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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燕云藏月     蒹葭皇朝txt下载     蒹葭皇朝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六十章 狗血的桥段

    胖子跟在柳如烟身后,看着少女轻盈的体态,啧啧称赞。这女子明明全身上下没有裸露一丝肌肤,但是贴身的淡黄色长裙,却将绝妙的身段展现的淋漓尽致。有如此美妙的风景,胖子倒情愿这楼梯没有尽头了!

    可是从一层到二层的楼梯只有短短的十几阶,即使胖子再磨磨蹭蹭也不过一会的功夫。

    柳如烟带着胖子转过二楼的回廊,走到了最里面的一间屋子。随后,她轻轻敲了敲门,轻声说道,“夫人,人带到了!”柳如烟声音清脆,语气中天然带着一丝媚态,胖子心中暗赞了一声极品。

    屋子里应了声,柳如烟就带着胖子推门而进。看到屋子里的情景,胖子倒吸了一口凉气。

    只见,屏风上、茶桌上、躺椅上、地毯上都是鲜血混杂着碎肉,甚至门口的两颗盆栽墨竹上,还挂着两条被拆下来的胳膊。

    胖子刚才在楼下吃了两个肉馅的茶点,此时看到这个场面差点没一口吐出来。

    旁边的柳如烟嫌弃的看着胖子,心想,这个眼睛不老实,又胆小如鼠的油腻胖子,真能救下虎吟阁,还有自己?

    “你就是白鸽帮的帮主?”一个温柔的声音传来,胖子捂住嘴巴抬起头。才发现在这血淋淋的房间里,有一处地板没有任何血迹,而那里站着一个丰腴的美妇人。妇人至少也有四十多岁,但是皮肤依然紧致,身材更是比二八少女添了许多成熟风韵。如果说柳如烟是一颗含苞待放的绛珠仙草,那这个妇人就是一树硕果满枝的海棠。

    “夫人在问你话!”柳如烟看到胖子一脸呆滞,心中的厌弃越来越浓,语气也变得格外冰冷。

    胖子老脸一红,随后惦着脚尖,找到一处不那么黏糊糊的地板站定,才对美妇人说,“夫人见怪了!胖子我只是觉得夫人的气质,比那些小姑娘强了百倍,可样貌体态又如此年轻,一下子有些怔住了!”先解释了一句,胖子继续说,“现在的白鸽帮已经没有帮主了,不过我算是开帮立派的那个人吧!”

    美妇人发现这个小胖子绝对是伶俐至极,刚才她对胖子的无理目光也有些恼怒。特别是她才刚刚丧夫丧子,纵使气量不俗,也难免如柳如烟一样生出些厌恶。但是戚满福的一席话,倒让妇人觉得,对面的小胖子虽然油腻,但却是坦荡,而且十分精明。

    于是,妇人开始真正打量起胖子来,仔细一看,才觉得胖子的目光格外有神。看着胖子懒洋洋的表情和精光偶现的小眼睛,妇人突然多了几分信心。

    “那现在白鸽帮你还能做主吗?”妇人问道

    “平时的事情都是听段叔的,不过谈生意可以和我谈,我倒是能做主!”胖子嘿嘿一笑。

    “我叫琴隽,你可以叫我琴姨,现在虎吟阁……”美妇人脸上闪过一丝暗淡,“虎吟阁名义上还是我说了算”

    胖子暗道了一声果然,随后又看看血淋淋的房间,不禁咽了咽口水,这位琴姨还是个喜欢虐杀的主?

    仿佛感觉到胖子的想法,琴隽嘴角翘了翘,“这不是我做的,是一位前辈出的手,杀的是想要染指西坊的某些人。”

    听到琴隽的话,胖子脸色变得凝重。他想到了出现八角楼外的姬鼓雨,要不是小和尚师兄及时出现,也许段小楼已经被杀掉,而之前一切布局都将成为笑话。西坊的形势比他想的还要复杂,隐藏的对手也比他想的还要强大。

    “琴姨叫胖子上来,不是就为了让我看这满屋子的碎肉吧?”胖子向琴隽问道

    琴隽则坐了下来,椅子是刚才肖婆婆坐过的。肖婆婆就坐在这里喝着茶,看虎头汉子虐杀了三个人。椅子周围五尺没有一丝血迹,连血腥味似乎都淡不可闻。琴隽招招手,让柳如烟过来站到身后,才对胖子说道,“我刚才在楼上已经观察你们一行人许久,让如烟叫你上来,是想和你做个生意。”

    听到“生意”二字,戚满福眯起了眼睛,“琴姨为啥只叫我上来,胖子可不信自己比其他人更亮眼啊?”

    “因为段小楼说你最会谈生意,也最喜欢谈生意!” 琴隽轻轻一笑。

    “段叔?”胖子一愣,“您还认识段叔?”

    妇人没有回答胖子的问题,而是重新提到,“有个不错的生意,你做不做?”

    胖子也不再纠结眼前这虎吟阁的遗孀,到底与段小楼有啥关联,将注意力都移到了“生意”上面。如果情报没有错误的话,虎吟钟就在对面的美妇人手上。而且虎吟阁余威犹在,下属门派不像西三门那样已经分崩离析,名义上还是遵循虎吟阁的手令,这些都是妇人的筹码。

    而他看中自己的是什么呢?白鸽帮?不对,统一了永济渠两岸的白鸽帮,虽然实力较之前的青角帮提升了一倍,但是在虎吟阁下属门派里,也只算是中等偏上,起码明面上没有表现出可以统一虎吟阁的实力。

    那琴姨选择白鸽帮的原因是什么呢?胖子认为只有两个,一个是白鸽帮身后书院和皇家的影子,二是琴姨和段叔的交情。

    胖子在琢磨事情,妇人也在思索。刚才肖婆婆临走时对她说,那位贵人放在永济渠南岸的高手,已经被虎头汉子杀光,暂时不会再伸手过来,但也只给她争取到一天一夜的缓冲时间,一旦那边发现异常,只会采取更雷霆的手段。贵人是谁,妇人不知道,但是贵人来自哪里,她基本已经猜到。如果贵人真是来自那里,基本就算是自己杀夫杀子的仇人了!她不知道眼前的胖子能不能成事,但是既然段小楼都选择了他,自己也不妨赌一赌,赌输了,也不过玉石俱焚。

    想到这里,琴隽盯着胖子,“你考虑的如何?”

    “什么样的生意,怎样做?”

    “虎吟阁给你,但是你要保证如烟和我家幼子,能够安稳的生活下去。”

    琴隽的要求不过分,甚至当白鸽帮取代虎吟阁,压力会自然而然的转嫁到白鸽帮身上!而琴隽在意的是白鸽帮是否能够担的下风雨,给得了庇护。

    “生意是好生意,不过,琴姨现在还能做得了虎吟阁的主吗?”谈起生意的胖子十分冷静。

    琴隽脸色有些黯然,叹了口气,“现在我能给你的,只有虎吟钟了,不过虎吟钟能抵得上半座虎吟阁!”

    就等着这句话,胖子嘿嘿一笑,“有虎吟钟就行,这生意就能做成!”

    看到胖子居然胸有成竹,琴隽不禁提醒道,“虎吟阁下属九个帮派,加在一起,可不是你白鸽帮可以抗衡的!”

    “这些我都知道,而且我还知道,虎吟阁比西三门更遵守大煜的律法,看得见的产业都有在京都府登记在册,不管暗地里有什么勾当,起码明面上,这九个帮派都是正经的生意人。譬如以芽绿楼为总部的红线坊,就控制着南岸的所有青楼。不过,看来芽绿楼的王老板已经变成一堆碎肉了!”胖子指了指墨竹上挂着的那只断手,拇指上还戴着一只纯金扳指。

    一席话下来,柳如烟不禁对胖子有些刮目相看,没想到这胖子居然如此心细,看他刚才的恶心不像是装出来的,却又能不漏声息的观察陌生环境,倒是和自己受过的训练很像啊!柳如烟感觉真是有趣!

    琴隽倒是很平静,毕竟段小楼对这个小胖子的评价不低,不过她还是再次提醒道,“看来你之前已经了解不少,但是你只有一天一夜的时间,一天一夜内,整合虎吟阁的势力,你能做得到?”

    “可以,只是要借琴姨的虎吟钟一用,另外明晚我要召集九个帮派的当家人,该定一下新规矩了!”

    胖子的话让琴隽和柳如烟都有些困惑,不过胖子已经从怀里拿出一张批文。

    琴隽接过来,首先看到的是京都府的大印,另外是西坊巡检司的刻章,再读完批文的内容, 连琴隽都面露异色。

    “这张批文是真的?”琴隽问道

    “当然是真的,京都府的大印我可没有胆量去捏造。”

    “批文上的内容也是当真?”

    “当真!”胖子斩钉截铁

    琴隽如今真相信肖婆婆的话了,眼前的小胖子绝对是有莫大的背景!

    “大印是都府宋大人亲自盖上的,不过批文倒是我家小师弟起草的!”胖子有些小得意,“我家师兄弟三人,就我这个二师兄做些不上台面的事情,另外两人去了哪里都是了不得的主儿啊!”说到最后,胖子也不禁感叹。

    “有了这道批文,你想怎么做?”琴隽虽然好奇胖子口中的师兄和师弟,但是还是问起眼前的要事。

    “虎吟阁和西三门,名义上还是西坊江湖的龙头,西三门那边,已经劳烦段叔送去了一份,这一份就给琴姨你。而你需要以虎吟阁的名义,给下面的九个帮派送个信儿,通知他们明晚到虎吟阁一聚。”

    琴隽看着胸有成竹的小胖子,突然觉得肖婆婆和段小楼还是小瞧了他。

    谈好了生意,胖子就准备离开,虽然琴隽和柳如烟都是养眼的美人,可房间里的味道实在难闻。胖子刚要迈出房门,还是忍不住回头问了一句,“琴姨,您和段叔到底是什么关系啊?”

    见到琴隽神色一愣,随后骤然冰冷,胖子赶紧脚底抹油。

    回到楼下,此时正是饭点,小和尚等人也点了五花八门的点心小菜,见胖子回来,琼子问道,“满福,生意谈的怎么样?”

    胖子擦了擦最后被吓出的冷汗,神秘兮兮的对众人讲,“让我发现了一个狗血的桥段啊!”

第六十一章 虎吟

    虎吟阁是西坊江湖的龙头,也是一座七层高楼。不同于青角帮的八角楼棱角峥嵘,这座七层高楼外型圆润,像是一口倒扣的大钟。

    “这就是虎吟阁?”站在门口的白七月抬头仰望,问向戚满福。

    “不但是虎吟阁,同样也是虎吟钟啊!”戚满福早就知道这座虎吟阁,就是那个震慑西坊的虎吟钟,可如今到了跟前,还是被震撼了一把。三十多米的高楼,通体铁青色,轻轻一敲,就有脆响,假如真有几十米的钟锤,一敲下去,整座西坊真得颤上一颤吧!

    门口迎接他们的不是别人,正是小和尚。

    “满福,七月,尾叶,惜朝,还有琼子!”小和尚煞有其事的点了点人头,除了跟段小楼在一起的风铃儿,自己这边的人都到齐了,毕竟今晚在永济渠南岸,这虎吟阁将会是最安全的地方。

    小和尚昨天从芽绿楼出来,就随琴清到了虎吟阁。

    虎吟阁形状是一口青铁铸造的大钟,周身却有七百五十六个小孔。阁分七层,本来每层各有一位层主。

    七位层主虽然气穴全开,却不在体内凝聚气海,而是通过虎吟阁相互连通,在阁内凝聚出庞大的元气团。可以说,虎吟钟就是七人共同的身躯,小孔对应的是气穴,整座虎吟钟就是在模仿元气在人体内的运行方式。七位层主都是虎吟阁最忠诚之人,一日为层主,便终身不能出阁,且要牺牲自身武道修为,纵使气穴全开,也不能凝结气海。而换来的,就是虎吟阁一响,元气潮汐层层叠荡,可以灭杀九品之内所有人,纵使对上小神仙,也有一拼之力。

    可七位忠心耿耿的的层主,现在只剩下三位,其余四位实力都在二品之上,那一夜已经被一并屠戮。三位层主已不足以控制虎吟钟,钟内存留的元气,只能再发出一声钟鸣。

    小和尚昨天从一层走到七层,对建造虎吟阁的人敬佩不已。这座虎吟阁显然是书院“木灵神”的简化版,虽然不能像大藏凌云阁一般寄居神识,但是七百五十六个孔窍。却能精细的控制元气,也是极为精绝的巧思了。

    昨晚,小和尚让琴隽准备了大量的朱砂,他拿着一把钢刀,逐层而上。钢刀在虎吟钟的内壁上划出浅浅的纹路,柳如烟则在他的指导下,用笔尖蘸着朱砂将纹路勾勒成红色。

    两人忙了一个晚上,虽然勾勒出的纹路不多,但是却也巧妙的将七百五十六个孔窍联结在一起。

    清晨,小和尚站在顶楼,手掌贴在一朵朱砂勾勒出的红莲上,整座虎吟钟发出了微微颤动

    柳如烟知道小和尚让她画的是什么,虽然不认得,但也从长辈那里听说过书院的神纹。虎吟钟的颤动印证了她心中的猜想。可是虽然不再疑惑,但震撼却与琴隽一样,毕竟即使在书院中,也只有少数人才能掌握神纹。看来真如胖子所讲,他这位大师兄真是了不得的人物呢!

    小和尚倒没觉得有什么了不起,比起小夫子师尊将整座镜泊湖唤醒,自己还差的太多。只是在山上的寺里敲钟,在山下的书院里敲钟,来了这西坊,还是要敲钟,小和尚觉得自己真对得起和尚的身份了。

    胖子一行进了虎吟阁,才发现鸟儿早已入笼。

    琴隽坐在首位,下面则是脸色各异的帮派当家人。

    白鸽帮的位置被安排在走边第三位,旁边正好就是红线坊,可是金坊主的断手还挂在芽绿楼的竹子上,所以位置就空了下来。

    “琴夫人,我等在这里都等了一个时辰,京都府的大人怎么还不来?”口气不善的是坐在右手第一位的小老头,人称“金毛鼠”,负责管理虎吟阁名下的所有赌场,赌术、千术出神入化,一身修为也有二品上游。虎吟阁阁主死后,他是最有心思取而代之的那个人。

    “人家是京都府的官爷,岂是我这市井妇人可以催促的,金子善,你还是耐心等一等吧!”琴隽冷淡的答道。

    “琴夫人说的对,如果真如官家所言,只要得到一纸单约,这西坊半壁江山,就永远是我虎吟阁的了!”

    “是啊,是啊!”

    坐在靠近门口是两男一女,分别是负责虎吟阁下面的当铺、租赁行和酒楼生意,实力相对弱小,此时倒是里面最热心的几人。

    剩下的四家,负责青楼生意的红线坊无人参加,负责旱路行镖的两家人默默吃酒不发一言,白鸽帮众人也静观其变。

    “金毛鼠”冷哼一声,不再说话,虎吟阁内陷入了沉寂。

    又过了半个时辰,除了胖子一方,几乎所有人都有些不耐烦了,门外终于传来了马蹄声。

    一会儿,便从门外进来一位披甲执鞭的校尉,校尉看到坐在席间的胖子笑了笑,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

    胖子也认出来,这就是那晚第一个出现在八角楼外的校尉,看来此人与小师弟交情不浅啊!

    校尉也不放下马鞭,直接从腰间拿出一张令文,打开之后,朗声念道:“京畿都府,帝驭九州之所,清明治世之地。今西坊四区十三郭,帮派错杂,私斗不止。本府特命西方巡查司,三日之后,盘查各帮产业,以实际掌控为准划定所属,签订契约。一旦约成,既受大煜律法限定,来日可自愿买卖,不可再强取豪夺……”

    校尉将令文从头到尾读了一遍,然后才对着众人说道,“各位都明白了吧,都府大人要给你们定下地盘。”

    “敢问校尉大人,刚才所说三日之后开始盘查产业归属,是不是说,只要那个时候地盘在我手里,西方巡查司就会认定是我的?”赌坊大佬金子善问道。

    都尉残酷一笑,“看来还是开赌坊的聪明些,就是这个道理!”

    此言一出,虎吟阁内众人表情不一,金毛鼠环视一周嘴角含笑,行镖的两位当家人则对视一眼,杀气毕现。而实力较弱的几家已经打算结盟自保,说什么也要熬过三日。

    都尉将众人的表情都看在眼里,心想:小孙大人难道想让西坊更乱上一乱?

    想不通就不再想,反正已经传达完手令,都尉向戚满福看了一眼,后者点头示意,他便转身出阁,一会马蹄声就远去了。

    都尉一走,各帮的的当家人也都坐不住了,都准备起身出门,也不管主位上的阁主夫人还有没有吩咐。也是,之前是虎吟阁余威尚在,他们还尊称琴隽一声妇人,可如今,都府大人要重新划分地盘,三日之后,虎吟阁应该已经被他们瓜分殆尽了。

    这时,胖子站了起来,先重重咳嗽了两声,吸引了众人的注意力,才笑眯眯的说道,“胖爷我是代表白鸽帮说话,你们听好了!”话一开头就很强势,众人一愣,胖子则继续说道,“我要说的是,你们把手上的地盘都给我,我就不杀你们!”

    除了胖子一方的人,在场的其他人都感觉这个小胖子怕是疯了,野心最大的金毛鼠更是怒极反笑,正考虑要不要现在就出手杀人。

    突然,阁内红光闪现,只见墙壁开始浮现出红色的纹路,从第一层开始,如树枝一般慢慢延伸,逐渐汇聚到塔顶。

    纹路爬满了墙壁,一道硕大的钟影也在外面慢慢显现,从上到下罩住了整座阁楼,同时一声又一声的虎吟响在众人心头。

    虎吟声就像投入湖面的巨石,在场众人只觉得体内的元气开始躁动起来。金毛鼠修为最高,尽力稳住翻腾的气海,一跃而起,直奔胖子,虽然他不知道虎吟阁内有何变化,但是原因肯定在这古怪的小胖子。

    眼看即将掏住胖子的胸口,一个俊俏的小和尚突然出现在胖子身前,同时小和尚的眼中有两盏灯火点亮。

    除了躲在小和尚身后的胖子一行,其余在场的所有人,包括刚才故意不出手的琴隽和柳如烟,身体中的元气都被灼烧一空,甚至连精气和神识都被烧掉一部分。

    胖子这时从小和尚身后探出身来,看着瘫软在地的各帮大佬,感觉有个能镇住场面的师兄真好!他走到屋子中央,环视一周,看到有几个人正在尝试着恢复元气,好心提醒道,“几位当家的,别白费力气,我师兄刚才跟我说了,这虎吟阁不但封禁了人,也封禁了天地,现在阁内没有一丝元气。”

    听到这句话,正在吃下小和尚递来的丹药,身体有些恢复的琴隽震惊的看着小和尚,难道这小和尚用了一晚上就将虎吟阁修好,而且能够完美发动,要知道只有七位一品高手同时操控,虎吟阁才能形成隔绝天地的封禁啊!

    这时胖子得意洋洋的声音又响起,“虎吟阁被我师兄封住了,从现在起到明早,不能进也不能出,我们有一晚上的时间可以好好谈谈生意!”

