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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山打老虎额     庶子风流txt下载     庶子风流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一百九十六章:大宅院(第三更)

    还要收拾一个屋子……

    父子二人冒出同样的念头,不,可能要收拾两个。

    王方终于还是让他们打消了后顾之忧,因为除了人,还有几大车的器具,居然连屏风都想好了,相比于叶景买来的那素雅屏风,而且叶春秋十分怀疑这可能是不知哪儿淘来的二手货,新的绸面绣花屏风显得很是高档。

    王小姐一直戴着斗笠,用轻纱蒙着面,一时也看不清真容,王方让人忙碌,和叶春秋父子到小厅里坐,那王小姐则欠身坐在下首,不发一言。

    “啊,叶举人、叶解元,小女就拜托了。”王方脸上虽然堆笑,叶春秋依然能看得出他那笑容背后带着一些辛酸。

    叶景忙道:“好的,好的,我当女儿一样看待。”

    怪怪的,爹这好似是对媳妇说的话,叶春秋立即朝叶景抛眼色,不知这老爹是内心奸诈呢,还是厚道得过了头。

    王方忙道:“不不不,拙女只是粗人,随意差遣就是,并不娇贵的。”

    不娇贵才有鬼了,叶景和叶春秋都不是瞎子,这么一个嫩生生的小姐,手上的肌肤都是吹弹可破,娇小柔弱,只是这样侧身坐着,若是来一阵风,叶春秋都怀疑她会被吹倒,来这儿能做什么?

    王方说了许多客气话,接着便推说有事,要动身告辞,临行时看着女儿,颇有不舍,最后却不知是下了多大的决心,才毅然转身而去。

    叶春秋分明感到,侧身坐在那儿的王小姐虽然没有起身相送,可是娇躯分明的微微颤抖了一下。

    哎……

    也是一个苦命人。

    叶春秋并非是含着金钥匙出身,曾经作为庶子,被带进一个陌生的环境,而唯一能慰藉的不过自己还有一个爹寸步不离,这王小姐……

    王小姐终究还是摘下了斗笠,露出了真容,年约十五岁左右的样子,肤色白皙,面容还未长开,却是姣好,已有了美人的雏形,她一双美眸不敢抬起,只是盯着自己脚下的绣花鞋子,声音低若蚊吟,却带着羞怯道:“我……我叫王曦之。”

    王羲之……

    叶春秋和叶景面面相觑,有点耳熟啊,这到底是王方太有文化,以至于仰慕那位传说中的书法大家呢,还是他没文化,不知王羲之是谁,便给女儿取了一个这样的名儿?

    面对一个女儿家,为了避免尴尬,叶景父子只是宽慰了几句,也就故意将她撇到一边了。

    你越是对她太多口舌,越会给她造成不安,所以最好的方式就是住嘴,让她慢慢适应这里的环境。

    因而王羲之就这么干坐着,见叶景父子没有理她,虽然局促,倒也不至于无措。

    她带来的厨娘到了傍晚时分,已经烹制了饭菜,王羲之本不敢上桌吃饭,叶景让她上桌,她才小心翼翼地欠身坐着。

    只有在看到叶春秋狼吞虎咽,足足吃下了四碗饭的时候,她那紧绷着不敢丝毫松懈的面容才缓和一些,禁不住好奇地打量起叶春秋。

    夏日炎炎,宁波那儿总算来人了。

    叶春秋曾写了书信让舅父带一批学徒来,杭州是省城,同济堂迟早还是要扩张到这里的,叶春秋虽不是财迷,却也急需要立身之本,等到舅父抵达,足足领了十几个女学徒来,叶春秋终于知道,自己有点事做了。

    同济堂,他暂时不担心,慢慢扩展积攒口碑就可以了,而叶春秋却急需发展同济女堂,或者说,想从女性市场里狠狠大赚一笔。

    当然,自己只是躲在幕后而已,解元公当然不能做生意。

    等到女童们一来,叶春秋看到了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曼玉,脸上不禁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呀,公子,这是你住的地方?这儿很好,我还看到了西子湖哩。”

    “都站好了,不要乱走,莫要乱动公子的东西。”曼玉在女童们面前,颇有一股领导者的风范,毕竟曾教授她们读书,也算半个师傅,再加上她性子更火辣一些,很有约束力。

    叶春秋和女童们在庭院的时候,王羲之便只倚着门偷偷看着,更觉得好奇。

    不过早知她们要来,叶春秋早就给她们租好了地方,只是热闹了一阵,便让舅父领着人到了租住的地方去,庭院这才冷清一些。

    这几日,叶春秋一直都在寻房子,或者说,一个很大的宅子,占地至少需要数亩才成,最好幽静一些。

    只是走了几家,都不甚满意,偶尔有些大宅院,却大多过于高昂,或者处于闹市。

    叶春秋没有法子,只好寻陈蓉帮忙,陈蓉在诗社每日都要联络生员,最近和杭州的生员打的一片火热,或许可以托人打听一下,总算这几日有了消息,陈蓉给了叶春秋一个地址,让叶春秋上门去看看。

    自从王羲之来了,叶春秋的生活更有规律了一些,她起初很拘谨,慢慢的也开始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帮忙清扫一下屋子,只是依然不敢轻易开口说话,叶春秋至多也只是和她交代一些话,让她小心一些,关紧门窗之类便出了门。

    为了租赁一个大宅,叶春秋现在每日都在街上寻觅,谈了好几家,倒是相中了一个西子湖畔的别院,这儿倒很是清幽,因为距离杭州的闹市有一些距离,所以占地很大,而且价格还算低廉。

    主建筑是三栋阁楼,除此之外还有三十多处屋宇,占地有十几亩之多,这里应当曾是某个巨商富贾的宅院,却不知出了什么事,因而急着租赁出去,里头的陈设已经有些陈旧,庭院和后园也需要修剪,每月的租金是二十五两,一年下来,便是近三百纹银,三百纹银在宁波足够置办一个很不错的宅院了,不过这里是杭州,而且这个规模宏大,非比寻常,叶春秋倒是愿意接受。

    这儿的主人只是个很轻浮的青年人,叶春秋正午拜访的时候,他还在打着哈哈,一见到叶春秋来,不问契约,先问什么时候拿到现银。

    (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七章:香汗淋漓(第四更)

    叶春秋的嘴角含笑,大抵就知道这是一个败家的纨绔子弟,多半是父母过世,继承家业,虽有诺大的家业,却只知鬼混。

    叶春秋和他大抵讲明了自己的要求,譬如租赁十年,譬如租金年付等等,接着亲自写下了契约,要给这人过目,他只是很不耐烦的看了几眼:“好吧,赶紧寻保人来,立即订约,这一年的租金可带来了?赶紧,赶紧,我还有事要办。”

    叶春秋请来了本县的一个书吏作保,这书吏对叶春秋很是殷勤,等与那青年交割了,书吏便笑吟吟的道:“叶解元打算租这宅院做什么?”

    叶春秋当然不能说我要做生意,他是读书人,只能做幕后的人物,便道:“我有个舅父,想在杭州经商,请我为他租赁个场所。”

    书吏却是皱眉:“这样的地方如何经商?这里人烟稀少,又不是闹市,何况……又没有门脸,高门大户住着倒是可以,经商……呵……”他很同情地看着叶春秋,叶解元上当了,哪有这样经商的。

    叶春秋却只是抿抿嘴,一副不以为意的样子。

    书吏也就不好多嘴了,便道:“不过论起来,这宅子倒是个好宅子,当初这儿的主人也是个大户,杭州李家做的是丝绸生意,说是数一数二也不为过,不过他的儿子李处不争气,就是方才那个人,那李父过世之后,他便与一群狐朋狗友厮混,没几年,诺大的家业就败了,家里上千亩的桑林都卖了个干净,底下的一些管事都卷了钱逃了,他现在只剩下这宅子,也不知这一次将宅子租给了叶解元,这些钱又是什么时候花个干净,这样的人……还是那句老话,创业维艰,败家容易啊。”

    叶春秋不愿背后说什么是非,不过书吏是有感而发,他的一番话还是有一番道理的,便颌首道:“正是此理,倒是多谢你了,不妨就近寻个酒店,春秋请杨先生吃一杯水酒如何?”

    这书吏倒是不客气,按理来说,给人作保一般都会有顿酒和一些礼物的,不过这一次是给叶解元作保,这书吏自觉得高攀,想着叶解元多半就是拿点喜钱打发,不料他如此随和,便兴致勃勃地道:“远处有一处酒楼,我领叶解元去。”

    待到了酒楼,还未进去,便听到呼朋唤友的声音:“来来来,李虎、赵四,大爷我又有钱了,哈……上两斤熟牛肉,再来几个下酒小菜,再来半坛子好酒。”

    叶春秋和书吏面面相觑,说话的这人不就是那个李处吗?

    这家伙……倒是够奢侈的。

    朝廷对于杀牛的规定很严格,所以一般的牛除了老死病死,并不可以随意的屠宰,这就造成市面上的牛肉极少,作价也十分高昂,牛肉在这个时代算是奢侈品了,一般人不会轻易去吃,这小子倒是大方得很。

    叶春秋和书吏进去,要了一个雅室,便让人上菜,叶春秋朝书吏眨眨眼:“不如也上一斤熟牛肉吧。”

    书吏不禁笑了,忙是摇头:“不必,鄙人口舌不刁,什么肉都能入口,倒是破费钱财。”

    几杯酒下肚,方才知道这个书吏叫杨建,在仁和县里当差,户房里做事的,叶春秋和他随口说了一些杭州的事,用过了饭,杨建下午要回衙里当值,便要起身告辞,又犹豫了一下,道:“本来有些话不当说,可若是令舅要做生意,还是另寻其他地方才好,这儿太偏僻了,何况宅子这样大,又有什么用?解元公可能不懂经济之道,这地方拿来住着,修身养性极有好处;若是叶解元觉得不好寻找,小人可以代劳,只要肯花费一些功夫,总能寻到好地方。”

    叶春秋一面塞了几两碎银给他,一面道:“杨先生费心,舅父的生意还真只能在这里不可,噢,辛苦了你,这是喜钱,我下楼去帮你雇辆车。”

    杨书吏这时候有点佩服叶春秋了,像杨书吏这样的人,早年不过是个童生,却接二连三中不了生员,再加上家境也不殷实,这才在县里谋了个书吏之职,在众人眼里,属于贱业,寻常人可能要巴结着他,可是但凡是有了功名的读书人,历来是对他这样的人瞧不起的,叶春秋作为解元,态度和气,一点儿也没有傲慢的样子,使杨书吏对叶春秋很有好感,不过话说到这个份上,他也就不好多说,陪着叶春秋下楼去会过了帐,他又道:“我知叶解元非比寻常,往后怕也帮衬不上什么,不过将来叶解元若有什么差遣,派人到衙里知会一声就是,杭州被钱塘和仁和二县一分为二,钱塘县的地界若有什么事,或许帮不上,仁和这边,倒是可以帮衬一二。”

    叶春秋不过是感激他帮忙作保罢了,也没想过将来有什么用处,不过见他受宠若惊的样子,心里也想笑,连说:“一言为定。”

