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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山打老虎额     庶子风流txt下载     庶子风流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九百四十九章:利国利民(第一更)

    面对这堆植物种子,叶春秋可以辨认出来的,就有四五种之多。

    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玉米、番薯和马铃薯。

    这三样东西都出自南美洲,在二十年前,西班牙人就抵达过南美,而此时葡萄牙的触角则伸向了马六甲等地。

    许多美洲的植物被带去了欧洲,与此同时,也渐渐地流至各地。

    叶春秋虽然听不懂那几个佛郎机人的语言,不过从他们的身份和手势,大致可以猜测到,这理应是葡萄牙人将某些美洲运来的植物送去的马六甲和天竺一带,用途嘛,却是说不清了……

    原本叶春秋以为,这些植物估计需要数年之后,才可能得到,不料惊喜来得这么快,现在就可唾手可得!

    单以食物来论,从玉米、番薯和马铃薯这三样农作物来说,简直就是这个时代的神器。

    它们都有一个特点,便都属于高产、早熟,且不需精耕细作,种植条件要求不高的作物。

    单凭这个,就足以秒杀一切了。

    这意味着什么呢?

    单说高产,同样是一亩地,在这个时代只能收两百斤粮,若是后世经过培育的番薯,就可达到亩产八千斤,固然叶春秋做不到后世的亩产水平,可是亩产一千五百斤,却是绰绰有余。

    而这,还不是问题的关键,真正的关键在于,稻米是需要精耕细作的,而番薯、玉米、马铃薯却不需要细心照料,若是一个人可以种三十亩地,那么若换做了番薯、玉米、马铃薯,则足够照顾百亩。

    这还不够,它们对于种植条件要求也不高,比如种稻,往往需要水田,需要灌溉,可是这三种作物,甚至直接山上就可以进行种植了。

    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很多原本不可以种粮的地方,也可以种上粮食了,一个县若有三十万亩地,却完全可以开辟出六十万亩出来,再加上它的产量翻了几番,单凭这个,若是能够推广,就足够让一个县的粮产量增加五倍甚至是十倍以上,不只如此,它们的叶、径还可以充作饲料,这完全是农业社会的大杀器。

    而这三样作物,在历史上,直到明末清初时才真正开始推广,大明的灭亡,从某种程度来说,来自于粮食的减产,可是到了清朝,同样的土地,大明朝一亿的人口都难以养活,却很快在百年不到的时间里,人口增加到了四倍。

    叶春秋大致地推测,现在大明的人口应当在六千万至八千万左右,一旦将这红薯、番薯和玉米推广开来,至少普遍的饥荒状况会得到很大的改善,粮食的价格会因此而跌至最低,同样一个村落,养活的人口可以提高数倍以上。

    叶春秋看着这些经过了无数风浪抵达这里的‘果实’,深吸一口气,这才是真正大杀四方的至宝啊,若是能迅速推广,完全可以在未来几十年之内,也就是未来人口大增长之前,一劳永逸的解决粮食的问题。

    而事实上,英国工业革命时期,贵族们将农民从土地上赶进城里去,在自家的土地里养了羊,大规模的生产羊毛,进行初期的原始资本积累,按理来说,早就发生饥荒了,而之所以没有出现饥荒,就是因为土豆的出现。

    另外几个作物,叶春秋根据光脑的搜索,倒是辨认出了几样,其中一样令他也是大为惊喜。

    是橡胶树的果实,也就是说,完全可以利用它来培育出树苗,这就意味着……嗯……橡胶在这个时代用处很大,它具有优良的回弹性、绝缘性、隔水性及可塑性,经过适当处理后还具有耐油、耐酸、耐碱、耐热、耐寒、耐压、耐磨等作用,比如马车的车轮若是用橡胶取代,减震性能将会大大的增强,真正意义的‘车’,完全可以出现,还有各种机械制造中,橡胶的密封性亦有很大的用处,当然……它还可以做雨鞋……

    叶春秋一个个检视,大致地确认之后,便朝孙琦道:“问问他,这些种子,还有多少?”

    孙琦忙是与几个佛郎机人做手势,那领头的佛郎机人忙是从袋中取出一个银币,然后又不断比划,叶春秋便明白,他们是害怕叶春秋反悔,不肯给钱。

    于是叶春秋朝孙琦道:“先将银子给他们吧,嗯,这么多的银子,只怕带着很是不便,再送他们一辆马车吧,银子装入车中,他们随时可以带走,反正也不担心他们跑了。”

    叶春秋的银子付得很爽快,其实就算这几个佛郎机人索要十倍的价钱,叶春秋也绝不会皱一皱眉头的,这些人见了一大车的银子,顿时喜笑颜开,也来不及点验了,果然又去取了几袋种子来,叶春秋打开袋子,发现已有土豆和番薯竟是生了芽,这些作物本就是生命力极其顽强的。

    叶春秋也没有迟疑,命孙琦去招呼,却是让人抬着种子便往研究院去。

    反而是那一直插不上话的张鹤龄被落了下来,张鹤龄本想追去看看热闹的,可是想了想叶春秋所说的利国利民,便没了兴致,摇了摇头,坐上他装饰的鲜艳无比的马车,百无聊赖地走了。

    研究院下头有冶炼、农林、机械诸所,这农林所的规模很大,甚至包括了研究院后头园子里的一大片土地,都完全属于农林业所有。

    负责这里的是一个书生,名字叫杨木,他对这五谷杂粮颇有兴趣。

    杨木见了叶春秋急匆匆地来到,便忙是上前,还未招呼,叶春秋便道:“去,叫人来帮忙。”

    杨木不敢怠慢,别看农林所比不得现在受人重视的机械、冶金、化工诸所,其实日子过得也颇为滋润,毕竟他们有专门的温室,隔三差五栽培出一些反季节的花、果来,偏偏京里的大老爷们就爱吃冬天的西瓜,爱看秋日里开的花,一般农林所这儿栽培和鼓捣各种花、果之后,记录了数据,多余的就高价卖出去,得来的银子算是额外的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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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五十章:赐地(第二更)

    一连几日,叶春秋都待在研究院里,开始育苗。

    这里的种子很多,可是除了那几样生命力极为顽强的农作物之外,其他的就要靠运气了。

    请了几个助手,叶春秋按着后世育苗的方法,小心翼翼地呵护着这些作物,而后让农业所的人将这培植起来的苗在温室中取不同的土壤进行培养。

    折腾了几日,总共八种作物和植物已经入土,这令叶春秋长长地松了口气,毕竟是万两银子采买来的,有一棵夭折,他都心疼,至于土豆、红薯和玉米这三样,似乎还算稳定,接下来就是想尽办法培育良种,而后再开始推广了,假以时日,只要能推广开来,那么诚如叶春秋对朱厚照所许诺的那样,经济基础和生活方式都可能发生翻天覆地的改变。

    忙里偷闲,回到家中少不得要陪在静初的身边,静初感觉到叶春秋一股土腥味,却是道:“可莫要让大父知道,大父若是知道了,少不得要说千金之子坐不垂堂之类的话,堂堂国公也去刨地……”

    叶春秋便去沐了浴,换了一身干净的衣衫。

    育苗结束,其他的就可以放手交给农林所的人去做了,他们培育花卉和其他作物已经积攒了一些经验,叶春秋还曾专门编了一部农业相关的入门书籍给他们,虽然这在后世都是最浅显的知识,可是放在这个时代,完全足够在世界范围内称得上是行业领先,吊打外国一百年了。

    不过话说回来,大明本身的农业技术和水平,本就是领先同行的。

    叶春秋不至于拔苗助长,弄出更深的农林知识来,无非只是做一个启发而已。

    现在身为镇国公,那镇国府就成了叶春秋的领地,虽然各种学科,叶春秋只是进行了笼统的归类,研究院不过是农林、冶炼、化工和机械几个方向而已,不过这几样东西却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农业不能大发展,那么其上的钢铁冶炼就会举步维艰,乡村的人力难以解放出来,难道勒紧裤腰带炼钢炼铁吗?而钢铁的繁荣,才能支撑接下来的机械制造,机械制造和化工,又可回馈到农业,这是循环的发展。

    当然,现在想这些还太远,叶春秋作为镇国府的掌舵人,还是要着眼于眼前,比如那刘瑾,比如那刘宇,现在却成了自己的绊脚石。

    这二人搬弄是非,显然是想在镇国新军的上头做文章。

    叶春秋在镇国公和叶家两点一线,他已经开始有意将叶家搬去镇国府了,只是镇国府只有一个办公场所,想要容纳下女眷,少不得要在镇国府的后面修个园子,占地其实不必太大,有个数十亩地即可,自从镇国府改用了较为实用的风格之后,镇国府附近的建筑也都是争相效仿,一方面确实是因为用地的紧张,不得不偏向实用,而另一原因,也有紧跟潮流的意思在。

    所以叶春秋决定将这叶家的园林好生规划一番,将来也好做个榜样,设计的图纸几经修改之后,请了匠人去讨论,比如大规模地利用水泥和瓷砖,比如化繁为简的一些风格等等。

    过了几日,朱厚照召叶春秋入宫,叶春秋到了暖阁,便见朱厚照一副精神奕奕的样子。

    朱厚照对叶春秋道:“这两日,几位王叔就要抵京,朕也不得闲,好在现在闲了两日,怎么,你近来在做什么?”

    他鼻子灵敏,说到这里,便不由皱眉道:“嗯?怎么会有土腥味?”

    叶春秋便道:“臣……”

    “罢了。”还没等叶春秋说出来,朱厚照便摆了摆手,无所谓地道:“朕只是随口一说!”而后显出几分得意之色,接着道:“哈,你得要感谢我才好,你前些日子,不是说镇国府用地紧缺吗?你看朕,对你的事总是很上心的,你那镇国府向东一些,就是通州,那里倒是有方圆数十里的地,其中除了朕的皇庄子,就是魏国公,还有几家人的地了,朕亲自和那魏国公谈了谈,他肯把地拿出来,嗯……大致……你让镇国府给他一笔买地的钱,这地就是你镇国府的了,这是方圆十几里的地,你看,朕待你如何?”

    其实镇国府一直面临着用地紧张的情况,许多地方施展不开,现在听到朱厚照又为镇国府解决了用地的问题,叶春秋长出了一口气,毕竟他想将镇国新军搬迁到镇国府来,由于城区的扩大,少不得还要修筑一些基础的设施,更不必说随着一些工坊所生产的商品供不应求,导致那镇国府附近可谓是寸土寸金,不少的匠人和学徒,根本就无法在镇国府里住宿,不得不人住在京师,花费大半个时辰步行上工,住宿、商铺、工坊,处处都需要土地,原先的镇国府极小,不过方圆一里罢了,现在倒好,朱厚照很大方,大笔一挥,竟是一下子解决了镇国府当下最紧要的问题。

    想到这些,叶春秋又怎么对朱厚照没有感激之意呢?只是似乎他也没有什么谢礼感谢朱厚照的,朱厚照是皇帝,起码在物质上,朱厚照没什么缺的!

    叶春秋长长舒了一口气,真心实意地道:“谢陛下。”

    有些时候,感激这种东西,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啊!

    “不必谢朕。”朱厚照难得很谦虚,接着道:“方才朕不过和你玩笑的,其实啊,朕虽然也花了心思,可是出力最大的,却是刘伴伴。”

    叶春秋面带微笑,却并不觉得错愕。

    原来是刘瑾啊,这个家伙,还真是……一丁点都不寂寞啊。

    可是话又说回来,叶春秋已经摸透了刘瑾的路数,这个家伙,很显然……是在捧杀。

    想想看,这镇国府不但掌握了镇国新军,还有如此大的财源,本来就已经让某些人所忌惮了,可是前脚叶春秋封爵,后脚陛下却又赐了方圆十几里的徒弟,虽然这些土地不过是一些庄子,对于朝廷或者宫中,甚至是那家大业大的魏国公府来说,确实不算什么,可这样的恩荣和礼遇,怎么不教人不忌惮呢?

