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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屠龙氏     屠狗txt下载     屠狗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四十一章 总把新桃换旧符

    刘屠狗独自一人,惬意地坐在一家僻静的小酒馆里,眼前摆着两只菜碟。

    一盘翠绿欲滴、晶莹鲜亮的竹笋,色泽鲜艳的红辣椒点缀其中,在这色彩单调的冬日里尤其让人眼前一亮。

    一尾刚从结冰的河水中捕获而后新鲜出锅的蒸鱼,鱼身上浇了厚厚一层鲜美的浓汁。

    他低头深深嗅了一口,只觉香气扑鼻,胃口大开。

    “如此佳肴,岂能无酒?”

    刘屠狗用力地拍了一下桌子,豪迈道:“小二上酒!”

    他与裴洞庭硬拼一剑,虽没有缺胳膊少腿,但周身灵气乱窜,脏腑经络皆受重创,着实伤得不轻。

    不得已就近找了个小县城修养,刚有好转,狠心的慕容小娘儿就借口有事,抛下了可怜二爷,快马加鞭直奔京师而去,当真丝毫都不拖泥带水。

    重伤未愈的刘屠狗独自上路,一路游山玩水,走走停停,倒也逍遥自在。

    对于有卸磨杀驴之嫌的慕容春晓,他其实并无不满。本来就是各取所需,真说起来,刘屠狗虽然冒了些风险,却实打实换来了多少修士梦寐以求的灵感妙境,还有啥不知足的?

    身边没了那貌美腹黑心思难测的紫衣小娘儿,二爷又过起了信马由缰的懒散日子。

    这个小酒馆是熟悉市井的狗屠子穿街走巷时的意外发现,店里每天做啥菜全凭大厨个人的喜好,而且只用最新鲜的食材,若是没买到,干脆就关门歇业。

    店中藏酒更好,掌柜的却生怕巷子不够深似的,从来不乐意多卖。

    刘屠狗左右无事,又财大气粗,没事儿就来小酒馆吃喝厮混。

    小二很快递上一坛泥封的陈年老酒,刘屠狗很有豪侠风范地伸手接过,一巴掌拍开,小酒馆里立刻酒香四溢。

    不理会一旁赖着不走陶醉地嗅着酒香的小二,刘屠狗端起酒碗,一饮而尽。

    酒水淋漓而下,沾湿了衣襟。

    曾几何时,这就是只存在于狗屠子想象里的快意江湖。

    别看活阎王在天水乃至甘州凶名远播,在更加渊深难测藏龙卧虎的中原江湖里,病虎山二爷依旧只是个无名小卒。

    即使是前些日子西北白狼公西氏大动干戈,几乎动摇偌大一座边州,也并没引起中原百姓的太大兴趣。

    巍巍大周坐拥五十四州,甘州在其中并不起眼,甚至很多平民百姓还是头回听说公西氏的名号。

    这也是大名豪族与圣人高姓之间最为直观的差距,没有出过圣人,影响力就只能局限于一隅,号令不出自家领地。

    刘屠狗大闲人一个,一路穿州过郡,屁股后头没人追杀,也没在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之下遇上不平事。

    于是,在没机会祸祸人也没机会被**祸的懒散日子里,二爷心中一种名为寂寞实为犯贱的情绪如野草般疯长。

    连通后厨的门帘被人从里面撩开,小酒馆老王掌柜迈着悠闲步子溜达了进来。

    他六十多岁的年纪,颔下留着一缕稀疏胡须,后背已有些佝偻,腿脚倒还利索,身上穿着半新不旧的绸缎衣裳,掌中小心翼翼地托着一个紫砂小壶。

    刘屠狗知道这枚小壶是老王的心头肉,咧嘴一笑,故意调侃道:“老王啊,说你啥好,又不是金又不是银,几两土也宝贝得跟亲儿子似的?”

    老王掌柜不出意料地吹胡子瞪眼道:“二十年的西凤老酒也堵不住你的嘴?真真是暴殄天物。”

    他温柔地抚摸了一下掌中紫砂壶,满脸的褶子都舒展了开来,看得刘屠狗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你这夯货知道甚么,我这可是曼声大师的手笔,岂是金银那等俗物可比?”

    老王掌柜在刘屠狗对面坐下,得意道:“说多了你也不懂,单只瞧瞧这壶身上的铭文,‘注以丹泉,饮之延年’,字好,意思更好!”

    刘屠狗嘿嘿一乐,端起酒碗豪迈道:“嗯嗯,老王你一定能长命百岁。来,我酒你茶,咱爷俩走一个!”

    刘屠狗说着就要碰杯,老王掌柜可舍不得,连忙伸手拦住,面颊上已经泛起了红潮,气急败坏道:“小兔崽子,你再敢使坏,以后别说陈年老酒,清水都没得喝!”

    一老一少打打闹闹,倒也其乐融融。

    “屠狗啊,眼瞅着这就到年根儿了,你既然不急着赶路,不如留下跟老头子一起过年?”

    老王掌柜如同看待自家儿孙一般,满脸慈祥地问道。

    刘屠狗有些恍惚,放下酒碗,拿筷子夹起一片冬笋,放进嘴里道:“这城里我待得都有些腻了,过年时节能有啥新鲜玩意儿不?”

    老王掌柜闻言毫不犹豫地点点头,答道:“那当然有了,别的不说,过年时候城中的庙会最是热闹了,什么好玩的好吃的都有。尤其啊,今年的谷神大祭将由一位红衣神官亲自主持,不瞧瞧就太可惜了。”

    “红衣神官?真的假的?”刘屠狗惊讶道,这消息他倒真是头回听说。

    谷神是整个大周都要建庙祭祀的正神,掌管周天万物繁衍,威能广布,仁爱普照,在大周百姓心里,其地位几乎与天子并列。

    甚至大周皇城中都有一座谷神殿,殿中除去德高望重的大祭司与左右祭酒,就属为数不多的红衣神官最受世人尊崇。

    不同于不涉红尘的三位巨头,这些着大红袍的虔诚神侍偶尔会出殿巡视地方,只要出现一个,必定被百姓视为神灵的地上行走而竭力供奉,连州牧总兵这样的封疆大吏都不敢稍有怠慢。

    而新年谷神大祭作为一年中最为盛大的祭祀谷神的典礼,上到朝廷下到百姓都极为重视,通过祭祀祈求来年风调雨顺,本固邦宁。

    若能请来一位红衣神官主持地方祭祀,当真算得上一件难得的盛事,甚至会被写入地方志里永久纪念。

    老狐狸曾说过野狐一脉不拜佛不求香火,禅门对神道教派的态度就可见一斑。

    作为老狐狸的开山大弟子,刘屠狗见到瘟神天尊神座时,尚且大逆不道地口出狂言道“他日我终当坐此”,就更加不会对所谓的神使顶礼膜拜。

    只不过说起这谷神大祭,他虽然从小到大在兰陵城参加过许多次,却从没见过传说中的红衣神官,心中难免有几分好奇。

    于是,刘屠狗勉为其难道:“留下过年也不是不行,只要老王你把那坛六十年的……”

    “没门儿!”

    刘屠狗话还没说完,老王掌柜就以绝不符合他年龄的敏捷蹦了起来,怒道:“那坛状元红是镇店之宝,你想也别想……”

    见老王掌柜气得跳脚,刘屠狗乐得哈哈大笑。

    恰在此时,一个伙计模样的小厮走进了小酒馆,手里捧了一个包袱。

    他张望了一下,看到刘屠狗时眼睛一亮,三步并作两步小跑了过来,脸上已经乐成了一朵花:“小的见过二爷,您要的衣裳做好了,小的去客栈没找见您,都说您来这儿了。”

    小厮说着将包袱放在桌上,顺手打了开来。

    老王掌柜闻言不由地看了一眼刘屠狗的衣着,虽然华贵,却已经破旧不堪,一副落难世家公子的打扮。

    他又看向摊开的包袱,里面是一套最普通不过的粗麻布衣,甚至没有染色,半白不黄的,说好听点儿叫月白色,此外还有两双黑布白底的千层底布鞋,样式简单而质朴。

    这套行头,别说与刘屠狗身上的白皮裘相比,连自己这个小掌柜的衣裳都比不上。

    刘屠狗笑笑道:“有心了,二爷先上身儿试试,看看你家的手艺如何,若是好,少不了你的赏钱。”

    不提小厮满口称谢,刘屠狗拿起包袱自来熟地进了小酒馆后堂。老王掌柜孤家寡人一个,让一个后生小子随便进出后堂倒是没啥忌讳。

    不多时,焕然一新的刘屠狗就回来了。

    他摘下了束发紫金冠,不输女子的飘逸黑发随意披散,再加上眉心那道嫣红竖痕,虽不见了世家子的富贵气,却多了几分少年人特有的潇洒不羁。

    他身上月白色的粗麻衣裳式样奇特,介于劲装与袍服之间,下摆较短,利于腾挪;袖口却很宽大,是一个椭圆形的截面,既不影响出刀,又能将屠灭的刀身藏在其中。

    此外他在腰间系了一条青色的腰带,脚上是一双简单的黑面布鞋。

    一身新衣的材质虽然粗陋,但胜在针脚严密、剪裁得体,配上少年挺拔而略显瘦削的身形,竟穿出了一种洗尽铅华、返璞归真的清新味道。

    这样一打扮,刘屠狗原本算不上如何俊俏的脸庞骤然生动起来,让老王掌柜与裁缝铺小厮都是眼前一亮。

    刘屠狗咧嘴一笑,露出洁白的牙齿,问道:“如何?”

    在绸缎衣裳里裹着棉袍的老王掌柜乐呵呵应道:“屠狗啊,你不冷?”

    刘屠狗还真就不冷,一来中原不及西北寒冷,二来以他的境界,本就不需要穿得那么臃肿,当日入甘州的裴洞庭不也一袭青衫就顶风冒雪面不改色?

    刘屠狗倒没跟不懂修行的老王掌柜吹嘘,大大咧咧地摇头道:“正好正好,不冷不冷。”

    他很爽快地打赏了小厮,赏银之巨充分体现了二爷的财大气粗,也让老王掌柜确信,这位小爷不是没钱,明显是锦衣玉食腻了想换个口味。

    刘屠狗给冷清的小酒馆带来了许多生气,他自己也很享受这种淡淡的温馨。

    随手将旧衣服扔给当铺,一身新衣迎新年。

    爆竹声声,欢声阵阵,万家皆团圆,总把新桃换旧符。

第四十二章 布劲成罡

    除夕,辞旧迎新之日,同时也是谷神大祭典礼举行的日子。

    令全城百姓望眼欲穿的红衣神官终于现身,一身大红龙虎纹罗袍,头戴玉叶冠,脸上覆盖着狰狞的黄金面具。

    他手握缰绳,驾驭一辆双马青铜战车,身侧站着一名披大红铠甲的武士,同样黄金面具遮面,背负银弓,箭筒中放着三支金箭,手拄一根锈迹斑驳的青铜长戈。

    七十二名全身裹金甲、双手擎金戈的甲士环绕在青铜战车周围,组成一个传承久远的战车方阵。

    国之大事,在祀与戎。

    红衣神官既是神灵祭祀的主持者,也曾是战争征伐的司礼官,一身装扮,华贵神秘,带着浓烈的上古先民遗风。

    青铜战车所过之处,满脸敬畏神情的百姓跪地如山倾。

    在卫军的簇拥下,大小权贵官员的车驾恭敬地跟随在青铜战车之后。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谷神殿是得到大周朝廷承认的护国教门,信众无数,地位尊崇无比。

    耐人寻味的是,大周各地的谷神庙实际上都是由地方官府代为管理,而非并无出身神殿的神官。对于各地神庙的事务,偶尔出巡的红衣神官只能是走马观花,更别提对地方军政事务产生什么直接的影响了。

    这无疑确保了天子至高无上的地位,大大限制了神权。

    刘屠狗默默坐在一处僻静的墙头,远远看着那肃穆而又狂热的景象,心中转过了无数念头。

    曾几何时,他也如那些伏地不起的百姓一样,从未真正用自己的心灵去感受,去思考。

    不知过了多久,祭坛方向的灵气突然产生了剧烈的波动,其雄伟浩瀚令人侧目,即使是不懂修行的肉眼凡胎,也能看到那犹如实质的绚烂灵气,如五颜六色的漫天花雨,流光溢彩,浇灌全城。

    城中原本只有庄严礼乐响彻而不闻人声,却在这一刻突然爆发出了震耳欲聋的巨大欢呼。

    数十万生灵喜极而泣、手舞足蹈,在赞美天地的大恩,在歌颂神灵的慈爱,在感激神官的善行。

    刘屠狗面带悲悯地笑了笑,手指轻轻摩挲着屠灭冰凉的刀脊,心中感到前所未有的平静。

    ……

    神灵显圣,万类仰望。

    那绚烂的灵气光雨如山巅白雪融化后汇聚的纯净泉水,流淌入这座城每个角落。

    无论是高楼朱户的檐上瑞兽、佛塔道阁的金钟铜鼓,还是平民宅院角落里的狭窄狗洞、阴暗胡同墙根下的雪泥青苔,在这一刻,无分贵贱,不论高低。

    坐在偏僻墙头上的刘屠狗同样沐浴在流光里,尤其有一缕彩带般的灵气流淌过来,从他的头顶飘过,晶莹灵动,宛如实质。

    他伸手一抓一捞,轻飘飘的彩带立刻断成了两截。

    刘屠狗轻笑一声,如同一个贪玩儿的孩子,再抓再捞,将彩带搅成了漫空灵气,如雨点儿般轻轻落下,**地浇了刘屠狗满身满脸。

    他下意识地伸手在脸上一摸,却发觉脸依旧是干的。

    屠灭刀突然颤动起来,向刘屠狗传达过来一种模糊的情绪,似是极不情愿置身灵雨之中。

    刘屠狗一愣,微微沉吟,突然平伸出手掌,掌心向天,做出了一个接雨的动作。

    他的手掌上泛起一层铁青色的暗淡光华,如同戴上了一只陈旧的手套。

    炼气巅峰,布劲成罡。

    刘屠狗曾经在迈步宗师后心生狂喜,但很快就被慕容春晓点醒,意识到了自己修行中潜在的巨大危险。

    进境太快,根基不稳。

    不能做到将气劲遍及全身形成护体罡衣,无疑就是这个巨大隐患最直接的体现。

    如今,能将手掌裹进一个稳定的罡气手套里,算是一个巨大的进步。

    罡气一出,原本祥和安静的神灵气突然如投石入水,泛起了危险的波纹。

    周遭的神灵气开始朝着刘屠狗汇聚,缓缓飘落的灵雨突然加速坠向刘屠狗伸在半空的手掌。

    一滴灵雨入掌,滴落到铁青色的罡气上。

    滋滋!

