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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七月新番     汉阙txt下载     汉阙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106章 铁甲依然在

    人若是养了猫狗,时间久了,对它的脾气便能摸得一清二楚,撅个屁股摇个尾巴便知道要干嘛。

    马儿也一样,共处一年多后,任弘从萝卜的喘息里都能感觉出来,萝卜不高兴,很不高兴!

    大概是习惯了驮着任弘驰骋西域,忽然加了一个人,有些不适应罢。毕竟萝卜只是一匹五岁半的母马,尽管有乌孙西极马的血统,较一般的中原马匹要高大,但忽然载着两人疾驰,顿感吃力。

    当然,任弘觉得,也可能是瑶光的双腿,夹萝卜肚子太紧了,让这姑娘不太舒服。

    当任弘瞥眼往后看去时,除了能那双沾着绛宾王子血迹的鹿皮靴外,还能看到少儿不宜的一幕:瑶光正紧紧贴在他背上。

    不贴不行啊,颠簸的马背上,不这样就掉下去了,方才瑶光请任弘往前一点,是为了一起挤挤。

    虽然二人近到呼吸心跳皆可闻的程度,但是别忘了……

    任弘穿着件铁甲!

    他的鱼鳞襦甲是大汉精湛制甲技艺的体现,一千多块拇指大的铁甲片,像鱼鳞一样叠压编缀在皮件上,稳定地构成一体。在抗御箭镞、枪刺一类尖锐兵器打击时,坚硬倾斜的甲面可使箭头或枪尖滑过,当然也有角度刁钻的卡在上面的。

    更别说,鱼鳞甲里还有一层皮革、一层防摩擦的帛衣。

    哼!刀剑都能挡,何况这区区红粉皮囊!

    总之,甭管贴多紧,任弘是啥都感觉不到。

    隔甲如隔屏。

    反倒是瑶光,大概被任弘背后的铁甲片膈得挺难受的,指不定胸口已经留下一圈鱼鳞般的图案了。

    任弘摇了摇头,停止脑补,集中精力操辔,驾驭萝卜向前冲!

    他们虽然冲出了龟兹城,但危险仍未过去,身后尘土飞扬,那是龟兹人和匈奴人的马队在追逐,第一批过来的足有三百余骑!

    而乌孙与汉加起来不过五十余人,因为突围出城的战斗中马死伤很多,很多人得共骑一马,速度自然大受影响。

    而任弘和瑶光,甚至落在了队伍后方,眼看追兵越来越近,众人都很焦急,皆放慢速度掩护他们。

    看那乌孙骑将的架势,甚至准备带着乌孙人回头,用性命来阻挡追兵了!

    乌布大声发出请求,却被瑶光否决。

    “要战,便一起回头决死!”

    前方的任弘忽然说道:“还没到那时候,瑶光公主,舍得金子么?”

    瑶光一愣:“自是舍得。”

    任弘笑道:“公主何不将尖帽、皮袍上的金饰,扔下去一块试试,或有奇效。”

    瑶光恍然大悟,她明白任弘的意思了,不论是匈奴人还是龟兹人,都以黄金为贵,半路拾到块金子,足够买一个葡萄园或许多牛羊,可比费劲冒险追逐利益大多了。

    于是她立刻取下尖顶皮帽上的一头小金鹿,一甩手往后抛去!

    金鹿落在地上,前面的一个匈奴射雕者视若罔闻,马蹄径直从上面踏过,但后面的一人就不行了,还没到位置就匆匆勒住马,翻身下来过去拾起来一看,大声喊了出来。

    “是黄金!”

    这下,后面的追兵速度反而更快了,他们也渴望金子。

    瑶光叹息:“任谒者,你的计策不管用啊,彼辈反而追得更急了。”

    “信我,继续扔!”

    瑶光咬咬牙,取下自己最喜爱的一枚金耳环,再度扔了出去。

    这次效果比先前好多了,很快,便有五六骑匈奴人齐齐勒马,在地上抢成一团。

    “有点用。”任弘大笑道:“看来龟兹王和匈奴人,没来得及以重赏悬赏吾等的头颅。”

    在瑶光重复两三次后,任弘又对左右的吏士们喊道:

    “汝等也扔,随便扔点什么!”

    于是大家便听话地开始扔小东西出去,或是吏士们闲暇时聚在一起赌博用的骨筛,或是五铢钱,或是卢九舌送给韩敢当的辟邪,任弘甚至看到赵汉儿在扔随身携带的葡萄干,真是个小机灵鬼。

    如此一来,下马拾捡的追兵就更多了,虽然大多数人拾起后,发现上了当,但十个人里面,总有一人能撞上瑶光掷出的真金。

    接下来的十多里地,他们每一次投掷物品,都会惹得七八个追兵停下马匹,甚至为了精美的金项链,对袍泽拔刃!

    龟兹以东一马平川,马速很快,一旦停下,很快就会被甩得没影。

    直到最后,瑶光身上的金饰已尽,她不用任弘提醒,便开始脱身上笨重的衣裳:

    头顶高高的尖帽,身上的红色皮袍,连同腰带,都扔了出去。露出里面穿的一身劲装,丝绸布衣之外,软皮甲紧紧裹在身上,身形矫健而纤细。

    至此,不但追兵少了一大半,瑶光身上重量也少掉许多,除了秦琵琶固定到马鞍侧钩环上,就只剩下垫在坐下的白狮子皮,以及拇指上开弓的扳指了。

    任弘能感觉到,萝卜的脚步轻快了一些。

    “任君,你的法子果然有用。”瑶光在任弘身后笑着。

    任弘摇头:“不能高兴太早,匈奴人不会放弃,接下来,就靠骑射致胜了!”

    确实,仍有不少尽职的匈奴人紧追不放,而且越靠越近,开始松开双手搭弓,想要射落前方的众人。

    幸亏有赵汉儿与一众擅长骑射的乌孙人断后,却见赵汉儿急射如流星,几乎每一矢,都会让一骑追兵人仰马翻。

    乌孙人也不甘落后,同是游牧行国,他们的射术,比起匈奴人不分伯仲。

    但对方人数更多,开始渐渐从侧面包抄过来!

    “给我一把弓!”

    瑶光也欲参战,大声呼唤下,一个乌孙人从空中扔了把多余的角弓过来,瑶光双腿绷紧夹着马身,直起身来堪堪接住。

    但接下来扔过来的箭袋,瑶光却失手了。

    萝卜感受到身上的女人又不老实了,打着鼻息哼哼了一下,只差撅蹄子了。

    任弘只好边骑边摸摸它,好萝卜乖,萝卜别气。

    队伍侧面,战斗已经开始,眼看乌孙人在对射中以寡敌众,落了下风,有人中箭受伤,有人甚至坠下了马去。

    瑶光显然是个护短的,从在城里冒险回去救阿雅就知道,她对自己人的性命十分在意,顿时咬牙切齿,低头却眼前一亮:“任君,借用下你的箭!”

    说着便自来熟地往任弘挂在左腰上的箭囊摸去。

    那不可以!

    这姑娘怎么乱摸人家腰带啊,任弘忙道:“此乃弩矢,长度比箭矢短许多,且为两翼,恐怕当不了箭用。弩挂在马鞍侧面,公主是否要用?”

    “我用不惯弩。”

    瑶光抽了一根果然如此,顿感失望,但旋即却哈哈一笑:“我也是昏了头,箭矢,任君铁衣上不有的是么?”

    不由分说,瑶光开始拔在先前突围战斗中,扎在任弘甲胄上的羽箭。

    它们位置不同,有的在腰上,有的在护腿的甲片上,有的在胸口上,瑶光得搂着任弘腰,努力向前伸手,才能一根不剩的拔了。

    在旁人远远看来,真好似她小手在任弘身上乱摸似的。

    当然,铁甲依然在,任弘还是啥感觉都没有。

    他不由在心里,再度称赞了大汉铁甲的厚实精良!

    瑶光拔的时候倒是轻柔,因为怕让箭簇脱落,可一旦搭在弓上,却变了模样,目光里带着杀气,斜着身子开弦,伴随每一声娇叱,都有羽箭离弦而出。

    万幸,龟兹人虽然锻造的武器十分粗陋,但箭簇好歹是铁的,毕竟国中自有铁山。它们在射到铁甲上时已经卷曲损坏,丧失了大部分杀伤力,但瑶光射术显然极佳,专瞄追兵的马匹,总是能破皮流血的。

    “中!”

    又一骑追兵的马匹忽然跪倒,将其狠狠甩落下来。

    “任君,往左些。”

    “任君,往右些。”

    “任君,我下一次开弓会很大,你稍稍往前趴点。”

    “任君抱歉,撞到你了。”

    任弘努力配合着,心里却冒出一个奇怪的想法。

    “我好好一个厨师,现在怎么成了……司机?”

    幸好,任司机骑术早已不是一年多前,在悬泉置被傅介子甩得远远的新手了。西域的漫漫长路,各种地形都很锻炼人啊,任弘两腿内侧,早已摩出了厚厚的老茧。

    于是乎,同骑的一男一女……哦还有一匹愤怒的母马,就这样亲密无间地配合了起来。

    瑶光只负责回头驰骑彀射,每发必中。

    而任弘则负责前后左右,周旋进退。

    萝卜则迈开四条大长腿,越沟堑,登丘陵,冒险阻!

    现在风向对他们是有利的,在精于射术的瑶光也加入战团后,侧面的追兵被乌孙人和赵汉儿一一干掉。

    龟兹的骑兵早就没影了,而在付出了十多人的伤亡后,匈奴人也渐渐放慢了速度。按照他们的习惯,见利则进,不利则退,碰上硬茬,就得识趣地撤了,宁可回去被僮仆都尉责罚一顿,也好过付出性命。

    终于,在整整一个时辰的追逐后,茫茫的龟兹原野上,再不见一骑追兵的踪影。

    但乌孙和大汉使团,也已付出了数人的伤亡。

    不再需要战斗之时,瑶光却忽然不说话了,任弘瞥了一眼,发现她正抬着手指,轻轻点着乌孙使团的人数。

    点完了,又开始询问任弘汉军吏士们的伤亡情况。

    “城内折了两人,方才又折了一人。”任弘心也沉重了起来,幸好铁甲精良,大多是轻伤。

    但这数量,已足以让瑶光脸色更难过三分,她叹息一声,然后便是长久的缄默。

    任弘也没说话,耳畔只剩下马蹄落地和萝卜沉重的呼吸。

    直到过了一会,身后却响起了“咚咚咚”的声响。

    她在用手指敲任弘背后的甲片。

    “瑶光公主,何事?”

    “任君。”瑶光声音传来,十分严肃。

    “我……我要向你赔罪。”

    任弘微微转头,只看到瑶光咬着嘴唇,脸上是不甘与惭愧。

    “关于是否造访龟兹一事,你是对的。”

    “瑶光当时未听,真是大错特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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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伸手不见五指

    “谁!”

    黑暗中,警惕的声音传来,任弘甚至能听到缓缓拉开弓弦的响声。

    “我。”任弘低声回应,他可不想挨一箭。

    “谁?”

    尴尬,她竟没听出来。

    “是我,汉使。”

    对面的声音才缓和了几分:“原来是任君。”

    没办法,谁让今晚是个阴天,连月亮都没有,伸手不见五指,任弘脸白也没用。

    而因为害怕匈奴和龟兹派人连夜追击搜寻,使团连火都没点,只寻了一个背风的土丘,将马栓在外围的胡杨木上,一旦有人靠近,它们就会嘶鸣提醒。

    他们的毡帐之类大多抛弃在龟兹城了,只能相互挤着入眠,只留了几个人放哨。

    任弘继续摸着黑往前走,然后就被弓梢顶住了胸口。

    “任君,再往前就撞到我了。”

    这时候隐隐看得见个影子了,是瑶光,任弘问道:“公主为何亲自值夜?”

    瑶光道:“为了等我出龟兹内城,从骑君乌布到普通骑从,几乎人人带伤,我的亲卫阿雅更挨了一箭,唯独我蒙他们保护,安然无恙,我不守,谁来守?”

    “更何况,守一夜,我心中也好过些……任君为何不休憩?”

    “辗转无眠,我也来守一会罢。“任弘难以入睡,是因为有一个担心,但他没有说更多,摸索着盘腿坐下。

    瑶光递过来一皮壶酒:“喝口酒吧任君,夜里极寒,真是随时会冻僵。”

    “奶酒的话就……”任弘知道,不同民族酿马奶酒的方法还不太一样,即便他已能喝惯羌的酒,乌孙的也可能让给他腹泻三天,这节骨眼上,他这使团的智囊可不能掉链子。

    瑶光笑道:“是在赤谷城,由母亲带去的汉人匠人所酿糜子酒。”

    她的坐姿,不似汉家女子那般规规矩矩地跪坐,而是屈着条腿,怎么舒服怎么来。

    “说说话罢任君,不说就要瞌睡过去了。”

    瑶光抬起头看着深沉的夜,自顾自地说了起来:

    “任君知道么,虽然母亲常言,吾等有高皇帝血脉,可这不过是震慑乌孙诸贵人的谎话,母亲的祖先,其实是高皇帝之弟,楚元王讳交。”

    “而母亲的祖父,乃是第三代楚王,刘戊。”

    对刘交,瑶光语气尊敬,但对刘戊,话语里却带着一丝怒意。

    “吴楚七国之乱。”

    任弘知道原因,楚王刘戊与吴王刘濞来了一场“清君侧”,初时气势汹汹打算来场长安包围网,连匈奴南越都拉上了,结果却虎头蛇尾,三个月就被条侯周亚夫平定。

    事情最后以刘戊自杀告终,他倒是痛快了,但其子孙就遭了罪。虽然侥幸得到赦免,没有迁徙至上庸合浦等地,但却始终蒙受耻辱和指责,婚姻、为官,处处都受限制。

    罪吏只禁锢三代,而谋反罪王的后人,却世世代代都在禁锢之列!

    “大汉常以诸王罪人之后和亲,愿意和亲者,封为公主,宗族恢复宗室地位,解除禁锢,前过不再追究。我想,她之所以踏上这条路,除了要替大汉与乌孙结交共灭匈奴外,也想让宗族,洗刷掉刘戊留下的罪孽,能在大汉抬起头,堂堂正正!”

    “我明白。”

    任弘又喝了口酒:“不瞒公主,我的祖父,乃是巫蛊罪臣,殃及三代流放敦煌。若非这禁锢逼着,我也大可不必跑到西域,四处犯险。”

    但一年下来,他却有些爱上这片土地了。

    瑶光看着任弘,他没那么黑,这么近距离还是看得清轮廓的。

    “不想任君竟也有这经历,是啊,祖先犯了不可弥补的错,就要由后人偿还,看上去合情合理,只是……”

    “凭什么!?”

    “凭什么母亲要为她出生前二十余年发生的事,承担恶果?”

    她忽然愤怒起来:“我唾弃刘戊,我嫌恶那样的祖先,所以早早就发过誓,自己犯了错,就得自己弥补!”

    在任弘看不到的地方,瑶光的手臂上,一共划了三道小疤,每一道,都代表着一个她要记住的错误,如今又添了一道新的。

    “我坚持拜访龟兹,是因为昆弥将此事交给我,若是过而不访,乌孙国内的左夫人匈奴公主,以及乌就屠那胡儿,恐怕又要以此为由,在乌孙国内对母亲横加指责了。”

    “这一点,瑶光不认为自己错了,我宁可去死,也不愿让母亲难堪。”

    “我错的是,我太过自负,自以为一身本领,区区龟兹王宫,我进得去,亦出得来,却没考虑,这样会连累旁人。”

    她转过身,看向几乎人人带伤的乌孙使团,乌布中了箭,却一声不吭,阿雅仍在昏迷,虽然任弘给她用了汉使团带的中原疮药,但能否挺到明天还犹未可知。

    “瑶光并无任君的智慧,只有弓和剑,先前是他们护我,接下来,在去到轮台前,就由我护着他们了!”

    说到这,她看向任弘:“而任君给了我提醒,汉使团救了吾弟,还拼死掩护乌孙众人守着门,死伤众多,瑶光,欠任君和汉使团一个人情!”

    “公主,其实……”

    任弘正要说,他先前对瑶光也有所隐瞒,因为顾虑乌孙与龟兹的关系,没将赖丹与龟兹的纠葛讲明白。在史伯刀提供情报前,他也没料到龟兹会这么彻底地倒向匈奴,做出劫杀两国使节的事来。

    先前大家只认识一天,怎可能毫无间隙?该说不该说的都统统分享。

    但经过一场血战下来,在这场旅途中,乌孙人确实是能够信赖的盟友,只有坦诚相见,才能化解危局。

    不等他说出口,瑶光却自己哈哈笑了起来。

    “果然,冯夫人教的法子没错,说出来,就畅快了!”

    言罢将任弘手里的酒壶夺了过去,黑暗中任弘只能听到吨吨吨的声音,这酒量真让人汗颜。

    喝完一擦嘴,瑶光却又任弘长拜作揖:“解忧公主之女,有债必还,有错必偿!往后,只要任君有命,只要是瑶光做得到的,定当万死不辞!”

    任弘毕竟披着重甲累了一天,随着夜渐深,寒意和睡意一起袭来,这天晚上和瑶光又断断续续聊了什么,他都不记得了。

    只知道自己在眼皮打架时,仍迷迷糊糊中想着:“抵达轮台,就真的能脱险么?”

    任弘却觉得,不一定。

    这场匈奴人的反击,蓄谋已久,绝不会就此草草收场。

    如果事情到了最糟糕的程度,瑶光的这份歉意,欠他的这个人情,或许,会成为改变局势的关键!

    对了,风明明这么冷,为何身上却这么暖和?像是被一头毛茸茸的动物抱紧了一样。

    他甚至梦到萝卜变成了匹半人马,过来给主人暖身,这是梦,一定是梦。

    等任弘猛地惊醒过来时,发现天色已经微微发亮,而一偏头,发现自己身上,竟披着一张白狮皮。

    “这张白狮皮是昆弥亲手所猎,价值千金,只送给乌孙的朋友。”

    瑶光的声音传来,她守了一夜,依旧神采奕奕,此刻正盘腿坐在任弘对面,调试弓箭。说话间转过身,对着龟兹城的方向,空拉弓弦,带着恨意!

    “但龟兹,已不再是乌孙之友,而是乌孙之敌!”

    “倒是任君,才是乌孙的患难之交!才配拥有这份昆弥的礼物。”

    瑶光笑着起身,天边的第一缕晨曦照在身上,英姿勃发。

    “走罢,任君,得赶路了。吾弟万年久久未见我,怕是又要哭鼻子了!”

    ……

    而在龟兹城中,却是另一番光景,今日的混乱,让整个城邑人心惶惶,哪怕内城宫室内,龟兹王也不得安寝。

    得知绛宾王子虽然会失去一只手,但头发却安然无恙时,龟兹王长长出了一口气,但随着而来的,是愤怒和恐惧。

    怒的是主持这一切的左力辅君姑翼办事不力,按照原本的计划,要先诱出汉使擒住,再灌醉其吏士,兵不血刃。

    而乌孙使团那边,最好不要动手,控制住瑶光公主,囚禁在宫中,那年轻的乌孙王子,还不是任由他们拿捏?

    等匈奴重新控制渠犁和铁门,将汉人挡在东方,龟兹便可收复轮台乌垒,让绛宾与乌孙公主抱着孩子去赤谷城,达成联姻,如此便能保持北道大邦的地位。

    可事实上,每个步骤都完全失控,最后还让两国使团逃了!

    想到这,龟兹王就有些后怕:“三十余名汉使吏士,便能破开城门冲出去,上千人都捉不住,匈奴人去追逐也被击退。”

    “若每一个汉人兵卒都如此善战,以龟兹之力,真的能拿下轮台,真的能抵挡汉朝后续派来的大军么?”

    因汉军十二年未出玉门,而快要被西域诸国忘记的轮台之屠,再度成为龟兹王的梦魇!

