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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骁骑校     武林帝国txt下载     武林帝国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2-64 收编吞并

    温俊伟只觉得血往头上涌,酒杯一下子摔在地上,上前一步揪住那人的领子吼道:“你说什么!”

    那人头上流出的血把眼睛都糊上了,身上也烟熏火燎的,腰间的刀鞘空了,一只靴子也跑丢了,看这狼狈的架势不像是装的,他嘶哑着声音哭道:“大都督,咱们五万弟兄都让人包了饺子了。”

    这回温俊伟听清楚了,五万大军让人家一锅端了,这不可能啊,才多大功夫啊,整整一支军队就完蛋了,就算是五万人排着队伸着头让别人砍也得一两天时间吧,怎么几个时辰就完蛋了,这决不可能!

    田二横等将官都把手中的酒杯放下,瞪着眼站起来,虎视眈眈的看着曹延惠等人,突然事变,肯定是这帮凉州人搞的鬼。

    温俊伟努力让自己镇定一些,他仔细打量着曹延惠等人,老家伙依然是嘴歪眼斜,一只手抖着,看不出什么变化来,周泽安一脸震惊,王威不知所措,曹俊依旧在喝酒,只有曹延惠的二儿子一脸掩不住的惊喜。

    没错,这事是他们做的,温俊伟暴喝一声,拔剑出鞘,指着曹延惠道:“给了拿了!”

    堂上顿时大乱,武将们纷纷拔出随身携带的兵器,将桌子踢翻,朝曹延惠等人猛扑过去,那些舞女尖叫着向后堂逃去,大厅里乱作一团。温俊伟对田二横道:“田总兵快去集合人马!”

    田二横依言出去了,再看那些扑向曹延惠的武将,此时却一个个被扔了回来,一直默不作声站在老曹身边的中年人抱着膀子挡在前面,嘴角挂着讥讽的笑。

    “轰隆”一声,刚才出去的田二横飞了进来,一群人紧跟着冲进来,与此同时窗户都被打破,一杆杆火枪伸了进来,黑洞洞的枪口瞄准官军众将。

    “都别动,谁都打死谁!”一个冷冷的声音响起,元封一手拿刀,一手握枪走了进来,一名官军千总刚想难,被他一枪打中额头,顿时血花四溅,横死当场。

    大厅里沉寂了,没人敢动,没人说话,只有肋骨被踢断的田二横出呻-吟。温俊伟知道中计了,颤声道:“你们这是要造反么?”

    元封不搭理他,走到大厅中央道:“朝廷大军在凉州城外遭遇突厥人袭击,损失惨重,这肯定是有人给突厥军通风报信,而且这个人肯定在你们当中,为了查清真相,只好委屈各位了,统统带走!”

    凉州军涌了进来,缴了这些人的武器,一个个押了出去,官军们知道着了人家的道,此时说啥也是白搭了,只好垂头丧气,束手就擒,走到院子里才现,官军的岗哨卫兵早就让人家给摸了。

    田二横伤的不轻,依旧躺在地上不动,元封上前踩住他的胸口,冷笑道:“田总兵,又见面了。”

    “有种的一刀杀了爷爷!”田二横倒是个不怕死的角色,但这一套在元封面前根本没用,他蹲下来盯着田二横道:“别急,杀你是迟早的事情,不过要光明正大的杀,明正典刑的杀!”

    “姓张的,你敢造反!朝廷一定不会饶了你的。”

    “押下去!”:

    两个士兵扑上来将田二横象拖死狗一样拖了下去,元封这才走到曹延惠面前施礼道:“老大人受惊了,多亏你们在此拖住他们,我们才好施展。”

    曹延惠的面部肌肉已经恢复了正常,微笑道:“不妨事,大风大浪见得多了,这点阵仗还不放在眼里,再说有叶天行父子在这里,谅他们也不能怎么样,你那里进展的如何了?”

    元封道:“官军比想象的还要不堪一击,几万军队如同纸糊的一般,一冲就垮了,现在弟兄们正忙着收拢逃兵呢。”

    ……

    城外,月色如水,一块洼地里聚集着二百多个神色惊恐的官兵,个个丢盔卸甲,衣冠不整,想起傍晚时分生的事情,每个人心里还在后怕。

    正当甘肃官军拔营起寨,向凉州城进的时候,突然遭到了突厥骑兵的袭击,只见黑旗遮天蔽日,烟尘滚滚,蹄声如雷,身穿重甲的突厥骑兵如同神兵天降,在官军队伍中来往冲杀,所向披靡,官军正处于行军状态,盔甲都背在身上,高级军官们早已先进凉州享福去了,一时间无人指挥,只能四散奔逃。

    官军普通士兵大多是未经过严格训练的壮丁,纯粹为了吃粮糊口才当的兵,一顶毡帽,一杆花枪就算当了兵了,哪有什么斗志、经验可言,就算是那些有资格戴铁盔,穿叶子甲的战兵,也就是和马贼打过仗,谁也没见过这种阵势,被铁骑一冲就丢了魂,把盔甲兵器一扔,只恨爹妈少生了两条腿,跑啊,拼死的往东跑,可是两条腿的始终跑不过四条腿的,大部分官军被突厥兵赶上,在弯刀的威胁下只好跪地投降,十几个突厥骑兵就能逼降一整营的士兵,一时间大路两旁跪满了人,连突厥人都傻眼了。

    但是官军实在是太多了,四散而逃抓都抓不过来,官兵们逃到荒野之上,又饿又怕,便三五成群的聚拢起来,找个隐蔽的地方暂且藏身,初春的夜晚寒冷无比,这荒原之上饿狼又多,如果乱跑的话,怕是没被突厥人射死就先被狼给叼了。

    官兵们蹲在洼地里大气都不敢出,外面一阵阵急促的马蹄声,那是突厥人在搜捕散兵,等马蹄声过去,大家伙才悄声议论起来,这到底是咋回事,大都督前脚进了凉州城,后脚突厥人就来了,难不成凉州已经被突厥人拿了,大都督也被人活捉了?

    官军的规矩是一天两顿饭,大家伙到现在水米没沾牙,还撒丫子跑了十几里,肚里早就饿了,夜风呼呼的吹,狼嚎一声接着一声,还有忽远忽近的马蹄声,都让官兵们的神经变得脆弱,正惶恐间,忽听到远处有人喊:“弟兄们,突厥人被打跑了,都出来吧,大都督给你们预备了手抓羊肉,烤包子,就在凉州东门外的大营里,快出来吧。”

    官兵们大气都不敢出,生怕是突厥人使诈,忽然有人惊呼道:“那是李参将的声音!”

    立刻有人低声喝道:“别出声,可能是李参将被突厥人俘虏了,你们听他声音,都带着哭腔呢。”

    众人凝神一听,果然声音抖,但是又有人说了:“这是风声,别怕,咱们出去几个人看看不就行了。”

    大家推举了几个胆子大的士兵悄悄爬出去一看,果不其然,远处火把簇拥下的那人正是甘肃官军的李参将,他身边也都是官军打扮的人,于是他们欣喜的喊道:“出来吧,是自己人。”

    同样的故事在不同的地点上演着,大批跑散的官兵被收拢起来,聚到凉州东门外的大营里,营房里一口口大锅熬着羊肉和萝卜,灶台上烤着包子和馕饼,香飘十里,身穿土黄色号坎的甘肃官军一股股汇聚过来,在身穿红色战袍的凉州军士兵指挥下,进入大营吃饭安歇。

    士兵们也纳闷,怎么不见本军的军官,难不成自己被凉州人收编了,不过他们不敢乱说乱动,因为大营就在凉州城头的火炮威胁之下,再说了,凉州人好歹是汉人,又不是突厥人,怕什么。

    ……

    帐篷里,赫敏和李明雪喜得嘴都合不拢,这一仗打的太顺利了,简直比赶羊还简单,先前缴获的那些突厥旗帜盔甲兵器一点没浪费,她俩带兵假扮成突厥骑兵冲击甘肃官军的队伍,号角一吹,旗帜一挥,一个冲锋下去,官军的队伍就溃散了。

    这也难怪,精锐骑兵冲击行进间无防备的步兵队伍,和猛虎冲击羊群的感觉差不多,官兵们素质低下,又没有军官指挥,不溃散倒是出了奇。

    缴获的东西太多了,遍地都是丢弃的盔甲兵器,帐篷辎重粮草更是原封不动的扔在那里,最意外的收获是五大箱银锭,足足有十万两之巨,想必是未放的军饷,这回可达了,两位女将由衷的体验到打劫的快乐,喜笑颜开商量着啥时候再干一票。

    ……

    城内,田二横的五千人马已经被封锁在军营内,这批人是甘肃官军的精锐,温巡抚的家底子,战斗力和忠诚度都不是外面那些杂兵能比较的,他们已经意识到情况不妙,在低级军官的指挥下封锁了军营的大门,拿着兵器龟缩在里面拒不投降。

    “大帅,查清楚了,这几个营的兵正是血洗十八里堡的元凶,怎么处置您拿个主意吧。”赵定安禀报道。

    元封放眼看去,军营墙头上那一张张嚣张的嘴脸渐渐模糊了,变成火海中的十八里堡,无数妇孺被官兵的马蹄踩踏,被长刀砍翻……

    他深吸一口气:“让炮兵预备吧。”

2-65 快意恩仇.恩威并举

    “我再说一遍,放下兵器出来投降,这是你们最后的机会!”一名凉州军官举着大喇叭站在军营门口喊道,但是回应他的只有几支羽箭,军官身旁的长牌手早有准备,飞身上前挡住箭矢,那军官耸耸肩咕哝道:“老子仁至义尽了。

    围墙上露出几个顶着铁盔的脑袋来,气势汹汹的喊道:“快把俺们大都督和田总兵放了,不然等大军打进来有你们好看的!”

    死到临头还敢充大瓣蒜,这倒正中了元封等人的下怀,这批人是甘肃官军的核心力量,就算收编过来也不放心,还不如一锅烩了,既能报了十八里堡的大仇,又能威慑其他甘肃官军。

    城墙上的火炮调整了角度,距离如此之际,大将军炮是派不上用场了,但是那些小型的火炮和火枪可全有了用武之地,居高临下,目标清晰,简直就是当靶子打,各路人马就绪之后,赵定安向元封请示:“兄弟们准备好了,随时可以开打。”

    元封已经让人在军营前面的空地上摆了香案,上面放着密密麻麻一片木头牌位,上面写的都是死难和失踪的十八里堡乡亲的名字,元封恭恭敬敬的点了三炷香,默念道:“父老乡亲们,元封为你们报仇了,你们泉下有知的话,就睁眼看看吧。”磕头,上香,然后起身喝道:“开炮!”

    炮营千总狗剩亲自点响了第一炮,随即城墙上一排火炮轮番鸣响,一团团硝烟腾起,复仇的炮弹射向军营,各种实心弹开花弹霰弹在毫无遮挡的军营内痛快淋漓的收割着生命,只听见一阵鬼哭狼嚎,官军们被炸得人仰马翻,血肉横飞,侥幸未死的人慌不择路想爬出去逃命,刚从围墙上露出头来,就被火枪爆了头。

    整整打了一刻钟,元封才下令停止,片刻之后,军营里举起一面白旗,带着哭腔的声音喊道:“别再打了,俺们降了。”

    元封道:“定安你带人去受降,问清楚了,凡是去过十八里堡的就一刀砍了,不留活口!”

    “是!”赵定安手按佩刀,瞪着血红的眼睛去了。

    “大帅三思啊。”旁边有人忧心忡忡的劝道,元封扭头一看,正是周泽安。

    “正是用人之际,大肆屠戮恐怕不妥,外面还有数万降兵,被他们知道了……那军心……”周泽安摇摇头。

    “做人如果不能快意恩仇,活着还有什么意思?这些兵是杀害我父老乡亲的凶手,无论如何我都不能接受他们,放回去就便宜了姓温的,留下更是祸害,不如来个干净利索的,至于那些降兵,我自有办法。”

    周泽安不敢再劝,默不作声的退下了,心中暗暗感叹元封的心狠手辣,五千人说杀就杀了,眼皮都不带眨一下的,谁摊上这么个敌人,就等着哭吧。

    军营里没有什么掩蔽物,五千官军就是活靶子,这一通炮火打下去,当场炸死两千多人,剩下的也都完全丧失了抵抗意志,乖乖的举手投降,兵器盔甲在军营门口堆的象山一样,赵定安领着人亲自甄别,将没去过十八里堡的放出去单门列队,去过十八里堡的留在军营里,官军们不知道区分这个的意图,便老老实实的按照命令去做,结果有五百人留在军营中,赵定安让人把营门关闭,没有命令谁也不许进来。

    片刻之后,就听到军营里一阵阵惨号,声音持续了很久,赵定安在带着弓箭手们出来,来到元封身边道:“都料理了。”

    元封点点头,转身去了。

    那座香案依旧摆在军营大门前,高香忽明忽暗,一阵旋风刮过,呜咽如泣。

    城外大营里,官兵们听着不断传来的炮声枪声和惨号,一个个吓得面色煞白,不知道城里究竟在生着什么,幸亏到了后半夜这一切声音都没了,只剩下帐篷外的东风呼啸。

    一大早,官兵们就被沉闷的鼓点惊醒,集合了,他们匆忙披上号坎登上靴子来到帐篷外面列队,兵器是不用拿了,因为早被人家给缴了。

    军士们忐忑不安的站了一刻钟,终于等来命令,从他们之中挑选出两千人来,一队人去城内干活,一队人留在城外挖坑。

    挖坑是一件令人极其恐惧的事情,因为总是会令人想到活埋、坑杀,士兵们战战兢兢拿着铁锨铲着土,不时瞅瞅那些在附近晃悠的凉州军士兵,黑洞洞的火枪和明晃晃的马刀打消了他们反抗和逃跑的念头,唉,但愿埋的不是自己就好。

    进城干活的那一千人更加胆战心惊,因为他们的任务是抬死人,先前进城的那五千精兵已经死的差不多了,整个兵营里到处是残肢断体,还有几百人齐齐的死在墙根下,身上插满箭矢,这是屠杀啊。

    这些兵大都没打过仗,见到这么多尸体难免害怕,有些人还当众呕吐起来,凉州军士兵们在一旁吆喝起来:“别愣着,快干活!”

    官军们无奈,只好哭丧着脸将尸体收拢起来,肩扛手抬运出城去,正好几十个大坑已经挖好,这些尸体就填在坑里,凉州东门外赫然出现几十座庞大的小山包,后来这些山包被人称作肉丘坟,成为元封手段狠辣雷厉风行的见证。

    处理完了尸体,这些士兵回到大营,迅将他们所目睹的事情告诉了同袍们,一时间恐惧的气氛传遍了整个大营,士兵们惶恐不安,生怕自己也变成肉丘坟里面的填充物,可是没人组织,手上又没兵器,谁也不敢乱动,只能期望对方手下留情,事到如今,再傻的人也明白了,那些所谓的突厥骑兵正是凉州军假扮的,现在说啥也晚了,谁让自家大都督不争气呢,巴巴地跑来想吞并人家,结果赔了夫人又折兵,不用问,那些总兵参将啥的都让人家一锅端了。

    大营空地上搭起一座高台,元封等人站在上面注视着这帮如同丧家之犬一般惶恐不安,又如同绵羊一般温顺驯服的士兵,赵定安皱着眉头道:“这帮兵真怂,我看全打他们回家算了,咱们用不上。”

    元封道:“没有怂的兵,只有怂的将,一头狮子带领下的绵羊能打败一只绵羊率领的狮子军队,只要是年轻力壮,品性朴实的人,就能派上用场。”

    赵定安道:“最近你越来越出口成章了,张嘴就是武帝语录,是不是那位李大小姐讲给你的。”

    元封微笑不语,最近军中兴起一股风潮,人人都弄一本那位前朝皇帝的语录在手里拿着,没事就看,时不时在人前背诵几句显示自己的水平,可是元封却和他们不同,武帝语录中的每一句话,他在五岁的时候就能倒背如流,想到这里他不由得想念起抚养自己长大,教自己武功和知识的叔叔,叔叔啊叔叔,您在天有灵,看到我现在所做的一切,会不会满意呢?

    凉州军的弹压下,手无寸铁的甘肃官军们渐渐平静下来,都抬头看着高台上这帮将军,心说这是要搭台子唱戏么,很快答案就有了,十口大箱子被抬了上去,那个高个子的将军开言喊道:“弟兄们!”

