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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什么风     三国杀刘txt下载     三国杀刘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38节 谈4

    刘璋很无聊的等孟获的时候,也顺便了解了一下南中蛮人叛乱的详情。

    没想到这一了解,才发现,罪魁祸首原来还是自己呀。

    原来,因为自己在蜀郡推行的一些新政,最重要的就是百姓给官府干活要付报酬,所以有越来越多的外郡的百姓,跑到蜀郡来打工,就像前面孟获的一些族人一样。

    来蜀郡打工没问题,刘璋该发钱粮发钱粮,该打欠条打欠条,大家也没啥好不满的。但是,问题就来了,问题是其他的郡县没有实现同样的政策。

    孟获所在的南中,就没有这回事,百姓本来就要经常出徭役,给官府干活的。但是回去的族人大讲成都那边如何如何,干一天活给多少钱粮,等等等等,同族的听了,就不干了,天天拼死拼活的给官府扛活,饭都食不饱,不干了。开始罢工闹事。

    益州郡的太守一看,这还了得,立即派郡兵镇压,这一镇压不得了了,惹出更**烦,不管是蛮人、汉人等,都同声响应,支持百姓对抗官府,一下子就把益州府给围了。益州郡太守一看就慌了,急忙向州牧刘焉求救。

    南中主要指的就是益州郡。

    这个益州郡,就是后来蜀汉的建宁郡。

    益州郡郡名就叫益州,就像现在刘璋的蜀郡,郡名就叫蜀,但真正的益州或者蜀地,有十多个郡,益州郡和蜀郡只是其中两个而已。

    事情原委基本弄清以后,刘璋不得不要狠狠的骂一骂这个益州郡的太守了。其实,蜀中,除了刘璋的治下外,其他郡县,都或多或少受到了刘璋新政的影响,都没少了向刘焉诉苦,但是大部分郡县遇到治下民众聒噪的时候,一般都扔下一句话:那你们干脆搬去蜀郡得了。此话一出,众人立即没话说了。

    本来嘛,往年官府也是这样干的,你们还不照样老老实实的干活,现在听说别的地方干活有钱拿了,你们就不平衡了,岂不知道,现在全天下的人都一样,大部分都还不如你们呢。知足吧,你们这些黔首百姓。

    各郡县的官府,一般都是这个调调。

    只有益州郡的太守有些傻叉,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非要动刀动枪的,结果事情就闹大了。

    就在刘璋等到快要放弃的时候,孟获带着几个族人到了。

    刘璋在府衙正式接见了这位蛮人头领。

    孟获所在的蛮族,比较像后来的彝族,服侍上也接近后世的彝族。孟获本人长的头大脖短,眼若铜铃,孔武有力,说话瓮声瓮气。

    “汉人狗官,你说我不敢来,我来了,你能把我怎么样?你想比试什么,我们就比试什么?”

    刘璋说话前,先看了一下周围,发现黄忠就在身边,这才放下心来。“姓孟的,你看看你都这么大人了,还是这么粗俗,这么野蛮,怪不得阿奴不喜欢你。你看看你,行动举止,说话的语气,太没素质了。其一,你是民,我是官,你见了我,先要向我施礼问好;其二,你是叛贼,我是朝廷是官兵,你得先向我请罪,请求饶恕。”

    刘璋噼里啪啦先往下扔两顶大帽子。

    “统统是狗屁,狗官放的狗屁。狗官你叽里咕噜啰嗦再多也没用,你只管说,咱俩怎么比试?我老孟是英雄,不占你狗官的便宜,咱们俩一对一。”

    刘璋发现遇到这个憨货,有点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呀。

    徐庶看到刘璋尴尬无言,只好出来说话道:“孟头领,太守大人请孟头领过来,为的是平息南中之乱,还南中百姓一个安定祥和的生活。孟头领作为南中有头有脸的人物,既为百姓代言,当勿辞其责。

    至于孟头领和太守大人私人恩怨,暂且押后,我们先公后私可好?”

    没想到,徐庶说话还挺好使。

    “你这个当官的不错,比上面那个狗官强,说话有文气,我老孟听你的。我们也没啥要求,都是大汉百姓,我们要求你们这些当官的一视同仁,在成都干活给多少钱,在南中干活也得给多少钱。答应了我等这个要求,我等百姓自然会老老实实回去。”

    看到孟获开始谈了,刘璋刚想夸上两句,诸如识大体明是非之类,没想到这货两句话没完,就又开始不讲理了。什么叫在成都干活给多少钱,就得在南中干活给多少钱?不知道市场经济和市场规律吗?不知道供求关系吗?再说了,人跟人也不一样。再说了,老子是蜀郡太守,可不是什么益州郡太守,老子就是想管,也管不了那么远。难道你们在南中干的活,还想让老子成都府出钱买单,你娃真敢想。刘璋已经气糊涂了。

    还得说是徐庶,游学天下见识过各色人物,又在府衙主持工作了许久,心性和待人接物非常人可比。只见徐庶微微一笑,“孟头领说的甚是,便是我是南中百姓,亦会如此。孟头领为百姓发声,大善!我本人是非常赞同你的。这样,是非曲直三两句也说不清,孟头领等跋山涉水远来辛苦,我们先摆宴为孟头领洗尘,边吃边谈可好?”

    “好,我等正有些饿了。听说你们这里的酒不错,多上些来,我等酒量可是很好的,不要怕多。我等也带了些我们那里的酒,我老孟请你喝酒。你是好人,比那个狗官强多了。”

    “好好,我们不醉不归,不醉不归。”

    刘璋看着有些傻眼,这什么情况?平常道貌岸然仪表斯文的徐庶徐元直,怎么会和一个山里出来的野人,俩人聊的热火朝天,反而自己这个唱主角的反而没机会插嘴,还在这里不停的被骂做狗官。

    这什么情况呀?

    真实的情况是,这个孟获看着憨厚,其实精明。

    他来就是来解决问题的,为族人讨个公道的,真要造反他也不会来了。而他也看出来了,刘璋就是个摆设,真正主事的是徐庶。而且,他对徐庶这种有文化的人,天生有一种敬畏,一种亲近感。再加上徐庶有意和他套近乎,以缓和孟获和刘璋之间的矛盾,所以两人打的火热。

    不多时,酒宴摆下,刚要开始吃喝,那孟获看了一圈,一拍桌案,声如洪钟的质问道:“狗官,你把我那阿奴妹妹藏哪里了?我就是为了阿奴妹妹才大老远跑过来的,快把阿奴妹妹还我!”

第39节 谈5

    刘璋刚想张嘴吐这家伙一脸口水,徐庶急忙冲他递了个眼色,示意他稍安勿躁。然后,徐庶冲着孟获笑道:“孟头领,你刚来,还不晓得,阿奴姑娘现在可了不得,现在已经是有名的大夫了。要是在你们那里,一准就是个女神医了。她现在可忙了,医院,医学院,医科院,都有的忙,很少回府衙这边。

    我们这边抓紧吃,抓紧谈,完事了就可以去学府找她。”

    “那就好,你是好人,我老孟先敬你一碗。”孟获说着,就去桌案上找酒碗,结果发现只是个小小的酒盏,就不高兴了,又冲着刘璋骂道:“你这狗官,也太鼠肚鸡肠了,不知道我们南中那边都是大碗喝酒吗?你弄这个小玩意,我等要喝到几时才够,太不爽利了。”

    徐庶待要解释,刘璋急忙朝他一摆手,哈哈,老子机会来了,这可是你自找的,自己要往老子枪口上撞的。忙的大声吩咐道:“来人,给客人上酒碗,上大碗!”

    须臾,就有人拿来的大碗,给孟获等几个人换了。

    谁知道那孟获也不傻,看着刘璋那似露非露的坏笑,可能觉得有点儿感觉不好,一指刘璋徐庶等人,“我们那里待客,大家都是一样的酒碗,你们也得换了。”

    徐庶听了,脸一黑,刚想说话,那边刘璋已经发话了,“好,一并都给换了,全部换大碗!”徐庶这个郁闷呀,喝酒而已,别喝出人命了。

    大碗喝酒,大口吃肉,都说北人豪爽,其实南人也不差。真正比较黏糊的,是中原汉人,喝酒你来我往,拉拉扯扯,各种酒令规矩层出不穷。少数民族一般没那么多花活,要么是你一碗我一碗,大家干了;要么是我高歌一曲,你来一大碗,我再高歌一曲,你再来一大碗;总之,喝趴下为止。

    孟获虽然有些小精明,但在喝酒一道上,还是比较老实的,也没想到刘璋这小子会阴他。

    当即端起大酒碗,冲着刘璋一举,总算是给刘璋这个主人一点面子,“狗官,徐大人,请!”

    刘璋是应也不是,不应也不是,只好鼻子哼了一声,含混道了个“请。”

    大家端起酒碗,咕咚咕咚就下了肚。

    喝完一抹嘴,那孟获叫了声好酒,叫道:“再来!”

    又是一通的咕咚咕咚。

    幸亏徐庶见机的早,早把自己的酒换成和刘璋一样的了,否则这个喝法早就趴下了。

    第二碗下肚,那孟获已经有些懵圈,头有些大。刘璋却不给他喘息之机,立即又无耻的高举大酒碗,高叫道:“孟头领好酒量,再来一碗,本太守先干为敬了!”说完,一仰脖,咕咚咕咚又是一大碗。

    三碗不过岗,老子跟你拼了。

    刘璋也是发了狠。

    其实,本来刘璋的脾气一贯还算是不错的,但也架不住孟获这家伙一个劲儿的骂他狗官。而且这个骂他的孟获,还要跟他抢女人。不知道老子就是因为女人才穿越到这个倒霉的汉末三国吗?

