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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三哭     肥田仁医傻包子txt下载     肥田仁医傻包子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195 马术一流少年郎

    195马术一流少年郎

    第二天,李半夏刚一起来,洪瑛就过来了。

    与她一道来的,还有一个男人。一个年纪不过二十一二岁,看起来比李半夏还要年轻上些许的男人。

    该不会是洪瑛给李半夏介绍对象来了吧?

    门中其他的人可能会这么想,无论是谁都看出来了,寨主对这个新任不过才一天的妹妹到底有多么的重视。

    而这个年轻人,寨中的人都认识,他可是年轻一辈中最杰出的少年英豪了。

    “妹妹,昨晚睡得好吗?”

    “蒙姐姐照顾,一觉睡到天亮,这不,太阳都晒屁股了才醒呢。”昨晚两人本说好要秉烛夜谈的,谁知还没熬到半夜,两人都撑不住了,先后都往床上一倒就睡着了。

    说到这儿,李半夏可不得不佩服洪瑛的体力和精神了。人家昨儿个也是忙了一天,还受了不轻的伤,回来又是陪她爹又是抓凶手的,今早早早就醒了,精神头儿还这般的好。

    这或许就是习武之人与不会武功之人的区别吧,要是有那个条件,李半夏也该学一点武功来强身健体一下了。那样,千里之外的边城,应该也不在话下了。

    听到李半夏的话,洪瑛和身后的年轻人都笑了笑,看到有个不认识的人过来了,李半夏礼貌性地冲他点点头。

    洪瑛朝李半夏招招手,“来,妹妹,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莫邵兰,你别看他年纪轻轻的,可是我们山寨的八当家,也是我的得力助手呢。”

    李半夏快速打量了一眼面前的人。眸中闪过一抹赞叹。

    确实,年纪这么轻,就能位列十二当家之列,果然是英雄出少年。

    李半夏曾听洪瑛提起过,这山寨的十二位当家,除了早先各十二寨的主人,就是一些新提拔上去的年轻后辈。

    当家仅在寨主之下,寨中的兄弟想要提拔为一寨的当家得经过严格的挑选、重重的考验,还要符合寨主的考核,人品武功俱佳。才能成为新一任的当家。

    而这位莫邵兰,更是其中的翘楚,昨晚上她们两姐妹聊天。洪瑛可一直在夸这位莫当家。

    “莫当家,你好,久仰莫当家大名,今日能得见莫当家,是我的荣幸——”

    “哪里。李姑娘。李姑娘虽是一介女子,其勇气非一般男儿可比,能够见到李姑娘,那才是莫某的荣幸。”莫邵兰也与李半夏客套了一番。

    李半夏昨日在酒楼救人和医治老寨主的事情他也听说了,这位刚出现不到一天的人,可是与三山十二寨结下莫大的渊源了。

    更何况。她还是寨主的好朋友。寨主表面上看不出来,实则眼高于顶,能够被她看上眼、得到她赏识的人还真不多。

    莫邵兰想到这儿。眸中有一瞬的黯然,也不知他想到了什么。

    这个时候,洪瑛又说话了。

    “妹妹,我们的莫当家不但文武双全,还有一项本事。比起前两项更突出,你可知道这项本事是什么?”

    李半夏摇摇头。“我不知道。”

    洪瑛一早带了一个人来,然后让她来说那个人最擅长的本事,她当然不知道了。若是之前有所接触,那还说得出一二,这完全陌生的两个人,可要她如何说。

    “妹妹不妨猜上一猜?”洪瑛对莫邵兰的这项本事颇为得意,要不然也就不会这么兴致勃勃地让李半夏猜了。

    这副情景就好像是一个女孩子,在和自己的好姐妹炫耀自己喜欢的男孩子有多么的好、多么的能干本事。

    既然洪瑛这样说了,李半夏就努力地猜上一猜。

    看向莫邵兰,没两秒钟,李半夏就笑了。

    是她刚才太粗心了,连这么明显的线索都没注意到。不过也是,他们毕竟是第一次见面,彼此也不太熟悉,一个大姑娘老盯着一个男人看可不是什么好玩的事。李半夏在古代呆得久了,也不得不入乡随俗,沾染了古代女子的习气。

    “若是我没有猜错,莫当家最擅长的本事该是马术。”说到这儿,李半夏又灵机一动,“姐姐带莫当家过来,该不会是让他来教我马术吧?”

    “啪啪啪!”洪瑛一连鼓了几下掌,“妹妹好聪明,猜得一点都不错。”

    莫邵兰此时手上正拿着一根马鞭,身上也穿着一套蓝色的骑马装,脚上的马靴也是同色系的颜色。

    看来,这位年轻的莫当家十分喜欢蓝色,这倒与他名字中的“兰”字相扣,只不过是同音不同字罢了。

    “八当家可是我们山寨马术第一人,他五岁就学骑马,十二岁就能够在马上与敌人交手,大战上几百个回合。到了十五岁的时候,就连一些马上老将都不是他的对手了。还有,我的马术可也是八当家教的哦。这么说起来,八当家还是我的半个师父呢~~”

    洪瑛说完笑盈盈地向八当家投过去一眼,莫邵兰却意外地躲开了。

    李半夏注意到莫邵兰古怪的神色,眼里露出一抹疑惑。又看看身旁笑得好不欢快的洪瑛,不由想:姐姐这个人,管起门下来是一板一眼,又威严又有寨主的气势与风度。

    与伯父相处,虽然是个孝顺的女儿,却也不会流露出过多的情绪。在她的心中,就好像时刻绷紧着一根弦,不让自己放松下来。或许是她肩头上的责任太重大了,又或许是江湖人无不生活在生死杀伐的压力之下,不可能像他们这些平头老百姓过得那么轻松。所以表面上姐姐在快意的笑着,心里也未必真的轻松。

    但是在这位莫邵兰莫当家面前,似乎有些些的不一样。至于是哪里不一样,还是那句话,李半夏一时半会儿也说不上来。

    比起姐姐,这位莫当家对姐姐的态度那可就更加的耐人寻味了。她现在好歹也算是个过来人,这方面,比起姐姐,她还是有点点的经验的,呵呵!

    如果照着之前的打算,洪瑛将这位莫当家介绍给了李半夏,那现在这位莫当家脸上就不该是何种景象了——

    不过洪瑛会不会介绍他,那恐怕是一个问题,一个很大的问题。

    “昨儿个,你和我说你要学骑马,本来我是打算亲自教你的。但我这个人,自己骑骑还可以,要让我教人,我恐怕还真不会教。就是会教,也没有那个耐性,别到时候把妹妹从马上呼下来。”

    “恰逢‘师父’过来与我商议事情,我一拍脑袋,哎呀我可真是笨啊,放着这么个现成的马术高手在这里不用,还在这儿苦恼。当即,我就把你想学骑马的事情说了,这不,我‘师父’老人家答应了,亲自过来教你。这么算来,妹妹,你不仅是我妹妹,也算是我的师妹了——”

    李半夏笑了,看不出来,她这姐姐还蛮会开玩笑的。尤其是那一口一个“师父”,叫得多逗啊,莫邵兰笑看着难得搞怪的洪瑛,满眼的无奈。还冲李半夏摊了摊手,表示现在面前的这位,他也不认识是哪个。

    笑够了也闹够了,几个人说正事。李半夏急着要下山,心里想什么也就直接与莫邵兰说了出来。

    “莫当家,我虽知欲速则不达,怎奈现在急着赶路,你有什么好办法能让我迅速学会骑马吗?最好能够一两天就学会的,这样最好不过的了。当然,我也不指望能拥有莫当家和姐姐这样高超的马术,能够借个步让我赶路就行了。”

    李半夏知道这有点强人所难,哪个马术师父也不敢夸海口,能够一两天就教会别人马术。但她在翼城已经停留两天了,过去这么多天,连十分之一的路程都没有走到,岂能不让李半夏心急?

    莫邵兰听到李半夏的要求,不但没有笑话她白日做梦,连眉头都不曾皱一下。似乎这样的要求,对他再简单不过。不过相信在此之前,洪瑛也一定跟他提过,她想要在一两天里学会骑术。现如今,莫邵兰既然过来了,那应该就是有把握了。

    莫邵兰还没出声,洪瑛先他开口了。

    “妹妹,这个我替八当家应下来了,他没有问题。”这个对于其他马术师父来说,可能是个巨大的挑战。但莫邵兰不是别人,他是马上长大的少年,马背上就像是他的家一样。

    “真的?!”虽然早就猜到了,但是李半夏乍听此言还是很高兴。“如此,就要麻烦八当家了。”

    “好说。”莫邵兰有礼地点点头,对李半夏虽然很和善,却始终有一抹淡淡的疏离。别人的问题,他也是简捷的回应,只有洪瑛在说话的时候,他才难得的多说上几句。

    “既如此,那事不宜迟,八当家要是方便的话,我们现在就开始可好?”

    “莫某也正有此意。”莫邵兰说着,就伸出一只手,对李半夏道了个“请”字。

    李半夏临迈步之前,转回头,对站在身后的洪瑛道:“姐姐是否与我俩一同前往?”

    不管这俩人是怎么个心思,在李半夏的心里头,是直接把这俩人划一对去了。

    只不过看洪瑛那个样子,怕是她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吧?

196 那些年,我们一起骑马的日子

    196那些年,我们一起骑马的日子

    “姐姐是否与我俩一同前往?”

    洪瑛看看李半夏,又看看正侧头等着她开口的莫邵兰,想了想,还是摇摇头。“这个我看还是算了,有八当家照应,妹妹必当无碍,也不劳我挂心。我寨里还有不少的事儿等着我去处理,我就先过去了。”

    说完,洪瑛又对李半夏嘱咐道:“妹妹,你虽急于学成,可骑马的时候也别太过心急。心急了可能会受伤,知道吗?”

    “嗯,姐姐放心,我记住了。”

    “学完了就过来陪我吃午饭,我让厨子准备好吃的,我也好问问你学得怎么样。”

    “好啊。”李半夏轻快地回答。

    洪瑛嘱咐完举步便走,走了几步想想还是停了下来。对仍然侧着头忘了转回来的莫邵兰道:“那个……八当家,你教我妹妹骑马的时候要多当点心,她细皮嫩肉的,没有武功底子,我说……你要悠着点儿,知道吗?别拿那会儿教我骑马的那一套用在我妹妹身上,我皮糙肉厚,受得住折腾。我妹妹可不一样,听到了??——”

    说完也不等莫邵兰答应,挥挥手,“终于”潇洒地走了。

    李半夏却有点哭笑不得,这个姐姐,把她当个弱女子也就罢了,没必要一遍遍说着自己皮糙肉厚吧?哪个大姑娘家,成天说自己皮糙肉厚的——

    李半夏正要走,却发现莫邵兰愣在原地,陷在自己思绪里的样子。不由怔了怔,也没出声,就等在旁边,对着这边瞧。

    莫邵兰脑子里还在想着洪瑛回去之前说的话——

    …………

    “别拿那会儿教我骑马的那一套用在我妹妹身上,我皮糙肉厚。受得住折腾。”

    …………

    他想到了七年前,那个时候他随着爹爹上了山,投靠了三山十二寨。

    初到陌生之地,没什么朋友,加上他本人就是一个习惯了沉默的人,所以给人感觉总有点像个装老成又一板一眼的小老头。

    他爹爹以前是看马厩的,替一个最喜爱马的王孙之家管理马匹,在马厩外看马一看就是几十年。对于马的了解,他绝对不输于这世上的任何一个人。

    在爹爹的耳濡目染之下,他从小就与马儿呆在一起。马儿就是他最好的朋友。也可以说,是唯一的朋友。

    马儿是最忠实的,它永远不会忘了它的朋友。它虽然不会说话。然而,你只要动一动它的缰绳,它就会明白你的意思,带你去你想要去的任何一个地方。

    一次,一个打扮得很富贵很美丽的女子来到了马厩。听管家老王说她是少爷指腹为婚的未婚妻。她的爹爹在都城也是做大官的,再过不久,她就会嫁到府上来。

    公子虽生在爱马之家,本人却是极不喜马,如果可以,大概他这一辈子都不想进马厩。这种在他眼里又脏又乱又臭的地方。

    但那个女子是将门之后。照管家老王的话说,她身上有将门虎子的遗风。到了未来的婆家,自然得好好地向婆家人展现一番。也不至于让未来婆家的人将她小瞧了去。

    她本不想骑马,但深宅大户的,里面各色人都有。经不住两句明里暗里的怂恿或“恭维”,也就进退不得了。

    她挑了最烈也最稀罕的一匹马,追风。这匹马。即使是擅长马术的老手也不敢轻易上马,更遑论能将它驯服。

    聪明的人或者说真正的识马之人。在为别人展示的时候绝对不会挑上这样一匹马。也是那个有心人,存心让她难堪,随手一指就给那位小姐指了这匹马,而那位小姐也不疑有诈,不顾爹爹的劝告,二话不说就上去了。

    结果,那位小姐从马上摔了下来,到底是大小姐脾气,那会儿也顾不得什么教养了,大叫大闹着让人把那匹害她摔倒的该死的马给宰了,她晚上要吃烧牛肉。

    爹爹爱马,尤其爱这匹追风。自从追风到来后,爹爹几乎将一大半的时间都花在追风身上。

    对于一个爱马的人来说,要一匹马的命,不啻于要了他们自己的命。

    爹爹跪在那个小姐面前,恳求着她放过这匹无辜的马儿。那小姐不理会爹爹的请求,还将爹爹给毒打了一顿。

    这府上的主人,虽是个爱马之人,却也不会为了一匹马而逆了那位小姐的意。更何况,最爱马的那位老主人早在几年前就去世了,新的当家人早已不如他的父亲那般,对这些马儿一片挚诚。

    爹爹心知想要让这些人放过那匹桀骜不驯的马儿,已是不可能。关键时刻,居然骑上那匹马背,穿过众人,朝马场外冲了出去——

    凭着一身精湛的马术,再加上烈马追风又最善于奔跑,爹爹在大山里绕了一天两夜,终于摆脱了那些家丁的搜捕。

    那位小姐和王孙之家有很强的势力,对于爹爹这种无视他们尊贵身份的行为,表示很生气。誓要将爹爹追回来,好一解心头之恨。

    爹爹为了躲避他们的追捕,能安心过日子,便带着他逃到了三山十二寨。蒙老寨主收留,他们总算有个安身立命之所。

    爹爹还是做起了他的老行当,继续帮山寨看马厩。而他,也因为从小练就的一身精湛的马术,而得到了不少的头魁和荣誉。

    也正因为此,爹爹去后,他才得以在三山十二寨有了一席之地,甚至老寨主还将他的女儿交给我,让我教她学习马术。

    那个时候的小姐,就像是一个长满了刺的刺猬,看到谁都忍不住刺伤一下。后来他才知道,小姐一直都在恨着老寨主,只要是他要她做的事,她都会和他唱反调。

    小姐很难教,那个时候,他宁愿教一只猪骑马,都不愿教小姐。她不想学骑马,他还懒得教呢。

    但是,老寨主对他和他爹有恩,他要他做的事,就是千难万难他也会去做。

    于是,他想了一个法子,他用了一个激将法。说她之所以不愿学骑马,是因为她害怕马,是因为她深知自己根本就驾驭不了马。小姐是个好强的人,这些年当了寨主后,性子缓和了些。怕是她现在都不记得了,七年前的她,有多好强多好斗!他的话让她气炸了,并且与他打赌说,一个月内她的马上功夫一定会强过他,将他给彻底地比下去。

    接下来的一个月里,小姐不要命地学习马术,有的时候即使骨头酸得在床上爬不起来,也挣扎着爬上了马背。

    每次上马背,总要瞪他一眼,似乎在告诉他,她之所以这么痛苦,都是因为他害的。

    起初,他浑然不在意她瞪过来的目光。只要她开始学骑马,他就完成了老寨主的嘱咐,其他的他也就无所谓了。她是恨他是讨厌他,这些都与他没有半文钱的关系。

    他一直以为是这样,也认为理应是这样。然而,却在一日日的相处中,看到她疲惫依然倔强的面容,他的心中竟然会悄悄升起一抹不忍。还有她透亮的眼神,如刺猬一样逢人就扎的敏感,以及她身上的一切,他都开始慢慢关心、慢慢在意起来。

    甚至在一个月后,与她的马术比赛,他鬼使神差地放慢了速度,输给她一筹。

    那个时候,她看到阳光下她得意洋洋挑衅的笑容,他没有一丝怒气,反而在暗暗地高兴。

    因为他从见到她的第一天起,还没有见到过她笑时的样子——

    马赛中,他故意输给她的事情,她还是知道了。她很生气,认为他这是看不起她,在羞辱她,这比打败她还要让她难受。好胜心强的小姐,绝对容忍不了别人故意失败——

    小姐有大半年的时间都没有理过他。

    也就是这一次,他开始了解到一件事:一个女人若真的和你记起仇来,那真的是一件很不好玩的事情。不但不好玩,而且还很吃不消。

    直到三山十二寨与三十六路绿林道,举行马术大赛。借以马术大赛来决定今后一年绿盘山一带的控制权,这不仅关乎着两边的地位和利益,还关乎着寨中之人的荣辱。

    小姐本来对这事并不关心,只是看不惯对方的道主太过嚣张,所以曾当众撂下话,希望寨中的人能在马术大赛中取胜。狠狠地给对方一点教训,她要让三十六路绿林道的人以后在她的面前嚣张不起来。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他参加了这次的马术大赛。

    他一路打到最后的决赛,并且夺得了马术大赛的冠军,在他的马跨过最后一道栅栏的时候,他看到人群中她欢呼的身影。

    那时候,他的心里是满满的,只觉得十几年的人生,都没有这一刻这般满足过。

    小姐又开始来找他,找的借口很古怪,什么路过啦,什么清晨起来走走啦,巡视一下山寨啦,一次比一次古怪。他心中有数,却从未点破。

    事实上,他无时无刻不在期待着这一天。

    只是,自那以后,他再也不敢惹小姐生气了。上一次的事情已经在他心头留下了阴影,让他明白,得罪谁都不能得罪小姐。

    因为他实在不愿意,再来一次那半年的日子——

197 学习马术

    197学习马术

    莫邵兰带着李半夏来到了山寨的马厩,三山十二寨的人常年奔驰在马背上,在这里什么样的马都有。

    “欲学马术,首先要学会挑马。”

    莫邵兰来到了马厩最左侧的一匹白马处,“对完全生手和初学马术者来说,温顺而善驰的马是好马。表现在形体不要太过高大,性情温和,没有踢人咬人的恶癖,撒缰就跑,速度适中,收缰即停。看马的性情是否温和,在眼光和动作上都有表现。快马一般有前胸宽,腰身跨,小腿细,蹄子小而圆,精神状态好的特点。”

    “这匹白马叫笑愁,是寨主五年前的坐骑。善奔跑,性温和,而且很有灵性。不过自从寨主数年前接掌寨主之位后,就再也没有骑过这匹马了。”

    “这是为何?”