    他声音中气十足,带有一股不可抗拒的威压感,整个大营顿时鸦雀无声,几万双眼睛目不转睛的看着他,有那聪明的点的士兵从这一声称谓中觉察到了转机,起码凉州军是不会再杀人了。

    “弟兄们,我知道,你们中的许多人是为了吃一口饱饭才当的兵,还有一些人是摊上丁役不得不从军,有句话你们一定都知道,好男不当兵,好铁不打钉,今天我要说,这句话纯粹是放屁,吃粮当兵,为国戍边,不丢人!

    咱们凉州三军将士不过五万人,抗击突厥百万大军长达半年之久,将士们抛头颅洒热血,图的是什么?难道是那一天两顿高粱米饭,一个月二两五的饷钱么?不是!往大了说,是为了报效皇恩,保境安民,往小了说,是为了自己光宗耀祖,封妻荫子,大丈夫生于世上,不是来当饭桶米虫窝囊废的,谁不想功名马上取,万里觅封侯!你们说,是不是这个理?”

    官军们依旧鸦雀无声,他们还不习惯这种**的演说,外围负责警戒的凉州军们倒是听得热血沸腾,嗷嗷叫着:“是这个理!”

    元封伸手压了压,继续道:“凉州军和甘肃官军的规矩不同,没人敢喝兵血,吃空饷,没人敢克扣士兵的伙食,拖欠军饷,我也不瞒大家,昨天生了一些不愉快的事情,死了一些人,但你们不用怕,这些和你们无关,你们依然是朝廷的兵,凉州的兵,今天本帅给你们预备了一份见面礼,来人啊,开箱子!”

    一队士兵走上来将那十口箱子打开,扣着箱子底把里面的东西全倒了出来,高台上一片银光耀眼,一座银锭子堆成的山脉出现在大家眼前。

2-66 温巡抚三喜临门

    十日后,兰州,巡抚宅邸,张灯结彩,热闹非凡。今天是甘肃巡抚温彦温大人三喜临门的大好日子,第一喜是正值老大人五十大寿,第二喜是第四房小妾过门,但是只有这第三喜才是真正值得温巡抚高兴的事情,那就是凉州传来的捷报。

    自从独生子死后,温巡抚就没有过笑脸,今天是第一次露出笑容,一群丫鬟簇拥着他,帮他换上五蝠捧寿的蜀锦直?,戴上高高的帽子,小妾已经用一顶轿子抬进门了,温巡抚倒不急着去见,听说这姑娘容貌身材都是一流的,而且她的三个姐姐过门之后生的都是儿子,温巡抚不是个好色的人,娶小妾无非是为了传宗接代罢了,但愿新娶的这个不会让他失望。

    客人们都在前厅候着了,都是甘肃官场上的人,多少年的老部下了,用不着自己招呼,让他们自便就可以了,温巡抚舒舒服服的坐在太师椅上,让丫鬟帮自己换鞋,忍不住又把茶几上的捷报拿起来看了看。

    这个侄子还真是争气,大军开过去没几天就把凉州拿下了,起先温巡抚还担心会遇到抵抗,现在看这种忧虑纯属多余,凉州军再厉害,被突厥人打了几个月下来也拖垮了,自己就算捡了个大便宜。

    捷报上说斩五千,俘虏一万,赶走突厥兵二十万,三军将士无不用命,田二横总兵更是身先士卒,英勇无比,看着这些虚假无比的内容,温巡抚只是一笑了之,打仗么,没有不冒功的,只要凉州拿下了,夸大几分战果算什么,自己向朝廷汇报的奏章上写的比这还夸张呢。

    河西走廊是一块宝地,朝廷早就垂涎已久了,只是处于种种考虑才没有动手,这次被自己拿下,皇上一定会龙颜大悦,好好的奖励一番,自己老了,也不图什么了,只希望能坐稳这个位子,保证温家在西北的荣华富贵就好。

    “老爷,客人催了。”丫鬟在屏风外面怯生生的说,温巡抚止住思绪,呵呵一笑,站起来向前厅走去,今日他要痛饮一番,不醉不归。

    甘肃官场上这些人都已经知道了收复凉州的消息,河西走廊本来就属于甘肃省,而且是甘肃地界中最富裕的一块,拿下凉州,甘肃的财政收入会比往年提高数倍,更何况还会腾出好几个肥缺来,凉州、甘州、肃州,这些地方都需要信得过的官员啊,所以这次赴宴,大家都备了厚礼,希望温巡抚在选拔官员的时候考虑一下自己。

    宴会的气氛相当热烈,大家推杯换盏喝得开心,忽然门口走进一名下人,将管家叫了出去,过了一会,管家回来,疾步来到温巡抚跟前,低声道:“老爷,有事。”

    温巡抚又满饮了一杯,将空杯子亮给大家看,博得一片喝彩,他这才回身道:“何事如此慌张?”

    “老爷,凉州来人了,有急事。”

    “哦,让他候着吧。”

    “老爷,是急事,很急。”

    管家话语里透着焦虑和不安,温彦心中一沉,站起来向众人赔罪道:“少陪,老夫去去就回。”脸上依然带着和煦的微笑,迈开八字步,从容的向后堂走去,边走边说:“让来人到书房去。”

    来到书房坐定,不一会儿管家便带来一人,那人三步并作两步扑进书房跪倒在地哭道:“大人,不好了!”

    温彦定睛一看,此人蓬头垢面,身上的衣服都看不出原色了,脚上却穿着一双官靴,他赶紧示意管家把门关上,禁止闲杂人等打扰,然后镇定自若的问道:“你是何人?有何大事?”

    “大人,我是温大都督的粮秣官何康啊,大都督他……他被俘了,五万大军也垮了!”

    温彦定睛一看,此人确系军中粮秣官何康,只不过原来是个大胖子,现在却成了瘦子,难怪自己认不出,他这副惨状已经能说明一半问题了,温彦只觉得一口腥甜的东西在嗓子眼里往上冒,他用力压住,颤声道:“到底怎么回事,慢慢道来。”

    何康一边哭一边将当日的情形说了一遍,他是粮秣官,所以没跟温俊伟一同进凉州,大军拔营起寨开进凉州,正走在半路上,忽然遭到突厥骑兵的袭击,全身黑色的突厥重甲骑兵呼啸而至,将官军截成几段分割包围,官军不敌,四散而逃,何康比较机灵,骑马迅向东逃窜,所幸没被俘虏,后来从凉州方向66续续过来一些逃散的士兵,他们告诉何康,大军全军覆没,大都督也让人家扣了,于是何康立刻星夜赶往兰州,不早不晚正好在今天赶到。

    “你有没有惊动沿途官府?”温彦问道。

    “没有,卑职知道此事非同小可,不敢乱说。”

    “那就好,你下去吧,好生歇息。此事万万不可泄露。”

    走了何康,温彦起身走了两步,突然一口鲜血喷出,将墙上那幅“寿”字喷的星星点点,如同腊梅开放,他忍不住哭道:“我的五万大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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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了亲命了,这五万五千人马可是温彦的家底子,花费了十几年的光阴,耗费了不知道多少银钱,才养了这点人马,居然在一天之间就被败得一干二净,自己这个本家侄子还真不是一般的无能!凉州曹延惠还真不是一般的阴险狡诈!

    曹延惠割据凉州,温彦又何尝不是如此,不过他比曹延惠要乖巧一点,对朝廷比较顺从,再加上甘肃土地贫瘠,没啥大油水,温彦能妥善处理和凉州、羌人的关系,手上还有几万兵马,所以朝廷一直以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由他做甘肃王,这五万五千人马可以说是温彦安身立命的本钱,如今全没了,那朝廷还不是想怎么动他就怎么动。

    一招不慎满盘皆输,这就是典型的偷鸡不成蚀把米,想着占人家凉州的便宜呢,结果把自家的人马全输进去不说,搞不好连老本都赔进去,一定要想办法挽回这件事!

    为了不让官员们生疑,温巡抚还是强打精神回到前厅继续把酒言欢,一杯杯的喝着美酒,可是个中滋味只有自己清楚……

    ……

    凉州城外,一队队士兵正在操练,和以往练兵所不同的是,他们训练的主要内容是分列式,昔日松散懈怠的甘肃官军如今已经变了样子,在教官的鞭挞下,整个队列横看竖看斜看都是一条笔直的线。

    “妈的,这帮废物点心能练到今天这一步也算不容易。”总教头王金标摘下毡帽抓起水壶猛灌了一口,指着正在行进间的一支队伍对元封道:“大帅看着还成吧?”

    “嗯,还可,让他们向左转,一直走不要停。”元封道。

    “遵命!”王金标立刻挥动令旗,向左一指,排头兵看见号令,大喊一声:“向左转,齐步走!”整个队伍轰然左转,迈着正步走过去。

    可是向左五十丈远的地方,就是校场的边缘,一排营房建在那里,当兵的走到营房前便不知如何是好了,不停地原地踏步,排头哨官扭头看令旗,但令旗依然指着前方。

    “不行啊,老王。”元封轻描淡写的说,王金标顿时火冒三丈,飞奔过去怒骂道:“让你们停了么!都是些饭桶,白痴!”

    领队哨官委屈的说:“总教头,往前走就是营房啊,让俺们如何是好?”

    “还犟嘴!就算前面是悬崖,是火坑,没有命令也不能停,该怎么办你自己想,重来一遍!”

    这队兵集体转身,绕了个圈重新来到营房前,这回大兵们学聪明了,七手八脚上去,连推带踢,把营房的土墙推倒了,然后整队继续前行,眼瞅着前面又是几座营房,当兵的摩拳擦掌还想拆屋,元封笑着对王金标道:“可以了,再走下去凉州城都得让他们扒了。”

    王金标得意的一乐,这才挥动令旗命令士兵们转向。

    ……

    “大帅,有信!”一名亲兵奔来过来,将火漆封着的大信封递给元封,元封定睛一看,上面写着“凉州曹延惠亲启”署名是兰州温彦,心中思量一下,还是没拆这封信,亲自拿着进城去找曹延惠去了。

    经过一段时间的调养,曹延惠的身子骨越来越好了,老家伙精神矍铄,已经能料理政务了,但是他的那些老部下都在政变中死去,现在掌权的这帮人都是元封提拔起来的,该忠于谁大家心里都有数,所以也没有多少事务需要老曹处理,每日就是在府衙后宅写写画画,教儿子念书。

    元封来到后宅,不用下人通禀便径直来到书房,可是却扑了个空,下人说老爷在后花园,于是元封急匆匆赶往后花园。

    刚进月亮门,便和一个人撞了个满怀,一时间温香软玉满怀,低头看去,一张娇滴滴白嫩嫩的小脸正扬着看他,这……这不是曹二公子么?

2-67 赎人.升官

    曹延惠俩儿子怎么都这德行,一点不像男子汉,老大优柔寡断,生性怯懦,老二性子倒是烈一些,但是长得太娘了,这要是梳个丫簪,穿上裙子,就是一漂漂亮亮小萝莉。

    元封退后一步,抱拳道:“二公子好。”

    曹秀的脸腾地一下红了,没说话,元封打完招呼拔腿就走,刚走两步忽听身后一声喊:“将军。”

    回头,曹秀伸出一只手指着上面,纤细的手腕白净光滑,“喵喵。”

    喵什么喵,这小子吃错了药了吧,元封心中狐疑,抬头看去,可不是么,大树上正有一只小猫咪“喵喵”的叫呢,看样子是爬上去下不来了。

    再看曹秀,两只大眼睛忽闪忽闪的看着自己,一副乞求的表情,元封再看看周围,没有旁人,他便无奈的摇摇头,将腰间大带解开,佩刀弓囊箭壶火枪都放下,噌噌几下爬上大树,将小猫咪解救了下来,送到曹秀面前:“二公子,你的喵喵。”

    “谢谢。”曹秀欢天喜地接过小猫咪,拔腿跑了。

    “男孩子家家的,长那么大眼睛,还喂猫,曹延惠想女儿想疯了吧。”元封心中暗想着,走进了后花园。

    殊不知这一幕已经被假山之上的曹延惠看在眼里,老家伙摇头叹气,捋着胡子郁闷之极。

    找到曹延惠,把信件呈上,老曹撕开信封一目十行的看完,禁不住哈哈大笑道:“温彦啊温彦,想不到你也有求人的时候。”说着将信递给元封。

    元封接过一看,信上先是缅怀了温彦和曹延惠当年的交情,又委婉的表示了歉意,说自己派兵过来完全是为了守望相助,毫无借机吞并凉州的意图,至于下面人不安分,搞出什么不让人愉快的事情的话,请曹延惠不用给他留面子,该杀的杀,该打的打,最后说,既然突厥人走了,这些派去协防的兵也该回来了,好几万人天天吃饭也是笔大数目,老让曹延惠管着也怪不好意思的,温彦情愿拿出一些银子来补偿曹延惠。

    温彦这是想拿钱赎人呢,元封眉头一皱,欲言又止,曹延惠道:“怎么,觉得这生意不好做么?”

    元封实话实说道:“这乱世之上,安身立命的本钱就是军队,好不容易收编了温彦的人马,岂可为了一些小利放了回去,那温彦有了兵马,还不是以我凉州为死敌。”

    曹延惠呵呵笑道:“年轻人目光还是不够长远啊,不错,温彦是对凉州虎视眈眈,但他能力有限,你就是再给他十万人马他也打不过来,但是换一个人就难说了,凉州需要一个不甚强大但也不能太弱小的邻居,温彦就是最好的人选。”

    元封一点就透,恍然大悟道:“老大人的意思是,将温彦作为凉州和朝廷之间的缓冲。”

    “不错,温彦若是不当甘肃巡抚了,换一个有魄力的官员来,凉州的压力就大了,你还怎么能安心西征呢。”

    元封点头道:“可是甘肃官军已经被我收编,吃进嘴里的怎么吐出来?”

    “那无妨,又没说全还给他,选些老弱病残,不愿意在凉州干的人送回去便是,对了,那位大都督是个人才,还是还给温巡抚比较好,这些人可值钱了。”说着曹延惠抖抖信封,掉出两张大额银票来,“看,一万两的大票子,温巡抚还是有些诚意的。”

    ……

    五万五千甘肃官军,当天跑散了两万多人,又被元封杀掉两千五百人,还剩下三万人,官军的兵员参差不齐,小到十三四岁,大到七老八十的都有,这些老弱残兵凑合凑合也有万把人,平时留在凉州军里除了打扫卫生干点杂活之外也没啥用处,不如做个人情卖给温彦了。

    凉州城内的一个院落,围墙高大,戒备森严,甘肃官军千总以上军官都被软禁在这里,双方没真正撕开脸打,也没必要做的太过分,这些酒囊饭袋元封可不稀罕,平日里就拿好吃好喝供养着他们,全当是养猪了,些人还真能卖上价钱。

    大门推开,一名凉州军官走了进来,对正在院子里散步的俘虏们宣布了一个大好消息:“各位将军可以收拾行装准备回家了。”

    三十多名军官都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恍恍惚惚的直到出了凉州的东城门,看到一队来迎接他们的甘肃官员,才明白自己是真的自由了。

    “借问一下,田总兵人在何处?为何不和我们一起东返?”温俊伟问送他们出来的凉州军官。

    “田总兵?田二横吧,那厮是突厥奸细,早就正法了。”凉州军官一指城门上方。众人抬眼望去,木条编织的笼子里盛着几颗人头,田二横的脑袋就在其中,西北气候干燥,天还不算热,人头依旧栩栩如生,看到昔日的同僚落到如此下场,众人不禁黯然。

    好像是一场梦啊,稀里糊涂就打败了,几万人马白送给人家,自己还要靠巡抚大人拿银子赎回去,脸皮再厚的人也知道害臊,大家都沉默不语,只有温俊伟若有所思的看着那些人头,现了一件蹊跷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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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凉州军的风格和甘肃官军就是不同,饷钱按时足额放不说,伙食更是优厚,以前在兰州当兵的时候,当官的花天酒地,当兵的经常饿得前心贴后背,一天两顿能管够就算谢天谢地,荤腥那是别想,当兵的只好出去偷鸡摸狗,有些人还偷偷把兵器盔甲卖了换吃的,以至于当兵的经常被人家戳着脊梁骨骂,所谓好男不当兵就是这个道理。

    可是在凉州军就完全不同,练兵是练得苦了一点,但平时菜饭管够,三天还能吃上一回荤腥,而且还有一种很温馨的小手段,哪个当兵的伤了病了,十夫长就会让伙房做一碗刀削面,打上两个荷包蛋,平日里凶狠恶煞的十夫长此时像个慈祥的老母鸡,拿着筷子亲自喂当兵的吃刀削面,你说说当兵的哪见过这个阵仗,还不感动的眼泪哗哗的。

    淳朴善良的士兵哪里知道,这是元封根据《武帝语录》中“病号饭”这一条施行的规矩,为的就是加深官兵感情,增强军队的人情味和融合力。

    所以当亲爱的十夫长问这些小伙子是愿意留在凉州军还是愿意回兰州的时候,十个人里面有九个半立刻表示坚决留下,反正都是吃粮当兵,自然是留在军饷厚,待遇好的队伍里了。

    这场交易持续的时间很长,温彦在付出了大量的银子和粮草之后,终于得到了大部分的军官和万余老弱残兵,好在66续续有些散兵归队,总算又拼凑出一支军队来,温彦也明白,那些年轻力壮的士兵是花钱也换不回来了。

    ……

    兰州,温巡抚府邸。

    “你是说,凉州张思安可能是十八里堡逃出去的马贩子?”温彦微微皱眉,很不愿意提及这件往事。

    “是的大人,田二横和那几个被杀的千总都去过十八里堡,侄儿还听说,他们还屠了近三千官军,也都是去过十八里堡的,照这么看……”温俊伟分析的头头是道。

    “马贩子,元封!居然改名换姓继续和老夫作对,不杀你老夫誓不为人!”温彦突然暴怒,再无往日的涵养风度,抓起桌上一个价值不菲的江南紫砂壶狠狠摔在地上,茶壶摔得四分五裂,碎片遍地,温俊伟吓得脸色苍白不敢言语,丫鬟下人们也远远躲开,生怕再度惹恼温巡抚。

    一个不识相的下人匆匆跑进后宅,隔着老远就喊道:“大人,大人。”温彦气不打一处来,喝道:“聒噪什么,来人啊,给我拖出去打死!”