第六十三章 一夜

    永济渠两岸是码头区,住的基本都是码头上讨生活的工人,与繁华的西坊街区还隔了一道小河,小河上有九座拱桥。

    段小楼就站在最中间的那座小桥桥头,边上是拿着冬枣蜜饯吃的的风铃儿。

    段小楼很喜欢这个小姑娘,跟她说话很是温柔,“玲儿,你说哪个帮派会先屈服呢?”

    风铃儿将吃到一半的蜜饯包好,揣在腰包里,然后爬上桥头的石狮子,隐约望着街区深处那座金光闪闪的虎吟钟,朗声答道,“我觉得反而应该是金毛鼠那个小老头!”

    “哦,为何?”段小楼有些好奇。

    “我以前听我家公子说过,十赌九赢的老赌徒最是谨慎,更知道审时度势将危险降到最小。”风铃儿坐在石狮子头顶,刚刚与段小楼齐平,转头随意的答道。

    段小楼已经在风铃儿口中听到了几次“我家公子”,心中一直猜测这个公子到底是什么人,貌似什么都懂啊!

    不过,风铃儿的判断倒是与风铃儿相同,金子善是个极为惜命的人,倒是旱路行镖的余氏兄弟,可能会拼个鱼死网破。

    两人正谈论着虎吟阁里形势,贾书生走上前来,手里捧着那只肥鸽,对段小楼禀告道,“老大,虎吟阁那里传信过来了!”

    段小楼取下肥鸽腿上的信筒,拆开纸条一看,随即嘴露笑意,“书生,叫王三出发吧,拿着这张纸条,去接手金子善的所有赌坊。”

    贾书生看着段小楼眼角的寒光,明白了老大的想法。

    王三带着两百人跨过了拱桥,在西坊最繁华的街区行进着,前面就是西坊最大的赌场——鎏金坊。王三让弟兄们侯在外面,自己则掀开了赌坊厚厚的帘子,顿时一股热浪扑面而来。

    绣着花臂的女庄家,将骰盅摇的哗啦啦直响,赌徒红着眼睛死死盯着庄家晃动的手,将手里的银票攥出了水。

    王三儿绕过几十张赌桌,直接上了二楼,楼梯口站了一个彪形大汉,大汉显然认识如今运河上风光无限的王三爷,赶紧抱拳,“原来是三爷大驾光临,不知是想玩两把,还是……”

    王三儿摆摆手,“你家金爷让我来给麻坊主传个手令,你带路,我要上二楼。”

    大汉有些为难,这二楼是贵宾区,一般没有坊主命令,不能随便登楼,可这是王三爷,而且有金爷的手令,大汉咬咬牙,带着王三儿上了楼。

    二楼都是一个一个的单间,大汉带着王三儿到了最里面的一个房间,里面没有什么喧闹,反而有些清雅的小曲传出来。

    王三儿没等大汉禀报,就一把推开了房门,只见鎏金坊的坊主麻九正亲自坐庄,六颗骰子在他的手掌心飞快的跳动。

    麻九见房门被撞开,正要发火,突然发现是王三儿,压住火气道,“是青角帮的王三爷啊,来我这鎏金坊二楼,也想玩几把?”

    王三儿呵呵一笑,也不搭话,先是对房间里的赌客赔了个不是,来鎏金坊二楼一掷千金的主,都是西坊有名的商家,有不少也是码头生意的大主户,王三儿可不想惹了不必要的人。

    今天在这里玩的,还有一位施家的长房少爷,算是施三小姐的同父异母的二哥。他不认识王三儿,但是对王三儿胸前那只展翅的白鸽却是熟悉的很,于是揪了揪嘴角的短须,侧身看起了热闹。

    王三儿这时也走到了麻九身前,将胸前的白鸽扯了扯,说道,“九爷可说错了,现在可没有青角帮了,瞧清楚了,咱现在是白鸽帮的秩部主事。”

    麻九对强势崛起的白鸽帮没有好印象,他是金毛鼠的死忠,正准备谋取虎吟阁的地位,不想这西坊有任何的变数。王三儿今晚来的蹊跷,不过想到自己四品中游的身手,也就有恃无恐的让王三儿近身,看看对方到底有什么目的。

    王三儿倒没有在耽误时间,而是将肥鸽传出来的纸条递了过去。麻九狐疑的接过纸条,一眼便看到了纸条上那只金元宝,这可是金爷的独家印章,再看纸条的内容,不禁黑了脸。

    “金爷让我把西坊的赌场都交给白鸽帮?”麻九阴恻恻的说道

    “金爷不是写的很清楚嘛!就是要你把西坊的赌场全部交个我!”王三儿特意将话大声重复了一遍,这下屋子里的所有人都听清楚了。胆子大的人都来了兴趣,真是赶上了一出好戏。

    麻九脸色阴沉的可怕,刚要说这种小手段怎能骗得了他,却突然发现自己不能说话了,不但身体动惮不得,连体内的元气都像凝固了一般,他惊恐的睁大了眼睛。

    王三儿屏主呼吸,将纸条小心的收回去,拿油皮纸包的严严实实,才敢换了口气,可还是有一股淡淡的墨香窜进了鼻孔,只感觉体内的与元气一窒。心道:尾叶那小子,居然造出这么邪门的粉末,露在空气里一会,就能散发出香味,三品以下的武者闻了,体内的元气都会凝固三个时辰,真是邪门的很啊!该死,刚才洒的有点多,老子四肢都有些僵硬了。

    王三儿忍着一脑门冷汗,对屋子里赌客说道,“不好意思了各位,金钱门要和白鸽帮做个交接,刚才大家也听到了,以后这赌坊就是我白鸽帮的了,下次诸位再来,王三儿我亲自坐庄,请了!”

    说完就架起不能动弹的麻九,出了房门。楼梯口的大汉,已经被进门的白鸽帮弟兄架上了钢刀,一楼一片寂静。

    王三儿搀着麻九站在楼梯口,对着下面的人宣布道,“金爷有令,金钱帮下属所有赌坊,从现在起,划归给白鸽帮!”

    “我们不信,金爷怎么会下这样命令!”一楼看场子的几位金钱帮众喊道,话音未落就被一拥而上的白鸽帮砍成碎肉。

    王三儿回头看了看旁边睚眦尽裂的麻九,嘿嘿一笑,“别害怕,九爷,现在还不杀你!”

    金钱帮管着虎吟阁下面的四十七家赌坊,就被王三儿这么趁着月色,一个个的推了过去。

    从最后一家赌坊出来,天色已经发亮,按照事前约定,他要赶到虎吟钟外与众人会和。今日白鸽帮几位主事各有分工,不知道其他人是否有自己这般顺利?

    虎吟钟已经有些暗淡,王三儿发现自己居然是最后一个到的!段老大披着一件黑色大氅,已经站在虎吟阁外,身后是有些疲惫的刑师爷,还有难掩兴奋的贾书生,石勇则脸色苍白的靠在贾书生身上,右臂居然齐根而断了。

    看到王三儿到了,平时不太说话的石勇,首先开口道,“三儿,你的差事不难弄,居然最后一个到,看来回去的酒要你请了!”

    “勇哥,你的胳膊?”王三儿看着失血过多的石勇,担心的问道

    “没事,回去喝点酒就能补回来!行镖走货的帮派,能打的肯定不少,可是没想到居然有个二品中的高手,要不是段老大射了一箭,可能我就不只是断了一条胳膊了!”

    贾书生呵呵一笑,“一条胳膊换一床春梦,也是值得!甄姐在后方养伤,听说勇哥断了一条胳膊,就让人带了一句话,说你石勇只要活着回来,以后洗衣做饭都她包了!哎呦……”

    书生还要爆料,被石勇剩余的左手一下捏住了后颈,痛呼出声。

    邢师爷没有说话,但是脸上却也明显的放松下来,今夜过后,虎吟阁已在囊中。

    这时,虎吟钟突然一阵波动,随后慢慢消失,过了一会,大门缓缓打开。

    先出门的是胖子,一边往外走一边大喊,“饿死胖爷了,一晚上没吃东西,肚子都细了三圈。”

    后面的七月一脚给胖子踹了个趔趄,笑骂道,“你这身肥肉,就算饿半个月,也瘦不下去。”

    后面是哈欠连天的尾叶和一脸倦容的琼子,看来是一夜无眠。

    段小楼看到这个场景终于放下心来,这帮少年少女可不能出事,与几人的安危相比,西坊的江湖地位也不是那么重要。

    最后出来的是小和尚,只是小和尚的脸色有些不自然,这让段小楼有些好奇。

    他不禁向门内走去,只见正对门口的酒案上码着着三个人头:余氏兄弟怒目圆睁,金毛鼠则是一脸的不可置信。

    琴隽就坐在酒案的旁边,正好对上了段小楼的目光。

    “小师傅慈悲,小胖子胆小,其他人都是些少男少女,所以血腥的事情我来做!”琴隽平淡的说道。

    “金子善已经交出地盘,为何还要杀?”段小楼问道

    “他之前让我给他填房!”琴隽似笑非笑的看着段小楼。

    段小楼脸色突然冷的可怕,指节上的铁环猛然发出耀眼红光,一个硕大的拳印轰在金毛鼠无头身体上,尸体直接被巨大的力道震散。

    看到这个场景,一直站在琴隽身后的柳如烟不禁掩口惊呼,这之前一直名声不显得段帮主,差不多是一品了吧!

    段小楼环视一周,对幸存的三位帮派当家人说道,“你们就并入白鸽帮吧!”

    三人噤若寒蝉!

第六十四章 棋局

    “解不开的矛盾怎么办?”胖子的声音被和河风吹得有些失真,这块沙洲处于永济渠和泗水的交叉处,猛烈的河风从泗水宽阔的河面上吹过来,让这块沙洲像一面迎风招展的柳叶旗。

    “解不开的矛盾就直接用刀砍断!”这是段小楼的回答,他话音刚落,就传来几声切西瓜的声音传来。

    不过戚满福知道,那不是西瓜,而是新鲜的人头。

    沙洲滩头的荒地上,王三儿正在擦着刀上的血,石勇则任由鲜血顺着刀尖流到地上,在沙滩上积出一滩血洼。

    而俞大海和陆候的人头已经滚出去很远。

    今日祭旗,杀了三十九人,都是几乎不可能并入白鸽帮的人。像俞大海与王三儿有死仇,断头断指的梁子摆在那里,肯定不可能共事。陆候则是锤断了甄清的腰鼓,让她一辈子不能再动武,石勇岂能容他。还有乔百川的儿子,倒是个根骨极好的少年,但是已经和白鸽帮结下了杀父血仇,这些人都是段小楼口中解不开的矛盾,所以段小楼就直接砍了。

    胖子感觉河风有些冷,怪不得段小楼今天只叫他一人来此,自己或许比师兄那些人更能接受这种事情吧,甚至他心中是十分赞同的。可是这种杀伐果断的冷血气质,胖子还是学不来。

    石勇脚下的血水越来越多,已经快沾到他的鞋面,他断了一臂,不能拭去刀上的血水,干脆大臂一甩,刀身在风中划过一个弧度,刀上的血滴就被甩飞出去。河口风大,一串血珠被吹得飘起,正好落到了高高悬挂的白鸽旗上。

    白鸽旗上黑底白花,绣的是一只在夜色中展翅的白鸽,这会一串血珠正好点在了白鸽的嘴和爪子上,这张旗帜顿时鲜活起来。

    段小楼看到了这个情景,不禁赞叹一声,“这样才对味道啊!满福,之前的白鸽就是你、小师傅,还有你们的那些同窗,都有大能耐,却很稚嫩。无论是江湖,还是朝堂,真正的洁白无瑕是不存在的,有时候,血色才是最好的点缀。”

    胖子没有应答,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能紧了紧袖口,暗想这天真是冷的可以。

    段小楼也不再说话,抬眼向北望去,那里西三门的地盘。相对比虎吟阁,西三门更有江湖气息。可是一夜之间虎吟阁变了天,西三门这边却没有什么大动作。甚至潮湖帮被白鸽帮所灭,也没有在西坊激起来什么水花,这不像是西三门一贯的作风啊!

    段小楼迎风北望,西三门中枢所在的那座名叫“西天”的塔上,两位青年也在迎风南望。

    “二哥,你说我们登了这座塔,算不算上了西天?” 白千钰回头笑着问道。

    “应该算吧!”白千祁穿的很随意,向塔下扔了一颗小石子。他眼力极好,清楚的看到小石子落了地,才回过头来说道,“千钰,听说姬鼓雨受了重伤?”

    白千钰脸色变得难看,二皇子却继续说道,“还有被你带来的十三位二品以上的高手,已经折损了五人?”

    “二哥!”白千钰没想到自己的二哥知道的这么清楚,只能坦白道,“西三门这边已经变成了皇家的一条狗,虎吟阁那里倒是有些难搞。”

    白千祈摇摇头,拍了拍自己弟弟的肩膀,“你还是过于天真,也有些毛躁,以为凭借十几个高手,再收服一些有野心的帮派,就能将西坊拿下。可是西坊很大,吸引的目光也很多。”

    “可是父皇只给我一个月的时间!”白千钰急于辩解。

    “一个月时间足够,你的那帮同窗,在南岸可是风生水起,连北岸这边的码头都已收入囊中。”白千祈似笑非笑的看着自己的弟弟。

    “同窗?”

    “是啊,正是你书院的同窗,有小夫子的三个徒弟、两个侍女,再加上岛国的那对王子公主,还有咱家的白七月!”

    千钰面露苦笑,果然都是熟人,随后又眉头一皱,“也是他们杀了我手下六个高手,难道书院出手了?”说完自己也摇头不信

    二皇子又向塔下面扔了一颗小石子,脸色随之变得严肃,对自己的弟弟说,“首先,书院没有出手,也肯定不会为了这点小事出手,十里侯不会因小失大。其次,出手的人很强,纵使比不过巨梅仙,也能在不披甲的白钺手上过几招。最后,我觉得你应该离开西坊了。”

    “为何?”千钰有些不敢相信,“现在西三门已经在我手里,纵使有七月她们在,我也未必不能拿下虎吟阁,再说……”

    “千钰,你是想当棋子还是棋手?”二皇子打断了千钰的话

    千钰有些错愕,只听自家的二哥继续说道,“父皇想让你做棋手,但现在你只把自己当做了棋子!翼阳城是座大棋盘,西坊只是棋盘的一角,很边缘的一角,你不要只看到这里。”

    千钰还是有些不服气,“那这西三门怎么办?”

    “给七月吧!”又向塔下扔了一颗小石子,二皇子轻描淡写的说道。

    “我不甘心!”

    二皇子看着自己仍有些少年意气的弟弟,呵呵一笑,“我给你讲讲西坊这一角棋局!”,随后他拿起五颗小石子,两大三小,四白一黑,分别摆在露台的栏杆上,对千钰说道,“这五个石子,分别代表着目前西坊的五方势力。这两颗最大的石子,分别代表皇家和书院。虽然两者都只是稍微动了一点心思,但是其意志已经笼罩西坊。而这两颗白色的小石子,则是原来西坊就存在的两方势力,一是市井帮派,二就是京都府。”

    “京都府?”听到这里,千钰不禁出声打断,“京都府不应该属于皇家的势力吗?”

    “错!”二皇子断然纠正道,“京都府是官家的势力,官家不等同于皇家,百姓堂也不等同于我大煜皇族。”

    千钰仍然有些不明白,但还是在二哥的示意下听下去,只听二皇子继续说道,“之前西坊的格局,就是京都府利用帮派管理西坊,帮派则靠京都府的默许下去承揽生意,如果说西三门和虎吟阁算是西坊十三郭的地下龙头,那京都府衙门就是那颗两龙相争的龙珠。”

    看了看点头的千钰,二皇子将其中一颗白色小石子排成碎渣,继续说,“父皇雷霆一怒,西三门和虎吟阁土崩瓦解,但是只要西坊的市井还在,帮派就会存在,就像这些碎渣,散开来反而不好管理。”

    “所以,父皇才让我来收拢西坊帮派势力?”千钰恍然大悟的问道。

    “这只是其中一个不重要的原因,以后有机会我再跟你详说,现在继续我们继续聊这西坊。”二皇子又拿起最后那一颗黑色的小石子,先仔细的端详了一下,才对千钰说,“至于这颗黑石子,我也不知道是谁,但是,你手下的那六名高手,应该就是它清理的。这个才是最危险的啊!可能他们的能量比不上书院的千分之一,但是它在暗处,而且有威胁到你我这些人的实力。”

    千钰看着二皇子手中那颗小石子,棱角分明,漆黑如墨,又想起那毫无声息就消失的六位高手,不禁感到了一丝寒意。可是,他还是不甘心直接放弃,于是直接问道,“说了这么多,二哥让我将西三门,交给七月的原因到底是什么?”

    “因为七月一方,能够照顾到以上五方势力的利益。七月虽然说没有得到父皇的旨意,但是在外人看来,她也可以代表皇家。他们又都是书院的学子,特别是还有小夫子的亲传弟子,当然也能代表书院。”二皇子拿起最大的石子放在一起,又继续说道,“至于京都府嘛,你手里的那张重新划分地盘的手令,就是小夫子的弟子孙平山写的,他现在是京都府的文隶,京都府的宋折鬃,对他很器重啊!”

    没想到连京都府都有七月的人,千钰突然感觉自己的视野放得太小。

    “宋折鬃既是书院学子,又是孟氏门徒,再加上南岸那边也有可以代表皇家的七月,你说他会选择谁?再说,这张手令写的真的是很妙啊,连父皇看了都称赞连连?”

    看到千钰的疑惑,二皇子继续解释,“之前虽然京都府也能制约市井门派,但大多是凭借大煜军队马踏江湖的威慑,强势虽然强势,却没有什么道理,毕竟地盘还是帮派之间相互拼抢。可只要他们签了这张契约,就能形成法理。以后如果西坊江湖再生变化,官家就可以名正言顺的惩戒。这是堂堂正正的阳谋,趁帮派疲弱,一举将其置于腋下,这个叫孙平山的少年真是厉害啊!”

    千钰听得有些出神,他还记得开院之日,在草庐里震惊众人的少年,之后就一直没有听到他的消息,此时却又一次震惊了他。

    “另外,七月等人成立了一个白鸽帮。”说道这里,二皇子笑了笑,也是感觉有趣,“原来白鸽帮只是个空架子,但是在兼并了原来的青角帮和潮湖帮之后,已经是一个势力不俗的帮派。”

    “一个小帮派有什么用处?”千钰疑问道

    “因为它可以赢得西坊本土帮派势力的认同!”

第六十五章 最明亮的星

    “认同?市井帮派的认同?”千钰重复问道,显然以为听错了。

    “对,就是认同!”二皇子看着白千钰点点头,“你可能觉得这些市井帮派是蝼蚁,但是西坊正是由这些蝼蚁组成的。皇室高高在上,书院悠然在外,甚至是京都府都只能划定一些大致条框,真正在维持西坊正常运行的,其实是这些底层门派。”

    二皇子将碎渣铺平,继续说道,“整个西坊,已经被他们编织成一张大网,以你我的力量,可以轻易将这张网撕破。但是要想重建秩序,则需要投入巨大的人力和财力,而我们没有这个精力,所以最好的情况就是拉这张网攥在手中。但是,市井人虽然不像真正的江湖人那样,可为义气而拼生死,但也是抱团的紧啊!”

