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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寇十五郎     放啸大汉txt下载     放啸大汉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二百八十六章 【劫 难】

    时值深夜,篝火簇簇,奔波了一天的流民刚刚睡下,袭击突如其来。

    旅队是有夜哨的,分两批,上半夜是商队护卫,下半夜是流民青壮。现在是上半夜,所以出现骚乱,班行首先就斥问护卫队头目陈准。

    陈准带着三个护卫原本是想跑到骚乱处查看的,蹄声一起,他立即转向,朝左侧山坡拼命冲去。刚冲到坡顶,迎面数声弓弦绷响,陈准大叫一声,仰脸向后摔倒。他身后的护卫扶都扶不住,两人一起骨碌碌滚下坡。

    “箭矢!小心!”另两个护卫边大声示警,边拔刀蹲伏,刚刚探头——一声马鸣入耳,眼前突然出现一对碗大的马蹄……

    吭吭两声,两个护卫扎手扎脚,闷哼着翻滚下山坡,两股烟尘消散后,护卫寂然不动,死活不知。

    陈准在另一护卫扶持下,吃力爬起来,不理会肩窝处颤巍巍的箭支,咬牙抬头望去——顿时吸了口冷气。

    八月初的夜晚,弯月如钩,泠泠照在山脊线上的一排骑影身上。这些骑影就像暗夜里钻出的幽灵,沿山脊线高高低低伫立着,背着月光,箭羽的剪影,利刃的反光,无不渗透出一股凶狠肃杀气息。

    这时候,四周闷雷般的蹄声已汇成两股,从山坡道左右两边夹进。最前头部分,已冲入流民营地,哭号之声铺天盖地。

    陈准跑这条道已近十年,印象中从没有如此规模的马贼沙盗。而且,这些恶贼难道没看到旅队上插着的班氏家徽认旗么?

    尽管伤口剧痛,两腿发软,但护卫的职责,不容陈准退缩,他深吸一口气,嘶声大吼:“这是班氏商队!来者是道上那位朋友?恕陈某眼拙,请亮明身份。若一时有短缺处,大家好商量……”

    山坡山,重重骑影中一骑士冷冷吐出一句:“啰嗦!谁替我杀了他!”此人说的,居然是匈奴语。

    侧旁窜出一骑,拨刺刺冲下坡,刀光一闪,锵地一声大响——却是那护卫挺身而出,举刀挡住必杀一击,人也被强劲的冲势撞飞。

    陈准怒吼着挥刀刺入马颈,骑士滚落在地,手里的弯刀也摔飞出去,旋即翻身而起,从腰间抽出一柄斧,恶狠狠扑向被战马撞得踉跄不稳的陈准。

    黑暗中两个人影猛烈冲撞、扭打。短短数息后,骑士突然抓住陈准肩窝的箭杆,猛力一扯。陈准惨呼,气力顿泄。斧刃一闪,血光迸射……

    叭嗒,尸体软倒,那骑士上前拾起刀,再查看了一下坐骑,懊恼地狠狠踢了一脚地上的尸体。

    山坡上传来骑士的嗤笑:“屈突,你是不是老了?杀了个人,却赔了匹马。”

    那叫屈突的骑士大怒:“吉布,敢羞辱我,你来试试!”

    “住口!”方才那下达格杀令的骑士一声断喝,制止了手下的争吵,手里圈成数匝的皮鞭向营地一指,“牛羊已经驱入圈,勇士们,去收割吧!”

    随着强盗头子这一声嘶吼,山坡之上发出一阵狼嚎应和之声,而营地那边,流民的哭号,掩盖不住阵阵狂笑与嚎叫。

    河东流民迁徙以来,最大一场劫难,发生了……

    ……

    天明时分,阳光照在一片狼籍的营地上,血迹、尸体、燃烧的帐篷、打翻的笼箱、破碎的瓮罐、碎裂的衣帛……

    七百多流民,除了冲突时死伤的五十多人,几乎全被俘虏。在这荒凉的戈壁滩,一个人逃走,存活机率比被俘还小。领路的二十个龟兹人,在袭击发生时的第一时间就弃械投降,居然一个没事。

    死伤最重的是班氏护卫,当时巡夜的就是他们,也因此成为强盗的首要剪除目标。自头目陈准以下,死伤十五人,伤亡四分之三。除了在班行身边护卫的四个人之外,全没了。

    班行、邓展全成了俘虏,但墨秦却不见了踪影。

    邓展曾想组织流民青壮奋力一搏,却被班行阻止了,原因无他——强盗太多了,而且,不是一般的强盗,全是匈奴人!

    在匈奴人洗劫营地时,外围全是匈奴骑士,骑与骑首尾相连,合成一个大包围圈。蹄声轰隆,烟雾腾腾,骑影若隐若现,粗略看去,不下百骑。加上突入营地的匈奴人,人数起码二百往上。这么多人,你怎么拼?

    邓展颓然扔下环首刀,扭头望向班行:“从哪里钻出这么多匈奴强盗?”

    班行望着远处仰躺着的陈准,脸上掠过一抹悲戚,摇摇头:“某亦不知。此前从未听闻……”

    “你们没听过,那是因为我们刚迁徙到此。”一个匈奴骑士策骑而至,用蹩脚的汉话说道,“我叫吉布,是鞮汗部当户。现在,你们是我的奴隶。”

    班行深吸一口气,上前拱手,用匈奴语道:“吉布贵人,在下乃楼烦班氏族人,请求自赎及赎人。”

    匈奴人有不成文规矩,被俘的奴隶,可以根据自己的身家,自开价码赎身。班行是个草原通,对此门清,一开口就向对方表示,自己有自赎的能力。这样,匈奴人至少会有起码的尊重,有尊重,下面的事才好谈。

    吉布上下打量班行一眼:“楼烦班氏,我知道,你想自赎——看到那位骑白马的贵人么?那就是郅支单于亲封的右骨都侯,莫顿贵人。从现在起,他就是你们的主人,你要自赎,向莫顿贵人请求吧。”

    莫顿?!

    匈奴强盗中策出一骑,戴着镶金边的兽皮帽,身材高大,脸皱得像风干的橘皮,满脸黑白间杂的胡子,左耳戴着一个硕大金环——正是消声匿迹数年的鞮汗部右骨都侯,莫顿。

    紧随其后的匈奴骑士,便是他手下第一勇士,屈突。方才便是他击杀了陈准及数名护卫。

    听到莫顿这个名字,班行倒还没什么,邓展却是心潮激荡,双拳紧握。

    原来是这个混蛋!

    当年东庚烽燧之战,邓展因为被派去求援,未能亲身参与,一直被他认为是毕生憾事。他没有见过莫顿,也没见过屈突,但这两个人的名字,他绝不会忘。万万没想到啊,居然在今天遭遇……而且,这恶贼再一次欠下血债。

    一个大胆的念头,跳入邓展脑海。(未完待续。)

第二百八十七章 【怒 袭】

    “把那两个人押过来。”莫顿已经问明白,这两人是这群汉民的领头。

    待班行、邓展被押过来时,刚一拱手,未及开口,莫顿就厉声喝道:“那个叫墨秦的汉官呢?”

    班行不卑不亢道:“昨夜混乱,墨子期意欲重整流民,只身冲入营中,此后便不知所踪。也许,已经被你们……”

    屈突厉声打断:“我们让龟兹人认过人了,没一个是!”

    班行笑了:“是么?看来我的赎金可以少付一份了。”

    莫顿沉下脸:“赎不赎,我说了算。莫忘了连你都是我鞮汗部的奴隶。”

    班行欠欠身,抬起头时,脸色肃然:“骨都侯既然询问了龟兹人,当知我们的来历,这些汉民都是我朝徙边的屯卒及其家眷。攻击屯卒,无异于与我朝为敌,请骨都侯三思。”

    莫顿冷笑不已:“屯卒?你们要屯哪里?已经过了都护府,你们要往哪里屯?再说了,这些人一看全是平民,哪有半点士卒的样子?就算真是屯卒,我莫顿也全要了。你不妨向都护府求援,看看段会宗会不会发兵解救。嘿嘿,只怕他此刻正被我们匈奴人弄得焦头烂额吧。”

    班行与邓展互望一眼,终于明白为什么被劫了。这莫顿竟是趁都护府全部注意力被北面的匈奴内讧吸引,兵力北调之机,抽冷子跑来丝路打秋风。结果没想到运气那么好(或者说是他们太倒霉),逮住了他们这些肥羊。

    情况很明显,看来莫顿是不会因为这些流民的汉民身份而轻易放过的了。这些匈奴小部落本就是如此,风调雨顺时就是和善的牧民,一旦遭灾,揭不开锅,就会摇身一变为恶狼。这戈壁草原上职业马贼强盗并不多,绝大部分都是这种“兼职”的。

    班行深吸一口气,揖礼道:“既如此,在下愿以钱帛货物,为所有汉民交付赎金。骨都侯意下如何?”

    莫顿扫了一眼那些驮货的橐驼:“这些是战利品,不作数。”

    班行慨然道:“这是自然,赎金班某另行支付,只希望骨都侯不要再伤害任何一个汉民的性命。还有,请为伤者施以医药。”

    莫顿看了一眼那些正被绳索串在一起的汉民俘虏,点头同意了。倒不是此人好心,而是这些汉民,包括伤者,现在都是钱来着,谁也不会跟钱过不去。

    “希望你们班氏到时能付得起足够的赎金。”莫顿阴阴一笑。近七百汉民啊,如果全赎了,他的部落可就大发了。退一步说,即使赎不完,这些人口也是部落的宝贵财富。每帐都能分到几个奴隶,有人口、有钱粮,鞮汗部才有复兴的希望。这一票干得太值了,就算为此惹上班氏、都护府,也在所不惜。

    莫顿志满踌躇,正要拨转马匹,却听到身后传来吉布的声音:“咦?这是什么?”

    “这是送给骨都侯的大礼。”

    是那个叫邓展的家伙的声音,什么大礼?莫顿好奇心起,扭头一看——这一看,当场倒吸一口冷气。从头凉到脚!

    莫顿审讯完后,两个匈奴人上前,分别对班行、邓展进行搜身、捆绑。当一个匈奴人从邓展袖兜里掏出两个红色的短圆筒时,一脸诧异。一旁的吉布看到,也不禁奇怪发问。

    就在邓展随身两枚防身雷炮被搜出的一瞬,早已蓄势的邓展低头一记头槌,将那匈奴人撞得鼻骨折断,血泪长流。邓展顺手夺回两枚雷炮,戳开封膜,手指勾出引索,拇食二指夹住索根,用牙咬断大半,只剩不足一寸。

    营地夜间刚被火焚烧一轮,虽已熄灭,但余烬处处,冒烟闪火,随处可见。

    邓展冲向一堆余烬,一记铲腿,烟灰四散,火星迸溅。吉布与另一个搜身的匈奴人,刚冲近就被烟火逼退。

    邓展一手一枚雷炮,往灰烬一插,待取出时,两根短短的引索兹兹作响,闪着耀目的火花。

    “莫顿!东庚烽燧死去的兄弟,已经等你等不耐烦了!我这就来送你一程!”

    随着一声咆哮,两枚雷炮同时扔向莫顿。短短一个呼吸,两声巨震先后响起好。

    白马惊蹶,莫顿坠地。周围的匈奴人一阵骚动,甚至听到有惊恐的叫声“是天雷!”

    从邓展开始发难,到雷炮爆炸,莫顿坠马,整个过程,不到三息,在场的匈奴人,几乎没人反应过来,突袭就已完成。

    双炮齐鸣,邓展仰天大笑,快意淋漓。

    反应过来的匈奴人一涌而上,将邓展摁倒,吉布愤怒地用刀柄砸了几下邓展后脑,顿时满头是血。邓展一脸尘土和血,不断呛笑。而另一边屈突也怒吼冲过来,拔刀、高举,正要劈下——

    “住手!”

    随着一声冷冷断喝,在场所有人动作定格,目光全聚焦于一处——莫顿慢慢撑起,身体明显发颤,橘皮老脸与邓展一样,混合泥血,一只眼睛也不断流血。左袖破烂,隐隐可见渗血……这是因为他用左臂拍飞雷炮所致。

    莫顿抬手止住左右欲扶,一步步挪近邓展。他一条腿不给力,大概是被惊马踩踏,也不知断没断。

    “雷……炮!”莫顿声音从齿里挤压出,令人不寒而栗,“你是……富平侯张放的什么人?”