    竟如冷水中滴入了一滴沸油,再也不能相安无事。

    这滴“沸油”很快便被冷水剥夺了热量,被消解殆尽,似乎难损“冷水”分毫。

    然而“沸油”不是一滴,不是两滴,而是无穷尽。

    如同油锅打翻,光雨突然狂暴起来。

    铁青色罡气瞬间被侵蚀得千疮百孔,如枝上残红,被雨打风吹去,余势未歇的灵雨将刘屠狗的手掌扑击得血肉横飞。

    刘屠狗眉头皱起,抽回已散去罡气的手掌,反手将淋漓的鲜血抹在了屠灭刀身上。

    然后,他缓缓伸出了另一只手。

    同样是铁青色的暗淡罡气,但如果仔细看,就会发现这只新手套上有着如同掌纹一般的暗红色纹络,其中隐隐有光华沿着纹络流转,散发出奇异的美感。

    刚刚因为失去目标而恢复平静的神灵气再度躁动,如飞蛾扑火般冲向刘屠狗的手掌。

    火焰可以烧死飞蛾,但飞蛾多了,未必不能扑灭火焰。

    没等神灵气击破明显坚固了许多的罡气,刘屠狗咧嘴一笑,猛地从墙头跃起,身上已经多了一层铁青色的罡衣。

    这层罡衣色彩斑驳,说是衣,其实就是一团扭曲的灵气,看不出衣裳的式样,有些地方布料奇厚、色深如墨,有些地方却只有薄薄一层,几尽透明。

    跃起在半空的刘屠狗如一个巨大无比的火把,瞬间被暴动的神灵气淹没。

    幸好他所在的墙头十分偏避,远离主街大道,与祭坛也隔着老远,流淌过来的神灵气已经很是稀薄,才没被立刻活活淹死。

    身上这件罡衣粗制滥造,已让刘屠狗烦恼了很久,按照他的估计,没有几个月的水磨功夫,休想修炼圆满。

    然而,与裴洞庭硬拼一剑后境界的急剧攀升,无疑让本就胆大包天的二爷尝到了甜头。

    生死之间有大恐怖,哪怕这个人是自己找死,这种大恐怖,足以榨干一个人的全部潜能。

    既然如此,何不从磨砺中出精神,在生死中觅灵光?

    神灵气裹身,刘屠狗身上压榨全身灵气才拼凑出的罡衣立刻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消磨。

    而其中最先消失的反而不是那些几乎一捅就破的薄弱处,这些明显的弱点被刘屠狗重点看顾,有意识地调配输送灵气,始终坚韧。

    而那些用料实在的部位,却很快坐吃山空,老底用尽,穷得要当裤子。

    这神灵气如同一个巧手裁缝,三下两下就将一团灵气布料裁剪成一套合身的衣裳,总体看去,竟与二爷身上那套十分相似。

    “哈哈哈……散!”

    心中努力记下此时罡气分布流转的感觉,身在空中的刘屠狗猛地发出了快意的大笑。

    他笑得疯狂豪迈,动作却完全相反,整个人猛地缩成了一团,用手臂胸腹牢牢护住了头脸。

    这一瞬间,他竟主动散去了全身罡气,一件好好的罡衣被撕扯成无数由灵气织就的布条,投入如火般熊熊燃烧的灵雨里,眨眼就被烧成虚无,连灰烬都未留下。

    寻常炼气巅峰的修士绝不敢如此挥霍,化天地灵气为己用很容易吗?太败家了。

    然而不得不承认,二爷此举实在果断而明智,再迟片刻,化成虚无的恐怕就不止那套罡衣了。

    饶是如此,二爷刚上身不久的新衣裳同样被撕成了布条装,四肢与脊背上鲜血横流,如同一个血人,看上去无比凄惨。

    他呲牙咧嘴地站起来,疼地倒吸了一口凉气。

    刘屠狗轻轻将手按在腰间屠灭上,这把刀始终被罡气重点保护,没有伤到一丝一毫。

    刀灵孕育,脆弱懵懂,尤其是二爷方才自保尚有不足,根本无法分心淬炼。

    他轻轻吐出一口浊气,抬头看向胡同口,又转身面向这条狭窄阴暗胡同的深处,皱眉道:“这不是条死胡同么?”

    “这自然是条死胡同,换句话说就是,死路!”

    刘屠狗身前身后几乎同时出现了一个锦衣刀客,年纪都不大,约二十几岁的模样,身上衣裳价值不菲,刀鞘更是镶金嵌玉,刀柄上也财大气粗地缠着金丝,富贵气十足,与二爷想象中黑衣蒙面的形象大相径庭。

    他注意到,两名年轻锦衣刀客袖口上都绣着一柄金色长刀,显然是同门。

    刘屠狗咧嘴一笑,问道:“咱们有仇?”

第四十三章 一爪之威

    “嘿嘿,若是平日遇上你这么一个炼气巅峰的大高手,咱们哥俩自然是有多远就躲多远,可现在么……”

    站在刘屠狗身后,堵住胡同口那一头的刀客笑道。

    他长了一双轻佻的桃花眼,很有些风流佳公子的模样。

    刘屠狗轻叹一声,才要说话,突然捂住嘴巴,狠狠咳嗽了几下,接着朝地上吐了一口浓浓的血痰。

    他虚弱道:“也罢,本就生无可恋但求一死。可叹本座身无长物,这把刀也只是留作念想的凡铁,唯有能成就灵感的神功一篇,实在不忍妙法失传,不知你哥俩谁有兴趣?”

    又是桃花眼刀客开口,语气中带着说不出的讥讽:“尊驾还是收起这二桃杀三士的可笑挑拨吧,既然生无可恋,何不横刀就死?”

    站在胡同深处的那名刀客首次开口:“阁下年纪轻轻就有这么高的修为,我二人敬佩得紧,实不忍亲手扼杀英才。”

    这名刀客年纪比桃花眼稍大,体态也算魁梧,许是为了增添稳重威严,年纪轻轻就留了一脸的络腮胡子,瞧上去正气凛然,说出的话却十分无耻。

    刘屠狗闻言撇了撇嘴,不忍亲手扼杀,难不成真叫二爷横刀自裁不成?

    他斜倚在胡同的墙壁上,闭眼虚弱道:“其实本座是宗师高手,你们现在跑还来得及。”

    桃花眼刀客发出了一声嗤笑,络腮胡刀客已经拔刀前冲,身法利落,毫不拖泥带水。

    金刀出鞘,刀刃顺势上撩,似是要将刘屠狗自胯下向上一割两半,堪称阴损歹毒。

    刘屠狗没有退,因为伴随着桃花眼刀客笑声的,还有一道直透脊背的森然气息。

    起码练气中期!来自背后的危险还要超过面前看似凶猛狠辣却没有附着灵气的阴毒刀势。

    说起来,虽然刘屠狗在境界上一路势如破竹,在功法上却是野路子居多。若非有些天赋,能在对敌时机变百出,又肯拼命,恐怕尸体早就腐烂多时了。

    此时面对明显是大门派培养出的两名练气境高手的前后夹击,刘屠狗能选择的应对手段其实十分有限。

    但是有时候,一招鲜就可以吃遍天。

    所以,刘屠狗只做了一件事。

    他……抬头望天,深深地、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吸气声之大,如同猛虎啸山。

    诡异的举动让两个刀客的刀势不约而同微微缓了一缓,紧接着异变陡生。

    一道依稀呈现虎形的灵气洪流从天而降,这洪流凶狂霸道,甚至直接就冲散了三人头顶稀薄的神灵气。

    原本蛮横的神灵气并没有反噬不含神意的无主灵气,但也没被灵气洪流裹挟,而是依旧我行我素,向远方随意飘散。

    瞬间,在这条偏僻小巷周遭,出现了一个神灵气的真空地带,刘屠狗心念急转,看来虽然神灵气可以碾压炼气境修士,可一旦遇到灵感宗师,威力恐怕就要大打折扣。

    瞬间补充了部分灵气,刘屠狗迎着络腮胡刀客上撩的刀锋,向右前方迈出一步,堪堪将其避过,这招错步与当日泰和楼上凤九用来对付二爷步法如出一辙。

    当日凤九爪功犀利,如今二爷也会一招病虎按爪的绝学。

    这一刻刘屠狗福至心灵,想起了老白常常挂在嘴边的行走江湖必备绝学——“黑虎掏心”。

    他的左手掌再次戴上了一只铁青色的手套,手套只有前半截,指尖呈现锋利爪锋,看上去更像指虎。

    匆忙间吸入的灵气毕竟有限,二爷也只能偷工减料。

    他一爪掏向面色大变的络腮胡刀客心窝,呈现依稀虎形的灵气洪流如影随形。

    只一爪,就将这个大汉捅了个通透!

    桃花眼刀客倏然止步,那声势惊人的虎形灵气洪流与骤然喷溅的血肉,已经明明白白地告诉他,螳臂当车会是怎样的下场。

    刘屠狗也没料到这一爪竟然如此凌厉,感受着手上那绝对称不上美妙的触感,他心中腻歪得要死,禁不住狠狠一脚蹬在络腮胡的小腹上,左手顺势一缩,从血窟窿里拔了出来。

    原本还没死透的络腮胡刀客立时气绝,死不瞑目。

    刘屠狗甩了甩手,以气劲抖落了挂在爪锋上的内脏碎片,虽然明明还隔着一层灵气,但他依然能感觉到手掌上那让人抓狂的滑腻。

    也因如此,从手掌移开目光的刘二爷看向桃花眼的眼神,变得越发不友善起来。

    桃花眼刀客花容失色,颤声道:“这厮冒犯尊驾虎威,死不足惜,只是还望尊驾看在相州金刀魏家的面上饶过小人,日后定有厚报!”

    “相州金刀魏家?什么来头,没听过。”

    刘屠狗眯眼稍稍回忆,确信没有在《山川风物志》上读到过。

    桃花眼面色涨红,硬着头皮道:“我魏家虽也算兴旺,但真正兴起不过两代数十年,尊驾没听过也是寻常。只因家中二爷有着灵感巅峰的修为,又爱结交天下英雄,在周遭州郡倒还有几分薄面。我等魏家弟子出门,不免就胆大妄为了些……”

    刘屠狗闻言微笑道:“哦?你这是在威胁本座?”

    桃花眼忙低头道:“小人不敢,只是小人与这个死了的庶出子不同,若是……若是骤然暴毙,就在城中观祭的族中长老是定然要过问的,难免会惹尊驾不痛快。”

    桃花眼说着,明目张胆攥住了腰间玉佩,决然道:“这是传讯玉符,若是尊驾不肯息怒,小人也只好玉石俱焚。”

    刘屠狗这才认真审视眼前的青年刀客,除去稍嫌轻佻的桃花眼,面目算得上俊俏,神情称得上坚定,绝不同于大鹿庄前那些外强中干的世家子。

    即使是已经死掉的络腮胡刀客,在同辈人中亦是英才,子弟如此,难怪这个魏家能自微末中崛起。

    稍稍沉吟,刘屠狗咧嘴笑道:“死罪可免,活罪难饶,这样吧,把你的刀留下,回去告诉你家那个二爷,就说病虎山刘屠狗刘二爷改日自会上门讨教。”

    桃花眼刀客的脸上一瞬间失去了全部血色。

    看着对方阴晴不定的神色,刘屠狗问道:“怎么,魏家有人刀不离之类的规矩?”

    桃花眼刀客点点头道:“对于魏家这样的寒门士族,一步都不能行差踏错,也一刻不能露出虚弱之态,否则定会被那些世家和希望往上爬的其他寒门吃得骨头都不剩。”

    他虽然这样说,却竟然松开了腰间玉佩,将还握在手中的长刀插回刀鞘,恭恭敬敬地举起,横在低下的头颅前。

    刘屠狗毫不犹豫地伸手接过,好奇道:“好歹是嫡脉,该有一线生机吧?”

    失去了佩刀的桃花眼刀客笑容苦涩,回答道:“我父英年而殁,而魏家的嫡脉也未免太多了些,被落井下石后一蹶不振甚至不明不白横死的族中子弟也不是没有,若不想落得那样凄惨的下场……”

    他的声音低沉却清晰,一字一句道:“唯有放弃继承权,以罪人的身份,成为卫护家族的影子。”

    刘屠狗默然,他发现原来杀人不一定要用刀,桃花眼刀客人虽未死,但大好前程其实已被二爷一念斩绝。说起来,这个规矩森严、对自己族人也如此狠的家族,还真是让人心生忌惮。

    然而二爷脸上并没露出半分同情,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更何况桃花眼刀客未必需要他的怜悯。

    因为他发现对方在说出“放弃”二字之后,神情气质就突然发生了巨大的改变。

    不再惶恐,不再浮躁,不再畏惧,满是复杂算计的眸子也变得清澈,似乎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枷锁在这一刻轰然破碎。

    “你叫什么?”二爷问道。

    桃花眼一愣,仍是开口答道:“魏卞。”

第四十四章 此生饮酒三百斤

    刘屠狗点点头,脸上突然绽放出诡异的笑容:“魏卞,本座明日就要孤身入京,或许你还能有一个选择?”

    桃花眼魏卞目光闪动,微微沉吟后很是认真地回答:“这次魏家来观祭的长老不是尊驾的对手,若是因我而折损一位宗师,魏卞可就真的百死莫赎了。”

    刘二爷有些无趣地摆摆手,悻悻道:“你们这些大族子弟呀,一个二个都是奸猾似鬼,绝不肯做亏本买卖的,难不成那些评书里的蠢材纨绔全是编出来的?”

    魏卞张了张嘴,无言以对。

    说话间,弥漫城中的神灵气逐渐暗淡消散,不知何时,远方那庄重的祭祀乐音连同百姓的欢呼声已经湮没在呜咽的风中。

    依据古礼,红衣神官在主持完谷神大祭之后,会左手捧记载占卜结果的神谕龟甲,右手持代表征伐诏命的先王令箭,作为出征大军的先导前驱。

    虽然如今谷神殿不再参与戎事,只余祭祀祈福之责,红衣神官仍然会依礼径直离城,而信众往往会追随其后,其中依依不舍竟至送出百里的情况也属寻常事。

    既然是出征,自然不能走回头路,红衣神官顺理成章地选择了与进城时相反的方向,连带着引走了城中大半百姓。

    一时间满城俱寂,仿佛之前的种种喧腾鼎沸,只是一场幻梦。

    刘屠狗的目光隔着无数墙壁楼宇,仿佛看到了青铜战车上那袭鲜艳的大红龙虎纹罗袍。

    隐藏在面具之后的那张脸上,此刻该是怎样的神情?

    他忽然又想吃老王店里的冬笋与蒸鱼了。

    ……

    谷神大祭是城中百年难遇的盛事,本就僻静的小酒馆更加门可罗雀。

    店里的掌勺师傅和跑堂一早就被老王掌柜放了假,却是没人给二爷做菜了。

    老王掌柜慢悠悠踱步到后院桂花树下,亲自挥锄刨出了一坛埋了六十多年的状元红,然后捧着不大的酒坛回到前厅,看着已换上相同款式新衣的刘屠狗,笑道:“衣服做了不少,坏得更快。”

    他见刘屠狗一双贼溜溜的大眼直盯着他手中的酒坛,不由得莞尔一笑,语气却有些伤感:“人老了,再不喝,怕以后想喝时却找不到合适的酒友。”

    刘屠狗没理会老王掌柜的唏嘘,起身接过酒坛,还大大咧咧地拍了拍老王掌柜的肩膀,不成想竟把老头拍得眼圈微微泛红。

    “哎哎,至于么?”

    “心疼我的老酒。”

    刘屠狗倒酒用的是碗,也难怪老王掌柜心疼。

    老酒醇厚浓烈,劲道十足,回味绵长。

    一口酒下肚,整个人就仿佛被温水从里到外浸润了一遍。

    刘屠狗指了指桌上的一碟生花生米,鄙视道:“也就靠这东西下酒了,我说你这后厨里怎么连猪头肉都没有?”

    老王掌柜伸筷子缓缓夹起一粒,端详了几眼后送进嘴里细细咀嚼,临了又啜了一小口老酒,这才一起咽下。

    “美得很……美得很……”

    他满足地感叹着,脸上是陶醉之色。

    “简单的东西未必不好,这平淡中呐,自有真滋味。若换了那等腌臜俗物,哪里还能品得出这老酒的清醇甘冽?”