    几个护卫扑上去将那下人拿住往外面拖,下人带着哭腔嚷嚷着什么,温彦根本不理,忽然听到了一些敏感的字眼,赶忙喝道:“把他带过来。”

    下人又被拖过来,温彦沉声问道:“何事禀报?”

    “大人,京……京城……京城来的钦差已经到城外了。”

    温彦忽地站起:“快准备香案,车马,酒宴!”

    温彦度换了官服,带着一帮官员迎出城去,刚才的怒色已经完全被笑脸替代,登上马车亲自陪着传旨太监进城,嘘寒问暖非常热情,那太监慈眉善目,倒也是个明白事理的人,提前通风道:“咱家可要恭喜温大人高升了。”

    高升?温彦心中忐忑起来,不知是福是祸,可是再问那太监死也不松口了,说反正过一会就知道了,惊喜还是留着和家眷同僚一起分享吧。

    来到巡抚衙门,文武官员全部到齐,摆上香案接旨,那太监脸色严肃起来,正色道:“甘肃巡抚温彦接旨。”

    温彦带领官员们撩袍跪倒,朝着东方三拜九叩之后,太监才取出一个明黄色的绸缎卷轴,展开念道:“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念其劳苦功高,特擢温彦为总督陕甘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管理茶马、兼陕西巡抚事。钦此。”

    “温总督,还不谢恩领旨。”太监一脸的笑,看着已经处于石化状态中的温彦。

2-68.西出阳关

    温巡抚果然升官了,被提拔为陕甘总督,名义上西北这一块都归他管了,真可谓是上马管军、下马管民,民政司法、军务粮饷茶马都是他的分内事,但是圣旨上的官衔最后一句才是关键。

    兼陕西巡抚事,这就是说温总督的行辕要设在长安府,可是温彦的家底子全在甘肃,到了长安那就是两眼一抹黑,还总督呢,被人家总督还差不多。

    皇上这一手玩得很高明,明升暗降将自己调离甘肃,再提拔一个甘肃巡抚上来,正好接管自己苦心经营十几年的事业,若是在以前,温彦还能玩点强硬的手段,比如推说自己故土难离,要求把总督行辕设在兰州,总之是拒不去长安赴任就是,手上有兵有粮,大不了学曹延惠和朝廷撕开脸就是。

    可是现时不如往日,温彦手上那点人马都被糟蹋光了,花费了巨额的银两才换回来一帮军官和万余名老弱病残,曹延惠黑啊,精兵都让他留下了,温彦也没办法,只好忍气吞声,准备多收点税再招兵买马,没成想朝廷下手这么快。

    肯定是有人通风报信,把兵败凉州的事情透露出去了,温彦下意识的看了看身后这些官员,官员们也是面露惶恐之色,被这突如其来的任命打懵了。

    温彦强颜欢笑,问道:“敢问秦公公,继任的甘肃巡抚却是哪位?”

    秦公公呵呵笑道:“此前已经宣过旨意了,继任甘肃巡抚乃天水知府柳松坡,也是温总督的老部下了,以后你们更要多多亲近才是。”

    温彦脸色微变,果然是他,两年前柳松坡还是被贬到偏远地区的小小知县,竟然一路飙升,从知县做到了铜城知州,然后是天水知府,知府的位子还没暖热,就坐上了巡抚的大位子,咸鱼翻生也不过如此吧,这一刻温彦甚至有些怀疑,柳松坡根本就是皇上安插到甘肃的一枚棋子。

    柳松坡已经随着秦公公来到兰州,面对自己的顶头上司,他依然是毕恭毕敬,但这副表情在温彦看来怎么都像是在嘲笑自己,两人携手言欢,温彦不经意的说道:“松坡兄啊,甘肃乱啊,盗匪横行外患不断,兄弟怎么好意思把这个烂摊子交给你呢。”

    柳松坡感叹道:“温大人为国为民,一番心意令人叹服,不过您总揽陕甘大权,还有许多大事要办,这剿匪事宜交给小弟便是,温大人日理万机,可能还不知道陕军三万精兵已经开到天水了,随时可以担负起剿匪之责。”

    原来如此,朝廷已经做了万全的安排,连兵马都开过来了,温彦最后一点指望也落空了,只好故作潇洒的哈哈大笑:“如此兄弟就放心了,哈哈哈。”

    “哈哈哈”柳松坡也大笑起来,秦公公也扯着公鸭嗓嘎嘎的干笑着,甘肃文武官员也无可奈何的跟着假笑着,一时间巡抚衙门沉浸在和谐融洽的气氛中。

    ……

    河西走廊,甘州,经过数月战乱,昔日繁华的城市已经变成一座鬼城,荒草丛生,断壁残垣。一队凉州军开进城来,军官们看到这破败的一幕,都感叹不已,人人心中郁结,忽然领头一人高声大叫道:“甘州!我回来了!”

    元封终于率兵收复了甘州,此时河西走廊已经打成了一锅粥,羌藏联军、帖木儿的儿子侄子,再加上凉州军,五股势力往来冲突,杀戮不停,凉州军最精明,一直躲在帖木儿大军的背后捡便宜,时值春季,到处饥荒,各路大军都没有粮食,唯有三王子的军队能吃饱饭,所以战斗力相对强些,一路往西撵,打的马黑麻和优素福招架不住。

    谁也不知道,三王子米兰沙的军粮竟然是往日的死敌凉州军提供的,元封和楚键早已达成秘密协议,暗中支持楚键一方,利用突厥人的内讧获得最大收益。

    战场渐渐西移,甘州成为凉州军的重要中转基地,大批粮秣辎重在这里集结,然后往前线,在尉迟家的大力支持下,西凉军的后勤不成问题,甘肃****剧变,朝廷暂时没精力理会西域的事情,元封等人更加可以放心的去干。

    从中原来的后备兵员66续续的抵达,这些人都是被马致远忽悠来的,大批读书人的加入,让西凉军的素质得到了大大的加强。

    和突厥军,羌藏军有所不同的是,西凉军是先进的技术型军队,炮兵占了相当大的比例,火器在军队中的普及率也达到了八成以上,再加上补给线短,士气高涨,战斗力比游牧民族军队高出不少。

    一个月后,西凉军开进了肃州,时值初夏,到处一片葱绿,遮掩了战争留下的凄凉痕迹,这里已经是汉人掌控下最西的地方了,从城池到民居都能看出浓浓的异族风情。

    “肃州乃番人入贡之要路,河西保障之咽喉。”古为西戎地,秦属乌孙,汉初为匈奴所占,南北朝为前凉、西凉、北凉、西魏所据,唐属酒泉县,宋被吐蕃、回鹘、西夏占领,元属肃州路,汉人已经许久没有踏上这块土地了。”军中一名饱学之士叹道。

    元封养了不少诗人在军中,也不用他们打仗出力,每人给个参军的虚职,每天写诗撰文就可以了,历史总是需要有人铭记的,军人们没有这个闲情雅致,也没有这个文采,就交给这些“战地记者”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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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处建一城池,可阻西面之敌入侵。”元封用马鞭子在地图上画了一个圈,此处是河西走廊中极为狭窄之处,南北只有三十里,以城池,敌台据守之,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但是现在不忙着建城池,所有的人力物力都要用在西征上,把敌人赶的远远的,让他们永远都没机会来犯边就是最好的防御手段,在肃州建立兵站之后,大军继续前行,向着下一个目标进。

    越往西走,天地越是开阔,碧蓝的天空,一望无际的戈壁,沙丘起伏,黄土夯成的废弃古城墙绵延在天地之间,大军停止前行,扎营休息。

    元封领着一帮将弁来到城门下,黄土的墙体已经被流沙掩埋了一些,历经无数次的战火,垛口和敌楼已经不复存在,只有锈迹斑斑的箭镞向人们诉说着无尽的往事。

    城门上有一块石牌,两个斑驳的隶书字隐约可见“阳关”,原来这里就是阳关。一座被流沙掩埋的城池,一座被历代文人墨客传唱的城池,参军们的情绪立刻激动起来,有人大声吟诵出千古流传的绝句“渭城朝雨浥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

    千古绝唱啊,边塞诗人们魂牵梦萦的地方就是这里,荒凉的古堡,壮丽的大漠,金戈铁马将军豪强,诗人们跪在黄沙里泪流满面,抓起沙子捧在脸上,神情陶醉不已,似乎能从沙中嗅出千年悲壮的故事

    黄沙从指缝中流出,眼泪大滴的留下,诗人们豪情满怀,忍不住诗兴大,一个个摇头晃脑,如同疯癫了一般,而军官们却三五成群凑在一起研究着如何重建城池,设立兵站的问题。

    忽然,城墙上有人大喊道:“看!”

    众人赶紧爬上土墙放眼望去,只见一望无尽的戈壁上,一副壮丽的画卷正在展开,隐隐约约的雾霭之中,旌旗招展,兵甲如林,两军正在对战,骑兵往来冲突,步兵徐徐推进,这一切似幻似真,仿佛就在眼前,又好像远在天边。

    所有的人都看呆了,赫敏和李明雪两位女将手挽着手,瞪着眼张着嘴一动不动,直到这一幕突然消失,才拉着元封的衣角问道:“这是什么啊?”

    “是海市蜃楼,上天恩赐的景象,看画中的军队应该是两支突厥军。”元封解释道,回头大喊道:“斥候出,附近百里之内应有战事。”

    军队在阳关遗址附近扎营,严阵以待,到了半夜时分,忽闻远处人喊马嘶,一阵枪响过后恢复了平静,士兵来报:“抓获突厥俘虏一队,好像身份比较特殊,小的们不敢擅自处置,请大帅亲自查问。”

    元封亲自来到现场,一队西凉军枪骑兵正围着一辆马车,周围散落着十几具尸体,枪骑兵队长跑过来禀报道:“大帅,这伙突厥人从北面过来的,听见号令也不停,卑职就下令开枪了,打死了一些人,俘虏了十几个。”

    夜色中,枪骑兵队长黝黑的脸上露出一丝骄傲,元封拍拍他的肩膀:“吴冬青,都当上枪骑兵的队长了,不错啊!”

    昔日的火枪队装弹手吴冬青自豪的挺了挺胸膛:“谢大帅夸奖。”

    元封点点头,下马走向那辆马车,一把扯开帘子,一个奄奄一息的老人正躺在车里。

2-69 帖木儿之死

    马车用料考究,装饰精美,打开车门,一具尸体倒了出来,头部被火枪命中,脑袋都炸开了,脑浆喷在车顶棚上,尸体的盔甲上,煞是骇人,元封注意到尸体手中的短弓异常精致,绝不像是普通士兵能装备的。

    那老人微闭着眼睛,呼吸粗重,肺部有锣音,脸色更是难看,白色的包头布上,一颗翠绿的宝石晶莹闪烁,上面还插着一根漂亮的孔雀翎,老人身上的袍子也很精美,蓝色的丝绸,金线绣的花纹,纯金的扣子,腰间还悬着一把镶嵌宝石的弯刀,光看刀鞘就价值连城了。

    老人似乎已经昏迷,元封特意看了看他的两条腿,然后回身问道:“问清楚身份了么?”

    “回大帅,俘虏说这个人是他们的阿訇,已经身染重病快不行了,请我们放他们一马。”

    “阿訇,有这样打扮得阿訇么,说谎都不会。”

    “卑职再审他们。”吴冬青转身朝俘虏走去。

    “不用了,吴队长,这次被你逮到大鱼了,这个人就是瘸子帖木儿。”元封淡淡的说。

    “什么!”吴冬青瞪大了眼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枪骑兵们更是目瞪口呆,谁能想得到,帖木儿帝国的开国君主,征服了万里江山的大汗竟然会被这样一队平凡的枪骑兵俘虏。

    此时马车内传出一声呼唤,跪在地上的俘虏立刻想起身去伺候,却被枪骑兵们用火枪逼住,元封带着王金标和吴冬青走过去,只见那老人已经醒了,正用突厥语说着什么。

    “他要喝水。”王金标翻译道。

    “给他水。”元封说。

    吴冬青在马车里翻了一通,找出一个金质的水壶,打开盖子一看,里面是喷香的奶茶,他便将细长的壶嘴放进老人的嘴里,老人吃力的喝了一会,终于缓过来一口气,眼睛睁开缓缓扫过面前这三个西凉军打扮的人,眼中却没有任何的惊恐,他声音微弱但异常清晰的说道:“我是帖木儿。”

    元封望着自己的俘虏,并没有表现出任何的震惊和无措,平静的答道:“我是凉州的捍卫者元封,现在你是我的俘虏了。”

    帖木儿轻轻的笑了:“你就是那位新出炉的凉州王?后生可畏,看到你让我想起自己年轻的时候,年轻人,陪一个快要去见真主的老人喝一杯茶吧。”

    荒凉的戈壁上,夜凉如水,篝火熊熊的燃烧着,孤单的马车旁,地上铺着一张波斯毛毯,两人盘腿而坐,中间摆着一个矮桌,桌上放着一壶奶茶,两个金杯。

    漫天繁星,月如钩,远处的地上还横着几十具尸体,十几个俘虏抱着头蹲在一边,枪骑兵们在战马上警惕的望着四周,西域的天气温差特别大,战马嘴里呵出一团团的白气,王金标和吴冬青手扶着刀柄远远的站着,不敢打扰大帅和帖木儿的倾谈。

    元封会一些突厥语,帖木儿也会一些汉语,两人的交流不成问题,隔着小桌子,一位突厥大汗和一位汉人诸侯如同最亲切的朋友一样交谈着。

    “今天这个场面,让我想起三十年前和表兄侯赛因在波斯的时日,那时候我和你一样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小伙子,只因得罪了当权者,被迫流亡,在波斯我受尽了欺-凌,还断了一条腿,要不是侯赛因,我可能早就死在波利斯了,后来我俩终于历经千辛万苦回到了撒马尔罕,打败了敌人,建立了国家。又过了十年,我打回了波斯,征服了这个国家,人生就是这样,起起落落,飘忽不定,这一切都是万能的真主在安排。”

    “确实如此,谁又能想得到,帖木儿大汗最终会陨落在东方呢,这一切都是冥冥中注定的,正所谓盛极必衰,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元封说道。

    帖木儿道:“我老了,病了,但我的帝国并没有老,她依然生机勃勃,现在论输赢还未免过早。”

    “你错了,你的时代已经过去,你的帝国虽然时日年轻,但已经千疮百孔,不堪一击,未来,终究不属于你们!”

    帖木儿笑了,“未来,谁又能知道呢,年轻人,帮我一个忙可以么?”

    “什么?”