    被七八双手死死摁住动弹不得的邓展,一脸不甘,为自己的准头与时机把握失误而懊恼。如果两枚同时砸中,如果其中一枚不是爆炸过早,如果莫顿不及时抬手格挡……不甘归不甘,既然失手,邓展倒也光棍,豁然大笑:“记得当年东庚烽燧之事么?我就是那突围的几骑之一。”

    “哈哈哈哈!”莫顿的笑声令人发毛,尤其眼里不时泛出的血水,更是吓人,“原来是老熟人!好极,好极。”

    “把他捆起来。”莫顿对屈突、吉布森然道,“除了我,谁也不许伤他。”

    屈突、吉布俱打了个寒战,躬身应诺。

    莫顿再转向一脸目瞪口呆的班行,呲牙一笑:“这个人,多少钱都不许赎。”

    半个时辰后,所有俘虏汉民青壮都被绳子串成一团,老弱及龟兹人则在匈奴人的监视下,拉车套马,牵着骆驼,在哭号绝望中,向茫茫戈壁深处行进。

    班行、邓展都有优特,虽然都捆绑着,但各有马骑,由匈奴人牵缰驰行。只是表面相同的待遇,却无法掩盖未来各自命运的巨大反差……

    当蹄声远去,哭号渐逝,烟尘散尽,一阵风沙吹过,河边芦苇簌簌颤动。

    啵!一声水响,河面破开,一只苍白发皱的手倏地伸出,深深抠入河岸泥土……(未完待续。)

第二百八十八章 【张放很生气】

    黄沙半掩尸体,多数残缺不全,地上到处是黑色的血渍,各种破碎的生活用具,还有裭风吹到芦苇上的碎布条,在风沙中猎猎招展,直如招魂。

    张放就站在那天莫顿立马之处,从山坡俯视,周遭情形一览无余,此刻他脸上,没有半点表情。护卫士兵流水价地向他报告各种情况:

    “……一共发现二十七具尸体,或利器、或撞击致死。尸体经过掩埋,但比较匆忙,有的深有的浅,浅的被野兽刨出、啮咬,尸骨不全……”

    “禀君侯,已经勘察完毕。虽然时隔多日,但因人迹罕至,且夏季风沙较少,四周各种蹄印、足迹还保留得比较清晰……这确实是事发地。旅队当时正扎营休息,遭到大股人马突袭。袭击者从三面合围,因为突袭太快,流民们甚至连跳河逃跑的机会都没有……”

    “禀君侯,丘队率已率二十骑到附近搜索,希望能有所获。”

    张放一行,是在事发七日后出现此地。在完成出使匈奴使命后,使节团一分为二,张放带着扈从、班稚、公孙覆以下三十汉骑兵,在交河壁军司马杜勋等二百骑护卫下,前往西域都护府所在地乌垒城。直到入城后才知道,流民团已先期抵达,但墨秦与邓展改变主意,河东迁移汉民已经出发。

    张放对二人更改计划表示赞赏,毕竟现在才是八月,如果就此停留,不但加重都护府后勤压力,更会影响明年第二批迁移。但张放也考虑到三个月难以赶到摘星城,比较理想的是先到乌孙赤谷城——在这一刻,张放与班行竟想到一块去了。

    张放并不知道班行、墨秦、邓展已做出了相同决定,他打算利用全骑快速的优势,赶上流民团。

    段会宗与郭习、杜勋商议后,决定派出一队人马护送张放一行到龟兹国与温宿国交界处。这队人骑的领队,同样也是张放的老熟人——刚晋升队率不久的丘仲。

    要问整个都护府最感激张放的是谁?毫无疑问,必是丘堂、丘仲父子。若非张放当年援手,丘堂怕不止断一条腿那么简单。有此恩德,不难想象丘仲的保护决心与力度。

    段会宗显然不是随意点兵,而是下了一番调查工夫的。张放算承了他这个人情。

    计算时间,流民团已出发半月,张放估算脚程,预计能在七日后追上——确实,他在七日后追上了,但万万没想到,会看到这样一副场景!

    听完各项禀报之后,木立良久的张放才发出一道指令:“将遗骸重新掩埋,深埋,再立块石碑,刻上‘大汉河东移民罹难处’。”

    公孙覆顿首抱拳:“诺。”

    张放招招手:“叫龟兹人过来。”

    龟兹国君也派了向导,之所以没派骑兵护送,那是因为张放这支队伍的实力,足以碾压一个西域中等邦国了,哪路不开眼的马贼敢招惹?

    龟兹向导是个中年瘦子,还是一个小官,管理商贸交易的。当然,这芝麻官在使节团面前,跟小兵差不多。

    龟兹向导一直远远看着,心惊胆战,听到汉使有召,心下惴惴,毕竟这是在他们龟兹国出的事……向导走近那位帅酷的汉使,强挤笑容,一揖到地:“汉使有召,不知……”

    “这附近有大股马贼强盗么?”声音淡淡的,却透着一股瘆人寒气。

    龟兹向导擦了擦汗,赔笑道:“此处距国都延城不过三百里,左近三十里外还有敝国所设的烽燧,这里也还在敝国巡骑范围内……”

    “我只问,有大股马贼强盗么?只回答问题就好,废话不要多说。”

    富平侯的语气还是那么平和,龟兹向导流的汗却更多了,不停擦拭,一迭声道:“没有,绝对没有!”

    “小股马贼呢?”

    “这个,倒是有两三股。”

    “说出他们的名号,还有活动地带。”

    “这个,下官所知有限……”

    “知道多少说多少。”

    “是、是。”龟兹向导只能在心里为那几伙马贼默哀了。

    龟兹向导刚把方圆几伙马贼的情况说个大概,远处扬起几股淡淡烟尘,数骑飞驰而来。

    张放仰脸,目注前方,望着那几骑渐近,认出是丘仲与他的手下……咦,似乎夹杂着一个胡人,什么情况?

    过了一会,丘仲数骑驰近,翻身下马,向张放行军礼。那个胡人则趴伏于地,行了个参见贵人的大礼。

    见张放目露征询之色,丘仲示意胡人上前,恭声道:“禀君侯,我们在二十里外发现这个牧羊人,询问之下,他说五日前曾有一个浑身淤泥的汉人,向他求助……”

    张放耸然动容,立即召牧羊人近前,用匈奴语询问。匈奴语是西域流传最广的语言,牧人所说的也大同小异,至少能听懂。

    据这牧羊人所说,五天前的黄昏,他正在帐子外煮食,突然听到自家牧犬叫得厉害。循声源看去,见到远处行来一个人……流浪的牧人对陌生人还是有所警惕的,但看到来人举止有礼,言语和善,虽然胡语说得不利索,但日常对话还能听懂,牧人便收留了这个落难汉人。

    落难汉人只在牧羊人帐子里休息了两天,打听附近情况。第三天,他离开了,留下一枚随身玉佩,作为答酬。

    张放接过牧羊人双手呈上的玉佩,翻转背面,一个字清晰的“墨”字映入眼帘。

    张放笑了:“是墨秦!我说嘛,怎么可能全被包饺子,一个漏网的都没有……他往哪个方向去了?”

    牧羊人向北一指。

    众人面面相觑,张放笑容愈盛:“好一个墨秦,居然敢只身勇闯。”

    班稚忍不住道:“可是,是不是太鲁莽了?只身一人,追踪群盗。他应该等我们来,大家汇合,然后告诉我们是谁干的,再一起……”

    “他已经告诉我们了。”张放举起玉佩晃了晃,道,“取纸来。”

    韩骏很快取来一张白纸,张放将白纸蒙在玉佩上,随手捡起一块烧焦的木炭,来回涂划……很快,两个细微的白色字迹显现出来。

    众人一齐探头凑近,两个字清晰映入眼中。

    莫顿!(未完待续。)

第二百八十九章 【甩 锅】

    莫顿?!还真是久违的一个名字啊。

    这个名字,与一段血与火的记忆相联。当他从炼狱爬出,涅槃重生之后,这个助他“升级”的家伙就消声匿迹了。万没想到,时隔五年,这个家伙又跳了出来。而且,如当年一般,总给自己带来麻烦。

    “好吧,虽然我已经满级了,但你若硬要‘助攻’的话……”张放看向公孙覆、丘仲及扈从,说了句谁也听不懂的话,“那就助他们升级吧。”

    “公孙覆、丘仲听令。”

    “属下在。”

    “命你二人分别率二十羽林骑士,三十都护府骑卒,组成一队骑兵,顺匈奴人踪迹追上去。”张放目光寒酷,伸出两根手指,“给你们两个目标,最低目标,安全救回我们的人。最高目标,把鞮汗部上至莫顿、下至妇孺,从西域这个地方抹掉!”

    公孙覆与丘仲毫不犹豫同声应道:“诺!必以最高目标达成为准,回报君侯!”

    在公孙覆、丘仲各自点兵时,张放目光转向扈从们,手指逐一指点:“韩重、刘枫、羽希,出列。”

    三人驱马而出。

    “你们带上少年扈卫队——除两个女扈卫之外,随军出战。”

    韩重、刘枫、羽希耸然动容,急切道:“公子(主人),我们的职责是保护你的安全,怎可离开……”

    张放抬手止住:“你们想保护我的安全?那就更应该参战。我需要的扈卫,是百战悍卒,而不是童子军,明白么?”

    还是韩重了解他们的公子,策马近前,重重顿首:“公子放心,韩重必不负厚望,必将莫顿的狗头摘下,献与公子!”

    韩骏也道:“幺郎放心,有我们守护公子,必可无事。你替我们把五年前的旧账给了了。”

    张放朝后面一辆灰布蒙着的栈车看了一下,道:“带一半雷炮去,上回没消灭鞮汗部,这回补上。”

    半刻时后,一支新的骑队组成,指挥公孙覆,副指挥丘仲。全队有二十骑大汉最精锐的羽林锐士,装备着这个时代最精良的武器,乘骑着与匈奴人相差无几的马匹,而他们的骑射更不弱于匈奴人。

    三十骑西域都护府骑卒,这同样不是普通屯田士,而是巡骑。当年杜勋还是一个小小队率时,所领之兵,就是巡骑。通常由老兵组成,都有一定的战斗经验。杜勋就是靠着手下这批劲卒,在西征之战中脱颖而出。他们的装备与技艺或许不如羽林锐士,但他们有丰富的经验,加上熟悉胡人战术,对羽林锐士能起到有力辅助。

    京师强兵,加上边塞劲卒,再有一小队虽然缺乏经验、技能也不强,但却拥有这时代最强杀伤性武器的辅兵……这支六十一人的精锐小分队,纵然碰上全盛时期的鞮汗部,也有一举击破的实力。

    “记住,你们的首要目标是救人,并且要确保班行、邓展、墨秦三人生命安全。完成以上诸要点,余下的可自由发挥。”张放举手一挥,“我不管你们此行需要多少时日,也不管你们手中利刃要饮多少鲜血,我只要我的摘星城居民一个不少的回来,再把那罪魁祸首的首级拧下带回!”

    六十一声吼震戈壁:“诺!”

    轰轰蹄声与滚滚烟尘远去后,韩骏问张放:“公子,我们到何处等消息?”

    张放长鞭向西一指:“赤谷城。”

    ……

    莫顿做梦也没想到,身后会掇着一群复仇者。更没料到,时隔五年,他会由当年的猎人,沦落为猎物。

    莫顿不傻,相反,他狡猾如狐。他知道干下这一票,西域都护府一旦腾出手,迟早要找他麻烦。所以,他要远远避开,并且,要采取迷惑手段。

    他首先叫来屈突,吩咐屈突率一支人马先行奔回部族栖息地,传达他的命令,阖族立即迁移,往东北而去,在千里之外再寻一处水草丰美之地。

    屈突率队离开之后,莫顿又叫来吉布,给他的命令是,从汉民中挑出一些老弱,再带上两驮战利品,分别赠送给附近两伙马贼。

    吉布大为不解:“骨都侯,若说我们要在此地栖息,结好这些马贼倒还说得过去。可如今就要迁离了,怎么还要结交这些不入流的毛贼?”

    莫顿脸上露出莫测的笑意:“把人货交给这两伙马贼,等班氏赎人,首先让他们赎这些人……明白么?”

    吉布翻了一会白眼,才恍然大悟:“骨都侯是说,若都护府要找麻烦,首先就会找他们。”

    “不光是这样。”莫顿捋着胡须,嘿嘿冷笑,“汉国被俘那么多汉民,必定会问责都护府。不管段会宗愿不愿意,他都要追查,乃至追杀。直到有汉民被解救,并且有一批劫匪的脑袋向上峰交差,这事才算完。”

    吉布听得一愣一愣的,张大嘴巴合不拢:“骨都侯这是丢根骨头给野狗,让野狗替咱们挡灾,咱们拎着肉走……高!高!”

