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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锤儿一扬     妖怪大城市txt下载     妖怪大城市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三百一十八章 身体

    江晓俞割下羊头的时候,还有两双眼睛正躲在后面看着。霍迪尔和玛格曼背靠着墙,透过酒馆的侧门默默观察。

    “我一早就猜到了,真要是走到山穷水尽的这一步,**肯定会站出来,就算不是为了我们,也会为了他的老爹。”霍迪尔非常小声的说着。

    “你提到老爹的时候我就明白你的心思了。”玛格曼把手上的油抹到衣服上,“不过你确实是我们之中最聪明的一个,这么多年了你一直小心翼翼的护着他,不让他心里有丝毫邪念,就是为了这一天吧……”

    “当然,一个能在关键时刻牺牲自己的人,必须是个纯粹而且纯洁的好人。”霍迪尔得意的笑了笑,“不过,杀人放火这种脏活儿,从来也都是我一个人承担。如果死后的世界真有地狱的话,我想我一定会去那里受尽折磨,所以在那天到来之前我一定要不择手段多活些日子。”

    玛格曼耸耸肩,复杂的心情难以言喻。

    “不过这次还是多亏你了。”霍迪尔拍了拍玛格曼的肩膀,“你把老爹说的那么惨,连我都差点被感动了。”

    “我只是实话实说,其实……那种孤独终老的下场还可能会更糟糕一点。”

    “好吧,为了**的牺牲,我答应替他照顾好老爹,就算到了面临绝路的时候,我也会让那个老家伙平静的离开这个世界……”霍迪尔恢复了平常冷峻的神态,这很难让人不去怀疑,此前他的慌张和失落完全都是装出来的,他接着说:“**从来都是个好孩子,老爹会感谢他,当他们在天上相遇的时候,就能坐在一起聊起今天的事了。”

    “说不定老爹会跟你去同一个地方,谁知道他腿还在的时候都干过什么好事,说不定地狱里早就给他留好了位置,铁钳子都已经烧红了。”玛格曼突然苦笑了一下,“反正,**去天上,我们都是去地狱。”

    “老爹总说他身上藏着力量,我倒要看看他的力量到底在哪儿,如果真有的话,这次说不定他也能活下来呢。”看到被割下来的羊头变成了自己的脸,瘦长的脸上又挨了几刀,皮肉翻开,霍迪尔反而感到一种快感,他咽了下口水继续说:“这个法术还是我亲手教给他的,那是五年前吧?”

    “我们是不是太卑鄙了?”玛格曼的声音已经小到快要听不见了。

    “你记住,死人没有资格谈论道德,我还有更重要的使命,我不能轻易死在这。但他不一样,我想除了老爹恐怕没人看好他。”霍迪尔接着说:“历史从来都是由胜利者书写的,而未来是活下来的人创造的。”

    ……

    看到江晓俞提着两颗头颅走远了,霍迪尔才从酒馆的侧门里走出来,他深吸一口气,鼻腔里充满了牲畜的血腥味。

    “我就知道,他一定会忘记点什么。”霍迪尔低头看着地上猪和羊的尸体,又看了看角落里被塞得满满当当的小木屋。

    想到了接下来将要发生的事情,玛格曼转过身去,假装什么都看不到。

    霍迪尔张开双臂,尽力拥抱面前的虚空,在他两手之间的黑暗里零星的亮光像星辰的碎屑一样开始闪烁,下一刻赤金色的星火逐渐聚集起来,汇成了一团暗红色的火焰,随后,这团火焰像幽灵般缓慢的飘进了小木屋里……

    火焰安静无声的融进夜色里,仿佛一个温柔的怀抱,烛火般摇曳生姿,木屋和里面的人就成了灯芯,被温暖明亮的火光轻轻的包裹起来。

    这巨大的烛火映在霍迪尔的侧脸上,他半张脸被火光照得血红,另一半却还在黑暗里,明暗之间的界线就像山脊割开晨昏。他转过身面对地上的猪和羊念诵咒语,下一刻,那就变成了他和玛格曼无头的尸体。

    “看到自己变成这样,感觉可不太好……”玛格曼撇了撇嘴。

    “从现在起,我们两个就是不存在的人了,我们的身份将随这畜生的肉一起腐烂。”霍迪尔踏在染血的大地上,仰望着天顶的巨蛇座。

    片刻之后,随着火势蔓延,酒馆里陆续跑出人来,四周也开始传来呼喊的声音,有人开始救火,有人开始逃命,而纵火者早已经躲了起来。不远处一队黑甲士兵也正朝这里走过来,他们举着王庭的旗帜,脚步声音沉重。

    “看,他们果然来了。”藏在暗处的霍迪尔对玛格曼说:“显然只有两个脑袋是很难让人相信的,在那张通缉令上,只有我们的身材勉强能算是线索。”

    事情一步步的发展都在他的预计之下,霍德尔又开始显得有些得意,他翘着嘴角对玛格曼说:“未来的一段时间里,为了安全起见……看来你需要减减肥了,而我可以考虑稍微吃胖一点。”

    ……

    “领主大人!他们的身体找到了!”卫兵队长在帐篷外面大声喊着。

    “快进来!”领主稍稍有些激动,他从蒙着兽皮的椅子上站起来,搓着手在帐篷里踱步。直到猪和羊幻化成的尸体摆在地上,就放在两颗头颅旁边,领主手里拿着画像,“看来他没有骗我,他杀了同伴表示忠诚,想换取活下去的机会。”

    “领主大人,您打算怎么处置他?”

    “他显然知道些秘密,是关于国王的。”领主抚摩着自己半长的深灰色头发,“国王从来没有这么着急去抓一个人,而且还是个看起来相当普通的人,所以说,他知道的那些秘密一定相当不得了,甚至让国王害怕。”

    “那我们要把他献给国王么?以表示我们的忠诚。”

    “当然不,忠诚的奴隶永远还是奴隶。如果他是枚棋子的话,现在也是被我握在手里。我将以旧巡礼者联盟残党的名义把他关进王城的死牢里,死牢是我的地盘,我并不着急知道那些秘密到底是什么,我也不会马上杀了他。”说着,领主抽出腰间刺剑,凌空甩出一片残影,“但愿,他能成为我在王庭里的价值,如果能在关键时刻要挟国王一下,那就太完美了。”

第三百一十九章 王城死牢

    江晓俞被关在木桩钉成的笼子里,由马车拉着又回到了王城。

    进城的时候领主骑着高大的黑马,带着军队趾高气扬的穿过吊桥,即使经过老国王雕像的时候也没有下马行礼。他也没有立刻去觐见国王,而是直接把拉着江晓俞的马车带到了王城的西北角,然后在一群亲信的簇拥下,钻进了埋在地下的属于他自己的地盘里王城死牢。

    这座死牢开凿在地下深处,入口的地方矗立着一座巨大的、看起来相当古老的死神雕像。雕像的身上燃烧着熊熊烈火,因为在王庭的传说中,生命本就是从火焰中来,又终归于火焰中去。

    雕像白色的石头光滑圣洁,而在死神的长袍下面,则是通向地下的幽深入口。下面的通道和阶梯错综复杂,据说这里存在的年代甚至要比王城本身还要久远,但这地下的死牢究竟是在什么时候又是由谁所建,却早已经没人知道了。只有无数的传说,被埋藏在坍塌的隧道后面。

    地下的大厅里,空气中凝结着挥之不去的血腥味,仿佛干涸的血早已经渗进了每一块石头的缝隙里。即便已经点满了烛火,还是让人觉得阴沉压抑。

    铁铸的王座建在三层台阶之上,漆黑丑陋,上面铺着深灰色的狼皮,此时领主正坐在上面用拳头支着脸颊,“你们一定要把他看好,不要让他跑了,更不要让他死掉。让那些没有人性的狱卒都离他远点,我可不希望他很快就疯掉,我要的是谈判的砝码,不是一滩烂肉。”

    “遵命,领主大人。”大厅的长桌边上,一个身材瘦小的人站起来回话:“我一定会好好的爱护他,像对待婴儿一样。”他躬身敬礼,挂在腰上的大串钥匙“哗啦哗啦”的响。

    “婴儿?哈哈哈……”长桌边上的另一个人大声哄笑起来,“是像上次一样,又神奇的消失在厨房里了么?”

    “总之。”领主拍了下铸铁王座的扶手,大厅里马上安静下来,“这一次我要试探出国王的底线,他让我把刺客立即处死,而我要把这个人永远的留在手里,在他嘴里含着的可是让国王也不能安心的秘密。”

    “以追查旧巡礼者残党的名义审讯他,即便是国王本人也不能阻止。所有怕死的贵族,还有借钱给王庭的商人们,都会支持您。”长桌边上一个裹着头巾的人站起来说。“那些人的眼里只看得见利益,只要能肃清魔法师叛军让他们安心赚钱,他们才不关心王座上的人到底是谁,更何况,您身上流的也是王室的血脉……”

    领主露出些不易察觉的得意,他接着说:“今天就先这样,国王安排了给我接风庆祝的晚宴,一会儿我去见他,如果对于我的安排他还是能忍着摆出一副笑脸,那就说明‘这个刺客’的价值或许要远远超过我们的想象。说不定明天,我就要跟这个‘**’好好谈谈了。我累了,你们都下去吧。”

    “是……”

    ……

    江晓俞站在王城死牢的狭小牢房里,感觉有些恍惚,不久前图书馆的那场大火仿佛还历历在目,不过幸运的是,死牢里至少还有另一个活人。

    “**是个好名字。”关在江晓俞隔壁牢房的人说,那声音相当低沉,感觉像是出于巨人之口。

    “嗯……因为我童年的偶像是大魔法师卡拉什尼科夫**夫。”江晓俞握了下牢房的铁栏杆,又赶快松开了,上面沾满了某种黏腻的东西。

    “我小时候可没有什么偶像,只是大概记得,自从我比长弓的个头儿高了以后,我就一直带着弟弟在大草原上流浪。”那个低沉的声音接着说:“一个比弓高一点的孩子,带着一个比箭高一点的孩子,在大草原上打猎。当时每一天都过得要命,可现在想起来,能闻见新鲜的青草味儿已经是天神的赐福了。”

    “听起来确实不错……”江晓俞并没有心思和狱友聊这些,他在心里盘算着,如何才能从这个鬼地方逃出去。

    “那时候我那个弟弟老是说,等他有一天也能拉开长弓就用不着我了。”那人苦笑了两声,“没想到真让他给说中了,他刚过了成年礼没多久,我就被关在这儿了。不过有时候我也会怀疑自己,我现在自己都快不能确定,脑袋里这些回忆到底是真的,还是我在这间牢房里幻想出来的……”

    “你有多久没跟别人说过话了?”

