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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南朝陈     穿入聊斋txt下载     穿入聊斋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六十一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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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天时间,王复就将《石头梦记》抄写了一份,然后把手稿还给陈剑臣。

    拿了手稿,为了摒弃杂念,陈剑臣刷刷刷的,连续在白纸上写了十个“静”字,每写一个,他都感觉情绪安静一分,到了最后,感到已完全的心平气和了,于是端坐下来,翻开《石头梦记》——

    这一次,他竟看进去了。

    感觉有些玄妙,就像变成了另一个自己,在研读笔记一般,笔记上的字句,一个个,一行行,似清水潺潺,流过心头,却留下了清晰的印记。

    陈剑臣的精神,十分集中,思维在高速运转,一如回到了那一年奋战高考的岁月,哪怕对于那些枯燥到极点的数理化十分厌恶,但还是能把所有的公式、所有的方程都一字不差地牢牢背了下来。

    这,应该也算是一项本事了的。

    ……

    在接下来的近半个月的时间,陈剑臣一直在攻读《石头梦记》,遇到疑难处,就翻开四书查阅,还搬来林林总总的四书注疏,小山似的堆放在房间内——既然确定了要破而后立,那就得先把枷锁套上去,熟悉其特性,破绽,漏洞,再一举破开,永不成羁绊,而不仅仅是流于表面的下意识的排斥,视而不见。

    此过程或者存在风险,谁能保证枷锁戴上来,戴着戴着就适应了,脱不掉了?

    这并非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所谓制度,就是从开始不喜欢,到慢慢习惯,再到离不开的一个荒诞过程——好在陈剑臣的外来者身份,以及身怀《三立真章》,能保证最大限度地把这个风险压制了下去。

    有努力,就有回报。

    一个月后,陈剑臣已能有模有样地写出一篇完整的八股文了。

    犹如及时雨般,就在岁考科考来临的前夕,他终于渐渐把握到了时文制艺的窍门。

    岁考科考如期举行,轮番来袭,又很快过去。

    最后,在这两次考试中,陈剑臣都被评为四等,成绩属于中下水平,虽然没有降级的危险,但依律要受到提学官的训责。

    其实对于这个成绩,陈剑臣自觉满意,如释重负。他临时抱佛脚的,能全凭本事地得到四等成绩真心不算差了。

    只是学院里的夫子不这么认为,陈剑臣可是童子试三试第一的少年才子呀,盛名之下,怎能在第一年就考出四等的成绩?

    实在有点名不符实。

    于是,夫子们立刻想到在读书期间陈剑臣频频请假外出的事情来,想必他是因此分心懈怠了,才导致学业退步。

    此风不可长。

    所以夫子们又把陈剑臣叫去训责了一番。

    不过他们的语气比较平和,语重心长的,安慰为主。

    在夫子们看来,乡试三年一度,陈剑臣赶不上这一科,但可以冲击四年后的那一科,最是稳稳妥妥,到了那时,才算大展拳脚的时候。

    陈剑臣刚十七岁,年轻着呢。

    年轻,就是他最大的本钱。

    王复同样未能取得次年乡试的资格,他岁考考了三等,科考考了个四等,一样被提学官叫去“批评教育”了几句。

    然而这不算什么,只要不沦落到六等,那就没事;到了六等,可是会被革除秀才功名的。不过这般事情极少发生,就算文章成绩很差,只要给提学官送了礼,基本都不会到六等去。

    礼,很重要。

    试要考,可人情也得做,一向是王朝特色。

    倒是那吴文才很是“风光”地“考”到了双考二等的好成绩,可以参加明年的乡试了;与他一起的,另外还有三名生员。

    吴大公子志得意满,放言做东,要在八月十五中秋之夜请客,届时将包下状元楼,把所有的同窗,包括几位夫子、学监、学政等,统统请去吃饭喝酒。

    到了那一天,整个明华书院,除了守门的司阍,以及几个打扫卫生的婆子外,基本都会被请上了状元楼。

    吴公子的面子,谁敢不给?

    据说,一道被请的还有江州城的聂知州父女,以及一干大小官员等。

    这一顿酒,绝对的大有来头,很有内涵。生员们个个都眼巴巴着,期望到时能和那些官宦们搭上几句话,通通门路。

    与官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呀!

    此为共识。

    为了那一天,王复还特意去江州最著名的李记布店做了两身锦袍,想在酒宴上好好表现一番。

    如果说还有谁能保持沉静不动的,大概就是陈剑臣了。

    岁考科考完结,学院按惯例放假十天,在此期间,各位生员都可以自由返回家中。陈剑臣并没有和其他同窗那般选择去游山玩水,而是安分地回到家中。

    距离上一次替母亲祝寿,陈剑臣已近三个月没有回家了,颇有些想念。

    莫三娘和阿宝对他的想念更甚,只是怕打扰到他的学业,才没有到学院探望,这番陈剑臣放假回来,她们都十分高兴。

    在莫三娘眼中,儿子肯定是变瘦了的……

    而在阿宝眼中,留仙哥却变得更加沉稳,更有气度了,目光似乎能看穿人心一样,总有一种被他看了一眼,就什么秘密都隐藏不住的感觉。

    阿宝曾听人说,读书人能做到正真聪明者,可为神。

    关于这句话的具体意思,阿宝并不曾真正懂得,只是觉得很厉害的样子。而陈剑臣在她心目中,一直都是很厉害的。

    鼠妖也跟随陈剑臣回到了陈家,它可不敢乱跑,安安分分找一处洞穴就住了进去。

    陈剑臣待在家里,读书,修习《三立真章》,过得很是充实。

    第三天,王复找上门来,说道听到消息,近期江州将会举办一场弘法大会云云,据说是为了响应京城那边的要求,各地各州,都要举行一场弘法大会,说是要为皇太后八十岁祝寿祈福。

    昔日庆云和广寒两位崂山道士都赶赴京城,要参加一场弘法大会。由于具体情况不详,陈剑臣并不知道其中详情,现在一听,原来是为了给皇太后祝寿。

    这个理由说得堂皇,可事实未必简单。

    并且从庆云道长的语气中,他们似乎对这场弘法大会甚为看重,想深一层,很容易就想到那源远流长的佛道之争了。

    难道,当今皇上要扶持没落的释家,并借此制衡道门吗?

    作为一个外来者,陈剑臣的思维一下子就想到了深处:这,会不会直接就是个阴谋?

第六十二章:结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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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越时空,来到这么一个光怪陆离的世界,由不得陈剑臣不小心谨慎,为人做事,总得多想,并想得深入些。

    ——按照现在的了解,整个天统王朝释家式微,而道门一直在稳定发展中。可能在皇上看来,当前局势已失去了某种平衡,所以才要玩一玩手段。

    这是很正常的事情。

    倒不是皇帝怕道门造反,危及己身的统治地位。事实上古往今来,道释之学从来都不是主流,不是王道。

    一来两家入门不易,真正的传人基本都凤毛麟角,数量很是稀少;

    二来就算入门,但修炼更难,修道有六大境界:开窍、阴神、金丹、元婴、法相、人仙;释家则是有九转之境界,一转凡身、二转皮身、三转肉身、四转骨身、五转心身、六转精身、七转法身、八转真身、九转金身!

    两家除非修炼到了最高的境界,道门人仙,或者释家九转金身,否则都有一个共同的弱点,就是畏惧忌惮血气!

    人,皆有血气,身体越强壮,精神越饱满,信念越纯正,血气就越是旺盛。

    而在人类中,血气最为旺盛的人,毫无疑问就是军人——纪律严明,经过尸山血海的战场洗礼过的军人。

    军人,就是王朝统治的根基,最为依仗的力量所在。

    天统王朝,立朝近千年,麾下有一支极其精锐的队伍,编制人数多达十万,名曰“黑衫卫”。这些黑衫卫,标志性的装束就是身穿一身绣竹黑衣服。

    一丛挺直的竹子,就绣在袖子上,具备鲜明的标志作用;而通体衣服的颜色漆黑如墨,黑得深沉,使人一看,就觉得有一股像山一样的压迫感。

    每一个黑衫卫,都是千挑万选、经过无数磨砺的,手上,不知沾着多少鲜血,真正的杀气冲天,血气张扬。

    每一个人,就如同一束焚烧猎猎的火炬,鬼神辟易,根本不敢靠身。而无论道门还是释家的弟子,修为境界差一些的,面对黑衫卫时,根本就不敢出窍来施展法术,如果他们出窍,只怕还没有近身,神魂当场就会化为灰灰了。

    所以,有这么一支强大的军队守护,皇帝完全无所畏惧,他玩手段,只是出于政治上的某种需要而已。

    看来,这位登基不久的正明帝并不简单。

    ……

    此时王复又提议道:“留仙,今天风和日丽的,我们出去走走吧。你总是呆在屋子里,也不怕闷坏了。”

    陈剑臣转念一想,答应了,揣了些铜钱,和王复出门而去。

    说起来,他入驻江州城府已有些时日,但并未真正的四下走动过,观察过,眼下倒是个好机会。

    但当陈剑臣说出这个想法时,王复脑袋却摇得像拨浪鼓般,连连否定,说道:“江州城有什么好看的?不就是街道、房子,和人嘛,不如我们去遛鸟楼吧,再去看看诸葛老先生。”

    看他兴奋的样子,只怕去看诸葛先生是假,“遛鸟”才是本意。

    陈剑臣却知道诸葛卧龙已经离开了,其送《石头梦记》给自己的时候就说过,第二天要出走,继续四海漂泊。他一把年纪的,想起来不免让人有几分担心。只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志向,却不好干涉改变。

    王复见陈剑臣不肯去,继续游说:“留仙,愚兄知道你有顾忌,但去遛鸟楼,好玩的东西多着呢,并不像你所想的那么龌龊。比如说,遛鸟楼有个清倌人叫鲁公女,年方十四,风韵娇美,姿态秀丽,她琴棋书画,样样精通,非常了不得,更让人难以置信的是,据说她还掌握着一门针灸医术,技艺神乎其神呢。”

    陈剑臣淡然道:“既然她如此出色,岂会到青楼里去做清倌人?”

    ——所谓清倌人,说得好听,卖艺不卖身,但一旦被某些强势大人物看中,根本就没有做主的余地了。

    王复回答:“听说这鲁公女以前出身大户人家,只是家道中落,父母早逝,家产都被豪强侵占了去。她一个弱小女子抗争不得,唯有流离到遛鸟楼。”

    陈剑臣哦了声。

    王复催道:“留仙,你到底去不去嘛?听说今天那鲁公女会出来弹奏一曲《灞上曲》,这可是非常难得的机会,平时花钱都求不得的。”

    陈剑臣冁然一笑,道:“我不大习惯,你还是自己去吧。”

    闻言,王复颇感失望,不过他也没有再说什么,自顾告辞赶过去了。而陈剑臣则迈步开始在江州府城闲逛,完全没有目的,只是东看看西望望,以了解城府结构,和人土风情为主。

    咦,那不是那天漂流舟上的胡须佬吗?

    正顾盼张望间,陈剑臣乍然见到对面一间酒肆之上,一位身形昂藏的汉子在独自喝酒。

    那天去踏青,陈剑臣恰好见到鉴江上一舟漂流而下,舟头处站一汉子,气宇不凡,虬须似铁,给予他非常深刻的印象,只是无缘结识,深以为憾。没想到碰巧在这里看到了,当下就有了决定,快步走过去。

    汉子独自占据一桌,桌上只有一盘寻常的菜肴,倒是好酒摆了两大坛在上面。其装束和当日并无什么改变,引人注目的那把巨大的剑匣紧紧地背负在身上,颇有点“剑在人在”的萧杀意味。

    陈剑臣走过去,拱一拱手:“在下陈剑臣,可否请君一饮?”

    汉子抬头瞥了他一眼,冷然道:“某家向不与生人饮。”

    陈剑臣呵呵一笑,很洒脱地坐下来:“一回生,二回熟嘛。”

    他的话语引得汉子眉毛一挑,认真打量了陈剑臣一下,语气依然生硬:“看公子衣着,当为读书人,何故如此唐突?”

