第十章 绝对防御
地龙安塔瑞斯与火龙巴卡拉斯——西大陆艾瑞法斯特各种说之中的邪恶化身,代表着人类已知生物最顶端的力量,传说中世界上仅存的两只巨龙后裔,无数勇者想要战胜的对象。
安塔瑞斯之盾——以地龙安塔瑞斯的鳞片制成的号称“绝对防御”的最强防具之一,同样是无数勇者想要获得的宝物。
虽然我没有去看珍妮的脸,我却想象得到她此刻的表情。即便她信任我这个传说中的魔法师,愿意同我走遍艾瑞法斯特去获得她梦想中的荣耀,她也一定难以相信这件家传的普通铠甲就是那件无数次在传言里、故事中听说过的“安塔瑞斯之盾”。
“凡人无法获得这件盔甲上‘绝对防御’的力量,只有巨龙的后裔才可以。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在盔甲制成以后,一个法阵就被刻印了上去。只要你掌握了一句开启这个法阵的咒言,你就可以借助它的一部分力量。”我尽量用不带任何感**彩的语气说,“如果你想要那句开启法阵的咒言,我现在就可以告诉你。”
珍妮愣了好久,才喃喃道:“这怎么可能?这件盔甲已经放在家里上百年,我怎么可能不知道……”
她的脸上交织着惊喜与困惑的神色,就像我第一次得到了一本魔法书,第一次使用出泥泞术时的表情。我看着她的脸,忽然觉得脸上的淡漠表情难以再维持下去,甚至觉得身体里有某种力量被那种似曾相识的神色击破,然后整个人变得无力起来。我忽然开始后悔自己刚才所说的话,恨不得时间可以倒流,倒流到她对一切一无所知之前,然后我们一起待在这个阴冷的洞窟里,直到想到安全地接近那团狂暴魔力之后的东西的办法为止。
然而片刻之后她狂喜得几乎颤抖的声音已经响起:“穆恩,快告诉我那个咒文!”
洞窟深处的外溢的魔力和那种无比吸引我的亲切感再一次令我抬起头来,我将藏在袍袖下的右手握紧,直到感觉自己的指甲已经钻进了掌心的皮肉,才几乎是一字一句地将那句十六个字节的咒文说了出来。
那是古精灵的语言,艰涩难懂。珍妮足足花费了半个小时的时间才将它们记熟……而在这半个小时里,我不止一次地想要改动其中的某个音阶使法术失效,然后告诉她是我犯了一个错误,将这件铠甲错看成了那件传说之中的安塔瑞斯之盾。可洞窟深处的那件东西一次又一次地诱惑着我——在这里待的时间越久,那种诱惑就越强烈,强烈到无可抵抗,强烈到我的心中产生了这样一个念头:只要我能够走过去了解它,拥有它,我就会明白一切,弄清楚我从前的二十多个年头无数凭空产生的记忆,澄清脑海里的那片混沌,重归一个完整的人。
珍妮最终记住了那句咒文,并且用长剑割破了自己的小指,将她的血涂抹于胸甲前的一个菱形纹饰之上。十六个音阶出口,洞窟里陡然爆发出一阵炫目的白光,将每一条岩石的缝隙,每一片蓝绿色的苔藓都照射得纤毫毕现。珍妮的银白色头发也在这白光的激荡下发出熠熠的光彩,好像女武神降临人间,璀璨无比。
只是我早就知道,这世上从没有免费的午餐。施展强大的魔法药消耗巨大的精神,强行记忆自己无法驾驭的魔法会严重地损害健康,同样的,获得并不属于自己的巨龙之力,一样要付出代价。
爆发的白光只维持了短暂的一瞬,但即便那一瞬间的强大力量也影响到了我的照明术,使得月长石碎片不再发光了。所幸远处还有荧光,虽然微弱,却也足以被我的真实之眼捕捉。
珍妮在呆滞了片刻之后雀跃起来,她甚至用双手环住了我的脖子,以极不符合骑士风度的动作围绕我在狭小的通道里转了两圈,然后兴奋地大叫:“噢,穆恩,这竟然是真的!真的是安塔瑞斯之盾!——我该怎么感谢你!我觉得自己现在可以打败一打路魔!”
我勉强在嘴角牵扯出一抹微笑,脖颈则感受到了年轻的女骑士柔软双手的温润触感——这是一具年轻的身体……她本该会年轻很久。
这个尼安德特小女孩……她甚至不会问我为什么认得这具铠甲,不会问我里面的魔法物品究竟是什么,不会问我告诉了她这个秘密,到底想要从她那里得到什么……
我轻轻挣脱她的手臂,然后转过身去,只是说:“走吧,我们去拿到那个东西,然后离开这里。”
越接近那些荧光,铠甲上的淡淡白光就越加强烈。当我们走到洞窟的尽头,看到那个深藏于地底的巨大空间时,铠甲所发出的白光已经连我也包容在内了。珍妮脸上的灰暗在开启了铠甲之上的法阵时就已经被洗涤干净,现在的她脚步轻快,像是一个初次出门旅行的战士,活力充沛,雄心勃勃。
这是一个广阔的空间,也同我预想的一样,正好处于剑鞘峰的那道大裂缝之下。从头顶裂缝里透出的光亮在经过了漫长的距离以后已经显得微不足道,像是一颗高挂于漆黑苍穹之上的孤星。
空间的正中是一个半圆形的巨坑,坑底有一个拳头大小的东西发散着淡绿色的荧光,却始终无法照亮更远处的黑暗空间。如果我猜测得没错,剑鞘峰上的那道裂缝就是这个小东西造成的——它在很久以前从高空中坠下,以人们无法想象的力量击穿了整座山峰,最后深藏于此处。我们走进来的那条通道应当是山体被巨大力量冲击之后产生的裂缝,我想在这片空间的其他地方,一定还会有类似的通道存在。
我握着诅咒魔剑与柳木魔杖的双手都在轻轻颤抖,我感到那个小东西在精神层面向我发出无声的召唤,要我拿起它,带走它。珍妮跟在我的身后亦步亦趋,以谨慎的神色代替了刚才的激动,身上的白光守护着我,破开空气中激荡的魔力走到坑底。
第十一章 法师手札
然而就在我能够直视那个拳头大小的黑色盒子的同时,一阵强大到可怕的精神冲击忽然作用在我的脑中。仿佛有一万颗太阳同时在我的脑海爆炸,我感到自己的意识瞬间被狂暴的讯息涨满、撑裂。
能够支配我身体的不再是我的自主意识,而是那些无所不在,试图渗透进我身体每一个角落的精神力量。我感受得到那股力量有多么强大、多么可怕,它们甚至将我脑中那一直伴我成长的混沌一扫而空,而后将那些不时从我脑海中出现的记忆片段串联到一起,再为我添加进新的内容。
我的眼睛依旧直视坑底,却已经看不到任何事物。在脑海一片白光闪耀中,我呆立在原地,在巨大的痛苦中逐渐感到自己被某些东西填充完整,合二为一。
后来珍妮告诉我,从我忽然停下脚步发呆到那只盒子不再发光,只是持续了短短的两秒钟。然而我却觉得自己仿佛度过了无比漫长的一生,经历了几个世纪的变迁。
然而这些都不再重要,因为就在那片白光终于从我的脑海中消散、我重新获得自己身体的控制权之后我知道,我,艾尔·穆恩,已经复活了。
忽然消散的光亮使得这个地下广场重新陷入了黑暗。没有了强大魔力的冲击,珍妮身上的铠甲不再发光,我们被一片虚无吞噬。但我现在已经能够感受到,这片空间并非只有我们两个人,或者说,并非曾经只有我们两个人。
有一个极其邪恶的存在曾长久地被压制在这里——被那个盒子里的强大精神力压制在这里。然而在经历了漫长的岁月,双方相互消耗之后,那邪恶之力终于占据了上风,并且成功逃离。
我知道那是什么。
我也知道它有多么邪恶与危险。
它的那种黑暗到极致的特质甚至在这片涌入我脑海的精神力中留下了一抹极淡却无法抹掉的烙印,但这也使得我能够清晰地知道它的方位。
在我还带着脑海里的混沌离开法师塔的时候,我曾想去往古鲁丁村庄。那是一种极常见的,任何人都会偶尔兴起的心血来潮。然而此刻我知道,原来一切都早已注定,包括我在恰当的时机出现在那条林间小路上,遇到尼安德特人女骑士珍妮·马第尔。因为早在我出生之前,就有一个威力强大到难以想象的大预言术作用在了我的命运之中。
西大陆的魔法师们认为大地上所有生物的命运都早已注定,任何人或事物都是按照命运的轨迹来运行,如同运行于天穹之上代表着时间与秩序的时光之星一般精准。然而这种看似教人无望的规律却给了人们可能预测命运的希望,甚至是通过这种规律来改变命运的希望。大预言术通过人世间的顶尖魔力来影响天空星辰的运行轨迹,虽然仅仅有万分之一的机会来带给它们极其轻微的扰动,但对于星辰之下的卑微众生来说,已足以操控他们相当漫长的一段人生了。
我有幸成为了人类有史以来领教了这种传奇法术威力的为数不多的几人中的一员。而到了此时此刻,这种作用于星辰的法术所带来的扰动效果还在持续,它将指引我去往又一个方向。
而命运之中的另一人,珍妮?马第尔发出了惊讶的低呼:“穆,那魔力是不是消失了?”
“对。”我干脆利落地回答,声音里已不复之前的愧疚与犹豫,“那并不是普通的魔力,而是一股很邪恶的力量。诸神给我的启示果然没错,它现在已经逃离了这里,我预感得到,它向古鲁丁村庄的方向去了。”
“接下来,珍妮,取得属于你的荣耀的时候到了。”
我们进洞的时候还是上午,天气炎热无比,我脑中混混沌沌。当我们走出洞穴的时候,已经过了正午,正是一天中最炎热的时段。然而此刻我却没有一丝燥意,只觉得身体里一阵清凉——那正是强大的精神力赠与我的礼物之一。
从这里再向古鲁丁村庄一代,就是人类聚居地的中心了。在数百年前这里曾经是一个战场,艾瑞法斯特的生灵们的自相残杀毁坏了这一带大多数的森林,也为人类这种最热衷于改变环境的生物提供了适宜的生存环境。古鲁丁村庄与古鲁丁城镇是博地艮行省北方一代的经济中心,北博地艮的各种特产在此处汇集,然后被商队与冒险者带去其他的行省与国家,甚至远渡重洋流通到东大陆彻尔尼兹。
我依据已然清晰的记忆解答了珍妮的几个疑惑,成功地平抚了她急于赶去古鲁丁村庄的心情,然后在日落之前离开了那片森林,并且找到一条溪流,安顿下来舒缓劳累的身体。
这是一条很平常的小溪,然而在落日的渲染下却异常美丽。橘红色的光线使得平缓的流水变成了一块流动的红宝石,在越过浅水中凸起的卵石时泛起波纹。偶尔有不知名的翠绿树叶夹杂着亮色的细小花瓣顺流而下,引得水里的小鱼徘徊不去,然后追逐它们渐行渐远。
溪水旁边没有茂盛的水草——某些含有致命毒液的小生物最喜欢隐藏在那里。取而代之的是由白色的河砂构成的水岸,顺着蜿蜒的溪流一路向下。
我现在很喜欢这样安宁的环境,因为在我的记忆当中,我之前的生命里极少拥有这样一份奢侈。
珍妮坐在一块还留有烈日余温的干净岩石上解下她的盔甲,一阵由汗水蒸起的白色从她的领口升腾起来。盔甲的里面是褐色的亚麻布衬衫,已经被汗水浸透了几处。她侧脸看了看正在翻阅魔法典籍的我,将自己的身子又侧了侧离我又远了一些,俯下身去。
我猜她是在脱掉自己那双脚背上覆有薄铁片的靴子。无论再美丽或是干净的女孩子,在不脱掉靴子奔波了几天以后脚上的味道都不会太好闻。她飞快地除掉靴子,然后穿着厚布袜子踮着脚尖快步走到溪流旁边,将双脚浸在清凉的水中,发出一声惬意的低叹,坐在了白色的河砂上——娇憨得可爱。
她转过头上,正对上我充满了笑意的目光。白皙的脸稍微一红之后,她就欢快地呼唤我:“穆,你也来泡脚呀,水很凉,好舒服。”
我笑着摇了摇头,低头继续看我的魔法书。典籍之中许多从前看起来会令我头晕的咒文已经可以清晰地被我理解并且记忆了,然而我同时也发现,这本从前看起来远在我的理解能力之上的典籍实际上并不是高深的魔法书籍。许多我记忆中威力强大的法术都没记录在这本书上——想要重新获得令人畏惧的力量,我必须找到那曾经属于我的东西——那本我自己的法师手札。
起点中文网www.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起点原创!