    “寨主嫌这匹马太过温和,她喜欢有挑战性的马,所以她骑的那匹马几乎是山寨里最烈最快的一匹马。”莫邵兰说到这儿,不禁摇摇头。

    小姐那倔强好胜的性子,这么多年了,还真是一点都没变。

    李半夏了解地点点头,姐姐的性子,还真是如他说的这般。

    “寨主知道李姑娘初学马术,怕你一时驾驭不了,特地把这匹笑愁送给你。笑愁温顺有灵性,相信李姑娘很快就能与笑愁达到磨合,学习马术也会顺利得多。”

    笑愁笑愁,笑着面对烦恼忧愁。这个名字是他取的,这匹马也是他为她挑的,他本以为这匹马可以伴着她一辈子,没想到这么快便要易主了。

    也罢,这匹马在马厩里放也是放着,那位李姑娘是她关心看重的人。让笑愁跟着她,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李半夏站在笑愁旁边,伸出手,轻轻抚摸着马背上柔顺的皮毛,嘴角扬着开心的笑容。

    “笑愁……笑愁……真好看……”

    “李姑娘喜欢就好,既是如此,这匹笑愁就是李姑娘的坐骑了。”

    莫邵兰牵着笑愁从马厩里出了来,与李半夏向前走了几步,来到马场中间,让李半夏站在他的身后注意看着。

    “李姑娘。骑马重在安全,你初学马术,有几点要注意的。一定要切忌。”莫邵兰一边说着,一边给马儿顺着毛,那样子,就像是在和自己的好朋友做着心的交流。

    李半夏认真地点点头。

    这些她当然会注意,毕竟骑马不是儿戏。一个不小心,可是会被马儿硬生生地摔下来。那个时候,什么摔胳膊断腿的,可就是常事了。

    “第一,永远不要站在马的后方和侧后方,防止被踢。”

    莫邵兰说着。将一边想一边打算再绕着马儿瞧一圈的李半夏拉了回来。“李姑娘,这样贸然地走到马后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

    李半夏抱歉地冲他笑笑,乖乖站在他的身后。不敢乱动。

    莫邵兰看她没有乱动了,身体往前让开了一步,侧过身体,拉了拉马鞍上的肚带。

    “上马前一定要检查肚带是否系紧,系紧后才能上马。肚带不系紧容易转鞍,这是最危险的。骑行中每隔一段时间也要检查一下肚带的松紧程度——”紧了紧笑愁身上的肚带。指给李半夏看看,为她示范肚带怎样才算是系紧的。

    “此外,选马的时候,最好选择鞍上带铁环的马,因为铁环能帮助你保持平衡。”笑愁鞍上的正是带着铁环,这匹马虽然很久都没有被洪瑛骑过了,但是莫邵兰每天都会来看看它,为它洗澡,陪它说说话。所以,这匹马几乎是马厩里最干净马鞍等配置也是最好的一匹马。

    名马也需要有爱惜它们的名主,否则再好的马儿,也不过是夕阳晚景下的一曲悲歌罢了。

    说了这么多,莫邵兰终于身体一纵,上得马来。

    他身形矫健,风度翩翩,高坐在白马之上,还真有一股“白马王子”骑着高头大马自远方翩然而来的感觉。

    李半夏不禁有些遗憾,洪瑛不在这里。但转而一想,像现在这样的场景,姐姐也不知看过多少次了。

    李半夏越看,真是越觉得这位莫当家与姐姐在一起很合适。两个人都是个中豪杰,男的俊,女的俏,而且像姐姐那么不懂得照顾自己的人,身边正巧缺了一个这样的人。

    当然,这些也不过是李半夏想想罢了。她还不知道这俩人心中是怎么想的,也不敢随便帮撮合,否则还可能弄巧成拙,让他们俩人不好意思。

    莫邵兰骑在马上,习惯性地在马场上快速地遛了一圈,然后才蹬蹬蹬蹬地停在了李半夏的身边。

    翻身而下,莫邵兰让李半夏站到前面,“上马——”

    “哦。”李半夏应了一声,抓着马背,脚踩在蹬上,一提力气,就要爬上去。爬了半天也没爬上马背,李半夏有些尴尬地看看身侧的莫邵兰,咬咬牙,也不管什么形象了,抱着马背就想硬蹭上去。

    她刚想要这么做,就被莫邵兰拉下来了。

    “李姑娘,你这样上马可是行不通的。”莫邵兰虽然努力憋着,眼角的笑意还是暴露了他很想笑的想法。李半夏摸摸鼻子,也觉着自己刚才那上马的姿势实在是有够不雅的。

    还好,莫邵兰很快就敛了神色,恢复了他一贯的平和和淡然。只是那嘴角若无若无的笑意,宛如三月的春风一般。

    “上下马时,必须缩短缰绳确实抓紧,不可松懈,以免马匹紧张脱缰而跑。上马时脚尖内蹬,下马时先左脚脚尖内蹬,然后松开右脚,然后下马。这个时候得保证先将两脚脱离脚蹬再下马,尤其是左脚,以防骑手被马儿拖着跑。上下马脚尖内蹬很重要,一旦马受惊或拒乘而跑开,人至多摔一交,如果全脚套在蹬内,就会拖蹬,这是非常危险的。”

    李半夏连连点头,没错,就是这个问题。她刚才将脚伸进蹬里去的时候,马儿虽然没跑,但是她被莫邵兰拉下来的时候,都感觉到脚扣进了蹬里,让她的脚踝止不住地颤了一下。

    “你来试试——”

    李半夏缓缓走了过去,拍了拍马鞍,按照方才莫邵兰说的,脚尖小心地伸进蹬里,然后稳稳地立定身体,听着莫邵兰的指示,在地上的那只脚一使力,脱离了地面。眼看着她就要坐上马背了,但总觉得有点力不从心。也幸亏笑愁够乖,没有乱动,否则……

    李半夏苦笑着想,这会儿她不用挣扎着能否上得了马,而是如何能在马儿奔跑之前从马身之上安然地跳下去。

    就在她腿有点虚,快要坚持不下去的时候,身子一摆,抖了一下,然后不可抑止地又紧紧抱住了马背,一番慌乱之下,总算坐在马背上了。

    这是李半夏第一次坐在马背上,感觉很不一样。有一点紧张,还有一点迎风的飘飘然,以及对尽情驰骋地畅往。

    李半夏甚至有一个冲动,如果这个时候她的手上有一条马鞭,她会抽一下马儿,然后让它撒着蹄子,带她到她想要去的任何地方——

    “身子要坐稳、坐稳,别乱动……两手紧提马缰,左转向左拉,右转向右拉,需停下时双手同时勒紧缰绳。”莫邵兰看着李半夏的身子在马背上摇摆不定,忙站到马前,替她拉住马儿,边对马背上的李半夏喊道。

    李半夏轻呼了口气,身子前后摆了两摆,最后总算是给它稳住了。

    “李姑娘,你注意了,骑马的正确姿势是:脚前半部踩蹬,上身直立坐稳马鞍,这是小走的姿势。快走和快跑时,小腿膝盖和大腿内侧用力夹马,身体前倾,臀部和马鞍似触非触,跟随马的跑动节奏起伏。”

    莫邵兰看李半夏实在是生疏得很,便走过来,帮她校正动作。纠正了大半盏茶的时间,李半夏的骑马姿势总算是有点像模像样。

    等李半夏坐稳了,姿势也调整好了,莫邵兰动了动马缰,开始拉着马儿带着李半夏在马场中溜达起来。

    马儿轻抬马蹄,甩着尾巴,很是悠闲地迈着步。

    马儿虽然跑得不快,李半夏却惊喜得像个有糖吃的小孩子。在马背上张望着山寨四周的风景,在马背上看风景,真是另有一番趣味。

    其间,莫邵兰还和她说了许多的注意事项,诸如:“李姑娘,骑马的时候要切忌,不要在林区边缘赛马和快跑,一旦马受惊或驾御失控,就会窜入树林,情形很危险。”

    “不要在马上脱换衣服(或晃动其他物品),尤其是鲜艳衣服,马容易眼生,你换衣服时马受惊跑动,人一下就摔下来了。”

    “骑乘时两匹马交汇时,要提早转向,勿靠的太近,甚至碰触擦身而过,以免骑手的脚或膝盖互相撞到,或是马儿互踢。”

    “摔马时,要尽可能抱住马颈,抓紧缰绳,待摔到地面时再松手,摔到地面后,不要急着移动身体或站起来,以免被马儿踩到。如果没有受伤应立刻再上马,就算只是慢步也好,这样才不会累积摔马的恐怖印象——”

198 可爱的马儿,任性的青春

    198可爱的马儿,任性的青春

    莫邵兰的马术不愧是大师级别的,就连李半夏这个自认不怎么聪明的人,学起来也是竿头直上,瞬息千里。

    这件事若不是发生在李半夏自己身上,她是万万不会相信的。

    当然,这还得感谢笑愁的乖巧和灵性,这匹马儿还真不是一般的马,它总是适时地了解李半夏的需求——

    李半夏上马的时候,它就低着头站在那儿一动不动。李半夏上马后,轻轻动一下马缰,它就开始抬起蹄子慢慢的走。脚尖动上一动,笑愁就会体贴地加快脚程,绕着马场转圈。

    李半夏双手拉住马缰,轻轻“吁——”上一声,笑愁就会慢慢停下来,如一樽石墩般立在那儿动也不动一下。等李半夏下得马来,拉住它的缰绳,它才会跟着她的步调慢慢往前走。

    真是爱死笑愁了~~

    这天晚上,李半夏蹦着跳着回了寨里,洪瑛正坐在饭桌前等着。看到李半夏激动的小样儿,笑道:“妹妹这是撞上啥好事了,笑得这般春风拂面?”

    “啊呀姐姐你不知道,你的那匹笑愁有多乖,多有灵性,一看到它那可爱的样子,我心情就好得不得了!”没事的时候,李半夏就喜欢抱着笑愁的脑袋,给它喂吃的,傍晚的时候还会带着它在马场上散步。

    莫当家说,这样有利于增进她和笑愁之间的感情。马儿是有灵性的,谁对它好,它心里都是清楚的。

    笑愁就像知道面前的这个人是她主人的好姐妹一样,又或是感觉到了这个新主人身上的善意,一开始便对这个新主人十分的温和。

    不过在李半夏看来,这可都是莫邵兰的功劳。一个人,只要看到笑愁与莫邵兰的相处。便都会像李半夏这么想了。

    李半夏曾看到莫邵兰带着笑愁在黄昏下看夕阳,莫邵兰躺在草地上,而笑愁曲起四蹄,随着莫邵兰的动作趴在草地上。眼里的乖巧和温和,让李半夏深深为之动容。

    她还看到在迷离的清晨,笑愁用脑袋轻蹭着莫邵兰的身体,跳脱地围着他转圈。见莫邵兰没有阻止它,还会伸出它矫健的蹄子轻轻挠莫邵兰一下。挠了一下后飞快地跑开,然后站在不远处窥探着莫邵兰的反应。

    莫邵兰对这匹马就像对它的主人一样,纵容得近乎宠溺。不管这马儿有多么的“放肆”。他都只是温温的笑着。

    手指朝它勾一勾,笑愁又撒着蹄子朝他跑了过来,继续围着他转圈。小尾巴快活地甩着。有时候还故意用尾巴甩打着莫邵兰。

    李半夏每次看到这一幕,总有一种很奇怪的想法。

    她在想,这匹叫笑愁的马儿肯定是一匹母马,而它和莫邵兰的相处就像是情人间的撒娇和呢喃。而这叫笑愁的马儿妹纸,还是个十分可爱、给点阳光它就灿烂顺带“蹬鼻子上脸”的主儿。

    只是。如果它知道它马上就要离开它的主人和莫邵兰,跟着它去边城苦寒之地,这个小东西会不会卸下对她的和善,恨不得咬死她?

    李半夏缩缩脑袋,她也不想做这种拆散别人的损事,只不过她的主人已经将它送给她了。即便它小心里有什么难受的,也只得忍着了。嘿嘿!她这个主人虽然不咋滴,可是会对它很好很好的。大不了回头有机会。多带它回来转转,这总行了吧?

    其实,李半夏从边城回来,还是可以把这匹马儿送回来的。然而别人送给你的东西哪有还回去的道理,若真是如此。姐姐说不定还会恼她。况且,有了笑愁在。她以后要是到镇上买东西,早上去药庐坐堂,就可以骑着它去了。

    脑海里闪过她骑着笑愁去药庐的情形,李半夏又是一阵窃喜,笑得就像一个偷了东西的贼儿似的。赶紧把笑愁拉走,一边带着它在原地转圈一边捂着嘴笑,因为发笑,那脑袋点得就跟小鸡啄米似的。

    洪瑛动动李半夏面前的盘子,让她别蹦跶了,赶快吃饭。心里却也是好笑,她这个妹妹,那性子也算是一个淡定的主儿了,前日酒楼那么大的场面,也没见她有半点失态。

    今日却因为一匹马儿,得瑟成这样,真是……呵呵!看来她的决定是对的,把笑愁送给她还真没错。

    “姐姐,你还记得笑愁不?”李半夏边吃东西边问她。

    她练习马术的时候,也会看到洪瑛在另一片场子上骑马。她那匹马,是一匹毛色鲜艳发亮的黑马,身形矫健,神骏异常。每一根筋骨和血肉似乎都在呼啸着奔跑和驰骋,洪瑛一上得马背,就撒着蹄子拼着命的跑。

    洪瑛骑马当然与李半夏这个生手不同,她在马背上还要射箭,时而钻下马肚,时而倒挂金钩,时而倒于马尾,时而跃于马顶。做着一系列高难度的动作,简直让李半夏叹为观止。

    她有那个自知之明,知道自己做不来,也就没想过。像这种精彩又厉害的东西,她还是只看看就好了。

    洪瑛听到李半夏提起笑愁,吞下嘴里的食物,缓缓“嗯”了声。

    “笑愁我记得,是我六七年前的坐骑,那时候我的马术还不成熟,只能骑笑愁那种温驯的马。”

    “姐姐现在的马叫追风,不论马性是烈还是温驯,姐姐是喜欢追风多一些,还是喜欢笑愁多一些?”

    李半夏觉得自己这个问题很孩子气,但是她还是问出来了,隐隐中还有一种期待。

    “笑愁!”

    洪瑛答得毫不犹豫。答完之后,不但李半夏愣了,就连她自己也愣了一下。

    那一愣,岂非说明了很多问题?

    “姐姐可以说说是为了什么,喜欢笑愁多一些吗?”

    李半夏这个问题问得更加孩子气了,此时她眼里的笑意和期待也越发地浓了。

    洪瑛目光投到了远方,许多事情一下子都涌入到了她的脑海。

    七年前,她跟着他学习马术。

    骑马,她很喜欢,可是是因为那个人让她学的,她习惯性地抵触这件事。连带着,那个教她马术的人,她也看不顺眼。

    而且在她看来,他教她骑马,也是因为他是那个人,也就是她爹的属下。

    这个少年,从进山伊始,就将自己封闭了起来。从他那一双清冷的眸子里,她看到了属于他的高傲,他的寂寞,还有他的骨气。

    为什么看得这么明白?

