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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荆洚晓     重启大明txt下载     重启大明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一章 凭陵杂风雨(一)

    京师的六月是覆盆的雨,不似江南水乡那绵绵的雨滴,借了几缕塞外的风魄,造出烈烈的声势。人丁稠杂的宅院里,因着这雨季便多了不少匆忙和杂乱,总有一片半片被风揭开的瓦片,一处半处漏水屋角;至于蓑衣竹笠那是出门的必备,想撑一把油纸伞悠然漫步雨中长街?那看天爷的脾气了。

    如今日这雨,行人还略好些,若是在直隶地带骑马奔驰,黄豆大的雨滴打在脸上,是真真切切的痛,便是后生少年想要扮出三分快意淋漓,也是牵强得要紧。自然,也是有人例外的,便如这奔向金鱼胡同的三骑,那马上少年便丝毫不畏这风雨的阻拦。

    “敢问贵客是?”丁宅的小门子看着先前与自己做伴的风闲遭了祸,他这全然不知道来龙去脉的半大小孩,总觉得风闲应该是喜欢拿起腔调,不知得罪了谁才惹的事,如今却是夹起尾巴做人,见个乞丐都先挤出露出四颗牙的笑脸。

    骑士潇洒地一按马鞍,翻身跃下马来,便是这漫天的风雨也不能使其略为弯腰,拉下面巾,那小门房愣了一下,却便殷切地拿了把油纸伞冲了出来,等他跑到那骑士身边撑开雨伞,已被泼湿了大半边身子,可他一点也不在意:“姑奶奶,您总算回来了!小的可想死您老人家了!”

    来的便是如玉,丁如玉。

    只不过密密麻麻教人头脸生痛的雨没有让如玉害怕,这小门房却令她吓得倒退了一步:“你想干什么?小子,你吃错药了么?没发烧吧?”在她跟忠叔出海之前,这小门房不是这样的,一见她就粘着叫姐姐,涎着脸说老吃不饱。有没零嘴给他填填肚子之类的。怎么几个月不见,就成这样了?

    当如玉走进这个宅院时,发现这个她心中以为的家,已经完全变了样。

    奴仆下人变得跟大户人家一样有分寸了,认得她的,一见就请安叩头;不认得的,看着刘铁在前头引路,也马上露出笑脸让道。里里外外透着规矩,比起以前雪凝在管事时,那真是天壤之别。

    但如玉不太喜欢这种变化。她觉得很压抑,从踏入宅院里便如枷锁压在她的肩膀上。

    刘铁一边走一边跟她细说着宅院里这些日子的变化,柳依依成了主母,如玉并没有什么意外,这是自小她就知道的事。少爷长大后就会娶那丑女人,但这并不能消减如玉的不快。是的。在柳依依没有嫁入丁家时,如玉对她被家人逼着要退婚、自己跑到丁家去,还是很同情,但现在不一样,她居然就这么和少爷成亲了!

    走到后院的月门外面百十米,刘铁在跟她说那什么萧香莲。她压根没心思听刘铁说,只是问道:“少爷还是在后院?”得到肯定的答复之后,她一把就将刘铁拔开,快步向后院跑了过去。

    “站住。”低沉的声音响起。那两个屹立在月门两侧,原本如玉以为是雕塑的士兵抽出了长刀指向她。大雨从他们头顶泼洒,湿透军士每一寸衣甲,但他们丝毫不为所动,如同这一切都不存在。

    是冰冷。

    冷的不是雨。

    是家。

    如玉突然便蹲了下去,抱着膝盖,嚎啕大哭起来。

    这已不是那个虽然杂乱但温馨的家,这不是她踏在甲板上被海风吹拂时,心中所遥望的家。她找不到自己的家,那在记忆里柔软的所在,可以让她安心,可以让她撒娇的家,已不再复存。

    “别动手!这是姑奶奶!”刘铁在后面奔跑着赶来,扯着嗓子于雨中呼喊,他看见如玉蹲在地上痛哭,他不知道自己应该说什么,所能做的,也只只有撑开手里的油纸伞,遮在她上头顶。

    “滚开!”如玉突然跳了起来,一把抢过刘铁手上的雨伞远远抛开,她要什么雨伞?再大的雨,又如何比得起海上的风浪?她要的,不是这么一把伞,她站在雨里,雨水冰冷,泪水炽热。

    “你干什么?赶紧去换衣服!”熟悉的声音响起,如玉转过身,是坐在轮椅上的丁一,陈三推着轮椅,胡山打着伞。丁一的脸色依旧是苍白,大量的失血和伤创是需要时间来将养才能恢复。

    如玉一下子愣住,然后她奔到丁一的轮椅,抱住他的腿,被雨水打湿的青丝散落在脸上,与她白得如细瓷一般的肤色相映衬,更是显得黑发如墨肤如雪:“少爷!你、你怎么会这样子?”

    丁一微笑着帮她理了理被雨水打湿的青丝,拍拍她的脸蛋说道:“不碍事,听话,去换了衣服再说。”

    如玉点了点头,却不舍得放开丁一的手。

    直到丁一对她道:“你要淋得生病了,可就没人照顾我了。”她才起身去更衣,全然没有在宅院门前下马时如剑的气势,便是一个小女孩,会笑会哭的小女孩,与那个在海上跳帮,毫不留情把短剑捅入海盗下腭的丁如玉,宛若二人。

    只因,她已回家。

    屋外是不绝的风雨,但后院仍在训练的士兵,并没有因此而到任何休息的机会,丁一数着日子,已不是半年后就要到来了,而是下个月这一切就要开始。看着外面仍旧在训练的士兵,他没有下令让他们停下的意思,不单单是一旦作战敌人不会因为天气而停战,而且更重要的,他需要服从,绝对的服从。

    这,就是军人。

    几个月来,有不少人在训练里伤残、不合标准而退出,又有一些人补了进来,恰好一个满额的百户手下的编制,一百一十二人。丁一只能这么做,很多东西他实现不了,无论是无缝枪管,还是水力传动的车削加工等等,更别提延时引信、撞碰引信、底火雷管了。但有一点他在这大明朝可以实现,那就是人。

    两次遇刺,也让王振重视起丁一的安保。甚至多次提出再调拔些人手过来,丁一拒绝了,他只要一个百户的实额人数就足够了,因为丁一很清楚,他手下没有足够的军官,或者说,只有一个军官苗子,陈三。

    人多,有时并不见得是好事。

    兵贵于精。

    “少爷,奴奴侍候你洗脚吧。”如玉洗完了澡。抱着一个硕大的铜盆,里面的水升腾着热气,便如在容城的往昔。

    丁一微笑着点了点头,任由她帮自己除去鞋袜,温水浸没脚背。丁一有一种久违的松弛由脚底泛起,那是一种难言的信赖。是相依的背脊。他听着如玉喃喃地说着,海上的风浪,土人的凶残,海盗身上的恶臭——她说,连血也格外的臭……丁一难得地睡着了,不是平日里那种因为良好作息。强迫自己入睡的睡眠,而是睡得极沉,脸上有着舒展开的笑容。

    醒来的时候因为睡着舒服,神完气足让丁一忍不住伸了个懒腰。只可惜马上他就愣住了。因为如玉手持短剑守在他面前,而她带来的两个手下就守在门口,门外是柳依依和一些奴婢丫环。

    沉默的对峙。

    终于还是柳依依打破了沉默:“你这算什么?不管是从小侍候丁郎的丫环,还是如丁郎所说的一样,你姓丁,是丁家的姑奶奶,不管你什么身份都好,这世间没有这样的道理,小姑不让自己嫂子见她夫君的。”

    “少爷在睡觉。”如玉全然没有在丁一面前的温驯,而是象一头被激怒了的母兽。

    柳依依听着气极反笑:“便是夫君在入眠,做妻子的……”

    “你没照顾好少爷,我信不过你。”她倔强地摇了摇头,如玉觉得她离开时丁一好好的,怎么回来就成这样了?所以她的结论就是柳依依没有照顾好她的少爷,“不必多说,等少爷醒了再说,谁吵,我杀谁。”一股戾气凭空而升,那些丫环奴婢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

    柳依依气得酥胸不住起伏,但她倒是很快冷静下来,对身边的丫环说:“给我搬张椅子来。”

    丁一摇了摇头坐直了身子,开口唤道:“如玉,少爷饿了。”

    这如同一道咒语,几乎眉毛倒竖的丁如玉听着,连忙收起刀来,却对丁一说道:“少爷先等等啦,奴奴来侍候你洗漱了,才去给你下汤饼。”她和丁一住在容城,那些仆役都是粗手粗脚的,真是连个面条都下不好,起居食宿都是如玉在打料,那时也没有这么大的宅院,也没有上十万两银子的进账。

    丁一不禁哑然失笑,拉住她指着外面那些奴婢婆子:“然后把他们都辞了么?这么大的宅院,你还跟在容城一样自己从里到外的操持?”柳依依那是人精,看着已然吩咐下人去打水、拿刷牙的细盐等等。

    只是如玉愣了愣,却把丁一的手抱在怀里,轻轻晃着:“少爷,要不咱们一起回容城好不好?要不,咱们一起出海吧,海鸟很漂亮,那叫声可好听了……忠叔现在可威风了,那个土人都不敢进咱们的地盘……就是那些海盗好坏……”

    丁一捏了捏她如白瓷一般光洁的脸蛋,笑道:“是么?海风怎么没把你这小丫头吹黑?”

    “夫君。”却是柳依依行了入内,看着丁一醒来,那两个如玉带来的手下自然也是有眼色的,不敢去阻拦柳依依,只是后者看着丁一眼神之中,却有着许多的嗔怪,“如玉回来是件喜事,不如开上一席,叫上萧家妹妹,还有夫君那些亲传弟子,便算作是家宴……”

    丁一点头笑道:“如此甚好,你去安排便是。”

    他不但对天然呆有所疚愧,便是柳依依,何尝又没有亏欠呢?现在柳依依便是在支付着各处钱银开支,打理着大明皇家镖局的生意,丁一很清楚,如果不是有柳依依在管着帐,换他来弄,三个月前就没法支应了。

    柳依依行近了,却是低声对丁一说道:“郎君,大同那边送来一批‘土产’,十万两,咱们就不用动皇家镖局的流水了。”如果不是大同守备太监郭敬送来这批“土产”,足足十万两白银的话,恐怕为了支应丁一的计划,都要动到那大明皇家镖局的账目上的流水银子了,虽然柳依依做账时可以用丁家应得分红来平掉,但终归不是件好事。

    “银子,不要看得太重,不论娘子还是如玉,别老盯着这种玩意。”丁一现在眼界也开阔了,不象刚到这朝代,几十两银子快把他愁得搔头的时节了,的确,虽然银子花得快,但如玉这船货一转手,暂时也就不愁了。

    丁一所难以抉择的,是马上就到来的战事之中,他是努力改变历史;还是尽最大可能让历史保持原来的轨迹,以方便发挥自己拥有先知的优势?(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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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凭陵杂风雨(二)

    “你们怎么还带着一个病痨鬼书生啊?”守着紫荆关的将领,禁不住向要出关的这队人马问道,因为这队看来行止有秩、彪悍精壮的锦衣卫里,居然还有一个坐着轮椅的人物,看那一身文官装束,真不知道为何要跟这些锦衣卫出头。

    丁一耳力原本就很好,虽然他在欣赏着关门之门券上那“紫塞荆城”四字石刻,但那将领问胡山的话,他却是听得清楚,便对那将领抬手作了一揖笑道:“学生兼着通译,故之被调到此间,随之行动,将军别看学生体弱,战死沙场为国捐躯却是生平所愿!”

    那将领听着直翻白眼,得了吧,这班读书人吹起来一个赛一个,对于常年守关的他来讲,感觉让丁一吹上三天塞外的风,大约就哭着喊着要回关内了吧。不过碍于胡山这厂卫在场,他也倒没有出言讽刺,验对了出关文书无误,便教手下给他们放行。

    出了关的丁一,在车厢上看着关墙渐远,却便对胡山说道:“停下吧。”纵身跃下马车,丁一虽然血气有亏,却并不如他平时所表现那样,要坐轮椅方才能行动,其实在去大同堪查地形之际,他已经能自己散步了。

    这么做,只不过想引出那暗中要对他下手的幕后主使,认为有机可趁再次出手,但没有想过数月过去,直至出了紫荆关,对方似乎真的放弃了对他的刺杀一般。那么丁一也没有伪装下去的必要,而且在披挂齐整的情况下,又是关外,完全可以放开手脚,他也根本不怕那杀手再来捊虎须,若是敢在关外出手。那么便将承受丁一毫无保留的怒火。

    “换装。每旗一组。”丁一在摊开的地图上,点了点一个离紫荆关很远的地方,“十五天后,便在此处集合,这十五天里,如事不可为,宁可什么也不要做,大家都必须活着,生存,才是目前最首要的任务。明白么?”

    “明白!”

    不多时,外表已穿戴得和草原牧民无异的锦衣卫,开始一队队地按照先前丁一规划好的路线,奔驰而出。

    丁一知道,全员存活。只是一个美好的愿望。

    但他不得不如此。

    奔出数十里,已是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只是不见牛羊。

    草原的风很烈。如刀一样刮得人脸上发紧,丁一身边是陈三带领着的一个小旗,他们沉默地催动马匹紧跟在后,他们的骑术并不好,必须集中所有的精神才能让自己骑在马上,更别提什么劈砍或是射箭之类的了。

    骑术是练出来的。丁一深信在京郊永远也练不出好骑术。

    当然,那种马术花式表演的东西也许可能练出来吧。但丁一概念里的骑术,是指足够施展“蒙古歹战术”的骑术。尽管有王振为后盾,但要在北直隶找到百多个精擅骑术的。大约还是有的;要精擅骑术又臂力过人的,怕就不好说了,就算有,丁一收罗过来也实在太显眼的,凡事总有个界限和遮羞布。当然,如若风闲那种性子的人,处在丁一的位置,大约是无所顾忌的了,只是真正接触的人和事到了一定的层次,正常来讲,就是王山、王林、马顺,再怎么不堪,也是弄不来风三公子那样的吃相,不是装逼,而要考虑到各方的反应,和付出与收益的比例。

    所以不单丁一身后这些人骑术不怎么样,其他十个小队也没有什么例外。

    不过先前在京师,丁一就给他们讲解过骑术的要领,在骑行之中,个别悟性好的,倒也明显的有了进步。至于陈三这种原来马就骑得不错——马匹头脸被烫伤都没把他掀下去——的人,相对就要更为轻松一些。

    天色渐渐地黑了下来,半天的奔驰似乎根本就没有跑出多远的路程,都是一样蓝蓝的天,漫无边际的草,但事实上丁一算着速度,怕也有几十公里了,于是奔到一条小河的丘陵旁边,丁一便做了个手势,示意准备宿营。

    对于在草原上宿营的,是很为讲究的,现在是这季节大约不用考虑防火的问题,但不论是野兽和马贼,都足以在睡梦中夺去生命。所以无论是宿营地周围的陷阱布置,还是哨兵的安排,都是必不可少的。

    关外的夜,许是人烟稀少的缘故,在这六七月倒也不觉得太热,丁一坐在小河边上,看着繁星点点的天际,残月一钩黯淡无光,无端便生起了些愁绪,不知道京师里张懋会不会遇刺?不知道如玉能不能保住这个自己颇为喜爱的弟子平安?天然呆睡觉还蹬被子么?柳依依会不会又是看账目看到了鸡啼?忠叔那老家伙在淡马锡还好吗?还有那生得极美艳的大嫂……

    丁一甩了甩头,他很清楚这关头绝对不是去想这些东西的时候,但实实在在,现在的他跟在特种部队时候的他,是完全不同了。那时他身为孤儿本就没有牵挂,心中只有任务,身边便是袍泽;

    而现在他有了牵挂的人,也有了牵挂他的人;他身边也不是配合默契的袍泽,而只是一群亲兵,其实就算胡山他们几个,按丁一的标准来说,也绝对就是新兵,更不要提由胡山他们训练出来的这些军士。

    “先生。”陈三走到他身边坐下,低声地道,“咱们的方向是不是有问题?”跑了大半天,连个鬼影都没有,所以陈三便有这么一问。丁一不怪他,作为一个新兵,有这样的疑惑是很正常的。

    他只是淡然问道:“害怕吗?”

    陈三没有想到丁一会用一个不相干的问题来回答自己,愣了一下才回答道:“不怕!”他对丁一的忠诚,至少在目前来讲,不论是胡山还是许牛、朱动他们,都绝对不可以相比的,他不单是敬仰,更有感恩与崇拜。

    “那便跟随我。”丁一站了起来。拍拍他的肩膀这么说道,然后就走开了,因为刚才设下的陷阱被触发,居然是夹中了一头野山羊,那些军士便欢呼起来,丁一笑着过去看着他们宰割那头羊,兴高采烈,平时虽然牛羊肉天天吃,但那里比得上这样出来,自己猎到的猎物呢?