    更何况,龟兹现在同时得罪了乌孙、大汉,眼下汉为匈奴所迫,无法立刻派遣大军来惩戒,可过几年呢?若是龟兹遭到两面夹击,后果不堪设想!

    “还来得及,还能回头,龟兹大邦也,汉难以发兵远征,能够和,绝不会选择战争和屠灭。只要我将罪责,全都怪到姑翼一人头上,只要将姑翼……”

    正想着时,龟兹王的寝室大门却被忽然推开了。

    左力辅君姑翼走了进来,拜在地上,哭泣不止。

    龟兹王大惊,起身看着姑翼:

    “左力辅君,为何来此?出了何事?卫士,卫士何在?”

    没有一个卫士响应,反倒是姑翼身后,有两个匈奴人,正阴阴地看着龟兹王。

    龟兹王心知不妙,只能放缓语气:“左力辅君为何哭泣?”

    “姑翼在难过。”

    姑翼抬起头,脸上鼻涕眼泪一起流下,还真不是作伪。

    “姑翼乃是老臣,已经侍奉了两代龟兹王。”

    “而现在,不得不送王去见先祖,但请王放心,老臣会像待你一样,忠心侍奉第三代王,绛宾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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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章 东方未明

    (为白银萌人在梧桐下加更1/10)

    ……

    只允许龟兹王室蓄养长发的传统,大概是两百年前开始的,最初时,这是王权初建后,为了将王族与普通人区分开来的手段。

    但后来,龟兹王室连这点初衷都忘了,反而发自内心地以为:

    那长长的头发里,蕴含着王权的力量!

    头发越长,责任越大!

    但姑翼最清楚这些长发的本质:在龟兹悠久的历史中,他见过因为头发被火点着而疯狂嘶喊,一头扎进池塘里的王子。

    也有一位因为脱发,而下令所有龟兹人必须刮光头的王,那时候他们还没学会戴假发。

    “这头发最大的力量,也不过是将人勒死而已。”

    看着面前被匈奴人用其长发勒住脖颈,窒息而死的老龟兹王,姑翼露出了笑。

    旧王已死,等明日,就宣布汉使任弘因为召妓不满,仗着是大国使者,大闹龟兹,杀人无数,龟兹王怜悯子民,为此感到难过,引发了心疾而死。

    至于绛宾,那个除了舞乐外全然不会的王子,只会傻傻地听姑翼摆布,更勿论,姑翼身后还有匈奴在支持!

    当姑翼去向僮仆都尉报喜时,他正在更换包扎伤口的布,赵汉儿那一箭势道很猛,醍醐阿达短期内是没法开弓了。

    “办妥当了?”醍醐阿达难掩脸上的不满。

    姑翼拜道:“大不幸,龟兹王已去见了祖先,天亮后,绛宾王子就能坐上金狮子床,同时宣布为先王报仇,出兵协助日逐王,必要将汉人赶出北道!”

    醍醐阿达松了口气,龟兹王一贯喜欢在汉匈间摇摆,日逐王派他来龟兹前就说了,若龟兹再敢反复,则立刻诛之!

    如此一来,龟兹国仍在掌控中,姑翼害怕被汉人清算,已经没了退路,只能助匈奴打赢这场仗。

    只可惜,让那任弘和乌孙公主逃走了。

    醍醐阿达有些遗憾:“若我没将大多数骑从派去协助你伏击汉军,岂会叫他们轻易脱身!”

    只恨醍醐阿达太过高看龟兹,觉得满城上千人,对付区区两个使节团,应该易如反掌,却不料汉使识破龟兹人阴谋,被打了个措手不及的,反而是他们。

    但东边的战事,却出奇的顺利。

    姑翼从上次与赖丹会面交接轮台时,便已在算计他,此刻告知醍醐阿达最新的消息:

    “愚蠢的赖丹,我数日前听他的话,交出了乌垒城,他便分了一百兵过去接收。如今已在半道上,被我的两千邑兵,及僮仆都尉派去的三百骑伏击!”

    “如此一来,轮台就只剩下赖丹和两百兵卒了!我再从龟兹其他城邑发三千人过去,以五千困两百,迟早能攻下,只是担心渠犁那边的汉军……”

    “你与我只管进攻轮台,其余不必担忧。”

    醍醐阿达站起身,看着东方的曙光,笑道:“为了这场仗,西域的诸王们,足足准备了数月。渠犁现在自身难保,根本不会发一兵一卒救轮台!”

    “而那逃走的汉使及乌孙公主,很快便会发现,往东走,已是死路一条!”

    ……

    而使团这边,任弘他们虽然摆脱了追兵,但仍不敢大意,没有走从龟兹去往轮台的大道,而是从绿洲南方的边缘,靠近沙漠的地域慢慢绕过去。

    当情势不紧迫时,瑶光不再与任弘同骑一马了,任弘感觉萝卜蹦得比昨天欢快多了。

    多亏了汉使团携带的医药,受伤的几名乌孙人缓了过来,甚至连那个刮光头的阿雅,都能坚持自己上马,哪怕全程都忍着疼,却仍紧紧跟在瑶光马后。

    从龟兹到轮台,不过两百余里,快马两日可至,但使团绕行,却要花三天时间。

    “到了轮台,便能吃上烤馕了。”

    大食量的韩敢当又饿了,他们突围匆忙,只带了甲兵,大多数辎重都丢在了龟兹城里。

    西域并非哪都如白龙堆一样可怖,在天山雪水滋润下,龟兹、轮台的环境跟敦煌差不多,甚至还更好些,水在沿途溪流可以获取。

    但食物的话,在这地广人稀的地域里,除了狩猎外,便只能靠乌孙人杀了一匹受伤的马才熬过来的。

    马儿也是惨,半个时辰前还是亲密无间的伙伴,半个时辰后,就成了埋在火灰下的食物。

    因为害怕点火太久被敌人发现,只能用任弘泥巴烤羊脖子的办法,在坑堆里焖熟其实只是半熟不熟。

    都这会了,也没法挑剔半生马肉的味道,汉军吏士们皱着眉努力撕扯精瘦的马肉。而乌孙人就没这么客气了,大块咀嚼,边吃边分享吃马肉的经验。

    瑶光成了队伍里的翻译:“他们说,只有战马,肉才会太精瘦难以咀嚼,但若不是战马,而是肥硕的母马,或是年轻一点的小马,像它一样,不要超过五六岁,肉会很嫩。”

    虽然只是一匹马,听不懂这女人在说什么,但看她一边大嚼同类的肉,一边指向自己,萝卜还是打了个寒颤,嘶鸣着原地撒泼起来。

    任弘连忙拉住萝卜,安抚它,并在它耳边低声道:

    “萝卜啊萝卜,我知道你为何讨厌她了。”

    任弘倒是知道,吃马肉是乌孙的老传统了,马的驯化远远晚于其他动物,而乌孙人的祖先,是在中亚草原活动的塞种人,正是这些最初的游牧民驯化了马,最初是养肥了吃肉的。

    但就在某一天,可能是一个塞人看着马儿那优美的脊背,起了兴致,忍不住骑了上去,从此解锁了骑术。这项技能和马匹驯化一起,随着塞人的大迁徙,慢慢向世界各地传播。

    和塞人祖先一样,乌孙平时很善待自己的坐骑,在歌谣里称赞它们的矫健,但这并不妨碍他们杀掉肥硕的母马来吃肉,并对马肉肠情有独钟。

    但在中原,却有这样一个传说:

    “马肝有毒,不能吃!”

    如此说着,热心的韩敢当极力阻止乌孙骑君乌布将马肝放进嘴里。

    食马肉不食马肝,这是汉人的传统,据说,那个被封为“文成将军”,为汉武帝求仙的大忽悠李少翁,官方公布的死因,就是吃马肝而亡其实是伪造天书被识破,遭到诛杀啦。

    虽然也可能有重金属,但马肝不比河豚,稍加尝试就能知道吃不死人。

    真正的事实是,在汉地,马这么珍贵的战略资源,用来食用真是浪费。除非行军迫不得已,或者驿站里的马出意外死了,极少吃马肉。

    所以马肝的传闻与更夸张的“马肉有毒”一样,不过是以讹传讹,为了避免中原人因口腹之欲,而对马动歪心思。

    但乌布显然误会了韩敢当的意思,以为他想分享这种在乌孙人看来,绝美的佳肴。

    遂大方地将还带着血丝的马肝切开,热情地往老韩嘴边送。而韩敢当死命不从,两个大汉你推我攮,好不热闹。

    这大概是任弘两辈子加起来,见过最硬核的喂食场面了。

    这只是路上的小插曲,但同患难后,汉兵和乌孙人更加亲密了。

    那个阿雅,更是时不时看向发矢救了她和瑶光的赵汉儿,这个男人虽然沉默寡言,却是那么可靠,除了马肉外,众人的食物,多是赵汉儿和瑶光带队去猎的黄羊和兔子。

    随着轮台越来越近,大多数人都变得很轻松,觉得之后便能沿着汉军控制的城邑烽燧,一路走到玉门关了。

    但任弘的面容,却越发严峻起来,勒令众人必须着甲,又让赵汉儿和乌孙人在前方十里探路。

    果然,他的担忧并非多余,在距离轮台城尚有三十汉里的地方,赵汉儿与乌孙人匆匆来报:

    “轮台已被敌兵,团团包围!”

    ……

    以匍匐前进的姿势小心翼翼,任弘和瑶光靠近隐秘的土丘,望向数里外的轮台,那儿果然如赵汉儿所言,已成了一座被围困的孤城。

    敌军打的是龙马旗,应是龟兹人无疑,他们人数大概两千余,在城外扎营烤饼,燃起了大量浓烟。

    营地周边,还有百余匈奴人的骑从在游弋,这让使团不敢靠得太近。

    任弘和瑶光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担忧。

    “吾弟究竟是已进了轮台,还是未到轮台就被……”

    瑶光捏紧了拳头,她最在意的是弟弟刘万年的去向,而任弘担心的,却是轮台城里的孙百万等袍泽。

    退回到使团扎营的胡杨林里,召集众人商议对策时,韩敢当提出了一个大胆的计划:“看敌军人数也不多,吾等是否要集结人马,来个夜袭,点燃营帐,配合城内守军击退龟兹人。”

    经过延城一役后,他对龟兹人的战斗力十分轻蔑,觉得只要给自己百人,就能追着一千人打。

    但这个计划很快就无法实施了,因为乌孙的斥候回来禀报,说又有许多龟兹兵从西面而来,参与了合围,轮台城外的敌人,已多达四五千!

    听到这个人数,老韩也不说话了。

    使团不过五十余人,人疲马乏,自保尚且不足,更没法帮上轮台的忙。

    “直接绕过轮台,去渠犁?”又有人如此建议。

    “不弄清楚吾弟去向,我绝不会走。”瑶光态度坚决,她提议先想办法抓点俘虏回来拷问拷问,起码要知道乌孙王子的下落。

    就在她摩拳擦掌要亲自出马时,被任弘派去周边巡视的赵汉儿却带着一行人回来了,却是先于他们出发的卢九舌等人。

    “阿姊!”

    刘万年早就闹了好几天了,终于又见到姐姐,竟扑了过来,没出息地抱着瑶光的小腿,嚎嚎大哭起来,任弘忍不住瞅了他几眼。

    这做派,难怪一向畏强凌弱的乌孙人不愿听他的话。

    而瑶光也藏起先前的担忧,嘴里各种嫌弃刘万年,用剑鞘狠狠帮他拍打身上的灰土,皱眉道:

    “你这模样,倒是像条被遗弃的小犬,哪还像个乌孙王子,母亲若见了,反要怪我没照料好你。”

    一问才知道,原来他们也是在抵达轮台附近后,发现此城正在遭到围攻,只能躲在沙漠边缘观望。

    ”任君,快过来看看这是谁!”

    卢九舌他们的马匹也过来了,呼喊着,从马背上抬下来一名汉军吏士。

    看到那人的容貌后,韩敢当就惊了:“司马舒?他不是该在渠犁随奚君屯田么,为何却出现在此!?”

    只是司马舒已受了伤,他是在危难关头,骑着马躲避敌人追击,一头扎进沙漠里,凑巧被卢九舌等人救下,此刻仍昏迷着,根本无法回答韩敢当的疑问。

    难道渠犁也出事了?众人面面相觑,人心惶惶,唯独任弘看着东方,深吸了一口气。

    东方未,东方未明。

    他前夜的担忧,成了事实,西域的局势,在向最糟糕的深渊猛坠!

    任弘不由心中暗道:“老傅啊老傅,你帮我要来的这差事……可真是‘轻松’啊!”

    ……

    ps:盟主加更,看写作状态而定,一般一天补一章,不一定天天有哦。

第109章 世间安有两全法?

    司马舒命是真硬,这是再见到他后,众人的感觉。

    上次随奚充国回玉门报讯,遭遇胡虏追击,除了老奚外,唯独这满嘴荤段子的家伙活了下来,而且还是自己跳马后,在魔鬼城里钻来钻去跟匈奴人捉迷藏,由此幸免。

    这次也一样,他那哪里是受重伤晕过去啊,分明是饿晕的,醒来后狼吞虎咽吃了块马肉,喝了一大壶水,话语便如同连珠炮般,将渠犁发生的事告诉任弘。

    “事情就是这样,数日前,匈奴日逐王,带着部众及焉耆、尉犁、危须之兵数千逼近铁门关。”

    “奚司马便带了三百人去铁门关支援,但没想到过了两日后,又有两三千胡虏从北河(孔雀河)下游杀过来,将渠犁也围了!”

    “我是在彼辈围城前,奉命来轮台告知赖丹校尉敌情,侥幸得脱,不成想到了轮台附近,竟也有胡虏,还有龟兹人围城,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听完后,吏士们面面相觑,韩敢当诧异地说道:“傅公不是说,堵死了铁门,匈奴人便无路可入南北道了么?怎会有胡虏从北河以南过来,莫非是楼兰出事了。”

    “不是楼兰。”

    任弘却猜到是哪里出了问题:“匈奴人或是从山国过来的!“

    他找了根胡杨木,蹲在地上,在沙地棍走龙蛇,瑶光在远处看了一眼,却见任弘娴熟地画出了西域的地图。

    如同耳蜗的罗布泊、好似绿丝带的孔雀河,孔雀河的源头,是被群山环绕的博斯腾湖及焉耆盆地。

    而在盆地东面,是一道像巨人的手臂,长达千里,横亘西域东部的大山脉:库鲁克塔格山,其周边多是沙漠,绝难翻越,也是它保护了楼兰不受北方强敌侵犯。

    但库鲁克塔格山西部,却有一道缺口。说是缺口,也仅比左右山脉低一些罢了,道路崎岖,遍布森林,而那儿亦有一个西域小邦:山国。

    “山国人口约四五千,大多散居山中狩猎为生,其都墨山城,西到焉耆百六十里,所需谷物均依赖危须和焉耆,亦向匈奴供应铁,被匈奴人视为锻奴。”

    早在去年冬天夺取渠犁后,任弘曾向傅介子提议不取轮台,而先进攻山国,彻底堵住匈奴人南下的出路。

    但一来山国居山,易守难攻,打下来后当地也难以屯田,汉军站不住脚。二来,朝廷的决策层,显然对拥有极强政治意义的轮台城更感兴趣。

    任弘道:“既然日逐王在进攻铁门关,那批从南边突袭渠犁的匈奴人,大概来自西域东部,先到车师(吐鲁番),再南下焉耆、山国走险道。”

    至于是比较弱小的伊吾王、东蒲类王,还是在西域最为强大,部众四万,控弦近万的右谷蠡王部,就不得而知了。

    但任弘亦觉得奇怪,按理来说匈奴不至于这么大反应,整个西域的胡王差不多都被惊动了,这事历史书上也没记载啊。

    然后,众人就看到任弘拍着脑袋,恍然大悟了。

    “莫非是因为我,提前几百年筑了铁门关,导致的连锁反应?”任弘暗暗嘀咕。

    他后世去过铁门关市玩耍过,知道此关是晋朝才建的,而任弘这会提前整出来,堵住了匈奴进入西域南北道最方便的老鼠洞。

    黄金、赋役来源被掐断,如鲠在喉,匈奴右地诸王们能不急么?匈奴右贤王没亲自出马就已经很给面子了。

    匈奴人机动性很强,就喜欢发挥骑兵的长处,打你个措手不及。

    但汉军玩的是碉堡战术,步步为营。渠犁、轮台都不是容易攻的,更别说铁门关,那可是任弘亲自参与,出谋划策设计的。他给匈奴人留了很多“惊喜”,两面夹击也不带怕的。

    匈奴人的攻城能力就是个笑话,他们害怕死伤,作战方式像狼,经常出现上万骑围着几百人的城,也不进攻,就往死里围,围到你弹尽粮绝,才小心翼翼上前,咬断你的脖子。

    所以几座关邑,短期内应不会失守,可熬不住长期围困啊。

    众吏士已经在后面低声商议起来了:

    “有奚君在,铁门关又有四百人守,守两三个月,兵粮充足,应该没问题。”

    “渠犁还剩下三百来人,但粮食充足,大概一个半月。”

    “至于轮台,三百人,可你我都清楚,才刚接收的城池,粮食都没多少,顶天一个月就没吃的了,赖丹行么?”

    卢九舌与孙百万关系要好,有些急了:“那老孙怎么办?他还在轮台城中!”

    这时候司马舒说话了:“胡虏携带的肉酪也不是无穷无尽啊,隔着山国亦不方便补给,在渠犁城下也撑不过一个月。”

    “龟兹人可以向渠犁运去粮食。”赵汉儿补刀了,提醒了他们这件事,提供民夫和粮食,这就是龟兹加入匈奴后提供的最大利好了。

    几人想不出什么好法子,只能眼巴巴看向任弘,这一年来,不管遇上什么事,任弘都能用智慧解决,大伙不知不觉已对他有了依赖和无比的信任。

    任弘却问司马舒:“你出发前,渠犁给楼兰、玉门的驿骑告急应该发出去了吧?”

    司马舒颔首:“人派出去了,只是不知他们是否会被匈奴在北河截留。”

    “若是顺利送出的话,急报此刻也快到楼兰了,任君,楼兰会不会……”

    话没说完司马舒就打了自己一个耳光,骂道:“我也是犯癔症了,竟指望起楼兰人来!”

    确实,哪怕伊向汉和鄯善王真的一心向汉,但让楼兰人与匈奴打仗?和白送差不多。

    那汉军能派多少援兵西出玉门呢?

    任弘在敦煌做过候燧长,再清楚不过:“敦煌四个都尉府,加起来驻军只有五千余。”

    看上去挺多,但最大的问题在于,汉军在西域能仰仗的粮食,只有楼兰鄯善可以提供,哪怕将整个鄯善楼兰每一粒粮食都征走,也只能供应两千人。

    这也意味着,两千,便是傅介子能带来西域的军队极限。

    很不幸,鄯善和伊盾的麦子还没熟,渠犁的粟种更是才撒下去。要是晚几个月,一旦屯田有了丰收,汉军在西域的驻军,就会缓缓增加,慢慢变客场为主场,变外线作战为内线作战,匈奴必败无疑!

    匈奴也有厉害的人物啊,专挑这个节点出兵,赶早不赶晚,这应该是他们夺回西域最后的机会了。

    一旦匈奴赢了这一仗,大汉在西域的经营,将退回到半年前,局限于楼兰和南道一隅,而乘着一场大败,千余将士葬身异域,朝中的鸽派,也许又要抬头。

    这场仗,大汉也不能输啊。

    但玉门援军的黄旗,多久能到渠犁?

    “轻骑从渠犁去玉门报信,三千里路,还要跨越白龙堆天险,哪怕日行百里,起码要走一个月。”

    “而汉军援兵想抵达渠犁,以最快来算,也得一月半才行。”

    任弘算明白这笔账后,所有人都缄默了。

    两个半月,到时候渠犁和轮台恐已失守,连铁门关撑不撑得住,也是未知数。

    司马舒提议道:“吾等是否要去轮台渠犁间,阻断龟兹给匈奴送粮,或许能……”

    “杯水车薪,根本无法影响大局。”

    任弘否决了这点,上万人的战事,已不是五十人能掰动天平的了,这种无谓的送死,是没有意义的。

    更何况,他们现在自身难保:前路已经断绝,环顾四周,尽是敌人!孤零零的使节团,将何去何从?

