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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荆洚晓     重启大明txt下载     重启大明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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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割袍(一)

    夏蝉的叫声几乎绝了迹,渐渐有了秋天的味道,走到巷口的丁一,站在那颗散满白花小花的银杏树旁边,深深吸了口气,只觉格外的清爽。低头看了一眼自己身上的衣衫,又放眼四顾左右前后的房子,自家更是禁不住点起头来:这街巷也罢,这院子也好,乃至身上衣着,看来这个身躯在这大明朝,还是混得极不错的。

    却又是如何弄到活不下去,非得自挂东南枝的地步呢?

    紧了紧肩上的披风,丁一并不冷,只是用这缀着毛领的披风,来掩遮自己颔下——从喉结上方,蔓延到脖子两侧的暗紫色——极为丑陋的勒痕。按照丁一从特种部队退役,再于一线刑警工作五年积累的经验,很轻易就判断出这具躯壳的前主人属于自杀身亡,并且因为自杀得太不专业,挂了很长时间才彻底窒息。

    话说,却是多亏了这具身体的前主人无能到连自挂都不会,才使得身体的颈部骨骼和气管都没有被腰带勒断,方自便宜了丁一这个穿越者。

    的确,丁一是穿越者。按照前世的流行术语来讲,他这种情况属于灵魂穿越,或者夺舍重生。前世他从特种部队转业去了刑警队。结果还没等混出什么名堂,就因为一场莫名其妙的事故穿越了。来到了这个陌生的朝代,成了一名有房有车、家境殷实、前程远大的读书人。

    而这具身躯的前主人,是一个同样名叫丁一的秀才,死的时候甚为决绝。此刻整个大脑空得如同被格式化后的硬盘,非但作为系统的灵魂被抹除了,甚至连记忆也被格式化得支离破碎。

    能给丁一这个继承者非常清晰地遗留下来的,只有三样东西,估计也是前主人到死都忘不了的三样东西:祖宅、秀才功名、佳人。

    老宅,就是眼前巷子里三处院落里头最中间的那座,青砖院墙,黑漆大门,每扇大门上还有一个明晃晃的红铜拍环,院后还有花园,栽了一小片竹林。就凭这几样东西和这座宅院于城中所处的地段,就足以让丁一判断出,自己身体的原主人,即便不是豪绅,也算得上豪绅二代。

    须知这可是城中心的豪宅,距离孔庙只有三百步不到。

    搁在丁一的前世,不吃不喝攒上五十年,也只够在同样地段买个厕所——还得按揭。

    唯一就是这名字,让他从夺舍之后,就不断在心里吐槽的:前世自己是孤儿院长大的,起个名叫丁一,说得过去吧?这又是秀才,家景又这么好,至于起个名叫丁一吗?还读书人呢,真tmd有辱斯文好不好?

    但看着不远那宅院,真真切切的“居有竹”啊!他总算暂时停止了吐槽:如此豪宅,也算不枉自己穿越一场啊!

    缓缓活动了一下手脚关节,丁一继续迈步向这个时代的家靠近。

    但就算这身躯羸弱,只能发挥出前世十分之一的身手,想来也应该能解决秀才的麻烦。

    他在心里揣摩着,到底谁逼着这秀才活不下呢?兴许是专门欺负书呆子的地痞流氓?看着这身体的前任,只会读书,家里有钱又没长辈撑门面,于是便来豪取强夺……

    忽然间,耳畔传来一阵叫嚣声,巷子的另外一端,也就是靠近孔庙的方向,有一群人提着袍裾快步赶来。丁一挤了挤脸上的肌肉,迅速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虽说这秀才的大脑给格式化的很彻底,但对面那些人的装束他却认得。跟自己穿得差不多,肯定也是群读书人。想必都是同窗好友,听说自己被人欺负,结伴过来帮忙了!

    他的心便热了起来,虽然这个年代有许多不足,连电灯也没有,但至少不是扶起老太太会被诬陷的时代;至少读书人手无缚鸡之力,听到同窗有难,他们等同身受,还有风骨,还有一身的正气。

    可是丁一刚开口,就发现事情有点不太对劲儿了:“诸位……”

    还没等他说完,一口浓痰便呸在他跟前,当头那个额角青筋迸现的书生,如是杀父夺妻之仇一般,恶狠狠地说道:“呸!丁如晋,想不过你丧心病狂、为虎作伥!自此汉贼不两立,刘某今日,特来与尔割袍断交!”说着一角袍裾便扔在丁一跟前,然后便在众人喝彩声中,如得胜还朝的大将军一般,昂首挺胸而去。

    丁一感觉这位用前世的话来讲,真是“何弃疗啊?”谁知道第二个人上来,一口痰就当着丁一脸上吐了过来,怒骂道:“斯文败类!道德沦亡!可耻!可恶!可杀!”

    丁一前世的身手不在了,但意识和反应还是有的,从容侧开身体,堪堪避过那口痰,却又见一角袍裾扔在跟前,“衣冠禽兽,曹某羞于你这厮为伍!”

    紧接下来,“衣冠禽兽!”、“自甘堕落、不可救药!”之类的,还算好些;到了后面,那些士子似乎词穷了,又不愿和前面的人说的一样,于是,“走狗败类、行尸走肉!”也出来了,到后面“冢中枯骨、插标卖首”已算是知识面丰富,甚至于还有人骂道,“丁如晋你、你这倚门卖笑之徒!”竟也赢得一片喝采。

    这话骂得实在过于恶毒,丁一大脑某个角落里前任主人的记忆碎片,或者说,没被格式化干净的地方立刻起了反应。

    由内而发的厌恶,使得丁一两眼一瞪,迫视对方面孔。

    眼睛是秀才公的,但灵魂却是经历过血火的丁一所有。

    一众书生们几曾见过如此直迫肺腑、隐含杀意的眼神?叫骂声顿时小了下去。但偏生又不甘心被某个无耻之徒吓倒,于是跺了跺脚,放声喝道:“汝休得自恃找着了靠山,就妄想为所欲为。我辈读的是圣贤书,胸中自有浩然气!舍生取义,也足以青史留名!”

    “对,我辈却有一身傲骨!”才情好的,竟还指着丁一后院露出那簇竹,口詠了几句,满口尽是“依依似君子”、“尘冠挂一枝”之类的,使人听了不太懂的话。

    众士子骂完,纷纷提着缺了一角的袍裾施施然而去。丁一被骂得满头迷雾,忍不住追了几步,开口问道:“诸位!到底丁某做了什么人憎鬼厌的事?惹得诸兄如此激愤?”

    那些行到街尾的士子回过头了,有人脸上全都露出不屑至极的冷笑,有人冷哼了一声,但都决绝而去了,总之二十来人,竟无一人回答他的问题。

    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鼻子,丁一苦笑起来,这叫什么事?他摇了摇头,看着一地的袍裾,禁不住捡起一角来看,却见断口十分整齐,可是方才明明没有人拿出剪刀还是刀子来割袍的,看来却是在家里割好了,便捏在手中到此而来。

    这是一场编排好的剧目么?

    丁一决定不去管他们了,绝交就绝交好了,反正绝交了,自己夺舍的事正好不用担心露馅,也是好事。现在有宽敞院子,又有功名在身,先回家看看,把到手的东西拿稳再说。

    谁知方才走入院子里,就听着院子里有人在大声咆哮,:“你们混蛋!少爷是这样子的人吗?再说二狗子,当年你在城根下冻僵了,要不是老爷,你都被拖去埋乱坟岗里了;许锤子你一家老少借印子钱,人拐子都上门要把你家大丫领去倚红院了,谁给了你们活路……”

    “忠叔,俺、俺不是人!”被叫做二狗子的年青仆役蹲在院子里那颗龙眼树下,抱头哭了起来,“可他娘的,村里捎信来,说俺不回去,他们就连祖坟也要给扒了……”

    “是啊,忠叔,小的也是被逼得没办法啊。俺们知道,少爷肯定不是外边传的那种、那种人。可、可家里头,还有左邻右舍,都、都不知道啊!”

    “忠叔、忠叔,您老就行行好,放我们走吧!欠了丁家的,小的日后一定会想办法报答!”

    .........

    丁一站在门口听了半晌,却也能弄明白事情的大体走向。原来家里头雇佣的仆役们都不干了,宁愿不拿工钱,也要另寻他处谋生。看样子还是属于被自己这个主人的名声所累,逼得没办法,才出此下策。个个都哭得满脸是泪,让人不忍继续再听。

    “算了,忠叔。”丁一推开门,走到管家模样的老人面前,长叹了一声,对老管家吩咐道,“忠叔,行了,不用说了,强扭的瓜不甜,让他们走吧,把这个月的工钱,都结算清楚吧。”然后丁一对那些要辞工的下人说道,“拿了工钱,好好过日子。”

    丁一前世里,职场辞工,除非闹得很僵还是涉及商业秘密,否则人事部门总会说几句好听的,大家好合好散。丁一退役后当刑警,五花八门的人接触多了,没吃过猪肉也看过猪走路,不至于就手足无措。

    但那些下人,听着却流下泪来,主家有难,自己就做猢狲散,在这个年代,这些下层民众还是很纯朴的,心里感觉到愧疚。想不到丁一不单把整个月工钱结给他们,还好言叮嘱他们得过好日子,人心都是肉长的,不由得他们不感动啊。

    要做就做得漂亮,丁一上辈子在都市里,物价高涨,那份工资又要凑着交首期,生活极窘迫,这辈子可不愿意再让人觉得自己寒酸。

第二章 割袍(二)

    丁一犹豫了一下,按着武侠小说中学来的知识,却又补了一句:“算了,一场主仆,一家口,给发十两银子的遣散费,免得他们找不到下家,生计没了着落。”

    “这......”管家忠叔愣了愣,脸上明显露出了犹豫。

    没等他把劝谏的话说出口,底下人已经“噗通!”、“噗通!”跪了满地,低下头就朝青石板上磕,血水混着泪水从脸上一起往下流,“少爷,您的大恩大德,小的,小的这辈子报答不完,下辈子即使做牛做马.....”

    “行了,好生过活吧,唉,可不许还没找着新东家,就把钱吃喝光了,弄得要卖儿当女,那我可就找你们说话了。”那些下人不迭地抹泪点头。

    丁一说罢,便对老管家说道,“忠叔,给他们结完了帐,您到我书房里来一趟。”谁也不是全知全能,让居里夫人去跟同时期的华夏乡村老太太比手织毛线衣,保准小脚老太太甩这那大科学家三条街。毕竟不是经济学家也不是历史学家,丁一感觉也就一家口给个十两银子而已,加起来也就三五十两,都不够郭靖大侠给黄蓉点一盘子菜,至于这样么?

    带着几分终于豪气了一把的自得,他转身往书房里走。毕竟那些士子带给丁一的冲击,还是极为强烈的,他便准备在书房里翻翻,看看能不能找到更多与这身躯死因有关的遗物,看看这秀才公是怎么弄到自挂、那伙士子又是为什么来上演这一出活剧。

    匆匆翻看之间,门“吱”一声,被人从外边推开。

    硕大的铜盆先进了门,而后却见扶在盆缘的雪白小手,虽因劳作显得有些粗糙,却另有一种健康的活力,接着方才看见那张瓷人儿般的小脸,十三、四岁的模样,颇是清秀。只是这盆水对她来说实在太过沉重,为了不洒出来,她紧张地抿着唇,小心地挪动着脚步,让人看见只觉极为可爱。

    她入了门刚刚侧过身来,却看着丁一用惊诧的眼光瞅向自己,那本就雪白的小脸,顿时吓得几无血色,手上一抖,满盆的洗脸水全泼在了地上。还没等丁一开口,她便“噗通”往地水渍里一跪,从袖里摸出一把剪刀,竟顶住了她自己的喉咙。

    “少爷,别赶玉儿走、求求你别赶如玉走!玉儿不要银子……玉儿从小便是少爷的贴身丫鬟,从老爷把奴从人拐子手上救回来,玉儿就没打算离开过。若是少爷一定要赶走玉儿,奴也不知该去哪里,那就......”

    说着话,就把剪刀往雪白的颈上按落。

    “住手!”丁一的声音响起之时,手掌已切在这小玉儿的腕关节上。虽说这身躯羸弱,但丁一的意识还在,何至于让一个未成年少女在自己眼前捅断了喉咙?

    “啊!”这是那小萝莉的失声惊叫,那把剪刀脱手飞出,扎在窗棱上。

    小萝莉被丁一单臂扯进了怀里,夹在腋下无法动弹,又惊又羞,脸红得几乎滴出血来。

    看着这怀中,前世应在初中班级里念书的清纯面孔,丁一实在不忍继续吓唬她。

    轻轻将胳膊松开些,丁一皱着眉头问道:“你便是如玉?是我的贴身丫鬟?谁说要赶你走?我何时提起,要赶你走的?”

    “少爷!你怎么了,连玉儿也不记得了?玉儿的名字还是你从《诗经.白驹》里取的呢!少爷,刚才是下令散尽家财,也是乱命对不对?奴这便去说与忠叔知晓,让他.....”自称叫如玉的小萝莉,显然并不清楚此丁一已非原来的少爷,她又是害羞,又是欢喜,说出的话令丁一非常难以理解。

    像她这样无亲无故,在丁家长大,又从小被派来伺候少爷的,早就该被收房了。只是少爷心里头始终放不下,放不下那个.....

    正羞得浑身酸软间,忽然听到屋子外传来极为刻意的咳嗽:“嗯哼!”

    如玉瞬间像受惊的喜鹊般,从丁一的手臂下窜了出去,随手抓起一块抹布,于地上水渍吸了吸,手慌脚乱地向铜盆里乱拧,嘴里的话也变成了:“少爷息怒,少爷息怒!奴这就收拾妥当,重新去给打水,侍候您洗脚……”

    门口的咳嗽者听着这话,也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只是大声禀道:“少爷,老奴已将账目备好,需得您亲自过一过。”

    丁一不知道忠叔为何而来,但这老管家怎么看也是忠仆,便开口道:“忠叔么?进来便是。”

    管家忠叔捧着厚厚的账本走了进来,脸上的表情涩得能挤出水来:“少爷,赏钱按照您说的,已经命人去准备了。奈何家里一时筹集不出那么多银子,需要、需要拿些物件去,去到典当铺寄存几天。等秋天时收上田租来.......”

    “需要典当东西?”丁一的眉头不觉皱了起来,自己刚刚继承下来,看似光鲜无比的家,怎么会被三五十两银子弄得捉襟见肘?

    看来三五十两银子,并不是他想象中那么低微。

    “我方才许下的赏钱时,看着大人小孩加一起统共才十五、六个,横竖三四家人,每家口赏个十两,便需要典当东西了?”

    忠叔没有说话,却先叹了口气,脸上的皱纹愈加的深刻了:“回少爷的话,总共四个家口,算下来就是四十两……近年的田租,每年也就能收上五十多两.......,这回典当一些物件,应还是能凑够这些数吧。至于老爷过世之前,专门给您留下来求学用的银子,却是绝不能动的!”

    “少爷刚才是被人气糊涂了,说的话不能算!”如玉突然从地上抬起头,插了一句话。

    “那也行,老奴这就跟他们去说,把十两改为二两。二两银子,省着花也够他们嚼谷大半年了!”忠叔一脸的皱纹立时便舒展开了,放下账本,拔腿就要朝外走。

    “等等!”丁一赶紧叫住了他,这事得弄清楚,谁也不神仙,犯错不可怕,怕的是不懂装懂糊弄过去,下回又出同样问题。所以丁一极诚恳地向忠叔问道:“每家口十两,很多么?忠叔,我最近心里头有事,脑子不太灵光。你跟我说说,十两银子约莫能买多少米?他们每月里的薪水,也就是每月的工钱,大体是多少?!”

    “老奴方才便是想,少爷平素不管这些,想是被气急了,才发了狠话要臊臊他们的脸皮。谁料这帮没良心的家伙,居然敢顺着杆子往上爬!”忠叔先是痛心疾首地数落了外边的奴仆一番,然后才开始正式回答丁一的问题,“十两银子买多少米,不好说。这得看年景,米价向来不太确定,但往少了说,怎么也得五十石吧。”【注】

    “什么?五十石!”丁一禁不住瞪大了眼睛,这也太过离奇!随便打赏一下,赏出了二百石?这可不是几袋米,足足几万斤啊!他望着老管家,不敢置信地问道,“忠叔、忠叔,这没算错吧?十两银子,能买这么多米?”

    “十两银子,要是购置宅子的话,咱们左边的那座宅子,去年转手时,价格是纹银一百四十两,老奴被拉去做的中人,一直清楚的在心里头记得!”

    饶是心理素质强健,丁一也有些发晕了,刚才院子里有十六个人四户,自己每家口赏了十两,就是赏出了四十两。等同于把祖宅连同里边的家具的四分之一赏了出去,说不定还得搭上几样字画古玩之类,才能凑足了数。

    要死了,要死了!充大爷也没这么冲的!怪不得如玉说道是要散尽家财呢,当真是被金庸给害死了!

    正后悔得想撞墙,却听门口有人叫道:“如晋兄,小弟彭樟来访!”

    “彭樟?!”这个名字丁一隐约有一点儿印象,却非常模糊。不禁有些心中打鼓。在被格式化的破碎记忆里,这位彭樟彭敬先算是留下了点痕迹的那种至交好友。昨夜方才夺舍的丁一,不怕旧人来绝交,也不恐家仆奔离,但最怕遇着这原先的好友!

