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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荆洚晓     重启大明txt下载     重启大明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一百零五章 血腥序幕(二)

    丁一是有职业病的,几乎每个摊挡都留神观察过,无论做面条的还是卖糖葫芦的,绝对都是操持这种营生有些日子的老手了,这压根就没有一点问题,再说八品县丞先来等候王爷大驾,也没有什么不对,若说郕王早早在这里候着,倒还有些矫情了呢。

    没有什么奇怪的事,也没有什么怪异的人。

    凉茶铺隔壁的算命摊上,看似仙风鹤骨的算命先生,不经意抖起袖子,还露出光鲜道袍内里寒碜的补丁;卖果子的大嫂手上的茧子也是常年做农活磨出来的;扯着两个硕大风筝招揽生意的小贩,右手食指那道明显压痕也是常年扎风筝扯麻线的结果,一点也做不了假,再说不是专门做这营生的,这么大两个风筝要扯起来,也是不太可能的。

    但丁一就是隐隐感觉到不对。

    心悸,没错,就是这词。

    往往有这感觉,便是杀机!

    可这玩意不准啊,又不见得每回有这感觉就铁定有事发生。

    这时马已刷洗好了,十来匹马撒着欢儿摇头甩尾的, “上马,回去。”丁一想了想,还是对着胡山吩咐道。听着丁一的话,不论是胡山还是陈三那些军士,都已经习惯于服从了,马上就把鞍带重新扎实了。

    谁知道不扎还好,一扎之下,竟有两人的马肚带“啪”一声,当场断裂。

    虽然仔细看了断裂之处似乎是用得时间久了的折痕,不象是利刃切割所致,但丁一心头那悸动的惊悚感却更加强烈了,沉声道:“上马、接刀。”出得来自然不可能把滑轮弩什么的携带在身上,弩弓向来是军器,打马球带十几把弩是来刺杀藩王的么?除了风三公子那种觉得天是老大、他爹是老二。他就是老三的富二代之外,便是北直隶的江湖群豪打算和丁一谈判、缟素堂的杀手伏击丁一,也没人会携带弩弓出来,这东西一旦出事就是大事了。

    但这段时间还是鼓捣出了一些东西,比如军士们腰间的刀,柄尾的红绸扯掉了,便露出一节螺纹来,绞合上两节铁棍,便成了五尺长的长刀。只不过这螺丝不是车削出来,而是铸造之后再手工加工。若是无甲的目标自然不在话下,如果对方披重甲,那恐怕长刀柄断可能性,要比破甲的可能更高些。丁一也在刀背上带着这么一把,此时也如其他人一般绞接起来持于手中。

    那两匹马鞍肚带断了的马。军士干脆把马鞍扯下来不要,反正丁一原来预备着打马球。选的也是有点马术底子的军士。光背的马勉强也是骑着,只不过那两人没有马鞍、马蹬就不要指望挥刀劈砍了。

    十三骑朝着来路慢慢踱去,陈三身后领着三骑在前,丁一领了四骑在后,胡山带着其余三骑押在尾端,上得官道去马蹄叩击声响。凉茶铺两个小厮就奔将出来,却是说道:“贵客有事要先走么?小可替咱家主人致歉了,着实是对不起如晋先生,怕是有其他事绊事。还望见谅……”说着一些客套话语,虽然言不由衷但毕竟也是豪门的礼仪,或许背后如何不屑,当面却绝对不会如风三公子那般作派。

    丁一微笑着回了礼,其实已蓄势待发,若这两个小厮有什么异动,立时便要动手的,但对方把客套话交代完了,将手一让,却又回到凉茶铺里去,遥遥作了个揖,算做是恭送。丁一抬头张望四周,似乎又是风和日丽,难道自己多疑,无端幻想出来的杀机?

    马在向前踏进,慢慢地开始小跑起来。

    很快就到了那汤饼摊子,这时马刚刚提起速来,陈三不禁松了一口气,他是看出丁一的担忧,虽然丁一没说,但“上马、接刀”这句话,对于这些训练了这么长时间的军士来说,和预备接敌是没什么区别的。

    树叶从枝头被风吹起,从陈三眼前打着转儿飘落……

    就在此时那汤饼摊边上,原先搁在树干上的独轮车,突然滑了下来,将那用石头码起的土灶一下子撞得崩散,那锅热汤夹杂着面条腾空洒出,土灶里的灰烬、半截着火的劈柴在空中打转……

    高高飞起的沸汤一下子泼到了陈三头脸上,汤上那挂面条就着着实实地糊在他胯下马匹的马头上,骏马吃痛惨嘶和陈三被烫伤惨叫的声音交织在一起,那马发疯飞奔而去,风中留下陈三撕心裂腑的惨号。

    而陈三身后三骑慢了一步,避过了那锅汤,却被那纷纷飞掷而来燃烧着的劈柴、弥散的灰烬笼罩,一瞬间胯下座骑无不受惊失控,当场左侧的军士被发乱的马匹颠得飞了出去,远远砸落地上生死不知;另外两骑努力想控住惊马,却听丁一在后面大吼:“低头!”

    中间那军士对于服从命令极为敏感,从队列训练时就很是出色的,下意识一低头,那马奔出去七八步,斜斜倒下将他一条腿压在身下,数百乃至上千斤的重量砸下去,骨折的剧痛使得他惨叫起来,倒在仰天摔倒之际,这军士却突然觉得自己并不算倒霉。

    方才在他右侧的军士,慌乱间对丁一的话反应慢了一步,此时胯下的马匹驮着他,籍着惯向前迈了三、四步,然后那马自颈处斜斜滑落,马上骑士口中涌出血来,然后从左肩到右肋一条血线迸现,鲜血喷薄,半边身子也如那马首一般,睁大着眼斜斜滑了下去,那无头的马终于摔倒在地,马上骑士的下半身仍在鞍上,上半身已摔飞出五六步。

    那两个巨大的风筝的线挂着血,分外醒目,掠在空中。

    “杀!”已经不需要什么词汇或命令了,丁一赤红着眼大吼,手中长刀横掠斩出,卖生果的老太婆挽起两个果篮,沾着泥土的底部正正迎着刀锋,“当”一声金属相击的声音响起,丁一手上绞合起来的长刀接口经受不住力量立时崩开,那个老太婆双手虎口崩裂飞跌出去,丁一伸手向后捞着崩飞的长刀,掷了出去,正中那老太婆心口,这回她胸前却就没有果篮底那样的一层厚铁板来抵挡,长刀透体而过把她钉在地上。

    卖汤饼的老人的头颅已飞在半空,苍白的头发,枯涸的皮肤,深红发黑色的血,如一幅诡异的画,绘于这春夏之交的郊外,以刀为笔,胡山的长刀。他的马已被那些卖草料的汉子,用铡草料的铡刀斩断了前蹄,在他斩飞了那颗白发苍苍的头颅之际,他和他的马,正向前跌落,马失前蹄。如果没有意外,糖葫芦小贩那根从遍插粮葫芦的木棒中抖出的长枪,在刺穿他的马颈之后,将扎进他的胸膛,周围飞舞着被抖飞的糖葫芦,一串串,鲜红如血。

    “死!”丁一吼叫着从马上扑出,于空中扑出腰间的百炼秋水雁翎刀,越过了胡山的头顶,斩向那个手持铁枪的卖糖葫芦的小贩,那一刀斜斜斩在脸上,剧痛使得那小贩松开铁枪捂住自己的脸,但落地打了个滚的丁一,闪过开山斧一般劈落的铡刀,就将手中的百炼秋水雁翎向身后甩了出去,正中那捂着脸的小贩后背,他便如那卖果子的老太婆一般,被钉在地上,当然,他要更醒目一些,雁翎刀的柄上,血红的刀绸风中招展。

    但丁一也终于陷入了困境,三把铡刀的合击,让他显得有些狼狈,犹其是手中没有可以招架的兵刃,刚才拔出靴帮子的匕首挡了一下,立马被崩飞,此时的丁一,正赤手空拳,面对着三把铡刀,锋利的铡刀,而且是三个使铡刀的好手。

    最后面两个没有马鞍的军士,被凉茶铺里那两个小厮扑落马下,其中一个军士脚手慢了些,摔落在地时胸口已被捅了七八刀,几个创口象喷泉一样,鲜血一股股间歇地喷出,抽搐着的身体,也许过不了一会,就会失去所有温意;另一个军士反应倒是极快,在半空中双手推刀、扭腰,那将他扑下马的小厮闪避不及,从右胸到左胯被拉出长长一道血口,努力想从地上爬起来,却终于还是没有如愿。

    那张树叶终于落地,在血泊之中,轻荡着,如船。

    人命关天这此刻就是一句笑话,六个活生生的人,变成尸体,不过是一片树叶从枝头坠落的瞬间。而还有更多的生命,将消逝,或正在快速地消逝。

    十三骑,陈三马惊,身后三人,一死两重伤,锋矢基本全没;丁一、胡山失马;那两个骑着无鞍马的军士,一死一失马。

    仍在马上不过五骑,还有战斗力,不过八人。

    “先生!走啊!”胡山骑术不错,在残马落地之前已踢蹬跃起,此前堪堪落地看着丁一被三把铡刀逼住,立时仗刀扑上只望救下丁一。但身在包围之中的丁一却就皱起眉来,胡山,不是他想要的人。

    他也许忠心不二,或是悍勇敢死。

    但丁一可以确定胡山至少时至今日,不是一个好的军官。(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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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六章 血腥序幕(三)

    前面十三骑来时通过这个“墟市”,丁一很清楚,单是摆摊做生意的,就是不下二三十个档口,再加上那些零散行人,算算怕得上百人,对方不过死四个人,而自己这边只有五骑三步战,这个时候,胡山所想的,不是如何突围,而是什么“先生,走啊”,按他这么搞,大伙一定全死死在这里不可。

    胡山想干的事很简单,就是用自己的命来给丁一搏个逃命机会,按他意愿,大约是活着的七人,就这么一个个用自杀式攻击,来让丁一逃生吧!问题是丁一要逃命,将面对的不是这三个手执铡刀的对手,而是上百占据了地利的杀手。再怎么自杀式攻击,冷兵器的对阵里,全无地利的七个人,能起多大作用?

    于是丁一只能出手,他不能让胡山这么弄下去。

    出手出的不是手,而是脚。

    丁一左脚铲起一蓬沙土洒向左边的敌人,对方大吼一声在黄沙里斩出一道雪亮刀光;右边那汉子以为丁一要向左边进攻,拖着沉重铡刀向前冲出一步,却见丁一肩膀向右一闪,这汉子连忙把铡刀拦腰一扫;而丁一正对面的壮汉拖刀也向右边奔来;谁知道丁一向右一闪却没有移动脚步,只是肩膀一动之后,立刻向左边冲出三步。

    此时正是左边那汉子的铡子重重斩落地上的时候,而丁一离他不过一尺,丁一毫不留情提腿向对方膝盖铲了下去,腿部膝关节下方是极为脆弱的,对方惨叫抱着反向弯曲的腿,而快速垫步向前的丁一,一记击打在对方喉结处的后手直拳,很快就解决了他的痛苦。喉结击碎或者不会致死,但因此引起气管堵塞窒息却是致命的,死人应该不会再痛苦——至少不会用惨叫来渲泄。

    然后丁一踢起了那个被钉在地、仍在抽搐着的糖葫芦小贩的长枪,这是一把战阵所用的长枪,丁一回身没有抖什么枪花,只是向左一拔,格开对方举起的铡刀,然后一刺,正中咽喉;在对方捂住创口之前,丁一已闪电般拔出长枪。左脚向左半步,正好迎上最后一把铡刀,依然是向左一拔,一刺,正中左胸。

    铡刀失手掉落之际。那两个汉子跪倒在地,捂着丁一留给他们的永远的伤口。咽喉中枪的那位倒是死得快些。那个左胸中枪的,便这么压在胸膛,无助地任血从指缝间溢出,他望着丁一从那糖葫芦小贩背心拔出长刀,插入刀鞘,仗枪高呼。他听不到丁一呼吼什么,他至死想不明白,他明明见着丁一,一拔一刺杀了他的兄弟。他提刀而来已然防着这一招,为何依旧会死在这一拔一刺上?直至到死去,他仍无法闭上眼睛。

    这一拔一刺有个名目,就叫做“防左刺”。

    它也无什么神奇,只是丁一在特种部队时,每天都至少练上一百次,十年就近乎四十万次;而来到京师这二个来月,每一天丁一都会练上四五百次,横竖也有上万次;如果一个刺杀动作,完成按照动作要领练上数十万次,它便变得这么快速、准确、干净利落,也就变得这么神奇。

    丁一提着这柄长枪,将它从凉茶铺的老板的咽喉拔了出来,他很喜欢这把枪,硬枪,百多年后,戚继光的《纪效新书》提到的战阵之枪“凡长枪……腰硬根粗。”说的便是这样枪,而不是被后世神化的白蜡杆子,或者说白蜡杆子是属于江湖的神话——战阵之上抖什么枪花?便是千百条枪硬生生捅过来、捅过去,要的就是这种腰硬根粗的长枪,杀人的枪。

    “弃马!向我靠拢!”丁一提枪向一格,拍开一个大约是练地躺刀之类的菜贩手里的菜刀,一枪扎进他眼窝里,拔将出来枪尖还带着一个眼球,这也没什么神奇,就唤做“防下刺”,只不过也是以前练过四十万次、在这大明朝也练习过上万次的防下刺罢了。

    这个墟市各式人等装束的杀手已然逼近,马,跑不起来,没有速度的骑兵,不过是步战的肉靶,所以丁一喊令那些军士弃马,他一边呼喝一边杀人,杀了四个敌人,终于把被分割包围的七人,汇在了一起,只有七个人,还有一个骑在马上的军士,不知道是怕死还是精神崩溃,尖叫着策马狂奔而去,他很快就被那些杀手淹没,不知所踪。

    “护!”丁一冷着脸瞪着想开口的胡山,提枪又捅倒了一个对手,再一次高呼,“向前!护!”在丁一的身后,是那个被马压着一条腿的军士,那个军士脸色惨白地说道,“大人,护个球毛啊,俺孙伟认命了,就他娘死在这里吧!你们快逃吧!”

    丁一再一次挺枪向前,这一次,他挂彩了,对方用的秤砣,硕大的秤砣使的是流星锤的招法,尽管丁一在他胸口留下了致命的创口,但流星锤不是防左刺能防得了的,尤其当对方决心以命搏伤,脱手掷出时,丁一知道被那秤砣刮的的左臂,至少是伤了骨膜的,已然开始发肿了,但他扯下袍裾,缠在左臂上,依旧稳稳地握着长枪,用力一晃脑袋,甩下一块不知道是谁的皮肉,咬牙笑道:“老子没有扔下战友的习惯,向前,护!”

    胡刀默然地站在丁一的左侧,而右侧是另一人被丁一仗枪救出的军士,接着是下一个,七个人,就这么护在自己袍泽身前,面对数以百计的敌人。

    那一条腿被压在马下的孙伟,胸膛不住地起伏着,惨白的面上渐渐有个几分生气,他终于不再认命,咬着牙,奋力地挣扎,不时有一蓬蓬的血花飞溅过来,浇在他头脸上,带着生命的气息,或是他的袍泽,或是敌人的,孙伟不知道,但这方才认命的汉子,却禁不住淌下泪来,滚烫的泪水,比血更热。他知道是袍泽用命在护住他,是他那名动京师的丁大人,用自己的命在护着他这条自认低贱的贱命。

    他抹着泪,咬着牙,握紧着刀挣扎,每一次蠕动都是钻心的痛,没有人能帮他,七个人拦下近百杀手,已经左支右绌了,哪里还有人手来帮他?但他终于从马尸下拖出自己的腿,出乎他意料的,虽然痛,但勉强还能站着。

    “大人……”他哽咽着,提刀想替下丁一的位置。

    丁一伸手把他拦在身后,一把扯开破碎的衣衫,任由**的胸膛去面对刀剑:“看到左边没有?我们的兄弟!他的脚刚才动了!向前!向前!孙伟你妈逼快去把他拖过来!”他们向前,丁一腿上中了一刀,跪倒在地,同时也捅死了那个对手,然后他站了起来,一瘸一拐挺着他的枪,又向前迈了一步,“向前!”