    陈三跟了上来。就准备要开口喝止他们,因为在这里弄烧烤,很容易暴露出自己这一行人的行踪,又可能会引来野兽,却不料丁一伸手拦住了他:“我们是牧民。牧民为什么要在草原上藏头露尾的?”、

    至于可能出现的野兽,丁一觉得总是要面对的。他们是军人。不是温室里的花,丁一也不是负责小孩郊游的老师。只要是水源边上,自然就会有野兽,因为动物也必定要喝水的,从把宿营地选在这水边,便有着这个风险。

    难道因此而不扎营水边?土木堡就是这么干的。结局如何,史书记载得很清楚。

    加上了调料的烤肉少了些腥气,反倒是在火上烧烤时,不住地散发出羊肉特有的膻味极为诱人。加上羊油滴落篝火的“滋滋”声响,使得围坐在篝火边的人等,都禁不住咽着口水,但陈三极为煞风景地开了口:“下一班岗哨三人先吃,第三班岗去把现在的岗哨换下来吃饭。”还好这几个月的训练里,每天放开供应的肉食,使得这烤羊肉对军士们也就是个新鲜,很快便有三人取了自己的装备,跑过去把正在值岗的同袍换了下来。

    丁一看着篝火边这些年轻的士兵,却似乎看见每一个人惨死沙场的模样,不,死的不是眼前这样人,而是当年那些特种部队里身经百战的同伴,战场就是这样,不管多么训练有素,也不管枪法如神,也许是同袍的误伤,也许是一颗七八次变向的跳弹……

    “先生。”两条羊肋排递到了丁一的跟前,这是现代操典训练出来的士兵,哪怕是吃饭,同桌的长官没有起筷,他们也会静默等待的军人。他们已习惯了这样的生活,丁一也没的推辞,接过羊肋排对他们笑道:“谢谢。”

    这是一个平静的夜,虽然有几声远远传来的狼嚎。

    但直至天亮,也没有什么事情发生,倒是让昨日奔波了一天的士兵们,好好睡了一觉,尽管对于他们被磨破了皮的大腿内侧,不见得有什么马上康复的迹象,但至少精神上还是饱满。

    直至第三天,丁一他们才遇到了一个草原上的小部落,远远望去,几百步外极小的部落,怕只有二三十户,老少男女凑在一起恐怕不到百人。这就是丁一他们此行的目标了,这种小部落估计也是十个左右的青壮,要是大点的部落,有三五十青壮的,那是这方案就是找死吧。

    丁一冲着陈三点了点头,后者开口道:“姚查,你去吧,手不怕黑点,嘴里客气些。”

    被他点到的名字的军士,脸上有些紧张,应了一声,策马走了三五步,又停了下来对丁一说道:“先生,弟子必不负所托。”又对那些其他的军士抱拳道别,举止之间颇有些七不搭八的滑稽。

    看得丁一禁不住开口:“放松些。”

    那军士应是应了,依旧有点绷着,丁一夹动胯下骏马,去到他身边,拍拍他的肩背对他说道:“你相信我吗?我告诉你,你能赢,除了马术之外。最好别比马术,如果他们提出要比马术,你就托辞说自己没有好马。明白吗?”

    那军士点了点头,望着丁一,脸上终于有了一些自信。

    他便一马一人这么向那个部落奔去。

    丁一其实心里比那个叫姚查的军士更为紧张。

    尽管所有的东西已经再三演练,但到底能不能行,只有实战才知道。(未完待续。。)

    ps:  第二更

第三章 凭陵杂风雨(三)

    姚查第一个遇见的瓦剌人,是这个小部落里放羊的老头。

    “老人家,您是这个部落的吗?”姚查下了马,用半生不熟的蒙古话跟老人搭起话来,并且把腰间的酒袋摘下来,喝了一口递给那老人。

    这位老人喝上两口,眼睛便亮了起来,看起来他显然对于烈酒的喜受,更甚于是国家和民族的认同。并没有因为姚查那带着大明口音的蒙古话,而生出什么吹动牛角召集人手、拔刀相向的事。

    “我想当这个部落的那颜!”那颜也就是首领,姚查这么说出自己的来意,然后他下意识地绷紧了肌肉,准备说出下一句,那就是:我要挑战这部落的勇士。

    谁知道那老人听着,点了点头道:“这酒你能不能弄一些过来?只要你一百天里,能弄上五袋这种酒,还有十斤茶叶……”他小心地打开一个小袋子,姚查看了,便是军户出身,也看得出这绝对是劣茶,也就是百姓私下唤作“拜神茶”那一类——除了拜神之时摆于供桌之外,谁也不会去喝那玩意。

    只听老头说道:“我们都服你来当那颜!”说着老头就叫了起来,十来个青壮瓦剌人便奔了出来,听着那老头的话,纷纷点头,对姚查说道,“是啊、是啊!五袋酒,十斤茶,你当那颜就是!”

    姚查就愣住了,早知道这样,他是不是该找师母柳依依背一袋茶叶过来呢?说不定就能收服许多个部落了!但姚查不笨,要是真的给酒给茶就当这个部落头,那就个傀儡吧?当下他摇了摇头,对那些青壮说道:“酒、茶叶,我能弄到,打败我。我就给你们一斤茶;你们要是输了,就得让我当那颜。”

    “好!”那些草原的男子,一听打败他能弄到茶叶,一个个眼睛都快冒出青光了,要知道游牧民族对于茶的需求是很大的,牧民因为饮食品种十分单一,并不是说穷苦牧民也能天天吃肉,例如这个小部落,不见得能吃上多少肉,但诸如酥油羊油之类的东西都是常吃。他们摄入的动物性油脂远远超过内地农耕汉族,而茶的作用就是里面含有茶碱,没有茶,对他们来讲,消食解渴就成了问题。

    远远地。丁一只看见姚查避了一个瓦剌青壮的扑扯,几记刺拳再加一记下勾拳。直接就把对方放倒了;而接下去下一个青壮是个摔跤高手。很快把姚查摔倒,但大约是在姚查的十字绞之下坚持不下去认了输……当姚查放倒了第五个青壮,就没有人再上来了,周围的瓦剌人都单膝跪下,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走吧。”丁一给陈三他们说道,拔转马头奔向下一个可能有牧民聚集的地方。

    这只是一个开始。也许接下去不会象这一次这么顺利。

    但毫无疑问,这是一个极好的开门红。

    进入草原七天之后,丁一的身边就只有陈三跟随了。

    从紫荆关出来,按丁一他们前进的路线。本来就是切向瓦剌部的边缘,丁一的目标,本身也就是这些小部落。很明显他择兵时选的这些本来就是民间大力士的军士,加上这半年的锤炼,在刻意回避了箭术和马术的情况下,徒手格斗战胜这些小部落里勇士,还是一件很有把握的事。

    “这一次,选一个大点的部落试试。”丁一对陈三这么说道。

    毕竟他们的目的,又不是真的想当这些小部落的那颜或小汗。

    只是天色已黄昏,他们不论怎么想,也只能看明天的运程。

    但没有想到丁一刚说完这话没一会,他们刚找到一条河流的旁边,一处适合作为宿营地的丘陵时,就听到了南方传来满溢草原韵味的歌声。随着歌声策马而去,远远便见一个有二三百户的部落,似乎在进行某种庆典,篝火边不时有人起身舞蹈,马头琴在奏响。

    “看来你要自己找宿营地了。”丁一对陈三摊开手,无奈地笑了起来,翻身下马把自已的装备携带上,然后把座骑的缰绳扔给了陈三,后者脸上颇有些担忧,但他很明白自己阻止不了丁一,没有人能阻止他,包括丁一自己。

    所以陈三只是在马上对丁一说道:“先生,保重!”

    “我存国强。”丁一点了点头对他这么说。

    “我存国强!”陈三郑重地重复了一次,然后没有更多的废话,一人双骑奔向北边的来路。

    丁一慢慢地向前走着,看山跑死马,目视可见的蒙古包,走了许久,看着依旧还在远方。

    但对丁一来说这不算什么,他行进的速度和开始的时间并没有分别,不会更快也不会更慢,仔细观察他走路的话,会让人感觉似乎不是一个人,而是一部器械,不单速度不变,几乎连几步呼一口声、吸一口气都保持在一个相同的频率上。

    走到离那部落最外围的帐蓬,有三四百米时,他发现了一些的东西,他所熟悉的东西,伪装。就在他的前方,有着两堆伪装的草丛。除非生活在草原的牧民们,刚刚在这里埋葬了两具尸体,再从别的地方铲出一些草皮来盖在上面。但这是草原,不是中原,对于葬礼来讲,似乎没有这样的讲究,又或者有,但丁一不知道。

    丁一停了下喝了一口水,不多也不少,然后他便慢慢地卧倒下来,因为他可以百分百的确定,那是两个做了伪装的人,就算牧民也有和中原百姓一样的丧葬习惯,丁一也敢于确认。因他相信,这个世界上大约不会有尸变这种事。

    那两堆草在向前移动。

    很明显这是两个高手,不论是在这时代还是几百年后,都绝对算得上高手,他们的身后,并没有因为前进,而把长草压出一道轨迹来。而他们身上的伪装,恰恰与身边的长草差不多,绝对不会引人注意——丁一之所以能发现他们,只不过是职业的怪癖,注意到他们身上的草比周围的草要略为干枯,如果夜幕来临,就算是丁一也不可能发现异常。

    丁一慢慢地向右边那堆草爬过去,然后大约十步左右便加快了速度,不是因为他不再介意身体压过草丛的声音,而是节奏。他跟上了前方那个伪装者爬行的节奏,丁一所带起的动静,都跟对方行动的频率同步。

    有一些东西,一旦到位了,就显得如此的轻易。便如丁一扑在对方身上,猛然击向颈动脉。对方就昏阙过去一样。不用去做什么生死相搏。也不用刀来剑往,也许动起手来,丁一不一定就能稳赢——就象苏欸,哪怕现在丁一也不敢保证正面对决能稳胜——但在沙场上决定胜负的,不仅仅是拳脚功夫,还有综合素质。

    丁一取出一节绳子。把对方双手反剪,两个大拇指根部打了一个捕俘结,多余的绳子便把对方反剪起来的双手肘部合并,打了一个防脱结。再于颈部打了个绳头结,这样除非这人将脑袋拿下来,否则绝对不可能挣脱得掉。

    然后丁一慢慢地爬向左边,如果从空中俯视,便会发现,丁一运动的轨迹是一个“s”形。没有什么意外,特别是在丁一以已之长对敌之短,以有心算无心的情况下,一记后手直拳干净利落再次砸昏对方,然后是丁一得以再次施展他的捆绑手艺。

    这个时候,夜幕已临。

    丁一直起身,走向那在部落中央的篝火堆,他毫不掩映的轻松步伐,甚至还用蒙语放声歌唱、踏歌而行,异于这个时代的曲调犹加引人注意,很快就有两个牧民迎了上来。他们并没有弯弓搭箭或是拔出弯刀,而是对着丁一招呼道:“哪个部落的雄鹰,飞到了这里啊!”、“我们有酥油,还有马奶酒,你来吗?长生天的子孙!”

    不知道是他们喝多了,还是草原人说话的习惯就是这样,有点连说带唱的感觉。

    但其中的友善丁一是可以感觉得出来,甚至这两个牧民都从始至终不曾抬手指向他。

    战争,是战争扭曲了一切。

    也是贪婪,才让这些原本朴实的人,变得丑恶和凶残。

    丁一的蒙古语,并不是当年在什么培训机构学的,而是跟他的蒙古族战友学来的,那位蒙古族的战友殉职之后,身为孤儿丁一那几年里,每有探亲假期,就是去这位战友在通辽的家里过,所以他的一口蒙古话,并不比四夷馆里的通译差多少。

    “我的朋友,如果你不介意请一个汉人喝酒,那么我无法拒绝你的好意。”丁一冲他们抱拳致意,他并没有打算扮成瓦剌人,尽管目前来看,他的蒙语并没有什么破绽,但丁一很清楚,时间一久,聊得一多,终于会露出马脚的。

    “汉人?”这让那两个牧民愣住了,他们有些反应不过来,因为大明对于这个部落来讲很有些遥远,而且他们更习惯称之为明人,而不是汉人。其中一个憨实的牧民手动了动,但终于没有举起来,“你是明人吧?为什么来草原?商人?”

    丁一摇了摇头,摘下腰间的酒袋扔了过去:“我听说草原的男儿,会尊敬强者,所以我想看看是不是真的。当然,如果我不够强,我想跟你们学学马术,用茶叶和好酒来作为学习的费用。”

    “长生天在上!”那个瘦高个子的牧民突然跑了过来,丁一并没有推开他,因为对方根本就没有蓄力的前兆,事实证明,对方也没有恶意,“快走吧明人,部落里有贵人来了,她的护卫脾气可不好!走,赶紧走,你想学马术吗?过几天再来。”他说着从那憨实男子手里抢过那袋酒,塞入给丁一,“留着它,活下去,过几天你要还想学,再来找我,我叫阿古达木……”

    但这个时候从篝火那边的方向,传来脚步声,有人用低沉的嗓门怒斥着:“嘿!你们在干什么!你是谁?哪个部落的!”火把亮起,一个魁梧的瓦剌人走了过来,浓密的胡子遮去了他半边脸,但遮不去如狼一般的双眼,他不是一个牧民,因为不单佩刀负弓,而且他穿着硬皮甲胄。

    “我是汉人……”丁一微笑着对他说道。

    阿古达木刚想说丁一是个明国的商人,丁一已经把接下的话说了出来,“我听说草原的男儿,会追随强者,我想来看看是不是真的。”

    “强者?”那个瓦剌人愣了一下,大笑起来,他看起来要比丁一强壮高大许多,他指着丁一笑道,“是的,草原上的男儿会尊敬强者,跟随强者……”然后他便收敛了笑意,如公牛出起冲锋前,从鼻孔里冒出的咆哮,“但你,不是强者!滚!”(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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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凭陵杂风雨(四)

    “我想,你欠我一杯马奶酒。”丁一微笑冲着那个瓦剌人说道,“我至少可以喝完它再走。”

    这不是一个十来青壮的小部落,看这规模至少有几百能战的青壮,而且阿古达木说来了贵人,看怕至少还有几十护卫吧,那算起来就得三两百人了,必要的时候,老人妇女也是能上得了马拉得开弓的,丁一不是神,不可能一个个把他们都打趴,从一开始丁一就没打算这么干。

    如果没有那两个俘虏,丁一大约会以学习马术的名义,过几天再来,了解这个部落再做打算。

    但现在没有必要了。

    当丁一把那个瓦剌人带到两个俘虏的前面时,那个瓦剌人脸色就不太好看了,他举起火把拉开对方的衣领,一个狼头的刺青图案赫然映入眼中,不由他倒吸了一口气:“孛日帖赤那!孛日帖赤那!”

    他转身就向篝火处奔去,跑了几步却停下来对丁一道:“明人!我,巴特尔,欠你一碗马奶酒!”然后他就顾不上丁一了,手持火把一边跑一边挥动着,似乎是召集同伴的讯号,有好几根火把便随即在部落的四周亮起。

    阿古达木和他的同伴在黑夜里,都响起了牙关打战的声音。孛日帖赤那这个名字,丁一所知道的,就是据传是成吉思汗的二十二代祖先,大约是苍狼的意思,为什么会带给那个巴特尔和这两个牧民如此的恐惧?丁一有些摸不着头脑。

    当被请到篝火边,有人给丁一端来了马奶酒,丁一浅尝了一口,望向明显是这里主事者的那位女人,大约二十出头的女首领。她的皮肤绝对算不得细腻,小麦色的肌肤、强健的肌肉。在火色映射下有一种铜铸铁打的错觉。

    她也端着酒,虎口是握刀的茧,手指骨节粗大应该能开得了硬弓:“明人,你的同伴在哪里?”她有如鹰的眼,应该很少有人敢于跟她对视,丁一,显然是不多的例外,只倒让她生了些兴趣,“你想要什么?骏马?金子?”

    “只有我一个人,至于我的来意。巴特尔。”丁一微笑着举起碗,冲巴特尔示意。

    后者有些无奈地冲这个女首领复述了刚才丁一所说的话。

    这让周围的瓦剌人哄然大笑,更招惹了许多饱含怒火的眼神,一个明人,来到草原上。想要让长生天的子孙追随他!还有比这更好笑的事么?当第一个人开始咒骂丁一,便有了许多的和应者。然后是弯刀出鞘的声音。

    但随着那位女首领举起的手。所有的声音都静了下去,她把碗里的酒一干,随手把碗甩开,扶着膝盖饶有兴趣地向丁一问道:“你是游历的剑客?明人,你叫什么?”

    “我姓丁,你愿意的话。可以叫我姓丁的、丁先生都行。”丁一又喝了一口马奶酒,不论是咒骂声还是弯刀出鞘,都没有让他脸上的微笑消失,“我不是游历的剑客。我的朋友出了点事,我需要力量,听说草原上强者为尊,我想如果是真的,那么我也许可以打败狼王,然后带着追随我的人,去帮助我的朋友。”

    女首领听着点了点头,过了半晌却问道:“你为什么不去找也先?现在草原上最强的狼王。”边上有着许多的附和的声音和吼叫声。

    “我不需要那么强大的力量,”丁一摘下腰上的酒袋,把它扔给女首领,“我也驾驭不了那么大的力量。”他并没有说自己无法打败也先,而是很直接地表示,他没有成为瓦剌王者的野心。他所需要的,只是一个小部落的头领。

    女首领拔出开酒袋的塞子,喝了一口,点头道:“好酒!丁先生,你觉得自己可以成为这个部落的狼王?”这回不单是部落里的男人在狂笑,连开始对丁一表示善意的阿古达木,也在边上咒骂着叫丁一去死了。

    “跟我说说孛日帖赤那吧。”丁一把碗里的马奶酒喝尽了,没有回答女首领的问题,而是问了另一个问题。

    “没什么,一伙马贼!看在你帮我们捉住了两个探子,丁先生,你坐在这里看着,看着我们砍下他的头颅,然后你再决定,要不要做这个部落的头狼!”女首领站了起来,把酒袋抛回给丁一,却对着周围的男人说道,“长生天的子孙,恩怨分明!” 那些瓦剌人轰然称是,纷纷说等丁一看着他们战胜之后,一定没有勇气,再说出这样的话语

    虽然史书上的记载,是清朝才有马贼这样的称呼,但丁一对于这个时代的草原上,有一伙马贼,并不感觉到有什么出奇。强盗和妓*女,是人类最为原始的两种职业,草原在清朝以前没有强盗?显然至少丁一是不这么认为的,而草原上的强盗没理由步行吧?那么骑上马的强盗,不是马贼是什么?

    至于那些瓦剌人的嘲讽声、咒骂声,丁一听着并没有什么反应,仍然笑了笑,喝了一小口酒,然后把塞子塞上,解下连鞘的长刀横在膝上,对那女首领说道:“他们大约有多少人?攻击的习惯是怎么样,你清楚吗?”

