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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丁     冰与火之歌txt下载     冰与火之歌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09章 艾莉亚

    与其说这是路,不如说是穿过杂草丛的两道车辙。

    好处在于,由于往来人少,就没有人能指出他们的去向。国王大道上人潮汹涌,这里只有涓滴细流。

    坏处呢,这路像蛇一般前后蜿蜒,有时和荒僻小径交杂缠绕,有时则几乎完全消失,等他们快放弃希望,才在一两里外又复出现。艾莉亚讨厌这样的状况。附近地势并不崎岖,丘陵和梯田高低起伏,草地、树林和小溪谷点缀其间;溪谷中,水流缓慢,柳树夹岸。风景虽美,路径却非常狭窄,左弯右拐,使他们前进的速度几与爬行无异。

    拖慢速度的是马车,它们载重很多,车轴嘎吱作响,隆隆行进。一天里,必须停下十几次,把卡在车辙里的轮子拉出来;要么就是临时增加拉车的牲口,以助其爬上泥泞斜坡。还有一次,在一片浓密的橡树林中,他们迎面碰上一部三人合拉的牛车,上面堆满了柴薪,双方都无路可让,最后只好等那几个樵夫解开缰绳,把牛牵进林子,掉转车头,再把牛重新拴上,原路返回。那头牛比马车还慢,所以那天等于就这么浪费掉了。

    艾莉亚忍不住频频回首,不知金袍卫士何时追来。到了晚上,一有风吹草动,她便会立刻惊醒,抓紧缝衣针的剑柄。事发至今,他们每次扎营一定会派人值守,但艾莉亚却不信任他们,尤其是那几个孤儿。他们在君临的暗巷里或许有点用,但到这地方肯定没辄。连她自己只要“静如影”,都可以悄悄摸过他们所有人,就着星光溜进漆黑的林子里小解。有一次,正好轮到绿手罗米站岗,她便蹑手蹑脚地爬上一棵橡树,然后一树一树靠近,最后摸到他头顶上,他却毫无知觉。她本可就此一跃而下,可她知道他的尖叫会吵醒整座营地,更别提会挨尤伦一顿痛打了。

    自从知道太后要大牛的脑袋之后,罗米这群孤儿便把他当特殊人物看待,他一点也不喜欢。“我没招惹什么太后!”他生气地说,“我从来就只管做好分内的活,吹风炉、打铁、搬东西、作杂务,我想当个武器匠,可有天莫特师父要我加入守夜人,我知道的就这么多。”说完他就擦头盔去了。他那顶头盔的确漂亮,浑圆有致,面罩上留有眼缝,此外还有两大根金属牛角。艾莉亚瞧他拿着油布仔细擦拭,擦得峥亮无比,映照出熊熊营火。但他从不把头盔戴上。

    “我敢跟你赌,他一定是那个叛徒的私生子。”有天晚上,罗米小声说,故意不让詹德利听见。“他是那个狼大人--在贝勒大圣堂被砍头的家伙--的种。”

    “他才不是!”艾莉亚驳道。我爸只有一个私生子,那就是琼恩。她郁闷地冲进树林,真想就这么跳上马背,一路骑回家。她的坐骑是匹栗子色的母马,额上有道白斑。眼下她不仅有匹好马,自己骑术也一向高明,大可策马飞奔,再也不要看见他们--除非她愿意。可这样一来,就没有人趋前侦察,没有人殿后警戒,更没有人在她瞌睡时站岗守卫了,等金袍子来逮她,她便只有孤身一人,所以还是和尤伦一行人待在一块儿比较安全。

    “咱们离神眼湖不远了,”黑衣兄弟某天早上说,“但只有过了三叉戟河,国王大道才会安全,所以咱们绕湖,沿着西岸走,金袍子应该不会搜到那边。”于是在下一个车辙交会的地方,他将马车转向西行。

    从此农地换为森林,村落和庄园变得更小也更分散,丘陵更高,山谷更深,食物也越来越难取得。出城前,尤伦把马车塞满了咸鱼、硬面包、猪油、芜菁、一袋袋的青豆和大麦,还有大轮的黄奶酪,到如今却全吃完了。他们只好自立更生。尤伦派前盗猎者寇斯和库兹到队伍前方,深入林区,到黄昏时分,他们准能在肩上用树枝扛起一头鹿,或是腰上晃荡着一票鹌鹑回归队伍。年纪较小的男孩被派去捡拾沿路的黑莓,若经过果园,则得偷偷爬过篱笆,背一袋苹果回来。

    艾莉亚既擅长爬树,采东西也快。她喜欢独自行动。某天她运气好,正巧撞见一只兔子。兔子褐色绒毛,生得又肥又大,一对长耳朵,鼻子掀个不停。兔子虽然跑得比猫快,但它们不会爬树,所以她用棍子把它敲了下来,拎起双耳,交给尤伦用蘑菇和野洋葱炖汤。由于艾莉亚抓兔有功,所以得了一整只腿,她便和詹德利分着吃。其他人一人一汤匙,甚至那三个死囚也有分。贾昆·赫加尔彬彬有礼地向她道谢,尖牙舔舔脏手指上的油渍,露出幸福的表情,没鼻子的罗尔杰笑道:“哟,这会儿又变成猎人啦?癞痢头癞痢脸杀兔仔哟。”

    后来他们在一个名叫白荆庄的庄园田里采了几穗玉米,结果一群庄稼汉把他们团团围住,要他们付钱。尤伦瞄瞄对方手中的镰刀,丢了几个铜板出去。“要是以前啊,咱们黑衫军不论在多恩还是临冬城都会受到盛情款待,有黑衣弟兄来家中投宿,达官贵人都觉得荣幸。”他悻悻地说,“现在这些瘪三连咬两口烂苹果也要钱。”他啐了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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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咱们种的是甜玉米,你这臭死人的老黑鸟还不配吃咧!”一个庄汉粗声粗气地回嘴,“还不快从咱们田里滚出去!顺便把你这群人渣杂碎带走,否则咱们把你叉起来吓唬你的乌鸦同胞!”

    当天晚上,他们连皮带谷烤了那些甜玉米,用几根分叉的长树枝穿过穗心,架在火上翻烤,熟了以后就直接吃。艾莉亚觉得美味极了,但尤伦却气得吃不下。他头上似乎罩着一片乌云,像他的斗篷一样褴褛乌黑。他在营地里走来走去,口中念念有词。

    隔天,寇斯在前方发现军营,便赶回来警告尤伦。“大概二三十个人,穿着锁甲和半罩盔。”他说,“有些人伤得很重,还有一个听起来快死了。他声音很吵,我就大着胆子凑过去看,只见他们身边有矛有盾,但只有一匹马,还是跛的。我看他们待在那儿好一阵子啦,臭死人了。”

    “看到旗子没?”

    “花斑树猫,黑黄相间,背景是泥褐色。”

    尤伦折了张酸草叶,放进嘴里咀嚼。“没见过,”他承认,“不知是哪边的,两边都有可能。伤得那么重,管他是哪家,大概都会抢咱们牲口,说不定还不只如此。我看咱们还是绕路避开。”结果他们绕了好远的路,前后至少花了两天时间,但老人说这代价很划算。“等到了长城,你们有的是时间,下半辈子都得待在那儿咧,所以我看不用着急。”

    再往北行,艾莉亚发现巡守农地的人员逐渐增多,有些只是静静地站在路边,对往来行人冷眼旁观;有些则骑马沿篱笆巡逻,鞍上系着斧头。还有一次,她瞥见一人蹲倨于一株死树上,手握长弓,箭袋则挂在旁边的树干。一见他们出现,他立刻弯弓搭箭,瞄准他们,直到最后一辆马车离开视线方才松手。尤伦边走边骂:“树上那家伙,你就等着异鬼来抓你好了,看你会不会哭爹喊娘叫守夜人救命,咱们走着瞧!”

    一天后,道柏发现傍晚天际有片红光,“除非是这路又转了弯,不然就是太阳在北边落坡了。”

    尤伦爬到坡顶眺望,“那是火,”他对众人宣布,接着舔舔拇指,举到空中。“照现在的风头,应该会把火吹离咱们这边,不过还是注意一点。”

    他们无法不注意。天色渐暗,火光却越来越盛,到最后,彷佛整个北方全部起火燃烧。他们不时闻到烟味,然而风向一直固定,火势终究没有逼近。翌日天明,火光已熄,但那天晚上谁都没有睡好。

    恰近正午时分,他们抵达了村落的废墟。方圆数里的田地一片焦土,房舍只剩焦黑残躯。被烧焦或屠杀的畜尸散布各处,身上盖满争食腐肉的鸦群,彷如游动的毛毯。它们一被惊扰便振翅飞起,嘎嘎怒叫。浓烟仍旧从远处的庄园里冒出,从这里看来,环绕庄园的栅栏颇为坚固,但事实证明根本不够。

    艾莉亚踢踢马,跑到货车前面,发现墙垒的削尖木桩上插着一具具烧焦的尸体,他们双手高举掩面,似乎要挥去焚身烈焰。未到庄园,尤伦便令众人停下,嘱咐艾莉亚和其他男孩守着马车,自己带慕奇和凯杰克徒步趋前探查。他们翻过破败的大门,惊起墙内群鸦,马车里,笼内的乌鸦朝着同类嘎嘎怪叫。

    “我们要不要跟着去?”眼看尤伦等人进去了好长一段时间,艾莉亚忍不住问詹德利。

    “尤伦叫我们等。”詹德利的声音显得空洞,艾莉亚转过头,发现他已经戴上了那顶闪亮的精钢牛角盔。

    最后他们总算回来了。尤伦怀抱一个小女孩,慕奇和凯杰克则抬着一个破旧棉被做的担架,上面躺着一个女人。女孩不到两岁,哭个不停,发出一种近似呜咽的声响,彷佛有什么东西卡在喉咙里出不来。她可能还不会说话,或者忘记了该怎么说。女人右手自肘部齐齐断裂,伤口血肉模糊,她眼神涣散,对周遭事物毫无反应。她可以说话,但只会一句:“求求你!”她大声地、反复地喊,“求求你!求求你!”罗尔杰觉得很滑稽,便纵声大笑,笑声从原本是鼻子的凹洞内传出,不多久尖牙也跟着笑起来,直到慕奇一阵咒骂,叫他们闭嘴。

    尤伦要他们在马车上腾地方给那女人,“动作快!”他说,“天一黑,狼群就要来了,说不定还有更糟的东西咧!”

    “我好怕。”热派看着独臂女在车上抽搐,不禁喃喃自语。

    “我也是。”艾莉亚承认。

    他捏捏她肩膀,“阿利,我跟你说,我没踢死小男生啦。我只帮我妈卖派而已。”

    艾莉亚壮起胆子,尽量骑在马车前方,远离小女孩的啜泣,远离那女人的低语:“求求你”。她想起老奶妈说的故事:从前有个英雄被邪恶的巨人囚禁在一座阴森的城堡里,他智勇双全,用计骗过巨人,逃了出去……可一出城堡,就被异鬼抓去,全身的鲜血都给喝个干净。艾莉亚现在可以体会他的感受了。

    独臂女死于当日黄昏,詹德利和凯杰克在山坡上帮她掘了个坟,正在一棵柳树下。寒风吹起,艾莉亚彷佛听见长长的柳枝低语着:“求求你!求求你!求求你!”,听得她颈背汗毛直竖,差点没拔腿就跑。

    “今晚不许生火。”尤伦对他们说。当天的晚餐是寇斯找到的一把野萝卜,一杯干豆,以及附近小溪的水。溪水有股怪味,罗米说上游一定有腐烂的尸体,才会是这种味道。若不是老雷森把他俩拉开,热派差点就跟他大打出手。

    为填饱肚皮,艾莉亚喝了很多水。她以为自己一定没法入睡,没想到还是睡着了。待她醒来,四周一片漆黑,膀胱胀得要命。四周都是挤在一起,裹紧毛毯和斗篷,陷入沉睡的人。艾莉亚找出缝衣针,站了起来,凝神倾听。她听见一名守卫的轻微脚步,睡不安稳的人翻身的响动,罗尔杰呼噜呼噜的鼾声,还有尖牙睡觉时发出的怪异嘶声。从另一辆马车上传来石头和钢铁有节律的摩擦,尤伦正坐在车上,一边嚼酸草叶,一边磨利他的短刀。

    一定会惹尤伦生气

    热派是守夜的男孩之一,“你要去哪里?”他见艾莉亚朝林子走去,便出声问。

    艾莉亚朝树林含糊地挥挥手。

    “不行,不准去!”热派说。自从得了那把真剑,他胆子又大了起来。虽然那剑很短,而且他用起来像是拿菜刀。“老头子说今晚大家要靠在一起。”

    “我去小解,”艾莉亚解释。

    “哎,到那棵树下解就好啦!”他指指,“阿利,天知道森林里有什么东西,我之前还听到狼叫呢。”

    若是跟他打架,一定会惹尤伦生气。她装出害怕的模样,“有狼?真的吗?”

    “我亲耳听见的,”他再三保证。

    “那我不要解了。”她回去拉起毯子,假装入睡,等听见热派脚步渐远,方才翻身起来,溜进营地另一边的森林,静如影。为保险起见,她走得比往常更远,待确定四下无人之后,才解开裤子,蹲下办事。

    她尿到一半,裤子落在脚踝上,却听树下传来沙沙声。热派!她惊慌地想,他偷偷跟踪我!接着,她看到树林里有眼睛映着月光,闪闪发亮。她肚子一紧,伸手握住缝衣针,也顾不上尿在自己身上,数起了眼睛:二只、四只、八只、十二只,一整群……

    其中一只从树下朝她走来,露出牙齿盯着她看。她满脑子都在埋怨自己有多蠢,心想等明早大家发现她被吃了一半的尸体,热派一定会幸灾乐祸。可那只狼却突然转身,快步跑进黑暗,所有的眼睛都跟着消失。她颤抖着上完厕所,穿上裤子,循着远处模糊的磨刀声回到营地,找到尤伦。艾莉亚爬上马车,坐在他身旁,浑身发抖。“有狼,”她哑着嗓子小声说,“林子里有狼。”

    “是啊,那还用说。”他瞧都没瞧她一眼。

    “把我吓死了。”

    “是吗?”他啐了一口,“我还以为你家挺喜欢狼咧。”

    “娜梅莉亚是冰原狼啦,”艾莉亚环抱身体,“和普通狼不一样的。而且她早就不见了,我和乔里拼命丢石头把它赶跑,否则它会被太后杀掉。”说起往事,她又难过起来。“要是当初它也在城里,我敢打赌,它一定不会让他们砍掉父亲的头。”

    “孤儿没有爹,”尤伦说,“你可别忘了。”因为酸草叶的关系,他的嘴巴看起来在流血。“不过,最可怕的狼是披着人皮的狼,比如毁村子的那些人。”

    “我好想回家。”她可怜兮兮地说。她一直很努力地要表现勇敢,猛如狼,但有时候,她觉得自己终究只是个小女孩。

    黑衣弟兄从马车上的那捆酸草叶里扒下一片,塞进嘴里。“小鬼,看来当初我该把你,还有其他人留在城里,城里似乎更安全。”

    “我不管,我想回家。”

    “我替长城守军收罗人手快三十年了,”尤伦嘴里闪着唾沫,像是血红的泡泡。“前后总共只死过三人。一个老头是生热病死的,有个城里的小鬼拉屎时给蛇咬了一口,还有个蠢货想趁我睡觉时杀我,结果这儿开了个洞。”他拿起短刀往喉咙作势一划,“三十年中死了三个。”他吐出嚼烂的酸草叶,“现在想来,坐船或许比较明智。当初,只想一路上多招人,唉……换个聪明人,就搭船走了,可我呢……三十年来我都走这条国王大道。”他收起短刀,“去睡吧,小鬼,听见没?”

    她努力去睡,可她躺在薄毯下时,却听见了狼嚎……还有另一个声音,比较模糊,像是风中的呓语,似乎是几声惨叫。

第10章 戴佛斯

    诸神燃烧的浓烟,将晨空染得灰暗。

    少女与圣母,战士与铁匠,珍珠眼瞳的老妪,镀金胡须的天父,就连被雕刻得近似动物而非人的陌客,皆已置身火海。雕像的陈年干木和其上无数层的颜料油漆发出炽烈而饥渴的红光。热气袅袅腾升,穿透冰冷空气,后方,城墙上的石像鬼和石雕龙朦胧不清,彷佛隔了一层泪珠织成的帷幕。在戴佛斯看来,那些怪物似乎正在颤抖、蠢蠢欲动……

    “真是造孽。”阿拉德表示,幸好他还知道放低声音。戴尔听了也低声赞同。

    “别作声!”戴佛斯道,“在这里不要乱讲话。”他的两个儿子都是好人,但年纪还轻,阿拉德尤其冲动。倘若我当年没有洗手不干,如今阿拉德大概会沦落到流放长城的下场,是史坦尼斯,使他免糟这种命运,我欠他的情……

    城门口聚集了数百群众,观睹焚烧七神的场面。空中的气味十分难闻。对多数人敬拜了一生的诸神做出如此大不敬的行为,即便维持秩序的士兵也深觉不安。

    红袍女环行火堆三次,一次以亚夏语祈祷,一次使用高等瓦雷利亚语,最后一次则用普通话。戴佛斯只能听懂末一次。“拉赫洛啊!吾人身处黑暗之中,请降临于此!”她高喊,“真主光之王,我们将这些虚伪诸神奉献于您,这些七面一体的诸神,是您的仇敌。请取走他们,将您的光明赐予我们,因为长夜黑暗,处处险恶。”赛丽丝王后跟着复诵祷文。史坦尼斯站在她身旁,面无表情地观看。他的胡子修得极短,黑蓝色阴影下是坚硬如石的下巴。他的衣着较平时华丽,彷佛准备上圣堂膜拜。

    龙石岛的圣堂,是当年征服者伊耿扬帆起航,征服维斯特洛大地的前夜跪地祈祷的地方,然而它没能幸免于难。后党人士推翻祭坛,拉倒神像,以战锤击碎彩绘玻璃。巴尔修士无能阻止,只有不停咒骂,然而赫柏·蓝布顿爵士领着三个儿子,前往圣堂捍卫信仰的诸神。蓝布顿一家斩杀了四名后党人士,最后才被众多士兵制服。事后,诸侯中平日性情最温和、信仰也最虔诚的冈瑟·桑格拉斯伯爵向史坦尼斯表示自己无法再支持他,于是被捕入狱,和修士以及赫柏爵士两个幸存的儿子一同坐牢。其余诸侯很快从中学到了教训。

    并不只是浓烟的缘故

    对走私者戴佛斯而言,诸神没有特别意义,但他和多数人一样,每次出征前总会供奉战士;有船下水会敬拜铁匠;妻子有了身孕,则会向圣母祈祷。眼见诸神被焚,他觉得很不舒服,这并不只是浓烟的缘故。

    如果克礼森师傅健在,一定会阻止此事。谣传老人公然挑战光之王,结果因亵渎而遭天谴。然而戴佛斯知道真相,因为他亲眼见到老学士往酒杯里放了东西。一定是毒药,除此之外别无可能。他自愿喝下死亡毒酒,想为史坦尼斯除掉梅丽珊卓,但不知为何,她的神显灵庇佑。为此,他本想动手杀了红袍女,可连出身学城的学士都力有未逮,他又怎么可能成功?他不过是出身跳蚤窝的走私者戴佛斯,被拔擢至高位的洋葱骑士啊。

    燃烧中的诸神彷佛穿着颜色多变的烈焰长袍,由红转橙再变黄,放射出漂亮的光芒。巴尔修士曾对戴佛斯说,神像都是用船桅雕刻而成,而这些船乃是坦格利安一族的先祖从瓦雷利亚渡海逃来时搭乘的工具。几世纪来,它们被涂上层层彩漆、镀金、烫银、镶嵌珠宝。“它们越是美丽,便越能讨拉赫洛欢心。”梅丽珊卓嘱咐史坦尼斯拉倒神像,并将之拖到城堡大门时,曾这么说。

    少女张开双臂,横躺于战士之上,彷佛是和他拥抱。烈焰舔舐着圣母的面颊,她彷佛为之颤抖,一把长剑将她穿心而过,皮革握把上火焰跃动。天父头一个被推倒,所以压在最底层。戴佛斯看着陌客的手指纠结缠绕,逐渐焦黑,终至剥落,成了亮红的炭火。赛提加伯爵离火堆较近,正剧烈咳嗽,拿着一条绣有红蟹的亚麻方巾,遮掩布满皱纹的脸庞;密尔人一边在火边取暖,一边谈笑风生;年轻的巴尔艾蒙伯爵却是面如死灰;瓦列利安伯爵则是眼看国王,不瞧那堆熊熊烈焰。

    戴佛斯很想知道他心里在盘算什么。但瓦列利安这样身份地位的人,怎么会对他吐露心声?瓦列利安家族别号“潮汐之王”,身负古老瓦雷利亚血统,并曾三度与坦格利安家结亲,而戴佛斯·席渥斯呢?浑身都是鱼腥和洋葱味。其他贵族对他也是一样态度,他无法信任他们,他们也绝不会与他推心置腹,甚至连他的孩子都瞧不起。将来我的孙子们会在比武大会上与他们的后代相互较劲,有朝一日,说不定他们的后代会和我的子孙结亲。总有一天,我的小黑船旗会如瓦列利安家的海马旗或赛提加家的红蟹旗一般高高飘扬……

    一切的前提,都是史坦尼斯赢得王位。否则……

    我所拥有的一切,都是他赐予的。史坦尼封他为骑士,让他与其他贵族并肩而坐,令他放弃走私小艇、指挥战船。到如今,戴尔和阿拉德也已各有船舰,马利克当上了“怒火号”的桨官,马索斯在“黑贝莎号”上为父亲效力,国王更将戴冯收作王家侍从,有朝一日定能受封骑士,他的两个小儿子将来也会走上同样的道路。妻子玛瑞亚成了位于风怒角的小城堡的女主人,仆人都得称她为“夫人”,戴佛斯还可以在属于自己的森林里猎红鹿。这些全拜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所赐,他付出的代价仅是几个指节。他对我的惩罚很公正,我过去一向蔑视王法,而他却赢得了我的忠诚。戴佛斯摸摸悬挂颈间的小皮袋,被砍下的指节是他的幸运符,而他眼下正需要好运。是啊,我们每个人都需要好运,尤其是史坦尼斯大人。

    黯淡的火焰舐着灰暗的天空,黑烟升起,翻腾扭动。风向转变,观者纷纷眨眼、流泪、揉眼。阿拉德转过头去,一边咳嗽,一边咒骂。这是后事的先兆,戴佛斯暗想,在这场战争中,还会有更多、更多的东西付之一炬吧。

    梅丽珊卓一身绯红锦缎,披着血色天鹅绒长袍,眼睛和她喉际的大宝石一样红艳,彷佛起火燃烧。“据亚夏古书预言,长夏之后,星辰泣血,冰冷的黑暗将笼罩世界,在这个恐怖的时刻,将有一位战士自烈火中拔出燃烧之剑,那把剑是‘光明使者’,英雄之红剑,持有该剑者便是亚梭尔·亚亥转世,而他将驱离黑暗。”她提高音量,使在场群众都能听见,“受拉赫洛宠爱的亚梭尔·亚亥啊!光明的战士!圣焰之子!来吧!你的剑正等着你!拔起属于你的剑吧!”

    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像士兵上战场一样大步前进,他的两位侍从连忙跟随。戴佛斯看着儿子戴冯为国王右手戴上一只又长又厚的手套。男孩穿着乳白色上衣,胸前绣了一颗烈焰红心。拜兰·法林的衣着与之相仿,他为陛下在颈间围上一袭僵硬的皮革斗篷。戴佛斯听见身后隐约传来铃声叮当。“海底下,冒烟就是冒泡泡,火有绿有蓝还有黑!”补丁脸的歌声从远方传来,“我知道!我知道!噢噢噢!”

    国王咬紧牙关,举起皮革斗篷阻挡烈焰,大跨步冲进火堆。他直接走向圣母,用戴了手套的右手握住宝剑,用力一拔,将之从燃烧中的木雕上抽出,接着便快步退开。他将宝剑高举,剑身樱红,周围缠绕着碧绿如玉的火舌。卫士急忙上前,拍去国王衣上的火星。

    “燃烧之剑!”赛丽丝王后高叫,亚赛尔·佛罗伦爵士等后党人士也跟着呐喊,“燃烧之剑!燃烧啊!燃烧啊!燃烧之剑!”

    梅丽珊卓将双手高举过头,“看!许诺之兆,今已实现!看,那就是光明使者!亚梭尔·亚亥已经重临人世!欢呼吧!为光明的战士!欢呼吧!为圣焰之子!”

    一阵杂乱的喝彩此起彼落,此时史坦尼斯的手套却烧了起来。国王咒骂一声,把剑朝湿泥地里一插,朝大腿拍手,以熄灭火焰。

    请将您的光明赐给我们

    “真主啊,请将您的光明赐给我们!”梅丽珊卓高喊。

    “因为长夜黑暗,处处险恶!”赛丽丝和她那一党应道。我该不该跟着喊?戴佛斯暗想,我真的欠史坦尼斯这么多?难道这个火神真成了他的信仰?他削短的手指不禁抽搐。

    史坦尼斯脱去手套,任其掉落地面。火堆上的神像已经模糊难辨,铁匠的头在一阵灰烬和火星中断裂纷飞。梅丽珊卓用亚夏语高声吟唱,声音如海潮般高低起伏。史坦尼斯解开灼烧的皮斗篷,静立聆听。“光明使者”插在地上,依旧闪着红光,但缠绕剑身的火舌正迅速减灭。

    待咒语唱完,诸神只余焦炭,而国王的耐性也完全耗尽。他抓住王后的手肘,送她回龙石城堡,把光明使者留在原地。红袍女留了下来,监督戴冯和拜兰·法林拿起国王的皮革斗篷,跪地包住那柄早已焦黑的长剑。好个英雄之红剑,看起来可真是一块废铁,戴佛斯心想。

    只有几位贵族逗留了片刻,站在火堆的上风处低声交谈。他们一见戴佛斯望向自己,便都保持沉默。倘若史坦尼斯失势,他们势必立刻把我推翻。从另一方面讲,他与后党那群野心勃勃的骑士和小贵族也格格不入,他们皈依了光之王,因而获得赛丽丝夫人--不,是王后,你忘了吗?--的宠信和保护。

    等梅丽珊卓和侍从带着宝剑离去,火堆已几乎焚尽。戴佛斯和儿子加入人群,朝海岸和船队走去。“戴冯表现不错,”他边走边说。

    “没错,他取手套时很沉着,没把它弄掉。”戴尔说。

    阿拉德点头,“戴冯衣服上的徽章是怎么回事?就是那个冒火的心。拜拉席恩家的标志不是宝冠雄鹿吗?”

    “领主有权使用多种徽章。”戴佛斯说。

    戴尔微微一笑,“父亲,就像一艘黑船和一颗洋葱?”

    阿拉德则踢踢卵石,“管他洋葱还是红心……都叫异鬼给抓去吧!把七神这样烧掉是大不敬啊。”

    “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虔诚?”戴佛斯说,“走私者之子懂什么敬神之事?”

    “父亲,我是骑士之子。这点假如您都不在意,其他人又怎么会在意呢?”

    “你爹是骑士,你却不是。”戴佛斯说,“你要是继续多管闲事,就一辈子都当不成骑士。史坦尼斯是咱们合法的国王,他做什么决策,轮不到我们来指手画脚。我们帮他驾船,照他的命令行事,这样就够了。”

    “说起这个,父亲,”戴尔说,“我不喜欢他们为‘海灵号’准备的水桶,都是未经干燥的松木,一出海就会泄漏。”

    “我的‘玛瑞亚夫人号’也一样,”阿拉德道,“后党的人搜去了所有干燥木料。”

    “这事我会跟陛下谈。”戴佛斯安抚他们。话由他说,总比让阿拉德去讲好。他的儿子都是优秀的战士,出色的水手,却不懂得与贵族沟通之道。他们和我一样出身低贱,只是他们刻意不愿去想。在他们眼里,我们的旗帜只有一艘随风飞扬的大黑船,他们装作看不到那颗洋葱。

    戴佛斯从未见港口如此拥挤过,每座码头均有大批水手在搬运补给,每间酒店都挤满了士兵,赌骰子、喝酒或搜寻妓女……可惜是白费功夫,因为史坦尼斯禁止在岛上嫖妓。战舰、渔船、结实的武装商船和宽底的货船排列岸边,最好的泊位被大型舰艇所占据:史坦尼斯的旗舰“怒火号”在“史蒂芬公爵号”和“海鹿号”之间摇晃,旁边有瓦列利安伯爵银色船壳的“潮头岛之荣光号”和她的三艘姐妹舰,赛提加伯爵装饰华丽的“红钳号”和有着长长铁撞锤、笨重的“剑鱼号”。在外海下锚的是萨拉多·桑恩的巨型旗舰“瓦雷利亚人号”及其他二十多艘体型较小,船身彩绘的里斯舰艇。

    在“黑贝莎号”、“海灵号”、“玛瑞亚夫人号”以及其他五六艘百桨等级船舰所停泊的石码头尽处,有一间饱经风霜的小酒馆。戴佛斯略感口渴,便支开儿子,独自走向酒馆。酒馆门外蹲着一只及腰高的石像鬼,由于长年受风雨海水侵蚀,容貌早已不复辨认。它和戴佛斯是老朋友。他拍拍石像的头,喃喃自语:“好运”,方才步入酒馆。

    众声喧哗的厅堂尽头,萨拉多·桑恩坐着吃盛在木碗里的葡萄。他一见到戴佛斯,便挥手示意对方过去。“骑士先生,来跟我坐坐,吃几颗葡萄如何?甜得很哟。”这名里斯人向来油嘴滑舌,笑容满面,他的服饰更是夸张特异,闻名狭海两岸。今天他穿着银线织成的亮丽外衣,悬袖子长得拖地,钮扣则用翡翠雕成猴子形状。在他一头纤细亮白的卷发上,戴了顶扇形的漂亮绿帽,上面饰着孔雀羽毛。

    戴佛斯穿过桌凳,拉了张椅子坐下。他未封骑士之前,常跟萨拉多·桑恩打交道。里斯人自己也走私,同时他也经商、放贷,还是个恶名昭彰的海盗,自诩为“狭海亲王”。海盗只要有钱有势,照样被捧为亲王。后来正是戴佛斯亲自前往里斯,才将这个老滑头招来为史坦尼斯公爵效力。

    “大人,您没去看他们烧神像?”他问。

    “红袍僧在里斯就有座大神庙,成天烧个没完,嘴里唱着那个拉赫洛。他们的火我早看腻啦,希望咱们史坦尼斯陛下没多久也会深有同感。”他彷佛完全不关心被人听到,只自顾自地吃葡萄,把子吐唇上,再用指头弹掉。“亲爱的爵士先生,我的‘千色鸟号’昨儿个进港啦,她可不是战舰哦,呵呵,是商船呢,而且才应召去了君临一趟。你真不尝尝这葡萄?听说城里的小孩都在饿肚子哪。”他拿起葡萄串,在戴佛斯面前晃了晃,微笑着说。

    光明使者的故事

    “我要的是麦酒,还有新闻。”

    “我说你们维斯特洛人啊,就是性子急。”萨拉多·桑恩抱怨,“你倒是告诉我,干吗非得这么急?越是急着过日子,就是越早进坟墓哟。”他打个嗝,“凯岩城的头子派他侏儒儿子到君临管事啦。弄不好他想利用那张丑脸吓走敌人,嗄?或者想让‘小恶魔’在城墙上跳舞,害咱们活活笑死,谁知道呢?不过哪,记得吗,金袍子的头头原本是个大老粗,侏儒把他赶跑了,换了个铁手骑士。”他拔起一颗葡萄,用拇指和食指捏破果皮,把果肉送进嘴里,汁液溅了一手。

    一名女侍推开人群走过来,边走边掴开偷摸的手。戴佛斯点了杯麦酒,转身追问桑恩:“城里防御怎样?”

    对方耸耸肩,“城墙嘛,又高又厚,但是谁来守呢?他们正忙着建造投石机和喷火弩,噢,可是金袍子人少又都是菜鸟,除了他们又没别人了。只要迅速出击,像老鹰俯冲兔子一样,伟大的都城就是咱们的啦。如果风势顺畅,你们家国王明儿傍晚就可以坐上铁王座。咱们还可以把那侏儒打扮成小丑,拿枪戳他屁股,叫他替我们跳舞呢,说不定你们好心的国王还会恩准我跟美丽的瑟曦太后共度春宵哟!为了他,我可是抛下家里的妻子们好久了哪。”

    “海盗,”戴佛斯说,“你哪有什么妻子,通通是姘妇,何况你出的每一分力气都有重酬。”

    “我得到的只有承诺,”萨拉多·桑恩哀怨地说,“亲爱的爵士先生,我想要的是金子,并非白纸黑字啊。”他又丢颗葡萄进嘴巴。

    “等我们夺下君临的国库,你就会拿到金子。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是七国上下最讲信用的人,他会履行诺言。”戴佛斯一边说,心里一边想:这个世界真是颠倒失序了,竟要出身低贱的走私者来为国王的信用作保。

    “这话我听他说过好多次啦,所以我跟他讲:咱们干脆马上就来大干一场。我的老友啊,时机已经成熟,比这葡萄还成熟呢。”

    女侍把麦酒送了过来,戴佛斯给她一枚铜板。“就算如你所言,我们拿下君临,”他边说边举起酒杯,“又能守多久呢?泰温·兰尼斯特大人手握重兵,驻守在赫伦堡,而蓝礼大人……”

    “噢,对了,说起这个弟弟嘛,”萨拉多·桑恩道,“可就不太妙喽,我的朋友。蓝礼陛下他已经动身,噢,不,在这里要说蓝礼‘大人’,真对不住,这年头国王一堆,连我的舌头都讲累了。总之这个蓝礼弟弟呢,已经带着他年轻貌美的王后,那群花草诸侯和闪亮骑士,以及大批步兵,从高庭出发啦。他正沿着玫瑰大道朝咱们刚说的这座大城而去呢。”

    “他带着他的新娘一起?”

    桑恩耸耸肩,“他没跟我解释原因,或许他一夜也舍不得她两腿间温暖的**吧,又或者他认为自己胜券在握。”

    “这事一定要让陛下知道。”

    “我的好爵士,我早报上去啦。虽然陛下他每次见了我就皱眉头,害我想起要见他,就忍不住发愁。如果我改穿乞丐帮的粗衣,脸上不带笑容,你觉得他会不会喜欢我?算啦,反正我也不会那么做,我这个人言行一致,恐怕他得忍受我这身绫罗绸缎啰,否则我就带着船跑到我比较受欢迎的地方去。我的朋友,那把剑可不是‘光明使者’。”

    突如其来的话题转变令戴佛斯觉得不适,“什么剑?”

    “噢,就是从火里面拔出来的那把剑啰。我向来笑容可掬,所以人人都愿意把事情告诉我。我说一把烧烂的剑,对史坦尼斯有什么用呢?”

    “那是燃烧之剑。”戴佛斯纠正。

    “烧烂的剑,”萨拉多·桑恩说,“我的朋友,对此你该感到庆幸才对。你可知真正的‘光明使者’如何铸成?让我来说给你听。那是一个黑暗笼罩世界的时代,为了抵抗黑暗,英雄自然要有一把英雄专用的武器,噢,而且要是前所未见。于是呢,亚梭尔·亚亥在神殿里不眠不休地劳动了三十天三十夜,用圣火锻造宝剑,加热、敲打、叠层,加热、敲打、叠层,噢,直到宝剑铸造完毕。可当他把剑插入水中冷却时,剑却轰地一声碎了。”

    “身为英雄,他当然不能和我一样,耸耸肩膀,去找这种甜葡萄吃,所以他重头再来。这次他花了五十天五十夜,最后的成品比上次更精良。亚梭尔·亚亥抓了一头雄狮,准备把剑插进野兽的红心,藉此冷却剑身,没想到剑还是断裂粉碎。他不仅难过,更加悲伤,因为他终于知道该怎么做了。”

    “第三次,他总共花了百日百夜铸剑,最后当圣火洗涤下,剑身成白热状时,他唤来了妻子。‘妮莎·妮莎,’他对她说,‘敞开你的胸膛,记住,世上我最爱的就是你。’我不知道她为什么那么听话,总之她照办了,然后亚梭尔·亚亥将冒烟的剑插进了她仍在跳动的心脏。据说就是她混杂痛楚和狂喜的呐喊,使月亮裂开了一道凹痕,但她的血液、灵魂、力量和勇气全部注入了那把剑。这就是英雄之红剑,‘光明使者’的故事。”

    “你听懂了没?你应该庆幸,因为陛下从火中拔出的是一把烧烂的剑。太亮会伤害眼睛,我的朋友,火焰会四处延烧。”萨拉多·桑恩吃完最后一颗葡萄,咂了咂嘴。“亲爱的爵士先生,你觉得陛下他什么时候会下令出航呢?”

    “我想应该很快,”戴佛斯说,“如果他的神这么希望的话。”

    “他的神?爵士老兄,难道不是你的神吗?请问洋葱骑士戴佛斯·席渥斯爵士的神是谁啊?”

    戴佛斯啜了口酒,为自己争取时间。酒馆里人很多,而你可不等于萨拉多·桑恩,他提醒自己,你一定要小心回答。“史坦尼斯陛下是我的神,他造就了我,他用信任来荣宠我。”

    我今早上注意到您了

    “我记住了。”萨拉多·桑恩起身,“不好意思,这些葡萄我是越吃越饿,而晚餐正在‘瓦雷利亚人号’上等着我呢,今天有胡椒碎羊肉和装了蘑菇、茴香与洋葱的烤海鸥。哈,过不了多久,咱哥俩便能在君临同桌用饭了吧?就让咱们在红堡大快朵颐,然后叫侏儒唱一曲欢乐小调。你面见史坦尼斯陛下时,麻烦帮我提醒他:等到下次新月,他欠我的又得添上二万三千金龙。他该把那些雕像给我才对,那么漂亮,烧了多可惜,运到潘托斯或密尔没准能卖个好价钱。哎,如果他让我和瑟曦太后睡一晚,我就打点折。”里斯海盗拍拍戴佛斯的背,大摇大摆地走出旅店,彷佛店是他开的。

    戴佛斯·席渥斯爵士在酒馆里继续坐了一会儿,一边喝酒,一边想起了一年前的往事。当时他和史坦尼斯都在君临,劳勃国王为庆祝乔佛里王子的命名日,特别举办了一场比武大会。他记得密尔的红袍僧索罗斯在团体比武时,便是挥舞着一把冒火的剑。那人的装束可真是五彩缤纷,红袍在风中抖动,手中长剑则缠绕着淡绿的火焰,但每个人都清楚那并非魔法所致。最后他的火焰果真熄灭,而他也被青铜约恩·罗伊斯手中的钉头锤敲中头颅,摔下马背。

    若今天这把是真的火焰剑,可称得上足以倚赖的奇物了,但付出的代价未免也太……他想到妮莎·妮莎,脑中浮现的却是妻子玛瑞亚。她是个好心肠的女人,有些胖,**下垂,笑容和蔼,是全世界最好的女人。他试图想像自己把宝剑刺进她心口的画面,不禁浑身颤抖。我果然不是做英雄的料啊,他下了结论。倘若欲得魔剑必须付出如此高昂的代价,那他可办不到。戴佛斯喝干麦酒,推开酒杯,离开旅店。途中他又拍拍石像鬼的头,喃喃自语:“好运。”我们都需要。

    入夜后,戴冯牵着一头备好鞍的雪白骏马前来黑贝莎号,“父亲大人,”他宣布,“陛下命令您到图桌厅去见他,请您骑上这匹马,即刻出发。”

    虽然看到戴冯一身漂亮的侍从装束很令他欢喜,但对这个召唤本身,戴佛斯却颇感不安。莫非他要下令出航?他暗忖。其实除了萨拉多·桑恩,还有很多船长认为时机已然成熟,应该立刻出兵攻打君临,但做走私者的首先必须具备耐心。回龙石岛的当天我便对克礼森师傅说过,我们胜利无望,而情况至今毫无改变,我们兵力太少,而敌人则太多,一旦划桨入水,便必死无疑。唉,不管怎样,还是上马去了再说。

    戴佛斯抵达石鼓楼时,十几位诸侯和骑士正要离开。赛提加和瓦列利安伯爵唐突地向他点了个头,其他人则完全置之不理,倒是亚赛尔·佛罗伦爵士停步跟他说话。

    赛丽丝王后的伯伯简直像个大酒桶,他双臂粗壮,腿脚弯曲,生着佛罗伦家著名的招风耳,比他侄女的更大,但那粗密的耳毛并不妨碍城中大小事情纷纷传进他耳中。从前,当史坦尼斯在君临担任劳勃的朝廷重臣时,亚赛尔爵士便担任龙石岛的代理城主,长达十年之久,近来则成了后党首脑人物。“戴佛斯爵士,和从前一样,真高兴见到您。”他说。

    “大人,我也是。”

    “我今早上注意到您了,虚伪的诸神烧起来可真令人愉悦,您说是不?”

    “烧起来的确明亮耀眼。”对方固然多礼,戴佛斯却不信任他,更何况佛罗伦家族早已投靠蓝礼。

    “据梅丽珊卓夫人说,有时拉赫洛会容许他虔诚的仆人自圣火中瞥见未来。今天早上,看着火堆,我似乎看到十来个身穿黄丝衣裳的美丽少女在一个伟大君王周围翩翩起舞。爵士先生,我觉得这个预兆假不了,这是我们收复君临,为陛下取回应得的王座之后,将得到的诸多荣耀之一。”

    史坦尼斯对舞蹈可没兴趣,戴佛斯心想,但他不敢冒犯王后的伯伯。“我只见到火焰,”他说,“烟薰得我一直流泪。爵士先生,请您原谅,陛下还在等我。”他挤向前去,心中纳闷亚赛尔爵士为何如此大费周章。他是后党的人,可我属于国王啊。

    史坦尼斯坐在地图桌前,派洛斯学士随侍在旁,两人面前堆了厚厚一叠纸。“爵士,”国王一见他进来便说,“过来看看信。”

    他恭敬地任意拣起一封,“陛下,这信看起来很好,只可惜我不识字。”地图和海图对戴佛斯来说不成问题,但信札和其他文件他就无能为力了。但我儿戴冯识字,他的小弟弟史蒂芬和史坦尼斯亦然。

    “我忘了。”国王眉露不悦之色。“派洛斯,念给他听。”

    “遵命。”学士拿起一张羊皮纸,清清喉咙,“众人皆知吾乃风息堡公爵史蒂芬·拜拉席恩与其妻伊斯蒙家族的卡珊娜夫人所生之嫡子,吾在此以家族之荣誉起誓,吾所深深敬爱之兄长劳勃,亦即吾人故王,过世后并未留下嫡系后裔。盖男童乔佛里、男童托曼与女童弥赛拉实乃瑟曦·兰尼斯特与其弟‘弑君者’詹姆**所生之孽种。根据继承与血统的律法,吾于今日声明,吾乃维斯特洛七大王国铁王座之所有人。勤王者应立刻宣誓效忠。奉承真主明光照耀,安达尔人、洛伊拿人与先民的国王,七国统治者,拜拉席恩家族的史坦尼斯一世封印手书。”念完后派洛斯搁下信,羊皮纸轻声作响。

    “改成弑君者詹姆‘爵士’,”史坦尼斯皱眉道,“不论此人行径为何,他终究是个骑士。除此之外,我也不明白为何要把劳勃说成‘吾所深深敬爱之兄长’,我跟他之间没什么感情。”

    “陛下,这不过是表示敬意,无伤大雅。”派洛斯说。

    我随时任您差遣

    “这是撒谎,把这段去掉。”史坦尼斯转向戴佛斯,“学士跟我说了,我们手上共有一百一十七只信鸦,我准备把它们全部用光。一百一十七只信鸦能把一百一十七封抄本带到全国各个角落,从青亭岛直到长城。我想,总有一百只可以穿越暴风、猎鹰和弓箭的袭击。这样的话,便会有一百位学士将我的信带进书房和寝室,念给他们的主子听……然后不是信被烧掉,就是听者守口如瓶。诸侯们爱的是乔佛里、蓝礼,或者罗柏·史塔克,我虽是他们合法的国王,他们却会装聋作哑。所以我需要你。”

    “陛下,我随时任您差遣。”

    史坦尼斯点点头,“我要你驾驶黑贝莎号往北走,途经海鸥镇、五指半岛、三姐妹群岛,甚至远达白港。你儿子戴尔则开着海灵号向南,越过风怒角和断臂角,沿着多恩海岸,直到青亭岛。你们各带一箱信,每座港口,每间庄园和每个渔村都发上一封,把信钉在圣堂和旅店的门上,让识字的人都能看到。”

    戴佛斯说:“恐怕没几个人。”

    “陛下,戴佛斯爵士说得没错,”派洛斯学士道,“把信念出来效果更好。”

    “好是好,却也更危险。”史坦尼斯说,“我这都是些不中听的话。”

    “请派骑士给我,让他们来念,”戴佛斯说,“这样比我说什么都有份量。”

    史坦尼斯对这建议似乎很满意,“好,我就给你几个人。反正我手下有的是宁愿念信不想打仗的骑士。安全的地方就公开行事,危险的时刻则掩人耳目,用上你所知的一切走私伎俩:黑帆、隐密海湾,等等。如果缺信,就抓几个修士,叫他们多抄几份。你二儿子我也有用,我要他驾着玛瑞亚夫人号横渡狭海,抵达布拉佛斯及其他自由贸易城邦,将这些信带给那里的统治者。我要让全世界知道我的宣言,以及瑟曦的恶行。”

    你当然可以告诉他们,戴佛斯心想,但他们会信吗?他若有所思地瞥了派洛斯学士一眼。国王察觉到他的目光。“学士,去写信吧,时间紧迫,我们还需要很多信。”

    “遵命。”派洛斯鞠躬离开。

    国王等他离开之后方才开口,“戴佛斯,你有什么话不愿在学士面前说?”

    “陛下,派洛斯人很好,但每当我看见他脖子上的颈链,就忍不住为克礼森师傅哀悼。”

    “老头的死难道是他的错?”史坦尼斯望进炉火,“我根本没打算让克礼森参加宴会。没错,他是惹恼了我,给我一堆糟糕的建言,但我没要他死的意思。我本想让他安养天年,那也是他应得的补偿,结果”--他牙齿一咬--“结果他死了。派洛斯很能干。”

    “派洛斯不是重点,这封信……我很好奇,您的诸侯对此有什么看法?”

    史坦尼斯哼了一声,“赛提加断言信写得好,即使我让他去瞧我的便池,他也照样会说好。其他人只会像鹅一样点头。瓦列利安例外,他说事态要靠武力解决,而不是白纸黑字。这还用得着他来告诉我?他们全叫异鬼给抓走吧,我要听听你的意见。”

    “您这封信话直截了当,措辞激烈。”

    “我说的可是实话。”

    “没错,但您和去年一样,没有找到**的证据,。”

    “也不是没有,但人证在风息堡,就是劳勃的私生子,那个他在我结婚之夜,在我的喜床上搞出来的私生子。狄丽娜是佛罗伦家的人,被他临幸时还是**,所以后来劳勃公开承认了那孩子。大家叫他艾德瑞克·风暴,据说和我哥长得一模一样。我想,只要让百姓们看看他,再看看乔佛里和托曼,真相就不辩自明了。”

    “可是,倘若他人在风息堡,又怎么能让全国百姓看到呢?”

    史坦尼斯用手指敲打地图桌,“这是个难题,众多难题中的一个。”他抬起眼,“关于这封信,我知道你还有看法,快说。我封你为骑士,可不是要你学花言巧语的道道儿,我手下那批诸侯难道还不够吗?戴佛斯,有话直说。”

    戴佛斯微微鞠躬,“信的末尾,有一句话,怎么念的?奉承上主明光照耀……”

    “是。”国王咬紧牙关。

    “您的子民恐怕不会喜欢这句。”

    “都像你一样?”史坦尼斯尖刻地问。

    “您或许可以改成‘以天上诸神与地上凡人为见证’或者‘以新旧诸神之名’……”

    “走私者,你倒虔诚起来了?”

    “陛下,这正是我想问您的。”

    “是吗?听起来你不但不喜欢我的新学士,连我新信仰的神也不喜欢。”

    “我对这个光之王所知不多,”戴佛斯承认,“但对我们早上烧掉的诸神却是很熟悉。铁匠长年保佑我船只平安,而圣母给了我七个身强力壮的儿子。”

    “是你妻子给了你七个身强力壮的儿子,你可有向她祈祷?我们今早上烧掉的不过是些木头。”

    “或许如此,”戴佛斯道,“我小时候,在跳蚤窝沿街乞讨,修士们偶尔会给我东西吃。”

    “如今给你东西吃的人不就是我?”

