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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南朝陈     穿入聊斋txt下载     穿入聊斋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一百九十五章:殊死

    (逐步恢复元气中……)

    嗡!

    一声龙吟般的鸣叫从僧舍内传出,清越激昂,犹如石破天惊,随后一道剑光呼啸着从门扉中疾掠而出。

    这一匹剑光,并不大,三指宽的模样,但极长,拖着长长的尾巴,不下数丈规模。整体看上去,光彩夺目,流转纷呈,从僧舍内席卷出来,目标直取凝立虚空的树妖。

    树妖失声叫道:“元婴御剑!你竟敢元婴出窍驭剑!”

    声音尖锐,同时带着一股惊悸之感。

    元婴御剑,乃是蜀山极其厉害的一门剑术,施展出来,能翻倍发挥出己身的实力,杀伤无以伦比;只是这门剑法,需要元婴出窍,出窍后本体肉身等于失了魂魄,毫无自我保护的能力,别说敌人,就算遇到猫狗之类的小型兽类,都可以随意撕咬——而肉身一旦受到伤害,出窍的元婴就会受到波及,甚至再也无法返回到原身里去了,成为游散元婴,急需夺舍新的身体。

    ——这样的情况,如同人失去了原来的舟楫,掉进漫无边际的大海里,哪怕本身会游泳,但在茫茫汪洋内也不可能只凭游泳就能到达彼岸,必须要爬上新的舟楫里去。不过在绝大部分情况下,新的舟楫是绝对比不上正身的。

    而如果在限定时间内不能夺舍成功,直接就会魂飞魄散了——这个缓冲时间,并不会太久。

    故而,元婴出窍不是开玩笑的事情,极为凶险,尤其在面对强敌时,更不会轻易使用出来。

    然而眼下燕赤侠将肉身留在僧舍内,慨然施展出了元婴御剑的神通,要与树妖决一死战。

    到了这般时刻,树妖自是知道燕赤侠的打算,原来对方就是凭仗有正气护航,通过陈剑臣之手,把僧舍团团保护起来,从而实施出这般激进冒险的计划来。

    树妖成精多年,常化人形在世间奔走,通晓人心世故,瞬间便果断有了决定,双手一挥,本来要朝僧舍发起第二波攻击的两道根须徒然转身,翻腾着纠缠向燕赤侠的剑光;然后它本身则从另一个角度闪电般扑下去,直冲僧舍。

    “老妖敢尔!”

    人剑合一的燕赤侠的元神立刻察觉到树妖的企图,念头一动,剑光打转,要拦住对方。

    飕飕!

    那两条根须早就灵活地一左一右,将剑光缠住,身子如蛇,柔软似鞭,没有在正面和剑光相触,只上下游斗,纯属为了拖延时间。

    只几呼吸间,树妖已冲到僧舍门扉处,长袖挥舞,一片如雾的黑气就从袖中扑出,要从门扉中攻进去。

    滋滋滋!

    黑气涌现,堪堪到了门扉外半尺处,无数毫光挥斥,发丝粗细,肉眼可见地交织成一片密密的网状。黑气凶狠地扑到光网上,顿时像雪花掉进了滚水里头,消融得一干二净,分毫不存。

    “给我破!”

    一攻不成,树妖也有些急了,那两条根须能缠住燕赤侠的时间不会太多,正是分秒必争的局面,不由大喝一声,大口一张,一条长长的东西便吐出来,又粗又长,作舌头状,浑体猩红滴血,不断有不知名的液体滴滴答答地掉落在地上。

    吓人的红舌头吐出,下一刻已凶狠冲破门扉,犀利地贯穿了进去。期间虽然有无数的毫光小剑从四面八方飞来,不停地刺扎在上面,刺出一个个小白点,可惜都无法阻止红舌突进的速度。

    僧舍内,燕赤侠的身体盘膝而坐,身前横放巨大的剑匣,匣中空空无剑。他坐着一动不动,双目紧闭,元神早随着阴阳割晓剑飞出去了,只剩得一具没有任何活动能力的躯壳。婴宁聂小倩两女一左一右,紧张地注意情况的发展,不但替燕赤侠护法,同时还要保护陈剑臣。

    陈剑臣就睡在地上,早昏沉地沉入了梦乡。

    树妖的红舌突破正气保护,破门而入,惊悚的声响立刻传入耳中,聂小倩和婴宁投袂而起,不约而同地奋身扑过来抵挡。

    两女性格心思各有不同,婴宁第一时间是抢在陈剑臣面前,而聂小倩则不顾一切地挺着长剑扑过去,一剑刺在红舌之上。

    她的剑为凡铁所铸,在凡尘中算是利器,可面对树妖的红舌时明显不够看。剑尖刺上去,软绵绵滑溜溜的,根本不着力,使不上劲,连皮都刺不进去。

    噗!

    红舌一卷,鬼魅地将聂小倩拦腰卷住,嗖的便收缩回去,要在第一时间将聂小倩化作肉食,吞噬进肚子里。

    婴宁见状骇然,这等精怪手段简直闻所未闻,一咬银牙,檀口吐出道书,见风而涨,化成一卷轴,飞快地将半截红舌裹住。

    “爆!”

    砰!

    一声巨响,那道书通体符文字字发强光,瞬间激发,爆出的法力能量将正副门扉都破开了去,泥土飞扬,深坑赫然——

    啊……

    仿佛从地底传出来的叫痛声:“小小狐妖,也敢对本座动手,给我死!”

    红舌一甩,将聂小倩抛到边上去,而后一个横扫千军,腥风满室,煞气冲天,裹挟着漫天霸道的气势横扫过来。

    聂小倩重重的砸在墙壁上,竟砸出一个窟窿,飞身出去被砖石压住,无法动弹了。但此时此刻,婴宁根本无法去顾及救援,她的道书经过刚才一炸,光华收敛,全身黯然,变化成一卷有些古朴的卷轴掉在地上,法力尽失,还出现了不少破烂的痕迹,显然受创不浅。

    没有了得心应手的法宝,婴宁等若被废了一臂,见到红舌狂扫而来,心中大急。

    树妖这一扫,覆盖面几乎盖住了整座僧舍,一扫之下,小小僧舍定然会崩溃离析。更要命的燕赤侠的肉、身,和沉睡的陈剑臣都在对方扫打范围之内,覆巢之下,哪里能保得周全?不说直接被红舌卷杀,就算仅是被掉下来的砖瓦砸压到,也绝不好受。

    此时墙壁上龙飞凤舞的字文,一道道白色毫光小剑仍然在前赴后继地刺击下来,在猩红的巨舍上留下一个个微小的伤口,不时有绿色的液珠溅出来,正是树妖的血。

    阵阵麻痛通过红舌传递回来,像没完没了的浪潮,树妖却一一地全部承受住,只一心催动红舌,誓要将陈剑臣和燕赤侠两人毁杀——陈剑臣写于墙壁上所蕴含的正气,经过树妖一连几波的强横冲击,已然挥发过半,很是式微了,再难保持完好时的力量,无法在短时间内给予树妖重创。

    这就是树妖最大的机会。

    它修炼千年,心中坚韧而狠辣,只要有一线机会,必然会不顾一切地实现。

    危急之际,婴宁没有片刻犹豫,奋不顾身冲上去,稚弱娇小的身子绷得紧紧的,带着一股“螳臂当车”的决绝勇气,高高跳起,然后和红舌猛烈地撞到了一起——

    哇,一口鲜血喷出,心头大震,转瞬被打出原形,随即一只雪白的狐狸打破墙壁,飞了出去。

    这不怕死的一撞,一挡,只为整个战局争取到了两三呼吸间的时间,但就是这短短刹那,弥足珍贵,足以左右战局的形势了。外面燕赤侠的剑光大盛,终于将纠缠不休的残存的第二条根须劈斩破开,急速冲来:

    刷!

    剑光如芒,电光火石间,狠狠地钉在红舌的舌头尖上,一道绿色液体好像喷泉般喷出来,溅得到处都是。

    啊!

    树妖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再也顾不上攻击了,急速把红舌收回来,要脱离剑光的钉杀。要知道这一条红舌,乃是树妖性命攸关的存在,属于命根子,乃是它在脱去本体时,用树心炼制而成的一个器官,专门用来吞吃血食,吸纳天地灵气的。

    如此击杀对方的良机,燕赤侠又怎么会轻易放过,元神驾驭剑光,死死地钉在红舌头上,任凭对方如何挣扎,绝不松手。

    砰!

    红舌带着一匹剑光又退出了僧舍,把战场转移到了外面庭院。经过一连串激烈的殊死搏斗,那小小僧舍多处破烂,摇摇欲坠,仿佛只要一阵风吹过就会完全崩塌下来。

    这一塌,自会把还留在里面的陈剑臣和燕赤侠坑埋住。如果真是如此,他们没有死在树妖酷烈的攻击下,反而被砖头瓦石砸死,那真是无语的厄运了。

    唧唧……

    小狐狸的哀鸣声,和树妖红舌一撞,身受千钧之力,可婴宁居然没有倒下,凭着顽强的意志又爬了起来,赶回僧舍内,用嘴咬着陈剑臣的衣领,挣扎着拉着他往外走。

    一边拉,一边啾啾呼唤。

    她本体的一对后肢都受了不轻的伤,鲜血殷殷地流下来,滴在地面上。因为伤势的缘故,步履艰难而蹒跚……

    唧唧……

    曾几何时听过的叫声,很熟悉,似乎早铭刻在心头上,脑海里,永远无法抹去,永远不会忘怀,只需要轻轻一个念头,所有的记忆都会刹那间鲜活跳跃起来——

    陈剑臣猛地睁开了眼睛,正见到行动艰难的小狐狸用嘴巴咬住自己的衣领,一步步往外吃力地走着,要赶快逃离随时会倒塌的危险的僧舍。

    “婴宁……”

    他飞快地起身,只往周边看一眼就大概明白了处境的变化,所有的疲倦一扫而空,赶紧过去把燕赤侠的肉身抱起,健步如飞的走出去。

    轰隆!

    身后已成为危房的僧舍再也支撑不住,轰然崩塌下来,冲撞起呛人的漫天灰尘。

第一百九十六章: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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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头看一看那崩塌下来的僧舍,陈剑臣暗呼一声好险,如果自己醒转慢那么几分,后果真不堪设想。见到负伤累累的婴宁,又想着聂小倩此时还不知在哪里了,一双拳头不由紧紧握起来。

    ——依照燕赤侠的计划,这几乎是唯一能诛杀树妖的机会。只是树妖的强大远超寻常,乃至于出现一系列的意外来。

    其实这些意外,多少还算符合心理预期。毕竟这等规格的事情,不可能做到万无一失。诛杀树妖,岂能不付出代价?

    “婴宁,小倩呢。”

    陈剑臣沉声问。

    “小倩姐姐在那边。”

    听到公子的发问,婴宁连忙举起前肢指点,示意聂小倩的下落——她被打回原形,受创不浅,不过自从结出金丹后,本体炼化喉咙软骨,已能轻松地口吐人言了。

    闻言,陈剑臣赶紧翻墙过去,在僧舍区外侧的一处废墟堆中找到了聂小倩。

    头发蓬乱,身体多处被擦伤,因为受长舌席卷的缘故,罩在外面的一件软皮甲已被撕烂开来,露出了贴身的粉红色亵衣,不少地方都能看见雪白的肌肤了。

    也幸亏因为备战劫囚的事情,聂小倩身上一直穿着一件质料上乘,防御能力强悍的软皮甲,不曾换脱下来。否则被树妖那恶心又可怖的舌头一卷,不死都得脱一身皮。

    一个大姑娘家,如果被卷掉了一层皮肤,那就相当于破相毁容了。

    伸手探一探鼻息,只是昏迷过去了,陈剑臣才放心下来,将聂小倩抱起,回到庭院里头。

    天时已到了深夜,月已残,星子黯淡,寥落几颗的挂在夜幕之上。

    此时燕赤侠和树妖的搏斗已渐渐脱离僧舍庭院,转到另一侧的树林子了。

    毫无疑问,在破掉陈剑臣所布下的正气剑阵过程中,树妖损耗不小,另外炼制出来的六条根须也悉数被毁,等若是左右臂都被砍断了,实力大减。再和燕赤侠的元婴御剑对阵,明显力不从心。所以便想往后面的榕树林方向去,边打边走,显然存着放弃苦心经营的兰若寺,有遁逃的念头了。

    燕赤侠洞悉到树妖的企图,攻势更紧,但见一匹剑光如练,上下挥斥,不离树妖周身。咔嚓,挥舞之间,一剑斩在树妖左臂之上,将长长一截手臂斩落下来。

    “啊,牛鼻子,我和你没完。”

    树妖咆哮着大叫,故技重施,猩红的长舌席卷而出,将人剑合一的燕赤侠团团裹住,一时半会,燕赤侠竟无法破开来。

    ——庭院内,陈剑臣已翻找回血檀木书筪,从中取出一个简陋的木瓢,在那储水池的角落内掬了一瓢水,先帮小狐狸清洗好伤口,又拿出外用药物敷疗住。

    在这个过程中,婴宁大受痛楚,两眼都闪现出了泪光。处理完毕,她便跑进血檀木书筪内休息调养了。

    陈剑臣又去弄水,帮聂小倩洗脸。

    少女身上表现出来的外伤不明显,反而裸露出来的皮肤晶莹如玉,偶尔摸在上面,触手如牛奶般细腻柔滑。不过此时此刻,陈剑臣心里哪里会有那些旖旎的念头?

    受到冷水一激,聂小倩呻、吟一声,悠然醒来,睁开眼睛见到陈剑臣,一把抓住他的手,紧张地问:“留仙,你没事吧?”

    陈剑臣爱怜地摸着她的长发,微笑道:“我能有什么事?倒是苦了你。”小倩对他的心意,他早已一清二楚,眼下见到少女受伤的柔弱,心中不禁涌起一股别样的柔情。

    聂小倩并没有受到太重的伤,刚才可能是被重击,一下子打闭气了,醒转过来后就没大碍。她挣扎着坐起来,问:“现在怎么样了,那妖孽被燕大哥斩杀掉了没?”

    陈剑臣摇摇头:“还没呢……”

    正说着,蓦然心一动,感觉到有危险的气息靠近,猛地侧头往左边一看,熹微的光线下,就见到一团黑影不知从哪里跳跃而起,目标正是坐在地上一动不动的燕赤侠肉身。

    这一团黑影,形状狰狞,五指张开,宛如一只长大得畸形的巨手。

    一只断手!

    “小心!”

    聂小倩本想第一时间冲过去阻挡,但刚一运劲,顿感气血翻腾,压都压不住,手脚根本难以完成动作,反而直接摔倒在地。

    心有余而力不足,大概如斯。

    这时候陈剑臣已飞身过去,一拳击打在断手上。

    噗!

    如击败絮,声音沉闷而难听。

    他这一拳看起来有模有样,但对于断手的伤害简直就是隔靴搔痒,不痒不痛的。呼,断手五指突然变长,根根转化成藤蔓的形体,疯狂地长出来,将陈剑臣头颅团团绕住,并死命地要往他五官七窍里钻进去。

    这一下变化,诡异迅猛,陈剑臣根本来不及反应过来,如今想要用手去扯脱都难以办到了。

    地上的聂小倩抬头看得真切,悲声喊道:“留仙!”不知从哪里萌生出一股力气,挣扎着扑过去帮忙,双手难以出力,就直接张嘴狠狠地咬在断手的怪指上。

    她咬得真狠!

    战局那一边,燕赤侠的元婴忽有感应,张目回望,心中隐隐猜测到发生了什么事,喝道:“老怪物,刚才那一只手,你是故意让我砍断的?”

    树妖桀桀怪笑:“牛鼻子,今天定叫你魂飞魄散,死无葬身之地。”

    燕赤侠一颗心顿时沉了下去:先前的状况他都看到了眼里,小狐狸和聂小倩受伤不轻,陈剑臣更因为耗费魂神过度的原因而沉睡不醒。树妖这番卑鄙行径,利用断手杀个回马枪,意图非常明显,就是要毁灭掉自己的肉身。为了达成这个目标,其不惜用修为攸关的舌头将自己困住。

    这困住的时间无需太久,只要那边断手得逞,一切都无法挽回了。

    “呀呀呀!”

    想到这里,燕赤侠仰天长啸,急速催动起剑光,要突围而出。

    只是树妖哪里会如他所愿,长舌翻飞,又伸长了丈余,匝了一匝。

    ……

    断手变化成坚韧鬼魅的藤蔓状,犹如五条毒蛇,将陈剑臣的头颅缠绕得一团乱麻般,那森然的指头就往陈剑臣七窍内钻——

    这一钻进去,人就得当场交待了。

    自穿越来,陈剑臣也遭遇过不少惊险的场面,但从没有眼下这般生死一线——命在旦夕的感觉非常不好受,感受到耳边传来嘶嘶的破风声,他脊背的寒毛都根根竖立了起来。整个世界顿时变得黯然失色,仿若不再存在。

    存在的,只是缠绕着自己头颅的邪恶断手。

    整个事情的剧变说起来长,但其实不过短短两三呼吸间发生的事。不过瞬间功夫,一根藤蔓状的手指已准确地找到了陈剑臣的嘴,就要钻进去……

    嗤!