    莫顿抚须大笑,掩不住一脸得意。

    随后吉布立即按计行事,从俘虏的汉民中挑出四五十老弱及伤病者,加上两驮货物,脱队而去。

    班行见状立即询问莫顿是什么意思。

    莫顿一脸慈悲:“我是好心,这是救他们一命。以这些人的身体状况,未必能支撑到我的营地,更不用说,还要跟着迁徙。把他们卖给附近部族,说不定还能捡条活命,你说是不是这个理?”

    班行无语,不管莫顿打什么主意,不得不说,事实如此。

    马贼的巢穴,吉布并不知道,也无须知道,他只做了一件事——派个人往莽莽北山一钻。

    当天夜里,这个人就被两个蒙面的马贼押着,出现在他们的营地前。

    吉布上前道出了已方的“诚意”,当然,马贼们是不相信的。吉布很干脆,把人、货一扔,率队掉头就走,爱要不要。

    在暗处藏身的马贼们,显然被这大方惊人的匈奴人弄得不知所措。但不管对方有什么阴谋,到嘴的肉能不吃么?不吃?不吃还算是马贼么?

    莫顿不愧是这一行的大能,对同行的心理把握到位,只要塞给你,不怕你不要,只要你要了,你就得替咱们背锅。

    嗯,想法很丰满,只是……真以为这样就能甩锅了?(未完待续。)

第二百九十章 【追猎三千里(一)】

    达斯努齐,是丝路龟兹以北的马贼头子。他是龟兹人,原本是一名低级军官,因开罪上司被报复,于是杀掉上官,带着几个军中死党逃入戈壁,渐渐聚集起了一批亡命之徒,成为戈壁滩深处一害。

    达斯努齐手下人不算多,只有二十几个弟兄,象他这样的小股马贼,是惹不起班氏商团的。所以正常情况下,他不会对班行的商队起心思。但万万料不到,好事从天降,匈奴人居然给他送来二十几个奴隶,还有一驮货物。

    “大哥,全是上好的绸缎,这驮货物,价值至少五百金啊!”开袋验货后的马贼兴奋得满脸通红,差点没手舞足蹈了。

    吉布心里肉痛,却脸带微笑:“怎样?我没骗大首领吧?这是骨都侯的诚意,也是对诸位兄弟的敬意。将来这条道上,大家还有很多联手的机会。哈哈哈!”

    达斯努齐策马绕着那些一脸悲戚的奴隶转了一圈,心里有数,这都是些老病丁口。但又有什么关系呢?白送的,不要白不要。更何况,那一驮货物,可是货真价实啊。

    达斯努齐驱马接近吉布,手向后一伸:“拿酒来!”

    一个马贼拨马近前,将一个皮囊递过。

    达斯努齐拨开软塞,灌了一大口,然后递给吉布。

    吉布接过,凑鼻一嗅,就知道是劣质的马奶酒——想也知道,马贼能有什么好酒。不过吉布也不是什么身娇肉贵的“贵人”,他这个当户,刚封了不过几年,他以前喝过比这更难喝十倍的玩意,比如马尿……

    看着吉布大喝灌饮,达斯努齐哈哈大笑:“够豪气!够朋友!人、货我都收了,今后,莫顿贵人的事,就是我达斯努齐的事……”话没说完,他的眼珠蓦然凝固,定定望住一个方向。

    很快,众马贼也有所感应,目光一齐聚焦山梁处。吉布也感受到不同寻常的气息,扭头回望,心猛一沉——南边的山梁子上,什么时候竟冒出十几个骑影来了?

    山梁比较远,这些骑士的装束看不太清楚,但他们身上反射的点点光芒,却令吉布脚底猛蹿寒气——这点点光芒,昭示着来者身上披着铠甲……铠……甲……甲……

    另一边,达斯努齐暗抽凉气,没人比他更清楚,他在那处安排有暗哨,甚至方圆十里,都布有暗桩。但是,他根本没接到什么预警,人家就出现在山梁了。这样的情形,只要不是傻了,还能不知道是什么情况?

    达斯努齐拨马驰出十几步,仰首对山梁大吼:“来者是何方朋友?我达斯努齐最喜欢结交英雄豪杰,能在这里碰到,就是有缘。见者有份,这些人货,好朋友可以分一半去,算我达斯努齐交个朋友。如何?”

    山梁上的众骑士没有回应。过了一会,隐隐传来一阵蹄声,冒出越来越多的骑影,乍一看,不下二、三十骑。

    正当达斯努齐与吉布等人看得心惊肉跳之时,就见其中几个骑士一齐挥手,扔出七八个圆溜溜的东西。这些东西从高高的山梁摔下,落地后发出死猪肉坠地地啪啪闷响,血迹四溅。

    几个马贼心惊胆战上前查看,惊怒大叫:“大哥,是我们弟兄的脑袋!”

    达斯努齐一声暴喝:“拿货!人不要了,快撤!”

    达斯努齐是什么?是马贼。之所以叫贼而不叫强盗,就是因为他们是遇弱即强,遇强即弱。对方来意不善,尽管人数差不多,但谁知道没露面的还有多少?最要命的是,那亮闪闪的铠甲与头盔,昭示着来人不是黑吃黑的同道,而是——官兵!

    吉布带的人并不多,也就十几骑。他当然不能多带人马,否则深具戒心的马贼怎会与他照面?匈奴人与马贼加起来倒也有四十骑,不算少,只是两伙人马刚认识,首领在喝酒,各自手下却还攥着刀暗自提防呢,哪可能联合对敌,大难临头各自跑是真。

    吉布往北,达斯努齐往西,两股人马一左一右,向戈壁深处狂奔。

    敌方一动,山梁上的骑士也顺两侧斜坡纵骑而下,在奔近那群惊惶乱窜的百姓时,一骑士大喊:“我是汉军旅贲令公孙覆,奉汉使之令,解救诸位乡亲,请诸位稍安勿动。”

    本已陷入恐慌的汉民一下炸锅了:

    “汉军,真是汉军!”

    “汉军没有抛弃我们……呜呜呜……”

    “汉使、将军大恩大德哇!”

    公孙覆只留下五骑守护百姓,其余羽林锐士,马不停蹄,风一般从被解救的汉民身旁飞驰而过,朝达斯努齐等马贼狂追而去。

    吉布等十余骑一口气狂奔十余里,扭头没发现汉军骑士追来,这才喘出一口大气,放缓马速。毕竟这样拼命跑,再好的马也吃不消。

    有人长吁一口气:“好险!好险!汉军没追来……”

    吉布四下打望:“还不知道汉军有没有埋……”

    “伏”字还没出口,数里外稀疏的林子里就涌出一群骑士,人马嘶鸣声中,赫然占据了北上的山谷道。吉布一伙要北上只能绕道,环山谷兜半圈。等绕道之后,会不会再被拦截?还有,那群汉军如果追不上达斯努齐等马贼,会不会从后方包抄?

    “冲过去!”吉布眼角一扯,目燃凶焰,“他们是都护府屯卒,还有一些眷聚童子军!咱们匈奴人打不赢还跑不掉么?”

    丘仲的骑卒,多半只着轻甲,无盔,明显与羽林锐士不同。而韩重等扈从,更是连甲都无,又一个比一个年轻,难怪被认为是眷聚童子军了。嗯,眷聚童子军是有的——丘仲。

    但吉布与他的匈奴手下显然没认准正主,他们嗷嗷怪叫,打马如飞,直朝韩重等少年扈从冲去——要突破羊圈,就要选最薄一块板。

    吉布一马当先,然后,他看到对面的憨厚青年朝自己一咧嘴,扬手丢过来一个东西。

    好巧,那东西正掉在他的裆部与马垫子之间,被卡住了。

    吉布下意识抬起屁股,伸手抓住那不知什么玩意儿的一瞬间,这个匈奴当户的最后一个念头是:“坏了!又是这个东西……”(未完待续。)

    ps:  (感谢凤萌、菜猪、wo爱你一生、叁生缘仙帝、小胖、喜威、莫再提莫再讲、鸣沢律佳、夜丨如此暧昧、碧螺毛峰、dsbghost)

第二百九十一章 【追猎三千里(二)】

    达斯努齐深一脚浅一脚走在夜色的荒野下,脚下踩着烂泥,周围是齐腰的杂草,四野是黑魆魆、高高低低的沙丘。月半弯,照着三条凄惶的孤影,好似幽魂野鬼。

    达斯努齐与他的两个手下,已经逃亡三天了。他们的马匹因疲劳过度而倒毙,他们的同伴,也逐一被汉军猎杀。达斯努齐一路上就是靠着不断忍痛“割肉”,让一个个手下挡灾、打掩护、当替死鬼……这才逃到现在。

    如今,他的手下只剩两个了,都是当年随他一起叛逃的老兄弟。他不会舍下这两位兄弟,否则一个光杆首领,又能顶什么用?

    “大……哥……休、休息会吧……”一个干瘦马贼弯腰扶膝,气喘吁吁道。

    达斯努齐抬头望望天色,喘着气道:“也好,天差不多亮了,咱们就在这休息一会,然后找一处藏身之地……”

    为了躲避如附骨之蛆的汉军骑兵,达斯努齐三人采取的是昼伏夜出的法子,虽然没能彻底摆脱追兵,但追兵一时也未能发现他们。只是不知,这样的情况能持继多久。

    “大哥,我们的干粮不多了。”一个满脸络腮胡的马贼捏着干瘪的粮袋,倒出最后几块肉干,愁眉苦脸。

    达斯努齐咬咬牙,发狠道:“再顶过明日,咱们加快脚程,尽快赶到百草泽。到时往大泽里一钻,我看他们还追不追!”

    干瘦马贼愤愤然道是:“****娘!这伙汉军疯了咋地?没招他,没惹他,像疯狗一样穷追不舍。连到手的人、货全丢还他们了,居然还不肯罢手。真怀疑那群该死的匈奴人是不是抢了段会宗的妹子……”

    被追杀到这个份上,达斯努齐等人要是还不明白匈奴人是找他们背锅的,那智商真是喂猪了。尽管恨得牙痒痒,但眼下被追得如丧家之犬,自身都难保,什么算账之类更是提都不用提。

    达斯努齐坐在泥地上,嘴里咬着一根草茎,似乎想着什么,倏地摇头:“不对!”

    “什么?”两个马贼惊弓之鸟一样跳起来,拔刀在手,慌张四顾,“大哥,哪里不对?”

    “慌什么!我是说,那些官兵,不是西域都护府的。”

    “不是?哪是打那来的?”

    达斯努齐也为之语塞,他只是从这些汉军骑兵的精良装备,以及强悍的技战术推测,不像都护府屯兵,但要他说出是哪来的强兵,他哪知晓?

    “我知道,要不要我告诉你?”一个声音传来。

    问话的络腮胡马贼下意识应了声:“好啊,你说……咦!”

    还没反应过来,草丛里突然泛起一道炫光,耀目、慑魂。

    擦!白光一闪而没,隐于一个灰衣人身后。

    络腮胡马贼捂住咽喉,双目突出,嗬嗬有声,却半句囫囵话都说不出。当他憋出拉屎的劲,吐出一个“你”字时,一大口怒血随之喷出,壮躯也沉重倒下。

    达斯努齐与干瘦马贼骇然跳起,锵锵两声刀斧在手:“谁?你是什么人?”

    灰衣人慢慢从长草暗影里走出,隐隐看出是个头带武弁,披着牛皮胸甲的高大汉子。这人右手负手背后,仅从肩膀处看到一截雪亮剑尖。他就这样负手背剑,一步步逼近两个马贼,煞气外露:“大汉卫尉寺旅贲令公孙覆,奉汉使之令,讨杀劫掠汉民之贼!尔等只有两个选择——自杀,或我动手杀!”

    达斯努齐根本不知道卫尉寺旅贲令是什么概念,但他只知道一点就够了——眼前之人,是大汉长安来的强将。

    他娘的,到底还是被追上了!

    “哈哈哈哈!”达斯努齐发出一阵尖锐的怪笑:“敢问长安来的将军,自杀与被你杀有何区别么?”

    公孙覆居然很认真回答:“自杀可留全尸,我杀的话——你往四周看看。”

    达斯努齐与干瘦马贼骇然惊觉,一阵沙沙声响,隐隐可闻,像是很多小动物在草堆里乱窜的声音。这声响越来越大,从四面八方传来。然后,一个个黑影映入眼帘。

    当重重黑影形成包围圈,冷冷逼近时,达斯努齐与干瘦马贼绝望看到,这些黑影手里,人手一具弩或一张弓。箭矢锋刃在月色映照下,十字星芒异常耀眼,慑人魂魄。

    达斯努齐终于明白公孙覆话里的意思了:自杀,可保全尸体;他杀,则乱箭穿尸。

    达斯努齐是亡命徒,早已不把自家性命当命,此时见无幸理,倒也光棍,将手里兵刃丢弃,长叹道:“能不能让我和我的弟兄们当个明白鬼?”