    “您让我身居高位,而我给您的回报便是实事求是、实话实说。假如您把百姓长久以来信奉的诸神全部推翻,硬塞给他们一个连名字都念不好的神,恐怕他们是不会爱戴您的。”

    史坦尼斯倏地起身,“‘拉赫洛’念起来有这么难?百姓不会爱戴我?你倒是说说看,他们什么时候爱过我了?既然如此,他们爱不爱我又有什么差别?”他走到面南的窗户,远眺月夜里的海洋。“从我亲眼目睹‘傲风号’触礁沉没的那天起,我便不再信神。我指天发誓,绝不敬拜任何淹死我双亲的残酷神只。在君临时,总主教成天对我唠叨世间一切公理正义均来自于七神,但我见到的种种‘公理正义’,却都是人力所为。”

    那为何又找个新神

    “既然您不信神--”

    “--那为何又找个新神?”史坦尼斯打断他,“这话我也问过自己。我对神灵所知不多,更不想理会,但我知道,这个红袍女祭司握有力量。”

    是啊,然而是何种力量呢?“从前,克礼森有智慧。”

    “走私者,我相信他的智慧,也相信你的机灵,可这有什么用呢?风息堡下属的诸侯对你不理不睬,我低声下气向他们请求,得到的却是嘲笑。总之我再也不会如此窝囊,谁也别想再嘲笑我。铁王座于法应属于我,但我要如何夺得?国内有四个王,其他三个都比我有钱,兵力也比我多,我手中只有船……还有她。红袍女。你知道吗?我手下一半以上的骑士连她的名字都不敢念,就算她除此之外别无所长,仅仅作为一个散播恐慌的女巫便已很有价值。人一胆寒便先输了一半。更何况她说不定真有其他本领,我打算查个清楚。”

    “我告诉你,我年轻时,曾在野外发现一只受伤的苍鹰。我为它细心疗养,替它取名‘傲翼’。它会停在我肩上,会跟着我来来去去,还会吃我手上的食物,但它从不肯展翅遨翔。我多次带它外出打猎,然而它始终飞不到树梢之上。劳勃笑话它是‘衰翼’。他自己有只矛隼叫‘响雷’,从未漏失一只猎物。某天我们的叔公哈伯特爵士要我换只鸟养,他说,继续养傲翼会让我变成笑柄,这话没错。”史坦尼斯·拜拉席恩转身背离窗户,背离南海的幽影。“既然七神连只麻雀都不曾给我,现在是我换只猎鹰的时候了,戴佛斯,换一只红色的猎鹰。”

第11章 席恩

    派克城周围虽无停泊之处,席恩仍想从海上看看父亲的城堡,一如十年之前。当年劳勃·拜拉席恩的战船载他远离家园,去作艾德·史塔克的养子。那天他站在船栏边,听着船桨划水和桨官的鼓声,望着派克城在远方逐渐缩小。现在,他想看着它从眼前的海平线上升起,慢慢变大。

    于是“密拉罕号”顺着他的意思驶过陆岬。船帆抖动,船长咒骂着强风、船员和贵族少爷的愚蠢想法。席恩拉起兜帽,遮挡飞溅的层层浪花,引颈望乡。

    岸边全是尖石绝壁,整个城堡彷佛与之结为一体,塔楼、城墙、桥梁和悬壁有着同样灰黑石材,同样恶浪侵袭,同样暗苔攀附,同样鸟粪遍布。葛雷乔伊家族堡垒所在的角岬,曾经如剑一般地刺进海中,然而历经浪涛日夜拍打,早在千年前这块土地便已支离破碎,如今只剩三座贫瘠荒岛,以及十二根高耸巨岩,彷佛祭祀某个无名海神的圣殿支柱,怒涛则继续肆虐其间。

    派克城高耸于三岛与海柱之上,与它们浑然一体,其势阴沉而不可侵犯。通往最大岛的石桥所在陆岬被高墙所阻隔,巨大的主堡便位于该岛,远处则是“厨堡”和“血堡”,各自占据一座小岛。海柱上有高塔和外屋,倘若彼此距离近,便以封闭的拱形通道相连,若是距离较远,则用长而摇晃的木绳吊桥衔接。

    圆形的“海中塔”自最外岛如断剑般的裂口处拔高窜起,这是城堡最古老的建筑,其下的陡峭海柱被无数浪花摧残,几被腐蚀殆尽。高塔底部有几世纪以来累积的白色盐晶,上方的楼层则爬满绿色地衣,像是盖了一层厚厚的毯子;尖锐的塔顶色呈烟黑,守夜篝火长年不绝。

    父亲的旗帜在海中塔顶飘动。密拉罕号距离太远,因此席恩只看到旗帜本身,但他很清楚上面的图案:葛雷乔伊家族的金色海怪,手脚蠕动,背景墨黑。旗帜高悬于铁杆,在劲风中颤动,宛如挣扎欲飞的鸟。此地没有史塔克家冰原狼飞扬跋扈的余地,葛雷乔伊家的海怪不需寄居其阴影之下。

    席恩从未见过如此慑人的景象:城堡后方天际薄云疾走,隐约可见彗星的红尾巴。从奔流城走到海疆城,梅利斯特家的人一路争论彗星的意义。这是我的彗星,席恩对自己说,把手伸进绒毛披风的口兜,摸摸油布小袋。这里有罗柏·史塔克给他的信,虽是薄纸一张,却与王冠等价。

    “大人,城堡还和您印象中的一模一样吗?”船长的女儿靠着他的臂膀问。

    “小了些,”席恩坦承,“大概是距离的关系。”密拉罕号是一艘来自旧镇的南方大肚子商船,载运着葡萄酒、布料和种子,准备前去交换铁矿。船长同样是个来自南方的大肚子商人,他一见到城堡下方的崎岖岩岸,便噘起厚厚的嘴唇,远远避开滩头,对此席恩颇感不悦。换做是铁岛出身的船长驾驶长船,一定会沿着峭壁,穿过横跨主堡与城门楼之间的桥梁,然而这个肥胖的旧镇佬既无那种技术,也没有够格的船员,更没有勇气尝试这样的行为。于是他们保持在安全距离之外航经派克城,席恩只能远远眺望。即便如此,密拉罕号还费了好一番功夫才没撞上礁石。

    “这里一定常刮大风。”船长的女儿说。

    他笑道:“岂止风大,还湿冷得紧。老实讲,这是个很艰苦的地方……但我父亲大人曾说,艰苦的地方才养得出坚毅的人,而坚毅的人将统治世界。”

    过了一会儿,脸色变得像海水一样青的船长走过来向席恩打躬作揖,问道:“大人,我们可否立即入港?”

    “可以。”一抹浅笑拂过席恩嘴唇。他不过靠点黄金,便使这旧镇佬厚颜无耻地卑躬屈膝。若当初在海疆城等他的是艘铁岛长船,这趟旅途肯定大不相同。只是铁岛船长个个心高气傲,难以使唤,见了贵族也不会大惊小怪。铁群岛是个小地方,没有什么大世面,长船则比岛更小。俗谚云“每个船长都是自己船上的国王”,也难怪这里被称为“万王之地”。一旦你看过自己的王在船栏边拉屎,或在暴风雨中面色发青,便说什么也没法向他们下跪了,遑论奉若神明,所以每个船长都必须强硬。几千年前,“血手”乌伦王说过:淹神造人,人造王冠。

    您离家有几年了

    如果他乘坐长船,横跨大洋的时间也会减半。老实说,密拉罕号根本是个行动困难的大澡盆。若是碰上暴风雨,他可不想待在这艘船上。不过话说回来,席恩也没什么好抱怨的,起码他到了家,也没淹死,何况旅途中还有其他“娱乐”。他伸手搂住船长的女儿,“抵达君王港再通知我,”他对她父亲说,“我们回房去。”他领着女孩朝船尾走去,留下她敢怒不敢言的父亲。

    其实这原本是船长的房间,但他们自海疆城启航之后,便交由席恩使用。船长的女儿并没有一并交他“使用”,而是自己听话地上了他的床。一杯酒,几句甜言蜜语,她便乖乖就范。对他来说,这女孩嫌胖了点,皮肤和燕麦一样斑斑点点,不过她的**握在手里很舒服,况且本来还是个**。照说以她的年龄不应如此,席恩稍觉奇怪。他相信船长对此一定大为不满,可眼看那家伙一边强忍怒火,一边对他卑躬屈膝,脑子里总打着事成后高额赏金的算盘,却也是妙事一桩。

    席恩脱掉湿斗篷,女孩说:“大人,回故乡一定很高兴吧?您离家有几年了?”

    “差不多十年。”他告诉她,“当初我被送到临冬城当艾德·史塔克养子时,只有十岁。”名义上是养子,实际则是人质。他当了半辈子人质……如今总算重获自由,再度掌握自己的生命,再也不需被史塔克家颐指气使。他把船长的女儿拉近,亲亲她耳朵,“把斗篷脱了吧。”

    她垂下眼睛,突然害羞起来,但还是照办了。被海水浸湿的外套从她肩头滑落到甲板,她对他微微一鞠躬,露出不安的微笑。她笑的时候看起来实在有些苯,但他本不指望女人聪明。“过来,”他对她说。

    她靠过去,“我还从未去过铁群岛呢。”

    “那是你运气好。”席恩抚弄着她的头发,头发又黑又滑,只可惜饱经风吹雨打,有些打结。“铁群岛环境严苛,地形崎岖,既无舒适生活,也无前途可言。活着的时候日子很难过,死亡与你形影不离。人们晚上喝酒寻乐之际,都是在比谁过得凄惨,是和大海搏斗的渔夫呢,还是想从贫瘠土地里挖出一点作物的农人。老实讲,最可怜的要数矿工,他们成天在黑暗中卖命,到头来都为了什么?铁、铅还有锡。难怪古代铁民要外出劫掠。”

    笨女孩似乎没听进去,“我可以跟您一同上岸,”她说,“如果您要我的话……”

    “你是可以上岸,”席恩**她的**,“但恐怕不能跟我一起。”

    “大人,我可以在您的城堡里做事。我会洗鱼、烤面包和搅奶油,父亲说我的胡椒螃蟹汤没人比得上。您可以安排我在厨房做事,我可以煮胡椒螃蟹汤给您喝。”

    “晚上就帮我暖床?”他伸手去解她胸衣的蕾丝,动作熟练而灵巧。“要在以前,我是有可能抓你回家,逼你作我老婆,无论你愿不愿意。这对古代铁民而言真是家常便饭。所谓男子汉,既要有和他同为铁岛人的‘岩妻’,也要有‘盐妾’,就是从外面抢回来的女人。”

    女孩睁大双眼,却不是因为他裸露了她的胸部。“大人,我愿当您的盐妾。”

    “恐怕那都是过去的事啰,”席恩的手指绕着她的**转,慢慢地朝那颗肥大的棕色乳头靠近。“如今我们再不能拿火把提长剑,乘风破浪随心所欲。现在我们得安心翻地,和其他人一样撒网捕鱼,有点腌鳕鱼和燕麦粥撑过严冬,就算好年生啦。”他张口含住她的乳头,咬得她颤声吸气。

    “如果您要的话,可以再把东西放进去。”他一边吸,她一边在他耳际细语。

    等他吸完抬头,刚才含住的地方已成暗红。“我要教你一点新东西。把我裤子解开,用嘴巴取悦我。”

    “用嘴巴?”

    他伸出拇指,轻轻拂过她厚实的双唇,“小宝贝,这张嘴巴生来就是要这么用的。如果你想当我的盐妾,就该乖乖听话。”

    她起先有些羞怯,但以一个如此蠢笨的女孩来说,进步得很快,令他十分满意。她的口腔和**一样又湿又软,而且这样一来他便不需听她无聊的蠢话。要生在从前,我大概真会收她做盐妾吧,他一边想,一边伸手拨弄她纠结缠绕的头发。但那都是过去的事了,那时我们仍然遵循古道,以战斧而非锄头谋生,不论财宝、女人或光荣,一律强取豪夺。挖矿是外地抓来的俘虏该做的事,种田捕鱼这些窝囊勾当亦然,铁岛人绝不亲自动手。战争才是铁民的正当职业,淹神造人,便是要他们**掳掠,用鲜血、烈焰和欢歌开创新天新地,并用之镂刻名姓。

    然而龙王伊耿烧死了“黑心”赫伦,断绝古道,并将赫伦的王国交给软弱的河间人,把铁群岛变成大一统国度中毫不起眼的一滩死水。然而故往那些腥红色的故事依旧在群岛各处的流木篝火和冒烟壁炉边流传,尤其在派克城高大的石砌厅堂里。席恩父亲的名号之一便是“掠夺者之首”,而葛雷乔伊家族的族语则傲然宣称“强取胜于苦耕”。

    巴隆大王之所以举兵叛乱,实为恢复古道,而不只是出于称王虚荣。劳勃·拜拉席恩在好友艾德·史塔克助阵之下,为重现古道的希望画下一个血淋淋的句点。如今两人均已不在人世,取而代之的是毛头小鬼,而当年征服者伊耿所创建的国度,业已分崩离析,残破不堪。时机已然成熟,席恩心想,一边任船长的女儿忙着上下吸吮,就在今季,就在今年,就在今天,而我就是最佳人选。他不怀好意地暗笑,心想待会父亲听了不知会是什么表情:他是家中的老么,多年的人质,可巴隆大王做不到的事,却被他办成了。

    我绝不再远离大海

    高潮如暴风骤雨般突如其来,精液喷得女孩满嘴都是。她惊慌地想抽开,却被席恩抓头发按住。事后她爬到他身边,“大人可还满意?”

    “还不错。”他对她说。

    “尝起来咸咸的,”她低声道。

    “像海?”

    她点头,“大人,我一直很喜欢海。”

    “我也是。”他边说边漫不经心地**她的乳头。此话不假,对铁群岛的子民而言,海洋象征着自由。他本已忘记这些感觉,直等密拉罕号扬帆驶离海疆城,又不自禁地重复忆起。是那些声音,让他想了起来:木材和绳索的嘎吱,船长的吆喝,风吹船帆的绷紧声响,每一种都如自己心跳那么熟悉,那么令人安心。我要记住它们,席恩暗自发誓,我绝不再远离大海。

    “大人,就带我一起走吧。”船长的女儿哀求,“我不求进您的城堡,我可以留在附近的镇上,做您的盐妾。”她伸手去抚摸他脸颊。

    席恩·葛雷乔伊挥开她的手,爬下卧铺。“我属于派克城,你属于这里。”

    “这里我没法待了。”

    他系上裤带,“为什么?”

    “我父亲,”她对他说,“大人,等您一走,他便会处罚我,他会打我骂我。”

    席恩从架上取回斗篷,旋身披上。“作父亲的都是这副德行。”他用银钩扣上披风,“你去跟他说,他应该高兴才对。我干了你那么多次,你不怀孕也难。能生下国王的私生子,这可不是人人都有的荣幸。”她一脸蠢样地看着他,于是他丢下她走出去。

    密拉罕号正缓缓绕过一个林木茂盛的陆岬。长满松树的峭壁之下,十几只渔船正忙着收网。大商船离它们远远的,作之字形移动。席恩走到船首,以求更好的视野。他首先看到波特利家族的城堡,小时候这座堡垒是木材和篱笆搭建而成,但劳勃·拜拉席恩一把火将城堡烧了个干净,沙汶伯爵后来用石头重建。如今这座小小的方形堡垒座落在山丘上,淡绿色旗帜悬挂在矮胖塔楼的顶端,上面绣着成群银鱼。

    在小城堡看起来不太可靠的保护之下是名为君王港的渔村,码头停满船只。他上回见到的君王港是浓烟密布的废墟,崎岖岩岸边布满长船余烬和舰艇残骸,宛如死去海怪的尸身,房舍也仅存断垣残壁和冷却烟灰。十年过后,战争的痕迹几不复见。村民用旧石筑起新屋,割下草皮搭建屋顶。码头边盖了一间新旅店,足足有旧时的两倍大,一楼用石砖砌成,二三楼则是木头材质。旁边的圣堂始终没有重建,只剩当初的七角基底,看来劳勃·拜拉席恩的怒火已经彻底坏了铁岛人对新神的胃口。

    席恩对船的兴致远胜过对神。在不计其数的渔船桅杆中,他瞥见一艘泰洛西的商船正在卸货,旁边停靠着一艘笨拙的伊班小船,船壳全用沥青涂成黑色。除此之外,还有为数甚多的长船,至少五六十艘,停在港外的海中,或是搁在北边的鹅卵石岸上。部分船上的标志来自附近岛屿,像是温奇家族的血月旗,古柏勒头领的条纹黑号角,还有哈尔洛家族的银色镰刀。席恩在其中找寻叔叔攸伦的“宁静号”,却没看到那艘狭长红船的恐怖帆影。父亲的“泓洋巨怪号”倒是停在码头,船首前方有一根海怪形状的巨大灰色铁撞锤。

    难不成巴隆大王早已料到他的来历,所以早早召集葛雷乔伊家族下属的诸侯?他不禁再度伸手探进披风,摸摸油布袋。除了罗柏·史塔克,没人知道这封信的内容。他们非常谨慎,不敢将此等要事交给信鸦。然而巴隆大王也不是省油的灯,儿子多年在外,偏选此刻归家,他很可能猜到此行意图,并预做准备。

    想到此处他有些不悦,父亲的战争早已结束,而且徒劳无功。现在该是席恩出头的时候了--这是他的计划,也将是他的荣耀,未来的王冠也该是他的。可是,假如长船舰队已开始集结……

    他转念一想,这或许只是防患于未然,预先采取防御行动,以免战火蔓延至此。人一老,本就容易提心吊胆,父亲的确老了,指挥铁岛舰队的二叔维克塔利昂也是。大叔攸伦另当别论,可“宁静号”此刻似乎不在港中。这样最好,席恩对自己说,如此一来,我便可以尽早出兵。

    密拉罕号逐渐朝陆地靠近,席恩在甲板上焦躁不安地来回踱步,频频扫视岸边。他原本便不期望巴隆大王亲自驾临,但父亲总会派人来接他吧。总管“臭嘴”西拉斯,波特利头领,甚至“裂颚”达格摩。如果能再看到达格摩那张狰狞的老脸一定很棒。再怎么说,他们总不至于对他此行一无所知啊。罗柏自奔流城送出了七只信鸦,后来他们发现没有长船来海疆城迎接,杰森·梅利斯特判定罗柏的信鸦没把消息带到,便又派出自己的。

    然而他却不见任何熟悉面孔,没有前来护送他从君王港进驻派克城的荣誉护卫,只有老百姓来来往往。码头工人从泰洛西商船上推酒桶下船,渔民叫卖当日的鱼货,小孩则奔跑嬉闹。一名穿着海蓝色长袍的淹神僧侣领着两匹马,沿碎石海岸缓缓而行,在他上方,一个妓女自旅店窗户探头出来,朝路过的伊班水手招呼。

    好些君王港的商人已经聚集在码头上等船进港,密拉罕号刚绑缆绳,他们便高声叫问起来。“咱们从旧镇来!”船长朝下喊,“带了苹果、橘子,青亭岛的葡萄酒,盛夏群岛的羽披风,一匹密尔蕾丝,小姐们用的镜子,还有一对旧镇造的木竖琴,货真价实!”船板嘎吱嘎吱地降下,轰的一声压上码头。“我还把你们的少主给带回来啦!”

    我是真心爱着您啊

    君王港商人一脸茫然,呆头呆脑地瞪着席恩,他这才明白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己是谁。他颇觉恼怒,塞了一枚金龙币到船长手里。“叫你的人把我的行李搬下去。”不等对方回话,他便大步跨下船板。“旅店老板!”他高声道,“我要马!”

    “是的,大人。”那人答道,却连个躬也没鞠。他已经忘了铁岛人有多么胆大包天。“我这儿刚好有一匹可用。大人,您去哪儿?”

    “派克城。”这蠢才竟然还没认出他。早知道他该穿那件胸前绣了海怪家徽的上好外衣才对。

    “那您得赶紧上路,才能在天黑前到派克城哟。”旅店主人说,“我让我家小鬼跟您一道去,帮您带路。”

    “不用麻烦你儿子。”一个低沉的声音喊道,“你的马也免了。我来带侄子回去。”

    说话的人正是他刚才看到牵马沿岸行走的僧侣。此人一靠近,四周百姓纷纷屈膝跪下,席恩听见店主人低声说:“‘湿发’来了。”

    僧侣生得高瘦,一双锐利的黑眼睛,还有个鹰钩鼻,身上穿着灰蓝绿三色相间的袍子,正是大海的颜色,象征着淹神。他腋下用皮带绑了一个水袋,及腰的黑色长发和从不修剪的胡子中缀满了干海草。

    席恩似乎想起了什么。巴隆大王向来少给儿子写信,偶有几封也语气唐突,但有次他的确提及自己幼弟在暴风雨中被卷入海里,后来被安然冲回岸上,接着便投身神职。“伊伦叔叔?”他不敢确定。

    “席恩侄儿,”僧侣回答,“你父亲大人吩咐我来接你。走吧。”

    “叔叔,稍等。”他朝密拉罕号转身,“我的行李!”他命令船长。

    一名水手取来他那把紫杉木长弓和箭筒,提着他上好衣服的则是船长的女儿。“大人,”她红了眼眶。他接过衣袋,她作势抱他,当着她自己的父亲、他的僧侣叔叔和岛上居民的面!

    席恩技巧地避开去,“谢谢你。”

    “求求您,”她说,“大人,我是真心爱着您啊。”

    “我得走了。”叔父已沿码头走开老远,席恩连忙三步并作两步跟上。“叔叔,我没想到是您。经过这十年,我本以为父亲母亲会亲自来接我,或者派达格摩率荣誉护卫来。”

    “你没资格质疑派克岛掠夺者之首的命令。”僧侣的语气冷冷冰冰,完全不像席恩印象中那个人。伊伦·葛雷乔伊本是他最亲切的叔叔,个性玩世不恭,开朗爱笑,喜好音乐、美酒和女人。“至于达格摩,‘裂颚’奉你父亲之命前往老威克岛,召唤斯通浩斯和卓鼓两家。”

    “这是为什么?长船为什么在此集结?”

    “长船集结还会为什么?”先前叔叔把两匹马栓在岸边的旅店前。他们一走到那里,他便转身面对席恩。“好侄儿,你跟我说实话,你是不是信了狼仔们的神?”

    事实上席恩很少祈祷,但这种事可不能在僧侣面前谈,即使是亲叔叔。“奈德·史塔克信的是棵树。不,我才不屑史塔克的神。”

    “很好。跪下。”

    地上满是石头和泥泞,“叔叔,我--”

    “我叫你跪下!怎么,你该不会成了个绿地少爷吧,太尊贵了?”

    席恩跪下来。他此行有更重要的目标,说不定还需要伊伦助他一臂之力。为了王冠,裤子上多点泥巴和马粪也值得,他心想。

    “低头。”叔叔举起水袋,打开塞子,将里面的海水朝席恩当头倒下。海水浸湿了他的头发,从额头流进眼睛,自双颊淋下,渗进他的披风和外衣,淌到背上,宛如一条冰冷小河直下背脊。海盐刺痛了他的眼睛,他只能拚命忍住不叫出声。唇上,他尝到海洋的味道。“让您的仆人席恩如您一般自海中重生!”伊伦·葛雷乔伊吟诵,“给予他海盐的祝福,给予他坚石的祝福,给予他钢铁的祝福。侄儿,你可还记得祷词?”

    “逝者不死。”席恩想了起来。

    “逝者不死,”叔叔应道,“必将再起,其势更烈。起来吧。”

    席恩站起身,眨眼忍住泪水。叔叔一言不发地塞上水袋,解开马缰,骑了上去。席恩也跟着做。两人离开旅店和码头,经过波特利头领的城堡,进入岩石丘陵。僧侣一句话也没再说过。

    “我半辈子远离家园,”最后席恩忍不住了,“岛上是不是变了很多?”

    “男人从大海捕鱼在土地耕作然后死掉,女人躺在鲜血与苦痛的床铺上挤出短命的孩子。日升月落,风潮依旧,诸岛便是神所创造的模样。”

    我的老天,他真是变了一个人,席恩心想。“姐姐和母亲还住在派克?”

    “不。你母亲现在跟她妹妹住在哈尔洛岛,她为咳嗽所苦,而那里的气候不那么恶劣。你姐姐则奉你父亲之命,乘‘黑风号’到大威克岛传信去了。不过你放心,不用多久她就会回来。”

    席恩一听便知黑风号是阿莎的长船,他已有十年不见姐姐,但对她至少还有这点了解。想来真有趣,她为自己的座舰取了这样的名字,而罗柏·史塔克则有只叫“灰风”的狼。“史塔克家是灰色,葛雷乔伊家是黑色,”他微笑着喃喃自语,“但两家似乎都喜欢风。”

    对此僧侣没有表示意见。

    “叔叔,那您呢?”席恩问,“当年我离开派克城时,您还没出家。我常常想起您站在桌子上,手拿装麦酒的角杯,放声高唱古代掠夺战歌的样子。”

    “那时我还年轻,爱慕虚荣。”伊伦·葛雷乔伊道,“大海洗去了我的愚昧和虚妄。侄儿,过去的我已经淹死了,他的肺里灌满海水,鱼儿吃掉了他眼睛上的鳞。当我再次站起,眼睛便看得清楚了。”

    他不只是性情乖张,简直是疯了!席恩比较喜欢记忆中那个伊伦·葛雷乔伊。“叔叔,父亲他为何集结军队和舰船?”

    我们奉命绝不可说与外人

    “等你到了派克城,他自然会告诉你。”

    “我现在就想知道他的计划为何。”

    “从我这里,你不可能知道。我们奉命绝不可说与外人。”

    “连我也不行?”席恩勃然大怒。他带过兵打过仗,曾与国王一同捕猎,在比武大会中赢得优胜,并和黑鱼布林登、安柏家的大琼恩并肩作战,参与呓语森林大捷,睡过的女人多到记不清,小叔竟然还把他当成十岁小孩!“如果父亲有意出兵,我一定要知道。我可不是‘外人’,我是派克和铁群岛的继承人!”

    “这个嘛,”叔叔说,“还不一定。”

    这句话像是一记火辣辣的巴掌。“还不一定?我的哥哥们全死了,父亲大人就剩我这一个儿子!”

    “还有你姐姐。”

    阿莎!他有些不知所措,她比席恩大三岁,但是……“除非男性直系血亲断绝,否则女人没有继承权!”他大声强调,“我警告你,谁也别想抢走我的权利!”

    叔叔哼了一声,“小子,你胆敢‘警告’侍奉淹神的人?我看你忘本忘得可真彻底。如果你以为你父亲会把铁群岛拱手让给史塔克,那就大错特错。现在给我闭嘴,路还很长,没工夫听你像鸟鹊一样叽叽喳喳!”

    席恩强自按捺怒火,闭起嘴巴。原来如此,他心想,他们以为我在临冬城住了十年,就变成史塔克家的人了吗?艾德公爵虽让他和自己的儿女一起成长,但席恩始终不是他们的一份子。全城上下,从史塔克夫人到最低贱的厨房小弟,都知道他是用来确保他父亲“表现良好”的人质,并都如此待他。就连那私生子琼恩·雪诺所受的待遇都比他好。

    艾德公爵每每试图扮演父亲的角色,然而席恩总提醒自己,对方正是为派克城带来血腥杀戮,并迫使他远离家园的人。小的时候,他一直活在史塔克的严峻面容和那把恐怖巨剑的阴影中,他的妻子则更是疏离而猜疑。

    至于他们的儿女,年纪小的几与婴儿无异,只有罗柏和他的异母弟弟琼恩·雪诺稍长,能引起他注意。那私生子性情阴沉,对任何奚落均十分敏感,尤其嫉妒席恩的高贵出身和罗柏对他的重视。对罗柏本人,席恩倒有几分感情,一种对弟弟的感情……不过这话最好别说出口。看来在派克城里,战争的伤痛仍未止息。他不该感到意外,诸岛活在过去,因为现实太严苛也太痛苦,令人难以承受。更何况父亲和叔叔们都老了,年老贵族就是这副德行,至死牢记陈年旧帐,不忘记任何纠葛,更无原恕可能。

    梅利斯特家正是如此。从奔流城到海疆城的路上,他与他们为伴。派崔克·梅利斯特是个还不错的伙伴,两人对女孩、美酒和放鹰狩猎有相同的兴趣,可老杰森伯爵眼见自己继承人和席恩越来越要好,便把派崔克拉到一边,提醒他不要忘本。他们的家堡海疆城正是为防守海岸,抵御铁民劫掠而建--尤其是提防派克岛的葛雷乔伊。城中的“洪钟塔”因塔上的巨大青铜钟而得名,古时每当长船出现在西方洋面,他们便会敲响警钟,呼告村镇居民和田里农人速速入城避难。

    “也不想想三百年来总共就敲过一次。”翌日,派崔克拿一罐青苹果酒来找席恩,一边喝一边把父亲的教诲告诉他。

    “就我老哥突袭海疆城那次。”席恩说。此役杰森伯爵在城下斩杀了罗德利克·葛雷乔伊,并将铁岛掠夺者赶回海里,“如果你父亲认为我因此而对他怀有敌意,那他显然不认识罗德利克。”

    说完两人哈哈大笑,然后快马加鞭去找一个和派崔克相好的磨坊**。现在和我同行的是派崔克就好了。管他是不是梅利斯特家的人,跟他作伴总比眼前这个曾是伊伦叔叔的怪老僧有趣得多。

    他们越行越高,进入荒脊的岩石丘陵。很快大海便消失在视线之外,但潮湿的空气中盐味依然强烈。他们以稳定的速度缓缓前进,经过一块牧羊人的地,以及一座废弃的矿坑。眼前这个伊伦·葛雷乔伊信仰虔诚,不爱说话,所以两人几乎一语不发。席恩实在按捺不住。“临冬城现在由罗柏·史塔克当家,”他开口。

    伊伦继续骑,“新狼换旧狼,有何差别?”

    “罗柏已与铁王座决裂,自封北境之王。岛外到处都在打仗。”

    “学士的信鸦飞过咸水汪洋,迅如飞石。这是又冰又冷的旧闻。”

    “叔叔,这意味着新日子即将来临。”

    “每天太阳升起,都是新日子的来临,和旧日子却也差不多。”

    “我在奔流城听到的可不是这样,人人都说红彗星象征新纪元到来,它是诸神的信使。”

    “是预兆没错,”僧侣表示同意,“不过是来自我们的神,而非他们的诸神。那是一个燃烧中的火炬,与我族古时所持者无异。那是淹神自海中带来的火炬,预示着即将高涨的海潮。此刻我们自当集结船队,让刀剑和烈火降临人世,一如他过去所作所为。”

    席恩微微一笑,“完全同意。”

    “对神而言,你的意见就如暴风中的一滴雨。”

    老头子,这滴雨有朝一日会成为一方霸主。席恩已经受够了叔叔的阴郁,于是他脚踢马刺,快步前驱,脸上挂着微笑。

    接近日落时分,他们抵达派克城下,城墙如一道黑石新月连缀两边峭壁,中间是城门楼,两边各有三座方形高塔。席恩仍旧能辨认出当年劳勃·拜拉席恩的投石机所炸出的伤痕。被毁的南塔业已重建,用了淡灰石材,尚未被地衣覆盖。当年劳勃便从这里攻破城堡,挥舞着手中战锤,跨越乱石和尸体,杀将进来,奈德·史塔克跟在他身旁。那时席恩远远从海中塔望着这一切,至今仍时时梦见火炬熊熊,听到城楼崩塌的轰然巨响。

    大人,他五年前就死了

    城门大开,生锈的铁闸早已升起,城墙上的卫兵用陌生的眼光打量着回家的席恩·葛雷乔伊。

    过了外围石墙,便是广达五十亩的陆岬,连亘海天。马厩和狗舍都位于此,还有一些外屋。成群猪羊各自挤在圈里,城里的狗则四处奔跑。南边是悬崖,以及通往主堡的宽阔石桥。席恩翻身下马,听见熟悉的浪涛拍岸声。一名马厩小厮过来牵走他的坐骑。两个骨瘦如柴的小孩和几名农奴呆呆地望着他,但完全不见父亲踪影,也没有任何他儿时记忆里的人物。回家竟是碰上这样的场面,真是既黯然又辛酸啊,他心想。

    僧侣没有下马,“叔叔,您不留下来过夜,和我们共进晚餐吗?”

    “我的任务是把你带来,现在你来了,我便要回去为淹神服务。”伊伦·葛雷乔伊调转马头,缓缓从铁闸门满是泥泞的尖刺之下穿过,骑了出去。

    一名身穿平凡灰布裙服的驼背老妪小心翼翼朝他走来,“大人,我奉命带您到房间休息。”

    “谁的命令?”

    “是您父亲大人的命令,大人。”

    席恩脱下手套,“所以你还真认得我。为什么我父亲没有来迎接我?”

    “大人,他在海中塔里等您。请您先稍事休息。”

    我还嫌奈德·史塔克冷漠呢。“你又是谁?”

    “海莉亚,我为您父亲大人管理城堡。”

    “总管是西拉斯才对吧?大家叫他‘臭嘴’。”即便现在,席恩都还记得老头口中的酒臭。

    “大人,他五年前就死了。”

    “魁伦学士呢?他人在哪儿?”

    “长眠于海底。现在照顾信鸦的是温达米尔。”

    我好像成了这里的陌生人啊,席恩心想,明明什么都没变,却又好像什么都不一样了。“那就带我去房间吧,女人。”他命令。她僵硬地鞠个躬,领着他穿过陆岬,走到桥边。这里总算和记忆中相符:老旧的石桥因浪花而滑溜,爬满地衣,脚下的怒涛有如凶猛巨兽,带着盐味的海风贴紧衣服。

    过去他想像自己回家的情景,脑中浮现的总是海中塔里他以前那间舒适卧房,没想到老妇却带他进了“血堡”。这里的厅堂较为宽敞,装潢也较佳,但还是一样湿冷。分给席恩的套房屋顶极高,竟因阴暗的关系看不到天花板,里面寒气袭人。倘若他不知“血堡”正因这组套房而得名,对此的印象可能会好些。千年以前,某个河流王所有的儿子全部在此惨遭屠杀,他们熟睡时被活活砍成碎片,再送回大陆给他们父亲。

    至于葛雷乔伊家的人,虽从未在自家城中遭他人谋害,但兄弟阋墙是常有的事,好在他的哥哥们全都死了。他嫌恶地环顾四周,并非因为怕鬼,只因墙上的壁毡长满青霉,床垫凹陷、闻起来有霉味,灯心草席则老旧而开裂。这些房间已有多年不曾使用,透着彻骨的湿意。“给我弄缸热水,赶紧给炉子生火。”他吩咐老妪,“记得把其他房间的火盆也点燃,多少能驱走寒意。还有,看在诸神的份上,赶快找个人把这些破草席都清掉。”

    “是,大人,就照您的意思。”她连忙逃走。

    过了一会,他们果真照他的要求弄来热水。虽然水温不高,很快就变凉了,而且还是海水,但洗去旅途风尘已然足够。他一边看着两名奴工燃起火盆,一边脱去沾满尘土的衣裳,准备换装去见父亲。他挑了柔韧的黑皮靴,银灰色的羊毛软裤,胸前绣有葛雷乔伊家金色海怪的黑天鹅绒外衣,又在脖子上戴了一串细金链,腰间系上一条漂白的皮带,再配上一把短刀和黑金剑鞘的长剑。他抽出短刀,用拇指测试刀锋,又从腰袋里拿出磨刀石擦了几下。他对自己保养武器的习惯颇感自豪。“在我回来以前,把房间弄暖和,铺好新席。”他取出一双有金线涡形装饰的黑丝手套戴上,同时警告奴工。

    席恩经由一条封顶石砌走廊回到主堡,脚步回音应着下方不休的怒涛。海中塔位于一座歪曲的海柱上,欲达该处,需经三座桥梁,且一桥比一桥窄。最后一座桥仅以木材与绳索做成,在海风吹拂下摇晃不止,彷若活物。席恩才走到一半,心便似跳了出来。遥远的下方恶浪袭岸,激起层层水花。小时候他可以快步跑过此桥,即使夜半时分也行。小孩子天不怕地不怕,他的怀疑悄声说,成年人则不然。

    门是灰色的木料,上面镶了铁钉。席恩发觉它从内拴上,便握拳敲门,谁知木屑竟刺穿手套,扎得他忍不住咒骂。木头潮湿长霉,铁钉早已锈蚀。

    过了半晌,有个身穿黑铁胸甲和圆形头盔的卫兵开了门,“你就是那个儿子?”

    “滚开,否则要你好看!”那人往旁边站开。席恩爬上蜿蜒的楼梯来到塔顶,发现父亲正坐在火盆边,身穿发霉的海豹皮连身长袍,从下巴到脚都包在里面。铁岛之王听见石阶上的脚步声,便抬头看他唯一在世的儿子。他比席恩印象中要渺小得多,瘦削不堪。巴隆·葛雷乔伊一向很瘦,如今更彷佛被神灵放进大锅,煮干了全身每一寸肌肉,仅余肤发。他体瘦如柴,一副硬骨架,而那张脸简直就像用燧石凿出,惟独一双黑眼十分锐利。父亲的头发历经岁月和海风摧残,成了冬日大海的灰色,其间缀了几朵白浪,未经扎理,垂下过肩。

    “九年了?”最后巴隆大王开口。

    “十年。”席恩回答,脱下被刺破的手套。

    “你被他们带走时是个孩子,”父亲说,“现在呢?”

    “我已长大**,”席恩答道,“我是您的亲生骨肉,也是您的继承人。”

    那是好久以前的事了

    巴隆大王哼了一声,“这我可不敢确定。”

    “我会让您确定。”席恩向他保证。

    “你说十年?史塔克那家伙养你的时间和我一样长,你现在更成了他的使节。”

    “不。”席恩道,“艾德大人已死,他被兰尼斯特家的太后斩首示众。”

    “史塔克和那个砸破我城墙的劳勃,他们两个都死了。我发过誓一定要亲眼见他们进坟墓,现在果真如愿以偿。”他皱起眉头,“可遇上湿冷天气,我的关节还是会痛,和他们在世时没两样。所以到头来这有什么意义呢?”

    “当然有意义,”席恩走上前,“我带来一封信--”

    “是奈德·史塔克教你穿成这样?”父亲眯起眼睛,打断他的话,“他喜欢你穿天鹅绒和丝衣服,当他的乖女儿?”

    席恩只觉血气上涌,“我才不是他女儿!您不喜欢我的衣服,我换就是。”

    “非换不可。”巴隆大王甩开皮袍,站起身来。他没有席恩印象中那么高。“你脖子上戴的东西--用金子还是用铁换来?”

    席恩摸摸金链,他竟然忘了。那是好久以前的事了啊……依照古道,女人可以花钱买装饰品打扮自己,然而战士所穿戴的饰品,必得从自己杀死的敌人身上夺来,所谓“付铁钱”是也。

    “席恩,你脸红得跟闺女一样。我再问你一遍:你付的是金子,还是铁钱?”

    “是金子。”席恩坦承。

    父亲伸手抓住项链猛力一扯,差点没把席恩的脖子扭断,幸好链子先掉。“我女儿的爱人是把斧头,”巴隆大王说,“我绝不准我儿子打扮得跟个婊子似的!”他把项链丢进火盆,断链滑入燃烧的炭火。“果不出我所料,青绿之地上你养尊处优,史塔克家把你变成跟他们一个样!”

    “你错了,奈德·史塔克是囚禁我的狱卒,而我体内仍然流着海盐与钢铁的血脉。”

    巴隆转过身,伸手到火盆上取暖。“话虽如此,史塔克家那小鬼可把你当成训练有素的信鸦,乖乖带着他的小纸条来见我。”

    “这绝非什么纸条,”席恩道,“他开的条件是我提议的!”

    “这么说来,小狼很听你话,是不是?”巴隆大王似乎颇觉有趣。

    “没错,他听我的。我和他一起打猎,一起练剑,一起吃饭,一起打仗,我已经赢得了他的信赖,他把我当作哥哥一样,他--”

    “住口!”父亲指着他的脸,“不准你在这里,在派克城中,在我的面前说你是他‘哥哥’,你真正的哥哥就是被这个人的父亲杀的,难道你忘了你的亲哥哥罗德利克和马伦?”

    “我什么也没忘。”老实讲,哥哥根本不是奈德·史塔克所杀。罗德利克在海疆城死在杰森·梅利斯特伯爵手里,马伦则葬身于崩塌的南塔之中……不过倘若命运使他们碰上史塔克,想必他也会毫不迟疑地杀了他们吧。“哥哥们的样子我记得很清楚。”席恩坚持,他当然记得罗德利克酒后赏他的耳光,以及马伦恶毒的嘲弄和无休无止的谎言。“我同时还记得,我的父亲原本是个国王。”他拿出罗柏的信,向前一推。“信在这里……陛下,请您过目。”

    巴隆大王揭去封蜡,展开羊皮纸,那双黑眼来回扫视。“所以这小鬼想要再给我一顶王冠,”他说,“只要我帮他除掉敌人。”他的薄唇露出一抹微笑。

    “罗柏现下正准备攻打金牙城,”席恩道,“攻陷之后,他只需一天时间便可穿越丘陵。泰温大人的军队目前驻于赫伦堡,完全与西部隔绝,弑君者则被关在奔流城。西境只剩史戴佛·兰尼斯特爵士和他那群刚募集的新兵与罗柏作对。史戴佛爵士会将兵力部署在罗柏和兰尼斯港之间,也就是说,我们若从海上进犯,兰尼斯港将无力反抗。倘若神灵眷顾,我们很可能在兰尼斯特军尚未发觉前便拿下凯岩城。”

    巴隆大王哼了一声,“从没人能攻陷凯岩城。”

    “除了我们。”席恩微笑道。多么美妙!

    可惜父亲没笑,“罗柏·史塔克让你回来就为了这个?要你说服我同意他的计划?”

    “这是我的计划,不是罗柏的。”席恩骄傲地说。没错,接下来的胜利也会是我的,还有最后的王冠。“如果您同意,我将亲自领军。待我军自兰尼斯特手中拿下凯岩城,请您将之赐给我作为奖赏,我将在那里建立根据地。”有了凯岩城,他便能吞并兰尼斯港和西部富庶的黄金领地,那将是葛雷乔伊家族从未有过的财富与荣耀。

    “就凭这几个字,你的胃口倒不小。”父亲又把信读过一遍,“这狼崽子可没提奖赏的事,他只说你代表他,要我乖乖听话,派出舰队和大军为他作战,然后给我一顶王冠。”他抬起燧石般的眼睛,直视儿子。“他会‘给’我一顶王冠。”他复诵一遍,语气尖锐了许多。

    “那只是措辞不佳,实际上--”

    “实际上就是这个意思。那小鬼要‘给’我一顶王冠,既然是给的,就可以再收回去。”巴隆公爵手一挥,把信丢进火盆,正好落在项链上。羊皮纸四角卷起,发黑,起火燃烧。

    席恩简直不敢相信,“你疯了吗?”

    父亲反手便是一记耳光,“注意你的言辞。这里可不是临冬城,我也不是罗柏那小毛头,你没资格对我这样说话。我是派克岛掠夺者之首,海盐王与磐岩王,海风之子,我不需任何人施舍王冠,我付出铁钱,亲自夺取,就和五千年前的‘血手’乌伦一样。”

    席恩后退几步,远离父亲突如其来的暴怒口吻。“那你就去拿吧!”他吼道,脸颊隐隐作痛。“你就自封铁岛之王吧,没人会理睬你……等战争结束,胜利者只会看到一个头戴铁冠的蠢老头,傻笑着站在海边!”

    他们也只有这条路可走

    巴隆大王哈哈大笑:“不错,起码你不是懦夫,同样地我也不蠢。你以为我召集舰队是为了好看?我打算用刀剑与烈焰打出一片江山……但不是从西部,更不能照着小鬼国王罗柏的意思。凯岩城太坚固,何况泰温大人精明无比。对,我们是可能攻下兰尼斯港,但绝对守不住。我属意的是另一颗果实……或许没那么甜,可是一样成熟番透,高挂枝头,无人摘采。”

    是哪里呢?席恩刚想开口,却蓦然得到了答案。

第12章 丹妮莉丝

    多斯拉克人称彗星为“西拉克·魁亚”,意为“泣血之星”。老人们窃窃私语说这是恶兆,但丹妮莉丝·坦格利安早在火葬卓戈卡奥当晚便已见到此星,她的小龙也在那时苏醒。这是真龙回归的使节,她充满感动地仰望夜空,一边告诉自己,这是天上诸神为我派来的指路星。

    然而当她说出心中打算,女仆多莉亚却畏惧地说:“卡丽熙,那里是红土荒原啊。骑马民族都知道,那是个荒凉恐怖的地方。”

    “彗星所指的方向,就是我们前进的路途。”丹妮坚持……但事实上,他们也只有这条路可走。

    她不敢向北,因为那会进入有“多斯拉克海”之称的辽阔草原,而他们遇上的头一个卡拉萨便会将她残破不堪的队伍吞噬殆尽,战士会被尽数诛杀,余人将沦为奴隶。河流以南的“羊人”之地同样不可行,她的队伍实在太弱,连面对那支不好战的民族都无法抵挡,而拉札林人没有任何理由善待他们。她考虑过沿河朝东南方的下游走,去弥林、渊凯和阿斯塔波等港口。但拉卡洛提出警告:波诺的卡拉萨正是朝着那个方向,驱赶着数千奴隶,准备去奴隶湾沿岸如脓包般滋生的奴隶市场中贩售。“我何惧波诺?”丹妮反问,“他从前是卓戈的‘寇’,对我向来客气。”

    “对您客气的是波诺寇,”乔拉·莫尔蒙爵士说,“波诺卡奥会杀了您。当初正是他最先离弃卓戈,一万战士追随于他,而您只有一百人。”

    不,丹妮心想,我只有四名战士,其余都是老弱妇孺和没绑辫子的小孩。“我有龙。”她指出。

    “他们刚刚孵化,”乔拉爵士道,“亚拉克弯刀一挥,就要了他们小命。其实波诺大概会据为己有,龙蛋比红宝石值钱,活生生的龙更是无价之宝。全世界就这么三只,女王陛下,任何人见了都会垂涎三尺。”

    “他们是我的。”她强硬地说。缘于她的信念和渴求,经由她夫君、她尚未出世的儿子和巫魔女弥丽·马兹·笃尔的死,他们方才来到人世。他们诞生时,丹妮亲身走入烈火,而他们自她肿胀的胸乳上吸吮奶水。“只要我活着,谁也别想抢走他们。”

    “若遇上波诺卡奥,只怕您自己都活不长。遇上贾科卡奥或其他人也一样。您不能和他们走在一起。”

    莫尔蒙被丹妮任命为第一个“女王铁卫”……既然他的意见和预兆相符,那她的方向也就明确了。于是她召集子民,骑上银马。她的头发已在卓戈的火葬堆里焚尽,所以女仆为她戴上“赫拉卡”--卓戈在多斯拉克海上捕杀的白狮--的毛皮,骇人的狮首正好形成兜帽,遮盖她的光头,狮皮则成了天然披风,从肩头垂下背部。那只乳黄色的龙偎在她身边,伸出黑色利爪,深深陷进狮鬃,尾巴则缠绕她的手臂。乔拉爵士一如往常,骑马不离左右。

    “我们跟随我的彗星,”丹妮对她的卡拉萨说。命令一旦下达,便不再有人反对。他们本是卓戈的子民,如今都是她的人。他们称她为“不焚者”和“龙之母”,她的话语,便是他们的律法。

    他们夜间骑行,白昼则躲在帐篷内避开烈日。没过多久,丹妮便领会到多莉亚所言不虚,这里果真是不毛之地。他们不得不沿路留下已死和垂死的马匹,因为波诺、贾科和其他人抢走了卓戈最好的牲口,只留给丹妮老瘦病弱、跛脚、虚弱和坏脾气的畜生。留下来的人也是同样状况。他们并不强壮,她告诉自己,所以我必须展现力量,不能害怕,不能示弱,不能疑虑。无论我心里有多恐惧,在他们面前,我必须以卓戈的卡丽熙之姿出现。她觉得自己比十四岁的实际年龄苍老许多,如果说她曾经是个孩子,那段岁月已告结束。

    行至第三天,便有人倒下。一位有着蒙昧蓝眼,牙齿掉光的老人,力竭落马,无法起身,一小时后断了气。血蝇围绕尸体,将他的恶运传给世人。“他的时辰已到,”女仆伊丽宣布,“任何人都不该活得比自己的牙齿更久。”余人纷纷赞同。丹妮吩咐他们杀死一匹虚弱濒死的马儿,好让死者骑着进入夜晚的国度。

    两天之后的晚上,又有一名女婴丧命。她母亲痛苦的哀嚎持续终日,而众人无能为力。这可怜的孩子年纪太小,还不能骑马。她不能进入夜晚的国度那无止无尽的黑色草原,她必须再度投胎。

    红色荒原中草料难寻,饮水更少。这是一片干枯而荒凉的土地,有低矮的丘陵和饱经风蚀、贫瘠无比的原野。他们越过干如枯骨的河床,马匹赖以维生的是褐黄坚韧的恶魔草,它们丛生于岩石下、枯树底。丹妮派斥候趋前探查,但他们既没找到水井,也未发现甘泉,唯有枯浅凝滞、曝于烈日的苦水池。而越是深入荒原,找到的池子便越来越小,池与池之间的距离越来越长。假如这片由岩块,砂石和红土构成的无垠荒野上也有神明,那他们必定严厉而无情,对祈雨之祷不闻不问。

    她的乳奶已经干涸

    酒最先喝完,之后没多久,马王们喜爱尤胜蜜酒的发酵马奶也见了底,接着是面包和肉干。由于派出的猎人找不到猎物,他们只好靠死马的肉充饥。死亡接踵而至,虚弱的孩童、满脸皱纹的老妇、病患、弱智和冒失鬼……一一被残酷的大地夺去性命。多莉亚日渐憔悴,眼窝凹陷,原本柔顺的金发变得稻草般脆弱。

    丹妮和别人一样忍饥受渴。她的乳奶已经干涸,乳头干裂流血。她一天一天瘦下去,最后仿如一根粗短坚硬的棍子,然而她担心的是那三条小龙。她的父亲在她出生前便已遇害,英勇的哥哥雷加亦然;母亲在暴风肆虐的寒夜将她带到人间,自己则因难产而亡;温和的威廉·戴瑞爵士以他自己的方式疼爱着她,却在她幼时身染绝症;后来,哥哥韦赛里斯,卓戈卡奥,她的日和星,还有她那未出世的儿子,也全都被诸神夺去。我绝不让他们抢走我的龙,丹妮发誓,绝不会。

    从前在潘托斯,她在伊利里欧总督的宅院里见过在墙边潜行的小猫,骨瘦如柴,她的龙现在就和它们差不多……可是张开翅膀就不同了,他们翼展是身长的三倍,每一只翅膀都是一片半透明的精巧皮肤,色彩斑斓,紧致地张在长长的细骨之间。倘若仔细观察,你会发现幼龙的身躯基本由脖颈、尾巴和翅膀组成。他们好小啊,她一边用手给他们喂食,心里一边想。其实应该说是“试图”喂食,因为小龙不肯吃东西。他们一见血红的马肉片,便嘶叫吐气,鼻子喷出热气,就是不肯进食……后来,丹妮想起小时候韦赛里斯说过的话。

    只有巨龙和人类享受熟食,他这么说。

    于是她吩咐女仆把肉烤焦,小龙见状立刻急切争食,头像蛇一般窜动抢夺。从此,只要肉是烧过的,他们便每日吞下数倍体重的份量,终于渐渐茁壮。丹妮对他们光滑的鳞片颇感惊奇,龙鳞还会散发热气,到了寒冷的夜里尤其明显,彷佛全身都在冒烟。

    每天傍晚,当卡拉萨拔营出发时,她都会挑一只龙骑负在肩。另外两只则关进一个木条笼子,挂在伊丽和姬琪的坐骑之间。她俩紧跟在后,丹妮决不容他们离开自己的视线,也唯有如此,才能令他们平静下来。

    “伊耿的龙取了远古瓦雷利亚神祗的名讳,”某天早上,经过整夜跋涉,她对自己的血盟卫说,“维桑尼亚的龙名叫瓦格哈尔,雷妮丝的是米拉西斯,伊耿自己骑着‘黑死神’贝勒里恩。据说瓦格哈尔呼出的气息温度极高,可以融化骑士铠甲,并把盔甲里的人活活烤熟。米拉西斯能连人带马一口吞下,至于贝勒里恩……它吐出的火焰如它的鳞片一般漆黑如夜,双翼的阴影足可遮住繁华市镇。”

    多斯拉克武士有些不安地看着孵化不久的小龙。其中最大的一只浑身黑亮,黑鳞上穿插着猩红条纹,与翅膀和角的色泽遥相呼应。“卡丽熙,”阿戈小声说,“那就是贝勒里恩,他投胎转世了。”

    “吾血之血,或许如你所言,”丹妮郑重地说,“但他既获新生,自当有个新名。我要以被诸神夺走的亲人为他们命名。绿色的那只就叫雷哥,因为我英勇的哥哥便是死在绿叉河畔。白金相间的那只取名韦赛利昂,韦赛里斯虽然残酷、软弱又胆小,但他终究是我哥哥。他的龙将为他完成心愿。”

    “黑色的这只呢?”乔拉·莫尔蒙爵士问。

    “黑色的,”她说,“叫卓耿。”

    小龙固然日渐强壮,她的卡拉萨却不断萎缩。大地越趋荒凉,连恶魔草都逐渐稀少,马儿一匹匹倒下,逼使她的部分子民徒步前进。多莉亚得了热病,病情急速恶化。她的嘴唇和手都长了血泡,头发大把脱落,直到某天傍晚她连上马的力气都没了。乔戈说他们必须抛下她,或者把她绑在马鞍上。然而丹妮记得那天晚上,在多斯拉克海,正是这位里斯女孩教给她性爱的奥秘,使卓戈与她水乳交融。于是她打开自己的水袋喂多莉亚喝水,用湿布为她擦额头,握着她颤抖的双手直到她断气,方才允许卡拉萨继续前进。

    一路不见人迹。多斯拉克人开始畏惧私语,认为彗星将他们带进不名炼狱。某天早上,众人在饱经风蚀的黑色乱石堆中扎营,丹妮去找乔拉爵士。“我们迷路了吗?”她问,“这片荒原到底有没有尽头?”

    “有的。”他疲惫地回答,“女王陛下,我见过商人画的地图。虽然少有商旅从此地通过,但在遥远的东方,确有伟大的王国,充满奇观的城市,例如夷地、魁尔斯、阴影旁的亚夏……”

    “我们能活着走到吗?”

