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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江南剑     江湖尘事txt下载     江湖尘事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四十一章 鸟儿出笼

    朱雀回头和伊雪商量自己和伏缨出去一事,伊雪娥眉微促,似是不喜,她指着伏缨说道:说你没有成家,只知道浪荡江湖,没有说错吧,你不仅自己天天不务正业,还带着朱雀的心也变野了,他和你不同,他是有家室的人,怎能再陪你整天出去玩?

    伏缨叫屈:“我们出去可不是玩,而是有重要的事去做。”

    伊雪说道:“我不管,还不都是一样?何况这些事和你们又有什么关系了?”

    朱雀说道:“这些人危害江湖,和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真要闹到不可开交时,我们的亲戚朋友都会在威胁之下,未雨绸缪,若不在他们造成更大的后果之前阻止他们,等到事情发生后,再后悔就晚了。”

    伊雪瞪着二人看了良久,最后才说道:“你怎么说都有理,说到大道理上,如果我再阻止你的话,倒显得我不近人情,不识大体了。”

    朱雀立刻说道:“不敢。”

    伊雪说道:“让你出去可以,不过要有个时间,有个度,记着你可是有家室的人,不管事情办得怎么样了,你一个月也要给我回家一趟,哪怕回来再出去都行,若是连这点都办不到,你休想再有下次。”

    朱雀苦笑道:“合情合理,合情合理,我有什么理由不答应呢?”

    伊雪又对伏缨说道:“还有你,这次事情结束后,你必须要主动过来,跟我介绍给你的姑娘去相亲,而且不能中途逃走。”

    看着伏缨哭丧着脸的样子,伊雪杏眼一瞪:“怎么,不乐意?”

    伏缨举着双手说道:“乐意乐意,嫂子是为了我好,我怎能不识好歹?”

    朱雀看得暗暗好笑,晚上他收拾了一些行囊,其实也没有什么,主要是几身替换的衣物,一些银票,一把剑,和伏缨很久没见,他这两年来也都待在家中绝足不出,可说闷坏了,现在他有种被关在笼子里的鸟,准备飞刀外面去透透气的感觉。

    伊雪虽然嘴上说得严厉,可是内心还是十分担心他的安危,晚上嘱托了多遍,朱雀说道:“唉,你嫁给我,真是吃了不少苦,我不在的这段时间,你准备和谁在一起?何不回娘家去看看岳丈岳母?”

    伊雪摇了摇头:“我才不去看他们呢,我小心眼,记仇,你不在这,我日子可过得滋润着呢,村里李举人的二姨一直想找我一起刺一副清明上河图的绣,因为你在家中,我一直推脱,趁你不在家,我正好答应了。”

    朱雀不知刺这一副图需要多久,他问道:“干嘛和她一起刺?一个人刺一个人的不行么?”

    伊雪说道:“你懂得什么?就算是两人也还不够的,她有找来了两人,我们四人刺这一幅图,也要两年左右的光景。”

    朱雀惊讶道:“两年?那岂不闷坏了。”

    伊雪说道:“你懂什么,我们一边刺绣,一边说着女儿家的事,你又懂什么了?”

    朱雀奇怪地问道:“你们有什么好说的?天天都是在家里,我们男人在外面生死相拼,回来也不过几句话就交代了。”

    伊雪白了他一眼:“我们自然有我们的话说,不过,你千万要记得我在家等你,若你有了什么意外,我唯有死而已。”

    这句话惹来朱雀的一顿思绪,他说道:“你放心,有你这么一个美人儿在家,我又怎舍得死?”

    两人默默相对,灯火跳跃,夜似乎更暗了,就像一匹黑色的布,覆盖了整个村子。

    第二天,朱雀和伏缨早饭以后,各自上了马,离家而去,来到村口的时候,村子连接外面的一条路上,两边的庄家正茁壮成长,一个少年的身影向这边走来。

    伏缨说道:“看身形,这少年好像一个人。”

    朱雀:“叶不凡。”

    伏缨说道:“不错,好像叶不凡。”

    朱雀:“什么好像,这就是叶不凡,他怎么知道我在这儿?”

    伏缨:“忘了跟你说了,是我跟他说你住的地方,只说在这附近,没说在具体的地方,他来干什么?”

    朱雀说道:“我住在这里,乃是为了和伊雪安静生活,你倒好,见谁给谁说,上次是燕七,这次又是叶不凡,以后我还怎么能够安静得下来。”

    伏缨笑道:“像你这样的人,像安静?别自欺欺人了。”

    朱雀不再理会他,打马向叶不凡迎去。

    三人来到一处路边的茶肆,风吹着幌子不停晃动,伏缨问道:“我听说你离家出走了,没想到你来到了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叶不凡看了一眼朱雀,黯然说道:“胡不工大师去了。”

    伏缨说道:“我知道,他年纪这么大了,老人去世不很正常么?”

    叶不凡说道:“不过他并非因为年纪大而去世,胡不工身子很好,眼不花耳不聋,就算再活十年也没什么问题。”

    伏缨:“你是说?”

    叶不凡说道:“胡不工大师去世的一天晚上,还和我说着渭南的名人趣事,一点异状都看不出来,晚上我睡在他隔壁的屋子,听到一声轻微的动静,也没感到什么不对,早上起来胡不工大师便去了。”

    朱雀问道:“咦,胡不工大师不是在临死前把所有的家产都给了你吗?这么说来,他也没有时间交代后事。”

    叶不凡神色黯然:“他要把家产都给我,那是他临死前半个多月的事情,那天他招待了许多买过他机关巧器的客人,算是答谢这些人的照顾,然后当众宣布了认我为义子一事,我又是感激又是欢喜,等客人散了,我跟他说过,他的家产给我,我却之不恭受之有愧,他骂了我几句,骂完了又有些后悔,他说了很多莫名其妙的话,当时我就有一种不祥的感觉,哪知十多天以后,他便去了。”

    伏缨问道:“莫名其妙的话?什么话?”

    叶不凡说道:“也没什么,就是他说他年轻时,曾经娶过一个女人,但这个女人他并不喜欢,只是为了到了这个年龄必须结婚而已,而且他们还有一个孩子,只可惜他这个孩子不久夭折,他心伤之下,便将这一生唯一娶得女人给休了,从此以后再也没有娶妻,遇到我是一种机缘,他说他制作机关巧器,得罪过不少人,这些人有的已经忘记了和他的仇恨,有的却念念不休,他留下含沙和含血两件暗器,就是为了防止对他念念不忘的人。”

第四十二章 长安花

    伏缨说道:“这也是胡不工的缜密之处,你觉得不妥的地方是什么?”

    叶不凡说道:“是他像交代后事般跟我说这些事,然而十多天以后,他真的去了。”

    伏缨问道:“他可曾提起过唐门的事?”

    叶不凡纳闷道:“唐门?唐主不是说他绝足不来中原么?”

    伏缨叹了口气:“你想法还是太简单了,夫唐主者,他唐主一人也,不代表唐门其他的人不来,唉,朱雀,你半天没有说话,难道就没有一点疑问么?”

    叶不凡愕然以对,似乎想不到堂堂一派掌门也会玩弄这些字眼上的把戏。

    朱雀问道:“胡不工大师去世时,可有什么异样?”

    伏缨心中也有此疑问,只是一直没来得及问出来,他也盯着叶不凡,想知道当时的情况,叶不凡想了想,说道:“胡不工大师在弥留之际,咳嗽不止,痰中带血,他之前肝肺火气较大,总的来说,只有他死后脸色异常,让我觉得有些不寻常。”

    伏缨紧追不舍:“怎么不寻常?”

    叶不凡说道:“这就是我来找你们的原因,胡不工大师死时脸色发青,令我起了疑心,胡不工大师去世的时候是在春风,渭南天气方寒,前来吊唁的人数众多,我们家乡习俗,死后三日必须入土,但原来的一些家丁说必须要等到五日,脸色发青正是出现在第五日,因此我怀疑胡不工大师中了毒。”

    朱雀和伏缨对望了一眼,都觉得此事非常蹊跷,朱雀问道:“胡不工大师葬在何处?”

    叶不凡说道:“胡不工大师在郊外有数顷肥沃的农田,找来的风水师勘探的宝地恰好在他自己的土地上,也省了再问别人购买田地作为阴宅。”

    伏缨看着朱雀,问道:“你怎么说?”

    这句话虽然问得莫名其妙,但朱雀和他相处多年,知他话中含义,他说道:“去是当然要去,只是这件事并非急事,去之前,我要去找一个人。”

    伏缨问道:“找谁?”

    朱雀说道:“黎一白。”

    伏缨恍然,他们两人在这件事上,并没有什么经验,也很少遇到雇凶杀人这种事,不明白其中的门道,黎一白做这种事久了,甚至为东瀛人所雇佣,其后虽然金盆洗手,接受汪九成的建议,靠一门手艺谋生,但他以前毕竟做过这种事的,这其中的流程他自然再熟悉不过,找到他,对于是谁杀害了吴执事等人,自然就容易的多虽然对于胡不工一事可能没什么帮助,但只要能确定这批人是谁,也能做出一些排除。

    如果这些做杀人生意的人果是唐门的人,那么胡不工是唐门中人所害的可能性就大幅增加,若是别人,胡不工之死便有待商榷。

    只有叶不凡愕然:“黎一白是谁?”

    黎一白和他们在京城一别,已经两年多了,朱雀再也没有见过他,他和伏缨找到了丐帮中人,在丐帮几乎无所不能的打听下,终于探知黎一白是在长安。

    长安乃是千年古城,自不需多说,河南大旱影响颇广,但对这里却几乎没有影响。

    黎一白早就想来这里,只是迷失在江湖的杀戮里不能自拔,直到被汪九成点醒,才觉得自己半生虚度,刘苏儿给他的钱他都当做了盘缠,一路并没有吃什么苦,来到这里,想着汪九成所说,下定决心不再依靠帮人打架杀人为生,而是去找普通人生活的活儿去做。

    起先,他对于这些卖力却又赚不到多少钱的事情,十分不耐,从在饭店帮人端菜洗盘子,到跟着一个木匠,到处做学徒,又做过花匠,也给大户做过短工,总之,开头的一年,他什么都做,又什么都做不长久,一件事往往坚持不到一个月,他就厌烦,又苦又累不说,还没有多少薪酬,直到在长安一家姓郑的家中做管事,他才算勉强安顿了下来。

    这家姓郑的家主名叫郑相宜,乃是经营蓝田玉的世家,集收购,加工,出售等渠道全部包揽,在京城都有他们的分号,累积数世家产,已是长安数得着的富裕大户,郑相宜祖上,对于蓝田玉有一套自己甄别的方法,又通过勤学苦练,掌握了雕琢的技巧,郑家蓝田玉成了金子招牌,到了郑相宜一代,已经不需他亲自动刀雕刻,只须照顾经营便可,蓝田玉在当时属于珍宝一类,京城中争毫斗富之人在所多有,蓝田玉供不应求,郑相宜所赚难以计数。为了防止别人觊觎,郑家自然要找真正有本事的人来保护他们,黎一白从众多竞争管事一职的人中脱颖而出,也合该郑相宜运气好,找了这么一个人,许多本想打他们家财物的人,听到黎一白在此,纷纷熄了念头。

    郑相宜继承了祖上生意人的眼光,既然看中了黎一白的本事,自然加意笼络,黎一白吃喝不愁,便绝了再去找其他活儿的想法,能够让黎一白留下的,除了钱财以外,还有一名女子。

    这名女子就是郑相宜的女儿郑念茵,郑念茵花容月貌,年方十六,还没有说妥婆家,加上郑家在长安的豪富身家,前来说媒的公子哥络绎不绝,偏偏郑念茵全都看不上眼,黎一白对她则是一见倾心,又自惭形秽,认为自己配不上她,但情之所钟,只觉得能保得她平安幸福就好,所以只是一厢情愿,并未有什么逾越的想法。

    朱雀和伏缨以及叶不凡来找他的时候,他就像一个忠心的奴仆,以郑家的安危为己任,自然,他并没有告诉他们,自己对郑念茵的爱慕之情。

    四人在长安的一间普通的饭馆吃饭,伏缨嫌寒酸,黎一白说道:“今非昔比,我如今只能请得起你们吃这里的饭,若是以前,我做成一桩买卖,必然要请你们到长安最大的酒楼盛世楼去喝一杯。”

    伏缨想起了汪九成跟他的约定,知道自己说错了话,他立刻转过话风:“昔日龌龊不足夸,今朝放荡思无涯。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黎兄,我以前看你不对付,如今看你,却觉得如同这首登科后,你之改邪归正与弃暗投明,便如登科一般,只不知你可有看尽长安花?哈哈,哈哈。”

第四十三章 孙瞎子

    朱雀听得眉头大皱,就连叶不凡虽然不明世物,也觉得伏缨这解释未免过于着了行迹,果然黎一白闻言色变,只是他不知道黎一白色变并非伏缨浮夸的话语,而是因为他蓦然想起了郑念茵,长安花倒有长安花,只是在他黎一白眼中,能称得上长安花的,恐怕唯有郑念茵一人。

    伏缨也看出了黎一白脸色不虞,讪讪地说道:“来,喝一杯,我敬你是一个言出必行的汉子。”

    黎一白跟他喝了,然后说道:“三位为何前来,何不直说?咱们生死交情,就不用拐弯抹角了吧。”

    朱雀点了点头,跟他说起了最近江湖上出现的毒粉杀人一事,他们推测应都是雇凶杀人,只是他们对于这个行当并不了解,希望能够从他这里得到指点。

    黎一白说道:“有什么好指点的,无非是有人找上了我,活不危险,我有把握,钱又给的多,我便去了。”

    伏缨皱眉道:“那么是谁来找你的呢?”

