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蒹葭皇朝全文阅读

作者:燕云藏月     蒹葭皇朝txt下载     蒹葭皇朝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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蒹葭

    翼阳城外泗水河畔,秋风渐凉,大片大片枯黄的芦苇在滩淤浅水间随风摇荡。

    “芦苇依水而长,从河泥中拔出纤细的枝杆,似乎风儿微微一吹便会断腰折身,但是只要几千根、几万根拥在一起,纵使风再烈,也不过是带来一阵呜咽,吹散些许芦花罢了。”白衫似雪,衣裾翻飞,中年男子着薄薄长衫立于凉风袭人的泗水河畔,指着不远处的芦苇荡向身后的追兵淡淡讲道。

    说是“追兵”,其实言之有过,因为有“逃”才有“追”,可是中年男子根本没有想过要逃,他既怀“超世志”,向往“无上道”,就早做好了殉道的准备。

    追兵俨然静待,刀在鞘,箭藏匣。毕竟前面的中年男子只是个文弱书生,纵使施教广于天下,门生播至四海,但是在皇权的重矢下也要被洞穿身死。黑牛皮制的甲胄,在水汽颇盛的河边,已附着上一层寒霜“白纱”,尤其此时日暮长河,冷气尤入肌骨。

    追兵里走出个青年,身穿文史袍,显然是个文吏,他走到中年男子身后十余步,躬身深拜:“学生孟学礼,见过伍师。”

    中年男子轻咦一生,回身打量,眼前青年微蓄短须,眉正鼻直,颇有风姿,心中一动,问道:“可是孚瑞阁济宁十二年的学首孟潜?”

    孟学礼心中微暖,躬腰更深,“正是学生潜,伍师识吾,幸之甚之。”

    “嗯,姿态甚容,品貌俱佳,良材可雕”中年男子微微露出笑容,刚想再勉励几句。队伍里噌噌挤出个冉须大汉,皂角色的利落褂衫,临腰一条虎啸铜制束带,耳边立枝雀尾翎羽,正是刑部专职审辖提司,近前就咆哮道:“你们这两个酸儒,废话忒多,伍瞳伍适远,束手就缚,跟洒家回京受审”。说完一口浓痰又快又急,飞过丈余投入泗水。

    中年男子提眼瞧他,微微一笑“你定不是德牧社的武生。”

    皂角大汉黝黑的面皮居然也有些许泛红,故而恼羞续之咆哮:“老子摸爬滚打半生,就是瞧不起学院生出的白皮孬种,嘿嘿,老子床上功夫了得,床下功夫更是要得。”

    中年男子微怔,稍入沉思,不再理他。皂角大汉也无意多言,冷声吩咐左右:“来人,绑了这厮,回京述职”“慢,陛下吩咐,是‘请’不是‘抓’”孟学礼急忙阻止粗鲁军士,黑脸提司也似心有顾忌,冷哼一声退到旁边。

    孟学礼上前几步,又是一躬,然后立身正视中年男子,正色道:“伍师乃当世大贤,圣天子命学生代其问道。陛下常闻伍师言‘民重君轻’,便欲知到底民重重几何,君轻又轻几分,伍师可否细细衡量一番?”

    中年男子长吸一口气,冷冽的寒风流过鼻道,涌入胸腔,暖暖的肺腑被冷气一激,顿时引得全身微微一颤。良久,中年男子才呼出已被温热的冷气,望着滚滚泗水一字一字清晰地说:“民重重若千钧泗水,长流不息;君轻轻如水上鹅毛,可有可无。”

    “大胆狂徒,亵渎皇权,该斩!”孟学礼摇头苦笑时,黑脸提司已经咆哮而出,“贱民就是杂草,老子擦屁股都不用的东西。”

    中年男子斜眼眺了一下言语污浊的大汉,面色凛然:“提司大人刚说自己摸爬滚打半生,想必也非出身富贵家。那以大人的贫寒出身,之前也算是茅厕门前一杂草了?”

    黑脸提司一怔,自是词穷。中年男子接着道:“纵使生民如草又如何,面前莽莽芦荡不就是一根根苇草汇成。可是待得芦苇横江,便能使行船迟滞,上下难行。”

    孟学礼微有沉思,黑脸提司倒是起了蛮性,夺过身边军士刚点燃的火把,高高一抛便入了苇荡。秋天的芦苇干燥易燃,火光顿时高涨,火借风势,由北向南席卷而去。苇杆中空,烧裂时噼啪作响;芦花轻柔,灰絮燃尽后漫天飞扬。

    黑脸提司哈哈大笑:“再多的草还是草,一把火烧的毛都不剩。”

    “这又何必呢?烧得尽吗?来年又是一片更深更密的新苇荡。”中年男子望着烧红的天色,喃喃低语。

    “伍师,随我们回京吧!见了陛下,也许尚有转机。”孟学礼上前劝说。中年男子没有答言,只是默默转身,走向旁边的一座矮轿,躬身而入。

    “奶奶的,囚犯还有轿坐。”黑脸提司又吐了口浓痰,大吼道:“囚犯束手,开拔回京!”

    这时轿帘微动,中年男子伸出手向孟学礼招了招。

    孟学礼上前躬身道:“伍师,唤学生何事?”

    中年男子淡淡的声音从轿里传出:“潜,来年可否代我来看看这泗水畔边的新苇?”

    孟学礼一怔,顿时明白中年男子已有死志,眼角顿时微微泛红:“能代伍师临江赏芦,是学生之幸。”

    中年男子呵呵一笑,“潜,明年的新苇可就有更为雅致的名字了。芦未挂穗为蒹,苇草初生为葭。故可称新生的芦苇为‘蒹葭’啦”

    “蒹葭~蒹葭~”孟学礼站在原地念着这个颇为陌生的称号,轿子却已经走远了。远远传来中年男子特有的低醇嗓音“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孟学礼怔怔地站在原地,似是在回味中年男子的话语,直到冷风吹起了他的鬓发,才抬起头来。

    向前看去,是重重兵甲包围中,奔向大煜国都翼阳城的矮轿。

    回身望去,是滔滔不息竞流着,奔向东海之滨龙首湾的泗水。

    泗水河南北两岸本是同样密匝的芦苇荡,此时却面临不同的命运。南岸的芦花仍旧随着清风徐徐摆动,可北岸的苇荡却已燃尽大半,远远看去,竟是红过了西天的一抹残阳。

    也许细弱的芦苇草还是抵不住一根炙热地火把,但是今夕的大火烧断了苇杆,飞灰了芦花,明岁的蒹葭却在灰烬造就的肥沃河泥中继续生根串茎。

第一章 盲公子

    竹杖敲击青石板发出“哒~~哒~~”的声响,在薄雾弥漫的拂晓显得格外清脆。

    花园小径上走来名青年,二十多岁的年纪,颇高的身量,手里一根等身长的竹杖点在露水湿滑的石面上。他貌似是个盲人,但是却行得颇快,三两步便转过一座瘦石假山,绕过一池游鱼清水,便遥见串串花圃将一栋木楼掩映在团团锦绣之中。几园花草品种繁杂,虽无甚名贵仙株,可在长枝短叶地相互穿插,她红我绿地恣意搭配间却出落出不着匠心的天然之美。秋来月余,菊花正是得时,于是最普通的金菊独占了不少颜色。

    “呵呵,公子早!”正对面的一园花圃里探出一个圆圆的脸蛋,稚气未脱的少女仍带着一点婴儿肥,汗珠儿润湿的弯弯鬓角老实地贴在小巧的耳侧,一对红樱桃坠在精致的耳垂下,随着少女招手一荡一荡。

    “铃儿,小心脚下,别又踩折了花草。”软软糯糯的声音从另一个花圃里传出,随之又走出名少女来,年纪较圆圆脸要大些,约莫十**的年岁。身段窈窕,长发稍稍扎起,露出一段乳白的后颈。眉目似是用工笔纤毫勾勒而出,飘动的眉角,微翘的鼻尖,柔和的唇线,恰有一番柔弱娇媚的风姿。“公子早!”又是软软糯糯的声音“公子怎么又穿旧衣,昨日绣云轩不是送来几套新样式的长衫吗,其中有件蓝底岫云衫着实漂亮的紧呢”。

    盲眼公子微微一笑:“新衣穿不惯,旧衣更贴身。”说着正身转向圆圆脸身后的花圃,轻抬眉角,笑道:“园门前第三株木槿花只余两瓣,其左后第六棵盆菊蕊丝只余三根,铃儿,你又调皮了。”

    连续被两人“教训”,圆圆脸顿时成了红苹果,皱起好看的鼻子抱怨道:“公子没有做盲人的自觉,明明眼盲,怎么能晓得这么细的?”

    公子一怔,随即哈哈大笑:“骗你的,笨笨的圆脸丫头。”

    圆圆脸愣了一下,随即娇憨地大叫:“骗人精,亏我这么相信你,公子也是坏蛋。”公子嘴角一撇,满脸得意,不置可否。

    稍长的少女也掩嘴轻笑,却偷偷用眼角观察着公子。公子还是老装束,一身淡蓝长衫,水洗的有些发白。发髻别枝木簪,鬓边梳理得一丝不苟。脸颊稍显清瘦,于是面目就显得棱角分明了些。挺立的鼻峰下是微抿的嘴角,阖起的盲目上两条飞眉入鬓,料想那狭长的双眸若是能目光炯炯,该是多么英伟俊俏的男子啊!少女看着看着竟有些面上发烫。公子好像知道少女在偷瞧他,于是侧头道:“惜朝,等会到前堂来帮我读下院报,可好?”惜朝没想到公子突然和自己说话,心虚地摸了摸发红的脸颊,轻声答复:“嗯,惜朝净手后就来。”

    公子不再耽搁,便抬步向花圃中的小楼走去,“哒~哒~”的竹杖声渐远。圆圆脸抢到小径中央冲着公子远去的背影,做了个大鬼脸。惜朝拍了拍圆圆脸的前额,娇斥道:“铃儿,别调皮了,我先去给公子读报。这里还有小半园的花草要修枝裁叶,就半个时辰的功夫便可做完。你小心些,别折了花朵~~”还欲再说,风铃儿早已经不耐烦:“惜朝姐,别啰嗦啦!快成老太婆啦!你快去给公子读报吧!快去快去~~这里包在我神剑小女侠的身上~~保证剑过留叶,哦,不对,是剑下留花。”

    惜朝轻笑:“你啊!整天毛毛躁躁,怎么说也是德牧社的初等生了,怎么就无甚长进。”风铃儿吐吐舌头:“我当然没有惜朝姐的能耐,今年才十八岁就是孚瑞阁甲级班组的优生,我要是像惜朝姐一样衣行款款,我就不是叮叮乱响的风铃儿啦!呵呵!”,惜朝无可奈何,“随你,反正说你不过,你快快做来,午间公子要带我们外出游玩呢!”“当真,太好了!书院马上就要开课,还以为没有机会玩耍玩耍了呢!”说完一阵风地跑进花圃,剪刀纷飞间,叶落少许,花残无数,一时也算落英缤纷。

    惜朝连忙喝止几句,又怕公子久等,只好担心着离去,心中可怜着那一园花草,没被昨夜的秋风吹散,却被这个顽皮女童摧残啦!

    那栋花圃掩映中的小木楼分前后两进,后堂是公子平时雕刻的工作坊间,正通着花园曲径。前堂则是待客兼陈展厅,木质的大橱窗置于厅堂两侧,透过玻璃柜门只见一件件精美木雕或站或卧展列其中。因为橱柜都摆在了墙边角落,前堂中心便留出好大一片空地,此时公子搬了把木椅恰好不偏不正的放在地面最中央的位置。椅子是有着高高靠背的太师椅,可公子坐在上面却将腰挺得笔直,倒像是坐在板凳上。刺破晨雾的阳光从大敞的前门射进来,照在公子坐得笔直的身上,连带着方方的座椅和长长的竹杖,在公子身后投出老长一段光影

    惜朝坐在公子左后一点,公子很高,影子便遮住了惜朝的上半身,只余那白荷绽放的裙裾和鹅黄蓝花的布鞋在暖阳下一荡一荡。“在太阳下读书很伤眼”,这是公子说的,于是惜朝便选了这块离公子又近又无阳光直射的地方,这样公子既能听清自己不甚洪亮的声音,又惜护了自己心灵的窗口,“眼睛是心灵的窗口”,这也是公子说的。

    惜朝坐定,翻开薄薄的院报,开始读公子常言的“时事”。“塔林佛国第四十六世活佛丹巴江措前日法驾吾大煜帝都第一宝刹红莲寺,不日将召开宣**会,布施佛法。”惜朝特有的软软糯糯的声音响起,“不周岛海邦联盟邻煜湾特首平津仕,携邦国王子菅原尾叶及公主菅原琼子来朝,或与吾大煜商订海防岛礁归属事宜。另据悉王子尾叶、公主琼子欲入吾书院进修。”公子安静的听着惜朝细细读着,眉头却微微拧起,嘴边撇出一抹自嘲的苦笑。他轻轻挑开一丝眼角,望着门外大街上个个蜗牛般移步的行人和清晨阳光里粒粒浮动的尘土,嘴角的苦笑更浓了。

    公子准确说不是盲人,只是在他的左眼里,所有移动物体的速度被放慢了无数倍,而在他的右眼中,所有纤小的事物被放大了无数倍。于是公子从小就常看到跌倒到一半的老汉斜斜的杵在那里,一丝一毫缓慢地向地面倒去。也常看到麻雀般的蚊子,一边飞一边用佝偻的前足摩擦尖锐的口器,和乳鸽似的绿蝇擦肩而过。现在更是一边看着惜朝静止的美态,一边细细观察她嘴角的那枚小痣。所以公子眼中的世界与别人眼里的世界是不一样的,既然和常人看到的不一样,那不是盲也应该算是盲的了吧!

    再准确说,公子不是煜国人,当然也不是佛国人,这点头发可以作证。更不可能是海邦人,这点身高也能说明问题。更绝不是遥远隔海大陆的金发蛮族和黑色荒人,实际上公子不属于这个世界。在公子看来这个世界,尤其是这个煜朝极为错乱。明明是古代的人事风貌,却多了质地上好的玻璃制品,且极为廉价普及;明明是封建帝权根深蒂固的国度,却萌芽着资本立宪的思潮;旱路运输明明还是驮运肩扛,可是海上运输却极为发达,早早便进入了大航海时代;社会风气明明还尚有拘谨,但是却有了大学一样的书院教育机构,且不限男女,皆可入读。就是这样一个矛盾而奇怪的世界,公子已经来了二十二年。

    “公子,公子,报已经读完了,公子,公子~~”惜朝柔柔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将公子的思绪拉了回来。感受着身后暖暖的呼吸和身前暖暖的阳光,公子觉得这个世界其实还不错,他的生活也很不错。这样想着,公子挺直的背松了下去,靠在了高高的椅背上。公子身量颇高,椅背于是便加高了些,刚好可以靠的很舒适。“惜朝,午间去游书院后山的镜泊湖吧!那有间小食店,尤以鲜羊肉涮锅出名,我请客哦!”公子眯着眼颇闲适的讲。“嗯,好的,我等会去知会铃儿,她准乐坏了!”公子想起圆圆脸的娇憨贪吃,也不由得笑了:“看来要多带些钱财,不然会被那丫头吃瘪荷包的!”