    公孙覆倒也干脆:“可以。”

    “我们究竟得罪了谁?竟招来这样疯狂的追杀?”

    公孙覆想了想,道:“汉使在命我出击前,曾经说过,如果你们这些人死不瞑目,非要问个究竟的话,那么,这句话送给你最合适——你们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会见了错误的人。所以,要为自己错误……结账!”

    达斯努齐双臂大张,仰天惨笑:“自从当马贼后,老子吃食从不结账……没想到,最后一笔账,竟要是这条命……哈哈哈哈!”

    干瘦马贼怒吼如困兽,举斧向公孙覆冲去……

    箭矢俱发,笑声、怒吼,皆断绝。

    八月下旬,汉军追猎队初有斩获。丘仲、韩重小分队,击杀匈奴鞮汗部当户吉布以下匈奴人十四骑,自身轻伤三人。而公孙覆则率羽林骑士及部分屯卒,一路追剿达斯努齐等马贼,并于三日后,围杀达斯努齐,将这股为祸丝路的盗贼团尽数歼灭,自身无损。

    另有一股北山马贼,也因收受匈奴人的“馈赠”,被击杀吉布后掉头返回的丘仲、韩重小分队,拦截包抄,一举击溃,并救回所有汉民。

    出击数日,纵横数百里,追猎队交上了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获救的汉民,将在几个屯卒的带领下,继续前行,与张放汇合。而公孙覆、丘仲、韩重等一众追击任务,才刚刚开始……

    以此为发端,整个西域,将被一场小规模的复仇之战,搅动、震撼。(未完待续。)

第二百九十二章 【追猎三千里(三)】

    苍茫的雪峰下,秋草绵长,蔓延远方,仿佛无穷无尽。如带的河流,泛着凛冽的青苍,蜿蜒向东。一支长长的迁徙部落,沿着河岸,逆行向北。

    时入深秋,这样的迁徙部族并不鲜见,所不同的是,大多都是从北往南迁,反向迁移的实属罕见。当然,如果知道这支族落的来历,想必也就不奇怪了。

    莫顿,鞮汗部。

    莫顿原打算迁徙千里左右就行,都护府的汉军把他丢下的骨头啃了,想必就不会深入戈壁找他的麻烦。可没想到,去撒饵的吉布一行,一个都没见回来,这透露了两个重要信息:一是汉军出动迅速,都护府的反应令人心惊。二是吉布无论死活,都有可能泄露他莫顿才是真正黑手。

    有了这样的认知,莫顿岂敢滞留于都护府的打击范围内?继续跑,至少要再跑一个千里!成为鞮汗部上下的共识。于是,整个鞮汗部继续北迁。

    眼下,鞮汗部的人口并不多。当年莫顿在郅支城破前,见风转舵,拔腿开溜,保住了部族近百青壮战士,但其余妇孺、奴隶等部落财富,尽数折于郅支城。好在对匈奴人而言,青壮就是最大的财富,而且是可以“以财生财”的财富。

    莫顿就靠着这近百青壮,一路东迁,一路劫掠,不断吞并小部落,滚雪球一样,慢慢扩大。几年下来,又成为一个拥众数千的中等部落。原本莫顿打算在乌揭人的地盘上安顿下来,反正乌揭地广人稀,一个几千人的部落算很有实力了,慢慢发展,不难重理往昔鼎盛。只是万万没想到,一场数十年不遇的白灾,一下将鞮汗部打回原形。

    一个严酷的寒冬过去,几千人的鞮汗部被冻饿而死过半,牛羊马驼十不存一,鞮汗部实力剧减。莫顿没法,只得再往东走,直至龟兹附近,这时他的部族,已不足千人。能做为战力使用的战士与奴隶,也不过二百出头。这点实力,别说大汉都护府,连龟兹国他都不敢招惹。

    这一次成功伏击俘获近七百汉民及班氏商货,是莫顿近年来最大收获,只要将这胜利果实消化,直接就能把鞮汗部的实力提升到最顶峰。所以,莫顿无论如何,都舍弃不下这份战利品。别说迁两千里,就算再迁两千里,他都在所不惜。

    黄昏时分,迁徙队伍的队尾驰来一骑,向莫顿禀报:“骨都侯,那个班氏汉人有话要说。”

    长途迁徙,还是比较闷的,莫顿也正无聊,点点头:“让他过来,看他说什么。”

    班行在两个匈奴人的看押下,轻驰而来。现在他已经不需捆绑了,毕竟已在千里之外,由戈壁进入草原。这茫茫大草原,就算让你跑,你又能跑哪去?

    一个多月下来,班行明显憔悴许多,须发蓬乱纠结,满面尘霜,像老了十岁。只有一双眼睛,仍然透着不屈与睿智光芒。

    见到莫顿,班行拱拱手:“见过贵人。”

    “你有什么事?”

    “班行想问贵人,这交易还做不做?”

    莫顿沉下脸:“我有说不做吗?”

    “可是如今越走越远,这交易实行越来越难……而且,一路不断有汉民因劳累、缺衣少食、水土不服而生病、丧命。这才一个多月,已经因此丧生二十三人了!”班行神情激动,强自压制,“莫顿贵人,交易拖得越久,难度越大。而且,你的财产损失也越大——二十三个人,值上百匹马了。再这样下去,你还会损失更多的马!”

    莫顿抬手制止了扈从欲动手,阴沉着脸,他当然知道班行说这番话的目的,但也不得不承认,对方说得有道理。

    “你以为我不想早早交易?你以为我想看到财产损失?”莫顿气哼哼道,“如果不是都护府追逼太紧,我至于这样?”

    “时过一月,地越千里,都护府汉军再怎样都不可能追击了。班行请求贵人尽快安排交易,这对你我都有好处。”

    莫顿沉默一会,终于有点心动了,班行的建议确实有诱惑力,沉吟一会,道:“也罢,近几****会让屈突与你商议此事,拿出个合适的法子来。”

    班行拱手致谢:“多谢贵人体谅,班行保证贵人绝不会因这个决定而后悔……在下还有一事,请贵人开恩。”

    “说。”

    “就是邓展邓兄弟……请贵人手下留情。”见莫顿神色不善,班行赶紧解释,“邓兄弟断了两根肋骨,遍体鳞伤,全仗着底子好,这才撑得住。但贵人若再下重手,就算是铁打的人,也……班行愿为邓兄弟出赎金百斤,请贵人手下留情。”

    莫顿盯了班行很久,后者毫不畏惧,目光平静。

    莫顿摆摆手:“我说过,这个人,不赎!”

    班行再次拱手恳求:“贵人……”

    “不用说了,我莫顿说过的话,跟你们的皇帝一样,都跟金子一样好使。”莫顿挥手让手下将班行驱走。

    班行一脸无奈转身之际,身后传来莫顿懒洋洋的声音:“转告你的同伴,这几****可以将养身子……不过,我忍不了太久,如果哪天手又痒了,他就自求多福吧。”

    班行惊喜转身,深深一鞠,尽管他心里也明白,莫顿可不是发善心,而是生怕邓展就此死掉,没得玩了,但不管怎么说,总算又争取到一线生机。眼下没有别的办法,只能走一步算一步,尽一切努力,先保住邓展的性命。只要人还在,就有机会。

    班行刚转身,就听到前方传来急遽蹄声,心头一跳,没转身,没扭头,只是竖起耳朵。

    身后传来匈奴哨骑的禀报声:“骨都侯,北面来了一支迁徙部落,有七八百人。屈突请示骨都侯,要怎样处理?”

    迁徙途中各部落遭遇是常有的事,一般会有两种结果:实力相当,则把酒言欢;实力悬殊,则亮出獠牙。对方有七八百人,算实力相当,莫顿很快就有了计较:“走,跟我去看看。”

    身后蹄声远去,班行策马徐行,脑子飞快转动,一个想法倏地跳出,眼睛越来越亮……(未完待续。)

第二百九十三章 【追猎三千里(四)】

    断崖之上,伫立着一个披甲骑士,静静看着数里外一支蜈蚣般慢慢挪动的迁徙部族。

    对方显然也发现了异常,很快,七骑脱队而出,向断崖方向飞驰而来。但刚跑到一半,再抬头,断崖上那骑士已消失不见。

    失去目标,七骑士勒马,团团打转,一时无所适从。

    正当这些骑士进退维谷之时,断崖下的斜谷传出一声战马长嘶,一骑飞驰而出。不光是七骑士,所有迁徙部众的目光齐刷刷投注在这个骑士身上。而他令人瞩目的,不是这骑士明晃的铁兜鍪,锃亮的铠甲,而是他所擎的旄旗。

    赤底、镶黄、浅黄流苏,正中是一个大大的“汉”字。

    这是标准的汉军军旗样式,而那个“汉”字,哪怕是再不认字的草原人,也都是看熟了的——汉军旗帜百年来曾无数次出现在大漠南北,草原戈壁。与单于旗一样,是草原人居家旅行必备常识标识。

    随着这个执旗骑士纵骑而出,猎猎大旗后,潮水般涌出一大群甲胄精良、执矛挎弓的骑兵,猛虎下山般冲来。

    七骑士的战马发出唏聿聿嘶鸣,感受到主人的惊惶,撒开蹄子,掉头狂奔。

    已看呆了的迁徙部众顿时陷入混乱,哭喊惊怒声震云霄。

    迁徙部族在此之前已有所警觉与准备,这是草原人生存必备心态,所以他们反应也相当快,数十骑脱众而出,弓箭在手,悍然迎向冲杀过来的汉军骑兵。而那逃跑的七骑,也放缓骑速,摘弓拔刀,反迎向冲来的汉军骑兵。

    尽管从装备上看,部落牧骑跟汉军骑兵根本不是一个量级的,但身后就是部族、家人,他们除了面对强敌,别无选择。

    当双方接近一箭之地时,汉军那边一骑越众而出,高声大叫:“我是大汉西域都护府队率丘仲,奉命缉拿鞮汗部的莫顿。尔等若是鞮汗部,立刻投降;若是莫顿,立即受缚!”

    丘仲是用胡语说的,声音响亮,随风飘远。这既是示威,也是警告。

    对面的胡骑果然迟疑起来,很快,对方有了反应。

    “请汉军壮士住手,我们不是鞮汗部,而是左焉支部。”

    汉军骑士闻言,也放缓马速。双方缓慢接近,但手里的兵器一直在手,保持警戒。

    都护府屯卒里,并不全是汉人,也有几个胡人,他们对草原各部族有自己的分辩方法。几个人围着牧骑交谈一会,很快驰回禀报:“确实是左焉支部,他们的首领是个当户,叫于次纳格。”

    丘仲道:“问问他们,一路南下,有见到鞮汗部的部众么?”

    几个屯卒又上前叽叽咕咕问了一会,回报道:“他们在两日前曾与鞮汗部遭遇,彼此还联谊了一番,第二日便分开了,鞮汗部继续往东北去了。”

    丘仲暗暗点头,看来这些左焉支部的胡人没说假话。如果这些人说没碰到,他会立刻下令攻击。

    别看草原茫茫,好象到处都是路,实际上无论是旅人也好,商队也罢,都必须沿着水源路线及绿洲走,而大规模的迁徙部众更是如此。随便乱走的结果,别说前进了,原地打转至死都不稀奇。

    左焉支部就是从这条路线往南走的,若是十个八个旅人他们没看见很正常,但一支上千人的部落对向而行,若说没看到,除了说谎,没有第二种可能。

    这是九月鹰飞,大雁南归的季节,正适合迁徙。追猎队一路上没少遇见类似的南迁部族,只不过都不及这左焉支部人畜众多罢了。也正是因左焉支部规模不小,人畜数量与鞮汗部差不多,所以追猎队将之当做嫌疑部族来处理。如果左焉支部敌意明显,针锋相对,本着宁杀错勿放过的原则,追猎队也不介意再杀一波。

    既然误解澄清,按一般情况,双方应错马而过,各走各道。不过身为指挥的公孙覆想起粮草不多,当下让韩重等少年,以盐巴与左焉支部换些羊及草料。在草原上,有时金帛都不如盐巴好使,所以追猎队出发时,每人都带了好几十斤。除了少量自己食用,其余的,可当通用货币,与沿途牧民交易。

    而之所以让韩重等扈卫出面,一是他们是平民,又是少年,比军人有亲和力。更重要的一点是,公孙覆心里明白,这是富平侯委托他“训练”的护卫。多与胡人打交道,学习胡语,了解胡俗,正是重要的训练内容之一。

    羽希用五斤盐巴,换了五只羊,很是开心。不仅因为比上回多换了一只,更因为这是他用胡语讨价还价的结果。同期少年中,他的胡语是最利索的一个。

    一只、两只、三只、四只……第五只是黑羊,大概想到自己即将面临的命运,那黑羊在人群里钻进钻出,哞哞叫个不停。

    “想跑!再跑小爷今日晚餐就先烤了你!”羽希满头大汗追着。

    那些胡人哈哈大笑,大概是刚才受到惊吓,心下不爽,也不帮忙,最多就拦一下而已。

    当黑羊从一个灰袄人身旁蹿过时,那人用脚拦了一下,并俯身按住黑羊。等羽希奔近时,那灰袄人已直起身,抱着黑羊,向羽希示意。

    羽希看了一眼,灰袄人身材蛮高,脸上蒙前厚厚的防尘巾,双眼频眨,似乎被风沙迷了眼。这人身后,立着两个身材粗壮的胡人,左边那个眼神凶狠,一看就是个狠角色。

    通常这们的情形,后两个胡人,多是前面那灰袄人的仆从奴隶之类,但当其中一个胡人从灰袄人手里接过黑羊,递给羽希时,他总觉得有点不对。是什么不对呢,一时又想不出。羽希也懒得多想,反正交易完成就走人,可能以后永远都不会与这个部族再有交集,有什么不妥也不关他的事。

    当羽希从胡人手里接过黑羊并道谢时,他看到灰袄人有意无意做了一个动作——他按了按肚子。

    羽希看到了,但根本没放在心上——也许人家正好肚子疼或觉得饿呢?