    这趟“轻松”的任务,考验真是一次比一次难啊,还是说,自己在西域,注定要经历九九八十一难?

    任弘闭上眼,让自己冷静下来。

    “奚充国、孙百万,与我一起赴异域,斩楼兰,同甘共苦的兄弟们,决不能置之不顾!否则我会后悔一辈子的。”

    “这一年来,多少袍泽在西域抛头颅洒热血,牺牲了性命,才换来的一座座关城,滴洒汗水开垦出的一亩亩良田,亦不能轻弃!”

    “但与此同时,我也必须将吾等最要紧的使命,护送乌孙使团完成。”

    有没有既能一举扭转乾坤,又能一炮双响的办法呢?

    世间安有两全法,世间安有两全法?

    任弘猛地睁开了眼:“有!”

    ……

    ps:第二章在下午。

第110章 挟泰山以超北海

    计式水,便是后世的塔里木河,这时西域最大的河流,其流域遍布南北道,河道比后世更加宽阔,植被郁郁葱葱。这里是龟兹国的南界,越过河水往南,就是浩瀚的塔克拉玛干,沙漠之海。

    三月中,冰雪已经完全消融,成群的野鹅排成箭头式从南方飞回,却有一只忽然哀鸣一声,径直往下方坠落,重重砸在河滩上。

    在河岸上,刘瑶光依然保持着开弓的姿势,见自己射中了猎物,不由打了个呼哨。

    沙漠边缘的动物,比一般人想象中的多,因为它们都集中到有水的地方,反而更容易猎获。不一会,刘瑶光边拎上了三四只野鹅大雁,加上乌孙骑手们打到的兔子黄羊,这便是使团今日的食物。

    在回驻营地的时候,她们还遇上了附近的一户龟兹渔民。

    一家老小都在河边讨生活,父母衣衫褴褛,支着蝙蝠翅膀式的渔网,沉到水中以后,将网并在一起拉起来,捉着的鱼便都在里面了。接着往地上一抖,银鱼乱跳,七八岁大,光着身子的儿女俯身拾鱼塞进芦苇编的小篓中。

    当见到忽然出现的乌孙人,这些龟兹渔民愣了半响,此处距离龟兹城已有两三百里,这些人与龟兹唯一的联系,便是每年有城邑领主来索取干鱼和野鸭羽。

    他们甚至,连当今是哪位龟兹王在位都不知道,更不晓得龟兹已悍然对大汉开战。

    “公主,让吾等杀光他们,以免泄露行踪!”

    乌孙人习性与匈奴颇似,他们对朋友忠诚,对敌人却残忍,乌布抽出刀就要上前,将这一家老小屠个干净,留在芦苇荡里喂老虎,刘瑶光却止住了他。

    “龟兹王和出兵袭轮台的城主是都该死,她们又有什么罪?吾等入夜前就到数十里外了,这家人此生都不会走那么远,将鱼拿走,人不必杀。”

    她的金子全扔完了,本想留下一把短匕作为交换,但看着短匕是乌孙式样,若有追兵来此搜到,这一家怕是要遭殃,便皱了皱眉,收了起来。

    “算了,汝等就当我,是个蛮不讲理的女盗匪罢!”

    她们带着猎物,骑马逆着河流往上游走,这条大河,就是任弘给使团找的新路。

    那一日,在轮台城附近,任弘便与瑶光说清楚了:

    “瑶光公主,情势有变,东去渠犁,走北河到楼兰的路,已经不通了,匈奴派了骑在沿途横断拦截,去了只是自投罗网。但吾等还有一条路,可以走!”

    刘瑶光记得,当时任弘的手在沙地上,画着她从未一览过全貌的西域地图:“我来之前细细研究过路线,从轮台往西南行,沿着溪流,就能抵达计式水。”

    “计式水有条支流,名为弥河(克里雅河),它来自昆仑冰川,从南往北,横穿沙漠,一直注入龟兹以南的计式水。”

    “沿着弥河,便是一条能从西域北道抵达南道的捷径,名为弥龟兹道。”

    这不是什么无人知晓的小路,而是能走大军的坦途,龟兹通过此路,将影响力渗透到西域南道。当年李广利伐大宛还过弥(于田县),即经过此路,将在龟兹国作人质的弥太子赖丹带到长安。

    傅介子当年去大宛,去程时也带着使团走过一次,卢九舌对这条路尤有记忆。

    “虽然路途遥远,足有千余里,要十五日方能抵达弥,但西域南道诸邦多已归附大汉,比起冒险从渠犁去楼兰更安全。”

    刘瑶光颔首:“我说过,过了龟兹,是停是留,一切听任君的,任君说走此道安全,那便走此道!”

    她轻轻摸着手臂上的小疤,提醒自己别忘了教训:“其实在入龟兹前,便该从善如流的。”

    这件事就这样定下来了,但使节团人疲马乏,食物即将耗尽,马匹也少了许多,可走不了那么远的路,于是任弘提议,得先去计式水沿岸,袭击几个龟兹人的村落,夺取马匹、骆驼和粮食!

    当刘瑶光她们回到营地时,带着汉使吏卒取袭击龟兹村落的任弘也刚刚回来,又抢到了三头骆驼和两匹马。

    这已是他们沿着塔里木河抢劫的第五个村落了,瑶光瞥了一眼吏士们的刀剑,竟都未沾血,也不知任弘是怎么做到兵不血刃的。

    双方一汇合后,食物已足,而驼马数量也基本能让每个人都有代步工具,事不宜迟,便要启程出发,赶往西方不远处的弥河口。

    乌孙人纷纷去准备,但任弘独独叫住了刘瑶光:

    “瑶光公主,我有话要对你说!”

    ……

    任弘本来想钻芦苇丛密谈,但想到在罗布泊附近遇到的新疆虎,便收住了脚,与瑶光在一株胡杨木下说话。

    “瑶光公主,你先前说过,欠汉使团一个人情?”

    刘瑶光一愣,旋即笑道:“任君还怕我食言不成?母亲教过我,一言而非,驷马不能追,一言而急,驷马不能及。瑶光虽非男儿身,但也说到做到!只要任君有命,只要是瑶光力所能及,定当水火不辞!”

    任弘稍稍松了口气,他的计划里,瑶光是至关重要的一环:“那现在,我有一个大胆的想法,可解轮台、铁门之困,但需要公主帮忙,公主能否助我一臂之力?”

    在任弘将他的计划说完后,刘瑶光有些发怔,上下打量任弘,良久后笑道:“任君啊任君,我看错你了。”

    “此话怎讲?”

    刘瑶光拊掌笑道:“本以为任君是个做事稳重之人,可现在看,你却也是个疯子。”

    “疯子?”

    刘瑶光看着他:“如此危局,旁人躲还来不及,反正只要完成了主要使命,谁还能怪罪到你头上?但任君,却要主动揽过这天大的责任啊!挟泰山以超北海,何其难也,任君考虑过一旦失败的后果么?”

    “后果?”任弘摇摇头:“没什么后果,若是事败,不过去玉门迟了些,我一个受点罚,怎么也罪不至死。”

    他捏着拳头,不同于往常,这一刻,任弘心里没有动摇:“可若是能成,轮台铁门的上千袍泽,便能活下来!而大汉在西域的经营,也不必中道而止!”

    刘瑶光肃然起敬:“既如此,那瑶光愿助任君,带你去乌孙夏都,但有两件事,还请任君先说清楚。”

    “其一,我走回头路无妨,一介公主而已,被国中显贵数落便数落罢。但吾弟却不行,他是王子,若是使命未达回了头,将会让整个乌孙都嘲笑他是怯懦胆小之人,影响到成年后继承部族。”

    “公主不必担忧。”

    任弘道:“队伍会一分为二,南下北上,齐头并进。我会让最得力的部下护送万年王子去鄯善,公主也大可将多数骑从派去,毕竟你我要去做的事,人少反而更快。”

    刘瑶光颔首:“其二,这件事,对乌孙有何利好,要知道,对面可不止龟兹,还有匈奴!”

    她解释道:“我不是要与任君讨价还价,只是不知,你是否有把握说服昆弥?乌孙国内的情形错综复杂,亲匈奴者亦有不少,可不是我与母亲一句话便能成的。”

    任弘早就想好了:“这件事,对乌孙有以下六点点好处,其一……”

    “任君心中有底就好,不必与我细说。”

    刘瑶光却止住了任弘的话:“瑶光开弓使剑是能手,也能指挥骑从包抄围猎,但那些大势、国运之类的事,我不够聪慧,听不明白,等到了乌孙后,任君自与昆弥去说罢,瑶光或许……”

    她笑盈盈地说道:“能为你做转译。”

    二人谈妥后,任弘转身要走时,刘瑶光却又喊住了他。

    “任君!”

    “我之做这件事,不独是为乌孙的利好,也不只是为了补上我给使团造成的麻烦,为还你一个人情。”

    任弘回头时,发现刘瑶光双瞳里,同样带着疯狂与兴奋:

    “也因为,瑶光喜欢任君这计策。”

    “既然龟兹国胆敢招惹乌孙狼,那就让其,葬身狼腹罢!”

    ……

    “任君你说什么?你不和吾等一起南下,而是要北上去……乌孙?”

    当任弘搞定瑶光这计划最关键的一环后,方才将自己大胆的计划公布给属下们。

    韩敢当等人原本以为,任弘已决定专注于保护乌孙使团去玉门,而放弃被匈奴困住的袍泽们了,颇有些泄气和不甘。

    司马舒更气呼呼地说要回渠犁去,被任弘硬拽着到了这,此刻都大为吃惊,一时间难以消化。

    任弘笑道:“还没听明白么?汝等只管护好乌孙王子周全,绕个远路,抵达鄯善即可,至于轮台、渠犁、铁门之困,就交给我去解决!”

    “任君究竟打算做什么?”众人里,赵汉儿反倒是最镇定的,拱手询问。

    “要做什么?来,来,让我告诉汝等。”

    随着任弘的招呼,所有吏士们都围拢了过来,定定地看着被众人众星捧月的年轻的谒者,今日他身上,似有一种别样的光彩。

    “其实很简单。”

    任弘谈笑依旧,这件在瑶光看来,如同挟泰山以超北海的事,在他话语里,犹如为长者折枝般轻松。

    “我打算……”

    “一人灭一国!”

    ……

    ps:第三章在晚上,求月票,推荐票。

第111章 葬身狗腹

    (为白银萌人在梧桐下加更2/10)

    ……

    五天后,在距离龟兹以西五百里的姑墨城郊,日头正辣。

    刘瑶光坐在草地上,摸着脏兮兮的脖子发愁不已,却诧异地看到,任弘竟在休憩的林子里,绕着一株即将开花的树摸来摸去,兴奋难耐。

    “这真的是苹果树啊。”

    任弘却顾不上旁人眼光了,绕着这几株树走了几圈,瞧那叶片的形状,再闻闻含苞待放的花蕾,确定这就是野苹果树无疑。

    姑墨国便是后世的新疆阿克苏市,以盛产苹果而闻名,糖心极甜,最重要的一点:它是任弘爱吃的脆苹果!

    中原也有原始的苹果,这会称之为“柰”(nài),敦煌郡亦有种植,任弘尝过,但很遗憾,是他毫无兴趣的绵苹果,个头小,味道也不甜。

    虽说这年头新疆野苹果个头也不大,且有些酸涩,但若能引入栽培,也算多了种口味。

    只可惜,现在才三月中,花都没盛开,哪来的果子?只能等日后再说了。

    任弘发现野苹果的兴奋劲很快就过去了,望向远处的姑墨城,他们还有正事要做。

    “其实姑墨国人众也不少,两万多人,胜兵三四千,遵从于乌孙,每年都要给昆弥送些粮食、细细褐等物,作为贡品。我与万年去时路过此地,姑墨王对吾等十分恭敬。“

    太阳将刘瑶光的脸蛋晒得跟红苹果一样,任弘给了她一顶毡笠,配上皮服和乌孙人的高帮皮靴,穿戴起来像一位西部女侠。

    “不过按照任君提议,因不清楚姑墨中是否有匈奴使,这城,吾等便过而不入罢。”

    吃一堑长一智,在龟兹吃了回亏,刘瑶光现在倒是谨慎多了,除了他们二人外,还有任弘带的韩敢当,刘瑶光带了一个乌孙女护卫。

    任弘却问道:“公主,那细(zhān)是何物?”

    刘瑶光答道:“便是牦牛细毛所织毡布。”

    任弘来了兴趣:“姑墨也有牦牛?我以为只是距离此地两千里之遥的南道羌才有。”

    “姑墨便在白山脚下(天山),地势颇高,自然是有的。”

    刘瑶光将手慢慢举高,打着比方:“明日开始,吾等便要顺着河谷和山坡往上走,穿过冰川的缝隙,攀爬天梯,翻过白山山口再往下走,才能抵达乌孙的夏牧场。”

    那条路,后世叫做“夏塔古道”,也是不错的旅游景点。

    任弘却若有所思:“那公主路过姑墨时,应该见到其国都北郊的小聚落了罢?”

    “确实有个小村邑,不过十多户人家,姑墨人说,那是粟特人聚集之所。”

    姑墨南向可通于阗、疏勒,向西向北可翻越天山到达乌孙,东方则是龟兹,地位枢纽,所以也有粟特人的商站和社区。

    任弘站起身来:“可否带我去瞧瞧?”

    刘瑶光不解:“任君为何要去粟特人的村邑?”

    “那有一位能帮上吾等忙的粟特萨宝。”

    人未虑进,先虑退,多点准备总是好的,这是任弘以为,在西域生存下去的关键。

    他笑道:“吾等出龟兹后,先去轮台,又绕了一圈至此,已有十日,若不出意外,那人已从龟兹逃出来了,正好向他打听打听龟兹国的近况!”

    “顺便……”

    任弘嗅了嗅自己,隔着厚厚的衣裳都能闻到臭味,因为个人卫生太差,这几天被马虱子盯得可惨,那些小东西吸完萝卜的血又吸他的血。

    又看向同样脏兮兮,浑身不自在的瑶光笑道:“明日便要开始翻越白山,吾等也该沐浴休整一番了。”

    ……

    粟特人在姑墨的聚落,建在姑墨城北郊紧靠山脉的地方,十分偏僻。

    崎岖的小路被树林遮蔽,若非任弘知道,他们是穿行西域的商贾民族,还以为这是隐居者的藏身地呢。

    而当四人靠近那村邑时,便明白粟特人为何被赶出城居住,并与其他村邑完全隔离开了。

    粟特人正聚集在村边的一座土丘上,举行着诡异的仪式。

    却见数十名粟特人,都穿着黑叠衣,远远围着土丘绕圈,光脚边走边跳,抚胸号哭,涕泪交流,然后又缓缓向后退,望着土丘下拜。任弘和刘瑶光面面相觑,他们来得不巧啊,莫非是赶上葬礼了?

    但当他们看清那土丘上的情形时,从刘瑶光到韩敢当,都露出了难以置信的嫌恶表情!

    却见一具赤身果体的男尸被放在土丘上的砖台上,仰面躺着,看上去已经死了很多天,散发出阵阵恶臭。

    更恐怖的是,一群狗,粟特人养的家狗,有黑的也有白的,正围着尸体撕咬咀嚼,不一会功夫,那男尸已皮肉不全,腿骨毕露!

    而那些方才还痛哭流涕的粟特人,大概是男子的家人朋友,面对狗食人尸的场面,却不怒反喜。

    “我想起来了。”

    刘瑶光低声道:“姑墨人说过,粟特人有陋俗,专于其聚落旁筑一台,每有人死,取尸置至,令狗食之,直到只剩下白骨为止,我还以为是玩笑话,不曾想竟是真的。”

    乌孙、姑墨、龟兹和中原一样,皆是土葬的邦族,讲究人死归土,留个全尸,他们连羌人火葬都觉得无法理解,更何况硬核的葬身狗腹?这死法比戮尸还严重啊。

    韩敢当瞪大了眼:“难怪先前有粟特人会掘居卢仓大汉将士之墓,原来彼辈对自己人的尸体也如此折辱啊。”

    身后传来一个声音:“诸位恰恰说反了,真正信奉阿胡拉玛兹达的粟特,都认为死尸为不洁之物,黑暗进入了身体,才带来衰老和死亡,任由它与地面、水、火接触,会污染万灵。所以必须净化,只能让鸟儿或狗食尽。”

    “所以真正的粟特人,绝不会碰死人遗物。这不正说明,那些掘墓之贼,是冒名的杂胡,是附墨城的假粟特人么?”

    任弘回过头,正是刮了胡须后,脸显得更胖的粟特萨宝史伯刀。

    哪怕史伯刀再三解释,但刘瑶光和韩敢当还是接受不能,进了粟特人村邑,喝他们的水,吃他们的食物时,都有些迟疑和担忧,哪怕爱干净的粟特人确实将屋舍打扫得一尘不染。

    任弘却明白,这就是粟特人到哪都受排挤的原因啊。

    听说不管是于阗还是姑墨,只要见识过粟特人葬礼的城邦,都毫不留情地将他们轰出主城,偏僻角落一边呆着去。毕竟这种惊世骇俗的葬俗,在火祆教信徒以外的民族,都被认为是残忍野蛮,很难让人接受。

    “难怪火祆教几乎没法传播,就算不讲究血统,谁死后愿意变成一坨坨狗屎啊?这算不算活到狗身上去了。”

    但这样也好,虽然拥有财富,却在西域备受排挤,毫无地位的粟特人,正需要攀附一个能保证他们安全和经商的强权帝国。

    史伯刀先前在龟兹城与任弘接头时,便告诉他,自己会贿赂守卫,带着所有粟特人赶着驼队离开龟兹城,前来姑墨的粟特人聚集点避难。因为史伯刀感觉龟兹要乱,待下去会出事。

    “果然,才出城不久,就听说龟兹王死了,是因为……”

    史伯刀哈哈笑了起来,凑在任弘耳边道:“是因为任君召妓不满,大闹龟兹引发了他的心疾,忽然暴毙。”

    “这么说我也和傅公一样,杀死一个叛汉的胡王了?真得感谢龟兹人,这是大功啊。”

    让任弘也乐得不行,二人已经十分熟络了,他拍了拍史伯刀鼓起的肚子:“不过史萨比,那一日,我可是对你的表现十分满意啊!之后又发生了何事?”

    史伯刀道:“绛宾做了龟兹王,姑翼主政,龟兹戒严,城中聚集了两千兵,弹压不满者。又发其余城邑三千兵东行,与匈奴僮仆都尉一起围困轮台。”

    任弘和刘瑶光对视一眼,难怪这龟兹国铁了心投靠匈奴了,原来是发生了一场政变,亲匈奴的姑翼掌控权力,但这也意味着,龟兹现在极其不稳。

    “任君不是应该护送乌孙使团去玉门么?怎么反来了西边,用汉人的话说,这不是南辕北辙么?莫非南下的路也被截断了?”

    任弘却神秘一笑道:“若想向东,必先西行,史萨宝,我要托你为我购置几样东西。”

    他一样样列出清单:“姑墨国不是有牦牛么?且为我找来上好的牦牛尾三重,得用染料染成赤红色,明黄色的缨,还要一根八尺的黑漆木杖,材质要好,最好是硬到能透胸而出的那种。”

    史伯刀一一应下,任弘又看向一旁坐立不安,身上痒却不好意思去抓的瑶光公主道:“还要为这位淑女准备一间干净屋舍,足够的热水,劳烦了。”

    任弘是知道的,他们夙兴夜寐的跋涉,几乎连歇息的时间都没有,更别提洗澡了,瑶光虽然亦是“天当穹庐地当床”,不挑剔也从不抱怨,但五天不洗澡,沙里来土里去,公主已经忍无可忍啦!