    等到了六月,便是小暑时节了,三伏天拉开了帷幕,即便是在这江南水乡,天气也热得难当。

    叶春秋不得不起得更早,天还未亮才能勉强练剑,等到太阳出来,那空气中便仿佛如烤炉一样,还未开始动作,便已热得难当了。

    叶景每日上午的时候都会到街上买一些冰来,而后用铜盆装着,放在厅里,这冰散着丝丝的凉气,使小厅里多了几分清凉,这就导致平时大家都在各自房里,原本是各自为政,而今却不得不凑在一起,叶景总是在厅里抱着书读,叶春秋假装在养神,实则却每日使用光脑搜索浩瀚的资料。

    王羲之本来怯生生的不敢来,捂在自己房里香汗淋漓,实在吃不消了,于是这么一来便不肯走了,她不知该做什么,只好就这样楞楞的坐着,有些恨自己五体不勤,看着叶景,便觉得叶老爷成了举人还每日看书,很了不起。

    而看叶春秋,这个少年清早总是练剑,生得细皮嫩肉,很能博取人的好感。

    (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八章:得来全不费工夫(第五更)

    怯生生的王羲之并不敢靠近他叶春秋,而她自觉得幸运的是,无论是叶景还是叶春秋,都尽量不去打扰自己,就好像虽然在一个屋檐下,大家却各做各的事,使她住了一些日子之后,便开始安心了。

    不过这样无所事事也是难熬,虽然有时也帮着女婢清扫庭院,可总是笨手笨脚,有时候她也会想家,尤其是夜里的时候,在庭前的槐树下用过了饭,她回到屋里,轻轻推开窗,便看到叶家父子依然还坐在槐树下,也不知嘀嘀咕咕什么,叶老爷有时候会很凶的,对着春秋呵斥什么,这让王羲之不禁担心,她自觉得叶春秋是个很不错的人,和自己那些爱胡闹的兄弟不同,总是端庄得体;叶老爷为什么要骂他呢?可是很快,叶老爷又开始对春秋态度缓和了,父子又说着什么,再然后,春秋才回房里去。

    她恍惚失神,觉得住在这里一月的日子就好像做梦一样,到现在还有些不适。

    恰好盆里的冰水融了,叶景看看天色,正午还未到呢,这天气是越来越吃不消了,以往一大块冰还能坚持到下午,现在小暑季节,却连正午都坚持不到,他便起身道:“我再去买一块来。”

    他起身要走,王羲之忙道:“老爷,我方才见你拿着碎银去买,你给了他一粒银子,大抵值三十文,可是那冰却是作价三文一斤,一块冰不过七八斤重,理应带铜钱去,还有,一斤冰作价是三文,七八斤用了半上午,这样算的话,理应再买十斤,便可坚持到申时三刻,大抵那个时候,太阳虽然还未落下,暑气却能散一些,借助厅里的寒气,倒也能勉强支持;对了,老爷,我见你买冰的时候,清早的价格会低廉一些,五文就能买两斤,可是一旦天气热一些,那些冰贩便开始坐地起价了,往后我早起,若是见有冰贩推车而过,便让梅儿去买,那时候老爷在读书,不能打断老爷的思路。”

    叶景一琢磨,还真是如此,便笑吟吟地道:“呀,是我糊涂,我回房取铜钱。”

    叶春秋却是抬起头,惊诧地道:“羲之会算数?”

    王羲之显得不好意思,其实她只是穷极无聊,在这里又敏感,是以平时虽然缄默不语,却是将这个家里生活的细节都牢记在了心里罢了,现在叶春秋对她刮目相看的样子,好似是对她很大的鼓励,她局促地道:“是呀,我跟着兄弟们识得几个字,也跟着家里的账房学了一些算数,这没什么用的,我只是个女儿家,在闺阁里烦闷,就……就……”

    叶春秋打起精神,道:“谁说没有用?能写会算的人怎么会没用?若是学问都没有用,那我读什么书?”

    被叶春秋这样褒奖,使王羲之脸上染上了一层红晕,她胆子大了一些:“我连清扫和铺床都做不好。”

    叶春秋摇头道:“我也不会铺床,难道就无用了吗,来来来,我们研究一下算数。你学了九章算术吗?”

    “听账房说过一些。”

    人才啊。

    叶春秋为自己发掘出一个人才而庆幸,他寻了自己笔墨纸砚来,出了一个算题:“羲之来试试看,嗯,要不要去寻个算盘来?”

    王羲之连说不用,接着便蹙眉盯着纸上的算数题道,纤细的手提笔,将算题作了出来。

    叶春秋啧啧称奇,就问她:“你会做账吗?”

    王羲之道:“家里有许多帐,看过不少,不过却从未做过,但是我可以试试。”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叶春秋不禁感动。

    自己租赁下来的宅子,就是为了建女医堂做准备,那些女童,现在每日都在那座大宅子里学习,大夫已经请了人,那些女学徒们倒是可以负责一些护理的事,现在也在叶春秋的安排下进行训练,唯独这账房,叶春秋却是找不到,毕竟这时代会算账的女人实在少之又少,眼下这王羲之不就是现成的吗?

    叶春秋朝王羲之眨眨眼:“羲之想做生意吗?”

    “啊……”这个问题让王羲之淬不及防,忙说:“我是女子,女子怎么可以……”

    叶春秋很笃定地道:“谁说女子不如男,好吧,我是吹牛的,只是给你鼓劲而已;我的意思是,你有没有兴趣去做账房?不过这账房很辛苦的,什么事都要管,若是你有兴趣,不妨试一试。”

    王羲之似懂非懂,只是突然觉得变成了顶重要的人物,心里有一点点小小的期待,不过更多的却是不安。

    女子怎么可以做生意呢?

    终于……又拐骗了一个。

    我容易吗?

    叶春秋见王羲之的神色,便定下了心,账房找着了。

    ……………………

    同济堂的生意,叶春秋有一半的股份,而对于叶春秋来说,女医堂是他的重中之重,想要发财,凭借同济堂显然是不够的,毕竟竞争压力也是不小,固然你能抛出许多秘方,可是后世的所谓秘方,不都是前人配制而出的吗?若是费心费力,倒是可以挣一点银子,不过叶春秋更在乎那几乎完全空白的女性市场。

    在后世,女性的钱是最好挣的,而在这个时代,想要挣女人的钱有些难处。

    叶春秋不爱钱,不过父子二人穷怕了,身上钱多一些,总是有备无患,更何况,家业,家业,总是靠慢慢的积攒,叶春秋毕竟是现代人的思维,难道指望自己将富余的钱投入到那最低效的土地生产中去?

    练完了剑,叶春秋已是动了身,前些日子,他去给师母复诊过几日,不过也早有明言,说是往后师母的病怕是要去同济堂复诊了,起初的时候,师母还有些担心,这个时代的女子,总是不方便抛头露面,叶春秋则是一再解释,这同济堂不会有任何男子出入,或许是师母憋得太久了,问过了郑提学,郑提学对这样的事颇有顾虑,女人怎么能轻易出门呢,出去外头看病,难免会被人说闲话,好在他觉得叶春秋稳重,叶春秋又一再拍着胸脯,郑提学觉得夫人的病要紧,也就再三叮嘱。

    (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九章:稀罕(第六更)

    等到了提学都督府,郑夫人似乎对于今日的复诊颇为期待,像她这样的女人,在做姑娘的时候,就一直躲在闺阁里十几年不出来,好不容易嫁了人,女人要讲究三从四德,也不能逾礼,抛头露面的事,是万万不可的。

    女人在这个时代只属于从属品,叶春秋越是融入这个时代,就越有很深的感受,想想看,那北宋的清明上河图,所绘制的八百多个人之中,画中热闹的街市上,也不过出现了四个女人而已,其中一个舞姬,一个是白发苍苍的老太太,还有一个,乃是带着斗笠看不见面容,被丈夫领着的骑驴女子,北宋的时候,理学还没有真正昌盛,对于女子的禁锢也不至于南宋和明朝这样变态,可即便如此,依旧是满大街的男人,叶春秋所遇到的情况大抵也都是如此,一般在街上遇到女人,要嘛这个女子是赵嫣儿这样的烟花女子,再有可能,就只是一群老太太了,若是女子要出门,往往是被捂得严严实实,至少需要丈夫陪同,面上要带着面纱,不能让人轻易看到容貌。又或者坐着马车,马车里密不透风。

    那种历史电视剧中的所谓的艳遇,那是绝无可能的,这也是为何明清的小说里,所谓的男女爱情故事,往往不会出现在街市上,大多是表哥和表妹的故事。

    不是特么作者们满脑子想的是近亲繁殖,特么的除了亲戚,根本无从下手啊。

    叶春秋看着那辆小车,还有几个随行嬷嬷,甚至还有一个差役,这个阵仗,大宗师难道是打算让师母上阵杀敌吗?

    好吧,他也只是在心里笑笑,和师母打了招呼,便在前头引路,师母是医堂的第一个顾客,万万怠慢不得,这个行业,眼下只能靠着口碑来积攒人气了。

    待到了西子湖畔,这儿的门槛和台阶都已经撤了,因而到了这儿不必下车,而是直接可进入庭院之中,里头专门设置了开阔处,负责停车,那随行的差役已经被挡在了外头,只好在外头守着,叶春秋早已言明,往后营业时间,自己不会进来,今日只是陪师母来一趟。

    郑夫人这时便已下了车,抬头一看,眼前所见,恰是一个典型的杭州园林,很是幽静,这儿倒是有不少人,可是除了叶春秋,竟看不到一个男子。

    这让郑夫人心里不由稍安,假若突然冒出什么陌生的男子来,以眼下的礼教甚严,便是教人触碰了肌肤,也有女子上吊的事发生,就这,官府还大肆宣扬呢,仿佛被陌生的男子触碰到了,唯有寻死才能证明自己的清白似的,朝廷对这样的女子,往往都会鼓励,甚至会颁发贞节牌坊,这便是女四书所说的烈女。

    叶春秋脸带微笑地指着其中的一处阁楼,恭敬地道:“那儿便是女医堂,师母请吧。”

    沿途的所有女学徒,见了郑夫人,都是很有礼仪地屈身行礼,郑夫人觉得很放松,便挪了莲步,由叶春秋领着进了女医堂,这里的医堂和其他的医堂没什么不同,不过郑夫人却显得很好奇,她刚刚坐下,那曼玉便轻盈地走过来,手里居然拿着竹简和笔,轻轻地道:“敢问夫人高姓大名。”

    郑夫人觉得很是新鲜,正待要问叶春秋,叶春秋便道:“这叫建档,看病往往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若是小病倒也罢了,可若是大病,隔三差五要来复诊,每日都问师母此前用了什么药,病情如何,哪里有疼痛,或者病情是否纾解,岂不是给师母添了麻烦?师母往后每次来,都会在这文档上记录下师母的病情,门下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师母莫怪,譬如师母若是下次得了别的病,却恰好与现在的病相冲,若是大夫们不知道,这药就可能不对症了,这样做,是让医堂对师母的身子有一定的掌握,如此一来,但凡有个什么头昏脑热,或是长期的疾病,大夫们只需寻到师母的文档,就可一目了然,这样不但可以防止误诊,也给师母提供方便。”

    所谓的建档,某种程度也是绑定病人的手段,你既然来了这儿,再去寻其他的大夫,又不免要重新望问切问,而且也使郑夫人可以省心一些。

    郑夫人抿嘴笑起来,便说了自己的姓名和年龄,曼玉便笑嘻嘻的道:“那么就请夫人到里屋接受检查吧,嗯,不必担心的。”

