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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寇十五郎     放啸大汉txt下载     放啸大汉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三百零一章 【剑豪的复仇】

    并不宽敞的山谷,两批人马各据一边,东面是张放一行,西面是不速之客。虽然张放这边人数占优,但寥寥数人的不速之客裹挟着猎猎漠风,驱骑逼近,其势更盛。

    来者共五人,一前四后,为首一人,身形壮硕,胡须灰白,端坐于马上。一手执缰,另一只手……呃,只从袖里露出一截光秃秃的手腕——这个人,居然没有了左手!

    这个人,在长安呆过的人中,除了深宫里的昭君,还有刚到长安不久的班稚不认识之外,任谁都识得。

    长安豪侠、原京兆尹门下督贼曹、城西万子夏。

    万章。

    这个长安大豪竟然出现在万里之外的西域,更袭击张放这个代表大汉天子的汉使——这家伙是不是疯了?他还想不想在长安混下去了?

    张放抬了抬手,示意大伙勿要躁动,抱臂怀剑上前两步,下巴向万章点了点:“万子夏,从长安跟到这里。啧啧,你这份忍耐工夫,跟骆驼可有得一拼啊。”

    万章翻身下马,缰绳交给手下,缓步踱近,本能想拱手,但手腕一动,眼神黯淡了一下,苦笑着欠身道:“富平侯,想跟着你的队伍,既不被发现,又不能跟丢,可真是不容易啊。”

    万章这一走近,张放注意到他的眉心部位,有一个醒目的红点,远看像朱砂痣,近看才发现不是,更像皮下出血形成的淤斑……

    万章在张放的注视下,下意识扶了扶额头,有意无意挡着那红点,强笑道:“富平侯不想知道万某的来意么?”

    张放淡淡道:“你的来意不是很明显了么?怎么?长安大豪当腻了,不想混了,想换个环境?”

    “万某家在长安城西,长居数十载,岂愿离故土。”万章摇头长叹,“若非君侯太过相逼,致人绝境,万某怎会舍家抛业,甘冒奇险,追踪万里,与君侯如此相见?”

    “我逼你?”张放目光落在万章光秃秃的手腕。

    万章低头一瞥,淡淡摇头:“不是这个。万某何人,当日君侯放我一码,以手换命,万章其实赚到了,岂敢再有怨言?更不会以此寻仇。”

    张放来大汉时日不短,与这时代的特殊群体“游侠”也没少接触,知道这是一个视“义”、“诺”胜逾性命群体。万章之所以能成为长安大豪,他的立身之本不仅仅是一身本领、家有巨财、广泛的人脉等等。最重要的,是他义字当头,言必践,行必果。如果他不是为自己的事而来,那一定是为朋友的事。

    张放脑速飞转,渐渐抓住焦点,脱口而出:“石显!”

    万章眼里闪过一抹悲凉,声音略哑:“是的,君房兄死了。”

    韩骏等扈从莫名其妙,石显被去官免为庶人,这是他做恶多年的报应,也是朝廷的决断。他死不死,跟公子有啥关系?这些游侠若真想报复,也得找弹劾石显一党的匡衡或张谭啊,找公子……这对象也错得太离谱了吧?

    奇怪的是,张放居然半点不惊讶,只是淡淡地哦了一声:“死了么?这个结局也不算出乎意料吧。”

    万章眼神如锥,一字一顿:“在君侯找过君房兄之后,只过了三日,君房兄尚未出关东,就悬梁自尽了——某只想知道,君侯对他说了什么?”

    张放不答反问:“你所做这一切,就为了替石显报仇?”

    “我只想为君房讨还一个公道。”

    “公道?”如果不是迎面风沙渐起,张放差点要张嘴大笑,“如果石显也要讨还公道,那他这十几年陷害的无数冤魂要找谁讨公道?”

    万章独手落在腰间剑柄,七情不动:“我不管别人,只管我的朋友。朋友有难,破家以纾;朋友蒙冤,此命何惜!”

    “可惜、可惜。”张放也慢慢松开手臂,右掌握上剑柄,“你想知道我对石显说了什么?”

    万章握剑的手掌先是一紧,再是一松,切齿厉喝:“说!”

    “下地狱问他吧!”

    电光石火之间,场面瞬息剧变。

    张放拔剑刺出——衣袂振响,剑刃破风。

    万章左胸中剑,跪。

    同一时刻,万章身后四随从俱动,其中一人身形如风,当先而至,纵身从万章头顶跃下,挥剑格开张放紧接刺来的第二剑,自下而上反撩一剑。张放横剑格住,身体剧震,身不由己向后跌出,被及时赶到的初六等人扶住。

    那人击退张放,其势未止,如风随进,剑尖与张放胸膛之间,仿佛系了一根无形丝线。张放退,剑尖进,始终保持三尺之距。

    韩骏、宗巴、班稚同时抢出,一刀一斧一剑交叉格住剑锋。那剑手握剑手腕一抖、一振、一掀,三人分三个方向跌出。

    众人倒抽一口凉气,一人之力,强横如斯,难怪敢以五人之力挑他们这边十余人。

    这时一人势如疯虎,凶猛扑前,人剑合一,奋身一击——火花迸射,人影乍合猝分,分两个方向踉跄。

    是彪解!

    剑手对剑手,彪解舍身一击,终于遏制住这可怕的剑手致命连击。

    此时行动笨拙的阿罴才刚刚赶到,虽有一身神力,却因失去战机而无用武之地。

    鹰奴迅速取出一支旗火,一声鸣响,射向天空,半空红光绽开。这是在紧急召唤在外围警戒巡哨的骑卫。

    这时却听一阵大笑:“没用的,难道你以为我们只有五个人前来?你的骑卫,已有不少于同样人数的剑手在侍候……哈哈哈!”

    笑声中,万章按胸而起,看他的动作,竟无大碍。

    张放稳住身形,慢慢推开初六,深吸一口气,心下掠过一抹遗憾——太可惜了,原本那一剑要刺进万章心口,一击斩首的,但没料想,风沙太大,他被迷了眼……

    “初六,不要在这里,快去寻找狙击位置。”张放很清楚,初六是远狙高手,近战根本发挥不出他的实力。

    初六用力点头,捉弓掉头而去。

    张放提剑,再吸一口气,似要开口说话,突然一声招呼,猝然发难。

    阿罴、韩骏、宗巴,分别攻取三个剑手。只有班稚的剑早已被击飞,这会两手空空,根本帮不上忙。

    那个最厉害的剑手与彪解交手三击,第四击时,张放扑到,双手合握剑柄,舍身猛刺——居然,刺入那剑手的腹部!

    张放一愕,我还没放大招呢,怎么就……下一刻,他看到那剑手呲牙一笑,毫不理会入腹之剑,对彪解刺来的一剑更是用肉掌抓剑刃。然后,挥手,寒光一闪,抹向张放咽喉。

    剑未至,喉生凉——剑锋映着一双冰冷如死灵的眼神。

    眼神与锋芒,谁更快?(未完待续。)

第三百零二章 【神级人物】

    最快的,不是剑锋,不是眼神,而是突如其来的一剑。

    从剑手背后刺来的一剑——这一剑,从后颈刺入,咽喉穿出,猛力一搅。那么强横的一个剑手,被这一剑绞断中枢神经,刺杀动作定格,剑尖距张放咽喉不到一尺。

    噗!张放拔剑,迅速后退,脱离险境。

    嗤!彪解旋动剑刃,绞断剑手扣剑的四个指头,奋力刺入对手腰肋。

    与此同时,两把飞刀夺夺钉入剑手额头与面门——不用说,是青琰出手了。

    当然,无论是彪解或青琰,他(她)们出手都晚了一步,那背后突袭的一剑,第一时间就杀死了剑手。当看清出手的人是谁时,所有在场的人都石化了。

    万章!杀死剑手的人,居然是万章!

    看到缓缓从剑手颈后抽剑,然后从容在倒毙的剑手身上拭血的万章,别说韩骏等扈从,就连张放都有一刹那的愕然,产生了自己操控万章的错觉。而事实上,万章意志力之坚韧,犹在剧辛之上,被风沙迷眼的张放,只控制了短短一瞬,猝然发难,可惜只刺伤万章。

    这一刻,万章是清醒的。

    万章将剑往沙土一插,不理众人的愕然,只看着张放,伸出两根手指:“两个承诺,换一条命。”

    没有明白他说什么,但张放秒懂了。

    万章三年前以答应张放三件事为条件,以换取谅解。后来在赵宜主被掳事件中,用掉了一个条件,还剩两个承诺。

    游侠是什么?不是本领高强,而是重义轻利,视诺言为性命,更何况是豪侠?如果张放被杀,万章这两个承诺永远无法完成,而且还是他本人所造成的。试想万章如何能接受这样的结果?

    这两个承诺是横亘在万章与张放之间的一个防护罩,不破掉这个防护罩,万章根本无法杀掉张放。

    张放脑海里根本没这个观念,也压根没朝这方面想。其实他先前如果不是使用强制催眠,令万章短暂失神,失去控制力,绝对会阻止剑手追击张放,致其险境。

    杀掉一个最强的手下,无异于自断一臂,但万章脸上却露出如释重负的笑意。而他的三个手下,也若无其事聚拢过来,对地上同伴的尸体并不瞄上一眼,毫无半分兔死狐悲之心。

    张放目光一落,在剑手的尸体上打了个转,再转到万章身上,点点头:“好!看来现在才是见真章的时刻。”

    “大家小心,不要看他的眼睛。”万章眼睑下垂,并不与张放对视,语气中有掩饰不住的惊异,“从未听闻大剑师还会**术……我终于明白当年的剧辛是怎么败在君侯手上的了。”

    张放却问道:“剧辛厉害还是你厉害?”

    万章微笑:“君侯一试便知。”说完这句,他整个人涌起一股强大的自信,那种强烈威压,令张放这边好几个扈从都受不了。

    张放眉毛一挑,目光落在万章的左胸:“我试过了,也是肉做的。”

    万章纵声大笑:“我也试过了,若君侯技止于此的话……”

    话音未落,万章突然拔起面前长剑,脱手扔出,但目标却不是张放,而是北坡——

    北坡,初六正半跪着,张弓搭箭,闪耀着十字星芒的箭镞,正对准万章的后背。

    万章掷剑,十多丈的距离,眨眼即至。

    啪!

    初六刚反应过来,手里大弓弓把位置,就被飞剑击爆,箭矢斜飞半空。强劲的力道,更将初六震得向后摔倒。

    一记飞剑废掉远程攻击,万章一个滑步,脚尖一挑,将死去剑手的长剑挑起,扬手握住,切齿大喝:“富平侯,把大剑师教给你的玩意都掏出来吧!”

    万章吼毕,持剑当先冲上。身后三个剑手,并驾齐驱,四剑绽开如猬。

    万章与张放的距离,只有十步,如果剧辛是“五步杀人剑”,那么,万章几可十步一杀。再加上三把实力强劲的剑——可以说,张放与他的扈从们想要挡下来,必有死伤。

    张放眼神清冷,只是已然无用,因为这些人的目光根本不与他的眼睛接触,而是扫向他脖子以下部分。张放制止了扈从们意欲使用雷炮的举动,这玩意,用来炸杂兵很好用,但对高手无效,搞不好反而引火烧身。

    阿罴咧开大嘴,狼牙棒斜举,宛如兽人,眼神嗜血,择人欲噬。

    韩骏双手握刀,额头青筋暴凸,眼神透出死志。

    宗巴满是疤痕的脸上又多了一条血印子,鲜血流入嘴角,伸舌舔舔,面目狰狞。

    彪解横剑于胸,左掌抵于剑尾,眼神竟还透出一丝兴奋——剑客能死在剑豪手上,想必也是一种荣耀吧。

    青琰默默立于张放身旁,双手反握匕首,眼神冷漠,身躯躬成弓状,如同一只蓄势待扑的母豹子。

    就连班稚、鹰奴与两个女侍,都拎起短刀上了。而不远处的昭君,帷帽素衣,当风而立,人虽沉默,短刃在握——她无力杀人,但必要时,可以自杀。

    十步,万章四人只用了短短数息便跨越。但当四支剑距离目标已近在咫尺时,竟以比去时更快的速度退回。

    因为,在剑拔弩张的两批人中间,出现了一个灰袍人。

    这个人背对张放众人,面对万章。

    张放从后面看去,只看到纯黑的头发,还有……如雪银丝的长髯。

    黑发白髯?这世上竟有长这样的人?

