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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山打老虎额     庶子风流txt下载     庶子风流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九十三章:你知罪吗

    一看到赵高错愕的样子,邓健心里就更加了然了,昨夜那船工说的真是一点儿也没错。

    邓巡按现在是一肚子的火,你们这些宵小之徒,演双簧生利去县衙里倒也罢了,本官巡按地方,主要纠察的是地方官吏的不法事,想不到你们的胃口这样大,居然碰瓷碰到本官这儿来。

    细细思来,这叶春秋和赵高是想将自己当做猴子耍,堂堂巡按御史,清流中的清流,为民请命,为国清弊,你们当是什么?

    邓健气得发抖,他这火爆的脾气却是死死压住,于是不得不握紧拳头,而后他一字一句问:“是与不是?”

    赵高不敢抬头看邓健,只觉得事情有些不对头,心里便安慰自己,莫不是……这位邓巡按此前在宁波就有暗访?无妨,无妨,主簿大人说了,邓巡按锄强扶弱,只要做出弱者的形象,料来不会吃亏。

    他忙是抽泣道:“青天大老爷明察秋毫,小人要状告的正是此事,青天大老爷,那叶春秋素来张狂,仗着有人撑腰,欺压良善,穷凶极恶,小人……小人被他屡屡欺辱,实是万不得已,这才斗胆……”

    “你不必再说了,本官已经很清楚了。”邓健不耐烦的打断赵高的话,道:“你既然要拦轿状告,那么本官应诉就是,来人,拿本官勘合,火速报去鄞县县衙,本官要在县衙升堂,亲审此案。”他目中似要喷出火来,意味深长的看了赵高一眼:“定要将此案审个水落石出。”说罢取出自己勘合,交付一个随从,又叫来另一个随从,低声密语几句,那随从颌首,连忙去了。

    赵高心里松了口气,巡按大人看上去很生气啊,主簿大人果真料事如神,这位巡按大人脾气火爆,嫉恶如仇,现在瞧这架势,那叶春秋非要倒霉不可了。

    想到那叶春秋,赵高心里便禁不住冷笑起来:“叶春秋啊叶春秋,今日不是你死就是我亡,走着瞧。”

    ………………

    巡按大人的勘合一到,鄞县县衙里顿时乱作一团。

    对于本县几位大人来说,这巡按大人便是阎王爷,自己的前程可都掌握在人家手里。

    李县令虽然年迈,这时候也龙精虎猛起来,倒是县丞今日不在县衙,便将周主簿叫了来,道:“早听巡按要来,何故才刚刚抵达县境,就要升堂,到底哪里出了差错?”

    周主簿心里跟明镜似的,晓得是赵高那儿的事办成了,他这时候反而放下了心,这件事只要告了,巡按大人不将此事压下去就好办。他面上却是故作不知:“下官也是不知。”

    李县令只好叹气,吩咐周主簿连忙张罗一下,准备去迎接巡按大人,谁晓得还未成行,巡按大人便如疾如风似得到了,李县令更加觉得不安,早听说邓巡按是出了名的急脾气,现在看来传言非虚,这样的人可不好打交道啊。周主簿则跟在后头,心里窃喜,这样看来,事情眼看着就要大功告成了。

    众人到了衙外,要去和邓巡按见礼,邓巡按则是铁青着脸,不予理会,连寻常官场上的寒暄都没有了,对李县令更是拉长着脸,半分情面都不给。

    他直入公堂,而后坐定,大袖一摆,那乌纱帽端端正正的顶在头上,宛如怒目金刚,李县令无奈,只好陪坐在下首,周主簿敬陪末座;接着便是赵高进来,拜倒在地,邓巡按看都不看他一眼,惊堂木狠狠一拍:“带宁波秀才生员叶春秋。”

    一听到叶春秋三个字,李县令便愕然一下,叶春秋,他是略有耳闻的,这个人不知是什么路数,反正才气是有,而且据说近来被人称作神医,社会关系就更复杂了,也摸不清他到底和某些人有没有什么瓜葛,总而言之,这样的人,李县令没有必要去深交,但是p也属于绝对不会冒犯的人。

    这叶春秋怎么了?

    还有……跪在地上的胖子是谁?

    可是他抬头一看,便见巡按大人杀气腾腾,似是跟这叶春秋不共戴天的样子,见鬼了啊,巡按才刚刚到了地方,那叶春秋招他惹他了吗?

    差役得了捕票,不敢怠慢,忙是去拿人。

    只是要叶春秋要拿来过堂,时候还早,本来这个间隙倒是可以寒暄几句的,偏偏邓巡按只是不发一言,脸色凝重,嘴角微微勾着,似乎带着几分冷笑。

    这样子,像是有杀父之仇啊。

    左等右等,差役们早摆开了架势,偏偏就不见叶春秋来。

    邓巡按显得不耐烦,道:“何故一个秀才,这么久都没有带到?”

    这就有责怪县里的差役们磨磨蹭蹭的意思了,也不排除有李县令治下不严的埋怨。

    李县令觉得自己见鬼了,偏偏莫可奈何,倒是一旁的周主簿起身:“下官去看看。”

    等邓巡按点了头,周主簿便起身,忙是出了公堂,便看到叶春秋在两个差役的押送下来了,叶春秋是秀才,公差不敢对他动强,所以还算体面,现在周主簿看到了叶春秋,可谓是仇人见面分外眼红,周主簿冷冷看了叶春秋一眼,他背着手,得意洋洋道:“叶秀才,小心了。”

    叶春秋倒是颇为平静,同样报以微笑:“多谢大人提醒,噢,大人脸上有些发青,说不定会有祸事发生。”

    “是吗?”周主簿笑的更冷,这个家伙,不见棺材不掉泪啊。

    叶春秋已是步入了正堂,抬头便见怒气冲冲的邓巡按。

    叶春秋没有拜倒,因为他是秀才,见了县官都不必拜,这御史的品级和县官也差不了太多,权利再大,甚至能够上达天听,可是规矩还是规矩,所以叶春秋依旧站的笔直。

    邓巡按也不禁惊叹于叶春秋的年轻,只是一股怒火还是迸发了出来,他铁面无私的猛拍惊堂木:“堂下何人?”

    叶春秋行礼道:“生员叶春秋。”

    邓巡按随即又是拍案,啪的一声,厉声喝问:“叶春秋,你知罪吗?”

第九十四章:诬告

    这下子,所有人都傻眼了,李县令看看周主簿,周主簿也是一头雾水,不对啊,于是有看向赵高,赵高脑子有点懵了,自己还没陈述案情呢,怎么就直接喝问叶春秋是否知罪。

    叶春秋却明白怎么回事,那船工是他特意收买了的,目的就是将那一席话传递给邓巡按。

    现在的邓巡按,多半还在想,你叶春秋居然跟人串通,假借打官司,糊弄御史来给自己牟利;没错,邓巡按问的是这个罪。

    叶春秋知道真正的好戏开场了,伫立在公堂上,深吸一口气,叶春秋道:“学生不知。”

    邓巡按狞笑:“是吗?”此时的邓巡按,只觉得自己人格受到了侮辱,好啊,你叶春秋把本官当猴耍,到了如今,居然还敢抵赖了。

    邓巡按是个火爆脾气,这时候已经顾不得许多了,厉声道:“来人……”手已摸到了签桶,抽出一根火红朱签狠狠掷地:“给我打!”

    满堂哗然。

    这邓巡按够狠的。

    李县令吓的面如土色,没见过这样审案的啊。

    至于周主簿,虽然也觉得事有蹊跷,不过却还是笑了,无论是什么缘由,既然邓巡按一言不合就要打人,似乎不算什么坏事,他笑嘻嘻的看着叶春秋,一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样子。

    赵高更是狂喜,周主簿英明啊,果然是寻巡按有用,叶春秋年纪这么小,真要打,非死即伤,哈哈……

    一个差役捡了朱签,却是愣住了,既然是打,那自然是行刑了,可问题就在于,叶春秋这家伙却是纶巾儒衫,这是秀才,秀才是打不得的啊。至少在没有确凿定罪之前,巡按一言不合就动刑打一个秀才,这怎么都说不过去,此事若是闹出去可不是好玩的。

    于是差役们犹豫着不好上前。

    邓健也不是傻子,方才实在是气坏了,现在细细一想,无缘无故打这叶案首,确实大为不妥,可是不打,他如何肯招供呢?而且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一旦收回成命,只怕要威信全无,他眼眸一转,却猛地将目光落在了赵高身上。

    哼,此人和叶春秋同谋,而且还跑来告发,与叶春秋是一丘之貉,这二人必定是同党,大抵有焦不离孟的关系,既然如此……

    邓健的目中已是掠过一丝寒芒,他捋起袖子,而后握住惊堂木的手臂露出一截来,狠狠一拍,‘啪’:“打这赵高。”

    秀才不能打,还不能打你秀才的党羽么,打了再说,看你叶春秋是不是铁石心肠,看到这同党遭殃,还会铁石心肠,哼哼。

    “啊……”赵高以为自己听错了,发出了惨叫:“大人,小人是原告,是原告啊……”

    李县令和周主簿都惊呆了。

    叶春秋却只是微笑,直视着邓健,带着几分漫不经心。

    “他……居然还如此风淡云轻?哼,必定是假装出不以为意的样子,想要迷惑本官,你真以为本官是猪吗?”邓健心里想着,更加怒不可遏:“狠狠的打,动刑,动刑!”

    几个差役再没有迟疑了,秀才不敢打,难道连一个赵高都不敢打吗?于是一拥而上,摆了长条凳,使赵高趴在长凳上,扒下裤头,那雪白的肥硕臀部露出来,几个差役举起水火棍,便狠狠打下去。

    “啊……啊……大人,大人……小人是原告,是原告啊……呃啊……”赵高都要疯了,拼命挣扎,双腿乱蹬,他想不通啊,自己明明就是原告,怎么一言不合就挨打?他还要大叫,为自己辩护,那水火棍重重拍下,雪白的臀部顿时开了花一样,他身子打了个激灵,发出惨叫。

    哀嚎声声振屋瓦,那赵高已被打的要背过气去,口里还叫:“我是原告,原告,大人……”

    周主簿坐不住了,这……怎么回事……他硬着头皮,忙是起身,朝邓健作揖:“大人,赵高乃是原告,他何罪之有?”

    邓健却压根看都不看他一眼,只是盯着叶春秋,想要从叶春秋的脸上寻出蛛丝马迹来,他心里残忍的想:“你的同党遭了殃,本官就不信,你就能站得住。”

    可是叶春秋的脸上却是古井无波,一脸淡定的样子。

    这个家伙挺会装的,再配上少年本有的那么点儿稚气和一股子书卷气,这个少年身上有一种与众不同的气质。

    问题就在于,邓健想看到的是他兔死狐悲的神情,而不是这种淡定从容的气质,邓健心里已经勃然大怒,这个少年还真是不见棺材不掉泪,他厉声道:“都没吃饱饭吗,打,狠狠的打,打死勿论!”

    差役们本来见主簿出来为赵高说话,还有点想放水,现在见邓巡按声色俱厉的样子,便一个个加大了气力,狠狠抡起水火棍,打的更是啪啪作响。

    赵高疼的要昏死过去,可是那仅存的一丁点意识里,似乎有了那么点儿‘明悟’,主簿大人这是坑人哪,还什么寻巡按状告,这巡按大人一定会为自己做主,狗屁,这叶春秋上头有人,巡按跟他一伙的才是,否则怎么自己一个原告说打就打,没听说过跑去告状的人,刚刚到了衙门就被人扒了裤头一通狠揍的,这叶春秋到底什么来头,连巡按御史都如此偏袒他?

    越想,越是害怕;再加上那pi股已被打的开了花,赵高精通医术,晓得自己伤的不是皮肉,而是筋骨,再这样打下去,今日别想活着走出县衙了。

    心里转了一个念头,恐惧便开始蔓延开,坊间传言,说是这个叶春秋还和吏部的部堂有关系,从前他是不信,现在细细一思,还真是啊,否则那巡按和叶春秋没亲没戚的,凭什么要袒护叶春秋?

    这下真的要完了,得罪了这样大的人物,今儿自己能不能保命还在其次,自己的亲族会不会跟着遭殃?