第十二章 丛林夜奔
艾瑞法斯特的夜空很纯净,像是黑色的天鹅绒。天鹅绒上点缀着无数璀璨的碎钻——那是苍穹之上主宰着生灵命运的星辰。
在这无数的星辰之中,有一颗尤其璀璨。它位于高天的最北端,从不改变自己的方向。它的光芒使得周围的星光黯然失色,它的星辰魔力赋予所有的魔法师强大的力量。那就是法师的守护星,北辰之星。
与北辰之星相对的南方,有一颗稍显暗淡的星辰——那是代表了时间与秩序的时光之星。时光之星与所有的星辰都不同——它总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运动,并且每隔半个小时就发出闪耀的光芒,而这也是艾瑞法斯特甚至彻尔尼兹能够精确地使用小时计时的原因。
此刻我枕着我的袋子仰望夜空,身边传来珍妮均匀的呼吸声。许多记忆浮现于我的脑海,我则将它们一一归类梳理,然后让一个计划逐渐清晰起来。
明亮的巨月高悬在空中,我就这样沐浴在月光里度过这个漫漫长夜。直到再有两个小时就要天明的时候,几只黑影忽然掠过了那轮月亮。那是几只飞鸟,原本没有什么奇怪。然而片刻之后,又有更大一群飞鸟从天空中掠过,数量之多几乎遮挡了月光。
必定是有什么猛兽出现在了远处。我这样想着,却并不十分担心。
然而片刻之后我就发现我的想法是错误的了。因为又有一个黑影掠过了天空——那是一只体长五米,翼展几乎达到了十六米的飞蜥。
飞蜥一直被认为是同龙族有着血缘关系的生物,甚至有人认为它们就是龙族后裔。因为它们的样子简直就是缩小了上百倍的巨龙——修长的脖颈,带有锋锐尖指的四肢,有力的长尾,覆有皮膜的双翼,甚至是细小的鳞片。这使得一只飞蜥可以轻易地成为一大片领地的王者,并且拥有令绝大多数凶名昭著的猛兽知难而退的震慑力。
从前我在阅读典籍的时候曾经了解过这种生物,也曾认同过书中的观点,相信这种生物是巨龙的后裔。然而此刻的我却已经将这种观点丢到了九霄云外——只因在我现在的记忆中,我曾体会过真正的龙威。而且我同样相信,任何一个直面过地龙安塔瑞斯或是火龙巴卡拉斯的人,都不会认为可以有任何一种生物,足以同巨龙相提并论——甚至仅仅是号称龙族后裔。
然而抛却有关飞蜥在血统上的争论,我也不得不承认,有能力使一只在艾瑞法斯特极其罕见的飞蜥仓皇逃窜的家伙,绝对值得现在的我警惕起来。
空中的恐慌浪潮经过之后,接踵而来的就是大地的轻微颤动。那颤动由远而近,渐渐变得猛烈。最先到来的是飞得极快的丛林妖精。这些无法被凡人看到的小生物仓皇掠过,甚至不顾他们喜欢亲近魔力的天性,在经过我身边的时候没有任何停留,只在我的眼中留下一大片的翠绿色荧光。
然后是一些拥有纤长四肢的偶蹄类生物。它们从我们身边的溪水中践踏而过,原本清澈的河底瞬间就变得肮脏而浑浊。一只芒角鹿慌不择路地直奔我而来——实际上即便在不慌张的时候,它在夜里那微弱的视力也并不足以让它自己避开我们。
我立即在这只被吓昏了头脑的生物撞上我们之前拿起了魔杖,并从地上拾起一块小石子握在手中,而后将魔杖在地上狠狠地一顿。它的底端立刻深深地陷入地下,一个在夜晚之前被我记忆的魔法从我的脑海深处浮现在意识的表层,然后随着我口中四个音阶的咒言与北辰之星的魔力共鸣,借助我手中石子的坚固属性,完成了一个塑能系防护法术——迪尔芬德之盾。
就在魔法完成的这一瞬间,芒角鹿已经奔跑到了我身前不足一米的距离,并且狠狠地撞上了那一层由星辰魔力与我的精神力共同维持的防护屏障。以撞击点为中心,空间之中顿时泛起一层透明的、仿佛水波一样的涟漪。那只芒角鹿的锋锐利角伴随着一声脆响从根部裂开,同时它巨大的身躯也倒飞出去,接连撞断了两颗手臂粗细的小树,还未等站起就被紧随其后的大群生物踏翻在地。
珍妮被动物奔跑的声音惊醒,在她还没有弄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的时候,就又有一大群动物从我们的四周轰然而过。迪尔芬德之盾又狠狠地承受了几次猛烈的撞击,空间之中泛起的涟漪几乎将我们面前的土地映亮。我手中的小石子开始出现裂痕,一旦这裂痕越扩越大最终导致作为施法媒介的石子粉碎,那么就只能依靠我的精神力与星辰魔力来维持这防护系法术——那时候我可就支撑不了多久了。
于是在珍妮习惯性地拔出长剑全神戒备的时候——我看得出来她挺喜欢这动作,只是她从来都没有机会在我的面前施展她的剑术——我用空闲的左手从腰间的一个小袋子里摸出了一搓骨粉,并且施展了我今夜的第二个最新记忆的诅咒系法术“群体恐惧”。
随着灰白色的骨粉灰纷扬落下,我们周围被迪尔芬德之盾的涟漪照亮的地面上渐渐出现了一层薄薄的黑雾。原本直冲向我们的大群生物如同潮水撞上了岩石,大声哀嚎着避开了我们周边的这些黑气。
生灵们的逃亡仍在持续,我从未想过一片森林里可以隐藏数量这样巨大的生物种群,也从未见过怎样可怕的生物才可以使得它们集体逃亡,以至于那股不可阻挡的洪流将我和珍妮两人牢牢地困在了这里。
在珍妮惊慌地问出了第二遍“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之后,我在巨大的嘈杂声中对珍妮大喊:“找一片叶子,撕成一只两翼飞鸟的形状,然后再拔下一根我的头发!”她凑近我听清了这句话,几乎是没有任何犹豫就将她出鞘的长剑插在了地上——虽然几乎插进我的脚背——然后抓住一片因为撞击而从树干上脱离的宽大叶子,灵活的手指几下就将它扯成了一只飞鸟的模样。
她用有些发抖的声音大声问我:“然后呢?!”
“把我的头发从鸟头中间眼睛的位置穿进去,系紧!”我喊道。
她立即照做了。只是因为紧张得发抖,她花了十几秒钟的时间才把头发系好。我看着她因为紧张而用力睁大的眼睛、在月光下灵活舞动的纤细手指,忽然觉得自己的心情似乎不像从前那么凝重了,并且几乎在脸上露出一个微笑来。
看着她完成了任务,我再次对她大叫:“把它抛上天去!”话音一落,珍妮立即将它抛到我前方的半空中,那动作干净利落——我简直爱死她了。
那只树叶飞鸟升到了最高处,然后开始飘飘下落。我抓紧时间迅速地吟诵了一句咒文,那绿叶就在银色的月光下急速膨胀了起来,两只树叶翅膀幻化为纯黑的羽翼,甚至因为剧烈的伸展而落下了一两片羽毛。最终这只树叶飞鸟化作了一只大乌鸦,在我们的头顶盘旋了一圈,就沉默着飞向了那些恐慌的动物来处的夜空之中。
珍妮呆呆地看着这个奇迹的发生,甚至忘记了拔出地上的长剑——她总是那么容易激动,那么容易惊奇。而与此同时,我的视野里出现了另外一幅画面——那是在天空之上鸟瞰大地的画面。
“乌鸦之眼”,一种相当消耗精神力的侦查术。一般来说,使用这个法术需要事先反复地练习才可以勉强驾驭——因为在施法者分出一部分精神力获得高空视野的同时,所得到的图像也会与本人的真实视觉重合——结果就是两者叠加在一起,搞得初学者什么都看不清。
幸运的是,我的记忆中有着使用这个魔法的经验,因此我没有把自己的视界弄得一团糟。然而即便如此,我也花了几秒的时间来适用这个魔法。这期间两只因为冲得太快而没来得及改变方向的芒角鹿——这片该死的森林里怎么有这个多芒角鹿?——再次撞到了我的护盾上,又为那块残破不堪的石子增加了两条裂纹——为什么我手里的不是一块钻石?
高空视野里的景物逐渐清晰起来,我看得到大片沐浴在月光里的森林因为生物的奔跑而颤动着,仿佛一片波动着的银色水银海洋。再向前方飞行一段距离,就可以看到森林中的某一处仿佛是被投入了一片石子的湖面——一切的颤动都是由那里发出。而实际上,由于几乎所有的生物都已经逃离,那里变得很平静。
现在这片平静的区域正在渐渐扩展,并且向我们这边延伸。我操控着那只乌鸦歪歪斜斜地下降了高度——它距离我越远,我就越难以控制它——直到接近那些大树的树冠,能够依靠鸟类的敏锐视觉从枝叶的缝隙里看得清下面到底发生了什么。
但我只来得及看了一眼。下一刻,那只乌鸦就被一只忽然从树下探出来的手给扯成了碎片。高空视野忽然消失,我的视界重新恢复了清明,然而心情却下沉到了谷底。
因为我从那只手掌上红色的皮肤和黑色的指甲当中知晓了那个引起巨大恐慌的生物的身份。不,它甚至不能算生物——那是一只恶魔,只存在与深渊界的巴托恶魔,深渊九领主麾下的战斗种族,邪恶与毁灭的代名词,以暴虐与混乱为美德的事物。
主物质世界中的一切邪恶与它们相比,都将显得微不足道。
===================
我觉得吧,哪怕你们在评论里骂我写得垃圾呢,也好过一声不吭……一百多个收藏,竟然没有一个人说话……
起点中文网www.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起点原创!
第十三章 巴托恶魔
然而,这只恶魔究竟是怎样来到主物质位面的?
