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UU小说言情小说庶子风流TXT下载庶子风流章节列表全文阅读

庶子风流全文阅读

作者:上山打老虎额     庶子风流txt下载     庶子风流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一百八十一章:举足轻重(第八更)

    张大夫冷哼一声,惹不起还躲不起,转身要走。

    叶春秋却是继续道:“先生现在声誉已经受损了,若是学生接下来继续给人看妇科,先生想想看,接下来先生还能给人治病吗?”

    张大夫不由驻足。

    这一次是正儿八经的威胁了。

    今日提学的事传出去,往后你张大夫还拿什么看病,妇科这一行,靠的就是口碑,你堂堂一个大夫,连个孩子都不如,在圈子里一传开,以后还有哪个大户人家会请你?

    “叶解元这是什么意思?”

    叶春秋很平和地道:“学生的意思是,学生很仰慕先生的妙手,与其我们做无畏的争斗,不妨我们一起合作,过一些日子,学生会在杭州打起招牌,到时少不得请先生坐馆,而先生可以仰仗我的名声,而学生也可以依赖学生的妙手,当然,像先生这样的大夫,学生也不会白请,薪俸还是很优渥的,还有,先生难道不想学一些新奇的治病手段吗,学生的住址在西子坊,门前有一家柳树的就是,先生若是有意,学生随时候教,告辞。”

    叶春秋说罢,没有再理会张大夫,便动身混进了接踵的人群之中。

    张大夫很失落的伫立不动,竟是无言。

    ………………

    长年累月的练习剑术,再加上充足的营养,让正在发育的叶春秋个头高了不少,虽然穿上了儒衫,但依然还像是弱不禁风的读书人,可是在这宽大的儒衫之下,身体的却很是结实。

    他的剑法已经比之从前更加凌厉了,每一步走位,每一次出剑,乃至于全身与短剑的配合,已经到了水乳交融的境界。

    叶春秋很享受在清晨中练剑的时光,虽然一开始的时候辛苦无比,可是渐渐习惯成为了自然,这反而成为了闲暇中的某种享受。

    浑身上下所有的骨骼和肌肉随着长剑在手,都变得灵动起来,游战的时候,他脚步轻盈,每一步的方位都踏的很准,永远都不使自己陷入危险的境地,可是一旦要发起攻击,那浑身的爆发力便随着长剑爆发出来,长剑狠狠一刺,便如虚空都被刺破。

    一个时辰的练习总能使自己畅快淋漓,接着他便很悠闲的练字、看书,生活就这样惬意的过去。

    暂时不必回叶家面对那复杂的亲戚;也不必去国子监读书,去适应新的环境,他只需在自己的庭院里做自己想做的事。

    虽然年轻,叶春秋却知道自己要学习的东西还有许多许多,在这个世界想要真正立足,他有许多远大的目标,可是有时,他却又沉浸在这种轻松写意之中。

    即便是杭州这样的大邑,这里的生活节奏依然是温如白水一样的,这里的每一个人仿佛都不急不躁,达官贵人如此、贩夫走卒如此,便是连偶尔上门来化缘的僧人大抵也如此。

    叶父的应酬,许多时候都很迫不得已,不过有了这么个爹的好处就在于,他总可以用自己将叶春秋挡在身后,某些必要的交际,叶父去了自然也就代表了叶春秋,不必叶春秋总是出入那些暂时不该属于自己的生活中去。

    既然有了庭院,叶春秋便扛着小锄头去种了些花花草草,这时代的花圃不可能移植,事实上叶春秋倒是可以借助于光脑去试试花圃的移植,可是他更享受于从无到有的过程,庭院里的槐树下,叶春秋请了石匠来打了个石桌,下头摆着几块方石当做凳子,这样一来,用饭的时候便可在庭院里,而不必把屋里弄得乌七八糟,两个大男人的生活啊,那些厨余和油迹若是没有女人时刻打理,叶春秋几乎可以想象长此以往会有多糟糕,既然非要祸害,那就祸害庭院好了。

    于是父子二人默默坐在槐树下吃饭的时候,天上飘下落叶或是不知名的虫子在菜上,叶景总是很肉痛的看了那被‘污染’的菜一眼,然后极为熟稔的把这些塞进自己嘴里。

    不干不净,吃了没病。

    叶春秋心里过意不去,偶尔也会抢过去,他很能理解叶景的感受,脏了一些还能吃,没有必要浪费,儿子就不要吃了,我来吃就好。

    而叶春秋的念头却是,既然爹非吃不可,那么我不妨也吃。

    很多时候,其实不必有太多的交流,甚至连眼神都不需要交错,这一对相依为命的父子,便能摸透对方的心理了。

    陈蓉和张晋偶尔会来,他们一出现,这里便开始热闹起来,张晋很无耻的每日自称自己为本举人,陈蓉则心里总是很惦念着他的诗社。

    这个官迷已经从诗社中找到了一点感觉。

    因为起初诗社成立的时候,或许还很松散,这是因为诗社之中,很难有一个极有号召力的核心群体,这其实也是理所当然的,许多人加入诗社,不过是抱着看一看的态度,不过真要论起来,大家同为生员,就算你学问出众一些,又有什么了不起,为什么可以对我颐指气使。

    而如今却是不同了,叶春秋父子名声大震,叶春秋乃是副社长,这叶景而今也是社员,再加上陈蓉和张晋俱都是举人,在这个圈子里,有一个解元,一个乡试第三,还有两个举人在,足以成为一个核心的小圈子,而更多人开始慕名加入诗社,自然也愿意和四个举人打好关系,若是四人时不时写一点文章上去给社内的生员去看,这对生员的帮助是极大的。

    何况太白诗社的太白文集也开始刊印了,第一刊确实是陈蓉破费了不少银子,可是到了第二刊就有书商上了门,不上门也不成,举人在宁波那种地方还是举足轻重的,何况现在一门两举人,几乎包揽乡试前三的事早就惹得浙江省内的生员侧目,他们或许不知道叶春秋,却是知道叶解元,不知道叶景,却是绝对知道叶解元考第三名的爹,有这样的名气在,还怕太白集没有销路?

    ………………………

    又是八更了,昨天很多人给老虎投了票儿,老虎很感激,很多人对老虎说有票投票,没票订阅,真的很感谢大家的理解,老虎感觉辛苦也是值得的!

    (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二章:讨价还价(第九更)

    那书商也是宁波人,和陈蓉、叶春秋磋商好之后,约定往后太白集都由他们印刷分销,至于太白集的所得纯利,则书商分了三成,太白诗社独占七成,自然,叶春秋等人,得保证每一刊至少得供一次稿,无数是诗词戏曲,或是八股文章都可以。

    如此一来,诗社终于开始出现了某种向心力。

    任谁都清楚,这个时代的绝大多数人不可能超凡脱俗,绝大多数人所追求的不过是财富和名声而已。太白集被书商看好,大量刊印,而且许多人也在翘首以待太白集的出版,想看看叶春秋的文章,还有另外几个举人,也广受期待,可是一本太白集,却绝不只是几篇文章而已,一期下来,至少需要诗词二十余首,各种杂评和时文数十篇。

    名气在江南士林是尤为重要的是,有了名望,不但可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更可以得到很多实实在在的好处,而再如何宣扬自己,怎么比得过自己的文章能够入选太白集被人争相购买重要呢?

    渐渐的,诗社开始有了约束力,生员们纷纷投稿,也开始热心于诗社中的活动,远在宁波的那位副社长也渐渐松口气,不必每一次聚会都像求爷爷告姥姥一样三请五请了,陈蓉在这儿遥控指挥,和叶春秋一定制定新的规章,确定奖惩的制度,甚至还要充当主编的责任,确定哪一篇文章可以入选,当然,他最大的责任就是向叶春秋催稿。

    “春秋,你的词准备好了没有,不过是一篇男女之爱的词而已,你却耽搁了这么久,那边已经催得急了,马上就要开印,所有的稿子都已经就绪,就等你了。”

    陈蓉急的冒火,拉着张晋一道登门。

    叶春秋恨不得撕了他:“男女之爱,你让我写男女之爱,真真是见鬼,我才不写,我这里有一篇八股文,你爱要不要。”

    张晋却在旁劝道:“男女之爱又有何妨?春秋啊,你却是不知,这是陈兄和那书商定下的奸计……不,不……”见陈蓉杀人目光看自己,张晋忙是改口:“这是陈兄的妙策,你想想看,大家都晓得你是才子,也晓得你高中解元,文章必定是极好的,你前面流出去的八股文,也是篇篇精彩绝伦,可虽是如此,大家盼你的八股,也没什么稀奇。可是这男女之爱却不同啊,春秋,这是咱们中举之后的一期太白集,又有书商鼎力相助,所以这一次必定要一炮而红,非要风靡大江南北不可。所以陈兄想的很对,若只是出八股,不稀奇。可是大家都知道叶解元年纪轻轻,不过十三岁,这样的年纪,怎么懂得男女之爱呢,现在书商在浙江诸地已经放出了消息,说是此次乡试小解元有诗词大作横空出世,说的就是男女之爱,我的叶解元,莫说是别人,便是连说,只怕都忍不住想一睹为快了,狗咬人不稀奇,人咬狗才足以轰动啊。就如你写八股文不稀奇,可若是能写出什么‘对月形单望相护,只羡鸳鸯不羡仙’来,那才是风靡江浙了。”

    陈蓉可怜巴巴的看着叶春秋道:“都是为了诗社,春秋,你就从了我吧。”

    张晋也是作揖:“哎哎,我好不容易才写了一篇拙作,也刊载在太白集中,正要让人瞧一瞧我的文采,见识见识张举人的手段;春秋,你便从了他吧,只此一次,下不为例。”

    叶春秋无言以对。

    其实从本质上,他很清楚这是书商的炒作,而且这种炒作套路确实十分致命,十三岁的解元写八股,嗯,我想看看,十三岁的解元公特么的写情诗,我去,买买买啊,卖肝卖肾也要买。

    读书人爱诗词文章,可是也爱八卦,这是人性,陈蓉和书商抓住了人性,弄出这么一个噱头,单凭这个,就足以弄得人尽皆知了。

    问题就在于,你特么让我写情诗,就好似虽然大家都很喜闻乐见于爱情动作片,而我叶某人也希望你陈蓉能推出这么一个爱情动作片来打开市场,毕竟我也是股东之一,可让你**情动作片的主角算什么意思?