    啪……啪……

    一棍下来,赵高的腰部传出一声脆响,他嗷嗷大叫,心知这是骨头断了,心里已经恐惧到了极点,连忙大叫:“大人,大人……我招,我是诬告,是诬告……”

    诬告……

    满堂的人脸色都变了。

第九十五章:我招供

    邓巡按自然是急于水落石出,只等着赵高把事情前因后果招认出来,叶春秋这个小子,小小年纪这样多的算计,哼哼,现在你的同党就要招出你了,一切就要水落石出,且看你是不是还站得住。

    李县令脸色错愕,原来这打原告还能剧情反转,这是什么过堂之法,邓巡按到底是瞎猫碰到了死耗子,还是业务能力精湛,真正明察秋毫呢?

    犹如一道晴天霹雳,周主簿打了个冷颤,已是吓的魂不附体。

    只有一个人,依然还是神色从容,叶春秋只是抿了抿嘴,眼眸依然毕恭毕敬的落在邓健身上。

    邓巡按打起精神,厉声道:“诬告,是何人指使,你快快说来,若是敢胡说八道……”

    赵高凄声道:“是周主簿,是周主簿主使,大人,大人……小人万死啊,是周主簿想要侵吞同济堂,不想却杀出了个叶春秋,因此周主簿怀恨在心,便屡屡刁难,挡人财路如杀人父母,周主簿便授意小人,放火烧了自己的铺子,要赖在叶春秋身上,周主簿说,大人性情如火,若是得知有生员欺负百姓,必定会严惩不贷,大人……小人……小人罪该万死啊,小人尽都招了,小人虽说是经营了医馆,实际上这医馆却是周主簿的产业,这几年小人为他挣钱,供他做官打点,小人绝无虚言,大人不信,小人有账簿,有账簿……啊……疼死小人了……”

    “胡说,你胡说,你胡说八道,大人……大人……”周主簿已经彻底的要疯了,他万万料不到,最后会是这个结局,他忙是冲上去要厮打赵高,口里道:“你……你这畜生,你胡说什么,你想死吗?你莫要忘了,你儿子杀人的事,还是本官为你料理的,你这忘恩负义的畜生。”

    几个差役不敢拦主簿大人,周主簿已是红着眼冲到赵高面前,抡起拳头便是一顿狠揍,以至于动作过大,头上的乌纱帽落在了地方。

    这突如其来的变化,彻底把所有人惊呆了。

    邓巡按下巴都要掉在地上了,他哪里想到,自己所要寻找的真相居然是这个……

    一下子,他突然明白了,若有所思的想,那个船工定是叶春秋寻来的,他误导自己,让自己误以为赵高和叶春秋狼狈为奸,如此一来,嫉恶如仇的邓巡按当然暴跳如雷;他要查个水落石出,当然不能对叶春秋动刑,毕竟叶春秋乃是秀才,至少在查有实据之前,是绝不可能无缘无故对叶春秋痛打的。

    两个狼狈为奸的人,想要让人招供,既然那么秀才不能打,傻子都知道当然是先捏软柿子,只怕这叶春秋设局的时候,就已经非常清楚,邓巡按必定是要先吊打赵高。

    至于吊打赵高的理由嘛,当然不能说,人家来告的是放火烧店铺的事,你无凭无据的,怎么就能说人家这是合谋来告状?

    既然如此,那就先打了再说。

    最精彩之处当然是赵高,虽然是被告,可是某种程度他却是弱势群体,没来由的就是一阵痛打,这是多么痛的领悟啊,赵高必定会以为自己已经东窗事发,巡按大人已经知道前因后果,要不然就是叶春秋和邓巡按关系匪浅,反正走到这一步,眼看着性命都不保了,无论邓巡按打他的理由是什么,他都必须招供,不招供就是死,难道他还能咬紧牙关,用生命去给周主簿保驾护航。

    一个案子,起初的时候稀里糊涂,到如今的水落石出,足足让所有人都错愕不已。

    李县令以为审的是赵高告秀才烧屋。

    邓巡按以为自己审的是秀才与人狼狈为奸,借着诉讼来谋财。

    周主簿以为自己的阴谋已经得逞。

    结果……所有人都被叶春秋设计了。

    明白过来的邓巡按诧异的看着这个少年,有一种哭笑不得的感觉。

    叶春秋自始至终都表现得很平静,事情发展到现在,他心里清楚,李主簿和赵高已经完蛋了,一个是诬告加儿子犯法,另一个是包庇凶徒加指使人诬告,还有掠夺人财产,无论是哪一条罪,都足够让他们翻不了身。

    而现在,他不敢掉以轻心,因为自己把邓巡按耍了,假如现在不给邓巡按一个交代,这邓巡按若是惦记着自己,人家还是个孩子好嘛,涉世未深,晚上会吓的睡不着觉的。

    叶春秋嘴角勾起,露出笑容,这时候必定要表现的自己年少淳朴且天真烂漫的一面,不管对方信不信,姿态却是要摆正的,叶春秋邓巡按深深作了个揖,道:“大人明察秋毫,不但令奸人伏法,更是还了学生一个清白,学生感激不尽。”

    李县令坐在一旁,其实到现在他都没回过味来,不过有一点他却是肯定的,就是这位巡按大人实在是厉害啊,居然一眼看穿了赵高乃是诬告,很快就将真相大白于天下,水落石出。他心里既有些佩服,又禁不住生出赶紧拍马屁的冲动,起身道:“巡按大人初来乍到,便一举翦除了豪蠹,下官惭愧,虽为一县主官,竟不能察觉周主簿的不法……”

    呃……

    政绩。

    邓巡按脑子转了一下弯,猛然意识到了什么,到了这个份上,他当然不能告诉别人,自己是被人忽悠,自己被一个十二三岁的小秀才给骗了;丢不起这个人啊!

    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自己作为巡按御史,大老远跑来宁波,当然不是来郊游踏青,他的职责是纠劾地方官吏,说穿了,就是代表朝廷来查处一些害民官员的。其实巡按也有很多为难之处,到了地方,想要查实贪赃枉法的官员谈何容易,一方面人家知道你来,早就把该藏的东西都藏好了,大家不是傻子,怎么会让你发现;另一方面,巡按要查的府县很多,邓巡按这几个月时间可是要走动数十个府县,在这宁波也不过停留七八天而已,时间不充裕,就算知道一点端倪,仓促之下案情也难以定谳,甚至还可能惹来一身骚。

    所以一般巡按下去多是走个过场,很难查出什么。

第九十六章:政绩

    可是今儿初到宁波,就查出了主簿这么多罪状,而且一条条一桩桩都是一清二楚,人证物证都是现成,这不是老天爷把一份政绩送到自己手里吗?

    然后他看到叶春秋一脸得了清白之身喜出望外的样子,再看李县令脸上掩饰不住的佩服之色,就连那些差役,一开始也是稀里糊涂,还以为这位巡按大人脑子有病呢,不曾想居然还查出这么个舞弊大案,他们虽然不知道巡按大人是怎样看出赵高是诬告,可越是想不明白,心里就越是佩服,于是面对邓巡按,一个个奉若神明的样子。

    呼……

    长长吐出一口气,脾气再暴躁的人,这时候,一肚子火气也都销声匿迹了,而今所有人都等他表态呢,于是邓健狠拍惊堂木:“鄞县主簿周通是吗?你该当何罪?”

    周通已经面如死灰,他一屁股瘫坐在地,哪还有什么官仪:“下官知罪。”

    知罪就好,这样省却了很多麻烦,邓巡按快刀斩乱麻:“来人,立即将这个害民贼周通看押起来,赵高,你自称还有账簿是吗,账簿藏在哪里,来人,押他去取。”他锋利的眸子扫视了大堂一周,所有人都噤若寒蝉的看着他,等候着这位巡按发落。

    邓巡按的目光又落在了叶春秋的身上,与叶春秋清澈的目光接触,若不是亲自经历了这件事,邓巡按多半是要被这双纯洁清澈目光的主人所迷惑,小小年纪,居然如此妖孽,对了,他是宁波府的小三元,县试、府试、院试三案首,深吸一口气,眼下这件事只能心照不宣,虽然被叶春秋设局,可是无论怎么说,这件事对自己非但没有什么损害,反而得到了一些好处。邓健的脸色便缓和一些:“你就是何学士的高足叶春秋?本官在杭州对你也有耳闻,来,到廨舍坐坐吧。”

    李县令觉得自己挺坑的,巡按才到宁波,就查出了县中一个官员的案子,自己毕竟是周主簿的上官,这周主簿肯定是完了,牵涉到了这么多恶形恶状,怎么死都不知道呢,却不知会不会牵涉到自己身上,所以他对邓巡按更加恭敬:“是啊,是啊,春秋,你不要拘礼,随本县一道陪邓巡按喝几口茶水。”

    叶春秋乖乖的道:“邓大人与县尊有命,春秋岂敢不尊。”此时的叶春秋心情颇为愉快,借着这个案子,能寻求邓巡按的谅解,同时与李县令打个交道也好。

    三人鱼贯到了后衙廨舍,李县令忙叫人去泡茶,对邓健殷勤奉承,邓健暗中打量叶春秋,趁着李县令离坐出去交代差役们拘押人犯的功夫,邓巡按道:“做人油滑固然好,可是油滑得太过了,未必就是什么好事,你宗师何学士是何等清直之人,你既是他门生,理当效仿。”

    叶春秋本在吃茶,这入口的茶水差点儿喷了出来,大宗师居然也成了忠直之人了,明明我这点滑头在他面前只是弱鸡好不好?

    心里腹诽着,叶春秋在面上却不敢对邓巡按的忠告等闲视之,便悉心受教的样子:“大人教诲的是,学生也是不得已而为之,那周主簿好歹是官身,又指使赵高设局,学生怕遭他们构陷,这才出此下策。”

    邓健却是一句话把叶春秋堵了个半死:“你这是什么话,莫非你不出此策,本官就不能明察秋毫,还能冤枉你不成?”

    叶春秋索性讪讪说了句:“是,是,大人教诲的是。”就不再言语了,这种人没法儿沟通啊,噢,好话你都说了,你要真能明察秋毫倒也罢了,要是失察,我被人栽赃陷害,还翻得了身吗?

    邓健似乎也觉得自己说的有些过了,便呷了口茶,想要安慰叶春秋几句,话还未开口,便有差役急匆匆的抱着一沓账册来:“大人,赵高的账簿已经缴来了。”

    邓健精神一震,便起身道:“寻个清静所在,召鄞县书房书吏人等同本官一道核实。”这才想起叶春秋:“哦,春秋在此坐着,本官有公务要料理,记着本官的话。”果然还是急脾气,心急火燎的带着人去了。

    这廨舍里反而是叶春秋孤零零的,叶春秋喝了剩下半盏茶正待要走,便听两声咳嗽,他抬眸一看,见李县令老神在在的进来。

    礼多人不怪,好歹也是一方父母官,叶春秋忙道:“学生……”

    李县令比邓巡按要圆润的多,不等叶春秋作揖,他便和蔼可亲的压压手:“春秋啊,不必多礼,到了这里就同在自己家一样,啧啧,少年俊秀,本县最喜欢和少年俊秀打交道的,来来来,尝一尝这茶,不要拘泥。”

    他捻着长须,走到近前坐下,打量了叶春秋片刻,叶春秋近来名头不小,他作为一县之尊怎会不知,不过他趁着邓巡按去查账的功夫跑来,似乎不只是寒暄这样简单。

    叶春秋一脸惭愧的样子,心里说,这李县令似乎心里藏着事,且看他怎么说。

    李县令叫人换了一副新茶,这才好整以暇道:“同济堂可是令舅的产业?说起来,那周主簿实是吃了猪油蒙了心,其实他与人搭伙开医馆倒是没什么,却还想夺人家产,一计不成,还做出这样的事,如今有邓巡按做主,此案一旦送去了大理寺,周主簿是逃不过罪责了,便是他的产业,怕也要充公。方才县中有人和本县说了,那博仁堂乃是周主簿的产业,一旦充公,官府要了也是无用,到时候还是不免要兜售出去,叶生对此有兴趣吗?”