    “我不敢对您隐瞒,这条路的艰苦实在超乎想象。”骑士脸色发灰,显然筋疲力竭。他和卓戈卡奥的血盟卫决斗当晚所受的臀伤始终未能全愈,她发现他每次上马都痛得皱眉,骑在马上也十分虚弱。“继续前进或许会走向毁灭……但我可以确定,如果我回头,一切就都完了。”

    丹妮轻轻吻了他的脸颊,见他露出笑容,她感到非常振奋。即便为了他,我也必须坚强起来,她沉重地想,他只是一介骑士,而我却是真龙血脉。

    他们找到的下一个池子池水滚烫,充满硫磺的臭味,然而他们水袋已空,别无选择。多斯拉克人用瓶罐盛水,待水降温后饮用。臭味并未因此而稍减,不过水就是水,而他们实在口渴难耐。丹妮绝望地看着远方的地平线。他们的人数已经减少了三分之一,红色荒原却依旧无边无际。难道这颗彗星是为了嘲笑我而生的吗?她抬头看着天际的伤痕,心里想,难道我横越半个世界,目睹巨龙重生,最后却要与他们同葬酷热荒漠?她不相信。

    这是可怕的恶鬼啊

    翌日清晨,他们来到一块四处皲裂的红土平原,方欲扎营,斥候骑马飞奔回报。“卡丽熙!前方有一座城市!”他们大喊,“白如明月,美若少女。离此只有一个小时骑程!”

    “带我去看。”她说。

    当那座城终于出现在眼前,白墙白塔在气幕后闪亮,美得让丹妮认为这只可能是海市蜃楼。“这是什么地方?”她问乔拉爵士。

    被放逐的骑士虚弱地摇摇头,“女王陛下,我不知道,我没来过这么靠东的地方。”

    远方的白墙象征着静养和安全,他们可以疗伤养病,重新整顿,丹妮此刻想要的莫过于飞奔向前,但她却转头对血盟卫们说:“吾血之血,请你们趋前探问这座城市的名讳,以及我们将受到何种迎接。”

    “是,卡丽熙!”阿戈说。

    血盟卫们须臾便回,拉卡洛翻身下马,他的奖章腰带上挂着丹妮送给他的血盟之礼:一把亚拉克巨弯刀。“卡丽熙,那是一座死城。它无名无神,城门残破,惟有狂风和苍蝇穿梭街市。”

    姬琪颤声道:“神灵一旦离去,恶鬼便会在夜间外出猎食,这种地方最好避开,大家都知道。”

    “大家都知道。”伊丽附和。

    “我可不知道。”丹妮一夹马肚,当先穿越古城的残破拱门,沿着静默的街道跑去。乔拉爵士和她的血盟卫紧随其后,其余的多斯拉克人也缓缓跟上。

    不知这座城究竟荒废了多久,但从远处看来美丽绝伦的纯白城墙,近来才发现是断垣残壁。城内狭小巷道错综复杂,建筑彼此倾扎,它们的正面没有开窗、毫无特征,放眼望去,一片惨白。所有东西都是白色,彷佛这里的居民对色彩毫无概念。他们踏过阳光曝晒的塌屋残墟,到处都是褪色的烧痕。行经某个六巷交会之所,丹妮看到一个空荡的大理石基座。看来多斯拉克人来过,或许那个失落的雕像此刻正在维斯·多斯拉克,和其他抢走的神像为伍。说不定她自己便常常骑马经过,只是漠然不知。在她肩上,韦赛利昂嘶嘶叫唤。

    他们在一座毁坏已久的宫殿遗迹里扎营,宫殿广场风沙肆虐,恶魔草丛生于路石之间。丹妮派人搜寻遗迹,有些人虽然不大情愿,但依旧领命而去……没过多久,一名身上有疤的老人连蹦带跳地跑回来,脸上堆满笑容,怀里抱着一堆无花果。果子虽小,又有些萎缩,但她的子民个个贪婪地伸手抢夺,相互推挤,把果子塞进嘴里,满足地咀嚼。

    其余搜索者陆续回报,他们在深宫的秘密花园里找到了果树园。阿戈带她去到一个长满藤蔓的庭院,藤上垂挂着粒粒小绿葡萄。乔戈则发现了一口井,井水冰凉而洁净。除此之外,他们还找到了骨头,未经埋葬的骷髅,惨白而破损。“鬼魂,”伊丽喃喃道,“这是可怕的恶鬼啊!卡丽熙,我们不能待在这里,这是他们的地盘。”

    “我不怕鬼,我的龙比鬼魂更有力。”重要的是这里有无花果,“你跟姬琪去帮我找点干净的沙子,我要洗澡。别再说蠢话了。”

    丹妮回到阴凉的营帐,一边在火盆上烤马肉,一边思量之后的计划。这里的食物和饮水充足无虞,也有草料可让马儿回复体力。如果每天都能在这样的地方醒来,流连于花园树荫之中,品尝无花果,啜饮清凉水,那该有多好?

    待伊丽和姬琪带回几瓶白沙,丹妮脱去衣服,让她们为自己擦拭身体。“卡丽熙,您的头发慢慢长回来了。”姬琪边说边刷她背上的沙。丹妮伸手摸摸头顶,感觉新长出的短发。多斯拉克男人将长发结成油亮长辫,除非败阵,绝不修剪。或许我也该这么做,她心想,这样才能提醒大家,卓戈的力量与我同在。卓戈卡奥到死都没剪过头发,没几个人有这般能耐。

    营帐另一边,雷哥展开绿色双翼,振翅飞起半尺,然后摔落在地毯上。它一坠地,便愤怒地甩动尾巴,仰头尖叫。如果我有翅膀,也会想飞吧,丹妮心想。古代的坦格利安王族每每骑乘巨龙远赴沙场。她试图想像骑在龙背上遨翔天际会是怎样的感觉。应该就像站在高山颠峰,只是比那更好,全世界都在脚下延展。如果我飞得够高,就能看到七大王国,还可以伸手触摸彗星。

    伊丽打断她的白日梦,告诉她乔拉·莫尔蒙爵士在外求见。“叫他进来。”丹妮吩咐,刚被沙擦过的皮肤还有些刺痛。她披上狮皮,赫拉卡的体型比丹妮大得多,所以毛皮遮住了所有该遮住的部位。

    “我带了一个桃子给您。”乔拉爵士边说边跪下。桃子小得可以藏进她掌心,并且有些过熟,可她才咬了一口,便因甜美的果肉而差点叫出声来。她慢慢地吃,一口一口,细嚼慢咽。乔拉爵士解释说,这是在西面城墙附近的一个花园里摘来的。

    “这里有果品,有井水,还有凉荫,”丹妮两颊都是黏黏的桃子汁,“诸神带我们来到这里,真是太好了。”

    “我们应该在此休养生息,”骑士提议,“弱者在红色荒原活不久。”

    “我的女仆说这里有鬼魂。”

    “鬼魂,随处可见,”乔拉爵士轻声说,“无论走到哪里,他们都不离不弃。”

    是啊,她想着,韦赛里斯、卓戈卡奥、我儿雷戈,他们无时无刻不和我在一起。“乔拉,你很清楚我的那些鬼,那你的呢?”

    他的面色十分平静,“她叫琳妮丝。”

    “是你妻子?”

    “我的第二任妻子。”

    提起她来他很伤心,丹妮看得出,可她想知道真相。“就只有这些?”狮皮从她一边肩膀滑落,她伸手拉好。“她漂亮吗?”

    绝非您所能想像

    “漂亮极了。”乔拉爵士的视线从她肩膀抬到她的脸,“我第一次见到她,真以为是女神下凡,‘少女’现世,可我的出身远不及她高贵。她是统辖旧镇的雷顿·海塔尔伯爵的小女儿,指挥您父亲御林铁卫的‘白牛’是她的叔祖。海塔尔家族历史悠久,家财万贯,而且十分骄傲。”

    “他们忠贞不二。”丹妮说,“我想起来了,韦赛里斯说过,海塔尔家是少数一直忠于我父亲的臣属。”

    “没错。”他同意。

    “令尊替你求得了婚事?”

    “不,”他说,“我们的婚事……陛下,此事说来话长,而且很无趣,我还是别说的好。”

    “反正我无事可做,”她道,“就请说吧。”

    “遵命,我的女王。”乔拉爵士眉头一皱,“我的故乡……您必须先知道这点,才能了解其他。熊岛虽然漂亮,可是地处偏远。想像一下那种景象,盘根错节的老橡树和参天古松,开花的山楂林,灰石长满青苔,小河流贯陡丘,水流清冽。莫尔蒙家族的厅堂乃是用巨大园木筑成,外围有土篱环绕。除了少数佃农,我的子民都住在海边,以捕鱼为生。卡丽熙,熊岛位于遥远的北国,那里的冬天有多严酷,绝非您所能想像。”

    “虽然如此,熊岛我却也住得惯。我从不缺女人,我和许多渔妇以及农家女都有关系,不论婚前还是婚后。我成婚很早,新娘是父亲挑的,她是深林堡葛洛佛家的女孩。我们结婚……大约有十年,她面貌平庸,但个性不差。我想我后来也算是爱她吧,虽然我们的关系比较像尽义务,而非真感情。为替我生下传人,她先后三次流产,最后一次始终没有康复,不久便去世了。”

    丹妮轻轻握住他的手,挤了挤他的指头。“我为你感到遗憾,真的。”

    乔拉爵士点点头,“没多久,我父亲加入黑衫军,我便成了熊岛领主。前来提亲的人很多,我还没做出最后决定,巴隆·葛雷乔伊大王便起兵与‘篡夺者’作对,而奈德·史塔克召集封臣前去助好友劳勃一臂之力。最后的决战乃是在派克城下展开,当劳勃的投石机将巴隆国王的城墙砸开一条缝后,一个密尔来的武僧当先冲了进去,我也不落人后。为此,我受封骑士。”

    “为庆祝胜利,劳勃发布诏令,在兰尼斯港外举行比武大会。我就是在那里认识了琳妮丝。她当时只有我一半年纪,偕同父亲专程从旧镇赶来观看自己的兄弟比武。我的视线离不开她。一时冲动,我恳求她赐予我信物,让我为她而战。我作梦也不敢妄想她会答应,然而她却一口同意了。”

    “卡丽熙,我的武艺不输任何人,但我们北方人向来不擅比武竞技。只是臂上绑了琳妮丝信物的我,完全变了个样。长枪比试一场接着一场,我频频大胜而归,杰森·梅利斯特大人被我挑落马下,‘青铜’约恩·罗伊斯也非我敌手。莱曼·佛雷爵士和他的弟弟霍斯丁爵士、河安大人,‘壮猪’、就连御林铁卫的柏洛斯·布劳恩爵士也不例外,通通被我击败坠马。最后一场比试,我与詹姆·兰尼斯特九度交手,不分胜负,最后劳勃国王把优胜桂冠判给了我。我为琳妮丝戴上爱与美的后冠,完全沉浸在美酒与荣耀中。我醉了,当天晚上便去向她父亲提亲。我原本担心会遭到毫不留情的拒绝,没想到雷顿大人却答应了婚事。于是我们在兰尼斯港成婚,婚后那两周,我是全世界最幸福的男人。”

    “只有两周?”丹妮问。连我和卓戈共度的幸福时光都比他长啊,啊,我的卓戈,我的日和星。

    “从兰尼斯港乘船返回熊岛,恰好需要两个星期。琳妮丝对我的老家大失所望,觉得太冷太湿又太偏僻,我的居城也不过是个木造长厅。我们没有化装舞会,没有默剧表演,也没有奢华晚宴。要等上好几年,才有一个歌手前来演唱,而且岛上连一个金匠都没有。每一餐对她都是煎熬,因为我的厨师除了烤肉煮汤,所知相当有限,而琳妮丝很快就吃腻了鱼和鹿肉。”

    “我活着,只希望见她开心,所以我大老远从旧镇聘来一个新厨子,又从兰尼斯港找来一位竖琴手。金匠、珠宝匠、服装师,她要什么我都成全,却怎么也不够。熊岛盛产野熊和木材,此外的资源却相当匮乏。我造了一艘大船,与她航至兰尼斯港和旧镇,四处参加节庆和宴会,有一次甚至远达布拉佛斯,我在那里借了巨款。当初我是以比武冠军的身份赢得了她的欢笑和芳心,因此我为了她继续参加比武大会,然而魔力不再,我竟再也没有赢过。每次落败,便意味着一匹战马和一套盔甲的损失,必须花钱赎回,或重置新品。这样的开销我实在受不了,最后终于坚持回家去,但回家之后情况却越来越糟。我付不出厨子和竖琴手的薪水,而琳妮丝一听说我有意典当她的珠宝,便暴跳如雷。”

    “后来……我做了好些羞于启齿的事,一切都是为了钱,以留住琳妮丝的珠宝、竖琴手和厨师。终于,我失去了一切。当我听说艾德·史塔克正赶往熊岛,已完全丧失了荣誉心,不敢留下来接受制裁,便带着她流亡海外。我告诉自己:只要我们真心相爱,一切都不重要。我们逃往里斯,我在当地把大船卖了,换得黄金资用生活。”

    他的语气悲痛莫名,丹妮实在不愿逼他继续,但她想知道最后的结果。“她就是在那儿去世的?”她温柔地问。

    “对我来说是。”他说,“不到半年,我的金子就花光了,不得已当了佣兵。当我在洛恩河畔与布拉佛斯人作战时,琳妮丝搬进了贸易王子崔格·欧莫伦的豪宅。据说她现在是他最宠幸的爱妾,连他的正室都要畏惧三分。”

    他永远也得不到我

    丹妮骇然。“你恨她吗?”

    “爱恨交加。”乔拉爵士回答,“女王陛下,请容我告退,我很累。”

    她准他离开,但当他掀起帐幕时,她忍不住唤他,问了最后一个问题:“你这位琳妮丝夫人长得什么样?”

    乔拉爵士哀伤地笑了笑,“唉,她跟您倒有几分神似呢,丹妮莉丝。”他深深一鞠躬,“好好睡吧,我的女王。”

    丹妮浑身发抖,连忙伸手拉紧狮皮。她长得像我?这解释了她先前莫名的预感。他想要我,她恍然大悟,他爱我就像爱她,不是骑士对女王之爱,而是男人对女人的感情。她试图想像自己躺在乔拉爵士怀中,亲吻他、取悦他,让他进入自己体内的情景,然而徒劳无功。每当她闭上眼睛,他就变成了卓戈。

    卓戈卡奥是她的日和星,是她最初,或许也是最后的爱人。巫魔女弥丽·马兹·笃尔信誓旦旦地声称她这辈子再也无法生育,谁想要这样的妻子呢?又有哪个男人比得上至死发辫未剪,如今以群星为卡拉萨,奔驰在夜晚国度的卓戈呢?

    听乔拉爵士说起熊岛种种,她感到话中的乡愁。他永远也得不到我,但有朝一日我会让他衣锦还乡,恢复声誉,至少这点我能做到。

    那天夜里,没有鬼魂扰她清梦。她梦见与卓戈结婚当晚,两人并肩飞奔的情境。但梦中的他们骑的不是马,而是龙。

    翌日清晨,她召来三位血盟卫。“吾血之血,”她对他们说,“我需要你们相助。请你们各挑三匹马,要最强壮最健康的,能载多少食水,就载多少,然后出城探查。阿戈朝西南,拉卡洛往正南,乔戈则跟着西拉克·魁亚继续向东南方走。”

    “卡丽熙,您要我们去找什么?”乔戈问。

    “什么都好,”丹妮回答,“去找其他的城市,活城或死城。去找商旅和人迹,去找河流、湖泊和咸水汪洋。查出荒原的尽头,以及荒原之外的景象。等我再次出发,我绝不再盲目前进,我不但要明确目的地,还要知道抵达该处的捷径。”

    于是他们领命离去,发际铃铛轻声作响。丹妮则带着她那一小群追随者在这个他们称为“维斯·托罗若”,意思是“枯骨之城”的地方安顿下来。日夜交替,女人在死者的花园里采收果实,男人则喂养马匹,修补鞍辔、马镫和蹄铁。孩童在曲折的巷道中漫游,发掘出古老的青铜钱币和紫色的玻璃片,还有手把如蛇的石瓶。曾有一名妇人被红蝎咬伤,但除她之外无人丧命。马儿逐渐茁壮,在丹妮的亲自照料下,乔拉爵士的伤也慢慢愈合。

    拉卡洛首先归来。据他报告,红色荒原往南不断延伸,尽头是毒水之滨的贫瘠崖岸。毒水与此地间只有滚滚红沙,饱经风蚀的岩块,以及长满尖刺的植物。他发誓,自己曾行经巨龙的遗骸,黑色的龙口大得可以容他骑马穿过。除此之外,什么也没发现。

    随后丹妮交给他十二名壮丁,命他们翻掘广场地面,挖出下面的泥土。既然恶魔草能在石板夹缝间存活,那么除去石块后,其他植物想必也可以在此生长。他们找到了好多井,因此水源不虞匮乏,只要播下种子,便可使广场焕然一新。

    第二个回来的是阿戈。他誓言西南地区烈日炎炎,一片荒漠。他找到了两座城市的遗迹,和维斯·托罗若相比,除了规模较小,并无太大差异。其中一座城周围有生锈铁枪环绕,枪尖挂着骷髅,所以他不敢冒进,但他仔细探索了另外一座死城。他向丹妮展示了在里面发现的一个铁手环,上嵌一个大如拇指的火红蛋白石,浑然天成,未经雕琢。此外他还找到一些卷轴,不过多半干燥脆弱,所以阿戈没有带回来。

    丹妮向他道谢,然后派他负责修复城门。既然古代有天敌能横越荒漠,毁灭这些城市,他们自有可能再度来犯。“若敌人来袭,我们必须做好准备。”她宣布。

    乔戈迟迟未归,丹妮日日担心他的下落。就在众人业已绝望时,他却骑马自东南返回。阿戈派去守城的卫兵率先看到他,立时高喊出声。丹妮即刻亲自登城。是真的,乔戈回来了,可是他并非独自一人。三个奇装异服的陌生人跟在他身后,骑着比任何马都高的驼背丑物。

    他们在城门前停住,抬头仰望城上的丹妮。“吾血之血!”乔戈喊,“我去了伟大的魁尔斯城,这三个人跟我一道回来,他们想要亲眼见您。”

    丹妮注视着城门下方的陌生人,“我就在这里,要看自便……但请先报上名来。”

    白皮肤蓝嘴唇的男子用粗嘎的多斯拉克语说:“吾乃大男巫俳雅·菩厉。”

    鼻子上镶有珠宝的秃头男子用自由贸易城邦的瓦雷利亚方言道:“鄙号札罗·赞旺·达梭斯,身列魁尔斯十三巨子。”

    戴着木漆面具的女人用七大王国的普通话说:“我是阴影之地的魁晰,我们为寻龙奔波。”

    “远在天边,”丹妮莉丝·坦格利安对他们说,“近在眼前。”

第13章 琼恩

    根据山姆找到的古老地图,这里叫白树村,但在琼恩眼中,此地实在算不上什么村庄:四栋单以石块砌成,没刷砂浆的单房屋子,业已倒塌,环绕着空空的羊圈和一口井。房舍的屋顶铺着草皮,窗户则用破烂的毛皮遮盖。房屋上方有一棵高大畸形的鱼梁木,暗红的叶子,苍白的枝干。

    我闻到大便的味道

    这是琼恩·雪诺毕生所见最大的一棵树,树干宽近八尺,枝叶繁茂扩张,将整个村落都笼罩于下。但真正令他不安的并非树的体积,而是树上那张脸……尤其是那张嘴。那并非一条简单的横向切割,而是一个锯齿状的空洞,大小足以吞下一只羊。

    但灰烬里的东西不是羊骨,不是羊的头颅。

    “一棵古树。”莫尔蒙坐在马上,皱紧眉头。“古树!”他的乌鸦站在他肩膀上出声赞同,“古树,古树,古树!”

    “它蕴涵着力量。”这股力量连琼恩都能感觉到。

    一身黑甲的索伦·斯莫伍德在树干旁下马,“瞧瞧这张脸,难怪当初人类刚到维斯特洛时见了会惧怕,连我都想操起斧头把这鬼东西砍掉。”

    琼恩道:“我的父亲大人相信面对心树,任何人都无法欺瞒,因为旧神在此无所不知。”

    “我父亲也这么坚信。”熊老说,“去,把那个骷髅头拿给我瞧瞧。”

    琼恩听令下马。他背后斜挂长爪,包着黑皮革剑鞘。长爪是一把一手半用的长柄剑,是熊老为感谢琼恩救他一命而特意相赠。别人总爱笑话这是“杂种拿的杂种剑”。剑柄专门为他重新打造,圆球用淡色白石雕成狼头形状。剑刃本身则是瓦雷利亚钢,古老、轻盈且锐利。

    他蹲下来,伸出戴着手套的手探进树口。树洞内满是干涸的红色树汁,被火烧得焦黑。他在骷髅头下又看到另一个比较小的头骨,下巴开裂,半掩于灰烬和碎骨中。

    他将头骨拿给莫尔蒙,熊老双手举起,望进骷髅空洞的眼窝。“野人会烧掉他们的死者,这事我们早就知道。唉,只可惜以前还有人迹可寻的时候,没有问问他们为何这么做。”

    琼恩·雪诺想起尸鬼死而复生,苍白的死人脸上一双蓝眼闪闪发亮。他很清楚野人为何烧掉死者,琼恩心照不宣地想。

    “若是骨头会说话就好了,”熊老咕哝,“这家伙可以告诉咱们不少事:他怎么死的?谁烧了他?为什么要烧?野人都跑哪里去了?”他叹口气,“传说森林之子能和死者交谈,可惜我不能。”他把骷髅头掷回树洞,扬起一阵灰烬。“给我仔细搜寻这几间房屋。‘巨人’,你上树看看。把猎犬带过来,或许这次留下的踪迹比较新鲜。”但他的口气对后者却颇不以为然。

    每间屋子都派出两人搜查,以免有所遗漏。琼恩和消沉的艾迪森·托勒特配在一组,他是个满头灰发的侍从,瘦得像根长枪,大伙儿都叫他“忧郁的艾迪”。“死人会走路还不够可怕?”他们一边穿过村庄,他一边对琼恩说,“这会儿熊老竟还要他们讲话?我敢担保,他们说不出什么好话。再说了,谁知道骨头会不会撒谎?为什么人死了就会变诚实变聪明呢?我看死人八成挺无聊,一肚子牢骚--嫌泥地太冷啦,我的墓碑应该要大一点啦,为什么他身上长的虫比我多啦……”

    琼恩得弯身才能走进低矮的门槛,屋内是扎实的泥地,没有任何家具,也无居住痕迹,只是屋顶排烟口下有少许炭灰。“真不是个住人的地方,”他说。

    “我出生的房子就跟这差不多,”忧郁的艾迪表示,“那还算黄金岁月咧,之后就开始过苦日子了。”艾迪看着屋角的干稻草堆,渴望地说,“给我全凯岩城的金子,也不比在床上睡一觉。”

    “你说,这是床?”

    “比泥地软,头上又有屋顶,当然是床。”忧郁的艾迪嗅了嗅,“我闻到大便的味道。”

    味道很淡,“应该干掉很久了,”琼恩说。屋子似乎空弃了一段时间,他跪下来,伸手拨弄稻草堆,看看下面是否有所隐藏,接着又沿墙仔细搜索。一无所获。“这儿什么也没有。”

    他原本就不预期会有所发现,白树村是他们北行以来经过的第四个聚落,每个地方的情形都一样,居民早已带着少得可怜的家当和所有的牲口悄然离去。而这些村庄又没有任何遭受攻击的迹象,只是单纯地……空无一人。“你觉得他们到底碰上了什么?”琼恩问。

    “一定是我们想像不到的倒楣事,”忧郁的艾迪说,“哎,要我想像其实不难,但我瞧还是算了。知道倒楣还不够惨?胡思乱想干嘛?”

    他们从屋里出来时,两只猎犬正在门旁闻闻嗅嗅。其他的狗儿则在村里四处搜寻,管狗的齐特冲它们高声咒骂,他讲话总少不了几分脾气。天光渗过鱼梁木的红叶洒落下来,把他脸上的疔子照得通红。当他看到琼恩,便眯起眼睛,他们彼此素无好感。

    其他几间屋也空荡荡的。“不见啦!”莫尔蒙的乌鸦叫着飞上鱼梁木枝头,俯瞰他们。“不见啦,不见啦,不见啦!”

    “一年前还有野人住在白树村。”索伦·斯莫伍德穿着杰瑞米·莱克爵士的闪亮黑甲和浮雕胸铠,模样比莫尔蒙更华贵。他的厚披风边缘繁复地绣着貂皮,钩扣则是交叉银锤,莱克家族的标记。那原本是杰瑞米爵士的披风……然而尸鬼夺走了杰瑞米爵士的性命,而守夜人军团向来不浪费任何东西。

    “去年劳勃在位,国内相安无事,”负责指挥斥候,长得十分壮硕的贾曼·布克威尔评道,“这一年变化可真大。”

    “有件事没变,”马拉多·洛克爵士坚持,“野人越少,麻烦越少。不管他们有什么下场,我都不觉得可惜,反正净是些土匪和杀人犯。”

    琼恩头顶的红叶传来一阵飒飒声,两根枝干向侧旁分开,一个小个子松鼠般灵活地在枝干间游移。贝德威克身高不到五尺,但一头灰发却暴露了他的年龄。其他游骑兵戏称他为“巨人”。他站在大火儿头上的分叉处说:“北边有水源,可能是个湖。西面有几座丘陵,但不高。除此之外啥都没啦,诸位大人。”

    雪往往意味着死亡

    “我们今晚可以在此扎营。”斯莫伍德提议。

    熊老抬起头,透过鱼梁木的苍白枝干和红叶搜寻天光。“不行,”他说,“巨人,还有几时天黑?”

    “大概三小时,大人。”

    “那我们继续北行,”莫尔蒙作了决定,“走到湖边,在那里扎营,说不定还能抓几条鱼加菜。琼恩,拿纸笔来,我早该给伊蒙师傅写信了。”琼恩从自己鞍袋里找出羊皮纸、羽毛笔和墨水,递给总司令。莫尔蒙字迹潦草地写道:白树村,第四个村落,无人,野人已离开。“去找塔利,叫他把信送出去。”说完他将信递给琼恩,接着一吹口哨,他的乌鸦便从树上飞下,停在马头上。“玉米!”乌鸦点头提议,马儿嘶叫两声。

    琼恩翻上坐骑,掉转马头,快步离去。鱼梁巨木树荫之外,守夜人军团的弟兄们站在较小的树下,照料马匹、嚼食渍牛肉条、撒尿、搔头、或是相互交谈。当继续前进的命令传达下来,众人便停止谈话,纷纷上马。贾曼·布克威尔的斥候率先出发,前锋纵队由索伦·斯莫伍德率领,接下来是熊老指挥的主力部队,跟着是马拉多·洛克爵士的辎重队和驮马队,殿后的是奥廷·威勒斯爵士。人员一共两百,马匹则有三百。

    近来,他们白昼沿着狩猎小径和溪流河床--弟兄们通常戏称其为“游骑兵之路”--前进,逐渐深入极北的太古荒野。入夜后则在星空下扎营,抬头可见彗星。黑衣弟兄们初离黑城堡时,精神振奋,一路谈笑风生,但近来似乎被林间的寂静所感染,渐渐沉默下来。笑闹日渐稀少,脾气却越见暴躁。谁也不肯承认自己害怕--再怎么说,他们可都是守夜人军团的汉子--但琼恩能感觉出那种不安。四个空无一人的村落,到处不见野人踪迹,动物们也逃窜无踪。就连经验老到的游骑兵也承认,鬼影森林从未像现在这么鬼影幢幢。

    琼恩一边骑马,一边摘手套,让灼伤的手指透透气。它们难看死了。他忽然想起自己以前常用它们拨乱艾莉亚的头发。他那干巴巴的小妹啊,不知现在过得怎么样。想到此生很可能无法再拨弄她的头发,他不禁有些感伤。于是他开始一张一阖地活动手指,若是让使剑的右手僵硬笨拙下去,那他就完了。长城之外,剑是人存活之本。

    山姆威尔·塔利和其他事务官在一起,正忙着给马喂水。他需要照料三匹马:除了自己的坐骑,外加两匹驮马,它们各带一个铁丝和柳条编成的大鸟笼,里面装满乌鸦。一见琼恩走近,鸟儿便纷纷拍翅,透过笼栅朝他尖叫,有几只的声音实在很像人类的语言。“你教它们说话?”他问山姆

    “只教了几个字,有三只学会了说‘雪诺’。”

    “听着鸟尖叫我的名字已经够奇怪了,”琼恩说,“更何况黑衣弟兄最不想听的就是雪。”在北方,雪往往意味着死亡。

    “你们在白树村发现什么没有?”

    “骷髅、骨灰和空房。”琼恩把卷起的羊皮纸递给山姆,“熊老要你把信寄给伊蒙。”

    山姆从笼中抓出一只鸟,为它顺顺羽毛,绑好信息,然后说:“勇敢的鸟儿,回家啰,回家。”乌鸦嘎嘎叫了两句莫名的语言回应他,然后山姆朝空中一抛,鸟儿便拍动翅膀,穿过树梢飞上天际。“真希望它能带我一起走。”

    “你还这么想?”

    “嗯,”山姆说,“是啊,不过……我已经没那么害怕了,真的。头天晚上,每当我听见有人起来如恭,都以为是野人偷摸进来要割我喉咙。我生怕自己眼睛一闭就再没机会睁开,可是……嗯……到天亮还是没事。”他勉强挤出一丝笑容,“我胆子虽小,却并不笨。我骑马骑到脚破皮,躺在地上睡得腰酸背痛,可我现在已经不怕了。你瞧,”他试图向琼恩展示自己的手掌有多沉稳。“这几天,我一直在研究地图。”

    世事实在难料,琼恩心想,两百勇士离开长城,其中唯一没有越来越怕的竟是山姆这个众所皆知的懦夫。“我看你是块当游骑兵的料,”他玩笑道,“再隔几天,你就会想学葛兰的样,当个侦察兵了。怎么,要不我去跟熊老建议?”

    “你千万不要!”山姆拉起他那件大黑斗篷的兜帽,步履蹒跚地爬上马背。他的坐骑是头大犁马,行动缓慢又笨拙,但也只有它能负担他的重量,游骑兵的战马没办法。“我本希望今晚能在村子过夜,”他失望地说,“能在屋里睡觉该有多好。”

    “就那几间屋也不够啊。”琼恩也上了马,冲山姆笑笑,然后策马离去。队伍已经行动起来,所以他远远绕过村庄,避开拥挤的人流,反正白树村他也看够了。

    白灵突然从矮树丛里窜出,吓得马儿连忙前脚跃起,躲了开去。白狼跑到离队伍很远的地方觅食,但相比斯莫伍德派去收集食物的人,它的运气也好不了多少。森林里和村落一样空荡荡的,某天晚上,戴文在营火边告诉他。“我们队伍庞大,”琼恩对他说,“猎物大概早被行军的噪音吓跑了吧。”

    “他们是被吓跑的,至于被啥东西,我可就不敢说了。”戴文道。

    琼恩待马儿平静下来,白灵也脚步轻快地跟在旁边,便继续追赶莫尔蒙。司令正在绕行山楂丛。“鸟儿放出去了?”熊老问。

    “是的,大人。山姆在教鸟儿说话呢。”

    熊老哼了一声,“他会后悔的。这些该死的东西成天吵个没完,却没半句管用。”

    他们静静骑了一段,后来琼恩道:“如果我叔叔之前也发现这些村落没有人--”

    “--他便会想办法找出原因,”莫尔蒙替他把话说完。“我看有什么人或什么东西不希望这消息传出去。哎,等科林跟我们会合,这就是支三百人的军队。不管是什么敌人,咱们可没那么好对付。我们会找到他们的,琼恩,我跟你保证。”

    我就说有死人嘛

    或许,是他们找到我们,琼恩暗想。

第14章 艾莉亚

    晨光下的河流宛如一条闪亮的蓝绿缎带。沿岸浅滩芦苇丛生,艾莉亚看到一条水蛇快速游过河面,身后激起涟漪。头顶上,一只老鹰慵懒地盘旋飞行。

    此地看似平静……没想到寇斯却瞥见了一个死人。“那里!芦苇里面!”他指给艾莉亚看。那是一具士兵的尸体,四肢扭曲,全身浮肿,湿透的绿斗篷挂在一根腐木上,一群小银鱼聚在一起抢食他的脸。“我就说有死人嘛!”罗米表示,“水喝起来味道就不对。”

    尤伦一见尸体,便啐道:“道柏,瞧瞧他身上有什么东西可拿。锁甲、小刀或几个铜板,有什么拿什么。”他一踢马刺,骑进河中,但马儿在软泥里寸步难行,而且芦苇之后河水更深,尤伦只得气呼呼地掉头,马儿膝下全部沾满褐泥。“这里过不了河。寇斯,你随我往上游走,看看有没有渡口。渥斯、格伦,你们两个去下游。其他人在这里等,记得要派守卫。”

    道柏在死人腰带上找到一个皮包,里面有四枚铜币和一小束用红缎带绑着的金发。罗米和塔柏脱了衣服,涉水嬉戏,罗米捞起泥巴朝热派丢去,边扔边喊:“泥派!泥派!”马车后的罗尔杰忽而破口大骂,忽而语出威胁,甚至命令他们趁尤伦不在放他自由,但没人理他。库兹用空手抓鱼,艾莉亚在旁边观看,他站在浅池,止如水,鱼一游近,手便像灵蛇一般窜出。看起来比抓猫简单多了,毕竟鱼没有爪子。

    出去的人到中午才回。渥斯回报下游半里处有座封顶木桥,可被人烧了。尤伦从那捆酸草叶里剥下一片。“马载我们过河应该没问题,驴子也行,但马车就没办法了。西北两边都有浓烟,八成又在烧火,我想还是待在河这边比较安全。”他拾起一根长树枝,在泥地上画了个圈,然后往下划了一条线。“这是神眼湖,河流向南。咱们在这儿。”他在圆圈下表示河流的那条线旁戳了个洞。“我原本打算从西面绕过湖,现在没办法啦。朝东走又会回到国王大道。”他把树枝移到圆圈和线的交会处。“印象中,这附近有个小镇。庄园是石造的,小贵族的产业,虽然只是个塔楼,但好歹有人防守,说不定还有一两个骑士。咱们沿河往北走,天黑以前应该就会到。他们一定有船,到时候咱们就把值钱东西都卖了雇一艘。”他拿着树枝从圆圈底部画到圆圈上方。“若是诸神保佑,咱们就能顺风渡过神眼湖,前往赫伦镇。”他把枝尖插进圆圈顶端,“咱们可以在那里购买新的坐骑,或干脆借住赫伦堡。那儿是河安伯爵夫人的地盘,她向来是咱守夜人的朋友。”

    热派睁大双眼,“赫伦堡闹鬼啊……”

    尤伦啐了一口,“去你妈的闹鬼。”他把树枝扔在烂泥地上。“出发!”

    艾莉亚想起老奶妈以前说过的赫伦堡故事:邪恶的赫伦王躲在重重高墙之后,但伊耿放出飞龙,将整座城堡变成一片火海。老奶妈说许多“火灵”至今仍在焦黑的塔楼里出没,时而,人们上床睡觉前还好端端的,翌日却成了焚尽的尸体。艾莉亚并不相信真有此事,就算有,也是好久以前的事了。热派真笨,如今住在赫伦堡里的才不是鬼,而是骑士。等到了那里,艾莉亚便可以向河安伯爵夫人宣告自己的真实身份,然后会有骑士护送她安全返家。这是骑士的职责:他们立誓护佑他人,尤其是妇女。说不定河安伯爵夫人还会收留那哭个不停的小女孩呢。

    河边小径无法和国王大道相比,不过倒也可以接受,因为马车总算是走得顺当了。日落前一小时,他们见到了第一座房舍。那是一间舒适的小茅屋,四周是麦田。尤伦趋前招呼,但无人回应。“可能是死了,不然就躲了起来。道柏、雷,跟我来。”三人进茅屋搜索。“锅盆都不见了,没看到钱。”他们回来时,尤伦喃喃道,“牲口也一只不剩,我看八成是跑啦,搞不好还跟咱们在国王大道上照过面。”还好,最起码这里的房屋和田地没被烧掉,附近也没有死尸。塔柏在屋后找到一座花园,人们拔了几颗洋葱和萝卜,又装了一袋甘蓝菜,方才继续上路。

    再走一小段,他们先是瞥见一栋老树环绕的林务官小屋,屋外堆着整齐待劈的柴木,之后又看到河面上以十尺长竿筑成的破烂高屋,两者都空荡荡的。片片农地被他们越过,阳光照耀,田里的大麦、小麦和玉米结实累累,但既无人在树下纳凉休息,也无人拿着镰刀往来收割。最后,小镇映入眼帘:一间间白色房舍散布在庄园墙外四周,还有一间木瓦屋顶的大圣堂,领主的塔楼座落在西边的小丘……但全镇空无一人。

    尤伦骑马观察,胡子眉毛皱成一团,“情况不妙,”他说,“没办法,咱们就先进去瞧瞧,瞧仔细了,看看有没有躲人。说不定他们留下了船,或是我们可以用的武器。”

    黑衣人留下十个人看守马车和啼哭不休的小女孩,将余者分成四组,一组五人,分头搜索小镇。“招子睁大点,看仔细,听清楚了。”他再三告诫,方才独自骑马前去塔楼,搜寻领主和守卫的踪迹。

    艾莉亚和詹德利、热派及罗米同组,还有又矮又胖的大肚子渥斯,他以前在船上划过桨,算是这群人里最像水手的人,所以尤伦指派他带着他们到湖边找船。策马经过寂静的白色房舍,艾莉亚手臂上起了鸡皮疙瘩。想起之前他们找到哭泣女孩和独臂女子的焚毁庄园,这座空无一人的小镇同样教她害怕。为什么这里的居民要抛下一切,逃离家园?他们究竟是被什么吓跑的?

    让人觉得自己是胆小鬼

    夕阳西垂,房屋洒下长长的黑影。突然啪啦一声,吓得艾莉亚立刻伸手去拔缝衣针,但那不过是窗板被风吹动的声音。经过之前的开阔河岸,小镇的封闭空间令她十分不安。

    所以当艾莉亚从房屋和树林的缝隙间看见前方的湖泊,立刻催马跑过渥斯和詹德利,冲上岸边多石的草地。在落日余晖的照映下,平静的湖面闪闪发光,有如一大片铜箔。她这辈子从没见过这么大的湖,看不到边际。左方湖面有栋大旅店,建筑在厚重的木桩上。右边则有一座长长的码头伸入湖中,更往东去还有其他码头,活像从镇上伸出的木指。但放眼望去,只有一艘倒置的划艇,遗弃于旅店下的礁石上,船底都烂穿了。“他们都走了。”艾莉亚沮丧地说。这下该怎么办?

    “那儿有间旅店,”罗米等人赶上来,“店里会不会有食物剩下?或是酒?”

    “我们去瞧瞧!”热派提议。

    “少给我动歪脑筋!”渥斯斥道,“尤伦叫我们来找船。”

    “船都被开走了。”不知怎的,艾莉亚知道就算他们把全镇掘地三尺,也找不到第二艘船。她灰心地爬下马,在湖边跪下。湖水轻拍双脚,几只萤火虫飞了出来,小小的亮点在半空闪烁。绿色的湖水温暖一如热泪,却没有咸味,尝起来是泥土、植物和夏天的味道。艾莉亚把脸伸进水中,洗去旅途尘土和汗水。抬头时,小水滴滑下脖颈,流进衣服,感觉很是舒服。她真想脱光衣服,在这温暖的湖水里游泳,像只粉红的小水獭一样悠游其间。说不定她可以就这样游回临冬城呢!

    渥斯喊着要她帮忙找寻,于是她让马沿岸吃草,自己则探头进船屋和货棚里搜索。他们找到一些船帆、几堆钉子、几桶硬焦油,还有一只刚产下一窝小猫的母猫,但偏偏没有船。

    待尤伦和其他人返回,小镇已经黑得像夜晚的森林。“塔里没人,”他说,“领主要不去打仗,要不就是带着老百姓逃到安全的地儿去了,谁也说不准。镇上没马也没猪,但我们还能加点菜,我在镇上看到一只走丢的鹅,几只鸡,神眼湖里还有不少鱼。”

    “船都被开走了。”艾莉亚报告。

    “咱们可以把划艇的船底给补上。”寇斯道。

    “那也只能载四个人。”尤伦说。

    “我们有钉子,”罗米指出,“而这附近多的是树,我们可以自己造船。”

    尤伦啐道,“染布小子,你什么时候学会造船啦?”罗米一脸茫然。

    “我们可以做个大木筏,”詹德利提议,“做木筏并不难,我们用长竿子撑船过湖。”

    尤伦想了想,“湖太深,撑不过去,不过如果沿着岸边的浅水区走……马车就得留下。说不定这样也好,我晚上睡觉时想想。”

    “晚上可以住旅店吗?”罗米问。

    “咱们住庄子,把大门拴上。”老人说,“外面有石墙围绕,会睡得安稳一点。”

    艾莉亚忍不住了,“我们不该留在这里!”她脱口而出,“这里的村民一个都没留下,他们都跑光了,连他们的主人也跑了!”

    “阿利怕啰!”罗米怪笑着宣称。

    “我才不怕!”她回嘴,“但这里的居民都很害怕!”

    “聪明小子,”尤伦说,“是啊,这儿正在打仗,他们没别的选择。我们不一样,守夜人从不介入任何纷争,所以谁都不会把我们当敌人。”

    可也没人把我们当朋友,她想,但这次没把话说出口。罗米和其他人正盯着她瞧,她可不想让人觉得自己是胆小鬼。

    庄园大门镶满铁钉,里面有两根小树般粗的铁门栓,地上有插门栓的洞,门上则有金属托架。将门栓穿过托架后,呈一斜十字形。待他们彻底搜查庄园内部,尤伦对大家宣布:这里虽不是红堡,却胜过泰半乡下土垒,睡个一晚应该没问题。围墙用未经粉刷的粗石砌成,高约十尺,雉堞内有木制走道。庄园北面则有扇侧门。此外格伦还在老旧的木谷仓里发现一条曲折狭窄而潮湿的暗道,埋藏在稻草堆下。他沿通道进到地底,爬了好长一段,最后从湖边走出。尤伦叫他们拉辆马车压住暗门,确保不会有人由此摸入。所有人被他分为三班守夜,还派塔柏、库兹和凯杰克去荒废的塔楼,负责由高处警戒。库兹带了一支猎号,遇险即可吹用。

    他们把马车和牲口都弄进来,然后关上大门。谷仓看来摇摇欲坠,内里却大得足以容纳镇上大半的牲畜。村民危急时的避难所更大,那是一栋低矮狭长的石砌建筑,上覆茅草屋顶。寇斯从侧门出去,把那只鹅抓了回来,此外还带来两只鸡,尤伦同意他们生火煮饭。庄内有个大厨房,可惜所有的锅碗瓢盆全被带走了。詹德利、道柏和艾莉亚抽到煮饭的签。道柏叫艾莉亚去拔鸡毛鹅毛,詹德利则去劈柴。“为什么不让我劈柴?”她问,但没人理她。于是她只好气呼呼地拔着鸡毛,尤伦则坐在对面板凳上,用磨刀石磨他的短刀。

    晚餐煮好之后,艾莉亚吃了一根鸡腿和一点洋葱。大家都没多说话,连罗米也不例外。饭后,詹德利独自走到一边去擦拭头盔,脸上一副神游天外的表情。小女孩依旧啼哭不止,可热派一拿鹅肉喂她,她立刻大口吞下,然后睁大眼睛索要。

    艾莉亚抽的是第二班守夜,所以她先到避难所里找了个稻草垫休息。然而她睡不着,便问尤伦借了颗磨刀石,磨起了缝衣针。西利欧·佛瑞尔曾说:钝剑有如跛马。热派蹲在她身旁的草垫上看她磨剑。“你打哪儿弄来这么好一把剑啊?”他开口问,一见她的眼神,赶忙防卫性地举手,“我又没说你偷东西,我只想知道你从哪儿弄来的,就这样而已。”

    她怎么老是哭个没完

    “我哥哥给我的。”她低声说。

    “我不知道你还有个哥哥呢。”

    艾莉亚停下工作,伸手到衬衫下抓痒。稻草里有跳蚤,但她已经不以为意了。“我们家很多男孩子的。”

    “真的?他们比你大还是比你小?”

    我真不该说话,尤伦不是要我闭上嘴巴吗?“都比我大,”她撒谎,“他们有很多很大的宝剑,他们教我怎么去杀找我麻烦的人。”

    “我随便问问,不想找麻烦,”热派说罢离开。艾莉亚独自一人蜷在草垫上,她可以听见避难所远端小女孩的哭声。她肯静下来就好了,她怎么老是哭个没完?

    她一定是睡着了,虽然她根本不记得阖眼。在梦中,她听见一只狼的嗥叫,声调恐怖,立刻把她惊醒。艾莉亚在草垫上坐起身子,心脏怦怦狂跳。“热派,快醒醒!”她摇晃着起身。“渥斯!詹德利!你们没听见吗?”她穿上一只靴子。

    她周围的大人小孩听了纷纷行动,从床垫上爬起来。“怎么了?”热派问。“听见什么啊?”詹德利想知道。“阿利作恶梦了吧!”另一个人说。

    “没有,我真的听见了!”她坚持,“有狼在叫!”

    “阿利满脑子都是狼,”罗米讥笑她。“随它们去叫,”詹德利说。“它们在外头,咱们在里面,”渥斯也同意。“从没听说狼会攻打庄园,”热派道,“而且我啥也没听到。”

    “是狼在叫!”她对他们大喊,同时套上另一只靴子。“一定出事了!有东西来了!快起来啊!”

    众人还来不及笑话她,声音便穿过黑夜,轰然而至--这并非狼嚎,而是库兹的猎号,示意危险来临。转眼间,所有的人都忙着穿衣服,抓起各种武器。号角声再度响起,艾莉亚朝大门跑去,她飞奔过谷仓时,尖牙猛地一扯铁链,贾昆·赫加尔则自马车后喊道:“小子!好小子!打仗了,流血了?小子,把我们放了,某人可以作战!小子!”她没理会他,继续往前跑,这时,她已经听见了墙外的马蹄和喊叫。

    她跌跌撞撞地跑上雉堞走道,可胸墙有些高,而艾莉亚又矮了点,她脚踩着墙上的凹洞,才勉强从墙头看出去。一时之间,她以为镇上满满的都是萤火虫,接着才明白那是大队人马,手持火把,在房舍间来回奔跑。她看到一个茅草屋顶起火燃烧,橙色的酷热火舌舔舐着黑夜。又有一处着火,此起彼落,很快四周便成了一片火海。

    詹德利爬上来站在她身边,他已经戴上了头盔。“来了多少人?”

    艾莉亚试着去数,但他们移动太快,只见飞抛的火把在夜空中旋转。“一百,”她说,“或者两百,我不知道啦!”透过熊熊的烈火劈啪,她可以听见人的喊叫。“他们马上就会过来!”

    “你看!”詹德利指着说。

    一队骑兵穿过燃烧中的建筑,朝庄园而来。火光照亮了金属头盔,将他们的盔甲染成橘黄。其中一人高举长枪,枪尖有旗帜飘动。她觉得旗帜是红色的,但夜里实在分辨不清,四处火光冲天,任何东西看起来不是红就是黑或是橙。

    火势不断蔓延,艾莉亚看到一棵树被火焰吞噬,火舌在枝叶间穿梭,大树彷佛穿上件件飘动的鲜橙长袍,与夜色形成鲜明对比。此时,所有人都醒了,要么上来协防城墙,要么忙着安抚下方吓坏的牲口。她听见尤伦高声下令。有东西撞上她的腿,她低头一看,竟是那爱哭的小女孩抱住自己大腿不放。“走开啦!”她把脚抽开,“你在这里干什么?快找个地方躲起来啦!笨蛋!”她一把推开女孩。

    骑兵们在门外勒住缰绳,“庄里的人听好了!”一名头戴高大尖刺盔的骑士朗声道,“以国王之名,立刻开门!”

    “嘿,哪个国王啊?”老雷森吼回去,他立刻被渥斯一巴掌打得闭嘴。

    尤伦爬上大门旁的雉堞,把褪色的黑斗篷绑在一根木棍上。“下面的人听我说,”他叫道,“镇上的人都**啦!”

    “那你这老头又是谁啊?是不是贝里伯爵手下的胆小鬼啊?”头戴尖刺盔的骑士说,“索罗斯那蠢胖子在里面么?问他喜不喜欢这些火!”

    “我这儿没这人!”尤伦吼回去,“只有守夜人征用的几个小子。咱们和你们的战斗没关系!”他高举木棍,让对方看清斗篷的颜色。“你瞧,这是守夜人的黑衣!”

    “我瞧是唐德利恩家的黑色!”手握旗帜的人喊。在全镇大火的照映下,艾莉亚清楚地看出了他旗上的标志:红底金狮。“贝里大人的家徽就是黑底紫色闪电!”

    艾莉亚突然想起自己拿血橙丢珊莎的脸,把她那件蠢苯的象牙色丝衣染得都是果汁的那个早上。之前的比武大会上有个南方贵族,姐姐的蠢朋友珍妮被他迷得神魂颠倒,他的盾牌上便有个闪电标志,而且父亲还派他去把猎狗哥哥的首级带回来。这些都像是千年前的事了,好像是发生在另一个人身上,发生在另一个时空……发生在首相之女艾莉亚·史塔克身上,而不是孤儿阿利。阿利怎会知道这些宫廷逸事?

    “我说你眼睛是不是瞎啦?”尤伦挥舞手杖,抖动披风。“这上面哪来天杀的闪电?”

    “现今是晚上,所有旗帜看起来都是黑的,”尖刺盔骑士表示,“开门,否则你们就是和叛贼为伍的土匪!”

    尤伦啐道:“你们的头儿是谁?”

    “是我。”众人让开路来,房舍焚烧的火光在他战马的铠甲上阴暗地闪烁。这人生得矮胖,盾牌上有个狮身蝎尾兽图案,精钢胸甲上则有华丽的涡形纹饰。他的面罩打开,里面是张苍白的猪脸。“我乃国王之手暨凯岩城公爵泰温·兰尼斯特大人的封臣,亚摩利·洛奇爵士。我们尊奉真正的国王,乔佛里陛下。”他的声音高而尖细,“以国王之名,我命令你们立刻开门!”

    小子和老头都得死

    放眼四望,全镇皆已陷入火海。夜空中满是浓烟,跳动的火苗掩盖了天上的繁星。尤伦皱眉道:“我看没必要。你们想把这小镇怎么样,不干我的事,但放过咱们。咱不是你的敌人。”

    用你的眼睛看,艾莉亚真想朝下面的人大喊。“他们难道看不出我们既不是贵族也不是骑士吗?”她小声说。

    “阿利,我觉得他们根本不在乎。”詹德利小声回答。

    于是她注视亚摩利爵士的脸,用上西利欧教的方法。他说得没错。

    “既然你们不是叛贼,就把门打开。”亚摩利爵士叫道,“我们只需确定你们诚实无欺,立刻离去。”

    尤伦嚼着酸草叶,“跟你说了,这儿除了咱们没别人,我跟你担保。”

    头戴尖刺盔的骑士大笑,“乌鸦的话能信吗?”

    “老头,你莫非迷路啦?”一名枪兵嘲笑他,“长城在北方,离这儿可远得很呐!”