    “很久很久了,可能得有十年了吧。”声音停了片刻,然后隔壁的牢房里传出一阵脚步声,“一开始我还在墙上刻记号,每吃一顿饭就划一道,记录在这的日子。可后来记号越来越多,密密麻麻看着让人绝望,我就不再记了。要不是你问起来,我连那面墙都不敢看了。”

    “在这儿关着的只有你一个人么?”眼下这种情况让江晓俞感觉不太好,说话的声音开始有些颤抖。

    “不,在走廊最里头的那间还关着一个女孩,很久很久以前我们还聊过天。后来她突然就不再开口说话了,说不定是早就死了吧……”

    话音刚落,从走廊远处传来脚步声,身材瘦小的狱卒腰上挂着大串的钥匙,拎着一个木桶和两只铁盘子走了过来。他站的离牢房的铁栏杆远远的,把盘子放到地上,再把木桶里浓稠的食物倒进盘子里,像是混着垃圾的粥。

    最后,他一脚一个,把两只铁盘子踢到牢房栏杆外面,人勉强能够着的位置,转身就走了。

    “托你的福,今天的粥里有肉。”隔壁的人伸手穿过栏杆,抓起了盘子里的食物,“自从上次我把送饭的人拉进牢房里,他们就再也不敢走过来了。这东西看起来确实恶心了点,你今天如果真的吃不下去,我倒是不介意多吃一份,反正剩下了也是喂老鼠的。相信我,最多三天,你就能学会享受这里的晚餐了。”

    江晓俞看着脚下乌黑的盘子,胃里一阵翻滚。

第三百二十章 罪大恶极

    有些人永远读不出周围的空气,哪怕面对面坐在一起,也不会知道对方心里在想什么,他们永远听不出弦外之音,更别提从空气里读出喜悦和哀怨。

    但江晓俞似乎生来就具备这种特长,即便是隔着牢房里潮湿的墙壁,他也能察觉出旁边那个嗓音低沉的大汉,到底是背负着怎样一种扭曲和压抑的抗争。真正勇敢的人从来不会在逆境中甘愿沉沦,他们总会想着抗争,或者是为了将来某一天有可能的斗争做着默默的准备。

    只是……人抗争的目标是会变的。

    站在竞技场的中心,高举斧头脚踏对手头颅的时候,勇士在万众瞩目的舞台中央接受山呼海啸的赞美。他要抗争的是命运,是时间,是天与地,是这个世界的规则。

    但是困在笼子里的猛兽,被太长的时间反复折磨,他所要得到的,便不外乎“晚一点死去”,或者被迫把忍耐当成另一种修行。有时候这些猛兽甚至能把自己都欺骗了,他们认为自己已经不再是狮子了,只是条还剩下几颗牙的癞皮老狗。

    很遗憾,这是根本不可能的,狮子永远是狮子,区别只是骄傲的狮子,或者不择手段的狮子。

    “你不想跟我说话?”隔壁的人似乎产生了某种误解,因为江晓俞陷入沉思的时间或许有点长。

    “不、不是的。我只是……对这儿还有点不习惯。”江晓俞语气中略带着歉意。

    “慢慢儿就会习惯的。”他长叹了口气,“曾经,我差不多算是草原上最强壮的男人了,刚到这儿的时候根本吃不饱,直到我学会了用这些粥当诱饵捉老鼠。”他苦笑了两声,又继续说起来,“幸亏后来我越来越瘦,身体不再强壮,也就不用再承受那种饥饿的痛苦了……所以说,人总是能习惯任何事,只要有足够的时间,习惯挨饿,习惯寂寞,习惯黑暗,甚至是习惯当个坏人……”

    “你想过逃出去么?”江晓俞压低了声音说。

    “当然。”隔壁的人斩钉截铁,“上次我差一点就成功了,我把狱卒拉进牢房里,害他断了几根骨头,但是那家伙还是强忍着疼,又把那串牢房钥匙扔出去了,就差那么一点。我一气之下踢爆了他的脑袋,但是后来,也就再也没人敢靠近牢房的栏杆了。”

    “他们没有为此惩罚你么?”

    “只要我活着,对那个灰色头发的混蛋来说就是个筹码,这一点我很清楚。我的命还是要比那些狱卒值钱,所以他们最多也就是饿上我几天。”

    “刚才你说牢房的钥匙,是送饭来的那个小个子……腰上挂的么?”

    “是的,可他这人相当精明,他信不过其他狱卒,所以钥匙永远挂在自己腰上。这些年我用了不少办法,也没能骗他走近点过来。虽然和过去比起来我已经瘦弱的多了,但只要我能抓住他一只手,我们就能逃出去,就这么简单。”墙壁那边的人沉默了一小会儿,又继续说:“抱歉啊,你可能觉得我有点唠唠叨叨的,我在这鬼地方太长时间了,有时候好像已经分不清自己是不是在自言自语了。你看,说着说着我又开始唠叨上了,在这地方时间长了,有时候安静会特别让人害怕。”

    “没关系,就像你说的,我会习惯所有这一切,早晚会习惯的。”江晓俞也叹了口气,“不过,我还是想试试能不能从这儿出去。”

    “但愿你能成功,如果你出去了,麻烦你帮我也把牢房的门打开,至少让我出去把那几个混蛋揍一顿。”墙后面的人大声的说。

    “那个有钥匙的人下次再来,是什么时候?”

    “明天的这个时候。”

    “……”江晓俞低头看了看盘子里浓稠的粥,难以抉择。

    ……

    ……

    第二天的时候,那个身材瘦小的人依然拎着木桶穿过走廊,他还没走到牢房门口,就听见了江晓俞饿的肚子咕咕叫的声音,堪称荡气回肠。

    他隔着牢房的铁栏杆远远的跟江晓俞对视着,既不说话也不走近,只是默默的看着。能被关在这个区域的,都是被王庭认为“罪大恶极”却又暂时不能处死的人,这些人都有极大的价值,以至于需要他这个典狱长亲自巡视。但他也深知,所有这些“大恶人”,哪怕看起来真的像一只小绵羊,也绝对不能掉以轻心。当然,无论对方看起来有多么的弱小可怜,他也都不会辜负手中锈迹斑斑染着血的刑具。

    “你好……”饿了一天,江晓俞说话的声音已经相当虚弱。但瘦小的典狱长根本不搭理,他只好继续说:“能给我换点好东西吃么?人吃的那种……”

    典狱长轻轻的摇摇头,还是不说话。

    “我辛辛苦苦偷走那些宝贝,可不是为了吃这些猪食……”江晓俞说话中已经带着哭腔,“我还搭上了两个哥哥的命,现在就跟这种畜生一样的东西一起,吃这些垃圾!”失控、愤怒,他俨然就在崩溃的边缘。

    “给我换点人吃的东西吧,干面包就可以,小麦饼也行,如果你能再给我点酒,我愿意把所有的东西都给你。”江晓俞满脸祈求怜悯的表情,“都是我那个贪婪的哥哥,他说他知道国王把宝贝藏在哪了,还带我们真的找到了,国王不相信你们所有人,那是你们都没见过的珍宝!可这又有什么用!再闪耀的黄金和宝石,也不能填饱肚子……”

    “我求你了,施舍给我点吃的东西吧……”江晓俞似乎真的哭了出来,“我把东西都给你,藏东西的地图就在我身上,已经用刀子刻在我胸口了,你看……”

    江晓俞双手抓紧衣襟,仿佛一用力就要把衣服撕开,典狱长终于抵挡不住珍宝的诱惑,往前探头走了一步。

    就在这一刻,典狱长心智上的裂缝出现了,他终究没能抵抗住金钱和财富的诱惑,他犹豫了,人心上坚定的防备随之松懈。江晓俞看着他的眼睛,手藏在袖子里做出了赞美欺诈之神的手势,法术从缺口侵入。

    精神恍惚的典狱长似乎忘了自己要干什么,他迷迷糊糊的往旁边走了两步,就被一双从栏杆里伸出来的大手牢牢的抱住了,一只手卡在他的喉咙上,让他喊不出任何声音。

    “啊哈,干的漂亮!”墙那边的人相当兴奋,随后是一阵骨头断裂的声音。

    “刚才我演的怎么样?台词我想了一整个晚上。”江晓俞也相当得意于自己的演技。

    “棒极了,是我见过最好的,完美的骗子。”

    “……”

    那人终于用钥匙打开了牢房的大门,他站在江晓俞的面前说:“一直忘了自我介绍,我叫巴图鄂勒金。”

第三百二十一章 炊烟

    巴图鄂勒金毫无疑问是个来自北方草原上的巨汉,他比江晓俞高出两个头,肩膀宽阔,还有两只粗糙的大手。只是被牢狱生活折磨的有些消瘦,眼窝深陷,颧骨高耸。

    他站在牢房门口上下打量着江晓俞,“我被抓进来的那个时代,长得像你这么……身体单薄的犯人,差不多都是魔法师,你也是吧?”

    江晓俞点了点头,虽然他第一时间想起了老爹说的这个时代的人全都配不上魔法师的头衔,顶多只能算是魔术师,但现在显然不是讨论这些细节的时候。“我见过莫日根了,他提起过你的名字,那是你弟弟吧?”

    “嗯……他现在怎么样?”鄂勒金似乎是想回避这个话题。

    “他应该算是过得不错吧,他跟着夜王,住在永夜城里。不过你可能没听说过那地方,据说那是你被抓进来之后,他们全都逃到东边去才在一片荒原上建起来的城市。”江晓俞迈步走出牢房,左右打量着两边的走廊。“他说你力大无穷,只是……一直没有你的消息。”

    “刚被关进来的那几年,我一直盼着他来,救我出去或者……让我听听成群的马蹄声也好,不过后来我就把他忘了。我只记得小时候的他,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他长大后的脸。”鄂勒金盯着走廊的尽头,接着说:“行了,这些事情等我们出去以后再说,我已经迫不及待要出去闻一闻青草的味道了。”

    “我们用不用把别人也放出来,如果这里还有别人的话?例如你提到过的那个女孩?”江晓俞问他。

    “我可不想节外生枝,能逃出去的机会太难得,再说她可能早就死在这牢里了。”鄂勒金大手一挥,“跟在我后面,无论发生什么都跟着我,我能带你出去,走!”

    骨瘦如柴的巨汉奔跑起来,就像一头年迈的雄狮驰骋在草原上。

    惊慌失措的狱卒们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就被一拳放倒。鄂勒金又夺下两支长矛,左右双持,挥舞起来犹如天神下凡。死牢里血流成河,狱卒们纷纷哭嚎逃命。

    江晓俞跟在后面,一开始还觉得越狱该是惊心动魄的刺激,甚至有些紧张害怕。可到后来就麻木了,甚至觉得鄂勒金过于残暴,反而同情起这些王庭的人。

    鄂勒金像一阵旋风,席卷收割着这些很难说算不算可怜的生命。在夜色的掩护下,他左右辗转腾挪,缓慢却灵活的避开了零星射来的弓箭。

    等到王城里驻守的大部队得到消息赶来支援,两个人早已经跑到王城外面去了。

    ……

    ……

    巴图鄂勒金在一块长满了苔藓的大石头上疲惫的躺了下去,对于已经很多年没有这么剧烈战斗过的他来说,全身的骨头几乎都快要散架了,他再也撑不下去了。

    两个人从深夜开始穿过了整片紫叶松的林地,又在寒冷的早上跋涉穿过溪流,翻越了接连不断的山丘。此时这块被午后阳光温暖了的大石头就变得特别美好,躺在上面格外的舒服。鄂勒金静静的躺着,他抬头看着久未谋面的蓝天和白云,微风拂过脸颊,他揉了揉眼睛。

    阳光的暖意渐渐沁入身体,鄂勒金深深的呼吸着树林里的气味,终于觉得自己回家了。他坐起来环视四周,深情的注视着这些熟悉而又陌生的景物,他面前的这个山坡是山谷蜿蜒的一部分,整座山谷似乎已经从严寒中走了出来,到处都是新生的嫩芽,松针翠绿,不落叶的蓝枫树向阳的一面已经变成了褐色,背阴的一面依然是湖水般的深蓝。

    远方的山脊在阳光下仿佛镶上了一道金边,几乎和西边粉色的云彩融为一体。而这所有的美好湛蓝的天空、湖蓝色的树林、粉紫色的云、都倒影在清澈的湖面上。还有远处,半山腰的树林中缓缓飘出的几缕炊烟,这些都带给鄂勒金一种活着的真实感。

    炊烟混合着青草味的芬芳,慢慢充满了整个山谷,鄂勒金终于觉得自己缓过来了。他捡起一段树枝,又从怀里掏出一把抢来的匕首,开始雕刻起来。雕刻的动作就像一种仪式,缓慢而坚定,随着每一刀下去,木屑纷飞。当刀锋触及树枝的时候,那些被鄂勒金刻意忘掉的过去也一个一个的都回来了。

    太阳即将退到山脊后面,巴图鄂勒金的双手也跟着停了下来,“这个给你的。”他把手里的木雕递给江晓俞,那一段枯枝已经变成了年轻魔法师的半身像。

    “谢谢。”江晓俞看着雕像上自己的脸。

    “该我谢谢你,要不是你来了,我早晚要在下面那鬼地方喂了老鼠。”鄂勒金把匕首的刃在大石头上蹭了蹭,“一会儿我去搞点吃的,我们生火烤肉,吃点人该吃的东西。我已经太多年没尝过家乡麦酒的滋味了,都快忘了那是什么感觉了,应该是热的,对不对?”

