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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三哭     肥田仁医傻包子txt下载     肥田仁医傻包子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241 神奇新药,残剑公子

    241神奇新药,残剑公子

    阻拦的话并没有说出口,也许他真的有极其重要的事情,为了这件事情,他甚至可以舍弃自己的性命!

    无需李半夏过问,楚尽香自己便开口了。

    “我有一件十分要紧的事要办,三天之内我必须要赶到一个地方。”楚尽香只说了这么多,但他的难处李半夏已然懂了。

    她已不准备再劝他,尽管对于大夫而言,病人的安危是最重要的事情。

    楚尽香没有告诉她的是,他要完成的那件要紧事关乎着边关数十万将士和百姓的安危,还很有可能就此改变卞国的未来——

    李半夏许久没有出声,良久,从随身小布包里掏出一瓶药。现在,她能帮助他的也只有这些了。

    “这个,可以让你维持五天的体力,不过五日之后,你就会陷入昏迷。昏迷多久,就看你自己的身体状况了。你斟酌一下,要不要用,你自己决定。”李半夏一开始并未制成这个药,只是一个很偶然的机会,提炼金蛇花做药引的时候,发现了一味可以让人精神变得很振奋的药物。

    当然,这种药物不同于现代的兴奋剂,因为它没有服用兴奋剂之后的那种极度的亢奋,超常发挥。它更多的就像是一类提神醒脑,挖掘人类潜力的药物。就像是预先透支自己的精力,而后等空闲或者盈余的时候再来补充体力和精气神。最大的好处,就是这种提神醒脑丸,对人身的伤害没有同类药物那么大就是了。

    许多古人在研究某种药物,或是制成一种新事物的时候,觉得体力不够用,抑或是精神处于高度紧张的状态,就会服用这种药物。

    李半夏将这种药物提炼而出。增强了它的营养性,将其中刺激别人神经有害的一部分给去除掉,便有了今日的提神醒脑丸。

    这当然不容易,但中药博大精深,只要你潜于研究,总会有解决办法的。李半夏在刘家,每天除了在药庐,就是在家里看医书,也没有其他的什么事,自然有很多的时间研究这样。

    在药庐里。病人有的时候多,有的时候少,有的时候往往一天都没有什么病人。而这个时间。就能拿来做许多许多有趣而且有意义的事情了。

    况且,赵大哥那里别的东西不多,但有的是各式各样的草药和医书典籍,这些无不为李半夏提供了丰富的素材。

    之前都呆在村里,许多东西弄成了也没有要用得到的地方。可出了村就不一样了,外面的世界太广阔,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再希奇古怪的药物,都有用得着的地方。

    套用现代的一句话:一个产品,只有推广,才能实现其自身的存在价值。否则就会像那许许多多生前留名的人。一生的成果,穷其一生,也不能让别人发现你的聪明才智和高超的记忆。唯独死后,才万古流芳。

    李半夏这次出来,之所以带上这种药物,也是想着自己有可能会用得着。必要的时候,她已做好了服用这种药物的准备。只要能够达成自己的目的,及早归去。也好让家里人安心。

    没想到,自己还没有用上,楚尽香倒先用上了。

    不过,之前为了测试药性,她曾经弄了一点点尝试了一下。之所以不敢尝试太多,也是怕让家里人担心。若是家里那一家老小看到她几天几夜不合眼,然后一停下来就像个油尽灯枯的人死趴趴地倒在那里,还不得把他们吓去半条命?

    虽说这些药物的成分和剂量是李半夏经过深思熟虑并且反复验证后配置而成的,但毕竟还有诸多不妥。最不妥的,就是没有在一个人身上亲自验证过,自己那不过是试了一点儿,并不能完全说明问题。况且每个人的体质有所不同,有些人,一次服用两粒,有可能保持三天至五天的精力,有些人可能只保持到一天到两天的精力。还有一些身体底子本就虚的,这种提神醒脑丸虽然没有什么大的副作用,毕竟是透支一个人的体力。当那人本身体力就不足的时候,又何来的透支的本事?

    在这种情况下,李半夏是不提倡人们服用这提神醒脑丸的。如果能够给她足够多的时间,她还会在这药上花更多的心思,将它们的危害性降到最低,更好的提升它们的性能。

    然再多的优点,依然无法弥平李半夏对这种提神醒脑丸的担忧。

    许多事,她必须事先就和楚尽香打好招呼。

    也是因为李半夏猜到了楚尽香的身份,又认出了他身上的虎符,知道他口中所说的大事有可能关乎天下百姓的安危,是以李半夏才冒险拿出这种药。

    凭他之前的那种身体状况,即便他是铁打的身子,也支撑不了半天的工夫。甚至,李半夏怀疑,他此刻能不能安稳上马。

    只是,他早先已受了伤,再服下这种药物,李半夏也不知,这么做到底是对还是不对。

    想到这儿,李半夏又伸出手,想把药给拿回来。手还没碰到那个瓶子,就被楚尽香早她一步,将药瓶拿过去了。

    “你……”李半夏不知要如何开口,也不知如何才能对他言说自己的担心。如果他真的因此出了什么事,那她真的是万死难谢其罪了。

    “这正是我此时所需要的,如若我能按时完成任务,必不忘姑娘对我的理解和恩德。”

    他本不想说这种话,对于她而言,似乎说什么感激的话都不能言表他的心情。

    他知道,她拿出这种药物,心里有多纠结。

    但她还是拿出来了,他猜,这个聪慧的女子可能已经看穿了他的来历,就算没有完全看穿,大致上也想到了。他身上的这套衣服,可不是什么秘密,但凡有几分眼力神的。都能猜出个大概。如不出来,那才让他觉得意外。

    她一定是明白,他嘴中所说的那件要紧事一定事关重大,她完全相信他,所以即便自己再为难,她仍然还在为他着想。

    楚尽香默默凝视着那个白色的小瓷瓶,他并不知道这是什么药,从她刚才说出的只言片语来看,一定是能帮他恢复精力和体力的。

    他嘴上没有说,其实心里也很担心。自己的身体支撑不了那个时候。若不能及时搬回救兵,边关很有可能就会失守。到时候,敌人的铁骑闯进关来。尸横遍野,血流成河,将不是人们所能想象的。

    而且,突破了边关的防守,敌兵就会趁势南下。到时候一路势如破竹、破关斩将。敌军士气高昂,这边山河破碎,百姓惨遭蹂躏,又有谁能保证卞国一定能重整旗鼓,将来犯的敌军驱逐出去?

    凭卞国的实力,本来用不着怕交手的敌军。只是这次战斗也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从一开始便处处透着怪异,刚开始卞国大军的确是势不可挡,但到了后来。敌军势力越来越强,卞**营又接连爆出将士中毒、粮草不足的情况。

    边关将士一边得忍受着中毒的折磨,一边饥寒交迫,在这种困顿的情境下,根本就无法战斗。又何谈为卞国百姓把胜利带回来?

    大将军连番向京都发去了十几封军情紧急的奏折,八百里加急。让京都朝廷派援兵前去支援。不知怎么回事,大将军接连去了十几封,但没有一封得到回音,朝廷的援兵也迟迟没有下来。

    大将军猜测着,之所以这样,可能有两个原因。第一,可能是朝廷内部出了内奸,私自扣下了他们的奏折。能够做到这些的,想必这人在朝廷的身份极其不简单,大将军心中已有计较。

    第二,便是派去送信之人在半路遭人劫杀,这一点也是很有可能的。若敌军存心防止不让他们前去搬援兵,在半路劫杀他们也不无可能。

    只是这里,是卞国的地界,那些人要想在卞国杀人,还如此地招摇,又谈何容易?别说对地形不熟,就是对卞国的情况也摸不清楚,什么东西都不清楚,就到卞国地界杀怿卒,未免也太张狂了!若说没有内应,他们都不相信。

    边关战事告急,已等不及他们再去寻找这其中的因由,目前,搬救兵才是最重要的。

    大将军接连派去十班人马,以蓝色火焰为信号,若是在路上遭遇埋伏,便点燃火焰。若没有在路上遭遇伏击,本人已到达京师,发觉情况有变,点燃黑色火焰。

    这两种火焰点燃后,在一日之内若已脱离险境,则点燃红色火焰。顺利完成任务者,三支火焰齐放。

    说也奇怪,军中就像是有对方的眼睛似的,这边无论什么事,都瞒不住对方的眼睛。

    这从之前几次,军里重大的决定被泄漏,以致损失惨重便能窥见一般。所以这一次,为了这件事的保密性,只有大将军和极少数人知道。

    为了以防万一,即使秘密被泄漏,也不至于被一网打尽。这十方人马,按照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分别出营,两人一组,一人身着怿卒的服侍,一人便装,扮成不同的身份。

    单从大将军的慎重对待,思虑周详,也知道这次的敌人本事有多么的通天。一次派去这么多的人,到最后,整个军中的怿卒都派完了,没有送信的人可派,让一干将士临时充数,也是无可奈何。若不是敌军无孔不入,又可能在军中和朝廷安插了内奸,他们也不用花费如此巨大的工夫。

    那十拨人马,前面的八拨在出发后不到两天,便相继燃放了蓝色的火焰。等了一天,也没有看到他们点燃红色火焰。大将军知道,他们已经遇害了。

    这件事知道的人也就那么几个,若是军中之人都知道了,想必更加人心惶惶,士气不稳。

    大将军知道,那最后的两拨人即便再派出去,很有可能还会遭到他们的敌手。能够在两天之内将这些人都找出来,还能将他们一一除掉,这种本事几乎是不可想象的。

    大将军身边的几个高层将士,包括大将军自己,都开始怀疑自己和他这些出生入死多年的好兄弟了。是不是他们中的某个人,透露了这个秘密?

    答案很快就否定了,这些人的忠诚是经过时间的考验的,即使敌人把刀架在他们的脖子上,他们也不会做出一点点对不起卞国的事情。

    敌军之所以要这么做,除了阻挠他们去搬救兵,还有一点,可能就是要他们相互怀疑、相互猜忌。大将军是个多么明智的人,敌人的这种攻心战术,还不能就将他击垮!

    临时换人,将那两个怿卒换成武功更高,有机会能够突破敌人的堵截追杀,成功搬回救兵的。

    一个是崇将军,他是军中的一名悍将。

    第二个,便是他——万雪峰!

    他并非是军中人,他是大将军的好友,也是武林赫赫有名的残剑公子,太颠的万雪峰。

    对这个人,李半夏可能并不陌生。

    因为这个残剑公子,太颠万雪峰,便是与苗顶的绝尘公子杨洛,还有玉笛公子张决明,齐名的那个武林三公子!

    玉笛公子张决明,就是李半夏曾经为其看过病的张少爷。相传这三人不仅齐名,还是知己好友,虽然不常见面,却也定期一聚。

    这三人,或许是常常被武林同道联系在一起,大有同气连枝之感。

    每次武林一有重大的事件,这三人也是一齐到场。只要有他们三人在,再大的阵势也压得下来。

    这其中的任何一个人,也是武林中的传奇人物,更何况是三个人齐齐出现,光是瞻仰这三人风采的,就占了绝大多数了。

    残剑公子万雪峰,是楚尽香在江湖上的名号。他来到军中,不便公开身份,江湖和朝廷的关系向来微妙,能不搀和在一起最好。

    只是,注视着面前全心信任、帮助他的李半夏,楚尽香有一丝的内疚,他这样,算不算是对她撒谎呢?

    如果可以,他希望,在明早他们分别的时候,他想要告诉她:“我的真名叫万雪峰,并不是楚尽香——”

242 妇人之仁?

    242妇人之仁?

    吃完饭,两人并未急着上楼。

    李半夏把心里对提神醒脑丸的顾虑,以及有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后果一一对楚尽香说了。

    她强调得最多的,还是劝楚尽香一次莫要服用过多的提神醒脑丸。最多也不能超过三颗,超过三颗,很有可能就会对身体造成一定的损害了。

    老实说,三颗对人体也不会有特别大的影响,顶多就是多睡上个几天,刚醒来的时候可能有些疲惫就是了。

    这种药长期服用身体自然受不住,但偶尔服用个一次两次的,必不会有大碍。

    也正是因为这样,李半夏放心地把那个药瓶交给了他。在药瓶里,一共有六颗提神醒脑丸。他充其量用上个两到三次,也不用担心他多次使用,给身体机能造成紊乱。

    对于这样的药物,李半夏一开始便有意识地加以限制。不管是出于什么样的目的,凡是对人体有害的药物,总不能让人们接触得太多。最好,越少知道的人越好。还是那句话,一瓶药,用好了便是救命的良药。用不好,则是致命的毒药。要制作毒药并不难,难的是怎么能让这瓶毒药不招来武林的血雨腥风,要知道,还是有许多人为了得到这些东西,争得头破血流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的。

    也不知是她太过杞人忧天,还是别的什么原因,李半夏研制这些药物的时候,总是带着一丝害怕和敬畏的心理。

    就像是现代的人研究杀伤力极大的生化武器,明明是一项很智慧的结晶,被坏人利用了,就可能给整个人类带来灾难。

    李半夏当然不敢把自己研究的这一点瓶瓶罐罐与那些杀伤力极大的武器相提并论,她也没有那么大的本事。只不过她制出来的药物。如果用途不当,还是极其危险的。

    尽管这些药物,最初的目的只是为了治病救人,而许多事情,根本就是人们无法控制的。尤其在医药这一行,一味药,通常都有救命和害命两种属性,你要么这一生庸庸碌碌,只会一些简单的小病小痛。要么就不停提高自己的医术,这期间制出了许多救人性命的新药。却也为它的安全使用问题埋下了隐患。

    说大了,就像是人类文明的进步。人类发展的同时,也会遭遇重重的考验和危险。不可能完全享受文明发展的果实,还有这过程中必然带来的一些弊端。或者,称之为发展的代价。

    简而言之,就是五个字:有得必有失。

    也许是生在现代,相关的片子看得太多了。李半夏不免有些杞人忧天,但不得不说,她的顾虑还是有她的道理的。

    譬如她制作出来的,那种沾到皮肤就会使人发麻的麻药,若用在战场上,对敌军又是何等巨大的冲击?

    如果被坏人利用。用来对付本国的将士,那结果又有谁能预测?当然,一时间不可能弄出那么多的麻药就是了。但麻药都有了,这些还是问题吗?

    当时就是想到潜在的问题,李半夏才多方改良,甚至不惜加入几味药材,改变麻药的剂量。就是为了防止别人大批次的使用。别人看不出来,不代表她心里没数。

    好在。她是个口风极严的人,也不热衷于出风头,在不隐响它发挥治病救人功效的前提下,有些事情,李半夏愿意烂在肚子里一辈子。

    她很清楚,某些事情不是她能承受得起的。她也不想为了这些,一辈子不得安宁,就这样被别人盯上。更不想因为自己的原因,引来别人的争夺,造成天下动荡!

    或许你们会说,李半夏这也是太高看自己的药了,也许这些东西,根本就发挥不出一点的效果来。又或者,她一个乡村小大夫,制出来的东西别人压根就不会放在心上,又何来的窥探?

    这样说也有理,但这个世界上,“有心人”还是很多的。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凡事未雨绸缪,必定没有错。而且身为一个大夫,还是一个制药师,这些担忧和顾虑都是他们必不可少,也必须要考虑到的。

    否则,到时后悔则晚矣!