    好吧,虽然没有这样严重,不过……

    叶春秋很为难。

    陈蓉开始赌咒发誓了:“春秋,这诗社你也有一份,况且人家书商说了,只要词出来,单凭润笔费,就给足纹银百两,况且我们还占了七成的收益,将来若是太白诗社大开了名气,到时会有多少生员进诗社来?只怕连杭州生员都要对诗社趋之若鹜了。何况若是你的诗词写得好,少不得又要闻名遐迩,出名没什么不好,我和张晋……”

    张晋在一旁怒气冲冲道:“不是张晋,是张举人。”

    “好吧,张举人。”陈蓉小心翼翼的继续说:“我和张举人倒是想出名,偏偏没人稀罕,哭都没地儿哭。哎……”

    一声叹息。

    叶春秋坐定,心里便开始琢磨,他想了想道:“我爹要做副社长。”

    这是讨价还价。

    既然要有所牺牲,当然不能白白便宜了这两个家伙,现在诗社社长是陈蓉,举足轻重,叶春秋算是合伙人,不过分量不够,没有决策权,拉自己老爹进核心圈,免得到时候陈蓉又出什么鬼主意,自己还可以把老爹拉进来直接给他一记重击,省得他每日打自己主意,天天琢磨他的爱情动作片。

    陈蓉大喜,忙道:“这个好说,叶世叔本就是诗社中凤毛麟角的举人,当初你连社长都让了,副社长算什么?好,咱们今儿就这样商议定了,即刻拍板,你什么时候把你的诗词写出来?可不许滥竽充数。”

    叶春秋苦笑:“张晋……”

    张晋可怜巴巴很幽怨的看叶春秋:“叶解元,请叫我张举人。”

    叶春秋突然发现叶俊才居然也挺好,虽然很逗比,可至少还在容忍范围之内,他只好道:“张举人请我吃饭,要在聚宝楼摆酒。”

    张晋很干脆:“摆两桌,咱们吃一桌,再糟践一桌。”

    (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三章:(第十更)

    这位张举人真是豪气干云啊。

    叶春秋心里舒服了,不由道:“另一桌,你叫人包好,送我这儿来,不必糟践的,哎,我爹做的饭菜……”

    张晋一副很理解的样子道:“春秋,你们又不穷,该请个厨子、门子和女婢了,否则两个大男人,可怎么活?”

    叶春秋很认同的点头,因为他确实挺懒的,不过那个爹有点节俭,哎……是穷怕了。

    诗社要催的稿子,其实让叶春秋很头痛的。

    虽然答应下来,可是男女之爱总让他有点儿犯怵。

    既然这太白集要兜售,广而告之,那么势必不能写的过于露骨,否则不等叶景先揍自己,大宗师那儿也不好交代。

    或许这就是整个太白集的噱头所在吧,正因为如此,听说小才子要写出这样的****诗词,才更让人期待。

    而对于叶春秋来说,自己作诗词,显然是绝不可能的,这种事唯有借助光脑,倒并非是他无耻,实在是后人的诗词再如何优秀也及不上古人。

    这些年虽然饱受熏陶,他也曾作过一些诗词,怎么说呢……好吧,还是不说为好。

    既然如此,那么就只能借助于光脑了,他在家里苦思冥想,却是没有头绪,因为很多时候,选择其实才是最难的。

    这一次,叶景吃酒回来,一进门便对叶春秋怒目而视:“春秋,你来。”

    他说话功夫,已是坐下,喝了一口叶春秋方才泡的茶,醒了一些酒,便开始坐直,一副兴师问罪的样子。

    叶春秋乖巧的上前,道:“爹有什么吩咐?”

    叶景皱着眉头道:“爹在外听到一些传言,说是你作了****的诗词,你了不得了啊,让你定门亲事,你不肯,你偏要做****的诗,你……”

    叶春秋连忙解释道:“那边太白集要出版,那书商油滑,说是噱头不足,非要如此,还未等我答应,他们便四处广而告之,怎么,外头闹得很凶吗?”

    叶景捶胸跌足道:“何止是凶,街头巷尾都在议论此事,大家都说,要看看你这个解元如何作****诗,前两****听到,还以为只是笑话,没有当真,谁晓得今儿有个余杭县的朋友来,也说起此事,都问我到底是什么诗。春秋啊,我们现在最紧要的是什么?是举业。你年纪轻,怎么晓得这其中的凶险?若是写的不好,贻笑大方,倒也罢了;可这种事被冠上了风流之名,你想要洗清,可就不易了啊。你一向懂事的,所以为父也很少管教你,你想想看,若是宗师听了这些,会怎样想的?你是举人,按身份,理应属于入监读书的了,国有国法、学有学规,莫要出什么事才好。”

    叶春秋很能明白叶景的担忧,有文名是好事,可就怕给人一种不好的印象,就好像大家想起柳永,大抵都是一个放浪形骸的词人,若他无心举业倒也还好,风流快活一辈子,也没人会说什么,可若是有心仕途,有这么一个名气,却并不见得是什么好事。

    叶春秋便连忙安慰道:“儿子晓得轻重的,其实只是游戏而已,既然晓得轻重,就断然不会惹来什么灾祸。”

    叶景盯着叶春秋,见他一脸稳若磐石的样子,心头的忧心终于放下了一些:“其实事情有两面,方才为父说的是坏处,若是你能把握住,提振一些名气也没什么不好的,只是提醒你小心一些罢了。噢,你很看重太白诗社吗?昨日陈蓉请我去做副社长,这诗社的规矩,我懂,只设五个职务,一个社长,又下设三个副社长,再其后便是一个教督学,其余人统统为社员,这学社重大决议都须五人议定方才能实施的吗?这是你的主意吧,你把为父拉进这五人里,是不是别有用心?”

    老爹就是老爹啊,果然‘英明神武’。

    诗社的架构,叶春秋早就想好了,社长虽然一言九鼎,却同时又有一个核心的圈子,圈子里人不多,五六人而已,想要拍板一些大事,非要多数人同意不可,这也是叶春秋拉叶景进来地原因,叶春秋愿意做副社长,退位让贤,是因为他不喜欢料理平时的杂务,宁愿躲个清闲,可是诗社若是壮大,将来还是大有前途的,他深知在明朝中后期诗社渐渐演变成各种文化或者是政治实体的过程。这个时代,读书人已经越来越多,而愈来愈多的读书人已经不再满足于读书,他们早已拥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同时也拥有一定的财富,渐而开始参政议政,以至于影响士林清议,成为一股十分活跃的力量。

    多少内阁的阁老,贵为宰辅,却因为冒犯了读书人,而遭到群起攻之,瞬间变成过街老鼠,不得不黯然致仕,又有多少人因为名望水涨船高,渐渐崭露头角,平步青云。

    叶春秋把心思放在诗社上,当然不可能只是交交朋友玩玩诗这样简单。

    当然,自己的年纪还小,暂时也不可能做什么破天荒的事,既如此,那么将来想要将自己的影响施压在诗社上,就少不得需要父亲的鼎力相助。当然,陈蓉和张晋二人与自己关系已经越来越熟络,也是稳住诗社的助力。

    任何团体,一旦发展壮大,谁能保证不会外来的人凭借着本身的名望跑来抢班夺权呢,至于内部,只怕也未必所有人都甘愿受制于人,现在因为诗社的松散,也没有太多的实力,自然无人问津这些核心的位置,可是以后的事谁能保证。现在自己为诗社牺牲,当然要未雨绸缪。

    叶景颌首点头道:“为父已经应许下来,为父总觉得你很有法子,有时候有些事,我不如你,所以你想做什么事,我鼎力支持你去做。”

    虽然叶春秋可以数落出这个老爹的许多缺点,譬如性格过于温和,又如面对任何事太过瞻前顾后,可是叶春秋还是不得不承认,这是一个好爹。

    ……………………

    今天又是十更,好了,老虎先歇一歇,大家也早些睡,第二天再继续看,谢谢大家关心的话语,老虎很欣慰,但是老虎就是凭着一股坚持的信念一直在努力,老虎不想成为一个不守信的人!

    (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四章:蓄势待发(第一更)

    现今,各地都已经闹开了,和太白集合作的书商姓王,叫王方,在宁波也算是赫赫有名,他平时都是四平八稳的,不过这一次,他却在进行一场豪赌,和太白诗社合作,确实有很大的意义,他下头有个印刷的小工坊,平时印的多是一些八股的时文,这时代,肯买书的人只有读书人,而读书人看闲书的少,心思放在八股时文的上头却多,这和后世的生态差不多,一般的小说都无人问津,真正去书店买书的,大多都是某些复习资料。

    乡试之后,按照王方的预计,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自己作坊的生意只怕要冷淡了,毕竟考完了试,读书人也就没心思再买书了,这样清闲下来也不是办法,不过当他得知这一次宁波府乡试大放异彩,终于还是动了心思。

    足足中了九个举人啊,这可是破天荒的事,而最重要的是,居然连解元也花落宁波,得知这解元,还有另外三个举人都出自太白诗社,这太白诗社又想寻人合作印书,他没有多犹豫,便与陈蓉接洽了。

    起初的时候,不过只是想帮着印一些,应付未来一段时间清闲的生意,可是了解得深入后,他突然转了性子。

    这个时代,即便只是一个小小商贾,也绝不是后人想的那样完全没有头脑或者是没有心思的,王方敏锐的发现,这位小解元完全有文章可做。

    与陈蓉谈妥之后,他便开始忙碌起来了。

    这一次不是小打小闹的,将要涉猎的,是王方从前从不敢想的大买卖。

    他几乎马不停蹄的开始出没于浙江重要地府县,而后与书铺接洽,因为号称是解元公的文集,所以书商们似乎也颇有期待,也愿意付了定金请王方印刷拿货,不过陈蓉却让书铺都在门口挂了招牌,简明扼要的说明了太白诗社和解元公的关系,又列举了一些诗社里重要的几个举人,并且表示新刊印的太白集除了编汇一些精品的诗词和文章之外,小解元叶春秋将作词一首,嗯……****诗词……

    本来突然冒出来了个十三岁的小解元,风头还没有过去,各地的读书人都在议论不休,而如今一下子炸开了锅。

    小解元的文章也在,嗯……似乎值得期待。

    有一部分,反正想要买书的人似乎开始起心动念了,反正买哪本都是买,倒是想看看这小解元水平如何。

    他们未必就是想去学习这位什么小解元的文章和诗词,其实但凡市面上能印刷成书的文章,哪一篇都是精品,不过人都有好奇心,这小子凭什么就成了解元呢,吓,才十三岁呢,屁大的孩子也能中,不会是舞弊吧,嗯,是该好好看看,瞧瞧他的斤两。

    这是最初许多人的想法。

    王方的策略不是如此,因为他知道,这个噱头还不够,单凭这个,他至多只有信心兜售出一两千册,一两千册,对于这个时代的书商来说,已经是很了不得的数字了,也只有江浙这一带才勉强有这么高的销量,时下最火热的文集,能有个几百册就已算不错,不过这一次,他显然志不在此。

    可是当那男女之爱的诗词消息一放出去,街头巷尾顿时哗然。

    新鲜啊,屁大的孩子,噢,当然,不是普通的孩子,人家是案首呢,居然还会写男女之爱的诗词,他还未娶妻吧,他懂个屁的男女之爱,哈哈……笑死了,笑掉人大牙了,这解元公多半是疯了,吃饱了撑着。

    解元公既然敢作,自然是有佳作才肯放出来,我十二岁便有了同房的丫头,十三岁就娶妻了呢,怎么就不懂男女之爱?