    “又热又辣。”江晓俞点点头,“上好的麦酒,喝下去就像一团火,从喉咙流到肚子里,会让你浑身发烫。”

    “听起来真不错。”鄂勒金笑了,“今晚我们就在这休息,明天一早我就要回家去了,说不定未婚妻还在等着我。”

    “祝你幸福。”

    鄂勒金摆了摆手,“出来的时候我跟她说,等我砍了国王的脑袋,就带着赏金回去跟她结婚,看来……这种话果然不能随便说。”

    “如果你回去发现,她没等你呢?”

    “那有个人就该惨了,他的儿子会得到一个新父亲,我说到做到。”鄂勒金锤了两下自己的胸口,又朝江晓俞眨了眨眼。

    “好吧,幸亏我不会是你的敌人。”

    “当然,我们会是永远的朋友。”鄂勒金轻拍江晓俞的肩膀,“希望下次再见面的时候,你已经是个厉害的大魔法师了,我也将重新变得强壮起来,我会给你介绍我的妻子,还有我自己的儿子。”

    “但愿如此。”

    “对了,明早我们分开以后,我建议你去埋骨地,找一个叫末日终途的酒馆。那地方挤满了像你这样,似乎已经无路可退的人。不过你一定要小心,虽然我不知道那意味着什么,但灰色头发那个混蛋不止一次说过,他说末日审判就要开始了。”

第三百二十二章 末日终途

    “末日即是终点。”

    在通向埋骨地的路上立着这么一块破旧的牌子,这里正如字面上的意思,是城市废墟里的一片早就已经没有人来吊唁的墓地。

    从很久很久以前,“末日终途”便是旅客休息的中转站有些人从西边的海岛上来,带着闪亮的珍珠、贝壳和珊瑚。有些人从南方的密林中来,马车后面的笼子里藏着怪异的野兽。偶尔也有人长途跋涉穿过东边的荒凉平原,带来死者国度恐怖的传言。在这片大陆上,似乎每一个浪迹天涯的人都知道“末日终途”是生命旅程的终点,这里绝对不是什么避风港,你能在这里找到的,只会是把人卷进海底的最后一股巨浪。

    同时这里也是消息的集散地,江晓俞无论如何不敢再回如蜜城,想打听老爹、霍迪尔和玛格曼的消息,似乎也只能来这里碰碰运气了。

    最近一阵子,“末日终途”的生意十分火爆,酒馆二楼的几间客房早已经住满了人,江晓俞只能趴在角落的桌子上打盹。幸亏这里的酒保不会把任何一个看起来落魄至极的客人给赶出去,但江晓俞也必须接受和任何人坐在同一张桌子上,无论对方是搔首弄姿的男人,还是看起来面露凶光脑筋不太正常的野蛮人。

    同时他也注意到,在这里总有些人的眼神充满猜疑和计算,也总有人会偷偷尾随醉酒的人离去,更是没有一刻听不到骰子掉进碗里的声音。

    他感到有些失望,这不是他想象中暂时落败的勇士重整旗鼓的地方,无论在什么时候,他也都没有感受过这种彻底绝望的压力,似乎每个人都成了只剩下最后一枚筹码的赌徒,冷静下来想想,其实自己也已经是了。

    有人碰了碰他的手肘,让江晓俞从冰冷的绝望里暂时逃脱,秃头的男人长着鹰钩鼻,看起来就是面色不善的样子,他凑近了小声的说:“这位朋友,你从哪儿来?”

    “王城。”江晓俞不想多说,但也不习惯骗人。

    “看你这幅单薄的身子,如果不是被通缉的魔法师,那就是个落魄的贵族。”

    江晓俞耸耸肩,他实在不想回答这个问题。

    “我不和魔法师做生意,但如果你是个混不下去的贵族,我这儿倒是有个东西很适合你。”秃头的男人从怀里掏出一个鸡蛋大小的瓶子,掀开盖子里面装着灰色的粉末,“你只要把这东西撒进酒里,给你的哥哥、继母的儿子、随便哪个领主甚至是嫌他命太长的父亲喝下去,你就能得到本该属于自己的爵位和封地,你不会因此成为谋杀者,只会不幸的收获一个需要你照顾的病人。当然,你也可以靠它成为某个有钱人的女婿,只需要一点儿小小的计划……”

    “谢谢好意,我不需要。”对方的话让江晓俞感到恶心。

    “等你需要的时候,可以随时来找我,只要我还活着。”秃头的男人又加了一句,“别妄想再当个好人,善良是种奢侈品,到了这儿的人不配拥有。”

    这句话让江晓俞感觉十分不安,酒馆里的光亮、嘈杂声、热气还有烹煮动物内脏的臭味像股浪潮把他团团包围。幸亏这时候有人从外面推开了大门,一阵冷风直冲进来,让每个人都猛然间清醒了些。

    走进来的人穿着宽大的红色斗篷,整张脸都隐藏在兜帽里,通常只有性格张扬的魔法师才会穿成这样。这也等于是在公开表示我这份赏金你们休想拿到。

    一种模糊的直觉,江晓俞觉得这个人可以成为朋友。

    穿长袍的人迅速扫视了一遍人群,酒馆里几乎每把椅子都有人坐,每张桌子也都被占满了,找不到位子的人们靠墙站着低声交谈。人群也用阴沉、好奇和怀疑的眼神看着这位“红衣法师”。

    他挤过吧台前的一长串人潮,来到角落里江晓俞坐的这张桌子旁边,盯着那个秃头鹰钩鼻的男人,然后从斗篷里伸出手,十分不屑的指了指酒馆大门,“带着你卑鄙的毒药滚出去。”

    然后他坐下向江晓俞点头致意,“我叫佛罗多,感觉我们是同类。”

    “你好……”

    “年轻人不需要焦虑,因为你有的是时间,足够用来扭转一切,不像我这个年纪。”弗罗多掀开兜帽,露出满头银发,“很多事情都已经来不及了。”

    “但看起来,力量还没有消退……”江晓俞说的十分小心,这不完全是恭维,因为面前的人眼神矍铄,还闪耀着炽热的光芒。

    “力量……”弗罗多微笑着说:“我算是曾经拥有过吧,那时候我甚至觉得自己能够改变世界。可力量总是会随着岁月一起流逝,就算有这个也不行。”说着,他从怀里掏出一支像小臂那么长的权杖,通体是圣洁的金色,顶端有一颗红色的宝石散发着氤氲如雾气的光。江晓俞从来没见过这种东西,在记忆中老爹讲过的那些故事里,古代的大魔法师往往都拥有这种可以让魔法增幅变强的法杖。

    江晓俞挑了挑眉毛,“你看起来不像是需要来这儿的人。”

    “哈哈哈。”弗罗多爽朗的大笑,“我是来找帮手的。我的力量维持不了太久了,在那之前,我想去一趟王城,亲手打烂国王的狗头,为所有真正的巡礼者报仇,当然也有一些个人的恩怨。我需要有人跟我一起去,至少……让我在召唤陨石的时候不会被人打扰。”

    再次听到“王城”,江晓俞觉得这简直是自己的宿命,似乎总是要一趟趟往返其间,一开始是自投罗网,后来就成了逃不开的诅咒。他甚至觉得这种命运的轮回有些可笑,但再一想,自己似乎已经没有了选择命运的资格,而且如果真的能把国王干掉,那老爹、霍迪尔和玛格曼,甚至还有巴图鄂勒金,也都能过上几天安稳日子吧……

    他刚想要表示出加入的意愿,在酒馆的另一头有个人站了起来,炉火的光芒映照在他带翼的巨龙头盔上闪闪发光。

    “我愿意与伟大的法师同行。”声音从头盔里传出来。

第三百二十三章 骑士山岚

    站起来的男人穿着全套的板层甲,从关节的缝隙里还能看见里面的内衬锁子甲。带翼的龙头盔几乎包裹住了他整张脸,只在眼睛的位置开了一道细长的口子,嘴的地方也有几个小洞而已。他身材中上,肩膀宽阔,在盔甲的衬托下显得英武非凡,在他盔甲的胸口上还铭刻着蔷薇与长枪的徽章,显然是个骑士。

    酒馆里的许多人都转身盯着他,但大部分人的眼神里都充满了遗憾和轻蔑,仿佛与王庭作对就等于是愚蠢的代名词。

    “王庭的魔法审判就是个骗局!”这个骑士拍着胸前的盔甲,声音从头盔里面传出来时略带着回音,“国王说魔法师会蛊惑人心,还会在夜里偷偷吸食人的骨髓,但这完全是一派胡言。这些年国王他抓走了那么多所谓的邪恶法师,可最后呢?那些人又都到哪儿去了?他们就像凭空消失了一样!恐怕都被国王献祭给什么邪恶的仪式了吧!”

    “说的对!我要敬这两位一杯!”旁边的人大声喊着:“凯瑟琳,来两大杯麦酒,帮我送给两个要去王庭的勇士!”

    “来喽。”凯瑟琳的声音令人愉悦,随后一个身材高挑的红发女性从吧台后面走出来,手上捧着放满酒杯的托盘。

    红发凯瑟琳的出现激活了酒馆里的气氛,无论是钟情于有关王庭的话题,还是为了在美女面前卖弄学识,喝到微醺的人们都打开了话匣子。

    “我听人说,现在的国王是把灵魂出卖给了魔鬼,老国王还活着的时候,他是几个王子里边最没出息的一个,无论剑术还是文法,都不如他几个哥哥。但诡异的是,老国王刚一死,他那几个哥哥陆续的也都死于非命了,除了看门狗希罗达……”一个满脸通红的人借着酒意大声的说。

    “看门狗希罗达?是掌管王城死牢的那个人么?”有人问到。

    “就是他,听说他是老国王的私生子,是现在国王同父异母的哥哥。国王不想赶尽杀绝,所以给自己留下了这半个亲人。”一位老者也忍不住说到,“当然,还有种说法是死牢里的秘密太多了,有些人不该死,有些人甚至不该被生下来,这些黑暗的秘密就连国王都头疼,所以他确实需要有一条看门狗。”

    “其实……希罗达已经死了。”又一个人忍不住说话,他肩膀上站着一只乌鸦,手指上戴满了宝石的戒指。

    “什么!”酒馆里一阵喧哗。

    “希罗达那条狗已经被吊死了,就在几天以前,听说罪名是谋反。好在他本来就没有什么名正言顺的亲人,所以也就只有那群狱卒给他陪葬。”

    “希罗达执掌的骑兵队就没有反抗么?现在的王城恐怕已经乱了吧?”