第二章 食客

    轻快的马车行在城郊的小路上,路面很是平整,素土夯实并在上铺层半指深的碎石渣,使得即使大雨倾盆,路况也不至于泥泞难行。路边是整排的枫树,此时秋风渐凉,枫叶已经开始换着颜色,有的还是半树青叶,有的已是满枝火红。色彩斑斓的小路在干净高爽的天空下,格外的有些诗意。

    风铃儿将手伸出马车的玻璃窗,捞起一片枫叶,拿回一瞧,顿时惊喜道:“公子,这片叶子一半青青,一半火红,真是奇怪呢!”说完美滋滋地又向坐在对面的惜朝炫耀。公子微微一笑:“这有何奇怪,岂止叶子,人不常常是黑白相间!”“那我是黑的,还是白的?”圆圆脸好奇的问了一句。“你却是红的”“为何别人又黑又白,我确实红的?”铃儿不依不饶。“你见过苹果有黑白的吗,不都是红的。”公子嘴含笑意的回道。惜朝掩嘴偷笑,铃儿一怔,随即醒悟公子又在嘲笑自己的圆圆脸,顿时小嘴一撅,不再理可恶的臭公子。

    路畅车却不急,缓缓穿过了枫林小路,便见一条清澈小河。小河仅两丈余宽,河底青色的鹅卵石将水也映的蓝汪汪的,像极了窖藏百年的佳酿,故此便有“玉醴河”的美誉,当然这只是书院里那些文人的雅称,附近老百姓却是叫它老牛河。老牛河上有座木质平桥,桥板仅高出水面尺许,薄薄的青苔爬满两侧桥栏,远远望去倒像是鲜草编织来的。马车过了小桥,沿着河边又行了盏茶时间,再绕过一片浓密的树林,眼前豁然开朗。只见蔚蓝的晴空下是澄碧的湖水,秋日暖阳驱散了缭绕湖面的水汽,使这一泊湖水如明镜般耀然现世。

    马车沿河而来,玉醴河流入镜泊湖,马车也行至湖岸。这里并非人迹罕至,反而异常繁华。围着湖岸,一条回环小街已颇具规模,临湖而建的多为酒家食肆,亦有书坊棋社,书院学子大都喜欢在此聚客会友。马车穿过街口写有“书院后街”的牌楼,右转进停舆坊。书院后街禁跑马辕辘,故设停舆坊以供来客拴马停车,“停舆”二字截自棋局“停舆待渡”,又是书院文客附庸风雅罢了。

    公子下车,不用人扶,竹杖点地,一步迈下,整整衣衫,轻松写意。风铃儿早在公子之前便跳下了马车,惜朝则轻提裙摆款款而落。三人前行百余步,到一食肆前驻足。小店门脸正新,竖挂的镂空店牌上是“自食坊”三字,松木纹理透过新漆的油面清晰可辨,看来刚开张不久。

    刚进门,熙熙攘攘的食客喧嚣和雾气腾腾的鲜香热气扑面而来,一楼大堂里四横四纵十六张方桌,木质镂空的隔断屏风,挡住了食客们的老饕吃相,却掩不住邀杯换盏的竞相呼和。

    公子显得熟门熟路,也不经人招呼,直接上来二楼,二楼面积稍小一些,只放了四张圆桌,桌位间的镂空隔墙上内嵌薄纱,倒成了四间独立的雅间。

    随意选了一间,落座后喝了杯温茶稍歇,公子便挽起双臂袍袖,一拍桌板,大喊道:“小二那厮,快来看客。鸳鸯涮锅一炉,其中油锅多麻多辣,清锅少盐多姜。另外肥羊背脊混肉二斤、后腿细肉一斤,秋水鲜鱼一条,蔬菜瓜果混拼一篮,酸梅清酒一壶,对了,砧板一块,菜刀一把。”

    惜朝抿嘴偷笑间,一位跑堂小斯便端着一需食材用具颠颠跑来,进门后一边架炉燃碳,温锅沸汤,一边苦笑着抱怨道:“孟师导,可不劳您每次来都喊这一嗓子,您这吃食用度咱都门清,一入门就备着了,您再吩咐一遍,费了您的力气,也吓着咱的心肝不是。”惜朝终于咯咯笑出了声,公子却颇不以为然,一边净手洗刀,一边埋怨:“凭的啰嗦,不喊得一嗓子,哪能吃得爽快!速速忙去,休再烦我!”风铃儿擦擦口水,也附和“叫嚣”:“对对,快去忙吧!姑娘我不够吃再唤你!”

    小二悻悻退出,公子细细出刀。

    首先是六分肥三分瘦的柳条背脊,在公子的菜刀下变成了真真的薄薄柳叶,红白相间的肉筋像极了一系伸展的叶脉,仿佛镂空屏风上的薄纱,前后能透过光亮。

    其次是镜泊湖里水草饲肥的秋水鲜鱼,鳞片和内脏已经处理干净,斜刀片下,鱼皮占一分,鱼油占两分,鱼肉有七分,同样薄如蝉翼。

    最后是精瘦十足的后退细肉,则不切薄片,而是切成条状,再以刀背快速敲打以松其纤质,最后变成椭圆形的肉饼装盘。

    说得仔细,其实不过眨眼工夫,公子便改刀完毕。公子手稳、刀快、力足、劲到,手指如蝴蝶舞动,刀影似晨光翻飞,涮汤还未煮沸,一干肉食便已备好。

    风铃儿眼巴巴儿的盯着汤水,时不时用手掌扇扇炭火,对惜朝“小心灼到手”的警告充耳不闻,果然一会儿便被渐热的铜锅烫到了指尖,赶紧捏住耳唇儿,好一阵“啊啊呵呵”!

    涮锅中央终于翻起水花,风铃儿欢呼一声,举筷、夹肉、入锅,那速度真是快过了红莲寺不二老僧的千佛捻叶手。

    公子切好的肉片太薄,卷在筷子上在沸汤中轻轻一滚便有七分熟,再裹上小店秘制的蘸料,入口时先麻后香,微嚼后鲜醇溢口。连平时小口温吞的惜朝,都有些吃得急,险些烫到了舌头。

    公子喊的豪迈,切的尽兴,吃的却是不多。一片鲜鱼,半杯清酒;一片肥羊,一杯清酒;一片肉饼,两杯清酒;三叶青菜,不喝清酒。总共一小壶的青梅酒,不过十来杯,其间还被馋嘴的铃儿要去一杯,迫着惜朝饮了半杯,剩下的清酒尽已入肚,公子便放下了筷子。

    锅内油花翻滚,屋内热气腾腾,铃儿的鼻尖和惜朝的耳鬓都沁着细密的汗珠,公子起身推开窗,秋意夹着微寒的水汽打在闷热的脑门,好不爽意!

    不像风铃儿腹中的无底洞,惜朝的食量很小,这时也放下筷子来窗边透气。可毕竟身薄体弱,热烘烘的身体被凉风一激,不禁打了个冷战!公子左移半步,挡住惜朝面前的半扇窗子,惜朝甜甜一笑,却不知泛着微微油亮的红唇将她清秀的面容点缀的格外艳丽。

    窗外就是镜泊湖,这间小店临湖而建,二楼伸出湖岸丈许,掀开铺在地面上的羊绒毯,便能瞧见木质地板缝隙里透出的粼粼波光。境泊湖以精致丰饶出名,清水白石红鸟绿荫可入诗入画,肥鱼跳虾老蚌嫩藕可入口入腹,如此恩赐之地,确是经得起文楼上的风流词作,也撑得住小舟中的渔歌唱晚。

    公子也喜欢镜泊湖,尤其是那秋日间渐硬渐冷的湖风,像极了英气女子画眉入鬓后轻抬眼角的冷冽,那寒意令人一震,从周身毛孔侵入肌肤涤荡内腹,如此冲刷一番后,欢愉也变得平淡,悲苦亦变得稀薄。公子迎着湖风,微眯着眼睛,望向对面湖岸上的青瓦白墙,那是书院。

    “公子还在为升任师导一事困恼吗?”惜朝看不到公子的目光,却能读懂公子的心思。“从讲习越过助教、班导,直接升任师导,是有些快了啊!可是惜朝觉得如此称谓才配得起公子,书院里听过公子授课的人,都从心里佩服公子呢!听刚才的店小二叫“孟师导”多么顺口,可见公子成为七师之一,是大家喜闻乐见的吧!”

    公子回头对惜朝笑笑,指着对面的青瓦白墙,说道:“惜朝,你知道吗?那是我向往的地方,就像家一样;也是我逃避的地方,就像牢一样。”惜朝听着公子平淡的语气,眼中涌出一股心酸与怜惜。在惜朝低头偷偷擦湿眼角的时候,公子轻声呢喃:“祖父啊!你为何如此急迫?”

    “呼呼,好麻!好辣!”一声叫喊将公子和惜朝的思绪都拉了回来,原来风铃儿吃到一口麻椒,顿时涨红了脸,呛出了泪。公子哈哈大笑一阵,紧接着好一顿嘲笑挖苦,风铃儿自是不依,两人拌嘴吵闹,那热烈劲将窗外的冷气都逼退了几分,屋内又是一片热烘烘了!看着两人,惜朝抿嘴微笑。

    这时雅间外面有人轻叩屏风,公子微微一凝,道:“贵客何人?”

    那人声音清醇似舂米之酒,“昨日行舟,一苇钓一尾;今日行席,一苇食一尾。”

    公子眉头不可察觉地皱了皱,颇为无奈地起身开门,扶拳揽袖微施一礼,“一苇见过景王殿下,一苇未食一尾,一片可得五味!”

    “哈哈,一苇啊!你啊你,总是如此寡淡的性子”微蓄髭须,笑容温和的中年男子进得屋来!惜朝、铃儿恭谨行礼,众人落座!

    公子之前靠在椅背上的脊梁又挺了起来,笔直笔直,像手中的竹竿一样!

第三章 大泽之南

    “千邛之地有大泽,覆宛越属州,分南橘北枳,盛阳江大水,通九州河系,盘萦三山外,泱泱八百里。夫三山者,庐窟、槡榉、长蠹,聚居古怪生灵,自划邦域,隐于雾海极深之处,生人不见,史文无迹,盖乡野渔夫讹传戏言矣。”——《煜典·风物志》

    “小叶城里的巷民还在披纱摇扇,翼都的女儿们却已穿上绣花棉袄啦!”喝了杯新添的烈子烧,景王呲呲嘴,又生食了一段水芹,同对面的两位少女随意地闲聊着。烈子烧可不同于酸甜的青梅酒,那可是用河套湾上一年一季、一季一熟的大粒燕麦,掺上巨鹿岭天生地养的小秧高粱,三冬三夏窖酿出来的浓香烈酒。酒水色泽浅蓝似冰川石,口感霸道烧喉像炉中火,也不知久居南方温婉之地的景王爷怎的好喝这口!

    风铃儿嘴里塞满食物,吱吱呜呜搭不得话,惜朝却不敢冷落了皇朝贵胄,微微一笑道:“小叶城是宛州首府,宛地处大泽之南,北有崖山,抵挡朔方原的南下寒风;西有崇岭,阻隔天阶冰川的东来冷气,阳城(翼阳,别称 “翼都”或“阳城”)却是四旷之地,北望可见彤阳山下的羊群,西顾极至燎原戈壁中的鸣沙丘,八月秋风,十月寒霜,整整比小叶城快了一季哩!”

    “哦,京畿儿女果然见识不凡,本王不过随口感叹时节,却引出了小女学士的天时地理之论,可饮、当饮、满饮,哈哈!”景王果然豪饮一杯,烈子烧似火龙入腹,景王赶紧挑了块洗刷白净的嫩笋扔进嘴里嚼。

    惜朝也大方起身陪饮,喝了一盅青梅酒,腮边的嫣红便像入水的胭脂,慢慢的晕开了桃色。

    爽口的嫩笋压住了辛辣的酒气,景王半假半真地接着说:“那让一苇带着你们这双小女儿来我宛州常住如何?我那居处临近大泽,是个鱼米丰饶地;商贾云集,可当四海富贵家;士子风流,也是十镇温柔乡啊!”

    风铃儿终于咽下满腮吃食,结结巴巴答道:“可~可是,熙伯伯,宛州有书院吗?”

    景王白熙微微一怔,不知如何作答!

    惜朝望向一直沉默喝着温茶的公子,那笔直的背不折丝毫,便冲着景王歉意地微笑。

    逍遥大泽之南的千金王无奈地摇摇头,嘴角的苦笑又空了一杯烈酒。

    “小姑父,这次自宛地上京,不独是为了诱拐一苇家中妹妹南下的吧!”公子终于开口,却没了刚才引客入门时的冷硬生疏,亲近调侃的口味颇重。

    听到边上这个平淡近似冷峻的青年终于换了称谓,沉稳的景王一下变得疏狂起来,大笑三声,甚是快慰!

    “是有正经要务的,便是陪着那对倭岛使节上京觐见我大煜国主。不周岛盟环绕星海航线,扼守南下大洋之路,近年来对我大煜商船虽未过分侵扰,可也多有克扣,过境税负竟高达三分。另外,邻煜湾盛产火珊瑚,古称琉璃树,可驱水汽,生阳火,我大煜海船本欲徜徉四海,但是呆在水上日久,湿气难免侵肤入骨,船员十有**会手脚水肿,滋生周身霉斑,最后溃烂而死。只有将火珊瑚磨成细粉,隔日涂抹身体,才能抵御这‘水鬼症’。 邻煜湾一直是通用航道,无国属之别,但年前不周岛盟浮木、流木、 泛木三艘千帆鳞甲舰,各载武士三百,分别占领渠白、菱芗、扶桑三座小岛。我大煜疆土万里,本来看不上这三粒瓜子,但是瀛洲编舟港的一个年老航海士却说,渠白、菱芗、扶桑三岛的下方水域海底,正是邻煜湾中所有火珊瑚的母根所在,一旦损毁,整个水域的琉璃树会全部枯萎。不周岛盟占据先利,奇货可居。我大煜艨艟巨舰无数,却怕岛国倭奴发狠坏了根基。而且不周岛盟也并未提出过分要求,只说倾慕煜朝大治之世,欲派遣煜使拜学中土文化,而珊瑚三岛则由其开采,每年上供煜朝火珊瑚精粉三千斤。央土宫中的大臣们上表帝尊此乃邦国来朝的盛世景象,龙颜大悦,便准了这第一批遣煜使。上月使船由南海入绽阳江口,一路驶入我宛州大泽,我奉命陪使团入京,唉,谁让咱只是个无权无势的清闲王爷,而使团中却载着不周国主的万金双壁呢!”没想到景王白熙清逸豪放的外表下居然积攒着如此多的闲散口水,这一段长篇大论说的他口干舌燥,抢过身边青年手中已微凉的茶,一饮为尽!

    两小女听得津津有味,惜朝关心的是两邦国事,风铃儿则是好奇那海外风物。

    惜朝见景王忙着润喉舌,便笑着道:“熙伯伯哪里是无权无势的清闲王爷,宛越两州的三大商会皆由伯伯组建,门下商队无数,船商远至西陆,脚商深入大漠,马商纵进草原,米盐布铁四大项,书香食乐数小项,上供大内,下便平民,坊间传歌谣:“一言公,十里侯,百姓堂,千金王,万骑郎”,里面说的千金王不就是熙伯伯你吗?”

    景王灿灿一笑,抿着笑意,“咳咳,嗯嗯,倒是被你说到点上了!我倒不是为了陪着那岛国的公主王子,他们倒还没有让我护驾的资格。只是搭个顺风船,来京里拜拜长辈,会会老友。对了,拜的就是你公子家的那位‘一言公’,会的也是你公子家的那位‘十里侯’!”

    “哦”公子微微诧异,不知景王匆匆来京见祖父和二叔,是为哪般!不过,反正自己离家十载,不曾与旧人有甚瓜葛,当然,在学院任职除外。

    景王见青年只是“哦”了一声再无下文,不禁叹了一叹:“一苇,我来时你小姑母反复唠叨,让我一定要带你回孟府看看,十年前你不知缘由地破门而出,孟公讳莫如深,我们也不好妄加揣度。但想你当时不过十四五岁,到底有何不可化解的隔阂,使得竟有十年过门不入?”

    公子紧闭嘴唇,沉默许久,才开口道:“小姑母她身体可好?晨寒时咳喘还严重吗?”

    景王见他不愿谈及往事,只得道:“大泽之南,天暖气润,一年下来霜打窗纱的日子也没有几天,正适合你姑母修养。你小姑母很是念你,本来这次也想随我上京,但是临行脉诊,居然是喜脉,便留在小叶城了!”

    “姑母有喜了,呵呵,太好了,恭喜姑父了!只是姑母的身体?”公子罕见地喜上眉梢,却又担心姑母的身体。

    “无碍,我已重金请得医道国手,只为疗养你小姑母的身体,待我京中事了,就赶回去陪她”景王温颜答道。

    “那就好,姑父可说与姑母,请她静养身体,来年春晌,我必去大泽之南,拜见姑母!”公子眼中不禁又浮现起那习青衣,陪着年幼的自己守在雨夜灵堂里,不时捂嘴压抑着咳声,怕惊扰了棺木里一生优柔寡断的兄长。

    “好,好,你姑母日夜思盼啊!”景王单箸敲杯,“叮“的脆响,夹杂着一声喟叹!“对了,明日太清宫,陛下赐宴岛国王子王女,你是学院七师之一,当来赴宴,毕竟岛国此次来使名为倾慕我大煜昌明,书院乃我朝文脉武库所在,你们要来撑门面的。”

    “我不适大内庄严,也不喜官场繁缛,而且我是目盲天残之人,怕会有损天朝威仪,还是不去了吧!”公子淡淡拒绝道。

    “难道不想再听听‘红鲤’?那位老乐师原来被招到大内,我昨日入宫偶然见到的,据说‘红鲤’是帝后最喜欢的曲调,帝尊便命老乐师明日宴前奏‘红鲤’助兴,想让帝后借着热闹气氛一展欢颜!”景王心中微微苦涩,红黎啊!红鲤!我也只能尽量让你摇摇看上一眼,聊胜于无吧!