    说起制药师,李半夏一直倒不曾想过这个词,也没想过这个词与她有什么关系。她唯一的身份,也是说得最多的,便是大夫。

    只不过,她对制药这一块很有兴趣,再加上从小就对各类草药的药性和特点耳熟能详,又熟读医典,制药于她,也不算是什么难事。

    但似乎,这最近几味药,都不太合她心意。倒不是说这些药功能有限,正是因为它们的功能药效出乎她意料的大,倒是让李半夏有些不安了。

    看来,她真的不是一个做大事的人,这一点魄力都没有。

    李半夏不由苦笑,或者又该说,她这是妇人之仁?还是前怕狼后怕虎,畏首畏尾?

    或者兼而有之,但又能怎么办呢?她本就是这样一个人。

    这其中,也还是有人能够理解李半夏顾虑的。

    到最后,李半夏只得拿那句“药物不存在正邪之分,有正邪之分的向来只有人意”来安慰自己了。

    况且,她药都已经制出来了,难道让她毁了不成?她可舍不得,且不说这是她辛苦制出来的,就是它们本身能助人救人这一点,也不能就这样被自己丢弃。

    哎!以后行事时小心一点也便罢了,但愿是她太过杞人忧天了——

    “楚公子若真想报答我,只需答应我一件事。”在楚尽香推开门回房的时候,李半夏站在自己的门边,喊住了他。

    “李姑娘请说,但凡楚某能做到,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李半夏笑着摇摇头,“楚公子言重了,我既不要你赴汤,也不要你蹈火。我只希望你答应我,不要将这个药丸的事告诉给任何人——”

    哎!终究是不太放心哪。她不是不放心楚尽香,而是这些事,能少一些人知道,还是好些的。

    楚尽香怔了怔,似是没有想到她要他答应的事如此简单,郑重地点点头,“我答应你!”

243 直言相告

    243直言相告

    楚尽香尽管并不知道李半夏为何要他答应这件事,但李姑娘既然说了,想必就有她的道理,他只用照着她的话去办。

    更何况,她的提神醒脑丸也确实神奇。他行走江湖多年,还是第一次听见这样药物。

    别人听到有这种药物,想必也会很好奇。楚尽香是一个机智的人,他很能举一反三,就这种提神醒脑丸,对他们这种随时都可能遇到决斗的江湖客,也是一味不可多得的好药。

    服下这种药物,将会使人体力倍增,在决斗中超能力发挥,即使武功不如对方,也很有可能凭借这种药物取胜。

    但这些,不过是楚尽香心里想想罢了。他知道,他要是说出这些,李半夏又该紧张了。想到这儿,楚尽香猜到李半夏可能的顾虑是什么了。

    且不说他万雪峰是一个说话算话的人,答应的事就一定会做到。她对他如此信任,将这种药物交给他,让他迅速恢复体力,去完成自己口中所说的要紧事。她对他如斯真诚,他又岂能让他失望?

    更何况,他万雪峰行走江湖向来光明磊落,要是凭借什么药物取胜也就不是他残剑公子了。这并不是说他看不起她的药物,觉得她的药档次太低,不够光明正大,而是不想自己成为让这药物蒙尘之人。

    李姑娘研制这种药物,肯定是拿来救人或者有其他的用途,绝对不会高兴别人拿着她的药来投机取巧,甚至因此而害了别人的性命。若真是如此,她刚才也就不会郑而慎之地让他替她保守这个秘密,不要把这件事告诉别人了。

    哎!说起来,李姑娘也是一片苦心!

    第二日清晨,两人在客栈告别。虽然两人相识不过一日。也算是同甘苦共过患难,李半夏对楚尽香更是有活命之恩,两人也因此结下了友谊。

    楚尽香的马被杀了,清晨在马市上又重新买了一匹善跑的宝马。看到两人的马驶向两个完全相反的方向,而且李半夏还是前往边城的方向,楚尽香忍不住多嘴问了一句:“李姑娘,之前忘了问你了,你这是上哪儿去?”

    “哦,边城。”

    楚尽香心中一紧,讶异道:“李姑娘。边城战事吃紧,这个时候别人往关内涌还来不及,你为何这个时候还要前往边城呢?”

    一听到李半夏是往边城的方向去。楚尽香不由为她担起心来。这边城的局势他再熟悉不过,远比外界所知道的还要严重,她一个弱女子,尽管身负不俗的医术,只身前往边关。也只怕是危险重重。

    李半夏寻思着,想了半天,无奈地叹了口气。看来,她要对他耍个心眼了,她并不想这么做,但这么难得的机会。她总得试上一试。若因此真的寻得了进军营的法子,也省了她许多的工夫。

    边关战事吃紧,又传出将士中毒的事。军中的戒备肯定很深。在平时,军营重地,女子本就不能入内,更何况是在这关键时刻?李半夏之前还存有一丝的侥幸心理,是因为不想让自己放弃希望。即便再危险也得试上一试。

    但面前这个人,很有可能就是来自军中。而且看他的身手武功,还有举止谈吐,怎么都不该是个普通人,也许他有什么办法能帮到自己也不一定。

    李半夏也不想要麻烦别人,只不过,与其到了边城投入无门,还不如在这个时候直接说出来。

    他能帮上她,她自是感激。不能帮上他,她也不会生气,她提出来,也只不过是碰碰运气罢了。

    “李姑娘似乎有难言之隐?”

    “楚公子是值得信任之人,对你,自然无需隐瞒。”李半夏遂将自己前往边城的前因后果与楚尽香简单道了一遍,楚尽香听到李半夏已经成亲了,而且此行千里迢迢来到边城,还是为了她心爱的相公寻找治病之法,眉间有瞬间的黯然,然而很快便释然了。

    “原来李姑娘是如此挚情之人,真是让楚某感动。”万雪峰行走江湖多年,一直行侠仗义,专杀一些不仁不义之徒。很多事他都懂,唯独世间情爱一事,让他摸不着头脑。

    他曾经要杀一个巨盗,眼看着他手中的残剑就要洞穿那人的咽喉,关键时刻,从她的身后冲出一个姑娘。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她的年龄,做那个大盗女儿都嫌小了。

    她不会武功,却毅然而然地挡在那个巨盗的面前,也因为此,他那一剑生生刺不下去了。

    那个小姑娘告诉他,她是那个巨盗一次盗回来的,他们在一起生活了十几年了。这期间,那个巨盗一直很照顾她,在一次海上的风浪中,还把她从大海上救了回来。她不能没有他,如果他要杀了他,还不如先杀了她!

    他起初,以为这个小姑娘对那个巨盗不过是父女之间的情意,因为他们之间的差距太大了,那个巨盗又满脸的胡子,样子十分的邋遢。无论从哪一点看,都没有让这样一个小姑娘心仪的道理。

    那个巨盗一直以为这样小姑娘是恨她的,因为是他把她从她爹娘身边偷了回来,远离了优渥的生长环境,跟着他一路风餐露宿,吃了许多的苦。这个小姑娘十分地隐忍,心里的真实情感,也从不轻易表露出来。

    所以这个巨盗以为她是恨他的,她之所以这样隐忍就是为了有一天能够替她自己报仇。但是他完全没有想到,在危急关头,居然是这个她以为一直在恨着他的小姑娘救了他。

    他大声地质问她,这是为什么?

    那个小姑娘第一次在人前袒露出了自己的心声,原来在那巨盗粗犷的外表下,也有着一颗柔软的心。他也会在寒冷的深夜为她盖上被子,将身上的狐裘盖在她的身上。他也会在风沙连天的大漠,将她放在自己的身后,用自己的身体替她抵挡着风沙。

    没错,他是盗走了她,但也给予了她足够多的爱,那么喜欢上他又有什么不可能呢?

    人世间的感情本就是如此的奇妙——

244 峰回路转,好运连连

    244峰回路转,好运连连

    那一次,他破了例,放了那个巨盗。

    只是因为当时他的心已乱,整个人也处在震撼之中。

    活了将近三十年,虽然痛苦不断,在他看来,却是不温不火的活着。他一直不知道情爱是怎么回事,只知道这个世上有许多的痴男怨女为它生为它死。很多人,每天都在为了它烦恼着、欢乐着。有的因为它重新振作,力争上游。而有的因为它萎靡不振,落魄潦倒,甚至自残自杀。

    他一直不知道,这东西到底有什么魅力,但是这一刻,他的心还是被狠狠地触动了。

    若要杀那个巨盗,就得先杀那个小姑娘,他万雪峰从不滥杀无辜,收起剑,他转身就走。

    时隔多年,这件事还留有印象。那是第一次,他对情爱这种东西有了一点认识。这之后,他更是避之如毒蝎,总觉得那种感情太过可怕,一个痴迷于武术的剑客,若有一日被别的感情所取代,那将会是一件很恐怖的事情。很有可能,还会感到无所适从。

    没有想到,这个李姑娘,竟也是一个痴情女子,为了自己喜欢的人可以义无反顾。

    这让万雪峰又想到了那个在他的剑下,倔强赴死的小姑娘。

    只不过军营重地,女子不得入内,这是军规,她一个女儿家又岂能进入到军营里?但她此行,又必须找到张神医,方能救到她的相公。她历尽千难万难,才终于来到这个地方,他又怎么忍心让她空手而归,甚至将命留在那个地方?

    且不说这个姑娘对他还有活命之恩,就是他行走江湖碰见这种事。也会出手相助,不会置之不理。

    想到这儿,万雪峰注视着李半夏,问:“李姑娘你打算怎么做?”

    李半夏了然,他这是想问她,若没有别人帮助,她如何进得了军营,见得了神医?

    笑着摇摇头,“实不相瞒,我并没有什么好办法。”

    “那你……”

    “没办法也得试上一试。真不行,只能自欺欺人,变身男装。以一个大夫的身份进入军营。不过军营那么多人,可不是瞎子,我进去可能还不到一天,就被拆穿了~~”李半夏苦笑,这就是她一直不肯女扮男装的原因。她总觉得。一个女人,要扮成一个男人,不被别人给认出来,还是十分困难的。

    至少,她认为自己决计做不到。

    万雪峰讶异李半夏竟会这么地理智,他以为她为了救人。从某一点而言,已经顾不上许多的事情。

    没想到……

    但或许正因为这个理由,她一个不会武功的弱女子。才敢孤身来到这动荡之地。

    万雪峰思忖着,想着能有什么可以帮到他的地方。他不是不相信她,只是他做的这件事情是绝密,谁也不能轻易透露,然而他又实在不放心就让她一个人前去冒险——

    斟酌着。思量着,万雪峰想到了李半夏给她的药。还有她为他治的伤,心思一动。

    “姑娘,楚某倒有一个办法,不知可行不可行?”

    “哦?不知是什么法子?”李半夏心喜,不管可行不可行,他能帮忙想到办法她就已经很开心了。

    “楚某之前受伤,姑娘不过给我换过两次药,这身上的伤口就已经恢复了五六成,可见姑娘的医术确实有独到之处。我与边关的大将军有点私交,前不久还到军营去拜访过他,得闻他军中人手紧缺,急需医术高明的大夫。凭姑娘的医术,若真能到军营中去,定能助我那位朋友一臂之力,替他缓解燃眉之急。我相信,事有轻重缓急,我那位朋友会让姑娘进去的。”

    “此话当真?!”这样真的可以吗?李半夏想问的是,太心急出口,问出的话反而变了样。

    楚尽香爽快地笑了,“我这就修书一封,让你带过去。你到边城后,尽管将这封信递给大将军,大将军看到我的信后,定会相信你。”

    “如此,就多谢楚公子了!”李半夏真可以说是喜出望外了,她没有想到事情这么顺利,看来,她真的猜对了,这位楚公子还真的是军中之人。

    两人回到客栈,楚公子三两笔写完了书信,交到李半夏的手上。

    就在书信快要交到她手上的时候,楚尽香手顿了一下:“李姑娘,楚某有一事想要麻烦你。”

    这是他临时想到的,他既然让大将军相信她,自己也不能让大将军和一干将士失望。

    “你说。”

    “我刚从我那位朋友那儿回来,知道他那个地方军情紧急,许多将士也染了病。所以我希望李姑娘如果条件允许,能够帮帮我那位朋友的忙。正如我方才所说,我那位朋友最近为了这件事一直很烦恼。虽然张神医在那儿,但他毕竟年纪大了,也只有一个人,再加上连日操劳和救人,还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倒下去——”

    想到这儿,楚尽香不禁感叹。

    张神医虽然性格古怪,脾气也很难琢磨,但实不失为一个古道热肠的好人。一听到边关发生了战事,许多将士都被病痛折磨,张神医放下了人人追捧巴结的锦衣玉食的生活,连日奔波赶到了边关。

    这几个月来,他每天都在为病重的将士诊治,思考对策,不眠不休。张神医年龄已近古稀,再强健的身体也经不住这样的折腾。再加上,边关将士两个月前中了某种不知名的毒,这种毒很是怪异和霸道,即使医术如神的张神医,也无法根治,只能研制药方,将他们的毒给暂时压下去。

    一个人身体里潜藏着毒性,而这种毒还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复发,给人造成的影响不用说也能想见得到。

    若不是大将军誓与将士们共存亡,带着一干将士死守边关重地,这会儿边城重镇恐怕已经失守了。

    同样的,也正因为将士们知道自己随时都有可能会死,有人人心惶惶。也有人有着与敌人一拼到底保家卫国的决心。毕竟都要死了,何不再死前多杀几个敌人?更何况,还有大将军与他们同在,无论什么时候,他们的大将军都不会抛下他们。他们始终相信,跟着大将军,迟早有一天,他会带着他们最终赢回胜利!

    一个军队中,总是有一个灵魂人物。这个人物能团结士气,鼓舞人心。也正因为大将军有着超高的威望,向来得百姓和将士们的爱戴,即便在这种危急关头。他们也没有完全放弃希望!

    大将军是他们的希望,在这种时候,他绝对不能倒下。唯独楚尽香,知道他这位好友撑得有多么的辛苦,又肩负着怎样的压力。

    因为他若倒下。那他们这边就完了。他是整个军中的主心骨,主心骨断了,结果会怎样,不用说大家也知道。

    他是他的好朋友,他知道他这位朋友是一位多么惊才绝艳而又有实力的人,他认识他十几年。还是第一次看见他被逼至如此的境地!

    所以,但凡有能帮得上他的,他都会尽力去试上一试。这位李姑娘医术可能没有张神医那么神。但从这一天多的相处来看,也知道她是一个心思通透的人,还会弄些寻常大夫弄不来的稀罕玩意儿。她去了,事情真的有什么转机也说不定——

    更何况,她就算无法解除将士们身中的剧毒。也可以治些其他重伤的将士。军中现在,最多的恐怕就是病人了。

    “我说是什么事呢。原来是这样,楚公子尽管放心,我是一个大夫,绝对不会见死不救。只要能帮上忙,我很乐意助他们一臂之力。”李半夏绝不是那种自私的人,也不会为了心急救刘东山,就丢下那些将士们不顾。她能想到办法便罢,想不到留在那里也没用,到时候再走也不迟。

    当然,让李半夏常驻那里她自然是不愿意的,毕竟她还需要回去,家里有许多人在等着她。她听过别人说起将士们中毒的事情,这个毒连张神医都无法破解,想来很诡异。

    他都没有法子,李半夏可不敢高估自己,会有破解那种毒物的法子。其他的病,张神医肯定也有解决的办法,可能还分配好了人手,多她一个少她一个可能没什么要紧。

    不过,在这种关头,多一个人帮忙还是好的。所以李半夏也十分为难,必要的时候,她还是会在那里多留上一阵子,至少等他们度过了那道难关。要让她在一得到摸骨续骨之法后就立即离开,这也未免太不够人情了。这种事,李半夏还是做不出来的,尽管她的心早已飞了回去。

    更何况,军情紧急,将士病倒得很多,张神医忙得没有一刻歇的,哪里有时间教她摸骨续骨之法?