    “我明白了!”千钰接过话头,“这些帮派都分散在街头巷尾,我们在最上面,他们在最底层,如果没有认同感,他们难免会阳奉阴违,那这张网就会打结、破洞,甚至脱手!”

    “正是这样,而七月他们成立了白鸽帮,甚至把大部分权利都交给了之前青角帮的人,这对于西坊来说,更像是自己人!”二皇子赞叹道,“建立白鸽帮的戚满福比你更像个棋手,走一步看两步想三步,不愧是小夫子的亲传弟子!”

    白千钰也想起了那个总是被七月欺负,畏畏缩缩、猥猥琐琐的胖子,难道小夫子一开始就看出了胖子的能力?

    这时二皇子又拿起了那颗黑石子,“还有这个!我不知道具体原因是什么,但是它也站在了七月一方,而且手段酷烈凌厉!可以说,清除掉你放在虎吟阁的六名高手,就是搬开了最大的几块绊脚石,否则书院一行人不可能如此顺利。”

    这时白千钰已经差不多被自家二哥说服,只是兀自一股不甘填在心头。

    二皇子也看出千钰的想法,笑着说道,“算了,这次算是一次历练!现在你该收收心了!因为……”二皇子突然停顿了一下,吸了一口气才一顿一字的说道,“因为,太子殿下要回翼都了!”

    听到二哥的最后一句话,千钰深吸了一口气,连最后的一丝不甘也消失了,只是又有些负担的问了一句,“二哥,把西三门给七月后,那些已经投靠我的帮派当家怎么办?”

    二皇子呵呵一笑,一拂衣袖,将栏杆上的石子全都扫下塔去,随后,几个手脚皆绑的人影就从窗外飘过,在西天塔门前的石板上摔碎了脑袋。二皇子看着难以置信的弟弟说道,“我一共往塔下扔了八颗石子,投靠你的八个帮派头领也就一块扔下去吧,既然要送礼,就要送个好礼!而且给了七月,其实也算是达成父皇要求了吧!”

    八角楼被姬鼓雨拆掉的檐角还在修葺,胖子一抬头,就能从屋顶向上看到好大一片星光。除了自己和小和尚师兄,其他人都离开了西坊。一月已过,七月、琼子等新生要回去参加王老夫子组织的最后一门测试——“才论”,而惜朝和风铃则回了入微阁,听说小夫子师尊出关了。

    之前热热闹闹的白鸽帮,现在只剩下两个人,胖子还真有些不习惯。

    段小楼坐在木桌旁,闭着眼睛,沉思不语,心中想着自己的人应该到了西三门了吧!

    这时,门外的夜色中,走来一位少年。

    胖子扭着屁股跑到门口,呵呵傻笑,“小师弟,可把你等来了!”

    来人正是孙平山,他对着小和尚和胖子搭手拜了拜,果然还是那个尊礼守法的小师弟。

    睁开眼睛的段小楼,看着这三个年龄都不大的书院学子,眉清目秀的小和尚,七窍玲珑的小胖子,胸有沟壑的小师弟,是哪位书院讲习教出了这三个怪物?难道是位书院夫子?

    段小楼不知道,他的胡乱猜测,竟是一语中的。

    撇去这些想法,段小楼站起身来,先是对着孙平山拱手施礼,“小孙大人,劳烦夜色赶路了!”

    胖子有些感叹,“我以前当小吏的时候,怎么没人对我这么客气?”

    “你哪里有小师弟的能耐!”小和尚难得调侃一句。

    孙平山和煦的笑着,有两位师兄在身旁,他又从京都府雷厉风行的小孙大人,变回了腼腆讷言的书院小师弟。

    不过,当孙平山拿起木桌上的那张拜帖,他的脸色又严肃起来。

    严格来说,这不算是一张拜帖,而是一张降书。

    “段执事,你觉得,内容做的真吗?”孙平山向段小楼问道

    段小楼第一次听到孙平山的声音,只感觉他的语调顿挫沉稳,就像他那双引人注目的平眉。“我觉得,应该不假,但是西三门实力强于虎吟阁,我想不通原由,所以才请小孙大人前来解惑。”

    又拿起拜帖看了看,特别是仔细端详了拜帖上的字体。

    只见笔法极为清奇,挑笔如钺,落笔如箭,架构如山,流畅如云,特别是最后顿笔的那一下,总是留了三分的势。

    孙平山因为只有半舌,说话不便,所以他更喜欢写字。大煜的笔法大家,还有之前大楚的书道圣手,乃至春秋百家的遗留书帖,只要能找到的,他都有临摹。特别是进了书院之后,书院中无数的馆藏,让他更是开了眼界。

    当世的书法大家,公认笔力最强是书院天工府府主齐工刀,最有风骨的则是书院人才府的府主王赴墟,书院两位老夫子并列当世一甲。再往下来,宛州万汇书局的抄书人,运笔如狂草随风,为草书一绝。泉州闻涛宫女宫主的浓墨重楷,就像拦海的大堤,为楷书一绝。

    以上都是浸**道几十年的大家,可是有两位青年,也在书法一途登堂入室,一位是书院王锦之,另一位则是大煜二皇子白千祈。

    特别是白千祈,别人写字是放势,他写字喜欢收势,被世人成为“藏笔”!

    看着这张拜帖隐藏不漏的锋芒,孙平山终于知道了染指西坊的贵人是谁,也顿时明白他为何要送这份大礼,人家不在乎边边角角,目标是到中盘屠大龙呢!

    “小孙大人,怎么看?”段小楼看孙平山有些出神,试探着问道。

    “是份大礼,可以收下。西坊很大,但是在贵人看来也很小。既然无法一举拿下,他就不愿意在这里浪费精力了。”孙平山这样说道

    虽然语句隐晦,但是段小楼却听得明白。而且最重要是,贵人既然已经离开西坊,说明是承认了西坊的势力划分,想到这里,他顿感自己身上的压力终于一空。

    胖子师兄弟三人最终也将回归书院,虽然这些书院学子,在西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烙印,但是一切才刚开始。白鸽帮现在更像一架骨骼,而段小楼需要让骨骼上长出筋脉和血肉。筋肉生长需要养分,而这些营养补给就来自皇家,来自官家,来自书院,来自民间,来自江湖。

    想到这里,段小楼看向师兄弟三人,抱拳说道,“满福给了段某一单好生意,小师父救了段某一条性命,小孙大人则成全了西坊的江湖,段某在此谢过!”说完,深鞠一躬。

    胖子嘿嘿一笑,替自己的师兄和师弟还了礼,“做生意嘛,诚信为本,既然将段叔拉上了船,就要一起划桨咯!”

    段小楼深深看了胖子一眼,“只要段小楼在,西坊在,白鸽帮就永远都在。”说完,他就告辞出门,兼并西三门,还需要他去坐镇。

    此时八角楼就剩下胖子师兄弟三人,这里胖子熟,就让自家师兄坐下,然后从桌子底下拿出一个火盆,鼓着腮帮子吹着了炭火。又去门后摸出几个土豆,扔给孙平山,让小师弟烤了起来。

    星光忽闪,火星明灭,三人都有些沉默。这一个月发生的事情很多,他们都需要时间消化一下。

    眼看土豆已经烤皱了皮,香味也散发出来,胖子先开了口,他先对小和尚说,“师兄,这次你回来,感觉有些变化,没事?”,孙平山也向小和尚看来

    小和尚对两人温和的笑了笑,说道,“现在没事了,以后听小夫子说教,吃满福做的斋饭,看平山写字,就够了!”

    听到小和尚这么说,两位师弟对视一眼,终于放下心来。

    胖子又看向孙平山,“小师弟,二师兄当过小吏,那真不是人干的差事,你没累坏吧?”

    孙平山摇摇头。

    胖子现在是真的放松下来了,拿过一个烤熟的土豆,翘着腿望着八角楼露出的那一角天空,美滋滋的啃了起来,一边吧唧嘴一般自言自语,“有个厉害的师兄,又有个厉害的师弟,以后我就抱你们的大腿了!”

    “满福师兄!”孙平山突然叫了胖子一声

    “啊?”胖子应了一声

    孙平山跟小和尚对视了一眼,一字一顿的说道,“满福师兄,其实我跟大师兄都觉得,你才是我们之中最厉害的那个人!”

    胖子睁大眼睛,有些不相信,“我最厉害?怎么可能,七月他们都叫我贪财、好色、胆小、油腻的小胖子!”

    “满福啊,我喜欢简单的事情,只能在擅长的事情上出些力。平山擅长布局,假以时日,不会弱于小夫子所说的国手,而你则具有我们都没有的能力。”小和尚说道

    “什么能力?”

    “平山是布局,而你则是破局!”

    “破局?不就是捣乱?”胖子尴尬道

    小和尚哈哈一下,这是他回来后第一次笑的这么开心,“破局可不是捣乱,只有你破局,平山才能布局。就像这个八角楼,你把楼顶捅破了,平山才能看到哪颗星星最亮,我们才能决定摘哪颗!”

    戚满福和孙平山也顺着师兄的目光向上看去,头顶的那一角夜空里,真的有几颗最明亮的星。

第六十六章 白虎与白鸽

    西坊曾经以白虎丘闻名,此时又多出了一个白鸽帮。之前还有虎吟阁金和西三门分庭抗礼,可现在只有白鸽帮一支独大。

    而白鸽帮名字由来的那只白鸽,现在就躺在戚满福的左手里,胖子可不敢慢待它。

    戚满福甚至觉得这只鸟躯里,是不是藏了人的的灵魂,不然,它怎么能只见了一眼,就能清晰无误的分辨每个人,更神奇的是,它居然能够无视虎吟阁的元气封锁!

    没有它,胖子就联系不上小师弟,也就无法进行一系列的布局。

    之前,胖子戏称肥哥是镇帮神兽,此时这“神兽”二字真是名副其实了!

    托着肥鸽的胖子,还是油腻腻,懒兮兮。但是现在西坊江湖人,都要尊称一声“满大人”。从石勇那里叫开的名号,现在已经传遍西坊。特别是在段小楼的有意宣传下,托着白鸽的胖子,简直成了白鸽帮的灵魂人物。

    胖子一开始还有些得意的飘飘然,可过了一阵就发现,自己无论到了哪里,都有帮派小弟过来点头哈腰。现在连看个漂亮小娘子、捡点路边小便宜,都有些不好意思,别扭的他都不愿出门了。

    今天还是他即将离开西坊回归书院,这才约了王三儿来尝一尝这西坊有名的周记羊肉。这家肉铺还是小和尚师兄都特意推荐,也不知道他一个出家人怎么对肉食酒肆这么熟悉。

    约的是正午,胖子来得有些早,就靠在白虎丘牌楼的柱墩下面晒太阳。太阳已经快要接近南天中央,胖子侧身,让肥鸽沐浴的阳光里,得来几声“咕咕”的嘉奖。

    “满大人!”胖子都有些昏昏欲睡了,终于听到了王三儿那个破锣嗓子。睁开小眼睛,王三儿已经站在跟前。

    王三儿算是是胖子来西坊后,最先结识的市井人。以前王三儿是青角帮的码头管事,看场子,守地盘,争勇斗狠的性子,却始终被潮湖帮的余大海压一头。如今,俞大海的头颅已经喂了永济渠里的鱼,而王三儿却独掌了运河南北两岸。

    在戚满福想着际遇变化的同时,王三儿也在看着胖子。

    胖子还是那个慵懒的小胖子,但是王三儿现在却有些了畏怯。说是胖子突然有了气场?可是不认识他的人,绝对会骂他一句猥琐油腻的小胖子。所以气场这种东西,说白了就是来自于心中的敬畏。胖子用了短短一个月,就让西坊变了天,这种手段,在王三儿等人看来,应该就是所谓的“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了吧!

    闲话不说,两人进了肉铺,选了一处外堂的桌子,因为这里可以看到门口那只熬煮羊肉的大锅。

    肉铺的伙计,左手握着长柄的大铁勺,右手拿着铁钩子。从案板上勾起一扇羊排划入锅中,又填了一勺老汤。老汤入锅,冲散了聚起的油花,羊排翻滚,飘起蒸腾的白气。

    “伙计,我要三斤熟羊肉,再盛上一壶老汤。还有,你店里的蒜汁给我包一些,老汤里多放辣椒。”门口的熟客一边递来个大铜壶,一边叫嚷道。

    “好嘞!”肉铺伙计的吆喝更是出彩,从门口传出去,估计站在白虎求牌楼外面都能听见。

    伙计从锅底勾出一块熟烂的羊肉放在案板上,也不怕烫,直接拿油纸垫着,麻利的切成小块。然后油纸一卷,另一只手则从腰间抽出一根草绳,绕个圈打个结,一个精巧的油纸包就递给了食客。再重新拿起铁勺,准备往铜壶里盛汤。

    这时,又有几位客人上门,就算伙计手脚再麻利,也是应付不来了!

    肉铺老板赶紧从里屋的柜台里面跑出来,系上一块麻布围裙。一边接过菜刀,给客人削起羊肉,一边乐呵呵的跟门口的客人闲聊,“老李头,今天不来几个羊腰子,补一补!保管你跟你家婆姨都满意!哈哈~~~”

    被调侃的老李头也不恼,尖着嗓子笑骂道,“老李我在西方公认最男人,哪个需要吃那东西!”

    听到外面有人自称“西坊最男人”,胖子两人都不禁向外面望去,却看到一个白面无须的小老头,一只手叉着腰,一只手捏着兰花指,正对肉铺老板抛着媚眼。

    两人对视一眼,一口暖腹的清汤全都喷了出去。

    王三儿擦了擦嘴,又扭头瞧着外面的热闹,看着“西坊最男人”和周记肉铺老板斗嘴,他惬意道,“这才是西坊啊!我王三儿从小长大的西坊!”

    胖子也沉浸在这浓郁的市井气息中,就像泡在温暖的浴桶里,浑身上下都流窜着一股舒坦。胖子突然觉得,这一个月的提心吊胆、起早贪黑,就算不是为了完成小夫子的试炼,哪怕保住这份市井繁华,也值了!

    两人叫了一个小火炉和两湖烧酒。切成小块的羊排,在火炉上用小火煨着,咕嘟嘟的冒着小泡。烧酒则是已经温好的,两人先干了一杯。

    没想到这烧酒居然挺辣喉,胖子只感觉一股热气直冲鼻孔,赶紧拿起筷子叨了一块羊肉。

    王三儿哈哈一笑,心想,就算是有大能耐,不还是个青嫩的小胖子?这酒虽然够劲,却没辣到王三儿,甚至他还丢进嘴里几个蒜瓣,就着羊肉嘎吱吱的嚼着。

    等胖子缓过来,看到王三儿一脸的惬意自得,不禁有些牙痒痒。不过喝酒比不过,吃肉总要胜三分,胖子挑起一块羊腿骨,也嘬的吱吱响。

    等酒壶和火锅都见了底,两人终于心满意足的摊在了椅子上。

    “这羊肉煮的真是不错!哪天带刘厨子过来尝尝!来了这里,他那张叼嘴应该也不会忌口!”胖子拍着肚子说道。

    酒足肉饱,王三儿却变得严肃起来。他把酒杯向边上推了推,看着胖子问道,“满大人,酒也喝了,肉也吃了。咱知道您把我咱是真当成朋友,喝酒吃肉以后有大把的机会!但今天,我知道您有正事,现在可以说了吧!”

    胖子眯起了小眼睛,叫了声三哥,王三儿树起了耳朵。

    “我就要离开西坊了!”胖子先这样说道

    这个王三儿早有预料,胖子等人的出身,对于王三儿、石勇等人已经不是秘密。现在西坊已经是白鸽帮的天下,胖子当然也要回去了。

    “离开之前,我请三哥帮个忙!”

    听到这句话,王三儿有些疑惑。自己现在虽然执掌了运河两岸,在西坊的权利地位甚至超过了之前的青角帮,但也远远比不上胖子这个白鸽帮的开创者。胖子如今不说可以在西坊横着走,但他只要说上一句话,段老大肯定会细心安排,怎么轮得着他王三儿效劳,又何谈帮忙?

    “我说满福啊!”王三儿有些好笑,于是也不再喊“满大人”,而是熟络的叫起胖子的名字,“你不是跟三哥开玩笑?”

    胖子也严肃起来,一边抚摸着手中的肥鸽,一边看着王三儿说道,“不是玩笑!”

    王三儿这才相信胖子确实有事求他,而且不是小事。胖子自己可能还不注意,可熟悉胖子的人都知道,现在胖子有个习惯,只要心中盘算着重要之事,就会一遍遍抚摸手中的肥鸽。

    “既然这样,你说,三哥儿我一定帮你办到!”

    胖子点点头,“这件事,不是大事,但也不是小事,我要三哥在我离开西坊之后,帮我监视一个人!”

    听到这话,王三儿心里咯噔一下。难道是满福不放心段老大,于是想让我做个眼线。段老大对自己也有大恩,我怎么能做这样的事?

    胖子看着王三儿为难的脸,不禁哈哈一笑,“不是叫你监视段叔,段叔比你要珍视西坊。”

    “吓死我了!”王三儿抹了抹汗,放松下来,“不是段老大就行,现在你跟我说要监视谁,老子把他盯死!”

    “也不用刻意的安排人手,就是在白鸽帮一些大事安排上,帮我留意一下某个人的态度。”

    “哦?”听到是白鸽帮内部的人,王三儿又紧张起来,难道胖子发现了什么不好的苗头?王三儿急切的问道,“到底是谁?”

    “我要你留意的人是,柳如烟!”胖子终于说出了名字。

    “啊?”王三儿以为自己听错了。这一个月,白鸽帮扩张太快,一夜吞并的虎吟阁,又一天接收了西三门。帮派变得庞大,人员也变得复杂,连长老会都扩大到三十六人,难免会有些别有目的的人混进来。王三儿有些警惕的对象,但是其中偏偏没有那个如仙如画的柳姑娘。

    “琴姨现在只想安安稳稳的养大幼子,就把长老的职位给了柳姑娘。”胖子沉声说道,“我一开始并不同意,但是段叔坚持。他觉得欠了虎吟阁一个人情,一个长老的职位是必须要给的。”

    说到这里,胖子突然坏笑一声,“嘿嘿,其实我觉得段叔不是欠了虎吟阁,而是是欠了琴姨的情!”

    王三儿想笑又觉得不合适,岔过这个话题问道,“那柳姑娘有什么问题?”

    “现在没有问题,但是我有直觉,她一定会出问题!”

    “我有些糊涂!”

    胖子站起来伸了个懒腰,喊伙计上点素菜,才继续对王三儿说道,“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在担心什么,但是一直有些不舒服。后来我仔细想了想,之所以不舒服,是发现柳姑娘跟我很像!”

    “跟你很像?”王三儿更糊涂了,柳姑娘那样一个美人会像你这个胖子?

    胖子不知道王三儿心中的吐槽,看到伙计拿来一盘切好的白皮萝卜,不禁眼前一亮,转头问伙计,“你这里也喜欢这么吃?”