    “公开他谋反的前一天晚上,骑兵队的几个头目就都被人干掉了。这些人,与其说他们是效忠王庭效忠自己的主子,不如说他们是屈服于力量,所以第二天一个个都老老实实的,眼看着希罗达上了绞刑架。”

    “……”

    人们的兴趣马上被宫廷争斗的内幕所吸引,仿佛一瞬间就把两位“勇士”忘到了脑后。

    骑士穿过人群,朝“同伴”走过来。包裹全身的铠甲铿锵作响,一个没有来历的骑士,身上略显华丽的古旧铠甲也跟这个破败的时代格格不入,尤其那顶带翼的龙头盔看起来更像是上一个时代的古物。酒馆里大部分的人都无法对他表示出太多友善,仿佛这个人是从坟墓里爬出来的,铠甲下面还带着上一个时代的瘟疫。

    不过这样全副武装的盔甲和腰间的长剑,也意味着足够强大的剑术技巧和力量,才能捍卫起这样的自豪。所以和骑士头盔上那道狭缝里黑洞般的“眼神”交汇之后,没有人敢多说一句不敬的话。

    “为所爱之人献上勇气与信仰。”骑士说完坐到了江晓俞旁边,“我叫山岚,是一个已经忘记了由谁册封又该效忠于谁的骑士。”

    “他们都叫我**。”

    “弗罗多。”红衣法师点头致意,“蔷薇骑士团的徽记,如果我没认错的话,阁下应该来自一个历史悠久的家族。而且……您显然继承了祖父健美的身材。”

    “很遗憾,我的整个家族都被王庭送上了绞刑架。”山岚耸耸肩,“还是被我害的。”

    随后山岚借着麦酒的气味,讲了一个还算浪漫的爱情故事那时候他还年轻,有个喜欢的女孩住在城堡外面的镇子上,按说以家族的权势,本可以直接把这个女孩抱上马背,抢到城堡里就可以了。但他想品尝爱情的纯净滋味,想和心爱的人矜持着慢慢接近,在后山的夜色下牵手听晚风,仅此而已。

    可谁也没料到的是,两个人频繁的在夜晚约会,没过多久,镇子上就开始有了流言。有人说那女孩是女巫,用邪术魅惑了城堡里的贵族,也有人说她被野外感染瘟疫的蝙蝠吸了血,早晚会变成不死人。

    流言越传越广,以至于王庭传下命令,要求把女孩抓起来送到王城,由巡礼者的学士们来判定,她到底是女巫还是瘟疫的感染者。

    但此时的山岚眼里只有爱情,家族荣誉甚至王权都已经彻底忘了,他杀了王庭派来的人,想要跟女孩私奔。但这样冲动的做法,反而更会让人认为是女巫用邪术魅惑了城堡里的贵族。于是王庭派出大军,家族的城堡被夷为平地,全家人都被送上了绞刑架,城堡外的镇子也由此成为一片废墟。

    “真是个悲伤的故事。”弗罗多放下酒杯,看着山岚说:“不过无论如何,至少我们现在有了共同的目标。我的力量即将消退,我不想在懊悔中度过生命里最后的几个年头,所以我想再燃烧一下,即便是死了,也要让这把老骨头倒在照亮希望的篝火里。”

    江晓俞点了点头,他愿意接受宿命回到王城里去,更何况眼下也已经无路可走了。

    “无家可归的人只能继续前进。”骑士拍了拍腰上的长剑。

    “我们都有回不去的家。”弗罗多喝干了杯子里的麦酒,低头戴上了宽大的兜帽。

第三百二十四章 十五

    “我想我们可以走了。”弗罗多举起他金色的权杖,“赫尔墨斯的金杖会为我指引方向,给旅行者以祝福。”他又低头看了看骑士的腰间,“阁下的剑看起来似乎也有不凡的来历,显然是家族世代流传下来的荣耀之物。”

    闻言,山岚“唰”的一下把长剑从腰间抽了出来,剑柄上宝石光璀璨,剑刃完美无瑕。他双手持剑举在胸前,“据说在这剑里面封印了一个强大铁匠的灵魂,他认识这把剑的每一个主人,所以……在主人倒下之前,这把剑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损坏的。”

    弗罗多在兜帽里轻轻点头,又转过来看着江晓俞,“你呢?”

    “我?”江晓俞知道,这应该是资深冒险者在炫耀自己强大的装备,他只好从怀里掏出一个干瘪的钱袋,“我的全部身家都在这儿呢。”说完他又摇了摇,钱袋里发出了冷冷清清的声音。

    弗罗多轻轻皱了皱眉头,“好吧,至少我们已经有了一位强大的骑士,只要有一个好的领袖,说不定在我们走到王城之前,就能聚拢起一支大军了。”

    “呃……虽然我也想马上就把那座王城夷为平地。”江晓俞看着他说:“但我还是劝你冷静一点,我在永夜城见过那些骑着巨大蜥蜴的黑甲骑士,我想……还是应该避免硬碰硬,而且我们是不是需要一个具体点儿的计划?”

    “哈哈哈,放心吧,我的陨石可比他们的盔甲硬多了。趁着命还在,我们总要出去争取。”弗罗多接着说,“人生哪有那么多计划,我们现在真正需要的,就是给你找一把趁手的武器。”

    三个人说走就走,这时候蜷缩在酒馆角落里的老者恰到好处的端起了怀里的竖琴,他苍老的手指划过十七根琴弦银弦如潮,唱出流水般的歌声。这是年迈的吟游诗人为勇者奏响送别的乐章,只是这轻柔沉静的音色与温和婉约的音调几乎都被一片喧哗与吵闹埋没了。

    借着酒劲儿,在这种微醺感觉的怂恿下,他们推开酒馆大门迎着寒风,眼看着就要走进另一段冒险的旅程里。

    不过这个时候也确实是上路的好时机,天色正开始由黑变灰,即将到了破晓的时分。山峰高耸、针叶翠绿、小河蜿蜒,下一刻,远影变成森山,苍穹也幻化成铅云朵朵的深蓝。

    山岚迎着日出的方向,开始大声朗诵起他的诗:

    今日,破晓时分,

    在山野泛白之际,

    我出发去看你。

    我将穿过森林,越过山峦,跨过河流,

    前行时,眼里只留思念。

    我孤独无闻,步履匆匆,

    在远离你的世界,我不闻不见。

    只身一人,白昼也如同黑夜,

    落日也没有了金色的辉煌,

    我收起风帆,来到你的墓前,

    放一株白色风铃草,和盛开的石斛兰。

    ……

    正是深情款款的时候,江晓俞甚至还没来得及回味诗歌里的意境,就看山岚猛的一回身,从腋下的皮带上抽出一把匕首,反手抛了出去。

    飞刃破空如一点寒光,嗖的一声之后匕首插进泥土地里,几乎紧贴着后面那人的脚尖那人身材十分矮小,头顶勉强跟山岚腰间的铠甲束带一样高,要不是嘴唇和下巴上都留着小胡子,肯定会被人误以为是个孩子。

    这个人战战兢兢的举起两只手,哆哆嗦嗦的说:“别、别杀我……我可不是坏人……”

    “那你为什么要偷偷跟着我们?”山岚抽出长剑指着他,同时上下打量着,“你有什么企图?你到底替谁卖命?说!”

    “我没替别人卖命,因为、因为没有人会收留我这种小个子,我从来只有被人欺负的份儿,我想你们应该也看出来了……”他用手比了一下自己的身高,说话的时候五官都挤在一起,表情十分迫。

    这么一说倒把山岚逗笑了,于是他长剑入鞘,蹲下去直视对方双眼:“你是谁?”

    “我叫十五,因为我是家族这一代里第十五个孩子,但我生下来就比哥哥们矮小,后来也比每个弟弟都矮小,族长甚至懒得给我起一个正式的名字,就这样,我就叫十五了。”他撇着嘴,摊开双手。

    “那你跟着我们到底是要干嘛?”

    “家里的亲戚都瞧不起我,我就逃出来了,但外面的人也都欺负我,我受够了。我想跟着你们长长见识,也想去王城看看。我会钓鱼,我也会烤土豆,旅途漫漫,你们不会嫌弃多一个忠诚的随从吧?各位勇敢的冒险者。”

    山岚回头看了看弗罗多和江晓俞,大家似乎都不反对多个人跟着。

    “好吧。”山岚轻轻拍了下他的肩膀,“你可以跟着我们,但我事先提醒你,如果发生什么危险我可不一定能顾得上你,生死攸关的时候你得自己想办法。”

    “没问题,说到逃命,我还是很有经验的。我想你们应该已经看出来了,如果不擅长逃命,我在这荒野里根本挺不到今天。”

    “那就走吧。”山岚说着,连鞘取下了腰间的长剑,抬手扔给了十五,“随从就得有随从的样子,先替我拿着剑。”

    ……

    一行四人从黎明走到午后,翻过山丘之后又钻进了山谷,最终走到了山谷里的一个十字路口。两条山谷在这里纵横交叉,就像是大地裂开了一个十字形的口子。除了来时的路,另外三条路分别通向北方、东方和南方。

    弗罗多掀起兜帽,指着北方说:“在大陆的最北方,比草原上那些野蛮的猎人更往北的地方,是巨龙的领地。它们在永冻冰盖下面建立了自己的国家,它们不屑与人类来往,人类也从来不敢深入那片禁地,但是……”他回头看着江晓俞说:“巨龙都有一个改不了的毛病,它们喜欢收集闪亮的财宝,所以从创世之初到现在几乎所有的神兵利刃都被它们藏在自己的巢穴里。怎么样,有没有兴趣去搞一把?”

    江晓俞使劲摇头,“我相信你一定还有其他的主意……”

第三百二十五章 十字山谷

    一阵风穿过山谷,吹起弗罗多红色的长袍,他又转身指着向南的方向说:“往这边走,在大陆的南边,渡过怒水河就是数不清的山峰和密林,原始森林覆盖着十万座大山。而那里面藏着野蛮的妖魔,他们长着离经叛道且不被神认可的低劣样貌,虽然他们中的一部分已经学会了变成人形,但身体里还是装着一颗野兽的心。”弗罗多停了一下又接着说:“尽管如此我也不得不承认,野蛮的妖魔也有野蛮的力量,如果我们能聚起一支妖族大军,对于征伐王庭来说,这要比巨龙巢穴里的神兵利器管用的多。你们想要赌一把么?”

    江晓俞和山岚对视了一眼,他依旧把头摇得像拨浪鼓,十五更是挪了挪脚步,让自己离向南的路远一点。

    “那这边就简单多了。”弗罗多修长的手从红色袍子里伸出来,又指向了东方:“在大陆的东边有这世界上最繁华的城市,那座城市由人类和巨人共同建造了上千年。最重要的是,那座城市是建在地下的,光是在向下的螺旋通道里,就几乎聚集了整个大陆最顶尖的商人。在那里,只要有钱你什么都能买到。”

    这一次江晓俞使劲点头,“比起被巨龙一口吞掉,或是被森林里的野兽一小口一小口的吃掉,我宁愿去大城市里找找机会。”

    山岚怀抱着双臂一言不发,十五则是一脸兴奋的已经快要走到往东走的路上。

    “去东边,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江晓俞扭头就走,十五紧跟在他后面,一头扎进向东延伸的山谷里。

    ……

    “这几年,东方的环境变得好多了。”弗罗多踩着山谷里暗红色的沙砾,边走边说:“之前因为贪婪的商人总是砍掉整片森林,当然也有些占星师说是因为地轴的角度在变化,总之,这让东边不少的地方都变成了大片的沙漠。话说……你们见过沙漠么?”