    因为是女子,郑夫人倒也放心,进了里头的一个屋子,曼玉还没有学会医术,不过叶春秋却是定制了标准化的检查流程,比如把脉,规定一定时间内脉动了多少下,而后记录起来,之后便是问诊,月经如何,可有白带之类,也都纷纷记下,若是有部位疼痛,还需在痛处揉一揉、按一按,这些都是要记录在案,而后再转手送出去,让住在大宅院外的那位张大夫根据病情,确定病情如何,再下药方子,最后送回这里的药房取药,等到郑夫人检查完,闲坐了一些时候,就可以直接取药回家了。

    在这里,几乎每一个步骤都有一个流程,有专门负责检查的,专门进行确诊的,专门捡药,甚至是煎药的,还有专门的账房,病人进来,如郑夫人这样,检查完了,就不必费心思了,若是她很急着回家,自然还要专门派人送了药去她的府上,可若是不急,这儿也有装饰一新的小厅,有人专门负责斟茶递水。

    当然……在这座大宅子里,叶春秋还有一个更稀罕的地方。

    郑夫人喝了几口茶,歇了歇,一旁的叶春秋便趁机道:“师母不妨在这里走一走如何?嗯,前头是一处成衣铺,再过去还有胭脂水粉的小店,首饰店也有。”

    啊……

    郑夫人显得有些陌生。

    虽然她这辈子都和胭脂水粉都和衣裙乃至于金银首饰打交道,可是对于去这样的店铺,却是很陌生的。

    (未完待续。)

第二百章:检验成果(第七更)

    这个时代,女子都裹了小脚,根本不能长时间的行走,而对于绝大多数女子来说,抛头露面,跑去逛街和购物,这绝对属于言令禁止的事,一旦如此,少不得背后被人指指点点,未出阁的女子嫁不出去,嫁出去的,怕也要被公婆或者丈夫非议了。

    所以一般女子的生活用品,大多是男人代劳,比如寻常男子若是挣了点钱回家,或者是去集市出了趟远门,最重要的事,往往就是给家里的女人或者是女儿扯几匹布,又或者是打个首饰。

    也就是说,根据叶春秋的观察,这个时代逛街购物,是男人的事,和女人一丁点关系都没有,女人在家,至多就是叮嘱几句,让男人扯几尺花布回来。

    若是大户人家,虽然不是自己的丈夫去做这种琐碎的事,却也是府里的下人操办。

    也正因为如此,别看郑夫人穿金戴银,家里有的是胭脂水粉,可是要说亲自购买,却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

    郑夫人顿时兴致盎然起来:“是吗?那就去瞧瞧。”显得有些扭捏,似乎又有期待。

    医堂的隔壁几个阁楼,除了喝茶的小厅,就是各种店铺了。

    这些店铺都是叶春秋开起来的,不过现在处于试验阶段,还没有稳定的供货渠道,只是从别的店里的货架上挑了一些来陈列,店里都有早就培训好的女学徒看着,一见到郑夫人来,便落落大方的招呼,郑夫人先是进了成衣店,顿时眼里一亮,禁不住道:“呀,这裙子倒是用料不错。”她拿手捏一捏,很在行的道:“这是松江的绸缎,比别的地方细腻一些,不过又像是华亭织造的,春秋,你却是不知,这松江的布成色都比其他地方好,唯独华亭却是差一些,因而许多人拿华亭的布料来滥竽充数,我从前还是在做姑娘的时候,家母就告诫过我这个。”她方才还拘谨,一说起这个,整个人便焕发了容光,如数家珍的道:“这个式样倒是颇有些意思,不过我穿着嫌大,市面上极少有成衣的……嗯……这个料子好。”

    她兴致盎然,挑中了一件,要让嬷嬷付账,叶春秋连忙道:“这衣服是卖给别人的,门下怎么敢收师母的钱,师母来这儿看上什么,都是门下孝敬师母的。”

    郑夫人却对这个并不介意,道:“这有什么干系,我看着喜欢,买下来,自然该付账的,否则怎么敢来?我自然晓得春秋的孝心,却不必用在这上头。”

    接着又去了珠宝店和胭脂水粉店走了一遭,这一走,就是足足两个时辰,叶春秋再旁作陪,腿儿都开始酸麻发颤,心里禁不住想,卧槽,购物是女人的天性吗?师母,我练剑也有一年半载了,小有所成,也经不过这个啊。

    即便如此,郑夫人依然还是兴致勃勃,这是她平生第一次购物,所获也是颇丰,足足买了大包小包几个袋子,都是衣物和两件首饰,还有一个胭脂的盒子。

    其实现在这个女性商城,因为是初创,所以现在很是简陋,商品的种类并不多,许多地方也不完善,至少相比于后世的服饰店和精品店,可谓相差十万八千里,叶春秋不过是想来试一试水罢了。

    既然可以吸引女人来看病,那么这个诺大的宅院,本质上就可以开辟成女性的步行街,所谓的看病和复诊,其实也可以是幌子,只要这女医堂建起口碑,让所有人都知道,女子来这里,绝不会有男女大防,社会舆论不会对女子来这儿‘看病’口诛笔伐,那些平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女子,自然也愿意来这儿闲坐。

    能来这里看病的,自然是非富即贵,许多女人聚在一起闲坐,吃吃茶,聊聊天,也算是夫人外交的另一种体现,就如若是提学衙署下的官员们知道提学都督的夫人经常来这里,难道会不让自己身边的女眷来吗?这些女眷又有各种亲戚和闺中密友,一封书信,也不必相互串门了,直接到这儿来,闲暇之余既可以购物,甚至叶春秋还打算在这里开一些甜点、洗头、养身的店面,大抵,其实就是女性商城罢了。、

    郑夫人若说一开始的初衷只是来看病,可是现在,似乎亲自购物的乐趣,已经给了她更多再次光临的动力。

    当然,这才只是开始,这玩意儿,最紧要地还是规模效应,一旦形成了规模,富太太和贵妇人们肯来,就少不得要交流,交流之后成为了朋友,下一次相聚,自然也就想着继续来这儿碰头,当然,叶春秋还有杀手锏,现在却不急着放出来,等到火候差不多的时候,再将后世的国粹广东麻将祭出……呃,想一想,叶春秋自己都觉得可怕,这是精神原子弹级别的大杀器啊。

    即便只是这些许的甜头,郑夫人依然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口里絮絮叨叨:“可惜那银钗,若是再精细一些就好,噢,成衣太少了,不过有一件我倒是相中了,偏偏料子差一些。”

    叶春秋听得一愣一愣的,本来他是想跟着来做一做导购,谁晓得师母比自己专业得多。

    不过眼见师母的样子,叶春秋却是知道自己的预想已经成功了大半,现在就等着更多人慕名而来,而一旦那些富贵家夫人和小姐们来过一次,只怕渐渐会成为常客。

    他心里松了口气,送走了师母,叶春秋回到医馆,而这时,几乎所有的女学徒已经聚了来,一个个焦灼地看着叶春秋,曼玉道:“公子,成了吗?”

    每一个人都很担心。

    她们在这里闭门不出,都很用心的学习,店里的导购要记下每一件成衣的用料以及尺码,还要记下每一匹布的价格;小厅里给人斟茶递水的,也要尽量显出大户人家女婢出身的样子,不使人家觉得像是粗浅丫头,药堂里负责检查的曼玉更要学习记录档案,还有每一个检查的步骤,账房的王羲之则要尝试做账。

    (未完待续。)

第二百零一章:有利可图(第八更)

    每一个人的存在于医馆里都是举足轻重,任何一个环节的疏失都可能使人反感,而根据叶春秋对郑夫人的了解,似这样出身官宦人家的女子,是最在乎规矩的,有任何使她觉得冒犯和唐突的地方,都可能使这么多天来的辛苦白费。

    从某种程度来说,这一次郑夫人的大驾,更像是检验大家的成果,叶春秋想到此处,忍俊不禁道:“成了,师母很是满意,相信不久之后,便会有人陆续慕名而来,大家辛苦了。”

    曼玉立即雀跃起来,其他人腼腆得多,却也是喜上眉梢,毕竟是这么多日的辛苦,何况她们深知自己留在这里,就必须有所价值,这个大宅院很好,虽然和所有的女子一样,永远都出不了门,不过胜在大院规模宏大,而且有这么多姐妹为伴,平时的吃穿用度也有专门雇请来的厨娘负责,叶春秋从未在伙食上克扣他们,闲暇时,还让人教授她们读书,叶春秋还打算给她们发放月钱,若是她们有家人的,可以寄回家去,假若是孑身一人,那么也可存起来,将来可以做为嫁妆。

    嫁人对于现在的他们来说,似乎还是很遥远的事,不过叶公子已经为她们安排好了一切,这使她们很是安心地在这里。

    便连王羲之也被这样的气氛所感染,俏脸上不由自主的升上了红晕。

    叶春秋挺奸诈的,王羲之初来的时候,曼玉对她颇有仇视,而曼玉的人缘极好,王羲之很快便被孤立起来,叶春秋用了一个很简单的方法化解了王羲之的尴尬,他告诉曼玉,嗯,曦之很可怜的,她和你一样,都是被家里人赶出了门,至于原因,你懂的,庶女……

    所有问题,尽皆迎刃而解,王羲之和这些女童渐渐也熟络起来,她带着一个女学徒,每日都在账房里算着每一笔账目,现在其实还算清闲,只是住在这里,让她偶尔闲暇时突然觉得有些满足,毕竟这儿有许多的玩伴,大家凑在一起,不至于清冷,当然……只是又有偶尔的时候,她会想到自己若是不在叶家,女婢梅儿也陪着自己住在了这里,叶景和叶春秋在家中想必没有人‘照顾’了吧。、

    想到照顾,王曦之鹅脂般的肌肤上又不禁羞红,好似自己也照料不到他们什么,嗯,叶公子一向很擅长照顾自己的,他一顿吃四五碗饭呢。

    想到这里的时候,王羲之的鼻子就酸酸的,似乎有些舍不得,据说等到这里真正开业的时候,叶公子就不会再进来了,这自然是为了免得有人说闲话,那是不是以后再也见不着了?上次他使剑还扭伤了胳膊,却不知现在好了吗?