    或许是因为他们骨子里都是一样的人——

    不同的是,她的太过外露,而他的,隐藏得很深。

    她,那个时候在心里恨着那个人,她最讨厌的事情,就是看到那一帮属下对她爹歌功颂德,还有一副感激他唯他命是从的样子。

    别的孩子可能会骄傲,自己的父亲是他们心目中的大英雄,大人物。这些人尊敬她的父亲,爱戴着她的父亲,甚至愿意为了他,牺牲性命。

    然而这些,对于那个满心里都是恨的孩子来说,只能加剧她对他的厌恶,还有恨意。

    因为他这一切,都是以牺牲她还有她娘换来的——

    连莫邵兰,这个在她眼里清高的少年,都不出意外地听随她爹的命令,为此接下这个在当时所有人眼里是个烫手山芋的她,就更加地让她无法忍受。

    她也不知道自己心中是种什么感受,感觉到了被背叛的愤怒。全山寨的人都可以听他的,照他的意思行事,唯独这个人,是不行的。

    他要她学骑马,她就偏不学。凡是能和他唱反调的东西,她都乐此不疲。不论莫邵兰的马术有多么的高超,在一个完全无心学好马术的人面前,再好的技巧也都是白费。

    看到他压抑着怒火,将她扔上马背,差点要对她动手的样子,她就忍不住地得意。一连半个月,他都对她毫无办法。一看到她,他就止不住地头疼,脸色像六月的天气一样,哗啦啦地就变了色。

    她想,莫邵兰这一辈子,怕是还没有被一个人逼到这种境地。

    看到他无奈得快发狂的样子,心里有一瞬间的不忍。但一想到,如果她不是那个人的女儿,他根本就不会容忍自己到这种地步,他说不定连理都不想理她。他做这些,只是因为那个人的干系,她连那一丝丝的不忍都没有了,更加变本加厉的激怒着他。

    他和她的较量,毕竟还是她赢了。拍她爹的马屁,可不是好拍的。

    她要用自己的行动告诉他,与她作对是一件最不明智的事情。

    正当她得意于将他逼至墙角的时候,他一个激将法,就让她钻入了他下的套。

    还记得那一天早上,他发了很大的火,指着她的鼻子骂她身在福中不知福,说她刁蛮成性,是他见过的最难伺候的人。还说她之所以不骑马,是因为她害怕马,驾驭不了马,她一气之下,要跟他挑战。

    洪瑛正深陷在往日的记忆里,察觉到李半夏正瞅着她,眼一转,点点她的脑袋,“吃饭吧~~别问这么多了,反正事情不是你想的那个样子~~”

    这句话,本身岂非有此地无银三百两之嫌?

199 情之一字,最是动人

    199情之一字,最是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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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谢黄鹤燃妹纸和sasapd妹纸的评价票,sichu2kj妹纸,非常懒的鱼妹纸以及懒得希望妹纸的钱袋子,还有兴和经营妹纸的粉红票,谢谢你们了!

    另外,本文的第038和第039章,与本文干系不大,已经删掉了。

    ——***——

    李半夏还想再问,这洪瑛可跟她戒备上了,不停地往她的碗里夹着菜,连说话的机会都不给她了。

    知道她这是不好意思呢,李半夏也识趣地不再问。况且她明儿早上就要下山了,这些事情她也管不上了,也许等她下次回来的时候,会有什么进展也说不定。不过细想想,这俩人在一起多少年了,要是有什么进展也早该有了。

    她应该知道这世上还有一种感情,叫细水长流,顺其自然,水到渠成。他们俩人的事情自然用不着她来操心,她担心的还是自己以后将会遇到的问题。

    眼看着离家有小半个月了,也不知道家里怎么样了——

    …………

    “大哥——大哥——”刘西山一路小跑着,从外面跑回家里,又跑到了竹林里。

    刘西山正坐在竹林里,一手拿着一个编得快完工的箩筐,一手抓着一把篾,正在编着箩筐。

    闲了这么久,刘东山终于寻了个活计。说来也巧,上次四婶家的箩筐破了,知道他会做些篾匠活,想着这箩筐破成这个样子,补也不见得就能补好,送去给篾匠补又得花一笔冤枉钱,就让他帮着补补。

    刘东山正闲得发慌。手上有点事做也是好的,当即应了下来,用了一下午的时间给四婶补好了箩筐。

    四婶看到他补的箩筐,直夸他补得严实,到后来逢人就说,村里人以前都还不知这老刘家的东山兄弟居然有这样一手好手艺。

    后来,上门找刘东山补箩筐编箩筐的就多了,马氏一看这势头,就干脆让刘东山编一些箩筐来卖。帮人补箩筐也开始收一点钱,因为价钱很公道。大家伙儿也没话说,毕竟哪有总让人白干活的道理。

    这接下来的每天,刘东山都在编箩筐中度过。每天编箩筐。日子单调了一点,总比之前什么事都不做来得强。况且,好歹也能帮着贴补一点家用,帮娘减轻一点负担,这也是好的。

    现在。他正在编着一个圆箩筐,他的神情很专注,眼睛片刻不离地盯着那个箩筐,不时从旁边抽出几根竹篾,插在那个箩筐之上。

    他做每件事都很认真,哪怕是一件最平凡最简单的事。认真。或许是他最大的魅力,也是他将来能成为一代砚雕大师最重要的原因。

    刘东山从竹篾间抬起了头,望着跑得满头大汗的刘西山。

    “西山。啥事这么急,瞧你满头的汗~~”刘东山说着,将凳子一头的芭蕉扇递给了刘西山,让他扇扇。

    “大哥,我跟你说……”刘西山刚才跑得上气不接下气。这会儿站这儿还直喘呢。

    刘东山看向刘西山,又给他递过去一杯凉茶。“喝口茶喘口气,有事待会儿再说也不急。”说着,又低下头,继续编着他的箩筐。

    刘西山接过茶水,咕嘟咕嘟喝了几口,不等放下茶杯,就一屁股坐到刘东山身边,急道:“大哥,你晓得我刚在外面听到什么了?”

    “听到什么了?”

    “那个姓赵的赵老头下个月要在咱们村前面的庙里开一场法会,到时候他们全家都要过来呢。”刘西山着重强调了赵老头三个字,对于他而言,教出那种混账儿子的,也不是啥好东西。

    刘东山皱皱眉,“姓赵的,是哪个姓赵的?”

    “还能是哪个姓赵的,就是那个大混蛋赵朝宗!赵老头就是那赵晨宗的老子,养这么个糟糕犊子,我看那姓赵的也不是什么好茬~~”

    娘已说过,家里人都不要再提银杏那件事,但他是银杏的哥哥,眼看着银杏被那混蛋欺负,他哪能咽下那口气?

    那赵晨宗不出现还好,一提到他的名字,刘西山整个人都气炸了。看他现如今这个样子,要是真让那赵晨宗出现在他眼前,还不知道他会做出什么事情来。

    刘西山虽然有点鲁莽,做事冲动,但却极重感情。谁欺负了他的家人,那比欺负他本人还要难受。

    刘东山听到这件事后面色也很难看,刘银杏那件事,是家里所有人的痛。本以为大家已经把这件事慢慢忘却了,然而赵晨宗的突然出现,又让这件事重新摆到了桌面上。

    “西山,你在银杏面前说话注意点儿,莫要给她知道这件事。”比起这个,刘东山更加关心刘银杏的感受。

    “这个我知道,哥,你就放心吧。不过……这个事,村里都传开了了,银杏她不可能会不知道。”

    “能瞒一天是一天吧~~”刘东山叹了口气,平静没几天的日子,恐怕又再得起风波了。这倒不是刘东山最担心的,刘东山是怕银杏受到刺激,若是有什么想不开的……

    还是与娘说说,这些日子让她多留意点银杏,陪她多说说话,莫要因为家里忙,就疏忽了她。

    “……大哥,我还……听到了一些事……”刘西山看看刘东山,满脸的犹豫之色。他甚至都在后悔,刚才开了这个头。

    但他不想瞒着大哥,什么事都不想瞒着他。

    “啥事吞吞吐吐的,这可不像你的性格。”刘东山笑了,这小子,通常都是嘴里憋不住话,今日什么事还磨蹭这么久都没说。

    刘西山又是挠头又是跺脚的,简直快把他给憋死了,但他怕自己说了,哥又会不高兴,可真是左右为难。

    “西山,咱们哥俩。还有什么话不能说的。有话,你就说吧。”刘东山放下手中的活计,无奈地看着他道。

    刘西山果真是憋不住话的人,别扭了半天,终于支吾着道:“大哥,你这几天有没有听到村里的一些风声……嗯,是关于嫂子的……”

    刘东山脸色一僵,不再说话了。看到他这种脸色,刘西山知道了,大哥肯定也是听到了村里的那些风言风语。

    许多人都在背地里说。嫂子嫌弃大哥腿断了,离开大哥偷偷地跑了。还有说得更难听的,说大嫂在外面有野男人。乘着大哥和老刘家的人不注意,在一个午后跟那野男人跑了。

    当然还有一部分人,是怎么都不相信这种事的。这些人,多是受过李半夏恩惠和曾经接受她诊治的,说她是个热心肠的好人。是怎么都不会干出这种“抛夫弃子”的事情来的。

    刘西山今着听到赵晨宗的事,正窝着火呢,回头的时候又听到两个妇人有津有味地议论着嫂子和大哥的事情。说得绘声绘色,把嫂子说成一个不贞的女人,听得刘西山是火冒三丈。当时也顾不得伤了几家人的和气,冲出去将那两个妇人狠狠臭骂了一顿。这才在两个女人的唧唧歪歪声中跑了回来。

    一天碰上两种糟心的事,刘西山本就是冲动之人,这下子还得了。

    他从小又与他大哥最亲。想都没想就回来找他大哥,想商量个主意。也想到嫂子的事情会让大哥乱想,但与其让那些妇人在大哥面前乱说,或是在背后指指点点,还不如让他有个心理准备。

    有些妇人的那张嘴啊。有的时候才不会管你听着难受不难受呢,生怕你不知道这件事似的。况且老刘家现在跟以前不同了。因为大哥开始编箩筐了,家里来来往往,人也变得比以前多多了。

    “大哥……”刘西山看刘东山许久未开口,不禁有些担心地唤道。

    刘东山摇摇头,“西山,你嫂子是什么人你也清楚,为了什么事情出去你也是知道的。别人要说随她说去,只要我们相信她就行了。”

    “是,大哥,我知道。只不过听到别人说嫂子的坏话,我心里气愤麽,恨不得将那几个女人的嘴给撕掉。”

    刘东山笑了,西山对他们夫妻俩的情意他很清楚,也很感动。只不过,流言这种东西,你越是想要杜绝,它传得就越是热烈。半夏的为人品性,别人怎么想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些关心她、爱她的人怎么想。其他的他不敢说,至少他这个做丈夫的,会永远站在她那一边。

    她为他牺牲了这么多,他现在是个废人,她对他依然无怨无悔,他怎么能再说些什么呢,他还能说些什么呢?

    刘东山嘴上这么说,但他清楚,若真是有一个人敢当着他的面侮辱他的妻子,即便他一向没什么脾气,他也不会轻饶了那个人。他倒要与她好好理论理论,她是打哪儿得来的消息,半夏不要这个家了。又是哪只眼睛看见,半夏跟一个男人跑了。

    他刘东山的妻子,别说没什么,就是有什么,也轮不到那些人来说三道四,指手画脚。这些粗俗不堪的词,如何都不应该用在她的身上。

    一想到李半夏这会儿生死未卜,在外面辛苦地为他寻找着治病之法,还得忍受别人的辱骂和说三道四,刘东山的心里又是心疼又是愤愤不平。只是不想西山为他担心,这才声称自己没有关系罢了。

    刘西山和刘东山两个,都是十分关心家人的人。不同的是,刘东山把这种关心都隐藏在心里,压抑在温和的表皮之下。而刘西山,他的关心和在意不掩饰半分,随着他那冲动的性子全部外露、表现了出来。

    怪不得人家说这俩兄弟,虽然是一个爹娘生的,性格却迥然不同了。

    过了许久,刘西山对着竹林叹了口气,“哎~~嫂子都走了这么多天了,也不知道她现在走到哪儿了~~”

    一直都听说有边城这个地方,可谁也不知道它在哪儿。只知道那个地方远在千里之遥,是平常人呆不住的苦寒之地。那里战事一触即发,每天都会有死人,也会诞生举国皆知人人爱戴的大英雄。

    想要保家卫国、干一番大事就到边城;想要承欢膝下,与家里的婆娘白头偕老就打死不能到边城。因为那个地方,是少数人的发迹场。也是许多人的英雄冢。

    边城,给人的最深印象就是艰苦和死亡。

    而一个女人,历尽艰辛只是为了到达这样一个地方,又岂能让人放心,不为她的安危而担心?

    刘东山没有回答刘西山的问题,因为他也不知道。

    刘西山慢慢地就闭上了嘴巴,陪着刘东山坐在竹林里。

    刘东山目视远方,仿佛在透过那无边的天际,在看着远方的一个人。又好似,就这样看着。能陪着她一起去到那艰苦的死亡之地。

    他们是夫妻,夫妻本就是公不离婆,秤不离砣。

    她要去哪里。他都会陪着她……

    …………

    翌日一早,洪瑛和莫邵兰送李半夏下山。

    两姐妹才相处两天,就又得分离,而且这一次分别还不知何日能够相见,彼此心中自然有许多不舍。

    “妹妹。不能多留两天再走?”洪瑛虽知她有要事,还是忍不住挽留。

    “姐姐,我已经在这停留两天了,真的要走了,否则还不知何时能赶到边城呢。”

    李半夏脸上也尽是离愁别绪。如果不是东山的腿,她还真愿意在这多留上一些时日。陪姐姐说说话。让莫当家教她骑骑马。她可是还有许多的动作,想要学呢。不过,这两天的所学。已经能够让她面对一些基本的情况了。

    “哎!我也知道留不住你……这个令牌,你拿着……”洪瑛说着,从袖子里掏出一块巴掌大小的红色镶边令牌。那令牌上面用黑色的毛笔写了两个大字,“青潼”。

    既然留不住人,也只能尽可能地让她一路顺风了。

    “这个是?”李半夏缓缓接过。疑惑地问。

    莫邵兰看到那块令牌,神色间也闪过一抹诧异。不等洪瑛开口。回答了李半夏这个问题。

    “李姑娘,你有所不知。你手上这一块是本寨的青潼令,凡有三山十二寨兄弟的地方,见到这块青潼令如见寨主本人,但凡这令牌主人有任何差遣,都得服从。而三山十二寨的产业和兄弟遍布卞国各大都城,你走到哪儿,都会有自己人。你若是有什么困难或是有什么需要,只要持着这块令牌找到三山十二寨旗下的产业或兄弟,他们都会尽一切的可能帮助你。”

    “不错。”洪瑛接着莫邵兰的话,“妹妹,你一个弱女子,又不会武功,孤身上路实在太过危险。姐姐不放心,无奈寨里事务繁杂,不能亲自陪你前往,你又拒绝其他人护送,也只得将这枚青潼令赠给你,助你保身。你有什么困难,尽可使用这枚青潼令,以免让姐姐为你担心。”

    “至于如何辨别哪些产业是三山十二寨门下的,你看到这块令牌上的标记了麽,只要带有这个标记的,就是我们三山十二寨的。”

    李半夏顺着洪瑛手指着的方向,果然看到了一个类似火云的标记。与其是火云,还不如是山水相间,倒映着云间的彩霞。

    如若观察得仔细,从那些山水之中,隐隐能看出三和十二的字样,设计出此图案,想必也花费了不少的心思。

    李半夏耳听着洪瑛如此的深情厚谊,只觉得喉中酸涩,一时无法言语。

    “姐姐,这么宝贵的东西……”

    “妹妹切不可说如此见外的话,自从咱们姐妹俩见面以来,就是你一直在帮姐姐的忙。我爹中的毒,也是你所解,姐姐为你做的这一些,与你做的那些比起来,真可以说是九牛一毛了。况且,你是我的妹妹,就是我的至亲,这青潼令不给你,还能给谁?”

    洪瑛句句情真意切,李半夏倒不知道如何和她说了。又听得她总是念着她为她做的那点事,不由想道:“姐姐,瞧你,方才还说我们姐妹不要见外的,我看这会儿最见外的可就是你了。”

    一听李半夏这么说,洪瑛乐了,知道李半夏这是同意收下青潼令了,正待嘱咐她几句,却见李半夏颇为苦恼的问:“姐姐,这青潼令如此重要。你交给我若是我不小心遗失了怎么办?或是我遇上了什么贼子,拿了这块青潼令,会不会给你们山寨带来什么不可预料的麻烦?”

    “妹妹心思果然细密。你放心,我一回山寨,就会对门下的兄弟打好招呼,持这块青潼令,必须还要配上相关的口号,才能使用。这么做有两个好处,一是防止青潼令被什么不怀好意的拾到。二也是为了,若那人得到了青潼令。却说不出口号,也正能说明妹妹遇到了什么麻烦和不测,也好让我的那帮人及时替妹妹想办法。”

    如果说李半夏是心思细密。那洪瑛可以说得上是江湖经验十足了。能想出这种一举两得的好办法,不愧是三山十二寨的寨主,也不愧能让那么多兄弟心服口服,甘愿在她麾下,以她为尊。

    三人又行了一段路。李半夏已是第五次开口,“姐姐,时辰也不早了,你和莫当家先回去吧。”这样送了一程又一程,怕是送到明早太阳东升,还没回程呢。

    这不由让李半夏想起了古人的凉亭送别。正所谓是五里一短亭,十里一长亭,送了一亭又一亭。

    洪瑛随意看了看天色。“哪里,时候还早呢,让我等再送妹妹一程。”洪瑛本是个爽快女子,即使去闯生死阵,也不见得她有半分的不干脆。然这次送别。就连莫邵兰在旁边看着,也是满眼的好笑与感慨。

    小姐这个人就是这样。看起来很坚强,能顶高山破日月。内心里却很柔软,最重情义,否则这一番与李姑娘离别,就不会如此的依依难舍了。

    “姐姐,就算你不急,莫当家可急了。人家可是跟着我们俩走了大半天,站了一路了。”李半夏笑着看向莫邵兰,莫邵兰发觉自己被点了名,忙拱拱手,“哪里哪里,李姑娘说笑了。”

    “莫大哥,你怎么说也是我的师父,干啥还和我这般生分,你没注意到我都改口叫你莫大哥了吗?你不好意思让我喊你师父,咱们以后就以朋友相称如何?”

    “如此甚好,那为兄就在这里助李贤妹一路顺风,早日觅得神医,求取良方。”

    莫邵兰刚一说完,洪瑛就一肘子撞了过来,“我还打算送妹妹一程呢,你现在就说这些别词干啥,等会儿再说不成吗?”