    “我再命令你一次,以乔佛里国王之名,立刻开门,以示忠诚!”亚摩利爵士喊。

    尤伦想了很久,嘴里嚼个不停。最后他啐道:“不行。”

    “哼,既然你违抗君令,便是自承叛党,穿没穿黑衣都一样。”

    “放过这些孩子!”尤伦吼道。

    “小子和老头都得死。”亚摩利爵士臃懒地握拳举手,立刻有一支长枪从他身后的火光和阴影里暴射而出。原本瞄准的定是尤伦,但中枪的却是他身旁的渥斯。矛头贯入喉咙,血淋淋地从后颈爆出。渥斯抓住枪身,无力地往后一倒,跌下走道。

    “攻上城墙,把他们通通杀光,”亚摩利爵士的语调听来颇感无聊。更多长枪射过来,艾莉亚连忙抓住热派的外衣后背把他拉倒。墙外传来盔甲碰撞声,刀剑出鞘声,枪盾交击声,夹杂着咒骂和奔马铁蹄。一根火炬高高飞过众人头顶,重重砸在庭院泥地上,火苗立即蔓延开来。

    “拿武器!”尤伦大喊,“大家散开!护住各段城墙!寇斯、乌瑞格,你们去守侧门。罗米,把渥斯身上的枪拔出来,接替他的位子!”

    热派想抽出短剑,却把剑掉在地上。艾莉亚捡起来塞进他手中。“我不会用剑,”他两眼发直。

    “很简单啦!”艾莉亚话说到一半就卡在喉咙,因为她看到一只手攀上了胸墙。她就着小镇燃烧的火光看到那只手,清晰无比,时间在那一刹那仿佛不再流动。手指很粗,结了茧,指节间长满粗粗的黑毛,拇指指甲里还有泥巴。恐惧比利剑更伤人,她心中默念。一顶圆盔出现在手后面。

    她用力向下一砍,缝衣针那由城堡铁匠打出来的精钢剑刃正中对方攀爬的指节之间。“临冬城万岁!”她尖叫。鲜血喷溅,手指分家,刚出现的脸来去匆匆。“后面!”热派大喊。艾莉亚立刻旋身,只见另一个没戴头盔的大胡子,用牙齿咬住短刀,双手攀爬。他的腿刚跨过胸墙,艾莉亚便持剑朝他眼睛戳去。缝衣针没碰着他,他往后躲开,摔下了城墙。希望他摔个狗吃屎,咬断自己舌头。“看着他们,不要看我!”她对热派吼。随后又有一个人想爬上他们这段墙,男孩便死命挥舞短剑砍他的手,直到那人松手坠落。

    亚摩利爵士没有梯子,但庄园的围墙乃是粗石砌成,很容易爬。敌人似乎永无止尽。艾莉亚每砍倒、刺落、推下一个人,就又有一个爬上城墙。戴尖刺盔的骑士也登上了防御工事,但尤伦用黑旗缠住他盔顶的刺,趁那人拉扯斗篷时,利落一刀,刺穿了他的铠甲。艾莉亚每次抬头,便看到更多火把飞进庄园,在她眼底印下长长的火舌。她看到红旗上的金狮,想起了乔佛里,恨不得他也在场,好让她用缝衣针一剑刺烂他那张充满讥笑的臭脸。有四个士兵拿斧头劈门,却被寇斯一个个射死。道柏和另一人在走道上扭打跌倒。罗米趁那人还不及起身,便用石块把他的头砸个稀烂,他得意地怪叫几声,却发现道柏腹部插了把小刀,这才明白道柏也起不来了。艾莉亚跳过一具断手尸体,这人还是个大男孩,年纪看来和琼恩差不多。她相信这不是自己做的,但不敢确定。她听见奎尔向一名盾牌有黄蜂图案的骑士讨饶,却被对方手中的钉头锤打烂了脸。到处都是血、烟、铁和尿的味道,久而久之也便成了同一种味道。她不知眼前这个瘦巴巴的人是怎么爬上来的,但她和詹德利以及热派立刻扑了上去。詹德利砍落他的头盔,剑却断了。来人是个光头,少了几颗牙齿,生了一把灰斑胡须,模样很害怕。她虽然可怜他,但还是下了手,口中一边喊:“临冬城万岁!临冬城万岁!”热派则在她身边大叫:“热派!”,然后砍劈他的瘦颈子。

    瘦子死后,詹德利拿了他的剑,飞身跳进庭院继续战斗。艾莉亚环顾四周,发现许多钢铁阴影正在庄里跑动,火光在铠甲和刀剑上闪亮。她知道一定有人登上城墙,要不就是小门被攻破了。她往下跳到詹德利身边,用西利欧教的方式落地。刀剑声和伤者的哀嚎响彻夜空,一时之间艾莉亚楞在原地,不知该往何处去。四面八方都是死亡。

    突然间尤伦出现,他用力摇她,朝她大吼,“小子!”他用他惯有的方式叫道,“你快走!这儿没救了,咱们输了!你们俩能救几个孩子算几个,快带他们出去!快去!”

    “怎么出去?”艾莉亚问。

    “走暗门,”他大叫,“谷仓下面!”

    说音刚落,他又立刻持剑投入战斗。艾莉亚捉住詹德利的手臂,“他叫我们走!”她高喊,“从谷仓出去!”在头盔的缝隙中,大牛的眼睛映着火光。他点点头,随后两人把热派从墙上叫下来,接着找到绿手罗米,他躺在地上,小腿被枪刺穿,血流不止。他们还找到格伦,但他伤势太重,无法行动。当他们朝谷仓跑去时,艾莉亚不经意间瞥见小女孩坐在一团混乱中大哭,四周全是浓烟和杀戮。她抓住女孩的手,一把拉起来,其他人则继续向前跑。女孩不肯前进,打也没用,艾莉亚只得用右手拖她,左手握好缝衣针。前方的夜幕是一片暗红,谷仓着火了,她想。烈火正自一根落在稻草堆上的火把朝四处蔓延,她可以听见被困其中的牲口惨嚎。热派跑出谷仓,“阿利,快点!罗米已经走了!她要是不来就别管她!”

    教我如何处置恶棍

    艾莉亚听了反而更倔强、更用力地拖起哭哭啼啼的小女孩。热派丢下她俩,转身仓促地跑进去……可詹德利回头来救她们。火光在他打磨的头盔上闪闪发亮,那对牛角简直像在散发橙芒。他跑过来,一把抱起女孩,扛在肩上。“快跑!”

    冲进谷仓,活像进了熔炉。四周浓烟密布,远处的墙壁从地板到屋顶成了一片火海。他们的驴子和马儿正在疯狂地嘶叫乱踢。它们好可怜,艾莉亚心想。这时她看见了马车,还有铐在上面的三个人。尖牙死命想挣脱铁链,手腕被铐住的地方血流如注。罗尔杰则是喝骂不休,脚踢木板。“小子!”贾昆·赫加尔大叫,“好小子!”

    打开的暗门近在咫尺,然而火势蔓延极快,以难以置信的速度吞噬着朽木和干草。艾莉亚想起猎狗被灼伤的恐怖面容。“通道很窄,”詹德利喊,“我们该怎么把她弄出去?”

    “牵她,”艾莉亚说,“推她!”

    “好心的孩子,善良的孩子。”贾昆·赫加尔边咳边唤。

    “快把这操他妈的链子弄掉!”罗尔杰狂吼。

    詹德利不理他们,“你先走,然后是她,我殿后。快!通道很长!”

    “刚才是你劈柴,”艾莉亚想起来,“把斧头放哪儿了?”

    “就在避难所外面。”他瞥了三个死囚一眼,“如果是我,宁可先救驴子。没时间了。”

    “你带着她!”她喊道,“你带她走!交给你了!”说完她逃出燃烧的谷仓。烈焰挥动红热的翅膀,不断拍打驱赶着她。相较之下,仓外真是凉爽极了,但四面八方都是死人。她看见寇斯弃剑投降,却当场被杀。到处浓烟滚滚,她找不到尤伦,不过斧头果真如詹德利所说,就在避难所外的柴堆旁。她刚拔出斧头,便被一只铁手抓住。艾莉亚旋身,用力一挥,劈中那人两腿中间。她没看到对方的脸,只见他锁甲间汩汩流出的暗红血液。回谷仓是她这辈子所做过最艰难的事,浓烟如一条不停扭动的黑蛇,窜出敞开的大门,她可以听见谷仓内可怜牲口的哀嚎,驴鸣、马嘶,人的惨叫。她咬紧牙关,冲了进去,身子压低,因为底下的烟没那么浓。

    一只驴子困在大火之中,惊恐又痛苦地惨嚎,她闻到驴毛烧焦的臭味。屋顶也烧起来了,着火的木板和干草支离破碎,纷纷落下。艾莉亚伸手捂住口鼻,虽然因为浓烟的关系,她看不到马车,却可听见尖牙的狂叫,于是她朝声音的来源爬去。

    很快,大车轮出现在眼前。尖牙死命一扯铁链,马车整个跳将起来,移动了半尺。贾昆发现了她,但此刻四周已热得难以呼吸,遑论说话。她把斧头抛进车里,罗尔杰接住后高举过头,被烟灰染黑的汗水像小河般流下他无鼻的脸。艾莉亚边跑边咳,她听见斧头穿木的声音,一下接一下,没过多久,传来一声轰然巨响,碎木飞溅,马车底部完全裂开。

    艾莉亚翻个筋斗,滚入通道,掉了五尺落地。嘴里都是泥土,但她一点也不在乎,味道不错,泥土、水流、虫子和生命的味道。地底的空气阴凉而幽暗,地上惟有血腥杀戮、红色烈焰、呛人黑烟,以及人畜濒死的惨叫。她挪动腰带,使缝衣针不妨碍行动,接着开始爬。爬下十来尺,背后传来巨响,有如庞然怪兽的咆哮,接着一团热气和黑烟从身后呼地涌至,其味彷如地狱。艾莉亚屏住呼吸,亲吻地道的泥土,痛哭失声。究竟为谁,她自己也不清楚。

第15章 提利昂

    太后没性子等瓦里斯,“叛国已是罪不容诛。”她怒气冲天地宣布,“而这根本是下三滥的恶棍行径,我用不着那个装腔作势的太监来教我如何处置恶棍。”

    提利昂从姐姐手中接过信,互相比对了一下,信的内容完全相同,只是出自不同人之手。

    “头一封由史铎克渥斯堡的法兰肯学士收到,”派席尔大学士解释,“第二封则是寄给盖尔斯大人的。”

    小指头捻捻胡须,“史坦尼斯连他们都寄,那不用说,七大王国里每家贵族肯定都有一份。”

    “我要把这些信通通烧掉,一封也不留。”瑟曦表示,“绝不能让任何一点风声传到我儿子或是我父亲的耳中。”

    “我看老爸而今听到的只怕不是一点风声而已,”提利昂冷冷地说,“想必史坦尼斯早就派了鸟去凯岩城和赫伦堡。至于把信烧掉,有什么意义呢?正所谓覆水难收,寄出去的信已经收不回来,何况说实话,信里写的其实也没那么糟。”

    瑟曦转身,睁大那双碧眼怒视他,“你到底有没有脑筋?你有没有看他写了些什么?他称我儿子为‘男童乔佛里’,还竟敢指控我**、通奸和叛国!”

    难道他说错了吗?瑟曦明知这些指控完全属实,却依旧作气如此,真叫人大开眼界。倘若我们打输了这场仗,她应该转行去演戏,她实在很有天分。“史坦尼斯需要藉口来使他的叛乱合法化,你指望他写什么?‘乔佛里王子乃我长兄之嫡子和合法继承人,我将起兵与之争夺王位’?”

    “我绝不许别人骂我娼妇!”

    干嘛呀,姐姐,他可没说詹姆付你钱呢。提利昂作势读信,看到一些琐碎的文句……“奉承真主明光照耀,”他念道,“真是奇怪的措辞。”

    派席尔清清喉咙,“这句话时常在自由贸易城邦的书信和文件中出现,它的意思嘛,就类似‘写于诸神见证之下’,这里的‘真主’指的是红袍僧信奉的神。我相信这是他们的习惯用法。”

    “记得前几年瓦里斯说,赛丽丝夫人似乎着了红袍僧的道。”小指头提醒他们。

    怎么个还治其人之身

    提利昂弹弹信纸,“看来她老公也有样学样了。我们正可以利用这点来对付他,就请总主教当众揭露史坦尼斯背弃正道诸神和合法国王的劣……”

    “好好好,”太后不耐烦地说,“但我们先得阻止这龌龊东西继续散播,发布谕令,谁敢说起**,或指称小乔为私生子,就把谁的舌头拔掉。”

    “明智之举。”派席尔国师点头,学士颈链随之晃动。

    “根本是乱来,”提利昂叹口气,“拔下一个人的舌头,非但不能证明他是骗子,反而让全世界知道你有多害怕他想说的话。”

    “那你倒是说说看,我们该怎么做?”姐姐质问。

    “什么也别做,由他们去说,过不多久自然烟消云散。只要稍有常识的人,都会把这事当成他们为夺权篡位所编造出的拙劣藉口。史坦尼斯可有证据?明明就是空穴来风,他上那儿找证据?”提利昂朝姐姐露出他最甜美的笑容。

    “话是没错,”她不得不说,“可……”

    “陛下,您弟弟说得没错,”培提尔·贝里席十指交搭,“假如我们试图制止谣言,只会显得真有其事,还不如嗤之以鼻,反正不过是个可笑的谎言。同时呢,我们可以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瑟曦打量了他一眼,“怎么个还治其人之身?”

    “编个同样性质,但更易取信于人的故事。史坦尼斯大人自结婚以来,大半时间都离他妻子远远的。我不怪他,换我娶了赛丽丝当老婆,也会这么做。不过呢,假如我们宣传她的女儿其实是和野男人偷生,而史坦尼斯戴了绿帽,您想想看……对于主子的种种丑闻,老百姓向来乐于采信,更何况是史坦尼斯·拜拉席恩这种心高气傲又严酷无情的主子。”

    “他从不受百姓爱戴,没错,”瑟曦沉吟半晌,“所以我们用同样的方法回敬他,嗯,这主意不错。我们该把谁说成赛丽丝夫人的情夫?记得她有两个兄弟,还有个伯伯一直跟着她待在龙石岛……”

    “亚赛尔·佛罗伦爵士是她的代理城主。”提利昂虽然极不愿意承认,却不得不同意小指头计谋可行。史坦尼斯纵然疏远妻子,但只要事关名誉,他就像只刺猬一般敏感,况且他天性多疑。如果能在他和佛罗伦家族之间种下猜忌的种子,对他们有利无害。“我听说他们的女儿生了对佛罗伦家的耳朵。”

    小指头慵懒地摆摆手,“有位里斯的贸易使节曾跟我说:‘大人哪,史坦尼斯公爵一定非常疼爱他的女儿,瞧他在龙石岛的城墙上为她树立了几百座雕像。’‘哎,大人,’我只好回答,‘那都是石像鬼啊。’”他笑了笑,“亚赛尔爵士固然可以充当希琳的父亲,但据我的经验,越是离奇古怪的故事,越容易口耳相传。史坦尼斯不是有个头脑简单、脸带刺青、样子特别畸形的弄臣吗?”

    派席尔大学士一脸骇然,张大了嘴,“您该不会暗示赛丽丝夫人跟一个傻子私通吧?”

    “也只有傻子想跟赛丽丝·佛罗伦上床。”小指头道,“势必补丁脸让她联想起了史坦尼斯。而且啊,最好的谎言里面往往会隐藏少许事实,足以令听者生疑。你瞧,这个傻子对公主死心塌地,和这小女生是形影不离,就连他们看起来也有几分神似,希琳不也一脸杂斑,半边麻木嘛?”

    这下派席尔糊涂了,“但那是灰鳞病留下的后遗症,可怜的孩子,那场病小时候差点要了她的命啊。”

    “我比较喜欢我的说法,”小指头道,“相信老百姓也会同意。知道吗?他们还相信女人怀孕时若是吃了兔肉,生出的孩子就会长耳朵呢。”

    瑟曦露出她通常只留给詹姆的微笑,“培提尔大人,您真是坏到骨子里了。”

    “多谢夸奖,太后陛下。”

    “您说谎的本领果真炉火纯青。”提利昂补上一句,话中却没瑟曦那份热情。这家伙远比我所知的危险,他心想。

    小指头睁着他那双灰绿眸子,对上侏儒大小不一的眼睛,脸上神色没有丝毫不安。“我们都有些与生俱来的本事,大人。”

    太后完全陶醉于复仇计划中,根本没注意两人的交流。“老婆跟弱智的弄臣出轨!这样史坦尼斯肯定成为全国上下的笑柄。”

    “故事可不能由我们来讲,”提利昂道,“否则便像编造的谎言。”虽然事情的真假并不重要。

    小指头再度提出解答,“妓女喜欢说人长短,而我手上正好有几间妓院。至于酒馆旅店之类,相信瓦里斯一定可以把谣言散播出去。”

    “说到瓦里斯,”瑟曦皱眉,“他人在哪里?”

    “太后陛下,我也一直纳闷。”

    “八爪蜘蛛日夜编织他的秘密网络,”派席尔煞有介事地说,“诸位大人,我不信任这个人。”

    “他可是常说您好话呢。”提利昂推开椅子,站了起来。事实上,他对太监的行动心知肚明,但不能让其他重臣知晓。“诸位大人,请容我先行告退,我还有事要忙。”

    瑟曦立刻起疑,“国王的事?”

    “就不劳你操心了。”

    “不行,我必须知道。”

    “干吗不让我给你个惊喜呢?”提利昂道,“我正为乔佛里操办礼物。一条小链子而已。”

    “他要链子做什么?他的金链银链多得戴不完,你莫非异想天开,打算藉此收买乔佛里的心--”

    “哎呀,何必呢?他的心是我的,就好比我的心是他的一样。而这条链子,相信有朝一日他定会格外珍惜。”他鞠个躬,摇摇摆摆走出门去。

    波隆候在议事厅外,准备护送他回首相塔。“铁匠们都在会客室,等候你大驾光临。”他们一边走过内庭,他一边说。

    根本是个恶意的玩笑

    “等候我大驾光临?波隆,这句话我喜欢,你开口越来越像个朝廷命官了,接下来就要下跪接旨啰?”

    “操你,侏儒。”

    “哎,那是雪伊的活儿。”提利昂听见坦妲伯爵夫人从螺旋梯顶端亲切地呼唤他的名字,便假装没注意,摆动双脚走得更快。“去把轿子准备好,事情办完我就出城。”两名月人部众守在门口,提利昂愉快地问候他们,接着想到要爬楼梯回卧房,不禁皱起眉头,每次爬这一大段路,总令他双脚酸痛。

    卧室里,一名十二岁男孩正把衣服摊在床上,这是他的侍从。波德瑞克·派恩生性过于羞涩,以致于做事总有些鬼祟的模样。提利昂始终怀疑父亲之所以把这孩子交给他,根本是个恶意的玩笑。

    “大人,这是您的衣服,”提利昂一进门,男孩便垂下眼睛,视线盯着他的鞋子,嗫嚅着说。波德就是没办法鼓起勇气直视你。“待会儿接见客人要穿。还有您的项链,首相项链。”

    “很好,过来帮我穿衣服。”外衣是黑天鹅绒料子,上面辍满了狮头形状的金色饰扣,那条项链则用只只实心金手串连而成,手指与手腕相扣。波德又为他披上一件深红的丝质金边披风,样式特别为他裁制,若给一般人穿,大概只能算短披风。

    首相的私人会客室比国王的小得多,自然更无法与王座厅相提并论,但提利昂喜欢其中的密尔地毯,墙壁上的挂饰,以及某种私密的氛围。他刚进门,总管便喊:“恭迎国王之手提利昂·兰尼斯特大人!”他也喜欢这种感觉。波隆聚集的这群铁匠、武器师和五金商人一听纷纷跪下。

    他爬上金色圆窗下的那张高位,示意他们起身,“各位师傅,我知你们事务繁忙,所以也不多废话。波德,麻烦你。”男孩递来一个帆布袋,提利昂拉开束带,将袋子里的东西倒出,金属在毛毯上发出模糊的“咚”地一声。“这是我吩咐城堡的锻工所打造的,类似的东西,我还要一千个。”

    一名铁匠弯身仔细检视:三节粗大的钢链,彼此扭在一起。“非常刚硬的链子。”

    “刚硬是刚硬,可惜太短。”侏儒答道,“跟我有点像。我要的成品比这长很多。对了,你叫什么?”

    “回大人,大家叫我‘铁肚子’。”这名铁匠个子不高,长得十分粗壮,身穿普通的羊毛和皮衣,但那双臂膀粗得和牛脖子一样。

    “我要君临城里每一家铁铺都着手打造这种链子,然后串起来,其他工作统统放下;我要所有懂得打铁的人都投入这件工作,不管有没有出师,是不是学徒。当我骑马经过钢铁街,我希望听到铁锤日夜不停地敲打。我还需要一个人,一个能干的人,来负责监督这件事。铁肚子师傅,你认为你是这样的人吗?”

    “就算我愿意吧,大人,可太后要的那些盔甲和刀剑怎么办呢?”

    另一个铁匠说话了:“太后陛下命令我们加紧制造盔甲刀斧,为数庞大,据说要给新募的金袍军用,大人。”

    “那个不急,”提利昂说,“先把链子做好。”

    “大人,求您原谅,可太后陛下说:谁要不能如期完工,就把谁双手打烂。”这位紧张的铁匠续道,“而且是用他自个儿的铁砧打烂哪,这是陛下的旨意。”

    瑟曦,真有你的,想尽一切办法让老百姓爱戴我们啊?“这种事不会发生,我向你保证。”

    “况且最近铁价越来越高,”铁肚子表示,“锻造这条链子需要大量生铁,以及拿来烧火的焦炭。”

    “需要多少钱,只管找贝里席大人。”提利昂许下承诺,暗自希望小指头别让他失望。“此外,我会命令都城守备队协助你们搜寻生铁,倘若必要,把城里每一只马蹄铁都溶掉也行。”

    这时有个年纪稍长的人走上前来,他穿着华丽的银边锦缎外衣,外罩一件狐毛披风。他跪下来,仔细检视提利昂倒在地上的粗大钢链。“大人,”他沉重地宣布,“这充其量只能算粗活,毫无技艺可言,交给那些打打蹄铁、做做茶壶的寻常铁匠当然没问题,但我是个盔甲大师。大人您别嫌我自大,可这不是我们做的活。我们打出的宝剑削铁如泥,造出的铠甲般配天神,我们不做这种东西。”

    提利昂歪头,用他那双大小不一的眼睛好好打量了对方一番。“盔甲大师,请问您尊姓大名?”

    “回大人,小的名叫沙罗利恩。假如首相大人乐意,小人无比荣幸为您打造一套符合您家族和官职的铠甲。”旁边两个铁匠听罢冷笑两声,但沙罗利恩浑然不觉地继续,“一套鳞甲,您觉得怎么样?鳞片镀上金,亮得像太阳,铠甲本身则漆上代表兰尼斯特家族的深红彩釉。头盔的话,我建议做成恶魔头的形状,外加两根长金角,等您骑马上战场,敌人看了保管落荒而逃。”

    恶魔的头?提利昂懊恼地想,别人都把我当成什么了?“沙罗利恩师傅,我打算就坐在这张椅子上指挥战局,而我要的是精制铁链,不是头上长角。所以我这样说吧:您要么做铁链,要么戴铁链,何去何从您自己挑。”说完他站起身,头也不回地离开。

    波隆带着一群骑马的黑耳部众守在大门口的轿子边,“怎么走我告诉你了,”提利昂对他说,并让对方扶自己一把。他已经竭尽所能地喂养这个饥饿的城市--他调走几百名建筑投石机的木匠,令他们修造渔船,同时开放御林,供任何敢于渡河的猎人狩猎,甚至派金袍军前往西、南两面征集食物--然而不论他骑马走到哪里,所见依旧是充满控诉和怨怒的眼神。好在轿子的廉幕为他挡下这一切,也让他有思考的余裕。

    你来妓院做什么

    他们沿着曲折的夜影巷缓缓而行,朝伊耿高丘的坡脚前进。提利昂回顾起朝会的情形,姐姐被怒意所蒙蔽,忽略了史坦尼斯·拜拉席恩书信的重点。既然他手中没有证据,所有的指控自然都无足轻重,真正值得注意的却是他自称国王。这下蓝礼会作何感想?他们总不能并肩挤在铁王座上吧。

    他漫不经心地将布幕拉开几寸,向外窥视街景。波隆在前开路,黑耳部众随侍轿子两侧,颈间挂着可怖的人耳项链。他看着路旁民众注视自己,便试图猜测哪些人是眼线,藉此自娱。表面上可疑的却往往清白,我应该提防那些看起来无辜的人,他暗自决定。

    他的目的地远在雷妮丝丘陵之后,街道又十分拥挤,所以走了近一个小时轿子方才摇晃着停下。提利昂原本打着瞌睡,但坐轿动作一停,他随即惊醒,揉揉惺忪睡眼,让波隆把他扶下来。

    这栋房有两层,一楼是石材建筑,二楼则以木头建成,建筑物的一角拔起一座圆形塔楼。这房子许多窗户都镶了铅,大门上挂着一盏外表华丽、以深红玻璃装饰的镀金球型灯笼。

    “原来是妓院,”波隆说,“你来这里做什么?”

    “你来妓院做什么?”

    佣兵大笑,“有了雪伊还不够?”

    “以营妓的标准而言,她算是够了,不过我现下人不在军中。常言道:人小胃口大,听说这里的女人连国王都迷得住。”

    “那小鬼年纪够大?”

    “我指的不是乔佛里,是劳勃。从前他最喜欢这间妓院。”话说回来,乔佛里也差不多到了这个年纪,这可有意思了。“你和黑耳部的人想来点乐子的话,尽管自便,但我有言在先,莎塔雅这家店索价不斐,这条街上随便那家都比这里便宜。总之你留个人在这里等我,到时候他要有办法把其他人都找到。”

    波隆点点头,“没问题。”黑耳部众个个嘿嘿直笑。

    进了门,一位身穿宽松丝衣的高大女人正等着他,她的皮肤色如黑檀,眼睛则是檀香木的颜色。“我是莎塔雅,”她深深一鞠躬,唱道,“您就是--”

    “咱们别谈这个,名字是危险的东西。”空气中充满异国香料的气味,脚下的马赛克地板则是一幅描绘两女交欢的图案。“你这里很漂亮。”

    “这是我致力追求的目标,很高兴首相大人喜欢。”她的声音有如流动的琥珀,掺杂了几许盛夏群岛的口音。

    “头衔也同样危险。”提利昂警告她,“叫几个女孩出来给我瞧瞧。”

    “乐意之至,您会发现她们个个温柔美丽,精通各种爱欲之术。”她优雅地旋身开步,提利昂费力摆动只有她一半长度的腿脚,紧随其后。

    他们走到一个装饰华丽的密尔屏风后面,暗暗向外窥探。屏风上雕刻了奇花异草,以及梦寐闺女的图案。妓院大厅里有个老人正以笛子吹奏轻快的乐曲。一个留着紫色胡须,喝得醉醺醺的泰洛西人坐在摆满靠垫的壁龛里,爱抚膝上体态丰满的少女。他已经解开了她的上衣蕾丝,正拿杯子往她胸部倒酒,然后用舌头舔净。另有两个女孩坐在镶铅玻璃窗下玩瓦片棋,其中生雀斑的那位有一头蜂蜜色秀发,发际戴着蓝色花环;另一个皮肤平滑柔顺,有如磨亮的黑玉,生着一双深色大眼,以及小巧而尖挺的**。她们穿的宽松丝衣用珠子串成的饰带系在腰间,阳光从彩色玻璃窗流泄进屋,透过轻薄罗衫,勾勒出她们年轻曼妙的胴体曲线。提利昂顿时觉得胯下一阵肿胀。“如您不嫌弃,我推荐那位黑皮肤的女孩。”莎塔雅说。

    “她好年轻。”

    “大人,她已经十六岁了。”

    给乔佛里正好,他想起波隆刚才的话,不禁这么想。提利昂的第一次年纪更小,他还记得头一次脱下她衣服时她那羞涩的模样。她有一头黑亮长发,还有能让人沉醉其中、无法自拔的蓝眼睛,而他果真如此。这是好久以前的事了……侏儒,你真是个无可救药的笨蛋。“这女孩……从你家乡得来?”

    “大人,我的女儿体内虽流着盛夏国度的血液,却是在君临出生。”想必他的讶异形现于色,莎塔雅又续道,“我的民族认为在青楼卖笑并非羞耻之事,在盛夏群岛,娴于床第技艺者受人敬重。许多贵族男女在春思来潮之后,便会进入花门柳户服侍数年,藉以荣耀天上诸神。”

    “这与天上诸神何干?”

    “我们的肉体和灵魂都拜天上诸神所赐,不是吗?他们赐给我们声音,好让我们藉由歌唱表示崇敬;他们赐给我们双手,好让我们通过劳动兴建庙宇;他们也赐给我们欲望,好让我们透过交合尊荣神灵。”

    “记得提醒我将此话转告总主教,”提利昂道,“倘若那话儿也能做礼拜,想必我也是个虔诚之人。”他摆摆手,“我很乐意采纳你的选择。”

    “我这就去把女儿叫来,请这边走。”

    女孩在楼梯口与他相见,她比雪伊高,但比她母亲稍矮。她得跪下来,提利昂才能亲到她。“我名叫爱拉雅雅。”和母亲不同,她只有极轻微的异国口音。“大人,请随我来。”她牵起他的手,走上两段阶梯,再穿越一个宽敞厅堂。两旁是众多紧闭的门扉,一扇门后传来欢愉的喘气与尖叫,另一扇门内则是嘻笑和低语。提利昂的那话儿硬了起来,紧紧贴上裤子。再这样下去可面子不保了,他一边想,一边随爱拉雅雅步上另一座楼梯,来到角楼房间。这里只有一扇门,爱拉雅雅领他进去,然后锁上。房里有一张帷幕笼罩的大床,一个高大的衣橱(上面雕饰着香艳火辣的图案),以及一扇窄窗,玻璃镶铅,绘成红黄钻石形态。

    你确定这女人值得信赖

    “爱拉雅雅,你真是漂亮,”两人独处后,提利昂对她说,“从头到脚,你身上的每一寸肌肤都令人惊艳,可是呢,如今你最吸引我的部位,却是你的舌头。”

    “大人,我的舌头被调教得很好,从小就学会什么时候该用,什么时候不该用。”

    “很好,”提利昂微微一笑,“接下来我们做什么?你可有什么好提议?”

    “有的,”她说,“大人只需打开衣橱,便能找到想要的东西。”

    提利昂轻轻吻了吻她的手,然后爬进空旷的衣橱,爱拉雅雅则在身后把橱门关上。他伸手在黑暗中摸索,寻找衣橱后的壁板,板子在他手下开始移动,然后整个被推到一旁。墙壁后空空的漆黑一片,但经过一阵试探,终于摸到了金属。于是他一手握住铁梯,一边用脚找到下面一级,开始往下爬。直到深入街道的地底后,原本垂直的井状甬道方才变为倾斜的泥土隧道,瓦里斯手持蜡烛,正在那里等他。

    这个瓦里斯和原本那个他判若两人,他脸上有疤,头戴有刺钢盔,露出一小撮黑色胡茬,硬皮背心外套了锁甲,腰际系着匕首和短剑。“大人,莎塔雅的妓院您可满意?”

    “满意极了。”提利昂表示,“你确定这女人值得信赖?”

    “大人啊,在这个变幻莫测,诡谲难料的世界上,我什么都不敢确定。不过呢,莎塔雅对太后素无好感,她也知道之所以能除去亚拉尔·狄姆这个讨厌鬼,全是拜您所赐。我们走吧?”他迈开步伐朝隧道远端走去。

    他连走路的方式都变了,提利昂察觉。瓦里斯浑身散发着劣酒和大蒜的味道,而非平日的薰衣草香。“我挺喜欢你这套新行头,”途中提利昂开口道。

    “我的工作不允许我在大批骑士簇拥下穿越大街小巷,所以每次出城,我便扮成不同的身份,如此才能活得长久,继续为您效力。”

    “我瞧皮衣挺适合你,下次你就该穿这身上朝。”

    “大人,恐怕令姐不同意。”

    “老姐会吓得尿裤子。”他在黑暗中微笑,“照我沿路看来,她的眼线没跟住我。”

    “大人,听你这么说,我很高兴。令姐的手下多半也是我的人,只是她不知道罢了。若是他们笨手笨脚,被人发现,我可不会喜欢。”

    “哎,若是这么憋住一身欲火,大费周章地爬过衣橱,结果半点用也没有,我也不会喜欢。”

    “决不会没用。”瓦里斯向他保证,“他们的确知道你在这里,至于会不会有人大胆到装成恩客,闯进莎塔雅的妓院里来,我虽不敢说,但小心谨慎总是没错。”

    “这妓院怎么刚好有个秘密通道?”

    “通道是另一位首相挖的,因为自重身份,他不愿光明正大地来这里。对于这个通道,莎塔雅可是守口如瓶。”

    “可你却知道。”

    “小小鸟儿总往黑暗的通道里飞嘛。小心,楼梯陡着呢。”

    他们从一间马厩后的暗门走出,大约在雷妮丝丘陵下穿越了三条街的距离。提利昂把门轰地一声关上,栏里有匹马嘶鸣开来。瓦里斯吹熄蜡烛,将其放上梁架。提利昂环顾四周,马厩共有一头驴和三匹马。他跛着脚走到那匹花斑马旁,看了看马的牙齿。“这是匹老马,”他说,“只怕一跑就要断气。”

    “它的确不是打仗的料,”瓦里斯答道,“但用来代步足矣,且不会引人注目。其他几匹也一样,至于那马厩小厮,他眼中所见,耳中所闻,都只有动物而已。”太监从墙上挂钉取下一件斗篷,斗篷是粗布织成,被太阳晒得褪了颜色,破旧不堪,惟有剪裁十分宽松。“希望您别嫌弃。”说着他为提利昂披上斗篷,将他从头到脚包裹住,还把兜帽拉下,让脸沉浸在阴影中。“一般而言,人只会看到自己想看的东西,”瓦里斯一边为他穿衣,一边说,“侏儒不像小孩那么寻常可见,所以他们眼中所见只是一个身穿旧斗篷的小男孩,骑着老爸的马,外出替他跑腿。话虽如此,您还是晚上来比较保险。”

    “正和我意……往后一定采纳。此时此刻嘛,雪伊正等着我呢。”他把她安顿在君临东北角的一座大宅,房子筑有围墙,离海不远,可他不敢去那里探望她,生怕被人跟踪。

    “您骑哪匹马?”

    提利昂耸耸肩,“就这匹罢。”

    “我来为您配鞍。”瓦里斯自挂钉上取下鞍辔。

    提利昂整整厚重的斗篷,焦躁地踱步。“你错过了一场很热闹的会议,史坦尼斯似乎自立为王了。”

    “我知道。”

    “他指控我老姐和老哥**通奸,真不明白他是打哪儿知晓的。”

    “或许他读过什么书,又看到劳勃私生子的发色,就像奈德·史塔克,还有之前的琼恩·艾林一样。又或许有人告诉他啰。”太监的笑声不若他寻常的咯咯笑,而是一种更深沉、更粗嘎的声音。

    “比如说,你这种人?”

    “你怀疑我?不,不是我说的。”

    “就算是你说的,你会承认吗?”

    “不会,但我既已保守了秘密这么久,何必把它讲出去?欺君罔上不难,但要瞒过草丛里的蟋蟀和烟囱里的小小鸟儿,可没那么容易。更何况那些私生子就摆在那里,大家不都看得到?”

    “劳勃的私生子?他们怎么回事?”

    “就我所知,他生了八个。”瓦里斯一边摆弄鞍辔,一边说,“不管孩子的娘头发是古铜色、蜂蜜色、栗子色,还是奶油黄,生下的孩子发色全黑得跟乌鸦一样……敢情他们的运气也和乌鸦的消息差不多。你瞧,乔佛里、弥赛拉和托曼从令姐的肚子里蹦出来时,每个人的头发都金黄得像太阳,事实不就显而易见了吗?”

    咱们真是彼此彼此

    提利昂摇摇头。她只需为丈夫生一个孩子,便足以驱散谣言……但话说回来,那就不像瑟曦了。“不是你说的,那是谁?”

    “想也知道,铁定是个叛徒嘛。”瓦里斯紧了紧马鞍的肚带。

    “小指头?”

    “这我可没说。”

    提利昂让太监扶他上马,“瓦里斯大人,”他坐在马鞍上说,“有时候我觉得全君临城里,就属你算我最好的朋友,可有时候我又觉得你是我最可怕的敌人。”

    “这可奇了,大人。咱们真是彼此彼此。”

第16章 布兰

    曙光渗进窗廉之前,布兰便已醒了。

    临冬城到了许多客人,都是来参加丰收宴会的。今天早上,他们会在场子里练习戳刺矛靶。若是从前,他定会为此兴奋难耐,但那都是意外发生之前的事了。

    而今一切都不一样了。大小瓦德可以和曼德勒大人手下的侍从切磋枪技,却没有布兰的分,他得待在父亲的书房里,扮演王子的角色。“用心聆听,说不定你就能从中学到统御他人的技巧。”鲁温师傅道。

    布兰不想当王子,他一直以来的梦想是成为骑士,闪亮的铠甲,飘动的旗帜,持枪配剑,脚跨战马。为什么他要日复一日听老人家谈论这些他听着一知半解的事情?因为你是个残废,心里有个声音提醒他。安坐高堂的领主老爷有点缺陷没关系--大小瓦德就说他们祖父因为过于虚弱,上哪儿都得坐轿子--但是骑马打仗的骑士就不同。说到底,这也是他职责所在,“你是你哥哥的继承人,是临冬城史塔克家族的代表。”罗德利克爵士说,他提醒他:从前当诸侯们前来晋见他父亲时,罗柏也都会在场作陪。

    两天前,威曼·曼德勒伯爵刚从白港抵达,先搭游艇,后乘轿子,只因他过于肥胖,无法骑马。他带来大批手下:骑士、侍从、小领主和他们的太太、传令官、乐师,还有个杂耍班子,旗帜和衣着耀眼夺目,五光十色。布兰坐在父亲的高背冰原狼扶手石椅上,欢迎他们光临临冬城,事后罗德利克爵士称赞他表现很好。如果事情到此为止,那该有多好,只可惜这只是开始。

    “参加宴会是个不错的藉口,”罗德利克爵士解释,“但他大老远跑来,绝不只为了吃片烤鸭喝口美酒。一定有要紧事需我们经手,才会这么大费周章。”

    布兰抬头望向粗石屋顶。他知道,罗柏一定会叫他别再孩子气,他几乎能听到罗柏的话语,听到父亲大人的话语:“凛冬将至,而你已经快成年了,布兰,你有责任在身。”

    过了一会儿,当阿多口中哼着不成调的曲子,满脸笑容地跑进来时,小男孩已经认了命。在阿多的帮助下,他梳洗一番,“今天穿那件白色的羊毛外衣,”布兰命令,“还有那个银胸针,罗德利克爵士要我穿得有领主的样子。”其实只要力所能及,布兰宁可自己更衣,但有些动作--比如穿裤子、绑鞋带--很折磨人。有了阿多帮忙,做起来就快多了。任何事只要教过一遍,他就能灵巧地完成。他虽然力量惊人,动作却十分温柔。“我敢打赌,你本来也可以当骑士。”布兰对他说,“若非诸神夺走了你的智慧,你一定会是个伟大的骑士。”

    “阿多?”阿多眨眨那双天真无邪的棕色大眼,一脸茫然。

    “是的,”布兰说,“阿多。”他指指墙壁。

    门边的墙上挂了一个篮子,用柳条和皮带紧扎而成,上面挖了两个洞以让布兰的双脚伸出。阿多将手伸进背带,并把宽皮带紧扣在胸前,然后在床边蹲下来。布兰抓住墙上的铁把手,摇晃软弱无力的双脚,放进篮子,伸出足洞。

    “阿多!”阿多重复一遍,站起身来。马僮高近七尺,骑在他背上,布兰的头几乎要碰到天花板。出门时,他刻意压低身子。有次阿多闻到烤面包的香味,便朝厨房奔去,把布兰的头撞出一个大洞,为此鲁温学士还帮他缝了好几针。后来密肯从兵器库里拿了顶生绣的老旧头盔给他,这盔连面罩都没有,大小瓦德每次见了就大力嘲笑,所以布兰很少戴。

    他双手搁在阿多肩头,两人慢慢步下螺旋梯。外面的较场传来阵阵剑盾交击和马蹄轰鸣,在他耳中都成了悦耳之音。我只看一眼,布兰心想,飞快地看一眼就走。

    白港的贵族们将带着属下的骑士和教头在上午操练,在那之前,校场属于他们的侍从。他们的年纪从十岁到四十不等,布兰好希望自己是其中的一份子,想得心口隐隐作痛。

    庭院里立了两个矛靶,每个皆以坚固的支柱为主干,撑着一根回转大梁,梁的一端是盾牌,另一端是加垫的撞槌。盾牌漆成红金两色,象征兰尼斯特的狮子被画得歪七扭八,且早被首轮上场的男孩刺得凹痕累累。

    坐在篮子里的布兰刚一现身,立刻吸引了陌生人的目光,好在他早已学会忽略容忍。他告诉自己,至少他视野良好,在阿多肩上的他比任何人都要高。他看见瓦德两兄弟正准备上马。他俩从孪河城带来上好护具,闪亮的银铠甲,上镂蓝花。大瓦德的头盔是城堡形状,小瓦德则在盔顶系上一串灰蓝相间的丝带。他们的盾牌和外衣也不相同,小瓦德的纹饰分成四份,除了佛雷家双塔外,还有外祖母克雷赫家的斑纹野猪和母亲戴瑞家的农人。大瓦德的四份则包含了布莱伍德家的鸦树和培吉家的双蛇。想必他们对荣耀求之若渴吧,布兰一边想,一边看他们端起长枪,我这个史塔克能希求的却只有冰原狼。

    哟,这匹马可真丑

    他们的灰斑战马行动灵敏,体格健壮,训练有素。两人并肩冲向矛靶,利落地击中盾牌,并在撞槌转过来前抽身跑开。小瓦德刺得较狠,但布兰认为大瓦德骑得比较稳健。如果能和他们一较高下,他宁愿舍弃无用的双脚。

    小瓦德抛下断裂的长枪,瞥见布兰,便勒住缰绳。“哟,这匹马可真丑!”他对阿多说。

    “阿多不是马,”布兰道。

    “阿多,”阿多说。

    大瓦德跑到堂弟身边,“是啊,他不比马儿聪明,大家都知道。”几个白港来的小伙子互相推挤,笑出声来。

    “阿多!”阿多一脸笑容,看着两个佛雷家的男孩,对他们的嘲弄毫不知情。“阿多阿多?”

    小瓦德的坐骑嘶了一声。“你瞧,他们在聊天呢。说不定‘阿多’就是马语中的‘我爱你’哟!”

    “佛雷,你给我住口!”布兰只觉血气上涌。

    小瓦德轻踢马刺靠过来,撞了阿多一下,使他退后两步。“我若是不住口,你又待如何?”

    “小心他放狼咬你,堂弟。”大瓦德警告。

    “随他来啊,我就想弄件狼皮披风。”

    “夏天会一口咬掉你那颗猪头。”布兰说。

    小瓦德用戴铁套的拳头往胸甲一敲,“难不成你的狼生了钢牙,可以咬穿我的铠甲和锁甲?”

    “够了!”鲁温学士的话音盖过校场里的金铁之声,有如雷响。布兰不知他听见了多少……但明显足以使他勃然大怒。“你们语出威胁十分不妥,别教我再听见这样的话。瓦德·佛雷,你在孪河城也是这种态度?”

    “没错,我高兴怎样就怎样。”小瓦德高高骑在战马上,愠怒地瞪了鲁温一眼,彷佛在说:你区区一个学士,凭什么教训我河渡口佛雷家的人?

    “那好,你既身为临冬城史塔克夫人的养子,就不准如此。你们到底为什么吵起来?”学士轮流打量几个男孩,“你们一定要告诉我,否则我保证--”

    “我们刚才和阿多开玩笑。”大瓦德承认,“倘若我们冒犯到布兰王子,我很抱歉。我们只是觉得好玩罢了。”他起码还知道不好意思。

    小瓦德却还在闹脾气。“我嘛,”他说,“我也只是觉得好玩。”

    布兰看到老师傅头顶光秃的部分涨得通红,鲁温似乎更生气了。“一位好领主应当安抚无助,保护弱小,”他对两个佛雷家的男孩说,“我绝不允许你们把阿多当笑料,开些残忍的玩笑,听见了没有?他是个好心肠的孩子,老实本分,尽忠职守,这些优点你们一项都没有。”学士伸手指着小瓦德。“还有,你给我离神木林远一点,若是敢找那几只狼麻烦,你就等着瞧。”他袖子一甩,转身走了几步,又回头道,“来吧,布兰,威曼大人正等着呢。”

    “阿多,跟上师傅,”布兰下令。

    “阿多!”阿多说。他迈着大步,很快追上了老学士那双恼怒摆动的腿脚,一同走上主堡石阶。鲁温学士拉住大门,让他们进去,布兰抱住阿多脖子低下了头。

    “瓦德他们--”他开口。

    “我不想再听,这事到此为止。”鲁温学士显得疲惫而烦乱。“你保护阿多做得没错,但你根本就不该到那里去。罗德利克爵士和威曼大人等了你很久,早餐都只好先开动。难道你还当自己是个小娃娃,事事都得我亲自操办吗?”

    “不,”布兰羞愧地说,“对不起,我只想……”

    “我知道你想什么。”鲁温学士的口气缓和下来。“布兰,我也盼着你的愿望能够成真。会议开始之前,你有没有问题?”

    “我们是要讨论战争?”

    “你什么都不用讨论。”鲁温的口气又锐利起来,“你只是个八岁的孩子……”

    “我快九岁了!”

    “八岁就是八岁。”学士坚定地重复,“除了礼貌的寒暄,什么都不要说,除非罗德利克爵士或威曼大人问你话。”

    布兰点点头,“我记住了。”

    “至于你和佛雷家小孩之间的事,我不会告诉罗德利克爵士的。”

    “谢谢您。”

    他们让布兰坐在父亲的橡木座椅上,椅垫和坐褥乃是灰天鹅绒制成,正对长板桌。罗德利克爵士坐在他右手,鲁温师傅则在左边,面前摆了笔墨和一叠空白羊皮纸,准备记录会议进程。布兰伸手越过粗木桌面,请求威曼伯爵原谅他的迟到。

    “嗳,不是王子迟到,”白港伯爵和颜悦色地回答,“而是其他人早到,就这么回事儿。”威曼·曼德勒笑声宏亮。难怪他没法骑马,因为他看起来比马还重。他不仅身材雄伟,而且话说个没完。他先恳请临冬城认可他刚指定的白港海关人员,只因从前的官员把税收暗中扣留下来输送君临,不肯缴给新的北境之王。“除此之外,罗柏国王也需要自行铸币,”他表示,“而在白港建立铸币厂最为合适。”他说,只要国王同意,他愿意全权负责此事,随后他又说明自己如何加强港口的防御工事,并把每一项修缮费用详细列出。

    除了铸币厂,曼德勒伯爵还提议为罗柏建造一支舰队。“自‘焚船者’布兰登烧掉他父亲的船队以来,我们北方几百年来都缺乏海军。只要给我充足的金钱,一年之内我就可以造出一支舰队,足以拿下龙石岛和君临。”

    一听战船,布兰的兴致就来了。虽然没人问他意见,他却觉得威曼伯爵的主意实在很棒,他已经可以在脑中勾勒出那幅景象了呢!不知双脚残废的人能不能指挥战舰?可惜罗德利克爵士只答应把提案送交罗柏决定,而鲁温师傅则是埋头奋笔疾书。

    他们从上午直说到下午,中途鲁温学士派麻脸提姆去厨房端来餐点,他们便在书房里吃了乳酪、烤鸡和褐色的小麦面包。威曼大人一边用他粗大的手指撕扯鸡肉,一边礼貌地询问他的堂妹,霍伍德伯爵夫人的近况。“您也知道,她原本是曼德勒家的人。或许,等她的悲伤告一段落,她会想再次冠上曼德勒的姓氏,您说是吧?”他咬口鸡翅,咧嘴笑笑,“说来正巧,我也当了八年的鳏夫,早该讨个老婆了,对不对啊,诸位大人?孤单单一个人,毕竟会寂寞啊。”他扔开骨头,伸手拿了一根鸡腿。“若是夫人想找个年轻小伙子,嗳,我家文德尔也没成亲呢。眼下他到南方侍侯凯特琳夫人去了,不过等他回来,一定也想讨老婆吧。他是个勇敢的孩子,人又顶风趣,正是教她重唤青春的最佳人选,不是吗?”他操起外衣袖子,抹去下巴的油腻。

    我看夫人她对您有意思

    透过窗户,布兰听着远处的兵器交击,他对嫁娶之事毫无兴趣。我好想上场子比武。

    等餐桌收拾干净,威曼伯爵方才提到一封泰温·兰尼斯特公爵的来信,内容涉及他在绿叉河被俘的长子威里斯爵士。“他情愿不收赎金,放我儿子回来,只要我从陛下身边抽回兵力,并发誓不再参战。”

    “这毫无疑问,直接回绝就是。”罗德利克爵士说。

    “您不需担心,”伯爵向他担保,“罗柏国王的部属中要数我威曼·曼德勒最为忠诚,只是啊,我不愿儿子在赫伦堡那鬼地方待得太久,听说那里有诅咒呢。哎,其实这种事我向来也不信,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嘛。您瞧杰诺斯·史林特什么下场,先是被太后擢升为赫伦堡伯爵,没两天又被她老弟扯了下来,听说被送去守长城啰。我在想,能不能尽快安排适当的人质交换?我了解威里斯,他一定不愿坐等战争结束。我这儿子可英勇,打起仗来跟獒犬一样凶猛。”

    会议结束时,布兰的肩膀已经因为长久坐着不动而僵硬。当晚,他正要坐下来吃饭,却听宣示客人来访的号声再度响起。唐娜拉·霍伍德伯爵夫人并未带来大批骑士和臣属,只有她自己和六名面露疲态的护卫,卫士沾满灰尘的橙色制服上绣着驼鹿头徽章。“夫人,我们对您的遭遇深表遗憾,”当她来到他面前致意时,布兰开口道。霍伍德伯爵在绿叉河之战中被杀,他们的独子也在呓语森林一役遇害。“临冬城永远感念您们的贡献。”

    “听您这样说,我很高兴,”她是个脸色苍白、神情涣散的女人,每根线条都镂刻着哀伤。“大人,我很疲倦,若您允许我稍作休整,我将感激不尽。”

    “那当然,”罗德利克爵士道,“谈事情,明天有的是时间。”

    第二天上午,大部分的时间都在讨论谷物、青蔬和腌肉。一旦学城的学士们宣布初秋来临,北方的领主便知道把部分收成贮存起来……可究竟要存多少,就见仁见智了。霍伍德伯爵夫人本打算将五分之一的收成作为存粮,后来在鲁温学士的劝说下,同意把存粮增加到四分之一。

    “波顿的私生子正在恐怖堡集结军队,”她警告他们,“希望他是准备率兵南下助阵,前往孪河城与父亲会师。可当我派人询问他的意图,他却答说波顿家的人绝不回答女人的质问。好像他是正室所生,真有那个姓似的。”

    “据我所知,波顿大人从没承认这孩子。”罗德利克爵士说,“但说实话,我对此人所知不多。”

    “没人了解他,”她答道,“他原本和母亲同住,直到两年前小多米利克死去,波顿没了继承人,这才把私生子接去恐怖堡。众人都说那孩子狡猾成性,还带了个跟班,凶残的个性跟他不相上下。大家叫他‘臭佬’,据说他从不洗澡。这私生子和臭佬一同外出打猎,猎的对象可不是鹿。我听过关于他们的种种传闻,就算以波顿家族的标准而言,这些故事都叫人难以置信。而今我的夫君和好儿子都已蒙诸神宠召,这私生子对我的领地真是垂涎三尺。”

    布兰好想拔给伯爵夫人一百士兵,帮助她保卫自己权益,但罗德利克爵士只说,“垂涎归垂涎,倘若他敢做出任何逾越之举,我向您保证,我们会重重处罚他。夫人,对您和您领地的安全请无多所挂虑……过些时日,待您的悲伤平复,或许可以考虑再续姻缘。”

    “我早已过了生育的年纪,所有的美貌也都随岁月消逝殆尽。”她疲惫地浅笑,回答道,“但眼下男人们反而趋之若鹜,我年轻时可没有这种待遇。”

    “您不中意这些追求者?”鲁温问。

    “倘若陛下有令,我自当再婚。”霍伍德伯爵夫人回答,“然而‘鸦食’莫尔斯是个酗酒成性的莽汉,况且年纪比我父亲还大。至于我亲爱的堂哥,曼德勒大人的床第本已容不下他雄伟的身躯,我体质孱弱,只怕无法躺在他身下。”

    布兰知道男人和女人同床共枕时,男人会睡在女人上面。让曼德勒伯爵睡在自己身上,大概就和被马压着差不多吧。罗德利克爵士朝寡妇同情地点点头,“夫人,您会有其他人选的。我们将设法寻找更般配您的人。”

    “爵士先生,这样的人或许不需远求。”

    她离开之后,鲁温学士微笑道:“罗德利克爵士,我看夫人她对您有意思。”

    罗德利克爵士清清喉咙,看来有些困窘。

    “她好悲伤啊。”布兰说。

    罗德利克爵士点头,“悲伤而温柔。她为人客气,以年纪而论,还可算是十分貌美。纵然如此,她仍旧是对你哥哥的王国的一大威胁。”

    “怎么会?”布兰非常讶异。

    鲁温学士作答:“既然霍伍德家族没有直系传人,他们的领地势必成为众矢之的。陶哈家族、菲林特家族和卡史塔克家族都与霍伍德家族有过姻亲关系,已故的哈瑞斯大人的私生子更在深林堡作葛洛佛家族的养子。更棘手的是,虽然恐怖堡并无接收这块领地的资格,但两家地盘相邻,卢斯·波顿绝不会白白错过大好机会。”

    罗德利克爵士拉拉小胡子,“依目前情形,陛下必须为她挑个门当户对的对象。”

    “你为什么不娶她?”布兰问,“你自己也赞她漂亮啦,而且贝丝也该有个母亲。”

    老骑士拍拍布兰的手臂,“王子殿下,多谢您的好意,但我只是一介骑士,况且年纪也大了。领地的事务,我或许可以为她管理几年,但等我一死,霍伍德伯爵夫人便会陷入同样的困境,届时连贝丝的前途都会大受影响。”

    其实心里怕死夏天了

    “那就让霍伍德大人的私生子继承吧,”布兰想起自己同父异母的哥哥琼恩,脱口便说。

    罗德利克爵士道:“这样的话,葛洛佛家会很高兴,霍伍德大人的在天之灵或许也会。但只怕霍伍德伯爵夫人会有异议,毕竟那孩子不是她的亲生骨肉。”

    “尽管如此,”鲁温学士说,“我们还是得将其列入考量。唐娜拉夫人已过了生育期,这话她自己也说了,不由私生子继承,那还有谁呢?”