    直到黄昏时,羽希实现狠话,宰杀了那只黑羊,正清洗羊肠时,摸到肠里有个硬硬的东西。取出一看,竟是一枚折断后只剩半弧的玉板指。

    虽然玉质不错,但羽希也不稀罕,本想随手扔掉,突然想起那灰袄人做的动作,没由来心头一动,细细验看起来。这一看不要紧,越看脸色越肃然。

    刘枫正要经过,探头望了一眼:“看什么那么认真……咦?”

    刘枫慢慢凑近,满面惊异:“这残破的玉板指……哪来的?”

    羽希抬头,脸色同样惊异:“你也觉得?”

    “不是觉得,根本就是!”

    “就是什么?”身后传来韩重的声音。

    二人同时转身,羽希拇、食二指拈住一物,神情激动,几乎大喊出声:“这是邓展大叔的玉板指!”(未完待续。)

第二百九十四章 【追猎三千里(五)】

    左焉支部的胡人,怎都没想到,昨天才告别的那支汉军队伍,今儿黄昏时分又碰上了。所不同的是,昨日这支汉军骑兵还气焰嚣张,此时却像秋后打了霜的茄子,全蔫了。一个个垂头丧气的样子,连那杆神气的汉军旗,仿佛也被传染,飘动得有气无力。

    昨天已打过交道,左焉支部胡人大概也了解这支汉军还算和善,所以再次遭遇倒也不惧,还上前询问。得到的答复是,追得太远,无法继续,得赶在入冬之前,返回乌垒城。因此,没法再追了。

    听到汉军骑队也要南下,左焉支部当户于次纳格亲自跑去问那个骑队汉军官,是否与他们同行。得到的回复是否。于次纳格脸上遗憾,心里却是大大松一口气。

    这支汉军骑队装备太过精良,而且除了那支少年小队,其余骑士,哪个看上去都是孔武有力,满含杀气的样子,一看就知是精锐。跟这样一支异族军队为伴,如同伴虎而行,谁知什么时候老虎一个不开心,把他们当点心吞了……

    当然,不管于次纳格怎么担心,至少眼下这支汉军骑兵队看上去还算是友好的。于是,于次纳格本着草原习俗,邀请汉军骑士们一同共进晚宴,而对方也欣然接受。

    夜幕降临,荒凉的草原上,燃起一堆堆熊熊篝火。每处篝火周围,都围坐着左焉支部的胡人男女老幼,载歌载舞,把草原的荒凉,远远驱散。他们向汉军骑士发出歌舞邀请,对方则只派出几个年轻善舞的小伙子做代表。绝大多数士兵连铠甲都没脱下,刀矛弓弩都置于脚边,伸手可取——如同胡人对他们的忌惮一样,他们同样也防着胡人。

    在这这弱肉强食的草原,上半夜同唱共饮,下半夜互相捅刀的情况并不鲜见。左焉支部的胡人也是见怪不怪,并不以为杵。

    别一边,于次纳格盛情邀请这支汉军骑队的几个军官与他同饮共食,对方也给面子,欣然而来。

    “大汉卫尉寺旅贲令公孙覆。”

    “大汉西域都护府队率丘仲。”

    “长安韩重。”

    “河东刘枫、羽希。”

    于次纳格对两个汉军官还是很重视的,但不明白他们怎会带三个平民过来赴宴,此时一听“长安韩重”四字,顿时恍然。长安,那是大汉王朝的都城啊,从那样的地方来的人,想必出身不凡吧……虽然看上去这小伙子憨实了些,没什么贵人气息。

    刘枫、羽希同来,当然只有一个目的——找人。

    在七八百人里找一个人,而且还是天黑时分,难度可想而知。不过公孙覆分析之后认为,从昨日羽希所说的情况看,那个疑似邓展的灰袄人,被两个胡人挟持。这种情况下,不可能凑热闹,而是会避开人群。此外,这两个胡人能做到这样,必须得到左焉支部的当户于次纳格允许,至少是默许。所以,他们要找的人,最可能隐藏在于次纳格左近。

    经公孙覆这么一分析,还别说,范围一下缩小了。而且,还能借着赴宴之名,名正言顺查找。

    就在公孙覆、丘仲跟于次纳格大口吃肉、大碗豪饮时,羽希跟刘枫两人,借口小解,专往黑暗处潜去,不断观察篝火映红的一张张人脸。连续转悠了半个时辰,仍无发现。

    刘枫有些急了,扯住羽希的袖子:“还没看到?究竟有没有?”

    羽希直挠头,说不出话。

    正为难时,身后传来一阵沙沙脚步声,一人从黑暗里蹙出,从那扎腰带的动作看,不难想象之前在做什么。

    二人本就是小解名义出来转悠的,这老半天尿意也憋出来了。刘枫碰碰羽希,意思是咱们也放松一下?羽希没反应。刘枫扭头,却见羽希死死盯住那胡人背影,伸出手,声音从齿缝挤出:“就、是、他!”

    半刻时后,公孙覆、丘仲、刘枫、羽希,及十余羽林卫出现在一个毡帐前。这个看上去普普通通的毡帐,隐隐透着暗黄的光,却无半点声响,与帐外篝火边的欢快气氛格格不入,透着一股诡异。

    公孙覆向侧旁一让,露出身后的于次纳格。这位左焉支部的当户一脸无奈。

    公孙覆只低声说了一句:“为敌为友,只在当户一念间。”说罢不再废话,抬手做了个请的动作。

    于次纳格扯扯胡子,长吐口气,向公孙覆抱抱拳,向毡帐快步走去。

    公孙覆打个手势,羽林骑士散成一个半弧,将毡帐出口包围起来。丘仲、刘枫各自拔刀,羽希搭箭拉弓。

    脚步声惊声了帐内人,帐帘一动,一个警觉的声音传来:“是谁?”

    于次纳格哈哈笑道:“是我。打扰屈突当户了。知道你们不便出面,给你们送来烤肉与酪浆。”

    帐帘掀开,一人探头笑谢:“多谢当户贵人……”话没说完,黑暗中嗖地飞来一箭,射穿他脖子。

    几乎就在那人倒下的一刻,丘仲、刘枫同时抢出,冲向毡帐。但有一人比他们更快,后发先至,抢先而入——公孙覆。

    从安静平和到猝然发难,整个过程非常突然,帐子里的人都来不及反应。

    公孙覆冲进帐里时,正看到帐里两个人:一个闪身躲避,一个按刀而起。

    “该死的浑球!”屈突惊怒咒骂拔刀。

    刀刚出鞘半截,剑光一闪,手腕与小臂脱离,却还紧紧握住刀柄。

    “啊——”惨叫刚出口,剑光伸缩,没入咽喉,屈突如同被割了脖子的鸡,声音戛然而止。

    屈突捂着脖子,慢慢滑坐在地,牛眼凸出,脸上写满了不可置信与不甘。

    公孙覆手腕一抖,收剑归鞘。这会丘仲与刘枫才刚刚冲进帐子。

    那闪身躲避的灰袄人缓缓站起,赞道:“好一个公孙镇朔!这屈突也算是个狠角色,居然不是足下一合之敌。了不起,富平侯选对了人。”

    刘枫盯住那灰袄人:“你不是邓展大哥,你是谁?”

    那人拉下脸上的厚布,神色激动仍不失微笑:“不错,我不是邓展,我是班行。”(未完待续。)

第二百九十五章 【追猎三千里(六)】

    九月下旬,追猎小队出击一个多月来,得到最大收获——解救了班行。

    班行怎会出现在这里?他又是如何自救?左焉支部当户于次纳格又在此事件中扮演怎样的角色?

    事情原委要从半个月前,北迁的莫顿鞮汗部与南下的于次纳格左焉支部遭遇开始说起。

    当日两部落相聚联欢,莫顿与于次纳格也在大块吃肉,大碗喝酒。这当儿,班行求见,提出一个要求,或者说,是一个方案。

    这个方案就是,莫顿派出一支队伍,押解班行南下,与班氏交易——如果仅仅如此,莫顿是绝不会同意的。谁知道后面还有没有追兵跟着?这会掉头,那不是送菜上门么?

    但班行的下半段话,却令莫顿为之心动。班行说的是,不妨与左焉支部同行,也就是混入左焉支部。这样,不管路上会否遇到都护府追兵,都容易蒙混过去。而且与南迁部落同行,比起十几个人南下,这安全保障自不可日而语。

    莫顿心动了,这确实是个好机会。尽快让班行与班氏联络,把部族需要的东西换回来,拖得越久越不利。于是莫顿送了一批牛羊给于次纳格,请他帮忙照应。

    于次纳格也爽快答应了,这对他只有好处没坏处。别说莫顿还送了牛羊,光是押解的屈突及十几个鞮汗部牧骑,那就是一份难得的助力,可以在部落有需要时获得帮助。

    于次纳格也没细问,一口答应——当然,他绝对没想到,这件事的后果如此严重。

    班行计得以售,心中暗喜。匈奴人或许会想当然认为汉军追兵掉头了,但邓展却坚定地告诉班行,解救他们的人一定在路上,而且,越来越近。邓展的信心,不是对汉军,而是源自对他们的公子张放的了解。哪怕这些匈奴人逃到天边,公子张放也不会放过他们的。

    班行早年见过张放一面,对这位即将成为班氏快婿的富平侯还是有所了解的。尤其当年张放率区区十余人,力抗数十倍之敌的事迹,在西域一直有流传。从邓展口中,也得到证实。以班行阅人之目,也断定张放一定不会放弃。

    果然,不过短短几天,他们就与追猎队遭遇了。

    自打一看到那支汉军骑兵,屈突就让班行将脸蒙上,时刻不离左右。手里随时都攥着一把切肉刀,一旦班行有异动,什么都不管,立刻下手。如果不是追猎队与左焉支部交易,班行还真有可能错过被救的机会。

    当看到那个汉人少年(羽希)追羊而渐渐接近时,班行就知道机会来了。他手里有邓展的一件信物,断了一半的玉板指。当然只是为邓展保存,以备不时之需,没想到,还真用上了。其实最好的办法,是将羊递给那少年时,暗中将玉板指交给他。这样,即使这少年不认识这东西,起码也会察觉有异。可惜屈突也不是笨蛋,根本不给他们接触的机会。

    就在匈奴人把羊抱走的一刹那,班行急中生智,将玉板指强喂进羊嘴里——这是没办法的办法,能否被发现,只能听天由命了。

    不得不说,班行很幸运。如果玉板指是任何一个羽林骑士或都护府屯卒看到,不管是丢弃也好,收藏也好,反正不会把这东西与他们要解救的人联系起来。偏偏发现玉板指的,是扈卫队少年羽希,而邓展,正是少年扈卫队的教官之一。他身上的饰物,尤其是用于射箭的板指,少年们再眼熟不过。如果不是断了半截,羽希早就认出了……

    后面的事就简单了,羽希二人发现蹊跷,立刻上报。公孙覆果断率队掉头,一天一夜,追上左焉支部。为了防止打草惊蛇,故意扮出一副垂头丧气的样子,声称放弃追击国,返回乌垒城。

    不管于次纳格愿不愿意,他都必须要接待这支汉军骑兵,然后就可以顺藤摸瓜……

    自家部族里藏有鞮汗部的人,明显触犯了汉军骑兵。虽然于次纳格并不相信光凭这几十人马就能灭了他一个近千人的部族,但一旦冲突,有严重损失是肯定的。不用公孙覆多说,于次纳格必然知道选择。

    杀死屈突,解救班行之后,顺势擒获鞮汗部随行十二人。这些人既是俘虏,也是人质,更是向导。解决了鞮汗部的人,接下来就是于次纳格。这位左焉支部当户自认倒霉,不但将莫顿给的牛羊尽数吐出,还赔付了二十匹马及草料,作为对追猎队的隐瞒及耽误时间的赔偿。

    说实话,二十匹马,于次纳格可能会觉得肉痛,但对于被欺瞒并耽搁大量时间的追猎队成员而言,连小惩罚都算不上。如果不是因为时间紧迫,耽误不起,真想把左焉支部给灭了。

    眼下已解救出最重要的人质之一班行,了解了整个事件内情,又抓了十几个俘虏,目标已非常明确。时不我待,必须立刻上路,追击莫顿的鞮汗部。这左焉支部,就只能小惩大戒一番,放他们一码了。

    “通过提审鞮汗部俘虏,还有达远先生推测,我们与鞮汗部的距离,当在五日左右。”公孙覆坐在一块大石上,周围是一圈追猎队主力干将。公孙覆用两块一前一后的石头,代表追鞮汗部与追猎队,然后用树枝在二者之间划了条弯曲路线。

    “鞮汗人是阖族迁徙,还押解着我们几百汉民,他们的行动很慢。我们则全是骑兵,又得二十匹马可换乘及驮粮草,此消彼长之下,只要认准方位,不走岔道,必可于三日之内,追上鞮汗人,追上莫顿!”