    莫邵兰这这那那了半天,被洪瑛一句话弄懵了,等反应过来她说的是什么意思后,径自低头失笑。

    洪瑛见了更不乐意了,“我说,你笑啥呢?有啥好笑的,我说了还有假怎么着?你都把一路顺风的词给说了,你让我再怎么送妹妹,啊?”

    “寨主,古语云,送君千里,终须一别。你送了一程又一程不打紧,我也不着急,可人家李贤妹着急啊,人家还赶着去边城呢,这眼看着又多耽搁了半天的时间……”

    听了莫邵兰的话,洪瑛眨了眨眼睛,渐渐安静下来。转过头,用下巴问李半夏:“妹妹,你着急?”

    “不着急,姐姐送我我欣喜都来不及,怎么会着急呢?”李半夏最后一个呢字刚发出来,洪瑛就当先开道:“这就好了,容我再送妹妹一程——”

    “啊?”李半夏和莫邵兰同时啊了一声。

    李半夏更是对着莫邵兰抱歉地笑了笑,赶不成,她刚才那句话说错了。

    莫邵兰冲她摊摊手,又指了指走在前面十分起劲的洪瑛,好像在说:“你姐姐的性子你还不晓得?你这么和她说,今天没准她还得送你多少程呢。”

    在洪瑛又找借口送了李半夏三程之后,眼看着莫邵兰走得腿都快打颤了,当然,这是夸张的说法,男子的体力比她们两个女人总要好些,应该是被洪瑛这么个走法给吓的。李半夏才终于冒着让她姐姐责怪的危险,把人给请回去了~~

    想到洪瑛几乎是被莫邵兰硬拽着回去的样子,李半夏笑了笑,骑上马背继续上路了——

120 小镇飘香

    120小镇飘香

    李半夏下了山后,添得一些口粮,驱马直奔下一个小镇鄢城。

    有了笑愁当脚力,李半夏赶路的速度的确快了很多,不出大半天的工夫,就来到了风景宜人的中河小镇。

    这个镇最出名的就是各式名点小吃。

    像是蜜汁豆腐干,松子糖,玫瑰瓜子,生煎馒头,糖蒸酥烙,梅花香饼,碧粳粥味道都很可口。

    最出名的还是中河银鱼。银鱼形似玉簪,色如象牙,软骨无鳞,肉质细嫩,味道鲜美,营养丰富。

    据李半夏所知,银鱼含有蛋白质、脂肪、铁、核黄素、钙、磷等多种成分,具有极高的营养价值。另外,银鱼可炒、可炸、可蒸、可做汤。在许多美味的菜色中,都能见到银鱼的身影。

    李半夏行到这中河小镇,整个人都走不动了。不只是她,笑愁第一个就赖在原地不想走了。李半夏要是强行拉着它走,它就蹭蹭她的腿,像是要跟它撒娇的样子。

    赶了这么久的路,也是该歇歇了,就算是人不歇息,马儿也是要歇息的。姐姐和莫当家把心爱的坐骑送给她,可不是来让它受她虐待的。

    好吧,还是让她先犒劳犒劳这小马儿的肚子好了!

    往四周瞧了瞧,找了一家又近又不错的铺子,李半夏牵着马走了过去。

    让小二将马拉到后面喂食喝水,自己就在前面的大堂里坐着吃了点儿。李半夏初到此地,也不知道什么东西好吃,就让小二给她挑时兴的上。

    小二给她上了本店卖得最好的几个点心小吃,吃得李半夏是连声大赞好吃。正好下山的时候,姐姐又给了她不少的盘缠,身上的银子倒不紧张。碰着这么合胃口的,李半夏也很厚待自己让自个儿饱餐了一顿。

    话说在外面赶路这么多天,除了在山寨的那两天,这可是李半夏吃得最尽兴的一次了。

    临出门前还不忘让小二把她刚吃过的点心又多包了一些,她好带着在路上吃。揉着涨得圆滚滚的肚子,李半夏连马都上不去了。

    吃饱饭就骑马,这身体可吃不消。于是,李半夏就牵着马,慢慢行走在这中河小镇上,顺便打听打听边城那边的情况。

    边城那边战事还在继续。双方这个时候正处在僵持阶段,但随时都有可能继续打起来。

    还有一个据说是刚从边城那边回来的老大夫道:敌军近日可能会有大动作,之所以安分这么一段日子。是为了等一个大人物到来替代现在的大将军主持大局。现在指挥敌军军队的是大将军金野光,这位大将军在任期间是以铁血手腕出名的,人称“铁血将军”。

    他最震慑对手的不是他有多么高明的军事才能,也不是说他有多高瞻远瞩的战略目光,而是他残暴的对待敌人和俘虏的方式。

    他的铁骑每到一个地方。多半都是血流成河,烧杀抢掠,无恶不作。每攻下一个城池,第一件要做的是就是屠城,第二件要做的事就是清点财物,充实自己的“后宫”。

    他的做法早就遭到了众国的不满和愤怒。只不过他是在位的统治者的大舅子,妹妹是他国陛下的宠妃,有妹妹帮着美言。他自然享受高官厚禄、作威作福了。

    这次之所以临时换将,还是换下了铁血将军金野光,一时都让人猜不出那位皇帝陛下是何用意。找不到理由的东西,可信度就大打了折扣。

    到现在这件事也只是被人风传着,还没有确切的消息。

    李半夏对边城的动向和形势很注意。不代表她对别的事情就不注意,尤其这件事还是关乎她接下来的路是否安全。

    在一个茶寮外面。李半夏正牵着马经过,正听几人神秘兮兮地聚在一起,说起最近镇里发生的一件奇怪的事来。

    说是这镇里最近常有大闺女失踪的事情,那城南的张家小姐,前天带着丫鬟看庙会,就再也没有回去。那丫鬟也跟着下落不明,可把张老爷一家子急坏了。还有那城西的李家姑娘,一早出去洗衣服,到了中午还不见人回来烧饭。李老头就赶着荷塘边去找,就发现个倒掉的装衣木桶,哪看到他家丫头?

    还有好多个呢,什么崔小姐,王姑娘,赵丫头,许多许多的闺女先后都失踪了。这些家属都到县衙门去告状,请县令大老爷将他们的闺女给找回来,可一晃眼小半个月都过去了,钱花掉不少,闺女可是连个影子都没看见。

    这县令大老爷就是一个光要钱不办事的主儿,能力平庸,做事糊涂,上堂不过一刻就趴在堂上打盹。你要是吵醒了他,不给你叫屈的机会,就先是一顿板子。县令大老爷是官,他们是民,草民哪敢跟着人家官斗?大家都是敢怒不敢言,不敢吭声。

    但女儿失踪事大,那大老爷再怎么糊涂,要找回人还是要倚仗他衙门的力量。于是几家在一块,凑了凑钱,拾掇着一些银子给大老爷送了过去。谁知道,他银子是笑眯眯地收下了,事是一点都没办。

    就在前两天,李老头跑到衙门去大哭了一场,差点撞死在大堂上。大老爷虎着脸,让人打了一顿板子,就把他拖到了大牢,这会儿是生是死还不知道呢。

    哎!老百姓摊上这么一个糊涂官,这日子就过得苦罗~~

    耳听着那人群中说话的老书生一边叹着气一边摇着头,李半夏也是一片默然。

    虽然早就听说古代常出这样的事情,但是这般真切的听着,还是让人悚然心惊。

    这个时代严格的等级制度,总是让人分外的无力,李半夏虽然很同情他们的遭遇,也很想要帮助他们,却也是无可奈何。

    牵着马继续上路,在走出小镇,经过一片山地的时候,眼看着暮色黑压压地弥漫了过来。

    这一路还很少晓得怕是什么东西的李半夏,想起那几位姑娘失踪的事情,还是生生地打了一个冷颤——

    也就在这个时候,脑子里突然蹦出这么一句话:夜行多凶险,赶路乘早行——

201 这是要逼亲哪?

    201这是要逼亲哪?

    李半夏行至山脚,远远望着山上一户冒着炊烟的人家。

    此时太阳已经完全落下山去,山地难走,李半夏对路线又不熟悉,再走下去可能会有迷路的危险。

    而且现下已是深秋,山间夜晚寒气重,李半夏虽然身子底子不错,可也耐不住这山间的孤寒。

    也不知那冒炊烟的是户怎样的人家,借宿一宿方不方便?

    李半夏再不知晓人情世故,也知道一个女子夜晚借宿人家是一件很危险的事,而且那户人家要是没有女主人在,更是会招人话柄。

    只好先上去碰碰运气,见情况不如自己所想马上下得山来,想来也不会有事。

    就算是有事,凭着她对毒药药粉的了解,想要自保可不难。

    她从来没有害人之心,却也深知防人之心不可无。在她的衣袖里,有许多的药粉,衣袖轻轻一挥,对方就会陷入昏迷。这些药粉不会害人性命,两个时辰后,自然就会清醒。而这段时间,完全可以让她脱险了。

    山路崎岖陡峭,李半夏先是去探路,牵着马儿多有不便,便拍了拍笑愁的屁股,笑愁很有灵性地钻到了路边的树林里。

    以前李半夏每次让马休息的时候,都会系上绳子。后来观察了一段时间,发现笑愁即使不系绳子也会乖乖地等候在原地,直到她回来。有这样一匹有灵性的好马儿,她又怎忍心不以诚心相待?

    马儿已经藏好了,李半夏紧赶几步,去了山上的小屋。

    远远便看到那小户背靠着高山,茅草顶的小屋,屋子有几分破旧,随时都有可能倒掉。在屋子的前面。是一个猪圈和几块菜园地。猪圈里老远就闻着有一股恶臭,李半夏忍不住地捂了捂鼻子。

    这有多久的猪屎粪,都没有挑出来了?据李半夏所知,这闻起来很臭的东西,在农家可算是个宝。古代没有肥料,地里种的那些作物,可就靠着这些东西来培育种植的。

    但这毕竟是人家的事,李半夏可不能操这么多的心。遂快步穿过猪圈,李半夏来到了这户人家门外。

    天色虽然渐渐黑了,因为天边还有最后一丝美丽的晚霞。倒也不影响看物的视线。李半夏在这户人家门外站了一会热,细细地瞧了瞧。

    在山外,能有个遮风避雨的地儿就很不错了。李半夏也没那个条件再挑三拣四。她之所以注意这些,不是担心这儿的条件太过简陋,而是想借由观察这外部的环境来了解一些这屋主人的信息,做到心里有底。

    屋外的正墙,一个长长的木钉上。挂着几根大玉米棒子,还有一串大蒜头之类的东西。穿成长长的一串,在这暮色下也是分外的惹人注意。

    而在小屋的另一头,屋檐之下,却诡异着挂着一块动物的皮毛。

    那皮毛是麻色的,不可能是以前所熟知的虎皮。熊皮或是其他的皮毛,那块皮毛并不大,充其量只有一个盆口的大小。

    李半夏走近一点。想看得更加清楚一些。然而刚走近一步,瞅准黑漆漆挂在墙上的东西,心里就跟突然被高强度的硫酸泼了一下似的,弄得她心里是毛毛的、凉凉的,只觉得整个头皮都竖起来了。

    那麻色的皮毛。是一只猫的皮毛吗?

    这一刻,李半夏下意识地就想要下山去。如果这个人家。外墙上挂着是一张虎皮,或是其中林中动物的皮毛,李半夏的恐惧还不会如此刻这般的深。

    因为若是虎皮和其它动物的皮毛,她完全可以理解为山中的这户人家是一家猎户。而猎户的家里,有什么虎皮之类的,完全不用觉着奇怪。

    可这只,算不得多大的猫,望着那只短短的猫尾,李半夏甚至能够想象这只猫出生还不足几个月,就硬生生被人剥去了皮……

    李半夏不敢继续想下去,这简直让她冷汗直冒。

    最重要的是,猫,不同于别的动物。

    在许多老百姓的心目中,猫有着一种诡异的灵性,带着一种阴灵的感觉。它,有着不死的九条命,是以人们常说九命怪猫。人们敢杀鸡,敢杀猪,甚至敢猎杀老虎、狐狸,但很少有人敢杀猫。

    普遍的说法中,杀猫是一种罪过,会遭到阴间的惩罚。李半夏虽然不太相信这些说法,但这种说法已经传了几百甚至几千年了。就连她身处现代,小的时候,也会听到老一辈的人这样的言论。

    所以李半夏即使是个大夫,在骨子里,对老人家所信奉的那些道理和思想有着一种本能的敬畏。

    又或许说,这是一种敬畏生命的表现。如果信这些东西,可以让许多人对这些小东西多一点关心,手下留情,那信又有什么不对呢?

    况且,这是将一只猫的皮给生生剥下来啊,不是比杀掉它还要残忍无数倍吗?

    李半夏已经不想知道这户人家的主人是谁,她方不方便在这儿借宿了,她只知道在这儿每呆一秒钟,她的心里都要难受上几分。

    就在李半夏转身想要下山的时候,一直紧闭的竹门从里面推开了。

    走出来的,是一个六十多岁的老翁,佝偻着背,眯着眼想要看清楚自己是不是眼花了,“姑娘,你找谁啊?”他没看错,前面果真有一个姑娘。

    看来,这个老头眼睛不太好使了,想是有些老花眼了。

    李半夏盯着这人看了一会儿,那人也眼睁着一条缝也在往她这边打量。看到李半夏那张清秀娟丽的脸,在黑暗中那个老人的眼里亮了一下,转瞬之间就看不见了。就像是奔腾的大海,投进了一个石子,虽然激起了一点微小的波澜,却迅速地恢复了平静。只是他的声音,越发的和善了。

    单从这老者的面相来看,长得倒是很面善。而且声音很慈祥,李半夏挑不出什么不对的地方。只是想到墙上挂着的那块猫皮,心里霎时警惕起来。

    而且她方才忘了说一件事,像这种动物的皮毛挂在里面的屋子里就好,非得那么明显地挂在外面的墙上?这不由让人感觉到,做这件事的主人有一些变态的恶趣味。

    这件事放在别人那里可能认为很稀松平常,但对于这一个老百姓都很敬重猫的地方,这就不是单纯的为了晒干猫皮这么简单了。

    “大爷,我不找谁,就是经过这里。想讨杯水喝。”李半夏仔细想着自己说的话,确认没有将自己的“退路”堵死,才放心地说出这句话。

    不是她喜欢疑神疑鬼。只是孤身在外,还是多点心眼的好。再者,白日镇上说的那几桩少女失踪案件,也是让李半夏的心头一直被一团乌云给笼罩着。

    无论是哪个女人,听到这种事情。总是没法当作不在意的。

    “哦~~原来是讨杯水喝啊,这容易,姑娘快进屋快进屋,小老儿这就给你倒水去~~”说着,那老人家就让到一边,请李半夏进屋去。

    李半夏忙举着手推辞。“大爷,不用了,我就随便讨杯水喝。不用进屋麻烦你了。你如果方便的话,给我打一壶水,我带着路上喝,就已经感激不尽了。”说完,将自己的水壶送到老人手中。那老人也很好说话,二话不说便进得屋去。去给李半夏打水了。

    可令人纳闷的是,这就是打个水而已,李半夏都在外面等了半天了,还没见到那老人从屋里出来。

    耳听着左前方的厨房传来细细碎碎的声音,似是有人在说话,李半夏目中讶异,这屋里还有人?

    只是不知,那人又是个什么样的人?

    李半夏不自觉地走近了几步,不是她想要听别人说什么,只是想要听听那人的说话声,是男人的声音还是女人的声音。

    如果这山上的一户人家,是一个老人和一个老妇,在许多人看来自然就没什么好怕的。但若是那个人是个旁人,那就值得思量了。

    一个两个男人的屋,不管这里面的男人年纪有多大,一个女人万万是不敢进这间屋子的。

    也不知李半夏是在镇上听人说得害怕了,还是以前电视看多了,自打看到那块猫皮后没来由地就对着这一户戒备了起来。

    就在李半夏还在努力地想听清楚那个始终很少出声的人是男人还是女人的时候,那个老人拎着她的水壶出屋了。

    “姑娘,水刚才还在锅里烧呢,没有开,耽误了一些时候,你不介意吧?”

    “怎么会呢,大爷,我谢谢你都来不及。”李半夏接过水壶,也没有说要喝,将它别在腰间。

    李半夏正开口说要走,不管这个屋子里到底安不安全,有没有妇人,李半夏都宁愿在山下借宿一晚,都不想留在这里。

    直觉的,这一户孤山上的小屋,令李半夏觉得很怪异。有的时候,女人的直觉是很准的,即使这话说得没什么根据,在事实不清的情况下,根据自己的感觉行事是最明智的选择。

    李半夏一抬头,就发现那个老人不知何时已来到了她面前,与她不过一步之遥。

    心中一提,往后退了一步,李半夏控制着自己嘴角的僵硬,勉强笑问:“大爷,咋啦?”

    那位老人狐疑地往四周看了看,又瞧了瞧李半夏,疑惑的问:“姑娘,这天都快黑了,你咋一个人上路哪?这山上有老虎,有豹子,一到半夜的时候,狼崽子就嗷嗷叫,你要是夜间行走给撞上了,可不得了~~”

    这要是一般的姑娘,可能早就被这老人家的话给吓了个半死,死留在这儿不肯上路了。

    李半夏因为对其人早有防备,在前世电视上也看过了这坏人吓唬姑娘的那几招,倒并未进他的套。

    当然,若是这位大爷真的只是出于好意提醒她,李半夏那也只有对他说一声抱歉了。但她还是忍不住分析他方才说的那一番话来——

    前面那一句,看似是说她一人走夜路危险,实则是想试探她在山下是否还有同行的同伴。如果就她一个女儿家,他们自然会“有恃无恐”。如果还有她的同伴,他们做什么就得掂量一二了。而后面那一句,是善意的提醒也罢,是故意说出来吓她的也罢。不管怎么样,还是达到了吓唬人的效果。

    李半夏同样很害怕,只不过没让这种可怕无限制的放大或者冲昏自己的理智罢了。

    抱歉,李半夏当时的心境下,没法再想这样想象那位大爷毫没道理,这位大爷心里会很难受之类的问题。

    心里想一件事,哪里又是想停就能停得了的?