    “我可以退下吗?”布兰听见楼下院子里侍从练剑的声音,他们打得热火朝天。

    “当然可以,王子殿下。”罗德利克爵士说,“你今天的表现很好。”布兰一听高兴得脸都红了。原来当领主并不若他想像的那般无趣,而且与霍伍德伯爵夫人的会晤远比曼德勒伯爵来得简短,还剩数小时天光,可以让他探望夏天。只要罗德利克爵士和鲁温师傅允许,他喜欢每天都花点时间陪陪小狼。

    阿多刚踏进神木林,夏天便从一棵橡树下钻了出来,彷佛早知道他们要来。布兰瞥见树丛里还有一个黑瘦的身影,同样望着自己。“毛毛!”他出声唤道,“来吧,毛毛狗,到我这儿来!”可瑞肯的狼刚露个头,便倏然跑开。

    阿多知道布兰喜欢的地方,于是把他带到高大心树下的水池边,以前艾德公爵便是在此跪地祈祷。他们抵达时,池中涟漪频频,鱼梁木倒影不住波动,可四周又没有风,布兰一时不解。

    突然,欧莎哗啦一声从池里冲出来,连夏天都被吓得后退低吼。阿多跳了开去,沮丧地号道:“阿多!阿多!”,直到布兰拍他肩膀,方才平抚他的恐惧。“你在这儿游泳?”他问欧莎,“不冷吗?”

    “小子,我可是从小吮冰柱长大的。我喜欢这股冰冷劲儿。”欧莎游到岩石边,浑身滴水地爬上岸。她全身赤裸,肌肤凹凸不平。夏天爬过来朝她嗅嗅。“我打算探探水底。”

    “这水池还有底呀。”

    “说不定真的没有。”她嘻嘻笑道,“小鬼,你看哪里啊?没瞧过女人吗?”

    “我看过啦!”布兰跟姐姐们一起洗过不知多少次澡,也见过女仆在热水池里的样子。但欧莎看起来不太一样,她身体结实,线条锐利,并非曲线柔软。她的双腿全是肌肉,胸部却平坦得宛如两个空钱包。“你身上好多疤。”

    “都是辛苦挣来的。”她拾起棕色连身裙,抖落上面的落叶,然后从头套下。

    “跟巨人打仗吗?”欧莎宣称长城外仍有巨人存在。说不定哪天我也能亲眼见到……

    “跟人。”她拿截绳子当腰带,“通常是和黑乌鸦,我亲手杀过一个。”她说着甩甩头发。到临冬城至今,她已经发长过耳,比起之前在狼林里打算抢他的那个她,模样柔和了许多。“今天我在厨房里听说了你和佛雷家那两小子的事。”

    “谁说的?他们怎么说?”

    她露出无奈的笑容,“他们说嘲笑巨人的小孩是蠢蛋,但巨人居然得靠残废来保护,这世界真是疯了。”

    “阿多根本不明白他们在嘲笑他。”布兰说,“更何况他从不打架。”他记得小时候有次和母亲与茉丹修女一同逛市场,带上阿多帮忙拿东西,却把他走丢了,后来才发现他被一群男孩逼进巷子,他们拿棍子不停戳他。“阿多!”他不断叫着,同时畏缩地后退,却始终没有出手反抗那群施虐者。“柴尔修士说他有颗善良的心。”

    “是啊,”她说,“假如他愿意,他那双手满可以把人头从脖子上硬生生扭下来。总之呢,他最好多提防小瓦德那家伙,你们两个都要小心。他们管块头大的叫小瓦德,我看这绰号取得好。块头大,心眼小,天生一副贱骨头。”

    “他不敢对我怎样,他虽然爱耍嘴皮子,其实心里怕死夏天了。”

    “或许他不像看起来那么笨。”欧莎自己对冰原狼始终提心吊胆,她被捕那天,夏天和灰风把三个野人活生生撕成碎片。“谁知道呢?弄不好他真那么蠢,那就有苦头吃啰。”她扎起头发,“你还做狼梦吗?”

    “没有。”他不想谈梦。

    “作王子的撒谎应该高明些,”欧莎咧嘴笑道,“哎,你做什么梦你家的事,我厨房里的事情可多着呢。我最好早点回去,免得盖奇又挥着那根大汤匙大吼大叫。我先告退啦,王子殿下。”

    她真不该提起狼梦,当阿多负他爬上楼梯,返回寝室时,布兰心想。他努力抗拒睡眠,最后仍旧进入梦乡,今夜,他又梦见鱼梁木睁大深邃的红眼凝望他,张开扭曲的木嘴呼唤他。从鱼梁木苍白的枝叶中,飞出那只三眼乌鸦,用嘴啄他的脸,用刀剑般尖锐的声音喊他的名字。

    一阵突来的号声唤醒了他,布兰坐起身,感激噪音将他带离梦境。他听见马儿嘶叫和嘈杂的吆喝。又有客人来了,从声音听来,这批人还喝得半醉。他拉住铁把手,坐到窗边的椅子上,对方旗帜上的图案乃是碎链巨人,原来是从末江对岸的极北封地南下的安柏家人马。

    隔天安柏家的两个首领前来会谈,两人都是大琼恩的叔父,年事已高,但嗓门奇大,身穿白熊皮斗篷,胡子也是一般颜色。这位莫尔斯某次被乌鸦误当成死人,啄掉一只眼睛,所以戴了一颗龙晶做的义眼。在老奶妈的故事里,当时他一把抓住乌鸦,咬掉了它的头,因此大家叫他“鸦食”。至于他那瘦削的弟弟如何被称作“妓魇”霍瑟,她则无论如何不肯对布兰说明。

    才刚坐定,莫尔斯便开口表示愿娶霍伍德伯爵夫人。“我们都知道,大琼恩是少狼主最得力的左膀右臂。还有谁比安柏家的人更适合保护这位寡妇的领地?而安柏家中又有谁比我更合适呢?”

    我们要给他最好的建议

    “唐娜拉目前仍在为夫守丧。”鲁温学士说。

    “我这身毛皮底下,正有东西专治悲伤呢!”莫尔斯笑道。罗德利克爵士彬彬有礼地向他道谢,并表示一定将此事呈报伯爵夫人和国王陛下。

    霍瑟要的则是船。“这阵子,野人不断从北方偷摸过来,以前从没有这么多。他们划着小船,横渡海豹湾,被海浪冲到咱们岸上。东海望的乌鸦太少,阻止不了他们,况且他们又像黄鼠狼一样躲得飞快。咱们需要长船战舰,哎,还要厉害角色来驾驶它们。大琼恩带走了太多壮丁,咱们一半的地就因为没人收割,白白糟蹋掉了。”

    罗德利克爵士捻捻胡子,“你家领有大片高松木和老橡树,曼德勒大人那儿则有大批造船师和水手。倘若你们携手合作,应该可以造出足够的船只防御两家海岸。”

    “曼德勒?”莫尔斯·安柏哼了一声,“那坨猪油?我听说他的手下给他取了个‘鳗鱼大人’的绰号。那家伙连路都走不大动,若你拿把剑戳进他肚子,真不知有多少条鳗鱼跑出来哟!”

    “胖归胖,”罗德利克爵士道,“但人可不笨。你不和他合作,陛下就唯你是问。”令布兰惊讶的是,这两个凶暴的安柏家人竟同意照办,虽然免不了一阵咕哝。

    他们开会之间,深林堡的葛洛佛家人马也到了,此外还有来自托伦方城陶哈家的大批部众。盖伯特和罗贝特这两个葛洛佛把深林堡交给罗贝特的妻子管理,但前往临冬城的却是他们的总管。“夫人不克亲至,还请殿下见谅。她的孩子年纪尚幼,不堪旅途奔波,她又心地仁善,不愿抛下他们。”布兰很快发现深林堡真正作主的是这位总管,决非葛洛佛夫人。那人表示目前只能拨出十分之一的收成作为存粮,因为某个流浪巫师告诉他,在天气转冷以前,将会有一次“鬼夏”的大丰收。鲁温师傅对这位巫师很有意见,罗德利克爵士则命令对方立刻拨出五分之一,不得推脱。随后,他又向总管仔细询问霍伍德伯爵的私生子劳伦斯·雪诺的相关讯息。在北方,所有贵族的私生子都姓雪诺。那孩子将满十二岁,总管十分称赞他的机智和勇敢。

    “布兰,看来你让那私生子继承的主意很有价值。”事后鲁温师傅说,“我相信有朝一日,你定能成为优秀的临冬城主。”

    “不会,”布兰知道自己绝对当不上领主,正如他不可能成为骑士一样。“罗柏会娶佛雷家的女孩,你自己跟我说过,大小瓦德也这么说。他会留下后代,继承他统治临冬城将是他们,不是我。”

    “布兰,或许如此,”罗德利克爵士说,“但你看看我,先后结婚三次,我的妻子却只为我产下几个女儿,而到如今也只剩了贝丝。我弟弟马丁本有四个身强力壮的儿子,却只有乔里长大**。他遇害后,马丁的血脉便完全断绝。以后的事,谁也说不准啊。”

    第二天轮到兰巴德·陶哈来开会,他提起气候的征兆和平民的愚钝,还谈到他的侄子非常渴望投身战事。“本福德自己组织了一队枪骑兵,全都是小孩,没一个超过十九岁,却个个自认是新的少狼主。我骂他们是群小兔崽子,他们反而笑我。这不,他们干脆自称野兔兵团,枪尖绑着兔子皮,嘴里唱着骑士道,骑马四处乱跑,。”

    布兰觉得这主意听起来真是棒透了。他记得本福德·陶哈是个身材高大,粗声粗气的男孩,以前常和父亲赫曼爵士来临冬城作客,跟罗柏和席恩·葛雷乔伊的感情都不错。但罗德利克爵士听了显然十分不悦,“倘若陛下需要援兵,他自会颁布召令。”他说,“回去告诉你侄子,要他遵照父亲指示,留守托伦方城。”

    “是,爵士先生。”兰巴德答道。随后他又提起霍伍德伯爵夫人的事,感叹她有多可怜,既无丈夫保卫封土,又无儿子继承家业。他提醒大家,他自己的夫人也出身霍伍德家族,是故去的哈瑞斯伯爵的亲妹妹,想必大家都还记得。“空旷的厅堂多么令人忧伤。我在考虑,是否把我的小儿子交给唐娜拉夫人收养,贝伦快十岁了,是个讨人喜欢的孩子,又是她的亲外甥。我相信他一定可以让她开心起来,倘若他想改姓霍伍德……”

    “成为继承人?”鲁温学士提示。

    “……这样他们的家业才能延续啊。”兰巴德说完。

    布兰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大人,非常感谢您的提议。”罗德利克爵士还没开口,他便抢着说,“我们会将此事呈报我哥哥罗柏,噢,还有霍伍德伯爵夫人。”

    见他开口说话,兰巴德似乎很讶异。“谢谢您,王子殿下。”他口中虽这么说,布兰却从他淡蓝的眼底看到了怜悯,或许还夹杂了一点窃喜,庆幸这残废不是他儿子。一时之间,布兰好恨他。

    不过鲁温师傅似乎满喜欢他,“贝伦·陶哈很可能是最佳人选。”兰巴德离开后,他对他们说,“他有一半霍伍德家的血统,如果让他冠上姨丈的姓……”

    “……也还是个孩子。”罗德利克爵士说,“碰上莫尔斯·安柏或卢斯·波顿的私生子这类人,要守住领土恐怕力有未逮。我们必须审慎考量,在罗柏做出决定之前,我们要给他最好的建议。”

    “最后很可能回归现实,”鲁温师傅道,“看他当前最需要哪位诸侯。眼下河间地也归他统治,他可能打算把霍伍德伯爵夫人嫁给三河流域的贵族,藉以巩固双方的联盟,或许布莱伍德家,或许佛雷家--”

    “霍伍德伯爵夫人可以嫁给我们这里的佛雷,”布兰说,“她要两个也没关系。”

    你这样说太不厚道了

    “王子殿下,你这样说太不厚道了。”罗德利克爵士轻声斥责。

    大小瓦德难道就厚道了吗?布兰皱起眉头,低头看着桌子,不发一语。

    之后几天,信鸦陆续带来其他诸侯不克前来的致歉函。恐怖堡的私生子不愿前来,莫尔蒙家和卡史塔克家则是全族随罗柏南征,洛克大人年事已高,不便长途跋涉,菲林特伯爵夫人身怀六甲,寡妇望还有疾病肆虐,需要处理。最后史塔克家族的主要封臣都捎来了信息,只剩多年不曾踏出沼泽一步的泽地人霍兰·黎德,以及居城离临冬城仅半日骑程的赛文家。赛文大人被兰尼斯特家俘虏,不过他十四岁的儿子却在一个清朗徐风的早晨,领着二十四名枪骑兵来到临冬城。他们穿过城门时,布兰正骑着小舞在场子上打转。他策马快跑过去招呼,克雷对布兰一家兄弟姐妹向来友善。

    “早上好,布兰!”克雷开心地唤道,“哟,现在该叫你布兰王子啦!”

    “哎,随便啦。”

    克雷笑道:“有何不可?这年头,人人都想当国王当王子。史坦尼斯的信有没有送到临冬城啊?”

    “史坦尼斯?我不知道。”

    “他现在也是国王啰,”克雷说,“他指控瑟曦太后和她弟弟**,所以乔佛里是私生子。”

    “‘孽种’乔佛里,”一名赛文家的骑士咆哮道,“有弑君者这种老爸,难怪他性情乖张。”

    “可不是嘛,”另一人说,“诸神最痛恨的就是**,瞧瞧坦格利安家什么下场。”

    一时之间,布兰只觉呼吸困难,彷佛有一只巨手在锤击他的胸膛。他觉得自己正在下坠,连忙死命抓紧小舞的缰绳。

    他的恐惧一定形露于色,“怎么了?布兰?”克雷·赛文说,“你不舒服吗?不过就是另外一个国王嘛。”

    “罗柏会把他也打败。”他调转小舞的马头,朝马厩走去,赛文家众人对他投以困惑的眼神,他却浑然不觉。他的耳中轰隆作响,若非被绑在马鞍上,很可能当下落马。

    当晚,布兰向父亲的诸神祷告,希望一夜无梦。若诸神在天有闻,他们一定以他的请愿为嘲戏,因为他们送来的梦魇比狼梦更骇人。

    “若是不飞,就只有摔死一途!”三眼乌鸦一边啄他,一边厉声尖叫。他哭着苦苦哀求,然而乌鸦全无怜悯之心。它先啄掉他的左眼,然后是右眼,等他双眼全瞎,陷入黑暗,它又啄他额头,那张恐怖的锐利鸟喙深深钻进头骨。他疯狂惨叫,直叫到肺部肿胀欲裂。疼痛有如利斧,把他的头颅劈成两半,可当乌鸦抽出沾满碎骨和脑浆的黏糊鸟喙时,布兰却又看得见了。眼前的景象,使他恐惧地屏住呼吸,他正攀在一座好几里高的塔楼边缘,手指逐渐滑开,指甲扒着石砖,瘫软无用的蠢笨双脚正把他往下拖。“救命!”他大叫。一名金发男子出现在上方的天空中,把他拉了上去。“好好想一想,我为爱情做了些什么。”他轻声低语,随后把拼命踢腿挣扎的布兰抛入半空。

第17章 提利昂

    “而今的睡眠不比从前啰,”派席尔大学士为凌晨的会议精神欠佳向他致歉,“我宁可天亮前便早早起身,也不愿辗转反侧,为未完成的工作揪心忧愁。”他话虽这么说,但瞧那低垂的眼皮,他似乎又快睡着了。

    他们坐在鸦巢下通风的房间里,他的女侍送上白煮蛋、熟李子和燕麦粥。“非常时期,许多百姓连吃的都没有,我想自己也该一切从简。”

    “令人钦佩。”提利昂承认,并敲开一颗棕色的大蛋,心里觉得这颗蛋还真像大学士布满斑点的秃头。“但我看法不同。我是能吃的时候尽量吃,以免明天吃不到。”他露出微笑,“说说,您的乌鸦也这么早起吗?”

    派席尔捻捻流泄至胸的雪白胡须,“那当然。等您吃完,我就叫人拿纸笔来?”

    “不必了。”提利昂取出两封信,放在燕麦粥旁。两张卷得很紧的羊皮纸,侧面用蜡封好。“叫你的女仆下去,我们好说话。”

    “孩子,你先退下。”派席尔命令,女孩急忙离开房间。“请问这些是……”

    “寄给多恩亲王道朗·马泰尔的信函,”提利昂剥开蛋壳,咬了一口,似乎没加盐,“一式两份,事关重大,派你最快的鸟儿送去。”

    “吃完早餐,我即刻处理。”

    “现在就办,李子可以待会再吃,国家大事可等不得。眼下蓝礼大人正率军沿玫瑰大道北进,而谁也说不准史坦尼斯大人何时会自龙石岛启航。”

    派席尔眨眨眼,“如果大人您坚持--”

    “我很坚持。”

    “我随时任您差遣。”学士蹒跚起身,颈链轻声作响。他的颈链粗大沉重,重量乃是普通学士项链的十数倍,互相串接,镶以宝石。在提利昂看来,其中黄金、白银和铂金的链条数目远远超过其他不值钱的金属。

    派席尔动作很慢,提利昂吃完煮蛋,又尝过李子--李子煮得烂熟多汁,正合他胃口--这才听见扑翅之音。他站起来,看见清晨天际乌鸦墨黑的身影,便骤然转身,朝房间远端迷宫般的置物架走去。

    学士的药品为数惊人:几十个蜡封的罐子,百余瓶塞住的小瓶,同样数量的白玻璃瓶,不计其数的干药草罐,每个容器上都有派席尔用工整的字迹写成的精确标签。此人真是井井有条,提利昂心想。的确,一旦你理解了分类依据,便会发现每种药品都摆放得恰到好处。真是些有趣的东西:甜睡花和龙葵、罂粟花奶、里斯之泪、灰蕈粉、附子草和鬼舞草、石蜥毒、瞎眼毒,寡妇之血……

    女人终究内心脆弱

    他垫起脚尖,使尽全身力气向上伸展,好不容易够到一个放在高处,积满灰尘的小罐子。他看看上面的标签,笑着将之藏进衣袖。

    当派席尔大学士慢吞吞地走下楼梯时,他已经坐回桌边,吃起另一颗蛋。“大人,已经办妥了。”老人坐下来,“这种事……是啊,是啊,办得越快越好……您说,事关重大?”

    “噢,没错。”提利昂嫌燕麦粥太稠,且缺了奶油和蜂蜜。这阵子,君临城中已经很难吃到奶油和蜂蜜,但拜盖尔斯伯爵之赐,城堡里的供应倒不缺。最近城堡中的粮食有一半是从他和坦妲伯爵夫人的领地运来。罗斯比城和史铎克渥斯堡位于王城以北,尚未遭战火波及。

    “寄给多恩亲王本人,我……我可否问问……”

    “最好别问。”

    “如您所愿,”提利昂能感受到派席尔强烈的好奇,“或许……该让御前会议……”

    提利昂拿起木匙轻敲碗缘,“好师傅,御前会议的职能是‘辅佐’陛下。”

    “是啊,”派席尔说,“而陛下他--”

    “--年方十三,由我代为行事。”

    “的确,您是当今御前首相,可是……您亲爱的姐姐,我们的摄政太后,她……”

    “……她漂亮白晰的肩膀上背负了太多重责大任,我可不能无端加重她的负担,您说对吧?”提利昂歪歪头,审视着大学士。

    派席尔急忙垂下视线,看着自己的早餐。有的人看了他那对大小不一,一绿一黑的眼睛便会不舒服;他很清楚这一点,因此善加利用。“啊,”老人对着自己的李子喃喃道,“大人您说得一点没错。为她省去这些……负担……您真是太体贴了。”

    “我这个人别的没有,就是体贴,”提利昂继续吃起不甚可口的燕麦粥,“瑟曦毕竟是我亲姐姐嘛。”

    “是啊,她还是个女人,”派席尔大学士道,“虽然并非平凡女子,但……女人终究内心脆弱,想一肩挑起国家大事,也真是不容易……”

    得了,她是脆弱的白鸽?去问问艾德·史塔克吧!“知道您和我一样关心她,我实在倍感欣慰。感谢您的盛情款待,不过我今天还有事要忙。”他扭扭腿,爬下椅子,“等我们收到多恩方面的回信,劳烦您立刻通知我啰?”

    “照您吩咐,大人。”

    “只通知我一个人喔?”

    “啊……一定一定。”派席尔用布满老人斑的手抓着胡子,就像溺水之人伸手够绳子一样。提利昂看了满心欢喜,这是第一个,他想。

    他跛着脚走进下层庭院,畸形的双腿因为楼梯而酸痛。此刻,太阳已高挂天际,城堡里也活络了起来。守卫们在城墙上巡逻,骑士和他们的随从则以钝器练习战技。波隆就在广场附近,坐在一口井边,两个漂亮女侍合力提着一个装满毯子的柳条篮轻步走过,佣兵却目不斜视。“波隆,你真是没救了,”提利昂指指两个女孩,“大好春光就在眼前,你却光顾着看一群呆头鹅打架。”

    “城里有一百间便宜妓院,花上几个铜板,我爱怎么干就怎么干。”波隆回答,“可哪天从这群呆头鹅身上学到的东西却可能救我一命。”他站起来,“那个穿蓝格子外衣,盾牌上有三只眼睛的小鬼是谁?”

    “某位雇佣骑士,自称塔拉德。你问这干嘛?”

    波隆拨开遮住眼睛的一搓头发,“这里面,他最行。可你仔细瞧瞧,他的行动有一定的节奏,每次攻击都依相同的顺序使用相同的招式,”他嘿嘿一笑,“哪天他跟我对上,就会因此没命。”

    “他已经宣誓效忠乔佛里,应该不会跟你对上。”他们一同穿过庭院,波隆放慢脚步,以配合提利昂的短腿。最近这位佣兵看来已经有些人样:黑发梳洗整齐,胡子剃得干净,身上穿着都城守备队军官的黑色胸甲,一件兰尼斯特家的深红底金手披风自肩头垂下,提利昂任命他为自己侍卫队长的那天,送他这件披风作礼物。“今天有多少人请愿?”他问。

    “三十多个,”波隆回答,“跟以前一样,不是来抱怨,就是有事相求。对了,你的宠物回来了。”

    他呻吟一声,“坦妲伯爵夫人来过了?”

    “她的随从来过了。她再度邀请你去共进晚餐。她备下一大块鹿腿肉,两只淋了桑椹酱的填鹅,还有--”

    “--她女儿。”提利昂嫌恶地说完。自他抵达红堡的那一刻起,坦妲伯爵夫人便穷追不舍,轮番祭出鳗鱼派、野猪肉和美味的奶油浓汤当武器。她的女儿洛丽丝不但生得肥胖、柔弱而蠢笨,而且谣传三十三岁了还是个**,可她不知怎地却认定侏儒少爷和自己女儿是天生绝配。“回复她,我很抱歉无法赴宴。”

    “对填鹅没兴趣?”波隆一脸邪恶地笑道。

    “干脆你去吃鹅,顺便把少女娶回家得了。或者换个人,叫夏嘎去。”

    “如果是夏嘎,八成会吃了少女,把鹅娶回家。”波隆评估,“哈,不过洛丽丝比他还重。”

    “这倒没错,”提利昂承认。他们走进两座塔楼间密闭通道的阴影下,“还有谁?”

    佣兵略微正色道:“有个布拉佛斯来的钱庄老板,手上拿了些有模有样的借据,说要跟国王见面,谈谈归还欠款的事。”

    “可怜虫,小乔能不能数过二十都有问题。叫他去找小指头,他会想办法打发掉。再来呢?”

    “有个三河一带来的领主老爷,控诉你老爸的手下烧了他家城堡,奸了他老婆,还把他的农民全杀光了。”

    “我们不是在‘打仗’嘛?”提利昂心想这八成是格雷果·克里冈干的好事,不然就是亚摩利·洛奇爵士,或者父亲那群科霍尔恶狗。“他要乔佛里怎样?”

    据说他的兵力已多达十万

    “赐给他新的农民。”波隆道,“他大老远走到这里,宣扬自己效忠王室,并要求补偿。”

    “我明天找时间接见他。”无论对方的忠诚是出于真心,还是走投无路,一个听话的河间贵族终归有用。“给他弄个舒服点的房间,热好饭菜,再叫人送双新靴子去,要上好的,就说是乔佛里国王的心意。”慷慨的表示总不会错。

    波隆简略地点个头,“还有一大群面包师、屠夫和菜贩子吵着要见国王。”

    “我上回不是说了,我没东西给他们。”运进君临城里的食物少得可怜,其中还多半供应城堡和军营。青菜、根菜、面粉和水果的售价同时飙升,提利昂根本不敢想象跳蚤窝的食堂锅里煮的都是什么肉。或许有鱼吧,他心里希望,因为河海都还在他们掌握中……至少在史坦尼斯公爵渡海之前是这样。

    “他们要的是保护。昨晚有个面包师被人放在自己炉子上烤熟了,暴民说他面包卖得太贵。”

    “真的?”

    “现在他也没法否认。”

    “他们……没把他吃了吧?”

    “这倒没听说。”

    “想来下次一定会,”提利昂沉重地说,“能提供的保护我都给了。金袍军--”

    “他们声称有金袍军混在暴民里,”波隆道,“因此要求晋见陛下本人。”

    “一群蠢蛋。”提利昂上次连声致歉,好说歹说把他们送走;换做他外甥,动用的可就是鞭子和长枪了。他真有点想撒手不管……但不行,他不敢这么做。敌人兵临城下是早晚的事,此刻他最不能容许的就是被城里的叛徒出卖。“告诉他们,乔佛里国王陛下业已体察他们的恐慌,将尽一切努力为他们改善环境。”

    “他们要的是面包,不是承诺。”

    “我若是今天给他们面包,明天来请求的人就会多上一倍。还有谁?”

    “有个长城来的黑衣弟兄,总管说他带了个罐子,里面有只烂掉的手。”

    提利昂有气无力地微笑,“真令人惊讶,怎么没人把它给吃了。我想我该见见他,不会刚巧是尤伦吧?”

    “不,是个骑士,叫索恩。”

    “艾里沙·索恩爵士?”在长城期间,他见过的黑衣弟兄里,就数艾里沙·索恩爵士最不讨提利昂·兰尼斯特喜欢。他不仅刻薄恶毒,而且极端自大。“仔细想想,我眼下可不怎么想见艾里沙爵士。帮他找个一年没换毯子的小房间,让他那只手多烂一点。”

    波隆噗嗤一笑,转头走开,提利昂则挣扎着爬上螺旋梯。当他瘸着脚穿过广场时,听见铁闸升起的声音,姐姐正带着大队人马准备出门。

    瑟曦骑着白马,高高在上,宛如绿衣女神。“弟弟,”她喊道,口气没有丝毫热情。太后对于他整治杰诺斯·史林特的事很不高兴。

    “太后陛下,”提利昂恭敬地鞠个躬,“您今早看起来真是明艳动人。”她头戴黄金宝冠,身披鼬皮斗篷,身后跟着大批骑马随从:御林铁卫柏洛斯·布劳恩爵士身穿白鳞甲,一如往常地皱着眉头;巴隆·史文爵士把弓斜挂在镶银马鞍上;盖尔斯·罗斯比伯爵的哮喘越来越严重;人群中还有练金术士公会的火术士哈林,以及太后的新宠,他们的堂弟蓝赛尔·兰尼斯特爵士,他原本是她前夫的侍从,后来由于遗孀的坚持擢升为骑士。维拉尔和二十名卫士随侍护送。“姐姐,你这是上哪儿啊?”提利昂问。

    “我到各城门视察新造的弩炮和喷火弩。我可不要别人以为我和你一般,对城防设施不闻不问。”瑟曦用那双澄澈的绿眸瞪着他,纵使眼神充满轻蔑,依旧不减其美丽。“我接到报告,蓝礼·拜拉席恩已率部从高庭出发,眼下正带着重兵沿玫瑰大道北进。”

    “瓦里斯也这么跟我说。”

    “等下次月圆,他可能就到了!”

    “以他现在这种悠闲的速度,不可能。”提利昂向她保证,“他每晚在不同的城堡欢宴,每到一个岔路口就开庭主持朝政。”

    “而每一天都有更多士卒聚集到他旗下,据说他的兵力已多达十万!”

    “的确是蛮多。”

    “他身后有风息堡和高庭的势力撑腰,你这小笨蛋!”瑟曦朝下怒骂,“提利尔帐下所有诸侯都站在他那边,惟有雷德温除外--就这点你还得感谢我,只要我握有派克斯特大人那两个丑八怪双胞胎,他就只敢窝在青亭岛,还得暗自庆幸走运。”

    “只可惜你让百花骑士从你的纤纤玉指间溜走了。总而言之,除我们以外,蓝礼还有别的事要操心,比如我们在赫伦堡的父亲,奔流城的罗柏·史塔克……如果我是他,我也会选择这样的策略,缓步前进,一边向全国展示自己的实力,一边观望等待。让对手去互相残杀,自己则静待时机成熟。倘若史塔克军打败我们,整个南方将如诸神洒下的恩惠一样,立刻落入蓝礼手中,不费他一兵一卒。假如我们得胜,他也可以趁虚而入。”

    瑟曦余怒未息,“我要你命令父亲即刻率军来君临。”

    除了让你安心,这一点用也没有。“我何时能‘命令’父亲做这做那啦?”

    她不理这个问题,“还有,你打算什么时候救詹姆出来?他一个人抵你一百个!”

    提利昂傻笑道:“我求你了,这秘密可千万别说给史塔克夫人知道,我们没有一百个我可供交换哪。”

    “父亲一定疯了才派你来,你连一无是处的白痴都不如。”太后一扯缰绳,调转马头,快步跑出城门,鼬皮斗篷在身后飘动。她的随从急忙跟上。

    事实上,蓝礼·拜拉席恩对提利昂的威胁,还不及他老哥史坦尼斯的一半。蓝礼固然深受民众爱戴,但他从未率兵打仗,史坦尼斯就不同了,此人作风严厉,冷酷无情,若有办法知道龙石岛上的情形就好了……不论他花钱招募多少渔夫前往该岛刺探,都没有半个人回来,就连太监宣称布置在史坦尼斯身边的密探也杳无音讯。是啊,有人在岸边看到里斯战舰的斑纹船身,瓦里斯还从密尔得到报告,有当地的佣兵船长前去龙石岛效命。倘若史坦尼斯从海上进攻的同时,他弟弟蓝礼率陆军攻城,那须臾之后,乔佛里的头就得挂在枪尖上了。更糟的是,我的头会插在他旁边。令人沮丧的景象。假如事态果真演变到那种地步,他得先想办法让雪伊安全出城。

    你那把刀子也漂亮极了

    波德瑞克·派恩站在书房门口,凝神研究地板。“他在里面,”他对着提利昂的腰带宣布,“在您的书房里面,大人,对不起。”

    提利昂叹道:“看着我,波德,我受不了你看着我的裤褶讲话,看得我浑身不舒服,何况我那儿又没开口。谁在我书房里面?”

    “小指头大人,”波德瑞克小心而飞速地瞄了他一眼,随即又匆忙垂下视线,“我是说,培提尔大人,贝里席大人,财政大臣。”

    “你把他说得好像一群人。”男孩彷佛挨打般弯下身子,令提利昂觉得莫名的罪过。

    培提尔伯爵坐在窗边,穿着李子色长绒毛外衣和黄缎披风,戴着手套,一只手搁在膝盖上,模样优雅而慵懒。“国王正拿十字弓和兔子作战,”他说,“过来瞧瞧吧,目前兔子占上风。”

    提利昂得垫起脚尖才能看清楚。外面广场上躺了只死兔子,另有一只身上插了根弩箭,长耳朵不断抽搐,差不多就要断气。无数的箭枝七零八落地斜插在硬泥地上,活像被暴风吹乱的稻草。“放!”乔佛里大喊,猎师便放开原本握住的兔子,兔子拔腿就跑。乔佛里用力扣下十字弓扳机,结果足足瞄差了两尺。兔子后脚站立,朝国王掀掀鼻子,小乔一边咒骂,一边扭紧弓弦,但他还不及重新上箭,兔子已跑得不见踪影。“再来一只!”猎师把手伸进兔笼,抓出一只棕色的,这次乔佛里急于放箭,差点射中普列斯顿爵士胯下。

    小指头转过来,“小子,喜不喜欢罐腌兔肉?”他问波德瑞克·派恩。

    波德盯着访客的靴子,那是一双染色的漂亮红皮靴,上面有黑色涡形装饰,“大人,是吃的吗?”

    “嗯,劝你把钱投资在陶罐上,”小指头建议,“城堡很快会被兔子淹没,到时候我们一日三餐都得吃兔肉。”

    “总比吃老鼠肉好。”提利昂道,“波德,你退下吧。对了,培提尔大人要不要先喝点什么?”

    “谢谢,还是不用了。”小指头露出招牌式的挖苦笑容,“人家说:醉来饮侏儒,醒时守长城。我本就气色不佳,穿上黑衣那就太明显了。”

    你不用害怕,大人,提利昂心想,我为你准备的可不是长城。他在一张堆满靠垫的高椅子坐下,“大人,您今天看起来可真雅致。”

    “听您这么说,我好难过,我可是努力让自己‘每天’都看起来雅致哪。”

    “这是套新衣服?”

    “是啊,您眼光真不错。”

    “李子色和黄色,是您家徽的颜色?”

    “不是,但每天都穿得颜色雷同,总会烦的,得不时换换,您说对吧?”

    “你那把刀子也漂亮极了。”

    “是吗?”小指头眼里闪过一抹促狭,他抽出匕首,若无其事地看了一眼,彷佛是这辈子头一遭见到,“瓦雷利亚钢的,龙骨刀柄,可惜就是样式普通。您感兴趣的话,就送给您吧。”

    “送给我?”提利昂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阵,“不,我觉得不妥,还是别给我的好。”他知道,这傲慢的混蛋,他不但知道,也清楚我知道,还认为我动不了他。

    在这个世界上,假如说真有谁用黄金来武装自己,非培提尔·贝里席莫属,而不是詹姆·兰尼斯特。詹姆那套闻名天下的铠甲不过是镀金的钢板,可小指头,啊……提利昂对亲爱的培提尔所知越多,就越觉得不安。

    十年前,培提尔伯爵被琼恩·艾林安插去海关某个小职位吃闲饭,结果他反以三倍于其他税吏的收入脱颖而出。由于劳勃国王花钱很厉害,所以像培提尔·贝里席这种可以把两枚金龙币磨一磨生出第三个的人,自然成为不可多得的人才。于是小指头一路扶摇直上,入宫不过三年,便已成为财政大臣,列席御前会议。比起那焦头烂额的前任大臣时代,如今王室岁入是过去的整整十倍……虽然王室负债也相应地大幅增加。不管怎么说,培提尔·贝里席都是变戏法的高手

    噢,他的确聪明。他不是简单地收取税金,然后将之深锁国库,他的办法多着呢。他用种种国王的承诺来抵支债款,再将国库里的资金拿去运用。他购置货车、店铺、船只和房舍,在作物丰收时低价买入谷物,在粮食短缺时高价卖出面包。他从北方买进羊毛,自南方购入麻布,从里斯进口蕾丝,或储存起来,或四处流通,染色之后,继而卖出。金龙币彷佛自行繁衍般不断膨胀增加。小指头放款出去,连本带利收回来。

    与此同时,他也逐渐培养自己的心腹。四库总管全是他的人,王家会计和王家度量员,就连三间铸币厂的负责人,也都是他提名的人选。除此之外,港务长、包税人、海关人员、羊毛代理商、道路收费员、船务长、葡萄酒代理商等等,十个里面也有九个是小指头的人。他们大都家世普通,包括商人之子、小贵族、甚至有外国人,但以成就而论,这些人的能力远超前任的贵族事务官。

    从没有人质疑过这些任命,何必呢?小指头对任何人都不构成威胁。他聪明伶俐,笑口常开,和蔼可亲,是每个人的朋友。不论国王或首相需要什么款子,他总有求必应,况且他出身不高,只比雇佣骑士稍高一等,因此也没什么起眼。他没有藩属诸侯,没有众多仆从,没有雄城古堡,没有值得夸耀的祖业,没有高攀婚姻的本钱。

    就算他是叛徒,我敢动他吗?提利昂心想。他不敢全然确定,尤其是在战火正酣的当下。时间一久,他自能用自己的人取代小指头的人担任要职,但现在……

    下面的广场传来喊叫,“哈,陛下杀死了一只兔子。”贝里席伯爵解说道。

    你打算给我什么好处

    “想也知道是只迟钝的兔子,”提利昂说,“大人,您小时候在奔流城做养子,听说您和徒利家关系亲近。”

    “可以这么说,尤其是和女孩子。”

    “有多亲近?”

    “我破了她俩的处子之身,够亲近了吧?”

    这个谎--提利昂很确定这是撒谎--撒得全然若无其事,几可乱真。难道撒谎的人是凯特琳·史塔克?关于童贞被夺和匕首的事难道也是假的?提利昂活得越久,便越觉得凡事都不简单,而世间少有真相可言。“霍斯特大人的两个女儿对我都无好感,”他坦承,“即便我有什么提议,她俩大概也不愿听。可是呢,假如从您的口中说出来,那么同样的话,想必就是甜在心头啰。”

    “那得看说什么话。如果您想用珊莎换您哥哥,请您去浪费别人的时间。乔佛里绝不肯放掉他的玩具,而凯特琳夫人也不至于蠢到拿弑君者仅跟你换一个女儿。”

    “我准备把艾莉亚也还给她,我已经派人去找了。”

    “找和找到是两码事。”

    “大人,我会谨记您这句忠告。不过我真正的意思,是希望您前去打动莱莎夫人,对她,我开出的条件优厚得多。”

    “莱莎比凯特琳听话,这没错……不过她的胆子也小,而且我知道她恨你。”

    “她自认理由充分,我作客鹰巢城时,她坚称我是谋害她丈夫的凶手,对我的辩驳充耳不闻。”他微向前靠,“你看,假如我答应把杀害琼恩·艾林的真凶交给她,或许她会因此对我转变看法?”

    这话让小指头坐直了身子,“您找到了真凶?我得承认,您挑起我的好奇了。您打算怎么做?”

    现在轮到了提利昂微笑,“莱莎·艾林得先知道,我这人送朋友礼物,向来是心甘情愿。”

    “您要她的友谊,还是她的军队?”

    “两者都要。”

    小指头捻捻修剪整齐的尖胡子,“莱莎也有自己的难处,明月山脉里的高山氏族越来越肆无忌惮,数目逐渐增加……装备也日益精良。”

    “真叫人头痛,”提供装备的提利昂·兰尼斯特说,“不过这个忙我能帮,只需我一句话……”

    “这句话的代价是什么?”

    “我要莱莎夫人母子奉乔佛里为王,宣誓效忠,然后--”

    “--出兵攻打史塔克和徒利?”小指头摇摇头,“兰尼斯特,你计划的漏洞在于:莱莎绝不会与奔流城作对。”

    “我当然不会这么要求她。我们又不缺敌人,可以动用她的军队去对付蓝礼大人,或史坦尼斯大人--倘若他从龙石岛出兵的话。作为回报,我会还她一个公道,为琼恩·艾林主持正义,并恢复谷地的和平,我甚至会任命她那可怕的孩子为东境守护,继承先父的职位。”我要看他飞!男孩的声音在记忆里隐约回荡,“为确保我履行承诺,我还会把外甥女交给她。”

    看到培提尔·贝里席那双灰绿眼眸里露出真正的惊讶,他颇感得意,“弥赛拉?”

    “等她成年以后,便可嫁给小劳勃公爵。在此之前,她留在鹰巢城当莱莎夫人的养女。”

    “请问太后对此有何看法?”小指头一见提利昂耸肩,当即大笑,“想也知道,兰尼斯特,你真是个危险的小家伙。不错,我可以在莱莎耳边对她这么唱,”他又露出那狡猾的微笑,目光浮现一抹促狭,“如果我愿意的话。”

    提利昂点点头,不动声色,他知道小指头绝对沉不住气。

    “好吧,”过了半晌,培提尔毫无愧色地接腔,“你打算给我什么好处?”

    “赫伦堡。”

    观察他脸上的表情变化实在有趣。培提尔伯爵的父亲是王国贵族中地位最卑微的一类,他的祖父更只是个毫无田产的雇佣骑士;他所继承的家业,只是五指半岛海滨一片强风肆虐的岩岸。赫伦堡却是七大王国中最为丰饶肥硕的领地之一,占地广大,土壤丰美,壮丽的主城固若金汤,与国内任何城塞相比,都绝不逊色……与它相比,连奔流城都显得小巫见大巫--培提尔·贝里席便是在那里做过徒利家养子,可当他不知分寸地觊觎霍斯特公爵千金时,立刻被粗暴地轰出去了。

    小指头花了点时间整理披风,但提利昂可以看见那双狡獬猫眼里闪过的饥渴。对方上钩了,他心里清楚。“赫伦堡是个不祥之地。”片刻之后,培提尔伯爵说,装出无趣的样子。

    “那就把它夷为平地,依您的意思重新修建。不用担心经费,我打算让您总领三河流域,这些河间贵族已经证明了他们有多么反复无常,就让他们对您宣誓效忠吧。”

    “连徒利家也一样?”

    “假如我们胜利后,徒利家还存在的话。”

    小指头的表情像极了刚偷咬一大口蜂窝的男孩,他很想提防蜜蜂,但蜂蜜却太过甜美。“赫伦堡及其所有领地、税赋,”他寻思,“如此一来,你就让我跻身于王国最显赫的贵族之林。大人,非是我不懂知恩图报,可--您为什么要这样做?”

    “先前在国王继位的危机中,您辅佐太后匡护王上,立下汗马功劳。”

    “杰诺斯·史林特不也一样?况且他也新近得到了这个赫伦堡--可一旦他没了利用价值,便又把城收了回去。”

    提利昂笑道:“您可真尖刻,大人。您要我怎么说呢?我需要您去说服莱莎夫人,但我可不需要杰诺斯·史林特来掌管我的军队。”他耸耸肩,“我宁可让您接手赫伦堡,也不愿见到蓝礼坐上铁王座,这不是再明显也不过了吗?”

    “此话有理。您知道,为了让莱莎·艾林同意这桩婚事,我很可能得再跟她上床。”

    他相信对方迟早会出现

    “我相信您一定胜任愉快。”

    “我曾对奈德·史塔克说:如果你发现跟自己上床的原来是个丑女,最好的作法就是闭上眼睛,赶紧办事。”小指头十指交叠,看着提利昂那双大小不一的眼睛,“给我两周时间,结完手边事务,然后安排船只送我去海鸥镇。”

    “没问题。”

    客人站起身,“兰尼斯特,看来今天早上不仅令人愉快,而且获益良多……相信对你我而言都是如此。”他一鞠躬,大跨步走出去,黄披风在身后飘动。

    提利昂心想:这是第二个。

    他上楼回卧室,等待瓦里斯的到来。他相信对方迟早会出现,八成是傍晚,或许更晚,到月亮出来以后。他打算今夜去会雪伊,因而不希望等得太久。因此在不到一个小时之后,当石鸦部的盖特通知他脸上扑粉的家伙来访时,他颇觉惊喜。“您害大学士局促成那样,真是没心肝哟。”太监故作斥责,“提醒您哦,此人无法保守秘密。”

    “怎么,乌鸦还嫌八哥黑?难道你就不想听听我给道朗·马泰尔的信里面写了些什么?”

    瓦里斯咯咯笑道:“说不定我的小小鸟儿已经告诉我了哟。”

    “哦?是吗?”他想听的就是这个,“你倒说说看。”

    “迄今为止,多恩人尚未卷入战事,道朗·马泰尔虽已召集诸侯,但也仅止于此。可是,他对兰尼斯特家族的仇恨人尽皆知,世人多半认为他会投靠蓝礼大人。您打算劝他打消这念头。”

    “这很明显,”提利昂道。

    “唯一费人思量的,是您究竟拿什么去换取他的盟约。亲王是个重感情的人,至今都在为妹妹伊莉亚和她的小宝贝哀悼啊。”

    “家父曾告诉我,为政之人,绝不能让私人感情影响政治之道……眼下杰诺斯大人穿了黑衣,这会儿朝中就有这么个重臣席位空着呢。”

    “重臣席位的确不容小觑,”瓦里斯承认,“可要让一个心高气傲之人忘记妹妹惨死的悲剧,光这样足够吗?”

    “何必忘记呢?”提利昂微微一笑,“我已许下承诺,交出杀害他妹妹的凶手,要死要活,随他高兴。当然啰,得等战争结束以后再说。”

    瓦里斯精明地看了他一眼,“我的小小鸟儿告诉我,当有人找到垂死的伊莉亚公主时……她口中哭喊着……某个人的名字。”

    “大家都知道的秘密,那还叫秘密吗?”但在凯岩城中,众人皆知杀死伊莉亚公主母子的是格雷果·克里冈,人们盛传他先杀了襁褓中的王子,手上沾满孩子的鲜血和脑浆,然后奸污了公主。

    “您口中这个‘秘密’可是令尊的部下。”

    “家父会头一个告诉你:拿一只疯狗去换五万多恩士兵相当划算。”

    瓦里斯摸摸扑粉的脸颊,“可是,万一道朗亲王不只要求凶手伏法,连背后主使者也要偿命怎么办?”

    “叛军领袖是劳勃·拜拉席恩,归根结底,所有命令都是从他而起。”

    “但劳勃当时并不在君临。”

    “道朗·马泰尔不也一样?”

    “所以了,用血债血还安抚他的自尊,拿重臣职位满足他的野心,不用说,还要加上金银和封地。这提议的确诱人……然而再怎么诱人的甜点,都是可以下毒的。如果我是亲王,在伸手拿这块蜂窝之前,还会有个要求,那,就是用来表示诚意的信物,确保不遭背叛的信物。”瓦里斯露出狡黠无比的微笑,“我很好奇,您到底把哪位送给了他?”

    提利昂叹口气,“你早知道了,对吧?”

    “哎,既然您都这么说了--呃,是托曼吧?毕竟您不可能把弥赛拉同时送给道朗·马泰尔和莱莎·艾林两人嘛。”

    “以后记得提醒我,别跟你玩这种猜谜游戏,你根本会作弊。”

    “托曼王子是个好孩子。”

    “如果我趁他年少时,将他自瑟曦和乔佛里的魔掌中带开,或许他长大以后还会是个好人。”

    “也是个好国王?”

    “乔佛里才是国王。”

    “倘若陛下有什么不测,托曼便将继承王位。托曼这孩子天生可爱,又是出了名的……听话啊。”

    “瓦里斯,你的想象力也未免太丰富了。”

    “大人,我就把您这话当恭维吧。总而言之,既然您对他如此礼遇,道朗亲王断无拒绝之理。我不得不说,您办得实在高明……除了一个小小的漏洞。”

    侏儒大笑,“这个漏洞叫瑟曦?”

    “国家大事哪比得上母子亲情呢?或许,看在家族荣耀和王国和平的份上,太后会勉强同意把托曼与弥赛拉其中之一送走,但两个都要?绝无可能。”

    “只要别让瑟曦知道,她就无从妨碍啰。”

    “万一计划在成熟之前,就被陛下她发现呢?”

    “这个嘛,”他说,“我自然把告密者当死对头啰。”看着瓦里斯咯咯傻笑,他心里清楚:第三个也成了。

第18章 珊莎

    “如果你想回家,今晚请到神木林。”

    不论看了多少次,这两句话依旧与初看时无异。珊莎在枕头下发现了这张卷好的羊皮纸,却不知信是怎么来的,亦不知由谁送来。信上没有署名,没有封蜡,笔迹也很陌生。她把信纸帖在前胸,轻声自言自语:“如果你想回家,今晚请到神木林。”

    这究竟代表了什么?她该不该把信交给太后,藉此证明自己乖巧听话?她不安地揉揉肚子,马林爵士用铁拳揍她所留下的深紫瘀伤,如今只剩一片丑陋晕黄,但疼痛依旧。说来都是自作自受,她得学会更小心地隐藏自己的情绪,以免激怒乔佛里。先前当她听说史林特伯爵被小恶魔发配长城,脱口便道:“希望他被异鬼抓去!”国王听了大为不满。

    定是城里又起了骚动

    “如果你想回家,今晚请到神木林。”

    一直以来,珊莎是多么努力地祈祷啊,这会不会是上天给她的回应?难道诸神终于派出真正的骑士来拯救她了吗?说不定是雷德温家的双胞胎之一,或是英勇的巴隆·史文爵士……甚至是她好朋友珍妮·普尔以前疯狂迷恋的贝里·唐德利恩,那个红金头发,黑披风上缀满星星的年轻伯爵。

    “如果你想回家,今晚请到神木林。”

    但这……又会不会是乔佛里恶毒的玩笑,就像上次带她上城去看父亲的首级?莫非这是精心布置、证明她不忠王室的陷阱?倘若她真去了神木林,会不会发现伊林·派恩爵士静坐在心树下,手握巨剑寒冰,睁大那双惨白眼珠,等她自投罗网?