    瑶光感激地看了任弘一眼,如蒙大赦,也不管这粟特村落的葬礼何其可怖了,匆匆起身跟着粟特女子出门而去。

    “老韩,你与瑶光公主的护卫出去周边巡视,不可大意。”

    任弘连韩胆敢也打发走了,这才对史伯刀低声道:

    “史萨比,还有一事。”

    “任君请说。”

    史伯刀知道,汉与匈奴正在西域角逐,但对粟特人而言,喜怒无常,又无法提供丝绸的匈奴并不是一个很好的贸易对象。

    而这几个月来,他也尝到了垄断大汉丝绸贸易的甜头,所以宁可拼着牺牲西域北道粟特人生意的风险,也要成为大汉的朋友!对任弘要求,可谓是有求必应。

    “请史萨宝让粟特人,在姑墨、温宿、尉头等城郭国的集市,宣扬一件事。”

    任弘侃侃而言:“龟兹王劫杀乌孙使团,欲扣留乌孙公主、王子,幸有汉使助之,公主、王子得以脱身。而龟兹又派人追杀,几死矣。”

    “乌孙号称控弦十万,西域最强的行国,如今被龟兹羞辱轻慢,若还只是忍气吞声,而尤不敢加兵于龟兹。姑墨等邦每年的贡赋,大可不必再给乌孙,而该转交给龟兹了!”

    “最后再编个歌谣,改成当地语言,在各邦散播。”

    任弘也是人才,拍着手,张口就来。

    “乌孙乌孙,龟兹之孙!”

第112章 矫制不害

    从远处眺望,天山上的一座座冰峰,就像朵朵盛开的雪莲花,婀娜秀美。

    但吸引韩敢当注意的却不是她们,离开姑墨国腹地,往大山深处走去的一路上,老韩都忍不住瞥向任弘紧紧握在手里的东西。

    木柄长八尺,以染成红色的旄牛尾为其三重,黄缨的穗子在雪山上吹来的冷风中微微拂动,这不就是大汉节杖么!

    任弘虽为汉使,但因为承担的是比较“简单”护送入朝任务,此外绝无使命,所以并未赐节,这节他是哪来的?

    韩敢当很清楚,这是任弘昨日才用粟特人帮他搜集的材料,自制的。

    又趟过一条溪流后,他忍不住低声道:“自制节杖,任君,你这是要矫制么?”

    “你还知道矫制?”任弘瞅了韩敢当一眼。

    老韩啃着羊肉干道:“我在破虏燧时就提过,我本来在长安做正卒,都因为上司在巫蛊祸时,信了卫太子的矫制发兵助之,这才被牵连流放敦煌,已经栽过一次,岂能不知?任君我劝你,别这样。”

    要知道,当初大汉的符节是纯赤色的,就是在巫蛊时因刘据也用赤色符节,所以汉武帝才在上面加黄缨以示区别。

    “谁跟你说它是节杖?”

    任弘却抬起手里的家伙,振振有词道:“大汉的节杖,用的是牦牛羌进贡的厚重牦牛尾,以蜀郡邛竹杖为杆,用上林出产的漆涂黑,最后以少府织室精心编制的黄缨垂穗,还要有御史府发给的传符,否则不可称之为节杖。”

    “所以,这根用边疆小城木棍牦尾制作的东西,它不是节杖,只是为了登山才做的……手杖!”

    “用胡杨木做手杖犯法么?在手杖上涂黑漆犯法么?绑几条牦牛尾巴犯法么?作为装饰,加黄缨垂穗上去犯法么?汉律里哪一条写了?”

    韩敢当挠着头,每一步都没问题,但越是这样说,就越觉得有问题。

    任弘宽慰他道:“若是乌孙的昆弥,将我这根手杖误认成了节杖,那也是他们的失误,不是我的过错。”

    “昔日博望侯张骞凿空西域,扬名域外,后来许多使者出使国外,也都自称博望侯,此乃诈言,但朝廷却不予追究,因为这能让使者们取信于诸国,对大汉有利。我这么做,也是为了让事情顺利,试问,一个连节杖都没有的汉使,如何说服乌孙昆弥呢?”

    说到这,任弘看向前方默默攀爬的刘瑶光:“公主到了乌孙后,不会戳穿我罢?”

    “不会。”

    刘瑶光回头笑道:“我与任君不是盟友么?岂能反捅你一刀。”

    “不过任君,我劝你,省着点力气,少说些话,这山路可远着呢,再往上,我怕汝等都喘不过气来。”

    “公主真是说笑!”韩敢当受了刺激,嚷嚷道:“我老韩爬山最是厉害,否则任君也不会挑中我跟来!”

    没错,他们正在行走在通往乌孙的捷径小道上,平坦宽阔的南木扎尔特河谷已被甩在身后,趟过三条能没过膝盖的冰冷河水后,道路越发难行起来。

    基本是沿着河谷的右侧行走,以碎石路为主,马蹄一不留神就会踩空,很多地方,任弘他们只能下马徒步。

    但相比于接下来的路,这不过是小意思。

    任弘一抬头,便能看到巍峨雪峰就在前方,一左一右,皆在海拔六千米以上,如同守卫边塞的巨人。

    而两峰中间,则是一道稍低的隘口,乌孙人叫它古素尔岭,后世称之为“哈塔木孜达坂”,积累着皑皑白雪,下方是乳白色的冰川。

    旅途中最难的一段路,要开始了,翻山下山,夏塔古道长两百汉里,他们必须四天内走完。

    任弘上马前,又继续对韩敢当道:“再说了,矫,托也,托奉制诏而行之。可我去乌孙,只会陈述利害,绝不会胡编一句话,说成是天子制诏,所以算不上矫制,你放心。”

    其实退一万步,矫制也不一定有事,因为在大汉,这个罪名判起来那是相当灵活。任弘在河仓城烤馕等傅介子时,琢磨过律令,矫制罪名有三等,即“矫制大害”、“矫制害”和“矫制不害”。

    矫制大害判腰斩,矫制害判弃市,至于矫制不害,你猜怎么着,居然只罚金四两,削除官爵!

    而若是矫制给国家带来的巨大利益,甚至会不予追究。

    任弘便知道一个例子,汉武帝的谒者汲黯,奉命去地方巡视,发现当地水灾横行,官员却放任百姓饿死,流民四起,于是便以符节为凭,矫制要求当地开仓放粮。

    事后汲黯也聪明,先上疏自劾,结果汉武帝也没追究此事,只是影响了汲黯自己往后的仕途,被弃置于外郡。

    不过也有画虎不成反类犬的反例,同样是汉武帝时,有位博士徐偃巡视地方玩了出矫制,让地方自行铸铁器,事后还不觉得自己错,运用儒家理论振振有词,跟廷尉张汤驳辩。

    结果徐偃的理论,被汉武帝派精通儒术的终军驳倒,判处腰斩。

    刘彻对付这群儒生,还是很有一套的。

    如此看来,汉朝的律令,简直是在鼓励身在境外的将军使者们专断独行,毕竟万里迢迢,局势瞬息万变,真要每件事都回报,那就没法做事了。

    任弘不知道,这条律文,算是制度的漏洞呢?

    还是这个名为“汉”的王朝独有的自信:“矫制?没问题,但你必须保证,能为大汉获利!”

    所以数十年后,才有陈汤矫制斩郅支之事。对了,陈汤现在出生了罢?断奶了没,改天要不要把他的名言也抢了!

    如此想着,身下的萝卜却忽然一惊,因为她听到了一阵恐怖的声响!

    有头庞大的“野兽”,在远方发出阵阵低吼。

    ……

    那声音时而响亮清脆,时而吱吱喳喳,如同磨牙般渗人。

    韩敢当和萝卜一样紧张,还以为是什么猛兽,不由握紧了刀。

    任弘告诉他别慌,这只是冰川融化断裂的声响。

    倒是刘瑶光十分习惯,指着右前方的广袤冰川道:“是雪海在哭,每年三月后,她都会发出哭泣,泪水流下高山,流进绿洲和沙漠,彻夜不息。等明日站到她身上,这声响会更大,二位可别被吓到。”

    没办法,因为垭口两侧的峭壁是无法通行的,翻越冰川是唯一的通道。

    攀爬一日后,人困马乏,在刘瑶光的提议下,在冰川前的一座卵石筑成的简陋屋子里休憩,这是姑墨国派人来修的,是为了迎接乌孙昆弥每年夏天发兵下山收取贡赋黄金。

    任弘的准备很充足,不但在姑墨让粟特人帮忙,补充了大量肉干,外加厚厚的毡衣毡帽,连鞋履也是雪山上猎人穿的,皮靴又厚又防滑,爱马的蹄上也要包一层毡。

    刘瑶光则严肃起来,在火堆旁给他们说起乌孙人过冰川的规矩。

    “明日要趟过十余里的雪海,吾等不能穿赤褐色衣裳,不能大声叫唤,稍有违犯,马上就会有灾祸发生,狂风大作,冰雪如雨,遇者丧没,难以生还。”

    次日一早,天才刚刚亮,众人便立刻出发。

    先前远看冰川,宛如一条玉带,让人感到新鲜和壮丽。

    可直到踏上它表面,才明白这真是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冒险。

    雪山之下,汇聚成了一条数十公里长,数公里宽的木扎尔特冰川,几万年的冰川运动,让冰谷两侧山石脱落,在冰川上覆盖了一层石块,让它象一条褐色巨龙,从皑皑的雪山上倾泻而下。

    需要跨越冰川的距离有十多汉里,别看这短短的距离,它可以耗去众人一整天时间。

    由于冰块的挤压,在裂缝交错的冰川上,隆起了小山似的冰塔,危机四伏,时不时有冰川裂开的声响从脚底传来,作为外来人,你根本不知道脚下哪里有陷阱。

    幸好刘瑶光的乌孙护卫走过无数次这条路,她熟练地引导众人沿着最稳定的冰川走,哪怕如此,也要面临又深又宽的冰沟,一旦失手滑到冰河里,必死无疑。

    幸好,这里没出现任弘一失足成千古恨,或者美人伸手救英雄的场景。任弘前世好歹是经常徒步的,每一步都踩得很小心。

    倒是萝卜自打出生后,头一次走这样的路,差点马失前蹄踩入一道冰缝,还是瑶光和韩敢当死死将它拽了出来,才五岁多的小姑娘已经吓得花容失色。

    经过一日跋涉,从早走到晚,冰川总算是有惊无险地趟过来了,在背风的峭壁下扎营时,任弘回望让他们惊心动魄的冰川,不由担心起来。

    据刘瑶光说,这条古道每年只有三到五月,九到十月两个时段可以走。其余时候,要么天山北坡和达坂上的积雪很厚,难以通行;要么则是盛夏的高温,使得冰川迅速溶化,河水暴涨,切断古道。

    “哪怕我说服了乌孙出兵,这条古道,恐怕也无法让大军通行罢?”

    刘瑶光听到任弘的话后,应道:“眼下昆弥与部落已经转场到夏都草原,翻过山就能见到。但出兵自然不能走这条路,而要从冬都赤谷城绕道,经尉头、温宿再回到姑墨。”

    “哪怕骑兵疾驰飞快,但绕道千里,从乌孙出兵到抵达龟兹,起码要半个月啊。”

    任弘算了算时间,轮台渠犁铁门,已经被围困了十多天,而送军情急报的驿使,大概还在白龙堆上向东跋涉,西域汉军最近的援兵,依然得指望任弘,时间真的极其紧迫!

    这一夜,他竟诡异的失眠了。

    于是第三天,任弘起得最早,唤醒才睡了三两个时辰的众人,迎着微弱的光亮,催促大伙赶路。

    今天的目标,是翻越古素尔岭隘口。

    虽是山脊鞍部的隘口,地势稍平,但亦有将近海拔4000米的高度,冰碛物广布,人马走在上面,高低曲折,崎岖难行。

    可相比于胆战心惊地过冰川,翻山看上去简单多了。

    但越是往上,任弘就越是感觉不对劲。

    空气越来越稀薄,身体越来越累,前额隐隐作痛。

    他知道出了什么事,扶着节杖喘息,暗道:

    “完了,我前世四千多米都能谈笑风生,这身体看似强壮,才三千多米就不行了?”

    而身后,一直如镔铁般坚强的韩敢当,也已气喘吁吁,他其实已经扛了许久,但见刘瑶光一个小女子都还活蹦乱跳,就没有表露。

    终于,在强忍了半天后,实在扛不住了,韩敢当才艰难地扶着峭壁,面色铁青地对任弘道:

    “任君,我……我头疼得要裂开了。这山上,怕是有瘴气!”

    ……

    ps:第二章、第三章都在晚上。

第113章 时穷节乃现

    谁能想到,韩敢当这个能一屁股坐死匈奴百骑将,如铁打一般的汉子,此刻却瘫倒在地,头疼和呕吐一齐袭来,让他口唇发紫,动弹不得,只嘴里喃喃说着。

    “瘴毒,我中冷瘴了。”

    曾跟随傅介子去过大宛的卢九舌就告诉过韩敢当,从西域去西方(ji)宾国(克什米尔),要翻越大头痛山、小头痛山,赤土、身热之阪,会让人头痛呕吐,驴畜也不能避免。

    而当年汉军远征大宛翻越葱岭时,也有成百上千人莫名死亡,应该是该处山高,阴寒凝结,即成瘴疬,雪后瘴气更甚。

    任弘也好不到哪去,他靠在萝卜身上,感到了气短胸闷,全身乏力,前额越发疼痛。

    他知道,自己和韩敢当遭遇的是高原反应,是随着海拔升高氧气不足所至,与所谓冷瘴无关。

    换了后世,应该早早吃点红景天等高原药,或者吸个氧,可现在左右皆是裸露的岩石和冰雪,峭壁多刃,连一株草木都不长,想找草药都没地方。

    除了闭目休息,忍受那无孔不入的酸痛和头痛外,别无他法。

    这种让人头痛欲裂的感受,就是让无敌的唐军在大非川全军覆没的罪魁祸首,再强壮的战士,也躲不掉避不开,只是因人而异,症状有轻有重。

    刘瑶光倒是无事,毕竟乌孙就生活在这片雪山脚下,往来次数颇多。她让女护卫给韩敢当盖上一件毡衣,在背风的崖壁下,用先前从山下收集携带的枯木点火。

    “不能再走了,得停下休憩!”

    刘瑶光将怎么烧得不够热的水端给任弘,提出了她的建议,又指着虚弱晕厥的韩敢当。

    “他症状太重,连话都说不出了,若再不歇息,可能会死!”

    据刘瑶光所知,过去造访乌孙的汉使团里,就有几人在翻越这个山口时出现晕厥,若是强行赶路,甚至会口吐白沫而死!

    尽管任弘也感到浑身不舒服,尽管他很清楚,海拔提升过快会加剧高反,静养休息反而能够好转,但现在天色还早,岂能白白在此耽搁一天?

    “韩敢当可以留下,但我,必须得走!”

    刘瑶光有些急了,看着任弘越来越青的脸:“你也撑不了多久,距离山口还有一两里路,越是往上,就越难熬。我听人说,是因为山中有池,白山之神居之,而一旦外人至此,白山之神忿怒,便会发下咒煞。得停下等待,等白山之神的怒气稍稍平息,再悄悄过去。”

    “公主,我等不了白山之神息怒啊。”

    “因为,三座孤城的近千名袍泽,在等着我。”

    任弘笑道:“渠犁、轮台、铁门已被围困十余日,他们箭矢已经快射光了吧,粮食应该吃了大半,孙百万也得开始嚼他不喜欢的馕了,水井中的水也不够那么多人分。众人得拖着半饥不饱的身体,守着城塞,面对十倍的胡虏,守着汉旗不倒!”

    “我是头疼,但有被箭贯穿胳膊的伤口疼么?”

    “我是难以呼吸,但有被强敌压城那般窒息么?”

    “玉门守军两个月才能到,能以最快速度驰援他们的人,就是我了,我在此多耽搁一天,便可能就会多死十人,二十人!都是带着异域立功的梦,来到西域的好儿郎,他们家中,有父母妻儿在遥望等候,等他们荣归玉门的那天,我不希望回到家的,只是一具空空的棺椁!”

    说着他便要转身继续走,刘瑶光极力劝道:

    “任君,你可以在此休憩,好转了再翻过山,至于乌孙那边,我替你去!”

    她眼睛里带着认真:“只要任君将那些游说之辞教给我,我便能去说服昆弥,加上母亲协助,定能让乌孙出兵!”

    任弘心里有了一丝暖意,但还是摇头:“不是我不信任公主,只是我必须确保,这件事,能百分百达成!”

    “我不会让你去送死。”刘瑶光发了狠劲,伸手拦在了任弘前面,她是亲眼见过,有人在雪山上犯病死去,那场面可怖而绝望,这位汉使如此年轻,没有必要在此牺牲。

    “瑶光。”

    任弘直呼其名了:“二十多年前,解忧公主是怎么翻过这道隘口的?这里陡峭无比,车子决计上不来,马匹也不能骑,否则一个颠簸,就可能掉下万丈深渊,解忧公主,她是如何走过这道坎的?”

    刘瑶光一愣,想起母亲讲述段经历时,是平静而随意的。

    “母亲说,她从未来过这么高,这么冷,风如此大的地方。当时也呕吐不止,头痛得要爆开,宁可立刻死掉,也不愿再承受。”

    “母亲曾无数次想回头,说不去乌孙了,却知道这不可能。她甚至想过跳下山崖自尽,让痛苦快些结束,但却明白,自己必须活着,必须将这份痛苦扛过去!”

    “因为她已经是大汉册封的公主,是代表大汉的和亲使者!”

    任弘笑道:“对啊,使命在肩,只能负重前行,解忧公主如此,我亦如此。”

    “三千多米而已,我能撑住。”

    说着这句让人迷惑的话,他裹紧了身上的毡衣,扣紧了头上的毡帽,在瑶光肩上拍了拍,便走到了凌冽的寒风中,沿着陡峭的山麓,艰难向上攀爬。

    哪怕身体健康的人,在这种地方跋涉也不容易,更何况任弘现在浑身不舒服。

    他没有大花红景天。

    更没有氧气罐。

    穿越者的智慧,在这种情况下帮不到任何忙,原本强壮可靠的身体,这会却在贪婪渴望氧气,吞噬任弘的力量。

    任弘有的,只有心中的意志。

    对了。

    还有手里的节杖。

    ……

    木柄长八尺,以染成红色的旄牛尾为其三重。

    宽厚的旄牛尾在随着任弘的步伐微微晃动,黄缨的穗子,则在寒风中中剧烈摇摆。

    这是一根假节,一个拙劣的仿制品。

    但为何紧紧握着它,任弘却感觉到了许多人的力量呢?

    当张骞从匈奴逃出,主仆二人一路向西寻觅大月氏时,也曾翻越过类似的山吧?

    博望侯走过的每一步路,都是汉人从未踏足过的,前方是一片迷雾的未知,不知下一个邦国是友善还是敌意,不知道究竟要走多久,才能寻到目标。

    那时候,张骞也曾紧紧握着节杖,喘息,动摇,迟疑,然后压制心中调头的冲动,踏出下一步!

    虽然不是军队,不带刀剑,但每一步,皆是开拓,为大汉展现一个崭新的世界!

    恍惚间任弘似乎能看到,张骞的身影,就走在前方的雪地里,和他一样,步履蹒跚。

    “追上他。”

    心里有个声音在对任弘说。

    抬脚,迈步,手攀着如同刀刃的岩壁,拖着笨重的身体向上,向前。

    一步步,踩着前人的脚印。

    一步步,与他的身形重合。

    一步步,最后超越他!

    “博望侯,江山代有才人出,我这小后生,没给你蒙羞!”

    没错,这是根假的节杖,但任弘心中,却充沛着一股真正的节气!

    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下则为河岳,上则为日星。于人曰浩然,沛乎塞苍冥。

    “时穷节乃见,一一垂丹青!”