    因为这类读书人,要是一会来两句诗文步韵答酬之类,那可不是当文抄公就能解决问题的——跟那小萝莉的名字一样,如玉,就她那瓷人儿一般的雪白肤色,取这个名儿倒也恰当,确是其人如玉。但什么从《诗经.白驹》里取,丁一怎么知道?包括这身躯的表字,如晋,天知道又是从什么典故取的……

    可是人来到门口,丁一也只好硬着头皮迎了上去,挤出一脸笑容,作揖道:“贤弟……”还没说上话,一辆马车便从街头急驰而来,到了门前方自刚停定,却见车帘揭开,一张精致俏脸上挂尽泪迹,朱唇轻启:“丁郎……”

    丁一只觉得一个头两个大,万幸老管家忠叔,不知道怎么跟那些仆人磋商的,大约是劝说他们给丁一忙完今天才走,这时带着一众仆人迎了出来,扶这女子下了马车,打赏了车夫,又自有人去打理草料喂那拉马的骡马。

    “丁郎,妾身的父亲,不日便要来退婚了!”那女郎方才坐定,泪水便如断了线的珠串,不住滴将下来,“妾身生是丁家的人,死是丁家的鬼!如果万一事情不可收拾,妾身宁愿......”

    【注】:1958年出版的《中国货币史》p464:“正统年间……米价每石折钞一百贯……景泰三年……五百贯钞给银一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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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退婚(一)

    丁一是很有些愕然的,只因来到这个世界,他压根就没有时间去了解、接受这个世界,一连串的事情接踵而来,压得他几乎透不过气来。一般人这么连接的打击之下,搞不好都心理有问题了——别说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的丁一,这具躯体的前任,秀才公丁一,不就顶不住,自挂了么?

    不过,此时丁一却不是那个只知读书的秀才公,强悍的心理素质,还是在这关键的时刻,让他能够冷静下来,面对这残酷的现实。

    眼前这位柳小娘子,却是秀才丁一未过门的妻子,指腹为婚的未婚妻,鼻梁笔挺肤白眼大,看怕祖上是有些色目人的基因。

    旧友绝交、家仆辞工,丁一心中并没有什么纠结,但眼前这位美人,说道是要退婚,丁一作为一个男人,现代穿越回大明的男人,就难免有些不舍了。但他很清楚,美女没有性命重要,若是被这未婚妻发现他举止与平日完全对不上,那却是极大的麻烦,故之按着这年头的说话习惯,摇头说道:“看来学生父母双亡,家道中落,岳父大人想必是觉得今时不同往日,门户不登对,罢了,学生也只能祝小姐觅得佳婿,百年好合白头到老……”

    谁知话一出口,这位柳小娘子,不顾边上彭樟还坐着,话未开口,两行清泪已然淌下:“哪是什么门户不对……乡里都说秀才公变得萎坏了,当了大太监的走狗……父亲大人也是被逼得没法子……妾身却是知道,丁郎你不是这样的人……丁郎,妾身生是你丁家的人,死是你丁家的鬼,这就先走一步,全了咱俩指腹为婚的情义!”

    这位柳小娘子却不是空口白舌,转眼便从身上摸出一把剪刀来。

    剪刀,又见剪刀。

    丁一再也坐不下去,劈手将剪刀抢了下来。

    绝交割袍用剪刀;如玉这小丫头以为要赶她走又亮剪刀;这没过门的妻子一来又亮剪刀,怎么一穿越到这年代,尽是许多的剪刀啊!

    丁一这身躯对于力量的掌控并不太好,夺去剪刀之时用力过大,一下子把柳小娘子拉了个踉跄,但此时丁一也顾不了许多,下意识伸手托住纤腰以防她跌倒,好言对她相劝:“你听谁胡说来着?怎么可能会去给太监当走狗?那些阉狗,哥哥我恨不得食其肉、寝其皮,你放一百个心,决计是不会去做这般勾当的!”

    被丁一扶住腰肢,边上还坐着士子打扮的彭樟,柳小娘子虽然马上就挣脱开,却也中羞红了脸,那声音比蚊蚋大不了多少:“丁郎此话当真?”

    丁一接着话头,对她说道:“大丈夫一言竟出,驷马难追!你若不信,我对天发誓……”话没说完,柳小娘子的柔荑便掩到了丁一的嘴上。这年头对于发誓这种事,通常还是很在意的,柳小娘子可不敢让他顺便赌咒。

    “丁郎莫要如此,妾身自然是信你的。”她低垂螓首,不敢将发热的俏面扬起,却掩不住发丝之间微红的耳轮。

    好不容易,把柳小娘子哄得不哭了,丁一的心里是有些后悔的,只因跟她接触越多,自己露出破绽的可能就越大,这对于接受过特种训练的丁一来讲,本来跟孤身潜伏入敌境的原则,就是相违背的。

    但这么一个美女,还是死心塌地的,要死在他面前,丁一实在无法完全理性。

    只是丁一却注意到,边上彭樟的脸色却是越来越难看。

    不过,事到如今,丁一也总算知道,为什么一大早,那些士子来门口扔一堆袍裾的原因了,投入阉狗门下啊,读书人当然是深以为耻了。往深里想上一层,难道说,自己夺舍的身躯,这位丁秀才,搞不好就是因为要投入太监门下,所以被看不过眼的江湖侠客干掉,才有了自己夺舍的这个事?

    不对啊,丁一摸着下巴,这身体没什么外伤,除了下巴的勒痕有点痛之外,看起来应该是自杀才对,还是说先被勒死后再挂上去的?

    没容丁一细想,这时门外又有人来,却是柳家的管事要寻自家小姐。

    柳家的管事怎么说也只是下人,但他望着丁一,身上有着功名的丁一,却有着一种占据了道德制高点的优越感。不过丁一倒没有心思去与他计较这些,只是好说歹说,总算劝了柳小娘子回家去,并再三保证,一定不会投入太监门下。

    这边厢柳家马车方才起行,却觉胸前一紧,丁一下意识一肘就砸了过去。

    只听那彭樟惨叫一声,捂着肋部蹲在地上,但嘴里尤在骂道:“如晋兄,枉我前些日子,还以为你是当世奇男子,敢于自污声名,投入阉党门下潜伏!”只是被丁一击中之处,痛得他不住倒抽冷气,缓了好一阵,才接着说道,“竟为这么一个丑八怪,兄便不顾承诺……”

    丁一现在全明白了。

    方才他失手打中彭樟时,还有点觉得不好意思,因为下意识的反应,把这一众旧友绝交之际,还能登门拜访的友人失手打伤,实在有点说不过去。

    但现在他却就坦然了,一点也不愧疚。

    所谓的承诺。

    与其说是承诺,不如换个说法:把柄,一个逼得秀才丁一上吊的把柄。

    看来,是那秀才公丁一,不知道有什么把柄捏在别人手里,还是被人煽动,应承了要去某个太监那里当卧底,这玩的无间道,结果这位秀才公回家之后,越想越不对,大约是怕事败,得罪不起那太监,或是连刚那未过门的媳妇都连累了;不干,又有违自己的诺言。

    干脆自我了断,也就不用头痛了。

    所以也才有了丁一的到来。

    不过丁一看着这位敬先贤弟,脸色就谈上不多好了,这丁秀才都让逼到上吊了、旧友全绝交、仆人也要辞工、未来岳父要退婚,这位还不依不饶,赶上门来继续逼迫,还真是知交好友,好到没话说了。

    “此女如此丑陋,如晋兄何必为之牵挂?”彭樟坐回椅子上,仍旧继续他的催逼。丁一今世这秀才的身躯,终究比不上前世,这一肘只让彭樟在地上蹲了半炷香工夫,倒也没有砸断肋骨,所以彭樟仍然喋喋不休。

    并且彭樟开始书生本色上演,引经据典,听得丁一头都要裂了:“人生在世,立功立言立德,三不朽。立言,以如晋兄与弟而论,以真知灼言传流盛世,实在是无望;至于立德,如《运命论》所述‘若夫立德必须贵乎’,要混到为陪臣的地步,你我真是梦里才有的福份吧?余下便是立功了,为国为民,立下不世功绩,便是我辈唯一的念想……”

    丁一摸了摸鼻子,他实在听不下去了,听这彭樟说话,突然怀念起前世的马哲课教授,至少还讲得比这位生动有趣许多,当下截住话头:“敬先贤弟,我丁一,本就是个庸人,能侥幸中了秀才已是偷天之幸,在家收收租子、读读书就很满足了。这种立功的事依我看,还是别请高明吧。”

    若是说外敌入侵,要丁一执刀持盾、浴血奋战,或是要丁一化装成牧民,潜入草原去狙击某个部落的大汗的话,就算如何九死一生,倒也罢了。怎么说前世也是受过多年国民教育的,又在军队服役了那么些年,这点热血,还是不缺的。

    但听着这茬,明显是党争。

    退一万步说,就算派卧底,至少弄个假身份,一旦事败至少有个退步,就算身死,起码象柳小娘子这种亲友,不会被牵连到才是。

    可现在不是这样!不单是要丁一赤膊上阵,连个假身份都没有,幕后指使者还故意放出风声,搞到丁一身败名裂、旧友绝交等等,这一旦事败,丁一感觉这伙子人,保证是不会伸只手出来拉自己一把的。

    “如晋兄,你可想清楚了,你可不是陈平,别说小弟言之不预。”彭樟揉着肋骨,冷笑着,不慌不忙地说道。

    陈平?又关陈平什么事?丁一极为讨厌这种说话方式,有话不好好说,偏要转好几弯,万幸丁一终于想起这个典故,陈平盗嫂?难道这秀才公丁一这么邪恶,还和自己的嫂子不清不楚?不过这种事,丁一当然不会承认,就算有,也是这身体的前任干的,自己不论如何也不能认账:“胡说!丁某人何时做过这等禽兽不如的事!”

    “如晋兄迂了。”彭樟笑了起来,似乎这让他很有快感,连肋骨处也不太痛了,“不在于你有没有做过,而在于这容城县之中的士子、乡绅、百姓,认为你有没有做过。如晋兄,你好好想想,就你大嫂丁杨氏那狐媚样子,守寡十年又不回娘家也不再嫁,嘿嘿,这事还真不好说有没有!你知道容城县那些媒婆,都几乎全被丁杨氏驱赶过,本就怀恨在心,若不是顾忌如晋兄这生员的身份,那些媒婆的嘴,便是死的都能说成活的,有与没有,重要么?”

第四章 退婚(二)

    眼看着丁一不说话,彭樟站起来,抖了抖袍裾,对丁一说道:“兄台好好想清楚,若是明日约好同去京城的的伴当,午时之前寻不着兄台,恐怕,在些事就要真相大白了;若是如晋兄愿为国为民,依计潜伏权阉门下,那么如昨日所诺,这容城县之中,若有人敢坏丁扬氏名节的,必定万夫所指!”说罢他便施施然去了,只是走到门口,恐怕太得意,牵动了肋骨的伤处,不禁“啊哟”一声,颇有些滑稽。

    丁一冷冷看着走向门外的彭樟,对侍候在边上的丫环如玉问道:“弄点炭灰给我,还有胭脂水粉之类,拿一些过来……有没有可以固定东西的胶水?”说着丁一就拿起刚才从柳小娘子手上夺下的剪刀,打散了头发,剪下一绺来。

    这年代的人讲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但对于丁一来讲,剪绺头发多大个事?倒是把如玉吓着了,这小萝莉抱着丁一的胳臂,迭声地劝道:“少爷,您、您想开一些,奴自小服侍少爷,少爷要去哪里奴都要跟着……忠叔!忠叔!你快来啊!”她是以为丁一看破红尘,想要出家了,她用了极大的力气,似乎害怕下一刻她的少爷就要宣布出家为僧,以至于丁一都能感觉到她柔软的胸部。

    忠叔总是在恰当的时间恰当的出现,以至于丁一很有些惊讶这位老管家的听力为何没有随着岁月而衰退。甚至丁一禁不住怀疑忠叔是不是一个鬼魂?否则为什么总是能够悄然无声地就这么出现。要知道丁一前世所经受过的训练和战斗,要瞒过他的耳朵,绝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一个盒子被放在桌面,忠叔摇了摇头,长叹了一声,对丁一说道:“少爷,这种事还是老奴去做吧。”

    丁一毫不犹豫地拒绝了。

    跟踪绝对不是一件依靠忠心就能完成的活计,一旦被发现,很可能会面对搏斗、攻击等等的场面,尽管行走无声的老管家年轻时也许有过一些豪迈的过去,但毕竟现在他已经不再年轻了。

    揭开放在桌上的小盒子,听着忠叔一样样的解说:“这是鱼鳔熬成的胶,这药粉能让肤色变深……”丁一更加肯定了自己的猜测,老狐狸当年想来也是一号人物,寻常人家里宅里,有钱人挖个地窖埋银子就有,谁会备这些东西?

    再说小萝莉看见他剪下头发以为丁一要出家,忠叔却是明显知道丁一要干什么。

    但他现在来不及去询问这些,因为如果不马上动手,失去了彭樟的行踪就不好跟了。

    “少爷真他妈的是老爷的种啊,天生就是吃江湖饭的!”目送着乔妆之后的丁一离去,忠叔抚着灰白的胡子,对着边上的小萝莉低声说道,“你也算老头子我出去办过两回事,见过血的人了,但明显我看着长大只会读书吟诗作对的少爷,一旦生出要做这等的心,却就比你老道许多。”

    小萝莉眨动着大眼睛,嘟着嘴不服气说道:“咱少爷?忠叔你少拍马屁了!您老要说少爷是文曲星,奴倒是信的,要说江湖手段比奴奴老道?切!前年杀猪,他看见一地血,还吓得病了几天呢!”

    忠叔笑着摇了摇头,没有再说什么。

    又不是读书人,说那么多干啥?刚才看着丁一粘完胡子,往脸上涂那勾兑过的药水时,忠叔就震惊了。因为丁一不是单纯的把脸刷上药水,而是在脸颊、下巴等地方,有选择性地多涂了几层,这样看起来,整个脸都跟原来不一些了。这种手法,算得上很高水平的易容术了。更让忠叔感叹的,是丁一刷完脸之后,把那药手在双手上也刷了,还在院子里的地上抓了两把土在手上搓了,让那指甲里也多了些尘垢——早年忠叔可是看过多少江湖大盗,易容之后仍被捉住砍了脑袋,就是这些细节出了问题,才让衙门得了手!

    走在大街上的彭樟把玩着扇子,颇有几分得意的趾高气扬,这事情背后的人是谁,他不清楚,也不敢去清楚,他所知道的是吩咐自己办事的那个人,就连明府和黄学宪的堂弟黄老爷也只能在他面前站着。一句话,那就是大人物!彭樟感觉自己总算攀上了高枝,别的不说,下一科乡试中举,那是板上钉钉的事了。

    为了一句许他中举的口头承诺,彭樟便把多年好友丁一卖了,但他心里却是全无半点内疚的,别说逼丁一去做卧底,就是逼上所有同窗都去当卧底他也没有任何心理压力。中举啊,这可是一步龙门的事,不中举就是秋风钝秀才,一旦中举了就有了当官资格。

    再说,彭樟觉得,丁一应该感谢他,能有这么个机会,为国为民去办事,一般人能有这机会?

    行到打银巷的铺子里,随手拿起几件银饰在看的彭樟,全然就没查觉,蹲在店外墙角啃着茴香豆晒太阳的赖汉,那个脏兮兮、焦黄面皮、胡子拉茬的粗陋汉子,就是刚刚给了他一肘的丁如晋。

    彭樟自顾挑着东西,很快便选好了几件首饰,对那店里的伙计吩咐道:“给爷仔细包起来。”那伙计给他包好之后,让丁一口瞪目呆的是,彭樟居然不给钱!这是秀才?这是地痞流氓吧?

    丁一只觉得前世人们老是在说世风日下,看来这世风,在这年头就很不怎么样了。

    那伙计拉住彭樟,对他笑道:“彭秀才,盛惠……”

    彭樟却就来了脾气,冷笑望着那伙计说道:“放开。你试试再扯着爷的袖子?二指宽的条子递到衙门里,三十大板管叫你皮开肉裂!真是有辱斯文!”那伙计也不敢再扯着他,只是陪着笑拦在他前面,彭樟黑着脸道,“记得账上便是了,彭某身为读书人,难道还会赖账不认不成?”

    丁一看着迭舌不已,这读书人的身份还是跟信用卡一样,可以用来刷的么?

    他禁不住在心里腹诽着,这身躯的前任主人,是怎么交了这样的一个至交好友呢?难道先前这丁秀才,也跟彭樟一般的做派,所以才物以类聚?但是从管家和下人们的反应来讲,丁家还算是厚道啊,什么城根下捡的冻僵的人,乱坟岗里救回来的汉子,到底丁秀才,和这彭某人是怎么厮混上的?

    这时那店里的掌柜奔出来,揪着伙计耳朵往里拖,嘴里还不住地给彭樟陪不是:“彭秀才只管去忙便是,别跟这没长眼的小兔崽子置气!实在对不起您了!小老儿一会好好管教他……”彭樟冷哼一声,右手持着扇子敲在左手心上,连句客套话也懒得说,径直便走向打银巷里那间大宅院。

    却听掌柜的在埋怨着那伙计:“你真没长眼么?你看那姓彭去的谁家?”

    那伙计是个倔性子,额上青筋迸现,梗着脖子说道:“呸,还秀才呢?买东西给钱,多出格的事?他娘的记账上,他又不来画押,到时去他家讨要,肯定又跟上回一样,说我无凭无据污他清白,又要放狗来咬老子了,入他娘!”

    掌柜的叹了口气,对伙计说道:“东家说了,他要不还,就由着他去吧,下一科乡试就快来了,这姓彭的和黄家走得近,咱东家也要过乡试这关,得罪不起啊!算了、算了,好生招呼人客吧……”

    眼看那掌柜的进店里去了,蹲在墙角的丁一,冲走到门口的伙计递出了手上的纸袋:“那狗日的秀才,老子也看他不惯,装什么人物头!小哥你要看那厮不爽,等天抹黑了,找个袋子蒙上他脑袋,给扔乱坟岗里的……”

    那伙计本就郁闷,听着有人同仇敌忾,不禁多了几分亲近,往丁一的纸袋里摸了一把茴香豆啃起来,却是骂道:“那狗男女不好弄的,他娘的有功名,真弄出事来,衙门会查,吃不消啊……这他娘的都是命,老子要是家景好,也读上几年书,何用受这腌臜气……”

    “那胡家大宅很了不得么?刚听你们掌柜说,连你们东家也得罪不起?”丁一不动声色地问道,“我看东栅街头的当铺也跟这金铺一样的印记,想来也是你们东家的生意,你们东家生意做得这么大,还怕他区区一个秀才?”