    连干三大碗,就是三大碗啤酒,这么猛的喝,刘璋也有些扛不住,而且这还不是啤酒,是类似后世米酒黄酒一类的,虽然度数低,但是缠人,后劲很足。

    刘璋觉得自己有些眼花,世界开始乱晃了。

    饶是如此,他也要盯死对面的孟获,看着孟获咕咚咕咚又是一大碗剑南春下肚,这才一头扑倒在桌案上,醉了。

    孟获看着刘璋倒下,哈哈大笑三声,然后也很不情愿的倒下了。倒下了还不老实,嘴里还不断吐着泡,喃喃呓语着什么‘阿奴,我赢了’之类的胜利宣言。

    徐庶一看,大堂之内,各个酒案,除了自己之外,其他人全都躺下了。

    徐元直心里又是鄙视了一把自己的主公,喝水酒都没拼过人家,丢人呀。

    刘璋的酒量确实很渣。

    女朋友跟人跑了以后,曾经大醉过一次。来到三国以后,短短年余,已经醉了两次了。上次是和马超他们一起喝的刘璋自酿的冒牌剑南春,算是白酒,这次他自己喝的坊间如黄酒米酒一般的水酒,竟然还没干过喝剑南春的孟获。

    刘璋现在其实对女人兴趣不大。

    可能是失恋综合症的余波未了。

    马云禄那样的大长腿,他都没有多少花花心思,更别说别的女人了。

    但是阿奴不一样。

    感觉不一样。

    虽然是个小萝莉,但一个强烈要保护自己的小萝莉,给他的感觉就很不一样。

    所以,他对这个孟获就十分的不爽,非常的不爽。

    孟获对这个抢了自己女人的小白脸,也是十分的不爽。

    刘璋本来还打算,把孟获灌醉以后,自己再好好戏耍戏耍这个南蛮子。结果自己先杯具,先挂了。都怪自己空腹喝酒,喝太猛了。

    也是,他以前灌人酒用的都是酒盏,今次用的是大酒碗,不适应。

    酒醒以后的刘璋,还想继续找孟获的麻烦,不想徐庶告诉他,已经谈妥了,万事大吉了。

    “怎么个妥法?怎么就谈好了?”刘璋揉着脑袋,从榻上一下就坐了起来。

    “当然是我们的条件他们答应了,他们的条件我们答应了。这就是主公经常说的双赢阿。”

    “答应了?都答应什么了?什么就都答应了?”刘璋有点儿语无伦次。他还准备继续折腾折腾这个孟获,好不容易到了自己的地盘上,不能轻易放过。

    “当然是他们答应息刀兵,我们答应给钱粮。那个孟获,今天早上醒来,觉得主公十分之豪爽,为了欢迎他,喝的人事不省。所以为了表示歉意,就爽快答应了退兵撤围的要求,条件就是,他们的人干活,也得有钱粮拿,我们也答应了。”

    “这都什么跟什么呀?这种城下之盟丧权辱国,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无耻条约,你也敢答应,凭啥他们在南中干活,要我们蜀郡出钱粮,这太欺负人了。再说了,以后其他诸郡纷纷效仿,又该如何?”刘扒皮一听就火冒三丈,指着徐庶的鼻子质问道。

    “主公且先息怒,且容庶细细分析给你听。”

第40节 谈6

    刘璋觉得自己成了冤大头,刚醉了一次,就被自己最得力的助手,手下头号谋士,徐庶徐元直给卖了。

    刘璋甚至开始怀疑,上次自己喝醉,马超兄妹把自己家里洗劫一空,是不是也是这个家伙搞的鬼,好去巴结讨好什么西凉马家。自己堂堂一个官二代,用得着去吃软饭,走女人路线吗?用得着现在去逢迎讨好孟获这个小南蛮?

    这些谋士天天都在想些什么呢?

    刘璋紧盯着徐庶,今天必须要给他一个足够让他信服的理由才行。

    徐庶像是完全没有感受到刘璋眼神的杀气,依然慢条斯理的娓娓道来:“主公,你以后将不仅仅是蜀郡的主公,整个益州都是你的,甚至以后整个天下都是你的,别老是盯着蜀郡成都这一亩三分地。看事情,思考问题,眼光要放长远一些。”

    “长远个屁,老子还不是什么益州牧呢,没听说过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吗?”

    “主公,你这是不对的,我这才刚刚开始分析,你就爆粗口,就如你平常所说,太没有素质了。”徐庶很不客气的斥责道。

    刘璋听了,真服了他了,只得强忍着,闭嘴不再言语,颔首示意徐庶继续。

    “主公,如前所言,以后整个益州都将是我们的,那我们现在就要预作打算。我们答应孟获他们,他们干活我们付钱,这没错。不过,我们还要跟南中的各级官府谈,既然我们帮了他们付钱,那么建成的设施建筑之类的产权,就要归我们,或者部分归我们,否则我们就不付钱。

    如此一来,我们的手就会伸到南中,我们的势力就会染指到南中。

    以后其他郡县,效仿的越多,我们的触角就伸的越多,伸的越远。

    而且,我们拿到了建筑设施之类的产权,未尝没有继续牟利的机会。

    所以,不管是为政德望之影响,还是财货经济之收益,我们都将稳赚,大赚。”

    刘璋简直就听呆了。

    这就是徐庶呀,徐庶徐元直,自己的头号谋士,三国中少有的曾经仗剑杀过人的谋士,又为了一个孝字弃明主刘备而去的徐庶,为了一句承诺终身不为枭雄曹操设一谋的徐庶。

    要是一个现代的经济学家或者某个政府高官给自己这么说,自己也许没啥意外,但是现在是汉末,是三国,是将近两千多年前,是个连擦屁股纸都没有的时代。

    太牛了!

    自己真的是捡到宝了。

    不枉自己为了徐母之事,和曹操你来我往斗了那么久。

    刘璋有一种膜拜的冲动。

    成都西城外学府。

    医科院大门外。

    “对不起,这里是医科院重地,闲人免进。”

    “不好意思,这位是孟获孟头领,我是府衙的侍卫,徐大人让我领着孟头领来见阿奴姑娘,通融通融。”

    “对不起,闲人免进。你们在这里等着,等我们把阿奴姑娘找来再说。”把门的侍卫一点也不通融。

    孟获忍不住要发火,被随从的府衙侍卫好说歹说给拦住了。没办法,只好等着吧。

    自从上次爆发了乱民闹事以后,西城外的学府,就加强了安保工作。尤其是一些重点机构,比如各个科研院,都另外加设了岗哨。就算你进到了学府,到了学院,想进某个科研院,还得再多过几道手续。比如这个大门,就必须要里面的人带着才能进去。

    每个科研院都是学府的重地。

    很快,阿奴就跟着侍卫出来了,老远就欢呼着跑了过来。

    “死大头,你终于还是来了,哥哥呢?”说着,拉着孟获就进来医科院。

    “哥哥?你是说那个小白脸狗官?”

    “不许骂我男人。”阿奴毫不客气的斥道。

    孟获脸一黑。孟获小时候跟着族人去过阿奴的部落,那时候经常被阿奴欺负,阿奴经常让大象用鼻子吸了水以后喷他,弄的他总是满身湿漉漉的。

    孟获少年时,曾对阿奴说,等她长大了要娶她为妻。

    阿奴的火神部落,对什么婚嫁之事不怎么关心,关心的只是部落传承,夫妻只是个名称,她们要的是结果,而且只要女娃。所以,阿奴对孟获的言语也不在意,她一个族长接班人,自然不可能去正儿八经给别人当妻子,最多就是去生个女娃带回来。

    “这是哪里?”阿奴把孟获领到了一个病房前,孟获好奇的问道。

    “这是特护病房,里面的病患很是特殊,大头你要不在外面等一下,我进去看看就出来。”

    “不用,我跟你一起进去看看。”

    “那好,跟在我后面,不许碰任何东西,不许说话。”

    “阿?!”

    病房内的黄叙,气色比以前已经好了很多。脸上多了不少血色。看到阿奴进来,脸色更见红润。等看到阿奴身后的孟获,黄叙不由一愣。看孟获的穿着,就知道不是汉人,难道这是阿奴的族人?他跟阿奴是什么关系?黄少年的心里又开始胡乱的猜测。

    “今天感觉怎么样?早上到现在,咳了几次?”阿奴开始例行问好。

    “今天还好,刚还打了一遍五禽戏。早上到现在,没怎么咳过。”黄叙老老实实的回答。

    “嗯,不错。不过你这个肺病,通常都是午后开始比较严重。”阿奴边说,边拿了床边的小本子,写写划划。“这两天有拉肚子吗?”

    “没有。上次拉肚子是三天前,这几天都没有。”

    “你这个拉肚子也奇怪,隔一段就来一次,真把我们医科院折腾惨了。还有你这个肺病,怎么越来越轻了?老是拉肚子是很不好的,两位老师都三番几次的强调了,长期拉肚子对你的五脏六腑都会有影响的,你自己长点心,吃喝上面千万要注意,不能凉了,不能脏了,睡觉也不能冻着。”

    “好的,一切都听阿奴姑娘的。”黄叙异常的老实。

    阿奴又走到床前,用手背试了试黄叙的体温,这才说道:“好好休息。”然后带着孟获离开了病房。

    “你对他很关心。”孟获有些吃味,不太开心。

    “当然了,他是我们医科院的宝贝,我们全院上下都很关心他。到现在我们也没弄明白他为啥老是拉肚子,也搞不清楚他的肺病怎么就慢慢见好了。愁死了都。”

    “病治好不就得了。你这样照看他,那个小白脸狗官不生气?”孟获自己都觉得有些不开心,有些生气。

    “我男人?管他什么事,这本来就是我的工作。走吧,我领你这个山里人好好参观参观,你想不想见识见识解剖尸体?”