    指头刚碰到唇边,其猛然似乎感受到了某种极其危险的信号,居然一下子就卷曲起来,越卷越小,最后又变回本来的断手模样,通体微微颤抖,很畏惧的样子,飞快地掉落下来,以手指为脚,唰唰唰的,要远远逃离开去。

    “还想走!”

    陈剑臣爆喝一声,一箭步上去,举起右手,伸出食指,当下就以指为笔,凭空比划,写出一个字。

    一个大大的“定”字!

    这也行?

    刚才断手缠绕陈剑臣不放的时候,聂小倩扑上去抓住一个手指就咬,无奈那手指不知是什么来历,极其坚韧,使出了吃奶的劲,银牙竟咬不进去。然后下一刻,断手竟主动恢复原形逃走了。

    一攻一逃,变化倏然。

    聂小倩还没有弄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呢,那边陈剑臣已开始凭空写字了。

    陈剑臣有正气,聂小倩是大概了解的,对于正气的功用也有模糊的认识,但仅仅局限于表面,比较肤浅。眼前陈剑臣不用笔墨,直接用手指虚空写字,无疑极其新颖出奇,难道说这样也能挥发出正气来,克敌制胜?

    事实绝对是最好的证明——下一刻,逃到丈余距离外,想从另一个角度再度发起攻击,想再扑向燕赤侠肉身的断手,本来十分灵活的身形,随着陈剑臣的手指写完字,身形骤然一定,就像猛地有一大块石头压倒了手背上,沉重异常,哪怕开动五根手指走路,也难以挪动起来了。

    它就那般一寸一寸地艰难行动着,看上去,滑稽而可笑。

    这样的状态并没有持续多久,砰,整只断手当中炸开,绿色的液体溅了一地。

    “怎么可能?”

    战局中的树妖失声惊呼——陈剑臣身上的正气不是早就耗费得差不多了吗?为何还能爆发出如此惊人的力量?

    “破!”

    剑光如电,不可正视,纵横一斩,已将缠绕于身边的猩红长舌劈为两截,一举冲出,裹挟着无坚不摧的信念,嗤的,没有丝毫犹豫就冲向树妖包裹在黑袍下的头颅。

    此剑之势,能断流水,何况头颅?

    剑过头断,冲天而起。此时包住头颅的黑袍终于被吹开了,露出树妖的真面目,不过是一副初具五官雏形的丑陋面容罢了。它修炼来历不明的魔功,固然进度甚快,但也落得一个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下场,说是进阶法相之境,毕竟境界不稳,不真实。

    为防春风吹又生,燕赤侠不断催动剑光,将树妖残存的躯体绞杀个粉碎,这才算真正的解决掉此千年精怪。

第一百九十七章:尾声

    天边忽然卷起了雾,一路蔓延过来,不需要太多的时间,就将兰若寺慢慢的覆盖了起来。这雾气带着一股湿润的水汽,濡染到人的身上,片刻就能把衣衫打湿了。

    沾衣欲湿,但雾气却是新鲜的,嗅一口,很是舒爽。

    陈剑臣等人的心情无疑也是很舒爽的,将盘踞兰若寺的树妖一举击杀,除此大害,无疑属于造福百姓的大事。套句行话说,叫“功德无量”。

    可惜在这个奇特的异时空里,并没有“功德”一说。

    无论释家,还是道门,而或儒教,都没有实质性的功德说法,所谓功德,只得一个流于空泛的概念名词罢了。

    人无至善,乃是本性。

    但不管如何,为害一方的树妖都是被歼灭了,对于燕赤侠,这是念头通达的一个明证;对于陈剑臣,却拥有别样的想法:这个世界,毕竟不是前世所熟悉的在荧幕上所演绎的虚幻世界,虽然有聂小倩,有兰若寺,有树妖,可最后倩女并没有离魂,书生也不曾断肠。

    总归到底,就是个别场景似曾相似而已,足以证明对号入座并不明智。

    这样也好,可以免却诸多的悲欢离合,哭哭啼啼。

    元婴归窍后,燕赤侠极为疲倦,差点连坐都坐不稳了,一双眸子有些黯然下来,失去了一往的锐利。但他没有选择立刻睡觉休养,而是坚持着和陈剑臣说话:

    “留仙,对于此事,你有什么看法?”

    这句话问得突兀,旁边聂小倩就感到有些茫然。

    “国之将亡,必有妖孽。”

    陈剑臣的回答很简短,更是一句老生常谈的话语。

    聂小倩听得娇躯一颤:这一句话从陈剑臣嘴里说出来,无形中带着一股令人震惊的意味。要知道自从《文字法》颁布,诸多的用语便成为了忌讳。他所说的这八个字,如果被朝廷官方知晓,典型的杀头大罪。

    然而转念一想,聂小倩就释然了。他们近期所做的事情,不正是杀头的勾当吗?其实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聂小倩自幼学武,骨子里天生“犯禁”的个性,可不是愚忠类型的百姓。就说她父亲聂志远都不算愚忠,只是认定皇上被奸佞蒙蔽了而已。而被燕赤侠指点开窍后,聂小倩走入另一个世界,眼界见识自然更上一层楼,再不会轻易大惊小怪了。

    燕赤侠晒然道:“留仙此言无遮拦,不过正合我心。世间有千年之魅出世,为祸一方,实在连某家都感到吃惊。”

    太平盛世,国泰民安,运道飞腾,四海晏清,自无妖孽作祟,这是人之共识。可近年来,陈剑臣所见所遇,光怪陆离,魑魅魍魉尽出,都是个什么样的世道啊,如果没有正气防身,他早不知死多少回了。

    “某家,蜀山剑客也。这一次奉师命离开山门,为天下行走,主杀伐。一路来,诛杀妖邪数十,但不曾遇到如此僚悍然者,险些吃了大亏……”

    燕赤侠拣一些重要的个人经历一一说了出来。

    陈剑臣听得津津有味,燕赤侠的这些经历丰富多彩,极富传奇色彩,足以写成一本小说了;其实不说对方,就算陈剑臣自己的遭遇,写成志异小说也绰绰有余。无奈当下文字狱大行其道,这些怪异的文字却见不得光,见光就会死。少不得会被扣上宣传“迷信”的大帽子。

    说起来这倒是荒诞的逻辑矛盾,不过和王法讲道理,实在愚蠢到家了。

    对于文字狱,陈剑臣一向都是深恶痛绝的,看别的穿越者穿越后抄书窃文,一本小说惊天下,名扬海内,他却只能夹着尾巴做人,实在憋屈得很。

    自从文字法颁布,对于那愤世嫉俗的诸葛卧龙先生的命运,他都常有担心。不过对方云游四海,行踪不定,却无法打听到他的消息,不知他近况如何了,但想必肯定不好过。

    此时燕赤侠又说到北上京城,参加弘法大会的盛况,说昆仑山的与会代表乃是一位惊才绝艳的杰出才俊,法号“九幽”,其登法坛,和度印国的释家弟子辩论,整整说了三天三夜,连败九名释家高僧……

    这些听闻,都是陈剑臣所不曾接触过的,听得很是入神,等燕赤侠说完,他赶紧问道:“燕兄,常言道天外蜀山,难道你们蜀山山门真得在天上的?”

    在他心中,很早就对于“天外蜀山、世外昆仑山、海外崂山”的说法感到浓厚的好奇,故而想找机会打探一下。

    燕赤侠呵呵一笑:“世上无神仙,又何来天上?”

    在诸多的传说中,神仙都是居住在天庭上的,燕赤侠这一句话,等于是直接否定很多的传说。

    陈剑臣若有所思,脑海灵光一闪:“这么说,所谓的天上,只不过指的是很高的山顶而已?”

    对于神仙一说,他早就有所怀疑。说白了,所谓神仙,就是修道有成者。只因为拥有了超越凡尘的力量而被百姓们跪拜信奉,久而久之,越传越玄,还煞有其事地起了各样的仙号,位列仙班云云……

    或者,对于平头百姓而言,那些高飞高去,掌握奥妙神通的人,确实是可以被称为神仙了。

    燕赤侠倒没有明说蜀山到底在哪里,想必这是师门秘辛,不好与外人分说。不过通过想象,一座高耸入云,神秘莫测的山峰形象就跃然出现在脑海里头了。

    “此事已了,明天我将返回师门,禀告掌教。”

    陈剑臣道:“嗯,我明天也要启程回江州了。”来浙州一趟,发生了许多意外的事情,变数频生,到了这个时候,也该回去了。

    两人又说了些话,这才找地方安歇。燕赤侠外貌粗犷,心思却很细腻,取出三个拳头大小的铃铛,悬挂在各自的门檐之下,用以警戒防备。毕竟兰若寺地形广袤,不知道其中还不会存在余孽。

    经过一晚的搏斗,大家的身体精神都极其疲软,几乎躺下就睡着了。

    一夜无事。

    第二天,稍稍恢复法力的婴宁重新化作人形,现身出来。对于她的神出鬼没,聂小倩大感好奇,但碍于没有合适的时机,不好直言相问。

    吃过早饭,略作收拾,诸人一起出到兰若寺外面。

    和燕赤侠告别的话语非常简单,只是互相道声珍重,他便大踏步往西而去了,端是走得洒脱,手也不挥,头也不回,毫无羁绊。

    目送他背影远去,陈剑臣叹道:“心自逍遥,天下可去。”

    接下来和聂小倩的告别,却颇有些伤感,少女要回去和父亲他们汇合,安排妥当后才能到江州去找陈剑臣。

    “留仙,你永远都会在小倩这里!”

    少女伸出纤长的手指,指着自己的心坎,明眸内已溢满了晶莹的泪水,一字字念道:“十里平湖霜满天,寸寸青丝愁华年。对月影单望相护,只羡鸳鸯不羡仙!留仙,谢谢你,因为你,我必须要微笑地离去。”

    念完这首诗后,她脸上就勉强露出一个微笑。虽然想笑得灿烂,但内心的苦涩却出卖了所有的情绪。挥手作别,竟无语以对,皆因说得话来,又怕眼泪会不争气地哗然直流……

    小倩,也走了。

    “嘻嘻,我还以为小倩姐姐要亲公子一下才舍得离开呢。”

    婴宁打趣道。

    陈剑臣呵呵一笑:“小倩是个好姑娘。”

    小狐狸眨眨眼睛:“那我呢?”

    陈剑臣伸手去揉她扎好的长发:“你是个好的小狐狸精。”

    婴宁又问:“那公子喜欢姑娘多些呢,还是喜欢小狐狸精多些?”

    陈剑臣一手拍脑门,佯作很苦恼的样子:“婴宁你这话可问倒我了。”

    “啧啧,其实公子不用回答,婴宁也知道答案。”

    “真的?”

    “哼哼,男人都是花心的家伙……”

    小狐狸用一句仿佛“放之四海皆为准”的话语做了总结,虽然陈剑臣有些不大承认,但也没有什么话语可以反驳。或者说根本不用反驳,在这个逛青楼合情合法,三妻四妾稀松平常的世界里头,男人“花心”的脾性,总会得到最大限度的放纵。也许该说那不叫“花心”,而叫“博爱”吧。

    由于婴宁法力还没恢复的缘故,两人只得步行,走了好远的路才租凭到一辆马车,粼粼地奔上归途,然后准备等婴宁法力恢复了,这才作法赶路。

    日起日落,又是夜晚。

    清冷的月光斜照下来,把惨淡的月色映到兰若寺上——经过一连串的争斗,本来就敝破的寺庙更加破烂不堪,萧瑟不已。

    月光式微,树影重重,显得很是冥暗。

    就在此时,冥暗中突地亮起两盏大红灯笼,烛火莹莹,红得渗人。走得近些,两盏灯笼却是凭空漂浮在虚空里的,看不见提着它们的人,或者说,根本没有人掌灯笼。

    灯笼开路,后面紧接着无声无息地出现一顶黑色的轿子,四四方方,有长长的黑色布幔随风飘荡。

    这轿子,同样是漂浮着,没有轿夫。

    这般天色,无人掌控的灯笼和轿子的出现,显得极为诡异鬼魅。

    两者慢悠悠的,在主殿、以及僧舍区之间游荡着,所到之处,都带着一股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气,阴气中有莫名的声息传出来:

    “百年相识,百年相交,不料竟成永别,但我一定会为你报仇的,一定……”

    (本卷终!)

第一百九十八章:发明

    (求五张月票上分类月票榜!有拔刀之大虾不?)

    因为婴宁的伤势,陈剑臣并没有吩咐马车高速奔走,而是慢悠悠的,犹如游花园般,一路走走停停,一天下来,才走得百余里路。

    这是一段缓慢的旅程。

    旅程缓慢而且放松,换做前世,简直不敢想象。

    车厢内布置一新,所需要用到的家什都添置齐全了,再算上高价雇佣马车的费用,整整花了陈剑臣三锭银元宝。

    不过现在的陈剑臣并不缺钱,当初在苏州,皇甫员外可是赠予他一大笔钱财,多达五百锭金元宝,大部分都存放在朝廷官办的盛大钱庄内,有需要的时候,在全国各个州府分号都能取出来使用。

    坐拥偌大笔钱财,如同富家翁。

    有钱的日子真好,以前一个鸡蛋和母亲对半分着吃,想要买件新衣服都要仔细再三掂量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

    一举解决掉经济上的问题,让陈剑臣无此后顾之忧,花起钱来也无需斤斤计较。他本就是豁达之人,不拘小节。况且,雇佣马车进行好几天的长途旅程,不出几倍的价格,人家根本不会答应。

    两锭银元宝放出去,便等若是包下这辆马车了。其实这个额度买下一辆马车都绰绰有余,问题是,他们总得需要一个车夫呀。业有专攻,没必要事事躬亲。

    在路上,虽然心情是放松的,没有迫切赶路的奔波之苦,但旅程总是有些寂寞无聊,读书读久也会觉得厌倦。于是陈剑臣灵机一动,咨询过婴宁后,当即取来一截硬木,让小狐狸施展手段分割成一块块来。

    每一块,四四方方,很是均匀,像袖珍版的砖头。

    婴宁不知道公子要做什么,便问道:“公子,你拿这些小木块有什么用?”

    陈剑臣道:“做棋子。”

    “棋子?什么棋子,围棋可是圆形的。”

    在天统王朝,有黑白的围棋存在,规则大抵不变。不过陈剑臣对此没有涉及,也没有浸淫此道的念头,转而要搞出另一种自己前世熟悉并喜爱的棋来。

    军旗。

    有了规则的木块,接下来用毛笔在木块的一面写下字样即可。又分成两种,一种是用墨汁,黑色的字;一种是点红漆,红色的字。这些原料都备放在血檀木书筪内,取出来就可以了,很是方便。

    写在木块上的字样,不外乎“工兵、排长、连长”之类的。

    婴宁从不曾接触听闻过,看得满头雾水,不明白公子写得是什么意思,理解不能。

    不用多久,五十块小木块都写好了,黑红两边各二十五块,数量均等。然后陈剑臣又开始画棋盘,细的为公路线,粗的为铁路线,画得很是分明。

    小狐狸看得更加纳闷了,心道:莫非这是公子新创造出的正气神通?这些线条形状倒真是有点像道士画的符。

    ——经过兰若寺一役,树妖被杀,尘归尘,土归土,几乎没有留下什么战利品。不过在期间陈剑臣的《三立真章》修为倒增幅不小,渐渐已能脱离笔墨的依赖,而能直接用手指虚空写字,激发正气了。

    这个形式,正是堪堪要达到“立功”境界的表现。

    与额外的物质性战利品想必,大幅度提高了修为更加让人欣喜,以及难能可贵。

    因此,婴宁见陈剑臣搞这些新鲜奇怪的玩意,便以为他拥有了新的正气神通。

    棋子弄好,棋盘画好,陈剑臣就开口和婴宁说规则。

    小狐狸一听,顿时引起了兴趣,她本就是心思玲珑,冰雪聪明,听陈剑臣说了三遍,基本就把规则弄清楚了:

    “啧啧,公子,你这是怎么想到的?”

    同为狐狸精,娇娜爱听各样的故事,婴宁却偏向于喜欢学习新奇的东西,这个军旗,正中她下怀。

    “你才知道公子我天赋绝伦吗?”