    他们没有料到今日会于此死战,根本就没有装备,连长枪阵都结不起来;

    他们身上都有着淌血的伤,胡山有一条膀子已经提不起来,半身浴血连他自己也不知道是伤到哪里,更别提分担了大部压力的丁一,早已全身是血,不论是青色的长裤或是**的上身,都已尽是深红;

    但他们的后背没有伤;

    没有一个人背向敌人而受创,没有一个人转身而逃;

    也许他们会死,但致命的伤口,一定是在前方。

    丁一抹了一把脸上的血,喘息着说道:“胡山退,孙伟上!执行命令!”他已感觉到胡山快要支撑不下去了。但丁一不想退,也许在文官、阉党、勋贵的谋划里,他可以妥协;也许为了建立自己的人脉,他可以无下限地贴上李贤;也许……有许多的也许,但在战场之上,对丁一来说,不存在也许。

    这是他骨子里不能褪去的烙印,也许是他致命的缺点,或是优点。

    丁一持枪的右手已经开始有点抬不起来,他很清楚这种痛感不是肌酸,而是肌肉拉伤。但丁一依旧站在最前方,他便如一杆腰硬根粗的战枪,可折不可弯。

    胡山喘息拄着长刀,他没想过要面对这样的战阵,他认真地按丁一所要求的训练自己、训练新兵,心内却是以为效忠丁一才这么干的。所以一遇事危,他下意识就选择保得丁一活命,因为这样自己家小也就有个出路,他不在意豁出去这一百多斤。

    但不是这样,跟他所想完全不是一样。

    不论是丁一或是丁一平时教给他们——胡山心里很不以为然——的刺杀动作;不论是面对的敌人,还是浴血奋战的同袍。

    他没有想过会这样。

    脚边那个被孙伟拖过来的兄弟,挣扎着想爬起来,胡山单腿跪下,按着他道:“你想要什么?”

    “杀、杀贼啊……”他微弱地说道,刚才在马上如投石机的弹丸一样被掷出,终究是让他伤势惨重,他虽然振作,虽然努力,但实在不足以爬将起来。

    胡山抹了一把头脸上的血,解开皮袋喝了一口酒,然后把酒袋塞到这位同袍手里:“还能喝得了酒么?”

    “能……就是困……”

    “兄弟,慢慢喝,不要睡着。”(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七章 血腥序幕(四)

    胡山三两下剥去了自己身上的衣袍,用它抹了一把脸之后缠在左臂上持起长刀站了起来:“先生退,胡山上!”丁一并没有说什么反驳的话,而是侧身捅倒了一个对手之后,后退半步让胡山顶替自己的位置。

    这才是丁一希望看到的胡山,作为一个小队指挥官这本是他的职责,而不是丁一来充当这样的角色。丁一退下来之后并没有休息,而是在寻找着阵亡军士的装备,那些绞合起来的长刀,并且将它们一把把递到手里没有长兵的军士手中。

    于是片刻之后那近百杀手便听到胡山的嚎叫:“预备用枪!防左刺!”

    薄薄的队列,短短的队列。

    如海浪面前的堤坝一般,不能被淹没。

    有四次,那指挥杀手的头领,也就是白莲教里瘦绿愁红之中红、江湖人称红莲业火,以为不出三息,就能将丁一等人斩杀刀下;有七次,胡山觉得自己下一刻将不能呼吸了,觉得再也支撑不下去了;但每到这关头,丁一就会替下最为疲累的军士,亲自顶了上去,身上添上几伤创口,杀死几个敌人。

    胡山变了,变得疯狂,当短时间内一次次以为自己必死无疑,而又一次次在对手刀锋前活下来之后,人要么会如胡山之前的感觉一样:下一次必无幸免;要么便如胡山现在一般,觉得自己似乎是杀不死的。

    于是他用尽气力,吼出了一个极为正确的命令:“前行!冲锋!”

    七人组成的队列,放倒身前的敌人之后,开始了小跑。

    杀手不是军队。

    伤亡达到三成,不崩溃的军队足以称为精兵。

    杀手不是精兵,而单单被丁一干掉的。就不下十人,他们的损失早已超过三成。

    如果一直围着胡山他们攻击,保持这种压制性,也许再过半炷香,胡山他们就会力竭而亡。而这些不是精兵的杀手,也将取得最后胜利。

    但当胡山他们开始冲锋,战场的铁律不可抑制地生效,超过三成伤亡的队伍,不是精兵,便会崩溃。

    不单胡山他们开始疯狂。连他们的敌人也觉得这些人似乎永远也杀不死,而自己的同伴一个个不停的倒下,而现在对方居然开始反击冲锋,七个赤着上身头脸浴血的敌人,如十八层地狱的恶鬼。就这么仗刀而来!

    他们崩溃的速度如此之快,快到丁一在高呼:“弃械跪地者不杀!”都几乎没有什么人理会。杀手不是精兵。但有一点大约他们要比精兵更擅长,那么就是逃生,特别是占了地利的场景之中,一个连事先都不选好退路的杀手,不太可能被红莲业火看上,来参与这笔大生意的。

    “停止追击!”丁一看着那些杀手的遁走。喝止了胡山他们的疯狂,而在他们七个人清醒过来,混然不信自己被伏击的情况下战胜了十倍的对手时,丁一皱着眉头再一次打断了他们将要爆发出来的欢呼。“警戒哨,打扫战场。”

    一般来讲,杀手不会带上自己的钱银来杀人,但这拔杀手,无疑是极专业的,无论是卖汤饼还是扯风筝,或许这本就是他们平素掩饰身份的营生,至少在他们发动之前,就算是丁一也看不出伪装的成分。所以他们身上有宝钞也有碎银,做生意总得备着散钱。

    所以居然清出了十来两重的碎银子,还有这些杀手因地制宜,利用营生家什隐藏的武器,例如丁一手中那把糖葫芦小贩的战枪,就有三四把,至于现场遗落的各式匕首小刀之类,便更多了。

    “手中长刀接口不稳的,换成长枪。”胡山总算进入角色,安排了两个人警戒,又对其他军士如此吩咐,“把那口锅捡起来,去那边弄点水来,烧开了煮点肉吃……”这一行人战到几乎力竭,如果不吃点东西,哪里有气力走得回去?再说谁规定那些杀手不能卷土重来?

    丁一看着,却就暗暗点了点头,胡山总算有点模样。这东西再怎么训练总是虚的,单是见血也不行,得临阵阵列于前,才能见分晓。象胡山他们在长街伏击时也是见过血,但那真不算临阵,有心算无心,有骑战对步战。这回才真真是临阵,胡山身边也不是一开始就合练,手底下本身就有功夫的几个兄弟,而是一溜的新兵,这才算是练出来的精兵。

    卖汤饼的那些面粉、香料终究是没人敢碰,天知道里面有没有下了毒?这杀手的东西还真不好说。于是只能如胡山说的一样,把砸断了一只耳的铁锅洗干净了,在死去的马匹身上割了些肉,煮着吃。虽说丁一在准备出来打马球时,叫了大家带点盐,气力不济时可以兑成盐水喝,但这有下盐的肉煮好了,真的没有人想吃。

    身前一地狼籍都是散活的内脏、肠子、尸体,血虽大多渗进去土里,但那发黑的颜色却使方才那一幕历历在目,至于血腥味更不用去提弥漫在空气的那些了,单是大伙身上一块块凝结的痂,不是自己的血就是别人的血,那味道就呛了,谁吃得进锅里的肉?

    孙伟站在锅边,咬咬牙想吃点,突然向外奔了几步,狂呕出胃里一堆早餐的残食。

    这下呕吐的味儿混在血腥味里,更是教人恶心反胃。

    “这么有纪律性?”丁一找回了他的匕首,抹拭干净了走过来,笑着这么说道:“作战就餐就不用列队唱歌,赶紧动手。”说着捞起一块肉扔在笋壳上,用匕首切割起来,吃得有滋有味,“这肉炖到此时正好,不算太烂,不过马肉真糙,大伙随便弄点应付肚子吧……”他说着话,吃得也不慢,不一会竹笋壳上那块怕有斤余的肉,已吃了三分一。这场景对丁一来说真就没什么了,作为一个狙击手他试过潜伏时在更恶劣的环境下进食。

    胡山深吸了一口气压下自己的反胃感,也学着丁一捞了一块肉,咬牙吃了起来:“都他妈是苦人家的出身,过年都不见得能放量吃肉的,装什么斯文?都吃!谁他妈吃不下的,一会弄些树枝编个扫帚,把这里扫一扫……”

    这下连刚吐完的孙伟也连忙跑去捞肉吃了,得了吧,扫一扫?扫一扫这满地残肢?还不如咬牙把肉吃了!

    还真如胡山说的一样,都是穷人家的孩子,又是青壮,没那么娇贵,其实也就是心理障碍罢了。第一口吃下去之下,那一条马腿煮的一大锅肉,不一会也就吃没了。孙伟这没吃先吐的,居然提了把解腕刀,还想再去割些肉来煮。还好丁一喝止了他:“战地就餐,不能吃得过饱,八分就行了。”孙伟才作罢了。

    整理了一下,丁一冲胡山点了点头,后者便开始整队准备回城,至于这个杀局是谁布置的,该怎么了结,那是丁一考虑的事件,也是回城之后再决定的事。

    但事情往往总是不按人们的计划来进行。

    马蹄声远远的响起,胡山伏地听了,翻起身来对丁一说道:“只有一骑。”

    半晌那骑士就映入眼帘,胡山早已下令让那六个军士放下伤员,七人把握刀枪阵列于前,丁一倒是寻了几把短柄的兵刃,准备作为投掷兵器来对付骑战。但奔得近了,却是烫伤了半边脸的陈三,骑着他那同样烫伤了半边脸的马,手上的刀还滴着血,鞍间系着两个首级。

    见着丁一、胡山,陈三滚鞍下马报道:“先生、大师兄,制住这畜生时已奔出五六里地,我扯住几个路人,把身上的碎银子给了他们,让他们去金鱼胡同报信,说去了还有赏钱,想来总归有一两个人会去的……”

    丁一点了点头,这陈三倒是有脑子,没有凭着热血就冲回来。

    但似乎好消息与坏消息总是一对不离不弃的连体婴一般,只听陈三又说道:“城门口他娘的出来十数骑,胡人装束,远远看着也是朝这边来,都是携着弓,不知是敌是友。我冲回来时遇着那些杂种,砍了几个,不过只捡得两个头回来……他们似乎又和那些胡骑撞上,我不敢耽搁,只听见惨叫连连还有胡人的喊杀声……”

    这如同一记重锤砸在丁一心头。

    难道因为自己的到来,大明与瓦剌之战要提前发生了么?

    “先生!”胡山一把搀住丁一,紧张地问道,“感觉怎么样?是不是失血过多了?”

    失血过多这个词还是从丁一这里学来的,但丁一听不太对劲,怎么象在问候妇女同胞天葵期间的话一样……腰杆一用力站直了起来,摇头道:“没事,虽说以步对骑有天然劣势,但要把咱们留在这里,却也是不能!”

    “战!”、“战!”这七八人刚刚以寡敌众杀退了近百杀手,真是气势如虹,纷纷响应着丁一的话,绝无一人后退。

    丁一甩了甩脑袋,很快推翻了自己的判断,不可能,就算大明与瓦剌提前开战,那些胡人要逃窜,也应该向北,而不是向东南面这边。不过,十几骑对这七八个残兵,依旧是个问题。

    无论如何气势如虹,仗总要人去打,以步对骑本就是劣势;人少对人多更是劣势;对方携弓而来,自己这边没有远程对抗的武器,更加是劣势!(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八章 血腥序幕(五)

    丁一没有再犹豫,马上对陈三说道:“那风筝摊的绳子,你全部收起来,然后到那边树林里跟我们会合;其他人,随便扒件衣服穿上……整理着装武器!跟我来!”

    这还不是几百年后一环又一环的北京城,这郊外还是有着树林的,冬去春来虽然枝叶不茂,但对于要以步对骑的丁一来说,毫无疑问,这就是他所能利用的地利。所以他捡起那些杀手遗留的短兵,背负两把长刀,领着胡山他们奔向那片丛林。

    而陈三倒是闻弦歌知雅意,不单将卖风筝的杀手那个担子提上马背,连卖生果老太婆那把直到她死掉都没机会用上、当扁担用的钉耙,也一并的取了,翻身上马向那树林奔去,堪堪去到林边赶上丁一他们,把东西卸落,只听丁一吩咐道:“扫去足迹,弃马。”

    陈三听着心里对丁一的敬仰又便多了几分,倒不是他盲从,而是他懂马。

    刚才骑着这马往回冲杀,如果不是他骑术不错,那些杀手又是溃散之中,恐怕根本就冲不回来。马再有灵性,它终归不是人。陈三半边脸被烫伤,他可以咬牙忍着,而马头脸被烫伤,它就忍受不了。

    在奔跑之中它总是会把烫伤的脸往一边别,否则风一刮发疼它就受不了,这样总是一跑就偏;单是这样倒也罢了,而且这马要是屁股吃痛,它就跑得快,这脸是迎风的,速度一快相对的风速也就快,它一痛就慢下了,甚至不跑了,想骑着它作战。除非跟方才一样,遇着那些亡魂丧胆的溃散敌人倒还可以,否则跟自杀没区别。

    所以陈三见丁一只扫了那马一眼,就让他弃马,心里却就更佩服了。只不过他不知道丁一考虑的,却不是这个问题,而是陈三也好,这里任何一个人也好,以骑战对骑战,一对一不见得有谁能稳胜从马背上长大的对手。别说一对十数骑,何况对方还有弓。那么多这匹马除了暴露自己一行人的踪迹之外,并无其他作用。

    脱木思哈手上的弯刀斩倒了不下七八个溃散的杀手,鲜血让他找回了纵横沙场的感觉,他觉得这对自己很好。边上有伴当勒过马头过来问道:“那颜,俺们杀了这些明狗。会不会惹事?”那颜就是蒙古语里首领的意思。万户唤作土绵那颜、千户是敏罕那颜、百户是扎温那颜、十夫长是阿儿班那颜。

    甩去刀上的血滴,脱木思哈将它收回鞘中,他没有出声,只是看着自己的伴当下马去那些倒地尸身上拔出羽箭,这年头没有质量控制系统,每一枝箭重量以及箭翎都不一样。也导致飞行的轨迹不同,这也是古代箭上都会刻上自己名字的原因,方便找回来,神箭手要是不让他用自己的箭。准头绝对是大打折扣的。

    “不必担心。”他对伴当这么说道,尽管出使大明的他很清楚,草原还没准备好开战,但他不担心因此而让战争提前到来。因为他看得出来,这些被他们杀掉的人,都是溃逃的人,而且也是手上有功夫的,绝对不是平民,他们必定是被对手杀散,明人要查也是去查这些人的对头,查不到他们这些偶遇的瓦剌人身上来。他们这十几骑,不过是活动了一下筋骨过了一下手癖罢了。

    再说,难道自己还任由明狗一涌而上扯下马来么?所以脱木思哈压根就不担心如何收场。

    这时他的那些手下已经收拾停当,脱木思哈执鞭一指:“那姓风的明狗,说要送俺一份礼物,走,看看是什么东西!若不能让俺满意,他娘的风家别想在草原痛快!”那些伴当哈哈大笑,跟随着脱木思哈身后纵马而去。

    而当脱木思哈一行奔到那个踏青处,映入他们眼帘的是那个满地残肢与鲜血的墟市。没有人作呕,也没有人反胃,他们从小在草原上,就习惯了杀戮,也看惯了鲜血与死亡,何况于跟随着脱木思哈的,都是经过沙场的男儿,哪里会把这点场面放在眼里。

    然后,脱木思哈就看见了风家应承送与他的礼物。

    那个让他至今不能释怀的明狗,压他马价还让他无法反驳的家伙:丁一。

    丁一就站在树林的边缘,手里持着一把刀,身后还背负着另外一把刀。

    “你不逃?”脱木思哈饶有兴趣地问道。

    丁一摇了摇头:“你不敢杀我,正如我不会杀你,你我都担不起挑起战事的责任。”

    “俺说不过你。”脱木思哈摇了摇头,显然他不准备和丁一做言语上的纠缠,压马价时,他已有了足够的教训,“但你错了,因为你死在这里之后,俺会帮你报官,说看见你横尸当场,不知被谁所杀。动手!”

    他身后伴当纷纷取弓挂弦,拔出羽箭。

    然后脱木思哈下巴差点就掉到地上了,因为他来到大明之后,从来没有看过这样的文官!虽然丁一前些日子刚刚谋得那个县丞的官身,但对于脱木思哈来说,和他谈马价的丁一,就是明国的文官。身带双刀这倒罢了,主要是一点也不讲究官体,这边才在挂弦,也没见丁一义正辞严说上两句,就这么跑了?真跑了啊!