    (未完待续。)

第九百五十一章:下面没有了(第三更)

    换句话来说,这在有些人的心里,纯属是顶风作案啊。

    本来镇国府已经让有心人开始忌惮,尤其是镇国新军的战斗力,若是镇国府在云南,倒也罢了,偏偏又在京师一侧,这就使人寝食难安了。

    谁晓得陛下又要封地,那刘瑾在背后如此怂恿,在叶春秋看来,这意味太明显了,刘瑾分明就是要将他高高捧起来,使入京的诸王更加寝食难安。

    他们的富贵来源于这个王朝,却又对国家的事物没有多少影响和干涉的能力,眼睁睁的看着‘天子’胡闹,要把所有人的锅都砸了,这心情,可想而知……

    一旦宗室们起了头,怕到了那时,就是墙倒众人推的局面,莫说叶春秋保不住镇国新军,可能连镇国府都保不住。

    叶春秋却依旧带着微笑,道:“原来竟是刘公公费的心思。”

    朱厚照笑呵呵地道:“你是不知道呢,自宁夏那儿传来你的死讯,刘伴伴哭得比谁都伤心,他和你确实有些误会,不过近来哪,总是念你的好,说是朕离了你是不成的,这镇国府,更是咱们大明的定海神针,他便是拼了命,能给镇国府帮衬什么,也要帮衬不可。你看看,这个家伙,总算不太惹人厌了。”

    叶春秋抿抿嘴,面对于温室中的朱厚照,叶春秋没有多说什么,这块地显然对叶春秋很是重要,虽然知道这是刘瑾所包藏的祸心,叶春秋却还是愿意甘之如饴地接受。

    能得到这么块土地,对于镇国府的益处太大了,且不说能解决眼下镇国府的用地问题,最重要的问题是,这块地是向着通州方向拓展的,而通州恰好是天下运河的枢纽,加上原有的土地,等于是在这北直隶建立了一个国中之国,自然,这个国不免小了一些,却足够有了让叶春秋大展拳脚的空间。

    叶春秋露出笑意,道:“至于魏国公那儿,臣弟也会亲自去致谢,陛下,周王殿下已经入宫觐见了吗?却是不知周王殿下说了什么?”

    “倒没说什么。”朱厚照百无聊赖地道:“和朕说了一些宗室的事,大抵你是知道的,周王平时都是不苟言笑的,朕也和他没什么话,这个王叔,嗯……朕还是躲着他的好。”

    叶春秋莞尔,又与朱厚照聊了半响,看天色不早了,便告辞出去,冷不防刚刚出了暖阁,便见刘瑾与他差点撞了个满怀。

    刘瑾忙是后退一步,朝叶春秋道:“原来是镇国公啊,陛下一直念着公爷呢,总是说公爷为何不来拜见,今儿公爷总算有闲,我这做奴婢的,心里也高兴得紧,陛下高兴,咱就高兴。”

    叶春秋便朝他作揖道:“刘公公好。”

    刘瑾看了看暖阁的门洞,笑了起来,随即道:“公爷想必听说了赐地的事了吧,那块地真是好地啊,从前是皇庄子,魏国公也有一份,这是咱亲自去斡旋的,总算不辱使命,怎么样,公爷可还满意吗?”

    叶春秋却是从容地含笑道:“有劳刘公公了。”

    刘瑾本以为叶春秋会暴怒和忌惮,甚至还有可能会辞去这个赏赐,可是见叶春秋一派欣然地接受,刘瑾反而有点怀疑人生了。

    这个叶春秋……理当不蠢吧,这地,他还真敢要?

    他这镇国公现在权柄已经不小了,还真是胃口够大的,咱怂恿着陛下赏赐,要的就是大家忌惮他这个镇国公,他即便是心有忌,即便是推辞了这份好意,大家照样还是会有所忌惮,现在倒好,这小子居然毫不犹豫地接受了。

    他就真的一丁点都不担心吗?

    刘瑾便讪讪笑道:“这是咱力所能及嘛,咱呀,最佩服的就是公爷,公爷小小年纪,文武双全,而今一跃成了国公,真是让人羡慕呢。”

    他边说着,边小心翼翼地观察着叶春秋的脸色,只见这少年的脸上似乎没有其他的可疑迹象,却依旧是镇定自若的样子,令刘瑾的心里不禁有些失望起来。

    此时,只听叶春秋道:“其实叶某人也是很佩服刘公公的。”

    刘瑾一头雾水,露出愿闻其详的表情。

    却见叶春秋抿嘴而笑道:“刘公公为人忠厚老实,嗯,最尤为可贵的是……”

    见叶春秋突然顿住不说话,刘瑾心里虽然冷笑,却也只道是叶春秋说着客套话吹捧几句自己,可是才说一句忠厚老实,之后一句尤为可贵,刘瑾倒是很愿意聆听他说的尤为可贵之后是什么,见叶春秋突然不做声了,刘瑾便忍不住道:“啊……下面呢?”

    叶春秋想了想,抿嘴道:“最尤为可贵的是……呀……下面没有了,等什么时候,春秋想到了再来告知刘公公吧。时候不早了,先告辞。”

    嗯?

    刘瑾不料这家伙,居然突然说下面没有了?刘瑾还是一头雾水,愣愣地看着叶春秋施施然远去,脚步从容,他心里不禁警惕起来。

    叶春秋这个家伙,他已经吃过几次亏了,自然不免对他有所警惕,方才他说话的时候有些古怪,莫非……这番话背后有什么玄机不成?

    嗯,极有可能……

    这时,正好听到暖阁中的咳嗽,刘瑾不敢怠慢,忙是进去,笑嘻嘻地对朱厚照道:“奴婢见过陛下。”

    朱厚照便道:“朕方才听见你和春秋在说话是吗?说了什么?”

    “说也奇怪啊。”刘瑾想了想,似乎觉得没什么忌讳的话,便如实道:“奴婢心里藏着事,方才镇国公夸奴婢来着,说奴婢忠厚老实,然后说尤为可贵的是……结果这尤为可贵之后,却又说下面没有了,陛下,他说得想一想……”

    朱厚照一听,眼睛一睁,立即看向刘瑾的下体,突然捧腹大笑道:“蠢货,哈哈……刘伴伴,最尤为可贵的是你下面没有了,不就是说,最尤为可贵的是,你没有卵子吗?哈哈……是说你除了忠厚老实,还是阉人呢。”

    “……”刘瑾脸上还带着笑,只是这笑容,却是僵硬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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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五十二章:恩惠(第四更)

    叶春秋决定去魏国公府致谢,而今已过了初春,春意更加盎然起来,已是开满了新枝的老树,为这京师增添了一抹绿色。

    京师依旧是人影接踵,叶春秋则是坐着仙鹤车抵达了魏国公府,便给魏国公府的门子送上了名帖。

    这魏国公徐甫乃是徐达长子徐祖辉之后,徐家的权势在文皇帝时极大,即便是现在,也属于是天下最顶尖的豪门,甚至比藩王也不遑多让。

    叶春秋这个新晋国公,看上去似乎与他们爵位相同,实际上却还是差了几个档次,天下六个国公,徐家一人占了两个,一个魏国公,一个定国公,百年的经营,影响力极大。

    也正因为如此,几乎天下的大事,都有徐家的一份,太祖开国的时候,徐达也因为功勋卓著,为徐家攒下了这份家底。文皇帝靖难的时候,徐家既有人支持建文,也有人随着文皇帝靖难,土木堡之变时,徐家的子弟与国同休,北京保卫战时,徐家亦有子弟在北京与瓦剌人决一死战。

    徐家几任的魏国公,历来守备南京,不过魏国公是极为聪明的人,他虽是在南京守备,却将家眷统统放在了京师,或许也正是因为这种谨慎,使得宫中对于徐家,才历来信任有加吧。

    出来迎接的不是别人,正是叶春秋的老熟人徐鹏举,徐鹏举现在已是金吾卫指挥同知,二十出头,就已算是亲军中的高级武官了,今日他没有当值,作为魏国公的嫡孙,他便是这北京徐家的主人。

    想起过往,二人见面,不免有些尴尬,好在这徐鹏举从前吃过教训,再不敢在叶春秋的跟前‘装逼’了,人总是会长大的嘛,何况从前他面对的是一个秀才,而后是一个新科的状元,可是现在所面对的,却是一个与他祖辈平级的国公,所以他语气很轻柔,不至于似从前那样动辄嚎叫。

    进入了正堂,大家分了宾主而坐,叶春秋便先是致谢。

    徐鹏举便道:“噢,此事是那刘公公出的面,我呢,只是代为传了个话,叫人快马送了书信去问了大父,大父回信,说区区一些土地,算不得什么,既然陛下有心,刘公公肯从中撮合,何况也久闻镇国公的大名,还说从前与镇国公有过几面之缘,区区一些地,权但是见面礼吧。”

    叶春秋被这魏国公的豪气所感染了,实际上,在南京的时候,他对那位魏国公并没有太多的好印象,这种高高在上的人物,也绝不会将当时还只是小小的秀的他看在眼里,而现在,这区区的见面礼,就是后世半个镇的土地,这豪气,叶春秋也算是折服了。

    叶春秋当然知道,这是人情,既然叶家封了公族,虽然距离魏国公甚远,可只要大明还在,叶家迟早会渐渐地渗透进大明王朝的方方面面,虽可能不如徐家,可是一份人情,叶家是欠定了。

    叶春秋便道:“令祖父,我曾确实有幸谋面,今日得他恩惠,来日必涌泉相报。”

    徐鹏举竟也没有客气,在这一点上,他就显得没有那么谦虚了,似乎觉得叶家将来报恩,是理所当然之事。

    其实叶春秋和徐鹏举也没什么好打交道的,这种贵三代,即便是学了一些礼数,多半骨子里也是傲得很,叶春秋看时候差不多了,便起身告辞,只是起身的时候,却是从袖中拿出了一封书信,留在了案牍上,道:“其实这一次来,除了致谢,就是有一封书信,烦请徐兄转达魏国公。”

    说着,叶春秋便是告辞,徐鹏举收了信,亲自将他送去了中门,眼见叶春秋登车远去,不禁心里嘀咕。

    书信?这是什么书信?多半里头又是无数的感谢之词吧!这家伙也真是的,说了这么多漂亮话也罢了,居然还嫌不够,又要传书致谢。

    徐鹏举不是傻子,他心里想,大致是这位镇国公封爵不久,根基不牢,现在趁着徐家给他的恩惠,想和徐家好好地拉上关系。

    毕竟……自己可是徐家啊,徐家可是真正的顶尖望族,而今的太后姓张,可是张家比起徐家,还是差得远了,那寿宁侯和建昌伯,即便是皇亲国戚,也不敢在徐家的面前放肆的。

    想到这些,徐鹏举不禁自满起来,忍不住怡然自得地哼起了小调。

    不过……在徐朋友看来,叶春秋的信虽是给祖父的,可是他作为徐家魏国公一系在京师的掌舵人,少不得要先查验一下这书信的。

    而事实上,他还真是想看看,姓叶的信里写着什么。

    其实他对叶春秋的印象不太好,甚至可以用糟糕来形容,所以心里依旧对叶春秋带着几分不喜。

    徐鹏举径自回到了书房,坐下后,便摘了信封上的封泥,用小剪刀撕开了信封,里头一封密密麻麻的信便到了他的面前。

    徐鹏举轻轻皱起了眉,这苍劲的楷书带给他一种压迫的感觉,可是当他真正去看信的时候,脸色却微微有些变了。

    这不是一封致谢的书信,因为书信之中,连表达谢意的一个词句都没有,而是叶春秋在和自己的大父很认真地商讨着一件事,只是这件事……却是徐鹏举万万想不到的。

    徐鹏举越看下去,越是觉得触目惊心,等他全数看完,而后便呆呆地坐在了椅上。

    他已经长大了,再不是那个不晓事理,嚣张跋扈的二世祖,而是已经渐渐开始承担起家族中的责任。

    他依旧皱着眉,将手搭在书案上,轻轻地打着拍子,似乎是在想着什么,而后,他没有迟疑,立即将书信小心翼翼地封好,重新抹了泥,盖上戳子,接着带着威严的口吻道:“来人,来人……”

    外头有人进来,恭谨地道:“孙少爷有何吩咐?”