    陈剑臣却自来熟地叫店小二上了几样好菜,笑道:“读书人也是人,我见阁下形容豪杰,顿生结识之心,只是机会难得,虽不请自来,但其心可鉴。”

    汉子一笑,道:“公子好生直白,倒不讲究礼节俗套。”

    陈剑臣正色道:“礼节讲多了反会显得虚伪,却不是我辈读书人所主张认同的。”

    汉子终于大笑,似乎认可了陈剑臣的“搭讪”行为,爽朗道:“某家,秦人,燕姓,字赤侠也。”

第六十三章:醉意

    是燕赤侠,不是燕赤霞……

    一个念头飞快地在脑海掠过,随即抛之脑后了,不再纠结。纠结那一字之差,实在没有什么意义。

    当下问:“燕兄背负巨剑,莫非是传闻中的蜀山剑客?”

    燕赤侠双目精光闪过,转瞬即没,旁若无事地道:“公子也曾听闻过蜀山剑客之说?”

    陈剑臣微笑道:“燕兄不必客气,你直接叫我‘留仙’就好了……嗯,我曾听一个道士说过。”

    “什么道士?”

    陈剑臣回答:“崂山庆云道长。”

    燕赤侠哦了声,释然道:“原来是他。”

    陈剑臣马问:“燕兄认识庆云道长?”

    燕赤侠呵呵一笑:“见过一面。”

    陈剑臣又问:“那崂山广寒道长呢。”

    燕赤侠面露惊讶之色,又扫了陈剑臣一眼:“你也认识广寒那牛鼻子?”

    说到广寒,他直呼牛鼻子,似乎很稔熟的样子。

    陈剑臣笑道:“和广寒道长喝过一次酒。”

    燕赤侠一下子明白过来,哈哈大笑:“原来你就是那个生!”

    这下轮到陈剑臣感到惊讶了,可转念一想:他们之间既然认识,说话的时候谈论到自己也正常。如此正好,有这个门路就省了许多曲折功夫了。

    燕赤侠又问:“广寒曾与你说过我的身份?”

    陈剑臣摇摇头:“没有。”

    燕赤侠晒然道:“量他也不会说,败军之将,不足言勇。”

    陈剑臣听得入神,敢情这燕赤侠的修为比广寒还厉害一筹呀,莫非真是那传说中的剑仙了?不禁肃然起敬,道:“燕兄果然是世外高人。”

    燕赤侠一摆手:“我知你不是那等迂腐之徒,就不必多做客套礼数了,来,既然相遇就是缘分,喝酒。”

    从此绝口不提修为之事。

    他不提,陈剑臣也懒得扫兴,破坏气氛,两人便你一杯我一碗地吃喝起来,顺便说些家常闲话。

    这一顿酒下来,陈剑臣第一次有了醉的感觉,飘飘然,双脚似乎踩到了棉花之,软软的。而燕赤侠显然海量,陈剑臣用杯他用碗,喝的比陈剑臣岂止多出一倍?然脸不红,眼不朦胧,一点事儿都没有。

    结完帐后,两人离开酒肆,燕赤侠告辞道:“留仙,为兄即日将赶往京城,参加一场弘法大会,他日有缘,定当再见。”

    又是弘法大会……

    陈剑臣愣神,道:“那我就祝燕兄一路顺风了!”

    ——他和燕赤侠算起来只是萍水相逢,但颇有一见如故之感。只可惜喝了一顿酒后,对方就要京了。感觉,就和广寒差不多。不过修士,都是这般洒脱的,来去如风,哪里有多少交代?

    当下燕赤侠不再多言,转身大踏步而去。

    陈剑臣目送他离开,顿觉得脑袋有些眩晕,他刚才喝的酒,未免太多了些。他强打起精神,向家的方向走去。

    走了一段路,越发觉得头重脚轻起来,赶紧在街边找了一个地方,坐下来休息休息,准备等缓过这阵酒劲后再回去。

    “喂,这位公子!请醒醒……”

    恍惚间陈剑臣感觉有人在呼唤,声音飘渺,不知深浅。他霍然睁开眼睛,才发觉自己刚才竟眯着了。

    眼前站着一位丫鬟打扮的女孩子,不过十一二岁模样,正冲着他叫呢。

    陈剑臣晃晃头,问:“姑娘你叫我?”

    那丫鬟抿嘴一笑,道个万福,道:“公子想必是喝醉了?”

    陈剑臣苦笑道:“确实喝多了点。”

    丫鬟伸出手,手有一根用白纸包住的东西,道:“这是陈年葛根,解酒效果很好的……嗯,是我家小姐叫我拿给你的?”

    “你家小姐?”

    陈剑臣有些疑惑,难道自己在街边打了会盹,一下子就被某个千金大小姐看了?

    ——好,这绝对只是自我感觉良好!

    丫鬟手一指,正指着停在不远处的一顶精巧的轿子。

    轿子停在那边,帘布都盖得实实的,看去,如同一个笼子般。仿佛感觉到了陈剑臣的注视,那帘布微微掀开一条缝儿,有盈盈的目光从里面往外探出来,和陈剑臣的眼神一触,帘布儿立刻又遮了回去。

    应该不是聂小倩,否则何必遮掩?

    陈剑臣干咳一声,站起来,道:“你家小姐的心意,在下心领了,不过我现在已经没事了,谢谢。”

    做一个礼,施施然举步离去——眯了一会,酒意散了大半,行动自如了。

    那丫鬟一跺脚,只得跑回轿子那边,说:“小姐,那生不领情呢。真是好心被当做驴肝肺,多少人眼巴巴着要小姐送东西呢,他可好,居然掉头就走了;我看呐,就是个不解风情的呆子。”

    从她的角度看,自是陈剑臣应该欢天喜地地接了葛根,然后彬彬有礼地道谢,再打听自家小姐的名讳——接下来顺利投缘的话,就可以演绎出一次荡气回肠的才子佳人的故事了……但那生倒好,拍拍屁股走掉,屁都没放一个。

    轿子里传出幽幽的声音:“香儿,我们走,只是街偶见,他这般做也属于人之常情。”

    那香儿很八卦地问道:“话说,为什么小姐要送给他葛根呢?难道是看那生长得俊?”

    “香儿,你越来越多问题了。”

    香儿一吐舌头,嘻嘻一笑,吩咐轿夫起轿,依依呀呀地走了。

    陈剑臣回到家中,莫三娘闻到他一身酒气,忙道:“阿宝,快冲一杯浓茶来。”她以为儿子和王复去喝酒了,朋之间的应酬,在所难免,自是不会多说什么。

    阿宝很快就好了浓茶,端过来给陈剑臣醒酒。

    陈剑臣喝了一大口,精神为之一爽,接着几口喝完,然后向母亲告了声罪,回房睡觉去了。

    时日如飞,十来天一晃眼就过去,八月十五来到,吴文才早早就把状元楼全部包了下来,不接外客,大摆酒宴,只接他请来的贵宾。

    陈剑臣也是其中之一。

    他和吴文才之间只是有些摩擦,谈不怨恨,既然对方开口邀请,却不好拒绝。况且,他已经写好了送给聂小倩的字,恰逢其会,可以找个机会把字墨送给她,了却一桩心事。

    中秋佳节,月满中天,名流云集,肯定会是一场热闹缤纷的大宴会。在宴会之,想必很多人都想争着出境要捞个引人瞩目的角色了。

    有没有人能猜到主角给聂小倩写得是什么字呢?好,这个问题确实很唯心,很难猜,但我相信群众的智慧是无限的……

第六十四章:宴会

    (第三更送到……明天还要不要继续三更呢?好吧,就看各位看官书友支不支持,热不热情了……)

    中秋,月圆之夜。

    夜幕初临,那圆盘般的明月就跃然跳上了柳枝头,急不可待地要向全世界洒出柔和的月色。

    天统王朝重时节,而中秋佳节又是一年之中的大节日,是以每到这一天,大到府城,小到乡村,都分外的隆重,气氛极其热闹。

    这一天,江州城的宵禁也从戌时推迟到了子时,为的,就是让百姓们在团圆之夜可以尽情的娱乐。

    天上的明月是万人聚焦的焦点;而今晚整个江州城的焦点,自然就是状元楼。

    前任知州,当今礼部尚书的吴大公子为了庆祝获得明年乡试的资格,花费千贯之财把整座状元楼包了下来,大开宴席,遍请江州内有头有脸的官员,以及明华学院的师生,还有江州地界成名的文人骚客……

    最后的嘉宾人数达三百余人。

    可以说,这一场宴会规格之高,起码都是十几层楼的。

    而状元楼只有三层。

    具体的宴会进行,布置,早就安排妥当,明华学院的学员们统一分在了第一楼,而一般的文人骚客以及稍低层次的官员则被安排在二楼;至于三楼,个个都是重量级的人物。

    楼层分明,代表着阶层分明。

    天统王朝是个礼仪之邦,规矩规格可是分得清清楚楚的,不可逾越,否则就会成为被人攻击的把柄。

    状元楼内灯火通明,笑语不断,几十个店小二奔走忙碌个不停。

    相比一二楼的喧闹,三楼显得相对平静。

    状元楼三楼,装修豪华,平时用于间隔的屏风画壁等基本都被移开,形成了一个大大的空间。

    地方不小,但只开了三桌。

    居中主桌,坐于上首者相貌堂堂,留三缕飘逸长须,正是知州大人聂志远,聂小倩的父亲。

    同一桌的,主人吴文才当然能占得一席之位,坐在聂知州身边,其余几个,有同知大人,通判大人等。其中一个,年过六旬,面目清癯,却是江州有名的儒学大家宋之远,他注释圣贤书《德书》的礼记,可是被朝廷列入了科举范畴的,印刷满天下,举足轻重,影响力非同小可。

    至于聂小倩,却在一边角落处,用屏风围出一个地方,宛如个小厢房般,独自在里面用膳,自有丫鬟伺候着。

    席间,那宋之远忽问吴文才:“文才,据说你有个同窗叫陈剑臣的,少年才俊,十分了得,可有此子?”

    吴文才嘴一撇,老大不情愿地回答:“确有此人,不过少年才俊之说嘛,倒不好判定,他今年岁考科考,不过只考得四等成绩。”

    宋之远抚须一笑:“经义时文,不同等闲,他初进学院,发挥不佳倒不奇怪……嗯,据说今年三月你们去笔架山踏青之时,他曾即时赋诗一首《黄昏》,诗曰:向晚意熏熏,萧萧登险峻;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此诗有大才也,果真是他三步之作?”

    吴文才心里叫苦,实在没想到陈剑臣这一首诗拥有如此大的影响力,连宋之远都大加赞赏,不过此事早传遍开来,根本无法否认,便道:“当时的确如此。”

    旁边张通判观颜察色,此时插嘴道:“宋夫子,那首《黄昏》确是好诗,意境深远,哲理警醒。不过观其意蕴,萧索深沉,倒不大像是一个十七岁少年人所能做得出来的。”

    言下之意,隐隐表示陈剑臣有欺世盗名的嫌疑。

    听到这句话,吴文才立刻大感快意,不动声色地朝张通判做了个手势,表示感谢。

    张通判登时心花怒放:吴尚书膝下只得一子,对吴文才无比宠爱,自己搭上了吴公子的线,就等于搭上了吴尚书的线,好处多多的。

    聂知州眉毛微皱,道:“此诗本知州也有闻名,确实不俗。”

    他没有多加分说,但旁人都已知道其态度立场——这等即时赋诗,事先又不知道题目,想弄虚作假的可能性微乎其微,简直就是瞎猫碰到死老鼠。

    宋之远不置可否,呵呵一笑:“原来知州大人也觉得此子有才……嗯,今夜之宴,此子也是受邀而来了吧,不如请他上来,待我等好生看看如何?若真是可造之才,自当勉励一番,使其成才,他日可成江州之栋梁。”

    聂知州笑道:“大善,咱们江州已多年不见如此惊艳后生,今日好机会,一定要请他上来见一见。”

    宋夫子提议,聂知州同意,众人还有什么话可说的,当然纷纷附和,表示赞同了。

    吴文才心里大骂:话说今晚他才是独一无二的主角人物,吃好喝好了,就借驴下坡地找个机会当众向聂小倩提亲,何等欢乐!

    但如果被陈剑臣跑了上来,可会坏了大事的。万一那小子表现出色,不得把他的风头全抢了去?

    决不能让他上三楼……

    只一瞬间,吴文才的心思就有了决定,便道:“两位伯父请稍候,我这就派人去叫陈剑臣上来。”

    说完,离席到外面,吩咐忠心仆从旺财,附耳小声地说了几句。

    那旺财心领神会,走下楼去,找到在一楼的陈剑臣,道:“陈公子,我家公子有请。”

    陈剑臣一怔,起身跟随旺财而行,却往楼外走,一直走到状元楼外的一条小巷中。

    小巷里有些灰暗,前后寂静无人,哪里找得着吴文才的身影?

