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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薪越     民国大文豪txt下载     民国大文豪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六十二章 《我有一个梦想》

    王庚的声音继续响起。~頂點小說,

    “朋友们,今天我对你们说,在此时此刻,我们虽然遭受种种困难和挫折,我仍然有一个梦想,这个梦想深深扎根于美国的梦想之中。”

    “我梦想有一天,这个国家会站立起来,真正实现其信条的真谛:‘我们认为真理是不言而喻,人人生而平等。’”

    “我梦想有一天,在佐治亚的红山上,昔日奴隶的儿子将能够和昔日奴隶主的儿子坐在一起,共叙兄弟情谊。”

    “我梦想有一天,甚至连密西西比州这个正义匿迹,压迫成风,如同沙漠般的地方,也将变成自由和正义的绿洲。”

    “我梦想有一天,未来的孩子将在一个不是以他们的肤色,而是以他们的品格优劣来评价他们的国度里生活。”

    “今天,我有一个梦想。我梦想有一天,所有的黑人男孩和女孩将能与白人男孩和女孩情同骨肉,携手并进。”

    “今天,我有一个梦想。我梦想有一天,幽谷上升,高山下降;坎坷曲折之路成坦途,圣光披露,满照人间。”

    这是马丁路德金的著名演讲,极其具有煽动性和感染力,可以说是大杀器。

    林子轩相信一旦刊载出来一定能引起美国黑人的强烈反响,给美国社会造成动荡。

    饭桌上的其他人都望着林子轩,各人的表情不一,有诧异,有敬佩,有担忧。

    “你是想把黑人拉进来壮大声势?”张康任明白林子轩的意思,不过他并不乐观。

    “华人在美国的力量太微弱了,我们要联合一切可以联合的力量,包括其他有色人种以及支持我们的白人。”林子轩确定道。

    “这样一来就闹大了。”张康任担心道。

    他了解美国社会白人和黑人之间的矛盾,一旦黑人反抗起来,流血冲突不可避免,这会让美国社会陷入混乱。

    作为律师,他提倡的是通过法律手段或者和平的抗议来达到目的,而不是杀戮。

    “子轩,要三思而后行啊!”王庚劝说道,“我要把情况报告给施大使。”

    他虽然理解林子轩的做法,但作为一名外交官,他不得不慎重行事。

    如果林子轩真的挑起了美国黑人和白人之间的争斗,对中国和美国的关系也会造成影响,这是一把双刃剑。

    他无法判断其中的利弊,只能向施肇吉汇报。

    “我们可以不署名的寄给各大报社,这样就没有人知道是林先生写的了,也不会有人追究到林先生身上。”陆小蔓提议道。

    “这样啊……”张康任陷入沉思。

    这么做的确能避免麻烦,对于不署名或者用笔名的文章,大报社一般会谨慎对待,但一些小报就毫无顾及了。

    这篇《我有一个梦想》一定能点燃美国国内白人和黑人之间的矛盾。

    在黑人争取生存权利的同时,华人也可以趁机要求自己的权利。

    这是一次机会,一次变革,或许会改变整个世界。

    “这么一篇精彩的檄文若是不能留名真是可惜了。”郑证秋叹息道。

    的确,这是一篇看似温和,却充满战斗精神的檄文,是打破旧有制度的宣言,是能够流传千古的名篇。

    “署名不署名都无所谓,反正我不久之后就回国了。”林子轩满不在乎的说道。

    他原本就没想过用自己的真名,他又不傻,在美国用真名发表这篇文章,他嫌自己命长么?只是不能自己说出来,影响他的光辉形象。

    “这样也好,一旦让美国政府知道你写了这篇文章,你以后别想来美国了。”张康任松了口气,轻松道。

    他还担心林子轩年轻气盛,不愿意妥协呢,毕竟这可是能留名历史的好机会。

    仅此一篇文章,就能载入史册了。

    “你也不必担心,此事还有我们五人知道,等到日后华人获得权益,自会记得你的功劳。”张康任劝慰道。

    “不用告诉施大使了么?”王庚不放心的说道。

    “算了,多个人知道就多一份泄密的危险。”张康任摇头道,“就咱们六个人,我来翻译成英文,打印出几十份,再分别邮寄给各家报社。”

    “我们还是想个笔名吧,来纪念这件有意义的事情。”陆小蔓兴奋道。

    “我们刚好六个人,不如叫‘六先生’好了。”一直沉默的周剑允开口说道。

    众人一听都说好。

    林子轩还想把笔名叫做马丁路德金呢,只好作罢。

    于是,由张康任执笔翻译,王庚借来打字机,打出了数十份,最后周剑允前往一个偏僻的邮局寄给全美的各大报社。

    几个人聚在饭店房间内,消灭了证据,好像做了什么坏事一样,等待着消息。

    最先收到信件的是波士顿本地的报纸,《波士顿环球报》。

    这是一家1872年创办的报纸,是波士顿地区发行量最大的报纸,读者以社会精英和知识分子为主。

    这封信以最快的速度递交到主编的手里,主编看着这篇文章,心中犹豫不决。

    作为一名报刊编辑,他深深的知道,《我有一个梦想》很可能给美国社会带来不可估量的后果,但如果他不刊载,其他报纸也会刊载。

    他有预感,这将是一件会轰动全美的重大事件。

    自从六十年前,林肯总统宣布了《解放黑奴宣言》之后,黑人和白人的隔阂并没有消失,他们生活在同一个国家,却是不同的世界。

    或许是到了需要变革的时候了。

    主编知道这个“six”先生明显是个笔名,从寄出的邮戳看地址就是在波士顿,《波士顿环球报》可能是第一个收到这篇文章的报纸。

    是抓住机会发出声音,还是保守应对?

    报纸应该有言论的自由,主编最终选择刊发《我有一个梦想》,由此拉开了一条美国社会的变革之路。

    随后的几天,美国其他地区的报纸都刊载了这篇文章。

    无论是白人还是黑人,看到这篇文章的时候都神情激动,不少白人认为应该禁止这篇文章,黑人则倍受鼓舞,爆发出了强大的能量。

    为了生存的权利,他们团结起来,示威游行。

    他们把“six”先生当成了他们的精神领袖,按照他提出的暴力不合作运动争取更好的生存权利,变革就这样发生了。

    正所谓,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第六十三章 第一次庭审

    虽然黑人兄弟们很给力,在美国各地进行抗议,但直到第一次开庭,波士顿的地方法院仍然不允许华人出庭。

    美国是白人主导的社会,在激烈的抗争下,他们或许会给黑人一些权利,不过想要真正的平等,可能性并不大。

    即便是在后世,林子轩也经常看到美国黑人示威游行,争取自身权益的报道。

    我总算是做了一些什么,即便只是一点小小的进步,也比什么都不做要好。

    他这么安慰自己。

    第一次开庭并不是宣判,而是双方律师做出陈述,出示证据,法官再决定是否再次开庭。

    当然,如果证据确凿,也有当庭宣判的可能。

    季鸿明一方出示的是《老人与海》的草稿,还有一份陈述。

    按照他的说法,他和林子轩是好朋友,经常聚会,在去年的这个时候,因为生活拮据,他在林子轩的公寓里借住了一段时间。

    正是在那段时间,他创作了《老人与海》,并且把稿子给林子轩看过。

    写完小说,他想要出版赚取生活费,便在纽约的出版社奔走,却无人问津。

    这时候,林子轩要返回中国,他无法再借宿,只能搬离林子轩的公寓,在临走前,他让林子轩帮忙把稿子寄给《大西洋月刊》杂志社。

    他回到纽约大学的宿舍,错过了《大西洋月刊》的信件,不知道自己的小说被刊载了。

    直到最近他才从一些报纸杂志上看到评论《老人与海》的文章。

    这和林子轩的说辞完全不同,季鸿明的这份陈述几乎没有漏洞。

    它很好的解释了为什么《大西洋月刊》收到的稿子是从林子轩租住的公寓寄出的,而信封上是林子轩亲笔写的。

    就算是找到林子轩当初租住过那栋公寓的房东,也很难证明季鸿明是否在那里居住过。

    这个时代没有摄像头,无法取证。

    林子轩这一方自然极力否认季鸿明的说辞,林子轩只是找季鸿明翻译文稿,从来没有在公寓接待过季鸿明。

    彼得逊律师从另一方面出声反驳。

    他认为作为一名纽约大学文学系的学生,怎么可能不关注美国的文学评论,而且季鸿明还曾经在一些文学杂志上写过评论。

    《老人与海》被评论界关注是这半年来的事情。

    作为一名作者,如果《老人与海》真的是季鸿明写的,他会随时专注《大西洋月刊》,而不是不闻不问。

    季鸿明一直在纽约,只要稍微留心,就会发现他的小说被发表了,但他直到两个月前才去《大西洋月刊》确认自己是作者,这十分可疑。

    季鸿明的律师辩驳称,季鸿明一直在潜心治学,没有看到和《老人与海》相关的评论。

    双方激烈的辩论一番,最后的焦点集中在《老人与海》的笔名上。

    季鸿明的说法是那是他随便写的,没有什么意义。

    彼得逊律师出示了一位哥伦比亚大学语言学教授的声明,林子轩发明的《林氏汉语拼音方案》把汉语拉丁化,具有一定的普及性和实用性。

    按照这份拼音方案,那个笔名正是林子轩的汉语拼音。

    季鸿明的律师对这个拼音方案表示怀疑,认为是林子轩捏造出来的,不能取信。

    法官最终做出裁定,这份《林氏汉语拼音法案》没有得到中国官方的认可,不具有证明效力,除非能够让中国官方开具证明文件,否则不能作为证据。

    下次开庭在一个星期后,如果林子轩无法提供中国官方的证明文件,形势将极为不利。

    这需要中国驻美国大使馆的帮忙,王庚拿着《林氏汉语拼音方案》去了华盛顿,找施肇吉想办法。

    彼得逊律师并不着急。

    打官司就是这样,就算没有中国官方的证明文件,他也有法子把案子拖下去,律师就是依靠这个赚钱的,时间拖得越久,对林子轩越有利。

    他认为最重要的是证明林子轩的写作能力,那就是在美国出版林子轩的诗集和《乱世佳人》这部小说。

    只要把林子轩著名作家的名头打出去,让社会舆论认可林子轩作家的头衔,他就有把握让法官和陪审团做出倾向于林子轩的判决。

    法庭上注重证据,但场外因素也很重要。

    很多时候,社会舆论有可能会影响到法官的判决。

    在彼得逊律师的介绍下,林子轩把自己的诗集《一代人》和《乱世佳人》一半的稿子交给了佐治亚州的一家出版社出版。

    之所以不在波士顿或者纽约出版,是因为《乱世佳人》是以一个美国南方人的视角在讲述故事,它描写的是美国南方社会的生活景象。

    其中不免有作者自己的倾向,把奴隶主义下的南方社会描写的如田园牧歌般美好,美化了奴隶主和奴隶的关系。

    虽然书中塑造了很多形象饱满的黑人形象,但对黑人遭受的残酷对待所提甚少。

    而且《乱世佳人》的情节正是发生在佐治亚州的亚特兰大市,在那里更容易被读者所接受,引起读者的共鸣。

    这只是彼得逊律师说服林子轩的理由。

    事实上,《乱世佳人》这种小说就算是在纽约也有出版社争抢着出版,这部小说或者视角不同,但却表达了美国人的普遍价值观。

    表现了一个传统社会的崩溃瓦解,人们又如何应付这场社会巨变的艰辛过程。

    它虚写战争,实写战争对人类心灵的影响。

    就像书中最后所说的一样。

    “我明天回塔拉再去想吧。那时我就经受得住一切了。明天,我会想出一个办法把他弄回来。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