    “追!”脱木思哈心中对丁一的评价和恶感是愈深了,马鞭一指,便有几名伴当策马冲出,这些人真的马背上长大,走路全是罗圈腿的,那马术绝对不是开玩笑,短短几步已然提速,奔入林内之际,离丁一不过三五步。

    但一种久经沙场的危机感,却使得除了先头两骑之外,后面的瓦剌人纷纷缓下马速了,他们嗅到了一种味道,死亡的味道,这种对于危机的警觉并不只是丁一才有,长时间经历血与火洗礼的战士,或多或少都会有一点这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第六感。

    而这种感觉也的的确确救了那几骑瓦剌人。

    当先两骑在奔入林内三四步时,便如丁一那个手下一般的惨剧,人马皆被那绳子切断,只不过丁一没有那卖风筝的杀手扯风筝的本事,所以绳子是系在树与树之间幽暗之处。外面正是阳光普照,这林内幽暗的角落,足以让人忽视这绳索,在它挂上血之前。

    “啊!该死的明狗!”脱木思哈不禁怒吼,他这些手下都是打老了仗的,死亡并不可怕,对于他们来说,但不应该这么无声无息地死去啊!他走近了,拔出弯刀砍向那根绳,谁知道第一下竟没砍断,连接砍了好几下,才将那道夺去他两个手下性命的绳子砍断,拿出林外对着阳光看了,这看似麻绳的绳子,却是头发加上铁丝和牛筋编成的细绳,虽没有几百年后尼龙绳的纤细透明,但想凭双手扯断却是绝不可能。

    “下马,小心些!”脱木思哈很快从暴怒中清醒过,他很清楚愤怒只会增加己方的伤亡,这是在战场上,一出又一出生命的凋零教会他的真理,如此深刻,以至可以在一瞬间就让他警醒:对手就是希望他愤怒。

    短促有力的命令很快从脱木思哈的嘴里吐出,这些下了马的瓦剌人并没有因为下马就不堪一击,尽管支撑着他们壮硕身躯的罗圈腿显得有些可笑,但若有谁因此而放松警惕,那圈得住骏马的粗壮腿脚,绝对不会错失踹断对手骨头的机会。

    他们没有排成一列横队拉线式搜索,也没有排成一行长队依次向前。他们象一匹匹的狼,尽管没有如丁一接受过正规的训练,但多年的厮杀让他们学会如何捕猎对手,几人一组很快就展开队型。

    树林越往里走便越是幽暗,除了皮靴小心踩踏在泥土上带出的轻微声响,便只有绵长平稳的呼吸,还有鸟儿的啼叫,不论是丁一还是这些瓦剌人,都没有惊扰鸟儿的停憩……但很快在树林的西北角,便有鸟类振翅的声音传来,尽管不是夜晚,宿在枝头的鸟雀并不多,但对于有经验的猎手来说,这已经足够了。

    脱木思哈一抬手轻轻拍了拍身边伴当的肩膀,冲西北方指了指,立时那人便带着四五个手下,冲西北疾奔而去。在发现了敌踪的时候,已经不在乎暴露自己的存在,反而这种鸟兽惊飞的气势,更能带给对手精神上的压迫,先声夺人!

    至于那种夺去他们两个同伴性命的绳子,一般来说,除非真的势若奔马,速度达到那个程度,否则的话别说这个年代的绳子,就是几百年后的尼龙绳,也不至于把人切成两半吧?何况他们是要去杀人又不是赛跑,不太可能真是甩开膀子全力冲刺,所以脱木思哈丝毫不担心那种绳子能给他的手下再造成什么问题。

    他更加不怕丁一有什么后手,因为他这边还有十来人,足够应付丁一的任何后手——这不是一场专门针对他们这十几骑的杀场,对于脱木思哈这种沙场常客来说,通过那一场的残肢,他很确定这一点,那些溃散的明人和丁一,才是对头。也许丁一这边不止一个人,但谁在乎?就算丁一这边有百十人又如何?草原的男儿从不在乎人数,若是人多就赢,明国早就荡平草原各部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九章 血腥序幕(六)

    这时脱木思哈左侧那伴当失声叫了起来:“啊!”声音并不大,因为他触发了一个陷阱,但这个陷阱只是让他额上破了些皮、流了一点血,看起来可怖,其实对他的战力来说,一丁点影响都提不上。

    “那颜,你看。”手下把那个陷阱指给了脱木思哈看,而一看之下让后者哭笑不得:那是一把钉耙,木柄上绑着一把匕首,浅浅埋在土里。方才那伴当就是踩到钉耙的钉齿,于是那钉耙就直立起来,上面绑着的匕首正好刺向那伴当的额头。但可笑的是那把匕首绑着的部位不对,竟然在刺破那伴当额上的油皮之后,倒脱掉落了!

    脱木思哈忍着笑,挥了挥手示意手下加快脚步前进。

    但对于丁一或其帮手的轻视,不知不觉之中,便在这些瓦剌人心中弥漫。

    于是也就没有人注意到,当他们加快前进步伐时,最右的瓦剌人经过一颗大树,突然一只手捂着他的嘴,将其拖过树后,然后这名瓦剌人就再也没出现了。这一切都是在无声中进行,连死者临死之前蹬踢挣扎的动静都没有响起。

    直至西北角响起兵器碰撞声、喝杀声时,脱木思哈示意再派几个人过去,才发现不知不觉中,自己身边至少有三、四个人不知所踪。若是一般人,此时早已惊惶失措,但脱木思哈却能按捺下自己的怒意,示意余下的伴当调头往来路走去,便有人吹响了牛角,苍凉的声音传得极远,至少西北角那几个脱木思哈的手下,必定会听到这撤退的号令。

    脱木思哈的思路很清晰,袭击者不是鬼魂,不可能毫无声响地突左突右空前突后,掩遮声响就意味降低速度,而且他发现损失的人手,大都是在右侧。往回包抄、撤出树林的同时逼出对手,就是最好的选择。

    “唰!”破空声和脱木思哈手下惨叫声几乎同时响起,一支羽箭就正正穿透那个抱着腿惨叫的瓦剌人膝盖,然后一个身影快速在前方林间十数步处掠过,瓦剌人的箭是极快的,几乎在这一瞬间,所有的瓦剌人就she出了一箭,甚至有两个人还she了第二箭。

    这时又有人发现先前死去的同伴尸身,因为咽喉被划开流淌出的血腥味引起了他们的注意,而且尸体身上携带的弓箭都已经被拿走。脱木思哈看着那尸体,脸se开始变得yin沉“居然是个莫ri根!不要慌,就算是莫ri根,他刚才也中箭了,只要逼近了,也没什么可怕!”莫ri根就是神箭手的意思,按脱木思哈想来,对方能用陌生的箭,一箭就穿透了伴当的膝盖,应该是神箭手无疑。但就算是神箭手也同样有着一个致命的问题,那就是需要距离。

    只要按脱木思哈安排的战术,七八人包围上去,失去距离的神箭手,也只能任他们鱼肉!

    可惜的是他没有仔细去看那个死去伴当的尸体。

    否则便会发现,那划开的咽喉只是为让他们被血腥味所吸引而停留下来,以方便瞄准,其实尸体致命的原因,是在于被拗断的颈骨。

    而瓦剌人此时已经怒火攻心了,根本没有心思去注意这种细节,因为当他们去查看中箭的那身影时,却发现只是一块裹着衣服的木头,牵着一条绳子,一端系在树杈上。当对手一箭she中那个伴当膝盖之后,立刻推动木块荡了过来,看上去就象是一个弯着腰奔跑的人影。

    “唰!”脱木思哈一行人紧张地回过身来,却见一个同伴,捂着从前胸透出的箭簇,愣在那里,然后慢慢地跪倒,仆落,无声无息。脱木思哈气着大吼,“出来!明狗有种就出来!你不敢跟俺面对面地作战吗!”

    他的伴当纷纷嚎叫着,用各种粗俗的话语,希望能把这个隐藏在暗处的神箭手逼迫出来。

    丁一自然不会依从敌人的要求,而是就在他们咒骂的时候,无声无息潜向树林的西北角,方才第一箭,他想she的是对方头颅,箭一出手他发现偏了,因为这不是几百年后每一枝都同样重量、差不多一致飞行轨迹的箭,但第二箭他就没有再偏了,不论哪个箭手,都不太可能在自己箭壶里放上轻重差异极大的一壶轻箭。

    其实他可以再she一箭,结果多一名敌人再走的,第三根箭绝对会比前面两枝更为jing准。

    但丁一还是走了。

    不是出于什么战术目的,而是因为,他已开不了弓。

    至于肌肉拉伤的右手且先不提,单伤了骨膜的左小臂已经肿得不比大腿小多少了,而腰腹间几处创口、捱了一刀的左腿,在他she出第二箭的时候,很明显因为开弓用到腰腹之力,所以血痂破裂,那包裹伤口的衣物纷纷又再渗出血迹来。

    每向前爬行一步,丁一都感觉全身上下都在呻吟,这具身体只是经过了几个月的恢复训练,远远比不上那在特种部队摸爬滚打十年的身躯,不单单是肌肉的强健和协调xing,就是对疼痛的承受力,都要差了无数倍。

    终于,他接近了西北角那处喊杀声四起的所在,三个瓦剌人背靠着背,仗着弯刀跟胡山他们对抗着,树林之中长兵器很不方便,所以胡山他们手中的兵刃有些笨拙,如果不是有心算无心,把这三个瓦剌人包围起来,又仗着队列训练达成的默契,恐怕他们八个早已被杀得落花流水。

    但饶是如此,丁一也看到孙伟和胡山已无法加入战圈,倚在边上的树干上,大口的喘息着,身上似乎又多了几处创口,让他们的脸se愈加苍白和萎靡。这时围攻着那三个瓦剌人的军士里,有一把长枪被对方的弯刀一格,枪尾刚好卡在树干上,那军士一时竟拿不住,长枪脱手跌落。

    那三个瓦剌人都是沙场老客,哪里会放过这样的机会?立时唿哨一声,冲杀上去,马上便有三个军士又被砍得倒地不起。

    于是局势便变得岌岌可危了,包围者成了被包围者。

    三对三。

    除了陈三还能敌住对手,其他两个军士看上去已极疲萎,尽管杀到此时,真是有心杀贼,无力提刀。

    “唰!”、“唰!”第一箭穿透了陈三的对手胸膛,第二箭只she中另一名敌人的手臂,丁一看着陈三疯狂仗刀向前,冲着那个没受伤的敌人胸前斫了一刀,然后他就什么也不知道了,因为这两箭已经让他全身多处创口迸裂,真正血如泉喷,剧痛让人体的自我保护机制启动——他便痛得昏死过去。

    “洪爷,不是俺孬啊,俺就会那一手土遁啊,在道上接这么多生意,都是那一招办的事,您也不是不知道!”鼠头獐目的汉子,弯腰点头地,冲着座上气度昂轩的中年男子苦着脸抱怨道,“可他们还没来到我跟前,大伙他娘的就溃了!俺根本就没法出手啊!要是这俺都能出手,那不是真的成土行孙了么?”

    这中年男子却便是白莲教中,瘦绿愁红中的红:红莲业火洪仲聪。

    他喝了一口茶,冲那鼠头獐目的汉子挥手道:“坐。”

    这倒让那个汉子松了一口气,但洪仲聪的凶名,却仍使得他只敢坐上半个屁股,嘴里还不住称道:“多谢洪爷!多谢洪爷!”

    “土行孙,你把那天的事,老老实实从头到尾说一回,不许遗漏不许添油加醋,说明白了,这节便当揭过,先前给你的定金,也不要你退。”洪仲聪端起茶碗吹了吹,正眼不看那被唤做土行孙的汉子,只是说道,“如何?”

    这个名叫土行孙的,却也是江湖中成名的杀手,杀手不需要功夫多利害,只要能杀得了人就行。土行孙有个绝招,他能把自己埋在土里,三天三夜不出来,曾有几个同行专门想去坏他的事,就去他可能埋伏的地段仔细查看,结果硬没找出来,还是让他杀掉了目标。后面几个同行重新去看了现场,原来他们以为是啮鼠洞的那个地方,就是土行孙藏身之处,而那啮鼠的声音,就是土行孙吃东西时发出的声响。

    听着洪仲聪的承诺,土行孙当然不敢有什么异议:“那ri大伙都被杀溃了,那七八人**着上身,淌着不知道谁的血,就这么杀去了。大约冲了七八十步,九州风雷丁大侠就叫住了他们。洪爷,不瞒您说,当时俺要是出刀,大约能捅上一下,但要捅倒怕就不能……”

    洪仲聪听着笑了起来,土行孙手底下的功夫稀松得很,丁一那行人如此凶悍,土行孙就算能捅中一下,还真如他自己所说,不太可能捅倒对方,恐怕被砍成一滩烂肉是真的。于是洪仲聪摆了摆手:“说了不追究你没出手的事了,别废话,接着往下说。”

    “唉,那时俺倒还能出手,后面,不怕洪爷和在座诸位兄弟笑话,俺就吓得出不了手了。”土行孙此时说起,似乎还是惊魂末定,“他们杀溃了大伙,没走,洗锅的洗锅,提水的提水,煮肉吃。他娘的,他娘的!那一地的血啊!肠子、断手、尸体……还有屎,不知道是有人死时吓出来的,还是那些马拉的……总之,就那味道,他们就在那地头煮肉吃。”

    在场有不少人当ri就在现场,听着他的话,回忆起来现在都隐隐有些反胃。

    “吃啊,他们真吃啊,九州风雷丁大侠看怕吃了有二斤,他那些弟子也差不离,有个还没吃饱,提了把尖刀,说要割点人肉来尝尝!丁大侠喝止了他……列位,你们尽管笑俺,俺真的怕了,这是人么?就他娘的屠夫,也没说刚杀完猪,一地猪下水混着屎尿味的地头,就这么煮肉吃啊!别说那一地还是人!”

第一百一十章 血腥序幕(七)

    边上有人听着已脸色发绿,开口道:“土行孙,你娘的直接往下说行不?再说了,那姓丁不见得就那么利害!别他妈的一口一个九州风雷丁大侠行不?你就不嫌肉麻?要不是后面那十几个高手骑着马来,把溃散的兄弟杀了大半,大伙定下心,反卷回去,姓丁的绝对扛不住!”

    土行孙苦笑着摇了摇头:“这位爷,为了生意,乱葬岗里把自己埋起跟死人呆同一块地,俺也不止一次的事;但这次真破胆了,您以为那十几骑高手,是九州风雷丁大侠的帮手?您错了!那是仇家,来了就战!怎么打的,洪爷不许俺添油加醋,老实说在土里俺也没真见着,最后那十几骑只逃了六七人出来……好家伙,他们刚想上马逃走,四五十骑涌上来团团围了,当场射死了一双,后面还有三四百个好手步行跟上来!”

    “后面呢?”

    “后面九州风雷丁大侠……这位爷,俺知道您听着腻歪,但俺真吓着了,不太敢叫那位名讳,你多担待。丁大侠是被他徒弟抬出来的,那四五十骑个个都是胳臂能跑马的角色,当头那个是姓朱的,见了问:“先生怎么样了?大师兄你吃屎的么?先生怎么搞成这样!’,边上有个姓许的扯住他,问那大师兄到底怎么会这样?那大师兄也是被人搀出来的,听着就急得呕血,好半天才道:‘先生做掉了他们七个,伤了一个,先前和杀手做的那场留下的伤口裂开,撑不住昏过去;六师弟干掉了两个,你大师兄我真他娘没用啊!’”

    洪仲聪听着,放下茶碗坐直了起来:“什么?你说清楚!丁一还能做了七个。伤了一个?那十几骑,哪一个不是高手,就算面对其中任何两个,我也没有必胜把握,丁一被咱们突然发难,至少披创八处,他还能做掉七个、重伤一个?”

    “洪爷,您以为要不俺土行孙为何吓破胆?连那位的名讳都不敢叫了?这他娘的不是人啊!”土行孙站了起来唱了个肥诺,又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布包——想来是洪仲聪给他的定金,虽说洪仲聪应承说不用退。但他还是——搁在桌上,冲那洪仲聪抱拳道,“多谢洪爷大量,孙某人是没胆子吃这碗饭了,这些年还有点积蓄。回老家当个富家翁吧,列位爷。后会无期了!”