深渊世界与地上世界之间有一层几乎是牢不可破的晶壁,这晶壁甚至可以阻止深渊九领主以及公爵一级的强大存在强行来到地上界。只有一些低等的恶魔或是魔鬼可以被强大的法师召唤,来到地上界。
可成为一名强**师的必要条件就是长期不懈的精神力积累,对各类魔法本质的记忆解读,在战斗中合理使用各种魔法的搭配——这些无不需要时间。
如果创造了人类的那些强者真的可以被称为神的话,那么他们当初在创造万物的时候一定考虑过了两个不同位面之间相互召唤的这种问题。于是他们令创造力、理解力、学习能力最为强大的人类拥仅仅拥有百年左右的生命,而拥有四百年左右生命的精灵则被剥夺了创新与探索的品质。
因此从理论上来讲,在人类的生命极限时间之内,人类之中不可能出现精神力与对魔法的理解程度足以召唤深渊九领主或是公爵那样强大存在的法师。
然而凡事都有例外,作为地上世界唯一可以与龙相提并论的特殊人群,魔法师们总是有办法可以延长自己的生命,获得更为强大的魔力和足以召唤深渊公爵或是深渊领主那样的终极存在的能力。然而想要获得那样的能力,从理论上来说至少需要五百年的精神力积累。如果想要拥有召唤更低级一些的高等恶魔或是高等魔鬼的能力——例如眼前的这只巴托恶魔,那么则需要三百年左右的法术造诣。
然而在三百年前的魔法繁盛时代,整个艾瑞法斯特的魔法师数量也没有超过一百个。加上那些可能拥有法术天赋能够在将来成为法师的学徒们,这个数量也应该不会超过三百。相对于当时整个西大陆将近一亿的人类数量来说,魔法师们是仅次于巨龙的、只存在于大多数人的传说中的生物。
虽然之后的那场震惊整个大陆的迷雾森林战争使得高等法师以及他们威力强大的魔法第一次公开出现在了普通人类的视野当中,并使得普通人类以及其他智慧生物知晓了某些有关魔法师的常识,但我相信经历了那一场战争之后,法师的数量应当只会减少,不会增加。
因为那一次的战争几乎消灭了整个大陆几乎全部的高等法师,并且在人们的心中为魔法师这个名字抹上了一层很难洗掉的黑暗色彩。西大陆艾瑞法斯特最强大的**师,邪恶的死灵君王撒尔坦·迪格斯,这个名字几乎等同于死亡与黑暗。
赘述了这么多,我所要说明的无非只是——我不相信现在有能够召唤这只高等恶魔的高等法师存在——因为他们早应该在三百年前就死亡殆尽了。
还有一个我更不愿意相信的事实:如果现在的我的命运依旧受到那个大预言术的影响——即在一个又一个看似偶然实则合理的巧合下,找回我从前失落的所有东西最后回复从前的力量,那么此刻我的周围绝不应当出现巴托恶魔这种对于现在的我来说危险到极点的高等魔族。因为从前的我并没有无聊到想要自己在经历了一番生死搏斗之后再侥幸活命,从一次又一次的惊险战斗中恢复自我。
第一次在路上遭遇路魔的时候,我就已经有了一种奇怪的感觉,而今回想起来,我终于知道了当时的不适感在哪里——原来从那时候开始,我这一段被大预言术所庇护的命运就已经被某种神秘的力量影响了,而那次只是这种影响的第一个表现,这次危机则是第二次。
我的命运已经脱离了从前的轨迹,而我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力量或是什么人竟然可以在我之后再次干扰星辰的轨迹——无论是从前的我还是现在的我,都极度厌恶这种事情的发展不在自己的掌控之下的感觉。
然而我强迫自己不再在此时思考这些问题。因为在乌鸦之眼被破坏之后,那只巴托恶魔已经发现了我的存在,并且正向我而来。
严格地说,巴托恶魔实际上不是恶魔,而应该属于魔鬼。深渊地狱的两大种族,魔鬼与恶魔实际上是有分别的——虽然大多数人经常将它们混为一谈。
魔鬼们的共同特征是红色的皮肤,黑色的指甲,生有双角和三叉戟形状的尾巴。它们有着严格的社会分工与统治体系,并且擅长诱惑与阴谋。恶魔的外形则千奇百怪,食人蛛、火焰蛇、被魔鬼诱惑堕落的凡人灵魂、僵尸、骷髅士兵、火焰巨魔、梦魇之魔等等都属于恶魔。他们擅长毁灭与破坏,是深渊地狱中主要的战斗种族。
而这些战斗恶魔们大部分被深渊公爵麾下的巴托魔鬼种族所统领——后者是深渊地狱里数量最多的高层官员——因此不少典籍中将巴托魔鬼错误地称为巴托恶魔并且形成了习惯流传了下来。
现在这只擅长统帅与控制的巴托恶魔正在这片森林里向我逼近——还很可能统领着几只强大到死后尸体足以承受它的死亡召唤斌并且成为了它的仆从的动物尸傀儡。在这样的黑黑暗森林里,逃跑几乎等同于送死——因为每一只深渊生物都习惯黑暗并且拥有人类难以想象的追踪能力。
好在动物的恐慌浪潮已经过去,我立即丢掉手里那枚几乎已经完全破碎的小石子,快步走到不远处一只被践踏而死的猞猁尸体前用力扯下一撮毛发——一搓猫科动物的毛发。然后我又抽出我的长剑,从那只死掉的芒角鹿断裂的鹿角上刮下一些粉末。再加上我口袋里的巨魔骨粉,我勉强可以对珍妮施展出四个新法术:猫之优雅、牛之蛮力、熊之忍耐、黑暗豁免。它们可以令女剑士的动作敏捷、力量增大、承受打击的能力增强、免于面对黑暗生物时候内心本能的恐惧。
我用最快的速度与最简练的语言使珍妮明白,现在有一只正牌魔鬼正向我们走来,并且会威胁到我们。我空有强大的精神力,却没有更高级的魔法咒文,而即便我现在那本魔法书里记载了一些威力还不错的法术,也因为没有合适的施法材料而没法施展。有必要的话,我需要她先拖住那只巴托恶魔,给我准备魔法的时间。
黑暗豁免果然发挥了作用——珍妮仅仅是表示了震惊,然后眼睛里闪耀着战斗之前的兴奋与激动。她抽出了自己的长剑,甚至挽出了几个漂亮的剑花。
而我则翻出了那本魔法书,使自己平静下来。魔鬼与恶魔生存在充满黑暗与火焰的深渊地狱,而其中的高等魔族巴托恶魔更是对许多威力不错的塑能系魔法免疫——我必须重新记忆一些法术——一些能够克制黑暗生物的法术。
==================
下午放假,中午要吃饭,也就是说,要喝点酒……为了防止喝酒之后将文章写得乱七八糟这样悲惨结果,今日只有这一更。
起点中文网www.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起点原创!
第十四章 吟唱恶魔语
我手中的这本魔法书一共记录了三十四种法术,其中算得上是魔法的有二十五种,另外九种则是基于炼金法阵发展出来的小技巧,比需要记忆的魔法要容易掌握得多。
巴托恶魔对于诅咒系法术和高温伤害型的法术有着卓越的抗性,光线杀伤类的法术则会给它们造成不容忽视的伤害,于是我抓紧时间记忆了那本书里的另外七个魔法——“路尼亚之光”、“太阳闪光”、“彩虹喷射”、“寒冰牢狱”、“塔莎狂笑术”、“趁势一击”和“通晓语言”。
然后我站了起来,将魔杖插在身前的地上,轻轻出了一口气,让自己的思维平静下来,使这几个法术从我的潜意识层面浮现并在意识表层沸腾起来,呼之欲出。
“珍妮,沉住气,相信我。”我对一边双手执剑,目光炯炯地直视前方的珍妮说,“一切听我的命令,千万不要冲动。”
她深深呼了几口气,握在剑柄上的纤细手指松了松,然后再次握紧,点了点头。
不远处早已沉寂下来的漆黑密林间出现了不详的颤抖,然后一个高大粗壮的黑影从树木之间挤了出来,甚至还愤怒地一掌击断了一枝碗口粗细的、挡住了它的视线的树杈。当它走到溪水旁边的空地上时,我们终于能够借助月光看到这种在深渊地狱里鼎鼎有名的高等魔鬼——它足有三米高,**着上身,腰间只有一片破烂不堪的布条。皮肤是魔鬼们独有的红色,锋锐的指甲则是乌黑色,上面满是致命的病菌与毒素。它的一呼一吸之间都充斥着硫磺的味道,像是刚刚在火山里面洗过澡,或者是上一餐刚刚吃过牛油煎硫磺。
最引人瞩目的应当是它的一对角——一对修长漆黑的独角上还有四个极细的白环。这使我的心情顿时轻松了不少——成熟的巴托恶魔应当拥有纯黑的角,角上有白环则是未成熟的表现。我应该感谢巴托恶魔是深渊生物里为数不多的、可以生育的魔鬼——对付一个孩子总比对付一个成年人要轻松得多。
现在这只恶魔停了下来,用一双充满了恼怒意味的白色眸子盯着我俩——实际上你很难见到一只心平气和的魔鬼,除非它在你眼前被干掉。我立即为自己加持了“通晓语言”这个法术,让自己在短暂的时间之内可以使用恶魔语,然后以极富挑衅意味的语调对那只魔鬼大声吼道:“以贪婪、暴虐、嫉妒、傲慢的美德赞美你,来自深渊的魔鬼!”
要问我为什么要用这样的语气同他说话?那么你应当懂得,深渊地狱的道德观与地上世界是完全不同的,你的任何自认为彬彬有礼的行为都可以轻易地惹恼一只魔鬼,并且使它们把你撕成碎片、抽走你的灵魂。
那只巴托恶魔喷着硫磺气并且怒气冲冲地回应道:“又是一个法师!讨厌的人类法师!这一次我一定把你撕成碎片,好让你知道将我从深渊地狱当中召唤来的代价!噢……!这卑劣又肮脏的地上界!空洞又干净得恶心的空气!愿天堂之光永远地灼烧你们!”
“邪恶的巴托恶魔啊,请告诉我是哪里的法师将你从地狱当中召唤而来?我将和你一同把他的脑袋拧下来,把他的灵魂献给你!”恶魔语同星界语、精灵语一样,都是远比人类的通用语历史要悠久得多的语言。这类语言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口述的时候会有极强烈的吟唱感——就像是在表演歌剧。
珍妮听着我俩的对话却不明所以,只得频频侧脸看我。我则暗暗对她摆了摆手,要她先不要轻举妄动。既然是幼年的巴托恶魔,我倒的确不像刚才那么担心了。我只想知道是谁召唤了它——而且听它的口气,那个法师在召唤了它之后还打败了它,只是被它逃了出来。拥有这样卓越的力量的魔法师,即便在我那个时代也可以在自己的名字前冠上一个“**师”的头衔了。
然而这本该让恶魔感到高兴的话却令它笑了起来——很明显我成功地惹恼了它。它猛然张大了布满黄色利齿的大嘴,身子前倾对我大声地愤怒嚎叫,脸颊的红色肌肉颤抖着,那具有腐蚀性的口水几乎溅到了我们的身前。
“你怎敢再次愚弄我!你的身上的灵魂和它有同样的味道!你这同谋者!该死的米伦·尼恩,我诅咒你死后必上天堂!”它脖颈之下忽然亮起两块泛着荧光的红斑,这意味着它即将发动猛烈的攻击。
我立即放弃了徒劳的劝说,右手搭上柳木魔杖的顶端——那里已经积聚了夜里微凉的露水。
第一个法术“寒冰牢狱”随即被我施展了出来。魔鬼刚迈出了一大步,它脚下的地面就变成了一片雪白,接着,一层薄冰蔓延上它的双脚,将它固定在了地上。
与此同时,珍妮口中低诵着激发“安塔瑞斯之盾”魔法能量的咒文。她平端双手阔剑与肩齐平,身子略微一沉,银色的长发在月光下飞扬起来,向巴托恶魔发动了冲锋。然而这薄冰并不能对抗恶魔强大的力量,只过了一秒钟,巴托恶魔就已经踢碎了它们,怒吼着探出了长着漆黑指甲的双手迎向了珍妮的剑锋。但此刻以我的魔杖为中心,一团银色的光线又旋转着发射了出来。这些不足一根手指粗细的光线瞬间跨越了我们之间几十米的距离,有如银箭一般射在了巴托恶魔的身上。
“路尼亚之光”——祈愿系法术。路尼亚是天堂的第一层路尼亚之山的名字。这个法术召唤最纯净的光线射穿黑暗,对深渊系生物造成严重的伤害并且将它们麻痹。
空气中顿时泛起一股硫磺烤肉的味道。魔鬼红色的皮肤上被照射到的地方鼓起可怕的水泡并且爆出黑红色的脓血,它的身体维持着前冲的姿势停了下来,力道之大甚至撞飞了一块拦在它身前的人头大小的石块。
珍妮的剑锋直指它的肋下,整个人泛着一团银色的光晕撞上了魔鬼的身体,而后又飞快地弹开了。
第十五章 咬人啊
“这家伙的皮太硬!天哪!”她一边大喊一边再刺出两剑,却都只能在魔鬼的身上留下浅浅的印痕。这家伙一定是给自己施加了石肤术,以至于珍妮被蛮牛之力加持了之后还不能破开它的防御。而魔鬼则愤怒地嚎叫着,口中喷出大量的酸液,却都被安塔瑞斯之盾的神圣光芒化解,变成了一滴滴无害的清水。
路尼亚之光的麻痹效果不能长久,魔鬼很快就重新获得了自由,并且凌厉地向珍妮挥出了一掌。尼安德特女骑士灵敏地躲过了这一击,弯腰跳到了魔鬼身后的阴影里。三米的身高相对于珍妮来说显得过分高大,因此她弯腰的时候胸口仅比巴托恶魔的双膝略高一些。