    这是怎么回事?

    陈剑臣立刻警惕起来,目灼灼看着旺财。

    旺财双手抱胸,粗声粗气道:“陈公子,我家公子说了,他非常不喜欢你。今晚之宴,只是碍于礼节才把你请过来的。眼下你既然吃喝得差不多了,也就该回去了。”

    逐客令。

    蒙了一层遮羞布的逐客令!

    陈剑臣默然,出奇的平静,嘴里淡淡道:“既然如此,那就谢过你家公子的款待了。”

    转身飘然而去。

    旺财一愣,没想到陈剑臣会表现得如此安然,还以为他会暴然发怒呢,反正公子已交代下来,如果陈剑臣敢有抱怨,即可动手,万事有公子担当。现在陈剑臣识趣离开,倒省了不少功夫。

    他目送陈剑臣走远,这才回状元楼,向吴文才复命。

    吴文才赞道:“做得好。”

    回到席间,对聂知州和宋之远道:“两位伯父,刚才下人回报,他去叫陈剑臣上楼时,其突然面色大变,口中说家里有急事,随即匆匆离席而去了。”

    听到这番话,无论是聂知州,还是宋之远,而或在座的众人,都不禁面露古怪之色,不约而同感到此事也太过凑巧了吧。

    那张通判马上阴阳怪气地道:“要请他上楼就说家有急事?呵呵,恐怕是其心虚,不敢上来才对。”

    宋之远面色也有些难看,道:“此子无礼,有言道长者请,不敢辞。纵然他家有急事,也应该亲自上楼分说才对,安能惶惶然离去?”

    诸人就又纷纷附和起来。

    聂知州也颇感不悦:陈剑臣这分明是心里有鬼,才不敢上来,难道真是一欺世盗名之辈?不管如何,他这番行为已让人大感失望,枉自己还看好他呢。

    而此时,他认为是欺世盗名之辈的少年却已走在回家的路上,想早点赶回去,和母亲阿宝两个一起赏月,过个开心的团圆节。

    “陈剑臣,等等我!”

    一声清脆的叫声。

    陈剑臣霍然回头,正看见一身男装打扮的聂小倩踏月而来,眉目如画,仿佛正从月亮上走出来的一样,笑靥盈盈,似嗔似娇。

    “聂小倩,你怎么在这里?”

第六十五章:夜奔

    (有事耽搁了……晚上还有更……)

    聂小倩的出现,让陈剑臣颇感惊讶——她还是一个人,穿着飘逸的男装,在月色缭绕之下,俊俏得一塌糊涂,竟让陈剑臣看着有几分眩晕之感。

    俗话有说:马上看将军,灯下观美人,但这月下赏美人却更具魅力。

    “聂小姐,你怎来了?”

    说实话,陈剑臣和聂小倩并没有太多的交往认识,两人之间,从真正的意义上讲,他们只说过一回话罢了。

    聂小倩眨眨眼睛,道:“我若不来,如何向你讨那幅字?”

    她身材甚高,站近来,只比陈剑臣低半个头而已;身穿男装,更显长腿细腰,似乎束了胸,只微微显出一些山峦规模。

    面对陈剑臣,她表现得落落大方,丝毫没有寻常女子的扭捏作态,手一伸,脆生生道:“陈公子,你别说没有帮我写好那幅字。”

    陈剑臣呵呵一笑,从怀里掏出一幅卷轴过来。

    聂小倩接过,却没有在第一时间打开观看。

    陈剑臣疑问:“你就不想看看我写得什么?”

    聂小倩促狭地一笑:“看与不看,字都不会变的,你说对不对?嗯,不过现在我可要找个地方躲一躲,相信此时,我的丫鬟和爹爹的护卫肯定到处在找我了。”

    陈剑臣哑然:“你是偷跑出来的?”

    “什么偷不偷的,说得那么难听,本姑娘只是觉得状元楼的饭菜不合胃口,楼上的宾客太过于假惺惺,又恰好看见某位书生秀才被人逐了出去,这才出来散散心的。”

    聂小倩巧笑倩兮,仿佛偷跑出来是家常便饭的事情,有一种顽皮的美。

    陈剑臣面色一冷,道:“你都看见了呀?”

    聂小倩呵呵一笑:“我本来是在欣赏月光的,只是偶然看见。话说,你当时为什么不生气呢?觉得很奇怪哩。”

    陈剑臣一摊手:“主人要逐客,身为客人能有什么办法?”

    聂小倩哼了声,一一把事情的真相说了出来,却见到陈剑臣仍然不动声色,无动于衷的,又问:“这样你还不发火?如果你把握到这个机会,在楼上好好表现一番的话,很可能会就此青云直上的哦,如今却成了欺世盗名的胆小鬼。”

    ——能取得在大人物面前表现的机会十分难得,不知多少“有心人”耗费巨资,送礼跑后门跑得腿都断了,最后还不能见到正主儿一面,由此足见一斑。而如此一个天赐良机却被一个奸佞小人从中作梗,破坏了事。换了谁,都会觉得愤愤不平,甚至还会直接掉头杀回去,为己正名。

    可眼前这少年眉不动眼不跳,宁静如水,一点动气的迹象都没有。

    此子果然不同寻常……

    聂小倩心里暗暗有了个判断——经过踏青之行,她就对表现一鸣惊人的陈剑臣留了心思;故而那天在街上偶遇会突兀地叫那么一声,以及,吩咐丫鬟去请陈剑臣写一幅字送给自己。

    而今晚,陈剑臣的表现再度让她刮目相看。

    作为知州之女,聂小倩阅人多矣,很会看人,她却有点看不透陈剑臣,但她知道陈剑臣不是那些迂腐不堪的书呆子,不是苟且钻营之徒……这就足够了。

    “陈剑臣,你这是要回家?”

    她直呼其名,在礼仪上是不符的,可她根本不管,反而觉得这样叫更亲切些,不像公子前公子后那般虚伪做作。

    或者在某些人的面前,聂小倩必须要做作对待,然而在陈剑臣面前,她丝毫不想委屈自己张扬的性格。

    其实在聂小倩心目中,她一直向往的,是某些志异小说上记叙的那些敢爱敢恨的奇女子——

    红拂女、聂隐娘……

    “小姐,小姐你要去哪里?”

    后面忽然传来急促的声音。

    聂小倩回头一看,就见到自己的贴身丫鬟出现在了视线范围之内,丫鬟后面,还出现了侍卫的身影。

    不好……

    聂小倩暗叫一声,忽地一把抓起陈剑臣的左手,嘴里道:“陈剑臣,你要回家,我暂且跟你回家躲一躲吧,你来指方向。”

    她果然是练过轻功的,施展开来,罗袜生尘,凌波微步,仿佛双足没有点地般,嗖的,非常的快速,简直就像骑着马在奔跑。

    陈剑臣大感好奇——他目前身体资质不差,本身也一直在坚持练《截拳道》,只是他练的截拳道属于近身搏斗的功夫,和聂小倩这般高飞高走的轻功完全没有可比性,自是感到大开眼界。

    在天统王朝,练武的人不少,主要集中在军队中;至于野外,也会存在一些能够飞檐走壁的武林高手。

    这些高手,和道门释家的修士不同。他们主要练得是拳脚刀枪功夫,或者有些内家高手修炼出了内功,可就算内功再深厚,依然还是停留在凡人阶段,与修为境界高深的修士比起来,有天渊之别。

    于是,明朗的夜色下,熙攘的街道上,一男一女似搂似抱地夜奔,而后面,还有人大呼小叫地追赶着。

    这一幅景象,既让人觉得拍案惊奇,又觉得疑惑不解,有好事者不禁腹诽起来:“莫非那一对青年男女是私奔的?家人发现了,所以追赶……”

    私奔,那是一个多少浪漫的名词呀,古有司马相如凤求凰,又有红拂夜越墙……

    好吧,其实这只是陈剑臣眼下萌生的一些杂念罢了。

    ——他被聂小倩挽着胳膊,姿态颇有些不自在,因为靠得过于接近,隐隐有幽香袭鼻而来,精神顿然一爽,眼睛睁得大大的,正偷眼瞥见聂小倩如玉的脸庞微微泛红,更加的娇俏可人。

    仿佛感觉到了他注视的目光,聂小倩脸上的红晕竟大有扩散之势,渐渐弥漫开来,甚至在转弯时一个失神,差点撞到一棵树上去了。

    罪过……

    陈剑臣赶紧摒弃杂念,要专心指路。

    不料此时聂小倩忽而停步,一放手,松开陈剑臣,嗔道:“你还是自己回家吧。”

    说完,竟干净利索地掉头离去。

    陈剑臣呼之不应,左顾右盼,发现所处之地十分陌生,人影罕见,不知道是什么地方。于是,悲催的“私奔男”耸然发现自己好像迷路了。

    这个聂小倩,也太不负责任了吧。

第六十六章:阴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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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有不测风云,将近子时之际,骤然起了风,卷过来云,把一轮满月遮盖住了。

    天地顿时为之一暗。

    与天色一起阴沉下来的,还有吴文才的心——他用计把陈剑臣赶了出去,并让一众大官名宿对陈剑臣产生了十分恶劣的印象。

    吴大公子得意洋洋,以为从此以后,陈剑臣再也无法掀起什么风浪了,孰知酒到酣时,他准备去找屏风里的聂小倩,才发现少女竟早已不知不觉地溜跑出去了。

    替小姐隐瞒的丫鬟自是被聂知州一顿训斥。

    很快,聂知州就派遣侍卫出去寻找小姐的影踪,而吴大公子同样命令十名仆从出去帮忙找人。

    最后,人找到了。

    不过根据目击仆从回来禀告,吴公子得知聂小倩偷跑出去后竟然去找了陈剑臣,两者还很“亲热”地上演了一出牵手夜奔的好戏!

    听到这个消息后,吴文才脸色铁青,当场掀了桌子——此时状元楼的宴会早已散去,而他已经回到了自家宅子。

    吴文才不知道陈剑臣是什么时候和聂小倩走得这么近的,他也不想知道,因为在他看来,陈剑臣这是在玩火,在找死!

    吴聂两家是世交,他吴文才正是和聂小倩门当户对的天生一对,那陈剑臣算哪一根葱?一乡下人罢了,竟敢和聂小倩交往,简直不知死活。真以为有个秀才功名,就可以和他吴大公子争女人了?

    吴文才越想越恼火,愤怒得像一头暴怒的狮子,手挥鞭子,一连把五名仆从打得皮开肉绽后,才算稍稍把内心的愤怒发泄出去了一点。

    他放弃可以跟随父亲上京,进学国子监的机会,留在江州为的什么?

    不就是为了聂小倩嘛。

    吴文才固然不学无术,是个彻头彻尾的纨绔,但他其实一点都不笨,玩起手段来,非常老辣。他当然知道聂小倩对自己一点好感都没有,恶感倒一大堆。

    可这根本不是重点。

    重点在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只要聂伯父点头同意,任凭聂小倩如何折腾,都逃不出他的手掌心,而成亲之后,小倩还不得任他摆弄?

    就算小倩脾气刚烈又怎样?

    就算小倩自小跟一个江湖异人学了一身功夫又怎样?

    在天统王朝,男人才是天。

    想到恨处,吴文才眼眸闪过一抹厉色——其实倒不是说他有多么喜欢聂小倩,非女不娶什么的,只是和聂家联姻,有极大的政治利益;而且,从小到大,在他眼里,聂小倩已属于自己的禁脔,如何愿意被第二个人碰一碰?

    “老吴,你明天一大早就去朝天观请张天师来,说本公子有要事与他商议……”

    老吴是吴家的管家,年过花甲,忠心耿耿,此时一直伺候在旁,听到公子的吩咐,立刻点头称是。

    吴文才在大厅踱了几步,忽道:“算了,你马上吩咐旺财他们备轿子,我现在就要过去朝天观。”

    吴管家颇感惊讶,连忙劝道:“公子,现在太晚了,况且宵禁已经开始实施,出去的话,可能会引起一些麻烦……”

    说到这,他抬头观察了下公子的脸色,见公子没有发火才继续往下说:“况且这么晚了张天师肯定在闭修,公子贸然前去打扰,恐怕不大好吧。”

    吴文才默然片刻,长长吐口气,道:“好吧,那我明天再去……嗯,老吴,你去安排下,今晚叫夏荷来我房间。”

    吴管家领命而去。

    吴文才今年刚二十,尚未娶妻,不过嘛,在许多大户人家里,那些卖身进来的丫鬟可都是予取予求的,随时都可以拿来填房暖床。

    ……

    天上的乌云竟然有愈演愈烈的趋势,仿佛竟要下雨。

    陈剑臣端坐在书房中,长时间的沉默;而书桌之上,鼠妖小义正百无聊赖地翻着一本书。

    那本书真厚,小义的爪子翻来翻去,总有一种翻不完的感觉。

    陈剑臣蓦然开口,道:“小义,我有事情请你帮忙。”

    鼠妖登时一醒神,把书扔到一边,恭敬地道:“主人有事情尽管吩咐,何须说个‘请’字,真折煞小鼠了。”

    它文绉绉的口吻让陈剑臣会意一笑,道:“我要你出去,看看整个江州城府内有什么厉害的人物。”

    鼠妖消化着他话语的意思,沉吟一会,问:“公子的意思是要我去打探情报,看城内有没有修士存在吗?”