    任弘将节杖重重插在地上,逼着自己挪动身体:“我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如此想着,在下一阵寒风吹来时,他却差点一个踉跄倒下,头,疼得快要炸开了,好像就此倒下,再不用起来。

    一个温暖的身体扛住了他,搀住了任弘摇摇欲坠的身体,扶着他艰难往上。

    是刘瑶光,她一直在后紧紧跟着,望着任弘这倔强的身影,为何竟如此想哭?

    这个更似文吏而非武士,马骑得也不太好的汉家儿郎,竟然如此不顾性命,只为了他心里的信念。

    一瞬间,瑶光似乎明白当年母亲的心情了。

    “任君……我的护卫会照顾韩敢当,让他们稍后再赶上。”

    瑶光咬着牙,将他的手搭在肩上,承担了重量:“至于你我,已是同谋,自然要一同,将这道隘口踩在脚下!”

    任弘嘴唇乌青,高反加上严寒,已连一句感谢都说不出来了。

    这时候,身后又传来一股力量,回头一看,竟是萝卜的脑袋在顶着任弘。

    尽管任弘将白狮皮紧紧裹在它身上,但依然寒冷,萝卜虽然有乌孙西极马的血统,却从未来过高原,也不太适应。

    但它还是忠诚地追随着主人,迈着四蹄,一点点推攮着任弘,它有时也会滑到,四足跪在地上,但仍旧艰难站起。

    左右是天山的巍峨高峰,雪莲峰的三座姊妹,风吹动了冰山上的积雪,好似她们白色的霓裳羽衣。

    三姊妹默默低头,看着这两人一马齐心协力,顶着酷寒的风霜,缓缓向上攀爬。

    从她们的裙摆,走到了足畔的空隙里,最后擦肩而过。

    这是古素尔岭的最高处,不足百米的宽度,当被冰雪覆盖的地面和如同刀刃的峭壁甩在身后时,证明他们已经成功翻越了这道天险。

    这真是任弘两辈子加起来,翻过最艰难的山,高反症状依然没有好转,他更晕了,眼皮打架,直犯恶心,只想要好好闭上眼。

    恍恍惚惚间,任弘只看到太阳已经快落山了,在余晖下,遮挡视线的层云尽散,展现在任弘眼中的,是绝美的风景。

    茂密的针叶森林向下延伸,碧蓝的雪水湖泊烟波浩渺,九转弯曲的河流从雪山一泻而出,碧绿的大平原芳草萋萋,一列列的土墩墓,星罗棋布。

    那就是乌孙的夏都,富饶的特克斯草原,西极马的故乡。

    这美景,是白山女神给勇敢者的回赠么?

    对了,还有侧面竭力搀扶着他,被霜雪冻得两颊发红的美丽少女。

    “说起来,任君同我母亲很像。”

    瑶光擦了擦鼻涕,她将已经晕厥过去的任弘,放到萝卜背上绑好,就着最后一点阳光,牵着它缓缓往山下走,不由笑道。

    “与我不同,你们的刚强不在外表。”

    “而在心中!”

    ……

    ps:第三章在晚上11点30。

第114章 解忧

    (为白银萌人在梧桐下加更3/10)

    巍峨的天山北麓,夏塔古道的尽头,回首北望,是冰峰雪岭,时而云雾迷漫,若隐若现,时而天高云淡,冰山毕现。顺着河流往南,则是片一望无际的草场,野花还未绽放,但已是一片生机勃勃。

    几只旱獭正站在洞口,口中不住咀嚼,却忽然耳朵一动,嗖的一下钻回到洞里。少顷,便有一支百多人的乌孙马队疾驰着呼啸而过。

    三月下旬,位于后世昭苏县的草原,是乌孙的夏牧场,上万落乌孙人刚从赤谷城的冬窝子转场至此,女人们带着孩子在搭建毡帐,男人们却已按捺不住,骑上各自的骏马去靠近山谷的地方,参与贵人的狩猎活动中去了。

    当中最引人注目的,莫过于几名养鹰人,他们手臂上是厚厚的皮革鹰垫,吹着口哨不时仰望天空的几只猎隼,乌孙人与后世的哈萨克生活地域重合,习俗也相似,养育当地鹰隼作为助手,协助搜寻猎物。

    猎鹰发现猎物后发出了鸣叫,乌孙人立刻在呼哨中分成数队,往林子而去,鼓噪高呼,不一会,林中的飞禽走兽惊慌逃窜,被驱赶着往开阔的草场跑去。

    几名乌孙的贵人,早已带着亲卫在此等候多时,见猎物到了跟前,他们纷纷驱马疾射。

    这其中便有一位辫发左衽,身着锦面毡服的乌孙贵族,但他的长相,却不似乌孙,反而跟普通汉人一模一样。

    这是解忧公主与乌孙昆弥之子,元贵靡,他骑射之术似乎也不太好,得让马立住,才能瞄准施射。

    元贵靡的部下们,为了让主人占到风头,则在尽力将最好的猎物往他面前赶,那是一头双角巨硕的大角鹿,人们的目光很难不被它的双角吸引注意。

    “大王子,射那头大角鹿!”

    在部下们的鼓劲声中,元贵靡拉开弓箭,却不料那鹿却猛地一调头朝另一侧冲去,让他的箭矢落了空。

    欢呼声停了,元贵靡也不免有些泄气,叹息一声后,正要追上去再试试,这时候,一匹乌黑色的西极马却从他侧面冲了出去!

    “兄长射失的猎物,就交给我了,今夜便将它的大角献给昆弥!”

    说话的是一个长着匈奴人圆脸面孔,却蓄了赤须的乌孙贵人,正是昆弥与左夫人、匈奴公主所生的乌孙二王子,乌就屠。

    乌就屠操纵马匹,直接越过元贵靡,开始追杀那头大角鹿,此举让元贵靡的部下们纷纷露出了愠怒的神情,但元贵靡骑射之技显然不如乌就屠,只能远远跟过去。

    乌就屠却不管他们,眼里只盯着那头大角鹿的双角,大拇指扣着弓弦瞄准其后腿。

    但就在他即将得手时,对面天山脚下的林子里,却驰出两骑来,其中一骑飞速上前,也射出了一箭,正好扎在大角鹿正前方,吓得这鹿停住了步伐。在那骑手的驱赶下,转了个圈,反向后方元贵靡的位置跑去。

    “大胆!”

    这让乌就屠的箭也射偏了,他正好破口大骂是哪个牧民坏自己好事,却见那纵马而来的人,竟是个女子,还有些眼熟。

    乌就屠的骂声止住了,来人正是他的同父妹妹,乌孙的瑶光公主。

    其身后还有一骑赤红马,上面坐着一个手持大汉节杖的男子,正若有所思地看着眼前这一幕。

    “好!”

    欢呼从乌就屠身后传来,回头一看,不容易啊,那头大角鹿,终于被元贵靡射翻了,且还没死,元贵靡停住了马连补了两箭,才取了它的性命。

    “兄长射到了大角鹿!”

    瑶光鸟都不鸟乌就屠一眼,直接从他身边驰过,举起弓箭,为同母兄欢呼。

    而任弘紧随其后而去,瞥了一眼乌就屠,发现这个乌孙王子正恨恨地看着瑶光,其咧开的嘴里豁了颗门牙,以金牙补上镶嵌。

    任弘微微点头,暗道:“好,以后就叫你大金牙了!”

    不能怪任弘,他看乌孙人长得都很像,名字还那么拗口,不给对方暗暗取个绰号,压根记不住啊。

    而前方,元贵靡让部下们去割那大角鹿的角,他则骑行到瑶光身边,诧异地问道:“瑶光,你不是去大汉学鼓琴礼乐么,怎回来了!万年何在?”

    “万年安好,他已先行走南道去了鄯善。”瑶光知道事情复杂,一两句话解释不清,先介绍身后的任弘:

    “此乃大汉使者,任君,这是我兄长,乌孙大王子元贵靡。”

    “汉谒者任弘,见过大王子!“

    任弘朝元贵靡作揖,这位大王子面相就舒服多了,竟是一点乌孙特点都没继承,全然一副汉人面孔,这样的容貌,在乌孙内部恐怕不会太受拥戴吧?

    这时候,那乌就屠阴着脸过来了,也开始质问起瑶光来:

    “瑶光,你奉昆弥之命去龟兹、大汉,为何忽然归来,莫非是沿途惹了祸?我早就说过,汝你汝弟办不成事……”

    瑶光却举起拳头,用乌孙语笑道:“乌就屠,我的兄长,你的门牙,还想同年少时一样,被我打掉一颗么?”

    ……

    “乌就屠乃是匈奴公主所生,与吾等素来不对付,若不是昆弥护着,我早就……”

    早就如何,是杀还是打,瑶光没说,但能看出,她是极其厌恶乌就屠的。

    任弘心中嘿然,这乌孙国最开始与汉和亲,以汉公主为右夫人,而匈奴单于听闻后,也将匈奴公主送来为乌孙左夫人。一汉一匈奴,要能处得来就神奇了,这乌孙国的“后宫”已经不是宫廷暗斗,而是直接上演拳脚相向了。

    而汉匈公主所生的子女们平日里势同水火,这在乌孙国内是人尽皆知的事。

    瑶光断断续续地与任弘说着乌孙国内情况,而元贵靡则在消化瑶光提供的消息。

    “不曾想龟兹竟做出这种事来,幸好有汉使相助,让你与万年安然脱身,对了,护送万年的人可靠么?”

    任弘道:“我挑选了最可靠的部下,还给南道诸邦君侯带了信件,必保万年王子无事。”

    “对了大王子,可否派骑从去天山道路脚下接应我的部下?他身体不适,要休憩一番才能缓缓下山。”

    “好,我这就派人去。”

    从始至终,元贵靡都声音柔和,礼节周到,身上几乎看不出乌孙人的强横,这在中原,会被认为是有很好的教养。

    可在乌孙,这儿崇尚的可是强横、贪狼啊。

    任弘瞥了一眼瑶光,元贵靡有些过于柔懦谦卑,刘万年小孩子脾性不着调,听说她还有一弟一妹,年纪皆幼。正因如此,瑶光作为长姊,才要处处都表现得强势罢?否则兄妹几人,都要被那乌就屠欺负惨了。

    这时候,瑶光问起乌孙昆弥的所在。

    元贵靡说道:“昆弥与众翕候在北面射猎,母亲倒是昨日刚至,已在温泉宫室里了。”

    所谓的温泉宫室,便在北面十余里外,他们轻骑驰骋,很快就到了。

    这一路上,出现在任弘眼前的都是芳草如茵,远处墨绿的山峦层层叠叠,犹如潮涌般的海洋。伊犁河谷可谓西域最湿润的地方了,昭苏更不愧是后世,新疆唯一没有沙漠的县啊,这也是乌孙能坐拥如此多部众的原因。

    温泉很快就到了,坐落在一座山丘旁,隔着很远就能看到冒出的腾腾热气。这是乌孙王室的领地,昆弥将其送给了解忧公主,围绕温泉,建了一圈小木屋,并没有想象中“温泉宫”的壮丽。

    然任弘倍感亲切的是,这些木屋外围,居然还圈了一片地,里面种着蔬菜,有葱有韭,葵菜就更不能少了。

    干活的是几个卷着裤腿的汉人,瑶光打马过去与他们打招呼,却是跟随解忧公主来到乌孙的陪嫁奴婢,二十年过去,早已头发斑白,当看到汉使节杖时,他们都眼前一亮,纷纷放下手中的活过来,用中原话向任弘问好。

    “汉使是哪里人?”

    “是从长安来么?”

    “路过过陇西否?”

    “在西域饮食不便罢?无妨,在此多待几日,我保你每一顿都吃上地道的汉地食物,用这地里种的蔬菜,来闻闻,这韭香不香?唉汝等推我作甚,让我多跟汉使说几句话。”

    末了他们却又摇头:“这次的汉使,比上次的更年轻了啊,还是因为,吾等都老了?”

    这是来自家乡人的热情,望着脸上尽是皱纹,须发斑白的陪嫁奴仆们,任弘有些动容。只可惜自己从未去过敦煌以东的地域,无法告诉他们家乡的近况。

    瑶光挽着其中一人的手,询问她道:“乳母,冯夫人呢?”

    “冯夫人奉主命去了大宛,长公主、汉使,请随老妇来。”

    一个年长的奴婢带着他们,沿着木板修筑的栈道往最大的木屋里走去。

    旁边就是温泉,任弘犹豫要不要先去洗下脚,这汉式屋舍,一般是要只着足衣进去的,但他这双靴又是登山又是骑马,踩过冰踏过泥,几天下来早就臭烘烘的了,足衣怕是又黑又黄,太过无礼了。

    幸好瑶光告诉他,穿靴进去也无妨。

    “你还指望乌孙众人进去时脱靴?”

    此处也没有想象中,面见一位公主复杂的拜谒和礼仪,到了门口,只听到里面有些唧唧之声。

    老仆和瑶光先进去少顷后,这声音便停了,随后便传出一个中年女子的传唤。

    “汉使请进。”

    任弘刚入内,就看到了一架巨大的织机,原来方才的是机杼声?

    而坐在织机前,刚放下手中线圈的中年女子,想必就是大名鼎鼎的解忧公主了。

    但和任弘想象中的容貌秀丽,气度非凡的公主不同。解忧公主一点都不耀眼,反而有些瘦小,头上不是汉地贵妇人越高越好的瑶台高鬓,而是普通汉妇喜欢的垂髯,以玉钗固定。

    她容貌清秀,虽然已年过四旬,看上去却才三十多岁,头发依旧乌黑,笑容柔和,神情里丝毫看不到瑶光的强硬。

    瑶光正侍立在母亲身边,记得在外面时,她言必称解忧公主,话语间满是对母亲的维护与崇拜。

    但此刻,瑶光却没有任弘想象中,在母亲身边撒娇的模样,反而有些僵硬,刻意保持着距离,身子挺得直直的。

    任弘上前数步,长拜作揖:“汉谒者任弘,见过公主!”

    这一拜,任弘心甘情愿。

    大汉联合乌孙灭匈奴的重担,扛在这个一个瘦小女子的肩膀上,确实太重了。尤其是考虑到汉朝撤离西域,十余年汉军未西出玉门。少了母家支持,一定过得不容易。

    但解忧一扛,就是二十余年,当得知汉朝重返西域后,便立刻打发子女前往长安,欲重建汉乌联盟。而原本的历史上,当她终于在历经磨难,重新回到长安时,已是年过七旬,白发苍苍。

    不敢望到酒泉郡,但愿生入玉门关,这句班超求归时的肺腑之言,也能用在解忧公主,还有那些随她陪嫁到乌孙的奴婢身上吧?

    可惜后世之人只记得王昭君,知晓解忧公主者却寥寥无几。

    “三年了,三年没见到汉使了,这八尺汉节,真是让人怀念啊。”

    解忧公主笑着请任弘起来,却在让奴仆出去后,复又摇头道:

    “不过任谒者,你这节杖,哪怕要作假,也做得太不用心了,起码有三处破绽,让人一眼就能瞧出来。”

    任弘抬眼,瑶光对他摇摇头,表示自己什么都没说。

    “公主,下吏……”

    任弘正要解释,解忧公主却笑着伸出了手:

    “给我,我正好有些金缕丝线,能帮你做得更真些!”

    ……

    ps:明天还是下午才有,早上不用刷。

第115章 一夜征人尽望乡

    任弘光着上身,泡在用鹅卵石铺就的池子里,夏塔温泉的水温很烫,在天山上留下的寒意彻底消失了,高反后遗症似乎也好了许多。

    隔壁用木墙隔着的池子里,也传来水声,也不知是谁在洗?隔了一会听到小孩子咯咯的笑,似乎还有女人的声音。

    任弘仰头看向头顶的星空,真是无比璀璨,只是那月亮,似乎没有悬泉置的圆啊。

    这时候,身后响起轻缓的脚步声,一回头,却是张皱巴巴的笑脸。

    是下午拉着任弘不住说话的那个种菜老头,瑶光叫他廖翁,特地给任弘送来干净的换洗衣裳。

    “大王子与任谒者身形相仿,他的这几件常服深衣,都是置办后却从未穿过的,谒者应该也能合身。”

    “还有温好的糜子酒,任谒者喝些,可以驱走白山上沾染的寒毒。”

    “多谢廖翁。”

    但廖翁却还不走,跪坐在任弘身后欲言又止,咋的,你还想看我换衣服不成?

    “廖翁有事?”

    “确实有个不情之请。”

    廖翁长拜稽首:“老叟是想劳烦汉使,回程时,可否替吾等送点家书回长安去?”

    任弘泡澡得泡到皮肤起皱,乌孙昆弥也尚未归来,反正还有一会,便耐心地听起廖翁的絮絮叨叨来。

    “其实吾等这些奴仆,多是孝武皇帝元封中时,随江都王之女细君公主陪嫁到乌孙来的,孝武皇帝为细君公主乘舆服御物,为备官属宦官侍御数百人,赠送甚盛。”

    “别看人数多,可在沙漠时,便有人染病去世,翻雪山时,因为白山神发怒降下诅咒,又死了一些。”

    “后来没过几年,细君公主病逝,众人水土不服,又去世一部分,剩下的人彷徨不知所措,生怕被乌孙各部瓜分去做奴。”

    “幸好楚主来了,吾等这才又有了主心骨。”

    楚主,是奴婢们对解忧公主的尊称,因为她出身于楚藩宗室。

    “多亏了楚主和冯夫人有勇有谋,得乌孙人敬重,吾等才能在这乌孙过上好点的日子,又待了二十多年!”

    “可大概是远离故土,水土不服罢,哪怕能吃饱穿暖,吾等这些人,命都不算长,少有能活到五六十的。去世的人越来越多,最初来的数百人,只剩下一半了。”

    二人聊着聊着,已经喝了起来,廖翁饮了一盅后叹息道:“任谒者,你说怪不怪?年轻时,我与兄弟姊妹关系都极差,甚至觉得父母亦是祸害,我之所以犯法处刑入蚕室,又远迁乌孙,来这苦寒之地,皆他们之过。”

    “可越是老,就越是忘了他们的坏,只记得他们的好。”

    “其他人也一样,于是每逢有汉使往来,吾等都会凑些钱来,央求汉使及吏士为吾等送信回国。只是不知为何,汉使来乌孙越来越少,最初是每年都有,后来变成三年一次。”

    “而信也难回,寄出去时是太始,捎回来时已是延和,年号都变了。”

    “再往后,收到回信时,才知道孝武皇帝竟已经不在了,长安换了一位天子。这之后,汉使七八年都不来乌孙,吾等还以为,长安已经将楚主忘了呢,幸好,今日又见汉节!”

    讲到这廖翁也发现了自己的嗦,打了自己一个嘴巴:“老了就是嘴碎,说多了,任谒者勿怪。”

    任弘摇了摇头,他能感觉到,自己背后的皮肤,快泡皱了。

    廖翁终于进入正题了:“这不,吾等先前托了公主和王子的侍从,替吾等送信去长安,可他们多是乌孙人,到了连地方都找不到。更何况公主走后,却觉得那些信上,还能添点话,所以……”

    “交给我罢。”任弘笑道:“瑶光公主进了长安,待遇比于汉翁主,恐怕要在宫室中学鼓琴及礼乐,不能自由走动,我却是能到处游走,汝等的信,我会尽量一一送到!”

    “任谒者真是我见过,最好说话的汉使了。”

    廖翁再度长拜:“虽然楚主日常都有赠赐,让吾等衣食无忧,但也没富裕到能用得起帛的程度,用木牍行么?会有些重。”

    任弘笑道:“尽管写,我会专门向楚主,求一头骆驼来驮!”

    见任弘答应,廖翁似是怕他反悔,连忙从怀里拿出一捧碎碎的金子来,这是解忧公主的奴仆们凑的,加起来大概一个金饼。

    “若汉使觉得不够,吾等还能再凑些。”

    当然不够,家书抵万金,一金,如何够呢?

    任弘大笑道:“不用钱帛,只是想请廖翁帮我一事。”

    “何事?”

    任弘指了指自己后面,有些不好意思:“可否帮我,搓个背?”