    “那首‘红鲤’吗?”公子的记忆模糊了“儿时记忆里父亲迎着飘飞的纱幔,吟唱的那首“红鲤”吗?放佛又听到了啊!”

    “红鲤,红鲤,尾抖烟鸢南风起。

    红鲤,红鲤,鳞动叠云夕阳洗。

    红鲤,红鲤,目遗珠泪圆月祭。

    红鲤,红鲤,唇吐泡沫梦语呓。

    红鲤,红鲤,越了那龙门,不得归去!不想归去?”

    “好,明日我随姑父一路入宫。”公子像下了很大的力气似得,有些疲惫的靠在椅子上,脊背终于弯了。

第四章 青羊角,镔铁弓

    “咻”,箭矢若幽隼,于百步之外轰然炸裂,巨大的冲击力在柏木上凿出孩臂粗的箭道。飞起的木屑在箭尾打起螺旋,就像龙鲸吸水时被碎浪无辜撕裂的海蝶。柏木后的草地上一头壮硕的白牛刚抬起头,箭身便从它青碧色的右眼贯入,哞叫刚发出便即戛然而止,接着砰的一声闷响,牛首便炸开了红色的血液和白色的脑浆。

    白少咸收回目光,放下手中的弓。

    弓长六尺,黝黑镔铁胎身,内丝外索复合弦,弓梢半尺青羊角。

    青羊角弓乃煜朝重弓之最,一石之力方起弦,二石之力可搭箭,三石之力渐趋满月。持弓者称羊角卫。羊角卫满员万人,身皆高八尺之上,披陵落重铠,列队出猎,好似万座移动的石塔。

    白少咸已及弱冠,但身高却将将六尺,大头娃娃脸,吊梢三角眼,浓密八字眉,宽阔的额头上横亘三道胎纹,疼他的娘亲唤他“猫儿”,军中猛士则称其“丑虎”。

    “少郎将,此次围猎是为割得白牛首,明日献于太清宫,可这头~这头又被您炸成了烂西瓜了!”旁边唯一穿软甲披赭衫的随军文书苦笑着说道。

    “丑虎”翻了翻眼白,一巴掌拍在马颈上,座下黑马长嘶一声,甩起碗口大的铁蹄向对面的柏木林奔去。马上少年平拉巨弓,挺起的脊骨和平直的弓身交叉成十字,拉圆的弓弦化成十五日平湖映月。

    “嘶,少郎将的大月轮斩!”后方的羊角卫低声惊叹。月影一闪而现,随后化作倏然的月光直射密林深处。收弓悬在马侧,少年郎将攥起马鬃,也疾驰奔向箭指之处。

    机弩平拉成卵,长弓纵拉成月。长弓若是平拉则手臂扭曲,不易绞劲,纵拉却能借助马步腰腹之力,三石之力即可开至满弦。白少咸喜欢平拉弓,毕竟他的特制羊角弓总长已足七尺,比他还高出两个头。少年虽然天生瘦弱矮小,却身藏蛮荒之力,又习得家传霸烈至极的行气之法,以骑兵长弓可射出守城重弩的威势。于是其父便以玄铁精石,按照镔铁锻钢之法,在炙焚火炉中拉出六尺巨弓,重七十斤,达八石力,不饰花纹,仅装半尺青羊角。

    万人羊角卫不动如山,遥望柏林深处。片刻,马嘶声渐渐入耳。只见林间缝隙里黑影蹒跚,“丑虎”座下的抱月乌龙驹呼着大团白气,居然行得有些吃力。重兵卫心里一惊,虽然信得少郎将神勇,但是也不敢耽搁。马镫齐响,顿成奔雷之势。

    行得近了,才晓得情形,众兵卫控马急停,看向缓出林来的黑马。原来龙驹背上坐着眯眼假寐的少年,屁股后面还拖着一头小山般的白牛。白牛前胸赫然一个圆锥形大洞,心脏已被绞成肉泥,汩汩热血冲刷着碎裂的肋骨,染红了一路的断树折草。

    “嘿!是白牛王!看这头颅,足有行军做饭的炒锅大了!”靠前的一个兵卫兴奋的说道。

    “头颅割下,剩余骨肉熬炖熟烂,犒劳卫营将士。”少年睁开白多黑少的三角眼,对着军阵冷冷吩咐。

    “嗷~~呜~~”铁甲的汉子们如狼般嚎叫。

    “吾城无高墙,唯有万棵松。

    不折青羊角,何入央土宫。

    钻天裂日箭,破云镔铁弓。

    踏河乌龙驹,裹尸两丈青。”

    青羊兵卫欣然高歌,这首始帝白煜亲自谱曲作词的《青羊角杀》分三阙,上阕曰“攻”,中阕称“守”,下阕为“征”,自从始帝建无墙翼阳城,青羊卫便被调作禁军,只为守卫帝都门户,“攻”、“ 征”之曲,渐渐不闻,唯有“守”乐遗世。

    “‘裹尸两丈青’,我只需要半丈即可,呵呵啊!”少年“丑虎”不无自嘲地想了想。

    天渐黑,此处乃翼阳北郊,不同于南郊泗水滚滚,北郊却是苔草如癣、柏木成林。林间偶尔出现的白牛是从朔方原上游荡千里而来,每年翼都刚刚入秋,彤阳山下就已大雪连天,白牛群吃尽了漏出雪顶的草尖,便向南迁徙。

    秋猎白牛是白氏王族专利,纵然公卿亦不得僭越。白少咸乃白钺少子,算得武帝白曌(煜朝第七位皇帝)十世之孙。今日奉父命猎白牛,明日献牛首于太清宫帝尊座下,让来自海外倭岛的小国寡民慑于我大煜国威。

    “咕嘟嘟~~咕嘟嘟~~”大锅里的浓汤翻滚着粗壮的牛骨,军火头撒下一大把干辣椒和半囊烈酒,牛肉的躁腥味便被勾动馋虫的喷香取代。

    “真他娘的香啊!”卸了甲的黑脸兵卫猛吸口肉味赞道,“还是少郎将体谅俺们啊!天天闷在营门里磨刀,身上的筋骨都软了七八分。这次少郎将带着俺们出来猎牛,虽然只能看着过过眼瘾,可也比圈在营里强多了,这不,还有白牛肉吃!这个东西可是王族专享,吃一口成仙哩!”

    “切,没见识!白牛也是吃草的畜生,只是沾了一身白皮的光。“白”是咱们大煜国姓,半点辱没不得!”搭话的是个红脸大汉,嗓音却细声细气,末了还摆了个兰花指,惹得众人一阵恶寒。

    “红三娘,你他妈的别总是摆这个娘们手不行?老子胃里不舒服!”另一个方脸汉子佯怒道。

    被叫作“红三娘”的红脸汉子也不恼,瞟了个媚眼过去,杀死一片同袍。

    “三娘,你说,明天少郎将会亲自上太清殿献牛首吗?不是说,小公主嫌少郎将~那个~那个~相貌~丑吗?”一个圆脸稚气的新兵卫小心翼翼地问道。

    “操你的青娘皮,吃里扒外的瓜娃子,讲少郎将的闲话,想挨鞭子了吗?”“红三娘”的脸一下涨的更红了,用独有的尖锐嗓子呵斥道。

    “我就是问问,少郎将的威风我最佩服了!”新兵卫赶紧解释,却是有些怯懦。

    “唉,土瓜啊!大人们的事高来高去的,咱们当兵的别问太多,认准了心服的主将,站在他背后就行了。我第一心服之人就是郎将大人,第二心服的就是少郎将了!”火光烤卷了“三娘”脸上喷张的胡子,尖细的嗓音忽然变得磨石般坚硬。

    “明天上殿的肯定是少郎将,一来主人贵为“万骑郎”,定然列坐上席,献礼的就只能是少郎将;再者,明日殿前给蛮夷讲武,纵横捭阖有书院的兵法大家,拳脚争雄谁比得过咱们勇冠三军的‘丑虎’!”随军文书不知何时来到这堆兵士身后,说着话下了几人一跳。

    “肉汤好喽!先到先得,后到刷锅啊!”伙头军喊了一声,兵卫也不再顾着其他,扯去半身甲,向肉锅团团挤去。“妈的,土瓜娃子,你拽老子裤子!”“不是我,是三娘!”“放屁,老娘在锅里!哎呀,烫死我了!”原来红脸汉子挤得太猛冲进了汤锅里,满胸黑毛被褪的干净。

    远处,独有一个小火堆,少年在独自烤着牛腿,金黄的外皮已经溢着发亮的油水,抓起一把大粒盐,细细抹匀,狠狠撕下一大口。尊号“丑虎”的瘦弱少年,望着柏木林上的冷月,“明年七月,我们就要大婚了,少公主啊!白七月!你会认命吗!”

第五章 太清宫

    “叮”,挑檐角上的青铜铃在晚风中清脆作响。

    “咚”,华清池里的红磷鲤在困水中游弋翻腾。

    “叮咚,叮咚,叮叮咚咚”,年迈的乐师挽着宽大的袍袖,左手拔簪搔着白发,右手持锤敲着编钟。双眼眯成了线,好像在追忆什么,又像是想不起或记不清,于是眉头挤得有些紧了,脸上的皱纹便越发深重。

    一座帝王城,一幢太清宫,一池华清水,一条红鱼龙。

    孟一苇坐在靠近殿门的角落里,离殿中央的那池清水和那组编钟实在有些远了,但是好在宫殿足够高大空阔,乐音绕过木梁柱,拐过水屏风,透过雾纱帐,也准准的传到了他的耳朵里,曲调熟悉又陌生,正是儿时常闻的那首《红鲤》。

    孟公子在这里听得深入迷思,同席的一位末流小官却正说得口水四溅。讲演者穿着鸿胪寺七品寺丞的官服,前襟衣面上绣着的鸳鸯被他的肥硕的身躯撑得面目全非,这时只看他撅着肥厚的香肠嘴,半矜持半炫耀的说:“嚯,这太清宫里真是内有乾坤啊!瞧,这上至螺旋而上的屋顶,下至平铺里外的地面,可全是以檀梨香木搭接、卯榫、拼砌而成啊!这还不算,更为奇巧的是~~”

    这时香肠嘴突然停下来喘了口气,又端起酒杯抿了一口,红光满了肥面,绿豆眼再瞧见几位同僚脸上静待下文的神色,终于自得一笑。接着说道:“更为奇巧的是,当初为建得太清宫,内务府征发千人刨土建基,可没想到居然在如今殿中央的位置挖出一眼活水,这泉水也是天赐地赏之物啊!夏季冰凉惬意,冬天暖肤喜人,于是匠师们便特意以泉眼为中心围出了一潭五丈见圆的华清池,再将池水以外的半座宫殿地面下降六尺,并挖出浅槽,其上铺上青木板,如此精工巧计便造就了闻名天下的太清宫三奇景啊!”别看香肠嘴卖相不佳,可确实长了一条好舌头,称不得口绽莲花,也算是三寸不烂吧!

    太清宫内不设桌椅,以蒲垫为座位,以矮案为席面,众人皆就地而坐,满六人则为一席,共享案上佳肴。听罢香肠嘴的风闻趣事,真有两个人掀开坐垫,用指节敲了几下地板,果然传来了类似竹筒传水的声音,都不禁暗暗惊奇。

    “那太清宫三奇景是哪个喽?说个明白噻!”另外一人显然是个急性子,忙着打听奇闻,将乡音都吐了出来。其实和香肠嘴同席的几位,除了半路插进来凑数的瞎眼公子,都是些名不见经传的小鱼小虾,脑袋上那些六七品的官帽子扔到翼都官场的滔滔江面上,连个水花都溅不起来。要不是此次负责打理岛国外使的诸多觐见文书,也不会有资格来到这煌煌太清宫赴宴,所以都有些不知分寸,或者也可以说是现出本色,这不,刚才的香肠嘴是兴奋过了头,这会问话的愣头青则是紧张过了度。

    “滋~咻~哼~”香肠嘴吸嘬着蘸过蒜汁的羊筒骨,从鼻翼间不屑地挤出来一个“哼”字。

    “戚二狗,你还真属狗的,放着一案子的山珍海味不吃,偏偏喜欢啃骨头!”刚刚一位敲过地板的六品帽子大概也在等着听那新奇事,便对着自己这位不良下属笑骂了一句。

    “嘿,刘大人,这就是您没口福了!这骨膏软滑顺口,啧啧~~每次吃来都像舔在芽绿楼那些小雏鸟光滑的肚皮上一样,嘿嘿~”,满面油光、满嘴油光、满手油光的香肠嘴还待再精彩贴切地描绘一番,可看到众人捏得作响的拳头,终于悻悻地停止了意淫。

    “咳咳,这个太清三奇嘛!”香肠嘴赶紧转移话题,“就在眼前喽,大伙其实都看得到啊!”不得不说,这被叫作“戚二狗”的官痞果然是个贱人,用手巾擦了擦嘴上的油亮,又卖起了关子。

    “这位大人,到底何为太清三奇,却劳烦细细讲来。”孟一苇也来了兴趣,太清宫里的布局他当然清楚,因为当初建造太清宫的大匠师就是书院天工府的前辈师长,这明里暗里的机巧都记载在那位大匠师的孤本遗作上,当然此书是不得在学院外面刊印的,仅有一虫蛀残本躺在书院的某间黑屋子里。虽然肯定不止自己一人碰巧翻阅过,但想来读过的人也必然不多。可听这位戚姓小官言之凿凿,再看他前面确实说出十之七八,孟一苇也不禁想听听下文。

    “好,既然大家如此求知若渴,那我就不吝赐教啦!”看到一直神神在在不发一言的盲眼公子也像自己求问,香肠嘴终于被激发出了斗志,胡乱抹了把脸上的细汗,再次喷起了口水。可是却不知擦汗的手巾上满是刚才抹下的荤油,于是乎“戚二狗”的肥脸亮了,红亮儿红亮儿的!

    “太清三奇四句重。一奇水帘分外中,二奇雾纱划地穹,三奇春秋成一统,尚有神怪困水笼。”摇头晃脑间,香肠嘴念出了四句打油诗,瞎眼公子暗暗点头。

    “‘一奇水帘分外中’,说的是太清宫中有泉一眼,待泉水积满华清池,便会越过那六尺落差,化作一道如瀑水帘,将太清宫分为内外两宫。”香肠嘴指着远处的那道晶莹光亮说道。太清宫确实分为内外两宫,能入内宫者除非白氏皇族,必是公侯将相。六尺水帘堪堪一人之高,却也是万人之遥啊!像香肠嘴这般的跳骚小官就算入得外宫都甚感惶恐,更别说那紫气东冉的太清内宫了。这席间的几位小人物,都明白自家虽然名为入品京官,实则却是无权小吏,再加上无靠山无才学,上攀之路何止艰难啊!想到此处,都心有戚戚然,不禁闷头多饮了一杯。

    “呵,这‘二奇雾纱划地穹’嘛,现在倒是看不到啊!”香肠嘴倒是没有低落下情绪,一句话又提起了众人的心思。

    “那啥么时候瞧得到新鲜喽?”又是那个操着方言的青年仔。

    “可就要等到数九腊月了,这太清殿里的泉水是个“拧种儿”,偏偏就跟老天过不去,是天越寒,它便越烫。等到天寒地冻时,热泉遇到寒气,便蒸腾出一片纱幔似的薄雾,从柱顶高度弥漫,人站在地板上,根本瞧不到太清宫的穹顶,只见一片白茫茫。诺,快瞧瞧,现在入秋天渐寒,已经有了若隐若现的白纱了!”香肠嘴抬手指了指头顶,众人抬头细细瞧去,果然已经有些氤氲缭绕于雕梁画栋间,宛如一片梦中仙境,一时竟有些看痴了!