    “估计他们不会超过三百人,因为被他们洗劫的,都是不超过一千人的部落,但这些人都是强手!”巴特尔在女首领的示意,向丁一简略地说了那伙马贼的情况,他刻意压下声音,似乎是怕引起边上牧民的恐惧,“他们肯定有神箭手!至于其他的就不太清楚,他们下手很狠,从来没有留下活口……”草原不比中原,一旦部落被踏平,躲都很难找到地方躲吧。

    丁一点了点头,想了想对那女首领说道:“他们会在天亮之前开始进攻,目标肯定是你。他们的精锐应该会从南边踏营而入,在东、西两方留有一些人手,在部落开始慌乱时,屠杀想要逃走的人……”北方就是先前丁一和陈三准备宿营的那条河流的支流,虽然不宽。但足让熟悉周围环境的逃生者却步。

    三百人的马贼,来洗劫二三千人的部落,这是有很大风险的——草原不比农耕民族,一旦开战,老人、半大小孩、妇女都能开弓射箭,虽说大多是软弓,架不住箭如雨下,射中没披甲的地方,一样的倒下,一样的流血。一样会死。

    除非这里有让他们动心、非来不可的人或物,非无疑问,丁一认为,目前这位女首领,就是刚才阿古达木说的贵人。也只有她,才有资格让这伙凶残的马贼冒险。

    而且还不是中原替天行道那些黑社会。那些江湖人还有地方上的暗桩来帮他们掩饰行踪;

    这些马贼是不留活口的。也就是说其他部落如果听到的话,不论是出于道义,还是自己的安危,必定会过来支援这个部落的,所以他们得保证能跟以前一样,不留一个活口逃出去:“他们至少一人三骑。好马。神箭手恐怕不止一个。”丁一接着说道,不然的话,没有可能到现在还能保持一个活口也没有,没有人见过他们的战绩。

    女首领终于动容了。她挥手示意给丁一再倒一碗酒过来,却对丁一说道:“你怎么知道?”

    “你们刚才告诉我的东西,推测出来的,细节可能有出入,比如他们也许一人四马,也许从东南方强攻进来,而不是正南方,但大致上是不会错的。”丁一并没有打算装神弄鬼,他不认为这是多难分析出来的东西。

    但对于女首领和巴特尔来讲,似乎不是这样。

    “跟着我吧!金子,骏马,女人,我都可以给你!你要帮你的朋友,我可以给你三百人,都是打过仗、见过血,骑得了烈马、开得了强弓的好男儿!”女首领越来越对丁一感兴趣,她准备招揽他,尽管她看不起明人,但她觉得丁一能推测出这么多东西,是一个有用的人,事实上她的护卫队长,一位身经百战的千夫长,在收到巴特尔的报讯之后,拷打那两个俘虏,也得出了跟丁一差不多的结论。

    可惜丁一似乎看不见巴特尔冲他眨眉弄眼的暗示,摇了摇头道:“我来草原,是来寻找追随我的人,而不是寻找我要追随的人。”他抚着膝上的刀,淡然对那女首领说道,“并且,你现在的状况,对于招揽我来说,也不是太合适的时机。”

    这句话倒是镇住了女首领。

    她点了点头,从篝火边走开了,开始去布置人手,对付将要到来的马贼。

    丁一长叹了一声,他没有想到会遇到这样的事,所谓人算不如天算就是这样了。

    这个时候,已逃不了。

    其实在丁一拿下那两个马贼的探子时,就已经逃不了。

    他本以为那两人是盗马贼之类的角色的,想不到竟是马贼的探子,而那个时候天色已黑,往何处去?是想在黑夜里遭遇草原狼群么?到于把两个伪装的探子交给巴特尔之后,更加走不了了,后者不可能让他走的,谁知道丁一是不是那伙马贼的探子?专门抛出两个俘虏来博得他们信任,然后探得虚实去报与马贼知晓呢?没有人能回答这个问题,所以也没有人会同意丁一离开。

    丁一很快就在远离篝火的阴影里睡着了,黎明之前必有一战,蓄积精力无疑是最好的选择,而他绝对不想成为靶子,所以对于明亮的篝火自然是必须远离的。但在这种环境下,丁一保持了必要的警惕性,当有人摸上他怀里的刀时,丁一还没闭开眼,已然一拳如电击出。

    “啪”清脆的声响,这是丁一睁开眼之后,收了力的。

    但女首领的左脸上多了一处明显红肿。

    她没有说话,倔强的望着他。

    跟丁如玉从海外回来之后,那种如剑的锋利不一样。

    女首领的彪悍是她完全就是一头凶残的母兽,看着她的时候,没有人会去注意,她的胸部有多大,她的腰肢又如何。没有人会在面对一头凶猛的老虎时,去注意那母老虎的三围尺寸。

    丁一拿起刀,向她问道:“你想看看?说一声,拿去就是。”

    他没有也绝不打算道歉,丁一很清楚这个不是一个适合讲究绅士风度的环境。

    她接过那把连鞘的百炼秋水雁翎刀,崩簧声响,拔刀而出,刀如秋水。

    “好刀!”

    丁一点了点头。

    她握刀在空中劈砍了几下,带起凌利的破空声,持刀在手对丁一道:“归我了!”

    “这是杀人的刀。”丁一平静的说。

    女首领冷笑道:“杀人?你跟我提杀人?信不信我现在就杀了你?”

    刀在她手上,很稳。

    对着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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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凭陵杂风雨(五)

    丁一没有说什么话,只是无声地笑了。

    不必说信与不信,杀与不杀丁一自信不在于她,而在于自己。

    只有弱者才会在意别人是否要杀自己,强者根本不需要考虑这样的问题。

    很显然她读懂了丁一的笑。

    这便激怒了她。

    于是刀光如练向丁一横斩而来。

    丁一没有起腿去踢她手腕,也没有后退避开,他抢了上去。

    刀便斩空,她持刀横向挥动的右手,正好环在丁一后腰,没有等她再做其他动作,丁一的右手准确钳住了她持刀的右腕,而左手握住她挥出的左拳,一点、一点将她的左手向上拗去,直至圈向她自己颈后。

    这是一个暧味的姿势。

    看上去象是女首领抱着丁一的腰,而丁一揽着她的颈。

    这个时候,因为贴得很紧,丁一感觉到她结实的女性特征压在自己的胸腹;而女首领也很明显感觉到刚刚睡醒的丁一,某种雄性的刚强。丁一并没有因此而退让,让一切虚伪的玩意见鬼去吧,当一个女人要砍死自己时,难道丁一还去讲究男女授授不亲?还是这体位占了她的便宜?

    不,丁一用力地圈实了她的双手,以使得她失去发力的距离。

    而这必然使得双方的接触,更为深入。

    她突然张口,这绝对不是亲吻的前兆,这是母兽要撕开对手的咽喉。

    但没有等她动作,丁一的牙齿已咬在她的颈侧,或者她不懂什么叫颈动脉,但她绝对明白丁一如果发力咬下去,她就会血如泉涌,不用一会就死透了。

    丁一咬着她的颈。用舌头轻轻地舔着,然后一路向上舔过去,直至她的耳垂。

    她能感觉到丁一的呼吸声,就在她的侧面,他呼出的热气。

    这不是**。

    他很清楚,她也很清楚。

    这是强者对弱者的示威,强者在宣示着,只要他愿意,任何一刻,都可以赐予她死亡。

    “放开我。”她压低了声音。这个时候,她不再是一头母兽。

    丁一的右手用力,她再也无法把握长刀,在长刀落下的瞬间,丁一松开她并退后一步。踢起还没落地的刀,正好握在手中:“这是杀人的刀。”他平淡地重复了一次。先前就说过的话。

    这回女首领没有开口。转身快步离去。

    丁一捡起刀鞘,还刀入鞘依旧横于膝,闭眼养神。

    不是丁一在装逼,当人闭上眼睛时,通常听力、触觉都会比平常更加敏锐,而如果马贼杀到的话。丁一便会快上几息感觉到异常,不要小看几息或者说几秒的先手,往往生死攸关之际,就是一条或几条人命。

    过了半晌。丁一听到了婴孩的啼哭声,这是一个二三千人的部落,有婴孩的啼哭并不出奇,只是那哭声向他这边而来,丁一便张开了眼睛,女首领的臂弯抱着一个婴儿,大约一岁左右,她走近了,把婴孩塞到丁一面前,丁一并没有抬起手去接。

    于是她直接把婴儿放在丁一的膝盖上,全然不理那刀鞘咯得婴孩愈加的啼哭。

    丁一终究没有办法,只好抱起那婴儿。

    “如果我死了,带她去找我丈夫,绰罗斯巴西特穆尔。你会得到你所需要的赏赐。”女首领留下这么一句话,就要转身离去。

    “孩子叫什么名字?”

    “她长大了就会嫁给满都鲁为妻,所以,她叫满都海【注】。”女首领难得地多说了几句话。

    然后她便离开了,实际上也有太多的事情要准备。

    孛日帖赤那这伙马贼绝对是草原上的悍匪,也先的军队很难捉住他们这种小股人马,而小部落又根本无法抵挡他们的进攻;凶残的不留活口的手段,也让人们很难得到他们有效的信息,连“孛日帖赤那”这个名号,都是因为这些马匪有时也会死掉几个人,而每一个人的脖侧,都纹着狼头,所以草原上的人们,便给他们起了这样的一个绰号。

    面对传说之中一旦被盯上就无人生还的这伙马匪,其实女首领对于自己能不能活下来,心底根本没有底。所以在发现丁一的身手远超自己,而且明明有机会杀死自己却没有这么做,不可能是孛日帖赤那边的人,她才会把孩子托付给丁一。

    她当然知道自己所冒的风险,却认为这是一个更安全的选择。

    但她却不知道,自己留给丁一的是什么。

    如果她回头张望一眼,也许会马上召唤手下,用几百枝箭对准丁一。

    丁一的面容扭曲着,再也没有了先前的微笑。

    他极为狰狞地看着自己怀抱中的这个婴孩。

    心中仿佛有个声音,不断地鼓励着丁一:掐死她!摔死她!把她撕碎!

    满都海,长大后要嫁给满都鲁的满都海。

    丁一知道她。

    还知道后来满都鲁死了,她又嫁给达延汗,然后击败了瓦剌,统一了漠南蒙古各部……甚至,她就是盟旗制度的建立者!没错,清朝那见鬼的八旗制度,就是沿袭她的盟旗制度而来的!满都海绝对是蒙古复兴的核心人物……

    为何丁一会知道这个女婴的名字?

    因为他是一个军事爱好者,而明朝一代,蒙古犯边的战例里,小王子绝对是一个不容抹去的名字。

    所谓小王子就是达延汗!

    没有满都海的辅佐,小王子至少断了一臂吧?一个能在历史上留名的女人,不论哪一族,她的能力绝对要比男人强出许多倍。

    但作为军事爱好者的丁一,却知道:绝不止此!

    可以说,不止这个时代的大明官员百姓,终明一代的大明人里面,只有丁一知道她的可怕!

    丁一因为喜欢研究战例,所以他去翻看查阅《黄金史纲》、《蒙古源流》之类的历史资料,才会知道满都海的可怕。

    而在大明朝官方文献里面,从来就没有提起这位满都海,始终只知道有满都古勒汗而不知道有满都海,基本把满都海的功绩,算作她先后两任丈夫头上。这一点必定是大明官方的错漏,因为蒙古也是父权社会,这种大环境下,这个女人如果不是真的极为强悍,哪里能留下自己的名字?

    大明朝所谓的小王子,也就达延汗,满都海嫁给达延汗时,征讨卫拉特诸部,因为达延汗年纪幼小,大约就四岁,四岁,他吃了金坷拉也不能在征战里起什么作用吧?满都海就把他装在一个箭囊里挎在身上保护……箭囊啊,后面癿加思兰太师也是满都海征平,本人被满都海手下将领击杀;

    接着亦思马因太师,也同样是满都海,代表成吉思汗还是月亮什么有的没有的去惩罚他,虽然亦思马因太师后面逃窜了三年才被干掉,而满都海在这期间就死了。

    但她留给了达延汗什么呢?一个统一的蒙古本部,臣服的卫拉特部,达延汗所做的,就是率领满都海留给他这个统一的蒙古,去追杀亦思马因,镇压一些反叛势力,分封诸部……

    请别说装在一个箭囊里的四岁达延汗,对统一蒙古的战事有什么意义吧……

    倒是满都海十几年里一直亲征是真的。

    这个女人不单单是统率能力很高超,政治眼光很毒辣,她为什么选择小王子也就是达延汗来作为自己二婚的丈夫呢?就是她看透了当时来求亲的那些人心里的目的,那就是满都鲁给她留下的那军队和地盘——谁能与满都海结婚,谁就能接收部众当上大汗!她一旦选择和乌讷博罗特王成婚,那么癿加思兰、亦思马因这些操纵朝政者自然不会坐视乌讷博罗特的势力急剧膨胀,设若卫拉特诸部联合起来进攻,蒙古本部很难说就能够抵挡。

    而下嫁小王子也就是达延汗这么一个孩子,既符合了非黄金家族不得继承汗位的不成文规定,又不至于过早开罪任何一方势力,而达延汗才那么点大,更能让权臣们放松警惕。

    并且她的战斗力也不是一般的可怕,据说腰挎装在箭囊里的达延汗,亲自上阵,打到头盔都掉了,还在浴血奋战,并且还打赢了的角色。

    可以说,如果没有满都海,根本就没有见鬼的达延汗小王子!

    摔死她,摔死她,便是拯救了许多的大明百姓。

    丁一很介意背上杀人犯的罪名吗?

    杀人当然是有违正义的,杀一个孩童更加是没有人性的行为。但这个年代,谁在意这些东西?瓦剌人马踏边关打草谷时,马蹄下、长刀下、弓箭下,又有谁会因为前面是个孩子而勒住战马、收起长刀、放下羽箭?

    让她长大,便有多少大明的孩童,将失去长成的机会!

    不,弄死她,这,就是大明的正义!

    他抱起了手中的满都海,抱到了胸前。

    她却不哭了,吮着手指,用如同她母亲一样,鹰一般明亮的双眼,看着丁一。

    “嘻嘻!”她便这般,毫无征兆地笑了起来,然后用她沾着口水的手,摸索着丁一的脸。

    丁一闭上眼睛,深深吸了一口气,把她举起。(未完待续。。)

    ps:  注:满都海嫁给满都鲁之前叫什么名字,海赛音?一时没有翻到确切的资料。就算翻到也不改了,小说非正史,就这样吧,用她没嫁前的名字,假设是绰罗斯海赛音的话,读着也没代入感,就用满都海好了。

第六章 猎火照狼山(一)

    篝火的光在摇曳着人影幢幢,二三千人的部落里几乎每个人都在忙碌着,女首领是这个部落的贵客,也是悬于他们头顶的利刃,如果她出了什么事,那么就算孛日帖赤那这伙马贼没有把这个部落灭族,女首领的丈夫绰罗斯巴西特穆尔也会这么干的,更别提她强悍的娘家人。

    在黑暗里,笼罩在黑暗里的丁一,正举起那在未来将直接、间接带给大明无尽伤痛的满都海——女婴的手在丁一的脸上摸索着,远比她母亲悦耳的清脆笑声,在丁一的耳畔流淌,她不知道为什么扯住了丁一的耳朵,然后亲吻了他脸颊,带着婴孩的奶味的口水。

    如是在深宵里的一豆星光,于丁一被夜色掩盖的心里,撕开了黑色的帷布。

    每一次,假期结束的时候,他从那个蒙古族战友位于通辽的家,准备返回部队时,他的妹妹都这么轻轻地拥抱他,亲吻他的脸颊送他登上客车,不断的挥手,冻红的脸,温暖的笑容,直至客车远去消失在视野里。

    他把满都海抱到了眼前,她吐着泡泡,看不出如何雄才武略,也看不出怎样的英资卓越,只是一个小小的婴儿,丁一用一只手,就能长久地、毫不费力地抱着她,在这样的深夜里,她一直在欢快地嘻笑,似乎在丁一的臂弯里比她母亲怀抱更安逸。

    “看看你的运气吧。”丁一长叹了一声,对着她这么说,她依旧笑着,用胖嘟嘟的手在丁一脸上抚摸。他抱着她站了起来,走到正在指挥人手布置绊马索的巴特尔身边,对他说:“我需要一个箭囊。”

    丁一把她挎在腰间。那么一点点重量对于他来说,毫不足道。

    但如果受到侧面的攻击或是丁一摔向这一侧,那么她几乎绝无幸理,所以丁一方才对她说,看看她的的运气。

    部落里的人们依旧在忙碌着,如何对付骑兵,也许对于生长在马背上的人们来说,并不是一件太陌生的事情。有一些十岁出头的小孩拿着软弓窜动着各个帐蓬之间,然后被女人和老人们大声地训斥着,让他们躲在某些障碍物的后面。事实上,一旦马蹄踏入这个部落,这些障碍物也不见得能提供什么保护。

    大约过了子夜,草原的人们似乎不太擅长土木作业,他们所做的也只是垒起一些东西做为射箭时的依托。拉几条绊马索,然后人们停下了手头上的工作。紧张地躲藏在他们认为安全的地方。而女首领手下的瓦剌战士。除了必要的哨兵之外,其他人几乎都和丁一没什么区别:

    睡觉。

    女首领手执着弯刀巡视着周围,却走了一圈却心头如被揪紧。

    丁一消失了,随着消失的还有她的女儿!

    她摸向腰际的牛角,却就听到丁一的声音在身边响起:“要抱回去吗?”

    回过头她才发现,丁一就坐在帐篷之间那块大石头的阴影里。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挖出来的有两尺深的坑里,挖出的新土被仔细洒在四周,而他左手托着装了她的女儿的箭囊,右手放在膝上的长刀。丁一甚至没有睁开眼睛,在他臂弯里的满都海已经睡得少见的香甜。

    “不。”她只是这么说了一声,没有向丁一表示谢意、也没有恭维,更没的撒娇之类,她不是一个善于低头的女人。

    丁一也没有说话。

    “你要帮助的那个朋友,是男人?还是女人?一个男人对吧?他是你的安答?”她突然问出这么一串话来,丁一先前说过的话,她记得很清楚。

    丁一依然没有开口,臂弯里的婴孩发出轻轻呼噜声。

    她转身便要离开,却听丁一开口:“他是我的朋友。”

    “我明白了。”她点了点头,手执着那边雪亮的弯刀离开了。

    天愈来愈黑了,在黎明之前。

    正常来说人在这个时间点上,正是睡得最熟的时候。

    丁一睁开眼,拉过水袋喝了一口水,臂弯里的满都海依然熟睡,丁一轻轻把她入下,再把装着她的箭囊移到腰侧,因为他已看到巴特尔把耳朵贴在地面上半晌之后,直起身来冲着身边的人比划着什么。

    苍狼,终于来了。

    应该还有相当远的距离,马蹄声响起已鼓,没有亲自面对战马冲锋的人,是不会感受到这种恐怖的,几百年后的人们,就算是逆行站在六车道高速公路面对春运车流,也无法体会这种恐怖——因为毕竟面对着只是六辆车,如果能跑到绿化带,甚至就不必看见死。

    三百骑士便是近千战马的奔腾,先是如雷的蹄声,然后是奔滚的烟尘,细微纷的沙石夹杂着战马的咆哮,在微弱的月光下如同开启了地狱之门的恶鬼,无处可逃,没有绿化带,没有人会停下,奔跑起来的战马就是为了对敌撞倒,然后铁蹄踏穿敌人的躯体!