    伙计看见这时节也没有什么人客往来,便蹲了下去,跟丁一侃了起来:“就姓彭的?他这贼厮鸟又算是什么人物?只是我们东家也是秀才,这黄家宅子,是广西提学道的堂弟,虽说不是现管,都是学宪,想要治你那不过是给北直隶的同年递句话的事,你说敢得罪么?姓彭那杂碎,一看就是满肚坏水的货色,让他办事兴许不成,递两句话恶心人,看怕是他娘的看家本事……”

    督学道是多大的官?丁一不太清楚,但看来这就是彭樟的上线了。得了这个消息,丁一随便扯了两句,起身在街上绕了两圈,确定没有人跟着自己,才往家里走了回去,看着左右没人了,方才打开后门进了宅子。

    方才把那一身装束卸下,换上士子青衫,就听得那早上叫着要辞工的二狗子,嚎丧一样叫道:“少爷不好了!少爷不好了!”看着是从前院跑过来的,气喘兮兮连话都说不完整,“那货要抢人……忠叔撑不住……少爷……”

    “带路吧。”丁一抖了抖身上的青衫,对那二狗子吩咐道。

    还没走到前厅,就听有个声音冷冷说道:“忠叔,实话给你说吧,如玉今天无论如何也得跟我们走的,我家少爷知道你忠心,也不是不体谅你,这样吧,你也跟如玉到我家来,让你当个管事便是,总好过在丁家吧?下人们都要回乡了,你还管谁呢?”

    却又有人阴阳怪气地说道:“你家少爷要如玉干什么?反正他都要去投阉狗了,迟早也得拉上那么一刀,下面都没了!”然后便是一群人的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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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故人心(一)

    拐过照壁,丁一便见到在门房那里围了一大圈人,便见大门外还有十来个闲汉,倚在墙角带着不怀好意的笑,嘴里不干不净地说着一些怪话:“要按老子说,这丁秀才说不好现在就割了……”、“现在割多痛?指不准出世就料到今日,早早就顺手一刀切掉了!”、“别说,还真有这理!这二十年间,有谁听过丁家的下人丫环被收房的么?没有!你说为富不仁吧,穿上裤子不认账吧?连搞大肚子被赶出来的都听说过啊!”

    这便引出一众赖汉的喝彩了,纷纷都说“在理!”有人还说搞不好连丁一他爹也割了,这丁秀才保不准是抱回来,他们丁家本来就是阉人世家。二狗子听着气愤,挤到门口冲那些闲汉嚷道:“入你娘的,你爹才是阉了的呢!要不是老子半夜摸上你娘的床,哪有你们这班兔崽子!”

    那班赖汉也不是省油的灯,纷纷的骂了过来,有人已往后腰摸了过去,阳光下金属的反光极为醒目,怕是揣着短刀匕首之类的家什在身上,眼看骂不过便要来个白刀子进,红刀子出。

    “二狗。”丁一搭住二狗子的肩膀,微笑着说道,“狗咬人是常事,你见过人咬狗么?”

    那些赖汉便狂笑起来,愈加得意和肆无忌旦地谩骂。丁一笑着摇了摇头,却对外门那些赖汉说道,“学生若是递了条子到衙门里,你们信不信,连你们的主子也不敢给你们说上半句话?”

    这也算是现学现卖,看着彭樟把秀才身份当信用卡在刷,丁一也就依样画葫芦来了这么一句。所谓不怕老套只要管用便是如此,这一句话,便把门外那些赖汉呛得立时静了下来。不为什么,就为丁一自称的“学生”两字。

    这年头自称学生可不是将对方当成老师,而是炫耀自己的读书人身份,摆明自己阵营。

    那些赖汉摸向后腰的手,不知不觉便垂了下去。衙门里,书吏也好,师爷也好,县丞也好,明府老大人也好,哪个不是读书人?丁秀才再怎么样,一天功名在身,就是跟这些读书人是一伙的,读书人再怎么斗是他们的事,哪里轮到他们这些泼皮来污辱?

    当然,若是无钱无势的穷酸秀才,赖汉们也是不惧的,但丁家明显不是这样的状态,砸银子的话,他们自恃也是砸不过人家的。丁一看着这些赖汉,只觉得不胜其烦,对二狗子说道:“把大门关上,看着这些苍蝇就恶心。”

    “你们不必害怕!他丁某人身上的功名,挂不了几天了!”门房里突然有人暴喝一声,丁一听着这声音听着耳熟,转过头去便见一个身着儒衫的公子哥儿从里面奔了出来,却是看着似曾相识。

    那公子哥儿生得一份好皮囊,头上梁冠还镶着一块温润白玉,所谓年少多金不外如是,却见他奔到丁一跟前,戟指着丁一得意地说道:“丁如晋,同窗一场,实话跟你说吧,你若是识相便把如玉交出来,否则的话,勿谓言之不预!”

    言之不预?又一次吧?先前彭樟来了这么一句,这回眼前这位又来这么一句。

    对于从前世穿越而来的丁一,他对这句话特别过敏,比这个时代的人更为敏感,这是一种思考上的定式,因为在前世,一旦说出这句话,基本上用俚俗的话讲,那就是准备往死里搞了。

    丁一的眼睛便亮了起来,他脸上笑得愈加亲切,抬手作了个揖,笑道:“这位兄台看着眼熟啊……对了,丁某记起来,便是早上跑来骂我‘插标卖首’的么?咱们不是割袍断义了吗?虽说你那袍是在家里先用剪子剪好的,不过怎么说也谈不上同窗情谊了吧?”

    “不知死活!”那公子哥恶狠狠地骂道。

    笨蛋要装聪明人不容易,但聪明人要装笨蛋却是更难。

    丁一笑了笑,无论是按着多次让他避过夺命危机的直觉,还是从犯罪心理学、心理侧写的角度也好,他很清楚眼前这位,就是正在扮演笨蛋的聪明人。

    因为不论如何,丁家宅院不穷,丁一也有个秀才功名顶着,于情于理,眼前这位看来也是读书人的公子哥,是绝对不可能做出强抢民女的戏码。那么他就算想把如玉弄到手,也应该悄然而来对丁一陈说厉害,利诱威胁才对,带这么多无赖闲汉来干什么?这些帮闲跟来自然也是要花费的,钱多没地方花么?

    就算真把如玉给他——当然丁一干不出这种事——必定这公子哥一定又会提出什么丁一不能接受的条件……丁一隐隐感觉这位跟彭樟就是一对,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

    不过对方要扮笨蛋,丁一却也就成全他:“忠叔,咱们欠了这位银子?”丁一向老管家问道,看着老管家摇了摇头,丁一悬在半空的心便放下一半了,还好,不是那种什么讨债逼上门的狗血剧情,“咱们欠他粮?也不曾?咱们家有养狗么?”

    “那倒是有的。”忠叔佝偻着背,被一众帮闲围在中间,似乎随时要被淹没的小岛,“狗是看家护院的,怎么也得养啊,咱们院里有八条,后院还有三条小的。”

    “关门。”丁一对二狗子吩咐道,那大门方才已经关上,这时只有一扇侧门,二狗子倒也利索,只是还没关上,便被许多人狠狠挤开一旁,却是丁一又说一句,“放狗。”

    看来那公子哥和那群帮闲,都是成精的,这跟人厮打谩骂多少还有个谱,狗一上来,那真是拼不起。再说正如丁一刚才问忠叔的,一不欠你钱,二不欠你粮,你不是债主也不是公差,私闯民宅,放狗咬你怎么了?

    闹到衙门里,丁家也不是没钱砸。

    何况风少爷来这里,也并非真的要来扯顺风帆强行索要个丫环。

    “姓丁的!你玩完了!”公子哥在门外,头上缀着玉的梁冠也有些歪了,气急败坏地叫嚣:“风家镖局从今天起,不押你们丁家的镖!我看你们丁家的货怎么走!忠叔,丁某人不知道,你总该知道吧?北上水道,东去海路,哼,要没有我风家的招牌,你们丁家的货走得了?荒唐!走,看这丁家能撑得了几日!”

    丁一脸色一沉,果然如此!

    所谓图穷匕现啊。

    这就是这姓风的,为何带着几十个赖汉前来胡缠蛮搅的根本了。

    他要借这样闲汉的嘴来广而告之:丁家玩完了。

    并不是为了一个小丫环,而是要断丁一的根。

    丁家的产业崩溃,除了按彭樟所劝说道的,去投那权阉,丁一还有什么路子?

    而且丁一立时就有了一个仇恨的目标,这位把丁家基业断送的风某人,必定就是丁一要除之后快的复仇对象,而财源断绝的丁一,有什么力量来报仇?这么一来,就不是那幕后黑手要丁一去卧底,是丁一自己要抢着去卧底,以得到权势来报仇了。

    把风家少爷连同帮闲们打发走了,丁一把忠叔让到边上,向老管家问道:“广西提学道是几品官?有多大权力?忠叔,这是要紧事,你要不知道或说不清就算了,我得赶紧去问别人。”丁一加了这么半句,却是怕这老管家别跟那彭樟一样,老是绕弯子说话,听一句脑仁得转九个转才能明白。

    “正统元年设立提督学政。两京以御史、十三布政司以按察司佥事充任,称为提学道,按察司的佥事,五品官,这提学道应该也是五品。至于权力,提学道就是把握一省学政,所谓提督学政嘛……”忠叔知轻重,倒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只是他一番话交代完了,丁一似笑非笑地望着,却对他说:“要走的人都把盘缠发了,让他们赶紧回乡吧。”

    忠叔皱起了眉头:“可是少爷,现在家里没有……”

    丁一摇了摇头,望着忠叔半晌,方才开口:“咱们没时间玩这种考校游戏了,忠叔。银子不够,最蠢的办法,那么只好你和如玉受累了。”

    忠叔脸色一变,如同不认识这个他从小看着长大的少爷一般。

    丁一随口而出的这个所谓蠢办法,很简单,就是贪污。

    少爷赏十两银子,过了忠叔手上克扣一半,过了发放银子的如玉手上,再克扣一半,到了那些下人手上,就是一家口二两半。

    所以丁一说,忠叔和如玉受累。

    但这主意要说是衙门里积年老吏,做老了这等事,随手列出来的章程倒也罢了;一个只会闷头读书的书生,怎么可能想出来的这种法子?但丁一偏偏就信手拈来,轻易地破去忠叔之前存着的考校之心。

    忠叔看了丁一半晌,这是他的少爷,手背上那道淡淡的旧疤,是少爷五岁时爬龙眼树摔下来的。但忠叔却知道,自己不能再当丁一是少爷了,所以忠叔习惯性退了半步,如当年在丁一父亲面前一样:“是,老奴这便去办。”

    丁一点了点头,示意忠叔自管去做就是。

    他此时根本无闲去理会这几两银子的勾当,因为他总算知道彭樟怎么能几乎明抢一样,拿走那几件银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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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故人心(二)

    提督一省学政的提学道,五品官,听着似乎也不太大,上面还有从四品,四品,从三品……。

    提督学政,手下没兵,也不管官帽子,听着也没什么权。

    说起来,也就是一省的教育厅厅长。

    只是丁一这个读书人的身份,牛逼到赖汉们不敢轻易动手的功名又算什么?

    秀才嘛,按国民时期的算法,大约秀才就是高小程度。高小是什么?就是小学高年级。

    这么换算出,就很明确了。

    幕后黑手,至少是一省的教育厅长,而自己是一个小学生。

    而且现时丁一旧交割袍断义,乡里名声尽毁连仆人也辞了去,这边厢风家镖局不给丁家货场运货,连家业也要被挖断根……

    丁一只觉得一个头有两个大。

    身手再好,推理水平再高,阅读表情的侧写能力再强悍,在这种悬殊至极的实力面前,真是什么也算不上。

    难道丁一摸入提学道衙门,去找那位黄学宪干掉?

    且不说有失去许多现代化装备、连身躯也十分羸弱的丁一是否能做到这一点。就算他做到了,又有什么用?

    因为有一个问题不得不正视:

    那就是一省的提学道正使,也就是俗称的学宪,他派人去权阉那里卧底,有什么意义?

    这太荒谬了,御史可能会风闻奏事不惜生死去扳倒权阉;封疆大吏可能因为与这权阉产生利益冲突,例如一些后世由太监充任的税监矿监之类,干扰了地方官府执行力;再往上是部阁,也就是称得上相爷的大学士,也有可能想拿某个权阉开刀,这是外廷与内廷之间的权力冲突……

    一个提学道,他出于什么目的,要去和太监作对?还用到死间?

    不论古今中外,这绝对是很无厘头的事,美国印地安纳州的教育厅长,没事来华夏参观一下某个小学都正常,他去给fbi派死间,准备扳倒fbi里某位高级领导?这说不通。

    丁一很确定,这位提学道的黄大人,绝对不是幕后的首脑!

    至于到底是谁在布这个局,现在还不是丁一所关心的事情。

    因为他没有足够的消息和资源去探讨和分析这事,更重要的,是他没有时间。

    “少爷,已经办妥了。”忠叔走了过来,对着在后院花园慢慢踱步的丁一禀报道,“但那些小的们,想在走之前再见少爷一面,老奴回绝了他们。”忠管现在不再存着考较丁一的心理了,不再来问该怎么办,而是应该怎么办他就直接办下去。

    这些下人想来见丁一,无非就是得了钱银的感激;又或要来控诉老管家和如玉的“贪污”行为。正如丁一所说的,现在根本没有时间去玩这种收买人心的事情,所以忠叔直接就回绝了这些人的请求。

    “到底是哪个权阉?”丁一无头无脑地向忠叔问了这么一句。

    而忠叔却也无心无肺地回了一句:“天知道?少爷你来问我,老奴却又去问谁?”

    主仆两人,禁不住相视苦笑。

    这叫什么事?

    忠叔咳了几声,对丁一说道:“就这么一封信,无署名,无印鉴,天知道是谁?少爷你前几天拿来给老奴看,我想了几日,把脑仁都想痛了,都不记得老爷生前的时候有过这么一号相识啊!”

    说着他便从怀中摸出一封书信递给丁一。

    墨青色的信封上面只有六个银色大字:如晋贤侄亲啟

    那字在丁一看来是极为漂亮的,只是脑海里某处破碎的记忆,却隐隐有些不以为然:“不过台阁体!”台阁体是什么东西?丁一是不知道的,而他也没法去寻脑海中前任丁秀才的破碎记忆问个分晓,所以也只好当那声音不存在,继续去看那书信。

    抽出来信纸是一张素白罗纹纸,信里大抵说的:

    写信的人和丁秀才的父亲是同乡,在二十年前有过一段亲切的友谊,确切日期也不甚明了——因为信中行文就一句“契阔廿载,心念旧谊”,到底是不是真的恰好二十年?谁知道呢,总之——在如今的日子里,这位写信的人极为怀念丁一的父亲,因为他身边再也找不到丁父那样真正的朋友。

    接着便是说自己身边缺少贴心的亲信办事,希望丁一能到京城里去帮他一些忙,如果丁一愿意,那么只要到京城里的悦来客栈住下,便自然有人会来引他去见。

    此信便到此为止,没有署名,没有日期,没有印鉴。

    忠叔苦笑道:“老奴跟随老爷三十多年,唯一值得自傲的,便是老爷生前相识满天下,但若有所攀谈,老奴无一遗思。但却想不起,二十年前老爷何曾结识这等人物……”

    这时如玉端了茶水过来,嘟着嘴道:“这不就是老爷旧交的来信嘛,不知道那些坏胚子,又从那编造出什么权阉来,却是硬要陷害奴奴的少爷……”

    丁一摇了摇头,尽管他对这个年代很没有代入感,但凭着前世的经验,他还是极为敏锐地指出了问题的关键:“你错了,他们之所以会说来信的人是权阉,大约除了送信的人可能露出什么马脚,还有就是这纸,坐实了他们的推断。”

    忠叔见鬼一般望着丁一,不觉后退了两步,倚着桌子才站稳了脚,抬手颤抖着向丁一:“少爷,你、你却是从何得知?”今日送信人来,是老管家忠叔去接洽的,因为丁一正好去赴文会。

    所以送信人并非丁一亲眼所见,他是如何得知?至于纸张更是匪夷所思,如若丁一已经五六十岁、游历天下的老秀才倒也罢,或是中了秀才之后无心功名去当铺古玩店里当了十几年的掌柜,倒也罢了。

    年方十八的一个秀才,这是他所能明白的东西?

    这比先前随手抛出那个“贪污”的办法,更让忠叔震惊,这已不是聪明了。

    忠叔不由分说,拉住丁一的手,又是上下左右好一番端倪,过了半晌才问道:“这纸是怎么出问题的,少爷可知晓?”

    丁一耸了耸肩道:“这我可就不知道了,但这纸和寻常读书人所用的纸,必定是不同的,否则,彭樟那伙人,不可能坐实推断。”丁一上午跟踪彭樟,这容城县的笔墨铺子也行过几家,真是没有见过这样的纸张。

    忠叔叹出长长的一口气,丁一的答案让他才把心放下来,要是丁一连纸的问题都能说出来,忠叔怕要考虑找些和尚道士来做法事了!但他仍忍不住挺直了那佝偻着的腰背,摇着头低叹道:“老夫纵横江湖四十年,识人无数,有一剑光寒廿四州的,有少年得中进士的,却未曾见等多智近乎妖者……”

    老夫?纵横江湖四十年?尽管忠叔自语自言说得极小声,但丁一却依旧听清楚了大半。

    这跟先前忠叔口称老奴的作派不一致啊!