    两种声音冒出来,每日都是争吵不休,闹得沸沸扬扬,以至于什么消息都被这种争吵盖住,连在衙署里,偶尔案牍之余躲清闲的时候,书吏们也在争执不休,解元公、十三岁、男女之爱,这些本就新鲜的词儿本来就有足够的吸引力,三者交汇在一起,那就乱套了。

    各地的书铺已经疯了,本来各地的书商,是等着王方来来求告,请他们帮忙售书,毕竟书铺在地方都有影响力,也有自己的客源,货架上摆了什么书,生员和读书人就会买什么书,一般情况,不会挑拣,可现在许多熟客都来问,太白集有没有卖,这还了得,这么多熟客生客都在打听,当然是一面应下,说是等刊印出来便可发售,一面心急火燎的寻王方,这书你可得按时到货啊,还有……得加印,非要加印不可,我这儿得多要一些书,二十册,不,不,不,五十……

    而真正可怕之处就在于,原先只作为被动卖书的书铺,也自然而然开始成为了太白集的宣传者,几乎每一个人的门脸处,都大大的张贴着告示,说是太白集即将上架,又有小解元妙笔生花之类的广告词。

    这是书商们自发的行为,因为唯有这样宣传,方能让大家知道自己能够按时到货,挽留住那些想要买太白集的人。

    可又有些平时不太关注八卦的人,见了这门前大大的告示,就不免心里起疑,于是,这件事又被传得沸沸扬扬。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就如同一个狂欢,每一个都在争论,又想借助那本太白集的出售而为自己提供有利的证据,每一个人都勾起了好奇心,想要一探究竟,每一个人都在打听太白集是什么,太白诗社又是什么,每一个人都在书商那儿问书到底是何时开售,每一个书商到处在寻王方,许多的定金疯狂的流入王方手里,王方自己都吓了一跳。

    单单各地书商预定的太白集,就已经高达了五千册,五千册啊,这是什么样的概念?他从事了这么多年的印刷,也从未见过哪本书册能单本到达五千的数目。

    这又相当于,转眼之间,刨除各种开支,七百两银子到手,嗯,自己能净赚二百两。

    ………………

    第二更是在早上,大家都不要太晚睡了,大家希望老虎注意身体,老虎也希望大家注意身体!

    (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五章:万众期待(第二更)

    不过这只是定金,也就是说,是必定要售出的书册,一般像他这样的书商,假若是预定了五千册,那么至少得开印八千……不,这一次得开印一万册。

    一万册,就这么一本太白集,居然开印一万,这就是净赚四百两,这天下有哪个买卖可以获取如此的暴利。

    王方留下了幸福的眼泪,虽然另外千两的纯利要送去太白诗社,其实他完全可以暗中做一些手脚,截留一二百两银子,只要账目做得好,天衣无缝,那些书生们也未必看得出来,不过他还是遏制住了贪欲,这才刚开始呢,坏了规矩,一旦被抓住,按照契约,不但要赔偿大额的违约金,从此断绝合作,而且还要吃官司的,这么多举人和生员的集合体,跟他们打官司,神仙都救不了自己。

    更何况,往后太白集每月一刊,老老实实能挣来的钱,何必要铤而走险。

    他已到了杭州,杭州这儿的反响极好,这儿毕竟是读书人云集之地,书铺也是最多,足足三十多家,他一家家的走访,很惊喜的发现这儿都自觉的挂上了太白集的招牌,什么太白诗社大作、解元公诗词、张举人八股之类的词儿,至于其他的书籍,暂时无人问津。

    有时他去茶馆,总能看到一些争执的面红耳赤的读书人,王方从来未有过这样的满足感。到了傍晚的时候,他便叫人送了名帖,分别给了太白诗社的一些核心人物,邀请他们次日来吃个便饭,算是正式结交一下。

    …………

    到了次日傍晚时分,窗外下着靡靡细雨,杭州城像是洗涤一番,此时华灯初照,这座古城,在这细雨和万家灯火之中,却仿佛焕然一新。

    王方很期待见一见那位解元公的样子,只是他靠在楼上靠窗雅座,欣赏着街景的时候,不免心里有个疑惑,为什么那位陈举人非要把吃饭的地点选在聚宝楼呢,聚宝楼不算什么很高档的地方,至少以王方的见解,既是初次见面,自己又是做东请客,理应在城东贵人聚集的莳花馆才对,至不济,也可去西子湖里登上画舫,一边享受丝竹之乐,一边任这画舫在湖中游走,欣赏那湖光山色才好。

    不能理解啊。

    最后他想通了,好人哪,这些举人老爷们想必是担心自己囊中羞涩,想替自己省钱来着。

    厚道!

    心里不禁翘起大拇指。

    正在这时,有几个撑着油伞的人进楼,似乎还在私语什么,偶尔带着笑声,他们到了檐下,便收了油伞,故意抖一抖油伞,似乎想甩干油伞的水,不愿打湿了里头的桌椅。

    这样的人,店伙不必看他们的装束就晓得,十有**都是知书达理的读书人,只有明白事理的人才愿意如此为他人着想,接着几人上了楼,王方很快便被一个十三岁的少年吸引住。

    嗯,个头已是不低了,大抵有成人的模样,穿着一件很干净却并不华丽的儒衫,头上的纶巾有一点打湿的痕迹,便耸拉下来,放在别人头上,必定给人一种滑稽感,可是在这种颇带稳重又面目清秀的脸上,却并不唐突,他似乎一直都保持着某种并不浮夸的笑容,那眼眸很吸引人,瞳孔幽邃,可是烛光下,黑白分明的眼里又有很温和的感觉。

    谦谦君子、温润如玉。

    王方冒出了这个念头。

    一个猥亵大叔样子的人便道:“哈哈,敢问可是王员外,来迟了,见笑。噢,我是张举人,他是陈蓉,这个是春秋,这是春秋他爹,叶世叔,姓叶名景,字子义。”

    张晋的心机很深的,一番介绍,便令他原形毕露,介绍自己的时候,自称是举人,陈蓉嘛,反正随便踩,直接称呼姓名;说到叶春秋,叶春秋是正主,是叶解元,没法儿,即便是明珠蒙尘风头也盖不住他,所以亲昵的叫春秋,意思就是我和他很熟,而介绍到叶景,就不敢造次了,乖乖叫世叔,而后再小心翼翼的介绍全名字号。

    王方忙是站起,一一作揖,众人回礼,各自落座。

    既是第一次接触,都不免谨慎一些,都想从一些闲言碎语里来试探对方。

    王方是生意人,只几句闲聊,便摸清了路数,陈蓉是社长,而且热心于社里的事,人还算稳健,谈吐得宜。叶父是个拘谨的人,不过颇有气度;至于叶春秋,一直抿着嘴没有说什么话,却似乎在观察自己,小解元有些看不透;至于张晋……咦,他明明可以做我兄长了,至少年过四旬了吧,何以自称自己二十,还喊叶景作世叔,奇哉怪也。

    王方笑了笑,终于还是切入正题,看向叶春秋:“而今是万众期待,春秋,你要做好准备才好,我今儿就在此交个底,说一句心里话,而今虽然是广而告之,人所共知。可是更多人看的是热闹,不过是因为春秋的这个解元名头罢了,更多人是想看春秋的笑话,不过在下却很是希望能出一首震惊四座,虽艳却又不俗的诗词来,好将那些嬉笑的声音压下,如若不然,只怕会对春秋的举业有所影响,一步不慎,惹来一个坏名声。”

    他这一句也算是诚恳了,本来他做生意,有钱赚就好,可是当面说这些,也是为叶春秋担忧。

    叶春秋却是笑道:“外间的传闻,我也听说过一些,大家的心理,无非是猎奇而已,春秋既然答应供稿,至于诗词好坏,又或者是不是会惹来非议,春秋也有心理准备,倒是有劳费心。”

    王方点头,到现在他也不知道叶春秋哪里来的自信心。

    这一步是险棋,走得好了,自然是一炮而红,叶解元声名更大,太白诗社也发扬光大。可是一旦走得不好,就是满盘皆输,叶春秋和诗社都成为笑柄,而他这个买卖,想必也只能是一锤子了。

    等到店伙上了菜来,张晋不禁道:“春秋,你最爱的红烧鲈鱼,呀,我的炖鸡还没上吗?”

    (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六章:互不相让(第三更)

    叶春秋很不好意思地拿起筷子,对王方道:“王员外,学生饿了,先吃饭要紧。”

    接着王方哭笑不得,他终于明白为何会让自己来聚宝楼了,那一向拘谨的叶春秋,分明就是个吃货啊。

    他哪里知道,叶春秋每日练剑行书,体力消耗极大,胃口也是不小,别看体型匀称,却能一顿吃上五大碗。

    众人吃过了酒席,便又叫人上茶,王方便笑道:“现在春秋是万众期待,连我也等着春秋的诗词出来,哎,等得心焦,却不知春秋心里有成稿了没有?”

    叶春秋摇头道:“暂时还没有,需好好思虑一两天。”

    王方晓得这种事急不得的,便只是哂然一笑,便没有做声。

    众人吃得差不多了,便各自散去。

    临行的时候,王方心里已经大致了有了一个初步的想法,这些人之中,陈蓉虽是社长,热心于诗社的事务,不过略显稚嫩;叶景年纪最大,却过于拘谨,是守成之人,唯独这个叶春秋虽然只是只言片语,吝啬言辞,却总有一些不同,到底哪里不同呢,他一直难以寻到契合的词来形容。

    ………………

    黄信这几日都在南京都察院,御史们都是顺风耳,杭州的得来的消息是一件又一件,起初是一门二举人,此事其实大家不太放在心上,到了南京这个层次,而且对于出身请贵的御史们来说,举人一丁点都不算什么,不过儿子是解元,父亲名列第三的却不曾听说过。

    可是等到那男女之爱的消息不胫而走,都察院却是炸开了锅。

    这……有这样的话,刚中解元就敢出这样的风头,还男女之爱,同为浙江巡按御史的邓健就很恼火,上一次去宁波有一次很不愉快的经历,等他回到南京,仔细一琢磨,我去,怎么看,自己堂堂御史清流,居然被一个孩子耍了。

    心里有不忿,却是无可奈何,只好假装这件事没有发生过,可是偶尔想起,心里有一种难以言喻的痛感。

    尤其是都察院诸公们论起他上次巡按宁波诸府交口称赞,说他初临鄞县便查处了不法的主簿,为民伸张;这邓健心里怪怪的,说不上好坏。

    好吧,这一次他生气了,真的生气了。

    他最见不得有读书人这样的,所以在都察院坐堂的时候,便开始发表高论,这叶春秋要完啊,他要是敢乱发什么诗词,我邓健非要弹劾他不可,他不是官,可终究是一省解元,若是坏了心术,其罪不小。

    都察院的御史们爱凑热闹,也是七嘴八舌,连案牍上的事都懒得理了,各有高论。

    黄信听了邓健的议论很反感,自从叶春秋中了解元,黄信可是屡次三番在都察院里嚷嚷,这位春秋是自己同乡,而且还是近邻,两家是世交。现在你邓健吃饱了撑着,拆我的台吗?

    黄信少不得要反驳他,邓健性子刚烈,你不反对他还好,一反对便恼了,每日到了院里当值,甫一坐下便开始阴阳怪气,这样的人也可以中举吗?吓,笑话啊。

    又或者说,他难道要学唐伯虎吗?

    唐伯虎是南直隶人,当初中的是南直隶的解元,当时也是才名冠绝江南,后来却因为风头太大,竟是牵涉到了科举弊案,于是朝廷下旨,不准他继续再考,而今依然还是白身。

    用唐伯虎比叶春秋,这就等于是指着和尚骂秃驴,都察院里的诸公本来都各有看法,本来还讨论的很热烈,可是黄信发表了激烈的议论,反而就不好争论了,只是心里赞同或者反对。

    足足等了好几日,也不见那什么太白集开售,这一日邓健和黄信恰好一起坐堂,他们都属于浙江巡道,邓健一到自己的案牍,便见清早书吏给自己奉的茶似乎有挪动过的痕迹,他目光立即深沉起来,用后世的话来说,这是有刁民想害朕的节奏啊。

    他轻轻地揭开茶盖,茶盖上似乎茶沫浓了一些,心里说,莫不是有人吐了吐沫吧。心里想着,目光便很深沉的朝隔桌的黄信看去,只见黄信正在另一边的案头上,用镇纸压着纸,提笔在写什么,一副全神贯注的样子。

    邓健恼了,窸窣一口,便呸的一声吐了口痰去。

    这口水正好的就落在了黄信的官靴上,黄信抬眸,惊诧地道:“邓御史为何辱我?”