    黎一白说道:“来去还不是那些人,都是些拉皮条的,他们抽成很重,一笔买卖能得一千两银子,他们往往拿走四成,我拼了命去做,前后打探,下手,事后的一些抹平之事也是我来做,却只得几乎一半的酬劳。”

    这下连朱雀都感到他说的等于没说:“到底找你的人是谁?”

    黎一白喝了口酒,说道:“我不能说,这是道上的规矩。”

    伏缨骂道:“见鬼的规矩,你都不做这行当了,还问什么规矩,难道你还幻想着有一天重操旧业么?”

    黎一白摇了摇头:“这是我从第一次就立誓过,不能说出来,罚誓很惨,这还只是一方面,他们每次来找我的人都不同,我随便说几个告诉你们,他们就能推测出是谁说的,那么我以后就要面对这些人派出来的杀手了。”

    朱雀明白盗亦有道的规矩,若是强迫他说,反而有些不近人情了,一时他们几人相对无言。

    叶不凡忽然说道:“若是我们不问你这个,而是有人想加入这个行当,你该怎么做?”

    黎一白看着三人,问道:“谁来加入这个行当呢?你朱雀和伏缨都太有名气了,不太适合干这个。”

    叶不凡说道:“是我,我向做。”

    黎一白看着他不过二十岁上下,一脸不能置信:“你年纪轻轻,做什么不好,为何要当一个杀手呢?”

    叶不凡反问:“你当初又为的什么呢?”

    黎一白说道:“我是为了钱,我小时候家境不好,父亲又去世的早,母亲和我相依为命,有一次我母亲病重,四处借钱无果,只能看着她死去,而没有能力请大夫,就在那时候,有一位好心的陌生人替我们请了大夫,虽然母亲的病终于没有痊愈,但此人的恩惠,我却不能不还,埋葬了母亲以后,我四处打听此人的下落,却连一点消息都没有,后来有一位武林中人主动收我为徒,我还以为自己真的资质好,所以被他看上,后来想想,恐怕都是那人一手安排。”

    伏缨问道:“此人到底是谁?”

    黎一白没有直接回答,而是接着说道:“等我武功有成,没过多久,此人便来找我,跟我说有一个人试图置他于死地,希望我能帮他杀了此人,就算是报恩了,为了做这件事,我打听了那人的一切,当时我心中挣扎了许久,毕竟我和那人并没有直接的仇恨,但为了报恩,我还是做了。”说到这里,黎一白低下头,自顾自倒了一杯酒,一饮而尽,显然这第一次杀人,对他的影响很深,让他至今难忘。

    朱雀看着叶不凡,希望他不要因为此事受到影响,而终于真的走上这条路。

    伏缨轻声问道:“后来呢?”

    黎一白放下酒杯,抬起了头:“有了第一次,后来的事就顺理成章了,还了此人的恩情以后,又要还我师父的恩情,后来逐渐因为金钱而做,渐渐一发而不可收拾,终于竟为东瀛人做起事来,若非遇到汪帮主,我恐怕已经泥足深陷,继而恶贯满盈了。”

    朱雀说道:“你说过每次来找你的人都不同,你怎能确认就是那个为你母亲治病之人?”

    伏缨也说道:“是啊,说不定是别人。”

    黎一白说道:“每次有人来找我,暗号都是那名大夫的名字,我自然知道,只是我一个人如此,别的杀手什么暗号我就不知道了。”

    伏缨问道:“这大夫是谁?难道这个也不能说么?”

    黎一白看了看伏缨,说道:“若是别人来问,我自然不说,可是我相信你红缨公子,那大夫的名字叫做廉庆明。”

    朱雀和伏缨两人相顾愕然,不是这名大夫多有名,而是两人根本就没有听说过,黎一白看到两人的脸色,苦笑道:“有一次我心中起了疑惑,去找过这名大夫,打听了我家乡附近所有的医馆,竟然无一人听说过这个名字,想来是假名字了,就算是假名字,他毕竟用心诊治了我母亲的病,我一样感激。”

    叶不凡看着他说道:“说了这么多,你还没有说我如果向加入,要怎么做呢。”

    黎一白说道:“我劝你打消这个念头,你想假装成为他们中的一员,然后查清他们,嘿,哪有这般容易,我若要介绍你加入,则你必须通过我,完成几次他们交代的杀人任务,才能取得他们的信任,即便如此,他们还要有几番暗中的考验,我既然已经脱离了他们,你想通过我加入他们,那是想都不用想了。”

    叶不凡默然,他想得太简单了,若是连人都没见着,就要为他们杀死几名自己不认识的人,他还做不到。

    黎一白在他们感到绝望时,却忽然说道:“但是除了这一点,你们可以找别的人来杀你们自己!”

    伏缨讶然道:“杀我们自己?什么意思?”

    黎一白说道:“就是你们自己去雇佣他们,然后选择你们中的一人,等到杀手来了以后,凭你们的身手将杀手控制住,然后通过他,或者能够找到他们。”

    朱雀眼睛一亮,说道:“多谢相告,未知我们怎么才能雇佣到他们呢?”

    黎一白说道:“他们以前接生意的规矩是去找一个叫孙瞎子的人,只要找到孙瞎子,然后说出自己的要求,就行了。”

    伏缨也听得蠢蠢欲动:“什么地方的孙瞎子呢?”

    黎一白说了一句他们听来完全听不懂的话:“每一个地方的孙瞎子。”

    朱雀问道:“什么意思?”

    黎一白说道:“他们在接生意时,每一个县城以上的城里,都有一名外号孙瞎子的人帮他们接活,偿若你们以为找到了孙瞎子,就能找到他们,那就错了,若是孙瞎子感到你们不对劲,他们便会放弃这名孙瞎子,另寻他人,别问我怎么找孙瞎子,因为我也不知道。”

    伏缨问道:“什么?你也不知道?”

第四十四章 要饭的少爷

    伏缨说道:“你这句话就说的不尽不实,为何孙瞎子感到不对劲,他们就放弃孙瞎子?而不是孙瞎子不去主动找他们?”

    朱雀也觉得奇怪:“是啊,他们怎么知道孙瞎子感到不对劲?”

    黎一白说道:“孙瞎子自然有一套自己给他们示警的办法,只是外人不知道罢了。”

    伏缨想了想自作聪明地说道:“如果我们买通了孙瞎子,让他们帮助我们不就行了?”

    黎一白冷笑道:“真要是这么简单,他们早就被人找到了,你以为他们都像你一样,一根弦?”

    伏缨问道:“什么意思?”

    朱雀知道等他明白什么是一根弦后,又少不得和他大吵大闹一顿,他说道:“闲话少说,如果我们想要找他们办事,该怎么做?”

    黎一白说道:“想要找到孙瞎子,就要先找到李麻子,若要李麻子相信你真的有不得不杀对方的理由,他就会将你介绍给孙瞎子,这样你最起码能够见到孙瞎子,此后的事不要我教你们了吧。”

    朱雀点了点头,只要孙瞎子接下他们的生意,自然会通知杀手前来,他们只要跟着孙瞎子,在孙瞎子没有发觉他们的情况下,就能找到他们通知杀手的方法,当然,这种方法只适合一个地方,谁知道其他的地方,他们联络的方法会不会不同?弄巧成拙就会打草惊蛇了。

    伏缨拍了拍脑袋说道:“刚才一个孙瞎子就够让我们头疼的了,你现在就整出一个李麻子,让我们头都晕了,这李麻子又是谁?”

    黎一白说道:“李麻子就为孙瞎子掌眼之人,负责为他甄别顾客,只要是他推荐的顾客,孙瞎子都会信之不疑。”

    朱雀说道:“这么说来,事情岂非更加复杂?”

    黎一白说道:“这种事情本来就是为了掩人耳目,偷偷摸摸地进行,其他的地方恐怕更加严格。”

    朱雀问道:“怎么才能让李麻子知道我们有不得不杀某人的理由?”

    黎一白说道:“县城南边有个红坊赌场,参与赌博的人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有,同时也是消息传递最为灵通的地方,什么消息只要他们其中一个人知道,很快就会让所有人都知道,李麻子听说了以后,就会主动来找你们联系,到时候怎么说,就看你们自己了。”

    三人点了点头,朱雀对黎一白说道:“虽然你不能亲自带我们去找他们,可是我已经感到很感激了,他们的生意都是由固定的人来接手么?”

    黎一白摇了摇头:“一个地方的杀手不能总是待在一个地方,否则容易被人认出来,另外还有一些失手的人,送了性命,他们就会找其他的人来代替,如果你们要杀的对象比较棘手,他们或者会派出几个杀手同时出手,所以如果你们以自己人为目标,那千万要小心了,因为他们为了信誉,会不死不休地追杀到底。”

    辞别了黎一白以后,三人回到客栈,商量如何行事,朱雀说道:“被追杀的人非常凶险,自然由我来成为目标,如果是你们,我定然不能放心,只是理由嘛,要好好想想。”

    伏缨说道:“不行,你名气太大,若将你作为目标,说不定会引起他们的疑心,我是独行大盗,还是由我作为目标最合适。”

    朱雀说道:“然而我却以什么理由来杀你呢?我若想杀你,何用委托他们?此事也说不通,他们常接杀人的活,不会这么容易被愚弄。”

    叶不凡说道:“既然我们怀疑杀手是唐门的人,由你们做目标太危险,毕竟在暗器上,我比你们都略懂一些。”

    伏缨看着他说道:“对于你这个无名之辈,我们更没有理由去找别人来帮我们杀你,因为我们两个人都没有杀不了你的理由。”

    朱雀也说道:“你和唐门有过节,要是说我们杀你,太容易惹起疑心。”

    说到这里,他和伏缨同时颓然,他们也因为和唐门有着不清不楚的关系,如果他们作为被杀的目标的话,唐门的人说不定很容易就会想到这是个陷阱。

    伏缨说道:“我和他们之间毕竟没有什么直接的接触,至于原因么,就说我做了对不起你的事,你又不想亲自下手,毕竟曾经兄弟一场。”

    朱雀说道:“无论怎样,都太儿戏了,对了,我们可以去找当地的人,更容易取信他们。”

    伏缨和叶不凡两人同时看着朱雀,不知道他计将安出。

    朱雀说道:“在长安,倒还真有这么一个人。”

    伏缨脑中也如曙光一现,跟着露出认可的微笑,唯有叶不凡不明所以。

    伏缨于是跟他解释了这个人。

    长安作为古都名城,不乏身世从前身世显赫后来又逐渐落魄之人,其中一人,就是号称长安四公子之一的云公子,人称要饭的少爷。

    要饭的就是乞丐,若非穷困潦倒,又或丐帮中人,谁愿意去乞讨一口饭呢?少爷自不用多说,若没有厮仆奴役,怎又称得上少爷?这本是两个截然相反的名字,但是在云公子身上,这两个称呼,却又恰如其分地融为一体。

    云公子本名云耀祖,这个名字也是颇有来历,据熟知长安事的本地人来说,云姓当年风光一时,身份显赫,在唐朝时就做过大官,后来朝代更迭,但云家的人却一直坐着长安的守城,执事,判官等职,世代都是令人欣羡的名门望族,身受尊重,直到金人占领了长安,将当地的大户当做屈服他们的榜样,不服金人管制的,宰的宰,流放的流放,唯有对云家不敢太过分,因为云家名望太高,如果对他们太过残酷,容易引起当地人的反感,酿成民变,因此虽然将云家贬为平民,并查收了家产,可是云家的名声不跌反升,因为这恰恰证明了他们云家没有屈就金人的威胁。

    直到开国皇帝将元人横扫出中原,很多人认为云家的好日子来临,从此翻身,但奇怪的是,朝廷对于云家并没有过于重视,只是给了他们一些虚衔,不领朝廷饷银,结果可想而知,云家空有一座破旧颓废的老宅,却又无力修补,空有数百年来名门望族的名头,却连一日三餐都难以继续,尽管如此,他们还是保留了从前的派头,出门行走都要穷讲究一番。

    云公子的父亲给他取名云耀祖,其实已经包含了某种妥协的意味,但这种意味在云耀祖身上则荡然无存,作为云家大公子,云耀祖身后无论何时何地,总是带着两名奴仆,据说这两人乃是当年云家仆佣的后人,都是发了誓,效忠云家的。

第四十五章 夺妻之恨

    但云家自己都填不饱肚子,平日都靠乡民乡绅的接济,和那吃百家饭的叫花子没什么不同,许多不明所以的人,背后都喊他要饭的,有的人甚至劝说他们,不如找份差事做做,好歹能够养活自己,云公子都会嗤之以鼻,甚至将这些好心建议他的人,恨不能痛揍一顿,在他眼里,让他去做这些贱活粗活?那还不如让县太爷去种地简单些。他口才又好,擅长为自己辨明,什么不为五斗米折腰,什么气节,说了一通,别人也不大能听得懂,但总之明白一件事,就是他们宁可饿死,身份不能丢。

    云耀祖平日穿着一件破旧的丝绸衫子,手戴翡翠扳指,头上一根金玉发簪,就这两件东西,随便拿到铺子里,都够普通人吃喝数年,偏偏他宁可吃着糠,也要维持着少爷的身份,故被人成为要饭的少爷。

    若只是觉得云耀祖不过是死要面子的浅薄之人,便又错了,他饱读诗书,却不去考取功名,结交广泛,却又屈躬卑膝,贫穷落魄,却又不卑不亢,这世间的人里,有他这样的,唯他一人而已。

    朱雀曾和他相处过几日,觉得有他这种人的存在太不可思议,看到云公子落魄之况,有些于心不忍,也曾接济过他一些,但是他从不道谢,朱雀接济他的钱财,若是放在别人身上,那还不感激涕零?可是云公子让厮仆接下他的馈赠,总给人一种我收了你的东西,那是给你面子,你应当跪倒地上,大声道谢:“多谢公子赏收!”这种感觉。