    李县令和颜悦色的将这番话说出来,然后漫不经心的就去喝茶。

    这话听着怎么像是走后门一样,好似要给叶春秋好处似的。可是叶春秋心里却如明镜一般,一旦周主簿的博仁堂被抄没,衙门一般都是转售出去,得来的银子用做修河、兴学之类的用途,毕竟衙门自己不能坐地收租,想必方才李县令出去的时候,也有所了解了实际情况,那博仁堂的两处门面虽然坐拥最繁华的地段,价值很高,偏偏对门开了个棺材铺子,那博仁堂开在那儿经营惨淡,只要棺材铺子在一天,其他人怎么敢将铺子买下来?眼下唯一有意愿且能将铺子发挥最大价值的只有同济堂,也就是说,李县令要卖铺子,除了找叶春秋别无他法。

九十七章:提掖后进

    当然,李县令完全可以摆一摆官威,直接勒令棺材铺关停了,偏偏问题又出现在了叶春秋身上,叶春秋这家伙的社会关系让李县令有点摸不透,而且铺子卖的钱也是充入公库,又不如落入他的口袋,何必为了衙里的钱和叶春秋翻脸呢?

    所以李县令唯一的选择就是贱价把博仁堂赶紧脱手,卖给叶春秋。

    这种小心思彼此双方都心里了然,而李县令一副和颜悦色的样子,显然也没有把叶春秋当无知少年来看待,大家既然心照不宣,叶春秋就不能点破这个心思,他含笑道:“同济堂一直想要扩大店面,只是难有机缘,大人若是能将店铺卖给同济堂,学生感激不尽。”

    见叶春秋一副很愿意承情的样子,李县令心里颇为满足,他道:“博仁堂两个铺面,本来折价至少两千两纹银,自然,这些日子,价格是跌了一些。”他捋着须,慢悠悠的道:“况且又是衙里兜售,自然不能借机抬价,与民争利,不妨如此,就作价六百两,如何?”

    这个价可谓是不偏不倚,本来这两个铺面单单门脸就占了五百平米,再加上后头的库房以及厢房,占地足足有三亩之多,这可是宁波的黄金地段,即便是二千两银子也算是物超所值,只不过现在却因为棺材铺子,价值暴跌,真要放到外头去卖,六百两银子人家也未必敢下手,毕竟铺子是用来做买卖用的,一旦招揽不来生意,要了有什么用?

    李县令这样做是一箭双雕,一方面是卖叶春秋一个人情,另一方面反正是卖不出去,眼看就要入冬,鄞县还趁着农闲时节征募劳力修一修河堤和县学,所以得赶紧把事情定下来。

    叶春秋知道这是李县令卖自己一个空头人情,其实李县令就算不开这个口,到时候那博仁堂的两个铺面还是要落在同济堂的手里,只是他两世为人,虽能一眼看清李县令的心思,却依旧一副感激涕零的样子:“大人太关照学生了,学生不知说什么是好。”

    李县令便呵呵笑起来,他显然很满足叶春秋的表现,便又道:“提掖后进而已,不值一提。何况同济堂悬壶济世,本县给你们一些方便也是理所应当。”

    叶春秋想了想,颇为为难的道:“只是同济堂一时也拿不出这么多银两来,银子能不能缓一缓再给,大人能否先让同济堂先把生意做起来,等过了几月,再如数送上?”

    李县令犹豫片刻,便同意下来,没办法,那铺子多半是一时半会找不到买家的,反正也不怕同济堂跑了。

    叶春秋大喜,如此一来,同济堂用最低的价格拿下了两个店铺,这相连的三个店铺可就规模可观了,再加上现在同济堂的名声,把棺材铺子一撤,宁波城里还有哪一家药堂可以和同济堂媲美?眼看着就要财源滚滚了啊,叶春秋连忙称谢,又道:“大人,据说县里还要修河?这修河乃是大事,同济堂愿意捐纳纹银百两,为鄞县做些微末贡献。”

    李县令顿时觉得叶春秋懂事,摇头晃脑道:“好极了。”

    “只是这纳捐的银子,咳咳……只怕也要先赊欠几月。”叶春秋笑呵呵的道。

    李县令反正是听着怪怪的,买铺子你欠账,连行善你都要赊着,罢罢罢,他端着脸,依旧笑容可掬:“好说,好说。都好说,来来来,喝茶。”

    叶春秋本来以为那邓巡按还会回来叙话,谁晓得和李县令喝了几盏茶,天都要黑了,那位邓巡按还在查账,日理万机啊,于是他也就不等了,动身告辞。

    他回到舅父的家中,因为叶春秋应诉的时候,舅父孙琦不得不照看着医馆的生意,心里忐忑不安,好不容易打听了消息,说是周主簿伏法,巡按大人明察秋毫,还了同济堂清白,他这才放下心,天色渐暗便回了家中,此时叶春秋回来,舅父一家三口都是喜滋滋的,叶春秋将事情大致说了一遍,自然不会说这一切都是自己的设局,表弟孙欣不由咋舌:“那巡按真是厉害,居然一眼就看出奸人。”

    叶春秋摸摸他的头,笑吟吟的道:“是啊,邓巡按是青天老爷,他可是进士出身,真正饱读诗书的,否则又怎会有这样的智慧,所以你孩好好读书,往后也要和邓巡按一样。”

    嗯……有点怪怪的,一个大孩子鼓励一个小孩子。

    不过孙家的人早就习惯了叶春秋这少年老成的样子了,舅母王氏巴不得孙欣也和叶春秋一样老成,忙是去张罗着晚饭,叶春秋却将舅父叫到一边,将买店铺的事大致说了:“这件事既然敲定下来,过几日就可以可以去衙里订立契约,至于欠的银子李县尊肯开恩宽限几月,那么同济堂要还上钱,买卖就非要扩大不可了;棺材铺过几日就要关掉,眼下最重要的人手,不过寻常的大夫,倒也不难找,那博仁堂一关门,在那坐诊的大夫正好无处可去,这些人平时都在同济堂的隔壁,舅父理应也是认识一些的,是好是坏,舅父自然心里大致也了解大概,只要品行不太坏的,就请他在同济堂里坐诊吧,薪俸可以比博仁堂那儿高一些,能留住人就好。不过药堂里还缺一些煎药和打杂的学徒……”叶春秋的眼睛眯起来,显然他另有打算:“这些不能随意招募,明日甥儿去人牙行里走一趟看看。”

    人牙行其实就是人口买卖的地方,叶春秋毕竟有后世的经验,既然打算经营同济堂,那么就必须眼光放长远一些,叶春秋的光脑里有不少中医的知识,这些东西在这个知识传播较为匮乏的时代若是示之以人,对于许多医生来说都大有裨益;可问题就在于,暂时招募的这些大夫叶春秋都信不过,他们今日在这坐诊,说不准明日就被人高薪挖走,既然如此,叶春秋必须得培养一批接班人,否则同济堂名声越大,药堂里的大夫越是吃香,最后被人高薪挖走,难免会让同济堂陷入青黄不接的境地。

    唯一的办法就是自己培养出大夫,这也是为何叶春秋要去人牙行的原因,他要买一批少年,让这些人在药堂里端茶递水的打杂,或者承担一些煎药、捡药之类的功夫,表面上是协助大夫们坐诊,却可以使他们耳濡目染,到时叶春秋再请个教书先生,让他们闲暇时学一点识文断字的本事,将来耳濡目染,既能看懂医书,又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同济堂的第二代医生也就培养出来了。

    孙琦将叶春秋的话一一记下,却没有往深里去想,只是单纯的觉得这个甥儿办事牢靠,不知不觉间,居然对叶春秋言听计从起来。

第九十八章:败家

    吃过了饭,已到了深夜,叶春秋却没有倦意,他很明白自己终于开始占据了主动权,不再像从前那样依赖于别人,同济堂规模只要扩大,这将成为自己的支柱,财务上获得了自由,以后做什么事也就事半功倍了许多。

    最重要的是,这是叶春秋第一次独当一面,不再依靠于叶家,念及于此,叶春秋便感觉心中开始蠢蠢欲动起来,于是告诫自己,别急,别急,先将架子搭好,同济堂要做的事还有许多,新药的推出暂时还早,叶春秋非常清楚,即便自己有再多的秘方,若是一股脑的推出,也不过引起一股热潮而已,风头一过,热潮退去反而不是好事。因为现在同济堂人手还不足,还只是刚刚开始,有白药就足够了,等到有了一批真正的骨干,再慢慢的抛出一些秘方和新药,打响名声,就可将这同济堂推向各处。

    现在最重要的还是人手问题,嗯,明日去人牙行,今日他破天荒的没有去练字,实在是又困又乏,便回房倒头睡下。

    清早起来,洗漱之后,叶春秋便动了身,人牙行靠着鄞河,是一条较为生僻的街坊,叶春秋早就打听了所在,其实这个时代的城市很好认路的,大抵都是迎春坊、平安坊之类的街区,一般问清了大致的方位,就不会有什么错。

    叶春秋其实并不急着到人牙行去,一群人贩子扎堆的地方,三教九流什么都有,叶春秋固然已有几十年的生活经验,却藏在一个稚嫩的身体里,这样贸贸然去,只怕会被人吃的骨头都不剩下。

    人靠衣装马靠鞍,这是恒古不变的道理,所以自从中了试,叶春秋总是头戴纶巾穿着儒衫,他先绕道去永春坊那儿的铁匠铺一趟,这儿临着海宁卫,有不少铁匠铺子,其中尤以修补农具的铺子居多,也有一些修补兵器的,多是服务于海宁卫,海宁卫不比别处卫所,内陆的卫所基本上都已经失去了战斗力,而海宁卫却是专为剿倭寇而设,偏偏朝廷发放的兵器大多不堪为用,每天刀头舔血过日子的人,却是拿着一把钝刀,估计这些丘八们早将造作局南京军器局的祖宗八代都骂了个遍,因而有许多人私下打造兵器,对于这样的事,官府其实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宁波的太平还靠着这群丘八呢,其实官老爷们也挺愧疚的,军器局贪墨的有点过份了,连人家卖命的兵器都打主意,不是东西。

    所以在这江南,军器局在沿海各卫几乎惹得怨声载道,尤其是卫里的大头兵,骂人狗娘养的一样要加一句,你这军器具生出来的狗崽子,很有特色。

    叶春秋寻了一家铁匠作坊,恰好几个军汉骂骂咧咧的出来,一见到叶春秋,有人认得他,连忙给叶春秋客客气气打招呼,这年月,大夫是最得丘八们敬重的,尤其是像叶春秋这样能起死回生的‘神医’,若是稍有不恭,下次假若受了刀伤,谁晓得这叶春秋这小子会不会做什么手脚,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叶春秋朝他们点头,踏入了铁匠铺子,对匠人道:“学生剑打造好了吗?”