    唯一的办法,就是她留在军中,找到机会,拜张神医为师,恳请他将摸骨续骨之法教与她。

    摸骨续骨之法这般神奇,肯定不是一日两日便能学会的。到时候,就算她不想留下也是不可能的了。

    只是这样,又不知到何时才能回去——

    遥遥归期,李半夏还没到边城,就已经开始感到害怕了。

    因为她实在有太久,没有见到刘东山了。如果能够马上看见他,李半夏定会放下一切的矜持和顾忌,像个真正奔放的现代姑娘久别归来见到自己心爱的丈夫一样,告诉他——

    她想他了,很想很想……

    李半夏思绪蔓延,心思飞到了九霄云外,飞到了那一弯山青水碧的小山村,飞到了那一片青葱翠绿的竹林里——

    不知不觉间,两人来到了方才站定的地方。

    这一次,是真的要分别了,楚尽香的步子不由慢了下来。这次一别,下次见面,还不知得等到什么时候?或许,能不能再见到她,还是一个问题。

    因为谁也不能保证,他这次能活着回来——

    李半夏已经来到了笑愁旁边站定,笑愁的鼻子轻蹭着她,才让她从自己的思绪中回转。

    “楚大哥,这次的事,多谢你了。你不知道,你真的帮了我好大的忙了。”

    “这话应该我对你说才对。”楚尽香扬起嘴角,弯出一抹迷人的弧度。嘴里则在轻轻回味着李半夏方才对他的新称呼,楚大哥?这个称呼,比起冷冰冰的“楚公子”,听起来可要亲切多了。

    至少,这说明,他们已是朋友——

    “不,我是说真的。呵呵!你可晓得,这个问题可困扰了我一路了,让我一想到就十分的烦恼。可现在这么一来,心里顿时就轻松了,对此行边关之行也更加的有把握了。”

    楚尽香笑着点点头,她高兴就好。

    两人已经各自上了马,笑愁悠闲地在地上踏着马蹄,还没得到主人的指示,它还不能撒着蹄子奔跑。

    楚尽香身下的那匹马也是一样。

    “……”

    李半夏看楚尽香几次都动了动嘴,似是想说什么,最终都没有说出口。

    如此过了几次之后,李半夏终于忍不住笑问:“楚大哥,你是不是还有什么事要对我说的。我看你这个样子,还真是有些着急呢。”

    “我……”

    楚尽香是个爽快的人,只觉得这辈子从没有这么词穷过。

    “对了,半夏,我想再请你答应我一件事情。你到了军营后,若是见到我那位朋友,莫要告诉他我受了伤的事情。”

    在他遭到伏击时,他并未点燃蓝色的火焰,因为他那火焰一点,就说明他可能已经惨遭不测。

    他若不死,除了胜利的火焰,他什么火焰都不会点。

    他当然也不会担心,自己在临死之前来不及点燃火焰。因为当今世上,能让他瞬间毙命,连点燃火焰的机会都没有的人,还没有出生!

    李半夏只是愣了一下,就点头答应了。那个朋友,想必是对楚尽香很重要的人,他不想让他为他担心。

    对于这样的请求,她又怎能拒绝呢?至于那一下发愣,是因为他改变的称呼。

    看到她点头,楚尽香一甩马鞭,大笑而去。

    风中,传来了他的大笑,还有一句话:

    “半夏,记住了,我的真名叫万雪峰,太颠万雪峰!——”

245 初到边城

    245初到边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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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路上,李半夏都在仔细回想着楚尽香临走之前喊出的那句话。

    万雪峰?

    这个名字好熟啊,好像在哪儿听过。。。

    但是,她又想不起来在哪里听过这个名字,恁是她敲破了脑袋,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算了,想不出来就不要想了,还是赶路要紧。若是有缘,他日必会再次相见,到时候再问问他就好了。

    对于楚尽香使用化名的事情,李半夏倒是一点都不生气。他们本就是萍水相逢,谁也没有规定一个人就得对初次见面的人毫无保留地告知一切。更可况,他身负重任,多一份警惕也是必要的。

    李半夏不是武林中人,对武林中的事情也不甚留意,自然不知道这武林中赫赫有名的残剑公子。就算是她曾经听说过,那也只是无意中听别人提及,或是在张决明家的时候,听到与他们家玉笛公子齐名的残剑公子和绝尘公子,脑海里这才有了一点印象。

    身怀楚尽香,额,不,应该说是万雪峰留给她的信,李半夏心中也信心倍增。至少现在,她不用担心怎么进军营、见张神医的问题了。

    精神这一振奋,李半夏更是浑身轻松,马不停蹄的赶往边城,不肯再有片刻的停留。未防路上再发生什么状况,她白日赶路,中间除了在路边歇上一歇,都不肯下马来。更不会随便乱走。

    晚上,就在客栈借宿。李半夏吸取前段时间的教训,在出发之前就算好这一站到下一站的路程,所需时间,以及中间很有可能耽搁的时间等等,不至于错过了宿头——

    如此,大约过了五六天的光景,李半夏坐在马背上,望着前方不远处高大的城楼,边城已然在望了。

    她初到边城。对这边的情况都不了解,若就这样前去军营报到,可能多有不妥。还是先找个地方安顿下来。明日在城里打听打听,再决定怎么办好了。

    走在边城的街道上,烈风吹来枯黄的落叶,给这边城重镇带来了一抹萧瑟和凋敝。

    边城,本是个热闹的地方。各地商队和旅客络绎不绝,贩夫走卒、王孙贵族、武林豪客,比比皆是。

    还有那富含边城特色的羊肉美酒,清香之气香飘千里,那阵阵铜铃的清脆声、婀娜多姿的异域少女的翩翩舞姿,扭摆的柳腰在灯火辉煌处。

    这些曾经一幅幅印刻在李半夏脑海里的画面。全都没有看见。有的,只是寂寥的街道,偶尔几个行色匆匆的人影。还有那黄昏下随风飘飞的枯叶——

    如果不是那高大的城楼,厚实的城墙还在望,李半夏真怀疑,自己来到了一个蛮荒之地。又或者是来到了一个巨大的冰冷的坟墓,寂静得让人无所适从。不知要往何处去。

    这一路上,即便李半夏一个人身处深山。没有丝毫的光亮,没有温暖的棉被,她也没有如此刻这般感觉怪异过。

    到底这边城重镇发生了什么?会让一个热闹繁华的市镇变成了如今这副光景?

    看来,这边城的情况,远比她想象的要严重,而且严重得多——

    走了没多久,李半夏终于在一个街道拐角看到了一家客栈。

    任家客栈。

    一人一马停在这间客栈前,站了半天,也没等到里面的伙计出来迎客。这要是在别的地方,你人还未到近前,可能还离得很远,客栈里的伙计就招呼过来了。而这边,不仅没有看到热情的小二,反而还显得有点冷清。

    好奇之下,李半夏只得把笑愁系在客栈外的一根木桩之上,自己则上前去敲门,看看到底是个啥情况。

    其实,李半夏心里大概也猜到了。这里是边城,连年动荡,百姓居无定所,朝不保夕,别说热情迎客做生意了,这头上吃饭的家伙能留到哪一天都说不定,谁还有心思管这些?

    再加上最近大将军军中连连出怪事,士气低落,百姓更是惶恐不安。虽然大将军极力对外封锁消息,但这里是边城,敌军有多大的动静,哪能瞒过这一干百姓的耳朵?

    而且你有的时候,还真得相信某些人探听消息的本事。不管他们是打哪里听来的,消息的来源和渠道还真是不少。这其中,有夸大其词的,也有说到一部分事实的,不管怎么个说,这边城的局势就是很危险就是了。

    百姓们能走的都搬走了,不能走的,舍不得走的,实在走不了了,留在这边城也是紧闭着大门。没有重要事情,绝不敢轻易出门,生怕一出去就被敌人给逮去,或者做了刀下冤鬼。

    李半夏到了近前,发现客栈的门是闭着的,试探地推了推,只是虚掩着,不是紧闭。想到这儿,李半夏举起手,在门上敲了两下。

    没人应答,莫不是里面的人在睡觉?

    李半夏举起手又接连敲了五六下,声音也加大了点儿。不过一会儿,就听见了里面的动静声。

    门吱呀一声开了,只开了一个半人宽的小缝,店里面的人从里面探出头来。

    那人是个三四十岁的中年人,个儿有点小,脸上有许多的麻点。那双眼睛自打开门后,就往门外滴溜溜地直转,好似在打量着什么,怕有什么他不知道的动静,或是有啥对他不利的事情。

    见是一姑娘家,脸上警惕的神色好了点儿,问道:“姑娘,你有事啊?”

    李半夏指了指门头上的木匾,匾上面写着“任家客栈”四个大字。

    “我想要住店——”

    “对不起,咱们小店现在不住人~~”那人话还没说完,门就啪地给关上了,那速度,差点撞上了李半夏的鼻子。

    “喂~~喂喂~~店家,我就住个店,你开开门,让我进去好不好?”李半夏拍着门,这话还没说完呢,就把门关上了,就算不让她住店,也得好好说啊。这样,她就算是去下一家客栈,心里好歹也有店谱啊。

    那门又从里面拉开了,刚才的那个人又探出头来,神色间加了一点不耐烦:“哎呀姑娘,你就走吧,小店真的不住人~~”

    “这里既然是客栈,那就应该是为出门在外的旅人打开方便之门。我一不是啥作奸犯科之徒,二不会少了你银两,你为何不让我住店?”

    眼看着这天色都快黑了,又是在这边城苦寒之地,总不能让她一个人蹲在外面的大街上凑合一宿吧?

    “我说姑娘,你这会儿说啥都没用,咱们小店已经不做生意了,这半个月都没收过客人了。现在城里乱得很,官兵到处都在抓奸细,那敌军又三不五时地到城门外吆喝上一阵子,这小命都快保不住了,哪有心思做你的生意?这前两天官兵可都出榜了,说要是哪家客栈住进了新人,就得赶到衙门去报备一声,核查清楚。你说我就为了你这么个客人,花费这么大的工夫,还有可能把那一帮子官老爷给得罪了,我至于嘛我!”

    说起衙门的那些官老爷,那客栈老板又忍不住狠狠呸上一声。连年动荡,老百姓已经过得够苦了,这群吃人不吐骨头的东西不管老百姓的死活,还趁机大发横财,盘剥百姓,难道真的要把他们这些贫苦老百姓往绝路上逼吗?

    内奸?还不是那些衙门的官老爷整出来的东西?这边城虽然处在风雨飘摇之中,随时都有可能被攻陷,但只要有熊大将军在一天,这边城就不会失守!

    熊大将军是他们百姓心目中的战神,是给老百姓们带来生机和希望的常胜将军,有他在,这百姓就还有日子过。有他在,这边城就还是他们卞国百姓的地界,轮不到他们狄蛮子前来放肆!

    什么城内出现了内奸,客栈酒楼收留客人要交纳一定的费用,登记在册等等,一大串冠冕堂皇的东西,还不是为了把他们自个儿的腰包给塞得鼓鼓的?

    他们眼看着这边城里一天比一天萧条,也知道,这仗很快就打过来了,就想在临走之前大捞一笔。回头趁着打起仗来带着银子跑路,又有什么人会追究?就算是想追究,也得追究得起来啊?

    都到那时候了,谁还顾得上他们这点事?

    那些人正是抱着这样的心思,又趁着大将军军营里出了事,专心御敌之际,才把这边城里弄得是民怨四起,百姓苦不堪言。

    边城动乱,这客栈本来就没多少客人,再加上他们也担心自己的小命,生怕在这个时候招惹了不能招惹的人,最后许多客栈干脆都关了大门,躺在屋里睡大觉去。

    毕竟边城是混杂之地,这个时候还敢在大街上招摇、公然住店的,肯定不是啥善茬。

    关了店门,也省得每日提心吊胆的,时不时地还得要衙门受那些官老爷的冤枉气!

    这也就怪不得,李半夏一进城,看到这城中满处荒凉凋敝的景象了。

    …………

246 机智应对,成功住店

    246机智应对,成功住店

    店老板坚持不做李半夏这桩生意,李半夏磨破了嘴皮子,还是被他给关在了门外——

    李半夏再接再厉,第三次敲响了店家老板的门。

    “店家,你看天都快黑了,我初来乍到,这儿也没啥亲人。你若不让我住店,我恐怕就得露宿街头了。天气这么冷,若是睡在大街上,就算运气好,不出个什么事,也会被冻死的~~”

    好说歹说都不行,李半夏只得来装装可怜了。从他刚才说的话来看,这店家不收客是此时边城里的普遍现状。她就算是到下一家,恐怕照样会拒之门外。

    门里还是没啥动静,李半夏有些灰头土脸,但比起夜宿街头,也顾不得厚着点脸皮了。

    她可不想刚到边城的第一天,就被冻死在街头。

    想了想,李半夏又道:“店家,你看,刚才我来的时候,你这门是虚掩着的,想必也不是完全不收客。你就让我进去,我保证晚上不到街上乱走,也不暴露我住在这儿。你就当我是你一远房亲戚,过来投奔你的,这样你可以让我借宿,又可以不用去跟衙门报备,你看这样可好?”

    李半夏回想着那店家方才说的话,他之所以不让她借宿,无非就是嫌麻烦,要到衙门报备一声。她也不是完全不通人情世故之人,从刚才店家说起衙门那群官老爷时候,那厌恶憎恨的样子,想必那些人趁机吃了他们不少油头。

    一个客人住店,房钱本来就不多,又要报备,还要给他们银子,这事放在谁头上都不愿意做。那店家老板这么做。也是情有可原的。

    李半夏若不是迫不得已,也不好这么烦着他。若换成平时,早就去投另一家客栈了。

    只是此刻,她若所想不差,就算她去了下一间客栈,下两间、三间,哪怕将边城所有的客栈都去一遍,结果可能都差不多。

    天已黑了,李半夏已经赶了一天的路,全身都是疲惫。她已不想再走了。

    现在,她只想找个地方,安安稳稳地睡上一觉。她能保证。脚一离地她就会睡着,这一觉,有可能睡到明早才会醒来。甚至,要到日中。

    她还在站着的时候,就想着要一觉睡到明天才起来。由此可知,李半夏到底困成什么模样了。

    她的双腿都已经在打哆嗦,眼皮都快撑不开了,要是再没有地方休息,她怕她真的会睡到大街上去。

    还有可怜的笑愁,这些日子可是把它累坏了。在三山十二寨的时候。它每天都在马厩,只是早晚,由莫邵兰骑着溜几个弯。哪里像现在。每日跟着她奔波,不但吃不好,也睡不好,也真是苦了它了。

    此刻,笑愁正低着头。蹭着地上飘飞的黄叶。不时抬起头,看向李半夏这边。似乎在奇怪,她为啥还没有安顿好?