    徐鹏举沉声道:“快马加急,将这封书信送去南京,一定要交到大父的手里,去送信的人就在那等着,等大父拿了主意之后,再把回信带回来,让徐贺去吧,他办事稳重牢靠一些。”

    ………………

    今天后台怎么了,进一次好不容易……老虎泪流满面……(未完待续。)

第九百五十三章:后生可畏(第五更)

    到了月底,之前拜托张鹤龄的事情,而张鹤龄总算有了音讯,当他急匆匆地赶来,见了叶春秋,叶春秋却是有些恼怒地看着他,这家伙很不靠谱啊。

    早就请他引荐那位周王,而那位周王爷来了京师都有好些日子,眼看着廷议就要开始,按理来说,往往有什么事,都会在廷议中解决,而这,却是叶春秋最不想看到的事。

    不知道张鹤龄是否看出叶春秋的恼怒之色,脸上却是带笑道:“春秋啊,有眉目了,昨日我与定国公的人一道去拜了周王,周王对我态度还不错,我说了今日去鸿胪寺拜访,他也应了下来,你看,舅父对你的事还是挺上心的,走吧,走吧,这就出发。”

    叶春秋便也收敛起了心里的不满,好不迟疑地与张鹤龄一同出发抵达了鸿胪寺,张鹤龄下去递了名帖,便有一个宦官来,操着开封的口音道:“周王殿下请二位进去说话。”

    鸿胪寺规模宏大,诸王和使节来京,大多下榻这里,叶春秋随那宦官进入了一处院落,那宦官进去,又禀告了一声,接着才请叶春秋和张鹤龄进去。

    进入了正堂,便见周王头戴乌纱帽,身穿一袭蟒袍,端坐在堂上,他手边还有一盏热茶,似乎喝了一半,还冒着一股余温和热气。

    叶春秋只一看,就大抵明白了这位周王爷的性子,自己和张鹤龄方才来拜见,再到进堂,不过是半柱香的时间,周王爷是绝无可能更衣的,也就是说,他一早就在此喝茶了,可是一个喝茶的人,却还戴着乌纱帽,穿着蟒袍,单凭这个,就足够说明坊间传言不虚,这位周王爷是个不苟言笑,凡事都按部就班的人。

    一般的官员或者是贵族,但凡只要是休憩的时间,便忍不住要换下官衣,摘下乌纱帽,脱了靴子,毕竟便衣穿着更舒适一些,这是叶春秋的经验,偏偏这位周王爷,连喝茶小憩的时间里都穿得如此郑重其事,那么……他平时生活起居,就可想而知了,所谓管中窥豹,他的性子还不明白吗?

    张鹤龄行了礼,便朝周王道:“殿下,这就是我昨日和你提的镇国公。”

    张鹤龄脸上带笑,他虽然正式介绍,可是这周王朱睦柛却早就已经打量起叶春秋了,似乎是没有想到叶春秋如此的年轻。

    虽然他面上含笑,叶春秋依然从那双看着他的眼眸中感受到了几分沉重。

    叶春秋便恭谨地作揖道:“见过殿下。”

    “不必多礼。”朱睦柛淡淡地继续道:“本王在开封之时,便久闻你的大名,果然是少年英才,很不简单。”

    这几乎是叶春秋和人寒暄听的最多的一句话,耳朵早就出了茧子,只是今日他显得并不轻松,因为他很清楚,这位周王不是一个小角色。

    从某种程度来说,这个人的气度非凡,且很难打交道,别看他对你和颜悦色,叶春秋却知道这和颜悦色的背后,只怕藏着一些不易察觉的东西。

    叶春秋便微微带笑道:“殿下谬赞。”

    朱睦柛端着茶盏喝茶,依旧用眼角余光打量叶春秋,只是他心里不禁一沉,这个少年,到底……

    怎么说呢,叶春秋给他的形象有些怪,此人是状元,所以朱睦柛有些觉得,这人应当是个弱不禁风的书生模样,可偏偏他屡屡用兵,倒像是个虎将,偏偏又不魁梧,现在真正眼见为实,这家伙十六七岁的样子,目光清澈,脸上竟还有几分稚气,这令朱睦柛感觉自己有些失算了。

    只是他呷了口茶之后,却又面露笑容,而后慢悠悠地道:“这可不是谬赞啊,此次若不是镇国公,那河西走廊只怕就要糜烂了,朱寘鐇不过是个区区宗室旁支,竟是闹出这样的事来,实在是罪无可恕、其罪当诛,所谓国难有良将,也难怪陛下三天两头地提起你,镇国公小小年纪,就恩荣不减,这不就是明证吗?后生可畏,后生可畏啊。”

    叶春秋的心里却是有点七上八下,后生可畏?似是一句夸奖,可是不大该用在他的身上啊,这话仿佛是在说,叶春秋可畏,叶春秋可畏似的。

    可叶春秋为什么可畏呢?只怕在朱睦柛的心里,又是另一层解读了。

    叶春秋经历过许多的风浪,所以虽是理解到了这一层意思,却没有去点破,依旧对朱睦柛谦虚地道:“殿下若是再夸下去,小子只怕要无地自容了,小子早闻开封周王殿下乃是贤王,今日一睹风采,亦是神往。”

    朱睦柛便笑着道:“哪里的话,藩王不可称贤,宗室嘛,只需好生安生立命就可以了。”

    这时,那老宦官斟茶上来,叶春秋发现,这周王的一应起居,竟都是这老宦官负责,其他的奴仆一个不见,他心里不由地想,这个朱睦柛倒是生活简朴,看他神色泰然,并不像是装腔作势,倒像是他已习惯这样的生活了。

    朱睦柛却也在心里想,这个镇国公真是有些让人摸不透,看着只是个少年郎,似乎没是心机,可又觉得不对,不说他往日创下那么多的功绩,单说能在陛下身边的人,哪一个是省油的灯?若是如此,那就真正可怕了,小小年纪便如此,将来大了还了得?难怪几个同来的王爷一再让他对此人注意,连那宫中的人,还有那刘宇,也特意跑来提醒。

    这样一想,朱睦柛的心里就多了几分警觉,便道:“听说镇国公乃是王先生的高徒,王先生的大名,老夫也是闻名已久啊。一直盼着一见……”

    张鹤龄在旁笑呵呵地道:“何止是高徒,还是女婿呢。”

    朱睦柛淡淡一笑,不置可否的样子,接着道:“王先生有此东床快婿,也是一件快意的事。”

    自始至终,朱睦柛表现得都极为客气,语态祥和,对叶春秋极为欣赏的样子。

    而则……却没有让叶春秋松一口气,因为他很清楚,越是如此,朱睦柛对自己的警惕就更大。

    ………………

    今天只能五更了,希望大家能谅解老虎,老虎其实真的不想请假的,特别今天是新的月份的第一天,可是实在熬不住了,头脑昏沉得眼睛都有些发痛,好吧,这两天总感觉不大舒服,今天才知道,原来老虎又悲催的感冒了,老虎现在只想喝了药,立马好好去睡一觉,祈祷这次不要像上回那么严重,希望一觉醒来,老虎就大好!

    (未完待续。)

第九百五十四章:很傻很天真(第一更)

    面对这么个油盐不进的周王,叶春秋却是没有露出半点焦家之色,反而是不疾不徐。

    叶春秋先是捧起了案上的茶,轻抿了一口,而后道:“殿下,其实小子是无事不登三宝殿,是有事想要向王爷请教。”

    总算还是切入正题了。

    朱睦柛的眼里不经意地浮出了浅笑。

    叶春秋还是有些耐不住了,看来终究还是少年人,定力不足啊。

    可是叶春秋的心里也是暗喜,他就是想营造一个‘小子’的形象。

    朱睦柛的神情依旧从容,徐徐道:“噢,镇国公有事,但说无妨,本王洗耳恭听。”

    叶春秋正色道:“小子听说,安化王谋反,有许多书信,其中有不少,都是涉及到宗室的。”

    朱睦柛一听,虽是脸上不露声色,心里却是暗暗警惕了。

    书信?是什么书信呢?

    叶春秋当然也没有拿出来,至少在朝中,似乎没有什么迹象。

    可是叶春秋既然提了出来,那么这朱寘鐇有些与人交往的书信也该是确有其事,可问题就在于,这些书信写的是什么?

    叶春秋又道:“这些书信,其中有一些很有意思的,只是事关重大,而且可能牵涉不小,信中的内容,多少有些不妥之处,为了避免猜疑,小子不敢细看,忙是禀告了陛下,而后便将这些书信付之一炬了。”

    叶春秋说罢,就摆出了一副很无辜的样子,不再做声了。

    他在赌,赌安化王和周王私交不浅。

    周王是贤王,可是那安化王朱寘鐇野心勃勃,一向也以贤王自诩,既然有人自诩自己是贤王,想要弄一点名声,不可能不和周王进行沟通。

    周王就好像一个大儒,成名已久,那么作为后辈的朱寘鐇,刚刚出道,自然少不得要修书去,好生地‘请益’一下。

    而实际上,叶春秋并没有书信,当时安化王府乱糟糟的,王宫中也起了火,什么都没有搜到,说句实在话,就算有书信,以叶春秋的身份,也绝对是当做没有看见,立即会付之一炬,毕竟这种高级别的书信,叶春秋还真未必有胆量去看。

    叶春秋也深信,朱寘鐇和朱睦柛这二人若是笔友,那么书信中的内容,也大多是一些没有营养的话。

    这很能理解嘛,周王是个谨慎的人,朱寘鐇心里有鬼,势必也是很谨慎的。因为谁也不知道对方会不会拿着自己的书信去举报,人心隔肚皮啊。

    书信不会有什么问题,可是万一有什么疏漏呢?比如两个贤王总该对于国家有那么一点看法,比如……有一点点的牢骚。

    这其实是没有什么问题的,毕竟身为龙子龙孙,在地方上看到某些恶政,不免说几句闲话,这样的沟通,很好理解。

    其实这没什么大不了的,现在早就不似建文和文皇帝时期了,那时候因为是藩王的权利和实力过大,诸王才引起了朝廷的警惕,现在的宗室虽也是位极人臣,几乎已经没有了谋反的权利,朝廷只需一个中官,就可将一个藩王轻易拿下,朱寘鐇毕竟只是借着诸卫反对周东度的势头罢了,否则以他本身的实力,也就是去做山贼的命。

    事实上,现在满天下都在谈及时弊,这是风潮,从江南到江北,那些太祖皇帝声言不可言事的读书人,哪一个不是动辄把朝廷骂个狗血淋头?

    宗室有些牢骚,是很正常的,何况人家又不是混吃等死的王爷,很隐晦地讨教一下朝廷的时弊也很正常。

    这没什么可指摘的,甚至是叶春秋从锦衣卫的奏报里,大致都能看到一些王爷在地方上,直接当着地方官的面骂上几句,朝廷连理都不会理,时代……不同了啊。

    而现在,叶春秋赌的就是这个,若是周王和安化王之间有书信往来,肯定会有一些有意思的内容。

    这些内容本来没有任何问题,可是偏偏安化王反了。

    那么……现在问题就大了,你和安化王关系这么深厚,还一起骂朝廷来着,可现在安化王反了,你来说说看,你是不是也是他的同党?