    匠人一见了叶春秋来,连忙放下手中的活计,笑嘻嘻的道:“已经打制好了,就等叶案首来。”说罢,去取了一柄两尺剑来,叶春秋收了剑,并没有急着付账,只是道:“过几日去同济堂结账,辛苦了。”

    短剑佩戴在身上,当然不是用来装逼的,叶春秋年纪不大,个头也不过一米五多一些,还未真正长开,出门在外总要有威慑力才好,自然,腰间的剑并不是凶器,只是在这个时代,剑乃是特权的象征,寻常百姓佩剑就是大罪,一个不好可能惹来杀身之祸,佩剑,是秀才的特权,只不过现在的秀才不以佩剑为荣罢了,可是叶春秋年纪小,有时出门有一柄剑在手,一方面可以防止某些突发性的状况发生,另一方面,也是告诉别人,自己属于特权人士,不好招惹。

    这柄剑颇为锋利,是叶春秋委托铁匠铺打制的,如今用牛皮鞘裹着,挂在叶春秋的腰间。

    这个头戴纶巾腰间佩剑的少年,显得有些醒目。

    叶春秋甚至想,这些日子每日早起锻炼,坚持了这么多时间,自己的身体已经颇为结实了,气力也是不小,找个空,不妨在光脑中搜寻一些练剑的法门,以后的早操可以改为练剑,总之,这个时代有太多不可预料的东西,有备无患为好。

    准备好了一切,他便到了人牙行密布的街巷,或许是纶巾或是腰间短剑的作用,很快许多牙子便围拢过来:“公子想要男仆还是女婢……需要……”

    叶春秋对这些人有一种本能的厌恶,却不得不和颜悦色的与他们打交道,大致描绘了自己需要的人,无非是男童、女童,八岁至十二岁,最好世上没有亲人、身体健康之类。

    但凡只要有钱,在这个时代也总能让你满意,叶春秋接着在茶摊里吃茶,过不多时,便有牙子各自领了人来给叶春秋相看,他足足挑了十五个男童和九个女童,接着便是与他们讲价,等差不多了,便让他们领着人去同济堂,让舅父孙琦来办理手续之类的事务。

    看着这一个个衣衫褴褛的男童女童们一脸茫然和畏惧的样子,甚至在牙子凶恶的面孔下期期艾艾的朝叶春秋叫老爷,叶春秋面上古井无波,故作老成,心里却多了几分同情。

    或许是两世为人的经历吧,哎……这世上本就有太多不平的事,自己有什么好愤怒和无奈的呢,罢,做好自己吧。

    他心里这样想,却看到十几个落选的人被人牙子驱赶到一边,一个人牙子似乎觉得自己的‘人’没有被选中,便忍不住扬起巴掌狠狠打在一个男童脸上,怒骂道:“你这吃货,糟践了我半月的口粮……”

    叶春秋不忍去看,想把脸别到一边去,可是眼角的余光还是看到那个和自己差不多大的孩子瑟瑟发抖的样子。

    没有多想,叶春秋豁然而起:“所有人都买了,总共是三十九人是吗?价钱还是原先商量好了的,想拿到真金白银,明日就送去同济堂。”

    呼……自己挺逗比的呀,都说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现在倒好,钱还没开始挣,就已开始败家了。

第九十九章:机灵的小姑娘

    好,下不为例,再同情心泛滥,就……叶春秋愣了一下,莫非就要切小jj,罢,毒誓还是不要乱发的好。

    他厌恶这些人牙子,准备打道回府,一下子买了这么多人,同济堂肯定是吃不消的,少不得又要请舅父想办法去借贷一些钱了,如今衙里欠了六百两店铺钱,还有一百两的善款,人牙这里怕也不下三四百两,好在同济堂现在兼并了两个价值两千两的铺子,还不至于资不抵债,再加上同济堂的名声大,又握着秘方,倒也不担心信用问题。

    叶春秋动身,走到了街尾处,便听有个女童被个牙婆子拧着胳膊,她大声哭闹:“我不要去,不要去,哪个大爷买了我吧,我不去青楼,我会洗衣,会做饭,还可以下地的,我……我……”

    这样的惨事,叶春秋已经见过太多,心理渗得慌,忍住同情心,继续举步往前走几步,又听那女童道:“我会读书,会写字……会缝衣衫……”

    听到读书写字的时候,叶春秋驻足,他侧目看向那被牙婆子要打的女童,见她浑身上下脏兮兮的,小身子还在挣扎,叶春秋连忙走上前去:“这孩子多少钱?”

    这个时代,女子无才便是德,所以贫困出身的男子识字率虽然很低,可是一般人家的女子想要识字可以算是万中无一;现在谈神医加盟了同济堂,专治妇科,所以叶春秋打算将医馆一分为二,一个门脸专门应付普通客人,另一个门脸小一些,装饰也要素雅,专门来谈神医来坐诊,接待女病人;女子生病,本来就是隐晦的事,尤其是这个时代,那就更加是不能说的秘密了,可以单单一个谈神医却不成,所以少不得得有一些打下手的丫头,叶春秋早就想好了,谈神医年纪老迈,而且她不过是因为好奇叶春秋的医书而留在这里,两三年后迟早还是要走的,这个时候,培养谈神医的接班人就成了重中之重。

    况且,将来同济堂若是开分店,只怕也要经营妇科,就算谈神医不走,少不得也要有女医坐诊。

    而医术这东西不比种地、打铁,除了要有慧根和丰富的临床经验,对于读书写字的要求也是不低,现在这个女童居然会读书写字,这样的人打着灯笼都找不到,毕竟有文化的女子出身非富即贵,诚如谈神医这样的人一样,这谈家可是出了名的官宦人家,若非如此,她怎么会自幼读书写字,学习医术呢。

    那牙婆子见叶春秋带着纶巾,腰间还配这剑,方才对那女童还凶神恶煞,见了叶春秋却一脸谄媚:“少爷想买这个丫头?啊……五十两银子。”

    漫天要价啊。

    寻常的女童也才十几两罢了。

    这牙婆子便道:“这孩子比别的孩子聪慧、机灵……少爷……”

    叶春秋皱眉,有点买不起。

    女童见状,便大叫道:“不,不,我一点都不聪明,我吃的多,挑肥拣瘦,也做不了活,我生的丑,手脚笨……”

    牙婆子大怒,抬手要打她。

    叶春秋却是笑了,他晓得这女童是想自己将她买下来,所以换了一套说辞,疯狂贬低自己。

    叶春秋便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淡淡道:“哦,本少爷不过是缺个烧柴的粗浅丫头,既然手脚笨就算了,五十两银子……呵呵……”他冷冷一笑,抬腿要走。

    牙婆子便连忙追上来,挤出笑来,道:“二十两,只要二十两,也不过是一亩水田的价,少爷……少爷……”

    叶春秋驻足,道:“十五两,再多就没有了,我这人不喜讨价还价,你卖就卖,不卖我另寻别家。”

    牙婆子犹豫片刻,用目光狠狠瞪了那女童一眼,便笑道:“这娃儿我是素来心疼的,总想给她寻个好人家,少爷一看就不是寻常人,让她跟着少爷,正合老身的心意,料来少爷会善待她的,好吧,十五两,十五两……”

    叶春秋带着一些现银来,也懒得让她送去医馆了,这个女娃儿很重要,他有点怕牙婆子反悔,便从自己腰间的褡裢子里取出碎银,称了重,得了牙婆子的契约,也就人钱两清。

    牙婆子千恩万谢的走了,叶春秋懒得里她,再去看这女童,和自己年岁相仿,浑身脏兮兮的,也看不清面容,不过一双眼睛瞧着挺机灵,方才她自贬身价让叶春秋对她有了一个好印象,女孩见牙婆子走远,想要扯住叶春秋的袖子,却发现自己脏兮兮的,立即又将小手移开,眼泪婆娑道:“少爷,少爷,你好心肠,求你救救我姐姐,救救我姐姐吧。”

    呃……

    叶春秋有点发懵,今日这是怎么了,总感觉自己像是被人设了局一样,这个女娃娃起先先吸引人注意,想要脱离牙婆子的掌控,之后自贬身价,让自己贱价买了她,如今却有哭告着请自己救她姐姐,哎……读过书的人啊……

    叶春秋心里发出感叹,人读了书,心思就深了,当然……自己除外,我乃纯洁善良小案首,叶春秋是也。

    “你姐姐是谁,为何要救?”

    女孩儿哭道:“我和姐姐是家中的庶女,家中本来还算殷实,只是父亲死了,大母便将我和姐姐打发了出去,我们孤苦无依,被那牙婆子拐骗,昨日那狠心的牙婆子将姐姐卖去了秦淮楼,我……我年岁小,人家不肯要……”

    秦淮楼是什么东东?

    叶春秋眼里闪过一丝疑惑。

    小女孩像是看穿了叶春秋心思似的:“是妓院青楼,公子好心肠,请救一救姐姐吧,我家姐姐冰雪聪明,也会读书写字,琴棋书画样样都是精通的,公子……”她比叶春秋矮半个头,所以可怜巴巴的仰脸看着叶春秋,露出一副很揪心的样子。

    叶春秋只对读书写字有兴趣,诚如后世所说的那样,好女孩儿已经不多了啊;现在对叶春秋来说,能读书写字的女孩儿实在不多,坏的也要。

    好吧,他沉吟片刻,道:“人在秦淮楼?怕已接客了吧,先等一等,我先叫人去打探。”

    小女孩儿却是哇的禁不住哭了,拜倒在地上,给叶春秋磕头:“公子,时间不等人,姐姐已被卖去了一天,若再迟疑……呜呜……公子若是肯相救,我与姐姐愿给公子当牛做马……况且公子是秀才,是有功名的人……这些事,对公子来说不过是举手之劳。”

    叶春秋的眼睛眯起来,似乎发现这个小女孩有点不简单,她知道自己是有功名的人?固然纶巾儒衫是功名的象征,再加上叶春秋腰间的一柄短剑,不过对于一个小女孩来说,这个见识也算是广博了。

第一百章:神经病啊这是

    救还是不救?

    罢,且去看看吧。

    叶春秋没有迟疑,道:“那你带我去吧。”

    秦淮楼距离这里并不远,那小女孩儿昨日就被牙婆子带着去了一趟,结果人家只买了她的姐姐,某种程度,叶春秋为她默哀,做小姐都没人要,对于一个女人来说,似乎也是一件很可悲的事吧,这就如叶春秋虽然没有做鸭的打算,可是假若在海选之中被淘汰出局,呃……挺伤自尊的。

    好吧,不许胡思乱想。

    此时已到了下午,不过这位秦淮楼装饰的尤为富丽堂皇,一看就不是寻常的青楼,前头有一处门楼,往里通过甬道通往里间,叶春秋第一次来这场所,门口几个龟奴在打量他,而叶春秋却是目不斜视,只是让女孩儿领着进去,本来女孩儿衣衫褴褛,必定是要被截下的,可是叶春秋一身还算体面,而且一看就是秀才,再加上这左右顾盼自雄的样子,脚步不疾不徐,却很是坚实,分明就没有将龟奴放在眼里,这些龟奴最擅察言观色,一看这样,反而不敢去拦了。

    等进了里堂,眼前豁然开朗,仿佛一下子进入了全新的世界,虽是下午,里头却是灯笼高挂,红烛冉冉,将这厅堂照的通亮,墙壁处多是挂着字画,靠墙角又是缕空桃木的灯架,宫纱罩着的灯火和青花的瓷瓶,这里已有不少酒客了,叶春秋一到,立即有人相迎,于是香粉袭来,随即便是银铃般的笑声。

    “呀,是叶案首。”几个酒客却是认得叶春秋,其中一个也是读书人模样的人站起来,不过他并没有带着纶巾,上前就施礼:“想不到在此与叶案首偶遇,来,来,来,坐下喝几杯,叶案首想必不认得我,我却认得你,我们府试是一同进场的,只是可惜……哈哈…”

    他哈哈笑声中,带着几分无奈,多半……落榜了。

    其他几个人也纷纷过来看稀罕事,卧槽,叶案首才十二岁,就有此雅兴吗?

    叶春秋再会装腔作势,这时小脸也有点发红,读书人来这种********其实也没什么,不过自己这个年纪,显然似乎有那么点儿怪怪的。

    他便道:“我是来寻人的,几位兄台且先高坐。”

    正说着,却有个女子下了楼,这女子生的艳丽,不过双十的年纪,扶着梯柄,弱不禁风的样子,身后几个人众星捧月般的拥着她,下头的酒客一看,顿时眼睛都亮了,把叶春秋晾到一边,争先恐后的道:“嫣儿小姐好……”

    这叫嫣儿的眼波顾盼,含情脉脉,看的教人发酥,她款款走到叶春秋面前,启开朱口道:“是叶案首,久仰大名,不料竟也肯屈尊到秦淮楼,叶案首要寻哪个姑娘?想必是没有相熟的吧,无妨……无妨……”

    被这么一个人盯着,叶春秋神色并不轻松,他正色道:“敢问昨日可有个女孩儿卖在秦淮楼?噢,嫣……儿小姐你好,我并非寻什么姑娘,只是来寻昨日一个女孩儿,她是昨日卖来的,能否请她来相见?”

    “噢。”嫣儿漫不经心的颌首,一脸遗憾:“那是叶案首的相好?”