    帖木儿艰难的站起来:“战死是帖木儿最好的归宿,年轻人,拔出你的刀,来和我战吧。”

    着,帖木儿缓缓拔出腰间的弯刀,刀锋在月色中闪烁着寒光,花纹错综复杂,一看就知道是极其名贵的宝刀。

    见帖木儿拔刀,王金标和吴冬青刚想赶过来,元封伸出一只手掌拦住他们,面向帖木儿,神情庄重的拔出自己的佩刀。

    “顺便问一下,那位陪你在波斯受苦受难的表兄侯赛因最后怎么样了?”元封忽然提出一个奇怪的问题。

    “后来侯赛因与我为敌,被我杀了。”帖木儿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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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沉默,长时间的沉默,虽然是一个垂死的老人,但他带来的那种威压依然让人喘不过气来,仿佛年迈的雄狮,面对强敌依然散着威严,他是一个时代的王者,但他只属于他的时代,仅此而已。

    帖木儿踉跄着向前冲去,元封也迎了上去,两人交错,然后背对背站着,风呜呜的吹着,篝火忽明忽暗,帖木儿高大的身躯晃了晃,终于倒了下去。

    一个帝国倒了下去。

    大地是如此宽厚,躺在上面让人感到如此踏实,在这一刻,帖木儿仿佛回到了年轻时候,回到了撒马尔罕,回到了大马士革,回到印度河畔,幼拉底河边,高加索的草原,波斯湾碧蓝的海边……

    夜色如水,风停了,所有人都沉默的站着,他们都是历史的见证者,一代伟大帝王的生命在他们的注视下终结……

    “将帖木儿葬于此地,石碑上就写“帖木儿东征战死于此”,元封说完,转身离去。

    大周十年,西历1405年,帖木儿帝国君主死于敦煌西南的阳关,并葬于此地。

2-70 敦煌

    阳关古城墙下,一座高大的石碑立起,上面简简单单刻了一行字“帖木儿东征战死于此”,一人见方的墓**里,帖木儿安详的躺着,身下垫着从马车上拆下的木板,身上穿着他那件蓝色的金丝绸缎袍子,但宝刀已经不在身边了,而是作为战利品留在了新的主人那里。

    “生前拥有万里江山,到死不过是几尺墓**罢了。”元封感慨道,对吴冬青点头示意,一旁七十二名火枪手在队长吴冬青的口令声中整齐的举枪,射击,七十二名声枪响,久久回荡在戈壁滩上。

    简单而又庄严的葬礼,是元封给予帖木儿这个伟大对手的尊重,鸣枪致敬之后,两个士兵将裁成长方形的波斯毛毯盖在帖木儿身上,元封上前洒了第一把土,然上马离去,其余的将官也都6续上前撒一把土。

    西凉大军向北开拔,每个士兵都往帖木儿的坟墓上洒了一把土,竟然垒成了一座小山,自始至终,那十几个突厥俘虏都跪在一旁,注视着这一切,元封释放了这些俘虏,让他们为帖木儿在此守灵。

    向北数十里便是另一座著名关隘,玉门关。

    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这脍炙人口的《凉州词》所透露出的那种悲壮苍凉的情怀,不知道吸引了多少文人墨客的向往,昔日汉武帝在河西设置四群两关,阳关和玉门关同时成为确保丝绸之路安全与畅通的重要关隘。

    和阳关一样,玉门关也是破败久矣,实际上从宋朝时候这座关隘就已经雄风不再,只剩下一座是一座孤零零的四方形小城堡,耸立在东西走向戈壁滩狭长地带中的砂石岗上,显得格外寂寥。

    昨日在玉门关一带生了一场恶战,到今日战场还未打扫,远远望去,漫天都是老鹰在盘旋,大地之上一片狼藉,烧成灰烬的战车和帐篷依旧余烟袅袅,遍地伏尸,惨烈之际。

    元封让大军暂停,亲自带了一队骑兵向北去了,碧波荡漾的疏勒河畔,已经有一队蒙古人等在这里,元封蹁腿下马,对方也有一人下马,两人走到一处,四只手握到了一起。

    “向您致意,我的王。”

    “许久不见了,可汗。”

    随即两人哈哈大笑起来,面朝疏勒河坐下,侃侃而谈,两队骑兵却隔得远远,静静地站着。

    “马黑麻和优素福的军队逃亡哈密了,三王子带队紧追下去,再这样打下去,突厥人自己就内耗光了,我已经联络了其他部族的汗,随时可以动起义。”楚键说。

    “不错,兵器盔甲我们可以提供,但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西域,我已经决定要经略此地。”元封拿起树枝在地上划了一个圈道,“从阿尔泰山到天山,再到昆仑山,上万里江山,数不尽的财富,都将是我们的。”

    “可是,天山南北的疆域原本是东察合台汗国的,如果这样的话……难免会生战争。”楚键双目炯炯看着元封。

    元封一笑:“难道没有双赢的可能么?”

    楚键捡起一块小石头抛入疏勒河中,惊起一片涟漪。

    “四王子的军队虽然不是最强的,但他的个性最像帖木儿,将来还有很多恶仗要打,谁胜谁负还很难预料,咱们是好兄弟,我不想骗你,现在察合台和西凉可以是盟友,将来不好说。”

    “将来再说将来的事情,现在让我们携起手来扫清一切敌人吧。”

    ……

    四只手又握到了一起,两人达成共识,握手话别,元封走出十几步远,忽听楚键喊道:“你那把腰刀很面熟,哪里弄的?”

    元封扶住刀柄一转身:“帖木儿的,我把他杀了。”说罢翻身上马,呼啸而去。

    ……:

    玉门关上,十几位饱学之士正在感慨万千,元封远远的过来,看见他们在吟诗作对便凑了过去,参军们看到大帅来到,便聒噪着让大帅评判一下他们谁做的诗词最好,听了几,都觉得不咋地,元封便笑道:“列位,本帅赋一给你们凑趣吧。”

    众人两眼放光都说好,元封素来以武人身份出现,大家都知道他出身微寒,或许大字不识一个,没想到居然能赋诗,不免让人惊叹。

    元封道:“王之涣的凉州词珠玉在前,后人极难越,今日我就讨个巧,也赋一凉州词,大家听好

    黄河远上

    白云一片

    孤城万仞山。

    羌笛何须怨

    杨柳春风

    不度玉门关。

    只是断句改变,就成由诗变成了词,虽然仔细考究起来也没啥惊人之处,充其量不过是文字游戏罢了,但是从一个半文盲的武夫嘴里说出来的感觉就大不一样了,难得人家大帅在百忙之中还有闲心还来陪这帮文化人,诗人们愣了片刻后便纷纷赞不绝口,溢美之词扑面而来,文化人就是不一样,拍马屁的水平都比一般人高,不一会儿元封便落荒而逃,实在受不了这帮诗人的吹捧了。

    大帐内,元封指着沙盘对众将道:“我军自东向西,羌藏联军自南向北,夹击突厥四王子沙哈鲁部,在敦煌起会战,力争将敌人聚歼于此。”

    决战终于来临,四方两派,羌人,乌斯藏人、西凉人组成的联军共同对付突厥余部,四王子沙哈鲁的骑兵,这是一场大规模的合战,沙哈鲁已经不愿再退,宁愿在敦煌轰轰烈烈的一战,是生是死全凭真主安排了,十几万大军集中在敦煌,也就是古沙州附近,一场大战迫在眉睫。

    敦煌,元朝的沙州路,隶属甘肃行省,“敦,大也;煌,盛也”这座千古名城位于河西走廊的西端,南枕气势雄伟的祁连山,西接浩瀚无垠的大沙漠,北靠嶙峋蛇曲的北塞山,在这个群山拥抱的天然小盆地中,党河雪水滋润着肥田沃土,绿树浓荫挡住了黑风黄沙;粮棉旱涝保收,瓜果四季飘香,实属一块宝地。

    如今占据敦煌的是突厥四王子沙哈鲁,但是沙哈鲁的覆灭已经不可避免,敦煌究竟应该由谁统治,这个问题相当棘手,乌斯藏人想要,羌人也想要,当然西凉人更想要,欲经略西域,必须取得这个桥头堡,否则仅限于河西走廊一隅,绝无展空间。

    元封已经和羌藏联军达成协议,赶走沙哈鲁以后再议敦煌的归属,至于怎么议,大家心里都有数,随着沙哈鲁的败亡,共同的敌人没有了,那联军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谁的拳头硬谁得敦煌,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敦煌城南,骄阳烈日当空,碧空如洗,三万西凉军队列森严,一列列乌黑的大炮朝着天空,鲜红的大纛旗迎风飘扬,一身戎装的元封抬起千里镜望着前方,地面的热气升腾起来,弄得景物都有些扭曲,沙哈鲁的骑兵部队已经严阵以待,他们是游牧民族,打守城战不在行,所以选择了野战,突厥士兵们背水一战,倒也有些决然的气势,那面黑色的狼旗下,想必就是四王子沙哈鲁吧,据说帖木儿四个儿子中只有他最像父亲,面对强敌依然选择死战,这一刻元封竟然有些佩服沙哈鲁了。

    再往西南方向看,是羌藏联军的队伍,此时赫敏已经回到了本军之中,想必这场战斗她也会参加的吧,元封凝神望着羌藏联军大纛旗下的将军们,忽然现那边也正有一双眼睛望向这边,虽然看不清楚,但他依然能感觉到一种莫名的不安。

    突厥人吹响了海螺,战鼓也闷雷一般响起,骑兵起了冲锋,目标是西凉军,大概沙哈鲁以为西凉军以步兵为主比较好欺负吧。

    元封对将军们道:“可以开始了。”一声令下,西凉军这部巨大的军事机器便开始了运作,密集的炮弹射向冲锋的骑兵,步兵方阵整齐划一的开枪,回转,第二列开枪,再回转,突厥骑兵被迎面而来的火网打的纷纷落马,但无人后退,生命不息,冲锋不止。

    按照约定,在一方受到攻击的时候,另一方会从侧翼袭击敌人,以减轻友军的压力,可是当西凉军遭遇突厥军决死冲锋的时候,羌藏联军不但不加以援手,反而开动军队直扑敦煌。

    骑兵的机动性就是强,突厥军在付出了重大伤亡之后,终于突破重围向西逃去,西凉军骑兵少,无法追击,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敌人逃走,而此时敦煌城头已经升起了乌斯藏的旗帜。

    敦煌城外,西凉军的大炮一字排开,元封派人进城送信,让羌藏联军给自己一个说法,否则的话,西凉军就要给他们一个说法,半晌后,赫敏从城内出来,纵马奔到元封面前。

    “我们就要变成敌人了么?”赫敏问。

    “你们毁约在先,不这样做,我对不起我的士兵。”

    “父王也不愿意如此,派我来送信,咱们三方在敦煌西南的鸣沙山谈判,都不许带人马前往。”

    “好吧,我去。”

2-71 莫高窟

    回到敦煌城,赫敏却现军士们在加紧修补城墙,拆除民房预备滚木礌石,大有长期据守城池的意思,她心里便有了数。

    飞奔到羌王下榻的地方,赫敏把马缰绳一扔,气呼呼的跑进来,冲着羌王大喊道:“父王,要和西凉军开战了么?“

    羌王抬头看了自己的女儿一眼,顾左右而言他:“来,见见你的未婚夫,乌斯藏的阿来殿下。“

    有其父必有其女,赫敏睬都不睬旁边那位已经站起来,满脸堆笑准备打招呼的王子殿下,大声嚷道:“既然要打,为什么又要和谈,难道是鸿门宴?突厥人虽然败了但主力还在,这么急着自相残杀,对咱们有什么好处?”

    羌王的表情渐渐严肃起来,喝道:“敏儿,住嘴!”

    赫敏依旧不语不饶:“就算你们把他杀了,就能确保占据敦煌么,那样做的后果只是无休无止的战争!三国联军现在变成二对一,可是羌人和乌斯藏的联合就稳固么,敦煌到底归谁?是不是羌人和乌斯藏再打一场?”

    “敏儿,够了!”羌王额头上的青筋乍现,劈脸就是一记耳光,一声脆响,赫敏脸上出现五个手指印,“把她关起来,不许吃饭!”羌王咆哮道。

    赫敏头披散着,一只手捂着脸,被几个女兵带了下去,那位乌斯藏王子异常尴尬,行礼道:“岳父大人,没事小婿就告退了。”

    “殿下切莫见怪,小女疏于管教了。”羌王略带歉意的说。

    “公主心直口快,性情中人,阿来……阿来很是喜欢,希望这次战役之后就能迎娶公主。”乌斯藏王子期期艾艾的说道。

    “没问题,灭掉西凉军之后就为你们办喜事,这敦煌城就算是我这个当父亲的给女儿准备的嫁妆吧。”

    “谢岳父大人。”阿来欣喜的一躬到底。

    ……

    乌斯藏王子喜滋滋的走了,羌王这才来安抚女儿:“敏儿,还在生父王的气么?”

    赫敏忽地转身:“父王,我不要嫁给那个阿来!”

    羌王抚摸着赫敏的长:“孩子,你不是普通牧民家的孩子啊,你是父王的女儿,羌人的公主,从一生下来你就肩负着重任,羌人和乌斯藏唇齿相依,休戚与共,况且在咱们和突厥人、汉人长期的战争中,乌斯藏都给与了巨大的援助,正是为了巩固两国的关系,才有了你和阿来的婚约,父王知道你不喜欢阿来,但是你也知道,阿来这个孩子一直很喜欢你,并且他人品也不坏,将来嫁过去一定会幸福的。”

    赫敏撇撇嘴:“不管他是好是坏,我绝不嫁给他。”

    羌王叹气道:“孩子,你怎么这么不懂事呢,父王知道你心中想的人是谁,可那是不可能的事情。父王早就看出你对元封有意,并且这孩子也非等闲之辈,所以才想收他为义子,也好为我羌国出力,哪知道他竟然抱负如此远大,短短几年间就把凉州据为己有,唉……”

    “难道这样不好么?难道父王不希望有一个这样盖世英雄做女婿么?”赫敏猛地转身,摇晃着羌王的胳膊。

    “正是因为如此,父王才绝不会让你嫁给他。”

    “为什么!”赫敏睁大了眼睛。

    “阿来可以做我羌国的驸马,他能么?此人绝非屈居人下之辈,你若是嫁给了他,恐怕用不了几年羌国就被他吞并了,那父王这几十年的努力又有什么意义呢?”

    “可是……这只是父王您的推测啊。”

    “好了,不用再争了,父王已经决定了,明日你留在屋里那也别去,等一切处理好再说吧。”

    赫敏忽然警觉起来:“父王,您真的要对元封下手?”

    “敏儿,父王决定的事情,任何人都不可以改变!”

    “不行,我要去告诉元封!”赫敏脑子里乱作一团,邀约元封去谈判的是自己,元封肯定相信自己的话,若是中了埋伏被暗算的话,自己一辈子都无法安心,她忽地站起,夺门而出,可是门口立刻伸出两只长枪拦住了去路。

    “回来,明天午时之前,你哪也不许去!”羌王怒吼道,一甩袖子出了屋,随后一队士兵开进来,将赫敏居住的院子团团围住。

    西凉军大营,一张地图摆在桌子上,赵定安指着地图道:“鸣沙山上无树木遮蔽,很难隐藏伏兵,除非他们藏在沙子里。”

    元封道:“你们不能放松警惕,我会亲自挑选精干人员随行,倘若有事生,火箭为信号,立刻全军戒备,防止敌人偷袭。”

    “九郎,记住一点,倘若看不到对方的脑,就定然有埋伏,敦煌这一代咱们不熟,只能多加小心。”赵定安不放心的叮嘱道,“你是咱们西凉军的主心骨,你要是有个三长两短,西征大计可就半途而废了。”

    “定安哥,我有数,我的本事你还不清楚,百十个人近不得身,他们想暗算我可不是那么容易的。”

    话虽这样说,赵定安还是预备了一千名轻骑兵随时准备接应元封,在利益面前,所谓的同盟不堪一击,羌藏联军做出什么样的事都不奇怪。

    次日,元封如约只带了三个随从前往鸣沙山谈判,鸣沙山是位于城南五里,距离西凉军大营也是五里,地势开阔一马平川,很难隐藏军队,远远的就看见敦煌的南门打开,几匹马鱼贯而出,正是对方的谈判队伍,双方慢悠悠的来到鸣沙山下,距离还有老远,元封就认出羌王来了,但是赫敏却不在队伍中,这让他稍微有些意外。

    羌王翻身下马,大步迈向元封,元封也下马迎了上去,双方按照各自的民族习俗行了礼,羌王这才笑道:“小伙子,几年不见更精神了。”

    元封道:“大王亦是精神矍铄,老当益壮。”

    “哈哈哈,本王老了,不如你们这些年轻人,本王向你引见一下,这位是乌斯藏二王子殿下阿来,赫敏的未婚夫,你们年轻人打个招呼吧,以后的日子长着呢。”

    元封的脸色微变,但是很快就压住了心中的起伏,赫敏的未婚夫竟然是乌斯藏的王子,看来他们两家还真是牢不可破的联盟,西凉的局势堪忧了。

    “殿下,幸会了。”元封不动声色的抱拳施礼。

    阿来殿下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脸膛红通通的,大夏天外面还罩了一件皮袍子,只不过是半穿在身上,露出里面丝绸的衬衣,腰间直刃藏刀,脚下长靴,倒也英武的很,看到元封施礼,他只是不经意的瞟了一眼,丝毫没有还礼的意思,或许在这位高贵的王子眼里,新出炉的暴户凉州王还不配和他平起平坐。

    羌王觉察到气氛有些尴尬,便哈哈笑道:“谈正事吧,本王也不说废话,敦煌城归我们,肃州归西凉,如何?”