    听了叶春秋的话,朱睦柛的心里还真的咯噔了一下。

    其实书信的事,他早就想不起来了,和安化王确实有过一些书信的往来,那朱寘鐇在书信中对自己很是恭敬,而自己呢,也劝他多读书,介绍了几本书给他,双方纯粹是很寻常的交流,而至于在书信中是否提到了一些其他的事,因为年代久远,他也记不甚清,似乎那朱寘鐇好像抱怨过中官的事,可自己的回书里,是否有过一些附和呢?可能会有,不过自己的性子谨慎,料来也不会说得太露骨,大致也就是随口附和两句罢了。

    朱睦柛努力地回忆着,脸色越来越凝重。

    叶春秋口口声声说书信已经烧了,这可还是说不准啊,人心隔肚皮,天知道他是不是留了后手?问题可能不严重,可怕的是会有人抓字眼,现在正在朱寘鐇谋反的风口浪尖上,若是有人拿这个做文章,许多事可就说不清了。

    朱睦柛到了京师之中,先是去拜谒了朱厚照,可是朱厚照的性子,有些拿捏不定,显然是个爱冲动的孩子,若是有人进什么谗言,那就真真是冤枉死了。

    朱睦柛看着对自己执礼甚恭的叶春秋,顿觉得这很傻很天真的皮囊之下,似乎隐藏着很深的心机。

    朱睦柛当然不能表现出异常,他依旧含笑,不咸不淡道:“噢,依着本王来看,若有书信,理应留着才好,说不准这逆贼朱寘鐇还有同党也是未必,本王知镇国公是学曹操烧毁书信的典故,可是许多事,不可一概而论。”

    叶春秋忙道:“殿下所言,也不是没有道理,只是那安化王四处结交,其实说句实在话,这天底下哪里有这样多的反贼,又有谁肯和他谋反呢?小子担心的是,本来清清白白的人,却因为书信中有所不慎,而被人冤枉了,这岂不是使人蒙受不白之冤?(未完待续。)

第九百五十五章:螳螂捕蝉(第二更)

    叶春秋说得很真挚,其实他知道自己是忽悠,甚至忽悠得自己都有些不太好意思。

    其实叶春秋根本不在乎周王到底相不相信,这其实就是虚虚实实的把戏,以周王的智商,极有可能看出了自己是大忽悠,可万一真的有书信,万一真的自己没有烧呢。

    冒险,只是一无所有的泥腿子才崇尚的把戏,因为一无所有,所以若不拼,便一辈子无法改变命运。

    可对于家大业大的周王来说,他是绝不能冒险的,他求的是安稳,这天大的事,也比不得安稳重要。

    看着叶春秋一脸诚挚的样子,朱睦柛莞尔一笑,突然看着张鹤龄道:“寿宁侯,能否移步,本王与镇国公有话要说。”

    这张鹤龄本来站在一旁也听不懂叶春秋与朱睦柛的机锋,正云里雾里呢,谁晓得周王直接下了逐客令,他只好讪讪道:“是,是,告辞。”

    在周王面前,张鹤龄自然不敢放肆,乖乖地告辞出去。

    等这厅中只剩下了周王和叶春秋二人,朱睦柛的脸陡然拉了下来,对着叶春秋道:“想必,有些事,镇国公也有些耳闻吧,本王对镇国公没有什么意见,说起来,你也算是劳苦功高,只不过……本王为了祖宗的江山社稷,对有些事,却是绝不能置之不理的,镇国公方才提及到书信,可是要威胁本王吗?”

    开门见山了!

    叶春秋忙是作揖道:“小子不敢。”

    朱睦柛却是冷冷地道;“本王和那安化王确实有旧,只是镇国公却是忘了一件事。”

    叶春秋随即道:“小子愿洗耳恭听。”

    朱睦柛长身而起,很不客气地道:“越是如此,今日你可威胁本王,谁料会不会借此来威胁别人?镇国公饱读诗书,想必也知道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道理,镇国府辖了镇国新军,此事绝不能放纵,本王身为太祖皇帝的血脉,就算不惜此身,也绝不会放纵此事。”

    叶春秋只是抿着嘴,却是不发一言。

    朱睦柛脸上的表情显得既严肃,又冷然,道:“镇国公这是聪明反被聪明误,本来本王就对你有所忌惮,你倒是有意思,竟还威胁起本王来了,请回吧,本王不吃这一套,若是本王有什么把柄在你手里,你尽可去状告就是,本王一身清白,无所畏惧。”

    话说到这个份上,朱睦柛显然是被惹怒了,打算好死磕到底了。

    叶春秋的表情看不出喜怒,只是自若第站起身来,朝他作揖道:“那么,小子告辞。”

    叶春秋居然也没有解释,便这样告辞而去了?

    只是叶春秋起身的时候,却有一封书信遗落在了凳上,朱睦柛看着那份书信,眼眸一眯,便让那老宦官将书信取来。

    拆开封,看了一眼,朱睦柛的脸色变得更加凝重了,他眯着眼,顿了一下,随即道:“张婵。”

    “老奴在。”那老宦官就守在外头,听到朱睦柛的叫唤,便蹑手蹑脚地进来。

    朱睦柛慢悠悠地道:“去将几位王爷都请来,就说,本王有事相商。”

    ……………………

    刘瑾难得出宫,这内城有刘瑾的府邸,占地很大,足足百亩之多,装饰得金碧辉煌,很是惹人注目。

    尤其是在这春日里,府中鲜花怒放,姹紫千红,成荫的绿树随风摇曳,在这微风徐徐下,远处是一处小小的人工湖,刘瑾命人在湖心的小亭子里放了张沙发,他一屁股陷入沙发中,顿时觉得惬意无比。

    平时在宫里,朱厚照倒是置办了几个沙发,而刘瑾却只有站着的份,只有到了自己的私邸,刘瑾方才感觉自己是真正的主人。

    夜幕之下,月儿微微倒影在粼粼的湖水之中,远处几盏灯笼引着一人到了亭下,来人正是都御史刘宇,刘宇显是刚刚下了值,身上还有一股倦意,他到了刘瑾的跟前,作揖行礼道:“见过刘老公。”

    公公是对太监的敬称,而这老公本是宋时对宦官的尊称,现在叫的人少了,不过刘瑾倒是很喜欢听这称呼,人家是公公,自己是老公,分明就高一个档次嘛。

    刘瑾依旧慵懒地躺在沙发上,只嘿嘿一笑,道:“听说了吗?叶春秋去鸿胪寺了。”

    刘宇变得警惕起来,旋即道:“莫非……这叶春秋想要和周王修好不成?”

    “修好,怎么可能?”刘瑾摇头,他目光阴柔,显得闪烁不定,连带声音也变得阴沉:“这关系到的是社稷,周王的性子,咱是知道的,他是真正为这个江山这个社稷考虑的,那叶春秋拿什么去收买周王呢?呵……叶春秋几乎是被人赶出来的。”

    刘宇总算松了口气,笑呵呵地道:“如此说来,这叶春秋……”

    “就看这一次廷议了。”刘瑾正色道:“他站得越高,摔得就会越狠。”

    刘宇便颌首。

    刘瑾看了刘宇一眼,接着道:“你那儿也要有所准备,诸王是藩王,不到万不得已,他们是不肯出头的,所以哪,得先抛砖引玉,这抛砖引玉的事,只能你来办,你放心,往死里去撕吧,狠狠地骂,陛下就算不喜,到时候诸王出了面,才是真正的好戏登场。”

    刘宇不由皱眉,显得有些担心:“下官只怕……”

    “怕什么!”刘瑾瞪了他一眼,脸带狠色地道:“只要到时候藩王们和你同气连枝,你所要言的事,又是为了咱们大明的江山社稷,谁敢说一句不好?陛下虽然胡闹,却也晓得你是为了大明朝的社稷着想,这朝里朝外,有几个人是傻瓜呢?叶春秋这个镇国公哪,长不了的。”

    刘宇只好点头道:“下官明白了。”

    刘瑾便笑了,声音渐渐温和下来:“放宽了心吧,其实当初咱建镇国新军来做叶春秋的私兵,招商局来做镇国公府的私财,他叶春秋就非完不可了,这大明哪,姓朱不姓叶,陛下可以糊涂,可这天下宗室、文武百官可不糊涂呢。”

    刘瑾看着湖面上升起的氤氲薄雾,嘴角勾起一丝狞色,接着道:“他自己抓着那镇国新军和招商局不放,接下来,就未必是镇国府的问题了,要镇国府还是要命,得看他自己了。”(未完待续。)

第九百五十六章:大放异彩(第三更)

    王静初的肚子日渐大了起来,因为是第一个孩子,而春天又容易引发疫病,所以府中众人都极为小心。

    叶春秋成了国公,自然愿意多陪在左右,偶尔享受着家中的天伦之乐。

    他让孙琦将镇国府的账目大致地整理了一下,索性就在家中研究起镇国府的各项开支。

    一年近两百余万两银子的岁入,这是真正的纯利,若是单纯的销售额,只怕要高达七八百万两之多,单单原料的采购就高达纹银百万,再加上两百余万的薪金给付,整个镇国府,几乎无时无刻都有无数的资金在疯狂地流动。

    现在的拳头产品,还停留在仙鹤车、沙发和水晶玻璃上,叶春秋不急着去开发什么新产品,现在招商局倒是在扩张车坊,只是这一次,问世的却是新的马车,这马车没有仙鹤车华贵,许多地方,能省则省,属于平民级的马车,无论是空间还是舒适感,都要差一些,不过价格却是压缩到了二十两银子,这个价位,其实就是满足一些小富之家的需求。

    另一方面,是载重货车的投产,这载重的货车已经在研究院几经调试之后,大致已经初具雏形,在平坦的水泥路,完全能够载重两千斤,而且是在不费马力的情况之下,若是崎岖的山路,亦可承载千斤。

    商业的版图就是如此,至少孙琦现在推广起新品来,可谓是得心应手,招商局因为此前水晶、仙鹤车,甚至是收购各种原木、矿物,已经开始有了自己的商业网络。

    譬如在扬州,孙琦不需去寻人,若想兜售什么货物,脑子里大致就能寻到几个扬州商贾,这些人要嘛曾和招商局做过仙鹤车的买卖,要嘛从招商局进过水晶,从招商局里得过不少的好处,现在要兜售平民车和载重货车,想开拓扬州的市场,只需修书一封,若是对方有兴致,自然会先订购一些拿去试试看,至于扬州本地的市场,则是他们自己来打开了。

    说到底,现在招商局已经与许多商贾联系紧密,大家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因为不少人完全是靠兜售水晶和仙鹤车挣银子,出了新品,若是销售得好,他们自然可从中大赚一笔,即便卖得不好,帮着招商局代销一下,即便花费一些心思,甚至可能还会有一些损失,可是借此与招商局打好了关系,将来从招商局多拿一些畅销货,也完全有足够的利润。

    现在平民车已开始规模制造,可是各处的代销商,却都或多或少地开始下订了,有的十辆,有的二十辆,财大气粗的,便是下订百辆,也只是谈笑风生而已,说到底,给招商局推出新品是一件很愉快的事,大家打好了关系,将来水晶和仙鹤车才能拿到更多的货,时下这两样过于畅销,拿到货不愁卖不出去,这和捡钱没什么分别。

    叶春秋在自己的小厅里,一面喝茶,一面坐在沙发上,脸上带着淡笑,看着各种账目和下头主事的汇总,心里也就大定,这个经销的网络确实很有意思,可以说是已经涵盖了两京十三省了,那些与招商局打交道的商贾,可不只是寻常商贾这样简单,几乎都是各地的地头蛇,说再直白一点,这些人哪里是商,分明是‘官’,不过是让下头人用‘商’的身份罢了。

    地方上,这些人的能耐很大,上能左右官府,下能压制地头蛇,现在只要出了新品,全数交给他们去经营,而招商局呢,什么都不必管,专心生产和研发也就是了。

    孙琦对于新品,也是寄以厚望,不过也有一些隐忧,便对叶春秋皱着眉头道出:“现在的问题,是畜力的问题,车是有了,可是现在马车流行,许多人家都解雇了轿夫,可是牛马的价格却是居高不下,单以京师而论,一匹马在从前是九千钱,现在倒好,直接涨到了五六两银子,要养活也是不易,那坐仙鹤车的老爷们肯定不在乎这个的,可是现在新推出的‘宝马’马车,价格虽然还算公道,可是……现在倒还没太大问题,可是将来用马车的人越来越多,这马价怕还要涨……”

    叶春秋却是没有露出过多忧心之色,对孙琦道:“无妨,等马价高涨,自然会有商贾从大漠运马进来,只要有利,还怕他们不为所动吗?”