第41节 谈7

    从阿奴那里回来以后,孟获就草草的和刘璋徐庶等见了一面,然后仓皇而逃。

    刘璋和徐庶很奇怪呀。

    后来找了阿奴一问,才知道这家伙是被吓的。

    阿奴领着他参观了参观尸体解剖,结果一个平常英明神武五大三粗的山里汉子,天不怕地不怕的英雄豪杰,也秒跪了。迅速逃离阿奴,逃离医科院,逃离成都。在孟获看来,那就是一个疯子的世界,不是他能理解的世界。

    刘璋又找了张机和华佗,询问了黄叙的病情,谁知道两个人一脸的苦瓜相。

    “主公,机等无能呀,这么久了,也没弄明白病患的病是怎么见好的。”

    “是呀,真是邪了门了,老夫真想把那小子解剖了,看看到底怎么回事?”

    两个神医愁眉苦脸的跟刘璋诉苦。

    “等等,你们是说黄叙的病在见好?”刘璋果然是迟钝,没听明白两人话里的意思,却抓住了另外的信息。

    “混账小子,我们不是说了吗,病患的病情在见好。”

    “那你们还愁什么?应该高兴才对呀?这是天大的喜事阿!”刘璋已经开始喜上眉梢喜形于色了。

    “高兴个屁,根本就没弄明白怎么好的,有什么好高兴的,哭都没脸哭。”华佗看着刘璋一脸喜色就怒火中烧,怒叱道。

    刘璋根本无视华佗的无礼,抹了一把脸上被喷的口水,依然很开心,这下黄忠没跑了哈。

    张机却也如华佗一样,愁眉不展,对刘璋道:“主公,机和华老,反复验证过了,目前开的汤药,绝对不可能见效如此之快。而且,病患的腹痛腹泻,反复性发作,一直都未查到根源。机等甚是忧心。”

    “不错,就连老夫那个五禽戏,老夫也不觉得可以使病入膏肓之人快速见好,这里面定然有一个非常关键的克愈顽疾之因没有发现,一旦发现,定然石破天惊,很多顽症都可能迎刃而解。”华佗补充道。

    “华老说的没错,可是这样一个近在咫尺的,貌似伸手可得的,治愈顽疾绝症的方法,我等却如无头苍蝇一样,无处下手毫无头绪,你让我等如何不愁杀愧杀,痛哉惜哉!痛彻心扉阿!”

    “看得见,吃不着,我们如何不恼火,不发愁,不着急?!眼看那小子的病就快好了,我们还一点头绪没有,我们现在真希望那小子先不要康复,好多给我们些时日,查明原因。”

    两个科学疯子,医学怪人,一个神医,一个医圣,对着刘璋这个年轻人,你一言我一语的大倒苦水。刘璋哪受得了这个。你要是电脑坏了,还可以帮你看看,你现在是治病,俺又不是医生,又不是专家,你们跟俺啰嗦没用呀。刘璋在心底大声的呐喊,求求你们,放过我吧,俺是个普通人,正常人,俺不是疯子呀。

    刘璋真恨自己,没事找抽呀非要跑来医科院。

    想个什么办法开溜吧。

    “仲景先生,华老,小子府衙公务繁忙,小子先走了哈,你们慢慢查,随便查。查不出来也没关系,治好病患最重要,千万不能把病患再治回去了。小子先走了哈。”说完,抬腿就想溜掉。

    “不能走!”两人异口同声的喊道。

    “你们想怎样呀?小子又不是医生,你们都毫无头绪束手无策,小子就更无能为力爱莫能助了。”刘璋一摊双手,你们两个行行好,就放过我吧。

    “主公,不会让你很难做的。是这样,机和华老经过反复验证分析,通过周密的逻辑推理,我们认为你是最有可能帮助我们找出真相的人。”张机这连刘璋刚出的逻辑学上的知识都用上了,可见确实在黄叙的身上下了大工夫。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刘璋连忙摇头晃脑,摆手拒绝。

    “主公,你先别忙着回绝呀,听机仔细给你分析。其实,最了解病患病情的,除了我们医生…”

    “别看我,我可不了解。”刘璋急忙先撇清自己。

    “臭小子,没说你。最了解病情的,除了医生,就是患者了。所以,最可能知道病情好转的原因的,只能是黄叙本人。”

    “既然如此,两位先生直接找黄叙呀,干嘛在这里愁眉苦脸的。”刘璋真弄不懂。

    “我们找他没用,找过很多次了,也让阿奴问过,都没用。我们思来想去,觉得只有你最有可能问明白。当初,病患病情最早出现变化,就是在你见过病患,和病患长谈过之后。所以这个重任只能非你莫属了。”

    “我?我是找过黄叙谈过,但是好像没啥积极效果呀。”刘璋很努力的回忆了一下当时的情景,自己好像总是拼命的往死里劝黄叙,反正就是怎么劝都要死的样子,黄叙根本没有要大逆转的意思呀。

    “主公,千钧重担交给你了,想想看,要是找到原因,以后能救活多少病患,主公你也会因此而名留千古阿。”张机和华佗,把最后的希望寄托给了刘璋。

    两个不负责任的家伙。

    “小子且勉力一试。”刘璋没办法,只能应下了。

    摆脱了两个神医的纠缠,刘璋就去了黄叙的病房,看看这小子是不是真的如两位神医说的,快要病愈了,还是说是长时间的回光返照。

    到了一看,果然是气色大好。

    以前这黄叙,身形消瘦,脸色苍白,皮肤没有光泽,说话更是有气无力好像随时都要断气一般。现在再看,首先是胖了一圈,其次面有红润,有光泽。果然是大为见好。

    “子言呀,恭喜恭喜,马上就可以康复了。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呀。”刘璋看着黄叙,说着言不由衷的祝福,想着该如何开口。

    “原来是太守大人,叙还要谢过大人救命之恩,教诲之情。不知大人拨冗前来,可有要事?”

    “没事,就是来看看你。”刘璋打着哈哈,“看着你逐渐康复,我都不敢相信,真替你父母高兴,看你眼前的样子,怕是不久就完全痊愈了。真好,汉升这下该高兴坏了。”拉着家常,没话找话,最后实在忍不住了,说道:“子言,其实我还真有点儿小事问你,你知不知道你这个绝症,为什么会痊愈,它到底怎么就给治好了呢?”

    刘璋问完以后,自己都没抱什么希望。

    不想,黄叙的回答非常之出乎他的意料。

    “叙知道。”

    刘璋感觉自己好像耳聋了一样,他说什么了呀。

    “你说什么?你知道?”刘璋像是看白痴一样的,看着床上半躺的黄叙。

    “不错,叙知道。而且叙还可以告诉大人您。”黄叙很肯定的点了点头。

    这回刘璋总算听真切了,听确实了。

    “你说的是真的?”但是他还是不敢相信。

    “千真万确。但是小子有个条件,希望大人能答应。”

第42节 谈8

    黄叙看着眼前这个青年太守,这个穿着有些奇怪,行为举止都很怪异的年轻人,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这个青年给他一种说不清的游离于世俯视众生的错觉,他也不知道为啥会有这种感觉。

    这样一个人,把他们全家从荆州骗了过来,又让他认识了阿奴姑娘,又一番言语把他打入死亡的黑暗深渊,结果他死中得活,浴火重生。劫后余生的黄叙,现在看世界,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了。

    他觉得自己能够更加的看清这个世界了。

    比如眼前这个男人,阿奴喜欢的男人,但是这个男人并没有真正的喜欢过阿奴,至少不是男女的那种喜欢,不像自己对阿奴的那种喜欢。

    这个男人太爱他自己了。

    为了阿奴的幸福,他必须要做出抗争,跟命运争,跟眼前这个男人争。

    “你有什么要求,尽管提,只要是我能办到的。”青年面露微笑,和蔼的跟他说道。

    这笑容有点儿假。

    黄叙心里暗想,太有迹可循了,太套路化了,所以看着不真。

    “叙并无奢求,只求大人能远离阿奴姑娘,阿奴姑娘是个很纯洁善良的姑娘,我不希望看到她不开心。”黄叙一字一句的,终于说出了自己想说的话。

    那青年脸上闪过一丝惊诧,继而是恼怒,继而是嘲讽,最后又变回到标准的微笑。

    黄叙在他刚要开口之前,又再次肯定的抢先说道:“我喜欢她,我喜欢阿奴姑娘,我比你更喜欢她。”黄叙用了递进的语气,来显示自己的决心。

    “很好。”青年点了点头,“你能说出这样的话,我很高兴,说明你确实要康复了,你已经没有了死志。你已经开始考虑新生活了,这很好。但是,我必须残酷的告诉你,让我远离阿奴,这绝不可能。我对她阿姆有过承诺,我对她有过承诺,所以,不管你掌握的信息有多么的重要,就算是能挽救整个世界,整个人类,你这个条件我也不会答应的。