在麻痹效果持续的过程中我也在准备新的法术,当魔鬼准备转身找到珍妮的时候,我高高举起了手中的魔杖,左手在空中洒出一大片白色的月长石粉末,口中则高声诵念着长达十六个音阶的咒文。
这是我到目前为止使用过的最高阶的法术——“太阳闪光”。在咒文完成的一刹那,漂浮于空中的月长石粉末立刻燃烧了起来,而后发出炫目的光亮。这光亮使得我和珍妮必须要眯起眼睛才能使自己的视力不受损害,而对于长年生活在昏暗的深渊地狱的巴托恶魔来说,则是不啻于直视一颗太阳所感受到的亮度。
周围的整片森林都在这刹那之间被照射得纤毫必现,但这还没有结束——这夺目的亮光之中包含着对黑暗生物具有极大杀伤力的纯净力量,巴托恶魔的皮肤在这光亮下仿佛变成了一块平底锅中的黄油,伴随着它凄厉的惨叫开始一层层地融解,并且发出令人发狂的恶臭。
魔鬼痛苦地弯下了身子,本能地想要缩小被照射的面积,保护脆弱的腹部。然而它的眼睛已经被灼伤,不能再为它指示方向。珍妮趁机避过了它狂乱挥舞的手臂奔跑到它的体侧,将手中的阔剑高高扬起,身体在一刹那间扭曲到极致,侧弯成一个弓形。
脚踝的力量、大腿的力量、腰部的力量、双臂的力量,都积蓄在这全力一击当中。我立即将最后一个早就准备好的增益魔法加持到了她的身上——“趁势一击”——这个法术将对近战武器的使用者产生力量加成一倍、无视普通武器格挡的效果。
“嗬呀!”珍妮将所有的力量都爆发开来,阔剑在白光的映射下快成了一道闪电。仿佛有一柄光之刃划过了那魔鬼的脖颈,它的头颅在漫天的光亮之中高高地飞了起来,一股黑红的血液冲天而起,发出更加浓烈的硫磺气息与恶臭来。
她连忙侧身跑开,避过了那些些具有强烈腐蚀性的血液。即便安塔瑞斯之盾拥有净化的能力,一个有教养的女孩也不会乐意在野外洗上一次臭血澡——除非是龙血。
但我仍旧没有松开手中的魔杖,因为我发现了一件不同寻常的事情——那魔鬼死后,并没有从头颅里升腾出一阵血红色的人形雾气来——那是魔鬼的灵魂。只有打散了这团灵魂,才算彻底地消灭了一只魔鬼。因此我预留了最后一个有效杀伤的魔法“彩虹喷射”,为的就是不给它任何逃跑的机会。
然而那颗头颅却只掉落在了地上,没有任何异常。
珍妮身上“黑暗豁免”的法术效果还没有褪去,因此她在难以置信地愣了一愣之后就快活地向我转过身来,一团银发如同东大陆彻尔尼兹最光亮的织锦,在月色下熠熠生辉。
“穆,天哪,我们杀死了一只恶魔!天哪!我会变成一个男爵的!噢,天哪!”她陷入了极度的愉悦之中——这其中不乏“黑暗豁免”那个法术的催化作用。女骑士高高举起她那柄被恶魔的血液腐蚀得锈迹斑斑的铁剑,在空中挥舞出一个圆圈来。
就在此刻,地上那颗足有珍妮的膝盖高的魔鬼头颅猛然弹起,咧开一张长满利齿的大嘴就咬住了珍妮的小腿。幸好她的膝盖上还有铁质的护膝,那些剃刀一样的牙齿从护膝的弧面上滑下,陷入了她的小腿。但饶是如此,我也听到了一阵凄惨的骨碎声。
珍妮在跌倒在地的时候才来得及发出第一声惨呼。但这个训练有素的女骑士立刻就握紧了手中的阔剑,咬紧牙关斩向魔鬼的头颅。可没有了魔法的加持,加之因为极度疼痛和魔鬼口中毒液侵蚀而导致衰弱的身体,珍妮手中的阔剑甚至没能在它的双角上留下一道印痕就脱手而出。
魔鬼头颅的咬合力量极大,即便我再给自己加持一次“蛮牛之力”也不见得能够掰开,更何况那个法术已经被我使用了。珍妮的安塔瑞斯之盾开始发出一阵又一阵的白光,净化那些残留在它头上的具有强烈腐蚀性的血液。然而魔鬼深陷入珍妮身体的牙齿上的致命毒液则无法被外面的光芒净化,它们正迅速地渗透进她的血液、肌肉、骨骼,以最凌厉的姿态攫取她的生命力。
我猛然想起我预留的另一个法术,于是立刻从自己的头上扯下一缕头发,口中快速地吟诵了两个音阶的咒文,将那缕毛发用力甩在了魔鬼的头颅之上。
一阵犹如钢刀刮锅底的声音立刻响了起来,那魔鬼张开了大嘴,发出一阵阵不可遏制的狂笑——巴托恶魔的生命力如此之强,以至于头颅和身体分离了之后还能用脖颈残存的肌肉收缩、呼吸,甚至笑出声音来。
这就是“塔莎狂笑术”——一个原本最常用于捉弄人的法术,此刻却救了珍妮的命!我立即将神志已经不清的珍妮从魔鬼的口中拖出来,然后让七彩的光芒在手中汇聚,最后从指尖上迸发出一道彩虹般的光线。
这是我使用得最得心应手的一个魔法“彩虹喷射”。然而作为一个无需施法媒介、吟诵时间极短的三音阶法术,它的缺点就是,在徒手施法时,只对正常人类体形两倍以下的生物起致死的作用。一旦面对大型生物,就要依靠魔杖的魔力传导性加成,而这会以几何倍数抽取施法者的精神力。
我担心在最开始的时候使用这个法术,一旦未命中又消耗了我大量的精神力,将会给我们两人带来不可知的危险。然而如果提前知道是这样的结果,我一定抽空自己的精神力,孤注一掷地把这只巴托恶魔变成光斑。
它的灵魂与头颅在凌晨的空气中消弥,我却只恨这法术持续的时间不能再长久一些,让那只魔鬼感受到更多更强烈的痛苦!安塔瑞斯之盾的魔能只能被拥有马第尔家血脉的女人激发,而珍妮早就告诉我她是这一代唯一的一个女子,一旦她死于魔鬼的毒素,没有了安塔瑞斯的独特力量,要我怎么去实现我的最终计划!!
这只可鄙的!卑劣的!恶心的巴托恶魔!深渊地狱里的卑微爬虫!!
第十六章 皮克小妖精
附录:第一本魔法书的法术列表。
熊之忍耐
牛之蛮力
猫之优雅
法师护甲
黑暗豁免
极限防御
迪尔芬德之盾
刺青铭记
侦测亡灵
导向射击
趁势一击
真实之眼
乌鸦之眼
群体恐惧
泥泞术
油腻术
阴影束缚
风精之爪
塔莎狂笑术
幻音术
溃烂诅咒
慷慨赠礼
攻城锤
幽灵武器
死亡一指
寒冰牢狱
太阳闪光
彩虹喷射
灼热射线
路尼亚之光
医疗之触
修复术
通晓语言
羽落术
正文:
我在心里用最恶毒的语言诅咒了那个魔鬼,又把所有关于纯洁与善良的词语用于它的身上——然而这些都没能令我想到能使珍妮脱离生命危险的法子。
她左腿的小腿上有四个可怕的孔洞,而更不乐观的是,那些伤口不再流血,这意味着大量的毒素无法随着血液流出体外。
我的魔法书里仅有一个作用于生物体的魔法:“医疗之触”。然而这个魔法的效果是施法者平均承受伤者的伤害。这意味着一旦我使用了这个魔法,就将面对两个人同时死亡的后果。这里距离古鲁丁村庄还有四到五天的路程,到了那里我可以找到炼金术的材料制作一些解毒药剂,可我不知道珍妮还能不能撑得到那个时候。
但我还是强迫自己平静下来,又记忆了几个一会儿可能用得上的法术,将她扶起搭在我的背上,又把我的魔杖横放在身后,把她背了起来——我想她是第一个坐在我的魔杖上的人。
还有一个法子。我能想到的唯一一个法子,一个要碰运气的法子。我的左手尾指上戴着一枚用白银做成的尾戒,这是我从前制作的诸多“幸运戒指”之中的一枚,我希望它能在此刻给我带来幸运,好让我能暂时保住珍妮的性命。
然后我把一个“羽落术”施展到了珍妮的身上,这使得珍妮的体重减轻了不少——一个物体或是人下落得越快,这个法术的效果才会越强。一切准备妥当,我背着她快速地在林间穿行起来。
进入这片森林的时候我们曾经在西面发现了一条废弃多年的小路,那条隐藏于丛林的小路蜿蜒地通向去往古鲁丁城镇的大路。这种林间小路上经常会有一种奇特的生物存在——皮克小妖精。刚才在森林里的动物惊慌逃窜的时候我曾经见过大群的丛林妖精,而丛林妖精和皮克小妖精同属于妖精种,是有着亲密关系的近亲。它们喜欢居住在密林之间的小路旁边,并且同所有的妖精种生物一样热衷于恶作剧。它们最大的乐趣就是带领旅人走错路,或者让贪心的守财奴丢掉自己的财宝。
丛林妖精的存在告诉我附近有极大的可能存在皮克小妖精,而每一个魔法师都应该知道,小妖精与精灵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血缘关系,它们的血液也就同精灵之血一样,有着很强的解毒效果。
只要我能得到一只皮克小妖精或者是丛林妖精……
我这样想着,疾走着,集中精力在晨曦中寻找着的踪迹。
珍妮靠在我肩头上的嘴里呼出灼热的气息,那是她在高烧。天色渐渐亮了起来,林间树叶上的露珠在晨光里折射出七彩的光芒,也打湿了我的长袍衣角。又穿过一片矮小的灌木丛,踏翻了一大片茂盛的野生百合,我终于见到了那条几乎已经隐没在杂草里的小路。
于是我深吸了一口气,让自己的脚步慢下来,在路上不快不慢地走着。
珍妮在我的背上显得愈发沉重,但这只是说明了我越来越累。因为只要下坠的趋势一直存在,那么羽落术的效果就不会解除。她原来粗重的呼吸逐渐平复,但这并不是什么好的现象。我知道那些致命的毒素与病菌已经令她的呼吸开始衰竭了,而那些皮克小妖精却还不出现。
世事就是这样弄人——有的时候你独自行走,渴望一段突如其来的邂逅,而后将你引向一个全然不知的神奇所在,展开一段无法想象的奇幻旅程——这种状况下,你很难遇到一只皮克小妖精。
有的时候你满怀心事,步履匆匆。只希望快些到达终点,享受温暖柔软的床铺与可口的食物,或者探望病重在床的家人——这种状况下,你就常常会不知不觉地走错路。
无知的凡人常用“忙中必出错”这样的谚语来解释这种令人费解的状况,却不知道那都是他们的肉眼所无法预见的皮克小妖精搞的鬼。作为一个喜欢独处的魔法师,我对这种喜欢恶作剧招惹人的小家伙一向没有足够的好感,然而此刻我却多么希望它们能够出现在我的眼前,围绕我跳起神秘之舞,让我可以捕捉到它们。
我沿着小路行走了很久,走到太阳几乎接近中天,将阳光从林木的缝隙中透射下来在茂盛的青草与芬芳的花朵上形成一块又一块小光斑,却仍旧没有一只皮克小妖精出现。我不由得想起我刚刚离开我的法师塔的那个上午——我是那么轻易地就遇到了一群丛林妖精。
这可恶的世事难料。
我终于精疲力竭,将珍妮平放在一颗大橡树的树荫之中,自己颓然坐倒在她的身旁,茫然又焦急地揪着身边的野草,一根根折断地上的小树枝。
我是一个相对凡人来说非常强大的法师,我甚至可以记忆那本法典上的大部分魔法,并且在不使用魔杖超魔力支出的情况下把它们统统使用出来。然而这种强大却仅仅是对我自己而言,此刻的我只能任由珍妮的生命力逐渐衰竭,却没法采取任何行动。
让珍妮能够在最坏的状况下仍然保有自己的思想只有那么一个办法。然而不到最后一刻,我绝不会想要那么做。那样将会使我的计划产生更多的变化,甚至带来我意想不到的可怕后果。
就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一阵极其轻微的嗡嗡声在某个角落响了起来。我的心中顿时升起不可遏制的狂喜,但我竭力控制着自己,让自己表现出正常的迷茫而焦急——就像是一个急着赶路,却因为筋疲力尽而不得不停下来休息的普通人类。
皮克小妖精不像它们的表亲那样可以敏锐地感受到法师身上的魔力波动,因此它们敢于靠近我,而不像丛林妖精那样理智地与我这样的人类保持着有限的亲近。
一个淡绿色的身影出现在我的右边,并且狭促地向我眨了眨眼,远远地围绕我跳起了一段奇异的舞蹈。我装作看不到它,将视线投向它身旁的一从香石竹。
这个生长着淡绿色透明翅膀的小家伙渐渐放了心,又摆了摆尖尖的耳朵,舞动着靠近我,想要用神秘之舞的精神波动来干扰我的思维,令我走上某条岔路。我依旧平稳地呼吸着,看着它慢慢地飞到了距离我一米远的地方……
然后空气中陡然出现了一团魔力波动,飞快地将那只皮克小妖精整个握住了!它甚至还没来得及发出具有精神攻击效果的尖叫,就被这股巨大的巨量掐得昏了过去。
“法师之手”,每一个魔法师都能够掌握的小技巧。以魔力构造力场,可以轻松地捕捉无法被人类肉眼识别的魔法生物,也可以凭空移动一些比较轻的小东西。
我飞快地站了起来,用法师之手把那只小妖精倒提着移到珍妮的嘴上,然后左手撑开了珍妮的嘴,右手用刚才折出来的锋利小树枝在它的脖颈上用力一刺!