    “老王你不是咱江湖人,不晓得大碗喝酒、大口吃肉的妙处。”

    刘屠狗懒得用筷子,伸手抓了一把塞进嘴里大嚼,一口下去酒就没了半碗,看得老王掌柜不住摇头,直说如此牛饮鲸吞,实在是暴殄天物。

    爷俩不知不觉痛饮了大半坛,后劲上来就都有些放浪形骸,看见不知何时闻香而来登堂入室的阿嵬,不由地哈哈大笑。

    刘屠狗轻轻抚摸着阿嵬满是讨好之色的瘦长马脸,遗憾道:“可惜了这大好头颅,若是有趁手的烹鼎,滋味不见得比猪头肉差。”

    对于这匹喜好酒肉的灵驹异种,老王掌柜早就见怪不怪了。

    他把自个儿的酒碗递到白马的嘴边,饶有兴致地看着阿嵬用灵活的舌头卷走碗中酒液。

    这货虽然一脸急色的发情模样,每次却只肯喝一点儿,然后还要咂咂嘴,很是幸福地回味一番,这点倒像极了老王掌柜。

    老王掌柜拈须微笑道:“要依我说啊,它比你小子懂酒。”

    刘屠狗也不反驳,干脆又去后厨取来一只碗,算是承认了阿嵬酒友的地位。

    到得最后,刘屠狗与老王掌柜喝下大半坛,剩下的倒全便宜了阿嵬。

    一夜欢饮……

    等两人一马酒醒时,屋外晨光熹微,竟然已经到了第二天的早上。

    盛筵终散场,先前难得真情流露的王老头此时倒很豁达,也抬手拍了拍刘屠狗的肩膀:“屠狗哇,老头子知道你不是凡人,这老话说的好,龙不与蛇居,老头子就不留你吃早饭了。”

    刘屠狗点头笑道:“除了抠门这个恶习屡教不改,王老头你的眼光倒是了得,可惜你没闺女,不然我给你做个女婿也不错,我可知道你还藏了一坛好酒。”

    王老头一瞪眼,骂道:“你这兔崽子少惦记那坛酒。闺女?老头子要是有闺女,外孙都跟你一般大了,你做老头子的外孙女婿还差不多。”

    他骂了两句,忽又松口道:“不过你还别说,状元红、女儿红说到底是一种酒两个名儿,将来哪天你要娶媳妇了,就回来看看,老头子把酒取出来给你贺贺。”

    刘屠狗笑着点头:“那你得多寻摸几坛备着了。”

    王老头笑骂道:“你这兔崽子倒挺贪心,当心将来后院起火整你个焦头烂额,那老头子做梦都要笑醒。”

    刘屠狗毫不在意地摆摆手,见阿嵬还赖在地上装死,抬腿照着它的屁股狠狠地来了一脚,把这夯货疼地噌一下就蹦了起来。

    王老头笑眯眯瞧着,轻声道:“当年有位老神仙说我命中注定此生饮酒三百斤,当时还觉得挺多,没成想才三十年就喝完了,再想多喝,自己都觉着太贪心。”

    刘屠狗回头微笑道:“那就等我回来喝最后那坛,你这老头子可别死太早了。”

    王老头摇了摇头,抬手指着头上的白发道:“唉,你们这些整日舞刀弄剑的年轻后生哟,终日厮杀到底为个啥?让自己个儿过得舒坦些不好?”

    刘屠狗闻言哈哈大笑。

    烈酒如刀,刀亦如烈酒,万坛在窖不如一杯入喉,千愁积心只待一刀斩却。

    “他人不足论,至于我,该也是为了尝尽此生天下美酒三百斤?”

第四十五章 这一曲,只给山川听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所以刘屠狗给自己找了一个离开的理由。

    再不走,恐怕就要忍不住留下给王老头养老送终,天知道这个精明了大半辈子的老头子哪根筋不对,竟会对二爷青眼有加,说不了几句话就感慨连连,就差哭天抹泪。

    这种刘屠狗从来不曾期盼却突如其来的温暖情谊,着实让他受宠若惊。

    然而他既然已经踏足江湖,就已经与这样的平凡幸福彻底无缘,留恋不去,只会给王老头带来杀身之祸。

    那个金刀魏家可不是什么良善讲理的门庭,焉知不会杀个回马枪?趁如今与老王头牵扯不深,早早离开才是正理。

    他没有骑马,任由阿嵬跟在身后,迤迤然出了东城门。

    再三小心确认无人盯梢,刘屠狗悄悄松了口气,心中对魏卞倒真有些刮目相看起来。

    无事一身轻,刘二爷哈哈一笑,突然撒足狂奔。

    他甚至没动用灵气,只凭借日渐非人的强健躯体,就这么酣畅淋漓地奔跑起来。

    充满未知的前路,总要靠着年轻的脚步去寸寸丈量。

    天气寒冷,出行不易,出城东行的人照例不多,西去的车马行人却十分反常地络绎不绝。只要稍稍打听,便可知晓这些人倒有大半是追着那位红衣神官的足迹而去的。

    有马却不骑、逆着车马人流向东狂奔的怪异少年尤其显眼,引来许多好奇的目光。

    一口气跑出三十里,大汗淋漓的刘屠狗停下脚步,身上肌肉有些许酸软胀痛,却依然充满澎湃的力量。

    这种来自本身且可以完全掌控的力量,比外来的灵气更让他喜爱信赖,也更有满足感。

    他眉眼含笑,默默运转之前被尽数塞进丹田气海的灵气,无数令人迷醉的暖流飞速布满周身经脉皮肉,内连骨髓、外接天地,简直飘飘欲仙。

    仔细品味着内外灵气的流转,刘屠狗禁不住回想起那场与神灵气的凶险交锋。

    他蓦然回头,遥遥望向西方,那视线不可及之处。

    ……

    远方,西去的官道上,铁骑如龙,甲光耀目。

    郁郁如林的长戈丛中,一辆双马青铜战车缓缓前行。

    战车上端立着一身大红龙虎纹罗袍的谷神殿红衣神官,狰狞的黄金面具已经摘下,露出一张与其煊赫身份相比年轻得过分的脸庞。

    他看上去还不到而立之年,身材匀称,笑容自信而祥和,周身散发着大德长者才可能孕养出的智慧宁静,配合他仍旧朝气蓬勃的容颜,气质矛盾而富有魅力。

    这位称得上年轻有为的红衣神官左手轻握缰绳,右手食指很有节奏地轻叩身前的青铜栏杆,遥望西方,眸光深邃。

    那名披大红铠甲的武士始终立在红衣神官身侧,仍旧以黄金面具遮面。原本负在背后的华丽银弓被他取在手中,以修长却力道惊人的手指轻轻拨动着弓弦。

    “嘣……咻……”

    弓身形如二龙抢珠,弓弦不知以何种材质做成,一紧一松之间发出了异常清脆响亮的颤音。

    随着红甲武士如操琴般轻重缓急各不相同的拨动,那弓弦声竟形成了简单而别有风情的曲调。

    若是仔细辨别,就会发现一旁红衣神官的每次轻叩,都敲击在弓弦曲调的节拍上,两人若合符节,相得益彰。

    金戈甲卫作为专司天子仪仗护卫的精锐禁军,习惯组成严密方阵进行步战,但其实骑战水准同样不低,除了士卒修为远超普通军队,胯下一水的西河龙驹在周天之下也堪称神骏。

    这些产自北地腾州西河郡的龙驹头角峥嵘、高大雄健,素来以凶猛聪慧著称,此刻行走间竟也依着弓弦节拍迈步,丝毫不乱。

    整支队伍沉浸在奇妙的韵律之中,浑然一体。

    一曲将终,红甲武士猛地将银弓拉成满月,又一点点缓缓松开。

    “昂……”

    弓弦竟发出一声悠长浑厚的龙吟。

    红衣神官脸上露出赞叹的笑容,轻声道:“听说在北地负有盛名的射雕者李家有一套压箱底的箭技,名唤神弦曲,季奴岂有意乎?”

    红甲武士闻言重新将银弓背回身上,沉默半晌才摇头道:“狄季奴曾在大祭司面前盟誓,此生不论恩仇,不逞己欲,心魂尽归神座,身躯奉为牺牲。”

    红衣神官哑然失笑,指着狄季奴道:“换做别人,回答这类问题一定不假思索,偏你还要深思熟虑一番,怪不得总有人说你信念不坚,既不愿老实听话,更加不肯废去原本修为改练《谷神经》,劝我换掉你。”

    狄季奴没有辩驳,只是微微低头道:“端木大人,其实大祭司心知肚明,狄季奴首先是端木一族的家臣,成为护殿武士也仍是为了报答老大人的救命之恩,‘不论恩仇’这一条我多半做不到,能信守者,也只有‘不逞己欲’这四个字了。”

    对于眼前这名强大武士表露出的忠诚,复姓端木的红衣神官不置可否,反而叹息道:“原本我们该快马加鞭地赶路,如今却不得不去主持那些盛情难却的祭祀典礼,说到底还是利益使然罢了。人有私欲,与天下大利相比,神殿的利益就不是私欲了?不逞己欲,能做到这四个字已可称圣人了,你狄季奴又何德何能?”

    他没有继续说下去,而是话锋一转:“西湖剑宫那个原本默默无闻无人看好的裴洞庭,在剑魔吴二三手中逃得一命后非但没有一蹶不振,竟然还一鸣惊人悍然破境,据说剑宫之主百里情不仅破格收其为关门弟子,还说出了一句震动江湖的评语。”

    即使看不到黄金面甲后的表情,红衣神官依然能感觉到自己已经成功吸引了狄季奴的心神。

    果然,狄季奴问道:“百里情说什么?”

    “西湖之大,容不下洞庭。”

    狄季奴默然。

    “你可知道,裴洞庭晋位宗师后的第一战就败给了西北甘州一个无名刀客?据说那是个自称活阎王刘屠狗、病虎山二当家的少年,才不过十四五岁的年纪。这事儿虽只在极小的范围内流传,却是千真万确。周天江湖藏龙卧虎,你真不想亲眼去看看?”

    红衣神官脸上笑容里竟有些许奸诈的味道,似乎很乐意逗弄性格内敛、大多时候都沉默寡言的狄季奴。

    “是猛虎就该呼啸山林,是蛟龙就该潜翔大海,大鹏振翅,扶摇而上九天。神殿虽大,亦容不下你狄季奴。”

    狄季奴反手握住背上的银弓,闷声道:“赐少爷,这一曲沧海龙吟,季奴今后只奏给天下山川听。”

    “小家子气,何不予万姓众生?”

    “弓弦响处,即是杀人之所。死人无知,又能听出个什么!”

第四十六章 上刀山,下刀山(上)

    自一个多月前那场死伤无数的天崩地裂之后,天门山就成了只在地方志上才能查到的古迹。

    如今这个地方,已经被当地幸存的百姓改了名字,叫做“镇蛟峡”,希望那座由半扇天门倒塌而成的石坝,可以真正挡住峡中凶威滔天的河蛟。

    万幸的是,似乎百姓的虔诚祷告终于抚平了山神的愤怒,河水始终没再漫过坝顶,加之那道凭空塌陷而成的峡谷足够幽深,最终形成了一个巨大而狭长的湖泊,再没有之前怒蛟触天门的凶险景象。

    只是河谷中原本肥沃的田地遭了水灾,恐怕再怎么祭祀,来年谷神也不会赐予半粒粮食,偶尔来灾区巡视的官老爷曾说天子派来的红衣神官已在路上,大家只盼望着这位谷神的仆人能多带些粮食来。

    甘州中北部一场突如其来的战乱牵扯了官府太多的精力,导致灾区的百姓只能自生自灭,若非轻壮人丁实在死伤太多,如此天灾肯定要演变成遍地烽烟的**。

    然而那位红口白牙官员提到的红衣神官一直不见踪影,反倒有一队穿黄衣的剑士不请自来,为首的是一个青衣汉子,背着一柄瞧上去很有分量的巨剑。

    青衣汉子虎鬓虬髯、身躯魁伟,只是脸色有些苍白,刚来的时候偶尔还会吐上一口两口血,触目惊心,似乎命不久矣。他手下的黄衣剑士倒是个个精悍,从骨子里就透着一股锋锐逼人的神采。

    他们趟过如沼泽般泥泞的路途,却没去瞻仰那座据说有山神栖居的飞仙观,而是在石坝附近安营扎寨。

    这些一看就不好惹的江湖人对当地百姓不闻不问,瞧着倒不像是要来占山为王的意思。

    石坝高耸如矮山,因为是山岩堆砌而成,坝体上有大大小小许多缝隙,形成了千百道形态各异的流泉飞瀑,迷蒙的水雾在阳光照射下映射出斑斓的色彩,颇有些云蒸霞蔚的壮丽景致。

    坝顶视野极好,向西可观湖水涨落,面东能看大河奔腾,低头处,瀑布如银河流泻,水雾似紫烟升腾,抬头时,半扇天门山,一座飞仙观,日月星辰轮转不休。

    负巨剑的青衣汉子会在每日清晨独自上坝,随意拣选一块山石,或倚靠或盘坐,可能一柱香的工夫就下来,也可能几天几夜不吃不喝不睡地枯坐。

    时间一晃,就是半月有余。

    临近正午,一名黄衣剑士悄然登上坝顶,行动矫健迅捷,却没有发出一丝声响。

    他轻轻将手中提着的干粮和清水放下,在一旁垂首默立。

    青衣大剑士此刻正盘坐在一块临湖巨石上,只留给黄衣剑士一个魁梧的背影。

    “即刻驱散周遭香客百姓,连同你等在内,至少退避十里,无论发生何事,不准接近。”

    “诺!”