    但当丁一抬眼望去,忠叔却仍是那个佝偻着腰背的老管家,脸上的皱纹深刻得可以夹死蚊子,一副人畜无害的老态,恭敬里带着关怀与殷切:“少爷,这问题的确就出在纸上,这素白罗纹纸虽然容城少见,但却也不是什么稀罕物,好一点的纸墨档也能买着的;只是这信封用的纸,却就不是民间的东西了。”

    那信封所用的纸,是一种和青花瓷极其接近的颜色,丁一刚才倒也没注意,只觉那素白罗纹信纸颇为雅致不带土豪味儿,倒是让人觉得很不错;至于那墨青纸的信封和银色的字,丁一倒也没去在意,后世的烫金请帖也是见多的了。

    “这纸很贵?”丁一倒是不懂就问,藏着掖着没多大意思,对这个时代的东西不懂,便学会它好了,老是装逼的话,只会长时间无法融入这个年代。

    忠叔严肃地点了点头:“不是贵,是有钱没地方买,宫里面才有的东西。”

    事实上,丁一如果前世是历史爱好者,他很可能就会明白,哪怕到一百多年后的万历年间,一分银子买一斤面的年代,一张磁青纸,也要值二到三两银子【注】。更不消说,此时离发明了瓷青纸的宣德年间,还没几年。所以忠叔才会说有钱没地方买。

    为什么要用这么珍贵的瓷青纸来做信封,却用普通的白素罗纹纸来写信呢?

    丁一略一思索,便有了答案。

    这位故人无外是想表达一个意思:就算外在的身份如这瓷青纸一样贵不可言,但他心里与丁父的交情,仍如这张素白纸一般朴实。

    “看来真是至交好友。”丁一把信装起,仍旧让忠叔保管,却不禁问了起来:“忠叔记不起这人,这容城县里也不知道这人根底?”因为说了是同乡,乡里间出了个权阉,没理由没有人知道啊,这不合常理。

    注:网上有许多引《宛署杂记》的文章,说一张磁青纸值一钱银子,但都没有标注出处。

    笔者觉得跟记忆不符,于是重新翻此明人笔记,果然,《宛署杂记》卷十四.经费上.宫禁:“上尊谥各仪注并颁各诏书誊黄纸张物料……面三斤,银三分;黄连七纸六百张,银八钱四分;黄本钱一批,银一两六钱;磁青纸九张,银二十二两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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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考较(一)

    听着丁一这么问,忠叔却就抚须笑道:“少爷,总算有你不知道的事了。”确实丁一先前带给老管家太强的震撼了。其实如果不是压迫感如此之强,丁一也会尽可能的收敛自己,但实在没有时间给他演戏了,他不得不捉紧去探知,自己将要面对的景况。

    忠叔喝了口茶,才对丁一说出了缘由,原来,这丁家却不是容城的土著,而是十几年前才来这里扎下根的。所以丁父的同乡旧交有人成了权阉,却不是这容城县里的人,所能知晓的事情:“说来都是老奴的错,若当日不是老奴心急,奔去诗会把信交付少爷,便不会被那府衙的师爷看着瓷青纸的信封……”

    丁一苦笑起来,老管家言语之中,恐怕还是多有回护的,按忠叔的性子,又是识得这瓷青纸的贵重,想来也不会在大庭广众面前把信交给丁秀才,想必是丁秀才全无心机,被那师爷一问,便拿出信来,搞不好还当场拆开读完,才会招惹来这样的祸事吧。

    故之丁一摆手止住老管家的话,对他说道:“忠叔,这事都是我自己惹出来,你千万不要往自己身上揽,还是给我说说,那送信的人,有什么不对吧。”

    “送信的人,青袍被风卷起,老奴是真切看着内里的飞鱼服的,想必那信使快马而来,一路看着的人却是不少的。”忠叔想了想,回忆着当日所见的,缓缓道来,“绣春刀,飞鱼服,说老爷这位故交是权阉,大致倒真的是错不了。”

    “忠叔,大嫂那边会不会被此事连累?”丁一试探着向老管家打听那丁扬氏的事,因为毕竟被彭樟以此相胁,而他自己却不太明了,所以也只能向老管家问一下到底这丁杨氏跟自己是什么关系?若说是叔嫂,为何又不住在一家宅院里?古人明明最喜欢弄什么四代同堂,除非忤逆或是不和才会分家。

    “难讲。”老管家也皱起眉头来,似乎这是一个让他极为难的问题:“大嫂的性子极刚烈,便是要劝说她离了容城,怕也是极难的。”至于为何不住在一处,却不等丁一问,老管家便说了出来,“当时少爷开蒙,长房便提分家,说是以免日后兄弟生分起来,唉,她却是想着大少爷是养子的缘故,不想多得产业,几间铺面都是老爷生了气她和大少爷才收下的;但到了老爷西去,大嫂却又视少爷为同胞兄弟一般照拂……”

    听起来,这位丁杨氏却真是品德好到一定的程度了,因为她丈夫是养子,所以就提出分家,并且也不要家产;而到了丁父过世,帮手操持丁家照拂这秀才公,却又没有想到养子这一茬。

    不过老管家这话,却让丁一愈发的觉得忠叔必定是个很有过去的人。

    因为忠叔已在考虑怎么劝丁杨氏离开容城了,这份见识和决断,事实上很多土豪都做不到,所谓故土难离,丁家在这容城也扎根十几年,说走就走,必有许多东西需要割舍,便是没听到之想那句“纵横江湖……”,单是忠叔有这样的眼光和决断,说他只是一个普通的老管家,丁一也是不信的。

    但忠叔不说,丁一也就不问。

    因为他不知道先前的丁秀才是否知道忠叔的往事,一问就可能露馅。

    现在已经旧交割袍、未婚妻退婚、知己逼迫、合作伙伴要单方面撕约不再运货,若还弄个忠叔也反水,丁一真心不打算冒这个险。

    “我去劝劝大嫂吧,否则不论我是否上京,她留在这容城,恐怕日子都不会好过。”

    “剑慕,别人都辞了,你不辞了去?”丁一袖手走在长街上,笑问跟在他身后的十三、四岁的小厮。这提着五色礼包的小厮生得眉清目秀,一脸的灿烂笑容,看着便教人觉得极是亲切。只是一对眼珠总是贼溜溜地冲路上来往女人瞄来瞄去。

    此时听着丁一问他,不禁“扑哧”笑了起来,对丁一说道:“少爷,小的也不说什么好听话儿哄您,只是当年老爷在路边救我回来时,我才几个月。自己都不知道祖坟在哪,若是那些贼厮鸟能掘到我家祖坟,我还跟着去看个热闹呢,怕他们个**!”

    除了忠叔,也只有剑慕这个无父无母连祖坟都不知道在哪的下人,才会留在丁家,其他的人,都结算了工钱打发走了。丁一听得剑慕说话,也不禁笑了起来,便在此时,边上巷子跑出来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一见丁一便急急叫道:“二叔!您是要去我家么?万万去不得,娘亲今早不知听到了什么,砍了一竿竹,剖成指头宽的竹棍,全修得光滑就放在门后,若你去了,恐怕……”

    剑慕听了,把那五色礼包塞给这少年,对丁一急道:“少爷快跑,大娘手狠得很,上回你和彭少爷出去喝花酒,让大娘知道,生生打断七八根竹棍,把少爷您的左手打成猪蹄不说,还犯你抄那什么‘故好而知其恶’好长的一篇,抄了二十次,抄到右手也肿了,千万不能去啊……”

    丁一伸手往那少年和剑慕头上各敲了一记,笑骂道:“胡言乱语什么?前头带路。”这唤作剑慕的小书僮口里,丁一却是收搜到更多的资料:长兄十年前据说是了绝症过了世,这寡嫂便操持产业,三年前给婆婆送了终,又独力抚养眼前这侄子成人;丁一的母亲,生下秀才公没几年就去了,前些年丁一父亲也过世以后,曾有过一段无人管束的浪荡日子,也是这位寡嫂不避人言,端起无母嫂为娘的架势,硬把丁一规劝回正途,才使得丁一考了这个秀才的功名。

    对于这位嫂子,夺舍之后的丁一听着,都觉很让人敬佩,加上彭樟以这寡嫂相挟,所以丁一便想见见她,如此一位听上去让人敬佩的女性,到底怎么会是彭樟口中的“狐媚样子”,这也让丁一极为好奇。

    这年月的县城并不太大,也就横竖几条大街,不一阵便行到。自从丁一穿越夺舍以后,只觉跳脱机灵的书僮剑慕,死活不肯进去,最后还是丁一那侄儿说了句:“爷爷当年救你还不如救条狗,要救条狗的话,至少我娘发作起二叔,它还能上去挡两竹棍呢。”剑慕才咬着牙,一副如赴刑场的表情跟着进了门。

    丁杨氏端坐在堂上,俏脸含霜,丁一见了,却便明白那彭樟为何会说“狐媚样子”了。因为这嫂嫂白净的锥子脸上,眼大嘴小唇薄,若是在现代,自然是一等一的美女,可是对于这个年代的人来说,却就嫌生得太媚了,正如彭樟评论那柳小娘子,直接就用上“丑八怪”三字。

    只是这时丁一的身体却不受控制的微微颤抖起来,开始丁一以为是秀才公对这嫂嫂的恐怕,谁知半秒过后便是不由自主的耳赤脸红,丁一方才醒觉,大约至死不忘的三件事了,所谓佳人,看来就是眼前这位了。

    的确,便是现在的丁一看来,这丁杨氏也绝对是美女无疑,而且她身上有着一股子书卷气,倒也使得她不因容颜之美,而现得太艳,自有一番腊梅的素雅。丁一只在心中默默想道:“秀才公,你安心去吧,无论是那宅院还是功名,我丁某人都不是轻言放弃的人,包括眼前这位佳人,必会好好照顾她的。”

    “小弟见过嫂嫂。”丁一对堂上嫂嫂行了礼。这嫂嫂看上似乎只有二十出头,若不是有着丁直这个十四、五岁的侄子,真不敢相信她有三十了。

    丁杨氏还了礼,只是几乎那言语里,能听出冰碴子来:“敢问叔叔,闲来读的是什么书?”

    “随便读读,嗯,李白杜甫,苏东坡辛弃疾……”丁一回着话,心里却是不住地骂娘,别人穿越,钞几首诗文,就盗得才子名头了,自己怎么这么悲催啊?彭樟那杂碎跟自己聊什么《运命论》,来看寡嫂还要汇报读书心得。

    丁杨氏点了点头,那大眼睛死死瞪着丁一,冷言问道:“宋人笔谈里的《高东溪集》可曾读过?”

    又来!丁一只觉要吐起来了,他突然有些后悔来看望这位嫂嫂了,不过毕竟丁一是受过严格特种训练的人,倒是面上还稳得住:“不曾读过。”没读过,怎么着?天知道她到底要说什么?

    “丁直,去书房把《高东溪集》取来。”丁杨氏对她儿子,也就方才半路来报信给丁一的少年吩咐道。

    此时丁一的身体,仍然处于一种亢奋的颤抖之中,似乎是这身躯的下意识反应,又似乎是丁秀才破碎的魂魄最后一丝念想。这让丁一的感觉很不好,他讨厌这种无法自控的感觉,不由得在心里默然想道:“你想要怎么样?你放不下眼前这佳人,我都答应会尽我所能照顾她了!**非要搞到我精神分裂不可么?你要有本领别自杀,自己来面对这一切啊!不然你想我如何?**的快滚吧,行了,老子发誓一定把你这嫂嫂弄到手,行了吧?”

    真是说时迟那时快,几乎在一瞬之间,丁一只觉脸不红了耳也不热了,身体也不颤抖了,似乎全身一轻,有一种放下重担的感觉。丁一真有些口瞪目呆了,天啊,这丁秀才如此道德败坏?依依不舍地是要把自己的寡嫂弄到手!怪不得会跟彭樟那种人成为至交好友啊!丁一不由有些哭笑不得,这可如何是好?天知道自己答应这亡魂的事,没有做到不知会不会有什么不好的后果?穿越都能发生了是不是……

第八章 考较(二)

    便在这时,丁直就把书就取来了,丁杨氏翻到其中一页,却把书递给了丁一。

    丁一却也只好把方才赶走丁秀才那破碎魂魄的事先抛到脑后,仔细去看那书,只见上面一行掐了个指甲印的,却是这么一句话:此曹当尽伏诛,今且偃自恣,尚欲朋比为奸,蒙蔽天日。

    丁一看罢吐了一口气出来,还好,这个他联系上下文,还能看出是骂汉朝十常待的,也就是太监。

    “敢问嫂嫂,近来可曾读书?”丁一合上书,放在一边,笑着对她问道。

    这倒让丁杨氏有些吃惊,只因丁一先前,在她面前都是怯怯地,问一句答一句,想不到今天大异平日。她思索之际,那长长的睫毛颤动着,几把丁一看醉了,的确是媚!按后世的说法,那就是会放电,电力十足。

    不等丁杨氏回答,丁一却便站了起来:“可曾读过三人成虎?”

    说罢丁一行近嫂嫂跟前,伸手沾了些茶水,在桌上写了四个字,丁杨氏不禁神色一动,却听丁一低声说道:“丁家在这容城县,远近也便只有我和直儿这两房了,待我走后,变卖产业,我会让忠叔听嫂嫂安排;然后改名换姓,远走他乡。”

    丁杨氏柳眉一紧,只要训斥丁一,方一抬起手,便被丁一伸手握住,丁杨氏心中一颤,俏脸泛红,正要责问丁一,却见丁一脸上尽是专注的表情,他的注意力根本就没有在她那赛霜胜雪的柔荑上,他握住她的手,却只是为让丁杨氏不要分心,专心听他说话。

    只听他又说道:“切记,宁可贱卖产业,也不能引人注目,此事必须要用心操持,否则,只恐丁家绝后!”最后六个字,却是丁杨氏这半生的坚持,独力抚养丁直成人,便为了香火不绝,传宗接代,这六个字,却是真真实实让她心悸,下意识点了点头。

    直到丁一辞去了,她才醒觉过来:这丁一怎的和平日如同换了一个人似的?

    而且这小叔子,方才怎么突然握住自己的手?丁杨氏只觉得心头隐隐有些不快,但深究下去,却又说不上不快……

    只不过她看着那随茶水渐干的四个字,却无心去想丁一的不同,因为丁一明显连跟他一起长大的书僮剑慕都信不过,才会不说出口,在桌上留下这四个字:王佐断臂。

    王佐断臂,对于这个饱读诗书的女人来说,理解起来一点难度也没有,王佐劝得陆文龙归宋,就是假意投降,潜入敌营卧底。

    丁一的意思,就是告诉她,投入太监门下,跟王佐一样,就是当卧底。一旦事败,丁杨氏知道,的确如丁一所言,这丁家,恐怕会被杀绝了。这事,却真是半点耽搁不得。

    只不过,现时的丁一却不是原来的秀才公,为什么会把这么重要的事泄漏给对他来说,其实只不过初次见面的丁杨氏?难道是美人当面,让他神志不清?

    若是丁一真的如此弱智,那么在前世与毒枭的交锋里,他早死了不知道多少次。毒枭什么手段使不出来?美女?那太简单了,便是处子,只要丁一能放他们一马,也是不在话下的。

    丁一这么做,自然有他的打算。

    尽管那位权阉的招揽极真诚,事实上当听了忠叔对于瓷青纸的解析之后,丁一可以确认,权阉还是很有诚意并且看起来很念旧的,否则他不必要在那信封和信纸上花那么多心思,而对于一个能用上瓷青纸的权阉来说,他身边必定不会缺少一个秀才。

    但丁一对太监真的没什么好感,更不要提依附于太监了。

    从汉代的中行说、十常待开始到明未的九千岁魏忠贤,太监给汉民族留下了许多醒目的创伤。作为丁一来讲,他肯定是不愿去投奔太监;而去当卧底,则就是更为高危的工作,这一点自挂的丁秀才,和丁一也有着共同的认知。

    所以丁一并不打算按别人安排好的路去走,无论是投奔权阉还去卧底,都不是他想要的结局。他不想被当成棋子,不论是哪一方的棋子。

    他来看丁杨氏,丁秀才那破碎魂魄极为蛋疼的愿望,原是不在丁一计划之中的,丁一来这里,本就不是看她到底是鹤发鸡皮还是红颜天妒,而是看这位女性,是否真的有独立操持产业的能力。丁一需要一个天然存在的搭档,以让他在这场卧底行动里,在某个合适的时间,有抽身而出的可能。

    “剑慕,你先回家去,我再转一转。”丁一走在街上,突然对书僮这么说道,“把钱拿好,去买几串糖葫芦、糖人儿什么吧……等等!记得带一份回去给如玉。”看见小书僮笑得见牙不见眼,丁一也乐了起来,小孩总是很容易开心的。

    其实丁一也很容易开心,例如他现在就很开心。

    从丁杨氏家出来,走过社学所在的那条北栅街路口,丁一就发现有人在跟踪他了。

    七百二十步,丁一拐过三条街口,那人仍然跟在身后,而且在那人的身后,还缀着几个壮汉。

    上午是他跟踪别人,下午是别人跟踪他。

    丁一支走了书僮,就计划着往人少的巷子拐过去,方自出了城外,便觉身后一阵香气袭来,却听脆生生的声音说道:“可是如晋师兄?”却是那个跟踪了他一路的人,快步走到他身边。

    这个称谓让丁一很有些不知所措,但良好的心理素质还是让他马上反应过来:“我是丁如晋……”

    还没等他说下去,却就被那位暗香袭人的姑娘往手里塞了一样物件,并对他道:“如晋师兄,助我脱困!”

    这哪跟哪?丁一看了一眼被塞到手里的东西,却是一枚玉佩,有点眼熟。

    又走了两步,丁一把自己腰间玉佩扯过来,果然,这是一对的。

    这算什么?怎么跟天地会对暗号一样?这时节大明还在啊!

    大明黑社会团伙么?

    但这时候已经不容丁一多想,那女子已经并肩跟他走了四五步,而丁一停下装做捡东西时,却发现后面那几个壮汉也出了城门,已在加快脚步跟了上来,看来离了人群,这些人更加无所忌讳了。

    丁一直起身,对那女子说道:“这边。”转身便走入官道右侧的树林。

    那女子快步跟了上去,但几乎一眨眼之间,她便失去了丁一的踪影。

    “你是谁?”就当她在四处寻找丁一时,只觉后腰被硬物顶住,却听得丁一在身后冷冷问道:“为何要跟踪我?”