    孙琦却是摇着头道:“可是马吃的是粮啊,这样下去,只怕要伤农,就怕会有人……”

    叶春秋却是笑了笑,眼眸里露出几分意味深长,道:“如果粮产可以增加呢?农林所那儿,有消息了没有?问问他们,培育了多少种子,将来只要有足够的粮产,大家就不用担心马料的问题了。”

    孙琦挑了挑眉道:“农林所那儿?这个就不知了。”

    叶春秋深知接下来就是农业的问题了,说穿了,只有农业发展到了一定程度,招商局才能大放异彩。

    他又与孙琦说了一些镇国府里的事务,到了最后,孙琦看了看天色,便道:“夜里有几个蜀中的商贾与舅父要谈一些生意,舅父便不多待了。”

    送走了孙琦,叶春秋起身,不妨那叶老太公抽了空来此,看着叶春秋道:“春秋,这几日去了哪里?”

    见叶老太公一脸严肃,叶春秋不敢怠慢,忙道:“孙儿都在招商局来回呢?”

    “嗯?是吗?”叶老太公眯起了眼睛,一副似是深究的样子,而后捋着他的一缕羊须,像是有些不信地道:“春秋啊,大父知道有些话,你也不好说,不过啊,大父也知道,你年轻力壮嘛,现在静初已经怀胎两月了,嗯嗯……大父懂的,男儿大丈夫嘛,尤其是春秋这个年纪啊,不过……要有节制啊,何况……这外头的女人,哎呀……怎么说好呢,来人,给老夫斟扣茶来。”然后,叶老太公很是慈爱地看了叶春秋一眼,关怀备至地道:“大父先润润嗓子,再和你细细地说。”

    (未完待续。)

第九百五十七章:纳妾(第四更)

    叶老太公的性子,叶春秋是素来了解的,不都是教训得出来的经验嘛!嗯,细细地说……

    叶春秋顿时感觉自己的后襟有些发凉。

    等到外头的婢女给叶老太公斟茶来,叶老太公端起热腾腾的茶呷了一口,方才叹了口气,看了叶春秋一眼,便唏嘘道:“河西的孙贺,你可还记得吗?”

    叶春秋歪着脑子想了想,孙家的人?大致有点印象,孙家也算是河西的小地主一枚,这孙贺嘛,还和自己一起考过童试呢。

    “他怎么了,也进京来了吗?”叶春秋对这人印象其实不是很深,只知道年纪比自己大几岁,却是屡试不中。

    “哎呀……”叶老太公突然一拍大腿,脸上霎时间摆出了痛心疾首的表情,道:“这孙贺啊,也算是大父看着长大的,这人小时候还好,可是前几日,他大父修书来,我才知道……哎……哎……这做的是哪门子孽啊。”

    想到大父隔三差五往河西修书,叶春秋就觉得自己的眼皮子在跳,很是没底气地道:“他怎么了?”

    “得花柳了啊。”叶老太公哀痛地说完这句,而后恨铁不成钢的模样道:“也不知从哪里学来的,成日在县里与人厮混,你想想看,那烟花女子能有什么好的?快活是快活了,却是染了一身的病回去,痛哉!”说到这里,叶老太公捂住了自己的心口,发出悲鸣:“现在不但学业不成,其他事也做不成了,一身的疮,每日只能躺在榻上唧唧哼哼的,人人见了他都是躲着走,你说说看,这……这……不是一辈子都完了吗?”

    叶春秋心里倒是有了几分好奇,正待要问,叶老太公却是眼珠子一瞪,肃然地看着叶春秋道:“春秋啊,前事之不忘,后事之师也,这是前车之鉴,大父很担心啊。”

    叶春秋的嘴角抽了抽,而后悻悻然道:“大父放心……”

    老太公却是突然用古怪的眼神看着叶春秋,继续道:“你不必解释,少年风流嘛,除了你那痴情的爹,咱们叶家,就没几个……”

    “呀……大父年轻的时候该不是……”叶春秋的好奇不由更深了几分,忍不住对叶老太公问道。

    “胡说。”叶老太公晃动着手中的拐杖,颤了颤道:“不要总是纠缠于细枝末节,别人,老夫不管,春秋可莫要误入歧途了,这若是真的染了花柳,那可是贻误终身的啊。”

    叶春秋叹了口气,晓得和叶老太公估计也没有道理可讲,只得道:“孙儿不去就是。”

    叶老太公眼眸却又眯了起来,露出几分老谋深算的意味,道:“春秋啊,这不是想不想问题,而是少年人精力充沛,想不犯事都不成的问题,你该纳妾了。”

    “……”叶春秋终于明白了,原来拐了这么多弯,就是为了这个……

    这个问题确实是猝不及防,且不说其他的,自己现在还和王静初是新婚燕尔呢,这时代风气纵然如此,只是叶春秋心里,却是完全没有准备,他愕然道:“静初刚刚有孕,若是如此,只怕……只怕……”

    叶老太公老神在在地道:“大父就知道你会这样说,你呀,终究是面皮薄,大父已经办妥了,这事儿啊,老夫和静初已经商量过了,静初也是极力赞成的,她是名门闺秀嘛,怎会不知夫为妻纲的道理呢?你看,外头人都说,堂堂镇国公,老是不纳妾,少不得有人非议,说这定是镇国公夫人善妒啊,如此一来,这静初岂不是得了一个妒妇的恶名?静初晓得这个道理,虽没有挑明,却是想让大父来给你说说的。”

    “……”叶春秋感觉词穷了,这是什么理论?

    叶春秋一时无言以对,他总算知道这几日叶老太公为何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原因了,原以为是在安心养身,谁晓得谋划这么件‘大’事。

    叶春秋对此并不反感,却也并不认同,只是道:“可是现在也没有合适之人,我看……以后再说吧。”

    叶老太公却是呵呵一笑,随即道:“春秋啊,你就莫要害羞了,大父就晓得你读书读多了,脸皮薄嘛,大父今儿既然来和你商议这件事,自然早有定计不是?你觉得那个女大夫……唔……青霞如何?她生得也挺标致的,一看就是娴淑之女,又识字,还懂医术,性子纯良,为人呢,也很温和,大父看着就喜欢,这样的女子,便是去做个富家夫人都算是委屈了,你啊纳进门来,往后再有什么一时之需……”叶老太公似乎是在寻觅恰当的词句,接着眸光一亮,接着道:“也不至远水解不了近渴,不是?”

    听到叶老太公最后这句话,叶春秋感觉脸都有些僵了。

    只是,青霞?

    青霞和叶春秋算是早认得的,她到了京师,叶春秋见了她来,也是大喜过望,只是真要说什么男女之情,不免有些夸张,他确实喜欢青霞这种温温的性子,只是……

    叶春秋还是摇了摇头道:“不可,她既这样好,怎么能让她委屈做妾呢?我和她是旧相识……不可害了她。”

    叶老太公居然没有生气,智珠在握的样子道:“哎,咱们家的春秋心善呢,不过……不成啊。”他捂着拐杖继续道:“这事儿呢,当然是强扭的瓜不甜,不过大父办事,怎么可能半途而废呢?这事啊,大父已经去问了,青霞那边也同意了,说是当初若是没有春秋的大恩大德,他们姐妹早不知成了什么样子了,所以……”

    “且慢。”叶春秋的嘴张得有鸡蛋大,瞪大了眼睛道:“青霞许诺了?”

    叶老太公眼露得意之色,好整以暇地道;“这种事,怎么能轻易去问人家姑娘家的意思呢?所谓父母之媒嘛,不过她无父无母,唯有一个妹妹,是另一个叫曼玉的女大夫是不是?大父问了她了,她也依允了,拍着胸脯保证下来,这……曼玉倒真是个懂事的姑娘啊,很了不起。”

    (未完待续。)

第九百五十八章:踌躇满志(第五更)

    叶老太公和曼玉拍板定案了?

    叶春秋已经惊讶得说不出话来,他脑海里立即浮现出这一老一小绷着个脸在那讨价还价的样子,心里不禁恶寒。

    此时,叶老太公呷了口茶,似乎方才说的太多,嘴巴有些干,所以咂咂嘴,方才接着道:“现在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就等你表态了。春秋啊,咱们叶家的人,要厚道啊。你看,人家姑娘家都许了,你这边若是不肯,人家将来还嫁得出去吗?做男人要有担当……”

    叶春秋不禁有点蕴怒了:“大父,这件事还是不要再提了吧,眼下静初还有身孕,她虽是不说,只怕心里也未必就舒服;至于青霞那儿,这件事也就到此为止,纳妾之事,你只要不传出去,外人也不得而知,于声誉也没有什么影响的。”

    可是,叶老太公却是语出惊人:“可是老夫已经说了啊,阖府都知道青霞应许做你的侍妾了。”

    卧槽。

    叶春秋感觉心里被一万头草泥马奔过,已是不知该说什么好了,他沉吟了良久,才道:“后日就是廷议了,大父,这廷议很是要紧,先处置了这件事,容后再说吧。”

    不给叶老太公再捅一刀的机会,叶春秋忙是寻了借口去了后院。

    回到自己的房里,王静初正与曼玉二人坐在榻上做着女红,曼玉一见叶春秋来,便起身要行礼:“少爷,夫人教我女红呢。”

    “噢,这样啊。”叶春秋不知该用什么表情,却还是笑了笑,温和地道:“曼玉该好好学一学,学了也好,身有一技傍身,总是好的。”

    想着刚才叶老太公的话,叶春秋不免有些尴尬,旋即坐下,曼玉就忙不迭地去给叶春秋端了一盏茶来,而后便告退而去。

    王静初的手里还做着针线,口里道:“夫君,你瞧……这是贱妾缝制的百家衣,这些料子,都是各家搜罗来的,嗯,可好?”