    陈剑臣很无辜地鼓起了眼睛,却是要用这样的态度来掩饰自己穿越者的身份,因为这样的身份,不管是谁都无法对他开口讲得,讲也没有太大的意义。

    婴宁抿嘴一笑,不置可否。

    陈剑臣一耸肩:“好吧,其实这是我做梦的时候梦见的……这样说,你会相信吧。”

    “我相信。”

    小狐狸回答得倒干脆利索,非常果断。因为她知道公子不会骗她,就算会骗,那肯定也是善意的。

    这般毫无保留的信任,使得陈剑臣心窝子一暖……

    当下两人开始下棋,走翻棋,就是将写字的一面盖住,搅乱了摆开,摆好,然后一个个翻起来对弈厮杀。

    相比高深的围棋,军棋无疑属于入门级的游戏,简单明爽,正符合了小白化的娱乐需求。

    在天统王朝,除开整天忙碌讨生活的基层百姓,有大量空闲时间和金钱的士林阶层,他们日常娱乐的手段方式也少得可怜,不外乎吟诗作对,赏花赏月这些,最主要最纯粹的娱乐就是逛青楼,喝花酒,听歌看舞。

    除了这些,基本就没有什么的了。

    对此陈剑臣有些不适应,不过之前一直在为小康人生而努力,也没有太大的心思搬弄前世的发明创造。眼下旅程无聊,倒创造出了合适的时机条件来,于是搞出了军棋。

    本来呢,他想把军棋上的那些“现代化”的名称给替换掉,换成更符合这个世界的说法,比如“士兵将军”什么的。不过转念一想,还是放弃了创新的想法。无它,没有那个必要。

    一来陈剑臣不可能指望要搞这个发家致富,很不现实;二来嘛,只是存想着内部娱乐的方式,不想刻意地去广而告之。

    说到适合推广流行的娱乐方式,他倒想起了一样:麻将。

    然而话说回来,这些新奇的娱乐方式还是比较适合小范围的传播,也难以藉此扬名牟利什么的。现实的形势环境摆在眼前,如果闹得大了,保不定会被某位大官看不过眼了,直接扣一顶“宣扬奇技淫巧,玩物丧志”的大帽子下来。

    那可是抄家充军的大罪。

    故而,在这方面,陈剑臣一直持保守谨慎的态度,不过闲暇时间弄些出来和家里人玩一下,还是没问题的。

    军棋属于前世产物,陈剑臣有经验有技巧,而婴宁只不过第一次接触而已,哪里是他的对手,一连三盘都被杀得七零八散,军棋早早就被夺了去。

    “再来!”

    小狐狸性子坚韧,虽然毫无悬念地连败三阵,但并不服输。与此同时,她很下心机地总结经验,并琢磨起各样的技巧,果不其然,到了第四第五盘,固然还是输,但局面就好看多了。

    “嘿,公子,我把你的司令给炸了!”

    婴宁顿时欣喜地拍着手掌笑起来,眼眸难以掩饰的流露出得意的神色。虽然这一盘她还是输得没有脾气,但能用炸弹炸掉陈剑臣的司令,可是前所未有过的战绩,实在很有满足感。

    陈剑臣呵呵一笑,朝小狐狸一竖大拇指,以表示对她进步飞快的赞扬。

    当晚他们投了客栈,一如既往的住在同一间厢房中,灯下陈剑臣在坚持读书练字,而婴宁则在一边一个人摆弄着军棋。

    看着她托着下巴凝思的姿态,有一种知性的美,在灯火的照耀下翩然入画。陈剑臣莫名的心跳得很快,有些心猿意马的苗头,赶紧故技重施地开始在白纸上写“静”字……

    只是,这个老方法似乎越来越不管用了,头痛。

    有了军棋作为调剂,旅途的无聊烦闷被驱除了不少。

    经过大量实战的锻炼,婴宁的棋艺一日千里,到了第三天,她终于赢了陈剑臣一盘,高兴得跳起来,兴奋之下就有些得意忘形地扑到陈剑臣的怀里,亲了他一口。

    陈剑臣佯作长叹:“婴宁,早知道你赢一局就会亲我一下,我早就该让你赢了。”

    婴宁脸色绯红:“哼哼,婴宁才不用公子让。”

    陈剑臣哈哈大笑。

    新颖的军棋,犹若调剂,增添了许多乐趣。但主要的事情,该做的事情都不会荒废,到了第四天,婴宁所受的伤基本痊愈了,到了这个时候,没必要再浪费时间,把马车打发走,小狐狸开始作法,将修复回来的道书召唤出来,开始用飞的形式返回江州。

    飞的速度自比马车快出许多倍,白天休息调养,晚上飞行,只需三天功夫就回到了江州城府,屈指计算行程时间,竟比先几天返回的顾学政一行人还要快几分。

    然而回到江州后,发现有些不对劲,路上打听到消息,这才知道近期江州暴雨连连,鉴江河水暴涨,好几处堤坝都出现了险情,官府正在各地抽调壮丁去修复河堤呢。

    听到这个消息,陈剑臣顿时想起当日乘舟而下时,那艄公和自己所说的话语,说“雨水多,鉴江乱”,因为古有传闻鉴江为龙,龙遇大水便腾空,致使河水泛滥,灾民如蚁,祸害不浅……

    将这个有点闹心的念头揭过,陈剑臣带着婴宁走进了阔别已久的江州城府,快步向家的方向走去。

    家门最牵挂,却不知母亲鬓边是否又增添了几丝白发……

第一百九十九章:回家(求月票)

    陈剑臣和婴宁的归来,给予莫三娘,以及阿宝一个大大的惊喜。虽然算着日子,大概也是这几天回来,可盘算是盘算,哪里有陈剑臣精神抖擞地整个人站在面前来得欢欣?莫三娘当即就去后院捉那只老母鸡,要杀鸡炖汤。

    家中的安宁和舒服感永远都是不可替代的,回到书房,刚刚坐下,阿宝便端着他最爱喝的雨前茶,摆放到了书桌上。

    阿宝似乎长高了些,因为搬到城府里居住的缘故,皮肤白皙了不少。随着身子渐渐长开来,一个亭亭玉立的少女模样相信不出两年就能完全展现出来了。

    “阿宝,我离家后,家里一切可好?”

    “嗯,都挺好的……”

    当下阿宝口齿俐伶地将一些家长里短的琐事说了出来,她怕陈剑臣不爱听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所以长话短说,只挑某些比较重要的。

    听着她甚有条理的陈说,陈剑臣倍感安慰:近年来,阿宝的性子开朗了许多,通过读书识字,以及在城府的生活见识,以前的青涩和怯弱都渐渐褪去,慢慢变得自信起来。

    环境养人,从来都是至理。

    说完,阿宝就出去帮忙莫三娘张罗饭菜了。

    很快,一桌丰富的饭菜便在厅堂中摆开,一家子坐在一起吃饭,婴宁自也不例外。本来一般大户人家,书童属于下人行列,却不能和主人家一起饮食的,不过这些规矩,陈剑臣怎么可能施加在小狐狸身上?

    更何况,陈家本就算不上什么豪门大户,很多东西都没有讲究。

    对于陈剑臣到浙州的历程,莫三娘并没有多问,儿子已经长大了,早就能独当一面,作为妇道人家,有些事情不宜多管,自己自有主张。

    晚饭过后,洗碗收拾残局的活儿被阿宝和婴宁两个人包了,婴宁少有的洗过碗筷,此时却是偷偷瞄着阿宝,偷师。

    陈剑臣看见,暗自好笑。

    “留仙,这一路山长水远,舟车劳顿,你一受苦了。”

    莫三娘打量着儿子,怎么看都像瘦了一圈。

    陈剑臣微笑道:“孩儿让母亲担心了。”

    在资讯蔽塞,交通不便的世界,出门在外无疑是最让家人忧虑的,出一趟远门,想互通音信都很难,根本不知道对方过得如何,又会不会遭遇到什么意外等等。诗云“家书抵万金”,说的便是这个道理。

    陈剑臣有心改变这个情况,要驯服一只飞禽妖类的念头越发强烈。

    不用多久,阿宝和婴宁都收拾完了,就一起来到厅堂上叙话,都是些家常话,虽然没有蕴含多少重要的信息,但能让人觉得倍感贴心。

    到了掌灯时分,鲁惜约闻讯登门来了。

    自从鲁惜约选择在陈家对面开金针斋,不管陈剑臣在不在家,她都经常过来串门,不是帮莫三娘针灸什么的,就是和阿宝说些私心话。两女年龄相仿,都是青春灿烂的花季年华,有很多的话题,很快就亲如姐妹了。

    对于少女爱慕儿子的心思,莫三娘自是知道的:鲁惜约的相貌品性无从挑剔,温柔若水,多才多艺,又有一手神奇的针灸本事,实在算是百里挑一的好女子。

    虽然其以前当过青楼的清倌人,但能做到洁身自好,身子清清白白的,这就没有什么问题了。

    在天统王朝,书生秀才,乃至于权贵老爷,他们都经常会到青楼里替相好的姑娘赎身,娶回家中当妾侍。

    这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恰恰相反,乃是韵事,雅事。

    故而,关乎鲁惜约的出身,莫三娘并无成见。在她看来,儿子越来越有出息,日后高中不算难事,到了那时候,便有娶三妻四妾的本钱,现在先纳鲁惜约进门当个妾,那是最好不过的事情。

    要知道,老人家抱孙子的心情是何等迫切。

    论年纪,陈剑臣今年十八,按照风俗惯例,以及法律条文,早就到了娶妻生子的合法年龄段。而一般的女子,到了十六、七岁就要出阁嫁人了,双十年华还嫁不出去的,已然属于“大龄剩女”。

    莫三娘同样看得出来,儿子对于鲁惜约亦有几分意思,正是郎才女貌的一对。她心里已在想,趁这次陈剑臣回家,要主动挑明这事。

    “惜约,你来了,我正想等明天再去金针斋找你了。”

    陈剑臣请她坐下,笑吟吟道。

    鲁惜约今晚穿了一件蓝色的百褶裙,裙身甚长,把她曼妙的身材完美地衬托了出来,蛇腰翘臀,起伏有致,表现出一种跌宕的优美曲线。

    少女有些幽怨地看了陈剑臣一眼,微微垂着头道:“妾身听到留仙哥回来的讯息,却等不到明天了。”

    “咳,铺子生意还好吧,可还曾有泼皮无赖来骚扰?”

    陈剑臣不大习惯这样说话的氛围,于是当机立断转移话题。

    鲁惜约摇摇头,抚媚一笑:“没了,自从上次留仙哥呵责走那个泼皮后,就再没有人敢来铺子里捣乱了,谢谢留仙哥。”

    说着,起身道个万福,盈盈一敛身。

    不得不说,她在做清倌人多年的阅历中,早已养出了一分媚意入骨的气质,举手投足间,自有别样风情流露。

    陈剑臣一摆手:“都是分内事,不必客气。”

    心里自然明白,金针斋能保持平静的状态,其中只怕鼠妖小义发挥出了大作用,暗中用了手段,等会要找它过问一下。

    鲁惜约昔日在遛鸟楼,气质清丽脱俗,乃是极其有名气的清倌人,不知有多少权贵富翁要替她梳拢呢。她虽然仗着合约上的优势,顺利脱籍从良,但失去这么一株摇钱树,想必遛鸟楼的大老板也是很不情愿的。

    换句话说,她这样的一个弱女子忽然开起医馆来,肯定不会一帆风顺,绝对会遭遇这样那样的麻烦事。

    不过鲁惜约看起来婉柔,但骨子里很是倔强,就算遇到烦心的事情,也不会对陈剑臣倾诉说太多的,却是不愿让陈剑臣担忧。

    两人又说了些闲话,天色渐晚,鲁惜约就告辞回金针斋。陈剑臣本要送,却被母亲叫住了,莫三娘亲自送鲁惜约回家,一路上一个劲地嘀嘀咕咕的,很是神秘的样子,不知都说了些什么。

第两百章:定亲

    (还有催更的一并砸过来吧,试一试,看明天能爆发一次否?好久不爆了,怪惦记的。嘿!我是南朝,向我开炮!)

    约莫一盏茶的时间后,莫三娘回来了,脸上笑眯眯的,很是开心的样子。陈剑臣瞧着有些古怪,便问:“娘亲,怎么啦?”

    莫三娘没有正面回答,反而笑着问:“留仙,你觉得鲁姑娘怎么样?”

    “挺好的。”

    陈剑臣回答得很干脆。

    “呵呵,既然你都觉得好,那此事就定下了。”

    “呃,什么事?”

    不但他,就连边上的婴宁和阿宝都竖起了耳朵倾听。

    莫三娘笑得合不拢嘴:“当然是你的亲事呀。刚才我已经问过惜约了,她说但凭我做主,那娘亲就把这事定下来了……”

    见到陈剑臣要开口,生怕他会拒绝,马上又道:“留仙,这事你就不要犹豫了,娘亲现在就期盼着你成亲,真正的成家立业。况且惜约的确是个好姑娘,娘亲很中意。”

    当下陈剑臣起身肃立道:“娘亲所言极是,不过孩儿有一个要求,娶惜约过门,当明媒正娶。”

    该发生的事情始终会发生,他也不想自欺欺人。将鲁惜约娶进门来属于皆大欢喜的事情,再找那些借口反而显得自己矫情作态了。

    莫三娘大喜,拍手道:“太好了,娘亲明天就去找媒婆。”

    在天统王朝,如果定性为娶妾,无需太多的礼仪,一顶轿子到金针斋去接新人就行了。不过陈剑臣并不愿意如此轻率,虽然对他而言,妻也好,妾也好,都是形式主义,不会看得太重;可对于鲁惜约来说却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

    一个隆重而正当的名分,是少女梦寐以求的。

    既要行妻礼,媒妁之言必不可少,要选择吉日,批八字等等,大有讲究,很多规矩礼节,非常繁琐。对于这些,陈剑臣甚感头疼,根本不想参与进去,只留下一句“但凭母亲做主”,就算把事情撂下来了,安心等着做新郎官即可。

    陈剑臣要婚娶了,旁边阿宝心中微微有些心酸,但并不感到妒忌。皆因对于陈剑臣娶鲁惜约,她早就有心理准备了,属于水到渠成的事,而去她和鲁惜约之间很聊得来,乃是闺蜜。这时候便笑着道喜。

    同样道喜的还有婴宁。

    道喜之时,便是促狭的一眨眼。视之,陈剑臣晒然一笑。

    儿子终于答应娶妻了,莫三娘喜不可抑,赶紧先烧一炷香给亡夫,告慰亡夫在天之灵。

    ……

    “发生的事情就这些了?”

    书房中,陈剑臣一边悠然喝着茶,一边听鼠妖汇报情况。

    这鼠妖刚从外面回来,见到陈剑臣和婴宁回来了,高兴得不得了。这厮身上套着一件特制的米黄色小袍子,看上去有模有样,人立着站在书桌上,向陈剑臣报告这段时期发生的事情。

    总的来说,并没有什么大事。也就是几个不长眼的泼皮汉子想到金针斋骚扰鲁惜约,但都被鼠妖施展出一些小法术给吓唬得鬼哭狼嚎,夜夜发恶梦,以为撞了邪,就再也不敢过来了。

    小义还是很忠于职守的。

    “嗯,小义,你没有在城中折腾出什么风浪吧。”

    陈剑臣又问,鼠妖固然忠心耿耿,但性子未免有些轻浮,难保会到处惹是生非。

    小义一听,马上举起细小的前肢,作发誓状:“公子,小义一向都安分守己得很,按时吃饭,按时睡觉,谨记公子吩咐,绝不会招惹事端的。”

    陈剑臣哑然失笑:“如此就好……嗯,为了奖励你的功劳,特地放你三天假,自由活动去吧。”

    “遵命。”

    鼠妖喜滋滋的,

    这些日子在江州,它过得可滋润了。打洞老祖的名头在江州动物界那已是赫赫有名的了,偌大的江州城,家猫无数,可它们哪一只没有被小义吓破胆了的,被欺负得一点脾气都没有。一大群母猫还被逼着在鼠妖面前做各样的姿态,走猫步呀,跳猫舞呀,甚至叫春都叫得喉咙沙哑了,实在邪恶得很。

    这些折腾,凡人自是无从察觉,只可怜了江州城府的动物界,让鼠妖搞得鸡飞狗跳,不得安宁。影响最大的自是猫类,它们现在看见老鼠都绕道行了……

    对于鼠妖这些恶趣味,其实陈剑臣多少有所了解,知道它不可能完全做到一本正经,但也没有点破斥责。

    水至清则无鱼,小义未开窍成妖之前,想必被不少猫给“追捕”过,如今好不容易翻身当主人了,难免会施展出报复性的手段来。

    小义又和婴宁说了会话,很快就从御用地道里溜出去了。

    随后陈剑臣看了会书,写了会字,便早早安歇了——在陈家,婴宁另外安排有偏房居住,却不好再和陈剑臣同房。

    第二天,天色阴沉,又是一副大雨将至的天色。时入夏季,正为多雨季节。想到鉴江河河堤不乐观的境况,陈剑臣一颗心不禁微微沉了下去,万一真是决堤,水淹两岸,少不得会发生许多不可预料的事故来。

    今天他要回明华书院,计算日子,顾学政他们大概也就是这两天就回到了,陈剑臣必须要当面给他一个解释,才算善了此事。顾学政为人固然喜爱摆官架子,但对于陈剑臣的态度,还算不错的。

    当然,这也是陈剑臣本身够争气,有表现的缘故。

    经过在浙州开泰书院的才子竞赛,明华书院可谓大大出了风头,令人刮目相看。这样的成绩,可以让顾学政底气大增,在政绩方面能大书特书一笔了。

    出门的时候,恰好见到穿着一身淡红长裙的鲁惜约正倚在金针斋门口,两人对望,少女脉脉含情一笑,然后面颊绯红,螓首微垂下去了。她显然已知道了关乎己身的喜讯,对于陈剑臣要明媒正娶自己的决定,自然喜出望外,大为感动。

    陈剑臣才华横溢,年少有为,他要娶妻的话,只怕许多大家闺秀都趋之若鹜。而其却一点都不嫌弃自己清倌人的身份,如此情义,足以让自己付出一切了。

    陈剑臣回之一笑,挥挥手,带着婴宁离去了。

    回到书院,一切如昔,王复和席方平闻讯来到他的学舍内,双方免不得一阵寒暄唏嘘。

    对于陈剑臣独自提前回来的原因,王复大感好奇,就问了起来。陈剑臣含糊地说有事,所以就提前一步返回了。

    王复哦了声,问:“那留仙你岂非最后连谁夺魁都不知道了?”