    这人身量并不高,也不壮,甚至背还有点佝,但他就那样突兀出现,峙立于刀剑交织中心,意态悠然,仿佛徜徉于草木花间。

    张放等人看不到这人面目,也不知此人何意,一时莫名其妙。而万章一方则截然相反,所有人脸色大变,目光却透着崇敬。然后,四人皆倒执长剑,垂首躬身,恭恭敬敬向来人行了个晚辈礼。

    灰袍人负手淡淡道:“我在这,你杀不了他。万章,收手吧。”

    “前辈一向神龙见首不见尾……没想到,会出现在这戈壁绝域。”万章仰首长叹,“天意如此,夫复何言?君房兄,我已尽力,奈何奈何!”

    万章说完,倒执长剑,面东向长安方向三拜。第三拜时,单手握剑举起,快速落下,猛插入腹中,刹时怒血喷溅!

    只一句话,一代大豪,万章,竟然生不出丝毫抵抗之意,自裁了!自……裁了!自……裁……了……了!(未完待续。)

第三百零三章 【事了拂衣去】

    万章剖腹,血溅肠出,以极其惨烈的方式,自我了断。

    张放众人,都震惊得说不出话来,而更令他们震撼的还在后面。

    三个剑手一见主人自裁,互望一眼,同时点头,齐齐撕下半幅衣裳,坦胸露腹。然后,同时举剑,以同样的方式,刺腹,跪倒,头点地,卒。

    自杀殉主!

    张放知道这时代有这种风俗,但亲眼见到却是第一次。不得不说,给他的冲击还是蛮大的。而最大的冲击,来自那个只说了一句话,就“杀”死了四个高手的奇人。

    张放收剑归鞘,示意手下也都将兵器收起。别说这人是向着他们的,就算不是,以此人突兀出现的惊人身手,再加上“吓死”万章的手段,估计他们全上也是白搭。

    当众扈从依言收兵器时,彪解却持剑慢慢靠近那人,上下打量,眼神越来越奇怪。

    灰袍人回首一笑:“不用看了,昨晚是我卷飞你的剑。”

    彪解一见此人面目,惊得向后踉跄几步,猛地把剑往地上一插,纳头便拜。就在这时,身旁一阵急风刮过,就见一个巨大身影冲过,抡起狼牙棒就砸。

    彪解大惊失色,所有人都措手不及,眼睁睁看着阿罴如巨灵附体,一棒拍下,那棒子的直径都快赶上灰袍人的脑袋大了。

    这一棒给人的感觉,像是大人打小孩,蝇拍拍苍蝇。

    轰!狼牙棒重重砸在地上,沙石乱飞,铜齿碎溅,但目标却已不见。而阿罴壮躯一晃,再晃,单膝下跪,怎么使劲都撑不起来。

    很多人都没明白是怎么回事,只有张放、彪解、初六等几个眼神锐利的人勉强看清。阿罴一棒砸下,灰袍人闪开,错身而过时,似乎用袖子扫了一下他的右膝……然后,这个巨人就跪了。

    张放笑了,这方法怎么那么眼熟呢?跟自己当年降伏阿罴的方式如出一辙。看来,这家伙的弱点,还真是,明显。

    “不要紧张,一场误会。”张放张开双臂制止紧张摸兵刃的手下,向移形换位到十余步外,侧对他们的灰袍人拱手道,“我这个仆从,脑筋不太好使,定是听足下说昨夜显踪之事,浑劲一上头,就……在下张放,多谢足下相救之恩,没请教尊姓大名。”

    灰袍人转身,笑望张放:“没想到,一个我不认识的剑手会认识我,而本应认得我的张羿啸却认不出我。”

    灰袍人一转身,面目宛然。

    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头顶简单挽了个髻,随便用一根荆条别住,天庭饱满,脸色红润,肤色莹然,面容高古……如果不是颌下一大把银白色的长髯,根本没法让人联想到这是一位老者。即便如此,这乌发白髯的形象,也没法让人猜测出他的具体年纪。

    张放很想问一句,我一定要认识你吗?当然,他不会说出来,而是一脸恍然,似乎因为目睹真容,刚刚想起的样子。

    彪解也适时道:“晚辈曾在七年前,于长安公卿宴上,见过大剑师一面。”

    灰袍老者点点头:“老夫在七年前云游长安,你也只有在那个时候,才见过我。”说话间,目光转向张放。

    此时张放已上前一步,长揖到地,语气充满尊敬道:“张放拜见大剑师。方才未睹尊容全貌,一时未能认出,请恕罪。”

    张放心思何等灵巧,彪解“大剑师”三字一出,他哪还不明白来人身份。强捺心头惊涛骇浪,抢先行礼——灰袍老者说得对,别人认不出倒也罢了,他张放如果连教他习剑的大剑师也认不出,那就太不像话了。

    大剑师!

    早在当年东庚烽燧之战时,目睹张放剑技,就曾提到过这位大剑师。张放也早知这具身体原主人早年练习过剑术,这也正常,大汉世家贵族子弟,谁没练过——就连那看似伪娘的于恬,同样都能耍上几手正宗剑技。

    而张放的剑术业师,就是传说中的大剑师凤纲。

    凤纲,在后世《太平广记神仙传》里有记载:“凤纲者,汉代渔阳人也。常采百草花,以水渍封泥之。自正月始,尽九月末止,埋之百日,煎九火。卒死者,以药内口中,皆立活。纲常服此药,至数百岁不老。后入地肺山中仙去。”

    这么一位近乎于陆地神仙的人物,在崇道尚仙的汉代,所受到的追捧可想而知。公卿贵族追求的是此老的长生驻颜之术,尊称其“老神仙”而对于游侠剑客而言,则仰慕其神妙剑术。所以,凤纲,在游侠与得其授业的弟子口中,均尊称“大剑师”。而其自称凤叟是也。

    当年凤叟入长安时,曾言昔年得富平侯张安世之助,愿为其子孙偿一所愿。当时的富平侯张临,就请求授其子张放剑术。从不收徒的凤叟,只同意指点,数月之后,言少君略知剑意,便飘然而去。

    当年的张放,虽有一肚子“剑意”,也有一定的剑技,但根本谈不上剑术,纯花架子,实战不堪一击。显然凤叟知道这团烂泥是扶不上墙了,早早走人。但少年张放所学的东西,后来却便宜了张放。他在实战与后来锻炼中,慢慢把原先这具身体本能的反应,一点点炼化,变成自己的东西。今天他能够面对面与比剧辛还强的万章放对,凤叟所授的东西,功不可没,即使他只学到一点点皮毛……

    凤叟向张放点点头:“你很不错,令人刮目。而且扬长避短,另钻研**之术,倒也有出奇制胜之变。”

    张放单膝跪地,顿首道:“若无大剑师当年指点,放绝对无法直面万章,凤老前有指点之德,今有解厄之恩。放无以为谢,唯拜而已。”

    张放是列侯,而凤叟一介布衣,身份高下如云泥,但面对这一跪,凤叟却坦然受了,悠然道:“某云游域外,不料想见到万某率众欲谋君侯。若是寻常时候,某不理俗事,但君侯身为汉使,持节西行,身负君恩国事,绝不容私怨所伤。某夜入万某营帐,点其额以警示(张放等人恍然,原来万章额头的红点是这么来的,难怪他遮遮掩掩)。然万某其心不死,一意孤行,以众门客攻击足下所派巡哨之大汉军兵。某已将所有门客尽毙,并泄露杀机,引动那位神箭手小兄弟气机,同时现身示警……”

    张放等众这才明白,原来如此。初六大惭,原来不是自己警觉,而是人家故意泄露杀气。而彪解则早已释怀,更对自己能与大剑师有幸交手一合而沾沾自喜。

    “万子夏,不愧为大豪,为义生,为友死。这几位义仆也不差,好好埋葬他们吧。”凤叟说罢,甩甩衣袖,引吭长吟,“……带长铗之陆离兮,冠切云之崔嵬,被明月兮佩宝璐。世混浊而莫余知兮,吾方高驰而不顾。驾青虬兮骖白螭,吾与重华游兮瑶之圃。登昆仑兮食玉英,与天地兮同寿,与日月兮同光。”

    吟啸声中,身影一闪,再一闪,倏幻倏现,眨眼数十步,渐渐远去,隐没于漫漫风沙之中……(未完待续。)

第三百零四章 【望 赤 谷】

    “真是神龙见首不见尾啊!”彪解连连朝凤叟离去的方向打揖,叹服不已。

    对这位倏然来去,却解救了他们一行人的奇人,张放也只想到那“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的古之侠客了。

    青琰却有些不爽:“没听到他说么?‘不理俗事’,他原来不打算救我们的,若非公子是使节身份……哼!”

    张放检查阿罴的膝盖,没啥大碍,看来凤叟还是知道分寸的,闻言笑笑:“高人嘛,总有些与世俗不同之处,要不怎么能叫高人呢?再说了,人家最后不也援手了?别管过程,看结果。”

    两个侍女童心未泯,好奇问彪解:“彪叔,你认识这老人家,他的头发为什么是黑的,胡须却是白的?”

    彪解挠挠头,想了想道:“听长安公卿所说,大剑师常采百草花,秘制炼法,服食之后,白发转乌。我七年前见到大剑师时,他的头发还没全黑,夹杂着些许银丝,今日见之,居然已全是黑发……”

    别说二女侍,所有人都听呆了,这世上还有白发转黑的事?

    张放想想,白发转黑的案例,后世似乎也是有的——当然是未经证实。

    韩骏喃喃道:“说不定再过七年,咱们再碰到他,他那一把白髯,会变半黑半白也说不准……”

    “……登昆仑兮食玉英,与天地兮同寿,与日月兮同光”

    想起此老离去时所吟之古辞,人人心头冒起荒诞念头——昆仑!西域!此老游西域,该不会真是登昆仑而采食“玉英”,延寿百年吧?

    心头震撼还没退消,山谷那头响起急促的马蹄声。众扈从一惊,兵刃刚归鞘又哗啦一下抽出来。

    高坡上的初六挥手大叫:“是咱们的人!”

    的确,那闪亮的头盔与泛着油光的皮甲,还有那赤色战袍,昭示着来骑正是巡哨的大汉骑卫……

    惊魂一夜后,继续上路。队伍里的骑卫又少了两个,都是被万章及其门客所杀。由于无法带上路,只能与万章等人尸首一起,埋在谷口附近,做好醒目标志。将来条件许可,再把他们的遗骸带回大汉,带回长安。

    三天之后,被解救的五十多汉民终于与汉使团汇合,队伍一下扩大到百人。还好这条路线是非常成熟的商道,历代汉使也多走这条道,沿途诸国皆有供给之责,后勤方面没有问题。

    走走停停,一路向西,天气一日冷甚一日。风沙漠漠,戈壁茫茫,驼铃声声,碧水沉沉。日月星辰交替间,不觉已进入伊利大草原,赤谷城,在望。

    “乌孙国,大昆弥治赤谷城,去长安八千九百里。户十二万,口六十三万,胜兵十八万八千八百人……东至都护治所千七百二十一里,西至康居蕃内地五千里。地莽平。多雨,寒。山多松。不田作种树,随畜逐水草,与匈奴同俗。东与匈奴、西北与康居、西与大宛、南与城郭诸国相接……”

    以上是后世汉书的记载,记载的时间与此时相去不远,所以张放一行出现在乌孙境内时,所看到的景象与书中记载差不多。

    张放一行来到赤谷城,是十月初的事。这不到二千里的路,走了两个多月,也实在够慢的了。没法子,这不是行军,而是迁徙,队伍里老弱占一半,两个月赶到赤谷城,已经算很好了。

    乌孙大昆弥已经得到消息,早早派出大臣出迎百里。

    张放在与乌孙迎候使取得联系后,就地扎营、立帐,等乌孙人前来迎拜——这不是张放想摆谱,而是大国威仪,非得如此不可。

    半日之后,乌孙人来了。

    虽然乌孙王没到场,但他派出的这位迎接大臣,也是够份量——乌孙相大禄,安国。

    相大禄,是乌孙昆弥以下第一大臣。“相”是中原丞相的意思,“大禄”是“相”的乌孙语音,故并称“相大禄”。这相大禄位高权重,不但掌管行政,而且有兵权,职权相当于汉朝的丞相与太尉合体。

    目下乌孙相大禄安国,同时也是大昆弥的岳丈。年不过五旬,戴着镶满宝石的圆帽,面色红润,胡须灰黑,耳坠金环,身形胖大,见人就笑,笑声很爽朗。

    一到帐外,见到张放,安国掩饰不住惊讶。好在他还算是见过世面,旋即正容整衣,以本国最高礼节,脱帽跣足,垂首躬身而入,并再三拜礼。

    张放昂然而受,因为此刻他不是一个普通的中原贵客,而是代表汉家天子亲临的汉使。

    跟随安国同来的,还有乌孙左大将、两位翕侯,以及五百多护卫骑兵。他们还带了来大昆弥的赠礼,当然也少不了牛羊马匹及粮草。

    张放也将天子赐礼还赠。刘骜给乌孙大昆弥的赐礼还是蛮贵重的,有虎形玉壁一对,蜀锦二十匹,精制刀剑十口,弓矢一副,玉带一围,紫云衫五领。这些东西虽然不多,但规格很高,至少不比给匈奴单于的贺礼差。

    汉朝一向重视与这个西域大国的关系,更不要说,汉家天子与乌孙昆弥,还是亲戚关系,两国乃“甥舅之国”。

    双方互相致意,并表达对彼此国君的敬意之后,这才涉及正题,安国询问汉使来意。

    张放道:“欲留七百汉民及近百汉军于赤谷城,请大昆弥拂照,一应用度,自由放出,只请贵国提供住所避寒即可。”

    安国显得很惊讶:“那汉使何往?”