    “他娘的!终于要追上了。”丘仲狠狠吐一口唾沫,摩拳擦掌。

    其余羽林锐士与都护府屯兵,莫不兴奋而激动,这一个多月餐凤露宿所遭的罪就要到头了,逮住那群王八蛋,非把他们的蛋黄挤出来不可。

    “现在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所有的牛羊杀掉,能带多少带多少,带不了的全部丢掉。”公孙覆丢掉树枝,腾地站起,目光如鹰,“轻骑简束,全速行进。三日之内,我要看到鞮汗人!看到莫顿!看到汉民!”(未完待续。)

第二百九十六章 【追猎三千里(七)】

    “令士,我们找到这个。”几个屯兵哨骑将一片粗树皮交给公孙覆。

    公孙覆接过一看,上面用血写着一个汉字“三”,还划了一个箭头。

    箭头通常用来指示方向,公孙覆立刻问哨骑:“你们在哪捡到这个?当时树皮的箭头指向什么方向?”

    一个哨骑向前方小树林一指:“在林子边捡到的,当时箭头指向前方河流。”

    公孙覆点点头,那边林子有大批人畜活动的痕迹,而且到了河岸就断了,看来这箭头确实是指明方向的。接下来却有疑问了,这是谁放的?这“三”字又做何解?

    最大的可能,应该是被俘的汉民做的,用的多半是宰杀牲畜的血……只是这个“三”字做何解?

    一时不得要领,追猎队继续前行。

    渡过河后,又走了近百里,哨骑又有发现。还是树皮,还是血字,还是箭头。不同的是,这次箭头指向正东,而且,血字也变了,现在是个“二”字。

    众人面面相觑,不明其意。

    丘仲搔搔头道:“该不会是这人不认字吧……”丘仲的话还真有几分道理,毕竟这年头普通百姓没几个认字的,多是扁担倒了不知是个“一”字……能写几个数字的,算不错了,但这哑迷就让人费解了。

    班行捋着胡须,若有所思,忽道:“不,此人非但识字,而且,还有极强的计距能力。”

    公孙覆惊讶望向班行:“计距?”

    “对!诸位注意到没有,从发现这片树皮至现在,我们走了多少里路?”

    “大约百里。”受张放影响,对地形路程有非同一般注重的韩重脱口而出,旋即眼睛一亮,“三是三百里!二是二百里!”

    这、这怎可能?公孙覆惊讶得瞪大眼晴,难道这人能猜到背后尾随着追猎队?如果此人能猜到,那是不是意味着,莫顿等人也能猜到?

    班行猜测对不对,明日再赶一程就能明白。

    果然,第二天追猎队再奔行百里,又找到了一片树皮,指向东北,上面的血字,还是“二”——看起来好像不对的样子,但所有人的表情都没有不对,眼睛更亮。

    “看来还真是里程。”公孙覆脸上露出笑意,“我动敌亦动。好,二百里是吧,全速进发,明日可期。”

    ……

    莫顿与他的鞮汗部,的确就在东北二百里外一片水洼边扎营。莫顿骑着马,亲自与哨骑登上北面高坡观看周边地势。

    “牧草茂盛,山高林深,草原平缓,还有湖泊沼泽,真是一处好所在。”莫顿边看边赞,显然很是心动。不过,草原虽大,多已有主。这片地方那么好,要说没主,连他自己都不信,现在就看这片地方的主人实力如何了。

    莫顿已决定不走了,若此地部落势大,则投靠之;莫实力相当,则分割之;若实力弱小,嘿嘿,那就对不住了……

    半个时辰后,哨探返回禀报:“大人,找到几个牧羊人,据他们说,这片地方,是属于一个叫乌丹支离的部落。”

    “乌丹支离?!”莫顿扯着胡须,翻了半天眼珠子,想起来了。当年他率阖部落勇士围攻东庚烽燧,就曾与几个乌丹支离人打过交道,似乎还是什么都尉……不过,草原上战战和和再寻常不过,当年交手非但不是坏事,反而是一个可以套交情的契机。而且据他所知,这个乌丹支离似乎也不是什么大部落,人数不多。当然,草原上的事谁也说不准,这都五年过去了,也许人家扩允了呢,得好生探探虚实。

    “乌丹支离人在哪聚居?”

    “牧羊人说在北面,离这二百多里,不过……”

    “不过什么?”

    “据说在三十里外,有乌丹支离人的一个堡垒,时有乌丹支离人来巡守,有时来的还是都尉……”

    “走,看看去。”

    莫顿率一众骑卫远去之时,里许之外,一个裹着厚厚破袍的人收回目光,压低帽沿,用脚踩着一大捆杂草,双手用力拉紧束条,甩手扛上肩。

    这人走回营,经过一片屠宰场时,一个挟着咩咩叫的肥羊的壮汉四顾无人留意,迅速向他靠近,低声道:“等会要宰羊了,今天是不是要写个‘一’字?”

    那人摇摇头,抬手顶了顶帽沿,露出一双黑白分明的警惕眼睛:“不必了,莫顿不会走了。”

    “呃?你是说……”

    “这么宜居的地方,换我也会留下。”

    这两人对话之际,五官隐现,若是公孙覆见了,必定大吃一惊——这两人,一个是邓展的随从石牛,另一个,竟然是流民团主官墨秦!

    石牛本就是随邓展一起被俘,他出现在这里并不奇怪,但墨秦不是跑了么?怎么……

    没错,墨秦是当天极少数幸运逃入芦苇泽,潜入水中,而躲过一劫的人。但失职的愧疚,使他没有返回乌垒城,也没在附近等候张放使节团发落,而是毅然化装成牧民,尾随鞮汗人迁徙路径,一路追踪。

    不得不说,墨秦挺幸运,他不但在十天后追上了鞮汗人,而且还成功混了进去。

    当时正好汉民队伍里有一个年轻人在匈奴人突袭之夜受伤,十多天后终于撑不住,当天夜里死去,其家人把尸体背出营地埋葬。

    这时躲在暗处的墨秦看到,灵光一闪,从暗处现身。那家人着实吓得不轻,但在看清来人居然是他们的主官时,满脸不可置信……后面的事就顺理成章了,墨秦冒充死而复活的年轻人,随那家人返回营地,就此潜伏下来。由于墨秦是流民团主官,认识他的人很多,身处险地,人心隔肚皮,不得不防。所以墨秦前段时间装病,反正他是“伤员”,有病很正常。过了一个月后,他慢慢“恢复”,可以四下走动了,他在脸上涂着混合马粪的泥浆,一般人都认不出他。

    墨秦本想联系班行及邓展,但这二人被匈奴人看守很严,无法接近,倒是无意中与被匈奴人安排屠宰的石牛接上了头。

    墨秦从石牛那里,得知邓展的近况,同时,也看到了班行被屈突一行押着向南折返。墨秦是知道身后一直追着一支追猎队的,在看到班行脱队折返时,就知道事情的转机来了。

    他估算着班行、屈突会在什么时候撞上追猎队,追猎队截杀屈突之后,必会全速追击,于是让石牛用羊血在树皮上做标志引导。之所以写得不清不楚,倒不是故弄玄虚,而是写字的人石牛,他就认得自个名字,还有从一到十的数……

    听说不用再写,石牛顿时激动起来,胳膊一叫劲,把羊挟得咩咩哀鸣,抑制不住兴奋低声道:“你的意思是说,有可能在明日……”

    墨秦仰首西眺,眼睛眯起,有针尖样光芒闪动:“也许明日,也许,今夜……”(未完待续。)

第二百九十七章 【追猎三千里(八)】

    莫顿找到了那个乌丹支离人的堡垒,但没有见到他想见的人。堡垒修建得倒挺坚固,不愧是汉人之后,堡垒里只居住着几户人家,主事的是个什长。虽然看上去蛮精悍的样子,但级别太低,莫顿根本不想与之打交道。于是在交待对方一番后,返回营地。

    夜幕降临,莫顿在安排周边的巡哨警戒后,揪着花白的胡子往主帐里走。不知怎地,今夜很是烦躁,心神不安。不会出什么事吧?会出什么事呢?越想越不安,心烦之下,脚步一转,也不去主帐了,转向另一处。

    在距离主帐百步外,有一个不起眼的帐篷,看上去跟普通帐篷差不多,周围却布置了四个匈奴人看守。两个在帐门处站岗,两个隐于暗处,防守相当严密。看到莫顿出现,两个看守的匈奴人赶紧上前行礼。

    莫顿鼻孔哼了一声:“那个人,伤养得怎样了?”

    匈奴看守的回答言简意赅:“禁得住大人一顿教训没问题。”

    莫顿紧了紧手里的皮鞭,磨着牙:“那就好,老子今夜心情不好,活该他倒霉!”

    哗!帐帘拉开,两个持火把的匈奴人先后进帐,左右侍立。明灭不定的火把,照在一个被捆绑在撑帐立柱上的人脸上。

    蓬头垢面,衣衫破旧,从破烂衣襟里露出的皮肉,凝着干涸的血块,有的地方,明显化脓溃烂。那人脑袋低垂,身体软塌,似乎没有麻绳的束缚,他随时会瘫倒在地一样。

    帐子里的动静,对那个人没丝毫影响,他就这样垂着头,一动不动。直到那熟悉的皮鞭绷直的啪啪声响起,那人才慢慢抬头——尽管一脸蓬乱的胡须遮住大半面孔,但仍可一眼看出,是邓展。

    面对那个一脸戏谑的狰狞面孔,邓展说的第一句话,却是:“算算时间……莫顿大人的手也该痒了。”

    莫顿抻了抻皮鞭,狞笑一声:“本来今晚没打算收拾你,不过……算你运道不好,我确实手痒了。”

    “那就来吧,下手狠一点,否则……”邓展吃力仰起脸,努力撑开肿成核桃的眼睛,“……以后怕没机会了,呵呵……”

    莫顿得意的笑容一滞,猛地踏前一步,鞭梢顶起邓展下垂的头,怒道:“你在说什么?”

    邓展咧开肿胀的嘴唇,呵呵直笑:“逃到现在,也有几千里了,也该到头了。”

    “混账!”莫顿怒骂一声,狠狠一鞭抽下,刹时血线标飞,皮鞭着肉声令人头皮发麻。

    邓展浑身抽搐,笑声如狼:“莫顿我的儿,你就这点力道么……咳咳,拿出吃你娘的奶的力啊……”

    邓展胡语说得不太好,这句俚语辱骂,他是用汉语说的,莫顿想必听不懂——但是,莫顿举鞭的手却停了!

    难不成这家伙居然听懂了?可是真听懂了只怕下手更狠,怎会停下?

    百思不解的邓展愕然抬头,他看到的莫顿,眼睛瞪得比他还大,似乎身体在发抖——等等,这是什么情况?嗜血如狼的莫顿,会见血发抖?!我不会眼花了吧?