    这种无论面对怎样的困境,都充满希望,不屈不挠、勇敢坚强、不轻易认输的精神,正是美国社会所提倡的价值观。

    彼得逊律师身为一个佐治亚州人,身为一个南方人,虽然在纽约生活多年,但骨子里还是看不起北方人。

    他觉得这部小说只能被南方的出版社出版,也只有南方人才能真正看懂这部小说。我们虽然战败了,但心灵决不屈服。

第六十四章 勇闯好莱坞

    林子轩不知道自己被彼得逊律师忽悠了,他不怎么了解美国的出版行业,不过这家出版社给他的稿酬和版税相当不错,他也就同意了。

    彼得逊律师在这点上没有欺骗林子轩。

    他给林子轩争取到了美国著名作家才有的待遇,他觉得《乱世佳人》值得这个价码。

    佐治亚州的出版社动作很快,他们对于林子轩的诗集兴趣不大,只是附带出版。

    他们重点关注的是《乱世佳人》,从小说的上半部就可以看出这是一部规模宏大的战争史诗,而且是从美国南方人的视角来讲述的故事。

    美国的内战虽然结束了几十年,但南方人和北方人之间仍然有着巨大的矛盾。

    出版社在了解了林子轩的情况后,准备先出版《乱世佳人》的上部,等到林子轩写完小说后再出版下部。

    林子轩翻看着出版合同,他估算了一下。

    按照《乱世佳人》在美国和全世界的风靡程度,他靠着这本书的版税就能成为大富豪了。

    以后好莱坞想要拍摄《乱世佳人》的电影,还要给他改编电影版权的费用。

    美元在这个世界上还是很坚挺的,在1921年,一美元可以兑换一块六角银元。

    他需要委托一位信得过的律师替他管理这笔以后的巨大收入,彼得逊律师很适合这个角色,此人是张康任的朋友,值得信赖。

    于是,林子轩签署了一份委托书,彼得逊律师将全权代理林子轩在美国的一切事务。

    毕竟,在这个年代的美国,华人的地位不高,想要办事情只能依靠美国人。

    为了长远考虑,林子轩有心和彼得逊律师打好关系,建立深厚的友谊。

    他来到美国不只是和季鸿明打官司,还要把自己的电影卖出去,赚取美国人的金钱。

    彼得逊律师对中国的电影颇感兴趣。

    他能和张康任交朋友,不仅因为两人都是哥伦比亚大学的校友,还因为他对神秘的东方世界有着浓厚的兴趣。

    在纽约,他算是美国人中的亲华派。

    彼得逊律师托熟人找了一家破旧的小影院,看完了林子轩带来的《上海假日》。

    他惊叹于中国电影的成熟,不亚于美国电影,而且电影中上海的风景名胜,人文景观让他痴迷不已,更别说其中的爱情故事了。

    彼得逊律师并不熟悉好莱坞,他代理的案子大多是纽约当地的民事案件。

    不过他还是从以往的客户中找到了一个人,此人叫做沃尔什,原本是纽约的一名舞台剧演员,后来转入了电影行业。

    纽约有着著名的百老汇大街,这可是美国的戏剧艺术中心。

    20世纪初,纽约人在百老汇大街两旁建起戏院,丰富多彩的舞台演出很快就成为这座迅速成型的大都会吸引人的亮点。

    很多美国演员在未成名前都在百老汇演出,寻找机会,这是一条进入电影圈的捷径。

    沃尔什就是如此,他在1914年成为了大卫格里菲斯的助手,并且在《一个国家的诞生》中扮演了杀死林肯的凶手。

    大卫格里菲斯可以说是美国二十世纪初期最伟大的导演之一。

    他拍摄的《一个国家的诞生》和《党同伐异》是美国电影早期的两个无法逾越的高峰,各个方面都远远超过了同期的其他电影。

    他创造了很多电影拍摄手法,比如近景和特写画面、大全景、狄更斯式平行剪辑、悬念保持、圈出、自然的表演等等。

    他擅长拍摄史诗电影,大制作和大场面,当然也花费了大量的资金。

    他拍摄《一个国家的诞生》耗费了50万美元,而《党同伐异》更是花费了190万美元。

    这是什么概念?

    在中国拍摄一部电影只要上千块,就算是《上海假日》也用不到一万块。

    按照好莱坞的拍摄成本,《上海假日》只能算是低成本电影。

    当然,这和中国演员的片酬不高,以及消费水平低有直接关系,但也说明了中国电影和好莱坞电影存在着极大的差距。

    拍摄成本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电影的精彩程度,想要拍摄好看的电影,只能增加投入。

    在1919年,格里菲斯和好莱坞其他几位著名人物,包括查理卓别林、玛丽璧克馥和道格拉斯范朋克一起创立联美电影公司。

    联美公司在纽约成立时只是个小公司。

    目的是为了摆脱大电影公司的束缚和剥削,争取更多的创作自由和更大的利润。

    它没有自己的摄影棚,拍片时需要租用场地,没有自己雇用的电影明星和导演,采用向独立制片人投资的方式拍片。

    没有自己的电影院,发行影片采取与发行商逐片签订合同的方式。

    在彼得逊律师的介绍下,林子轩见到了沃尔什。

    沃尔什原本是名演员,后来在格里菲斯的指导下转行做了导演,正在筹划拍摄自己的新电影,他对林子轩等人并不热情,对来自中国的电影也没什么兴趣。

    他认为中国电影就是在脸上涂抹上油彩,在台上杂耍的片子。

    他说的是戏曲,也是中国早期拍摄的电影。

    沃尔什的表现也是此时大多数美国人对华人的态度,想要改变他们的观念,就要拿出真材实料来。

    在彼得逊律师的极力推荐下,沃尔什勉强答应观看一场中国电影。

    《上海假日》的高水准让他吃惊,虽然电影在拍摄手法上过于古板,色彩和光线的运用也很差,在布景上甚至可以说是粗制滥造。

    但总体来说,这是一部不错的电影。

    如果加上一些中国电影的噱头,应该能卖上一个好价钱。

    沃尔什不动声色,他在想如何用低价从这个中国人手中取得这部电影的版权,到时候转卖给大电影公司,从中捞一笔。

    那他新电影的拍摄费用就不用发愁了,甚至还能过上一段滋润的日子。

    至于这些中国人,不就是应该被骗么?

    沃尔什打定主意,以专业的口吻从各个方面批评《上海假日》,让人觉得这部片子就应该不值一文。

    然后,他向林子轩询问这部片子的拍摄成本。

    在得知电影拍摄只用了一万块不到的时候,他大发慈悲的决定用两万美元买下来。

    林子轩和郑证秋对视一眼,心里凉飕飕的。

    谁都不是傻子,这是把我们当凯子了,这还是彼得逊律师介绍来的熟人,心就这么黑,那些大电影公司还不知道怎么坑人呢。

    这好莱坞,不好闯啊!

第六十五章 敲门砖和交学费

    林子轩没有拒绝沃尔什,也没有答应。

    沃尔什在好莱坞或许只是一个小人物,不过林子轩需要通过此人进入好莱坞的电影圈子。

    每个圈子都有着看不见的壁垒,没有熟悉的人引荐永远只能在外围打转。

    他和郑证秋在中国算是电影行业的领军人物,但在好莱坞,只是没有人认识的路人甲。

    这就是现实。

    既然这个外国人对《上海假日》感兴趣,那林子轩就要利用这部电影作为敲门砖,来打开通往好莱坞的大门。

    只是看要付出多少好处而已。

    他和沃尔什闲聊,说自己来一趟美国不容易,想要见一见好莱坞的大人物,那些真正的大明星和大导演,也算是不虚此行了。

    沃尔什明白眼前这个东方人不好糊弄,要想拿到好处就要付出一些代价,这个东方人需要自己在好莱坞的人脉关系。

    两人讨价还价一番。

    最终,林子轩同意把《上海假日》交给沃尔什运作,沃尔什则要分走《上海假日》两成的利润。

    也就是说,如果《上海假日》卖出去十万美元,沃尔什要拿走两万。

    这么做也是为了激发沃尔什工作的积极性,能够把电影卖出一个好价钱。

    有了利益牵连,沃尔什的态度明显不同了,他联系了他的朋友,好莱坞著名导演大卫格里菲斯,向这位导演推荐了《上海假日》。

    沃尔什把《上海假日》狠狠的夸赞了一番,把它说成是最好的东方电影。

    格里菲斯相信了他的话,让沃尔什带着电影到联美电影公司来。

    联美电影公司的地址就在纽约,目前还是一家小型公司,除了拍摄自己的电影外,还代理一些独立制片人的电影。

    所谓独立制片人就是游走在大片厂体系或主流商业电影制作体制之外,从事影片制作的制片人。

    像林子轩这种拿着电影到处找买家的也属于独立制片人。

    在这个年代,好莱坞的电影院线掌握在大电影公司手中,而不是后来电影公司和院线分离的经营模式。

    当大电影公司掌握院线的时候,电影院里放什么电影由电影公司说了算,观众看什么电影也是由电影公司说了算,这就容易造成垄断。

    电影产业不是由市场来决定,而是由大电影公司来决定。

    于是,在1948年5月,美国最高法院根据反托拉斯法对“派拉蒙案”做出裁决,判定大制片厂垂直垄断为非法,要求制片公司放弃电影发行和电影院放映的业务。

    这个案件之后,放映方可以自由选择放映任何一家片厂或者独立制片人出品的电影。

    但在1921年的好莱坞,林子轩想要在美国公映《上海假日》,就必须找到大电影公司,把电影卖给他们。

    可以想象,在这种大电影公司掌握绝对权力的情况下,来自东方的《上海假日》根本卖不上一个好价钱,或许那些大电影公司完全看不上。

    这就需要一家有实力的代理公司去和大电影公司谈判,争取更好的价码。

    沃尔什向林子轩解释的很清楚,他没有资格和派拉蒙或者环球那样的电影巨头谈判,只能把电影卖给联美公司。

    至于联美公司把《上海假日》多少钱卖给大电影公司,就和他们没关系了。

    这已经是比较好的结果了,林子轩同意了下来。

    在联美公司内部的小放映厅里,正在放映《上海假日》,观看的是联美公司的四巨头。

    大卫格里菲斯喜欢宏大的历史题材,对《上海假日》这种小制作的兴趣不大,卓别林擅长喜剧题材,也不太看好这部东方电影。

    只有玛丽碧克馥和她的丈夫道格拉斯范朋克看的津津有味,他们两人都是好莱坞著名的电影明星,对这类爱情题材的电影情有独钟。

    特别是玛丽碧克馥,她看到的是一个好故事,而这个好故事可以发生在任何城市。

    《上海假日》是一部展现女主角魅力的电影,片中的公主光彩照人,所有人都成了她的陪衬,故事情节完美的展现了公主的品性。

    这是一部能把女主角魅力发挥到极致的电影。

    玛丽碧克馥想要在美国翻拍这部电影,而她就是片中的公主,如果她和她的丈夫一起出演的话,更加具有话题性。

    影片结束,四巨头反应不一。

    在沃尔什的极力推荐,玛丽碧克馥和丈夫也相当看好的情况下,联美公司最终拿出八万美元买断了《上海假日》在北美的放映权。

    八万美元在好莱坞相当于什么?