    为这不似人间的美景,同席众人共饮了一杯,瞎眼公子也不例外,不过却只是抿了一口,大家也没介意,谁让人家目盲,瞧不见本就是甚大憾事了!实不知,瞎眼公子除了与家中的两位小侍女把酒言欢过,在外人面前还是第一回沾酒。

    “咳咳~~”清了清嗓子,香肠嘴继续讲第三奇,“这第三奇就简单了,因为咱家现在就坐享着呢!那从华清池中溢满而出直下六尺的水帘,去了何处哩?”这回香肠嘴也不再卖关子,估计也是说多了,实在口渴,赶紧讲完了事,“正是通过诸位座下浅挖的沟渠通往宫外的暗河。如此而来,酷夏之季,冰凉的泉水从地板下流过,丝丝凉气便会使整座宫殿清爽宜人,严冬之时,温热的泉水透出的阵阵暖意又能使偌大的太清宫灿若春日,花草长胜不败,这可不就是‘春秋成一统’嘛!”,也不再理会众人对自己的“三寸舌”终于连说“佩服佩服”, 香肠嘴端起肘边一碗已凉的茶汤长饮而下,倏尔打了个饱嗝,好不惬意,像是完成了大功一件!

    “那‘尚有神怪困水笼’又和解呢?”却是瞎眼公子这时发问了!

第六章 红磷鲤,白牛首

    戚二狗,本名戚满福,也确实应了名字里的好彩口,吃了个大肚满满,就是不知道肚皮里果真是满满的福泽,还是腥臜的下水了。不怪他平时总是自吹自夸,家里倒也真出过能人,满福的祖父可是济宁十七年书院孚瑞阁的结业生,后来又进入天工府苦修机巧之术。可惜老爷子为人木讷,几十年来从憨厚青年熬成了驼背老者,也没能给儿孙辈置办些家资或铺下些门路。

    七品官帽死死地盖在戚满福的大脑壳上,几年来不曾换上一顶更重的,不过倒也没换上更轻的。戚满福是小富即安的性子,也明白自己的斤两,于是就不再指望着宦海升帆,把自己的那么点小机灵都用在了吃和说上,油嘴滑舌指的也就是这等惫懒货了。

    不过满福的肚子里倒也确实有些存货,当戚二狗还是戚小胖的时候,在外人面前沉默寡言的爷爷,总喜欢拉着不情不愿的地亲孙子,一口吐沫一口酒地吹嘘自己的九宫之术如何精深、木甲之技如何惊人、造艺之巧如何经纶,戚小胖也就是从那时起记下了些真假难辨的新奇事,现在不时抖露出来引起些惊叹之声,算是满足下小小的虚荣心。

    孟一苇此时已经想到了戚满福的家事渊源,那本孤本残章的扉页上,落款不正是“戚公添富”四个字嘛!这祖孙二人,一个添富,一个满福,倒真算是家风传世了,呵呵!

    瞎眼公子看着戚满福的肥脸,竟有了些亲近感,兴致不禁又盎然了几分,于是问道:“那‘尚有神怪困水笼’又和解呢?”

    戚满福是有些小机灵的,刚才夸夸其谈的时候,就偷偷观察过同席的瞎眼公子,总觉得那风姿不像是凡人所属,这时见对方发问,自是不敢怠慢。纵然一碗茶汤还没有解得了口渴,也不敢再耽搁,只有捏着喉咙继续讲完。

    “咳咳,这‘尚有神怪困水笼’可就是奇中之奇,怪中又怪了!”聊起了新奇事,满福眉飞色舞起来,小眼睛滴溜溜地直转,“‘神怪’指的却是同一物,喏,就是华清池里那尾不知养了多少年的红磷鲤啦!要说神啊,就神在它不惧水温变化,无论是夏日的冷泉,还是冬日的沸水,这厮都游得活蹦乱跳。而说怪啊,则怪在这华清池明明通过地下暗渠连接着城外野水,池壁四周又不曾黏附丝网,红磷鲤大可来去自如,可是它却画地为牢,甘愿做着太清宫里的幽宠,也不愿回返逍遥自在的大河,你们说怪是不怪啊?”戚满福终于一口气说完了,抓起酒壶想添杯清酒,可酒壶早已见底,嘴里嘟囔着“嘴比我还快,也不给我留些润润喉”,罢了回头谄媚地求着宫柱边站立的仕女,央她再端来一壶。

    娇俏的仕女不过二八年华,高领的宫装、水缎的面料将身材勾勒的凹凸有致,双颊的那抹胭脂更平添了一抹娇媚。小侍女正在偷瞧着俊俏公子,猜想他是京城里哪门哪户的郎君,可惜却残了双目,唉,多令人感伤啊!可突然视野里闯进一头笑容猥琐的肥猪,还盯着自己的小胸脯和小蛮腰目不转睛,小侍女脸上的羞涩立马变成了愠色,于是别过头去故意不理。

    戚满福尴尬了,回头过来不是,再唤一声也不是,“小姑娘,劳烦给这席再上壶酒吧!”瞎眼公子帮忙解围。

    佛面果然大于僧面,小侍女果然脆生生的问道:“公子是要那碧焰花雕,还是东湖酿,或者是雨后青梅呢?”最后一个“呢”字往上提起,发出半个翘舌音,有些甜腻腻的味道。

    戚满福更尴尬了,见过差别大的,可没见过如此大的,再看向瞎眼公子,双眼已是满满的嫉妒。

    “咳咳”,孟一苇对这花痴少女也颇为无语,“清酒正好解腻,就要雨后青梅吧!劳烦了!”打发走小侍女去端酒,席上六人继续谈论红磷鲤的神奇和怪异。

    “是不是,这华清池日日有人打理,红鲤鱼在里面不愁吃食,又没有天敌,所以才留下来甘做宠物呢?”席间一位如此猜测道。

    “屁话,那如果把你关在一间富丽堂皇的屋室内,日日不用点卯,餐餐皆有照料,可就是不能踏出门槛一步,你愿否?”席间另一位立马反驳。

    “别吵吵,我觉得这红磷鲤必是通灵之物,感应到此处乃帝宫龙脉充盈之地,于是借此纳气修炼,以盼早日跃过龙门,翱翔九天啊!”这位是志怪文章看得入迷,酒水又喝得上头的。

    “戚二狗,你也说说,这条鱼为什么不去那江海啊?”倒是六品刘大人问起了引出话题的戚满福。

    “哪有那么多说头,人家不想走就是不想走,结果都已经如此了,还苦求什么因由,麻烦不麻烦啊!”满福还没有从被小侍女鄙视的事件中缓过神来,不耐烦地应付道。

    “结果都应经如此了,还苦求什么因由!”满福的无心之语让瞎眼公子颤了一颤身子,又喃喃重复道,“结果都已经如此了,还苦求什么因由!是啊!是啊!结果都已经如此了,还苦求什么因由啊!”说罢,长身而起,攥住探路的竹竿,向太清宫外走去。众人都觉得这公子好生怪异,不知所谓地来,又不知所谓地走,难道不知道天色已晚,没有腰牌出不得皇城吗?

    快到宫门口,瞎眼公子又回过身来,冲着戚满福的位置说:“戚大人,如果你觉得日子过得乏味,不妨试试来报读书院,我很看好你呦,这个你暂且拿着,下次见面还我即可。”说完,一块木牌便落到了戚满福的肚子上,戚满福茫茫然看了一眼,上面刻着四个字——“辅院国器”。

    没再理会身后的情形,孟一苇出了太清宫门,顺着左延曲折的长廊向前方的影壁走去,影壁后面是晚晴园,穿过晚晴园还要走半个时辰才能到皇城门。

    “一苇,何处去,可让小姑夫好找啊!”身后传来叫喊声,可不就是千金景王爷。

    瞎眼公子叹了口气,回过身来,“小姑夫,我这来也来了,曲也听了,还喝了半杯酒水。景王殿下,我这就回去吧!”

    “不行,不行,绝对不行!看看你们书院来的都是什么货色啊!除了和你并列七师的兵法大家曹证道老夫子外,一个撑门面的都没有。王锦之那个小杂毛,亏他还被称为‘七绝子’,什么‘琴棋书画乐礼茶’,就是缺了一个酒,结果两杯下肚便倒在桌下,真给他师父王老杂毛丢脸。其他的类似秦伯集、陈封士、刘不馋,要不就是莽夫,要不就是神棍,刘不馋居然还是个伙夫,一苇啊!你再不去扯下大旗,书院的威名就要被岛国蛮夷看浅了!”

    “这~”

    “这什么这,学院荣誉要紧,煜朝国威为重。”不待孟一苇犹豫,不良千金王便拉扯着少年老夫子从偏殿而入,直奔那太清内宫而去。

    从偏殿侧门而入,绕过了悬台飞水,略过了挂梁编钟,直接来到了漫天仙佛地。

    熙裕帝高作九阶龙壁之上,赭黑的长袍,绣着朱红的祥蝠、烫着滚金的龙纹,一直垂到第一级台阶上,将整座龙椅全部盖住,远远看去,甚觉宏伟,只是帝尊神情淡淡,貌似不在归属。帝旁便是身着红衣、面遮薄纱的帝后,内传帝后身体微恙,于是一抹白纱掩住口鼻,令盼一瞻天颜的臣子们扼腕惋惜,谁让帝后是大煜朝最华美的女人呢?二十年如此,现在仍然如此!可没有人注意到,当瞎眼公子从偏殿迈入正厅时,帝后一直平静至寡淡的眼眸突然亮了,灿若星辰。

    孟一苇没有同景王同坐一处,那里可是有白钺独具一案正持釜痛饮、白千祁亲挽袍袖忙剥蟹蘸汁、白千钰举杯邀伴值斗酒正酣、白千姬投箸入杯恰百无聊赖,其中头一个人称‘万骑郎’,后两个贵为真皇子,白千姬则是帝尊帝后最宠爱的小女儿,小名七月。当然,还有一众华服王侯正咬耳寒暄。

    这次太清内宫设的是家宴,除了要宴请的主宾不周岛盟众人,还有大煜文脉武库所在的书院夫子,外姓大臣皆不在此列,就连一苇的祖父“一言公”、叔父“十里侯”都未曾受邀,不过“一言公”近来突染寒疾,卧榻已有半旬,自不便来。“十里候”久居书院,不出山门十载,自不会来。只是太子白千钥也不在宫内,据说是代帝巡狩,视察北疆去了。

    孟一苇来到书院所在,对面正是那岛国使团一众,虚掩的双眸瞟了一眼,便收回了目光。入席,即坐到曹老夫子旁边,老夫子长得挺威严,说话倒挺喜庆,一老一少,两位书院夫子一问一答。

    “没跑了?”——促狭的问

    “半路被抓回来了!”——无奈的答

    “呵呵,活该,来了不是白喝酒的!”——嘲讽的呵斥

    “曹师教训的是!”——低头的恭谨

    这时刘不馋啃着酱猪蹄含混不清的抢着说道,“这次我书院两位夫子亲自赴宴,算是给了岛国使节大面子了!”

    “刚才曹师已经当众讲过兵法大道,令岛国的几位长兵卫,哦,相当于我大煜的将军,不敢多发一言,细细听讲,唯恐漏了只字片语。也是,岛国区区弹丸之地,千千之众,怎会有我大煜地理天象之多变、行军布卒之繁复、经纬纵横之迷匝、兵诡奇正之哲学啊!”一位同来的讲师如此感叹道。

    “不过,等会儿还有两场小比助兴,一文一武,哈哈,有热闹看,没有白来啊!”秦伯集的大嗓门引得旁边席位上的宾客侧目不已。

    “咚~咚~”这时突然从宫外传来阵阵地动山摇之感,惹得内宫众人皆向门外张望。只见一方大鼎从宫外入得宫门,又向内宫飘来,离得近了,众人才发现原来鼎下还有一人,只是此人过于矮小瘦弱,好似被大鼎盖住了,所以给众人的感觉仿佛是大鼎自身在飘。

    “嘿”, 鼎下之人脚底发力,皮靴砸在地板上,“砰”的一声巨响,人举着大鼎就一起飞了起来,越过六尺高差,然后“砰”的一声落到了太清内宫的地面上,幸好落地处是铜铸的平台,否则必然要凿出窟窿。

    卸鼎下地,青铜的鼎足和黄铜的地面撞击,“乒乒”的脆响。鼎下之人终于看清面目,只见其六尺矮瘦身,大头娃娃脸,吊梢三角眼,浓密八字眉,宽阔的额头上横亘三道胎纹。

    “白少咸猎得白牛王,割下白牛首,献于尊皇座下,企白氏帝族千秋万代!”少年丑虎单手扶鼎,屈膝下拜。

    大鼎一丈见方,两根螺纹长角冒出鼎口三尺,好奇的宾客起身看去,鼎内正是一尊硕大的白牛首。

第七章 开锣

    菅原琼子有些紧张,端起酒杯小抿了一口果酒,这种新鲜荔枝压榨出来的甜香饮品,时下在翼都名媛中格外流行。各府的小姐们喜欢在里面掺上些青梅酿,口感就变得又酸又甜,再加上偷喝酒水的兴奋,私下聚会的闺中小女儿往往晕红了俏脸,一小壶果酒,一大盘葵花籽,就能叽叽喳喳聊上一个下午。

    万里而来的岛国公主有些喝不惯阳城女儿的推崇饮品,她还是觉得秋叶原上用竹筒舀来的山泉更爽口些,虽然如今杯中琥珀色的液体润过双唇后,沿喉咙顺滑而下,又从鼻尖涌出一股醇香,但是琼子觉得这味道太矫揉造作了些,远没有家乡泉水中的野花香味来得自然。

    放下酒杯,琼子再一次用眼角环顾四周,煜朝的奢华总是不停给她带来震惊。故国时,王族虽然也极尽尊崇,但是却不曾建造如此雄伟的王城,更没有这些缤繁复杂的规矩,岛国的贫乏和寡民的清苦,使不周国土上大行简约实用的风尚。

    不愿露出好奇艳羡的神色,琼子将樱花色的长袍裹得紧紧地,跪坐在蒲垫上,上身挺得笔直,背部、腰线和臀迹便勾勒出美妙的弧度,引来不少白氏王侯公子的偷瞄。琼子梳着故乡的传统发髻,一丝不苟的鬓角贴着鹅绿的花黄,再配上故意描重的唇线,真是有些一国公主的威仪,可是鼻尖的细汗和微红的小脸让她更多的露出小大人般的俏态。

    看了一眼旁边的弟弟尾叶,琼子不禁叹了口气。弟弟自从入了煜朝便一路张望,一路惊叹,不时的还闹出些笑话,比如将大煜楼船看作是水上漂浮的山壁,把宛州大泽当作是传说中的北海。现如今望着铜雀台上的白氏少年和白牛巨首,又在啧啧惊叹了。

    “琼子公主,这是我大煜北疆朔方原上特产的白牛,乃是皇族祭天祈福的圣物,今日公主来朝,少咸便猎得如此硕大的白牛王,可见是沾了两国邦交永固的福祉啊!”三皇子白千钰望向琼子微笑道。今日太清宫设宴,意在联谊邦国王室。这次不周岛国使团的总持节、邻煜湾特首平津仕,正在下榻之处忙着准备明日大朝觐见煜朝皇帝的一应事宜,故也不曾赴宴。相较于尾叶王子不过十四五岁的年纪,大气庄重的琼子公主显然是此处岛盟之主。高坐龙椅的帝尊只是陪着帝后来看看热闹,那些年长的白氏王侯也不过是来瞧瞧新鲜,刚才曹老夫子讲武宣威之后,宴会的主持者和互动方便交给了两国的年轻显贵们,于是白千钰便如此提起言语。

    “确实令琼子大开眼界,大煜不愧是封疆万里的天朝上国,地域之辽阔、物产之丰饶、生民之富足、市井之繁华、天时之恩泽、地利之福绵,都是我不周岛盟大大不及的。”琼子公主的声音带着独特的韵律,其中生硬的平仄被温婉沉静的气韵柔和,她先是赞扬了大煜朝的泱泱气度,转而却扬落抑起,“但是,若论钟灵毓秀之齐聚人和,我不周岛盟却不输于煜朝分毫。虽然我联盟四岛不过千千之民,远不及煜朝九州万万之众,可人中之龙凤却也非寥寥数计。”言语中,却是说不周岛盟在人和一途尤胜大煜半筹。

    “哦~” 二皇子白千祁放下已被肢解的鳌蟹,拿起白娟擦拭着手指,慢慢说道:“如此说来,公主来了翼阳城,进了太清宫,左右之人莫非都是岛国人杰?哦,我记得了,司礼监不是有安排两场助兴小比吗?言既至此,也不必再循规蹈矩了,不如就由岛国一方出人,从我大煜列席中择人对擂,当然这是咱们年轻人间无聊生事,别牵连到诸位年长的叔叔伯伯为好。”大袖一挥,这位气势沛然的二皇子邀战了。