    “如果你想回家,今晚请到神木林。”

    门开了,她连忙把信塞进床单,自己坐在上面。幸亏进来的只是那一头松垮棕发,生性羞怯的女侍。“你要做什么?”珊莎质问。

    “小姐今晚可要洗澡?”

    “嗯,就生个火吧……我有点冷。”天气虽热,她却全身发抖。

    “照您的意。”

    珊莎满腹猜疑地看着这位女孩。她发现信件了吗?难道是她把信放到枕头底下的?不太可能,这女孩看起来有些蠢笨,秘密送信的事不会交给这种人办。其实珊莎对她了解不多,太后每隔两周便调换她的侍女,以免她们交上朋友。

    壁炉里的火生好之后,珊莎草率地向女仆道过谢,便命她退出去。这女孩和过去其他女仆一样很听话,只是珊莎觉得她的眼神不怀好意,想必这会儿便急着去向太后或瓦里斯打小报告吧。她坚信,所有的女侍都是派来监视她的。

    独处之后,她立刻把信纸丢进火焰,看着羊皮纸卷曲焦黑。“如果你想回家,今晚请到神木林。”她挪到窗边,只见窗下有个矮小的骑士,盔甲被月光染得苍白,肩披厚重的白色披风,正在吊桥上来回踱步。从身高看来,定是普列斯顿·格林菲尔爵士。太后虽然同意她在城堡内自由出入,但若想在深夜离开梅葛楼,一定会遭他盘问。到时候她该怎么说呢?她突然很庆幸自己烧了那封信。

    她脱去裙服,钻进被窝,却睡不着。“他”还在神木林吗?她不禁暗忖,“他”又会等多久?只给她一张纸条,却什么也不说,这样好残忍啊。百般思绪在她脑中不断回绕。

    如果有人能告诉她该怎么做就好了。她好想念茉丹修女,还有她最要好的朋友珍妮·普尔。修女由于为史塔克家服务,因此和其他人一样掉了脑袋。珍妮则在她与太后见面后便从房里消失了,从此再无人提起,珊莎不知她究竟出了什么事。她常常试着忘掉她们,但回忆总会突然涌现,泪水便跟着决堤。有时珊莎甚至会想起妹妹。如今艾莉亚一定已经安然返回了临冬城,成天跳舞缝纫,和布兰小瑞肯他们玩耍了吧!假如她心情不错,说不定还可以骑马到避冬市镇里去呢。珊莎也可以骑马,但只能在内城,多绕几圈就没意思了。

    呐喊声传来时,她一点睡意也无。声音起初遥远,继而逐渐变大,那是无数人同时大喊的合声。她听不出在喊些什么。除此之外,还有马嘶、沉重的脚步声和发号施令的呼喝。她爬到窗边,看见城墙上人影晃动,长枪和火炬忽隐忽现。回去睡觉,珊莎对自己说,这不干你的事,定是城里又起了骚动。仆人们都说近来城中时有动乱,躲避战火的难民不断涌进都城,很多人只能靠抢劫和残杀为生。回去睡吧。

    她探头一看,白骑士不见了,干涸护城河上的吊桥放了下来,无人守卫。

    珊莎不假思索地转身跑向衣柜。哎哟,我这是在做什么?她边穿衣服边扪心自问。这真是疯了。她看到外墙上火炬通明,难道史坦尼斯和蓝礼终于前来杀掉乔佛里,夺回哥哥的王位了吗?如果是这样,守卫一定会升起吊桥,切断梅葛楼与外城间的联系。珊莎披上一件浅灰斗篷,又拿了她平常切肉用的餐刀。如果这是个陷阱,那我宁愿死去,也不愿再受侮辱,她对自己说,接着把刀藏进斗篷。

    她刚潜入黑夜,便有一队红袍剑士跑过无人防守的吊桥。她直等他们走远后才跟着快步冲过。院子里,士兵正忙着系剑带、装马鞍。她瞥见普列斯顿爵士站在马厩旁,正和另外三名身着月白披风的御林铁卫一同协助乔佛里穿戴盔甲。看见国王,她喉咙立时一紧,所幸他没发现她,而是一直高叫着要人拿剑和十字弓。

    她越往城堡深处去,嘈杂声便越小。但她始终不敢回头,惟恐乔佛里正盯着自己……甚至尾随在后。盘旋的楼梯就在前方,其上窄窗溢出的光线在地面印落一条条明灭不定的光纹。走到楼梯顶端,珊莎已经气喘吁吁了。她跑过一条阴影幢幢的柱廊,贴在一面墙上稍事休息。有东西从脚边擦过,把她吓得魂飞魄散。幸好那只是少了个耳朵,全身凌乱肮脏的黑公猫,它朝她吐口口水,跳了开去。

    抵达神木林时,耳边的音响褪变为微弱的金属碰撞和遥远的喊叫。珊莎拉紧斗篷,空气中充溢着泥土和树叶的味道。淑女一定会喜欢上这里,她心想。神木林有种原始的感觉,即便在这里,在都市中心的坚堡深处,你依旧可以感到古老诸神正用几千只看不见的眼睛凝视着你。

    相比父亲信仰的古老诸神,珊莎更喜欢母亲的七神。她喜欢雕像和彩绘玻璃上的图案,燃香的气息,身穿长袍手捧水晶的修士,镶着珠母、玛瑙和天青石的祭坛,以及照洒其上、绚丽灿烂的七彩虹光。但她不能否认神木林的确有种特别的力量,尤其是在夜晚。帮帮我吧,她暗暗祈祷,为我送来友伴,一个愿为我挺身而战的真正骑士……

    心中不敢抱任何希望

    她走在树间,用手感觉粗糙的树皮,树叶拂过她的面颊。是不是来得太迟了?他不会这么快便离开吧?还是说他根本就没有来?她该不该冒险喊出声呢?这里好安宁,好平静啊……

    “孩子,我还以为你不来了。”

    珊莎旋身,一名男子从影子里走出,他体态笨重,脖子很粗,步履蹒跚,穿着深灰长袍,兜帽拉前遮住脸颊。但一道银色月光略过,她一见他红肿的皮肤和下面琐碎的血管,便认出他来。“唐托斯爵士,”她颤声道,心都碎了。“是你吗?”

    “是啊,小姐。”他靠过来,她可以闻到对方呼吸中的酸败酒臭。“是我,”说罢他伸出手。

    珊莎连忙后退,“别碰我!”她把手伸进斗篷,握住暗藏的餐刀。“你……你想怎么样?”

    “我只想帮您,”唐托斯说,“正如您救我那样。”

    “你喝醉了,对不对?”

    “只喝了一杯,壮胆用的。我若是被他们逮着,准连皮都给扒了。”

    那我又会有什么下场呢?珊莎不禁又思念起淑女。她可以嗅出其中真伪,一定可以,但它已经死了,被父亲亲手杀死,一切都是艾莉亚的缘故。她抽出短刀,双手握住,举到身前。

    “您要拿它刺我?”唐托斯问。

    “没错,”她说,“说!谁派你来的?”

    “亲爱的小姐,没人派我来啊。我以骑士的名誉发誓。”

    “骑士?”乔佛里已经宣布:他不再是骑士,而是弄臣,地位低于月童。“我向诸神祈求,希望派一位骑士来拯救我。”她说,“我日夜祈祷,为什么他们却送来一个烂醉的老傻子?”

    “没错,这都是我自作自受。可……我知道这听起来很怪,但是……我在身为骑士的这些年里,其实是个傻子,现在我真成了傻子,却觉得……却觉得我又重新找回了骑士的荣誉。这一切都是因为您啊,亲爱的小姐……因为您的恩泽和您的勇气。是您救了我,从乔佛里手中,您不仅拯救了我的生命,更让我重新找回了自我。”他声音一低,“歌手们都说,从前有个傻子是古往今来最伟大的骑士……”

    “佛罗理安。”珊莎轻声道,不禁浑身颤抖。

    “好小姐,我愿当您的佛罗理安。”唐托斯谦卑地说,跪倒在她面前。

    珊莎缓缓放低小刀。她头脑极其晕眩,彷佛整个人飘了起来。要我把自己托付给这个酒鬼,实在太疯狂了,可如果我就此一走了之,机会还会有吗?“你……你准备怎么做?你要怎么救我出去?”

    唐托斯爵士抬起头,看着她,“最难办的是如何带您出城堡。一旦出了城,就能找船载您回家。我得先凑够钱,然后打点相关事宜,如此而已。”

    “那我们可以走了吗?”她问,心中不敢抱任何希望。

    “今天晚上?不,好小姐,恐怕还不行。我必须先找出一个带您出城的稳妥法子,并等待时机的成熟。这事不容易,也急不得。他们连我也监视着呢。”他紧张地舔舔嘴唇,“可不可以请您把刀子收起来?”

    珊莎把刀子收进斗篷,“请起,爵士先生。”

    “谢谢您,我的好小姐。”唐托斯爵士踉跄笨拙地起身,拂去膝上的泥土和落叶。“令尊是这个国家上下最为正直的人,但我却坐视他被斩首示众,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做……可是,当乔佛里要杀我时,您,却为我挺身而出。小姐,我从来不是什么英雄,绝对无法与莱安·雷德温或‘无畏的’巴利斯坦相提并论。我没有赢得任何一场比武会,也没有立过战功……但我确曾身为骑士,而您,让我终于明白了骑士的价值。我的命虽然微贱,但它是您的了。”唐托斯爵士伸手按住心树多瘤的树干,她看得出他正在发抖。“我发誓,以令尊信奉的诸神为见证,我一定送您回家。”

    他发誓了!并且是在诸神面前立下的神圣誓言。“那么……爵士先生,我就把自己托付给您。可是,我要怎么知道何时出发呢?您还会送信给我吗?”

    唐托斯爵士焦虑地四下张望,“太冒险了。只好请您常来这儿,常来神木林,能找到机会就过来。这是最安全的地方,也是唯一安全的地方,别的地方都不行。不管你我的房间、楼梯间、场子里,即使我们独处也一样。红堡里的石墙都是长耳朵的,只有在这里,我们才能放心说话。”

    “只有这里,”珊莎说,“我记住了。”

    “还有,假如旁人在场时,我表现得冷酷无情,或是对您冷嘲热讽,甚至根本无动于衷,孩子,请您千万见谅。我有我扮演的角色,您也是一样。只需一个闪失,我们两人的头就会如令尊一样挂上城墙。”

    她点点头,“我了解。”

    “请您务必勇敢坚强……还要耐心等待,这比什么都重要。”

    “我会的,”她保证,“可……请您……请您尽快……好吗?我好害怕……”

    “我也一样。”唐托斯爵士有气无力地微笑道,“现在,您该回去了,以免引人注意。”

    “你不跟我一道走?”

    “最好别让任何人看到我们在一起。”

    珊莎点点头,往前迈了一步……然后又紧张地转身,闭起眼睛,轻轻在他脸颊印上一吻。“我的佛罗理安。”她低声说,“诸神果真听见了我的祈祷。”

    接着她便轻盈地经过临河走道,穿越小厨房和猪圈,愈加急促的脚步声被猪群的尖叫所掩盖。回家,她想,回家,他要带我回家。我的佛罗理安,他会保护我。歌颂佛罗理安和琼琪的曲谣向来是她的最爱。相传佛罗理安长得也并不俊俏,只是没这么老。

    她快步冲下螺旋梯,突然有个人从隐匿的门槛里蹒跚走出,珊莎一头撞进他怀中,失去重心,差点摔倒,好在一只戴铁套的手及时扣住她手腕,一个暗哑的声音同时响起:“小小鸟,这楼梯可是又陡又高,难不成你想把我俩都害死?”他的笑声好似在锯石头。“说不定你真想呢。”

    每一个都比你高明

    是猎狗!“不,大人,请您原谅,我没有这个意思。”珊莎赶忙移开视线,但太晚了,他已经看到了她的脸。“请您不要这样,您把我弄痛了。”她挣扎着想脱身。

    “大半夜的,小乔的小小鸟干嘛从楼梯上飞下来啊?”见她不答,他便用力摇她。“你上哪儿去了?”

    “神-神-神木林,大人,”她不敢撒谎,“我去为我父亲祈……祈祷,还……还为国王陛下祈祷,祈祷他平安无恙。”

    “你以为我喝醉了,就会相信这种话?”他放开她的手,站在原地轻微摇晃,烧伤的恐怖面容印上了明暗相间的条纹。“我看你也差不多是个女人了……脸、奶子,人也长高了,简直……唉,可你还是小笨鸟一只,对不?成天就只会唱他们教你的那些曲子……怎么不唱首给我听啊?唱啊,唱给我听,就唱那些骑士和淑女的歌。你最喜欢骑士,对不?”

    她被他吓坏了,“大人,我只喜欢真-真正的骑士。”

    “真正的骑士!”他语带讥讽,“我不是骑士,也不是什么大人,我打了你,你才记得我的吧?”克里冈晃了晃,险些跌倒。“老天,”他咒道,“喝太多酒了。小小鸟,你喜不喜欢喝酒啊?真正来劲的酒哟?男人只要一瓶酸酸的红酒,如血一般暗红的酒,就足够啦,哦,或许再来个女人。”他摇头大笑,“瞧我醉得像条狗似的,真该死。来吧,小小鸟,该回笼子了。让我带你回去,代陛下确保你的安全。”猎狗推了她一把,动作却意外地温柔,然后跟在她身后下了楼梯。走到楼梯底部,他已复归静默,彷佛全然忘记了她的存在。

    快到梅葛楼时,她警觉地意识到把守吊桥的铁卫换成了柏洛斯·布劳恩爵士。他戴着纯白高盔,听见他们的脚步,便僵硬地转过来。珊莎连忙避开他的视线。柏洛斯爵士是御林铁卫里最可怕的一位,人长得丑,脾气又火爆,天生双下巴,永远皱着眉。

    “小妹妹,这家伙没什么好怕。”猎狗伸手重重按住她肩头,“癞虾蟆上画斑纹,照旧不是真老虎。”

    柏洛斯爵士揭起面罩,“爵士,您上哪--”

    “操你个爵士,柏洛斯。当骑士的是你不是我,我只是国王的狗,记得吧?”

    “陛下刚才就在找他的狗。”

    “他的狗喝酒去了。今晚轮到你保护他,‘爵士先生’。你和我的其他‘弟兄’。”

    柏洛斯爵士转向珊莎,“小姐,这么晚了,您为何不在房里?”

    “我到神木林去为陛下祈祷平安。”这次的谎言说得比较圆润,差不多就像真话。

    “外面吵成这样,你还指望她睡得着?”克里冈道,“到底出了什么事?”

    “城门口来了群笨蛋,”柏洛斯爵士确认,“有人管不住舌头,把为提瑞克准备婚宴的事传了出去,于是那帮人渣便觉得自己也该出席宴会。陛下率兵出击,把他们赶跑了。”

    “勇敢的小子,”克里冈努努嘴。

    等他碰上我哥哥,再来看看他有多勇敢吧,珊莎心想。猎狗护送她走过吊桥,登上螺旋梯,途中她道:“你为什么听任别人叫你是狗,却偏不肯让人称呼你为骑士?”

    “因为与骑士相比,我宁可作狗。我爷爷是凯岩城的驯兽长,有一个秋天,泰陀斯大人碰上一头正追逐猎物的母狮。那母狮也不管他妈的自己是兰尼斯特家的标志,一口咬死了他的坐骑,差点把大人自己也吞了。幸亏我爷爷带着猎狗赶到,死了三条狗才把它赶跑,我爷爷还因此少了一条腿。兰尼斯特赏给他一块领地、一座塔堡,并收他儿子为侍从。我家的三黑狗旗正是代表被狮子咬死的那三条狗,背景则是秋天的黄草颜色。猎狗会为人而死,却绝不会骗人,而且,它一定自始至终正眼看人。”他托住她的下巴,抬起她的脸,指头把她夹得生痛。“这些事,小小鸟可做不到,对不?你看,我终究还是没有听到你的歌。”

    “我……我会唱一首佛罗理安和琼琪的歌。”

    “佛罗理安和琼琪?一个是蠢才,一个是婊子,饶了我吧。不过总有一天,我一定要你唱歌给我听,管你愿不愿意。”

    “我会很乐意为您献唱。”

    桑铎·克里冈嗤之以鼻,“瞧瞧你,长得虽漂亮,却根本不会说谎。你知道,狗是可以嗅出谎话的。你好好瞧瞧这地方,再闻个仔细,他们全都是骗子……而且每一个都比你高明。”

第19章 艾莉亚

    艾莉亚费尽力气,爬上最高的枝干,看见林间突出的烟囱,些许茅草屋聚集在湖岸,一条小溪注入湖中。岸边有座木造码头伸入水里,旁边是一间低矮的石顶长屋。

    她继续向外攀爬,直到后来树枝有些承受不住她的重量。码头边没有船,但她可以看到从烟囱里升起的缕缕轻烟,以及马厩后半掩的马车。

    有人。艾莉亚咬紧下唇,到目前为止,他们经过的所有地方都空荡无人、废墟一片,不管农田、村镇、城堡、圣堂、谷仓都是同样下场。兰尼斯特军能烧则烧,能杀就杀,甚至到处放火焚毁树林。好在树叶仍青,而且最近下过雨,因此火势没有扩散。“若是湖水可以烧火,想必他们也不会放过吧。”詹德利这么说,艾莉亚知道他说得没错。他们逃出来的那天晚上,镇上的熊熊烈火璀璨地映在水面,彷佛湖真的烧起来了。

    出事后第二天夜里,他们才好不容易鼓起勇气,偷偷溜回庄园的废墟。现场只剩焦黑的断垣残壁和遍地死尸,有些灰烬还在冒着苍白的烟缕。热派曾死命哀求他们不要回去,罗米则称他们为笨蛋,并发誓亚摩利爵士定会把他们抓起来杀掉。但当他们回去时,洛奇和他的人马早已离开。他们发现庄园大门砍倒,墙壁半塌,内里遍地死尸。詹德利只看一眼就受不了。“他们死了,全死了。”他说,“还被狗啃过,你看。”

    究竟死了多少人

    “也可能是狼。”

    “是狗是狼,还不都一样?反正这里是完了。”

    但在找到尤伦之前,艾莉亚却不愿离开。他们杀不了他吧?她不断对自己说,他那么厉害、那么强硬,又是守夜人的弟兄。他们一面搜索尸堆,她一面对詹德利说。

    那记致命的利斧把他头颅整个劈成了两半,但那把纠缠不清的大胡子,以及身上那件满是补丁、从不清洗、早已褪成灰色的黑衣又是那么地醒目。亚摩利·洛奇爵士既没有埋葬对手,也没有埋葬自己人。四名兰尼斯特士兵倒在尤伦身边,艾莉亚想知道究竟死了多少人才把他击倒。

    他本来要带我回家呢,他们一边为老人挖墓,她心里一边想。庄里死人太多,无法全部埋葬,但艾莉亚坚持无论如何都该为尤伦挖个坟。他本来向我保证,要把我安全带回临冬城呢。她很想哭,却又很想用力踢他。

    随后詹德利想到了之前被尤伦派去塔楼的那三个人,他们虽然也遭到攻击,但那圆形的塔楼仅有一个入口,尚且位于二楼,必须搭梯子上去,一旦楼梯被收进塔里,亚摩利爵士的手下就奈何不了他们。兰尼斯特家的人马虽然在塔底堆上干柴放火,但石头烧不起来,而洛奇又没耐心把里面的人逼出来。此刻詹德利一叫唤,凯杰克就开门出来。艾莉亚一听库兹建议他们继续北上,不能回头,心中便重复燃起返回临冬城的希望。

    啊,眼前的村落虽然不是临冬城,但那些茅草屋顶代表着温暖和保护,说不定还有吃的。当然,这一切的先决条件是他们胆子够大,愿意冒险靠近。只要里面不是洛奇就好,可他骑马呀,早该走得远远地了。

    她站在树上观望良久,盼望能看到些什么:一个人、一匹马、一面旗,任何能提供讯息的东西都好。有几次,她隐约见到一点动静,然而房屋的距离实在太远,无法确定。但有一回,非常清晰地,她听见了马的嘶叫。

    天上满是飞鸟,大半为乌鸦。它们在茅草屋上空振翅盘旋,远处观之,大小和苍蝇无异。东边的神眼湖活像一片被太阳敲出的蓝,占据了半个世界。近来几天,他们沿着泥泞的湖岸缓缓前进(詹德利死也不肯接近任何道路,就连热派和罗米也觉得有理),艾莉亚时时觉得湖水似乎在呼唤她。她好想一头跃进平静的蓝湖,把自己洗个干净,游个泳、泼泼水,然后躺在艳阳下晒干。可她不敢在其他人面前脱衣服,连洗衣服都不敢。所以每天日落,她只能常坐在湖边岩石上,两脚垂在沁凉的湖水中。后来她把那双破烂不堪的鞋子丢了。赤脚走路起初很痛苦,但水泡会破,割伤会愈合,最后她的脚底硬得跟皮革一样。脚趾间满是湿泥的感觉很舒服,她喜欢肌肤与大地相连的悸动。

    从这里看去,她可以见到东北方一座林木茂密的小岛。离岸三十码处,三只黑天鹅游弋水面,好一幅安详景致……没人告诉它们战争已经来临,焚毁的城镇和惨死的人们也与它们无关。她羡慕地望着它们,心里的一部分想变成天鹅,另一部分却又想杀一只来吃。她的早餐是橡子糊和一把甲虫。其实只要习惯,甲虫并不难咽,蠕虫就困难多了。但再怎么难吃,总比天天饿肚子好。甲虫很容易找,随便踢翻石头就有。艾莉亚小时候,曾有一次为了看珊莎尖叫,故意吃下一只甲虫,所以如今再吃没什么障碍。“黄鼠狼”也平静接受,可热派刚试着要吞,便把虫呕了出来。至于罗米和詹德利,则连试都不敢试。昨天詹德利抓到一只青蛙,和罗米分着吃了。几天前热派还找着一堆黑莓,他们立刻把整丛摘了个一干二净。但多数时候,他们得靠清水和橡子为生。库兹教他们如何用石头磨一种橡子糊,那味道糟透了。

    她真希望盗猎者库兹没死,关于森林的知识,他比其他人加起来懂的还多,可那晚他在守卫塔收梯子时被人一箭射穿了肩膀。塔柏用湖边的泥巴和青苔为他敷伤,前两天库兹直说这伤不碍事,虽然他喉咙的血肉逐渐转黑,恐怖的红肿条痕从下巴一路长到胸前。后来有天早上,他没力气起身,第二天就死了。

    他们堆石头做成他的坟墓,凯杰克拿了他的剑和猎号,塔柏则取走弓箭、靴子和短刀。两人离开时,把这些都带走了。起初他们以为这两人只是去打猎,不多久便会带着猎物回来喂饱他们。可他们等啊等,直到最后詹德利驱使他们上路。或许塔柏和凯杰克认为抛下这群孤儿不管,自己存活的机会比较大。说不定事实果真如此,但这并未减少她对他们的恨意。

    树下,热派学着狗叫。从前,库兹教他们用动物的声音彼此联络,他说这是盗猎者的招牌技巧,可他还没教会便死了。热派学鸟叫实在苯透了,学狗叫稍好些,可也好不了多少。

    艾莉亚跳向下面的树枝,同时伸出双手保持平衡。水舞者绝不会摔落。她着地很轻,脚趾弯曲,紧扣树枝。随后她走了几步,再往下跳到一根较大的枝干,接着双手悬吊在树枝上,一手接一手地向里爬,穿越密集的树叶,直到手脚触到主干。树皮摸起来很粗糙,她很快下了树,最后六尺一跃而下,着地滚翻。

    詹德利伸手拉她起来,“你上去了好久。看到什么了吗?”

    “一个渔村,不大,就在北边的湖岸。一共二十六间茅屋和一间石板屋,我数过了。我还看到半露的马车。那地方有人。”

    听见她的声音,黄鼠狼便从灌木丛里爬了出来。这绰号是罗米取的,他说她长得很像黄鼠狼,其实根本没那回事,但他们总不能老叫她“爱哭鬼”吧,因为她后来总算是不哭了。她的嘴巴脏兮兮的,艾莉亚希望她别又去吃了泥巴才好。

    只要乖乖投降就行

    “看到人了?”詹德利问。

    “只看得到屋顶,”艾莉亚说,“不过有些烟囱在冒烟,我还听见了马叫。”黄鼠狼伸出双手,紧紧搂住她的腿,最近她经常这样。

    “有人就有吃的!”热派道。他太吵了,詹德利一天到晚叫他放低音量,却不起作用。“说不定会分咱们一点!”

    “说不定把咱们都宰了。”詹德利说。

    “只要乖乖投降就行。”热派满怀希望地说。

    “你这口气还真像罗米。”

    绿手罗米坐在一棵橡树下,背靠两块粗厚的树根。庄里激战时,他的左小腿被一根长矛刺穿,到得第二天晚上,他只能扶着詹德利,单脚走路。如今他连走都半办法了,他们只好砍树枝做担架。抬着他赶路不但辛苦,速度也慢,一有颠簸他就呻吟个没完。

    “咱们非投降不可,”他说,“尤伦就该这么做,他应该听话开门。”

    艾莉亚真是受够了罗米这番“尤伦应该投降”的评论。大家抬他走,可他整天说着这些,不然便是抱怨脚痛和喊饿。

    热派附和:“他们命令尤伦开门,还是以国王之名说的。只要以国王之名说的事,你就一定得照办。都是那臭老头的错,如果他乖乖投降,咱们就不会有事。”

    詹德利眉头一皱,“只有骑士和贵族会互相俘虏,讨取赎金,他们才不管你这种人投不投降呢。”他转向艾莉亚,“你还看到什么?”

    “如果是渔村,我敢打赌,他们一定会卖鱼。”热派说。湖里有的是鲜鱼,可惜他们没工具抓。艾莉亚试过用手,学习之前寇斯的把式,只是鱼的动作比鸽子快,水光反射又老害她看不清。

    “有没鱼卖我不清楚。”艾莉亚拉拉黄鼠狼纠结一团的头发,心想还是割掉比较好。“湖边有乌鸦,那里肯定有东西死了。”

    “一定是死鱼,给冲上了岸。”热派说,“乌鸦能吃,我敢打赌咱们也行!”

    “咱们应该抓几只乌鸦,吃乌鸦才对!”罗米说,“咱们可以生个火,像烤鸡一样把它们烤来吃。”

    詹德利皱眉的时候看起来很凶,他的胡子愈长愈浓密,黑如石南。“我说了,不许生火。”

    “罗米肚子饿,”热派开始哀嚎,“我也饿。”

    “谁肚子不饿啊?”艾莉亚道。

    “你啊!”罗米啐了一口,“你这吃虫鬼。”

    艾莉亚真想扬腿踢他的伤口,“我不是说过吗?你如果要吃我也可以给你挖。”

    罗米露出作呕的表情,“我若不是脚成这样,早打几只野猪来吃了。”

    “打野猪。”她嘲笑道,“你知道不?你得先有一根猎猪用的长矛,要有马儿和猎犬,还要有人帮你把野猪从窝里赶出来。”父亲以前就跟罗柏和琼恩一起在狼林里猎野猪,有一次他还带布兰去过,但从不准艾莉亚跟去,即使她年纪比布兰大。茉丹修女说打猎之事不适合淑女,母亲则答应她长大以后可以养只自己的猎鹰。如今她已经长大了,但要是有只猎鹰,铁定先把它吃掉。

    “你懂什么打野猪?”热派说。

    “起码懂得比你多。”

    詹德利没心情听他们吵架,“你两个都给我安静!让我想想该怎么做。”他一思考便会露出痛苦不堪的神情,彷佛难受得紧。

    “只有投降。”罗米说。

    “我叫你别再说投降了!我们根本不知道那里的人是谁。弄不好可以偷点吃的。”

    “若不是罗米脚受伤,可以叫他去偷。”热派说,“他以前在城里就是小偷。”

    “而且很差劲,”艾莉亚道,“不然就不会被抓了。”

    詹德利抬头看看太阳,“要溜进去最好趁傍晚,等天一黑我就去瞧瞧。”

    “不,我去,”艾莉亚说,“你太吵了。”

    詹德利又开始皱眉,“那我们一起去。”

    “应该叫阿利去,”罗米说,“他动作比你轻。”

    “我说了,我跟他一起去。”

    “那你们回不来怎么办?热派一个人又抬不动我,你也知道他抬不动……”

    “还有狼咧,”热派说,“昨晚我守夜时听见的,好象就在附近。”

    艾莉亚也听见了。昨晚她睡在一棵榆树的枝头,结果被狼嚎惊醒。后来她坐着听了整整一个钟头,只觉背脊发凉。

    “你还不准我们生火吓它们,”热派说,“把我们扔下来给狼吃,这样不对!”

    “谁把你扔下来?”詹德利嫌恶地说,“就算狼真的来了,罗米有长矛,你也在旁边。我们只是去看看,如此而已,我们会回来的。”

    “不管碰到谁,总之投降就好。”罗米呻吟着说,“脚好痛,我想抹药水。”

    “如果找到抹脚的药水,我们会带回来给你。”詹德利道,“阿利,我们走。我想在日落之前接近一点。热派,黄鼠狼就交给你了,别让她跟着我们。”

    “她上回踢我!”

    “你不把她看好,小心我踢你!”不等对方回答,詹德利便戴上钢盔出发了。

    艾莉亚得小跑才能跟上,詹德利大她五岁,足足比她高上一尺,又生了双长腿。有好一阵子,他什么也没说,只满脸怒容地在树林里费力穿梭,发出很大的噪音。最后他终于停下脚步:“我觉得罗米快死了。”

    她并不惊讶,库兹也是这么死的,而他比罗米强壮许多呢。每当轮到艾莉亚抬他,她都能感觉他皮肤的温热,闻到他腿伤的臭味。“或许,我们可以找个学士……”

    “学士只有城堡里才有,况且就算我们找到,人家也不会为罗米这种人脏了手。”詹德利低头避过一根低垂的树枝。

    “不是这样的。”她很确定,不管谁找上鲁温师傅,他都会帮忙。

    “他迟早会死,死得越快对其他人越好。我们应该丢下他,就像他刚才说的那样。如果今天受伤的是我或是你,你知道他一定早丢下我们不管了。”他们爬下一条陡峭的山沟,然后抓住树根爬上另一边。“我受够了抬他,受够了他满嘴投降的话。若他还能好好地站起来,我一定打得他满地找牙。罗米对我们一点用都没有,那爱哭的小妹也一样。”

    就是被杀的那个叛徒

    “你别打黄鼠狼的主意!她只是肚子饿又害怕而已。”艾莉亚回头看了一眼,幸亏小女孩这次没跟来。热派一定照詹德利吩咐,乖乖把她捉住了。

    “没用就是没用。”詹德利倔强地重复,“她和热派和罗米,都只会拖慢我们的速度,最后害我们送命。这帮人里面,你是唯一有用的,虽然你是女生。”

    艾莉亚整个人僵在原地。“我不是女生!”

    “你本来就是,你以为我跟他们一样笨吗?”

    “不,你比他们更苯。守夜人不收女生,这事谁都知道。”

    “你说的不错。我不知道尤伦为什么收你,可他一定有他的理由。总而言之,你是女生。”

    “我才不是!”

    “那你把鸡鸡掏出来撒尿啊,快点!”

    “我又不用撒尿,我想尿才尿。”

    “你骗人,掏不出鸡鸡,因为你根本就没有。以前人多时我没注意,到现在才发现你每次都到林子里撒尿。热派可没这样吧?我也不会,如果你不是女生,那你一定是太监。”

    “你才是太监!”

    “你明知我不是。”詹德利微笑,“要我把鸡鸡掏出来证明吗?我可没什么好隐瞒的。”

    “才怪!”艾莉亚急着避开这个鸡鸡的话题,脱口便说,“当初我们在旅馆,那些金袍子来抓你,你却没说为什么!”

    “我要是知道就好了。我觉得尤伦知道,但他不告诉我。你呢?你为什么认为他们抓的是你?”

    艾莉亚咬紧嘴唇,想起尤伦割掉她头发那天所说的话:这群人有一半连想都不想就会把你交给太后,以换来特赦和几个铜板。另外一半也会这么做,可他们会先操你几次再说。只有詹德利不一样,因为太后也在抓他。“如果你肯告诉我,我也就跟你说。”她小心翼翼地开口。

    “我若是知道为什么,一定跟你说!阿利……你真的叫阿利吗?你有女生的名字吗?”

    艾莉亚瞪着脚边蜷曲的树根,知道自己无法再隐瞒。詹德利猜出了真相,而她裤裆里也的确没东西。她要么当场拔出缝衣针杀了他,要么信任他。就算真的动手,她还不确定是否杀得了她,因为他不但有剑,更比她强壮许多。所以唯一的选择是说出实情。“不许告诉罗米和热派,”她道。

    “不会,”他发誓,“他们不会从我这里知道。”

    “艾莉亚,”她抬头看着他的眼睛,“我是史塔克家族的艾莉亚。”

    “史……”他顿了一会儿,“国王的首相就姓史塔克,就是被杀的那个叛徒。”

    “他才不是叛徒。他是我父亲。”

    詹德利眼睛睁得老大,“所以你以为……”

    她点点头,“尤伦本来要带我回临冬城。”

    “我……那你就是好人家的……淑女了……”

    艾莉亚低头看看自己,一身破烂衣裳,光溜溜的脚丫,破皮满茧。她看到趾甲缝里的泥巴,看到手肘上的伤疤。这副模样,我敢说茉丹修女一定认不出来。珊莎说不定行,但她会假装不认识。“我母亲是淑女,我姐姐也是,但我从来都不是。”

    “怎么不是?你是大贵族的女儿,住在城堡里,对不对?而且你……老天,我不……”詹德利突然犹豫起来,似乎有些害怕。“刚才说那些鸡鸡什么的,不是我的本意。我还在你面前撒尿和……我……请您原谅我,小姐。”

    “够了!”艾莉亚生气地大喊。他这是寻她开心?

    “小姐,我也是懂礼仪的人。”詹德利道,倔强一如往常,“每次好人家的女孩跟着父亲上我们店来,师父就吩咐我单膝跪下,直等她们跟我说话才能开口,并且一定要称呼她们为‘我的小姐’。”

    “你若是改口叫我小姐,连热派都能发现!还有,你最好还是跟以前一样撒尿。”

    “就照小姐吩咐。”

    艾莉亚两手锤打他的胸膛,他被一颗石头绊了一跤,噗通一声坐倒在地。“你这算哪门子的老爷千金啊?”他笑着说。

    “就是这种!”她踢他侧身,他却笑得更厉害。“你爱笑就笑个够,我去看看村里有什么人。”太阳已经没入树丛,黄昏很快便会降临。这回轮到詹德利快步跟上了。“你闻到了吗?”她问。

    他嗅了嗅,“死鱼?”

    “你明知不是。”

    “我们最好小心点。我从西边绕过去,找找有没有路。既然你看到马车,一定有路可走。你从岸边走,如果需要帮忙,就学狗叫。”

    “那太苯啦,如果需要帮忙,我会喊的。”她箭步跑开,赤脚在草地上寂静无声。当她回头张望,发觉他正盯着自己,脸上是那个思考时标志性的痛苦表情。他心里大概认为不该让淑女出去偷东西吃吧。艾莉亚直觉地认定他会开始做蠢事了。

    离村庄愈近,味道便愈浓烈。她觉得闻起来不像死鱼,与之相较更为恶臭难闻,她忍不住皱起鼻子。

    林木开始稀疏,她改钻灌木丛,在矮丛间滑动,静如影。每走几码,她便停下来侧耳倾听。到第三次时,她听见了马的嘶叫,还有人的话音,味道也更加难耐。这是死人的臭气,一定是。先前看到尤伦和其他死者时,她已经闻过了。

    村子南边生了一丛浓密的荆藤,她抵达那儿时,夕阳的长影已经逐渐消失,萤火虫纷纷出来了。越过篱笆,她看到茅草屋顶。她爬啊爬,找到一个开口,蠕动着、小心翼翼地钻了过去,没有让任何人发现。这时,她看到了恶臭的来源。

    神眼湖的水轻柔地拍打浅滩,岸边立起了一长排刑架,都是用新伐的树木搭成的。早已不**形的尸体倒挂在刑架上,双脚被铁链扣住,任由群鸦恣意啄食。乌鸦从这具尸体飞到那具尸体,每一只都伴随着成百的苍蝇。湖面若有微风吹来,离她最近的尸体便会轻轻摇动,彷佛要挣脱铁链。他的脸已被乌鸦和某种体型更大的不明动物咬去大半,喉咙和胸膛被活活撕裂,绿色发亮的内脏和扯烂的皮肉条在腹部的开口悬晃。一只手臂自肩膀被生生撕下,艾莉亚看见骨头散落在几尺开外,破裂断开,满是咬痕,上面的肉早被啃了干净。

    这时,传来一声大喊

    她强迫自己看了一具尸体,又看一具,再一具,同时不断告诉自己要刚硬如石。这些尸体全都惨遭蹂躏,腐烂已久,她看了好一会儿才发现他们早在吊死前衣服便被扒光了。可他们看起来却不像没穿衣服的人,他们看起来根本不像人。乌鸦吃掉了他们的眼睛,许多脸庞也不能幸免。这排长长刑架的第六个,铁链上更是只剩了一只脚,随着微风轻轻晃动。

    恐惧比利剑更伤人。死人伤不了她,但杀死他们的人却可以。绞刑架后方远处,两个身穿盔甲的人拄着长枪,站在水边的低矮长屋前,那间屋有石板屋顶。门前的泥地上插了两根长竿,上面挂着旗帜,一面红,一面颜色比较淡,可能是白或者黄,但两者都低垂着,加上天光渐暗,所以她不能确定那是不是兰尼斯特家的深红。我用不着见到狮子图案,这些死人就说明了一切,除了兰尼斯特,还会有谁?

    这时,传来一声大喊。

    两名长枪兵立刻转头,只见第三人推着一名俘虏出现在视线里。天色很暗,看不清长相,可犯人戴着一顶闪亮的钢盔,艾莉亚一见头盔上的双角,便知是詹德利无疑。你笨蛋笨蛋笨蛋笨蛋!她心想。如果他还在身边,她一定再踢他一通。

    三个守卫高声交谈,但她距离实在太远,听不出讲些什么,附近又有大批乌鸦怪叫着拍翅干扰。一名枪兵抢下詹德利的头盔,问了一个问题,并显然对答案不满意,便照着他的脸一挥枪柄,把他打倒在地。抓到他的人随后踢了他一脚,另一个枪兵则在一旁试戴牛角盔。最后,他们拉他起来,押着他朝那间长屋走去。当他们打开厚重的木门,立时有一个小男孩窜出,却被守卫一把攫住手臂,扔回屋里。艾莉亚听见里面传出啜泣,接着是一声凄厉痛苦的惨叫,她不由得咬紧嘴唇。

    守卫把詹德利也推了进去,然后拴上门。就在这时,一阵清风从湖面吹来,两面旗帜抖了一下,飘了起来。正如她所担心的,高的那根竿子的旗上绣着金狮子。另一面则是奶油黄,绣有三个油亮的黑色形体。是狗,她想。艾莉亚以前见过这些狗,但是在哪儿呢?

    这不重要。重要的是詹德利被他们抓走了。不管他有多苯多倔强,她总得想办法救他出来。她不知这些人知不知道太后要抓他。

    一名守卫摘下自己的头盔,改戴詹德利那顶,她见了火冒三丈,但她知道自己阻止不了他。她隐约听见各种尖叫从那栋无窗的仓库中传出,隔着石墙,显得很模糊,她不敢确定。

    她又待了一阵子,看到守卫换班,人来人往,他们牵着马儿去溪边喝水,还有一队打猎的人从森林里回来,用木棍抬着一头鹿。她看着他们把死鹿清理干净、掏出内脏,在小溪对岸生起了火。肉香和尸臭奇妙地混杂在一起,她只觉空虚的肚子不住翻腾,泫然欲呕。一见有吃的,其他人纷纷从各间房子里出来,大多穿着锁子甲或硬皮衣。鹿肉烤好之后,最美味的部位被人送进某一间屋。

    她原以为可以趁夜色摸进去救詹德利,没想到守卫点起了火把。有个侍从把面包和烤肉带给两名仓库守卫,之后又有两个人带酒过来,大家轮流传着酒袋喝。喝完以后,来人离开,可守卫仍旧拄着长枪留在原地。

    眼看无机可趁,艾莉亚终于从荆棘堆里钻出,回到黑暗的树林,这时她的四肢全僵硬了。天已全黑,一弯银月在流云间忽隐忽现。静如影,她一边在林间行走,一边提醒自己。黑暗中她不敢奔跑,生怕被树根绊倒或迷路。神眼湖在左边,湖水缓缓拍打浅滩;右边徐风过林,树叶扑簌扑簌。远方传来狼的嚎叫。

    当她从罗米和热派身后的树林走出来时,他俩吓得差点没尿裤子。“嘘!”她对他们说,同时伸手抱住跑过来的小女孩黄鼠狼。

    热派睁大双眼瞪着她,“我们以为你们抛下我们不管了。”他手握短剑,正是尤伦从金袍卫士的军官手中取得的那把。“我们还以为狼来了。”

    “大牛呢?”罗米问。

    “被他们抓了。”艾莉亚小声说,“我们得救他出来。热派,你得帮我,我们摸过去杀掉守卫,然后我去开门。”

    热派和罗米交换个眼神,“有多少人?”

    “我看不清,”艾莉亚承认,“至少二十个,可门边只有两人。”

    热派似乎要哭了,“我们打不过二十个啦。”

    “你只对付一个就好,另一个交给我,我们把詹德利放出来就跑。”

    “我们应该投降,”罗米说,“过去投降就没事。”

    艾莉亚倔强地摇头。

    “阿利,那就别管他。”罗米哀求,“他们不知道还有我们,我们只要躲起来,他们就会走的,你知道他们一定会走。詹德利被抓又不是我们的错。”

    “罗米,你真苯,”艾莉亚怒道,“要是我们不救詹德利出来,你会死的。想想看,谁来抬你啊?”

    “你和热派啊。”

    “一直我们俩,没人帮忙?绝对行不通。我们这群人里最强壮的就是詹德利。算了,不管你怎么说,反正我要回去救他。”她看着热派,“你去不去?”

    热派瞄了罗米一眼,再看着艾莉亚,又看向罗米。“好吧,”他不情愿地说。

    “罗米,你看好黄鼠狼。”

    他伸手抓住小女孩,拉到身边。“如果狼来了怎么办?”

    “投降啊,”艾莉亚建议。

    找路回村花了很长时间,热派在黑暗中一直跌跌撞撞,又不时迷路,艾莉亚只好不断停步等他,然后再重新前进。最后她干脆拉起他的手,牵着他穿过树林,“安静地跟我走就好。”等他们首度看见夜幕中从村里传来的模糊灯火,她说:“记住,篱笆另一边有堆吊死的人,不过他们没什么好怕,你要知道:恐惧比利剑更伤人。我们要很安静、很小心地行动。”热派点点头。

    我投降!我投降!

    她当先钻进荆棘丛,压低身子走到另一边等他。热派爬出来时脸色苍白,气喘吁吁,双手和脸颊都被割得皮破流血。他刚要开口,艾莉亚连忙伸出手指挡他嘴巴。接着两人匍匐前进,穿过整排刑架,在摇晃的尸体下方运动。热派从头到尾不敢抬眼,也不敢发出任何声音。

    冷不防,一只乌鸦停上他的背,他禁不住倒吸一口气,“谁?”黑暗中突然传出一个声音。

    热派一跃而起,“我投降!”他把剑丢开老远,惊起几十只乌鸦,纷纷厉声抱怨,振翅在尸体旁飞舞。艾莉亚抓住他的腿,想拖他躺下,但他使劲挣脱,挥舞双手,反而向前跑去,“我投降!我投降!”

    她跳起来,拔出缝衣针,然而这时她已被团团包围。艾莉亚朝最近的人挥剑砍去,却被钢护手挡住,接着有人扑上来,把她拉倒在地,另一个人则把剑从她手中夺走。她张口便咬,咬到的却是又冷又脏的锁甲。“呵呵,凶狠的小家伙噢!”那人笑道,接着便是迎面一拳,他戴了铁套,差点没把她的头打飞。

    她浑身疼痛地躺在地上,他们就在旁边交谈,但艾莉亚耳鸣不已,无法分辨话语内容。她试着爬开,却觉得大地在脚下摇晃。他们抢走了缝衣针,这耻辱比皮肉之伤更令她痛苦,而皮肉之伤已经痛得要命。那把剑是琼恩送她的,教她使用的则是西利欧。

    最后有人一把抓住她背心前襟,逼她跪下,热派也跪着。在他们面前是艾莉亚这辈子所见最为高大的人,简直就像从老奶妈故事里跑出来的怪物。她不知这巨人打哪儿冒出来的,只见他褪色的黄外衣上有三只奔跑的黑狗,他的脸则活如用坚石雕刻而成。刹那间,艾莉亚想起自己在何地见过这三犬标志了,那是君临比武大会当晚,所有参赛骑士都把盾牌挂在自己的营帐外。“那是猎狗的哥哥。”经过黄底黑狗的标志时,珊莎偷偷告诉她。“他比阿多还高大喔,到时候你一看就知道。大家都叫他‘会走路的魔山’。”

    艾莉亚低下头,对周遭事情朦朦胧胧,只听热派还在嚷着投降。魔山道:“带我们去找其他人,”便转身离开。之后,她脚步踉跄地经过刑架上的死人,热派则对他们不断保证,只要不伤害他,他就烤热腾腾的派和水果饼给他们吃。有四个人跟着他们,一人持火把,一人拿长剑,另外两个拄着长枪。

    罗米还在那棵橡树下,“我投降!”他一见他们便丢开长矛,高举双手,大声呼叫。他手上都是做学徒时染上的绿斑。“我投降!饶命啊!”

    拿火炬的人在树下巡了一圈,“只有你一个?面包小弟说还有个小女孩。”

    “她听到你们过来就跑了,”罗米道,“你们走路声音很大。”艾莉亚听了便想:跑啊,黄鼠狼,跑得越远越好,跑去藏好,永远不要回来。

    “说!狗娘养的唐德利恩在哪里?我们招待你一顿热菜热饭。”

    “谁?”罗米一脸茫然。

    “我告诉你了么,这些他妈的小子跟村里的婊子一样啥都不清楚。妈的,浪费时间!”

    一个枪兵走到罗米身边,“小鬼,你脚怎样啦?”

    “伤了。”

    “能走路吗?”他的声音有几分关切。

    “不能,”罗米说,“你得背我。”

    “背你?”那人随手操起长矛,刺穿男孩柔软的咽喉。罗米连再说投降的机会都没有,他抖了一下,便不再动静。那人拔出枪尖,鲜血有如暗红的喷泉般涌出。“他叫我背他咧!”他咯咯笑道。

第20章 提利昂

    他们告诫他要穿暖一点,于是提利昂·兰尼斯特地穿上厚重的软垫长裤、羊毛外衣,罩上从明月山脉得来的影子山猫皮披风。那件披风原本是为他两倍身高的人穿用的,所以他穿起来长得夸张。下马后,唯一的穿法便是把披风在身上缠个好几圈,他看起来活像个斑纹毛球。

    虽然如此,他还是很高兴自己接受了建议。漫长的地窖阴湿黑暗,寒气彻骨。提魅没走几步,稍稍感受寒意,便决定退回上层去。他们位于雷妮丝丘陵地底深处,就在练金术士的公会大厅下方。潮湿的石墙上遍布硝石,唯一的光源来自火术士哈林小心翼翼地提着的那盏密封的铁条玻璃油灯。

    小心翼翼……一定是为了这些罐子吧。提利昂拿起一个仔细端详,火红的圆罐,有如一个陶制的胖柚子。对他的手掌来说稍大,但他知道常人握起来刚好。陶土很薄很脆,所以术士告诫他不要用力,以免捏破。此外,陶土摸起来也很粗糙,掺了石子。哈林告诉他这是有意为之:“表面若是光滑,容易从手中滑落。”

    提利昂稍微倾斜罐子,“野火”溶剂缓缓地向瓶口流动。他知道液体应呈浑浊的绿色,但光线太暗,此刻无法确定。“很稠,”他评论道。

    “大人,这是因为地底的冷气,”哈林说。他是个脸色苍白的人,一双手又软又湿,态度极为谄媚。他穿着镶貂皮边的黑红条纹长袍,可毛皮看来有点稀疏,似乎还被蛾啃过。“温度升高之后,这种物质便会顺畅流动,就像灯油。”

    “这种物质”,是火术士对野火的称呼。他们彼此间以“智者”相称,他们也习惯不断暗示自己学识广博,希望别人认为他们是饱学之士,这令提利昂十分不耐。的确,他们的公会曾盛极一时,但在最近几个世纪,学城的学士已经渐渐取代了各地的练金术士。如今这个古老组织的成员寥寥无几,也不再伪称有方子炼化金属……

    ……但他们确能制造野火。“听说,这东西水浇不熄?”

    我们只在夜间行动 本书转载ㄧбk文学网wαр.① ⑥κ.сΝ

    “正是。一旦着火,这种物质便会剧烈燃烧,直至燃尽。而且,它会渗进布料、木材、皮革、甚至钢铁,并使它们也着火。”

    提利昂想起密尔的红袍僧索罗斯和他那把火焰剑:涂上薄薄一层的野火,长剑便可燃烧一小时。索罗斯每次比武都要换把新剑。劳勃很喜欢那家伙,甚至乐于提供新剑给他。“它们为什么不渗进陶土?”

    “噢,怎么不会?”哈林道,“这下面还有个地窖,是我们专门存放旧罐子的地方。那些都是伊里斯国王在位时留下的东西--把罐子做成水果形状就是他的主意。这些水果真是非常危险呀,首相大人,而且,嘿嘿嘿,比过去更‘成熟’啰,如果您懂我的意思。我们已把这些罐子蜡封,并在下层地窖灌满了水,即使这样……嘿,它们实在应该销毁,但君临城陷时我们有好多智者遇害,只剩少数助手,无法胜任这个工作。说实话,由于当时的混乱,我们为伊里斯王制作的东西有不少下落不明。去年我们刚在贝勒大圣堂下一间储藏室发现了两百罐,谁也记不得这些东西怎么会放在那里,但不用我说,您也可以想见总主教大人有多惊慌失措。后来是我亲自监督,方才把东西安全转运出来。我把推车装满沙子,派出最得力的助手。我们只在夜间行动,我们--”

    “--干得漂亮,我明白,”提利昂把罐子放回去。桌上全是这种罐子,整整齐齐,四个一排,朝幽暗的地底深处延伸。由近至远,有很多张这种桌子。“这些,呃,伊里斯先王的‘水果’,还能使用吗?”

    “噢,当然,当然能用……但要小心啊,大人,千万小心。存放时间一久,这种物质就会变得……嘿嘿嘿,不妨说‘变幻莫测’吧。只需一丁点火,哪怕一点火星,都会立刻燃烧。即便只是温度升高,罐子也可能自行起火,所以绝不要让它们受日光照射,时间很短也不行。内部一旦起火,高热会使这种物质剧烈膨胀,陶罐顷刻间炸成碎片。如果旁边恰巧还有其他罐子,便会引起连锁反应,然后--”

    “目前你有多少罐?”

    “今早蒙西特智者刚把统计结果告诉我:眼下我们共拥有七千八百四十罐,这其中包括伊里斯王时代存留的四千罐。”

    “那些烂熟的水果?”