    如果要是洪瑛在这里,那又会是另一番的情景了。别说她不怕这户人家真的有什么毛病,即使行进在夜间,碰着老虎豹子,她说不定也能学武松,来个武松打大虫!李半夏在心里暗想。

    发现那位老人家还在等着她的回答,原先一双眯得快看不见的眼睛,在夜色下竟变得像老鹰一下锐利,李半夏发现自己嘴角那丝勉强的笑都快笑不出来了——

    “大爷你不用担心,还有我三个哥哥在等着呢,他们正在这四周探路,我嫌口渴,见到有户人家就想上来找些水喝。一会儿我三个哥哥就会来寻我了,大爷可能不晓得,我那三个哥哥都学过拳脚功夫。尤其是二哥,能够一拳打死一头牛的,就是真的碰上了老虎,有二哥在我也不怕的~~”

    李半夏从来没有发现自己这么会吹牛,要不是那老人家的眼神太过锐利,压得自己心里闷闷的,她甚至怀疑自己可能会笑场。

    那老人家听了李半夏的话,本能地往山下的方向瞧了一眼,眼神也不似刚才那般锐利。大概是他也没有把握,李半夏说的话是真是假吧——

    “大爷,谢谢你的水,我下去了,一会儿我三个哥哥该急了~~”李半夏转身就走,那老人也并未追出来,却在她刚走没几步,从屋子里突然冲出一个男人,大声喊着他爹爹:

    “爹爹,快抓住她,甭让她跑了,我还要她做我媳妇呢——”

    …………

202 我要你做我媳妇儿(三更)

    202我要你做我媳妇儿(三更)

    “爹爹,快抓住她,甭让她跑了,我还要她做我媳妇呢——”

    李半夏刚走没几步,从屋里闯出一个男人,对着他爹爹喊道。

    就在这一瞬间,那老人原本看着很迟缓的爪子迅速地朝李半夏的后背抓来:“姑娘,你听到了麽,我儿子要你做媳妇儿,你今着走不了了~~”

    李半夏心中一拧,一个回身,袖子在那老人面前挥过,一阵白雾飘散,李半夏乘着那老人一闪神之际,飞快地退到了一边。

    现在,她正看着那个刚从屋里闯出来的人。

    一看到那人的样子,李半夏的嘴角不禁抽搐了两下。这个男人怎么看都有三四十岁了,他的脸并不年轻,长得虽不难看,却有一种煞人的苍白。最让李半夏错愕的还不是这个,他一个三四十岁的男人,却做出一副几岁孩童的打扮。这情景,真是要多雷有多雷了。

    他的头上扎着一个粗粗的小辫,系着一个红绳,嘴巴里还在吮着一块貌似玉米糖之类的东西。

    但若真说他的心智是一个孩子,李半夏是决计不会相信的。因为一个孩子,没有那样让人忌惮和从心底觉着发慌的眼神。

    他就像一个炸弹,又像是那恐怖电影中永远打不死的怪物,突然冒出来,然后给你一个措手不及,还把你吓得个半死。或许可以这么说,对于一个脑筋有毛病的人,李半夏没什么歧视的,她是个大夫,本该为他医治。只不过,在某些场合,又很难与他说得清道理。所以一和他对上,就让人不知所措。

    那老头中了迷药之后,身体晃了两下,想要再动已没有了力气。紧接着就是昏昏欲睡的感觉,努力睁了睁眼睛,眼前的东西越来越模糊,终于栽倒在地。

    “爹——爹——”那个拿着玉米糖的男人在晃了一阵他爹无果之后,双目圆睁瞪着李半夏,“你害了我爹爹,我要把你抓起来。用绳子捆着,抽你,就像抽我家的猫猫和猪崽一样。你要是不听我的话。我就从小尾巴上,将你的皮给剥下来。我还要你给我骑马马,做我媳妇儿,给我养小娃娃~~”

    试想一下,一个大男人的身体。用着一副小孩子的口吻说着这句话,你听了心里是什么感受?而且这内容,是如此地让人背脊发凉,冷汗直冒。

    别人会是什么感觉李半夏不知道,她只知道她在听到那句话时,有一种恶心充斥着她。不仅恶心。她连脚底心都凉了。

    因为她又想到了在他家屋外挂着的那块猫皮,那块尾巴短得快要看不见,皱得只剩下一小片的猫皮。

    李半夏从来不知道。自己会面对这种恐怖小说和电影中才会遇到的事情,她宁愿遇到一头狼,都不愿意遇到这个人。

    “嘭——”那人毫无预兆地就从他爹那边,保持着蹲着的姿势,朝李半夏扑了过来。就像是一只矫捷的猎豹。朝李半夏的脖颈处扑了过来。

    几乎是本能的,李半夏堪堪避过他这一扑。让到了旁边。然而还不等她缓过来气,那个人就又转着一个方向,用半蹲的姿势,朝她压了过来。

    这个时候,他就像是一匹狼,一匹猎豹。

    李半夏的双腿都在打颤,她无法想象要是就这么被他扑住了她将会付出什么代价,这以后又会过着怎样可怕和暗无天日的日子——

    李半夏毕竟不会武功,在他一连几个“大扑”之下,李半夏反应不及,跌倒在地。

    而那个拿着玉米糖的人看到她跌倒在地,扔掉手里的玉米糖,朝她怪笑两声,便搓着双手,改了半蹲的姿势,用屁股对着她,高高地就冲她砸了过来——

    真是一个疯子!

    他这一砸,对于一个女人来说,不给他砸死,也会给他砸得重伤。

    千钧一发之际,李半夏也不知是哪里来的勇气,就地一滚,然后袖中染着麻药的银针便朝那个男人的屁股飞了出去——

    “啊!——”

    高高飞起的身体一下跌落在地,那人捂着自己的屁股,摸了半天,扯出一根银针。

    察觉到就是这么个东西害他掉了下来,那个男人呲了呲嘴,甩掉银针,嗷嗷叫着拿头朝李半夏顶了过来——

    这时候,他是一头愤怒的公牛!

    李半夏激怒了他,要再被他逮着,可就不是刚才说的那么简单了。他有的是一些稀奇古怪的法子,让那些不听话的小东西来乖乖听他的话~~

    然而他只冲到半路,就再也没有力气往前了。身体倒在地上,哆嗦了两下,就没动静了。

    临倒下时,李半夏看到他笑得怪异的嘴角,还有他那双阴险的眼睛。

    李半夏善于用针,针灸之术可以说用得是炉火纯青。再加上她本身的职业,对人身上的穴道认得极准。这些银针,在情急之下,可以帮她应急,救她一命。只是,她怕情况紧急时,认穴会有差错,所以便在防身的银针上涂了麻药。这些麻药都是她特别研制而成,发挥的效力很快。

    一旦中了麻药的人,不出两声,便会应声而倒。像今天这种情况,麻药的效力若是慢上一点儿,只怕她这会儿早被那个疯子给砸死了。

    李半夏当时研制这味麻药的时候,就考虑到了这种情况,研制的重点就集中在效力的快速发挥上。因为只有这种麻药,在关键时刻才能起到作用。否则,要等上一盏茶或者打个盹的时间,你可能已经被害掉了,把别人麻昏俩个时辰又有何用?

    未防再有变故,看两人都倒下后,李半夏二话不说便冲下山去。

    这一路跌跌撞撞,再加上天色本来就黑得快看不见了,等李半夏下到山下面的空地时,已经摔得一身的伤了。

    明知那俩人中了麻药和迷药,不可能再追来,但李半夏逃跑的时候,总是忍不住往回看。深怕那个疯子又诡异地跳出来,拦住她的去路。

    还好,这毕竟是现实。那个吮着玉米糖的人,虽然脑子有点不对劲,身体还是和人一样。对付那等强效的麻药,一时三刻的也还醒不了。

    她刚一下山,藏在树林中间的笑愁闻到她的气息,撒着蹄子跑了出来。

    看到笑愁的身影,李半夏虚弱地笑笑。

    方才,真的是好可怕,她差点以为她完了~~

    注意到这山下还是他们的势力范围,麻药的效力并不长,如果他们醒了追下来,自己肯定不是他们两个男人的对手。

    只是,这天都黑了,本就辨不清方向,而且这么大的林子里,说不定真的有什么猛兽。干脆还是先赶回镇上,等明日一早,一番计较之后,再行过山。

    想到这儿,李半夏再不犹豫,翻上马背,径直骑着笑愁往镇上狂奔。

    等到看到镇上点着的星星点点的灯火,看到小镇上热闹的夜景,飘散着小吃诱人的芳香,李半夏一颗提到嗓子眼的心才慢慢回落。

    笑愁这一通狂奔,就差累得口吐白沫了。李半夏一解除危险,立马下得马来,将马儿拉到了就近的一家客栈。

    要了一间客房,让小二帮弄点吃的,准备两桶热水,还帮后院马厩的笑愁给准备点吃的,李半夏就关上门,独自呆在房间里。

    想起下午发生的那一串事情,李半夏就觉得像做了个噩梦一样。若不是身上跌倒时的伤痕仍然在隐隐作痛着,李半夏真可能会把这一切当作一个噩梦——

    热水很快就送来了,李半夏脱掉衣服鞋子,整个人全都浸泡在木桶里。靠着木桶,氤氲的水蒸气将房间弄得白雾缭绕,李半夏让自己什么都不要想,舒缓着自己紧绷了许久的神经。

    那座山,是通往边城的必经之路。如果要绕道半多山,不仅要多花上小半个月的时间,而且还有可能遭遇那一块的土匪强盗。

    半多山多土匪强盗的事情,李半夏在翼城就听说了。她没必要就为了躲那几个人,让自己面对更大的险境,还要赔上那么多的时间。

    现在她最紧张最宝贵的也就是时间了,与其在这犹豫,还是多想出一点切实可行的办法。下次即便是遭遇上那父子俩人,她也不会怕他们。如果可以,要是能够好好惩治他们一番,让他们以后莫要再害别的姑娘,那就是更美的了。

    不过以李半夏此时的心境,恐怕还想不到如此美好的事情。自己这一关都不晓得能不能过去呢,还能要求那么多,那她也真是太天真了!

    李半夏一脱险就在想着这件事要不要报官,今天碰上这种事情的人是她,有幸逃过一劫。下次若是别的姑娘撞上这件事情,恐怕也就没这么好运了。

    况且,报官最讲究的就是捉奸捉双,捉人拿赃。没有证据,恁凭你再讲得天花乱坠,那县令大老爷也不相信。

    而且白日坊间传闻,那大老爷是一个糊涂虫,拿钱不办事,没钱肯定不办事的主儿。她这么去说一说,他要真是信了她的说辞那可就怪了——

203 两位,又见面了

    203两位,又见面了

    想了一晚,也没想出啥好办法来。

    这种事,如若放在别人那里,她尚且还能凭凭运气,大清早或者大中午的挑个时间从那儿穿过去。

    那俩父子就算再恨她,想要抓了她,还能一天二十四小时在那蹲点不成?

    可李半夏不知道怎么的,就是觉得这俩父子不会放过她。尤其还是那神经有点不正常的,她临走时看到他的眼神,即使是在睡梦中都忍不住打哆嗦。

    以他的情形来看,还真有可能一天二十四小时蹲点。

    昨日他们父子醒后,一定到山那边去看了看,说不定还问了人,以知道她到底从那条道上经过了没有。

    得知她没有经过,说不定还会对着那条路阴阴怪笑,因为她迟早还是要犯在他们手上。

    李半夏只要一想到下次刚一到那地方,就从天上飞下来一个重物想要砸死她,她就不寒而栗。

    她虽心急赶路,也不敢贸贸然冒这种险。她很清楚,如果给那人抓到了自己,那所有的事都算是完了。

    李半夏再坚强,毕竟也是一个姑娘。面对这些事,也会害怕,也会无措。

    此时,她真的好希望刘东山就在她的身边,哪怕他什么事都不做,她的心里也会格外充满力量。

    那个总是宁和坐在竹林里的身影,不知什么时候,已然成为了她的精神支撑。

    想到刘东山,想到自己这次来边城的目的,李半夏心里振作了点儿,害怕的情绪不觉间减轻了不少。

    她总得想一个法子的——

    翌日清晨,李半夏拉着她的马儿一边到城外去散步,一边想着过山的办法。不知不觉间。马儿拉到了城外的小山丘依然毫不自觉。

    突然笑愁打了个响鼻,硬生生地停了下来。

    李半夏看向笑愁,笑愁蹭了蹭她的胳膊,脑袋指向了前方。

    诧异地转过头,就看到了前方山路上“扛着”菜刀……杀猪刀的两个人。

    “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打这过,留下买路财!”那两个穿着不伦不类,一个拿着菜刀一个拿着杀猪刀的家伙,正屁股抵着屁股刀架着刀说出了这段每个山贼必说的台词。

    呵呵!李半夏乐了。

    倒不是因为这些话。而是面前的那两个人。

    看到他们,李半夏不仅没有要被打劫的自觉,反而还乐得一塌糊涂。倍感亲切。就像是那啥,看到了亲人一样。

    那俩人看到转过来的人是她,眼睛也瞪圆了,嘴巴大得能塞下一个鸡蛋。

    李半夏几乎是连跳带蹦的朝那俩人跑了过去,那俩人刚想转身撤退。李半夏就一手一个,拍了拍他们的肩膀。

    “嗨!两位,好久不见哪~~”

    两个人尴尬地转过身来,嘿嘿朝她笑了笑,“是啊,好久不见。”

    没错。这俩个家伙就是李半夏第一次和川乌进城买药材的时候,在山道上遇到的那一对雌雄大盗兄妹俩。

    哥哥叫马如东,妹妹叫马小蔷。

    李半夏扫向马如东和马小蔷。托着下巴暗忖着,这俩兄妹还真有意思啊,上一次是装伤骗人,这一次又干脆来个持刀打劫。

    可别以为李半夏是笨蛋,随随便便就敢往他们面前跑。除了因为这俩人本来就认识。知道他们本性不坏,也是因为她刚才早就看出来了。那俩把刀可都是未开锋的,杀不死人的~~

    那马如东,一看俩兄妹等了半天好不容易等到一单能够吃得下的生意,居然是“老朋友”李半夏的时候,手上那把杀猪刀都快拿不住了。本来清秀的脸上耷拉着,径自嘀咕:“还真是奇了怪了,咋换个地儿还碰着她啊,这辈子跟她犯冲是咋滴?要命的是,这一单生意都没做成,第一次想出手就碰上了,这老天是不想我做坏人还是怎么着~”

    李半夏“噗哧”一声笑了,她也觉得自己与他们兄妹俩犯冲。否则为啥他们两次做坏事,而且都是头一次,就被她给撞上了呢?

    马如东一看见她还在笑,扬了扬手中的杀猪刀,“你还笑,再笑我跟我妹真劫了你啊。刚才我在山后,就看到你这马不错,送到集市上卖掉,应该还能卖不少的银子。”

    笑愁自个儿跟过来了,正站在李半夏身后呢。一听到马如东想打它的主意,朝它龇了龇牙,蹭蹭李半夏的屁股。

    马如东愣了,李半夏则大笑着摸着笑愁的脑袋。

    只是她有点不明白,笑愁这么个动作,是告诉马如东它已经有主人了,还是在让她帮它出头呢?

    不管是哪个,李半夏看到笑愁乖得如此疼人,还是十分受用的。

    “你看到了,这匹马是我的,它很认人的,一点都不买你的账。”

    马如东“哼”了一声转过头,他要一匹马买账干啥,只要能换钱就行。

    李半夏像是看明白了他的心思,又道:“我这匹马与别的马不同,当它不想和一个人走的时候,无论那人怎么拉它,打它都没用。”

    所以,想要动它的脑筋,就死了心吧!

    马小蔷还是爱玩的年纪,一看到这匹马儿那么可爱,那么漂亮,偷偷伸出手,在它脑袋上摸了一把。

    笑愁可是个娇羞的主儿,它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让人摸的。那马小蔷的手刚到近前,就被它一个响鼻给打开了。

    李半夏笑了笑,动了动马缰,笑愁就不动了。

    马小蔷瞪着圆溜溜地大眼睛看着笑愁,那眼神,简直就要把它活吞了下去。笑愁不自在地抬了抬蹄子,离她站远了些。

    这个女人,真让人害怕~~

    马小蔷兴许是配合打劫的需要,穿上了她哥的一身男装,头发挽在一起,用一根蓝色的布带给系了起来。

    虽然她是女扮男装的,但只要长了眼睛的,都能认出来她是一个女人。一个是因为她身上的脂粉气太浓了,这并不是说她擦了多少胭脂水粉,而是一个女人身上的气息与男人毕竟是不同的。看她脸红齿白的,身材娇小,哪里是个男人?

    第二个,你看她前凸后翘,一举一动虽然带着随意和顽劣,可毕竟是个女孩子。小胳膊小拳头,再加上那女人的轮廓和眉眼,想来没有什么人会认错。

    这也是李半夏懒得女扮男装的原因之一。在她看来,女扮男装大多时候就骗骗自己还差不多,对于那些真的要存心害你的,把你当成肥羊的,那个眼力劲,一下子就把你给瞧出来了。

    反倒是自己,因为女扮男装了,在许多时候反而放松了警惕。时刻知道自己是个女人,很多时候会倍加小心。

    这个论调听起来很奇怪,但也不能说完全没有她的道理。

    马小蔷长得还是很好看的,从五官就能看出来。只不过跟着她哥后面,做一些骗人打劫的事儿,小脸黑乎乎的,可没有个女孩子家的样子了。

    “喂~~我说,你们不是在江阳某山道上,怎么挪了窝,到这儿来了?”