    “好,好,当是如此,当是如此。”尾叶王子拍手附和,琼子从案下用指尖掐了一下张狂失度的弟弟,面上平静道,“既然二皇子相邀,琼子当然相陪。两场比试,一文一武,大煜文脉昌盛,正是我岛盟钦慕之处,文比也只能当作是献艺或献丑,放在后一场便可。这第一场嘛,不如就先来武比。横纲,出席吧!”岛国公主娓娓道来,最后一句却微露杀伐之气。

    “哈伊!”尾叶王子身后特别安置了一个长腿方桌,赤膊肥硕的剃头武士盘腿坐在地面上,胸口就已挨到了桌沿,正将大头埋在桌子里,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啃食着一只金黄的脆皮乳猪,他的身子恰好隐在宫柱的阴影里,远远看见,黑蒙蒙的轮廓,好像一座颤动的肉山。

    听到公主的呼唤,横纲赶紧应了一声,将最后一块腿骨扔到嘴里噶蹦蹦的嚼着,撑着地板站了起来,“咚~咚~”,像是猛犸象的巨足撼动地面,肉山从柱子后面绕了出来。他身高近乎九尺,腰围足有六尺,抖动的肚皮透着油亮,和这位岛国武士相比,正在外宫角落的戚满福真算是个苗条人了。肉山武士头上光光,唯有后脑垂了条小辫,圆圆的肥脸上满是稚气,居然年龄不大。

    “了不得,不得了啊!这一身的气血浓厚已经赶得上一品高手了!”书院这边的秦伯集暗暗咋舌。

    “气血旺盛罢了,又不见得武艺超群,打架还要看肉多吗?杀猪做饭还差不离!”外行人刘不馋讥诮道。

    “你丫个伙夫懂个屁,这“横纲”二字根本不是名字,而是封号,岛盟那边官家评定的最高级别武士都会被封为‘横纲’,就是不知道此人在此代的‘横纲’中排名如何,但武艺上最次也是个二品小高手啦!”秦伯集吐沫横飞的炫耀自己的见识。瞎眼公子忠实的扮演者自己盲人的角色,静静地听,偷偷地看,不发一言。

    这时肉山已经呼哧呼哧地走到了铜雀台的中央,短短的几丈距离,就累得满身大汗,水珠顺着他层层叠叠的横肉流下,滴落在黄铜地面上,“叮叮”作响。

    “切,就这蠢笨的模样,还是你口中的高手,高手这么不值钱吗?”刘伙夫跟秦莽夫一直不对付,又质疑起秦伯集的论断。

    “用你的瞎眼自己看,哦,对不住,孟小夫子,不是说你啊!刘馋嘴儿,看火掌勺你是专业的,鉴武评品我是专业的。等下你自己瞧紧喽!”有热闹可看,秦伯集也不愿和刘不馋啰嗦扯皮,眼睛早就盯住了铜雀台。

    这时,岛国公主说话了,“横纲,二皇子殿下已经吩咐了,让你自己选对手,那就挑一个吧?”说完后,戏谑地望向忐忑不安的白氏子弟,又向二皇子示威似的瞟了一眼。

    二皇子倒是坦然自若,也不理旁人,又和盘中的一只老蚌较上了劲。他先用食指关节猛敲硬壳,两下便砸开了个小窟窿,然后将汁料灌进去,轻轻摇上一摇,待鲜肉辣汁混在一起,就嘬住小口猛地一吸,刹那间便得到满嘴的鲜美。不禁眯起眼睛,享受了起来。

    琼子见二皇子不露惶恐,也不在意,只是向台上的横纲点了点头。

    横纲先是浅鞠一礼,没办法,太胖了,实在弯不深腰。

    然后指着万郎将身边正望着白七月发呆的丑虎,说道:“我想要和这位扛鼎的哥哥比比力气?”

    其他白氏子弟不禁都松了一口气,不然面对这等非人的肉山怪物,谁敢说能囫囵不缺的下得台来?心想:就让我们勇猛的丑虎迎战吧!虽然平时私下里,他们没少嘲讽病猫儿爱慕七月公主,真真的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白少咸却是没反应,仍是直愣愣地望着白七月。

    白千姬早就被丑虎盯得不耐烦,不禁恼怒地喊道:“丑八怪,你到底敢不敢打擂去?不敢的话,还是回家去当病猫儿吧?”

    面对七月公主的嘲讽,白少咸不气也不恼,反而“呵呵”笑了两声,然后回望向台上已经有些拘谨的岛国武首、少年横纲,已然是满脸戾气。他也不说话,只是站起身来,扭了扭臂膀,翻了翻眼白,然后向铜雀台踏去。

第八章 燃烧血脉

    铜雀台上本无雀,只是前朝宠姬阮丽华那曲惊鸿一现的孔雀舞,为这块普普通通的铜质地板平添了雀台的雅号。

    曾经如花美眷长袖飘摇的起舞地,今日变成了蛮勇少年拳脚争雄的演武场。

    “我叫藤田一夫,封号敦土,列横纲位序之三十二席,请多多赐教!”岛国武士抹着汗流,恭谨地介绍自己,这句话显然私下练习了许久,因为说得颇为顺畅。

    “白少咸,青羊角卫先锋少郎将。”丑虎儿简洁的回复。

    敦土横纲站在雀台中央,少年丑虎立在场地缘处,两人相隔十丈,遥遥相对。

    “老秦,这白氏小子的胜算大不大,给咱透个底呗!”刘不馋也明白秦伯集的武力虽然仅超出一品少许,离那超品三境还差的老远,但眼光却是顶个的毒辣。

    “这白氏少郎将,体质异于常人啊!我刚才偷偷用了观气之法,只见这少年身上的气血脉动忽而浓郁忽而淡薄,浓郁时居然有些‘一掌拨象’的超品痕迹,淡薄时却只是二品中游的水平,真是奇怪了!”秦伯集虽然被称为莽夫,却是个喜欢另辟蹊径的怪才,他把书院地物府用来勘察山川大地的望脉之术稍加改动,便成了窥探生灵气血盛亏的观气之法,每每以此作为品定他人武力的参考之一。可是这次却在白少咸身上起了迷惑。

    “别再扯什么气血,你就给俺明白的说,咱们这方胜算如何?”刘不馋最讨厌秦老粗装模作样的充文化人,他们两个人是“白面馍馍掰两半,哪块里面也没馅”。两人之所以能在书院中忝为人师,却是因为有着旁人不及的一技之长。

    “这白少咸嘛,不管那忽强忽弱的气血,最低也是个二品高手吧!与对面的那位自言封号‘敦土’的少年横纲,实力当在伯仲之间。只不过,白氏少子毕竟是军伍中人,一身武艺多是战场争雄的开合之式,如今在这小小的铜雀台上同高手过招,恐怕许多擅长的武艺都不便使出来。再者,听闻这白少咸最厉害的是手中一把伐天射日的七尺巨弓,可现在却是与人空手对搏,对面的‘敦土’横纲一看练就的便是被岛盟称为‘国术’的相扑击,以己之短攻人之长,这样看来,劣势又在我大煜一方啊!”秦伯集略加分析,不禁感叹。

    孟一苇也将眼缝睁大了些,打量着铜雀台上身材反差明显的两人。现在瞎眼公子周边无人,本来刚才还有曹证道时不时搭个话,可曹老夫子推崇的是万人敌,最厌恶单人之间捉对斗勇,加之年纪已高,于是在讲武之后,稍喝了几杯水酒,便去偏殿的暖阁小憩去了。反正此时近处无人,一苇也就大大方方的偷瞧了。

    “喝~”,众宾客还在交头接耳的猜测着比局胜负,少年丑虎低喝一声率先发动。他右脚重踏一下地面,身体便像箭矢一样向前冲去。十丈距离转瞬即到,白少咸在空中拐了个弧线,转到敌手背后,手刀划破空气向对方的后颈砍去。

    “好啊!那蛮夷武士肥胖若厮,定然躲闪不得,一击定胜负啊!”一位白氏宗族子弟大声较好,话音未落,便看到诡异的一幕。少年横纲忽然抬起左脚,单足着地,双臂一扭,身体便如陀螺般旋转起来,肥硕的身躯竟然显现出灵动的美感。

    “噗~”对方的后颈转作了前胸,白少咸临空变手刀为平掌,印在少年横纲的左乳,却像是鸡毛掸子拍在蓬松的棉絮上,根本无处着力。丑虎再想打入一丝暗劲,却被旋转的肉陀螺弹开了。

    “原来如此!”孟一苇的瞎眼看得细致入微,那位面容青涩的横纲武士绝对是心智不俗之辈,他刚才在点名邀战之时故意装作拘谨,却是为了拖延时间,好让脚底积下一滩汗水。铜面地板本来就是光滑,涂了一层汗液后,更是滑不留脚。所以只要轻轻绞劲,身体便能凭借惯力轻松的旋转起来,此等防御不说完美,也算牢不可破了。

    丑虎一招失利去了先机,人在半空被一双肥手拽住了脚裸,那旋转的陀螺像是择人而噬的漩涡,又像是精心织就的蛛网,将白氏少年向黑暗拉去。

    当阵阵惊呼逐声而起时,白少咸突然拧腰,身体在空中弯成了弓型,上半身不退反进,右手握拳,猛击对手耳畔太阳穴。

    “翁~”,横纲感觉颅内一阵轰响,眼前同时出现短暂失明,不过心中却是起了狠意,一拳击中对手腹部。

    于是,陀螺不再转了,敦土横纲跌坐在地面上,努力晃动着脑袋,想驱走不住的晕眩。少年丑虎被击飞后,在半空中调整身躯稳稳落地,却是面部扭曲,显然腹中绞痛。

    宴席间一片哗然,谁也没料到仅仅一招过后,台上两人就都暂时失去了继续动武的能力。

    菅原琼子微微有些着急,她毕竟是个女儿家,就算装作再是英武,也夹揉着些娇弱之气,看到同行而来的少年武士受伤倒地,她不禁想喝停比试。

    仿佛看穿了她的心思,三皇子白千钰安慰道:“琼子公子且莫担心,比武受伤在所难免,两人尚有一战之力,如果现在喝止,他们反而不能尽兴,心有怨言的。”

    果真如白千钰所说,恢复片刻,台上两人便又如冬林里的野猪和瘦虎,开始用獠牙和利齿撕扯起对方身上的皮肉。

    白少咸明白对方身上尺厚的肉盾是最好的卸力层,因此专挑手腕、角落、膝盖、腋下、这些犄角之处,和天庭、后脑、耳弯这些机要命门下手,任凭横纲防御力惊人,但十击三两中的节奏,还是令岛盟武士吃苦不已,渐渐伤势淤积,体力不支。

    相比于丑虎的频繁出手,敦土横纲则只有寥寥几次反击,但除去两次失手外,无不给于对手以重创,最后一次他硬挨了白少咸一式大抚顶,强忍晕眩抱住对方的双腿,施展相扑击中的地滚术,终于将这个瘦弱的对手摔飞在地。

    “呼哧,呼哧~”,再次过手后的两人默然对视着,坑坑洼洼的铜雀台表明刚才的战况是何等激烈。

    这时,场外忽有女声传来,“病猫儿,给你一炷香的时间,如果再不取胜,以后别想见我,远远的张望也不行。”小公主七月是不爱搭理白少咸,谁让丑虎长得那么不讨喜呢!但是白少咸毕竟是熙裕帝钦点的驸马,如今久战不克,好胜的白七月总感觉丢了自己的面子。再者,她觉得那位温婉气质、颜色动人的岛国公主更不顺眼,谁让她夺了所有人的眼球?打败她的武士,扫落她的尊严,会让七月公主很爽意的。

    白少咸听到七月的喊话,先是愣了一下,然后一贯的回头冲着她笑笑,再转过头来便下了某种决定,脸色冷峻的似水似冰。

    一直独自痛饮的白钺此时放下酒杯向儿子看来,这位不善言语的万骑郎眯起了眼睛。

    有风从太清宫穹顶的天窗吹来,吹散了梁间若隐若现的水雾薄纱,使清冷的月光恰好在铜雀台上耀出一方明亮。沙哑的声音从白少咸低垂的头颅下传来,初时像是呢喃,渐渐的声音变得高亢,尾音拖出累世的苍凉。

    “希亚戈,多丽萨,吾乃北疆之主。峰布罗多,奇拉那科,赐汝长衍之地。奉献汝等心尖血,留下戈角与白首,汝卑贱之血脉共吾高贵之灵魂,燃烧,燃烧~~”

    淡红色的火苗溢出白少咸的软甲,氤氲的血气像在清水中飘逸的蜀绣,仿佛有愤怒的野兽在哞叫,白少咸抬起头望向横纲三十二,后者觉得像是被故乡传说中邪恶的八岐蛇盯住了。封号“敦土”,意为“大地之神”的少年横纲,仿佛看到大地倾覆了,一头蛮荒巨兽,身上燃烧着红色的火焰,踏着皲裂的大地,向他冲撞而来。

第九章 绯红角戈

    “煜,离火之德。白,金戈之意。始帝五年,平北疆,戮边蛮百万民。十月,彤阳流火,七日燃至辽河,始帝遂筑割鹿台,封荒兽于五晶须弥之境,攫燃烧血脉,断峥嵘头角,立融血之盟。翌年,北疆之地尽为王土。帝临风登台,抚剑四顾,曰:八方唯我,天下独尊。”——《煜典·始帝本纪》

    白少咸其实一动未动,只是血气在他的头顶上翻滚,渐渐凝聚成起伏的山峦,接着又如老树新枝般虬曲伸展。

    “呀,是火珊瑚!”菅原尾叶身边坐了一对孪生的女娃娃,两人都扎着偏马尾,但是一个偏向左边,另一个则偏到右边。左马尾看到白少咸头上长出的红犄角,可不就像极家乡海域的火珊瑚,不禁惊叫出了声。

    “燃烧血脉!百年未现的先祖之血啊!”不理天真小女娃的惊叹,一位垂垂老矣的白氏王侯突然老泪纵横,他也不再顾及平时矜持的风度,跌跌撞撞地走到大殿中央,扑通一声跪向九阶龙壁上端坐的帝尊,声音颤抖地说:“陛下,这是绯红角戈啊!大煜先祖的沸燃圣血啊!”说完,竟然俯在地面上失声痛哭。

    这位已过耄耋之年的老王爷,是白氏一族如今最长者,他上一次亲眼看见彤云已是七十年前了,凡人终难躲避盛衰轮回的天道星轨,纵使主宰天下的白氏一族也面临着血脉淡薄的危机。大煜立国八百年,燃烧血脉曾三次断绝,此次更是间隔近百年才重聚“绯红角戈”。

    “嗯,朕知道!”熙裕帝清淡的嗓音从上方传来。

    老王爷微微一怔,随即恍然大悟,帝尊定然早就知晓白钺少子身具精纯血脉,所以才会一力撮合小公主七月和那丑少年的婚事。白钺虽然贵为万骑郎,又是武帝白曌九世之孙,但是八百年大煜,白氏一族早已经变成遮天蔽日的空桑巨树,分枝繁叶不知计数几何,片花粒种不知播至何处。作为白氏分支的白钺一脉,与大煜正统的皇族一系,其间的血缘关联已经淡若蛛丝,所以白少咸和白七月的婚配并不会乱了伦常。

    “是老臣失态了,回席定自罚三杯。”说完,老王爷便回到矮案前,端起满樽的烈酒,昂首而下。众人都担心老王爷年事已高,豪饮恐怕伤身,但这位白氏宗庙的老宗主却是喝得极为痛快,喝尽三樽居然还要添酒,终被身后的儿孙们劝住了。

    白少咸现在很痛苦,一股侵伐和嗜血的冲动,如泛起波浪的红潮,不断拍击他的神识。血液仿佛要燃烧殆尽,气海也似是快沸腾成烟,他渴望一场漫天的血雨来滋润即将枯焦绽裂的身躯。

    丑虎抬起头,睁开妖冶的红瞳,血气浸染的彤云突然四散向在场的所有人罩去。

    在众人都在为老王爷的哭跪和笑饮吸引住目光的时候,孟一苇却紧紧地盯着台上的瘦弱少年,此时发现彤云的异常,立即扯了扯秦伯集的袖口,指他去看。

    “喔嗬,情形不对,这白氏少年貌似还控制不了疯血的力量,灵魂不但没有主导血脉,反而被血脉反噬,他要抽取在座所有人的气血补充身体里的巨大亏空,千万不要让彤云接触到普通人。”秦伯集也在书院的记载中了解过燃烧血脉的来历,还曾仔细研究推敲,在他看来,这白氏圣血不如叫作荒兽疯血,不似珍宝,反是鸡肋。倘若神识不进熹微,体魄不达拂山,精气不入涵虚,根本不能够压制兽血中狂躁之气,更不足以补充血脉燃烧时带来的气血匮乏。可是如果一位武者的神识、体魄、精气已经分别臻至熹微、拂山、涵虚三道超品之境,不说成就陆地神仙,也是天下唯十人耳!哪里还要劳什子的把自己烧着了,所以秦伯集一直觉得白氏一族的燃烧血脉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武值,毕竟是始帝白煜的传承象征啊!