    陈剑臣嘉许地一点头:“嗯,差不多。”

    对于鼠妖的领悟能力,他甚觉满意。

    “好,我现在马上就去。”

    鼠妖喜出望外,倒像被关久了笼子,终于能够出去放风一回一样,它知道陈剑臣要求它读书写字是为了它好,但这个东西嘛,总得看兴趣的。它可真心怕写字了,每天练习写一百个字,差点没把它爪子都练没了。

    嗖!鼠妖轻盈地跳下书桌,小心翼翼顺着墙根走,一会儿就溜了出去——它可不敢往另一边的墙根走动,因为那墙上挂着一幅巨大的“正”字。

    这幅字有玄机,虽然隔着远远的,但每当鼠妖望过去,都会有一种两股战战的感觉,好像墙上挂的不是一个字,而是一把藏锋于鞘的神兵宝剑,只要它靠近过去,那宝剑就会锵然出鞘,一挥而下,将它小小的身子斩为两截。

    说到剑,鼠妖立刻就想到主人身上护身守神的那支细若丝线的剑,真是给予它一种刻骨铭心般的畏惧感……

    主人很强,并且很神秘……

    鼠妖如斯想着,但它并未因此感到忐忑不安,反而觉得欣喜。因为经过这一段时间的相处,它真实地了解到,陈剑臣并没有害它的机心,而是一个刚正通明的读书人,有礼有信。跟随着这么一个主人,有百利而无一害。况且,它学会了隐身术后,还指望着陈剑臣会帮它修习更高深的道法呢,眼下自当要好好表现一番。

    要知道付出需要双向,才能真正达到融洽的关系,鼠妖新近学到一个成语,名曰:“投桃报李”,说得,就是这个意思。

    淅淅沥沥!

    此时窗外忽然响起了下雨的声音——阴晴转变,只在一瞬之间,往窗外一看,秋雨绵绵,无边无际地下了起来。

    西风起,冷雨下,已凉天气未寒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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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的是一个多才多艺的兽医故事,很有趣的哦,喜欢的去看下!

第六十七章:撞破

    秋雨一下来就没完没了,千丝万缕的,淅淅沥沥地下着。随着这雨下来,天气徒然变凉,有了丝丝寒意。

    陈剑臣已穿上了秋衣,他端坐在书房中,正抓紧时间温习四书。

    笃笃笃!

    敲门声起,是阿宝。

    阿宝走了进来,手里端着一杯热茶,她把茶放在书桌上,并没有立刻走出去,而是欲言又止的样子。

    陈剑臣问:“怎么啦?”

    阿宝微微低着头,小声问:“留仙哥,你说我可以读书不?”

    陈剑臣呵呵一笑:“当然可以,如果你愿意的话,等我今年放假了就教你。”

    “真得?”

    阿宝眼睛放出喜悦的光芒来,很是兴奋。

    陈剑臣笑道:“这又有什么?读书识字本就是好事……嗯,阿宝,说来也是我的疏忽,现在你年纪还小,恰好适合读书。哎,只可惜咱们家穷,又没有路子,无法送你到那清雪书院去。”

    闻言阿宝连连摆手:“留仙哥,你和干娘肯收留我,我已经十分满足了,从没有其他的想法……想读书,只是为了认识一些字儿……”

    说着,眼圈子就红了。

    陈剑臣连忙站起来,安慰道:“这根本没有什么问题的,放假有了比较系统的时间后,我就会教你,呵呵,哥哥教妹妹,那不是天经地义嘛。”

    阿宝破涕为笑,走了出去。

    陈剑臣重新坐下来念书,过不多久,阿宝忽然又走了进来,面色有些古怪,道:“留仙哥,外面有个姑娘找你!”

    姑娘?

    陈剑臣颇感惊讶,起身走出去,认得却是聂小倩的贴身丫鬟。

    那丫鬟见到他,先是恭敬施个礼,道:“陈公子,我家小姐吩咐我送信来了。”

    说着,就贴身掏出一封信来。

    陈剑臣接过,还来不及说话,那丫鬟又是一礼:“信已送到,奴婢告辞了。”撑开一把伞,返身走进雨幕之中。

    回到书房,陈剑臣拆开书信,看了起来。

    这封信不长,只有百余字的样子,字体端正娟秀,十分文雅:“公子惠鉴,昨晚吴氏之构于君者,小倩已如实禀告家严。无他,但求心安已,不忍家严受人蒙蔽,而使君之才华陷于沟渠;然吴氏为人睚眦,一小人耳,公子当有戒备;故夜奔之事,或小倩所为孟浪,有失礼仪,念公子通明,想必不会责怪。另,君所送之笔墨,小倩很喜欢,深感谢意……”

    读完书信,陈剑臣脑海里顿时跳跃出聂小倩的身影来。无可否认,对于她,陈剑臣是有不少好感的。

    聂小倩性格活泼开朗、有慧眼、具明心、晓大义,至于出身样貌更是没得说的。她直言禀告,在父亲面前道破吴文才的鬼蜮伎俩;又叮嘱陈剑臣要小心行事,提防吴文才加害等等,都显示出不一般的智慧。

    其既大方识体,又身怀武艺,当真不折不扣的一个奇女子,概括起来,就是“敢爱敢恨,娇慧无双!”八个字。

    陈剑臣忽地想起,在原著或荧幕上,那聂小倩的形象,就是属于这种敢于主动追求幸福的女子,有着不同凡响的勇气,一如飞蛾扑火,奋不顾身也要冲破加诸身上的樊笼束缚,而不是待字深闺,最多只能做个梦儿,憧憬未来夫君的模样。她们在此期间,免不得要悲秋伤春,哭哭啼啼几番,到了最后,便只得糊里糊涂被送进洞房去,眼巴巴地等某一个素不相识的男人来掀自己的头盖儿。

    那个男人,可能是一个大腹便便的秃顶老头,也有可能是个病怏怏的书呆子……

    如今的小倩,分明就是不愿那般,像个木偶任人摆布,来去不由己。只是这番作为行径表现出来,在一般人眼中,自免不得觉得惊世骇俗,甚至定义成“不守妇道”。

    ——在天统王朝,所谓的“妇道”,正是典型的“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就算能到书院里读书,也只是附庸风雅、卖弄风月而已。

    想到远了,陈剑臣耸然警觉,不禁产生一个疑问:莫非这聂小倩日后也会遭受一番磨难,成为那阴郁空灵的女鬼?

    但事情,似乎有点风马牛不相及呀……

    噗!

    一声轻响,打断了陈剑臣的沉思,原来是鼠妖小义回来了,回来得倒挺快的。

    “禀告主人,经过小义的打探观察,目前江州府城内,只有一个地方发现道门修士的踪迹,就是城东的朝天观。”

    鼠妖开口说道。

    陈剑臣问:“那朝天观是个什么地方?”

    鼠妖又道:“那座道观规模并不大,不过香火十分鼎盛,据说里面的主持自称为张天师,出身龙虎山,道法十分了得。他为出家人,可实地里和江州的官员们来往十分密切,常常是权贵们的座上贵客。”

    陈剑臣哦了声,心一动,叮嘱道:“小义,你跟我来,我要出门到那朝天观看看。”

    鼠妖领命,嗖的一下,跳进陈剑臣的腰包内,乖巧地躺着。

    陈剑臣拿了一把油纸伞,和莫三娘说了声,悠然走出门去。

    下雨天,街道上的人显然大大减少,两边的摊子都稀疏了许多,地面由于修葺不善的缘故,许多地方都有积水。

    陈剑臣目的明确,直往城东去找那朝天观。

    约莫走了两柱香的时间,他就来到朝天观的外面,一眼看去,果然只是一件小道观,古色生香,应该有不少年头了。

    陈剑臣正想举步走过去,忽地停住,迅速转身,隐入旁边的一个转角——因为就在这个时候,他看见一顶轿子从道观的侧们抬了出来。

    陈剑臣并不认识那轿子属于谁家,却认出走在轿子前面开路的人。

    旺财!

    吴文才的家仆。

    如此,轿子里的定然就是吴文才了。

    秋雨霏霏,这般正适合到青楼饮酒听歌的时候日子,吴大公子怎么有雅兴跑到一个道观里来?

    总不可能是为了烧香拜神吧。

    此事,当有蹊跷……

    陈剑臣微一沉吟,立刻吩咐道:“小义,你使办法钻进那轿子里去,看能打探到什么消息。”

    “是!”

    鼠妖身形非常敏捷,很快就冲了过去。以它的修为,要悄无声息地钻进吴文才的轿子里轻而易举。

    谁会在意提防一只小老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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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章:鬼蜮

    (说下上周三江的事情,各位兄弟姐妹威武,生生力挺聊斋拿了第一,状元,南朝非常感谢。不过三江频道的状元公布是推迟两周的,所以,要到下下周才会刷新出来!)

    雨水丝丝地落在油纸伞面,然后顺着往下滴落,点点滴滴地在地面上溅起一朵朵小小的水花。有秋风吹来,冷冷中带着一股萧飒的杀气,令人不禁要一缩脖子。

    陈剑臣就这般静静地站着,足足站了一盏茶的时间。

    嗖的!

    鼠妖从口袋中冒头出来,忿然道:“主人不必再犹豫了,我这就去教训教训那不知天高地厚的富家子弟,他算什么玩意?竟敢请那张天师来对付主人,简直不知死活。主人,只要你一句话,是咬他喉咙呢,或是啃下面的子孙根,我立马就去让他见识见识本打洞老祖的厉害!老鼠不发威,还真当我怕猫呀!”

    说到这里,小义呲牙咧嘴的,两只小爪子捏成拳状,表现得非常愤怒,只是它自我编造的俗语却有点不伦不类,很有喜感。

    ——其实它钻入到吴文才的轿子里,并没有偷听到什么实质内容。不是什么人都喜欢坐在那里自言自语,大爆隐私情报的,那也太傻了点。

    吴文才可一点都不傻。

    没有打听到情报,小义甚不甘心,当即施展手段,冒险在轿子内阴神出窍,摇身一变,变成一个凶恶的厉鬼模样,侵入到吴文才的神魂内。

    吴文才不过一介凡人,并且身子骨早被酒色掏空得差不多了,顿时被吓得不轻,还真以为举头三尺有神明,自己去请张天师出手对付陈剑臣的事情被神明知道了,顿时该说的不该说的,都说了一堆出来。

    听完后,鼠妖义愤填膺,差点就要当场发飙,要让吴文才变成太监。不过它生怕坏了主人的计划,这才跑回来如实禀告给陈剑臣知道;不料陈剑臣静静地听完,竟毫无表示。

    ——吴文才要请那张天师对付自己,具体因由陈剑臣大概能猜到几分。只因他是个秀才,有功名在身,如果走正常渠道,吴文才很难找机会下手,至于雇请杀手之类的更不靠谱,且容易留下线索破绽来。

    如此,请那自称法力通天,能驱使鬼神效劳的张天师出手就毫无问题了。

    鬼神之说,本就虚无缥缈,很少人亲眼见过。只要张天师使个小小的手段,把陈剑臣的神魂震散了,弄没了,那么陈剑臣就会变成白痴傻子,至于性命是否能保住,最后还得看他的造化。

    其实听张天师说得玄乎其玄,吴文才本身也是半信半疑的。但是对方在江州城中享有盛誉,很受人尊崇,况且又收了他十锭金元宝的酬劳,料想其不敢空口说大话,欺瞒自己。

    既然能借刀杀人,何劳自己动手?

    ……

    从小义得来的情报,陈剑臣推测出那张天师最多不过是个半桶水的修士——真正的修士,岂会谋取人间富贵?