相对它的脖颈显得大得多的创口令血液立刻涌了出来。那些淡绿色的血液没有丝毫的血腥味儿,反而泛着极淡的清爽气息。它们在淅淅沥沥地流了一会之后就停了下来,我立即将法师之手一紧,像挤橘子汁一样把残留的血液都给挤了出来。
这时候皮克小妖精的身体因为失血而变成得透明。我随手将它甩在路上,让它的气味发散出去。
此刻珍妮的身体状况因为妖精之血的缘故略微好转,呼吸也再次粗重起来。而然这还远远不够,我还需要更多的皮克小妖精。这类小妖精通常以十到十五只的规模群体混居,其中还有一只能够使用“奥图迷舞”的大妖精——它可以使得受法者陷入狂乱的舞蹈之中直至力竭而死。
我将在这里等待它们之中其他成员的复仇,然后榨干它们的每一滴血。
第十七章 类神
但在此之前,我先吃了一点儿氨水味儿的石竹花配骨粉恢复了些精神力,然后忍住恶心的感觉把剩下的骨粉捏在手里,捡起一块石子握住,对两个人施展出了“迪尔芬德之盾”。
皮克小妖精穿着前头尖尖且弯曲的鞋子,也同样有一柄两头尖尖且弯曲的小弓。这些马蜂大小的小妖精们的弓箭却完全不是装饰品,它们射出的箭矢会令人短暂地麻痹。若不是情非得已,也没人会乐意招惹一只能够使用“奥图迷舞”的大妖精。所以我得先确保它们不能伤害到我,然后在大妖精使用魔法之前干掉它们。
几乎就在我施展了法术之后,我就听到了一群皮克小妖精的愤怒嚎叫——那声音像一支支尖利无形的箭一样刺进我的脑袋里,又像是有一百只蚂蚁在我的脑浆当中洗澡。这是所有的小妖精都会使用的法术“侵蚀思想”。
我用握着石子的手紧紧抓着魔杖,让石子尖利的棱角硌着我的掌心,用身体上的痛楚来保持思维的清醒。嚎叫之后,大约十一只皮克小妖精迅速地飞了过来,开始用它们的细箭愤怒地向我和珍妮发起攻击。我们前方的空气里顿时泛起十几点细雨滴进水洼似的透明波纹来。这时候我注意到有一只稍大些的妖精紧跟在它们后面,飞速舞动的透明双翅当中夹杂着一点金光——这一定就是能够使用“奥图迷舞”的大妖精了。
发现射击对我们毫无用处之后,它们就开始掩护着大妖精向我接近,一直接近到足够让那只大妖精使用法术的距离。但我当然不会给它这个机会,我早在它们停止射箭之前就开始低诵“群体恐惧”的咒文,然后在大妖精接近到它的施法范围的一刹那,我扬手洒出来了骨粉。
法术立即生效。皮克妖精们顿时变成了一团没头的苍蝇,慌乱地向四周奔逃。然而它们都能够使用另外一个魔法“魔法解除”,因此我紧接着发出了那本魔法书中记载的另一个法术“阴影束缚”。
这个附带眩晕效果的法术在大片的树荫下使用效果惊人。地上的阴影像是一条条淡灰色的细蛇,窜起来紧紧裹住了在空中飞舞的小妖精们,并在那一瞬间使它们陷入了长达五秒钟的眩晕。我立刻以最快的速度狠狠地将它们一一敲落在地,就像是一个农夫在打枣子——此刻它们真正进入了昏迷状态。
接下来我把那些小妖精一只一只挤干——就像挤橘子汁。实际上小妖精应当是比类人种还要高级些的种族,它们甚至会使用魔法。对于我的这种行为,大概正常人都很难接受。然而对于一个法师来说,俗世间的伦理道德却很难对他构成约束。
因为魔法这种东西原本是起源于人类最野蛮的时代,那时候人类这个种族作为艾瑞法斯特大陆的众多种族之一并没有显得如何与众不同。在人类与其他种族的杀戮争斗中由极少数拥有神秘学天赋的智者总结出了魔法的规律并将之用于实战,并且毫无愧疚感地将许多其他种族生物的身体构件用作施法的媒介。
在当时道德规范比较低下的状况下,许多在今天看起来血腥而残忍的魔法或者炼金仪式在那时而言都是正当且合理的。例如用活人的心脏治愈痛风病,用亚人种的骨粉施展一些诅咒法术,用小妖精的血液治疗恶疾,用孩童的大脑制作效果卓越的精神力药剂。
换言之,魔法其实是一门睿智与野蛮并存的学问、是见证了人类的智慧与道德规范发展过程的古老技艺。
时至今日,尽管一些法术因为过于血腥残忍以至于挑战了当今人类道德的底限而被法师们列为禁咒,但魔法师们仍旧是一个比大多数凡人都更善于践踏人类道德,或是说新兴人类道德规范的一个群体。
因为我们有着自己的道德观:对于一个法师来说,绝大部分的生物都是平等的。这种平等只因两个铁律而例外,一是在满足魔法师的特定需要时:例如使用生物身体构件作为魔法材料。二是,魔法师的地位凌驾于除巨龙以外的一切生物之上,是超脱于尼安德特人类与克莱尔人类之外的类神生物。
当我将第十只皮克小妖精的血液尽数滴进珍妮的嘴里之后,她的呼吸由急促又转为了平稳,并且高热也退了下来。此刻我不但从她的身上感受到生机在逐渐恢复,更感受到了一种令人极为舒适的气息——那是自然的气息,神秘的气息,活力的气息。换言之,是精灵的气息。
我从未想到在尼安德特人的血液中混入些许精灵血统会有这样的效果,看起来那个传说并不是没有依据的——尼安德特人并非同克莱尔人一样,是与星界诸神一同产生的原生生物,而是被精灵们所崇拜的精灵之母伊娃创造出来的神造人。
此刻还剩最后一只皮克妖精——那只大妖精。
皮克妖精喜欢让人走错路,喜欢让守财奴失去财宝,这就意味着它们拥有许多在漫长岁月中积累起来宝贝。我们的下一站是古鲁丁村庄,我们可能在那里居住不短的时间,完成一些事情,搜集一些我需要的魔法材料,因此我们需要钱——欧瑞金币或是亚丁铢。
那只大妖精实际上已经清醒了过来,口中在默念着什么。我知道它在试图使用“奥图迷舞”这个法术,于是手指按住了它的嘴巴,中断了它的施法。
“妖精,我需要你们积累的财富。”我这样对那只惊恐而愤怒的大妖精说。而后者正徒劳地将自己透明的翅膀在草叶间拍得啪啪作响,却挣不脱我的手指。
“你怎么敢在杀害我的兄弟姐们之后再提出这样的要求?!人类!”它用珍妮无法听见的声音愤怒地嚎叫着,“你将迎来小妖精这个种族的全面报复,只要我可以活着离开这里!”
“如果你把你所有的财富奉献给我的话,你才有可能活着。”我不动声色地说,“我需要你们的血液来医治这个女人,因为她在昨夜消灭了一只魔鬼——你们小妖精最痛恨的种族——并且在战斗中受伤。我知道自己无法说服你们奉献自己的血液和生命,因此我暂时向星空诸神借用了它们,此刻它们的灵魂已经回归了精灵之母伊娃的怀抱,你大可不必如此愤怒。”
“你同魔鬼一样邪恶!”但它只是继续咒骂着,“如此邪恶的你还想染指小妖精的财富,我宁愿死去也不会给你一丁点儿的提示!”
小妖精都是情绪化而固执的种族,因此我知道以生命威胁它已经没有效果了。
我转头看了看珍妮——她依旧在昏迷之中。于是我注视着那只具有稀薄精灵血统的魔法生物,皮克大妖精细小的淡绿色双眼,让深埋在我身体里的某种气息浮现出来,缓慢地说出了一个名字。
“以这个名号与远古的誓约命令你,精灵的仆人,皮克大妖精。”在给了它足够的时间去感受、回忆这个气息之后,我松开了按在它身上的手指,“献上你的财富。”
一个秘法,“血脉烙印”被这气息激发。它的挣扎立刻停止下来,用难以置信的表情看着我,然后发出惊恐又谦卑的疑问:“怎么可能??……你怎么可能再次复活?”
起点中文网www.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起点原创!
第十八章 过去、未来之王
“我必将复活。”我对它说,也是对这个世界说,“并且我将再次君临天下。”
大妖精发出惶恐又低沉的哀嚎,翅膀因为极度的震惊而停止了抖动:“怎么可能?你的命盒都已经消失了……我们亲眼看到它消失的!”
我稍稍有些意外——这只大妖精竟然说他亲眼见到了我的命盒消失,那么就是说,他是三百年前迷雾森林战争当中精灵族仆属的妖精军团中的一员。虽然妖精与精灵一样,都拥有相对人类来说显得漫长的寿命,但在妖精这个自然寿命大约在350年左右的种族当中来说,这只大妖精也算得上是长寿了。
只是能够看到我的命盒消失的妖精,在迷雾森林战争的时候就已经是妖精军团中的高层了,为何它会来到这样偏僻的地方,重新变成了那些居住于路边、以捉弄路人为乐的野妖精?
然而大妖精之后的反应却远远出乎我的意料。他竟然匍倒在一片宽大的草叶上,以妖精种族最虔诚礼节对我膜拜,而后用激动得颤抖的声音高喊:“存在于过去,复活于未来的王者,卓尔精灵和所有黑暗妖精的守护者,伟大的死灵君王撒尔坦·迪格斯啊,快来拯救你的人民吧!”
此刻我终于意识到事情有些不对劲儿。“卓尔精灵”与“黑暗妖精”这两个名字,没有一个是我曾经听说过的。而这只大妖精对我的态度,一个曾经在三百年前参与过对我的围剿的妖精军团的一员对我的态度,也是在我的意料之外的。
曾经的我,死灵君王撒尔坦·迪格斯,曾同精灵与他们的仆从种族有过一个盟约。然而精灵们背叛了我,对我发出了最致命的一击。但此刻他为什么又称呼我为“卓尔精灵”与“黑暗妖精”的守护者?
“把你所知道的事情都告诉我,大妖精。”我用一根手指把他从草叶上抬起,沉声说,“然后我再决定是否去帮助你们这些曾叛过我的种族。”
“我们从未背叛您,大人!”大妖精以他这个种族特有的那种冲动情绪说,“精灵族已经不是三百年前的精灵族。一些精灵背弃了与您的盟约,污蔑您被深渊地狱的领主变为傀儡,发动我们参与了对您的偷袭!当我们知晓了真相以后您的命盒都已经被毁灭,于是一部分仍旧忠于您的精灵被宣布为黑暗的追求者,被驱逐到了地下变为卓尔精灵,而那些仍旧忠于您的妖精,则被驱逐出了军团,被称为黑暗妖精!卓尔精灵的主母,伟大的北之星冠,**师米伦·尼恩曾预言您终将归来,但卓尔精灵们大都不相信将会有重返地表的一天。但如今,您,伟大的王者,存在于过去,复活于未来的王者,您出现了!”
米伦·尼恩?我在心里想,巴托恶魔曾经提到过这个名字,并说我的身上和她有着相同的气息。既然她冠有**师的名号,那么召唤巴托恶魔的人就一定是她了。这样说来,这只大妖精的话也并非不可信。
实际上,在“血脉烙印”这个秘法的感召下,他所表现出来的情绪应当不是伪装的。越是低级的生物受到的秘法制约就越强,相对于那些曾经背叛过我的精灵,我更愿意相信他的话。
在我回复了记忆以后这段很短的时间里,我曾试图找出精灵们背叛我的原因。我想知道究竟是什么力量能够让他们对抗“血脉烙印”的作用,在我没有损害他们生命的情况下违背誓约,对我发出最后一击。
此刻我终于有了些头绪……在雾森林战争的后期,火龙巴卡拉斯曾经出现在世界之树的附近。若是这世界上有只一种高贵的血统可以暂时地稀释以星辰诸神之名缔结的血脉誓约的效力,那么就一定是近乎半神的龙族血统——并且是纯血的龙族。
而巴卡拉斯参与三百年前的那场整个西大陆对我的围剿的原因……大概是因为一段更加古老的往事。是我低估了龙族对于仇恨的执着。但,的确……在巨龙们悠长到几乎与诸神同寿的生命当中,还有什么能比仇恨更让他们感到有趣的事情呢?
珍妮还要有很久才能恢复清醒,于是我有时间来思考。
思考一段三百年的往事,理清一些我曾经在临死之前都没有弄清的关系。
精灵们背叛过我,于是他们付出了代价,失去了世界之树;地龙安塔瑞斯背叛过我,于是他失去了飞翔的能力,被封印于地下;人类——尼安德特人与克莱尔人也背叛了我,而他们现在还没有付出足够的代价来平息我此刻的怒火。
我不吝于赐予我的追随者最大的荣耀。
但我也从不吝于施予我的敌人最痛苦的惩罚。
自此刻起,我以我曾经的名号,拥有无穷魔力和半神身躯的死灵君王撒尔坦·迪格斯的名义发誓,我将要整个世界为我付出代价!
于是我对大妖精说:“我将去北方拜访米伦**师。你可以作为我的特使,向她宣告我的归来。我现在的名字是艾尔·穆恩,但你只可将这个消息告诉她一人……”
但我随即又皱起了眉头。精灵们独特的体质决定了他们之中不可能出现力量媲美人类的**师——因为他们的寿命过于悠久。而为了不让他们有机会在漫长的时间当中掌握可挑战诸神的魔力,他们被造物者剥夺了创造力与变革的精神,也就无法成为卓越的法师。
然而米伦·尼恩……她竟然可以召唤巴托恶魔。
她还拥有与我类似的气息。
一个可怕的念头浮现于我的脑海。如果没有记错的话,除去那个三百年前我临死之前抛出的、散落在剑鞘峰的盛有我的部分魔力的命盒残片之外,另外两个同样的存在之一,应该就是散落在北方……
就是说那个米伦·尼恩,很可能已经占据了我另一个命盒之中的魔力,才能在三百年的时间里成为了一个**师。
一个精灵**师!