    话说回来,白少咸虽然勇冠三军,但是毕竟只是个二品中游的少年高手,如今一意孤行地点燃疯血,散出彤云,还勉强凝聚出“绯红角戈”,但逐渐失去了对力量的控制,与其说此时的白少咸是人形荒兽,不如说类似荒兽化成了人,因为血脉中的兽性已经取代了灵魂中的理智。

    彤云一点点的向大殿四周飘散开去,菅原琼子此时恰在思虑如何开口叫停小比,她虽然不通武艺,但是从横纲对面的矮瘦少年身上,却能感受到一股窒息般的压迫感。她正衡量着措辞,鼻尖突然涌进一股温热的甜香,全身不禁暖烘烘的,思绪也变得虚幻起来,直感觉像是泡在故乡的火山泉里,懒洋洋的不想动一下手指。

    当在场没有武艺修为的普通人,无意间吸入些许彤云,要渐渐迷失于梦境中时,“当~”的一声清脆从华清池旁的编钟处传来。原来是老乐师偷饮了几杯酒,手指酥软无力,一扬袍袖,钟锤便被轻轻脱手而出,正好敲在了中排靠右的小挂钟上,青铜撞青铜,便是一声脆响。

    钟声像是一捧冷冽的山泉洒在脸上,菅原琼子顿时清醒过来,环望四周,不少宾客都是一脸的茫然,显然也是刚从迷惘中脱离而出。

    再看铜雀台上,不知何时已经多了一个人,魁梧的身躯站在那邪异少年的跟前,恰好挡住了琼子的视线,两人面对面,不知情形如何。

    钟响之前,白钺喝尽壶中最后一滴酒。钟响之后,他已经站在了少子的对面。

    翻卷的血气彤云碰到白钺披散的长发便自动荡开,就像雾霭遇到了巍峨的青山。

    白钺伸出右手,挑起一根食指,在少子的额头上点了一下,已经扩散近十丈的彤云便鲸吸牛饮般重归白少咸四肢百骸。

    “岂止是拂山啊!定是到指擎了吧!嘿,天下第五啊!”看到这一奇景的秦伯集不禁感叹道。

    将彤云化为气血重新打少子体内,白钺又低声呼唤了一声,“猫儿,醒来吧!”,少年眼中的血影便褪去了。

    做完这些,白钺转身向台下迈去,走了两步才发现儿子并没有跟上来。回头一看,才发现儿子仍然盯着对面已经瘫软在地、强自挣扎的岛国武士,眼中没有了杀气,却满是浓浓战意。白钺心知为何,不禁轻叹了一声。

    “病猫儿,别打了,我现在很开心了,以后还准你远远望着我。”白七月自从刚才丑虎异变开始,就一直绞着手指,咬着嘴唇,她的身躯微微颤抖着,看到从白少咸身上迸发出来的血气,七月眼睛一下子也红了。她与丑虎是从小玩到大的,白少咸一直是病恹恹的贫瘦相,她就“病猫儿~,病猫儿~”的取笑开心,沉默冷酷的少年总会对他露出两声傻笑,“呵呵”,表示他也很快乐!

    从什么时候起,自己开始讨厌病猫儿了呢?白七月想着,对,就是从三月父皇赐婚开始,她把病猫儿当作自己最好的玩伴,但是却从未想过要嫁他为妇。毕竟,病猫还是丑虎,她虽然不介意他的相貌,但是却受不了旁人的冷嘲和白眼。小七公主最好面子,这个谁都知道!

    可今天的雀台小比,让她反思自己的面子真的重要过一切吗?重要过从小伴着自己的病猫儿?重要过总是护着自己的丑虎?重要过应对自己挖苦的“呵呵”傻笑?

    白七月于是瞪着微红的眼眶,撅着明艳的小嘴,对台上的瘦弱少年喊道:以后还准你远远望着我啊!

    白少咸果然不再盯着那边也已经勉强站起来的少年横纲,回过头去冲着白七月“呵呵”傻笑两声,然后在白七月偷拭泪滴的时候,随父亲走下铜雀台,脚步踉踉跄跄。

    “此局,平!”九阶龙壁上的声音传来,帝尊一锤定音!

第十章 书院小夫子

    像两只蹁飞的蝴蝶,一对粉粉嫩嫩的女娃娃离开菅原尾叶的席案,飘到了雀台上。

    “咯咯”。蹦蹦跳跳的左马尾发出珍珠落玉盘般的清脆笑声,旁边的右马尾则双手环胸,抱着一把快及她身长的窄刃长刀,绷紧的俏脸微露寒意。

    “小女娃娃,怎么跑闹到雀台上了?呵,难道要进行文比的是你们两个吗?”可能是自家王妃已经诊出喜脉,景王白熙此时看见粉雕玉饰的小娃娃便格外喜爱,不禁笑着发问。

    “这位伯伯可是说对了,我和姐姐就是代王子哥哥同你们比试啊!咯咯!”左马尾挺起小胸脯,故作严肃的宣布着,可最后还是忍不住的“咯咯”笑了两声。

    景王没想到岛盟真的是让这两个小女娃上台文比,不禁微微一怔,可随后又被左马尾的憨态逗笑了,“那你们可是两个人哦,难道是要以多欺少吗?还有你个小娃娃拿把大刀来进行文比,是不是不合时宜啊?”景王指了指俏脸寒霜的右马尾,故意戏谑的刁难。

    “非也~非也~”左马尾伸出胖乎乎的食指,学着大煜的老学究似的摇了摇,“我和姐姐,个子不高,年龄又小,只要挑一个个子是我们两倍高,年龄是我们双倍大的对手,就是再公平不过了。”

    景王听了这样幼稚的理由不禁哑然失笑。

    “还有,我姐姐的刀今天不砍人的,只是和人比比谁拔刀快而已哩!”左马尾嘟着小嘴接着认真的解释,一直冷酷的右马尾也微微点了点头。

    台下的菅原琼子其实颇感无奈,伽代子和伽耶子是弟弟宫中的小侍女,主要任务是陪着天皇储君一起接受御师教导,可是贪玩的弟弟没有学到几分真才实学,反倒是这对孪生姐妹花分别得了大奥们的真传。刚才弟弟向自己央求了文比的出战牌,现在果然将这两小只派了出去。

    “那你们选的对手是谁?”景王也只能哭笑不得的问。

    “就是那个盲眼哥哥,就那个~”扎着左马尾的伽代子跳着脚,指向坐在书院案席上孟一苇。

    “哦” ,景王微微诧异,“为何选他?”

    伽代子冲景王做了个鬼脸,“伯伯,你可真笨,我刚刚不是说了吗?要选个子高的,这样才公平,你看,那位大哥哥可是你们里面最高的了,比我和姐姐摞起来还高,我可没有欺负你们啊!”

    “代子,不可对景王殿下无理!”看到伽代子天真烂漫不知礼法,唯恐惹怒了对面搭话的贵人,使团席中一位年长女官不仅呵斥了一句。

    景王摆摆手,表示无妨,又笑着道:“小娃娃,你们选这位哥哥可以,但他应不应邀就难说了,这场晚宴还是伯伯把他硬拉来的呢!”景王瞟了一眼瞎眼公子,语气戏谑。

    孟一苇也很无奈,自嘲想着,个子长高了些似乎也不是好事啊!在伽代子一声接一声的催促中,他弹弹袍袖,终于站了起来,感受着帝尊旁边那道一直注视自己的热切目光,竹竿点着地板,向着雀台走去。

    “这个瞎子是谁啊?”一位不学无术的白氏子弟向邻座的兄长问道,回答他的则是一记头拳。

    “大兄,你为何打我?”无辜挨打的弟弟委屈的望向哥哥。

    “不学无术,活该挨打,怪不得父侯总是家法鞭笞于你。就算你哥哥我见到这位盲眼青年,都要叫声小夫子,你居然敢叫他瞎子,岂不该打!”

    “小夫子?他,难道是书院的讲习?”

    “讲习?那是五个月前了,现在他是书院的七位师导之一,不然怎么会有‘小夫子’的尊称啊!”说完最后一句话,做兄长的也不禁感叹,谁让他是孚瑞阁的在读学子呢!

    两位皇子这时也在搭着话。看到起身入台的盲眼青年,二皇子放下手中的吃食,问向旁席的皇弟,“千钰,此人就是书院新晋的孟小夫子?”白千祁已过而立之年,书院出师已有五载,显然对最近声名鹊起的瞎眼公子不太熟悉。

    “正是啊!如今书院孚瑞阁和德牧社的学生都要尊他一声‘孟小夫子’,就连‘天地人神鬼’五府的研习们也都心甘情愿地喊一声‘苇师’。”三皇子千钰不过十七岁,目前正是书院孚瑞阁学子一枚,因此对现时之事甚是清楚。兄弟二人其实并非一母所生,太子与二皇子皆为已故隆懿帝后遗子,千钰和千姬则是如今红薇帝后的子嗣。虽然两人并非同一母后,而且年岁差距颇大,但是二皇子却与千钰极为亲近,倒是与同胞而出的太子兄长关系淡薄。

    “哦,这盲眼少年为何如此众望所归?看他年纪轻轻,难道真的是生而知之者吗?”二皇子听完千钰的荣重介绍,不禁微微诧异。

    三皇子习惯性地捋了捋额角垂发,感叹道,“小夫子非常人也!他只在春秋两季各授一课,每课仅有六讲,每开一讲,庐舍内必是座无虚席啊!对了,过几天书院就要新季入学,二哥不妨也去听听小夫子的讲授吧!”

    “当真如此值得一听,这个孟小夫子传得到底是哪条大道?”白千祁倒是有些不以为然了,他实在不相信年纪轻轻的孟一苇能在卧虎藏龙的书院中占据某座高峰,多数还是有些人的抬举和无知学子的追捧吧!

    “小夫子的授业确实不是什么高深精粹的至理,只不过是春季,在孚瑞阁野草庐内品论一下‘民治’”说到这,千钰故意瞧了一眼脸色不再淡然的二哥,心理暗笑了一声,又道:“也不过是秋季,在德牧社育武殿里讲评一点‘熹微’罢了!”二皇子手中的白玉杯终于掉在了地上,不但摔得粉碎,而且溅飞了酒水,白千祁却茫然无觉。

    “民治”啊!乃亵渎帝权之学,向来被白氏皇族所禁授!“民治”非“治民”,字序颠倒,含义便大相径庭。四十年前滚滚泗水淹没的那位书院大夫子,不就是因为散播“民治”而触怒了央土宫中的龙颜吗?

    “熹微”,那是武道超品之境啊!多少武夫苦熬一生,白首而不得超凡入圣,这书院小夫子居然堂而皇之的当庐教授,他难道不觉得过于惊世骇俗吗?

    千钰貌似清楚二哥的惊诧之处,笑着解释道:“二哥,无需忧虑。孟小夫子的‘民治’之说与前人多有不同之处,并未忤逆帝道尊严。至于那‘熹微’之讲,却是小夫子将这超品之境化繁为简,使得武夫不入一品即能领略神识之妙,令人“管中窥豹,可见一斑’。北疆苍狼齿的獠牙将王齐眉听过小夫子的课后,曾言三年内若入熹微之境,必回书院向小夫子补齐拜师之礼。前日,听闻王齐眉在极天涯单戟破了龙鲸角,白钺叔父说他这是入了熹微境,现在可就等着王将军入院拜师啦!”

    不理这边二位皇子的滔滔不绝和心震难复,孟一苇已经一步一点的上了铜雀台。

    “大哥哥,你好高啊!”看着眼前瞎眼哥哥的身量,伽代子还是忍不住惊出了声。

    青羊角营的兵卫一般身高八尺,刚才的敦土横纲近乎九尺,而如今铜雀台上盲眼公子已在九尺之上,当然还有那更长一尺的竹竿。

    “要比什么?千万别太难了,我会的可不多!”孟一苇对仰头望着他的孪生女娃娃说道。

    听到瞎眼公子的这句话,秦伯集和刘不馋,联同书院一众的几位书院教习,脸上都现出不自然的神色。刘不馋小声嘟囔着:“您还懂得不多,不说上五府的怪咖们总是央你帮忙代课,就是我那‘五脏庙’里的砧板不也被你剁得砰砰响?您连烧菜都能堵住我的口,还说懂得不多!不带这么蒙骗小孩子的吧!”

    “好,我和姐姐分别只和你比一样!”,伽代子貌似毫无心机。

    “什么?”一苇问

    “竹炭画”,左马尾兴奋的乖巧。

    “无影刀”,右马尾冷漠的桀骜。

    “两个鬼精灵,这局胜算极大啊!”了解身边仕女绝技的尾叶王子冲着姐姐得意的笑了笑!

第十一章 竹对刀,刀对竹(上)

    掌灯太清宫,月下大庚角。

    寒深露重,水滴滑下挑檐上的走龙瑞兽,砸中盛雨的铜盂卷边,又滑到盂中的积水里,发出先是“叮”后是“咚”的声响。

    瞎眼公子听着殿外的露珠叮咚,眼缝中却瞧着前面蹁跹的蝴蝶里冷冽的刀影,当然公子眼中的蝴蝶飞得一动一顿,刀影舞得一息一停。

    盏茶前

    “竹炭画?无影刀?如何比?”瞎眼公子问着面露狡黠的小女娃。

    “简单喽!随便挑个物什,咱俩比比看,谁能在画纸上摹出实物?”伽代子一甩左马尾,状似豪气的说道。

    “我,拔刀,收刀。你看,出刀几次。”伽椰子则显然还不太通晓大煜的官话,涨红了小脸才憋出几个词,不够倒也说清了比试规则。

    公子微微有些犹豫,抚着自己的眉目,说道,“我双眼皆盲,恐怕既看不到实物,也数不清刀影吧!”

    “嘻嘻,那大哥哥要认输吗?我和姐姐就会这些了,所以只能比这个!”伽代子当真是个鬼灵精,不但能步步紧逼,还会落井下石。

    公子无奈,“既然如此,那就这样吧!你以竹炭作画,我用刻刀雕像,你画什么我就雕什么。”抚着手中的竹竿,公子又对抱着刀的伽椰子说,“而我虽然眼盲,倒算是耳聪手快,你舞起无影刀,我闻声辨位,用手中的竹竿阻挡你的刀式。”一苇抻抻稍有褶皱的袖口,微笑着看向对面的小娃娃,“可好?”

    伽代子皱起小眉头,认真的考量着,“木石雕刻不是比纸绢绘画还难吗?这个瞎眼哥哥怎么自己个找罪受,不管他了,反正我是赢定了”,她又侧头问伽椰子,“姐姐,他要打断你的刀势,比不比?”

    “一水流,拔刀术,手动风起,刀势不绝。他,断刀,不行。”伽椰子冷酷的小脸泛起傲色。

    于是伽代子明亮的大眼睛忽闪忽闪,向瞎眼公子宣布:“好,我们就和你比这些,输了不许哭鼻子哦!”

    盏茶后

    华清池边立起木质画架,伽代子踩着一只小座墩,手中的竹炭笔划着硬质的白纸,“沙沙沙”。

    碳笔画其实不只是煜朝人眼中的小童涂鸦,在不周岛,碳笔画叫作“浮世绘”,意为绘浮生之风情物貌、取现世之市井百态。而在十年前,西大陆的光影转化技法开始传入岛盟,一代手绘大奥清水原君,将明暗对比的技巧融于本土画风之中,于是一种名为“万镜像”的画种诞生了。

    顾名思义,炭笔画出来的“万镜像”,就像是在实物跟前摆了一面镜子,画里画外的虚实二景,除了色彩外,居然丝毫不差。这与煜朝的画作风格可谓南辕北辙,一个写实到了顶点,一个写意到了极致。

    今日,是这煜朝人从未见过的“镜画”第一次登陆中土。而正在绘画的小妞就是清水原君的关门弟子啊!

    趁着伽代子作画的空当,一苇觉着应该先看看伽椰子的刀法,快快比完,早早归家。明月东升,天凉如水,家里的小侍女还坐在台阶上,等着自己回去讲述太清宫里的见闻吧!