    叶春秋大致地看了看,所谓百家衣,是家里若有人待产,便要向众邻亲友讨取零星碎布,缝成一件“百家衣”给小孩穿上,谓能得百家之福,小孩少病少灾,易长成人。又寓小儿贫贱,以为贫贱者易活的意思,叶春秋便将手搭在她的肩头,站在她的身后端详片刻,道:“针线很工整,静初很了不起。”

    王静初自有了身孕,丰腴了不少,她绣眉微挑,樱口张开道:“不知怎的,总感觉你方才突然对曼玉生疏起来,这曼玉可对你敬仰有加呢,说若不是你,她们姐妹也不能活了,说看着你当初一个秀才之身,而今身份大大不同,可是对她们依旧恍若在宁波时……”王静初抿嘴一笑,又道:“她这样一说,倒是让我妒忌了,若我在宁波也认得你该有多好,便想看看宁波那个傻秀才是什么样儿的。”

    叶春秋哭笑不得地道:“那是扮猪吃老虎,装傻而已。”

    “是吗?”王静初抬眸看了他一眼,唇边浮出浅笑。

    叶春秋踟蹰了一下,才道:“还有,那曼玉……”

    王静初眨了眨星眸,道:“呀,我自然知道夫君要说的是什么,嗯……你怕我真的生妒?我才不会呢!哼哼,若是传出去,岂不是大家都说王家的家教呢,这京师里头,哪个老爷不是妻妾如云的?就说先帝吧,先帝之后张太后一妻,现在许多人还说张太后善妒呢,我可不是要成全你,是要成全我自己呢,免得有人说我什么不是,可不敢让人……”

    叶春秋居然听着觉得很有道理,一时也是哭笑不得:“这件事再说吧,我心里只有你和孩子。”

    叶春秋与王静初温存一番,便想去和那青霞好生商议一二,偏偏这一两日都不见青霞,原来竟是回了京师的女医馆。

    只有曼玉见了他时,总是眼中带笑,偶尔吐吐舌头,叶春秋假装没有看见,一时也是犹豫不定,不过廷议即将开始,叶春秋只好收了心,照例入宫去觐见,朱厚照见他来了,甚是高兴,道:“朕听说镇国府得了地之后,还特意开了一个庄子,怎么?朕还以为你用来开工坊的呢,原来竟还要种粮吗?”

    叶春秋想不到朱厚照的耳目这样的灵通,便道:“是啊,臣打算种田。”

    叶春秋确实在那镇国府所辖的土地里开辟了一个五千亩的田庄,由农林所牵头,负责管理,只是想不到朱厚照这么快就听到消息了。

    朱厚照便笑道:“朕现在日子可不好过啊,自几位叔王们进了京,朕只能待在宫里了。噢,说来也怪,昨儿周王去见了母后,足足密谈了一个时辰,谈完之后,听仁寿宫那儿下头的人说,母后昨夜一宿未睡呢。”

    站在朱厚照身边的,就是刘瑾。

    刘瑾此时正用着一种踌躇满志的目光看着叶春秋。

    这还用说嘛,肯定是周王去见了太后,施加了宗室的压力,张太后虽是叶春秋的义母,可也是太后,宗室反弹这样大,怎么睡得着呢?

    叶春秋却是抿了抿嘴,不理会刘瑾得意非凡的目光,只是道:“太后娘娘要注意身体才好,陛下身为人子,更该时不时去探望。”

    朱厚照将手一摊,无可奈何地道:“现在还睡着呢,朕怎么探望?这日子真是闷极了。”

    朱厚照摇摇头,随即显出了几分不耐烦的样子。

    叶春秋笑道:“陛下若闲闷,不妨来下棋吧。”

    朱厚照摇头道:“算了,下棋也总是朕输,你这家伙,不会让朕的。”

    叶春秋心里偷笑,也就只好道:“臣弟惭愧。”

    天色晚了,叶春秋便告辞,刘瑾趁机道:“陛下,奴婢送一送镇国公。”

    朱厚照颌首点头。

    刘瑾便送着叶春秋出来,跟在叶春秋的身后,亦步亦趋的样子,等离暖阁远了,刘瑾才道:“镇国公,明儿就是廷议了。”

    “然后呢?”叶春秋面无表情地看着刘瑾。

    刘瑾笑了,道:“没什么,其实咱和镇国公算起来,也没什么仇怨,不过有个人,却一直都寝食不安,镇国公知道此人是谁吗?”

    (未完待续。)

第九百五十九章:出事了(第六更)

    是谁呢?

    见刘瑾一副贼兮兮的样子,叶春秋回眸看着他,抿嘴道:“刘公公莫非说的是刘宇?”

    刘瑾呵呵一笑道:“正是呢,看来镇国公还是明眼人。”

    叶春秋露出嘲弄意味十足的笑容,看白痴的眼神看着他道:“若我不是明眼人,只怕早就被有些人吃干抹净了吧。”

    刘瑾尴尬一笑,道:“是,是,明儿就是廷议,可是咱啊,今儿眼皮子总是在跳,你道是为什么?”

    叶春秋总觉得刘瑾话里有话,却是再没兴趣不理他,道:“我还有事,告辞。”说罢,便拂袖而去。

    刘瑾看着他的背影,笑得更是开心。

    镇国公,明儿……呵……

    …………

    叶春秋出了宫,刚刚到达家里,此时月儿已是冉冉升起,叶春秋让曼玉给自己端来水,打算净手净面,一面问了几句话,却是决口不提纳妾的事,心里对这样的事颇有抵触,无论如何,他也是现代人,所以虽对曼玉姐妹依旧关怀备至,却绝不触及到儿女私情。

    正说着,却有人匆匆来报:“王副参事求见。”

    王守仁早就回京师了,只是比叶春秋慢一些,平时他都在军营里练兵,叶春秋意想不到这个时候王守仁会来,便道:“请他到书房说话,去备好茶水。”

    过不多时,王守仁便脚步匆匆而来,一见到叶春秋,便道:“春秋,出事了。”

    一听出事,叶春秋虽是脸色平静,可是内心里还是咯噔了一下。

    他很明白,若是寻常的事,以王守仁的性子,不会突然急匆匆地跑来,甚至是一副忧心忡忡的样子,他太熟知这位大舅哥了,也正因为如此,所以叶春秋知道肯定出了大事,只是这时候,他告诉自己要冷静,经过许多日子的磨砺,叶春秋再难是从前那个只是有点小腹黑的叶春秋了,则是多了几分稳健。

    叶春秋神色淡定地道:“来,先坐下喝茶。”

    或许是被叶春秋的冷静所感染,王守仁也从容地坐下,才道:“今日有锦衣卫去了镇国府,是镇国府的一家酒肆,接着便有一个姓刘的锦衣卫副千户开始撒泼发酒疯,东家劝阻不及,还被打了,于是就报去了镇国府那儿,你是知道的,镇国府那儿大多没有差役,平时都是顺天府的差役隔三差五来巡视一下,可是牵涉到锦衣卫,顺天府的人怎么敢去阻止?孙东家见事情闹大了,就命人去了镇国新军大营请人,我得到他的禀报之后,当时也没在意,只是命许杰和叶世宽几人去料理,觉得毕竟只是小小的冲突,有几个人出面也就够了。”

    说到这里,王守仁的眼里露出痛心之色,接着道:“只是谁晓得他们设了埋伏,竟是上百人冒了出来,而后行暴……”

    叶春秋听到这里,脸色顿然一冷,他终于知道为何王守仁如此急迫了。

    这一个个的镇国新军士兵,可都是王守仁亲手带出来的,算是他的命根子啊。

    叶春秋也露出了几分焦急之色,连忙道:“可有死伤?”

    “倒是幸好,没有人死,可是……眼看着对方逼近,许杰便挺身而出,让其余三个新兵先走,好回去报信,他则一人先冲上去,所以受伤最是惨重,拉回来时,浑身都是血,另一个叶世宽,想要冲上去救人,亦是受伤极重,其余两个举剑冲上去要搏命,被人逼至巷子,伤要轻一些。等到我闻讯赶去的时候,那些人已经呼啸而去,不见踪影了,倒是得知,为首之人叫刘芳。”

    “刘芳……锦衣卫副千户……和刘瑾有关?”叶春秋皱眉道。

    王守仁道:“算是,此人正是那刘宇的次子,素来在京里骄横惯了。”

    “可是谷大用怎么会纵容锦衣卫如此呢?谷大用若是知道那刘芳是刘宇的儿子,刘宇又与刘瑾关系匪浅,理应……”叶春秋的眉头皱得越加的深,他显然已经有些怒了,这件事当然不能就这样算了,但总要把事情整明白才好。

    王守仁正色道:“一月之前,也就是我们还在宁夏的时候,情势就已经有变了,那刘瑾奏请了陛下,说是现在的厂卫屡有失误,理应设内行厂,监督东西二厂兼锦衣卫,陛下已经准了,所以现在厂卫,不是西厂说了算,而是内行厂说了算。”

    叶春秋一听,立即明白了怎么回事,最初的时候,宫中专司打探的人员是锦衣卫,这锦衣卫当年可是人人谈之色变的亲军之一,可是很快,因为锦衣卫毕竟是外官,宫中有些放心不下,所以就有了东厂,东厂的职责是专门监督锦衣卫,按理来说,这该消停了吧,这其实和新政一样的路数,因为某个组织崩坏,这个时候必须得有人监督,于是在其上架设了一个机构,可是渐渐的,东厂也不给力了,又怎么办呢?还是同样的配方,宫中又在东厂之上,设立了西厂。

    大致的套路就是,东厂监督锦衣卫,西厂监督东厂,而现在……刘瑾却又以东西厂和锦衣卫不给力的名义,要求设立内行厂,用以监督厂卫。

    其实这种架构,只是宫中权利博弈的结果,东厂的掌印太监得了势,宫中又有了新欢,可是人家干的好好的,那得势之人势必要掌握厂卫,可你要讲人一撸到底,取而代之,又不免不近人情,你砸了人家饭碗,人家也是要拼命的,于是索性依旧留着你,自己却建议弄出一个新机构,则是用来监督你,如此一来,你依旧还是你的某厂掌印,可是很抱歉,我成了你的上司机构,你还是得听我的。

    若是在历史上,刘瑾本该早就提议设立内厂,而之所以现在才掌握内行厂,控制厂卫,想必原因也很简单,因为此前的谷大用得到了叶春秋的支持,或者说,叶春秋为谷大用吸引了很多的火力。

    直到叶春秋去了宁夏,那刘瑾觑了个机会,终于还是下手了。

    (未完待续。)

第九百六十章:讨公道(第七更)

    难怪这些日子,不见谷大用,原来这厮,被人架空了啊。

    叶春秋几乎连想都不必想,就知道谷大用的处境了,本来这西厂监督着东厂和锦衣卫,他这西厂的掌印太监,相当于厂卫数万人的头头,在宫中好歹也算的上是三号人物,谁料直接被刘瑾一个截胡,一下子什么都不是了。

    内厂一出,谷大用能管的东西怕是有限,直接从云端跌到了谷底,叶春秋甚至怀疑,现在宫中还有没有谷大用的一席之地了。

    宫中的权利斗争,比之外朝更加血淋淋,因为他们不讲任何规则,也不必打着仁义礼信的旗号,说捅你就捅你,也不必担心有任何道德上的负担和责难。

    这就像是一个原始森林,完全是实力说话。

    自然,这些事是叶春秋现在没心思去关注的,他更关心的是许杰和叶世宽几人的现状如何,到了这个时候,叶春秋已经长身而起,毫不迟疑地道:“走,先去看看他们。”

    叶春秋与王守仁一道出了府,坐上了马车,火速赶到了镇国新军的大营。

    营里满是沮丧,因为是夜里,夜课也已经下了,可是许多人没有睡,虽然规定这个时候必须熄烛,可是一看到叶春秋和王守仁来到了营地,那黝黑的营房里,却是冒出了一个又一个的人影。

    叶春秋没有理会他们,脚步匆匆地赶到了大营里的医疗房,这里倒是点了火烛,几个人躺在这里唧唧哼哼的。

    叶春秋进去,几个大夫还在此给人包扎伤口,那许杰一见叶春秋,便豁然要起来,顿时牵动了伤口,疼得龇牙咧嘴。

    叶春秋连忙上前拦下许杰的动作,让他继续躺回去,才道:“没事吧。”

    许杰道:“我胸口尚且能碎大石,这点小伤……”

    许杰虽然尽力摆出一副英雄气概的样子,可是满头都是淤青,让叶春秋直感觉惨不忍睹。

    那些人下手够狠,完全是奔着毁容去的,不过叶春秋静静地看着许杰继续装逼,许杰说到一半,却是终究说不下去了,幽幽地道:“大人快看看叶世宽吧,这个家伙,也真是拼命,居然赤手空拳要和人开打,结果至今昏迷不醒。”

    叶春秋看到另一张病榻上,叶世宽满面淤青地躺着,看起来比许杰更要严重一些。

    这个远房亲戚,叶春秋是知道的,只是一直不甚关注,也从没有特意去关照过,在他看来,无论是不是亲戚,自己能给他们的,不过是一个平台而已,而到底能不能混出头,就看他们自己了。

    叶世宽还有呼吸,只是像熟睡了一样,一动不动。

    许杰道:“若不是为了急着救我,他不会如此的,这个家伙,刚刚进营的时候,还是个乳臭未干的臭小子呢,可是……当时让他回来报信,他偏偏要向前冲,大人,可得想办法医好他,我和他刀山火海都一起去过,宁夏之战,多少叛军,咱们都没有皱过眉头,可不能就这么丢了性命,一定要救好他。”

    叶春秋阖首:“安心养伤就是。”

    见许杰这魁梧的大男人,居然眼里闪动着泪花,另两个镇国新军生员也一身挂彩,也是眼睛有些红肿,叶春秋寻了个椅子坐下,他知道,许杰只希望自己救好叶世宽,却没有提出任何报仇的话,这个家伙,胆大心细,知道这一次冲突的乃是锦衣卫,不想因为此事而给自己添麻烦。

    刘宇的次子……刘芳?

