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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阙全文阅读

作者:七月新番     汉阙txt下载     汉阙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91章 左官

    十月初,楼兰城以西两百汉里的孔雀河畔,一阵风吹过,枯黄的胡杨叶无力地飘落在水上,缓缓向下游流去,罗布泊是它们的最终归宿。

    而一支船队正与之方向相反,沿着孔雀河往上游行进,胡杨木制成的小船有数十艘,首尾相继,排成了一条长蛇。

    船上有有全副武装,持弩警戒的汉兵。亦有来自罗布泊的船夫,任弘在罗布泊边遇上的第一个楼兰人“尤还”也在其中。

    尤还粗壮的胳膊撑着长长的船杆,船吃水很深,载满了粟麦等粮食,好在孔雀河流速很慢,有时甚至没有逆流行驶的感觉。

    而岸上,也有一支数十人的骑兵护卫船队,为首的汉吏便是任弘。

    他骑着萝卜,赵汉儿、韩敢当、卢九舌等几名下属跟随左右,但陶少孺、宋力田等人在留在了扦泥,协助新任的扦泥司马郑吉屯田。

    沿途休息时,负责给他们带路的骑吏司马舒挤了过来,好奇地问道:

    “我听卢九舌说,任侍郎拒绝了鄯善王拜相之请?”

    这个大舌头,任弘瞪了卢九舌一眼,那天晚上,鄯善王被拒绝后恸哭出声,叫好多人听到了。

    但任弘却坚决不承认,摇头道:“绝无此事!”

    那一夜,鄯善王尉屠耆的请求的确很诚恳,听上去也蛮诱人的,国相啊。

    但仔细琢磨,就会发现,鄯善名为一国,可人口近万,只相当于汉朝一个县啊,有啥好高兴的,任弘这比四百石的秩禄,回去做个小县的县长也绰绰有余。

    更何况,作为侍郎,任弘也算是中央年轻干部,就算有心在西域建功立业,也要回长安待几年镀镀金,前程自然比“鄯善国相”更大。

    而让任弘连有此事都不愿承认的,还有一个原因。

    任弘记得,在楼兰之役,汉军抵达后的那个庆功之夜,自己和奚充国被傅介子当场定为首功。

    喝多了酒后,任弘曾向傅介子提起敦煌功曹、中部都尉打压自己之事,遂问:

    “傅公当时提携了我,就没想过会因此得罪人?”

    据任弘所知,当年举报了任安的那个粮官,已是两千石的大人物了,也难怪敦煌功曹、中部都尉会害怕。

    傅介子却有底气,不屑地说道:“秩禄都是虚的。”

    “我虽只是比六百石的平乐监,却是中郎朝官,而那人,纵为二千石,不过一位王国相,左官而已,有什么好怕的?”

    左官,这是对诸侯官的称呼,虽然诸侯国相、傅等官职秩禄很高,但实际地位可比朝官低多了。

    汉朝刚建立时,刘邦为了保爱子赵王刘如意,打算迁御史大夫周昌为赵相,秩禄不变。但结结巴巴的周昌却以为是“贬秩位,中道弃之于诸侯”,很不开心。

    而汉文帝时,贾谊遭到军功贵族排挤,成了汉文帝的牺牲品,左迁为长沙王太傅。秩禄比先前高了不少,贾生却也郁闷不已,作《吊屈原赋》《鸟赋》吐诉心中苦楚。

    到了七国之乱后,诸侯被中央干翻,地位就更低了,汉景帝罢省王国的许多官属,更名丞相为相,由金印改为银印。

    汉武帝时,更是制定了《左官律》,规定凡在诸侯王国任职的人,不能进入中央任朝官!

    如此便扼死了诸侯国吸纳人才的渠道,像梁孝王、淮南王刘安那种吸纳文士门客,引领文坛风尚的诸侯,再不可能出现了。

    任弘也以此法为由拒绝了鄯善王:“大汉有左官之律,官吏私自到诸侯国任职,构成左官罪,重者足以弃市!”

    “内诸侯尚且如此,更何况鄯善现在只是外诸侯,鄯善王的请求,任弘万万不敢答应。”

    别忘记被汉武帝信重的会稽太守严助是怎么死的,就是跟淮南王有了私下交易啊,张汤是这么给他定罪名的:

    “助出入禁门,腹心之臣,而外与诸侯交私如此,不诛,后不可治!”

    任弘要是一时糊涂接了下来,任氏的仇家知道了告上一状,连傅介子都保不住他!

    所以别说鄯善王只承诺封一座城给他,哪怕要将鄯善平分,任弘也要坚决拒绝。

    司马舒讨了没趣,转而说起他们打听到吴宗年的消息。

    “任侍郎可听说了,吴副使没有死,而是被匈奴人掳走带去日逐王庭了,前不久,傅公曾派人去要匈奴交还吴副使,但日逐王却要傅公用楼兰城来换。”

    这当然就没法谈了,汉军别说对楼兰城不能放手,连匈奴控制的唯一一城,也要想办法夺回来!

    这便是任弘临时得到的新差事了:押送楼兰城提供的粮草,给傅介子围攻注宾城的军队送去。

    任弘想骂人,看来老傅非得再拖三个月,才放他去长安。

    但骂归骂,任弘也猜测,傅介子这次乘着匈奴日逐王带部众北迁去冬牧场越冬的机会,带千余汉军西进,所谋甚大,绝不会是只为了一座注宾城!

    ……

    注宾城乃是昔日楼兰国西界,位于孔雀河分岔的支流“注宾河”畔。

    船队在河流分叉口拐了个弯,向南而行。有河就是方便啊,也多亏楼兰人其实也是个水上民族,不少人精通水性,善于划船,据说棺椁都是船棺。

    于是当汉军行动时,尤还等罗布泊边讨生活的渔民船夫被征募入伍,入冬后候鸟都飞走了,打猎成果不大,为汉军打工反正报酬更多。

    当他们沿着注宾河行了半日,休憩一夜后,次日清晨钻出帐篷,任弘却眯眼看向东方数里外,在阳光照耀下,那边出现了一个土丘轮廓,上面插满尖木桩的建筑。

    任弘指着那建筑问道:“那莫非是一座烽燧?”

    “不是烽燧,也不是城,而是墓地。”

    司马舒打着哈欠出来,滔滔不绝说起他亲眼去见过的场景:“那是一座大沙山,下面埋了上千口船棺!”

    而司马舒最感兴趣的,莫过于沙山上插着的数百根胡杨木桩了。

    “根根都高达两丈。”

    平日里就喜欢说荤段子的司马舒,有些猥琐地比划着自己晨勃的下体,表演给众人看:

    “有的木桩长得像这活,上粗下细,缠绕毛绳,固定草束,顶端还染成了红色。”

    “亦有不少木桩则刻成了桨形,涂黑,酷似……女子之物,汝等都懂的罢?”

    年纪稍长吏士们都嘿嘿笑了起来,表示自己明白,只有几个雏儿一脸懵逼。

    任弘听后一惊,倒不是他不懂,只是忽然想起:“按这描述,那莫非就是后世举世闻名的小河墓地?”

    楼兰人的生殖崇拜,确实十分直白。

    “据说是最早一批楼兰人的坟丘。”

    这时候,粟特人史伯刀走了过来,任弘拿了他好处后,又写信征得傅介子同意,也捎上这粟特人去往注宾城。

    “我也曾来过注宾城,注宾城里的老人说,传闻楼兰人的祖先来自西方,在此停下繁衍后代,注宾便是最古老的城邑,后来人口多了,这片绿洲待不下,才慢慢往下游迁徙。”

    “据说棺船外面裹着生牛皮,棺中的人千年不腐,成了干尸,而根状木杆下埋着的是女人,桨状木杆下埋着的是男人。”

    司马舒对粟特人不太待见,冷笑道:“还千年不腐,说得如此详细,汝等去盗墓时见过?”

    史伯刀也不气,依然是一副笑吟吟的表情:“狗分黑白,人分好坏,商贾也分奸良。不管其他人如何,但苏薤(xiè)城的粟特,只挣活人的钱,绝不碰死人坟冢一下!”

    “不错,盗墓贼断子绝孙啊!”

    司马舒嘴毒,依然不依不饶地讥讽,就在这时,西面却有一行人过来,却是傅介子派来接应他们,搬运粮食的,为首的却是老熟人孙十万。

    孙十万远远望见任弘便挥手大呼道:

    “任侍郎,汝等却是来晚了,注宾城前日就打下来了!”

    这么快,傅介子带兵启程的日子,不比运输大队快几天啊,这是不战而下?

    眼看功劳蹭不到了,任弘只好笑道:

    “正好,船上的米面酒食,可以用来犒劳庆功,对了,还有不少烤馕,你可要尝尝?”

    孙十万连忙摆手,而从船上扛着一袋粟米上岸的韩敢当则骂道:

    “孙十万,休要呱噪,快下来帮忙!”

    孙十万现在也做了官吏,穿着一身体面的袍服,骑在马上,摇着手指道:“汝等记住,往后休要再叫我孙十万。”

    任弘还以为孙十万也取了字,却不料他说道:

    “父母给我取这名,便是期望我此生能有十万之财。但楼兰之役后,我得了二十多万赏钱,十万之愿已偿,是时候将目光放长远些,胆子放大些了!”

    “所以我改名了。”

    老孙下了马,拍着自己胸脯,得意地说道:

    “往后,便叫我‘孙百万’!”

    ……

    ps:第二章在晚上。

第92章 知敌之情者也

    今日的傅介子与半年前那个大汉正使不太一样,却见他穿着一身鱼鳞襦铠,头戴武将的夸张冠,身后是火红大氅,案前摆着虎符以及银印青绶,一张方脸笑眯眯地看着任弘。

    毕竟是堂堂义阳侯,比两千石的玉门都尉啊,这身装扮,无形中显得傅介子大腿又粗了一些。

    任弘立刻几步上前,抱住……不,是朝傅介子拱手作揖道:

    “下吏见过义阳侯,恭贺义阳侯大胜匈奴,再下一城,为我大汉全取楼兰全境!”

    “什么大胜。”傅介子却不吃任弘这一套,摇头道:

    “分明是日逐王半月前便主动放弃了注宾城,连同城中千余人统统迁走,吾等扑了个空啊。”

    日逐王的地盘横跨东天山地区,其部众万余,能控弦者两千余。虽然不算多,但汉军要越过白龙堆等天险出兵,日逐王可以利用仆从国多的优势,以逸待劳。

    但当傅介子干掉了亲匈奴的安归,汉军控制楼兰后,情况便彻底反了过来。眼看汉军重返西域,南道诸国开始重新站队,北道诸国也十分不安。利用楼兰鄯善的粮食,汉军千余人可长驻此地,后续增兵虽然来得慢,却源源不绝。

    日逐王那边,虽然失了楼兰,但他背靠右谷蠡王、东蒲类王、乌禅幕等兄弟部落,依然控制着北道诸国。

    他在注宾城扶持了安归之子做楼兰王,留了僮仆都尉及数百骑守备,但面对汉军持续不断的试探骚扰,半年下来也疲了。

    眼看冬日已至,兄弟部落都迁徙到背风向阳的冬牧场去了,无法再出兵支援自己,日逐王左思右想后,觉得若汉军乘机来攻,僮仆都尉绝对守不住注宾城。

    匈奴人对守城一点信心没有,几年前,壶衍单于以“左谷蠡王”的身份被卫律拥立,名义不正,国内乖离,常恐汉兵袭之。于是卫律在单于庭建城,治楼藏谷,后来却因为“胡人不能守城”而放弃了这个计划。

    如今以同样的担忧,当得知汉军向孔雀河上游进军时,日逐王索性抛弃了注宾城,难怪汉军如此顺利。

    任弘继续尬吹:“义阳侯料定胡虏将迁往冬牧场,故无战心,这才选择冬日进军,避实击虚,果然不战而屈人之兵,此善之善者也。”

    傅介子颔首:“话语里倒是多了不少兵法,借你抄录的兵书,看完了?”

    “虽是新抄的简牍,系卷册的绳索已快翻烂了,只恨没有实战能让下吏试试。”

    任弘这半年不止读了《论语》《孝经》,为去长安做准备,还将傅介子赠送他的十多卷《吴孙子》读透了。

    战国时兵家兴盛一时,但作品杂糅,无人系统整理。直到汉兴后,张良、韩信序次兵法。

    这孙子兵法,便是这两位大能整理出来的,传世不广,可比儒经还要珍贵。傅介子手里也只有一份不太全的版本,若非亲信,绝不外借。他先前只借给奚充国抄了一份,任弘是被傅介子看好的第二人。

    “本侯都没捞到仗打,何况是你。”

    傅介子笑骂一声后,又考较起任弘来:

    “那你以为,此战的战果,应当如何为我所用?”

    任弘想了想:“可派人去楼兰,鄯善,宣扬汉军收复注宾之事,并告诉楼兰人,注宾城的人一个都没剩下,统统被匈奴强迁至沙漠苦恶之地。若匈奴重新回到楼兰,定会将楼兰、鄯善毁灭,国亡民迁,踏平北河与蒲昌海的农田,让此地变成匈奴人的马场!”

    将不听话的邦国灭亡迁走,是匈奴人常干的事,位于后世巴里坤湖的蒲类国,因为不服匈奴,而被击灭。匈奴徙其民六千余口至匈奴右部阿恶地,国号阿恶国,只剩下小部分逃亡大山。

    而空出来的肥美之地蒲类海,匈奴人也没浪费,东边有东蒲类王庭,西边则为右谷蠡王庭。

    楼兰鄯善已经跟汉朝走得太深,回不了头了,得知注宾城之事后,会更加坚决地站在大汉这边。

    “就依任弘之策行事。”

    他们眼下位于注宾城最大的屋子里,傅介子瞧了瞧外头,刚好看到时刻保持笑容的粟特人史伯刀远远站在外头,承受着汉军将士的指指点点。

    “那便是你信中所说的苏薤(xiè)城使者?”

    任弘道:“正是,史伯刀请见傅公,希望傅公能容许他们自辩。“

    一直深恶此事的奚充国站在傅介子旁,有些不太高兴,遂道:

    “任侍郎,粟特商贾掘了大汉将士之墓,此袍泽推刃之仇也,绝不可原谅,为何要带他们来此?”

    任弘看向奚充国,这是个喜欢将袍泽的性命与梦想扛到自己肩上的好人。据说奚充国亲自带着粟大的尸骸和衣冠,找到其家里,并揽下了供养粟大老母妻儿的重任。得到的三十万赏钱,大半都留在了战死袍泽家里。

    对奚充国孤身传讯之举,任弘是敬佩的,更清楚他的执拗与固执,遂缓声解释道:

    “我已在信中说明此事,粟特有五城,互不统属,譬如邻居。”

    “附墨城恶商触犯大汉,惊扰将士英魂,与苏薤城确实无关。邻里连坐是秦时律令,我大汉似乎不用罢?更何况,史伯刀等人真心诚意,愿为恶邻的罪过赔偿,入贡三头真正的白骆驼,并在居庐仓汉军将士墓前祭拜赔礼。”

    奚充国却仍不买账:“不论是否同一城邑,不过是一丘之貉!康居屡屡串通匈奴,冒犯大汉,而粟特人奸猾,过去数十年间,冒充使者入塞骗取赏赐也不是一次两次了,欺我大汉无人,不重罚不足以告诫诸邦。”

    他甚至怀疑地看向任弘:“彼辈也来行贿过,被我赶走,你莫不是收了粟特人的贿赂?所以才为其说项!”

    这话就有点严重了,任弘知道,傅介子是很讨厌使团吏士无原则收取贿赂的。

    因为傅介子曾说起过,汉武帝时,出使西域的使者之所以经常办砸事,与他们素质低下,使端无穷,而轻犯法有关。出使途中勒索胡王,收受巨贿赂,却耽误了真正的使命。

    好在他当时只摸了那胡婢一下,然后便忍住了,清清白白啊!

    “不错,粟特人是送来了美婢、黄金、宝石。”

    任弘笑道:“但下吏一样未收,只是和粟特人讨要了几样东西。”

    说着便拿出了随身携带的一点胡萝卜、棉花种子,展示给傅介子和奚充国看。

    “这是……香料?”奚充国闻了闻。

    “种子。”

    任弘将它们小心收好:“播撒在中原,可能会如苜蓿一般,拥有奇效的作物种子。”

    张骞引进的饲料苜蓿,几乎改变了汉朝的养马业,但这些种子有何奇效,光任弘在这空口白话,别人是不会信的。

    他要表达的重点是:我没收钱!

    奚充国脸色这才好了些,朝任弘拱手:“是我言重了,不该无端怀疑任侍郎。”

    任弘表示无妨,只与傅介子道:“傅公,其实下吏故意让粟特人跑遍葱岭东西,为我找寻这些种子,还为了另一件事。”

    “那便是考验粟特人的能耐!”

    “看看彼辈是否如自吹的一般,只要是世上能找到的货物,都能弄到手。是否对葱岭东西,西域南北两道的风土物产了如指掌!”

    傅介子听出端倪来了,让人关上门,问任弘道:“你又有何打算?”

    “还是从傅公所赠兵书里学到的。”

    任弘低声道:“兵书中说,明君贤将,所以动而胜人,成功出于众者,先知也。先知者,不可取于鬼神,不可象于事,不可验于度,必取于人,知敌之情者也,此为用间!”

    “粟特行商走遍西域南北,诸邦距离远近,道路水源,皆记录于图册之上。”

    “而每个大的城郭绿洲,甚至是匈奴诸王庭中,都有粟特人的商站人手,商贾最重要的是消息灵通,囤货积齐,各地的人马调动,风雨灾异,彼辈了如指掌!”

    任弘道出了自己的打算:

    “与其不论良莠,将所有粟特人拒之门外,何不以丝帛关市之利钓之,让粟特人为我所用,心甘情愿,做大汉的间谍呢?”

第93章 熊熊圣火,焚我残躯

    “父亲,任侍郎已进去太久了,事能成么?”

    门外,一个栗色卷发,有一双天青色眼睛的年轻粟特人有些不安地提醒史伯刀。

    他叫史禄山,禄山是常见的粟特人名,意为光明。

    史禄山是史伯刀姐姐的儿子。

    也是史伯刀的儿子。

    按照粟特人信奉的火袄教教义,强调血统的纯正,所以史伯刀娶了自己的亲姐姐。

    但在西域和河西行走时,史伯刀绝口不提此事,因为据他所知,汉人的礼仪中,对这种娶姐行径深恶痛绝。

    面对儿子焦虑的询问,史伯刀却训斥了他:“商队中没有父亲,只有萨宝!还有,你刚出生时,我便让你口含蜂蜜,可不是为了让你摆出一张苦脸。”

    “笑,不论何时,何种境遇,哪怕是强盗抢劫刀子架在脖上,还是贵人蛮不讲道理将吾等拒之门外,都要保持微笑。”

    史禄山不敢再言,勉强露出了一丝笑,与父亲一起在门外垂手静静等候佳音。

    “萨宝”是对商队领袖的称呼,一位精明的萨宝,在粟特人的邦国里地位很高。粟特人善贾,一旦生了儿子,一定要以蜜食口中,以胶置手内。

    这寓意着他长大后,小嘴如同抹了蜜,说出的话让客人欢喜。而用手持钱,如同以胶粘物,只要是到了手里的钱,哪怕分铢之利,也休想再还回去!

    而男孩长到五岁,只要有条件,都会让其学习从右向左横写的粟特文,知晓数字,到二十岁时,就撵出去参加商队。

    这是儿子第一次加入商队,史伯刀要教给他的知识还很多。

    想到这,他瞥了一眼儿子,发现他虽然脸上笑着,但嘴里却在低声祈祷,手里紧紧攥着了一个木雕:一个抱着胡琴的男子骑在骆驼上,那是旅行者之神。

    粟特人崇拜的神很多,有娜娜女神,有角牛形的胜利天神,但他们最伟大的胡天神,只有一个,那就是智慧之主,阿胡拉马兹达。

    粟特人的故乡叫索格底亚那(乌兹别克斯坦),它是阿胡拉马兹达创造的第二大乐土,河中之地。

    妫水(阿姆河)和药杀水(锡尔河),两条河流贯穿这片土地,炎热的西方沙漠炙烤着大地,焦黑的碎石土映衬着高原冰峰,但也有肥沃的土地和富饶的平原,盛产葡萄,青金石和玛瑙。

    而他们的城市,叫做苏薤(撒马尔罕),是五个粟特人城市中最富裕的,她是连接世界的通道,让东西方互通有无。

    粟特人勤勉精明,但他们只是松散的小城邦,周围是强大的游牧战士,而来自远方的帝国,也一次次对这片土地发动战争。

    强大的波斯帝国在索格底亚那建立最远的东方行省,修筑城市和道路。

    后来,野蛮的希腊人也高举长枪,踩着沉重的步伐到来,他们在索格底亚那遭到了剧烈反抗,但还是征服了撒马尔罕,在河中建立了几座以“亚历山大”命名的城市。

    历史不断重演,条支(塞琉古)、大夏(巴克特里亚),然后是游牧的塞人和大月氏。

    在月氏人向更温暖的南方迁移后,来自药杀水以北的康居乘虚而入,占据了索格底亚那,将粟特城邦纳为属国。

    一方唱罢,另一方登场,每一次战争都有杀戮,每一次争夺都有幸存者粟特人就是幸存者。

    他们从不参与其他邦族对外来者的抗争,只积极为每一批新来的统治者献上来自远方的丝绸宝物。以证明,若给予粟特人稍微宽松的自治权,商队的萨宝们会回馈更多的财富。

    四百年来,粟特人始终讲着自己的语言,用自己的文字。但他们也接受了波斯的火袄教,学习希腊人的造像艺术,为每个神明都创造了雕像化身,改变衣着发型以让月氏、康居的游牧君王看得顺眼。

    在史伯刀看来,相比于故乡经历的一场场战争与动乱,这次在东方帝国门前遇到的小阻碍,根本算不了什么。

    “光明终究会到来。”

    史伯刀指着火把的明焰,用这句每个阿胡拉马兹达信徒都笃定的话鼓励儿子。

    更何况,他已经知道了汉人想要的东西。

    在来注宾城的路上,当他带着儿子在河边净身洗手时,同样饭前酷爱洗手的任侍郎曾带着好奇,询问过史伯刀关于火袄教的事。

    “史萨宝,我听说粟特人信胡天神,崇拜圣火,相信光明必将战胜黑暗?”