    洪仲聪脸色发青。手上不知不觉握紧了拳头,微微地摇着头自语:“这怎么可能?怎么可能?”过了半晌,方才镇定下来,对着在场那些个杀手说道,“诸位,这桩是洪某人筹划不周。只是方才也听得土行孙说了,这一年半载之中,我等还是收敛些,但凡沾染丁某人和他手下那些恶鬼的生意。无论银码如何,暂时都先拒了吧。”那些都是胆寒的杀手,无不连声称是。

    丁一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七天。

    侍候在床前的, 是全身上下都包裹着绷带的胡山。这七日无论别人怎么劝,他甚至以死相胁,除了拉撒之外寸步不离丁一床前。他是行家里手,比任何人都明白,丁一最后那两箭的代价。若是丁一不发那两箭,他们八人最后都死在对方刀下,应该只是时间问题——绝对撑不到许牛、朱动带人杀来的时候;而善于潜伏林间的丁一,在救援到来之前的这段时间里把自己行踪掩遮起来,应该倒是不难。

    所以他认为丁一是在用自己的命,换他们的命。

    看着丁一微微睁开了眼,胡山冲外面招呼了一声,口中却是称道:“先生,弟子对不起您啊!”这位远比现在的丁一年长的锦衣卫百户,发自内心地磕了一个响头。师徒的名份,也可以因为这个时代的习俗靠一个仪式,几条咸肉来维持的;当然,这种名份还或是听丁一使唤,而得以高升之类的等价交换来;但师徒真正的情谊,却绝对不是依靠这些。

    有就有,没有就没有。

    丁一只是微弱地说了声:“站直了……”然后便又昏了过去。

    就算他先前教了包括张懋在内所有的徒弟,如何清理创口、缝合,甚至也让他们在动物身上练过手;又通过蒸溜提纯了一些烈酒来充当酒精和消毒,规范了绷带的清洗和使用;也教会了他们三角巾的用法、心脏复苏术、人工呼吸等等常识,与及屯积了一批外伤用药。

    但他弄不出青霉素之类的抗菌药。

    而且他自己所懂的,也就是战场急救和一些几百年的急救常识罢了,并不是外科专业的医生。再传授到这个时代的弟子身上,真是还有几成只有天知道。而他身上的伤,如果是几百年的专业外科医生,在没有抗生素的情况,都会极为头痛的,别说他这些二把刀的赤脚医生徒弟。

    一切,都只能靠丁一这身躯去应对了。

    但也许是因为清创和消毒都做得比较好,而在术后发烧的阶段,朱动、许牛、魏文成、张懋几个,也马上按丁一所教的:安排了人手抹身、用冰块敷头等手段来降温——英国公府里冬天存的冰块都拉过来好几车,结果不但胡山没发烧,丁一也挺了过来。

    终于在第九日,丁一再一次醒了过来。

    确切地说,是被吵醒的。

    陈三和胡山的争执。

    很明显在场的徒弟已然分成两派,不过陈三显然是势单力薄的一方,除了九岁的张懋之外,他便没有其他的同盟者;胡山有点激动:“你说你在干什么?先生抱恙这些日子,你一直在干什么?什么训练?什么他娘的训练?先生豁出命来救了咱几个,你还有良心么?”

    “俺老朱也没想到你陈三会是这等人,呸!”朱动也很激动,虽然他没有骂什么粗口,但其实比起胡山的言辞,还要更诛心一些,“大伙阵列于前时,你陈三的就惊马了!等先生领着兄弟们血战决了胜负,你就跑回来了,真巧啊!现在先生一倒下,你除了每天早上来叩个头,就整天在过官瘾,陈小旗,师兄弟几个谁不比你官阶大?你是不是还得见礼啊?”

    魏文成冷冷地嘲讽着:“当初就不该把这厮挑上,这小人乍富,一个锦衣卫小旗就让他分不清东南西北了!陈三,你得明白,除了老七之外,先生就是遮在咱们头上的那片云!你有多蠢?整天摆弄那些新来的军士,顶什么用?”刑大合也在边上帮腔嘲讽着陈三。

    许牛算是中立,一直在劝着胡山三个:“行了,别吵!万事等先生醒了再说,陈三,你也闭嘴。”

    但他叫得住陈三,却叫不住那九岁的张懋:“别他娘的摆谱行不?有理说理成不?小爷就觉得老六在理!不用瞪我,小爷还怕你瞪啊?先生在我当你是三师兄,先生要有啥事,你说小爷我当你是啥?”

    每天早上来叩个头,然后去忙训练?新来的军士?

    丁一有点弄不清状况,开口道:“都闭嘴。”

    “先生醒了!”、“快请师母他们过来!”、“小师母也快去请过来啊!”、“快去报给那颗管事,让他去内务府给督公报个信!”乱七杂八的,一屋子人忙得不亦说乎。

    “都停下。”丁一想伸手去捏趴在床边的张懋的脸,但却发现两只手根本抬不起来,连手指头动弹都觉酸痛。

    倒是张懋有眼色,小公爷跳上椅子振臂高呼:“都他娘的停住!一步也不准动!一句话也不许说!谁想跟小爷过不去,就试试看!”好了,有哪个仆人婢女想跟英国公的独苗、未来铁定的公爷过不去?答案是没有,所以那慌乱总算是消停了。

    “胡山,从我昏过去说起,废话别提,我没什么精神。”丁一对着两眼含泪的胡山说道。

    其实事情说来也不复杂。

    那些瓦剌人,在得不到西北角同伴的牛角呼应声之后,又等了一会连喊杀声也消弥了,他们便怕了,因为算上从一开始到西北角没呼应的那三个瓦剌人,死伤就超过三分之一了。草原的士兵悍勇不假,但他们的纪律性也是出奇的差,他们马上就选择了撤退。

    然后还没逃离就被许牛和朱动带着那三十骑包围了,接着小公爷张懋向家里要的那三百好手也已赶到,脱木思哈那几人是插翅难飞的了。

    说起溃散,其实如果不是丁一那两箭,陈三他们的溃散,也就是多几息少几息的事。

    这也是丁一为什么要拼命开弓的原因,那个时候,他们已经减员三分之左右,而在丁一发箭之前,又被砍倒几个,形成三对三的局面,丁一十分清楚,下一秒就是溃逃,然后胡山、孙伟这种伤员,马上就沦为刀下鬼,其他几个本来还在支撑的,包括陈三在内,绝对一个也活不下去。

    “当时弟子也支撑不住,老三想把那几个胡狗都活埋了。”胡山咬牙切齿地瞪着陈三说道,“老六却骗他说,先生答应放过那领头的胡狗!只能把其他胡狗弄死,那领头的弄不得!我醒来一再地想,记得先生并没有这么说过……”(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一章 血腥序幕(八)

    “这节不提,接着说。”丁一打断了胡山。

    接下去就更简单,回得府来自然就派人去请跌打良医,他们六人加上刘铁,就按丁一所教的,清创、缝合、包扎等等。而王振要还不知道这事,厂卫也就是吃干饭的了。王振一过来就暴怒,本来已气到要把胡山杀了的,他是百户,又是他领人跟着丁一出去的,板子不打他头,打谁头上?

    “老六,虽说你救了我一命,但我绝不感激你!”胡山冲着陈三斩钉截铁地说道。

    只因当时陈三开口进言,说胡山披创十数处,丁一也没有死,杀胡山不是很妥当;再就是恐怕对于缝合伤口之后该怎么处理,胡山跟了丁一这么久,可能也会有学到一些本领,现在杀他,对丁一的康复也是不利的。

    而陈三提议,那个在丁一命令弃马时,精神崩溃突然独自逃跑,最后又被杀手们拖下马来弄死的军士应该处置:“当诛其族!你陈三怎么吐得出这四个字啊!你他娘的是用一族人的命来换我一条命啊!”

    “行了,废话那么多?”丁一皱起眉头,喘息了好一阵,才对胡山说道,“你闭嘴,让陈三接着说。”

    “厂公说得把大师兄这个百户人手补全到一百一十二人,弟子便进言,最好是按先生择兵之法来填补兵员,否则良莠不齐,反倒不美。厂公便让那上回跟先生一起去的颗管事,陪弟子去选兵员,补足一百一十二员。新补进入的人手,择兵时弟子已说得明白,若临阵而逃,诛族。”后院连着后花园那么大。都相当几百年的大型社区了,百来人倒是不会有问题。陈三倒是说得简洁,也算条理分明,“已开始队列训练四日,但几位师兄都不肯再去主持训练,弟子和上次来的那些兄弟,又只是半桶水,现时训得不成模样……”他说着,声音渐渐低了下去,连脑袋也垂下了。

    丁一闭上眼睛。没有想到,倒是发现了一个人才,这绝对是人才啊!

    “胡山,从现在起,你们五个从现在起。就去训练那些新来的士卒,听到没有?陈三和张懋留下来照顾我。我又没死。你守在这里干什么?滚!等我起得了身。要是那些兄弟训练得不行,我保证你会舒服得欲仙欲死。”最后一句自然是反话,胡山几个自然听得明白,连忙站直了应下。

    丁一说了这么一长串话,有些喘不过气来,停了许久。才轻声说:“老六去找那颗管事,告诉他,我没事;老七去跟你们师母说一声。”待得陈三和张懋出去了,丁一又示意让仆人们离开。长叹了一口气,却对胡山五人说道,“当诛其族,却是对的。”

    这个时代就是这样。

    除非有绝对的力量可以改变规则,否则只能遵从规则。

    临阵弃主将而逃,胡山这里不找他家人的事,逃不了是命,逃得了就可以活;

    临阵弃主将而逃,在别人那里,必是连坐的,甚至在陈三那里,诛族;

    两军相对,哪一边逃兵更少些?

    这是一个不需要回答的答案。

    当然,如果丁一有一块地盘,如同苏区一样,通过各种文宣手段,来养自己根据地的民风,便如几百年后的“拥红”一样,能让百姓明白为何而战、为谁而战,那谁再弄这种连坐诛族,就是谁傻冒了。

    丁一没有地盘,没有这制订规则的能力,现时所能做的,就是遵从规则。

    “先生,小师母让师母锁起来了!”丁一说完刚想闭上眼养养神,胡山却又抛出一个让丁一惊愕的消息来了。

    区区九天,已经有很多事,在不知不觉中发生。

    天然呆让柳依依锁起来的原因很简单,她要去找那瓦剌使节脱木思哈单挑,帖子都写好了,无论怎么劝也听不下,翻来复来就是一句话:“那胡狗不讲江湖规矩,伤了师兄,若不上门讨回公道,江湖之中我丁家如何立足!”后面闹到苏欸也听说了,结果瓦剌人对上爱国属性;热血对上脱木思哈以众敌寡;在大明京郊杀人对上愤青属性,于是这爱国热血杀人狂愤青居然提议由他去把那个脱木思哈杀了。

    不过也被天然呆拒绝了:“苏侠您不是丁家的人,出不得这个头,若我此去技不如人死于刀,苏大侠再因朋友之义来出头吧!”死活就是要去找那脱木思哈单挑,最好无法,请了英国公和王振一起来说她,才把她劝住,结果两个长辈一走,她又收拾刀弩准备偷溜,柳依依实在无法,只能把她锁将起来了。

    丁一听着,真不知道是哭好还是笑好。

    江湖中,江湖中,大约天然呆的价值观,就是以江湖中这三个字来作为基准吧?那养大她的师傅,到底是怎么给她洗脑的啊……

    丁家要在江湖中立足个屁么?

    便是半年后王振倒了,丁一也是八品的官身,除非和马顺一样,被那些文官在朝堂上活活打死,否则的话要动丁某人也得公文在吏部、刑部等等各个衙门来回转上好一阵吧?跟那江湖大盗验明正身秋后问斩那都不是一回事;若说现在,怎么也是王振的世侄、小公爷的老师、当朝首辅的阴谋合伙人、名满京师的汉人后裔丁如晋,说粗俗些的话,怎么也是搭通天地线的人,为什么要去想如何在江湖立足?

    “陈三是个人才。”丁一想了良久,没有接着话茬说天然呆的事,而是对着胡山几个人说道:“我若死了,你们师母总也要活吧?忠叔总要回来吧?如玉和雪凝呢?你们的家人呢?顾着你们是当师兄的,我不会当着小六、小七削你们面子,但下去以后,自己好好想想,为何王世叔会当场许陈三充任小旗?其实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他阻止了你们杀脱木思哈那厮。下去吧。把兵练好。”

    陈三这一点把握得很准,丁一虽然没有说过不能杀脱木思哈,但是在林外丁一说过:“你不敢杀我,正如我不会杀你,你我都担不起挑起战事的责任。”所谓诗向会者吟,陈三在林内听着这话,胡山几个也同样听着这话,但陈三就听进去,在那种生死相搏热血沸腾的时候,他听了进去。这绝对就是天赋。

    天然呆和柳依依很快就到了,胡山他们被使去练兵,丁一却又对张懋:“老七,你这年纪,放在普通人家里。还是小孩;要是脑子不太好使的,搞不好还在玩撒尿和泥……”

    “先生!我可不是小孩!” 张懋听着可就不满意了。嘟着嘴道。“那时出早操,你不说过我不是小孩了么?现在又反悔了?”

    “好,你勉强算是少年,对么?”丁一挤出一丝笑来,倒是让张懋使劲点起头来,只听丁一又对他说道。“欲言国之老少,请先言人之老少。老年人常思既往,少年人常思将来!大明之希望,在于少年哉!”他又再次无耻当了文抄公。开始剽窃少年中国说,不过这几句听着,极对张懋胃口,真是连眼睛都亮了起来。

    “我能相信你吗?”丁一这么问道。

    张懋拍打着胸膛:“自然!一诺千金重!”

    “好,你领着这些仆役、奴婢到外面守着,三十步内不得有人进入,记住,就是你父亲来了、王振来了……”

    “便是皇帝爷爷来了,弟子也能赖地耍泼,拦他个一时半会!” 张懋看来真是和丁一颇有相似的天赋,难得把赖地耍泼也说得如此雄纠纠、气昂昂。

    “用肉末、面粉,加上鸡蛋和调料,一并炒成粉末状干粮,能保存很长时间;从京师到大同、宣府、土木堡沿线,五十里设一个隐藏地点——按一人一天二两的份量,打包成二斤的一盒,加上两皮袋的水,每处备百份,为防变质,三十天一换。”丁一看着张懋出去,径直就这么对柳依依说道,“绝对不能有误,能做到么?”炒面一天只能吃一两多,吃多会胀死,这是几百年的那支军队,用性命证明的道理;而不加入鸡蛋的话,会夜盲。

    柳依依没有马上回答,竟是从袖管里掏出一个巴掌大的算盘,拔动了一阵,点头道:“算到今年年底,连上看护人手,也不过几百两银子,没有问题。”自从进账二十万两银子,柳依依也没以前那么抠门了。

    “马上去弄,若是可以,把藏匿点再多设一些。师妹留下。”丁一说罢,闭上了眼睛。

    “师妹。”

    “师兄。”天然呆下意识地应着,尽管已是夫妻,但似乎不论是丁一还是天然呆,都习惯于这样称呼彼此。

    丁一有些无奈地看着萧香莲那姣好的小脸,长叹了一声对她说道:“我们不再是江湖中人了,你可明白这一点?或者说,我们从来就不是江湖中人,你要学会把眼光放远一些,不要老是以江湖人的眼光,来看待事物,可明白么?”

    “不明白。”她回答得是干脆,而更让丁一没有想到的是,她也有自己的一套逻辑,“若不是根在江湖,师兄与我,如何得以相识?我师父是江湖中人,我过世的公公也是江湖中人,师兄与我,又如何不是江湖人?师兄难道忘记了,正是公公当年就是江湖中叱咤风云的豪侠,才结识得王叔公这样的人物,才有师兄如今在京师的势头,你我的根,便是江湖!”(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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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来兴许很傻,但总有一些热血,几分痴狂!

第一百一十二章 血腥序幕(九)

    丁一被她说得有点口瞪目呆,没有想到,迷迷糊糊总是慢一拍的萧香莲,竟也有如此言辞锋利的时候。但天然呆却还没有说完:“不论师兄你当了什么官,有了什么名,你终归就是江湖人,否则的话,当官的感觉不对的时候,不是应该让手下护着,仓皇而逃去找官府庇护么?那时你们明明有马的,为何还要从原路回来?而不是沿着官道一路向南,找个卫所寻几百兵卒护卫?只因你是江湖人,你的刀还利,你的血还热!”

    没等丁一从被震撼的状态里清醒过来,只听她又说道:“生不怕京兆尹,死不畏阎罗王!便是我辈行侠江湖,立身做人的骨气!”