    江晓俞和十五一起摇头,山岚说自己好像把过去的好多事情都忘记了。

    “环境变化的临界点是在三年前,雨水越过了悔恨岭,穿越了红石高地,并且在莫哈维沙漠下了两场倾盆大雨。”走上一段斜坡之后,弗罗多双手撑住膝盖,弓着身子大口喘气,显然这种地形对于一个年迈的魔法师来说是有些艰苦了,休息了一会儿他又接着说:“之后这种天气保持了三年,现在绿色植物正在莫哈维沙漠的边缘狂奔,以每年上百里的速度在狂暴的恢复。这种气候如果能保持十年,我们就会看到一个完全不一样的大陆,说不定会回到那个传说中的黄金年代。”

    “黄金年代?”江晓俞和十五异口同声发出疑问。

    “是的,传说中那个人人都会用魔法的年代,北方也会重回温暖。如蜜城不再终年吹着阴冷的海风,会有遍地的鲜花和真正的蜂蜜。北方大片的紫叶松林会变成让人眼花缭乱的阔叶林,春天会有石斛兰开放,夏天也会有蝉鸣,那简直是完美的时代。”弗罗多说起这些时喜悦溢于言表。

    “那北方冰盖下面的巨龙会飞出来么?”十五突然想到了故事里不和谐的部分。

    “哈哈哈……”弗罗多大笑着说:“那我就不知道了,但我希望自己能活到那天,亲眼见到巨龙喷出烈焰。不过……据说当莫哈维沙漠喝饱了雨水之后,古河流就会重启了,那些以古代河道作为标记的地图将变得炙手可热。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我知道!”十五大声喊着,“宝藏、古墓还有那些传说中的遗迹,把他们挖出来我们就能变成有钱人!”

    “说得对,但我们首先要找到地图。”弗罗多站在山坡上朝四面张望,“好了天就快黑了,我建议今晚就在这儿休息,明天一早继续出发。十五,我建议你去找些树枝,我们要燃起过夜的篝火。”

    “遵命!”十五敬了个礼,一溜烟的跑走了。

    ……

    躲在背风的石头后面,山岚挥舞起永不磨损的长剑劈开干枯的树枝,江晓俞负责点燃篝火,把野菜和干粮放在石板上烤热,也就算是第一天露营的晚餐。

    弗罗多又从口袋里取出肉干,给几个人分了。江晓俞觉得肉干的味道有些奇怪,但总比石头一样的烤小麦饼好多了,而烤野菜吃起来就像是带着汗味儿的旧衣服。

    山岚似乎对肉干很满意,他把肉干撕成条,透过头盔上的小洞送进嘴里。

    “你吃饭的时候也不摘掉头盔么?尊敬的骑士阁下。”十五问到。

    “嗯,确切的说,是已经摘不下来了。”山岚耸耸肩。

    “这是邪恶的诅咒么?还是为了防备敌人突然进攻?”十五把眼睛瞪得大大的,像是孩子在听睡前故事。

    “都不是,是因为一场大火。”山岚抬手敲了敲头顶,做工精细的板层甲护手碰到带翼的龙头盔,叮当作响,“他们想用一把火彻底把我送到另一个世界去,但……遗憾而又幸运的是,我从火里跑了出来,烧红的盔甲却和皮肉粘在了一起,再也分不开了。”

    “那你疼么?骑士先生。”

    “曾经很疼,不过现在这身盔甲已经跟我融为一体。”山岚动了动肩膀,“不过我也不确定现在是不疼了,还是我早就已经习惯了。”

    ……

    江晓俞看着山岚和十五聊天,篝火在黑暗中投下一大一小两个身影,简直像是对父子,这又让他想起了老爹。但还没来得及感慨些什么,突然一阵困意袭来,眼皮不受控制的黏在一起,恍惚过后便不省人事了。

    朦胧之间他感觉自己做了个很长的梦,后半夜的山谷十分寒冷,却无论如何醒不过来,直到阳光烤热了身下的红土地,江晓俞、山岚和十五都醒了,唯独法师弗罗多不见了。

    和弗罗多一起消失的,还有江晓俞那个干瘪的钱袋,以及山岚那把封印着铁匠之魂的祖传长剑。

第三百二十六章 夜溪镇

    三个人大眼瞪小眼,渐渐明白过来到底发生了什么。

    “我的钱袋不见了!”江晓俞隔着衣服把胸口和腰间摸了个遍。

    “我也是,而且我的剑也没有了。”

    “难道弗罗多是个骗子?!”十五大声喊着,似乎一时间还接受不了这个现实,“他偷走了我们的东西?他是个贼!”

    “看起来……应该是这样了。”山岚丢了长剑,却并不显得有多生气,“幸亏我这身铠甲脱不下来,要不然麻烦可就大了。”

    “等等,我们是不是应该回忆一下,昨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江晓俞想要回顾一下案发经过。

    “很简单,昨天我们吃的肉干有问题,味道有些不对劲,而且我们三个都吃了。”山岚接着说:“但我记得弗罗多一直在啃石头一样硬的小麦饼。”

    “对,肉干是弗罗多给我们的,这一切都是他的圈套,从一开始他就计划好了。”十五气鼓鼓的,他看着山岚说:“骑士先生,你打算回酒馆里找到他,然后再好好教训他一顿么?”

    隔着头盔看不到山岚的表情,他愣了一下然后平静的说:“当然不,首先他不会回到酒馆里等着我们回去,他肯定会先找个地方躲几天,然后等着新的旅行者去到那个酒馆里继续中他的圈套。而且……我们如果就这么回去了,也会显得很丢人吧……”

    “那我们现在怎么办?”江晓俞也没了想法。

    “继续前进,去东方寻找弗罗多提到的那座大城市。”山岚指着山谷的尽头说。

    “我们不用做个计划么?而且……你还相信他说的?万一东边还有别的圈套怎么办?”江晓俞有点不放心。

    “这世界从来不会按照你的计划运转,当命运降临的时候,你唯一能做的就是张开双臂,迎接它。”山岚望着远处,接着说:“不知道为什么,就算他拿走了我的剑,我还是觉得弗罗多说的话都是真的,北方的巨龙,南方的妖魔,还有东方的繁华城市,我很想亲眼看看它们。如果它们都不存在,那这世界也太无聊了吧。”

    ……

    ……

    月光落在江晓俞肩膀上的时候,他正站在夜溪镇残破的围墙外面,气喘吁吁的望着镇子里的几栋房子。

    小镇很小,也不是个富裕的地方,这从立在大路旁的那块路牌就能看得出来夜溪镇三个字刻在一块半腐朽的木板上,木板的背面还有尚未彻底剥落的黑色油漆,就像是从棺材上拆下来的。

    而气喘吁吁是因为他们在路上遇到了一群野狗皮肤溃烂、眼睛红得吓人。没有佩剑的骑士,没有法杖的半吊子法师,还有战斗力不足“一鹅”的十五,这样的组合面对成群的野狗也只有逃命的份儿,幸亏十五跑的够快,而且过镇外那条小溪的时候,野狗们也都停在岸边没再追过来。

    此时夜溪镇上的人们大多已经安然入睡,银色的月光透过遮天蔽日的树冠洒下来,在地上留下一片斑驳。小镇的正中间立着半座雕像,正方形的基座还在,但上面的石头雕像只剩下了腰以下的部分,从雕像细长的小腿来看,这应该是为了赞美某位女性神明而建的。

    雕像旁边是一口水井,然后十几栋房子围绕着雕像和水井,这就是夜溪镇的全部了。里面的一座二层高的木头房子这时候还亮着灯,窗口透出来橘色的光忽明忽暗。

    “我们要不要进去碰碰运气,说不定能搞到点儿吃的。”江晓俞靠着围墙小声的说。

    “我有点害怕……”十五说着,肚子发出了不争气的“咕~”的一声,“不过就像你们刚刚听到的,我确实也饿了。”十五又扭头看着山岚说:“骑士先生,你觉得呢?”

    山岚习惯性的想要去握住悬在腰上的剑柄,但那里如今只剩下一片虚无,他略有些尴尬的甩了甩手说:“现在我们身上连面包渣都不剩一粒了,身后还有一群野狗在等着,我想无论如何也得找个过夜的地方,最好能再搞把剑。”

    “那我们过去看看?”江晓俞指了指发出亮光的房子。

    “走。”山岚说完,迈开大步走在前面,穿过围墙的缺口就走到了水井旁边,他抽动鼻子闻了闻,“这是什么味儿?”

    十五往前探出身子,也使劲扇动鼻翼吸了吸气,“感觉像是井里的水臭了,这水还不如外面那条小溪干净。”

    三个人又往前走了几步,似乎镇上的人全都睡了,所以一个人影也没有看到。所幸那栋房子正敞着门,走到门口的时候,也正好看到里面有个中年男人在擦桌子。

    目光相对,房子里的中年男人先开口了:“噢,真是难得,这座镇子已经不少年没有外人来过了,快进来吧,希望镇外的那群野狗没吓到你们。”

    屋子里摆着几张桌子,还有个简陋的吧台,墙角的木制楼梯通着二楼,但此时的二楼一片漆黑,显然没有人在上面。江晓俞谨慎的找了把椅子坐下,有些不好意思的说:“我们在路上出了些意外,身上值钱的东西都被洗劫一空,而且刚刚确实被那群野狗吓到了。”

    “哈哈哈。”中年男人笑容还算和蔼,“正如你们所见,这里曾经是个旅店,那时候大陆上到处都是旅行者和冒险者,来这儿的人都叫我‘小管家’。”他挑了挑眉毛,接着说:“是的,那时候我父亲还在,我也还年轻,确实配得上小管家这个名字。不过现在,你们可以叫我帕克。”

    “我想你们一定是饿了吧?”帕克接着说:“三份夜溪镇的特色南瓜饼怎么样,这顿算我请你们的。”

    “两份谢谢。”山岚指着江晓俞和十五说:“填饱年轻人的肚子就可以了,我还不饿。而且刚刚发生了一些事,看起来我们还是不要一起吃饭的好。”

    “没问题。”帕克站起身朝厨房的方向拍了两下手掌,大声的说:“上两份南瓜饼,我们的骑士朋友还不饿。”

第三百二十七章 野狗的首领

    等了大约二十分钟,表情木讷的伙计端上来两个大圆盘子,里边的南瓜饼正冒着热气。

    十五咽了下口水,直到山岚轻轻点了下头,他才抓起一块南瓜饼,狠狠咬了一大口。南瓜带着一丝香甜,里面还掺了软糯的面粉和磨碎的肉豆蔻,甚至还加了一勺炼乳。温热的南瓜馅料含在嘴里,充满了幸福和安心的感觉,十五被美食感动的差点当场哭出声来。

    他大口吸着气,为了让嘴里的食物能凉的快一点,同时咕哝着说:“帕克先生谢谢你,真没想到刚刚还被野狗追的差点连命都没了,现在居然能吃到这么好吃的东西,说实话,自从离开家,我有很久没尝过有甜味儿的东西了……”十五终于把这口南瓜饼咽下去,又接着说:“帕克先生,为什么那些野狗会停在小溪对岸?水明明不深的。”

    “因为那条小溪里的水有毒。”帕克探过头小声的说:“野狗们对威胁非常敏感,所以它们从来不会碰那条小溪。”

    “有毒?!”十五被吓了一大跳,“帕克先生,我刚才是从溪水里跑过来的,我的腿会烂掉么?”

    “哈哈哈,那不会的,你只要别把那水喝下去就行了,口渴的话镇子中间有一口井。”帕克透过大门指了指外面。

    跟着他手指的方向望出去,刚好又看到了那半座雕像,江晓俞犹豫了一下,“帕克先生,那雕像……这里是出了什么状况么?”