    很少有人会问,粟特人也极少提及自己的宗教。和身毒北部,那些热衷于给大夏、月氏王公们传播教义的浮屠信徒相反,火袄教的信徒对传教毫无兴趣。

    他们的教派对入教者要求极其严苛,必须父母都是信徒,才能被接纳,外人哪怕终生信奉,也不会被接纳,这也是粟特人搞近亲结婚的原因之一。

    但既然任侍郎好奇,史伯刀也与他讲了讲自己知道的事。

    作为萨宝,他不仅是商队领袖,也要通晓些许教义。带着商队成员祷告净身,而当商队里有人死去,还要为其主持在外人看来极其可怖的火袄教葬礼。

    火袄教的教义核心,简单来说便是二元对立。

    “阿胡拉玛兹达是光明的化身,安格拉曼纽(ahriman)是黑暗的化身。前者创造了一切善,六大善神,宇宙,世界和生灵,而后者创造了一切恶和对立。”

    “恶神不断侵袭世间,败坏道德,与善神作对,双方在人间大战。”

    “而在善恶最终决战时,世间每个邦国都要加入进去,帮助前者终将战胜后者,迎来永久的光明!”

    任弘听完后却忽然道:“汝等的教义,和在西域发生的事很像啊。”

    他打着比方道:“匈奴残暴,阻断商路,胡虏诸王无法约束部众,时常会抢劫过往的粟特商队。如此看来,匈奴岂不就是丝路上的恶神仆从?从不生产,只知破坏,给西域带来混乱与纷争。。”

    “而大汉却恰恰相反。”

    任弘道:“大汉出产丝绸,物产丰饶,让粟特人有取之不尽的珍贵货物。还解救了楼兰,在鄯善鼓励商业,让抢劫成性的羌人,变成了商队的护卫,虽然也要交一笔钱,但起码不会被抢劫一空,造成死伤。如此看来,给西域带来太平长安的大汉,岂不是丝路上的光明化身?”

    言罢任弘捧起水洗了把脸,笑吟吟地看向史伯刀:

    “史萨宝,这场大汉与匈奴,善恶光暗的决战里,粟特人应该站在哪一边呢?”

    史伯刀当时谨慎而小心:“任侍郎,吾等只是区区商贾,恐怕……”

    任弘却打断了他的话:“也不用粟特人做太多,只需要提供一点小小的情报,就能让光明快些战胜黑暗,让和平永远降临西域南北道,大汉的驿站烽燧守护丝路,驱逐盗匪,商队往来无阻,岂不美哉?”

    任弘言尽于此,但透露的信息已经足够多。

    史伯刀事后也仔细琢磨了一下,对任弘的随意解读教义,骗骗普通粟特人还行,他当然不相信。

    史伯刀虽然信奉火袄教,但他不是愚昧狂热的信徒,而是精明的商人,利益永远放在第一位。

    不过,火袄教也不是没把人间的帝国划入黑暗阵营过,比如亚历山大,就是唯一一个和黑暗恶神共享“guzastag”头衔的人类,此头衔的意思是“受诅咒者”!

    因为希腊人侵波斯后,摧毁了大量火袄教的神庙、圣火,烧毁了波斯古经《阿维斯塔》,杀害驱逐拜火僧,逼得他们不得不逃亡到索格底亚那。

    在希腊人统治波斯和呼罗珊的两百年里,火袄教在那儿遭到压制。反而是偏远的索格底亚那,保存了火袄教的火种,等待重新熊熊燃烧的那天。

    于是,亚历山大与希腊人被拜火僧视为恶神的奴仆。当安息人崛起时,当月氏、塞人的游牧联军横扫大夏,将希腊人赶到南方时,火袄教的僧侣是欢欣鼓舞的,觉得光明就要战胜黑暗了。

    但在史伯刀心里,对善恶始终有自己的看法:

    “阻碍商路,耽误粟特人买卖的就是恶与黑暗。”

    “开通商路,帮助粟特人赚钱的就是善与光明!”

    所以大汉究竟是恶还是善,只取决于是否继续对粟特商队实施关禁。

    就在这时,门开了。

    任弘走了出来,一副疲倦的模样,跟旁人要了瓢喝水,说自己在在里面据理力争,嘴皮都说干了。

    “史萨宝,亏得我竭力游说,傅公愿意见你了,但能否解除关禁,还得看汝等的诚意。”

    任弘一擦嘴角的水,引着史伯刀往里走,却又问道:“那件事,你考虑得如何了?”

    史伯刀露出了笑容:“若大汉真能解除禁令,那粟特人在经商之余,也帮一帮光明的忙,又有何不可呢?”

    ……

    虽然傅介子接见史伯刀时,是以高傲的姿态,只答应上书朝廷,说明事情原委。

    在傅介子的计划里,康居和其余四座粟特城市,仍在制裁之列,但可以解除对苏薤城的关市之禁。

    届时苏薤城的粟特商队,可持大汉发放的符节,在玉门以西的榆树泉购买丝绸。

    如此也能避免他们当双面间谍,进入汉地打探消息。

    除此之外,在任弘的提醒下,傅介子还要史伯刀将其子史禄山留在玉门关,作为人质。

    但仅是如此,已远超史伯刀期望了。这岂不是意味着,来自苏薤城的粟特商队,成了唯一能直接从大汉购买丝绸的城邦?其余四城,都只能通过他们做转手贸易!

    垄断贸易是商贾最爱的,史伯刀自然大喜过望,也在傅介子面前极力承诺,自己会通知苏薤的粟特萨宝们,在西域各邦经商之余,必须尽力向大汉提供情报,协助汉使。

    故乡的经历告诉史伯刀,两强相争会导致混乱,战争让商路凋敝。反倒是一强独大后,降临的和平会让商路通畅,相比于抢掠成性,没法提供珍贵货物的匈奴,源源不断生产丝绸的大汉,显然是更好的合作者。

    史伯刀开始犹豫,是否要将任弘那个“汉是光明,匈奴黑暗”的说法讲给其余粟特人听,好说服他们积极参与进来。

    汉军此行并非只取一座注宾城,在留下百余士卒留守后,他们很快就拔营,要沿着孔雀河继续向西进军。

    史伯刀猜测,傅介子想要前往渠犁(库尔勒),那儿曾经是汉军的屯田据点。

    而他打算将儿子送到玉门为质,在居庐仓祭拜一番,再赶在天降大雪前,带商队去龟兹国过冬。

    在分别时,史伯刀还与任弘约定了汉使吏士,与粟特人接头的方式。

    史伯刀道:“粟特人往来西域南北道,在龟兹、于阗、疏勒等城中亦有居所,我会让苏薤城粟特人,将门外都画上红色的火焰标志,只要汉使有用得到的地方,吾等定将尽力协助。”

    又道:“除了敲门三下,两轻一重外,是否要约定一个暗语?”

    “暗语……”

    任弘歪着头想了想后,忽然拊掌大笑,说出了四个字:

    “芝麻开门!”

    ……

    ps:第二章在晚上。

第94章 千树万树梨花开

    离开注宾城,沿着孔雀河向西北西行四百里,沿途虽有河水,但皆未见人烟。

    直到急行军四五天后,汉军才在西域北道上遇到了第一个城。

    渠犁城呈圆形,屹立在孔雀河畔,土地广袤。

    任弘捏起一块泥土,掰碎后发现竟是黑色的土壤,他在鄯善跟宋力田学了点望土的本事,知道这意味着土地比较肥沃。

    “久闻渠犁地广,饶水草,能溉田五千顷以上,地处温和,田土肥美,可益通沟渠,种五谷,与中国同时熟,难怪孝武时派人在此屯田,而桑弘羊也对此地念念不忘。”

    任弘拍拍手里的土站起来,看到不远处还有一片林子,应该是梨树。

    那些梨树,便是当年的屯田将士从中原带来种子种下的,已经长高成林。交流是相互的,不止是中原在吸纳西域蔬果,亦有许多中原作物被引入西域啊,后世库尔勒的香梨可是很出名的。

    想到这,任弘嘴有点酸了。

    梨树作证,渠犁已成了正儿八经的大汉疆土,但轮台诏后,汉军在渠犁的屯田,便彻底放弃了。

    终于,时隔十二年,土德黄旗,还有一群爱吃梨的人,终于回到了此地。

    但渠犁城的大门依然对城外列阵的汉军士卒关闭,这么肥美的一片土地,汉人放弃后,自然会有人立刻过来占据。

    位于渠犁北面的尉犁国鸠占鹊巢,在渠犁任命了一位城主,那城主此刻正站在城头,惊慌失措地看着忽然叩门的汉军。

    这是一场闪击战,傅介子让步卒和民夫辎重后行,亲带七百骑兵先至,打的就是匈奴及其仆从国措手不及他们以为傅介子夺取注宾城便已满足,万万没料到汉军不按常理出牌,冬日行军,直取渠犁!

    眼下四百骑已在城外列阵多时,另外三百骑,则被傅介子派去北面十余里外群山处,扼守隘口,远远望见一骑飞马奔回,却是孙十万……不,是孙百万来报:

    “义阳侯、使者校尉!奚侍郎已截断铁门,尉犁国和匈奴人的援兵过不来了!”

    “善。”

    傅介子颔首,眯眼看着依然闭门不开的渠犁城:“既然渠犁城主久久不降,吾等也不必废话,攻城罢!”

    “义阳侯且慢!”

    与傅介子并排的使者校尉赖丹却拱手道:“下吏与渠犁城主卡热汗有旧,不如让我入城劝说他。”

    这位使者校尉虽然穿着汉式衣冠,但其容貌却不似汉人,反而是个深目的西域胡人,留着微卷泛黄的浓髯,鼻梁高挺!

    任弘知道,赖丹确实不是汉人,他本是西域南道小邦弥国太子,二十年前,西域城郭诸邦中,以龟兹国最为强盛,加上舞乐文化繁荣,其影响力甚至越过沙漠,影响到了南道。

    所以弥等小国都臣属于龟兹,赖丹便在龟兹国做人质。

    但汉军进入西域后,彻底改变了这的格局,太初年间,李广利伐大宛,还军经过弥时,听闻弥太子赖丹质于龟兹,便派人责问龟兹:

    “外国皆臣属于汉,龟兹何以得受弥质?”

    你敢收我小弟做小弟,不想活了!?

    龟兹请罪,李广利遂将赖丹带到长安,一呆就是二十多年。

    和鄯善王的经历有点像,但赖丹显然厉害多了,他认为做汉朝的官吏,比区区弥小邦的“王”有前途,遂放弃了王位,死心塌地地留在汉朝,在典属国任职。

    他先是被桑弘羊赏识,后来又改换门庭,抱上了大将军霍光的大腿,时常作为副使、正使出使西域。

    任弘与其初见,是夏天时,赖丹以中郎之职持节出玉门,途经鄯善,出使南道且末、精绝、弥等邦,成功说服他们归附汉朝。

    回国后,因为差事办得漂亮,遂得加秩至比千石,赖丹被朝廷认为精于西域事务,擢为使者校尉,此番便随傅介子一同出兵。

    使者校尉,乃是汉朝在西域设置的新官职,主持西域屯田事务。这也意味着,往后傅介子回了玉门,大汉在西域管事的人,便是赖丹了。

    对这朝廷的安排,任弘心里是有点不解的。设使者校尉有必要,毕竟西域地大,与玉门关通讯不便,考虑到未来的长久经营,当地还得常驻大吏才行。

    但为何偏偏是赖丹,任弘隐隐觉得有些不妥。

    若不论身份,光从个人能力看,赖丹确实挑不出毛病,对西域也十分熟悉。

    听说赖丹跟渠犁城主竟还是熟人,傅介子扬起眉:“哦?倒是未听使者校尉提及。”

    “也是方才城头望见,才知道卡热汗做了渠犁城主。”

    赖丹回忆道:“那还是二十多年前,我当时为质龟兹,卡热汗作为尉犁小王子,亦是人质,我与他居所相邻,一起学龟兹乐舞,乃是好友。对了,吾等甚至还一同爱上了龟兹公主。”

    “只是龟兹公主后来嫁给了匈奴右谷蠡王。”提起这事,赖丹笑得有些苦涩。

    “不过也幸亏如此,我与卡热汗依然亲如兄弟。”

    傅介子摇头道:“渠犁小城,人不过千余,兵不足两百,一汉能当五胡,若彼辈敢顽抗,不过半日可破,使者校尉何必犯险?”

    赖丹却有自己的看法:“义阳侯,在铁门以北,焉耆、危须、尉犁三国附从匈奴已久,与之联姻,常奉僮仆都尉之命出兵相助。”

    “焉耆大国也,口三万余,胜兵数千人。在西域城郭诸国中,人口仅次于龟兹。三邦合兵,加上匈奴日逐王部,有近万之众。而我大汉兵卒民夫加起来,只有千余,一边要重新开始屯田,一面又要与之对敌,实在不易。”

    “若能说降渠犁,让渠犁城主与百姓帮助吾等,屯田士卒便能在此站稳脚跟!”

    “是有道理,但还是太犯险。”傅介子有些犹豫了。

    赖丹下马长拜:“以赖丹一人犯险,换取一城百姓周全,值。只要我进去说以贰师屠轮台之事,城主定会做出抉择。”

    最终,傅介子还是答应了让赖丹入城,等他进去后,才瞥向一言不发的任弘:

    “你觉得这位使者校尉如何?”

    “有胆有识,只是,太喜欢以身犯险了,还有……”

    任弘低声道:“我还是不太明白,朝廷为何要以赖丹作为第一任使者校尉,他虽熟悉西域情形,但毕竟是胡国王子,宜为副,而不宜为正。此外,对昔日属国人质凌驾到自己头上,龟兹国是否会有想法?”

    “收起你的想法。”

    傅介子摇头:“以赖丹为使者校尉屯田西域,这是朝中的选择,你可知,朝堂上为今年是否要重返渠犁,吵了多少次架?“

    “赖丹是助我说服大将军派兵重回渠犁的功臣,朝中许多人相信,他就是西域的金日!朝议已决,哪怕觉得不妥,留在西域的吏士,听命便是。”

    “诺。”

    任弘心里却嘀咕,反正干完这一趟就要走了,傅介子总不能又不带自己吧。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眼下已是十一月上旬,天气十分寒冷,野外万物寂寥,只见枯黄的草和叶子落得光溜溜的森林,看着阴沉沉的天空,就算下起雪来任弘也不觉得奇怪。

    冷风吹来,士卒们在城外待久了,都有点哆嗦。

    穿了一身厚铁甲韩敢当就觉得浑身不自在,大概是铁甲里穿的衣裳少了,扭了脖子半天后抱怨道:

    “任君,那使者校尉赖丹已经进去一刻了,还没音讯,莫不是遭了尉犁人的毒手?”

    话音刚落,渠犁城门便轰然打开。

    赖丹轻骑而出,意气风发:

    “天佑大汉,渠犁,降了!”

    ……

    “渠犁城中有户百三十,口千四百八十,胜兵百五十人,义阳侯,渠犁城主愿意让出他的院子给义阳侯居住,是否要……”

    傅介子却打断了赖丹的话:“不必了,城中之事交给使者校尉,任弘,汝等随我去铁门看看。”

    言罢带着任弘等一行人,轻骑向北疾驰,越过因天气寒冷而有点硬的撂荒田地,沿着孔雀河走十余里后,抵达了一道狭窄的山隘,奚充国与数百汉卒便持弓弩守在两侧。

    “这就是铁门天险么。”

    任弘一抬头,能看到北方霍拉山的皑皑雪峰,向东亦有火红色的库鲁克山。两道山系在渠犁城以北汇合,只留下一道狭窄的隘口,山石黝黑如铁,故名铁门。

    他朝里看去,却见幽深的峡谷是如此之深,孔雀河水由博斯腾淖尔滋出后西流,入峡口转西南流,两岸岩石壁立,中显通衙,河水流贯其间,清波荡漾。时值寒冬,草木枯萎,一片寂寥

    和水流相反,寒风不断从外面往里涌,靠近隘口的路面上,亦有十多个倒霉的尉犁人被射死,这是听闻汉军来袭后,匆匆赶来支援的,却被奚充国堵住,过不了铁门。

    傅介子往来西域多年,自然清楚这边的地理,指点着道:

    “进了铁门,有数十里峡谷深涧,里面便是尉犁、焉耆、危须三国所在的盆地,与近海(博斯腾湖)一同被群山环绕,而日逐王庭,更在焉耆之北。”

    傅介子打了个比方:“便如同四只硕鼠挤在穴里,洞穴只有三个洞口通向外面。”

    “一洞在西北,沿着开都水,通往日逐王部的夏秋牧场大草原(巴音布鲁克),但之后便是死路,与乌孙之间隔着天山。”

    “一洞在东,要走上千里,翻山越岭,方能抵达车师国(吐鲁番)。”

    “一洞在南,便是这铁门。”

    任弘了然:“所以说,我军重返渠犁,便拦住了日逐王去往楼兰的通道,匈奴将彻底失去西域南道!假以时日,北道也岌岌可危。”

    进攻是最好的防守,老傅真是得寸进尺啊,在匈奴人没反应过来之前,便跑到别人家门口撒泼了。

    不过只占了渠犁城,只算远远盯住了洞口,而且汉军将士也不可能在这隘口一直守着啊,老鼠想跑还是能跑出来的。

    于是任弘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傅公,何不在此直接修一座关隘,堵死鼠洞,叫匈奴人再也出不来?”

    一旁的奚充国却摇头:“匈奴主力虽在山窝中的冬牧场,但僮仆都尉依然带着上千骑驻守焉耆、危须间。别看隘口狭小,但以吾等的人手,关城亦要五六日方可建成。”

    “我派出斥候去试探,山谷中已有胡虏身影,一旦吾等在此筑城,必将带着三邦兵卒来袭,我军人少,恐怕不等城筑好,便被拆了烧了。”

    任弘沉吟,抬起头,发现天更阴了,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的场景,不日将至。

    他又哈了口气,看着面前立刻生出的白呼呼水汽,竟哈哈大笑起来。

    奚充国皱起眉来:“任侍郎何故发笑?”

    “吾不笑别人,只笑那……唔,只笑天厌匈奴!”

    任弘朝傅介子拱手,夸下了海口:“傅公,只要拨给我五百人手,做好准备,一夜之内,任弘便可在这铁门隘口,建起一座坚不可摧的‘铁城’!”

    ……

    ps:改文有点晚了,抱歉。

第95章 枪口一致对外

    渠犁城主名叫卡热汗,他是渠犁王之弟,与赖丹有过一段共同当人质,并一起追求龟兹公主被拒绝的伤心经历。

    但卡热汗之所以选择投降汉军,倒不是因为他与赖丹有舔狗之交,而是因为赖丹对他说的三句话。

    “尉犁西邻的轮台城,也曾强盛一时,人数十倍于渠犁城,在妄敢抵抗大汉后,如今安在?”

    “汉军已占楼兰,取渠犁志在必得,不日将有大军抵达。”

    “我以护楼兰以西使者校尉身份担保,只要投降大汉,你,便是未来的尉犁王。”

    威逼利诱之下,虽然觉得有点对不起自家兄长,但卡热汗还是干脆地投降了。

    往好处想,最后不论汉和匈奴谁赢得西域,尉犁都不至于和轮台一样亡国。

    于是便让人腾出屋舍,邀请汉军入城驻扎。

    不过也就赖丹和两百汉军入驻渠犁,其余人却在北面的铁门隘口扎营,阻挡匈奴和尉犁援军南下。

    到了次日,傅介子回来了,要卡热汗征集城内所有丁壮,去帮汉军干活。

    尉犁人乘着汉军离开此地,来渠犁居住不过十多年,人口千四百八十,丁壮三四百而已,这下全被卡热汗驱赶出城。

    夏历十一月中旬的渠犁,早晨气温已至零下,也就白天还暖和点,渠犁人衣着并不厚实,在汉军威胁下,扛着自带的农具、木斗,赶着牛马,哆哆嗦嗦往北走了十多里,来到铁门附近。

    负责此地的年轻汉吏倒是儒雅随和,他和颜悦色地与渠犁人们说话,告诉他们要做的事,就是。

    “运送沙子进铁门隘口。”

    西域什么最多?答案是沙子。

    虽然渠犁土地肥沃,桑弘羊认为“可灌田五千亩”,但往南百多里,就是广袤的塔克拉玛干,风沙被吹来是常有的事。也形成了一些小沙窝,在接近铁门两三里的地方,便有这样一片,要沙那不有的是?