    叶春秋与曼玉等女童打成一片的时候,王曦之只是远远的站着,面带微笑,可是看到曼玉带着几分胡闹的拥手摇着叶春秋的胳膊,她绣眉微微蹙起,连她自己也没有发现,心头不由自主地带了几分愠怒。

    ……………

    同济女医堂总算是开业了,只是开业的时候,显得十分低调,而上门的客人不过十几人而已,有的是郑夫人邀来的,也有几个,或许是看到了女医堂的字号,就叫了下人来询问,听说可以治病,而且没有其他后顾之忧,便动身去了。

    开业那一日,叶春秋也只能远远地站着观看,然后他摇摇头,步行离开。

    万事开头难,这样的结果对于叶春秋来说已经是一个好的开始。

    而如今,许多事都已经步入了正轨,太白集的第三版已经开售,这一次准备更加充足,而且惊喜也是连连。

    因为之前的热销,让各大书铺都尝到了甜头,都晓得这里头有利可图,自然早早就挂了招牌,广而告之。

    本来安生了一些的杭州府,那些生员们顿时又想起了这档子事,此起彼伏的叫骂又开始喧嚣起来,当初就被你太白集坑啊,裤子都脱了,你作诗作一半,下面没有了,如今又来兜售,这新仇旧恨算在一起,真真让人牙痒。

    自然也有人四处逢人就说,这太白诗社的书,千万别买,买了就上那叶解元的当,这家伙不是东西。

    不过很快,这些话就被新的噱头淹没,一方面,许多人确实期待看这下半阙诗,那人生若只如初见确实写的精彩,不看有些可惜,当然,叶春秋人品不厚道是一回事,可是不看这下面,总觉得不甘心。

    而另一方面,却是各大书铺很配合地打出了太白集的一些刊印文章,都是收录入第三期的大作,许多人哗然了,因为这里头不少文章的作者居然都颇为有名,比如前几年中了乡试的杭州才子,也有一些余杭的名流,也就是说,随着第二版的影响力大增,许多颇有名气,却文章作的极好的人开始被诗社收纳,同时向诗社供稿,这就导致,第三版比之第二版,诸多文章和诗词的作者名气和水平都是大增。

    太白集再不是一群宁波的生员胡闹的结果了,已经开始渐渐网罗了一些名人为之助阵,之前他们只是靠着叶春秋来打擂台,而如今,却有了更多的卖点。

    “呀,居然有赵举人的文章,这赵举人出自名门世家,家中已出过两个进士了,他的文章,我此前有幸读过,确实很精彩。”、

    “还有王先生的,王先生最善写词,此番他也愿意为太白集供稿了吗?”、

    “周川……呵,这个狂生的文章居然也有,此子向来狂妄自大,经常贬低他人,倒想看看他有什么本事。”、

    如此多的卖点汇聚一起,少不得这太白集又成了街头巷尾热议的话题。

    而更大地杀手锏是,太白集决心以百文的价格出售,顿时,所有人都懵了。

    这么多篇文章,一本书足足有两百页之多,洋洋洒洒十万字呢,市面上这样的书籍,至少也要两三百文,怎么这太白集居然价格只要其他书籍价格的一半?

    (未完待续。)

第二百零二章:高才(第九更)

    书,在读书人眼里,一向是昂贵的存在,所以这个时代才会衍生出借书、抄书、盗印。其中对于太白集伤害最大的就是盗印了,虽然曾创下一万五千本的佳绩,可是很快到了后期,太白集的销售就开始乏力了一些,究其原因,就是各大印刷的工坊开始卯足了劲头用劣质的纸张和油墨开始盗印,然后以低廉的价格兜售出去。

    本来这些盗印的书商还满带着期待,心说这第三版想必销量也会极好,这不正使自己有了用武之地吗,于是少不得大量订购了一些纸张和油墨,又临时招募了一些匠人,就等着第三版出来,可是当那书铺在门前挂着仅售一百钱的时候,大家都懵了。

    不让人活了啊,大爷我瞧得起你才盗印你的书,大爷我盗印书难道就不需成本的吗?大爷我也是讨生活啊;这下完了,自己盗印,成本也至少在七八十钱,毕竟盗印的作坊都是小打小闹,不可能形成规模效应,有的盗印千本,有的是几百本,需要专门请人雕版印刷,前期工作耗费惊人,可是现在太白集用的是上好纸张和油墨,才售一百钱,还给人活路吗?

    一时之间,这些人深受其害,之前花费了不少成本,大量的收购了油墨和纸张,现在看来,没有一年半载是消化不了的,至于临时雇请的匠人,也只能拿些钱打发出去,而更可怕的是,一个十分现实的问题摆在了他们的面前,盗印还有前途吗?

    人家正儿八经的太白集,售价可以和你做到同样的程度,谁还会买盗印?

    更可怕的是,一百文一本的太白集,里头这么多的文章,而且还有近来风头正劲的不少读书人为之处稿,其他的书籍,内容及不上太白集,价格又是居高临下,很快就开始无人问津了。

    那些本来不想买书的,看着价格低廉,此时也愿意花钱买书了。

    因而,当太白集第三版开售的时候,顿时又是万人哄抢的局面。

    ……………………

    在南京都察院里。

    浙江巡按御史厅的两个年轻御史很不对付,如今已是人所共知,黄信对此,却是不以为意,邓健那家伙就是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这是人所共知的事,所以即便和邓健闹了矛盾,也不会对自己的清誉有所影响。

    不过这几日,他到院里当值的时候,却总是看到邓健转了性子一样,逢人就笑,手里还拿着一张纸,偷偷摸摸的,上次还跟自己的顶头上司佥都御史张绍口出恶言来着,可是一大清早,就一脸很谦虚的样子跑去张绍的公房,口称大人吃过了吗?

    张绍虽然是他的上司,可是见了这么个油盐不进的人,其实心里感觉毛毛的,任谁见了这种愣头青都会害怕啊,他发飙起来,连他自己都害怕,何况是年过四旬,拖家带口的张绍了。

    张绍自然要安抚他,便笑容可掬的道:“噢,文彬啊,你怎么来了,吃了,不吃哪里有精神,有劳你关心,快,来坐下,文彬来寻老夫,可有什么事吗?”

    “是这样的。”邓建显得特谦虚,侧身坐下:“下官新近续作了那首人生之若初见,不是那诗只有上厥,没有下厥吗?下官也是闲来无事,所以续作了下厥,想请大人看一看,斧正一下。”

    张绍面带笑容,连声说:“文彬还有这样的雅兴,我素知你学问很好的。”心里却在痛骂,你吃饱了撑着吗,好生生的御史不做,非要跟一个举人比试高下。

    他拿了邓健的诗来看,嗯,虽是续作,倒也还尚可,便捋须道:“不错,不错,文彬果然高才。”

    邓健方才笑了,就仿佛出了一口气的样子,笑嘻嘻的道:“院里的同僚都说好,不过我也不是谦虚,总觉得理应不会比那叶春秋的续作差,那叶春秋,毕竟还是……”、

    张绍心里叫苦,你背后说人坏话很有意思吗?、

    接着邓健摇着脑袋道:“小小举人,也不过如此,只是我将心思放在案牍上,当真用了心,作的诗词岂是他能比的,啧啧,解元,哼哼……”

    黄信其实早就留了心,见邓健进去寻佥都御史,便以为邓建背后说他什么坏话,故意拿着一份公文在在倾听,这一听也不知该怒还是该笑。

    恰好张绍瞄见了他,正等着黄信来解围,便道:“你也来了,是不是有什么公务?”

    黄信脸一红,忙是故意晃了晃公文进来:“哦,是有一件事,还要请大人定夺。”一面脸色如常的进来,要将公文递上去。

    邓健冷笑道:“黄御史,莫不是你也想看诗吧。”

    黄信恼火的道:“谁要看你的诗,我自己不会作吗?”

    邓健便得意洋洋道:“你们宁波人哪里会作诗,就算作诗,那也是做一半留一截,有了上面没下面,哈……死太监。”

    张绍顿时感觉头痛,现在满大街都在喊太监,早把地方转运和采买的太监们气得不轻,现在邓御史口无遮拦,又不知要闹出多少事。

    偏偏一旦惹了事,惹得还是太监,都察院上下肯定是要力保的,自家的御史骂人,怎么也不能让太监们收拾了他,否则御史们颜面无光,更重要的是,作为上司,肯定会成为众矢之的,噢,御史骂太监是理所当然,你们居然为了巴结阉人,竟是屁都不敢放,你们还好意思身居高位吗?

    所以左都御史表面上什么都没有说,却是把下头的右都御使和佥都御史们都召了去,暗地里告诫,要看着下头的御史,莫要惹出事端。

    邓健这种刺头,还真是让人操心啊。

    张绍想要移开话题,黄信毕竟还是年轻,被邓健一激,心头就怒了:“是吗,倒是很想赐教。”

    很不客气的在案上拿起了邓建的续作,便看起来。

    不得不说,邓建搜肠刮肚作出来的诗,倒也还好,恰好承接了叶春秋的上厥。(未完待续。)

第二百零三章:逗比欢乐多(第十更)

    邓健兴高采烈的道:“怎么,服气了吗?那叶春秋有了上面没有下面,我却是有始有终的,哈哈……”

    正说着的功夫,一个书吏匆匆地进来,道:“邓御史,第三版来了。”

    显然,邓健已经成了太白集的资深书迷,每版都是必到的,邓建一脸神采飞扬地道:“你们却是不知了,我现在也是诗社的社员了……”

    张绍和黄信听得目瞪口呆,你堂堂御史,跑去做诗社的社员?

    邓健兴致勃勃地道:“嘿嘿,本来是不想入的,不过总是看着那叶春秋不舒服,便入了诗社,不过你们别这样瞧我,我这是深入虎穴,这些学生实在太胡闹,我便先进了去,而后嘛,嘿嘿,还投了稿,用的就是这个续作,我就是要让人看看,那叶春秋有了上面,我续个下厥给他,他拿什么跟我比。”

    说着,邓健的话语放慢了下来,道:“你们还别说,这稿子送去,那边就有了回音,还真要刊印出来,我平时是懒得和读书人吟诗作画的,真有用心起来,啧啧……”

    正在此时,他看到了一个地方,眼睛立即一亮,道:“看到了吗,我的续作就在上头,哈,黄御史,你来看看,看一眼嘛。”

    黄信却不理邓健,故意把脸别到一边去。

    看到黄信的态度,邓健倒不生气,喜滋滋地开始念自己的下厥,接着连声说好。

    张绍心里已经一万头草泥马奔过,恨不能把这个不省心的逗比一巴掌拍死了事。

    “哦,那叶春秋果然续了他的下半厥了,呵……三脚猫的功夫。”

    邓健便开始念:“骊山语罢清宵半……”

    用词很精湛,依然还是那种淡雅的气息扑面而来。这一句显然转折的极好,因为前头已经有了人生若只如初见的立论,这一句里所谓的骊山便是指当时唐明皇的宫殿,在唐明皇的宫殿里,那位风流天子与绝色天香的美人在月色下的长殿窃窃私语,亲昵的说着山盟海誓。

    只这一句,已经把期待拉高了,邓健脸色不太好看了,他想不到叶春秋会拿唐明皇与杨贵妃的典故来转折,他继续念:“泪雨甘霖终不怨……”

    泪雨霖铃,自是说等到二人不得已而反目,或者说自私自利的唐明皇决心牺牲杨贵妃时的伤痛,本来这一句并不出彩,可是最后终不怨三字,却是一下子直击人心。

    有的人已经变了心,可是有的人依然还在痴情,即便是死,亦是死无怨矣。

    唐明皇的自私和冷酷,此时已经跃然纸上。

    读诗的人只剩下了满腹的惋惜。

    邓健脸色凝重了,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啊,他也不禁幽幽叹息:“何如如薄幸锦衣郎,比翼连枝当日愿……”

    所有人长长的出了口气,心里有些堵得慌。

    这天下痴情之人,谁能比得上万千宠爱杨贵妃的唐明皇呢,可是连他也做了薄幸郎,再衔接上开头那一句人生若只如初见,上厥和下厥前后呼应,使那一句只若初见又浮现在所有人的脑海,本来以为,最后一句会以愤世嫉俗来收尾,却是别出心裁,一句比翼连枝当日愿,却让人觉得意想不到,即便是如此,可是当初他们总还是有过山盟海誓的誓言,从前的情感理应还是真挚的。

    全诗读完,有一种沉重,仿佛将人心最卑劣的一面撕了开来,血肉淋漓,使人不忍睹卒;最重要的是,诗里用的却是两种最极端的手法,寻常的诗,要嘛是冷宫里的怨气,要嘛是爱情的美好,可是这首,却是将这种当初的美好和负心人与薄幸郎的卑劣不断交织一起,最后徒留一地的惋惜。

    邓健愣了,他的下厥倒也还好,可是叶春秋的下厥,显然更加高明得多,诗词其实并不重用词,词句再华丽,也不过是填词而已,邓健饱读诗书,能中进士,当然有两把刷子,他的下厥可谓是富丽堂皇。可是叶春秋这个下厥,用词只能算是精准,却不断的强调美好与卑劣,使人生出两种情绪不断交杂,可是最后却用终不怨和比翼连枝当日愿来作收场,看似是揭露了爱情的卑劣,却又衬托出爱情的美好。

    若不是当初的两情相悦,又何至于到了最后,冷清收场时,甚至经历了始乱终弃时,又如何会泪雨甘霖终不怨,即便是伤心欲死,也没有抱怨呢,若不是当初的相识过于美好,以至于永远记忆犹新,又怎么会比翼连枝当日愿呢?