    这种感觉让人感到极不舒服,因此朱雀和他相处时间不多,但知道此人绝非人们表面上所看到的。

    他实是一个看透了世间,故意做出这种不拘一格的样子,故意和人拉开距离,其实维护的不是他的尊严地位,而是他内心真正不流于俗的心态。

    如果是他要杀朱雀,这出戏就简单又直接,谁都不认为云公子会作伪。

    最大的问题,是他出不出得起价钱。

    这天,云公子和寻常一样,在别人辛苦劳作的时候,带着穿着破烂的斯仆在一旁观看,似在游玩,又似在以居高临下的姿态,观察着这些蝇营狗苟的人们,劳作的人挣着辛苦钱,过着踏实的日子,最看不起的就是他这种不为自己命运奋斗的人,几名农人一边干活,一边低声谈论着这位要饭的少爷,言语中不乏鄙视。

    当然,云公子又岂能和这些人一样?在他眼里,这些人不过是和蚂蚁,是和蜜蜂一样,仅仅为了糊口,为了营生而不知为了什么而活着的人。

    朱雀穿着一身光鲜的衣服,骑着一匹鞯鞍鲜明的高头大马,其风光处,如同解甲归田的将军,又如富锦还乡的官员,嘴上带着刚刚从万盛楼吃完以后的油光,从这里经过。

    见到云公子,朱雀连马都不下,斜眼看着云公子,用阴阳顿挫的语调说道:“我当是谁呢,原来是云大公子。”

    大公子三个字说得特别响亮,周围劳作的农人都相视而笑,停止了说话,看云公子云耀祖怎生回答。

    云公子神色不虞,对下人说道:“有时候,一个人在享受之际,总会突然跳出一只野狗狂吠,你要是和他一样,就会丢了自己的身份,君子不和小人争论是非,就是如此。”

    这番话,又是野狗,又是小人,旁边的农人虽然听不明白何意,总觉好笑,俱都哈哈大笑起来。

    朱雀自嘲地一笑,并未和他因之争辩,反而冷冷地说道:“你当年吃不上饭时,我还借过你百两金子,以为你能以至做一番事业,哪知你不多时就折腾干净,现在我也不来催你还钱,但你需得在凤花楼请我吃一顿酒,邀来一众名流耄宿,当众给我赔礼道歉,以前的得罪之处,我就不来跟你计较了,若是不请,嘿嘿,你当知道我朱雀要是想找你的麻烦,那比弄死一只蚂蚁还要简单。”

    此话说完,朱雀就拍马离去,扔下脸红脖子粗的云公子在一旁。

    这只是第一步,接着不久,号称长安双娇之一的郑家未出闺的姑娘郑念茵,先是被传出要下嫁云耀祖,许多和郑相宜有来往的人,都觉得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但更为街巷议论的,乃是云公子本人的家世,都道云耀祖这一下可能就真的要光宗耀祖了,作为玉器世家的郑家,其家之显赫,并不属于当年的云家。

    人人都以为云公子交了好运,但没过多久,此事又起了波澜,朱雀带着一名少年上门提亲,郑相宜四处打听朱雀的名头,得知朱雀乃是人人敬仰的侠义之士,竟然不顾郑念茵的反对,同意了这门亲事,一时间整个长安都在议论此事。

    伏缨在其后问朱雀:“这事是不是做得太过分了?毕竟事关一位黄花闺女的名节。”

    朱雀说道:“郑相宜其实已经受到了另一位买卖玉器商人的威胁,只是你们都不知道罢了,为了铲除这伙人,郑相宜和郑念茵商量过了,你们想,我和云耀祖又无杀父之仇,唯有夺妻之恨能够让他痛下杀意,否则还有什么理由呢?”

    果然,此后逐渐传出了云耀祖要弄死朱雀的传闻,更有一次,云公子在一家小酒馆喝得多了,酒后提起朱雀,他还曾说过不惜一切代价,要了他的命,因为若无朱雀,他云耀祖就真的耀祖了。

    李麻子来找云耀祖的时候,云耀祖正在他破烂的家中整修他寝屋的窗棱,又用从一本书上撕下的纸,沾着大米煮成的浆糊,将透风的地方都给堵住,他的两名佣仆则在另外一间屋子里继续住着迷糊,因为破烂的窗户实在太多了。

    见到陌生人前来拜访,云公子还是有些爱理不理的,李麻子说他可以帮他解决他的烦恼。

    云公子问道:“你可知道我有什么烦恼?”

    李麻子说道:“你的烦恼唯有一个人,此人名叫朱雀。”

    云公子一惊,失手打翻了那盏盛着米糊的破碗,他说道:“我是和朱雀有些不和,但你又怎能帮我解决了此事?你有什么本事?”

    李麻子神秘地一笑:“我认识一个人,专门帮人解决麻烦,你的这件事,在他看来,不过小事一件。”

    云公子心中一动,忍不住说道:“哦?小事?不是在吹牛吧,朱雀可不是寻常之人。”

    李麻子说道:“当然不是吹牛,我们是什么样的麻烦,就收什么样的钱,而且我们事后才收钱,只看你能不能出得起价钱。”

第四十六章 杀人的价钱

    云公子假装不经意地问道:“什么价钱?”

    李麻子说道:“价钱不多,一千两金子。”

    云公子失笑道:“那么看来,你找错人了,我要是现在有一两金子,也不用自己来做这些事了。他指着破烂的窗棱说道。”

    李麻子说道:“你手上那枚翡翠扳指,据说乃是前朝宰相佩戴过的,值得上千金。”

    云公子看了看手上的扳指,断然说道:“你打得好主意,我宁可带着麻烦,也不能失去这枚扳指,这是先父留给我的东西。”

    李麻子说道:“如果我们帮你解决了麻烦,你和郑家姑娘的亲事说不定就成了,这枚扳指我们可以代你保管一些时日,到时候你有了一千两金子,可以再过来赎回,你看如何?何况你欠朱雀的金子,他不是还在找你要还么?他要是死了,你这笔账不也跟着清了?还有比这件事更为划算的么?”

    云公子放下了手中纸,人来到一旁,说道:“真的是事后收钱?你不怕我到时候赖账么?”

    李麻子淡淡地说道:“你解决不了的麻烦,我们都能帮你解决掉,又怎会担心你赖账?”

    云公子想了想,终于下定决心,断然道:“好,千金就千金,我怎知你们事情有没有做妥当?”

    李麻子说道:“到时候你自然会知道,既然你委托了我,我这里有一张文书,你签上名字即可。”

    云公子愕然道:“你倒是准备充分,假如我不答应呢?”

    李麻子笑道:“我要不是打听清楚,又怎会来找你?既然来找你,就有说服你的把握。”

    云公子于是在文书上签了字,李麻子拿着文书随即离去。

    尽管云公子能够猜到此人就是李麻子,可是毕竟不能肯定,也不知道此事是不是一个陷阱,因为李麻子脸上根本没有麻子,所以他推断李麻子只是个外号,孙瞎子也未必就是瞎子。

    在李麻子离开云家破落的宅院后,就向红坊赌场行去,到了红坊赌场,他假装在赌钱,直到几乎赌到了天黑,还是没有什么异常的动作,最后,他终于在暗中和赌场的一名庄家交换了眼色,他将文书当做银票压在赌桌上,庄家收了文书以后,李麻子便回了家,喝酒,吃饭,睡觉。

    拿到文书的赌场庄家,在交接了手下的活计后,悄悄地从赌场后门出去,向城西一片贫困百姓聚集的地方行去。

    和富人所居,规整的宅院不同,穷人居住的地方拥挤而且肮脏混乱,这名赌场的庄家本不应居住在这一带,但却轻车熟路地来到一处用破木板搭建的屋子,他前后留意没有人在后面跟着他,然后走进了这间破屋。这间破屋毫不惹眼,旁边的屋子外面晾晒着穷人的衣物,天黑了也没有收拾,对面的一家穷人,一名女子端着一个土盆出来,哗啦一声泼出了一盆脏水,这里实在太寻常不过了。

    等这名赌场庄家从破屋里出来的时候,一脸轻松的神情,口中哼着曲儿,似乎事情已经做完。

    在暗中跟着此人的伏缨,看着这名庄家,心中暗道,难道这就是孙瞎子?在这破屋里住的就是杀手?不管此人是不是孙瞎子,既然负责联络杀人买卖之责,则他现在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人在这间破屋里。

    破屋里的人若是杀手,那么杀手所住的这个地方,也太寒酸了些,或者这只是此人掩人耳目的临时居所。伏缨自从在云公子宅院外暗中跟随李麻子来到红坊赌场后,又接着跟着这名赌场的庄家来到这里,都是他自动请缨的结果,对于一位独行大盗来说,跟踪这种小人物不被发现,实在是再轻松不过。

    伏缨在破屋外面等候了许久,他在等屋中的人出来,好继续跟踪此人,可是他一直等到夜幕降临,才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因为天黑以后,即便是穷人,也陆续掌了灯,可是这间破屋中却依旧黑漆漆的,这大违常理,伏缨暗叫不好,人不顾被发现的危险,冲进了破屋,等他打着了火折子,才看到屋内空无一人。

    他点上了等,在屋内四处查探,终于找到了一个通往外面的地洞,气得他连连跺脚,既然此人在这里做着不能见光的买卖,自然会给自己留一条后路,这个地洞也许并非为他伏缨所准备的,可是却成功地避开了他这个暗中追踪的人。

    伏缨从破屋中出来,心中真的有些为朱雀感到担忧,若是杀手真的将朱雀杀死,那么他们所做的事,将成为武林中最大的笑话。

    朱雀还在春风客栈的楼下吃酒,若论客栈之舒适,春风客栈未必是长安最舒适的旅店,但一定是最贵的旅店。不仅住宿贵,伙食也贵,而且显然,伙食只是他们的副业,因为这里的饭菜和其他的一般的酒楼都无法相比,更不要说和万盛楼的名厨相比。

    但这里的生意也相当不错,因为有许多人吃饭,吃的并非口感,而是吃个面子,在最贵的地方吃,哪怕吃的只是一碗沙子,对外说起来,也都是很有面子的事情。许多人一边埋汰来这里吃饭的人傻,一边羡慕着能够来这里吃一顿的人。

    朱雀就是在这个浮夸的地方,坐在一个浮夸的桌子前,和一群浮夸的人一起吃着浮夸的饭菜,若非这里的酒还堪饮用,他几乎要食不下咽了。

    一两金子一盘的炒鸡舌,十两银子一片的炖骡尾,若非需要,朱雀宁可去吃两文钱一份的街头混沌。在这里吃饭,被他请到的客人,都是些当地和他有过一面之缘的酒肉朋友,请酒肉朋友在这里吃酒肉,那是再合适不过了,难得这些人吃得非常香甜。

    吃饱了以后,他请来的客人陆续告辞回去,而他则回房休息,他在这里吃饭,只是为了让人知道他在这里而已。

    他根本不相信伏缨能够找出凶手,只要李麻子解了云耀祖的买卖,只要李麻子和孙瞎子搭上,那么他就要开始戒备,能接下他这个活的人,却非泛泛,明知朱雀武艺高强,还能来杀他的,就绝非庸手。

    和朱雀光明正大的比试不同,杀人并不需要像慕容寒山那样的剑法武功,因为杀手无所顾忌,不管用什么样的下三滥的手段,杀死目标,才是他们唯一的目的。

    所以朱雀不仅要戒备突然从暗中射出来的淬毒暗器,还要注意从门窗外飘进来的毒烟,更要注意那难以觉察的毒粉,他虽然回了房间,但却像来到了一个准备用尽办法取他性命的屠宰场,而他朱雀,却是那只等待被宰割的羔羊。

    但朱雀绝非羔羊,他唯一希望的,就是住在隔壁的叶不凡,不要轻易地打草惊蛇,偿若这么缜密的计划,再捉不住杀手的话,那么他一时也想不到别的主意了。

第四十七章 艺高人胆大

    朱雀合衣躺在床上,眼望着房顶的横梁,心中无由想起了唐门中人,唐门的淬毒暗器因为偏安一隅,所以并未流毒天下,是中原武林的幸事,也是唐门的幸事。

    正所谓否极泰来,又谓善恶到头终有报,唐门偿若大肆在中土惹是生非,固然是中土武林的不幸,但唐门也会惹到众怒,终会闹至不可开交的地步,若无外物侵犯,中原武人不会安分,少不得自己人和自己人打斗起来,但在外力的施压下,也会抛开仇恨,团结一心,协力对付外辱,如果唐门想在中原发展,必然非一朝一夕所能做到。

    而作为杀人之凶器出现,唐门中人的这一步棋是否走错了呢?

    他们臭名远扬的毒蒺藜和各种淬毒暗器,中原武人对其畏之如避蛇蝎,偿若他们再研制出杀人于无形的毒粉,那真是冒天下之大不韪了。

    思索良久,又觉得唐门绝非如此目光短浅之徒,一旁的窗户忽然发出轻微的响动,若非朱雀还只是假装入睡,暗中留神,很难能发觉这点异动微响。

    他心道:“来了!”