    于是渠犁人便热火朝天地干了起来,铲沙的铲沙,装土的装土,用牛马拉的车一车车运到铁门隘口处。再由人力用木桶和簸箕扛过去,倒在汉军连夜装钉好的版筑木板里。

    而奚充国则带着士卒携带强弩,守在北面数里外的大岩岗,阻拦匈奴人南下。

    干活的间隙,渠犁人还发现,汉军在峡谷里还竖立起一些器械,上下配合,不断从深涧里,尚未冻结的孔雀河里提水上来。

    他们知道,这是汉地的辘轳,用于井上汲水。西域原本不知打井,二十年前才被汉人传入,渠犁城最方便的就是有许多口井,取之不竭。

    而好不容易用沙子将版筑填满,没过了作为支架的胡杨树干,按照汉地筑城的法子,应该大伙站在上面齐心协力,手持木棒夯筑。

    哪怕是渠犁本地的法子,也是要掺一层芨芨草、红柳枝后,众人上去蹦蹦跳跳踩一踩,连续蹦上五六天,将沙土踩得严严实实,一段城墙才算筑好。

    可那姓任的年轻汉吏偏不。

    而是在即将入夜的时候,天上飘飘洒洒落下雪花时,哈哈大笑一阵后,让汉军将从孔雀河拎上来的水,一点点浇在沙土上!

    ……

    天色刚刚大亮,随着昨夜一场小雪,气温越发寒冷起来。

    在铁门以北十余里处的峡谷中,有个名叫紫泥泉的地方,地方比较宽敞,扎满了毡帐,干牛粪燃烧的营火冉冉升起,人们三三两两挤在一起取暖。

    “僮仆都尉,汉军被逼退了!”

    阴着脸等待许久的僮仆都尉醍醐阿达终于听到了这个好消息。

    “走!”

    醍醐阿达立刻让匈奴人吆喝起来,催促缩着挤在一起的尉犁人、焉耆人、危须人起身,准备乘着天色大亮向南推进,去拆毁汉军正在夯筑的关城了。

    这三个邦国都位于焉耆盆地内,博斯腾湖畔,是日逐王最忠实的仆从。眼下日逐王带着部落去了冬牧场,只剩僮仆都尉留守,数日前,当他听闻汉军在占领注宾城后立刻北上,便迅速南下,命令三邦国王征兵。

    但还是迟了一步,前日,汉军骑兵抢先一步卡住铁门隘口,渠犁城不战而降。昨天,他们竟开始大摇大摆地筑城,这是想将日逐王部当成老鼠,堵死在盆地里么?

    虽然没了铁门,也有出去的办法,但要么是深山陡路,大军难以翻越,要么是路途遥远,得在去车师国那边绕一个大圈子。

    于是醍醐阿达便下定决心,必不能让汉军得逞!

    说起来,二十年前,汉军在渠犁屯田时,也不是没打过在铁门筑关的念头,但每次一有动作,都被匈奴带着仆从过,反推过去拆毁了。

    这次也一样!

    但遮留谷确实很难走啊,左右两山夹峙,中划一道,路旁危石侧立,磋峨俯临,一低头就是深沟,沟里孔雀河急流澎湃,稍有疏失,人马便会倾跌沟中,必死无疑。

    行进的路上,丢了一城的尉犁国王忧心忡忡,焉耆国王也阴沉着脸,危须人则在低声说起一个传闻:

    几年前,焉耆国的公主卓赫拉和一个牧羊人相爱,国王大怒,将那牧羊人抓捕,并欲将他处死。卓赫拉得知后,设法救出了心上人,国王发现后立即派人追赶,那对情人在遮留谷中夜奔时,不幸连人带马坠入了深涧,虽然没找到尸体,但应是死了。

    事后,人们发现,不知何时,这对情人坠崖的地方,竟已长出了几株渠犁城附近才有的梨树,春天时白色的花开了一片,有蝴蝶在旁轻轻舞动。

    于是便有传闻,说公主化身成为梨花,而那蝴蝶便是牧羊人。

    不管传说是不是真的,焉耆国王看到这条路就难受是真的,他以此为借口停在了半路,胆小的尉犁国王亦然。

    只剩下三四千人在匈奴人的逼迫下,扛着武器和农具继续前行,时不时发出哆嗦哀嚎,雪虽然停了,但脚下的路却仍有积雪,纵然前锋将其铲走,道路依然变得湿滑。

    这不,有人滑倒后连累两个人一起坠崖,众人往下看去,只能看到湍急的水流里伸出的一支手,听到他们惨叫的回声,所有人都心里发毛。

    而当数千人抵达山谷末端,汉军筑城的地方时,太阳已经完全升起了。

    在醍醐阿达想来,铁门关附近,地多纯沙,不耐版筑,哪怕运来泥土,夯筑关城也需要时间,哪是一夜就能成的?汉军今日顶多隔着半人高的松散土墙,与己方对射,只要忍着数十人的伤亡冲过去,便能彻底将其拆毁。

    虽然汉军有强弩甲胄,但这边人多啊,除了匈奴外,作为半耕半牧的民族,三邦也能凑出千余弓手。抛射的话,弓箭射程很远,一阵齐射,足以将汉军压制!今早他们便是依靠这点,将汉兵从大石岗赶走的。

    但当铁门隘口出现在眼前时,前面的尉犁人却不走了,个个目瞪口呆,甚至有人举起双手,念叨起他们祭拜的神明来。

    “让开!”

    醍醐阿达抽着鞭子,分开了一条道,当他走到最前方,看清远处场景时,也被震撼得说不出话来。

    却见狭窄的铁门隘口处,一座高达两三丈的关城,赫然出现在眼前,堵死了道路。

    虽只是以最方便获取的沙土为基,但昨夜下雪时浇灌上去的水,在严寒作用下须臾成冰,已将松散的沙子冻在一起,变成坚不可摧的‘铁城’!

    “一夜成城!”

    “神迹?”

    “山神在帮助汉人。”

    “也可能是卓赫拉公主的鬼魂,偏要和焉耆王作对。”

    尉犁、焉耆、危须人开始窃窃私语,连匈奴人也禁不住战栗,对那座在阳光下闪着晶莹光芒的关城,再没有一丝想法。

    就是个冰坨坨啊。

    他们每年冬天都要与冰雪打交道,知道沙子被冰冻死后,有多硬!

    别说木制的工具,哪怕是铁矛和鹤嘴锄,都不易撬开!

    更何况迎接匈奴人的,还有密集的弩矢。

    醍醐阿达是勇士,但不是蠢货,他没有再逼迫众人上前,而是站在原地,看着自己呼出的气息瞬息间变成白雾,而堆积在路旁的雪,哪怕被阳光直射,也没有融化的迹象。

    他知道,在开春前几个月内,西域的天气会一日比一日冷,冷到整条孔雀河都被冻结,冷到贸然外出会冻死人。

    而眼前这座冰与沙的关城,将会安然无恙地渡过冬天,直到被春日暖洋洋的太阳暴晒十数日,才会慢慢融化松散。

    但那个时候,以汉人的尿性,肯定已经在这沙城背后,建起一座真正的铁门关了!

    “撤。”

    醍醐阿达泄气了,他知道,和在楼兰时一样,这件事,已经不是自己能独自解决的了。

    而远处的关城上,汉军士卒穿着厚厚的冬衣和防滑的毡鞋,手持劲弩强弓。当发现敌人过来时,他们都高高举起武器,发出了一阵高呼,看到他们在知难而退,则又发出了一阵讥讽嘲弄之声。

    在呼声中,一个头戴毡帽,手笼在袖子里的年轻汉吏,被推上了城头。

    “任侍郎真妙计也,以水灌沙,一夜成城!”

    关隘上下,数百脸蛋冻得通红的汉军将士都在朝他欢呼,也将任侍郎的名头,第一次传到了匈奴人耳中。

    任弘擦了擦鼻涕,一挥手道:

    “还不够,得让关前的地,再滑一些!让敢来送死的匈奴人,能在上面溜冰。”

    “诸君,来,与我一同送送胡虏。”

    任弘吆喝着将士们跟自己一起,解开厚厚的纨绔,或者撩起下裳。

    大家嘻嘻哈哈,你推我挤地站在城头,枪口一致对外,瞄准渐渐远去的敌人。

    “三。”

    “二。”

    “一!”

    在任弘倒数下,上百股冒着热气的急流喷涌而出,划出一道道抛物线,真是蔚为壮观,豪气逼人。

    这是汉军对死敌最无情的嘲讽。

    寒风从谷外往谷里吹,将骚味带到匈奴人面前,虽然已隔着三四百步,但醍醐阿达却沮丧地感觉到。

    那些热乎乎的水雾,已如同巴掌般,直接呼到了自己脸上!

    他默默转过身,背对讥讽,咬着牙,咽下被算计后失败的苦果。

    醍醐阿达努力记住那个汉语发音:

    “任侍郎?任侍郎!这便是你的名,我记下了,你将是我醍醐阿达的死敌!”

    ……

    ps:第二章在晚上。

第96章 男人的承诺

    当任弘被士卒们簇拥着,回到渠犁城时,发现城里的渠犁人看他的眼神都变了。

    虽然也有聪明人看出来这其中蹊跷,但大多数人都惊异于一夜成城的奇迹,只道汉军真有如神助。而自己参与了此事,竟也生出一些成就感,先前被汉军大冷天里驱赶着去搬沙土的抱怨,竟忘到脑后了。

    但任弘却知道,一夜城,这本是曹孟德和猴子都用过的计策,他不过是窃后人之智而已。

    冰与沙的关城一日不散,匈奴人及其仆从国的大部队便出不来了,起码这个冬天里,渠犁是安全了。接下来,汉军的步卒和民夫几百人将陆续抵达,加上渠犁人帮忙,足够在数日内,在隘口处修建一座真正的铁门关!

    不要怀疑中国人的基建能力,和种菜一样,是深深刻在基因里的。

    想当年汉武帝经营河西,大汉的建筑队伍是打到哪建到哪,军中自有精通土木商分的工匠随行,硬生生将长城从临洮延伸到了玉门关。

    而敦煌的四个都尉,平日里主要的工作就是带着戍卒们筑关城、筑烽燧、筑墙垣,区区一座小关隘,还不是轻车熟路。

    自从战友牺牲后,总算苦着张脸的奚充国难得露出了笑,在傅介子与赖丹面前说起任弘带着士卒们迎风滋尿之事,觉得大大解气。

    傅介子与赖丹也对任弘赞誉有加,傅介子大笑道:

    “胡虏喝尿,吾等喝酒!今夜便在城中宴饮,大飨将士。”

    赖丹颔首:“肉也不能少,渠犁城主已挑了几头好羊,正在烤炙!”

    烤肉啊!我擅长!

    任弘看到城中架起的红柳木烤架,一整头羊已经串在上面了,本能地要去操作,却被傅介子拽了回来。

    “你这孺子,做庖厨做上瘾了?你是今日功臣,坐享即可!”

    倒是渠犁城主卡热汗在目睹汉军“神迹”后,更坚定了投汉的决心,此刻便踊跃表现,亲自围上皮裙,手持大烤叉,自告奋勇道:

    “我亲自在外,为诸君炙肉!”

    ……

    虽然外头寒冷不已,但渠犁城的屋子里却温暖如春,这还要托了当年汉军在此驻扎屯田十年的功劳。除了城墙是西域原有的圆形外,一切都被改造过,从城外合理规划的沟渠,到城内的水井热炕。

    任弘他们得脱了厚厚的毡毛大衣,跪坐在炭盆边上烤火,不一会就出了汗。

    喝的是渠犁人所酿葡萄酒,赖丹觉得味道还行。

    “渠犁土地肥沃,种出来的葡萄不错,也适合种植五谷。当年桑大夫……桑弘羊上书孝武皇帝,认为应在轮台、乌垒、渠犁三处增派屯田士卒,分置司马三人率领。划定地域,开沟通渠,在玉门、楼兰至渠犁之间设立驿站,互为联络。”

    “待屯田士卒种植一年后,粮食有了积蓄,再招募内郡百姓携带家属来此,可开垦良田五十万亩!岁收百万石,如此则往来使者大军不必再为粮秣操心了。”

    任弘知道,这渠犁便是后世的库尔勒一带,地势平坦,气温适宜,孔雀河与塔里木河在此合流,淡水丰富,以后亦是新疆重要的粮棉产地,作为汉军屯田西域的大本营倒是不错。

    但当初汉朝内部形势实在太糟,计划被汉武帝否决。

    好在经过十余年休养生息,哪怕桑弘羊已经在元凤元年被霍光咔嚓了,但他的前策依然被采纳推行。

    说到这傅介子举起酒盏,对室内众人道:

    “桑弘羊与上官桀、燕王等谋反诛灭,却大将军却仍用其策,真是心胸宽厚,若无大将军与陛下之圣明,便无吾等重返西域之举!”

    “老傅和赖丹,都是霍光提携的人啊。”任弘喝着酒,心里默默嘀咕,他听说,今年初时,天子刘弗陵已满十八岁,正式加元服,行冠礼,见于高庙,按理说可以亲政了。

    但很显然,大汉朝的行政决策之权,依然牢牢握在霍光手里。别说宫外了,连未央宫内,霍家人都能插手。

    任弘听从长安来的鄯善王说起一件宫廷秘闻,为了让年仅十一岁的霍氏外孙女上官小皇后得幸,霍光之妻竟令詹事为宫女们分发穷纨,也就是内裤,多其带。这样小皇帝临幸宫女时,就不像以前一撩裙子就能办事那么容易了。

    毕竟汉武帝就经常这么干,一时性起,在更衣室里便把事办了。

    刘弗陵也是惨啊,连自己的性福都控制不了,何况朝政。

    饮罢,外头的渠犁城主也将烤好的一份羊肉端进来了,却见大块大块的肉串在红柳木上,色泽金黄,刚下烤架,羊油还在滋滋作响,散发出阵阵香气。

    后世有句话,新疆遍地是牛羊,唯有尉犁烧烤香,尉犁和库尔勒的烤羊是很出名的,虽然没有后世那么多佐料,只是普通地撒了点粗盐,但羊肉已十分香甜,众人不由停下了话头,大快朵颐起来。

    干掉几串羊肉,又喝下一大盏葡萄酒,赖丹发出了满足的叹息,红着脸,开始与傅介子商量明年的计划:

    “按照大鸿胪与典属国合计,明年开春后,我便要带着数百屯卒,去轮台!”

    ……

    “轮台?”

    任弘闻言一惊,轮台在渠犁西边三百汉里外,地处尉犁、龟兹之间,本是一个强盛的邦国,但二十多年前,自取灭亡了。

    当年李广利第一次伐大宛失败后,汉武帝为了震慑西域,立刻增派军队,要进行第二次讨伐。

    然而西行数千里,补给线太过漫长,汉军需要沿途绿洲国家的支持。但问题是,基于汉朝第一次伐宛灰头土脸地失败,遂使西域轻汉,绿洲小国对这场战争持观望态度,并不愿意主动加入汉军阵营,甚至连粮食与水都不愿提供。

    在这种情况下,就必须找个国家杀鸡骇猴了。

    最终这个悲剧性的任务,落在了轮台国身上,轮台对汉军紧闭大门的后果,就是屠城灭国!

    效果很不错,有了轮台的教训后,接下来一路上的龟兹等邦,都乖乖让路供粮,让数万汉军畅通无阻直达大宛。

    战争结束后,轮台国的几座城却空了出来,基于它东控铁门,又可西顾丝绸之路北线,轮台成了大汉第一个屯田据点。在西域,只要提起轮台,就会让人想到汉军无情的锋刃,这个超级大国不但与邻为善,该展现牙齿时,砸起大棒来也是毫不留情的。

    而后来,随着那大名鼎鼎的《轮台诏令》,轮台在大汉也有了象征性的意义,它标志着治国路线由坚持了四十年的“尚功”调整为“守文“。

    如今国内百业复兴,沉寂已久的鹰派们也渐渐重新抬头,大将军霍光想要延续汉武之业,通过夺取西域斩断匈奴右臂,重返轮台,便是关键的一环。

    但问题在于,现在的轮台,以及其附近的乌垒等城,都已经被北道第一大国龟兹占领了。

    任弘放下手里的烤串,拱手道:

    “使者校尉,西域遥远,辎重不易运输,楼兰谷少,鄯善、渠犁想要粮食满仓也还要一年。”

    “所以一年内,大汉能在西域投入的兵力,两千已是上限。明岁开春后,匈奴右部诸王定会设法突破铁门,围困渠犁,我军将士守备渠犁尚且不足,何必在开春后就急于分兵去轮台呢?等到秋后渠犁、鄯善粮熟岂不更好。”

    “更何况,汉军贸然西进,必会触犯龟兹的利益,龟兹人口八万,胜兵万余,是敦煌郡的两倍,在西域举重若轻。汉军重回轮台,会不会让龟兹对汉产生敌意,导致西域汉军遭到龟兹、匈奴两面夹击呢?”

    “不然,早早分兵的确不易,至于后者,却是你多虑了,龟兹虽然人多兵广,却不足惧也。”

    让任弘没想到的是,说这话的竟是傅介子。

    老傅笑吟吟地品着葡萄酒道:“元凤三年时,我曾在龟兹斩杀匈奴使者,龟兹王及其众臣讷讷不敢言。数十人的使团都不敢刁难,何况数百人的汉军将士?轮台早已成了汉土,龟兹窃居而已,只要天子一道诏令,再加上大军临门,龟兹自会拱手奉还。”

    赖丹也点着任弘笑道:“任侍郎,你眼光不能只盯着轮台、龟兹,还得看到西面,还有一个比龟兹强盛数倍,兵广十倍的大国,乌孙!”

    说到乌孙,任弘就想起魔鬼城里那几个红头发女野人,但不同于可怜的乌孙滞留遗民,西迁后的乌孙,已经摇身一变,成了西域最强大的国家。

    乌孙最初靠着匈奴扶持,击走大月氏,占领伊犁河谷,这片西域最肥沃富饶的土地,接收了大量月氏、塞人部落,并沿着伊犁河扩张到了后世的吉尔吉斯、哈萨克,如今已有人口五六十万,号称控弦十万!

    有了这份实力,乌孙才敢离开匈奴单飞。

    赖丹道:“当年桑弘羊大夫上书增加渠犁、轮台屯田,除了让汉军在西域多些粮秣么外,还有一个目的。那就是威西国,辅乌孙!”

    想当年,张骞虽然没能说服大月氏与汉朝联合,却在西域找到了一个更合适的盟友,乌孙。汉朝为了拉乌孙入伙,做了许多努力,先后嫁了两位刘姓诸侯王家的公主。

    乌孙也积极向汉朝靠拢过,但依然在汉与匈奴之间摇摆,同时迎娶汉、匈奴公主,在汉击大宛时只出兵两千远远旁观,摇摆不定。

    后来随着一份《轮台诏令》,汉军退出西域,汉乌同盟便就此告吹了,但双方一直有联络。

    近年来随着匈奴右部西迁,加大对西域的掠夺,乌孙在天山以北与匈奴有了利益冲突,彻底撕掰不远了。而汉朝也开始返回西域,重新拉乌孙入伙,势在必行!

    “轮台与乌孙之间,只隔着龟兹(库车)、姑墨(阿克苏),尽早去轮台屯田,让乌孙看到大汉将匈奴逐出西域的决心,才会派遣使者入汉,让两家重新结盟!”

    任弘了然了,屯田渠犁、轮台不是目的,而是手段。大概是汉武帝时远征大宛的代价太多巨大,如今霍光与朝中鹰派虽欲争夺西域,但更注重的是以“统战”的形式。

    对于汉帝国来说,尽管军事远征这根大棒也必须在关键时刻祭出,但治理西域的重点始终是在外交手段上。

    派出使节纵横西域国家,让他们的人力、资源为大汉所用,以胡治胡,不劳师旅,如此既能达到目的,又不影响国内民生。

    这也是汉朝在西域做出成就的多是外交使者,而非将军的原因吧。

    于是任弘做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朝傅介子和赖丹作揖道:

    “任弘受教了!”

    道理是这么个道理,可任弘还是觉得,像中部都尉那样,太保守了固然不好,如傅介子和赖丹一般太激进了,也让人心里不安啊。

    但这已是朝廷定策,难以改变,任弘只能憋回去,只一边吃着烤肉一边心里嘀咕。

    “膨胀了,赖丹和傅介子这两个家伙,都膨胀了!”

    ……

    “义阳侯不能,不能与我一同,一同去看看轮台的春色,真是大憾啊。”

    赖丹酒量不太好,很快就醉了,傅介子让奚充国扶着他去休憩,室内便只剩下傅介子与任弘二人。

    傅介子将一根柴火扔进火中,忽然道:“我不日便要离开渠犁,回玉门关去了。”

    任弘耳朵立刻竖了起来:“下吏与傅公同行?”