    伙计挠了挠头笑道,“还是跟一个小和尚学的,羊头汤炖萝卜,小火慢慢焖熟,滋味美得很!”

    胖子终于知道师兄为啥知道这家肉铺,感情是来讨过肉汤。

    等萝卜下了锅,伙计走远了,心急的王三儿赶紧问道,“到底是什么情况,急死我了!”

    胖子拿着筷子将萝卜压了压,让萝卜被汤汁全部浸没,才笑着对王三儿说,“我师兄说我擅长破局,其实说白了就是能捣乱!我也想过,自己这个能力到底是怎么练出来的?”

    王三儿虽然听得稀里糊涂,可还是赶紧伸长了耳朵,想学学胖子的秘诀。

    胖子无所谓的耸耸肩,“后来我发现,其实我就是目的性很强,为了达成那某个目的,我可以调动所有的精力,去寻找突破的机会。”

    王三儿轻轻叹了口气,“说着简单,其实已经很难了!”

    “我不知道是难还是简单,但是我发现,柳如烟的目的性,比我还要强啊!”胖子也感叹道,想起了芽绿楼中,柳如烟故意扔过来的水袖。想起了她领自己上楼时,故意扭动的腰肢。想起到了房间里,在琴姨面前,故意显示出来对自己的厌恶和冷淡。想到了虎吟阁中,金毛鼠准备暴起杀人时,她拦住琴姨出手。

    最后胖子看着王三儿的眼睛,一字一句的说道,“三哥,胖子请你帮我盯住她,不然,她可能会毁了白鸽帮,毁了西坊!”

    王三儿被胖子话中的寒意冷到,不由自主的点点头。虽然还是有些不明白,但他还是认真的承诺道,“放心,不管她有什么目的,只要有我王三儿一天,就不会让她得逞。”

    有了王三儿承诺,胖子终于放心下来。

    招呼王三儿吃起已经炖烂的萝卜,又叫了一壶烧酒,两人喝的微醺才从肉铺里出来。

    可能被外面的冷风一吹,胖子手中的白鸽醒了过来,伸了伸脖子,一蹬胖子的手掌,已经飞上了天空,绕了一圈后,正好停在了白虎丘牌楼的最高处。

    胖子和王三儿都仰头望着,看着白虎头上那只傲气的肥鸽,都觉得是个大好的兆头啊!

第六十七章 棋手

    已经到了一年中最冷的日子,心湖已经冻成了一块镜面。

    孟小花在临湖的露台上搭了个火炉,此时炉子上正做着一个瓦罐,浓郁的草药味呛得公孙小可有些皱眉。

    “这药不得不喝?”公孙小可问道

    孟小花将耳畔的红花抿了抿,没好气的说道,“你以为强行扩张神魂,是那么容易的事情?现在,你的神魂就像水晶汤包的皮儿,一捅就破,再不稳固一下,我怕你会变成傻子!”

    说完这些话,孟小花就有些后悔,刚才一时情急嘴快了,倒是忘了身边的女夫子,可是书院里最铁齿铜牙的那个。

    可是皱着眉等了好一会,也没有听到公孙小可的反击,孟小花不禁回头望去。

    只见躺椅上的公孙小可,已经睡着了。她本来很瘦小,但平时习惯穿着宽大的院袍,再加上一身凌厉如剑的气质,倒是总给人高大的感觉。可此时毫无血色的小脸,侧倚在垫着棉被的躺椅上,宽大的院服贴紧娇小的身躯,就算伸直了双腿,也才占了躺椅长度的四分之三。

    孟小花叹了口气,起身拿起自己的一件厚袍子,轻轻的盖在公孙小可身上。公孙小可被袍子完全的裹住,只留在外面一张瘦削的脸,整个人显得更小了。

    孟小花又去向瓦罐里添了一位草药,再将炉火调小了点,就盖上盖子让它慢慢的熬着。

    本来,这个活,应该让神宇府的陈封士来做。他虽然不是武道圣者,但是却比陆地神仙更了解神魂,毕竟那些武夫们,只将修炼神魂作为以武证道的途径,连自己也不过擅长那神魂和神纹结合形成的“意”。他陈封士却将神魂当作了螃蟹,要拆解开来看个究竟。小可的神魂之上有他医治,是再合适不过。

    但是,小可的神魂之伤,只能在心岛上疗养,不能让除了自己之外的任何人知道。

    想到这里,孟小花就有些牙痒。巨梅仙明明知道,有人故意激他夜闯皇城。可是他不但去了,还闹出那么大的动静,果然是个视人间为蝼蚁的冷酷仙人啊!那个心思深沉的大煜皇帝,正好借此发难,做成了几十年都做不成事情。譬如,让白帝城的神纹禁制跳出了书院体系,再譬如,让自己离开了枯守了二十年的心岛。

    孟小花知道大煜皇帝想试探什么,下了诏狱的王侍郎和李工部,是在试探父亲一言公,还是不是百姓堂里一言九鼎的魁首。一夜屠尽虎吟阁和西三门,是在试探江湖中人,是不是还记得大煜军队的铁蹄威慑。而以惊吓受惊为由,召自己进宫,是在试探书院还是不是大煜的书院,而没了自己的书院,能不能被皇室的意志碾平。

    自己应召进宫,就是告诉大煜皇帝,书院还是大煜的书院。同时也告诉所有心有想法的人,即使没有自己,笼罩书院的那道强大意场,也仍然存在。书院的确是大煜的书院,但书院中草木、花鸟、鱼虫,甚至是砖头、瓦片、尘埃,都不是任何人可以随意撬动的,即使你是大煜白氏。

    可是,只是苦了小可,她的神魂远还远没有那么强大,虽然她能够分出部分神魂,主导大藏凌云阁,但是如果想覆盖方圆十里的书院,还是太吃力了。就算强行扩张到十里,但是神魂已经稀薄如空气。

    神魂当然是越凝聚越好,一般的小神仙开神域,也不过在身前三丈。范围再大,就会使神魂离散,造成损伤。就算巨梅仙,也不过仗着本命血梅和攫取的庞大神识,才能做到漫天飞花,飘杀天地。

    而“意场”不同于“神域”,更不是单纯的阵法或者神纹。神魂是神识的核心,神纹则是神识的载体。神魂凝聚,神识顺着神纹延伸。理论上,只要神纹存在,神识就能以极小的损耗,延伸到任何地方。

    而依照天工府齐工刀的说法,神纹就像元气一样,本来就自然存在于天地间。人为刻制的神纹,终归是下品。而随山势、随水流、随云动、随雨落、随花开、随雾散,甚至靠瓦片叠盖、屋舍连绵、车辙蹄印,而形成的神纹才算是上品。

    神纹纵横于天地万物,一意起,瞬息至。天网恢恢,独漏我人间之意。

    可是书院有十里,一个人的神魂再如何强大,其神识也无法延伸十里。即使孟小花,也只能寸步不离心岛,靠着岛上的一些特殊布置,才能保证书院的这一道“意”,凝聚不散。

    公孙小可的神魂也算强大,而且精细之处,连孟小花都自愧弗如,但是相对于书院方圆十里的规模,还是有些弱小了。

    当日,孟小花离开心岛前,将耳边的那朵小花别在公孙小可的发梢上。跟她说的是,将书院“意场”收缩到方圆三里,只要护住重要之地即可。

    可没想到要强的女夫子,竟然直愣愣的站在心岛上,而神识却在十里之外的书院边界,梭巡了一天。

    “何必如此要强呢?书院地方大,丢几里也无所谓啊!”孟小花看着冻结的湖面自言自语道。

    “我公孙小可从来寸步不让!”后面传来女夫子有些虚弱的声音,语气却还是一贯的强势。

    公孙小可神魂受损,睡的很浅,刚才孟小花给她盖上袍子,就已经醒了。但是不知为何,竟是不想起来。只是,女夫子从不是沉浸儿女情长的人,此时听到孟小花的感叹,不禁起身应答。

    摆手阻止了孟小花的搀扶,公孙小可将厚袍子披在身上,也走到露台上,倚靠着柱子站着,望着晶莹的湖面,说道,“那天你刚离开书院,就有很多强大的神魂波动,出现在书院四周。有江湖中的,军方的,但是大部分应该都是皇家的。这个时候,怎可示弱一丝一毫?”

    “没了意场的书院,也还有其他手段,况且还有护院的高手。只要不是大煜军队围剿,就算天下前十的武夫来了半数,也不见得能看的到心岛。”

    公孙小可接过孟小花盛来的汤药,被浓郁的草药味熏得皱起了鼻子,别过头呼吸了一口新鲜的空气,回道,“书院里是有强者,但更多的是普通的学习和老师,我不想他们受到一丝一毫的伤害。”

    被怕苦的公孙小可逗得开心,又被女夫子的话说的有些心酸。孟小花掩饰发红的眼角,转身回到屋里,捧着一个瓷罐回来,用镊子夹出几颗糖块,丢到公孙小可的药碗里,说道,“快喝吧,这是宛州大泽里的野蜂蜜块,可甜的很啊!”

    公孙小可先小口的尝了尝,发现果然是不苦了,甚至还有了一丝丝甜味,便豪迈的仰头一口喝掉。一滴药汤,从她的嘴角留下来,划过白皙的脖颈,流进院服的领口里。

    孟小花一阵眼热,真希望自己就是那滴药汤。

    当然,在公孙小可喝完药之前,孟小花已经别过头看向了窗外,可是脑袋里想的却是,小可的脖颈比这结冰的湖面还白啊!

    孟小花正在胡思乱想,公孙小可冷冷的语气已经能够响起,“好看吗?”

    “好看!”孟小花下意识的说出来,然后立马补充道,“这结冰的心湖真好看,又白又好看!”

    公孙小可哼了一声,从孟小花手里拿过糖罐子,又夹出一颗蜜块放进嘴里。

    宛州的野蜂个头大,翅膀像婴儿的手掌,可以飞过浓雾,从从大泽深处的岛屿上采来花蜜。也不知道是什么植物的花蜜,居然甜的让人发晕。这种野蜂蜜块,一般都是熬成蜂蜜水,再加上些清茶中淡甜味,是去火清目的好饮品。

    没想到,公孙小可居然直接吃了一块,蜂蜜块在嘴里化成了香醇的浆液,顺着喉咙里滑下去!公孙小可舔舔嘴唇,貌似还意犹未尽。

    孟小花赶紧将糖罐子抢过来,生怕她怕齁坏了嗓子。

    将糖罐子放回屋里,孟小花顺便拿出一杯参茶,也是在火炉边上温好的。参茶微苦,正好能去去甜腻,而且能补充神魂受伤导致的气血亏损。

    看着孟小花忙来忙去,公孙小可脸色变得温柔,“我宁愿神魂受损,也要维持书院的意场,其实还有另外一个原因,你想知道吗?”

    孟小花正在给火炉里添些新炭,瓦罐里的草药,还需要小火熬着。熬的时间越长,药力就越足,此时上炉,晚上喝着正好!听到公孙小可的话,孟小花随口问道,“还有什么原因?”

    公孙小可将身上的袍子紧了紧,这样说道,“如果你离开了心岛,那一道意却还在笼罩书院,仍然从大煜疆域内裂土十里,那么想要杀你的人就要重新估量一下得失。”

    孟小花一怔,转过身来看着娇小的公孙小可,只听后者继续说道,“譬如那大煜皇帝。假如他确认杀掉你,就能让书院的意场消失,我想他绝对倾向于杀上一杀。而现在即使你离开了书院,书院的意却没有减弱分毫。此时他要杀你,就会犹豫不决了。因为杀了你,不但无法破掉书院的意,反而会受到书院的反扑,就算他是大煜皇帝也要考虑这个代价是不是太大,毕竟你不但是大煜封的十里侯,更是书院的山长呢!”

    “你?你呀!”孟小花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只觉得鼻子有些发酸,扭捏的取下而后的小花,在手中一瓣一瓣的揪着,可揪掉一瓣,就会立刻长出一瓣,这朵小花好像永远也不会残破。

    “我喜欢下棋,”公孙小可倒是看着窗外继续说道,“用你的话说,棋风是有些霸道。现在有几座棋盘在同时布局,或许更多的暗棋还在冰面下。我不想进入任何人的棋盘,所以我准备自己造一个。西坊那里,小家伙们做的不错,我只是走了个先手,他们就赢了满盘。书院这里,我也开了先势,保证大盘稳固,现在就看谁愿意进入我的棋盘了!”

    正在这时,湖对面出现了一个高高的身影,拄着一个长长的竹竿,跨上冰面向着心岛走来。从天空中看去,就像一颗空荡荡的棋盘上,唯一的那一颗棋子。

第六十八章 天地意志

    冻结的冰面,有曾经流动的水纹,还有一朵朵洁白的冰花。孟一苇一袭墨蓝色的长衫,仿佛是这纯洁世界里的异物,就像他手掌心的那只眼睛一样,不知哪天夜里就突然出现了。

    又感受到了掌心的灼热,孟一苇无奈的摊开了右手。只见右手掌心正中,有几圈淡淡的纹路,恰似一只半开半合的眼睛,正准备睁开看看这个繁华热闹的世界。

    这只眼睛是半个月前出现的。他这段时间都呆在上五府,就是为了研究之前藏在竹杖里的铁棍。这根铁棍黑不溜秋,好像曾经被火烧过。但是当孟一苇握住它的一刹那,就知道这是件什么东西。它不但是整座翼阳城的阵法中枢,还是世间所有神纹的源头。

    书院天工府的齐夫子说过,神纹自然存在于天地间。但是人能够读懂神纹,乃至操控神纹,都是从得到这根铁棍开始。

    孟一苇这一个月,查遍了书院馆藏,终于将铁棍的前世今生,摸得清楚了些。但是由于年代过于久远,文献上的记载也多数近乎传说。

    现在可以确定的是,此物是八百年前煜朝成国之时,由道宗张纸坛带入翼阳城,只是那时的翼阳叫作离火,是为大楚皇都。但是道宗并没有将铁棍,交给即将登基的始帝白煜,而是送给了书院的初代山主,而初代山主就是神纹学的创始者。

    在这之前,其实并没有“神纹”这个称谓。但是,道家符文和佛家箴言,已经蕴含了神纹的功效。譬如,符文引雷布雨,箴言镇妖佛魔,就是要调动天地本元,而天地本元就包含了元气和神纹。

    但是初代山主提出的神纹理论,则是将神纹摘出来,凌驾于其他天地本元之上,成为独立且完整的体系。孟一苇对神纹理论的理解是,天地本源有三种,分别是实物、元气和神纹。实物就是土壤、水滴、砂砾,是构成世界“静”的基础。元气则是云飘、水流、沙扬,是让世界“动”起来的力量。这两者比较好理解,也与孟一苇记忆深处的那些知识基本吻合。但是剩下的神纹,却有些虚无缥缈了。

    初代山主认为,神纹是让土壤凝聚成大地、让水滴汇聚成沧海、让砂砾随风飞扬的源因,是世界诞生之初的胎纹,是让世界“活”起来的本源。

    让世界“活”起来?孟一苇有些理解不了!虽然神纹理论中的实物、元气和神纹,基本与武者修炼的体魄、元气和神魂相似。但世界毕竟不是人,人首先是活的,这是前提,然后才能强健体魄、纳气成海、凝聚神魂,反过来则不成立。人如果死去,体魄必将化作枯骨,气海必然干涸崩溃,神魂定然熄灭消散。

    但是,如果按照这个思路去推演,这花花世界如此鲜活,云随风动,雨从云落,大河荡漾入海,小山积土成岳,难道这个世界真的是“活”的,像人一样是活的?

    想到这里,纵使孟一苇有超越了这个世界的见识,也不禁一阵恶寒!特别是突然出现在手掌心的那只眼睛,更像是印证了他的猜测,这个天地是活的!

    竹杖中已经没有了那根铁棍。铁棍其实是中空的,外壁锈迹斑斑,内壁则布满了密密麻麻的纹路。别人可能拓印出来才能辨认,但是孟一苇双眼特殊,不借助工具,就能放大出来,看的一清二楚。

    这跟孟一苇熟悉的神纹不太一样,这些纹路反而更零碎、更规则。虽然不如书院惯用的神纹那般连贯、流畅,但是组合却更复杂、更多变化,像是一朵朵浮刻的铁花。

    但是此时,那些铁花都不见了,变成了自己掌心的那只眼睛!

    虽然铁棍是翼阳城的大阵中枢,被世人称作“眼”,但此时真正变成了自己手中的眼睛,还是让孟一苇有些莫名其妙。莫名来自于不知这种变化是好是坏,奇妙则是因为,自己现在只要站在翼阳城中,就能感觉一切皆在掌握。

    特别是此时身在心湖之上,马上就要登上心岛,这种掌握万物的感觉就越来越强烈。因为,心岛是书院之心,也是大煜都城之心,还是铁棍曾经呆了七百年六十年的地方。

    今日来心岛,一是来解惑,二是来辞别。孟一苇想离开帝都出去走走,去看看天地,看看这天地是不是真的存在意志。另外他有感觉,离开翼阳城越远,他手心中的眼睛就会睁开的越慢,在弄清事情之前,他可不想成为翼阳城的活阵心。

    书院文献所记载,道祖张纸坛曾说铁棍得自朔方原,而书院初代山主又持铁棍去过宛州大泽,孟一苇准备先北后南,逛完北疆,再去大泽。正好能赶上春暖花开,顺道再看望一下小姑姑。只是,惜朝和铃儿两人就不能带在身边了。

    心湖不大,孟一苇已经走上了心岛。他早就看到叔父和公孙夫子正站在露台上,有公孙夫子时常看望,倒让枯守心岛的叔父不那么孤单了。

    上了小楼,孟一苇习惯坐在了没有靠背的板凳上。

    孟小花看着即使坐下,仍然很高的孟一苇,不禁嘟囔了一句,“我兄长虽然挺拔,也没有这么高的身量,我这个侄儿怎么长的这般高大!”

    “跟你一般的矮冬瓜就好了?”公孙小可讥讽道

    孟小花怎么会矮,谁不知道当代的书院山长是个身高七尺,胡须炸然的方脸大汉,只是跟孟一苇的身高相比,七尺大汉也有些矮了。

    孟小花被挤兑的有些郁闷,吧嗒吧嗒的抽起水烟,又想起公孙小可有伤在身,只好把刚嘬一口的水烟熄掉。

    孟一苇也有些尴尬,只好岔开话题,说了来意,“叔父,小可姐,我想出去走一走,这几日就准备出发了!”

    “哦?”孟小花和公孙小可都有些诧异。

    “这么突然?”公孙小可问道

    “我遇到了一些困惑,需要出去寻找答案。”孟一苇回道

    “困惑?什么困惑?”孟小花有些感兴趣。

    孟一苇沉默了好大一会,才慢慢的回道,“我觉得这天地是有意志的!”

    此话一出,孟小花脸色骤然凝重。

    公孙小可则说道,“这有什么奇怪的,道佛的三清菩萨,儒家的至圣先师,其实都是天地意志的具象化罢了。”

    “不,我不是这个意思。”孟一苇摇摇头,纠正道,“我的意思是,天地本来就有意志,不依存人的信仰,而本来就存在的意志。”

    此话一出,孟小花和公孙小可都有些沉默下来。

    火炉上瓦罐咕嘟咕嘟的煮着,一股浓郁的药香传来,孟一苇嗅出了几位滋补神魂的草药,不禁皱眉问道,“谁的神魂受损?