    陈剑臣淡然道:“这个我倒收到了消息,最后这天下第一才子的名头被国子监的郑书亮夺去了。”

    王复一拍大腿:“果然如此……唉,这不明摆着吗?有国子监的生员代表在,定然是他们的人笑到最后了。”

    国子监声名显赫,早已深入民心,里面的生员无一例外都被视为高材生的代名词,满腹经纶,拥有显而易见的优势。况且,为了维护国子监的颜面,在评判方面亦会有所偏颇,郑书亮拿到了天下第一才子的名头,一点都不奇怪。

    席方平问:“那我们明华表现如何……”

    一下子被王复打断,这厮一个劲地朝他打眼色。

    席方平反应略微慢了一拍,但片刻后终于反应过来了:自己问得真不合适。

    自家知道自家事,书院能在才俊云集的竞赛中取得什么好成绩,根本就是天方夜谭的事情嘛,结果显而易见,肯定铩羽而归了。没见到陈剑臣都提前回来了吗?敢情早早就被淘汰出局了。

    这般明显的结果,自己还要开口问,岂不是哪壶不开提哪壶,使得陈剑臣尴尬不堪?

    想到这一点,马上干咳一声,以掩饰自己的失误。

    王复及时救场地道:“留仙,既然你已经回来了,不如中午我们到状元楼吧,帮你接风洗尘。”

    陈剑臣摇摇头:“不了……嗯,等寒枫他们回来再说吧。”

    他一向性子淡泊,不喜宴饮,王复倒是知道的,勉强不得,说了一会闲话后就散去。

    陈剑臣提前独自返回书院的消息很快就在书院中传扬开来,一干生员顿时议论纷纷,猜测其中的缘故,不用半天功夫,各种情节版本就出笼了。其中一个,说是因为陈剑臣表现太过于差劲,故而被顾学政训斥赶回来了……

    此版本说得有鼻子有眼,深得众生员认同。虽然其中存在不少破绽漏洞,根本经不起推敲,无奈大家都宁愿相信这个说法。藉此可以论证到当初诸人慷慨激昂的狠言狠话,是何等的英明准确。

    除了幸灾乐祸的小心思,便是忿忿不平的牢骚,每个人心里自是在想,如果当初顾学政挑选自己去浙州的话,无论如何都会比陈剑臣表现得好……

    流言蜚语的传播速度总是特别的快,婴宁听到耳里,哧哧冷笑,很不服气地要陈剑臣将事实讲出来,以平息非议。

    陈剑臣淡然笑道:“这有什么好说的?他们爱非议就让他们说去,徒聒噪耳,改变不了什么。这种时候,你越是和他们争辩,越是争辩不清,最后反而陷入自困了。”

    “哼,反正我就是看不得别人说公子不好。”

    小狐狸朴素的立场观念总是不可动摇的。

第两百零一章:打脸

    三天后,风尘仆仆的顾学政一行人回到书院中。顾不得休息,学政大人劈头就问陈剑臣在哪里,态度甚为恼火。

    书院学监连忙回答说陈剑臣正在上课。

    “马上叫他来见我!”

    顾惜朝的面色深沉得要滴出水来。

    学监心里嘀咕,肯定是陈剑臣惹得学政大人不快了。又联想到此子提前返回书院的行径,两两结合起来,答案呼之欲出,竟和近日生员们的猜测有几分吻合。

    对于陈剑臣,学监并无好印象,不说别的,平时其他生员哪个不乐颠乐颠地给自己送礼?就陈剑臣没有,除了必须的节日礼外,其他了无表示,端是不会做人。

    来到课堂上,学监打断了先生的授课,昂然道:“留仙,学政大人回来了,命令你马上去见他。”

    众人为之哗然,纷纷对陈剑臣侧目而视,心里无不在想:这下陈剑臣可有苦头吃了,保不住学政大人一怒之下,直接就削了他的廪生身份,那就欲哭无泪。

    陈剑臣镇定自若,倒没有流露出什么不安的神色,向先生一拱手,然后走了出去。

    此时其实距离下课不久矣,好不容易挨到最后的一点时间过去,课堂完结,生员们便争先恐后地蜂拥而出,要去看看学政大人会如何处置陈剑臣。

    学舍庭院内,仆从搬来一张太师椅,请顾惜朝坐到了上面,两位同行去浙州的夫子一左一右,也搬了椅子坐着。萧寒枫虽然回到了自己的学舍,但匆忙洗了把脸就赶出来,心情忐忑,暗暗为陈剑臣捏了把汗。

    要知道陈剑臣留书出走后,顾学政当场雷霆大怒,差点没把桌子拍烂了;而一路回来,更是脸色阴沉,见不到一丝笑容。

    留在学舍内练功的婴宁也听到了风声,蹑手蹑脚走过来,心里暗道:如果那学政大人敢为难公子,自己绝对不能袖手旁观的,定叫他没好果子吃。

    在小狐狸眼里,可没有什么大人,只有公子。

    不大一会,陈剑臣就随着学监回来了,快步站到顾学政面前,施礼恭声道:“学生见过大人。”

    顾惜朝望着他,吃吃冷笑:“本大人还以为你眼中已看不见我了呢。”

    陈剑臣佯作惊奇地道:“大人何出此言?对于大人,学生一向都是毕恭毕敬的,绝不敢有半点不敬。”

    “哼,少在我面前打哈哈,我问你,你可知错?”

    陈剑臣道:“事起仓促,学生不辞而别,没有当面向大人告假,的确是错了。”

    啪!

    顾惜朝一掌拍在椅子的扶手上,声音霍然,恰好被赶来看热闹的一众生员听到了,不禁被吓了一跳——学政何许人也,一州教育界的老大,对于生员而言,乃是需要高高仰望的存在。得罪了他,几乎便等于自寻死路了。别说科举无望,甚至还可能被剥夺掉秀才功名,那可真是生不如死了。

    功名被剥,读书人还能干什么?

    人生的意义没了,人生的追求没了,哪怕不出门,都会被无数人唾弃讥讽,如斯情况下,本人更是只能自暴自弃,堕落至死了。

    陈剑臣惹得学政大人发火,可是大新闻。数以百计的明华书院的生员再也顾不得礼仪,涌在庭院外观看。挤不到位置的,就搬来凳子椅子,垫高了伸长脖子,从围墙外偷看。

    这些动静不小,顾学政当然看得明白,不由眉头一皱。

    边上学监察言观色,马上朝外面喝道:“你们何故在此围观,无端喧哗,还不快快退去。”就要赶人。

    不料被顾惜朝一举手阻止了:“无妨,既然大家都在,那都进来旁听吧,本大人有要事宣布。”

    此话一出,众生员无不倒吸口冷气:陈剑臣完了……

    不过他们平时和陈剑臣殊无交情,加上当初在参加代表资格上的分歧,这时候不由暗暗有些幸灾乐祸的感觉——

    “嘿,自以为能代表书院参加才艺竞赛就了不起了?这下好了吧,没有本事还想出风头,弄巧成拙,活该!”

    “年轻人终归是年轻人,进退失据,当惹此大祸。”

    与陈剑臣交好的王复和席方平面面相觑,都想不到事情会恶化演变到如斯地步。在浙州,陈剑臣到底干了些什么,乃至于惹得学政大人如此郑重其事地处理?

    顾惜朝目光往外面一扫,人皆肃立,鸦雀无声,大气不敢喘一口。他伸手撸一撸胡子,悠然开始陈述到浙州的历经,言简意赅,属于总结性的。

    听着听着,大家就有点觉得不对路了,主题仿佛一下子就从陈剑臣绕开了去,莫非学政大人要将事情的始末原原本本说出来,好显得他处理事情公正严谨,奖罚分明?

    果然,很快就说到生员代表在才艺竞赛上的表现:

    “本次天下才子济济一堂,会聚浙州,而咱们明华书院的生员代表表现不俗,尤其留仙,在三关比赛中夺得两个甲等上品的佳绩,书法,诗词,冠绝当时,可谓大大给书院长脸了……”

    “什么?”

    “怎么回事?”

    “我没有听错吧……”

    一片惊愕,个个都是瞠目结舌的表情,好像迎面被打了一拳般,整副面容都僵硬呆住了,鼻子嘴巴全部歪的。

    在众人的潜意识里,早已认定陈剑臣忤逆得罪了学政大人的事实,先入为主,正满心期待地接受下一步剧情的发展。然而万万没有想到的,戏剧性的变化发生了,来了一个三百六十度急转弯,让他们一时间如何接受得了?

    陈剑臣的表现不但不是预想中的那般不堪,反而连夺两个甲等上品的成绩。这个成绩,傻子都知道意味代表着什么。

    怎么可能?

    但话语是从学政大人嘴里说出来的,可信度便等于百分百,不可能的,都变成了铁一般的事实。

    王复失声叫道:“好个留仙,吓坏愚兄了。”

    席方平暗暗捏起拳头:我就知道,留仙本事大着呢,哪里会轻易犯错……

    “鉴于留仙表现突出,才华横溢,乃国家之才。本大人,以及横渠先生,两两联名特向朝廷上书,推荐留仙进国子监……”

    又是一个重磅消息扔出来,更具爆炸性,直炸得一干人等七晕八素,半天反应不过来。

    关乎横渠先生,天下读书人基本都是知道的,如此德高望重的学派领袖,声名卓越,在士大夫阶层,基本等于泰山北斗般的存在。就算这个世界讯息再蔽塞,但有些东西是不可能塞得住的。

    比如,名声。

    这也是读书人天生爱求名的主因之一,有了名声,天下何人不识君?自然很能混得开了。

    然而相比权利,名声尤为难得,能真正做到有口皆碑不是容易之事,诸如一般的读书人,能把自己的名声在本州府打响起来,已经是很大的成就了,何况天下?

    横渠先生天下闻名,他却联名给陈剑臣写推荐信,保送陈剑臣进国子监,这一下,陈剑臣想不出名都难了。

    “呃……”

    对于这个消息,其实陈剑臣本身都有些猝不及防,出乎意料。两世为人,他对于人心的把握已有一定的火候,知道凭着在开泰书院时的表现,顾学政不可能会重罚自己。退一步说,以他现在的情况,有钱有人,也不怕什么惩罚。

    不过他着实没想到顾学政和横渠先生会联名推荐他进国子监。

    “留仙学长要进国子监了……”

    萧寒枫眼勾勾的。

    先前一刻顾学政还在大发雷霆,现在徒然大变脸,丢出这个消息来,实在令人目不暇接,思维急转弯撞车。

    在天下士子眼里,国子监属于神圣梦想的所在,尤其贫寒书生,对于国子监更是虔诚得不得了,哪怕付出生命的代价,来换取进读国子监的机会,很多人都愿意。只是国子监门槛太高太高,进去的方式固然有多种,但无一例外条件都非常苛刻,寻常生员只能望洋兴叹。

    名望之士和学政联名推荐,便属于一种方式,当归纳进“特招生”范畴。然而这个方式的达成十分艰难,能同时得到名士,以及学政大人的青睐,难度起码好几层楼高。

    现在,陈剑臣做到了。相信等推荐书到了朝廷之上,批准书在三个月内就会下达,这基本就是走一个程序和过场,只要推荐者给力,结果是显而易见的。

    麻雀飞上了枝头,就算没有一下子变成凤凰,但也变成了一只高高在上的麻雀。于是看往陈剑臣的诸多目光,都变得有些古怪,以及卑逊了,更多的还是掩饰不住的羡慕,乃至于妒忌。

    而之前大放阙词的某些人脸上都是火辣辣的,仿佛刚被人大巴掌甩到脸上来了,又麻又疼。

    “哈哈,恭喜留仙了!”

    王复的声音大而响亮,胸膛挺得高高的,他和陈剑臣走得近,以前就没少受到同窗们的冷落和疏远。现在终于可以扬眉吐气一把了,以他和陈剑臣的交情,陈剑臣飞黄腾达了,他受益岂会浅了去?

    晚上,就算架着陈剑臣,也要到遛鸟楼喝一顿花酒了……男人的友谊,总会在逛青楼的过程中升华——

    不是吗?

第两百零二章:筹备

    (高考期间,祝福要高考,以及将来要高考的读者书友们科科高分飘红,考上理想的大学,做很有研究性的大学僧!)

    国子监在京城——在天下读书人的心目中,国子监属于圣地;而在天下人的心目中,京城则为世界的中心,核心。

    自穿越以后,陈剑臣心目中不止一次两次地幻想过,该在一个什么样的时间段,在什么样的时机下去京城一趟,他甚至想过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直接举家搬到京城去居住。

    向往大城市的繁华,乃是正常的人心本性,并没有什么值得奇怪的。

    然而陈剑臣却未曾想过,自己会进学国子监,且通过这样的方式,在不久的将来就会去京城了。

    消息有些突兀,但属于惊喜。

    ……

    “留仙,你坐下来说话吧。”

    学舍庭院外面的生员们已纷纷散去,震惊也好,嫉妒也罢,哪怕想亡羊补牢地重新和陈剑臣交好都一样,这些情绪念头眼下都不适宜表达出来。

    此时顾学政移步来到陈剑臣的学舍内,先是环视一圈,然后毫不客气地坐了下来。陈剑臣的学舍四面墙壁上挂着不少条幅,都是他自认为还满意的笔墨作品。

    聊斋的生意早就不经营了,“聊斋”二字,就成为了他书房的专用字号。

    计划做书法店铺是当时的想法,想通过自己读书人的本事,卖字赚钱,改善家人生活。但现在,这个想法已经过时了。

    看着那些条幅,顾学政眼眸掠过赞赏之意,道:“留仙如今你的字,可以卖半贯。”他所说的规格,就是说陈剑臣的字,一个字能卖五百文钱,算是很不错的价格了。

    陈剑臣道:“大人谬赞。”

    自己的字能卖高价,他当然不会推诿,只是有些客套上的讲究必须要做到位。

    顾学政又道:“留仙,现在只有你我两个人了,有什么要问的,尽管问吧。”

    陈剑臣略一沉吟:“大人,学生有一事不解。”

    顾学政似乎早就洞悉到他的想法,直截了当地道:“你想问为何我们会推荐你进国子监?”

    陈剑臣点一点头。

    他可不会天真地认为凭着自己在才艺竞赛上的表现,就能让横渠先生和顾学政对自己青睐有加,联名推荐。

    要知道这样的推荐名额几乎限定的,推荐了一个人,对应推荐的资格也就使用完了。陈剑臣自问自己和顾学政的关系非亲非故,还曾有过摩擦;至于那开泰书院的院长横渠先生,彼此连话都没有说过半句。

    突然间两者联名推荐自己进国子监,这惊喜实在来得有些蹊跷。

    顾学政的手指在书桌上轻轻地敲着,似乎在整理思绪,又仿佛仅仅是制造一种适合谈话的气氛:“实不相瞒,推荐你进国子监,其实是横渠先生的主意,然后先生说服了我。”

    陈剑臣消化着他这一句话的信息,若有所思。

    “横渠先生对你很看重,尤其你在驮马塔顶上写得那首诗,句云:‘不畏浮云遮望眼,只缘身在最高层’,深得先生胸怀,他每每念及,都要喝一大碗酒……另外和你说一句,先生戒酒已三年了。”

    顾学政说到这里,大有深意地瞥了陈剑臣一眼。

    在天统王朝,横渠先生身份有些特殊超然,他不但是新学领袖,桃李满天下,在整个士林中拥有非凡的影响力,而且其和先帝还有过一段短暂的师生情谊。正是因为这些原因,当今圣上正明帝对他都是客客气气的。

    这一次横渠先生难得地开了口,顾学政也是八面玲珑的人,一番思索后当即同意联名推荐了。

    陈剑臣肃然道:“感谢先生和大人的抬爱,嗯,不知先生安好?”

    顾学政道:“先生已经辞去开泰书院院长一职了……本来他想在竞赛之后找你说话,谁知道……哼!”