    傅介子仿佛没听到,只喃喃道:“我举荐了奚充国做渠犁屯田司马。”

    然后看向任弘,笑道:“至于你,也不能随我回玉门,暂时要再等三月,然后随赖丹去轮台、龟兹。”

    什么!

    任弘一下子就愣住了,将嘴里的烤肉吐了出来,一脸幽怨地看着傅心汉。

    “明明说好三月,三月之后又三月,三月之后又三月,都快十月了君侯!去轮台屯田,怕是要再待三年!”

    傅介子却看着任弘这模样,拊掌大笑起来:“我话没说完,不是让你去轮台屯田,而是有另有一趟差事要办。”

    “你将鄯善经营得很不错,又在铁门一夜筑城,皆有勋劳,我回去后会替你向朝廷上功,增秩进职。若再能办成这趟差事,我保你回到长安后,能到六百石!“

    六百石的朝官,这是常惠、傅介子和赖丹四十多岁才到达的高度。

    而任弘,才刚满20呢。

    “傅公,究竟是何差事?”任弘满心疑虑,老傅骗了他几次,这老男人的承诺已经不太可信了。

    别给他整得在西域一待就是半辈子,离家一年,任弘有点想悬泉置,想徐啬夫和夏翁了。再说了,他对未来是有计划的,得确保两年内回到长安,才能赶上下一趟风口。

    “放心罢,不会害你。”

    傅介子却拍着任弘的肩,神秘兮兮地说道:“是十分轻松,却能名正言顺,去往长安的差事!”

第97章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不知不觉,又是三个月过去了。

    元凤五年(公元前76年)春二月,骑在马上,任弘轻轻念叨着这样一句诗。

    “轮台东门送君去,去时雪满天山路。”

    他拍了拍爱马萝卜,侧过头看向北方,隔着几百汉里,依然能看到一道若隐若现的巍峨雪线,那便是天山,西域人称之为白山。

    轮台,作为西域地名,它在古诗里出镜的次数,大概仅次于倒霉悲催,老是被人又破又斩的楼兰。

    只可惜,岑参老哥待了好几年的轮台,其实是唐轮台城,是在天山以北,后世的乌鲁木齐一带。

    而任弘他们现在要去的,却是最初的轮台,汉轮台城。

    二月初,冰雪已经消融,日逐王主力从冬牧场转场归来,那一夜筑成的冰沙城塞也松散了。

    但匈奴人还是过不了隘口,因为汉军已经在其后两百余步的位置,又修了一座真正的铁门关,由奚充国带人扼守。以遮留谷的地形,以匈奴攻城的本领,不死上千把人休想破关而入。

    赖丹则按照计划,带着三百人西行,任弘亦在队伍之中。

    走在天山与沙漠之间的土地上,常常看到一边是戈壁荒漠,一边是绿洲河流,有些地表覆盖着一层白白的盐霜,若不是烈日当空,春意盎然,很容易让人产生错觉,以为又下雪了。

    走了两百汉里,他们进入了一片连绵不绝的沃土,胡杨木抽芽了,芦苇荡在风中摇摇晃晃。这里由九条来自天山的溪流滋养而成,它们最终汇入塔里木河,在沙漠边缘形成了一片东西长二百余里的绿洲。

    轮台城,就坐落在绿洲中央。

    卢九舌告诉任弘,此地的发音是runtai,却不知道这是何意,渠犁人说是“灰烬之城”,龟兹人则说是“流放地”之意。

    忘记古诗里的各种寓意吧,和走到楼兰面前才发现,它只是一座普通的西域小城,轮台给任弘的感觉也一样。

    当年李广利屠灭轮台,肯定经历了一场猛烈的攻城,但如今除了轮台南墙一段被火炙烤过的痕迹外,却找不到任何战争留下的足迹。

    而今日,汉军亦不必动武,因为在使者传达消息,又听闻汉军已经在渠犁驻兵,堵死了铁门隘口,匈奴也出不来后,龟兹国乖顺地表示,愿意立刻撤出轮台,将城邑交还汉军。

    任弘他们打马抵达此地时,最后一批寓居于此的龟兹人正在离开。

    他们一共上千人,扶老携幼,面容哀苦。赶着骆驼毛驴,简陋的板车上有几个孩子回过头,不解地望着在城外列阵的汉军,不知道自己为何要被迫离开这座城市。

    城外的田地显然刚刚开垦过,或许已经撒了种子,却来不及等到丰收。

    而在离开的人中,任弘也感受到了许多不善的目光,但当他回望过去,那些人又畏惧地低下头,匆匆离开。

    “据说龟兹收容了当年的轮台国遗民,就住在轮台和乌垒城,彼辈对汉军,是又恨又怕,也难怪不愿留下。”

    孙百万也跟来轮台了,这吃货嘴里正嚼着羊肉脯,他因为力气大而被赖丹相中,提拔做了亲卫。

    当城里最后一个滞留的人也离开后,一个年迈的龟兹官员走了过来,垂手朝赖丹行礼。

    龟兹的衣冠确实看上去比楼兰文明多了,此人戴着一顶白皮帽,穿着宽大的丝绸袍服,长度过膝,却又用带子将腰部缠得紧紧的,上面挂着佩剑,袖口窄小。

    而抬起头后,任弘观察其容貌,怎么说呢?龟兹人的长相,比粟特人更东方,却比楼兰人更西方。

    此人便长了一个夸张的鹰钩鼻,褐色眼睛,脱下了头顶的帽子后,露出了一头花白的头发,显然剪过,发长及颈。据说龟兹人都是这种齐颈头型,除了龟兹王外,男女都没资格留长发。

    任弘能想象,在号称西域第一城的龟兹中,一群披肩头发的龟兹人里,唯一长发及腰的人,就是龟兹王。

    那龟兹官吏叽叽咕咕说的话任弘也听不懂,只觉得音节与焉耆话相似,却与楼兰话有极大不同。

    倒是赖丹曾在龟兹为质,与之对答如流,二人不时还发出一阵大笑,莫非也是旧相识?

    但又不太像,因为从始至终,赖丹都骑在马上,居高临下,一副天朝上国做派。

    “那龟兹贵人是谁?”

    任弘靠近卢九舌,轻声问他。

    卢九舌不必做翻译,也闲得很,便轻轻对任弘道:

    “来的是龟兹国的左力辅君姑翼,相当于龟兹的相国,他同时也是龟兹的东部千长,轮台、乌垒皆是其领地。”

    “姑翼与使者校尉在说什么?”

    卢九舌简略翻译:“在叙旧,聊起龟兹城中的变化,新筑了一道城墙,街市更加繁荣之类。”

    “现在呢?”任弘看到赖丹笑容收敛,面露哀伤之色,甚至抹起了眼泪。

    “赖丹校尉问及龟兹公主,姑翼回答说,龟兹公主已经在匈奴右地不幸逝世了,校尉嗟叹了一番,说……”

    卢九舌瞪大眼睛:“他说,当年若非龟兹王不允,姑翼也不收礼物帮忙游说,公主应该是他夫人了,何至于此!”

    任弘与卢九舌对视一眼,嗅到了八卦的味道。

    却见姑翼长拜请罪,而赖丹长吁短叹一番后,却摇了摇头,姑翼脸色一时间有些尴尬。

    卢九舌告诉任弘:“姑翼邀请赖丹校尉去龟兹城中做客,说龟兹王很欢迎他造访,而龟兹的公主,还有很多。”

    “但赖丹校尉说,现在他不再是小邦太子,龟兹人质,而是佩戴大汉印绶的封疆大吏,不能与诸侯私交过密,哪怕要见,应该龟兹王来此拜见才对!”

    嘶,这话好强硬,而后赖丹的声音更变得严厉,开始训斥姑翼。

    “赖丹校尉质问,龟兹为何还不彻底与匈奴断了往来?为何要收容昔日轮台遗民?乌垒城又要何时交出?”

    任弘的神情已是越来越凝重,这赖丹,对待龟兹人的态度太过趾高气扬了。汉军是根本没有兵力分守乌垒的,取得轮台,给西域诸国传递一个信号即可,何苦要故意逼迫龟兹人呢?

    但那龟兹左力辅君姑翼虽然被赖丹刁难,却全程保持了卑微和微笑,表示龟兹已经一年没有接待匈奴使者了,而乌垒城下个月便可交出。

    待姑翼告辞离开后,任弘注意到,赖丹远远望着姑翼背影,露出了一丝不易察觉的笑。

    任弘看出来了,那是得意,他甚至能听到赖丹此刻的心声: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

    ……

    派来接收轮台的人,恰恰是昔日龟兹的属国人质赖丹,颇有种地主家做长工,受尽白眼的穷小子多年后抱了大腿,得了富贵,上门打脸的感觉。

    打脸的赖丹是痛快了,可被打的龟兹,大概是百味杂陈。

    这件事让任弘更加不安,赖丹这厮对待姑翼的态度太过趾高气扬,听说那人相当于龟兹国相,龟兹王最信任的大臣,这将让汉军处境更加微妙。

    抛去在处理龟兹事务上的掺杂个人恩怨外,赖丹为人还是不错的,任弘有心提醒,但说了几次,赖丹却都不当回事。

    “龟兹人一向怯懦,又岂敢有何不满?”

    任弘也顾不上担心赖丹和轮台了,因为在不久后,他便接到了傅介子说好的“新差事”。

    真是望眼欲穿啊,希望老傅这次没骗自己。

    那份来自长安,还带着尘土气息的文书被渠犁城的驿骑送到,先交由赖丹过目。

    赖丹看了半响,确认封印无误后,这才郑重其事地递给任弘,笑道:

    “从今以后不能叫任侍郎。”

    “而应称任谒者了!”

    “从比四百石升为比六百石,年纪轻轻便得此高位,还肩负朝中使命,恭喜了。”

    任弘连道不敢,接过来一看,除了一份说他在西域劳苦功高升为谒者的任命书外,还有熟悉的传符,上盖御史府的印泥,二封。

    他盯着这份决定自己未来命运的传符,轻声念道:

    “元凤五年正月己亥,大司马臣光、御史大夫臣敞,承制诏侍御史曰:

    使谒者任弘为使,持传符,护乌孙使者入朝。”

    “御史大夫敞下司隶、右扶风、陇西、安定、武威、张掖、酒泉、敦煌诸郡置、厩,承书以次为驾,当舍传舍,为驾两封轺传,如律令!”

    等任弘看完附带的傅介子书信后,抬起头来,又喜又忧:

    “要我去龟兹国都以西,等待乌孙国使者到来,并护送其去往长安!”

    ……

    ps:下一章,也是上架入v前的最后一章,在下午。

第98章 上有胡姬抱琵琶(第二卷完)

    “老卢你好好的抖什么?这风暖洋洋的,太阳也还没落,不冷啊!”

    三月下旬,龟兹城以西二十余里外的荒原,三十余名汉军吏士都骑着马,排成三排立于道路上。

    任弘在最前方,韩敢当在其侧面擎旗帜,后面却传来众人的戏谑之声。

    “他害怕乌孙人。”赵汉儿话虽不多,却总能在最关键时刻补刀,这下,卢九舌表情更难受了。

    “哈哈哈哈,差点忘了,一年前,老卢可是在垄城被乌孙女野人上过的。”

    “都别闹了!”

    一向和蔼的任弘,难得板着脸训斥了手下们。

    “此行不比往常,事关大汉与乌孙之盟,待会在乌孙人面前,可不要乱说话,更不可与之起冲突。”

    手下们收了笑容,齐声道:

    “诺,任谒者!”

    “谒者”两字被他们拉得老长,这是任弘得的新职务,和侍郎一样,依然归郎中令管,属于朝官近臣,秩比六百石,任弘又升了两级。

    任弘面上严肃,心里却暗暗嘀咕:“不过我听说,谒者对仪表品德要求极高,不但要求孝廉出身,还优先选美须大音,容貌威严,通晓宾赞礼仪者,我这点小胡须也不浓啊。”

    他摸摸故意留了显得成熟的一点短须,遐想连篇:

    “是因为我容貌太俊了,破格任用?”

    这当然是开玩笑,应该是傅介子给朝廷去信陈述任弘在鄯善、铁门的功劳,极力推荐的缘故吧。

    想到这,任弘对傅介子三月又三月的怨气也消了,老领导对自己还是不错的。

    而这谒者除了在朝中司仪宾赞外,还常担负一项任务,那就是出使、护送。

    太中大夫为正使,谒者为副使,这是汉朝出使外国的组合之一,汉文帝元年,以陆贾为首,出使南越的使团,就是这搭配。

    这次亦然,任弘虽为使者,却没资格持节,因为他的任务比较简单,不需要纵横睥睨,只用护送乌孙使者平安去到长安。

    “看来老傅没骗我,这差事看上去是挺轻松的,回去以后积功又能升一级。”

    距离接到朝廷的使命已有几天,加上任弘,一共三十六名吏士,来到距离轮台城200多汉里的地方等待之所以来这么远,除了朝廷上下视龟兹为无物外,也为了万无一失。尽管日逐王的大部队被堵死在铁门,但斥候小队翻天山过来也不是不可能。

    此地坐落于却勒塔格山南麓盐水沟沟口,在汉军吏士们背后,是一片荒芜的冲击台地,上面屹立着一座高大的烽燧。

    这里是多年前,李广利伐大宛时修筑的哨点,用来接应后续部队。其颜色赤红犹如火焰,足有六汉丈高,也就是十三四米,真是蔚为壮观,十里外都能看到,是显而易见的地标,也是汉乌约定汇合的地点。

    乌孙人的前哨已于早上来接头,说今日傍晚必至。于是任弘便将脏兮兮的吏士们打发去旁边的河水里洗了个澡,叫他们穿上干净的青色禅衣,外披绛色袍,头上戴着黑色平上帻。

    大伙都很兴奋,因为觉得长达一年的西域之旅,就要结束了,他们接了乌孙人便可踏上归途。来时说不破楼兰终不还,如今楼兰已破许久,也是时候归去了。

    任弘则头戴赤色武冠,套着鱼鳞襦甲,腰挂一把炼环刀,抚摸着萝卜的鬃毛,目视前方。

    终于,在太阳渐渐偏西的时候,烽燧上的人给出了信号:

    “任君,远处有人来了!”

    任弘让大嗓门的韩敢当替自己吼:“多少人?”

    “数十!速度很快,有车有骑。”

    “他们打着什么旗?”

    “不是龟兹人的龙马旗。”

    “是狼头旗!”

    这时候,任弘也望见远方路面上,出现了一面黑底白纹的狼头旗。

    那不是史塔克。

    而是乌孙人的旗帜。

    任弘知道,匈奴崇尚的是鹰,但乌孙人,确实是狼图腾的民族。

    这跟乌孙的中兴之主猎骄靡有关,一百多年前乌孙与月氏都居住在祁连敦煌间,后来月氏强盛,击破乌孙,杀死乌孙王难兜靡。乌孙部落四散,或钻进魔鬼城成了沙民,或投奔匈奴。

    乌孙王子猎骄靡刚刚诞生,在月氏追杀时被遗落在草原上,等乌孙人回来以为猎骄靡已死时,却看到了令人惊异的一幕:

    有只苍色母狼正在给猎骄靡喂奶,另外还有黑色乌鸦叼着肉在一旁飞翔。

    这简直是罗马建城传说的翻版啊,任弘是不太信,但匈奴人却信了。

    乌孙人将此事讲给匈奴冒顿单于听后,冒顿异之,遂将猎骄靡收为养子,帮他恢复了乌孙部落。

    后来猎骄靡为匈奴西击月氏,报了父仇,并滞留在伊犁河谷,吸纳月氏、塞人加入,向中亚的七河地区扩张,造就了现在强大的乌孙。

    眼看乌孙人终于来了,大伙纷纷在马上坐直了身子。

    “咦,怎么还有一面汉旗?”

    眼尖的赵汉儿发现,除了打头的一面苍狼旗外,乌孙人的队伍末尾,竟还有一面赤黄色的汉旗,这是几个意思?

    不等他们细想,车骑驰骋来得很快,不一会,乌孙使团便驰骋到了面前。

    最先抵达的是十多名典型的游牧战士,他们头戴护盖两耳的尖顶皮革帽,又高又尖,穿着皮裤和高帮靴,胯下高大骏马,个个都装备斯基泰弓,弓套和箭袋装饰得很精美。亦有战斧、矛、剑等武器,身着皮甲胄,上面还缝着兽骨或马蹄制成的硬片。

    若非他们的长相,汉军将士定会以为这是匈奴人来了。

    任弘放目望去,在尖皮帽下的脸庞是多种多样的,有赤发碧眼的典型乌孙人、塞人,也有介于东西方容貌的月氏种。总之,与赵汉儿那种典型的圆脸杏目完全不同。

    更夸张的是,还有几个头发火红的乌孙女人,亦是全副武装,面貌凶恶,看到她们,卢九舌又开始打哆嗦了。

    这十余乌孙骑兵冲到汉使吏士面前,警惕地望着他们,而与游牧者战斗多年的吏士们也下意识地摸向武器。

    “让开!”

    就在这时,一声稚嫩的命令发出,是熟练的汉话。

    一匹雪白的小马走到任弘面前。

    白马上是个十分年轻的少年,大概才十三四岁吧,嘴上没毛,头发是赤色的,眼睛却是黑的,显然是个混血儿。

    任弘看得出来,这是一个典型的乌孙贵族,头戴豹尾毡帽,身穿皮服,脖子上挂着一大串金挂坠,再看其剑鞘、马鞍和腰带上挂满的金饰,都显示了佩带者的身份不同一般。

    他遂朝之拱手:“大汉谒者任弘!在此等候乌孙使者。”

    少年还之以礼,报上了名:“乌孙王子,万年!”

    “原来是万年王子。”任弘打听过,嫁去乌孙的解忧公主与乌孙王生有三子,长子元贵靡,次子便是万年。

    任弘看了看其身后左右:“莫非王子便是正使?”

    让一个未成年人做使者,乌孙也太儿戏了吧,以为人人都是甘罗么?

    万年闻言却晒然,看了看左右用乌孙话道:“他说我是使者。”

    乌孙人也都哈哈大笑起来,而万年则在马上直起身子,朝后续到来的队伍一指:“她来了!”

    ……

    “她是谁?”

    带着疑问,任弘放目望去,除了辎车外,还有那面越来越近的赤黄汉旗。

    暂时看不清旗帜下是什么人,但人未至,声先闻。

    最先传来的是阵阵琵琶之音,还没弹成曲调却先有了情绪:悲伤。

    而后响起的是清爽年轻的女声:

    “吾家嫁我兮天一方,远托异国兮乌孙王。

    穹庐为室兮旃为墙,以肉为食兮酪为浆。

    居常土思兮心内伤,愿为黄鹄兮归故乡。”

    这是嫁给猎骄靡及其孙的细君公主所作《悲愁歌》,任弘曾听鄯善王夫妻唱过,看名字就知道了,吐诉远离故乡,不适应西域的悲苦之情。

    如此歌词,配合琵琶传出的弦弦凄楚,悲切中隐含着思念,似乎在诉说着一位远嫁异国的公主,终日以泪洗面,望向故国,一生都不曾如意,最后郁郁而终。

    乌孙人纷纷让开一条道,任弘伸长了脖子看去,望见那面赤黄汉旗下,有一匹黑马,正驮着一位身穿男装的女子缓缓靠近。

    这女子怀中抱着一面琵琶,但与龟兹的曲颈梨形胡琵琶不同,竟是直柄圆形。

    此为“秦琵琶”,是来自大汉,吸纳了西域特点的乐器。这秦琵琶四弦有柱,小巧可爱,可以抱在马上弹唱。

    那年轻姑娘,便是边弹着秦琵琶,边往这边走的,她低眉随手弹奏,轻轻地拢,慢慢地捻,将乐曲尾声拉得很长,如同细君公主那久久不散的香魂。

    但当女子抬起头,看到远处那座火红色的烽燧时,一拨弦,曲调却转了。

    随着她指尖大开大合,琵琶之音陡然高昂,似银瓶炸裂,水浆奔迸;又像杀出一队铁骑,刀枪齐鸣!

    她的歌声,也变得与先前不同。

    “千马求婚兮昆弥王,吾家嫁我兮万里疆。”

    “天为穹庐兮地为床,葡萄为酒兮玉为觥。”

    “居西极思兮心念汉,永为赤子兮报母邦!”

    这是任弘从来没听过的歌,一下子就从《悲愁歌》的哀苦情绪,变成了自强与无畏!

    硬生生唱出了一股巾帼的豪迈之气!

    任弘眼前似乎浮现出另一位大汉公主的形象:纵然知道自己的命运,却毅然登上征途。异域的广阔天地让她心旷神怡,别样的食物亦能品尝出美味。故国是忘不掉,但肩上承担的使命,也不能忘!

    结束得也干脆利落,一曲终了,四弦一声轰鸣,好像撕裂了布帛。

    任弘耳边,乌孙人依然在张嘴,但话语听不到声音了,连坐下马儿的嘶鸣也自动屏蔽,只剩下这乐曲和歌声。

    直到那女子终于走到了跟前。

    她才十六七岁年纪,骑着一匹几乎纯黑的西极马,只四蹄上的毛为白色。身上穿着一袭深绿色百叶纹丝绸裳,修长的双腿踩着高帮皮靴。

    头上学汉人男子装束,扎了椎髻,以洁白玉簪固定,露出了饱满的前庭,只鬓后留下了浓密的黑发。

    虽然与万年一样是混血儿的模样,皮肤极其白皙,但她的鼻子虽没高到那么夸张,深目的双眸打量任弘时,黝黑有光。

    眼中没有害羞、柔媚,有的只是英气十足!