    张放向西边莽莽群山一瞥,悠然道:“我还要赶路,前往摘星城。”

    “摘星城?!”

    从安国及左大将、翕侯等人的惊讶表情看,他们是知道摘星城的。

    张放心头一动,忍住马上打听的冲动,决定等进赤谷城参加大昆弥的宫宴时,再私下打听为好。

    “没错,就是摘星城。”张放再次重复,语气坚定。

    尽管已进入十月初冬,时有飘雪,但伊利草原仍然可通行。此时继续西行,的确有一定的风险,但张放若就此裹足不前,他就要在赤谷城呆到明年三月甚至四月,整整半年就废掉了。

    半年,呆在赤谷城就是废,但呆在摘星城,能干出多少事啊!

    因此,张放考虑再三,决定冒险上路。不就是三千里吗,一人三马,轻装简行,一个月内,老子要在摘星城楼顶观星!(未完待续。)

第三百零五章 【踏 膝】

    长长的车马队伍,慢慢行进在结满白霜的离离草原上。凛冽寒风,令人将皮袄裹得更紧,皮帽、护耳、面巾全上阵,浑身上下只露出一双眼睛。一眼看过去,几乎人人都一样,认不出谁是谁。

    这时候,最舒适的莫过于乘坐马车了,虽然难免颠簸,但比起承受肆虐的寒风,实在好太多。

    厚厚的车窗帘拉开,探出一张精致的脸蛋,香腮泛着几分烘烤的潮红。刚吸了一口寒气,车窗边人影一闪,一个骑士傍窗而行,拉下面罩,脸出一张毫不逊色的俊朗面容。

    “啊!是家主。”昭君慌忙顿首致意。

    张放微笑道:“车里暖和,为何要开窗,想透透气么?”

    昭君轻声道:“婢子想看看赤谷城什么样。”

    昭君将与所有汉民一起,被留在赤谷城。对于这座将要带走她半年青春岁月的塞外古城,心存好奇,意欲先睹为快,这心情,张放也是能理解的。

    张放一勒战马,向侧旁驰出数步,不再遮断昭君的视线,长鞭向北一指:“喏,那不就是。”

    昭君瞪大美目,平缓广阔的草原上,一座雄伟的山城,映入眼帘。

    冬日淡淡的阳光照在红色的山谷,深蓝色的天空下,那金色的雄伟城堡在夕阳下傲然挺立在一片红色沙石山谷之中,仿佛融为一体。依稀能看到,几条如蛇阶梯依山势而建,蜿蜒而上,交汇于山巅。而那山顶那城堡尖,呈少见的纯白色,远远望去,似是天山雪莲,飘落其上。

    “赤谷城,就是红色山谷之城。”张放鞭梢遥点,“那最顶的白色尖儿,就是乌孙王宫。”

    昭君出神望了半晌,轻声问道:“昭君听到一个传说,这是当年乌孙昆弥猎骄靡为迎娶细君公主而建的城池,是这样么?”

    张放含笑:“既是传说,你就当传说来听吧。”

    一国之都,功能只有一个——保卫君臣国民,防御外敌入侵,怎可能是为了迎娶一个公主而建?就算是中原皇帝,要讨某个妃子欢心,也不过就建个宫室高台,没见谁建个城池。更何况,当年的细君公主嫁到乌孙之后,只是个右阏氏,地位尚在左阏氏匈奴居次(公主)之下。迎汉公主要修一个城堡,那迎匈奴居次是不是得建个“小龙城”?

    事实上,赤谷城是公元前161年左右建成的,而当时细君公主还没出生呢,八杆子打不着……

    长长的队伍,终于来到城堡下。而乌孙大昆弥雌栗靡,也终于现身,亲自出城迎接。为了表达对汉使的敬意,雌栗靡启动了西域拜迎的最高礼节“踏膝”。

    所谓“踏膝”,即两排人相对跪坐,由贵客踏其膝前行——作用类似后世的迎宾红地毯。今次雌栗靡为张放这位汉使准备的“红地毯”,就是其国之民一百零八人。

    这种以人为毯的礼节,在西域很盛行。据说当年的匈奴僮仆都尉,凡入诸邦城,必踏膝。有时候,踏的还是各邦国贵人的膝。

    安国的脱帽跣足,是拜会的最高礼节,而“踏膝”,则是最高迎候礼。当年张放曾对陈汤说过,终有一日,他要踏着西域诸君的膝盖走进诸国城邦,指的就是这个。今日虽然踏的只是乌孙国民之膝,他日焉知不能踏其王膝?

    张放甩镫下马,掀帽解麾,持节而行,从容踏上两排伏跪于地的乌孙国民之膝,一步一步,稳稳向前。

    身后汉军士兵与汉民的目光,默默追随那随风舞动的洁白旄节,以及那个挺拔而坚定的身影。

    五十四步踏完,在张放靴底落地的一瞬,先是两个宫廷仆人打扮的乌孙男仆,执草叶为张放弹灰扫尘。随后,是几个乌孙少女怀抱白色广口罐,兰花指沾阳春水,向张放身上弹洒。

    有几滴弹到张放脸上,嗯,并不凉,温温的,居然是温热的水,还带着淡淡芬芳。张放含笑致意,把几个乌孙少女看得脸红耳热,心如鹿撞。之后又围上来一群乌孙少女,为张放披上一件白色裘麾。之后才一齐退下。

    完成一系列洁净仪式之后,望着焕然一新的少年汉使,乌孙大昆弥雌栗靡哈哈大笑,张开双臂,无比热忱地迎将上来。

    张放也伸出双臂,与雌栗靡把臂言欢。

    雌栗靡张口第一句就是:“久闻枭单于首级之‘青铜天将’大名,今日有幸相见,我雌栗靡今后在部族帐议时,终于可以接得上话了。哈哈哈!”

    张放之所以能得到如此礼遇,不仅仅因为他的汉使身份——不是每个汉使,都能有如此高规格礼遇的。半甲子以来,能得乌孙大昆弥如此相待的汉使,只有长罗侯常惠、冯夫人冯嫽。张放,是第三个。原因就在于,他四年前击杀郅支单于之举。

    汉匈争西域百余年来,何曾听说过有汉将斩单于之事?张放单凭这个战绩,就足以震动西域诸国,令雌栗靡以“踏膝”之礼相待。

    张放细细打量这位乌孙国君,大约四十上下,身量颇高,体形中等。他戴着镶金丝卷毛边毡帽,须发黑亮,五官深邃,眼珠子是淡褐色。更偏向于中亚人,汉人特征不明显。

    汉人特征?正是。张放出使之前,包括这一路上已做足功课,对雌栗靡,准确的说,对乌孙王族世系已有充分了解。这雌栗靡,还是真汉朝天子的外甥,他的曾祖母,正是汉朝公主——解忧公主,刘解忧。

    乌孙大小昆弥分裂后,首任大昆弥,就是解忧公主与翁归靡所生长子元贵靡。元贵靡即位一年后病卒,继位者为元贵靡之子星靡,这位星靡也跟他老子一样短命,同年病卒。于是,其子雌栗靡继位。

    这么一算,雌栗靡正是解忧公主的曾孙。而这位大昆弥,也总算结束了大昆弥世系的短命史,自前51登位,迄今已整整二十年。如果历史不曾改变,他的王运,还将持继二十年。

    只是,摘星城畔,卧榻之旁。他的王运,以及乌孙国运,还能如此这般长久么?(未完待续。)

第三百零六章 【侧 夫 人】

    赤谷城堡做为一座依山而建的绝域,整个王宫都建在城里的一座红砂岩山顶上,全部是土石建造而成,从山麓到山顶高三百多米,建筑分上、中、下三层,依次为王宫、贵族区和民居。举目所见,到处都是和泥土颜色一样的建筑群和洞窑。

    虽然是初冬,但耐寒的西极人浑不以为意,城里到处熙熙攘攘,买卖兴隆,人与牲口的热气,把整座赤谷城的温度烘热了好几度。

    为了迎汉使,乌孙人清空了主街。张放与雌栗靡并肩而行,在乌孙人的引领下,前往王宫。而汉民及屯兵则被安顿在城内专门划分出的区域。

    王宫在山顶,入宫的道路有两条,一条是正常通道,一条是军事通道。

    张放等人自然走的是正常通道,但也不妨碍他到军事通道参观。

    军事通道是条暗道,像一个打仗的地道,每上一二层,都会向外挖一个窗口,不仅可以看见外面,对外防御,还能让自然光线照射到地道内部。地道里有暗门,有谷仓,有饮用水储备,还有军械库。当然,巡守的士兵更是不能少。整备之充分,令人叹服。

    张放想起建造此城的乌孙开国君主猎骄靡,这是一个连匈奴极盛时的老上单于都不敢轻视的马上君王,其人军事素养,也能从此城的格局略窥一二。

    乌孙位于山顶的王宫,准确的说,是议事宫,相当于汉朝长安的未央前殿。而王室的寝宫、内院、后宅这些,则位于山腰。

    张放无论是作为汉使,还是贵客,当然只能去议事宫。

    通过门禁森严的宫前山道,来到议事宫前平台,这里几乎是最高处了。由此往下看,均是陡峭的悬崖,仅有一条通道与山下相通。极目远眺,整座城堡尽收眼底,那种拔地悬空,层层阻隔,让人既感巍巍壮观,又森然生寒。

    “汉使,请。”雌栗靡肃手请入。

    张放这边,由于只有他一个正使够份量,其余没一个身份能上得了台面的,所以他只得一个人入宫。张放示意随行扈从留在外面的等候室,手持节杖,与雌栗靡相携而入。

    这乌孙议事宫虽是王宫,其实跟一般的王帐也差不多,除了面积比较大,大约有一个篮球场大小,其余设施都是差不多。

    地上铺着软绒的安息地毯,墙上装饰着康居玉器,中央的柱子则是罗马型制,短案上的纯金餐盘杯具来自大月氏……不过,这王宫最醒目的,却不是这些贵重之物,而是正中位置墙上挂着的一张白熊皮,以及两把镶满宝石、交叉悬挂的弯刀。

    “这是敝国开国大王亲手猎杀的白熊皮,以及他所使用的宝刀。”

    听了雌栗靡介绍,张放对着白熊皮与宝刀欠身行礼,算是向乌孙大王致敬。

    由于张放代表汉天子,他的位置,在雌栗靡右边。而通常在这个位置的相大禄安国,则屈居下首。其余乌孙大小重臣如左右大将、三大翕侯、左右都尉、左右大监、左右大吏等等悉数到场。

    这大监可不是太监,而是监察诸官之意,职位类似汉朝的御史大夫。大吏则是管理官员升降事宜。乌孙这规格不可谓不高,真是高官满座了。

    张放在宴席上大谈大汉与乌孙两国渊源流长的“甥舅之谊”,反复宣扬汉乌两国关系正常化的重要意义,一再表达汉天子对乌孙君臣国民的问候等等。而在张放大碗喝酒,大口吃肉,大谈特谈时,宫外宾室里,班稚正苦逼地与乌孙负责安置汉民的官员艰苦谈判。为争取更多的利益,这位使节团里目前唯一的文官,简直心力交猝了。

    这场宴饮,一直持续到晚上。但还没完,雌栗靡吩咐,请王后及诸官女眷入夜宴。

    白天的宴席还带着政治性,算是严肃场合,但到了晚间夜宴,基本上就以轻松享乐为主了。不少乌孙官员心里活动开了,眼下这位汉使不光是英俊少年,还是汉朝列侯,更是汉家天子的表亲,既富且贵,听说还没娶妻……这样的俊彦到哪找去?但凡自家有女儿的谁不琢磨?就算当不了列侯夫人,当个侧夫人也好啊。