    正因为有了长生殿山盟海誓、情语呢喃的这种美好,在人生和记忆中无法抹煞,才会在马槐坡时背叛时的不怨。、

    看上去,这是一首愤世嫉俗的诗,与那长门怨一样,幽怨之情跃然于纸上,尤其是前一句人生若只如初见,仿佛一下子看破了世情,将男女之爱的本质道了出来,所有人都会以为,下厥必定会是继续烘托这种负心薄幸人的可憎,却最后用比翼连枝当日愿收回,处理却是高明到了极点,因为越是如此,却将最初爱情的美好衬托出来。就好似是一个看破世情的人,一开始便点出了爱情的本质,上半厥使人深有同感,可是到了下厥峰回路转,却陷入了迷茫。虽已经看破,可是那种美好的滋味依然缠绕心头,躲不开,化不掉,深陷泥泞,固然是看清它的丑恶,得知事情的本质真相,可这又如何呢,即便是毒药,可是即便是死,依然还记得比翼连枝当日愿的美好情景,即便跌入万丈深渊,依然无怨无悔。

    呼……

    这不就是男女之情吗?

    明知是毒药,依然毫不犹豫的喝下,只是因为那种美好犹如蜜饯,带着无比的甘甜,使人深陷其中,明知会陷入万死之地,却也知足了。

    前头是看破世情,是愤世嫉俗,后头却只剩下了一声叹息,与上厥相比,与那人生若只如初见那般强烈的冲击相比,下厥却更胜一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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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完待续。)

第二百零四章:互相鄙视(第一更)

    人生若只如初见的上厥虽好,可若是寻常的续作,也不过是好诗的水准罢了,可因为有了这下厥,整首诗顿时变得与众不同起来,完全超脱了长门怨和雨甘霖那样只有凄凄切切、悲悲凉凉的情感,除了幽怨,反而让人生出对男女之爱的向往。

    公房里三人都是默不作声,似乎被这首诗所感染。

    突然,邓健很是煮鹤焚琴的高声大吼:“这不要脸啊,我要弹劾,我要弹劾,太白诗社无耻之尤,看吧,大人,这就是证据啊,我堂堂御史清流,朝廷命官,你却瞧瞧,瞧瞧他们胡扯什么,居然说,前首乃弘治七年会试进士及第邓健所作,后为正德三年浙江乡试解元叶春秋所著,两相对比,高下立判,供君观赏。”

    “大人,这是嘲讽我啊,啊呀,真是狼子野心,真是……”他捶胸跌足。

    这下出名了,而且还特么的没脸见人了。

    诗这东西,很难论起好坏来,可是到底好不好,得亏是同行衬托。

    就好像,鲜花虽美,单纯只去看花,虽是赏心悦目,可是边上堆了一坨翔,这时候鲜花的美艳才能强烈的直击人心,很不幸,邓健就是那……

    至于邓健的观感,诗社那儿是一点都不在乎的,御史确实很厉害,浙江一省的地方官吏都有些害怕,可是我读书人怕你什么?真要战起来,还怕你不成?

    张绍也是目瞪口呆,见邓健一副嚷嚷着要报仇的样子,却是彻底的恼了,还不嫌丢人,都察院的脸都被你丢光了,这件事越闹,不但你越成为笑话,都察院这儿也会成为大家取笑的对象,张绍恶狠狠道:“邓御史,你闹够了吗?哼,御史的职责是纠察官吏不法事,你不务正业就已是胡闹,还想一错再错吗?这件事,从此以后休要再提,再敢胡闹,本官绝不纵容你。”

    邓健气得发抖,却是大气不敢出。

    ……………………

    在紫禁城。

    而今天色渐渐炎热,因而在司礼监里,早已用银盆盛满了冰,冰水消融,带来了丝丝凉爽。

    可即便如此,刘瑾依然还是觉得酷热难当,反正这儿也没外人,便脱了外衫,只穿着一件轻薄的小衣,陛下不太爱理政务,现在许多地方干旱,阁老和部堂们在廷议里闹得很激烈,可陛下却是不闻不问,于是所有的压力就落在了司礼监的上头,刘瑾也觉得挺悲催的,天子偷懒,和自己有什么干系。

    不过他最近在练字,已经很有长进了,于是颇为自得,便到处给人送自己的墨宝,宫里各监的掌印太监们人手一份,他倒是想送几份去给内阁的阁老,可是细细一想,这些人对自己有成见,还是不送的好,否则白白糟践了自己的上好行书。

    他提着朱笔,很是用心的批阅着奏疏,不得不说,刘瑾还是很用心的,他不是那种不愿意做事的人,他很喜欢岳飞,岳王爷了不得啊,力挽狂澜于既倒,嗯,我也要做这样的人,可是如何力挽狂澜呢?刘瑾又不禁陷入了深深的思索。

    这时有人徐徐踱步进来,刘瑾皱眉,是谁敢不经通报?便阴森森地一面看着奏疏,一面道:“是谁?”

    没有回音。

    刘瑾不得不抬头,却是吓了一跳,天子居然跑来了这里,他忙不迭的起身,拜倒在地道:“陛下怎么来了?奴婢万死。”

    来人正是朱厚照,朱厚照穿着冕服,头戴着通天冠,这通天冠上还有珠帘,颇为沉重,这个少年显得有些不堪重负,不过现在他的心思却没有在刘瑾的身上,想必是方才坐朝回来,还没来得及脱下冕服,浑身都是汗水淋淋,来这司礼监躲一躲,想要避暑,谁晓得现在却是负手站在公房的墙壁之下,看着墙上装裱好的一副小诗出神:“人生若只如初见……”

    刘瑾忙不迭的站起,赔笑道:“陛下也喜欢,哎呀,这就只是一个江南的读书人作的。”他差点说漏了嘴,把叶春秋抖了出来,哼哼,咱家公是公,私是私,虽然很欣赏叶春秋的才华,可也不能蠢到在天子面前吹捧这个家伙。

    见天子依然盯着诗,刘瑾便神奇非凡的道:“陛下,这诗写的好啊,奴婢看着喜欢,就叫人装裱起来挂上了,你看,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啧啧……人应该活得开心才好,唯有开心,人的身体才能像当初一样保持着年轻,所谓笑一笑,十年少,不就是这个道理吗?奴婢很欣赏这首诗,不在于他的用词,而在于他的韵味,很深刻啊。”

    朱厚照听得皱眉:“是吗?做人要开心,及时行乐,嗯,朕也需要这样的诗来勉励自己,你送一副到暖阁去,朕有空也看看。”

    刘瑾大喜道:“陛下若是喜欢,奴婢就把这幅送去。”

    朱厚照却又皱眉:“可是朕瞧着这首诗不是这样的意思。”

    “啊……”刘瑾惊呆了,是吗,这怎么可能,他连忙道:“那么陛下……”

    朱厚照背着手,小大人的样子:“怎么看着像是励志诗,意思是人生短暂,理应建功立业。”

    刘瑾一时傻了眼,是吗?

    他迎着朱厚照的目光,大眼瞪小眼,各自心里相互鄙视。

    他们二人,一个曾经在詹事府读书,不过弘治天子在的时候,只有朱厚照这么一个儿子,可谓是宠幸到了极点,捧在手心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几乎是对朱厚照百依百顺,朱厚照不爱读书,自然是半桶子水。

    至于刘瑾,很小的时候也曾在内书堂读过书的,而且这内书堂的老师往往是翰林的学士,学识不凡,不过学士很忙,一月下来,也不过是开讲几堂课而已,之后全凭的是悟性,说穿了,你们这些太监,知道读书写字就成了,难道还要教你们经义文章,让你们做博士吗?

    很显然,大抵上,主奴二人都是开蒙的水平。(未完待续。)

第二百零五章:陛下很忧心(第二更)

    刘瑾心里却说,陛下太顽劣,哪里晓得诗,于是心里多半也是不以为然,深深鄙视不爱读书的朱厚照。

    他嘿嘿一笑,却是道:“陛下说的是啊,奴婢实在是糊涂了,还是陛下学识高,若不是陛下斧正了奴婢,奴婢至今还蒙在鼓里,不知这诗中的深意呢,陛下的学识,真让奴婢佩服的五体投地,啧啧,奴婢平时说什么来着,陛下是武曲星,还是文曲星,奴婢能在陛下身边伺候着,每日听陛下训导,长了不少的见识呢。”

    朱厚照撇撇嘴,这个年纪轻轻的天子显得很不在乎的样子,将目光从诗中挪开,然后咂咂嘴,大喇喇的移步到刘瑾的椅上坐下,轻描淡写道:“换一副茶。”

    刘瑾哪里敢怠慢,忙是小心翼翼的换了茶来,轻轻用银针为朱厚照的茶盏上挑出茶沫,一面道:“陛下也是辛苦,隔三差五坐朝……”

    朱厚照摆摆手,意思是让刘瑾将茶盏放下,一面道:“朕今儿可是气得不轻,几个师傅只晓得干旱的事,这哪年没有干旱啊,难道大旱了,天下就要分崩离析了吗?朕今儿跟他们争执来着,刘伴伴,你拿昨日海宁卫的奏报来。”

    刘瑾一时有些糊涂,陛下要这海宁卫的奏报做什么?