    “大悟禅师关门弟子萧香莲。”那女子倒也硬气,并没有求饶。

    这所谓大悟禅师又是什么人?丁一有点摸不着头脑,只好接着问她:“萧姑娘是吧?你为何找上我?”

    “恩师圆寂之际留下这信物给我,说是若有生死大事,可来容城寻如晋师兄。”

    “这位大悟禅师,认识我?”

    “你摆满月酒时师父来过,他老人家说丁师伯是可以托妻付子的生死兄弟,如晋师兄自也是顶天立地的好汉子!”

    这不是一般的扯蛋啊,丁一哭笑不得,只好再问道:“你来找我到底有什么事?那几个人为何跟上你?”

    “我师兄黄萧养被贪官构陷入狱,实在没有办法,托人送信给师父,但师父已经圆寂,我也想不出办法,只好来容城找师兄你。”这位萧香莲说得极为坦然,似乎从没跟她见过面的丁一,被她找到,就天经地义要代她解决麻烦一般。

    那玉佩是个老东西,而且不论成色还是款式、包浆,和丁一腰间那枚,绝对是一对的,要是作伪倒是不太可能,丁一扔掉了手里的树枝,倚在树干上,抱臂问道:“你师兄是因为什么事被构陷?”

    “运盐。”

    她转过身来,她有一对如柳的眉,把那娇小的身躯勾勒得极婉约,全不似一个江湖侠女。

    “私盐?”丁一禁不住追问了一句。

    萧香莲点了点头,却是道:“那狗官逼得没活路了,要不谁做这勾当?”

    运私盐,被捉,这谈不上构陷吧?丁一觉得越来越头痛了,这什么逻辑?

    不过还没等他理清思絮,却便听着脚步声传来,丁一脸色一肃,对萧香莲说道:“有人来了。”本想让她跟着转入林中的,却不料她倒眼尖,一眼就看见几个正在林间寻找他跟丁一踪影的壮汉,立时从怀里摸出两把分水刺来,摆开架式朗声喊道,“尔等宵小,光天化日之下抢劫来往客商,被本女侠撞破之后,全无半点悔改之心,说不得,今日便要为民除恶!”

    丁一突然有种想哭的感觉,什么叫天然呆?大约这位就是天然呆的代表了吧?还为民除恶呢!原来她不是发现身后有人跟踪她,想要丁一帮手,她压根就不知道这回事,只是为了她师兄的事来找丁一。

    而且在这过程中,她大约还去管了别人的闲事。

    这什么人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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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快意(一)

    “这小娘皮还找了个小白脸来助拳啊!”、“那小子看着下盘虚浮,怕是这小娘子养的面首?”、“小娘子,还是从了我等吧,别看小白脸长得俊俏,俺们肩膀上能跑马的好汉子,才他娘的靠谱!”那几个壮汉不干不净地说着一些污言秽语。

    至于丁一,早就被人无视了。

    “住口!”这时便在那几个壮汉身后,传来一声暴喊,几个壮汉被人拔得左右踉跄,一条铁塔也似的大汉,国字脸上浓眉大眼透着彪悍神色,这初春时节敞着怀,露出几欲涨破短衫的强健肌肉,他走了出来方欲说话,却见着丁一,不禁脸色一冷,犹豫了半晌,终于还是冲丁一抱拳为礼,“丁秀才也在这里?还请秀才移步入城去吧,我等粗人在此间有些事要做个了断。”这几句话,断断续续憋了好一阵,才终于说完。

    丁一笑着问道:“尊驾认得我?贵姓啊?”

    “免贵姓雷。”这位大汉倒是礼节十足。

    那边上几个壮汉却是立时喧嚣起来:“姓丁你有眼不识泰山,雷大侠就是风家镖局总镖头!江湖人称铁浮屠雷九天!”、“丁秀才?我知道!他娘的今早起得迟,听说风公子召集人手去丁家,要是赶上趟,多少能混几个赏钱!”、“丁秀才快他娘的滚蛋,要不滚的话,老子活撕了你!”这些人倒比他们口中的雷大侠凶悍无礼许多。

    倒是雷九天硬是礼节十足:“秀才公与主家公子的过节,与小可却不相干。雷某对读书人仰慕得很,今日实在是有些江湖事要做了解,秀才公还是请移步吧。”

    “好啊!”丁一倒是爽快,马上就点头答应。

    萧香莲这天然呆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居然还跟丁一说道:“等本女侠料理了这些宵小,再去寻你便是!”

    丁一拂了拂青袍前摆,笑道:“行啊,那学生先走一步,告辞,诸位留步。”

    等丁一走得不见了,那几个壮汉却是向那雷九天问道:“雷大哥,跟那酸丁客气啥?现在丁家是过街老鼠,人人喝打……”、“就是,什么狗屁秀才?要是先前倒也罢了,现在他算哪根葱?”、“给他面子还不如给城根下那老狗面子呢!”

    “都消停些吧。”雷九天倒是在这些人面前颇有威信,一开口那些壮汉纷纷闭嘴,“要捏死丁秀才,自然跟他娘的捏死个蚂蚁没什么区别;丁家现时也的确是势头不太好,但又怎么样?丁秀才终究是个有功名的,丁家又有钱,看着我们跟他前后脚出城,要是丁秀才死在这里,你我都脱不了干系,何必招惹他?”

    那些壮汉听着,纷纷点头,都觉雷大哥说得有理,弄死丁秀才那真是两个手指都嫌多,但真没必要节外生枝。

    “喂!你们这些坏人,要是敢伤丁师兄一根毫毛,本女侠定然叫你们吃不了,兜着走!”天然呆的萧香莲比划着分水刺,对那些壮汉和雷九天如此说道。

    “这位女侠,把那个锦盒交出来,你打伤我两个弟兄的过节,就此揭过。”雷九天止住又要开口谩骂的那些壮汉,江湖越老,胆子越小,本来就不是什么不死不解的过节,没有必要无缘无故结仇。

    “哼,我早还给那位老人家,并且护送他出了保定府了!”萧香莲得意地冲着雷九天他们说道。

    雷九天张臂拦住要往冲前出的壮汉,沉声道:“那老头往哪个方向去了?”

    “尔等宵小,拦路抢劫不成,不思悔改,还想去追苦主?”萧香莲手中分水刺左右交错,却对雷九天他们招手道,“先问问本女侠手中这对分水刺答不答应!”

    雷九天脸色一冷,只把双手背在身后,那四五个壮汉是他使老的伴当,自然明白他的意思,各自持了短刀匕首铁尺,便向那萧香莲杀了过去。只不过两个照面,萧香莲便已脚忙手乱,嘴里却居然还喝道:“你们不讲江湖规矩!”

    这又不是评书话本,也不是后世的武侠小说,江湖的规矩?江湖的规矩便是谁的刀利谁的马壮谁的人多!这种僻静之外,又不是闹市踢馆,难不成还有人一个个慢慢跟她单打独斗么?

    眨眼间萧香莲刺倒了一人,后背便吃了一脚,被踹远远飞了出去,雷九天袖手而立,真如一座铁塔也似的,只听他沉声道:“留活口!”

    那些壮汉纷纷应了,谁知道那萧香莲摔倒的大树后,闪出一袭青色,将刚刚爬起来的萧香莲不由分说用力一扯,往树林深处奔去。

    原本丁父尽管埋名伏姓,但江湖上的豪客大都还是知道丁家是不简单的,所以雷九天原本是不想动丁一;风家老东主也曾再三说过千万不要去惹丁家的忠叔,但事到如今丁一毫不领情一再纠缠,雷九天再无犹豫:

    “把丁秀才做了。”

    一天到底有多长?

    丁一拖着天然呆的萧香莲,在树林里穿梭奔行,禁不住在心里浮现出这么一个问题。

    这一天,从半夜穿越到现在只不过是过了大半的时间,莫名其妙便经历了这许多的事。而更让人不快的,是这各样的事带来的许多郁闷。丁一的性子向来就不是逆来顺受的,他的心里,如有一团火在烧。

    也许这不是他熟悉的时代,甚至他弄不清现在到底是哪一年。

    但他也要用自己的方式来生活。

    这也是为什么他发现有人跟踪他时,没有走向衙门也没有挤向人流多的街上。

    他受够了。

    “师兄!咱们为啥要跑?除恶必务绝……那些坏人……”对于不习惯长跑的萧女侠来说,也许她的身体素质要比丁一现在这身体强太多,短程冲刺也许可以快速把丁一抛开。但不懂得如果调节呼吸,在跑过了七八百步之后,她开始有点喘不过气来了。

    “不要叫我师兄。”丁一在每一次左腿落地时,吐出一个字来。

    不论这身体再羸弱,至少三千步之内,凭着前世对越野长跑的丰富经验和对呼吸的掌控,丁一有绝对的自信,不会出现什么问题。他不再回头就可以知道身后追赶者的距离,因为一开始疯狂的追赶,而且边赶边骂娘,让那几个壮汉的喘息,已经开始如风箱一样的明显了。

    他们差点就赶上丁一了,最开始甚至有一次,当头的壮汉,手里的刀子几乎就快要捅到丁一的后背。但现在他们离得越来越远了,连骂娘声也开始变得断断续续。而丁一也感觉到萧香莲的喘息声也开始变得杂乱急促,他需要用上比较大的力气,才能拖动她一起跑。

    大约跑了一千五百步左右,听不见萧女侠大义凛然的宣言,也听不到身后那些壮汉粗俗叫骂,似乎天地间只有喘息声的时候,丁一却主动开口了:“分水刺给我。”依旧是每次左脚落地的同时吐字。而已经跑得快要窒息的萧香莲,只觉得快要喘不过气了,哪里还想那么多,平时根本感觉不到重量的分水刺,这时只觉得重到恨不得扔了,听着丁一的话,立马就把它人间交给丁一。

    然后丁一便松开她的手,对她说道:“我是个秀才。”

    “好、好利害!师、师兄你是读书、书人噢!”所谓天然呆真是用到她身上名至实归。

    “你是女侠。”

    “是、是啊!”

    “打架你在行,我先走了。”

    “好啊!”

    丁一握着两枚份水刺,加快速度转向左边的丛林,几次呼吸之间萧香莲便失去了丁一的影踪。

    然后失去了丁一牵引力的萧女侠便停了下来,扶着树干拼命地喘息和干呕起来,还咕噜着说道:“啊哟、亲娘啊,跑、跑死我了!还好这呆瓜师兄,呆瓜师兄终于走了!”直到她渐渐把呼吸调节好,抬起头与身后几十步外那几个同样倚在树干、扶着膝盖壮汉遥遥对望

    她这时手上没有兵刃,只好拼命向前跑,于是这一场江湖恶斗,便成了长跑竞赛。

    铁浮屠雷九天没有跟着那些壮汉追上去,毕竟江湖成名大侠,弄得上气不接下气的狼狈样子,实在也太说不过了。并且对方也真不什么扎手的点子:“你们两个蠢货,往左边兜过去!”雷大侠停下来之后,还是很快清醒了,马上指挥那在追赶萧女侠的壮汉,包抄夹击以求结束这场长跑竞赛。

    若是面对面动手的话,雷九天有绝对的把握,一招,只需要一招,就把这萧香莲打断三根肋骨;至于丁一那个不着调的秀才,雷九天不禁骂道:“他娘的这秀才属兔子的!跑得贼利索!只可惜你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晚上派个人结果了便是……”

    丁一,难处只在于动不动这秀才,一旦决心动他,压根就不值雷大侠出手,雷九天也从来没有想过自己要对丁一出手,随便派个伴当就能办下的事。要杀条狗还弄个馒头下点药,要送丁一上路的话,连个馒头都可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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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快意(二)

    雷九天看着那些壮汉停停追追都去远了,方才扶着膝盖靠着树干坐了下来。这年头有练石锁打熬力气的;有用黄豆练铁砂掌的;有练缩骨软件功的;有玩蹴鞠练习怎么射中风流眼的……可却是没有人闲着没事瞎跑啊,跑跟走是两回事,这年代的人,动不动十来里山路能扛着担子慢慢走过去,但跑就受不了,而且还是在丁一引导下的变速跑。

    雷大侠在那些伴当的跟前撑着面子,现人都追远了,要还撑着那是跟自己身子骨过不去。

    他把腰间的带子解开了,连着那柄连鞘的雁翎刀一起扔在边上,接着把衣襟全扯开了,林间的冷风吹在炽热的胸膛上,煞是快意,他清了两下嗓子,吐出一口浓痰,只觉太阳穴一痛,然后便没有然后了。

    因为两把分水刺深深刺入雷九天的左右太阳穴,直至把手。通常这样的人,是不需要考虑然后怎么样的。这便是死人的好处,兴许是唯一的好处。

    丁一用脚抵着树干,用力将两把分水刺拔了出来,鲜红的血混着白色的脑浆便从雷九天的头上淌出。丁一已经藏匿在这树干后面很久了,从萧女侠开始重新跑起来的时候,丁一便已经在这里。

    哪怕气喘兮兮,只如雷九天所说的,捏死丁秀才也不比捏死个鸡仔难,无论是力量、反应、敏捷乃至爆发力,身为总镖头的雷九天,都不是丁一现在这身躯能够相提并论的,所以丁一很有耐心,他在等。

    没有进行过长跑训练的人,一旦停下来,特别是坐下来,肯定会有一阵子的手软脚软,体质好的,恢复得快一些,体质差的,便回复得慢甚至要几天时间才能缓过来。丁一就在等这一刻,等雷九天坐下。

    一击必杀。

    特种兵强悍的并不只是身手,更重要是对时机的选择。

    天色已渐昏,萧香莲觉得今天跑的路,比一辈子还长,她感觉得自己已经跑不动了,她扶着树不停地喘着,而在她身后也在扶着树干喘息的两个壮汉,已经离她不到二十步了,而在东侧的树林里,也传了另外两个壮汉踩在落叶上的脚步声,以及他们的叫骂声。

    如果不是那对分水刺被丁一拿走,萧香莲觉得给自己心窝来上一下,倒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因为她就算天然呆,也知道落入这些壮汉手里,会经受什么样的折磨和污辱。死亡倒是一个最痛快的归宿。

    但她手里没有分水刺,所以看见身后那两个壮汉开始踉跄着向她走来,她唯一能做的,也只有接着跑。没有跑上几步,她便踩中了一个绊索,“嗖”弹起的树枝上,那条腰带套着她的左脚,将她倒吊了上半空。

    “捉住这娘们了!”、“快来!”那两个壮汉欣喜地喊叫着,也许不单单是因为捉住萧香莲,更是为了他们终于可以停止无尽的长跑竞赛。

    但树林之中,却便在这一刻静了下来。

    连东侧原先渐渐清晰可闻的脚步声也消失了。

    那两个壮汉也是刀头上舔血的角色,当然不会因此而恐惧,但他们不禁也喊叫着东侧应该出现的伴当名字,可惜,并没有任何的回应。这时候在他们身后传来了渐渐清晰的脚步声,他们便喝着:“是雷大侠吗?俺们捉到这娘们了!”

    可是回应他们的,是一抹青色的衣袍,还有丁一地失声怪叫:“我走错路了!我要回城里去!你们不要过来,不要过来!你们再过来,学生、学生就要去衙门递条子办了你们!”转身就跑的丁一,景状似乎不太好,腰带的带子不见了,头发蓬乱,一瘸一拐。

    于是两个壮汉便有了计较:“你看着这小娘皮,老子去追丁秀才,嘿嘿!”说着便向丁一追了过去。留在原地那个骂骂咧咧:“他娘的,牛六你倒是会算计,三圆不如一扁,这小娘皮还得等雷大侠来了,问完话才能动,倒是丁秀才,搞完了给他个痛快就是……”

    牛六并没有花多少时间,就追上了丁一。

    “丁秀才,跑不动了吧?嘿嘿,前些日子你老爹在世时,还周济俺们家几回,他娘的,看在这份上,你乖乖地把裤子脱了让老子舒坦了,便放你一条生路,怎么样?要不然雷大侠他们过来了,可没老子好说话!”牛六手持着短刀,狞笑着向丁一迫近。

    丁一转过身来背手而立,林间的风颇烈,将他一袭青衫鼓吹得飘扬不已,牛六笑道:“怎么?秀才公这是作啥子?对了,你们酸丁说啥来着,浩然……对!浩然正气!秀才公想用这玩意跟俺手头的刀子比硬软么?”

    “是啊。”丁一微笑着点了点头。

    “入你娘,还真以为自己是个角色了!”牛六冷笑一声,持着短刀奔了过去,“先叫你吃老子的刀子,再让你吃老子的长枪!”

    丁一先前背在身后的手终于伸了出来,却是稳持着一把连鞘雁翎刀,便在牛六的刀将要及身之际,却听崩簧声响,丁一沉肩出刀,而牛六持着短刀的手从丁一低下的肩膀上掠过。

    痛,是牛六唯一的感觉。

    丁一为何有刀?这是他最后的疑问。

    慢慢从牛六的心口将那雁翎刀抽出,丁一只觉胸中那团火愈烈了。

    他手中长刀斜斜指地,踏在林间冻土,再不掩饰向那萧香莲被吊起的地方走去。

    雁翎刀上的血槽还淌着牛六的血,慢慢地滑向刀尖,便在丁一的脚印旁,洒下一行鲜红轨迹。

    “丁秀才?”那个看着萧香莲的壮汉惊讶地失声叫道。

    “是我。”

    “牛六呢?”

    “死了。”丁一慢慢地走了过去,慢慢地回答着他的话。

    那壮汉脸色终于有些不对了,汗水从额上渗出来。雁翎刀很贵,容城有几把是有数的,他认得丁一手上这把,便是风家镖局总镖头铁浮屠雷九天雷大侠的!丁秀才拿了雷大侠的刀,牛六死了,其余两个同伴到现在还没出现。

    这壮汉也是老江湖,哪里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怎么可能!便是雷大侠,也不可能无声无息做掉他们三个!”那壮汉突然跳着脚嚎叫起来,然后他持着手中的匕首,对丁一说道,“丁爷!放俺走!俺从没来过这里,也不会再在容城出现……”

    “我要是不放呢?”丁一睁大着眼睛,侧着头向那壮汉问道。

    那人慌张地张望着,却看见被吊起来的萧香莲,于是便有了主意:“你、你别过来!不然我杀了这小娘皮!”