    用庆云道长的话说,他们学得搬运之法后,要用钱,便能施展出五鬼搬运法来,一夜之间就能把某些大富人家的银子神不知鬼不觉地全部搬走。

    然而这般作为,修士往往不屑为之;而且有违道心修炼,不到必要,绝不会轻易使用出来的。

    张天师收人钱财,帮人办事,分明就落了下乘,很可能是个打幌子的天师,就连是否出身龙虎山都有几分虚假。

    但纵然如此,该做的准备还得准备,小心使得万年船,永远都不要轻视自己的对手。

    眼下陈剑臣立于雨中,静静思索的主要内容却是要如何处理吴文才的问题——前任知州,当朝尚书的独子,地位举重轻重,如果把他做掉,肯定会引起一连串的反应;但如果放任自流,却也是养虎为患。

    因为面对这么一个人,你永远都不能知道对方到底会耍什么手段,又会在什么时候耍手段。

    该做的事情,必须还是要做。

    陈剑臣一向都是个干净利索的人,不拖泥带水,不优柔寡断——既修正气,所为何事?

    《三立真章》有言:“小人难养,逐之;奸佞似鬼,诛之……”

    如果连己身的尊严,本身的安全都保护不住,又谈什么“修心养性,齐家治国定天下?”

    正气之要诀,就在一个“正”字,只要立身正,其他根本毫无畏惧——当然,这个“正”,是相对自己的立场而确定的,而不是那毫无原则性的所谓的“正”。因为没有立场,就没有正歪之分,那就是墙头草了。

    就说上次,他失手打烂土地公的像身,出发点固然属于无心之失,但其本身行径也没有什么可指责的。“可怜夜半虚前席,不问苍生问鬼神”,读书人自当不敬鬼神,为正朝纲,定民风,甚至要行驶驱除鬼神的行动。

    在另一个时空的历史长河中,历来都不缺乏读书人身先士卒,亲自动手捣毁庙宇神像的事情。就因为他们立身正,念头刚阳,所以不怕什么报应非议。

    而在这个时空,鬼神固然存在,但它们本就该遵循它们的原则规矩。那土地公汹汹而来,兴师问罪,要用阴司法来定阳人的罪,简直就是僭越,乱规而行,无非就是基层土地山神的鬼蜮伎俩,行那瞒上欺下之事。

    有言道:小人似鬼,恶人猛于鬼。

    这一次吴文才出面请人要来害陈剑臣,不折不扣就是恶人行径。

    其中或者存在聂小倩的诱因因素,但陈剑臣更加相信:有些麻烦,无论你怎么躲避,都躲避不过的。

    所谓祸从天降,有些祸事,就连你好生生地坐在家里,也会忽然砸到你头上来;又或者你在路上正走着自己的路,说不定也会惹到某些泼皮无赖看不顺眼,跑过来给你一拳,或者一刀什么的。

    所以,面对麻烦时怨天尤人毫无帮助,只有凛然面对。

    正气浩然,至阳至刚,绝不会无原则的退让宽恕。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唾面自干,左脸被打了又伸出右脸去挨的,那是释家佛门的主张;而《三立真章》的主张却是“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刹那间,陈剑臣心中已有定夺,闭上眼睛,顿感到又凝练出了两道正气,当下知道自己的心志念头,坚定刚毅的程度再次有所提高。

    于是他迈开大步,打伞回家。

    小义疑问:“主人,就这样放过那卑鄙小人?要不,我们现在就闯入朝天观,先把那什么狗屁天师料理了!”

    陈剑臣晒然一笑,云淡风轻地道:“不急。彼不动,己不动;彼微动,己先动。”

    对于他的话,鼠妖听得稀里糊涂的,云山雾里,难以理解:是主人说话太深奥的缘故呢?还是我读的书太少了?

    这实在是个令人头疼的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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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雾逞杀戮,剑舞造灾殃。

    一怒翻血海,天下皆吾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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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章:破法

    (头有点晕,似乎感冒了……)

    回到家中,陈剑臣收了伞,阿宝发现他左边肩膀处淋湿了一片,赶紧拿毛巾过来拭擦,道:“留仙哥,你衣服湿了,且换一件吧。”

    “嗯。”

    陈剑臣进入房间,先换了一身干爽的衣服再出来吃午饭,然后继续呆在书房中读书。

    夜,就在翻动书页的过程中渐渐来临。

    晚饭后,陈剑臣端坐于斗室,凝神静气,待酝酿得差不多了,站起来,刷刷刷,写了一幅字。

    这幅字,足足有半尺宽,三尺长,饱醮浓墨,字体圆润,连起来读,上面正是“思无邪”三个大字。

    陈剑臣放下手中毛笔,体内正气连番驱用,精神甚受亏耗,额角隐隐有汗水渗出来。

    休息片刻后,他再度提笔,又写了一幅字,字曰:镇宅!

    在短短时间内,接连写出了五个蕴含正气的大字,纵然现在陈剑臣已凝练出了一十二道正气,也颇感吃不消,赶紧闭眼端坐,好生静坐一番。

    约莫半盏茶时间后,他睁开眼睛,拿着“镇宅”的笔墨到莫三娘房间,叫阿宝贴于床头上,又吩咐阿宝今晚要陪莫三娘睡。

    阿宝有些纳闷,但见到陈剑臣一脸认真的神色,便什么都没有问就答应了。

    陈剑臣如斯作为,自是为了预防万一,莫三娘和阿宝都是他最为亲近的人,无论如何,都不允许被别人伤害丝毫。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家,乃是极为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自己的家都保护不了,又谈什么治国平天下?

    嘱咐完毕,陈剑臣回到书房,把本来贴于墙壁上的那个“镇”字撕掉了——这个字,本来也蕴含着正气,但陈剑臣后来发现,就算纸墨没有受到外界损害,正气没有被激发,但其中的正气也会慢慢挥发消失的,效果作用,有一个缓慢的削弱过程。

    削弱到了一定程度,那字墨上的正气就完全没有了。

    笔墨,就变成了普通的字墨,失去了该有的价值。

    到了这个时候,就要换上新的来。

    当下陈剑臣就把“思无邪”贴到了墙壁上,退远些观看,甚觉满意。至于鼠妖,早躲在洞穴里去了。

    一灯如豆。

    灯下,陈剑臣捧着《石头梦记》在细读。窗外,风声细细,雨声淅淅,别有一种静谧的气氛。

    哗啦!

    突然间一阵狂风卷起,把房中的窗户上的糊纸刮烂,呼的,卷了进来,吹得书页乱动。

    陈剑臣长身而起,大笑道:“狂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

    手一转,长笔提于手上。

    这一刻,仿佛骑士上了骏马,剑客拔出了宝剑,精气神骤然凝结一处,只全神贯注地盯着那股狂风。

    风本无形,但眼前出现在房中的狂风竟犹如一道黑烟似的,也不知道是风裹挟着烟呢,还是那烟带起来风。呜呜作响,疾卷而来,隐隐变化出一个张牙舞爪的恶鬼形象,非常凶猛。

    嗤嗤嗤!

    墙壁上“思无邪”三个大字猛然激发一片针刺般的光芒,脱墨而出,尽数刺入黑烟之中,直如把一盆滚水泼到雪地上,滋滋作响。

    只一瞬间,风停了,烟散了,扑通一响,地上掉出一块木牌来,桔黄色,巴掌大小,上面铭刻着一个狰狞的夜叉形象,短小精悍,全身漆黑,头如驼峰状,无发,手持一把铁叉子。

    整副形象,被铭刻得活灵活现的,要活过来,要从木牌上扑出咬人一般。

    只是此时,木牌上面龟裂一片,裂痕深深,已经被毁坏了。

    这是什么东西?

    陈剑臣捡拾起木牌,仔细端详着,但看不出什么端倪来,只得先收起,日后再问人。

    ……

    朝天观中的一间密室,密室内布置简单,正中摆放着一张宽大的做法桌子,桌面上摆满家什,焚香点烛的,其中还用稻草扎成个小人样,小人前面摆放着一块桔黄色的木牌,样式图案,和失落在陈剑臣家中的一模一样。

    法案前有一个道士,年约五旬,面皮枯黄,全身披八卦道袍,手舞一把桃木剑,正在脚踏七星步,绕着法案走,口中念念有词。

    噼啪!

    就在此时,法案摆放的那个稻草人突然着火,焚烧起来;而其前面的那方木牌猛地一蹦,发出破裂的声响,重新落到桌子上时,好端端的一下子四分五裂。

    道士大惊失色,连忙停住,扑过来抓起木牌,心疼得连面容都扭曲了:“我的遣鬼差令牌呀!”

    心下又是心疼又是惊愕:“吴公子说对方不过是一介文弱穷书生,怎么有本事破除我的法术?”

    道士狠狠摘下帽子,摔到地上:“令牌既毁,再无凭仗,这可如何是好?待明日那吴公子来诘问结果,又该怎样回答?不行,三十六计,走为上计,还是收拾好金银细软,明天早早出城也罢;只可惜经此一事,以后江州城再无我立足之地了。三年经营,毁于一旦;断人财路,犹如杀人父母,那陈剑臣实在可恨可恶,他日有机会,定然要报此一仇!”

    想到恨处,道士咬牙彻齿的,仓皇奔出,收拾东西去了。

    第二天,那朝天观的道童起身开门,如常般经营着,只是师父一直没有出现;等到吴文才坐着轿子来找人,道童去禀报时才发现师父跑路了。

    听到这个消息,吴文才暴跳如雷,立刻认定是那张天师骗了他的钱财,真是胆大包天。想及昨天张天师应承的时候那副淡定飘然样,吴大公子就怒不可遏,本要马上到江州府衙找衙役官差去捉骗子。可转念一想,事情闹将起来自己难以解释,唯有生生压住一肚子闷气,郁闷地回到家中,要寻思用另外的手段来对付陈剑臣。

    师傅一跑,两个道童彷徨无地,不知该怎么办好,一合计,干脆也丢下朝天观跑了。自此,本来香火鼎盛的朝天观竟成了无主之处,令得诸多前来烧香敬拜的人们好生感到奇怪,最后还是官府出面,从别处再请来一个道士,到朝天观做主持……

    朝天观发生的闹剧,陈剑臣当然知道了:由此正证明他之前的推断正确,对方的确不是什么厉害修士,只是掌握了一点邪门歪道的神棍而已,不足为虑;真正的威胁,还在吴文才身上。

第七十章:弘法

    秋雨连绵,已经连续下了三天,但还不见消停的样子,整个江州城府,都被淋成一片泥泞,人走在街道,很容易就沾染到半身的泥浆。

    但就是在这般糟糕的天气中,一队僧侣在雨幕中开进了江州城,他们都是奉旨前来江州主持弘法大会的人员,护送他们的,有一百名黑衫卫。

    黑衫卫,那是直隶皇帝指挥的精锐队伍,有着生杀予夺的权力,每一人,都杀气冲天,所到之处,就连小孩都不敢啼哭。

    那一天,陈剑臣特意站到街边观看,见到那衣甲萧杀的黑衫卫骑着清一色的乌云踏雪骏马,昂然从东面城门而入。

    他们个个虎背熊腰,面目粗犷,除了一身标志性的装束外,腰间那口没有带鞘的平头斩鬼刀闪烁出耀眼的光芒,晃得人心直发慌。

    这平头斩鬼刀,长三尺,四指宽,都是用最好的裂车钢铸造而成,把把削铁如泥,砍千人头而刀刃不卷,端是一等一的好刀。

    而每一个黑衫卫腰间的斩鬼刀,都不知饮尽多少人的鲜血。

    ——天统王朝一统天下,这“天下”二字其实值得商酌,颇有些“唯我独尊”的自称意味。

    据陈剑臣所知,天统王朝周边还有其他国家存在,比如说北方以游牧为主的蒙元国,西方的度印国等,据说都是国土辽阔的大国家,国力也非常鼎盛。

    另外,天统王朝南方海外,还有一个叫做罗刹的岛国,不过一小岛耳,而自称为“大罗刹国”,极是傲慢。

    他们的风俗习惯也十分怪异,以丑为美,个个长得奇容怪貌的。国内选拔当官的标准不是文章见识,而是以相貌为依据。样子长得越丑的,官位就越高,典型的“以貌取人”制度。

    有商人到那边做生意,曾见过罗刹国的宰相,说其人双耳背生,有三个鼻孔,睫毛复目如帘,五官长得一塌糊涂,简直就是投错了胎似的,比鬼还难看。然而在那罗刹国中,这样的相貌才是赏心悦目的花容美貌,而天统王朝的人过去那边,他们看见了,反而像见到怪物般,吓得赶紧逃跑。