    叶春秋连忙打断她:“是我的朋友,嫣儿小姐,能否请这里做主的人来。”

    嫣儿吃吃一笑,身边的人都轰然笑起来,先前跟叶春秋打招呼的读书人道:“叶案首,嫣儿小姐就是这儿做主的。”

    嫣儿便又朝叶春秋行礼:“惭愧的很,让叶案首见笑了,那个女孩儿倒是我挑中的,不过叶案首想要让她来作陪,只怕要担待些日子,她现在是清倌人,暂时不能接客……”

    叶春秋皱起眉,自己就这么像嫖客?他打断嫣儿道:“不,我是想买回她,还请嫣儿小姐开个价,学生知道这不合规矩,太过孟浪,那姑娘也给嫣儿小姐添了麻烦,还请嫣儿小姐莫要往心里去。”

    叶春秋一脸诚挚的样子,表达了歉意。

    这嫣儿抿嘴微微一笑,道:“那姑娘可是个好苗子,生的……颇有姿容,而且善琴棋,这倒并非是小女子不想成人之美,只是……”她露出为难的样子。

    叶春秋就知道不会有这样简单,某种程度,一个识文断字的女子,似乎在哪里都比较吃香,他看身边的女孩儿已是露出焦灼的样子,道:“就请嫣儿姑娘开个价钱,学生尽力就是。”

    嫣儿媚眼如丝,眼波在叶春生身上转了转,其实对这个小破孩子,她是颇为好奇的,无论怎么说,十二岁不算大也不算小,也到了情窦初开的年纪,可是这家伙又是惭愧,又是谨慎的样子,看上去似乎一副清纯少年的模样,可是嫣儿这样阅人无数的人,却是一眼便能看出,叶春秋绝不只是表面这样简单,若只是一个单纯的少年,进来了这儿,只怕早已手足无措了,可是他脸上的镇定自若,虽然处处表现的很弱势,却有一种出奇的从容。

    嫣儿笑了笑,捋了捋额前乱发,绣眉微微一蹙:“那姑娘是五十两买来的,叶案首还望见谅,有些话小女子可能要说的耿直一些,假若她在秦淮楼,少说也能给秦淮楼挣来几百两银子,这姑娘非同寻常,罢,若是叶案首执意要买,那么……小女子也只好忍痛割爱,叶案首取三百两银子来,小女子……”

    三百两……叶春秋脑子有点发懵,敲诈啊这是。

    他心里想冷笑,脸上却没有任何表情,只是似笑非笑的看着嫣儿。

    嫣儿被他这眼神看的竟有稍稍的失措,像她这样熟谙人性的女子,几乎对每一个人的心思都是洞若烛火,这是她吃饭的本钱;今日真是见鬼了,她本来料到叶春秋可能接下来可能会发生的表现居然尽都落空,这个少年居然让她越来越猜不透。

    案首而已,对她来说其实不算什么,毕竟来了这儿的人,无论你是案首还是富商,能掏出真金白银才是真的,所以她并不在意这个少年,只是这个少年的眼神,那种无论你说什么他都稳若磐石的样子,却如妖孽一样,她咬了咬唇,笑了:“自然,叶案首若是钱不够,也是无妨,嫣儿是讲道理的人,我早闻叶案首学富五车,这些日子秦淮楼已经很久没有出新曲儿了,叶案首若能效仿柳永,给秦淮楼做一首新曲,权当是买那姑娘的资费,小女子倒也乐意。”

    图穷匕见,嫣儿脸上带着浅笑,可是那眼眸里,却带着某种打趣的神色,这神色在叶春秋身上逡巡,仿佛想要自叶春秋身上找到破绽。

    边上的酒客们顿时打起精神,纷纷怂恿起来:“嫣儿这个提议好,叶案首不妨就赐她一幅墨宝吧。”

    “叶案首的文章锦绣,填首曲儿,料来不是什么难事……”

    叶春秋的面色虽然很平和,心里却有点恼怒了。作曲?神经病啊这是。你当我是傻子吗?

第一百零一章:容易冰消

    若是一般的读书人,进了青楼,玩点诗词曲艺什么的,也算是一段佳话,譬如大名鼎鼎的柳永,还有那放荡不羁的唐伯虎,甚至到了晚明的时候,不少读书人醉生梦死,放浪形骸,更是令人神往。

    不过这种人大多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功名和仕途上失意,也就是说,混的不太如意,所以索性就自暴自弃,大爷我就是要浪,你们管不着。

    而一般的秀才或是官员狎妓,固然也不算什么,可是大多还是低调的,毕竟这个时代讲究的是中庸,凡事不能过份。叶春秋这样的身份,这就更是一件忌讳的事了,这若是传出去,叶春秋不但去了妓院,玩的开心了,居然还做了词让人传唱,那些学官们会怎样想,将来若是做了官,上宪和同僚又会如何想?何况他现在才十二岁,十二岁就如此出格,这哪里是什么佳话,分明就是个坑啊。

    今日若是写了,水平太臭,不免让人贻笑大方。

    可是写得不错,再加上自己的名声,这秦淮楼就能借着自己这个案首和神医之名增色不少。

    但此事若是传出去,只怕学官立即要找自己去臭骂一顿了,无非就是不务正业啊,荒诞胡为之类的话。名声在这个时代极为重要,可是名声也有很多种,你大可以去学那柳永、唐伯虎那样,虽然赢得了赢得青楼薄幸名,又能如何?不过被一群烟花女子欣赏,和一些名人雅士打点交道罢了,可是朝廷那个庞大的官僚系统,却并不愿意接纳这样的人,还有各级的学官,对这样的人也素来不喜。

    叶春秋陷入了两难的境地,写是不成,不写也不成,他突然觉得这个嫣儿有点非同一般,因为无论自己做出何种选择,她都赢了,一个姑娘固然再出色,终究不过是挣一点卖笑银罢了,可是一个青楼的经营,名声最为重要,这等于是让叶春秋给她打一个活广告,叶春秋若是写的不好,被人奚落,大家也记得叶案首在秦淮楼里写过一首不堪入目的词,假若写的好,传唱开来,那就更加了不得了。

    叶春秋眼眸一转,面沉如水,笑了笑:“三百两银子,学生实在拿不出,不妨如此,嫣儿小姐能否给个折价,百两银子如何?”

    嫣儿哪里在乎这百两银子,秦淮楼也算是宁波数一数二的青楼,出入的多是名流巨贾,收益素来是不小的,她嫣然一笑:“叶案首,在这样的场所,谈钱不免俗气,还是吟诗作曲更雅一些。”

    叶春秋淡淡一笑,转身便走:“既如此,那么告辞。”

    钱买不到,就真没办法了。

    叶春秋拉着女孩儿,女孩儿却是张着眼睛,可怜巴巴看着叶春秋,低声道:“公子,公子……救救姐姐好吗,我什么都可以做的,我伺候公子一辈子,求求你,求求你……”

    身后的嫣儿咯咯笑道:“哎呀,叶案首这是做什么,这样急着要走,真是……叶案首若是作不出,大可相告,何必如此。”

    这分明是激将之计。

    不过看热闹的人不嫌事大,叶春秋就这样走了,岂不可惜,于是纷纷起哄:“叶案首,不妨一试。”

    “是啊,是啊,叶案首才高八斗,填个词曲举手之劳而已。”

    也有人抱着手,对叶春秋不甚友好的,便阴阳怪气:“多半是怕了吧。”

    叶春秋被女孩儿的手握着,感受到小手里的冰凉,他想了想,没有理会,举步继续要走。

    女孩儿的眼中不禁露出了绝望,几乎被叶春秋拖拽着,一步步碎步前行。

    嫣儿便在身后叹息一句:“叶案首的好心肠,看来也不过如此,好吧,今夜就让那新来的女子梳头接客,没法子,不是小女子不承叶案首的情,实在是打开门来做生意,心肠软不得,慈不掌兵、义不聚财便是这样的道理,公子再会,下次若来,定给你选个好姑娘,包你满意。”

    “公子……公子……”小姑娘身躯颤抖,只是低声呢喃。

    叶春秋嘴角突然微微勾起,笑了。

    他驻足,回眸看了嫣儿一眼,这张动人心魄的俏脸在叶春秋眼里实在有些讨厌。

    他的眼眸里却是掠过一丝嘲弄之色:“真要填词作曲?可是一时情急,只能写出一截,却不知好不好?嫣儿小姐肯将人交出来吗?”

    只写一截?

    嫣儿有点猜不透这个家伙了,因为无论任何时候,这家伙都带着几分自信,其实对于嫣儿来说,叶春秋就算只写一个字都无妨,她要的就是叶春秋的名声罢了。

    当然,若是叶春秋水平臭,被人取笑的还是叶春秋。

    嫣儿道:“就请叶案首赐曲。”

    叶春秋点头:“取笔墨来。”

    众人纷纷围拢上来,那嫣儿也假装很有兴趣的样子,本质上,她骨子里就对所谓的词曲没有太多的兴趣,之所以表露出有兴趣,也不过是捧场做戏罢了。

    商贾是为了生利的。

    只是她总觉得这叶春秋似乎还藏着什么,感觉有些不太对劲。

    不过这也无妨,暂时不去管它。

    正胡思乱想着,笔墨纸砚便摆到了案上,叶春秋深吸口气,熟稔的提笔,这些日子来,他勤练行书,如今只要握了笔,就有一种得心应手的感觉,接着铺开纸来,一面道:“随便想的词儿,至于音律,我却是一窍不通,这就是你们秦淮楼的事,你看好了。”

    说罢,笔走龙蛇。

    大家兴趣更浓,纷纷引颈来看。

    嫣儿只是冷笑,觉得这些读书人真是会虚张声势,可是话又说回来,他们若是不虚张声势,秦淮楼的生意从何而来呢?

    她心里对于叶春秋要做出的词曲也是不以为然,倒是这时,耳畔听人顺着笔锋念道:“俺曾见金陵玉殿莺啼晓,秦淮水榭花开早……”

    众人纷纷点头,颇觉得有意思。似乎这一句,与现在这情景颇为吻合,这儿是烟花之所,一句玉殿莺啼晓和水榭花开早,让这秦淮楼颇有点蓬荜生辉的意味。

    嫣儿也不禁笑了,这叶春秋是用前程在作词曲啊,单只这一句,叶春秋的名声就和秦淮楼密不可分了,叶案首这风流之名……

    不过……这与自己何干,这是生意,是买卖。

第一百零二章:楼塌了

    便又有人跟着下笔之处念:“谁知道容易冰消……”

    容易冰消。

    嫣儿的笑容有点僵硬,这有点儿骂人的意味在啊,分明是指着和尚骂秃驴。

    她本有点愠怒,正待要说什么,口头警告几句,让这叶春秋小心一些,否则自己断然不会将他‘朋友’交出来。却听身边有人纷纷啧啧起来:“好,好,前头玉殿莺啼晓和水榭花开早,尚且还是平淡无奇,无非是用词精炼罢了,只是这一句容易冰消,意味就深长了。”

    嫣儿话到了嘴边有不得不吞回去,只好蹙着眉,郁郁不乐,别人都说好,她总不能说不好。

    却又听有人念:“眼看他起朱楼,眼看他宴宾客……”

    这一句,就太平了。

    众人都不做声了。

    谁知有人声音高昂几分,念道:“眼看它楼塌了……”

    “……”

    嫣儿暴怒,恨不得立即把叶春秋撕了,起朱楼、宴宾客,起的不就是秦淮楼,这儿不恰恰是宴宾客,可是楼塌了是什么意思,这就像是大喜的日子,指望着你说几句喜庆的话,你进门来就号丧,这还是人吗?不是东西啊!

    她已经准备要让人打发走叶春秋了,至于那个女孩儿,见鬼去吧,打死都不送你。

    可是这时,人群中却是爆发出一阵叫好,大家纷纷道:“楼塌了这一句好啊,叶案首寥寥几句,余韵悠长,教人大开眼界。”

    “楼若不塌,便稀松平常,显得落入了下乘,可是这前头起朱楼和宴宾客,最后一句楼塌了,实是惊为天人,佩服,佩服,我服了。叶案首只凭这一句,就当得了案首之名。”

    嫣儿脸上的胭脂都要气的掉下来,偏偏这时候她无话可说,这么多宾客都激动莫名,一致好评,自己若是跳出来说这词曲不好,岂不是打这些恩客的脸,她笑容越来越僵硬,却是大气不敢出。

    “那乌衣巷不姓王,莫愁湖鬼夜哭,凤凰台栖枭鸟……”

    写到这里,那种浓厚的悲伤便开始酝酿了出来,所有人都不再做声了,乌衣巷乃和莫愁湖都曾是六朝时达官贵人们的住所和声色之地,这所谓的不姓王,说的是当时东晋时期的第一名门王氏,自从司马皇族南渡之后,王家身价百倍,在东晋时,有王与马共天下的歌谣,前头的那个王便是乌衣巷所住的王家,后头的马才是当时的皇族司马家族。也即是说,当时的天下乃是司马皇族与王家共掌,、王家的家业鼎盛,可见一斑,而如今,乌衣巷早已易主,哪里和王家有半分的干系。至于莫愁湖,在当时可谓是盛极,一到夜里,便是花灯如萤,丝竹阵阵,无数达官贵人一掷千金,可是到了后来,却只剩下了凄凉,只能听到鬼的夜哭之声了。

    众人默然无语,感受到了这份沉重。天下兴亡,大抵不都是如此吗?就好似今日大家身临此境,在此通宵达旦、千金买笑,入目的尽都是极尽奢华,可是这些若是几十年后来看,又有什么意义?