    以玛丽碧克馥为例,她拍摄一部电影的薪酬是35万美元,这算是好莱坞顶级影星的价码,而殷明竹拍摄《上海假日》只拿到了800银元。

    在好莱坞一般的电影制作费用都要10万美元以上,像大卫格里菲斯那样拍一部电影动辄要上百万。

    所以说,八万美元只相当于废品回收价。

    林子轩知道《上海假日》绝对会物超所值,票房大卖,可这里是好莱坞,你手里没有电影院线,说什么都是白搭。

    那些大电影公司根本不会和你签票房分成,只会是一口价买断,你爱卖不卖,他们不会在乎。

    这与他当初和上海百代唱片公司的谈判一样,对方有底气那么做。

    算了,就相当于交学费了。

    林子轩自我安慰,能有几万美元入账这次美国就没有白来,还和联美公司有了联系,以后明星公司拍摄的电影也算有了一条外销的渠道。

    交易达成,林子轩邀请联美公司的四巨头吃饭,拉近彼此的关系。

    饭桌上,大卫格里菲斯和卓别林较为冷淡,玛丽碧克馥和她丈夫比较热情。

    玛丽碧克馥提到翻拍的话题,林子轩建议她把故事背景放到纽约或者罗马,至于翻拍的版权问题,林子轩只象征性的收取了1000美元。

    不过要加上一个条款,如果玛丽碧克馥在五年内没有翻拍《上海假日》的话,协议自动作废。

    这是因为到了有声电影的时代,肯定还会有电影公司想翻拍《上海假日》,到时候林子轩还能再收一次钱。

第六十六章 提前出炉的奥斯卡

    林子轩之所以低价把翻拍权卖出去,不是因为看玛丽碧克馥脸蛋漂亮。

    虽然这位正当红的好莱坞女明星甜美可人,却不是他喜欢的类型,他比较喜欢英格丽褒曼、格蕾丝凯莉和奥黛丽赫本那种。

    当然,这指的是她们的荧幕形象。

    对于女明星来说,荧幕形象和私人生活有时候差别很大。

    玛丽碧克馥1893年出生于加拿大的多伦多,5岁时父亲死于工伤事故。

    她过早地挑起了维持家庭生活的重担,艰苦的工作造就了玛丽的生存能力,她开始在加拿大演出话剧,8岁时她就参加巡回演出团,足迹遍布加拿大和美国。

    14岁时,玛丽决定进军百老汇献艺。

    1909年,渴望成名的玛丽恋恋不舍地离开百老汇的舞台,凭借同样的魅力和决心得到比沃格拉夫电影公司大卫格里菲斯的赏识而进入美国电影界。

    从玛丽碧克馥拍摄电影的薪酬状况就能看出她在好莱坞的地位。

    1909年初入比沃格拉夫公司时,周薪40美元。

    1910年在帝国影片公司时,周薪已升至175美元。

    1911年到美琪影片公司又升至275美元。

    1912年转到a朱克的名演员影片公司,周薪已达到500美元。

    之后其薪金一直周期性翻番,到1916年中期,玛丽与朱克签订了一项令人惊愕的合同:每周1万美元外加30万美元奖金。

    在1917年,她拍摄一部电影的薪酬是35万美元。

    她是这个时代好莱坞最顶尖的女明星之一,在好莱坞电影圈有着深厚的人脉关系,和沃尔什相比,她才是好莱坞的大人物。

    林子轩需要玛丽碧克馥把他介绍给其他好莱坞大佬。

    尤其是像派拉蒙和环球这种大电影公司的当家人,和这种人脉关系相比,那点金钱的损失不算什么。

    谈钱伤感情,但不谈钱连感情都没有。

    在席间,林子轩谈起了有声电影的话题,不过这个话题遭到了这几位好莱坞大人物的一致嘲讽。

    在好莱坞,有声电影就是一个笑话。

    卓别林甚至即兴模仿了一段鸭子的叫声来嘲笑有声电影,认为给电影加上声音会破坏电影的表演艺术,到时候电影就是一群鸭子在乱叫。

    联美的四巨头都是默片坚定的拥护者,他们对有声电影极为排斥。

    但林子轩知道,有声电影的时代终究要来临,默片时代在数年后就会终结。

    这是时代的大潮流,浩浩荡荡,无从抵挡。

    能跟上时代步伐的人会获得新生,否则将会被时代所淘汰。

    事实上,卓别林后来也拍摄了有声电影,并获得巨大成功,而大卫格里菲思曾尝试拍摄有声电影,但观众反应平淡。

    1931年,大卫格里菲斯完全退出了电影界。

    玛丽碧克馥和道格拉斯范朋克转向了幕后,开办了电影公司。

    十年时间,有声电影的浪潮就会席卷而来,一批默片时代的大明星和大导演将失去舞台,被时代抛弃。

    林子轩知道未来的趋势,所以他对有声电影抱有极大的期望,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或许会失败,可一旦成功,将获得巨大的收益。

    既然联美四巨头嘲讽有声电影,林子轩就没有继续这个话题。

    在1921年的好莱坞,还是默片的天下。

    他打算之后再和玛丽碧克馥单独谈论这个话题,还要请她介绍好莱坞的大人物。

    “既然好莱坞电影这么兴盛,为什么不设立一个奖项呢?”饭局到了尾声,林子轩挑起了一个话题,“每年对好莱坞拍摄的电影进行一次评选,比如最佳电影、最佳故事、最佳导演、最佳男女主角等等。”

    林子轩所说的就是后世的奥斯卡金像奖。

    无论新闻媒体如何抨击奥斯卡金像奖评选的不公正,但不可否认,奥斯卡金像奖不仅反映美国电影艺术的发展进程和成就,而且对世界许多国家的电影艺术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

    就算是林子轩不提,过几年美国人也会弄出来奥斯卡。

    林子轩的目的自然是奥斯卡最佳外语片这个奖项,这是以后明星电影公司有机会争取到的奖项。

    要是能和奥斯卡金像奖的创始人打好关系,对他极为有利。

    这个话题果然吸引了联美四巨头的注意力,如果好莱坞有这个奖项的话……

    他们在心里权衡着利弊,这对于玛丽碧克馥更具有吸引力。

    在好莱坞,和她同级别的女明星还有几个人,她们之间攀比的无非是片酬和观众的喜爱程度,可这都没有一个奖项的肯定更有价值。

    最佳女主角,这就是她想要的东西。

    这一刻,玛丽碧克馥觉得林子轩太懂的她的内心了,只要她能把《纽约假日》拍出来,那下一年的最佳女主角就非她莫属了。

    女人的虚荣心攀升到了极点,她都有些迫不及待了。

    “就算要设立这个奖项,也是那些大电影公司的事情,和我们没有关系。”卓别林酸溜溜的说道。

    他也希望得到奖项的肯定,但现在的好莱坞是大电影公司的天下,他们这种小公司能够分一杯羹已经满足了,奖项一定会被那几家大电影公司包揽的。

    “四位都是好莱坞顶尖的人物,若是联手推动这个奖项的成立,那在好莱坞的地位就会更为稳固。”林子轩鼓动道,“我相信联美电影公司在将来一定也能成为和派拉蒙一样的大电影公司。”

    这话卓别林喜欢听,他看林子轩也顺眼了不少。

    四人商议了一下,觉得这件事没什么危害,反而好处多多。

    在玛丽碧克馥的强烈要求下,他们准备以联美电影公司的名义发出倡议,和其他几大电影公司一起创立一个奖项,来评选好莱坞一年来所拍摄的电影。

    “为了彰显好莱坞的国际化,我觉得应该设立最佳外语片这个奖项。”林子轩趁机说出了自己的目的,微笑道,“这样以后像我这样的东方人也能带着电影参加评选,美国电影会更加繁荣。”

    联美四巨头笑而不语。

    他们明白这才是林子轩提出设立奖项的目的,但这有什么呢,谁没有私心,只要对大家都有好处就行了。

    “来,为了美国电影干杯!”玛丽碧克馥举起杯子,兴奋道。

第六十七章 如何逍遥法外

    饭局结束,联美四巨头离开。

    对他们而言,和林子轩只是一场交易,谈不上什么友谊。

    他们最多觉得这个东方人说话颇为有趣,不像其他东方人那么呆板,这是一次还算愉快的晚餐,仅此而已。

    林子轩则不会这么轻易放弃,但也不能太过着急,否认容易引起对方的反感。

    反正他还会在美国呆上一段时间,要有耐心,才能有所收获。

    沃尔什拿到自己的酬劳,心情不错,答应带着郑证秋和周剑允到电影拍摄现场去见识好莱坞的拍片方式。

    他本身是个演员和导演,在好莱坞厮混了几年,算是二流人物,这点面子还是有的。

    对郑证秋和周剑允来说,这是学习好莱坞电影制作难得的机会,只有来到好莱坞,才知道中国电影和好莱坞电影之间的巨大差距。

    好莱坞每年有几十部故事长片,而中国到现在不过两三部故事长片。

    一想到此处,两人就有一种时不我待的使命感。

    在和季鸿明的官司上,彼得逊律师采取了拖延战术。

    王庚把《林氏汉语拼音方案》带到了华盛顿,施肇吉也没有办法。

    这不是外交部的事务,应该归属于国内教育部处理。

    他只能打电报给国内的教育部,催促教育部审核这份方案,并开出证明。

    然而,施肇吉心里清楚这只是尽人事而听天命,除非奇迹出现,否则国内教育部根本不可能开出这份证明。

    这一点林子轩早就知道。

    在国内的时候,他就把这份《林氏汉语拼音方案》寄给了胡拾和周作仁,还有鲁讯。

    毕竟,鲁讯现在就在教育部任职。

    他从1912年到1926年,在教育部任职长达十四年,是个老公务员了。

    林子轩的意思是想请胡拾等国内的著名学者证明这份拼音方案具有可行性,如果能够得到教育部的认可就更好了。

    但鲁讯回信直言这是不可能的。

    鲁讯了解教育部的内部情况,教育部的负责人是教育总长,而在这个时期,教育总长频繁的更换,导致教育部的工作几乎陷入瘫痪之中。

    那么教育总长更换的有多频繁呢?

    从1912年到1927年,十五年间教育部更换了三十七位教育总长,几乎是半年更换一次的节奏。

    此时的教育总长叫做齐耀山,光绪十五年中举,光绪十六年中进士。

    看看他从1920年到1922年两年间的履历,就知道北洋政府内部的状况了。

    “1920年6月任山东省省长。1921年5月任北京政府内务总长兼饥馑救济会总理,6月任督办京师市政事宜,7月任商务银行总裁,12月任农商总长兼署教育总长。1922年兼任粮食调查委员会会长,同年4月免教育总长兼职,6月免农商总长职。”