    心理素质那么好的张放,被一道道炽热目光盯上,也有脑门子冒汗的感觉,急忙借口如厕,暂时避开那些发现“肥肉”一样的目光。

    在宫前走廓前,张放沉吟一会,让乌孙卫士通传青琰进来。

    见到青琰后,没等她开口,张放就低声对她交待一番。

    青琰听完,一脸惊讶,欲言又止。终于还是什么都没说,向张放欠身行了个礼,快步出宫而去。

    夜幕降临,议事宫里早已点上百余盏明灯,将整个宫殿映照得亮若白昼。乌孙王室女眷、诸大臣家眷纷纷亮相,更有一群群宫女如穿花蝴蝶,翩翩其间。那种活跃欢快热闹,给张放的感觉,跟后世的鸡尾酒会似乎没差。

    不过这会的张放可没有鸡尾酒会的闲适,他快被无数女人的目光谋杀了。

    身为汉朝使节,张放还得保持从容微笑,一付友好亲善大使姿态。只是频频向门外转动的目光,暴露他此刻如坐针毡的状态。

    终于,那一声期待的通报传来:“汉使女眷,拜见大昆弥。”

    随着一阵环佩声响,青琰、二女侍扶着一个丽人娉娉婷婷,自圆拱形大门缓步而入,出现在众人眼前。

    但见她身穿丹红麾裘,领上一圈洁白貂绒,映衬着一张令人屏息的容颜。云鬓如墨,环髻高结,额系珠串,正中一块心形含水碧玉悬坠眉心。眸凝秋波,香腮似雪,嘴角勾起似有似无的笑意,仿佛蒙娜丽莎的微笑。眸光流转,盈盈一扫,每个人似乎都感觉自己被她看到一般。这一刻,仿佛所有光芒都凝聚在她身上。在烛光映照下熠熠生辉,弥漫着粉色仙气,犹如传说中天山雪岭上不食人间烟火的冰山天女。

    议事宫里的乌孙君臣及女眷们,全看呆了眼。有人打翻杯盘,有人嘴里食物掉了兀自不觉。

    张放含笑向丽人伸出手:“这位,便是本使的侧夫人,昭君。”(未完待续。)

第三百零七章 【睡 美 人】

    宴饮已经结束很久,夜阑人静,昭君还没睡。

    盘着的发髻已经解开,乌亮的长发如瀑倾泄而下,松散而随意地垂落在胸前与腰际。屋里炉火红亮,她只穿着薄而透的纱衣,趿着厚厚的毛屣,来到窗前,慵懒地跪坐厚毯上,支起手臂,衣袖褪下,露出雪藕般的玉臂,纤手托着香腮呆呆望着窗外远山上的雪岭。

    虽然在宴会上她笑意盈盈,从容自若,仪态大方,很有“侧夫人”的风范,但谁会知道,她全程都是晕晕糊糊。这一切,都是被那句“侧夫人”闹的。

    实在是,太突然了!实在是,太……霸道了!

    她无法忘怀,当他宣布自己是侧夫人的一刻,宫殿里那些异族女人们饱含惊叹、好奇、艳羡,还带着点小嫉妒的目光。她完全不知道,当时自己脸上是什么表情。她只记得,那一双带着浅浅笑意,深邃得令人几乎陷进去的眼睛……

    好奇怪,想到那双眼睛时,那双眼睛就出现在眼前。

    昭君下意识揉揉眼,再睁开——

    “啊!”她低呼一声,第一反应就是伸手摸向身旁的貂裘,却摸了个空。

    眼睛的主人漾起一抹笑意,然后站起来,手里提着的正是她的貂裘,从容走到她身后,动作轻柔而自然地为她披上。

    昭君在这一刻,象喝了醇酒一样,整个人完全迷糊了。

    他是列侯啊,而自己,只是个小婢女。

    “本来太晚了不想打扰你,但听青琰说你还没睡,就不请自来了。”张放舒展身体,转回昭君面前坐下,很绅士的致歉,“希望没吓着你。”

    昭君微张嘴,想说什么,却发现,什么话都说不出。

    张放略加沉吟,缓缓道:“我不能停留乌孙太久,时间不等人。”

    “家主……”

    “你听我说。”张放竖指示意昭君噤声,“我会率扈从及一半骑卫离开。留下青琰及两个侍女照顾你,留下班君叔做为外交协调官,留下一半骑卫护卫你们,以及汉民的安全。公孙覆、丘仲能不能安全将汉民救出,及时汇合,尚是未知之数。义成侯能不能在今岁赶到赤谷城,也不好说……所以,这个冬天,就要靠你们自己熬过去了。”

    昭君怔了半晌,才呐呐道:“我只是一个小婢子,这些话,家主应该找班郎中说才对。”

    “我自然对他说了。但是,有一个棘手问题,需要解决。”张放重重呼出一口气,“他的级别太低,他只是个六百石郎官,跟乌孙高层打交道很不利。同样,即使公孙覆、丘仲带着大批汉民来汇合,这个问题依然存在——他们当中,最高秩官,只有六百石。”

    外交这个东西,从古至今,就有一个自然衍生的原则,那就是对等。一方官秩低点没关系,但不能低得太离谱。张放若走了,而副使甘延寿又没能及时前来补缺,那留在赤谷城的最高官秩就只有六百石——无论是班稚,还是公孙覆,都只是六百石。

    这个级别,大概只等同于昨日宴会上的大吏,想跟大监打交道都难,更别说什么翕侯、都尉、大将了,相大禄更是想都不要想。这对今后班稚的工作是非常不利的。

    “原本此次出使匈奴的使节团里,有千石,甚至二千石高官,只是他们不想远途西行,而且……”张放顿了一下,没有说出真实原因,其实是他不想让自己的摘星城,进入不可靠的汉朝官员视线,这后果可比缺少对等的外交官严重多了。

    张放清清嗓子,继续道:“所以,在义成侯到来之前,我需要一个能绕过正常外交途径,直接与乌孙王室及贵族阶层沟通的人。”

    昭君吃惊地瞪大妙目,她似乎明白张放的意思了,

    张放目注昭君,一字一顿:“明白了?你这个侧夫人,不是玩笑。”

    这一刻,昭君完全慌了,语无伦次:“可是……家主没有陛下的诏书、诰身……啊!我……婢子是说,婢子只是宫中遣放之使女,岂能成为侧夫人……”

    秦汉时代的“夫人”,可不是象后世那样,是个嫁了人的女人就可以自称的。这时代,“夫人”,是一种赐爵,是一种诰身,而且等极相当高。即便是二千石高官娶妻,如果没有皇帝所赐诰身,其妻也没资格称“夫人”。

    侧夫人等级虽低于夫人,但也不是一个列侯可以自许的。张放当着乌孙君臣的面,指昭君为侧夫人,这是相当大胆的政治冒险,打的就是一个时间、空间差。当然,这也是他有把握,事后天子能为他补这个锅,正式下诏赐昭君为侧夫人。至于诏书、诰身之类,乌孙人敢叫他亮出吗?有这个必要吗?乌孙君臣打死也想不到,这位汉使胆那么肥,敢把一个婢女指为侧夫人。

    昭君一旦成为乌孙人认可的汉使侧夫人,就会获得一种超然的地位,拥有与乌孙上层的通话权,为眼下的汉民及明年抵达的下一批汉民及汉军护卫争取更多保障。这些,是班稚、公孙覆等人远远做不到的。在副使甘延寿到来之前,昭君这个侧夫人,能起到一个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你可能认为,我是为了大局,给了你这个身份。”张放起身,走近昭君,俯视着她,目光灼灼,“你若这样想就错了,大局只是附带的。对我而言,你——昭君,就是我张放的侧夫人。不管是在西域,还是中土;不管是在赤谷,还是长安。”

    昭君浑身都在颤栗。屋里很暖和,她也不觉得冷,但就是止不住地颤栗。

    “家主……我……”

    “不要再叫家主,叫郎君。”张放眼睛有火苗在跳动,伸手握住昭君的皓腕。

    昭君颤抖如秋风中的枝叶,喉咙紧得仿佛不能呼吸,本能向后收手。或许是张放握得太紧,这一夺顿时令她痛呼一声。

    这一声夹着惊惶的痛呼,仿佛一把冰雪塞进张放的脑海里,顿时清醒过来。

    “真失礼,我过于操切了……你想好再说,我可以等。”张放深呼吸一口气,放开手,点点头,缓步向门口走去。

    “等一等。”

    张放的手已碰到门栓,闻声一顿时,讶然转身,入目是一双美丽而坚定的眼睛。

    “我不能等,过了今晚,或许郎君便离去……又或许,我就会没了勇气。”

    昭君的声音渐渐飘忽,眼前的情景也变得朦胧起来,依稀可见貂裘坠落。然后,那件薄薄的轻纱,也从浑圆的香肩滑落……(未完待续。)

第三百零八章 【巾帼不让须眉】

    尽管时间很紧,张放却并没有急于离开赤谷城,倒不是完全因为沉醉于昭君的温柔乡,而是他必须为昭君、班稚把底子打好。短短三天时间,张放冒着严寒,连续拜望乌孙上层权贵,又是馈赠礼物,又是许诺会在摘星城为诸公贸易大开方便之门,总算把这关系打好了。

    嗯,这时张放虽然距康居、距摘星城还有三千里,但摘星城的传闻,已传到他的耳中。

    张放在三天里,忙里偷闲,召见了十几个来自不同地方的商人。他们的共同特点,都是在摘星城有商铺。张放详细询问,喜忧参半。

    喜的是摘星城果如他所期盼那样,在三年多的时间里,成为闻名遐迩的丝路中转站及商贸城。中土、西域、中亚,诸国商人纷纷涌入,在城里租买商铺,生意火爆。忧的是,这种利好的情况,只持续了短短两年。从今年初开始,康居人似乎有所不满,康居国师乌陀与迭利部小王抱阗,就曾屡屡向摘星城伸手,若不是犀月部首领、副王屠墨坚决顶回去,估计眼下摘星城已换主人了。

    这些商人毕竟是局外人,虽然提供了不少情报,但具体东西很多说不明白。不过对张放而言,这些情报很宝贵,至少让他大致明白了摘星城所取得的成就,以及眼下的困境。

    “乌陀、抱阗,当年你们给西征联军带来过不少麻烦,一时没工夫收拾你们。看来,这一次得新账老账一块算了。”

    张放做出决定,翌日出发,前往康居。不过,在此之前,他还有一个地方要去。而且,是带着昭君、青琰等一块去。

    距赤谷城不到二十里,有一片背山望水倚林的平地。在这里,按中原的形制,建了一座红岩石墓。墓碑上刻着“右大将夫人、汉家冯氏夫人嫽之墓”。

    “这里就是曾祖母的墓地了。”

    带张放一行来此凭吊的,是个三十来岁的乌孙妇人。说是乌孙妇人,穿着打扮都是乌孙人模样,但她的样貌气质,却有几分汉人神韵。

    张放谢过,面色肃穆,领着班稚、昭君、青琰、女侍及一众扈从,依次上前。按中原祭祀之礼,摆三牲、撒草梗,庄严拜祭。

    这里,埋葬着汉家女儿、巾帼不让须眉的传奇女外交家——冯夫人冯嫽。

    这位最具传奇色彩的中国历史上首位女外交家,本是解忧公主的侍女。在随公主来到乌孙之后,因其生性聪慧,识文善书,与解忧公主相互慰勉,情同姊妹。冯嫽常驰马牧场,出入毡帐,短短几年,便已通晓西域的语言及风俗人情。

    乌孙右大将仰慕冯嫽,求娶之。于是,她的身份由公主侍女跃升为右大将之妻。无论是汉朝、乌孙,以及西域诸国,都能得到认可,初步具备了成为外交使节的条件。

    解忧公主嫁入乌孙,身负宣扬汉朝,结恩施惠西域诸国的使命。但她毕竟是公主,更是昆弥的右阏氏,不便出巡诸国,而冯嫽恰好是最适合的替代人选。于是,冯嫽以使节身份代表解忧公主访问邻近各国,向国王赠送礼物,宣扬汉朝威仪。各国君臣见汉朝以女子为使,大方谦恭,善于辞令,与人交谈时连翻译都不用,惊奇之余,啧啧夸赞,尊称她为冯夫人。

    汉宣帝执政之际,乌孙发生内乱。朝廷原本想让外甥元贵靡(解忧公主之子)继承王位,不料亲匈奴的北山大将乌就屠杀死国王,自立为王。汉宣帝得报后,急令破羌将军辛武贤率领一万五千兵马进驻敦煌,准备讨伐乌就屠。时任西域都护的郑吉考虑汉军道远兵疲,胜负难料,建议朝廷派使与乌就屠谈判,劝其让位。郑吉知道冯嫽善于外交,推荐由她当此重任。

    值此危难之时,冯嫽欣然受任,她的丈夫右大将与乌就屠关系很亲密,所以她和乌就屠也算很熟悉,于是开门见山对乌就屠说:“将军夺了王位,似是可喜,然喜中不可无忧。如今汉朝大军已至敦煌,将军区区兵力,岂不是以羊群搏猛虎?”