    黄衣剑士低头领命,没有任何多余话语。

    这位青衣长老瞧着面容粗犷,心思却极为细腻,性子也是安静沉稳,绝少会发出如此没有余地的命令,然而一旦发出,势必无可更改。

    黄衣剑士又静等了片刻,见长老没有额外的吩咐,才一声不响地躬身后退。

    裴洞庭之前身体上受的伤倒没什么大碍,反而是在最为凶险的灵感交锋中被刘屠狗一刀斩断天柱,给实实在在伤到了心神,险些从宗师境界跌落回凡尘。

    对于这种心灵层面的打击,其实他已体验过一回。

    当日,定襄城外血流成河,宁清河畔剑意生光,不论是朝闻道朝即死的西湖宗师,还是冤冤相报一剑了的白衣剑魔,都给了侥幸不死的他太多的震撼。

    所谓的以剑求道,终于不再只是一句空话,而是首次以一种血淋淋的狰狞残酷面容,真实地呈现在他眼前。

    那时的裴洞庭还只是西湖剑宫一名练气境的普通剑士,就像如今跟随在他身后的这些黄衣剑士一般,投在某位青衣长老门下,小心服侍、劳碌奔走,只求得观宗师修行,能一朝有所悟而得窥大道。

    剑宫中的底层剑士并不重视师徒名分,从来就是以剑为师,多凭自悟。

    至于这些黄衣后辈的修行进境乃至死活,对以剑求道而成就宗师的青衣大剑士们来说,通通都微不足道。

    不合则去,仅此而已。

    而那些连黄衣都不配,只许穿灰衣的外门剑仆,就更加地不值一提。

    当然也有例外,剑宫中同样存在着极其罕见的师徒传承,裴洞庭就是一例。

    因着非但大难不死更加悍然破境的心性与天资,终于得了西湖之主的青眼,被破例收为弟子。

    这是真正的道统延续,在西湖中意义尤其重大。

    西湖这座巍巍剑道圣地对门人的培养方式,可以说与江湖上大多数门派迥异,历来都是毁誉参半。

    然而不管世人投以何种目光,事实是,很少有人能惹得起这群使剑的疯子。

    天门山突然崩塌一峰,导致大河上岸涂炭生灵,这则消息很快传到了东返途中的裴洞庭耳朵里,立刻引动了他的注意,不顾伤势,下令折返向西。

    心中巍巍天柱折、一切有情众生**血海,这使他境界有缺,若不想办法圆满,别说不能在犹如逆水行舟的修行路上更进一步,想保住宗师境界都是件极其艰难的事。

    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亲身观摩山崩地裂洪水肆虐后的现世景象,无疑对裴洞庭极其有益。

    每每念及那名叫刘屠狗的少年刀客,裴洞庭既惊且佩,小小年纪修成宗师倒在其次,委实不知该是何种际遇,竟给他孕养出那般可怕的灵感。

    他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当日天灾发生时,那少年就站在天门山上,亲眼目睹了那如同末日般的景象。

    摧山刀意,刻骨铭心。

    身为宗师,裴洞庭自然能感受到残留于这山河之间的恐怖刀意,而且尤以那座仍然屹立的孤峰顶端最为浓烈。

    他已知道,那里有一座寂寥无人却在灾后香火鼎盛的飞仙观。

    铁峰如刀,那是属于神通大宗师的领域,不是凡夫俗子可以触及。

    如今,西湖青衣欲上刀山一观。

    四野已无人,裴洞庭从容起身,几个纵跃就飘到石坝底端。

    缓步来到天门之下,这位青衣大剑士躬身一礼,肃容道:“剑士裴洞庭,斗胆借前辈宝刀一观。”

    语罢,剑意冲霄!

第四十七章 上刀山,下刀山(下)

    秦王照胆剑古拙无华,却可照得内外明彻。

    举剑照空,天上云朵如水一般流散,露出湛湛青天。

    揽剑自照,肝胆通透,晶莹如同冰雪。

    漫山刀意本已无主,只待时日一长就要自然消散,此时突然受到如此霸烈纯粹的剑意刺激,登时暴动。

    罡风四起,山石轰鸣。

    大地开始微微震颤,无数细小碎石自山体上脱落翻滚而下,泥土被无形的刀风犁出千万条纵横密布的沟壑,群鸟惊飞,在凄惶的叫声中漫天四散。

    只是一瞬之间,这半扇天门就化作了一座真实不虚的刀山。

    山间微风是刀,石隙野草是刀,阶上藤蔓是刀,林下流泉是刀……

    刀意无形,不拘形体,破灭天地牢笼,凛然充塞虚空。

    与之相比,西湖青衣灵感妙境中的半截天柱显得无比渺小。

    顶着漫天锋锐无匹的刀意,裴洞庭缓缓向上踏出一步,天柱立高一千里!

    吧嗒……

    一滴血珠坠落在石阶上,立刻摔成数瓣,如一朵血花绽放。

    天柱下的无边血海随之向上涨潮八百里。

    裴洞庭古井无波的眼眸中映照出无数刀影,迈步再登一阶。

    如同画笔勾勒,他的左肋下蓦地多出一条直达腰际的长长伤口,鲜红血液汩汩而流,迅速染红了左腿和脚下的石阶。

    西湖大剑士憨厚一笑,这伤口让他想起当日白衣剑魔的剑法,两者何其相似?

    天柱再高三千里,血海退散六百里。

    裴洞庭举剑上指,如对黑衣少年那破境一刀。

    “裴洞庭恭请周天日月星斗!”

    言出法随,立生感应。

    一条璀璨长河裹挟亿万星辰,浩浩汤汤,流转不休。

    有煌煌大明光轮自血海中腾跃而出,悬挂周天,日月齐辉。

    裴洞庭顺势再登一步,秦王照胆剑飞腾而起,剑光玄黄,厚重无比。

    随心驭器,灵气化形,这赫然是灵感中境的威能。

    天柱怒增万里,血海暴泄三千里。

    半扇天门峰上突然陷入令人窒息的沉寂,没有罡风,没有落石,野草静立不动,泉水停止了呜咽。

    天门周遭的灵气却如百川灌河,无声地汇聚向半空中一点,浇筑成一截若隐若现的刀锋。

    仿佛终于被得寸进尺的天柱剑意惹怒,万古刀意在无声无息中悍然化形,沐浴在夺目的灵气光芒之中,散发出狂放的杀意。

    那光芒虽不及当日璀璨,却因为在瞬息间汇聚了山间全部的灵气,威力仍旧不可揣度。

    这一击之后,天门山上残留的万古刀意势必盛极而衰,与曾束缚它的刀身一起烟消云散。

    然而也只需一刀,裴洞庭就会毫无悬念地被连人带剑一并击成齑粉!

    天空中,秦王照胆剑呼啸盘旋,在时隔无穷岁月后,这柄传世古剑终于重新焕发出昔日的光辉。

    只可惜,不成神通,终为蝼蚁。

    陷入必死境地的裴洞庭轻轻叹息,仿佛认命般将这柄古剑招回,重新背负于身后。

    他从怀里取出一柄寸许长的墨色玉剑,歉然道:“弟子莽撞,恳请师尊垂怜。”

    小巧玉剑光华内敛,却极有灵性地从裴洞庭掌中蹦跳而起,弹射向空中的化形刀气。

    裴洞庭只匆匆抬头看了一眼,果断转身,飘然跃下。

    上刀山时他曾艰难踏出三步,此时一步便下刀山。

    稳稳踩在山前泥土之上,颇有虎头蛇尾嫌疑的西湖青衣面容平静,不见丝毫恐惧,也无半分遗憾。

    他那微微泛紫的脸庞上彷佛流动着明悟的宝光,微笑道:“天道有缺,天柱又何必孤峰自赏?今日起,我心中这座山,就叫它不周山。”

    一语才毕,天地响应。

    一座玄黄大山虚影横空出世,绵亘天地间。

    山高四万八千里,血海如尘了无踪。

    大山不周,似乎曾经折断,顶部是座宽广无比的平台,其上供养日月山川,栖居亿万生灵。

    灵感大成,气象自生,首次突破时的气象显化,声势总会格外煊赫。但即便如此,此等气象也堪称惊人。

    三步浴血直入中境,一步回头已是巅峰。

    轰!

    沦为背景却实实在在威能无穷的玉剑与刀气蛮横互斩,几乎同时粉身碎骨,漫天灵气裹挟着刀剑神意的碎片,如海啸般扫荡四方。

    半扇天门巨石崩裂,在天地间的怒涛里摇摇欲坠。

    正在此时,巍巍不周山的气象虚影升腾而起,如一座巨大的黄钟,恰好将半扇天门给严严实实包裹进山腹之中。

    灵气大潮瞬间撞上了不周山内壁,结果非但没有冲破那道尚未凝实的虚影,反而几乎立刻就倒卷而回,再次冲击向半扇天门。

    任河水山风冲击亿万年仍然巍峨屹立的半扇天门,在短短时日内竟轮番遭劫,终于在顷刻间土崩瓦解。

    重达万斤的巨石裹挟着泥头草木四下乱飞,如顽童投掷向池塘的小石子般,在不周山内壁上砸出一圈圈水样的波纹。

    无数道灵气波纹在彼此的相撞中湮灭,又有无数道新的波纹在碰撞中产生。

    直入灵感巅峰,假借神通境界刀意行摧山之举的裴洞庭抬腿就跑。

    身后不周山大钟发出震耳欲聋的轰鸣,声传百里,撼人心魄。

    堪堪跑出二三里,被反震地七窍流血的裴洞庭已然力竭。

    他双膝一软,用尽最后的力气纵身一跃,跌入河水之中。

    不周山轰然破碎!

    因为被不周山内壁阻拦而堆积起来的碎石发生了第二次崩塌。

    失去最后束缚的亿万斤尘土迅速布满了方圆数里的空间。

    待尘埃落定,已是地覆天翻。可怜天门二峰,短短一月之内,已俱成过往。

    顺流而下的裴洞庭被十里外的黄衣剑士打捞上岸,被河水洗净的面庞显得格外苍白。

    他背靠着一块被冲上岸的岩石,如同乡下田间一个再寻常不过的粗俗庄稼汉一般,分开双腿箕坐在岸边,瞧着十里之外的石坝愣愣出神。

    等到日影西斜,他才终于回过神,低头十分不雅观地朝地上啐了一口。

    那泥土立刻带上了浓浓的血腥气。

    随即,裴洞庭挣扎着站起身来,如同一个迟暮的老人,一步一步慢慢走回到石坝下。

    他拒绝了黄衣剑士的搀扶,手脚并用,缓慢却坚定地攀到了坝顶。

    脚下这座拦河石坝陡然高了一倍,顶端平坦如天台,两侧各有一道深峡分流河水,二龙环山,地势奇绝。

    残阳晚照,笼罩着这世间罕见的奇景。

    这位性格沉稳的西湖青衣罕见地神采飞扬、意气风发。

    他抬手指点江山道:“此是天台山,那是二龙峡。”

第四十八章 做鹰还是做犬

    (感谢书友521asd的打赏,感谢所有一直在支持屠龙氏的朋友们,你们是我坚持写作最大的动力!一更党惭愧无地,最近更是经常2k,简直是作死,奈何实在太忙,还好今天拼死码出一章3k送上,哎?这也拿出来说事儿,俺是不是太无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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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雪初霁,空气寒冷而清新。四野白茫茫,西安府西门外官道上却见不到太多的积雪。

    尤其是离城十里处的长亭,因为是各级官员迎送同僚时的必到之地,打扫地格外洁净用心。

    天光正好,长亭内外尽是挥别的衣袖,尤以占据了亭心的一群绿袍官员最为引人注目。

    大周官制,七品以上四品以下着绿袍,一县之县令、一郡之太守乃至州郡属官,均在此列。

    大周官员里,京官地位超然,其次又以“平宁安定”四州的官员最为显赫特殊。

    在泱泱大周五十四州之中,京师所在的中州自然是最核心,紧接着便是平、宁、安、定四州。

    此四州分列中州东南西北四方,地广人多、物阜民丰,城池壮阔、甲兵坚利,共同拱卫着天子龙庭。

    安州在西,州府设在函谷郡的郡城西安,是以民间百姓提起安州,总习惯以西安府呼之,其余东平府、南宁府、北定府,亦复如是。

    西安府城是大周第一等的雄城,号为西京陪都,建有规模不输京师大内多少的庞大行宫,官府设置也远超寻常州府,除了名衔不可僭越,可以随时拉出一套五脏俱全的六部班底,以在天子巡幸驻跸时辅佐政务。

    如此一来,西安府的官吏也就格外地多,升迁转任十分频繁,可以说是这十里长亭的常客,毫不稀奇。

    只是今日亭中的情形有些微妙,这群绿袍官员既不赋诗留念,也无人高歌送别,竟是格外安静。

    亭中众人泾渭分明,有一人独自立在一角,身上袍服虽也是绿色官袍,却无标示品级的补子与纹饰,佩刀却不着甲,既非文又非武,显得不伦不类。

    此人三十多岁的年纪,长相倒很普通,没什么特异出众的地方,在气势上却隐隐与人多势众的一众官员分庭抗礼,

    他只是静静地面西而立,浑不在意旁人眼中流露出的忌惮之意。

    远方官道上,一匹惫懒白马迈着懒洋洋的小碎步,背上驮着一个身着麻衣、始终闭眼假寐的惫懒少年,一人一马悠闲前行。

    尤其惹人侧目的是,那名麻衣少年整个人竟是完全侧卧在白马背上的。

    他将上身压在白马宽阔的背臀上,曲起手臂当作枕头,两脚交缠在马颈上,任由白马不满地扭动着脖颈。

    脚下这条横穿大周东西,遥遥与河水平行的官道,越往中原便越见宽阔平坦,赶路的行人车马也越发地多起来。

    前方不远处一辆马车的车窗上探出一个小脑袋,是个稚嫩圆润的七八岁小胖子,小脸蛋儿红扑扑的,在好奇地打量着白马和马背上的麻衣少年。

    可怜白马被主人双腿绞住脖颈,耷拉着脑袋消极怠工,平整的路面上竟连株草根都找不到,这让它情难自禁,打了一个满是沮丧和愤懑的响鼻。

    圆润的小胖子觉着挺有趣,呵呵直乐。

    白马似乎感受到了小胖子的注视,猛地抬起头,咧开一张大嘴,露出一口渗人的尖利槽牙和大片血红血红的牙龈,甚至还吭哧吭哧地从口鼻中喷出大团大团的白气,瞧上去凶恶非常。

    小胖子立刻惊讶地瞪圆了双眼,等他的目光对上白马那两颗凶光四射的大眼珠子,才猛地反应过来,大喊一声“妖怪啊”,碰的一声拉上了车窗。

    白马原本凶恶的表情立时不见,怪模怪样地呲牙咧嘴,像是在无声地坏笑,与某人咧嘴而笑时的促狭模样倒颇有几分神似。

    这么一耽搁,前行的速度就越发地慢了。

    麻衣少年眼皮都没抬一下,张嘴抱怨道:“阿嵬啊,咱们最后一囊酒已经被你喝光了,与其在这儿使性子,还不如早些赶到西安府,到时候要酒有酒、要肉有肉。”

    阿嵬双眼大放光芒,步子却依旧有气无力,纵然心中无限渴望,但对于二爷一路上望梅止渴般的蛊惑,它早已不放在心上。

    “二爷想喝酒吃肉又何须入城?”道旁有人插言道。

    麻衣少年翻身而起,盯着正从路边长亭中走下来的绿袍人,咧嘴笑道:“你要管饭?”

    “刘屠狗,江湖人称活阎王,自称病虎山二当家,数月前现身在阳平郡城西郊山区,甫一出手即屠戮山贼近百人,接着于郡城东门外杀伤、抢夺军马各一匹,击杀追剿郡军十七骑,又于天水郡屠戮马帮无算,仅在无定县即卖出赃物马匹七十七匹,月前更与西湖剑宫青衣大剑士裴洞庭一战,据说最终两败俱伤,凶名哄传江湖。”

    刘二爷双眼微眯,静静听完,而后斜睨了一眼绿袍官员,慢吞吞道:“说完了?”

    这名相貌普通却气焰凌人的绿袍官员微微一笑,回答道:“以上诸事俱有人证物证,确凿无疑,余下倒还有些黑衣换白裘之类的江湖传言,可惜的是并无实证。只是在下身为诏狱勾录,为天子看守家院乃是职责所在,总归是宁可错杀,不敢错放。”

    自称诏狱勾录的绿袍官员语调平淡,叙述中并没有多少感**彩,可字里行间却均流露出一股森寒肃杀的意味。

    诏狱,不同于地方官府和刑部的大牢,实际上是只听命于大周天子的大内密谍,因为可以越过上述这些衙门行缉拿审讯之权,行事素来残忍霸道,百姓官员俱是深恶痛绝,谈之色变。

    而勾录,正是诏狱分派到地方的大头目,着绿袍,并无明确品级,在官场上堪称人憎鬼厌。

    他今天出现在长亭,着实让那些绿袍官员倒足了胃口。

    刘屠狗灿烂一笑,继而正色道:“这位勾录大人,杀山贼不犯王法吧?”