    这就是这个时期北洋政府内部官僚任命的混乱状况。

    其实,1920年12月份应该是黄炎陪来当教育总长的,但黄炎陪压根没来,只好让齐耀山兼任,一年多后被免职。

    教育部的总长都这么来去匆匆,一点不了解情况,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办事情。

    所以,鲁讯直接告诉林子轩,不要想着让教育部开证明了,光是开会讨论估计就要几个月的时间,更别说人家压根没时间给你办。

    林子轩手里倒是有几张国内学者开具的声明,不过在美国没有用,法庭上不承认。

    胡拾够厉害吧,在国内是新文学的倡导者,万千青年心中的偶像,但在美国,还不如美国大学里一个普通教授说话有分量。

    彼得逊律师另辟蹊径,把林子轩的《林氏汉语拼音方案》和《世界语》联系起来。

    世界语是波兰医生柴门霍夫博士于1887年创造的一种语言。

    1894年,柴门霍夫出版了第一本世界语字典。

    世界语是在印欧语系的基础上,创造出来的一种人造语。

    旨在消除国际交往中的语言障碍,令全世界各个种族肤色的人民都能在同一个人类大家庭里像兄弟姐妹一样和睦共处。

    它共有二十八个字母,书写形式采用拉丁字母。

    这和林子轩的汉语拼音方案很类似,不过世界语在国外更为出名,得到了世界各国教育机构的认可。

    1921年法国科学院推荐世界语作为世界科学交流语言。

    同年,蔡元赔率中国教育代表团到檀香山出席太平洋各国教育会议,在这次会议上,蔡元赔起草了两项提案以推动世界语的传播。

    彼得逊律师在华盛顿大学找到了一位世界语专家,把林子轩的方案给他看了。

    这位专家认为林子轩的汉语拼音方案是对世界语的有益补充,推动了汉字拉丁化的进程。

    彼得逊律师和林子轩都明白,两者其实没什么直接关系。

    这位专家之所以这么说一个是为了扩大世界语的影响力,另一个就是林子轩给了他高昂的咨询费。

    林子轩觉得后者是主要原因。

    在一周后的法庭上,彼得逊律师拿着世界语专家开具的证明,认为既然承认世界语的合法地位,就能说明林子轩的拼音方案具有可行性。

    对方律师自然不认同。

    接下来又是一场激烈的辩论,最终法庭宣布半个月后再次开庭。

    如果双方没有进一步的证据,就需要陪审团做出是否有罪的决定,由法官进行判决,如果任何一方对于判决不服,可以向马萨诸塞州高等法院提起上诉。

    这在彼得逊律师的预料之中。

    就算波士顿地方法院判定季鸿明赢了,案子也没有结束,他们还有机会。

    除非是美国最高法院做出最终宣判,这个案子才算终结。

    这是林子轩第一次直观感受到美国人是如何打官司的,律师无疑在其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他在后世看过一些法律方面的美剧,总是看到律师在法庭上滔滔不绝的雄辩,然后坏人逍遥法外,律师尤其善于颠倒是非,混淆黑白。

    他对彼得逊律师的策略表示赞同。

    等到《乱世佳人》的影响力出现后,很可能会影响到陪审团的意见。

    他有半个月的空闲时间,除了继续写小说外,还要和玛丽碧克馥见上一面。

    林子轩写了一些有关在纽约拍摄《纽约假日》的情节和建议,寄给了这位好莱坞明星,并提出见面详谈。

    以玛丽碧克馥对翻拍这部电影的兴趣,一定会同意见面。

    这样就能让她介绍好莱坞大电影公司的负责人认识,从而真正的进入这个电影圈子。

第六十八章 他是个喜欢做梦的人

    玛丽碧克馥邀请林子轩前往她位于洛杉矶西部比弗利山庄的家中做客。

    在后世,比弗利山庄是有着全世界最尊贵住宅区称号的地方,是洛杉矶著名的城中城。

    这里有着全球最高档的商业街、购物区,也云集了好莱坞影星们的众多豪宅,是城市极富人群的聚居地。

    但是,现在它才刚刚发展起来。

    1900年,洛杉矶只有10万人口,十年后,这里却拥有10家电影公司。

    到1921年,美国将近百分之八十的电影产业都集中于此。

    最初,比弗利山庄并未吸引太多买家,1914年,比弗利山庄合并为市,五年之后才有电影明星来此居住。

    最先来到这里的电影明星是玛丽碧克馥和道格拉斯范朋克,他们结婚后居住在这里。

    几年后,这里聚集了众多好莱坞的一线明星。

    一百年后,这里成为世界影坛的圣地,每年都会吸引无数来自世界各地的观光客,好奇地在大街小巷探索。

    这里的一栋豪宅都会卖出上千万美元。

    如果林子轩不是华人,在美国不能拥有房产,他一定会在这里购置大批土地,等待多年后的升值。

    或许可以提醒一下彼得逊律师,这是一条发财致富的好路子,而且稳赚不赔。

    此时的比弗利山庄规模并不大,也没有遍地的豪宅,更为吸引人的是它的田园风光,虽然靠近好莱坞的制片厂,但地价应该还没有被抬高。

    林子轩怀着这样的心情走进了玛丽碧克馥邀的家中。

    他和玛丽碧克馥聊的是《罗马假日》中的一些场景,因为中国国内的保守氛围和拍摄资金的限制,很多《罗马假日》中的经典剧情并没有放到《上海假日》里面。

    在美国就没有这么多顾虑,以玛丽碧克馥的名气也不会缺少投资,只需要一个好故事。

    林子轩在纽约生活过,结合纽约的标志性建筑,可以创造很多有趣的故事。

    玛丽碧克馥对林子轩所说的剧情很感兴趣,甚至有了邀请林子轩写剧本的想法,但后来想想又放弃了。

    她是个聪明的女人,不想让人觉得自己亲近华人,那样的话在政治上存在风险。

    不过,她并没有拒绝林子轩想要和好莱坞大电影公司负责人见面的要求,她会在家里举办一场聚会,邀请好莱坞的名人前来。

    这种聚会在好莱坞很常见,是一种交流欢聚的场所。

    玛丽碧克馥的意思很明显,她会给林子轩创造机会,至于林子轩能不能把握的住那就不关她的事情了。

    以玛丽碧克馥在好莱坞如日中天的名气,加上她丈夫也是好莱坞的大明星,两人的号召力可想而知。

    这场聚会几乎聚集了大半个好莱坞的名流。

    各大电影公司的负责人,大导演,一流的明星,还有寻找机会的小演员等等。

    奢华的酒会,欢快的乐曲,男人衣冠楚楚,女人妖娆迷人,他们或者轻歌曼舞,低声交谈,或者开怀大笑,举杯畅饮。

    这就是处在浮华之中的好莱坞。

    在这个时代,好莱坞最大的电影公司分别是派拉蒙、福克斯和环球。

    米高梅和雷电华还没有成立,华纳四兄弟还在经营他们的小影院,哥伦比亚电影公司的前身cbc电影行销公司正在起步,联美电影公司还很弱小。

    几年后,这就是好莱坞黄金时代的八大电影公司。

    这八家公司控制着好莱坞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电影份额,是名副其实的电影巨头。

    林子轩站在人群中,望着这些好莱坞的精英们,颇为感慨,也很无奈。

    他和郑证秋以及周剑允三人在酒会里的处境并不好,你可以上前介绍自己,对方也不是不理睬,而是一种漠然的礼貌。

    这些人或许很好奇你的来历,但不会和你深入交流,仅仅是泛泛而谈。

    在这场繁华的酒会中,林子轩感觉自己好像在深山旷野中一样孤独。

    这就是种族和文化的隔阂。

    “记住这些人的面孔,记住他们的冷漠,总有一天,我们能拍摄出让他们震撼的电影。”林子轩用中文对郑证秋说道。

    是的,这就是社会的现实。

    你要让别人重视你,就需要拿出值得他们重视的东西。

    就像当初他要出版《老人与海》一样,跑遍整个纽约都没有出版社愿意理睬,而现在的《乱世佳人》,他可以拿到高额的稿酬和版税。

    正如那首歌中所唱的。

    “冷漠的人,谢谢你们曾经看轻我,让我不低头,更精采的活。”

    林子轩对这些好莱坞精英并没有什么怨恨,而是他自己走的太急了,想要把中国电影打入美国市场不是靠一部《上海假日》就可以的。

    而是需要很多部高质量,有中国特色的电影才行,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他现在要做的不是和好莱坞大电影公司打好关系,而是努力提高中国电影的质量。

    有声电影是他超越好莱坞的首要选择。

    在酒会上,林子轩向一些人打听有声电影的消息,虽然有不少嘲笑,但也获得了一些消息,据说有技术公司曾向各大电影公司推荐过有声电影。

    那家技术公司叫做西方电气公司。

    西方电气公司属于美国电报电话公司,拥有有声电影机的专利权。

    他们研究了四年时间,掌握了一种叫做“维他风”的唱片伴音技术。

    也就是蜡盘发声,把声音录制在单独的唱片上,再和胶片对位播放。

    但由于唱片和影片是分开的,在影院放映时,常常出现声画不同步的现象。甚至有时画面早已放完,唱片上的声音还在继续。

    西方电气公司对此做了改善,维他风技术已经能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了。

    他们曾向美国的各大电影公司提议用它的录音方法,不过这些公司对这种危及好莱坞霸权的有声电影不愿接受。

    有声电影的推广工作可谓是困难重重。

    林子轩对这种情况喜闻乐见,他决定去找西方电气公司购买这种技术,雪中送炭要比锦上添花更受到欢迎。

    酒会结束,林子轩三人告辞离开。

    这时有好莱坞明星询问玛丽碧克馥,邀请的这三个东方人是什么人。

    “他是个喜欢做梦的人。”玛丽碧克馥如此回答道。她不相信来自中国的电影能在好莱坞获得成功,不过她喜欢林子轩的一些奇思妙想,所以才说出这句模棱两可的话来。

第六十九章 有声电影的困境

    西方电气公司为了推销他们的有声电影,专门在好莱坞设立了代表处。

    代表处的经理叫做亚伦,一个四十岁左右的白人男子,是西方电气公司的推销员。

    原本代表处有十几名销售员,现在只剩下他一个人还在苦苦支撑。

    当初西方电气公司雄心勃勃的进入电影界,想要改变默片的现状,可在四处碰壁之后,连他们自己都有些怀疑了,甚至有放弃这个项目的打算。

    他们曾利用总公司背后财团的势力给好莱坞的电影公司施加压力,但没想到好莱坞的电影公司联合起来抵制有声电影。

    那些好莱坞大公司的负责人根本不理睬他们。

    亚伦如今的工作就是每周到各大电影公司转一圈,刷一刷存在感,期盼着或许会有奇迹降临,哪家电影公司的老板脑子坏掉了,想试一试有声电影。

    但他心里清楚,只要观众还没有厌烦默片,只要默片还能够给电影公司赚钱,有声电影就没有出头之日。

    这该死的默片!

    这一天,他按照惯例刷了一圈存在感,回到代表处。

    他雇佣的伙计道格拉斯希拉赶忙跑过来,一脸兴奋的样子。

    “经理,有人来询问维他风的情况。”道格拉斯汇报道。

    亚伦惊愕了片刻,激动起来,难道我的祈祷被上帝听见了?

    他整理了一下衣装,拿出一个顶尖推销员的精神和做派,朝着代表处的小会议室走去。

    他一定要抓住这个机会,无论是多么小的电影公司,他都要把有声电影机给推销出去。

    亚伦推开会议室的门,再次惊愕,他看到三名东方人正在翻看着维他风的介绍资料。

    难道听到我祈祷的不是上帝,而是东方的某位神灵?

    亚伦顿时泄气不少,东方人懂得电影么?会使用这种先进的技术么?

    而且,如果不能在好莱坞打开局面,那有什么用。

    虽然不抱有什么期望,亚伦还是职业性的向这三名东方人介绍了西方电气公司的这种新技术,他都不知道这三个人能不能听得懂。

    林子轩听得很认真,进行了细致的询问。

    他需要的是一种真正的有声电影机,而不是只能录制歌曲的残次品。

    为什么好莱坞前期的有声电影大多都是歌舞片?