    丁一非常清楚这伙马贼为什么不包上马蹄,因为没有必要,这种蹄声如催命的符咒,足以击碎抵抗者最后一点斗志,尽管在上半夜人们已做了布置,但这个部落里还是有人开始了出逃。

    牧民也是人,他们也会恐惧。

    最先开始出逃的是一家七口,他们不论老幼都一人双骑,还驱赶着几十头牛羊,便在马贼还没有踏营之际,从西北边夺营而出,他们甚至挥刀驱赶想来劝阴他们的牧民:“滚开!我们要去孩子外公那里,谁也别想拦住我们,我们会保护自己!”随着那老人弯刀的挥舞,他几个十来岁的孙子,也在马上拉开了软弓。

    于是他们离开了。

    丁一摇了摇头,女首领终究不是领兵打仗的老手,他看见巴特尔刚才弯弓想把那个老头射下来,但女首领按下了他的长弓。丁一不禁冷笑,如果事实有可能向坏的一面发展,那么它就会向坏的方向发展。现在,仅仅是开始。

    不出十息,马匪的铁蹄还没有接近,这一次不仅仅一家人了,至少有七八户人家,有人驱赶着牛羊奔向西北出走,有人则向东北方而去,似乎这里是一个被诅咒的所在,只要能逃离这个地方,就能让自己和家人活下来。

    这就是马蹄声的威力了。它先声夺人的使得防御出现了裂纹,进而崩裂。

    女首领的护卫不过几十人罢了,哪里能拦得住这许多铁了心想要逃命的牧民?至于这个部落的小汗,倒是有站出来,可是整个部落已乱成一团。七、八户牧民,就是六、七十人。他们都是这个部落里属于富有的人。几户加起来少说也有三、四百头牛羊,一时间何其混乱。

    然后便传来很多弓弦的崩响。

    在黑夜之中,黑色的箭雨便覆盖而来,东南面许多从藏身处直起身来看热闹的牧民,马上就惨叫倒下。女首领也没有空闲理会那些要逃命的牧民了,连忙带着手下奔向东南方。准备迎击马匪,而那七、八户富有的牧民,也如愿以偿地逃出了部落。

    丁一冷笑着,这个部落是否会覆灭在马匪手里。或者还是一个未知之数,但这些逃出去的牧民,只有一个下场,那就是死。对于这些普遍有着夜盲症的牧民们,是没有什么可逃出马匪手心的,无论是女首领手下当过千夫长的护卫头子,还是丁一的的判断,都是相同的结论。

    绊马索发挥了作用,第一批七八个冲过木栅栏的马匪,战马长嘶倒地,马上骑士如弹丸飞出,但让丁一吃惊的,是这些手持火把的马匪仅仅只有一个摔出去之后,毫不动弹,其他几人居然在快要落地之时连打了几个滚,卸力之后翻身爬起,仗盾擎刀吼叫着去斩断绊马索。

    丁一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做到的,也许是预先估计到会有绊马索,所以刻意放缓了战马的速度;也许是他们的马术和反应真的因为常年在马上,达到了这种匪夷所思的境界。不单是丁一,那些守在绊马索附近,原来应该在马匪摔倒就发箭的牧民们,也愣住了,直到马匪冲近了,他们才如梦方醒,但雪亮的弯刀已经冲着他们斩落。

    女首领带着她的护卫刚冲那些马匪射了一轮箭,西南边就传来如鼓的马蹄声,这一次马匪并没有陷身黑暗之中,也没有直接踏营而入,他们手持着火把,至少七八十骑如同一条火龙一般,绕着这个部落策马狂奔,然后他们把手中的火把,投向了这个部落里面的帐篷。

    这个部落小汗气得咬牙切齿,他已无法忍受马匪对自己部落的杀戮,立时跃身上马,有二三十骑手执弓箭跟在他的身后向那些马匪衔尾追去,看上去他们是如此的英勇,在奔驰之中纷纷弯弓搭箭,黑暗之中,肉眼可见有两三个手持火把的马匪从马上跌落。

    但这一切对于今夜的惨局,并没有什么意义。

    东南面响起了牛角号声,丁一皱起了眉头,如果他没猜错,那七八道绊马索已经被清理;

    而绕营而奔的马匪继续投掷着火把,于是不单部落的西南方着火,开始连东北面也燃起了火头,当然部落小汗和他的勇士们,在这过程里又射落了三四个敌人,只不过根本就于事无补。

    倒是女首领似乎终于听从了她的护卫头子的建议,不再疲于奔命了,她带着自己的几十骑护卫,就在东南面等待着,跟在她身后,还有这个部落的近百青壮牧民。而这时倒也没有牧民想逃命了,因为那绕营而奔的马匪就在跟前,他们显然不会如部落小汗一样只是劝阻大家不要离开,而会用刀锋来说话。但西南方和东北方那燃烧的帐蓬里,啼哭声、惨叫声,从里面慌乱奔出人们,被惊扰四散奔走的牛羊,已经让整个部落混乱不堪了。

    丁一除了苦笑,实在也没有别的办法,人算不如天算,想不到自己会跟瓦剌牧民一起,陷入马匪的包围。他只是把找到的几桶水、羊奶之类,倒在身边方才搜寻到几床散发着膻臭味的被子上,这或者就是一个保命的机会。

    他绝不会轻言放弃。(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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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猎火照狼山(二)

    烈焰跳动吞没它所到之处的一切,不断漫延的火势,不断惨叫的人们。不知道身上什么时候着火的一头羊,“咩咩”地叫着,胡乱跳窜把它的角顶入同伴的身躯;它依旧“咩咩”地叫着,哪怕角上有着红色的血,直至一头尾巴着火、发疯的牛横冲过来,将这头羊撞飞,并踩熄了它身上的火焰,当然也踏熄了它的生命。

    踏营的冲锋便在这个时刻开始,上百骑从已清理了绊马索的东南面奔腾而来,早就戴上了头盔的女首领带领着她的护卫策马迎上,双方都拉开了弓,在这不到百步的距离上,都只能是射出一箭,然后拔刀。

    箭雨中女首领这一方至多只有三人落马,而籍着燃烧的帐篷的光明,丁一看见马匪那边至少有十数人跌落,然后淹没在同伴或敌人的铁蹄之中,这就是骑兵的命运。看起来似乎女首领这边更有优势一些。

    不算方才的箭雨互射,双方刚一进入肉搏交锋,在马刀的叩撞声里,战马的嘶鸣之中,丁一清楚看见,单是巴特尔,就在混乱中准确格开七八次劈斩,然后将三个对手斩落马下。而且在那几十护卫身后,看着他们奋勇杀敌的近百青壮牧民,也不再按照先前巴特尔分派的任务,留在那里随时准备支援,而是一时看得热血沸腾,便跟着冲杀上去。

    但这一切无补于事,那队被部落小汗追赶的马匪,他们掷完了手上火把。于是夜盲症的小汗和的手下不单失去了目标,而且他们不得不停下来。就在小汗和他的手下纷纷点起火把的时候。七八十骑反向兜转了小半圈的马匪,一次蓄谋已久攒射,就让那暴露在火光下,又几乎全是静止状态的二十几骑,无一幸免。

    那些马匪燃起火把,干净利落奔驰过去,给还没气绝的部落小汗和他的手下,补上了致命的一击。然后策马从牧民逃亡的缺口奔入。马速极快地提升起来,向女首领率领的那百多骑后背,发起冲锋。

    草原的军队向来纪律性都不是太好,而且跟在女首领身后的百余青壮,本来就不是士兵,被这么从背后一冲,最后十数骑几乎毫无抵抗地纷纷惨叫着跌落马下。那伙马匪雪亮的刀光闪动,带起一蓬蓬鲜红的血,在这漆黑的夜里,无比的醒目。

    开始有人崩溃四散而逃,开始是三五骑,但随着那些青壮发现。前方马匪正在和女首领他们厮杀,后方冲杀而来的马匪也急于杀散他们,没有人顾得上去向逃跑的人射出哪怕一箭,于是更多的牧民青壮开始加入逃亡的行列。

    丁一摇了摇头,蜷缩在那大石头后面。那先前就挖好的坑里。然后他扯动那几床湿透的被子,被子上面还覆盖着一层薄土。被他扯过去正好半搭在那石头上,遮住了那个坑,看上象是仓促逃命的牧民,随手丢弃的家什,而因为石头和地面的间隙,呼吸也不会有任何问题。

    在黑夜里丁一没有把握夺马突围,因为马匪必定安排了人马在四周,好将逃命的牧民一网打尽。包括那些方才溃逃的青壮,马匪根本就不用理会他们,任由他们落荒而逃,当黎明到来时,那些逃亡者在马匪早已伏下的人手眼里,就是最好的靶子。

    近两百骑包围着女首领那几十骑在厮杀,毫无疑问,女首领的护卫的马术、刀术都绝对是精锐,就是在这样被包抄的情况下,他们并没有太大的伤亡,依然维持着不败的战绩,要斩落他们之中一人,往往马匪得付出六七人的代价,所以马匪也不敢逼迫得太紧。

    但这并不能说明任何问题,因为人力终有限,以少对多,不能打破困局而进入这种混战,那么人少一方的优势,将会随着时间消逝而慢慢耗尽。巴特尔已经换成左手持刀了,不知道他的右手是受伤还是乏力,女首领的头盔也已不知去向,纷飞的长发每一甩动,就挥洒出沾染于其上,鲜红的血滴。

    箭囊中的满都海不知道什么时候醒来,或是一声声撕声力竭的吼叫与喊杀声、惨叫声、悲号声将她吵醒,她看着丁一,用她那象极母亲的明亮的双眸,嘴里发出:“马、马……”的声音,不知道她是想找自己的妈妈,还是想说好多奔腾的战马。

    丁一抚了抚她的头,他决定,如果满都海哭起来,那么他就第一时间把她扔进一个还没着火的蒙古包里,然后再寻找一个藏身之所,这对于丁一来讲,并非是一件太难的事,他甚至有办法混在尸体里,把自己扮成尸首分离,除非对方偏执到每个头颅——包括看着已经尸首分离的头颅,都要来上一刀,要不然想让毫无拖累的丁一死掉,绝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但她并没有哭。

    她用自己小小的手,拉住丁一的手指,打算放到嘴里吮吸。

    丁一从她手里把自己的手抽了出来,作势要打她嘴巴,她便笑了起。

    “安答!”这时传来女首领尖利的呼喊声,丁一透过那被子和石头的间隙,看见火光下她挥刀斩中一个马匪的咽喉,然后又高声吼叫道:“我的安答!我,斡亦剌惕部的巴达玛,马哈木之孙,脱欢的女儿……”丁一不知道她要干什么,只见巴特尔策马冲上去,格开了她左侧边斩来的弯刀,而那女首领又一刀斫在右侧敌人的头脸上,接着吼叫道,“对长生天起誓!有一碗奶,必分与我的安答丁一起喝;有一块肉,必分与安答丁一起吃!”

    战况在这个时候,女首领巴达玛这一方,竟然打出一个小**来,巴特尔极为神勇的斩杀下对方四五骑,而巴达玛挥动弯刀也杀翻三骑,以他们两人为首,仅仅只折损了七八人的护卫队,居然破出重围,向西边冲了出去。

    丁一知道,巴达玛和她的手下,完了。

    几乎马上就验证丁一的思路一般,那百余骑极为凶狠地缠杀了上去,巴达玛仅仅只是把战地点,向西边移动了不到二百步,而当再一次被围上时,她的手下开始比先前更快地出现了伤亡。

    很高明的马匪,丁一也不得不感叹。

    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马匪的头领突然让巴达玛和她的手下突围而出,当他们以为大难得逃时,再一次被包围,无论士气还是斗志,必然大不如前。这玩意巴达玛的手下看得出是身经百战的,他们必定也知道,但知道也没用,跑完五千米再让接着跑,那还可以坚持,要让休息一会再跑,那必定就跑得很艰难甚至跑不不动了,这是人的身体决定的,不以意志为转移。

    丁一感觉再过一阵还是无法拿下巴达玛,马匪应该还会再一次放松包围圈,诱使她们突围,然后再行绞杀。

    巴达玛的声音仍在继续:“若我的安答有难,祭我庄严大旗,敲我牛皮战鼓,乘我乌骓快马,穿我连环铠甲,执我战刀手柄,搭我穿壁利箭,誓与强敌决一死战!”丁一听着,不觉“扑哧”一笑,因为据后世的《蒙古秘史》记载,这是札木合帮助铁木真时,所说出的最为精彩的诗篇。

    安答,见鬼去吧,丁一心想我要信你才有病呢,难道蒙古人就不会骗人么?札木合就是被他的安答铁木真赐死的!

    “安答!你那杀人的刀呢?”巴达玛这是左手小盾被对方狼牙棒砸着崩散,尽管巴特尔冲上去仗刀逼退了对方,但马匪之中又有一个骑白马的好手杀上前来,在与巴达玛的交锋之中,与她互换了一刀,巴达玛斩中他回护胸前的小圆盾,而对方砍中巴达玛的右肋,连她也开始负伤了,何况于其他的护卫?

    也许下一息,他们就会崩溃吧。

    但巴达玛依旧在搏杀,吼叫着:“安答!你那杀人的刀呢?拔出你的刀!拔出你的刀!”

    这并没有让丁一动容,如果在呼喝的是李贤、商辂,他会毫不犹豫站出来,哪怕是英国公张辅、大明当朝首辅曹鼐,或是一个普通的互不相识的大明百姓,他也不会迟疑。但她是瓦剌人,他的血,不为瓦剌而流。

    “木……妈……嘻嘻!”但发着一些不知所谓的音节的满都海,似乎很喜欢他的手,再一次扯着他的手指,准备含进嘴里。

    丁一感觉快要疯了,拿开手压低声音对她说道,“不卫生!懂不懂?不行!吮你自己的手也不行,有细菌的!你有完没完?你敢哭我就敢扔,你不信试试……”她不哭,她只是轻轻地笑着,然后企图扯着所有她能扯到的东西,并把它们放进嘴里。

    “……你要什么回赠礼物?我的安答!女人,勇士,骏马!我都愿意与你分享!拔出你的刀!”巴达玛身边只有三十多骑了,她仍在奋战,但身上又多了两处伤创在淌血,很明显她已快要脱力了,在格开对方的刀之后,反手斜劈已远没有先前快捷,只斩在空气之中一无所获。

    丁一从背包里取出三节长枪绞合了,扯下身上的牧民外衣,露出一身的大明衣袍,掀开了头顶上的被子,第一抹曙光映照在他的后背,他摇了摇头长叹道:“你们母女是要把我逼疯啊!”9

第八章 猎火照狼山(三)

    从来就没有想过,会用这么一种方式面对敌人。

    丁一以为那大约是评书之中、小说里面的情节,但现在他却不得不以这么一种方式,右手把持着长枪,左手抱着婴孩。因为他快要被满都海逼疯了,她总是要扯着东西往嘴里塞,偏偏还不哭!他自问不是一个心软的人,但要对一个嘻嘻笑的一岁婴儿下手,或是把她扔弃,丁一实在做不出来。

    外围的马匪扯动缰绳策马而来,正是方才砸碎巴达玛左手小盾那个手持沉重狼牙棒的彪悍壮汉,丁一做不出的事,不是别人就一样做不出来,比如向一个婴孩下手。那人持着狼牙棒,身体微微右偏,若是丁一侧身退避,这一棒砸下去,丁一左肩连同手中的婴儿,便成一滩肉泥。

    二十步,奔马瞬息立至!

    丁一左手怀抱婴孩,侧身以右手长枪面对来敌,持枪在手,枪长六尺,枪尾以肘部夹在肋间,枪尖稳稳斜指向前。

    他没有动。

    再快也快不过奔马。

    那沉重的狼牙棒借着马力丁一知道自格不开,绝对不行,无论是否有着满都海这个拖累都不行,就算他练过几十万次的防左刺也不行,绝对的力量面前,什么都是假的。

    使狼牙棒的马匪也绝对身经百战的角色,一瞬之间他已明白了丁一的打算。连忙捏紧缰绳,蹬实马蹬,但如电奔马是他的速度,也是他的劣势,他的反应不可谓不快,骑术也不可谓不精,但这马速实在太快了。

    战马在丁一的枪尖之前半尺之处,生生止住了势子。人立而起,前蹄乱踢。

    它无法迎着阳光,奔向一把始终指着它两眼中间,纹丝不动的利器。

    丁一快速绕过那前蹄乱踢的战马,长枪探出:“杀!”

    那正在忙于平衡身体的马匪,狼牙棒脱手落地,再也无力操纵战马,随即被那战马颠落马背,摔在地上溅起一片沙尘,他捂着咽喉不住喷血的创口。看着丁一跨上那原本属于他的马,枪尖足够稳能让战马止步,他倒是明白;但他至死也不明白的,是那一枪,为何如此之快?而显然他无法在离开这个世界之间。得到答案。

    其实他不懂,夺去他性命的。不是如电的那一枪。

    而是钢铁般的意志。

    道理谁都明白。但当近吨的战马呼啸而来之时,马上骑士挥着武器杀至,是否还能保持手中长枪纹丝不动,枪尖始终指向战马的两眼之间呢?是否会相信自己一定能做得到,一定能逼得它停下来呢?