    鲜美的水草,丰盛的食物,还有美美地睡上一觉,它现在最渴望的,无非就是这三样东西了。

    李半夏说完这段话后,屋里安静了好久。李半夏靠在门板上静听,也没听到什么动静。

    就在李半夏终于放弃,转身要牵着笑愁走的时候,店家突然把门打开了。

    “算了算了,你进来吧——”

    那店家算是败给她了,摇头感慨:这个姑娘,可真是能磨。不仅能磨,脑子还很聪明,一下子就说到问题的点子上了。

    有生意,店家自然是开心的。好好的一家客栈,谁愿意它就这么空着?这不是被衙门的那些人逼得没法子,才将客栈的门关起来。

    只是,这开客栈的,没有客人,他们拿什么吃饭?所以他们门虽是关着的,却是虚掩的,这样一心想要住店的人,总是会过来试上一试的。

    然后他们再看这桩生意值不值得做,能挣点儿的,他们就去跑一趟。跟衙门报备一声,塞给他们一点银子。这不值得做的,譬如就只有一个两个客人,那就将客人给打发走,免得为了那么一点点银子惹这么多的麻烦。

    当然,还有一种最聪明懂得看他脸色、听他说辞的客人,那就是住进客栈后,小心地掩藏好自己的行踪。既省了他去衙门报备,又给他节省了银两。这种银子,能捡一点是一点,动荡年月,赚点银钱可不容易。

    店家不停朝她招着手,让她速度放快点儿,别让那些官兵瞧见了。李半夏了悟地点点头,很快就拉着笑愁,跟着那店家的后面进了后院。将笑愁系在马槽,自个儿则跟着店家回了屋。

    “姑娘,我可先跟你说好了,你只能在这住一晚,明儿一早就得走。否则明儿个衙门的那些人过来检查,发现你在这儿,那我可就得吃不了兜着走。”这年头,为了赚这么点钱,几乎拿吃饭的家伙在赌,这过的是什么日子!

    “我知道了,店家,我明儿一早就走。”这位店老板给了她方便,李半夏自然不会让他为难。

    店家带着李半夏上了二楼,进了一间上好的客房。

    “姑娘,这次可便宜你了。这是本店最好的一间客房,反正店里也没其他的客人,空着也是空着,就让你住了~~”

    那店家这时候倒大方起来了,在疲惫的时候,能有一间上好的客房住,不管怎么说,都是一件十分惬意的事情。

    李半夏含笑谢过,进了房,放下了随身的包裹。掏出一块碎银子给了那位老板:“店家,我赶了一天的路,这会儿已经很饿了,你能否给我弄点吃的。嗯,不用很麻烦的,给我下碗面条就行了~~”

    那店家看到李半夏给的银子,眼睛亮了一下。赶紧擦擦手,双手接过。

    这块银子并不大,以前生意红火的时候,这点银子他根本就不放在心上。但是此一时彼一时,有这么快碎银子,已经很让店家老板高兴了。

    毕竟,有总比没有好。这么块银子,在这里,能做许多的事了。

    有些时候,或许还能救命。

    在动乱年代,一口吃的、一口喝的,都是十分宝贵的。

    “嗳!姑娘,你等着,我这就给你做去~~”老板忙转身下楼,到厨房给李半夏弄吃的去了。

    若是平常,李半夏可能会多给上店家一些银子。她并不是没有银子,而且这位老板还算不错,总算将她放了进来,留她在这儿借宿。且不管他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终归是无可厚非的。

    按照李半夏的性格,一定会顾及她的难处,多给他一些银子。只不过,这间客栈从里到外好似只有她与这店家两个人,若不是李半夏有所仗势,她一个女孩子是决计不敢孤身住进这家客栈来的。

    李半夏虽然一睡着就睡得很沉,但面对危险来临的时候还是十分警醒的。每次睡觉之前,也会在房间四周做好防护,让别人不能暗害于她。这也是为啥李半夏一路行来,没有遭到啥小偷、盗贼或者是采花贼的原因。

    一个是因为李半夏深谙财不可露白的道理,就算是身上揣着不少的银两,也会藏得严严实实的,不给别人轻易瞧见的。还有一个,便是她做人低调,除非必要的时候,她决计不会成为众人之中引人注目的那一个。

    在酒楼里吃饭的时候,她总是坐在僻静的一角。少说多听,吃完饭就走,也不惹什么麻烦。住店的时候,银子给的总是适中,打赏给小二也是几个铜子儿,她宁愿别人说她小气一点儿,也不愿引起那些贼人的注意。

    她并非那些江湖大侠,有高超的武艺傍身。也不是那种身躯威猛的大汉,贼人纵然惦记,也得掂量掂量。前去边城,一路上也不知有多少难关险关,她若不处处小心谨慎,恐怕早就出事了。

    这次给店家一块碎银子,而不是一锭银子,也是秉持着财不可露白的道理。就算是要给,那也得临走的时候再给,那个时候就无后顾之忧。毕竟,人心险恶,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有些人为了钱财,还是会犯下一些作奸犯科之事。

    为了不给自己招致不必要的烦恼,这样做还是有其必要的。

    不得不说,或许是前世电视看得太多,尤其是什么侦探片、悬疑片还有武侠片看多了。李半夏虽没走过江湖,对江湖上的伎俩还是知道一些的。却也深谙,即使是看起来很信任很可靠的人,也有可能会是个坏人,所以李半夏的戒备之心一直很深。

    不管在她制作的药物,还是平时赶路住店过程中,李半夏都是一个十分谨慎的人。这些,与李半夏平日的性格很不相符,在别人身上可能会显得很奇怪,很矛盾,但当这一些同时出现在李半夏身上,却并没有让人觉得十分地突兀。

    或许,是她将这种谨慎和戒备表现得很柔和、不犀利的缘故。一般不与她深交的人,根本就无法察觉到这一点。只有与她走得极近的,才能看出一些来——

    更何况,人本身,岂非就是最为矛盾的?

247 好女多体贴,一早疾行

    247好女多体贴,一早疾行

    很快,那老板就端着一碗面过来了。

    “姑娘,你看我们客栈也没啥好吃的,就给你下了一碗面条,你将就着吃一点。吃完了就去睡,大晚上的甭出去走动了。”

    想来这位老板还是担心李半夏出去走,被人给撞见连累他的事情。但除了这一点,可能也是真的担心李半夏的安危。最近边城很乱,入夜之后更是不平静,能不出去就不出去,少惹点麻烦的好。

    “我知道了,多谢店家。”李半夏接过那碗面,惊呼了一声烫,把面放到桌子上,手指掐着耳垂。

    店家见状,呵呵笑了。

    “姑娘,这面有些烫,你可得慢点吃。”

    “嗯。”

    “那你就先坐着慢慢吃,我去给你张罗一点洗脸的水来,小店简陋,你只得将就一点了。”

    “老板说哪里话,这里东西是应有尽有,你又给我住了本店最好的一间上房,我感谢你都来不及,又怎会嫌店家这客栈简陋?”这一路走来,她风餐露宿过,也曾三餐不济过,这里和她路上经过的那些事情比起来,不知要好到哪儿去了。

    “姑娘不嫌弃就好,我这就去给你打些水来。”

    “如此就劳烦店家了。”累了一天,也是该弄些水来梳洗,否则即便是睡下,也不舒服。

    店家出去了,李半夏立马坐到桌前大口大口吃起面来。

    还别说,这店家煮的面条还真不错,柔软却不失劲道,清香细滑。用筷子拨开上面的面条,赫然看见面碗里还有一个荷包蛋,李半夏顿时乐了。没想到这个老板还是个大方人。虽说只是一个鸡蛋,但往往,一个鸡蛋也能说明许多的问题。

    李半夏“哇”地咬下一口蛋,津津有味地吃起来。家乡味道十足,让她想起了马氏打的荷包蛋。

    说起来,自己已经有一个多月没有吃过马氏打的蛋和做的菜了,还真是想得慌!

    三两下吃完面,面吃完了,店家也端着水过来了。

    “姑娘,水在这儿了。你尽快梳洗一下,早点睡吧。这碗我就端出去,不打扰你休息了。”

    “多谢。”李半夏除了谢字真不知道说什么了。能让老板又弄吃又弄喝的。她这待遇还真不错,呵呵!

    老板端着碗,为她带上门出去了。

    李半夏打量了一下整个房间,将自己一早备好的东西,分散在房间的四周。这些东西是金银子。黄豆般大小,她睡觉之前就会将这些东西洒在自己的床边。

    金银子洒在地上,与夜色融为一体,偷偷潜入房间的人自然不会发觉地上的金银子。即使发现了,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

    然一旦脚踩在这些金银子身上,就会发出咔嘣咔嘣的声音。外面的那层壳破裂的时候。里面的气体就会冒出。这些气体不是别的,无非就是一些类似迷烟的东西。这些迷烟一旦散发,闻到的人就会昏倒在地。自然就无法害人了。

    这种迷烟药效会保持几个时辰,当然,打开门窗后,迷烟迅速吹散,很快也就闻不到了。但中了迷烟的人。迟则昏迷一天,多则要昏睡个两三天。

    李半夏以不害人为前提和原则。又必须得保护自己的安全,她不会武功,行走江湖,也只得多在这些方面下下工夫了。

    李半夏在发明药物上,还真有些天赋。而且这种东西,讲究的是融会贯通,你会研制一种药物后,就像是练武之人顿悟之后,学什么东西都快。这一路上,李半夏碰见过种种问题,有的时候半夜在人家投诉,睡觉都不安心,经过一段时间的烦恼后,她终于研制出这种让人安心地药物来。

    至于为何取名叫金银子,李半夏还真没有想过。这种小小的黑圆粒,就像是山中那种最常见的小花结成的果实。这种花她小的时候见过,那种果子还能吃,只知道老一辈的人叫它金银子。李半夏在研制这味药后,脑海里突然就想到了那种黑色的小果子,就已这个名字命名了。

    也正因为这样,李半夏才知道这古代的大侠不是好当的。闯个江湖,又是多么的不容易,一不留神,命就没了。

    艺高人胆大的人,即使与狼共舞,也睡得安然。可惜,她一不是什么艺高之人,二也不是啥胆大之人。虽然有的时候防备一个人也是对一个人的伤害,但事关性命,也就顾不得这些了。

    况且,这里不比现代,对这些提防和戒备都是可以理解的。一个姑娘家,无论怎么小心谨慎,都不为过。

    布置好这些东西,李半夏便放心地入睡了。

    一夜无梦。

    第二天一早,李半夏被一阵拍门声吵醒。

    等她昏昏沉沉迷迷糊糊穿好衣服,给外面的人开门时,外面的门恨不得将整个门给拍飞了!

    “来啦来啦,别敲了,这不来了麽~~”

    李半夏拉开门,等在门外的正是店家老板。

    “额,店家这么早过来有什么事吗?”李半夏起初还以为是自己睡过头了,忘了时辰。开门后看了看天色,这天才刚刚亮。初冬本就天亮得晚,人们也起得晚,像这个时候,人家都还在睡觉呢。

    那店家已经急得不成样子了,一跌声地抱歉,说明了自己的来意:“姑娘,衙门的那些官兵过来检查了,已经到了街头,一会儿就往这边过来了。你趁着他们来之前,赶快走吧~~”

    “这……这这……”李半夏看看屋里,又看看屋外。这天才刚亮呢,外面还是黑的,让她到哪儿去?况且,这屋里还有许多东西没有收拾,哪是说走就走的。

    李半夏一下子就醒了,风一吹,凉意袭来,李半夏打了一个激灵。

    “姑娘,你就帮帮忙,快走吧。小店本小力薄,让你住一晚,也是一时好心,不忍你一个姑娘流落街头,也不是真想挣你一点银两。你就行行好,别为难小店了,一会儿那群人就要来了。哪哪哪,姑娘,这这这银子不要了,还是请姑娘快快走吧~~”

    那店家说着,将昨晚李半夏给的那块碎银子掏了出来,就要还给李半夏。

    李半夏拦住了他,“店家万万不可,承蒙店家相助,对我诸多照顾,这些银两你收着,我这就走。”

    店家面露喜色,“多谢姑娘。”难得这位姑娘理解他的难处,店家心里也舒坦了不少,这个客人他总算没收错。

    “那店家你稍等片刻,我会最快把东西收好,马上离开这儿。对了,为了减少一点时间,能麻烦店家能把我的马拉到后门吗?一会儿我就从后门出去,也免得被那些差役撞个正着。”

    “姑娘说得是,我这就去给你把马牵到后门去——”

    那店家说完,急匆匆地出去了。李半夏再不停留,忙回到房中,将随身包裹收拾妥当。又蹲下身,捡起散落在屋内四周的金银子。

    地上洒了许多的金银子,李半夏的身体因为长时间与这些药物磨合,又一早服用了解药,所以即使不小心踩破了这些金银子,也不会对她有任何的影响。

    这些金银子虽然洒落一地,却也极有规律,这些东西是她布置的,她自然心里有数。

    李半夏快速捡着地上的金银子,刚捡到一半,那店家就回来了。

    “姑娘——姑娘——你收拾好了没有啊?我已经把你的马给牵到后门去了——”

    “哦,我马上就来~~”李半夏加快了速度。昨晚住店的时候,她万万没有想到,一早醒来,会这么地急促。

    没过几秒钟,门再次被拍响了,“姑娘,你可真得快点,那些官兵已经快到隔壁了~~”

    一听声音,就知道那店家吓得不轻。若李半夏再不出去,只怕他都该急哭了。

    “好了好了,我好了,我这就出来~~”李半夏将最后几粒金银子塞到了小瓶子里,然后将小瓶子揣进包袱里。拉开门,跟着店家老板匆匆赶到后门去了。

    笑愁已经等在那儿了,李半夏刚一爬上马背,那店家一拍,马儿蹭地就朝远方跑去了。

    李半夏简直有些哭笑不得,她本来还想着要给店家一些银子,谢谢人家呢。这倒好,别说给银子了,就是再跟人家道个谢,也没机会了。

    李半夏和笑愁一人一马刚离开任家客栈,任家客栈的门便被敲响了。店老板看着李半夏走远,赶紧去给一班官爷开门。

    门一开,一群佩刀的士兵从外涌进来,进屋后,分成两排站定。

    尔后,一个身穿红色公服的年轻人从门外走了进来,他手持一把宝剑,头上带着官帽,容貌俊朗,英气不凡。他目光坚定,带着一股正气,整个人也充满着侠气,让人油然生敬——

    那店家眼前一亮,他这一生阅人无数,还没有看见过这等英伟卓绝的年轻人。

    让他更意外的是,这个年轻人,不是衙门里的那些官老爷和差役。他和衙门的那些人也打过不少交道,还没有看见过这样的人物——

    …………

248 诡谲云涌,钦差出巡

    248诡谲云涌,钦差出巡

    “掌柜的,最近店里有住进什么生人吗?”

    那个年轻的官爷来到店家面前站定,边问着他,边打量着这间任家客栈。

    边城动乱,百姓苦不堪言,天子高坐朝堂之上,再加上有心人存心堵塞视听,以至远在京都的天子还不知道这边城的境况。

    十天前,鲍大人接到消息,说这边城近来大乱,一批官员趁机盘剥百姓,弄得民不聊生,民怨四起。

    鲍大人得知这事后,立即将这事上报给皇上。皇上得知此事后,雷霆震怒,当即命鲍大人为钦差大人,远赴边城来查案,务必将那群鱼肉百姓的贪官污吏一网打尽!

    朝廷,最怕的就是天下动乱之时,再出现一群鱼肉百姓、中饱私囊的贪官。到时候外患未平,内忧又起,岂不让人头痛?