    这是因为有声电影刚发明的时候还不完善,只有歌舞片这种形式才能最大限度的弥补有声电影机台词和动作不协调的缺陷。

    按照亚伦的解释,他们的维他风是完善后的产品。

    虽然不敢说百分之百的协调,但只要录音和放映的时候操作得当,就不会出现问题。

    为了证明,他还让道格拉斯希拉演示了一番,播放了一段一分多钟的电影片段,从效果上看,声音和动作的配合还不错。

    但林子轩需要在实际拍摄中进行实践,也是想让郑证秋学习这种新型的拍摄方式。

    对此,亚伦颇为为难。

    实际拍摄需要花费金钱,如果是大电影公司自然没问题,但这几位……

    林子轩表示自己可以做出补偿,只想看到拍摄时的效果。

    在他拿出一千美元做押金后,亚伦开始摆弄机器,道格拉斯希拉负责录音。

    想要在拍摄现场录制声音,需要现场极为安静,摄像机不能移动,限制很多。

    林子轩和周剑允在摄像机前用中文说了一段对话,大概一分钟的样子,然后就看着亚伦和道格拉斯忙碌起来。

    半个小时后,冲洗好的胶片开始放映,蜡盘上的声音响起。

    虽然声音有些走样,但已经不错了,这种技术关键不在于摄影,而在于录音,需要一个有经验的录音师。

    而且对戏院里的放映设备也有要求,需要在戏院里加入扩音器,才能把声音传播到戏院的各个角落。

    林子轩曾经委托上海百代公司购买一部有声电影机,那其实不是法国产品,而是德国发明的有声电影机。

    他还没有见到产品,但似乎没有这个维他风的技术成熟。

    他想要购买一台,不过需要西方电气公司的技术支持,否则一旦机器坏了还要托运回美国修理,代价太大。

    亚伦明确表示拒绝,他们的主打市场是好莱坞,而不是电影市场近乎荒芜的中国。

    公司绝不会派一名技术人员去中国,只为了维护一台机器,这太荒谬了。

    这本来就是林子轩狮子大开口,他也知道美国人会拒绝,他只是看上了刚才进行录音的道格拉斯希拉。

    林子轩退了一步,想让道格拉斯希拉和他去一趟中国,只需要几个月的时间就能回来,还会给予道格拉斯优渥的待遇。

    亚伦犹豫了一下,道格拉斯希拉不是西方电气公司的员工,只是他雇佣来看门的伙计。

    他有时候偷懒,就会让道格拉斯去推销有声电影,所以道格拉斯对有声电影的拍摄和录音都很熟悉。

    所谓熟能生巧,道格拉斯对录音技术有着独到之处。

    道格拉斯希拉对林子轩提出的优厚报酬颇为期待,他看了看亚伦,很想答应下来。

    其实,林子轩没有弄清楚亚伦和道格拉斯之间的雇佣关系,否则他可以私下里拉拢道格拉斯,而不用这么谈判。

    最终,亚伦同意了道格拉斯随林子轩前往中国,不过要签订雇佣合同。

    道格拉斯希拉1899年出生于加拿大魁北克省的蒙特利尔,其父是位富商。

    他幼年时家境优越,但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时候父亲经商失败。

    母亲带着几个孩子来到纽约讨生活,他的妹妹在纽约做临时演员,收入微薄,而他自己则在好莱坞打零工。

    所以,道格拉斯希拉急需要美元来改善家中的生活,为此他愿意跑一趟遥远的中国。

    他还不知道,他的妹妹瑙玛希拉,几年后会加入米高梅电影公司,成为好莱坞炙手可热的演技派明星,并成为第三届奥斯卡最佳女演员。

    林子轩带着道格拉斯希拉回到纽约。

    此时《乱世佳人》在美国佐治亚州的亚特兰大市开始发售,一场文学旋风即将从南方刮遍整个美国。

第七十章 一场来自南方的旋风

    陆小蔓这些天一直呆在亚特兰大市,和出版社的编辑一起校正《乱世佳人》中出现的人名和地名,以及对美国南方俚语的正确理解和运用。

    她虽然精通英语,但毕竟没有在美国南方生活过,在翻译的过程中缺少一种美国南方地道的生活气息。

    或者说是不接地气。

    好在她虚心学习,认真请教,终于完成了《乱世佳人》上部的翻译工作。

    看着刚刚印刷出来,还散发着油墨香气的书册,陆小蔓有种幸福的感觉。

    这是她第一次用心做一件事,很有成就感,特别是在书页上印有她的名字。

    作者是林子轩,译者是陆小蔓。

    当然不是汉字,而是和林子轩一样,使用的是用林氏汉语拼音方案拼写出来的笔名。

    林子轩坚持用这个和《老人与海》一样的笔名。

    这也是一种造势,引起波士顿地方法院的法官和陪审团的注意,从而在潜移默化中改变他们的观念,使他们倾向于林子轩。

    为了支持林子轩,陆小蔓也这么做了。

    她能感受的到这本小说对美国人的影响,在亚特兰大,这家中型的出版社所有人都处在一种自发的狂热之中。

    他们对这本小说推崇备至,并在当地的报纸上打出了广告。

    “一部展现六十年前那场战争的史诗巨著,一部震撼人心灵的作品。”

    “这是一部南方人必看的小说,它触动你的心灵。”

    “这是一首南方文明社会毁灭的挽歌,也是奏响新世界重建的号角,本年度最佳小说,你绝对不能错过的文学盛宴。”

    “这部小说属于亚特兰大,属于佐治亚州,属于光荣而伟大的南方。”

    亚特兰大市的各大报纸上都刊载着类似的广告,整个亚特兰大和佐治亚州都知道有一部描写南北战争的小说就要发售了,似乎很值得一看。

    出版社没有对作者信息详加描述,因为如果让读者知道小说的作者是个中国人,会降低美国读者的购买意愿。

    和当初彼得逊律师一样,他们会认为一个中国人写美国的内战,你开玩笑吧?

    不过出版社很有信心,一切都靠小说的内容说话。

    林子轩告诉过他们《乱世佳人》下部的大概情节,只要后面不写崩,这会成为一部美国通俗小说中的杰出。

    每一天,林子轩写出来的稿子都会邮寄到亚特兰大,然后由陆小蔓翻译出来。

    他准备在离开美国之前写完《乱世佳人》。

    终于,在1922年1月18日,《乱世佳人》在亚特兰大市发售,并在同一时间运往美国各地的书商或者大型的书店。

    亚特兰大市的民众自然是首先看到小说的人,因为有了前期的宣传,民众较为踊跃。

    出版社还给美国各地的著名书评人免费邮寄了小说。

    在这个没有网络和电视的时代,书籍和电影是美国民众主要的娱乐方式,所以也催生了书评人和影评人这种职业。

    书评人大多是兼职,凭着对书籍的热爱而写评论,和后世职业化的媒体人不同,那些人大多是花钱雇佣的托。

    他们在报纸上发表评论,影响民众的消费选择。

    比如,《纽约时报》的副刊上就有一个美国畅销书的排行榜,还会每年都进行一次好书评选,这些评选都能对民众造成影响。

    作为评判一本书籍好坏的标准,除了书籍的销售量,书评人无疑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亚特兰大市的书评人都提前得到了《乱世佳人》。

    这些人和出版社的关系不错,既然出版社把这本书说的那么好,他们也想先睹为快。

    对于美国南方人来说,特别是亚特兰大市的民众,《乱世佳人》是他们完全无法拒绝的小说,这就是一幅他们经历过的历史画卷,就是他们埋在心底深处的记忆。

    他们会觉得这就是自己的故事。

    亚特兰大市在美国内战中被摧毁,这里的民众在废墟中重建了这座城市。

    六十年的时光有时候觉得只是一个瞬间,《乱世佳人》把他们带入了一种集体回忆之中,他们翻看着小说中的情节,互相叙说着家族的往事。

    那些幸福的,那些悲伤的,那些纯真的,那些永远无法忘却的…….

    整个亚特兰大陷入了怀旧的氛围之中,《乱世佳人》成了他们联系的纽带,这就是文学作品的魅力。

    亚特兰大的报纸上长篇累牍的刊载着和《乱世佳人》相关的消息。

    书评人评论着这部小说的写作风格和艺术成就,有些老人回忆着当初重建家园的艰辛历程,年轻人则被小说中的爱情故事所吸引。

    很多读者强烈要求出版社出版小说的下部,他们迫不及待想知道后面的故事了。

    上部小说写到思嘉经历了诸多艰难,终于到了山穷水尽的时刻。

    她的家园将被夺走,她将变得穷困潦倒,但这正激发了思嘉内心的坚强和不屈服的精神,她发誓要夺回属于自己的一切,为此不择手段。

    “他在阴暗的客厅里注视威尔,心想他从没见过像思嘉奥哈拉身上所拥有的这种勇敢,她要穿戴着用她母亲的天鹅绒窗帘和公鸡尾毛做的衣帽,动身去征服世界了。”

    《乱世佳人》写的是整整一代人的故事,由此刮起了一股旋风,从南方到北方。

    在美国北方,在波士顿和纽约,这里的读者没有那么狂热,他们把这部小说当成消遣读物来阅读,也会被其中的情节所吸引。

    和《老人与海》需要时间发酵不同,《乱世佳人》作为通俗小说很容易被读者接受。

    这部描写美国内战的小说在短时间内风靡了美国。

    当然,也有北方的书评人认为这部小说美化了南方的奴隶社会,和历史不符。

    南方的书评人则据理力争。

    南方和北方本来就经常有矛盾,报纸上的论战就此展开,包括《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洛杉矶时报》等大型媒体都参与其中。

    几天之后,美国媒体就注意到《乱世佳人》的作者和《老人与海》的作者名字是一样的。

    这是巧合?还是说他们是同一个人。

第七十一章 陪审团制度

    这当然不是巧合,这是林子轩和彼得逊律师商量好的策略。

    等到美国媒体炒作起来这个话题,林子轩就会承认他就是《乱世佳人》的作者。

    之所以起这个和《老人与海》一样的笔名,是因为他才是《老人与海》的真正作者。

    媒体会围绕这个话题继续讨论,林子轩的目的也就达到了,他通过这样的方式来影响陪审团成员的判断。

    这里就要说一下美国的陪审团制度了。

    陪审团制度是指由特定人数的有选举权的公民参与决定嫌犯是否起诉、是否有罪的制度。

    美国法律规定,每个成年美国公民都有担任陪审员的义务。

    但是不满18岁、不在本土居住、不通晓英语及听力有缺陷的人、有前科者,没有资格充当陪审员。

    陪审团分为大陪审团和小陪审团。

    大陪审团只适用于刑事案件,由23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决定是否起诉,可以在任期内审理若干起案子。

    小陪审团则参加审判,决定被告人是否有罪,而在民事诉讼中则是决定被告人是否要赔偿,小陪审团一般由6-12人组成,一案一组。

    一般的案子,陪审员通常是可以回家的。

    但是,如果案子引起轰动,就必须隔离他们。

    这样,他们所得到的全部信息,就是法庭上被允许呈堂的证据,在判断时不会受到新闻界的推测和不合法证据的影响。

    林子轩的案子说到底是两个华人之间的官司,而且只在美国文学界有一定的反响,不是具有轰动性的社会新闻。

    所以,法院没有对陪审员进行隔离。

    当《乱世佳人》这部小说在波士顿流行开来的时候,那些陪审员是能看到新闻报道的,即便不看新闻,也能听到周围人的议论。

    有些陪审员甚至买了一本小说。

    事先没有人知道这本小说的作者就是林子轩,也是陪审员需要回避的当事人。

    当法院看到新闻报道,意识到社会舆论可能影响到陪审员判决的时候,一切已经晚了。

    即便重新选择陪审员,但《乱世佳人》造成的影响很难抹除。

    这就是彼得逊律师的打算,他钻了法律的一个空子。

    他并没有和陪审员接触,但社会舆论间接的影响了陪审员,从而影响最终的判决结果。

    在1922年1月25日,过两日就是农历新年了。

    波士顿地方法院对林子轩起诉季鸿明的案子开庭审理,今日将做出宣判。

    律师做最后一次陈述。

    季鸿明的律师对林子轩一方试图通过庭外因素影响陪审团做出强烈抗议,认为这样做有违法律的公正。

    并把林子轩说成是一个通过强权欺压善良之人的恶魔。

    法官也提醒陪审团只能以法庭上的证据作为唯一判断标准,不能受外界因素影响。

    彼得逊律师则从文学写作的方面证实林子轩的写作才华,而季鸿明只发表过一些乱七八糟的文学评论,根本不具有写出《老人与海》的能力。

    陪审团的12名成员进行秘密商议。

    陪审团采取的是多数原则。

    一般的刑事和民事案件要求至少有9名陪审员达成一致意见,才能形成裁决结果。

    也就是说,如果有9名陪审员认为林子轩有道理,就会做出对季鸿明不利的判决,反之则会判决季鸿明获胜。

    在法庭选择陪审员的时候,首先是与案子有关的人员,包括与原告或被告有关联的人不得入选。

    法官为了公正,他会从选举站的投票名单或者电话号码本上随机选择。

    在初选之后,还有一次严格的筛选,主要是剔除一些由于环境和经历所造成的有心理倾向的候选人,避免可能造成的不公正判断。

    在林子轩的案子上,如果按照法庭上展示出来的证据,季鸿明无疑更具有说服力。

    毕竟他拥有英文草稿,而林子轩只有中文手稿,在美国人看来,中文他们又看不懂,不具有证明效力,也可能是林子轩翻译季鸿明的作品。

    有关笔名的争论具有极大的迷惑性,可汉语拼音是什么?能吃么?