    是这种意志,而让丁一在不可能之中创造了机会。至于致命的一枪,那不过是数十万次的训练之后,已几乎潜意识一般的出手。

    丁一策马奔向战团,有马匪取出弓箭。但巴达玛死命冲杀过去,使得对方根本无法瞄准,而另一个向丁一冲向来的马匪,以膝盖夹着战马,弯刀如雪。丁一并没有打算去格档,他只是在战马奔驰的时候,稳稳地把枪尖对准敌手的脑袋。

    枪比刀长,对于丁一来说,这就足够了。

    那马匪的刀也很稳,他有不下十次招式,当丁一持枪格开他弯刀时,即将斩中丁一的胸膛,他将弯刀抡起,脸上一痛,然后,便没有然后,一把长枪贯穿头颅的人,不会有什么然后。

    丁一在手上一震之后马上就撒手了,否则两匹战马的力量,足让他整条手臂都断裂。

    他抽出长刀,百炼秋水雁翎刀。

    “哈哈哈!”巴达玛又斩落了一个敌人,但背上也中了一刀,可是她居然大笑起来,“安答,让巴达玛看看,杀人的刀!”但她很快就失望了,丁一把左手的满都海移出腰侧,收刀入鞘,拔转马头,拐了弯,避开战团向外切去。

    那些马匪也愣了一下,但很快冷笑起来,甚至没有人再向丁一弯弓搭箭,因为外围埋伏的人手,在等着这些漏网之鱼。但丁一只奔出了五十余步,便绕着巴达玛和马匪的战团兜起圈子,他从背包里取出了一把弩,还有一个矢匣,快速安装上去之后,右脚踢开马蹬,蹬在弩弓前面的拉环上,腰腿用力便扯了上弦。

    丁一看了一眼腰侧的婴孩,也许被传诵的女子,终有她的不凡,被挎在腰侧的满都海,她始终没有哭。他握住小握把,把脸贴在巴伐利亚贴腮上。丁一并没有恐惧也没有慌张,后世不断神话的什么弓箭达到三百米射程云云,对于真的玩过直拉弓——也就是不加滑轮组的弓——的人,就会明白是个笑话。

    所谓养由基百步穿杨,百步,大约二百米上下,绝对就是一个极限的射程了,还必须是强弓,千百年出一个的养由基这等神射手。

    至于演义之中辕门射戟吹嘘吕奉先一百五十步射戟,是做不得准的,《后汉书卷七十五》只有一句“军候植戟于营门”,这一百五十步是小说家言罢了。

    何况养由基用的步弓,这些马匪在马上只能用骑弓,便是蒙古骑兵纵横亚欧大陆最风光时,骑弓有效杀伤射程也不过三四十步,也说是六十到八十米。

    当然,若说顺风之时箭能飞出百步,也就二百米,那是没有问题。

    所以这也是丁一不断变换马速的原因,以防对方箭雨覆盖。

    为了便于上弦,丁一这把弩要比陈三他们的拉力轻些,毕竟这秀才的躯体,一时半刻是比不上陈三这种在卫所就被唤做李元霸再世的家伙。所以这弩差不多也就是四十步左右破单甲的有效射程。

    马匪不会坐视端着怪模怪样的弩的家伙,绕着他们盘旋,很快就分出七八骑,冲丁一冲过来,而在这一刻,丁一扳下了扳机。他等的就是这一刻:谁在发号司令!

    然后丁一拔马狂奔,绕着部落仍在燃烧的帐篷,拖着那七八骑,奔了三五十步,伸腿一蹬上了弦,略一回头马上扣下扳机,虽然没有长时间的瞄准,但对于曾经是狙击手的丁一来说,相距四十步,射中一匹战马这么大的目标。并不算太难。

    那余下数骑连忙放缓了速度,毕竟他们逆风,单独射出的箭都够不着丁一,而丁一的弩又很准,他们都是杀老了人的悍匪。当然知道现在所能做的,就是等同伙赶上来。六七人一起攒射。用数量来弥补这劣势。

    并且丁一带着他们兜圈,这会逆风也好,一会转过去不就顺风了?是,骑弓有效射程三四十步,但顺风之际能飞出百步啊!他们一点也不慌张。

    但余下的马匪就慌张了。

    因为丁一那一矢,正中首领面门!将他射得从马上跌了下来生死不知。

    巴达玛这边虽然只有二十余骑。却是绝对不会放过这样的机会,立马一阵冲杀,竟将还有百骑出头的马匪杀得四散,连那跌落马上的匪首。一时之间也被慌乱上踏上无数马蹄死得不能再死了。

    追赶着丁一那几个马匪,看着势头不妙,互相与同伴对望,纷纷拔转马头,也向西南方遁走而去。

    女首领巴达玛和巴特尔他们禁不住发出欢呼,这一场厮杀,多少次他们以为是必死无疑的了?想不到竟然活了下来,还有什么比这更值得欢呼的事?

    “下马弃械者免死。”丁一策马疾驰之中,又再次扣动扳机,将前方遁逃的马匪射落马来,当对方还没从地上爬起来,马蹄已践踏上他的头颅。丁一在马上伏下身体,避开前面马匪胡乱射来的箭,却根本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好几股马匪分散逃逸,但他选择了这个方向的马匪,因为这个方向丁一是顺风,而马匪是逆风。

    巴达玛原来自然是不想追的,本来就是以寡敌众,厮杀到力乏,而且那马匪也就是一时丧胆,事实上他们的人数还远比巴达玛这边更多,何况还有接应的人手。但她突然想起,自己的女儿满都海还在丁一身上!她只能草草裹了伤口策马跟上丁一,至于巴特尔他们自然不能任巴达玛单身涉险,也只能无奈跟上。

    “我喜欢那匹白马!”丁一在马上大吼了一声,抬手又是一扣扳机,立时又射中一匹奔马,那马痛得发狂,将那马上骑者颠了下来。

    骑白马那匪徒此时已然胆寒,招呼着齐头并驰的同伴贴近一些,却是说道:“那人看上这马,给他吧!”同伴一时也深以为然,把马速缓了下来,那骑白马的匪徒马术极好,奔驰间便跃上同伴马背,却喊道,“马给你!别再追了!”

    这回那十数骑,真的连回身射箭都不敢,只顾向前狂奔而去,丁一赶上前去,扯住那白马缰绳,不禁大笑道:“多谢赠马,一路顺风!”巴达玛和巴特尔在后面看着目瞪口呆,那骑白马的家伙他们刚才都交过手的,巴达玛第一次负伤就是伤在这人刀下,想不到连这样的好手,会连马都不敢要了。

    草原上人们,绝对清楚一匹好马的价值,而对于马匪来讲,一匹骏马简直就是第二生命。

    “追!”丁一停下马来换了那匹比蒙古马要高大不少的白马,却收起弩弓拔出长刀,对着巴达玛他们,指着另一个方向吼道,“跟上,如果你们想活下去的话。”然后他也不理会巴达玛了,径直便是一人双骑狂奔追赶而去。

    “此人若为千夫长,绰绰有余!”一直很沉默的护卫头领,对着巴达玛突然说了这么一句,巴达玛一时摸不着头绪,但她的女儿在丁一身上,不可不顾,也只有咬牙对幸存的手下吆喝着,“跟上!跟上!”

    而对于巴特尔和他的同伴来说,他们没有当过千夫长的头领想得那么远,他们觉得丁一就是英雄,在草原上,英雄总是值得追随的,他们尽管疲劳,但热血沸腾,紧跟着前方那白马,奔腾向前。(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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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猎火照狼山(四)(月票加更)

    尽管丁一身后只有二十多骑,但四散而逃马匪,每一股也差不是相近的人数,首领的暴毙基本上使得他们处于完全失控的状态。被丁一这么一催逼,他们逃散得更快了,并且下意识更加分散开来,化整为零,不可否认,这样会导致他们的生存机率大上许多倍,也会使追歼者的追击无疾而终。

    但却也使得丁一和那个当过千夫长的护卫首领,所顾忌的事情,再也不会发生。

    草原的部队就是这样,一旦打顺了个个都是嗜血猛兽,他们普遍上相对于农耕民族来说,力量、骑术、射术、战马资源,都要好得多;

    但若是象这种突生骤变、首领殆命的时节,丁一又如杀不死英雄,纪律性极差的草原部队,崩溃也是很疯狂的。

    毕竟他们不是成吉思汗时代最强悍的蒙古铁骑。

    特别当他们看见了丁一胯下的白马。

    他们便愈加的恐慌起来,纷纷惊叫:“他杀了伊勒德!他杀死了伊勒德!”伊勒德就是战刀的意思,大约是那位原来骑着白马的好手的绰号或名字,看起来那人的武勇在这伙马匪里应该是比较有威慑力的,事实也是如此,巴达玛第一次受创,就是在跟他的交锋时产生的。

    这些马匪都知道伊勒德对于这匹骏马的喜爱,他们认为丁一必然是杀死了伊勒德,才缴获了他的马,这下连那些准备接应的小股马匪也加入了逃亡的行列。

    看着他们消失在视野里,无论是丁一还是那个当过千夫长的护卫头领,都松了一口气,这样就算马匪们要卷土重来,没有一两天的准备,也是不可能的。而这一两天里。足够巴达玛到一个大部落,上万人的部落将不是这些残存的马匪,敢于攻击的目标。

    丁一举起手来,缓下了马速。

    追击,到这里就应该松弛下来了,否则的话,就是逼那些马匪拼命,一旦他们拼命,绝对不好对付,所谓穷寇莫追就是这样的道理。丁一抚着白马的头颈。从马鞍边上的袋子里摸一把豆子喂它吃了,才去看腰际的满都海。

    女婴一看丁一抱起她,就挥舞着双手,清脆地笑了起来。事情上这尽管很可爱,但并没有让丁一感觉到开怀。天赋异禀,这四个字瞬间就浮上了丁一的心头。有几个一岁多的小孩。会这么长久的不哭不闹?会在被挎于腰间。战马的颠簸起伏里,不但没有吓得小脸发青,还能笑得出来!

    事实上,把四岁大的丈夫放在箭囊里,然后在十多年的岁月中不断亲自上阵给丈夫打下一片大大疆土的女人,史书上记载的也并不多。至少于丁一来讲,似乎也就是手里这个小女婴,这个从现在看起来,就绝对不简单的婴孩。

    丁一又不觉生起一种摔死她的冲动。因为这个女婴长大之后,实在太可怕了。

    若能使自己的民族免于苦难,有些东西纵然违背了道德和处世的底线,但绝对是很有诱惑力的,如同是,西方神话体系里,诱使出卖灵魂的恶魔一样,尽管谁都知道它的丑陋,谁都知道后果的可怕,但仍旧是难以拒绝的诱惑。

    但丁一实在无法对这个一直试图吮吸他手指的女婴、一直嘻嘻笑着的可爱婴孩下杀手。

    “她饿了。”巴达玛策马行近了,从丁一手上接过了那个装着满都海的箭囊。

    丁一长长地吐出一口气,似乎挣脱了一杯美味的毒药,拔马向那个被马匪攻击的部落奔驰而去。

    在一路上可以见到四散的牛羊,还有那些先前逃出来的富足牧民的尸体、崩溃四散以为自己能逃出生天的青壮牧民的尸体……在中原地带算是稀罕物的战马,一路上随处可见,失去了主人的它们,负着空鞍,悠闲地嚼咀着草根。

    仍在燃烧着的部落里,幸免的牧民们正在扑灭火头,他们不知道自己是否能活下去,但要逃走至少也得收拾一点东西,哪怕是穷苦的牧民总也得带点盐巴之类的东西。那些还能喘息的伤者被拖放到已熄灭的篝火堆旁边,不分敌我。

    没有人去给那些受创的马匪补上一刀,不是出于人道主义精神,这个年头似乎还没有这样的说辞,而仅仅只是害怕如果马匪杀将回来的话,补刀的人是否会成为对方发泄愤怒的对象。

    而丁一却找不回他的枪,那杆贯穿了马匪头颅的长枪。

    丁一问了几次,压根就没有牧民回答他,连阿古达木也抱着不知道啥时被砍伤的胳臂对他连唱带说道:“骏马不会回头寻觅已舍弃的草地,雄鹰总是飞翔天际,朋友,一把枪,有什么值得你苦苦追寻的呢?”铁器对于草原来说,便如战马对于中原,何况是一把连枪杆都是金属的长枪?

    听着他的话,丁一微笑地点了点头,走向篝火边向一个伤员问道:“你是这个部落的人吗?”那人的腹部中了一刀,被草草地用衣物包裹着,他的兄弟在边上拿着一个水袋准备喂他喝水,听着丁一的话,便点起头来。

    但那个伤者看起来先前也是很彪悍的人物:“滚开!明狗,滚出草原!不然的话,草原的马蹄会把你的屎都踩出来!”他的兄弟似乎因此也壮了胆色,伸手来推丁一。

    丁一突然将那人扯着脖子拎了起来,这时不单是他那负伤的兄弟在谩骂了,边上一下子围过来的牧民,都纷纷过来劝阻,他们对丁一说:“他没有拿你的枪!”、“他兄弟快要死了,他一直在照顾他!”、“不是他干的!”

    听着他们的话,丁一放开了那个牧民,帮他扯了扯衣服,微笑地说:“原来不是你拿的,真的不好意思了。”却对着周围的牧民说道,“看来,大家都知道是怎么回事,有人愿意告诉我,到底是谁拿的吗?”边上的牧民立马沉默不语,除了有几个人不干不净地骂了几句粗口,没有人理会丁一。那个拿着水袋的牧民,脸上更是扭曲得可怕,望着背后对着他的丁一,伸手摸向后腰。

    于是他们就得到了丁一的回答,拔刀,一刀枭首,那牧民的头颅飞了出去,颈腔喷出的血如泉,他的左手还拿着那个要给兄弟喂水的水袋,右手握着腰后没来得及拔出的尖刀刀柄。

    “你疯了!我们都告诉你不是他拿的!”、“明人,他娘的,你、你什么意思!”牧民们纷纷握紧了拳头。丁一笑了笑收刀入鞘,对他们说道,“我知道,不是他拿的啊。你们不是已经告诉过我了吗?”

    然后丁一走向死者那负伤的兄弟,避过对方含恨击出的拳头,一拳就把他的鼻骨打断了,接着扯开包裹着他腹部的衣物,露出仍在渗着血的那一道创口,那人伸出手想来阻止丁一,“咔嚓”的骨折声响起,丁一用反关节技,拗断了他的手臂,白色的骨头茬子刺破肌肉倒插出来,那人痛得惨叫一声,昏死过去。

    这一次,没有人敢过来对丁一说什么,他们下意识地后退开。

    丁一扔下那伤者,走到那倒在地上的无头尸体旁边,拿走了他至死握在手中的水袋,回到伤者的跟前,把水浇到他头上,醒过来的伤者马上就疼得惨叫,因为丁一把手捅进他腹部的创口,拉出了长长一节肠子,乌黑的血再次淌出,丁一微笑着把那人的肠子在其颈上打了个死结,在那人惨叫声里,丁一站了起来,笑道:“我知道不是你拿的。”

    丁一回过身,他的长枪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放在那无头尸体的边上。

    他的双手和前胸都是鲜红的血,但他的脸上是淡淡的笑:“谁拿的?没有人站出来的话,我会杀掉十个人,然后再问一次。”在他身后,是那个被肠子缠在颈上的伤者,撕心裂腑的哀号。

    牧民们纷纷后退,丁一快速地弯下腰,从背包里扯出弩弓,用腿蹬向拉环,“嗖!”一根箭从他头顶擦过,钉在他身后的地面。这时丁一扣下了扳机,那个弯弓射箭的牧民捂着中箭的肩膀,手中的弓无力垂下,丁一慢慢走过去,一边把弩弓放回背包里,牧民们纷纷闪避让开一条路,

    丁一并没有再说话,提腿狠狠踹向对方的膝盖,马上那人的小腿就奇异的反向弯曲起来,然后他被丁一扯着头发拖到那无头尸体的边上,拔出长刀,不由分说地就斫断了这个向他射箭的家伙两条小臂。

    “谁也不许杀他。”丁一看着那个断了一腿,双手被齐肘斩断在地上翻滚惨叫着的家伙,对着那些牧民说道,“现在,我数三声,然后我会开始选十个人来杀,或者,你们把那个拿走我长枪的家伙交给我。”

    没有等丁一开始数出第一声,纷纷四散退开的牧民,就把小偷孤零零暴露出来。

    不论是那个残了三肢,在地上翻滚的家伙,还是那不知道拿自己肠子怎么办、一时又死不去的伤者,他们的惨叫声,已经是在替代丁一数数了。

    小偷是一个少年,大约十六七岁。

    当丁一走到他面前,他已开始哭泣。(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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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猎火照狼山(五)

    “是你偷拿了我的枪?”丁一微笑着向他问道。

    回答丁一的,是那少年瞬间出现水迹的裤子和尿sao味。

    “你知不知道偷拿别人东西,是不对的?”

    那少年拼命点头,说不出一句话来,他的全身都在颤抖。

    “以后不能偷东西了,知道吗?”

    那少年扑通一下跪在地上,拼命地磕头,有几个人也从人群里抢出来,跪在少年的身边,也都冲着丁一磕头。

    “你们干什么?起来,我只说一次。”丁一板起了脸,那些人吓得连忙爬了起来,只有那少年还跪在那里,丁一拍了拍他的脑袋,向那几个人说道,“你们是他的家人吧?以后要多说说他,小孩子,不能染上偷东西的恶习,这样不好,明白吗?”

    他们的回答,是再次跪下。

    丁一回过身去踢起那长枪拿在手中,这时那个伤者扯断了自己肠子,呛下了最后一口气;而那个残肢的家伙,因为大量的失血,终于也失去了翻滚的气力,在地上微弱地呻吟着。

    “还有什么事吗?你们跪在这里干什么?”丁一向那少年和他的家人说道,“回去吧,多说说他,要做一个正直的人。”说着丁一走过去,一个一个把他们拉起来。为什么要杀死那少年?丁一不认为有那必要,虽然他偷了东西,但毕竟还回来了。

    他走向人群外的巴达玛,牧民们没有人敢拦在他的面前,当走到人群外面,丁一突然回过头对那些牧民说道:“对了,还有一件事。”他的声音不大,但却显得清晰无比,因为没有人敢在他说话的时候私语,“以后,别偷我的东西,知道吗?”