    大概是远在异乡,即使曾经这俩人想要骗她,李半夏这时候也觉得兄妹俩倍感亲切。

    马如东低头看着自己的脚,神情一瞬间有些落寞,许是想到了什么难过的事情。

    李半夏看看马如东,又看看马小蔷,尤其是马小蔷,若不是生活所迫,她一个女孩子家何苦要干这种事儿?

    心中暗暗叹了口气,李半夏好言对马如东道:“你是哥哥,哥哥应该照顾妹妹,你就算不为自己想想,也该为你妹妹着想。且不说你做的事对不对,你让她一个女孩子家,跟着你打家劫舍,这不是会耽误了她吗?她一个女孩子,又手无缚鸡之力的,干得了这个事吗?”

    别自己打劫不成,被人反劫了。

    这种事是很有可能发生的,到时候本事不如人,人家就算劫了你你都没话说。

    马如东神情有些哀伤地看看他妹妹,马小蔷愣了一下,走到她哥身边,抓着她哥的手对李半夏道:“是我自己要来的,不关哥哥的事。”

    哥哥不放心她过来,她又何尝放心哥哥?

    他们兄妹俩,什么事都要一起。家里有困难,她也不能让哥哥一个人担着。即使真出了什么事,她也不会怪哥哥。

    因为哥哥,为了这个家,已经受了太多的苦了——

    李半夏鼻子酸了酸,她最感动的事莫过于亲人之间的这种共同承担、无怨无悔。尽管知道他们做的事情是错的,李半夏还是忍不住感动了。

    过了许久,李半夏抬起头,望着那兄妹情深的俩人道:“能和我说说,你们遇上了什么难处了吗?”

    马如东奇怪地看了一眼她,没说什么。

    还是马小蔷,抢着道:“我和哥哥做这些事,都是不得已的。上次我们没骗你,我娘真的得了重病,再不治我娘就会死的。”

    果然是如此。

    “那你们的爹呢?”他们爹是干嘛去了,如果健在,为何要让自己的儿子和女儿背负着全部的重担?

    两个人都不吱声了。

    “难道是……”过世了?

    “没有没有,我爹他……”

    他只是再也站不起来了——

204 生活多艰

    204生活多艰

    李半夏等了许久,也没等出马小蔷那句未完的话。

    “你们家就在附近?”过了许久,李半夏又问。

    “是的,翻过这后面的小山头,就是我家了。”马小蔷说完才戒备地看着李半夏:“难道你是想把我和我哥做的事告诉我娘?”

    马如东也开始紧张了。

    马小蔷拽着李半夏的胳膊,“我求你不要把这件事跟我娘说,她老人家身子不好,要是再听到我跟我哥在外面做这些事,她一定会气死的。”

    从小,娘就教她,即使人穷,也要穷得有骨气,不能做一些伤天害理对不住良心的事情。

    如若不是家里穷得揭不开锅,连给娘买药的钱都没有,他们也不至于做这种缺德的事儿。

    爹娘需要照顾,哥哥根本就无法到外务工挣钱。自己年纪也不小了,本来也说了一门亲事,但因为家里缺人,一直没有嫁人。

    日子过得一日比一日拮据,有的时候,望着一天日落,他们都怀疑能不能撑过明天,看着太阳从东边山冈上出来。

    李半夏摇摇头,“你们误会了,你方才不是说你娘病得很重吗?恰巧我就是个大夫,略通医术,我可以去给你们娘看看。”

    马如东和马小蔷对视了一眼,似乎还没有消化李半夏说的话。又或许是不相信,他们刚才还想打劫的人,非但没有怪他们,还要帮助他们。

    可是,她的目光很真诚,没有一丝的恶意,看来不像是说假的。

    “怎么,你们不相信我懂医术?”李半夏扬着温和的笑。“我在家乡是一个大夫,大病小病也看过不少,我记得我上次就跟你们说过的,你们完全可以相信我。”她知道他们的顾虑,所以也很有耐心。

    李半夏看得出来,他们确实遇到了很大的难处。看到一个女孩子,因为困境跟在自己的哥哥身后打劫,把脑袋别在腰上,她无法坐视不理。

    而这两个人,他们并不坏。从来就没有伤害过她。如果他们真的有歹意,完全不用做出愧疚懊悔的样子,他们两个人即使没有利器。要想制服她也不难。他们需要的不过是一点钱给他们的娘买药罢了。

    对于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却因为种种原因置之不理,李半夏实在做不到。

    而且,她现在本就没事,陪他们回去一趟。又何乐而不为呢?

    马如东相信了她:“你真的是个大夫?”

    李半夏点点头。“是的,上一次我进城,就是特地去购买药材的。”不成想,没走多久,竟遇上了他们兄妹俩,还在路上和她上演了一幕苦肉计。

    “你真的要给我娘治病?”

    “我是说去看看。能治我一定治,如果不能治,那我也只能说抱歉了。”

    “你能去看看我们兄妹俩就已经很感激你了。姑娘。那事不宜迟,咱们这就……”马如东激动地伸出手,想握住李半夏的,又发觉自己的手太脏了,愣愣地收了回去。

    “好。”李半夏欣然点头。当即牵着自己的马,就和兄妹俩上路了。

    “姑娘。这个我来~~”马如东说着,就要过来帮她牵马。

    李半夏摇头笑笑,“马兄弟,多谢你的好意,只是我们家笑愁有些个任性,不喜欢被生人牵着,尤其是……呵呵!男人。所以,还是我自己来了。”笑愁果然是匹小母马,就跟个闺女似的,可是讲究男女授受不亲来着。

    “是这样啊……这马还真有趣……”马如东挠挠脖子,大概还想不到一匹马居然会这么有灵性。

    “笑愁?半夏姐姐,这是你马儿的名字吗?”

    “是啊。笑愁是我的一个好友送给我的,取名笑着面对所有忧愁之意。”

    “它真可爱!”

    李半夏呵呵拍着笑愁的脑袋,笑着与笑愁交流道:“笑愁,你听到了没有,那个美人儿夸你可爱呢,这会儿心里是不是觉着特美,嗯?”

    笑愁配合着喷了个响鼻。

    马小蔷的脸红了红,因为身上穿着的衣服很破,还常常脏兮兮的,美人儿这三个字完全与他不搭边。没想到,这个李姑娘居然这么直白地说她漂亮。

    女孩子被夸漂亮都会很高兴,更别说马小蔷这个打扮得经常像小乞丐小男孩的家伙了。

    马如东津津有味地看着李半夏与笑愁互动,眼睛亮亮的,认为有趣极了。

    “李姑娘,你怎么和一匹马儿说话?你说的话,它能听得懂吗?”

    “听得懂的,马兄弟,只要你认真和它说,并且有那个耐性,它都能明白。”动物也通人性,如果你愿意花时间与它交流,多多和它相处,慢慢的,自然也就和它亲了。而只要你们开始觉着亲了,那彼此的意思,也便渐渐明白了。

    这些日子,李半夏都是在马不停蹄的赶路,无论走到哪个地方,陪着自己的都只有这一匹马,能和她说说话的也只有这匹马。她有的时候觉着累了,烦了,倦了,不想把事情憋在心里,都会跟笑愁说。而笑愁,就像是明白她的心情一样,总是用它两只可爱的耳朵磨蹭着她的手,让她快乐起来、振作起来。

    渐渐的,李半夏就发现了笑愁很懂人话,别人说什么,它好像也都明白。有的时候,还会看着你高兴与否做一些小动作,来让你高兴。

    譬如说,如果你累了的时候,不等你自己停下来歇息,它就立在原地不肯再走。等你听它的,坐在地上休息的时候,它就甩着尾巴绕着你转圈。

    路难走的时候,它不让你走在前面,自个儿抬着蹄子低着头,为你开路。

    当李半夏把这些事告诉给马如东和马小蔷听的时候,他们的脸上满满的都是惊愕。再看向笑愁的时候,已经多了一丝感情,而不是之前只是把它当作一只不通人性的牲口那般。

    一路上就这么说说笑笑的,马姓兄妹的家也很快就到了。

    站在山腰上,马如东就指给李半夏看:“李姑娘,那个地方,就是我们兄妹的家了。”在一个山谷里,座落着几户人家。

    马如东手指的那户,是一个低矮的棚户。因为距离有点远,李半夏也看不真切。

    马如东紧走几步,眼看着就要到家了,心情也分外急切。

    终于有大夫来给娘看病了,也不知道娘的病能不能看好。

    曾经,他们兄妹求着一位路过的老大夫来给他们的娘看病,那位老大夫的心地也不错,看到娘躺在床上不断地咳嗽,只说是伤寒入体,再加上病情长期得不到救治,延误了病情,他也是束手无策。当即给娘开了两副药,让他们煎了给娘服下,也只能看看情况再说了。

    马如东又看看李半夏,那个老大夫行医几十年了,经验丰富,都说没有办法。这个小李大夫心地不错,但毕竟太过年轻,也不知道有没有法子。

    马小蔷就不像她哥那么想了,她左看又看,看这李大夫言谈之间很是自信,举止坦荡从容,应该是个很有本事的人。兴许娘的病,她真的能看好呢。

    “娘——娘——”还没进家门,马小蔷就高兴唤着里面的娘。

    “半夏姐姐,这就是我家了,你快进来吧~~”

    马如东一回来,就去厨房给李半夏倒水去了。而马小蔷,则领着李半夏来到了她爹娘的房中。

    说到家,其实这不过是一间棚子罢了。本来只有一大间,后来嫌一大家子都住一间不方便,所以中间就用树木劈成的长条给隔开了。到现在,正好有四间,马小蔷一间,马如东一间,厨房一间,他们爹娘一间。

    马如东和马小蔷的房间都很小,就能住个人,除了睡觉,他们都在厨房和外面呆着。

    他们爹娘的房间是最大的,不只是因为他们是两个人,也是因为地方太小了,对他们养伤不方便。

    李半夏未进屋之前,还在纳闷着马姓兄妹的爹爹去哪了,照顾妻子和孩子不是他的责任吗?

    进屋之后,李半夏被自己看到的情景给吓到了——

    做大夫的时候,她曾经看到过很多很多的惨状,但是像眼前这么惨的,还真是第一次见到。

    屋子的房间有两张木板床,说是床,那不过是几块木板和树桩搭出来的,底下都是稻草,上面各有一床破败的棉絮。

    在里面的那张床上,躺着马如东重病的娘亲。

    她的背向里面,身子蜷成一个虾米状,捂着胸口正在不停地咳嗽。也许是咳嗽声太大了,又或许是太痛苦了,让她迷迷糊糊的,都没听到女儿叫她。

    一床又破又薄的被子被她紧紧裹在身上,随着她咳得发颤的身体抖动着。李半夏站在门口有多久,她就咳得有多久。仿佛永远也停不下,她的咳嗽。

    李半夏不由担心,像她这么咳,迟早会将自己的肺给咳出来。

    她咳嗽的声音沙哑,每咳一次,都痛苦地捂住自己的喉咙。

    那声声地低咳,是他们生活艰难的见证,道出了无尽的冷暖和心酸!

    …………

205 一腔挚诚,热心伸援手

    205一腔挚诚,热心伸援手

    ——***——

    多谢sichu2kj妹纸的香囊,may112515妹纸的粉红票,谢谢你们了!

    ——***——

    在房间的外边,还有一张床。

    也许是因为那位妇人得了风寒的关系,两张床没有放得过近。

    李半夏打从进来开始,就注意到了这张床,还有躺在床上的人。床上的人昏睡着,下半身一动不动,这情况,似乎有些不对劲啊。

    这样的天气,这个时候,一个大男人还躺在床上,对女人的咳嗽不闻不问的,本身就已经很奇怪了。

    不等李半夏问身边的马小蔷,马小蔷早在听到她娘的咳嗽声时就跑过去了。

    “娘,你又咳得这么厉害了~~”马小蔷扶起她娘,那妇人听到是她回来了,稍稍睁开了眼,“蔷儿,你不是说到镇上接点针线活干麽,咋这么早就回来了,你哥呢?”

    “哥也回来了,就在外面。娘,我跟你说,我们找着大夫了,她主动提出来要给你看病。”

    “大夫?大夫在哪儿呢……”那妇人惊喜的眼转瞬间黯淡了,“看病,咱们家哪还有钱看病啊,你跟你哥每天起早贪黑的,饭都吃不上,就不要再花药钱了。娘的身子娘晓得,躺几天也就好了~~”

    “娘,你都躺在床上两个多月了,要是能好早就好了。”马小蔷声音里隐隐有哭腔,哪里会没事,分明是一天比一天严重才对。

    起初只是普通的风寒,到现在,都变得这么严重了。

    “蔷儿,你不听娘的了?把大夫好好送回去。请人家喝杯茶好好谢谢人家,就说麻烦他走一趟,咱们家没钱请他看病。”

    “伯母,我是你儿子女儿的好朋友,听到伯母生了病,来给你看一看,不收诊金的。”李半夏一看那妇人越说越急,一会儿又开始咳嗽了,忙上前对她道。

    那妇人看到面前站着个二十来岁的大姑娘,又看看四周。没有其他人,确定刚才说话的是跟前的这位:“姑娘,你是……?”

    “娘。这位就是我刚才跟你说要来给你看病的李大夫,人家是我跟哥……在路上撞见的,听见你病了,就跟着我们一起回来了。”

    “那你们……”

    “是这样,伯母。以前小蔷和马兄弟在镇上找活干的时候,就和我认识了。中间有段日子没见,这次正好碰上,听到伯母生了重病,正好我又懂点医术,怎么都得来看看伯母。”

    “原来是这样啊。那闺女,麻烦你了~~”

    “伯母,你快躺好。别又吹着风了。”李半夏帮着马小蔷把妇人给扶着重新躺下,马如东端着两杯茶进来了,一杯是给李半夏的,一杯让马小蔷喂给他娘喝下。

    “李姑娘,你喝茶~~”

    “多谢。”李半夏朝杯里冒着热气的茶水吹了两下。抿了一口,太烫了。便放在屋中唯一的一张桌子上凉上一会儿。

    那妇人刚喝下一口茶,便剧烈地咳嗽起来,马小蔷在一旁担心地唤着:“娘——娘——”

    “让我看看——”李半夏接过马小蔷的位置,让妇人在床上躺好,给她探起脉象来。

    三颗白皙地手指搭在妇人的脉搏上,李半夏一边给妇人把脉,一边观察着她的面色。

    没过多久,李半夏把手收了回来,将妇人的手按进被子里,并且给她盖上被子。

    “半夏姐姐,我娘的病怎么样?”

    李半夏叹了口气,“伯母病得有好些时日了吧?”

    马如东闻言,自责地点点头。

    “我娘病了有两个多月了,只是我这个做儿子的没用,没钱帮娘找个好大夫。致使娘的病一拖再拖,才会……”

    李半夏拍拍他的肩,让他不要自责。

    “那半夏姐姐,我娘的病你有法子治吗?”马小蔷蹲在床边照顾着她娘,听到李半夏和她哥的对话,也忙转过头来问。

    李半夏点点头,“我观她脉象,发现伯母是风寒入体,久病不愈,从而又引起了肺炎。而这两天,因为再一次伤风,风寒入体反变热症,加上伯母本身就有肺热,致使低烧不退,咳嗽胸闷。”

    不用说,就知道这病很棘手。上次,那位老大夫也是这么和他们说的,还说娘的病要去趟城里,请大医馆的大夫帮着瞧瞧,好好调理,否则这病就危险了。

    “你们放心,这种病虽然有些棘手,却也不是无法可想,无方可治。”注意到兄妹俩在听到她话后的黯然,李半夏忙对他们道。

    “真的?半夏姐姐,你真的有办法治好我娘的病?”马小蔷高兴得一下子扑过来,抓住李半夏的手问。

    马如东也满眼期待地看着她,又看看床上的妇人,一瞬间,眼睛里的光亮可以照亮整个黑暗。

    “没错,伯母的病最好的办法就是清热解表,用牛黄上清丸,配合小柴胡,便可对症下药。只是我身上带着的药材不够,就是想治恐怕……”

    马小蔷前一刻还喜笑颜开的脸一下子就失落了下来,抓着李半夏的手也是紧紧,看着躺在病床的娘,泪水都快掉下来。

    好不容易有了治好娘的机会,咋又这般不巧?

    李半夏话还没说完呢,就看这兄妹俩失魂落魄的,想了想才若有所悟。这两兄妹,大概是听到她没药材,就没办法给他们的娘治病了。而去抓药材,是需要银子的。以他们的情况,别说银子了,就是几个铜板都拿不出来。

    事实上,这俩兄妹一开始也到药铺去赊药,只是他们都是刚搬过来的,身上穿着的衣服也破旧,谁肯把药赊给他们?