    ……

    没有搓背的泡澡,是没有灵魂的泡澡。

    平日里在军中,大伙相互帮忙,可现在,韩敢当那丢人的家伙,估计才从雪山上磨磨蹭蹭,走三步停一步下来呢,任弘的高反只是中等,老韩却是极其严重,亏任弘挑人时他还说什么经常爬山。

    等任弘回到木屋,正好瑶光牵着一个哭哭啼啼的小姑娘回来,她黝黑的头发湿漉漉的,方才在隔壁沐浴的,大概就是她们了。

    瑶光牵那小姑娘时的神情,不复在外时的刚强,反而格外温柔,轻声细语地哄着,一点点为她擦去眼泪,又在她脸蛋上亲了又亲,看到任弘才有些不好意思,将小姑娘放下,让她自己玩去。

    “是吾妹素光,央求我回来就别走了,又哭又闹。”

    瑶光请任弘进了木屋,却见室内的解忧公主,正在任弘的假节杖上,专心缝制,穿针引线,金缕丝在烛火下有些反光。

    瑶光比了个噤声的姿势,二人在角落里坐下,低声说话起来。

    “不想竟是楚主自己在缝制。”

    解忧确实与任弘想象中“公主”形象大相径庭。

    瑶光压低声音道:“母亲当年家道中落,虽然挂着宗室籍,但食禄常被克扣,因是叛王之后,平日形同监禁,亦不得轻易外出谋生,只能织布缝补,托友人出去卖了补贴家用。”

    “后来到了乌孙,最初日子还好过,天子间岁遣使者持帷帐绵绣来相赠,可后来,与大汉音讯隔绝近十年,一切就得自己动手了。”

    瑶光抬起头,指着这汉式屋舍道:“母亲说过,不习惯穹庐为室兮毡为墙,就得自己伐木夯土修建。”

    “乌孙以肉为食兮酪为浆,若是实在吃不惯,怎么办,那就自己种谷种菜,屯田呗。想要汉式衣裳,也得自己动手来制作,吾等兄弟姊妹的衣裳,多是母亲亲自缝制的。”

    瑶光眼睛看着解忧公主,满是崇敬,她想成为像母亲一样的人,成为所有人的依靠。

    “她常说,居常土思兮心内伤不假,但光抱怨哀叹是没有用的,得用自己的手,改变这片天地。几年下来,吾等不但能自给自足,还能将多余的粮食与麻布,作为礼物,赠与乌孙贵人。”

    “如此,才能让陪嫁的奴仆们维持在汉地的习惯,思乡之情少解,他们也多是犯了过错而被遣来的,母亲说,不希望有人对母邦心生怨恨,成为第二个中行说。”

    这种忧虑是必要的,汉朝最大的汉奸,便是汉文帝时,作为陪嫁奴婢去到匈奴的燕人中行说,他因此对汉生出怨恨,为匈奴单于出谋划策,让匈奴改进体制,更给汉造成了很多麻烦。

    二人为了压低声音不打扰解忧公主,竟越靠越近,头都要凑到一快了,声息可闻,任弘甚至能看到瑶光洗过后微微透光的肌肤。

    还是解忧公主一声“好了”打断了二人,连忙上前。

    解忧公主闭了闭有些酸的眼睛,将面貌一新的节杖还给任弘:

    “任谒者,你以后要记住了,旌节的顶,都是要用金缕线缝的。”

    瑶光替任弘解释:“母亲,小小的姑墨城上哪去找金缕线,任君能做成这样已不错了。”

    解忧公主却是个细节控,摇头道:“这黄缨穗的结法也不对,得这样。”

    任弘盯着那复杂的结法,乖乖,这玩意他怕是要学好几天才能学会啊。

    他朝解忧公主作揖:“公主明知这是假节杖,为何还要助我遮掩?”

    解忧却笑道:“任谒者知道么?当年博望侯使大月氏,被匈奴捕获,后来逃出,先帝说他‘持汉节不失’。”

    “可实际上,博望侯不似苏子卿,是被当成汉军探子捕获,一切身外之物都被匈奴夺走,他后来所持的节杖,也是自己做的。”

    “这些年来,在博望侯之后,我亦见过一些汉使,带的确实是真节杖,但他们却贪婪、胆怯,在西域做谋私之事,坏了国家大事。”

    解忧公主的眼睛望向东方,叹息道:“我也知道,许多年前,在大汉有一位小小假吏。”

    “他随苏子卿出使匈奴,却遭遇劫难,虽然这小假吏,连副使都不算,更没有节杖,但他却在匈奴人的威逼利诱下坚持,在胡地为奴十九年,最后还用自己的智慧,帮助苏子卿回到了大汉。”

    任弘了然,这说的是苏武的吏士,如今在朝中担任光禄大夫的常惠么?解忧公主认识常惠?

    解忧公主停下了话,指着任弘道:“所以我以为,持节确实是荣耀之职,但最重要的是,心中亦要有节!哪怕节杖被夺走,被折断,心里那根可千万别断了。”

    “瑶光已将事情因果大概都与我说了,我知道轮台、渠犁事情万般紧急,知你为何而来。”

    “也请任谒者放心,我曾奉孝武皇帝之命,与四位副使持节和亲,结汉乌之好,也算一位女汉使。任谒者要做的事,我与我的儿女们,会竭力相助!”

    “说说罢,任谒者,你打算如何劝乌孙出兵?”

    任弘正襟危坐:“首先,我绝不会劝昆弥直接与匈奴为敌!”

    解忧拊掌,给任弘点了赞。

    “聪明!”

    “乌孙曾臣服于匈奴,老昆弥军须靡是冒顿养大的,后来虽然强大了,占据月氏塞人故地,不肯朝会单于。但名义上,乌孙仍然是匈奴这百蛮大国的羁属,至今未变。”

    虽然同汉朝有过一段蜜月期,但乌孙一直与汉保持着距离,哪怕在汉击大宛时,也只是派了两千骑遥遥相助,持两端。

    “匈奴毕竟控弦三十万,强于乌孙,右贤王的王庭离乌孙也不算远,随时可能大举进攻。故乌孙大臣、翕候皆畏胡,绝不会支持对匈奴开战,更何况……”

    解忧指了指任弘和自己:“他们可不似你我,坚信大汉必将重返西域!”

    “所以只能将出兵的目的,定在龟兹身上,借口已有,那便是龟兹劫杀乌孙使团,欲扣留瑶光公主、万年王子。乌孙不惩,不足以称大国,姑墨、温宿等羁属邦国,将尽叛乌孙。”

    任弘陈述自己的计划:“若乌孙能出兵攻灭龟兹,围困轮台的龟兹兵将一哄而散,轮台之围可解,而在渠犁的匈奴人,也将失去补给,难以久持,哪怕乌孙不敢与匈奴为敌,只要做到这点,渠犁和铁门关,便有机会撑到义阳侯的玉门援军抵达!”

    接下来,任弘将自己准备好的说辞一一道出,解忧公主时而颔首,时而为任弘的小机灵失笑,最后却摇了摇头:

    “思虑的十分周全,但有一点,任谒者却是料错了,若这点没把握好,到时候,吾等恐怕会全盘皆输。”

    任弘避席拱手:“请公主教我。”

    解忧笑道:“那位匈奴公主,昆弥左夫人与我斗了二十多年,她可不笨,才不会如你想象中那样,极力阻止乌孙出兵报复龟兹。”

    “相反,她的两个儿子,泥靡和乌就屠,都可能会主动请缨,争做惩罚龟兹的主将!”

    ……

    ps:第二章在晚上。

第116章 真乱

    肥王,这是乌孙昆弥翁归靡在国内的称号。

    在入夜后,翁归靡狩猎归来时,任弘便知道这绰号是怎么来的了。

    却见翁归靡的身材,一如他的绰号一般肥壮,一团赤红色的胡须遮住他肥胖的双下巴,但鼓起的小腹却顶着皮甲凸了出来,腰围足有三个任弘那般粗,压得坐骑都有些吃力。

    而进入乌孙人的大帐宴席时,坐在肥王左右的是翕(xi)侯们。翕侯乃是首领之意,拥有自己的领地和牧场,他们大多是翁归靡的叔父和兄弟侄儿。

    只要是成年的男性贵族,都会得到一份领地和部下,成为翕侯,元贵靡和乌就屠也算翕侯,分别坐于翁归靡的右边和左边。

    解忧公主和匈奴公主没有出现在宴席上,但瑶光公主,此刻却成了全场的焦点。这美丽的少女正站立在帐中,诉说她在龟兹的经历,神情愤怒,语气激昂,所有人都在看着她。

    任弘反正也听不懂乌孙话,偏头问元贵靡:“大王子,泥靡是哪位?”

    因为母亲方才对自己嘱咐的话,元贵靡仍在暗暗背着要说的台词,显得有些紧张,愣了一下才道:

    “泥靡翕侯常年住在夷播海边,很少来此相会。”

    夷播海就是后世的巴尔喀什湖,乌孙的领土北界夷播海,南界则是天山和葱岭。因为有七条河流汇入巴尔喀什湖,这片土地被称之为七河地区,原本都是中国领土。清末时,除了伊犁河谷被老左带兵翻越天山,硬保了下来外,其余统统被割让给了帝俄。

    任弘了然,同时想起瑶光对自己说过的,乌孙复杂的世系……

    乌孙的中兴之君猎骄靡有十几个儿子,其长孙岑陬名军须靡,被立为继承人。但猎骄靡的中子,名为大禄者为此不服,约合兄弟们,纠集上万骑叛离,猎骄靡为了让军须靡自保,也给了他上万骑的兵力。

    最后,还是军须靡答应了大禄,自己死后,由大禄之子,也就是眼前这位肥王翁归靡继任,乌孙这才维持了表面的统一,没有一分为二。

    军须靡说到做到,死后传位给翁归靡,不过这位肥王,从其手里继承的不止是乌孙的部众,还有两个老婆右夫人解忧和左夫人匈奴公主。

    解忧嫁给军须靡才几年,尚无子嗣,但匈奴公主已有一子,那就是泥靡。

    任弘听完只感觉:乱,真tm乱。

    而在任弘得知,泥靡和乌就屠的母亲,匈奴公主竟然还服侍过爷爷辈的猎骄靡时,就更头大了。

    这段复杂的历史,也造就了乌孙的现状:大禄系的肥王居南,岑陬(zou)系的泥靡居北,分别统有数万户部众,各自为政。

    而让乌孙保持南北统一的,除了肥王承诺,会延续之前的传统,死后传位给泥靡外,就是在两边都能说上话的匈奴公主了。

    难怪,尽管解忧公主颇得翁归靡亲爱,为其生三男两女,可谓独宠,但年老色衰的匈奴公主,哪怕退居幕后,依然能左右乌孙国内局势。

    这种形式下,若要劝乌孙直接和匈奴翻脸开战,任弘估摸着,要么自己死在乌孙,要么提前引发乌孙分裂,一个救兵都借不到。

    所以,他们才将此役的重点放在龟兹。

    瑶光的陈述已接近尾声,当她绘声绘色地说起,自己如何独闯龟兹王宫,剑光出自秦琵琶,挟持龟兹王子绛宾而出时,大帐内顿时响起了鼓噪欢呼之声。

    看得出来,乌孙的贵族们,都很欣赏瑶光的性情,只可惜她是女子,乌孙女子地位虽高,但依然不能继承部落。

    肥王更是大笑着,赐了瑶光一角杯的酒:“不愧是我翁归靡的女儿,没有丢乌孙的脸。”

    瑶光饮罢,又不忘指着任弘,再度介绍:“让龟兹人阴谋落空的,不止是我一人的功劳,还有昆弥派去护送女儿的忠诚护卫们,以及汉使团的吏士,他们以数十人力敌上千龟兹兵。”

    “而任谒者的妙计,更让吾等数次脱险!”

    “好,也要敬汉使!”

    肥王迈着大步子过来,亲自下场向任弘敬酒,任弘忙起身接过,瞅了一眼是马奶酒,但也没办法,只能一饮而尽。

    在一众喝彩声中,唯独乌就屠闷闷不乐,只忽然问道:“瑶光,那本该送给龟兹王的白狮皮呢?”

    瑶光瞥了他一眼:“龟兹王不配那么好的礼物,白狮皮,被我赠送给汉使了。”

    嗯,然后就被任弘拿给爱马萝卜垫背了。

    瑶光也没觉得有何不妥,只是进乌孙前任弘多了个心眼,藏了起来。

    乌就屠正想借题发挥说点什么,瑶光却已经在叫嚣着对龟兹宣战了。

    “汉是乌孙的朋友,而龟兹,是乌孙的敌人,追杀乌孙的公主、王子,应该加以严惩!”

    “灭了龟兹!”支持的人纷纷喊了起来,大多是坐在右边,亲近元贵靡的。

    左边的一小半翕侯则沉默着,看向乌就屠。

    任弘见时候差不多了,便起身大声道:“昆弥,请让外臣来说说,我在龟兹看到了什么罢。”

    “我看到了三重城池。”

    随着瑶光替任弘翻译成乌孙话,乌孙人的叫嚣少了一些,他们和匈奴一样,对攻城没啥兴趣。

    “但城墙都十分低矮,且守备的人,十分羸弱,汉使团和乌孙加起来四十五人,就能打得上千人抱头鼠窜。想来乌孙只要派出三五千骑,便足以灭其国!”

    瑶光简直是同声传译,但也不忘提醒任弘:“任君,别用太复杂的词,乌孙话比较简单。”

    任弘了然,于是接下来就是赤果果的诱惑了:“虽然兵弱,但龟兹却十分富有,有上万民众,其中不乏美女,轻衣旋舞,掳来做诸位的奴婢倒是不错。”

    “街市里有盐绿、雌黄、胡粉、还有安息香、丝绸、撒了之后能让肉更可口的香料,都是乌孙没有的好东西。”

    “龟兹的王宫更是不凡,不但十分庞大壮丽,还到处装饰着朗轩金玉,焕若神居,尤其是龟兹王,竟坐着一张纯金打造的金狮子床!”

    这都是龟兹人自己吹的,任弘虽然没去过,但还是帮龟兹人再夸大了点。

    “而现在龟兹正在攻击大汉,龟兹城十分空虚,就像一个不设防的宝库。乌孙只要派出数千骑,花上半月时间抵达,攻破防御虚弱的城池,抢掠黄金和奴婢,然后回来,就这么简单。”

    “如此,既能报复龟兹的无礼,又能让乌孙获得大量财富,更能让大汉感谢乌孙,永结昆弟之好。一石三鸟,何乐而不为?”

    这是解忧公主提醒任弘的:千万别和乌孙贵族聊土地,他们已经拥有了整个西域最富饶的河谷,对天山以南那些沙子地,又怎么可能感兴趣呢?

    游牧民族的兴奋点,除了牛羊马匹,多半只有黄金和奴隶。

    果然,当瑶光将任弘的话原原本本复述后,帐内的翕侯们开始用牛角杯敲打着面前的木案,齐声喊道:

    “进攻龟兹!”

    “报复他们!”

    “掳走龟兹的女子。”

    “将龟兹王的金床搬回来,给昆弥垫脚!”

    战争的热情已经被鼓动,乌就屠扫视周围,连亲近自己的翕侯们,也露出了贪婪之色。

    于是他按照事先与母亲商量的计划,对一个翕侯使了颜色,那翕侯立刻起身,大声说道:

    “我也支持对龟兹动武,昆弥,不如就让泥靡带大军去吧!”

    ……

    让泥靡带人进攻龟兹,这是歹毒的计策。

    派人到千里之外的伊犁河下游通知泥靡,再到他出兵,起码要半个月。若是亲近匈奴的泥靡故意磨磨蹭蹭,完全可能拖几个月。

    而到了龟兹后,他甚至可能与匈奴联手对付汉军,造成乌孙与匈奴联盟的事实。

    若如此,任弘来找乌孙借兵,就完全失去了意义,甚至会起反作用。这便是他们必须把主动权,握在自己人手里的原因。

    任弘立刻起身补充:“在来乌孙前,我路过姑墨国,姑墨人已经得知龟兹围攻乌孙公主、王子之事,当地还唱出了一首民谣。”

    任弘鼓着掌笑道:“乌孙乌孙,龟兹之孙。”

    “姑墨人是这么唱的,昆弥不如派人去打听打听,这歌谣,眼下或许都传到温宿、尉头和大宛去了。”

    瑶光有些惊讶,这是她当时未曾知晓的,不知是任弘搞的鬼,气愤之余,还是如实翻译,乌孙话虽然简单,但“孙子”这词还是有的。

    果然,在座的乌孙贵族颇为震怒,拍案的拍案,砸酒杯的砸酒杯。

    虽然乌孙不如大汉、匈奴,但放在葱岭东西,也是最为强大的行国,能与月氏、康居平起平坐,已经有人提议,连姑墨也一起抢了。

    任弘道:“所以,乌孙对龟兹的报复必须快,否则诸邦必轻乌孙,以为昆弥子女几乎遇害却不敢发一言,每年的贡赋恐怕都会耽误。”

    “我听说泥靡在千里之外,远水不解近渴啊,何不直接从夏都草原和赤谷城发兵呢?如此便能以最快的速度毁灭龟兹,让西域诸邦知晓,乌孙大国也,绝不容忍怠慢!”

    这时候,坐在元贵靡上首的一位乌孙贵族也发话了:

    “大禄的孙女和孙儿遭到龟兹无礼,本该是最亲近的血亲去为之报复,何必舍近求远,去找岑陬之子呢?”

    这位是乌孙右大将,也是解忧侍女冯的丈夫,乃是乌孙内部亲汉力量的中坚。

    这句话十分诛心,肥王翁归靡也点了点头,泥靡已经被否决了。

    这时候,元贵靡终于起身,向肥王请命:“昆弥,请让我去,我是瑶光和万年的长兄,也是父亲的长子,该由我来将兵报复龟兹!”

    “龟兹小邦,何必长兄出马。”

    乌就屠知道事情刻不容缓,也站起身来:“让我去吧父亲,我的骑射之术,可比兄长强多了!”

    他扫视众人,笑着露出了自己的金牙:“由我去,还有一个好处。“

    “据我所知,匈奴的右部诸王正与汉军在北道交战。乌孙若攻龟兹,是否会惹怒匈奴人?从而让匈奴、乌孙失和,让乌孙卷入更大的战争呢?”

    “我母家便是匈奴,由我去,便能提前与日逐王和僮仆都尉接洽,告诉匈奴,乌孙只是为了报复龟兹,绝不会与单于为敌!”

    得知这条新讯息后,帐内再度响起交头接耳之声,左边的翕侯纷纷赞同:

    “惩罚龟兹势在必行,但的确不该因为与匈奴交恶。”

    “让乌就屠王子去罢,他比元贵靡合适。”

    瑶光为他低声翻译后,任弘不由在心中佩服起解忧公主来:“果然啊,匈奴公主和乌就屠的应对说辞,与楚主所料半分不差!”

    而应对之策,他们早就想好了。

    任弘立刻哈哈大笑起来,边笑便拊掌,然后便拄着节杖站起身来,指着乌就屠厉声道:

    “大金牙……额,乌就屠王子。你这是将国事,当成儿戏啊!”

    ……

    ps:今天只有两章,后面的剧情要过过脑子,顺便调整下时间,明天恢复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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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章 一秒五喷

    “乌就屠王子,我方才只以为你是蠢。可如今,我却怀疑你,是龟兹王安排在乌孙的间谍!”