    皇上是个明君,自然知道这其中的厉害。为了安抚边关的百姓,还卞国一片清明,又为了能鼓舞边关将士的士气,皇上派出了他最倚仗的臣子,百姓心目中的最好的好官鲍正鲍大人前来边关,彻查此案,便宜行事。

    圣旨下达之日,鲍正鲍大人随即就开赴边关,现正宿在驿馆之中。

    在路上,王安王侍卫冒着生命危险,打探到一个消息。说是敌国的大将军封炎于三日前在卞国被捕,一个很偶然的机会,他落入了一队官兵的手里。

    然而就在这队官兵打算把他押回去的时候,他却打伤了官兵,逃跑了。

    封炎是仓狄国的好战派,力促他们的陛下向卞国出兵。而这次他之所以出现在卞国,很有可能是他要与其他几国联络,结成联盟,一齐对付卞国。若要到那些国家去。必然要经过卞国。

    商量结盟这等大事,自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去得的,为了表明他们仓狄国的诚意,大将军封炎本就极力促成此事,便亲自走一遭。

    没有想到,却在回来的路上发生了意外。他被蛇咬伤了,中了剧毒,最后还莫名其妙地被一群官兵逮到了,那些人看到了他胸前的鹰头,知道他是仓狄人。便把他当成奸细给抓了起来。

    那时候,他们还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所以他一直保持沉默。一句口风都不露。但他知道,等这些人带他回去见了他们的主子,他的身份迟早会暴露。然而他的身份一旦暴露,那他就完了。所以他佯装颓势,乖乖地跟他们走了两天。两天之后,他们对他放松了警惕,而他则趁机打伤两个看着他的官兵,逃了出来——

    然而他却将随身的玉佩留在了那里,这是一个隐患。等封炎发现自己的玉佩遗失的时候,想要回去取回来。已经来不及了。

    那块玉佩固然重要,但现在,他能活着回到国内才是最重要的。这件事肯定很快就会传到他们上峰那里去。到时候他的真实身份被揭晓,城门戒严,官兵在城内大肆搜捕,他要是再想顺利出城,可就难了!

    只要他能留住这一条命。那块玉佩,还是有机会再拿回来的。俗话说。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只要他还活着,他图谋的事总归还有机会。

    这件事很快就被鲍大人知道了,而那块玉佩也一并交到了鲍大人的手中。鲍大人拿到那块玉佩,从玉佩上面仓狄封氏家族独特的猫头鹰标记,还有封炎胸口上的那个鹰头,猜出了他的真实身份。

    得知了这一件事,鲍大人也不知是惊是喜,是喜是忧。

    封炎在卞国境内,只要抓住他,这对边关的战事将会很有利。封家在仓狄,有着非凡的地位。而这位封炎,又是封家未来的继承人,这个人的生死,实在关乎着太多人的命运。

    但鲍大人又有着担忧,封炎突然出现在卞国,这绝对不是偶然。在他背后,一定酝酿着什么巨大的阴谋。

    而毫无疑问,这个阴谋一定是冲着卞国来的。具体是什么阴谋,还不得而知。为今之计,是将封炎找出来。只要将封炎找出来,想办法撬开他的嘴,那许多事也就知道了。

    鲍大人料想那封炎此时还没有出城,时间上根本就来不及,于是当即下令全城戒严,城门紧闭,在三日内谁也不能出城。若想出城,除非得到官府的批示,和檄文。

    另一方面,鲍大人又把驿馆所有的人马都派了出去,还有官府衙门的人马,由鲍大人的贴身护卫詹扬率领,全城搜索,务必将封炎给抓到。

    这就是为何天还没有亮就有官兵上门的原因,并不是原先的那些官老爷要来找借口收取百姓的银两,而是要来找仓狄的奸细。

    店家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但看到这么大的阵仗,也不敢含糊,忙躬身道:“这位官爷,小店最近并未住什么生人~~”店家虽然有点心虚,但他毕竟也在这一行打滚了这么多年,这点心理素质还是有的。

    但正当他抬起头看着那位官爷的时候,不由怔了一下。因为那个人如鹰一般锐利的眼神正在盯着他,仿佛想知道他说的话是真是假。

    詹扬盯着那店家看了许久,忽然从怀中摸出一幅画像。

    “掌柜的,你看过画像上的这个人没有?”

    画像上的是一个眼神如刀,脸色刚毅的男人,他的面相很好认,因为在他的左眼下,有一颗黑痣。这颗痣长得并不大,也并不影响美观,只是长得位置有些奇特,又配在这样一张脸上,故而很有特色。稍微留心的人,若是看见过这样的一个男人,一定会认出来。

    不过,想必那封炎一定也知道自己脸上这颗独有的标记。在逃命的时候,是万万不会将那颗痣给露出来的。

    这颗痣,是他的标志。在仓狄,每个人看到左眼下有一颗痣的,再加上他那浑然天成的威武气势,就有可能猜出他的身份。然而此时此刻,这颗痣,倒更像是一颗害命的痣了——

    不过就算封炎这会儿将那颗痣给隐藏起来了,之前见过他的人还是可以提供一些线索。只要他一日没走,总会留下痕迹。再说,像那样一颗痣,也不是想藏就藏得了的。

    最重要的是,仓狄人说话与卞国人说话还是有些些区别的,虽然不影响交流,但是说话的强调和尾音都不同。只要和仓狄人说过话的,或是听过他们说过话的,一定能够发现这其中的区别。

    那封炎,除非他不开口,只要他一开口,再加上那一张脸,一定会暴露行迹。

    店家仔细看了那幅画像几眼,摇摇头,“没有……没有……没有这个人。”店家越来越肯定,他的记性向来不错,要是真的见过这个人,他一定会记得的。

    “掌柜的,我们要到楼上去看看,方不方便?”

    “当然,当然方便,官爷请~~”店家还是有些意外,以前官爷要检查的时候,直接带着人冲进来了,然后挥刀在屋子里嗖嗖嗖地砍啊刺啊,把东西弄得乱七八糟。而这个官爷,态度倒还真是不错。

    掌柜的之前还担心,这些人是来找麻烦的,他吓得赶紧把人家姑娘给弄走了。现在才知道,他们来根本就不是为了这个事儿。

    好在那姑娘也走了,这客栈也没什么人,这些官爷就是想搜也搜不出什么来,也不怕会有什么其他的麻烦。

    掌柜的走在最前面,领着詹扬到了楼上。

    一间一间的看,一间一间的检查,终于来到了李半夏昨夜住的那间客栈。

    詹扬一进来,就发现这间房里还有着热气,他断定,这个房间之前还住着人,而且那人才刚走不久。

    詹扬进得屋里,来到桌子旁站定,望着刚进屋的掌柜。

    掌柜进得这间屋子,看到那凌乱的被子,还有那位官爷的脸色,心里暗道不妙。但转而一想,若真是那人问起来,他就说这间屋子是他住的,官爷想必也没有话讲。

    “掌柜的,这间客房昨晚是谁住的?”

    “是……”

    “别告诉我是你自己住的,我能够感觉得到,这间客房昨夜住着的是一个女人。”女人身上的气息与男人是不同的,这一点,只要有鼻子的人都能闻得出来。最关键的是,这间客房,无论是摆设还是布置,都不是一个男人住的屋子。

    况且,这里是客栈最好的客房,掌柜的有自己的屋子,他为何要住客房?若说他是为了享受,也未免有些奇怪。一个主人住客房,这怎么听怎么奇怪。不只他们听着奇怪,想必掌柜的自己也觉得奇怪得很。

    “我……”掌柜的吓得手足无措,这个年轻的官爷实在是太厉害了。尤其是他那双眼睛盯着他的时候,他的心总会不由得一阵紧张。

    无论是谁,面对着这样的一双眼睛,总是不敢说谎的。即便是他想说谎,恐怕也骗不了他。

    詹扬在等着,这件事可能与封炎的事没有关系。但他既然是来查案的,总不会放过一丝蛛丝马迹——

249 奇药惊众人

    249奇药惊众人

    “掌柜的,你要仔细回答,若被我知道你说的是谎话,到时候就得带你回衙门问话了。”

    看那掌柜还有心隐瞒,詹扬不仅冷了几分神色,威吓道。

    “是是是,官爷问话,小的一定认真回答,不敢有所隐瞒。”掌柜的再也不敢有些欺瞒了,连连点头称是。

    “那好,掌柜的,我问你,这儿昨晚住的是什么人?”詹扬一边在检查着桌上的茶盏,还有屋里其他的东西,一边问着掌柜。

    “回官爷,这儿昨晚住的是一个赶路的姑娘家。她是昨儿个傍晚到这儿来的,没有地方借宿,在门外叫了许久的门。我说了不让她住,可她说她一个姑娘家,没有地方住就得露宿街头,天气这么冷,还可能被冻死。我实在是不忍,于是就让她住了进来,并且让她第二天一早就走,也是为了不想惹上什么麻烦。”

    掌柜的这也不算是说谎,只是隐去某些情节罢了。他可不敢告诉这位官爷,他之所以让那位姑娘偷偷的进,偷偷的走,只是为了不想到衙门,给那些官老爷们交钱。

    虽说这位官爷打从进来,就没问客人住店不住店的事,与那些衙门的官爷不像是一路的,但都是做官的,难保不是穿一条裤子的。要真是把这些事儿和他说了,他要是追究起来,就够他吃一壶的了!

    詹扬目光定在他身上一会儿,尔后移开了。继续问道:“那位姑娘,是方才走的?”

    他摸过床上的被子,还有一丝淡淡的体温,想来里面的人,才走不久。而且从那凌乱的被子来看,那位姑娘一定走得很匆忙。匆忙得连叠被子的时间都没有。她桌上的东西,还有屋里其他的东西都收拾得很整齐,可见那位姑娘并不是一位邋遢或懒惰之人,唯一的解释就是她走得太过匆忙了。

    “没错,是刚才走的,我看到有官兵过来,还以为是那些官老爷又要过来查客栈酒楼了。怕被……被差爷逮个正着,以为小店欺瞒官爷,就让那位姑娘趁着官爷们到来之前从后门走了……”

    这就是事情的前后始末了,交代完毕后。掌柜的有些忐忑不安地盯着那位官爷,他知道的都说了,应该没什么问题了吧?

    詹扬忽然蹲了下来。在桌子底下摸了一会儿,才站了起来。

    等他站起来的时候,拇指与食指之间捏着一个黑色的小圆粒。

    李半夏走得匆忙,拾起金银子的时候,掌柜的又反复在外面催。这一时没留意,就遗留下了一颗。

    詹扬举起那颗小圆粒,放到眼前,看了良久,微微皱了皱眉。

    “詹爷,这是什么?”护卫卢青看到詹扬手中捏着一个黑色的小圆粒。咦了一声,好奇的问道。

    “我也不知道。”

    “那这个……”

    “这是我在桌子下面捡的,想必是昨晚那个姑娘留下来的。”客栈的房间收拾得很干净。若是之前的客人留下来的,应该早就被收拾掉了。最有可能还是那位姑娘留下来的,她走得太匆忙,房间还来不及收拾。

    詹扬反复揉捏着那颗黑色的小圆粒,他行走江湖多年。在官府入职也有些年头了,也可以说是见多识广。但是这种东西,他之前还真的没有看见过。

    不仅没有看见过,连听都没有听说过。

    “嘣!”一声,也不知是詹扬用了点力道,还是内力太过深厚什么的,手指这么一揉圆粒就碎掉了。

    圆粒一碎,一阵白雾顿时从里面飘散了出来~~

    “小心!”詹扬愕然,用手袖捂住口鼻,退到一旁,对一众属下喊道。

    “……”那些属下还来不及往这边看一眼,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就嘭嘭啪啪地倒在了地上。

    詹扬身体也晃了几晃,霎那间,忙点住了身体的几个穴道,止住脑袋的晕眩。若不是他反应得快,又及时用衣袖捂住口鼻,即便他内功再深厚,恐怕也会像其他的兄弟一样倒下去。

    在那些白雾飘散出来的时候,詹扬就知道飘散出来的是什么东西了。

    那是类似迷烟又不同于迷烟的东西,嗅到了这种东西就跟被点住了昏睡穴一样,“咚”地就倒下去了,甚至给人一点准备的时间都没有。

    詹扬点住自己的穴道后,忙打开了房间的门窗,站在窗户旁边透了会儿气,又运起内力调息了一阵,身体才好受了点儿。

    只是,内力受制,还是有点使不上力道来。

    詹扬这厢还能站得起来,能跑到窗户边透会儿气,其他的人可就没这么幸运了。客栈老板,那个叫卢青的,还有其他的护卫,全都倒在地上。

    他们神态安详,倒下得毫无防备,也没有惊愕,就跟是睡着了一样。

    回头看着屋里面的那一幕,詹扬大骇。

    那颗小黑圆粒到底是什么东西?效力这么惊人?只那么小小的一颗,就能将屋子里这么多的人迷倒,即便是他,也差点倒下。这要是一次有个十颗八颗的,那还得了?

    詹扬扶起卢青,在他后背输过去一股真气,出乎意料的是,这种药还真是厉害,这么久了卢青还没有醒过来。

    像这种迷药之类的,虽不是毒药,不用输入什么真气。但他练的功夫本就有使人神清目明、镇定舒怀的功效,他一股清凉真气输过去,应该能够很快让卢青醒过来。

    大约过了小半个时辰,卢青才从昏迷中醒来。

    救一个人,已经耗费了这么多的功力,又花了这么长的时间,若等他一一将人救醒恐怕到明天都救不完。而中了迷烟,不过昏睡个把时辰就会醒来,干脆还是等他们自己醒来吧。

    将一众兄弟扶到墙边靠好,詹扬又扶着刚刚转醒,脑袋还有些晕头转向的卢青坐到了桌子旁。

    “詹爷,这是怎么了?我们……这是在哪儿啊?”看来这个卢青晕得不轻,连他现在在哪儿都搞不清楚了。

    詹扬也是紧皱着眉,别说卢青了,就他也搞不清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250 威力震官军

    250威力震官军

    詹扬将屋子里又细细检查了一遍,在床脚,又找到了一粒金银子。

    而这次,他很小心。捡到金银子后,用一块帕子包好,放在胸口。等回去,他问问慕容先生,这到底是什么东西,怎生得如此厉害?!

    慕容先生是鲍大人的主簿,心思缜密,学识渊博,也是鲍大人最得力的智囊。不但如此,慕容先生还精通医术毒药,对各种药物都很有研究,也许他知道这东西的来历。

    李半夏向来谨慎,对自己研制出来的药物更是小心保管好,唯恐遗失,或是落到别人的手上。若是她知道,自己最得意的作品之一,金银子不但遗失,还将一班官军给迷晕了,其中还有一颗落到了詹扬手上,不知她会做何感想——

    詹扬在客栈里等了半个多时辰,那些昏倒的官军还是没有醒来,詹扬开始急了。

    他们正在搜捕敌国的奸细,时间刻不容缓,可现在人都迷晕了,还怎么继续搜捕下去?

    但现在,他又实在走不开。这些人,这会儿正处在昏迷之中,没有一点还击之力。如果此时有人对他们下手,那他们决计没有存活的机会。若是平时,他还敢说没什么人敢随便对官军出手,但对于敌国的奸细,可就不好说了。

    也难保,这边城没有他的同党。毕竟,像封炎这种人,无论做什么事都会有后招,不会让自己一个人置身险境。

    卢青已经从昏迷中醒过来了,看见自己的兄弟倒了一圈,骇然抽了口气。

    “詹爷,他们这是……”

    “中了迷烟,晕倒了。”

    “什么迷烟。这么厉害?”