    “我不信。”丁一将雁翎刀入鞘,然后随手扔在地上,对那壮汉抬了抬下巴,“杀杀看,快。”

    一个平时没跑过步的人,快速跑了二千米,还是边跑边骂娘,又不是一气跑下来,还是跑跑停停,这时还有什么气力?那被倒吊起来萧香莲至少离地有二米多高,这壮汉原地蹦了几下,离那萧香莲还远着呢。

    “丁爷!丁秀才!您大人有大量!就饶了小的吧!”这壮汉极为光棍,见事不可为,立时跪地求饶起,头在冻土上磕得“呼呼”作响,片刻脑门就是一片瘀青,“小的他娘的不是人,只是可怜小的家里还有两个娃,那瞎眼老娘也指着小的送终,丁大侠,求求您了!”

    “如晋师兄,放了他吧,这厮怪可怜的……”被倒吊着的萧香莲对着慢慢走过来的丁一这么说道。

    慢慢走过来的丁一摇了摇头:“不要叫我师兄,咱们不熟。”

    “但是、但是师父圆寂时,就这么对我说的啊:事关生死,便去容城寻你如晋师兄拿主意,你丁师伯是可以托妻付子的豪侠人物,如晋自当也是顶天立地的好男儿……”

    丁一只觉头大无比,连忙对她喝道:“停!别念经了行不?”

    这时趴在地上那壮汉,看着走到身边的丁一顾着跟那倒吊着的萧香莲说话,连鞘的雁翎刀又扔在地上,不由得心中一动,紧了紧手里那把便是磕头也没有松开的短刀,把牙一咬,猛然纵身而起扑向丁一。

    丁一头也不回,前世几乎已练得成为本能的搏击步法一动,刚好避过正面,左手往上一抬,一把分水刺从那壮汉下颔最柔软的所在,直直捅了上去,那壮汉正是扑起到最高点下落之时,几乎就是用自己的体重,把下巴往那分水刺上砸下去。

    壮汉带着那根分水刺,摔落在地。

    他抽搐着,渐渐地便不动了,所有的咬牙切齿的表情,便凝留在脸上,直到永远。

    丁一看着袖上溅落的几点血花,不禁皱了皱眉,太慢了,这身体根本跟不上意识。

    事实上,他根本没有把握面对面和这壮汉搏斗,并且毫发无伤取得胜利,不论是杀雷九天、牛六或这个壮汉,还有侧面包抄途中被他干掉的那两个敌人,几乎丁一都是在玩火,凭仗着远超对方的意识,把这具羸弱身躯的那点微不足道力量发挥到了极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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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威胁(一)

    “如晋师兄,我师兄怎么办?”萧香莲被丁一解下来之后,寻回两把分水刺却就一路缠着丁一,“你快给拿个主意!”正在忙于毁尸灭迹的丁一,无奈地扁了扁嘴,似乎丁某人混身都是主意,随便一抖就有似的。

    把最后一具尸体的指纹毁去,再用石头砸烂了五官,丁一生起一堆火,把那五人的衣物全扔火里,抬头对萧香莲说道:“这尸体我也处理了,坑也挖了,人也扔进去了,要不你把坑埋上,我抽空给你想个主意?”

    “好啊。”他一说,她居然就信了,操着丁一用雁翎刀削出的简陋木铲,填起坑来,天已傍晚,火光映照之间,这小巧的天然呆汗湿重衣,教丁一看着,无端便想起共轭曲线的证明来,她填坑之际,倒把他看得禁不住吞了一口唾液,只在心里想着:“咱前世又不是没见过女人,都是这丁秀才猥琐的记忆碎片作怪!我只是好学,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

    填完了坑的天然呆坐在篝火边抹着汗,那对如柳叶般的眉将她映出许多的委婉,丁一真的很好奇,她是怎么能一路寻到容城而没被人拐走的?难道这世道真的是路不拾遗夜不闭户么?

    “如晋师兄,填完了,主意呢?”

    “你想给他脱罪?”

    丁一方自应了一声,却不觉萧香莲移近了他身边,一股处子的体香让丁一隐隐觉得小腹发涨,或许还因为她动作之间,胸间起赴的波浪。却听她问道:“噢,要脱罪么?我还以为咱们杀过去,把官府的人全杀了,把师兄救出来就行了。”

    这什么人!丁一实在受不了了,抬头对她说道:“要杀过去的话那还不简单?你不如弄把匕首塞在烧鸡里,给他送进去就是了。嗯,要是怕狱卒搜查,你就买两只烧鸡嘛,一个孝敬给狱卒,然后你黄师兄拿到匕首,就大杀四方,杀将出来不就得了?”

    “有道理啊!”天然呆居然一拍大腿,如同听到绝妙的计谋一样,丝毫也没听出丁的嘲讽。

    丁一看那些衣服都快烧尽了,又将边上的木铲也扔进了火堆,对萧香莲说道:“是啊是啊,要是匕首太小,你可以找个饭桶,塞把斧头!”

    “师父说的果然不错!如晋师兄,还好我来容城找你!”

    “那是,听说过专诸刺王僚吧?他用鱼肠剑,太短!不能穿透重甲所以失败了。他要是来找我,我教他杀只羊,烤全羊,弄两把长刀塞羊肚子里,指不定那事就成了……”丁一随口调侃着,跟哄小孩儿也似的。

    谁知萧香莲听了却是说道:“如晋师兄真是大智慧!好,那我们就此别过,等我救出萧养师兄,再来跟如晋师兄聚首!回后有期!”说罢便向林外走去。【注】

    丁一吓了一跳,这人不会是天然呆到这样吧?连忙想起身去拦她,谁知道这秀才的身躯实在太弱,跑了几千步,又杀了五个人,方才一直在活动还好,现时坐定急起,结果腿便抽筋了,等得丁一那抽筋劲儿缓过来,萧香莲早就不知去向。

    “苍天啊,我不会害死这天然呆吧?”丁一苦笑着,捧了两把土熄了那火堆,但他实在没有时间去追那萧香莲,,事实上,他也弄不清这妹子到底往哪个方向去了,目的地是哪里。所以他只能往容城走了回去,毕竟他还有许多事要做。

    这回,刚抽筋的丁一,可真的就是一瘸一拐了。

    回到家中,吩咐如玉打水沐浴,丁一终于就有时间,去做他想做的事情。

    例如说照镜子。

    铜镜,相比于丁一前世的玻璃镜子,清晰度当然是远远不及,但正如唐太宗所说: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可见铜镜大致还是可以看得出衣冠端正与否的。事实上,铜镜的弧度,是有着严格制作规范,否则便成了“哈哈镜”。

    但就算这样,依然无法达到丁一照镜子的目的。

    他希望能从一面镜子里,看到另一面镜子里的影象,而至少丁一家里的铜镜,无法实现这一点。

    于是他只能用手摸,仔细去感受。

    因为丁一想要弄清楚的问题,是颈后八字是否相交。

    宋代《洗冤录》里就提到:自缢伤痕八字不交……若勒喉上则口闭、牙关紧、舌抵齿不出……

    若无彭樟彭敬先这位贤弟,步步催逼,丁一也许一时还没有起这个心思。毕竟丁一也是人,千古艰难唯一死,死后重生的兴奋与喜悦,不论怎么样,还是会对他有所影响的。但彭樟这位“知己”的行径,却逼使丁一不得不快速地冷静下来。

    秀才公的死,自己的到来,会不会是那些要逼他去卧底的人,用武力吓唬他,然后失手呢?没有安排任何假身份,甚至还泄漏出去丁一要投入权阉门下,搞得他众叛亲离,老实说,丁一现在真是不惮以最深的恶意,以揣摩对方的心理了。

    解开衣领撩起须发,丁一按压自己的下巴、脖子、后颈,疼痛的部位并非圈状的,也就是说,八字不是相交的。看来秀才公丁一的死,真是被逼到无奈自挂。如此说来,这要让丁一去卧底的幕后黑手,还是有最后一点节操,至少没有从肉体的暴力来强逼。

    夜渐深了,丁家只有忠叔和剑慕、如玉仍陪留下来,硕大的院子,便显得有些孤清。

    这年头的人们,晚间大约除了喝花酒和赌钱,唯一的娱乐也就是家里坑头上的造人活动了。县城里的灯火,除了倚红楼和赌坊之外,其他地方很快就变得稀疏。丁家除了照壁处留着的长明灯,仍在散发着微弱的光芒,其他厢房也都融入黑暗之中。

    在围墙外传来几声低低的猫叫,把丁家护院的狗引了过去,几个下了药的炊饼从墙外扔了进来,过了一阵,那猫叫声又响起,院子里就没有动静了。两条人影从围墙上翻越了过来,只见那狗已被药倒在墙根,微微发出鼾声。

    一根管子轻轻捅破了丁一房间的窗纸,却是江湖上采花贼的勾当:迷烟。

    那两个黑衣人之中,身材魁梧的那个,咕噜着说道:“俺不会摆弄这个,要来你来!这丁秀才听说是好人,俺们这么干……”那个矮壮的黑衣蒙面人,连忙做了个噤声的手势,趁了上去,仔细把迷烟吹了进去。

    然后但屈指默数着,半晌,那矮壮的夜行人点了点头,取出尖刀拔开门闩,示意那高大的同伴跟他进去,又等了一阵,大约是等那迷烟药效散去之后,仔细关好了门,方自拉下蒙面巾埋怨道:“你懂个屁!你听过双枪陆文龙没有?只有把丁秀才阉了,才跟王佐断臂一样啊,要不怎么取信于人?你想想那些被竖阉祸害的百姓和清官们,咱们这趟虽是下作,倒也是他娘的为国为民,入你娘的,别咋呼,好好把事办利索了!”

    “还能有啥不利索?”那魁梧汉子有腔调里始终透着不屑,“这院子里,总共两个半大小孩、一个老头、一个秀才,一拳一个,俺这醋坛大的拳头,砸下去,也就他娘的四下,立马就倒了!”

    “真的?”

    魁梧汉子冷哼了一声:“艹!这有什么好吹的?俺江湖上铁臂金钢仇岳的名号,又不是自个封的!”说话间突觉不对,只因方才那声音,跟他那同伴不一样,仇岳伸手去扯自己同伴,却觉扯了空。

    这时却觉后脑一痛,仇岳踉跄了几步,撞翻了房里的桌子才站稳了,他也是江湖上有名的好手,顾不得捂住后脑伤处,赶紧拔出刀横在胸前,谁知道眼睛传来剧痛,然后他便什么也不知道了。

    一点灯火燃起,丁一看着自己红肿的拳头,对这身躯的羸弱,真的有些无语。

    不过,幸好丁一的前世是特种兵,而不是拳王,要不然说不好就真栽了。没有力量、速度的搏击运动员,要对上这种有绝对力量优势的敌人,还是以一敌二,除非武侠小说里,否则,一力降十会,十有八九是没什么戏了。

    但特种兵便不同了。

    要知道若是上了擂台,正常来讲,除非原来是搏击运动员出身,要不然特种兵一个班轮着上,那大约会是轮流被KO的结局,毕竟散打王也好、拳击冠军也好,一辈子专业搞这个的;可是下了擂台,找十二个散打王、拳击冠军,进入特种作战的环境之中,例如丛林、雨林、沙漠等等,那就不是十二个拳王都被KO,没有这概念,有的只是十二具死尸。

    夜战,恰也是特种作战的一项。

    丁一用拳头击打这位铁臂金刚的后脑,力量太小,根本没法把这横练十三太保的仇岳击昏,那么,随手抄起一把篆刻刀,黑暗之中,听声音辨位,除非仇岳有本事把横练功夫练到眼睛的玻璃体上,显然,这是不可能的。

    一击致命,这就是特种兵。

    丁一走到那个被他砸昏的矮壮汉子身边,拔出这人身上的短刀,毫不犹豫,闪电般一刀斫下,已将对方手筋斩断,那人痛醒张口,一只木屐已塞进嘴里,将他要吼出的惨叫,硬生塞了回去。

    然后是绝无迟疑的第二刀,全然无视对方眼中剧痛之下,忍不住流露出来的乞求神色,依旧斫了下去,斩断对方另一只手的手筋。

    一个曾和毒枭周旋十年的特种战士,对于还有战斗力的敌人,想把自己阉割的敌人,丁一完全没有什么怜悯可言。

    “秀才公!”那矮壮汉子看着丁一退开,吐出口中的木屐,傲然说道,“想不到身手好不止,还真他娘的有种!是,这鸟事,是老子们对不起你。但他娘的这桩事,一不为财,二不为名,你也别问是谁指使,操他娘的,侠之大者,为国为民!老子不悔!”说罢吐出一截东西,眼看呛咳起来,脸色渐变。

    注:《双槐岁钞》卷第七:“南海贼黄萧养者,冲鹤堡人也……使人藏利斧饭桶中,破肘镣,越狱而出,凡十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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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威胁(二)

    丁一用刀去拔那滩对方吐出的物件,却是齐根咬断的舌头。

    这时那矮壮汉子已脸色青灰,死得再无气息。却是没有了舌头,嘴里大量出血,血液涌入气管,造成的窒息死亡。

    “不悔?”丁一无奈地摇了摇头,苦笑道,“你以为自己姓杨么?”

    丁一望着房里两条死尸,这个局,看来已经不容他慢慢谋划了,已经有江湖豪客被人洗了脑,觉得把他丁某人阉了,是为国为民。再拖下去,下回来个七八人,装备了弓弩之类,他现在这身躯,又没一杆突击步枪在手,怕是扛不下的。

    “忠叔!”丁一走出房间,大声地叫唤着老管家,先跑出来的是睡眼惺松的剑慕,却被丁一吩咐道,“回去睡你的觉,不叫你不许出来!”

    “少爷,有些事也许该跟你交代一下了。”在丁一头顶的飞檐上,传来了忠叔的声音。

    然后便见忠叔极为轻盈地从飞檐上纵身跃下,立于丁一面前的忠叔便是那个忠叔,但忠叔已不是那个老管家忠叔。

    他的背不再佝偻,便是这年迈的骨架也足以看出忠叔昔年必是魁梧雄壮的体魄;他的眼皮不再半垂,他抬起头来,脸上深刻的法令纹使得尚未开口已然不怒自威:“少爷,老夫从他们给狗喂药炊饼时,就守在这里了。”

    忠叔这么说,丁一自然明白他的意思,那便是这个过程忠叔都看在眼里,无须再去掩遮粉饰。

    他不再自称老奴,因他本就不是奴仆。

    要么不说,要么说实话。

    丁一伸手一让,对忠叔说道:“请

    。”

    忠叔走进屋子里,并没有马上问丁一什么话,而是掌着灯,仔仔细细看了每个角落。

    然后他坐下问了一个跟房间里两具死尸毫不相干的问题:“你把雷九天做了?”没等丁一开口,他便指着墙上挂着那刀,“老夫认得那把雁翎刀,三十年前雷九天的父亲跟大哥借了六十两赤金,才购得那把百炼秋水雁翎刀。雷九天但使一息尚存,这把刀便不会离身!

    “为什么?”

    丁一望着大马金刀踞坐在椅子上的忠叔,笑了笑没有说什么。

    忠叔必定是杀过人的,而且还是杀过不少人,杀人多了便有杀气,或者说因为杀得人多的某些细微动作,会让敏感的人感觉到一种恐惧——正如狗见屠夫不吠——前世丁一接触过的那些毒枭、杀人犯身上的那种杀气,远远没有挺直了腰背的忠叔来得浓烈。

    其实丁一早就觉得忠叔有问题,不必等到他老人家自言自语说漏嘴的那句:“纵横江湖……”丁一几乎很难查觉到忠叔的脚步声,方圆二十步内要躲过丁一这种人的耳朵,绝对不比蚊子躲过蜘蛛的网更容易。

    “为什么?说!”忠叔再一次问道,声音仍旧不大,但已带着一种不容拒绝的味道。

    丁一并不慌乱,他可以肯定的一点,就是忠叔并没有发现自己已不是那个丁秀才。

    因为忠叔查看了现场,现场里干掉那两个杀手,并没有超乎这个身躯的力量或敏捷,尸体上致命伤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印记,只要查看了尸体,可以看出丁一的决断、凶狠,但也可以看出一个普通人的取巧。

    “我姓丁。”这就是丁一给忠叔的回答。

    这三个字看似简单,却是丁一在这片刻之间给忠叔所做的心理侧写,然后推断出最符合对方性情的回答。

    果然,忠叔脸上的表情缓和了下来,甚至还带着几分赞许:“雷九天很小心,他从不对没有必杀把握的对手出手。”

    “无论怎么看,他都认为可以用一个指头捏死我。”

    忠叔脸上赞许之色便愈浓了:“他有百炼秋水雁翎刀。”

    “我有两根铁钉,在街市的打铁铺子随手顺的。”丁一并不打算扯出天然呆来,忠叔也许对于丁秀才来说,是一个可以信重的依靠,对于此时的丁一来讲,却不过是一个认识了一天不到的陌生人,丁一没有把自己所有的事情,向刚刚认识的人全盘托出的习惯。

    “他从不独行。”

    “的确有四个强悍的伴当。”丁一点了点头,看来忠叔至少对于容城里江湖人物,是心里有数的。

    忠叔站了起来:“老夫去料理了那四个伴当,你稍等片刻。”

    “你杀不了他们。”

    忠叔白眉一扬,却不等他开口,便听丁一说道:“你的刀再利,终归没办法把死人再杀死一次。”

    “你怎么做了雷九天的?”重新坐下来的忠叔,望着丁一,脸上有掩饰不住的得意,便如听闻晚辈高中的长辈一般。

    “跑。”

    忠叔不解地问道:“跑?”