    瑶光听了任弘的话也是呆愣了一下,但还是为其翻译,连指着乌就屠鼻子的姿势也照搬了。

    乌就屠闻言一怔,旋即哈哈大笑,对帐内众人道:“汉使疯了,他竟说我是龟兹之谍。”

    翕侯们也纷纷发笑,嚷嚷着将汉使轰出去,但任弘却朝肥王行礼:

    “昆弥,外臣听闻,乌孙崇尚狼,打的是狼头旗,行军用兵之术,也与狼相仿。我也曾在野外遇狼,知其捕猎之法,乃是集体出击,四面围攻,对猎物忽然袭击。”

    “而现在,乌孙的狼群将要袭击龟兹的羊圈,只是旁边有头匈奴牧犬。若乌就屠王子为头狼,他便要走上前露了身,告诉牧犬说,吾等来了,只为吃羊,不欲惹事。”

    “这与直接告知龟兹人,乌孙即将来袭,有何区别?真是可笑至极!是生怕龟兹人不加防范,在守城时多杀死乌孙的战士么?如此蠢计,乌就屠王子,你还敢说,不是在一心为龟兹人考虑?”

    “我……”乌就屠方才只考虑到如何发挥自己母家是匈奴的优势,话里出了个纰漏,不想却被任弘死死抓住了。

    任弘却不给他任何解释的机会,往前一步怒喝道:“王子,你以为乌孙要做什么?”

    “是去邻居家送礼,还是去与你的母家闲聊?”

    “这是侮辱!乌孙送上礼物,龟兹却还以刀剑。”

    “这是血仇!十多个乌孙战士血染龟兹。”

    “许多年前,猎骄靡昆弥袭击月氏,报灭国之仇时,会提前告知月氏女王么?”

    任弘每说完一句,瑶光立刻接上翻译,二人以一秒五喷的速度,逼得乌就屠步步退后。胡人嘛,从来不以嘴皮子扬名,此刻脑子里一团浆糊,不知该如何反驳。

    好在任弘的陈词,也很快结束了。

    “你在视乌孙人的性命如儿戏,真不似乌孙狼种,这样的人做统帅,我觉得,根本不能扬乌孙之威!”

    “只会让乌孙更加耻辱!非但打不下龟兹城,反而要无功而返,成为西域诸邦的笑柄!”

    “你这汉儿,我杀了你!”

    乌就屠被折辱得面红耳赤,几欲拔刀。

    但瑶光却站到了任弘面前,手扶着剑柄,冷冷看着自己的异母兄弟,乌就屠就一点脾气都没了。

    他小时候能将元贵靡、刘万年两兄弟一起欺负,可一旦对上瑶光,却被这个比自己小的异母妹揍得鼻青脸肿。

    只得转身对肥王解释道:“昆弥,我绝无……”

    “好了。”

    肥王让乌就屠坐下,转而看向长子:

    “元贵靡,你呢?你会怎么做?”

    元贵靡连忙答道:“应该像群狼补食一样,突然袭击,撞开羊圈,叼住羊就走,让牧犬措手不及,事后再派使者,去向匈奴单于赔个罪即可,单于也别无他法。”

    “我问的是,你到了龟兹,你会对追杀汝妹、弟的龟兹人做何事?”

    肥王严肃起来,其实在他眼里,元贵靡比乌就屠,更不似乌孙狼种,不论是长相还是性情,可谁让他是自己与解忧的长子呢?肥王心中还是期望,元贵靡能够成大器。

    元贵靡知道,此事成败,都在自己身上,他顶着压力起身,咬着牙说出了汉使和母亲一句句教他的话,那些他其实并不想做的事。

    “我会带着乌孙勇士,长驱而入,杀进龟兹城!屠戮其官吏,掠夺其妇女,抢走他们所有的财物和金狮子床!”

    他努力让自己的话语,像真正的乌孙狼种。

    “然后,我会亲手割下龟兹王绛宾的头皮,献给父亲!”

    ……

    光从场面上看,在解忧、任弘各种出谋划策对台词的前提下,早有准备的元贵靡,完胜说错话的乌就屠。

    但究竟派谁为主将去惩罚龟兹?仍没个结果,肥王为元贵靡的话喝彩,却饮了太多酒,似是醉了,提前结束了宴席。

    但等过了一会,任弘却被单独一人,唤到了昆弥的大帐中。

    巨大的穹庐撑起了毡帐,皮革制作的毡墙仍有些气味,地上铺着来自

    乌孙帐篷里的摆设还是很多的,踩在脚下的是宾的毛毯,挂在毡墙上的是大汉的丝绸和安息、身毒图案的棉布,甚至还有一个希腊式的小雕像。而元贵靡今日费了老大劲才猎到的大角鹿犄角,也已经挂了上去。

    不过最特别的,还是一颗镀金的人头饮器,大概是乌孙的死敌月氏某位贵人的脑袋。

    解忧公主与肥王坐在毯子上,任弘见到解忧公主全然不同下午时汉家女子装扮,她挽起了高髻,戴上了尖尖的乌孙皮帽,衣着华丽,挂满了各种金饰,这是属于乌孙右夫人的盛装,气质也随着一变。

    而肥王也不复先前的模样,有些浮肿的眼皮下,一对淡蓝色的眼睛盯着任弘,原来是装醉。

    “汉谒者弘见过昆弥。”

    任弘朝昆弥作揖,昆弥原本见任弘年轻,懒得起身,在解忧笑着对他摇摇头后,才勉强向任弘还礼。

    汉使见外国君主也分几个等级,像鄯善、精绝等芝麻大的小国,非但不用拜,对方反而要拜谒汉使。

    中一级的乌孙、康居、月氏等人口数十万的大国,则要互拜亢礼。

    而最被汉庭高看的,就是匈奴单于了。

    因为匈奴是与汉匹敌的百蛮大国,单于可不回拜汉使。

    而从汉武帝开始,帝国执政者心里的执念,便是想要让这个百年坚敌向自己低头臣服。经营西域也好,和亲乌孙也好,都是为了实现这个大目标的手段。

    就在任弘猜测,待会大概是解忧公主为自己做翻译时,肥王却开口道:“任谒者看着年纪轻轻,却真是厉害,竟斥得我儿乌就屠无话可说。”

    原来你会说汉话啊!

    解忧公主笑道:“昆弥从十年前,便学会了汉言,因为想听懂我与儿女们在说什么,只是在部众面前,决计不提。”

    肥王的汉言显然是跟解忧公主学的,这个女人是真的厉害,将肥王哄得服服帖帖。虽然看她和肥王,一个纤细美丽,一个肥胖粗鲁,简直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

    可好歹,这牛粪对鲜花还不赖,肥王与解忧很恩爱亲密,如此解忧的日子,比起那些在匈奴饱受阏氏欺凌的和亲公主们,好太多了。

    但前提是,肥王不早于解忧死去。

    任弘笑道:“对由谁统兵报复龟兹,昆弥想清楚了?”

    肥王哈哈大笑:“既不是乌就屠,也不是元贵靡。”

    他拍着自己鼓起的肚子:“我亲自去!”

    “昆弥,杀鸡焉用牛刀……”解忧想要出言劝阻,肥王却止住了她,看着任弘道。

    “先前那些话语,龟兹对乌孙的侮辱也好,攻打龟兹的利好也罢,都是说给翕侯们听的,不必再重复。”

    “任谒者,说说敞亮话罢,我很清楚,汉与匈奴在争夺西域北道,乌孙一旦出兵助汉,就意味着被卷入此战之中。”

    “若是让乌就屠为将,他定会故意拖延,坐视汉军覆灭,甚至会帮助匈奴阻挠大汉援军到来,这便是弃汉而投匈奴。”

    “可若是让元贵靡为将,他定会迅速击破龟兹,甚至会听汉使的话,帮助汉军逼退匈奴,那等同于与匈奴决裂!”

    “倒不如我亲自将兵,如此既能惩罚龟兹,保住乌孙的颜面,亦可见好就收,不参与汉匈之争,让乌孙在匈奴与汉之间维持中立,保我民众周全。”

    他看向妻子,叹道:“如此也能解除龟兹对匈奴的支援,让被困汉军等待驰援到来,解忧,你也应该满意了罢。”

    解忧默然不言,她知道,自己的第二任丈夫看似昏聩肥胖,可实际上,却也有精明的小心思。

    否则,如何能将当年几乎分裂的乌孙维持了二十年,还让国势越来越强?

    但她本来计划,这次说动昆弥出兵,是能让乌孙背弃匈奴,与大汉达成同盟的好机会。自己和亲以来默默坚持的使命,也算有了完成的曙光。

    但肥王,显然还在顾虑匈奴之强,不愿彻底倒向大汉啊。

    而另一边,任弘却想道:“若他真是如此想的,召我来见作甚?”

    任弘此次来乌孙,小目标是借乌孙的兵,解西域汉军之困。

    但他还有个大目标,那便是完成当年由博望侯张骞草创,却始终未能实现的计划:将乌孙彻底拉入大汉阵营,围堵匈奴,斩其右臂!

    在雪山上跋涉时,有那么一瞬间,任弘感觉到,自己的身形已与博望侯重合了,就看接下来这一步,能否超越前人!

    只要肥王有所迟疑,就有被说动的可能。

    任弘遂道:“昆弥,恕外臣直言,匈奴与乌孙,迟早会变成死敌,十年……不,五年之内必有一战!”

    肥王瞪了任弘一眼:“哦?匈奴与乌孙约为昆弟,一直敬重有加,只要乌孙不彻底倒向大汉,匈奴也不会太过为难,岂会成为死敌?”

    墙头草两面倒这套,乌孙已经玩了二十多年,非但没玩砸,反而得了大汉和匈奴的许多好处,同时迎娶了两个帝国的公主,倍有面子。毕竟在西域战场上,乌孙举足轻重。

    “请昆弥听我细说。”

    任弘用手指蘸了点酒水,开始了他最擅长的画地图。

    “我听闻,匈奴在冒顿、老上、军臣三代单于时,诸左王居东方,正对着大汉上谷以东,接秽貉、朝鲜。右王则居西方,正对着上郡以西,控制河西,接氏、羌。而单于庭正对代郡、云中。”

    “到了孝武皇帝继位,雄材大略,愤高皇帝白登之恨,为报九世之仇,遂募天下良家材力之士,驰射上林,讲习战阵。用卫霍为将,率天下精兵,奋击匈奴。”

    好吧这几句太过文绉绉,肥王听不太懂,得解忧翻译成乌孙话。

    任弘继续道:“漠南之战、河西之战、漠北之战,汉兵深入穷追二十余年,匈奴屡屡败北。右贤王、左贤王、匈奴单于皆受重创,疲敝劳苦,不得不开始迁徙。单于由是远遁,而幕南无王庭。”

    “而如今,壶衍单于年少初立,母阏氏不正,国内乖离,常恐汉兵袭之,于是单于庭愈发迁往西北。左贤王也为汉军和乌桓、鲜卑所迫,放弃了东部草原,西迁至冒顿时单于庭所在的云中以北。”

    “至于右贤王部,亦慢慢往西移动,直酒泉、敦煌郡、西域,右贤王庭,更已经到了东天山,与乌孙相邻了!”

    “昆弥发现了么?”

    任弘目光炯炯:“匈奴,在拼命躲避大汉的兵锋。”

    “匈奴,在西迁!”

    “在匈奴以西,坚昆、呼揭、蒲类皆已被匈奴吞并,车师亦同奴婢。”

    任弘画了一条从蒙古高原,划向西北的箭头,其目标,直指北疆!

    “而匈奴西迁路上,下一个要霸占的地方,便是乌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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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章 多米诺骨牌

    匈奴在西迁,肥王何尝不知?

    随着任弘的话语告一段落,大帐内陷入了沉默,肥王阴沉着脸,他心里的隐忧,被任弘统统捅了出来。

    早在他初继承昆弥之位前,右贤王便将王庭迁至天山东北方的草原,大汉还为此派遣贰师将军李广利去远征过。

    天汉二年的天山之战,虽然汉军斩、俘万余人,但右贤王部实力尤在,在李广利回程时重创了他,若非赵充国英勇断后,李广利几乎全军覆没。

    近年来,匈奴右部诸王开始越来越多进入金山(阿尔泰山)和天山之间的广袤盆地,乌孙越来越感到压力。

    什么伊蠡王、呼衍王、乌禅幕部,纷纷在那落户。随着部落人口滋生,诸部更在右贤王鼓励下,继续向西扩张,双方牧民为了争夺草场爆发的冲突,与日俱增。

    若非如此,肥王也不会答应解忧,派遣儿女去大汉以表诚意啊。

    但肥王期望的是结盟之事缓缓而行,避免刺激到匈奴,所以自然不能承认任弘的话,只嗤之以鼻道:“危言耸听!”

    任弘的话不是危言耸听,而是近在眼前的威胁,后世的新疆现在一分为三,南疆是城郭诸邦,北疆的准噶尔盆地是匈奴右部,唯独伊犁河谷属于乌孙。匈奴人对乌孙占据的肥饶之地,自然是十分眼馋的。

    解忧看出肥王的忧虑,立刻为任弘助攻道:“昆弥,任谒者所言乃是事实,妾也来乌孙也二十多年了,便说一说我的浅薄见识罢。”

    她缓缓道:“这世上,哪里有能永远占据一地的行国?就说这七河之地,最初乃是塞地,后来大月氏为匈奴所迫,西破走塞王,塞王南越悬渡去了西边,大月氏遂居其地。”

    “而才过了十几年,猎骄靡昆弥奉匈奴单于之命,带着乌孙击破大月氏,大月氏再度西迁,去了大夏,而乌孙居于七河不返。”

    “塞人、大月氏、乌孙,数十年间,七河三易其主,就如同浪打浪,后浪来,前浪走。既如此,那号称控弦三十万的匈奴,为何就不能赶走或吞并乌孙,自己来霸占这片土地呢?”

    任弘有些惊讶,解忧公主不愧女中豪杰,真是好见识,倒是将任弘想说的话说了。

    不错,这就是游牧民族的多米诺骨牌效应。

    茫茫草原地带,从欧洲的匈牙利一直延伸到蒙古高原,有几万里之遥。但草原上的游牧者,一般是靠东越强大。而当最靠东的第一块牌被推倒,便会引发连锁效应。

    过去一百年间,塞人、大月氏、乌孙的相继西迁,已经改变了中亚的格局。

    希腊人的大夏国被月氏和塞人攻灭,只剩下一些小城邦在北印度苟延残喘。

    而从东亚怪物房逃出的大月氏忽然发现,被匈奴乌孙撵着跑的自己到了中亚,茫然四顾,竟找不到一个能打的对手,顿时乐不思归,安心在当地做人上人。未来他们还会继续向南,攻占犍陀罗,奴役北印度,骑在大象上耀武扬威,有空了信个佛,真是优哉游哉。

    日后北匈奴迫于汉朝压力的西迁,更会将整个世界岛的格局全然打乱,阿兰、东西哥特、汪达尔、日耳曼,一个个民族在上帝之鞭抽打下,纷纷卷入大迁徙中,最终导致了西罗马的灭亡。

    见肥王意有所动,任弘便再接再厉:“我听说,乌孙的恶师、车延等地已遭到匈奴侵犯,这只是开始。随着匈奴继续西迁,就要轮到伊列水、轮到热海,赤谷城了。”

    “很快,乌孙将失去赖以立国的草原和牧场,要么沦为匈奴附庸,要么像一百年前那样,如同被驱赶出森林的鹿一样,狼狈遁逃!”

    任弘说起自己在路过魔鬼城时的见闻,那些靠抢劫和吃人肉过活的乌孙女野人,便是百多年前,乌孙被月氏击破时一头扎进沙漠里的遗民。

    “昆弥希望乌孙重蹈当年的惨剧么?指望自己年幼的儿孙在乌孙亡国时,再被狼和乌鸦所救?”

    肥王叹了口气,学着解忧,朝任弘拱手。

    “自是不愿如此,敢问任谒者,乌孙该怎么办?”

    “只有一个法子,下定决心,与大汉结盟!”

    任弘道:“我知道昆弥在担忧什么,没错,孝武皇帝晚年,因为太过急进,几次远征匈奴都遭到了失败,让匈奴得以多得意二十年。可近年来,大汉已经恢复国力,反而是匈奴越发衰弱。”

    “我便告诉昆弥几次汉匈战事的结果罢,元凤元年,匈奴发左右部二万骑,为四队,入边为寇,汉兵追之,斩首获虏九千人,生得瓯脱王,汉军却无所失亡。这导致了单于庭再度西迁,不敢南逐水草。”

    “而元凤三年,单于见左部不敌大汉,便让右贤王和犁汗王窥探敦煌、酒泉、张掖,希望能夺取河西,结果犁汗王及四千余骑全部覆没,得脱者数百人。”

    “这两仗之后,匈奴再不敢犯汉边,只能一门心思向西奴役西域诸邦,欲夺乌孙之地。”

    “匈奴疲态已现,只要汉与乌孙同盟,必能大败之,一举解除匈奴对乌孙的威胁,还请昆弥早做打算!”

    解忧亦在肥王耳边劝道:“昆弥派瑶光与万年去长安,本就是为了再续昆弟之好。这次大汉西域驻军有难,便是乌孙表现诚意的时候。乌孙大不必与匈奴直接交兵,但亦可迅速破灭龟兹,解救轮台之困。”

    任弘这个持假节杖的家伙,已经开始拍着胸脯,替朝中大佬们打包票了。

    “然也,如此大汉保住了轮台,肢解了龟兹,届时汉军烽燧屯田将与乌孙相接,一旦匈奴右部胆敢侵犯乌孙,汉军便可立刻支援,天山南北,互为犄角,可保乌孙无虞!”

    又是一阵缄默后,肥王庞大笨重的身躯站立起来,阴森森地看着任弘,一把抽出了腰间的佩刀,吓了任弘一大跳,下意识地捂向脖子。

    好在肥王旋即转过身,端起那颗镀金月氏王子的人头饮器,让解忧倒满了酒,用自己所佩的金刀挠酒。

    “我明日便以长子元贵靡率部众四千骑东征,报复龟兹,逼走匈奴,助汉军解围!”

    然后,这头盖骨当碗的酒器,就被他双手送到了任弘面前,赤胡须下,是看似诚挚的笑意。

    “虽然碍于国中多有亲匈奴畏胡之辈,不能登东山,刑白马与汉使公开缔结血盟,但还请饮此酒,先结下言语之盟!”

    ……

    “我一个持假节的使者,怎么就跟乌孙王饮酒结盟了?”

    任弘发现自己好像玩大了,不过好在目的都达成了,兵借到了,肥王也愿意加速向大汉靠拢,只差往后正使往来正式缔盟,只要结果是好的,那过程都会被忽略。

    只是那口人头骨盛的酒实在是让人犯恶心,任弘回到居所后,手抠着喉头全呕了出来。

    到了次日,肥王倒也说到做到,当众宣布由元贵靡为将,右大将为副辅佐,出兵四千骑,绕道赤谷城,东进袭击龟兹。

    任弘和瑶光要顺便去长安,自然也要同行,他亦希望对这场奔袭施加自己的影响,顺便在西域北道埋下一些未来的伏笔。

    临行前,解忧公主却让人唤了任弘去,打发走其他人后,解忧竟双手放在额上,朝任弘长拜顿首。

    “多谢任谒者说服昆弥。”

    真是折寿了,任弘连忙回拜道:“公主何必如此,弘万万当不起。”

    解忧笑道:“我常听人说起楚汉时,陆贾、随何、蒯彻等纵横游说谋士之风,昨日在任谒者身上,算是复又看到了。”

    任弘谦逊道:“若非楚主料到乌就屠等人的谋划,提前教我应对之策,又在昆弥处铺好了路,让昆弥心中亲汉,小子就算巧舌如簧,也无济于事啊。”

    解忧摇了摇头,目光望向外面正收拾弓马,召集部众准备出发的元贵靡兄妹,神情有些不舍,又忽然叹息道:

    “也不瞒任谒者,我之所以要让这次乌孙出兵必以元贵靡为将,除了希望他作为汉家外孙,能多帮帮大汉将士外,也掺杂了我的一份私心!”