    嫣儿感觉自己被啪啪的打脸,这里可是烟花之所啊,恩科们一掷千金,玩的就是开心,这一句她也看懂了,气氛如此凝重,有天大雅兴的人,现在多半也只剩下了一肚子的悲呛,这词儿若是编了曲唱出来,还开心个毛线。

    叶春秋继续落笔:“残山梦最真,旧境丢难掉,不信这舆图换稿。诌一套哀秦淮,放悲声唱到老。”

    这词句截取自孔尚任的《桃花扇》,叶春秋将哀江南改为了哀秦淮,当然,这里的秦淮自然说的是南京的秦淮河,用秦淮比喻江南没什么不妥。可是放在当下,又有点暗喻秦淮楼的意思。

    整个曲儿,大致就是说,看到没有,这秦淮楼很富丽堂皇吧,大家在这儿玩的很开心对吧,不过别急,楼会塌的,百年之后,你们身上的绫罗绸缎就变成了灰烬,你们身边的美人,至多也不过是红粉骷髅罢了,你们今日开心,几十年之后,这儿也不过黄土一堆,大家别乐了,找个地方玩玩泥巴,哭去吧,浪什么浪?

    写完了,叶春秋搁笔,然后将镇纸盖在纸上,他现在可一点都不担心,词曲就算是传出去,那也没什么。叶案首确实是来过青楼,而且小小年纪,也驻留过这烟花之所,不过别急,别人是来寻欢作乐的,可是叶案首是来思考人生的,佳人在侧,美酒在前,叶案首没有动心,叶案首在感慨天下兴亡,这是什么情操,柳下惠啊。

    所以………叶春秋当然不会是柳永和唐伯虎,他是柳下惠,不不不,是范仲淹。

    叶春秋露出微笑,看着嫣儿,嫣儿脸上僵硬,脸上的水粉都遮不住她这张臭脸了:“嫣儿小姐,学生只想到这一截,也只能写到这里了,现在……嫣儿小姐满意了吗?方才嫣儿小姐说,只要学生写了出来,便肯放人。就请嫣儿小姐将那人叫出来吧,学生还要读书,不能久留。”

    嫣儿别看平时酥酥的,可是执掌这烟花之所的人,哪里是善茬,现在只恨不得叉起腰来撒泼。将这酸秀才狠狠的痛骂一顿,若不是这小子还带着纶巾,甚至寻几个打手狠狠揍叶春秋的心思都有。她现在极力想要回绝,不肯交人出来,这时恩客们纷纷道:“叶案首一鸣惊人啊。”

    “叶案首赐词,秦淮楼今儿福气真是不浅。”

    楼塌了,楼塌了啊,楼塌了还福气不浅,嫣儿鼻子都要气歪了,只见叶春秋似笑非笑的看自己,仿佛带着嘲讽一样,她咬碎了银牙。

    却见叶春秋脸色一板:“怎么,嫣儿小姐想要食言吗?若是食言,可就不好说话了,学生虽只是个小小秀才,在嫣儿小姐面前不值一提,却也绝不是放任别人不守信用的,学生不喜欢惹官司,可真到了必要的时候,也就不是这样好说话了。”

    翻脸堪比翻书还快。

    这青楼是什么行当?说穿了,就是灰色行业,固然秦淮楼背后肯定会有官面上的人物撑腰,可是没有必要,却是极力不去惹麻烦的。

    嫣儿当然知道这个叶案首不是省油的灯,一个声名鹊起的俊秀之才,若是当真要闹出点事来,最后的结果也只是两败俱伤。

第一百零三章:姐妹花

    嫣儿冷冷一笑,却还是松了口,朝身边的龟奴使了个眼色,过不多时,便有人领了一个女孩儿来,这女孩儿已经被打扮了一番,年纪看起来比叶春秋大一点,虽然脸还未长开,却已有了美人的雏形,叶春秋身边的小女孩儿忙是扑上去,大叫:“姐姐……姐姐……”二人相拥而泣在一起。

    叶春秋抿抿嘴,朝嫣儿笑了笑:“嫣儿小姐成人之美,学生感激不尽,学生还有事,告辞。”

    拉着一对姐妹,辞别而去。

    天色已是暗淡,身后的秦淮楼更显堂皇,无数红灯笼高高挂着,偶尔总有欢笑传来,叶春秋左右牵着两个小女孩儿月行越远,没有回头,身后那雕槛朱窗、笙歌幽细的世界不属于自己。

    回到医馆,叶春秋落座,将两个女孩儿叫到了近前,打量她们一眼,两个女孩儿拜倒在地,道:“多谢公子搭救。”

    叶春秋问她们:“你们叫什么名字。”

    姐姐显得沉稳一些,柳叶眉微微一敛,道:“我们自被家中赶出来,就没有姓名了,现在幸得公子搭救,从此之后,我们姐妹即便为公子当牛做马,也是甘之如饴,公子愿意叫什么就叫什么。”

    啊……这样啊。

    叶春秋沉吟片刻:“好吧,那么你就叫青霞,嗯,妹妹叫曼玉。”

    叫着顺口就好,我乐意我开心。

    青霞俏脸上升起些许红晕:“青霞……曼玉……公子喜欢这样的名字吗?”

    叶春秋咳嗽一声:“只是熟悉罢了,叫起来顺口一些。”

    叶春秋心里想,其实我对波多野结衣、武藤兰这名儿更熟悉一些,不过我现在是读书人,要注意风评才好。

    看着这姐妹俩自始至终都手牵着手在一起,仿佛身边的人随时都可能会被分开一样,叶春秋心知这两个庶女自被大母逐出家一定吃了许多苦,便安慰道:“以后你们就在医馆里做事,给谈神医打下手,嗯,除了照料她的生活起居,也要学一学如何诊病看病……”

    曼玉不禁有些失望,禁不住嘀咕道:“原来公子不要我们姐妹二人照料服侍。”

    叶春秋哑然失笑,这两个姐妹能识文断字,看上去又颇为聪明,用来照料谈夫人再好不过了,等她们跟着谈夫人学一些临床的经验,自己再抄录出几本医书给她们充实理论,同济堂的妇科诊所也就后继有人了。

    青霞是个很体贴的人,虽然没有妹妹曼玉那样的机灵,却善于察言观色,她对叶春秋有几分担心,不由问:“我在秦淮楼里听说,那赵嫣儿很不简单,在宁波城里很有能耐,公子今天……让她出丑,会不会……”

    叶春秋闻言笑了,自信满满的道:“你放心就是,无妨的,她不但不会记恨我,过不了几天,还得乖乖来求我才是,这个女人不是什么好人,可是我叶春秋也不是善茬,嗯……你们不要害怕,我是说,我专治恶人的。”

    曼玉便咯咯笑起来:“是呀,公子很厉害,一句楼塌了,就把那赵嫣儿吓死了。”

    被人夸几句,尤其是美丽动人的妹子,叶春秋感觉还不错,不过接下来可有的忙了。

    三个店铺都要重新修葺,现在同济堂已经欠了七八百两外债,再加上雇佣的人手吃喝,还有三十多个学徒要安顿,这可都是银子,叶春秋甚至虽然知道,越大的老板理应赊欠的外债越多,可是每每想到还欠着钱,就有点睡不踏实。

    唯一让他感到知足的是,同济堂的未来预期还算看好,同时,自己拯救了四十来个和自己年龄相仿的孩子,假若不是自己,他们现在的处境理应很糟糕。现在看着他们穿着虽然并不体面却还算干净的衣衫,一个个开始忙碌,有的斟茶递水,有的帮忙悬挂蟠旗,有的将柜台擦拭的油光发亮,有的在分药、煎药,虽然有时候手脚笨拙一些,可是叶春秋从他们的眼中看到了新生活的希望。

    原先的博仁堂,已经专门开辟出了同济女堂。

    宁波也可能是整个天下唯一的女医馆就此诞生。

    叶春秋很无耻的在外头打了妇科圣手的招牌,这儿的装饰,要显得素雅一些,而且看病的场所却不是在外堂,外堂只负责接待,想要问诊,则在里头较为幽暗的里间,这当然是为女病人们提供一些**的缘故,除此之外,门口无论是迎客的,或是负责捣药、煎药、会账的人都是女童,绝不允许任何一个男子在这里闲逛或者出入,在这男女大妨的时代,一般的女子若是得了病,大抵要嘛是隐瞒,不好意思说出口,以至于病情恶化,痛不欲生。要嘛只好请大夫上门来看病,不过女大夫实在是凤毛麟角,所以男医们也不好细诊,大多数时候,也就大抵看看,至于病情是否能确定那也只有天知道了。

    也正因为如此,历来中医对骨科、外伤乃至于其他头热寒症之类的症状诊断和治疗方法多如繁星,可是相关于妇科的诊断却是少之又少。

    而现在,叶春秋突然想要呼喊,广大的女性朋友们,你们有福了,叶春秋要向大家先表达歉意,因为我特么的来晚了。

    无论如何,这个细分市场若是做得好,绝对有利可图。

    谈神医看到叶春秋这个架势,大抵明白了叶春秋的想法,再看叶春秋给自己身边安排的十几个女童,她心里就更了然了,叶春秋希望这些人从自己身上学到一些妇科的医术,当然,作为回报,叶春秋每日会送几千字的文稿来。

    某种程度,这是一种交易,谁也不吃亏。

    谈允贤没有点破叶春秋的心思,对于身边的青霞、曼玉一对姐妹也算是喜爱,尤其是听了她们的身世,更甘心将她们带在身边。

    男科那儿,已经招募了几个寒热的大夫,还有几个骨伤外伤的大夫,再加上一些寻常的医生,勉强也足够,大抵还是用白药在撑着,生意坏不到哪里去,孙琦和叶春秋将博仁堂和原先的同济堂合二为一,将这里开辟成一个巨大的医馆,如今虽然已有**个大夫,再加上近二十个学徒,却还是显得空空荡荡的,不过眼下只是一个雏形,人手也没有必要增加太多,等将来有了银子,继续招募就是。

第一百零四章:走着瞧

    如今架子搭了起来,棺材铺也关了门,大牛却没有失业,如今却是手里拿着一沓沓叶春秋写的广告,四处在宁波城里穿梭,与那些差役打着游击,在城中四处张贴‘牛皮癣’,无非是同济堂药到病除,或是同济女堂妇科圣手之类的话,大牛对于这样的事可谓津津乐道,还特意带了个小学徒,这小学徒也是叶春秋买来的,偏偏他是哑人,如今这小哑巴和大牛一起,一个拿着粥水刷墙贴广告,一个在街头望风,亲密无间。

    只是这个时刻,父亲又来书信了。

    每一次得到家书,在外的叶春秋总感觉很踏实,来到这个时代,有时梦中醒来,总觉得不真实,唯有这一封封的家书,书信之中那熟悉的文字,叶春秋才愕然想到,自己已成了一个正德朝的秀才,还有……一个人子。

    今次的家书和以往没什么不同,可是叶春秋在油灯下却是皱眉,问题出在信纸上,以往大父这种乡下地主别的或许舍不得,唯独这子弟们读书写字,却是最舍得的,所以叶家采买的纸张多是温州的蠲纸,这种纸纸质洁白莹滑,很适合书写,不过价格稍稍高昂一些。

    子弟们只要肯读书,大多都会有蠲纸来供应,可是今儿书信之中,用的分明是不知哪里产的劣质纸,按理来说,叶家没有出现什么变故,也不可能会在子弟们读书的纸张上省钱,自己的父亲乃是大房的长男,即便别人用劣纸,可是自己的父亲也不至待遇如此之低。

    排除掉这些可能之后,叶春秋眉头锁得更深,因为他清楚,眼下的可能只有一个,叶家家里家外的事,都是二叔来管着的,各房的月钱,乃至于用度开销,都是二叔掌握,自己的父亲是个老实人,或者说,是个与世无争的人,自己离了家,二叔只怕又做了什么手脚。

    想必父亲在叶家一定很艰辛吧,哎……他即便遇到了什么不平的事,也不肯表露的。

    叶春秋即便是遇到了那害自己的周主簿,情绪大抵也不会有太大的波动,可是念及于此,叶春秋却是愤怒了,他冷冷一笑,将信小心翼翼的收起,脸上虽然还保持着不喜不怒的状态,可是那清澈的眼眸幽深之处,却仿佛蕴含着某种怒火。

    二叔,我并没有招你惹你,可是你太过分了,说我是庶子,而我对你们这个家也没有什么感情,我唯一在乎的,不过是自己的父亲罢了。你欺我也就好了,可是欺负那个为了自己读书上进而回到叶家的父亲就是不能,等着瞧吧。

    耳畔传来细碎的脚步声,叶春秋侧目一看,恰见曼玉端着一碗汤水小心翼翼的走进来,她自收拾了一番,洗浴之后穿上了干净的布衣,这个十岁上下的女孩儿也露出了娇俏可爱的真容,此刻她到了近前,将汤水放下:“公子,你方才脸色不好看,怎么了?”