    所以,天统王朝中人过去那边贸易经商,都要用黑炭把脸涂黑了,披头散发,化妆成个张飞似的,这才能顺利和他们做生意。

    国外有国,实属正常,至于边疆也时常有战事发生,不过多年以来,都属于小范围的战争,练兵为主,冲击影响力不大。

    对于长期安居乐业的中原百姓而言,在他们眼中,就只有天统王朝。一来极少人能有机会出国去;二来嘛,外国太远,几乎没有任何的利益冲突,故而存在不存在都没有什么意义。

    倒是陈剑臣穿越以来,一直留意这个世界的背景架构,这才打听到许多情况。他还听说,这次为皇太后祝寿的僧侣都是从度印国请来的高僧,足有五百人的大队伍,个个都佛法高深,十分厉害。

    而天统王朝的释家渊源,溯源起来,本就是从度印国传入的。然而王朝独尊儒术,历代帝君励精图治,向来不欢迎释家,往往持排斥态度,其中又经过了多次大规模的清剿,因此释家势力日渐式微,几乎连根都被拔掉。

    事情的变化却在正明帝登基位后,这位年纪轻轻的新帝君心思似乎不同,一改父辈的主张,还借着为皇太后贺寿的机会,主动派遣使者到度印国,请高僧求佛经,还要在全国各州开弘法大会,一下子就把声势鼓打起来了。

    风向,似乎改变了。一如春去秋来,东风变成了西风。而庆云和广寒,以及燕赤侠都相继赶往京城,无非就是要去观观风向变化,同时存在争一争、比一比的念头。

    黑衫卫护送僧侣入驻江州,入驻点当然不是客栈,县衙也不够规格,最后被安排到了吴家大宅中。

    这是一项非常难得的荣誉,就算吴文才出身权贵都倍感荣光,忙不迭地吩咐仆从洒水扫尘,把一众厢房收拾干净,整顿得井井有条的,欢迎弘法队伍前来。

    朝廷弘法队伍的到来,打破了江州城的平静,引起阵阵热议;对方的到来,同样打乱了陈剑臣的计划,丧失了执行的可能性。

    生活中,总是充满了意外……

    陈剑臣目送仪仗队伍浩浩荡荡地开拔进吴家大院,不禁露出一丝苦笑。他发现自己自从进入江州进学,遭遇的事情麻烦一下子就多了起来,就如同道道绳索加诸身,再不能像以前在景阳村时的潇洒不羁。

    或者,自己终究还是缺乏许多的历练;毕竟世界不同了,依然需要更进一步的适应。

    ……

    江州知州府正位于城中央处,十分的显赫。但此时此地,和辉煌的府邸建筑相比,聂志远的心情却是黯然的。

    “爹,你怎么在这里?”

    聂小倩穿着合身的罗裙,俏生生的,别有一番端庄容色。

    聂志远回首望着爱女,忽道:“倩儿,我们要走了。”

    聂小倩身子一颤:“去哪里?”

    聂志远抬目看远方,悠然道:“一朝天子一朝臣,帝君,终于还是没有采纳我的谏议,弘法僧侣来到,同时黑衫卫的周统领也带来了密旨,即日起罢黜为父的江州知州之职,转赴浙州,任金华县令。”

    聂小倩银牙咬着嘴唇,几乎要咬出血来:父亲从知州降到县令,可以说是被一脚踢下了台,翻了一个天大的跟斗。

    这一倒,甚至可能再也无法起来了。

    她看着父亲,忽然发觉父亲的两鬓头发竟然染霜花白了,就连一直都是笔挺的脊背,现在都微微弯了下去——

    聂小倩心里比谁都明白,自家和吴家虽然世交,但随着新君位,由于政见不同的缘故,两家的关系早已慢慢疏远。这也是聂志远一直都没有下决心把自己许配给吴文才的原因,他一直都是一个非常有原则的臣子,担任江州知州期间,兢兢业业,清廉爱民,两袖清风。与此同时,聂志远也是力主反对释家西来的。

    只是当今形势,他的主张毫无疑问不合群,不顺流,忤逆了君心,被降职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庙堂之的争斗,翻云覆雨,往往只在弹指之间。其中险恶,远超想象。

    “爹,我们什么时候走?”

    聂志远露出一丝慈爱的微笑:“明天,所以,如果你要找人告别的话,还有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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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送别

    (今天明天要扫墓,更新可能有些不规律,还望大家体谅,稍晚应该还有一更!)

    长亭外,古道边,荒草自连天……

    中秋过后满月缺,深秋来临,西风萧萧,想必那枫山的枫叶又熊熊地“燃烧”起来了吧。

    因为圣上密旨要求,聂志远卸任知州一职的消息并未一下子公布出来,只有少数的官府中人知道。

    知道归知道,可前来送行的却一个都没有。

    聂志远虽然没有被一撸到底,还能到金华当个县令,保留了官身,但谁都知道他今生很难再有东山再起的机会了。

    人走茶凉,人情一向都被称为“薄如纸”;更何况所谓的同僚之谊?

    聂志远平时为官正直,不知断了多少人的财路,要想他们来送行,实在有点痴人说梦了;既然是被罢官降职,所以就连一些表面的客套都无需再讲。有这功夫,还不如多拍拍新任知州的马屁呢。

    新任知州就是原通判张通判,他攀附上了吴家的路子,果然一下子就青云直上,当了新知州。至于吴家,近期更是甚得恩宠,有传言道,不出三年,吴永标大人就会进入内阁当大学士了。

    一人飞升,鸡犬升天,更遑论人子?

    吴文才当前在江州的地位更是达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每天不知道多少人来跑后门,炙手可热势绝伦。

    他同样没有来送聂家父女,忙着呢,如今吴文才被聘为江州招待弘法队伍的特使,整天被一堆人前呼后拥着,无比风光。

    至于和聂小倩的感情……

    哦,两人之间本就没有什么感情的。

    在吴文才看来,聂小倩美则美矣,但性子太野,根本不适合当妻子;以前殷殷地追求,主要还是老爷子的意思,有着浓重的政治联姻色彩在里面。不过现在,聂志远已经倒台了——别人当完知州就升职入京,他是知州没当完就被赶去当一个小小的县令,前途尽毁,所以根本没有再联姻的必要。

    玩一玩,倒是可以的……

    吴文才间或这般想着。

    可眼前最重要的还是要做好特使的工作,其他事情,可以慢慢计议;此一时彼一时,且让聂家父女到那金华县好生晾一晾,到时不怕他们不低头。

    ……

    秋深霜浓,路边的草丛已露出了枯黄的迹象,看上去,甚有荒凉的气息。

    聂志远为官清廉,随身物品不多,一辆马车,一名丫鬟,四名家仆而已。

    聂小倩没有坐在马车内,而是翘首立于车辕上,望向江州城门的方向。

    聂志远则站在长亭里,同样望着江州城——依稀间,他想起两年前自己意气风发地从京城而来,就是从这个城门进入江州上任的。

    那时候,江州大小官员全部出来迎接,街道两边百姓云集,夹道欢呼。那时候的自己,又是何等的踌躇满志,理想远大?

    乍看风华正茂,转瞬明日黄花,俱往矣,只是我心不悔……

    聂志远长长一叹,走出亭子,对女儿道:“倩儿,时候不早了,我们要启程了。”

    闻言,聂小倩一咬嘴唇,道:“爹,再等一炷香时间吧。”

    聂志远眉毛一扬:“你在等人?”

    聂小倩点点头。

    聂志远又道:“等的可是那个名叫‘陈剑臣’的书生秀才?”

    聂小倩又是点一点头。

    聂志远叹息道:“只怕他也不会来了……”

    “不,昨晚小翠带给他口信,既然他说会来,就一定会来。”

    聂志远眉毛一扬,诘问:“言而无信者,世上多矣。”

    聂小倩斩钉切铁地道:“爹爹明鉴,我觉得他不是。”

    聂志远问:“你与他不过泛泛之交,怎能如此信任,肯定他的为人?”

    “直觉!”

    聂志远无语,不过也不再说什么,他并不愿打击女儿的情绪,或者,如果陈剑臣真能来到,他也想见一见这位蒙得女儿青睐的书生秀才,究竟会是一副什么模样。

    “他来了!”

    聂小倩眼光尖,惊喜地说道,在她的视线中,陈剑臣英挺的身子出现在路途的转角处,身上背负着一个书筪,显得潇洒飘逸,正大踏步往这边走来。

    “学生拜见聂大人。”

    陈剑臣来得很快,抬头冲车上的聂小倩一笑,并不言语,却是先向聂志远鞠躬作揖——这见面礼节,不可造次。

    聂志远看着他,打量一番,露出了赞赏的神色。

    陈剑臣正值年少,面目俊朗,能给予人一种彬彬有礼的气质感官印象;加上难得的挺拔身材,精神饱满,充满了蓬勃朝气,和那些面色苍白、目光呆滞的书呆子截然不同。光这一副皮囊,已足有许多吸引人的魅力所在。

    更何况此子少年既有声名,童子试三试第一,又有诗才,就算从聂志远的角度看,也觉得对方是打着灯笼都难找到的人才。

    当下朗笑问:“你就是留仙?”

    陈剑臣恭声回答:“学生正是。”

    聂志远扼腕叹息:“可惜,可惜中秋之夜不曾见得留仙一面。”

    言下之意,自是说如果当晚陈剑臣能上得楼去,有所表现的话,起码那时的自己还是能给予陈剑臣一定的帮助,提携一番;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当今朝廷有靡靡之相,正需要挖掘像陈剑臣这般的人才,成长得好的话,他日或有可能成为朝廷栋梁之才,以正朝纲;但如今物是人非,局势翻云覆雨,自己要远奔金华做县令,无力顾及江州这边的事情了。

    陈剑臣淡然一笑:“当晚之事,学生也颇感遗憾。但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或者这正是学生必要经历的一番曲折吧。”

    聂志远哈哈一笑:“你能如此豁达,端是难得。也是,圣贤书道‘学而优则仕’,可仕途凶恶,远非寻常,不经曲折,日后难成大事。”

    两人又说了会话,聂志远就识趣地让开来,让女儿和陈剑臣说话。不过陈剑臣和聂小倩站到一块时,竟相对无语,千头万绪,总找不到说话的缺口。

    半饷,陈剑臣率先开口,有些突兀地道:“聂姑娘,此去金华,你多多保重,我听说那边有一座荒废的寺庙,叫做‘兰若寺’,你可千万不要靠近。”

    聂小倩一听,满头雾水,不知道何解,也无暇多问,道:“陈公子,今一别,不知道何时才有机会再见,你可不可以再送我一首诗词?”

    不知怎的,听到她叫自己陈公子,总感觉有些别扭,不如直接叫“陈剑臣”更亲切些,笑道:“有何不可?”

    从书筪中取出文房四宝,在长亭里铺开,略一沉吟,提笔写了起来:“今日送君行,萧萧雁长鸣;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聂小倩拿起来,小声地念读着,把最后两句反复地念了多遍,不由得有几分痴了。

    “倩儿,时候不早,我们该启程了。”

    听到父亲的提醒,聂小倩才恍然醒觉,端端正正地向陈剑臣道了个万福,坐上马车。随着马夫一记鞭子,车辚辚作响,开始向远方奔驰而去。

    陈剑臣目送车子走远,怅然若失。可他很快收拾了心情,折身向北而行,他走得方向,正是故乡景阳村。

    他要回枫山一趟,找婴宁。

第七十二章:夜宿

    (熬夜更新,求票票支持鼓励!)