    乌就屠听了甚为惶恐,有所意动。

    冯嫽晓之以理:“汉与乌孙亲如一家,若两国开战,百姓遭殃,将军也必身败名裂,望三思而行。”

    乌就屠自知远不是汉军对手,最终让步:“愿听夫人劝告,让位于元贵靡,但求汉朝给个封号。”

    于是冯嫽回国请示汉宣帝之后,乘坐驷马锦车,手持汉节,召乌就屠至赤谷城,宣读诏书。立元贵靡为大昆弥,乌就屠为小昆弥。靠着冯嫽奔走斡旋,终于化干戈为玉帛,消除汉朝与乌孙之间的一场杀伐。

    这是冯夫人一生中最光彩照人的一次成功外交,而冯夫人也因此举,被载入中国史册,成为令后人景仰的出色女外交家。

    甘露三年(前51年),解忧公主已是七旬之龄,思念故土,上书汉天子求归。汉宣帝考虑到她大半生身居异域,为国操劳,有功于汉室,就派人把解忧公主和冯嫽一起接回长安,并以公主之礼照顾刘解忧的饮食起居。对冯嫽也以厚禄优礼相待。

    黄龙元年(前49年),解忧公主病逝,以公主之仪安葬。

    彼时乌孙大昆弥星靡生性懦弱,继位后因治国无方,致使乌孙局势再起动荡。冯嫽虽身居长安,却心系乌孙,上书汉元帝请求再为汉使,出使乌孙镇抚星靡。汉元帝准奏,选派一百名士兵的队伍护送冯嫽第三次出使乌孙。

    冯嫽以她的威望与才干,游说乌孙各方消释嫌隙,对抗乌就屠吞并企图,帮助星靡稳定局势。对此后雌栗靡顺利接替政权,稳固执政二十年,可谓功莫大焉。乌孙上至雌栗靡,下至普通牧民,无不敬重。

    数年之后,冯嫽寿终正寝,葬于乌孙赤谷城附近。她的子孙,部分在长安,部分在乌孙。眼下领张放等人前来拜祭的,就是冯嫽的后人,曾孙女乌玛。

    拜祭之后,张放对昭君道:“知道我为什么要带你来瞻仰冯夫人么?”

    昭君轻轻颔首:“夫人实为女中豪杰,大汉奇女子,昭君唯有膜拜而已。”

    张放悠然道:“一个人,能做多大事,除了内因,还需要合适的外因。当初若不是随解忧公主出塞,冯夫人或许也将泯然于众,终身不过一王侯家使女而已。历史给了她一个机遇,她抓住了,成就了冯夫人之传奇。”

    说到这里,张放顿了顿时,看向昭君,饱含深意:“你若在长安,也不过是王侯家使女。而你既然选择出塞,就意味着你选择了不平凡。你现在有一个不亚于当年冯夫人的身份,能做到怎样,就看你自己的了。”

    昭君眼睛渐渐瞪大,满脸不可置信:“我……”

    好半晌,昭君才说出一句纠结于心很长时间的话:“昭君只是一个没什么见识的深宫使女,此次出塞也纯属机缘巧合,为何郎君总认为我能做出一些不同寻常之事呢?”

    “因为,你是昭君啊!”张放目光闪动,意味深长一笑,“我很看好你哟。”(未完待续。)

第三百零九章 【风雪来骑】

    韩骏和宗巴小心翼翼地催动战马,行进在落满雪花的针叶林里。与他们同行的,还有两个汉军骑卫,一个乌孙向导。

    他们五个人都是探路的,此时距他们离开乌孙已近一个月,行程超过二千里,距离他们的最终目标已经越来越近了。当然,这气候,也是越来越寒冷了。

    探路归探路,大冷天的,不说点什么,人的脑子可真得会冻木。

    其中一个羽林锐士呵出口白气,问韩骏道:“韩小哥,这条道,你以前走过吧?”

    细论起来,韩骏还真是故地重游。当年他追随公子西征,就曾打这走过。当然,那会是夏季,眼下是冬季。而且隔了好些年,他又是随大部队走的,印象很模糊了。

    韩骏扯下面罩,摇摇头:“走是走过,但记不清了。宗巴,你呢?”

    宗巴扶了扶眼罩,同样摇头:“哪还记得住?也就只有主人才能记得吧。”

    韩骏紧了紧衣领,转脸问那乌孙向导:“还有多久?”

    尽管几天来这个问题被反复问了十几遍,但乌孙向导也只是腹诽,嘴里还是得恭顺回答:“如果没有大的风雪的话,半个多月这样吧。”

    “那依你看,会有大风雪么?”

    “这个……不好说。”

    “什么不好说……”宗巴顿时来气。

    韩骏摇摇手,止住宗巴,平和问道:“若是有大风雪,附近有躲避的所在么?”

    向导想了想,摇摇头:“没有。起码得再走二百多里,到昆扎山口,那里有康居人的一个哨窝子。一般商旅他们是不接纳的,但天朝汉使他们再大的胆子也不敢拒绝。”

    “二百多里啊。”韩骏抬头看看天色,道,“今天是赶不到了,争取后天到,先进康居人的哨窝子给公子趟趟路子,然后再禀报。”

    这伍哨探,是以韩骏为首,他的决定,只要没有大的分歧,基本就按他的来。

    “走吧,趁雪势不大,抓紧赶一程。”韩骏拉上面罩,一提缰绳,催动战马小跑向前。

    一行五骑刚刚转出前面的弯道,就见前面一匹黄膘马得儿得儿跑过来。那匹马显然跑了很长时间的路,嘴边都冒白沫了,大冬天的竟然满身冒热气,雪花飘落其上,居然有消融迹象。

    最前头的向导看了心疼得直摇头:“这马完了!挺好的马啊……”

    别看宗巴只有一只眼,他的眼力却是几人中最好的,马鞭一指:“马背上有人。”

    众人勒马细看,可不是,马背上的确有人。只是那人趴伏在马鞍子上,马昂着脖子时不容易看到,加上天空飘飞鹅毛雪影响视线,不易发现。

    来骑越近,看得越清,那人背后,赫然插着三支箭矢,随着马身颠簸,尾羽颤动,触目惊心。

    韩骏、宗巴等人反应迅速,四骑立即散开,占据两侧高地。向导则策马接近,伸手探向那人。

    就在向导的手刚刚碰触那人肩膀的瞬间,那看似死活不知的人,突然缩了一下避开,手里不知怎地出现一把刀子,捅向向导。

    这个变故虽然突然,却并未令韩骏等人惊慌失措。宗巴可是老“草原”了,早就跟他们讲过这种事,也有种种预防手段。

    向导更不用说,能当向导的,哪个不是老猎手?

    向导缩手,侧身,缩到一侧马腹下,以镫里藏身险险躲过突刺。宗巴飞快策骑冲来,手里短斧绕腕打旋,接近对方后背时,借着马速一斧砍来。

    那人扭身用刀子准确格住,但抵不过宗巴的冲势,被撞下马。落地一滚,触动伤口,啊了一声,刚跳起又跪倒。

    正冲到一半的韩骏闻声忙对宗巴喝道:“等等!”

    宗巴已及时勒缰收手。他们起初以为这是马贼的陷阱,但这人是真受伤,那情况就不一样了。很可能刚才的事,是一种自我保护的反应。

    “朋友,我们没有恶意,放下你的兵器。我们……”韩骏扯下面罩,大声说道。但话没说完,愕然停止。

    那人慢慢撑起,毡帽落地,罩巾散脱,露出一张嘴角渗着血丝的瘦长面孔。这张面孔,是典型的西极人面孔,眉稀、眼深、颧高、鼻勾,脸肤冻裂出一道道口子。

    这张脸,韩骏眼熟,宗巴也眼熟,但他们使劲回想,也叫不出名字。倒是那个乌孙向导脱口而出:“这……这不是奚奴么?”

    奚奴?!

    一听这名字,韩骏与宗巴顿时想起来了。可不是,这家伙就是奚奴啊。

    奚奴,是当年西征时乌孙派来接应的一名百长。他曾经与杜勋、高震,一起对抗康居右都尉“断腕者”伊奴毒,算是和汉子。韩骏、宗巴都见过他,但没打太多交道。时隔数年,骤然再见,一时认不出来。而那乌孙向导显然认识奚奴,还蛮熟,一见之下便叫出来。

    韩骏、宗巴认不出奚奴,但奚奴却一眼认出韩骏。这个当年老跟在那少年世家子身边的扈从令他印象深刻,吃惊叫道:“你是……你是张公子的扈从?”

    韩骏点头:“正是。奚奴,你怎地弄得这般模样?”

    奚奴神情突然激动起来:“莫非张公子……”

    韩骏再点头:“公子也来了,就在后面。”

    奚奴双膝一软,再撑不住,坐倒在地,差点没哭出来:“天神开眼,张公子终于来了。”

    韩骏正想问话,在两侧高地了望的哨骑大声示警:“前方有二十多骑逼近,距此三里。”

    “是冲我来的。”奚奴按着胸口,呛咳几声,“是康居人,迭利部的骑士。”

    韩骏向哨骑打了个迎上前截停的手势,扭头问奚奴:“你做了什么?”

    奚奴只回答了半句:“我受雇于摘星城执事陶晟……”便再说不出话,身体慢慢软倒。

    韩骏原本无所谓的神情一下变了,目光闪动,蓦然大声道:“宗巴、木库(向导),你们送奚奴回营地,把情况禀报公子。”

    宗巴边下马与木库扶起奚奴,边抬头道:“那你们呢?”

    韩骏拔刀出鞘,向康居来骑的方向一指:“我倒要看看,康居人敢不敢踏过我们的尸体追击!”(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章 【摘星变摘桃】

    还是昨天那条道,但道上已经没了韩骏与两名骑卫。附近有很明显的马蹄印与人的杂乱脚印。

    骑卫四散,寻找踪迹。

    张放拉下面罩,脸色比天色还阴沉。他身边的护卫少了个韩骏,但多了个奚奴。尽管这个乌孙百长的脸色还带着腊黄,但比起昨天要好很多。他的伤势就是后背中了三箭,不过因为穿了内甲,加上冬季厚袄,康居人的弓箭也比不得汉弓,所以入肉不深。主要就是疼痛与流血,造成体力下降,经过及时救治与体息,好了大半。

    不过此时奚奴的脸色也是众人里最难看的——韩骏三人失踪了,只为了掩护他安全离开。如此局面,叫他怎能安寝?

    “君侯,在林子里找到一支箭,是羽林制式箭。”

    张放接过骑卫呈上的箭矢细看,箭镞没有血迹,箭杆也没有破损,尾羽有些发皱,这应该是一支没有击中目标的箭矢。

    张放让骑卫用同样的弓与箭,估摸着方位向林子模拟发射。反复几遍之后,确认是从北面一块坡地的岩石旁射出。结合宗巴、奚奴等人的描述,应该是韩骏和一名骑卫上前与康居人交涉,别一名骑卫隐于高坡岩石后策应。结果双方发生冲突,这骑卫射了几箭,有击中的,有射偏的。情形大致如此。

    “虽然找不到人,但现场没有血迹,也没有尸体,这是不幸中的大幸。”彪解上前禀报搜索结果,“门下认为,韩小哥与两个骑卫被康居人生俘的可能性最大。”

    张放看了一眼宗巴,点点头,认可这个结论:“阿舍与二骑卫俱是汉人,还是汉军骑士,康居人但凡有点眼力见,也是不敢对他们怎样。这也是阿舍叫宗巴先走的原因。既然如此,咱们快马加鞭,这就去会会康居人吧!”