    “肃州本来就是西凉的,怎可作为分割条件,敦煌是无主的,只不过贵军抢先进驻罢了,就算分,也要三家均分才是。”元封寸步不让。

    阿来王子忽然瞪起眼睛说了几句吐蕃语,元封身后的王金标立刻翻译道:“这小子说他们占了就是他们的,不服就来打。真欠揍。”

    王金标会吐蕃语,人家也听得懂汉语,这种挑衅性的语言立刻激起了本来就一肚子怒火加酸水的阿来,他作势欲拔刀相向,却被羌王拦住。

    羌王道:“阿来殿下火气大也是情有可原,羌藏联军拖住了突厥人的后腿,截断了他们的粮道,这才保住了凉州,如今为了一个区区的敦煌,阁下便要争执不休,怎能不让人心寒,别说阿来殿下,就是本王也有些不满,这样下去,咱们三国还怎么和平相处,共存共荣。”

    “突厥东征,目标并非单单一个凉州,羌地和乌斯藏都是他的猎物,想必这一点大家都清楚吧,羌藏联军在后方苦战,咱们凉州又何尝不是如此,若不是凉州拖住帖木儿的主力人马,恐怕贵军也打不了那么顺利,联军就是联军,大家都有共同的义务和责任,没有谁欠谁这一说,敦煌不就是一座城么,西域那么大,丰腴之地多了,哪一家也不能全部吞下,何苦现在就开始争?有什么问题都可以坐下来谈,正所谓搁置争议,共同开嘛。”元封一边说一边注意着周围的动静,他总觉得有一丝不安,但却不知这危险来自何方。

    “自古以来就没有谈下来的领土,只有打下来的江山,敦煌是我们打下来的就得归我们!今天是你愿意也得愿意,不愿意也得愿意。”阿来殿下气势汹汹的嚷道。

    “那我要是不答应呢?”元封冷冷的回道,同时注意到羌王已经悄悄向后退去了,这老家伙知道自己的实力,这是怕惹祸上身呢,可是看对方队伍中这五六个人没有什么高手啊,是什么在支撑着这位王子的勇气?

    答案很快出来了,阿来殿下将两只手指伸进嘴里打了个响亮的唿哨,一旁的石壁忽然裂开,无数个洞**露出,数十名彪悍的红衣喇嘛和上百名手持弓弩刀枪的羌兵骤然杀出,瞬间就将元封等人围住。

2-72 破盟

    果然有埋伏!元封等人迅背靠背结成一个小型的防御阵势,这次过来谈判他只带了三个人,王金标、叶开、赵子谦,四个人被数百人围在当众,如同沧海中的一叶扁舟,随时可能被恶浪打翻。

    为了这次伏击,羌藏联军可谓下了血本,动用了七十二个护教喇嘛,一百多名精锐羌军弓箭刀斧手,那些喇嘛个个膀大腰圆,古铜色的皮肤,达的肌肉,太阳**凸起,斜披着猩红色的袍子,胳膊腿上带着铜环,走动起来哗啦啦作响,手上拿着各种元封等人连名字都叫不出来的奇门兵器,不停地在他们周围游走着,嘴里念念有词,身上铜环作响,兵器映照着阳光,直闪人的眼。

    羌军弓箭手们大张着弓弦,四棱的箭镞闪着寒光,刀枪并举,随时准备冲上来将这四人砍成肉泥。

    阿来王子冷笑一声:“刚才不是挺横的么,怎么现在傻眼了?再耍横啊你们。”

    元封脸上浮现出奇怪的笑意,将手中长刀抛开,其他三人也丢下兵器,正当敌人松懈的时候,四人一同撕开战袍,露出里面捆绑着的一根根圆柱形物体。

    喇嘛们一愣,这是玩什么花招呢,王金标嘿嘿一笑,手腕一翻拽下一根圆柱体,袖子里早就藏好的火绒点燃了引线,轻轻抛给远处一个喇嘛:“佛爷,送你一个玩玩。”

    那喇嘛眼疾手快接过那根圆柱体,还没来得及看呢,轰然一声爆响,他整条胳膊都炸没了,身上脸上也中了许多铁渣子,满脸是血,躺在地上打着滚惨叫着,不一会儿便抽搐而亡。

    “来啊,有种的就上,大不了咱们同归于尽!”元封显摆着一身的炸药管朝阿来王子吼道,王子殿下的脸色变的非常难看,他万没料到对手竟然会有这样鱼死网破的一招,更没想到凉州军的火器水平如此达,这四个人身上的玩意要是炸起来,怕是在场的人都没好果子吃,若是放他们走的话,可谓前功尽弃,更是损失巨大。

    羌军弓箭手们不敢放箭,谁也不能保证立刻将这四人射死,只要他们中的一人点燃了炸药,在场的人难免都要遭殃。

    就这样僵持着,阿来和羌王不愿解开包围圈,元封等人自然也不敢轻易点燃炸药,虽然是盛夏季节,冷汗依然从每个人的背后渗出……

    依然在僵持,可是火绒却越来越短,忽然一个喇嘛盯住元封敞开的领口,用吐蕃语说了一句什么。

    “大帅,那秃驴问你何时见过洛桑坚赞大活佛?”

    “告诉他,大活佛和我熟得很。”

    王金标嚣张至极的用吐蕃语说了一通,那红衣喇嘛听了后大喊一声,所有喇嘛收起兵器,转身走了,似乎这这件事一点关系都没有一样,那领头喇嘛对阿来王子说了几句话,也昂然去了,在场的人看的目瞪口呆,全傻眼了。

    “怎么个意思?”元封问王金标。

    “卑职也不清楚,似乎是这帮秃驴在忌惮您的身份。”

    元封想到刚才他们说的话,心中一动,看向自己的领口,一个小小的金轮标记深深地印在皮肤之上,那是洛桑坚赞大活佛给自己疗伤时候留下的印迹,一直不知道是何意思,没想到今日竟然能派上大用场。

    阿来气急败坏的对羌王说着什么,但羌王也被刚才那喇嘛所说的话所震惊,摆手让自家军队收起弓箭,让出一条道路来。

    “就这样让咱们走了?”叶开不可置信的问元封。

    “不走你还打算留下吃饭么?”元封回道,冲着远处的羌王和阿来抱一抱拳,朗声道:“领教了!”捡起长刀**刀鞘,大踏步的去了,王金标叶开赵子谦紧随其后,手里捏着炸药管警惕的瞪着羌军们,随时准备抛出。

    一场危机就此解除,稀里糊涂就逃出生天,元封四人翻身上马向着大营方向狂奔,忽然斜刺里冲出一股骑兵来,气势汹汹来者不善。

    元封拔刀大喝一声:“是突厥人!”

    突厥人不是跑了么,怎么突然冒出来几百人,正准备接战,那帮突厥人却忽然集体勒马停下,全部下马跪伏于地。

    元封刚要过去看个究竟,却被叶开拉住了辔头:“小心有诈。”

    “不妨事。”元封一提缰绳走了过去,朗声问道:“尔等何人?来此何事?”

    “万人敬仰的大元帅阁下,我们是至尊无上的帖木儿帝国埃米尔陛下的亲卫队,特来投奔您,伟大的凉州捍卫者。”

    元封傻眼了,这是怎么话说的,自己把帖木儿给杀了,帖木儿的亲兵们不但不来报仇雪恨,反而颠颠的来投奔,这世道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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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仔细一问才知道,这伙人确实是帖木儿的亲卫,帖木儿的儿子和侄子全都背叛了他,米兰沙更是软禁了老头子,拉大旗作虎皮,趁着米兰沙和马黑麻决战的时候,帖木儿的部下们筹划了这次出逃,可是等阻击追兵的亲卫们赶过去的时候,才现大汗已经逝世,成为阳关外的一杯黄土。

    那些守灵者告诉亲卫们,大汗死的时候,得到了一个王者和战士应有的尊敬,老人死而无憾。

    作为被各方面抛弃的人,这伙士兵无路可走,只好选择投奔元封,因为只有元封才是值得他们尊敬和追随的勇者,只有腰挎帖木儿佩刀的人才有资格指挥这支铁一般的卫队。

    ……

    回到大营,众人听说羌藏联军设计埋伏大帅之事,无不愤恨不已,请求立刻炮轰敦煌,出了这口恶气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元封也无可选择了,他沉着脸布置了作战事宜,让将军们各自去准备,先前那支投奔他的突厥部队也交给王金标去收编操练了,大伙儿领命出了帅账,只剩下元封一个人孤零零的坐在帅案后面。

    心绪有些乱,说不出是为什么,和羌藏联军反目是预料之中的事情,这世界上本来就没有永远的盟友,共同的敌人小时之后,盟军之间自然会因为利益分割而生争斗,这些都是元封早就做好心理准备的事情,并且对战争的结局也很乐观,羌藏联军的战术战法比西凉军落后许多,一支完全冷兵器化的军队怎么可能和半火器化的军队对抗。

    既然胜券在握,为何心中还平静不下来?

    “本王向你引见一下,这位是乌斯藏二王子殿下阿来,赫敏的未婚夫,你们年轻人打个招呼吧,以后的日子长着呢。”羌王的话语依然在耳边回荡,那个脸膛红通通的青年竟然是赫敏的未婚夫……

    一望无垠的草原上,笑颜如花的赫敏对元封说:“咱们结拜吧,你比我小,以后要喊我姐姐哦。”

    凉州城内,气鼓鼓的赫敏大喊道:“他们欺负我,你都不帮我。”

    元封猛地摇摇头,将自己从思绪中拉出,这是怎么了,大战在即,总是想着这些琐事,赫敏是羌人的公主,和乌斯藏和亲肯定是他们的国策,自己难道是为了这件事而烦恼?不应该啊,难道说……赫敏这个动不动就脾气,总喜欢充姐姐的大大咧咧的女孩已经在自己心中扎根了?

    “在想赫敏么?”不知道什么时候,李明雪已经来到了帅账中,静静地站在阴影处,欣长的身材如同一棵小白杨。

    “李将军……”

    “不要欺骗自己的感情,想就是想,爱就是爱,男人就要敢作敢为,敢爱敢恨,天下这么乱,总是在打仗,今天还是不可一世的君王,明天就沦为阶下囚,在这样一个乱世中,何必活得那么累呢。”

    一闪,李明雪不见了,帅帐内依然空空如也,元封沉思片刻,忽然掀开门帘走了出去,万丈阳光照耀大地,外面人喊马嘶,热火朝天,大军在进行着战前的动员,远处那座千古名城也点起了滚滚狼烟。

    大战迫在眉睫。

    昔日的防守者变成了进攻者,敦煌的城防比凉州不知道差了多少,西凉军的防守经验正好可以用在进攻上,大炮一字排开,瞄准敦煌南门,巨大的实心铁弹在火药的驱动下,以肉眼看不见的度撞击敦煌城池,一轮齐射下去,南门就塌了。

    事实证明,大炮最适合攻坚作战,以往需要成千上万士兵用人名填才能拿下的城池,现在用几十颗炮弹就能拿下,城墙轰然坍塌,尘土扬起老高,羌藏联军预备的滚木?石全派不上用场了,只好用骑兵步兵往上堵,西凉军的又一波炮弹呼啸而至,霰弹和开花弹收割着生命,羌藏联军从没见过这种打法,他们的战斗力和意志甚至还不如突厥人,一轮炮击之后便溃散了。

    “杀!”西凉军步兵排着整齐的方阵,举着长牌和火枪,迈着整齐的步伐开了上去,每走十步就射击一轮,整个方阵如同移动的城堡一般向着敦煌碾过去。

    战斗结束的很快,羌藏联军节节败退,无力抵抗,甚至许多士兵打都不打就跪地投降,嘴里还念念有词,说什么迎接格萨尔王的英灵,金轮法王的真身。

    很快西凉军就打到了敦煌城的中心,一座伊斯兰风格的清真寺,如今却成了联军的帅府,羌王和阿来都没料到会败得如此之快,他们还没来得及撤走就被包围了。

    赫敏,想必此时也在这座清真寺中吧。

2-73 即将凋零的羌地之花

    大清真寺内,阿来王子面色惨白,坐立不安,这回乱子大了,让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他的情敌竟然是大活佛洛桑坚赞的传人,虽然洛桑坚赞只是青海的活佛,管不到他们乌斯藏的地面,但大活佛的尊严谁也不敢触犯,这也是他带来的那些乌斯藏护教喇嘛不敢对元封下手的原因。

    大活佛的传人,意味着那个人是转世的格萨尔王,尊贵之极的现任金轮法王,青海羌人下一代的精神领袖,羌人和乌斯藏人都是虔诚的教徒,面对突厥人他们自然毫无忌讳,但是面对另一位活佛率领的军队,除了一些铁杆力量,谁还敢抵抗啊。

    这就是为什么羌藏联军败得如此迅的原因。

    阿来不服气,他不相信那个卑贱的汉人会有如此尊贵的地位,他愤怒的向羌王质问,但羌王只是坐在那里摇头叹息,说这都是佛祖的旨意。

    清真寺外还在激战,那是死终于阿来的军队在抵抗西凉军的进攻,但是听那密集的枪声就知道他们支撑不了多久了,阿来几次把手放在刀柄上,却又无法下定决心自刎,大清真寺已经被西凉军围住,难道堂堂的乌斯藏王子要被别人生俘么!

    羌王也很郁闷,自己戎马一生,经验老道,原以为一切都在掌控之中,没想到这次居然失了手,伏击失败了不说,还引出了洪水猛兽,那些喇嘛将消息散播出去,****之间就满城风雨了,对于宗教色彩很强的军队来说,这是最致命的打击,失败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现在他心中一团乱麻,不知道如何是好。

    原来打算把敦煌划给乌斯藏,然后羌藏联军兵进河西走廊,把肃州、甘州、凉州这些城市打下来,划给羌人统治,这是他们早就计划好的如意算盘,没想到一着不慎满盘皆输,所有的一切都成为泡影,所谓的羌藏联军已经毫无斗志,突围也不可能了。

    激烈的枪声忽然停了下来,仅有的十几名士兵退到有着华丽穹顶的圆形大堂里,神色黯然,盔歪甲斜,羌王知道敌人已经打到门口了,整理一下衣服,拔出了佩刀。

    “父王!”赫敏从侧门外冲进,一把抓住羌王握刀的手“别做傻事,投降吧。”

    “父王戎马倥偬半生,从未折过腰,让我向一个毛头小子投降,不可能。”羌王的表情很坚毅。

    “可是他不是什么毛头小子,他是转世的格萨尔王,青唐的金轮法王啊。”赫敏几乎是喊出来这些话的。

    “你信么?”羌王轻轻的说道,盯着赫敏的眼睛,身为政治家,早就脱离了宗教的束缚,所谓宗教不过是为他们服务的工具罢了,但是事到如今,他们却又不得不向宗教势力投降,这真是一个可悲的笑话。

    “可是,大活佛能看清人的前世,他可能真的是……”赫敏还在苦劝,忽听门口一声喝:“各位别来无恙啊。”

    元封已经到了,昨天的故事再次重演,只不过角色完全倒转过来,羌王和阿来被团团围住,上百支火枪从窗户伸进来,密密麻麻的,瞄准着这些人。

    “别开枪!”赫敏放开抓着父亲的手,转往面对着元封,张开双臂保护着自己的父亲。

    堂堂男子汉,竟然被女儿保护,羌王哪能容忍,高声道:“敏儿闪开,这是男人间的事情!”