该死,这个愚蠢的女精灵根本不知道以我的魔力召唤恶魔来到地上界会带来什么后果!如果这种召唤的力量可以滥用,我何不在三百年前召唤深渊九领主!
第十九章 命盒
我曾经被几乎所有的种族背叛过,因此在我的心里已经不相信任何人的任何承诺——即便那承诺是以星辰诸神的血脉盟誓。同样我也不相信一个占有了我的魔力的女人会对我持有善意,因为任何人都无法拒绝绝对力量的诱惑,哪怕是曾经的我……更何况米伦·尼恩是一个无时无刻不想要带领卓尔精灵重返地表的领导者。
我力量中的黑暗特性会吸引邪灵和邪恶生物,这就是为什么那只逃脱的巴托恶魔会本能地从北方向古鲁丁村庄靠近。
曾经的我为了获得半神的身躯和可以挑战诸神的力量,让自己的灵魂坠入了黑暗以换取本不应该存在于地上世界的强大魔力。但随之而来的代价就是我身体里最邪恶的那些特质——这些特质是每一个生物都拥有的——随着这黑暗魔力的滋养而愈发强大。它们令我随时可能变成一个拥有更强大魔力、却泯灭一切人性与理智的怪物。
因此我选择在三百年前分化了自己体内的一部分邪恶特质,并试图借助精灵族所一直守护的世界之树的力量来彻底地净化它们。一旦成功,我就将成为只拥有理性的纯洁特质的半神——那是完全不同于星界中那些喜爱在深渊地狱里挑逗魔族进行彼此残杀的“血战”以获得无聊乐趣的“诸神”的人类之神。
这件事情有人曾经尝试过——那是历史上最后一个尼安德特人大帝国的统治者,魔法皇帝巴温。但他失败了。他被降临于主物质界的光天使所毁灭,连同他建造的巴温之塔一起。现在那座人类历史上最雄伟的高塔只剩下高度依旧恐怖的残骸,被人们以混杂着敬畏又轻蔑的情绪称为“傲慢之塔”。
然而我高估了人类以及精灵们对于誓约的敬畏,也低估了龙族对于仇恨的执着。变得虚弱的我被人类大军围困在世界之树的“绝对屏障”之内,又被精灵族从背后一击,险些从这个世界上彻底消灭。
我用最后的力量将自己的灵魂残片和魔力分成了四个部分以掩过那些与我为敌的**师的眼目,并且在对自己成功地使用了“大预言术”之后用最后一个魔法跟他们同归于尽。我的第一个灵魂残片在三百年后重生于欧瑞王国博地艮行省的古鲁丁海岸,自名为艾尔·穆恩。在经历了二十多年的浑浑噩噩的生活之后,我终于逐渐想起了自己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目的,离开了那里。
现在我找到了自己其余三个承载有我的魔力的命盒之一,恢复了一部分的力量。但同那个曾经可以挑战整个世界的撒尔坦·迪格斯相比,我就像是一只卑微的虫子。
但……我在三百年前想要消灭的邪恶特质并没有被成功净化。它们被我附着于我的命盒之上,用来守护我的魔力不被别有用心的人占有。然而经过了上百年的漫长岁月,缺少了我的自主意识的强力制约,现在,那些黑暗之灵们似乎拥有了自己的意识,在发现无法融合我的魔力之后放弃了守护我魔力命盒的任务,返回了人类世界。
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我那么轻易地就在剑鞘峰找回了第一个命盒里的魔力,同样也可以解释为什么一个卓尔精灵、无法拥有卓越魔力的生物可以成为**师。
她在我的邪恶守护者离开之后,占据了我的第二份魔力。
如今的她在召唤深渊生物……但无论她是准备将其用于对那些白精灵的复仇,还是用于夺取我的另外两份魔力,我都必须尽快让她停止这愚蠢的行为。
因为星界诸神一直都谨慎地提防着地上界出现的可能威胁到他们的强大存在,这就是当初的我试图以损失一部分魔力为代价消灭自己的邪恶特质、让自己具有纯洁属性的原因——他们可以容忍一个心地善良的半神存在,却绝对无法容忍一个拥有人类**的、无限接近于神的存在——因为他们最了解自己。
而召唤深渊地狱中的强者来到地上世界,就等于在那些神人的后花园里点火。因为深渊地狱中的魔族远比地上界的生命们强大,也是星界诸神最为关注的位面。因而他们乐此不疲地挑逗深渊九领主之间进行漫长而血腥的厮杀,并将其命名为“血战”——是为了满足自己漫长而无趣的生命中的娱乐需要,更是为了削弱那些可能威胁到他们的强大恶魔,或是魔鬼。
一旦米伦·尼恩获得了另一份魔力,拥有了足以召唤深渊九领主之一的力量并且成功地使之来到地上界,那么她就会立即被诸神觉察并且毁灭——就像曾经的巴温皇帝一样。
对于一个精灵**师的死亡,我毫不在意。但代价是失去我积累了数百年的强力魔力,我绝对无法接受。
好在诸神们的弹指一挥就相当于地上界十几年的时光——我似乎还有机会制止那个愚蠢的女精灵,并找到某种方法夺回我的魔力。
我这些冗长的回忆也许会令任何一个人类的史学家震惊不已。凡人们无知而幸福地生活在地上界,只把“诸神”、“地狱”当作传中之中虚无飘渺的事情,却从不知道那些东西都确切存在,并且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他们。
然而作为魔法师——超脱了人类范畴的类神,我们一直都知道这个世界的真相——掩藏于平和温柔外表之下的真相。当我们知晓了凡人们所膜拜的代表正义与善良的星界诸神们与世界上与拥有了无限力量的人类并无不同之后,又怎么可能依旧对这个世界以及诸神心存敬畏,甘愿庸庸碌碌呢?
任何一个强大的魔法师都将走上成神的道路,尽管那条路似乎是一条死路、从未有人成功过。但这就是我们悲惨又荣耀的命运,从无例外。
那只皮克大妖精依旧在草叶上等待我的指示,而我已经从刚刚得知还有人依旧效忠于我的盲目喜悦中清醒了过来。
我绝不能让那个北方的**师知道我的存在。因为现在她拥有相对于我来说强大得太多的力量。如果那只皮克大妖精的表述没有错误,那么她现在就拥有超过三十万卓尔精灵的效忠,拥有记录了召唤深渊生物的魔法典籍,甚至还会拥有更加高阶的咒语。
然后她也会像从前的我、没有经历过被那种泯灭人性的黑暗特质折磨的我一样,不择手段地试图获得更多的力量。实际上她现在也在这么做了——她在召唤深渊里的魔族。
第二十章 白银之王
因此我最终否定了将我已经复活的消息让这只小妖精告知那个精灵**师的打算——至少在我找回曾经属于我的法师手札之前。我得尽快赶去古鲁丁村庄,因为珍妮的身体状况。
妖精之血遏制了恶魔毒素对她生命的侵蚀,但想要不留下后遗症,还需要我用炼金术的手法慢慢调理。我需要在那里找到一些材料,居住一段时间。而更重要的是,我感觉得到原本守护我第一个命盒的邪恶之灵现在就在古鲁丁村庄附近,我必须尽快找到它,消灭它,或者将它转化为我的自身魔力。
精灵**师的出现给现在的我带来了不小的心理负担,这使得我从前慢慢寻回自己魔力的计划不得不做出相应的改变——也许我不会舍得就那么消灭掉那个邪恶之灵,而让那几乎等同于我命盒中魔力的强大力量白白浪费掉。
因而我在很轻易地取得了大妖精积累下来的财富之后——共计一百一十三个欧瑞金币和七十四个欧瑞银币以及几枚品质不错的宝石——就带着珍妮继续上路了。而那只大妖精,我不想再详细地描述它之后的境遇。皮克妖精将他们的财富视作自己的生命,那种发自本能的冲动甚至比巨龙更加强烈。它选择了遵守誓约,献上了自己的财宝,而后歌唱着死去。
珍妮是在我掩埋了那些妖精的尸体之后清醒过来的……这时候丛林间溢满了因为午后的高温而愈加浓郁的芬芳气息。她先是短暂地迷茫了一会儿,然后才缓慢地抬起手抓住了我的袍袖。
我对着这个小姑娘微笑,轻轻拍拍她的手,说:“好了。你已经没有生命危险了。等我们离开这里到了古鲁丁村庄,我会让你彻底地好起来。”
“……我们杀死了那只恶魔,是吗?”她长长地吐出了一口气,然后再度用力,将身子微微抬起。我顺势把另一只手垫在她的脑后,然后温柔地说:“是啊。你又获得了一个荣誉……你或许是第一个击杀了一只巴托恶魔的人类女战士……不,应该是人类战士。”
她的金色的瞳仁陡然迸发出一阵鲜亮的色彩,那愉悦的神色甚至使得这夏日午后的明媚阳光黯然失色。
“我就知道是这样的,就知道是这样的,穆!”她抓着我袍袖的手紧紧嵌进我的皮肉里,我微不可察地皱了皱眉头。“你知道么,我们家族中一直都有一个预言——我们的祖先因为与一位法师合作,击杀了传说中的死灵君王而获得百年不衰的荣耀,因此当家族即将没落的时候,必然会有另一位伟大的法师出现,再度使我们重拾百年前的荣光——如今这预言成真了,我杀死一只恶魔!这会让整个大陆的吟游诗人都传诵我们的名字,赞美我们的英勇!”
预言……马第尔家的预言。呵呵,当时那位女侯爵果然遵守了与我的誓约……哪怕知道她的后代将再次为我付出怎样可怕的代价。马第尔家的女人啊……骨子里果然都有着这样一种疯狂而又危险的狂热……
“但是抱歉,亲爱的,这件事情我们必须保密,因为一些我的原因。我的一个敌人召唤了这个邪恶的生物。”我伸手拿掉她银发上的一根草茎,说,“但你不必沮丧。杀死一只恶魔算不了什么。如果你愿意……”我凝视着她的眼睛,“你甚至可以追随我重建一个尼安德特人大帝国。但首先我必须得到足以保护我们的力量……所以在此之前,我们无法告诉别人我们的英勇经历。”
那个极富煽动性的词语果然有效地混淆了她此刻并不十分清醒的思维——“一个尼安德特人大帝国”……
这是西大陆艾瑞法斯特上所有尼安德特人的梦想。
这片大陆上的确曾经存在过一个尼安德特人大帝国——“巴温帝国”。它的版图包括了如今的欧瑞王国、亚丁王国、狄恩王国与因纳德立共和国的绝大部分领土。然而因为它的统治者,魔法皇帝巴温试图自封为人类之神而激怒了神明并将其毁灭,这个仅仅存在了二十七年的庞然大物就分崩离析了。
自此本就数量稀少的尼安德特人再不具有与克莱尔人同等的地位——在西大陆几乎所有的国家里,都有着尼安德特人的最高封号不得超过侯爵、尼安德特人只能担任副职的规定。
如果说有一个原因可以报复人类这个背叛过我的种族,可以让他们在自相残杀中清洗自己的罪孽,那么这就是一个绝好的切入点。
而也正因为我这随口而出的一句话,我的脑海中忽然出现了一个念头……也许我可以为尼安德特人制造一位英雄,一位打不垮的英雄,一位忠诚于我的英雄。
他将领导那些对现实不满、心怀愤怒不甘的尼安德特人与精灵以及克莱尔人,甚至有可能不再效忠于我的卓尔精灵抗衡。卓尔精灵们可以有一位名号为“北之星冠”的**师……银发的尼安德特人同样可以有一位名号“白银之王”的大英雄。
一位……继承我的邪恶之灵的英雄。
“对,一个尼安德特人大帝国。”我重复了一遍自己的话,让自己的目光愈加温柔,宠溺地看着轻易陷入了对未来的憧憬的珍妮,“这荣耀将远超你的认知……你将是历史上第一位女皇。”
珍妮支撑着自己的身体坐了起来,以一种近乎虔诚的目光注视着我,并且握紧我的手,用一种虚弱的狂热语气说:“穆,那将会是真的,是吗?会是真的吗?”