    说到陈剑臣的临阵退缩,他始终无法介怀,同时觉得奇怪。他乃是老狐狸一般的人物,对于陈剑臣留书所写的原因自是不大相信的。想深一层,不可例外地也把因由归纳到了郑书亮身上去了。然而木已成舟,事已至此,再逼问也没有太大的意义,徒然让双方产生芥蒂罢了。

    既然联名推荐了陈剑臣进国子监,那么双方的关系就算很是亲近了,拉近了一大步,从严某种意义上讲,陈剑臣俨然已是他的门生了。如果门生日后有出息,当老师的自然也风光。

    横渠先生突然辞去开泰书院的院长一职,此事不管怎么看都不像正常的人事变动,很可能牵扯到其他更深层次的因素。只是那些深层次的东西距离陈剑臣太远,却是他所不能想明白的,无谓劳神。

    两人又说了些话后,陈剑臣就送顾学政出学舍。顾学政新到江州当官,夫人子女都还没有跟随而来,却是一个人住的。

    顾学政一走,王复、席方平、萧寒枫三人立刻冲了过来,王复还浑然不顾陈剑臣的白眼,直接给了他一个熊抱。

    “留仙,这下你青云直上了,可不能忘了咱们这一班患难朋友,没说的,晚上遛鸟楼,愚兄请!”

    “拂台学长所言极是,无论如何,这一顿酒,留仙学长都要去喝的。”

    陈剑臣笑着道:“好吧,我答应便是了。不过现在,却要先回家一趟。”

    “要的要的,如此喜讯,岂能不先禀告高堂?”

    陈剑臣难得的答应晚上赴宴,王复等人兴高采烈,便先出去预定宴席了。

    “公子,你这是要到京城进学吗?”

    走在路上,婴宁轻声问。

    陈剑臣微笑着道:“怎么,你不喜欢去?”

    婴宁湛然一笑:“公子要去的地方,婴宁都喜欢。”

    听着这一句话,内心仿佛全部都融化了,化作软软的一团,暖暖的,陈剑臣情不自禁伸手去牵住了婴宁的小手。

    两手一扣,小狐狸神情扭捏,低声赧然道:“公子,我们在大街呢。”

    “唔,大街就不能牵手?”

    “不是啦,可婴宁现在身穿男装呀。”

    果不其然,四下已有奇异的目光瞟了过来——大庭广众,一位公子亲昵地牵着一个俊俏书童的手,这幅景观,无论如何都很扎眼。

    陈剑臣呵呵一笑,让小狐狸轻轻挣脱了去。

    回到家中,阿宝见到他回来,怔了一下,惊喜地道:“留仙哥,你怎么回来了?”按照平时的情况,这个时候他肯定都是在书院的。

    陈剑臣笑道:“想吃你的饭菜,所以就回来了。”

    阿宝听得双眼笑成一条缝,心里暖呼呼的,道:“那我现在就去做去。”

    丰盛的午饭很快做好,在饭桌上,陈剑臣把自己被推荐到国子监进学的事情和母亲说了。

    莫三娘却有些听不大明白,问:“留仙你这是要当官了吗?”

    她搞不清楚国子监是个什么样的机构,只着重听到儿子要去京城了。京城呀,天下间最大的城市,天子皇帝居住的地方,在乡野之间的传闻中具有无以伦比的地位。于是在妇女心目中,能进京城的,都是当官的人。

    如今听陈剑臣这么一说,端是喜从天降。如果儿子真的当官了,那简直就是光宗耀祖的天大喜事,说出去的话,只怕整个景阳村都会被震住。她更无法弄清楚官阶品级这些繁琐的区别,但不管大官小官,只要儿子当官了,那都是做梦都会偷笑出声的事情。

    陈剑臣解释道:“娘亲,孩儿还没有中举呢,只是有机会进入到一个更好的书院去。”

    莫三娘总算分清楚了,有些失望地哦了声。不过很快,她转念一想,如果儿子真得能到京城的书院里读书,以后肯定更容易中举当官吧。

    妇人的想法很是朴素简单,事实上就算中举,也未必马上有官当的,甚至更上一层楼的进士,想当官的话一样得多多打点,才有机会获得实缺外放,否则只能算是顶着品阶的虚衔。

    两者有很大的区别,简单地说,实缺上位才算真正的拥有对应的权力,虚衔那是候补队员。

    这一些门道,以前的陈剑臣不曾了解,而是到了后来才慢慢认识清楚的。之所以分实缺虚衔,却是因为当下朝廷机构臃肿,官太多了呀。基本上能塞人的位置都有人坐了,简直无立锥之地。后面中举的人如果后台不硬,或者打点得不充分,就只能坐在家里眼巴巴等待朝廷的任命书了。

    这个等待的时间,短则几年,长则十几年都是有的,那真是等得头发都白了。

    仕途之难如斯。

    随后莫三娘就和陈剑臣说起筹备婚礼的事宜来,说主要的东西都准备的差不多了,吉日也已定好,定在六月初八。

    陈剑臣一边听,一边点头,等母亲说完,就问银子够不够。

    莫三娘道:“银子花销都是阿宝在管的,母亲可不懂账目。”

    那边阿宝立刻抑扬顿挫,很有条理地开始汇报账目,一清二楚,非常分明,精确到就算买一文钱的红线都熟记于心。洋洋洒洒,数以百计的款项,张口就念出来,居然分毫不差。

    “嗯,以前怎么没发现阿宝有当“管家婆”的潜力天赋呢……这个不能浪费,应当好生培养一番才行。”

    陈剑臣心中很快就有了决定。

第两百零三章: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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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陈剑臣的再三干涉,现在莫三娘已经不再纺织编布,拿出去卖了。不过闲暇时候她还是会自娱自乐地在相伴多年的机器上织布。然后将织出来的布匹裁剪缝制成衣服,给陈剑臣穿。

    这些衣服,虽然款式有些单调,但非常的细致耐穿,一根漏出来的线头都找不着。

    陈剑臣很喜欢。

    不卖布,就不会有收入,故而养家的重任早早就交到了陈剑臣的肩头上,这也是他分内之事。

    以前聊斋开张,卖字赚钱,所赚到的钱财数目自然都是由莫三娘在管理,并积攒起来。对此陈剑臣是从不过问的。

    莫三娘没有读过书,只会写自己的名字,对于账目计算,只能说略通。这个“略通”之意,就是只能进行一些比较简单的小数目计算。她以前卖布,属于小生意,基本没有什么账目可算,自然能胜任。

    不过自从搬到了江州,帮儿子管理聊斋生意,买卖便变得有些复杂了,复杂到莫三年感到有些吃力了。

    好在这时候有阿宝在,她跟随陈剑臣读书识字,非常刻苦,慢慢就接过了盘算账目的活计,并完成得井井有条。

    对于这个知根知底的干女儿,莫三娘自是喜欢得不得了。由于陈剑臣长期在外,基本上在家里就剩她和阿宝了,感情自非同一般。

    于是,久而久之,莫三娘干脆把家里的财政大权都移交给阿宝打理了。

    当然,这个所谓的“财政”其实是极为单薄的。

    不卖布,不卖字了,主要进项就是陈剑臣每个月拿回家的一贯钱——这钱,他说是在书院中赚到的。

    陈剑臣钱庄里有大笔款项,问题是他不敢拿回家来呀,见到如此庞大的财富,只怕母亲会当场晕厥。

    况且,实在也没这个必要。

    故而表面看来,陈家在江州城,只能算是中低等的家境,最值钱的就是一套房子了。这次为了筹备陈剑臣娶亲,莫三娘可是和阿宝再三合计,这才订制出一套可行的方案来,主要都是阿宝在负责花销账目。

    阿宝口齿伶俐,一口气把各种花销出处说了出来,分毫不差。这才让后知后觉的陈剑臣发觉到她管理账目上的天赋。

    对于这些花销去向,陈剑臣根本不在意,听完就过了。饭后,他叫阿宝进书房来,先是夸奖了丫头几句,然后才说道:“阿宝,你可愿学算术?”

    算术一科,在天下各大书院都有课程,不过比较笨拙繁琐,主要以算盘为主要盘算工具,规则形式并无太大区别。

    阿宝眼睛一亮,道:“留仙哥,我当然愿意了。”

    陈剑臣略一沉吟,很快就在一张白纸上写下1234567890这样的字样来,却是当下世界还没有出现的阿拉伯数字。

    这些宛如鸡肠子的字样一写出来,阿宝便睁大了眼睛,旁边婴宁也是饶有兴趣地看着,弄不清楚它们代表着什么意思。

    陈剑臣干咳一声,觉得自己穿越者的优势终于可以慢慢展现出来了,能把一些实用的知识运用到这个世界之上,提高效率,总归是一件好事。于是他开始慢慢跟阿宝一个个地解说数字的代表涵义,以及最为简单的“加减”规则。

    在学习方面,阿宝的天赋显然没有小狐狸那般突出,听了三、四遍后,婴宁已基本掌握上手了。不过她并没有出声,而是再一次向陈剑臣投以惊奇的目光:

    “公子实在太厉害了,他怎么就想得出这一套简易可行的方法来?还有上一次有趣的军棋。嗯,实在很奇怪呢。”

    阿宝学习天赋比不过婴宁,可她刻苦肯学,性子坚韧,约莫一个时辰后,慢慢也明白过来了。

    “留仙哥,你这门算术太好用了,有了它,我都不用拿着算盘算账了。”

    确实,掌握了加减法,对于一般的账目,单凭口算心算就足以对付掉。

    陈剑臣笑道:“你觉得好用就行,常言道‘熟能生巧’,你以后经常运用,不用多久就会完全上手的。”

    “嗯,我现在就回房间继续练习。”她要拿回房间自己研究,却是怕耽搁了陈剑臣读书的时间。

    “好的,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再来问我吧。”

    阿宝并没有询问这套计算方法从何处来的,因为对她而言,只需明确这个方法是留仙哥教的就可以了。至于其他,并没有知道的必要。

    她没有开口问,可不代表婴宁不问:“公子,这些数字计算的方式,又是你做梦梦到的。”

    陈剑臣眨眨眼睛:“我是想这么一说,只怕说多了你就不会相信了。”

    小狐狸咯咯笑道:“只要你说了,婴宁当然会相信的。”

    陈剑臣大有触动,觉得自己真是非常幸运,穿越而来,虽然受过不少的苦,但得到的却更多。

    躺在家里美美地睡个午觉,醒来后刚写一会字,王复三人就登上门来了,自是找陈剑臣去遛鸟楼吃酒的。

    陈剑臣去浙州期间,王复和席方平偶尔会来陈家问候,因此莫三娘都认识,知道他们是儿子的同窗好友。

    同窗之间,结伴娱乐游玩,实在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所以随便交待几句,陈剑臣等人就出门了。

    在门口处,王复望了一眼对面的金针斋,低声对陈剑臣道:“留仙,鲁姑娘对你一往情深,你可曾想过该如何安置?”

    陈剑臣问:“依拂台兄意思?”

    王复断然道:“此女品貌双全,当娶之。”

    陈剑臣淡然道:“六月初八,但请大家来寒舍喝一杯喜酒。”

    此言一出,王复等人都愣住了,半响才反应过来,纷纷大声道喜。

    王复怨道:“留仙瞒得好紧,若果愚兄此时不问起,再过几天才知道的话,我等连筹备贺礼的功夫都不够了,该罚!”

    萧寒枫和席方平马上附和,要罚陈剑臣喝酒。

    四人笑闹着,一路而去了。

    在他们身后,金针斋门口依稀探出一张宜嗔宜羞的娇容来,脉脉地注视着陈剑臣的背影——依照习俗,他们在这期间是不适合私会见面的。因此少女只能用这样的方法,看着那个快要成为她男人的书生,只想能永远这般看下去……

第两百零四章:风波

    (下午回到家,匆匆吃了晚饭就开始码字更新了,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呀,各位看官,莫要打罚在下了……)

    到青楼吃酒,其实并不一定就要这样那样,也可以很纯洁地听听曲子,看看跳舞,然后起身回家。

    当然,这样的情况不会多见。

    人不风流枉少年,但青年中年内心的不满足感更加突出。况且,都到了地头上,朋友们打趣几句,姑娘们撒娇一番,多喝了几杯酒后,人就会陷进去了。最要命的是在这个世界,如此行为不用担当半点的道德负罪感,以及于律法上的承担责任。

    或者,单纯从男性的角度上讲,在这样一个世界社会生活,确实很容易沉溺进去。

    ……

    在路上,王复等人还在议论不休,言谈的主题核心自是关于顾学政和横渠先生联名推荐陈剑臣进国子监的事情。

    对于他们而言,顾学政态度转变得太快,快得有些无法接受,难以理解。明明还是一副雷霆模样,咋一转眼就变了呢。难道说开始之时都是装的,故意如此给陈剑臣一个下马威而已?

    其中原因,顾学政已和陈剑臣说了个大概,横渠先生的作用毋庸置疑,但顾学政本身对于陈剑臣还是甚为欣赏的。虽然对于这个年轻人临阵无端走掉的行为甚为不爽,可在那漫长的旅途中,内心的怒火早就慢慢的磨消掉了。在书院中拍椅子扶手,还真是有许多形式主义的成分,却是要折一折陈剑臣的锐气。

    顾学政老于政道,心思深沉,对于人心的驾驭甚为老道,自是很能把握到分寸。

    陈剑臣同样如此,只是这些深层次的原因不好多说,当前唯有含糊敷衍了过去。

    王复诸人也是聪明人,见到陈剑臣的神色,当即识趣不再深究。转而扯到萧寒枫身上,嬉笑起来。

    原来中午时分,萧寒枫在街上时碰到了一家姑娘,那姑娘居然使唤一名丫鬟过来,送给他一只绣花鞋——

    绣花鞋乃是姑娘家贴身穿戴之物,意义非凡,送鞋子给萧寒枫,自然便有些私定终生的意思了。

    当时恰好王复和席方平在场,两人看得眼珠子都鼓起来了。

    萧寒枫样貌老成,无论如何都算不上是个美男子,在大街上居然有姑娘送定情信物,这让王复两人情何以堪?当即追问起来,这才知道萧寒枫和对方乃是旧识——以前萧寒枫曾经去过姑娘家替她画肖像,并且画过三回。

    这三画,就把姑娘家的心给画走了。

    听完事情的来龙去脉,王复两人释然了,大为感叹,说萧寒枫走了狗屎运,得到了美人的青睐,或就此上演一出红尘雅事云云。

    萧寒枫便涨红了脸皮,说此事断无可能,说女方乃是城东卞员外的掌上明珠,名叫凝然,小名“胭脂”,乃是典型的大家闺秀。其父卞员外为医者,在杏林中享有盛誉,眼界甚高,一直想把女儿嫁到豪门大族里去,占凤于朱门。只是目前还没有合适的对象,女儿才待字闺中而已。

    而萧寒枫出身贫寒,又只是一介平凡书生,正所谓门不当户不对的,很不符合当下主流的婚配方式。

    每每念及身份上的差距,萧寒枫便有自卑之感。不过他还是接受了对方送来的绣花鞋,藏在怀里,心想就算最后事不成,但还能当做是一段美好的回忆。

    听到了这件事,陈剑臣呵呵一笑,拱手恭喜萧寒枫,弄得这个“萧春宫”再度红脸。看得出来,他对于那胭脂亦是很有好感的。然而如斯事情,外人实在不好插口干涉。

    四人谈笑着,不用多久就到了遛鸟楼。

    王复早在里面订好了雅间,人来到,酒菜片刻间便上桌,很是丰富。然后四名姿色不错的姑娘各执乐器走进来,开始轮番演奏。一时间管弦悠扬,歌声渺渺,其乐融融。一女表演之时,其他三女则笑语晏晏地走上来夹菜敬酒。

    对于这般的饮食氛围,陈剑臣并不怎么习惯,简单地说有些放不开,毕竟平生第一回,生涩得很。

    况且,身后还站着一个婴宁呢。

    王复等人将婴宁视为普通的书童,不怎么在意,陈剑臣却不能。加上他生性淡泊,本就不喜在风月红粉中打滚,还是正襟危坐地大快朵颐的好。

    “哎呦,王公子你有阵子没来了,当罚三杯哦!”

    人未到,声先来,一个满面扑粉的老鸨手里摇着一把小团扇,一步三摇的走进来,脸上不但堆满了脂粉,更堆满了笑容:“席公子,萧公子,你们好……咦,这位公子倒面生得很,难道是第一次来的,王公子可否给介绍介绍?”