    微微点头,伽椰子退后几步,长刀从环抱变成左握,右手搭在了刀柄上,刀柄泛黄,似焦木枯骨。小娃娃欲拔刀,众宾客顿感逼人寒气。

    “原来是这把妖刀!”秦伯集瞪大了眼睛,“果然阴邪至极,不知道这个小女娃怎能控制得住这把刀?”

    刘不馋瞧不起宫里御厨的手艺,倒是贡酒喝着不错,于是便从怀里掏出个油纸包,里面是他卤好的牛肉,一口酒,一口肉,吃得正滋溜作响。猛然间一股阴寒之气扑来,刘不馋手一哆嗦,半包肉食都掉在了地上。“呜呜~我的肉啊!”刘不馋不敢在太清宫里大声喧哗,只能哀叹着低头去捡,看看沾地的牛肉还有几分可以下肚。可是他对食物有着近乎偏执的苛求,鲜汤晾过晌午便不喝,陈酿不足十载就不饮。虽然太清宫的地面清洁光滑,但是看着失手落地的卤肉,刘不馋还是难以下口。再瞧着席面上五花八门的山珍海味,却是丝毫兴趣也无。

    “秦疯子,我的命根儿没了!小夫子还有多久比完,我得赶回去填肚子!”刘不馋无精打采的说。

    “命根没了?那你婆姨不是要杀了你,想你刘馋嘴还缺个一儿半女,小心你那母夜叉辣手休夫!”秦伯集明知道刘伙夫的命根儿定是指的吃食,但还是忍不住揶揄道。

    “你个母猪老皮滚刀肉,以后别舔着脸再来我的‘五脏庙’!”刘不馋恼羞成怒。

    刘不馋在书院里住处名为“五脏庙”,谁都知道“庙”里的刘馋嘴是佛前的净坛使者,于是闻香而来的家猫野猫成群结队,其中秦伯集便是最赖头的那只。

    “别介,别介啊!刘头,我这不是说笑说笑嘛!不过,小夫子可真遇到麻烦了,那边拔刀的小女娃不简单啊!”秦伯集担心自己个的‘五脏庙’断了香火,搓着手忙陪着不是,又赶紧将话头转到了比试上。

    “不就是扛大刀的小娃娃,那刀比她人都高,许是拔都拔不出吧!”刘不馋仍有些气呼呼。

    “不可小视!那刀可不是一般的刀,而是妖刀,不周岛上有名的妖刀村正啊!”

    手是胖乎乎的小手,刀是冷冽冽的长刀。伽椰子左手持刀挽向身后,借着扭身的耍劲将刀身拔了出来,刀身向滚动的沸水,却冒着丝丝寒气。永封于不周岛神道社的妖刀村正,此时在大煜的国土现世。

    “日照天皇的腿骨,地狱团藏的口涎,真是一把邪恶的刀啊!”尾叶王子此刻敛去平时的轻浮神色,也望着伽椰子舞动的紫衣中,那白气与寒光。

    日照天皇是统一不周四岛的君主,却因杀孽过重,在天雷下灰飞烟灭。

    地狱团藏则是岛国传说中镇守冥界的恶鬼,只在阴世,不现阳间。

    而日照天皇的唯一块腿骨做了妖刀的刀柄,地狱团藏的腥臭口涎成了村正的刀身。

    一苇是用眼睛看得,而不是用耳朵听,毕竟是个假盲人,做做样子即可。

    别人只看到妖刀周圈刃身上蒸腾的白气,和偶然乍现的冷光,孟一苇却是将刀身的形状和刀势的轨迹瞧得一清二楚。

    那刀身似是滚动的水银,底部直长,尖端则弯起微微弧度,就像毒蛇嘴中弹射而出的尖牙。

    那刀势则像风雨中乱飞的青冥鸟,先是从伽椰子的肋下穿过,带动衣襟飞舞,又突然划过头顶,撩起几缕长发。

    “不过太慢了”,一苇如是想。纵使阴邪夺人心智,寒气隐去刀身,伽椰子的脚下还踩着特殊的步法,但在瞎眼的孟小夫子看来,还是太慢了!

    一苇拿起了竹竿,九尺的公子有十尺的竹竿,站在一丈外向前摇摇递去。

    只听“当”的一声,紫色的蝴蝶落了地,白色的刀茧破了壳。

    竹竿的两端一边握在瞎眼公子的手里,另一边搭在妖刀村正的刀柄上,冷面小囡一脸错愕。

    第一场,竹对刀,竹胜!

第十二章 九品之上,三元归一

    武道无通途,不说那九至一品的登天梯,还有破境之上的三元归一。

    三元者,“体、气、神”也。一品之下,三元齐头并进,一品之上,先锻体,再纳气,后凝神。之所以如此,盖因体魄就像大釜,精气便似冷水,只有扩充容量,才能盛得多装得满。而神识却是釜底的炭火,釜中的清水越多,就越难烧沸,而一旦翻滚便具煮天之势。

    超品之境,武夫百求而不得,但其境界划分却是出自书生之手,不得不说传奇异常。千年前的大楚朝有位落榜的儒生,生活所迫下,先是入寺当了几年撞钟和尚,又出寺入观,做了五载炼丹道士,最后还俗回家成了五里三乡的私塾先生。书生不会武功,却喜欢结交武林人士,与魔头下棋品茶,同僧道啃肉拼酒,江湖里翻腾的鱼龙,到得书生的草庐里总会变了性情。

    一日清晨,书生的侍童端来洗漱清水,发现自家先生已坐化于草庐之中,神色似兴奋似安详。

    膝上横卧白娟,字体豪放不羁。

    “不习武者不知武?天下知武孰堪吾!”

    “余观武三十年,甚觉人力有穷时,欲超凡入圣,必‘体、气、神’,分而蹴就。体者,‘一掌拨象’、‘两袖拂山’、‘三指擎天’。气者,‘涵虚混太清’、‘玄实分青冥’、‘乾坤大器空’。神者,初闻‘熹微之光’、再见‘洞烛之火’、终得‘光咫之妙’。吾得悟于此,欣喜莫名,惜年老气衰,只余神识充盈,终不可修得神仙之境。吾心不甘,强起蛮性,破窗观烛,偷取光咫之力,神游太虚,终神魂欲散。刹那芳华,凄美如斯,吾愿足矣!”

    句末,字迹更显卷狂,重墨浸染,落惊鬼神!

    书生足愿而逝,理清武道超品进阶之法。后人故将一品之上的超凡之境分之命为:

    体者,拨象、拂山、指擎。

    气者,涵虚、玄实、器空。

    神者,熹微、洞烛、光咫。

    武者打破九品藩篱之后,便可先悟‘拨象’,再通‘涵虚’,后入‘熹微’,如此方是小圆满,江湖俗称‘小神仙’。

    之后苦求‘拂山’, 打通‘玄实’, 循迹‘洞烛’,便算行到中圆满,如此成就货真价实的陆地神仙。

    若有超发之辈,一鼓作气入‘指擎’,余势不竭达‘器空’,登峰造极得‘光咫’,终得大圆满,那可就是不留人间的‘天人’了。

    但正如书生遗书所言,人力毕竟有穷时,某些也算天资卓绝的武者也不得不退而求其次,专心修一元。例如,本朝的万骑郎白钺,体魄已经稳稳坐在了‘拂山’,甚至看到了‘指擎’,可精气却久久不能进入‘玄实’,神识更是才摸到‘熹微’的门槛,但即使如此却也名列天下第五。

    还有西域沙尖瀚海城里的那位擅杀‘小神仙’的巨梅仙,便以洞烛的神识,涵虚的精气,拨象的体魄入得天下武夫前三甲,他越过锻体、纳气,直练神识的秘法令天下人侧目不已。毕竟相对而言,体魄易成,神识难凝。

    而自超品三境降世以来,除了那一夜得悟而神游无极,然后魂飞魄散的书生,还没有谁摸到‘光咫’的门槛!

    不,也不是没有,起码秦伯集便猜测书院里的孟小夫子貌似就有了些仙人气象。因为小夫子总能察人所不察,知人所不知,如今又在德牧社开‘熹微’之讲,或许还真有些眉目。

    但是小夫子虽然身高惊人,体质强健,却是绝对没有超品武夫的体魄,也肯定没有涵虚玄实的气象。

    不修体气,只修神识?不可能,巨梅仙都只敢将神识修到比体魄精气高得一阶,没瞧见始创三元的书生宗师都魂散神消了嘛!

    秦伯集迷惑了,可刚刚见到小夫子轻轻递过去的一竹竿,他的眼镜又亮了。

    孟一苇的手臂很是酸痛,毕竟看得清不一定能够做得到。从未修习过武艺的书院小夫子,也只能凭借着还算强健的凡人之躯,勉力递出一竿,还好打在了小姑娘手中的刀柄上,否则还真是输算为多。

    “我,输了,你,很快,但,太轻,战,杀你,容易”,伽椰子还道入鞘,小脸恢复了清冷。

    “我是教书先生,不是盛勇武夫,这是文比,不是武比,我只有竹竿,不会用刀。”孟一苇甩了甩酸麻的手腕,对好胜小娃娃的口气不可置否。

    伽椰子虽然心中不服气,但还是礼貌的向胜者鞠躬行礼,转身下台,归位入席。

    其实直到此时,大部分的宾客都还不清楚发生了什么,只是觉得那冷面小娃娃的刀舞得真是好看,配上一身无风自动的紫衣,更像是星海航道上喜欢伴舟而飞的海蝶。再加上小囡使大刀,娇小的身躯和窄长的刀身形成鲜明对比,令人不禁心生怜爱之感,其中最受感染当然就是千金王爷白熙了。只是,随刀蒸腾的白雾实在太过阴寒了些,年轻体壮的白氏少年倒仅仅打了个冷战,而那些蹒跚蹉步的老王只能吩咐边上侍奉的宫女赶紧取来绒毯,端来温酒了。

    瞎眼青年胜了,胜得莫名其妙,众人只见他慢悠悠的伸出竹竿,便恰好击中了对面小女娃手中的刀柄。

    “刚才到底回事,我们如何就赢了?”显然小七公主也看得迷迷糊糊,不禁问向盯着书院小夫子看的白少咸。

    “她的刀,很强。他,很弱,但那招竹竿,很强!”丑虎脸色严肃的回答。

    “什么他和她的,到底哪里强了?”白七月被白少咸拗口的话气得只咬银牙。

    白少咸转过头冲少女呵呵笑了两声,解释着说:“那小女娃的刀中貌似封印着什么恐怖东西,刚才拔刀的一瞬间,竟然惹得我体内稍微平复的沸血又翻腾了几分,两者似是水火不容,想要争雄一番。幸好被我压制住了!”看到对面少女听到自己沸血复燃而面露忧色,白少咸赶紧转口。“书院的那位瞎眼夫子,浑身上下都无丝毫武者气质,但唯独递出的那一式竹竿,却是极为玄妙,抬手间便扼断了小女娃的刀势。”

    “呀,这么厉害,那我入学书院后,就去和这位瞎眼夫子学武。”小七公主兴奋的说。

    “哦,公主要去书院学习,不如让猫儿也陪你去吧!”这时白钺笑眯眯地插话,对别人一脸威严的万骑郎,对眼前的这双儿女却慈祥可亲。

    “父亲,我已经过了书院入试的年龄,而且军职在身,去书院不太好吧?”丑虎还是喜欢军伍的习气,不太愿意去那听起来文绉绉的书院。

    “哼,叔叔要你陪我去,你还不愿了?不去拉倒!”小七公主想着刚给出几分好颜色,这病猫儿却不稀罕了,不禁气得鼓起了金鱼嘴。

    “那就卸去军职,入院学习。”白钺如是决定。

    “可是,父亲~~”白少咸心上微急,想解释几句。

    白钺却转过头去,望向铜雀台上那高高的身影,慢慢眯起了眼睛,“不止你要去,为父也会去听听这孟小夫子的‘熹微”之讲,看看这小夫子是不是真的有这么高,或者还要更高!”

    听过这话,少年丑虎震惊的望着父亲,又看向正走向华清池的瞎眼青年,更是惊心莫名。

第十三章 竹对刀,刀对竹(下)

    不同于水墨浸染的绵软宣纸,炭笔要在厚实纸板上,才能将其远胜工笔的细致描绘到纤毫毕现。

    鼓着腮,嘟着嘴,伽代子气呼呼地挥动着莲藕似的手臂。夹在她手指尖的竹炭笔,在白亮的纸板上撒下一粒粒黑沙。于是鱼尾上翘起了鳞角,腹鳍下划开了波涛,两条尺长的胡须勾连着池底的食藻,三两滴水珠溅湿了寿石假山上的仙桃。伽代子最后扬起小手,又歪着脑袋仔细望了望华清池里摇头摆尾的红磷鲤,然后深吸一口气,终于落笔点睛。恰似红鹂鸣绿了河柳,夜雨打响了芭蕉,纸上的死物突然有了活气,只见白纸板上:半弯清池水绕着一堆镂雕石,三尺长的鱼龙弯着背脊,像是要破水而出,又似欲蛰伏而下。腮边的阔鳞连接成厚实甲,尾根的细鳞乍起出犀利矛。眼白里是安逸的慵懒,黑仁中则是隐现的锋豪。

    好一条华清池中的红磷鲤,好一条白纸板上的黑龙鱼。

    伽代子又认认真真地看了看自己的画作,然后满意地拍了拍袖口上的炭黑,“嘿”的一声跳下垫脚的小木墩,那条马尾辫甩得那叫一个傲娇。

    “我画完了,现在轮到你了!别以为莫名其妙地断了我姐姐的刀,就以为自己顶个的厉害,我可不怕你!噜噜噜~”伽代子冲着瞎眼公子扮了个猪鼻子。

    孟小夫子静静而立,他也没想到这个泼辣可爱的小女娃居然画起了亦神亦怪的红磷鲤。仿佛是冥冥注定中,要他在她的注视下,刻出华清池里的它,雕成父亲口中的她!

    如此,那便取刀吧!

    右手掏左袖,枯槐朽木为柄,玄黑铁精为刃,正是一把刻刀。

    “嘿嘿,小夫子的小泥鳅!”陈封士是个神棍,却不敬三清,不拜菩萨,只是将各山各洞里的各庙各观摸了个门清。佛前地上几层土,老君庐上几根草,陈封士比那些侍奉神明的和尚道士都了然于心。他还是个淫才,不过倒也没有垂涎勾栏里的野鸡,或者思慕楼阁上的凤凰,只是满嘴的荤词艳曲,令人觉得这厮定然不是什么好鸟。

    孟一苇的刻刀名为“小泥鳅”,不知被陈封士笑过多少回,这次当然也不会放过,“小夫子的小泥鳅,哈~哈哈哈”,笑得相当**啊!

    孟小夫子离得远,没有听到陈封士的贱笑,不然手中的竹竿多半会竖敲或横扫。他此时慢慢走向池水边缘,蹲下身来,又高高卷起袖口,将长长的手臂向水中伸去。指尖入水,却没有漾起一丝涟漪。

    红磷鲤绕着小夫子修长的手指,缓缓游动;小夫子触着红鲤鱼光滑的鳞片,轻轻抚摸。

    “呀,那红将军怎么不咬人,也不逃跑啊?”小七公主惊异道,平时机敏凶猛的红磷鲤如今变成了温顺的掌中游鱼。

    “是韵律,孟小夫子的手正在模仿着水流的韵律,那红鱼察觉不到从水外伸进来一只手掌,只以为是划过身边的水流呀!”白钺居然感叹着应答,此时他也不再饮酒,眼睛一瞬不移地盯着水边的身影。

    孟一苇入水摸鱼,其实只是装装瞎眼的样子,不然他一个盲人,如何将红磷鲤的头尾理所当然地雕刻出来?做足了功夫,便从手指弹出了个波纹,红磷鲤这才受惊溜走。瞎眼公子用绵巾吸干了手中的水渍,又将准备好的木料摸了个周全。接着,黑色的“小泥鳅”便划开了斑驳的木纹。

    “王小杂毛,别呆在桌子下面装鹌鹑了,快起来看看,那小女娃的画到底怎么样,孟小夫子的胜算大不大?”秦伯集是名副其实的武道痴客,倒也是货真价实的粗鄙莽夫,他不懂分辨画作的优劣,只是看到小女娃的画中鱼,与太清宫里的池中鲤,实在是像的离谱,所以不仅微微有些担心自家书院的小夫子啦!