    平时都叫贤兄的,后来关系不好了,直接叫他官名。

    邓健便怒气冲冲豁然而起,握着拳道:“就是辱你,被褥之人自有可恨之处。”

    黄信也不是省油的灯,事实上,御史大多都是较为年轻的官员充任,都是青年俊杰,眼高于顶,黄信便怒气冲冲地提笔,直接朝邓建掷去。

    这笔恰好落在邓健的身上,墨汁沾的他衣襟都黑了,邓健大叫一声:“来得好,正要找你。”二话不说,气势汹汹便要去厮打。

    坐在里头公房里的乃是分管浙江的佥都御史张绍,作为年轻御史们的上官,性子还算醇和,虽然据说从前做御史的时候也是一个刺头,不过现在却渐渐修身养性了,一听到外头厮打起来,老脸一拉,忙是出来,果然看到二人厮打一起,书吏们在旁已经拉开了二人,气势汹汹的邓健乌纱帽都落了地,朝着黄信大吼:“你那同乡,小小年纪,就敢说什么男女之爱,奉化人能有一个好的吗?”

    黄信怒目而视:“那又如何,你又不是解元,你中个解元看看。”

    “我乃进士及第,会试名列十九,总比你这同进士出身要好,你也配在我面前耀武扬威。”

    老好人的佥都御史张绍脸拉下来,他更惨,是赐同进士出身。

    不过很为难啊,两个人都很不好招惹,据说黄信现在和吏部天官走得很近,也不晓得那王部堂和他到底是什么关系,总之有点让人摸不透。邓健是都察院里出了名的刺头,人不管天不收,惹得急了,他敢堵在都察院外头等你下值揍你的。

    (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七章:精湛无比(第四更)

    张绍甚至想到邓健还有一个属性,此人特别能战斗,自己虽是上官,可他若是玩票大的,连自己这个上级都臭骂一通跑去上达天听,这不就见了鬼吗?

    这种事也绝不是没有的,就比如现在官拜内阁学士的焦芳焦阁老,想当初也是这样的猛人,他刚刚还只是做一个翰林编修的时候,有一次,当时的首辅大学士(宰相)万安和人闲聊,曾说一句‘不学如芳,亦学士乎’,意思是说,焦芳这样不学无术的人,也想做学士吗?

    当时的焦芳,不过是小小的七品编修,芝麻绿豆的官,可是他听到宰辅这样议论他,便勃然大怒,便四处扬言,说一定是有人给万首辅说了坏话,我若是当不上学士,就在长安道上将他刺杀了。

    碰到这么个神经病,连万首辅都害怕了,赶紧让他做了侍讲学士,这件事才作罢。

    眼下这大明朝,无论是翰林还是都察院的清流官,别看一个个年纪轻轻,却是什么事都做得出来的,都是一副老子舍了一身剐,你能奈我何的样子。

    张绍管着这么一群特别能战斗的战斗鸡,也只有苦笑的份:“哎,别闹,不许闹,衙署里头,像什么话,平心静气,到底出了什么事。”

    邓健哪里肯依,高声嚷嚷:“叶春秋和黄信有关,放浪形骸,坏人心术,我要弹劾,非要弹劾不可,堂堂解元,居然想用艳词来搏取名声,道德廉耻还要不要。我不肯干休的……”

    张绍心里说,原来又是那么一档子事,近来他耳朵都出茧子了,都是谈论这个叶解元,张绍只好道:“是非曲直、自有公论……”

    邓健怒气冲冲道:“张大人,你休要和稀泥,名教之事,关系重大,怎可只一句自有公论就搪塞过去。”

    张绍吹胡子瞪眼,心里说邓健你疯了吧。

    便又听邓健道:“何况这个黄信,就是那叶解元的同乡,居然往我茶里吐口水,堂堂御史清流,如此下三滥,和那叶春秋一样的德行……”

    “我哪里吐你口水,分明是你……”

    张绍不做声了,见了鬼了,你们还是小孩子吗。

    正说着,却有书吏兴冲冲的拿着一本新刊印的书来,可是一到堂里,见这一片狼藉便被吓住了,忙是收敛了笑容,一脸苦哈哈的样子,道:“邓御史,你定的太白集到了,书铺的人刚刚送来,最新快马送来的。”

    张绍和黄信一听,黄信立即道:“你这样嫌恶那叶春秋,为何要买他的书?”

    邓健脸不禁红了,便又冷冷道:“买了又如何,我这是要抓罪证,你看,不需我亲自去查访,这罪证就手到擒来了。”

    忙是接过了书,兴冲冲的道:“竟然敢写艳词,哼,男女之爱,他一个屁大的孩子,也敢自称男女之爱,也不怕笑掉大牙,可笑,真真可笑,你们宁波无人啊,连这样的人都号称神童和才子来滥竽充数。”

    他兴冲冲的将书翻开,疯狂地寻找,突然像是找到了,目光在一页书上停留,口里啧啧发出声音:“真是可笑,你看,还号称是乡试头名,乡试算什么。呵……我来念你听,人生若只如初见……”

    “……”

    他脸上还带笑。

    可是发现一旁的张绍和黄信俱都不做声了。

    哪里有问题?

    下一刻,邓建的脸色微微有点难看了,细细一思,这一句还真是淡雅又富有人生哲理啊。

    人生若只如初见,起初的人,总是最美好的。

    就好像前些日子,自己纳的小妾一样,刚刚进门的时候,总觉得哪儿都好,可是现在……

    邓健居然很认同。

    而且词中的用句,亦是精湛无比。

    他皱眉,继续念:“何事秋风悲画扇……”

    这一句与上一句承上启下,与意中人相处,此后却产生了怨恨,没有了刚刚相识时的美好,那么一切的记忆,若是能停留在最初见面时,该有多好。

    虽然只是一句感叹,却颇为触动人心,因为喜新厌旧,本就是人性之一,本来大家没有感触,可是现在事后回想,自己的一生之中,何尝不是如此。

    于是邓健的脸色更加凝重。

    张绍和黄信也已静下心来,心里反复咀嚼着这一厥诗。

    邓健又道:“等闲变却故人心,却是故人心易变。”

    如今你已轻易变了心,却大言不惭的说,人间的****本就是容易变心的。

    这一句,显然是埋怨了。

    只是这种经历,却是大多人的感受,起初的时候,什么都是好的,可等到反目成仇的时候,却大言不惭的说男女之情本就如此。

    四行小短诗,文字优美,对句也是工整,就仿佛是耳边有一个低沉又动情的声音在娓娓道来。

    男女之爱,不就是如此吗,有情人终成眷属,这是寓意美好的话,可是有情人变成负心人,却是对人间男女的真实存在。

    淡雅的文字里,将这残酷的现实揭开,既使人蓦然回首,有了某种出人意料的触动,又不禁觉得寓意深刻,充满了对人性的认知。

    张绍这个年纪,听到这里,竟是很快的回顾了自己的前半生,这个世上,大抵都有人曾经辜负过某个女子,起初的甜蜜,到此后的相互嫌恶,可是时间已经久了,自己垂垂老矣,猛然回首,想到了那最初的模样,便觉得百感交集。

    黄信起初也算是俊杰,科举的道路上一路凯歌,春风得意,也曾有过一些男女的风流事,如今自己依然春风得意,可是猛地回首,却发现物是人非,徒留伤感。

    堂中很是安静,安静得可怕,落针可闻。

    可是邓健却又怒了:“混账,下半厥呢,怎么只写了一半。”他连忙去翻开一页,没有,再翻回去,下头只有一行小字:“叶解元读书要紧,本期只刊上厥,下厥待三版为君奉上。”

    卧槽……邓健眼睛都直了,我才看一半呢,我是花了钱买了书的,一本书几百文呢,我特么的是清贫的清流官啊,你就给我看半截?

    (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九章:杀气腾腾(第六更)

    王华看着黄信脸上故作淡定的表情,顿了一下,继续道:“嗯,这诗颇有寓意,虽名为男女之爱,实则其寓意早已超脱了男女之事,春秋这个年纪,竟有这样想法,殊为难得。他只写了上半厥,既然说的是要读书,那也没什么可挑剔的,少年人偶尔自娱,写一些诗词来没什么错,还晓得勉力自己读书,知道这经义之道才是正经事,这实属难得,人最怕的就是不懂得约束自己,好吧,老夫等第三期就是了。”

    黄信唯唯称是,又有一种想死的冲动,虽然不让他解释了,可是他心里还是慌慌的,虽然王部堂这样说,可谁晓得他是怎样想的呢?

    黄信这一次倒是没有猜错。

    王华虽然口里夸奖了叶春秋一番,可是心里,大抵也是一万头草泥马奔过的,那太白集在外头风言风语,他不过是起了兴头想看看,谁晓得这一看,有了上面,下面却是没了,见鬼了,才刚刚带入进去呢,这诗自是作得极好的,很容易把情感带入进去,尤其那一句人生若只如初见,只短短一句,就让人想起诸多的往事,谁晓得刚刚感情酝酿出来,你特么的下面没了。

    既然黄信也是不知,瞧他一脸苦恼的样子,王华是个厚道人,也就不催逼了。

    其实最无语的是,叶春秋的行为自始至终都挑不出什么错来,先是说男女之爱,勾起了所有人兴趣,大家起初以为是艳词,还真动了好奇心,就想看看十三岁的小解元能写出什么艳词来。这就如后世某个当红的清纯小生号称要去拍爱情动作片,自然引起了极大的关注,足以造成轰动。

    谁晓得这艳词并不艳,又好像后世的观众到了影院,发现看的居然是爱情艺术片。特么的裤子都脱了,你就给我看这个?

    本来这个时候,理应是骂街的,偏偏这个爱情艺术片居然很吸引人,看得让人流连忘返、忘乎所以,还触动了许多的人心。

    结果……你特么的看到一半,没了。

    大家很恼火啊,想找你算账来着,甚至有人杀人的心思都有,你这不是逗我玩吗?

    可是人家却是板起了面孔,一脸严肃的告诉你,写诗只是闲暇时自娱的工具,我辈读书人,读的是圣贤书,岂可把心思都放在这种乱七八糟的东西上头,很抱歉,我还有正经事要做呢,圣贤书我都读不够,我的本业是代圣人立言,我的志向是为天地立心,所以只能抽出很少很少很少的时间,在努力读书的闲暇之余,琢磨那么一下下。

    冠冕堂皇,把所有人的嘴都堵上了。

    被人坑了,起初大家还拿这叶春秋当猴子玩,大家你一言我一语的,都围绕着叶春秋这个八卦来争论,谁晓得被耍的猴不是叶春秋,而是自己,偏偏你骂都不知道该怎么骂他,想哭都没地哭去。

    叶春秋曾暗示想拜在王华门下学习行书,不过王华却没有回书信去,不曾想,刚刚将这个小子遗忘,这小子却突然中了解元,一时间又进入了他的眼帘,之后又闹出半厥诗来,王华……又抑郁了。

    其实这首诗倒也没什么,虽然很精彩,可若是一次看完,固然能使人拍案叫绝,也不至于朝思暮想,可是你特么的写诗写一半是什么意思?