    绿袍勾录摇摇头:“自然不犯王法,反而可以去官府领取赏银。”

    “我与薛小旗一见如故,那匹军马实属误伤,抢夺更是无从说起,分明是他送给在下的。”

    刘屠狗面不改色,一股脑推了个干净:“至于什么郡军十七骑、马帮七十七匹马,什么黑衣、白裘,在下当真是一句也听不懂。”

    话是这样说,脸上也是不动声色,可在二爷心里,那漫天白雪之下、遍地黄沙之上的夺目血色,却是鲜活无比,如同昨日。

    两相映照,眼前这名大特务头子的面容竟也平添了几分亲切。见惯了大风大浪,眼前不过些许波澜,甚至连二爷今天的好心情都影响不了半分。

    绿袍勾录闻言淡然一笑,道:“真相如何其实并不重要,是黑是白,全凭我诏狱一言而决,道理嘛也很简单,只因我等是大周天子的鹰犬。”

    这话说得很有些意思,既霸道不讲理又十分的心安理得。平心而论其实挺对刘二爷的胃口,当然前提是别把这话对着二爷说。

    刘屠狗咧嘴一笑,露出一口细密的白牙:“不知大人是做鹰的还是做犬的?”

    绿袍勾录“哈哈”一笑,道:“我还没问你,你倒先来问我,既然如此,刘二爷,做鹰还是做犬,选一个吧?”

    刘屠狗微微一愣,这位勾录倒是毫不拖泥带水,没说两句话就要招安。

    他好奇问道:“做鹰如何,做犬又如何?”

    “我诏狱之中,除去一位大统领,哦,也就是镇狱侯爷,明面上便是我这样没有品级的绿袍勾录,说白了不过是些跑腿的刀笔吏。具体做事的有两种人,青衣鬼卒与赭衣捉刀奴,区别显而易见,狱卒和阶下囚,前者是忠犬,后者是饿鹰。”

    “呦呵,诏狱果然不同凡响,即便是条狗,穿衣打扮都比得上西湖剑宫的宗师长老了。”

    “鬼卒里本就不乏声名不显的灵感境高手,不然怎么镇压得住那些桀骜不驯的捉刀奴?要知道鹰这种凶禽,饥则噬主,饱则远扬。”

    刘屠狗依旧端坐在阿嵬背上,右手按在腰间,食指在屠灭冰凉的刀脊上来回摩挲。

    “既然大人是有备而来,该明白二爷可做不来忠犬,更加不愿意饥一顿饱一顿,以大人不过堪堪筑基的修为,想必也不是来找我玩刀子的……说吧,到底想要二爷做啥?”

    “自然是有求于二爷。”

    绿袍勾录仰视二爷,这话也说得谦卑,而且听不出一丝嘲讽的意味,仿佛确实是真心实意,只是脸上的神色却很肃然,带着不容拒绝的味道。

    他盯着刘屠狗的眼睛,嘴唇微动,喉咙里却并没发出任何声音。

    二爷低头看得分明,对方说了三个字。

    “慕容氏。”

    刘屠狗心中一动,蓦地想到了某位貌美腹黑的紫衣小娘儿。

    说实话,这些日子以来,他甚至已经渐渐记不清楚慕容春晓的容貌,却总在不经意间想起天门山上飞仙观前那只全是滑腻冷汗的冰凉手掌。

    手掌线条优美、修长而白皙,大多数时候总是在把玩着一支玉质的发簪飞剑。

    记得慕容小娘儿曾得意地跟二爷炫耀,她头上的三支发簪,其实就是拿那柄取自飞仙观的天门剑炼制而成。

    她已经给三支飞剑取好了名字。

    一曰“出水莲”,二曰“枉凝眉”。

    最后一支,唤作“忆故人”。

第四十九章 父如蛇,子如龙

    既然眼前这位绿袍勾录说话干脆爽利,刘屠狗也就懒得再做无谓的抵赖。

    毕竟大鹿庄前众目睽睽,之后与慕容春晓一同不告而别,也绝算不得什么机密。

    于是他坦然道:“若说我与慕容氏其实连半文钱的关系都没有,大人肯定不信,可真要说有什么极深的牵扯,别说大人,我自个儿都不信。”

    “不错,若非如此,也就不会有你我今日的相逢。”

    绿袍勾录说了一句模棱两可的话,叫人摸不清到底诏狱对二爷持何种态度。

    一位仆役牵过一匹瘦马,缰绳递在绿袍勾录的手中。

    这位始终没有自报姓名的诏狱头目翻身上马,不忘朝二爷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刘屠狗目光闪动,对这种被人牵着鼻子走的感觉十分不喜,心中琢磨着是不是找个僻静地界儿,手起刀落,一了百了。

    他不怀好意地盯着绿袍勾录的后背,如同看案板上的肉,突然开口道:“大人一直叫我二爷,该是有些猜测,倘若我背后并没有站着一位病虎山大爷,又当如何?”

    这话看似坦诚直接其实暗藏狡黠,既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石原的存在,二爷跟这位绿袍勾录现学现卖,那是半点亏都不吃。

    “二爷背后站着谁并不重要,只因诏狱背后站着的是大周天子。”绿袍勾录回头答道。

    似是对刘屠狗的回答方式有些欣赏,他的语气中竟带了点若有若无的笑意:“二爷听说过吴二三么?”

    刘屠狗闻弦歌而知雅意:“自然听过,不语剑魔嘛,怎么,也被诏狱惦记上了?”

    “吴二三杀人虽多,名声虽大,但也只限于江湖纷争,死的多是些不知深浅的地方豪强,论起闯祸的本事,可远远不及二爷搅动一州风雨这么惊世骇俗。”

    刘屠狗暗暗警惕,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甘州的兵灾确实有他一份功劳。

    他又不免有些按捺不住的得意,二爷这一路经历,又岂是搅风搅雨那么简单,山崩地裂都见识过了。

    刘屠狗拍了拍阿嵬的脖颈,叫它赶上前去与绿袍勾录的瘦马并辔而行。

    “我听说吴二三走的是北上进京的官道,所过之处腥风血雨,江湖人都在拭目以待,想看看这位少年剑魔能不能一路杀入京师。”

    提起路上听来的江湖传闻,刘屠狗着实有些好奇,很有些关心地问道:“诏狱分管南宁府的那位勾录大人还活着吗?”

    既然剑魔一路北上朝着京师方向而来,诏狱自然不可能不闻不问,那还不得杀个人仰马翻?

    “嗜杀不代表愚蠢,就像二爷,杀性比吴二三也差不到哪里去,不也要按捺着性子跟在下东拉西扯?”

    刘屠狗脸上顿时露出失望的神色,倘若吴剑魔再暴虐无脑几分,毫无顾忌地一剑剁了南宁府的绿袍勾录,二爷自然就可以有样学样,还不用担心做出头鸟。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进京的各路好汉到底什么脾气秉性,诏狱自然要做到心里有底,免得放恶客进门,惊扰了主人。”

    “就是先打个招呼嘛,我读书少,但先礼后兵的道理还是懂的。”刘屠狗点头道。

    “看在大爷的面上,只要二爷稍稍安分守己,诏狱自然会承病虎山的情。至于在下之前的请求,二爷倒不妨考虑一下。”

    做鹰做犬乃至慕容氏什么的,看来只是一个小小的试探。刘屠狗若是意料之中的不答应,诏狱并无损失,若是答应了给诏狱做个通风报信的探子,那就是意外之喜。

    这类虚虚实实的言语交锋,着实不是刘屠狗的强项,远没有拔刀就砍来的爽利。

    与这位诏狱头目相处,犹如毒蛇缠身,滑腻中暗藏凶险,让人浑身说不出的烦恶难当,直想一刀捅过去方才痛快。

    刘屠狗当然不会应承,夹在两个庞然大物之间,那是既愚蠢又危险的行为。

    他拒绝诏狱勾录的底气并非来源于自身,而只是因为病虎石原——那个他死皮赖脸认下的大哥。

    倘若当日只是随便选了一个假身份出来招摇撞骗,只怕今天诏狱不会这么好说话,以二爷的性子,就必然是个鱼死网破的局面。

    刘屠狗给自己取“病虎山二爷”这个诨号时,一半是出于对石原的感激,另一半根本就是随性而为的瞎胡闹,万没想到竟会有这么复杂的牵扯。

    “有靠山就是好哇!下山时答应给大哥找母老虎来着,咱一定说话算数,恩!”

    刘二爷嘴角微翘,心情也突然愉悦起来,乐道:“其实你说的那件事儿吧,也不是没的商量。”

    他隔空一把揽住绿袍勾录的肩膀,神秘道:“前些日子二爷买了张给朔方将军的推荐信,可去了就只是个小兵不是?诏狱有军部的路子不,能不能帮二爷买个朔方将军当当?”

    始终占据上风的绿袍勾录终于目瞪口呆。

    大周军制中地方郡军是没有将军一职的,只天子禁军里才有。将军是禁军中的最高常设武职,通常统帅一师万骑,各位将军互不统属直接听命于天子。

    禁军中的半数拱卫中州龙庭,另一半轮值戍边,边军辛苦,品级一律视为高出中州禁军半级。是以“朔方将军”这类驻边实职将军的地位就更是尊崇,正正经经的一品大员。

    须知小州的总兵才是三品,升迁大州或是立下功勋会后授二品“车骑将军”,才能与中州禁军的将军相敌,非得再加大司马衔才能升到一品,与边军将军分庭抗礼。

    无论诏狱暗地里再怎么权势滔天,也断然不敢在明面上插手军方将军一级的人事任免。

    是以短暂吃惊之后,这位诏狱头目对于二爷不坏好意的揶揄调侃,也只好装作没听见。

    换了旁人,今日这场并不愉快的会面已经可以结束,毕竟这些诏狱“竹叶青”是出了名的吃人不吐骨头,任谁也不愿和他们多待片刻。

    “大人方才说要管饭,二爷这一人一马可都是挺挑食的主,你甭想随便找个地方就过关。”

    绿袍勾录闻言,扭头盯着刘屠狗看了又看,才确定二爷不是在说笑话。

    于是他一本正经地道:“刘二爷,我本姓魏,魏卞是我儿子。”

    这回轮到二爷瞠目结舌,怎么着,遇上仇人他爹了?

    打了小的,惹出老的,老白故事里常见的段子,终于叫二爷碰上了!

    刘屠狗一路行来,虽然惹祸不少,但要么对方鞭长莫及,要么就是手尾干净,真正留下后患的,也只有桃花眼魏卞。

    他闲着没事儿时没少浮想联翩,猜测魏家会在何时何地使出何种毒辣手段来报仇雪恨,唯独没料到今天这一出,更没想过能与桃花眼的老子对坐饮酒。

    地方很清净,酒菜很雅致,倒也符合魏勾录的身份和性格。

    “既然魏大人是诏狱勾录,魏家总不会真的难为桃花眼……哦,魏卞吧?”

    “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就不提了,总之魏家除了少数几个装聋作哑的知情人,都以为我这个魏家大爷已经死了。”

    “那你还光天化日地瞎蹦跶个啥?”刘屠狗闻言暗自腹诽。

    这魏勾录咋能如此云淡风轻,多好的公报私仇的机会呀,二爷都替他可惜。

    “年轻人不经历些挫折坎坷,如何成器?我今日来,除了职责所在,也是想看一看让我儿栽了一个大跟头的少年,到底有何过人之处……”

    魏勾录淡然道:“若只是徒有勇力,在下固然会想办法杀了你,以后也就不会再对那个不成器的东西有什么指望。”

    这条诏狱“竹叶青”,此刻终于真正露出了锋利的毒牙,让刘屠狗见到几分天子鹰犬的真颜色。

    刘二爷洒然一笑,道:“那你大可以放心了,魏卞虽有些世家子都有的精明世故,性子却着实坚韧,也没你这般矫情阴鸷的城府。”

    魏勾录喝酒始终是小口微抿,边听边低头喝了一口,杯中酒几乎不见减少。

    他闻言微笑道:“说在下阴鸷算是贴切,矫情么,这个评价倒颇有新意。”

    说罢他摇了摇头,感叹道:“家族倾轧,二弟一直冷眼旁观,但是我知道,他早就有意把家主的位子传给魏卞,只看这孩子能不能熬过来。可连你这个外人也看出来了,魏卞的性子,宽忍有余、狠毒不足,并不适合待在那个没有人情味儿的地方。”

    刘屠狗仰脖把一杯酒喝干,抹抹嘴道:“这跟我有啥关系?”

    “诏狱最近要押送一批重犯前往北地的剑州,我可以力保你做这个押送官,到了地头起码是个百夫长,以你的修为,校尉也不是不能商量。何必要去幽州朔方那种九死一生的险恶地方?”

    魏勾录还真就出人意料地抛出了一个香饵。

    “就算咱们勉强一笑泯恩仇,可无事献殷勤……”

    “一来眼不见为净,你去剑州,之后再能惹祸也跟诏狱无关。二来万一你成事了,帮衬一把魏卞就好,毕竟你们还有份不打不相识的情谊在。三来若是你死在战场,也算为我儿出了一口恶气。”

    魏勾录说到得意处,也禁不住心怀舒畅,罕见地自顾自干了一杯。

    此情此景,刘二爷真想恶毒地问一句:“魏老爹你长得这样普通,怎么就能生出桃花眼那样的俊俏孩儿?”

第五十章 狼虽瘦,羊已肥

    落霞郡,北山大营。

    云厚天低,四野荒凉,九尾白狼大纛在呼啸的北风中旗猎猎而舞。

    中军帐内却是温暖如春,不仅点起了十数个大火盆,更有大釜煮肉、铜炉温酒,烤架上羊肉金黄,油脂滴落在炭火上,发出滋滋的声响。

    公西小白歪坐在帅位上,脚踩酒坛,油乎乎的手中正举着一支烤羊腿准备下嘴,洁白的狼裘上满是酒渍,没有半点世家子该有的教养风范。

    距离他脚边最近的一张软垫上,刘去病盘腿而坐,膝前横着一柄沉铁长刀。他面前小几上放着一坛酒、一碟肉,同样在大快朵颐。

    自这两人而下,公西铁骑的将领们均是薄袄轻裘、随性而坐,酒酣耳热、嘴眼歪斜之际,有人甚至脱得只剩了一件单衣,敞胸袒怀、呼兄唤弟。

    一时间帐内人声鼎沸,场面热闹非凡。

    这样不分尊卑不讲礼仪的放浪形骸,与戎狄几无差别。

    也正是这个原因,公西氏一直为许多大周贵族所诟病,被视为半开化的蛮夷,始终游离于甘州大名的核心圈子之外。

    公西小白扭头撇了一眼刘去病,这个孩子从来言语不多,此时正聚精会神地对付一根大骨头。

    他啃地很仔细,不愿放过一丁点儿筋肉,那根大骨头上已被咬地满是齿痕。

    无奈地笑了笑,公西小白道:“病奴啊,你说刘屠狗这会儿在哪儿逍遥快活呐?该不会是把咱俩给忘了吧?”

    听到恩公的名字,刘去病果然把注意力从手中的羊腿上移开了,脸上露出怀念的神色。

    “等帮公子击退白戎,病奴就去朔方找恩公,只要恩公活着,就一定会去那里。”

    “白戎……从斥候传回的消息来看,一直在内斗的白戎七姓在没有选出新任大单于的情况下竟然联合起来了,而且恐怕一开春就要大举来犯。”

    公西小白闻言沉吟道:“只是还不清楚他们这么大动干戈,究竟是因为天灾还是**。天灾倒还罢了,若是因为西域不稳而引起的连锁动荡,恐怕连带着整个北方都要不太平了。”

    他又扭头看向刘去病,却发现这孩子根本没有在听,而是在愣愣出神,手指还下意识地抚摸着沉铁长刀的刀鞘。

    公西少主当真有些嫉妒刘二爷了,怎么就能捡到这么忠心的刀仆?