    帕克耸耸肩,无奈的说:“曾经这儿一切都好,镇上的人赞颂着自己的神,我们在自己的土地上过着自由的生活。”他叹了口气,“后来从海边的王城来了一帮巡礼寺的僧侣,他们手上拿着经文,告诉我们要闭上眼睛为自己祈祷。等我们祈祷够了睁开眼睛,土地就都成了他们的,我们手里只剩下效忠王庭的文书。林地女神的雕像也被毁了,因为巡礼寺的僧侣说王庭只允许崇拜火焰。”

    “真遗憾……”江晓俞又望了一眼林地女神雕像修长的小腿。

    “谁说不是呢。”帕克摇了摇头,“后来很多人就离开这儿了,年轻人都出去寻找机会,土地荒废,留下的都是我们这种行将枯萎的人了。”

    “不过南瓜饼真的很好吃!”十五努力把话题拉回温馨的一边。

    “感谢你们的赞美,我会转告给厨师的。”帕克又指了指楼上,“今晚你们就住下吧,只要稍微打扫一下,这里仍然是间相当不错的旅店。”

    帕克抬起手的时候,食指上镶嵌着红色宝石的戒指闪闪发亮。

    ……

    ……

    二楼客房的床褥有些潮湿,或许是离溪流太近的缘故。

    江晓俞半夜里醒来的时候,发现山岚不在他的床上,十五轻轻打着呼噜睡得格外香甜。他没有多想,迷迷糊糊的只是觉得口渴,于是端起桌上的木碗连喝了几大口,又倒头睡下了。

    第二天睡醒的时候,还没睁眼就听到窗外一阵挥舞和劈砍的声音,他赶紧开窗探出头去才看见是山岚正在劈柴,十五在一旁帮忙,“吓死我了,我以为你们一早就跟谁打起来了。”

    “我们在帮帕克先生干活。”十五抱着劈开的木柴,仰着头大声说:“帕克先生说这样可以抵消我们昨天晚上的饭钱,如果帮忙打扫房间的话,客房的钱也能免掉。”

    “那真是辛苦你们了,我马上下去帮忙。”

    山岚把斧头扛到肩上,也抬起头说:“劈柴这种力气活我一个人能行,你还是准备去擦二楼的地板吧,不管怎么说,我们至少不会成为乞丐了。”

    “见到镇上其他人了么?”江晓俞接着问。

    这回十五却不说话了,皱着眉头局促的点了点头,偷偷摸摸的指了指自己的身后。江晓俞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过去,才发现在后面的那几栋房子里,有些人正在窗前露出一张脸或是大半个身子,男女老少都有,但无一例外都表情呆滞,像昨晚端来南瓜饼的那个伙计。显然十五是被这些人吓着了。

    江晓俞也觉得这不对劲,赶紧下楼走出去,却在旅店的大门口碰上了帕克。

    “嘿,年轻的冒险者们,昨晚睡得还好么?”帕克说着话走了过来,“劈柴这种事实在不好意思,不过这里的晚上还是相当冷的,如果不把壁炉烧起来,长夜会很难熬。”

    山岚朝他点头致意,然后指着手里的斧子说:“斧刃该磨了,过会儿我来帮你搞定。”

    “太感谢了,看到你们我感觉就像是回到了过去那个热闹的时候。”帕克这时候也察觉到了十五和江晓俞有些不自然的表情,他回身扫了一眼那些房子,又笑着说:“他们只是太久没有见过外面的人了,而且说实话,自从这里变得破败了以后,脑筋机灵的人都去大城市找机会了,留下的自然都是这些不那么聪明的,你们懂得……”帕克说完摊开了双手,一脸无奈。

    他说的似乎很有道理,十五噘着嘴考虑了一下,表情也变得自然多了。

    “帕克先生。”江晓俞走近一步说:“我们确实在路上出了一些状况,可是干这些零工换生活总不是办法,说实话,继续上路多少需要些路费,而这位骑士也需要把武器,不知道这个镇上有没有别的一些什么工作需要我们的?”

    “当然,当然有。”帕克仿佛是期待已久,他接着说:“在后山有一条巨狼,它在这里已经不少年了,镇上的人都拿它没办法,它还是那群野狗的首领。因为那群野狗,镇上的人不敢出去,外面的人也不想来这,而且昨天晚上镇子后面的墓地又被翻开了,十有**也是那群野狗干的。总之,镇上的人早就凑了一大笔钱,是准备付给勇士的酬劳,如果你们愿意的话,那真是再好不过了。”他盯着山岚和江晓俞来回的看,迫切的想要得到答复。

    “成交!等我把斧子磨了,我们就去把它杀了。”山岚大声的说。

第三百二十八章 后山

    镇子中间的布告栏上还贴着关于那条巨狼的悬赏告示,纸已经有些发霉了,边角都卷了起来。上面用简陋的线条画着一头狼,下面是支离破碎的描述、悬赏金额以及几个字迹潦草的签名。

    山岚扛着刚刚磨快的斧子,低头看着布告栏和江晓俞的头顶,江晓俞则是看着布告栏和十五的头顶。三个人努力的想从这张悬赏告示里得到更多的线索,但除了“后山”两个字之外,字里行间就只透露出混乱与惶恐了。

    “走吧,还是得亲眼看到那家伙才行。”山岚说着,用力挥舞了几下砍柴用的斧头,带起一片风声,“我猜这斧子应该能对付一头狼。”

    “猜……”江晓俞撇撇嘴,“那要是猜错了怎么办?”

    “我猜它咬不穿我的盔甲,我拖住它,你们先跑。”

    “……”

    在去往后山的路上,正好路过帕克提到的那个墓地,有两处墓穴已经被翻开了,腐朽的棺木断成了两截,但里面却是空空荡荡的,看起来……像是已经被成群的野狗瓜分了。

    “这些野狗简直和食尸鬼一样恶心!”十五皱着眉头说,“说不定它们也已经被瘟疫感染了,变成了半死不活的讨厌家伙,你觉得呢?骑士先生。”

    山岚听到愣了一下,“我不知道,不过……如果是因为感染了瘟疫才变成这样,那也算得上是可悲而又可怜吧,毕竟谁不想在阳光下好好活着呢。”他又转过来看着江晓俞,岔开了话题:“说起来,我还不知道咱们年轻的魔法师擅长些什么呢,过会儿见到那头狼难免要打上一架,我想我们还是互相多了解一些会比较好。”

    听到这个问题,江晓俞也愣了一下,瞬间变得垂头丧气。他抬起一只手,轻轻打了个响指,然后一道火焰出现在手上,“就是这样了,我的火焰离不开这双手,所以火球、火墙、火龙卷那种东西统统与我无关,显然我是没能得到火神眷顾的人。”

    然后他又举起另外一只手,掌心隐约冒着稀薄的白色雾气,他酝酿了一会儿之后把手贴到了十五的脖子上……

    “啊!好凉!”十五一下子跑开了。

    “这就是我强大的冰冻法术,显然北风之神也不太喜欢我。”江晓俞摇了摇头,“我还会一些别的东西,不过也都用处不大,尤其是面对那种野兽的时候。”

    “哦……其实也还不错。”山岚也无话可说了。

    “不过……我有两个兄弟,如果他们在的话,一头巨狼绝对是小意思。”江晓俞想起了霍迪尔和玛格曼,“我甚至认为他们俩能成为真正的大魔法师,只是需要一些好运气。”

    “是你亲生的兄弟么?你也是被欺负才离家出走的么?”十五赶紧问到。

    “不,他们对我很好,我们是一起被收养的。他们一个能操纵燃烧的烈焰,一个能驾驭奔腾的风暴,不过他们现在应该会认为我已经死了,我们最后见面的地方还是永夜城。”

    “永夜城?你为什么要去那个鬼地方?”山岚似乎有些意外。

    “因为得罪了国王,走投无路所以只能去那。”江晓俞耸耸肩,“不过那确实是个鬼地方,以至于后来我又被抓回了王城死牢,幸亏又逃出来了。”说到这他想起了巴图鄂勒金,但他送给自己的木雕却不见了,应该是被骗子法师弗罗多一起偷走了。

    “很多人都以为永夜城是个能逃避的地方,但其实……永夜城和王庭之间也有不少肮脏的交易。”山岚恶狠狠地说,金属头盔里传出来空洞的回音:“活人的心一旦死了,要比食尸鬼恶毒的多。”

    ……

    三个人闲聊着,已经离夜溪镇越来越远,那几栋破旧的房子渐渐消失在树杈的缝隙之间。山上的树林十分茂盛,阴沉的树冠仿佛都是黑色的。

    沿着山谷又走了一段,周围的植物逐渐枯萎,再也看不到有小动物出没的迹象,偶尔会听到像是乌鸦的叫声。再往前,枯死的大树上树皮剥落,还有巨大的爪印清晰可见。

    “看那儿。”山岚指着树干上斜着的三道抓痕说:“这应该是它留下的,看样子它的个头儿确实不小。”

    “天哪!”十五跑过去用手比了比,那道抓痕几乎和自己的身体一样长,“说实话,我有一点害怕了,而且,我好像已经闻到它身上的臭味了。”

    循着这股气味,三个人走到一个山洞外面,山洞里面一片漆黑,还弥漫出一股肉类**的恶臭。

    “它应该就在里边睡觉吧?”十五退到山岚身后,一边往山洞里张望,一边压低了声音说。

    “我猜……”

    山岚话还没说完,下意识的感觉到一股危机,他赶忙抬头张望。江晓俞也是,没来由的浑身一凉,汗毛都竖了起来,是第六感的警报。

    与此同时,一道黑影在头顶闪过,紧接着便有个庞然大物从山洞上方、峭壁顶上的灌木丛里飞跃出来,以泰山压顶之势扑了下来。

    情急之中,山岚只能用双手举起斧子横在头顶,想要硬扛住这一下。

    紧接着一声巨响,仿佛是战锤敲在盔甲上的声音,伴着几点火星,山岚已经横飞出去,拦腰撞在一棵大树上。

    “嗷~~!!!”

    巨狼在飞扬的尘土中仰天长啸,它双眼通红,身上的皮毛大片脱落,有些地方皮肉已经腐烂露出斑驳的白骨,透过它半边腐烂的脸颊,有人手掌那么长的尖牙正滴下粘稠的唾液,牙缝里干涸的血痕清晰可见。

    山岚已经一动不动,巨狼似乎对这个“铁皮筒”兴趣不大,它左右看了看,盯上了瑟瑟发抖的十五。从体型上看,站着的十五比四脚着地的巨狼还要矮半头,正是作为猎物刚刚好的尺寸……

    江晓俞也害怕了,手脚冰凉,在极度的紧张下心脏几乎要从胸膛里跳出来,血液也仿佛停止了流动。但他不想看见十五被巨狼一口咬成两截,他不想当什么英雄,只是不想在死之前吓的发疯而已。

第三百二十九章 战斗法师

    一片安静,除了落叶被踩碎的沙沙声。

    山林里氤氲的雾气和巨狼嘴里散发出来的腥臭气息混合在一起,让江晓俞浑身发冷,他觉得死亡或许就是这种感觉了,就像在梦里经历过的那几次一样,潮湿、阴冷而且看不到太阳,哪怕转过头去拼命的逃,依然会被那种落叶**的味道牢牢困住。

    在难以入睡的夜晚,他总是仰望星空去想象生命走到尽头的那一刻,巨蛇座依然存在,天空、大地和海洋也会几乎一成不变的经历很长很长的时光,那些让你开心或者不开心的人也还在,唯独自己会离开。

    那种感觉并非是从聚会里提前离场,你不能躲在阴影里当一个旁观者,偷偷看着喜欢的人来了又去。而是彻底告别这一切,再也不能听到脑海里的声音。

    但无论如何也没有提前想到的是,终结自己的会是这么一头半死不活的狼。

    这些绝望的思考只是一瞬间,片刻之后,他就决定要在死之前当一回英雄,就像冲在前面的霍迪尔和巴图鄂勒金一样,他也要站在十五的前面既然结果已经注定,那最后仅存的勇气就别浪费了吧……

    ……

    江晓俞张开双臂让两只手上都燃起火焰,他冲到十五前边,面对巨狼挥舞双手,祈求这头野兽能如传闻一般惧怕火焰,他大喊着:“十五你快跑!里外都是要死,能活一个是一个!你跑啊!”