    就算是有两个心肠好的老板,赊给他们一次药,还能次次赊给他们不成?看到他们去第二次,恨不得连忙将药铺的门给装上去。

    单单马如东,也不知道被多少药铺的伙计给轰出来了。

    幸好,姐姐给了她许多盘缠。洪瑛当着面塞给她好几十两银子,前两天整理包袱的时候,又发现某件衣服里面还放着张一百两的银票。这么多的钱,足够她这一路能过的好吃的好了,至少不用为了钱的事担心。

    但李半夏也知道,前去边城,一路上困难重重,可能也会遇到许多这样那样的事。所以尽管身上装着不少的钱,李半夏也用得很节省,以备他日有不时之需。

    而现在,就正是她该花钱的时候。

    李半夏从怀中摸出一锭银子,一锭十两的银子,交到马如东的手上。

    “马兄弟,这锭银子你收下——”

    马如东发愣地盯着那一大锭银子,这辈子,他就没见过这么大的银子。从他记事起,家里就一直过得很艰难。以前虽然能勉强管个温饱,家里也没有多余的闲钱。而自从爹爹在矿场出事以后,家里的日子,就过得更加的苦了。

    马小蔷瞪着她哥哥手上的那锭银子,一滴豆大的泪珠滴下,大概还没意识到这会儿发生了什么事情。

    而躺在床上的妇人崔氏,在看到那锭银子的时候,昏暗发黄的眼珠也睁得很大很大。

    也不知多久,马如东才找回自己的声音。

    “李姑娘,这银子……”

    “东儿啊,快把银子还给人家姑娘,这是人家的钱,咱们不能要。”这位妇人可真是一个有骨气的人,即使在这时候,也不允许儿子白要人家的钱。

    吃人嘴软,拿人手短,从小,妇人就教导她的孩子,不能随便接受别人的东西。即使那个人完全是好意,也不能白白要了人家的好处。

    “李姑娘,这银子你还是拿回去吧,咱们家虽然穷,也不能随便要你的银两。”马如东又将那锭银子给推了回来,李半夏拿起那锭银子,郑重其事地又放到他的手上。

    “马兄弟,你娘病得很厉害,这银子是给你娘抓药的。你也知道,你娘的病已经不能再拖了。”

    “……”

    “你娘久病不愈,即使服下了药,也得花好长一段时间调养身体。天气越来越冷,这么薄的被子,病就算是治好了又很快会再次病倒。这剩下的钱,你可以给你娘、你爹还有你们自己,置几床厚些的棉絮。多给你娘弄点吃的,补补身体。”

    看马如东还没有要收的意思,李半夏端正了颜色:“马兄弟,你年轻力壮,你熬得住,你娘不见得熬得住。你这个做儿子的,怎么都得为你生病的娘想一想。”

    “东儿,娘没事,快把银子还给人家李姑娘。咳咳咳咳~~咳咳咳咳~~”

    这个崔伯母,性子还真是固执。但这种固执,却很让人尊敬。

    “伯母,我叫你一声伯母,那就是打心眼里把你当作我的长辈。你叫我一声闺女,那我这个闺女想要为伯母做一点事,你又怎忍心拒绝呢?而且,你不收下这锭银子,你的身子就难大好,最为你担心的还是马兄弟和小蔷,你也不想他们为了你的病整日担忧和奔波吧?”

    崔氏听到李半夏的话,看看脸颊尚有泪痕的女儿,还有瘦了不少的儿子,犹豫半晌,终是点了点头。

    …………

206 肩挑重负,有泪心中流

    206肩挑重负,有泪心中流

    简陋破败的厨房里。

    马小蔷坐在小灶后,用弯刀剁着柴火,然后把它塞到灶底下。

    这会儿,她正扭头和一个人说着话。

    没别人,正是李半夏。

    李半夏坐在桌子边,一边喝着水,一边和马小蔷有一句没一句地说着话。

    “小蔷,我刚才看见你爹躺在外边床上,我们几个人闹出这么大的动静,他都没有醒过来,是不是他的身体不舒服?”

    一说起她爹,马小蔷的脸上就有一种说不出的凄苦与哀伤。

    “还有,我看你爹的腿,似乎有什么不对劲,是吗?”

    “半夏姐姐真是好眼力,不瞒你说,我爹的腿早在三年前在矿场干活的时候就被山上掉下来的大石给砸断了。两条腿都是,我爹爹已经站不起来了——”

    “什么?”李半夏心中一痛,也不知是听到了她爹的不幸遭遇,还是腿断了几个字让她想到了她这些日子一直都在想念的人?

    “是啊,自那次过后,我爹爹在床上一躺,就躺了三年。刚开始的时候,我爹为了怕我们担心,还会忍着心里的烦躁,不表现出来。时间越久,我爹的情况就越遭。到了后来,我爹的脾气越来越大,还常常冲娘冲我和哥发火。而到最后,我爹连脾气都没有了,整个人都呆滞了下来,神智也有些不对劲。这最近的半年,我爹每天都会昏睡很长的时间。他昏睡的时候,不管外界发生了什么事情,他都不会听到,不会看到——”

    因为他的生活已然了无生趣,活着就像是死了一样。他拒绝听外面的世界,看外面的世界。

    这也就是为什么,他们爹爹健在,而很小开始就要他们兄妹俩来背负这些重担了。

    这也就是为什么马如东一个年纪轻轻的小伙子,不认真找些工作来做,非要做那拦路打劫的勾当了。因为家里有两个人都需要他们照顾,其中还有一个是双腿不便的爹爹,马如东即使想出去挣钱,人也走不开。

    这俩兄妹,实在是太苦了。

    “你。一定过得很累,很苦。”这是心疼,不是同情。一想到这么个小姑娘。就要承受生活的重担,还得承受着爹爹的不幸娘亲的病重,李半夏就觉得自己以前经历的那些困难,真的是太微不足道了。

    人们似乎总是这样,当你自己面对困难的时候。只觉得自己过不去这道坎。觉得自己很辛苦、很可怜,而当碰到别人比你更不幸更可怜的时候,才恍然发觉自己之前经历的实在是太小儿科了。

    马小蔷却是摇摇头,“我不苦,就是有点累。有爹娘疼我爱我,哥哥又这般护着我。我一点都不觉得苦。真正苦的,还是哥哥。”

    李半夏看着她,知道她要对她说一段故事。一段很长写满血泪的故事——

    “三年前,爹爹在矿场出了事,家里的一点积蓄全给爹爹看了病。娘一个人接了十几家人家的衣服,每天清晨,早得所有的人都在睡梦中的时候。娘就到附近大户人家挨家挨户地收换洗衣物。然后趁着太阳没出来的时候,就将这些衣服给洗好。只有这样,这些衣服下午才能给他们送回去。”

    “娘就这样一日一日地耗尽着她的精力和生命,即使是在寒冬的天气里,她还要在寒得刺骨的水里洗着衣服。我想要帮娘的忙,娘却从不让我碰这些衣物,说怕我粗心大意,将人家的衣服给弄破了。可是我知道,娘只是不想让我吃苦。”

    “娘的身子就是因为这样,才变得越来越差,到这一年,更是三天两头的生病。一不小心,就会感染风寒。有时一病就是好多天,而这一次,更是病了两个多月——”

    李半夏默然。

    崔氏的身子弄到今天这么虚,的确是与她淌了太多的凉导致寒气入体有关。她年轻的时候劳累过度,身体底子本就薄弱。再加上每次的病都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就落下了病根。要想彻底根治已是很难,还得慢慢地调养。

    看来她临走之前得好好地嘱咐他们兄妹俩,切不能让他们的娘太过操劳、莫要淌了凉了。

    “娘病倒后,家里所有的担子就都落在了哥哥的身上,那时候,哥哥才不过二十岁。在这之前,哥哥的生活虽不能说无忧无虑,却也没什么过重的担子。爹爹出事,娘生病,家里一时穷得没米下锅,哥把所有的苦和累都放在心里。每天不仅要忙着家里的生计,还得照顾爹爹的起居日常。”

    “娘病了,家里没钱给娘治病,哥哥想遍了办法,求遍了人。本来,倒是有一大户人家看中了我,想让我去给他做妾,那样家里就不用担心钱的问题了。为了家里,我就是再不愿嘴上也没说什么,如果哥哥真的要我嫁,那我就嫁。牺牲我一个,就可以救一家,很值得。”

    “但是哥哥毫不犹豫地就拒绝了,他觉得对方是一个老头子,我配他实在是太小了。而且他家里已经有十几个小妾了,哥哥认为他是一个老色鬼,我嫁了她这辈子就完了。”

    “哥哥越是为我着想,我就越是不能看着他每日为了家里的事操劳和烦心,望着哥哥疲惫不堪却还对我强挤着笑的脸,我对哥哥说我愿意嫁他,嫁给那个有钱的老头子。哥哥不答应,我就说我不想再在家里过穷日子了,我要嫁到大户人家去过吃香的喝辣的好日子~~”

    李半夏不由动容,这兄妹俩,所做一切不过都是为了对方,为了这个家,真是令人感动。

    人说手足之情,血肉至亲,本就该如此。

    “哥哥了解我,知道我这都是故意说给他听的,他只让我死了那条心,还把前来说亲的媒婆给赶走了。让我彻底忘了这个事。后来,我也想好了,不管家里有什么事,我都要留在家里,和哥哥一起面对。”

    “娘的病越来越重,常常一咳嗽就是整晚,哥哥实在没有办法,就和我商量到路上去骗人。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儿,就是上次碰见你和那赶骡子小哥那一次,我和哥哥都是第一次做这件事。没想到第一次就遇上了你们——”

    现在李半夏知道,为什么他们会那么错误百出,连最基本的事情都没有商量好了。正如他们所说。他们第一次做这种事,总难免会出许多的纰漏和差错。心里面还有着愧疚和自责,所以只有口头上吆喝吆喝,并未和他们动手。

    这一次也是一样,他们的确不是做这些事的人。

    “那那天你们后来怎么样了?为什么又突然搬了地方?”

    “实在没办法。在那位老爷又过来说亲事的时候,我假意答应,收下了他们的聘礼。因为我的态度表现得很好,让他以为我是一个喜欢钱想跟着他过好日子的人,他们也没有堤防我。于是在一个夜晚,我和我哥带着我爹跟我娘离开了那个村子。我们搬了许多地方,因为怕那位老爷找到我们,我们只敢走得远远的。一个机缘巧合之下。才在这里落了户。”

    说到这些事,马小蔷脸上有着愧疚。如果可以,没有人愿意做这些事,也没有人愿意说这种谎。

    “赶的这一路,雇马车的钱。给爹娘治病买药的钱,钱很快就花完了。我们刚一落户。就又开始拮据起来。所以,才会发生今天早上的这一幕——”

    刚开始发现他们第一个打劫的人又是她的时候,只觉得冤家路窄,他们兄妹俩真的很倒霉。而现在看来,再次遇见她,并且得到了她的帮助,真是一件很幸运的事情。

    “想不到,你小小年纪,便经历了这么多的坎坷。”李半夏由衷感叹,看她依然活得这么天真烂漫,不失本性,真的很不容易。

    “比起哥哥的,我这些才算不了什么。”一说起她哥哥,马小蔷的眼里真是写满了心疼。就好像是你想到了一个亲人最心痛的一件事,每次想起,总是让你的心没来由地发酸。

    李半夏知道这种感觉,这种感觉她也有过。

    应该说每个人都有,只要那个人有自己在意的人,有一些难忘而深刻的回忆,就会有这种感受。

    直到今天,李半夏在大街上看到来来往往的人,尤其是那些父亲背着自己小丫头时候的样子,就会想起她的父亲曾经也这样背过她——

    但这种回忆是快乐的,而某些记忆,只要一想起,就会心痛。

    “你不知道,哥哥在几年前曾有过一门亲事。对方姓杜,与我哥有婚约的女孩子叫杜月蓉。我们两家本就有着很好的交情,哥哥和月蓉姐姐从小便玩在一起,可以说是青梅竹马,我在很久以前就拿月蓉姐姐当作我的嫂子看了。”

    “哥哥很喜欢月蓉姐姐,他曾和我说过,他最爱月蓉姐姐那双眼睛,说她笑起来就像一弯月牙。而不像我,笑起来眼睛整个就眯成了一条线,一条直直的线,一点都不好看。”

    李半夏笑了。心里却禁不住想,马小蔷这话说得倒有趣,但只凭此,就说马如东喜欢杜月蓉,似乎缺少了点什么。但李半夏转而又想,人家是他的妹妹,喜不喜欢杜月蓉他妹妹更清楚。况且这古代男女的感情,可不是每一个都要那么分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已经有婚约了,自然而然就成了一对。

    “可就在我爹出事的第三天,杜叔叔就上门,要和我家解除婚约。哥哥大受打击,前去找月蓉姐姐,月蓉姐姐闭门不见,只让杜伯母告诉他他们缘分已尽,他不要强求。那一天,哥哥呆在后山,一天没有出现。”

    “第二天一早,哥哥回来了,就像是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照例照顾爹,忙着他自己的事情。那个时候娘的身体还好,有娘和我在家,哥哥还能到镇上,找点活干。只是我跟娘毕竟是女人,许多方面也是有心无力,哥哥始终丢不下家里,两头赶得也很辛苦。”

    “身体上的劳累还不是最难熬的,最重要的是他心里的苦,他不跟人说,就独自闷在自己的心里。”

    “哥哥为了娘的病,曾经在一个大夫医馆外跪了一整夜,那一天晚上风雨交加,哥哥动也不动地跪在外面,也不能打动那个大夫分毫。”

    “哥哥曾经为了给娘买药,因为没钱就从伙计那里硬抢,最后被药庐里的伙计合伙打了个半死,从药庐里面丢了出来。他带着伤回来的时候,手上还抓着他怎么都不松手的药包。只是药包在打架的时候给弄破了,许多的药材都漏了出来,他趴在地上,将一些药材藏到怀里。哥哥就是用这个办法,给娘抓回来了一些药……”

    “家里食物不够吃的时候,哥哥永远是吃得最少、最差的一个。他把所有能给的都给了爹,给了娘,给了我,而到了他头上,就少之又少了——”

    “……”

    烧饭的时候,马小蔷对李半夏说了许多许多马如东的事情。

    如若不是听到这些事,李半夏怎么也不会想到,马如东居然是这样一个人。

    在他看似吊儿郎当的外表下,竟有着一颗担当勇敢的心。

    原来认识一个人,真的不能只看他的表面的。

    李半夏看马如东是这样,马如东看她又何尝不是这样?

    一开始,在他心里,她不过是一个有几分小聪明,喜欢说笑,却也没什么同情心的姑娘家罢了。决计想不到她还有这样的一副好心肠,一手高超的医术。

    他也绝对没有想到,这个连续坏了他们兄妹两次“好事”的人,最终会是她救了他们的娘——

    世事本就是这么奇妙,人与人之间本就讲究一个缘字。他们第一次骗人遇上她是缘,第一次打劫遇上她是个缘,李半夏给他们的娘治病这也是一个缘。有了这么多的缘,之后恐怕还有更大的缘法——

    …………

207 制毒

    207制毒

    快到中午的时候,马如东买药回来了。

    他的背上还背着三床棉絮,一买回来,就给他爹娘还有妹妹给换上了。

    他爹在他给换棉被的时候醒过来了,精神仍有些迷迷糊糊的。吃过饭后情况才好了点儿,听到他媳妇儿的病有大夫给治了,难得笑了笑。还亲自把李半夏叫到跟前,跟她说了谢谢。

    也趁着这个工夫,李半夏给马勇来看了一下他的腿,马勇来的腿情况可以说是很严重的。本来他若受伤之初就得到救治,说不定还不会像现在这么严重。因为诊治的方法不合理,再加上耽误了三年,即使这骨头能够接上,也要花上很长一段的时间才能愈合。

    至于能否再次站起来,纵使那摸骨续骨之术十分的神奇,也不知道能恢复到什么地步。

    李半夏对摸骨续骨之术还源于对医典的介绍与描述,真实的效果是怎样,她也不是很清楚。

    崔氏换上厚棉絮后,这身上顿时就暖了。之前那床被子,怎么裹都裹不暖,身上就没真的暖过。有了厚棉絮,感觉就不一样,崔氏甚至觉得,这病药都不用喝了,这厚棉絮盖一盖,睡上一觉,觉醒之后说不定就没事了。

    知道李半夏会在这儿吃午饭,马如东买药之余,也买回来几个菜,让马小蔷洗了炒了。

    药一买回来,李半夏就搭起了泥炉子,为崔氏熬药。

    这服药熬了一个多时辰,端给崔氏喝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本来这些事情可以交给马小蔷和马如东兄妹俩来做,只是这些草药的剂量必须现配,这种事不能假手于他们。

    饭好后,马小蔷端着两碗饭去了崔氏房里。她爹马勇来躺在床上,一天三餐都得有人服侍。马小蔷每回都得服侍完她爹娘吃好以后,才会出来吃饭。

    “李姑娘,你在想什么,是不是饭菜吃不惯?”

    马如东有些忐忑地看着桌上的饭菜,他知道家里饭菜简陋,而她随便一拿就拿出那么多的银子,吃的肯定比他们家好多了。

    李半夏愣了愣,随即笑了,“马兄弟想多了。这饭菜很合口味,小蔷妹子的菜烧得很美味。而且,这有鱼有肉的。可是丰盛得紧。我在家的时候,也难得吃一顿这样的菜。说起来,还是马兄弟破费了,没必要买那么多的菜,你们吃什么。我跟着吃什么就行了。”

    马如东呵呵笑笑。心里在想着,这李姑娘肯定是因为心太好,不想让他难为情,这才跟他说她在家里吃得也不好呢。

    “对了,李姑娘,我还没问你呢。你在家呆着,怎么到这儿来了?这鄢城离咱们那儿可有不少的路,光走没有十天半个月的可到不了。”

    李半夏想到了马勇来的腿。也想到了刘东山,并没有隐瞒自己经过这儿的原因,把自己的来意和他说了清楚。

    “李姑娘,你是说……你这次去边城是要找办法给你丈夫治腿的?”

    “嗯。”

    “你丈夫的腿……断了?”