    他突然又有些幸灾乐祸,坏笑道:“真要是西域有变,北方草原肯定要杀成尸山血海,不仅仅是腾、甘、凉、并四州的白戎七姓会有异动,东北边儿的黒狄三王帐恐怕也要狗急跳墙。”

    见刘去病终于肯扭过头来看着自己,公西小白开怀道:“刘屠狗选这个时候去朔方从军,还真是火中取栗、血海捞金啊。”

    刘去病白了他一眼,大声道:“恩公说过,既然捧刀,吃穿都从刀中取。我辈男儿,岂可终老田园,与草木同朽!”

    大帐中蓦地安静下来,没有人再说话,所有人都朝着帅位看过来。

    公西小白霍然站起,朗声道:“公西氏的儿郎们,都听到这孩子说的话了吗?”

    他清朗的声音在大帐中响起,带着因居帅位掌大兵而渐渐孕养出的铿锵。

    “我公西氏称霸西戎,靠的就是胯下马、手中刀!”

    “甘州诸军不堪一击,有些人就不乐意再待在落霞郡跟白戎人拼命,这也是人之常情。可不管南边儿给你们许下了多少好处……”

    “都别忘了自己的祖宗!”

    “是纵横草原、亲手挣下一碗香甜的血饭,还是被关进笼子、等着主子喂食吃,你们自己选!”

    他缓步走下帅位,目光锐利如刀,与所有人一一对视。

    大帐中落针可闻。

    人们能轻易分辨出釜中煮肉的咕嘟声、油脂滴落在炭火上的滋滋声、火盆中火焰的舞动声,还有帐中几十条彪壮汉子那渐渐粗重起来的呼吸声。

    公西小白猛地转身,留给众人一个挺拔的背影,只听他轻声问道:“白戎七姓里哪家最肥?”

    这话问地很是突兀,一时间无人应答。

    “白戎七姓里哪家的人口、钱粮最多?”

    公西小白又轻飘飘地问了一句。

    他瞟了一眼唯一能看到他脸庞的刘去病,好看的眉毛向上轻轻一挑,唇边带着若有若无的笑意。

    刘去病眼珠一转,猛地大声答道:“西戎王帐!”

    “哎呀,不正是咱们落霞北边儿这家么?有些太肥,怕是一口吞不下。那么,隶属西戎王帐的部落里哪个最肥?”公西小白又问。

    彷佛意识到了什么,帐中的呼吸声突然变得更加粗重。

    没等刘去病接口,这次有五个人同时大声答道:“曲水部!”

    “恩,可不就是这个又有钱又懦弱的曲水部么?曲水部离着咱落霞郡多远来着?”

    “三百里!”

    有更多的人大喊出声,吼声如狼,透着贪婪残忍的血腥气。

    公西小白的语调平淡中带着几分戏谑,仿佛一个公子哥儿在谈论风月:“人口多了,野心也就大了。家底厚实了,骨头也就软了。你们说……怎么办?”

    “踏平曲水部!”

    公西铁骑的头领们异口同声,简直要欢呼雀跃。

    公西铁骑雄视甘州,但为了向大周天子表示恭顺,从不敢轻启战端、肆意扩张。

    南下放马归来之后,公西小白正式入主北山大营,然而上任一月有余,只是日日置酒高会,没有任何力图振作的迹象。

    这让军中少壮派对这位狠辣果决的少帅深感失望,毕竟势如破竹的南下一趟,这些白狼只是稍稍果腹,反而因此更加饥饿难忍。

    在他们眼里,一再示弱的甘州府已经不足为虑,正是该大展拳脚的时候。

    公西小白转过身来,看着这些眼中燃烧着炽热火焰的将领,微笑道:“传我将令……”

    众将齐齐单膝跪地,低头领命。

    “明日拔营,踏平曲水部,但有私自劫掠财货人口者,杀无赦!”

    诸将齐齐变色,有人抬头欲言又止。

    公西小白恍若未见,继续道:“该部所有财货人口,我公西氏与诸位有功将士平分,决不食言!”

    “谨遵将令!”

    所有人都将头颅深深低下,轰然应诺。

    “但有畏战不前者,立斩!”

    只安静了一瞬,中军大帐内突然爆发出如雷吼声,并以一种惊人的速度蔓延全营,最终汇聚成山呼海啸,激荡雪原。

    “公西铁骑,称霸西戎!”

第五十一章 愿者上钩(上)

    刘屠狗与魏老爹转道向北,前往诏狱一处关押重犯的秘密囚牢。

    对于没能去中州龙庭长长见识,二爷深以为憾,只好安慰自己说,早晚有一天要名动大周,让天子陛下请自己去京师太和殿里坐坐。

    魏勾录大人对于刘屠狗的壮志豪情不置可否,实际上他大多数时候都是沉默不语。

    “魏大人,诏狱既有忠心耿耿的青衣鬼卒,又有幡然悔悟愿意卖命的赭衣捉刀奴,又何必脱裤子放屁,找我这个不知底细的押送官?你要是不给颗定心丸吃,二爷这心里还真是有些不得劲。”

    刘屠狗眼神清亮,瞧着远方道路尽头的一株老树,懒洋洋地问道。

    自他出兰陵,除了一个惟命是从的小乞儿刘病奴、一个莫名其妙掏心掏肺的败家子公西小白,一路所遇之人全是些城府幽深、心思诡谲的难缠人物。

    南史椽、薛渭臣那样的枭雄且不提,老狐狸、病虎石原、慕容春晓这样萍水相逢却与他牵绊甚深的人精妖精更是摸不透。

    裴洞庭倒是条光明磊落的汉子,偏偏视他为邪魔,恨不得杀二爷而后快,这又上哪儿说理去?

    千头万绪、命运交缠,比起狗屠子曾经的平淡生活何止精彩百倍,而其中绞尽脑汁、拼上性命的危险艰难亦多出何止百倍。

    如今就连魏老爹这个与二爷有仇怨的家伙都来锦上添花,真当二爷只长个头不长脑子不成?

    他可不是生而富贵、万事顺遂的世家子,他只是个吃百家饭长大、艰难求活的市井狗屠。

    绿袍勾录似乎早料到刘屠狗会有此一问,抬手指着远方,答非所问道:“在诏狱里头待久了,就像那颗老树,浑身都透着股阴郁凉薄的气味儿,碰上鼻子灵的,很容易教人给闻出来。”

    刘屠狗没好气道:“那又如何,二爷既不做鹰,也不做犬,别想让我给你们卖命。”

    “二爷多虑了,诏狱确实只想请你做一回押解官。只不过么……是以被押解的重犯这个身份来做。”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把戏?”

    “愿者上钩、以防万一罢了。”

    “果然阴险!除了二爷这只黄雀,后边儿不会还有弹弓吧?”

    “谁知道呢,二爷也莫要太过高看自己就是了。”

    这话的意思就有些含糊了,到底是在说根本无需浪费弹弓来牵制二爷这只小小黄雀,还是在警告刘屠狗不要乱来否则就要弹弓伺候呢?

    “送到地头就两清?”刘屠狗沉声问道。

    若不是天大地大天子最大,二爷才不会揽这种吃力不讨好的破差事。毕竟石原这张虎皮再大,也没法立刻扯来做大旗不是?

    “其实在下还有一个不情之请……”

    二爷两眼望天,置若罔闻。

    魏勾录突然勒住马,以一种刘屠狗从未见过的恭敬表情,认真道:“囚犯里有个陈姓犯官,原是相州别驾,因为弹劾敖莽不成,被问罪流放,还请二爷在路上照应一二,尤其别透露是在下的托付,魏大在此拜谢了!”

    说罢,这条时时处处占据上风的诏狱“竹叶青”竟然就在马上深深地弯下腰去,向刘屠狗躬身一礼。

    恐怕这才是魏勾录的真实目的。

    魏家的根基就在相州,也不知那名犯了事儿的相州别驾跟这个“魏大”有啥关系,竟让他如此殚精竭虑,不仅把跟刘屠狗的仇怨揭过,甚至不惜得罪敖莽这个二爷久闻其名的跋扈权臣。

    如此再一回想,这位魏老爹之前一连串明显不合常理的举动就都说得通了。虽然这一去必定凶险重重,刘屠狗的一颗心反倒是放下了。

    “二爷要装成囚犯,短刃好藏,马却是骑不得了,到了朔方,自然会有人将宝驹奉还。之后二爷只管随心所欲做自己喜欢的事儿,闯闯祸、杀杀人,均无不可。”

    这句话说完,两人再次陷入了沉默。

    阿嵬不满地打了一个响鼻,在寒风中撒开四蹄,将魏勾录的瘦马甩开了老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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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西安府靠北的地界儿有一片群山,自来没什么名气。

    因为植被稀少,往往只在山顶位置才有几株草木,因而被当地的山民叫做光腚岭子。

    某年县里丈量山上耕地时,领头的一个师爷觉得太过粗俗,给改了个“青头山”的名字,从此就沿袭下来。

    青头山脚有一条曾经的官道经过,这条近乎废弃的官道旁有个半死不活的小小驿站,一年到头见不到几个官员往来。

    驿站里有间给官员仆从准备的大通铺,这天太阳快下山的时候,这间并不算大的屋子里已经人满为患。

    炕上横七竖八躺了十几条壮汉,占据了所有能躺着睡觉的地方,也让这间屋子里弥漫着一股浓烈的汗臭味儿。

    一个皮肤黝黑的干瘦汉子蜷缩在角落里,眼神如狼一般警惕凶狠。他在盯着对面一个纨绔公子哥儿做派的青年,眼睛一眨不眨。

    公子哥儿靠墙坐着,正饶有兴味地瞧着干瘦汉子,脸上挂着若有若无的笑意。

    离青年挺近的炕沿上则挨坐着一个胡子拉碴的老者,在低垂着脑袋打盹儿,下巴已经埋进了乱糟糟的斑白胡子里。

    这些人无一例外地穿着囚服,戴着东海沉铁打造的脚镣和手铐,显而易见都是些身陷囹圄的倒霉蛋。

    大通铺只有一扇直通驿站大堂的门,门外站着两名身着火红战袍的军卒。

    公子哥儿模样的青年先是轻轻扭动身躯,伸了个懒腰,然后将双臂后背,两手交叉靠在墙上,将头枕在手掌和镣铐上。

    换成这个相对舒服的姿势后,他有气无力地朝门外嚷嚷道:“门口的军爷,各位爷都在大堂里吃香的喝辣的咱不眼馋,可好歹也得赏个馒头垫垫底哇!”

    一名军卒头也不回地冷笑道:“沈公子说笑了,真要给你们这些人吃饱喝足,咱兄弟们脖子上的吃饭家伙恐怕就不太稳当了。”

    “军爷说笑了,有许、高两位在,我们这些倒霉蛋儿还能跑了不成?”

    被叫做“沈公子”的青年叹息一声,耍无赖道:“再不给吃的爷们就不走了,我咋觉着自个儿要死在陈老头子的前头?”

    说着他右脚突然灵动地踢出,脚尖点在正打盹儿的老者背上,脚上镣铐抖动,发出哗啦哗啦的声响。

    潦倒老者的头猛地下坠了一下,又飞快地抬起,瞌睡顿时就醒了。

    他张嘴轻呸了一声,把伸进嘴里的胡须吐出来,睡眼惺忪道:“这些亡命之徒也就罢了,沈小子你可是名门之后,怎么也惫懒放纵、毫无教养?”

    沈公子不以为然地嗤笑道:“狗屁的名门之后,富贵荣华一朝尽,旧日的恩情念想也就如云水般流散,剩下的不过是些破坛烂罐,搁在那儿都嫌碍眼。”

    老者闻言摇了摇头,不再说话。

    他垂下眼帘,瞅着自己手掌上的纹路愣愣出神。

    沈公子却不乐意放过沉默不语的老者,打击道:“瞧瞧你这乱七八糟的掌纹,活该晚年孤苦潦倒、客死异乡!”

    “副使大人!”守门的军卒蓦地恭声道。

    沈公子和老者同时扭头,就见一个身穿赭衣的青年正迈步而入。

    这青年有着浓密的须发,眼窝深陷,身材高大却并不如何壮硕,就如同一副巨大的骨架,更显得手长脚长。

    他的脚上蹬着一双草鞋,在腰间别有一根翠绿欲滴的竹杖。

    世所共知,诏狱豢养有三种凶神恶煞——“绿袍蛇”、“青衣犬”、“赭衣鹰”。

    勾录、鬼卒尚有朝廷定额,捉刀奴的详细数目却从来是个秘密,恐怕就只有天子与镇狱侯才能知晓。

    越是机密,就越是肆无忌惮。

    “赭衣鹰”俱是接受朝廷招安愿意戴罪立功的罪囚高手,行事亦如同饿鹰,几乎没有底线,名声极臭。

    赭衣副使的目光先是看向潦倒老者,又扫过沈公子和缩在墙角的黑瘦汉子,确认无恙后,这才让开被他高大身躯遮挡住的房门。

    门口处静静地站着一个手脚同样戴着镣铐的少年,一头飘逸的黑发随意披散,眉心处有一道嫣红竖痕,为他并不出彩的相貌增色不少。

    少年身上穿着一件月白色的粗麻衣裳,式样奇特,介于劲装与袍服之间,下摆较短,袖口却很宽大,是一个椭圆形的截面,此外腰间系着一条青色的腰带,脚上是一双简单的黑面布鞋。

    一身衣裳的材质虽然粗陋,但胜在针脚严密、剪裁得体,配上少年挺拔而略显瘦削的身形,竟穿出了一种洗尽铅华、返璞归真的清新味道。

    沈公子“咦”了一声,嚷嚷道:“高副使,这位兄弟可是得罪了你么,怎么连囚衣都不发他一套,诏狱也未免太过小气了吧?”

    他这话明显是反着说的,这位公子哥儿显然对身上的囚服很不待见,大家都一样倒还罢了,如今居然有人搞特殊,那怎么能忍?

    姓高的副使看了沈公子一眼,开口道:“哪有闲工夫回去给他换囚服!一个才被缉拿的小贼罢了,自然是比不得沈大少爷的。换成是您,何止囚衣,连棺材都要准备地妥妥当当的。”

    沈公子被这话噎地不轻,不再自找没趣去撩拨这位高副使,按理说要论心黑嘴毒,沈大公子自认绝不会输给这只“赭衣鹰”,可人在屋檐下,也只好低头了。

    他立刻把矛头对准了新来的麻衣少年,狐假虎威道:“小子,听到高副使的话了没,巴结好本公子,以后自然有你的好处……”

    麻衣少年闻言咧嘴一笑,露出一口细密的白牙,点头道:“那是,小弟懂规矩,公子爷你就瞧好吧!”

第五十二章 愿者上钩(下)

    高副使并不理会新老犯人间如何的暗潮汹涌,他老实不客气地跳上土炕,一脚一个将熟睡的人全部踢醒。

    这些个刀口舔血的亡命徒在成为阶下囚后,反倒能安安心心地睡个踏实觉了。

    高副使跟众人简单交代了几句,无非就是些连坐重罚的规矩,之后就退了出去,并没有对二爷这个临时加塞进来的小贼表示出额外的关注。

    刘屠狗看了一眼他的背影,有些拿不准这位赭衣副使的境界,总觉得对方不应该只有明面上练气巅峰的修为。

    沈公子在一旁咕哝道:“甭看了,既然被抓了,就死了逃出生天的心思。”

    刘屠狗回过头来,目光灼灼:“怎么讲?”