    甚至还有点咄咄逼人!

    任弘词穷了,不知道该如何形容,热巴,娜扎,热依扎?好像都不如她美,东西方人种的优点,都集中在她脸上了。

    看着这少女一步步逼近,任弘稍稍移开了贪婪的目光,不显得太过失礼,他们的手下们则一个个都看呆了。

    万年打马过去,对女子笑道:“阿姊,你还真听母亲的话,见到第一座汉家烽燧时,便弹起她唱的歌,如此突兀,也不怕人笑话。”

    “对了,汉使在找乌孙使者,他以为我就是。”

    万年转过身,又向任弘介绍道:

    “汉使,在你面前的,是热海最美的花,赤谷城最好的琵琶手,乌孙昆弥与大汉公主的长女,乌孙国瑶光公主!”

    头衔真长。

    但“瑶光”还不错,任弘记下了这名,郑重拱手。

    “大汉谒者任弘!在此等候乌孙使者。”

    该死!任弘发现,自己竟将对万年说过的话,直接复述了一遍。

    比起任弘的失误,美丽的乌孙公主则落落大方多了。

    她没有行女子之礼,反倒放下秦琵琶,微微作揖,嘴角微翘:

    “任君久等了,我便是乌孙使者。”

    ……

    ps:第二卷《不破楼兰终不还》完,晚上0点30上架。

    选择继续支持七月的二三子,我们下章章说见。

    稍后会有上架感言,和12月加更说明。

第99章 乌孙公主

    “乌孙国怎会派一女子为使?”

    乌孙人卸下车上携带的毡帐,在烽燧旁的台地扎营,而汉军吏士则在前日修的馕坑处张罗吃食,韩敢当在馕坑上盖了牛皮后,嘀咕着有些不解。

    “那是你没见识!”

    跟傅介子去过乌孙赤谷城的卢九舌一边在地上挖着任弘要他寻找的胶泥,一边道:

    “我听闻,解忧公主有位侍女名冯,通晓西域的语言文字及风俗人情,解忧公主常令其为公主使,去给周边城郭诸国赠赐绸帛,让诸邦为过往汉使尽力提供水食。侍女做得使者,公主就做不得?”

    “再说了,乌孙与塞人同俗,女子地位可不低,我听说有的贵人女子,可拥有自己的部落,坐拥几千匹马。”

    “哈,老卢心动了!要不你去试试?”

    “去去,我是有家室之人!”

    一边说,众人还一边看向远处那几个乌孙女战士,有个最彪悍的,还剃了光头,下嘴唇有金环,一身腱子肉,护卫乌孙公主左右寸步不离。谁若是多看了乌孙公主一眼,那女战士必死死瞪过来。

    还是任弘的话让他们停止了议论:

    “大汉也一样,派遣公主和亲时,也常以数名官吏作为副使持节,而不专设正使,因为公主本人就是正使,何足怪哉。”

    原来如此!众人恍然,不过这位瑶光公主、万年王子此番去长安,却与和亲无关,而是在解忧公主请求下,以大汉宗室的身份,去京师“学鼓琴及礼仪”的。

    所以他们的汉名随母姓,应该是刘瑶光、刘万年。

    这便是任弘目前知道的全部了,结合近来西域局势,他心中暗想:“说是学琴学礼,其实是正式恢复合作前,送的人质吧?乌孙,或者乌孙国内以解忧公主为首亲汉一派,想就此向大汉表明心意。”

    正想着时,那瑶光公主却带着亲卫离开了营地,朝他们走过来了。

    她抱在怀里的秦琵琶总算放下了,但男子劲装仍穿在身上,过来后拱拱手,指着任弘背后高大的烽燧道:

    “任谒者,这烽燧还能上得去么?”

    ……

    汉使和乌孙人过夜的烽燧,会在此屹立两千年,保存到后世,被称为“克孜尔尕哈”,意为红色哨所。

    此时落日余晖照到这座烽燧上,让它更加鲜艳。

    但烽燧实在太高了,足有六丈,内部木梯角度很陡,要手脚并用才行,每次只能容一人爬行。护卫瑶光在身边的乌孙女战士想要跟上,瑶光却让她守在下面。

    这位瑶光公主大概是性急之人,不等任弘带路,便自顾自往上爬,任弘只好在后面跟着,努力避开落下的灰尘。

    而当他一抬头,就能看到瑶光公主穿纨的小腿绷紧。

    爬到第二层后,任弘喊住了瑶光:

    “公主当心,这烽燧二十年无人修补,第二层木板有些不稳了,万万不能踩踏到中间。”

    任弘示范着,从更稳固的边缘慢慢绕过去,一回头,却看到瑶光公主也不打招呼,后退数步往前一跃,竟直接跳了过来!

    一眨眼,她身影已跃过一丈距离,稳稳当当落到通往第三层的楼梯口,起身对任弘一笑。

    “任谒者,我可不是弱不禁风的中原闺中女子。”

    这,任弘有些尴尬,小姑娘不愧是年轻腿长,弹跳力不错嘛。

    当二人上到最高层的望楼时,天边的太阳正好徐徐落入地平线,那是一条从天山流下的河流,滋润了龟兹国西部的绿洲,苍凉的沙漠戈壁将绿洲团团包围,此刻无风,一股炊烟袅袅升起,久久不散。

    任弘张了张嘴。

    但最终什么都没说。

    此地只能容二人站立,并肩看了一会后,瑶光公主叹息道:

    “与乌孙风景截然不同,难怪母亲时隔多年,一直忘不了它,说它是西去乌孙和亲时,经过的最后一座汉家烽燧,特地叮嘱我来时定要上来看看,为这烽燧弹一曲。”

    任弘终于逮到机会问了:“今日公主唱的第二首曲,便是解忧公主所作?”

    “正是。”瑶光看向任弘:“在乌孙时语言不通,听懂的人寥寥无几,任谒者以为如何?”

    “与悲愁歌截然不同,尤其是那句天为穹庐地为床,真是豪迈至极!若传到长安,足以传唱千古了!”

    任弘望向西方,敬佩地说道:“我自来西域后,久闻解忧公主之名,却始终未能得见,但从这歌中看,果然是一位女中豪杰!”

    “何止是女中豪杰。”瑶光谈及母亲,亦是满脸的骄傲:“要我说,她比这世上九成九的男子,都要强!”

    二人说话间,烽燧下却发生了一起争执。

    倒不是汉军吏士和乌孙人打架,而是两个乌孙人起了争端。

    一男一女两位游牧战士,不知为何何事,忽然开始吵嚷推攮,甚至开始动拳头了!

    但让人大跌眼镜的是,那个身材高大的乌孙男子,竟不是女子的对手,被摁在地上一阵猛揍。

    汉军吏士们都远远看热闹,而乌孙人也不劝架,反而兴奋地为斗殴者叫好助阵。

    乌孙王子刘万年大概是觉得有些丢人,板着脸过去呵斥,但两个乌孙人打得正酣,压根就不理会他。

    烽燧上的瑶光冷冷看着,却习以为常,指着他们道:

    “看到了么?任谒者。”

    “乌孙人刚恶暴躁,贪婪如狼,动辄拔刃,喜欢欺凌弱小,畏惧强者。来自大汉的公主,孤零零嫁入这样的国度,与大汉音讯断绝十余年,若再不刚强,不逼着自己变成豪杰,那岂不就成了任人宰割的羔羊,重蹈细君公主覆辙?”

    说罢,她板起脸来,用乌孙语厉声呵斥,也是奇怪,万年说了不管用,但瑶光一发怒,那对打架的乌孙男女便立刻起身分开,并在下方朝她下跪认错。

    瑶光一挥手让他们退下,只径自道:

    “看来此处已看不到乌孙,更看不到大汉,任谒者,吾等还是下去罢。“

    等走出烽燧后,瑶光却嗅了嗅鼻子,她闻到了一阵诱人的肉香。

    而刘万年还在长身体的年纪,骑行大半日,早就饿了,忍不住跑过来询问道:

    “任谒者,汝等烤了什么肉,竟如此之香?”

    ……

    让天天吃肉的乌孙王子闻了也忍不住流口水的,自然是馕坑烤肉。任弘他们来到此地数日了,总要吃饭吧,便用旁边散落的土坯搭了个简陋的馕坑。

    羊则是占据烽燧的一户牧民家的,任弘用一匹丝绸换了五头羊,今天便全部宰了,招待远方的朋友。

    配料比不了悬泉置的齐全,只简单地抹了面粉加了粗盐,却足以让乌孙人赞不绝口了。

    从乌孙过来数百里之遥,还要穿过天山的沟壑峡谷,而自从离开姑墨国后,他们嚼肉干饮酪浆已经好多天了。

    瑶光坐在任弘对面的席子上,已经半饱,却好奇地看着任弘从尚未冷却的馕坑底部,用木棍掏出几个烧得硬邦邦的泥巴球来,摆到了她面前。

    “这又是何物?”

    刘万年、瑶光都没见识过这种烹饪方式。

    外面滚烫的硬泥壳被任弘用环首刀一点点敲开,再揭开已经彻底烤焦的蒲叶后,露出了里面滚烫的肉。

    不是叫花鸡,而是原理相同的泥巴烤羊脖,也是道新疆菜。粘性极好的胶泥裹着羊脖子放进馕坑底部的热灰中焖烤,此处条件有限,任弘便以此来招待乌孙人了。

    任弘提刀将一大根焖烤得香嫩的羊脖子切成几份,一一分予瑶光、刘万年和吏士们。

    “任谒者,此物沾了泥,能吃?”

    刘万年显然是个娇生惯养的,皱着眉看了半天后,看到一旁的乌孙人在拼命啃,告诉他很香,才勉强下嘴,咬起一丝肉。

    但只吃了一口后,便停不下来了。

    这泥巴羊脖虽然只用了最简单的盐和芝麻,没有其他调料,却最大限度保持了羊肉的鲜味,口感比直接放炭火炙烤的更加酥嫩,香味更加浓郁,而且啃骨头总比大口吃肉更觉喷香。

    万年连啃三根,吃得满嘴流油,但五头羊只有五根脖子啊,总是有限的,于是万年眼睛又盯上了他姐姐手里那块。

    瑶光也不搭理他,偏过身去,她性情奔放,唯独吃饭时却很有礼节,依然是端着小碗,细嚼慢咽,大概是解忧公主的教养好。

    一抬眼,发现任弘在偷偷看她的吃相,便放下了筷著,说道:“多谢任谒者款待,但恕我直言,做法倒是新奇,只可惜这羊,远不如乌孙的好!”

    任弘同意,是没错啊,后世也是天山以北的哈萨克养羊,山南的维吾尔烤羊,大家分工明确。

    刘万年这时候拍着胸脯道:“往后任谒者到乌孙去,我一定宴请你品尝乌孙最好的牛羊!”

    卢九舌却在一旁道:“话勿要说太早,公主与王子一路东行,还不知要吃任君做的多少美味佳肴,到时候,怕是要回请上百顿才够。”

    “哦?”

    瑶光打量任弘:“看来任谒者精于此道,难道说,不仅中原的庖厨比乌孙人更会做菜肴,使者也人人精通调味之技?”

    “我家任君本来就是厨……”卢九舌还要多嘴,却被任弘用一根啃过的羊骨头堵住了嘴。

    “这只是在下不值一提的长处罢了!”

    任弘嘴上谦逊,眼看众人都吃饱喝足了,便与瑶光姊弟说起正事来。

    “今夜在烽燧休憩,明日一早启辰。”

    任弘看着瑶光:“我的提议是,直接去轮台,不必进龟兹城!”

    “不可。”

    不等任弘说理由,也不等瑶光回应,却是红头发的刘万年出言了。

    他扔掉啃了半天舍不得丢的羊脖子,嚷嚷道:

    “龟兹,非去不可!”

    ……

    瑶光对弟弟一点不客气,赶他道:“汉使与乌孙使者商议正事,你这孺子勿要插话!”

    刘万年是挺怕强势的姐姐,只能委屈巴巴地挪到一边,满脸的不甘,嘟囔道:“去轮台几百里远呢?总不能夜夜都风餐露宿罢?再说,吾等的肉酪食物可是要吃完了,不去龟兹城补充,还能去何处?”

    瑶光不理他,看向任弘:“任谒者且说说,为何不愿进龟兹城?”

    任弘道:“匈奴畏惧大汉与乌孙往来,昔日,楼兰王安归便曾助匈奴,遮挡乌孙入汉使者。而如今,匈奴虽然被堵在铁门之内,大队人马除非横穿大漠,绕行千里,否则再难进入北道。”

    “但日逐王部的夏秋牧场就在龟兹以北,有羊肠小道可翻山越岭南下,不可不防。”

    “除非抵达轮台,否则吾等在龟兹境内,仍有被匈奴袭击之忧,夜长梦多,不如轻车快马直驱轮台,四日可达,不必在龟兹城浪费时日。”

    毕竟才第一次见面,交浅不可言深,而龟兹与乌孙关系不错,任弘对龟兹的隐忧,便没有直说。

    “是担忧匈奴么?”

    瑶光陷入思索,一旁的刘万年关心的点却不同:“任谒者,我听说,数月前,汉军中有一位奇士,在铁门一夜筑城,是真是假?”

    额,正是在下。

    “当然是真的!”

    守卫在一旁的韩敢当听闻此言,大声笑道:“一夜成城,叫匈奴及三邦上万人马不能越铁门一步的,正是任君!”

    “是你?”刘万年十分诧异,重新打量起任弘来,这个使者不一般啊。

    瑶光公主笑道:“原来任谒者不但会庖厨之道,还精通筑城?”

    韩敢当抢话道:“不止如此,任君还带着吾等,在那冰城之上对着匈奴人……”

    任弘连忙又捡起一根啃过的羊骨头塞进韩敢当嘴里,这些粗人说话真不会挑场合啊!

    “公主勿怪,这只是在下不值一提的长处罢了!”

    “对匈奴人做了何事?”刘万年却还在问东问西,卢九舌过来附耳告诉他后,这红发小儿顿时捧腹大笑,在席子上直打滚。

    看来解忧公主的子女,都很讨厌匈奴。

    瑶光公主仍在思量,刘万年笑完后,复又回到她边上,央求道:

    “阿姊,去龟兹罢,我还想看看龟兹的三重城池,看龟兹王宫苑里的上千孔雀,观龟兹冠绝西域的舞乐。”

    任弘开始发挥哄小孩的技术了,笑道:“王子,此去大汉,沿途会路过许多郡县,几乎每个郡府,都比龟兹城大数倍。”

    “而长安附近有上林苑、太掖池,飞禽水鸟无数,更有走狗观、走马观、鱼鸟观、观象观、白鹿观,无数奇兽聚集,保准王子看个够。”

    “至于大汉钟鼎舞乐,传承数千载,更是远胜龟兹。”

    “这些我都听母亲说起过,但龟兹近啊……”刘万年还是小孩子心性,龟兹就在二十里外,长安却远在七千里之遥。

    “这些都是其次。”

    瑶光终于说话了:“任谒者担忧不无道理,但吾等使命,除了去长安,代昆弥与母亲朝拜天子,学汉家鼓琴礼仪外。还要奉昆弥之命,回访龟兹,为龟兹王送上来自乌孙的礼物,以固两邦之好。”

    她正色道:“所以龟兹城,不可绕过,但吾等只停一宿,翌日便启程东行。”

    任弘叹了口气,还欲再劝,瑶光却朝他作揖道:

    “任谒者,到了轮台,便算进入大汉疆域,在那之后,是停是留,每日行几里,一切皆由汉使做主。”

    瑶光抬起双目,态度坚决:“但在抵达轮台前,是否造访龟兹,请让我这乌孙使者拿主意,何如?”

    ……

    ps:首日有四章,后续章节需要修改,明天早上、下午、晚上各有一章。

    另外求下月票,1000月票加一更,2号开始补,只要你们给力,没有存稿的我也会天天爆肝的。

第100章 待我长发及腰

    龟兹是西域北道第一大国,人口八万,国土东西八百里,有十多个城。

    所以早在数日前,乌孙使团便进入龟兹地界,为其所知了。龟兹对汉使行踪更是一清二楚,他们甚至邀请任弘在都城听着龟兹乐舞喝着葡萄酒慢慢等候,不必在外风餐露宿,但被任弘拒绝。

    于是次日一早,便有一支三四百人的队伍,代表龟兹王前来迎接乌孙公主、王子。

    龟兹国的制度,显然照抄了统治西域百余年的匈奴。在国王之下,又有左右力辅君,左右将,左右都尉,左右骑君,东西南北千长。今日来迎的龟兹人中,为首的便是龟兹左都尉白礼。

    白礼会蹩脚的汉话,与任弘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起码表面上,此人对汉使者态度十分友善,但任弘从他嘴里,没打探出任何有用的信息。

    任弘索性瞥向东南方,他的队伍里,少了三个人,在瑶光坚持要去龟兹,而龟兹人又来此相迎后,任弘劝阻无果,便让三骑悄悄离开,前去轮台城报讯。

    “请赖丹校尉提防龟兹,并做好接应吾等的准备。”

    而任弘作为谒者,任务便是护送乌孙使者,瑶光去哪,他就得去哪。

    眼下,汉军吏士、乌孙人、龟兹人,于烽燧外呈品字型站立,百无聊赖,打哈欠的打哈欠,望天的望天。

    他们都在等乌孙公主更衣是真的更衣。

    真是熟悉的一幕啊。

    经过昨夜相处,刘万年跟任弘已经挺熟了,此时正低声跟他分享着瑶光公主的秘密。

    “阿姊平日常穿汉式男装,她说那样更舒坦。而今日要代昆弥拜访龟兹王,所以要换上乌孙公主装束,任谒者也别急,估计还有半刻。”

    正说着时,烽燧门开了,几名乌孙女婢络绎而出,随后一只鹿皮靴踏在朝阳下,瑶光公主终于出来了!

    看到瑶光的打扮,任弘才明白,她换个衣裳为何要那么长时间。

    却见瑶光与昨日全然不同,头上戴着一顶极其夸张的尖顶皮帽,足有三尺长。帽尖上还有一只展翅的金乌鸦,这是乌孙开国之君猎骄靡两个救命恩兽之一。

    再看其衣着,大红色的皮长袍穿在身上,腰上皮带镶宝石,以金狼头带钩固定,脖子上戴着嵌绿松石的金项链,手腕上则是鹿角金镯。

    这一身加起来,都快有任弘的鱼鳞甲重了,乌孙和匈奴一样,都对黄金有偏执的热爱,所有艺术细胞全砸在上面了。

    更难的是,瑶光还得自己跨上高大的西极马,马匹身上的金饰一点不比瑶光少。她放好角弓,将象牙柄的匕首插入乌孙女战士标配的箭袋护套后,操纵马辔。

    任弘目光随着瑶光的身形移动,如果说,她昨天是女中豪杰的话,那今天,简直就是草原上的卡丽熙!

    也罢也罢,只要长得够漂亮,真是不管穿什么衣裳都好看。

    最初只是缓缓走动,但很快,瑶光就加快了速度,一马当先,带着乌孙女战士们朝东方驰骋而去,头顶的高尖帽竟还稳稳当当!

    “公主她……”

    这姑娘走也不打声招呼,任弘、刘万年、白礼都没反应过来,面面相觑后才连忙带着队伍跟上。

    巍峨天山在左,浩瀚沙漠在右,前方是一望无际的绿洲农田。

    龟兹国都名为延城,位于后世库车县,相比于西域其他地方,这里有独天得厚的地理条件一个漏斗型的盆地,将附近几百里内的天山雪水都聚集起来,让此地出奇的湿润宜居,这也是龟兹能养活如此多人口的原因。

    行了不多时,便能看到一座城池的身影。

    相比于楼兰、扦泥等名为城,实为村的小地方。在西域,龟兹是一座真正的“大城市”。

    城墙足有三重,周长有七八汉里,人口近万,繁荣程度跟敦煌城差不多了。

    任弘知道,后世龟兹最出名的有两样,一是佛,二是乐。眼下佛教徒还在忙着忽悠大月氏,尚未传入龟兹。所以拿得出手的,只剩下刘万年心心念念想看的龟兹舞乐了。

    据说当年张骞第二次出使西域时,除了奇奇怪怪的植物种子外,还从龟兹带回去了一种让他过耳难忘的音乐:《摩柯兜勒》。

    而汉朝的大音乐家李延年,以这种龟兹乐为基础,制作了28首新曲调,作为仪仗使用的军乐。任弘在傅介子军中时曾听过其中的《出关》《入关》之曲,确有肃杀雄壮之声。

    只不知真正的龟兹乐,又是何模样?