    那海宁卫只是镇着宁波,很不起眼,一般情况下,即便有什么奏报,那也很少上达天听的,要不是当今天子好武成性,那份不起眼的奏疏,早就淹没在万千奏疏中了。

    刘瑾不敢怠慢,忙是取了奏报,呈送到朱厚照的面前。

    朱厚照打起精神,徐徐道:“看到没,前些日子,浙江都司的奏报是,倭寇贼势愈来愈大,越发的猖獗,频繁骚扰东南沿岸,各备倭卫所虽然屡屡进剿,却总是难寻到倭寇的巢穴,嗯……你看这里,现在海宁卫又上报要出击,说是发现了虎头岛有倭情,认为这倭寇的巢穴就在此处,你看……都司的奏报说的是,有倭寇来降,不似有诈,愿为我们明军带路,要发舰船三百,至虎头岛,一举平倭……”

    朱厚照显得很认真的样子,然后徐徐道:“可是朕看着,却发现不对,怎么突然就有倭人来降呢,而且这来降的倭人口称他们的巢穴是在虎头岛,那个地方……”朱厚照又道:“去取虎头岛的舆图来。”

    刘瑾听得云里雾里,不过陛下每天就喜欢琢磨着这些事,他早就习以为常,忙是让人取了舆图。

    朱厚照眯着眼道:“这是当初文皇帝下西洋时绘制的舆图,看到这虎头岛了吗?这岛屿很开阔,离陆地还算远,确实极有可能就是他们的巢穴,可是这岛屿四面都是沙滩,并没有环山,这就怪了,这样的岛屿,易攻难守,很难构筑防务和工事,只要我们备倭的各卫杀至,便可四面攻岛,那些倭人,肆虐了这样久,怎会一丁点常识都没有,犯这样的兵家大忌,将巢穴设在这里?所以……朕可以断定,那倭人必定是诈降。”

    朱厚照显得忧心忡忡的样子:“若是诈降,他们打什么主意呢?他们为何要吸引沿岸备倭诸卫去虎头岛,朕觉得事情不会这样简单,若是他们设下埋伏,想要全歼备倭诸卫的舰船,朕看不可能,他们必定只是游寇,即便是设下埋伏,只怕也啃不动备倭诸卫,除非……他们是想声东击西。”

    朱厚照说到这里,新长出来的一小茬胡子微微一抖,全神贯注的在东南沿岸的舆图上逡巡着:“那么只剩下声东击西了,先是吸引出备倭诸卫主力,趁着备倭诸卫不在岸上,登岸劫掠。”朱厚照深吸一口气,显得很智珠在握的样子,最后将手指指向宁波的方向:“这就是了,他们的目标理应是宁波,你看,虎头岛是在东南位置,诸卫若是出击,合力进剿,恰好这宁波原先的防务也就空虚了,他们的目标就是宁波,准没有错的。”

    说到这里,朱厚照显得气呼呼的样子:“朕今儿坐朝的时候,跟诸位师傅们提起这件事,你猜他们怎么说,他们说朕不务正业,不能体谅灾民的苦衷,又絮絮叨叨的为人君者当如何如何,这倭寇登岸袭扰,深入内陆,随意烧杀,难道受虐的灾民就没有苦衷吗?这意思是,让朕不许去管,哼……”

    朱厚照气冲冲的样子,却又显得无能为力,几个阁老都是他的师傅,是当初先帝托孤的大臣,又都是宰辅,他们众口一词,自己能说什么,虽然他也晓得,阁老们是为了自己好,可是他终究还是觉得不服输,便道:“朕左思右想,不能这样作罢,刘伴伴,你来说,该怎么办?不如我们去江南可好?”

    “啊……江南……”刘瑾目瞪口呆,然后他打了个冷颤道:“陛下,不可啊,这一去,朝廷非要大乱不可,不可,不可,何况,陛下就算去,也是于事无补,时间也来不及了啊,不如……不如咱这就修书,让浙江都司早作准备,就怕他们不肯听咱的,不过事先示警也好。”

    朱厚照鄙视地看刘瑾一眼,连刘伴伴都胆小起来,他显出很遗憾的样子,郁郁不得志的样子:“只怕都已经迟了,倭人这是早有预谋,浙江都司那些酒囊饭袋,怎么能提前有所警觉呢?可恨咱们大明带甲百万,竟是又要被倭人狠狠****一次,朕不会干休,绝不会干休,嗯,朕再想一想办法……”他举起茶盏来呷了口茶,有一种满腹的雄心壮志都难伸展的感觉,最后又颓然道:“罢了,反正天下的事都是诸位师傅们打理的,出了事,他们自己担着就是,朕此前几次想要整军备武,都被他们拦下来,等真到了糟糕的境地,且看他们是什么说辞。刘伴伴,去玩豹子吗?黔国公刚刚从云南进贡来了一条金花大豹,朕看着很是神武,走,陪朕去逗一逗他。”

    ……………………

    看到很多同学说希望老虎要好好休息,虽然的确是很累,但是每当看到这些话,老虎就感觉很温馨,谢谢大家的关心,只是老虎不想轻易放弃坚持,特别看到这么多人的支持,老虎觉得辛苦也是值得的!呵呵,最后顺便求点票儿吧!谢谢大家!

    (未完待续。)

第二百零六章:祸事将至(第三更)

    刘瑾已是吓得打了个冷战,卧槽,这又要去鬼门关走一遭了。

    天子不但爱舞枪弄棒,研究那整军布武之道,还特么喜欢养虎豹,其实这也罢了,他隔三差五到了兴头上,便要提着刀去和老虎搏斗,吓得身边的伴伴和禁卫裤裆都湿了,好不容易劝住,半年之前,却突然来了那么一句,朕的身边,就属刘伴伴最忠心,既然朕不能手刃大虫,就让刘伴伴为朕代劳,于是赠了一把削铁如泥的宝刀给刘瑾,要让刘瑾去獣房里,刘瑾当场就吓瘫了,大小便失禁。

    这个爱好对天子倒是不会有任何的风险,可是刘瑾一直认为,自己的死亡率会比较高。

    他尴尬的道:“陛下,奴婢还有一些奏疏……”

    “罢罢罢……”朱厚照看了刘瑾一眼,显得脾气很坏,挥挥袖子,阔步而去。

    ……………………………………

    第三版的销量只在短短数日之间,就攀升到了三万,即便如此,现在依然还在加印,叶春秋的下半厥诗也是广受好评,当所有人都以为下半厥必定是强化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的时候,谁曾料到,叶春秋居然是用泪雨甘霖终不怨和比翼连枝当日愿来作收结。

    犹如一幅水墨画,看山不似山,看水不似水,一下子变得超脱起来。

    其实前些日子,许多人都曾借着叶春秋的上半厥诗来进行续作,既然你有上面没下面,那么我就来试试看,结果这街头巷尾,到处都是续作,有好有坏,尤其是那位弘治年的进士及第邓御史的续作,其实也算是高明,起初大家看书,先是看邓健的续作,也都暗暗点头,觉得富丽堂皇,用词精湛,又延续了上半厥的风格,算是难得的佳作,可是叶春秋的续作一出,邓健的下半厥虽然该算通顺,却变成了渣一样的存在了,这水平,就好像是特么的作笔帖诗一样,邓御史,你特么的以为你在考试嘛?虽然对仗工整,韵律也过得去,可特么的就是给人一种刻板和没有生气的感觉。

    看来,那位进士老爷,也不甚高明吗?亏得他大言不惭,居然还和叶解元斗诗,这下好了,终于出名了。

    现在的第三版,虽然已经到了月中,却依然还在加印,而第四版的征稿也已开始,那诗社变得愈发火热起来,原来进士出身的御史也入了诗社啊,这诗社还真是卧虎藏龙,很是了不起。

    叶春秋却窝在自己的小屋里避暑,天气一热,整个人也变得懒洋洋的了。

    陈蓉和张晋请他去聚宝楼,叶春秋也不肯去,宁愿待在有了冰盆的小厅里,凉丝丝的,虽然还是抵不住燥热,可是喝了几副茶,心渐渐平静,也就不觉得热了。

    家里没有了王曦之,总觉得怪怪的,老爹现在也推却了很多的交际,躲在一旁读书。

    到了正午,庭院的门扉轻动,陈蓉和张晋却是寻上了门来。

    陈蓉一进屋,便气冲冲的道:“春秋,寻你也寻不到,真真可恶,难道要八抬大轿请你,本来我做东要请你去聚宝楼,你却躲在这里。”

    叶春秋想不到这两个讨债鬼跑上门来,不禁愕然:“噢,两位贤兄快快请坐,发生了什么事,这样急切?”

    陈蓉已是坐下,张晋渴的难受,便去庭院里的天井里打水洗脸。

    陈蓉道:“我此番高中,家里的表亲催促我家送六礼,可不是准备着要成婚吗?家里修书来,说是已经准备妥了,又委了族中几个长辈来,准备送六礼的事,我最烦这些繁文缛节的,好不容易才躲开,日子定在七月初十三,你看如何?”

    叶春秋哪里晓得哪天是吉日,这种事,他也最是讨厌了,他想了想,不禁动了心思,道:“你且少待,我想一想。”

    轻车熟路的开了光脑,择定了正德三年七月十三这一日,本来还想当黄历看,却见下头一行小字映入脑海:“七月十三,大吉,宜婚娶,又写着,正德三年七月十三,倭寇袭宁波,是日,肆虐宁波城,杀人千余,掳掠良善百姓三百余,扬长而去。”

    宁波………

    叶春秋愣住了。

    他一直认为,倭寇肆虐是在几十年之后的嘉靖朝,可是哪里会想到,居然有倭寇袭宁波。

    宁波是杭州的门户,也是浙江备倭的重镇,因为沿海,却又是诸国乘船靠岸上贡的必经之地,所以一向守备森严,怎么可能,这倭寇轻易袭了宁波。

    叶春秋不由打了个冷战,若是当真历史上的事发生,这岂不是意味着同济堂也要惨遭毒手?宁波虽然有城墙,可因为是大邑,一般城墙所围住的只是外城,却因为后来渐渐城市的扩张,许多街坊都已经在城外定居了,叶春秋当然不相信倭寇能攻入城内,可是外城却依然还有无数的街坊,数万乃至十万的百姓,便连同济堂也在其中。

    若是如此,那就真正糟糕了,舅父才刚回去呢,还有舅母和外甥,还有那数十个学徒,还有……叶春秋脑海里,走马灯似得出现了许多面孔,这些人有的是至亲,也有一些朋友,还有一些相熟的街坊,他在宁波呆了半年之久,假若……假若真有倭寇涂害宁波,那么……

    “春秋,春秋,你是怎么了,怎的突然脸色这样差?”陈蓉看着越来越不对劲的叶春秋在旁不禁关心的问。

    叶春秋回过神,深吸一口气,不由道:“陈兄,你的亲人都在宁波是吗?”

    陈蓉道:“这是自然,怎么了,到底出了什么事?”

    七月十三,距离现在还有九天。

    九天的时间……是坐视不理吗?还是修书一封,让自己的舅父早做准备,可是他们相信吗?又或者,即便拯救了舅父和他的家人,当然应当也帮助陈蓉,只是……历史上的事依然还会发生,会有一千多人殉难,也会有数百人被掳走,被掳走的人想必大多都是女子吧,一旦被这些强盗劫持出海……

    (未完待续。)

第二百零七章:失心疯(第四更)

    后果……不可想象。

    叶春秋的脑里冒出了这个想法,深吸一口气,他脸色变得更加难看,小心翼翼的看了一眼隔壁的厢房,父亲的读书声已经停了,这个时辰,他应当午休了。

    自己该怎么办呢?

    对了,海宁卫,竟是把他们忘了,按理来说,海宁卫固守在宁波,是不可能让倭寇得逞的,为什么在历史中,海宁卫没有动作?

    不成……

    不能坐视不理。

    假若他毫不知情,或许可以对此无动于衷,至少良心得以安宁,可是既然知道,若是坐视不理,叶春秋无法原谅自己。

    叶春秋毫不犹豫道:“跟我走,我们去都司。”

    陈蓉吓了一跳:“去都司做什么,春秋,你吃饱了撑着?都司衙门可没有红烧鲈鱼,喂喂喂……”

    见叶春秋摘了自己的短剑,起身便走,恰好张晋湿漉漉的抹着脸进来,和叶春秋撞了个满怀,张晋也是惊诧道“春秋,去哪里?”

    叶春秋已是一溜烟的跑了,陈蓉和张晋一头雾水,却不得不追上去。

    都司衙门在仁和县的地界,倒也不远,只是这天气酷热难当,叶春秋走的又急,早已浑身湿透了,后头的张晋和陈蓉早已骂声连连,又担心叶春去,不得不在后头追赶,等到了门前悬挂着浙江都指挥使司的招牌建筑。

    叶春秋要进去,却被兵丁截住,道:“是什么人,都司重地……”

    叶春秋作揖,道:“学生叶春秋,乃是浙江新科解元,有事要拜见都司大人。”

    到了这个时候,也顾不得低调了,当然是把对自己起作用的名号都亮出来。

    兵丁面面相觑,却还是忌惮着叶春秋这个解元的身份,忙去通报,接着道:“都指挥使大人刚刚出发,莅临宁波,要亲自调兵剿虎头岛倭寇,已是动身了,你到底有什么事?”