    叶春秋神色不变,眼眸里却是闪过精光,道:“王兄,你现在去顺天府状告,请顺天府那儿做主,我这边,只怕要亲自去刘府一趟了,总要讨一个公道才好。”

    从前的镇国新军,隶属于镇国公的名下,而那时,镇国公乃是朱寿,朱寿是谁,大家都清楚,自然没有人敢找镇国新军的麻烦。

    可是现在,叶春秋成了新的国公,就全然不同了。

    叶春秋不得不说那刘宇的眼光很准,现在正在诸王质疑镇国府的风口浪尖上,本来叶春秋领镇国新军,就饱受众人质疑,而这个时候,刘芳跑来惹事,令叶春秋有天大的怒气,也只能忍受,如是不能忍受,一旦滋生什么口实,就恰好授人以柄。

    可若是忍气吞声呢?忍气吞声之后,至少在这镇国新军之中,所有人都会消沉,他们虽然对叶春秋敬若神明,可是自己的袍泽在没有任何的过错情况之下被人这样欺负,却还忍气吞声,不但使镇国新军们憋着一口气,怕是连他们自己都瞧不起自己。

    所以这时候,自己得比任何人都要冷静,叶春秋面无表情,分派了一切之后,临行时将那大夫叫到一边,道:“有劳先生了,请一定设法相救,无论靡费多少重金,也不必吝啬。”

    这大夫一直都在镇国新军,忙是作揖行礼:“学生明白。”

    叶春秋说罢,便走出了房子,外头有些冷,叶春秋却不在乎,与王守仁一道出营。路过营房,叶春秋能感受到那一双双的眼眸隐藏在黑暗中,这些眼眸对自己理应是信任的,却同时又带着渴望。

    同在一营,同吃同睡,一起操练,他们放心地在战斗中将自己的后背交给彼此,这样的情感,哪里只是寻常的同窗朋友这样简单?

    叶春秋没有去搜寻这些目光,只是出了大营,就与王守仁分道扬镳。

    马车自这里一路走过清冷的街巷,偶尔会有夜巡的卫兵前来盘查,车夫拿出了镇国府的腰牌,对方便不敢多问了。

    一路到了刘府,叶春秋命车夫拿了自己的名敕送去门房,那门房连忙进去通报。

    过不多时,那门房便出来道:“我家老爷说,天色不早了,明日还要廷议,这时候不见外客,镇国公请回吧。”

    叶春秋便下了车,到了门前,却是拿起兽环,磕磕地敲着大门,那门房有些急了,道:“我家老爷……”

    叶春秋却是侧面看他,脸色凛然道:“告诉你家老爷,本国公有重要的事求见,请他无论如何也要见上一面。”(未完待续。)

第九百六十一章:大水冲了龙王庙(第八更)

    夜色之下,这门子见叶春秋平静的表面下,却是一双如刀锋一样的眼睛在他的脸上掠过,他连忙错开眸子,不敢和叶春秋对视,而后又匆匆入内通报。

    过不多时,中门终于开了。

    只见刘宇穿着一件圆领的绸衣缓步而出,脸上带着微笑,道:“原来是镇国公。深夜来访,不知有什么事吗?镇国公,这深更半夜的,多有不便啊。”

    叶春秋朝他作揖道:“刘大人,敢问令公子刘芳在家吗?”

    刘宇不置可否地道:“你寻他有何事?”

    叶春秋皱眉,而后道:“今日令公子在镇国府那儿犯了一些事,本公想请他来说个清楚。”

    “噢,他呀,哪里知道他去哪里了,他现在在锦衣卫中做事,镇国公若要寻他,自去寻就是。何况……”刘宇含笑,捋须继续道:“何况呢,他作为锦衣卫副千户,就算是有什么事,多半也是公干,既是公干,依着老夫看,镇国公若想要讲明这些事,怕得去北镇府司问问才好,又或者是去顺天府那儿寻个公道也成,哪里有来家里寻人的。”

    刘宇的眼中始终带笑,却是明显的嘲讽之意,顿了一下,他接着道“这件事,其实老夫也略听过一些,不过是有你们镇国新军的人冲撞了他,引发了冲突,你看,镇国新军冲撞了锦衣卫,还是副千户,这不是大水冲了龙王庙吗?那几个镇国新军的生员没死吧?没死就好,不管怎么说,也是有功名的人,不过啊,镇国公往后治军,却还是要严厉一些的好,如此军纪败坏,连天子亲军都不放在眼里……呵…镇国公想想看,这像话吗?”

    叶春秋忍住怒意,其实刘宇调侃的口吻里,显然只有最后一句才重要,锦衣卫乃是天子亲军,名义上属于天子的护卫队,而镇国新军虽是生员,却属于镇国府的辖下,他显然是想故意将这件事上纲上线到镇国府无视天子亲军上头,叶春秋若是不忍气吞声,接下来只怕还会有动作。

    叶春秋深吸一口气,平静地道:“刘大人,令公子当真不在、”

    刘宇便冷面道:“呵……怎么?你还想到我府邸里来拿人不成?真是可笑,明日老夫要入宫廷议,不想和你多费口舌,退一万步,芳儿就算真在这府邸里,就在这宅里的后厅,你待如何?”

    刘宇说罢,便拂袖转身,吩咐门子道:“闭门谢客。”

    那门子连忙咚的一声,将这中门合上,直接给叶春秋吃了个闭门羹。

    叶春秋呼了口气,顺了一下一肚子的憋屈,却是抿抿嘴,什么都没有说,重新坐上了马车,而后对车夫道:“去顺天府看看吧。”

    车夫应了,策马继续前行。

    ……………………

    刘宇则是气冲冲地回到了后宅的花厅,可是到了这里,他的脸色就松弛下来了。

    方才暴怒的时候,他心里还想笑呢,看着那叶春秋不能奈何的样子,刘宇感觉很舒服。

    很久,没有这样舒服的感觉了。

    刘宇刚刚坐下,便有人进来了,道:“爹……如何了?”

    来人正是他那次子刘芳,刘芳的身段有些肥胖,他急匆匆地进来,很讨好地凑上去给刘芳捶腿。

    刘宇的目光从阴冷渐渐变得多了一分慈爱,道:“还能如何?现在就算喂了苍蝇给那小子,他也得生受下去,这个时候,他除了忍气吞声,难道还能拿你怎么样?”

    刘芳舒出了一口气,道:“方才儿子还有些忐忑呢,不管怎么说,这家伙可是出了名的……”

    “你不懂。”刘宇很是笃定地道:“若是其他时候,此人性子冲动,还真说不准会闹出什么事来,可是而今,他不敢,他是个极聪明的人,知道自己大难要临头了,为父让你去招惹点是非,就是这个意思,也算是出了一口恶气,其实……他真正触霉头的还在后头呢,到了明日……你看着吧……”

    他怡然自得地呷了口茶,身边的刘芳便小心地给他揉腿,刘宇享受着天伦之乐,露出了满足的笑容,道:“你呀,平时少招惹一些是非,沾花惹草更是大可不必,好好的在卫中办差,你不是读书的料子,可现在刘老公已经掌了内行厂,又都督着东西厂和锦衣卫,还怕你将来不能飞黄腾达吗?好生为刘老公效力吧。”

    刘芳忙是应了,却忍不住打趣道:“那几个镇国新军的生员倒是很硬气,被打得头破血流,依然执拗得很,据说有一个还是姓叶的亲戚,我故意下了重手,现在怕是死活不知了。”

    刘宇对此不甚关心,那些人死与不死,都和他没多少关系,他松了松肩膀,道:“这是下马威,就是要让那些镇国新军对姓叶的寒心,还是不跟你说这些了,这里头的事,怕你也听不明白……”

    他摇摇头,带着几分溺爱地看着刘芳,便不再多说烦他们父子二人心情的人和事。

    在另一边,叶春秋的马车刚刚抵达顺天府,王守仁恰好从顺天府中出来,他看到了叶春秋的车架,便快步上前。

    叶春秋招呼他上车,二人同坐一车,王守仁道:“那刘都御史怎么说?”

    叶春秋没有回答,却是一脸的冷色。

    王守仁便明白什么意思了,他徐徐道:“顺天府这儿将事情推诿给锦衣卫,让我去北镇府司,镇国公,我就说句实在话吧,无论是刘府还是顺天府,显然都在踢皮球,似乎早就通了气的,多半我们现在去北镇府司,估计又被踢回来的,噢,倒是想起了一个人了,钱谦现在不是在锦衣卫做指挥使佥事还是同知的吗?不知他那儿得到什么消息。不过一概而论,这事……可能是对方早就算计好了的。绝不只是偶发,也不可能是一个锦衣卫副千户寻仇这样简单。”

    叶春秋躺在马车的沙发上,幽幽叹口气,才道:“是啊,我在想的就是这个,他们的时间选得太好了,动用的人又是最棘手的锦衣卫,锦衣卫毕竟是天子亲军,真要打起官司,也不过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场误会而已。”

    (未完待续。)

第九百六十二章:但求无愧于心(第一更)

    那刘宇的手段,某种程度也令叶春秋感到佩服,掐准时机,干净利落地打脸,明显留着痕迹,偏偏在别人看来,不过是一场小小的冲突,可是又算准了叶春秋在这敏感时刻里不敢轻举妄动。

    而虽只是一件小事,可是对于镇国新军来说,却又是天大的事。

    镇国新军改换门庭,镇国公从朱寿换成了叶春秋,固然叶春秋的威信在镇国新军生员的心里坚定不移,可是受了这样的气,不免士气低落,曾经骄傲的镇国新军居然被人当众打成这个样子,还有什么骄傲可言?

    这显然也是刘宇的目的,他乐于让叶春秋摔这个跟头,或许是此前对叶春秋的仇怨憋得太久,反正二人早已势同水火了,他显然并不介意给叶春秋一点颜色看看。

    官场之上,最喜欢看的就是风向,可能有人会坚定不移地做出自己的选择,可绝大多数人都不过是墙头草,风吹两边倒罢了,若是叶春秋这么一巴掌下来,都能生生忍受,在其他人眼里会怎样看呢?