    其实,他早就看到公孙小可面色苍白,双眼无神。可是既然叔父和小可姐,都在有意隐瞒,他也就没有多问。再说如果不谈武学修为,只论精研神魂,天下间就没有比书院厉害的地方了。就算神魂近乎撕裂,书院都能补救回来,小可姐也定然会无恙。此时问来也只是来缓解气氛。

    “是我,之前尝试神宇府的分神术,有些心急了!”公孙小可这样说道,一些事情她还不想是孟一苇去承担。

    “神魂之事,可大可小,小可姐要好生疗理。”

    神魂之伤被一语带过,孟小花却重提前事,“一苇,你说要出去走走,准备去哪里?”

    “暂时没有目的,大致的方向是北疆和大泽。”

    “北疆?”孟小花点点头,“书院本届新生的历练地点,其中之一就是北疆啊!”

    “哦?倒是有些巧了!”孟一苇一月以来都在思考神纹之事,自己的三个便宜徒弟和两位侍女,都打包扔去了西坊,对书院的近期安排更是没有关注,倒是有些对不起新晋夫子的职责了。

    书院每年都会不定期组织学子外出历练,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大煜九州四海,无边无际,人情风貌,大相径庭,书院不希望学子局限于天地一隅,净是积攒些狭隘自傲之气,而是要有大视野和大气魄,而这就需要边行边看。

    “你不打算与历练队伍一起走?”公孙小可问道

    “还是算了,我自己一人方便些。”

    “可你天生目盲……”公孙小可一滞,“算了,你这个目盲之人,比正常人还要聪敏。”

    孟一苇只是过来向叔父辞别,既然话一说完,就准备离开了。

    站起身,走到门口,孟一苇却又回过身来,问道,“叔父,不说这天地有没有意志,神纹会不会自己产生意识呢?”

    孟小花没有立刻回答,而是将耳后的小花取下来,拿在手里端详着,好一会才说道,“我觉得神纹被人把玩久了,多少也会沾些人气吧!”

    孟一苇点点头,下楼而去。

    重新站在了心湖的冰面上,脚底下传来的寒意,终于让孟一苇身后的汗水退去。刚才,进入心岛,他感觉手心的眼睛突然变得灼热,就像手心里攥着一块火炭,而那半开半合的眼睛似乎要全部睁开。孟一苇有预感,此时如果眼睛睁开,会带来难以想象的灾难。

    幸好老和尚给他的佛焰,似乎能暂时压制住它,孟一苇只好匆匆结束对话。离开心岛,踏上心湖,那股灼烧感就消失了。可是张开右手,掌心的那只眼睛已经睁开了三分之二,一颗紫色的瞳仁,毫无生气的在望着他,那股莫名的恶寒又袭来。

    心岛之上,看着匆匆离去的孟一苇,孟小花有些担心。

    “一苇,有些奇怪!”公孙小可说道。

    “是啊!”孟小花叹了一口气

    刚才,一苇刚踏上心岛,整座心岛就像一颗休眠已久的心脏,突然跳动了一下。公孙小可感觉不到,可是枯守心岛二十年的孟小花,却感觉到脚下仿佛有一个巨大的生命,在漫长的睡梦中,突然翻了个身。

    孟小花看着消失在心湖对岸的孟一苇,自言自语道,“天地有没有意志,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书院初代山主,就是为了找寻天地意志而不知去向。这一点连书院文献中都没有记载。而且我还知道,四十年前的大夫子曾说过,不管这天地有没有意志,但是翼阳城是有意志的,而现在这个意志就降临在你的身上。一苇啊!你怎么变成眼了呢!”

第六十九章 天涯孤客

    塔儿尖尖,月儿圆圆。

    湖水留下波纹,收回了波浪。

    书院后门外就是镜泊湖,此时湖边的草地上,亮起了一处篝火。

    “小师弟,快下来,大伙找你来聚聚!”戚满福冲着鼓楼上喊道

    孙平山挥挥手,然后敲响了今夜的第二声鼓,明月东升。

    篝火上架着一只金黄的乳猪,而负责烤制的居然是七月家的病猫儿。

    尾叶舔着脸凑过来,“虎哥,这一个月都不见,怪想你啊!你可知道我们在西坊有多危险!人头是说掉就掉啊!”

    白少咸翻了个白眼,从腰带中抓出一把大粒盐,细细的抹在乳猪上。在盐味的激发下,一股诱人的肉香散发出来。

    “明明只撒了一层粗盐,怎么会这么香?”风铃儿看着滚动的烤架,眼中全是亮闪闪的小星星。

    “呵呵,铃儿”七月笑的露出了洁白的牙齿,“快收收你的口水,不然烤肉上就不只有盐巴,还要再加上你的口水了!”

    已经被烤肉深深吸引住的风铃儿,脑袋基本贴在了烤架上,圆圆的脸蛋被篝火映的通红,就像一颗鲜艳的苹果。

    “这是少咸火候掌握的好。”白千钰居然也在聚会的行列,不过,孙平山等人已经将收服西三门的贵人,认定为二皇子白千祈。此时,千钰与众人聚在一起,倒也不尴尬。

    白千钰继续笑着说道,“这是军中的做法,行军打仗,自然不能随身携带众多调料,一堆柴火,一把粗盐,就能烤出最原汁原味的肉香来。说来,倒是和琼子家乡的烹饪手法有些类似,都是自然、简单,注意凸显食材本来的精华。”白千钰说着,望向了坐在对面的琼子。

    琼子俏脸一红,变成了与身上粉色长裙一样的颜色。她来到这大煜翼阳城,除了进入书院学习,还有一点,就是父君希望与煜朝皇室结成姻亲。这样,借助大煜朝的国势,不周岛盟在星海航道上的霸主地位就更加稳固了。

    可是,琼子偷偷看了一眼,身旁不远处,闭眼合十的小和尚。想到了,庐左树下的拈花一笑。想到了,虎吟阁中的目炬如灯。唉,小和尚啊小和尚,你为什么偏偏是个小和尚呢!

    “我说师兄,你不总说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吗?再说,西坊周记的羊肉,你不是也吃过了,现在面前放着如此诱人的乳猪,你咋还念起了往生经?”胖子嘻嘻笑着,调侃起琼子心心念念的小和尚。

    小和尚先是给了胖子一个爆栗,然后才说道,“虽然出了寺,下了山,但是以后禅宗戒律,我都会遵守。”

    “那师兄你以后,不是要离七月和琼子远一点,不然就破了色戒了!”胖子捂住头,继续挤兑自家师兄。

    结果,小和尚一振僧袍,就卷起几颗火星,落在胖子的大腿上。胖子还在得意洋洋,突然闻到股烧焦的味道,不禁问白少咸,“虎哥,你咋这么不禁夸啊!刚说你火候掌握的好,马上就烧焦了!”

    白少咸转过头来,看着胖子,冷漠的脸上居然也露出一丝幸灾乐祸。胖子被看的有些莫名其妙,特别是虎哥少见的表情让他有些心虚。他顺着白少咸的目光低头一看,不禁发出一声惨叫,“天啊!烧死人啦!”

    来回打了几个滚,胖子才将院服上的火苗扑灭,可是下摆已经烧出了几个大洞,甚至胖子的腿毛都被褪了个干净。

    看着胖子惨兮兮的脸,众人哈哈大笑,可却没人发现琼子落寞的神色。

    冬夜里的湖风还是有些寒冷的,怕冷的少女向火堆边上凑了凑。孙平山望着鼓楼在夜色中高大的轮廓,不禁想到了缅州大山中那个同样高大的身影,“各位,都准备,去哪里?”,他用独特的语调问道。

    “说来真是折腾啊!刚从西坊回来,就要出去历练,难道真要把我这身肉抖搂干净才罢手!”胖子啃着猪腿肉,叽叽咕咕的埋怨。

    “死胖子!吃的都堵不住你的嘴!”风铃儿正记恨胖子手快,刚才抢走了她垂涎已久的猪腿,这会不禁教训道,“山长可是说过,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也不知道‘才论’中,王老夫子给你评级如何,我看没准就是一个‘蠢材’!哼!”

    胖子现在对七月和风铃儿怕的紧,实在是在西坊时,他被二人收拾的太惨,现在也只有唯唯诺诺的份儿。

    “对了,铃儿,你已经入书院两年,岂不是已经出去历练过?不如跟我们讲讲,倒是怎么个历练法?”尾叶灵光一现的问道。

    “哼!亏你还能想到我铃儿学姐!”风铃儿放下烤肉,撅着油乎乎的小嘴说道,“历练并没有什么具体任务,只有一条,行够三千里。”

    “三千里?”尾叶惊呼道,他不周岛盟,全部岛链加在一起,有没有一千里都未知。单单一次历练就要走三千里,尾叶对煜朝疆域之大,终于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那铃儿你去的是哪里?”七月也不禁问道,虽然她对历练的内容已基本了解,但是还是想问问亲自历练过的铃儿,有什么感受。

    “哦,我没去太远,就是绕着雍州逛了一圈。雍州的小吃五花八门,西瓜也又大又甜,还有大枣,还有雪梨,还有……”铃儿炫耀似的讲着,没看到众人已经一脸黑线。

    还是胖子说出了实话,“你不是走了一路,你是吃了一路啊!”

    “本届历练,书院选定了四个方向。往东北穿过衮州,进入朔方原,直至极天涯。往西南,穿过宛州和缅州,进入塔林佛国。往东南,顺泗水而下,到达雍州入海口,再沿海岸线进入泉州;往西北,从衮州进入凉州,越过鸣沙丘,进入瀚海城。每一条路都不止三千里啊!”白千钰感叹道。

    “书院,可能,希望我们,走得更远,一点。”孙平山说道。

    “是啊!是啊!不如我们比一比谁能走得更远?”尾叶倒是对出去游历很是开心,“不过你们都准备去哪,貌似书院是要我们自己选择啊!”

    “我跟小师弟说好了,一起去泉州,看看身材健美的采贝姑娘!”胖子呵呵傻笑。

    孙平山也脸露笑意,心中却想到,学业未成,还不能回去缅州拜见恩师!

    “哦?巧了!我也准备去泉州扁舟巷逛一逛!”白千钰说道,“不如一起上路吧!”

    胖子当然说好,有大煜皇子同行,还怕吃不好穿不暖吗?

    “大海有什么好看的,我从小就看,现在一闻到海风就想吐。”尾叶不屑的插话。

    “那你准备去哪?”胖子翻着白眼问

    “我当然是跟着虎哥,我们要去朔方原上猎白牛,听说最大的白牛比得上一座小山。朔方原上的天极高,地上永远不化的白雪,风则硬的割肉。一想到能披着皮裘,骑着烈马,纵横驰骋,我就兴奋啊!”尾叶无限的畅想着。

    “啪”坐在边上的琼子拍了尾叶一巴掌,拿出姐姐的威势教训道,“去了朔方原,一切要听少咸的话,有一点惹是生非,我都会书信给父君。等回岛盟,父君会跟你算总账。”

    看着被琼子说的蔫头耷脑的尾叶,七月哈哈一笑,“放心吧!琼子,我也去北疆,会帮你看好弟弟的!”

    听到这句话,琼子更是脑大,七月别带着自己的弟弟一块疯,就算不错了!

    “师兄,你去,哪里?”这时孙平山问小和尚。

    小和尚感受着自己腹部那座莲花灯台,眼中露出一丝矛盾,叹了一口气说道,“我要去塔林佛国!”

    所有人,都说了自己去哪,就剩下琼子。

    琼子想了一会,说道,“我从大海中来,泉州就不去了。西北太干燥,东北太寒冷。听说塔林是人间佛国,而我不周岛盟向来尊佛,我也去塔林吧!”,说完,她看了一眼小和尚,小和尚恰好也诧异的看来,两人目光一对,琼子立刻低下了头。

    白千钰没有看到这个情景,倒是对于琼子去塔林有些奇怪。他以为琼子思念故乡,应该会去泉州,所以他才选择去东南。后来听到尾叶去了朔方原,以为琼子回去照看弟弟,虽然不与自己同路,但是也情有可原。但此时,却选择去塔林?

    “唉,你们都走了,连公子都要走了,就剩下我跟惜朝姐,唉,一点都不好玩了!”风铃儿的哀叹引起了大家的注意。

    “小夫子师尊也要走?”小和尚问道

    “是啊!”风铃儿虽然郁闷,却没忘记手里的烤肉,又咬了一口,才说道,“公子说要出去走一走,惜朝姐之所以没来,就是在家里帮他收拾行李呢!”

    “师尊,去,哪里?”孙平山也问道

    “不知道啊!就说出去办点事情,不是游玩,所以才不带着我!”风铃儿嘟着嘴抱怨

    居然连小夫子都要出去走走,看来书院果真是希望学子,不要禁锢在一个地方呢!

    夜深了,风小了,火堆也不旺了,尾叶看着圆圆的月亮,突然有些想家,“姐姐,能不能唱一首家乡的曲子?”他求着琼子。

    姐弟二人来到这大煜皇都,已有小半年的时间。使节团早已归国,两人此时是真正名副其实的孤身异域。

    琼子看着洒在湖面的清冷月光,不禁想到家乡有一首流传到大煜的曲子,还被大煜文人重新填词曲调未变,哀思却更加悠远。她张开小嘴,唱了起来:

    啊~

    夜静更深对朗月,朗月清辉亮。

    行遍天涯离开家乡,沉痛看月亮。

    何堪天涯回首家乡,夜夜暗盼望。

    笑对冷月,月光光照地塘上。

    照着欢愉团聚

    温暖处,乐,也洋洋。

    啊~

    深秋满地风霜最断肠

    阵阵秋风送柳浪

    人去天涯萍踪漂流

    何处有岸

    离开家儿怀想家乡

    异地两处望

    笑对冷月

    月光光照地塘上

    照着欢畅孩儿父母

    温暖处,乐,也洋洋

    去去去,

    去家千里梦回乡上

    悲秋风

    独流浪那堪漂泊嗟风霜

    冷落痛心岁月无情

    漂泊流浪

    哪日哪朝鸟倦还巢

    春柳岸

    啊~

    秋深倍念家乡最断肠

    月光光月光光

    月光光月光光

    远处里阻隔千里白云晚望,想想想。

    别离后寸心怎会不思乡

    每夜每朝抱愁眠

    悲痛流浪

    故地故苑最是难忘

    空盼望

    啊~啊~啊~

    月光光月光光

    月光光月光光

    所有人都沉浸在这凄凉的歌声中。只是天下之大,人终将各自天涯。最后都会成为,一个个形单影只的天涯孤客吧!

第七十章 一路向北

    衮、凉、朔,被称为北地三州,占了大煜近乎一般的疆土。理论上翼阳城向北两百里,穿过栖鸾山口,就算踏入了帝国广袤的北疆。

    栖鸾山口说是山口,其实更像一个小型平原。铁环山脉,东起瀚海沙漠深处,西入东海雍宾湾,东西横亘五千里。偏偏在这里潜入地下,出现了一个十里左右的缺口。听剪云山上老道士说,这里曾停留过世上最后一只鸾鸟,于是这个地方就被称为栖鸾山口。

    栖鸾山口侧面有一个小城镇,本来叫镇北营,是曾经大楚朝防范荒人南下的卫所。可自从煜朝建立,始帝亲率大军平定北疆,这里就不再是帝国边境。于是,曾经的镇北营就发展成一座小镇,名字也改名为栖鸾镇。

    “爷爷,你看,那只小毛炉好可怜!个头那么小,却驮着那么多行李,还被那么高的一个人骑着。”一个五六岁的小女孩,脸蛋被北风吹得通红,拽着自己爷爷的衣摆使劲摇着。

    “小囡,别对客人指指点点,还有别拽我衣服,我手里拿着滚烫的茶壶呢,热水洒在你身上怎么办?”老茶倌将茶壶往身旁侧了侧,无奈的教训着看啥都新奇的小孙女。

    老茶倌在这栖鸾镇开了三十年的茶馆,什么奇怪的人没见过。你说是飞来飞去的老道士,还是一掷千金的江湖豪客,都看腻了!甚至见过有人背着一只庞大的荒原熊王,从朔方原上一步步的走下来。

    栖鸾镇是去帝国北疆的必经之地。到北疆做生意的商人,去朔方原打皮子的猎人,到剪云山拜山的香客,以及到极天涯换防的大煜军队,都要从栖鸾山口通过。铁环山脉,就像一道真正的铁环,是大煜帝都以及南方六州的天然屏障。无论是北上还是南下,栖鸾山口都是唯一通路。

    口中虽然说着不稀奇,但是小孙女的好奇心,可是从老茶倌这里传来的。老茶倌一边教训着小孙女,一边眼睛想门外瞟去。这样一看,果然是真稀奇!

    只见,门外的风雪里,一只黑皮白蹄的瘦小毛驴,正耷拉着耳朵,无精打采的走着。毛驴的屁股上挂了一个三层木架,木架上摆满了行李,行李上面还打了一个雨棚。而小毛驴的背上还骑着一个穿着单薄青衫的年轻人。他人坐在小毛驴背上,脚已经快要碰着地。直起腰来,比木架行李还要高出一个头,真是好高的身量啊!

    孟一苇也看到了镇口这间小巧的茶馆,厚实的门帘被撩开,白气从门口十几个烧水的炉子里喷出来,一片热气腾腾。

    在茶馆门口下了驴,孟一苇正在犹豫是喝杯热茶继续上路,还是找间客栈休息一晚,突然发现腿边站了个小女娃。

    小女娃的脸颊被冷风吹得通红,却显得很健康。此时,正后仰着头,望着孟一苇。

    孟一苇低头看来,小女娃也不害怕,脆生生的说道,“坏人,你可真高啊!”

    纵使是书院里公认全才的小夫子,也被小女娃的话搞得糊涂起来,说自己高还好,怎么还成了坏人?

    “你不但高,长的还很俊,就是人太坏。小毛驴又瘦又小,你让它驮着这么多东西,还要骑着它,真是太坏了!”小女孩一本正经的教训着书院小夫子。

    孟一苇哭笑不得。离开家时,惜朝说北疆苦寒,厚实的衣物总要多带几件,絮了棉花的皮靴总要带上几双。还装了几个罐子脱了水的蔬菜,说是朔方原上几乎见不着绿色,总吃肉食会伤了肠胃。

    大大小小的包裹、零零碎碎的瓶罐,摆了一大堆。本来想让公子赶着马车走,又担心公子目盲走错路,也只能苦了家里那头识路的小驴了。她找木匠做了个结实的架子,安在小毛驴身上,然后就把准备好的行李都码在了上面,最后还做了帆布棚子,说是给公子挡风雪。

    于是,孟一苇就骑着这只扛着大山的小毛驴,离开了翼阳城。一路上,就被人指指点点,此时更是被这个天真的小姑娘,直接叫做了坏人。

    正当孟一苇尴尬时,小姑娘突然惊呼一声,“快看啊!坏人,小毛驴都累趴下了!”

    孟一苇回过身去,发现自家那只小毛驴,正四腿伸直,肚皮贴到地面上,舌头半耷拉着,一副奄奄一息的模样。那双贼溜溜的驴眼,居然还挤出一滴眼泪来。

    孟一苇冷哼一声说道,“黄豆粒,绿豆粒,荞麦粒,好像都已经吃光了。行李这么多,又这么重,干脆就不采买了吧?”