    人打起十二万分精神,他将自己陷入被人刺杀的猎物之境,并非首次,自己多年前调查官银失窃一案,因为得罪了宫里的人物,就曾被关西双煞和杀手金衣焕刺杀,后来更是因此结识了可怜的女子安幽谷,后来朱雀和伊雪结婚后,所住和安幽谷相距没有多远,同在太湖之畔,自己却从未生出去探望她的意图。

    也许是怕打扰了她安居在幽谷的心境吧,也许是不想伊雪起了误会,也许是不想挟幸福之心去探可怜之人,总之他未曾起意,不知以后会不会去。

    怎的在被人刺杀的生死之际,想到了这些无聊的事,朱雀侧耳倾听,除了刚才那一声响动以外,此外别无异响,但是他没有因为此刻的安静而掉以轻心,内功力有一种功夫叫做龟息功,可以由外呼吸转为内呼吸,这种呼吸方式可以使他暂时不会被有毒的烟雾伤害,可是龟息功并不能持久。

    过了一炷香时间,隔壁的叶不凡没有任何动静,窗户忽然轻轻地被打开了,朱雀尽管经历了这许多生死历险,但此刻不知怎的,还是感到十分紧张,外面的风声传来,竟有种鹤唳之感。

    此后的一盏茶时间内,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朱雀感到有些不对劲,从床上下来,来到窗户处,窗户被人打开,露出一道缝隙,他推开窗户,外面什么都没有,准备刺杀他的人已经不知所向。

    是否此人忽然发现朱雀并没有睡着,所以因之放弃?应该不可能,朱雀运行龟息功的时候,呼吸均匀,而且没有发出丝毫动静,又或者此人看清朱雀的相貌,知道他是朱雀,所以放弃刺杀?更没有可能,因为此次刺杀的目标,就已经明确他是朱雀。

    可是无论如何,对方还是停止了刺杀的行为。

    朱雀极为失望,他在屋中站着,直到平定了心情,才想起隔壁的刘苏儿,他来到隔壁房间外,轻轻敲了敲门。

    门内没有一丝反应。

    年轻人容易熟睡,朱雀也能理解,他年轻的时候,就非常渴睡,有时候竟一觉睡到晌午,那已经是极为荒唐的了,老人常常看不惯年轻人的懒睡,认为是不务正业,其实年轻人白天消耗了过度的精力,晚上多睡也是正常,朱雀又加重了敲门的力度。

    敲门声在客栈的走廊里回响,若非屋里没人,此刻怎都该将门打开,因为其他房间的旅客,都已经打开了门,看看是谁打扰了他们的好梦,朱雀感到不妙,推门的手唯一用力,里面的门闩断掉,他用极快的速度走了进去,又掩上了门,他心中升起一股莫名的不安,叶不凡一定出了什么事,否则不会听不到他的敲门声。

    朱雀安慰自己,叶不凡也许真的累了,可是等他点燃了房间里的油灯,四处查看,屋内空无一人,叶不凡不见了。

    在本应他熟睡的床上,被子隆起,好像有人在里面蒙头大睡,朱雀掀开被子,里面只有两个枕头,床头还有一个枕头,当时的客栈一张床只配一个枕头,这两个枕头不知他从什么地方找来的,看到这里,朱雀放下心来,叶不凡既然有心布置这种他在睡觉的假象,那么他必然掌握了一定的主动。

    叶不凡房间的窗户是关上的,可是门销是打开的,说明他应是从窗户离去,然后还有余暇关上了窗户,然后离去,朱雀打开了窗户,夜风习习,外面是一条街道,街道对面是阴影重重的房屋,朱雀从窗户跳了出来,左右查看了一番,选择了向左边的方向。

    在这条街道,左边一里左右就是城门,右边则是长安城最繁华热闹的街道,按常理来说,若想摆脱追踪,走右边这条路最简单,遇到人多的地方,向人群里一闯,不用几下,就让追踪的人失去了行迹,可是叶不凡若是失去了对方的行踪,应该颓然而返,不应至今都没有消息,看来,他们应该是选择了通往城门处,也就是城外的这一条路。

    夜晚靠近城门的街道,路上几乎不见行人,四周黑漆漆的,有如走在一条通往地狱的路上。

    朱雀展动腾云功,他的速度越快,周围黑夜似乎向他扑来的速度越快,无数只在想象中的恐惧,从暗夜中跳出来,只有心志坚定的人,才能鼓起勇气向前冲,和普通人不同,朱雀是被人暗杀的目标,谁知道这无端的暗夜里,会不会有一把刀子忽然闪现,让他的生命忽然终止在这污水横流的街道上。

    然而真正的勇者,绝不会为这点恐惧而退缩,朱雀很快来到城门处,长安城的守卫正在城门下闲聊,看不出任何异常,若是有人刚才从这里经过,他们绝不会如此轻松。

    朱雀避开他们,来到一处没人注意的城墙,城墙上有着几点明显的鞋印,看起来有人刚从这里离去不久。

    看到这些登墙的鞋印,朱雀回过头来,暗自戒备,因为他立刻明白自己中了敌人一个十分阴险的圈套,叶不凡暗器了得,内功在他的指点下,也有了相应的涉猎,可是轻功绝不可能,叶不凡腰部有先天的缺陷,绝不可能从这里攀援城墙而去,可是若是如此,会是谁来引诱自己从这里出城呢?叶不凡又去了什么地方呢?

    朱雀在城墙下站了一会,想了很多,忽然又从城墙上出了城,在没有其他办法下,明知山有虎偏上虎山行,也不失为没有办法中的办法,朱雀是艺高人胆大,如果有人对他设下了阴谋,他想知道是什么阴谋,一个杀手,如果能想得这么周全,已经脱离了刺杀一事的范畴。

    刺杀讲究的是直接有效,绝不会弄这些花里胡哨的东西。

第四十八章 黑白无常

    翻过城墙,就是一条宽达丈许的护城河,自然难不倒朱雀,他一时忘了自己要做的事,忘了叶不凡的去向,只觉得十分有趣。

    过了护城河,是一片草地,中间有一条通往外面的官道,再远处就是自然生长的树林,月亮将月光从云边洒下,忽然又隐入云中,暗夜的原野忽明忽暗。

    朱雀站在护城河边,四处查看,一动不动,偿若这是一条针对他的诡计,他根本不用费心去找敌人,敌人自然会来找他。

    他想得不错,很快有两件东西来找他。

    之所以说是两件东西,而不说是两个人,因为你无法去判断这究竟是不是人。

    一黑一白两个飘飘荡荡的人形,似纸鹞,似人偶,左右飘荡,从树林中向朱雀行来,脚不动,腿不抬,脸上擦着胭脂,静夜之中,有几分可怖,有几分惊悚,更有一种说不出的滑稽。

    传说黑白无常就是这样同时出现,头戴高高的帽子,一名曰黑无常,一名曰白无常,将年寿已至的人拘到阴曹地府,等待阎王的审判,但这不过是愚民村妇无知的传说而已,朱雀遍读经书,未曾听说真有如此事。

    这一黑一白两样人形事物来到朱雀身前,朱雀问道:“你们是谁?”

    黑色的事物说道:“在下范无救。”

    白色的事物说道:“在下谢必安。”

    朱雀哼了一声:“看来两位就是黑白无常了?”

    两样人形事物同时口吐人言:“不敢,区区名号,不足为大侠所称道。”

    朱雀问道:“然则两位来找我何事?”

    范无救说道:“朱雀大侠,你虽然位居侠义榜第一十三名,然则你杀人太多,我此刻是来请你去阎罗殿,接受审判。”

    谢必安说道:“朱雀大侠,你为民为义,在下请你来赴投生宴,此宴之后,你将荣赴西方极乐。”

    朱雀心中先是一惊,接着沉默不语,过了一会忽然哈哈大笑道:“我既不想去阎罗殿,也不想赴西方极乐,我在这里过得好好的,本是哪里都不想去,不过,现在我倒想去一个地方。”

    黑白无常同时道:“敢问阁下想去何方?”

    朱雀断然道:“我要去见十三殿阎罗,九天十地勾魂使者,萧生藉!”

    黑白无常愣了一下,接着桀桀怪笑,忽然,黑白无常两人全身着火,火势通天,一瞬间化为灰烬,被夜风吹散,习习晚风,一切如梦似幻,刚才的诡异经历,像是不曾存在过,又似朱雀做了一个噩梦。

    但噩梦未止,长安城外的原野上,忽然出现了一条碧油油的路,准确的说是两条碧油油的光线,并行延绵到远处,看起来就像是在黑夜中铺就的一条通往森罗殿的通道。

    朱雀看着这条路,露出一丝释然的笑容,踏上了这条路。

    传说,走上鬼火之路,可以直达地狱的最深处。

    但朱雀毫不畏惧,沿着这条碧油油的鬼火铺成的路,向前行走了四五里地,前方是一座山,黑夜中也看不出是什么山,这条路忽然通向山中,朱雀踟躇了一下,又沿着这条路走了进去。

    走进山中,在鬼火的映衬下,两边更加黑暗,不时有一些身上带着火焰的小鬼扑向朱雀,但到了朱雀身旁,又尖叫着离开,小鬼只避讳一种人,就是身上阳气过剩的人,侠为阳,盗为阴,朱雀为侠义中人,身上阳气自然旺盛,各路小鬼不得不走避。

    又走了一里多路,来到一处空旷的所在,四周点着鬼火灯笼,在无数小鬼的簇拥中,一个头戴冠冕,高举主位,身穿好似戏台上前朝皇帝服饰的黑面人,见到朱雀前来,发出铜铁摩擦才能发出的刺耳之声:“你来了!”

    朱雀点了点头:“我来了,我只是没想到,想要我命的人却是你。”

    这头戴冠冕之人愕然:“哦?你认得我?”

    朱雀说道:“不错,我虽然没有见过你,但若是连你都不知道,我就妄自为人了。”

    这人冷冷地说道:“你知道我是谁?”

    朱雀说道:“九天十地,森罗大殿,萧生藉,专销生人命藉,我若连你都看不出来,就不用出来混了,我唯一感到奇怪的事,你怎么会参与进来?”

    在朱雀说完话的同时,这个山洞中忽然大放光明,到处点燃火把灯笼,四周的人逐渐露出形貌,再非原来阴森森的场景,坐在高处头戴冠冕的人对旁边的人说道:“怎么样?我就说了,这种鬼把戏,只能吓唬别人,吓唬不了朱雀。”

    旁边的一个人个子极矮,却不失气度,他站起身来,也不过如坐着的那人一般高,他说道:“毕竟朱雀猜错了,我才是萧生藉。”

    坐着的那人笑道:“不错,你是萧生藉,他猜错了,我是孟长河。”

    朱雀问道:“可是我却不明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孟长河说道:“你也知道我们萧孟勾魂两兄弟?”

    朱雀没有好气地说道:“谁不知道你们?萧生藉,专门消恶人生藉,孟长河,无论多恶之人遇到孟长河,也只能徒呼奈何,两位我是闻名久矣,只不知今夜为何戏弄在下?”

    萧生藉忽然一声怒喝,对着朱雀说道:“斗胆!明知是我们两人,还敢如此大言炎炎,难道不怕我们真的将你带入森罗殿么?”

    朱雀先是怔了怔,接着失笑道:“若你们真是萧生藉和孟长河,我自问一生无愧于天,无愧于地,无愧于众生,你们就不该对我有什么不妥,若你们不是萧生藉和孟长河,我朱雀又岂会怕你们这些牛鬼蛇神?”

    萧生藉似乎脸色涨得通红,他虽然个子很矮,可是气魄不凡,眼睛有若黑暗中的两盏灯笼,盯着朱雀的眼睛看了良久,朱雀无所畏惧,和他对视,过了一会,萧生藉终于笑道:“他真是朱雀,再不会弄错,来来来,请过来坐下。”

    在他们走下高台的地方,几名小鬼般的人物搬来一张桌子,三张凳子,朱雀和他们两人据案坐下后,小鬼们端上了几盘荤菜。

    一盘人肝,一盘人肺,一盆人血炖心,那心似乎还在跳动,接着有三名小鬼给三人摆上就被,酒壶倾斜,三杯血一样的红色浆液,注满酒杯。

    孟长河举杯说道:“请!”

    朱雀也端着酒杯,只是看着酒杯中鲜红的血,只感到阵阵恶心,再看到桌子上的人肝人心人肺,只觉世间之荒谬,不过与此。

    萧生藉举着筷子说道:“请请请。”

    说完,他夹着一块人肝送入口中,然后闭眼咀嚼,仿佛这是难得的美味。

    孟长河也吃了一口人心,说道:“世间之美味,无逾于此,朱雀大侠,请。”

    朱雀举起筷子,仿佛有些犹豫不决。

    萧生藉脸色不虞,问道:“怎么,你不敢吃么?”

    朱雀愣了愣,忽然欣然举筷,夹起了一块人心送入口中,也学着萧生藉闭目咀嚼,过了一会,他睁开眼睛说道:“果然味道鲜美,主人这一番精心准备,在下真是却之不恭了。”

第四十九章 痛饮恶人血

    萧生藉看着朱雀,脸上露出嘲弄不屑的神色,朱雀受激不过,说道:“岳武穆有词《满江红》中说道,壮志饥餐胡虏,笑谈渴饮匈奴血,本就是再英雄不过之事,不过,我想知道,这人肝,人肺,人心以及这杯血,到底是什么人身上的?到底是好人,还是恶人?若是好人的,在下就有些喝不下去,吃不下去,若是恶人身上的,在下甘之如饴。”

    孟长河摇了摇头:“你自己吃一口喝一口不就知道了?何用这么多废话?”

    朱雀再看了看手中的酒杯,在这山洞中,幽暗的灯光下,酒杯中的血不仅作暗红色,而且十分粘稠,他忽然一仰头,一饮而尽,接着夹了块人肝放在嘴里,一边吃一边说道:“不错,不错,味道鲜美,看来是恶人身上的血肉了,否则怎会这么好吃?”