    好吧,王华依然是嘴角含笑,和黄信叙了几句话,黄信显得心不在焉,见时候差不多了,便起身告辞。

    见鬼了啊,见鬼了啊,黄信也感觉自己要抑郁了,他回到了都察院,还未进门,门口的门吏却是截住他:“黄大人,右督御史请大人去公房喝茶。”

    右都御使,属于都察院的二号人物,只是位列于左都御史之下,地位崇高,是黄信上级的上级的上级,现在听到都御史大人传唤,黄信哪里敢怠慢,忙不迭进了都察院的正气厅,便看到那位老大人老神在在的坐在那喝茶,黄信跨进门去,刚刚双手抱起来作揖,还未说下官见过大人,那位老大人便把茶盏啪的一下落在案上,劈头就问:“黄御史和那解元是同乡,一个河东一个河西?噢,两家有通家之好,据说还沾亲带故,是吗?本官问你,下半厥呢……”

    “……”这时的黄信,想死……

    ……………………

    叶春秋已经感觉杭州没法儿住了,四处都是杀气腾腾啊,他躲在屋里看书,自从那太白集发售起来,整个杭州城就弥漫着肃杀之气。

    你说你要读书,下面没了,得容他再想,那些个地方名流和衙署的大人们倒是不会说什么,难道他们这么一大把年纪,还能说你读个屁的圣人书,赶紧去更新,不写出下半厥就打断你的腿?

    毕竟人家是有身份的体面人,当然不会做这样的事,说这样的话。

    可是那些年轻的生员就不会这样想了。

    自弘治皇帝之后,江南的士林风气渐渐开放,生员们又开始三五成群,这一次算是彻底炸开了锅,他们才不管你读什么书呢,到处都有人吆喝着要把叶解元抓出来,一些三等附生也不指望科举,更不怕胡闹,还扬言抓住了叶春秋非要暴打他一顿不可,没有这样的,你这是耍我呢?

    陈蓉和张晋已经偷偷来了两次,他们也是不胜其扰,嘱咐叶春秋近来别出门,莫要莫名其妙的后脑挨了板砖,他们的担心是对的,因为还真有痴人手里提着砖在附近街坊转悠。

    这让陈蓉觉得四处风声鹤唳啊,仿佛街道上每一个人都不是善类,那些手放在背后的人,说不准手里抄着的就是十八般武器,这下子算是捅了蚂蜂窝了,真真要小心不可。

    这年月读书人都伤不起啊,什么人都有,弘治年的时候,有年轻的官员因为不满上司,直接堵着人家下班的路上,他拿弓箭就特么的射啊,越是久混这个圈子的人,越是晓得这些人渣是什么样子,所以陈蓉越是担心。

    .....

    历史小说写到现在,很多东西确实玩烂了,这也是老虎难为的地方,一方面尽量要做一些小创新一方面又不得不捡起这些老梗,老虎只能尽力在剧情上,使大家看的有些新意,至于这些玩烂的梗,呜呜,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

    话说,老虎也被玩坏了,能给点鼓励不,啥都行,订阅月票打赏啥的,来吧,求糟蹋。

    (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八章:恼羞成怒(第五更)

    张绍还沉浸在那种美妙的回忆里,被邓健这么一吼,什么气氛都没了,怒气冲冲地道:“快念,快念。”

    邓健气冲冲的舞拳:“宁波人没一个好东西啊,就没一个好东西,大人,没有了啊,只有上半厥,他说他要好好读书,读书才是正经事,下半截要下月的三版才出,这人是东西吗,不是东西啊,我要弹劾他,非要弹劾不可。”

    他气得跺脚,兴头刚刚勾起来,让他想起了一些前事,还沉浸在某些记忆之中,正想着这诗如何收尾,上半厥固然精彩,有一种很强的代入感,还指着全诗看完,好好唏嘘一番,这尼玛,没了,没了啊。

    张绍听说下面没了,也是目瞪口呆,不过……

    弹劾他?弹劾人家什么?你特么的作个诗还作一半留一半?人家说了啊,人家要好好读书,这只是闲暇时所作,经义文章才是正道,有错吗?

    邓健气不打一处来,偏偏没地方发作,又想骂几句,接着又回头去看上厥,毕竟是花了钱的,而且我特么是穷清流,舍不得,多看几遍,勉强值回票价吧。

    外头却是闹哄哄的,隔壁的南直隶巡道御史也跑了来,道:“黄贤兄,你那小同乡,怎么写诗只写一半,下面都没了。”

    呃……

    黄信无言以对,他突然有点后悔,不该满世界嚷嚷自己和叶春秋很熟了。

    就在他想借故跑路的功夫,却有门子飞快来报:“黄御史,王部堂有请,请你速去。”

    堂里的人都是面面相觑,一个个大眼瞪小眼,平时都是私下里听说,黄御史下了值,偶尔会去王部堂私宅里拜望,今儿倒好,直接找到了都察院来,这王部堂和黄御史,当真是关系不浅啊。

    邓健现在不敢吱声了,他敢威胁别人,吏部天官王华,他却是不敢招惹的。

    张绍眼珠子一转,立即换上笑容,语重心长的对黄信道:“啊,子义啊,既然王部堂有请,这里的事你就不必挂念了,有老夫在此为你担待,你快去,莫要让部堂久等。”

    心里酸溜溜的,我活了大半辈子,也没抱过这么粗的一条腿,人比人,气死人。

    黄信也不敢怠慢了,忙是整了衣冠,匆匆告辞而去。

    ………………

    这几日王华身体有疾,所以都没有去吏部部堂里当值,他已经屡次三番请天子准自己告老还乡,不过天子那儿总是不肯,王华现在已经无意仕途,可是一日天子不准,却也无可奈何。

    这位江南江北一齐称颂的帝师,或许是无欲则刚的缘故,总是一副很洒脱的样子。

    吃过了药,便老神在在的坐在书房里,头上的梁冠已经摘下,放置在按头上,头发只是用青巾扎着,手搭着案牍,便听外头道:“老爷,黄御史来了。”

    “有请。”王华徐徐道。

    黄信连忙进来,他和王华已经越来越熟络了,王华似乎也很青睐这位同乡的稳重,一见到他来,便捋须,笑呵呵的道:“子义啊,本来是不该叫你来的,听说你还在当值,哎,因为老夫的私事而耽误了你的公事,实在不应该。”

    这话说的,黄信心里想,您老人家的什么事都是我黄某人顶了天的大事,他面上露出谦和的样子,连说不敢。

    接着欠身坐下,身子前倾,道:“不知王公请我来,所为何事?”

    王华漫不经心的道:“太白集,你听说过么?”

    黄信心里咯噔了一下,这真是见鬼了,真是成也萧何,败萧何败也萧何啊,当初因为和叶春秋的关系,让他的仕途风生水起,现在好了,四处说自己和叶春秋关系好,就差说河东黄家和河西叶家同气连枝,结果……

    他小心翼翼的道:“呃,听说过的,只是……春秋年纪还小,胡闹了一些,平时其实挺是稳健,想不到一时糊涂,多半是他中了解元,那些书商们怂恿他,他又不知该如何拒绝,哎……这是常有的事,但凡只要高中,有了些名气,就少不了一些恶俗之人骚扰,所谓贫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吗?春秋也是,我定要好好修书给他,狠狠教训他一通。”

    在他看来,叶春秋此举确实是胡闹得过了头,诗社没什么,可是这个太白集,非要搞出这样的噱头出来,惹得到处都是沸沸扬扬,争执不休,王部堂是什么人,堂堂帝师,听了这样的事能不恼火吗?

    只是他不禁开始在想,怎么为叶春秋转圜和推脱呢,现在自己和叶春秋属于打断了骨头连着筋,撇清是不可能了,自己这个御史清流,现在好似成了专职为叶春秋洗地的一样。

    谁晓得王华却是道:“噢,原来还有这个典故,被书商裹挟,倒也是常有的事,老夫岂会不知,不过,老夫问你,为何他的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只有上厥,没有下厥?他这诗是不是已经结尾了,只是不肯印出来?他近来有没有书信于你,可提及过此事吗?你这里可有下厥?”

    黄信的脸顿时僵住了,我特么的冤枉啊,我怎么会有下厥,虽然我和他关系很好,可是修书往来,怎么会连这个都说?是,没有错,我虽然天天跟人说我和春秋同穿一条裤子,自从他中了解元,我一时虚荣,也确实是吹了牛,号称自己曾悉心督导过他的功课,可情诗这件事,我不知道啊。

    假若是别人问,黄信只一句不知就好了。

    可是王华问,黄信却心里没底,不知道有两种可能,一种是真不知道,另一种可能是他知道但是不说。前者可以原谅,后者就该诛心了。

    可问题就在于,怎么让王公知道,这是前者,而非后者呢。

    见黄信一脸踟蹰,王华便也哑然失笑,并没有步步紧逼:“噢,看你局促的,想必是不知了,无妨,无妨,其实老朽也只是在部堂里听诸官说起,便命人买了一本,随手想翻翻看,这诗是极好的。”

    .......

    同学们,诗是泛滥了点,这也是无奈的事,老虎唯有在进行微创新,嗯嗯,要不大家来一发,给点订阅,月票,打赏支持。老虎求上。

    (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章:情比金坚(第七更)

    叶春秋反而淡定,自己也不是吃素的,哼哼,学了这么久的剑术呢,谁敢上门,剁了他。

    不过而今许多人都出名了。

    叶春秋这步棋走得很对,太白集的销量已经节节攀高,从起初预想的一万册,结果加印到了一万五千册,这是一个极大的数字,远超任何人的想象。

    这么多人买了书,自然而然,虽然骂骂咧咧一番,可是书是花了钱的,既然花了钱,肯定需要珍惜,于是就不免要看看书中的其他文章,这书中总共有数十篇文章,都是诗社成员费劲脑汁的佳作,是压箱底的本事,有人觉得好,也有人觉得只是平平,可是无论怎么说,这些人露脸了。

    因为时代的局限,所以知识的传播往往并不多,即便是某个名士,偶尔出一本书,能有几千人阅览就算不错了,可是张晋和陈蓉这些小举人,甚至是诗社的某些小生员,自己的文章刊载在了太白集上,居然也跟着火了一把,这是多么露脸的事啊。

    也正因为如此,现在陈蓉到处在接洽各府的生员,许多人踊跃想要加入诗社。加入了诗社,自己的文章才能有机会进入太白集的遴选,自己的文字才有机会印成铅字,才能使自己崭露头角,以至于陈蓉现在应接不暇。

    王方那儿,已经把一千五百两的利润送去了太白社,而太白社那儿,也给叶春秋送来了两百两的润笔费,毕竟这一次若没有叶春秋,这太白集是绝不可能如此风靡的,而且事态闹得这样严重,这让太白社的高层们一致担心,这笔银子很有可能会成为叶春秋的安葬费。

    叶春秋自然是毫不客气的接受了,而今他的财富已经多达近七百两,这是一笔极大的现钱,便小心翼翼的用腌咸菜的小陶罐装了,放在自己的床底。

    而师母复诊的事,叶春秋是万万不敢怠慢的,叶春秋敢玩这么一票大的,全靠大宗师的维护,至少在之前,外间有许多风言风语,说他要写艳词,有人告去了大宗师那里,都是被大宗师压了下来。

    现在太白集已发售,倒是没人敢说叶春秋坏了什么风气了,即便是喊打喊杀的,也只是说叶春秋内心狡诈而已。他在学里的形象反而高大起来,学官们无论心里喜欢不喜欢,都免不了夸奖几句,有才但不轻浮,偶尔写诗没什么大不了的,大家都喜欢写诗,而诗词之中,男女之爱也没什么,历朝历代,多少风流人物写的都是男女之情?你学学人家春秋,人家主业是科举,天天读圣贤书,连作诗作一半还想着不能荒废学业。

    虽然这行为很可疑,让人觉得这是故意的,不过无论怎么说,你没有确切的证据,也无法说他这是讨巧卖乖。

    叶春秋出门的时候,应了叶景的再三要求,不得不在这春雨绵绵的天气里戴着斗笠出门,笠檐故意压着,只看到一个下巴,身上则是穿着厚重的蓑衣,叶春秋没有去雇车马和藤轿,而是选择步行,在雨中走了几里路,方才抵达提学都督的府邸,容人禀告之后,便去见师母。

    郑夫人的病情纾解了许多,对这位丈夫的得意门生,自是刮目相看,因而说是复诊,却感觉更像是夫人外交,只说了一下病情和用药,接着便闲扯了叶春秋的一些家事。

    等到郑提学从明伦堂里过来,便坐下道:“春秋啊,你的诗,老夫看了,寓意深刻,颇有见地。”

    叶春秋连忙道:“门下孟浪,让恩府取笑了。”

    郑提学把嘴一撇,然后道:“可话虽如此,不过老夫却以为,诗虽然做得好,老夫却没有太多的感触,可见你将这男女之情化为人性的探讨,固然直入人心,却也未必是人人都能感同身受。”

    叶春秋有点傻眼,话说大宗师,你能不装好吗?