    你可以换一个条件。不换的话,我就走了,我很忙,没那么多时间浪费。”

    青年笑容很标准,但声音透着一股寒意。

    黄叙并没有慌乱,他知道肯定不会那么顺利,但是他不会放弃。他手里的筹码很重要,他爹爹对这个青年也很重要,为了阿奴的幸福,他有资格和青年谈判。“叙不会换别的条件。大人应该知道,我这绝症能治好的秘密有多重要,否则两位神医,甚至阿奴姑娘,不会整天的来问东问西,否则大人您,也不会纡尊降贵的来问我。

    阿奴姑娘喜欢大人,是她把大人当成了哥哥,至于大人你,你是宗室,以后更会是一方诸侯,身边不会少了女人,阿奴跟着你是不会幸福的。叙希望大人能真正为阿奴着想,为她的幸福着想。”

    黄叙觉得自己说的很真诚。

    青年明显愣了一会,笑容也逐渐褪去。思考了一会,才又慢慢说道:“你年纪尚幼,根本不懂男女感情,只是靠着青春的萌动来跟我大谈男欢女爱,大谈幸福。我不怪你。

    如你所言,你掌握的秘密确实很重要,也许会救活无数像你这样的人,你把它献出来,那是你的功德;你不愿说,我和医科院也查不出来的话,那是我们无能,也不赖你。但是你拿我和阿奴的感情当条件,我有些不高兴了。

    我可以明明白白的告诉你,如果有一天,阿奴喜欢上了一个人,而那个人也喜欢阿奴,两个人你情我愿情投意合,那么我会祝福他们。她在我这里,是亲人,是自由的,她说我是他男人,我就是她男人,她说我是哥哥,我就是哥哥。但是你不行,即便阿奴真的喜欢上了你,我也不会同意。”

    黄叙听的浑身发冷,“为什么?”他嘶哑着嗓子,几乎是呐喊着问道。

    “很简单,因为你身体不好,先天不足,我不会允许阿奴跟着你的。这样说对你来说也许很残酷,也许不公平,但是,阿奴就是我的亲人,我必须为她考虑。”

    青年的声音几乎要把黄叙冻僵,他就像高高在上的神祗一样,宣判着黄叙的死刑。不行,不能就这样就放弃了。他既然能从死亡的深渊中重新走出来,他也一定能让阿奴幸福。

    他准备换一种方式。

    他知道眼前的青年很自信,自信到自负。

    他准备跟他赌一赌。

    “叙可以把自己掌握的秘密,无偿的毫不保留的交出来,但是我想跟大人赌一赌。我赌你和我之间,阿奴最终会喜欢上我。如果我赢了,阿奴就是我的,你也说了,阿奴是自由的,她有喜欢别人的自由。”黄叙孤注一掷,背水一战。

    青年犹豫了一会,然后洒然一笑,“好,我答应你,不过我们得以两年为限,因为我和阿奴还有她阿姆有约定。好了,现在可以说了吧?”

    青年果然是个骄傲的人,他太自负了。

    我一定会打败你的,我是连死亡都打败了的人,我是不会输的。黄叙在心底无声呐喊。

    平复了一下激动的心情,黄叙的脸上第一次露出了阳光,然后,从袖子里摸出了一个长满了绿毛的半块饼,笑着对青年说得:“其实秘密很简单,这就是秘密!”

    看到黄叙拿出长满绿毛的发霉饼子,一贯优雅沉稳轻松淡定的青年,再也无法淡定了,惊呼了一声,怪叫道:“额滴个神啊,青霉菌,青霉素,子言,你立大功了,不但会青史留名,更会遗泽千古。你真是额滴神啊,这样,阿奴给你是不可能了,哥哥可以给你保证,再给你找十个,一百个,阿奴这样的。怎么样?”

    青年已经陷入癫狂状态,有些语无伦次了,甚至冲上来,抱住半躺的黄叙,想要亲他两口,被黄叙使劲给推开了。

    这家伙根本就不是个好人。

    不但不是好人,还是神经病,根本就是一个疯子。

    阿奴跟着他会很不幸的。

    黄叙再次确认了自己的判断。

    “你不能反悔,你是太守大人,我只和你赌阿奴。”

    少年黄叙异常认真的对青年说道。

第43节 谈9

    兖州。

    曹操府上。

    历经千辛万苦,衣衫褴褛如同叫花子一样的,程昱程仲德,终于出现在了曹操面前。

    “仲德辛苦了。”曹老大听说程昱回来了,光着脚就冲了出来迎接。

    程昱感激涕零,又想起了主公派给自己的两个贴身亲卫,都已经魂归黄泉,命丧他乡,自己也是九死一生的逃了回来,真是百感交集。

    “主公,属下惭愧,此次益州之行,多有不逮之处,又折了主公两个亲卫,实在该死,请主公降罪。”刚进了大堂,程昱就伏地请罪。

    “先生请起,何罪之有。先生劳苦功高,在蜀地搅动风云,某唯有敬佩和感激而已。不过,确如先生所言,先生策动的南北并进,中心开花之计,已经被对手轻易化解了。”

    “不可能,”程昱听了一怔,随即高声叫道:“昱在长安,和刘焉的大公子,左中郎将刘范商量好的,并且他还给我写了数封书信,好让我在蜀中行事。还有南边的益州郡府衙以及南蛮孟获,我都有周密安排,不可能轻易就被化解的。”

    “先生请看,这是早先的一份大汉新报,这上面有一篇署名刘璋的文章,大赞益州兵强马壮,东州兵如何能征善战,使得蜀中千里江山安逸祥和。”

    “昱知道了,这是刘璋小儿明着夸刘焉,暗里在向朝廷展示军威,吓唬朝廷,朝廷得知益州如此兵强马壮,自然疑虑加重,如此就不会轻易放刘范离开长安了。刘璋小儿好算计,如此轻飘飘就化解了老夫的杀招,真是可恨。”

    “再看这份,这是前不久的。这上面说,蛮人首领孟获北上成都,与刘璋达成协议,息刀兵,共发展。”

    “这怎么可能?孟获十分仇视痛恨刘璋小儿,怎么会跑去成都跟刘璋谈判?刘璋小儿难道根本就不曾出兵?”程昱惊问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据说,刘焉确实下了紧急军务要求刘璋出兵,但是刘璋言说不须动刀兵,只需他一纸手书过去,孟获就会旦夕来降。结果刘焉就允了他。后来果不其然,刘璋一封信,孟获就到了成都,很快就达成了协议。”

    程昱听了,觉得有些天旋地转。他辗转数千里,从兖州到长安,从长安和蜀中,精心设谋,筹划万端,不想被人这么轻易就化解于无形。没有了南北两路进逼,中心开花就成了镜中花水中月,根本连启动都启动不了。

    他不甘心,他太不甘心了。他数月辛苦之筹划,辗转千里劳而无功,这绝对不行,这绝对咽不下这口气。而且,他确实留了后手,他还没有完败。

    “主公,纵然如此,我等亦未称败。昱在南北两路都另有暗棋,只需任何一路发动,中心便会有人呼应,从而对刘璋小儿形成绝杀之势。”

    曹操尚未开口,旁边的荀彧说话了。

    “明公,仲德先生。为今之计,我兖州不宜与益州继续积怨,唯恐日后难以化解。如今兖州,民生凋敝,民心未附,四邻皆虎视,急需内安民生,外却强敌。彧以为,当不若考虑化解与刘璋之仇怨,以便消除大汉新报对我等之舆论压力。如此才能逐渐恢复民心,恢复民生,与民休养生息。”

    “主公,不可。”程昱一听,急忙反对。

    曹老大一看,两大谋士意见相左,要吵架,急忙和稀泥道:“此事再议,再议。仲德先生,你此去益州日久,可别有收获,难道那徐庶徐元直就真的如此厉害,能将我们的谋划,轻易化解于无形?”

    程昱看曹操已经转移了话题,也就不好再继续纠缠了,只能等合适的机会再向曹操进言了。说到益州谋士,程昱不由得想起,如今午夜梦回依然回响在耳际的狂笑,想起了那个年轻人,那个少年疯子。

    “非只徐庶一人,益州实则另有高人。据属下所知,益州有一少年谋士,年约十四五岁模样,容貌丑陋,姓庞名龙,自称是刘璋的大弟子。其人非常之厉害,谋划精准算无遗策,若非其狂妄自大,昱此次绝无生理。”说到庞龙,程昱仍然心有余悸。

    “哦,如此厉害的少年才俊,怎么会甘心拜刘璋小儿为师呢?”曹老大很不解呀,不是说有才能的人都比较心高气傲吗,怎么会被刘璋小儿折服呢。

    “此非昱所能知。昱仅知刘璋小儿确实收了三个弟子,两男一女,都是少年幼童,尽皆容貌丑陋,外间皆传为‘三丑’。其中二弟子,据说就是天下英雄令上面最后之马钧,真假不知。大弟子,就是这个叫庞龙的。

    刘璋小儿才具如何,外间纷传不一,不过据昱看,不管其真才实学如何,其人确有鬼谷之能,成都学府如今冠绝大汉。学府内已经是学院林立,堪称是百家争鸣。昱本来收集了不少成都学府的教材,结果仅带回两册,请主公过目。”说着,从怀中取出两册书来,递给了曹操。

    程昱又为大家解说道:“这一册书名《简文》,去繁就间,把诸多复杂的文字简化,以方便快速推行。刘璋在蜀郡成立学府后,第一件事,就是面向全郡扫盲,就是消除文盲的意思。中间也遇到过诸多非议,但这件事情一直在做,现在还在做。现在就连蜀郡的大汉新报也是单独的版本,用的就是这种简体文字。