    走了……剿虎头岛的倭寇。

    居然是都司亲自带队,此人在后世,可是相当于地方军区的司令,地位显赫,掌握一省的兵事。

    叶春秋一下子明白了,既然都司亲自出马,那么唯一的可能就是这个虎头岛对于都司来说很重要,而且备倭各卫,肯定是要倾巢而出,都司这一次一定认为,有极大的机会能够剿贼成功,所以才劳动了他的大驾。

    这么说来,接下来就是内陆空虚了,难怪倭寇可以堂而皇之的登岸,原来如此。

    这是倭人的调虎离山之计,可怜这么多备倭的卫所,兵戎强盛,以为这一次可以出击,得一场大功劳,谁曾料到倭人这是声东击西呢?

    他没有继续说什么,因为说了也是白说,他能感受那位都司大人立功心切的心情,在他面前,必定摆着一块肥肉,他怎么会轻易放过吗?

    呼……

    叶春秋心情跌落到了谷底,何况自己即便说出这样惊世骇俗的话,人家也不会相信。

    做了这么久的读书人,平时作诗作词都是信手捏来,有时候自己也是自我感觉良好,可是现在真正遇到了灾难降临,叶春秋居然发现,自己竟如此的渺小,不堪一击。

    该怎么办?

    算了吧,只需要保护自己身边的人就可以了,其他的人,毕竟和自己非亲非故,嗯,没什么良心不安的,我能力只有这些,也只能如此。

    叶春秋像是说服了自己,使自己心情轻松下来,理应现在赶紧修书去报信才好,便对门口的差人道:“劳烦让我进去,借用一下文房四宝,学生急着修书一封……”

    门口的军卒觉得这叶春秋有点像是疯子,却还是有些踟蹰,或许是因为叶春秋读书人的身份吧,使他们有些忌惮。

    其中一个道:“我进去寻个书吏问问看。”

    他转身进去,都司衙门里头规模不小,各房都有文吏,这军卒寻了个司吏禀告了情况,那司吏起初不在意,觉得不知是哪个抽风的读书人想胡闹,可是听到叫叶春秋,心说,不会是那个人生之若初见的那个叶春秋吧,呀,我爱煞了他的诗的,人在哪里,急匆匆的冲出来,便见门前已是空无一人,问了另一个军卒,才知道原来那叶春秋只侯了片刻,开始变得越来越不安起来,突然说一句,不必了,有劳,接着便疯疯癫癫地带着两个小伙伴跑了。

    呃……

    是真的叶解元吗?理应是哪个宵小之徒冒充的吧,否则……怎么疯疯癫癫的。

    书吏显得有点儿失落,摇摇头,背着手进去。

    ………………

    自始至终,陈蓉都觉得叶春秋发了魔怔,整个人像是失心疯一样,这样的天气,早已热得他浑身被汗水打湿了,心里不禁道::“这春秋属牛的啊,怎么精力这样充沛,不成了,不成了,真的跑不动了。”

    他是真的跑不动了,一旁的张晋也几乎要昏死过去。

    叶春秋就这样漫无目的的跑,竟也不知何去何从,从前习惯了装逼,习惯了拿光脑中的东西人来打别人脸,一路都是顺风顺水,可是他猛地发现,光脑也不是万能的,一千多个活生生的生灵啊。

    该怎么办?他居然像无头的苍蝇一样,固然两世为人,可是遇到这种灾害,他竟被打的措手不及。

    突然,他停了下来,大口喘气,陈蓉一见叶春秋停下,直接就趴在了地上,然后被太阳烤的滚烫的砖石烫的嗷嗷叫,忙不迭的站起来,小臂上红了一大块。

    张晋气喘吁吁的道:“春秋,春秋,我受不了了,你别跑,再跑我就跟你割袍断义,不再管你了,哎……哎……你跑什么……”

    叶春秋苦笑着看着他们,突然道:“宁波要出兵祸,你们信不信?好吧,我知道你们也不信,可是我想请你们帮忙,你们速速去宁波,想办法给你们的亲人还有同济堂的人都告知一遍,让他们暂时避一避风头,内城是绝对安全的,实在不成,奉化县也可以。”

    他见张晋和陈蓉都像看傻子一样看自己,突然定了神,自己这个样子,谁会相信自己的话呢?

    (未完待续。)

第二百零八章:争分夺秒(第五更)

    难道就只是因为自己的一句话,张晋和陈蓉就肯跑回宁波去?就算是他们肯,舅父和同济堂的人,还有陈蓉和张晋的家眷,难道他们就会相信?清平的世界里,能出现什么灾祸?就因为自己的一个警句,他们便肯放下手头所有的事,跑去避祸?

    不,这绝无可能,他们都是活生生的人,不是游戏里的数据,不是自己说什么,他们就肯做什么的。

    也就是说,唯一解决的方法不是躲避,因为即便整个杭州城的人都躲了起来,那些穷凶极恶的暴徒也绝不会空手而归,他们会想尽办法,去肆虐其他地方。

    唯一解决的办法,就是干掉他们,统统干掉。

    冒出这个念头,叶春秋都不禁觉得大胆,自己一介书生,固然学剑有成,可是面对数百上千个暴徒……

    要去宁波,一定要去,总之,想尽任何办法,譬如在宁波,应当还会有留守的兵马,总之……自己绝不能坐视灾难发生。

    能力越大,责任越大。

    叶春秋突然有了勇气,他这时候反而彻底定下神来,因为急急躁躁解决不了任何问题,时间已经不多,需要立即做出决定。

    陈蓉这时候总算放心了,发了一阵疯的叶春秋终于正常起来,因为这个时候,叶春秋又挂起了从前一样淡定从容的浅笑。

    叶春秋定了定神:“陈兄、张兄,我要回宁波一趟,我想见见自己的舅父,嗯……还有舅母,你们能否回去,见了我爹,给我捎个口信,就说我想回去见一见舅父,让他不必担心,嗯,也就是一个月的功夫。”

    陈蓉却是不信:“想你舅父?春秋,你到底怎么了,你疯了吗,你舅父刚刚走呢,你见过谁想念自己舅父,归心似箭的。”

    呃……叶春秋觉得很有道理,这个世上还真没有人想到自己的舅父,突然就像要插了翅膀,一分钟都不肯逗留就回去的,这不符合科学啊。

    张晋却是贼贼笑道:“春秋,你说实话,你是不是倾心那同济堂里的哪个女子?你莫要争辩,我可是去同济女堂看过的,其中一个……可是叫青霞吗?对,就是青霞,你莫不是作完了诗,嗯,那一句比翼连枝当日愿……哈哈,春秋这是情窦初开了啊。”

    陈蓉也忙是道:“我明白了,方才我说要成亲,春秋就疯了一样,可不就是因为我家表妹的事使他触景生情吗,只是……春秋,我是过来人,我很能理解春秋的感受,嗯,可是春秋太急了,哪有你这样发魔怔的,你是多情种子吗?”

    其实也只是调侃,或者这是他们自认为最合理的解释,他们还以为叶春秋会矢口否认。

    谁晓得叶春秋却是笑了,笑容里带着些许暧昧,当然眼底却依然是清澈见底:“居然被你们猜中了,嗯,就是如此,我现在属于发情期,急不可耐了,我现在非要回去不可,不回去,我会死的,两位贤兄,我爹就交给你们了,若是令他担心,我断然不会轻饶你们,好啦,就此别过,后会有期。”

    陈蓉和张晋大眼瞪小眼,有点难以适应,而这时候叶春秋已经一溜烟的跑了。

    “这是疯了吗?”张晋侧目看陈蓉。

    陈蓉深吸一口气:“我也疯过的,疯一阵就好了。”

    张晋叹口气:“很有道理。”

    ……………………………………

    时间已经不多,想要尽快去宁波,唯一的法子就是通过驿站系统,叶春秋决心走一走关系,没有关人出具的勘合,是难以成行的。

    他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大宗师,其实现在大明朝地风气已经十分糜烂,许多官眷都利用这个便利在各地的驿站打秋风,叶春秋赶到了提学都督府,请见大宗师。

    郑提学提说叶春秋来,倒是一向喜欢的,请他到了后园的廨舍,笑吟吟的道:“春秋,你可有日子没来了,怎么,就因为天气炎炎,将你的宗师忘了,上一次,我让你作的劝学文章你作了吗?”

    叶春秋连忙道:“还未作成,门下该死,其实春秋来见宗师,是请宗师帮个忙。”

    郑提学便捋须起来,笑吟吟道:“就知道你是无事不登三宝殿,你但说无妨。”

    叶春秋道:“学生想借用一下宗师的勘合,乡中有一些事,需要急着回去处置……”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叶春秋显得有些不太好意思,话说……虽然人情往来是理所应当,可是当面去向人讨要东西,若不是真的事态紧急,叶春秋是断然不会出此下策。

    郑提学的脸色便拉了下来:“急递的勘合乃是朝廷用来公用,怎么可私相授受,春秋,你虽然学问好,平时见你也谨遵礼法,怎么却突然动了这样的心思,固然现在外头有许多人私相授受,也已成了风气,朝廷屡屡要禁止,却是屡禁不绝,可是别人如此,你也可以如此吗?”

    这一句质问,让叶春秋脸色微红,终究还是脸皮不够厚啊,其实他自己也厌恶这种走后门的行径,前世和后世的自己,虽然偶尔也晓得变通,只是心底仍然对这样的做法有所排斥。

    郑提学正色道:“你这样的年纪,本该是谨守自己的初衷,你看看,圣贤书里是怎样说的,老夫对你实在是失望透顶,你学什么不好,偏偏要学这样的事,你现在已是举人,以你的才学,迟早要高中会试,一朝进入庙堂,难道从此,也做这样的事吗,别人如何,那是别人的事,可是君子正心、诚意,才能齐家治国平天下,心术不正,将来岂不是要更加变本加厉?”

    叶春秋被骂了个狗血淋头,就差没被郑提学叫人轰出去。

    郑提学依然气愤难平:“我不求你将来两袖清风,做一个正直而无私的人,可是但求你能做到出淤泥而不染,你呀……”手指了指叶春秋,冷面道:“真是教人失望,你回去吧,好好反省自己。”

    (未完待续。)

第二百零九章:天子着急(第六更)

    勘合没借到,反而惹来了一顿骂,叶春秋也不知自己是不是冤枉,只好唯唯诺诺的告辞出去,很失望的出了提学都督府,心里在想,还可以向谁去求借,实在不成,不妨走一走其他的关系。

    正想着,身后提学府一个书吏却是追出来,道:“春秋,春秋。”

    叶春秋驻足回头,忙是作揖:“不知有何贵干,宗师还有什么训斥吗?”