    萧生藉看了看孟长河,两人同时放声大笑,孟长河说道:“不愧是朱雀,这都吓不倒你。”

    他这话说完,洞中忽然无数火光闪现,原来是无数火把被点燃,映照得山洞中有如白昼,再看三人面前的案子上,虽然还是人心人肝人肺等食物,但已经能看出来这些不过是用牛下水做成的而已,至于酒杯里的酒,虽然还有一股腥味,但后为酸甜,竟是上好的葡萄酒加上枸杞打出的浆液混合而成,腥味颇有些像蟒蛇的血腥,不明真相下,闻起来倒真有些血腥味。

    朱雀又自斟自酌了一杯这种看来像血的酒,孟长河脸上已经露出吝啬之意,他说道:“这种酒乃是用秘方勾兑,有滋补养生之功效,久饮还能固本培元,你可不要当成水喝了。”

    朱雀啼笑皆非:“只不知二位做这古怪兼有趣的宴席,请我前来,不是只想看看我的胆量吧。”

    萧生藉说道:“我们有一件难题希望朱大侠能帮我们解决,又怕朱雀大侠,这个,那个。”

    朱雀见他说话结结巴巴,知道他的意思,他说道:“你们是怕我名不副实,所以特地来试探试探我,显然我现在通过了你们的考验,可是我连你们现在所做之事,以及遇到的难题又和我有和关系,什么都不明白,你让我怎么答应你们呢?况且,以两位的身手以及这么多的手下,若还有什么难题的话,我想我也难能解决。”

    孟长河连忙说道:“并非如此,我们现在所在的门派名为无常门,听来有些唬人,其实不过只是唬弄那些无知乡民,吓唬不了真正的好汉。”

    朱雀听到这里,皱眉说道:“有什么话,两位也非泛泛,萧孟勾魂的名头,难道就是这般?不用拍我马屁,有话何不请直言?”

    萧生藉脸色有些涨红,他大声说道:“好,我们就只说了,还请朱雀大侠不要笑话我们,我们在桂林府一带,虽说不上救民于水火,可是也以朱大侠为榜样,暗中做了不少扶危济困,除强惩恶之事,可是就在两个月前,我们因为惩戒的一个人,乃是靖王府护卫首领的一个外甥,名叫孙也,我们得知他调戏妇女的恶行后,就小小的惩戒了他一番,以为他会思悔改,哪知他将此事告诉了他舅舅以后,他舅舅竟然对我们无常门下进行暗杀,并扬言要以靖王府的名义将我这无常门小小的门派诛灭,并生安白造的给我们加了一个邪教的罪名,朱大侠您是知道的,现在官府最忌讳的就是邪教,我们在桂林府待不下去,为了保存一些无常门的香火,我们是举门出逃,来到了这里。”

    朱雀看着山洞中影影绰绰的无常门弟子,若说他们已经是被杀了不少人之后,那么无常门定然是一个弟子众多的大门派,他平日也听说过无常门,的确如萧生藉所言,做了不少好事,但真要细究起来,坏事也不可避免地做过一些,当然,为了维持这么大门派,这么多人的花用,不做点坏事,又怎能有钱为生呢?

    至于关于孙也,如果他们真是因为他调戏妇女而举门逃离桂林府,那也说得上是可怜兮兮了,桂林府本为静江府,属于边疆一带,历朝历代都是一些犯了事的囚徒流放之地,当地人最有名的一是勇气,二是脾气,勇气表现在当地军队的打仗上,当地土司所率领的官兵被称为狼兵,脾气则表现在一言不合,便容易刀兵相对,能在这种地方立足脚跟,让无常门迅速扩展壮大,萧孟勾魂二人绝不简单,但如今不简单的他们,却被驱赶得连家都不敢回。

    孟长河说道:“我们无常门的弟子,大多数都是吃不上饭的穷人,穷人多受欺辱,所以我们门下人数众多,但本有一众武功颇为不错的护法,比如黑白无常,以及十殿阎罗等人,现在除了黑白无常以外,十殿阎罗全都被他们请来的杀手杀死了。”

    听到杀手,朱雀心中一动:“这些护法是怎么死的?”

    孟长河说道:“是死于一种无色无形的毒粉之类,萧生藉看到他们惨死的样子,当即下定决心,立刻离开桂林府,现在我们就算是在长安,也不敢露面,只能在这潮湿昏暗的山洞中暂居,就像是被人追踪的老鼠。”

    朱雀想了想说道:“我也想帮你们,关键是我现在也处在被人暗杀的地步。”

    孟长河和萧生藉露出一脸不能置信的神色,认为朱雀这样说,不过是在堆砌拒绝他们的理由罢了。

    朱雀苦笑了一声,说道:“你们若是耳目灵通,当知道长安四公子的名头,其中有一位要饭的少爷云耀祖,云公子,我和他有夺妻之恨,所以他也找了杀手来刺杀我,恐怕这些杀手和杀死你们什么十殿阎罗护法的杀手,都是同一批人。”

    萧生藉试探地问道:“我听说朱大侠在峨嵋派大闹一场,终于取得美人为娇妻,怎的又会和云耀祖有了夺妻之恨?我可不是怀疑朱大侠,只是觉得好奇罢了。”

    朱雀说道:“不是我本人和他起的冲突,而是我作为媒人,帮我的一名小兄弟上门提亲,此事长安有些耳目的人尽知此事,你们略作打听,便知我所言非虚,若是我侥幸不死,当会回来帮你们,毕竟咱们要对付的都是同一伙人。”

    孟长河和萧生藉无奈,却也没有别的办法,两人眼巴巴地看着朱雀离去。

    朱雀走到洞口,忽然转过身来问二人:你们无常门的两位护法,就是黑白无常的那两位,真叫范无救和谢必安么?

    孟长河摇了摇头:“本来不叫这个名字,后来他们成为了黑白无常两护法以后,名字就改为范无救和谢必安了,否则怎会有这么巧的?”

    朱雀笑道:“多谢相告。”

    他沿着原路,向长安城走去,路上的鬼火渐暗,既然知道了这一切都是萧孟勾魂二人做出来的,他自然也能猜到这些鬼火铺成的路,不过是用一些磷粉撒在地上的而已。

    若是不明所以之人,蓦然见到这种鬼火铺就的路,早就吓得心胆俱寒了,又怎能再有余暇去分辨哪些人血以及心肝肺等物呢?

    话说回来,这些心肝肺经过他们红烧以后,滋味还真的相当不错呢。

    来到城门外,只不过是到了下半夜,城门自然不会打开,看到紧闭的城门,朱雀猛然想起了不知所踪的叶不凡,不知他去了何处,本让他在一旁照拂自己的,他怎的一声不吭地离去?

    别要有了什么意外才好。

第五十章 一口大缸

    放心不下叶不凡,朱雀又翻过城墙进了城,来到了他们下榻的春风客栈。来这家客栈入住的时候还不觉得什么,觉得不过是伏缨所言,春风得意马蹄疾之意,然则此刻在夜色中,夜风摇晃的灯笼下,再细看那春风二字,似乎有了新的感悟,比如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又如暗香留不住,多事是春风。唉,同时春风二字,真是什么心境看来是什么含义了。

    他先到了叶不凡的房间中去看,叶不凡还没有回来,自己自从这里离去,到出城,到和萧孟勾魂等人谈了半天话,吃了些牛下水,喝了两杯酒,再回到春风客栈,少数也有一两个时辰了,这小子究竟去了哪里?

    离天明还有些时辰,朱雀回了自己房间,准备趁天亮前好好休息休息,对于那些暗中准备刺杀他的人,他忽然又不紧张了,也许是太疲惫了吧。

    进了屋子,他就闻到一股淡淡的香味,朱雀立刻闭住呼吸,难道在他出去的这一段时间,有人在他屋子里做了什么手脚?喷了毒烟?黑漆漆的房间内,仿佛一个择人而噬的野兽,若是敌人用这么浓这么香的毒烟,以为能够毒倒他朱雀,那真是笑话奇谈了。

    若非如此,又是何人留下的这香味呢?

    就在他惊疑不定的时候,房间内忽然传来嗤的一声,一道火光划破了黑暗,点燃了案子上的油灯,在桌子旁,坐着一位千娇百媚的美人儿,手里拿着一个北京筒子胡同里著名的王小二火折子,纤手轻摇,摇熄了火折子,用一水万种风情的眼光看着朱雀。

    在这温柔的夜,安静的房间里,期待一个好梦的朱雀,看到这么漂亮的美人儿出现在自己的房间,孤男寡女同处一室,他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缱绻旖旎的风光,他已经过了那种一见到美貌女子就会想入非非,就会冲动的年纪,他首先想到的就是狐狸精。

    特别是方才刚刚见过黑白无常,见过勾魂使者,一时间他想到了很多。

    这名女子似笑非笑的看着他,眼光里孕育着无边的春情,若说眼睛会说话只是文人的一种夸大,但朱雀却从她的眼睛中看出了许多话语,这是一双脉脉含情的眼神,也是能够传送秋波的眼神,朱雀在一瞬间的呆住以后,回过神来,仅仅一瞬间,却仿佛过去了很久,他问道:“你是何人?怎会在我的房间里?”他也立刻明白了屋内香味的来源,并不是什么毒烟,而是这名女子身上的香味,也可以说是另一种毒烟,让人沉迷和沉醉的毒烟。

    这名咯咯一笑,说道:“我叫夏弥烟,我在这里,就是为了等你呀。”

    朱雀禁不住暗叫我的妈,这名叫做夏弥烟的女子,不说话还好,一说话,似乎就连话语中都带着勾魂摄魄的引诱之意。他硬起心肠,不为所动地问道:“等我做什么?我又不认得你?”

    夏弥烟说道:“我听说你很厉害,就像来看看你,一见之下,果然是人中龙凤,人家有些不忍心了。”

    这话破有些挑逗的意味,但朱雀迫自己想起伊雪,伊雪果然是一盆雪般的人儿,想起她,朱雀强自克制的情潮像是被兜头盖下的冰雪,立时恢复了冷静,他又问道:“不忍心什么?”

    夏弥烟说道:“不忍心杀你!”

    这句话立刻让朱雀所有的克制立刻灰飞烟灭,因为他已经不需要压抑,人也恢复了清明,这名女子就是前来刺杀他的人,心底深处一些什么莫非真有人暗中看上了自己什么的,全都变成了炉火上的一片雪花,无影无踪,他自嘲地笑了笑,然后说道:“真没想到,来杀我的竟然会是一位这么漂亮的女子,若我真被你得手,我一定不觉得冤枉,是在你手里,总比死在一些陌生丑汉手中要好,不是说什么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么?”

    夏弥烟微微一笑,接着又叹了口气说道:“你说话很招我欢喜,唉,人家该怎么办才好呢?”

    朱雀微笑道:“你来杀我还要这么犯愁,干脆就不要杀我得了,杀了我有什么好?搞不好还会溅上一身血。”

    夏弥烟摇了摇头:“我不怕血,我怕的是要是我杀了你,我们蝴蝶教以后恐怕就难以在中原立足了。”

    朱雀一惊:“姑娘原来是蝴蝶教的?怪不得怪不得。”

    夏弥烟问道:“怪不得什么?”

    朱雀说道:“怪不得你这么好看,蝴蝶教,教派的名字就很好听,若教中都是相貌丑陋的人,未免就有些名不符实了。”

    夏弥烟说道:你别说了,说了我更不忍心杀你。

    朱雀说道:“你是为云耀祖云公子之事前来?”

    夏弥烟点了点头,看了看他,然后说道:“看来我只能让人回绝云公子了,不是我不想杀你,而是杀不了你,那么只好违约了。”

    朱雀说道:“那真是难为你了。”

    夏弥烟说道:“也不为难,只是违约的话,就要赔偿云公子十倍的佣金了,不过我还是有些不甘心。”

    朱雀问道:“不甘心什么?”

    夏弥烟说道:“不甘心为何我的缥缈散为何对你没有用处?”

    朱雀说道:“原来这是缥缈散,我还以为是催情散呢?你表面上好像不忍对我下手,说得好听,不过是想我放下戒备罢了,我问你,我的同伴叶不凡去了什么地方?”

    他一语道破夏弥烟的目的,自然也想通了叶不凡至今未归,极有可能是被她们蝴蝶教暗中掳走了,好在她们还有一个人在自己房间里,自己无论如何都不能让她离去,否则再想找到叶不凡就难了。

    夏弥烟冷冷一笑,原来娇媚的神色立刻变得冷冰冰的,她说道:“现在我才真的有些佩服你了,可是只凭这点小聪明,未必能够笑道最后,咱们等着瞧。”

    朱雀听她说完,特别是最后一句话,立刻感到有些不妙,夏弥烟这么说,那是想要走了,他口中说道:请慢走!

    伸手想去阻拦她,但夏弥烟站起身来,面对她的美貌,朱雀一时下不去手。

    夏弥烟对着朱雀冷笑一声,接着双手一搓,本来香气弥漫的房间中立刻传出来一股恶臭,这股恶臭是如此之臭,以至于根本不用去闻,单单是鼻子碰到这些味道,都几乎受不了,与此同时,夏弥烟两手不断弹出,弹出黄豆大小的弹丸,这些弹丸遇到阻拦,立刻化为紫烟,整个房间中被紫烟笼罩,朱雀还没有反应过来,他和夏弥烟之间的空气就被这种紫烟笼罩,紫烟十分浓,犹如大雾,三尺以外的地方都看不清楚,朱雀立刻向前冲去,企图在夏弥烟离去之前,将她拦下。

    但他抢到夏弥烟方才所坐的地方,却扑了个空,耳中传来窗户被打开的声音,朱雀直奔窗户,他怕烟中有毒,想也不想,就从窗户跳了出去,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他跳出窗户后,窗户外却不是他想象的地面,而是一口大水缸,缸中还盛满了水,只听噗通一声,朱雀落入缸中,还没想明白发生了什么事,缸上面一个盖子盖了下来,将水缸盖住。

    朱雀蹲在水缸里,这才知道这水缸才是敌人对付自己的利器,这位叫做夏弥烟的姑娘,从刚一开始就明白用毒烟用暗器,都杀不了自己,因此多番做作,让自己上了这个当,蹲在水缸里,朱雀感到自己活像一个大傻蛋。

    他伸手去推缸顶的盖子,却发现缸顶像是用铁做的,已经被锁在了缸身上,朱雀又伸脚去踢缸身,通过声音,他感到整口缸都好像用生铁铸就,他根本就出不来,唯一值得庆幸的是,缸里的水没满,他还有呼吸的余地。

    若以为事情到此为止,那又错了,水缸外忽然传来噼里啪啦的声音,朱雀虽然看不到,可是立刻想到了敌人怎么对付他,那是柴火被点燃的声音,应是敌人在缸外用柴火堆积起来,生火准备将他活活煮死。

    在行走江湖的时候,朱雀也曾想过自己会怎么死,被人用剑用刀杀死,都不足为奇,就是中毒而死,被仇人捉住折磨而死,甚或是被信任的人背后杀死,他都想过,却做梦都没有想过,自己会有一天被关在一口大铁缸里,被人烧水煮死。

    朱雀根本不担心自己会死,他的靴子里放着一把切金断玉的匕首,要破开这口铁缸,那是有如撕纸般简单容易,他需要好好想想,在一个安静的环境中好好思索一番,这口缸还没有被烧热,正是他能好好思考的时候,现在他只想知道,到底是不是这位名叫夏弥烟的女人想出来的计策,如果是,那她真的是一个了不起的女子,能够洞悉朱雀这样人的缺点。还有,她夏弥烟到底是不是蝴蝶教的人,自己前些日子刚刚说过,擅长毒粉的两个教派,一个是黑雾教,一个是蝴蝶教,又怎会这么巧的,他想到什么就来什么?