    元封一摆手,那百余支火枪齐刷刷的撤了下去,“搞到这一步,我也很难过,有什么事情不能坐下来谈呢,非要打打杀杀,身为一个帝王,让治下的百姓过的幸福安康才是最大的成就,至于掠地千里,马踏四方,那只不过是穷兵黩武,把百姓绑在自己战车上罢了,帖木儿就是最好的例子,君不见昔日强大无比的帖木儿帝国已经土崩瓦解了么,休兵吧,陛下。”

    羌王迟疑着不敢放下刀,元封继续道:“我已经向贵军承诺,放下武器者即为兄弟,现在再向陛下承诺一次,休战之后,咱们还是盟友。鸣沙山下莫高窟,就是昨日你们埋伏士兵的地方,那是一座座藏着壁画和佛经的洞窟,多少珍稀的经书和佛像藏于此处,敦煌,真的是一座神奇的城市,所以我想,咱们都不占据这座城市,就让他成为一座永远没有战争的宝地吧,只有宗教、文化、艺术……”

    元封的语调清晰而沉稳,让羌王不由自主的有些相信洛桑坚赞大活佛的选择,或许这个人真的不同于凡人……

    赫敏更是听得入神,元封说得多好啊,永远没有战争的城市,那是多么令人向往的地方啊,也只有元封这样的大英雄才会有此创意,才能有实力做出这样的保证,想着想着,女孩子看向元封的眼神就多了一些朦胧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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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幕都被晾在一旁的阿来王子看在眼里,同样是年轻人,为什么他就如此被上天眷顾,他的军队比别人厉害,他的武功和胆识比别人高,大活佛欣赏他,钦点他做传人,就连自己的未婚妻都爱慕他!妒忌的火焰燃烧着阿来的心,他猛地拔出腰间的袖珍弩朝元封扣动了扳机。

    “嗖”的一声,是箭矢破空的声音,谁都没来得及反应,只有站在元封面前的赫敏用眼角的余光现了阿来的动作,来不及多想,她一个箭步扑了上去,硬生生用自己的身躯挡在元封面前。

    “噗”的一声,是箭矢射-入人体的声音,赫敏后心中箭,身子剧烈的颤抖了一下,随即瘫软在元封怀里。

    “赫敏!”

    “敏儿!”

    “公主”

    元封、羌王、阿来同时大喊起来,羌王猛扑上来,迅检查了一下伤势,对女儿喊道:“敏儿,挺住!”

    距离太近,箭矢的力量很强,已经没入赫敏的后心,血很快浸透了衣服,她娇艳的红唇片刻之间变得苍白无比,脸颊上的光彩也一分一分的消失,人还清醒着,她用力的挤出一个笑容:“父王,别再打仗了……”

    阿来已经将手弩扔掉,嚎啕大哭起来,还想去看看赫敏的伤势,早被几个西凉军拖了下去。

    元封撕下一幅战袍,想堵住血液的流淌,可是无济于事,血依然从箭矢特制的血槽里流出,眼看着赫敏的脸色越来越苍白,元封回身朝外面大喊:“军医,军医怎么还没到!”声音中已经带了一丝哭腔。

    军医没到,叶天行先到了,这位随同军队前来西域采风的大剑客对于金创伤还是很有经验的,他迅点了赫敏的几处大**止住了流血,然后道:“都别担心,没伤到脏器,不算重。”

    元封俯身用手指蘸了一滴血,奇道:“为什么血是黑色的?”

    “不好,箭上有毒!”叶天行大叫一声,又飞点了赫敏几处**道,说:“赶紧去找解药!”

    不用元封动手,羌王已经冲了出去,向阿来逼问解药,可是阿来却哭丧着脸说:“这种毒箭无药可解,虽没有见血封喉那么迅,但会让伤者历经七七四十九天,如同千万只蚂蚁在身上咬这样的痛苦,然后才死去。”

    ……

    两天了,赫敏依然处于昏迷之中,箭伤已经处理完了,确实不算大碍,但箭镞上喂得毒无人能解,方圆百里之内的郎中都请遍了,每个人都摇头叹息,说无能为力。

    敦煌已经被西凉军所占据,羌藏联军完全瓦解,但元封并没有屠戮他们,也没有吞并他们,而是依照进城之时的承诺,宽厚的对待他们,羌藏联军本来就都是信佛的人,远不如信奉真主的突厥人那般好斗,再加上和西凉人本来就没什么宿仇,而且元封的身份又那么特殊,所以大家相处的还算平和。

    元封并没有杀阿来,这是因为赫敏在清醒的时候央求他的结果,别看赫敏平时大大咧咧,其实相当懂事,她不愿意因为自己而导致西凉和乌斯藏之间的战争,更不愿父亲夹在中间难做人。

    每个人都扼腕叹息,为这朵即将凋零的羌地之花,元封更是寝食难安,每日在赫敏的病房外徘徊。

    深夜,元封依然坐在赫敏的病房外,黑暗中慢慢走过来一个人,正是叶开,他和元封并肩坐在台阶上,道:“听说有一种东西可以治疗天下奇毒,只是太过难得,多年以来从未有人见过此物,只是流传于江湖之间而已。”

    “什么东西?在哪里?”黑暗中,元封的眼中亮起希望的火花。

    “天山上的千年雪莲,传说中的雪域圣物。”

2-74 楼兰

    敦煌城外,人头攒动,战马嘶鸣,一千骑兵正在集结,这些人全部是由联军精锐组成,有羌族骑士、乌斯藏牧民、西凉精兵,以及帖木儿的前卫队,突厥狼骑一部组成,虽然人数不多但是极其精悍。\00k

    除了每人配备的战马、骆驼和随身武器干粮之外,没有任何的赘物,连旗帜都仅有一面而已,这支骑兵部队将沿着最便捷的路线,横穿罗布泊,沿着孔雀河和塔里木河来到天山脚下,去为赫敏采摘那传说中的千年雪莲。

    这毕竟只是一个传说,谁也没见过所谓的千年雪莲,但元封执意要前去天山采摘,哪怕只有一线希望都不能放弃,赵定安等人劝不住他,只好同意,赫敏的芳名在整个藏区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所以又许多乌斯藏人自的参加这支队伍,念在他们常年生活在雪域高原,有丰富的攀登经验,元封答应了他们的加入。

    敦煌向东百余里便是西域最大的咸水湖泊罗布泊,罗布泊,蒙古名罗布淖尔,意为多水汇集之湖。源于天山、昆仑山、阿尔金山的塔里木河、孔雀河、车尔臣河和米兰河等源源不断的注入罗布泊,而祁连山上冰川融化的雪水则经过疏勒河从东南流入罗布泊,元封等人就是顺着疏勒河一路向西,进入罗布泊的范围。

    罗布泊是一片极其宽广的地域,西域茫茫沙漠戈壁中一块难得的绿洲,河流清澈,水草丰美,在这样的地方行军,自然度很快,沿着古丝绸之路,一队骑兵风驰电掣的疾驰着,一面红色的大旗在最前方迎风招展。

    碧蓝的海子边,炊烟袅袅,遍地狼藉,四王子的部队刚刚血洗了这个村子,却现收获甚微,居住在这里的罗布泊人以鱼为主食,另外种植一些青稞类作物,没有游牧民族喜欢的肉奶等物,骑兵们恼怒之下大开杀戒,泄了一通之后生火做饭,饭还没熟,就听到一阵急促的马蹄声,负责警戒的士兵大声喊道:“西凉军来了!”

    众军慌忙上马备战,敌人来的太快太突然,让他们措手不及,很多战马的鞍子都来不及备上,骑士们就跳上光背马迎敌了,西凉军乃是精选的强军,突厥兵确实久战疲师,一个回合下来便落荒而逃了,西凉军毫不停留,一路尾追而去。\00k

    向西,向西,再向西,西凉军如同附骨之驱一般紧紧咬住四王子的残兵,把他们追的狼狈不堪,突厥军把能丢下的东西全丢了,伤兵辎重都不要了,轻装逃窜,吃喝拉撒都在马上,这样连续奔逃了两日之后,他们惊讶的现,西凉军依然未被甩开。

    此时已经远离了罗布泊流域,进入荒漠地带,烈日当空,干涸的地面呈现出龟甲的形状,依稀可见的贝壳显示这里曾经是河床,地面蒸腾起的热气让景物都变得扭曲模糊了,“砰”的一声,是人从马上摔下来的声音,士兵们饥渴难耐,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骑士们在马上摇摇欲坠,队伍拉得极长,零零散散的,不时有人从马上摔落就再也没有起来。

    沙哈鲁王子拿出水囊往嘴里倒了几下,一滴水都没有,抬头看看白花花的太阳,依旧是毒辣刺眼,每个人身上都结了厚厚一层盐壳子,脸上全是汗碱,虽然热的要死,每个人腰间依然缠着皮袄,沙漠的气候就是这样,温差极大,白天酷热,晚上却寒冷异常,**的战马也已经精疲力竭,嘴边挂着白沫,脚步踉跄,走着走着,忽然一声嘶鸣,倒在地上再也起不来了。

    沙哈鲁挣扎着爬出来,拔出刀来切开战马脖子上的血管,战马悲鸣一声,一股鲜血喷了出来,沙哈鲁急忙张嘴去接,弄得满脸满身都是血,狰狞之极,马血燥热,喝了并不好受,只能解一时之渴罢了。

    一个时辰后,同样蹒跚着行进的西凉军来到了这里,看到地上的马尸,元封知道突厥人已经到了穷途末路,兴许再加把劲就能撵上他们,可是西凉军也到了崩溃的边缘,耐力的极限,若不是他们的骆驼多一些,兴许比突厥人还惨。

    其实沙哈鲁误会了,西凉军一路向西并非为追赶他们,而是为了迅赶到天上去采雪莲,两军阴差阳错碰到一起,那就打吧,一边赶路一边打,行军度反倒更快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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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续向北,已经是完全的沙漠地带,沙丘起伏,如同幻海,若不是军中有向导,部队一定会迷失方向,漫漫黄沙中,依稀可见骆驼的白骨,仙人掌下仅有的阴凉中,蝎子警惕的望着这些疲惫的旅行者,毒蛇晃动着出声响的尾巴,在沙中游走,酷热的太阳晒得人昏昏欲睡,虽然远远的能看见一队黑点在前面走着,但是谁也没有精力去追。

    忽然有人喊道:“沙暴来了!”众人回头一看,顿时惊恐万分,整个天空都被沙子遮住了,正朝着这边席卷过来,人喊马嘶,大家狂奔不已,队形也散了,骆驼和马匹凭着求生的本能朝前猛跑,跑着跑着,忽见前面有一处城寨,众人想都没想就扑了进去。

    沙暴紧随其后,遮天蔽日的盖过来,太阳都失去了光辉,整个世界如同黑夜,伸手不见五指,只能伸出双手摸索着,寻找着藏身之所。

    许久之后,沙暴终于过去,天渐渐恢复了清晴朗,依旧是烈日当空,众人从沙堆中支起身子,甩掉身上厚厚的沙尘,吐掉嘴里的沙土,再看旁边的人,都人不出来了,满头满脸全是沙土,一个个如同泥人一般。

    好在这座不知名的废弃古城遮蔽了沙尘,保得众人的性命,大家把头上的尘土抖落,将衣服拍打干净,这才赫然现旁边的人正是一路紧追的敌人!

    二话不说开打,一场恶斗在古堡中展开,士兵们早已没有当初的灵巧和悍勇,完全靠着毅力在拼杀,这种搏斗极其消耗体力,原本不多的精力被耗尽,打着打着就有人体力不支坐在地上大口大口喘着气,四王子蹒跚着爬上战马,任由马匹驮着他向北去了,元封也爬上一匹骆驼紧跟着过去。

    沙哈鲁是帖木儿的四儿子,今年二十八岁,父汗的四个儿子里,只有他性格最像帖木儿,意志如铁,坚韧不拔,可是如今也到了山穷水尽的边缘,原来统帅千军万马的王子殿下,现在身边连一个从人都没有,他不时回望身后那个幽灵一般的影子,这个人太可怕了,从凉州一直追到这里,这样难缠的敌人就连自己也是头一次见到。

    沙哈鲁的战马体力不支,黄沙深陷走的很慢,远不如元封**的骆驼快,可是沙哈鲁惊讶的现,当敌人追上自己的时候,并没有拔刀砍来,而是视若无物的继续向前狂奔。

    沙哈鲁努力挣开被血污和沙土糊住的眼睛朝前望去,一片波光粼粼,水!河流!绿洲!

    即将崩溃的神经忽然振奋起来,沙哈鲁猛催战马,朝着河流奔去,几乎和元封一起抵达河边,两人同时跳入河中,将自己完全浸泡在清澈的河水中,虽然河水被太阳晒得滚热,但是依然甘冽纯美,比任何他们喝过、见过、听说过的奶茶、美酒、清泉都要好喝千万倍。

    终于喝足了水,两人的动作渐渐慢下来,手向刀柄伸去,沙哈鲁暴喝一声,疾如闪电般拔刀猛劈,元封挥刀相迎,两人从河里打到岸上,从岸上打到沙漠中,不知道过了多久,两人都精疲力竭,几乎同时躺在河岸边的草地上,呼哧呼哧喘着粗气。

    “这条河叫什么?”

    “不知道,可能是孔雀河吧。”

    “那座城是谁建的?”

    “不清楚,也许就是传说中的楼兰废墟吧。”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话,似乎像是多年不见的老友。

    沙哈鲁忽然从怀里掏出一块肉干撕成两半,将其中一半递给元封,元封愣了一下,也摸出一个黑豆做成的饼子,掰一半给沙哈鲁,两个不共戴天的仇人就这样在孔雀河边,楼兰废墟外,一起躺在草地上,望着蓝天吃着东西。

    “伟大的帖木儿最终还是摆在你手中了。”沙哈鲁说。

    “帖木儿没有败在任何人手里,他败给了自己。”元封答道。

    “也许是这样吧,但不可否认的是,你是个英雄,和帖木儿一样伟大的英雄,如同草原上年轻的狼王,坚忍执着、锲而不舍,我败了,完完全全的败了,我愿意投降,向凉州的王,西域的王献出我的佩刀。”

    沙哈鲁说着,捡起丢在一旁的弯刀,插-入刀鞘双手碰到元封面前。

2-75 蓝莲花

    碧空如洗,山峦起伏高大的阔叶林繁茂苍翠,一片片林海连绵而去,直上云端,遥远的天际,白雪皑皑的山头如同仙境一般,引人遐思。

    这就是天山,无数武林豪杰心中的圣地,传说中,这里隐居着世外高人、埋藏着绝世神功的秘籍,更有数不尽的奇珍异宝和神兵利器。

    但这一切只是传说,

    元封等人从天山南麓向上攀登,随着海拔越来越高,气温也渐渐变得适宜起来,天山是一座巨大的山脉,方圆千里,没有向导还真难走,幸亏有了熟悉当地情况的沙哈鲁等人的加入,事情才变的容易了一些。

    山坡并没有想象的那样陡峭,而是一个一个的慢坡,渐渐向上延伸,无论是谷底还是山坡都开阔平坦,谷底和阴坡云杉密布,阳坡上布满了灌木丛,到处一派生机勃勃的草原景象。一片片高山草甸上,苔草和其它牧草,用它们的细茎嫩叶编织成绿色的地毯,龙胆、紫菀、金莲、银莲又以它们鲜艳的色彩,将绿毡点缀成姹紫嫣红的美丽画卷。平坦的河岸边,隆起的古冰碛垅上,山地向阳的缓坡上,牛羊成群,牧歌悠扬。

    继续上行,远离了高山牧场,绿色渐渐的消失了,随之而来的是壮观的冰川,湛蓝的苍穹下,冰山银光闪烁,长达几十里的冰面上有着无数水深莫测的冰面湖、几十丈深的冰裂缝,还有浅蓝色的冰融洞、冰钟乳、水晶墙、冰塔、冰椎、冰蘑菇、冰桌和冰下河等冰川奇境。这里的天气多变,有时晴空万里,突然辟雷一声震天响,抬头望去,不远处的雪尘滚滚飞扬,飞泻而下,掀起数十米至数百米高的雪浪。

    元封等人穿着厚实的毛皮衣服,靴子上也绑了防滑的毛皮,手拿拐杖艰难的行走在冰川上,多亏队伍里有当地向导,还有一些雪域生活经验丰富的乌斯藏人,要不然单凭这帮西凉人肯定没见到雪莲花就被雪崩卷走了。

    当地人说,塔格伊利斯,也就是汉语所称呼的雪莲确实是一种神奇的药材,它只生长于雪山之巅的悬崖峭壁之上,冰渍岩缝之中;那里气候寒冷,终年积雪不化,一般植物根本无法生存,而雪莲却能傲雪绽放,实属世间罕有,长久以来被人称之为百草之王,药中圣品,雪莲可是治百病,但是却从未听说可以解奇毒。

    “你们说的是普通的雪莲,我所说的是千年的蓝色雪莲。”叶开淡淡的说道,高山海拔让他有些难受,但他毕竟是练武的人,经过调息已经呼吸均匀平稳了,看起来比别人自如多了。

    “蓝莲花?我们从没见过。”当地人都摇头。

    元封不禁抬头望向白雪皑皑的山峰,传说中的蓝莲花,会生长在哪里啊,倘若找不到蓝莲花,就再也看不到赫敏了,想到这里,他一咬牙:“去最高的山峰,那里一定有!”