“是真的。”我简短地答复了她,将她搀扶起来,“所以现在,就让我们向古鲁丁村庄进发——那里将是你赢得自己的荣耀的第一个起点。”
她立即变得精力充沛而又斗志旺盛——尽管那只是依靠强大的意志在透支自己的体力。然而这些都不再重要了……
因为她将得到近乎永恒的生命。这荣耀我从未赐予她人,而她将是第一个。
第二十一章 商旅
通往古鲁丁村庄的大路近来并不太平。自六百年前“迷雾森林战争”时代起就一直驻扎在附近的卡布兽人兵营内似乎发生了一些事情,这使得那些原本就凶残暴虐的兽人最近更加频繁地袭击过往商旅,而王国警卫队则一如既往地对此表示无能为力。
那场战争之后人类与亚人种一直保持着微妙的平衡——亚人种兽人们不再试图挑战人类的主导地位,却也坚决不任由人类将其赶尽杀绝。大量从战争时代起就一直遗留在大陆各处的兽人兵团对人类王国虎视眈眈,而人类的军队则尽量不去招惹它们。
因为与自从大战之后就一盘散沙的人类诸国不同,现在西大陆上的唯一一个兽人国家“提玛克”采取的是对所有亚人种无条件庇护的原则——一旦亚人种被大规模攻击——无论是古鲁丁附近的卡布兽人还是狄恩附近的豺狼人或是散居于东部沿海地带的蜥蜴人,提玛克帝国的那些身高将近三米、被青铜铠甲和武器全副武装的兽人军团都会气势汹汹地对邻国进行报复性地攻击。
然而很不幸的是,提玛克兽人帝国的近邻就是欧瑞王国。因此这个孤立无依,仅仅靠四处劫掠维生的卡布兽人兵营一直保存至今,直到近几十年来被逐渐强大的欧瑞军队压制,才将他们的活动范围从古鲁丁的西南部缩小到了他们本部所在的塔米尔丘陵地带。
但像最近这样,做出大肆劫掠国王商旅,无论老幼全部杀死然后将其作为那个军事化聚居地的口粮这种令人发指的行径,还是最近几十年来第一次出现。
然而欧瑞的王国警卫队与边防大队——实际上就是王国正规军——正因为与邻国狄恩的紧张关系而无暇顾及这里。因此我与珍妮在这条路上行走了将近两天的时间,都没有遇到哪怕一队驾着马车的商旅。
今天是一个阴天,还飘着蒙蒙的小雨。夏季已接近末尾,欧瑞的博地艮的雨季要来临了。路上渐渐变得泥泞,于是我们离开了泥土路面,走在路边的矮草里。我的牛皮靴子可以防水,珍妮那覆着铁片的鞋子却没这么走运——就连这个不畏惧战斗的女骑士也开始抱怨这糟糕的天气,并且无法忍受鞋子里那些闷热蒸腾的水汽。
那个小贩送给我的披风再一次派上了用上,此刻它被披在珍妮的身上,遮挡着不断汇集的水珠。这样讨厌的天气虽然凉爽,却找不到一块干净的地方可以休息。我们的披风和长袍边角都溅上了灰黑色的泥点,鞋子也肮脏不堪。我只想快些抵达古鲁丁,然后找到一家干净的旅馆享受一整个晚上的温暖被褥。
这时远处忽然有声音传来,那是马车的木质车厢来回晃动以及马蹄敲打地面的声音。我们两个立即停下脚步站在路边,珍妮则将手伸进披风里,按住了剑柄。
身后的远景因为细雨而变成了青灰色的淡影,但不多时,一匹褐色的矮马就冲破了迷雾,载着马上一个骑士快跑过来。这里所说的骑士,仅仅是为了表明“这个家伙骑在马上”,而不是一种身份的象征。实际上“骑士”这个头衔是欧瑞王国里阶级最低的贵族,但即便爵位并不显赫,一个贵族骑士的装备也一定比骑在马上的这个人好得多——他只穿着粗布的外套,脚上是一双肮脏的皮靴。身上的护甲则是钉了一片铁皮的皮衣——而那铁皮上还有明显的修补痕迹。
这人驱使着他的马跑到距离我们十几米远的地方,就勒住了缰绳,让身下的老马在原地转了几圈,而后又冲进了身后的迷蒙水汽里。
“这是一个负责瞭望侦查的游骑。”珍妮的脸同样掩在披风的兜帽下,对我说,“后面一定有一支商队。”
我很高兴看到这个小女孩现在能够变得冷静而老练,尽管她的话里还有那么些小小的、卖弄的意味。但就像从前那些急于取悦我的部下一样,这种表现的**实际上是一根有力的缰绳,能够让我藉此驱策利用他们,而后者将心存感激——无论他们当初的表现**是否纯洁无瑕或是别有用心。
我伸出手来将她的身体向后拢了拢,一起站到了路边,好不让一会经过的马车将泥水溅到身上。珍妮说得没错,那是一个负责侦查的游骑。虽然装备简陋,但行事老练干脆,盔甲上伤痕累累,显然是经验丰富的战士。
这一定是一个很大的商队,因此雇佣了佣兵随行。但佣兵……大多是一些粗鲁的家伙。虽然也有心地善良之辈,可那种过于直白的友善和充满了低级趣味的善意玩笑实在令我无法接受。何况在那种大多以男人为主的群体里,几乎每个人的身上都充斥着可以弄昏头脑的荷尔蒙。让珍妮这个以我的审美观看起来还算美丽的女孩子跟他们厮混,那无异于自找麻烦。
我只想让他们快些通过,然后各走各的路。
又过了一小会儿,三匹马慢跑着经过了我们身边,其中一个正是刚才的那个游骑。他们用毫不掩饰敌意的目光无礼地打量着我们——打量着两个将面孔隐藏在兜帽之下、身侧有长剑轮廓的可疑陌生人。
我抬起头回应了他们的目光,在相互注视了两秒钟之后微笑着说:“日安。”
其中一个蓄有浓密胡须的大汉从鼻子里发出一声低哼,终于确认了我们没有威胁,向身后呼喊了一声。于是又有三三两两衣着破旧的骑士从雨雾里冲出,同样不善地打量着我们,策马而过。
马蹄溅起的泥水和这些粗鲁男人无礼的目光似乎惹恼了从小就生活在贵族家庭的珍妮,她终于忍不住抬起了头,用恼怒的目光瞪视回去。
黄褐色牛皮风衣的兜帽在她用力抬头的一刹那滑落下去,一团银发像月光一样倾泻出来,成为这个阴沉天气里唯一的亮色。那亮度甚至使得几个佣兵的眼神也发了亮,胯下的马匹被无意识的动作勒紧了缰绳,发出一声嘶鸣。
“尼安德特人……”他们以与粗犷的外表不相称的声音轻呼着,操纵着马匹在原路转了一圈,停了下来。后面的马车在这时赶上来,宽大的车板上蒙着厚重的防雨帆布,车夫竟然也是身着破旧皮甲的佣兵。刚才那个已经经过的蓄有胡须的男人又纵马跑了回来,带着恼怒的意味高喝:“怎么了?”
第二十二章 贵族
这时我意识到,这似乎并非一个商队那么简单。因为我注意到后面的那些货运马车上没有一个平民打扮的人。他们全部神情严肃,带有明显的敌意,就像是一支正向战场行进的军队。
这时候那个发出低呼的削瘦骑士更加无礼地在马上用手指直指着珍妮,对那个男人再次重复了一遍:“安德烈,一个尼安德特女人!”
我忽然明白他们想要做什么了。
在西大陆,尼安德特人与克莱尔的数量比大约是一比一百。除去一些大城市——那些巴温帝国时代作为统治阶级的尼安德特人居住的大城市——在偏远些的地方你很难见到这种银发金眼的稀有人种。
尼安德特人中的女性是全大陆公认的除精灵女性以外最美丽的尤物,她们比克莱尔人的女性衰老得更加缓慢,且皮肤细腻白皙,没有克莱尔人女性身上那种略显茂盛的体毛。
因此尼安德特女人成为了全大陆的人口贩子最抢手的货物。我完全可以想象在这样一条人烟稀少的道路上,一个从事那种不道德买卖的家伙看到珍妮之后会有怎样的反应。
“放下你的手,佣兵!”珍妮皱起眉,呵斥道。他成功地惹恼了珍妮。这就是为什么我不喜欢这些家伙的原因——他们毫无礼貌可言,经常以各种自己为正常的方式使得一个有教养的人难以按捺自己的怒火。
一个好脾气、有教养的贵族女勋爵并不等同于一个可以忍受平民对其指指点点、用看待货物的眼神对其上下打量的普通人。珍妮在呵斥他的同时就已经把右手反握在了剑柄上,只消一用力就能拔出她的长剑。
但这个动作已经使她的剑柄从披风下露了出来,还有半身甲领口镀了铜的纹饰。珍妮剑柄的末端是一块扁平的铜印,上面刻有马第尔家的家族徽章。在必要的时候,它可以当作本人的印鉴,将火漆封在信件或者货物上。
可在这些在粗鲁的佣兵眼中这只意味着一柄可以卖出高价的长剑和一件价值不菲的盔甲,唯独除了那个被称作“安德烈”的人例外。他在看到这两样东西的同时眼睛眯了眯,神色明显地松弛了下来,大概是认定了一个贵族不可能是盗贼团的探子,而后将目光投向我。
他应该是这队佣兵的首领。作为一个首领,他总是免不了会接触一两个贵族,哪怕是低阶的贵族。但这也足以令他明白珍妮的身份。在欧瑞王国,用类人种来烧炭是一回事,贩卖贫民女性是一回事,小偷小摸是一回事,但杀死或者贩卖一个贵族可就是另一回事了——要人命的事。
我依旧站在那里没有动作,手里却已经从宽大的袖子里隐藏的布袋暗格中捏了一小撮骨粉,口中开始默默地诵念“群体恐惧”的咒文。一旦这个佣兵的首领被贪欲冲昏了头脑——实际上他们这类人经常做这种蠢事——那么我就会立即让他们惊恐地奔逃,然后一个一个地干掉。
但他还是立即喝止了那些蠢蠢欲动、甚至已经将武器抽出的佣兵:“我们没时间做这种蠢事!你,强尼,现在马上从马上滚下来给那位小姐道歉,然后我们继续上路!”
叫做强尼的削瘦男子不解地大叫:“头儿,那可是一个尼安德特女人!还有这盔甲和武器……”
“那是一个尼安德特人,贵族。”安德烈只说了这一句,然后就紧紧闭上了嘴,瞪着强尼。其他佣兵的脸上立即露出了了然的表情,同时还有一种奇特的心照不宣的神色,就像彼此之间在默契地分享着一个不便说出口的秘密。
强尼愣了愣,悻悻地推回了自己的剑,翻身跳下马来,溅起了一大蓬泥浆。其他人的脸上则露出了看戏似的轻松神色,甚至还有一两个人在悄声细语,打赌珍妮会不会给他一个耳光。
“好吧,给一个贵族道歉算不上什么丢人的事情。”那个叫做强尼的男人嘟囔着,怪模怪样地走近下意识地摆出了进攻姿态的珍妮,“噢,噢,小姐,您别那么紧张——我们的头儿,安德烈,你知道的……噢,你才不会知道,祖上也是一个贵族,所以……”
“强尼·道尔森!”叫做安德烈的男人再次怒喝一声,打断了他的话。他的脸色因为激动而泛红——至少我认为是激动。
“好吧,好吧,头儿。”强尼识趣地住了嘴,嬉笑着弯腰给珍妮行了一个礼,“我很抱歉,贵族小姐。”他极不标准的动作歪歪斜斜,而后更因为双腿交叉而险些被绊倒,佣兵们立即发出一阵更大声的哄笑来。
原来如此……
一个失掉了贵族身份的出身贵族家庭的佣兵首领,一个不甘于现状却又无能为力的愤懑男人。虽然已经沦为平民,却依旧怀念家族的光荣历史,甚至依旧固执地维护着自己心中的贵族准则……
真是可悲又可怜。
珍妮从鼻子里冷哼一声,移开了手。安德烈则调转了马头面无表情地向前跑去。我猜此刻他的心里一定羞恼又失落——自己的手下在一个货真价实的贵族面前为他丢够了脸,而他则必须在这种鬼天气里带着这些粗鲁又无知的人去从事某个危险又血腥的任务。如果有一个机会可以让他摆脱平民这个身份,他一定会毫不犹豫地抓住它……
但这还需要慢慢谋划。
佣兵的货车一辆接一辆地从我们身边经过,然后继续前进。当最后一个骑着马的佣兵经过我身边的时候,我高喊了一声:“嘿!”
那个穿着湿漉漉的黑色棉甲的年轻人扭头看了我一眼,又看了珍妮一眼,然后面色阴沉地问我:“什么事?”
我知道他停下来大部分原因是由于珍妮的脸蛋儿……但我不想让这个家伙再把珍妮弄得发火,于是扬手抛给他一枚亮晶晶的东西。他连忙接住了它,展开手掌——那是一枚欧瑞银,硬通货,可以在十几个国家流通。
他的注意力立即转移到了我的身上,阴沉的脸庞也有了几分暖意。他看了看已经消失在前方雨雾中的车队,让胯下的褐马在地上不安地兜着圈,再次对我说:“你想要什么?这匹马可不行。”
“要一个消息。”我说,“你们是打算去古村?车上装的是什么?”