    沈公子不知死活道:“过来给爷揉揉肩,巴结地好,自然告诉你。”

    明显正是魏勾录口中陈姓犯官的老者皱眉道:“小哥儿无须理会他,老朽虽不是江湖中人,但这些日子听得多了,倒也足够为你解惑。”

    沈公子右脚再次踢出,准备给这个多管闲事儿的陈老头一个教训,突然眼前人影一闪,自己的右腿小腿已经落在了麻衣少年的掌中。

    他吃了一惊,下意识地就想把脚抽回来,只是诡异的是,明明没有感到对方发力,右脚就是纹丝不动,连续试了两次都没能得逞。

    沈公子的语气立时就有些软了,轻声道:“这孩子,公子是叫你揉肩,洗脚还是留到上灯的时候吧。”

    刘屠狗笑道:“公子走了一天的远路,这脚定是乏了,正好松快松快。”

    二爷不待对方回答,掌上劲力一吐,五指合拢轻轻一捏,立刻教这个纨绔公子哥发出了一声凄楚的惨叫。

    沈公子边叫边死命向土炕里侧挪动身体,想把右腿抻出来。这回倒是出奇的容易,他的右小腿从刘屠狗的指缝里一点点抽出,直至脚踝上的镣铐处。

    惨叫声吸引了所有囚犯的注意,十几双眼睛看过来,不乏有人下意识惊呼出声,又立刻自觉地截断在喉咙里。

    大家伙儿看得分明,沈公子整条右腿已经因为剧烈疼痛而产生了痉挛。他右小腿处的裤子仍旧完好无损,却有鲜血顺着裤管流了出来。

    好在刘屠狗不为己甚,很快就松开了手。

    一众囚犯看向二爷的目光立时就变了,沈公子固然是个脾气乖张的讨人嫌,却也是实打实的炼气境高手,竟没在这个麻衣少年的手上走过一招,尤其是那诡异的放血手法,着实让人摸不清深浅。

    也只有沈大公子明白发生了什么,刚刚那一瞬间,他只感觉五道如刀一般锋利的灵气隔着裤子直透骨髓,其疼痛简直无法忍受,所以他立刻拼了命地想远离麻衣少年的魔掌。

    这下更是糟糕,没想到对方手上突然劲力全无,让他轻易就抽动了右腿,连带着犹如给瓜果去皮般被那五道灵气剐去了一层皮肉。

    尤其令他惊惧的是,吃疼之下全力堆积在右小腿经脉皮肉之中的灵气,与那五道锋利灵气甫一接触,立刻就被打得七零八落、溃不成军,根本没有起到应有的防护作用。

    “你这是什么灵气,厉害,像剑气一样!”

    一句语调怪异的问话打破了屋中的压抑沉默,众人扭头看去,发现说话人是那个始终蜷缩在角落里的黑瘦汉子。

    沈大公子“啊”了一声,惊喜之情竟暂时压过了右腿的疼痛,他呲牙咧嘴道:“原来你会说话啊,公子我还以为你是个哑巴呢!”

    黑瘦汉子没理他,陈老头则恨铁不成钢地叹息了一声,低头继续端详自己的掌纹。

    刘屠狗抬手一镣铐拍在沈大公子的肩膀上,咧嘴笑道:“二爷可真有点儿欣赏你了,你到底是怎么活蹦乱跳地活到今天的,嗯?”

    沈大公子扯开嘴角笑笑,只是这笑容简直比哭还难看。

    怎么活到今天,答案挺简单,因为拳头硬。

    其实刘屠狗从一进屋就注意到,这群囚犯虽然身上血腥气十足,但境界普遍不高,大多只是筑基的层次,那个似乎还没睡醒的老头甚至只是个不懂修行的普通人。

    练气境界的有两人,看似玩世不恭的沈大公子就是其中之一,估摸着只差一丝就要迈进中境,而极不合群的黑瘦汉子还要强悍得多,至少是中境,只是看不出是否大成圆满。

    黑瘦汉子说话时语调古怪,五官的细微之处也与周人有着诸多不同,应当是周边的异族。只是以刘屠狗的见识,并不足以分辨出究竟是哪一族。

    这汉子一开口就询问二爷的功法底细,显见得并不通晓人情世故,这类人往往执拗地让人头疼。

    见刘屠狗不理他,黑瘦汉子站起身,走到了土炕边缘,居高临下瞪视着二爷,道:“怎么做到的,不炸碎身体?”

    刘屠狗没打算跟黑瘦汉子废话,他是来当黄雀的,不是来和这些江湖渣滓们融洽相处过日子的。

    所以他很干脆地向前递出一爪,扣在了黑瘦汉子的左小腿上。

    气机交锋,那汉子的小腿外立刻腾起一层蓝汪汪的护体劲气,却被刘屠狗摧枯拉朽般一抓而破,随即顺着对方小腿向下一抹,直至脚踝镣铐处。

    鲜血很是爽快地顺着裤管淌了下来。

    黑瘦汉子恍若未觉,眼神中流露出深深的疑惑,开口道:“你这是……虎爪?我挡不住……南天竹,愿意拜你为师!”

    他又拍了拍胸膛,坚定道:“除了铁笛子打不过,其他的,你让我杀谁,谁就死。”

    刘屠狗真有些头疼了,能感受到虎爪的意蕴就说明境界悟性都着实不低,几乎要摸到宗师的门槛,可境界这么高怎么脑子就不好使呢,诏狱究竟是从哪儿找来这样一个武痴加白痴的?

    他扭头看向另一位“高手”沈大公子:“铁笛子是谁?”

    沈大公子神情痛苦,却不敢有丝毫犹豫怠慢,连忙道:“是诏狱此次派出的押解正使、青衣鬼卒许逊,乃是成名已久的宗师高手,以一支铁笛做兵器,江湖人称‘铁笛吹云’。”

    “呦,好大的名头,就是有些文绉绉的,那个赭衣副使呢?”

    “高子玉,做捉刀奴前在江湖上并无名声,投靠诏狱后反而出了名,因为善使一支翠绿竹杖,是以江湖人送外号——竹杖撑天。”

    一犬一鹰,一正一副,互相监视制衡,那自己又是什么,当真是一只躲在暗中以防万一的黄雀么?

    刘屠狗心中突然闪过一个念头,恐怕接下来的路途,可未必能顺顺当当地走完。

    莫非真要应了魏老爹那句话——“愿者上钩”?

第五十三章 不教红尘染赤心

    既然犯人之间的互掐并没闹出什么大乱子,这间临时囚牢的守门军卒也就没有试图阻止,反而乐得看戏,权当打发时间的消遣了。

    刘屠狗不再理会沈大公子和武痴南天竹,他挨着陈老头坐下,也摊开手掌端详起来,心中却是在默默运转屠灭观想法。

    如今盘踞在他丹田气海里的心刀已经完全稳固,尤其在他灵而感之成就宗师之后,更是渐渐生出了神奇的变化。

    原本平凡无奇的刀柄上纹路天生,暗红色的线条交织成一头仰天咆哮的下山猛虎,一只虎爪向前伸出,爪锋径直探入了刀身之中,与之前观想出的斑驳血痕浑然一体,不分彼此。

    刘屠狗初时有些摸不着头脑,屠灭观想法里可从没这么一出啊。

    惊讶之余他反复体察,赫然发现这头红纹虎既是病虎三式所孕生出的神意,也是因天人交感而成的宗师气象在他心湖中的投影。

    至于下山猛虎脚踏之山,并非病虎山,倒与当日灵感交锋中被屠灭斩断的那座天柱极其神似。

    非但如此,万古刀意也莫名其妙地融汇进那只前伸的虎爪之中,注入了刀身之内,使得这柄心刀的意蕴发生了极其微妙的变化。

    “吃穿皆自屠刀取,不教红尘染赤心”的屠灭刀意为主干,病虎神意与万古刀意为枝叶。

    刘屠狗不知道这种变化是好是坏,毕竟纯粹如一和融汇百家是南辕北辙的两条路。

    本来以二爷的脾气,自然是哪条路威力大能杀人就选哪条路,可惜不知是哪里出了问题,他始终无法做到让这柄心刀如《乙木诀卷一》中所描述的心根那样具现于体外,也就无从知晓和比较心刀的真正威能。

    好在并非一无所获,多少也给他摸索出一些应用之法,抓破沈、南二人小腿时所用的爪法就是。

    那一爪看似寻常,直来直去缺少变化,实际上是将上述诸般功法、神意融汇于一炉,自悟的病虎按爪式为形、大杂烩的屠灭心刀气为里,还掺杂了当日与谷神灵气对抗时领悟的灵气操控手法,只在手指表层覆上一层稀薄至肉眼难见的刀气,才最终造成了那样匪夷所思的效果。

    也因如此,在一众囚犯和诏狱军卒的眼里,二爷露的这一手固然诡异难防,也只是胜在出其不意、灵气锋锐,并没有超脱出练气境的层次。

    十几岁的“练气境高手”堪称惊艳,在高门大阀里却也算不得太稀奇,奇功秘法多的是,堆出个所谓的天才并不难,唯有宗师这道坎儿才是天骄与庸才的真正分水岭。

    若非有了这样错误的判断,南天竹也不敢那般不知死活地强硬“拜师”,妄图窥探刘屠狗锻体纳气的秘法,毕竟人家只是武痴,又不是傻子。

    诏狱的押送队伍在明面上只有许逊一个宗师高手,若是知道这方小池塘里混进了一条翻江倒海的大鱼,只怕也要焦头烂额,可不会像现在这样悠闲地看戏。

    对于刘屠狗来说,这样的误会再好不过,等他这只黄雀暴起绞杀螳螂时,若有人想出头做那只弹弓,二爷定要给他一个大大的惊喜。

    功法好练,境界难求。不成宗师,终是凡俗汉,难登大雅之堂。

    刘二爷不说话,一众囚犯无人敢作声。

    沈大公子扯掉裤腿,给鲜血淋漓的小腿做了简单包扎,缩在墙角小声哼哼,打定了主意要离二爷远远的。

    站在土炕边缘的南天竹则原地蹲下,一动不动地盯着刘屠狗,一副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模样,脚下的席子已经被鲜血染红了一大片。

    长时间被人这么盯着是件很不让人愉快的事儿,不少囚犯都在心里暗暗期待,等着要看暴怒的麻衣少年再次使出那门犀利无比的爪功,把这个脑子不正常的异族人撕成碎片。

    可这位小爷的耐性竟是出奇的好,始终不动神色,浑没有之前谈笑出手的狠辣劲儿,惹得陈老头也几次抬头,仔细观察刘屠狗的神情。

    天光渐渐暗淡,驿站大堂内亮起了烛光。

    五名军卒抬了两个木桶进来,一桶米粥、一桶馒头、每人一套木制碗筷。驿站太小,只有一个伙夫,好不容易伺候完诏狱的诸位凶神恶煞,终于轮到临时牢房里这些倒霉蛋儿了。

    所有人都看向刘屠狗,无论任何族群势力,分配大权理所当然地归属于最强者。

    刘屠狗做惯了切肉的屠子,见状洒然一笑,对陈老头道:“这里您老最年长,就劳烦您老给大家分分吧。”

    陈老头深深看了刘屠狗一眼,也不推辞,自嘲道:“自打穿上这身衣服,德高望重、忠厚长者这些词儿就再也用不到老头子身上,别的不敢说,陈洪玉必定尽量公平。”

    于是,一众匪徒头一回能消消停停地吃顿饭,没有破口对骂,更没有头破血流,秩序井然。

    刘屠狗并没能比别人多分到半个馒头,要说陈洪玉这个性子,果然是敢跟当朝权相打擂台的主儿。

    二爷一边儿腹诽一边儿又对这个不开窍的倔老头有些佩服,他嘴里大嚼,凑到正在细嚼慢咽的陈洪玉身边,笑道:“犯了啥事儿,一大把年纪给发配北边?”

    陈洪玉眼皮低垂,不咸不淡地答道:“这支队伍上上下下几十号人,不知道老头子得罪了敖莽的,恐怕还真没有。”

    刘屠狗难为情地咧嘴一笑,讪讪道:“见笑见笑,学艺不精,叫您老给看出来了。”

    他的脸色猛地一变,压低声音森然道:“敖相要你死!”

    这回陈洪玉却呵呵一笑,笑得连眼角的皱纹都舒展开了,干枯的脸上也彷佛有了光泽,他看着二爷道:“敖莽不会杀我,所以你不是敖莽的人。”

    刘屠狗诧异道:“这是什么道理?”

    “敖莽其人,实乃不世出的枭雄,有天大野心亦有经世雄才。说他沽名钓誉也好,宰相度量也罢,总之,他……不屑杀我。”

    陈洪玉的话中既有激赏赞叹,也有苦涩自嘲,偏偏听不出半分对敖莽的仇视愤恨。

    看到刘屠狗眼中流露出的惊讶,陈洪玉摆摆手道:“若有一天你能见到敖莽,自然明白我为何这样说。老头子得罪人不少,即便他不杀我,未必没有别家,你随时都可动手。只是老头子自认相人极准,却有些看不透你,总觉得你一举一动均有深意,又似乎只是毫无机心的率性而为。”

    刘屠狗大言不惭道:“陈老头你果然有些门道,不错,二爷行事,向来是不违本心、暗合天道!”

    陈老头闻言一愣,脸上忽然露出缅怀的的神情。

    “老头子当年得中进士后,曾有幸聆听上代天子师孟夫子的教诲,有两句话印象最是深刻。其中一句是……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

    他看着刘屠狗道:“若有赤子之心,自然一言一行皆合天道,可是这万丈红尘,谁能做到丝毫都不沾惹?佛主尚惧业力因果,又何况我等凡人。”

    刘屠狗浑不在意陈洪玉的感慨,他没心没肺地笑道:“好一个赤子之心暗合天道,只冲这八个字,二爷定保你一路平安!”

    *************

    驿站大堂烛火通明,除去四名当值的看守军卒,只有高子玉在独自饮酒。

    他对面另外摆放了一套碗筷,显然在等人。

    不知过了多久,一壶酒已少了半壶,驿站大堂正门突然被人一把推开,一人大步流星地走了进来,坐在了高子玉对面。

    那人身量不高,方脸浓眉,看面容不过中年,两鬓却已染上白霜,让人无法确定他的真实年龄。

    他解下腰间挂着的一根铁笛,放在桌上触手可及的地方,然后看着高子玉道:“我不在的时候上面又送来个人?哪位勾录送来的,什么来路,修为如何?”

    他径直问出一连串的问题,语气咄咄逼人,显得极为强势。

    高子玉笑道:“许逊,我不会问你为何擅离职守,自然也不会打听新来囚犯背后是谁。”

    押解正使许逊面色一沉,寒声道:“高子玉,诏狱不养废物和闲人,这一点你要记清楚!”

    高子玉身材精瘦颀长,坐下要比许逊高出一头,他伸了个懒腰,看上去宛如一只长臂猿猴。

    “诏狱什么德性我比你清楚,既然你敢抛下弟兄们失踪这半天,定是有上峰要向你面授机宜,说罢,什么事情要出动凶名赫赫的‘铁笛吹云’外加我这个半吊子宗师?”

    许逊目光闪动,起身道:“你背后是哪位大人,大家心知肚明,就不要装模作样故作不知了,我只有一个章程,到了地头大家携手办差,个人恩怨事后再论!”