    很快,邓展发现,他真的眼花了,但也不是眼花。确实有什么在抖,但不是莫顿,而是地面……

    哈哈哈哈!

    草原上空,响起邓展歇斯底里的狂笑。

    ……

    墨秦也被惊醒了,但不是邓展的笑声,而是大地的震动。在草原上呆得久了,一听就能知道,这种震动,是战马奔腾发出的巨大响声。而且,这样惊人的动静,至少有上千匹马才能折腾出来。

    上千匹马?怎么可能!

    墨秦连滚带爬蹦出帐子,迎前跑来一个黑乎乎人影。墨秦跳起,袖里短刃弹出,在月色下闪出一抹炫光。

    “墨曹,是我!”

    “石牛?!”墨秦忙收刃,顾不得问他是怎么跑来的,急切道,“哪里传来的动静?是不是匈奴人的马群惊了?”

    “不是,是……”石牛喘着粗气,向西边山坡一指,“从山那边传来的……”

    “该不会是……”墨秦张大嘴巴,一把拉住石牛,“走,去看看。”

    鞮汗人的营地已经乱套了,到处是交织的火把与乱窜的人影,惊呼哭号搅得成一锅粥。这当儿也没人管汉民俘虏了,墨秦与石牛飞快跑向山坡,奋力爬上坡顶。然后,他们看到了……

    真的是千马奔腾!

    朦胧月光下,靛蓝色的草原完全被一片耸动的马群所覆盖,烈马嘶鸣响彻半空,闷雷铁蹄惊天动地,草皮犁翻,烟尘如雾。如果不是站得高视角好,墨秦与石牛根本没法看清,这铺天盖地的人马。

    人马……对了,怎地只有马,人呢?

    这也是面对千骑冲击的鞮汗人的疑问。

    当潮水般的马群出现在数里开外时,鞮汗人的警戒哨就已发现并拚命往回赶,边赶边发出鸣镝警讯。鞮汗人早已形成主动战斗意识,都不用莫顿组织下令,一个个但凡能骑马拉弓的人,自发从帐篷里、篝火边、牛马旁奔向马匹,虽纷乱却毫不迟疑迎向未知的袭击。

    但是,他们的勇气,在看到千骑奔腾的一刻,如冰遇火,顿时消融。有的打马向两旁躲避,有的则掉头而逃,更有的冲得太靠前,避无可避,索性拔刀迎向马群……

    千骑滚滚,无情卷绞,蹍碎一地狼藉。当奔腾的马群消失,劫后余生、惊魂未定的鞮汗人猛然发现,不止有马,还有人……呃,是人马合一的骑兵冲刺。

    借着淡淡的月色,墨秦与石牛瞪大着眼,两双瞳孔里不时闪过一道道亮光,旋即就有黑影从马背摔下,被隆隆乱蹄踩进烂泥。

    “墨曹,你说,这些骑士,会是我们的援兵么?”石牛用力咽着唾液,喉结上下滚动,喃喃问道。

    墨秦一时无法回答,他感觉是,希望是……只是,追猎队怎可能有那么多马?完全超出认知啊!

    鞮汗人被这连续打击整得发懵,黑暗中也搞不清对方有多少骑兵,只知道刚才最少上千匹马,那后面的骑兵……这念头一兴起,再无斗志,纷纷掉转马头逃跑。

    就在这时,斜刺里突然冲出一支人马,人影不多,不到十骑,但整出的动静,丝毫不比千骑席卷差。

    但见这些骑士冲近鞮汗人,每人挥臂连甩,黑暗中红光乍现,雷鸣声声。许多鞮汗人坐骑惊蹶,顿失前蹄,坠马者如下锅的饺子。

    一听这雷鸣声,墨秦与石牛同时跳起,异口同声:“是我们的援兵!”(未完待续。)

第二百九十八章 【追猎三千里(终)】

    爆炸声一响,莫顿也明白过来,这是对头找上门来了。这种雷炮,天下只此一家,别无分号。

    汉军!富平侯!

    随便哪个都够他喝一壶,此时不跑,更待何时?

    莫顿也跟墨秦有着一样的困惑——这汉军追兵哪来的上千匹马?难不成是从左焉支部抢来的?恐怕只能这样解释了。这会莫顿也来不及想太多,眼见大势已去,跳上亲随拉来的坐骑,掉头向东狂逃。

    他就这样跑了?不要部族了?不要牛羊了?不要财物了?

    没错,莫顿确实跑了,而且他确实不需操心部族与财物。在草原上,部落相攻是常有的事,无论人口、牛羊、财物,被获胜一方所得,也就是“转手”而已。等到落败一方收拾残局,请来帮手,反攻回来,所有的东西又将重回手里。

    所以,只要有实力,现在失去的,只是交给对手暂时保管而已。

    当然,眼下的对手不是草原部落,而是汉军。不过莫顿也只能如此安慰,溜之大吉。

    天色微明,莽莽草原上,驰来数十骑。从他们惶急的身影,以及频频回顾的动作看,多半是吃了败仗的某个部落族人。

    不用说,这自然是莫顿与他的残部了。

    逃离险境之后,莫顿是越想越窝囊,这一仗败得太稀里糊涂了,居然被追兵杀到老窝都不知道。他们可是草原的主人啊,怎会被一群扶犁刨土的汉人逼成这样?

    “大人,那些……汉人还在后面紧追不舍,我们……该……该、怎么办?”跑了一夜,随从跟胯下的马一样累,话都说不利索了。

    莫顿眼珠一转:“我们往北,绕过那片芦苇泽,折返回去。”

    折返回去?!随从一个个大眼瞪小眼,满面不敢置信,骨都侯大人这是疯了么?就凭他们这几十号穷寇,还想杀回去,万一人家还留一部分兵力守着——这几乎是一定的,那岂不是等于送上门去?

    莫顿一鞭子抽到最近的一个随从脸上,怒道:“混账!你那眼神是看蠢人么?”

    随从慌忙低下头,任由脸上淌血,既不敢捂脸,更不敢跑开。

    “记得那个堡子么?”莫顿长鞭向北一指,眼里闪过一抹狡黠,“我们夺下堡子,在里面避过追兵。然后……哼哼。”

    沿着河流往北,在一片高低起伏的山林与河流交界处,耸立着一个堡子,看上去跟常见的烽燧差不多大小。据莫顿所知,这是乌丹支离设在最西边的一个警戒哨。如果是纯粹的草原部落,一般不会弄这玩意。只是这乌丹支离多是汉种,所以也养成了汉人筑堡警戒的习俗。

    中午时分,莫顿一行出现在堡子前方里许之外,缓缓靠近。堡子里也很快有了动静,在堡外河边打水的几个人纷纷跑回堡子,关上大门。堡子上层的垛墙上也出现了几个身影。

    当莫顿数十骑逼近堡子时,昨日那个什长扒着垛口高声道:“是莫顿贵人啊,不知有何贵干?”

    一个随从策马近前,仰首道:“昨日让你通报贵上,来这堡子商议,贵上怎么说?”

    那什长一脸苦笑:“我派人通报了,但哪有这么快?”

    “莫顿大人巡猎到此,有些累了,想在你堡子下歇会,打扰了。”

    巡猎?那什长看了老半天,也没看到这帮人打倒什么猎物,但人家人多势众,说要在堡子下歇会,你还能怎样?

    其时已入冬,一伙匈奴人呆在堡子下,烧柴取暖,搂草喂马,堡子里的人怎能坐得安稳?更何况这是个顶着骨都侯名头的匈奴贵人。

    很快,什长将堡门打开一线,请莫顿入内歇息。

    莫顿哈哈笑着,从篝火边站起身来,一众随从也纷纷站起。莫顿不动声色抬手按了按,随从呼啦啦又坐下,莫顿只带了四个随从,向堡门走去。莫顿昨天看过,这堡子里不过十来人,近半是家眷,能拿刀弓的不过七八人而已。他及四个随从都是勇悍之辈,足够了。再多带人,人家怕也不会让他进去。草原上固然有热枕,但更有警惕。

    当莫顿一行进入堡子,大门重重关上时,不知怎地,莫顿眼角跳了一下,又跳一下,似乎有种不安——他能够活到现在,这种危险预感功不可没。

    “等等,我忘了一件礼物,要进献给贵帮君长。把门打开,我去取来。”莫顿边说边示意四个随从往回走。

    就在莫顿转身的一瞬,身后传来一个陌生的声音:“骨都侯,久违了。”

    莫顿身形一滞,慢慢回头——他看到一张三旬左右的壮年人的面孔,虽然穿着胡服,但眉目气宇,却有一股汉人独有的书卷气。

    莫顿脸色难看:“你是汉人。”

    那人笑笑:“我是乌丹支离人。”

    莫顿仔细端详半天,疑惑问:“我们认识?”

    那人再笑:“我叫林天赐,是乌丹支离的府丞。五年前,蒲类泽以南的东庚烽燧,林某曾与骨都侯打过交道。”

    莫顿恍然大悟,****!原来如此,真是瞎了眼,居然撞到老对头手里了。

    “汉军那些马匹……”

    “对!是乌丹支离提供的。”林天赐笑吟吟道,“来,我为骨都候引见几位陌生的熟人。”

    随着林天赐的拍掌声,堡子二层土楼上现出几个人。

    林天赐一一指点:“这位是韩重,富平侯长随。当年也在东西庚烽燧与骨都侯打过交道。此次就是他与我联系,借得千匹骏马,踏破足下营盘。”

    莫顿恶狠狠盯住韩重,牙齿咬得咯咯响。而韩重夷然不惧,怒目回瞪。

    林天赐再一指:“这位,汉国河东郡尉曹掾墨子期,流民主官,也是足下的刀下游魂。便是他混入足下的部落,潜伏千里,暗递消息。才有汉军追兵雷霆一击。”

    原来如此!莫顿眼睛快喷出火了。

    墨秦却拱拱手笑道:“林府丞邀我等来这堡子调养休整……没想到,却与骨都侯如此有缘……骨都侯真是好算计啊。只可惜,人算不如天算,哈哈哈!”

    林天赐再朝最后一人一指,顿了顿:“这位,就不须林某引见了吧。”

    看到这个人,莫顿脸上却是什么表情都没了。

    邓展!

    全身包裹着厚厚纱布,只露出半张脸的邓展。

    邓展声音从齿缝挤出:“我说过,你再不打,就没机会了。”

    啊——

    莫顿暴吼一声,拔刀出鞘。四个随从也纷纷拔刀摘弓。

    堡子里五六个屋子里一下涌出二十几个壮汉,三下五除二就将五人打倒缴械按倒。

    邓展从土楼纵身跳下,正落在莫顿跟前。他一把揪住莫顿头发,扯得他头颅上扬,露出青筋棱棱的脖子。邓展啪啪拍了两下,象检验牲口的皮相,呲牙一笑:“莫顿,我要好好休养赶路,与公子尽快汇合,没工夫没体力揍还你,这样吧……我只要你一块肉!”

    邓展说罢,张开森森白牙,一口咬下——(未完待续。)

第二百九十九章 【未知的危险】

    一张大嘴狠狠咬在烤得喷香的羊肉上,热油四溅,流满胡子,更顺着弯曲的胡须滴下尘土。

    看着那狼吞虎咽、毫无形象可言的阿罴,众人只有摇头。

    张放则执着小刀,将羊腿上的肉片下,两指拈住,不疾不缓放进嘴里,同时竖掌婉拒青琰为他片好的肉。整个动作,从容优雅,与饿死鬼投胎的阿罴,一个天一个地。

    这里是一个山谷,两边是高坡,驼马羊群置于两侧,围成个半圈。夜晚的寒风从坡顶及山谷两头吹来,或从头顶吹过,或被驼马羊群遮挡,人处其间,寒意稍减,只是不时灌入口鼻的牲口腥骚,令人颇不舒服。

    张放诸人,早已习惯这种味道,也习惯了这种旅行方式,处之泰然。倒是从未出塞的昭君,居然也只戴了个帷帽,从容坐在他们中间,同样优雅地用小刀片肉,小口小口吃着,着实令众人既惊讶又佩服。

    当众人围坐火堆旁大块朵颐时,两旁的高坡上,初六与宗巴,一南一北,背靠骆驼,蜷缩身体,嘴里咬着热乎乎的羊肉,眼睛警惕四下扫描。自从出了流民团被袭那一档子事后,每晚警戒,值夜者无人敢脱岗,那怕吃喝拉撒都瞪圆着眼。

    初六与宗巴还只是内哨,外面还有两重暗哨,最远的放出五里之外。仅剩的五个羽林锐士与十个屯卒,基本上都被派出去巡哨了。咦!等等,张放不是还有十个羽林锐士与二十个屯卒么?怎么只得一半?