    眼前有三座雄伟壮丽的雪峰,三峰并立,中间最高,两边的稍低,形似笔架,元封指着的就是当中那座最高峰。

    当地向导倒吸一口凉气:“那是博格达峰,雪海最高峰,神居住的地方,上去会遭天谴的。”

    “害怕的可以不去,但是我一定要去,因为我知道,蓝莲花一定在那里。”元封坚定地说,不知道为什么,看着这座雪峰,冥冥之中似乎有一只手在指引着他。

    “你们不敢去,那我们来好了。”来自于乌斯藏的扎西闷声闷气的说道,这个赤红脸膛的汉子原本是阿来王子的奴隶,只因生长在雪山中,所以被元封借来使用。

    “别说这个了,就连我们那里最高的珠穆朗玛峰,我都爬上去过,你们这座山峰放在我们乌斯藏根本算不得什么。”扎西平淡的语调激怒了当地向导们:“我们也去!看谁爬的最高。”

    于是这次采摘雪莲的行动成为乌斯藏人和天山人的竞赛,这可苦了元封等人,他们都是来自平原地区的人,高原反应和严寒让他们很是难熬,但每个人都不甘落后,挣扎着向博格达峰挺进。

    不知道经历了多少艰辛,终于来到博格达峰山顶,此时队伍已经只剩下十来个人了,其余的人6续留在山腰上,或者是不幸摔死了。

    雪峰之巅,异常寒冷,狂风怒号,夹杂着雪粒子打在人的脸上,这里空气稀薄,除了乌斯藏的好汉们,每个人都大口大口喘着气,却依然觉得心里憋得难受。

    天山雪莲他们已经采摘了六朵了,这里高寒陡峭,人迹罕至,所以连雪莲都多了起来,但是传说中的蓝莲花却仍未见到。

    十几个人寻遍了山峰,依然找不见蓝莲花的踪迹,正在绝望之际,元封站在博格达峰最高处,向下一看,只见陡峭的悬崖上,一抹蓝色藏在岩缝之中,在一片白色的掩映下,是那么的蓝,就如同湛蓝的天空一般清澈高远。

    “蓝莲花。”元封指着那一抹蓝色说。众人慢慢汇聚过来,用充满敬畏的眼神看着这棵千年之久的圣物。几个当地向导已经跪了下来念念有词,大概是在祈祷他们的神,不要惩罚这些胆大妄为的冒犯者。

    “拿绳子来,我亲自去取。”元封道。

    众人不肯,都要替大帅去取此花,但是元封执意亲自去取,众人拗不过他,只好将一根绳子绑在他的腰间,将他慢慢放下悬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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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封缓缓降到蓝莲花旁,伸手轻轻掸开花瓣上的积雪,那蓝色的花瓣依然娇艳,元封虔诚的双手合十感谢了上苍,然后才去**,可是拽了两下,蓝莲花依然牢牢扎根在石缝中,元封便取出匕去挖,用力凿了几下终于见效,蓝莲花被轻轻托出,可是花瓣下面却没有根,只有一条金丝编成的粗线,元封心中大为惊诧,顺着金丝线往里摸,摸到了一个方方正正的东西,似乎在石缝里扎了根,怎么摇晃都不动。

    元封暗暗力,用内劲在那方东西上震了两下,这才将其取出,拿到外面一看,顿时目瞪口呆,蓝莲花竟然连这一个金匣子。

    再摸摸石缝里面,已经空空如也,元封这才晃一晃绳子,让人把他拉上去,众人纷纷要求一睹蓝莲花的风采,元封默默地将花拿出,众人神情肃然,恭恭敬敬的看着,叶开先诚惶诚恐的接过这件武林圣物,仔细端详之下,却忽然变了颜色。

    “这蓝莲花是绢花!”

    众人大惊,围过来仔细检查,果然是一朵蓝色的绢花,只不过用料和做工都极其考究,才没有冻裂,褪色。

    元封扬扬手中的金匣子:“蓝莲花的秘密在这里。”

    神奇的蓝莲花下究竟埋藏着什么秘密,众人都迫不及待的想知道,可是这雪山之巅却不是说话的地方,他们先往山下走了一段,找了个背风的地方扎下挡风的帐篷,这才聚到热点书库金匣子。

    匣子用纯金制成,上面雕刻着卷云、飞天、西番莲叶,风格不中不西,极其古怪,锁扣倒不是很复杂,轻轻打开之后,里面是一个金丝楠木的盒子,再打开,里面是一层貂皮,掀开貂皮,里面是一层丝绒。

    帐篷里的火堆哔哔剥剥的响着,每个人都是一脸的好奇,毫无疑问这是一位世外高人埋藏在天山之巅的宝物,倒是宝物究竟是什么样子,究竟有何用处,实在让人神往不已。

    元封只觉得嘴唇干,心跳加,他用颤抖的手轻轻揭开那一层丝绒,终于露出最里面的玄机。

    一个小巧的圆柱体,用极其精细的琉璃制成,厚薄均匀,晶莹剔透,散着蓝色的幽光,上面有个小小的白色盖子,不知道用什么金属做成,也不知道如何开启,宝瓶里面是一些液体,已经结成了冰,在火光的照耀下闪着蓝幽幽的光芒。

    “这是仙水啊。”有人虔诚的说道。

    “肯定可以解天下奇毒,包治百病。“又有人说。

    “何止,喝了它,长生不老不在话下。”

    中的蓝莲花,原来是这样啊,玄机在于花朵下面的金匣子,虽然还不知道仙水的来历和具体的用法,但元封依然欣喜万分,赫敏的命终于可以保住了。

    天色已晚,夜晚下山太不安全,众人便在帐篷中过夜,等次日天明再走,天寒地冻,大家挤在一起取暖,累了一天的人们沉沉睡去,元封将金匣子揣在怀里,兴奋地睡不着觉,一直到后半夜才慢慢睡去,黑暗中,一只手缓缓伸过来,从元封怀中轻轻拉出了那个盛着仙水宝瓶的金匣子……

2-76 冰川天女虫不老

    元封一个机灵,忽然从噩梦中醒来,下意识的去摸怀中的金匣子,匣子竟然不翼而飞了!元封忽地站起,帐篷内的人都在酣睡之中,篝火掩映着他们的脸庞,忽明忽暗的。

    外面怒号的风中似乎夹杂着一些不一样的声音,元封凝神听去,是衣袂在风中飘舞的声音,他一把扯开牛皮帐篷冲了出去。

    明亮的月色中,一个白衣飘飘的身影正在雪地上疾行,深达膝盖的积雪如履平地,这是何等的轻功!何等的修为!但元封来不及多想,提气拔足狂奔追去。

    元封也是练过轻功的,但也只限于柔韧性灵活性平衡力和爆力,和人家这种正宗的江湖绝学凌波微步比起来差老鼻子了,但他依然锲而不舍的紧追下去,前面那个人影若隐若现的,一直保持在元封的视线当中,似乎在引导着他。

    也不知道追了多久,那个白衣人终于停了下来,站在绝壁上一动不动,只有雪山之巅的罡风吹拂着他的衣襟,猎猎作响,元封注意到此人的衣服通体洁白,纤尘不染,瘦削的身躯上包裹了一件银狐皮的坎肩,一头长瀑布般飘洒下来,竟然也是银白色的。

    不知道这人在雪山上住了多久,想必是那隐居多年的武林前辈吧,元封定定神,朗声道:“前辈,请将蓝莲花还我。”

    “这个东西不属于你。”白人冷冷的说道,声音如同千年的积雪一般冰冷。

    “可是我有急用,有人快死了,等着蓝莲花救命呢。”

    “哈哈哈哈,天下每天都有许多人降生,许多人死去,生老病死本来就是人之常情,又何必那么在意呢。”

    “可是,这个人对我很重要。”

    “重要!”白人忽然转身,长随风遮挡在脸上,看不清她的容颜,但是声音却更加凄冷起来,“有多重要?是不是值得你付出生命去交换呢?”

    话音刚落,金匣子出现在那人手中,元封下意识的伸出一只手去,那人冷笑一声:“想要,自己去拿吧!”一抖手,金匣子脱手而出。

    元封一个箭步冲上去,只见眼前是一片极其广阔的冰大板,光滑如镜坡度极其陡峭,金匣子正飞在冰面上滑动着,很快就要消失在无边无际的冰川中,他二话没说就跃了下去,顺着冰面一路滑去。

    白人在上面冷冷看着这一切,无动于衷,风小了一些,长停止了飘拂,露出她那没有血色,但是绝美如天人的面庞。

    冰大板上并非全是光滑如镜的平面,而是有着无数的凸起,只要碰上其中一个就会撞死,元封灵巧的躲避着冰柱,眼睛死死盯住远处那个金匣子。

    匣子飞下滑,在冰面上滑来滑去,忽然撞到一个坚硬的冰柱,匣子被撞的飞了起来,在半空中打着旋,里面的东西尽数飞出,元封心中一痛,跃起去捞,岂料冰大板已经到了尽头,度太快他根本掌控不住,整个人随着金匣子一同落入了万丈深渊。

    几张纸片在空中飘舞,是匣子里用来垫底的废纸,飘啊飘啊,终于随着风落到雪水融化而成的河流中,转瞬就浸湿了,只能隐约看见一些已经退色的、不知所云的极其秀气工整的蝇头小楷:三精制药(哈药三厂)国药准字……

    ……

    阳光射入雪谷,元封终于醒了过来,动动四肢,还算幸运,没有大伤,爬起来看周围,金匣子散落在旁边,里面的楠木匣子已经脱出,貂皮和丝绒也散落着,但就是找不到那个神秘的蓝色琉璃瓶,元封疯一般到处挖着,找着,始终不见踪迹,最后他终于绝望了,坐在雪地上仰望着黯淡无光的太阳,心中悲痛不已。

    忽然他又觉察到什么,伸手向怀里摸去,果然摸到了一个用银狐皮包裹的小东西,打开一看正是那个蓝色的琉璃瓶,仙水已经融化,闪耀着蓝盈盈的光芒。

    仙水怎么会跑到自己怀里的,元封很纳闷,站起来茫然四顾,到处白茫茫一片,了无生机,他又颓然的坐了下来,殊不知远处高高的山崖之上,一双眼睛正看着自己。

    “为爱人甘愿牺牲生命的人,才是蓝莲花的主人。”白女子低低的说了一句,转身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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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整用了两天时间,元封才找到其他人,将当日的事情诉说了一遍,几个当地向导立刻惊呼起来:“那是冰川天女,神的使者啊。”

    当地一直流传着这样的传说,天山上有一位仙女,冬天蛰伏在地下,是虫的形态,夏天才以美女的形态出现在人间,据说她已经在雪山之巅生活了千年之久,这位仙女有个浪漫的名字叫做虫不老,但是大家只敢称之为冰川天女。

    听了山民的话,大家都唏嘘不已,只有叶开不为所动,等众人散开之后才对元封说:“你看见的那个人,中原武林称之为白魔女,据说是蓝莲花的守护者,长久以来一直在天山之巅守护着这朵奇葩,这也是为什么蓝莲花一直没有人采摘成功的原因,你能通过她的考验得到仙水,看来也是天意。”

    “怎么不早说。”元封抱怨道,按一按怀里已经被重新装好的金匣子,心里踏实多了。

    一行人寻找着下山的道路,可是由于山体滑坡,道路已经消失,那些留在半山腰的人也联络不上了,十几个人只好摸索着前行,随着海拔的降低,气温也慢慢回升了,天山越来显得越优美,沿着白皑皑群峰的雪线以下,是蜿蜒无尽的翠绿的原始森林,密密的塔松像撑天的巨伞,重重叠叠的枝桠,只漏下斑斑点点细碎的日影,穿行林中,只听见溅起漫流在岩石上的水声,增添了密林的幽静。在这林海深处,连鸟雀也少飞来,只偶然能听到远处的几声鸟鸣。

    再往下走,就能看见融化的雪水,从高悬的山涧、从峭壁断崖上飞泻下来,像千百条闪耀的银链,,在山脚汇成冲激的溪流,浪花往上抛,形成千万朵盛开的白莲。可是每到水势缓慢的洄水涡,却有鱼儿在跳跃。当这个时候,饮马溪边,俯视那阳光透射到的清澈的水底,在五彩斑斓的水石间,鱼群闪闪的鳞光映着雪水清流,给寂静的天山添上了无限生机。

    忽然有人停下脚步,伸手指着远方,“看!天池!”

    一个清澈幽深的高山湖泊出现在眼前,那些雪水河流源源不断的汇集于此,湖岸周围的山坡上生长着挺拔的云杉、白桦、杨柳,平静的湖水倒映着青山雪峰,风光旖旎,宛若仙境。这就是传说中西王母举行蟠桃盛会的地方,西天瑶池。

    看到了天池就找到了下山的路,往西南方向就是轮台,蒙语乌鲁木齐,意为优美的牧场。

    穿过茂密的原始森林,终于来到了天山北麓,遍地紫色的薰衣草,如梦似幻,一阵风吹过,如同波浪起伏,碧绿的草场,清清的溪水,草原广阔,牛羊成群,牧人的毡房星星点点,蓝天、雪山、绿草、洁白如云的羊群,都让人心旷神怡,忽然一阵雷声响过,乌云低低的掠过大地,牧群就在云中穿梭,阵雨过后,被雨水冲刷过的草原变得更加清新碧绿,草尖上缀满了晶莹的水珠,从雪山之巅上艰难跋涉下来的人们静静地凝望着这美丽的景色,心境似乎都变得纯净了。

    是夜,众人在牧人的蒙古包外歇息,好客的主人根本不问客人从何处来,向何处去,就给他们准备了丰盛的晚餐,一整头牛架在火上烤,鲜嫩的牛肉用柴火随便炙几下,还带着血丝就擦着大盐粒子吃下去,鲜美异常,奶茶飘香,青稞饼子管够,众人大快朵颐。

    元封却现一个奇怪的事情,牧民中只有老人孩子和妇女,见不到一个青壮年男子,他便让人询问,年老的牧民叹口气说:“孩子们全都被帖木儿拉去打仗了,至今杳无音信。”

    不用问,那些年轻的牧民一定是死在遥远的凉州城下了,众人默默无语,心中都不是滋味。

    “向他们买些马匹,咱们得尽快赶回敦煌。”元封道。

    沙哈鲁点点头,刚要去和牧民交涉,忽然他好像觉察到什么,趴在地上倾听了一会,抬头道:“有人来了!”