    至于季鸿明和林子轩的说辞,各有各的道理,但季鸿明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这些美国人是从波士顿本地随机选择的,不是都具有大学教育背景,也可能只是普通的工人,对于文学上的事情根本搞不清楚。

    他们判断的标准更多的是依靠直觉。

    而季鸿明的律师把林子轩塑造成了一个有钱有势的恶霸,很容易引起陪审员对于季鸿明的同情心。

    当然《乱世佳人》对陪审团也有一定的影响,这说明林子轩有写作畅销小说的能力。

    这是一场心理的较量。

    陪审团的成员争论不休,从上午到下午,还是没有结果。

    在陪审团中,有八人支持季鸿明,另外四人支持林子轩,达不到九人的多数。

    按照法律规定,如果陪审团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讨论,仍然无法调节分歧做出裁决,这样的陪审团称为“死结陪审团”,此时被告可以请求法官直接判无罪,原告也可以请求重新审判此案。

    终于,其中一名白人改变了立场,支持季鸿明。

    他改变立场的理由是《乱世佳人》对于美国南方社会的描写不实,按照后世的说法就是三观不正。

    他不会把这个理由说出来,但这个因素的确影响到了他的判断。

    彼得逊律师没有想到,波士顿是一座北方城市,在这里生活的都是北方人,《乱世佳人》的出版可以证明林子轩的写作才华,也能引起北方人的反感。

    特别是一个中国人站在美国南方人的立场写这样一部小说,更是得不到北方人的理解。

    如果这件案子在亚特兰大审判,林子轩必然会获胜。

    或者等过了几年,《乱世佳人》彻底征服美国人后,林子轩也可能会获胜。

    这就是时间和地域的影响,所以说,法律从来都不是绝对公正的。

    法庭的判决出来,林子轩败诉。

    “林,这次我们的运气不好。”彼得逊律师安慰道,“没关系,还有下一次。”

    彼得逊律师有了打持久战的准备,但林子轩耗不起,他不可能一直呆在美国,打一场旷日持久的官司,他要的是速战速决。

    或许,应该用一些法庭之外的手段了。

第七十二章 法庭之外的手段

    林子轩托人给季鸿明送了一封信。

    信中说官司败诉,他要回国了,不想再折腾着上诉了,他不可能无限制的留在美国,只想在临走前见季鸿明一面。

    大家都是中国人,林子轩希望季鸿明在美国能好好的生活下去。

    新年将至,就让我们一起度过这个在异国的节日吧。

    季鸿明收到信件,颇为惊讶。

    这是鸿门宴?

    季鸿明第一个感觉是林子轩气急败坏,想要干掉他,不过他随即轻笑起来。

    这里是美国,林子轩不敢这么做,否则他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他背后的关系在美国毫无用处,林子轩不会用自己光明的前途和他同归于尽。

    为了《老人与海》,别开玩笑了。

    季鸿明知道林子轩又写了一本《乱世佳人》,在美国比《老人与海》还受欢迎,林子轩虽然官司败了,但仅凭着《乱世佳人》也能扬名美国了。

    那么林子轩为什么要邀请他相聚呢?

    是为了和解?

    季鸿明将心比心,并不相信,他觉得林子轩想出气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林子轩官司失败,气不过,想要当面斥责他一番,这应该是最有可能的原因了。

    他要不要去赴宴呢?

    季鸿明没有被人骂的嗜好,他现在是胜利者,没必要去找不自在。

    自从法院宣判后,以前对他冷淡的记者和出版商纷纷找上门来,准备继续合作,他又可以过上舒心逍遥的日子了。

    季鸿明正处在春风得意的时候,胜利者不需要理会失败者的哀嚎。

    他果断拒绝了林子轩要求见面的请求。

    然而,林子轩并不气馁,又写了一封信,表明自己真的只是想要和解,没其他意思。

    并写下了两句诗表明心意“度尽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

    季鸿明承认这两句诗写的还不错,不过还是无法打动他,在他心里压根不相信林子轩真心诚意的和他和解。

    于是,他再次拒绝。

    林子轩再接再厉,写了第三封信。

    意思是《老人与海》的中文版要在国内出版,既然美国法庭把《老人与海》的归属权判给了季鸿明,那么林子轩理当给季鸿明稿酬和版税,大概有一千美元左右。

    既然用感情打动不了季鸿明,那就只有利诱了。

    听到有钱拿,季鸿明犹豫了,一千美元可不是小数目。

    在1922年的美国,一辆福特汽车只要300美元,普通工人一天的工资大概是4美元,三个月的工资可以购买一辆汽车。

    一千美元相当于普通工人一年的工资。

    当然,不要用普通工人的工资来衡量美国上层社会的生活,这是个贫富差距巨大的社会,富人豪宅里的一块地毯都不止一千美元。

    但对季鸿明来说,一千美元还是很有吸引力的。

    不过就是和林子轩见上一面,就能拿到一千美元,他觉得这个买卖可以做。

    反正法庭已经宣判了,只要自己小心,他不信林子轩还能玩出什么花样,作为胜利者,去见识一下失败者的哭嚎也不错。

    于是,在除夕这一天,季鸿明来到林子轩所住的饭店,赴约而来。

    美国人可不过农历新年,所以饭店内并没有什么庆祝活动,为了保险起见,季鸿明还带着自己的律师,防止林子轩耍诈。

    在会客室内,林子轩热情接待了季鸿明和那名律师。

    他拿出一份合同,上面是《老人与海》中文版的出版授权,只要季鸿明签了这份合同,就能拿到一千美元了。

    合同分成中文和英文两份,季鸿明的律师正在对合同进行审核。

    林子轩和季鸿明闲聊,两个中国人交谈,自然用的是中文。

    “鸿明兄,没想到咱们会是这么个结果。”林子轩苦笑道,“明人不说暗话,我这次见你就想知道一件事,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做什么?”季鸿明装傻道。

    他时刻保持着警惕,不愿意落入林子轩的圈套之中。

    “没必要这么小心吧,咱们私下交谈,美国人又听不懂,不能作为证据。”林子轩不解道,“咱们虽然交情不深,但也算是朋友,当初我找你翻译小说也是相信你的为人,想不到会出现这种事情。”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季鸿明滴水不漏的说道。

    “我过了年就要回国了,国内一大摊子事情等着我,我不会再上诉了,否则也不会让你签这份合同。”林子轩无奈道,“我已经彻底放弃了,你难道不愿意让我弄明白其中的原委么?否则我总有个心结在这里。”

    季鸿明看了看周围,这里除了他们两人,只有一个不懂中文的律师。

    他们用中文交谈,也不怕美国人听见,就算是被中国人听见了,也不能出庭作证,法院已经宣判了,他没有任何后顾之忧。

    他是胜利者,他有在失败者面前嚣张的资格。

    想到这里,季鸿明微笑起来。

    “像你这种富家子弟怎么能明白我的处境,你尝过没有钱忍饥挨饿的滋味么?你永远不会明白。”季鸿明嘲笑道,“小说是我翻译的,我只是取回自己的东西而已。”

    这一刻,他想要发泄出来。

    这些天,他一直担惊受怕,怕官司失败,他被人追债,死无葬身之地。

    现在他赢了,未来一片光明,他要大声的庆祝,有什么比在失败者面前庆祝更让人愉悦的事情呢。

    “可你只有《老人与海》和《小王子》,你以后写不出其他小说怎么办?”林子轩疑惑道。

    “哈哈,这就够了!”季鸿明大笑道,“你没看到那些傻瓜一样的美国人争着给我送钱么?我只要出了名,以后写的东西都会有人发表,会有源源不断的钱财。”

    “只是你不可能再写出像《老人与海》一样的小说了。”林子轩讽刺道。

    “你以为就你能写出《老人与海》么?我也能。”被林子轩鄙视,季鸿明很恼火,“我根本看不上那本《老人与海》,也不知道美国人为什么那么喜欢,他们都是傻子么?”

    “这么说你承认《老人与海》不是你写的了?”林子轩追问道。

    “我承认又怎么样?法院已经宣判了,你再也没有机会……”

    滔滔不绝的季鸿明没有看到林子轩微微翘起的嘴角,也没有注意到房间里有一种噪声,那是有声电影机开机后发出的声音。

第七十三章 剧院里的新闻发布会

    这不能怪季鸿明,他根本没有见过摄像机,也不知道那里为什么会发出噪音。

    林子轩为了整个计划的顺利进行,特意找了一只放衣服的大柜子摆放在墙角,柜子里当然没有衣服,而是有声电影机和道格拉斯希拉。

    道格拉斯躲在柜子里负责录音,要确保把声音录制清楚,这才是关键。

    林子轩为此实验了好几次,才找到最佳的效果。

    这个年代还没有记者暗访偷拍的事情,季鸿明绝对想不到林子轩会用这种高科技对付他。

    光有画面没有用,光有声音也没有用,别人可以认为这是伪造的。

    但声音和画面的结合,这就是确凿的证据。

    如果林子轩不是穿越者,没有经历过后世那种视频满天飞的生活,也不会想到这种方式。

    这恐怕是这个时代最高科技的收集证据的方法了,当然也花费不菲。

    林子轩任凭季鸿明发泄心中的愤懑,他知道这是让季鸿明开口的最佳时机。

    若是法院没有宣判结果,季鸿明一定会更加小心翼翼,不会轻易上当,不过此时法院已经宣判了,林子轩也亲口认输了,季鸿明逐渐放下了防备。

    就是这个时候,林子轩发出了致命的一击。

    旁边的律师并不知道这两个中国人在争吵些什么,他审核好了合同,告诉季鸿明没有问题,可以签字了。

    季鸿明拿起笔在合同上签字,然后准备拿钱。

    “合同还需要国内书局签字才能生效,一旦生效就会把钱寄给你。”林子轩推脱道。

    季鸿明没有怀疑,合同的另一方的确是万象书局。

    他还不知道这个万象书局就是林子轩创办的,林子轩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他不知道道格拉斯录制的怎么样,还不是和季鸿明翻脸的时候。

    季鸿明离开后,道格拉斯希拉从柜子里出来,对着林子轩露出笑容。

    纽约有不少小型的电影公司,接下来只要把这几分钟的影片制作出来就行了。

    三天后,纽约当地的媒体和《大西洋月刊》的编辑接到了彼得逊律师的信函,声称他们有了最新的证据,要召开新闻发布会,证明法院判决错误。

    记者们原本以为这件事已经结束了,没想到又起波澜。

    你们还有完没完?