    听到这句话,小毛驴的脑袋猛地抬起。随后在小女娃的惊呼中,噌的一声就跳了起来。跺了跺的前蹄,就化作了一阵黑旋风。从街头跑到结尾,又从街尾跑到街头,这才回到孟一苇跟前,抬头挺胸,一副雄赳赳、气昂昂。

    孟一苇心头好笑,这小黑真的要成精了!家里有一黑一白,白的是肥鸽,黑的是懒驴,一个赛一个贼溜。两个畜生经常配合起来,去偷厨房里的荞麦粒。肥鸽先从窗子飞进去,打开厨房门内的插销。懒驴再从门进去,将荞麦口袋拖出来。最后,吃干抹净,肥鸽再去把门从里面重新关好,懒驴则去花园里,把破口袋丢到草丛藏好,活脱脱两个经验老道的惯犯。

    至于懒驴能不能驮的起这么多行李,还有自己,孟一苇一点也不担心。因为,有一次他亲眼看到肥鸽和懒驴,因为分赃不均打了起来。肥鸽仗着能飞,趁懒驴不注意,就下来狠狠啄一下懒驴的脑袋,不一会功夫,懒驴头顶的毛都快被薅光了。懒驴吃疼,气的“各嘎,各嘎”直叫,正好脚边有一块三尺见圆的大磨盘,懒驴一脚就踢飞,磨盘从肥鸽脚底下蹭过去,吓得肥鸽赶紧飞的高了一些。

    看到刚才还马上就要累死的小毛驴,转眼间就上蹿下跳,跑的像一阵风,小女娃目瞪口呆,随后一转身跑走了,走之前用“坏人,坏驴!”给孟一苇和懒驴下了结论

    孟一苇有些无奈,不过这个小女娃也是有趣的很。看来这栖鸾不愧是曾经的大楚军镇,连这个后辈小女娃,都有对“坏人”横眉冷竖的胆量!

    既然被这个小女娃耽搁了一会,孟一苇就准备进茶馆坐坐。

    低头迈进茶馆,才发现不大的铺子里已经有不少人。方方正正七八张桌子,只有靠近门口的一张桌子空着。孟一苇不怕冷,就坐到空桌上。

    “这位小爷,刚才我孙女烦着您了吧,可别介意!小丫头,就喜欢问东问西!”老茶倌拿来一个大瓷碗,边倒着沸茶边跟孟一苇告罪。

    而刚才那个小女娃,从老茶倌身后,伸出小脑袋,冲着孟一苇做了个鬼脸。

    孟一苇微微一笑,表示无妨。

    老茶倌到了声谢,就转身去招呼其他人,心中却嘀咕,“没想到这位小爷还是个瞎子!这天寒地冻的,一个瞎子骑着个瘦驴,准备往北疆走,还真是奇了怪了!”

    但是老茶倌并没有多问,开了三十年的茶馆,他什么怪人都见过,知道不该问的不问,该问的也要少问的道理。

    孟一苇看着大碗茶,虽然只飘着几片茶叶,但是却散发着一股药草的清香。

    老茶倌正好又转回来,准备去给茶壶添水,看到孟一苇正在闻茶,不禁笑呵呵的说道,“小爷还懂得闻茶?那真是品茶的行家了!”

    “你这是什么茶?”孟一苇喝了一口,感觉一股热流进入腹腔,不只是因为水烫,还因为这茶叶本身就似乎带着一丝热力。

    “这是我们栖鸾山口一带特产的岩茶。一般茶叶喜阴,而这种岩茶却喜阳,只长在铁环山脉的向阳面。饮用时要用沸水煮的久一点,喝下去能驱寒暖身呢!”老茶倌娓娓道来,看来已经是不止一次介绍家乡的特产。

    “原来如此!”孟一苇又喝了一口,随口又问道,“您这茶馆,生意蛮好啊!”

    “可不!”老茶倌是个好聊天的人,“我这茶馆位置好,在镇头,又会煮岩茶,所以生意一直兴隆。再说,剪云山小天师,下个月要登坛祭天。好多香客信众不远万里,要去剪云山观礼,虽然登不上主峰,在半山腰烧个香也是好的。我这是必经之路,来喝茶的人就更多了。”老茶倌还要再说,突然听到里屋的客人喊着添茶,只好意犹未尽的走开了。

    剪云山?孟一苇沉吟着,道家祖庭啊!也就是说当初被进入翼阳城前,铁棍原来就是在这里,看来也要走一遭。

    孟一苇喝了一碗热茶,又向老茶倌买了一小麻袋黄豆,就准备离去。

    刚出门,就发现懒驴身边蹲了个脏兮兮的小道士,正啃着硬邦邦的面饼,饶有兴趣的盯着小黑的脑袋。

    “小道士,你是要杀了坏驴吃肉吧?”老茶倌的小孙女蹲在小道士旁边,突然恍然大悟的问道。

    小道士被这句话呛到,面饼卡在喉咙里,差点没憋死。大力的锤了几下胸口,等面饼滑下食道,才满脸通红的吼道,“小囡,我是出家人,就算是坏驴,也不会杀得,再说……”小道士看着被小女娃的话,吓得躲得远远的懒驴,继续说道,“再说,还是只成了精的驴啊!”

    老茶倌看到自家的小孙女又惹了祸,赶紧拍出来给小道士赔不是,然后就请小道士进屋喝点热茶,顺顺食道。

    小道士一边喊着自己没钱,一边却麻溜的进了屋,还让老茶倌拿些好吃的茶点。

    等到小道士喝了三大碗热茶,吃完一大盘油饼,才满意的出了茶馆。却发现那只灵气逼人的黑驴已经不见了,赶紧向老茶倌打听去向。

    老茶馆虽然心疼那三碗茶钱,倒也不会表现出来,还是笑呵呵的回道,“小道爷,在您吃茶的时候,已经被骑走了!”

    小道士一阵懊恼,随口问道,“可知道去了什么方向?”

    “说是也要去剪云山呢!”

    “哦?”小道士放下心来,满意的笑道,既然是去剪云山,那就一定会再见的。

    孟一苇坐在小黑背上,觉得身下的懒驴走得格外快,不禁心中好笑,看来是被小女娃一句“杀掉吃肉”吓怕了!

    栖鸾山口算是整个煜朝疆域之内,风力最强的地方。在朔方原上肆虐的寒风,被铁环山脉挡住,只能从这个缺口,裹着北疆的积雪南下。所以,在栖鸾山口,一年四季皆有风雪。

    小黑逆风快行,风雪就显得更大。孟一苇并没有套上惜朝给准备好的厚实衣物,老和尚的金髓佛焰不但修补了他破破烂烂的身体,还让他不再惧怕寒冷。虽然,外面北风冷冽,但是孟一苇的身体里却一直温暖。

    就这样,一人一驴,快速的穿过了栖鸾山口,一路向北。

第一章 小毛驴 对虎啸

    刚给小黑吃了一把黄豆,此时它正欢腾。蹄子一蹬,就从羊肠小道跳上一块突兀的山石,就算身上背着一座大山,也轻盈的像是山中的精灵。

    “各嘎,各嘎”,不,错了,不是精灵!还是那个看到野果,就走不动路的憨货。

    孟一苇下驴,将树梢上的红果子摘下来,辨认无毒后,才丢给了小黑,后者嘎吱嘎吱嚼的起劲。

    山石下面正好有一条溪水,水质清澈,味道甘甜,孟一苇打算在这里休息一下。

    从行李架拿下来一个铁锅,里面是风干的牛肉脯和脱水的蔬菜干,泡上一捧清凉的溪水,就放在火上煮了起来。肉脯是腌制好的,炖烂之后,就是一锅滋味浓郁的牛肉蔬菜汤。

    孟一苇所在的山石,是这段山路的一个高点,更高的山峰还在更远处,爬过了这段上坡,后面都是顺风路了。不过,对于有黄豆粒激励的小黑来说,再崎岖的山路也不过是多跳几步罢了。

    这里是铁环山脉深处。骑驴穿过栖鸾山口的孟一苇,并没有跟着拜山烧香的人流,从铁环山脉下面的大路上前进。小黑彪起来的速度比得上最好的骏马,想象一下,人流不息的官道上,一只瘦小的黑色毛驴,驮着一座大山,跑的比所有人都快,不被人惦记才怪!

    既然不想惹麻烦,而山路对于小黑来说,又如履平地,所以孟一苇就干脆钻进了铁环山脉。铁环山脉北高南低,北面的高耸崖壁,阻挡了来自朔方原的风雪。而南面是一串连绵起伏的山峰,虽然比不上北面的崖壁,却也比中间地势高。于是,这铁环山脉就行一根中空的管道,来自瀚海沙漠的热风,就是顺着这条巨大的管道,一路南下。这就造成了,朔方原上风刀割骨,翼阳城中也滴水成冰,而这铁环山中却温暖如春。怪不得,道家的祖庭就安在这片山脉中,还真是上天成就的洞天福地啊!

    就这样,大部队在山下走,他在山上行,都是同一个方向,雍州和凉州交界处的剪云山。

    但是孟一苇不想惹麻烦,麻烦却来惹他了。

    铁锅里的牛肉已经炖的熟烂,蔬菜干也恢复了本来的鲜嫩,孟一苇推开凑过来的驴脑袋,刚准备尝尝味道。突然,有个冷冷的声音传来。

    “你要给我吃一些,我就说声谢谢!你要不愿意给我,我就自己抢!”

    听到这句话,孟一苇微微皱起了眉。

    说话的人一跃跳上了山石,是一个极为清秀的少年。四肢修长,蜂腰瘦肩,背上却插着一把巨大的弯刀。刀长几乎与少年身高相当,刀身最宽处也比得上少年的窄背,整把刀不分刀身和刀柄,如弦月般浑然一体,在阳光的照耀下流光溢彩。

    少年微微弓着腰,不知道是被弯刀的重量压的,还是打算动手的准备。不过,与光鲜的大刀相反的是,他的衣着破破烂烂,甚至脚上只穿了一双草鞋。

    看到少年也就是孙平山一般的年纪,孟一苇松开了皱起的眉毛。“你先说一声谢谢,再说一个请字,我就分一半给你。”

    没想到会得到这个回答,少年一愣。为了能赶上剪云山小天师祭天的日子,他从朔方原上一路奔跑下来,再为了抄近路跑进了铁环山脉,已经半个月没进一粒米和一滴水。

    早已没有知觉的肠胃,被这牛肉蔬菜汤的香味激活,清淡的山果已经不能减缓出强烈的饥饿感,况且他马上要去做的事情,需要充足的体力,所以他要吃肉!

    本来打算直接抢的,可是这个稳坐山石的瞎眼男子,实在太过云淡风轻,他临时决定现行索要,要不到再抢。

    可是没想到,瞎眼男子一没害怕二没恼怒,只是要自己先说一声“谢谢”?

    “谢……谢谢,请给我肉!”少年都惊奇自己真的说了出来,好像对面的瞎眼男子有一种特殊的气质,有一种让人冷静下来讲道理的气场。

    “好吧!”听到少年的“请求”,孟一苇点点头,又伸手从行李架上拿出一只木碗。倒出一碗肉汤后,把锅递向了少年。

    少年又一愣,随后接过铁锅,直接对嘴喝了起来。

    浓汤划过少年紧缩的食道,让干涸的身体重换生机。孟一苇用的是小碗,少年用的是大锅,可是两人却同时吃完了。

    吃完了肉汤,孟一苇就打算继续上路了。

    他用溪水洗净了木碗,放回了行李架,抬腿迈上了懒驴,却没有立刻出发。按住蹬蹄的小黑,孟一苇回过头来,“唉,你不把锅洗净还我,我怎么走啊?”

    少年第三次愣住了,看着手中的破铁锅,有些不知所措!

    孟一苇又指导道,“石头下面有条小溪,你拿清水冲一冲就可以了!”

    少年感觉头脑发懵,托着身后的大刀,真的跳到了山石下,把铁锅冲洗了一番。

    接过少年还回来的铁锅,孟一苇也有些不好意思,有些尴尬的解释道,“没办法,家里的小侍女给准备的行李,最后还得一件不落的带回去啊!”

    既然收回了家当,孟一苇就拍了一下小黑的脑袋。小黑早就按捺不住性子,翻过一座山头就有一捧黄豆吃,馋嘴的懒驴变成了深山里的一道黑影。

    少年看着眨眼间已在山坳里的一人一驴,不禁惊讶的睁大了眼睛。

    坐在小黑上的孟一苇是悠闲的,可以一边看看铁环山脉中的风景,一边看看后面的少年是不是又赶了上来。

    背刀的少年貌似与自己同路,而且好像要跟小黑驴比比脚力。

    懒驴本来是极懒的,如果不是为了一把黄豆,它绝对不肯驮着行李和孟一苇走山路。可是,当它张着大嘴,轻快的跑着,美滋滋的想着马上又要嚼上一口香脆的黄豆粒,突然一个矫健的身影从身旁掠过。带起的乱草枯叶,塞了懒驴一嘴。除了被肥鸽薅过头顶的毛,它还没挨过欺负,此时,吃了一嘴土,怎能善罢甘休?“各嘎,各嘎”的叫了两声,四只蹄子开始发力。

    孟一苇双腿夹住小黑的肚子,再用手稳住摇晃的行李架,无奈的看着一人一驴赛跑。

    发起犟来的懒驴,像一条黑色旋风,蹬一次地面能跃出去几丈,终于在到达下一座山头之前,超过了背刀的少年,还不忘回头发出几声“各嘎,各嘎”的傻笑。

    少年也暗自气愤,自己在朔方原上,被风刀枪雪锻炼出来的脚力,不知跑断了多少良驹,现在居然跑不过一头草驴?瘦小的身体里,猛然迸发出一股蛮荒之力,双脚重重的踩到地面上,然后如标枪一般高高飞起,再轰然落下,一起一落间,足有十丈。

    于是,下一个山头,少年又超过了懒驴。

    懒驴这时早忘了香脆的黄豆粒,两排大牙龇咧着,一双凸眼变得通红。

    “各嘎,各嘎”两声为自己打气,后蹄一抬就踢断了崖边的大树,借着这一反弹力,懒驴直接窜出了几十丈,直接越过了一处山坳,从这边半山腰飞起,在天空中划过一个抛物线,直接落在了那边半山腰。这一下子没准备,连孟一苇都有些吃不消了。

    就这样,驴上一人颠簸起伏,驴下一人背刀狂奔,小黑驴则变成了飞驴,在山腰间蹦来蹦去。

    终于夜色降临,月到中天,满满银辉的洒遍山路,终于两人一驴终于在一座巍峨的山峰下停了下来。

    懒驴连“各嘎”也不叫了,张着大嘴,伸着舌头,呼哧呼哧的喘着气。

    背刀的少年,已经将巨刀插在了地上,自己靠在刀背上,闭着眼睛调息。

    一人一驴居然同时到达。

    “这里就是剪云山了啊!”唯一不累不喘的孟一苇下驴,看着巍峨的山峰笑着说道,“过了这座山,就是凉州了。本来需要五天的路程,被你们两个半天就跑到了。你一个人,跟只犟驴叫什么劲啊!”最后一句已是笑着对少年说。

    少年已经喘匀了气息,他把巨大拔出来,弯弯的刀身在月色中被镀上了一层淡淡的光晕。此时,刀尖已经隐隐指向了孟一苇,只听他冷冷的问道,“你到底是什么人?”

    孟一苇发现不只是弯刀,连少年身上都在汇集着光点。少年的皮肤仿佛变成了坚硬的钻石,棱角在月色中闪闪发光。

    “这体质?你是荒人?”孟一苇惊奇的问道。

    听到这句话,少年眼中杀气一闪,弯刀已经微微扬起。

    突然在这时,一道白影从前方的树林中跃出,随后一声响彻群山的虎啸,镇的树梢沙沙作响。只见一只通体雪白的老虎,已经站在了山路中央。一双黄色的眼球,打量着面前的两人一驴。

    “道门的巡山虎,怎么戾气也这么重了啊!”孟一苇摇摇头。

    少年则将手中的刀尖指向了白虎。

    作为道门正宗的巡山兽,白虎当然极有灵性。从那把大刀上,它感受到了极大的威胁,居然开始慢慢后退。

    刚才被白虎吓得一动不敢动的懒驴,此时看到了白虎的惧意,扭着屁股往孟一苇身后躲,不过又狐假虎威的对着真正的老虎叫了一声,

    “各嘎……”

    于是,整座剪云山都动了!

第二章 小道士 学驴叫

    “真奇妙啊,真奇妙!小毛驴,对虎啸,各嘎一声,道山摇。”清朗的嗓子却唱着懒撒的打油诗,山道上出现了一个小道士。

    小道士腰间别着一把剑,后背上插着一把佛尘,只是剑穗已经散了一半,浮尘也没剩几根毛了。

    孟一苇认出此人正是小茶馆外,蹲在懒驴身边瞧稀奇的那个邋遢小道士,原来道场也在剪云山啊!

    “兄弟,这只贼溜溜的小黑驴,你卖不卖?不对,我没钱啊!”苦恼的小道士挠了挠乱糟糟的发髻,突然灵光一现。他小跑到孟一苇跟前,把腰间的剑抽出来,尴尬的笑道,“囊中有些羞涩,不如我拿这把剑跟你换,怎么样?”说完一脸希冀的看着孟一苇。

    小道士知道眼前的男子是个盲人,但还是把手中的剑捧到了男子眼前。

    孟一苇是闭着眼睛的,但是却真真实实的看到了小道士手中的剑。

    不用特意放开神识,孟一苇就能感觉到,对面的小道士,手中捧着一朵云。这朵云极轻极白,轻飘飘的浮在小道士的手上,好像马上就会随风飞走。,可是小道士的手却像一片天地,这朵云现在只能静静的浮在这片天地中。

    孟一苇摇摇头,对着一脸错愕的小道士说道,“道家的停云飞剑,我家的小黑可是换不起。”

    听到停云二字,背刀少年猛地看向小道士,眼睛中露出强烈的战意。

    小道士对少年的战意视而不见,而是继续对着孟一苇央求道,“大哥啊!你就把这头小黑驴换给我吧!要不然,我在加上这把浮尘!”说完就把背后的破拂尘拔了出来。

    “道宗张纸坛扫荡世间的拂尘,比那把停云剑还珍贵吧!”孟一苇笑着摇摇头,随后好奇的问道,“你拿两件宝物,就为了换我家的懒驴,看来小天师是不想当了吧!”

    “唉!”小道士叹气一声,慢慢站直了身躯,虽然还是邋里邋遢,却突然多了一些威严的气质,“你知道我是谁?”