    那是因为前两日得到消息,公孙覆、丘仲、韩重等顺利剿灭两股马贼,解救五十多个汉民,眼下正赶来与他们汇合。消息是一个屯卒快马送来,由此得知护送的人马只有五人……

    五个屯卒太少,再有什么事,根本起不到任何保护作用,搞不好连自己都赔进去。张放立即将手头三十骑兵分出一半,返回头护送。这样一来,就只剩下十五骑护卫了。晚间再把十五骑全派出去巡哨警戒,这山谷里,只有区区十数人。

    下半夜,韩骏、彪解,分别替换初六与宗巴。

    换岗时,初六四下扫了一眼,低声对韩骏道:“阿舍,你有没有感觉……”

    韩骏怔了怔:“什么?”

    “好像有人在跟着我们。”

    韩骏微张嘴,却不是惊异,而是惊奇:“你……你也有这感觉?”

    初六更惊奇:“原来我不是一个人,还有谁?”

    “青琰、彪兄、阿罴……连公子都有所觉。”韩骏朝黑乎乎的荒野使劲看了几眼,低声道,“除了那位班氏大舅子、昭君娘子及两位护卫小妹,大家都觉得有些不对。”

    初六神情顿时严肃起来,如果只是他一个人,或者加上韩骏,可能还只是疑神疑鬼,但几乎所有人都有感觉,那性质就不一样了。

    “主人怎么说?”

    “公子的意思是静观其变。”韩骏小声道,“彪兄好几次故意落在后面,潜伏暗探,皆无所得。公子也吃不准,所以没有召集大家商议,以免自扰。”

    “怕也只能如此了。”初六对彪解的本事还是很清楚的,这可是个精于暗杀的一流刺客,若连他都找不出端倪,其他人再操心也是白瞎。

    “阿舍,下半夜就交给你了,好生看着。”

    “放心,我眼都不会眨一下……哎,你到哪去?”

    “憋了一晚,去拉个尿。”

    “别在这拉啊,这是上风,你要熏人啊?到宗巴守的那边去。”

    “呃……你不说我差点忘了。”初六尴尬地打着哈哈,边解腰带边朝对面走去。

    初六走到对面,向换岗的彪解打了个招呼,来到背坡,边放松边随意打量四周。

    这是九月下旬的夜晚,夜空湛蓝,无月但有星,满天星光点点,清晰而明亮。四野黑暗,不远处有一片小树林,林子一侧有小河潺潺流淌,星光下的河面不时泛着银色光点,别有一番动人意境。

    初六生于斯长于斯,对这样的景致早已无感,他心无旁骛地放完水,扎上腰带,慢吞吞转身——蓦然摘弓取箭,扭头拧身,三箭连珠,射向黑暗的小树林。

    ……

    下半夜是人睡得最熟最香的时刻,但张放已经醒了。这是多年养成的习惯,他就只睡两个时辰,从某种意义上说,其实他才是最好的守夜人。只是,这个秘密就算说出来也没人信,更没人敢让他守夜。所以,张放只是一到时间就起来,然后默默打坐值守,算是四重保险吧——西域这种地方,未知的凶险无处不在,无论多少重保险都不嫌多。

    一个人孤独守夜,其实挺难熬的,张放打发时间的方式之一,就是听周围的呼吸声。夜阑人静,人在睡眠时的呼吸特别明显,纵使间隔较远,心若止水,便可清晰入耳。

    蓦然,张放似有所觉,站起,欣开帐帘,穿过火堆,缓步走到一辆辎车前。车帘已支起,可以看到一个优美的侧影,正倚伏在一个箱笼上,微仰着、痴痴望着满天繁星。

    张放也负手仰望星空,出神良久,才尽量以不惊吓到伊人的漫声道:“如此星辰如此夜,昭君是想念长安了么?”

    尽管张放已尽可能放低声音,那人影还是吃了一吓,按住胸口:“啊!是家主,你怎么……”

    “这么晚了,怎么没睡?”

    昭君垂首:“我,睡不着,就想看看这星空。”

    张放缓步走近,随意坐在车辕上,轻声道:“是啊,这塞上的星空,长安看不到吧。”

    “嗯,好美。苍穹似墨玉,星子如洒珠。”昭君轻轻呵了呵手,一股白气在夜空中慢慢升起、消散。

    张放笑了:“心态不错,保持这样的心情,一路行进吧。”

    昭君咬咬嘴唇,轻声问:“摘星城是什么样?真能摘星么?”

    张放认真点头:“如果说西域是大汉最亮的一颗星,那摘星城,就能帮大汉把这颗星稳稳摘下来。”

    昭君听得似懂非懂。

    张放笑道:“你不用想太多,只要知道,我们此行,真的是去‘摘星’就好。”

    昭君用力点头:“昭君此行,虽未能见月(荷),但能与家主一同万里摘星,想想,也是奇妙有趣呢。”

    张放仰首正想笑,旋即省起不合时宜,当下站起,道:“明天还要赶路,虽然你是坐车,但日间的颠簸根本没法让人安睡,还是早些休息吧。”

    张放说罢转身正欲走,身后传来昭君娇美的声音:“如此星辰如此夜,好美的句子,有下句么?”

    张放脚步一顿,没回头,嘴角弯起:“有。”

    “是什么?昭君能有幸拜听么?”

    “如此星辰如此夜,为谁风露立中霄。”

    昭君轻啊一声,反复念着,一时痴了。

    略加改动“后人”诗作的张放,望着文青发作的昭君,微笑摇头,转身正要回帐篷。

    就在这时,山坡顶上,一声怒吼传来。(未完待续。)

第三百章 【幽魂之敌?】

    吼声是彪解发出的。吼声一出,北坡上的韩骏,山谷里的张放是反应最快的两个人,同时向南坡扑去。

    仓促之下,张放来不及回帐篷取刀剑,从一个篝火塘边冲过时,顺手抄起一根熊熊燃烧的木柴,一口气冲上南坡顶。映放眼帘的,没有想象中的剧烈打斗,也没有敌人踪影。有的,只是执弓茫然四顾的初六,还有象木头一样呆立不动的彪解。而他须庚不离身的长剑,此刻正静静倒插在十余步外的尘土里……

    “怎么回事?”

    听到主人的厉声喝问,初六打了个激灵,如梦方醒,慌忙转身,拱手想说什么,但嘴张开半天,却不知该说什么。

    而彪解仿佛被点了穴,呆若木鸡,一动不动。

    这么一会工夫,营地里的人呼啦啦几乎全上来了。只有青琰与两个女侍牢记职责,不管外面发生任何事情,坚守在昭君身边寸步不离。

    张放诸人借着星光,举着火把在周围百步之内转了一圈,什么都没发现,连个脚印都没有。不过,在树林里找到三支箭矢,入木三分,细看之下,认出是初六的箭。

    张放倒回来,来到那把剑跟前,奋力拔出,就火光细细验看了一阵。剑身明亮如镜,剑刃光洁如新,没有半点磕碰痕迹——奇怪,这剑是怎么被击飞的?还插0入泥地深达半尺?

    张放倒执长剑,向诸扈从示意回到营地,在经过彪解身边时,把剑往他怀里一塞:“你是剑客,剑不离身……下去说说情况吧。”

    彪解沉默一会,终于转身,拖着灌了铅的脚步往营地走。每个人看了他的样子,都是心如坠铅,不知究竟是什么事,居然一下击垮了这个一向心理素质极佳的剑客。

    距天亮还有半个多时辰,但无人再有睡意,大家围坐在篝火边,每个人都把兵器放手趁手的位置。就连一向木愣的阿罴,眼神也少有地灵动起来,杵着他的独门兵器——一根重达三十斤的包铜狼牙棒,一双铜铃似地大眼四下扫射,杀意腾腾。

    火堆边,初六正讲述着刚才发生的事,声音掩饰不住惊悚:“……撒尿时,我有种被窥视的感觉(听到这里,几个女孩绷不住笑了),那种窥视感,就是从树林里透出。于是我佯装转身,迅速取弓摘箭,向树林里感觉最强烈的那个方向连射三箭……结果你们都知道了,全射空了。”

    张放诸人对初六了解甚深,明白他口中的“三箭”,不是普通的射三箭那么简单,而是三箭连珠。这是初六的绝活,在场没第二个人能做到,即便是弓马娴熟的羽林锐士,能三箭连珠的或许有几个,但命中率与初六相比,颇有不如。

    一流神射手,又快又准的三箭连珠,居然连对方一片衣角都摸不到……张放诸人真要怀疑,是不是初六的感觉出错了,压根就没人?

    “有人,而且还是位高人。”沉默许久的彪解终于说话,一开口,就令人一惊。

    “初六摘弓的瞬间,我就看到了,然后立即拔剑向树林冲去。刚冲出十余步,林子里突然飘出一个灰影……”彪解用强腭音咬出那个“飘”字,“我见过很多名剑手,剧辛、原涉、张回、万章……他们的身形步法都是一流,但从来没能给我以‘飘’的感觉,只有这人……不,或许他不是人,而是幽魂……”

    几乎所有人,尤其是女孩子们听得汗毛直竖,昭君缩进车里,青琰与两个女侍忍不住紧紧握住匕首。

    张放往火里添了一根柴,不动声色问:“然后呢?你们谁先出手?”

    在所有人都疑神疑鬼时,只有张放不当回事。这倒不是说他的前世职业或本身系无神论者,而是……严格的说,他本人就是一缕“幽魂”。

    我是幽魂我怕谁?更别说“同类”了。

    对于主人的镇静,彪解除了佩服也实在没二话了,也许是受到了感染,自信也恢复了许多,说话声音中气渐足:“回禀主人,我先出的手。由于看到对方身法惊人,我也使出了全力一剑刺出——我敢说,上面我提到的长安名剑手,面对我这一剑,都要闪避或格档。但是对方却只挥了一下袖子,我这一剑就飞了……”

    韩骏忍不住道:“剑被打飞了,你就发愣了?”

    彪解苦笑:“不止,我半边身体都是麻痹的,动弹不得。”

    众人闻言,无不倒抽一口凉气。彪解在他们这一群人中,恐怕是除了阿罴之外最强的一个,居然连对方人影都没看清,一照面就剑飞人麻,要是对方真动手的话……

    “然后呢?这人到哪去了?”

    “没看见,消失了。”彪解与初六齐声道。

    现场又是一片吸气声,还真是个幽魂啊!

    “公子,要马上把所有骑卫调回来……”韩骏大急。

    张放摆摆手:“没必要,外围哨探必须要有,这是西域,大意不得。再有,对方若真要对我们不利,我们这些人,这会怕躺下一半了。”

    众人默默点头。

    张放站起身,环顾一圈,道:“不管对方是谁,来意如何,我们在明,对方在暗,我们很难做什么。唯今之计,只有静观其变……”

    话没说完,谷口那边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

    众人心头一跳,一齐回头。

    晨曦微光之下,一个身披汉军制式铠甲,但头盔不知遗落何处的羽林锐士,从谷道伏鞍狂奔而来。距众人尚有十余步,身体一歪,滚落马下。

    阿罴第一个冲过去,劈手将来人拎起,火光映照,五官宛然,正是外围巡哨的一名羽林锐士。不过,此刻这羽林锐士半边身体已被鲜血染赤,看不出伤在何处,但伤势绝对触目惊心。

    “怎么回事?”众人纷纷涌上。

    张放则提起龙影剑,他有预感,今次,龙影将要再次出鞘了。

    重伤的羽林锐士向后指了指,张嘴想说,却喷出一口鲜血。

    “富平侯,某等候久矣。”声音在山谷回响,随着清脆得得蹄声,几个人从谷道现身。

    张放拨开众扈从,站在最前,随着来骑越走越近,眼睛泛起冰冷的笑意:“原来是你!”(未完待续。)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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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啸大汉介绍:
汉成帝刘骜:“你问朕……呃,问我是谁?嗯,我乃富平侯家奴是也!” 汉宫第一美人赵飞燕:“宁为君侯妾,不愿为皇后。” 两汉第一尤物赵合德:“得偿所愿不辞死,只羡鸳鸯不羡仙。” 西汉第一才女班婕妤:“望明月而抚心,对秋风而思君。” 四大美人之一王昭君:“昭君出塞,只为郎君。” 这是一个英雄辈出,美人流芳的时代,既有吴侬软语,亦有马鸣风萧,更有时代最强音: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 大汉,不应止步于西域! ~~~~~~~~~~~~~~~~~~~~~~~~~~~~~~~~~~~~~~~~~~~~~~~~~~ PS:昭君此出塞非彼出塞,不是屈辱事胡奴,而是担当西域女王(捂嘴,好象剧透了……)。放啸大汉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放啸大汉,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放啸大汉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