    如果不是因为林子轩是《乱世佳人》的作者,还有新闻热点,记者们根本不想理会这件事,美国每天发生很多大事,不能总在你们这点破事上浪费时间。

    然而,《乱世佳人》这些天的话题度一直居高不下,甚至愈演愈烈。

    这部小说完全搔到了美国人的痒处,让他们不吐不快,这是一部现象级的小说。

    记者们没想到林子轩把新闻发布会放在了纽约的一家中型剧院中,还有人在摆弄着放映设备,这是要放映电影么?

    这就是要放映电影。

    林子轩为了放映有声电影,不仅租下了这家剧院,还花钱把这家剧院给改造了一番。

    就当是提前预演了,反正他回到国内要拍有声电影,到时候还是要改造国内的戏院。

    为了争夺《老人与海》的版权,他可以说是花钱如流水。

    这次美国之行,他赚了不少钱,但花钱更厉害,他购买了有声电影机,还给道格拉斯一笔丰厚的安家费,还有租用剧院和改造剧院。

    他是个不委屈自己的人,所以住宿吃饭的条件都不错,这一个月来几个人的花费不少。

    还有从纽约到波士顿,再到好莱坞,请人吃饭,四处奔波的花费。

    当然,更别说给彼得逊律师的律师费。

    不要看彼得逊律师很替林子轩着想,可收起钱来决不手软,打官司可不是省钱的活。

    林子轩赚了大概八万美元,已经花的差不多了,回去的时候估计还要自己掏钱出路费。

    新闻发布会由彼得逊律师主持,他先请记者们和《大西洋月刊》的编辑看一段影片。

    影片是从季鸿明带着律师进房间开始的,影片刚刚播放,就把记者们吓了一跳,他们听到了从影片中传出了的声音。

    观众席上的记者一片哗然,他们互相询问着,惊讶不已。

    有些记者知道这是有声电影,但这么清晰的说话声真的没听过。

    有声电影的技术发展到这个地步了么?那电影公司为什么没有拍摄有声电影呢?

    光凭着这一点就不虚此行了,这是个大新闻。

    林子轩不知道他无意之中给有声电影做了一次广告,从而推动了好莱坞有声电影的发展。

    接下来,是林子轩和季鸿明的交谈。

    记者们听不懂中文,就看到两人似乎发生了争吵,不知道为了什么事情,最后又握手再见了,记者们看的一头雾水。

    影片很快放完,彼得逊律师上场,介绍了林子轩和季鸿明见面的背景。

    他给了记者们缓冲的时间,让他们冷静下来,再次播放影片。

    这一次,由陆小蔓在一旁做翻译,把林子轩和季鸿明的对话一句句的翻译出来。

    当听到季鸿明说美国人是傻瓜的时候,记者们愤怒了。

    他们不能容忍一个东方人把自己看成是傻瓜,特别是他们前几天刚刚为季鸿明正名。

    在听到季鸿明承认自己的确不是《老人与海》的作者时,记者们又觉得惊愕和快意。

    有些记者隐约的察觉到一点,这段影片明显是没有经过季鸿明同意偷拍的,那么偷拍的影片在法庭上能不能作为证据?

    如果偷拍的影片可以作为证据,那以后公民的**权将遭受极大的挑战。

    随着有声电影这种拍摄方式的普及,法律上将面临这个难题,或许为了应对这种新兴的取证方式,要对法律条文进行修改。

    总之,这次新闻发布会有太多的内容可以讨论,记者们已经迫不及待了。

    第二遍影片放完,彼得逊律师发表声明,影片没有经过伪造和删改,翻译也都是真的,欢迎任何电影专家和懂得中文的翻译前来查证。

    记者们询问彼得逊律师以后怎么做,会不会继续起诉?

    “我们希望能和季先生达成庭外和解,当然也不放弃使用法律手段。”彼得逊律师老练的应对道。

    这也是林子轩的意思,既然真相大白,上诉没有意义,太耗费时间,只要季鸿明承认林子轩才是《老人与海》作者就行了。

第七十四章 经典不需要续作

    社会舆论一下子变得对林子轩极为有利。

    记者们不是傻子,反而相当精明,既然林子轩有信心让专家来验证影片的真伪,那说明这件事很有可能是真的。

    加上季鸿明讽刺美国人是傻子,他们更加倾向于林子轩这一边。

    虽然谁也不知道偷拍的影片能不能作为证据,但真相已经浮出水面。

    《大西洋月刊》的编辑向林子轩致以歉意,因为他们误信了季鸿明,给林子轩造成了困扰,希望林子轩不要介意。

    出版社也找到林子轩,想要出版《老人与海》。

    这些事情林子轩都交给彼得逊律师处理,彼得逊律师以后就是林子轩在美国的全权代表了,既然拿了钱,就要认真办事。

    季鸿明陷入被动之中。

    当初是《大西洋月刊》证明他是《老人与海》的作者,其他新闻媒体才认为他就是作者,现在新闻媒体不再认为他是小说的作者,他就什么都不是了。

    这是极为讽刺的一件事情。

    但却是现实。

    人是属于社会的,只有得到社会的认可,你才是你,当所有人都认为你不是你的时候,那你就没有存在的证据了。

    听起来似乎很绕口,但其实很恐怖。

    当你被整个社会孤立或者抛弃的时候,你对整个社会来说就是不存在的。

    季鸿明可以起诉林子轩,状告新闻媒体,争夺《老人与海》的版权。

    然而,律师不建议他这么做,偷拍这种事情在法律上还没有明确的定义,加上季鸿明讽刺了美国人是傻瓜,胜诉的可能性极低。

    唯一能走的就是庭外和解了。

    林子轩并不想把季鸿明赶尽杀绝,毕竟都是中国人,他只要《老人与海》的版权就好了,至于季鸿明翻译的费用,他也会支付的。

    终于,在1922年1月底,这件事有了一个结果。

    季鸿明书面承认了林子轩是《老人与海》的作者,他只是负责翻译工作。

    有了这个声明,林子轩来到美国的事情算是办完了,他准备离开。

    在纽约的最后几日,他把《乱世佳人》的稿子赶完,陆小蔓也翻译完毕,剩下的文字校对工作交给出版社好了。

    《乱世佳人》的下部仍然是个开放式的结局。

    思嘉经过自己的努力,不择手段的保住了家园,过上了荣华富贵的生活,但她和白瑞德的感情却岌岌可危。

    随着他们女儿的意外死去,他们之间最后的联系也被割断。

    在这一刻,思嘉才真正明白自己所爱的人是谁,然而,白瑞德已经离开了。

    坚强的思嘉并没有放弃,她决定再次出发,寻回自己的爱情,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谁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