    越接近康居,情况越清晰,尤其在救下奚奴之后,从他嘴里得到了比乌孙商人更多更详细的情报。

    现在的摘星城格局正如张放当初所构想的那样,城分三界。东北城区,是以陶晟、阿里穆为首的代表张放势力派。西门城区,是以贝色、开牟父子为主的辖区。南门这一片,则是屠墨的势力范围。宫城核心区,三家按月值星共管。

    如果仅仅是这样,那一切还算好,但问题是,随着摘星城渐成气候,有人眼热了。谁呢?康居国师乌陀、迭利部小王抱阗。乌陀是大巫师,他在康居的身份,仅次于国王,但他话说的份量,有时更在国王之上。为了摘星城正常有序的发展,三家约定,每年年底,共同出资,向国王、国师进献厚礼,同时也没忘了送迭利部一份。

    刚开始还算相安无事,但那句话怎么说来着“人心不足蛇吞象”,摘星城的繁荣,渐渐引起多方垂涎。康居王任塞的耳边,开始有各种各样的吹风。乌陀对摘星城的索取更加贪婪。而抱阗的迭利部经过两年休养,也稍微恢复一些元气,虽然不敢向犀月部叫板,但与乌陀沆瀣一气,充当急先锋还是很称职的。

    于是,要求分一杯羹甚至重新切蛋糕的声音越来越大。三家当然不肯干,齐心合心对抗,过程中没少冲突。甚至还出现抱阗指使一些小部落冒充沙盗马贼,突袭摘星城,造成不小损失,动摇了摘星城的人气及商人信心。

    幸好,屠墨、贝色也不是吃素的,一个出军队,一个出情报,联手将抢掠出逃的小部落连根拔起,被抢去的人口及财货也如数收缴。这才挽回了摘星城的声誉。

    三年里,这样的事及类似事件发生过好几起,而且康居上层的压力也越来越大。最后,三家也有些吃不住劲了,同意切出几块蛋糕。不过,不是动原有的奶酪,而是动新奶油层——外城。

    按照张放当年的规划,摘星城必须扩建,在当初郅支所建的木楼一带,重新圈一个外城。这是一个相当浩大的工程,刚开始三家都没实力搞这个,不过为长远计,共同出资把一些基础设施打好。比如挖好深壕,打好城基,不时将一些石料从山里运到城下,加工打磨……果然,当各种硬件准备得差不多时,摘星城也迎来了繁荣。

    于是,加筑外城的工程就此展开。同时,三家也与康居各贵族阶层谈判,目的有二:一是争取各位贵人出钱出力,外城建成后,利益均沾。二是争取减免“上贡”,尽可能省下钱使在刀刃上。

    结果半好半坏,好的方面,是国王任塞及大部分贵族,包括迭利部都同意免除上贡。坏的方面,国师乌陀太贪婪了,这家伙,上贡也要,地盘也要,而且还是要最好最大一份……

    当时奚奴说到这段时,莫说扈从们暴跳,就连轻易不动气的张放都攥紧拳头。他没见过乌陀,但他知道当年灭郅支之战时,这家伙充当了什么角色。大巫师么?很好,咱对付巫师恰好有几招散手。

    奚奴原本是乌孙的百长,两年前护卫乌孙左大监出使康居。左大监在卑阗城完成出使任务后,旋即造访摘星城,并将自己带来的货物及康居王的赏赐用于交易,大赚了一笔。

    奚奴原本与陶晟、阿里穆相识,二人也知道他是个好手,劝他留下,并以重金礼聘之。奚奴在乌孙不过一小小百长,生活困顿,自然无法拒绝。于是,在阿里穆出面说项下,左大监同意奚奴离队,就此成为陶晟的护卫队长。也正因如此,他才知道那么多的内幕,为张放提供大量宝贵情报。

    但提供了大量内幕情报的奚奴,却对此次自己被追杀一问三不知。

    “半个月前,我奉陶执事之令,率十三个弟兄去接应一支商队。没想到,那支商队突然内讧,互相厮杀,然后我们也被波及。弟兄们全遭难,只有我一个逃走。那些原本受雇商人的康居护卫,一直追杀我……”

    听了奚奴的讲述,所有人都跟他一样莫名其妙。这种商队内讧,在西域商旅中并不鲜见,不足为奇。但奇就奇在,奚奴不过是一个局外人,逃就逃了,为何还要费老大的劲追杀?这天寒地冻的,逃的人艰辛,追的人一样遭罪啊。

    张放隐隐感觉这其中不对劲。为今之计,无论是要查清此事,还是找到韩骏三骑士下落,都得着落到那群康居人身上。

    立马冰岩之上,抬手遮望,雾雪迷朦中,远处群峰如峙,直入云天——昆扎山口,到了。(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一章 【看 破】

    昆扎山口,是一条国境线,以此为界,往东是乌孙,往西是康居。康居人在山口西南避风处设了一个哨窝子,相当于边境哨。而乌孙人则在距此二百里的东北面山谷同样设了一个哨窝子,中间二百里便是两国的军事缓冲地带。

    这个谷口是从乌孙进入康居的必经之地,绕不过去的。当然,非要绕也行,北面三百里外有片黑沼泽,不怕陷进去可以随便绕。南面五百里有条大道,但要绕山上千里,那是从大宛入唐居的常道。至于更北面,那是走弓背,没必要了。

    张放当年就曾随大军从此谷口进入康居,不过当年把守这山口的,是康居内应、骑君开牟的手下。所以才能在不惊动康居人及匈奴人的情况下,突然杀到郅支城,令两方措手不及。

    而据奚奴报告,把守山口的康居守将早就换人了。想想也是,那个像商人多过像军人的开牟,坐拥摘星城西区,垄断皮货、牲畜买卖,日进斗金,混得风生水起,哪里还肯来这苦哈哈地方受罪?

    思虑间,一行人马渐渐靠近康居哨窝子。然后,他们看到,好几人从地下钻出来。

    是的,就是从地下钻出。

    没看到之前,张放很自然想像成汉朝边军烽燧的样子,或者是依山势而建的小堡子。然而真正看到之后,张放也只能啧啧摇头。这哨窝子真是个窝子,就是在地上挖个深坑,上头搭个草棚,很像后世东北那种窝棚。远远看去,不注意还真看不出异状。

    “什么人?”

    康居语与匈奴语略有差异,但对张放及其扈从们而言,自然不成问题。

    宗巴驱近,扯着嗓子吼道:“大汉使者、富平侯张君放,奉大汉皇帝之令,出使康居……”

    话没吼完,那几个康居哨卫就爬过来连连叩首,乱哄哄叫着:“拜见上国天使……”

    这会张放才刚拿出节杖,眼前的情形,顿时令他愣住。原本还想从怀里掏出诏书,手也生生顿住。好几息之后,张放脸上渐露笑意,拔开扈从,踩着嘎嘎作响的雪地,稳步上前。

    张放每拔开一个扈从,就在他们的肩膀用力拍一下,每个扈从都先露出一丝诧异,旋即肃容垂首,互递眼神。

    与所有草原王国一样,康居士兵穿着与普通牧民没差,尤其是大冬天,人人包裹得棕子似的,平常只露两只眼睛。装备也简单,人手一弓一囊箭,多半有矛,好一点的还有刀,长短不一。大多还是青铜或粗铁制品,质量就别提了。

    哨窝子不止一个,共三个,分在各处,其中一个还在雪林里——大概也就只有这布置,还能看出点军事的意味来。

    三个哨窝子,共钻出十来人,一个个诚惶诚惶过来参见。

    草原人天生就对陌生人有警惕属性,更别说是边境巡哨了,但这些康居士兵对张放一行完全没有警惕可言,很多人都是空手来拜见。想想似乎不奇怪,这可是上国天使,这是应有的姿态。

    张放走近,扯下面罩:“我就是大汉使节,张放。”

    为首的康居士兵抬头,满脸堆笑,正想张嘴说一番恭谨话,但看到张放的脸时,眼睛嘴巴同时张大,吃惊得说不出话。

    张放笑笑:“认识我?”

    那康居士兵鸡啄米似地点头,吃吃道:“天使是……青铜天将!”

    此言一出,所有康居士兵一阵耸动,纷纷抬头细看张放。很显然,“青铜天将”这个名号,在康居人中间,有着非同寻常的震慑力。

    “这就好办了。”张放举手一挥,“拿下!”

    早已接到暗示的扈从与骑卫一涌而上,人数本就占优,又是有心算无心,一人对付一个,瞬间一举成擒。

    这时哨窝子突然冲出一人,但并不是冲来拚骨,而是蹿向林子。但他刚冲出十几步,嘭地撞到一个人身上,这个带着虎虎冲势的康居士兵,居然被反弹踉跄七八步,跌了个屁股墩。

    直到他被几个人按住,一脸懵逼抬头,才看清自己撞到一个巨人身上。

    阿罴!

    这个巨人咧嘴一笑,摇摇头,大力拍拍得被撞的胸膛,示意“你不行”。

    等一个个用粗绳捆好后,张放向那为首的康居士兵一指:“提这个,进哨窝子。”

    哨窝子虽然卖相不好,但遮挡风雪效果其实很不错,否则后世也不会大行其道。

    哨窝子暖是暖,但毫无卫生可言的康居士兵住着,那味道自然好不到哪去。初六先进去查看一番,没发现异常,然后接过宗巴递来的马鞍子往地上一顿。张放躬身而入,大马金刀坐下。

    那康居士兵被押进来时,不停大嚷:“我们是康居守卒,上国天使这样,难道不怕引起争端么?”

    张放淡淡一句话,就让对方闭嘴:“康居人抓了大汉使者的扈从,就不怕引起争端么?”

    那康居士兵瞪大惊骇的眼睛,半天才吭哧吭哧道:“什么扈从?我们不知道啊……每天这条山道来来往往的人马不少……”

    张放似笑非笑:“那是不是随便什么人,报上名头,说自己是大汉使者,你都会相信?”

    “这……当然,不会……我们得……”

    “得验看符节、诏书印玺对不?”张放左手节杖,右手诏书,向康居士兵一亮,冷冷问,“你验看没有?”

    康居士兵慢慢低下头,终于明白什么地方露马脚了。人家只派了一个扈从吼一嗓子,你就巴巴跑出来拜迎,除非你知道对方真的是汉使……那么问题来了,你咋知道?

    张放慢条斯理道:“我要知道,那群绑走了我的扈从与大汉军士的康居人是谁的手下?他们为什么这么做?他们是否已做好承担各种后果的准备?”

    那康居士兵叹了口气,抬起头,对一旁看押他的宗巴道:“这位兄弟,你摸摸我的裤腿。”

    宗巴望了主人一眼,得到肯首后,摸索了一阵康居士兵的两腿,搜出一块半个巴掌大的金饼来。

    “这是他们给我的,让我说是开牟骑君手下指使的。”康居士兵苦笑道,“既然被看破,那么,也怪不得我了。我可能会对汉使说谎,但不会对青铜天将撒谎。”

    “很好,你合作,我也不会为难你们。”张放直视对方眼神,“说吧,他们不是开牟的人,那是谁的人?”

    “是……左大都尉,伊奴毒的人。”(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二章 【精灵公主】

    嘎——

    一只金雕在雪岭上盘旋,随后俯冲而下,鹰瞳里映照出雪原上一个小黑点越来越近。

    嘎——

    鹰唳戛然而止,双翅一收,稳稳停在一只套着皮革的手臂上。皮套纯黑,皮袄纯白,黑白分明,分外打眼。

    手臂慢慢收回,性情凶猛的金雕,此刻却温顺地用鹰喙轻轻蹭着一张雪白的小脸。

    貂绒尖帽之下,栗色而浓密的秀发,如波浪般卷曲,皮肤像奶油一样白嫩;长长的睫毛如扇贝,开合之际,那双灵动的大眼,隐隐有琥珀流光闪烁;小巧的鼻子明显比一般女孩高而挺翘,薄红的嘴唇,如同两瓣玫瑰……

    这熟悉的面孔,是娅莎,一个,长成少女的娅莎。

    身后,几个披着厚披风的女奴互相碰碰眼色,终于,其中一个壮着胆子上前小心请示:“居次,这雕也放了,风雪也差不多要来了。是不是回去……”

    娅莎伸手抚了抚金雕,红朴朴的小脸蛋流露出一丝意犹未尽,毕竟前些日子下了好长时间的雪,长时间不放雕,对金雕,对主人,都不是件爽事。

    对女奴的请示,娅莎点点头表示知道,轻抚金雕,大眼扑闪,喃喃道:“青金啊青金,四年了,你从小鹰长成大雕,你的玩伴儿却还没回来啊……”

    女奴悄然退下,互相望了一眼,一脸无奈。

    寒风凛凛,草木萧瑟,苍穹之下,雪岭之旁,少女与鹰,如同一幅边塞油画。

    一阵杂乱的蹄声,将这画儿的意境破坏殆尽。

    女奴们回首一看,齐齐变色,纷纷匍匐于冰冷的草地上,身体簌簌发抖,不知是寒冷还是别的什么原因。

    娅莎回首看去,脸上的温柔瞬间消失,变得平静无波。

    来者是十余骑,为首是一个二十来岁的青年,留着两撇八字须,长相倒是端正,只是脸颊两边都有或显或淡的疤痕,平添狰狞,把整张面孔破坏无遗——当然,这得看在什么地方。若是汉境,这张面孔就很不招人待见,被归入“长残了”一类。而在西域,在康居,这种有疤痕的脸,才能被称为男子汉。若脸上干干净净,反而会被人鄙视。

    但问题是,并不是每个人,尤其是少女们都欣赏这种“男子气十足”的脸——至少,娅莎不喜欢。

    青年驱马驰近,眼睛一直盯在娅莎身上,再没离开过。冲到娅莎身前十余步时,青年勒马,满面笑意,翻身下马。身后的随行骑士中,一人飞快跳下马背,快步奔至青年马侧,躬身伏地——尽管这时马镫已经在草原普及,但青年依然弃镫不踩,而是踩着随从的后背,从容下马。

    “娅莎,我又从摘星城买了一样好东西,送给你。”青年微笑(狞笑)着从怀里取出一串珠子,双手捧给娅莎。

    这明显是产自三韩的东珠,一串数十颗,每一颗大小相若,粗如小指,浑圆润泽,莹莹有光,一看便知是难得的上品。

    娅莎瞟了一眼,没有接,只是淡淡道:“无缘无缘,为什么要送礼物啊?”