    李半夏还是点点头。

    “断掉的腿还有法子治?”马如东的爹双腿被砸断后,整整在床上躺了三年。他还从来没有想过他爹会有再站起来的一天。

    不仅他没有,全家人都没有。

    爹也是因为对自己的处境绝望了。精神才一日不如一日,才变成今天这副样子。如果有一日他能站起来,马如东真是想都不敢想。

    李半夏脸上的笑僵了一下,半晌后,才道:“我也不知道,只是但凡有一线希望,我都得试试。”

    马如东放下碗筷,眼灼灼地盯着她,“那李姑娘,我可不可以麻烦你,如果你真的有办法治好你爹的腿,你能不能也帮帮我爹——”

    “你相信我?”李半夏因为他的话狠狠地被撞了一下,这次离家,许多人嘴上虽没说,其实心里并不相信她能找到治好东山的法子。

    就连家里的人,都不信。她不知道刘东山是怎么想的,但她想,刘东山是相信她的,只不过,他不想让她为他冒险,所以坚持不让自己来边城。

    刘东山于她,自然是不一样的。只是没想到,这个见面不过两次的人,竟然问都不多问一声,竟说相信她。

    虽然知道他可能只是随口说一说,为他爹留个希望,但李半夏还是忍不住为了这句话感动。

    一个人的心本就是柔软的,有的时候即使是一个特别小的事情,一句简简单单的话,都能戳中内心最软处。

    马如东怔了半天,憨憨地眨眨眼,“啊!”

    “为什么这么相信我?”

    “我不知道,我就知道姑娘是个讲话作得数的人,说过的话就肯定能做到。”她说能治好他娘的病,结果就真的想到了办法。尽管现在还不知道娘喝了药病会怎么样,但他就是相信,这药喝下去有效果。

    她不惜千里迢迢,一个弱女子,孤身前往边城,去为受伤的丈夫找寻治腿之法,单凭这份勇气就不是其她的女子能够做到的。

    她的眼神中透着的满满都是坚定,这种坚定不会因为任何困难有所退却,他能够看得出来她眼底的坚定。所以他相信她,几乎是毫无缘由的。

    李半夏不知道怎么用语言来表达自己的心情,沉吟许久,才抬起头,注视着他的眼睛认真地道:“好,我答应你。”

    如果她真的学到了这种办法,她当然很乐意救他爹,愿意救所有需要帮助的人。

    之前,她去边城,仅是为了刘东山。而现在,她不仅仅是为了刘东山,还有许多像马勇来那样需要帮助的人——

    …………

    吃过午饭后,李半夏端着刚熬好的药,喂崔氏喝了下去。

    崔氏服下药后,又躺下睡了一觉。

    约莫过了半小时,李半夏又为崔氏重新把了一次脉,脉象趋向平稳,可见这些药是有效果的。

    但崔氏病了这么久,靠一副药想要治好她自是不可能,好在现在情况看好,她熬药配药的时候马小蔷就在旁边,接下来的事情交给她应该也没问题。

    眼看着一天就快过去了,再不赶回去等天黑了又回不了了。

    李半夏让马小蔷拿来纸笔,在上面写好注意事项和服药的方法,让她收好。紧接着,又给马勇来开了一副安定心神,促进肌骨更生的药方,按时服药,至少可以让马勇来的情况不继续糟糕下去。

    等崔氏的病好了,家里就有人照应着,马如东和马小蔷也不必每天都呆在家里,可以出去找点事情做。

    而马家的情况,也会慢慢好起来的。

    办好这些事情,李半夏便跟他们告辞了。

    牵着笑愁,由马如东送着出了山。下了山,李半夏让马如东回去了,自己骑上马赶回了镇上。

    又多耽搁了一天。

    不过这繁忙的一天,倒是让李半夏暂时忘却了昨日的害怕,回到客栈后,泡了一个澡,然后就躺在床上专心地思考着明日过山的对策。

    迷药和麻药之类的,用了一次后,第二次想再对付他们,可能就难了。从上次那个儿子动手的情况来看,似乎颇有些蛮力,打起架来还像是猫耍耗子似的,一副犯我手上你就讨不了的架势,真的让人不敢小觑。

    而这样的人,偏偏也是最固执的,不真把她逮着只怕不会罢休。

    李半夏不敢说自己没有一点杞人忧天,事关自己的安危,再小心也不为过。现在的问题是,到底有什么办法,即使真的对上他们,也不会让自己犯到他们手里呢?

    在李半夏想得头都快痛了的时候,她想到了以前看的电视上,那些杀手在执行任务的时候会在牙上藏着毒包,任务失败后便咬破毒包,服毒自尽。

    而类似的,有些人为了暗算敌人,可以在嘴里装一个机簧,这些机簧会射出毒针,放出迷药。当然,还有许多其他的用处。但是,像这种高难度的东西,李半夏一时肯定想不出来怎么做。但若是说在牙齿上藏一个药包,譬如说是麻药包,倒不是什么大问题了。

    关键是迷药到了嘴中,很有可能没迷倒别人,反而迷倒了自己。所以在坐这件事情之前,李半夏还得先配好解药,给自己服下。还好她常年与这些草啊药啊之类的打交到,也曾自己制作过好几种迷药,身体里已经有了一定的抗体。麻药在别人身上有很长一段时间的效果,在她身上可能过不了多大一会儿就没什么作用了——

    还有一点就是,若真的被人抓住,迷药在嘴里又如何能让它发挥作用?要知道,迷药多半都是靠嗅入、食入两种途径,才会致人昏迷。有没有什么麻药,只要接触到了,就会让人陷入昏迷?

    如果麻药不行,用其他的药物来代替,会不会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而这件事情要真的做好了,不只是为了对付他们,哪怕这边城之行中再遇到其他的危险,她也有所仗势。

    想到就做,李半夏从床上爬起来,点燃油灯,打开随身的包裹。

    看来今夜,注定是无眠了——

208 发明

    208发明

    李半夏想了多种方案,想制出可以通过皮肤能迷倒别人的麻药。

    这当然不容易,所以李半夏又引入了一味药,铁灵子。

    铁灵子严格说来是一种毒,铁灵子外敷有毒,内服则无毒。不仅无毒,还是一种很有效的解毒药材。

    这味铁灵子,医家用的并不多,因为这味药用不好,可能会出事。也因为它本身有毒,对于有毒药材的使用,医家一般都是慎重慎重再慎重的。

    而李半夏制出的麻药,就是要借用这味铁灵子,让麻药一接触到人的皮肤就会发作。

    如果真的能制成,那恐怕是最无形也最有利的利器了!

    李半夏花心思制成这味药,只是为了应付一路上可能面临的危险。她却没有想到,有心人得知这味药的杀伤力后,会给她带来意想不到的麻烦,甚至是灾难——

    不过,或许也不用担心这么多,因为铁灵子的量使用本就不宜过多,只能用上一丁点儿。三钱的麻药只能配上半粒铁灵子,这过程中,还得用上少量的栀子粉,一旦有哪味药用错了或是剂量不对,就会变成一味剧毒。而这味剧毒,最先可能的是让自己中毒。

    李半夏知道这种药的厉害,如若这种药真的制成,她也只能滥在肚子里,不能轻易给人知晓。

    但据李半夏所知,这种特效的麻药比当前最有效的麻沸散还要高明厉害上几分。在做重大手术或是病危救治的时候,应该能给病患减轻不少的痛苦。

    医家典籍里曾有过大夫治疗各种药物的记载,有些毒药也给人带来许多的灾难,但这些东西根本就是杜绝不了的,关键还是要看使用者把它用在何处。

    就像是某些毒药,他们不但能够伤人也能救人一样。许多毒药,本来就不是因为害人的目的而研制的。主要的还是救人过程中,许多人发现了这方面的秘密,然后被有心人加以利用,才造成了后面的情况。

    李半夏当然不希望自己一开始研制的麻药就有这么大的弊端,于是她想了想,决定再在这味麻药中加入一味药材,以克制铁灵子的毒性。譬如说,当少量的铁灵子对人体无害的时候,就无需加这味药材。而当铁灵子用量过大,就必须加入这味药材。否则药物的药性就会消失。

    这听起来都觉着有些不可思议,但并不是完全做不到。最重要的还是在之前麻药的剂量配置上,栀子粉剂量调高。铁灵子调低,用栀子粉来牵制铁灵子的药性。当铁灵子的量过大,产生剧毒的时候,栀子粉的功效就会被铁灵子侵蚀殆尽。而这时候,那味后来加入的药材就可以发挥功效了。

    这味药材叫旱莲草。旱莲草与铁灵子相克,由它来牵制铁灵子的毒性再合适不过。到时候,若想制成大剂量的麻药,或者想利用铁灵子的毒性来将这种麻药变成毒药,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了。

    当然,这样做也不是万无一失。这种麻药既然是李半夏想出来的。前人没有过记载,别人想要照着她的方法制出这种麻药,那得按着她的意思来。但是。如果有特别精通药理并且勇于尝试和冒险的人,一旦将她的这种药方重新配置研究,那她的这一腔善意可能就要白费了。

    李半夏挖空了心思,也只能想到这一步,其他的就不是她能左右的了。如果真的有那样了不起的人。能够改动她的配方,研究她药的剂量和比例。还能够确定她的哪几味药材是多余的,或者说只是用来压抑毒性的,那此人的医术可以称之为神医了。

    自己配药并不是最难的,最难的是能够看出一个早已配好的药方存在的问题,并且真实地知道它的意图,这就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了。

    再加上,这药方现在只有李半夏自己知道,只要她守住自己的嘴巴,坚称它就是一味麻药,不一般的麻药,想来也不会有什么人会注意上这种事。

    一件新的事物问世的时候,总会有她的两面性。她已经尽可能地将它潜在的危害性拔除了,剩下的就要看这味药自己的造化了。

    其实,就算是这种麻药变成了一种剧毒,也未必全然有害。至少,就李半夏所知,这种剧毒可以治疗一种龙涎草的毒。只不过,龙涎草这种毒草并不多见,她还没有用到这种剧毒的必要。综合考量,这种毒麻药还是暂时不要制出来的好,因为她重在自保,从没想过真的要伤某人。

    说起为何李半夏会制出这样一种麻药,并且对铁灵子等毒药了解得比较清楚,也全赖那半年在药庐熟读各大医药典籍毒经毒花的缘故。

    自从上次耕牛死亡事件之后,李半夏对毒就生起了特别浓厚的兴趣。但凡有时间,大多看的都是毒经,这久而久之,自己就能配置一些无伤大雅的小毒。

    而麻药,一直是她特别关注和研究的。或许是因为她自己也十分怕痛的关系,她从来都不觉得自己是什么硬汉,或者骨头够硬能忍什么的。

    就像是村里小孩子们牙痛,要来找她帮忙拔牙或者是治牙,乖乖!那痛得小可怜样儿的,有的时候你还没开始,就吓得哇哇大哭。拔一个牙有时可能要耗一个上午都没拔下来。不管是他/她爹娘哄啊抱啊,都不管用。

    但这里的麻药技术也的确太过落后,有的时候麻了一次根本就没有效果,有的时候一麻得麻好几次,即使痛意减轻了些照样会觉着疼。

    李半夏之前在那山上小屋对那父子俩用的麻药和迷药,都是她在前人的基础上,研制出来的一种有效的麻药。

    不过这种麻药还是不适于拔牙或者干其他的事,因为对于孩子来说,它的药性太重了,有可能给孩子的脑袋造成不利的影响。

    就像是现代常说的,做大手术的时候得全身麻醉,而全身麻醉对大脑是有害的。换句话说,就是可能会变笨——

209 药炼成了

    209药炼成了

    油灯下,李半夏已经对着她那些瓶瓶罐罐药药粉粉的大半夜了,自己想要的东西还没有捣鼓出来。

    不是剂量不对,就是药性不对,一次不行,就来第二次。二次不行,就来第三次。而第三次不行,就来了十几二十次。

    本来要配置这种麻药也不是这么麻烦,只不过李半夏改变了几味药材的剂量,又加入了旱莲草这味药。这其间的难度,就增大好几个档次了。

    也幸亏,之前的药物配置她心里早就有了谱,否则真要想制出这种麻药,少说也得要上几天到小半个月的工夫。

    到后半夜,李半夏都在打瞌睡了,为了明儿个能够接着赶路,她必须得把麻药给制出来。

    这些药材,李半夏身上都有。配置麻药,本来也就无需多少的药材,李半夏倒不急着这个事。主要还是剂量不对,怎么调都还是差了点儿。

    在药物剂量方面,还是赵大哥比较擅长。如果换成他来配这些药,可能都已经配成了。

    为了能让自己清醒一点儿,李半夏到院子里洗了个冷水脸,又看了会儿月亮,恢复恢复精神,才又回到房中继续配置未完成的麻药。

    五更天的打更声响起的时候,李半夏伸伸懒腰,举着自己刚配置出来的麻药,往后面床上一倒呵呵地笑了——

    “妈呀!总算是完成了,可累死我了~~”就着舒适的床铺打了两个滚,翻了几个身,这腰酸背痛的总算是缓解了一点儿。刚刚就搁那儿,坐了一整晚,这腰早就不是自个儿了。

    等腰上的酸意好一点之后,李半夏叹了是口气。又从床上跳了起来。这药是配出来了,可还不算完。接下来还得制造毒包呢,毒包的做法也并不难,李半夏在毒经上曾多次看见完。

    绑在牙齿上的,多半都是黄豆大小的毒珠。这种毒珠,是用蜡丸制成的,有需要的时候,只要咬破毒株,里面的液体就会流出来。而这时候,就能发挥你想要发挥的功效了。

    蜡丸里的一点麻药自然不够。但当你咬破毒珠,麻药接触到你的唾沫,这样自然就多了起来。说出来可能有点小恶心。但确实只有这样做嘴里的麻药才最有可能击倒别人。而且东西在自己的嘴里,吐出来之前难免会经历这一步,这只是说与不说出来罢了。

    其实,还有最厉害的,就是将这种麻药涂在身上。只要一接触到你身体的人就会中这种麻药。不过这是伤敌三分,自伤七分的做法,技术方面,她还没想到好办法,就算是想这么做,一时恐怕还做不到。这件事。只得之后再慢慢想了,这会儿可没有时间花心思在这上面了。

    李半夏准备好一切,又在自己的牙齿上绑好了毒珠。才拎着包袱结了账从客栈里出来。

    刚一走出客栈,就听到一阵急匆匆地脚步往她的方向赶了过来。

    “李姑娘,我可赶上了,还好你没走~~”

    “马兄弟?”李半夏惊愕地望着面前跑得气喘吁吁满头大汗的马如东,“你怎么来了?”

    看他喘成这样。得跑了多少的路啊。

    “李姑娘,我打听了一晚上。总算是打听出来了你住在这间客栈。”马如东边说着边擦着汗,看到李半夏这拿着行礼是要走的架势,越加庆幸自己这是赶上了。

    “马兄弟,你赶过来见我是有什么事吗?……还是伯母的病……”李半夏也只能想到这一个原因了。

    “没有没有,李姑娘,我娘自从服下你的药后,感觉好多了。你知道你走后,我娘睡了一顿饱觉,之间也没有咳嗽了。我娘醒来后直说你的药好呢,就说你是她的大恩人,心里永远记着你对她的恩,我们家的恩。”

    这些人是最朴实的,也最容易感动,别人对他们哪怕是一丁点的好他们也会放在心里。

    “马兄弟,你言重了,我只是做了一些力所能及的小事罢了。伯母身子大好,我也很替她高兴。你回去后,帮我代问伯母一声好,让她多多保重身体。还有小蔷,就说她烧的菜很好吃,下次有机会我还想吃她烧的菜。”

    “嗳!李姑娘,你放心,这些话我回去一定跟他们说。”

    话说到这儿,也差不多了。李半夏看看日头,太阳升起有一会儿了,也是时候该上路了。只是这马如东还在面前站着,似乎还有什么话未说完,李半夏见状,只得道:“马兄弟,你……”

    “李姑娘,让我和你一块去边城吧!”

    “……什么?”她没有听错吧,马如东要和她一块儿去边城。

    “李姑娘,我都跟家里说好了,家里也觉得你一个弱女子孤身上路实在是太危险了。我知道我没什么本事,可我和你一起去,两人也好有够照应。再说我还有点蛮力,你要是什么重东西拿不动,都可以让我来拿。还有什么跑腿的活,也可以交给我——”

    “可是马兄弟,你走了你家里怎么办呢?”李半夏完全都被他给弄懵了,好好的他怎么要和她一块儿上路呢?就因为她给他娘治了病,给了他银子买药,可她都已经说过了,这些只是举手之劳,没必要让他跟着她一路受这种风餐露宿的苦。

    况且他那一大家子,他娘身子不好,他爹生活起居都需要别人照顾,他是家里唯一一个男丁,家里缺了他根本就不行麽。

    再说这里到边城,有千里之遥,路上会有什么凶险,什么时候能够回来都是一个未知数,他就这样和她一起上路,丢下一大家子,这不是开玩笑吗?

    李半夏怎么想都怎么觉着不成,且别说一个女人一个男人一道上路本来就多有不妥,单是考虑到马如东的实际情况她就不能答应。

    但显然,马如东也十分坚持自己的决定。

    只是,他碰着的这个人是李半夏,一个比他更加坚持的人,那他的希望恐怕就落空了——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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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田仁医傻包子介绍:
中医世家第八代传人李半夏,重生在几百年前的一个小山村。 天生患有严重口臭,还是七里八村有名的长舌妇 见弃于人,被继母嫁去大杨村做了刘家老大的续弦 婆婆唠叨,公公深沉 小姑挑剔,弟妹吝啬,小叔又是一个“妻管严” 还有三个傻包子,一个玩自闭,一个事儿精,还有一个专以气她为乐 你看看,这日子可怎么过! 还好还好,有个实诚良善的相公 从此—— 他种田来我行医 夫妻双双把小日子过起来啊啊啊啊啊啊~~~肥田仁医傻包子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肥田仁医傻包子,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肥田仁医傻包子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