    小说的下部重点塑造了思嘉这个美国精神化身的人物。

    随着战火的蔓延和生活环境的恶化,思嘉的叛逆个性越来越丰满,越鲜明。

    在一系列的的挫折中她改造了自我,改变了个人甚至整个家族的命运,成为时代时势造就的新女性的形象。

    小说在描绘人物生活与爱情的同时,勾勒出南北双方在政治、经济、文化各个层次的异同,具有浓厚的史诗风格,堪称美国历史转折时期的真实写照。

    出版社对此非常满意,并询问林子轩是不是还要写续集。

    因为按照《乱世佳人》的结尾,作者明显埋下了伏笔,故事还没有说完,有点意犹未尽的感觉。

    林子轩知道《乱世佳人》有一部续作,是一位叫做亚历山德拉里普利的美国南方作家写的,名字叫做《赫思嘉》。

    小说淋漓尽致地展现了思嘉与白瑞德、阿希礼及另外几个男人之间的感情纠葛。

    揭示了她对白瑞德、对故乡爱尔兰、对爱尔兰的亲人们既爱且恨的复杂心理,其中不乏扣人心弦、催人泪下的描写。

    虽然这部续作也取得了成功,但林子轩不打算写下去了。

    真正的经典,是不需要续作的。

    他直接告诉出版社,这就是结局,思嘉的故事开始于亚特兰大,结束于亚特兰大,没有其他的故事了。

    出版社虽然遗憾,但也尊重作者的决定。

    有时候意犹未尽,反而比直接给出答案更具有吸引力,留给读者无尽的想象空间。

    林子轩花了点时间购买了礼物,然后踏上了返回中国的邮轮。

    直到他离开美国,《上海假日》仍然没有在美国公映。

    这是因为玛丽碧克馥把《上海假日》压在了她的手里,完全没有卖给大电影公司的打算,八万美元对她来说根本不算事。

    她很聪明,她要拍摄《纽约假日》,不愿意被人说成是翻拍东方人的电影。

    就算要公映《上海假日》,也要等到《纽约假日》放映之后再说。

    到时候所有人都会认为这部东方电影是借鉴了她的《纽约假日》。

    于是,林子轩打算扬名好莱坞的《上海假日》就因为玛丽碧克馥的私心而被存放在了联美电影公司的仓库里,无法重见天日。

    殷明竹也没有了在好莱坞一举成名的机会。

    除了极少数人,没有人知道在1921年的时候有一部高质量的中国电影在好莱坞放映过。

    这是林子轩完全无法预料的。

    说到底还是实力的问题,这是他在美国最深切的感受。

    在上海,在法租界,他还算有能量,但在国外,他只是无根的浮萍而已。

    张康任为了华人在美国的权益而奔走,美国黑人也在抗议着,北洋政府一片混乱……

    这是个让人说不清的年代。

    踏上邮轮的那一刻,林子轩回首望着自由女神像,感慨不已。

    与此同时,在英国,有个美国人正在翻看着一本诗集,诗集的名字叫做《一代人》。

    这个叫做托马斯艾略特的美国人是个小有名气的诗人,他为这本诗集深深的着迷,他喜欢其中的哲理诗和象征主义诗作。

    尤其对于《死水》最为欣赏。

    他认为这首诗表达了作者对社会的幻灭,对于世界的诅咒。

    传达出一种对世界、对现实的厌恶、普遍的失望情绪和幻灭感,表现了一代人的精神病态和精神危机,从而否定了现代文明。

    对于不了解中国现状的艾略特而言,这无疑是个巨大的误会。

    不过,这丝毫影响不了艾略特此刻的情绪,他诗兴大发,要写下自己的诗篇。

    于是,他拿起笔,在稿纸上写了一个单词,《荒原》。

第七十五章 从《死水》到《荒原》

    托马斯艾略特在1888年出生于美国密苏里州的圣路易斯。

    他曾在哈佛大学学习哲学和比较文学,接触过梵文和东方文化,对黑格尔派的哲学家颇感兴趣,也曾受到法国象征主义文学的影响。

    后来他来到英国伦敦,认识了著名诗人庞德,接触到意象派诗歌。

    1922年他出版诗歌《荒原》。

    这部作品被评论界看作是二十世纪最有影响力的一部诗作,而艾略特本人的名气也高涨的近似神话,这部作品被认为是英美现代诗歌的里程碑。

    艾略特看到林子轩的诗集纯熟偶然。

    林子轩的诗集在美国发行量并不大,也没有造成太大的影响力,这本叫做《一代人》的诗集是一位美国游客带到英国伦敦的。

    这位游客恰巧认识艾略特,所以艾略特就看到了《死水》这首诗作。

    由此激发了他的创作灵感,开始写作长篇诗歌《荒原》,也正是《荒原》这首诗作让他成功封神,成为后期象征主义诗歌的领军人物。

    在后来出版《荒原》的时候,艾略特曾提到过他写作《荒原》的灵感来自于一首不为人所知的诗人的诗歌。

    那个时候,身在伦敦的艾略特根本不知道林子轩是谁。

    从《死水》到《荒原》,只能说这是一个美丽的误会,两首诗作表达的意思完全不同,但诗歌就是这样,每个人都能有自己的理解。

    林子轩在邮轮上也没有闲下来,他除了继续写小说外还要整理书籍。

    答应严独贺的《白马啸西风》和《笑傲江湖》都要写出来,《寻秦记》要结尾了,他准备把《乱世佳人》的中文版刊载在《通俗小说周报》上。

    这样一来,报纸上挣一次钱,成书出版的时候再挣一次钱,拍成电影的时候还能挣钱。

    这就是后世所说的版权衍生出的多元化商业模式,可惜不能改成游戏和电视剧。

    林子轩还在美国通过各种途径购进了一批书籍。

    他在和季鸿明打这个版权官司的时候研究了美国的版权法,这个法律很有意思。

    美国国会发布的第一部版权法是1790年的版权法。

    这部法律保障作者14年出版“地图、图表和书籍”的专权,此后假如作者还活着的话他可以继续延长14年这个专权。

    这部法律没有规定其它作品如音乐创作、报纸的版权,它特别注明不禁止拷贝外国作家的作品,在当时大多数作品没有申请版权。

    在1831年和1909年美国曾先后出台两部版权法,其中前者将版权保护期限扩展到28年,到期后可续展14年。

    而后者则将到期后可续展的年限从14年扩展至28年。

    这让林子轩觉得有空子可钻。

    按照这个时代的版权法,在1922年之前的作品,如果没有登记就不受版权法的保护,如果登记了,就算作者活着,当他的作品发表超过56年也不受到法律保护。

    也就是说,在美国书籍的版权只有56年的时间。

    这和后世的版权法并不相同。

    美国1976年的版权法案首次确立了版权自动获得原则,即不再以作品发表或者登记为版权保护的前置条件,作品无论是否发表或者登记,均受到版权保护。

    并将版权保护期限延长至75年。

    1998年,美国通过了《版权期限延长法案》对1976年版权法进行修正。

    在1978年及以后创作的作品将受更多的版权保护,版权保护期限为作者终身及其死亡后70年。

    相比较而言,1909年的版权法是多么的不负责任。

    这意味着林子轩可以翻译或者改编这些作品,而不需要经过原作者同意和付出任何代价。

    所以,他按照这个筛选条件买了不少书籍,拿回去让万象书局翻译印刷,卖出去赚钱。

    其中以文学类和科教类为主,也有一部分英语词典。

    特别是英语词典,拿回去做成英汉词典,向学校销售,这可是一本万利的生意。

    林子轩疯狂购书的行为让郑证秋和周剑允佩服不已,他们不知道林子轩的真实想法,只以为林子轩要买回去自己看。

    怪不得人家能写诗写小说呢,这么看书,是要有多么深厚的阅读基础啊!

    于是,郑证秋和周剑允也加入了购书的行列。

    郑证秋以电影类书籍为主,周剑允则主攻经营类书籍。

    到了最后,三人的书籍装满了几个大箱子,邮轮要按照货物重量另外收费。

    由于是返程,来美国的事情都解决了,大家的兴致都不错,林子轩也没有整日的窝在船舱内,不时出来和大家一起闲聊。

    王庚因为要协助张康任为华人争取权益,就没有同行,他委托林子轩把陆小蔓送回国内。

    在美国,黑人游行罢工愈演愈烈。

    张康任和纽约的黑人领袖达成了协议,华人也加入其中,彼此支持。

    这是有一定危险性的工作,王庚不让陆小蔓参与其中,陆小蔓也不愿意参与。

    虽然他们都是《我有一个梦想》这篇文章的见证者,但写文章和参与示威游行是两码事,黑人的游行遭到了美国当局的强力镇压,境况堪忧。

    这些和邮轮上的林子轩都没有关系了。

    这个时候,郑证秋在邮轮的甲板上结识了一个人,此人叫做洪慎。

    大家都是中国人,便攀谈起来。

    巧合的是洪慎是学习戏剧的,和郑证秋有共同语言,作为中国戏剧界的前辈,郑证秋就把洪慎介绍进了林子轩的圈子里。

    洪慎1894年12月31日出生于官宦世家,江苏常州人。

    1912年,考入北京清华学校,在校期间热心新剧活动。

    1916年夏,清华学校毕业后赴美国留学,入俄亥俄州立大学学习陶瓷工程,继续编戏演戏。1919年考入哈佛大学戏剧训练班,成为中国第一个专习戏剧的留学生。

    他在哈佛大学学习文学与戏剧,并在波士顿声音表现学校学习,又在考柏莱剧院附设戏剧学校学习表演、导演、舞台技术、剧场管理等课程,获硕士学位。

    1920年学习结业后到纽约参加职业剧团演出。

    此时回国,经家人介绍准备到南洋兄弟烟草公司上海总公司材料总管理处任理事,兼任总经理简照楠的英文秘书。

第七十六章 专业和业余的差距

    说起洪慎你可能印象不深,不过他有个弟弟叫洪季。

    洪季后来主持上海金龙影片公司,兼任导演,拍摄了不少武侠片,然后去了香港,创办了华南影片公司。

    洪季的妻子钱似莹出身精武体育会,一身好功夫,是民国时期的第一代武打女星。

    如果你还没有印象,那洪季的孙子叫做洪金保,是香港著名的武打明星。

    这是一个电影世家。

    洪慎对郑证秋可谓是闻名久矣。

    他还在清华上学的时候,郑证秋就搞起了新民社,排演话剧,在上海轰动一时,说是他的前辈一点都不为过。

    这次能在邮轮上偶遇,可谓是意外之喜,而郑证秋又把他介绍给了林子轩。

    洪慎在纽约的一个剧团里演话剧,对于林子轩的事情也有耳闻,只是不太清楚内情。

    他没看过林子轩的小说,不过听说《乱世佳人》在美国很受欢迎,能写出受到美国人称赞的小说也算是本事,所以洪慎没有因为林子轩年轻而有所怠慢。

    几人的年纪都不大,在交流上没什么隔阂,又有共同的话题,聊的很投机。

    洪慎是学习戏剧专业的,在理论上比较有发言权,郑证秋创建过剧社,有实践的基础,周剑允算是半个话剧圈子里的人,陆小蔓是戏剧爱好者,喜欢看戏。

    他们大多在聊话剧在中国和国外的发展,以及话剧圈子里的趣事。

    这个话题林子轩实在没有研究,插不上嘴,不过他是个好听众,会时不时的捧哏。

    洪慎颇有话剧方面的才华,他不仅懂理论,还在纽约的剧场做过实践,而且还会自己写剧本,可谓是多才多艺。

    他对于中国话剧必须要改革的观点得到郑证秋的认同。

    国内文明戏的衰落虽然有历史原因,但更多的是文明戏的陋习,如果按照美国正规剧团的方式发展,话剧在国内也可以兴盛起来。

    说到底还是个利益的问题。

    洪慎拿出他在去年创作的英文剧本《木兰从军》,请郑证秋指教。

    这个剧本虽说是他和张彭纯合写的,却是他这几年的得意之作,在纽约演出的时候也得到了观众的好评,只是没有造成轰动而已。

    “呵呵,这里就有位大剧作家,还是请他来看吧。”郑证秋对着林子轩打趣道。

    虽然林子轩从来没有在任何公开场合承认过他是《雷雨》的作者,可他身边的人不是傻子,从欧阳予仟对林子轩的态度就能看出端倪来。

    此刻在邮轮上,一众朋友闲聊,刚好碰到这个机会,郑证秋就拿林子轩死不承认的事情说笑一番。

    洪慎久在美国,不了解国内话剧的情况,也不知道《雷雨》在上海的火爆。

    他听到郑证秋说林子轩是大剧作家,心里难免有些不服气。

    如果郑证秋这么说自己,洪慎无话可说,毕竟郑证秋曾经写过很多受观众欢迎的话剧剧本,有这个底气。

    可林子轩这么年轻……

    洪慎有才气,也有些傲气,在他心里大剧作家这个称号不是谁都能承受的。

    他把剧本给郑证秋看是请教,给林子轩看算怎么回事啊。

    “不知道林先生写过什么剧本?”洪慎客气的问道。

    他和林子轩还不熟悉,话语里带着一丝疏离。

    “别听郑大哥说笑,我哪里称得上剧作家。”林子轩摆摆手,否认道。

    “这里没有外人,你还不承认《雷雨》是你写的,否则予仟兄会对你那么客气。”郑证秋微笑着逼问道,“《雷雨》一出,我们以前写的那些剧目算是过时了。”

    他话语里有些欣慰,也有些惆怅。

    《雷雨》的剧本是中国话剧走向成熟的标志。

    以前文明戏的剧本太过粗糙,无论从内容还是艺术形式上都和《雷雨》没法比。

    好在郑证秋已经脱离了话剧圈子,准备拍摄电影了,不然的话有了《雷雨》的珠玉在前,他还真不知道写什么好。

    现在的上海不少剧作家仿照《雷雨》写一些大家族的恩怨情仇,故事倒是越来越古怪离奇,却再也不像《雷雨》那样让观众感动了。

    洪慎听了这话,觉得郑证秋不像是说谎,这个《雷雨》似乎真的是个好剧本。

    “我在国外,消息闭塞,不了解国内话剧界的状况。”洪慎沉声道,“不知道能不能拜读一下这部《雷雨》?”

    众人都看向林子轩。

    林子轩颇为无奈,在这种朋友小聚的私密场合,如果一味的否认就没意思了,只会让人觉得这人太假,不值得结交。

    “剧本我没带在身上,到上海后一定给你送去。”林子轩回应道,“其实没有郑大哥说的那么好,都是朋友抬爱。”

    “你不如另写一部好了,予仟兄还等着你的新作呢。”郑证秋听到林子轩终于承认,不由得催促道。

    “没错,上海的《雷雨》都排演烂了,也该换换新剧目了。”周剑允附和道。

    陆小蔓只是看着林子轩,不说话。

    她还不知道林子轩原来写过话剧,《雷雨》可是得到过鲁讯称赞的戏剧。

    洪慎也颇为期待,他倒是想看看林子轩能写出什么剧本来,他可是专业学习过戏剧的,而林子轩似乎是哥伦比亚大学经济系毕业的。

    专业和业余,这还用说什么?

    “那可能要三四天之后了。”林子轩不确定的说道。

    三四天之后?

    洪慎差一点没把手里的茶杯扔出去,一个好剧本需要精心的雕琢,无论是台词还是布景都要精益求精。

    别说三四天,就是十天半个月也不一定完成,你以为自己是莎士比亚啊!

    其他人倒是没有惊讶,他们亲眼看到林子轩用了两个半月写成了将近80万字的《乱世佳人》,已经习惯了林子轩的写作速度。

    四天一个剧本,这应该算是慢的吧。

    随后的几天,林子轩一直窝在舱房里写剧本。

    洪慎不时过来闲聊,其实是为了打探消息,作为话剧界的专业人士,他才不相信林子轩在四天时间内能写出什么好剧本呢,或许只是一个大纲吧。

    等到时候自己是笑话他呢,还是笑话他呢?

    第五日,林子轩拿着稿纸出来了。

    洪慎顾不得和郑证秋说话,站起来接过稿纸,只见稿纸的开头写了两个字。

    《日出》。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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