    “没什么,曼玉,你怎么来了?”

    在医馆的后院里,叶春秋专门给自己开辟了一个小厢房,供自己歇脚用,不过房子有些昏暗,亮堂一点的地方都供大夫们坐诊去了。

    曼玉皱了皱鼻子,小心翼翼的道:“谈姑姑命我煎了药,说是滋补用的,本来是给病人喝的,不过我偷偷留了一碗,给公子补补身子。”

    呃……叶春秋看着那黑乎乎的汤水,有一点反胃:“这是治妇科的药,我不能吃。”

    曼玉争辩道:“谁说的,谈姑姑说了,说是滋……滋……”

    叶春秋抚摸自己额头,有撞墙的冲动:“是不是滋阴补肾?”

    “呀。”曼玉很佩服的看叶春秋:“公子真聪明,就是滋阴补肾,我差点忘了。总之是滋补的好东西,姐姐说,公子是个好人,我们姐妹要懂得感恩,还说公子平时很操劳,要多补一补。”

    “不要冤枉我,谁说我是好人?”叶春秋被人看穿了自己坚硬外壳内的软弱,不由争辩,好人不长命啊。

    曼玉只好眨眨眼:“好,好,好,公子不是好人,快补身,喝汤。”

    叶春秋有点苦恼:“这是滋阴补肾,其一,我是男人,是阳体,不可滋阴。第二,我不需要补肾。总之谢谢你的好意。”

    “呀,公子不需要补肾?这又是为什么?”曼玉好奇心很重。

    叶春秋一时不知该怎么回答,顿时语塞,倒是这时,外头一个学徒探头探脑:“公子,公子,外头有人找,是个女子,自称是什么赵嫣儿,说有事来寻公子。”

    曼玉一听,便蹙眉起来道:“她是来寻仇的吗?公子要小心。”

    叶春秋听罢,却是笑了,又恢复了智珠在握的样子:“不,曼玉不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赵小姐人很好的,你不要黑她,她急公好义,这一次一定又是来为我解燃眉之急了。”

    叶春秋说罢,整了整衣冠,而后迈出门外。

    他故意在医馆的后厅里见赵嫣儿,赵嫣儿这一次居然没有恼火的意思,见了叶春秋,却绝不敢再大意,将叶春秋当做一个书呆子看待了,她乖乖行礼:“小女子见过叶案首,叶案首这同济堂做的好买卖,尤其是那女医堂,更是稀罕,往后秦淮楼只怕还需要女医堂的大夫们多多关照。”

    这是实在话,青楼素来都是妇科病的重灾区,所以某种意义,赵嫣儿不出意外,会是同济女医堂里的大客户。

    赵嫣儿一面说,一面暗暗观察叶春秋的脸色,只是结果依然让她失望,因为她这察言观色的本事在这个小子这里完全失效了。

    叶春秋似乎忘记了从前的不愉快,让曼玉去斟茶,看着来回穿梭的曼玉,赵嫣儿只是啧啧的发出赞叹,被一个老鸨子看上了可爱的曼玉,叶春秋心里只觉得一阵反胃,便道:“嫣儿小姐来此,所为何事?”

    赵嫣儿显得有些尴尬,踟蹰着不知该怎么说好。

    叶春秋道:“那么就让我来猜一猜你的来意,嫣儿小姐是想让我将那词曲全部编出来是吗?”

第一百零五章:回家

    赵嫣儿微楞,这家伙怎么知道那词曲虽然只出了一截,却是很受热捧,她哪里知道,这读书人就是不喜欢喜庆的词曲,偏偏喜欢这悲凉到了骨子里的东西,结果现在许多恩客都催着要唱,偏偏只是这么一小截,也没法编曲,那些感兴趣的人之中,可有不少是秦淮楼巴结着的恩客,不只是人家一掷千金这样简单,而是许多方面都需要人家的关照。

    想来想去,只好来求叶春秋将戏曲填完了,好歹有始有终,否则不好向恩客们交代。

    可问题就在于,叶春秋把答案揭晓出来,就好似是他早就料到了这个结局似得,她自遇到了这个少年,就处处被动,现在细细思来,这小案首莫不是故意只写一截,为的就是现在吧。

    赵嫣儿想到这里,不禁打了个寒颤,这人是妖怪啊,心思这样的深吗?

    可是她抬眸,看到叶春秋的面容,又有点儿恍惚,因为这是一张稚气未开的脸,脸上带着纯善的笑容,举手投足,又是文质彬彬,那一双眸子清澈见底,她又开始怀疑,是不是自己错了。

    叶春秋呷了口茶,叹口气道:“这词要填上,倒是要费不少功夫,学生倒不是不肯帮忙,不过总需花费一些时间才能完成。”叶春秋不愿和她打太多交道,对付这种市侩的商人,也没必要掩藏自己的意图:“要帮忙倒是不难,不过总要一些条件,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三百两润笔费,如何?”

    三百两,不如去抢。

    赵嫣儿又一次愠怒,可是看叶春秋平静的说出这番话,面上却静如止水,就仿佛料定了自己会答应他的条件一样。

    三百两银子,当然是一笔巨款。

    可问题就在于,赵嫣儿的这个买卖说穿了就是伺候人的,寻常的恩客倒是很好打发,只有这么一截,你愿意听就听,不愿意就滚,不许瞎****;可是有的人却是赵嫣儿得罪不起,人家可能只是乘兴问起,或许这一问,很快也就抛之脑后了;只是这种人的些许小事,到了赵嫣儿这里可能就是顶天的大事,无论他们是否已经忘了,自己却非要用一切法子满足他们不可,不因为别的,只因为这个世界有一种人,完全可以弹手之间,决定游走于灰色之间的赵嫣儿生死荣辱。

    什么是下九流,这绝不只是一个归类这样简单,赵嫣儿固然有再多的钱财,能结识再多的‘贵人’,可是终究,她依然还属于下九流之列,这就意味着,她永远都只是那参天大树上的一根蔓藤,仰人鼻息。

    赵嫣儿很不甘心,却只是咬着贝齿,不发一言。

    叶春秋脸色平静,道:“若是嫣儿小姐不肯,那么就请回吧。”

    赵嫣儿想要狠狠将这该死的秀才痛骂一顿,却终究还是忍住,狠狠的吸了口气:“一百两如何?”

    杀价是女人的天性啊。

    可是叶春秋却只淡淡一笑:“一百两嫣儿小姐可以寻别人来续作,学生很忙,恕不奉陪。”

    “好好好。”赵嫣儿最终还是妥协,只是语气带着不甘,还忍不住瞪了叶春秋一眼。

    瞪一眼又不会少一块肉,所以叶春秋不以为意,他只是笑了笑,这三百两银子,他不打算弥补同济堂的不足,同济堂的经营已经上了轨道,挣钱只是时间的问题,到时候要还上债款并不难。

    这些钱对他来说,有更大的用处。

    叶春秋不愿意和赵嫣然打太多的交道,于是长身而起:“明日把银子送来,一个月之后,我交稿给你,嫣儿小姐,请回。”

    到了八月初十,天气反而更热了一些,连续下了几日细雨,空气中都带着几分潮湿。

    叶春秋打算回家了,在这里驻留了太久,父亲在书信中也曾催促他中秋节要及早赶回。

    本来前两日就要走,奈何秋雨淅沥,带着春雨的缠绵,总是挥之不去,叶春秋只好等了两日,可是如今,依然还没有停雨的迹象,叶春秋怕误了节庆,所以还是决心动身。

    孙琦听说叶春秋要走,便专程去寻了一辆乌篷车,又托人寻了几个可靠的人同行。至于那些学徒,叶春秋却也嘱咐着孙琦好好照顾,青霞、曼玉这些人,是医馆的希望。

    孙欣听说表哥要走,自然不舍,叶春秋只好破费了不少钱,给他买了一匹木马才干休。

    一大清早,叶春秋已撑着油伞到了医馆,大致交代了一些事之后,便背着自己的包袱,腰间系着短剑出门,外头的乌篷车已是等候多时了,同行的几个人也是回乡去过节的,都是操着一口奉化口音,这时代的同乡比后世的要亲切一些,毕竟能出远门的人不多,在外听到乡音已属难得。

    叶春秋收了油伞,钻进乌篷车的时候,看到医馆门口许多脑袋纷纷探出头,青霞和曼玉二人显得格外的惹眼,叶春秋与她们的眼眸对视,旋即朝她们微微笑了笑,钻进了车内。

    这一路都是道路泥泞,很不好走,路上一个奉化河东的人总是在抱怨着这天气,叶春秋倒还算淡然,大家晓得他是读书人,又有功名,所以对他多了一些关照,他们只知道叶春秋沉默寡言,不过态度却很好,虽是少年,却极少做出什么惹人注意又或者是使人不愉快的事。

    本来两日的路,却是走了三日,叶家终于出现在眼前,叶春秋到了门廊下,背着包袱腋下夹着油伞,显得很是狼狈,要请这车夫进来闲坐,车夫却是笑了笑:“文曲星要过节,小老汉也要回去过节,后日就是中秋,可是耽误不得。”

    门子这时候见了叶春秋回来,看到这位二少爷头戴纶巾,腰间配着短剑,虽然是很狼狈的样子,可是在他眼里却如神明一般,接过了叶春秋递来的油伞,想要说什么,叶春秋却是吩咐道:“去寻件蓑衣和一些葱油饼来,给这位车夫大叔路上吃。”

    车夫连说不必,便赶车走了。

    叶春秋见门子的脸色有些怪异,禁不住道:“怎么了,出了什么事?”

    门子忙摇头:“没,没事,不过是大老爷病了。”

第一百零六章:叔侄相逢是路人

    病了……叶春秋再顾不得许多了,也顾不得打伞了,直接冒雨冲进内宅,等回到那曾温馨的小窝,便听到里头厢房里的咳嗽,叶春秋推开门去,榻上的叶景刚刚被叶三搀扶着要起来,一见到叶春秋,夜景一屁股坐在榻上,惊喜道:“春秋……”

    叶春秋忙是抢上去,果然看到叶景脸色并不好看,摸了摸他的额头,有些烫,不算什么大病,不过在这个时代,也绝不能等闲视之。叶春秋皱眉,责怪道:“父亲得了重病为何不请大夫?这虽本来不是什么大病,可是这样拖着,长久不愈,就福祸未知了。”

    叶景摇摇手:“无事,无事,你回来了啊,戴着纶巾真精神。”

    叶三在旁欲言又止,忍不住了才期期艾艾的道:“本来是请了大夫的,那大夫只说无妨,连药都没有开,让大老爷多休息就走了。谁知这病一点也不见好,反而更加重了,昨夜还高烧不退呢,那大夫是二老爷请来的。”

    叶春秋听罢,顿时明白了,高热可不是小病,虽然要治愈也容易,可是一旦拖着,便可能引起各种并发症,多少人因为高烧讳疾忌医,最后落了个耳目失聪甚至是危及生命,这么明显的病症,大夫怎么会看不出?