    人生若只如初见,这说的是人性之中有喜新厌旧的一面,说的是再真挚的感情也会变质。你当着夫人的面说自己不能感同身受,不就是说自己不是那样的人,你特么的从一而终,绝没有始乱终弃吗?

    这个逼装的可以给满分了。

    叶春秋晓得这话不是说给自己听,是给郑夫人听的,只好配合大宗师道:“恩府教诲的是,门下只是雾里看花,不过是少年作诗强作愁罢了,天下的人和事,岂可一概而论。”

    郑提学这下子满足了,他显得很高兴地道:“就是这个道理,现在学里也有人讨论你,不过赞许的人多一些,都说你能不忘本心,将读书当做正业,小小年纪很难得,老夫也深以为然也,正午你就不必急着回去了,在此留饭吧。”

    交代了一下,便动身去明伦堂办公去了。

    郑夫人也略略听说过了那诗的事,大致也晓得诗的意思,现在听郑提学说自己没有感触,倒是被哄得虽还保持端庄,却依旧不改颜色,反是道:“春秋,你天天说男女之情,这男女之情,哪有你想的那样坏,你年纪不小了,再不定一门亲可不成,其实前些日子,倒是有人有这个心思,求告到你恩师这儿来,你若是肯,这件事便可水到渠成,哎,你又作这个怪样子,倒像是要你命似的,人家是名门闺秀,会委屈了你吗?那家的小姐,我是见过的,师母的眼力劲会有差吗?”

    叶春秋如坐针毡,憋了老半天,才堪堪说了一句:“功业未成,不敢成家。”又觉得自己的话可能惹来师母的不悦,便接着道:“学生心里想学的是恩府,要像恩府一样,要寻一个能厮守一辈子的女子,这样才免去了人生若只如初见的烦恼。”

    这话就中听了,意思是说,郑提学能够情比金坚,不是因为他人品好,而是因为寻的是师母这样的女子啊,若换做别人,只怕日久就生厌了,虽然狠狠的踩了一下赵提学,却是把郑夫人捧得笑面如花。

    (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一章:搬弄是非(第八更)

    郑夫人脸上满是笑意,连声道:“这可就要靠机缘了,好吧,我尽力给你留意。”

    抹了抹汗,叶春秋有点心有余悸,在这个人人都装逼的世界,想要在这么多高手的夹缝中生存,还真是不易啊。

    等到了正午,终于开饭,郑提学既是大宗师,讲究的是食不言寝不语,叶春秋起初还拘谨,不敢吃多,等郑夫人一再催促他多吃一些,叶春秋也就放开了,立即大快朵颐,看得那一旁侍立的小婢女目瞪口呆,郑提学只是轻描淡写的说了一句:“看到春秋这个样子,老朽真是羡慕。”

    叶春秋显得不太好意思,等第四碗饭下肚,才挠头道:“门下来时没有用早饭。”这是托词,因为来的时候,他在路边买了四个粽子吃了。

    郑夫人便又皱眉:“这可不好,你爹就这样的饿你的吗?家里没有女人可不成,我看哪,你爹也该续弦了,师母非要再多留意不可,自然也不会埋没了你爹。”

    叶春秋唯唯诺诺,感觉汗毛竖起,这师母不去做保险业务员,实在是可惜了。

    ……………………

    北京紫禁城。

    南方虽是细雨绵绵,这儿却是天干物燥,眼下才堪堪入夏,天气倒也不寒不热,刘瑾陪着天子去拜见了太后,便要去司礼监里当差。

    他新近调去了司礼监,如今权势已越发大了,心里没得意多久呢,便遇到了诸多的麻烦,比如内阁的诸公,除了那个焦阁老之外,其余人大多都对他敬而远之,尤其是那谢迁,更是横眉冷对,像是杀父之仇一样,这让他有些提心吊胆。

    他终究只是个小伴伴出身,固然是随着太子登基,从而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可是许多事还显得稚嫩,若不是总有焦阁老在背后提点,都不知翻了多少次船了。

    好在这时候的刘瑾,随着一次次的磨砺和洗礼,比当初要稳重了不少。

    到了司礼监,他刚刚坐定,那干儿子刘欢便在外头探头探脑了。

    咳咳……

    刘瑾伏案,提着笔一副很热衷于案牍之事的样子,毕竟身份大有不同,外间都流传,那内阁学士叫宰辅,而司礼监秉笔太监呢,则是内相,这么说来,自己也算是宰辅,和内阁那些学士平齐了,自然也要有那么点儿端正的态度出来,免得有人说三道四。

    一听刘瑾的咳嗽,刘欢便连忙进来,道:“干爹方才又去陪驾了?”

    刘瑾却懒得跟他说闲话,拿起一份通政司送来的奏疏,冷冷的看着,一面道:“有话捡重要的说。”

    刘欢便立即嘶声道:“干爹,儿子本来不敢来叨扰的,实在是……实在是……有人欺人太甚了哪,那些个读书人,真是看咱们好欺负,是把咱们当猪狗一样任其****,儿子查到,江浙那里,许多读书人都在痛骂干爹和儿子,儿子咽不下这口气啊。”

    一听到有人痛骂自己,刘瑾很冤枉的抬头,最近自己没招惹什么事啊,怎么又闹出事来了,这还让不让人好好过日子了,我每日待在宫中,好好做自己的本职工作,在司礼监里批红难道就不辛苦吗?

    他立即面目狰狞起来,厉声道:“是谁,是谁这样大胆?”

    刘欢一脸义愤填膺,道:“还能是谁,是那叶春秋呗,上次干爹在那儿吃了姓何的亏,连带着干爹在天子面前都说叶春秋的好,他现在了不得了啊,中了解元,顿时便目中无人,更加不把干爹放在眼里了。”

    一面说,一面将他抄录来的一行短诗呈上,道:“厂卫那儿,最新截获的,这叶春秋作了这诗,在江南很是轰动,厂里的密报说,现在江南的读书人,是人便在那说,下面没了,太监了,你看,干爹,这叶春秋是写了诗来跟咱们对着干啊,这是摆明着不把干爹放在眼里,把咱们不当人啊,咱们自小净身,已是饱受其害了,现在他作诗,不知这诗中写了什么,估计大抵就是骂我们的,干爹,下面挨了一刀也罢了,他……他还往伤口撒盐,这是二次伤害,是……”

    刘欢说到激动,眼眶都红了,绝对是二次伤害,而且肯定骂得很难听,虽然刘欢不懂诗,可是若不是骂人,为何满大街的人看了诗就说下面没了。

    卧槽,爷我下面没了就怎么你了,下面没了就不是人吗,往往后头还要加一句,该死的太监,我去。

    我怎么就该死了,我没招你惹你吧。

    所以说读书人最坏了,更坏的就是那个叶春秋,干爹前些日子,虽然满腹的委屈,可还当着天子的面说他的好话呢,好嘛,世风日下,良心坏了,你居然还写诗骂人。

    刘瑾气得一口老血要吐出来,忙是接过写了一行小诗的纸,显得怒不可遏,他看着诗,眉头深锁,脸色更加凝重。

    刘欢微微抬眸看他,见干爹脸色阴沉得可怕,心里不由想,若不是我来禀奏,只怕干爹挨了骂,还蒙在鼓里呢。

    正在此时,却见刘瑾一脸肃杀之气地朝他招手:“你来。”

    这是干爹有所训示了,是不是立即命厂卫去杭州拿人?

    想到这里,刘欢精神振作,徐徐上前,道:“请干爹吩咐。”

    刘瑾却是直接抄起了砚台朝他头上砸去。

    砸的一声,砚台砸中了额头,刘欢这是饱受第三次伤害了,顿时疼得嚎叫,捂着头在地上打滚起来。

    “混账!”刘瑾的声音在司礼监里咆哮:“叫你多读书,咱平时是怎样教训你的,多读书啊,这诗,你看不明白,你也好意思做咱的儿子?你这搬弄是非的蠢材!叶春秋是在骂咱吗?你连人生若只如初见都不懂,连这都看不明白,你还自称自己在内书堂读过书,你这猪狗不如的东西,你看看这诗写得多好,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人活着就好像秋风一样,一阵风就过去了,不是有句话叫做白驹过隙吗?蠢材,就是说人生苦短,人活着就是愁啊。”

    (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二章:蝴蝶效应(第九更)

    刘瑾看着既痛又不敢言的刘欢,怒气仍未消去,继续骂道:“你这只知道吃喝的孬货,这样的意境,你竟然不明白?”

    一通训斥,刘欢终于知道自己错在哪儿了,原来这不是骂干爹的诗啊,他虽是疼得厉害,却赶忙趴在了地上,连连磕头:“是,是,儿子知错,儿子给爹丢人了。”

    刘瑾站起来,把头扬起,仰角四十五度,双手负着,幽幽叹口气:“看了这首诗,咱很惆怅啊,人生苦短,这诗的意境悠远,非比寻常,这让咱想起咱的人生,自幼清贫,不得已净了身来,在这深宫之中打小就被人欺负,也真是天幸天子圣明,让我在他左右为伴,总算……有了这么点儿出息,可是咱看到了这诗后头那一句‘等闲变却故人心,却是故人心易变’,就不禁恍然大悟,噢,原来想要人生快乐一些,需要调整自己的心态,你看看,等闲变却故人心,这写的多好,叶春秋和咱不对付,咱也瞧不上他这酸溜溜的读书人,可是咱不是那种看了跟咱不对付就使劲作践人家的人,咱心胸开阔着呢,他这首诗,很好,去寻个人,将这诗抄写一下,装裱起来,就贴在咱的公房里,咱要每日抬头看着这诗,好教它时刻提醒自己,人生苦短,所以做人要改善自己的心态,这样才能快乐满足。”

    刘欢连忙说:“是,是,儿子这就去办。”

    他跌跌撞撞的跑了。

    刘瑾眼眸深沉,看着他远去的背影,便又坐下,叹口气,这样的蠢材,自己居然都留在自己身边,真真是教人操心。于是心里又开始惆怅,便想起了叶春秋的那句人生若只如初见,刘瑾便裂开嘴,笑了:“做人最重要的是开心。”

    ………………

    春意终于被随之而来的酷暑取而代之。

    叶春秋父子的庭院里,便连那颗本是生机盎然的槐树也变得软绵绵的没什么生气。

    叶春秋躲了一阵,外头的议论总算是渐渐平静下来,读书人总是一阵风的,骂了一阵,累了,便又开始钻营起来。

    现在太白诗社很火热啊,据说那太白诗社的第三版要出了,现在正在收稿,而今这太白诗社如此兴旺,简直到了洛阳纸贵的程度,那里头的文章和诗词,除了叶春秋那妖孽的半截诗,其他的虽也算是精彩,却也不算是什么绝伦,许多人甚至心里想,若是自己来写,只怕也未必就输他们,哼哼,这种文章毕竟不是考试,考试是有时间限定,考的是你的急智,当然运气也在考量范围之内。

    可是太白集里的文章就不同了,完全可以反复的雕琢,灵感一来,好生的动笔,写完之后,再寻一些亲友去润色一下,怎么都不会比你差吧。

    很惆怅啊,一群生员的文章现在都火了,小小的宁波秀才都可以靠太白集出名,还有流言,说太白诗集里有一篇文章是宁波的一个二等增广生所作,这种货色从来都是一文不名,在宁波诸生里也不过是不上不下的水平,到了杭州,那更就是渣渣一样的存在了,可人家拿出了压箱底的本事,将自己一篇文章刊载在了太白集里,这下子是真的火了,据说他家的亲戚都觉得他这是光宗耀祖,毕竟是驰名江南哪,于是乎,直接摆了几天的流水席,而今也跑来了杭州,居然还拜在了鹿鸣先生的门下学习制艺。

    啧啧……鹿鸣先生广收门徒,大家是知道的,这位老先生也算是杭州赫赫有名的名士之一,能拜入他的门墙,其实也并不太容易,多少人挤破头呢?