    “我……”十五浑身发抖,两条腿已经不受控制。

    巨狼似乎很少能在树林里见到这样的火焰,也可能是野兽的本能在驱使着它,它盯着江晓俞慢慢的退后了两步,又停下了……

    “我不跑!”十五冲出来站在江晓俞身边,“要死都死,我是一个连名字都没有的人,以前没有人在乎我的死活,现在我不能一个人逃走。”

    火焰对巨狼的威慑力只保持了很短的时间,不死的瘟疫也给了这头野兽额外的勇气,它翻开嘴唇露出了完整的獠牙,喉咙间发出急促的呼噜声,眼看着就要扑上来。

    ……

    “愚蠢。”

    是熟悉的声音,低沉中带着金属的回声。山岚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站起来了,带翼的龙头盔把他的脸遮的严严实实,看不出他的表情到底是欣慰还是字面上的不屑。

    “都不跑,那就只能并肩战斗了,拿着!”山岚把两颗鸡蛋大小的石头扔给江晓俞,“握在手里,把它们烤热!烧到通红!如果我们赢了,从今天开始你就也算是战斗法师了!”

    说完,山岚大吼一声双手握着斧头冲了上去,一记跳劈被巨狼闪开,随后便缠斗在了一起。

    斧头划开巨狼腐烂的皮肉,留下对它来说微不足道的伤口,狼爪拍在盔甲上火星四溅,山岚发出的却是深入骨髓的闷哼。

    堪称惨烈的肉搏持续了几个回合,直到巨狼腾空而起,凌空张开了血盆大口想要飞扑过来。这时候山岚大喊了一声:“石头!”他把斧头交到左手,右手伸向背后,张开了五指。

    江晓俞没明白他到底想要干什么,但是知道自己该干什么。他把一颗烧到通红发亮的石头抛给了山岚,石头撞到精细锻打的板层手甲上,溅起一团火星……

    山岚接过这颗烧红的石头,巨狼的嘴已经到了跟前,他转身就把握着石头的手伸进了狼的喉咙里。

    “……”像是在炭火上烤肉的声音。

    巨狼闪电一般向后撤了两步,喉咙里冒出灰黑色的烟,它痛苦的甩着头,拼命张大了嘴却发不出任何声音,它狠狠的盯着面前的山岚,通红的眼睛里仿佛要渗出血来。

    “现在!第二发!”山岚大喊着,双手握住斧柄的末端,把斧头举了起来。

    烧红的石头仿佛流星划过天际,在星路的尽头山岚踏前一步倾尽全力抡起斧子,一道完美的曲线之后,斧头背面的部分击打在石头上,“砰!”又是一声巨响。

    石头就像是变成了真正的流星,在人的眼里只留下一道红色的影子,下一刻狼头上就溅起了一团血雾,它在重击之下仰头后退,喉咙里挤出微弱的愤恨吼声。这颗石头已经深深的陷进了巨狼的眼窝里,烟雾中弥漫出一股烧焦的气味。

    与此同时,山岚也抡起斧子冲了上去,他高高的跃起,精心打磨的斧刃闪着寒光直劈下来,在江晓俞的想象中,狼的头盖骨会在他的斧头下像早上木柴一样被一劈两半。

    没想到巨狼挣扎着拧动身体,竟然用垂死相拼的力量咬住了斧头,尖牙被斧刃崩断,斧刃也被尖牙牢牢咬住,发出的摩擦声让人头皮发麻。“咔嚓!”一声,斧柄也崩断了,木屑飞溅,山岚手里只剩下半截木棍。

    但这就像是他早就计划好的,山岚举起这半截木棍,狠狠的捅进了巨狼的另一个眼窝里……

    污血喷涌,眼前一片漆黑的狼放开了嘴里的斧头,挣扎扭动着身体。但是在它看不见的地方,山岚已经捡起了那半截斧子,高举起来对准了狼的脖子,狠狠的砍了下去。

    粘稠的黑血喷得到处都是,甚至顺着山岚头盔上的开孔流了进去。

    ……

    ……

    看到硕大的狼头滚落在地,江晓俞再一次确认自己死里逃生了,他熄灭了手上的火焰坐到地上,大口喘着气。刚才的事让他一阵阵的后怕,逃命的机会只有那一瞬间,但只要说服自己接受自己成为一个卑鄙自私的人就能得到活下去的机会。可如果选择当一个英雄,那就必须承受勇气与冲动耗尽之后,那种如蛆附骨的绝望和恐惧。

    十五显然不愿意去想那么多,他跑过去连踢了狼头几脚,狠狠的出了一口恶气,然后又要跑向山岚那边。

    山岚却依然紧紧握着那把断了柄的斧子,他伸手示意让十五先不要过来,然后抬头朝着树冠上的某个地方喊到:“那位朋友,现在你可以下来了吧?不知道这是不是让你失望了,但我想,我们总该见上一面。”

第三百三十章 阴森寒骨之神

    山岚喊完,树冠上面的响了几声。

    接着传来了年轻女性说话的声音:“没办法,那只好见一面了。”声音听起来有些骄横,像是长满了刺的龙骨花。

    人影从树冠上跳下来,她穿着深色的衣服,或许是因为这样能让皮肤显得不是那么太黑,衣服外面绑着小块的皮甲用来护住要害部位,绑腿勒得很紧,外面是黑色的高腰皮靴,靴筒里还插着一把匕首。这是一套相当利落、随时都可以动手的打扮。

    她挺胸抬头站在山岚面前,身材也确实值得她骄傲一番。“其实我也是来杀它的。”她瞄了一眼地上的狼头,接着说:“村民们凑钱,请求勇士来除掉它和那群野狗,而我已经在这片山里转了两天,只为了等一个可以一击致命的机会,但现在看来我可能有点过于谨慎了,是不是?”她一边说着,眼神落到了江晓俞身上。

    江晓俞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被迫茫然的点了点头。

    “不过……”她又往前走了两步,仰着头几乎要贴到山岚的头盔上,声音低沉的说:“如果你们也是特意为此而来,并且那个帕克也没有告诉过你们我在这的话,那我想这其中似乎就有了点小问题,对不对?”

    江晓俞这才明白她的意思,如果双方都是接了镇上的悬赏来除掉这头狼,那旅店老板帕克完全没有理由隐瞒彼此,他应该说两天前有个人已经上山了,如果碰上了正好可以组个队之类的。如果他刻意隐瞒这些事情,几乎就可以说明这里面藏着卑劣的企图。

    “听起来帕克好像是个坏人……”十五也明白了。

    “你们可以叫我尾香。”她双手叉着腰,“不管怎么说,是你们抢了我的猎物。不过,我们可以暂时算是一起的,如果能够拿到那笔赏金,我认为至少应该有四分之一是我的,都没意见吧?”说话的时候她狠狠的盯着十五。

    十五仰望着高大凶狠的女人,只能用力点头……

    “很好,我现在打算去它的洞里看看,说不定会藏着什么值钱的东西。”尾香说着,转头就往山洞里走,还用一只手掩住鼻子。

    “这里的气味……和镇上的那口井差不多,只是更浓了。”十五大声的说。

    ……

    ……

    走进山洞之前,江晓俞突然有了一种期待,如果在洞穴一角的某具白骨旁边,能看见山岚那把祖传的长剑,还有巴图鄂勒金送给自己的木雕,那就简直是太完美了红色的斗篷包裹着受罚的罪人,这才是天道的审判……

    走在前边的尾香果然弯腰从地上捡起一把长剑,上面覆盖着厚厚一层尘土,她转身扔给山岚,“接着,虽然不像是什么好东西,但总比你那把断了柄的砍柴斧要好的多。我想这把剑原本的主人也会乐意的,毕竟我们替他报了仇,还会替他领走赏金。”

    山岚当空接过长剑,朴素的剑身上没有任何花纹和装饰,也没有镶嵌着宝石,缠绕在剑柄上的小牛皮也已经被汗水浸得黝黑,不过至少剑刃还算完好。山岚用力挥了几下,锋刃划开空气的声音听起来很扎实,他随手扔掉劈柴的斧子,把长剑插进了腰带里。

    江晓俞的期待实现了一小部分,他看了看地上散落的白骨,并没有红色斗篷的碎片混在里面。当他走到山洞的尽头,外面的光线完全照不到的地方,隐约感觉白骨堆里立着个东西。

    他抬手召唤出火焰,照亮了面前的骨灰瓮……

    这是一个堪称奇妙的骨灰瓮,它看起来色彩斑斓,却又因腐烂而呈现出某种紫黑色,正面用粗糙的线条雕刻着魂灵升天的图案。江晓俞绕到它后面,看到上面刻着几行文字:

    永恒主宰生死之王

    唯有阴森寒骨之神

    所有死者都将献祭我王

    它黑色的咽喉将吞噬万物

    一切凡胎肉身

    到达彼时

    都将成为神之食粮

    ……

    几行字看得江晓俞心神不宁,仿佛某种有如死亡和虚空一般的彻骨严寒充满了山洞,空气都变得凝重。紧接着他甚至感觉连自己的灵魂都要被吸进那个骨灰瓮里。他赶紧后退两步,像是要叫醒自己一样大声说着:“阴森寒骨之神是谁?”

    “是食尸鬼王,当然这只是一个传说。”山岚站到他旁边,“传说当世界彻底崩坏的时候,食尸鬼王就会在众多枉死之人的骸骨和魂灵之上重生,他会驱使着死者世界的力量,让整个大陆重新开始。”他停顿了一下,接着说:“所谓重新,当然是先抹除所有一切活着的东西,让生命从头开始。”

    “抹除带罪的活物,把世界让给清白的后来者。”尾香接着说:“食尸鬼王的崇拜者认为,活人总是会犯下错误,并由此戴罪。而这种罪积累到一定的时候,阴森寒骨之神就会降临人间,执行最终的审判。”她转过头来,“显然镇上有人是他的信徒,想要把人骗到这里,用骨血供养骨灰瓮以加快食尸鬼王的降临。你们觉得呢?”

    山岚耸耸肩,一言不发。十五早就被吓坏了,站在洞口东张西望。江晓俞咽了下口水,被迫回答说:“你说的信徒是指帕克?”

    “可能是,也可能不是,不过……”尾香从靴子里抽出匕首,“虽然我认为大陆北边的人都有罪,但也不想陪他们一起被抹去,所以我想该毁了这东西。”说着,她就要上前把骨灰瓮打碎。

    山岚却“刷”的一下抽出腰间朴素的长剑,横在尾香面前,“抱歉用你给我的剑指着你,我只是希望对于所有的神明,都能保留一些敬畏。你觉得呢?”

    尾香不能接受他的观点,可头盔里传递出来的气场不容辩驳,她只好举起一只手,“好吧,我觉得可以,保持敬畏。”

    “谢谢你。”山岚马上收起了剑,像绅士一样朝尾香躬身行礼,“刚才的事,非常抱歉。”

    “我可以敬畏你的神明,也希望你能敬畏我应得的赏金,我们可以回镇上了么?不管那个帕克是怎么回事,我也要把钱从他脑门上抠下来。”尾香说着,把匕首插回了靴子里。

第三百三十一章 迷迭香

    “那头狼一定是感染了瘟疫,我看得出来,它身上已经快烂透了,却还活的好好的。”尾香边走边说:“看来,从死者国度蔓延过来的力量,比我们想象的要强大的多。”

    “就像那些该死的不死人一样,真正应该被从这个世界上抹掉的,应该是他们才对。”十五气愤的说。

    “说不定……那些不死人也是可怜的受害者呢。”山岚接过话来,这时候正好走到被翻开的墓地旁边,“瘟疫污染了大陆最东边的地方,让每个人都不能安息,包括那些已经准备好要永远躺进墓穴里的家伙。对那些不死人来说,生与死两个世界的大门都已经离他们无比遥远,他们只能永远在夹缝里游荡,直到灵魂灰飞烟灭身体彻底腐坏殆尽为止。”

    “纵火者的后代说自己是受害者?真是可笑……”尾香不屑的说:“现在这个黑暗、破败而又卑鄙的世界,都是命运对你们人类贪婪的惩罚。你们在所谓的黄金年代里,过度滥用魔法,不单是几乎耗尽了整个世界的活力,更有些野心勃勃的疯子,他们还放出了锁在笼子里的恶魔。”她停下脚步,转过身来,言语中带着深沉的愤怒,“那些自称是炼金法师的人,亲手造出了这种瘟疫,他们想为自己建立起一支不畏死亡的大军,而结果呢?瘟疫失控了,每个角落里都藏着那些丑陋的蛆虫和怪胎!不死人真正的仇人,应该是他们的祖辈,是那些在很久以前就埋下恶果的罪人!”