第五十一章 雨夜杀机

    缸里的水渐渐热了,朱雀还是没想明白夏弥烟这蛇蝎女子的真实身份。

    想不通,就回头再想,他从靴子里掏出锋利的匕首,准备将缸破开,从里面出来,要是等到水烧烫了,再出来就要多受罪了。他将匕首刺向缸身,一匕首下去,他骇然发现,这口缸不知用了什么材料铸成,这削金断玉的匕首竟然刺不进去,这么一来,本是轻松无比,心态平和的他,再也保持不了平常心,如果他不能破开这口缸,真的就会被开水活活煮死,那可不是开玩笑的。

    接着朱雀又用匕首刺向缸顶的盖子,果然,盖子也是十分坚固,匕首的夹虽然能够扎进去一点,但显然,想要从这里挖开一个能钻出人的孔洞,在水开之前,是不太可能了。

    朱雀仔细思索,仔细现在所在的地方究竟是什么地方,他是从客栈房间的后窗户跳出来的,若不是在大街上,恐怕就是在春风客栈的后院,若是在大街上还好一些,当中堆积柴火,烧着一口大铁缸,无论如何都会惹人注意,有人注意,就会惹人怀疑,自己就有被救的可能。

    但如果是在春风客栈的后院,而客栈的掌柜又被买通,在这里就算要将大铁缸烧成铁汁,恐怕也不会有人来过问。

    朱雀暗责自己粗心,他有八成能够确认,那些紫烟,香味,恶臭,都是无毒的,就是为了让他感到恐慌,感到畏惧,起了畏惧之心,则容易大意,大意就会给她有可乘之机。

    唉,自己只是在防备毒粉杀人,却没想到作为杀手,毒粉只是一种手段,并非目的。

    自己作为朱雀,都为自己的大意感到羞耻于后悔,但这两种情绪都不能帮助他脱身,朱雀迫自己冷静下来,仔细想着如何从这口大铁缸里出来,他也尝试缸盖和缸身连接处,但是没用,连接处是在缸外,在他还没有想明白怎么办的时候,水变得越来越热,这种热力还好,就像北方的澡堂里所烧的热水。

    但情形自然差得多了,在寒冬天时的澡堂子里,泡上一个热水澡,那真是难得的享受,特别是喝酒喝得熏熏然然以后,泡澡还有解酒的功效,自己今晚虽然也喝了两杯葡萄美酒,天气也算严寒,水温在此刻还算合适,但朱雀绝无一丝享受之意,本来在这种热水中,要泡上半个多时辰,朱雀才能额头出汗,可是如今不过片刻,他的额头已经渗出了大汗滴,不是全身发热的汗滴,而是冷汗的汗滴。

    人在危急时刻,会发出比平时更大的力气,比平时更敏锐的感觉,比平时更睿智的想法,但似乎在这个大铁锅中,都用不到,朱雀几乎绝望了。

    若是告诉别人,朱雀也会有绝望的时候,可有人会相信?

    一着不慎满盘皆输的例子,人人都会遇到,朱雀并非神仙,他也是人,他也会犯常人所犯的错误,只是犯的比较少而已。

    后来汪九成听他讲到此刻的惊险处,忍不住问道:“最后你想了什么办法出来的?”

    朱雀摇了摇头:“我什么办法都没有想到,就算是欺骗敌人先放了我也做不到,因为在外面奉命烧火之人,都是聋哑人,就是防止他们听了我的花言巧语,或者我的威逼利诱。”

    汪九成问道:“但如今你显然没有被煮熟过。”

    朱雀笑道:“那只是因为我行走江湖所依仗的三件法宝,轻功,智慧和……”

    汪九成接下去说道:“武功?”

    朱雀摇了摇头:“我在江湖中闯荡,真正用武力去解决麻烦的例子不多,轻功是为了逃走或者追踪敌人,智慧是为了骗别人我是个聪明人,但最重要的一样,还是运气?”

    汪九成更是疑惑:“运气?运气能帮你将缸给打开?”

    朱雀点了点头:“就是运气帮我打开了缸。”

    话说朱雀当时正在缸中被煮得有些忍耐不住,他幻想过最有可能的几个人会忽然出现,前来搭救自己,第一个就是叶不凡,因为叶不凡就是住在自己隔壁,准备照应自己的人,他虽然失踪了,但谁说得上他随时还会回来?第二个就是伏缨,伏缨去跟踪李麻子和孙瞎子,不知结果如何,说不定在没有结果的时候,忽然回来找他。

    又或者汪九成?或者其他的江湖好手,路过此地,见到事情不对劲,从而出手救了自己?

    然而这些人都没有。

    救了朱雀的是老天爷。

    就在缸下的柴火还在添加,火势越来越旺的时候,天空忽然传来一声霹雳,虽然看不到外面的情况,但朱雀也能想见跟着便是雷电大作,他在缸中也能听到隐隐雷声,接着噼里啪啦地下起雨来。

    刚听到雨声,朱雀还没觉得什么,很快他明白自己最少现在不用死了,因为如此大的雨,自然会将烧缸的柴火淋熄,水既然不会再热,则他一时半会都死不了。

    而他又获得了一些求生的时间,朱雀总认为,不管落入多么糟糕的地步,只要人还活着,就有希望,因为希望永在人间!

    尽管他对于如何破缸而出,一点概念都没有,朱雀将匕首放回靴子里,用这热水洗了洗脸,甚至想再洗洗头发,既然出不去,何不当这里面是个大澡盆?

    可是还没到他开始洗头发的时候,这厚厚的大铁缸忽然传来一声噼啪的声音,声音很低,若非朱雀人在缸中,很难听到,若要形容这个声音,到有些像用手去掰一个瓷碗,在碗刚刚裂开时所发出的声音。

    朱雀先是想到:糟糕,难道是敌人一计不成又来一技,准备用别的办法来杀死自己?

    他很快发现自己想错了,因为这种细微的噼啪声连续传来,整个大铁缸忽然像是冰做的,碎裂开来,碎片被水冲走了一部分,还有一部分留在他脚下,正在旁边想办法搭棚子,继续烧柴火的人,看到朱雀出来,口中发出呀呀的声音,一哄而散。朱雀这才知道这些人是哑巴。

    大雨兜头浇下,朱雀呼吸着自由的畅快空气,任雨水淋湿自己的头脸,自己身上早就在大水缸里石头,所以也不觉得什么,朱雀感到这铁缸裂地奇怪,他拿起一块铁缸的碎片,心中颖悟,忍不住暗暗感激老天爷,原来这铁缸并非全是铁的缸,不过是中间一层铁,两边都是厚厚的陶瓷,陶瓷之坚硬,怪不得他匕首也划不破,但被烧得滚烫的陶瓷,忽然遇到冰冷雨水的浇淋,就会像此刻这般碎裂。

    其实不仅如此,铸这口陶瓷铁锅的匠人,为了增加铸铁的硬度,导致了非常的脆,否则也不会随着陶瓷的炸裂而碎裂了。他四处观望,发现自己果然是在春风客栈的后院,在这里,只要买通了客栈的人,的确是无人过问这里的事。而就算叶不凡回了屋,一时也难以想明白这口缸里其实就是他朱雀,若是等他来救,恐怕还没有等他想明白的时候,他朱雀已经被铸成熟透的白肉了。

    可是事情还没完,就在朱雀以为获得解脱的时候,后院里忽然涌进了数十位黑衣人,这些黑衣人定然是前来刺杀他的后备计划,为了对付朱雀一个人,竟然动用了这么多的杀手,看来,杀手的钱也不是这么好挣的。

    朱雀正因自己被放在缸中烧煮了一番,而觉得郁闷,见状他抽出了剑,剑鞘中也都是水,那也顾不得了。

    一道闪电划过,电光之中朱雀看到这些黑衣人映照着电光的眼睛,个个如狼如豺,就像是在围猎的狼群。

    朱雀回思自己和慕容寒山比斗时,慕容寒山曾用过的剑法,其中似乎有两招是用来同时攻击多人,剑法犀利,中剑者非死即伤,这种剑招朱雀平时极少使用,但今夜连连遭人戏弄,又差点困死缸中,早就对这些狠毒凶残之人不抱幻想,决定痛下杀手。

    有五六人冲了上来,其他的人围在一旁,并没有前来,看来他们还是有一定的策略的。

    朱雀一剑横扫,继而变为旋转,但让他心中一寒的是,除了一名黑衣人受了伤外,其他的黑衣人竟然都挡住了他这一招。

    这说明这些黑衣人绝非泛泛之辈,朱雀咬紧牙关,按下压力,决定誓死和他们周旋到底!

    受伤的黑衣人退下,又换上两名黑衣人,无耻的车轮战术,朱雀以剑正眼,然后提起内力,向敌人扑去。

    夜雨中的激斗,朱雀以一敌多,不落下风,可是敌人乃是真正的杀手。冷静而不失威力,其中一人会剑走偏锋,等朱雀避过以后,再朝其反击时,其他黑衣人就会同时采取守势,一旦有人受伤,立刻有其他人替换下来。

    就像一场永无止境的厮杀。

    大雨来的快,去得也快,倏然而至,倏然而止,曙光也在东方开始露出一丝瓦蓝。

    朱雀心中暗喜,如果自己能够撑到天亮,这些杀手见不得光,自然就会退去,这些黑衣人虽然只是二流伸手,但他们一声不吭,默默地配合,如同一种互有攻守的剑阵,自己一时无法突围。

    就在朱雀眼睛扫向外围准备替换伤者的黑衣人时,心中一震,知道自己太大意了。

    只见几名黑衣人拿出铜管状的东西,然后又在铜管里塞入一些事物,朱雀立刻想到了那些杀人于无形的毒粉。

    朱雀立刻急出几招快剑,试图逼退围攻自己的人,然后趁着自己内力未损耗太多,还能凭借腾云功逃离。

    但这几名黑衣人仿佛知道外围的人正在准备杀着,竟拼命地围攻自己,不让自己有离开的空隙。

    朱雀暗叫糟糕,已经有几名黑衣人缓缓地举起了铜管,送入口边,只要他们用力喷出,这些管中的毒粉就会笼罩了自己,而这些黑衣人自然都是服过了解药的。

    在这一刻,朱雀想起了远在太湖边上的伊雪,自己出了事,她又会怎么样呢?真是英雄气短儿女情长,想到伊雪,朱雀的剑也慢了下来,一不小心,手臂上被一名黑衣人划了一道口子。

    蓦地,一阵急速的破空之声传来,黑衣人忽然纷纷怪叫着倒在地上。

    朱雀心中一喜,剑招暴涨,将围攻自己的六个人里,划伤了三人,另三人见事起突然,都退开两步,不知发生了何事。

    就在客栈房间的屋顶上,一名年轻人,手里拿着一把钢针,看到朱雀向他看去,他还以微笑,却不是叶不凡又能是谁?

    相貌平凡的叶不凡,在这一刻,在朱雀的眼中,有如从天而降的飞将军,只见他手一扬,就是几名黑衣人倒下,数十名黑衣人,在他手扬了几下以后,竟然没有一个能够站起来了。

    朱雀哈哈大笑,说道:“好俊的手法。”

    叶不凡从屋顶跳了下来,为朱雀包扎受伤的手臂,同时说道:“这么多人,围攻你一个,好不要脸。”

    朱雀问道:“这一夜,你究竟去了什么地方?怎么直到现在才出现?”

第五十二章 几种可能

    叶不凡说道:“你不知道,在你睡了以后,客栈外面就出现了一些鬼鬼祟祟的人,我,唉,说来也是丢人,我中了他们的调虎离山之计,出去迎敌,等到想明白过来后,我便立刻赶回,他们在途中又绊住了我,加上这见鬼的长安城,差点让我找不到客栈在哪,所以耽搁了一夜,幸好来得及时。”

    朱雀说道:“你迷路了?”

    叶不凡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唉,我不太记路,加之又是在晚上,那些人带着我尽在一些老巷子里绕来绕去,差点把我绕晕了。”

    朱雀哭笑不得,若他今日真的被杀死,后人谈论起他,提起他的死因,若是说道因为叶不凡这小子迷了路而死,那才不值得呢。

    他看着满地倒在泥泞中的黑衣人,对叶不凡说道:“看来咱们有的忙了,一个一个地问他们口供,今夜真是一个不眠之夜。”

    话刚落音,伏缨的声音从院子门处传来:“我说你们能跑哪里去,竟然躲到这里说话来了。”

    朱雀暗骂伏缨来得好不及时,危机过去了,他才过来,听他语气,让他跟踪李麻子一事肯定没有了下文,否则以伏缨的直性子,早就扬言卖弄起来了。

    伏缨推开门,看着倒了一地的黑衣人,以及一地的破缸碎片,茫然地问道:“发生了什么事?你们怎么杀了这么多人?”