    书吏微微一笑,道:“方才大宗师发了很大的脾气,他对你有很大的期望,方才虽将你骂走,却是让学生给春秋送来了这个。”他从袖子里取出一面铜制的勘合,勘合上书写着提督学署的字号,书吏道:“大人让你好自为之,不过……下不为例了。”

    叶春秋接过这沉重的勘合,打起了精神。

    他的唇边泛出了淡淡的笑意,突然脚步也轻快了,其实一开始,他还在天人交战,自己为什么要去救那些无关的人。

    现在他终于有了理由,嗯,理由很简单,因为这个世上,无论再险恶,人心再如何复杂,人和人之间有再多的冷漠,可是依然还是有许多散发着光辉的人,虽然未必堪称伟大,也远远谈不上圣贤,可是他们依然值得自己去奋力一搏。

    出发……

    ……………………………………

    在紫禁城里。

    这专门为天子署理公务的暖阁,而今却是透着清亮。当初弘治皇帝在时,绝大多数时间都埋首于此,处理着一桩桩的政事,那位曾经为这个天下呕心沥血的先帝,每日都在这里倾听着大臣们建言,而后做出一个个决策。

    他将这个世界最珍贵的东西交给了自己的儿子,给了而今的正德天子一个最清平的世界。

    只是如今,正德天子已经不常来这里了,起初的时候,他倒是很想有一番作为,想要效仿自己的父皇,可是很快,这里就渐渐的闲置起来,正德对这里没有一丁点的兴趣,只要在这里一坐,就忍不住的想要犯困打盹。

    不过这几日,正德破天荒的坐在这里,一地的奏疏被他翻得满地都是,整个暖阁乱糟糟的,几个宦官小心翼翼的为他清理着奏疏,他便开始恼火起来,呵斥道:“朕让你们寻一切关于浙江都司和备倭各卫的奏疏,有一丁点消息的,都不能放过,不要清理,寻那些有用的东西就是。”

    他一夜没有睡好了,眼睛熬成了血丝。刘瑾虽然小心翼翼的给他送来了参汤,也被他泼在了地上,他的脾气很坏,经常喃喃自语:“朕才刚刚登上大宝,怎么能让倭人深入内陆,朕学了这么多兵法,难道就一点办法都没有吗?”

    他在每一份奏疏里寻找各种的蛛丝马迹,想要借着这些,来说服那些臣子,只是很可惜……统统没有用,大臣们不在乎这些,反而觉得天子眼睛只落在东南沿岸的一群草寇上头,显得有些荒唐胡闹。

    倭寇毕竟只是疥癣之患,固然是有危害,可不是还有备倭诸卫吗?备倭诸卫就算处置不了,也还有都司,都司上头,还有兵部,还有内阁,这样的事,难道值得天子去操心吗?

    正德却好像跟内阁卯上了劲一样,绝不肯罢休,非要从诸多蛛丝马迹中找到铁证,少年气盛的他,急于要证明自己才是对的。

    于是他开始废寝忘食起来,有时又不禁绝望,可是又像陀螺一样,忍不住旋转,他眼睛熬红了,宦官们倒是真心为这个天子着急,天子喜怒无常啊,再这样下去,又不知龙颜震怒之后,会有谁倒霉。

    唯一能和正德说得上几句话的,怕也只有刘瑾了。

    刘瑾并不是个专业的谋士,却绝对是一个专业的心理医生,他总能很是耐心的侧立在一旁,听着正德的各种‘风言风语’,当正德以为他只是在左耳朵进右耳朵出的时候,忍不住偷偷去看他时,却能发现他眼里的鼓励,像是要鼓励自己说下去一样。

    “真是可恶,可恶……”正德将朱笔狠狠的摩擦着奏疏,直到将一封奏疏擦烂为止,他恶狠狠的道:“刘伴伴,时间不够了,你不是给都司那儿修书了吗?那边有回音了没有,一点音讯都没有吗?”

    刘瑾苦哈哈的道:“至今没有音讯,奴婢觉得,他们……他们……”

    这就是问题的关键啊,令不出紫禁城,没有内阁大臣的许可,没有六部和九卿的渠道,你让地方的官吏因为你的一句话就改变方略?大家不是傻子,提拔自己的是庙堂上的诸公,能摘掉自己乌纱帽的是吏部天官还有那杀人的士林清议,他们或许对于天子或者是刘瑾这样的人会恭顺无比,会把所有溢美之词毫不吝啬的加在紫禁城的主奴们身上,可是要办事……十有**是敷衍的。

    “而且,奴婢听说……听说都司那儿,已经莅临了宁波,船队已经大致……要……”

    正德气的拍案而起:“胡闹,胡闹,这还是朕的都司呢,是朕的将军吗?真是可笑,他们怎么就这样的糊涂,他们什么都不懂,亏得还是专职的镇守,却连这样的兵家事都不明白,这是兵家大忌,他们多半只想着争功去了,糊涂,一群糊涂虫,酒囊饭袋。”

    他搜肠刮肚,想出了无数自认为最恶毒的语言痛骂了一通。

    吓得几个还在查找资料地宦官一个个低垂着头,大气不敢出。

    刘瑾却只是垂立着,道:“是啊,陛下,他们只知道让陛下操心,真是……”

    正德气恼的道:“这样的人居然也可以做将军,哼,还不如朕……”

    正德突然很恼火,仔细一想,还真是不如朕啊,这是什么狗屁将军,他突然有一种自封自己为大将军的冲动了,不过很快,又觉得现在不是时候,只好气恼的道:“若是区区一群倭寇,就可以趁着这个功夫深入内陆,如入无人之境,最后若还扬长而去,朕……”。

    (未完待续。)

第二百一十章:凶险万分(第七更)

    正德说着,不禁沮丧起来:“哎……若真是那样,那以后朕的脸往哪里搁,祖宗们知道,也是不安的。真是糟糕,糟糕透顶,看来……是完了,完了……到了而今这个境地,只怕木已成舟,再没有办法拯救了,哎……完了……”

    他靠在了椅上,显得很无力,平时他总是踌躇满志的,经常对着舆图,想象自己是大将军一样,如何率领自己的亲军克敌制胜,可是现在,当一群最最渺小的倭寇即将来犯,他明明知道该如何制胜,又当如何将他们打得落花流水,结果……他却发现满不是这样回事,自己哪里是将军,分明就是笼中之鸟,什么指挥若定,什么浩浩荡荡的大军,都成了愚不可及的笑话。

    平时总是很嚣张很得意的正德,这时候长长叹了口气,一声叹息,像是梦破碎的声音。

    刘瑾已经不敢做声了,只是看着垂头丧气的天子,耳边听着那反反复复的絮叨:“这是要完,是真的完了,完了……铁定是完了……”

    良久,阴沉着脸的正德站起来,很平静的道:“把奏疏和舆图都收了吧,也不必让人再去搜集浙江的消息了,统统收了……嗯……刘伴伴,咱们溜出宫去,青楼你去过吗?劫个女子进宫如何?嗯,就这样说定了,连夜溜出去,你来想办法。”

    刘瑾脸色变了,卧槽,陛下,这才是要完啊,这若是让人知道,咱家还有命在吗,于是他连忙道:“陛下后宫佳丽……若是阁老们知道……”

    朱厚照很不在乎的样子:“就是要让他们知道,朕才不在乎他们怎样想,就像他们也不在乎朕一样。”

    “陛下……”刘瑾的声音带着悲呛,弘治先皇帝十几年来的厚待大臣,早已使得内阁和六部权势滔天,每一个阁老的分量,岂是刚刚成为秉笔太监的刘瑾敢随意招惹的,虽然这两年,他倒是绊倒了不少人,可毕竟,那些真正的内阁大佬还没出手呢,若是知道自己带着天子去做这个事,这……自己有好下场吗?

    看着很没出息的刘瑾,这家伙居然眼泪鼻涕都出来了,朱厚照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颐指气使的道:“怎么,连你也不听朕的话了?”

    刘瑾期期艾艾的不敢作答,眼看着龙颜震怒,天子就要把火发在自己身上,刘瑾突然灵机一动,满带悲呛的念道:“人生若只如初见,秋风何事悲画扇……”

    他摇头晃脑,扯着公鸭一般的嗓子,倒也吐字清晰:“陛下忘了这首励志诗吗?陛下,人生苦短,理应把心思花在建功立业上,陛下……这是陛下对奴婢的教诲啊,陛下难道自己忘了吗?陛下,我们再好生琢磨一二,或者……或者还有补救的办法。”

    正德天子微微动容,轻轻呢喃:“人生若只如初见……嗯……”他精神抖擞起来:“再试试看。这首诗是谁做的,颇合朕的心意。”

    刘瑾犹豫了一下,才憋红了脸:“江南某生,具体是谁,奴婢也不知情。”

    正德遗憾的点点头,卷起了袖子:“再将上月都司的奏报都送来给朕看看。”

    暖阁里烛火通明,通宵达旦,这已是自先帝驾崩之后,极少见的情景了。

    …………

    杭州到宁波不过两三百里路,可若是寻常的途径,却也需要六七天的时间,毕竟道路崎岖,要翻山越岭,这时代出门在外,有诸多的不便。

    若是乘船,倒是便捷许多,只是却要等,有时为了等船,一两天也是常有的事。

    可是有了大宗师的勘合,就好办了许多,直接有驿站的官船随时出发,因为是提学都督府的勘合,驿站这儿不敢怠慢,须知学官虽然平时没什么人巴结,却有坏人好事的权利,叶春秋一路乘船顺水向东,反而淡定起来。

    不管怎么说,事情虽然很糟糕,却也不是没有可能,宁波那儿,肯定会留下一支军马,当然……绝大多数可能只是老弱病残,可是有总比没有的好,至于其他的人,怕是指望不上了,毕竟谁能相信,倭寇会来袭呢?

    倭寇最大的优势,就在于突袭,只要能破了他们突袭,就可使他们战力少了几成。

    若是实在挡不住……

    叶春秋心里幽幽叹口气,他知道此去凶险万分,所以在官船上,他查过无数次关于倭寇的资料,以及他们的作战方式。

    他们的长处就在于彪悍勇敢,一旦发起攻击,爆发力极强。

    当然,短处就在于固然个人勇武不低,却多是各自为战,遇到寻常的官军,这些人一冲,官军们一胆怯,便一哄而散。所以他们往往能做到无往不利,可是一旦遇到那种训练有素,且懂的协同作战的精兵,就会就只有被屠戮的命运了。

    这也是为何,他们肆虐东南,猖獗一时,而一旦明庭重视起来,下旨令戚继光等人各自招募勇士,操练精兵,各路精兵一开始进剿,倭寇面对戚家军,便只有被屠戮的份。

    要解决倭患,凭借卫所的官老爷们可不成,可是眼下,练兵的事跟叶春秋无关,他只能从其他地方,寻找倭寇的弱点。

    倒是从光脑之中,叶春秋寻到了一个颇有意思的事,那便是倭寇内部,往往注重个人骁勇,所以往往内部自行会公推出一个最彪悍的武者,他们作战的方式虽是一窝蜂没头没脑的冲杀,却往往是这最彪悍地勇者打头,于是杀入敌阵,众人便士气如虹,一齐冲杀,往往无往不利。

    这种作战方式,往往出现在倭寇的前期,可是到后来遇到了大明的精兵,就遇到了麻烦,因为精锐的军马,作战时最注重的是团结协助,十几个人如一人,各自结阵,再骁勇的人冲杀进来,等于是一人面对十几人的合力,用盾牌格挡的格挡,用长矛刺击的刺击,射箭的射箭,左右协助的左右协助,等于一个个硬石头,而戚家军也摸情了倭寇的作战方式,因而首先就对这打头阵的人招呼,只要杀死此人,倭人往往胆寒,战力就要大打折扣。

    (未完待续。)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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庶子风流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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