    龟兹人没让客人失望,他们还未抵达龟兹西门,便听到一阵乐曲之音。

    等再近些,便能看到,龟兹城外聚集了许多人,乐曲源自大门左右,或站或坐的数十乐工,他们手里持竖箜篌、曲颈琵琶、五弦、笙、笛、箫、铜钹、贝、弹筝,吹拉弹唱一应俱全。

    还有大大小小的各种手鼓腰鼓,鼓手们双手在急促拍打,齐颈的头发则在拼命摇晃。

    这就是一个古代的摇滚乐队啊,可惜离夏天还早。

    瑶光已停在前方,凝神细听。据刘万年说,她是精通乐曲的,随细君公主之女少儿学琵琶,不论马上弹还是坐着弹,技艺独步乌孙,大概能叫出每种乐器的名字,以及那些曲调的奥妙。

    任弘就不行了,他只露出了会意笑。

    哪怕跨越两千年,尽管乐器不尽相同,曲调也异,但这风格,是熟悉欢快的木卡姆没错。

    而那些身穿绿色孔雀罗衫,脚踩红靴,头戴皮帽,蒙着薄薄面纱,扎着两条短辫子的龟兹姑娘,跳的是龟兹舞。或屈肘耸肩,或含胸扭腰,击掌合拍,额,旋转跳跃?

    “这便是龟兹舞乐。”

    一旁的刘万年看着旋舞的龟兹女子,有些小激动,他虽是乌孙王子,但没什么出门的机会。解忧公主远嫁乌孙时,从中原带去的舞人乐师人数少,且已老去,跳不动了。如今看到在西域独树一帜的龟兹舞乐,自是惊为天人。

    任弘则在一旁偷偷笑,他虽然说不出舞蹈的奥妙,却能看到其中,有西域舞蹈传承千年的精髓,那就是……

    扭脖子!

    一个正宗的新疆小伙/姑娘,能不会扭脖子?

    不过,龟兹舞女们的脖颈真的又长又细啊,好像瑶光也是如此,如白天鹅的颈,不知她扭不扭得起来?

    当一曲终了,龟兹人热情好客的舞乐告一段落,乐工们停了手,舞女也陆续退下,几个光着上身的奴隶抬着一个步辇分开人群,缓缓而至。

    一位老者坐于其上,身著染成蓝色的窄袖长袍,折襟翻领,腰束宝带,脚蹬长靴,以锦冒顶,头系彩带,与长长的头发一起,垂之于后。

    “那便是龟兹王。”卢九舌对任弘道,而瑶光公主和刘万年也已下马,朝龟兹王行乌孙礼节。

    她和龟兹王的问答,任弘是听不懂的,但当步辇被放下,龟兹王站起身来时,任弘便知道,自己错了,大错特错!

    他本以为,按照龟兹人不论男女都要剪发及颈,唯王不剪的习俗,龟兹王顶多长发及腰。

    但现在才发现,老迈的龟兹王,他苍白的头发,竟直接长到了脚后跟,得两个人在身后捧着才不着地!

    而蓄起长发及腰的,是那个看到瑶光公主后,两眼放光,迫不及待上前行礼,与公主交谈满是笑意,只差趴下吻她靴尖的龟兹贵人!

    任弘脸色一沉,喊来下属:“卢九舌,你来过龟兹,我问你,那个青眼黄须,貌似猕猴,面目可憎的龟兹人是谁?”

    卢九舌找了半天,直到任弘提示他,那人站在龟兹王左侧,长发及腰,才笑道。

    “任君,那年轻俊朗的胡人,是龟兹王子,绛宾啊!”

    ……

    作为西域最大的城市,龟兹的土垣分内、中、外三重,分割出三个区域。

    内城是龟兹王室的宫殿,中城是贵族区,外城则是集市和居民区。

    而招待外国使节的馆舍,也设在外城,龟兹王迎接了任弘与瑶光公主,分别让左右力辅君招待,让使团先安顿下来,晚上在王宫中宴请任弘与瑶光公主、万年王子。

    “为何要将吾等与乌孙使者分开?”

    在左力辅君姑翼过来要引他们去城东南角居住时,任弘起了疑心,因为乌孙人被引去城西北角,两边隔着好几里。

    更气人的是,任弘看到,那龟兹王子绛宾也屁颠屁颠地跟着乌孙使团去了,那满脸的谄笑,真像只黄毛舔狗,好在瑶光公主不怎么搭理他。

    “天使有所不知。”

    姑翼仍如在轮台城应付赖丹时的谦卑,耐心地解释道:“龟兹城小,不比大汉,大的馆舍就两个。乌孙等行国在城西,地方宽阔,容易扎毡帐,大汉使者在城东,按照汉地驿站式样修建。”

    “是这样?”任弘看向卢九舌,他曾随傅介子来过两次龟兹,对这里的每条街巷都很熟悉。

    “是如此,上次在城西住的是匈奴使,被吾等……”卢九舌做了一个斩首的姿势。

    说起来,傅介子带使团奔袭匈奴使驻地,斩其头颅立下奇功,成功抵消了天马死亡之过,就是在龟兹城啊。

    难怪龟兹的兵卒看到汉军吏士的装备都有些怯怯的,事情才过去一年多,老傅余威尤在,这让人安心不少。

    或许真如赖丹所言,龟兹人一贯懦弱,是自己担心太多?

    如此想着,他们走到了城南区域,这里由几条平行的街巷组成,热闹非凡,这是贸易的集市。

    各色人种在此交易,像极了后世的大巴扎,不论是龟兹本地出产的细毡、烧铜、铁、铅、鹿皮、盐绿、雌黄、胡粉、牛马,还是外来的安息香、丝绸,什么都有。

    而最特殊的货物,还是来自葱岭以西的青金石,是制作蓝色染料必须的材料,也是龟兹人最钟爱的颜色,听说王宫的大门,便是以青金石染蓝,宛如苍天之口。

    而这种珍贵的染料,主要是粟特人在卖。

    在路过那些粟特商摊时,任弘目光一直在他们脸上游走。该死,在汉人眼里,这些胡人长得真是太像了。

    幸好,就在在快到馆舍的时候,任弘终于看到了那个熟人!

    是粟特人史伯刀,他正站在戒备森严的馆舍门口,一处靠街口卖雌黄的摊子处,慢悠悠的讨教还价,这家问完去那家,甚至和商贾闲聊起来,好似在打磨时间。

    当汉军吏士路过时,等待已久的史伯刀,便立刻抬起头来。

    他看到了任弘,却丝毫没感到意外,反而朝任弘微微摇了摇头!

    然后似不经意间,举起手指着一条街的方向,做了一个敲门的姿势!而后便转身离去。

    任弘来之前问过卢九舌,那是粟特胡商和本地胡妓杂处的一条街。

    于是在队伍停在馆舍前时,任弘忽然大声道:

    “赵九舌、卢汉儿!”

    赵汉儿和卢九舌都不由一愣,老赵最先反应过来,立刻高声应诺。

    “诺!”

    却见任弘转过身来,当着龟兹人的面,摸着下巴,色眯眯地问道:

    “此城中……有妓女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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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芝麻开门

    安顿了汉使之后,姑翼立刻飞马出城,去往龟兹城东北十里外一片茂密的胡杨林。

    这林中竟有一大片毡帐,数百匹马拴在胡杨木上,低头嚼着草叶,而或站或坐的,尽是匈奴人!他们在磨砺铁刃,或调试弓弦,为即将到来的大战做准备。

    姑翼抵达最大的帐篷前,醍醐阿达已在此等候多时,他辫发尖梢上绑着一根人手骨做的饰品,正细心擦拭自己的匕首。

    “僮仆都尉。”

    姑翼拜倒在醍醐阿达面前,以额触地道:“汉使已入城!”

    “很好。”

    醍醐阿达将匕首收起,一甩发辫站立起来,他脸上多了一道疤痕,那是以刀刻面发誓留下的痕迹。都是因为去年冬天,在铁门遭受的奇耻大辱!

    奴役西域诸国的僮仆都尉,竟被一千汉军打到家门口,还眼睁睁看着他们,在门外筑了一座关城?

    对匈奴而言,铁门的通道太重要了,是日逐王进入西域南北的咽喉,如今咽喉被卡断,便只能眼睁睁看着汉军在北道屯田驻军。

    如此持续几年,匈奴将丢掉大半西域,每年获取的赋税金铁尽失!

    所以,犯下如此大醍醐阿达,罪当死!

    好在日逐王仍给了他将功赎过的机会,开春后,醍醐阿达带着四百名最勇敢的匈奴战士,从日逐王部的夏秋牧场,后世的巴音布鲁克草原向南进发!

    在巴音布鲁克草原和龟兹之间,隔着巍峨天山,飞鸟难越。但在山系沟壑之间,依然有一条不为人知的羊肠小道,这便是后世著名的“独库公路”。

    独库公路的风景冠绝新疆,雪山、峡谷、石峰,蜿蜒向上的盘山路,但放在古代,给人的印象只剩下艰难险阻。

    高山上的冰雪久久不化,刺骨寒风中,醍醐阿达带着勇士们,牵着耐寒的马儿艰难前行。他们翻越了让人望而生畏的铁力买提达坂,穿过由庞大红色山体相夹形成的天山大峡谷,走了整整二十日,磨破了几双毡靴,才抵达龟兹北部的龙池。

    光是翻山越岭,便有数十人为此付出了生命,减员达到十分之一。

    抵达龙池后,便进入了龟兹人的地盘,龟兹一直与匈奴若即若离,前年更坐视傅介子袭杀匈奴使。

    但赖天之福,近来事情出现了变化,一向自诩为西域城郭大邦的龟兹,遭到了大汉的轻慢。

    曾是龟兹人质,地位犹如龟兹王奴仆的赖丹,如今做了汉官。他不仅索取了龟兹东境的轮台、乌垒,还出言不逊,这让龟兹王十分愤怒。

    而失去了领地的左力辅君姑翼,开始为匈奴游说龟兹王:

    “赖丹本臣属吾国,今佩汉印绶来,迫吾国而田,常恨龟兹,必为害。今日夺龟兹两城,明日便会如对付楼兰那样,将龟兹肢解分割。”

    “龟兹北道大邦也,可与匈奴单于为昆弟,何苦做汉人奴婢?大王国中胜兵万余,加上匈奴相助,对付赖丹麾下三百汉兵,重夺轮台、乌垒,如同将手掌翻过来那样简单。”

    “之后再东进袭击渠犁,与日逐王、焉耆、尉犁、危须及乌禅幕部、伊蠡王的上万人马夹击,何愁铁门不开?”

    就这样,汉军重新占据轮台乌垒,准备与乌孙联合,而匈奴与龟兹的合作,亦在龙池谈妥。

    当中原的最后一位纵横家主父偃,早已化作枯骨时,汉匈的使者们,却仍在在西域合纵连横。

    战争已经开始,在一方彻底被打趴下前,便没有停止的可能。

    姑翼鼓动醍醐阿达道:“龟兹王说,一年前,汉使傅介子不经龟兹知晓,便乘夜袭杀日逐王的使者。”

    “而今日,便是复仇的良机!龟兹愿为僮仆都尉开门,袭杀汉使。”

    “不。”

    醍醐阿达却不为别人做刀子,他笑道:“吾等只在一旁督战,杀汉使,得由龟兹自己来动手!”

    姑翼是铁了心站在匈奴一边,龟兹王却不一定。这老朽摇摆惯了,说不准在达到目的后,就再度反悔,将袭杀汉使,进攻轮台的事全说成是匈奴所为。

    得逼他们从一开始,就沾上更多的血。

    醍醐阿达又问道:“还有那乌孙公主瑶光,龟兹欲如何处置?”

    姑翼早有计较:“龟兹王子绛宾心仪乌孙公主,如今公主来到龟兹,而去大汉的通道却起了战火,为了公主安全,何不留她多待些时日?”

    “待过上数月,她与龟兹王子相爱后,便遣使前往乌孙求亲,僮仆都尉以为如何?”

    “乌孙会答应?”

    醍醐阿达深知,乌孙与匈奴为了天山以北的肥沃草原,近年来时常爆发冲突。加上昆弥翁归靡爱解忧而不爱匈奴公主,对解忧言听计从,这才会背匈奴而附汉。

    姑翼笑道:“汉公主解忧定会不从,但乌孙国,也不是她一人说了算。”

    乌孙国内形势十分复杂,草原和民众被划分给不同贵族统治,乌孙昆弥并非一言九鼎。

    如今,乌孙实际上一分为二,除了昆弥翁归靡控制赤谷城和夏都昭苏牧场外。前代昆弥的太子泥靡在七河流域,在汉匈间持中立态度。昆弥的左夫人,匈奴公主与其子乌就屠,也有一定势力,心向匈奴。

    当西域形势对大汉有利时,解忧公主或许还能出些声。

    而当形势彻底偏向匈奴时,哪怕公主再心念故国,也孤掌难鸣啊。

    这姑翼和龟兹真是打了个好主意,借匈奴之手驱逐汉军,又与邻国乌孙联姻,如此便能保住他们北道大邦的地位。

    僮仆都尉倒是有心索要瑶光公主、万年王子,带回日逐王庭为质,但龟兹定不会轻易放手,也只好作罢。

    他忽然想到一件事,问道:“对了,那汉使如何称呼?”

    “名为任弘,旁人称之为任谒者。”

    “任弘,任谒者?”

    醍醐阿达摸着发辫,听这汉名发音,和那个筑了铁门,羞辱匈奴的“任侍郎”是同姓,怎这么巧!

    “莫非任弘和任侍郎是……兄弟?”

    算了算了,先抓来问问再说。

    于是醍醐阿达问道:“汉使如今在做何事?”

    姑翼笑道:“译者告诉我,汉使刚到龟兹,就询问城中可有妓女,还让兵士去将一整条街的胡妓都包下,带入馆舍作乐。”

    “真是不知死期将至!”

    醍醐阿达哈哈大笑:“极好,汉人人数虽少,但甲胄精良,强攻恐怕要死伤许多人。就让他们纵情女色,毫无防备。”

    “待日暮后,汝等借口龟兹王邀约入宫饮宴,将那汉使任弘从馆舍里引诱出来,交给我,使其失去首领。再进攻馆舍,将汉人一个不留,统统杀死!”

    醍醐阿达摸着脸上的疤:

    “这三十余名汉使吏士的人头,便是龟兹与日逐王血盟的祭品!”

    ……

    与城北胡杨林里的密谋不同,安顿汉使的馆舍里,却是另一幅不同的场面。

    整条街上的胡妓,几乎都被招来了。

    她们中,有龟兹穷人女子没有生计,沦落而成的女妓,剪发披肩。也有主要由粟特人经营,专门接待往来商贾的舞姬,打扮得花枝招展。

    胡妓们平日里穿梭于酒肆中,为客人斟酒,唱歌跳舞,在客人少的时候,还要在家门口招揽顾客。

    当然,有时候也提供上门服务。

    眼下,十余女子在馆舍院子里站得满满当当,都挺着胸抬着头,等待面前年轻汉使挑选。

    和舍不得花钱的粟特商人不同,在胡妓眼里,来自大汉的使团吏士都出手阔绰,毕竟是盛产丝绸的国度,而丝绸,便是龟兹的货币。

    更别说,若是能被尊贵的汉使看中,伺候他舒服了,定能得到更多丝帛作为报酬。

    所以每个胡妓都在尽力展现自己,突出自己的优点,或丰腴的部分,或纤细的腰肢,或抚摸着修长的脖颈,对汉使含笑引诱。甚至有人当场提跳起了胡旋舞,一时间,百花竞放,争奇斗妍。

    而几个龟兹侍者,则在低声打赌,猜汉使会挑哪个。

    “我猜他会选那车师女,我试过,她真不错。”

    “我猜是要那个月氏女,要价最高,没几人付得起。”

    任弘的目光,在众女中移动,她们年龄从十三四到三四十,瞳色从黑色褐色到绿青蓝,高矮胖瘦皆不同,整体质量还不错,真是很难挑啊。

    幸好他已经知道,自己想要谁了。

    任弘的眼睛,最终定格在一个胖胖的胡妓身上,是这个人没错吧?

    却见这胡妓,穿的倒是不错,长裾连理带,广袖合欢襦,都是质地不错的布料。

    但身材却早就走了形,哪怕她尽力吸着,饱满的肚子依然凸了出来。脸上更敷了厚厚的胡粉和胭脂,似是想用来掩盖自己衰老的容颜,但如此一来,本就丑陋五官更加可怖,发色也怪怪的,应是假发。

    长成这样还出来做妓?年轻貌美的胡姬们都十分鄙夷。

    但万万没想到的是,在一般人看来,这白给都不要的丑胖胡妓,却偏偏被汉使挑中了!

    “就你了!”

    汉使似是喝醉了,踉踉跄跄地上前,将那胡妓拽了出来,揽着她的粗腰,哈哈大笑着拉进屋子里,然后一脚踢上了门!

    看热闹的龟兹侍者目瞪口呆,院子里的胡妓也面面相觑,这汉使,莫非是有不同一般人的爱好?

    本以为,还可以招待剩下的吏士,却没想到,将她们找来的卢九舌,却拍拍手,只提了一个要求。

    “别愣着,都跳起来!在院中且歌且舞!”

    众女不情愿地跳起杂乱的舞,用不同语言唱起断断续续的歌,这些歌舞声,掩盖了汉使吏士在各自屋中的披甲之音。

    而那间紧闭的房门内,任弘也在目光炯炯地看着被拽进来的胖胡妓。

    当她取下假发,抹去脸上厚厚的胡粉后,你就会发现。

    这不是一普通的坦克,而是辆粟特坦克!

    一个戴着假发,匆匆刮去胡须,化妆成胡妓的粟特人朝任弘下拜作揖。

    “拜见任君!”

    任弘却没答应,摸着背后的匕首,靠近后仔细看了看。乖乖,他发现,不同种族的人看对方,真的有脸盲症,这人刮了浓须后,真就认不出来了!

    没法子了,只有一件事能证明他的身份。

    “芝麻开门。”任弘低声道。

    “芝麻开门!”

    粟特人立刻应答。

    “史萨宝!”

    “任君!”

    暗号对上了,两人都十分激动,如同接头的地下党,紧紧握住了对方的手。

    “史萨宝!果真是你。”

    任弘在前来龟兹等待乌孙使团前,因为心中不安,便让路过轮台的粟特人替自己给在延城的史伯刀带去问候。这只是一子闲棋,不想今日便用上了。

    龟兹城中是否有鬼,已经投靠大汉的粟特商贾,应该能给自己一个答案。

    他看着史伯刀光秃秃的下巴:“你的胡须……”

    史伯刀哈哈笑道:“无妨,都献祭给烈火了。”

    话虽如此,但任弘知道,粟特人对胡须十分看重,史伯刀这样做,真是下了血本啊。

    史伯刀也是太过情急,这才亲自出马,他顾不得细说,急促地对任弘道:

    “接到任君传讯后,我便注意到了,龟兹城中有鬼!”

    “近日来,第二重城不再容许人出入,据我贿赂守卫得知,里面尽是兵卒,就等汉使到来。我的商队中,昨日还有人看到有匈奴使者从北城门出入。”

    “大祸将至,任君,今夜万万不可入宫赴宴,否则一入中城,必为龟兹人所害。现在带着吏士们冲出龟兹城,还来得及!”

    “不,恐怕来不及了。”

    任弘摸向腰间的刀,因为他听到,外头众胡妓的歌舞声。

    忽然停了下来!

    有龟兹译者在馆舍外大声喊道:

    “龟兹王邀请大汉天使入内城饮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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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男儿本自重横行!

    “龟兹王邀请大汉天使入内城饮宴!”

    龟兹译长在馆舍外大声了数遍,却半天无人应答,就在他踌躇着要不要进去时,馆舍的门终于开了。

    莺莺燕燕,一群胡女舞妓络绎而出,她们方才在院中跳舞跳得脚软,但每个人都分到了一块帛,倒是欢喜,说说笑笑地走了。

    那个被汉使点中的胖胡妓也混在其中,低着头往外走,倒也无人怀疑,只是院内几个龟兹侍者低声嘀咕道:

    “此女才进去片刻而已啊,汉使可真快!”

    但他们很快就噤若寒蝉了,因为任弘已经整理着衣冠走了出来,巍峨长冠,锦绣深衣,腰上佩戴长剑,这是出席外邦宴飨的正式打扮。

    “汉使请随我去内城。”

    龟兹译长连忙上前见礼,却不曾想,任弘却一皱眉,问译长道:“你可知我乃何人?”

    译长有些呆愣,这汉使召妓把自己弄傻了?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了,便颔首道:“自是知晓,君乃是大汉天使任谒者。”

    “韩敢当!”

    “诺!”

    任弘一声令下,韩敢当就揪着译长的衣领,左右开弓,在他脸上扇了几个大耳光,啪啪作响。

    译长忽然挨打,脸上肿痛,竟一屁股坐倒在地,呆呆地看着任弘。

    这个汉使早上不是还笑意盎然么?为何忽然就变得蛮不讲理起来了。

    任弘居高临下,呵斥道:“打的就是汝等轻慢礼节,龟兹王既知我是上邦天使,代表的是大汉威仪,就派你一个不入流的小译长来邀约?汝等莫非是在轻视天汉!”

    然后便趾高气扬地下了逐客令:“滚回去,让龟兹王子或左力辅君来迎我!”