    一个小小的宁波二等增广生,连乡试的资格都未必有的人,凭什么就成了鹿鸣先生的弟子,还不是因为那篇文章被鹿鸣先生看重?

    如此一想,大家虽然骂叶春秋欢快得很,一些人就已经用实际行动来证明读书人是如何心口不一了,那诗社的社长陈蓉已经和杭州的举人刘文明谈妥了,刘文明成为了诗社的杭州督导,如今已经开始带着一群小伙伴广收门徒,不少人都是呼朋唤友,纷纷要加入诗社。

    只是这加入诗社却是有条件的,即加入了诗社,需要交纳太白集的期刊钱,也就是说,太白集每月出版一版,你们要进来,每月得花钱订购太白集。

    加入的社员越多,保底的印刷量就越大,而印刷量越大,就意味着太白集传阅的人更多,影响力越大;影响力越大,社员自然也就更多,这是一种循环,将太白集与社员捆绑在一起。

    这对于许多生员来说倒不算什么,就算不加入,说不准太白集也要买的。

    也有一些生员,其实并没想入伙的心思,自己也不想靠着写文章成名,不过读书人嘛,总是喜欢与同乡和同窗、同年的名义凑在一起,形成一个又一个的小圈子,在这个小圈子里,大家都在谈论学社和太白集里的文章,有拿出来这一刊某某文章来夸赞的,也有跑来叫骂的,不一而足,可是你若是不进去,连朋友都没法做了,没法儿沟通啊,人家说的东西,你又不懂,于是乎,又有许多人被各种人情和其他缘故绑架了进去。

    不过是每月三百文而已,其实对于生员来说并不算贵,虽然穷书生也有,可是绝大多数能读书的人,家境还算殷实,这点小钱也拿得出。

    更不必说广大的童生了,若说举人、生员们进去,自然有他们的企图心,可是那些个童生们拼了命往里头钻,这就涉嫌到了装逼的成分,你看,我和解元公在同一个诗社呢,里头几十个举人,连秀才都有几百上千个,我和他们现在也可以做朋友了。

    陈蓉********都扑在这上头,竭力在各府物色一些督导,又拼命吸纳成员,同时又和那王方商议着在杭州建一个新的印刷工坊的事宜,早已是忙得脚不沾地了。

    (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三章:互利互惠(第十更)

    王方已在杭州选择了一处地方,而后又开始重金招募匠人,忙得不亦乐乎,他家几代人都是经营这门生意的,所以虽然千头万绪,却也没出什么岔子。

    王方心里一直惦记着那位叶解元,总觉得那位叶解元不简单,而今长期驻留在杭州,据说那位叶解元现在是闭门不出,便觉得自己理应去拜访一下。

    那位才是诗社未来的正主儿啊。

    诗社的结构,他可是了解得一清二楚,虽然是陈蓉带头,实则却是五个核心内部讨论形成共识之后再确定方向,而叶家就占了两席位置,几乎等同于,没有叶家的同意,诗社的任何决定都可能会被推翻,更何况,许多社员都是冲着叶解元去的,他毕竟名气最大,号召力惊人。

    只是要去备什么礼物却是让人头疼,他倒是偷偷问过了张晋张举人,张举人的话让他脑子有点转不过弯,呀,带礼物,不必带什么礼物的,他好吃,聚宝楼,你还记得吗,订桌酒席,让人送去,保管满意。

    王方甚至觉得,张举人这是想要坑自己。

    不过想到叶春秋那大快朵颐的样子,王方决心试试。

    平时的时候,王方也只有清早才有时间,所以卯时不到,便跑去那聚宝楼做好准备,接着便坐着藤轿按照张晋所说的住址到了一处庭院。

    庭院很幽静,远处便是西子湖,此时晨曦洒落下来,使西子湖的湖面波光粼粼,清风徐来,使人一种心旷神怡的感觉,王方心里失笑。这位叶解元倒是很会挑选地方。到了门扉之外,这儿只是用栅栏围成的庭院,本来他想叫几句,好让主人出来,谁晓得在这东方不过翻起鱼肚白的清晨里,透过栅栏,便可看到里头传来郎朗的读书声,读书的声音很雄浑,字字圆润,不像是叶春秋的声音,那么势必是叶父了。

    如此用功,倒是很难得,毕竟叶父年纪大了,中了举人,还如此勤学,这就难怪他能名列乡试第三了。

    倒是这时,他突然看到眼前银光一闪,却是见一少年持着短剑在阳光下宛如龙腾一般飞舞,少年步伐稳健,只是瞬间,便踏了十几步,或进或退,左挪右闪,手中的短剑更是银光闪动,看上去杂乱文章,却仿佛又有规律可循,只顷刻间,便已连连刺出,那银光的寒芒挥洒出来,教人看得心里发毛。

    王方是走南闯北的商贾,自然有所见识,心里依然咋舌,这小解元,居然是剑术大师,他这是什么剑术,竟闻所未闻,似乎比寻常所见的更加犀利了许多,而且狠厉非常,这小子怕是没少用功。

    于是他便咳嗽,推开柴门,叶春秋似乎感觉到有人来了,手中的短剑却没有停滞,口里道:“兄台少待,等我两柱香。”

    如此舞剑,对于体力的消耗极大,一般人只需舞动半柱香不到,只怕已是气喘吁吁、上气不接下气了,可是看叶春秋汗雨下的样子,只怕已经练了四五注香的时间,可是这叶春秋说话的时候,居然并不见气喘,就仿佛和平时闲聊一样,只是嗓子有那么一丝低哑而已。

    倒是里头的读书声戛然而止,叶景走出来,不由嗔怪道:“春秋,有客人来,你还练剑?”

    王方抿嘴笑了笑,道:“令郎非常人也,看他练剑,也是赏心悦目,无妨。”

    叶景便请王方进小厅里,给他奉了茶,说了几句闲话,等过了两注香,叶春秋才浑身湿漉漉的进来,朝王方作揖行礼道:“怠慢了王先生,恕罪。”

    王方忙是站起,站在自己面前的可是解元公,自己不过是低贱的商贾,哪里承的起他的礼,起身避让之后,道:“叶解元客气了,叶解元练剑有多少时候了?”

    叶春秋道:“有一年了。”

    王方惊为天人道:“实不相瞒,我也有个练剑的朋友,足足练了二十年,可是瞧他舞剑,却远不如春秋这般凌厉。”

    叶春秋也不知他说的是真是假,不过自己的剑术理应比寻常人高明许多,而且时不时可以从光脑中搜出一些方法来弥补自己不足,再加上平时虽然还要行书,可是行书练的是手腕,而剑法对于手腕的灵活以及力道的需求也是极高,恰好两相得宜,或许,自己真的挺厉害的吧。

    他心里这样想着,接着大家坐下喝茶,王方说起自己在杭州开印刷工坊的事,而今在大肆招募能工巧匠,这一次有了太白集,使他终于不再局限于宁波,打算在杭州来做买卖了。

    毕竟杭州乃是江浙的核心所在,能工巧匠更多,太白集印刷出来,想要分散供货到各府也便利一些。

    叶春秋对此很是支持,他沉吟了一下,道:“有些话,春秋不知该说不该说。”

    王方忙道:“叶解元有什么话,但说无妨。”

    虽然叶春秋年纪小,可是王方绝不敢轻视他。

    叶春秋笑吟吟的道:“王先生有没有想过,现如今太白集最大的优势是什么?”

    王方却是微微愕然了一下,这不是明摆着的吗?优势,当然是太白集和太白诗社的影响力了,当然,也少不了叶春秋的名气。

    只是这些任谁都能想到的事,叶春秋要的绝不是这样简单的答案,王方忙道:“还请赐告。”

    叶春秋呷了口茶,嗯,老爹坐在边上,听自己像小大人一样说这个,总觉得有些不自在,不过……人既然来了,还是说几句正事为好,叶春秋道:“太白集最大的优势在于销量,而这,才是重中之重。”

    销量……王方总觉得这个小大人清澈的眼眸背后,有一种不可忽视的东西,这小解元心里到底想的是什么呢?

    他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没有打断叶春秋的话。

    便听叶春秋继续道:“书刊的印刷,我是略知一二的,因为要校对,要拍活字,还要上墨印染,本质上,一本书刊印出来,很不容易。现在市面上的书,大抵都是几百的销量,再多,也不过上千本。王先生,我有一句话想问,是不是一本书印刷得越多,作价越低?”(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四章:我家有一女(第一更)

    王方毫不犹豫的点头,他终于知道叶春秋不是说大话,这个小子,居然还当真知道印刷业的门道。

    叶春秋所揭露的,是书刊一个实质问题,打个比方,若只是印一本书,可能花费的钱是一百两零一百个钱,可是假若印一百本这样的书,花费也不过是一百一十两而已,因为印刷真正的成本不在于纸张和墨水,而是雕版的活字,这是前期的成本,所以某种意义来说,可能印一本书需要一百两,这是天价,可是印一千本书,自然不可能是十万两纹银,却只需要两百本就足够,如此一来,前者的成本是一本百两纹银,后者的花费不过是一本两百文而已,假若是印刷一万本呢?那可能成本就可以压到五十文了。

    王方恍然大悟,印刷量才是真正的优势啊。其实这个道理,他懂,毕竟他做的就是这行买卖,只是平时没有往深里去想而已。

    叶春秋笑吟吟的道:“那么敢问王先生,若是有朝一日,某个刊物,一期可以印五万呢?”