    “好吧,或许你说的对。”山岚把手搭在剑柄上,歪着头说:“只是那些事都过去的太久了,谁知道在所谓的黄金时代到底发生过什么,这就像……谁又知道**夫到底是不是个真实的人,或者只是个编造出来的故事而已。”山岚转向江晓俞,问到:“我又忘记了,那个传奇法师的全称是?”

    “风暴使者,青铜、黑铁和烈焰的主宰,卡拉什尼科夫**夫。”江晓俞笑着说,他希望这样能缓和一下略有些紧张的气氛。

    “无论如何,为了让树叶变回鲜嫩的绿色,我会做任何事,谁也别想阻止我。”尾香说完便不再开口了。

    眼看着就要回到镇上的时候,尾香又停住了,她望着不远处的旅店,小声说:“我现在没法相信那个帕克,你们去拿赏金,我在外面放风。”

    ……

    ……

    巨大的狼牙摆在桌子上,包括帕克在内的四个人围坐在桌边。因为担心腐烂的狼头可能会把瘟疫带到镇子里,于是江晓俞在巨狼的尸体上放了一把火,然后从灰烬里捡出了这颗硕大的狼牙。

    “希望这东西能证明我们杀了它。”山岚看着帕克,低声说。

    “哦,当然,当然能证明。”帕克拿起狼牙,使劲的把它攥在手心里,“我替镇上的人谢谢你们,那笔酬劳一直就在镇长手里,等我们一起吃完饭,我就去请镇长过来。你们一定饿了吧?”

    “嗯……”十五点了点头,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又赶忙摇了摇头。“不、不太饿……”

    “别客气,我怎么能让镇上的英雄饿着肚子呢。”帕克拍了两下手,朝身后的厨房喊到:“把那只刚烤好的野兔端上来,快!”

    没多久,表情木讷的伙计端上来一个金属的盘子,上面是烤到酱红色的整只野兔,还撒了切碎的迷迭香,散发出一股清甜的松木香气。

    十五咽了下口水,他看了看山岚冰冷的头盔,铁皮人一动不动。他又转过来看江晓俞,后者也只是朝他轻轻摇了摇头。他们都觉得这事情里有蹊跷,如果帕克不是坏人,那就是尾香说了谎,可眼下却什么也判断不出来,只能尴尬的笑笑,即使肚子已经咕咕叫了,也要强撑着说还不饿……

    “那至少让我先把它切开吧,你们一定猜不到我在野兔的肚子里都装了哪些馅料。”帕克起身拿起餐刀,当餐刀从野兔的背后切进去,切口里一股轻烟喷了出来。

    “你……”江晓俞捂着鼻子刚要站起来,一瞬间就已经不省人事了。

    ……

    ……

    时间不知道过去了多久,江晓俞用力眨着眼睛醒过来的时候,感觉脑袋里依然昏昏沉沉的,他揉了揉眼睛,又推醒了旁边的十五和山岚,这时候才清醒了些,眼前的东西也渐渐的清晰明确了起来。

    那个木讷的伙计已经仰面朝天的躺在一片粘稠的深色血泊里,他胸前的伤口上面,凝固的血就像紫罗兰做成的布丁一样,是刚刚凝结的紫黑的颜色。

    帕克也昏过去了,双眼紧闭着被绳子一圈一圈的绑在了椅子上。而提着匕首的尾香正从楼梯上走下来。

    “谢谢你救了我们。”江晓俞朝她说。

    “这只是意外,说实话,我只是想顺便拿走他的钱。”尾香仰起头用下巴指了指帕克,“如果你们身上有钱的话,其实我也不介意趁刚才把你们一起干掉。”她把匕首夹在指尖转了几个圈,露出拇指上嵌着红色宝石的戒指,“你们该感谢的,是上一个把你们洗劫一空的那个人,我猜对了么?”

    江晓俞先是一愣,随后便想起了弗罗多的那张脸,他看着面容冷峻的尾香点了点头。

    “看来他就是食尸鬼王的仆从了,骨灰瓮应该也是他放在那的。”尾香指着帕克说:“刚才还没来得及,现在咱们来问问他吧,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说完她走过去往帕克脸上狠狠的扇了两下,声音清脆,帕克的脸上却没有一点红肿的迹象。

    ……

    “你这个骗子,你为什么要害我们?!”看到帕克悠悠醒来,十五大声呵斥。

    “我不是骗子!”帕克也大喊着回应,理直气壮的声音里并没有丝毫的不安,“我不是骗子!在这条去往东方的黄金之路上,我就是货真价实的小管家帕克,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也是!”

    帕克恶狠狠地盯着眼前的几个人,继续大声的说:“可现在,是你们毁了这一切,你们必须为此付出代价!”

第三百三十二章 火葬

    “我们?”江晓俞感到有些不明白。

    “对,你们,就是你们!”帕克歇斯底里的喊着,“是你们外来的人毁了这一切,现在什么都没了!”

    帕克拼命的挣扎着,幸好绳子捆的足够牢固,只有椅子腿敲在地板上“哆、哆”的响。

    “你们都是罪人,终将接受审判的罪人……”他似乎挣扎的累了,声音逐渐低沉下来,“现在这世界上,人心之中再没有美好和善良,整个大陆从这头到那头,到处都是欺诈和强取豪夺。王庭、巡礼寺,还有那些权力的走狗,以及如蜜城里吮吸这世界**汁液的蛆虫,你们都是恶意的化身,这就是罪……世界凋零,夜溪镇也就死去了,这都是你们的错。”

    帕克不停的连说了这一段话之后,大口喘着粗气。江晓俞觉得错不在己,可面对着堕落至此的世界,似乎生而为人本来就是原罪。

    “狼是你养在那的吧?”尾香轻轻的仰起头闻了闻,“你身上也有瘟疫的味道,和那狼很像。”

    “还有井水也是。”十五补充到,“一股恶心的臭味儿。”

    “是又怎么样?”帕克咬着牙说,“王庭的人夺走了我们的土地,城里来的聪明人骗走了我们的财产,巡礼寺的僧人只想要钱、只想把活人扔进他们的火里,谁又考虑过我们的死活?我们这些人就该躲在角落里任由身体腐烂么?”帕克接着说:“从那时候开始,黄金之路上再也看不见了旅行者的身影,整个世界眼看着变得破败不堪。老帕克很伤心,因为就算把地板擦的再干净,旅店里还是空无一人,留下的只有铁锈的痕迹。夜溪镇奄奄一息了,他不想和这小镇一起死去!”

    帕克越说越激动,声音又大了起来,“所以我献祭了自己,也向阴森寒骨之神奉献了整个镇子,就是为了报仇!这个镇上已经没有活人了,我们付出生命也要让食尸鬼王重新降临大地,让一切重头来过!没办法,野兔想要杀死狼,只能用自己的血肉招来狮子……”

    “你们阻止不了这一切。”帕克用力摇着头,“这世界上到处都是阴森寒骨之神的种子,只要还有人在绝望中不甘心的死去,那就是他复活的土壤。食尸鬼王会在枉死之人的骸骨和魂灵之上重生,然后带着所有人的怨恨,把你们全都送进最深的坟墓里。”帕克几乎陷入癫狂,说完话又不停的大声尖笑。

    尾香似乎想到了什么,走过去抓住了帕克鬓角附近的头发,用力一扯……帕克脸上戴的人皮面具被撕碎,露出下面的一张烂脸。脸颊已经腐烂殆尽,露出后面乌黑松动的智齿。

    “他怎么……”十五吓得倒退几步。

    “镇上这些面无表情的人,看来都是这样了。”尾香说着,又用匕首划开了地上伙计的脸,依然如此。“我想故事应该是这样的,不管到底是出于什么目的,或许如他所说是因为悲伤和怨恨,他选择成为食尸鬼王的仆从,用瘟疫污染井水控制了整个夜溪镇,然后再欺骗所有来到镇上的人,用活人的骨血供养鬼王的骨灰瓮,期待有一天食尸鬼王能从骨堆中站起来,惩罚所有戴罪之人。”

    “幸亏我们没喝那井里的臭水。”十五感到有些后怕。

    “那个号称阴森寒骨之神的食尸鬼王……他真的会这样活过来么?”尽管江晓俞已经在永夜城见过了不死人,可是看着眼前的帕克和旅店伙计他还是感到不寒而栗,而且他也还分不清楚,不死人和食尸鬼到底是不是一回事。

    “传说不都是真的,也不都是假的。”尾香耸耸肩,“不过……我也希望神明能够惩罚所有贪婪的人类,却不想让所有生灵都为你们陪葬,说起来,我倒是有点理解他了。”她看着帕克仿佛自言自语的说。

    “安葬他们吧。”尾香看着江晓俞,平静的说。

    “什么?”他一时没明白,直到尾香摊开双手,模仿巡礼寺黑袍僧人咏唱光明圣歌踏进火堆的动作。

    江晓俞在手掌上燃起一团火焰。

    尾香点了点头。

    ……

    ……

    夜溪镇的大火连成了一片,火焰中传出几声撕心裂肺的哀嚎,还有些人影隐约在浓烟里挣扎,似乎有“人”从火场里跑出去了。

    山岚抱着双臂站在山坡上一动不动,大火在他的盔甲上映出耀眼的光。他应该是在看着下面的大火,头盔上的开孔黑得阴沉浓郁,仿佛要把火光都吞噬进去。十五靠在他的盔甲上,似乎是被眼前的场景吓坏了。

    “像地狱么?”山岚低头说。

    十五愣了一会,轻轻点了点头,“也像火葬”。

    “我们要不要……”江晓俞指着烟雾里那些挣扎着跑出去的“人”形,一股热浪把他的后半句话堵了回来。

    “都是被这世界抛弃的人,何苦再互相为难,我们就到这吧。”山岚知道他想问的是什么。

    火焰推起热浪,尾香侧站着,脸颊上晨昏线黑白分明,马尾也被风吹起来,“虽然我们的理念并不一样,或许哪一天反目成仇也说不定,不过……”她眼神扫过火光里的另外三个人,“我们至少能够帮到对方,对么?被封印在盔甲里的骑士,甚至没人知道,你那副盔甲里面到底藏着什么。还有扔不出火球的魔法师,以及……”她低头看着十五说:“以及身份不明的,刚刚长出稚嫩胡须的小个子。我们似乎都没办法只靠自己在这个世界上好好的活下去。”

    “那你呢,你又是什么人?”十五反问道。

    “没人告诉过你么,不要问一个女人太多问题。”尾香笑着回答他,“不过这个问题,你早晚会知道的。”她抬起头接着说:“总之,我现在想要的只是钱,如果并不冲突的,我想我们似乎可以暂时信任对方,一起继续接下来的旅程,无论去哪。”

    “要钱干什么?”江晓俞问。

    “秘密,一个伟大的秘密。”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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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世界上只有我们人类自己,是不是太寂寞了一点?谁曾在门里?谁又曾在门外?江晓俞站在这扇门前,感受无尽的想象扑面而来。妖怪大城市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妖怪大城市,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妖怪大城市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