    译长连滚带爬地跑了,馆舍大门复又关上,龟兹侍从们噤若寒蝉,任弘心里其实也在扑通直跳。

    虽然傅介子来龟兹时,认为“其王近就人,易得也”,将刺杀目标首先定在龟兹而非楼兰。但经过楼兰安归之事后,西域诸邦的君王都长了个心眼,对待汉使不再亲密不设防,大概是不会白给的。

    而欣然赴宴则太过冒险,汉使身份有威慑力的前提是,龟兹还没有铁了心投靠匈奴。可依粟特人提供的情报,龟兹已与匈奴勾结,大概是要一边倒了。

    若任弘气势汹汹出门去,说不准在下个街口就被打了闷棍,身死而为天下笑也。

    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弄个够分量的人质在手里,龟兹王子绛宾乃是龟兹王独子,王位的继承人,而左力辅君姑翼则是龟兹的实权人物,若能将这二人骗来……

    但让任弘失望的是,再度来邀约的人,只是早上有过一面之缘的左都尉白礼。

    “龟兹王子和左力辅君何在?”任弘依然摆着大国使者的架子。

    白礼笑道:“龟兹王子去邀请乌孙公主入内城赴宴,至于左力辅君……他身体不适。”

    “是么?”任弘暗暗叹息,姑翼说不定就在外面藏着,等待自己出去后就下令进攻呢。

    也罢也罢,蚂蚱腿小也是肉,这白礼,他就收下了。

    “还请左都尉稍等片刻,我去……更衣。”

    “怎么又是更衣?”

    白礼可没有早上等乌孙公主时那样有耐心,焦虑地看着头顶开始西偏的太阳,思量着待会要如何将任弘擒下。

    这时候他却忽然发现,这馆舍院子内,是不是有点过于安静了?过去途经龟兹时,那些终日吵吵嚷嚷的汉军吏士,怎不说话了?

    不等他心生疑虑,任弘已推门而出,却见他已卸下深衣高冠,换上了一身戎装:

    擦拭得黑亮的鱼鳞襦甲,胸前开襟用铁钩扣相连

    ,甲的各部边缘用织锦包边,防止擦伤皮肤,锋利的练环刀挂在腰上,还边走边摸着头上的铁兜鍪,似乎是觉得太重了不舒服。

    这兜鍪的防护真是极其到位,不仅遮蔽面部,只露口鼻,连脖颈也有延伸的甲面保护。

    白礼知道不对,立刻调头想跑,却发现院内的龟兹侍者已经统统被放倒在地,门口站着一个铁塔般的壮汉,正是韩敢当,虎视眈眈地盯着白礼。

    他只能转过身,哀求道:“任谒者……误会,误会。”

    “一点不误会!”

    不等白礼解释,任弘的铁兜鍪猛地撞了过来,直接砸在白礼额头。

    嗡!这一击又重又硬,龟兹的左都尉顿时七荤八素,摔倒在地,被绑了起来。

    而任弘,只是扭了扭脖子,半点事没有。

    在鄯善、渠犁加起来大半年时间,他可不是天天混吃等死的,田没少种,功夫也没拉下。

    任弘一言不发,左手接过卢九舌递过来的桑木橹盾,是挺沉的,右手则握紧自己最爱用的长矛。

    这次,手不像破虏燧一战时那般,瑟瑟发抖了。

    他在铁兜鍪里挤出了笑:“果然,这种时候,什么不战屈人都是狗屁,还是你们最靠得住!”

    既是对甲兵说,也是对袍泽说。

    吏士们已陆续来到院中,除了赵汉儿与弓手弩士依然穿着方便活动放矢的皮甲外,其余人皆身披甲胄铁衣,手持乘手的兵器,背后箭囊塞满了箭矢。还在相互传递酒水,一人灌一口,以壮胆气。

    “谁嘴那么大,喝没了。”

    任弘倒了半天,只抖下来一滴,索性也不喝了,将酒罐重重摔在地上,下令熟练而急促!

    “韩敢当带重甲士突出去清场,赵汉儿上房顶,以弓弩掩护,卢九舌带十人牵马,马匹一出门,所有人都上马!”

    他迈步上前,一脚踹开了馆舍大门!

    “让龟兹人知道,何为一汉能当五胡!”

    ……

    姑翼不知道,计划究竟哪里出了纰漏。

    龟兹译长被羞辱了一顿赶出来时,他以为是那汉使太过倨傲。

    如此倨傲,说明事情没有败露。

    他自己当然是不可能冒险的,遂打发左都尉白礼进去,姑翼则带人埋伏在龟兹第二重城墙内,只等那任弘一进来,就将他拿下,给城外的醍醐阿达送去。

    但等来的却不是白礼,而是忽然破门而出的汉使吏士!先是一个大汉顶着盾牌,带着十名重甲士挥舞环刀而至,杀得馆舍外头数十名龟兹人抱头鼠窜。

    天可怜见,馆舍周围的龟兹都是不带甲兵的,因为姑翼畏惧汉军甲兵精良,打算骗汉使出来后,再弄点美酒进去灌醉汉人,让其失去战斗力。然后便能轻轻松松将他们杀死。

    不料,却在计划实施前,就遭到了突然袭击。

    等姑翼接到通知,带着准备伏击任弘的数百龟兹兵赶到馆舍时,却见地上只剩下一群哀嚎打滚的龟兹人,三十余名汉使吏士,已骑上骏马驰骋而去还带了左都尉白礼做人质。

    姑翼气急败坏:“敲鼓,让城内城外的右都尉、左右将带人围堵,万万不能让汉使跑了!”

    而在他视线已看不到的地方,三十余骑已跟着任弘,经拐入了一条街巷。

    这是龟兹商贩集中繁华场所,此刻还未完全散场,却忽然被三十余骑搅乱。

    街道不是很宽,一骑一骑地冲过来,靠前的人大声示警,他们也不想伤及无辜。

    商贾胡妓连忙躲闪到一旁,紧紧贴着墙根,感受骏马从面前飞驰而过的速度,扬起的风掀飞了丝绸,长矛扯裂了细毡,路中心摊位上的雌黄、胡粉更撒得到处都是,呛人口鼻。

    等那群铁甲精骑的骑从一掠而过后,一众龟兹兵才气喘吁吁地追了过来,他们粗暴地推开商贾,撞倒胡妓,甚至有人乘机蹲下来,拾起掉在地上的货物,塞进怀中撒腿就跑,街道乱成了一团。

    商贾骂骂咧咧在地上拾取货物,胡妓们则议论纷纷面露惶恐,而一个刮了胡须,刚刚洗去脸上胡粉的矮胖粟特人打开画有火焰花纹的门,望着汉使远去的方向,轻声念叨道:

    “愿阿胡拉玛兹达给汝等光明。”

    馆舍在东南角,冲出这条商贾云集的街巷后,便是龟兹南门!

    鼓点已在龟兹城中敲响,南门聚集着百余龟兹兵卒,他们刚听从命令,匆匆关上城门,在龟兹右都尉号令下,排成几排,手持短矛和刀剑,战栗地望着冲出街口的汉使吏卒。

    若他们直接冲杀过来,凭龟兹人简陋的甲胄,定难以抵挡。

    但三十余骑却没有进攻南门,而是加速掠过南街,朝西面驰骋而去,龟兹城头射出的箭没有他们速度快,只插在空无一人的路面上。

    南门的龟兹人感觉逃过一劫,都长出了一口气。

    而龟兹右都尉站在两丈高的城墙上,他看到,三十余骑在南街的尽头拐了个弯,沿着西墙向北而行!

    他知道他们要去何处了!

    “龟兹西北角,乌孙使团所在!”

    ……

    当任弘他们拐过弯后便发现,龟兹人在西墙布置的兵力,远远多过南墙。至少有两百个龟兹人穿着灰色的皮甲或毡衣,在城墙上、路面上站得密密麻麻!

    当汉骑一露面,迎接他们的,便是一阵杂乱松散的箭矢!

    百多步外的龟兹人从街边、城墙上开弓放矢,但却绝望地发现,这点箭根本对汉使吏士构不成任何威胁,他们身上的甲胄太精良了,尤其是冲在前方的重甲士,身中数箭却仍面不改色,因为箭都卡在了铁甲缝隙里。

    倒是被绑了横耽在马上的白礼,没有任何防务,他惊恐地看着箭矢一支支射来,不偏不倚,小腿上挨了一箭,血流不止。

    而一个椎髻圆脸的长臂吏士,更能解放双手,自由旋转开弓。那些城墙上,欺其甲胄不厚想要瞄准他的龟兹弓手,竟都被抢先一步射中,哀嚎着滚落下来。

    任弘就在韩敢当后面,在从马狂奔的同时,他能感受到,箭矢如同一粒粒冰雹砸到身上,除了撞击让他差点失去平衡,切都还好。只需要举着盾牌,防备有的箭不偏不倚,瞄着他唯一有破绽的面门来就行,他可不想吃自己眼睛。

    萝卜身上也披挂了层皮革,犹如马铠,这姑娘早上吃饱了豆子,正卯足了劲向前冲去,它不怕龟兹人,龟兹人却很怕它。

    当龟兹人发现,自己射出的箭未能阻止骑士们分毫后,便丧失了勇气,连架矛的胆量都没。在马儿快到冲到跟前时,便丢了兵器,连滚带爬让到一边,躲避不及的,则被韩敢当挥过的环刀砍了脑袋。

    就这样,区区三十余名汉使吏士,却轻松穿过整个龟兹外城,横行无阻,如入无人之境。

    马速极快,长达两汉里的西墙,很快到了尽头,前面便是乌孙人驻扎的馆舍。

    龟兹东南角的骚动已经引起了乌孙人注意,周围的龟兹人都被驱散。

    乌孙武士们站在屋顶上,开弓瞄准了速度放缓的汉使吏士,他们的箭术可比龟兹的厉害多了,但认出是昨日一同分享食物的汉人后,最终没有发矢。

    见这边没出事,任弘松了口气,大声呼喊道:“我乃任弘,瑶光公主可在?”

    “是汉使,都把弓箭收起来!”

    出来应话的,却是乌孙王子刘万年,他那仍带着孩真的脸上没有恐惧,反而满是兴奋。

    刘万年方才不觉得这动乱与自己有关,听到满城惊呼阵阵,喊杀入耳,还高兴有热闹可看了,连姐姐没不带他去看龟兹孔雀的郁闷都忘了。

    “任谒者,究竟出了何事?”

    任弘将嘴巴对准兜鍪开口,大声道:“龟兹与匈奴勾结,欲截杀大汉和乌孙使团,还请王子与公主随我冲出城去!”

    “什么?”

    刘万年这才变了颜色,愣愣地看向有两重城墙保护的龟兹内城。

    “可阿姊,她……她已应龟兹王之邀,去宫室里赴宴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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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 保大(1000月票加更)

    瑶光曾听来过龟兹城的人说起,龟兹城有三重,王宫壮丽,饰以朗轩金玉,焕若神居。

    如今亲自来看过后,便发现,冠绝西域的三重大城是真的,尤其是与乌孙相比。

    她们乌孙乃是游牧行国,没什么高大的建筑,纵然有热海边的夏都赤谷城,但那只是“穹庐为室兮旃为墙”。城里唯一高点的建筑,不过是座二层楼的小院落。

    这还是比母亲解忧更早嫁到乌孙的细君公主,让汉人工匠修建的,刘细君不喜欢乌孙迁徙的生活,就待在热海边,一年与猎骄靡相会数次。

    在细君公主郁郁而终后几年,那个院落就成了解忧公主的居所。

    解忧与细君虽然都来自大汉,皆是刘氏宗室,但作风截然不同。解忧积极学习乌孙的语言,参与他们的夏冬转场迁徙,吃乌孙的食物,酿出的马奶酒连乌孙人都叫绝。

    不过赤谷城中的院落,依然是瑶光她们兄妹姊弟几人的家,每当在此安定生活时,母亲就要铺开沙子,纤细的手持着木棍,在上面写下一个个汉字,教她们识字。

    “要记住,你们不仅是乌孙人,也是汉人,身上,可是流着高皇帝的血脉!”

    而当迁徙到昭苏草原的冬场时,更多接受的,便是乌孙式的骑马狩猎:在乌孙,女人也没资格柔媚,得用刚强的外表将自己包裹起来,你才能不任人鱼肉。

    瑶光身体里流的血,一半是汉,一半是乌孙,至于她的内心,还是偏爱大汉更多些,母亲口中那恍如天宫的长安,让她憧憬不已。

    所以,比起远方的梦幻之城,龟兹反倒对瑶光没什么吸引力。

    所谓的王宫壮丽?不过是院落比民居宽敞了些,更多了几个苑圃和葡萄园。装饰朗轩金玉?在身上挂满金子的乌孙公主眼里也不值一提。焕若神居?更是可笑,只不过是龟兹王族喜欢将自己当做不食人间烟火的神罢了。

    倒是在进入龟兹王宫殿堂之前,她停下了脚步。

    这儿的苑囿里,真的养了许多只绿孔雀,它们展开的屏风,真像极了龟兹王子那垂在身后,修长而华而不实的头发。

    和乌孙不同,龟兹的王族是养尊处优的,他们的祖先,据说能驯服龙池的恶龙,让其化作骏马,征服了天山南麓的诸多部落,建立了龟兹,所以龟兹以龙马为旗帜。

    龟兹,也有塞种游牧的祖先啊,但传承几百年后,他们显然丢了这勇武的习惯。

    看龟兹王子那及腰的长发,每日要细细用玉梳梳理,用香粉扑过,别说上马驰骋,连行走都要人帮忙捧着?这不过是为了显示王族不必作战、种田,与龟兹的兵民区别开来的手段罢了。

    “公主在想何事?”

    这时候,俊朗的龟兹王子绛宾似乎察觉到了瑶光的目光,还以为公主在偷偷看自己呢,顿时大喜,让译者代自己询问。

    “无他。”瑶光公主只指着那群孔雀:“吾弟就想看看这些孔雀。”

    “只可惜万年王子久行不适,不能入宫,可要烹煮几只给他送去?”

    忘了说,这些孔雀不单纯是观赏用,也被龟兹人当成鸡养肥杀了吃肉,羽毛则插到发冠上。

    身体不适,这是瑶光将弟弟留在馆舍的理由,可实际上,却是多了个心眼。

    虽然她坚持要完成昆弥交予的使命,拜访龟兹,但汉使任弘的话,还是对瑶光产生了一些影响。

    “汉使不欲入龟兹,真的只是因为匈奴么?”

    这时候,绛宾又滔滔不绝地开口了,译者为其翻译:

    “王子说,若是可以,乌孙使团不如在龟兹多待一些时日,让万年王子康复再走。”

    译者露出了笑:“王子还说,当然,若是瑶光公主能长久住下来,就更好了,他一定会带着公主,去看看大小龙池!”

    龟兹王子这话已经说过不止一回了,和中原不同,西域人从不掩饰自己的爱慕,若非语言不通不太方便的话,他恐怕已经对瑶光表白无数次了。

    瑶光却置若罔闻,淡淡地说道:“吾弟姓刘,身上不仅流着大汉高皇帝的血,还流着猎骄靡昆弥的狼血,他没那么娇生惯养。”

    “对了。”

    瑶光目光扫视四周:“王子说,汉使任谒者已先行入宫,为何迟迟不见人影?”

    龟兹王子有些吞吞吐吐,瑶光却转过身,看向隔着两重城墙的外城,颦起了眉,怀疑更深了。

    那是喧哗,吵闹,纷乱,甚至还隐隐有人马嘶鸣之声。

    “出了何事?”

    外头亦有人匆匆进来,在绛宾耳边低声细语,绛宾面色微变。

    最后由译长给出的答案是:“外城出了几个盗贼,右都尉正带人抓捕。”

    瑶光为这谎言感到可笑:“几个毛贼,就能让号称西域第一大城的龟兹乱这么久?”

    她意味深长地说道:“看来龟兹,远不像绛宾王子说的那般安全,我放心不下吾弟,还是亲自去看看罢。”

    但当瑶光转身时,一直跟在她们身后的龟兹左大将却拦住了回去的路。

    “乌孙公主,龟兹王正在等你!”

    一阵呵斥,是瑶光身边的两名乌孙女战士拔出了剑!

    以二对上数十,但乌孙女战士浑然不惧,用红色染料涂过的眼眶里,满是战意。

    气氛一下子紧张起来,只有龟兹王子被龟兹译长远远拉开,伸长了脖子劝和。

    “还望公主,勿要让吾等为难!”

    瑶光公主看着紧紧关闭的内城大门,以及守卫在那的上百人,又瞥了眼龟兹西北角的天空,依然是一片如青金石染过的蓝,没有任何烟火的痕迹。

    她让乌孙女卫士放下了手里的兵器,说道:“也对,我有来自乌孙昆弥的礼物,要亲手送给龟兹王,怎能说走就走?”

    外城的喧哗依旧,而经过这样一出后,接下来的路不再平和。龟兹人很小心,不让王子离瑶光和乌孙女战士太近。

    他只能频频回头往来,看瑶光的眼神里满是爱慕,希望得到乌孙公主的回应。

    但瑶光目视前方,视若无睹,让绛宾好生失望,是因为自己的秀发,还不够长和柔顺么?

    在龟兹王待客的宫室花园门廊前,同样守备森严,龟兹的右力辅君站在这,拦下了瑶光公主的两名护卫,并恭敬地请她卸下身上携带的武器。

    “龟兹王的殿堂,不容许任何兵刃进入。”

    瑶光任由他们翻检礼物,所谓的国礼,是洁白的狮子皮罢,狮子子在葱岭以东绝无,但龟兹却偏就喜欢这种动物,据说龟兹王就坐在金狮子床上接见外国使者。

    她将自己身上的匕首短剑也一一取下,只指接过身后小侍女抱着的乐器:

    “龟兹王子不是说,想与我合奏舞乐么?”

    瑶光的指尖,在秦琵琶上轻轻弹出了一个弦音,头一次,对绛宾露出了柔和的笑容。

    “我的这面秦琵琶,总能带进去罢?”

    ……

    “任君,龟兹人越来越多了!”

    隔着两道城墙的外城,龟兹西北角,赵汉儿对着远处城墙再射出一支箭,将一个龟兹弓手射落后,回头大声嘶吼。

    他们抵达乌孙使团在的馆舍后,这儿却少了瑶光公主,怎不让人着急?

    任弘抿着嘴没说话,只是让众人先帮乌孙人将马儿都牵出来。

    而最初六神无主的刘万年则一拍脑袋,想到了一件事。

    “火,火!”

    他接过乌孙人递过来的火,也不管馆舍里人马还没出来完,就往马棚里扔去,里面堆满干草,瞬间就起了火,滚滚浓烟从龟兹西北角冒出。

    “小王子,你在做什么?”卢九舌就在马棚里,差点被烧到,骂骂咧咧地出来。

    刘万年道:“阿姊说若是出了事,便点燃馆舍!只要这位置冒出浓烟,她便能知晓!”

    任弘摇摇头,然后呢?她还能一个人杀出来不成?又不是亚马逊女战士。

    这又不是小说,任弘并不对这种奇迹抱有希望。

    至于冲杀进去英雄救美?

    隔着两道城墙,对面是居高临下,上千名有所准备,弓箭充足的龟兹兵卒。就算大汉和乌孙使节团合作,哪怕这数十人全员战死,也难以破城而入,救出公主。

    必须面对事实了。

    “我们攻则不足,退则有余。”

    任弘的目光看向不过一汉里外的龟兹西门,一支三百余人的龟兹兵正在那边集结,猛地冲杀过去,破门而出倒还有希望。

    “任弘,快拿个主意!”

    一个材官要害处挨了一箭,闷声倒下,眼看是不活了。老韩更着急了,都直呼起任弘姓名来。

    韩敢当的铁甲上,已经扎了七八支箭。这可不比守烽燧,守大汉疆土,以寡敌众撤退不丢人。

    从四面围拢过来的龟兹人越来越多,方才任弘等人能纵马横行龟兹,是打了个措手不及,若龟兹人反应过来,将他们包围,哪怕一汉当五胡,再要想脱身,恐怕就要牺牲更多人了。

    虽然龟兹人也不敢贸然围攻,只远远对射,汉弩虽强,却一拳难敌四手。

    任弘心里的念头在拼命摇摆,最终定格住了。

    他得对自己,对麾下的吏士们负责。

    思来想去,在他心里,还是自己,还有赵汉儿、韩敢当、卢九舌这些人的性命和梦想,更加重要!

    “对不起了瑶光公主,我选择……”

    “保大家!”

    “任谒者,我命令你,带我杀进宫去,接应我阿姊!”

    刘万年打酱油了半天,此刻却一个激灵,忽然迸发了勇气,挥舞着乌孙剑就要往外冲,差点被一支箭射中。

    这个笨小孩,任弘一把拽回刘万年,将他保护在自己的盾牌后面,大声吼道:

    “万年王子,龟兹人畏惧乌孙,绝不敢伤害公主,吾等先杀出龟兹,去轮台求得援兵,再回来救她!”