    叶不凡解释道:“我只用钢针制住了他们,并没有将他们杀死。”

    伏缨堆在两名黑衣人身旁看了看,正要伸手去摸,朱雀喊道:“别碰他们,当心他们身上有毒。”

    伏缨吓了一跳,站起身来,对两人说道:“就算我不碰他们,也能看出他们已经死了,你看看他们一脸的死灰色,那是中了毒而死。”

    叶不凡惊道:“他们全都中毒而死?”

    伏缨又看了几个黑衣人,然后说道:“看来他们都死了,身上的确带着你的钢针暗器,我就想知道,你是什么时候开始在钢针上淬毒的?”

    叶不凡连连叫屈:“我钢针上没有毒,奇怪,他们怎么会死?他想起这些黑衣人全都被他杀死,这是叶不凡第一次杀人,忍不住心中砰砰乱跳。”

    朱雀就近看了看一名黑衣人的面容,过了一会,他说道:“这些人都是自己咬破毒馕而死,不是你杀的。”

    叶不凡松了一口气,却又立刻问道:“你是说……你是说这些人,全都是服毒自尽?为的又是什么?咱们又不是真的会要了他们的命。”

    朱雀说道:“这些杀手前来刺杀我的任务失败,恐怕回去也是死,而且死得更惨,又怕咱们从他们身上探听到关于他们的信息,所以服毒自尽。”

    叶不凡说道:“他们死咬牙不说,咱们难道还是用强之人么?更何况,他们既然要寻死了,怎还会怕什么消息泄露?”

    朱雀摇了摇头:“我也不清楚,不过不外乎几种可能,一是他们的亲人在幕后之人的胁迫下,所以他们不敢不服从命令,另外一种可能就是他们竺信幕后之人的话,或者是真心地维护此人,比如此人如果是今晚前来暗算我的夏弥烟,这些人有可能都是因为爱上了她,不忍心出卖她,又或者别的原因,那就不知道了。”

    叶不凡闻言,对朱雀露出钦佩之色:“难道朱雀大侠一时能想到这么多可能,我却连一种可能都想不出来。”

    尽管是在凌晨的客栈后院,又是站在尸体堆里,伏缨还是忍不住说道:“这有什么值得佩服的?他不过是鬼门道多,心眼多,这种歹毒卑鄙之事,别说让我去做,就是让我去想,我都想不出来。”

    朱雀笑骂道:“你这骂人不带脏字的本领真是越来越高了。”

    伏缨说道:“咱们还是进屋里说话吧,你们在这站着难道不嫌冷么?还有你,朱雀,你怎的全身都湿透了?”

    朱雀没好气地说道:“难道你没有遇到那场雨么?那场雨救了我的命,这时候我也没空跟你说,只是这些黑衣人在这里如果不处理掉,有人动了他们的身子,或者就会中毒遇害,咱们怎生处理掉才好?”

    伏缨看着那口破碎的大缸,说道:“要是缸没破就好了。”有了缸,他们也能暂放一下这些人的尸体。

    他们最后还是决定先将这些黑衣人的尸体堆在一盘,等天亮后再来处理。

    回到房间中,朱雀和伏缨互相告诉了对方自己的所见所闻以及要命的遭遇。

    伏缨说起自己忽然发现自己跟踪的人不见了,那真是气不打一处来,口中徒呼荷荷,认为这种三十老娘倒绷孩儿的事,实是他的奇耻大辱,他在冷静下来以后,决定再回到红坊赌场去查探一番。

    他来到了红坊赌场,很容易就见到了那名他跟着的庄家,只是赌场人多,伏缨一时不好公开对他动手逼问,他也担心打草惊蛇,杀手若因之停止了对朱雀的刺杀,那么他们想要再找到这些杀手的身份,就更难了。

    没有办法,伏缨只好假装赌徒,在红坊赌场里用一些碎银子赌了起来,他的目光不时放在那名庄家身上,赌博时并不用心,谁知他赌运奇好,伏缨若是想不引人注目,却偏偏接连赢了十多把,这十多把并非赌哪一种赌具,而是他赌什么赢什么,大押大赢,小押小赢,总之只要他下手一押,准中。

    就连他赌气随手押的点子数,都能押中,伏缨不缺钱,又没有赌隐,在这里的目的不过是为了盯着那名庄家,为杀手拉皮条的庄家,而他之所以跟着赌两手,是因为了来这里的人,若不赌一把,反而会引人注意,不赌博你来赌场做什么呢?喝茶么?那真是笑话奇谈了。

    哪知他连赌连赢,好几名赌客都发现了伏缨的运气十足,看到他押什么,也都跟着押上,有几人竟因伏缨的赌运而赢了不少钱,伏缨的好运很快吸引了赌场看场子之人的注意。

    只要是来赌场赌钱的,恐怕没有几个人是希望自己输钱的吧,但偏偏伏缨却赢了个愁眉苦脸,暗叫倒霉。

    有几名看场子的人来到伏缨身后,让伏缨浑身不自在,他倒不是担心这些人会对他动手,他不怕他们动手,反而希望他们朝自己动手,这样他就可以趁着打斗之乱,将那名坐庄的人掳走。

    可是这几人非但没有动手的样子,反而不断议论他的运气好。

    伏缨没好气地跟这几个人说:“爷凭的可不是运气,而是赌技。”

第五十三章 赌场好运

    他企图激怒这几名看场子的打手,好引他们动手,但这几人听了他的话,纷纷向他恭维道:“不错,爷们靠的是赌技,不是好运,是小的说错话了。”

    不但没有丝毫愤怒,还含笑道歉,这倒让伏缨不知说什么好了,正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难道自己能装疯卖傻胡闹一通,非和这些人打架不成?

    在他对面陪他赌骰子的人换了一个又一个,这已经是第三个了,看他们掷骰子的手法,简直一个比一个高明,但伏缨还是一押便赢,简直活见鬼了。这次他押的是四五六,十五点,若是随便一押都能押中,那伏缨不是感激老天爷给他的好运,而是在心中臭骂老天爷了。

    三枚骰子在碗中滴溜溜乱转,若说这中间能够作假,就连伏缨自己都不信,三枚骰子越转越慢,终于停了下来,正是四五六十五点,当真是骆驼掉进针眼里,实在不能再巧了。

    伏缨心中祈祷,就让我输一把吧,输一把,好让自己不这么引人注目,他的面前,金子已经堆成了小丘,怕不有上百两。

    要知道,他出的本钱不过是几两碎银子。

    他准备再押一把,无论输赢,都离开红坊赌场,在外面的街上等候杀手的皮条客,那名庄家。

    这一次他把所有的金子都压在十一点上,这个数字一点意义都没有,纯粹就是瞎下的,本来还敢跟着他下注的赌客见到他孤注一掷,都不再看好他,竟然没有随他押注。这一把豪赌引来不少人围观,对面掷骰子的赌场庄家手都开始抖了起来。

    伏缨心道,手抖得越厉害越好,这样就不能再让自己押中了。

    但不知称得上是好运还是噩运的结果,骰子停下来,乃是两个殷红的四点,一个斜三,加在一起,不多不少正好是十一点。

    押对大小是一赔二,押对数字是一赔十,伏缨的百两黄金就要变成千两黄金,在周围赌客的欣羡声和后悔没陪他一起押注的声音围绕下,伏缨感到有些头晕目眩。

    就在这时,他再向自己追踪的那名庄家看去,赫然发现那人已经不知去向。

    伏缨一惊而起,正要起身离开,几名赌场看场子的人将他拦住。

    伏缨冷笑道:“怎么?要动手么?”

    为首的一人陪笑道:“怎敢?我是提醒贵人,你赢的金子还没有拿走。”

    伏缨总不能说不要了,毕竟千两黄金即便对他来说,也是一笔。

    在赌场的磨磨蹭蹭下,赔他的黄金给他送了上来,赌场方面的人说道:“因为是金子,所以称得慢些,贵客莫怪。”

    伏缨一见这些黄金,头都大了,他从没觉得金子是这么讨厌,一千两黄金,就是一百斤黄金,他要去追踪别人,又怎能带这么重的东西,他随口说道:“不用给我了,我押三点,全部押上。”

    如果赢了就是一万两黄金,就算一时找不到那名庄家,有了这笔金子,也足够让他原谅自己,如果输了,那就一身轻松。

    一名女子来到他对面说道:“这一把我来掷,不过想要掷出三个一,恐怕有些难度。”

    伏缨笑道:“无妨,你随便掷。”在女人面前,男人都喜欢故作豪爽大方。

    见到这么大的豪赌,周围本在议论纷纷的赌客都倒抽了一口气,接着安静下来。

    这名赌场女庄家随手将三枚骰子扔进碗里。

    所有的人都屏住了呼吸,只见其中两枚骰子先停了下来,是两个特别大又特别红的一点,另一个骰子还在转动,众人连眼睛都不敢眨,按照伏缨前几把的运气来看,第三枚骰子未始不可能还是个一,那伏缨简直就是自从有了这家红坊赌场以来,最大的赢家了。

    然而,伏缨的好运似乎就此戛然而止,第三枚骰子停下,却是一个两点。

    说多巧,就有多巧,是个四点,已经很接近伏缨下的三点了,但差一点也是输,伏缨这许多好运赢来的上千两黄金,就这么忽然没了,即使以伏缨这么满不在乎,还是感到心中空落落的。

    而周围的赌客俱都发出惋惜的声音,伏缨感同身受,他差一点就赢到了一万两黄金,有了这笔钱,他甚至可以有多年不用做大盗了。但显然老天爷先是赏了他一部分运气,临了了,却踢了他一脚。

    这名女庄家笑着问伏缨:“不知阁下还要赌么?”

    一种不服输以及不甘的冲动涌上心头,他差点要掏出自己怀中的银票接着赌,但他立刻想起自己身负重任,暗叫糟了,赶紧起身离去,在一众赌客的惋惜声里,急速离去,心中忍不住暗暗自责,一千两黄金不要罢了,总之最后也不是他的,可是他却为这无谓之事,耽误了追踪那名庄家的时机。

    深夜安静的街道上,红坊赌场两边都空无一人,伏缨一时不知向哪边去追,天上一声响雷砸下,忽然下起雨来,伏缨站在赌场的屋檐下,自己思索自己今晚的经历,蓦然想到自己是被赌场的人纠缠住了,难道这家赌场整个儿都是为杀手做皮条的?

    就在这时,一名看场子的赌场打手走出门来,迎着这场大雨,解开裤带小解,夜晚无人,此人的行动虽然失礼,却无伤大雅。

    等这名打手小解完,伏缨忽然将他拉住,问道:“你们赌场庚字桌上的庄家是谁?住在哪里?人又去了哪里?”

    庚字桌,就是他跟踪的那名庄家所在的赌桌,这名打手常在这里,自然应该知道。

    这名打手怒道:“放手!干什么的?”

    伏缨略一用力,手指捏得这名打手哎呦一声大叫,恰好又一阵雷声传来,掩盖了他杀猪般的叫声,雷声过后,伏缨说道:“我问你的话,你好好回答,否则我宰了你。”

    这名打手无奈说道:“庚子桌的庄家是谁,我怎么知道?我们红坊赌场除了甲乙丙丁四桌上的庄家是我们赌场的人以外,其他戊己庚辛等桌子,都是赌客和赌客之间的对赌,他们谁爱做庄家,谁爱做闲家,我们也管不着,一个赌客,我怎知他是谁?更不知他住在哪里,又去了哪里。”

    伏缨听得呆住了,刚想松手,却又忽然厉声说道:“你撒谎?此人在这里做了这么久的庄,你不可能没有一点印象吧。”

    这名打手苦着脸说道:“这个赌场里的赌客,有的还在一张赌桌前连坐两天两夜的庄,我又怎记得这许多?”

    伏缨听他说得有理,只好松开了手,这名打手立刻躲闪着进了赌场不再出来。

    看着外面的大雨,伏缨想起今夜的离奇遭遇,若非巧合太甚,那就是自己简直就是个大傻瓜,被人耍了还不知道怎么回事。

    想着朱雀极有可能已经在杀手的刺杀下生死不知,自己却耽搁了这么久,没有一点收获,实在是有些说不过去,他想立刻赶到春风客栈,但这雨实在太大了。

    伏缨思绪万千,正想回到赌场找把伞,那雨又在此刻停了。伏缨立刻赶去春风赌场,却发现朱雀和叶不凡都不再房间里,他找了一圈,才在后院里找到了两人,而此刻东方已经发白。

第五十四章 见色起意

    听完伏缨的遭遇,朱雀又是好气又是好笑,他连想都不用想,就说道:“你被赌场的人耍了,哪有这么好运的,几块碎银子,能赢到上千两黄金?其中定然有诈。”

    伏缨不问原因,立刻站起身来说道:“那我去找他们!”

    朱雀问道:“然则你有什么证据呢?空口白话,他们矢口否认,你总不能将他们掳走严刑拷打?再说,你现在回去,赌场里的人八成已经换了人,你回去又有何用?还是想接着赌,试试你的好运?”

    伏缨脸色阵青阵白,无言以对,他知道朱雀所言是实,只是觉得咽不下这口气。

    叶不凡在一旁说道:“我们还要想想后院里的那些尸体该怎么处理。”

    这些黑衣人虽然不是他杀的,可是毕竟是他用暗器打伤了他们以后,他们才自尽的,他总觉得自己和这些人的死脱不了关系。

    伏缨说道:“这还不简单?一把火烧了不就得了?这些毒尸,留下来也是害人。”

    朱雀看着伏缨不说话,伏缨心知自己又说错了话,却不知错在哪里,他说道:“我说的不对你就直说,干嘛给我一对白眼?”