    高子玉抬头看着站起身的许逊,笑道:“正该如此。你这个人,总喜欢高别人一头,这可不好,活不长的……”

    许逊冷哼一声,却没有反驳:“少喝点酒,办砸了差事,大家一起死!我先歇了,下半夜换你。”

    他说罢就往后堂走去,丝毫没碰桌上的酒菜。

    高子玉瞟了一眼守门的几名军卒,仍是开口轻声道:“今天来的新人似是为陈洪玉而来,朝中巨擘斗法,咱们还是别搀和的好。一个炼气境,在你我手里翻不起什么大浪。”

    许逊脚步不停,仿佛没有听见。

第五十四章 出人意料的蝉

    天气依旧寒冷,却没有风雪,算是难得的好天气。

    为了方便赶路,囚犯们被去除了脚镣。只是手铐就别想了,还得老老实实戴着。

    陈老头身子骨还行,想来不会累死在路上。

    他和刘屠狗并肩而行,甚至有心情跟二爷谈古论今:“小哥儿可知道‘解手’这个词儿的来历么?就发端于囚犯们的流放途中。”

    接连赶了小半个月的路,什么意外都没发生,二爷也是无聊的紧,正在心中怀念天杀的老白,闻言很感兴趣地道:“怎么讲?”

    陈老头微微一笑,下意识地想抬手捋一捋胡须,却发现手上戴着镣铐,不免又有些许尴尬悲凉,忙打起精神道:“犯人在路上也得拉屎撒尿,这就不得不央求差役打开手铐。”

    “求大人解开手铐,小人要上大号……求大人大人解开手铐,小人要上小号……求大人……大人不用了,小人……小人已经尿完了……”

    陈老头在路上会时不时讲些奇闻故事,今天再次开讲,早就吸引了一众囚犯和军卒的注意,听到这里都忍不住轰然大笑。

    “你们想啊,这么说多麻烦,性子急的不等说完就要拉裤裆里喽!”

    队伍前方,高子玉笑着拦住了与他并骑而行、已然怒气上冲的许逊:“稍安勿躁,又不是第一回了,听完再惩处不迟。”

    许逊也就是做做样子,闻言也就顺坡下驴。

    记吃不记打的沈大公子挤到了刘屠狗和陈洪玉身边,笑着凑趣道:“那可咋办?”

    陈洪玉也不卖关子,笑道:“久而久之,这句话就被犯人们简化了,大人,解小手……大人,解大手。后来不知怎的,解手这个词儿就流传开来,连普通百姓也开始使用了。”

    “老陈你这口才,不去说书真是屈才了,我认识一个南史氏的后人,也爱说书,可口才还及不上你。”

    刘屠狗想起了阿椽,想必那家伙如今正在西域某块旮旯角落里探访古迹吧。

    众人一路行进,除了陈洪玉需要刘屠狗搀扶助力一把,大多都身强力壮、有些修为在身,行进速度很是不慢。

    临近中午的时候,队伍途径一座山谷,谷口路旁立着一块石碑,碑上刻着三个字——迷狐谷。

    刘屠狗见到碑文心中一动,这地名可跟二爷的师门犯冲丫。

    他朝谷中望去,见谷中多生参天巨木,入眼处均是一片氤氲的绿意,在这深冬时节的北方有此景致,着实罕见。

    不过他已见过负阴而抱阳的青屏山,倒也没特别在意这山谷的古怪。

    有山有林,自然就有水源。

    许逊下令停止赶路,安排了几名军卒去山间溪流里取水,其余人就在道旁的树荫下歇息,不许随意走动。

    刘屠狗和陈老头席地而坐,取出驿站给准备的干粮,准备先祭祭五脏庙。

    沈大公子毫不见外地挪到二爷旁边,一屁股坐下,讨好道:“二位爷可听说过这迷狐谷的传说?”

    刘屠狗斜睨了沈大公子一眼,道:“你知道?”

    沈大公子立马眉飞色舞,得意道:“本公子不才,略知一二。”

    刘屠狗哼了一声,道“二爷不想听,一边儿待着去。”

    沈大公子讪讪地站起身来,四下瞅了瞅,看到独自坐在远处的南天竹,眼睛一亮,就要迈步过去。

    南天竹除了每日一次请求拜师,余下时间仍是习惯离群独处。

    他显然也看到了沈大公子,黑瘦的脸立刻绷紧,眼神警惕。

    这两个天生犯冲的家伙,也照例要每天闹上一闹,虽然事后总免不了被许逊狠狠教训,打得两人遍体鳞伤,沈大公子依旧乐此不疲。

    而南天竹这个执拗的家伙也从来不肯吸取教训,说来也怪,本来除了二爷,他就只听许逊的话,唯独在与沈大公子死磕这件事儿上却是个例外。

    只是今天,南天竹的反应似乎格外的大。

    他噌地站起来,怒喝一声,双手猛地一挣,沉铁打造的手铐竟然咔嚓一声断裂开来,被甩飞到了地上。

    骤然脱困的南天竹毫不迟疑,转身就往迷狐谷中飞掠而去,速度惊人,几个纵跃就钻入繁盛的林木丛中,让人追之不及。

    第一只冒头的肥蝉竟然是南天竹,这个看似头脑简单、性子执拗的黑瘦汉子。

    许逊怒吼一声,人已经飞身而起,如一头暴怒的蛮熊般,气势汹汹地撞进了林中。

    “高子玉,看好这些混蛋,凡有异动者,杀!”

    大多数人还没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南天竹与许逊已经接连消失在众人的视线之中。

    高子玉面色铁青,起身下令道:“众军士听令!”

    此次押送,除去正副二使,另有两名什长和二十名军卒,此时见到一路上待人宽厚的副使发怒,才突然记起这只“赭衣鹰”的凶残名声,都知道情势不对,不由得个个凛然,齐齐答道:“在!”

    “每人看住一名罪囚,但有异动,不必请命,立刻诛杀!”

    “诺!”

    二十名军卒飞速散开,抽刀在手,各自抵住一名罪囚的后心,就连手无缚鸡之力的陈洪玉也不例外。

    军卒人数要多于罪囚,余下的人便将刘屠狗和沈大公子这两个练气高手团团围住,两名筑基境巅峰的什长亲自带队看押。

    被数柄长刀架在脖子上,刘屠狗和沈大公子顿时动弹不得。

    为防止两名练气境罪囚联手,高子玉随即下令将沈大公子带离刘屠狗十丈开外。

    得令的什长着实不客气,拽起沈大公子的衣领就走。

    沈大公子被拉扯地跌跌撞撞,心中不免恼火。

    他张嘴刚想说话,忽觉空中一暗,猛抬头时,就见右侧道旁一株大树上窜出一道黑色人影,向着他身后的刘二爷直扑而下!

    军卒将罪囚分隔包围,同时自身也相当于被罪囚分隔了开来。此时刘屠狗身边只有一名什长和三名军卒。

    那名什长反应极快,几乎不假思索,手中长刀反手上撩,掀起一股刀风后才喝问出声:“什么人?”

    其余三名军卒齐齐抬头观瞧,手中刀却已然慢了一线。

    这便是精锐老卒和新兵蛋子的区别,战场交锋,生死只在瞬息之间,哪容得你看清辨明,总要先下手为强才能活得长久。

    高子玉简直要急怒攻心,他猛地抽出腰间竹杖,飞扑向以刘屠狗为中心的战团,气急败坏之余口中怒喝连连,但很明显已经来不及了。

    这一瞬间,几乎所有人的注意力都放在了空中的人影之上,反倒忽略了被作为目标的刘屠狗。

    不甘寂寞的刘二爷霍然抬头,一双眸子极其明亮璀璨。

    张口、吸气、吞天!

第五十五章 好大一只黄雀

    众人耳中仿佛听到了一声虎啸,平地风起,一头罡气化形的猛虎从天而降,飞扑空中那道身影。

    地上的少年踢出一脚,把正提刀上撩的那名什长蹬飞了出去,同时双手一分,手上镣铐立时打开,竟是没有锁实。

    少年随即向天探出一爪,爪风大作,比什长那一刀的威势强出何止十倍!

    这一连串变故就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少年轻描淡写就将自身的危局消解,还反客为主,教那道黑色身影陷入了被上下夹击的险恶局面。

    黑色身影斜斜飞出一脚,踏在一名红衣军卒头上。

    咔嚓!头骨碎裂声中,黑色身影倏然转向,横飞了出去。

    罡气猛虎轰然撞上刘屠狗,瞬间崩散成无数道灵气,继而以他为圆心冲向四方,吹起了满地烟尘。

    那看似威力绝大的罡气猛虎,竟然只是个中看不中用的样子货。

    黑色身影横飞进了人群里,这时众人才看清楚他的真容,是一个穿黑色皮衣的短发青年,头上围了一条白狼尾制成的抹额,目光如鹰隼般慑人。

    他甫一落地,立即顺势伸手,一把揽过一名军卒的右肩,双爪一撕,就将军卒整只右臂扯了下来。

    抹额青年顺手抽出还被断臂攥在手中的长刀,紧接着身形一矮,回身横扫,干脆利落地将断臂军卒连同一名罪囚腰斩。

    两人的肠子瞬间流了一地,血腥味儿弥漫全场。

    直到此时,高子玉才堪堪扑到刘屠狗身边,挥动竹杖就是一记同样凶猛的横扫,攻击的目标赫然是刘屠狗和剩下的两名军卒!

    这一下变生肘腋,就连刘屠狗也没有完全反应过来,勉强挥出藏在麻衣长袖中的屠灭刀。

    铿!火星四射!

    刘屠狗只觉一股巨力从刀身上传来,人已经不由自由向后跌飞,一股甜腥味从喉管蹿升出来,直冲口鼻。

    那两名军卒都是初步筑基的修为,搁在军中也算好手,此时青光一闪,竟然瞬间就被切成了四段儿。

    一柄长刀猛然破空而来,裹挟着刚刚斩杀过两条性命的凶威,直指骤然遭创的刘屠狗。

    刘屠狗心中一惊,不待落地,自胸中强提起一口气,把屠灭刀尖往地上一点,身体再次变向,险之又险地躲过了夺命的长刀。

    众人终于反应过来,诏狱派出的赭衣副使竟然是内鬼,还另有一个身手高绝的抹额青年里应外合,再联想到之前冒死引走许逊的南天竹,许多人从心底里冒出一股凉气。

    谁知道对方还有没有后手,如此情势,实在凶险至极!

    刘屠狗一着不慎,差点折在高子玉与抹额青年精心营造的杀局里,心中不免有些羞恼。

    怎么着,二爷这是成了螳螂了?这又是从哪儿蹦跶出来的黄雀?

    当真是,他奶奶的好大一只黄雀呦!

    从一开始就瞠目结舌的沈大公子终于回魂,突然一脚踹翻身侧一名军卒,大叫道:“大伙儿快逃命哇!”

    喊罢不等众人反应,他已经如一只发狂的兔子般抢先一步窜入了道旁密林之中。

    一众囚犯如梦初醒,如鸟四散,很快就与意图阻止的军卒们纠缠在了一起,把原本敌我分明的厮杀变成了一场各自为战的疯狂乱战。

    场中情形之混乱,竟让高子玉与抹额青年不能乘胜给刘屠狗致命一击。无奈之下,两人扑入人群大肆屠杀,无论囚犯还是军卒,一律斩杀,毫不留情。

    一片混乱之中,刘屠狗一把提起陈洪玉,边挥刀开路边向密林的方向艰难退去。

    正在不可开交的时候,北方官道上突然扬起了大片沙尘,地面开始微微颤动起来。

    不等杀红了眼的众人反应过来,一支着大周边军袍服的马队已经冲到眼前。

    红袍如火、骏马如龙,雪亮的刀锋狠狠劈斩进血肉骨骼,轻易抹杀掉一条条鲜活的性命。

    仅仅几个呼吸,几名差点儿就逃出生天的囚犯就被尽数砍翻在地。

    诏狱军卒绝处逢生,纷纷欢呼起来,已经退到密林边缘的刘屠狗停下了脚步,他带了陈洪玉这个累赘,很难逃得掉,更何况他们本就不想逃跑。

    至于高子玉与抹额青年,早在骑军开始冲锋时就已经警觉,跟着就奋力摆脱了诏狱军卒的纠缠,毫不犹豫地逃窜进了迷狐谷中。

    一场突如其来的血战,又因这支神兵天降的边军轻骑而迅速平息。

    大周的边军体系十分复杂,但主力历来是由轮值戍边的京师禁军充任,是以正规边军的军制与禁军相同,而有别于地方郡军。

    那个曾追杀二爷数百里直到渭水之滨的薛渭臣,其所在的阳平右卫虽然也号称边军,其实只是作为边军补充的地方郡军。

    不同于薛渭臣所担任的百夫长,正规边军的小旗称作百骑长,修为也要普遍高出前者一头。

    刘屠狗轻易找出了眼前这一旗百骑的首领,与薛渭臣一样,这位百骑长腰间同样别了一枚令旗,只不过郡军是红底银边儿的木质令旗,边军的则是黑底金边儿,若是最最紧要的亲卫或斥候旗队,则一律是可以传讯的玉质令旗。

    这位百骑长腰间赫然是一枚玉质令旗!

    他年纪不大,约莫有二十五、六岁,红袍铁甲、手握长枪,眉宇间英气逼人,尤其一对长眉斜插入鬓、翩然欲飞。

    他勒马橫枪,朗声道:“我乃剑州云骑校尉麾下、百骑长张鸢,尔等隶属哪一卫,领兵者何人?”

    战马急转停,枪尖尚滴血。

    从边疆沙场中磨砺拼杀出来的百骑长自有煞气威严,远非薛渭臣那类更像文官政客的地方军官可比。

    诏狱军卒群龙无首,一时无人敢应答。

    陈洪玉见状走上前道:“老朽乃是原相州别驾,获罪流放,这些都是诏狱押解罪囚的军卒。”

    张鸢闻言眸光闪动,眉宇间显露出一丝厌恶,问道:“既是诏狱所派,押解使者何在?”

    陈洪玉苦笑一声,答道:“正使入谷缉拿逃犯,副使包藏祸心意图不轨,为小将军的军威所震慑,已然连同帮凶一并逃遁入谷。”

    刘屠狗咧嘴一笑,谁说连权相都敢弹劾的陈老头只会刚正不阿?

    瞧瞧这马屁拍的。

    百骑长张鸢被陈老头尊称一声小将军,面色果然和缓了许多,点头道:“诏狱果然是乱七八糟,什么牛鬼蛇神都敢收。”

    他扫视全场,很快盯住服饰特异、气质出众的刘屠狗,狐疑道:“你又是何人?”

    刘屠狗从袖中掏出一块小巧令牌,在众人面前晃了晃道:“诏狱押解副使,混在罪囚里以防不测。”

    他环视全场,故意不去看陈洪玉的复杂目光,心中不免有些悻悻然:“明明二爷才是黄雀来着,这唱的到底是哪一出?”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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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狗介绍:
传说上古有屠龙氏,嗜食煎饼卷大葱,以黄龙皮为饼,青龙筋为葱。 刘屠狗咂咂嘴,很是羡慕这副好牙口。 面对这个利益至上、弱肉强食的世界,不管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庙堂枭雄,还是仙气盎然不食人间烟火的江湖剑仙,二爷只想好好地讲一讲道理。 他常说:“出来混,最重要的就是与人为善,该杀就杀!” 于是,布衣麻鞋,艳压锦绣,遍问同代,无人应声。 问天下头颅几许,看二爷手段如何!屠狗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屠狗,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屠狗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