    “你师父生前教你的吧?”丁一无奈地问道。

    “师兄怎么知道?”天然呆眨着她好看的大眼睛,惊讶地反问。

    丁一苦笑起来,能不知道么?想来就是她师父某个要退出江湖的朋友去拜访,萧香莲的师父便说了这么一席话,她便这么记下来的,真的几乎没有第二种可能了:“你师父读书太少,被人骗了,身为豪侠,应该是‘生为上柱国,死做阎罗王。’才对。”

    天然呆想了想:“嗯,好象还有一句噢,‘斯亦足矣’,隋朝韩擒虎说的!师父有教过我背啊,我记性很好的,是不是啊师兄?”看来她那师父倒是真有读过书的,只是丁一提这句的重点,根本不在这里好不好!

    丁一真不知道做什么表情才好,只能苦笑着道:“对、对,师妹的记性是绝好的。总之,最开始呢,当豪侠。嗯,江湖人,是得生为上柱国的,你要当不了上柱国,出门都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啊……你别不信,师兄会骗你么?唐代,风尘三侠知道吧?虬髯客后来当了扶余国主;李靖就不用说了吧?卫国公!大侠就得这样啊,后面那些江湖人就懒了,才改成什么不怕京兆尹,那都骗人的。你要当得上柱国、卫国公、国主,那得实打实的吧?他们当不上,就在哪说什么不怕,骗鬼去吧!”

    萧香莲听着立时就迷糊了,若用几百年后的话说。三观被颠覆了:“真的么?”因为风尘三侠她知道,韩擒虎那话她师父也的确教过她。她清楚不是丁一在胡诌。所以就混乱了——当不了上柱国的豪侠算不上好的江湖人么?

    “当然了,师兄现在忙乎的,是怎么当上柱国,你别去理会那些没本事又没能耐的家伙,他们算什么江湖人?你看英国公张辅吧,年轻时是大侠对吧?那不就是了。人不就当上英国公了么?勤奋上进的江湖人都得这样,明白了吧?”

    天然呆似懂非懂点了点头。

    “记得,以后别再去跟人单挑了,别理那什么江湖事……你要闲着没事。看看领些人,学学缝合伤口什么,帮师兄当个上柱国,那才叫江湖人,好不?”丁一勉力抬起手来,轻轻捏了捏她的脸蛋。

    “好啊!”天然呆听着有事给她做,立时又高兴起来,大约把护理伤员当成一个如同放风筝的游戏吧。

    总算把天然呆连哄带骗劝住了,丁一便将张懋叫了进来,让他找只兔子之类的,给萧香莲教授一下如何处理创口,谁知道天然呆倒是给了他一个惊喜:“不用啊!师兄教他们那会,我在边上看了,我自己找了两只鹅练了几次就会了啊。”说罢还指着丁一的胸腹之间,“那天师兄被抬回来,那条缝得歪歪扭扭的,就是他们干的,我看不下去,叫他们走开我来,师兄你其他的伤口,都是我缝的!针脚整齐得很,别看我针线活不行,缝伤口却是拿手!”

    想来也是对的,天然呆记忆力极好这点倒是先前就有例证,别看她老是慢一拍,但说过什么话,她听过就能记得死死的,比如去容城找丁一拿主意,想来也是她师父随口一句吧?她就能记得真切。

    不过接着张懋就有点慌了,他虽说九岁,却又不呆,此时天然呆扯着他手,右手拔出分水刺:“小七,你先生看着信不过我,不过给你划道口子,师母现缝给他看!”

    “先生!你身上的伤口真是师母缝的啊!师母,你怎么不往自己手上划一道?” 张懋慌忙叫起来。

    “会痛噢。”

    “我也会痛啊师母!”

    “反正又不是我痛。”

    丁一只觉得要哭起来,不过想想这媳妇也就十几岁,也只好开口道:“好了,师妹别逗小七了,你没事就去把你院子里那些侍女教一教吧,女人总比男的手巧……”末了丁一算是怕了,又加了一句,“不许在人身上练手!”

    伤筋动骨一百天,何况于在大明朝没有抗生素的环境下,丁一的伤势不太可能好得很快。

    自从丁一第九日醒来之后,王振十日里便过来看了好几回,对于身居高位的王振来说,算是极为关爱和难得的了,总是安慰丁一好好养伤,并且告诉丁一已查出那些杀手是白莲教安排的,已捉到几个舌头,不日定能揪出幕后主使,活剐了给丁一报仇。

    而李贤倒是一来就骂丁一:“哪有你这般傻的?郕王邀你去打马球?是他疯了还是你疯了?你不会找人查下请帖上的印信么?你就是看不懂,不会去你世叔那里借个人来看?明天收个帖子说邀你去关外狩猎,你是不是也就跟上三五伴当去了?三弟啊!你也不小了!”

    丁一被他骂着,却有一股暖流在心头。

    只因李贤当日听着消息,立马赶到丁宅,丁一被抬回来之后,李贤担心还有凶徒晚上来袭击这宅院,便坐镇丁宅没有回家,一连守了三天看着没事了才回去的。他这是真把丁一当成自己兄弟才会这么当面直斥的。

    对于穿越前也是在孤儿院长大的丁一,真的感觉到这种难得的兄弟之间的关怀,卧在床前,便觉眼眶有着湿意,哽咽道:“大兄教训得是,小弟以后必定不会这样鲁莽了,却教大兄和娘担心了……”李家老太太也是过来看了好几回的,每次都把她哄得开心的丁一,老人是真把他当儿子对侍的。

    这种真真实实的亲情,极是触动丁一内心最柔软的所在,让他的心,便温暖起来。

    至于那些江湖豪雄上门来拜的恭维,丁一却倒就显得从容得多,甚至还能有脸模仿起首辅大人那种意味深长的微笑来:“是吗?嗯,谬赞了。”、“见谅,实在乏了。”、“铁儿,替为师送一送。”、“好,有心了。”……

    而被陈三按跪在丁一床前的风三少爷,披头散发双眼血红,哈哈大笑道:“丁某人!算你命大,这次居然还没弄死你!要杀就杀了,本少爷敢做敢当,不过便是一个死字,爷在黄泉路上等着你!”

    “痴儿,少说两句吧。”同样被胡山按跪在地上的风老太爷,却要比风三少爷冷静多了,老爷子摇头道,“当日我就说了,你若不肯一辈子老实当狗,便不如死了好,还落个全尸,你偏偏不信为父的话……”

    “老头你是白痴么?”风闲双目尽赤,对着父亲喝骂道,“他是连我那怀了身子的小妾,都不肯松口让她活啊!反正都是个死,没弄死他算我没运气,要是搞死了这厮,不就是有了活路么?”

    风老太爷轻轻摇了摇头,不再跟他这个儿子说话,而是对着病床上的丁一说道:“如晋少爷,到这个份上,看在同是乡里的份上,老头子只求先死,还请如晋少爷恩准。”说罢那苍白脑袋就往地上磕了下去。

    丁一微笑着问道:“您不再等等看?指不准还有转机呢?”

    “如晋少爷,小老儿唯一做过对不起您的事,就是存了给这蠢货收拾手尾的心,付了那‘破萼初惊一点红’的钱银。十数年来,无论丁大侠在与不在,不敢有冒犯丁家之处,还望如晋少爷垂怜。”这人老成精的风老爷子,很清楚将要到来的清算,人生最为悲惨的,莫过于看着自己的儿孙,一个个死在自己眼前。

    而偏偏他还不敢自杀。

    不让丁一解了仇,他知道自己的家人,必定会受到惨绝人伦的折磨。

    “好,您先走吧。”丁一冲着那白发苍苍的风老太爷点了点头。

    风老太爷惨然一笑,又给丁一磕了三个响头,抬起头,嘴角有血迹淌出,染红了他的胡须,却是不知道用什么手段吞下了预备好的毒药,过了几息立时仆倒在地,胡山仔细看了,却对丁一说道:“先生,是毒箭木,也就是剪刀树。”锦衣卫出身这点见识倒还是有的。

    丁一挥手示意抬了出去,却向痛哭流泪的风闲说道:“这仅仅是个开始。”

    他已经厌烦这样的事情了,也不想把心思浪费在应付刺杀的事情上。

    随着被张懋和许牛押进来的,是几个女人,风三公子开始还神色自若,这些侍妾活不了,这已是他意料当中的事,但当看到第三个女人走进来,他不禁垂泪嚎叫着:“不要啊!”因为这是他以为花尽心思隐藏起来也就是有身孕的那个侍妾。(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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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三章 血腥序幕(十)

    而不仅仅只是这样,随着进的几个女人,更让风三公子痛哭涕流以头抢地,因为是他二哥的两个小妾还有他大嫂。陈三在边上冷笑着道:“你以为跟你二哥的小妾和你大哥老婆私通的事,瞒得过天下人么?”

    “跟你有关系的女人,都在这里了。”丁一轻轻地咳了起,他的伤势虽在慢慢好转,但一时半会也不太可能就痊愈,“你知道丁某从来不对你说谎,不是我诚实,而是不屑这么做,我从来不觉得有骗你的必要。如果,有一个女人,愿意为你去死,我不杀你。”

    风闲的眼睛却便亮了起来,但随即又黯淡下去:“哼!丁如晋你别跟我来这套,你不杀我,你的手下杀我,又有什么分别?”

    “你总把自己看得太高。”丁一微微地摇了摇头,对他说道,“我说不杀你,便不杀你,我的手下、家人、朋友也不会主动去杀你,当然,你这少爷必定是当不成了,若是因为生活劳作过度累死、和人口角被打死之类,便是你自找的,不关我事。”

    说到这里,丁一便扫了一眼那六个女人,风三公子看来审美倒是跟得上大明潮流的,不论他那三个小妾,还是他二哥的小妾还是他大嫂,在这个年代倒也算得上美人,特别他大嫂虽然三十出头了,但那鹅蛋脸上一对丹凤眼,却如真如同会说话一般,所谓风韵犹存不过如是。

    “有没有人愿意替他一死的?”丁一冲着那六个女人问道。

    却是他大嫂第一个开口,还没出声先落下泪来:“这位爷,您把风家的三个畜生全切碎了,小妇也不为他们落一滴泪!俺本和村头的铁匠儿子阿雄兄是有婚约的,谁知被他那畜生大哥强抢过来的,他们上门抢人时。俺哥去分辨,还被打得落下个吐血症,到现在二十年了,干不得重活……”说着泣不成声,“这畜生撞见俺送药回娘家,便说俺偷了风家的钱物去接济娘家,那是小妇人平时节省下来的月例银子,这畜生却不讲理,硬说若不从了他,就要去俺家里索回钱银。可怜我那大哥等着钱救命,俺实在是没有办法啊……”

    至于他二哥的两个小妾,吓得只在地上叩头,说是贪图风闲年少风流,才会他有了露水姻缘。哪里肯为他去死?倒是他那三个小妾里,有一个咬着牙道:“妾这几年也跟着享了不少福。今日便报了风家这恩情。来生两不相欠!”却是当年她父母双亡,无力丧葬只好插标卖身,是风闲帮她出了那笔银子。

    其他两个小妾,包括那个有了身孕的,都默不出声。

    丁一看着点了点头对风三公子说道:“好,我不杀你。”却对那个甘愿代他去死的小妾说道。“敢问如何称呼?”

    “娘家姓黄。”

    “风黄氏,如今你这性命便是我的,我教你死,你方才能死。不然的话,替他去死这一说,却就不成了,你可明白么?”

    那被唤作风黄氏的侍妾点了点头,眼中却真的全无半点惧意,丁一看着,不禁称奇。

    但此时却由不得他心软,丁一看着那六个女子,对她们说道:“见谅,请宽衣。”

    风二那两个侍妾听着,脸上竟露出晕红,眼中春意流动,不等丁一再说什么,已开始宽衣解带;风家大嫂一脸的惊恐,但她本不是什么有胆子的人,泪水不住淌下,颤抖着的手还摸向衣带。

    至于风闲那三个侍妾,风黄氏倒是刚烈:“不外一死而已,大官人折辱小妇人,又算什么本事?但求一杯毒酒或是三尺白绫!”丁一轻轻摇了摇头,望了风闲一眼,又望了她一眼,意思很简单:你若是死,我便杀了风闲。

    这时风二的两个侍妾倒是将衣物褪尽了,只余肚兜,却是骨肉均称,曲线玲珑,看得胡山与陈三都禁不住吞了一口唾液;风家大嫂解了半天,连外衣都没解下来;倒是风黄氏,三两下就把衣物解下了也只余个肚兜,倒是腰若杨柳,个子不高,比例却是极佳,显得一对**极为修长笔直,她望着丁一,眼中极平静,无悲鸣,无不平,无仇怨。

    风三那另外两个侍妾,却只在那里哭着,丁一看着她们,淡然道:“动手。”许牛抢了过去,往那两个颈上一掌砸了下,两人立时昏倒当场,许牛一手一个倒拖了出去。

    这时风家大嫂也把衣裳脱下只余着肚兜,她不知道那两人只是被砸昏,以为那两个活生生的人被这么被杀死,吓得尖叫起来,两腿之间“滴滴答答”之声不绝,却是吓到失禁。

    丁一只觉得自己的心很痛,这么做根本就是违反他自己的道德观与是非观的,但他实在不得不这么干,尤其在他有能力这么干的时候:“全脱了吧。”看着四个女子把肚兜也解下,丁一方才向张懋示意,后者便奔了出去,端了一个托盘进来,丁一对这四个女子说道:“见谅,丁某也是不得已,只是实在不想留下祸根,不想十几年后有人跳出来为父报仇。但今日之事,丁某心中是有愧疚的,小七,跟她们说清楚。”

    张懋将那托盘搁在桌上,却对那四个女子说道:“小爷也不瞒你们,这是红花、麝香等物煎成的打胎药,先生说得跟你们说清楚,一旦喝将下去,如果怀了身子,就会堕胎的……先生说这种打胎药如果有身子,那是对身体很不好的,可能会死,不死的话以后生小孩大约也是不好的!你们得先清楚这一点。但若没身子,却也就没啥事吧,总之喝完在这里呆上六个时辰,你们就可以走了。”

    有身子六个时辰也该堕胎了。这也是丁一叫她们脱光衣物的原因,他防着这些女人里有会戏法的,一会不知道把药倒在哪里去了。而且如果流产,丁一也要清清楚楚看着了解了这祸根。

    张懋年纪虽小,却真如史书上所记载的,是极为好色的色胚,端着一碗药走到那风家大嫂身边,看着她因为害怕而不住颤抖的硕大胸怀,竟往那上面吮了一口,还意由未尽地赞了一句:“真真好葡萄!”

    走到风二的两个侍妾那里,把药一递,上下一打量,又接上一句:“童山皆不毛!”那两个侍妾倒是搔头弄首的,把药喝尽了,却还把身子往张懋身上凑去,又伸出白花花的腿在张懋腿上摩擦,谁知这小公爷却便不喜了,当即左右开弓一个扇了一个巴掌,“到底是小爷吃你们豆腐,还是你们吃小爷豆腐?滚开!”

    说着张懋便端着最后一碗药走到风黄氏身前,还没开口却就听丁一说道:“小七,守礼。”事虽做到绝,但丁一对这刚烈女子,却是保持着发自内心的敬重。卖身葬父、以命报恩、赴死如归,这世间多少男儿,远远比不上这女子?虽然不得已折辱于她,但实在不愿张懋再以轻薄言辞来轻贱这风黄氏。

    “娘子,请。” 张懋倒也是聪明,一听便知道丁一的意思,把药端到面前,却斜过眼去不去直视身前这女子。

    六个时辰很快便过去,麝香这种东西,有孕在身的自然便会流产,红花也是一样,但如果没有身子,倒也不会有什么事,看着这四人无什么异状,丁一吐出一口气对她们道:“得罪了,请便衣吧。”

    之后便吩咐许牛带她们去支了每人十两银子,让她们各自去了。

    只是那风黄氏却仍站在那里,没有随着那三人千恩万谢,也没有死里逃生的惊喜,却是对丁一说道:“大官人,取了命去便是。”

    “我杀不了你,你自去吧,风闲我不会杀他,但他的下场不见得比死掉好多少。若你日后要来为他报仇,我也认了……”丁一苦笑着,摇头道,“我的刀虽利,却杀不了你这样有情有义的刚烈女子。”风闲请到白莲教的杀手,白莲教是什么?终明一代都在造反啊,丁一放过他,大明朝里不管文武勋贵还是厂卫,都不会放过他,下场能好到哪里去?