    乱七杂八的回答响起:“知、知道。”、“我、我从来不偷东西。”、“知道了。”不一而众。

    巴达玛抱着满都海对丁一道:“nai妈还活着,给她喂了nai,可她老是哭……”

    丁一望着满都海,一身血腥,但她“嘻嘻”地笑了起来,冲丁一张开双手。

    一身血腥的丁一,冲着她拉下了嘴角,于是满都海也学着做了一个拉下嘴角、快要哭起来的表情。丁一无奈地摇了摇头,对她树起大拇指:“你赢了。”她笑得更欢了。

    洗去身上的血腥换上了干净的衣物,自然不需要丁一自己去浆洗衣物。可是满都海似乎对着丁一的臂弯有着某种莫名的依赖,躺在丁一怀里,然后发出各种莫名其妙chengren无法解读的音节,便是她的乐园。

    所幸婴孩的睡眠时间总是很多,不一会她就睡着了,否则丁一可能会想着如何逃离草原。

    “安答。”巴达玛让她的护卫在帐篷外面jing戒,她向丁一问道,“告诉我,你需要什么吧。不要客气,也不要小看我,你救了我的命,大胆地提出来吧。”她大马金刀地踞坐着胡椅上,用那如鹰的眼睛,瞪着丁一的脸。

    丁一拿起煮沸的水,往碗里放了一小撮随身携带的茶叶,冲了一碗茶,热气蒸腾之中,那洗了好几次的土碗,仍然在茶香里夹杂着nai腥和酥油味儿,丁一也只能把它当成草原独有的风味,慢慢地品尝。

    他没有开口,并不是他什么也不想要,丁一不是圣人。

    正如先前他可以说残忍地弄死那几个牧民,而却轻描淡写放过那个小偷。

    重要的不是偷走了他的长枪。

    而是他们居然认为,帮他们维护了这个部落存活的丁一,他的东西是可以随便拿的!

    也就是说马匪已经远离,丁一的利用价值已经没有了,那么,为什么不拿走他的长枪?对于草原上的人们来说,多稀罕的兵器啊!如果他们读过书的话,恐怕还得感叹一句:天予不取反受其咎!

    不但丁一问起是谁干的,没人回答,而且他们还看似很抱团地来抵制丁一这个外人。

    这才是丁一毫不留情下手立威的根源。

    否则的话,下一步是不是等丁一睡着了,他们就来拿走他的长刀?弓弩?剥光他似乎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丁一现在不说话,是因为他在考虑自己能从巴达玛这里得到什么。

    不能让对方习惯于自己的帮助是不需要代价的。

    在巴达玛再一次的催促下,丁一放下了那碗茶,开口道:“安答?我如果没有记错,结为安答,是要互赠一件东西作为凭证的,对吧?我赠予了你的xing命,那么你应该回赠给我xing命。”丁一不知道土木堡战役能走到哪一步,他希望,自己能在瓦剌这边,留下一个承诺。当然,要是到时对方得冒着生命危险去履行的事,丁一不会这么天真以为巴达玛就会为了这个承诺去赌上xing命。

    但至少有机会的话,比如失手被俘——沙场上,没有什么事是不可能的——能说句话让丁一多活一时半刻,那就足够了,对于丁一来话,就是一个翻盘的机会。但是巴达玛一拍她结实的大腿,却给出了一个让丁一目瞪口呆的答复:

    “好!我就赠予你,我的安答,一条xing命!满都海,她不会嫁给满都鲁,她长大以后,会嫁给你!”不是说满都海长大后就要嫁给满都鲁么?怎么又说要许给丁一?这很混乱好不好?却听巴达玛说道,“等她长大了,你就来把她抢走!”

    就是抢婚,草原上有这样的习俗。其实丁一只关心战例,对草原上习俗并不了解,否则的话他就应该知道:成吉思汗他妈妈诃额伦,就是他的父亲也速该从蔑儿乞人那里抢来的。若干年后,蔑儿乞人也抢走了成吉思汗年轻貌美的妻子孛儿帖……

    丁一被她吓到了,抢走?抢人家指腹为婚的老婆?这么做真的没问题?

    再说自己现时这身躯,也比这满都海要大上十六、七岁,算了,这不是关键!这一节暂且不提;

    关键是:这什么逻辑?把自己的女儿嫁给自己的安答?

    事实历史上,满都海嫁给达延汗巴图蒙克,在汉人看来也是逻辑好混乱的。

    因为满都海就是达延汗巴图蒙克的曾叔祖母!曾叔祖母啊……

    兄死弟妻其嫂,父死妻其后母,这种在汉人看来匪夷所思的事情,在草原上并没有什么。

    “我只是开个玩笑。”丁一真的被吓到怂了,强笑道,“安答便是兄弟,不必斤斤计较的,你若要赠我,将你的弯刀送给我就是了。”一时之间,丁一飞速在脑海里思索,他急于想找个籍口离开个帐篷,巴达玛真的太生猛了。

    谁知巴达玛却不罢休,她抬起下巴,端着手中的酒碗,忿然道:“不行!结为安答,必互赠礼物,你若不受,我巴达玛便还了你赠与我的礼物!”说着拔出腰间弯刀,眼看便要往自己颈上斫落,吓得丁一连忙劈手将刀抢下。

    巴达玛却端起酒来,喝了一口,便把碗递给丁一,却是道:“便是一碗酒,我也必分与安答喝!”丁一无奈,只好喝了,便听巴达玛拍掌笑道,“如此便是了,只是ri后大汗的弟弟满都鲁得知,要找安答你的麻烦,这个巴达玛可就帮不了你了!哈哈!”

    大汗?丁一听着真是一颈的大汗!这个满都鲁还是草原大汗的弟弟?想想也对,这个满都鲁,就是满都海第一任丈夫,也是一个大汗来的,他是大汗的弟弟,ri后继承汗位,不就是满都鲁汗么?

    这时巴达玛脸上泛红,却是一下子歪倒在丁一怀里,丁一把她扶起来,她却说什么:“巴达玛累了!安答,让我靠着憩息一下……”问题她不是靠着丁一的肩膀,而是整个人倒进丁一的怀里,恰好坐在丁一的胯间。

    丁一真受不了了,不是说他有多正人君子,这莫名其妙,突然叫他娶了安答的女儿,还是小他十几岁,要不就要把命还给他,这已经很颠覆三观了。这会要还和这安答搞出些什么事来……别说心歪,丁一也是有经历的人,再呆下去发生什么事他很清楚!

    这算什么?

    若说自己毕竟跟满都海没有血缘关系,被巴达玛以死相胁,至少丁一心里还算交代得过去。但要是这头娶了安答的女儿,然后再跟这安答来一场肉搏战,丁一感觉真接受不了啊,这太混乱了!

    但这时巴达玛已把丁一用力往地上推倒,坐在他胯间,扭动着腰肢,她的腰结实而有力,这让丁一身上某处所在,尽管隔着衣物,也在磨擦之间生出了战意。丁一钳住她要解开身上衣物的手,却被巴达玛将他双手按在自己胸前,结实而丰满,这让丁一不自觉咽了一口唾沫,这么下去,肯定出事!

    他也只好硬起心肠,抽出手来,一掌砍在她的颈间,将她砍昏过去。

    丁一把她放平了,躺上被子,走出了帐篷,对那两个抱着满都海的nai妈说道:“巴达玛喝多了,你们进去照顾她吧。”

    被风一吹,丁一打了个激灵,身上那邪火总算消退了一些。

    他有些庆幸,事实上,尽管巴达玛长得五官端正,身材也不错,只是皮肤粗糙些、声音沙声,但关键是气质,那种强悍如同母豹一样的气势,真不是他所喜欢的类型。若果巴达玛是雪凝那样的模样和气质,指不准刚才就出事。

    清醒过来之后,丁一很快就理清了头绪,巴达玛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第十一章 猎火照狼山(六)

    她是什么人?似乎在乱军厮杀时,她说过自己是什么什么的孙女,脱欢的女儿。

    脱欢这人丁一知道,也是草原上的枭雄,跟也先一个级别的。脱欢的女儿绝对不是什么善茬,马匪又不是几百年后的绑匪,无缘无故来攻击她干什么?应该避着走才对啊!敢于来攻击她,便是有利益,或是有人指使。

    没人指使,马匪蠢到来攻击脱欢的女儿,他们也不可能成为一个传说,早就死掉多少回了。要知道这马匪之所以能成为传奇,就是因为他们选择下手的部落,都是他们能够完全灭口的。他们很明智地不去招惹会留下痕迹的目标。

    谁指使的?谁许以重利,让这伙马匪攻击脱欢这种枭雄人物的女儿、草原大汗弟弟的未来岳母?

    而巴达玛又为什么要把满都海硬许给自己?

    什么用性命互赠,见鬼去吧!

    要是如玉这么说,丁一也信;苏欸这么说丁一也信;但若商辂这么说,丁一铁定第一时间带他去找医生,看看被谁打坏了脑子!脱欢的女儿会跟人玩儿性命相赠?刚在帐篷里,男人有时候总会有些意乱的,此时清醒过来丁一要是相信了,才是有毛病吧?

    丁一信步在部落里走着,细细思索着这件不同寻常的事。

    连巴特尔那些护卫投来的,对于英雄的仰幕目光,丁一也没去留意。

    “嘿。”却是那位当过千夫长的的护卫头领叫住了他,他招手让丁一过来,扔来了一个酒袋,“明国的将领?你父亲是哪位将军?”他突兀地这么问道,因为丁一无论是杀出的时机,还是一连串的作战与战术处置。都让这位久经沙场的老将侧目,他觉得丁一如果不是大明将官,必就是将门子弟。

    丁一喝了一口酒,把袋子递回去给他,从背包里取了点茶叶,撕了一块纸角,把茶叶卷了起来,捡起边上一块还着燃烧的木头点着了,对那护卫头子摇了摇头道:“不是,我是大明的秀才。读书人。”

    那护卫头领裂开嘴笑了,没有说什么,但明显一脸的不信。

    丁一抽着用茶叶替代的烟卷,拍拍对方的肩膀:“你识字吗?”对方点了点头。

    于是丁一从背包外侧袋子里抽出一卷纸来,递给对方看。

    “‘其’什么‘士’。‘用’什么‘相’,这个字也认得。是‘我’字……”护卫头领看了半天。认出好几个字,颇得意,又去翻下一张纸,读道,“这个是‘万’字,万夫长的万!‘不’字。不字我也认识……”

    丁一望了他一眼,把那卷纸从他手上拿过来,这叫识字?“其惟吉士用劢相我国家”和“万钟则不辨礼仪而受之”是商辂和李贤这两个学霸留下来折磨他的作业题目,这位倒好。两句总共认得六个字,还很高兴,应该让那两个学霸来教这位老兄学八股,才是最合适的。

    “真是秀才?”护卫头子这回信了,反正他觉得不是秀才不会带这么多字的纸在身上。

    丁一抽着茶叶烟卷,真被他逗乐了,便随口说道:“你知道脱欢么?”

    “哪有不知道的?”

    “他跟也先,谁强一些?”

    护卫头子搔着那一脸的胡子,想了半晌说:“这不好说,毕竟两父子,差不多吧……”

    “父子?”丁一心头一个激灵,问那护卫头子道,“脱欢是也先的儿子?”

    “胡说,反了!”

    丁一马上就明白了过来。

    刚才一直没有想通的问题,立马就是畅通了。

    巴达玛是脱欢的女儿,也就是也先的妹妹。

    谁会来刺杀她?

    也许只有一个势力会这么干。

    那就是草原名义上的大汗!

    不论脱欢还是也先,都是把大汗当傀儡的主。

    所以丁一脑子里,才会觉得脱欢跟也先是同样的枭雄。

    而按巴达玛说的满都海长大后就会嫁给满都鲁,满都鲁将来也是大汗啊。

    好了,脱欢和也先把草原大汗当成了傀儡控制着,下一任大汗满都鲁连老婆都是也先这边的人,岂不是要接着一路控制下去?当然,历史上的走势丁一倒是知道不是这样的,也先死后蒙古就进入混乱了,满都鲁怎么当上大汗,那肯定是另外一回事。

    不过按着这节奏,大汗很有把巴达玛母女干掉的理由噢,看巴达玛这作派,应该也是上阵能冲阵的猛将,把她杀了至少也算断了也先一指吧?而干掉满都海,更可以摆脱自己弟弟接着被控制的危机。

    脱欢不是不想当大汗,是因为他不是黄金家族的血脉,所以部下不同意罢了,所以现今的大汗脱脱不花才是娶了脱欢的女儿,便就是也先、巴达玛的姐妹,才被推上汗位的。或者,有了满都海的联姻,大汗若有什么心思,也先便可以随时废掉大汗,直接捧满都鲁上位也无不可,都是黄金家族的血统嘛……

    如果这么说,巴达玛把满都海硬生塞给自己,倒也就说得通了,至少,可以避免大汗对满都海这婴孩下手。

    当然丁一知道这一切都是自己的推测,也许完全不对,但多少有些概念。回想起来,在帐篷里面巴达玛也不见得就是对自己有什么男女之情,也许,仅仅是一种生理上的需要。

    这时却见帐篷里巴达玛走了出来,揉着脖子,冲丁一吡牙挥了挥拳头。

    丁一转过头去看别处,好吧,他真怕了,怕被逆推,事后他感觉会理不清逻辑关系而疯掉的。

    “让他们选出一个新的小汗。”巴达玛对身边的护卫说道,“然后他们跟着我们迁徒,我会给他们一块水草肥美的地方。”明显这个部落是不能再呆在这里了,否则他们受到那些马匪报复的可能性,会无限大。

    于是护卫就把巴达玛的命令达了下去,那些牧民走到自己的帐篷。开始分成几派,有人推举原先死掉的小汗的弟弟;有人说那个小汗无能,没有拯救部落,应该让部落里某个大家公认的勇士来当小汗……

    巴达玛有点不耐烦,只是让身边的护卫叫那些牧民快些弄出结果。

    经过马匪的屠 杀,现在这个部落能上背作战的青壮,大约也就不到二百人,还得包括一些轻伤员,这么点规模的部落,真没有看在巴达玛的眼里。如果她愿意,带着余下二十几个护卫,不用一刻钟就能这部落杀绝了。不论什么结果都好,她并不太关心,让他们推出小汗。不过是为了方便执行她的命令。

    她走到丁一的边上,拿过他手上的茶叶烟卷学着吸了一口。呛得拼命咳嗽起来。于是连那如鹰一般眼亮的眼睛,也有几分迷离,丁一看着竟似多了些妩媚的味道,吓得他抢过烟卷便低下头去。

    但巴达玛却让奶妈把满都海抱过来,对着她的护卫们说道:“我的安答,赠予了我的性命。而巴达玛就把女儿赠给安答为妻,等她长大,我安答就来抢走她,长生天在上……”这很让丁一尴尬。而出乎他意料的,居然那些护卫里,没有一个人有嘲讽他的意思。

    丁一感觉有点无语了,不,不是那些护卫都觉得满都海嫁给他很正常的事情;

    到这关节,这些个人的事都是末节了,主要是大势:其实大明与瓦剌必有一战。

    此事在大明,也许这光景只有丁一可以确认;

    但在发起战争的瓦剌这边来说,巴达玛是也先的妹妹,又是看着能冲阵的猛将,她没有理由到现在还对将要开始的国战一无所知!战争不是说打就打,哪怕是游牧民族,也需要战前的召集和动员的。

    如果说先前她身陷重围生死攸关,所谓病急乱投医,要以丁一结成安答,换取丁一救她一命的可能,倒还说得过去;此时危机已解,为什么她还要在众人面前,一再重复结为安答的这层关系、说出把等满都海长大,就让丁一来把她抢走为妻的约定呢?

    他是明人,她是瓦剌人。

    她应该清楚马上双方的国家就有一战。

    在这个时候,她没有理由这么做啊!

    丁一不由陷入苦思之中。

    其实,他想得有点太多了。

    他从几百年后而来,他决心要在这世间做一些事,他用皇汉理论忽悠别人的同时,又如何不是也在给自己一种暗示?这便使得他觉得自己肩负着某种重任,他要重启这大明,要让这日月旗四海飘扬,要让民族免于伤痛,要使汉人不再亡国!他背负着很多的东西,独立无援,如履薄冰行走在这个时代,每一步都如踏在剃刀的边缘……

    但对于巴达玛来讲,丁一是什么人?

    救了自己一命的年轻明国人,加上护卫头子套出的底细:明国秀才。

    也先的妹妹会觉得要和大明一战,然后和一个明国小学毕业生交往,会对两国交战有影响?

    不,她看中的,是丁一只要活下,便会是英雄!

    在以强者为尊的草原上,与将要崛起的英雄结为安答,是理所当然的事。

    若是几百年后苹果的高管被微软的基层程式员救了一命,看着他顺眼,水平又不错,关注了这程式员的脸书或推特,多大一个事?会影响两家跨国企业的战略?

    她所给的承诺,包括让丁一觉得要发疯的承诺:满都鲁长大后让丁一抢走为妻。

    也是到时丁一仍旧能活着,并且有抢婚的能力,世间从来不缺英雄,可惜通常都很快夭折,在草原上长大的巴达玛,很清楚这一点。她很明确的说了:满都鲁要找丁一麻烦,她是不管的。退一万步来讲,草原上的枭雄札木合曾经三次与成吉思汗铁木真结为安答,最后,他就死在自己安答的手里。

    丁一甩了甩头,决定暂时不去想这个问题,因为这个时候那些牧民的推选,似乎有了结果。

    他们分成了两派,一派支持死掉的小汗的弟弟;

    另一派支持一个看着修长彪悍的年轻人。

    丁一拿开巴达玛搁在自己肩膀上的手,用力地吸了一口,然后把烟卷扔掉用脚揉熄,他站了起来,向那些牧民走了过去。(未完待续。。)

第十二章 洗剑血成川(一)

    便在这一瞬间,所有人都静了下来,牧民们不再争论应该谁来当小汗了,他们的目光都在丁一的身上,这个穿着明国长衫的年轻人,或者如他们心里所想的:残忍的妖魔。他们退缩着,以免拦着丁一的路。

    “我刚才跟你们说过什么,还有人记得吗?”丁一的长枪已拆开放入背包中,他的长刀也已入鞘,背包扣得很紧,至少不会在下一息扯出那把可怕的弩弓。但仍然让他们颤抖,让他们害怕。

    牧民们不是没有见过人死,相反,他们见过的生死并不少。

    在这个人治的地方,小汗或是贵族打死贫民的事,也不是很稀罕的情况;部落间也有战事,为了某块水草,为了抢婚的女人;野兽对于没有城墙保护的部落,自然也会试探到底谁才是狩猎者。

    只是他们没有见过,象丁一这么恐怖的手段。

    而且他在做这一切的时候,脸上始终带着血。

    看着丁一走近,他们觉得自己的命运如被掌握于其间。

    不知道丁一会不会因为一句话而残杀自己,又或如那偷他长枪的少年一样,轻轻放过。

    他们一无所知,这就是恐惧的根源。

    “看来,我说的话,没有人当成一回事?”丁一仍然微笑着,但没有人因此感觉到暖意。

    这时人群外面有一个声音响起,却是刚才偷走丁一长枪那个少年,他颤抖着说到:“不、不许偷走你的东西。”

    “只有他一个人记得?”丁一笑问着周围的人。

    于是人群便沸腾了:“不、不!我没有偷你的东西!”、“我记得,记得!”、“不许偷你的东西,我也记得……”

    “好了。”丁一开口,他们便静了下来,却听他又说道。“那为什么你们又要这么干呢?”