    陈剑臣背着书筪,把木架上的布幔支起来,整个人远远看上去,就像一顶小型轿子。其实这支架布幔只能起到一般的作用,比如说刮大风下大雨就没辙了,主要还是当帽子,遮阳防晒没有任何问题。

    陈剑臣身穿白色的书生袍,带着儒巾,再背着书筪,正是一个典型的外出游学的书生形象,并且一定是穷书生。

    皆因有钱的读书人哪里需要自己背负沉重的书筪?都是有下人或者书童代劳,自己则可以一身轻的手摇洒金扇,做逍遥状。

    陈剑臣莫名地想起在《倩女幽魂》里面,张国荣就是这番形象出场的,相比起他一路上风餐露宿,受风吹雨打,狼狈不堪,其实自己还算比较轻松。

    陈剑臣没有代步工具,以前的小毛驴早卖掉了,也不堪大用,至于马匹马车俱属于稀罕物,很难弄得到。所以,就只有步行了。

    换了一般文弱书生,步行十几里路肯定吃不消,只怕走得几百米远就脚板起泡,疲倦欲死了。但陈剑臣早锻炼习惯,健步如飞,一口气走了一个多时辰都不感觉疲惫。

    中午时分,陈剑臣看到了景阳村的轮廓,不过他并没有进去,而是从旁边绕过去,直奔枫山。

    ——又是一年秋天到,枫山又到了旅游“旺季”,不过由于前几天一直下雨,对出行有碍,所以路上并没有见到从城里出来的文人骚客。否则,凭着陈剑臣这一身打扮,至少可以捞到个顺风车坐坐。

    陈剑臣独自出城,奔赴枫山,其实目的并不完全是为了找婴宁。一方面枫山后山连绵浩大,他不知道婴宁的洞府在哪里,想找它等于大海捞针;另一方面,他选择这段时期离开江州,主要还是为了避开那烦躁的弘法大会。

    江州城弘法大会持续三天,在城府广场处搭建一座巨大的场子,天天吹大法螺,高僧们轮流上去讲经,场下则是信众如林……

    非常热闹,热闹得近乎烦躁。

    相比道门的我自逍遥,释家的主张却是大开方便之门,天下人人即可进入。所谓“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就算是满手鲜血的魔王,只要愿意改过自新,放下屠刀,一样可以成佛。

    这样的主张,使得释家门槛非常低,低得近于无的地步,很容易就获得巨大的群众基础。或者正因为如此,天统王朝历朝历代都反佛,也许是害怕释家扩张的速度太快,会动摇国之根本。

    这一次,不知道正明帝为何一反祖训,开始弘法拜佛。

    陈剑臣不在庙堂之中,不知道那许许多多的风云变化,但他还是隐隐感受到了一种“山雨欲来”的味道,从庆云道长所说的“国之将亡,必有妖孽”,再到聂志远的被贬,陈剑臣大致能推断出某些不同寻常的趋势。

    此种趋势是大势。

    大势之下,个人的力量往往会显得苍白无力。

    这也是陈剑臣一直很小心地为人处事的根本所在,他总把最内心的东西深深藏了起来,而不是张扬着要逆天。

    眼下连天气如何变化都还没摸清呢……

    明哲才能保身。

    毫无疑问,陈剑臣现在还没有达到那“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至高境界,他估计着,要想到达那一步,《三立真章》的境界差不多就是“立德”了。

    这需要积累,需要不断的学习、反省、领悟、突破。撇开形式,《三立真章》和武术、道法等在本质上一样,只是没有鲜明的等级划分罢了,更加的玄妙。

    有时候,陈剑臣甚至怀疑《三立真章》的真实来历,有可能只是披着一层儒家的外皮而已,总觉得里面还有许多的奥妙秘密没有弄明白。

    或者,要想真正的弄明白,则必须修炼到最高的“立德”境界,立德可不朽。到了那时候,他泥丸宫的世界定将完全的明朗清楚,那辟邪笔,那个神秘的只能看见背影的人,都会展现出真正的面目来。

    可以说,一直以来,陈剑臣仍在摸索一条适合自己的道路。

    有言道“知行合一”,说得堂皇,但现实中很多情况往往都是有知而无行。无它,只在于现实条件的限制,约束了实际的行为而已。比如说没钱又怎么能做慈善?没有力量又如何见义勇为?

    有本心而没本事,最后终归都属于一场空谈。

    故而陈剑臣一直都在追逐拥有力量。

    力量多元化,在红尘间,权力无疑就是力量的源泉之一;而面对妖魔鬼怪,各类修士,浩然正气才是安身立命的依仗。

    如何把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是陈剑臣在思考的问题。

    ……

    傍晚时分,陈剑臣已来到第一次遭遇婴宁和狼妖的地方,吃了干粮,然后找了个合适之处准备过夜。他倒不怕遭遇野兽袭击,有鼠妖在呢。

    小义就是最好的护卫。

    别看它个子小,没卖相,但也是一只阴神境界的妖怪不是?普通禽兽根本不敢和鼠妖叫板,敏锐地感受到了气息,早就望风而逃了。

    有小义,寻找婴宁就比较有把握了。

    篝火升起,陈剑臣还没有睡意,端坐着,借着火光看书——他书筪里装了好几本书,可缓解路途的寂寞。

    人在深山,点篝火,读诗书,若被人知道了,那不得要骂陈剑臣是个疯子。

    其实有些书生秀才,每每在科举到来之前,为了能够专心读书,就不惜离群索居,搬离城市村庄,而在某些山清水秀的山岭处搭建茅屋,住进去,在里面苦读诗书。

    诸葛卧龙的《阅微堂游记》里有不少篇幅,小故事里头的主角便是这一类的书生,他们晚上挑灯夜读的时候,就会遭遇到美丽善良的狐仙,一番纠缠之下,红袖添香,最后抱得美人归,上演活生生的东方版童话故事。

    陈剑臣知道,这些故事都有一定的真实基础性。因为这座枫山内,就有一个善良可爱的狐狸精婴宁呢,只不知道,它今晚会不会出来。

第七十三章:重逢

    (稍后还有一章!)

    篝火猎猎,烧得木柴噼里啪啦响。陈剑臣坐在火边,一丝不苟地看着书,浑不受外界环境影响。

    吱!

    缩在一边的鼠妖两只小耳朵突然一竖,整副身子人立而起,似乎发现了什么,东张西望,样子很是警惕。

    “主人,我感觉到有情况。”

    它一个蹦跃,跳上一块岩石上面。

    陈剑臣哦了声,站起身,张望间就见到右侧树林里一抹白色闪过,随即婴宁美丽的身子出现,飞快地朝他跑来。

    “主人,小心!”

    忠心耿耿的鼠妖不明状况,小小的身子一弓,就要扑过来拦住狐狸。

    陈剑臣呵呵一笑:“别动,自己人。”

    自己人?

    小义脑筋一下子短路,下一瞬间,它就见到狐狸扑到了陈剑臣的怀里,很亲昵地蹭着主人的胸膛,倒似在撒娇一般。

    鼠妖看得几乎小眼珠子都要掉出来,连忙转头面向另一边,嘴里喃喃道:“非礼勿视……非礼勿视……”

    心下又忍不住,偷偷回头窥视,看到底是什么回事——虽然主人和它有过约法三章,不准窥伺陈剑臣的隐私,但目前情形,它哪里忍得住?

    鼠妖开了灵窍,触感灵敏,早感到了那狐狸和自己一样,都是成妖了的。只是对方气息远远强大于它,并且给予它一种非常纯正,非常醇和的感觉。由此可知,对方不是一般的妖,而是接受了正统道法传授,走上了正道的妖。

    羡慕……

    小义第一感觉就是羡慕。

    其实无论人或妖,能被点化学到正统道法,都是非常难得的机缘。这也是鼠妖死心塌地要跟着陈剑臣的主因,它觉得如此才是最好的出路。

    现在见到狐狸精,它更加确定主人不简单。

    此时那边狐狸和主人终于分开了,都坐到火边上,分别铺开文房四宝,在写字——竟是通过写字来交流。

    原来那狐狸还不会说话。

    想到这,鼠妖不免有几分小得意,觉得自己终于有一点强过对方了。不过看着狐妖端坐凝神,提笔写字的姿态,十分认真恭敬,一丝不苟,一看,就知道是长期练过的。

    小义忍不住,悄悄摸过去,伸长脖子偷看,见到狐妖在纸上写的字,个个端端正正,笔划均称,自有一种秀丽纤柔的风格,顿时想起自己爪子下写的那些鸡肠子纠缠不休的字体,便忍不住要惭愧欲死……

    “婴宁,你怎么知道我来了。”

    “呵呵,公子,别忘了我学了道法的。”

    “原来如此,倒是我疏忽了,道法之巧妙,远超寻常。”

    “嗯,公子,你怎么突然间来看我呢?”

    “不是突然间,其实我一直都想来的,只是没有机会,今天学院放假,正好可以出来。”

    “是吗?我还以为公子早把我忘了呢。”

    看到这句似嗔非嗔的话,仿佛一个小女孩子在撒娇的口吻语气,陈剑臣满头暴汗,写道:“怎么会……嗯,来,给你介绍个小伙伴。”

    他回头叫道:“小义,前来见礼。”

    闻言,那边鼠妖立刻很麻利地一个前空翻,稳稳地落到婴宁身前,两只小爪子搭在一块,学人作个揖,嘴巴欲言又止,不知该如何称呼。

    婴宁嘴巴弯成一个弧度,提笔写道:“要叫姐姐。”

    鼠妖大喜,马上甜甜地叫道:“姐姐好。”

    它在读书识字上面天赋不高,但人情世故方面相当老道,可比婴宁强多了。

    婴宁眼睛惊讶地眨了眨,又写道:“你居然会说话?”

    鼠妖自卑的小心肝顿时又找到了尊严,微微的膨胀几分,当下把自己的经历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

    婴宁听完,写道:“原来如此,嗯,既然你跟随了公子,我手上正有些道法可以传授给你。”

    看到这一句话,鼠妖心花怒放,差点就要来个原地三百六十度大旋转,或者表演一套它拿手的鼠舞了,马上拜倒在地,磕头感谢道:“谢谢姐姐栽培。”

    连“栽培”一词都冒出来了,陈剑臣好气又好笑,这两只小妖精倒是挺投缘的。

    婴宁又写道:“公子,夜深霜重,不如你们随我去洞府安歇吧。”

    “好。”

    既然婴宁来到,自是要到那卧松洞看看的。只不知道那洞府有多远,如果道路崎岖险峻的话,恐怕不好走。

    他正有顾虑间,却见到婴宁嘴巴一吐,吐出一物。

    此物本来只有手指大小,出来后遇风变化,一下子变长大,颜色斑驳,看上去像一幅卷轴。

    也不见婴宁念了什么口诀,那卷轴便徐徐展开,只见上面字画飘然,不知记载着多少信息,都是动态的,犹如水波荡漾流转,有一种引入入胜的吸引力,眼光放上去,就不想挪移开来。

    这是……

    陈剑臣惊喜交集。

    婴宁写道:“这就是那幅《昆仑玉清法咒》,被师傅练成了道书形式,具有诸种奇妙功效,炼化了后就能吞吐自如了……”

    经过它的详细解释,陈剑臣终于明白到其中的奥妙——

    卧松洞本为昆仑术士“一叶知秋”的洞府,他死后留下完整的道统,被婴宁继承。因此,虽然两者素未谋面,但对于一叶知秋,婴宁从来都是恭恭敬敬的,尊称为师傅。那一幅《昆仑玉清法咒》为道书,真正的正道法门,上面记载着许多昆仑派的奥妙法术,高深莫测,可不是广寒道长随手送出的《隐身术》秘籍可能够向比拟的,一个在天,一个在地,差得太多。

    怪不得狼妖要不惜一切地出手争夺。

    这道书,一直被固定在卧松洞中,夺了洞府,就等于夺了道书。那时候婴宁还没有把道书炼化,无法带走,被狼妖夺了洞府后,偷学到一门简浅的法术。只是这法术当日被陈剑臣的辟邪笔破掉,两者激荡之下,激发得辟邪笔开锋,这才有后面《三立真章》的出世。

    经过许多日的苦练,婴宁这才把《昆仑玉清法咒》炼化了,可以收入丹田中,不过道书上面的诸多法术,它也仅仅掌握了十分之一而已,而且大都是比较粗浅的。

    说完后,陈剑臣和鼠妖便跳上道书,随后婴宁也上来,念起法咒,这道书就像一页飞毯般晃悠悠地朝枫山后山飘荡而去了。

    夜色阑珊,星月熹微。

    道书似船,穿梭于莽莽山林间,恰好形成了一幅奇异而美妙的剪影……

第七十四章:洞府

    (看到书评区里一片力挺的评论,南朝非常感动,这本书,没有白写……嗯,说个事情,4.1本书上架后,不出意外就会找一个副版主帮忙管理书评区,要求常在线的,热情的,还需要一定的粉丝值,到时大家可以申请,我去择优批准!)