    有了这本书,我们以后处理益州方面的简体公文情资的时候,就比较轻松了。

    那些曲里拐弯的玩意,也是刘璋弄出来的,据说叫字母,通过这些字母不同发声组合,可以读出每个字的音来。通过这两个东西,使得刘璋得以在蜀郡可以大力推行文教。

    第二册书名《数学》,讲的是数算方面的学问。那些鬼画符,也是刘璋弄的,一共有0到9十个,对应零到九,通过简化了这些符号,使得数算更容易理解,也更容易研究。

    如今蜀郡文教大盛,得益最多的就是这两本教材。这两本我藏的最严实,才得以最后保住。”

    “看来这个刘璋所谋匪浅呀,自古而来,能够文教天下的,除了伏羲之外,就连孔圣人也不过才弟子三千,但刘璋仅仅一个学府,就使得万千人开化,单以此论,善莫大焉。”郭嘉感慨道。

    “刘璋仅以文教之功,不出三年两载,即便仲德的南北两路同时发动,也难以撼动刘璋在益州的地位了。这样的文教盛事,我们岂能叫刘璋小儿一人专美于前。刘璋可以办学府,我们也可以,我们还比他更有优势。我们处于中原,人文荟萃之地,还有颍川书院在,我们可以在此基础上,办我们自己的学府,培育我们自己的人才。主公以为如何?”荀攸提议道。

    “善,大善!”曹老大抚掌大笑。

    就在曹老大集团以为自己针对刘璋的,南北两路夹击,中心开花的计划破产的时候,这个时候的益州,却又风云突变,出了**烦。

第44节 兵1

    话说那一天,刘璋终于凭借三寸不烂之舌,撬开了黄叙的嘴巴,知道了黄叙肺痨见好的缘由后,欢喜异常,接连庆祝了好几天。

    关于黄叙肺病见好的缘由,还得说回到当日。

    当日,刘璋第一次探视黄叙,不拉不拉,说了一大通,黄叙越听越觉得生无可恋,活着除了痛苦没啥意思。加之随后几天,因为乱民闹事的缘故,阿奴也不见了踪影,黄叙就更绝望了。就不想活了,早就不想活了。

    但是,他一个虚弱的病人,在一个看的比牢房还要严实的病房内,想要自杀,还真不容易。撞墙吧,估计没那么大力气撞死,撞不死还要遭罪;绝食吧,每次送饭的小姑娘都盯着自己,必须要吃完才行。想来想去,没啥好法子。

    后来,黄叙发现了自己私藏的已经长满绿毛的小半块饼子。都说东西长毛以后就不能吃了,就连牲畜都不吃发霉的东西,但具体为啥不能吃也没人说的清楚。黄叙想,既然不能吃了,那表明应该是有毒,也许吃这个能把自己吃死,总比撞墙来的轻松。想到做到,这家伙就把小半块长满绿毛的饼子给生生吃了。

    以后的事情大家就都知道了。

    吃完以后,可算遭老罪了,肚子疼的天翻地覆,拉稀跑肚拉的死去活来,折腾的整个医科院鸡飞狗跳,甚至都惊动了当时正忙的四脚朝天处理乱民闹事的刘璋。大家当时都以为,黄叙这要不行了。没想到竟然最后咸鱼翻身,真的死去活来了。

    后来的情况是这样的。那次过后,黄叙自己也发现,自己的咳嗽有所缓解。所以后来,他就开始有意的,过一段就吃一次发霉的饼子,然后又是一通的肚痛腹泻的闹腾。几次下来,果然这个咳嗽就渐渐好了。

    写到这里,笔者必须要提醒一下大家,霉变的东西确实不能吃,容易得癌症。千万别学黄叙黄子言,他是想自杀,而不是在治病。

    弄清楚了前因后果以后,刘璋简直太激动了,这他娘的就是青霉素呀,他奶奶的,我为啥早先就没想到呢。当即把张机华佗等叫了来,要求他们开始想办法培育提纯出青霉素,并且开始想办法验证做实验。

    两个医学疯子当即大喜,果然还是得主公出马才行呀,纷纷的狂拍马屁。

    刘璋却嗤之以鼻,为了这半块长绿毛的饼子,老子把自己的女人都赌上了。

    又把黄叙将要病愈的消息告诉了黄忠一家,又是一通的欢喜。

    刘璋这里又是发现青霉素,又是黄叙将病愈,又是黄忠彻底归心,三喜临门,再加上之前的商法试行,联行成立,南中之乱片纸平定,可谓喜上加喜。

    疯狂庆祝几天确实应该。单单一个青霉素的发现,就足以让刘璋庆祝无数天。

    但是,通常,一般来说,这个时候该乐极生悲,泰极否来了。

    果不其然,就在刘璋还在大肆庆祝的时候,南中传来噩耗。预计中的叛军退兵,和平收场并没有出现,而是乱军攻占了益州郡的府城滇池,郡府官员或降或杀,益州郡陷落。消息传到绵竹,刘焉震怒,责令刘璋和吴懿,立刻出兵平叛,再不得有任何推脱迁延。

    刘璋这边刚和孟获签了和平条约,墨迹未干,对方就撕毁合约,这等于狠狠抽了刘璋一记耳光。现在已经不是要不要出兵的问题了,而是怎么出兵,如何的出兵的问题了。就连之前强烈反对出兵的徐庶,都改了主张,要求刘璋必须立刻出兵平叛,否则再无人拿蜀郡拿刘璋当回事了,对刘璋的声望影响太大了。

    虽然刘璋觉得,那个孟获他是很不爽,很不对付,但是他不太相信这个家伙无耻到这个地步,刚签了协议还没焐热呢就出尔反尔,这不太像他印象中的孟获的风格呀。

    但是现在考虑这些已经没有意义了,现在要考虑的是怎么出兵的问题。

    “主公,成都为我等根基,不容有失,须得主公亲自坐镇方可。主公坐镇成都,为庶之后盾,庶和魏延、吴懿等,率军前往南中平叛。想来南中叛军,不过几千乌合之众,大军一到,即会土崩瓦解,弹指可平。”

    “元直呀,你太高估我了,你让我坐镇成都,这等于是把千钧重担压到我肩上呀。你几曾见我处理过政务,几曾见我熟悉过政事,就连府衙的运作情况我都不甚了了,你让我坐镇成都,你在前方打仗,你能打得安稳?你也说成都是我们的根本,不容有失,所以只有你来坐镇,才能保证不容有失,换了任何人,包括我在内,都不行。

    所以,我去平叛,你来坐镇,这样才是最合理的安排。”

    “老师,徐大哥,南中癣疥之疾,我和魏延领千余精兵去即可,无需劳动你们两个。”有这等机会,小庞自然不可能放过。

    “这次叛乱有些诡异,而且前次刺杀事件还未有头绪,所以还是要谨慎为上。不若这样,主公和小庞带新军和飞军,以及吴懿部大半,前往南中平叛,庶和广元坐镇成都,主公以为如何?”

    “新军和飞军,我各带一半足矣,文长兴霸跟我走,汉升给你留下,一来帮你主持军务,二来负责保护你们。吴懿部我可以带走大半,让他们留下的人,构不成实质的威胁。成都不是重点,我们的根基在学府。我走之后,你等都到学府办公,以学府为根本进行防卫,只要学府在,我们就有希望。”

    南中路途遥远,且是南蛮之地,瘴气横行,一下子力量两分,分出大半要去千里之外平叛,老巢内立即就显得异常空虚了。别说徐庶担心了,就是刘璋也心下没底,事情只能朝最坏的方向考虑。

    “我呢?”小庞一看刘璋说了一大堆,没提到自己,很不爽。

    “你,你当然是留在成都,帮助元直了。此去南中,路途远不说,还到处都是瘴气,你这么小,吃不消的。别跟着添乱了。”刘璋很不客气的拿出了师父的派头。

    “老师,论到对新军和飞军的了解,你绝对不如我,所以南中平叛,你带上我才会胜算大一些。”小庞很傲气的说道。

    刘璋刚想训斥几句,没想到徐庶帮着说话了,“主公,小庞说的没错,这小子经常没事就泡在军营,论到对新军和飞军的了解之深,怕是文长和兴霸都不一定超过他,再说两位将军是披荆斩棘攻城掠地之辈,主公还需要有人在身边,提点得失出谋划策才好。小庞为人精明,胆大心细,正当其用。”

    “也好。”刘璋答应的有些勉强。

    刘璋还记得董扶曾给小庞下了个判语:须得远离兵戈事才好,否则有刀兵之虞。虽然刘璋也不怎么信,但是董神棍这家伙,经常好的不灵坏的灵,在刘璋心里总是留了一点阴影。

    可是这个小庞,最好兵事,拦也拦不住呀。

    ps:新的一年来了,祝大家身体健康,家庭和美,多福多财!