    “让剪云山大阵自动开门迎接的,可不是我家这只懒驴,而是你这个外出归来的小天师!”孟一苇指了指身后,接着说道,“当然,能让巡山虎变成家猫,也只有剪云山的主人了。”

    小道士恶狠狠的像孟一苇身后的白虎瞪去,白虎却撒娇似的弓了弓腰,嘴里发出温顺的咕噜声。

    “还有你的剑和佛尘,都是道家的宝物!再加上你的年纪,也只能是即将加封的小天师了!”孟一苇最后下了定论

    “谁愿意当那劳什子的天师,我只是喝醉了酒,随手一剑,斩落了山腰的三亩桃花!”小道士举起手抗议道。

    “剪云山上桃花林一共才十亩,上一次被人破坏,还是八百年五十前。那时候尚不是道宗的张纸坛,也是喝醉了酒,也是随手一剑,也是斩落三亩。”孟一苇调侃的说道,“我要是剪云山的当代天师,也会提你上去,没准就又是一位新道宗啊!”

    “你又是谁?怎么对剪云山上的事情这么熟悉!”小道士回过神来,警惕的向孟一苇问道。

    这次出行,孟一苇本来不想亮出书院夫子的身份。可是自己要到剪云山查一些道宗张纸坛的遗物,没有书院的大旗,估计很难吧!

    想到这,孟一苇只好唤来小黑,从行李架最下面的格子里翻出一块腰牌来。擦了擦尘土,递给了小道士。

    小道士接过沉甸甸的腰牌,看到了“辅院国器”四个字,脸色开始变得严肃。

    戚满福当时拿到这块腰牌,只是被这四个字吓到了。而此时剪云山上的小天师,除了正视这四个字的重量,更震惊于字体中流转的神纹。

    书院七位夫子各有一位腰牌,实心的铁木上,刻着“辅院国器”。平常人看去,只是铁画银钩的四个大字。可是对于精修阳神的道家真人来说,却能够看到,烫刻的笔画里都是细小的神纹。剪云山上的小天师虽然还不是真人,但是堪比道宗的天资,让他有了一双慧眼。

    此时,在他的眼中,一横一竖,一撇一捺,一提一钩,一斜抬一顿笔,都有光芒流转。无数微小的神纹独自存在,最后又汇成整体,变作金灿灿的四个大字。

    小天师感觉额头有些灼热,体内的阳神竟然有些溢体的征兆。他赶紧移开眼睛,随之感叹道,“好强大的神纹,好强大的书院啊!

    旁边的背刀少年也收起一直散发的战意,老老实实的站直了身体,他没想到被自己抢了一锅肉汤的瞎眼男子,居然是这么大的来头!怪不得自己居然听话的洗锅,也难怪自己居然跑不过一只小黑驴,原来他是书院的夫子啊!

    小天师和背刀少年,不约而同的抱拳施礼,“见过夫子!”

    “辅院国器”只写了四个字,却说明了夫子的地位,辅的是书院,作的是国器。但是两人都知道,还应该再加一句,就是“镇得住江湖” 。不同于大煜朝震慑江湖靠的是大煜军威,书院则是靠“软实力”执江湖之牛耳。江湖人要练体魄,纳元气,凝神魂,书院就将天地本元研究透彻,随便开一堂熹微之讲,就让半座江湖沸腾。江湖中有陆地神仙一指断江,有道家真人入海斩蛟,有佛门一掌开衫,书院就有灭魂钉、噬魂散,还有那专门镇压武道神仙的人间之意。

    所以大煜皇室是“震”江湖,书院则是“镇”江湖,前者靠的是武力,后者靠的是实力。

    没有了大煜朝,江湖还是那座江湖,没准还会更好。但是没有了书院,江湖顿时就会失去最基础的精华。江湖人对于大煜朝是惧怕中带着排斥,对于书院则是疏远中带着敬畏,对于书院中地位最尊崇的夫子,多数江湖人还是愿意执弟子礼的。

    孟一苇接过腰牌,在小道士的惊呼中,随手扔到了行李架上,然后三人一驴就开始上山。

    这里是剪云山的后山门,如果没有小道士引路,孟一苇上去也要费点功夫,此时却如同逛着自家的后院。

    行了礼后,小道士又恢复了神神在在的模样,一路上就围着小黑打转,连背刀少年越来越强的战意都视而不见。倒是吓得懒驴以为这脏道士又起了歹心,莫非还在惦记着自己身上的肉?

    于是,小黑驴“各嘎各嘎”叫的不停,想让抠门的主人把这个贼眉鼠眼的小道士赶走。

    对于懒驴的请求,孟一苇视而不见,而是仔细的感受着元气的流动。

    自从老和尚用佛门大金刚的金髓佛焰,修补了自己破破烂烂的身体,孟一苇终于能开始感受到元气。

    虽然都是身体有漏洞,但是孟一苇和姬鼓雨不同。姬鼓虽然天生气穴全开,其他地方却没有漏洞,只要加强锤炼体魄,气海就可水到渠成,这叫作“通透”!而孟一苇却没有气穴一说,整个身躯都是大大小小的漏洞,这就是“破烂”!

    老和尚用金髓佛焰修补了漏洞,重塑了气穴。但是一百零八处气穴却都被一层佛焰包裹着,孟一苇一直不知道如何去戳破,直到登上了这座剪云山。

    孟一苇发现,剪云山上的元气就像一条逆流的河,从山脚到山顶,元气的流速逐渐加快。譬如刚才在山脚,天地元气还像平原上的小河,缓缓流淌。可如今到了半山腰,元气已经像流入峡谷的瀑布,在孟一苇身体表面冲刷着。甚至有一丝元气挤开了气穴,进入到他的体内。这里还是山腰,如果到了山顶,元气流速岂不是会像翻卷的海潮,自己闭塞的气穴估计也能打开了吧!

    在孟一苇体会元气流动的同时,小道士也在偷偷观察随自己上山的两人。

    看到背刀少年虽然呼吸急促,但是还能坚持住,不禁暗赞了一声好天资!而看到孟一苇一脸轻松,甚至愈行愈快,不禁满是诧异。本代书院的七位夫子,不是只有天地神三府府主,算是修习过武道吗?怎么这位年纪轻轻的小夫子,也能够在元气逆流中淡然前行?

    “小夫子,你有没有觉得,身子快要被掏空了?”小道士神秘兮兮的问了一句,没想到孟一苇没回答,倒是背刀少年脸色一红,狠狠的瞪了他一眼。

    小道士回瞪过去,心想你一个大男人学什么小姑娘瞪人!不过他也觉得刚才自己的问话,有些像在青楼门口调侃嫖客体虚的龟公。于是,尴尬的咳嗦了一声,解释道,“我的意思是,你有没有觉得,体内和外界的元气,交换的太快,顺带着精气有些外泄呢?”

    孟一苇知道小道士是好意,这里异常活跃的天地元气,不断进入身体,再不断流出体外,虽然体内元气总量不会增减,但是一遍遍的冲刷,会导致精气流出,伤及体魄。

    至于背刀少年,孟一苇猜测他有荒人血统。荒人,朔方原曾经的主人,从春秋到大楚,一直是南方王朝的北方强邻,甚至一度可以左右南方王朝的国运。可自从八百年前,被始帝白煜屠戮百万,剩下的几十万人又被全部赶下极天涯,北疆已经没有荒人的部族了。

    荒人将朔方原以南的人,统称为南人,他们的身体构造与南人不同。荒人天生没有气穴,也无法形成气海。整个身躯就像一只永远装不满的箱子,元气被无休无止的吞噬进去,不会再与天地进行任何交换。

    所以,假如真想自己猜测的这样,背刀少年至少有一半的荒人血统,那这座剪云山的元气逆流,对他就影响甚微了。

    小道士关心自己,却不问少年,难道也看出他是荒人?

    如果真的看了出来,怎么还能让他从容登山?要知道,剪云山可是最支持大煜屠戮荒人的,因为这些老道士们认为,荒人越多,天地间的元气就会越少。荒人,是吞噬天地的邪道!

    就这样,小道士关心的问着小夫子,小夫子猜测着背刀少年,只有驮着行李的小黑驴,独自的撒着欢。

    吃掉路边一朵甜丝丝的野花,小黑高兴的叫了起来。

    “各嘎,各嘎……”

    三人都被驴叫吸引了过来。小道士自嘲的笑了笑,连夫子家的小毛驴,都能轻松跑上山腰,自己你居然还担心毛驴的主人。

    “小夫子,你家的小毛驴,可比我道门的巡山虎厉害多了。那头蠢货,在剪云山里呆了三十年,还只能呆在山脚。”说到这,小道士突然陪着笑脸,“小夫子,你就把小黑驴给我吧!除了惊云剑和自在浮,我再添给你半山桃花,如何?”

    这一下,不但背刀少年睁大眼睛,连孟一苇都有些吃惊了!

    书院的小夫子刚要说些狠话,打消剪云山小天师的败家想法,突然一个大喝传来,“臭小子,你又想砍我的桃花!看老子这回不揍死你!”

第三章 种桃人

    话音刚落,一把大剑就从天而降。

    小道士赶紧捏了一道剑诀,停云剑争鸣一声,弹飞而起。

    从天而降的大剑如一座山岳,迎风而上的停云剑则像搏击风浪的海燕。

    大剑已经到了小道士的头顶,孟一苇也清楚的看到了大剑的本体,居然是一把巨大的水剑。流动的水纹组成剑身,此剑无柄,长约十丈,比起只有三尺的停云剑,可谓庞然大物。

    小道士此时也是脸色一正,手中剑诀再变。停云剑在天空中划过一条弧度,躲过了水剑的剑尖,从水剑的上方刺下,正中水剑的剑身中心。

    水剑一阵波动,随后剑身逐渐崩溃,给剪云山的桃花林下了一场雨。

    小道士此时哈哈一笑,“种叔,你的水剑也不过如此啊,哈哈!”

    “哼,是吗?”伴随着一声冷笑,桃花林里走出一个中年男子,只见他肩上跨了一根扁担,扁担上挂着两只木桶,就像个给庄稼浇水的老农。

    中年道士看着洋洋得意的小道士说道,“仗着停云剑灵巧锋锐,连御剑术也不好好修炼了,看来今天我还真是要,好好收拾你!”

    说完,左手已经伸进了前边的木桶,再扬手,就往天空中撩起一片水花。

    于是,一把十丈的水剑又从天空中向小道士斩来!

    看到一捧水花就化作一把如山如岳的大剑,背刀少年脸色凝重起来,他在衡量自己到底能接住几剑。

    孟一苇则感叹,剪云山不愧是道门祖庭,才到了半山腰,就遇到了一位将化剑术,运用的出神入化的大真人。

    小道士心中暗自叫苦,种叔还是这种较真的脾气。你这个剪云山都排进前三的真人,跟我这个道行尚浅的小辈斗什么剑啊!就算要斗剑,也要再等几年,那时候我未必输你。

    不过现在嘛,小道士狡黠一笑,突然躲到孟一苇身后,只伸出半个伸出脑袋,大喊道,“种叔,我身前这人可是书院夫子,你这一剑落下,可是会毁了剪云山的啊!”

    “书院夫子?”中年道士皱眉,天上的水剑骤停。他看向静静站立的孟一苇,感觉此人也就二十几岁,不禁勃然大怒。

    “李如拙,亏师兄给你起了‘大巧如拙’的名字,如今你却净是卖弄小聪明!现在居然还请人假扮书院夫子,难道是想让人知道,书院特意让一位夫子,来观礼你晋升小天师吗?”

    “种叔,谁要当那个劳神的小天师,你愿意当你去当,我不稀罕!”小道士也有些气愤,不过看着天空中还在散发着阵阵威压的水剑,不禁补充了一句,“不过,他真是书院新晋的小夫子啊!”

    “小夫子?”中年道士疑惑道。

    “正是”孟一苇回了一句

    “书院不是只有六位夫子吗?我记得年纪最轻的女夫子复姓公孙!”中年道士回忆道

    “以前只有六位,今年开始就有七位了!”孟一苇耐心的解释着,说完就招呼一声小黑,抬步向桃花林里走去。

    看到一人一驴脚步轻快的走进了桃花林,中年道士才一脸讶然的看向小道士,问道,“你小子是如何请到这位书院夫子的?”

    他现在已经不再怀疑了,一方面自己这个喜爱胡闹的师侄虽然闯祸成性,但是却不至于在这种大事上说谎,另一方面,在自己的剑气锁定下,一人一驴居然漫不经心的步入桃林,而且身体没有一丝修为波动,这种手段也只有书院的神纹和意场才能做得到吧!

    “这位夫子是位文夫子还是位武夫子?”中年道士神色凝重的问道。

    “是位武夫子吧?”小道士不确定的说道

    “是位文夫子!”背刀少年此时也插了一句

    书院夫子并没有文武之分,这种叫法只是江湖人对书院夫子做的一个简单划分,其实就是看这位书院夫子有没有研习武道。书院并不重视个人武力,博采众长,通晓人情练达,精研万物至理,这时书院初代山长定下的基调。

    但是一旦在某些领域精深的极致,附带的巨大能力已经不弱于陆地神仙了!

    譬如当代七位夫子之一的齐工刀,主持书院天工府。天工府,名列书院第一府。上到大道推演,下到器具翻新,以及被江湖人忌惮的机关、木甲、傀儡,都是天工府的擅长之术。特别是府主齐工刀,一手刻画神纹的本事已入化境。无论是山石还是流水,丝绸还是铁甲,甚至缥缈无踪的风,悄然而落的雨,都能被他刻上繁密的神纹。这相当于,齐夫子随手就能组建一座大阵,随地都能布置一道意场,随时都能封印一片天地。这种能力,让陆地神仙都会忌惮不已!

    像齐工刀这样的夫子被江湖人称为武夫子,虽然齐夫子本人从未没有把自己当做武夫。

    依次划分,江湖人把熟知的六位书院夫子,分成三文三武。文夫子的影响多在天下、在朝堂,武夫子则是本身就有碾压江湖的实力。

    如今,书院又多出一位小夫子来?

    小道士认为孟一苇的武夫子,是因为看到孟一苇可以无比轻松的登上剪云山。

    背刀少年认为孟一苇是文夫子,则是觉得,自己怎么可能从一位武夫子手里抢来一锅肉汤?

    孟一苇不知道身后三人,居然在讨论自己是文是武,他现在已经站在桃花林中。

    这里的天地元气又变得不一样了!

    桃花林外的天地元气就像一条奔流的大河,源头在山脚,尽头在山顶。

    而桃花林就像这条大河上的岛屿,天地元气在这里变得无比宁静。

    孟一苇睁开了眼睛,又有了不同的发现。天地元气不是静止,而是都依附在一颗颗桃树上。这些桃树,在孟一苇的眼里,更像是一朵朵元气汇聚而成的蒲公英。

    “小黑,你去把每颗桃树都踹一脚!”孟一苇吩咐自己的懒驴。

    懒驴当然是懒的,各嘎一声表示抗议。孟一苇已经卸下了小黑背上的行李架,拍拍驴头说道,“踹一脚,一把黄豆。”

    懒驴的耳朵一下就伸直了,随后便嗖的一声消失,下一刻已经蹬在了最近的一颗桃树上。

    桃树被踢的剧烈摇晃,包裹在树冠上的元气也躁动起来。

    被黄豆诱惑的小黑极为卖力,一会儿,这一小片桃林都晃动起来。

    孟一苇就站在桃林的中央,看着一朵朵蒲公英被吹散,刚才还平静的桃林,此时已经是怒涛翻滚的海洋。

    懒驴每晃动一颗桃树,就是在这片元气海洋中翻起一朵巨浪。

    孟一苇感觉自己被巨浪冲击着,他握紧了手中的竹竿。心中默默数着被元气浪潮冲击开的气穴,“一个……七个……十五个……三十一个……五十二个……”

    转眼间,全身一百零八个气穴已经开了七十四个。本来老和尚的本意,是想让孟一苇循序渐进,先锻炼好体魄,待精气充盈,再从里向外冲破气穴。引气入体,形成气海。但是孟一苇总感觉手心中的“眼睛”是个极大的隐患,他这副身躯就像一座牢笼,正把一只怪兽封印在身体里。而现在牢笼太脆弱,他迫切需要提升实力。

    躁动的桃林,让中年道士脸色大变,特别是书院的小夫子刚走了进去。

    一把扔掉扁担和水桶,中年道士一闪消失,再出现已经在桃林之中。

    只见他手掌抵住一颗桃树的树干,这棵桃树渐渐开始发光,方圆三丈内的元气被快速的吸引过来。

    如法炮制,一个时辰后,被懒驴惊动的八十几颗桃树已经全部归于平静。

    待安抚好桃花林,中年道士才走向桃花林中心的孟一苇。

    “不知小夫子……有没有受伤?”中年道士有些迟疑,刚才还怕孟一苇是位可以镇压江湖的武夫子,现在却恨不得他就是武夫子。要是位弱不禁风的文夫子,刚才的桃花流汐已经把他震死了。在剪云山上死了一位书院夫子,这种后果,纵使他已是道门大真人,也不敢多想。

    孟一苇叹了口气,身体内的气穴最终只打开了七十九个,要是再能多坚持一会就好了!

    看到孟一苇叹气,中年道士心里一松,随后告罪到,“让小夫子见怪了,这三百颗桃树是贫道新种下的。想让它们长的快一些,就截留天地元气温养。没想到今天倒是惊扰了小夫子!”

    看来中年道士还不知道桃树是被小黑踢爆的,还以为自己设下的元气禁制不牢固。

    孟一苇则有些惊讶,“这片桃树是你种的?”

    他记得典籍上记载的是,“人间剪云福地,谪仙十里桃花。”这道门祖庭的半山桃花,传说是谪仙移栽自仙界。十亩一千颗,不多也不少,就算眼前的道士是道门大真人,也没有重新栽种桃花的能力吧!

    “是贫道种下的,不过用的是仙树的桃核。八百年五十年前道宗大人醉酒,斩落了三亩桃花。酒醒后懊恼不已,于是一生都在想办法种出仙树。直到飞升之前,才成功用仙树的桃核,种活一棵!”

    “我怎么听说,道宗大人的原话是,是要多种几棵,留给后人练剑用呢!”也走进桃林的小道士嘀咕道。

    中年道士耳朵尖,听到小道士的话,怒喝道,“明日祭天之前,你还不是小天师,我还是你的师叔!如拙,你听好了,这十里桃花,只有一千棵,多种一棵也长不活!什么时候你能如道宗一样,砍一棵,随手就能种一棵,保证一千颗不多不少,桃花就随你砍!”

    小道士却由嘀咕了一句,“师叔,你姓种名桃,天生是种桃树的最好人选,我就不跟你抢了!”

    中年道士一愣,随后叹了口气说道,“我虽然名字叫做种桃,但是论起种桃花的本事,比道宗还是差远了!不然怎么会,呆在山上三十年呢!”

第四章 镇北

    “小天师,种桃人……”坐在半山腰的精舍中,孟一苇回想着刚才的情景,总感觉有些不对劲。

    按理说,虽然书院夫子的身份,足够他淌过大半座江湖。但是对于一位能够种活仙树的道门大真人,却不见得会有多大的威慑力,特别是自己还是个声名不显的新晋小夫子。但是这位种桃真人,对自己倒是有些过分殷勤了。

    刚才,自己一再推辞,才没有直接被请到山顶的斗悬宫。即使这样,也被安排在山腰最清幽的一间精舍。

    他需要我做什么呢?