    “跑了五千步,他们坐下,我就结果了他们。”

    然后忠叔便不再问问题,他也没有告诉丁一其他的事情,而只是垂下了眼皮,站了起来佝偻着腰背,几根白发在烛光里摇曳着,看着象是老坟边上的荒草随风飘荡:“少爷,这等事,以后您还是跟老奴说便是。”

    “好。”丁一点了点头。

    忠叔稍有些惊讶:“少爷您没有什么要问?”

    “若你想告诉我,不用问;若不方便,何必问?”

    忠叔点了点头,半晌没有说话,过了良久才开口:“少爷,你读书,可惜了。”

    然后佝偻着背的忠叔,扯着两具尸体的腰带,便轻若无物一样,把他们拎出了丁一的卧室。

    丁一摇了摇头,他一点也不认同忠叔的可惜。

    他完全能理解忠叔的意思,不外就是江湖少了一位豪侠。

    忠叔杀气再重,手底下工夫再强,局限于他的视角,他看到的东西和丁一看到的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世界。

    丁一除非万不得已,否则绝对不会去行江湖路。

    什么叫豪侠?此时已是大明,不是春秋也不是汉唐,豪侠就是黑社会,就是通缉犯,就是

    “淮南盗宋江等……命知州张叔夜招降之”,这有意思么?丁一觉得除非大明皇帝要抢自己女人,那大约只能这么干了,要不然得多蛋疼啊,穿越来干这等事?

    这时却见门外如玉轻声叫道:“少爷。”便又是门一推开,硕大的铜盆端着那白瓷般的小手里,进了门却见肩膀上还搭着块抹布,这回却不是来侍候丁一洗脚,却是来清理血迹的。丁一还没开口,就听老管家在门外说,“少爷,不碍事,如玉跟老奴出去办过几次事的。”

    办事,丁一能懂,想必就是如玉也是杀过人见过血的吧?

    如此说来,丁秀才死去的父亲,也不见得是纯良百姓啊,再想想那天然呆萧香莲的师父大悟禅师对于丁父的评价,活脱脱就是一个黑社会大佬。到现在丁一算是明白了,自己这身份和这家世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少爷,若是您不愿上京,今晚老奴就带如玉一起,去把那些腌臜人一并料理干净了,了不起买舟南下……江湖之上,总还是存着几分香火情……”老管家袖着手佝着背半垂着老眼,却是暗地里有着煽动丁一去踏上豪侠之路的意思。

    丁一笑了起来:“不,忠叔,明日我就上京。”

    “成,那老奴和如玉便陪少爷赴京,这宅子让剑慕那小子看着就是。”忠叔没有反驳丁一的话,也没有什么不悦的味道。

    “不,我一个人去就行了。”丁一再次否决了忠叔的提议。

    这下子忠叔就不干了:“少爷此言不妥,京城不比容城,那京师之中藏龙卧虎……”一连说了七八个大约是江湖名宿的名号,又说道,“便是那时时不忘起事的白莲教,在京师之中也必定有伏下暗桩好手,万一少爷不慎与他们起了冲突……”接着又数起官府的好手,“锦衣卫里也有不少好手、勋贵府中多有**巨孽投身……”

    听着忠叔的计较,丁一大约不是要去投奔权阉,也不是要去当卧底,而是要去京师一统江湖,当个什么七省绿林盟主之类的架势。

    “忠叔,你和如玉,能扛得下朝廷么?”丁一轻轻挥手止了忠叔,却是对他说道,“若这权阉要对我动手,那用的是朝廷的力量,那可不止是锦衣卫的好手,便如忠叔你说的**巨孽,若是一声令下,这些人敢不从么?便是你和如玉去了,也护不住我的;若是那权阉真的念旧情,忠叔,那些人动不了我,就算偶尔落了单,您也看见这把刀了。”

    丁一指的是挂在墙上那把百炼秋水雁翎刀。就算落了单,铁浮屠雷九天也奈何不了他。

    其实更为重要的,是丁一不愿让忠叔跟着。

    无他,因为这老狐狸实在太过精明了。

    而且还是一个杀气浓烈的老狐狸。

    仅仅这大半天,忠叔就已经对丁一起了疑心了,如果不他查看了刚才那两具尸体的话,就单凭感觉索问丁一过往的旧事,丁一终究是应付不上来的。如果被他跟在身边,那才是真正的如芒在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ps:今天十八点之前还有一更,照例打滚求票求收求打赏啊!

第十三章 进京(一)(求收藏求推荐!)

    “忠叔,大嫂那边我已经跟她说好了,接下来你要做的,就是尽快变卖产业,嗯,除了这间宅院不要动之外,其他尽可能处理掉,然后到别的地方重新开始,至于去哪里,你和大嫂商量定下便是,身份文契这一类东西,想来难不倒您老。”

    眼看忠叔那眼皮又要抬起来,丁一只好打铁趁热加一把劲:“大嫂、您、如玉、丁直、剑慕,便是我在这世上的家人了。也是我的牵挂,只要你们好好的,那些人就奈何不了我。而且忠叔……”丁一伸手把老管家的手臂,“您是我的后手,后手总是处在最不起眼的地方,最关键的时候才亮出来。”

    忠叔想了想,那半垂的眼皮终于没有抬起,点了点道:“好吧,就按少爷您说的办,老奴便不跟去了,但总归带上如玉吧?身边总得有个侍候的人啊!”

    丁一有点无奈,说了半天自觉可拿奥斯卡了,结果老狐狸不跟去,小狐狸还是要跟着。

    在抹地的如玉听着,却自顾说道:“奴奴自小便是服侍少爷的,若是少爷不要如玉了,那奴奴便也不要活了……”然后眼看着泪水便滴了下来。

    丁一面对忠叔斗智斗勇都没问题,但看这瓷人儿一样的小萝莉在那里哭天抢地的,实在硬不下心来,心想着这小丫头也没多大,大致不会太难哄吧?把牙一咬,点点头。忠叔看着事情也定下来,便辞了出去。

    老管家刚出了门,那原先默然抹地的如玉,却就雀跃跳了起来,抱住丁一的臂膀拼命地摇:“就知道少爷最疼奴了,下午少爷让剑慕捎的糖葫芦可好吃……”只是本来就是起夜,如玉穿着小衣,外面罩了件厚重披风,此时入内抹地自然是解去披风的,结果丁一只觉得小小蓓蕾在臂上摩擦着,本来傍晚就看着天然呆那玲珑身姿有念想了,此时被如玉这么一撩拔,只觉一团火在烧,这回却不是在有心头,而是在下腹。

    丁一禁不住将如玉搂入怀中,低头看去,若是如玉有那么几分投怀送抱的意思,丁一也不至于迂腐成柳下惠,但那白瓷一般的光洁小脸,眼神尽是纯净的喜悦,却不曾掺杂半分其他的东西。

    这却便让丁一不得不控制自己的冲动,轻轻把她推开,你情我愿倒也罢了,霸王强上弓这么一个小萝莉,丁一实在干不出来。但是紧贴着丁一的如玉叫了起来:“少爷你藏了什么兵刃这里?不用担心,您只管放心去睡,奴奴坐在外间看着的!”

    “好、好。”丁一有些尴尬,只想快点把如玉支去继续抹地。

    谁知她却来了兴致:“少爷您这是什么兵刃?”

    “枪。”

    “这么短的枪?那就个枪头吧?能抵什么用!不如把奴奴的短剑给少爷防身,这枪给奴奴用好了。”如玉不以为然。

    丁一恨不得给自己两耳光,怎么要跟她讨论这个问题呢?但这时也不由得他不编下去:“你不懂的,这枪从少爷出世就带着的。能长能短,能屈能伸,跟你说不明白,等你长大了就懂了。”

    “给奴奴看看嘛!”似乎如玉对于兵刃有着格外的兴趣。

    “此枪一出,无血不归。不能乱看,等你长大了少爷再给你看,乖,听话!不许再问,这是咱俩的秘密,你要是再嚷嚷,我带剑慕上京,你留这里看宅院!”丁一真是无法了,总不能对一个这么点大的小萝莉露械吧?人家只不过是个冷兵器狂热者,又不是说真有那绮思。

    “不要!奴奴自小就服侍少爷……”

    “停!要不你接着嚷,我带剑慕走;要不你得听话。”

    “少爷好坏!”如玉终于不纠缠了,接着抹地进行毁尸灭迹的工作去了。

    丁一欲哭无泪,连忙借口透透气,走出了卧房。

    “少爷好坏!”这台词不对啊!怎么能用在这里?别人听见了还以为要强行将小萝莉收房了呢!冤啊,怎一个冤字了得。

    忠叔也在院子里,他看到丁一出来,却是劈头问了一句:“风家镖局怎么办?”

    “慢慢来,不要弄一夜之间全家死绝的,那样没意义。关键是那风家少爷,到底是谁指使的?”丁一发现自己也许真的如老管家所说,很合适去当一个江湖人。因为忠叔凭空这么一句,自己居然完全无阻碍听懂。

    忠叔点了点头,却又问丁一道:“少爷要上京,有什么需要带的东西没有?”

    “有没有锋利的短刀,不要太长。”

    “没有。”忠叔想也不想就摇了摇头,“我和大哥都不是刺客,用不上那玩意,要上好的环首刀还是百炼的八面剑,哪怕弓弩家里都还有各备着十具,短刀之类却是没有。”

    丁一点了点头,拍着忠叔的肩膀说道:“不碍事,杀人不一定非得用刀。”

    有些事,丁一感觉要先安排了。

    那幕后黑手要逼自己投入权阉门下?

    丁一无声地弯起嘴角,某些时候,也许不得不接受这样的开场,但不见得最后就是布局者想要的结局……

    看着假惺惺来送别的彭樟,丁一脸色如常地应付着,心里却是不住冷笑,他可不是那个上吊的秀才公,会被逼到自杀。彭樟的脸色不太好,无论谁起床发现被窝有着两个陌生男人的头颅,都大约不会有什么好心情。

    这派人去阉丁一的事,当然不是他一个充当传话人的小小秀才能知晓的事。若是他主使的,倒也就是事败罢了;偏偏这茬他一点也不知道,是以他愈更莫其妙吓了个半死。到底是谁这么干?为何要这么对他?对方想要达到什么目的?

    未知才是最恐怖的。

    报官?衙门的人来了,自然要让他去过堂,先说说怎么人头会在被窝吧!彭樟又不是傻子,这年头的衙门怎么断案他也不是不知道。无端端父母官治下出了两桩人命案,明府可不会给什么好脸色的,要是到时上头催得紧,给彭樟来个屈打成招也不是不可能,那让他办事的人,会替他扛下这命案?彭樟可一点把握也没有,所以他能做的,是悄悄把那两个人头埋在自家后院槐树下。

    丁一看着彭樟脸上的忧虑和惶恐,却对他没有什么怜悯:有胆逼人当卧底死间,就要承受这后果。这,只是一个开始。

    所谓约好上京的伴当,除了彭樟,其他几人摆明了就是看管他的打手,个个都是手提朴刀、挂着腰刀,就差没在额上纹下“不是好人”四个字了。

    相形之下,瘦瘦高高的丁一,颇有些羊入虎群的味道。

    至于背着书箱的如玉,看上那跟一小鸡子没啥分别。

    华夏的两轮马车,走在这个年代官道上,对于丁一来说,是极颠簸受罪的事。丁一虽然不能夸口,马术如这个时代草原上的民族一般,但他自恃至少会比那几个打手骑术好上许多。他之所以忍受马车,是因为彭樟不会骑马,也坐在车里。

    “敬先贤弟,你我相交莫逆,为兄希望你给我一句实话。”丁一拿捏着腔调,对彭樟这么问道,“为什么是我?为什么会让我来这个死间?论文名也好,论谋略也好,丁一自问不是上上之选,为何一定要选我?”

    这其实是一个很有技巧性的问话,丁一没有问他幕后指使是谁。见识了昨天那两个江湖豪客,刀口舔血的汉子,被洗脑到觉得阉了丁一是为国为民,还至死不悔!丁一觉得背后的指使者,绝对是极为高明的角色,至少不是彭樟这个层次能接触得到、能知道的人,问了也是白问。

    为什么选上丁一,这个问题,应该是彭樟能回答的事情。或者,丁一怀疑,是不是彭樟把自己卖出去的。否则,例如寡婶名节、仆人祖坟、指腹为婚的妻子这一众的事,这幕后黑手是如何知晓?

    “如晋兄,说来却是令尊在生时交游泛广,故之,小弟才找你来做这件事。”彭樟原来那因为埋在后院的人头而有些发涩的脸皮,此时听得丁一问起,却是便放松了下甚至还泛起了笑意,只因说起这事便使得他想起那人答应他的前程。

    二月的天气里,彭樟就弄把折扇在手上,风雅得让人起鸡皮疙瘩:“你要去投奔的阉狗,当年是教过书,而在他落泊时,令尊多次资助过他。”

    丁一闻言无语,。

    做好事做到泪流满脸到也罢,这丁秀才的爹可好,这做好事做得遗毒后代!

    听过坑爹坑得掉乌纱帽的,还没听过坑娃坑到差点被阉掉。

    这真是不知道对逝去的丁父如何评价才好。

    出乎彭樟的意料,丁一接下去,并没有问他到底是谁指使让丁一去卧底的,而是问他:“贤弟可曾听说过公元历法?”

    “不曾,典出何处?”彭樟愣了半晌才开口,一开口就问丁一是在哪本古籍上看过这种历法。

    丁一摇了摇头,没有再说什么,彭樟再问,丁一便只推托自己忘记了,所以才问他。

    现在是正统十四年,昨晚丁一就弄清楚了,但正统十四年,到底是公元那一年?他换算不出来,至于皇帝叫什么,管家忠叔也不知道,其实丁一知道,就算忠叔能说出皇帝叫什么名字,自己大抵也弄不清在哪个年代的。

    “敬先贤弟听说过海瑞么?”

    彭樟一脸的愕然:“这位是谁?如晋兄从何处看来的?唐人笔记?”

    丁一强笑着道:“听说此人字写得极好,但问了许多人却不认得。”

    除了朱元璋、建文、燕王、崇祯,其他明朝的皇帝,丁一又不是历史系毕业的,真的不是太懂,甚至连崇祯叫朱由校还是朱由检,他都不太能确定。倒是海瑞这位历史名人,丁一是认得的,此时海瑞还没出现,那说明离崇祯年间还是很远的,丁一记得海瑞死时是万历年间,然后又换了几任皇帝才是崇祯年间。

    这时丁一却觉身边倚来一片温热,却是如玉不知为什么抱着他的肩头,丁一虽然看着车厢里的彭樟如同死人,但毕竟这人现在还活着,这么看着多少还是有些不雅,便轻拍了一下如玉的肩膀,对她好声说道:“累了?一会咱们就打尖休息。”

    “不嘛,奴奴就要抱着少爷。”如玉嘟着嘴呢喃着。

    车厢对面的彭樟笑了起来:“如晋兄风流如故啊,看来昔日难题今日已是烟消云散,怪不得风兄以家业相胁,如晋兄也不肯放手啊!雅事,可以浮一大白!”丁一听着跟吃了半只苍蝇一样的恶心,看来这位丁秀才以前真不是什么好货色啊。

    尽管彭樟说得兜兜转云里雾里的,让丁一听得脑仁生痛,但意思还是明白的,不外就是丁秀才以前就想对如玉这丫头下手,搞不好还想用强吧,结果不知道是小丫头不肯还是忠叔从中做梗,才没能得逞……这得多禽兽啊?

    不过丁一也懒得去跟姓彭的嚼舌,只笑了笑,却也便任如玉抱着自己。

    颠簸之中,丁一只觉耳边一热,却是如玉吐气如兰,压低着声音如蚊蚋般耳语:“奴奴知道公元历法。”

    丁一顿时背上的寒毛都倒竖了起来。

    难道这如玉也是穿越而来?

    不然彭樟这秀才都不知道的事,她一个丫环从何得知?

第十四章 进京(二)(求收藏求推荐!)

    正统十四年是哪一年,皇帝是谁,丁一弄不懂;但大航海时代丁一可是知道的——万历年间西洋传教士才来到中国的,现在这正统纪年,肯定要比万历年间更早!为什么呢?因为至少海瑞还没出现在历史上,那就还不到万历年啊。若是这如玉不是穿越者,她便是走遍神州大地,也不可能遇见西洋传教士,那这公元历法她从何而知?