    妇女的目光很是毒辣,一圈儿下来已把酒桌上的情况看得清清楚楚,笑容满脸,一番话中将其八面玲珑、长袖善舞的本事尽显无遗。

    王复笑道:“王妈妈,这位乃是陈留仙陈公子,我们书院的廪生。”陈剑臣进学国子监的事情还没有完全确定,却不好亮这一层身份出来。否则的话,定能使得这老鸨刮目相看。

    对于这个名字,那王妈妈却是不曾听闻过的,只当是王复的同窗,虽然有个廪生身份,但在她眼内也不算有什么了不起。看其衣着朴素,料想不会有什么来头。然而她常在欢场周旋,内心真实想法绝不会轻易显现于脸上,笑道:“原来是陈公子,难得前来捧场,日后可得多多来哦,来,我敬你一杯。”

    说着,就很熟练地倒了两杯酒,自己端了一杯,另一杯则递给陈剑臣。

    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陈剑臣倒没有多加推诿,接过酒杯就喝了。

    王妈妈是个大忙人,敬完一圈酒后就笑眯眯着出去了,要到别的雅间去赶场——拉拢客人,都是身为老鸨的基本功夫。毕竟青楼作为标准得服务行业,服务态度不可或缺。

    “陈公子,雅翠也敬你一杯。”

    四位姑娘中,其中一个身材高挑,长着一对水汪汪桃花眼的一阵香风地来到陈剑臣身前,举手却只倒出一杯酒来。先自己抿了一口,然后将酒杯递过来。媚眼如丝,勾勾的盯着陈剑臣。

    此女善于观察,看起来陈剑臣年纪最少,但在王复等三人中,居然都隐隐以他为首的样子,实在有些奇怪。不禁多观察了陈剑臣一番,竟越看越是中意:少年剑眉朗目,鼻子隆准,英气中不失文雅,书卷气内又裹挟着一股极其沉稳的气质,在读书人当中可谓鹤立鸡群的存在,真美男子也。

    最难得的是,看其模样,仿佛第一次来欢场,可是难得一见的“童子鸡”级别的,不由便动了些小心思。

    她向陈剑臣敬酒,自己先抿了一口,再将酒杯递给陈剑臣。这可是有个名堂,叫做“留情酒”。说白了,就是说喝了这杯酒,晚上便请公子留下过夜吧——当然,情归情,该给的过夜费还是要给的。

    王复三人算是老鸟了,尤其王复,在遛鸟楼中也称得上是一位常客,VIP级别的金主,否则那王妈妈哪里会专门来雅间敬酒?他们自是明白小翠这一杯酒的涵义,纷纷起哄。

    要知道今天王复请来雅间弹奏歌舞助兴的四位姑娘,个个青春貌美,都有些身份,层次不低,等闲时候要包她们过夜,还得费一番周折,洒下许多银子才行。眼下陈剑臣一声不吭的,雅翠就自荐枕席了,当真是人与人之间有差距啊。

    陈剑臣虽然不明白什么“留情酒”,可对于其中的暧、昧自是了解的,不禁一皱眉毛,正想着要用个什么方法推了去。

    “公子,请喝酒!”

    那雅翠见到陈剑臣面现窘迫之色,心中莫名的欢喜,于是更进一步,挺起鼓鼓的胸膛,几乎要凑到陈剑臣的面前去了,臀部扭出一道蜿蜒的曲线,准备等陈剑臣喝了这杯留情酒,就一屁股坐到他大腿上去。

    “哎呀!”

    她心头的小心思刚涌起,手腕莫名其妙的一抖,而且是诡异的往后抖的,剩下的大半杯酒全部泼了出来,淋漓的倒在她自己的胸口处,把胸襟全部打湿了。

    在此过程中,可没有任何东西触碰到她的手,却不知为何她会如此不小心。不说别人,就连她自己都是一头雾水,赶紧用手捂住打湿的胸口,娇声道:“陈公子,酒水没有泼溅到你吧。”

    这一句话,还是显示出作为一位训练有素的“服务人员”的素质来。

    陈剑臣仿佛已听到了后面婴宁恶作剧般的笑声,表面不动声色,道:“我没事。”

    “那妾身先去换一身衣衫……”

    微微垂着头,走出去了。

    只是个无伤大雅的小插曲、小风波而已,并不会影响大家的兴致,倒是忽然间门外传来的一声爆喝,一下子把诸人饮酒作乐的情绪全部打烂了:

    “什么?你说那鲁公女从良了?”

    这一声喝,犹如霹雳一响,就算雅间关住了门,但本来就差劲的隔音效果,哪里听不到?

    答话的是那老鸨王妈妈的声音:“禀告宋帮主,鲁公女真得在年前就从良离开本楼了,妾身如何敢欺瞒帮主?”

    她的声音带着颤音,先前的大方从容无影无踪,很是畏惧的样子。

    “哼,你敢让她从良,可曾问过本帮主?”

    声音霸道,说出来的话,更是霸道。

第两百零五章:妄为

    外面的言语涉及鲁惜约,不但陈剑臣,就连王复等人都竖起了耳朵听,然后把目光投向陈剑臣那边,生怕他会发怒暴起,出去与人争执。

    对方虽然看不见面目,但声音奇大,似打雷,霸气十足,况且自称什么“帮主”,一听就知道不是善类,乃是江湖中的人物。

    这些人物,往往就是“亡命之徒”的代名词。

    这天下间有朝廷,怎么会没有江湖?

    但所谓江湖,绝非武侠小说所写的那样,门派林立,占据名山大泽,永不止休地进行正邪相争之类的,却是更接近现代的拉帮结社,盘踞在各大州府之中,控制经营各类的生意,收取保护费等等,自免不得作出许多横行霸道的事情来。

    龙蛇混集,黑白通吃,遇到这些人物,寻常百姓哪里敢声张,大部分都是忍气吞声了事,惹不起尽量躲开就是了。

    那王妈妈道:“宋帮主,妾身也不愿意让她从良啊,无奈当初这丫头死活不肯签订卖身契,我怕把她逼急了会一拍两散,就暂且答应收留她下来。想着慢慢磨掉她的性子,耗得几年她就会屈从了。熟料年前她说回去祭拜爹娘,再回来时就提出跳出合约了……”

    鲁惜约跳出合约,一方面占了理,另一方面也是付出了大量的钱财,这才换得一个自由身,到城中开金针斋。

    宋帮主冷哼一声:“王妈妈,当初本帮主离开江州之时可是对你说过的,这鲁公女本帮主要定了。”

    王妈妈噤若寒蝉,不敢搭声——这宋帮主单名叫“崇”,乃是北方虎豹盟的副帮主,武功高强,可裂石开碑,杀人如麻,正是噩梦般的人物,招惹到他等于是招惹到了阎罗王,简直自寻死路。

    宋帮主又冷声问:“如今那鲁公女在什么地方?”

    王妈妈知无不言地道:“据说她在东郭街头处开了一间医馆,叫金针斋什么的。”

    宋帮主一愣,失笑道:“不做婊子改做大夫了,倒是有趣得很。正好,待本帮主去见识一番,看她能有什么本事,能走得出我的五指心。”

    说完,大踏步走了。

    那王妈妈如释重负的拍拍胸口,嘘一口气:“吓死我了……”

    雅间内,陈剑臣霍然而起。

    王复瞧得明白,吓了一跳,赶紧过来把他抱住:“留仙莫要冲动,我们报官吧。”

    萧寒枫也开口劝道:“就是,留仙学长,你现在深得学政大人青睐,不如直接请大人出面的为好,谅那厮也不敢轻举妄动。”

    君子动口不动手,这观念早已根深蒂固,在他们看来,陈剑臣始终是一个斯文读书人,要他和江湖人正面冲突打交道的话,那不等于秀才遇到兵了吗?会吃大亏的。

    陈剑臣拉开王复的手,道:“报官的事情再说,现在人家可是打到家门口了,自得去‘接待’才行。”

    他说得云淡风轻的,但内心已动了真怒。对方辱及鲁惜约,就是辱及他,叔可忍婶不可忍,别说那宋帮主不放在他眼内,就算很厉害又如何?陈剑臣从来都不是贪生怕死之辈。

    迈步开门,带着婴宁就走出去了。

    房间内王复三人面面相觑,萧寒枫一跺脚,失声叫道:“这该如何是好?”

    三人之中算席方平最为冷静,他可是见识过陈剑臣能进入地府,能和地府山神拼斗的手段,道:“不如我们先跟上去看看吧,留仙不是莽撞之人,料必会有解决的方法。”

    于是三人也匆忙离席,紧跟陈剑臣而去了。

    ……

    今天,正是个艳阳天,虽然近黄昏,太阳西斜了下去,但仍煌煌的发出灿烂的光线来,染得半天霞红,煞是美丽。

    庭院中,鲁惜约托着下巴,看得这一副肃穆辉煌的日暮之境,不禁有些痴了,思绪云游天外:再过得一段日子,自己就能嫁入陈家了……多时的对门相望,终于得偿所愿,这就是幸福,而且是一辈子的幸福。

    想到这,她嘴角微微地弯出一抹甜甜的笑意,别有引人入胜的一番韵味。鲁惜约本就是长着一副倾国倾城的容貌,此时更是显现出一种惊心动魄的美丽。

    心有所托,充满爱恋的女子,本就是容光焕发的。

    其实一直以来,少女的要求就不算高。在苏州之时,一颗软弱无依的心早就托付了过去,简简单单的,哪怕对于陈剑臣的了解很是肤浅。但在这个盲婚哑嫁的世界,男女双方的了解本就是一件很奢侈的事情,远不可即。

    然而有些人,只要见上一面,看上一眼,就能决定一辈子的了……

    少女的思绪又飘到更远的日子,飘到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情境:繁华忙碌的街道,川流不息,一个是乘轿经过、青楼里的头牌清倌人,一个是偶然喝醉了酒,落拓地在街边坐下来歇息的少年书生,命运却在那一刻就定格了下来。

    现在,应该算是守得云开见月明了吧。

    嘴角的笑意霎那间犹如湖面被投了巨石,涟漪一下子就慢慢扩散起来。

    “小姐,小姐不好了。”

    忽然间丫鬟翠儿惊慌失措地跑进来,因为跑得急的缘故,绊倒了门槛上,差点摔倒。

    鲁惜约秀眉一蹙:“翠儿,怎么啦?”

    翠儿上气不接下气地冲到近前,道:“小姐,外、外面来了一群人,很凶。”

    鲁惜约一怔,脱口问:“都是些什么人?”

    翠儿摇着头回答:“不知道,都是些五大八粗,凶神恶煞的汉子……哗啦就冲进了前堂,拍打着桌子要小姐出去。”

    听到这些,鲁惜约不禁吃了一惊,如此阵仗,少女哪里经历过?自从开起这金针斋,过程绝不算顺坦,但都咬着牙过来了,没料到好事将近之时,居然又闹起这一出,难道老天爷就看不得自己稍稍顺意吗?

    少女蓦然一咬牙,明眸闪过一抹决裂的神色,举步要走出去。

    翠儿慌忙把她拦住:“小姐,你不能出去呀。”

    那些粗蛮汉子个个气势凶悍,一看就知道不是善类,冲进这金针斋,显然就是为了鲁惜约而来的,她一出去,不等于自投罗网吗?

    鲁惜约面露苦笑:“翠儿,我不出去就能躲过去了吗?”

    这翠儿倒是伶俐,道:“小姐,要不我去寻个梯子来,你先爬墙出去到陈公子那里躲一躲。”

    想到陈剑臣,鲁惜约一颗心莫名地沉稳了许多。翠儿便去寻梯子,只是医馆之中本就没有添置这些家什,根本找不到,只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

    鲁惜约忽道:“翠儿,我还是出去应付一下吧,免得珠儿在外面受难。”珠儿是她另一个随身丫鬟,此时却被扣留在了前厅。

    “小姐!”

    翠儿却急得要哭出来了。

    鲁惜约抚摸着她的头发:“翠儿不哭,不要怕,朗朗乾坤,他们定然不敢做出什么不轨之事来。况且,事情闹得这么大,公子肯定会回来救我们的。”

    说到这,平添几分胆气。

    翠儿便止住惶恐之意,转念一想也是。金针斋就在陈家对面,这些汉子冲进来,陈家的人肯定知道了,彼此一向交好,又是未来的亲家,绝对不会坐视不理。虽然那陈公子是个读书人,打不过对方,但能报官呀。

    于是,两人便壮起勇气走出去,还没有到外堂,就听到怒喝声:“你家小姐怎么还不出来,惹得本帮主火起,一把火烧了这金针斋。”

    声音入耳,记忆里一尊如铁塔般威猛的影子蓦然闪现出来,满脸横肉。那时候其是和江州县衙的几个大官坐在一起喝酒的。

    鲁惜约的脸色骤然变得煞白,如纸一般。

    “砰!”

    却是外面摔了杯子,然后有女子的惊呼声。

    鲁惜约心头一乱,立刻冲了出去。

    金针斋的前堂本就不宽,眼下坐了七、八条汉子,个个虎背熊腰的,顿时更显得空间逼仄,无形中给予人一种烦闷得压迫感。

    当中一人,身高近乎两米,一身爆炸般的肌肉撑得蓝色的衣衫都包裹不住,双目如铜铃,光芒莹莹,光是被他瞪着,人就会油然生出畏缩之心。

    地上瓷片零碎,散得到处都是。

    鲁惜约一出现,巨汉的目光就转过去,盯得眼珠子都不转一下,大笑道:“小美人终于舍得出来了,那我们就走吧。”

    少女强自压制住内心的惊慌:“你们是什么人,光天化日之下强闯民宅,眼里就没有王法了吗?”

    “哈哈哈!”

    这句话却引得一片哗然的笑声,巨汉的笑声尤其大:“小美人说话端是风趣,快快随本帮主走吧。”

    伸手就去抓人。

    他巴掌如蒲扇大,一爪探出,就算没有用上武功,少女也是难以逃避的。

    鲁惜约又惊又怒,万万没想到对方会如此胆大妄为,在城府之中敢动手强抢民女,简直无法无天了。慌乱之下,虽然堪堪躲掉了巨汉的爪子,但也狼狈的摔倒在地上。

    又引得众汉子一片大笑——他们乃江湖草莽,根本没有什么怜香惜玉的念头,在他们看来,女人就是用来发泄的。

    “你们,似乎很开心呀!”

    猛然一声冷冷的话语从门外穿入,随着声音,一个斯斯文文的书生走了进来。声音冰冷,神色也是异样的冷静,眸子漆黑如星辰。不知怎的,被他看了一眼,那些恣意狂妄的笑声就像被刀子砍断了一样,骤然从中间断掉,

第两百零六章:黑白

    “你们,似乎很开心呀。手、打”

    清冷的声音骤然响起,狂妄的笑声顿时停歇,本来摔倒在地的鲁惜约全身涌起一股力气,迅速爬起,冲出来,躲在陈剑臣的身后。

    “嗯?”

    巨汉居高临下地打量着出现的少年,皮笑肉不笑地道:“想不到居然有人会出来当英雄,你是什么人?”

    在他看来,鲁惜约以前不过是青楼里的清倌人,从良后断无什么靠山,至于街坊邻居什么的,更不敢轻易出头。

    世有强盗,有恶人,可陈剑臣也没想到对方胆大妄为至极,在城府中就敢动手掳掠妇女,在这种人面前,王法竟脆弱如纸,一点约束作用都没有,幸好自己回来得及时,否则还不知会造成什么样的结果。

    这些人,身后肯定有着不同凡响的官府势力撑腰。

    对于其中的弯弯道道,两世为人的陈剑臣比谁都看得清楚,不外乎黑白混杂,权财交易之类的。

    “我是她的丈夫,你说我是什么人?”

    陈剑臣一手拉住鲁惜约的手,昂然回答。

    少女的手细滑娇嫩,柔弱无骨,或者是因为受了惊吓的缘故,很冷。冷得陈剑臣有些心疼——当彼此的关系在名分确定了下来,就不会再刻意的掩饰,以及畏缩。

    被陈剑臣的大手握住,鲁惜约的心神很快就平定下来,同样的抬起头,甚至敢以露出了愤怒的目光,要通过如斯方式来证明自己:不管发生了什么事,都会和男人将会同仇敌忾。生死与共。

    巨汉微微一愕。忽而怒道:“小子信口开河,小美人身形婀娜,面皮未开,眉毛不散,分明还是处子之身,哪里来的丈夫?本帮主奉劝你一句,还是不要多管闲事强出头的好。”

    此时莫三娘和王复三个,以及一帮街坊邻居都闻讯赶了过来。不过一般邻居们都围得比较远。只是抱着一种看热闹的态度观望事态发展。

    “官差大哥,就是他们要抢人!”

    这时候,阿宝带着四名巡逻的官差走了过来。

    阿宝也是敏慧,第一时间听到风声后就赶紧去找官差了。

    “光天化日之下,朗朗乾坤之内,哪里来的贼子竟敢强抢民女,速速给……咦,这不是宋协管宋大人吗?”

    走进屋子,官差中一个年纪稍大的率先一声大喝,可随即就看见了铁塔般的巨汉。飞速更新威风凛凛的台词立刻中断改变,连忙称呼起来,活脱脱变色龙。

    巨汉却不认识他,浓眉一皱:“你是?”

    那官差陪着笑道:“宋大人贵人多忘事。自然记不知小的了。昨天大人在和王总兵喝酒,我就在边站着的。”

    两边一搭讪,笑哈哈,味道全然变了。见到官差一副奴颜婢膝的模样,瞎子都知道怎么回事了。加称呼对方为“大人”,难道说他还是个官?

    阿宝一愣神。脱口道:“官差大哥,你们这是……”

    那官差面色一沉,官威十足地道:“你这丫头好不胡闹,这位宋帮主乃是刚刚任的州府协管大人,怎么会是强盗?”

    原来前一段时间江州暴雨不断,鉴江河河堤大有决堤的危险。这一决堤,水淹千里。不知会有多少村庄受灾。到了那时候,灾民如蝗,就会涌入江州城中讨饭吃。灾民多了,江州的治安就大成问题,于是江州张知州灵机一动,奏朝廷,特申请要从民间招募青壮,成立城府协管队伍,专门负责安顿灾民,维持秩序,以及从事整顿市容工作等。

    于是,本来虎豹盟的副帮主宋崇摇身一变,就从一个江湖人变成了官。至于到底是怎么变的,却不足为外人道也,反正就那么回事,和金钱脱不开关系。以前常说“学而优则仕”,现在该说“钱而多则仕”了。

    前财可通神,何况买官?