    五万……

    王方为之咋舌,他毫不犹豫道:“若是五万,势必可把成本降到二十文,且不说校对和活字,单说同样是采购油墨和纸张,一月进货一百刀纸和一月进货一万刀的纸的价格是全然不同的。”

    就是这个道理,这叫规模优势,也就是说,规模越大,成本就越低廉。

    叶春秋抿嘴笑了:“这就是问题的所在啊,假若有一天,太白社的刊物可以高达数万,这就意味着,我们的书籍即便是卖三五十文,照样有利可图,可是寻常市面上的书籍,便是卖三百文甚至是五百文都可能折本,王先生,这个才是我们将来的立身之本。”

    想通了这一节,王方有了一种明悟,不错,三五十文一本的书,这意味着什么?销量越高,就意味着成本越低,成本越低,卖家自然也就越低,而同样的书,我卖的价格是你的十分之一,你还有活路吗?

    一册书几百蚊,或许许多人会舍不得,可是三五十文,就足以让绝大多数的人所接受了,同样是经义文章,我凭什么就要花费高十倍二十倍的价格来买其他的书,太白集价格如此低廉,就完全可以把其他的书籍彻底的碾压。

    叶春秋眼睛看着茶水里的茶沫,慢悠悠的道:“一旦价格是别人的十分之一,这就意味着,江浙的书市里除了太白集,就再没有其他的书籍,所有的读书人想要出书,就需要借助太白集这个平台,便是连那些抄录书的人,只怕也要绝迹了。”

    这是一个极为广阔的市场,因为书籍的销量居高不下,这就使得书的价格也随之高昂,因而许多人打了主意,你出了书,我便买下来,然后请人去抄录,这种手抄本也可兜售出去,说穿了,这就是较为原始的盗版。

    价格若是能低廉,就连盗版都没有存活的空间了,你想盗版印刷?太白集印刷成本比你盗版的作坊价格还要低廉,你盗版了价格也是太白集的几倍,怎么卖得出去?至于你想手抄,从前书籍价格高昂的时候,你倒是可以花两三百文雇人花费几天时间抄录出一本书来,可是现在书价都三五十文了,你需要花费纸张和油墨,还有如此大的人力成本去抄书,你不觉得你是个逗比吗?

    这就意味着,一旦盗版和手抄本的市场被挤压,太白集就有更广阔的市场,利用低廉的成本,形成某种垄断。

    呼……王方哑然失笑,万万想不到,自己只想着怎么用噱头去增加销量,却是忘了,还有一种更为便捷的增高销量的方法。

    叶春秋朝王方眨眨眼,道:“所以,第三版最重要的不是想尽办法挣银子,而是以最快的手段冲击销量,第二版太白集的价格是三百文,这个价格太高了,第三版先压到一百文,反正第三版的销量必定在万册以上,不愁没有销路,即便卖一百文,也定然不会亏本,若是销量在第三版可以冲高,那么第四版再继续压价,压到其他印刷的工坊没有活路为止,到了那时,那些印刷地巧匠,还有供应纸张和油墨的商贾,只能仰仗太白诗社的鼻息了,因为没有太白诗社,他们就难有活路,况且太白诗社是大量供货,同时也是大量的采购,从前他们的纸张是一刀一两银子,那么就用五百文去收,只要保证他们有些许利润即可,如此,到了第五版、第六版、第七版时,太白集的价格,要下探到五十文以下的空间,王先生或许觉得舍弃了高利润而追求销量有些可惜,可是不要忘了,一旦如此,那么太白诗社和太白集包括王先生就会变得举足轻重起来,王先生……”叶春秋朝王方笑起来,笑容真挚而纯洁:“或许一年两年之后,王先生的身价就会有所不同了。”

    王方倒吸一口凉气,这叶解元还真是……他居然不知该如何形容了。

    如叶春秋所描绘的那样,太白集就等于是直接垄断了市场,往下,可以控制住所有的供货商,无论你是提供铅字的还是做油墨和卖纸张的,你想大规模的出货,只能找太白集,否则你根本无法立足;而另一方面,太白集成了唯一的书籍平台,读书人想要出版书籍,只能在这太白集上头打主意;这天下最顶尖的文章,都势必会投稿在太白集,最低廉的价格,上头却拥有最顶尖的文章,这意味着什么?

    他不过是个小小书商,现在却突然发现,一条康庄的大道摆在了面前。

    而坐在他对面,这个小小的少年,脸上却只是带着浅笑,似乎是在打量着他,他突然感觉这个少年有太多不同于人之处,他眼眸微微眯着,动了主意,道:“春秋身边没有人照料吧,啊……我家里有一女,性子还算是温和,相貌平平,不过我本是小商贾之家,因而她在家中也还算勤快,不妨就让她来照料一些日子吧,嗯,明日就送来,春秋不要拒绝我的好意。”

    (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五章:豪赌(第二更)

    王方的态度很坚决,几乎斩钉截地道:“此事就这样定了,啊,叨扰了这么久,待会儿还要去见几位供货的朋友,春秋,我告辞了。”

    他已站了起来,像是已经下定了某种决心的样子,事实上,在第一次豪赌太白诗社之后,他决心在叶春秋身上进行又一场的豪赌。

    竟是……送女儿……

    叶春秋有点哭笑不得,他很清楚王方的想法,他这是学吕不韦投资在自己的身上。

    他没有提亲事,是因为自知自己的身份,一个低贱的商贾,是绝不可能高攀得上叶春秋这个解元公的。

    既然高攀不上解元公,那么就把女儿送到你家来,虽然很多事没有明言,却等于是说,等你哪一日娶了妻,就纳她为妾吧。

    叶春秋抿抿嘴,这个时代的人许多行为方式有些怪怪的,不过他很能理解王方,王方只是个商贾,而商贾在这个时代是极为低贱的存在,叶春秋虽然给了他一个极好的前景,可是这又如何,他的一切都是依托在太白诗社之上,太白诗社可以选择和你王方合作,就可以选择别人,说难听一些的话就是,爷捧得起你,就能踩死你。

    契约?

    呵……一张契约又能有什么保障,你只是商贾,太祖皇帝钦定的贱籍,士农工商,你连良人都不如。而你要打官司的对象却是一个读书人集团,结果可想而知。

    若只是这点蝇头小利,一个期刊能挣个几百两银子,王方不会有担心,可是一旦做大,王方拿什么来保障自己?

    所以他选择了叶春秋,就是这样简单。

    女儿交给你了,你爱如何就如何吧,这是我的投名状,恳请叶解元不嫌。

    等到王方走了,叶景皱眉,他是个很厚道的人,总是觉得这样很不妥,回到厅里,呷了口茶,便对叶春秋道:“方才王方声言要送女儿来,你为何不拒绝,无论如何,她也是千金,是未出阁的女子,送来了这儿,这辈子可就……”

    叶春秋却是摇摇头,他今日显得有些沉重,郁郁寡欢的样子:“爹,难道你没看明白吗?我们不得不收留的,我说了那些话,他已经动了心,想要做出一番大事业,可是要做大,就必须要有保障,他的千金送来这,对他来说就是最大的保障;若是儿子不收留,他必然会惶恐不安,觉得我们和他既不是故交,又没有什么亲缘,等一旦做大,他如何保障自己?他是商贾,是最现实不过的人;若是没有这一层保障,那么接下来,父亲以为他会做出什么事?”

    叶景皱眉:“他会想方设法去寻保障?”

    “对。”叶春秋朝叶景笑了笑,笑的有点苦:“若是在我们这里寻不到,他就会把女儿送给陈蓉,送给张晋,送给一切能给他保障的人,若只是陈蓉和张晋,倒也还好,他们肯纳妾,对他的女儿来说,也不失为一个归宿;可若是他寻其他人做保障呢?譬如杭州的父母官,又或者是他认为可以保障他的人,这些人和诗社全无关系,甚至可以说是离心离德,一旦他勾结了别人,诗社就危险了。”

    叶春秋很决绝地道:“所以儿子没有询问爹的意见,没有拒绝他,至于他的女儿,呃,就暂时在这里住下吧,权当是安他的心,以后的事,以后再想办法。”

    叶春秋突然有了很多的感慨,平时他虽然自觉地自己挺逗比的,可是真正经历一些事,却还让是让他有些猝不及防,一个想做大事的父亲,嗯,只是想做把生意做大而已,却不得不将自己的女儿送出去为奴为婢,给人铺床叠被,唯有如此才能安心。

    这便是所谓的万般皆下品吧,而这些人,也早已甘居下等,似乎这种烙印已经融入了他们的骨血里,他们没有怨言,甚至觉得合情合理,甚至还生怕叶春秋不肯收容。

    处在这个上品阶层的自己,真不知是该哭还是该笑。

    也罢,叶春秋朝叶景笑了笑,却发现自己有些失落,哎……或许是前世的人生经历还有残存,总觉得人和人之间不该如此,叶春秋哂然一笑,我去,太多愁善感了,这样下去可怎生是好。

    “爹,我们得收拾出一个屋子来,西厢那个屋子挺好,还要去采买一些家具才好,女儿家的闺房该用什么,嗯,我想一想,要有梳妆台、小榻,还有……”

    突然要加入一个新的成员,父子二人有些猝不及防,终究还是厚道人,不可能学别人那样自觉得什么都是理所应当,可父子相依久了,毕竟没有家中有女眷的生活经验,于是大眼瞪小眼,叶景也是琢磨了很久,才添了一句:“理应要有一个屏风。”

    有理!

    叶春秋深以为然,家里的茅厕看来,女眷是不方便用的,只好让她自行在屋里解决,而这屏风就有了用处,于是叶春秋便很狐疑的看一眼叶景,老爹对这个很专业啊,怎么瞧着熟能生巧的样子。

    叶景嗫嚅道:“我也是一时想起,春秋,我去走一趟,想办法把东西购置来,你在家待着,现在是非常之时,虽然风头过去,却还是不要四处闲逛,免得招惹什么是非。”

    叶春秋却道:“我们二人怎么忙活得过来,我去寻陈蓉和张晋来帮忙。”

    父子二人各自行动,忙碌了一日,总算把一个闺房布置好了,看着自己的杰作,连平时身体极好的叶春秋也不禁气喘吁吁,很累啊。

    只是一切的预想,都和现实有太大的差距。

    几日的功夫,王方果然送来了女儿,只是……

    为什么不是一个,而是一套。

    王方口口声声说自家女儿很勤劳,也是贫苦出身的,用乡下的话来说,也是个很好的庄稼把式。

    可是为什么还带来了个厨娘,一个女婢,噢,还有一个看门的。

    原来人家说的只是谦辞,所谓我女儿是粗鄙之人,啥都能干,不过是……

    (未完待续。)
本节结束
阅读提示:
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cc/r10261/ 第一时间欣赏庶子风流最新章节! 作者:上山打老虎额所写的《庶子风流》为转载作品,庶子风流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①书友如发现庶子风流内容有与法律抵触之处,请向本站举报,我们将马上处理。
②本小说庶子风流仅代表作者个人的观点,与UU小说的立场无关。
③如果您对庶子风流作品内容、版权等方面有质疑,或对本站有意见建议请发短信给管理员,感谢您的合作与支持!

庶子风流介绍:
本是个平凡少年,意外得到光脑,一朝回到大明正德年间,成为士绅家族的一个私生子。 聘为妻、奔为妾,老爹居然是和娘私奔才生下的自己,生母身份卑微,作为庶子,叶春秋誓要活出一个精彩的人生。 在家族不被重视?那就科举来打你脸! 生母出身低下,不妨就为她去讨诰命! 朝堂上明枪暗箭,无妨,无妨,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 伴君当真如伴虎?不然,不然,而今天子是正德。 传奇人生刚开始,美女太多挑花眼,娶娇妻,立高门,叶春秋从此不再低调做人,就是这样狂拽霸气狠炸天,美好生活从此开启。庶子风流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庶子风流,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庶子风流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