    ……

    ps:加更在晚上。

第119章 从其国俗

    (为白银萌人在梧桐下加更4/10)

    ……

    晚春的碧绿草原上,元贵靡在召集部众,虽然他披挂甲胄,身骑高头大马,但给乌孙的鼓劲说话时,总是不够硬气,软绵绵的。毕竟路得自己走,解忧公主不可能每句话,都给他准备一份台词啊。

    而乌孙众人知道是由他统兵外,也有些异样,交头接耳。

    幸好还有楚主侍女冯的丈夫,乌孙右大将为其副手。

    这是一名对战争和掠夺很熟悉的首领,却见他策马在乌孙人中游走,几个玩笑便将气氛调动起来了。

    远远望着这一幕,解忧公主喃喃道:“我与昆弥育有三子二女,元贵靡性情有些柔懦,加上相貌也更像我些,故不为乌孙众翕(xi)侯所喜。”

    “但他是长子啊,是全家的指望和顶梁柱,此番将兵击龟兹,我希望他能担当起大任来!”

    解忧又看向备好弓矢马匹后,正在与弟、妹道别的瑶光。不管她纵马到哪,乌孙人都会肃然起敬,不敢轻视。

    因为瑶光从小只有欺负别人的份,揍得乌就屠满地找牙,弓箭、骑术比起男子来都不遑多让,是能够让乌孙人生出尊重来的强者。

    “我这长女与其兄长恰恰相反,她从幼年便十分懂事,总在人前故作刚强,不愿犯错,不敢犯错。因为她知道,吾等远离故土,与大汉失去音讯,长兄又柔懦,若她再不站出来,弟妹恐怕都要受人欺辱。”

    “瑶光希望能像冯那样,成为我的依靠。有时候我也在想,元贵靡与她性情换一下,或者她生来便是男儿身就好了……”

    任弘却不这么认为,然后掏出来比我还大?不好,这绝对不行。

    他肃然道:“女儿身又如何?就比如楚主,赴万里和亲,为大汉羁縻乌孙,坚持了二十余年,终有成效。在小子看来,楚主为大汉立的功,是可以与持节十九年不失的苏子卿相提并论的,羞煞许多只知高谈阔论的碌碌男儿!”

    “头一次有人这般夸我。”解忧公主哑然失笑,却又摇头道:

    “我有自知之明,这种赞扬可不敢当。只求国中的诸卿百姓,不要鄙夷我这远嫁戎狄的女子,觉得是我自贱就不错了。”

    作为叛王孙女,宗室罪人,人心的冰冷与恶意,她小时候可见识了不少。

    解忧眼里带着一丝无奈:“有很多事,女子是做不了,也无可奈何的。尤其是在乌孙,看似女子说话也算数,可以拥有自己的畜群,但一旦丈夫不在了,就要像财产一样,被其弟、子甚至孙儿继承。”

    说到这,解忧却忽然打住了,笑道:“也罢也罢,再说下去,我也能写一曲《悲愁歌》了,任谒者就当是我这又蠢又老的妇人在抱怨吧。”

    任弘默然,半响后才道:“小子还有一事想要劳烦公主……”

    “是关于翻越白山的险道罢?”

    解忧公主好似早就猜到任弘的担忧,笑道:

    “任谒者且放心,我昨日宴飨之后,便已说服昆弥,连夜派亲信去堵着,任何人不经昆弥允许,皆不得翻山去姑墨国。”

    “如此一来,匈奴公主和乌就屠就算要派人去给匈奴、龟兹报信,也得往东走,绕一大圈子,行程大概与汝等差不多。”

    “所以只要兵锋足够快,便能打龟兹一个措手不及!”

    任弘服气了,真服气了。

    解忧解忧,真是解人之忧啊,任弘的担心,她几乎都先一步考虑到了。

    楚主确实是有大智慧的奇女子,和这样的人合作,真是绝佳的体验,谁不希望有这样的队友呢。

    乌孙人的部众已经集结完毕,任弘得走了,眼看元贵靡和瑶光都要来向解忧公主道别,解忧遂加快了语速。

    “任谒者,此番东征,可否用你的智谋,辅佐我儿,让他成为受乌孙人尊敬的昆弥长子。”

    “还有……”

    解忧看着远远走来,不住偷眼看自己和任弘谈话的瑶光,微微一笑,似是什么都知道。

    “等到了长安,还望任谒者,能多替我这多虑的母亲,照拂瑶光。”

    ……

    骑上萝卜准备出发时,任弘依旧在想着解忧公主没有说透的隐忧。

    乌孙在婚姻制度上,与匈奴一样,父子兄弟死,娶后母嫂子为妻,就是中原在春秋后已经抛弃的母报嫂。

    当年细君公主和亲乌孙,嫁给七十多岁的猎骄靡后,猎骄靡大概是寻思着,自己老了受用不起年轻美貌的汉公主,就提议说:“不如你嫁给吾孙军须靡罢!”

    细君公主当时肯定是震惊的,任弘也觉得,猎骄靡这喝狼奶长大的糟老头子真是坏极,成亲前你怎么不说?

    对细君公主来说,这是极大的羞辱。无奈之下,她想到了自己的母邦,想到了将自己送到这里的大汉天子。

    大汉不是很强大么,大汉不是我的依靠么?大汉与乌孙的和亲是两厢情愿,我聘你嫁,不是和亲匈奴那样的被迫之举啊,或许,还有商榷余地!

    她犹如抓住了黑暗当中的最后一丝光明,一封万里急报送到了长安。

    可汉武帝只回了细君十一个字。

    “从其国俗,欲与乌孙共灭胡!”

    意思就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到了人家乌孙就要遵守人家的规矩,为了国家,你便牺牲一下吧。

    细君公主无奈遵从,后来忧虑而死。

    解忧也一样,先嫁军须靡,再嫁其堂弟翁归靡,这跨度还不算太出格。她也比细君幸运,翁归靡长得是肥了些,但看得出来,对解忧还算爱惜。

    可一旦肥王先解忧而去呢?

    一股寒意从任弘脚底升起,他知道,始终萦绕在解忧头顶的恐惧是什么了。

    按照约定,肥王的继承人,是其堂兄军须靡的儿子,那个匈奴公主所生的泥靡!

    “若是胡妇之子泥靡继承了昆弥之位,岂不是意味着解忧公主,要再嫁给那厮?”

    历史上便是如此,年过五旬,爱夫刚死,就得被迫嫁给斗了二十年的敌人之子。遭到强暴,遭到凌辱折磨,这便是解忧的悲剧和痛苦。

    若一直按照乌孙这规矩来,一嫁再嫁,她永远都等不到和亲结束,重返故土的那天。使命如同枷锁,铐在纤细的手上,就再也解不下来。

    解忧为大汉做了那么多牺牲又如何?一切都要靠自己打拼,根本没人来解救她,国中的一些人,甚至在鄙夷,在戏谑,在嘲笑。

    你看那个叛王女孙,不但嫁给戎狄,为其养育杂种,还连嫁三人,效禽兽俗,真是丢人现眼啊。

    萝卜能感受到任弘似是动了怒气,握辔的手捏成了拳头。

    于情于理,任弘都不会让这件事,如历史上那般重演!

    “所以楚主才希望元贵靡能够成器,靠这一仗得到乌孙的认可,再借助大汉的支持,破除旧约,成为肥王的继承人,她便不必一辱再辱。”

    只是这个元贵靡,扶得起来么?

    任弘摇头:“也罢,扶一扶吧,他毕竟是汉家外孙,昆弥之位,是万万不能落到亲匈奴一派手里的。”

    对了,若是元贵靡继承昆弥之位时,那伺候过猎骄靡的匈奴公主还没死,元贵靡要不要了她?那岂不是创下了连续服侍四代人的壮举了。柔懦的元贵靡,独自面对鹤发鸡皮躺在他面前的奶奶辈匈奴公主,那画面真是难以想象。

    “其实解忧公主也是想轴了。”

    任弘说服自己消消气,暗道:“谁说乌孙,就一定要保持统一,只能有一位昆弥呢?往后在大汉帮助下,解除匈奴威胁后,弄个大昆弥中昆弥小昆弥,几个儿子分家过也挺好的。”

    “而若是改一改乌孙的规矩,女子也能继承就更好了。”

    迎面骑行而来的是英姿飒爽的瑶光,看着她被风拂起的头发,任弘摸了摸自己的小胡须,上下打量着瑶光想:“乌孙女王瑶光,似乎不错。”

    许多年前,带领大月氏翻山越岭,西迁到中亚阿富汗的,就是一位女王啊。

    这时候,远处却响起了一声大呼:“任君,任君,我来了!”

    却是韩敢当,他浑身脏兮兮的,是这会才从雪山上磨磨蹭蹭下来啊。没办法,高反太严重了,走一步歇三步,可算是赶上了。

    幸好任弘硬扛着翻过了山口,不然铁定要耽搁到现在。

    任弘没给他好脸色,斥道:“你若再晚半刻,吾等便出发了。”

    “出发,去哪?”韩敢当还没反应过来,只看到草原上乌孙骑从三五成群的汇聚到一起,这才大喜。

    “这才一夜,任君便已经说服乌孙出兵了?”

    任弘没回答,只是和刘瑶光一起,朝元贵靡那边竖立起来的狼头旗赶去。

    “走罢老韩,别愣着了。”

    韩敢当诧异地发现,虽然才过了一昼夜,但从雪山上下来后,任弘的精神气,与以前全然不同了。踌躇和小聪明尽去,取而代之的是自信与豪迈。

    “让吾等去灭国。”

    “去解救袍泽。”

    “去立下大功。”

    “然后,回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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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章 自干汉

    元凤五年(公元前76年),夏历四月中,鄯善的日头一天比一天辣。

    数不清的鲜花在田埂边怒放,而一双双汉军屯田士的脚却无情踩过它们,往来于田间。别说赏花,大伙忙得连坐下休憩的时间都没有。

    奉命在鄯善国扦泥城屯田的五十多名士卒,正在打一场艰难的战斗。

    远远望去,经过冬雪的掩埋,春阳的照耀,任弘走前种下的冬小麦已经成熟。麦浪像金黄的地毯,铺在平坦肥沃的土地上,一阵风吹过,甚至能闻到空气中泛着的麦子的清香。

    二十多名晒得黝黑的屯田士,都手持铁镰弯着腰,把麦搂在腿上,只听到割断麦秆的“沙沙”声。割完一捆后扎好,扔到田埂上,立刻就有人扛上板车,拖到打谷场,亦有十余人在那,围着打谷木桶,挥动麦捆拍打,“乒乓乓乓”的声音不绝于耳。

    宋力田背着手,绕过打谷的众人,来到一个正弯腰割麦的小矮个子身后。

    却见此人,双腿稳稳站在田中,手里的镰刀割起粟来飞快,且十分投入,若非宋力田大声呼喊,根本不会抬起头来。

    “郑君,你虽是南人,割麦手艺却不错啊。”

    郑吉转过身来,他头发上沾满了麦芒,皮肤比去年黑了几成,汗水从额头流下,留下了斑驳的盐斑。

    见是宋力田,郑吉正要回答,却被麦穗挠到鼻子,猛地打了个喷嚏。

    唉,还是吃了身材娇小的亏。

    郑吉有些不好意思,揉着鼻子道:“在会稽时下水田里割过稻子,差不多,差不多。”

    昨日,赵汉儿、卢九舌等人护送着乌孙王子刘万年,经过二十多天跋涉,终于抵达鄯善。

    二人将西域北道的战事告知了他们,并转达了任弘的请求:

    “玉门汉军五月中方能抵达楼兰,还望鄯善提前运送粮秣至楼兰城等待。”

    北道近千汉军被匈奴、龟兹围攻,大家都知道事情的严重性。按理说西域的屯田卒,都要听校尉赖丹的指挥,但赖丹这厮自己被困在轮台,音讯不通,各处在玉门关的傅介子遣使到来前,便只能便宜行事了。

    幸好有任弘第一时间将事情通知鄯善,让他们做好准备。

    于是,屯田士们就必须尽快将地里丰收的麦子割完。但即便他们用的是铁镰,割起麦茬来依然不算快,这活计是很累人的,一天下来,腰都快断了。

    要把麦子变成食物,工序还多着呢,郑吉坐下喝水时,询问起宋力田坞院那边的情况。

    “鄯善王送来的十多头驴,正在日夜拉磨,给麦子脱壳,再磨成面。”

    麦饭很难吃,而且也不好携带,在远处,一股股炊烟正在冒起,那是七八个馕坑在烧火。郑吉打算将所有麦面都烤制成最简单的馕,作为汉军的干粮。

    宋力田庆幸地说道:“幸好任君走前,让吾等多打些石磨,多造些馕坑,否则还真赶不及。”

    “是啊,鄯善屯田能有今日成果,多亏任君打下了根基,算起来,这五百亩地,最后大概能收到一千石脱壳的麦。”郑吉又灌了一口水,准备回到田地里继续忙活。

    “渠犁派出的驿骑,眼下应该抵达玉门关了,大汉的援军五月中便能抵达楼兰,吾等还有一个月时间准备。”

    宋力田担心的不是这个:“时间不算紧,但一千石粮食,够么?”

    别指望汉军能从玉门带来一粒粮食,过白龙堆,翻三垄沙,都太难了,傅介子就算带来两千援军,也得靠鄯善、楼兰的粮食支撑。

    宋力田掰着粗糙的指头给郑吉算了笔帐:“一千石粮食,若省着些,两千汉军吃半个月。”

    “若加上他们的马匹,谷子混草一起吃,那就只够十天。”

    “这还不算从鄯善运到楼兰去的损耗,吾等至少要凑出两倍粮食来才勉强够啊。”

    “但还有一千石的空缺,郑君,怎么办?”

    郑吉看向远处的扦泥城:

    “我昨日拜访鄯善王时,鄯善王说,剩下的一千石粮,由他来出!”

    ……

    而扦泥城中,乌孙王子刘万年正式代表乌孙国,造访鄯善王尉屠耆。

    双方热情会晤,携手入城,坐在汉式轺车上,往“王宫”方向而去。

    “汝等只管护好乌孙王子周全,绕个远路,抵达鄯善即可,至于轮台、渠犁、铁门之困,就交给我去解决!”

    刘万年不过是13岁的小屁孩,钟情于冒险,正在绘声绘色地给鄯善王讲述他们在龟兹遇险脱身的事。

    “任君就这样说着,便与我阿姊轻骑离开,去乌孙搬救兵,助大汉将士脱困。”

    可惜,任弘那句更过分的“一人灭一国”只讲给袍泽们听以其壮胆气,所以刘万年不知道。

    “不愧是任君啊!”

    但即便如此,鄯善王也为任弘之言行拊掌赞叹,觉得自己果然没看错人,而后却又暗暗叹息。

    “我真傻,任君是要为天汉做大事的人,我竟然还想留他在鄯善国这小地方当什么国相,唉,真是不自量力啊。”

    一想到任弘与乌孙公主两骑登天山,跋山涉水历尽艰辛的场景,尉屠耆就感到自己眼含热泪。

    而后尉屠耆又关切地问道:“万年王子,任君能从乌孙借到兵么?”

    刘万年一拍胸脯:“当然能,一定能!有我母亲楚主相助,此事必能成功,此刻我阿姊和任君,应已带着乌孙的骑兵回到北道了,定要好好教训龟兹人!”

    尉屠耆长出一口气:“这我便放心了,万年王子,请!”

    在接下来的路上,刘万年还兴奋地说起他们一行人走扦弥河穿越大沙漠的历险。

    “吾等沿着扦泥河走了整整十五天,眼下正值春日水小,扦泥时有些地方断了流,又遇上大风沙,吾等一时迷失了道路,幸好有赵君和卢君指引,才重新找到河道。”

    “而到了扦弥后,扦弥王乃是校尉赖丹之弟,听说其兄被困于轮台,也是心急火燎,但奈何扦弥国小民寡啊,又隔着大沙漠,要走半个多月才能到轮台去,扦弥王除了向北痛哭稽首外,什么都做不了。”

    “接下来十天,吾等沿着南道往东走,遇上了精绝、且末,都是同样的说辞。虽然皆是半年前被赖丹说动,已臣属于大汉,但这一战,诸邦却帮不上什么忙。”

    他越这么说,尉屠耆的脸色就越不好看,最后重重一拳砸在车舆上。

    “那是因为,他们都还不够爱大汉!”

    尉屠耆恨恨地说道:“寻求丝帛赠赐时对大汉皆恭敬有加,可一旦遇上事,却皆不肯相助,鄯善的邻居们,与吾邦不是同道中人人啊。如果真心崇敬大汉,便会不顾一切,助大汉打赢这一仗!”

    骂完他才注意到刘万年诧异的表情,连忙道:“抱歉万年王子,我失态了,前方,便是我的王宫!”

    等车子拐了个弯,鄯善王宫出现在眼前时,乌孙王子刘万年脸上期待的表情就完全消失了。

    啥王宫啊,就是个带葡萄园的三进小院,跟他先前在扦弥、且末见到的区别不大,果然,小国都寒酸。

    也罢,好歹也能瞧瞧西域不同邦国的特点,但过分的是,这座院子,已经被改造得一点楼兰特色都没了,统统是汉式的家具、摆设,连宴飨也从葡萄园换进了小厅堂,大家分案而坐。

    吃食也让刘万年不太满意:点缀着葡萄干的胡饼、一小碗粟饭,一小盘羊肉,一小盏葡萄酒,这便是鄯善的“国宴”?

    “撮尔小邦,果然不能与乌孙相提并论。”

    刘万年心中暗道,同时发现,鄯善王竟只干坐着,案几上除了水,什么都没有。

    “鄯善王你这是……”

    “哦,小王……用过飨了,不饿,不饿。”说是这么说,鄯善王眼睛却盯着刘万年案几上的食物吞咽口水,说话也有气无力。

    “已吃过了?”

    刘万年听闻此言,气不打一处来,他乃是大邦乌孙的王子,在北道时,姑墨等国岂敢不热情招待?宴飨舞乐从来没缺过,不想却在鄯善受辱。

    他再忍不了了,一拍案几,骂道:

    “原来鄯善王是先吃过好的,然后招待我狗彘食,这就是鄯善的待客之道么?”

    “乌孙王子息怒!”

    一个女子的声音响起,一个挺着大肚子的女人走了出来,却是鄯善王夫人郭宫人。

    郭宫人含着泪,为丈夫解释:“王子有所不知,从昨日起,良人一天只吃一顿朝食,傍晚便不再与妾用飨,就这样饿着,而除了妾以外,整个王宫的奴婢们也每日只食一餐。”

    “这,为何啊……”刘万年震惊了,他从小到锦衣玉食,顿顿有肉,从来不知道饿是什么滋味,根本无法理解鄯善王的做法。

    难道说鄯善,已经穷到这种地步了?

    “因为只有先足食,方能足兵!吾等每省下一点食物,汉军援兵到了西域后,便能多吃一顿干粮。”鄯善王坐得端正,哪怕腹中再饿,也不去看食物一眼,目视前方。

    “我现在每日只吃一餐,除此之外,还要节省王室开支,丝竹歌舞,琵琶乐曲,统统停掉,我不要享受,不要排场,不要钟鸣鼎食。”

    “之所以如此,就是为了给全鄯善的贵人做个表率!我希望那些听任君的话,用力田所教之法种了宿麦,得到丰收的富裕人家,能将家中余粮借给我,再由我转交给郑司马,做成干粮,送去楼兰,作为汉军的粮食。”

    尉屠耆站起身来,将腹部的腰带收了收,有点楚国细腰的样子了。

    虽然饿得头昏眼花,脚步有些虚浮,但这一刻,在郭宫人和刘万年眼中,尉屠耆整个人都在发光!

    “鄯善国,要勒紧纨裤腰带,全力支持大汉,打赢这场仗!”

    “大汉,必胜!”

    ……

    ps:第二章在下午。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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蓦然回首千年,汉家宫阙依旧!时值汉昭帝元凤三年,朝中权臣当道,外有匈奴未灭,丝路不绝如缕……卫霍虽没,但汉家儿郎的开拓精神,却永不止息,新的英雄,正呼之欲出!敦煌戈壁,名为悬泉置的驿站里,微末小吏任弘投笔怒喝曰:“大丈夫无它志略,犹当效张骞、傅介子立功异域,以取封侯,安能久事笔砚间乎?”书友群:567351610.汉阙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汉阙,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汉阙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