    青年一脸理所当然道:“明年三月,就是你的十四岁生日,提前送你一件贺礼。当然,到时候,还有比这更好的贺礼。”

    这理由,当时很好很强大。

    娅莎一阵无语,现在才十一月,距离她的生日还有四个月,就送贺礼?更令人无语的是,在上个月,他也是送了件礼物,用的是同样的理由。因为是贺礼,她还不得不接受。不过,上回的礼物,她左手接过,右手就转赠给左大监的妹妹——一个仰慕青年的追求者,同时也是一个小胖妹了。

    青年双手献珠,眼睛盯住娅莎,嘴里却道:“这件礼物,是请国师施加神咒了的。居次戴上它,能得祝福,若是别人戴了,则是招灾。”

    看来青年是从上次事件得到教训了,居然想出了这么个杀招。以国师乌陀在康居的声望与灵验,恐怕没有哪个人敢接受娅莎的转赠。

    娅莎显然也怔了一怔,咬咬红唇,微蹙了一下秀眉。她这个不经意的动作,也令对面青年为之失神,眼里的欲念更加炽烈。

    不过,娅莎草原精灵公主的名号不是白得的,她大眼一转,琥珀流光,盈盈而笑:“那就多谢呼珊都尉了。”接过珠串,转手递给身后的女奴,交待道,“上师加咒,祈福恒久。这样的福泽,不应只由我一人独享,把它供在皇宫敬奉台上,接受臣民的日日礼拜吧。”

    呼珊脸色变了变,眼里的欲念变成怒火,但很快压下去,微笑——这次是真的狞笑了。

    “娅莎,下个月,我还会送你礼物。”很明显,呼珊说这话的意思是,下次再送礼,会有更令她无法拒绝的理由。

    娅莎淡淡一笑,云淡风轻:“好的。”

    不满十四周岁,放在后世,那就是十足的小萝莉,但在这个时代,在西极草原,已经是适婚年龄。更何况出身王宫,日日浸染,想不早慧都不行啊。

    呼珊显然不止送一件礼物那么简单,压下心头不快,哈哈笑道:“娅莎,我的母妃,想请你到白荻河谷玩一玩,怎么样?”

    白荻河谷,那是迭利部的王庭所在。

    娅莎依然保持淡淡微笑,脑海急速转动,想个什么推脱的法子呢?

    就在这时,云中传来一声清唳,娅莎身旁那只金雕蓦然引项东顾,突然展翼,在没有主人的命令下,振翅飞起,直冲云霄,往东而去。

    娅莎失声惊呼:“青金!”

    金雕无令而飞,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事,娅莎一时不知何故,懵圈了。

    很快,第二声清唳传来。而空中的金雕,亦发出一声长啸应和。

    远远看去,东面厚厚云层里突然冲出一个黑点,越飞越近。冰山顶峰淡淡雪光映照下,似有金光一闪一闪。

    是金雕!

    半空中,两只金雕仿佛多年不见的好友,盘旋飞舞,唳声响彻天地。

    娅莎吃惊的表情慢慢消失,眼睛越来越亮,嘴角弧度越来越弯,喜极脱口:“是紫金!紫金回来了!那……那张君也一定来了!”突然抢过女奴手里的缰绳,翻身上马,都来不及用鞭子,扭身举手一拍马臀。骏马长嘶,扬蹄奋起,如离弦之箭而去。

    呼珊目瞪口呆,半响才回过神来,一把揪过一个女奴头发,生生拖过来,吼道:“张君是谁?!”

    女奴被拖得手掌、膝盖生疼,满脸惊吓,惶然道:“奴婢不……不知啊……啊!那紫金与青金是一对,它回来了,它的主人大概也来了!”

    “紫金的主人——张放!”呼珊脸色铁青,手里一使劲,生生将女奴一绺头发扯掉,踹倒疼得浑身发抖的女奴,怒吼一声,“走,去会会这位青铜天将!”(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三章 【又见娅莎】

    建始元年十一月中旬,经过一个半月的跋涉,张放一行,终于在暴风雪来临前,抵达康居王都卑阗城。

    虽然张放的目标是摘星城,他也恨不得立马赶到,但他今次的身份是汉使,而且手下三人又被伊奴毒所俘,于公于私,他都必须先到卑阗城,拜会国君任塞。然后处理私事,把公私都解决之后,才好转道摘星城。

    卑阗城就格局上说,非但不如赤谷城,更不及摘星城,但王宫里还是不错的,不比赤谷城王宫差。张放在王宫里,见到了康居王任塞。任塞没有到城外迎接,不是他托大,而是他的年纪大,身体不行了。

    张放见到任塞时,看到这位康居王大概六十多岁的样子,须发全白,面皮、眼睑浮肿,两颊肉下垂,还有明显的老人斑,给人一种老态龙钟的感觉。若不是头顶镶宝石的白熊皮帽,还衬出一丝威仪,很难想这是个国君。如此老迈,如果是一个普通人,大概会觉得他活不长了,准备后事就好。而如果是一个国君,那就意味着,这个邦国要进入多事之秋了。

    任塞在两位宫妾的搀扶下,颤巍巍上前,眉眼皆笑:“久闻张君风采,当年壮举威震西域,惜乎缘悭一面,本以为再没机会相见,没想到……呵呵,咳咳……很好,很好……”

    不知怎地,张放有种怪怪的感觉,这任塞的反应,不像国王见使者,倒像是家长见后辈……想归想,该有的礼数,张放自不会缺,他可是汉使,一言一行关乎国家形象。

    看到任塞身旁那一位,张放笑了:“副王殿下,还是那么壮实啊。”

    屠墨哈哈大笑,声如洪钟,那气势,那活力,跟任塞相比,完全是一个天,一个地。

    屠墨身旁,也是老相识,康居辅国侯贝色。这位老贵族,年纪只怕比任塞还长几岁,但精神矍烁、身板笔直,老当益壮。见到张放,贝色的笑容,跟任塞一样一样……真是简直了。

    带着这怪怪的心态,双方见礼毕,张放的目光停在第四个人身上——前面所有的友好感觉,都在这人身上戛然而止。

    此人中等身量,不如屠墨壮实,也不似贝色清瘦,蓄着山羊胡,样貌平平,看上去就象一个普通的康居人。只有与他那双灰褐色眼珠对视时,才会感受到一丝凌厉之气,慑人心魄。

    张放没见过此人,但只看一眼,他就知道对方是谁。他拱手作礼:“阁下定是抱阗了。”

    那人上前欠身道:“迭利小王抱阗,见过汉使。”

    当年张放随甘延寿、陈汤西征,最主要的对手,除了郅支,就数这抱阗了。这家伙,曾极大地扯了西征联军的后腿。若非联军速战速决,两日破城,令其知难而退。迁延时日,这抱阗绝对会给西征联军带来更大麻烦。

    联军灭郅支之战,给康居带了来深远影响,汉军威仪,深深震撼着康居君臣。而受影响最大的,莫过于抱阗。当年的抱阗可是康居副王,此战之后,实力大损,又因政治立场错误,被屠墨取而代之。

    可以说,张放与抱阗,从两人怼上那一刻起,就是对头。

    张放朗朗一笑:“殿下近年可好?”

    抱阗眯了眯眼:“托张君的福,还算好。”

    张放点点头:“我说嘛,难怪有闲情逸致,打发手下搞点事。”

    抱阗一脸莫名:“张君这话叫人好不明白。”

    张放的特质就是能从人的眼睛辩识真假,他只消凝视那双灰褐的眼珠两三息,就知道抱阗说的是假话,当下不咸不淡道:“伊奴毒都尉没来么?”

    抱阗笑道:“有劳张君动问,伊奴毒去迎接国师了。”

    张放扬扬眉,正想说什么,身后倏然传来一个如冰雪消融成叮咚泉水般欢快的声音:“父王,我回来了。”

    任塞那垂垂老矣的面容,突然散发出一种难言的光彩,一瞬间仿佛年轻了好几岁,张开双臂,笑容可掬:“我的娅莎、我的小羊羔回来了。来,过来,拜见汉使张君……”

    娅莎?!

    张放微微一震,脑海里飞快闪现一个精灵般少女身影。那帽兜下半张美玉似地笑脸,那篝火旁的低语,那玲珑的鸣音。还有,都赖水畔,那纵驰的小小身影与细嫩而尖长的呼喊:“张放——你记住——他年——我、必、嫁、你——”

    张放慢慢转身,王宫白玉拱门下,一个身着纯白貂裘,却丝毫不显臃肿的少女,婷婷玉立,两手交扭着,直直望过来。

    俩人对视足足五息,同时泛起笑容。

    娅莎双手反背,蹬着小鹿皮靴,似走更似跳接近,仰脸朝张放一笑:“张放,你高了,壮了,不过……还是跟当年一样俊。”

    娅莎一开口,至少有三个人脸色变了。任塞、屠墨、贝色齐声道:“娅莎,不得无礼,这是汉使!”

    现在的张放,不再是当年那个半隐瞒身份的列侯世子了,他不但是大汉富平侯、是朝廷的光禄丞、更是代表大汉天子西巡的持节使者。他的身份与级别之高,在汉朝历代出使者中,只有当年的长罗候常惠,才能与之相比。

    这么高级别的汉使,你一个邦国的居次(公主),居然直呼其名,这可是犯了汉人忌讳的。

    不过,谁也不知道,张放可能是整个大汉帝国最不在意被直呼其名的贵族了。

    张放只是笑了笑:“这里不是汉境,入乡随俗。而且名字本就是用来称呼的……娅莎,很久不见,长成美丽的天鹅了。”

    张放此言一出,任塞、屠墨、贝色都先是愕然,随后相视一笑,眉毛眼睛都在乱动。

    娅莎笑靥如花,背着手,绕着张放转了两圈,说了一句:“张放,你没有失信,你果然回来了。”

    面对率真的草原少女,在推崇矜持的大汉待久了的张放,一时都有点不知如何应对——毕竟他现在的身份是汉使。

    就在这时,张放听到一声重重哼声,目光越过娅莎,看到是一个面色不善的康居贵族青年。

    张放目露征询之意,但并不开口。

    身后传来抱阗的呼喝:“呼珊,快来拜见汉使。”

    那青年昂然上前,微微欠身,但神情据傲:“我是迭利部小王抱阗次子,右都尉,呼珊。”(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四章 【借神打脸】

    张放能看透他人内心隐秘的事,对这位呼珊写在脸上的不满、敌意,以及妒意,如何看不出来?他朝娅莎点点头,快速眨了下眼,嘴角勾起一抹笑意。

    娅莎何等聪明,哪会不明白张放的意思,抬了抬下巴,摆出一副不屑的样子。

    呼珊自我介绍完毕,等了半天,只见张放点头示意就算完事,也没说点客套话,甚至都没正眼看,反倒是跟心目中的女神眉来眼去。呼珊这气真是不打一处来,在康居这片地盘上,除了国君、国师、父亲,谁敢给他这样使脸色?更何况还是一个比自己还小的年轻人。

    呼珊脸上涌起青气,按着腰刀的手掌一紧,向前走去。

    来意不善,张放立刻有感应,斜睨呼珊。张放只身进王宫,扈从都在宫外,有什么情况,招呼是来不及的,一切只能靠自己。

    知子莫若父,抱阗比任何人反应都快,厉声道:“呼珊,拜见汉使!”