第45节 兵2

    时间倒回到十几天前。

    “大哥,我们真的要和汉人狗官和解吗?一直以来,他们没少欺负咱们,为啥不趁此机会把他们全杀了,我们占据南中,自己称王,再也不受他们的盘剥欺负了。”说话的是孟尤,孟获的弟弟,小孟获两岁,是南蛮人中少有的勇士。回南中的一路上,已经无数次的跟孟获抱怨过了。

    眼看着就要快回到南中了,孟尤不由得再次抱怨起来。

    孟获看着自己的弟弟,虽然有些勇力,但是眼光不行,用汉人的话说就是目光短浅,对,叫什么鼠目寸光。勇力对付山里的野兽还行,对付人来说就不够了,还需要有智慧有学问有见识才行。

    “杀了汉人狗官,只能一时痛快,并不能给大家弄到什么好处,还可能会有灾祸降临。汉人会修建城池,我们不会;会种粮养蚕,我们不会;会锻钢炼铁打造兵器工具,我们不会。汉人比我们聪明,我们要跟他们搞好关系,跟他们学习,这样才能长久。

    总是打打杀杀的不好。仇恨和杀戮并不能给我们带来幸福,和平和友谊才是通往幸福的大道。

    我们熟悉山里,只要跟汉人学会做生意即可,财富会源源不断,族人也不会再受穷挨饿,这才是我要和那个小白脸合作的原因。他是汉人中最会做生意的,他的一坛酒,卖出了比别人贵一百倍的价格,别人还要抢着买求着他买。”

    “但是汉人从来都是奸猾狡诈的,都是贪得无厌的,只有用我们手中刀剑弓箭,才能让他们有所收敛。那个狗官刘璋,那么狡猾,我们跟他合作,等于与虎谋皮,不如我们自立痛快。”孟尤兀自不甘。

    “自立只是一时痛快,怎么能长久,西南有多少部落,可见谁家长盛不衰?只有汉人长盛不衰。为什么?不是因为老天照顾他们,是他们善于接受,善于学习。其实,我听说汉人不是纯的,原来就是多个部落联合起来的,几千年下来,越来越多的部落融合到汉人中,才有了今天的长盛不衰。”孟获一改在刘璋面前的鲁莽无知的形象,谆谆善诱如智者,不厌其烦的耐心教导着弟弟。

    “哪又怎样?我们一样可以联合其他部落,我们也可以像汉人一样的强大。只有自立我们才能强大,依附汉人,跟汉人学习,只会让祖先蒙羞,族人们是不会同意的。”孟尤犹如一个蛮人的愤青一样,对大哥的教诲十分不满。

    “混蛋,你这不是真的为了族人好,你这样只能给他们带来灾祸和苦难。在老虎面前抖威风,只能被老虎吃掉,在巨人面前要强大要自立,只能召来巨人的愤怒,给全族带来灭顶之灾。再说了,西南七十二洞,无数部落,哪个不是古老华夏遗族,如何能自外于中华?”孟获怒气勃发,斥道。

    “大哥,你醒醒吧,你睁大眼睛看看,如今的大汉朝廷早就四分五裂了,一个娃娃天子,四周遍地诸侯,这个时候,你应该带领族人,为全族挣一份千秋基业,怎么能跟那个混蛋的刘璋合作呢?不说这小子贪财无度,就说他抢了大哥的女人,大哥也不应该跟他穿一条裤子,狼狈为奸。”

    “混蛋,怎么跟你大哥说话呢?要是阿奴自己不愿意,哪个男人能抢走你大哥的女人?你以为能打就是英雄好汉了,能屈能伸才是真好汉。为了全族的幸福,跟刘璋合作怎么了?至少跟他合作,我们干活有钱有粮食拿,以前的汉人狗官呢,还不是欺负我们不懂?至少这个小白脸狗官愿意跟我们讲道理。”

    “大哥,你真的要跟刘璋一条道跑到黑吗,你难道不知道,蜀中马上就要变天了,刘璋蹦跶不了几天了,大哥你醒醒吧。”

    “说你傻你还真是没脑子,就小白脸那样的,连阿奴都能拐跑的,我不信这蜀中有谁能把他给算计了,你小子别听那些胡咧咧,几千人围攻,他用几十个人就镇压了,别说你了,就是给大哥几百个勇士,也不一定办得到。好了,过了前面那座山,就到南中了,回到族里,你那套词就别再拿出来到处胡咧咧了,再敢四处胡咧咧,族规伺候。”孟获真是有点生气了,这小子太不省心了。

    “大哥,你看那边好像有人。”

    “哪里?呃…,你…,你竟敢…”

    “大哥,我也不想这样,可是我怎么劝你你都不听,我们怎么就不能自立了,就算我们要找人合作,也不是刘璋这样的,刘焉的大公子刘范马上就要入川了,到时候哪还有刘璋说话的份儿?大公子已经允诺我们可以在南中自立了,岂不好过现在百倍?你就是不听,死活要跟刘璋合作。这是你自找的,为了族人,我不得不如此,你就安心去吧,在天上保佑我们南蛮称王建国。”

    “你…,瓜呀,刘范要…要是能入川…早就入川了,哪还能…能轮到刘…刘璋,你现在改还…还…来得及,一旦…连累族人…悔…”

    刘璋是在大军出发几天以后,才获知孟获的死讯的。

    消息是这样说的,说孟获在返回南中的路上,被刘璋狗贼派的刺客刺杀,身中数刀而惨死。孟获的尸体,由其亲弟弟孟尤和随从抬回了南中。南中各界,各部各族,一时群情汹涌,盟誓为约,必杀刘璋,诛灭汉人狗官。随后,愤怒的人们,在孟尤等的率领下,顺利攻破益州郡郡城滇池,在洱海之畔立起了南蛮王国大旗。

    刘璋得知孟获的死讯以后,好久都不敢相信:一代蛮人豪杰英雄,就这样挂了?前几天俩人还斗得跟乌眼鸡似得,拼酒拼的你昏我睡,要死不活的,这转眼就挂了?这是真的吗?

    但是,接下来有越来越多的消息传来,都确证了孟获的死讯。刘璋这才不得不相信。这也让他原先的疑惑得以释怀:蛮人降而复叛,乃是有人挑拨,杀了孟获嫁祸给自己,从而再次挑起蛮人叛乱。

    看来是前面的余波未了呀。

    既然口舌说不清,那只有刀剑说话了。

    刘璋不是个很有耐心的人,从程序设计上来说,a模块判断不过,那就转去b模块处理。

    文的不行,武的上。

第46节 兵3

    “子远,贼军势大,子远麾下尽皆精锐,不若轻兵疾进,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赶至南中,趁其不备一击而灭。子远兄以为如何?”军议之时,刘璋笑眯眯的先向吴懿请教。

    刘璋入川一年多了,如今新军不足两千人,本次就带了一千人,飞军不足百人,本次就带了两个队,而东州兵驻蜀郡有五千人,本次吴懿带了三千人。两军加起来,也就四千人。从数量上看,东州兵显然是主力。

    吴懿听了刘璋的话,心里暗骂,难道这个家伙想借此机会来整我,好报复上次乱民闹事的事情。

    但是他所部的是本次出兵的主力,不能不说话,好在对付刘璋这种只会纸上谈兵的纨绔子弟,他一个老军头,有的是办法。只见他正色道:“四公子所忧虑者,属下甚为理解。然则,兵法云:百里争利,则失三军;五十里争利,必蹶上将军;三十里争利,辎重粮草不全则亡。南进之路多瘴气,轻兵疾进不战而自衰,智者不为也。

    窃为四公子计,不若缓兵稳进,步步为营,以斥候精卒为前哨,方可保稳胜不失。公子初掌大军,于军阵一途,万不可贪功冒进,当以稳妥为第一。”

    吴懿一番话,也没有明确拒绝刘璋的要求,但有理有据的说,我觉得你的战法不行,我觉得应当如何如何,而且我这完全是为你考虑的。

    刘璋心里狠狠的鄙视了一下吴懿,这个滑头,就知道你不敢,脸上却依然微笑如故,听了吴懿的话,还赞许的点了点头,说道:“子远不愧久经战阵,老成持重。”

    小庞却不管那么多,在旁边插言道:“吴将军所言虽不错,不过兵法又云,军争为先,贵在神速,贵在出其不意攻其不备。蛮军草创,号令不一,我可一击而溃之,若迁延时日,则失先机。届时,或屯兵坚城之下,或战于山野之地,我军皆大不利,甚为不妥。当宜疾进、急战、速胜。”

    小庞这家伙小小年纪,就是好战分子,怪不得董神棍说他有刀兵之虞,这样喜欢冒险的家伙,迟早要出问题。

    吴懿看着这一对刚上战场的菜鸟师徒俩,听着两人高谈阔论兵法,真是十分的不以为然。反正自己该说的也说了,到时候栽了跟头可别赖我就行。于是哈哈一笑:“四公子,庞小哥,我部兵甲辎重甚多,难以急行速进,若要速战速决,还要倚重魏将军所部才行。”

    魏延可没他们那么多花花肠子,刚开始听刘璋要让吴懿为前锋,已经很不爽了,这一听吴懿推荐自己,立即就跳出来了,也不管刘璋是怎么个盘算的,高声嚷道:“主公,末将愿为前驱,不破贼军誓不回还!”