    “你可还记得我方才手中捏着的那粒黑色的小圆粒?”

    “记得,我还问詹爷那是什么东西……莫非,就是那个?”卢青突然想起了什么,他可记得詹扬用力一捏,那个小圆粒就“嘣”地一声裂开了,尔后他们什么都不知道了,一个个倒了下去。

    “正是那个小圆粒。”詹扬点点头。

    “天哪!~~”这不太可能吧?卢青脸上满是错愕。什么迷药威力这么惊人,那么点大的小东西,将他们几十个兄弟给一齐放倒了。

    这还是白天,他们进来的时候。门还是开着的,这会儿,就连站在门外守门的两个兄弟也一块倒下去了。

    迷烟。他们当然也接触过,也与那些善用迷烟的采花贼和大盗交手过。但迷烟这种东西,用起来必须要符合某种特定的环境。

    多是用于密闭的环境中,对方最好还处于沉睡、入定或不清醒的状态,因为清醒的人。一旦意识到有迷药,就会加以防范。对于有经验的江湖客,会及时地闭住呼吸,这样即使吸入了少量的迷烟,也不会对他们造成什么影响。

    当然,还有一种迷烟。无需用在封闭的环境之中。就像是两人交手,一人趁对方不备,嘴里突然吐出一个竹筒。嘴轻轻一吹,竹筒里的迷烟就会从竹筒前端吹出,让对方无意中吸入。

    这种招式显然不够光明磊落,也被许多大侠看不起,但确实有许多好手栽倒在这种迷药之下。

    这种迷药。比起其他的迷药,也没什么特别的。在露天开阔的环境。只有对着对方的口鼻或者距离很近的情况下,才能发挥效用。

    而且,普通的迷烟,只要往他们脸上倒盆水,或者给他们闻一点腥臭的药物,他们马上就会苏醒。然而这些办法,方才詹扬已经试过了,不但没有醒,似乎睡得更沉了。

    这无疑让詹扬很紧张,不敢再有其他的动作,他怕自己在不了解这种药物之下,可能会做出对他们不利的举措。

    这一点,倒不是李半夏有意为之。只是金银子这种迷药,是与其他的迷药完全背道而驰的,效果也比其他的迷药要强不知多少倍,普通的法子自然是弄不醒它们的。

    李半夏研究药物,总是以不伤人性命为前提,同时又能很好地保护自身的安全。无疑,麻药和迷药就是她最好的研制对象了。

    像之前的,超强效力的麻药和迷药,通过皮肤可以麻倒别人的麻药,清香丸,还有提神醒脑丸,这些无不建立在她对麻药和迷药的理解之上。而这次的金银子,更是她数多个夜晚不眠不休潜心钻研出来的结果。

    至于解这种迷药的法子,倒是很简单,只不过与其他的迷药办法不同,所以除了她,也就很少有人知道罢了。

    金银子,用金银花、车钱子、雪见草以及其他十几种草药研制而成,与其他迷药的制作方法完全不同。人一旦服下,就完全地陷入昏睡中。腥臭之类的气体,还有凉水,无法刺激他体内的药性,与金银子本身并不相冲,故而不能让人及时苏醒。

    中了金银子的,要么就乖乖地睡上几个时辰,要么就用对的法子。否则,再多的动作,只会是徒劳。

    詹扬沉吟良久,没有回答卢青的话。

    半晌,招来卢青,让他赶快回驿馆一趟,把这边的事告诉给鲍大人,并且找几辆马车过来,把人给拉回去。

    他们还不知道什么时候醒过来,总不能一直留在客栈里。还是先回去,也许慕容先生和鲍大人会有救醒他们的办法。

    卢青领命去了,詹扬留了下来,他还要照顾这些昏倒的兄弟们。

    又一一将手下那些人检查了一遍,确认他们只是睡着了,没有其他的症状,詹扬才回到桌子旁坐下。

    桌上有着一个茶壶,还有一只翻过来的茶杯。杯中还有半杯水,水以凉透,应该还是昨夜喝过的。

    她今早走得太匆忙,不可能还有时间来喝茶。

    詹扬重新翻过一个茶杯,给自己倒上了一杯茶,茶水是昨夜的,已经凉了。他也不介意,举起水杯慢慢喝起来。

    从怀中掏出那方手帕,轻轻地摊开,露出了那粒黑色的小圆粒。

    这到底是什么东西,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威力?

251 朱门大户,凡人难进

    251朱门大户,凡人难进

    李半夏急匆匆地从客栈里出了来,刚一出客栈,早晨的冷风吹来,生生让她打了几个激灵。

    此时还是清晨,再加上现如今边城局势动荡,大街上也是冷冷清清,家家户户大门紧闭。偌大的边城,竟没有一丝的人气。

    熊大将军的军营驻扎在城外三十里,不管敌军的气焰如何的嚣张,又不管大将军仗打得有多艰难,始终不肯退到三十里以内。

    三十里,并不是很远,战场上的金戈铁马、铿锵战鼓声,还有厮杀时地动山摇的悲壮和呐喊声,边城的老百姓都能听得到。

    这座城池,外面的人习惯地称它为边城,而到了这里,更多的人称它为胥州。

    边城的范围远不止一个胥州这么大,尧州,潭州也都属于边城。只不过那里,比起胥州,相对要平静不少。

    熊大将军之前一直固守胥州城,因为敌军三不五时地在外面呐喊,扰得边境的老百姓不得安宁。

    于当夜时分,发起了抢攻,以雷厉风行之势,将敌军赶到了几十里。并且在三十里处,安营扎寨,势要给边城百姓营造一个安宁的环境。

    所以李半夏到了边城,才知道熊大将军的军队并不在这胥州城里。至于在三十里外的什么地方,还不得而知。

    只知道,那样一个地方,寻常人更加难以接近。很有可能,还没有接近大将军的营寨,就会被他的人给抓起来。

    最坏的可能,她若是不小心触犯了什么忌讳,或是去了什么不该去的地方,还有可能被当成奸细,当场给射死。据李半夏所知。军营周围的许多地方都是不能进的。不小心闯了进去,或是突破了对方的攻击距离,很有可能会遭到攻击。

    但她想,在对方攻击之前,应该有所警示才对。

    这也不过是想想,最好的打算还是先找个地方住下来,打听到城外的事再说。

    可是这,别说找间客栈住下来了,就是找户没有紧闭的门,只怕都困难。

    李半夏骑在马上。在大街上转了几圈,也没有找到地方落脚。

    下得马来,李半夏牵着马。一时不知往何处去。

    突然想起,在她离村的时候,赵大哥曾经给过她一封信,说她到了边城若是没有地方住,可以去找他的一个老朋友。

    李半夏赶紧停下。打开包袱,取出那份赵郎中留给她的信封。

    信封中言道:他有一位好友,住在柳儿巷,他与那位朋友相交几十年,即使多年未见,也一直有书信往来。只要她持这封信前去。那位朋友一定会好好照顾她,为她安排好起居。

    李半夏看过信,立即拉着马儿赶往柳儿巷。

    这个地方她知道。昨儿个过来的时候,就经过那个地方。李半夏不由想,若是她昨儿个就看了那封信,或许就不会有这么多的波折了。这会儿也不会在大街上吹冷风,还有可能在睡大觉。

    又打了一个喷嚏。这会儿天气实在是太凉了,李半夏身上穿着一件棉衣还是觉得冷的慌。

    一刻钟过后。李半夏已到了柳儿巷,下了马,按照信上的指示,来到了一户姓柳的人家。

    但李半夏万万没有想到,书信上提到的柳姓人家,居然是一大户。柳家宅地极大,门楼装饰得很是气派,门匾之上书写着两个鎏金大字。

    柳府!

    看这栋园子,大有王孙贵族府第之感。普通百姓,也不知是怎样的豪富之家,才能住得起这么气派的园子。

    李半夏心下有些忐忑,倒不是她怕生,只是像这样的大户人家,规矩必定也多。她就这样一人一马前去敲门,然后堂而皇之的在人家住下,就是那里的主人不说什么,其他人也可能会有些微词。

    最重要的是,住惯了清静简单的小屋,突然去到金碧辉煌的园林之中,一时还真有些不习惯。

    但此刻,她已没有其他的办法,只得去叨扰人家了。

    只等她弄清外边的情况,就离开这儿,也省得给主人家带来过多的麻烦。

    扣起铜环,敲了几下门。

    不一会儿,门就从里面拉开了。

    “姑娘,你找谁啊?”开门的是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睡眼惺忪的,显然是刚起来。

    这个时候,府里的丫鬟和家丁陆陆续续也都起来了,厨房里的人起得更早,已经在给各房的主子烹制早餐了。

    丫鬟们起来后,该打扫的打扫,收拾院子的收拾院子。有些房里主子起得早些的,小厮和丫鬟已经端着洗漱的水具,前往各房伺候主子们起身了。

    门一开,李半夏看到的就是院子里这繁忙的情景。

    里面还没收拾好,所以这府里的大门还没有开便是了。

    李半夏对着那小伙子笑了笑,“你好,我想找你们老爷,烦请小哥为我通禀一声。”

    “你要找我们老爷?”

    “是的。”

    “姑娘,我们老爷可不是什么人都能见的,就是县令大老爷过来,我们老爷都要视心情才决定见不见他。再说了,每天想见我们老爷的人那么多,他就算是想见也见不过来啊。而且我们老爷这会儿还睡着呢,我可不敢去吵醒他。”

    那小伙子说起他老爷时,也是觉得有面子极了。的确,柳老爷子在这边城,可是响当当的一个人物。那句话怎么说来着,他老人家脚随便跺上一跺,这边城的大地都得颤上一颤。

    像柳老爷子这样的人,上门求他帮忙的,或是过来巴结他的人,每天都有很多。光是应付那些人,就够他们头痛的了。

    这位小哥说的话虽然有些呛,也不是太过无理,况且从这人家的派头来看,的确不是什么人想进去就进去的。一般人家尚且如此,更何况是他们这些所谓的大户人家,规矩比他们的钱还要多。

    李半夏倒没有别的什么意思,只不过是有些感慨罢了。随即,掏出包袱里刚刚看过的那封信,交到那小伙子手上。

    “这位小哥,我是你们家老爷故交的朋友,就是他让我到这里来的。你把这封信给你们老爷看看,他一定会让我进去的。”

    那位小伙子还是没有想递信的意思,“每日冒充我家老爷故交的人多了去了,谁知道你说的是真的还是假的?”

    “哎呀这位小哥,我这大清早地赶过来,难道就是为了骗你?”李半夏真的不知道怎么和他说了,原先不让她进去还有些个道理,连信递都懒得递,那她可真的没啥法子让他相信她了。

    “小全子,你在和谁说话?”一个挺威严的声音传来,小全子不敢多说,立即转过身去行礼。

    “大管家——”

    “这是怎么回事?”那个大管家走了过来,看到门外站着一位姑娘,脸因为寒冷而冻得通红。她的手上拿着一个信封,想要递给里面的小全子,对方迟迟没有接过。

    身后的那匹马毛色鲜艳发亮,神骏异常,倒是一匹好马。

    “大管家,这位姑娘说是老爷故交的朋友,要来求见老爷。我说老爷还在睡觉,不见客,她偏要见。依小的看,这姑娘就是存心来闹事的。”

    李半夏好笑的瞪了一眼小全子,这小哥说话还真不老实,倒是懂得避重就轻。他刚刚和她说的,可明明不是这个。

    李半夏见他口中的大管家都来了,就不和那小伙子计较了,忙上前与那大管家道:“大管家,我真的不是来闹事的,我是来求见你们家老爷的。哪,这个,你把它交给你家老爷,他看了之后一定会愿意见我的。”

    大管家接过那信封,又定定地看了李半夏几眼,低下头,看着那信封。

    “姑娘稍等片刻,我去给你问问。”

    “多谢大管家了!”

    这位大管家可比那叫小全子的小哥好说话多了。

    大管家拿着李半夏的信封,回到屋里去了。小全子嘀咕了几句,也折回了屋里。

    李半夏一个人站在门外,一边望着外面冷清的大街,一边听着里面的动静。

    若不是整条大街,都找不到一间能落脚的客栈,李半夏也不必非得见那位老爷。不知为什么,这一刻,李半夏突然感觉到了一股旅人的沧桑和无奈。

    人在异乡,总是会显得很落寞,很孤独。

    李半夏又一次想到了刘东山,每当她在外觉得落寞的时候,她总是会想到他——那个由衷让她感觉到温暖的人!

    只要在他的身边,发生再多的事,她也有勇气支撑下去。只要有他在身边,再多的困难和困境她都不会害怕。只要他在她身边,她就可以坚持着,快乐着……

    即使是他的腿刚受伤那段时间,她整天都很不安,很想要为他做什么,却什么也做不了。

    她不敢在他的面前表现出来,怕他会难受。但只要他静静地坐在那儿,看着她,然后用他宽厚的手掌轻轻拍着自己的背、摸着自己的脑袋,她就会浑身充满着力量,不安定的心也会慢慢的平静下来。

    因为她知道,她还有许多的事要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不只她的,还有他——

252 最好的照拂

    252最好的照拂

    李半夏等了有一会儿,里面还是没有动静。

    她已决定离开这儿。

    还没进去,她已经感觉到与这个地方格格不入了。

    最重要的是,她现在就想出城去,不管外面是个什么样危险的地方,她都想去看一看。

    况且,她还有楚尽香给她写的推荐信,即使他们不问情由抓住了她,只要看到那封信,想来也不会为难她。

    若真的因此招来了什么危险,也只有由它了,现在她只能碰碰运气。

    就在李半夏准备离开的时候,那扇朱红大门“吱呀”一声,从里面打开了。

    开门的人还是那位小全子,他是慢慢走回去的,出来却是小跑的。

    “姑娘,还好你还在,我家老爷请你进去呢——”

    “我……”这个时候,她已经不想进去了。如若那扇门还没开,这会儿她可能已经上了马背,走得很远了。

    小全子可就不这么想了,她还以为这位姑娘是跟他置气,遂赔笑脸道:“姑娘,方才都是小的有眼不识金镶玉,冒犯了姑娘你,小的这就和你赔个不是,你莫要与小的计较。老爷看过姑娘的信后,喜出望外,就差亲自出来接姑娘你了,这会儿正在屋里等着你呢,你快些进去吧——”

    “小哥言重了,我并不是怪罪与你,只不过我……”李半夏看看外面清冷的大街,又看看面前正自为难的小全子,叹了一口气,“好吧!”

    都已经到府外了,若不进去拜见一下,想是回到了村里,赵大哥问起来。她也说不过去。

    而且从小全子方才的话中来看,这柳老爷子与赵大哥的关系肯定很好。之所以这么喜出望外,肯定也是想从她的口中得知一点赵大哥的消息。单是这份情,她就不能拒绝了。

    另外,她也有着小小的好奇心。这位朱门大户里住的柳老爷子,与赵大哥到底是什么关系,又有着什么交情。她在药庐里坐堂那么久,也听过赵大哥说起他年轻时候游遍大江南北的故事,可从没听他说起过有这么一个朋友。

    小全子一听她说好,高兴坏了。让李半夏先请。自个儿则帮她牵着马,然后交给守门的小袋子,带着李半夏去见柳老爷子了。

    一路行来。雕梁画栋,假山怪石,风景如画。很快地,李半夏就跟着小全子到了正厅,也就是主人家会见客人的地方。

    “老爷。姑娘来了——”

    小全子站在外面禀报了一声,不一会儿,就从里面走出一个五十多岁,华衣锦袍的中年人来。

    他虽然已经五十多岁了,看起来却很年轻,只有四十出头的样子。眼角眉梢。依稀有往日的清俊。他的体格很结实,很健康,并未因锦衣玉食而走样。

    柳老爷子……呵呵!看到他本人后。再称呼他为老爷子,似乎有些不太合适。

    那位老爷子此时正在打量着李半夏,上下打量了一圈后,才和颜悦色地道:“姑娘,刚才那封信是你要浸千递给我的?”