    话音刚落,老牧民便跑过来急促的说了几句话,翻译过来是:马黑麻的军队打过来了,你们快走,要不然肯定都被拉去当兵。”

2-77

    众人都看元封,是留下来帮牧民打仗,还是尽快赶回去救治赫敏,全在元封一念之间。

    马黑麻的败兵如同草原上的蝗虫,所到之处一扫而空,吃的用的,女人、马匹、粮食,全部裹挟进军队,连不及车辕高的孩子都不放过,补充了物资人员便回过头同三王子的军队再打过,草原之上一片血腥。

    淳朴的牧民催促他们离开,甚至愿意无偿提供马匹,因为等马黑麻的军队过来之后,所有的一切都不会剩下,看着老人眼中深深地绝望,元封的心紧缩了一下。

    远处的毡房已经腾起了火光,女人们的尖叫声,孩童的哭泣和乱兵们粗野的狂笑声随风传来,众人都忍不住捏紧了拳头,面对此情此景,元封暂时忘却这次天山之行的目的,此时他不是一个为了拯救爱人生命跋涉万里的男人,而是一个战士,一个维护正义惩罚邪恶的真正的战士。

    “上马迎敌!”元封一声大喝,部下们眼中都是一亮,各自寻了马匹跨上,牧区有的是好马,但是鞍具就没那么多了,好在列位都是娴熟的驭手,不用鞍具也能熟练地掌控马匹,马匹是未经过训练的普通马,被陌生人骑上去之后刨着蹄子嘶鸣不已,但很快就被驯服了,十三个人,十三把雪亮的长刀在篝火掩映下闪闪光,善良的牧民老人惊呆了,这群天山上的来客竟然是深藏不露的刀客。

    洗劫了了附近牧民的突厥兵朝着这边的毡房狂奔而来,这些人都是来自河外的突厥人,高鼻凹目,和轮台附近的蒙古人本来就不是一个民族,再加上新近兵败,帖木儿帝国已经四分五裂了,为了保持士气,只能任由士兵劫掠杀戮,这一股乱兵足有百十人,一路烧杀而来,正在兴头上,岂料迎面有十余个骑士拦住去路,定睛一看,原来是一帮破衣烂衫连马鞍子都没有的流浪汉,但是不知何故,这些人身上散出的威压让人喘不过气来。

    低等的突厥小兵哪里知道,他们面对的是多么强大的对手,凉州的捍卫者、帖木儿的四王子、羌藏联军中最精锐的战士,哪个不是身经百战的战士,突厥兵们楞了一下,依然仗着人多扑了上来,对方也催动战马迎了上来,十三个人冲入乱军之中如入无人之境,长刀落处血光涌现。

    敌人越来越多,骑士们为了保护牧民,边打边退,向着西边冲过去,元封抢了一张弓一壶箭,亲自殿后,敌人紧追不舍,一直打到天亮,终于将这群人包围在一个小山坡上。

    马黑麻的骑兵如同狼群一般阴狠执着,面对强大的如同一群猛虎般的敌人,他们没有丝毫的畏惧,反而如附骨之蛆一般紧紧贴着这股敌人,不靠近也不离远,就这样紧追不舍,一直把敌人拖垮,拖散,然后再一拥而上。

    这种典型的战术沙哈鲁再清楚不过了,作为堂兄弟,他很熟悉马黑麻,那是一个阴险狡诈的突厥汉子,为了达到目的无所不用其极,这回马黑麻居然能被自己那个有勇无谋的三哥打败,确实令人大跌眼镜。

    十三个人坐在小山坡上吃着牛肉喝着马奶酒,视远处那些跃跃欲试的突厥兵为无物,天已经亮了,草地上结满露珠,野花烂漫。美丽至极,想必那些牧民已经远遁了吧。

    大家都是一脸不在乎的表情,虽然敌众我寡,但没有人害怕,比这困难百倍的事情都经历过,这几百个突厥兵哪还放在眼里。

    只有元封和沙哈鲁眼中有一丝愁绪,元封担心的是越走越远,难以赶回去救治赫敏,沙哈鲁难过的则是他不得不面对自己的同胞。

    “你们吃,我去拿点东西来。”沙哈鲁说着,只拿了一张弓便走下小山坡,远处躺着几具敌兵的尸体,其中有一匹被射中头部而死的战马,沙哈鲁过去解开肚带,辔头,把鞍具卸了下来,整个过程就在突厥兵的眼皮底下进行,忽然有人射了一支箭过来,雕翎箭呼啸而至,马黑麻头也不抬,伸手接住羽箭,迅搭在弓上回射过去,射箭之人应声落马。

    突厥兵噤若寒蝉,眼睁睁的看着马黑麻提着那副鞍具背对着他们向山坡走去,仿佛他背后也生着眼睛一般,竟无一人敢再射,惶恐间有人低语道:“那个人好像是四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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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厥兵们更加恐惧了,齐齐向后退了几步,有人策马飞奔而去,向马黑麻殿下报信去了。

    沙哈鲁提着鞍具走上山头,从十几匹马中挑了一匹最为健硕的,把辔头和鞍子马镫装上,肚带刹紧,又将自己身上一壶箭放在马鞍子旁,这才对元封道:“你先走,我们掩护下。”

    元封无语,此时他真的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在这个男权社会里,远涉千里攀登雪山历经千辛万苦,折损无数兵马,只为一个女子,这种事情令很多人无法接受,在场的乌斯藏人、突厥人、蒙古人、甚至是羌人,其实都对这件事不以为然,都觉得大丈夫何患无妻,一个女人哪怕再金枝玉叶,再漂亮贤惠,也不过是一个女人,男人的附庸品而已,没想到此时此刻,最支持自己的竟然是沙哈鲁。

    “他们都说我在四个儿子之中最像父汗,其实不然,帖木儿是无法复制的,或许大家以为我够狠够辣,但谁又能想到,是父汗逼我成为这样的人,我和你一样大的时候,曾经为一个女子着谜,沉醉其中不可自拔,父汗为了“挽救”我,当着我的面杀了这个女子,从此我便心硬如铁,对任何人任何事都残酷到极点,多年后,人们都知道帖木儿的四王子最厉害,最像他的父亲,其实谁又能知道,如果可以重新选择,我……”

    到这里,沙哈鲁自嘲的笑了笑,换了话题:“为了心爱的女人,做任何事情都是应该的,你去吧,开疆拓土不在于一时,人不是为了征服而活着,拥有数不尽的牧场和牛羊,却没有女主人来照料,那也是一种失败。”

    没想到沙哈鲁竟然说出这样一番有哲理的话,真让元封对他刮目相看,此时也不用多说什么了,他翻身跳上装上鞍具的马,看了看太阳,确定了方向:“你们保重!”说罢纵马向着太阳升起的地方狂奔而去。

    元封一动,周围的突厥兵也跟着动了,沙哈鲁等人也上马冲过去,挡住追兵掩护元封离开。

    元封纵马狂奔,杀声渐渐远去,碧绿的草原上空荡荡的,没有牧民,没有羊群,没有毡房,显得那么的寂寥空旷,空旷的让人心里虚。

    翻过一道弯,元封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草原上罗列着十几个方阵,数万军队肃然挺立,黑旗招展,刀枪耀眼,这么多的军队摆在广阔的草原上竟然显得如此渺小,在黑色旗帜军队的对面,是同样数量的黄旗军队,螺号吹响,战鼓齐鸣,双方几乎同时派出了骑兵,铁流一般的骑士们对撞到了一起,美丽的大草原顿时成了人间地狱。

    元封默默地看着这一幕,这是他第一次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观战,战争的惨烈,生命的渺小,元封知道对阵的是马黑麻的突厥军队和楚键的东察合台蒙古军,事实上三王子此时已经被楚键架空,继续保留着此人只是为了保证正统性而已,察合台人被帖木儿吞并不久,人民并未真心归顺,帖木儿一死,整个帝国就分崩离析了,天山南北本来就是察合台的疆域,在家园打仗,自然占了地利人和,马黑麻不败才怪。

    随着蒙古军大炮的鸣响,突厥人终于崩溃,兵败如山倒,元封默默看了看尸横遍野的草原,一夹马腹正欲离开,忽然一股骑兵出现在眼前,扁平的脸庞,丝绸战袍和蒙古刀都显示出他们的身份。

    “我是黑的儿火者的安达。”元封赶紧说。

    ……

    兄弟再度重逢,都是感慨不已,短短几个月而已,天下已经不是原来那个天下了,昔日十八里堡的穷小子,都成了称霸一方的雄主。

    “帖木儿的领土,我要全部接收。”楚键自信满满地说。

    元封不动声色,他似乎看到了一个年轻的帖木儿,正对着地图踌躇满志。

    “但是我需要你的支持,只要西凉继续提供军火给我,我愿意将天山南北的土地都给你……”

    但元封现在没心情听这些,四十九天的期限早就过去了一大半,现在赶回敦煌都不知道是否来得及。

    “楚键,给我三匹好马,我要立刻赶回敦煌。”

2-78

    一个人赶路的度很快,元封星马不停蹄的从吐鲁番赶往敦煌,他把自己绑在马背上,带着另外两匹健马星夜兼程,战马都是可以挑选的上等蒙古马,耐力极佳,可以进行不间断的长途行军。

    元封每走一段距离就换一匹马,带着空马继续前行,可是战马的耐力再强也经不住他这样毫不节制的摧残,终于,一匹马累垮了,口吐白沫倒在地上,元封只得将它身上的鞍具解开丢在一旁,任它自生自灭去了。

    盆地的气温极高,白花花的日头悬在半空中,蒸的人穿不过气来,战马的脚步踉跄着,似乎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一只苍鹰在半空中打着旋,似乎在等待着吃这一人两马的肉,元封拿起水囊倒了倒,空荡荡的没有一滴水,再看马背上那几个水囊也都是干瘪的,他瞄向了天上的苍鹰,拿起了弓箭,可是那苍鹰一声呼啸,向着斜刺里去了。

    地上蒸腾起的热气弥漫在空中,看不清远处的景物,恍恍惚惚间似乎有一片葱绿,战马此时也感觉到了什么,打了个响鼻停下了脚步。

    绿洲,一定是绿洲,元封强打精神催动战马走过去,不知道走了多久,终于现一片郁郁葱葱,这是一条山谷,外面赤沙灼灼,里面却铺绿叠翠,界限分明宛如两个世界。

    山谷中全是葡萄,白的、紫的、黑的,结的到处都是,元封解开绑绳翻落马下,抓起一串葡萄塞在嘴里,连皮带核都吞了下去,甘甜多汁,醇美至极,战马也吞吃着葡萄,它们的食量可比元封大多了,连葡萄带叶子席卷一空,直吃到肚子溜圆,元封才躺到地上稍微休息了片刻,也让战马在地上打个滚休息一下,他知道如果没有适当的休息,别说救人了,就连自己也走不出这吐鲁番盆地。

    葡萄并不是野生的,而是搭着架子,地上还有隆起的土堆,那是灌溉用的坎儿井,元封将几个水囊都灌满了水,又采摘了一大堆葡萄,这才留下一枚金币,拉着恋恋不舍的战马离开了葡萄谷,继续前行。

    经过两天艰难跋涉终于抵达吐鲁番的边缘,哈密,这里已经有西凉军的兵站了,士兵们震惊的现他们的大帅突然造访,整个人都脱水了,瘦的不成样子,但元封只是换了马,补充了给养就再度上路了。

    哈密一路向南,要翻越火焰山跋涉千里才能抵达敦煌,这一路可谓千辛万苦,历尽磨难,当从星星峡中穿过的时候,元封在哈密换的三匹马已经全部倒毙了,只剩下他一个人在荒凉的戈壁上走着,所谓的七七四十九天的期限早就过去了,赫敏怕是已经成为敦煌的一缕芳魂,但是执着的信念还在支持着他继续前行,水喝干了,尿也喝了,弓箭也扔了,只有一把长刀拿在手里当作拐杖,就这样一步一步的前行着。

    远方出现了一个小黑点,越走越近,原来是一个孤独的苦行僧,在这荒无人烟的戈壁滩上,两个孤独的旅者相遇了。

    苦行僧停下脚步:“施主从哪里来?”

    “我只是绕了一个大***。”

    “所为何事?”

    “救人。”

    “师父从哪里来,去做什么?”元封反问道。

    “贫僧从天竺来,也是去救人,去救世人。”

    “哦。”

    简短的****之后,两人擦肩而过,元封继续蹒跚前行,苦行僧也将背上的竹篓子往上提了提,迈步前行,脚步一如既往的坚定不移。

    ……

    四十九天的期限早就过去了,元封依然跋涉在去敦煌的路上,西域荒凉无比,最近又战乱频繁,连商旅的足迹都不见了,元封靠吃仙人掌和草根终于来到了疏勒河边。

    一队骑兵现了他,现这个形同枯槁的人正是他们的大帅,于是赶紧将他架到马上,骑兵开道,向敦煌飞奔而去。

    今日的敦煌比元封离开的时候又繁华了许多,已经成为中原西域羌藏等地物资文化交流的重镇,中原来的商人络绎不绝,物资堆满场地,满街都是新开的店铺,各种民族打扮的人摩肩接踵,俨然一派盛世景象。

    一队骑兵冲进大门,甩着响鞭大吼道:“闪开,闪开。”百姓们纷纷避让,看着这对西凉兵簇拥着一个蓬头垢面的流浪汉向着大清真寺方向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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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操着各种口音的人互相问道,那个人是谁,答案惊人的统一,那人肯定是刚抓到的大马贼!

    没有人来迎接元封,赵定安他们带兵横扫西域去了,羌藏联军也已经解散,各回各家,如今敦煌的守将只不过是以前的一名千总罢了,元封在马背上吃了些东西喝了些水,精神稍微好了一些,马不停蹄就来到了赫敏养病的地方。

    这是大清真寺后面的一个小院子,清静幽雅,院子里结满葡萄,一帮女兵正坐在那里愁眉不展,大门忽然推开,一个满脸胡子,头打结的人走了进来,女兵们愣了片刻,随即认出这就是元封,顿时唉声叹气起来,元封问道:“殿下在何处,怎么样了?”

    女兵们哀伤的摇摇头,叹口气,一人道:“大帅来的太晚了……”

    来得太晚了,终于还是没赶上,虽然已经在预料之中,但是元封还是感到一种强烈的无力感和挫败,他扶住院子里的一株柳树,慢慢的蹲了下去。

    忽然房门打开,一个身影旋风般的冲了出来,径直飞到元封身旁,一把抱住了他:“元封!”只喊了一句便泣不成声。

    这人正是活生生的赫敏。

    从赫敏被毒箭射中到现在已经六十天了,她不但没死还活得欢蹦乱跳,脸色都比以前好看了许多,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元封很是纳闷,可是赫敏哭的像个泪人一般,已经说不出话来。

    院子里的人都悄悄退了出去,只剩下他们两人,哭了好久赫敏才说,元封出后不久,赫敏中的毒作了,正在生不如死之际,一个苦行僧来到了敦煌,轻易就解了赫敏中的毒。

    “他是怎么化解那毒的?”元封问道。

    “我当时在昏迷中,听他们说那和尚掏出条毒蛇咬了我一口,当时把他们都吓坏了,差点动刀子宰了那和尚,可他说什么这毒太过阴狠,只有用最毒的眼镜王蛇的毒汁才能相克之,果不其然,三日后我身上的毒就消了,那和尚连报酬都不要就走了。”

    “是不是一个来自天竺的苦行僧,背着个竹篓子?”

    “是啊,你见过他?”

    “也许吧,对了,你的随从怎么那样说,故意骗我么?”

    “病好之后,他们就派人去天山找你了,可是路途太过遥远,所有去的人都杳无音讯,一直过了两个月也不见你的人影,这些丫头就生气了,说等你回来要吓吓你,其实我也想吓吓你的,可是看到你这样子……唉。”

    赫敏眼睛红通通的又开始抽泣,难怪,元封这副样子太恐怖了,整个人都变形了,严重脱水,严重体力透支,脸庞消瘦,头胡子打结,就连两只眼睛都失去了往日的光芒,任谁看了不心疼啊。

    “你没事就好,天山上的蓝莲花我已经取来了,不过现在也用不上了。”元封将怀中的金匣子取出放在赫敏的面前。

    赫敏震惊的张大了嘴,慢慢打开盒子拿出那支蓝色的小玻璃瓶,对着阳光看呀看的,不时出惊讶的啧啧声,这也太精美了,除了上天的神仙,谁能做出如此巧夺天工之物啊。

    “这一定是天神放在那里的,你说是吧?”赫敏碰碰元封,元封却没有反应,原来他已经睡着了,就那样直直的坐在那里睡着了。

    赫敏心中一酸,没惊动别人,亲自架起元封将他放到自己床上,就这样坐在一边守候着,守候着。

    这一睡就是三天三夜。

    三天后元封终于醒来,长这么大以来,从未睡得这么沉,这么畅快,睁开眼就看见赫敏关切的眼神:“你醒了?”

    元封醒了,赫敏却成了黑眼圈,但她却异常兴奋,捧过一面西洋的玻璃镜子放到元封面前:“看看帅不帅?”

    镜子里是一张年轻的脸,虽然瘦削但是英气勃勃,胡子全部剃掉了,整个人显得年轻了十几岁,头也洗过了,整整齐齐的扎着,元封有些不习惯的摸着自己光滑的脸,问道:“你帮我剃的?”

    “嗯”赫敏点点头。

    元封一摸身上,竟然光溜溜的,连顿时红了:“我的衣服呢?”

    “脏死了,身上老厚一层盐壳,搓都搓不动,你看我手。”赫敏邀功似的伸出红肿的手给元封看,元封却惊道:“你帮我洗澡了?”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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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林帝国介绍:
纷乱的年代,热血的英雄,碧血黄沙金戈铁马,尽在武林帝国
1.不是武侠题材,别被开头的装逼吓到
2.是爽书
3.应该比《铁器时代》好看点,毕竟那是第一本书,走了些弯路武林帝国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武林帝国,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武林帝国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