    这货又是一个好战分子。

    怪不得和小庞俩人打的火热,关系甚是亲密。

    刘璋所以要拿吴懿说事,是比较蛋疼这个吴懿。带在身边吧,也不是很放心,留在后边吧更不放心,明知他不可能当前锋,刘璋仍然不死心要试一试。当然,还有一层意思,刘璋这次带吴懿出来,还有要给他展示自己军威的意思。如果吴懿害怕不敢领前军,那刘璋就要给他看看自己编练的新军了。

    新军剿匪或者战绩口碑很差,但东州军更差,否则以前蜀郡也不可能那么多土匪了。当然,土匪蟊贼机动灵活,忽聚忽散本来就不易对付。但是,新军的训练其实是为大兵团阵地作战准备的,尤其是像东州兵这样的,喜欢列阵冲锋的部队准备的,在新军眼里,东州兵这种根本就是一堆活靶子,任他们鱼肉的对象。外界盛传新军和东州军对阵,败的如何如何惨,也让新军上下憋了一肚子不服气。

    新军要为自己正名,刘璋更需要借此机会,利用新军的赫赫战功,来震慑吴懿,震慑住吴懿以及其他东州兵将领,那颗蠢蠢欲动的心。

    “文长勇气可嘉。”刘璋先表扬的一下魏延,然后,“不过,新军剿匪日久,向来战绩平平,此次逆贼,裹挟百姓,怕不有数万,文长虽勇亦难当大任,不若且退下,容我等再另选贤能。”

    魏延听了,气的几乎吐血。哪一次剿匪,新军不是分散成无数拨,以什或者队为单位,满山遍野的四处追剿各处蟊贼土匪。哦,撵不上就说我们战力差了,只能说明土匪蟊贼比我们更熟悉地理环境罢了。主公这太磕碜我们了。

    魏延脸红的要出血了,瞪着眼珠子大帐内四处看,另选贤能?除了老子,还有谁能担当大任?

    甘宁?

    甘宁很不屑的哼了一声。

    小庞?

    小庞同志很傲娇的冲他翻了一下白眼。

    魏延瞪着眼珠子看了一圈,还是觉得自己最合适。“主公,延不曾发现有何人比某更胜任先锋之职,若主公不放心,某愿立军令,若其不克,甘愿就戮。”魏延怒了,要立军令状。

    有魏延这么抢着要当先锋,吴懿算是彻底放下心了,于是在一旁附和道;“魏将军智勇双全,属下亦觉得,先锋之位,非魏将军莫属。公子以为如何?”

    刘璋嘿嘿一笑,“文长,你觉得我胜不胜任这个先锋之位?”

    魏延正梗着脖子,非要当这个先锋不可,显然他觉得没人比他更胜任这个先锋了。听了刘璋的话,随口说:“谁也不如俺老魏更胜任先锋了,俺老魏必定不负主公所托,打得…”正说着呢,看见大家都神色殊异的,目瞪口呆的看着他,难道我说错了什么?魏延急忙脑子里闪电过了一下刘璋刚才的问话,我日,原来主公刚才问的是他自己胜不胜任,主公你太坑人了。魏延急忙强行按下话头,换上马屁语言,“打仗俺老魏再如何厉害,那也不及主公之万一,所以这个先锋之位,没有比主公更合适的了。”

    “不可!”

    眼看刘璋就要拍板决定了,账内众人,急忙纷纷反对。

    吴懿更是在心里把刘璋骂了一遍又一遍。这个纨绔子弟,这他娘的想一出是一出,刚才让老子当先锋,现在又要自己去,你他娘的有个好歹,我回去怎么跟监军大人交代呀。

    “好了,我意已决,别再废话了。我领前军先行,子远率东州兵大队督后,军资补给不得有误。”刘璋也不给大家废话了,让他跟吴懿一起,他自己也不放心,所以只能跟着前锋的新军走了。

    “诺!”众将轰然而应。

第47节 兵4

    就算是回到现代,云贵川一带的道路,都是崎岖难行,更不要说将近两千年前的汉末三国时期了。

    南中在后世的云南一带,从成都南下,道路崎岖不说,更有瘴气横行。

    自古南方多瘴,尤其是西南这边。

    瘴气就是山林里,树木腐烂的叶子散发的气息,加上水汽,吸入过多容易使人头昏脑涨,而且丛林多蚊虫,容易传播疟疾。疟疾即盛传之打摆子,染上此病以后,浑身乏力,在丛林野外,死亡率非常之高。所以大家谈瘴色变。

    其实,真正可怕的不是瘴气,而是蚊虫。

    刘璋作为穿越众,当然不会怕这些被大家传的谈虎色变的所谓的瘴气瘴毒了。决定南下以后,他就让医科院做了大量的准备。一是,准备了大量的口罩,新军每人一副口罩;二是,准备了大量的防蚊虫叮咬的成药,就是张机他们研制的,类似后世的风油精之类的东东,效果如何,刘璋也不清楚;三是,随军有医科院派精干学员组成的,随军军医院,负责人就是华佗的大徒弟,广陵人吴普。

    另外就是,再次强调了,任何人不得喝生水。

    新军原本就有这个卫生条例。

    新军本来就每人配有一个行军壶,每天行军的时候,都有装满开水,供口渴时候饮用。

    就在大军南行疾进的路上,刘璋发现了本次南征最大的隐患。

    “你怎么在这里?”刘璋的小白脸阴的要下雨。

    “回大人,叙跟随军医院一起,属于他们编制,归阿奴姑娘领导。”黄叙完全无视刘璋的愤怒,泰然自若。

    “你才刚刚痊愈,身体虚弱,这一路上艰难险阻不说,还有瘴气毒虫,你这才从鬼门关捡回一条命,怎么就不知道珍惜,跟这儿裹什么乱呢?”刘璋真是服了,这黄叙要是出点儿什么事情,真没法回去跟黄忠交差。他把黄忠留下给徐庶,就是想着让黄忠能有机会多陪陪儿子,现在倒好,他儿子黄叙自己跑来南下了。

    黄叙却浑不在意,反而微微一笑,“大人,你就别拿我的身体说事了,你别想借机把我赶回去,好增加自己多和阿奴姑娘的相处机会,我不会让着你的,即便你是太守大人。”

    这都哪儿跟哪儿?

    “那好,我让阿奴和你一起回去,这总行了吧,我的小祖宗。”刘璋真是要疯了,带着这个定时炸弹,提心吊胆,还怎么打仗。转头就大叫:“阿奴,阿奴呢?”

    很快阿奴就出现了。

    穿着小一号的军服,又是一种风采。

    “哥哥,你找我?”

    阿奴一出现,刘璋狂躁的心就平静下来了,这个丫头更难对付,刘璋飞快的思索了一下,温和的说道:“阿奴,哥哥有个非常重要的任务要交给你,不知道你愿不愿意?”

    “好呀好呀,哥哥快说,什么任务?”

    “子言的娘亲病了,他想回去看娘亲,但是他身体不好,我想让你护送他回成都。”刘璋顺嘴就编了一个貌似很完美的理由。

    不过这世界上,总是有很多出人意料的事情。

    很多时候,事情总是不按照人们设想的那样发展。

    阿奴刚要张口答应,黄叙已经抢先说了:“他骗你的,我娘亲根本没生病。他就是想把我们骗回去。”

    黄叙说的又快又急,根本不给刘璋反应的机会。

    刘璋除了吐血,张着嘴已经说不出话来了。

    他本来想着,既然黄叙想多跟阿奴待在一起,那让阿奴送黄叙回去,这种好事,黄叙应该不会反对,不会戳穿他的谎言。结果,他自己杯具了。

    “哥哥,你太坏了,我要生气了,小心待会你的饭菜里有虫子。”阿奴对付刘璋还是比较拿手的,一下子就使出了杀手锏。

    “别别,千万别呀阿奴,哥哥不是想骗你,子言身体不好,咱们这是去打仗,不能带着他,所以想让你把他送回去。”

    所谓一物降一物,阿奴作为未来的火神祝融部落的族长,可不是吃素的。

    “叙哥哥,咱们走,不理这个坏哥哥了。”

    阿奴小脸一绷,拉着黄叙,两人走了,扔下刘璋一人目瞪口呆。

    刘璋领前军走了,吴懿领着东州军亦步亦趋,按照自己的步调,每天几十里的稳步行军,既不快也不慢,即便到时候刘璋吃了败仗,也找不到他的麻烦。

    两军分开的第十天晚上,吴懿的大帐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吴将军,我家主人信中说的分明,这上中下三策,无论选哪一个,都请将军速决之,所谓事不宜迟,迟则多变。”

    “请回你家主人,多谢关心,某自会斟酌谋划,到时自知。”

    “在下不得不替我家主人叨扰一句,时机稍纵即逝,此正将军建功大好机会,刘璋小儿自取败亡,将军万不可有妇人之仁,以至坐失良机。”

    “多谢提点,感激不尽,懿这里尚有军务安排,就不留先生了,来人,送客。”

    送走了来人,将来人捎来的信件,看了数遍,然后将信件就着灯火烧了。看着余烬渐熄,吴懿这才站了起来,负手在大帐内来回踱步。

    所谓上中下三策,其实都是用来对付刘璋的。

    上策,吴懿率部紧辍刘璋前军之后,待到刘璋和蛮军激战正酣时,背后杀出,前后夹击,全歼刘璋。然后伪托为蛮军所灭。

    中策,吴懿率部潜回成都,里应外合,完全夺取和控制刘璋在成都的根基,不管刘璋在前面输赢如何,没了成都根基,刘璋今后连翻身的机会都难有。而且,刘璋千余人,外无援兵,内无粮草,拿什么和数万叛军打,只有败亡一途。

    下策,吴懿率部按兵不动,卡断刘璋前军的补给供应,坐视刘璋被蛮军消灭。

    让刘璋离开成都,然后内外发难,是前一段很多人一直想要实现的一个目标,可是总是事与愿违。如今机会来了,南蛮再次叛乱,刘璋刚刚在报纸上说和南蛮和解了,这又立即出现了叛乱,这种情况下,刘璋不得不亲自率军平叛,为自己正名。这对于那些一贯反对刘璋的人来说,绝对是千载难逢的绝妙时机。

    可是自己要不要因之而起舞呢?