    丁一的呼吸渐渐变得平缓,那是在特种部队充任狙击手养成的习惯,叩动扳机之前,调整呼吸以减少枪身晃动,以便锁定目标。不论丁一承认与否,这一切,他隐隐有了杀念,若果真的有必要下手,丁一绝对不会因为对方的躯壳是一个可人小萝莉,便心软。

    至于为什么起杀念,丁一并没有细想,事发突然,只是下意识的反应。

    “前年奴奴和忠叔出去办事,逢着白莲教要去逼问公晓先生海图下落,据说想去海外建国……奴奴悉逢其事,便与忠叔把那些个白莲教高手做了……公晓先生人可好了,还教奴奴说大食话,听先生说,占据了忽鲁谟斯的佛朗机人,就是用公元历法的……”

    “公晓先生?”丁一听着这名字,有点摸不着头脑,不觉在嘴间念了起来。

    倒是坐在对面的彭樟笑道:“呵呵,那可是如晋兄的同行前辈……小弟自行掌嘴,失言、失言!”说着轻轻用手在脸上比划了两下,又是带着挪喻说道,“费信费公晓,跟着三宝太监下西洋嘛,写了本闲书叫作《星槎胜览》,倒是消磨时间的好东西……”所谓同行,意思大约就是嘲讽都是跟着太监混的。

    丁一没空去理彭樟这贱嘴,却听如玉在他耳边说道:“这恶人这回说得是,便是费信费公晓。”这年代一般士子阶层不会直接叫别人的名字,通常都是自称已名,尊称人字,一旦直呼其名,大约是极大的仇怨。例若那姓风的上门闹事,又与丁一割袍断义,始终也是呼丁如晋、丁某人、姓丁的,而不是直呼丁一。

    费信,随郑和下西洋的费信,明朝有几个皇帝丁一搞不清,费信丁一倒是知道,因为他是特种兵啊,总不至于南沙群岛都不知道吧?而南沙群岛里,便有一个以费信命名的费信岛!这位费公晓还活着,大约离郑和下西洋的时间不是太远,郑和下西洋到底是哪一年丁一也弄不懂,但至少离崇祯那年头还有好大一截,这总算让丁一放下心来。

    而如玉所说的话,也让丁一的身体放松。

    如玉知道公元历法,那是不可思议的事;费信知道公元历法,而且还是通过忽鲁谟斯的佛朗机人,那就绝对是合情合理了。

    丁一看着肩头那白瓷般小脸,真的怎么也看不出来,这小萝莉居然是动不动就能“把那些个白莲教高手做了”的女悍匪啊!丁一禁不住捏了捏她的鼻子,笑道:“真的么?没想小如玉还这么有见识。”

    “少爷,奴奴没有骗你,公晓先生还送了一本书给我呢,奴奴随身携着,唤作《天心纪行录》……”如玉委屈的争辩着,若不是顾忌着彭樟还坐在边上,指不定又要抹起眼泪来了。

    丁一只好哄着她:“好了,少爷相信你,乖,到了京城,少爷带你去全……全京师下馆子,看杂耍……”这方才把如玉哄得高兴起来,丁一却偷偷抹了一下额上的汗,刚才差点说出全聚德了,这年头全聚德创始人都还没出世呢。

    “这位大哥请了。”丁一突然对马车边上骑着马的打手招呼了一声,这倒让对方很是受宠若惊,毕竟是秀才公,进了京城大约秀才多如狗,举人满地走,但对于这些外地来的江湖汉子,他们并不知道丁一要去投权阉,他们的任务就是看管好丁一。

    所以,秀才,也是有功名的人,好声好气地跟他们说话,还是很受用的。

    “不知道能否教学生骑马?子曰:礼、乐、射、御、书、数,这御也是必习之艺……”丁一侃侃而谈,这是昨晚杀完人之后,专门翻书记下的,要不一个现代人,又不是文科生,真要凭空说出六艺,那还真是难为人。

    但如果半夜跳出两个人,说是阉了自己,乃是为国为民的好事,别人怎么想丁一不清楚,但对他说,这就是战争的开始了。丁一是行伍出身的人,逢战之前,先做好任务计划,怎么进攻,怎么撤退,都习惯于事前安排好,包括现在这句话,也是计划之中的台词。

    “秀才公,俺求您了,不要曰了行不行?你要学骑马?这里还有一匹备用的空马,你骑骑看就是了!”那些打手,听着丁一开始要说那些他们听不懂的话,立马怕了,指着牵在马车后的空马,教丁一去骑。

    但骑上马的丁一,却发现这几个打手,隐隐前后封堵着自己的出路,若想夺路而逃,怕是不可能的事。光天化日之下,要快速摆平这几个江湖豪客和车夫,若有前世的体魄,倒是可以突然发难,现在这身体,打人一拳,自己拳头肿到今天还没消的水准,要把这些持刀挂剑的壮汉,一个不漏的全摆平,明显力有不逮。

    并且人家有马,想要重演干掉雷九天的那一幕,估计也不好折腾。

    彭樟倒是在车厢里看着,以为看破丁一想要逃跑的意图,冷笑道:“如晋兄,风大,不如还是进来坐坐?”

    如玉听着便笑了,自家少爷要想逃的话,昨夜就收拾细软弃家而去了,别说什么城门关闭之类的,容城的城墙?她跟忠叔去办事,哪一次放在眼里?江湖人虽没有评书里飞檐走壁的神奇,但却也自有江湖人的手段。以为丁一想逃?如玉只觉这姓彭的恶人,端的小看了自家少爷。

    只是她这么展颜一笑起来,恰有阳光透过车蓬映在她面上,真如花绽放,在这二月天带出一抹暖意,竟让彭樟一时看痴,忽略了如玉那笑容里的嘲讽了。

    丁一却是看不过眼,姓彭的对着自己的小萝莉痴痴地注视着,这算什么事?便借口说骑马骑得乏了,便回马车上坐定,开口道:“敬先贤弟,子曰:非礼勿视!”子曰过什么丁一不太清楚,但这句还是知道的。

    彭樟有些不好意思的讪笑起来,却也是感觉到自己的失态,连忙赔着不是:“失礼、失礼,兄之禁脔,不应垂涎。”话虽如此,眼角却仍禁不住打量了如玉那小萝莉几眼,只觉心如猫挠一般。

    容城县离京城不算太远,但这年代的路并不如现代好走,加上这马车走走停停,足足走到第二天下午,才进了城门。彭樟把丁一送到悦来客栈里早就订好的房间里,便自别去,只是临别时捏着丁一的手:“如晋兄,丈夫一诺千金重,小弟在容城,决不会看着有人去扒兄的祖坟,或是风传什么败坏寡妇名节的流言,兄且放心便好。”

    “一切就有劳贤弟了。”

    “好说、好说!”彭樟站在那里迟迟不肯登上马车,看着似乎还有什么话想对丁一说。

    丁一也有些疑惑,难道这厮因为出卖朋友良心不安,迷途知返想补救一下?当下便问道:“敬先贤弟,你这是?”

    “如晋兄借一步说话。”走到边上避开随行伴当,彭樟一脸淫笑对丁一说道,“这如玉实在诱人……如晋兄且住!小弟不是那风某人,做不出夺人心头所好的事!”

    听着这话,丁一脸色倒是略缓和了些,都是男人,见到如此可人的小萝莉,生出些逸思其实也是可以理解的,前世这种十七八岁少年街上看见美女吹个口哨或是上去搭讪也不是没有。

    但是接着彭樟便又说出了丁一想马上把他干掉的话:“只是如晋兄要是腻了,到时可否赠予小弟?小弟不是风某那种人,如晋兄先前看好那对双胞胎,小弟可一直没动,到时便以二换一,如何?”

    丁一禁不住在心中骂了一句“万恶的旧社会!”,没错,朋友之间别说丫环,侍妾也是可以送人的,苏东坡苏学士就这么干过,也没见御史骂他道德败坏。但至少丁一没法这么干,若是那人可能祸害到自己,那么先下手为强,管他萝莉还是美女,丁一是不会手软的,但把一个活生生的人当成货物来交换,丁一干不出来。

    “如玉自小被先父收养,虽然她以丫环自居,但于丁某来说,视之如妹……”丁一组织了一下措词,缓缓对彭樟说道,“……若她愿在丁家,丁某子侄如丁直者,以姑母事之;若她有意中人,丁某必备下嫁妆,视如嫁妹……此等事敬先贤弟就却莫再提了。”

    彭樟听着不觉愣住,那一脸猥琐笑容凝在脸上,半晌才用折扇拍着手心,似乎是下了某种决心,方才开口:“行!如晋兄,那到时小弟就纳她为妾!那对双胞胎姐妹,这两日便先送来给如晋兄暖被!”说罢不等丁一再说什么,便撩起袍裾向那马车而去。

    行了几步,却又返身回来,握着丁一的手,郑重的叮嘱道:“如晋兄,将来小弟可是要纳她为妾的,兄要放在心上,平日却莫下手太狠……”然后方自离去,登车之前又遥遥对丁一说道,“兄不可失信啊!”

    丁一站在客栈门口傻掉了,直到马车远去才回过神来,苦笑摇头,这厮看来真对如玉痴迷上了。进了租下的房间,如玉见丁一满脸的茫然,便缠上来追问。丁一伸手捏住她的小脸,往中间一挤弄,笑道:“有人看上咱家如玉了。”

    便把彭樟的花痴行径当笑话说了出来,谁知出乎他意料,如玉没有哭闹也没有不快,却是拍掌笑道:“少爷好心计!咱便白赚这恶人一对双胞胎!反正少爷没答应啥时把奴奴许给他,只要少爷还痛爱奴奴,便是不需理会这恶人,少爷不会腻了奴奴吧?”说着那小脸仰望着丁一,长长的睫毛眨动着,不尽的可爱。

    丁一不禁气结,往她头上敲了一记:“放心,你这免费劳工,少爷怎么也得好好使唤个两百年才腻!放好行李去洗手,小脑瓜里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如玉摸了摸头,却是混不在意,因为她很开心在扳着手指,这让丁一很疑惑,“你在干什么?”

    “算账啊!”

    “什么账?这住店的钱?”

    “咱把那对双胞胎卖掉能得多少银子啊!”如玉说完,开心地继续扳手指。

    丁一禁不住抚着额头,刚才还在想这年头女孩不是说早熟么?自己还在想着这小萝莉倒是很纯洁,对于那即将到来的双胞胎也没半点吃醋的味儿。看来自己是错了,吃醋这玩意还真是女人天性,不分年纪天生就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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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办事(一)(求收藏求推荐!)

    刚用了中饭,来接丁一的人便到了,不是什么太监,也不是什么历史上的名人,更没有美人佳酿。只是一个胡子拉茬的锦衣卫总旗,大刺刺招呼了一声,便教丁一上马跟他走。去到御河桥西边,那总旗便勒住马,对候在那里一个文官模样的人说道:“章主事,这便是马老大人先前和你提起的人,现今人已带到,其他事宜便由你安排吧。”

    丁一倒是有心里准备,他不是妄人,别说自己只是一个秀才,要投靠的是权倾一国的大太监;就是一个将军要提拔个小兵,古今中外,除非战场之上,否则也没有直接这个小兵就能见着将军当面的。

    所以在没有摸清状况之清,丁一谨守着千语不如一默,人家叫做什么,他就跟着便是。那位章主事,倒是和颜悦色,递了一块腰牌状的东西给丁一,一面写着“朝恭官悬带此牌,无牌者依律论罪。借者及借与者罪同。出京不用。”一面写着“四夷馆通事”。四夷来贡尚是需要上朝面圣,那么四夷馆的通事自然也有朝参的机会。

    “丁秀才是吧?你且带好这块牌子,倘有主客清吏司人等问起,便说是四夷馆通事就是。”章主事极客气,却又笑道,“此次前去议事,须用心去做,须知张大人专门照会,必会有赏赐下来。”做事?做什么事?

    这有点出乎丁一的意料,按想着,这权阉怎么也得念旧——至少表现得念旧,就算不接见是意料之中,但至少派人赏个宅子、赐两个美女之类的,然后再给自己在科举路上打通关节云云才对。

    一个秀才,怎么会召来京城,突然就这么塞块这样的牌子,然后叫去办事?

    但丁一却没有发问,只是点了点头,他深信该自己知道的,不问别人也会说,不该自己知道的,问也白问。

    这就让章主事高看了他几分,一个秋风钝秀才,突然说要投入这大太监门下效力,从容城县被召到京城,脸上找不出一分惊惶失措的表情,也算极具应变之能了。而且自始至终,不问为什么,也不问做什么,颇有些泰山崩于前而不惊的腔调,这份气度,更是十分难得。

    其实,当卧底这种事,丁一前世也没少干,心理上,却是绝不会慌乱的。

    只是张大人是谁?

    丁一心中搜肠刮肚,明朝的太监,姓马的,他知道的只有一个,就是马三保!难道现在是燕王夺了建文帝位子的年代?但仔细一想,却又不对,马三宝后来助燕王得位,就赐姓郑,也就是郑和。费信都写《星搓胜览》了,说明已经下西洋,那么马三保这个本名,这总旗也好,文官也好,不可能称郑和的本姓。

    但身为卧底,该怎么行事,丁一很有分寸,绝不多言,只对那章主事点了点头,跟随着章主事,坐了轿子往主客清吏司前去。

    一路上,没有什么圣旨到,也没有人抬路喝冤,更没有行刺之类,平淡无奇到了地头。只是对于丁一而言,却不是这样。他坐在轿中,闭目静听,轿外随行吏目的低声交谈,却是十句至少听得七八句,有个吏目低声与同伴问道:“这领头的,不应是主客清吏司的张主事么?”又有人说这位章主事,原是南京礼部的,调办京城事务时,被上头所喜,故之点其来办这差事。

    丁一听着感觉好玄幻,这么说来南京的主客清吏司,来办北京的主客清吏司主事应办的事务?也不知道到底是原来就这样,还是他穿越引起的变动?不过除此之外,他还听到另外一些东西:“方才锦衣卫引来之人是谁?看那穿着,不过是一个秀才,怎么可以把通事的牌子就这么交给他?岂不是私私相授么?”

    这却马上被同伴喝止:“噤声,这是我等该打听的么?”、“便是如此,国子监李祭酒的下场,兄台可曾忘了?”、“李祭酒已是旧事,前几年,驸马都尉骂自己家里阉人,结果如何?下北镇抚司的大牢啊兄台!”

    看来这位权阉,当真是权倾朝野了,国子监的祭酒、驸马都尉,清流、勋贵都敢整治啊。

    丁一暗暗点起头来,不错,要的便是如此。

    对于刚来大明不足三日的丁一来说,他对这个世界,仍有着极强的疏离感,也就是说,他并没有一种身为大明人的觉悟,正也好邪也好,丁一是以一种旁观的角度在审视着。

    为国为民?

    丁一想起那两个要为国为民阉了自己的江湖豪客,只觉得这四字极为可笑。

    他在这个没有代入感的年代里,只想平平静静的过自己的小日子。

    但偏偏有人不想他好好过日,要弄到他身败名裂,甚至威胁要败坏他寡婶的名节,还派人要去把他阉了。丁一只觉得,若是干出这等样事的人,是正义的一方,那么,就让自己投入邪恶的怀抱好了!

    不是要他投靠权阉么?好,丁一是打定主意,好好办事,让这权阉觉得自己有利用价值,然后,那些想利用丁一的人就会发现,他们以为内应的人,其实压根就是等着给他们致命一击的毒蛇!

    当然,丁一也可以在见到权阉的时候,直言自己是被逼来当卧底的。但丁一绝对不会这么做,权阉,那怕是所谓号称"立皇帝"的刘瑾、建生祠的“九千岁”魏忠贤,都风光不了多少日子的。魏忠贤记不清风光多久,但刘瑾从权倾朝野到倒台也就五年。丁一可不想最后被当成阉党清算。

    所以脱摆幕后黑手操纵,也撇清阉党的痕迹,这才是丁一要做的事。

    丁一并不清楚,主客清吏司是属于礼部的机构,相当于现代外事部门一样的性质,但当他跟着章主事走近议事厅里,他心里却就猜到了七八分。只因远远便望见,里头端坐着那几个人,明显就不是大明人士。

    尽管他们并没有满脸横肉、须发如戟,衣冠也是华丽整洁,但对于丁一来说,野猪就是野猪,无论它多象家猪,就算截了獠牙,清洁了皮毛,它那掩遮不住的野性,依旧会由内而发,让它在家猪之中,格外的不同。

    章主事与对方见礼相洽,说的大抵都是一些套话,无非对方说是前来朝贡,仰慕大明云云;章主事这边又拿起上国的架子,对于来朝贡的外藩加以抚慰等等。只不过丁一还是听明白了一件事:对方是瓦刺派出的使节。

    “丁通事,你且陪脱木思哈下去用茶述话。”在对方使节提出了这位脱木思哈仰慕大明风物之后,章主事随意的对丁一这么吩咐,丁一并没有问述什么话?用什么茶?现时不是正有茶水么?

    丁一老老实实应了,便跟着这位脱木思哈离开了议事厅,自有吏目安排了厢房,看来都是做熟了手脚。两人入内坐定,边上还有人持笔待记。丁一心中了然,看来这用茶述话,就是台底交易了。

    果然,方一坐定,脱木思哈便开口引入正题:“丁通事,今年俺们给大明朝贡的,都是千挑万选上好良马,赏赐能不能多一些?长生天作证,俺们草原上汉子,不说假话,丁主事若是不信,随俺去看马……”

    丁一心头略松,商业谈判,他便有了些底气了。这年头,外国来朝贡,其实就是官方贸易,所谓赏赐,就是价钱问题,但大明要的是面子,自然不会由两国使节来讨论朝贡多少马匹,赏赐多少钱粮之类的事宜,所以才有了这场用茶述话。

    自己要投奔的权阉,按说是跟秀才公的父亲有交情的,但自己进京之后,却安排来办这事,看来也是起了量才而用的心思。若要摆脱那强逼自己卧底的黑手操纵,那么就必须得到重用,要得到重用,就得把事办好。

    但不得不说,这实在有些怪异,一个秀才,就这么来和瓦刺人谈马价,丁一觉得好讽刺。

    只是想想方才在轿里子听那些吏目说的,国子监祭酒这种清流也让权阉办了,驸马在家骂自个的阉奴也让下了北镇抚司的大牢,这权阉看来也真不能以常理度之。

    丁一能做的,也就是把事办好。

    怎么算是把事办好呢?无非就是谈判席上,把这赏赐的价钱砍下来。

    “丁通事,要知道正统十一年,俺们草原上冬天饿死了不少人,当时若大明肯借粮,俺们部落也不会那么惨了!”脱木思哈见丁一没有出声,却便腔调渐渐变得强硬起来了,“若是此番再他娘的赏赐再少,俺等活不下去,却便自个来取了!”

    这算是外交威胁了,丁一微笑伸手一让:“请茶。”说罢端起茶来,慢条斯理的吹了吹茶沫,这茶真的不错,毕竟这年头,没有现代污染那么严重,一切都是原生态,丁一喝了一口茶,放下茶盏,笑道,“这茶不错……”

    “不错个鸟……”那脱木思哈低声咕噜着,额上青筋迸现,看得出他是压抑着自己的情绪,不然的话,几乎就要一拳擂在桌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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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历国难、同行军伍、同为囚友、同受膻腥之苦——如此君臣谁可离间?忠勇丁一长在帝心;厄难处,英雄只手擎天,重启帝国篇章; 征平南北、纵横四海、降税除役、解生民之倒悬——千古良相万姓传诵!腹黑丁一汗青重墨。得志时,大明日月旗扬,汉人热血烧燃!重启大明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重启大明,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重启大明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