    风黄氏淡然一笑,走到风闲跟前行了一礼:“你的恩,我已报尽了,自此便是路人。话说这些年劝你多次,为富不仁、霸取巧夺也就罢了,别做那些丧尽天良的事,换了你不尽的打骂……你若活得比死还惨,倒真是苍天有眼。”说罢从容而去。

    听许牛回来禀报,这风黄氏并没有如其他三个妇人一般,领了丁一所赐的银子。她说自己有手有脚,自然能活下去。

    丁一不禁摇头,这世间,却还总是有一些事,一些人,使人感概,使得人听着便不得不叹服的气节。

    “办事吧。”丁一对胡山这么轻声说道,便疲累地闭上了双眼。

    风闲被拖了出去,扔回锦衣狱里,当夜便在他面前,风家男丁三十余口包括他那两个侍妾,一个个尽数死在他面前。至于风闲本人,被施了刖刑,也就是削去膝盖骨,扔到倚红楼里,据说喜好男风的客人,却是爱极他生得俊俏又是细皮白肉,倒是颇多回头客。(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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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 血腥序幕(十一)

    丁一这身躯毕竟处于十八、九岁的时节,又出了胸中一口恶气,心情也略为好了些,将养了数日,渐渐便能坐起身来了,训练士兵此刻自然也只能放手让胡山他们去操持,于是萧香莲便高兴起来,几乎一整天都腻在丁一跟前陪他说话,丁一再不会哄女人,也是一肚子的段子,不时抛几个出来,也逗得天然呆狂笑不止。

    只不过有点诡异的是往往丁一说了一个段子,她“哦,这样啊”,然后过了半炷香,突然自己笑得乐不可支,丁一是知道她禀性的,她是过了半天才反应过来想通了笑点,便伸手去挠她下巴,天然呆便会大叫道:“哼,秀才郎,本女侠怕伤着你!”躲着他的手,往丁一怀里钻了进去。

    他拍了拍天然呆的脸:“女侠,饶过本秀才一命可好?”天然呆抬起头,大眼睛一眨一眨,望着丁一,尽是疑惑。丁一低声地说道,“女侠,你的凶器压到本秀才的伤口了,虽然爽,但也有点痛。”

    “凶器?没有啊!”天然呆跳了起来,上下摸索着,嘴里还说道,“分水刺我放在房里没带过来啊,哪有?哪有?”

    丁一禁不住无声笑了起来,却对门外叫了一声:“人来。”

    两个丫环走了进来,冲丁一行了礼。

    “跟刘铁说,叫张懋过来。”

    那丫环应了,自去知会刘铁不提。

    天然呆这时才想通,小脸通红对丁一说道:“师兄,我不是故意的……”

    丁一拉着她的手,将她轻轻拢在怀里,看着依偎在怀里的天然呆,这就是幸福。稳稳的幸福。

    只可惜,在这正统十四年,丁一却无法享受这平淡而朴实的幸福。

    “你先去玩,我得跟小七说点事。”他不得不对萧香莲如此说道,哪怕他很享受这种温存。

    天然呆倒是听话,只是走到房门口突然回头问道:“师兄,你没那么快好吧?”

    “看怕还得再卧床一阵了……”丁一无奈地点了点头。

    天然呆便高兴了起来:“太好了!那你就可以陪我玩耍说话,要是你好了,我就只能自己玩……”她开心地边说边走,留下一串愉快的笑声。

    虽然有些幼稚。但却让丁一眼眶微红,更勾起他的内疚来,的确,他颇为对不起身边这两个女人,若说柳依依还有一盘生意去操持。硕大宅院在打理;天然呆真的就是舍弃了整个江湖,为他守候。

    张懋很快就过来了。随着相处时间的推移。丁一对小公爷张懋这个徒弟,越来越喜欢了,不知道是身教重于言传,还是张懋骨子里有一些和丁一臭味相投的天性,一大一小现在要让不认识的人看上去,真是比张懋跟张辅在一起。更象父子。

    但丁一这时节唤他过来,却不仅仅是为了这一点。

    “叫你来,是因为我再过几天就要出门了,那些兄弟也要跟着出去。没法保护你了。”丁一看着张懋,认真地对他说道,“本来你毕竟才这年纪,为师想着能护得你一日便是一日,唉,这现在不得不跟你把事情说清楚,你听得几成是几成。”

    杀死丁一,风闲这种蠢货或者还觉得大仇得报,但单单风闲,绝对没有这么大能耐去联系上这种级别的杀手,尽管他至死也没吐出谁是合谋的黑手,把所有事都揽在自己身上,但丁一要真信,才是见鬼了。

    而对于有本事联系这种级别杀手的人,丁一死了,他们就会有什么得益和好处?承受王振的怒火、忠叔的刺杀?没有好处的事,他们为什么会干?

    “也许唯一的作用,就是干掉你!”丁一望着张懋对他说道,“郕王约去打马球,依你在拜入为师门下之时那性子,必是不会错过热闹,死皮赖脸也要一起去的,那么,谁能保证在那上百杀手伏击之下,能护卫得你安全?”

    张懋一听,虽没说话,但小脸已吓得青白,这种豪门子弟别的或者不懂,这件事却绝对是懂事时就被生母教得精通的。无他,杀了丁一无利可图,杀了张懋这小公爷,却就是大把人有利可图了,张懋死了,张辅七十多岁,再自大也不可能认为自己还能生吧?总得过继一个五服之内的后辈过来继承香火和爵位。

    也就是说,张懋五服内的那些四五十岁的同辈兄弟,或是比他低一辈那些二三十岁的晚辈,只要张懋死了,对大家来说都是好事,人人都有机会嘛,一旦过继,张辅一死就算爵位下跌,国公就算连跌两级去到某某伯之类,也是好大一块馅饼,努力奋斗三辈子都摸不着边的啊!

    不管那些人是要杀丁一还是杀张懋,总之丁一确信:“他们是绝不介意,把你我师徒一锅端的。这事你回家以后,记得跟你母亲说,看她有什么安排。”

    这种事,张辅听了或者会给张懋派多些护卫,但大抵会觉得丁一是不是在利用他孩子搞什么鬼,毕竟在张辅面前,丁一的形象并不太好;而张懋的娘会比张辅更上心,会去找寻谁要害她的儿。因为英国公如果去了——不说土木堡了,怎么也是七十多的人,人生七十古来稀,明儿就蹬腿了又有什么出奇?那么张懋要有什么长短,她就真是寡妇死了孩子,全没指望了。

    “先生你这身子骨这样,要不就别出门了。” 张懋一脸的关切,换来丁一往他后脑勺的一巴掌。他哪里是关心丁一?却是想着丁一在京师,他可以躲在这边,不用回去担心被人干掉。

    “才这么点大,你就学得如此虚伪了?”

    张懋捂着头不服气地道:“不都是先生教导的么?行、行!是弟子胡言乱语,别老打头好不?会打傻的!”

    “别玩了先生!” 张懋这时可没心思玩闹,毕竟性命攸关的事情摆在眼前,“五个人,先生你最少得给我留下半个小旗,你总不能看着弟子被人谋害吧?”

    丁一摇了摇头:“这次出去时间倒不长,但回来之后,为师住不了几天,可能又要再出远门,这关系到大明气运,你回去问你父亲,他应该能明白。”虽然此时瓦剌和大明还没撕破脸,但英国公张辅要是看不出两国之间必有一战,大约他真是老糊涂了。以英国公屡征安南无不得胜的水平,自然知道丁一领着一批精锐先行出关,侦察地形的好处。

    “你有个师叔,叫丁如玉,我和你说过,还记得么?”丁一对张懋说道。

    张懋倒是记得清爽:“记得、记得!”他是听丁一说过如玉,知道那位姑奶奶是好几年前就见过血的狠角色,是侍候丁一长大的,并且丁一说过,如果如玉不嫁,丁家子侄就事她如姑妈,如果她想嫁人,丁家便是嫁妹。

    别说没人留给张懋,就算真的如他所说留下五个给他,也太显眼了,简直就是树五个标靶,有什么用?

    “你回去跟你母亲商量之后,如果她觉得有必要,便清出一个院子,到时让你师叔带上伴当,到那院子住下看顾,若你感觉不对,便躲到你师叔的院子,支撑到国公府的亲卫来援应该还是可以的。”如玉随忠叔行走江湖,一个好汉三个帮,结识些伴当怎么也有的,当然是江湖女侠的出身,手下皆是有功夫的。女性就算混进国公府里,也不会太过于显眼。

    张懋苦着小脸抱怨道:“先生,这要是弟子没能感觉出不对呢?或是跑不到师叔的院子?国公府的亲卫不来支援?不是白搭么?”

    “那你活着便也没有什么用了,不如死了好。”丁一淡然笑道,别小看这张懋年岁,这几个月里进步是极为神速,很有些侦察兵的天赋,特别是对陷阱的敏感,“还有,为师一旦出去,这丁家宅院就交与你看顾了,可明白么?”

    这点张懋倒是拍着胸膛应下,只要不是面对决心要弄死他的人,小公爷的名头还是很好使的,只是他焦急地问道:“那师叔啥时候来啊?先生,我现在不是很危险?”

    “该来的时候来。”其实丁一也不知道如玉啥时会回来,所以也给了一个备用方案,“不行到时就让你苏叔帮手吧。”小公爷总算松了一口气,北直隶第一刀的苏欸,显然他感觉要比没见过面的师叔靠谱许多。

    正事说罢,张懋在边上眼珠一转,却对丁一说道:“先生,那丑女人……好好,别打!那大师母的权柄会不会也太大了?弟子担心先生一出行,小师母傻傻的,会给她欺负死了啊!这个弟子到时是说不上话啊!”别看天然呆大张懋七八岁,单论处世的话,他还真没说错,至少论起勾心斗角来,她跟这张懋真不能比,“先生你把宅里钱粮都交她管,不太妥当吧?”

    丁一笑了起来,淡然道:“这个不用你担心,没大没小。”

    事实上,丁一自己很清楚,哪还有什么钱银?(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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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五章 血腥序幕(十二)

    别看二十万两银子很多,架不住丁一花钱如流水。

    单是那偏心轮弩加个矢匣,也就是弩弓的弹匣,试验底部的簧片的疲劳强度,则是压上多少根箭之后,簧片会不会失去弹力无法把箭矢往上推动位,就前后花了几百两银子,因为簧片是越薄越好,越短越好,带着那玩意又不是用来刷数据,是要用来打仗的,哪怕少上半两三钱的重量,也是好的。

    如若单纯刷数据,丁一直接上钢弩,搞个至少百多步射程,用绞弦器,光绞弦器就给弄个七八斤,弩弓本体再来个三五十斤,一矢射过去,保准百步内穿三层甲,有意义么?所以就得实验,实验就得原料,原料就得钱。

    这还仅仅只是一个矢匣,不要提偏心轮的试验了,那多次失败的碰撞引信之类的。

    更别提这后院百多人,天天牛羊肉、水果放量吃喝,还要给月例,给安家银子。

    还有一批资质不错的学生,丁一寻思着,能不能让他们去边关屯堡担任小旗历练一下,若是事成,更是每旬就得支出许多钱银——要让那些学生手下统练的军户绝对服从命令,必须得有相应的回报,天天出操这节奏,现代军队当然没问题,但此时是大明朝,就算后世算得上绝世强军的戚家军,也不过三天一小操,五天一大操罢了。

    这年代的军队就这习性,要别人这么操练,又要绝对服从命令,要还不让吃上饱饭买对新鞋的,怎么能让他们服从命令?丁一是当老了的兵的人,别看那些学生本身就是膀大腰圆的大力士。又练过几个月的训练,但军队里谁不是血气方刚的大老爷们,真把人逼到受不了,人总得睡觉吧?麻袋一套,十个人一涌而上,弄死上官或者不敢,打个生活不能自理的话,别说现在,就是几百年后的现代军队里,很新奇么?要是那小旗里有上个手狠或是愣头青收不住手的。真是打死了上官,自己逃亡也是有可能。

    没钱,没吃食,没装备,加上远远强于其他小旗的训练时间与强度。那靠什么笼络人心?

    所以自然绝对是少不了开支的。

    二十万银子许多人几辈子也摸不着边,但按丁一这么花。很快就见底了。

    李贤来探丁一。说起与风家的恩怨,丁一却没有大仇得报的畅快。

    虽然对风家的刑罚,男丁斩杀也好,风闲刖刑也好,女眷流入教坊司也好,自然是有司判决下来的的。倒不是丁一的私刑。这就是跟白莲教扯在一起的后果,哪朝哪代跟造反分子扯在一起,能有好下场?所以风老爷子才会说风闲是蠢才,风老爷子当初为什么不敢一起请上瘦绿愁红?不就是怕这个么?

    “我这么做。终究是不对的……”丁一长叹了一口气,对着来探望他的李贤说道。其实那些侍妾,除了风黄氏那刚烈女子,丁一心中生出敬意专门替她开脱之外,其他几人出了丁宅,丁一是没有去过问的。

    没有特别过问,办差的锦衣卫会怎么办,那便不是丁一所需要关心的事了。

    李贤点了点头,却是说道:“坏了女子名节,确是不好的。但毕竟她们也没有因此寻死,一个个都在教坊司好好活着呢,可见也不是宁可饿死不可失节的人……但你说得对,这种事,确然是不对的,要自省,以后却莫如此!”

    丁一听着都呆了。

    “你说风家的死?那干你什么事?”李贤看着丁一,不解地说道:“二度谋杀朝廷命官,敢与白莲妖人勾结,这等罪名,难道不该杀么?至于那风闲,更与你不相干,厂卫那头留着他现世,不外是存着两个心思,一个是誓示他人,造反便是这种下场;二是希望那风闲心有不甘,再去联络白莲妖人,好一网打尽!”

    的确严格来讲,是不关丁一什么事的。

    风老太爷也是自己服毒而死罢了。

    但丁一知道不是这样。

    他不是一个能被轻易说服的人,他有自己的道德底线。

    丁一握住了李贤的手,这就是兄弟。

    而李贤也反握住丁一的手说道:“三弟,你能自省,是好事;但这世间,以直报怨,原是题中应有之义!却也不必太过自责。”

    “我虽自责,却不后悔。”丁一淡然说道。

    有些事,不论如何,总是要去做的。

    例如对风家的报复,又例如丁一将去的旅行。

    柳依依是极为反对丁一此时出行的,天然呆倒是在意丁一不许她跟着去玩而嘟起了嘴;商辂近日过府勤快了许多了,似乎李贤对他有些不待见了——想想李贤多偏执的一个人,历史上是记载着他后期连皇帝都敢喷,还不是一次两次,喷到同僚都怕的程度——商辂在丁一遇刺那日,报了信就溜的行径,李贤心中是极为看不下去的。

    商辂始终是个聪明人,他自然能知道李贤对他的不满,只是他更清楚解铃还须系铃人,所以没事就跑来看丁一,他倒真是博览群书的,随嘴说个典故啥的,都能把丁一这听惯了后世笑话的人,笑得拼命咳嗽。

    “二兄,你也不必如此。”丁一叫住起身告辞的商辂,却对他说道,“我是晓得二兄难处的,这事我已和大兄说了几回,但你总是避着大兄,也不是个办法吧?大家都是换了帖的兄弟,把话说开,不就得了?”

    商辂苦笑着道:“这事却是为兄做差了,怨不着大兄的,真真不知道如何开口才是……”

    “有什么不好开口的?”却听门外李贤冷笑着,边走进来边说道,“为人处世,不外就是表里如一,我最看不惯,便是嘴里一套,做又一套的人。三弟初要与我换帖之时,不讳言,三弟,当时为兄是有些郁结的,再怎么说,也太唐突了吧?”

    丁一无奈冲商辂笑了笑,方才耽搁了一下,这倒好,直接撞上李贤,立时开喷。想来商辂也是知道李贤要过来,才急急要辞去的,谁知终究还是躲不过去。

    却听李贤往椅子上坐落,接着说道:“但越是深交,我便越不觉三弟当初举止唐突,。为何?他便是这样的性子!他吟得出‘轻骑绝域催战云’,遇着胡人趁机落井下石,他没有退缩没有求饶,力战杀敌,这是真性情,他觉得为兄是知己,便想与我换帖结为兄弟,有什么唐突的呢?他不像某些人,能口灿金莲啊!”

    这是明明白白在嘲讽啊,因为当时换帖,商辂便是被丁一的皇汉理论煽动得热血沸腾,国存我亡何所惜之类的话,酒喝到足了,也不止一两次说过;什么男儿何不带吴钩啊之类便更不用说,谁知道真一遇事,商辂就来个君子不立危墙之下,溜了!