    ……

    ps:明天更新在下午和晚上。

第104章 剑胆琴心

    龟兹国的饮宴,虽然同样是在花园葡萄架下开设,但和楼兰等小邦不同,不是围坐成一圈,而是在宽敞的院子里依次列席,和汉式宴飨最大的区别,就是大家皆是盘腿而坐。

    龟兹王位于主座上,那是一张装饰有镀金狮子浮雕的胡床,龟兹本无狮子,但因为受波斯、身毒文化影响,也酷爱这一形象,龟兹王正对乌孙国献上的礼物:白狮子皮爱不释手。

    这白狮子皮,是乌孙人在与康居分界处的一片芦林荒野中捕获的,乌孙狮子本就不多,更何况是白狮。疏勒国也钟爱狮子,其王头戴金狮子冠,曾向乌孙求过此物,但乌孙昆弥,还是决定将此皮,送给乌孙最要好的邻邦,尊贵的龟兹王。

    可现如今,瑶光却觉得这份礼物,颇具讽刺。

    从始至终,瑶光只随意用手捻着胡饼和葡萄干吃了几口,没有喝一点酒,眼神时不时瞥向城池西北角。

    她的担忧没错,那片蓝天之下,果然升起了冉冉黑烟。

    有龟兹大臣匆匆到来,在龟兹王耳边低声细语,龟兹王面色微僵,点了点头后,让译长告诉瑶光:“是城中烧火做饭不慎点燃了屋舍。”

    “真是不小心,只望别有人受伤。”

    瑶光笑着,但心里的无名火却在腾腾燃烧。

    那烟柱来自城池西北角,看距离,正是乌孙使团所在的馆舍,她来之前与弟弟刘万年约好,若是遇上危险,便点燃馆舍。

    解忧公主有许多儿女,先是有些懦弱的长兄元贵靡,然后是她这长女,下面还有两弟一妹。

    孩子多了,母亲却只有一个,关切的重心自然就不同。

    在瑶光看来,母亲是偏心的,溺爱弟弟多,而对她这长女,或许是太过放心,便关切的不那么多。

    “此去万里迢迢,身为长姊,你可要照顾好万年。”

    你听听,就连远行之前,母亲都是如此叮嘱,生怕宝贝儿子受了委屈。

    对她一个女子在外是否会遇到凶险,却丝毫不担忧。

    “万年堂堂男儿,为何反而需要我来照拂?”

    瑶光也暗暗有点嫉妒,但谁让刘万年,是她不成器的弟弟呢。

    想到这,她抬起目光,第一次回应了坐在对面的龟兹王子绛宾。

    从宴飨开始后,绛宾的眼神,就没从瑶光身上移开过,似乎想将她脸上每一寸皮肤都看遍,她的一颦一笑都让绛宾心神不宁,甚至在抓葡萄干入口时,误抓进了酒水里。

    而当瑶光回眸时,绛宾终于按捺不住,觉得表现自己的时候到了,他优雅地起身,来到院子中央,朝龟兹王弯腰施礼,请求用最绚丽的龟兹舞,献给远道而来的客人。

    龟兹以舞乐驰名西域,不仅女子善舞,男子亦然。

    却见绛宾扎起长长的头发,穿着窄袖紧身的短袍,戴着一顶点缀珍珠的小帽,伴着左右乐工的拍打演奏,开始缓缓起舞。

    最初的节奏是悠缓的,绛宾在院中摆腰移步,乐曲节奏渐渐转促,绛宾的脚步也加快了。

    他随着急促的鼓点起舞,时而把双手飘然举起,时而跺着脚踏着拍子,跷脚弹指,腾跃旋转,袍子的边缘也随之飞旋。

    而当舞曲即将结束时,则是头部或左或右,此谓撼头,身体其他部分不动,仅颈头部晃动,也就是任弘所谓的“扭脖子”。

    哪怕扭着脖子抖着肩,绛宾的眼神,依然没有离开瑶光公主一刻,龟兹舞一大特点就是眉目表情丰富,真是情发于中,不能自止。

    乐止,满院的欢呼,绛宾朝瑶光弯腰,伸出手,发出了邀请。

    “愿请乌孙公主为我伴曲共舞。”

    所有人都看着瑶光公主,等待她的回答。

    当瑶光微微颔首,拿起身旁的乐器,缓步走到场中时,绛宾笑意盎然。

    在龟兹,一个姑娘愿意为一个小伙子伴奏共舞,就意味着她对他有好感。

    “王子可知秦琵琶?”

    瑶光仍抱着心爱的秦琵琶,此物只在乌孙、中原宫廷流传,龟兹尚未引入,故绛宾王子摇了摇头,表示不知。

    “大汉的细君公主嫁入乌孙时,临行前,想带走一件乐器聊以慰藉,毕竟此去乌孙长路漫漫,唯有马儿作伴。”

    “于是孝武皇帝,便让乐师李延年,参考龟兹琵琶以及中原乐器,制作了这秦琵琶。”

    她微微拨弄琴弦:“推手前曰枇,引手却曰杷,象其鼓时,因以为名也。取丹泽北部之嘉桐,于春日裁三尺五寸,张柞蚕丝四弦,加以刻装饰流离,四弦象四时。”

    译长翻译后,这话听得龟兹人十分骄傲,瞧瞧,中原大邦,也要参考他们的乐器和乐曲,这证明龟兹舞乐确实独步东西。

    瑶光抬起头:“此琵琶也有二十几年岁月了,从细君公主手中传给我母亲,母亲又将它给了我。”

    她露出了笑:“待会,它奏出的声音,与绛宾王子的舞,定是绝配!”

    随着瑶光横抱琵琶,一点点拨弄着四弦,乐声悠悠响起。

    龟兹王子绛宾等待多时,立刻开始入场,先是缓缓抖肩,后是以腾踏急促的舞步绕着瑶光起舞。

    这是绛宾跳得最完美的一次,正所谓举止轻飚,或踊或跃,乍动乍息,扬眉动目踏花毯,红汗交流珠帽偏,左旋右旋不知疲,千匝万周无已时!

    但他却没注意到,公主以四指拨弄琵琶弦,但大拇指上,却是常年开弓射箭留下的扳指印痕。

    秦琵琶与龟兹琵琶不同,只有四根弦,音节上更单调一些,但瑶光却喜欢,这简单明了的直柱四弦,方能以弦应心,表达自己的所思所想。

    而伴随着曲调接近尾声,绛宾的舞步越来越缓,乐曲亦越来越慢,已不再是最初的欢快急促,而带上了一丝肃杀之声!

    龟兹王也是精通舞乐的,方才就隐隐觉得不太对,此刻笑意更凝固在了脸上:“这琵琶里,有些异音啊。”

    但还不等他出言提醒,瑶光便猛地一拨弦,这一声,竟已不似琴音,而似开弓之声!

    下一瞬,一道寒光闪过,瑶光竟已从秦琵琶那直柱之中,拔出了一把细长却锐利的剑。

    她毫不犹豫,将剑重重刺入结束舞蹈后,满脸兴奋想要得到意中人称赞的龟兹王子肩膀!

    这突如其来的血色,让全场为之震惊。

    龟兹王从金狮子胡床上腾地站立起来,大声喊着绛宾的名。

    龟兹卫士从两侧冲了过来,却不敢有任何动作。

    而龟兹王子绛宾更是呆住了,他双腿一软,扑通一声跪在地上,抬头望着满脸杀意的瑶光公主,耳畔满是心碎的声音。

    瑶光却毫不怜悯,鹿皮靴踩着王子的胸口,伸手猛地一拔,将长度不足二尺的细剑拔出,带出了大量鲜血溅在地上。

    而她的下一击,便将剑尖顶在了王子的喉咙处!

    “我忘了说。”

    乌孙公主声音缓缓响起,不再是刻意的柔和,不再压抑自己愤怒,像头龇出尖牙的苍色母狼。

    “秦琵琶虽好,但我嫌弃其发音纤柔,既然是马上乐器,便该用来弹奏出塞入塞之曲,岂能尽是柔弱幽怨?故略加改造,加了点,金铁之声进去!”

    她低头看向绛宾,微笑:“王子为何不跳了,是嫌我这琵琶音,太过刚硬么?”

    绛宾听不懂她的话,只摇摇头,从小留了长发,被龟兹王百般爱护,从没受过伤的他,瘫软在地上动不了。

    看向瑶光的眼神里,已不再是爱慕,而是恐惧与畏惧。

    瑶光摇摇头,望向面色惨白的龟兹王,叹息道:

    “龟兹王,看啊,你的独子,流血了。”

    “若没人给他止血,流得将比龟兹川的水还要快,一点点干涸,干涸成了沙漠里的枯木。”

    瑶光话语里带着哀叹,她的脚,却将绛宾踹在地上,靴尖狠狠踩在伤口处。

    挤压之下,鲜血缓缓流淌,龟兹王子发出了痛苦而绝望的哀嚎,构成了今日舞乐的尾音!

    “若再不快些打开龟兹城门,让我与吾弟及汉使离开,龟兹国的继承人,将死于今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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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 杀他个七进七出!

    疼,钻心的疼!

    不止是伤口疼,发根疼,心也在痛。

    绛宾已经对瑶光公主,再生不出一丝爱慕之情了。

    在这场鲜血淋漓的舞乐后,他才发现,在美丽外表下,藏着的,分明是个暴戾而野蛮的乌孙女野人啊!

    此刻,瑶光的确一点都不温柔,正一手拽着绛宾那及腰的长发,一手将剑横在他脖颈上,缓缓挟持其往外走。

    而龟兹王和龟兹的大臣们,则如众星捧月般,小心翼翼的跟在后头,央求道:

    “公主,龟兹答应你的要求,打开门,备好马,请轻一些,勿要弄断王子的头发!”

    瑶光无语,都什么时候了还担心头发,这龟兹王室对头发的执念,真是太过病态了。

    龟兹王有许多女儿,却就这么一个儿子,从小当成宝贝般呵护,在他的号令下,卫士们只能打开门,任由瑶光出去这也是瑶光选择挟持王子而不是王的原因,父常爱其子,而子不一定爱其父!

    等出了院子后,瑶光遂将两腿发软的绛宾,推给给重新拿到武器的乌孙女护卫。

    “阿雅,龟兹人若敢妄动,你便帮王子将脖颈拧断,好让他往后舞蹈撼头时,能将头扭掉到地上!”

    阿雅便是那个刮了头发,身披皮革甲,脸上涂抹红色泥土的乌孙女战士。她天天吃牛羊肉,身体十分壮实,闻言笑着揽住绛宾,如同一头猛虎抱着只失魂落魄的公孔雀。

    绛宾快喘不过气来了,这女卫士简直能将他生吞活剥,乌孙女人真是太可怖了!

    “差点忘了。”

    眼看龟兹城的内门缓缓开启,龟兹人应她们要求,奉还的马匹也已备好,瑶光却想起一事。

    却见她如同结束宴飨后,要过去向主人道别的宾客,迈着优雅的脚步往后走,隔着如临大敌的龟兹卫士,对龟兹王伸出了手。

    “白狮皮还我。”

    ……

    跟攻城时破门极其困难不同,从城内开门总是更简单的,尤其是龟兹人不敢靠近与汉兵、乌孙白刃相交,只敢在城墙上射箭的情况下,在任弘铁了心先突围出城后,一阵猛冲便来到了城门边。

    一下又一下,在盾牌掩护下,身强体壮的韩敢当,已经手持一柄大钺戟,将门栓劈开了,他怒吼着用双臂猛地一推,龟兹西门顿时洞开!

    因为事发突然,跟龟兹人自己的计划全然不符,所以城外尚无龟兹人围堵,匈奴人也没来得及赶过来,三十余骑匆匆出门,便可绝尘而去。

    “我要救阿姊。”刘万年却耍起了性子,拽着门边不放手。

    还是这批乌孙人的领袖,名为“乌布”的骑君在他脑袋上来了一下,直接揍晕过去。

    乌布抱着刘万年出来,将其抱到了汉人的马匹上,又对任弘行了重重的一礼,说了一番话。

    卢九舌道:“任君,他说,请汉使带着王子走,他们得留下来等待乌孙公主!”

    任弘恍然大悟,原来这些乌孙人帮助他们破开城门出来,只是为了让自己将刘万年带走。

    “走!”

    这可不是矫情的时候,龟兹人重新布满城墙,朝城外射箭,又有一两名汉使吏士负伤,两匹马哀鸣着倒在地上。任弘便带着众人一口气冲了出去,直到数百步外才停了下来。

    他回过头,看到乌孙人仍在龟兹西门坚守,似是想为身陷敌宫的瑶光公主,留一道门!

    任弘与公主只认识一天,对方也只认识他一天,说过的话,不超过二十句。

    他先前只是觉得公主漂亮,馋她身子罢了。

    却不清楚这位公主究竟是怎样的人,有怎样的性情,竟能让这群桀骜不驯的乌孙人如此信服,并如此笃定:她一定会出来!

    同时,乌孙人也挡住了想要出城来追击的龟兹兵卒,龟兹虽不愿直接与乌孙人交战,但此刻也管不了那么多了。

    没有重甲护身的乌孙骑士们,以三十敌数百,伤痕累累,不断有人倒在血泊中,再也站不起来,却始终不离城门半步。

    刘万年纵然被打晕,嘴里依然在喃喃喊着阿姊。

    看着这一幕,汉军吏士也神情复杂,方才嚷嚷着再不走就要全死的韩敢当,望着那些死战不退的乌孙人,神情竟有些惭愧,一拳头砸在自己沾满血迹的衣甲上。

    任弘也握紧了手里的矛,死死咬着牙,他身体想跑路,心却在喊着要留下!

    “赵汉儿、韩敢当,卢九舌!”

    终于,任弘长出了一口气,下达了最后的命令:

    “汝等带着吏士们,保护万年王子,去轮台求援,将此处的事,告知赖丹都尉,龟兹已投靠匈奴,轮台亦危,还请立刻向玉门关求援!”

    “你呢?”

    任弘大笑:“我是使者,接了使命,要护卫乌孙公主去大汉,便要履行到底。”

    疯了疯了疯了,我是失心疯了,在说什么?我也想跑啊!

    吏士们面面相觑,韩敢当牛脾气上来了,觉得受到了侮辱:“我不走!和在破虏燧时一样!”

    他解释道:“我方才说要出城来,只是想换个更好的地方打而已,现在缓过气来了,可以回去再砍死几个龟兹人。”

    而赵汉儿换了一张弓,调试着弓弦道:“出玉门时,说好要一同载誉而归,汝等若全死在这,我一人回去,恐怕要哀叹一辈子。”

    “然也,任君要护卫乌孙使者,吾等则要护卫任君,走个鸟!”

    众人举起兵刃,军人的浑气上来了,反正方才一阵冲杀,龟兹人的战斗力确实很低下。

    “汝等……”

    任弘有些没想到,看着吏士们在铁胄下黑黝黝的面庞,说不出话来。

    他不希望众人将性命和梦想埋葬于此,所以才决意突围,可他们。

    是真想让任弘感动得大哭一场么?

    “我……我也留下?”

    气氛如此,哪怕有心走的,也不好直言,卢九舌就是其中一个。

    “你必须走。”

    任弘将刘万年放到卢九舌马背上绑好:“乌孙公主已失,乌孙王子必须周全。”

    “更何况,龟兹既然敢对大汉使者动手,说明已经投靠了匈奴!龟兹城中的袭击只是开始,接下来,便是轮台!是渠犁,是铁门!”

    “此乃万分火急的军情,必须让傅公知晓!及时派出援兵,否则,吾等在西域一年的搏杀,全都要白费!”

    这也是他们中,必须有人活着离开龟兹城的原因!

    卢九舌应诺,带着没有铁甲的人,想走的人,及几名伤员走了,只剩下任弘他们二十骑,调转了马头。

    任弘在心里喃喃道:“我真不是为了等她,等一个刚认识一天的女人,更不是为了不可能发生的奇迹!”

    “半刻,我只是陪乌孙人再战半刻,说服他们离开!”

    “我这一生,就逞这么一次英雄!”

    但在此之前,理智,去见鬼吧!

    “诸君!”

    任弘觉得自己有点悲壮的感觉了,嗓子有些沙哑:“就在这龟兹城中,杀他个七进七出何如?”

    “将龟兹这小胡婢,干个七进七出!”

    老韩嗷嗷叫着往前冲,二十骑开始加速,这让从其他门绕过来,想要追击汉人,夹击乌孙的龟兹兵万万没想到!

    前方以韩敢当为首的十骑重甲兵士纵马狂飙,将龟兹人冲得七零八落,杀回了西门处。而后方赵汉儿,则带着弩兵材官们,朝城墙上射出了一波弩矢,射得龟兹弓兵抱头鼠窜。

    乌孙骑将乌布受了伤,捂着肩膀的血,靠在城门洞处,眼睛里期盼奇迹的光在慢慢熄灭。

    但当他看到汉人去而复反,一个个举着盾牌,用坚硬的铁甲身躯,挡在没多少甲胄防护的乌孙人们面前时,顿时哈哈大笑起来。

    他说着话,伸出拳头,在任弘胸前敲了敲,又重重砸在自己胸膛上!

    “在西域,也只有汉人,配做乌孙的朋友!”

    这乌孙语任弘不懂,只点点头:“虽然不知你说什么,但就当你是在夸我了。”

    他重重亲吻了一下手里的矛杆,盾牌绑在左手肘,而铁兜鍪里的包头的布,已经被汗水浸透。

    这注定是一场以寡敌众的战斗。

    但就在众人做好准备,要与汹涌而至的数百龟兹人决一死战时,却愕然发现。

    头顶好似雨点的箭矢不再落下。

    围拢过来的龟兹兵在面面相觑后,开始在贵人的命令下缓缓退却,如同退潮的海水。

    “出了何事?”

    已经做好大战一番的汉军吏士莫名其妙,乌孙骑将乌布却哈哈大笑,伸手指着前方。

    他们看到,龟兹城的第二重城墙,中门在缓缓开启。

    然后,内门也开了。

    挤满中城的龟兹兵,缓缓让开了道路,任由三骑驰骋而出。

    两名乌孙女战士在后,其中一人还抱着绛宾王子坐在马上,好奇地把玩他的长长乌发,有了这个人质在手,龟兹人便不敢造次。

    而在她们稍前的,则是一位骑着黝黑骏马,头戴乌孙高尖帽,怀抱秦琵琶,肩膀上还披着一张白狮子皮的年轻公主。

    她是如此美丽,如此自信而张扬,纵马往前,视左右全副武装的上千龟兹人如无物!

    真像极了一头吃饱喝足,舔干净沾血的爪子后,在自己地盘上闲庭信步的母狮,缓缓朝任弘走来。

    公主近了,乌孙人都站起身来,手放在胸前遥遥行礼。

    韩敢当和赵汉儿面面相觑,觉得这个女人真是不一般。

    任弘也愣在了原地,这架势,简直如同分开了红海的摩西!

    他摸了摸自己的铁兜鍪,有点晕。

    我滴个乖乖,奇迹,还真出现了。

    但旋即,任弘就发出了一声大喊、

    “小心!”

    毫无征兆,挟持着龟兹王子绛宾的乌孙女战士阿雅竟一头栽下了马,她背上已中了深深的一箭。

    而驮着龟兹王子绛宾的马受惊后,嘶鸣着往一旁奔去,满城的龟兹人立刻争先恐后去追那马。

    而下一瞬,瑶光公主的坐骑忽然向前跪倒,将公主狠狠甩了下来。

    瑶光反应很快,没有被马压倒,她抬起头,看到了射出箭的人。

    射箭的人不是龟兹兵,而是站在城墙上的几名匈奴人。

    醍醐阿达面容冷峻,再度挽弓,瞄准不顾危险,冲去搀扶阿雅的瑶光。

    但忽然间,一阵寒毛直竖,他本能地察觉到了危险,猛地偏了下身子,一支箭已狠狠扎进他肩膀!

    那支箭来自赵汉儿,汉人弩兵也上弦攒射,逼着匈奴人不得不退到射程之外。

    “接应公主!”

    随着任弘的呼喊,汉兵们顶着盾牌上前,保护瑶光和受伤的乌孙女战士来到城门边。

    瑶光的眼睛没有放在任弘身上,而是在四处寻找她的弟弟。

    “万年王子已安全送走!”

    任弘呼喊着,纵马去到她身边。

    人质已失,龟兹人不用顾忌了,再度叫嚣着围拢过来,而匈奴人的骑兵,也很快就会赶到,他们必须立刻离开。

    但瑶光已失了马,而乌孙人的马匹也损失严重,很多人要与汉兵共乘一马才行。

    “来!”任弘对瑶光伸出了手。

    瑶光看了任弘一眼,没有丝毫犹豫,握住了这只更似文士而非武夫的手,猛地借力一拉!

    卧槽这女人力气好大!

    虽然任弘差点被她拽下马,但瑶光还是有惊无险地骑到了萝卜的屁股上。

    忽然加重的分量让萝卜很不开心,尾巴乱甩。

    而瑶光则紧紧贴在了任弘背后,笑着对他说了一句话!

    “汉使,你能……往前坐点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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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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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阙介绍:
蓦然回首千年,汉家宫阙依旧!时值汉昭帝元凤三年,朝中权臣当道,外有匈奴未灭,丝路不绝如缕……卫霍虽没,但汉家儿郎的开拓精神,却永不止息,新的英雄,正呼之欲出!敦煌戈壁,名为悬泉置的驿站里,微末小吏任弘投笔怒喝曰:“大丈夫无它志略,犹当效张骞、傅介子立功异域,以取封侯,安能久事笔砚间乎?”书友群:567351610.汉阙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汉阙,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汉阙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