    哈林点头,“梅利亚德智者坚信我们一定能实现对太后的承诺--提供整整一万罐。我也深信不疑。”火术士得意洋洋,表情近乎猥亵。

    那得敌人给你们时间。火术士严守野火的配方秘密,但想也知道,那是一道繁复危险且耗时的程序。他原本估计一万罐的承诺是吹牛,就如诸侯向领主发誓带一万兵力驰援,最后上战场的却只有一两百人一样。话说回来,倘若他们真能提供一万罐……

    他不知该兴奋还是恐惧,或许两者皆有吧。“智者,希望你公会的弟兄们不要无谓地加班赶工,毕竟我们不需要一万罐有瑕疵的野火,一罐都不要……我们非常在意,不允许任何意外发生。”

    “首相大人,请您尽管放心,绝对没有意外。这种物质都由训练有素的助手制作,操作地点乃是一串空旷的石室,每完成一瓶,即刻交学徒下送到此处。每间工作室上方都有一个装满沙的房间,天花板上则施展了,嘿嘿嘿,最强力的保护法术。石室一旦起火,天花板便会落下,沙将立刻熄灭火势。”

    “粗心助手的下场就不用说了。”提利昂认为哈林口中的“法术”指的是“机关”,他很想亲自调查这种屋顶开闭的工作室,看看究竟如何运作,但现在时机不对,还是等战争胜利后再说吧。

    “我的弟兄们绝不会粗心大意,”哈林坚持,“不过呢,如果能允许我,嘿嘿嘿,实话实说……”

    “啊,请便。”

    “这种物质流贯我的血液,存在于每个火术士的心中。我们敬畏它的力量,但普通士兵……嘿嘿嘿,打起仗来往往头脑发热,只想大干一场,例如太后手下喷火弩的操作员便有可能……但是,任何一点小差错都会酿成灾难,在此,我务必再三强调。先父曾多次提醒伊里斯国王,我的祖父也是这么向老王杰赫里斯说的。”

    “想必他们幸然接受,”提利昂道,“如果连都城都被他们烧了,总有人告诉我这个故事。好了,你建议我们多加小心?”

    “务必非常小心,”哈林说,“非常非常小心。”

    “这些陶罐……制作罐子的材料可充裕?”

    “很充裕,大人,感谢您的关心。”

    “既然如此,你不介意我带走几个吧。事实上,我想要几千个。”

    “几‘千’个?”

    “在不影响制作进程的前提下,能给多少就给多少。听清楚,我只要空罐。请把东西分头交给各城门的守卫队长。”

    “是,大人,可为什么……?”

    提利昂朝他微微一笑,“你要我穿暖一点,我就穿暖一点。你要我务必小心,所以啰……”他耸耸肩,“我也瞧够了,麻烦你送我回轿?”

    “首相大人,我,嘿嘿嘿,乐意之至。”哈林举起油灯,领路走向阶梯,“您能亲自来访真是太好了,这是我们,嘿嘿嘿,莫大的荣幸。这里已经很久不曾有首相造访,往上要数罗萨特大人,他本人就是我们组织的人呢。那是伊里斯王在位时的事,伊里斯国王对我们的工作向来很感兴趣。”

    伊里斯国王利用你们来烧烤对头。詹姆老哥跟他提过几个疯王和他那群火术士走狗的故事。“相信乔佛里国王陛下一定也会深表关注。”所以我才想尽办法不让你们接近他。

    “我们衷心期盼陛下也能莅临敝会视察。我向您尊贵的姐姐提过,我们将举办一场盛大的宴席……”

    恩准你们享用死尸

    他们越往上爬,便越觉温暖。“在取得胜利之前,陛下禁止举办任何宴席。”这当然是我的坚持。“陛下认为,倘若百姓未得温饱,任何人都无权独享美食。”

    “大人,此议实乃,嘿嘿嘿,仁爱之举。那不妨……由我们几位智者代表众弟兄进红堡参见陛下,我们可以玩点小花活,让日理万机的陛下也能稍事休息一晚。本会历史悠久,野火只是我们诸多恐怖秘术之一。我们将呈给朝中诸君看的奇观可是庞杂繁复,数不胜数呢。”

    “这事我会和我姐姐商量。”如果只是变变魔术,那他不反对,然而乔佛里每次当朝理事都爱叫人斗个“至死方休”,他不可想让这小鬼动起火烧活人的主意。

    走完楼梯后,提利昂甩开山猫皮披风,缠在手臂。炼金术士的公会大厅是一座黑石砌成的大迷宫,哈林领他左弯右拐,最后来到“铁炬长廊”。这是一个漫长而回音缭绕的大房间,青绿的火焰在高达二十尺的黑铁梁柱周边雀跃舞动。亮泽的黑色大理石墙和天花板上鬼火闪烁,整个大厅浸沐在一片翡翠色的光芒中。这些巨型“铁炬”是为了欢迎他的到来,今天早上才点燃的,等他离开后,便会立刻熄灭--倘若他不知此事,印象定会更加深刻。野火非常昂贵,不容任意挥霍。

    他们从面朝静默修女街的弯曲大阶梯上走出来,已近维桑尼亚丘陵底部。他向哈林道别后,便摇摇摆摆地走下台阶,与等候多时的提魅之子提魅和随行的其余灼人部众会合。为达今天的意图,挑他们作护卫再合适不过。此外,他们身上的伤疤可以吓退城里聚集的贫民,在这非常时期尤为关键。因为三天前,刚有一群暴民聚集到红堡门前,叫嚷着分配食物。乔佛里的回应是万箭齐放,一下杀死了四个,之后他从城上叫道:“恩准你们享用死尸。”我们真是越来越受爱戴了。

    提利昂看到波隆也在轿子旁,有些吃惊。“你来做什么?”

    “给你送口信。”波隆道,“铁手报告诸神门那儿有急事,但他不肯细说。还有,梅葛楼也在召你。”

    “召我?”提利昂知道只有一个人敢用这个字眼。“瑟曦找我何事?”

    波隆耸肩,“太后命你即刻返回城堡,到她的居室面见她。是你那乳臭未干的堂弟传的口信。呵,嘴上长了几根毛,就自以为成熟了。”

    “几根毛,一个爵位。别忘了,他现下可是蓝赛尔‘爵士’。”提利昂知道除非事关重大,杰斯林爵士不会轻易催他过去。“我最好先瞧瞧拜瓦特那边。通知我老姐,我回来立刻去见她。”

    “她可不会喜欢。”波隆警告他。

    “很好。瑟曦等得越久,就会越恼怒,越恼怒就会越犯蠢。与其在她好整以暇、狡计盘算的时候见她,不如等她恼怒犯蠢以后。”提利昂把摺好的披风扔进轿子,随后提魅扶他上轿。

    提利昂穿过诸神门里的市集广场,平日里,这里总是挤满叫卖蔬果的农民,如今却一片空荡。杰斯林爵士在城门口等他,举起铁手粗率地行了个礼。“大人,您的表弟克里奥·佛雷爵士刚从奔流城赶到,打着和平的旗帜,带来罗柏·史塔克的信件。”

    “和平条件?”

    “他是这么说的。”

    “真是我的好表弟,快带我去见他。”

    金袍卫士把克里奥爵士拘留在城门楼中一间无窗的警卫室里,一见他们进来,他立刻起身:“提利昂,见到你真是太高兴了。”

    “表弟,这话对我可真是稀罕哟。”

    “瑟曦也来了吗?”

    “我姐姐刚巧有别的事要忙。这是史塔克的信?”他从桌上拿起来。“杰斯林爵士,请你退下。”

    拜瓦特点头离开。“我的使命是将议和条件呈给摄政太后,”关门之后,克里奥爵士道。

    “我会亲自呈上,”提利昂瞄了一眼罗柏·史塔克随信附上的地图,“我们不要着急,一件一件慢慢来。表弟你先坐,休息片刻,你看起来面色不佳,有些憔悴哪。”事实上,他的状况的确糟糕。

    “可不是嘛。”克里奥爵士在一张长凳上坐下。“提利昂,河间地区一片混乱,尤其是神眼湖和国王大道周围。河间地的领主烧掉自己的作物,企图困死、饿死我们,令尊的征粮队则每到一座村落就纵火焚烧,并追杀其中的百姓。”

    这就是战争之道:贵族被俘等人来赎,百姓却只能引颈待屠。感谢诸神,让我生为兰尼斯特。

    克里奥爵士伸手拨拨稀疏的棕发,“即便打着和平的旗帜,我们还是两次遭到攻击。都是些披盔甲的豺狼,饥肠辘辘,只等着蹂躏弱小。他们原本是哪一边的人,恐怕只有上天知道,总之眼下这帮家伙是独立行动了。我的队伍死了三人,还有六个人受伤。”

    “敌方动向如何?”提利昂把目光转回史塔克的条件。这孩子要的可不少嘛,半壁河山,释放俘虏,索要人质,父亲的剑……喔,当然,还有两个妹妹。

    “那小鬼在奔流城无所事事,”克里奥爵士道,“想必他不敢与你父亲照面。他的兵力日渐减少,河间领主都回去保卫各自的属地了。”

    这就是父亲的意图?提利昂卷起史塔克的地图。“这些条件不成的。”

    “可否请你至少同意用史塔克家的女儿交换提恩和威廉?”克里奥爵士痛苦地问。

    提利昂想起来,提恩·佛雷是对方的弟弟。“不行,”他温和地说,“但请你放心,我们会提出相应的战俘交换。就让我和重臣们及瑟曦商量一番,然后让你带着我们的条件返回奔流城。”

    显然,他的情绪并未好转,“大人,我认为罗柏·史塔克不会轻易屈服。想要和平的是凯特琳夫人,不是那小鬼。”

    谁准你进我的塔?

    “而凯特琳夫人心中所想惟有她的女儿。”提利昂从板凳上起身,手拿信件和地图。“我让杰斯林爵士帮你张罗食物和衣物。表弟,你看起来委实需要恶补一觉。等我们商议有了结果,我再来通知你。”

    提利昂在城墙上找到杰斯林爵士,他正观看着下方广场上操演中的数百新兵。由于大量难民涌入君临,许多人自愿加入都城守备队,藉以换取温饱和军营里的一张稻草床。等战争开始,这群乌合之众能有多少战力,提利昂可不抱任何幻想。

    “你找我来,做得很对。”提利昂道,“我把克里奥爵士交给你了,请满足他一切需要。”

    “他的随从呢?”都城守备队司令问。

    “给他们提供食物和干净衣服,找个学士替他们疗伤。但不准他们踏进城里一步,清楚吗?”君临城的现况绝不能传到罗柏·史塔克耳中。

    “非常清楚,大人。”

    “喔,还有一事。炼金术士公会将把大批陶罐送到各个城门,你就用这些罐子来训练喷火弩和弩炮的操作员。将罐子装满绿色颜料,操练装填和发射。谁把颜料洒出来,就把谁撤掉。等他们熟悉了颜料罐,就改装灯油,叫他们先点燃油罐,之后再发射。待他们运用自如,不伤自身,打仗时就可使用野火。”

    杰斯林爵士用铁手挠挠脸颊,“高明。不过我对炼金术士的屎尿没有好感。”

    “彼此彼此,但我有什么用什么。”

    回轿之后,提利昂·兰尼斯特拉上廉幕,又拿个靠垫枕着。瑟曦若知他拦截了史塔克的信件,一定大为不满,但父亲派他进城是来管事的,不是来哄瑟曦开心的。

    在他看来,罗柏·史塔克实在给了他们一个黄金机会。就让那孩子坐等在奔流城,梦想着和平可以轻易换取罢。提利昂会提出自己的和平条件,刚好足以让北境之王保持希望。就让克里奥爵士磨破他瘦小的佛雷屁股,充任信使来回奔波。与此同时,他们的堂叔史戴佛爵士正在凯岩城整备兵器,训练新军,等他准备完毕,便可与泰温大人前后夹击徒利和史塔克。

    若劳勃的两个弟弟也这么听话就好了。虽然蓝礼·拜拉席恩军队的行进速度慢如冰川,但他那支南境大军仍旧日渐朝东北逼近。除此之外,提利昂每夜都睡不安稳,惟恐接到史坦尼斯公爵的舰队驶进黑水湾的消息。哈,如今野火还算充裕,然而……

    街上的喧哗打断了他的思虑。提利昂谨慎地从廉幕间向外看去,他们正行经鞋匠广场,大批民众聚集在皮制天蓬下,倾听一位“先知”大放厥词。从那身未经染色的羊毛衣和当腰带系着的麻绳看来,他不过是乞丐帮的弟兄。

    “堕落啊!”那人厉声尖叫,“这就是警告!这就是天父之鞭!”他指着空中那道模糊的红色伤痕。从这个角度看去,远处伊耿高丘上的城堡正好在他身后,彗星则如预兆般高悬于塔楼上。真会营造舞台,提利昂心想。“我们变得臃肿、肮脏、腐化。姐弟在国王的寝床上苟合,**的后代在王宫里随着畸形小魔猴的笛声翩翩起舞。高贵的淑女与小丑通奸,生下恐怖恶物!就连总主教也忘记了诸神!他用香水泡澡,享用鳗鱼和云雀,越吃越胖,却坐视他的子民挨饿!傲慢先于祈祷,蛆虫统治城堡,黄金就是一切……这些都必须终止!腐烂的夏天即将结束,嫖客国王受到天罚!他被野猪开膛破肚,可怕的臭气直冲云霄,一千条蛇从肚子里钻出,嘶嘶叫着咬人!”他再度伸出干瘦的手指指着彗星和城堡。“看哪,那就是上天的预示!诸神在呐喊,要我们自我净化,否则便把我们自世间完全抹除!沐浴正义之酒,否则便会烈火焚身!烈火焚身!”

    “烈火焚身!”虽然有人附和,却被嘲笑的声浪掩盖。提利昂听了稍觉安心,下令继续前进。灼人部众趋前清出走道,轿子则像暴风雨中的船只般剧烈摇晃。好个“畸形小魔猴”。不过那混蛋对总主教的评价倒没错,上次月童怎么说他来着?“主教大人敬拜七神,信仰虔诚,难怪一旦腹饥,便要为七神各吃一餐。”想起弄臣的笑话,提利昂不禁微笑。

    让他欣慰的是此后直到红堡,都没碰上其他事故。提利昂爬楼梯回塔顶房间,觉得比晨间多了几分希望。时间啊,我需要的就是时间,把事情拼凑起来的时间,只等铁链完工……他打开书房门。

    瑟曦从窗边旋身,裙裾在纤细的臀旁摆荡,“我召你,你竟敢不来!”

    “谁准你进我的塔?”

    “你的塔?这是我儿的城堡!”

    “算是吧,”提利昂很不高兴。待会儿定要教训克劳恩,今天负责把守的是他的月人部战士。“事实上,我正准备去找你。”

    “是吗?”

    他关上门,“怎么,不相信我啊?”

    “当然不相信,而且我有充足的理由。”

    “我好伤心。”提利昂一瘸一拐地走去餐具柜倒酒。他不知还有什么事比和瑟曦谈话更容易让人口干舌燥。“如果我冒犯了你,我想知道原因。”

    “行了,你这恶心的烂蛆!弥赛拉是我唯一的女儿,你以为我真的会任你把她当作一包燕麦般的卖掉吗?”

    弥赛拉,他想,好啊,既然蛋已经孵化,咱们就来瞧瞧鸡是什么颜色。“怎么叫当作一包燕麦呢?弥赛拉是堂堂公主,从某种意义上讲,她生来就要做这种事。你该不会打算把她嫁给托曼吧?”

    她一挥手,打翻他手中的酒杯,酒洒了一地。“光凭这句话,我就该拔了你舌头,管你是不是我弟弟。乔佛里的摄政王是我,不是你,而我绝不同意把弥赛拉装船送给这个多恩人,就像当年我被送给劳勃·拜拉席恩一样!”

    这是你最后一次动手

    提浪昂甩甩手指上的酒滴,叹道:“有何不可?去多恩总比留在这里安全。”

    “你是笨到无可救药,还是真的丧心病狂?你我都很清楚,马泰尔家族不喜欢我们。”

    “是的,马泰尔家族极端憎恨我们。即便如此,我依然认为他们会同意。道朗亲王对兰尼斯特家族的恨意只能追溯到上一代,可多恩人与风息堡、高庭间的战争已经持续了上千年。对我们尤其有利的是,蓝礼把多恩领的支持视作理所当然。弥赛拉现年九岁,崔斯丹·马泰尔则是十一岁,我已经提议,等她年满十四,两人即刻成婚。在此之前,她以贵宾的身份留在阳戟城,受到道朗亲王妥善的保护。”

    “这是人质,”瑟曦抿紧嘴巴。

    “是贵宾,”提利昂坚持,“说穿了,我想马泰尔对弥赛拉绝对比乔佛里对珊莎·史塔克要好。我有意安排亚历斯·奥克赫特爵士作她的护卫,有御林铁卫随侍在旁,相信谁也不敢轻视她的身份。”

    “若哪天道朗·马泰尔决意要我女儿的性命来为妹妹复仇,亚历斯爵士又有何用?”

    “马泰尔是个重荣誉的人,绝不会加害九岁女孩,尤其是如此天真甜美的弥赛拉。只要她在他手上,他定会信赖我们履行承诺,何况我们的条件很优厚,谅他无法拒绝。弥赛拉只是其中之一,我还向他提议交出杀害他妹妹的凶手,允诺他重臣之位,边疆地上数座城堡……”

    “太多了。”瑟曦自他身边踱开,裙裾婆娑,焦躁有如母狮。“你不但给得太多,而且未经我同意,决无效力可言。”

    “我们急需拉拢多恩亲王,若是给得少了,只怕他会不屑一顾啊。”

    “太多了!”瑟曦坚持,旋身回来。

    “换你怎么给?你两腿中间那个洞?”提利昂也火了。

    这一回他瞧清楚了掴来的耳光,啪地一声,他的头打歪到一边。“亲爱的好姐姐,”他说,“我向你保证,这是你最后一次动手。”

    姐姐笑道:“小家伙,少来威胁我。你以为有父亲那封信就万事无恙?不过一张薄纸,艾德·史塔克也有过一张,你瞧他什么下场。”

    艾德·史塔克可没有都城守备队撑腰,提利昂心想,也没有高山氏族,更没有波隆召募的佣兵,我却三者皆有。至少他心里这么希望,因为这意味着信任瓦里斯、杰斯林·拜瓦特爵士和波隆三人。史塔克大人当初可能也抱着同样的感觉。

    但他什么也没有说。聪明人不往火盆上浇野火,于是他又倒一杯酒。“你倒是想想,倘若君临不幸城破,弥赛拉岂会安全?届时,只怕蓝礼和史坦尼斯会把她的头跟你的头挂在一起。”

    瑟曦哭了。

    就算征服者伊耿当下骑着巨龙冲进房间,手中还抛着柠檬派耍把戏,提利昂·兰尼斯特也不会更惊讶了。打他们在凯岩城的孩提时代过后,他便再没见姐姐哭过。他有些笨拙地向她靠近一步。姐姐哭时,作弟弟的就该安慰她……但这……这是瑟曦啊!他试探性地伸手拍她肩膀。

    “不准碰我!”她边说边扭身躲开。他不该觉得难受,可是,这却比任何一记耳光更教他疼痛。瑟曦满脸通红,难过又恼怒,她喘着气,“不准看我,不准……这样看我……不准你这样!”

    提利昂恭敬地转头,“我不是想吓你。真的,我跟你保证,弥赛拉决不会出事。”

    “骗子,”她在他背后说,“我不是三岁小孩,少拿空洞的承诺来敷衍我。你不是号称能救出詹姆吗?哼,他人在哪里?”

    “在奔流城吧,我想。他有专人看守,安全无虞,正等着我想法子救他出来呢。”

    瑟曦吸吸鼻子,“我是男人就好了,那样我根本就不需要你们,也不会发生这些事。詹姆是怎么回事,竟然落入那小鬼手中?还有父亲,算我蠢苯,居然信任他,眼下需要他的时候,他究竟在哪里?究竟在做什么?”

    “他在打仗。”

    “躲在赫伦堡的高墙后打?”她轻蔑地说,“真是奇怪的战法。说穿了,这是逃避!”

    “你应该多动脑子。”

    “那你说是怎么回事?为何父亲和罗柏·史塔克两人各据一座城池,却什么也不做!”

    “他们不就在等嘛?”提利昂道,“双方都在等对手行动。等待有两种,狮子是摇着尾巴好整以暇,小鹿却是吓得不敢动弹,怕得魂飞魄散。不管朝哪边跑,最后都会被狮子吃掉,而且它自己心知肚明。”

    “你敢确定,父亲就是那只狮子?”

    提利昂嘻嘻一笑,“喏,不就画在咱家旗帜上吗?”

    她没笑,“若今天被俘的是父亲,我敢跟你保证,詹姆绝不会坐视不管。”

    詹姆会不顾一切浪掷兵力,派他们去奔流城的坚壁下白白送死,异鬼都知道那不可能成功。他从没耐性,跟你一样,我亲爱的姐姐。“咱们凡夫俗子,总不能个个都像詹姆那么英勇,好在赢得战争还有别的办法。你瞧,赫伦堡固若金汤,且位置极佳。”

    “而你我都清楚,君临并非如此。当父亲和那史塔克小鬼玩狮子捉鹿的游戏时,蓝礼正率军从玫瑰大道杀来,随时可能兵临城下!”

    “都城这么宏伟,总不会甫一交战就告陷落。从赫伦堡到此,是笔直迅捷的国王大道。蓝礼还来不及架好攻城器械,父亲便会从后夹击。打个比方,父亲的军队好似铁锤,我们则是铁砧,光想想都觉得美妙。”

    瑟曦用一双碧眼盯着他,虽然仍有戒心,却渴望相信他的保证。“若罗柏·史塔克出兵呢?”

    “赫伦堡离三叉戟河的渡口很近,正好阻止卢斯·波顿率北军步兵渡河与少狼主的骑兵会师。不拿下赫伦堡,史塔克军便到不了君临,而即使加上波顿的步兵,要攻下这座噩梦般的城堡,他的兵力也不够。”提利昂露出最迷人的微笑,“而与此同时呢,父亲将在肥沃的河间地休养生息,我们的史戴佛叔叔则在凯岩城集结新军。”

    嘿,要来个翁中捉鳖

    瑟曦怀疑地看着他,“这些事,你又怎么知道?父亲把他的打算全给你说了?”

    “不,我只是看了看地图。”

    她的眼神立刻转为嫌恶,“你这小恶魔,刚才这些花言巧语全是你这颗畸形脑袋掰出来的,对吧?”

    提利昂啧了一声,“亲爱的姐姐,我倒是问你,若不是我军节节胜利,史塔克怎会请求停战呢?”他拿出克里奥·佛雷爵士送来的信。“你看,少狼主开出了条件。当然,这些条件不能接受,但好歹是个开始。你要不要过目?”

    “当然。”转眼她又变回了太后。“信怎么落会到你手上?应该给我才对。”

    “哎,首相这双手是做什么用的?不就是为陛下您排忧解难吗?”提利昂递出信,刚被瑟曦打过的脸颊还隐隐作痛。随她去打吧,只要她肯同意与多恩的婚事,这又算得了什么?他有预感,此事会成。

    除此之外,告密者也水落石出了……嘿,要来个翁中捉鳖。

第21章 布兰

    小舞披着一身雪白的羊毛衣,衣上绣着史塔克家族的灰色冰原狼纹章;布兰穿着灰马裤,白上装,袖子和领口镶了松鼠皮。他的胸前别着白银和铮亮黑玉制成的狼头胸针。其实他本想带上活生生的夏天,而非戴只银狼,可惜罗德利克爵士不准。

    起初,低矮的石阶让小舞踌躇不前,然而布兰一加催促,它立刻轻松地越了过去。在橡木和钢铁制成的大门内,八列长桌占满了临冬城的大厅,一边四列,中间空出走道。人们接踵磨肩地挤在长凳上。“史塔克万岁!”布兰疾跑而过,人们纷纷起立,高声呼喊,“临冬城万岁!临冬城万岁!”

    他已经够大,知道他们欢呼的对象并非自己--他们是在庆祝丰收,庆祝罗柏和他的节节胜利,他们祝福的是他的父亲大人和他的祖父,祝福的是八千年来所有故去的史塔克。虽然如此,他仍旧感到十分骄傲。穿越大厅这段时间,足以使他忘记自己是个残废。最后他跑到高台,在众目睽睽之下,欧莎和阿多替他解开皮带和环扣,将他抱下小舞,放到父亲的高位上。

    罗德利克爵士坐在布兰左边,他女儿贝丝陪在他身旁。瑞肯坐在布兰右手,一头杂乱的褐发已经太长,披散在白貂斗篷上。自打母亲离开,他便拒绝任何人为他修理。前次为他剪头的女侍反被他咬了一口。“我也要骑马,”阿多带走小舞时,他说,“我骑得比你好。”

    “你不行的,别说话了,”他告诉弟弟。这时,只听罗德利克大喝一声,全场肃静。接着布兰提起嗓子,以他长兄--北境之王罗柏的名义欢迎他们,请求他们为光辉的胜利和慷慨的丰收感谢新旧诸神。“愿此福运连绵不绝,”他结束讲话,举起父亲的银杯。

    “连绵不绝!”白蜡酒杯,陶杯和镶铁角杯相互交碰。布兰的酒里掺了蜂蜜,还加了肉桂和丁香,喝起来甘甜可口,却比他以前喝的饮料浓烈许多。他咽下酒汁,只觉无数热辣而弯曲的手指在胸腔蜿蜒,放下杯子,脑袋一片眩晕。

    “做得好,布兰,”罗德利克爵士对他说,“艾德大人一定会为你骄傲。”下首桌边,鲁温师傅也点头赞许,这时,仆人们把饭菜端上来了。

    布兰从未见过如此丰盛的宴席,菜肴一道又一道,目不暇接,起初他还打算每道菜都加以品尝,但很快便打消了这念头。人们端上韭菜烤野牛腿,塞满胡萝卜、培根和蘑菇的鹿肉派,涂了蜂蜜和丁香的羊排,五香鸭子,胡椒野猪肉,烤鹅,烤鸡串和鸽子串,大麦墩牛肉,冰冻水果汤。威曼大人从白港带来二十箱封在盐和藻类里的海鲜:白鲑和螺蛳,螃蟹和蚌贝,以及蛤,鲱鱼,鳕鱼,鲑鱼,龙虾和七鳃鳗。四处都是黑面包、蜂蜜蛋糕和燕麦饼干,芜箐、豌豆和甜菜,大豆、南瓜和红色大洋葱,还有烤苹果,浆果饼和烈酒煮梨。每张桌子的盐碟旁都搁着轮轮雪白的干酪,一壶壶加了香料的热葡萄酒和冰镇秋麦酒则在席间传来传去

    威曼大人手下的乐师们热情而优雅地演奏着,然而竖琴,提琴和喇叭的乐音很快被一片欢声笑语,觥雠交错和撕打争抢剩食的狗们的吠叫所淹没。歌手们唱得悦耳动听,他们依次表演了“铁枪”,“焚船”和“狗熊与美少女”,然而全场似乎只有阿多在听。他凑到笛手旁,单脚蹦跳不休。

    喧哗逐渐增大,组合成持续不断的轰隆吼叫,好似一场大型合唱,教人头晕脑胀。罗德利克爵士隔着贝丝的卷发和鲁温师傅交谈,瑞肯则欢快地朝瓦德兄弟尖叫。布兰不愿佛雷兄弟坐上高台,但师傅提醒他:他们不久后就是他的亲戚了。罗柏很快要跟他们的姑妈成亲,而艾利亚会嫁给他们的叔叔。“她不会的,”布兰说,“艾利亚才不会。”但鲁温师傅不理会他的抗议,最后这两人还是坐在了瑞肯身边。

    每上一道菜,仆人们都先端给布兰品尝,作为最高领主,他有权选择任何菜肴中喜欢的部分。所以等端上鸭子时,他已经彻底吃不下了。之后每道菜他都只好点头示意,挥手放走。假如某个餐盘闻起来实在诱人,他便指名送给高台上某位贵族,鲁温师傅之前特地指导过他:这是友谊和荣宠的姿势。他送了些鲑鱼给可怜又忧伤的霍伍德伯爵夫人,把野猪肉赐给喧闹的安柏家人,一盘浆果填鹅给了克雷·赛文,一只巨龙虾特意端给了马房总管乔赛斯--他不是贵族领主也非特邀宾客,但小舞全赖他细心调教,布兰方才得以乘骑。他还差人把糖果给阿多和老奶妈带去,不为别的,只因他爱他们。罗德利克爵士提醒他也该送点什么给他的养兄弟,于是他给小瓦德挑了煮甜菜,给了大瓦德黄油芜箐。

    一切都是虚无的一部分

    下方的长凳上,临冬城堡的人们,避冬市镇的平民,附近村镇的来客以及来访贵族的跟班随从们混坐在一起。其中既有许多布兰从未见过的脸孔,也有许多他认识的人,然而在他眼中,他们都显得同样地陌生。他远远望着他们,好似坐在卧房的窗边探看下方的庭院,一切的一切都是虚无的一部分。

    欧莎游走席间,替人斟酒。兰巴德·陶哈的某位手下把手滑进她裙子,却立刻遭她当头一壶,酒壶粉碎,众人哄堂大笑。密肯倒真把手伸进了某个女人的胸衣,但对方并不介意。布兰看着法兰拿骨头逗他的红母狗,老奶妈用满是皱纹的手指撕热派皮的动作瞧得他呵呵直笑。高台桌旁,威曼大人向一盘热气腾腾的鳗鱼发动猛攻,仿佛那是仇敌的军队。他好胖啊,罗德利克爵士不得不特地下令制做一把极宽的椅子供他入席,不过他总是笑口常开,乐呵呵的,布兰不由得暗自喜欢上了这人。可怜的霍伍德伯爵夫人坐在他身边,面色惨白,犹如一樽石雕,无精打采地拨弄着眼前的食物。桌子另一边,霍瑟和莫尔斯正在斗酒,角杯交碰,一如骑士格斗。

    这里太热,太吵,四处都是快醉的人。布兰感觉到灰白毛衣下的身子好痒,他好渴望到别的地方,只要不留在这里就行。神木林里多么凉爽。热泉中蒸汽升腾,鱼梁木的红叶沙沙作响。那里的味道比这儿鲜活,月亮快要升起,我的兄弟将为它歌唱。

    “布兰?”罗德利克爵士道,“你怎么不吃?”

    白日梦活灵活现,好长时间布兰都弄不清自己置身何方。“我待会儿再吃,”他说,“肚子撑了。”

    老骑士的白须上沾满红酒。“你做得很好,布兰。不止是今天,你接见他们时的表现也很称职。我相信,总有一天,你会成为一位出类拔萃的领主老爷。”

    我想当的是骑士。布兰拿起父亲的酒杯,又吮了一口香料蜜酒。手里有东西抓握的感觉真好。栩栩如生的咆哮冰原狼头雕在杯子侧面,镀银的口鼻压着他的手掌,布兰忆起父亲大人最后一次拿它饮酒的情景。

    那一夜,为了给来到临冬城的劳勃国王和他的宫廷接风洗尘,举行了盛大的欢迎宴会。当时仍是夏天,父母同劳勃、王后和王后的兄弟们一块坐在高台。班扬叔叔也在那儿,全身黑衣。布兰和兄弟姐妹们则与国王的孩子们同坐,有乔佛里,托曼还有弥赛拉公主。整个宴会期间,小公主都用崇拜的眼光打量着罗柏。只要没人注意,桌子对面的艾利亚便开始做鬼脸;珊莎则全神贯注地听王家竖琴师弹唱骑士的歌谣;而瑞肯则不停询问为何琼恩不和他们在一起。“因为他是个私生子,”最后布兰只好悄声告诉他。

    一切都恍若隔世。一切都不知被哪个残酷的神灵从云端中伸出巨掌,擎上霄汉,一扫而空。女孩们被关起来,琼恩去了长城,罗柏和妈妈在打仗,劳勃国王和爸爸进了坟墓,或许班扬叔叔也……

    就算坐在下方长凳的,也早非故人。乔里死了,过世的还包括胖汤姆,波瑟,埃林,戴斯蒙,从前的马房总管胡伦,他儿子哈尔温……他们和爸爸一起去了南方,茉丹修女和维扬·普尔也去了。剩下的人又和罗柏一起上了战场,布兰知道,他们之中很快也会有人死去。他并非不喜欢稻草头、麻脸提姆、俏皮话等等新人,但他更怀念老朋友。

    他来来回回地巡视长凳上那些或快乐或忧伤的脸庞,心里却不知在明年,在未来还能不能见到他们。他应该要哭的,然而却忍住了。他是临冬城的史塔克,是父亲的儿子,是哥哥的继承人,几乎就要长大**了。

    大厅尽头,门突然打开,一阵寒风刹时吹进,火炬陡然发亮。酒肚子领着两位新客人走进来。“这位是黎德家族的梅拉小姐,”体态浑圆的卫士用洪亮的声音盖过席间喧哗,“这位是她的弟弟,玖健,他们从灰水望而来。”

    人们纷纷自酒杯和餐盘上抬头打量来人。布兰听到小瓦德朝身边的大瓦德咕哝:“吃青蛙的。”罗德利克爵士起身,“欢迎之至,朋友们,请与我们共享丰收的盛宴。”仆人们急急忙忙赶来,搭长高台上的餐桌,端来凳子和椅子。

    “他们是谁?”瑞肯问。

    “泥人,”小瓦德轻蔑地答道,“都是些强盗和胆小鬼,他们吃青蛙,牙齿都是绿的。”

    鲁温师傅蹲到布兰身边,在他耳畔叮嘱:“请你务必热情接待他们。唉,我以为他们不会来……你知道他们的来头吗?”

    布兰点头。“泽地人。从颈泽来。”

    “霍兰·黎德是你父亲的密友,”罗德利克爵士插话,“这两位想必是他的子嗣。”

    来客穿越大厅走道的过程中,布兰确定比较高的那位真是女士,虽然从着装上一点也看不出。她穿着磨旧的羊皮马裤,无袖上衣外罩青铜甲胄。虽然年纪与罗柏相仿,却苗条得像个小孩,长长的褐发扎在脑后,几乎没有胸部。她一边细臀上挂着一张编织精巧的网,另一边则挂了把长长的青铜短刀;腋下夹有一顶锈迹斑斑的老旧大铁盔,一只捕蛙矛和一面圆皮盾绑在后背。

    她的弟弟比她小了好几岁,没带武器。他一袭绿衣,从头到脚,连靴子的皮革都是绿色。待他走近,布兰发现他的眼睛也有青苔的色彩,只牙齿似旁人一般洁白。两位黎德都是短小身材,瘦得像把剑,连布兰都不比他们矮多少。他们单膝跪在高台下。

    “尊贵的史塔克大人,”女孩道,“千百年来,我族皆对北境之王誓言忠贞。如今尊王再现,父亲大人特命吾等前来,代表全体人民,向您再次宣誓效忠。”

    我们将永远追随于您

    她看着我呢!布兰意识到,必须说点什么。“我哥哥去南方作战了,”他说,“如果方便的话,您的誓言就对我说吧。”

    “我们将灰水望的忠诚献给临冬城的主人,”他们同声说道,“我们将炉火、心灵和收获都奉献与您,大人。我们的宝剑、长矛和弓箭听从您的召唤。请您怜悯我们的困苦,帮助我们的窘迫,公正平等地对待每个人,而我们将永远追随于您。”

    “我以大地和江河的名义起誓。”绿衣男孩道。

    “我以青铜和钢铁的名义起誓。”他姐姐说。

    “我们以冰与火的名义起誓。”他们齐声完成。

    布兰想说点什么。我是不是也该对他们起誓?可他们这套誓词从没人教给他听过呀。“愿汝之凛冬短暂,盛夏长驻,”最后他道,用了一句常用的祝词。“请起,我是布兰登·史塔克。”

    女孩梅拉首先起立,并扶起弟弟。男孩则一直盯着布兰。“我们给您带来了礼物,有鱼,青蛙和野禽,”他说。

    “谢谢。”布兰不知遵照礼节自己是否得吃青蛙。“请您们尽情享用临冬城的酒肉。”他试图回忆泽地人的习俗,他们教过他的。相传他们世代居于颈泽深处,甚少离开沼泽。这些人都很穷,以捕鱼和捉蛙为生,住在茅草和芦苇编织的小屋中,躲藏于沼泽深处隐蔽的浮岛上。据说他们是懦弱的民族,不仅惯用淬毒的武器,而且常常躲着对手打游击,不敢面对面地战斗。然而在布兰出生之前,霍兰·黎德却成为了父亲最坚定的伙伴之一,协助他为劳勃的王冠浴血奋战。

    那男孩,玖健,入席时好奇地环顾大厅。“冰原狼在哪儿?”

    “在神木林里,”瑞肯答道,“毛毛不乖。”

    “我弟弟很想见它们。”女孩说。

    小瓦德高声叫道:“最好别让它们见你,否则咬你一块肉。”

    “只要我在,他们不会咬人。”他们想见小狼,布兰觉得很开心。“夏天从来就不会,他还会把毛毛狗赶开。”对两位“泥人”他很好奇,以前他从未见过这个民族。虽说父亲年年岁岁都给灰水望的领主写信,却从未召见一个泽地人。他想跟他们多说话,可惜大厅实在太喧哗,除了坐在身边的人,远处什么也听不清。

    坐在身边的是罗德利克爵士。“他们真的吃青蛙?”他问老骑士。

    “是啊。”罗德利克爵士说,“吃青蛙,鱼,蜥狮,以及各种各样的野禽。”

    他们那里或许没有牛羊吧,布兰心想。于是他指令仆人为他们送去羊排,烤野牛肉片和整盘的大麦炖牛肉。看来他们相当满意。女孩发现他注视着她,便报以微笑。布兰红了脸,别开头去。

    又过了许久,当所有甜食上完,人们就着大杯夏日红咽下去之后,仆人们便清空残羹剩食,把桌子推到墙边,留出跳舞的空间。音乐愈加狂放,鼓手们参加进来。霍瑟·安柏亲提一只巨型的镶银弯战角,待歌手们唱起“终结长夜”--说的是守夜人与异鬼的黎明之战--这歌谣时,他用力吹奏应和,全厅的狗跟着狂吠。

    两个葛洛佛的人--。但莫尔斯·安柏是第一个站起来行动的人。他伸手抓住一位路过的女仆,将她手中的酒壶打飞在地,摔得粉碎。在扔满灯心草、骨头和面包屑的石地板上,他引领着她,旋转着她,把她在空中抛来抛去。女孩欢快地尖叫,又因旋开提起的裙子而羞得满脸通红。

    其他人很快加入。阿多开始自顾自地跳舞,威曼大人则邀请小贝丝·凯索作伴。别看他那么胖,动作却优雅依然。他跳累之后,克雷·赛文便接替他和孩子舞蹈。罗德利克爵士走向霍伍德伯爵夫人,但她说声抱歉,离开了。为了礼节,布兰观看很久后,方才召唤阿多。他又热又累,刚喝的酒让他满脸晕红,而跳舞却让他感伤。毕竟,这又是一件他再也办不到的事啊。“我想离开了。”

    “阿多,”阿多吼道,同时跪在地上。鲁温师傅和稻草头合力把他抱进篮子。临冬城的居民对这样的景象早已司空见惯,可对外人而言,无疑还很新鲜。想必有些客人的好奇心会超过礼仪的约束,布兰感觉得到他们的目光。

    好在他没有穿越走道,而是从后门出去,经过这道领主门时布兰连忙低头。厅外昏暗的走廊里,马房总管乔赛斯也在进行一场特殊的骑乘活动。他把一位布兰不认识的女人推到墙边,裙子卷上腰际。女人一直咯咯笑闹,可眼见阿多停下来关注,便开始尖叫。“别管他们,阿多,”布兰告诉他,“带我回房。”

    阿多负着他,攀登蜿蜒的阶梯上了塔楼,在密肯钉的铁把手边跪下。布兰抓着把手移回床铺,然后阿多替他脱掉裤子鞋袜。“你可以回去参加宴会,但千万别打扰乔赛斯和那个女人,”布兰道。

    “阿多,”阿多回答,不住点头。

    当他吹灭床头的蜡烛,黑暗便像一张柔软而熟悉的毯子盖住了他。微弱的乐声,从百叶窗外飘进。

    此时此刻,童年时代父亲给他讲的故事突然浮现于脑海。有一次,他问艾德公爵御林铁卫是不是七国上下最优秀的骑士。“再也不是了,”他答道,“但曾经,他们是奇迹,是全世界最光耀的战士。”

    “他们之中谁最强?”

    “在我所见过的骑士中,最为出色的是亚瑟·戴恩爵士,他的佩剑名为黎明,乃是用坠落陨石的核心锻造而成。人们尊他为拂晓神剑,若不是霍兰·黎德,爸爸本来也要死在他的手上。”父亲露出悲伤的神色,也不再言语。布兰真希望当时能问个明白。

    你能感觉到吗,姐姐

    他入眠时满脑子骑士梦,他们穿着闪亮的铠甲,握着宛如星火的宝剑相互砍杀,但当梦境真的到来,他却又回到了神木林。来自厨房和大厅的气味是如此浓重,好似根本不曾离开宴会。他在树下巡游,弟弟紧跟着他。夜色如此鲜活,充满了人类玩耍的嚎叫。这声音让他烦躁不安。他渴望奔跑,渴望捕猎,渴望--

    突然,钢铁的碰撞让他耳朵竖立。弟弟也听见了。于是他们穿过矮树丛,朝发声之地飞奔而去。在苍白的老家伙脚边,他们跃过寂静的水面,追逐陌生人的气息,那是人类的味道,混合着皮革、泥土和钢铁的嗅觉。

    找到入侵者时,他们已进了树林;来者是一名女性及一名年轻的男性。对方身上没有一丝一毫恐惧的气息,即使朝他们展示洁白的利牙也不管用。弟弟发出低吼,来者仍不却步。

    “他们来了,”女性说。是梅拉,体内的某个部分低语道,那是迷失在狼梦中的男孩的朦胧呼唤。“你知道他们有这么大?”

    “他们成长后会更大,”年轻的男性道,他睁大那双绿茵茵的眼睛,无惧地望着他们。“黑的那只充满恐惧和愤怒,可灰的那只更强……比他自知的更强……你能感觉到吗,姐姐?”

    “不能,”她说,一只手滑上那柄长长的棕色短刀。“小心,玖健。”

    “他不会伤害我,只因今日并非我的死期。”男性径直朝他们走来,毫无惧色。他朝他鼻子伸出手,触碰的感觉如盛夏清风一样温柔。然而随着手指的抚摩,四周的树林却逐渐融化,大地喷出烟雾,整个世界狂笑着开始旋转。他晕头转向,不断坠落,坠落,坠落……

第22章 凯特琳

    躺在一望无垠、绵延起伏的大草原上,凯特琳梦见布兰在她面前活蹦乱跳,艾莉亚和珊莎握着她的手,婴儿瑞肯咬着她的**。她的罗柏,没有了王冠,拿起了木剑。而当一切都归于沉寂,奈德躺在她的床上,暗夜之中轻浅地微笑。

    多么甜蜜,甜蜜的事总是不会久长。黎明无情地到来,阳光如同匕首穿刺而下。她浑身酸痛地醒来,孤独而疲惫:因骑马而疲惫,因心伤而疲惫,因责任而疲惫。只想痛哭一场,她不自禁地想,只想有人给我安慰,我真的厌倦了竭力坚强。如果能再一次,再一次变回那个天真又胆怯的小女孩,就一次,真的……一天……一个小时……

    帐外,人来人往。她听见马的嘶鸣,夏德在抱怨睡硬了背,文德尔爵士则索要弓箭。凯特琳惟愿他们统统走开。他们都是好人,忠心耿耿,可她实在厌倦了所有人,她只想要她的孩子。总有一天,在梦中她曾向自己保证,总有一天她会放任自己不再坚强。

    但不是今天。今天真的不行。

    她摸索起衣服,发现手指比平日更加笨拙僵硬。还能使用这双手她本当感到庆幸。割她的匕首乃是瓦雷利亚钢所制,瓦雷利亚兵器锋利嗜血,只需瞟一眼伤口便能明了。

    出了门,只见夏德正用壶煮燕麦粥,文德尔·曼德勒爵士则在调试弓箭。“夫人,”凯特琳出来时他道,“原野上空有鸟儿呢。要不我给您的早餐加点烤肉?”

    “谢谢,我想燕麦和面包应该足够……应付我们所有人。今天还要赶很长的路,曼德勒爵士。”

    “如您所愿,夫人。”圆脸骑士有些丧气,海象般的大把胡须失望地颤动。“燕麦和面包,还有什么比这更好?”他是凯特琳所识最为肥胖的人之一,他不仅爱食物,对荣誉的渴求更是甚而过之。

    “我找到点荨麻,沏了壶茶,”夏德宣布。“夫人您来一杯?”

    “好的,非常感谢。”

    她用自己残破的手掌抱住茶杯,呵着气,等茶冷却。夏德是临冬城的兵士之一。为了让她平安地前去拜会蓝礼,罗柏不仅派出手下二十名最可靠的卫士,还让五位贵族与她同行,期望他们的名号和血统能为她的使命增添敬意与分量。他们一路南下,远离市镇和城堡,不时邂逅成群的武装人员,瞥见东方地平线上滚滚浓烟。无人前来骚扰。作为威胁他们人太少,当成猎物他们人太多。就这样,他们终于安然渡过黑水河,将混乱的江山抛在马后。自此四天以来,没有一丝一毫战争的迹象。

    此行并非凯特琳的意思。在奔流城,她和罗柏争辩了许多。“我上次见到蓝礼时,他还没你弟弟布兰大。我根本就不了解他。派别人去。我有责任留在这里陪伴父亲,直到他的时辰最后到来。”

    儿子不悦地望着她。“没别人可派。我不可能亲自去。你父亲病得太厉害。黑鱼则是我的耳目,我不能缺了他。至于你弟弟,我需要他坐镇奔流城,当我们进军--”

    “进军?”没人跟她提过进军。

    “我不能枯坐奔流城,等待和平,这会授人以柄,教世人说我害怕再上战场。父亲教导过我,无仗可打时,士兵就会思念壁炉和丰收……近来,我的北军也开始焦躁不宁。”

    我的北军,她品味着,他连说话的方式都开始变得像个国王。“焦躁不宁不会导致伤亡,轻率卤莽却大不一样。我们播下了种子,应该耐心等待它们成长。”

    罗柏倔强地摇摇头,“事实是,我们把种子抛进了狂风。若你妹妹莱莎肯派援军前来,早该有口信啦。想想我们给鹰巢城派了多少鸟,起码四只?我也希望和平,可如果我只傻坐在原地,听任我的军队像盛夏的雪花一般极速融化,兰尼斯特什么也不会给我。”

    他甚至根本不认得她

    “所以为了那自负的勇气,你就非得让泰温大人牵着鼻子走?”她吼回去。“进军赫伦堡正中其下怀,听听你布林登叔叔的意见吧,如果--”

    “谁说我要去赫伦堡?”罗柏道,“眼下唯一的问题是,你是为了我出使蓝礼呢,还是逼我派大琼恩去?”

    忆起往事,她的脸颊泛起苍白的微笑。多直白的要挟,说真的,一个十五岁的男孩能做到这点,倒应该感到骄傲。罗柏深知与蓝礼·拜拉席恩这样的人打交道没有比大琼恩·安柏更不合适的人选了,他更明白她也知道。他让她无法拒绝,只能祈祷在返回之前父亲别有什么不测。她想:倘若霍斯特公爵身体安康,一定会自告奋勇担任使节。纵使百般宽慰,离别依旧让人伤感。当她到床前辞行时,他甚至根本不认得她。“米妮莎,”他唤她,“孩子们在哪儿?我的小凯特,我可爱的莱莎……”凯特琳吻了他的额头,告诉他他的宝贝们一切都好。“等我回来,大人,”当他阖上倦眼,她轻声说。“我等过你,噢,等了好多好多次。这次轮到了你,一定要等我回来。”

    命运一次又一次把我拖向南方,凯特琳就着苦涩的茶水边吮边想,此时此刻,我本当返回北国,重整家园。在奔流城的最后一夜,她就着烛光给布兰和瑞肯写信。我没有抛下你们,我的小甜心,你们一定要相信。只是你们的哥哥更需要我。

    “预计今天就能抵达曼德河上游,夫人。”夏普搅拌麦片粥时,文德尔爵士宣布。“如果道上打听的消息属实,蓝礼大人就在附近。”

    见了他我又能说什么?告诉他我儿子不承认他是真正的国王?她对这场会晤不抱希望。我们需要的是朋友,不是更多敌手,而罗柏坚决不同意向一个他觉得毫无权利登上王位的人屈膝臣服。

    她食不知味,勉强咽下麦片粥,把碗放到一旁。“我们该出发了。”越早见到蓝礼,她就能越早打道回府。她头一个翻上马背,带领纵队快速前进。哈里斯·莫兰骑行身旁,高举史塔克家族的旗帜。雪白布底上的冰原狼迎风招展。

    他们被发现时,离蓝礼大营尚有半日之遥。罗宾·菲林特是他们的斥候,他飞驰回报远方的风车上有人监视。但等凯特琳的队伍赶到磨坊,陌生人已然离去。他们继续前进,不出一里却被蓝礼的马队团团围住。一位花白胡子的老骑士领着二十个全副武装的骑兵,老人的外套上有蓝鸟徽记。

    当他看见她的旗号,便独自策马上前。“夫人,”他喊,“在下是格林普家族的科棱爵士,愿意为您效劳。您此刻正身临险境。”

    “我们的任务非常紧急。”她答道。“我以我儿罗柏·史塔克--北境之王的信使的身份,前来会晤南境之王,蓝礼·拜拉席恩。”

    “蓝礼国王是经正式加冕涂抹圣油的七国之君,夫人。”科棱爵士应道,礼貌依然。“陛下此刻和他的军队一道驻扎于苦桥,那是玫瑰大道横跨曼德河的要害,护送您前往是我莫大的荣幸。”骑士举起一只铁拳,手下士兵闪向两边,站在凯特琳和她的护卫侧旁。这是护送还是捉拿?她心想。如今也只好信任科棱爵士的荣誉,当然,还得信任蓝礼大人。

    离大河尚有一小时骑程,他们便看见营火的烟柱。接着,各种声音飘过农场、田地和原野汹涌而来,朦朦胧胧,有如远海的呼唤。渐行渐近,涛声便愈加强烈。待他们终于瞧见阳光下闪耀的浑浊的曼德河水,声音也变得清晰,分辨出人语,金铁交击和马嘶。对他们而言,尽管有先前的烟柱和声响预作提醒,仍旧不由自主地为眼前的大军张口结舌。

    成千的营火使空中弥漫着苍白的薄雾。排列整齐的马匹绵延数个里格。为制造承载旌旗的长杆,一整座树林砍伐而光。巨大的攻城器排列在玫瑰大道两旁的葱绿草坪上,有投石机、弩炮和攻城锤,那冲锤光车轮就比一个骑兵还高。艳阳下,无数的矛尖闪着红光,仿佛正在泣血。诸侯和骑士们的营帐好似丝质蘑菇,遍布四野。她看见拿矛的兵、持剑的兵、戴盔穿甲的兵,看见招摇过市的营妓,看见搭装羽毛的弓箭手,看见驱赶货车的杂役,看见喂养牲畜的猪倌,看见传送信息的听差,看见磨砺长剑的侍从,看见驱策战马的骑士,看见呵斥劣驹的马夫。“不可思议……有这么多军队,”文德尔·曼德勒爵士评论。他们越过一道古老的石拱桥--此桥正名为“苦桥”。

    “没错,”凯特琳赞同。

    看来,几乎所有的南境贵族都响应了蓝礼的号召。四处可见高庭的金玫瑰:绣在兵士和仆人们的右胸前,招展在装饰长枪和木矛的绿丝幡上,刻画在提利尔家族五花八门的旁支--儿子、兄弟、表亲、叔舅--帐门的盾牌上。凯特琳还看见佛罗伦家族的狐狸鲜花旗,两支佛索威家族的青苹果旗和红苹果旗,塔利伯爵的健步猎人旗,奥克赫特家族的橡树叶旗,克连恩家族的鹅旗,以及穆伦道尔家族那描绘成群黑橙蝴蝶的旗帜。

    曼德河对岸,风暴之地的领主们也升起了自己的旗帜--他们是蓝礼直属的附庸,宣誓效忠于拜拉席恩家族和风息堡。凯特琳认出布莱斯·卡伦的夜莺旗,庞洛斯的鹅毛旗,以及伊斯蒙伯爵的海龟旗--绿色的汪洋上漂浮的绿海龟。但除开她认识的盾牌徽记,另有十几个异常陌生,想来他们该是效忠于地方诸侯的下级领主,或是雇佣骑士和自由骑手,这些人麇集到蓝礼·拜拉席恩周围,为的是要在这场权力的游戏中站在胜利者的一边。

    真正的敌人近在咫尺

    蓝礼自己的旗帜高高飘扬于众旗之上。在他最高大的攻城塔上,在那生牛皮覆盖的巨大橡木轮车顶,飘动着凯特琳毕生所见最为壮观的--那块布料能做城堡大厅的地毯--一面旗帜,金黄面底,绣着拜拉席恩家族黑色的宝冠雄鹿,高大、腾越而骄傲。

    “夫人,您听见那边的喧哗了吗?”哈里斯·莫兰骑行靠拢,轻声问,“那是什么?”