    丁一说着,指向人群中间,那个小汗的弟和那个彪悍修长的年青人。

    “是谁拯救了你们?”这个时候巴特尔抑制不住对于英雄的仰幕,跳了出来对着那些牧民的吼叫道,“是谁杀死了马匪的首领,击退了马匪?是谁寻回了这些走失的牛羊、缴获了这些战马?”

    他很激动,比丁一激动得多:“是谁让你们活下来的?是他!是他用刀和枪,让你们免于死亡!长生天在上,苍狼从不留活口,你们有谁不知道吗?你们就这么报答救了自己性命的英雄?”

    巴特尔转过身去。冲着巴达玛跪下,他刚想说什么,后者就开口道:“去吧,只要你跟在我安答的身后,终有一天。你也会成为一个草原上的传奇。”事实上巴达玛是一个很冷静的女人,她看得出来自己这个手下。已经对丁一处于一种疯狂的崇拜了。留他在身边也没有什么用,倒不如给丁一一个人情。

    随着巴特尔站在丁一的身后,那个修长而彪悍的年青人跑到丁一跟前,抽出一根箭,双手举过头顶跪了下去:“我的那颜,您的鸣嘀落下的地方。就是我的箭簇落下的地方;您的战刀所指,就是我策马向前的方向!我,嘎达斯,走在您的旗的前头。掳掠来美貌的姑娘,抢得来美好的宫帐,要奉送给你!”

    丁一取过那根鸣嘀,也就是响箭,点了点头对他说:“起来,你和巴特尔一起,去把部落里的人手都安排好,准备启程。” 嘎达斯当然领命,他是一个聪明人,他看过丁一的武勇也见识了丁一的手段,在没有把握的时候,他将会是丁一最忠诚的走狗。

    迁徙的队伍走得并不快,尽管因为那些马匪来不及收罗备马,所以缴获了许多战马,大家都至少一人两马。但总不能骑着马什么也不要就这么离开,蒙古包需要收拾打包,牛羊需要驱赶,指望那些牛羊跟战马一样的速度而又不跑散,明显是不太可能的事情。所以丁一并没有跟整个部落一起走,而是陪着巴达玛,护送她到了一个大部落,再回头去会合部落里的牧民。

    “安答,收下它。”巴达玛遵守了她的诺言,在那大部落的不远处,指定一块水草肥美的地方,让丁一已成为小汗的那个部落驻扎下,而在丁一临别的时间,她叫住了他,从腰际解下自己的弯刀,赐予丁一。

    丁一摇了摇头对巴达玛说,“我的刀现在送不了你。”他更习惯用长刀而不是弯刀。当然也能用,只是作为厮杀兵器来说,顺手是首选的。

    “不,我用不了你那杀人的刀。”巴达玛说着拿出一件衣服,那是丁一先前换下沾染了血迹的长衫,浆洗之后仍旧还有隐隐的暗黑泛在青色的布料上,她说,“安答,把这件衣服留给我吧。”

    丁一有些尴尬地点了点头,这感觉有些说不出来的暧昧似的。

    这时巴达玛又从奶妈手上接过满都海,对丁一说道:“等她长大了,就嫁给你。”

    丁一扛不住了,匆匆接过那把弯刀,胡乱道别了,策马逃也似的飞奔而去。

    不论哪一句单独说出来,丁一也能理解得了。

    但刚说了留件衣服;

    接着又说满都海长大了就嫁给他,他就凌乱了。

    策马奔出很远,丁一才缓了下来,抽出那边弯刀,倒吸了一口冷气:大马士革钢!

    这可不是几百年后无良刀贩,酸洗出来、用砂纸一打就没有的花纹啊,这玩意不必多高深的监定水准,只要认真看过真品,视力没问题,一眼就能看出来了,而丁一就曾在博物馆里看到过真品。这玩意说起来,恐怕还要比丁一胯下这匹应该有汗血马血脉的白马贵重,真是官二代出手非同凡响啊。别说后世了,就是现时正统十四年,拿到京师去,也值许多的银子啊!

    不过丁一苦笑着还刀入鞘,那个母豹一样的女人,他真的怕敢见她,只望后会无期就好。她不单是极度强势,而且似乎所有的纲理伦常在她面前都不存在一样,她想怎么整就怎么整!丁一真发作起来,也不是什么正人君子,论心狠手黑也不是做出来,但还是吃不消那位安答。

    因为他始终还是有下限的。

    例如要立威,丁一还是会在对方的手摸向刀柄之后再出刀。

    他很清楚,若果是巴达玛,她绝对不会等,她想做什么就会直接去做——哪怕她明知在对方拔刀之前,她已足够可以杀死他一百次,也不会去等对方摸上刀柄。她真的就是一种野兽的思维,没有说突然单方面宣布丁一是她安答会不好意思、要把丁一这安答借酒逆推会下不了手、或是说把女儿许给安答做不出来之类的感情,没有,她那真不是装腔做势,是整个人就完全是动物性,从里到外就是一头人形母豹。

    丁一长叹了一声,拍马向那个名义上已属于他的部落驰去。

    他还有许多事要做。

    夏季已是尾声,草原上去到秋时便是马壮膘肥,每一次游牧民族对农耕民族的战事,都会在这时候开始,丁一已经没有多少时间来消磨了。

    嘎达斯无疑在这个部落里很有威望,而巴特尔在面对马匪的厮杀里也充分展现了他的武勇,有着他们两个领头,迁徒的过程里并没什么太大波折,而且刚刚被马匪冲击的牧民们,他们需要英雄,那是能够让他们得到心理上平安的守护。

    而丁一无疑就是这个的存在,对于他们来说。

    哪怕他们觉得,他是一个如同妖魔的英雄。

    也是英雄。

    但在丁一回到部落里时,嘎达斯却恭敬地告诉了他一个不太好的消息:“那颜,巫都干回来,她想见你。”他的眼睛下意识地躲闪,隐藏着某种内心深处的**,他是个聪明人,可惜因为年代的局限,他不知道什么叫做犯罪心理侧写,也不懂得肢体语言往往会透露许多真相。这一点来说,大明的文官里,不用说首辅了,便是李贤和商辂,也要比他强出无数倍,尽管他们也一样没学过这些东西,但所谓读书养气,往往会无师自通去控制自己的肢体行为。

    丁一看着嘎达斯,从他的眼神,他的肢体语言,无不透露出他强行抑制的内心的兴奋。看起来,嘎达斯认为现在他有一个机遇,而他正在犹豫是否要捉住这个机遇,他在权衡着风险……

    最为直白地说,他所提到的巫都干,应该很不简单,至少在他的认知里,觉得足以和丁一抗衡。所以,他在考虑站队。

    “为什么她不来见我?”丁一平静地向他问道。

    话一出口,丁一就知道自己可能说错了。

    因为嘎达斯的嘴角动了一动,很显然他控制住自己想要冷笑的**,但丁一却仍然能解读出,那是一种“果然如此”的潜台词。

    丁一不动声色,话锋一转:“不过,我去看看她也无妨。”

    嘎达斯有点失望,但他还是恭敬地在前引路,他想不到丁一这么狂暴——按他立威时弄死那几个牧民的手段,还有他面对马匪时的出手,嘎达斯得出的结论——会愿意去见巫都干,这样他预料之中的冲突,居然就消蚀无踪了。

    看看走进巫都干的帐篷里时,丁一皱起了眉头。

    坐在里面的那个女人,以她的安着鹿角的帽子和顶端铜制的飞鸟饰物来看,明显是个巫婆,不,应该说是萨满,蒙古萨满。(未完待续。。)

第十三章 洗剑血成川(二)

    蒙古人不是信藏传佛教的么?什么大喇嘛之类啊!

    丁一在这个时代久了,也不是当初搞不懂一两银子买多少米的错误了。蒙古人信喇嘛教,这不单是武侠小说里金轮法王之类的符号化象征,史书上丁一也记得,最强大通天萨满阔阔就是被成吉思汗杀掉了,然后到忽必烈的时期,大喇嘛八思巴都成为帝师了。

    甚至丁一还隐约记得,据说这个八思巴,还是后世那什么达赖的前世之一。

    怎么出来个萨满?

    其实这中间有一段时期,也就是在蒙元被驱逐出中原之后,佛教开始势弱,而萨满有所复苏的。男萨满称为博,而女萨满则称之为巫都干。其实就算在藏传佛教强盛时,上层以行政命令推行佛教,但下层牧民依旧信萨满的,也不在少数。

    比如说路过山巅上萨满的灵堂敖包——没错,就是《敖包相会》的敖包——叩个头,并不少见。连喇嘛贵族最后也只得改变主意,就在原来萨满的敖包上插上藏文经旗,取消血祭,改用素供。本身嘎达斯说出巫都干这个名字,就是女萨满的意思。但不是专心研究历史的人,一般来讲,不知道这关节很正常。

    丁一不知道这个时期的萨满教复苏,并不出奇。

    并且面对这位女萨满时,丁一也很好的控制了自己的情绪:“你想见我?”

    “不!我不想见你!”这位看上去也就三十左右的巫都干突然尖叫起来,然后她跳起疯狂的舞蹈,似乎是一种类似战舞的东西,她指着丁一,念叨着一些他根本听不懂很偏僻的蒙语,又或是她根本就如同臆病患者一样在胡言乱语。

    丁一笑了笑,并没有惊慌,维稳的时间里,他看过太多的臆病患者了,还有自称天神下凡的,大约和眼前这位巫都干,也是有得一拼的,恐怕信徒不见得比这巫都干少。丁一冲嘎达斯挥了挥手,示意他出去:“我和巫都干聊聊。”嘎达斯没有想到,巫都干会主动跟丁一起冲突,他抑制着心里的激动,低头出了蒙古包。

    嘎达斯并不担心丁一对巫都干不利,历代的萨满,都是身手极为强悍的存在。《蒙古秘史》记载着通天萨满阔阔出在严寒的天气里,赤身裸体出入于森林之中,坐在冰河当中,水蒸气在他头顶上浮动。

    而在蒙古包里,巫都干正在尖利地吼叫着:“我没有什么要跟你聊!滚开!你为什么不下地狱!你不该存在于这世上!”她一样舞蹈着,一边如同羊颠疯一样的抖动着,丁一耸了耸肩,从向不离身的背包里摸出一小撮茶叶,从那卷八股范文上撕了一角纸下来,卷好以后,打着火镰点燃了,好逸待劳欣赏着巫都干的表演。

    其实他并没有外表看起来这么镇定,从来到大明朝到现在,他第一次感到恐慌。

    因为这个巫都干说“你为什么不下地狱!你不该存在于这世上!”这已经无限地接近于他夺舍的真相了。正因为恐慌,他才卷起一根茶叶烟卷,来让自己冷静下来。他不知道为什么对方会这么说,但丁一也不打算去了解对方为什么这么说。

    也许她只是随口胡诌;

    也许她真的有本事看破了真相。

    但都不是丁一所关心的。

    到底是忽悠她?还是杀死她?

    才是丁一所要考虑的事情。

    茶叶卷成的烟卷烧了三分之一,丁一终于开口了:“你不记得我了?”

    这个很无厘头的问句,让巫都干愣了一下,打断了她激昂的咒语和满带攻击性的舞蹈。

    “我记得你。”丁一抽着茶叶烟卷,看着眼前这个女萨满,缓缓地说道,“你不记得了?你比我先来,你出世的那天晚上,有一颗坠落的星星,划过草原,是我从天上下来时,专门过来看你一眼。”

    萨满不是认为自己是上天派来的使者吗?丁一就给她整一个咱们一起从天上来的。

    这叫纯胡扯,若这女萨满是白天出生,那总也是有晚上的嘛,“出世那天晚上”说得过去;若是晚上出生,那自然就更不必提了。至于会不会有一颗流星划过草原?谁记得啊……这完全就是不怕被揭穿的瞎话了。

    她便愣住了,从来没有人跟她这么说话。

    “这个部落,以后就叫‘都音’或者‘丁’。”丁一扔下烟头,站了起来对她说道,“刚来到这个部落,我没有看见你。还以为我记错了要去重新寻找,嗯,现在很好,我们又在一起了。”然后他就冲女萨满点了点头,走出了蒙古包,因为他快要吐了,不单是被自己恶心的,更是那女萨满的蒙古包里,有着各种古怪得让人作呕的味道。

    “站住。”女萨满的声音在他身后响起。

    她走了出来,要比丁一矮上一个头,大约只有五尺三寸左右,没有戴上那鹿角的帽,也没有拿着那铜鸟的手杖。在阳光下,丁一第一次看清了这位巫都干的样子,她的右脸纹着各式的刺青,大约因为那些刺青的关系,看上去极为狰狞;而没有任何刺青的脸,漂亮是谈不上的了,但很柔和的脸部线条与眉目,没有开口便能让人觉得很亲近。

    看起来象是两个截然不同人格的体现。

    “你以为这样就能骗过我吗?行走于生人之间的死者。”她用刺满刺青的那半边脸,对着丁一,哪怕是在阳光下,也让人望之心头发毛。她说着甩开身上的外袍,一把黝黑的斧头把持在手中,她骨节粗大的手握在斧柄,丁一看着不由得眼中一紧,她用食指和拇指圈着斧柄,其他三指都是虚握,这样对于挥斧的灵活性和力度,都有着极好的掌控力;而且那斧并不会太大而让进攻时现得呆滞,也不会太小让攻击力不足,她应该是专门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而选择的兵刃,这绝对是一个高手,用斧的高手。

    丁一此时又听见了脚步声音,他用眼角的余光瞄去,却看见至少有七八个先前他在部落里没有见过壮实男子,他们提着长刀出现在这个蒙古包的周围,他们赤裸着上身或者穿着一件类似背心的衣物,肌肉盘虬,下盘稳健,隐隐堵死了丁一离开的路线。

    杀人,丁一并不觉得有什么困难;

    要杀掉这七八人,他也不认为是什么难题。

    但正面对抗杀掉这七八人,他没有把握。

    这些人不简单,他们体型并不好看,肩膀宽而内耸,腰部也绝对不是几百年后健美运动那种倒三角,而是极为粗壮的肌肉,并且他们的脚,似乎并没有踏实在地上,但又站得很稳,可以看得出,壮实而不笨拙,对重心的掌握和变换已到极高明的地步。

    就是一对二,丁一也没有胜算,别提一对八。

    突然之间丁一也想通了一件事,为什么巴达玛这样身份的人,会在这小部落里停留,而给予马匪攻击的机会。因为这部落里有这萨满跟这些高手的存在,所以巴达玛觉得能护卫自己的安全,才会停驻下来。大约出了什么事,这萨满带着这些高手暂时离开了,马匪捉住了机会。

    没有一个部落,可以无所凭仗,而在草原这种基本就完全是丛林法则的所在,生存壮大到二三千人的规模。

    丁一立即放弃了把手移到刀柄上的想法,摇头笑了笑,干脆在蒙古包外面的地上坐了下来,拍了拍身边的草地,对那女萨满说:“看来你全忘记了,你坐下,我跟你说。”他对那些高手招了招手道,“你们也过来,有些事你们也应该知道。”

    女萨满冷冷地看着丁一,却听丁一平淡地说道:“你在上面的时候,并不叫巫都干,而是叫瓦尔基利娅,身披闪亮盔甲,骑着骏马在天空中飞行,为上天收集阵亡勇士的英灵,准备在诸神的黄昏,对抗妖魔……”被丁一篡改得面目全非的北欧神话,开始荼毒女萨满和她的跟随者。

    在日上中天的时候,那些跟随者依然保持着警戒,依旧堵死了丁一任何一个可以逃逸的方向,但却也有人禁不住问丁一:“我们呢?我们死了以后,会不会也进入英灵宫殿?”

    “我不知道,你们不是从上面下来的,英灵殿只有最英勇战死的战士,才能进入。”

    “不要相信他!”女萨满终于开口了,而让丁一吓了一跳的,是她用的居然是大明官话,“你是不是觉得我们都是野蛮人,很好骗?我承认你的故事要比我听过,所有话本都精采,精采到我都愿意相信了。”这比她甩开外衣拔出那个黝黑斧头更加震撼,事实上萨满绝对不是一个部落里的舞蹈家,也不只是一个臆病患者或类似心理医生、草药医生的角色。

    萨满自称是天与人之间的媒介,是天的使者,向天报告人的行为动作和祈求愿望,向人传达天的旨意,这样的萨满,是为通天萨满。他们要指引部落发展的方向,要根据突发事件做出应对措施,并且他们不比算命先生,可以说出“父在母先死”之类怎么也兜得圆的话。一旦萨满出错,往往部落就会受到很大的损失,来上几回,也就没机会出错了——部落都被灭了,首领和萨满几乎是无幸免的可能的,牧民成了征服者部落的奴隶,哪还有机会再让他出错?

第十四章 洗剑血成川(三)

    所以,今天请丁一,而不是巫都干去寻丁一说话,不是她要彰显自己在部落里的权威,而是她已做好了一切的准备,就在今天,就要把丁一干掉。一个明国人,怎么可能成为草原上的部落的首领?哪怕他救了也先的妹妹也不行!巫都干决不容许这样的事情发生,她会和她的先辈一样,守卫着自己的部落,不让它被外人吞并,也不让它成为明国人的奴隶!