    所以李贤便讽刺他是口灿金莲跟和尚**一样,全无半点实在的东西,商辂只臊得满脸通红垂下头去。

    丁一看着不好,李贤喷人看来是一点面子也不顾,让他再喷下去,商辂怕是除了掩面而走,真的也无法呆下去了。当下轻咳了两声插话道:“大兄,小弟记得吕氏春秋之中,有一篇是说子贡赎人的,可有么?”

    “嗯,‘鲁国之法,鲁人为人臣妾於诸侯,有能赎之者,取金于府。’察微篇,三弟你这样是不行的啊!”李贤正经进士出身,虽说不如商辂这连中六会那么变态,但也绝对是学霸,丁一刚问,他就原文都念了出来,大约正在火头,一时也没多想,转过来就狂喷丁一,“平时看你强健体魄,倒也是好事,六礼也有御、射,但学问却也不能放下啊!这么浅白经书,你居然连有跟没有都不敢确认?日后乡试、会试如何应对?”

    丁一不禁都苦笑起来,这位真是爱之深、痛之切,当下只好道:“大兄,其实我是想说,你这样,是跟子贡差不多了,只是一时想不出什么说辞,便这么问罢了。我倒是能确定出典之处,不过你训斥得对,让我背出原文,的确是不能的。”

    李贤听着却就明白了,子贡赎人这事,说的是子贡在别的国家赎出鲁国人,但却辞去他本来应该得到的奖赏,孔子就说他这么做是不对的,如因他不拿奖赏,别人看着也不好意思去领奖赏,因为无利可图,以后鲁国人就不会去赎出自己遇难的同胞了。

    “二兄一介文人,手无缚鸡之力,能来报信,便已难能可贵了。”丁一为商辂开脱,也是真的觉得他能来报信就很不错了,不可能要求人人都挺身而出,“若果大兄以此相责,今后二兄岂不是连报信也不敢么?”

    李贤冷哼了一声,看着商辂却是道:“纣虽不善,不如是之甚也!”这话的意思是殷纣王虽然坏,但也不至于这地步。套在眼前,却倒是为商辂辩论了,虽然商略胆小,倒也不至于象丁一说的,连报信也不敢的地步。

    丁一看着李贤气消了大半,却便笑道:“大兄你能好好说话,不引经据典么?我是病人好吗?听着很费脑子啊!”

    很快他就后悔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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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六章 血腥序幕(十三)

    因为随着他这句话,李贤就向商辂问道:“听说你这几日来得勤?”商辂难得李贤愿意跟他说话,连忙应了,却听得李贤皱眉道,“你身为二兄,三弟倦学也不是一日二日,有闲过来,为何不教他做些学问?何况他现在只能卧床,武不修,便修文,不是一举两得么?三弟于音律、诗词是有才情的,却总是疏于经书,科举之路总是必经,难不成当一辈子县丞?二弟,这便是你不对了!”李贤以前一过来,就要考较丁一学问,后来事忙才使丁一得以脱解,要不老得找籍口避他。

    这时说起,商辂正愁着化解心结,连忙接过话头:“大兄说得极是,依小弟看,依照洪武十七年所颁《科举成式》中‘子、午、卯、 酉年乡试’,明年是庚午,此时恶补怕也来不及了,但这期间,若是模仿中式的文章,多做些破题……随便将范文之中所涉典故嚼透了,到时便是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做诗也会呤啊!”

    李贤听着不住点头,却对商辂道:“如此方是道理!”

    丁一听着胆寒,连忙道:“二位兄长,小弟如今卧床啊!”

    “以言述之便是。”李贤一挥手,直接下了结论,“乡试一关,无论如何总是要过的。你不必再说了!什么名满京师,你不过这一关,什么都是虚的。王荆公……就是王安石!你看你连王荆公是谁都不知道,唉……王荆公养望,天下翘首以待,人家是中了进士第四名的,你以为跟你一样只是个秀才么?”

    商辂不住点头,明显他对于丁一只有一个秀才功名也是大大不满。

    丁一不知道怎么跟他说。难道跟他说得了吧,别折腾了,皇帝再过几个月都被俘虏了,到时我丁某人要能救得出皇帝自然大功一件,科考个屁么?要是救不出就陪他一起去坐牢,人生四大铁,看看袁彬就好,英宗不是朱元璋,人念旧情的,陪他坐牢回来。也不用去弄什么鬼科考吧?

    这话不能说啊,说了也没人信,或是搞不好李贤还会喷他存了幸进之心……

    但丁一感觉得反抗啊,又不是来到这时代就是四、五岁孩童,那从头读书倒也罢了。这身躯也是十八了,现时才来读书算个啥事?

    再说这些经书典据。丁一看着就头痛。不单没搜索引擎,也不单是没有白话文注解,不是看懂就算,还要全部背下来,还是没有标点的,这还叫不叫人活啊?

    “大兄二兄。别老提功名行么?你我兄弟,志趣相投,方才共聚一堂……”

    反抗,在一个学霸。和另一个学霸中的学霸面前,是极为无力的。

    还没等李贤开口,商辂就先把丁一轰杀至渣:“君子曰:学不可以已……终日而思矣,不如须臾之所学也……”这是荀子的劝学篇了,紧接着又是,“权谓吕蒙曰:‘卿今当涂掌事,不可不学!’”这是孙权劝吕蒙了。

    丁一跟他说别因为功名歧视人,他跟丁一说学习对于人生是如何有益。

    引经据典,说完原文怕丁一听不懂,还带着解说。

    终于丁一的抵抗宣告无效,两个学霸开始给他制定地狱式题海作业。

    丁一真是欲哭无泪,愈是坚定了自己出行的计划。

    谁知商辂一眼就看穿了他:“听说三弟近日有出行之计,也好,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想来博阅世情,相互对照,应也事半功倍,你这身子骨,路上想来是骑不得马,反正坐于车,每日作上三篇……返京之时,我与大兄再来点评……”

    丁一听着,这是学生布置暑期作业么?不禁悲鸣:“让我死吧!”

    “不错!”李贤和商辂点了点头,相视笑道,李贤说道,“为兄便说,三弟是有才情,只是懒。”商辂也说道,“可不是么?方才这句虽粗俗不文,但也合了‘朝闻道,夕死可矣’之意……”

    李贤毕竟五品实职大员,终是坐不了多久,过了一阵便辞去;商辂真个开始给丁一讲八股范文,足足讲了一个半时辰,他要一味背书倒也罢了,反正听不懂当催眠,偏偏这位连中六元的仁兄,对这玩意是真拿手,浅入深出,想偷懒也不成的,丁一被弄得真的想死。

    好不容易,丁一总算胡乱憋出两篇八股,商辂觉得差不多要告辞,丁一松了一口气,却见商辂凑到他耳边道:“风家是翻不起这等浪的,白莲教那边为兄是帮不了忙,但和风闲勾结的,据为兄所知,便有吏部的刘主事、英国公的长随,三弟须早做提防,恐怕此事不会就此作罢。”

    丁一听着点了点头,他向商辂道:“多谢二兄。”

    “不用,为兄会尽力帮你探听消息……”商辂却是冲着丁一作了一辑道,“你若要谢我,还是把这八股做好,以免来日大兄考较起来,又要怪为兄教导不力才是!”看来他是被李贤喷到怕了。

    “让我死吧!”丁一的哀号再次响起。

    宣府到大同的官道上,马车跑得并不快,但骑着马跟在两旁的锦衣卫,却还对着那车把式说道:“慢些、慢些!”车把式皱着眉头不敢出言反驳,出宣府镇时,他是看过这些锦衣卫亮出腰牌之后,那些兵丁的恭敬神色的。

    锦衣卫不是这车把式能得罪得起的角色,而他在心里却不住咒骂:“慢?他娘的你们不会去走路啊!这马都跟散步差不离了,还慢?”再说了,锦衣卫大爷们是不太可能会付车费的,这几天算来是白干了,还得自己贴上草料,唉,原想快些到了地头,也好脱身去做生意,谁知道这些大爷一直在叫他慢,越慢这路不就走得越久,他这大车不就载不了更多客人,欠得越多么?车把式无奈地摇了摇头,倒霉啊,怎么出门会遇上这些厂卫!

    只不过满腔的不快,到了嘴边却便成了:“大老爷吩咐得是,小人再慢些,再慢些便是……”

    “这位大哥,你别听他们瞎说,我还撑得住,只管快些便是。”斜躺在车里的丁一,有气无力地对着那车把式说道。现在这样比步行快不了多了,按这速度,得啥时候才能到大同啊?

    车把式堆着笑小心回话:“大老爷您是贵人,要是颠着您就不好了……”老实说他还真不敢快,看这车厢里的病秧子,那些锦衣卫对他恭敬得跟孙子一样,指不定是多大的官来着,要真颠死在他车里,那真就是天大的祸事。

    丁一倒是看穿了这车把式的心思,不禁无声地笑了起来,又走了一节却对车把式道:“麻烦大哥停一停。”

    车把式心里自然又是诅咒着,这病秧子虽然好说话,但一路老是这停停那停停,要不是这么折腾,这会也该到地头了!但腹诽归腹诽,还是老实把马车停在了路边。

    那些锦衣卫看着马车停下,自然也就停了下来。领头的小旗陈三驱马过来,连忙滚鞍下马,从马车上把那木制的轮椅拿下来,又小心的半抱着丁一坐到轮椅上,却便听丁一问道:“小六,你把这几天的车钱和草料钱,给这位大哥结一结,再付上十天的车钱,用银子别用宝钞。”

    当陈三把银子交到车把式手里,后者吓得愣了半天:锦衣卫的大爷居然会给钱,还预付了?

    丁一自然没空理会这车把式的心里,他让停下来,是因为到了这里,却是一个伏击的点,所以下来仔细观察一下周围的地势,心里才能对这支小部队的进行路线心里有底。这个地方虽然与几百年相比,显得原始了许多,但周围地形,对于看过军用地图的丁一来说,高势、丘陵布局这些东西,基本还是能呼应上,如果他没猜错,此处就是几百年的阳高县区域了。

    看着那条环山的流水,丁一招手让那车把式过来,向他问道:“这是什么河?”

    “回大老爷的话,这是阳河。”

    丁一听着心中一震,阳河,阳河后山,正是大明大同总督西宁侯宋瑛,抗击瓦剌入侵殉国之处!没错了,就是这里。

    这时来路上卷起尖尖烟尘,陈三脸色一变,伏地听了起来,起身大声呼吼:“列阵!”三十来个锦衣卫立时从马背上取了偏心轮弩弓,又取了一节短枪与两节铁棍绞合起来成为七尺长枪,有条不紊将枪搁于阵前,脚踩在弩弓前面拉环上,蹬开弩弓——偏心轮半径的限制,使得这些本来在卫所就是大力士的锦衣卫,轻松就能——上弦。

    这官道不宽,六人一列分了三列,又有十数人滚入路侧农田,同样端着弓弩瞄准来路。

    “取我刀来。”丁一对陈三说着,禁不住也咳了起来。

    陈三持枪在手却是对丁一劝道:“先生当坐镇中军……”

    “我还没资格……咳咳,可以不提刀。”丁一摆了摆手,示意陈三不要再说,他当然知道每战身先士卒,不是什么正确的事,但现在丁一有这本钱运筹帷幄么?残酷的现实,容不下那么多浪漫的想法。

    所以丁一握住了他的刀,百炼秋水雁翎刀,杀人的刀。

    刀便横在膝上,丁一依旧仍是止不住的微咳,他的脸色苍白,有着病态的泛红。

    但他的手始终很稳,握在刀柄。

    虎病,爪牙依然在。(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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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七章 血腥序幕(十四)

    奔马是极快的,何况是边镇的军马,不过片刻那当头一骑的马上骑士便就出现在视野之中。

    那第一列蹲于地上的军士,有人不禁回望了陈三一眼,后者冷冷说道:“郝秋,记大过一次。都有了!目标,马匹,第一列,预备……”第一列的军士,包括那种刚被陈三说要记大过一次的郝秋,整齐端起弩弓,瞄准了那骑士的坐骑。

    那马上骑士的骑术极为精湛,他远远看着连忙勒住奔马,从他看着锦衣卫举弩的百余步起,到他将马勒得打横嘶鸣停下时,离最前方的弩手还有**十步,这骑术已算是极为顶尖了,这不力量够不够的问题,而是对马匹的操纵能力,二、三十步从全速奔驰到停下,就凭这一手,此人于骑御一道,也足以自豪。

    那人滚鞍下马躲在马后,这么多弩弓对着他,说不害怕是假的,只听他说道:“前面可是侄少爷!咱家郭敬,大同守备太监,听着名动京师的侄少爷过来大同,仰慕侄少爷的声名,专门赶来一会!”却对那些陆续赶上来的随从尖声喝道,“下马、下马!尔等想死么?侄少爷抱恙呢!”

    这也就是郝秋为什么会回望陈三的原因了,因为郭敬一身太监服饰,注意,几百年后的思维,往往把太监和阉人联系在一起,事实上太监是阉人里的高官来着。典簿、长随、奉御……多少级才爬到太监?就这么在半路把一个太监射死,真的好吗?所以他才回望陈三。

    陈三望了丁一,见后者坐在轮椅上点了点头,就放声喝道:“郭公公见谅,我家先生略有微恙,实在是受不得人马喧哔。若是公公有意一聚,不若就请公公独自过来可好?”这是极放肆的话了,怎么说郭敬也是守备太监,此间战事一起通常就是他来任监军,连大同总督西宁侯宋瑛都要听他的。别说陈三区区一个小旗,就是丁一也不过八品,这么呼喝,又要郭敬自己过来,无疑是很过分的事情。

    郭敬的从人自然听着恶从胆边生,有人甚至抽弓挂弦。要一箭射死陈三这家伙,使得强弓的神射手,不能以普通弓箭手来衡量,八十步中的不是不可能。郭敬做到一方守备太监,手底下有一两个这等人物。也不出奇。

    “放肆!”郭敬面色铁青地开了口,那些从人自然倍受鼓励。他们在大同也是仗着郭敬的势。横行习惯了。当下纷纷抽弓挂弦不说,有人已翻身上马擎着铁盾,准备冲破丁一这边的弩阵了。

    谁知郭敬下一句却是说道:“尔等想做什么?赶紧下马!弯什么弓?收起来、收起来!”说着整理衣冠,却又对从人吩咐道,“便在这边候着,不得喧嚣。要是害侄少爷不喜,看咱家不把你们剥下一层皮来!”

    一众从人无不愕然。

    要知道在这大同,就没见郭敬给谁赔过笑脸的,那知道今个儿这什么直少爷还是弯少爷的。不单郭敬一听就快马来追,被人家要求自己一个人过去,居然也没生气?便在随从惊诧的眼神里,郭敬一个人向着丁一那边走了过去了。

    陈三真是一点脸面也不准备给郭敬留,看他走近了,竟准备要去搜身,丁一连忙喊止他:“小六,莫要胡闹。”事情做得太过就不好,这郭敬的确是阉人,身上那种镇守一方的气度也不是随便可装出来的,不太可能是杀手所扮,再说丁一认为,郭敬一个人过来,就算刺客,又能弄出什么事?

    谁知陈三居然**地回道:“先生,不查明来者身上是否携械,弟子万万不教放行,查证之后,弟子甘受任何惩罚!”

    这场面就有点尴尬了,倒是郭敬笑道:“侄少爷,没事,便让孩子来查吧。”说着张开手,示意陈三过来检查便是。

    陈三真是过去仔仔细细上下摸索了一回,方才对郭敬道:“请。”自己却在丁一轮椅边跪下,“弟子不从师命,愿受惩戒!”