    抱阗重复了一遍这句话,但这一次的意思,与前次完全不同,语气极其严厉,就差一点吼出来了。

    呼珊顿时醒悟,止住脚步。看看双目欲喷火的父亲,再看看面色不善的国君、副王、辅国侯,还有横身挡在小白脸汉使身前的娅莎。呼珊咬咬牙,这会他已近至五步之内,没可能转身当无事走开,骑虎难下。没奈何,只得抱拳顿首:“呼珊拜见上国天使。”

    张放轻轻一顿节杖,虚抬手:“右都尉免礼。

    呼珊心里暗恨,却也没法。张放是汉使,代表大汉天子,加上还是列候身份,足以与国君平起平坐。在他这个右都尉面前,确实有托大的资本,他再怎么气恼,也是没折。

    呼珊抬头再看,更是恨得牙痒痒。他的女神娅莎,自从进了王宫,与这位汉使见了面,眼睛一直没离开对方,不停问着一些无聊问题。

    “我的紫金怎样?好不好?”

    “你出使康居,要呆多久?”

    “对了,那摘星城已经大变样了,你一定认不出……”

    抱阗走到儿子身旁,淡淡道:“过冬的大雁,总要飞走的。”

    呼珊深吸一口气,点点头:“儿明白,只是……那摘星城,可是他的……”

    抱阗阴阴一笑:“摘星城么,那可是一个金疙瘩,眼热的人多着呢。这位张君若不肯割肉放血,有得他哭的时候。别的不说,光是国师那里……”

    说未说完,宫外传来一声宣号:“国师到!”

    宫殿里为之一静,人人肃立,目光投注于拱门处,就连国君任塞也不例外。

    张放从娅莎的眼里看出一丝担扰,很显然,这位冰雪聪明的公主,感受到即将到来的尖锐冲突。

    随着沉重的脚步声,拱门前出现一人。头戴翻毛厚帽,身披熊皮厚袄,须发花白,干瘦如橘皮的脸颊上,有奇怪的刺青图案,配上一双深陷眼窝的灰褐眼珠,整个人透着一股阴侧侧的气息。

    康居国师、权力与影响力足以与国君比肩,甚至犹有过之的乌陀。

    康居乌陀,乌孙乌就屠。这两位,是西域诸国里,出了名的亲匈奴而敌视汉朝的顽固份子。

    当初,甘延寿、陈汤西征,路过赤谷城时,曾希望雌栗靡出重兵相助。结果,乌孙粮草方面供应还成,但只出了几百兵。出兵人数与其西域大国身份严重不符。究其原因,便是因为雌栗靡要把重兵布署在与乌就屠所在乌孙的北境,与之对峙,无法分兵。乌就屠看似什么都没干,却以实际行动支持了北匈奴郅支。

    至于乌陀就更不必说了,没有他的支持,当年抱阗也不敢明目张胆,置康居王令于不顾,举族万骑,攘助郅支。

    张放此次到康居,已在心里将康居势力划分三派:屠墨、贝色、开牟是亲汉派。不仅是因为当年曾有良好合作,更重要的是,彼此有利益关联,这才是最重要因素。而以任塞为代表的康居诸大臣,算是中间派,属于可争取力量。

    世间有人群的地方,就得分左中右,康居自然也不会例外。

    乌陀、抱阗、呼珊、伊奴毒这些,就是张放要打击的势力。

    嗯,说到伊奴毒,张放就看到了,就在乌陀身后。与乌陀一进门就如毒蛇般盯住张放不同,伊奴毒的眼神是闪躲的——这当然不完全是因为他做贼心虚,而是当年被俘后连续遭到张放窥探心里留下的阴影。

    “国师,注意,不要看他的眼睛、”伊奴毒压低声音提醒道。

    乌陀先是一声冷笑,随即嘎嘎怪笑,双手举天,划了个半圈,然后双掌交叠于心口。而康居这边,上至国君任塞,下至桀骜的呼珊,全以同样的动做,与乌陀见礼。

    张放知道这个礼节,这是一种拜神礼,而大巫师(国师)是神在人间的代表,可受此礼。张放个人可以入乡随俗,但既为汉使,他就不会对乌陀施以此礼。

    乌陀眼神陡厉,很快隐去,桀桀笑道:“汉使,张君,青铜天将。今日终于见面了。”

    张放拱手:“久仰国师之名,今日得见,果然,名不虚传。”

    啥叫“名不虚传”啊?乌陀咀嚼了半天,也听不出这话究竟是褒是贬。或者,褒贬由人?

    乌陀顿时也有了呼珊那种牙痒痒的感觉。不过,国师就是国师,再怎样也不会如呼珊那样失态,而是……

    乌陀上前向任塞略欠身,道:“乌陀来迟,只因临行前占卜一爻。”

    “哦?神明之示如何?”任塞那副认真虔诚的样子,完全不象个国君。

    张放看在眼里,暗自摇头,却也并不以为怪。信神崇巫,是这个时代的特色,从大汉到西域,从国君到黎民,无不如此。

    “今冬恐有白灾。”

    乌陀此言一出,殿上顿时一片哗然,所有人都面露恐慌。白灾啊,这可是草原王国的最大劫难,每经历一次白灾,整个王国都得元气大伤。

    任塞惊问:“国师,可有神喻免灾之法?”

    这一次,所有看向乌陀的目光,都带着虔诚了。

    乌陀面无表情,仿佛神意加身,口吐真言:“需杀牲以祭。”

    任塞以下诸臣都松了口气,杀牲嘛,很常见的祭祀方式,如果能用这样的祭祀免去一场灾难,绝对值得,也是必须要奉行的。

    谁也没想到,乌陀紧接着一句:“但此次祭祀,需要一位贵人贡献一匹良马做为牲首,才有奇效。”

    任塞毫不犹豫:“国师请说是谁,就算是本王,厩中良马也任选。”

    乌陀摇摇头,缓缓伸手,向张放一指:“这位贵人,就是汉使;所需牲首,就是他的坐骑!”(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五章 【自取其辱】

    乌陀此言一出,整个宫殿的气氛顿时变得……古怪起来。要用汉使的坐骑来祭祀,这……

    娅莎捂住嘴,瞪大琥珀色的眼睛,看看张放,又看看父王,明知道这事不寻常,偏偏无法发声。事关最庄严的祭祀,又是国师开口,根本没有她这个公主置喙的余地。

    张放倒没有如乌陀想象中的愠怒失态,不动声色道:“祭祀不应是杀白马么?我的坐骑是栗色马。”

    匈奴尚白,其念观也深远地影响整个西域,诸国亦以白为圣洁,祭祀牺牲,以白为上,以示尊崇。故张放有此一问。

    乌陀淡然道:“神喻,白灾不应祀白,当以深色马祭祀克制。”

    任塞以下康居贵人们听闻,无不点头,深以为然。张放也难得点了点头,旁人只道他也认同,孰不知张放想的却是——也真难为乌陀了,仓促间居然能想出这么个看似很有道理的说法。

    祭祀固然重要,但要杀汉使的马,这话怎么听都不对味。

    屠墨与贝色交换了下眼色,眼有隐忧。这二位虽然在康居算是排得上号的人物,但涉及神灵之事,他们也插不上嘴。而抱阗父子则相视而笑,若不是其父亲以眼色阻止,呼珊差点想亲自下场催逼了。

    乌陀是大巫师,他只管出难题,而身为国君的任塞,这会只能充当一个和事佬的角色。

    “张君匆忧,我康居别的好东西没有,好马要多少有多少。”任塞搓着手,一脸歉意道,“我赠张君三匹鞍辔齐备的宝马,都是汉国所说的‘天马’,张君意下如何?”

    一匹马换三匹,而且都是宫藏宝马,听上去这笔交易张放是赚了……只是,账却不能这么算。

    张放是代表汉天子出使康居的使者,在天子等同国家的时代,他就是国家的脸面。自己的坐骑被一个巫师强捉去杀了祭祀,这打的不光是他的脸,更是打了天子、大汉朝的脸!别说三匹马,就算是三十匹、三百匹宝马,都换不回来。

    给,等于被乌陀打了一记响亮耳光,辱已辱国;不给,事关神灵,整个康居国上下都会得罪个遍,不但影响汉康关系,更会带给摘星城严重的负面影响。

    给还是不给?这是摆在张放面前的难题,也是考验他这个使者的外交能力的时刻。

    果然是咬人的狗不叫啊,乌陀这条老狗一张口,就咬得入骨三分,令人头痛。

    在所有目光聚焦过来时,年轻的汉使笑了笑,露出洁白的牙齿,反射着水银灯的眩光,声音在宫殿上空回响:“本使坐骑名奔雷,乃建昭三年,灭匈奴郅支单于后,所缴获的单于三匹宝马之一。此马获于康居,昭示大汉与康居之敌郅支的灭亡。今还赠于康居,见证大汉与康居两国之谊。”

    张放深吸一口气:“若然此凝结两国友谊之宝马,能上应天命,祛邪降福于康居,本使亦何足惜?”

    “好!好!很好!”乌陀笑声异常刺耳,只要耳不聋,都能听出那股掩盖不住的得意与篾视。

    任塞连忙起身致谢,为表敬谢之意,坚持不要宫妾搀扶。这位老国王倒是诚心感谢,须知要是张放坚持不允,甚至拂袖而去,那所有的压力都会转到他这个国君身上,以他现如今的身体状况,真够他喝一壶的。所以张放此举,着实令老国王心存感激,暗道小女儿果然兰质惠心,慧眼识人。

    张放对乌陀、抱阗父子等人的得意脸色视若无睹,拱拱手道:“本使的坐骑,就在城北的驿置拴着,几位要不要随我一同去牵走?”

    乌陀一脸“当我傻啊”的神情,嘿嘿笑道:“还请张君着人将此马送至西环山下,我自会派人接手。”

    西环山就在卑阗城西面十里,乌陀的神宫就在半山,祭台也在那处。

    张放点点头,毫不介意,突然道:“国师,本使有一事相问。”

    “张君请说。”乌陀奸计得售,心情舒畅之下,开始顾及形象,言语自然也客气起来。

    “国师你说明日会不会又有新的神喻,比如还是要白马祭祀?”

    “嗯?”乌陀被这句没头没脑的话弄得一愣,抬头看向张放——这一看不要紧,这位乌孙国师浑身一震、再震、三震。

    三震之后,乌陀突然转身,头也不回向宫门走去。初时走得很慢,一步一晃,然后速度逐渐加快。快到门口时,突然趔趄了一下,若不是身旁的伊奴毒急忙扶了一把,指不定会发生什么。

    宫殿里自任塞以下,所有康居人都一脸懵逼——国师是来参加欢迎汉使的宴会啊,这才进门多久,怎么一言不发转身就走?这样的举动,即使放在并不怎么讲究礼仪的康居国,也实在太过失礼了。

    所有康居人都不明白怎么回事,只有一个非康居人心里清楚,同时也深感震惊。

    在那一瞬间,张放为摆脱困局,首次在众目睽睽之下,发动强制催眠,他要让乌陀把自己说出的话全吞回去,打脸不成自掴耳光。张放都已打好了腹稿,如何引导乌陀说话,点到为止,适到好处,既反打脸又不至于影响两国关系。只是,没想到事情却出现令人吃惊的变化。

    乌陀在猝不及防之下确实中了招,就在张放目光“刺入”对方眼瞳,深入脑海时,突然感受到一股前所未有的阻力。他还没来得及分辩这阻力是什么,乌陀就猛然挣脱,双眼巩膜刹时充血,瞳仁似有鬼火燃烧。整张脸煞白,旋即胀红,浑身都在发抖……

    接下来,所有人都看到,这位国师一言不发,极其古怪而无礼地转身离开。

    张放深深吸一口气,脸上涌起难言的震惊,喃喃道:“大巫师……果然,这精神力不同寻常啊。”

    一直留意着张放的娅莎惊奇而不安问:“张放,你怎么了?”

    张放用力吐出浊气,盯住乌陀的消失的背影,眼神渐冷:“没什么。有些人不愿用语言和平解决,那就用铁与血吧!”(未完待续。)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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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成帝刘骜:“你问朕……呃,问我是谁?嗯,我乃富平侯家奴是也!” 汉宫第一美人赵飞燕:“宁为君侯妾,不愿为皇后。” 两汉第一尤物赵合德:“得偿所愿不辞死,只羡鸳鸯不羡仙。” 西汉第一才女班婕妤:“望明月而抚心,对秋风而思君。” 四大美人之一王昭君:“昭君出塞,只为郎君。” 这是一个英雄辈出,美人流芳的时代,既有吴侬软语,亦有马鸣风萧,更有时代最强音: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 大汉,不应止步于西域! ~~~~~~~~~~~~~~~~~~~~~~~~~~~~~~~~~~~~~~~~~~~~~~~~~~ PS:昭君此出塞非彼出塞,不是屈辱事胡奴,而是担当西域女王(捂嘴,好象剧透了……)。放啸大汉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放啸大汉,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放啸大汉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