    卧松洞其实就是一个开凿在一堵断崖峭壁之上的山洞,里面被掏开,形成一个近百平方的石室。

    石室内布置非常简陋,只就地取材地雕出一架石床,一张石桌,两只石凳子;另外还有两块打坐用的竹编蒲团。

    这地方十分隐蔽,一般人根本找不着,当初婴宁也是在玩耍的过程中才无意发现的。

    石室虽然简单,但被打扫得一尘不染,显得干爽舒适,斜上方开了天窗,可以让阳光或者月光照射进来;而洞口外面还有一个稍稍凸出的石台,被修葺得很是光滑——婴宁几乎每天晚上都会坐在这石台上,吐纳吸收月亮之精华。

    一般的妖怪,靠吸收人的精阳血气而增进修为的,基本都算走了邪门歪道;只有得到正统道法传承的,才能吸取日月精华。

    道书降落,鼠妖刚落地,鼻子一嗅,顿时嗅到了那不同寻常的浓郁的灵气,欣喜得连打几个滚,到处奔跑着,张着嘴巴大力呼吸,表现得如饥似渴。

    ——天地有灵气,不过因为地理位置的缘故,有些地方稀薄不堪,有些地方浓郁些;灵气最浓的地方就是有灵脉的地方。

    不过天下灵脉,并不多见,很是难寻。而那些修士门派的所在地,基本都是有灵脉的。至于无主野外,有灵脉之处凤毛麟角,极少存在。

    卧松洞内的灵脉只有一小截,不够完整,因此只能在洞穴内产生出浓郁的灵气,范围甚为狭小,但对于个人而言,却是足够的了。

    也正因为洞府灵气浓郁的缘故,婴宁的修为才能突飞猛进,节省缩短不少苦修的时间。

    对于灵气,其实陈剑臣是不懂的,也无法真切感触到,他只是觉得石室内的空气特别清新宜人而已,深呼吸一口,精神为之一爽。

    环视四周,他不由感叹修道者的简朴刻苦,是真正的置身于红尘之外,忍受无穷的孤独寂寞,孜孜不倦地求那长生大道。纵然默默无闻地老死在野外,也无怨无悔。如果真有大机缘,窥得大道端倪,此时的人间,却已沧海桑田,时代变迁不可辨认,有诗为证:

    “有鸟有鸟丁令威,去家千年今始归:城郭依旧人民非,何不学仙冢累累。”

    唧唧!

    婴宁跳上石床,一招手。

    陈剑臣走过去,才发现石床头部,靠近石壁里面的一小块地方,竟鬼斧神工地形成了一处钟乳石,下面摆放着一个晶莹剔透的玉杯子。

    咚!

    每过一段时间,那钟乳石顶端处就会产出一滴小小的液体落入杯中。

    此时杯中已有小半杯液体,看上去,色泽乳白,莹莹有光,颇具卖相美感。

    唧唧!

    婴宁指着杯子,示意陈剑臣喝掉;鼠妖也跳上来,站在一边,它可比陈剑臣识货多了,鼓着小眼睛眼巴巴地看着杯中的液体,垂涎欲滴,恨不得一个鱼跃跳进杯子里去。

    依顺婴宁的意思,陈剑臣拿过杯子,小抿了一口,入口甘甜,本来喉咙有些干渴的感觉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那种清爽的感觉,就像大暑天吃到了块冰一般,浑然觉得全身的毛孔都开张出来,无一处不透,无一处不爽。

    好喝!

    莫不是传闻中的琼浆玉液?

    要不是鼠妖在,陈剑臣差点就要一口喝光了。

    “嗯,小义,这是给你的。”

    把杯子推到鼠妖跟前。

    鼠妖大喜过望,欣喜地拜谢一番。

    它也懂礼仪,并没有猴急地用玉杯喝,而是问过婴宁后,取过另一个普通的瓷碗,把玉杯里的液体倒在碗里,这才端着碗,津津有味地喝起来。喝完了,还恋恋不舍地埋头进去,把瓷碗舔得干干净净,非常珍惜的样子。

    问了婴宁,陈剑臣得知这液体乃是钟乳石所产生的灵液,每天可接满一杯,常饮之,有强壮体魄,延年益寿的功用。

    此时婴宁似乎又想到了什么,拿出一小块非丝非锦的布匹,再拿出针线来,穿针引线,非常娴熟地缝制起来。

    她居然还会针线活!

    陈剑臣发现自己的接受能力仍然不够,看到婴宁像个小女孩子般端正地坐着做针线时,还是觉得有惊讶感。

    很快,婴宁就缝制成一件小型马甲,送给了小义,说是给小弟弟的见面礼。

    小义接过,居然感动得稀里哗啦的,鼠泪婆娑,很快就把马甲披到身上。

    看到它穿着马甲的模样,有几分可爱,又有几分滑稽,陈剑臣第一反应就是想到了前世电视上的那些经典的卡通老鼠形象。

    好吧,过去的,永不会再来。重要的,是珍惜现在。

    夜深了,陈剑臣睡到了床上;而婴宁已经迫不及待地想当“师傅”了,把小义叫到一边,先拿出一根手指般粗的檀香,点着了,插在一口香炉内——这檀香,有安魂定神的作用,能保护阴神出窍不受伤害。

    然后,两者就阴神出窍,这样才更好的进行道法传授。

    小义的阴神形象,是个矮胖的小子,胖乎乎的,憨态可掬,比起以前第一次出窍,形体就清晰结实很多了;而婴宁的阴神形象,正是一个身穿白衣的女孩儿,看起来,不过十三、四岁,容貌秀美,眉目如画——这阴神形象可不是随便能修得出来的,成型后也难以改变,等到它们修为高深,可以化出人身来,到了那时候,它们的人身形象,就是这副模样。

    不过妖要化人形,需要金丹境界才行,正常情况下,要修炼五百年才有那般道行。

    “见过姐姐!”

    小义很有礼貌地施礼道。

    “嘻嘻,小义你胖乎乎的,一定非常贪吃……”

    它们阴神出窍,交流谈话,一边的陈剑臣是察觉不到的,除非两妖过来进入他的神魂内。但鼠妖哪里敢造次,因为一旦觉察有阴神靠近,陈剑臣身上的那把正气之剑就会显露出来护主。

    浩然养吾剑!

    今时今日,这把剑,一定更加长大了些。

第七十五章:乌云

    江州,吴府,门庭若市,无论正门、侧门,还是后门,都排着一大溜的人,端端正正地站立在路边,等待接见。

    这些站着的人可不是什么草头百姓,个个非官即贵,换了寻常地方,那都是八面威风的。如今在吴府外面,却只能谦卑地站立不动,不敢大声喧哗。一个个甚至都不让仆人伺候,任由天上的太阳晒着,要把汗晒出来,汗流浃背才好,才能表现出自己的“真诚”来。

    他们的目光,间或瞄过去,可一旦看到守护在门口的黑衫卫,赶紧又低下头去,不敢正视。

    如今吴府的大门口处,由四名黑衫卫把守,个个身材彪悍,气势肃杀,站立着,犹如标枪般直,仿佛四尊雕像,一动也不动。

    府内正堂,两队黑衫卫排列开来,防卫更是森然。

    堂上,吴文才正在陪着一位统领,以及一位身披大红袈裟的和尚饮茶说话。

    那统领,身材不算高,四方脸,眉毛极粗,眉毛下面的眼睛却甚小,比较之下,好像只得一条眼缝儿。

    纵然是在饮茶闲聊,但其身上依然身披甲胄,头戴钢盔,一把红缨在顶上撒开,显出他不同凡响的地位。

    周统领。

    正是这次全权负责护送弘法僧侣入驻江州的周统领,单名曰:“灞”,外号“千屠周”。他加入黑衫卫已经十年,以性格暴戾著称,在路上看见一只鸡不爽,也要飞一刀过去,斩鸡头而罢休。

    那个和尚,身披一件肃穆的红色袈裟,面圆耳大,厚嘴唇,鼻若悬胆,一副非常福相,坐在椅子上,十分沉着,一看就像个得道高僧。

    吴文才起身给他斟茶,尊敬地道:“了空大师,请茶。”

    了空大师微笑合十道:“谢吴公子。”

    吴文才满面春风:“大师客气了。这趟大师率领众弟子不辞劳苦地到江州说法,感化世人,我要代表江州百姓感谢大师才对。”

    了空大师呵呵一笑:“公子言重了,老衲自入佛门,就发宏愿要感化天下世人,让他们脱离苦海,回头是岸。”

    吴文才自又是恭维一番。

    那边周统领忽问:“公子,江州附近,可有什么好地方能够狩猎的,我在城里呆着,好生烦闷无聊。”

    一边了空大师眉头一皱,却没有说话:在佛门清规内,杀生属于戒律。不过这周统领乃是军中猛士,当然不会接受佛门法规的约束,也约束不了。

    吴文才道:“周统领,说狩猎的好地方,附近还真有一处,名叫枫山,那里后山山高林密,存活着许多野兽,野猪、豹子,老虎……都有。”

    闻言周统领大喜,粗粗的眉毛扬起来,道:“如此正好,明天本统领就带几个随从进那枫山打猎去。”

    吴文才忙道:“周统领,如不嫌弃,我愿带路。”

    他虽然贵为尚书之子,但本身并没有权位,在手握杀伐大权的黑衫卫统领面前,姿态必须要降低几分,才能打好关系。别说他一个官二代,就是他老子亲自来,见到周统领都得低声下气的。

    皆因黑衫卫地位超然,直属皇上命令,完全独立于文武百官之外。

    了空大师忽然插口道:“统领,公子,不如明天老衲也一同前往如何?”

    周统领哦了声,有点惊讶地问:“大师莫非要随本统领而去,顺便替那些野兽超度不成?”

    了空大师摇摇头,道:“实不相瞒,本次老衲蒙得圣上恩宠,来江州开弘法大会,实则还有一个意愿,就是要在江州地面建立寺庙,招收信徒,这才能更好地弘扬佛法,普渡众生。”

    周统领桀桀怪笑:“我说大师,你建立寺庙,不是该在城内人口密集的地方吗?为何要到荒无人烟的野外寻找。”

    了空大师合十道:“统领有所不知,我佛门寺庙,却不能随便选址,必须要有灵之地,如此,才能请得我佛降临显灵。”

    “好吧,如你所愿。”

    周统领对于他一套一套的说教颇有些不耐烦,他练得是武功,只效忠于皇上,杀人不眨眼。无论道门还是释家,在他看来,都是邪门歪道。既是邪门歪道之说,他当然是不会入耳的。

    从周统领的立场上看,了空大师简直就是满口假慈悲。如果了空大师敢来念经教化他,只怕木鱼还没有敲,就被他毫不犹豫地一刀杀了。

    明天能出城狩猎,吴文才想着就有些兴奋,话说这几天的忙碌,老实把他折腾得不轻,正好可以纵马出去游玩一番。

    要知道狩猎的刺激,有时候比逛青楼还要爽些。更是一个和周统领、了空大师打好关系的大好机会,不容错过。

    ……

    江州城的弘法大会如火如荼地进行着。

    每天大会开始,都有数以千计的百姓前来听讲。

    钟声悠悠,木鱼噗噗,再加上那甚具韵律的念经声,不知不觉间,人们就仿佛被引渡到那传说中的西方极乐世界,被万千祥光普照,整个人似乎脱胎换骨般,浴火重生。

    念头起,信仰生。

    百姓们,就是在不知不觉中成为了信徒,接受了轮回之说,接受了苦难之说……

    如此盛事,官府有令,命令学院放假配合。

    王复曾去听过一回弘法大会,不过听了一次后,打死他都不愿意再去第二次了,那对他而言,简直就是一种折磨,什么今生受苦来生享福,我呸,哪里有我及时行乐来得潇洒?

    对于弘法的许多观念,王复却是接受不了,不再去凑那热闹,还不如多跑几趟青楼呢,听听琵琶,让美人吹吹箫,何乐而不为?

    本来王复想去叫陈剑臣一同享乐,但拜访陈家时,莫三娘说陈剑臣出外游学去了,不在家中。

    闻言王复一愣:出外游学?几天功夫,游哪门子的学?

    所谓游学,却是书生秀才们的一门行径,圣贤书有言:看万卷书,行万里路。大概如此,只是发展至今,游学越来越不受重视了,风尘仆仆,太苦。

    比如说王复,要他去游学,他干脆就游上青楼了。时不我待,花开堪折呀,看今天中午太阳还好好的,傍晚时分天上忽然就有了乌云,又要下雨了……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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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入到一个光怪6离的聊斋世界,妖孽丛生,群魔乱舞,魑魅魍魉尽出。恰我心张狂,仗剑破红尘;正气浩然,下笔如有神!%%%%%%%%%%%%%%%%%%%%%%%%%%%%%%%%%%%穿入聊斋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穿入聊斋,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穿入聊斋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