    “侄少爷,别、别!这孩子忠心啊,你千万别罚他!”郭敬凑到跟前,笑着极亲切。

    丁一微笑着回了礼,却对陈三道:“咳咳……咳,按条令办。”

    陈三朗声应了,自己剥了衣裳露出精壮上身,活动之间一块块腱子肉如同老鼠一般窜动,千户所里李元霸再世的绰号可真不是白叫的,他双手趴在马车车厢上,对着同袍说道:“不遵师命,五鞭,快些来!”那同袍也不含糊,取了皮鞭,便这么抽了下去,五鞭抽完,陈三自行把衣袍穿上,跪在丁一脚前禀道,“先生,弟子已领了罚,请先生训示。”

    丁一抬了抬手,示意他自行去安置那一众锦衣卫事务,却轻咳了一阵,方才对郭敬道:“公公见笑了,这孩子本性是好的,跟我学着识了几个字,有个师徒的名份,咳咳……”说着却又咳了起来。

    郭敬听着,却示意丁一伸出手来,两指搭在脉搏上,边号脉边笑道:“严师出高徒啊,侄少爷名动京师,说实话,咱家原是不太相信的,但今日单看这孩子的风骨,便知盛名之下无虚士……”做到守备太监,便是拍马屁也极有一套,听着绝对不会让人感觉恶心,丁一不禁心中感叹,真真行行出状元,拍马屁也是门学问,这郭太监拍起来,比起风三公子那些讨好话,真不是一个层次的。这时郭敬拿开号脉的手,对丁一言道,“侄少爷底子是绝好的,只是血气亏损太烈,将养三两个月,应便无大碍。”

    丁一也只能笑着回礼道:“不曾想公公于歧黄之术的修为到了这个地步,佩服。”这句倒也不是吹捧,凭着号脉能把丁一身体症状说得差不多,这郭敬也是颇有一手。

    有了这一节,倒也便融洽起来,郭敬提示前边不远就有个驿馆,不如到那里小坐述话?虽说他这大同守备太监,硬霸着官道也没人敢说他什么,终究是不太方便的。丁一自然也无异议,于是陈三领着那些军士,便与郭敬的从人合在一起,向驿馆而去。

    倒是那车把式没人理会他了。

    因为郭敬亲自推着丁一的轮椅,缓缓前行,不论陈三那队人还是郭敬的随从,都护卫左右,谁去理会这车把式?此时若是他走了,倒也是个良机。

    不过车把式看着那一群人走远,想想那好说话的病秧子,可是预付了车钱的,这大同守备太监,大同地界天是老大,他是老二吧?都给这病秧子推着车,不知道是什么显赫人物,日后要是来找自己算账,可如何是好?于是只好赶着马车,在后面吊着跟上。

    去到驿馆门口车把式倒是不敢进去,只把马车停在外面,别看驿站品级不高,对于百姓来说,也是官府衙门。倒是在外边站哨的郝秋看见了,跟驿馆的人说了声:“他也是跟着我们来的。”车把式倒是跟着享受了一把大爷的待遇,日后回乡倒成了谈资,一说起京师来的丁如晋先生,车把式那乡里人无不树起大拇指,“那是好人啊!”

    丁一与郭敬自然不会跟车把式一块呆着,驿馆里见得郭敬到来,哪还能不尽情巴结的?刚一坐定茶炉上面水已煎上不待说,四色凉盘就摆了上来,如果不是丁一拒绝,那一众的乐师、舞女涌将入来,必也是活色生香的。

    “老祖宗可安康?”郭敬问的当然就是王振了。

    丁一点头道:“世叔看上去,比我强健多了。”

    郭敬又是请教了一番诗词歌赋之类的东西,难得他身在大同,居然连丁一婚礼中的两首诗都能脱口而出,这真是做官的学问,不单要捧上官,急上官所急,连上官的世侄,也是一并照顾到的。

    丁一实在不想再当文抄公,自然也不太愿意在这个话题上与郭敬谈下去,只是笑着应付了两句,便不再开口;郭敬真是挑通了眉眼的人,立时便转开话题,一点痕迹都不露,畅谈这大同风物如何如何,这倒就投了丁一胃口,他出来本就是为了实地堪查一下地形,于是不知不觉之中,又是宾主相谈融洽至极。

    换了一次茶水的时候,郭敬的从人告罪入内,和郭敬耳语了几句,后者点了点头,示意取过来,片刻那从人就将一个锦盒呈了上来,郭敬对着丁一笑道:“不知侄少爷踏青至此,也没有什么准备,孩儿们寻着点山野之物,不值几个钱,只不过侄少爷补补血气倒恰是应景的。”

    丁一推却了一阵,终于却不过郭敬,只好教陈三收了起来,郭敬又说道:“还有些土产,咱家已派人送到侄少爷京师的宅子里,免得沿途携带不便,一些小玩意不值几个钱的,侄少爷赏给下人奴婢,应也趣致。”

    不单拍马屁是门学问,这送礼也是门学问啊!丁一真的不得不服,送礼送到如此自然,换成是他真的很难做得到。更难得的是郭敬除了刚坐定,问了一句王振之外,除非聊天中涉及到,说是王振提携不敢有忘之类的,也没有太多的吹捧,更没说出什么诸如:“还请侄少爷在老祖宗面前美言几句。”这一类的话。(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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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八章 血腥序幕(十五)

    丁一真的有点疑惑,这厮就不怕自己过了大同,就把他忘记了么?那他这礼不是白送了?但转念一想,这茶喝到现在,自己与郭敬隐隐已有些交情的意思,至少自己记下他的名字,若是王振问到涉及大同事务,自己难免脱口而出就是“不妨召郭敬一问?”啊!想通这一节,才真正让人感觉这郭敬能爬到这位置,真是有人家的本事。

    “咳咳,我有一事,不知道郭公公方不方便帮忙?”反正都这样了,丁一心头一转,便就这么对郭敬说道。后者哪里有不肯的?他守备在外,有个奥援在京师不时跟王振提提自己,那是求之不得的事呢。

    丁一的意思,是想派随行的五个锦衣卫,到这大同边境的卫所、屯堡之类,领个小旗的职务。郭敬以为什么大事,听着不禁晒然一笑:“侄少爷是要让弟子出来历练?小旗也太寒碜了些,至少也得总旗起吧?这不过职衔……”他的意思,是将丁一这些弟子,从京师锦衣卫转到卫所,历练之后,再从卫所转完京师的锦衣卫,中间的文书工作,却就不是郭敬这大同守备能够办到。

    但此时的丁一,亦不是以前的丁一,接触的人物层次一高,很容易眼光就会放得长远,听话也就能听人家真实的意思。郭敬是不是办不了这中间的文书工作,而是他不愿意去办,那是马顺和王山、王林的地盘,他不想把手插过去招惹这几位,也不想在王山、王林与丁一之间选择站队。

    “咳咳,这等事,便要劳烦郭公公来办了。”丁一勉强忍住咳嗽,却这么生生塞了一句回去。只微笑看着郭敬的脸,便不再说话。郭敬不是不想站队么?若硬要逼其站队呢?郭某人又做如何抉择?

    郭敬脸上笑容一下似乎凝固了,但只过了两息,很明显他就做了选择。

    虽然只有区区八品官职,但明显这个丁如晋是得王振欢心的,否则的话,就算再有才情,也轮不到丁某个名满京华!如果不是王振看重,郭敬知道王山、王林只要一个眼神,就足以让丁某人倒霉了。

    并且郭敬虽不知道王振十来天去了好几次探病。但丁一这个八品官不是王振所授而是当朝首辅的手脚,这一点郭敬却是知道的,能在文官与厂卫之间,游刃有余还能在士林赢得声望,郭敬感觉丁一要比那两个只会仗着王振名头乱搞王山、王林。强上许多。

    所以他便有了决定。

    “好,侄少爷开了口。咱家便去办就是。”

    丁一笑着摇了摇头:“玩笑罢了。要什么职衔?”

    郭敬也不为意,他很清楚丁一只要逼他站队罢了,所以立时点头道:“还是侄少爷想得周到,这样啥时要回京,这边直接报个发现敌踪,与敌斥堠小队力战而亡便是。”这就是重新弄个身份。或是去死掉无后的总旗、小旗,或是顶替别人的军籍之类,总之,大同这边就能随手办好的事。

    “小旗就好。总旗,他们做不来的。”丁一想了想,又对郭敬这般说道。

    总旗就是要管五十人了,不是人人都有韩信的本事,多多益善;

    也不是说当了总旗管住五个小旗,再叫小旗去管下面的军士就得了。

    若是这样,那谁都能当官,谁也可以当黑道大佬,谁也能当高管了。

    反正不管多少人,分成若干组,各选个小组长出来,再于一众小组长里选个科代表,接着科代表里再选出正副班长,当头的,就管住正副班长不就得了?多简单一个事,换谁都能成。问题是在学校可以这么弄,出了校门,不论是黑道、企业、朝堂,这样都行不通的,何况是纪律部队,就算是大明朝的纪律部队也糊弄不过去啊。学校,很少有利益,当个学生会主席,了不起也就奖学金上松动一下罢了;班长使唤不动小组长,最多也就丢个脸面。

    而不论黑道、企业、朝堂乃至军队,那都是钱、权、命的干系啊!

    五个小旗凭啥听一个全无根基的总旗命令?特别丁一指定的是边关屯堡之类的,可不是大营还能找上级申诉说众小旗下克上。边关的屯堡人家守边多年,看过的瓦剌人比你听过的都多,凭白无故听你命令去送死?这五个小旗不服你总旗,也就是五十人全不听使唤了。

    “若是小旗,侄少爷便是把这些孩子都派出来,也没问题。”

    丁一正有此意:“那便二十人吧,有两点,一是莫要放在一起;二是得让他们自己选拔军士,补到足额。”吃空饷不是明末才有的,这是军中陋习,大宋的厢军大明的卫所,无不如是,所以丁一才有这么一说,要不是一小旗十人里面有六个是空饷,无没什么出奇的。

    二十个小旗也不过二百人,郭敬自然毫无异议。

    “如此,请公公让驿馆安排一个房间,我好叮嘱几句,以免到时持宠生骄,惹事生非。”丁一微笑着对郭敬如此说道。这桩虽然不是临时起意,但丁一原先想头不敢这么大,本以为与某个千户拉上关系,能派出三五人就很不错,此时要派出二十人,必须与那些要派出去的军士交代清楚。

    郭敬闻弦歌而知雅意,当即便说自己要去看看有什么山珍可以安排上桌的,告罪离去。其实这些事哪里需要他一个守备太监去做?只不过是籍口,方便丁一罢了。

    一张沿途行来画就的地图铺在桌上,若然英国公看着,必要大骂丁一为何把这等物件示与小小校尉!现代绘图术画出来的地图,虽然必定也有错测之处,但相比之于大明现时的“写意式”地图,那不知道要精准了千百倍。

    丁一指着图中标注的地点,对站在身边的军士安派道:“……一旦有事,你便领了手下十人去得此处找人接头,他问你‘好肚油肚?’你便回他一句‘钉球’,他再回你一句‘油啊瓦根’你再回他一句‘法克油’,就算对上……此事不传六耳,可明白?好,去把郝秋替进来。”

    那军士行了一礼,却跪在地上,冲着丁一磕了三个响头,起来眼中含着泪:“先生,弟子嘴笨,俺死也不会给您丢脸!您要保重身子!”

    “天下兴亡。”丁一抬起头来,苍白的脸上有着无比郑重的神色。

    “其责在我!”军士不一定能明白这句话意思,但他含泪的眼,能读懂丁一予他的重托。

    当郝秋走进来时,丁一示意他先坐下,因为他又得再重复之前说过的一些话,而他的状态真的很虚弱,偏偏为了防止泄密又只能是他自己来做这件事,喝了一口水喘息了一阵,他才招手让郝秋过来:“……捉好队列,投弹;然后练长枪阵列……你带两颗教练弹走,实弹现在不能带,交给陈三,后续我会安排给你多些教练弹,时机到了,自然会给你安排实弹……一旦被俘,弩上面的那个轴承一定要毁掉……长枪阵列练好了,就练鸳鸯阵,要记得你不再是刀盾手,而是站于最前方的小旗!阵法可记得清楚?”

    “清楚!”郝歪看着丁一示意他继续说,倒也不慌,毕竟记熟又是合练过的,“小旗于最前,身后一重盾、一轻盾,重盾防劲箭,轻盾带标枪、腰刀;再后面两个长矛手,持一丈长矛……”这里很难寻到南方的毛竹来制成狼筅,所以丁一便以三米长矛来代替,“……左右各两长枪手,再以短刀手跟进……战时二阵或三阵……”

    丁一抬了抬手,示意不用再往下说,想了想对郝秋道:“无论如何,队列、投弹,这两件一定要练到如你现时一般水准;长枪阵列练好了就可以,鸳鸯阵不急,别弄成舞蹈表演就不好,可清楚?”

    看着郝秋明白,又指着地图标识与他说道:“……你问‘已是悬崖百丈冰’,他答‘犹有花枝俏’你再问‘天生一个仙人洞’,他回‘商哦夫百出’,便对上……”

    安排停当,便是别离。

    这些出身贫苦军户的年轻人,他们虽有华夏小农式的狡黠,例如见了郭敬望上陈三一眼,以防射死太监到时怪罪到自己头上;但他们也决不缺少华夏农人的纯朴,他们在京师衣物崭新、肉食管饱的日子可是以前做梦也没想到,别说还有了锦衣卫的身份,居然还能读书识字!他们能感受到丁一的栽培,而也发自于内的,有一种对父辈的敬重给予丁一,郝秋与先前那军士也是一般无二,尽管丁一让他们不要总是跪来跪去,但他一样跪下,给丁一磕了三个响头:“先生保重!”

    “天下兴亡。”

    “其责在我!”同样通红的眼,同样笔直的腰,同样热血,在回荡。

    派出二十人,都无不例外。

    丁一望着那些随郭敬而去的军士,直在他们在视野里消失,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仰望天际,蓝天,白云,然后丁一闭上了眼睛,良久之后他轻轻说道:“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走,回京师!”

    【第一卷 完】(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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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情回顾【已阅第一卷的读者请略过】

    情节:

    在特种部队服役多年的丁一,退役当了几年基层刑警之后,穿越到了正统十四年的大明;

    这次穿越是夺舍式的魂穿,刚一来到大明,就发现占据着的身躯那死去的父亲,是王振没有进宫以前的交情极好的朋友,而王振希望丁一能到京师去帮他。紧接着就接踵而来发生了许多变故和迫害,最终的目的,就是希望丁一去投靠阉党当卧底,在必要时给王振致命一击!

    作为军事爱好者,丁一知道王振马上就要完蛋,但也不愿去当棋子,所以一进京辞去了王振要给他官职的好意。他在被委任去和瓦剌谈判马价时,疯狂压价,紧接着在士林之中贩卖皇汉理论,煽动忽悠出一批热血青年;又和李贤、商辂结拜兄弟;收英国公的幼子为师;与当朝首辅达成台下交易,混了一个八品县丞的官身;震摄北直隶江湖群侠,将北直隶第一刀忽悠过来给自己当保镖;以现代军事操典的方式培养了一百一十二个军士……

    但也经历了几次刺杀,最重的一次,杀强敌二十余人,身披十数创,昏迷七日,醒来后也因失血过多有些虚弱,养了两个月还在做轮椅。

    娶了一妻一妾,妻是理财高手打理大明连锁打行——大明皇家镖局的生意,皇帝、后宫、士林、勋贵、阉党皆有股份;妾是天然呆,原为江湖女侠;从小服侍丁一长大的丫头如玉和管家忠叔,都有一手好功夫,被丁一派去发展海上贸易和开拓淡马锡,淡马锡有王振派给的五百锦衣校尉维持治安,由丁一那先前就独力经营若干行铺的美艳寡嫂在主持民生。

    数据:

    夺舍:丁一,性别男,等级1,职业:无,隐藏职业:杀手(由特种兵和刑警转职),功名:秀才

    力量:3、感知:8、体力3、智力:7、敏捷:4、灵巧:5、魅力:7、运气:7

    主动技能1:杀人 熟练度175%;2:文抄公 熟练度60%;

    被动技能1:穿越众光环,对主要属性智力和技能文抄公提供100%加成。

    2:训练,熟知如何增强自身属性和训练精锐士兵。

    第一卷结束的属性:

    丁一,性别男,等级2,职业:八品县丞,隐藏职业:杀手,功名:秀才

    力量:3+3、感知:8、体力3+4、智力:7、敏捷:4+3、灵巧:5+4、魅力:7、运气:7

    主动技能1:杀人 熟练度179%;2:文抄公 熟练度100%;

    被动技能1:穿越众光环,对智力和技能文抄公提供100%加成。

    2:训练,同上

    团队成员:一百一十二名按现代操典训练的士兵,忠诚度80%+;二十个派出历练学生,忠诚85%+;七个亲传弟子,忠诚度95%+;刺客兼职丫环如玉,忠诚度100%;刺客兼职管家忠叔,忠诚度100%……(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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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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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启大明介绍:
同历国难、同行军伍、同为囚友、同受膻腥之苦——如此君臣谁可离间?忠勇丁一长在帝心;厄难处,英雄只手擎天,重启帝国篇章; 征平南北、纵横四海、降税除役、解生民之倒悬——千古良相万姓传诵!腹黑丁一汗青重墨。得志时,大明日月旗扬,汉人热血烧燃!重启大明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重启大明,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重启大明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