    朱雀失笑道:“看来你受的委屈真不少,我坐着你站着,我要看你,不向上看,怎么看?”

    伏缨问道:“为何要看我?是因为我英俊潇洒?还是因为我气度非凡?”

    朱雀说道:“我看你为何至今还像个傻瓜似的,径说些不过脑子的话。”

    伏缨:“怎么不过脑子?难道那些沾着毒的尸体你留着还有用?”

    朱雀说道:“且不说春风客栈乃是长安城最贵的客栈,就算是普通的客栈,在这通天大道上,去烧这些尸体,难道还能避开周围的耳目?这里是繁华的长安,不是荒郊野外,几十人的尸体,你怎么烧?烧完了一堆带着烧不完的骨头的灰烬你怎么处理?”

    伏缨想了想,说道:“好吧,我承认我想不出来,你有什么好法子,不妨说来听听。”

    朱雀说道:“我有几种办法处理,都嫌累或者麻烦,何况这些黑衣人的尸体根本不用我们动手,自有人来处理,我们只要看着别让人误碰到就行了。”

    伏缨问道:“你是说这些黑衣人的同伙?”

    朱雀点了点头:“死的人不是一个两个,能够满混过去,就算是对蝴蝶教来说,死了几十人也不是小事,说不定会有人从死人身上找到和他们有关的线索,那时候,就算他们能够脱得了身,自然也是麻烦不断,既然如此,他们何不提前来处理这些麻烦?”

    伏缨说道:“可是咱们在这里盯着,他们又怎么过来处理尸体呢?你又怎么知道这些人就是蝴蝶教的人?”

    朱雀说道:“能用毒粉为杀人武器的,只有蝴蝶教和黑雾教,黑雾教你又不是不知道,现在已经式微,更有可能已经烟消云散,怎么有实力指挥这么严密的刺杀行动?又怎会找来这么多好手向我围攻?自然只有蝴蝶教了,另外唐门擅长用毒,我也怀疑过他们,不过不可能是他们了。”

    伏缨问道:“为什么不可能是唐门了?”

    朱雀叹了口气,说道:“你只要想一想就会知道,如果刺杀的目标是我,唐门和我们刚刚有过过节,他们焉能想不到这只是个试探他们的行为?他们又怎会主动去找云公子来商量刺杀我的事?他们又哪里来的这么多不用唐门暗器的高手?”

    伏缨点了点头,说道:“不错,但你怎的知道蝴蝶教教中就会有这么多高手呢?”

    朱雀说道:“我不知道。”

    伏缨愕然:“你不知道?”

    朱雀点了点头:“我不知道他们有这么多高手,也不知道他们没有这么多高手,因为我们对他们似乎一无所知,而且有个名叫夏弥烟的美貌女子,自称蝴蝶教的人来找过我,并设下了陷阱,那些黑衣人又用了铜管准备吹出毒粉,综合这些事,所以说蝴蝶教的嫌疑最大。”

    伏缨一晚上有半晚是在好运气的赌博之中,脑子至今有些迷糊,经过朱雀的不断提点,他恢复了一些清明,听到朱雀的解释,他提出了自己的疑问:“这名美貌的女子自称是蝴蝶教的人,就有**成可能不是蝴蝶教的,哪有前来杀人,还自报家门,生怕你朱雀不知道似的。”他将美貌二字故意说得很重。

    朱雀摇了摇头:“这又不然,当时她或者认为我是死定了,所以也不再有什么顾忌,就没有隐瞒,而他们也真的差点就得手了。”

    想起自己在那大铁缸中差点被活活煮死的情形,兀自感到不寒而栗。这些人武功不可怕,相貌不可怕,甚至杀人手法虽然稀奇,揭破了也不怎么可怕,可怕的是这些人的设计,以朱雀的精明,也坠入瓮中,几乎丧命。

    叶不凡忽然说道:“可是我们面对后院的那些黑衣人的尸体都感到头疼,就算他们自己来解决这些事,不也是麻烦事么?”

    伏缨认同地说道:“是啊,他们要是拉走这些尸体,也不能说无声无息地做到吧。”

    朱雀也想不明白他们会用什么法子,他说道:“这是让他们头疼的问题,我们还嫌自己的麻烦不够多,还要为他们考虑么?”

    就在此时,他们所在的房间,忽然传来了一阵敲门声。

    朱雀和伏缨早就听到了门外走廊里的脚步声,却是谁都没有在意,若是还有人锲而不舍地准备刺杀朱雀,绝不会这么明目张胆,而且足音虽重,他们却能听出是一名女子的足音,故意踩得响,以示无他而已。

    听到敲门声,叶不凡起身去开门,拉开门,叶不凡就呆住了,跟着伏缨向门口看去,也呆住了,不是吓呆,也不是发呆,而是被来人的美貌所震惊,所以呆住了。

    朱雀看了一眼,忍不住说道:“没想到你还敢回来,难道不怕我报仇么?”

    来人正是夏弥烟,她见到伏缨和叶不凡都被自己美貌震惊,咯咯笑道:“我是来跟你道歉的。”

    朱雀:“道歉?难道杀人未遂,一句道歉就能解决?你不是当我是三岁娃娃吧。”

    夏弥烟说道:“那该怎么办呢?你要是不接受,我人也来了,要打要杀随你便,这下你该满意了吧。”

    朱雀愤然道:“你以为你一耍赖,我就能放过你么?”

    伏缨这时才懂回过神来,他说道:“既然她敢来,何不听听她要说什么?”

    夏弥烟给了伏缨一个媚眼说道:“你看看你的同伴,他说得多体贴人。”

    伏缨被她这个媚眼迷得七荤八素,他对夏弥烟说道:“为何站在门外说话呢?请进来坐下说。”

    朱雀看着伏缨,哼了一声,心中忍不住暗骂,看来伊雪给他介绍对象是对的,有了对象,他就不会像这般见色起意了。

第五十五章 自投罗网

    夏弥烟烟视媚行地走进了屋,随着她进来的,是一阵非常好闻的清香,伏缨在她身后深深地嗅了一口气,朱雀白了他一眼,无奈之下只能让她进屋坐下,偿若她不是一位美貌女子,而是一位粗豪大汉,朱雀早就饱以老拳,以报自己被关进大铁缸里的憋闷。

    她坐下来的时候,有意无意地向朱雀这边挨了挨,朱雀眉头大皱,问道:“你这般自投罗网,那是最好不过,省得我到处去找你。”

    夏弥烟故作可怜状,不回应他的威胁,反问道:“你是否真的这么讨厌人家?”

    朱雀冷笑道:“像你这种蛇蝎女子,难道还要我怜花惜玉不成?”

    夏弥烟忽然娇笑道:“既然如此,你怎的还不动手?你若现在动手,我绝不还手。”

    朱雀盯着她看了一会,自问难以忽然向一位不肯还手的美貌女子动粗。他想了想,最后说道:“我现在懒得动手,想过一会动手成不成?”

    夏弥烟微微一笑:“我看你还是怜惜人家,昨夜我不过请你洗了个热水澡,你不领情便罢了,还记恨于我,这又算怎么回事?”

    朱雀恨恨地说道:“热水澡?见鬼的热水澡,你是想活活将我煮熟了吧?好,就算那是热水澡,后来的那些穿着夜行衣的人过来杀我又算怎么回事?是洗完澡以后的捶背敲腿么?”

    伏缨听到朱雀说到见鬼,忍不住嘟囔道:“朱雀儿,对姑娘家要斯文些。”

    这句话无异于火上浇油,朱雀喝道:“闭上你的鸟嘴!被煮的不是你,你当然不明白我的恼怒!”

    夏弥烟咯咯一笑,说道:“洗完澡以后的捶背敲腿?亏你想的出来,当然不是,这些臭男人是喜欢我,看到我对你这么好,故而吃醋罢了,你知道男人要是吃起醋来,是什么事都干得出来的。”

    朱雀没想到她会这么说,暗道若论脸皮之厚,自己所见的人里,无逾于此人,夏弥烟这么一说,自己竟真的乏言以对,他平复了一下心情问道:“既然你对我这么好,这次前来,又所谓何事?昨夜你弄得我屋子里满是狼烟,今趟又想搞什么鬼?”

    夏弥烟神色忽然变得黯然:“这些吃醋的臭男人虽然臭,可是毕竟喜欢过我,我不想他们死后都没人收敛……”

    朱雀和伏缨对望了一眼,心道说到点子上了,她这次前来,果然是为了这些黑衣人的尸体,朱雀说有人来收尸,没想到会是夏弥烟主动前来。

    伏缨问道:“就你自己前来的么?这长安城毕竟不是你家,你带着这么多尸体出门,恐怕很快就会有人通知官府。”

    夏弥烟点了点头:“我只是收敛他们的尸体,又不是拉走,怎么会被人看见呢?”

    朱雀不知她说得何意,难道她要在院子里挖个大坑,将这些黑衣人都埋在院子里么?他问道:“你来刺杀我一事,先放在一旁不说,最近武林中发生的那些收人钱财,帮他们杀人之事,是不是都是你们蝴蝶教所为?”

    夏弥烟点了点头,竟直接承认了,她说道:“你也知道我们长白山下有多贫穷,我们蝴蝶教吃不饱饭,只好来中原挣些辛苦钱,可是我们除了用毒,又没有别的本事,除了杀人,我们真不知道还能做什么。”

    朱雀听她能将杀人一事说得如此轻描淡写,原因归结于穷,他仰天长笑,笑了一会,笑声忽然停止:“你们为了钱财,做出这种狠辣心毒之事,竟说得好像不知杀人需要偿命一样,此事既然让我朱雀遇到,自不能容你们蝴蝶教胡作非为!你们教主是谁?我要见见他。”

    这段话说得正气凌然,叶不凡听了暗暗佩服,可是夏弥烟却不以为意:“你说我们需要偿命?我问你,江湖中人哪个杀人不是为了利益?可都偿命了么?就算不是江湖中人,为了争权夺利,每日害死之人又少了?真正为被他们害死之人偿命的究竟有几个?你现在在我这里冒充好人了,我问你,江湖中人手上没有沾过鲜血的能有几人?”

    朱雀说道:“你这是强词夺理,这么能一样?”

    夏弥烟说道:“怎么不一样了?江湖中天天上演着两个帮派为了争夺地盘,争夺生意,每日杀人的还少了?你怎么不去管?他们为的不是钱财?兄弟之间争夺女人,争夺家产,皇子之间争夺王位,官场之人争夺官位,帮派里争夺帮主长老之位,因之杀死的人还少了?还有,用阴谋诡计杀人就不是杀人?如果是,那和我用毒杀人又有什么区别?”

    朱雀说道:“不管你口若悬河,口吐莲花,说得再好听,我都不会容忍你们为了钱财去杀一个和你们无冤无仇之人,别人用阴谋诡计杀人,一样也会得到报应,我们江湖中人手上是沾满了鲜血,有的是为了自保而杀人,有的所杀便是你们这种恶人而沾染上的鲜血,这没什么不能说的,最起码我不会为了钱去杀人,我行为可昭日月,对得住自己的良心。”

    夏弥烟似被朱雀话中那深信不疑的信念所震慑,竟无话可说。

    伏缨虽然为夏弥烟的美貌所迷,可是对她的诡辩也听不下去了,听到朱雀一番慷慨陈词,也忍不住赞道:“说得好!”

    朱雀接着问道:“你们蝴蝶教的教主究竟是谁?”

    夏弥烟垂下头去,过了一会,她抬起头来轻轻说道:“我就是蝴蝶教的教主。”

    言语虽轻,可是却让朱雀和伏缨浑身一震,蝴蝶教种种恶毒杀人的传说涌上心头,伏缨有些怀疑地问道:“蝴蝶教就是仙蛾教,在长白山一带成名数十年,就从年纪上看,你也似乎……”

    夏弥烟脸现悲色:“原来的教主是我爹夏东言,他已于前年仙逝,我便接手了蝴蝶教,我见教中弟子生活困苦,因此便想来中原,我们蝴蝶教的事回头再说好吗?我想先去看看被你们害死的我教中人。”

    朱雀听说这些黑衣人之死,被算在他头上,而她所言又不尽不实,不知她哪句话是真,哪句话是假,难以令人相信,他本想反驳,但看到夏弥烟忽然流下泪来,对于她忽笑忽哭的善变表情,一时不知如何应对才好。

    伏缨此时说道:“好,等处理完了那些尸体,再和你谈谈你们做杀人买卖之事。”

    四人来到春风客栈的后院,奇怪的是这里发生了这么大的事,客栈的掌柜和伙计似乎不管不问,至今没有什么动静。

    朱雀想看看她带了多少人来拉尸体,他暗暗数了数,有三十二具尸体,要全部搬走,怎都要雇几辆大车才行。

    夏弥烟将这些黑衣人脸上的一一面巾拉下,一边看着他们死后绝不好看的脸容,一边垂泪,朱雀也分不清她的哭是真哭还是假哭,但面对这些手下的时候,流露的感情多半是真的吧。

    等到她所有的人都看了一遍后,忽然抽出一把锋利的匕首出来,这匕首反射着早晨的阳光,刀刃上光芒流转,看得出锋利至极,伏缨喝道:“住手!”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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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秘的江湖,荒诞离奇的传说,刻画着武林中不为人知的一面。绝世剑客,名门闺秀,武林大豪,空门隐士,独行大盗,江湖浪子,形形色色的人物,在庙堂,在闹市,在深山,在沙漠,在怒海,上演了无数惊心动魄而又扣人心弦的精彩故事。江湖尘事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江湖尘事,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江湖尘事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