    “哪里有画?哪里有画?”从案子下面钻出一头乱糟糟的黄发。王锦之天生金发褐目,如果不是那清秀的眉峦鼻峰配上柔和的面部轮廓,倒真像是西大陆的蛮族之人。其实王氏一族的男子体貌,皆有些异于常人,例如同为书院七师之一,当世经史大家王赴墟,便是银发两鬓垂着黄髫,一双碧眼灿若狸猫。王赴墟是王锦之的既师且父,王老杂毛的外号也就传给了王小杂毛。

    今日号称“专绝琴棋书画乐礼茶,独攫天下风雅七分”的王锦之,本来是书院一行应付文比的不二人选,可惜一杯黄汤入腹,他便将一身雅气抖落个干净,甚至钻到案下梦起了春秋。此刻被秦莽夫喊醒,脑袋里仍是群峰采蜜嗡嗡作响,但较之刚才,倒也清醒了几分。

    神棍陈这会儿还算厚道,端给王锦之一杯冷茶。水清润喉,意凉醒脑,“七绝子”这才算是定住了飘忽的心神。

    “这是小娃娃所作的画?”回过神来的王锦之看到立在池边的画板,不禁吃了一惊。“笔力稍显稚嫩,但是画工却细腻到了极致,既有平面之影廓,又具立体之丰满,还兼刹那之神韵。不想,区区岛国,区区小囡,已经有如此的技艺了!”王锦之晃着满头的乱草感叹道。

    “这么厉害,那小夫子岂不是要输了?”秦伯集问得焦急。

    “小夫子会输?要知道小夫子的小泥鳅可是很厉害的!”陈封士接得揶揄。

    “到底胜算如何?”无美食可享的刘不馋倒也心中记挂书院声名。

    “天道循环,阴阳周转。极者,可得锋锐,不得圆满!”王锦之悠悠而道,“这岛国画技似鬼魅摄影之法,确实将摹物写实推展到了极致,这等逼真就算是我也不可企及。”他话锋一转,接着道,“但是,正是由于它过于追求一眸一瞬的分毫不差,反将整体散布的灵动和前后衔接的气韵给消磨殆尽了。看这岛国竹炭画,只为看而看,虽然确实好看却并不耐看。而看我大煜的水墨,乃是为思而看,旨在追寻画者潜藏于中的神痕和道迹。”

    “嗨,你扯得如此玄乎干什么?就简单地告诉我,是胜或负?”秦伯集听得云里雾绕,他不理传神至理,只求个输赢明白。

    “小夫子以刀刻对画作,本来就像是仙人骑龟和老叟钓鳖之比,技艺虽然也有相通之处,却还是不恰切者居多。那挺厉害的小女娃姑且可算作湖中老叟,可她已经钓上了鳖,做成了菜,而且极是美味,满可饮进一壶黄酒。小夫子当然是海中仙人,但是巨龟也非凡物,或驭或覆,还要看仙人的手段啊!”王锦之像只卖力开屏的雄孔雀,这话说得更是玄之又玄。

    “你个小杂毛,会不会说人话了,在这里卖弄什么风骚!清清楚楚的说,胜算几何?”秦伯集终于被王锦之花团锦簇的言辞逼疯了,一把揪住王锦之头上的杂毛,直直喝问。

    王锦之被扯得呲牙咧嘴,“唉~,唉~,放手,快放手!胜负之分,我也看不到啊!”呵,终于漏了实话!

    陈封士这回不地道了,坏笑着又端起杯来,不过杯中不是青茶而是浊酒,趁着王锦之被制住,捏着他的鼻子,一口灌了下去。于是,王锦之又回到案下去了!

    这边的胡闹没有影响到静静出刀的瞎眼公子,正如万骑郎一语道中的,书院小夫子的动作似乎契合某种韵律。

    竖刀,拉出一条痕;横刀,切断一条纹。斜刀再卷个弯,便是一片麟。

    木屑像北风中打着旋的雪花,飘荡在华清池蒸腾的水汽中,如飞舞的精灵。

    用指间挑起木质纤维削出来的鱼龙长须,瞎眼公子用刀柄上的沟槽将其磨得更为圆润。再拇指勾动食指,给须尖打了个卷,公子手中的三尺木雕也活灵活现了。

    一苇收刀入袖,端起刻好的作品,轻轻一抛便入了华清池水。

    池中的本尊鱼龙被惊得藏在水底,而赝品木鱼则随着泉水翻涌浮浮沉沉,一会儿便被满溢的池水推到了水帘边缘。

    这时惊奇的一幕发生了,明明是木头雕刻出来的死物却霎时有了生命,鱼尾巴居然猛得摆动了一下,便在身后水面敲起好大一簇水花。凭借反震的推力,木头雕刻的红磷鲤越过了六尺小悬崖,向着太清宫外急急飞去!

    “啊!竟会如此,难道此人手中的小刀能刻出生灵的魂魄吗?”不少宾客心中如此惊呼。

    “小夫子也许真是仙人吧!”目瞪口呆的刘不馋对着同样怔住的秦伯集喃喃而语。

    “不可能,世上绝无仙佛,绝无可能!”神棍陈封士则出奇的敛色严肃。

    “各位师长,我知晓其中机巧!”一位脸色青嫩的书院天工府讲习拘谨的插言。见一众书院的怪咖名师齐齐望向自己,年轻讲习咽了口吐沫,赶紧解释道:“其实神妙在于木头上,小夫子选的木材叫作沉钧蚕墓榉,产自南疆,是沉钧榉和禅蚕墓一起造就的奇异之物。沉钧榉是一种极为致密的良木,入水即沉,不可作为造船的原材,但却是南云苗裔搭建城寨的首选,因为密实质重虽然使它不可载人涉水,却也令其坚硬如金铁。别说虫蚀鼠咬,就算斧砍刀劈也只能留下些许痕迹。可是有种小豸却偏偏生得口器锋利,每到作茧化蝶之时,它便在沉钧榉的表皮咬开一个小孔,钻进树心,将里面拓展出拳头大小的洞府,再吐出粘液堵住出口,然后在里面闭起死关,化蝶则涅槃而出,失败便沉寂而死。就像达摩洞里枯坐参禅的老僧,于是这等小虫便得了‘禅蚕’的雅号。”

    年轻讲习顿了顿,想端起案上的茶盏饮上一饮,但看到秦莽夫黑脸上渐露不耐的神色,吓得缩回了手,也不敢再卖弄见识,接着续道,“这沉钧蚕墓榉,即是‘禅蚕’委身以期化蝶重生的洞府,变成了藏尸掩憾的‘木中之墓’。要说这‘木中墓’有何奇特之处?其实也不过两点,一是‘木中藏墓’的沉钧榉不会再一沉到底,毕竟它心有中空,虽然不足以跃然水上,却能随着水流波荡呈现上浮下潜的动态,远远看去,活像水中生灵。其二则是,‘腹中空’的沉钧榉变成了‘口能言’的‘精怪’,每到潮湿闷热的南疆夏夜,沉钧榉林便会传出间断的鞭炮声。这是因为木中空洞浸了水汽,天气一热就会不断膨胀,最终将树干炸裂开个口子,像爆竹一样噼啪作响。”

    “天下之大,真是无奇不有啊!看来孟小子的哄人手段正是仰仗这等稀奇物什吧,不过其间精妙,还要你细细讲来?”原来曹老夫子此时小憩归来,恰好听到了沉钧榉和禅蚕墓的稀奇事。

    年轻见习先是对曹证道施了一礼,然后答道,“正如曹师所讲,孟小夫子正是巧妙的利用沉钧蚕墓榉似浮似潜的拟状,将红鲤游水的姿态模仿的淋漓尽致。更为精绝的是,小夫子将‘蚕墓’特意留在了鱼尾处,并将‘墓壁’削成薄薄一层。待木雕的鱼儿入水,秋来渐热的华清池,便似南疆的夏夜一样,使‘蚕墓’中的水汽猛然撑破了鱼尾处的细鳞,于是气冲水花起,陡现木鱼摆尾跃龙门的奇景啊!”

    这边的书院老夫子听完讲述正啧啧称叹,那边的书院小夫子却看着摔碎在地的木鳞鲤默默无言。

    这木雕的鱼儿,为了一跃而起,本来就已经炸断了尾巴,接着高高升空,随之重重落下,最后狠狠撞在盘龙的宫柱上,于是须掉了,鳍折了,只剩下圆咕隆咚的身子在地板上滚出老远,最终撞在太清宫高高门槛上。

    “还是不行吗?我让你飞了起来,逃了出去,可还是不能冲出这扇门呀!无谓挣扎,粉身碎骨,你便是如此忧虑的吗?”瞎眼公子面朝宫门,却感受到背后一道眼神的哀伤。

    “哼,有什么了不起的,不还是摔坏了!”伽代子别着头,不服气的说道,可言语中中还是有些输赛的沮丧。

    “代子,若再无理,回去就到女官那里领罚!”菅原琼子点到即止的呵斥,又对低头矗立的瞎眼公子温婉道,“公子手中刻刀,化腐朽为神奇,我等甘拜下风!此局胜负已定。”

    第二场,刀对竹,刀胜!

第十四章 问与答,望与瞟

    白氏煜朝五行缺土、少水、无木,为得国祚圆满,故于皇城里修建央土、太清、灵樨两宫一阁。央土者,意“中央之土”;太清者,指“太上清明”;灵樨者,喻“灵犀一点”。

    龙盘十七代,帝业八百载,两宫一阁中,除了央土宫始终作为群臣辅佐皇帝统摄天下的中枢重畿,另外一宫一阁的用处都多有变迁。

    例如灵樨阁曾是睿宗白昰(煜朝第四位皇帝)的青词殿,于是睿宗一朝四十年,文华盛于楚风,风流可传千古。而到了武帝白曌君临天下,则把灵樨阁改作讲武堂,那些如流星般璀璨的帝国将星们,只要朝着沙排地图上灵犀一指,大煜的铁骑便可踏遍八方。而此时的灵樨阁却是作为年幼皇子龙孙的启蒙太学,也许是期望阁中积聚千年的文神武运能使白氏后辈风姿卓然吧!

    太清宫则既做过明君的黄金台,也当过昏君的藏娇屋,如今的熙裕朝歌舞升平,太清宫也就成了皇家飨宴之所。其实太清宫后便是晚晴园,园内不但奇木珍株荟萃,而且有一汪碧波大水,若是白日阴雨绵绵,傍晚云散天晴,便能望见一道长虹架于湖水之上,晚晴,晚晴,撑伞游园,多盼晚晴天啊!

    秋日翼都干燥少雨,也就少了盼“晚晴”的意趣,不过现在正于太清宫里赴宴的孟一苇却真心觉得有些晚了。明烛熄了两盏,漏壶升了三寸,已是二更天。惜朝和铃儿可要知晓天凉,早早回屋便好!不过此时,酒席已经撤下,换上了红泥小炉煮沸的香茶,晚宴也是临近尾声,一苇微微放心。

    可是他感觉对面的岛国公主小丫头,从刚才文比结束后便一直盯着自己看,怪有些不自在。

    文武双比,两负一平,琼子公主却没什么沮丧懊恼,特别是听说应邀文比的盲眼青年竟是书院的新晋夫子,更露出了理所当然的神情。那可是书院啊,是一座建在中土翼都,却名扬四海的学府,也是她和弟弟万里而来渴望求学的所在!书院夫子,不将是自己的师长吗?看见眼盲夫子施展非凡手段,琼子对那座神仙书院更加向往了。

    不过,想是出于小女儿复杂的小心思,或是小公主简单的小骄傲,琼子有三个问题想请教请教刚在对面落座的书院小夫子。

    “琼子在家乡时,便时常听闻煜朝国都里有座青瓦白墙的书院,里面多是高来高去的神仙,自是心驰神往。今晚先是听闻曹夫子的兵法大道,后是眼观孟夫子的文武精妙,特别是孟夫子,不过比我大上几岁,便贵为书院师长,琼子心中更是钦仰。不知,可否同意琼子将心里的些许疑难问上三问,以期孟夫子教授一番!”菅原琼子话说得极为大气,更清楚道出了矛头所指。

    曹老夫子嘴角上翘,揶揄道,“孟小子,嘿嘿,再接招吧!”

    孟一苇无可奈何,只能说好。

    “我与弟弟身在异域,虽然煜朝物华天宝,但还是总会想起故乡秋叶原上乱离的野草。这第一问,琼子便问‘离别’。”

    “离别,只是为了相逢。若无离别之苦,便无相逢之甜。世间事情总是两两伴生,譬如那,黑夜与白昼,花开和花落。离别与相逢,有其一,才会有其二,去时长亭古道话离别,归来洒水掸尘说风雨。离别好话,不过是‘君莫忘’、‘早归乡’。风雨却难说,毕竟旅途中若未经风雨,又怎捏造的出呢?我如此讲,你可明白?”首问之下,孟小夫子答得很是利落。

    菅原琼子微微颌首致礼,“多谢夫子劝慰,琼子不会再做那思乡拭泪的小女儿啦!”听对面的小夫子一语道尽自己心思,琼子对下面两问更是期待。

    “夫子听好,我第二问‘嫁娶’!”琼子来煜朝,其实不只是明面上说得倾慕中土文化,而是有更为紧要的任务。不周岛盟实则想同煜朝修和亲之举,煜朝也觉得这是入主星海航道的契机,于是便有了今晚的太清家宴,可不就是让白氏少年同岛国公主见个面。只是除了琼子心中幽怨,其他人多半还不知晓。

    “嗯?”没想到对面的温婉女子居然当众问起这个,孟小夫子微微沉思,道,“这婚姻之事,呵呵,我也未曾经历过,自不敢多言。不过有些舶来言论倒是可以与你分享一下。先是有位老和尚说,婚姻就是‘披红挂绿骑白马,柴米油盐酱醋茶’,这倒也贴切!后来有位女书生讲,‘结姻利于长治’,就是说男婚女嫁之后,‘成家立业子嗣绵延’成为二人乃至双方亲族需要长久经营的要事,按那位女先生的话讲,‘此为安定,亦为牵绊’,嫁娶组小家,小家成大国,人得了安定,缚了牵绊,才心不思变,如此便可利于长治。”

    “这便是小夫子在孚瑞阁讲授的民治之法吗?果真有些意思!”二皇子白千祁细细咂摸其中道理。

    琼子公主对此回答却不甚满意,急问道:“婚配嫁娶不是应该两情相悦么?”

    孟小夫子哑然失笑,“姻缘可不同于姻亲,姻缘或许涉及儿女之情,无非,你情我愿、你有情我无愿、你有愿我无情,你无情我无愿,是两人之事,缘分而已。但婚姻却是,家事,族事,甚至国事,世人多想姻缘成就姻亲,双好之事固然有,但可遇不可求啊!”

    听完孟一苇的‘寡性’之谈,对面的菅原琼子和隔席的白七月,两位公主的俏脸都有些暗淡。不过还是菅原琼子心志坚决一些,苦涩一闪而过,便提出第三问。

    “请小夫子,再讲‘生死’!”

    “生死啊!”孟一苇忽然有些出神,眼前是飘飞的纱幔里被风吹乱的诗书扉页,父亲正在饮酒高歌,倏尔变作了白素装点的灵堂,大大的“奠”字在风雨摇曳的烛火中忽隐忽现,又想到刚才木雕的鲤鱼凌空跃起的壮美,公子嘴边吐出了记忆深处模糊的诗句,

    “生,应如夏花般绚烂,死,当若秋叶之静美。”

    此语一出,满堂皆静,偶尔听到宾客反复吟诵的呢喃。

    众人出神之际,孟一苇突然抬头睁眼,望向九阶龙壁之上,目光越过扶额小憩的帝尊,欲找寻那习红衣,可是座位却已经空了。这时藏于偏殿的帝后,只能在冷面老妪的搀扶下,偷偷瞟了一眼茫然四顾的瞎眼公子,勉力咽下泪水。

    “盛宴至此,散了吧!”熙裕帝此时却放下扶额右手,挥了挥袍袖。

    于是,太清夜宴,完!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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庙堂之高,江湖之远,中间有座书院。天生贵胄的大煜皇子,娇蛮跋扈的天之娇女,霸气执拗的少年将军,气质恬静的岛国公主,唇红齿白的山寺和尚,半舌不语的苦寒少年,七窍玲珑的肥胖小吏,潇洒不羁的道门天才大煜九州,蛮荒北境,云梦大泽,佛国塔林,炽热西陆,星海之底......蒹葭皇朝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蒹葭皇朝,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蒹葭皇朝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