    “宋大人,你是来这里视察工作的。”

    那官差察言观色,心思玲珑,登时一个软梯子递过去。

    协管一职,从八品而已,芝麻绿豆的小官,可手里的权力不小,负责江州城府的民生秩序。而不管什么样的,凡是和“民生”挂钩的,定然会财源滚滚。加宋崇出身威猛霸道,往高处说那是江湖高手,往低处说就是一流氓地痞。但不管如何,这样的人都是他一个小小的官差所能得罪得起得。

    不能得罪,就要多拍拍马屁。

    果然,宋崇哈哈一笑:“不错,本帮、本大人任伊始,自然得四处走走,了解地方人情,不料来到这金针斋,却受到不法之徒的攻击,居然敢拿杯子偷袭本大人。”

    他一伸手,就指着地许多破碎的瓷片。

    此人身材高大,貌似粗横,实则巧舌如簧,轻轻一句话,就把整件事请给颠倒过来说了。

    鲁惜约等无不又惊又怒,气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在这方面,要她们和宋崇交锋,简直不堪一击。

    那官差顿时很配合地道:“还有这样的事?袭击朝廷命官,端是罪大恶极……”

    陈剑臣突然哈哈一笑。

    官差双眼瞪起来:“你笑什么?”

    陈剑臣一摊手:“想笑就笑,难道还需要官差批准吗?”

    官差勃然色变:“你是什么人,竟敢在此阻差办公,料必不是什么好人,先拿回去审问一番。”

    他们都是办差十几年的老油条,对于扣帽子,混搅视听的勾当早已不知多熟了,张口就是一套。

    说完,一挥手,两个官差就要拿着铁链动手了。

    “你们敢!”

    陈剑臣舌绽春雷,先在气势镇住对方:“你们不问黑白是非,胡乱捉人,也配当差吗?”

    见他气势凛然,没有丝毫怯弱之意,官差们一时间还真不敢胡乱下手了。

    此时王复、席方平和萧寒枫都冲了来,和陈剑臣并肩站立在一起:“我们乃是明华院的生员,有功名在身,你们不得随便拿人。”

    王复又道:“你们可知道他是谁?他乃是顾学政顾大人的得意门生陈剑臣。”

    顾惜朝和陈剑臣之间眼下虽然没有师生之实,但既然和横渠先生联名推荐其进国子监,已相当默认陈剑臣为门生了。

    呃……

    官差们毕竟不是黑衫卫,没有那么大的权力,加王复又抬出了顾学政的名头来,不由大是踌躇。

    宋崇双眸精光闪过,心中已有决断,哼了声:“本大人不和你们计较。”一甩手,率先走了出去。临近到门口,霍然回首,对着陈剑臣道:

    “陈秀才,你这娘子长得如此标致水灵,可得看紧点,免得哪一天就不见了。哈哈哈!”

    留下一番场面式的大笑,扬长而去了。

    他一走,那些彪悍的大汉以及官差们当然跟随其后地离去了。

    离去之时,那领头的官差还朝陈剑臣一抱拳,却是打着“万事留一线”的主意,要知道他日如果陈剑臣高中,榜题名,要清算旧账的话,他们可要倒霉了。

    身为最下层的官吏,摇头草才是最适合的定位。说起来要摇来摇去,端是很辛苦的。

    陈剑臣抱拳对王复三人道:“多谢大家仗义说话。”

    三人连忙还礼。

    王复道:“留仙你这是说什么话,愚兄这条命都是你救回来的,难道能坐视你被别人欺辱不成?”

    席方平又道:“留仙大恩,方平没齿难忘,就算要动手,我也会撸起袖子来帮忙的。”

    萧寒枫亦道:“可不是?学长有难,我等如果畏惧不前,那真是枉读圣贤了。”

    这时莫三娘慌张进来,拉着陈剑臣的手:“留仙,你没事?”

    陈剑臣微笑着道:“没事。”

    莫三娘叹道:“怎么莫名其妙会招惹到他们呢?”

    民不与官斗,一向根深蒂固,她属于传统式的妇女更是深受影响,说不担忧根本不可能。

    边鲁惜约面容一紧,走出来道:“都是我的错……”

    陈剑臣一挥断:“不关你的事,不要胡思乱想。时候不早了,做晚饭吃,我饿了。”

    晚饭是在金针斋做的,下厨的是阿宝和翠儿,鲁惜约想帮忙,只是她不曾做过这些事情,着实插不进手去,只急得眼泪儿在眼眶内打转。

    王复三人自是都留下来用膳,吃饱喝足后才告辞离去。离去之时,萧寒枫一摸身,面色顿时一变。

    王复问:“寒枫,怎么啦?”

    萧寒枫急道:“绣花鞋不见了。”

    那绣花鞋,就是卞家小姐送给他的定情之物,本来贴身藏在怀内,不料现在却没了。

    听到他遗失了东西,众人纷纷帮他寻找,可哪里还找得着?不知掉落到什么地方去了,或者被别人拣走了。

    绣花鞋丢失,萧寒枫大为沮丧。虽然门户之见注定他和卞家小姐有缘无份,可藏得一件对方的私物,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也能拥靴而眠,慰藉相思,睹物思人一番。没想到如今连鞋子都留不住,叫他如何不懊恼?

    王复诸人也不知该说什么好,只能很套路化地安慰他,然后提议结伴再去别的地方喝酒,要用酒水浇愁肠,却被萧寒枫拒绝了,他一个人满怀心事的先行离去。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第两百零七章:旖旎(第二更)

    “留仙,我是不是很没用?”

    月sè洒落下来,庭院树木婆娑,偶尔有风吹过,枝叶摇曳,在地面上烙下零碎的不规则的图形。金针斋后院中有一个小小的亭子,亭中陈剑臣和鲁惜约相依而坐,任由月光沐浴在身上。

    少女神sèmí茫,呆呆地仰着头,眼神空空的,仿佛没有焦点:“可我真得很努力很努力的了,但为什么有些事情怎么都避不开,逃不掉?”

    念及白天的遭遇,心有余悸,许许多多复杂的情绪纠结到了一块,理不清,找不到〖答〗案。

    这一次,又是陈剑臣tǐng身而出,为了她而得罪了黑白通吃的宋崇,于是在少女的心中,觉得自己完全成为了陈剑臣的累赘,一直在拖累他,而无任何的助力建树,哪怕想亲自下厨做个小菜来表示心意都做不到。

    她阅人多矣,了解像宋崇这一类人,官不官,匪不匪的,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什么手段都会施展而出。今天得罪了他,其必然不会善罢甘休,肯定会不顾一切报复打击,稍不小心,将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莫名的,鲁惜约又想起那仇人李逸风。只是相比李逸风,宋崇却更霸道,更不择手段,更难以应付。

    这一次,没有了皇甫父女的臂助帮忙,留仙还能化险为夷吗?如果他受到了什么伤害,就是自己害了陈剑臣。

    坊间已有不少的议论响起,很自然又翻起她那清倌人的卑贱出身,隐隐间把她形容成了只会“招蜂惹蝶”的害人精……

    这些非议。大都出自fù女之口;而那些fù女。其中不少人都曾接受过鲁惜约的针灸治疗,可以说是她的病人。

    然而事端一起,流言蜚语满天飞,fù女们所记的就不再是少女精湛的医术,以及解除她们病痛的恩惠了,更多的却是心中涌起的妒忌。

    这些妒忌,既源于少女的美貌,也来自fù女对于丈夫们每当经过金针斋时都会偷看几眼的干醋!

    鲁惜约耸然发现。不管她如何的与人为善,如何的救死扶伤,但出身青楼的污点始终洗脱不去,一直都像大山般沉甸甸地压在自己身上。

    原来所谓“从良”只是一件笑话。

    这林林种种,从根本上动摇了少女的信念,由于价值观上的自我否定,而产生出许多自卑自怜的负面情绪,乃至于开始思索“生存有无必要”那一类近乎要轻生的念头了。“留仙,不如你去和伯母说。把我们的婚事退了吧。”

    纵然百般不愿,但还是说出了这一句。月光内,有晶莹的泪水悄悄滑落——莫三娘出身乡野,xìng子淳朴。不去计较那些闲言碎语,可鲁惜约本身却过不了自己这一关。

    陈剑臣蓦然伸出手去,轻轻覆盖住少女的额头。

    鲁惜约觉得奇怪,问:“留仙,你这是……”

    “你没有发烧。”

    陈剑臣很认真地道。

    鲁惜约轻轻咬着红chún:“我当然没有发烧。”

    “所以你不该说胡话。”

    陈剑臣与她面对面,四目相对。一字字地说道。

    “我……”

    余下的话还没有说出去就被陈剑臣给堵住了,堵上来的是少年的嘴。

    陈剑臣的这一记堪称狂野的动作,彻底把少女惊住了,只觉得自己的红chún被wěn住,脑海嗡的一响,霎时变得空白——

    要知道,以往陈剑臣给予她的印象。都是文雅而且礼貌的。

    礼貌得近乎冷漠,总是若即若离,更不曾做过什么超越礼仪的事情来,哪怕第一次拥抱,都能感觉到这书生全身肌肉因为紧张而绷紧。

    如此生涩的反应让少女既感到喜欢,又觉得尴尬,总像是自己在主动勾引他一样,常常让内心有一股莫名的内疚感。同时对于陈剑臣“不开窍”般的榆木疙瘩表现有些嗔恼,会埋怨他不解风情……

    但眼下,今晚一切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变化来得突兀而且迅猛。猛烈到鲁惜约都不知如何面对是好,没有丝毫的思想准备,坐在那儿任由陈剑臣予取予求,自己反而变成了一个木头人。

    仿佛过去了很久很久,又仿佛只是短短一瞬间,chún合,chún分。

    陈剑臣继续看着她,lù出一种奇怪的表情,似笑非笑的,有点小得意,又有点小可恶:“现在,你不会再提什么退婚了吧。”

    言下之意就是在说,你的清白都被我夺去了,就是我的人了。

    鲁惜约整个人怔住,两片红霞却早已飞上了双颊,烧得一颗心都在砰砰砰地乱跳,脑子乱糟糟的,基本丧失了组织言语的思维能力。

    她固然出身青楼,见过许许多多“儿童不宜”的情景场面,可作为一个清清白白的清倌人,时至今晚这一刻,她才深刻体会到:没吃过猪肉就是没吃过猪肉,就算天天望着猪跑,都是不可替代的。

    第一次的滋味,很眩晕,很奇怪,就像整个人都要飞起来一样……并且,还很想尝试第二次呢。

    其实陈剑臣也想。

    他本就不是这个世界培养出来的谦谦公子,讲究“发乎情,止乎礼”什么的,一言以蔽之:想好了就去做!

    亭子内的气氛似乎突然凝固了起来。

    许久,鲁惜约终于适应了过来,鼓起勇气问道:“留仙,你真不是因为可怜我同情我才答应我们的婚事的?”

    陈剑臣一耸肩:“你又开始说胡话了,难道还需要治疗一次?”

    刚才那双chún结合的亲昵居然被他当做是治疗,少女不禁一跺脚:“哪里……我是真得很想知道。”

    陈剑臣稳稳地抓住她的手,斩钉切铁地道:“不是。”

    少女jiāo躯一颤,晶莹的泪珠不住地往下掉,然后整个人扑进了陈剑臣的怀里,她抱得是那么的紧,几乎想要把自己的身躯揉进陈剑臣的〖体〗内,合为一体。

    时值夏天,天气颇热,大家的衣服穿得都有些单薄,如此亲密的拥抱,衣衫似乎都失去了膈膜的作用。陈剑臣顿时感到jiāo躯如火,无时不刻不在灼烧着,尤其少女的双峰,正要命地顶着自己的锁骨处,甚至能亲切感受到两点的凸起……

    少年人血气方刚,何况驾驭强壮的身体的是一个现代化的灵hún?

    剑及覆及,一双大手早已绕过去覆上那极富弹xìng的翘tún之上。

    敏感地带受袭,鲁惜约全身一抖,顿时软了下来,变得整个人都挂在了陈剑臣的身上,吐气如兰,媚眼若丝。

    面对这一副千jiāo百媚的姿态,陈剑臣内心隐藏着的那头猛虎终于被彻底引动,右手一翻,已从衣衫间的空当里钻进去,非常准确地握住一团柔腻。手感如牛奶般丝滑,弹xìng十足。

    要害被抓,少女一声嘤咛,小嘴微微地张开着……

    “小姐,我可以过来吗?”

    就在一发不可收拾之际,丫鬟翠儿的声音很不合时宜地响起。

    嗯……

    鲁惜约赶紧脱身开去,本想站起来,可全身怯弱无力,只能保持坐着的姿态,一张脸早就像熟透的苹果,低着头,却连有些凌乱的衣衫都没有去,倒像被人捉住偷情的可怜儿。

    陈剑臣干咳一声,问:“嗯,怎么啦?”

    “回禀公子,莲子羹做好了,正准备端过来给你和小姐吃。”

    “那端过来吧。”

    很快,翠儿就端了两碗莲子羹放到亭子中间的石桌上,偷眼看了看螓首低垂的小姐,不由抿嘴一笑,然后很识趣地又离开了。

    她走后,鲁惜约才敢抬起头,两颊红晕未散,白了陈剑臣一眼:“没想到你这么坏。”神情似嗔似喜,风情无限。

    引得陈剑臣内心又是一阵躁动,这种jiāo媚的女儿情态,对于正常的男人实在太具有杀伤力了,双臂一伸,又将少女拥入怀里,就要上下其手。

    “留仙,留到我们大婚那一天好吗?”

    少女忽然说道。

    陈剑臣一愣,立刻就明白了她的意思,双手不再乱动,道:“嗯,好吧。”

    “如果你真想要,我也是可以的。”

    生怕男人会生气,鲁惜约马上补一句。

    陈剑臣昂然道:“你看我像是那种急sè之徒吗?”

    鲁惜约咬牙一笑,瞥了一眼男人隆起如蛇的某处,脸sè不禁又绯红而起。

    陈剑臣自是意识到了己身的变化,可一时半会也没有办法平息,自己眼下更没有那“要硬就硬,要软就软”的莫大本事。他修炼的是正气,不是四大皆空的禅理,也不是古井无bō的道法,更不是存天理灭人yù死板教条。正气就是正气,聪明正直,但对于正常的人道需求是不会产生什么影响的。

    “你一定很难受吧。”

    “有点。”

    “那我帮你。”

    怎么帮?

    陈剑臣还来不及发问,少女就乖巧地俯身下来,纤手轻拨,解开了kù腰带。随即陈剑臣就感到自己那一根火热被一处湿润温和的所在所容纳了进去……

    一时间,jiāo喘细细,旖旎无限。就连天上的明月都似乎感到害羞了,悄悄躲到了云层里。!。

第两百零八章:坦白

    返回家中,莫三娘还没有睡,见到他回来了便问道:“留仙,惜约没事了吧?”

    陈剑臣回答:“孩儿已好生安慰了她一番,没什么事了。”其实这句话应该掉回头讲才比较符合实情,不过有些事情本属于两个人的私隐,自不能公之于众。

    “那就好。”

    莫三娘一声叹息。

    对于聪慧伶俐的鲁惜约,她是甚为喜欢的,否则也不会主动替儿子去撮合提亲。没想到凭空生出这一桩事来,莫名的出现了一片阴霾,不担忧就是假的:

    “那你呢?”

    陈剑臣一怔:“孩儿能有什么事?”

    莫三娘道:“那恶人可是官来着。”

    一“官”字,巍巍然,压在平民百姓头顶上数千年,积威不知多少时代,早已深深地烙印在他们的心坎上,等闲不敢触犯。

    陈剑臣微笑道:“母亲多虑了,孩儿有秀才功名在身,哪怕他是官也不能轻易做手脚。况且,学政大人推荐孩儿进读国子监,如果有什么事的话,他一定不会坐视不理的。”

    他说得是实情,但更多的是要安抚母亲的情绪。其实有些事远比表面上复杂,三言两语难以解释清楚,还不如不解释,以免母亲更加的担心。

    学政大人的面子果然够大,莫三娘果然显露出了轻松的神情来:“这样就好……”又说了些闲话,就让陈剑臣回书房中了。

    婴宁在书房,本来阿宝也在的,可她知道陈剑臣回来后,先是出来见礼,然后就去煮夜宵去了。

    夜宵是三碗鸡粥,面上撒几粒葱花,香喷喷的。

    三碗粥,陈剑臣一碗,阿宝自己一碗,婴宁一碗,三者都稀里哗啦地吃着,尤其婴宁,吃得那一个快,到最后,一粒米都没有剩下,眼巴巴地瞧着陈剑臣,似乎还想吃。

    “诺,给你。”

    陈剑臣递过来的是一只鸡腿,不大,有些纤细的模样。婴宁顿时笑意盈盈,一双眼睛眯成了月牙,毫不客气地接过,放进嘴巴里。

    “留仙哥……”

    阿宝有些急了——这鸡腿,可是她特意留出来,给陈剑臣补身子的,怎么随便能给婴宁吃了呢?