    她仔细分辨,吼声,马儿的尖叫,兵器铿锵,还有……“喝彩声,”她道。他们骑上一道缓坡,朝着远方一列颜色鲜亮的大帐篷行去。当他们穿过这列帐篷,人愈来愈多,声音也愈加鼎沸。然后,她找到了答案。

    下面,在一座小城堡的木石城垛下,一场团队比武正在进行。

    人们清出场地,立好栅栏,修筑跑道,搭起看台。数百的人前来观看,噢,也许成千。从场地的情况看来,杂乱、泥泞、到处都是残甲断矛,他们至少打了一整天。而今,比武到了最后关头,仍在马背的骑士不满二十,在观众和落马战士的喝彩声中,相互砍劈和冲锋。她看见两匹全副重甲的战马撞在一起,钢铁和血肉难分难解,纠结在地。“比武大会!”哈里斯·莫兰宣布。他总爱布告人尽皆知的事。

    “噢,漂亮!”眼见一位彩虹条纹披风的骑士给了穷追他的敌手反戈一击,长柄战斧击碎对手的盾牌,打得对手晕头转向,文德尔·曼德勒爵士不禁叫好。

    人潮汹涌,难以接近。“史塔克夫人,”科棱爵士道,“若您的部下愿意留在这里,我这就带您面见王上。”

    “好吧,”她下了命令,由于比武的喧嚣,她不得不提高声调。科棱爵士缓缓地穿越人群,凯特琳紧随其后。人群中忽然一阵叫嚷,一位没戴头盔、盾牌有狮鹫纹章的红须男子被一个蓝色铠甲的高大骑士打落下马。这骑士的铁甲深邃幽蓝,他异常镇静地挥舞着手中的钝化流星锤,坐骑的铠甲上,有塔斯家族分成四份的日月纹章。

    “红罗兰败了,诸神该死!”一位男子咒道。

    “洛拉斯会教训这蓝--”同伴的回答被另一阵突来的惊叫所淹没。

    又一个战士落马。伤残的马儿压住了骑士,人马都在痛苦地嚎叫,侍从们急忙上前帮忙。

    这真是疯了,凯特琳想。真正的敌人近在咫尺,半壁国土烽火连天,蓝礼居然还呆在这儿玩他的打仗游戏,活象个初次拿到木剑的男孩!

    领主和贵妇们坐在看台上观看比武,和下面的观众一样津津有味。从中,凯特琳发现了一些熟悉的面孔。父亲常和南境的领主打交道,很多人都曾来奔流城做客。她认出马图斯·罗宛伯爵,此人较前更加结实健壮,白色上衣上延展着金树家徽。在他身下坐了奥克赫特伯爵夫人,纤细娇小。而在她左边则是角陵的领主蓝道·塔利,他的巨剑“碎心”依靠在椅背。其他人她只能辨认出家徽,甚至很多纹章她也说不上来。

    在他们之中,在一位年轻的王后身边,一个头戴金冠的幽灵正有说有笑。

    难怪领主大人们对他趋之若骛,她想,他简直就是劳勃重生。蓝礼和劳勃年轻时一样俊美:四肢纤细,肩膀宽阔,柔顺平直的炭黑头发,湛蓝的眼珠,甚至那浅笑也一模一样。他额上那条纤细的冠冕与他十分般配,乃是软金制成,一轮玫瑰精巧地镶嵌其上,正面有个暗色翡翠做的鹿头,装饰着金眼金角。

    国王在雄鹿宝冠下穿了一身绿色的天鹅绒外套,胸前用金黄的丝线--高庭的色彩--绘着拜拉席恩的纹章。与他同坐高位的女孩也穿着高庭的服饰,那定然是他年轻的王后玛格丽,梅斯·提利尔公爵的女儿。凯特琳明白,正是由于他们的联姻,全南境的贵族才联合在一起。蓝礼现年二十一岁,那女孩则比罗柏还小,非常漂亮,麋鹿般温柔的眼睛,长长的棕色卷发慵懒地披散在肩膀。她的笑容既羞涩又甜蜜。

    武场上,又一人被彩虹披风的骑士击落下马,国王也和大家一起赞叹。“洛拉斯!”她听见他喊道,“洛拉斯!为高庭而战!”王后则兴奋得不住拍手。

    凯特琳回身过去,打量比武会的残局。如今,场地中央只剩下四个人,而毫无疑问谁受国王和观众的宠爱。她从没见过洛拉斯·提利尔爵士,但即便在遥远的北国,仍旧流传着少年百花骑士的故事。洛拉斯爵士骑在一匹银甲的高大白马上,手握一把长柄战斧,头盔中央有金玫瑰冠饰。

    幸存者中有两人很快达成共识。他们脚踢马刺,一起朝深蓝铠甲的骑士扑去。待他们一左一右接近靠拢,蓝骑士猛地一拉缰绳,用破碎的盾牌狠狠地砸中一位袭击者的面孔,同时他黑色的战马则抬起刚硬的蹄铁扫中另一位对手。一瞬之间,一位骑手已然倒地,另一位也蹒跚退下。蓝骑士把破盾扔下场地,空出左手,静静地面对百花骑士。洛拉斯爵士奔上前来,钢铁的重量丝毫不减其优雅和敏捷,彩虹的披风在身后迎风飞舞。

    白马和黑马搅作一团,有如丰收舞会上的恋人,只是骑手挥舞兵器而非倾身亲吻。长斧掠过、链锤旋动,两者皆已预先钝化,却仍旧产生可怕的声响。由于少了盾牌,蓝骑士似乎逐渐处于下风。洛拉斯爵士一次又一次照着他的头颅和肩膀挥击,应和着满场“高庭万岁!”的狂热呼喝。蓝骑士则用流星锤竭力还击,可每当锤球击出,都被洛拉斯爵士那面打扁了的、装饰着三朵金玫瑰的绿盾格挡开来。当长柄斧最终击中蓝骑士的手背,把流星锤打飞出去时,群众的情绪达到了高潮,如发情的野兽一样尖声呐喊。一片喧闹中,百花骑士举起长斧,准备最后一击。

    保护您免遭一切危难

    蓝骑士冲锋了。两匹战马猛然相撞,钝过的斧刃向伤痕累累的深蓝胸甲砸去……但那蓝骑士却不知从哪儿生出一股劲道,用套着钢甲的手指在空中生生夹住了斧柄。他把斧头从洛拉斯爵士手中扳下,两人扭作一团,突然便双双坠马。两匹战马互相蹬踏,两名战士轰然撞地。洛拉斯·提利尔被压在下面,承受了大部分撞击的力道。蓝骑士顺势拔出一把长匕首,挑开提利尔的面甲。人群的吼声变得如此之大,凯特琳无从听出洛拉斯爵士到底说了什么,不过从那破裂、染血的唇边,她分辨出两个字:投降。

    蓝骑士摇摇晃晃地站起身子,高举匕首,指向蓝礼·拜拉席恩。这是冠军在向国王致敬。侍从们匆忙奔进场,照料战败的骑士。当他们卸下他的头盔,凯特琳惊讶于他的年轻,只怕比罗柏大不了两岁。这男孩和他妹妹一般秀美,虽然破碎的嘴唇,散乱的目光以及纠结的头发上不住流下的鲜血使他大为失色。

    “请上前,”蓝礼国王召唤他的冠军。

    他跛着脚,朝看台移去。由近观之,那身灿烂的蓝甲并不耀眼,在它上面布满创伤,有战锤和钉头打下的凹痕,长剑刻出的凿槽,胸甲和头盔上的瓷釉片片脱落,披风被撕成碎条。从移动的姿势来看,此人本身亦受了不轻的伤。稀稀拉拉有几个人呼喊着:“塔斯万岁!”,或是奇怪地喊着:“美人!美人!”但多数人保持沉默。蓝骑士走到国王面前跪下。“陛下,”他说,隔着砸扁的头盔听来翁声翁气,

    “你尊贵的父亲大人并没有夸大其辞,”蓝礼的声音响彻全场,“我这辈子,只见洛拉斯爵士被打落过一两次……而且决没有这样子难堪。”

    “那不是正当的击落下马,”凯特琳身边一位喝醉的弓箭手抱怨,这人上衣缝着提利尔的玫瑰。“只是下流的诡计,把我们的少爷撞下马来。”

    人潮逐渐疏散。“科棱爵士,”凯特琳对护送她的人说,“这奇男子叫什么名字?为什么人们这么讨厌他?”

    科棱爵士皱紧眉头。“她根本不是男子,夫人。那是塔斯家族的布蕾妮,”暮之星“塞尔温伯爵的女儿。”

    “女儿?”凯特琳惊骇莫名。

    “美人布蕾妮,他们这样称呼她……不过谁都不敢当她面说,否则就得作好决斗的准备啰。”

    这时,蓝礼国王宣布:塔斯家族的小姐布蕾妮是苦桥团体比武大会的优胜,一百一十六位骑士中的佼佼者。“作为冠军,你可以向我要求任何你想得到的东西。只要我能力所及,就将其赐予与你。”

    “陛下,”布蕾妮应道,“我向您请求彩虹护卫的荣誉职位。我请求成为您的七卫之一,为您献出我的生命,跟随您到天涯海角,时时刻刻不离左右,保护您免遭一切危难。”

    “我同意,”他说,“请起,摘下头盔。”

    她照办了。当那顶巨盔拿掉后,凯特琳终于明白了科棱爵士的暗示。

    美人布蕾妮,他们这样称呼他……多么可笑。头盔下的发髻,如松鼠用肮脏稻草铺的窝,那张脸……布蕾妮的眼睛又大又蓝,那是少女的眸目,纯真而直率,但除此之外……她的面孔又圆又糙,一排牙齿暴突不齐,嘴宽得可怕,唇肥胖得象毛虫。无数的雀斑密密麻麻地散布在额头和面颊上,她的鼻子看来被打断过好多次。凯特琳心中充满怜惜: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生物比一个丑陋的女人更为不幸的呢?

    然而此刻,当蓝礼扯掉她破烂的披风,亲手为她系上崭新的彩虹披风时,塔斯家的布蕾妮却并非是不幸的。她的脸庞洋溢着欢笑,她的声调高亢又骄傲:“我的生命是您的了,陛下。我向新旧诸神起誓,从今天起,我就是您的盾牌。”她望向国王的眼神--准确地说是俯视,尽管蓝礼几乎和他死去的兄长一般身材,她仍比他高了近一个手掌--教人看了心碎。

    “陛下!”格林普尔家族的科棱爵士策马向看台奔去。“恕我打扰您,陛下,”他单腿跪地。“我很荣幸地为您带来凯特琳·史塔克夫人,她是她儿子临冬城主罗柏·史塔克的信使。”

    “临冬城主和北境之王,爵士。”凯特琳纠正,同时翻身下马,走到科棱爵士身旁。

    蓝礼国王似乎很惊讶。“凯特琳夫人?欢迎,欢迎之至!”他回头望向他年轻的王后。“我亲爱的玛格丽,这位便是临冬城的凯特琳·史塔克夫人。”

    “非常欢迎您,史塔克夫人,”女孩温和有礼地说,“对您亲人的遭遇我感到非常遗憾。”

    “谢谢您,”凯特琳说。

    “夫人,我向您起誓,兰尼斯特将为谋害您的丈夫付出代价,”国王声明,“一旦我拿下君临,即刻把瑟曦的人头交给您。”

    这能让奈德回到我身边吗?她想。“听到您愿意声张正义,我已经心满意足了,大人。”

    “陛下,”新任的蓝卫布蕾妮尖锐地更正,“而且你应当在国王面前跪下。”

    “大人和陛下之间的差距比你想象的要小得多,小姐。”凯特琳说。“蓝礼大人戴着王冠,我的儿子也一样。依我看,我们与其站在尘土和泥泞中争论礼仪与头衔,不如马上来谈谈许多更迫切的话题。”

    听罢此言,蓝礼部下不少贵族蠢蠢欲动,国王本人倒只笑笑,“说得好,夫人。战争结束之后,我们有的是时间讨论‘陛下’的问题。告诉我,您儿子打算何时进军赫伦堡?”

    除非明了这位国王真实的打算,否则她决不把罗柏的部署向他透漏一星半点。“我并未列席我儿的作战会议,大人。”

    莫非你已被悲伤所淹没

    “没关系,我应该感谢他,毕竟他吸引了兰尼斯特大部分的军队。对了,他拿弑君者怎样?”

    “詹姆·兰尼斯特目前被关在奔流城的牢里。”

    “还活着?”马图斯·罗宛伯爵惊讶地接口。

    蓝礼也十分困惑,他说:“看来冰原狼果然比狮子温和。”

    “比兰尼斯特温和,”奥克赫特伯爵夫人苦笑着呢喃道,“好比比大海干涸。”

    “我看是懦弱。”蓝道·塔利伯爵留着一把短硬灰胡,说话出了名的耿直。“没有冒犯您的意思,史塔克夫人,但罗柏大人应该亲自前来向国王陛下表示臣服,别要躲在母亲的裙子里。”

    “罗柏国王正与强敌对抗,大人,”凯特琳冰冷而有礼地回答,“他可不是在比武玩闹。”

    蓝礼露齿而笑,“放松放松,蓝道大人,别太卤莽了哟。”他招来一名身着风息堡服饰的侍从。“去为夫人的随从安排住所,一定确保他们安全舒适。我将邀请凯特琳夫人住进我自己的营帐。自从好心的卡斯威大人把自己的城堡供给我使用后,营帐已经空了好几天。夫人,您休息好之后,我很荣幸邀请您与我们共进晚餐,参加男爵大人安排的宴会。这是一次送别宴,大人他一定早早盼着我饥肠辘辘的大兵们快些离开哪!”

    “并非如此,陛下,”一位纤细的年轻人抗议,此人大概便是卡斯威。“我所拥有的一切都属于您。”

    “每当别人这么对我老哥劳勃说,他总是信以为真,”蓝礼道,“你有女儿吗?”

    “有的,陛下。有两个。”

    “那你应该感谢天上诸神,我不是劳勃。全世界的女人,我唯一想要的只是我可爱的王后。”蓝礼伸手抱住玛格丽,扶她起身。“等您养足精神后我们再谈,凯特琳夫人。”

    蓝礼带着他的新娘朝着城堡走去,他的侍从则把凯特琳带到国王那绿丝绸做的大营帐前。“需要什么,请尽管开口吩咐,夫人。”

    对这地方凯特琳真是无话可说,我还需要什么?帐里的空间比寻常旅馆的厅堂还大,各种奢侈品比比皆是:羽毛床垫和毛皮睡衣,一个木板镶铜、足够两人共用的大浴缸,用来驱散寒夜冷气的无数炭盆,悬吊起的皮革折椅,摆放着墨水瓶和鹅毛笔的书桌,桌上还林落地摆放有一盘盘桃子、李子和梨子,一圈精致的银杯围绕着一壶葡萄酒,一堆雪松木箱子装满蓝礼的换洗衣物、书籍、作战图、以及一架高竖琴,一把长弓和一袋箭。四周还有一对红尾巴的猎鹰和一堆精心打制的兵器。他真舍不得亏待自己呀,这个蓝礼,她边看边想。难怪他的军队走得这么慢。

    营帐入口两旁,国王的铠甲哨兵似的矗立:一套森林绿的全身铠,雕镂着金饰,头盔上有两根庞大的金鹿角。甲胄打磨得那么闪亮,以至于她能从胸甲上看清自己的脸庞,那张脸活像深埋在一条又深又绿的河中,瞪望着她。一张被淹死的女人的脸,凯特琳想。莫非你已被悲伤所淹没?她断然转头,痛恨自己的脆弱。哪有余暇来顾影自怜?她必须赶紧洗掉发暨间的灰尘,换好适合国王盛宴的服装啊。

    与她同往城堡的包括文德尔·曼德勒爵士,卢卡斯·布莱伍德,派温·佛雷爵士等几位贵族。卡斯威城堡的“大厅”其实算不得大,蓝礼的骑士挤满了房间,只能在长凳上为凯特琳的随从安插座位。凯特琳坐上高台,左右分别是红面孔的马图斯·罗宛伯爵和绿苹果佛索威家的琼恩爵士。琼恩爵士待人亲切,爱开玩笑;罗宛爵爷则礼貌地问候她的父亲,弟妹和儿女。

    塔斯的布蕾妮坐在长桌末端。她并没换上贵妇的礼服,而是穿着骑士的服饰:天鹅绒上衣上缝着玫瑰与苍天的四分纹章,此外还有马裤、靴子和做工优良的剑带,崭新的彩虹披风披在后背。可是,没有衣物能遮掩她平庸的相貌:满是斑点的巨手,又圆又平的脸,暴突的牙齿。没有了铠甲,她的体形看起来也极丑陋,宽阔的臀部,粗壮的大腿,隆起的、肥厚的肩膀,却一点胸部也无。从她的一举一动中,可以看出她自己也深感困扰,并默默地承受苦痛。她只在必要时简短作答,几乎从不把视线自食物上抬开。

    这里的食物供应的确充足,战火并未触及丰饶繁华的高庭。在歌手和杂耍艺人的表演中,人们首先享用了烈葡萄酒煮的梨子,接着是滚盐炸脆的美味小鱼和填满洋葱、蘑菇的公鸡。随后是大块烤得棕黄的面包,堆积如山的芜箐、甜玉米和豌豆,上等火腿和烤鹅,一盘盘啤酒和大麦墩的野鹿肉装得满溢。至于甜点,卡斯威男爵的仆人们端出一碟蝶由城堡厨房精制的糕饼,有奶油天鹅,糖丝独角兽,玫瑰状的柠檬蛋糕,加香料的蜂蜜饼干,黑莓馅饼,苹果酥,黄油乳酪等等

    丰盛的晚宴并未提振凯特琳的食欲,但眼下,她的使命成功与否全赖于她的坚强,丝毫不能展现脆弱。于是一点一点,她吃了下去,一边留心观察这个称王的人。蓝礼左边坐着他年轻的新娘,右手是新娘的哥哥。虽然洛拉斯爵士的额上还绑着白色的亚麻绷带,但他整个人已完全从日间的不幸中恢复过来。他正如凯特琳料想的那么英俊。他的眼神不再呆滞,而变得聪明伶俐、灵动有神;他那一头自然卷曲的漂亮棕发,不知会让多少少女羡慕不已。比武时那件破烂的披风已被一件新的取而代之--这是蓝礼彩虹护卫华丽的条纹丝披风,钩扣是高庭的金玫瑰

    蓝礼国王不时拿匕首尖挑食物给玛格丽,或俯身轻柔地在她脸上印下一吻,但大部分时间都花在和洛拉斯爵士玩笑戏语,或说悄悄话上。显然,国王很享受食物和美酒,但他并没有酗酒或滥吃。他不时开怀大笑,不论与出身高贵的领主,还是地位卑贱的女仆,他都能亲切交谈。

    她已成为真正的女人

    有些宾客就没那么收敛了。他们喝得太多,声音太吵,使她不得安宁。威廉伯爵的儿子乔苏拉和埃利斯为谁将第一个翻过君临的城墙而争论不休;瓦尔纳伯爵将一名女侍抱到膝盖上,用鼻子拱她的颈项,一边将手伸进对方胸衣;绿衣卫古德自诩为歌手,正在拨弄竖琴,演奏一曲狮子尾巴打结的歌;马克·穆伦道尔爵士逗着一只黑白相间的猴子,拿自己餐盘里的东西喂它;最夸张的要数红苹果佛索威家的坦通爵士,他跳到桌上,发誓要在一对一决斗中干掉桑铎·克里冈。若不是这位爵士的一只脚刚巧插进了调味瓶,人们还不会笑得那么厉害。

    当一位肥胖的弄臣从镀金的锡桶中跳出,头戴布制狮子帽,绕着桌子追逐一名侏儒,拿起气球打击对方的头颅时,这场闹剧达到了高潮。蓝礼国王笑完后询问弄臣为何追打自己的“兄弟”。“哎呀,陛下,我是弑亲者呢,”弄臣回答。

    “是弑君者!你这傻瓜中的傻瓜。”蓝礼道,全场哄堂大笑。

    坐在她身边的罗宛伯爵没有加入嬉闹。“他们好年轻,”他道。

    是啊。当劳勃在三叉戟河上斩杀雷加王子时,百花骑士还不满两岁。他们中的大多数人也都是这个年纪。君临城陷时,他们尚为婴孩,铁群岛的巴隆·葛雷乔伊起兵时,他们还在安享无忧无虑的童年。他们从未见识血光沙场,凯特琳一边看着布莱斯伯爵怂恿罗拔爵士表演匕首特技,心里一边想。对他们而言,这不过是场游戏,一场盛大的比武会,而他们将在其中猎获光辉、荣誉和宠幸。他们是沉溺于歌谣和故事的小孩,小孩子总以为自己力大无穷。

    “他们会在战争中长大成熟,”凯特琳道,“就和我们一样。”当劳勃,奈德和艾林举起叛旗,对抗伊里斯·坦格利安时,她自己也是个小女孩。但等战争结束,她已成为真正的女人。“我怜悯他们。”

    “为什么?”罗宛伯爵问她,“瞧瞧他们,年轻力壮,充满生机和欢笑。哈,活力充沛,充沛到他们不知如何是好。我敢说,今夜又会有无数私生子出世。为何要怜悯他们?”

    “因为这不会久长,”凯特琳悲伤地回答,“因为他们是夏天的骑士,而凛冬将至。”

    “你错了,凯特琳夫人,”布蕾妮用和铠甲一般深蓝的眼睛打量着她,“我们是夏天的骑士,对我们而言,凛冬永不会到来。即便在战斗中牺牲,也会有歌谣传唱我们的事迹。在歌谣里,永远都是夏天。在歌谣里,所有的骑士都是英雄,所有的少女都是美人,阳光则永远普照大地。”

    孩子,不论你情愿与否,凛冬终将降临到每个人身边,凯特琳心想。对我而言,它降临在奈德横死的那一刻;对你而言,它也将降临,只怕会快得超乎你的想象。她没有心情去探讨这个话题

    国王替她接了围。“凯特琳夫人,”蓝礼唤道。“我想呼吸新鲜空气,陪我出去走走好吗?”

    凯特琳立刻起身。“荣幸之至。”

    布蕾妮也跟着起立。“陛下,您不能没有保护。请稍等片刻,容我穿戴铠甲。”

    蓝礼国王微笑:“如果我在卡斯威爵爷的城堡深处,在我全部军队的包围下都不安全,那么多一把剑又有什么用呢……即便那是你的剑,布蕾妮。请坐下来好好用餐。需要你的时候,我自会召唤。”

    他的言语给她的打击比她今天下午在武场上承受的任何一记都要深重。“遵命,陛下。”她垂头丧气地坐下来,不再抬眼。蓝礼挽起凯特琳的手臂,带她离开大厅,路遇一名无精打采的卫兵。对方一见他连忙立正,差点没把长矛松脱。蓝礼拍拍兵士的肩膀,跟他说了句俏皮话。

    “请这边走,夫人。”国王带她穿过一道矮门,来到一座塔楼的阶梯前。接着他们向上爬去,途中他说:“呃,只怕巴利斯坦·塞尔弥爵士和您儿子一块待在奔流城吧?”

    “没有,”她困惑地答道,“难道他不在乔佛里身边?他可是御林铁卫的队长啊。”

    蓝礼摇头。“兰尼斯特嫌他老迈,将他的披风给了猎狗。听说他离开君临时,发誓为真正的国王继续服务。今日下午布蕾妮要求的那件披风,原本是我留给塞尔弥的,希望他能投奔于我。他一直没在高庭出现,我猜想他或许去了奔流城。”

    “我们没见到他。”

    “唉,他老则老矣,可确实是个好人。但愿他别受什么伤害。兰尼斯特都是些大混蛋。”他们又上几级阶梯。“劳勃逝世当晚,我打算用手下百名卫士援助您丈夫,我劝他把乔佛里控制起来。如果他听了我的话,眼下他就是摄政王,我也不必出兵去争夺王位了。”

    “奈德拒绝了你。”这还用说吗?

    “他发誓保护劳勃的孩子,”蓝礼说。“而我没有独自起事的实力。所以一当艾德大人赶走了我,我只能抓紧时间,一走了之。如果不走,王后会让我和我哥死在一起。”

    如果你留在君临,全力支持奈德,他一定还活着,凯特琳苦涩地想。

    “我很欣赏您丈夫,夫人。他一直都是劳勃最忠实的朋友,我明白……但恕我直言,他脑筋太死,不懂能屈能伸的道理。现在,让我给您展示一番。”阶梯到了尽头,蓝礼推开一扇木门,带她踱到屋顶。

    卡斯威男爵的堡垒其实没有高到可以称为塔楼的程度,只因四周都是平坦空旷的原野,凯特琳才能极目眺望遥远的地平线。不论望向何方,惟有焰火可见。火焰如同坠落的繁星,覆盖四野,组合成无穷无尽的星辰大海。“夫人,请您好好算算。”蓝礼平静地说,“即便数到旭日东升也数不完。奔流城夜间有多少营火,能告诉我吗?”

    凯特琳听着隐隐约约的音乐声从大厅里渗透而出,发散于夜空之中。她不敢去点数那繁星。

    “听说您儿子越过颈泽时身边跟了两万人马,”蓝礼续道,“现在三河诸侯也追随他,或许他有了四万人。”

    没有,她想,相去甚远,我们打仗折了不少兵马,还有的回家忙收获去了。

    “而在这里,我有两倍于此的军队,”蓝礼道,“这还仅是我手下大军的一部分。梅斯·提利尔带着一万兵士留守高庭,另一支强大的队伍替我看守风息堡,不久多恩人也定将带着他们的军力加入我方。还有,别忘了我哥哥史坦尼斯,他拥有龙石岛,统御狭海诸侯。”

    “忘了史坦尼斯的恐怕正是您吧,”凯特琳道,话一出口,方才觉得过于尖锐。

    “您指的是……他的继承权?”蓝礼大笑。“就让我们直说吧,夫人。史坦尼斯要当上国王那才叫可怕。不,他不适合当国王。人们尊敬他,甚至畏惧他,但没有人喜欢他。”

    “可他仍旧是你的兄长。如果你们兄弟俩真有这个权利要求铁王座,那也应当是史坦尼斯大人。”

    蓝礼耸耸肩。“告诉我,我老哥劳勃有什么权利要求铁王座?”他没有等她回答。“噢,的确人们传说拜拉席恩家族和坦格利安家之间有血亲关系,数百年前的联姻,私生次子和老王的大女儿……除了学士谁在乎这个?不,劳勃得到王座靠的是他的战锤。”他伸出手臂,扫过无边无际的篝火。“是的,这就是我的权利,和劳勃当初一样。如果您儿子象他父亲支持劳勃一般支持我,他将发现我是个慷慨的人。我会乐于承认他的一切领地、头衔和荣誉。只要他高兴,他可以永远统治临冬城。如果他愿意,他甚至可以保留北境之王的称号。只需他向我屈膝臣服,承认我是他的主人。国王的称呼不过就是一句话,而顺从,忠诚,服务……这些才是我的目的。”

    “如果他不愿把这些给您呢,大人?”

    “我想当个国王,夫人,并且决不要一个肢解的王国。我说得还不够明白吗?三百年前,一位史塔克的王向龙王伊耿屈膝,因为他知道自己没机会成功。这是明智之举。您儿子为何就不能当个明理的人呢?只要他投入我帐下,便能底定大局。我们--”蓝礼突然停下,烦乱地望着前方。“怎么回事?”

    铁链的卡嗒声宣告闸门正被升起。在下方的院落,一位带着有翼头盔的骑手猛力催促着他那匹气喘吁吁的坐骑。“有急事禀报王上!”他高喊。

    蓝礼从城垛口探出头。“我在这里,爵士。”

    “陛下。”骑手踢马靠前。“我尽了最大努力赶来。从风息堡。我们被包围了,陛下,科塔奈爵士正与他们交战,但是……”

    “这……这不可能。泰温大人离开赫伦堡,我怎会一无所知?”

    “不是兰尼斯特,主公。是史坦尼斯公爵兵临城下。现在,他自称为:史坦尼斯国王。”

序曲

    “既然野人(注解1)已经死了,”眼看周围的树林逐渐阴暗,盖瑞不禁催促道:“咱们回头吧。”

    “死人吓著你了麽?”威玛·罗伊斯爵士带著轻浅的笑意问道。

    盖瑞并未中激将之计,年过五十的他算得上是个老人,这辈子看过太多的贵族子弟来来去去。“死了就是死了,”他说:“咱们没必要和死人打交道。”

    “你确定他们真的死了麽?”罗伊斯轻声问:“证据何在?”

    “威尔看到了,”盖瑞说:“我相信他说的话。”

    威尔早料到他们早晚会把自己卷入这场争执,只是没想到这麽快。“我妈说过,死人不会唱歌。”他插嘴。

    “威尔,我奶妈也说过这话,”罗伊斯回答:“千万别相信你在女人怀里听到的话。

    人就算是死了,也能让我们学到很多东西。”他的馀音在暮色昏暝的森林里回荡,似乎大声了点。

    “眼前路还长得很,”盖瑞指出,“少不了要走个八九天,况且现在天色渐渐暗了下来。”

    威场·罗伊斯爵士意兴阑珊地扫视天际。“每天这时候不都这样?盖瑞,你该不会伯黑吧?”

    威尔可以看见盖瑞紧抿的嘴唇,以及他厚重黑斗篷下强自遏抑的怒火。盖瑞当了四十年的守夜人(注解2),这种资历可不是随便给人寻开心的。但是盖瑞不只是愤怒,在他受伤的自尊底下,威尔隐约可以察觉到某种潜藏的不安,一种近似於畏惧的紧张情绪。

    威尔深有同感。他戍守绝境长城不过四年,当初首次越墙北进,所有的传说故事突然都涌上心头,把他吓得四肢发软,事後回想起难免觉得好笑。如今他是拥有百馀次巡逻经验的老手,眼前这片南方人称作鬼影森林的无垠荒野,他早已无所畏惧。

    然而今晚却是个例外。此夜迥异於往昔,四面环暗中有种莫可名状,让他汗毛竖立的惊悚。他们轻骑北出长城,九天来昼夜不断推进,紧咬野人土匪的足迹。情况日益恶化,而今天已然降到谷底。阴森北风吹得树影幢幢,宛如狰狞活物,威尔整天都觉得自己受到一种冰冷且对他毫无好感的不知名东西监视,盖瑞也感觉到了,此刻威尔心中只想掉转马头,没命似地逃回长城。但这却是万万不能在长官面前说起的念头。

    尤其是这样的长官。

    威玛·罗伊斯爵士出身贵族世家,在儿孙满堂的家里排行老么。他是个俊美的十八岁青年,有双灰色眸子,举止优雅,瘦得像把尖刀。骑在他那匹健壮的黑色战马上,比骑著体型较小的犁马的威尔和盖瑞高出许多。他穿著黑色皮靴,黑色羊毛裤,黑色鼹鼠皮手套,黑色羊毛衫外头是硬皮甲,又罩了一件闪闪发光的黑色环甲。威玛爵土宣誓成为守夜人还不满半年,但他绝非毫无准备空手而来,最起码他的行头一件不少。

    他身上最耀眼的行头,自然便是那件既厚实,又软得吓人的黑色貂皮斗篷。“我敢打赌,那一堆黑貂一定是他亲手杀的,”盖瑞在军营里喝酒时对战友说:“我们伟大的战士哦,把它们的小头一颗颗扭断啦。”当时可引得众人哄笑成一团。

    假如你的长官是个大夥儿饮酒作乐时嘲笑的对象,你要怎麽去尊敬他呢?威尔骑在马上,不禁如此想著。想必盖瑞也深有同感。

    “莫尔蒙(注解3)叫我们追查野人行踪,我们也照办了,”盖瑞道:“现在他们死了,再也不会来骚扰我们。眼前还有好长一段路等著我们。我实在不喜欢这种天气,要是下起雪来,我们得花两个礼拜才能回去。下雪还算不上什麽,大人,您可见过冰风暴肆虐的景象?”

    小少爷似乎没听见这番话。他用他特有的那种兴致缺缺、漫不经心的方式审视著渐暗的暮色。威尔跟在他身边已经有一段时间,知道这种时候最好不要打断他。"威尔,再跟我说一遍你看到了些什么。"

    在成为守夜人以前,威尔原本靠打猎维生。说得难听点,其实就是盗猎者。当年他在海利斯特家族的森林里偷猎公鹿,正忙著剥鹿皮,弄得一手血腥的时候,被受雇於梅利斯特家的流浪武士逮个正著。他若是不选择加入黑衫军,就只有双手被砍一途。威尔潜行的本事是一等一的,在森林里的无声潜行没人比得上,而黑衫军的弟兄们果然也很快就发现了他的长处。

    “营地在两哩外,翻过山脊,紧邻著一条溪。”威尔答道:“我已经靠得很近了。总共有八个人,男女都有,但没看见小孩。他们背靠著大石头,雪几乎要把营地整个盖住,不过我还是分辨得出来。没有营火,但火堆的馀烬还很明显。他们动也没动,我仔细看了好一会儿,活人绝不会躺得这麽安静。”

    “你有发现血迹麽?”

    “嗯,没有。”威尔坦承。

    “你有看见任何武器麽?”

    “几支剑、两三把弓,还有个家伙带了一柄斧头。铁打的双刃斧,看起来挺重的,就放在他右手边的地上。”

    “你有记下他们躺著的相对位置麽?”

    威尔耸耸肩。“两三个靠在石头上,大部分都躺在地上,像是被打死的。”

    “也有可能是在睡觉。”罗伊斯提议。

    “肯定是被打死的,”威尔坚持己见:“因为有个女的躲在铁树林里,应该是斥候。

    ”他浅浅一笑。“我小心得很,没让她见著。但等到我靠近,却发现她也没反应。”说到这他不禁一阵颤抖。

    “你受寒了?”罗伊斯问。

    “有点吧,”威尔喃喃道,“大人,是这风的关系啊。”

    年轻骑士转头面对灰发老兵。结霜的落叶在他们耳边低语飘过,罗伊斯的战马局促不安。“盖瑞,你觉得是谁杀了这些人?”威玛爵士随口问道,顺手整理他貂皮长袍的褶榈。

    “是这该死的天气,”盖瑞斩钉截铁地说:“上次冬天来的时候(注解4)我亲眼见过人活活冻死,再之前那次也看过,当时我还是个孩子。人人都说当时积雪深达四十尺,北风冷得跟冰一样,但更正要命的是低温。它会无声无息地逮住你,比威尔还安静,起先你会发抖、牙齿打颤,两腿一伸,梦见烫过的酒,温暖的营火。它可是很烫人的,再也没别的东西像寒冷一样烫人了。但只消过了一会儿,接著它会钻进你体内,开始填满你的身体,过不了多久你就没力气抵抗。你会觉得坐下或小睡片刻要容易得多,听说到了最後完全不会觉得痛苦。你会觉得先是浑身无力,昏昏欲睡,然后一切渐渐消逝,最后,就像是淹没在热牛奶里一样,安详得很。”

    “我看你很有诗意嘛,”威玛爵士下了评论:“没想到你有这方面的天分。”

    “大人,我亲身体验过严寒的威力,”盖瑞往後拉开他的挡风帽,好让威玛爵士清楚看见他耳朵冻掉之後剩下的肉团。“两只耳朵,三根脚趾,还有左手的小指,我这样算是轻伤了。我大哥当年就是在站岗的时候被活活冻死,等我们找到他,他脸上却还挂著笑意。”

    威玛爵士耸肩道:“我说盖瑞,你该多穿两件衣服的。”

    盖瑞怒视著他的年轻长官,气得耳根发红。当年伊蒙学士(注解5)把他坏死的耳朵割去之後,现在耳洞旁还留著伤疤。“等冬天真正来临的时候,再看看你能穿得多暖。

    ”他拉起当风帽,缩著身子骑在马上,阴沉地不再吭声。

    “既然盖瑞都说是天气的关系了……”威尔正要开口。

    “威尔,上礼拜你有没有站卫兵?”

    “有啊,大人。”他哪个礼拜没抽到站卫兵的签,这家伙究竟想说什麽?“长城的情形如何?”

    “在滴水啊,”威尔皱著眉头说。这下他听懂了。“所以说他们不是冻死的,假如城墙会滴水,表示天气还不够冷。”

    罗伊斯点点头。“聪明。过去这礼拜结了点霜,偶尔还下点雪,但绝对没有冷到冻死八个人的地步。更何况他们穿著保暖的毛皮御寒衣物,所处的地形足以遮挡风雪,还有足够的生火材料。”骑士露出自信满满的笑容。“威尔,带路吧,我要亲眼看看这些死人。”

    事情演变至此,他们别无选择。既然命令都下了,也只有照办的份。

    威尔打前锋,骑著他那头长毛的马,在矮树丛里小小心翼翼地探路。昨夜下了一场小雪,这会儿树丛底下有许多石块、树根和水洼,一不小心就会失足。威玛·罗伊斯爵士跟在後头,他那头高壮骏马不耐烦地吐著气。巡逻任务最不适合骑战马,但贵族子弟哪听得进去?老兵盖瑞殿後,一路低声喃喃自语。

    暮色渐沉,无云的天空转为淤青般的深紫,然後没入黑幕。星星出来了,新月也升起。威尔暗自感谢星月的光亮。

    “我们应该可以再走快点。”罗伊斯说。这时月亮已快升到天顶了。

    “你的马还没这份能耐,”威尔道,恐惧使得他无礼了起来。“还是少爷您要走前头试试?”

    威玛·罗伊斯爵士显然不屑回答。

    威尔在一棵长满树瘤的老铁树旁停住,然後下了马。

    “怎麽停下来了?”威玛爵士问道。

    “大人,後面的路用走的比较好,翻过那座山脊就到了。”

    罗伊斯也停下来凝神远望,一脸思量的表情。一阵冷风飒飒响过林间,他的貂皮大衣在背後抖了一下,彷佛有了生命。

    “这儿不太对劲。”盖瑞喃喃地说。

    年轻骑士轻蔑地对他一笑。“有麽?”

    “你没感觉麽?”盖瑞问道,“仔细听听暗处的声音。”

    威尔也感觉到了。在守夜人服役这四年来,他从未如此恐惧过。究竟是什麽东西在作怪?

    “风声,树叶沙沙作响,还有狼叫声。盖瑞,是哪一种声音把你吓破胆啦?”罗伊斯见盖瑞没接腔,便优雅地翻身下马。他把战马牢牢地绑在一根低垂的枝干上,跟其他两匹马离得远远的,然後抽出长剑。这是把城里打造的好剑,剑柄镶著珠宝摺摺发亮,月光在明晃晃的钢造剑身上反照出璀璨光亮,看起来是新打造的。威尔很怀疑它有没有沾过血。

    “大人,这儿树长得很密,”威尔警告说:“可能会缠住您那把剑,我看您还是用短刀吧。”

    “我需要别人指导的时候自然会开口问。”年轻贵族道:“盖瑞,你守在这里,看好马匹。”

    盖瑞下马。“我来生个火。”

    “老头子,笨也要有个限度。要是这林子里有敌人,我们难道要生火引他们过来麽?”

    “有些东西就只怕火,”盖瑞道:“像是熊、冰原狼、还有……还有好些东西。”

    威玛爵士紧抿嘴唇。"我说不准就是不准。"

    盖瑞的斗篷遮住了他的脸,但威尔还是看得到他瞪著骑士时的眼神。他一度害怕这老头会冲动地拔剑动粗。老头的剑虽然又短又丑,剑柄早被汗渍浸得没有了颜色,剑刃也因长期使用而布满缺口,但倘若盖瑞真的拔剑,威尔知道那贵族公子哥儿必死无疑。

    最後盖瑞低下头。"那就算了。"他讪讪地说。

    罗伊斯当他妥协了,"带路吧。"於是他对威尔说。

    威尔领著他穿越浓密树丛,爬上低缓斜坡,朝著山脊走去,他先前便是在那儿的一棵树下找到有利的藏身处。薄薄的积雪底下,地面潮湿而泥泞,十分容易滑倒,还有石块和暗藏的树根绊你一跤。威尔爬坡时没有发出任何声音,身後却不时传来公子哥儿身上环甲的金属碰撞声,叶子沙沙作响,以及分叉枝干绊住他的长剑,勾住他漂亮貂皮斗篷时所发出的咒骂声。

    威尔知道那棵大哨兵树位於山脊的最高处,最低的枝干离地仅有一尺。於是他爬进矮树丛,平趴在残雪和泥泞里,往下头空旷的平地望。

    他的心脏停止跳动,有好一阵子不敢呼吸。月光洒落在空地上,照出营火余烬,白雪覆盖的岩石,半结冰的小溪,全都和数小时前他所见的一模一样。

    唯一的差别是,所有的人都不见了。

    "诸神保佑!"他听见背後传来的声音。威玛·罗伊斯爵士挥剑劈砍树枝,总算上了玻顶。他站在哨兵树旁,手里握著宝剑,身上那件披风被吹得呼呼作响,明亮的星光清楚地勾勒出他那高贵的身姿。

    "快趴下来!"威尔焦急地低声说:"出了怪事了。"罗伊斯没动,他俯瞰下面空无一人的平地笑道:"威尔,看来你说的那些死人转移阵地罗。"威尔彷佛突然丧失了说话能力,他想找出合适的字眼,却徒劳无功。怎么会有这种事,他的视线在荒废的营地来回扫视,最後停留在那柄斧头上。这麽一把巨大的双刃战斧,竟会留在原地动也没动。照说这麽值钱的东西……

    "威尔,站起来吧。"威玛爵士命令道:"这里没人了,躲躲藏藏的,成何体统!"威尔很不情愿地照办了。

    威玛爵士很不满地上下打量他。"我可不想第一次出巡逻任务就锻羽而归。我们一定要找到这些人。"他环顾四周。"爬到树上去看,动作快点,注意附近有没有火光。"威尔无言地转身,他知道辩解无益。风势转强,有如刀割。他走到高耸的笔直青灰色哨兵树旁开始往上爬。很快他便迷失在满树松针里,双手沾满了树汁。恐惧像一顿难以消化的饭菜,他向不知名的森林之神默祷,然後抽出匕首,用牙齿咬住,好空出双手攀爬。嘴里冰冷的兵器让他稍微安了点心。

    下头突然传来年轻贵族的喊叫声。"是谁在那里?"威尔在他的恫吓中听出了不安,便停止爬行,凝神谛听,仔细观察。

    森林给了他答案:树叶沙沙作响,冰冷的溪流潺潺,远方传来雪枭的叫声。

    异鬼无声无息地出现。

    威尔的眼角馀光瞄到白色身影穿过树林,他转过头,看见黑暗中一道白影,随即又消失不见。树枝在风中微微骚动,伸出木指彼此搔抓。威尔张口想出声警告,言语却冻结在他的喉头。或许他看错了,或许那不过是只鸟,或是雪地上的反光,或是月光所造成的错觉。他到底看到了什麽?

    "威尔,你在哪?"威玛爵士朝上头喊道:"你有看到什麽麽?"他突然提高警觉,正手中持剑缓缓转圈。他一定也和威尔一样感觉到了。然而四周却空无一人。"快回答我!这里为什麽这麽冷?"

    这里真的非常冷。威尔颤抖著抱紧树干,脸颊贴住哨兵树的树皮。他感觉到黏稠的甜树汁流到他脸上。

    一道阴影突然自树林暗处冒了出来,站在罗伊斯面前。它的体型十分高大,憔悴而坚毅像是老骨头,肤色苍白如乳汁。他的盔甲似乎也随着移动而改变颜色,一会儿白如新雪,一会儿黑如晴影,缀满深林中的灰绿色。它每走一步,图案便如同水面上的邻邻月光般不断改变。

    威尔只听见威玛·罗伊斯爵士倒抽一口冷气。"不要过来!"贵族少爷警告对方,声音却像小男孩般。他将那件长长的貂皮大衣翻到背後,好空出活动空间,然後双手握剑。

    风停,酷寒彻骨。

    异鬼安静地向前潜行,手中握著长剑,威尔从没见过类似的武器。那是把半透明的剑,材质完全不是人类所使用的金属,像是一片薄薄的水晶碎片,假如平放刃面看过去,几乎看不到。它与月光相互辉映,剑身周围有股诡异的蓝光。不知怎麽地,威尔明白这柄剑比任何剃刀都还要锋利。

    威玛爵士勇敢地迎上前去。"既然如此,我们就来较量较量吧。"他举剑过头,语带挑衅。虽然他的手不知是因为重量或是酷寒而颤抖,威尔却觉得在那一刻,他已经不再是个软弱怯懦的少年,而是个真正的守夜人好汉。

    异鬼停住脚步。威尔看到了它的眼睛,那是种比任何人类眼睛都还要湛蓝深邃的颜色,如冰一般冷冷燃烧,视线停留在那把高高举起的颤抖著的剑,凝视著冷冷月光在金属剑缘流动。在那一刹那,威尔觉得事情还有转机。

    此时它们静悄悄地从阴影里冒出来,与第一个异鬼长得如出一辙。三个、四个、五个……威玛爵士感觉到伴随它们而来的寒意,但他没看到也没听到它们的声音。威尔应该要警告他,毕竟那是他职责所在。然而他一旦出声,必死无疑。他颤抖著紧抱著树不敢作声。

    惨白的长剑厉声划破空气。威玛爵士举起钢剑迎敌。然而两剑交击的时候,发出的却非金属碰撞声,而是一种位於人类听觉极限边缘,又高又细,像是动物痛苦哀嚎的声音。罗伊斯挡住第二道攻击,接著是第三道,然後退了一步。又一阵刀光剑影之後,他再度後退。在他左右两侧,背後周围,其馀异鬼耐心而面无表情地伫立旁观,镗甲上不断转换的细致图案使它们在树林中格外显眼,然而它们却迟迟未出手干预。

    两人不断交手,直到威尔想要捂住耳朵,再也无法忍受武器碰撞时的诡异刺耳声音。

    威玛爵士的呼吸开始急促,呼出来的空气在月光下蒸腾为烟。他的长剑结满白霜,异鬼的剑则闪耀著蓝白色光芒。这时罗伊斯的一记挡格慢了一拍,惨白色的剑咬穿了他腋下的环甲。年轻贵族痛苦地喊了一声,鲜血流淌在铁环间,炽热的鲜血在冷空气中冒出蒸汽,滴下的血泊到雪地,红得像把火。威玛爵士伸手按住伤处,鼹鼠皮手套整个浸成鲜红。

    异鬼开口用一种威尔听不懂的语言说了几句话,声音像是冬天湖面冰层碎裂,腔调充满嘲弄。

    威玛·罗伊斯爵士找回了怒气。"劳勃国王万岁!"他高声怒吼,双手紧握他覆满白霜的长剑,使尽全身力气疯狂挥舞。异鬼简直懒得理他。

    两剑相击,铜剑应声碎裂。

    尖叫声回荡在深夜树林里,罗伊斯的长剑裂成几百片碎片,碎片如同一阵针雨四散甩落。罗伊斯惨叫著跪下,伸手抢住双眼,鲜血从他指缝间汨汨流下。

    旁观的异鬼彷佛接收到了什麽讯号,这时一涌向前。一片死寂中,剑雨纷飞,这是场冷酷的屠杀。惨白的剑刀砍丝般切进环甲。威尔闭上眼睛。听见地面上远远传来它们的谈笑声,尖利一如冰针。良久,他终於鼓起勇气睁开眼睛。树下的山脊空无一人。

    月亮缓缓爬过漆黑的天幕,但他依旧留在树上,吓得连呼吸也不大敢。最後,他驱动抽筋的肌肉和冻僵的手指,爬回树下。

    罗伊斯的尸体面朝下倒卧在雪地里,一只手臂朝外伸。厚重的貂皮披风被砍得惨不忍睹。看到他命丧於此,你才会发现他原来有多年轻,不过是个大孩子罢了。

    他在几尺外找到断剑的残骸,剑身像遭雷极的树顶支离破碎。威尔弯下身,小心地环顾四周,然後才把剑捡起来。他要拿这柄断剑做为证物,盖瑞会知道该怎麽做。就算他不知道,"熊老"莫尔蒙或伊蒙学士也一定有办法。盖瑞还守著马匹等他回去麽?最好加快脚步。

    威尔起身。威玛·罗伊斯爵士站在他面前。他的华裳尽碎,容貌全毁,断剑的一块裂片反映出左眼瞳孔的一片茫然。他的右眼却是张开的,眼瞳中烧著蓝火,看著。

    断剑从威尔无力的手里落下,他闭眼默祷。优雅修长的双手拂过他两颊,然後掐住他的咽喉。这双手虽然包裹在最上等的鼹鼠皮手套理,而且满是黏稠血块,却冰冷无比。

    注解1:野人(wildings)指的是居住在绝境长城以北,不在王国法律统治之下的人。他们的首领是曼斯·雷德(ManceRayder),号称"境外之王"(King-beyond-the-Wall)。

    注解2:守夜人(TheNight'sWatch)是一支负责驻守王国最北绝境长城的部队,因身著黑衣,以防止长城外的异鬼和各种恐怖生物入侵为职志而得名。

    注解3:指现任守夜人总司令杰奥·莫尔蒙(JeorMorment),外号"熊老"(oldBear)。

    注解4:在《冰与火之歌》的世界里,四季时序完全错乱,严冬和盛夏往往可以延续十数年。因此每"一次"冬天很可能长达十数年,一个人一生能够经历的冬季和夏季次数相当少。

    注解5:学士(maester)是作者自创的词,为一身兼学者、医生、教师、顾问之职业,本书中有时亦翻作"师傅",作为较口语、较亲昵之用法。大学士(grandmaster)则亦作"国师"。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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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介绍:
它是众所周知曾有过的最好的奇幻系列。马丁用天赋写作,熟练地将复杂的情节编制到一个严酷甚至残忍的世界中去,那里完全充满了灰色角色,而非传统的黑与白。这是一副横跨大陆的巨大国际象棋游戏,棋子是君王、私生子、骑士、巫师、妇女与孩童。令该系列与众不同之处在于马丁对重要角色的刀斧趣味。这很对,在作者的套索下没有哪个人是安全的。尽管主角轮番交替,情节线却继续更为强劲。你是否厌倦了毫发无损的穿越火焰、没有淤伤地掉落百尺、以及用为另一只手挠痒痒等效的努力来抵御超人样生物的主角?那么该系列将是你的选择。全然不可预知的情节让你经历一种愉悦的体验。你还敢预知胜利者和失败者吗?如果你尚未阅读这个系列,那在这里先睹为快吧……
冰与火之歌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冰与火之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冰与火之歌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