    二老爷叫来的?

    叶春秋眼里掠过了一丝冷色。

    他让叶景睡下,叫了叶三来:“三儿,我开个药方你,你赶紧去抓药,而后给我爹服下,不要耽搁,这药你来煎,不能假手于人。”叶春秋眉毛微挑,那轻薄的嘴唇带着冷冷的弧线,补上一句:“府里的其他人,我都不放心。”

    叶三点点头,连忙道:“是,是,我都记住了,少爷还会治病,那就好极了,我看老爷难受,少爷快开方子,得赶紧。”

    叶春秋寻了文房四宝,依然发现父亲的书案上是一些劣纸,他皱眉道:“这纸也是二叔说家中开销大,所以只供应了这些劣纸,是吗?”

    叶三犹豫了一会儿:“是,二老爷说今年收成不好。”

    叶春秋淡淡一笑,就没有多问了,提起笔来,在这劣纸上笔走龙蛇,因为纸张劣质,所以蘸墨之后,墨汁立即渲开,黑乎乎的一片,好在勉强还能认清字迹。

    叶春秋的心里已经被一万头草泥马奔过,现在的他,已经不再是初来叶家的那个叶春秋,秀才功名,独当一面经营了同济堂,使他对人对事更多了几分自信,他搁笔,不露声色道:“赶紧去抓药,不要耽搁。”

    回眸一看,父亲叶景已经睡沉。

    叶春秋给他掖了被子,搬了凳子坐在榻下,看着熟睡的父亲脸上依然还是烫红,叶春秋枯坐良久,叶三才赶了回来,于是主仆二人去了厨里升起炉灶煎药,等到热腾腾的药出了炉,二人七手八脚的将叶景叫起,喂了他吃下,叶春秋这才起身,吩咐叶三道:“你好生在这里照看在着,三儿,这些日子多亏了你,我承你的情,不过眼下我要出门一趟,你要寸步不离,不能松懈知道吗?”

    叶三似懂非懂的点头,忙是应下。

    叶春秋撑着油伞,便踱步而出,雨中的叶家带着几分泥腥味,说来也是好笑,虽然在这里住了一些时候,可是除了自己的小院落,还有那族学,其他的地方,他都很陌生。

    走了几步,恰好有人迎面而来,叶春秋透过雨幕,便见来人也撑着油伞,脚上的靴子都是泥垢,不过这人,叶春秋却是再熟悉不过,正是自己的二叔叶松。

    叶松穿着一件新缝制的丝绸秋衣,显得格外的精神,见到了叶春秋便驻了足,打着招呼:“春秋回来了?怎么不见你到二房去坐坐,你大父也盼着你回来呢。”

    他面带微笑,依然还是那副大家长的姿态。

    叶春秋抿抿嘴,举着油伞勉强做了个半揖:“才刚刚回来,听说父亲病了,便先去探了病,二叔这是要到哪里去?”

    叶松笑了笑,他眼眸落在叶春秋头顶的纶巾上,眼底深处有掩饰不住的妒忌,他还是挤出笑容:“哦,大兄的病,我已让人看过,不碍事,只是着凉罢了,后日就是中秋,你大父最看重这样的日子的,少不得又要让嫡男们去告祭一下祖宗,除此之外,叶家各房和族中的亲戚也要来聚一聚,这是大事,虽是下雨,我却得照看着。”

    这时他脚下的流水成洼,沾湿了他的靴子,他想要挪脚,油伞一偏,雨水又打湿了他新衣的衣裾,叶松露出懊恼之色,举步要去前方的檐下躲雨,不耐烦的说了句:“老夫要去忙了,你下雨天莫要乱走。”

    他跌跌撞撞的撑伞与叶春秋擦肩儿过,猛地叶春秋突然道:“二叔。”

    “啊……”叶松下意识的驻足回眸,忍不住脚一滑,又溅了一身的泥,他有些恼怒,这新衣是松江的绸子缝制而成,价格不菲,穿穿了一天,本来还指着后日中秋的时候穿出来会客,谁料到已是污浊不堪了。

    等他一脸怒气的看向叶春秋,却见这个侄儿正笑吟吟的看他,赞叹道:“二叔的新衣很漂亮。”

    “哦。”叶松虚应了一声,表情冷淡。

    叶春秋说罢,撑着伞,已是走了。

    他才不在乎脚下的水洼,和叶松不同,叶春秋没有新衣、新靴,脏了也就脏了,哎呀,现在父亲病了,脏了好像是要自己洗,失策,失策。叶春秋摇摇头,带着孩子般的斤斤计较,自己把自己逗笑了。

    叶松撑着伞看着这侄儿越走越远,消失在雨幕,等到最后不见了踪影,他才将眼睛眯起来,眼眸里掠过冷色,心里禁不住骂,哼,中了秀才很了不起吗?将来我儿子也要高中,呵……这个小子哪有将自己放在眼里,可是又如何,庶子就是庶子,只要你一天姓叶,就容不得你放肆。

    他接着开始为自己的新衣衫惋惜起来,这绸缎可是最上等的料子,松江的丝绸驰名天下,自己还是托人买的,现在倒好……

    猛地,叶松又突然想到了什么,有些不对啊,叶春秋去的方向,并不是老太公那儿,他父亲病了,不好好的在家里伺候,难道四处出来闲逛不成?若说他是去见老太公,倒也说的过去,讨好卖乖嘛,这是意料之中的事,可是那儿……不是三房的方向吗?

    叶松若有所思起来。

    ………………

第一百零七章:叔不如婶

    三房的位置,叶春秋这个府上的二少爷居然不能确定,只好撑着油伞四处逡巡,乡下地主就是这点好,别管有钱没钱,只要有地,就可以建大宅子,这一代建好了,下一代若是出息还可以扩建,下下一代若是不争气,就固守着家业便好,等到什么时候又有人光耀了门楣,少不得又要开始扩建了。

    叶家诗书传家,最早可以追溯到宋朝时一个中了进士的高祖身上,所以这宅子也算是几经修葺,虽然谈不上富丽堂皇,偏偏规模却是宏大的很。

    叶春秋好不容易逮了几个人来问明了方位,终于到了三房的院落面前,他在门扉外叫了几句:“三叔,三婶在吗?”

    里头有人听到声音,却是个妇人推开窗,一见到叶春秋,立即喜上眉梢:“春秋啊,快,进来坐坐。俊才,去给你堂兄开门。”

    俊才火速出来,冒雨穿过庭院给叶春秋开了门,叶春秋笑呵呵的撑着油伞给他遮雨,叶俊才则是打量叶春秋,心里酸溜溜的,人家现在成了秀才老爷啊,想当初自己想揍就揍的小破孩子,不过别看俊才五大六粗,可是久受三婶熏陶,却也有了点心计,立即挤出笑容,很友好的道:“二哥好。”

    叶春秋很想伸出手去摸摸他的手,道一声乖,却还是忍住了,尼玛,这小子属狼狗的,别看现在人畜无害,真要惹了他,谁晓得他会不会从这里追着自己到河东去?

    他笑吟吟的与叶俊才并肩穿过庭院,三婶已经在门廊下等了,连三叔也从另一个屋子出来,叶柏不善和人交际,只是呵呵笑了两句,他永远都是一副懒洋洋的样子。

    三婶却是朝叶春秋招手:“一直听说你要回来,却总是不见人影,哎……真是,你年纪还小,出门在外,婶子一直放心不下,快,进来。”说着让粗使丫头去斟茶。

    叶春秋进了屋,三房这儿比大房的屋子亮堂得多,尤其是小厅,装饰得还算典雅,这三婶一看就是会过日子的人。

    三婶让叶春秋坐下,一面絮絮叨叨,说了许多家长。

    叶柏也只好过来,今时不同往日了,若是从前叶春秋来,至多也就是三婶叫他到面前说几句家常罢了,叶柏这样平时躲在房里的,决计是不会出面的,可是叶春秋却是知道,这三叔若是敢怠慢了自己,三婶绝对会毫不犹豫的拍死他,三婶的河东狮吼在叶家也算是小有名气的。

    叶春秋嘴巴甜,一口叔婶的叫得三婶笑着合不拢嘴,接下来自然就是传统项目了,狠狠剜叶俊才一眼,痛骂道:“瞧瞧春秋,知书达理,又肯上进,如今都是秀才老爷了,你这吃货,就知道吃吃吃。”

    叶俊才只好把脸别到一边,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

    三叔乐呵呵的道:“啊……有客人在呢,骂他做什……”结果三婶狠狠瞪他一眼,他便噤声了。

    叶春秋看着有点儿冷场,便笑了笑道:“三婶,其实春秋这一趟来,是想请三叔帮个忙。”

    这个……三婶却是笑了,这个叶春秋其实和叶家没太大的瓜葛,半年前才领进了叶家,真要说有什么亲情那是假的,可是架不住春秋争气啊,她可是听河西的那些妇人们七嘴八舌的说了,春秋中的是三元,奉化县几百年也出不了一个的,有这秀才功名在,一辈子无忧,将来若是有机会,哪怕只是中个举,都是了不得的。

    自己的丈夫是老三,又不争气,多半是没多大出息了,可是她却把希望放在叶俊才的身上,俊才不是嫡长子,若是和他爹一样,最后还得靠着家里人帮衬,老二天天就盯着他的一亩三分地呢,谁打他的主意,他都要拼命,否则怎么跟大房闹得这么僵,让俊才指望着二房,那也是虎口夺食,可若是春秋这个堂兄将来多关照一些,说不准还有出路。

    她不怕叶春秋不求她,就怕叶春秋无所求,什么是人情,人情就是我给你一点,将来你给我一点,你来我往了几次,也就渐渐密不可分了,她笑吟吟的道:“春秋,你娘死得早,自幼跟着你爹,你若是有什么难处,尽管来说。”

    叶春秋没有迟疑:“我回来时带回了三百两银子,想请三叔出面,收购一些东西。”

    三百两,叶柏和三婶都吓住了,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啊,叶春秋哪儿来的这么一大笔钱?

    只是这些显然不好细问,不等那叶柏开口,三婶便道:“好说,不过举手之劳而已,他是你叔,帮你都是理所应当的。”

    叶春秋从三房出来,外头的雨却是罕见的停了,似乎是老天作美,太阳居然也自云层中展露了边角,叶春秋没有停留,转而往老太公所住的院子去。

    既然回来,见老太公是理所应当的。老太公听说叶春秋回来,也算喜出望外,连忙叫叶春秋进屋堂里说话,叶春秋彬彬有礼的行礼问了安。

    老太公连连点头:“好,很好,难为你惦念。”说着问了一些叶春秋在宁波的事。

    叶春秋轻描淡写的道:“孙儿在宁波尚可,每日读书,不敢懈怠。”

    老太公捋着长须笑起来:“是啊,就该勤学不可,来年就是乡试,你现在虽是秀才,可是官身还是白身,就看这一跃了。”

    中了乡试成为举人,若是成绩还不错,也可以选择做官了,这就等于是有了一个保底的机会,若是进士中不了,大不了就去吏部参加选官,那周主簿就是个举人,虽然举人进入官场没有什么前途,而且所授的官职大多卑微,却也是一条退路。

    叶春秋抿嘴一笑:“孙儿自当努力,力争上游。”他抬眸看了老太公一眼,继而漫不经心的道:“大父,孙儿有事相求。”

    老太公对这个庶孙颇有亏欠,最重要的是这个孙儿给自己挣来了很多的颜面,可是又因为才回到叶家不久,某种程度并不亲近,现在叶春秋说有事相求,忙道:“你但说无妨。”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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庶子风流介绍:
本是个平凡少年,意外得到光脑,一朝回到大明正德年间,成为士绅家族的一个私生子。 聘为妻、奔为妾,老爹居然是和娘私奔才生下的自己,生母身份卑微,作为庶子,叶春秋誓要活出一个精彩的人生。 在家族不被重视?那就科举来打你脸! 生母出身低下,不妨就为她去讨诰命! 朝堂上明枪暗箭,无妨,无妨,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 伴君当真如伴虎?不然,不然,而今天子是正德。 传奇人生刚开始,美女太多挑花眼,娶娇妻,立高门,叶春秋从此不再低调做人,就是这样狂拽霸气狠炸天,美好生活从此开启。庶子风流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庶子风流,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庶子风流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