    推开窗子,孟一苇看向紧邻他的另一座精舍。

    剪云山是道门祖庭,每年都会有大量的香客前来拜山,其中不乏身份尊贵之人,怎么也不能让其在山上餐风饮露。所以道门就在剪云山的半山腰修建了许多精舍,作为贵人下榻之地。除此之外,还有干净的二层木楼,虽然没有精舍宽敞,但是也能提供床铺和热水。只要是来剪云山上香的信徒,都可以暂时入住。

    明天是剪云山新晋小天师的祭天大典,来观礼的人更是比平时多了几倍。精舍和木楼早已住满,后面再来的人只能在山脚搭帐篷对付一夜。

    孟一苇的精舍在最高处,后面就是终年不谢的桃花林,下面转过一道小溪,就是另外一座。

    这座精舍虽然不如孟一苇所住的环境清幽,但是规模却大上几倍。倚靠一处山坳所建,高墙灰瓦,藏风纳水,倒像是一座别院。

    此时,以孟一苇的眼力看去,庄园的门口居然站着两位披甲执枪的大煜军士,而大门上插着一杆旌旗。旗上是两个漆黑如墨的大字,“镇北”。

    孟一苇看了一眼与剪云山格格不入的“镇北”军旗,突然明白了种道人的难处,自己似乎又卷入了一场不大不小的麻烦。

    合衣躺下,感受着元气正不断的进入身体,孟一苇无奈的闭上了眼睛。

    清晨的剪云山,群鸟争鸣。

    剪云山分阴阳。阴面是后山,元气逆流奔涌。鸟兽鱼虫,轻易不敢涉足。阳面则是前山,与山下一般无二。

    拂晓时分,天色尚未大亮。来观礼的香客已经络绎不绝的登山。

    而孟一苇此时已经站在了山上,身后就是道门祖庭斗悬宫,身边则是一个乖巧伶俐的小道童。

    “你叫什么名字?”百无聊赖的孟一苇问问道。

    “回小夫子,我叫余裕。”小道童恭谨的回道。

    “玉玉?羽羽?鱼鱼?”孟一苇觉得小道童的名字有些拗口。

    “是吉庆有余的余,富贵宽裕的裕。”小道士一本正经的纠正道

    “这样来说倒是个好名字,比其他道人的称号都有烟火气!”孟一苇真心夸赞道。

    小道童则看着空无一人的露天大殿,有些尴尬!昨天晚上,三师祖把他叫来,让他明早去半山腰的天字号精舍,去接眼盲的书院夫子!

    那可是书院的夫子啊!余裕小道士上山不久,用的还是俗家的名字。虽然上了山,成了道童,但还是知道山下人间的书院,是个多高的存在!如今那座高高书院中最高的夫子,来到了剪云山,还要他去引路,小道童紧张的一夜没睡好。

    今早天还没亮,余裕小道士就来到了孟一苇的精舍。孟一苇一夜纳气,睡得极浅

    。感觉到门外来人,就打开了门。

    于是就被小道士请上了山。

    可小道童余裕没想到,这位极高的书院夫子,虽然目盲,却行的不慢。等两人来到山顶大殿,大殿上还空空如也。

    孟一苇倒是无所谓,反正山顶视野极好。从山脚直达山顶的石阶,像一条长龙,络绎不绝的香客正在向山顶赶着,更远处是摩天触地的北方崖壁,往南看,却能越过所有的山峰,望到泗水平原。

    “小……夫子,要不然我去禀报三师祖?”小道童觉得,让书院夫子在空空的大殿上干等着,好像有些不好。

    “不必麻烦了!下面的香客也快爬上来了!”

    果然,腿脚快的人已经要马上登顶,最显眼的就是前头那杆随风张狂的大旗,和走在旗下的背刀少年。

    这个荒人少年居然是镇北军的人?镇北军当年可是屠戮荒人的尖刀啊!

    剪云山顶的天空罩着一块圆圆的云朵,像是一只盖子罩在道山上,以至于此时天已经大亮,孟一苇却不知道太阳有没有升起来。

    “这是从山脚流上来的元气,形成了云朵。”种道人不知道何时已经站在了孟一苇的身旁,顺着孟一苇的眼睛抬头看到。

    “你不知道我是盲人?”孟一苇问道

    “小夫子是盲人吗?”种道人反而了一句,随后笑笑说道,“就算是盲人,可是心眼却是通的!”

    孟一苇看着即将上山的黑色大旗,“大真人,剪云山准备让我做什么?”

    种道人收起了笑容,不过却没有立刻回答,而是反过来问了一句, “小夫子,可知道剪云山姓什么?”

    “剪云山应该姓张吧!”

    “是啊!道宗出世之前,历代天师皆姓张。不过,道宗羽化之时,第一次将天师之位传给了外姓之人。”种道人说道

    这些孟一苇倒是知道,道宗张纸坛的关门弟子,陈山榆,就是剪云山的第一位异姓天师。

    种道人继续说道,“可是,这八百年来,却只有这一位异姓天师,剩下的都是出自张氏。”

    “我记得即将祭天的小天师,好像也不是姓张吧!”孟一苇问道

    “如拙是掌门师兄从山下领回来的孤儿,上山第二天,就被内定是下一届的天师。”

    “哦,看来本代的张天师,是想效仿道宗,将天师之位传给异姓人!”

    “正是”种道人看着孟一苇点点头,“可师兄不是道宗,张氏一族还有其他的声音。”

    “所以,那些不愿意看到异姓登上天师之位的人,就请来了镇北军?”孟一苇问道

    “唉!”种道人叹了一口气,“剪云山,毕竟还是大煜境内的剪云山!”

    两人说话间,镇北旗已经立在了大殿之上,旗下除了背刀的少年,还有一个披甲配刀的将领。看到那漆黑的铁甲上,趴着一只火眼竣倪,孟一苇不可察觉的皱了皱眉,居然是镇北候亲自来了!

    镇北侯,虞潜陆,麾下四十五万镇北军,辖区从极天涯至铁环山,横跨衮、凉、朔三州,兵马之盛位列六镇兵马之冠。

    镇北侯也看到站在一起的种道人和孟一苇,脸色立刻变得奇妙起来。

    他从大旗下面走过来,轻轻抱拳,“可是书院小夫子?”

    孟一苇无奈的点点头。

    “我家小鹿就在方夫子座下修习,本侯可是经常听说小夫子的传奇啊!”镇北侯和煦的笑着,可是眼角的皱纹,却像北地的山风一样坚硬。

    “虞擘鹿,方夫子的得意门生,现在可是神宇府的当家大师兄了!”孟一苇也知道这位方夫子的亲传弟子,只是年纪好像比自己还要大上几岁。

    镇北侯是大煜朝六位实权军候之一,面对书院小夫子还带有几分敬意,对剪云山上的道士则语气凛冽。

    “种道人!”镇北侯看了一眼孟一苇身边,兜手而立的种桃,“小夫子和本侯都已经到了斗悬宫,张天师怎么还不见人影?”

    种道人谦卑一笑,“掌教天师闭关未出,此次祭天大典由贫道主持,还请侯爷静待片刻。”

    说话间,后殿已经鱼贯而出十几位道士,十几个人虽然站在那一起,但是每个人都似乎独成天地。特别是有五位腰缠黄带的道士,身上流转着特殊的气韵。

    孟一苇也暗自心惊,剪云山果然是道门祖庭。十位真人,六位大真人,这种底蕴何其深厚!

    种道人告了声罪,回到本门队列。

    斗悬宫前殿是间露天大殿,与外面的广场连在一起,此时广场上已经挤满了观礼的香客。平时上香的信徒,最多只能走到山腰的斗仓宫。此时借着小天师祭天大典,才能来到剪云山最高处。

    不说别的,此时能看到头顶巨大的云盖,和剪云山十几位老神仙,也就不枉爬了几万级的石阶了!

    正在这时,一阵宏大的钟鸣响起。钟鸣四十九响,浑厚却不振耳,传遍了整座剪云山,有一种令万物宁静的力量。

    广场上的观礼人群都随着钟声安静下来,看着一位老神仙站上了高台。

    种道人今天也穿上了崭新的道服,只见他一甩佛尘,嘴唇微动,声音就传遍山顶。

    “天师果位,道门之首。奉第六十七代天师敕令,今日吉时,开云祭天。”

    听到老神仙的话,观礼的信徒都翘首以待,想看看剪云山新晋小天师的神仙手段。

    可此时,一个声音却突兀的响起。

    “天色还早,就不要忙着开始祭典。不如先叫小天师出来亮个相!本侯听说,新晋小天师,之前一剑斩落三亩桃花,这可是堪比道宗张纸坛的天资啊!”镇北侯的声音慢悠悠的响起

    聚集的山顶的信徒不知道斩落三亩桃花意味着什么,可是听说小天师堪比道宗大人,不禁一片沸腾。道宗大人,那可是八百年前,真正羽化登仙的神人啊!

    孟一苇看向对面的镇北侯,后者摸索着腰间的刀柄,继续说道, “再说,本侯座下有一少年,一直仰慕剪云山玄宗道法,想来讨教。本侯对他说,道门大真人阳神出游,瞬息千里,不是你这等后辈能够对招的。倒是新晋的小天师,适合演示道门仙法。所以,这次他特意奔行千里,就是为了向小天师讨教一番!”

    镇北侯话音未落,一把巨刀就砸在了斗悬宫的大殿上。

    喝了孟一苇一锅肉汤的少年,此时拖着弯月长刀,在地面上划出一道半尺深的沟壑。

    “吕单,从荒原上来,特向小天师请教!”不善言谈的少年,声音冷的像朔方原上的冰。

第五章 霸刀

    背刀少年不再是赤脚,换了一双大煜的军靴。靴子踩在大殿的白玉地板上,像即将提速奔跑的马驹。

    “能不能不打啊?”李如拙从后殿里提前走了出来,一席崭新的道袍,上面是流动的云纹,居然也是绣云轩的手工。

    原来邋里邋遢的小道士,此时道髻高耸,眉如飞剑,目中含星,看行头真是一位卖相十足的小天师了!

    可是一开口却是怯战,“今天就不打了吧!”李如拙用商量的口气跟吕单说着。

    “我跑了一千里路!”吕单冷眼说道

    “可是我换了新道袍,打坏了怎么办,买袍子的钱,师父还要我自己还呢!” 李如拙一脸的为难,将刚出场的风姿俊朗破坏的一塌糊涂。

    六位黄带缠腰的大真人都脸露尴尬,其中一个须发皆白的老道士,更是直接出言训斥,“李如拙,你是想堕了道门的千年威严吗?”

    听到老道士的呵斥,李如拙却微不可查的笑了笑,回身抱拳施礼,“既然我堕了道门威严,不如就请师伯,免去我小天师的职位吧?”

    老道士面色一喜,刚要搭话,种道人已经抢先呵道,“天师之位,岂可儿戏!李如拙,小天师之位是十六位长老过了半数同意,并经由掌教天师亲自敕谕,你现在想推就推?对得起剪云山的养育之恩吗?”说完,种道人看向老道士,后者冷哼一声。

    李如拙收起了笑容,他是山下孤儿,被当代天师背着上了剪云山,收为关门弟子。从小道童长成了小道士,剪云山确实是自己的家啊!

    “唉!”李如拙轻叹了一口气,再次转身面对着拖刀的吕单,一边脱着道袍一边大声说,“你是某些人请来的,躲是躲不掉,那就打吧!不过,等我先脱了道袍。”

    将新道袍脱下,叫来小道童余裕,让他拿到场下叠整齐放好。李如拙就这样穿着打底白衫,施施然的拔出了停云剑。

    “停云剑不是飞剑吗?怎么也要拔出来?”广场上观礼的香客中,不乏江湖中人,看到这场突如其来的比试,不禁都伸长了脖子。

    “可能是这小天师的御剑术还没修炼到家吧!”有人这样回答道

    场下的议论声不绝于耳,场上的二人却静静对立,只是一紧一松。

    吕单像是一根绷紧了弓弦,手上的巨刀就是一枝利箭,只待蓄力至极限,便会崩然而出。

    李如拙则是像一团轻飘飘的云,仿佛一阵风就会把他吹走,让对面的吕单摸不到踪迹。

    巨大的弯刀已经抬离地面,被吕单从身侧划过来,就像快速掠过天空的弦月。以他略显瘦弱的身躯为轴,在空气中留下一片片虚影,如同绽放的花瓣。

    刀影美的精致,但却同时刀气四溢,霸气绝伦。

    “霸刀?”孟一苇惊疑道

    “正是霸刀!”镇北侯带着若有若无的笑意,“陈惊天的霸刀!”

    天下武道前三甲,第一是不知所踪的白河愁,第二是幽居瀚海的巨

    梅仙,第三则是朔方原石头城里的陈惊天。

    陈惊天是个铁匠,也是个刀客。他的刀上没有元气,也没有神识,只有一股霸道。

    书院秦伯集曾说过,陈惊天的霸刀更像书院的意场,但是却不像意场那样控制一片天地,而只是控制自己手中的刀,所有的意志都极度凝聚在刀刃。他手中的刀不能创造一片天地,却能够斩开一片天地。所以陈惊天的刀,可以轻易劈开小神仙的神域。

    孟一苇也认为,在武道三甲中,陈惊天才是真正可以开宗立派的人。因为无论是白河愁,还是巨梅仙,他们的武道修为都还是在体、气、神的范畴之内,可是陈惊天却创造了“意”!体、气、神、意,四者兼修,孟一苇觉得这样也许才算是圆满。

    这个叫吕单的少年,居然是陈惊天的弟子!孟一苇不禁有些担心李如拙,霸道之意可是不输于道家的阳神啊!

    李如拙也感受到了迎面而来的刀意,这股刀意先是炽烈又是酷寒。他仿佛看到了一个疤脸老人,站在漏风的铁匠铺里。从熔炉中拿出一块巨大的铁胚,千锤百炼后,插入浮着冰碴的铁槽中,炽热的铁胚骤然冰冷。

    这是一块没有开刃的巨型弯刀。老人用布裹上弯刀,让身边脏兮兮的小孩背着。两人来到城外一座断崖上,断崖下边就是极天涯。龙鲸在冰海里翻腾着,强烈的海风从天荒岛上吹过来,将这段山崖削的瘦骨嶙峋。

    老人让小孩将裹刀布甩开,对着海风开始劈砍。

    弯刀在小孩手中就像一扇门板,可是小孩的手臂极稳。海风迎面撞上弯刀,弯刀也快速斩入海风,两者之间的相对速度在一刹那间达到极致。

    一天一万斩,十年之后的某夜,极天涯上挂着一弯弦月,断崖上也出现了一把犹如弦月的弯刀。

    和十年前相比,弯刀的刀身更加流畅,这是在海风中磨练出的最佳弧度。

    “九千九百九十九”小孩长大了,窄背细腰,却将手中的弯刀舞的霸气绝伦。

    他深吸一口气,身上开始出现点点晶芒,连带着弯刀也像被注入了星辰。

    “一万!”最后一刀劈下,海风以刀刃为中心,像两边散开,整座极天涯顿时风平浪静,只剩下冰海里龙鲸还在一声声的长鸣。

    “好强的刀意!”李如拙从刚才的幻境中脱离出来,不禁赞叹一声。他阳神特殊,别的大真人最多是神游万里,他却能看到某些事情的过去,甚至将来!

    虽然一般只是些支离破碎的片段,但已经让知道此事的师尊,将他定为道门下一代天师的不二人选。

    器魂虚无缥缈,可在吕单的刀意中,李如拙却清晰的看到了铸刀、开刃的全过程。师尊说万物有灵,他李如拙就有一双可以看透灵气的眼睛。就像书院小夫子的那只小黑驴,别人只看到懒驴跑得快、驮的重,但是李如拙却从小黑身上看到了不亚于人的灵气。而对面霸意凌人的刀,也是极有灵气的器物,刚才李如拙见到的情景,就是这把

    刀的记忆。

    对于有灵气的东西,李如拙总是满心的喜爱。

    所以,对于这把灵气又霸气的刀,李如拙选择避让。

    他将拔出来停云剑往空中一抛,随后纵身跃起,双脚已经踩在了剑身上。停云剑随后骤然掠起,带着李如拙飞到了大殿的上空。

    “御剑术,讲究的是阳神踏剑,瞬息千里。现在居然被你们推举的小天师,真的踩剑飞天了!”刚才出言呵斥李如拙的老道士讥诮道。

    种道人没有搭话,老道士毕竟是他的师兄。作为张氏一族的大真人,师兄对于外姓人担任掌教天师,一直耿耿于怀,这个可以理解!但是,就是不知道镇北侯带着霸刀传人,在祭天大典上公然挑战李如拙,是不是他的意思。如果真是他所为,待掌教天师出关,剪云山少不了又是一番动乱。

    因为江湖中人谁不知道,道家修阳神,阳神也算是神魂的一种,而陈惊天的霸意正好擅长斩神魂!

    不过此时,霸刀已出,种道人只能在心中默念:李如拙,你阳神还不凝稳,这次比试,可不要儿戏!

    吕单看到李如拙踏剑而起,刀势再变。弯刀脱手而出,快速旋转着斩向半空,弦月变成了一道冷冽的月轮。

    以旋转的弯刀为中心,形成了一个巨大的绞盘,大殿里的元气被绞的支离破碎。孟一苇试着探过去一丝神识,也马上就被绞碎,陈惊天的霸道之意,果然是霸道至极。

    吕单其实很是吃力,这斗悬宫不愧是道门神宫。他在极天涯上舞起霸刀,可将整片海面的烈风搅碎,可是在这里,总感觉处于禁制中。

    种道人身后的一位真人上前一步,沉声说道,“就算陈惊天来了,也不能随便在斗悬宫里舞刀!”

    说完,就捏起指诀,斗悬宫上方露天的屋顶开始慢慢合拢。

    “算了,让如拙自己处理,今天之后,他就是小天师,道门威严,需要他来捍卫!”种道人拦住了出手的真人。

    屋顶停止了合拢,霸刀的月轮继续向上斩去。

    李如拙从飞剑上跳到斗悬宫的殿柱,停云剑回到手中。看着飞来的月轮,感觉好像那一夜桃花林上的月光。

    那一夜,他从山下醉酒归来,踉踉跄跄的的进了桃花林,仰躺在桃花树下,直感觉天上的圆月是一颗挂在树上的水桃。

    “等我把你斩下来,解解渴!”李如拙这样想着,手中的剑就出了鞘。

    此时他处于醉酒状态,阳神虚弱,这一剑不像是人御剑,更像是剑御人。

    李如拙的阳神仿佛附着在停云剑之中,然后再从停云剑中射出,一道淡淡的剑影飞出,既是李如拙的阳神,也是停云剑的器魂。

    这一剑斩下,便倒了三亩桃花。

    这时,看着旋转如月轮的霸刀,李如拙又回到了那一夜的状态。

    体内阳神,进入了手中的停云剑。

    此时人即剑,剑即人。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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庙堂之高,江湖之远,中间有座书院。天生贵胄的大煜皇子,娇蛮跋扈的天之娇女,霸气执拗的少年将军,气质恬静的岛国公主,唇红齿白的山寺和尚,半舌不语的苦寒少年,七窍玲珑的肥胖小吏,潇洒不羁的道门天才大煜九州,蛮荒北境,云梦大泽,佛国塔林,炽热西陆,星海之底......蒹葭皇朝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蒹葭皇朝,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蒹葭皇朝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