    这个镇国公,也不过如此嘛。

    还不是该吃瘪的时候吃瘪?

    人没了威信,就不免会有人心中生出轻视的想法,那些想要交好的人开始踟蹰不前了,那些想要落井下石的人突然壮起了胆子,那些敬佩的人不再敬佩,那些将你不屑于顾的人便更加将你当做烂泥。

    叶春秋坐在车里,马车的轮轴滚滚,车里的叶春秋陷入沙发里,沉声道:“这事,王兄怎么看?”

    王守仁凝眉沉默了良久,而后在昏暗的马灯下,才微微抬眸道:“忍!”

    顿了下,王守仁才声调深沉地接着道:“眼下的局面,除了忍让之外,别无他法,明日就是廷议,据我所知,便是连家父也是告诫过,说是许多人对镇国府略有不满,现在有人期望镇国府搬迁去辽东,要嘛,就裁撤镇国府镇国新军。就这……还是善始善终的法子……”

    搬迁去辽东?这就等于是远离了京师,与政治中心相隔千里,这显然是某种隔离,等于是重新开始。

    这样的做法,是为了防止镇国新军有效仿宁夏平叛的可能,突然会产生出什么异动。可裁撤镇国新军,等于是将叶春秋和王守仁的心血毁于一旦。

    真正厉害的却还是那一句,这只是善始善终的法子,这意味着什么么?意味着这已是最好的选择,甚至可能还有更糟糕的选择。

    王守仁看着没有接话叶春秋,不由叹了口气,才又道:“若是这个时候,再和那刘宇纠缠不清,事情可能会更加的糟糕,春秋,现在就算有天大的委屈,也要先忍下去,成大事者不拘小节,你我虽不是要成大事,却还是想为这个天下做一点力所能及的事,春秋还记得自己当初的志向吗?可是我的志向却始终如一……”他在昏暗的车厢中,一字一句地念道:“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镇国府,让我看到了一丝希望,正因为如此,我们要忍,这不是为了我们自己,而是为了留着有用之身,将这镇国新军薪火相传下去。”

    叶春秋半垂着眼帘,躺在沙发上,脸色显得有些灰暗,依旧默然无语。

    王守仁的选择是对的,从某种意义来说,这应该是最理性的选择。

    叶春秋自始至终没有说话,此时仿佛坐在车里的不再是一对郎舅仿佛,不再是姻亲,而像是上下级的官吏关系,叶春秋拉开帘子,玻璃窗露出来,昏暗之中,看不到街景,却可以看到在这玻璃之中,叶春秋隐约的倒影,只是这倒影面目模糊,宛如叶春秋现在看着模糊的自己一样。

    叶春秋竟是觉得,这倒入玻璃中的影子,模糊得自己不能辨认,以至忘了自己的初衷。

    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这显然是王守仁的理念!

    自己的理念是什么呢?叶春秋眯着眼,他看到倒影中的眼帘也微微遮下,自己的理念理应不是如此,自己春风得意,仗着两世为人和光脑的优势确实尝到了许多人几辈子都无法求来的一场富贵,可是为何,自己总是不开心呢?当初科举,当初练剑,其目的又是为了什么?

    猛地,玻璃中的倒影眼眸一张,仿佛一下子从庞杂的记忆中寻到了自己的当初的那么一丝想法,而这想法重新灌输入脑海,使他眼眸仿佛一下子增添了一抹亮色。

    他如此努力,一步步走来,不惧险阻,勤学苦练,不曾有半分的懈怠,所为的,不过是不受驱使,不被人任意****和欺压,为的是保护自己和自己所在乎的人,为的是不甘愿受人白眼和委屈,他可能自私,可能自利,总是想着在其位谋其政,偶尔会有惠及别人的理念,可是本心上,他并不是圣人,可是他一言一行但求无愧无心,只要无愧无心,这就足够了。

    叶春秋突然朝王守仁会心一笑,而后道:“我知道该怎么做了。”

    马车在镇国新军大营稳稳停下,叶春秋下了车,月儿如钩,显出几分凄美,他步入大营,营门口,两个夜里卫戍的哨兵立即站直身体,朝叶春秋投来敬畏之色。

    叶春秋匆匆走入辕门,脚步依然沉稳坚定,只是……多了几分轻快。

    王守仁则跟上前去,叶春秋突然默默走到了校场,而后驻足,回眸看了王守仁一眼,道:“吹哨吧。”

    “吹哨?明日还要操练……”王守仁的脸上露出狐疑之色。

    “无妨,吹吧,想必这个时候,大家都该是还没有睡。”叶春秋的语气之中带着笃定,眼里没有闪烁,自若地看着王守仁。

    王守仁便再没有迟疑,拿出了铁哨子。

    急促的哨声立即传遍整个大营,这是集结的信号,只需一响,所有听到哨声的人,务必要在半柱香之内穿戴整齐,迅速地在校场集结。

    (未完待续。)

第九百六十三章:暴走(第二更)

    尖锐又急促的哨声响彻了夜空,紧接着各营房便陆陆续续地燃起了灯火。

    没有人从睡梦中醒来,事实上,许多人根本就是一夜未眠,身上的板甲穿着很是不便,尤其是在穿戴的时候,也正因为如此,镇国新军有专门操练紧急披甲的科目,训练的要求很是简单,就是在最快的时间内披衣带甲。

    反应速度,是镇国新军的重中之重,无论是平时还是战时,都有专门的巡逻和预警的机制,而一旦机制却启动,警报的哨声响起,留给他们的时间并不多,他们迅速而熟稔地穿戴了内衬,披上了板甲,刀剑插入腰肋处的武装带上,戴上头盔,打下护面,此前穿着铁靴,用的都是裹脚布,不过现在用的却是袜子,简单而易用,套上即可,钢矛在睡前要用油进行养护和擦拭,会集中架在自己的榻前,一切准备得当,哗啦啦地纷纷取了钢矛,随即便踩着铁靴,无数人蜂拥从营房蜂拥而出,最后离开营房的人吹熄了灯,所有人陆续抵达了校场。

    他们轻车熟路的开始列队,迅速地照准自己的位置,随着自己小队官的一声哨响,接着便碎步开始整队,没有超过半柱香,五百九十三人便整整齐齐地站在了叶春秋的面前。

    无数人抬起了胸膛,头盔下的眼睛,一个个在月色下,沉默地看着叶春秋,方才还是喘息声和金属摩擦声以及靴子踩地声不绝于耳,现在却一下子变得安静下来,数百人凝聚于此,可是叶春秋耳畔,却只听到远处的虫鸣鸟叫。

    叶春秋脸色肃然,来回在队前踱步。

    而每一个人都没有说话,在月色的照射下,一件件的板甲,宛若镀了一层金,这鲜明的光线,明亮得让人感到炫目。

    此时,叶春秋突然驻足,而后道:“许杰……”

    他拉长了声音,目光在每一个人的脸上逡巡而过,而实际上,他目力所及,每一个待了头盔的人都是一样的面容,都是一样的眼睛,闪烁着同样的目光,他接着道:“在与鞑靼人对阵时,手骨多次受伤,却是死战不退;剿倭寇时,是他带着掷弹小队炸了敌方的船只,截断了倭人退路,安化王叛乱,他杀贼数十上百,无以数计,战功赫赫!”

    说罢,叶春秋顿了一下,而后又道:“叶世宽,刚刚入营,虽只是新卒,可是在宁夏之战,亦是屡立战功,现在,他们被人打得体无完肤。打人的,是锦衣卫副千户,也是都御史的次子刘芳。”

    叶春秋说到这里,抬起了在夜色下显得格外阴沉的眼眸,目中带着冷意。

    叶春秋怒了,而语气越加严厉:“这个人叫刘芳,就是他设伏,动的手,除此之外,还有为数不少的锦衣卫护卫,都是刘芳的爪牙,你们记住这个人,记住了。”

    仔细看去,那一张张面孔遮掩在头盔之下,可是一双双眼睛却是掠过一丝丝杀机。

    事实上,其实他们本就是冷酷无情的杀手,早已没有热血,而是一支专以杀戮而铸就的团队。

    “现在……”叶春秋一字一句地继续道:“我们必须告诉这个人,他固是亲军,固然有一个都指挥的爹,可他玩火了,却是玩过头了!今天夜里,找出这个人,找到他!”

    最后一个命令发出,叶春秋命人牵了马,而后打马而行,王守仁吹响了哨子,镇国新军哗啦啦的便追了上来。

    出了大营,就是清冷的长街,长街上,无数的脚步纷沓,铁靴踩在地砖上,咔咔作响。

    “什么人?”巡夜的伍军营察觉到了异常,试探着过来盘问,已有人面无表情地上前,指了指自己身上的铠甲。

    这巡查的百户吞了吞口水,也不知是忌惮镇国新军的身份,又或者是被此人杀人的目光所摄,忙是退开,然后一溜烟地朝着顺天府方向跑去。

    京师之中,如此异常的调动,显然十分不同寻常,于是乎,顺天府这儿很快就接到了消息。

    顺天府的堂官大惊失色,这种事岂是他可以处置的?连忙吩咐了人道:“立即飞报入宫,今夜当值的乃是刘公,且看刘公如何处置,再飞报英国公,请英国公随时准备应变,还有……”

    无数的快报,快马加鞭地顺着宫门的缝隙传递入宫中。

    而内阁里,灯火冉冉,刘健得到消息的那一刻,脸色骤变。

    要出事啊……

    这显然是要出大事啊!

    镇国新军突然暴走了。

    其实白日的事,刘健也略略知道一些,只是这种事,刘健自觉得只能忍让,历来权势越大,就越该忍气吞声,内阁之中也曾有过磋商,认为镇国新军或许该剥离出镇国府,便能平息争议,今日所发生的事,显然是有人故意为之,也正因为在这风口浪尖上,人家才敢来挑事。

    刘健本以为,叶春秋是个聪明人,不需和叶春秋招呼,叶春秋自然也知道该怎么做。

    可是万万料不到,叶春秋做出的,却是最令人意想不到的选择,镇国新军……暴走了。

    谁能想到这叶春秋此举呢,他简直就是疯子啊。

    话又说回来,刘健固然很能理解叶春秋的感受,他很清楚镇国新军的组织结构,这是一群由师生组成的军马,官长为师,兵卒便是门生,师生,即父子也,叶春秋怒不可遏,虽能体谅,可是这个家伙……怎么看,都是有些不知死活。

    现在,只能立即奏报,还要让人阻止。

    可是现在,如何阻止呢?或者说,时间是否还来得及?

    宫中已经关了门,刘健喘气着,火速地跑去司礼监,这个节骨眼,想要见到陛下,就必须通过司礼监了。

    司礼监这儿,刘瑾也已睡下,听到动静起来,见刘健板着脸说明了情况,刘瑾脸色则是掩不住的惊喜:“呀……叶春秋造反了啊。”

    “不是造反,是含冤暴起。”刘健断然更正道,虽只是一个词句的争议,可是刘健却知道,这里头的性质全然不同。

    (未完待续。)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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庶子风流介绍:
本是个平凡少年,意外得到光脑,一朝回到大明正德年间,成为士绅家族的一个私生子。 聘为妻、奔为妾,老爹居然是和娘私奔才生下的自己,生母身份卑微,作为庶子,叶春秋誓要活出一个精彩的人生。 在家族不被重视?那就科举来打你脸! 生母出身低下,不妨就为她去讨诰命! 朝堂上明枪暗箭,无妨,无妨,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 伴君当真如伴虎?不然,不然,而今天子是正德。 传奇人生刚开始,美女太多挑花眼,娶娇妻,立高门,叶春秋从此不再低调做人,就是这样狂拽霸气狠炸天,美好生活从此开启。庶子风流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庶子风流,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庶子风流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