    浸千。柳浸千,就是刚才那位帮李半夏递信的大管家。

    他是柳府的大管家。也是柳老爷的好朋友。旁人只道他是柳府的一个管家,却不知他早年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一个侠盗。专门劫富济贫,替天行道。他独门暗器,灵蛇镖,更是让江湖上的人闻风丧胆。

    确切的说,是让江湖上的一帮宵小闻风丧胆。因为这柳浸千,虽然杀了不少的人,却从没有杀过一个好人。他只杀十恶不赦、不忠不义不孝的坏人,也只劫些不义之财。

    一次被仇家追杀,身受重伤,被柳老爷子所救。

    柳浸千是一个有恩必报的人,柳老爷子对他有救命之恩,以后他的那条命就是柳老爷子的。

    这之后,他就一直呆在柳老爷子的身边,保护他的安全,还当起了他的大管家。甚至他还改了姓,跟柳老爷子一起姓了柳。

    柳老爷子对柳浸千十分的信任,他在这个家的地位也是十分高的,即使是柳家的公子和小姐,也不敢对他留难。

    “正是。”

    “那不知,你与这写信之人是什么关系?”

    “他是我结义大哥,这次我到边城来有事要办,他念我一人孤身在外,没个照应,便给了我这封信。”

    “原来如此。”柳老爷子颔首,眼眸间似是有无数的话想要说。

    “老爷,还是先请姑娘到里面再说吧~~姑娘吹了一早上的冷风,这会儿肯定正冷着。”

    “浸千说得有理,你看我,光顾着和姑娘你说话,竟忘了让你进去了~~快快快,孩子,快到里面去坐,里面暖和。”

    一声“孩子”,让李半夏心里一热,只觉得和这位老爷子亲近了不少。

    等在府外的时候,李半夏就在想,这间府邸的主人肯定是一个很有威严喜欢摆架子的老人,但是没有想到,他竟是如此的亲切和蔼,对人也十分的客气。

    这些,倒是李半夏不曾想到的。

    也或许,只是因为,李半夏是赵郎中的朋友。而那位赵郎中,是他一个十分重要的人——

    李半夏也没有想到,那位很严肃的柳浸千柳管家,居然是一个如此心细的人,说出来的话也透着一股暖意。

    带着关心的话语,总是会令人感觉到温暖的。许多时候,即使对方不说,不代表她的心中没有感觉、没有感动——

    李半夏跟着两人进了屋,柳管家立即到外面张罗去了。不一会儿,小厮丫鬟就给李半夏送来了一个小暖炉,给李半夏暖暖手。丫鬟端来了点心和热茶,让她吃点儿。

    这么早就候在外面,她一定冻坏了。

    而且看她的样子,倒真有点饥寒交迫的感觉。这里不比外面,想要什么都有,自然就会给她最好的照料。

    李半夏和柳老爷子道谢,柳老爷子含笑点点头,让她莫要客气,吃好喝好他们再聊。

    他可是还有许多事,要等着问这位姑娘呢。

    那位在外在逃几十年的家伙,终于想起还有这个家了——

253姑娘纯良,慧心巧思

    253姑娘纯良,慧心巧思

    任家客栈外,停了几辆马车。

    卢青和詹扬,将客栈昏迷的兄弟扛到马车上,然后便直接回了驿馆。

    “詹大人——”

    詹扬进得驿馆,一路上,手下人和他打着招呼。

    卢青已经带那些兄弟下去了,他赶过来要见鲍大人和慕容先生,把客栈发生的那件诡异的事情告诉给他们。

    “鲍大人,慕容先生——”

    “詹护卫,你回来了,手下那些人怎么样,都安置好了吗?”慕容竹慕容先生站在鲍大人的身后问。

    “卢青已经带他们下去休息了,想来没什么大碍,只是不知他们什么时候能够醒过来。”

    这前前后后已经一个时辰了,那些人还是没有醒转的迹象。也幸好只是令人昏睡的药物,若是毒药,后果可真令人难以想象。

    “詹护卫,你将那客栈发生的事前前后后仔仔细细地对本府说一遍,本府想知道那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面色威严、一脸正气、铁面无私的鲍大人开口了。

    这三个人,怎么看都怎么有些眼熟。若是李半夏在这里,脑海里一定会冒出一个词来——包青天三人组!

    她确信这个朝代不是宋朝,也没有她听过的那些历史名人,但这三个家伙却像极了包青天三人组。

    除了名字,有小小的区别之外,最大的区别就是那鲍大人并不是一张黑炭似的脸,脑门上也没有一弯弯弯的月牙。

    鲍大人年纪并不大,绝对还不到四十岁,方正的脸,刚正的眼神。一看就是个耿直不屈的人。

    他自称本府,是因为他现任京都庐阳府府尹,正三品。品级虽然不高,却很有实权。再加上他颇得皇上器重,为人又刚直不阿,在百姓之中有着很好的口碑,所以不管是谁都敬他几分。

    当然,也正因为他刚直不阿的脾性,也为他招来了不少的敌人,许多人做梦都想要他的脑袋。

    这一点。与清如镜明如水的包拯包大人也很像。

    慕容竹慕容先生,比起鲍大人还要年轻上个好几岁,一身白色的儒衫。颇有些飘逸淡泊之感。

    像他这样的装束,似乎更像个江湖中人,或者像个无拘无束的教书先生。处在官门之中,这样不羁的装束,还真是不多。

    这位慕容先生进入官门之前。听说是位帮人驱鬼驱邪的天师,偶尔测个字算个命啥的。

    测字算命啥的听起来还靠谱,帮人驱鬼驱邪可就雷人了。倒不是说这个职业怎么着了,而是慕容竹那副样子,是无论如何都无法把他和驱鬼驱邪联想到一起的。

    李半夏在见过慕容竹之后,乍从詹扬口中听到慕容竹以前帮人家驱过鬼。做过法事,嘴中的一口水很不雅地就喷了出来。并且喷了人家詹护卫詹帅哥一脸,害得她之后好几次看到人家都非常不好意思。

    詹扬遂将他们赶到任家客栈后。发生的一桩桩事情都与鲍大人和慕容先生说了一遍。尤其是到李半夏住的那间房之后,更是说得十分的详尽。

    鲍大人听后,沉吟了一声,没有开口。

    “慕容先生,你怎么看?”顷刻。鲍大人开口了,却是问身旁的慕容先生。

    慕容先生学识渊博。见解独到,先听听他的意见,再做决定不迟。

    “回大人,学生还有些地方没有想明白,需要詹护卫为我解除疑惑。”慕容竹说着,来到詹护卫的面前。

    “詹护卫,你方才说起那粒黑色的小圆粒,你是否还记得它的样子?”

    说起这个,詹扬想起来了。

    “大人,先生,我在等卢青赶回来的时候,又彻查了一次那间房。在房间的床底下,又找到了一粒小圆粒。”这一天发生的事情太多,他方才就醒卢青时,又耗费了太多的内力,着实有些累了,连思绪都不甚清晰。

    “哦?快拿出来我看看——”慕容竹方才听詹扬说起那粒小圆粒的威力时,就已经对那小东西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詹扬从胸口掏出来那方手帕,轻轻抖开,将那粒小圆粒交到了慕容竹的手中。

    “先生要小心,万不可将这小圆粒弄破。这圆粒里面会放出迷烟,威力惊人,非同小可。”小圆粒若是破裂,这次恐怕就是他们得倒地,昏睡个一阵子了。

    慕容竹慎重地点点头,摊开手掌,轻轻托起那粒小圆粒。

    看了半天,也没看出眼前的这小圆粒是个什么东西。

    “大人,容学生回去后再慢慢研究这是什么物事。”慕容先生重新折好了手帕,将那粒小圆粒包好,放在了自己的衣袖里。

    听他话中的急切,若不是现在正在和鲍大人、詹护卫商量着案情,他恐怕现在就会回去,将那粒小圆粒好好的分析探究一番。

    “慕容先生也道不出这小黑子的来例?”慕容竹饱读各大医书毒篇,对医药毒物很有研究,别说常见的毒药毒物,就是那塞外或敌国诡异的毒药毒虫,慕容先生都知之甚祥。

    没想到就这么一粒小黑子,竟然难倒了他们博学的慕容先生!

    其实这也不奇怪,慕容竹再博学,也会有不了解的东西。一个人,不可能什么事都知道。更何况,博学之人,了解的多是书中已提到已记载的事物。若这东西之前从未出现过,就不曾有任何书籍和典故记载,那当然就不得而知了。

    “学生惭愧。”

    “现在的问题是,这粒小黑子是那位姑娘故意留下来的,还是无意中遗失下来的——”

    “大人的意思是说,这粒小黑子可能是那位姑娘故意留下来的,目的就是要加害詹护卫他们?”

    慕容竹心思是何等的缜密,鲍大人那看似揣测的一句话,背后却隐藏了许多的内容。

    鲍大人经历的事情多,处理的各类疑难案件也多,更是与无数阴险狡诈的恶人打过交道。他们的手段不计其数,难保这一次,不是他们存心布下的圈套。

    詹扬听到鲍大人和慕容先生的话,心思一动。

    直觉的,那个女人不简单,一个寻常的姑娘家,身上携带这样威力的药本来就是一件极不寻常的事情。

    但这又不好说,毕竟他们并不能证明,那个未谋面的女人有心要加害他们。他们的行动是临时性的,那个女人事前应该不知道他们会到客栈搜人。

    若说她知道他们会去,并且将那黑色的小圆粒遗留到地上,从而让他们昏迷,然后再趁机行凶,这样也说不通。因为在他手下的那些人倒地后,她并没有出现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除非是看到他还没有倒下,她没有把握能够击倒他,所以才不敢出现——

    但这样,似乎还是说不通。

    她为什么要加害于他们呢?

    她又是从哪儿得知他们要搜捕客栈,又会算到他们会查到她住的那间房,会发现她遗留在地上的那粒黑色小圆粒?

    最关键的是,她既然算到他们要来,并且有法子让他们上当中计,她为何不在那粒小黑子里藏上毒药,而只是普通的迷烟,这不是多此一举吗?

    无数的疑问,无一得到解释。

    尤其是最后一点,解释不通这个问题,再怎么样的怀疑也都立不住脚。

    手上没有一点证据,自然不能随便怀疑人家。鲍大人和慕容先生肯定也知道这一点,只不过这里就他们三个人,把各种可能提出来,大家分析分析罢了,倒也不是真的说那个姑娘就有嫌疑。

    果然,听过慕容竹的话后,鲍大人摇摇头。

    “本府倒不是怀疑那位姑娘,只不过这位姑娘的出现有些不合时宜,身上又带着这样厉害的药物,让本府有些奇怪罢了。”

    “这倒是,边城动乱,许多百姓举家迁往了别处。即使留下来的,也莫不想尽快离开这个是非之地。而那位姑娘,却在这个时候来到胥州城,着实令人费解。”

    “会不会是那个姑娘有重要的事情要办,非得到胥州城来不可?”詹扬道。

    “这也不是没有道理,只是这个时候,有什么重要的事情,非得到这是非之地来不可呢?听那店老板说,那个姑娘穿着打扮也不似江湖人,就是一寻常的姑娘家。一寻常的姑娘家,又怎会随身带有这样厉害的药物?”

    鲍大人还是想不通这个问题,若这一切都是巧合,那也未免太巧了。但这巧合之中,似乎有隐藏着必然。事实到底是怎样的,恐怕只有那个姑娘自己清楚。

    “或许……正是因为那个姑娘不是江湖人,是个柔弱的姑娘家,所以才带着这些药物防身……”

    说话的还是詹扬,也不知为什么,他虽然觉得那位姑娘很不简单,却也能感觉到那个姑娘应该不是一个坏人。

    这一点,从那粒制作精巧的黑色小圆粒就能窥见一般了——

    能够有如此巧思,想方设法,造出只是让人陷入昏睡,对人体不造成一点损害的药物的姑娘,詹扬无法把她想象成一个心思不纯的坏人——

    …………

254 身世之谜,往日情仇

    254身世之谜,往日情仇

    “或许……正是因为那个姑娘不是江湖人,是个柔弱的姑娘家,所以才带着这些药物防身……”

    詹扬话落,鲍大人和慕容先生也都点了点头,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这样的解释是极为合理的。

    “詹护卫,你带我去看看那些昏迷的人——”也许那个,能帮他想到那个小黑子是什么。

    詹扬点头,带着慕容竹下去了。

    鲍大人正坐椅中,捋着他的胡须,陷入了思考中……

    或许是他们碰见过太多疑难的案件,又或许是因为他们太过聪明了,所以一件极其简单的事情,被他们想得这般复杂——

    柳府。

    柳老爷子等李半夏用过早餐,饭后,两人坐在客厅里边喝茶边聊。

    用早餐的时候,柳老爷子已经知道了李半夏的名字,也知道这一次她前来边城是为了什么。

    对于一个姑娘,有勇气只身来到这风口浪尖,柳老爷子也表示很意外。

    现在,他们正聊到了早晨在外面那个没有聊完的话题。

    “柳老爷,赵大哥在信中说你和他是多年的知交好友,想来应该不是如此的简单吧?”这样的问题虽然有些冒昧,但李半夏实在是很好奇。如果说这位柳老爷真的只是赵大哥的知交好友,为何从未在她面前提起过这个人?

    而且那封信里面的内容也很奇怪,赵大哥说他虽然与这位好友很长时间没有见面了,却一直有联络。而从柳老爷方才在外面问她的那些问题来看,他对赵大哥的近况并不了解。那么通信联系一事,也就未必是真的了。

    柳老爷呵呵地笑了,“不错。”

    “那……”

    “你嘴中的赵大哥,其实是我的二弟。一母同胞的二弟!”