    她打听好了丁一的本事和擅长的东西,不给丁一马战的机会,也不给丁一有机会使用弩弓的机会,一击必杀的局,哪里会因为丁一的忽悠就能解得开?而在她见到丁一的时候,她更坚定了自己的信心,她认为丁一是一个已经死去的人,行走在生人之间的死者。

    丁一拍打着屁股站了起来,对她笑着说道:“你果然很聪明,便如在天上的时候一般。当时你说自己可能会忘记一切,我还以为是个笑话,现在看来,你是对的。好了,把你帽子上的鹿角给我吧,我会让你相信的。”

    巫都干瞪着丁一许久,点头道:“好,但你若无法让我相信,我会把你五马分尸!”如果单是她自己这么说,也许只是一个可付之一笑的威胁,可算上旁边那七八个高手,这就绝对不是一个玩笑了。

    她想看看丁一玩出什么花样来,上刀山、下火海之类的东西,那是萨满的拿手好戏。

    巫都干不是坐在井底的青蛙,正如丁一能说出纯正的蒙古口音,是因为他不单有个蒙古族的好兄弟,而且每年假期都会去那兄弟位于蒙古的家中住上一段时间;从这女萨满她能说出一口纯正流利的大明官话,就知道她对大明的情况必定是有很深了解的,她游历过明国河山。也见识过许多把戏。

    她有足够的信心,揭穿丁一。

    当然,丁一也可以在将来她举行仪式时揭穿她,但她不会给丁一这个机会,绝对会在此之前,就是今天,干掉他。

    她只是象看着一只老鼠,死到临头的在挣扎。

    但丁一真心不怕,就是有点心痛罢了。

    等那女萨满把鹿角拿了出来,丁一提出一个更过份的要求。他需要尿液,女萨满的尿液。

    但是一般女人都害羞、愤怒的这个要求,听在女萨满耳里,却根本没有什么反应,很干脆地答道:“好。”其实这压根就没有必要。除了比起清水来,可以更好掩遮丁一要加入的一些东西。但其实用马奶也一样可以。魔术总是需要障眼法,总要转移注意力。

    很快她就给予了丁一他要求的物品。

    丁一取了尿液和鹿角,重新走进了巫都干那让他作呕的蒙古包里,施法。

    当帐篷的毡帘放下,丁一快速从背包里取出一个小铁盒,打开之后里面是用丝绸垫得紧紧的小瓷瓶。拔开瓶塞丁一将里面的东西倒进土碗的尿液之中,然后把瓷瓶和铁盒重新塞入背包。

    那碗中液体里的一小团白色的结晶,这就是丁一的信心。

    在后世也许只有几块钱的这玩意,丁一得到它的代价。是一个工匠的一条命。

    在京师的时候,丁一尝试提炼出来各种化学物的可能性,以便日后可以弄出蜑地引信之类的东西。那些工匠在弩弓成功得到赏赐之后,干劲十足,纷纷去试验丁一提出的方法。这团白色结晶就是这样,按照丁一提供的两种方法试验出来的:煮尿,没有成功;天然硅石碾成粉,加上猪骨烧成的灰,再加上炭粉,装在瓷管里加热,将得到气体导入到另一个装了水的瓷碗里,就生成了白磷。【注】

    但是代替橡胶的软木,密封并不可能达到橡胶的效果。

    于是最后那个工匠提炼了几次之后,尽管他得到了几团白磷,也得到了赏赐,但他永远也无法亲自领取赏赐了,因为从不严密的塞口处逸出的少量气体里面,一氧化碳中毒很快就杀死了他。

    丁一带着这个是为了遇到可以纵火时,那怕风大雨急,把白磷往粮草里一塞就可以走了,只要表面水分一干,它就会自燃!但现在他不得不用其中一份,来装神弄鬼,因为单纯的杀戮,并不能真的让这个部落的牧民们,死心塌地跟随丁一。

    他要的是一个部落,而不是嘎达斯或是巴特尔。

    一个部落是可以成长的,可以对其他部落发动战争,吞并,扩张。

    无论是土木堡战役里的援军,还是保护英宗的行动之中,掩护的保护色,丁一都需要一个部落来做这样的事。

    他小心地用鹿角在那液体里把白磷弄成碎未,因为一旦离开水,它就会自燃。

    蒙古包外的巫都干并不忌讳她的声音会被丁一听见:“那个明人,弄死他的时候,一定要砍他的头颅,然后骑上快马向北跑上五天五夜,用木桩钉在高山之上;把他的左手,骑上马向东……”不单要把丁一分尸,而是分尸完了还要扔得远远的,看来她真的把丁一当成了妖魔。

    走出蒙古包的丁一,没有去理会那用敌意的眼光看着他的女萨满。

    她的腰腹之间系着铜镜,手中把持着那黝黑的斧头,她看着丁一的颈部,寻找着等一下揭穿丁一之后,一斧枭首最为合适的刀口;而那些追随者,虽然觉得丁一改编的北欧神话似乎煞有其事,但对于女萨满的崇拜,让他们在动手时绝对不会迟疑,他们的刀上面有发暗的痕迹,那不是覆土烧刃的铸剑工艺留下的纹路,是血,是死在他们刀下那不知多少的人,留下来洗不净的血。

    随着丁一的行走,女萨满和她的追随者,极为默契地变换的自己的方位,一旦动手,绝不留情也不会留给丁一什么反抗的机会。甚至连丁一的崇拜者巴特尔之类的,女萨满也早早就使他们带着牧民去寻找水草肥美的地方。毕竟这里靠近一个上万人的大部落,并不太适合现在这个部落的发展,长久呆下去,只能成为依附或被吞并,这是一个足够的理由,也可以说是阳谋。

    她冷笑看着丁一的动作,巫都干觉得丁一是在拖延时间,以等待巴特尔那些崇拜他的人到来,可惜,他绝对不会有任何援军。他死定了。

    丁一找了一块平实无草的地方,用那根鹿角画了一个巴掌大的圆,然后再于圆里面画了一个五个角都在圆线上的五角星,仔细把线条里的泥土清理掉,把那碗液体缓缓入他用鹿角画出的沟渠里。然后用干草堆放在上面,他扔干草的动作很快。手法和站位也很隐蔽。而边上的女萨满和追随者们,一副看丁一怎么死的表情,根本就没有注意到,尿液里的白色小结晶。

    “滴一点血在干草上,然后叫出‘瓦尔基利娅’。”丁一对那围在边上的某个萨满追随者这么说道。看着巫都干冷笑着点头,他和同伴交换了一下位置。哪怕他走过来,丁一也不可能因此而得到一个逃生的制口,至于划开手指滴几点血,对于这些刺青满身的人来说。真的算不上什么事情,他倒是很快就照做了。

    她笑了起来,满是刺青的那边脸,看起来更加诡异和恐怖了,因为那位追随者按丁一的话去做了,但并没有什么效果,她便愈加肯定丁一是在拖延时间等待援军了。丁一却蛮不在乎地笑了笑对那个追随者说道:“因那不是你的真名啊。”他示意另一个女萨满的追随者也去试试,这位很兴奋,挤了好几滴血在干草上,那小小的干草堆,几乎都被染血了。当然也是依旧没有效果的。

    丁一看着太阳,默默地估算着,第四个追随者也做了同样的尝试之后,那几个人的眼光已经极度不善了:叫大家都来滴血,至少你也跟萨满作法一样,在边上高歌舞蹈啊,擂鼓啊,象个仪式一样,倒也罢了。丁一坐在边上,动也不动,这算什么事?

    “瓦尔基丽娅,你试一试,只要一滴血,然后叫出你的真名。”丁一对那女萨满如此说道。后者则是一副“让你死得口服心服”以及早点了结的可笑的事的态度,没有说一句话,上前就用小刀割破手指,挤出一点血滴了下去。

    “叫出你的真名!”丁一猛然大喝,“瓦尔基丽娅!”

    “瓦尔基丽娅!”巫都干赌气一样地照着读了一次。

    已经不需要丁一再说什么了,那堆干草一下子燃烧起来,不论是女萨满还是她的随跟者,都口瞪目呆看着这对于他们来讲,如同奇迹一般的景象,事实上,在稻草烧成灰烬以后,那个丁一画出的沟渠里,仍在冒着火,而无疑他们也发现了这一点:“土!土在烧!”

    当然在烧了,白磷还没自燃完呢。

    这也是丁一让那些追随者先上去试试的原因,拖延时间以让不多的水分渗入土里,并让阳光晒干一些白磷颗粒上的那一层水。丁一堆放稻草是很有讲究的,他留下了空隙以让阳光可以照射到沟渠里的白磷颗粒。而干草着火以后,高温加速烤干了一部分没有被阳光照射到、仍未干透的颗粒,于是在灰烬之下,那些颗粒便也开始自燃。

    这也是刚才丁一着急的原因。(未完待续。。)

    ps:  注:

    ca3(po4)2+5c=3cao+2p+5co磷酸钙+碳=氧化钙+磷+一氧化碳;

    ca3(po4)2+3sio2=3casio3+p2o5磷酸钙 +二氧化硅=硅酸钙+五氧化二磷;

    p2o5+5c=2p+co 五氧化二磷+碳=磷+一氧化碳;

    总反应为:ca3(po4)2+3sio2+5c=3casio3+p4 +5co

    磷酸钙+二氧化硅+碳=硅酸钙+白磷+一氧化碳

第十五章 洗剑血成川(四)

    女萨满和她的追随者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丁一却是心知肚明,刚才女萨满走上去时,其实有些白磷碎粒已开始自燃,点着边上干草了,所以丁一才这么急,当然,就算女萨满没有开口,事后丁一也会说因为那血已经启动了法术之类的话来兜圆,但终究不如这样圆满啊!

    不论是女萨满还是她的追随者,突然纷纷跪下,冲着那仍在自燃的白磷拜了起来。

    丁一耸了耸肩膀,这个部落他终于可捉在手心了。

    “你说的是真的?”巫都干在傍晚的时候,来到了丁一的帐篷。

    丁一没有正面回答她的话:“我负责训练战士,以便他们成为英灵之后,拥有作战的技巧;你负责让他们无畏于死亡。这就是上天给我们的任务,不论你记得不记得,你懂事开始,你成为巫都干开始,你就一直在做这样的事情,瓦尔基丽娅。”

    她点了点头,便走了。

    巫都干给丁一带来了一个头颅。

    新鲜的,还滴着血、没有闭上眼睛的头颅。

    却是原先部落的小汗的弟弟的脑袋,她说:“他有坏心肠。”

    丁一点了点头,也没有说什么。

    他忙于挑选自己的崇拜者,象巴特尔那样的人。

    至于这个小汗的弟弟,当然是有坏心肠了。如果不是丁一的出现,他不单能继承死去的哥哥的职位,还能继承他哥哥的两个老婆,而丁一当上了部落的小汗,上一任小汗的财产和女人,就成了丁一所有,这就是草原上的规则。不论丁一是否有跟那两个寡妇上床都好,她们都是属于丁一的。

    而偷拿丁一的东西,下场怎么样,这个部落里的人都知道。

    这个小汗的弟弟,怎么能不怀恨在心?只不过他被丁一的手段震撼了,不敢在明面上表露出来而已,丁一甚至不用去做任何的调查,都可确定这小汗的弟弟,必定和亲近的人有发过许多的牢骚。除非他是极善隐忍的枭雄或是无欲无求的圣人,但不论怎么看。那小汗的弟弟都不是这样的角色。

    丁一不想动他,是因为太过嗜杀并不见得就能服众,而且他也不是连环杀人狂。但是这女萨满,杀人似乎不需要理由的,因为他有坏心肠。就被干掉了……的确站在丁一的立场,干掉这个人也算去了一个隐患。但丁一对此并不高兴。

    丁一突然明白了成吉思汗为什么要杀掉通天萨满阔阔。并且改信喇嘛教了。

    今天这个巫都干可以因为“他有坏心肠”就把人杀了,明天她也可以用类似的理由,把巴特尔这类崇拜丁一的人杀掉。不受控啊,简单就跟太平天国,动不动天父上身、天兄上身一样。

    这样的人,丁一不打算跟她长久的合作。不过就目前来看,倒也不失为一个极佳的棋子。特别是她和那些追随者,毫无疑问是一个不错的战力。丁一无声地笑了起来,计划到目前为止。还算顺利。

    那么,这让这抹血色,在瓦剌的边缘地带,慢慢渗开吧。

    都音部落,或者说“丁”部落在一个月多前就再次迁徙了,不再停驻在乞儿吉思区域内,巴达玛指望的那块水草地了。丁一带着他们一路向东,准备去到接近贝加尔湖附近的位置,东部蒙古尽管同样在也先的控制之下,但和卫拉特部那些也先的核心力量还是不一样的。

    丁一做出这样的决定时,巫都干本来是不同意的,因为他们这个部落,本来就是卫拉特部的一员。试想把美国靠近墨西哥的小镇,整个搬到墨西哥去,谁愿意啊?当然性质不一样,但也是类似的意思。

    这么走的话,部落就远离了位于也儿的石河,瓦剌的驻军处;也远离处于鄂毕河的瓦剌堡垒。也就是一旦部落有事,要求援的话,基本就不可能。这本来就不是一个大部落,到了需要求援的时候,能不能求来援军且不论,要支撑到瓦剌军马来援,是不大有可能的事情。因为到了要求援时,就是危在旦夕了,而草原上这种小部落,又没什么坚城可守,固守待援是行不通的。

    而且就这么自己迁徙走了,算不算集体叛逃?别以为这年代、这草原没有fbi,就可以随便搞,这种强人政治的统治模式下,一旦惹怒了瓦剌高层,这部落灭了就灭了,还能怎么样啊?

    是丁一的话打动了巫都干:“若不是东部的阿鲁台被明军击败,脱欢乘隙于饮马河击破他的军队,获得大量的俘虏和牛马生畜的话……”丁一没有再说下去,因为巫都干是个聪明人,她很清楚丁一的潜台词:若果没有那一战之获,别说统一蒙古诸部,脱欢恐怕连瓦剌诸部都统一不了吧?

    部落要壮大,吞并,是唯一的捷径。

    她选择了沉默了。

    当丁一第二天要求她手下的两位追随者,带着一百牧民先行离开时,她依旧没有反对;于是第三天,她的另外两位追随者被丁一要求也带着一百牧民离开;第四天,丁一带着一百牧民和他们的孩子也踏上了迁徒之路。

    他们用了三天,带走三百成人和一些牛羊、他们的孩子分批次离开,是因为不想引起边上那个大部落的注意,而在原来那水草地的那些牧民里,丁一随手选了一个人作为首领,管理那一千多人的部落。

    丁一和巫都干带走的,有男有女都是青壮,巴达玛与马匪之战中,有近乎三分之一的人死在了那场袭击里,而从所周知的是,老弱总会在这总时候,死得最快。所以这三百青壮,不论男女,都跟留下来的人,没有太大的关系了。

    他们当然愿意追随丁一,谁会拒绝跟随英雄?尤其是在部落里最有勇名的嘎达斯,都激动地跟随着丁一,连女萨满都没有提出反对,并派出追随者同行的情况下,没有什么人拒绝丁一,事实上,愿意跟丁一离开的人,男女老少加起来有不下八百,只不过丁一只挑选了其中的三百人。

    这其实是极为残忍,因为留下来那千多人里,恐怕连一百青壮男子都凑不起来,要凑出一百能作战的青壮,得连女人也算上才行。虽说草原的女人也能上得了马开得了弓,远比农耕民族的女性要彪悍许多,但象满都海这种能十几年上阵厮杀而且不逊男子的人物,毕竟也是罕见的。

    这种是个体,不能说明什么问题,要这么说的话,唐代平阳昭公主还能自己招募军队,帮自己父兄打天下,葬礼加班剑、鼓吹等军人仪仗;明末秦良玉秦少保,不单封了上柱国这种基本到顶的荣誉封号,还有文官正一品的光禄大夫、武官正一官的中军都督府左都督,这能说华夏农耕民族女人打仗强过男人一百倍?

    所以正常来讲,一个部落的安全和生存,还是靠青壮男儿来维护的。

    留下那千多二千人里,真正青壮男子,大约也就三五十人,也就是说,那个部落的命运,就是被其他部落所吞并、奴役。

    丁一要的是,绝对服从于他的手下;至于留下的那些人,就是如同下岗一样被减负了。

    而巫都干被打动的,是丁一描述出来的远景,而且丁一给了一个她心理上可以欺骗自己的说法:“我们会回来的,在我们壮大以后。”见鬼去吧,丁一就不信,巫都干会不明白这完全是自己瞎扯出来的话!只是在于她愿意相信罢了。

    女萨满其实从开始出发就后悔了。她感觉自己被丁一蛊惑着,毁了整个部落,觉得……在和前两天出发的青壮男女会合之后,这种感觉就强烈了。

    所以,她在马上抽出了黑色的斧头,他就在巫都干前面,也许她应该杀掉他,然后把这三百青壮男女与孩童带回去。

    但这时前面派出的探马,就回报了一个消息:“前方有一个千人左右的部落!有木墙!”他说的木墙,其实也就是木栅栏。

    丁一从蒙古马下来,给那匹高大的白马上了鞍,紧好肚带翻身上马,指点着几个看上不太粗壮的女人,对她们说:“你、你、你还有你……看住这些小孩。”他所谓的小孩,是连马背都爬不上去的那二十来个幼童和婴孩。

    然后他拔出那把长刀,在风中吼道:“能骑马拉弓的,不论男女,缴获都算一份!敢逃跑的,不论男女小孩,立斩!出发!”丁一就这么冲出去,跟在他身后的,是百来人左右的青壮男子,还有百多二百个女人,以及三十来个十岁出头的小孩。

    就这么冲出去,向着一个千人规模的部落。

    甚至,丁一没有向巫都干要求,派出她的追随者协助作战。

    他绕着对方的部落策马狂奔了一围,用那把弩机发射了十一次,杀死了十一人。

    跟在他身后的队伍,稀稀拉拉、参差不众的箭,胡乱地发射着,如果去除嘎达斯和巴特尔干掉的敌人,其他三百多人的杀伤,巫都干看着,很明显,还不如丁一所杀死的人数。(未完待续。。)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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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启大明介绍:
同历国难、同行军伍、同为囚友、同受膻腥之苦——如此君臣谁可离间?忠勇丁一长在帝心;厄难处,英雄只手擎天,重启帝国篇章; 征平南北、纵横四海、降税除役、解生民之倒悬——千古良相万姓传诵!腹黑丁一汗青重墨。得志时,大明日月旗扬,汉人热血烧燃!重启大明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重启大明,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重启大明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