“好奇心太重可没好处,贵族老爷。”他皱了皱眉头,又看看手里的那枚银币,还是对我说道,“如果你们打算去古村,我建议你们立即调头离开。车上装的都是武器和铠甲,还有投石车的组件。卡布兽人可能进攻那里,我们是被雇佣去参加防御的。”他顿了顿,又说,“也许就他妈没命再离开那了。”
第二十三章 我就开始相信命运了
他说完那最后一句,忽然扬手又把那银币抛给了我,大声喊道:“等我活着从那个鬼地方跑出来了,再还我!”然后双腿狠狠地一夹,那匹马就踏起了大蓬泥水,冲进了前方的雨雾里。
“这个家伙挺有趣,不像个佣兵。”我笑了笑,对珍妮说,“这可是一个欧瑞银哪。”
珍妮迷惑地睁大了眼:“嗯?”
我忽然想起来这个姑娘的父亲是博地艮行省里面最富有的一个男爵,其实足以应付一个平民三个月开销的欧瑞银和足以应付一个平民一年开销的欧瑞金对她来说差别其实并不大。她的头脑里对金钱大概并没有确切的概念,就像我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对损失了一匹马毫不在意,也对路魔残骸里的那些宝石无动于衷。
……不像从前的我,辛苦制作了一批幸运戒指以后,也只能卖到二十到三十个铜币的价钱。
但这样一个姑娘可以跟着我风餐露宿,只吃干面包和咸鱼度日,也的确不得不令我心生赞叹了。
其实她和她的那位祖先真的很像,就像是命运创造了一对双生子,一个在三百年前赐予了我,一个在三百年后赐予了我。只是我不敢再像从前那样对一个人坦露一切。那一次的伤害太深,我再也无法信任任何人……
所以,珍妮,如果有一天你要因为我的所作所为而怨恨一个人,就去怨恨你的祖先吧。我看着她贴在面庞上的银发和一双纯净得像宝石的眼睛,这样想。
“走吧,我们继续去古鲁丁。”我为她拉上兜帽,掠去一缕站在她睫毛上湿漉漉的头发,轻声说。
“那里不是要和兽人打仗了吗?也许去了以后就会封城,我们就没法儿在战争结束以前离开了。”她的脸不易觉察的红了一下,移开眼睛试图转移话题。
“不会有大规模战争的。那个群落的卡布兽人已经在那里居住了六百多年,孩子和妇女的数量不会少,还有很多因为和人类混血而生出来的战斗力低下的半兽人。他们已经不是六百年的兽人兵团了。”我边走边说,“兽人对古鲁丁村庄的掠夺每年都会有那么几次,这一次只是常规战役,最多持续两个星期。而且你的身体还没有痊愈,现在只是靠妖精血液激发的生命力……如果没有得到妥当的治疗的话,以后会留下病根,那时候就麻烦了。”
“和人类的混血儿?!”她完全忽略了我后面的几句话,惊讶地掩住了嘴,“兽人和人类的混血儿?!怎么会有人……”
“都是些被抓去的女人。”我耸了耸肩,“其实古鲁丁附近每年都会有人类的女人被卡布兽人抓走,只是这不是什么好事,所以没几个人愿意提起。不然卡布兽人的兵团为什么会在这里生存了六百多年?当初的兵团里可大多数都是雄性兽人……他们也要繁衍后代的。现在的兽人兵营里,除去从欧瑞王国各地聚集过去零星亚人种,有六成都是混血的半兽人。”
“你知道得可真多。”珍妮像个小孩子一样张大了嘴,“这些我都没有听说过……你从前不是住在海岸的法师塔里吗?怎么会知道这么多东西……就好象没什么是你不知道的!”
“我是法师么……”我笑了笑,“总有办法知道些别人不知道的东西。”
“那么……”她边走边小心翼翼地侧脸看我,“你能教我魔法么?”
哈,她终于问出了这个问题——尽管比我想象得要晚得多。几乎每一个有缘见到魔法师的人都会提出这个要求,只是他们不知道,魔法并不是谁都能掌握的小玩意儿。
“你学不会的,珍妮。”我尽量放轻了语气,说,“魔法不是剑术,可以通过长时间的练习来掌握。学习魔法需要的是血统……每一个法师都能够分辨一个人是否有这种血统,只是……很抱歉,你没有。”
“噢……没关系的,我只是随便问一问……”她笑嘻嘻地说,“其实当一个魔法师也很麻烦的,是吧?你的包裹里有那么多的小东西,如果是我话,一定会搞不清它们都该怎么用。”
她沉默了一会,低下头看着脚下湿漉漉的青草,忽然说:“其实啊,从前我也是不大相信命运的。只是我小时候就会读很多书……很多关于我的家族故事的书。慢慢地我也想变成我的祖先那样的人——挥舞着宝剑,打败邪恶的敌人那样的大英雄。我的父亲是一个很好的人,可是不是一个很好的贵族。他总是说,马第尔家到我这一代大概就要衰落了,到我的下一代,大概就要变成平民了。他不想让我们的后代沦落成住在平民窟那样的人,所以他把所有的时间都用在积累财富上……”
她又看了看我,微笑着耸耸肩:“别人家都会很努力地结交大贵族,想要得到更高的爵位,我们家结交的却都是些工厂主和矿场主。我父亲是个学者……至少他说自己是个学者。他做不来献媚巴结那样的事情,也不会试着让我嫁进一个豪门给他带来些政治上的好处……我小时候见过他参加王都晚宴时候的窘迫样子……虽然我们很富有,可是我们除了欧瑞金和家族传说之外似乎一无所有。他更喜欢和那些没有爵位的富有平民打交道……那样会让他更觉得自己是一个贵族。”
“其实这一切都因为,我是一个女孩子。”她的声音这时候低沉下来,边走边把脚下的草叶踢得水珠四溅,“现在不是从前那样子了……女人也可以变成侯爵。国内对尼安德特人的态度又是……恨不得把我们统统变成平民。所以父亲想要给我留下很多很多的财产,多到我们的后代永远不用为生活发愁……”
“可是我很不甘心啊。你知道的事情那么多,一定也知道我们家族从前有多么辉煌……我的心里总不愿意相信会有那么一天,我们不能再有自己的纹章,变成除了财富一无所有的平民。所以啊,我就跑出来啦。我想啊,总得做点儿什么去改变这种状况……直到我遇到了你。”
她侧过脸来很认真地看着我:“我就开始相信命运了。”
第二十四章 另一个法师
我看着她的脸,忽然不知道该如何说话。
这时候细雨停了下来,天空依旧阴沉。她掀下帽子,像一只小狗一样晃了晃脑袋。长发上的水滴甩在我的脸上,弄湿了我的眼睛。而她又看了我一眼,咯咯地笑了起来。
“等我找到古代**师的第二份魔力,珍妮。”我对她说,“我就会成为世界上最强大的法师。可是教我魔法的老师并没有告诉我那一份魔力的确切位置……所以我们还要奔波很久。但是请你相信我,我许诺给你的东西,必将一一兑现。这是一个法师的承诺。”
她微笑着,郑重地点头。而我则在心里默念着另一句话,让自己这颗出现了些许软弱裂痕的心再次平静下来:而你的祖先承诺给我的,我也必将一一取走。
你能做到的,撒尔坦。我对自己说,你曾想成为纯洁之人,却被背叛。而此刻你得到了第一份沾染着你从前灵魂中邪恶气息的魔力,你就应当把你的心变得更加坚硬冷酷,不再被任何人欺骗,不再对任何人失望。
天上的云层开始渐渐散去,西方的天际出现了罕见的彩虹。不久之后太阳将会露面,将路面的水分蒸干。而路边林间的蝉儿开始低低地鸣叫,而后陡然变得高亢。它们都是些可爱的小家伙……因为一旦有什么危险的猛兽潜伏在林间,蝉儿就会知趣地闭嘴,于是旅人们便可以有所防备地走过去,而不至于被突袭。
我们一路说着无关紧要的话,偶尔为她讲述些深埋于历史的有趣典故。她没有追问我究竟打算如何为她建立一个大帝国……我想她大概已经将那个过程用“命运的指引”来替代了。
一整个下午的时光就这样被打发掉了。太阳要西沉的时候,我们在一块被晒干的青石上休息了一会儿,那石头旁边正巧有一只肥美的兔子在打瞌睡。我用蛛网术缠住了它,又用诅咒魔剑割断了它的咽喉。兔子的血液在一瞬间就被火焰亡灵吸收得干干净净,而后那柄钢剑快活地微微颤抖起来。
剥皮、掏出内脏,都是由珍妮来完成。我看得出她并不习惯这种血腥的工作,但她似乎更不愿意让我亲自动手。不知道在欧瑞王国里是否还有像她一样的贵族少女……如果有的话,那么人类在这三百年间可真是前进了一大步。
泥坑里的积水已经澄清,我们先装满了水袋,然后在泥坑中间小心地洗了洗被切成条块的兔子肉,不让坑底的淤泥泛起来。
被细雨淋湿的枝叶用火石点了几次都没有燃烧起来,于是我失去了耐心,施展了一个魔法“灼热射线”。一道金黄色的光线从我的指尖射出,正打在那被堆成一堆的枝叶上面。射线的热度在一瞬间就蒸发了周围的水分,然后又让干燥的树枝燃烧了起来。先是一阵呛人的浓烟,然后是若隐若现的橘红色火苗。等到温度越来越高,更多的枝叶被烤干之后,火势终于旺盛了起来。
此刻太阳开始隐没在远山之下,最后的光亮将天空中没来得及散去的云朵映成了火红色。火烧云……小时候母亲是这样叫的。
天地万物似乎都变成了橘红,包括珍妮的长发与线条柔和的侧脸。她站了起来,立于石上,手按剑柄,出神地望着远山之后的夕阳余晖。我看得到她的披风在微风中缓缓晃动,看得到她的长发轻轻拂过脸颊,更看得到她脖颈与铠甲交接处优美的曲线。她变成了一尊橘红色的女武神雕像,并且发出低低的赞叹:“我从不知道它可以这么美……”
“是啊,我从不知道可以这样美。”我停止了将肉块串在剥了皮的树枝上的工作,看着她,竟然有霎那的失神。我开始意识到……虽然我拥有上百年的记忆,然而我的身体却终究只是一具年轻的身体,一具充满了活力的身体。它总是试图摆脱我逐渐冷酷的灵魂……
于是我强迫自己将视线动珍妮的身上移开,把穿好的兔肉架在在火上。篝火烤干了周围土地上的水分,也烤干了我的鞋子和衣服。袍子边角的泥水变成了黄褐色的干泥,用手一搓就纷纷扬扬地落了下来。几百年前的人们一定不会想到有一天死灵君王撒尔坦会在路边生起一堆篝火烤兔子,并且像一个乡下农民一样坐在石头上搓衣角的泥灰……
我笑着摇了摇头,把宽大的袍袖挽起,同时小心地不让袖子里暗格之中的魔法材料掉出来。火烧得很旺,并且随着夕阳光辉的减弱而显得愈加光亮。树枝上的兔肉开始微微泛黄,溢出了油脂,我用尖利的小树枝在酥焦的表面划开几道口子,让热量更容易渗透进去。
其实烤肉并不是一件轻松的活儿……把兔肉架在火堆上就放任不管的结果就是它将有一大半变成焦炭,而另一部分则带着血丝和一股膻味儿。
当整条兔肉都变成诱人的金黄色并且散发出迷人的香气时,我撒了些粗盐粒儿与茴香草粉末在上面。这里不是我的厨房,因此即便我有着烹饪这种奇怪的爱好,也无法仅用这两种调味料就将兔肉变得更加美味。
不过说到美味这种事情……小妖精们的肉可是绝对的美味——不但鲜嫩,而且带盐味儿。当然,这是那些能够捕获小妖精的类人种告诉我的。另一种美味则是人类所无法想到的东西。而且我坚信,整个西大陆知道这个秘密的仅有我一人而已。
那就是——龙肉。
我吃过的唯一一块龙肉是在与地龙安塔瑞斯战斗之后,获得的那张鳞片之上附着的肉块。当时我奄奄一息,几乎丧命。而那张被我用强力的塑能系法术轰下来的鳞片上的龙肉已然被烤熟……于是我吃掉了它。
从此我对任何美食都感到了厌倦。因为你永远无法形容那种滋味——那坚硬如铁的巨龙肌肉在被烤熟之后竟可如此鲜嫩,就像是诸神享用的食物。
我的思绪似乎又飘得太远了……远到珍妮叫了我两声,我才把险些烤焦的兔肉从火堆上取了下来。
“穆,后边有人过来了。”珍妮从石头上跳下来,身上的橘红褪去,倒被火光镀上了一温暖的金黄。
我立刻站起来向远处的路上看了看。“真实之眼”这个魔法让我的视力更加敏锐,因此我看清了那三个人的模样——两边的是骑黑马的武士,穿着不错的装备——铁剑外加全副的皮夹,就连肩头和胳膊肘都包裹得严严实实。而中间……中间那个骑着白马的人竟然穿着法师长袍!
奇怪,这个地方怎么会出现一个法师?两个法师同时出现在这种并不十分繁华的地方的几率甚至比一只小妖精跳进我的篝火堆里的几率还要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