    对于陈剑臣和婴宁之间的关系,阿宝早就感到有些奇怪,本来只觉得是留仙哥为人随和的原因,不讲架子。然而不管如何,再怎么平易近人,主人始终还是主人,书童毕竟是书童,如何能亲和到这个地步呢?

    陈剑臣一摆手,示意道:“阿宝,时到如今,有些事情该是告诉你了。嗯,你能保守住秘密吗?”

    阿宝精神一震,觉得留仙哥从不曾这般郑重地和自己说话,一种被信任的热血直冲头脑,马上道:“留仙哥,我一定会保守秘密的,打死我也不说。”

    听她说得趣致,陈剑臣哑然失笑:“倒也不必如此隆重,其实这个秘密是关乎婴宁身份的。”

    呃……

    小狐狸耳朵一竖,好奇地望过来。

    阿宝更觉得纳闷,搔搔头,问:“婴宁的身份?”

    当初陈剑臣带婴宁回来,编造了一个借口,说婴宁是个父母双亡、无家可归的可怜孤儿云云,很是凄凉动人,难道另有玄机?

    陈剑臣稍一停顿,缓缓道:“其实婴宁和你一样,都是女孩子。”

    经过一番仔细思量,他觉得还是把一些事实说出来的为好,坦白开了,以后就无需再遮遮掩掩的,或者会引起莫名其妙的误会来。

    “女的?”

    阿宝吃惊地掩住了嘴巴,生怕会惊叫出声。

    那边婴宁立刻就明白了公子的意思,站起来,略施手段,身体就发生了某些奇妙的变化。

    高度还是那般高,只是腰更细了,胸前闪现出了山峦的规模,脸型更加柔和,白白净净的一张瓜子脸显露无遗,双眸如水,顾盼间自有媚意横生,虽然极为内敛,却更增添了一种引人入胜的韵味。

    包头的头巾扯开,长发如瀑,可不是一个俏生生的可人儿吗?

    阿宝看得目瞪口呆:俊俏小书童摇身一变,变成了一个年纪和自己相仿,十四、五岁的小女孩子来,真像变戏法一般。

    她上下左右反复地打量着婴宁,心头有许多的念头掠过,以前感到的疑惑尽皆化解而开:婴宁不但是女儿身,而且是漂亮到了顶点的女儿身,看上去虽然年纪和自己差不多,但身体仿佛全长开了,浑身上下充满了一种难言的娇媚魅力。

    这种魅力,纯属天然而生,根本不需要任何的扭捏造作。随便的举手投足间,自然而然就流露了出来。

    怪不得留仙哥和她如此亲昵,原来如此……

    想到某个可能性,阿宝心中有莫名的酸楚苦涩涌起。

    陈剑臣似乎看透了她此刻的心情,干咳一声,又道:“阿宝,婴宁可不是普通的女孩子,她会法术的,并且一直负责保护我。”

    啊?

    一个接一个匪夷所思的消息放出来,阿宝那小小的心灵完全承受不住,反应不过来。

    婴宁盈盈一笑,走来拉起阿宝的手:“阿宝你别听公子瞎说……公子可是婴宁的救命恩人,没有他,我早被狼吃了。”

    说着,立刻想起当初在枫山被穷凶极恶的狼妖追杀不休的情景,如果当时没有遇见陈剑臣,又或者陈剑臣没有挺身而出,那她真有很大的可能被狼妖一口吃掉了。

    阿宝越听越有些糊涂,难以弄清楚他们之间发生的故事。于是婴宁整理好思路,将事情的大概说了一遍。

    当然,同样是经过一定的改动。当初那还没有凝练出金丹无法化形的小狐狸身份被替换掉了。

    如果让阿宝知道她是狐狸精所化,只怕当场就会晕倒吧。毕竟人的接受能力,会有一定的范畴,超越太多,往往导致不可承受的后果。

    半饷之后,阿宝忽问:“可留仙哥说你会法术?”

    婴宁回答:“是会那么一点啦……不是说了吗?我奉师父之命出来采药,不料遇到了饿狼,那时候我修为很浅,打不过。”

    阿宝终于有些搞清楚了,慢慢消化着其中的细节问题,又问:“留仙哥,这件事情不能让干娘知道吗?”

    陈剑臣略一沉吟,道:“还是先不说吧,免得母亲又会胡思乱想。”

    常年伴随儿子左右,铺床叠被,磨墨送笔的贴身伴读小书童突然变成了女的,莫三娘不多想才怪。

    婴宁忽道:“公子,婴宁觉得还是该和夫人说一说吧。这般欺瞒着她,我觉得过意不去呢。”

    “嗯。”

    陈剑臣想了想,觉得婴宁所言有理,其实只要瞒住了主要的关乎狐狸精身份的内容,其他事情莫三娘知道与否都不算太重要了。

    既然决定坦白,那就趁热打铁,径直来到莫三娘房间去请安开说。

    此时莫三娘还没有睡,正坐在椅子上做针线,待听到婴宁是女儿身的真相,以及看到她的真容后,自是免不了好一阵惊诧。不过说也奇怪,她接受的能力反而比阿宝要好,很快就有些责备地道:“你们这些年轻人,就爱折腾,搞这奇离古怪的事情。”

    陈剑臣暴汗:“禀告母亲,婴宁既为书童,伴随孩儿左右,若不作男装乔扮只怕会滋生出许多的麻烦来。”

    莫三娘笑道:“我只是怪你一直没有说出真相来,其实这有什么好隐瞒的呢。知晓婴宁和阿宝一样为女儿身,母亲我只会更高兴。”

    一双眼睛不住地打量着婴宁,越看越中意,心道:还以为儿子一心只顾着读书,无暇谈及男女私情,现在看来却是红袖添香,自有福气。嗯,婴宁一直伴随儿子左右,难道他们已经……

    想到这,陈母并没有觉得什么不妥,反而心花怒放,看小狐狸的眼光立刻升级,变成了看媳妇的眼光了。

    ——在这个古社会世界,男人三妻四妾实属正常,倒不是说这就是对的,而是国情如此。只娶一个老婆的并不是说他有多专一,而是因为这个男人没有本事没有经济能力娶多几个回家。

    当然,事有例外,也会有些忠贞不二的模范事迹流传于世,不过实在很稀罕,改变不了主流规则。

    故而,在莫三娘眼中,陈剑臣能取得多名女子的青睐,是儿子有能耐。更何况,无论是鲁惜约还是婴宁,都有着倾国倾城的容颜,像画中仙女一样,非常讨人喜欢,有这样的少女做媳妇,还能有什么不满意的?

    于是笑吟吟的,就从手腕褪下一只玉镯子来,道:“婴宁,这是我给你的一个见面礼,虽然不甚贵重,但也算一番心意。如果你不嫌弃,以后就叫我一声娘了。”

    “娘!”

    婴宁很自然就叫了出来——她本为不开化的一只小狐狸,在山间森林里懵懵懂懂地生活着,饥吃野果渴饮泉。后来机缘巧合,偶然得了道统,开窍成妖,却一直向往人间红尘的生活,于是刻苦自学,读书识文。

    在这个过程中,对于百姓人家的温馨氛围,婴宁十分羡慕,总幻想自己也会有父母,有姐妹,一家团圆在一起,吃饭,干活,嬉戏欢笑,其乐融融的。

    现在,她终于拥有了这么一个家。

第两百零九章:横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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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坦白身份后,婴宁还作俊俏书童打扮,不过不管她腻在书房中和陈剑臣呆在一起多久时间,莫三娘和阿宝都不会再投以奇怪的目光了。

    第二天,陈剑臣早早起床,习惯性地开始进行一番新式锻炼,出得一身汗水,然后再度沐浴更衣。

    舒服地躺在清凉的水中,他闭着眼睛,开始思考一些无法逃避的问题——进读国子监估计问题不大,但起码要等到三个月后才能接到朝廷正式的批准书;而眼下却另外有要紧的事情要处理好。

    乱世将至已是不争的事实,一场前所未见,难以预料的暴风雨一触即发,自己的实力虽然有所增长,但距离“安全线”还是有不短的差距。

    先说《三立真章》,固然已凝就出了全部的九百九十九道正气,“立言”境界大成,可迟迟无法突破到立功之境。中间始终隔着一层薄膜,无法跨过去,直白地说,练功练到了瓶颈处了。

    立功不成,就难以打破正气的局限性,无法发挥大用。

    再而,陈剑臣肉身上的短板越发明显。

    吃过神奇的大罗果,坚持不断的锻炼,他身体已算十分强壮,不说往下和其他书生秀才比较,哪怕与一般武者比起来,也是能占得上风优势的。

    然而人不能目光短浅地自我满足,而应该看长远点,看高处。

    昨天和那铁塔般的宋崇正面对持,当时陈剑臣感受到了一股极为不舒服的压迫感。他相信,如果巨汉突然发难,他绝对不是对手,只怕被对方一拳就轰飞了。

    高手,绝对的高手。

    对于武林高手,陈剑臣之前接触过聂小倩同门四人。不过当时彼此都在同一条战壕内,互相没有敌意,自然感受不到他们的锋芒。

    宋崇不同,他盯着陈剑臣的目光,似乎想直接通过眼神来杀死他一般。陈剑臣之所以敢于和他针锋相对的原因,一方面固然因为性子不屈,另一方面却是因为婴宁站在他后面。

    虽然说出来有些吃软饭的嫌疑,可毋庸置疑,一直以来小狐狸都给予了他许多的帮助,以及保护。

    倒不是说陈剑臣反感这种保护,而是既然有办法能让自己变得更强,为什么不努力,不奋发一回呢。

    他修习正气,不能学道,不能遁入空门,但能学习到“术法”,可惜术法往往要高人点化传授才能学到手,自己捧着秘籍苦修基本没希望——此与天赋无关,仅仅在于道不同也。

    目前陈剑臣掌握到了一门术法:《役鬼术》,是当初皇甫员外灌输给他的。借助此术,他还驯服了自己的心鬼。无奈这门法术的用途颇为狭义,等闲时没有发挥之地。再祈望有高人耗费自身法力来传输术法给自己明显不现实,撇开兼容问题,别人辛辛苦苦修炼得来的法力也不是自来水,会廉价大放血的。

    术法不好学,只得退而求次学武功了。但同样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普通武学看不上,高深的又没有师傅入门,陈剑臣只希望某天走到大街上会碰到一位深藏不露的高手高手高高手,作乞丐打扮,一见到他就露出激动的神色,紧抓着自己的手不放,语无伦次地喊道:“老夫看你骨骼惊奇,双目有神,一道灵气从天灵盖上飞出来,乃是万中无一的练武奇才……”

    “留仙哥,你还没有洗好吗?”

    阿宝脆生生的声音将陈剑臣从幻想中拉出来,他不禁自嘲一笑,取过浴巾,擦干净身子后,穿上衣服走出去。

    “嗯,好了。”

    阿宝便进来收拾残局。

    看着她忙碌的娇小身子,陈剑臣心里不由暗叹:自己的穿越生活虽然还没有大杀四方,九天十地唯我独尊什么的,但已过上少爷级别的日子了。

    以前他不是不想减少一些阿宝的服侍,可每当一提出来,少女眼圈子就红了:“留仙哥是不是嫌弃阿宝做得不够好呀……”

    那么,陈剑臣还能说什么呢?

    不管在哪个世界,每个人都要找到自己的定位,以及生存的意义所在。而在阿宝的心中,做饭给陈剑臣吃,为他洗衣服,端茶递水,就是一切快乐的根源

    幸福,往往就是如此简单。

    而身边有这么一个默默地甘愿奉献一切的女子,陈剑臣同样感到被巨大的幸福所包裹着。

    回到书房,婴宁已经替他磨好墨了。

    “公子,今天要回书院吗?”

    陈剑臣点点头:“在家吃过午饭后就回去了。”毕竟现在还是明华书院的生员,不能肆意缺课。

    ——为怕意外发生,昨晚他就又派鼠妖去保护鲁惜约了,他在不在,不是很重要。

    将近中午,天气倏然变化,雷声轰隆,乌云满布,正是一副要下大雨的样子。

    午饭开始,四人都围着桌子坐好,间或你夹给我一块肉,又或者我夹给你一条青菜,膳食的氛围十分融洽安宁。

    ——家的温馨,倒有一半是体现在饭桌上的情形。

    蓬!

    突如其来的响声打破了这一片温馨,脚步急促,王复的叫声已传进来:“留仙,留仙!”

    陈剑臣微微一皱眉,不知道王复何事如此慌张,便起身走出去,此时王复已进入前院了,见到他出来,忙喊道:“留仙,大事不好了。”

    “发生了什么事?”

    陈剑臣沉声问,心里有几个念头掠过,但都不能确切。

    此时莫三娘她们以为有严重的事情,都顾不上吃饭了,全部走出来看。

    “寒枫被官府抓去了!”

    王复这一句话出口,莫三娘和阿宝都是明显的一个如释重负的吐气动作:原来不是打上门的……

    陈剑臣颇感意外,问:“寒枫被抓了?为何?”

    王复有些焦急地道:“愚兄也不清楚,刚才一群衙役来到学舍内,说寒枫昨晚杀了人,便不由分说地套上铁链,抓去县衙审问去了。”

    还有这种事?

    陈剑臣霍然动容——萧寒枫虽然有秀才功名在身,拥有诸多福利待遇,可牵涉到命案,被认定成了杀人凶手,这功名就无法发挥原有的作用了。毕竟不是传说中的免死金牌,不可能存在那么多的豁免权利。

    问题在于,萧寒枫怎么会成为杀人凶手呢?

    陈剑臣对萧寒枫颇有了解,这个骑牛进江州读书的书生家庭贫困,在明华书院的一切花销基本都是靠画肖像,画春宫赚取的,并且有骨气,从不愿接受别人的资助帮忙。在性格上,却算是个比较开朗乐观的人。

    这样的一个人,怎么会莫名其妙成为了杀人凶手?

    陈剑臣坚决不信:“昨晚寒枫去了什么地方?”

    王复摇摇头,整理好思路,一五一十说起来:

    原来昨晚萧寒枫遗失掉那卞家小姐送给他的绣花鞋,心情极为沮丧,在金针斋附近没找到,然后又执意地一个人沿途寻觅,找了很久,将至亥时才两手空空的回到书院,倒头便睡。

    丢失了爱恋女子所赠送的物品,萧寒枫可谓懊悔无比,一直睡到很晚都不愿起来。等到他起身的时候,官差就来了,说他昨晚杀了卞家员外,套上铁链便拿人。

    飞来横祸,萧寒枫脑子都嗡了,大声叫冤枉。

    书院其他生员,以及学监都被惊动,赶来过问情况,那官差振振有词说道卞家小姐已击鼓鸣冤,指证萧寒枫为杀人凶手,现场有带血尖刀一把,又有卞小姐赠送给萧寒枫的一只绣花鞋,真可谓人证物证俱在。

    听到卞家小姐亲口指证自己杀人,萧寒枫如被当头打了一棒,心丧若死,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毫不挣扎地任由官差拖走。

    他这副等同是“认罪”的表现顿时引得一片哗然,本来不信萧寒枫会杀人的同窗们都有些怀疑了。

    “不可能,寒枫绝不会杀人。”

    陈剑臣斩钉切铁地道。

    王复苦笑:“愚兄也是不信,只是眼下那卞家小姐已告到了府衙之上,各方面都对寒枫不利,就算我们相信又有什么用?”

    陈剑臣眉毛一皱:“你说现场出现了那只绣花鞋?”

    王复回答:“是的。”

    “可是昨天寒枫不是说绣花鞋不见了吗?”

    “对呀,唉,鬼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

    王复一摊手,完全想不明白其中的关窍。

    陈剑臣沉吟片刻,一个论断慢慢浮现出来,不过还缺乏必要的论证,不能轻易说出口,道:“拂台兄,你不用太担心,不如我们先去府衙,看知府大人如何判案吧。”

    ——在天统王朝,管辖各州府中,都分设知州一名,知府一名,知军一名。知州乃是州府的最高长官,统辖全州,下面知府主要负责民生事务,知军则是带领军伍的。故而州府中发生的案件,基本都是由知府负责审判。

    王复道:“也只有如此了。”

    陈剑臣和莫三娘交待了几句,莫三娘关切地嘱咐道:“留仙,万一真没办法的话,你可千万不要强出头。”却怕儿子刚正的性子会触犯知府大人。

    “母亲放心,孩儿会有分寸的。”

    说完后,带着婴宁,和王复匆匆赶去府衙。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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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入聊斋介绍:
穿入到一个光怪6离的聊斋世界,妖孽丛生,群魔乱舞,魑魅魍魉尽出。恰我心张狂,仗剑破红尘;正气浩然,下笔如有神!%%%%%%%%%%%%%%%%%%%%%%%%%%%%%%%%%%%穿入聊斋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穿入聊斋,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穿入聊斋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