    “什么?!”李半夏错愕。

    这恐怕是她今年听过的,除了自己穿越了,最令她惊愕的消息了。

    接下来,柳老爷就向李半夏说了他和他二弟之间的那段恩怨难断的过往。

    原来柳老爷和赵大哥本就是一母同胞,柳老爷是长男,比赵大哥要大上个几岁。柳老爷小时候就十分的聪明,是方圆百里有名的小神童,柳氏家族也是边城有名的望族,经营药材生意。可以说,是边城最大的药材商之一。

    柳老爷会做生意。赵大哥会给人看病。但医术又不是特别的精湛,在边城一带只能算是个有善名的大夫。

    赵大哥的父亲是一个很严厉的人,对两个儿子很严苛。柳老爷聪明懂事。也很乖巧,所以很得他爹的宠爱,一开始便决定以后由他来继承整个家族的生意。

    赵大哥生性洒脱,倒也不以为意。再加上他从小就无心家族的生意,只喜欢天南地北的游玩。赏遍名山大川,吃遍天下美食。

    看到赵大哥的样子,他爹就更加的生气。总觉得这孩子不长进,是扶不起的阿斗,柳家出了这么一个没出息的儿子,他觉得脸上无光。

    在和外人介绍大儿子的时候。总是很自豪,在介绍小儿子的时候,恨不得家里从未有过这样的一个儿子。每次说起大儿子。严肃的脸上也会带着笑容。说起小儿子,再高兴的氛围也会突然冷场。

    赵郎中即便再豁达,也无法在这个家里呆下去。

    二十年前,他爹为赵郎中说了一门亲事。对方是一个富商大贾的女儿,家产丰厚。对柳家在边城的生意更有利,还有利于柳家打通内地市场。扩大生意。

    只是传闻这位小姐,名声不太好,脾气恶劣,还喜欢毒打下人。赵郎中仁善是出了名的,当然无法接受这样的小姐作为自己的妻子。最重要的是,他无法接受他爹的安排。

    他爹喜欢大儿子,对大儿子有着更高的期望,他不想违背大儿子的意愿,让他娶一个不喜欢的女人做妻子。

    所以,就决定让他来娶那位小姐。就像是他爹说的,他对柳家没有什么贡献,也不能为柳家带来什么,他唯一能帮助柳家的,就是娶一个对柳家生意有帮助的妻子,与那富商大贾联姻。

    赵大哥终于忍受不了他爹随意安排和否定他的人生,他离开了家,他决定以后要为自己而活。

    赵大哥与他爹彻底决裂了,他爹狠狠掴了赵大哥一巴掌,并扬言以后柳家没有他这样一个儿子。只要他踏出家门一步,就永远都不要回来。

    赵大哥年轻气盛,面对咄咄逼人的父亲,一步不让。

    别说他爹不让他回来,就是有一天他求他回来,他也绝不会再踏进这家门一步。他也不会那么不识趣,给他爹丢脸,以后绝对不会在外面承认他是他的儿子!

    柳老爷柳青光,那个时候他还是柳府的大少爷,面对父亲和二弟的争吵,也被弄得焦头烂额。一方面要安抚怒火冲天的父亲,一面又要尽全力挽留一直被冷落忽略的二弟。到最后弄得,反而两方不是人。

    赵郎中对他这位大哥,虽然并不怨恨,却始终是有着一股怨气的。

    他虽生性豁达,却不是没有感觉。对于父亲的偏心,也不是一点都不介意。他也会很受伤,尤其是有个样样优秀的大哥,他就只是陪衬。他的存在,似乎就是为衬托大哥柳青光的优秀的。

    若只是如此,赵郎中可能会失落,还不会如此的生气。只是,当他爹毫不留情地选择牺牲掉他的终生幸福时,压抑在心里二十年的不平和怒火一下子全爆发了。

    赵郎中和他爹大吵过后,一气之下离开了家。这之后,果真如他说的,不管柳家发生了什么事,他二十多年来一步未踏进家门。

    十五年前,他爹去世。联系了许多人,打听赵郎中的下落,也没有得到他的一点音讯。

    他爹直到临死的时候,都没有原谅赵郎中。尤其是在他缠绵病榻的时候,提起赵郎中,总是气得不轻,说自己不该生下那个狼心狗肺的儿子。除了给他气受,那个不孝子从来没有为他这个做老子的做过什么。

    柳青光知道,爹他嘴里说得狠,表现得很无情,他还是想二弟了。人到临死的时候,总是会想得很多,也不想留下过多的遗憾。

    二弟一直没有回来,爹的灵柩就安放在灵堂里,本想等他回来再下葬,一连等了三天,还是没有看见二弟的身影。

    到了第四天头上,已经不能再等了,他站在爹的灵柩旁,郑重地告诉他:总有一天,他要把二弟给找回来,让他到他的坟前上柱香。让他们这段迟来的父子之情,不留遗憾——

    但二弟就跟人间蒸发了一样,几年、十几年、二十年过去了,都没有他的消息。他时常想,当年的那件事到底有多伤二弟的心,让他竟这样决绝,真的从此不过问柳家的事。

    后来从一个熟识的伯伯那里听到了一点关于二弟的消息,他们两人撞见也是在一个很偶然的情况下。那位伯伯一次来到边城办事,到柳府坐了坐,与他说起二弟的事。

    他说二弟终于已经厌倦了流浪漂泊的生活,希望安定下来。他成了家,妻子是个很爽快的人,与二弟性格一样。但是对二弟却很好,甘愿跟在他身后,随他去任何他想要去的地方。

    他们在三个月前,还有了第一个孩子。做了爹爹的二弟,变得更加成熟稳重了,急需找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安定下来,带着妻子和孩子安然度过一声。

    那位伯伯还说起,二弟离开家之后,就改了姓,和娘姓起了赵。

    在临分别的时候,二弟犹豫了许久,终究还是向他问起了柳家的情况。

    伯伯每年至少都会来一次边城,对柳家的情况很熟悉,遂把他知道的柳家的事都和二弟说了。

    在听到爹去世的消息后,二弟沉默了很长的时间。

    这些年,他不曾回到过边城,只想把柳家的一切,和他过去那些不快的记忆,一起磨灭。

    他终究还是柳家的儿子,他不知道,那个严厉的老爷子,他爹在去世的最后一刻,是否还在记恨着他这个儿子。是否在后悔,曾经生下他这个儿子——

    他爹死后,他与柳家的关系似乎就更淡薄了,他已决定完全放下过去的一切,以姓赵的身份好好的和他妻子还有孩子,过平凡安宁的生活。

    离开之前,他告诉那位伯伯,下一次若是见到他的大哥,告诉他不要再派人找他了,他过得很好。

    柳家,终究不过是他的一段记忆。以后,他的生活里,再没有柳家——

    不久后,他们来到了大杨村这个地方。立即就被这个清静祥和的地方吸引了,并在这里安了家、落了户。

    这一过,就是二十多年。

    柳家已经完全被他忘却了,只偶尔出现在他童年的梦境中。

    这一次,如果不是李半夏,他可能已经忘记了自己还是柳家人,还是柳家的二少爷。

    李半夏听过这些后,心里除了感慨就是感动。

    若不是赵大哥太过担心她的安危,怕她在边城没人照顾,恐怕终其一生,他也不会与柳家有任何牵连了吧——

    …………

255 情暖如朝阳,热心伸援手

    255情暖如朝阳,热心伸援手

    李半夏感慨,她没有想到,赵大哥居然还有这样一段令人伤心的往事。

    她说赵大哥谈天说地,说南道北,唯独不谈论自己家中之事了,原来许多事还真是不堪回首。

    赵大哥豁达乐观,志在山水之间,让他做什么生意、继承家族的产业他肯定是不乐意的。即便做得来他也懒得做,更何况以赵大哥那种仁善大方的性子,要他开药材铺,别说那药材铺子能赚钱,不赔本就算不错了。

    当然,从长远来看,有善名的铺子定能声名远播,生意兴隆。只不过,李半夏这么看,赵大哥他爹未必这么看。

    从某一点而言,赵大哥与那个家格格不入,矛盾迟早有一天会激发,他会离开家也是必然。

    但她想,赵大哥的心里应该不是完全没有这个家的。毕竟是自己的家,哪是想割舍就割舍得断的?

    以那种激烈的方式离开家,即便心里想放下,也终归有些难平。对于已故去的老爷子,他们父子俩至死都没有再见一面,这种遗憾,怎不令人唏嘘万分?

    这次她来到边城,一方面是想她在这里有人照应,另一方面恐怕也是希望自己能代他来看看他的家乡、他的家。

    柳老爷子和李半夏聊了一上午,三句话都不离他那二弟,说到动情处甚至老泪纵横,兄弟情深不言而喻。

    得知赵郎中在大杨村住得很好,做起了自己最喜欢的大夫,在那一块又很有善名,妻贤子孝,柳老爷子也很是安慰。

    紧接着,老爷子为李半夏在府里安排了住处。让她先休息,等明儿个她都休息好了他再与她商量她这次来边城的事情。

    李半夏托老爷子办的事情,柳青光已经派人出去打听了,不日就会有消息。

    李半夏现在要做的,就是在这里休息好,养精蓄锐,一等那边有了消息,再上路赶赴军营不迟。

    柳老爷子把李半夏当作是贵客,住在府上最好的厢房里,还专门派两个丫鬟在一旁服侍。她有什么需要的尽管让她们两人办就好。

    虽然只在一起处了半天,柳老爷子也看出这丫头是个喜欢清静的人,也不太喜欢这大户人家的规矩。要不是他从小就在这里住习惯了。他也会觉得这里面的规矩多得很。

    柳府上到主子,少爷小姐,下到家丁丫头婆子,有一百多人。每天一桌吃饭的,也有十几人之多。柳老爷子也知道。要这丫头和他们一起吃饭,肯定不习惯。所以每到饭点的时候,总让丫鬟将她的饭菜端到房里去,也省得她被人打扰。

    李半夏安心在府里等待消息,时而翻看一些书籍,时而研制一些可能用得上的药物。日子过得倒也清闲。适逢柳老爷子有空,也会派人喊她前去,和她说会儿话。

    柳老爷子和她聊过两次之后。才发现这位李姑娘还是一位对医理颇有天赋的大夫,也听了李半夏和赵郎中在村里救人的事情,更是啧啧称奇。

    柳老爷子做的本就是药材生意,自己又出身医术世家,虽说自己对医术不如他二弟那般精通。却也了解一二。

    他尤其对李半夏的针灸之法感兴趣,加上柳老爷子为了生意常年各地奔波。虽未年迈却也有了一身的风湿病等之类的毛病。当即让李半夏为其扎了几针,效果果然好了不少。

    第二天,消息就来了。

    胥州城外三十里,熊大将军的兵马在那里安营扎寨。外有强敌,内无粮草,再加上军中将士又接连染病,可以说是有忧外患,处境艰难。

    这个时候,不管是谁出入军营,都极有困难。大将军为了慎重起见,更是严令军营重地,不得任何人随意进出。别说是军人家属了,就是军中的那些将士,想要出来一趟,都是难如登天。

    未防敌人偷袭,军营的四周都有机关,贸然闯入机关者,恐怕是有进无出。这些日子,那些打听军情的探子,已经有不少的人死在那些机关暗箭之下。想入军营,需得在五百米后先做请示,得到许可方可进入。这人要进入军营,需得被搜身,确定没有携带什么武器和危险的东西才能放人进去。

    这偌大的军营,别说没人敢在里面动粗,就是有人真的想在里面做些什么事,军营重地,又高手重重,也不怕他真的干出什么事来。

    熊大将军更是人中翘楚,什么魑魅魍魉在他那里必将现行,若是以前,他定不至于如此防备。只不过,这一次不知敌军从那里请来了一批施毒高手,军营中人接连中招,要不是有张神医坐镇,后果不敢想象。

    熊大将军凭着他的魄力和他在军中超高的威望,率领一班将士苦守胥州城。然几个月过去,熊大将军昔日的神姿英发,也变得憔悴不堪,脸上满是倦容。他现在就是凭着一股精气神和坚强的意志信念,与敌军搏斗,就是看谁能坚持到最后……

    所以说,李半夏在这个时候前去见熊大将军,找张神医帮忙,有多艰难了。

    李半夏在听到这些消息后,心中也是暗幸。如果她昨日就那样贸贸然冲到军营去,恐怕这会儿已经被那些暗器毒箭射成马蜂窝了。

    只是接下来她要怎么办呢?军营重地,即便她有楚尽香的信,也未必能够入内。熊大将军如此戒备,只怕她还未到近前,不由分说就被人招呼了。像这种误伤的事,可不是一点都不可能的。特别是一点都不了解军情的她,对军营的规矩也不懂,行动就得更加小心。

    更严重的,那些人甚至会怀疑她书信的真伪。敌军本事通天,对我方军营的事更是知之甚祥,就连大将军的一些事情他们也是了解得清清楚楚,毫无疑问军中出了内奸。

    既是如此,那楚尽香的真实身份就不是一个秘密。残剑公子在武林之中声名远播,家喻户晓。其留下的墨宝为数虽然不多,却也不少,尤其是他三年前在苗顶与杨洛把酒言欢,即兴创作的那首《饮酒诗》更是为人称道,被无数的武林豪客拿来饮酒助兴。

    如果说,我方军营真的有内奸,又知道楚尽香的事情,那必然也清楚楚尽香此时不在营内,那用他的名义安插个奸细过来执行必要的任务,那就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而且计划之周详巧妙,非一般人所能想到。

    当然,这些事情李半夏是不知道的。她唯一知道的,就是楚尽香的真实姓名叫万雪峰,太颠万雪峰,性格行事还有说话更像一个江湖中人。

    他正在办一件要紧的事情,这件事情很可能与边关的将士有关。从他谨慎的态度和行事之周密,想来军营里出了内奸,否则他不会一出来就会暴露了行踪,遭到追杀。

    从这种种的情况来看,单凭一封书信就要他们相信她,恐怕有些单薄。李半夏虽然没有见过这古代人的手艺,却也知道,想要模仿一个人的字迹,写一封书信对那些专门干这一行的巧手来说,实在不是什么难事。

    李半夏正自思量犯难间,柳老爷子开口了。

    “丫头,这事你不用担心,想要进城,我有法子。”

    “柳老爷有办法?”

    “不错。丫头想必还不知道,那军营每日所需药材都是我们柳家药材行提供的,你嘴里的那位张神医,和我打过不少交道了,我倒能和他说上些话。”

    李半夏眼里已有喜色,她明白柳老爷子的意思。

    不错,军营所需药材开支巨大,在边城,除了柳家,谁还有实力能提供他们那么多的药材?

    而张神医,是资格最老医术最为精湛的军医,在这等特殊时刻,药材又关乎一干将士的性命,肯定是重中之重,想必还是要张神医亲自操办检验过,才敢放心给将士们服用。这一来二往的,少不了在一起打交道。

    “至于熊大将军,那可是一个出彩的人物,我也和他见过几次面。对于我们柳家做事,他还是信得过的。”

    李半夏点点头。这一点是肯定的,否则大将军也不会指定柳家作为他们军需药材的提供商了。他们在作出决定前,肯定细细地斟酌评估过,对柳家的商誉和做事风格都有了解,这才敢放心地把这项生意交给他们。

    “三天后,我们柳家又得送一批药材过去,到那时候,你就跟我一起进去,那些官军必不会为难于你。”

    李半夏已经喜不自禁了,连声道谢,“柳老爷,我真不知道怎么说,总之就是谢谢你了。”

    “只是……”柳老爷突然犯起难来,似乎想到了什么难处。

    “只是什么?”

    “只是我带你进去不难,要让你留在那里,还有机会跟张神医学医,那恐怕就困难了。”

    柳老爷说得没错,军营不会因为他们认识,就凭白让一个姑娘家留在那儿。若真是这样简单,那些敌军的奸细早就混进去了。

    至于这一点,李半夏倒一点都不担心。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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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田仁医傻包子介绍:
中医世家第八代传人李半夏,重生在几百年前的一个小山村。 天生患有严重口臭,还是七里八村有名的长舌妇 见弃于人,被继母嫁去大杨村做了刘家老大的续弦 婆婆唠叨,公公深沉 小姑挑剔,弟妹吝啬,小叔又是一个“妻管严” 还有三个傻包子,一个玩自闭,一个事儿精,还有一个专以气她为乐 你看看,这日子可怎么过! 还好还好,有个实诚良善的相公 从此—— 他种田来我行医 夫妻双双把小日子过起来啊啊啊啊啊啊~~~肥田仁医傻包子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肥田仁医傻包子,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肥田仁医傻包子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