    刘璋为什么要轻兵疾进?

    新军的战力到底如何?

    吴懿是位将军,是一位不错的将军,将军的嗅觉都很灵敏。一名合格的将军,最在意的就是知己知彼。

第48节 兵5

    “你叫什么名字?”行军路上无聊,刘璋边走边和身边一位行军主簿闲聊。

    “回大人,属下姓白名墨,字子殊,曾就学于任安先生门下。成都学府建成后,属下一直在文学院帮忙,本次大军出征,大人朝文学院征调随军文吏,属下先祖颇知些兵事,所以就毛遂自荐过来了。”

    那文吏虽是一样穿着军服,却是难掩书卷气息。

    “喔,任师高足,却是失敬了。任安老先生我早就久闻大名,一直无缘识荆,不想南进路上,竟然碰到任师高足。不知令师如今可安好?”

    任安是三国时期,和董扶并列的,川蜀之地的大名士,刘焉极为推崇之。

    董扶和任安可不是什么于吉南华老仙之类的可比,那可是真的大名士谶纬术士,而于吉南华老仙之类的那都是小说家杜撰的,是虚拟不存在的人物。

    “我师高古之人,早就超凡脱尘,年逾古稀结庐仙境,寻常人难得一见。”

    “白兄刚才所言,先祖谙兵事,敢问贵先祖何人?”

    “不敢,先祖讳起,世称武安君者。”

    我靠,白起,战神白起,原来是秦将白起的后裔。

    白起是战国四名将之首,人称屠夫,又称战神,长平一战,坑赵卒四十万,这才奠定了后来秦国横扫六国的基础。白起之前,秦赵多次交锋,秦败多胜少。长平之战后,赵国基本上就一蹶不振了。其实,战国时期,真正能打的,除了秦国,就是三晋之地的魏、赵了。其他,齐楚虽是大国,战力却是平平。早期魏、赵都是压着秦国打。秦自商鞅变法以后,才渐渐摆脱窘境。

    白起善打歼灭战运动战,善于野战筑垒,其用兵之法,影响深远。

    其实白起的很多战法,和后世的毛太祖很像,均以歼灭敌人为先,而不以城池得失为先。

    虽然刘璋对白起不是特别了解,但是,人屠,战神,这些称号他还是知道的,白起的鼎鼎大名他还是知道的。有人曾统计过,战国时期,列国征战,士卒伤亡数百万,其中白起一人征战歼灭的士卒就占二分之一。

    有任安、白起两位名人加持,刘璋立即就对这个叫白墨的书生刮目相看了。

    “原来是战神武安君之后,真是失敬失敬。”

    白墨连道:“不敢。先祖杀孽过重,虽以冤没,却警示后人。后世子孙虽也多有习兵者,却从军者少,墨亦然。今次从太守大人南下,是想看看大人如何文武相济,治平蛮夷各方。”

    如何治平蛮夷,刘璋对这个问题早就考虑了很久了,蜀中本就是多民族地区,单靠武力是无法长治久安的。

    “白兄有此问,可见不凡。人虽以群分,却能因利合,刀剑只能屈其膝,文明方可服其心。此文明非止文章华彩,更乃富裕祥和之文明。唯有富裕祥和之文明,才能服其真心。是以,武功之盛屈人一时,难致千秋;教化之功非止于德,更在于利。此文武相济,长治久安之道。”

    “墨谨受教。”

    刘璋想这些问题很久了,来蜀中以后就在想了,后来见了马超以后,知道了些西域一些事情以后,就想了更多。汉治西域,唐也治理过西域,结果怎样,叛乱频仍,最后是不可复治。现在,不但西域不可复治,就连雍凉都乱象丛生。

    两人边走边聊,很是惬意。

    都说蜀道难行,其实从成都往南,也一样不容易,不仅仅是瘴气多,山林茂盛,根本就没什么路。就算好不容易开出了条路,过不了多久,照样也会被林木覆盖,或者被山洪冲毁。这种地方,骑兵根本没用。刘璋本来也没有骑兵,除了必要的信使斥候外,其他马匹全用来托运军资粮食了。就连刘璋自己的坐骑,都贡献了出来。

    不过好在,新军本来就是步兵,而且每天训练的重点就是负重跑步,攀援射箭等,尤其是跑步,每天都要跑个二三十里。说起这个跑步,不得不提一下现在士兵们配发的鞋子了。刚开始招兵的时候,说的一年两套军服,鞋子肯定也是两套。鞋子当然是布鞋。没想到,按照刘璋的训练要求,一训练下来,一个月两双都够呛。天天跑几十里,鞋子太费了。后来改成一季度两双,仍然远远不能满足训练要求。最后,按照刘璋的提议,换成了现在的皮靴。一年两双皮靴。

    两双布鞋,最后变成两双皮靴,这个成本翻了十倍不止。让刘扒皮心疼了好久。古代的皮毛很贵重的,而且牛皮很少,只能收购一些野兽的皮毛,所以这个靴子的成本就可想而知了。所以,刘璋在成都折腾了一年多,也才不到两千新兵。很费钱的。不是刘璋不想招,一来他也不太需要太多自己的武装,二来也确实费钱。就只看鞋子就可见一斑,更不要说新军的装备配置。

    刘璋领前锋,沿岷江快速南下,经南安、安上,渡过泸水,迅速抵近南中。刘璋一路上,向附近地方官府,派出斥候,要求各地预先在指定地点安排粮草物资的供应,刘璋为此许出好处,各地官府可以凭借刘璋开出的欠条,到当地蜀中商会,领取等价值的货物。

    因为条件优厚,所以各地官府纷纷响应。

    就连远在毕节的彝族默部都跋山涉水的,由妥阿哲济火亲自带队,背着粮食,来给刘璋部队运送补给。济火是彝语,就是酋长首领的意思。

    刘璋很感动,当场宣布,凡是各部落的,为大军运送补给的,除了可以得到刘璋开出的欠条,每个部落,还可以额外得到六个成都学府的入学资格。

    别说刘璋吝啬,就给了六个入学资格,这不是在糊弄咱们少数民族兄弟吗?

    还真不是糊弄。

    这六个入学资格,其实是很宝贵的。

    说起成都学府的入学资格,如今早就不是一年前了,早就是水涨船高,想进成都学府,如今已经是非常之难了。学府的很多学院现在都是要进行入学资格考试的。

    刘璋所以采用这种方式进行后勤补给,是有几方面考虑的。

    一来,可以减轻自身的后勤压力,以利于部队快速前进,而不是受制于粮草供应,也降低了对吴懿后军的依赖。

    二来,就是造势,向各地宣示,我刘璋来了,来南中平叛来了。

    三来,当然就是告诉对手了:我刘璋来了,我带来了一千人,轻兵疾进千里,我来灭你来了,你洗干净脖子吧。

第49节 兵6

    千余新军,轻兵疾进,连粮食都要各个地方接济,这样一个小白脸狗官,跑过来要来剿灭自己。孟尤觉得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这刘璋没吃错药吧,他以为他是谁?是孙武子再生吗?他以为他领的都是天兵天将?

    刘璋这么高调的轻兵疾进,孟尤不可能不得到消息。

    得到消息后的孟尤,简直被刘璋气笑了。

    大哥,你看看吧,这就是你看好的那个刘璋,就是那个你死不悔改要合作的刘璋,这是一个多么大的草包饭桶。跟这样的昏庸暗弱之主,我们全族会有前途吗?大哥,你在天上好好看着,弟弟我如何虐死这个草包。

    其实刘璋刚一出兵,他就得到消息了,就是没想到刘璋这小子来的这么快。

    既然你急着来送死,那我就成全你。

    得到刘璋出兵的消息后,孟尤联合众部落,早就做了安排。

    在刘璋的必进路线上,从越巂、犍为两个和益州郡相连的方向上,都加强了戒备。而且,自从听说刘璋自岷江而下,渡过泸水,轻兵千里,由越巂郡方向,直扑而来,孟获就命人,在面向会理方向,在下关、十二关司、平川一线,层层设伏,等着刘璋自投罗网。

    “报,官军已经进入会理。”

    “报,官军直穿会理,抵皎平渡渡口北岸。”

    “报,官军开始渡河。”

    “报,官军已经全部渡河完毕,背水扎营。”

    “报,官军在南北两岸,搭了浮桥,其他并无异动。”

    一条条斥候哨探的消息,如流星飞火一样,报入孟尤的中军大帐。

    “都说刘璋小儿最是怕死,我本来以为他千里迢迢跑这么快来,以为他长了志气,不怕死了,没想到刚到南中就原形毕露了,才过河就想着退路,这么急着就修浮桥,这是准备随时跑路呀。”

    兀突骨是南蛮小国乌戈国的国主,是孟尤纠集的南蛮众部落中实力比较强的一个部落,麾下兵强马壮,很是看不起刘璋。一个小毛孩子,领着千把人,就敢跑到南中来耀武扬威,太瞧不起俺们了。

    “兀大哥说的甚是,我也以为这小子长能耐了,千里奔袭想把我们一举击溃,没想到还是一贯的贪生怕死。你们没见过这小子,兄弟我是见过的,瘦的跟猴子似的,见了我大哥大气都不敢出,立即就拿出剑南春来款待。可惜这小子自己酒量不行,刚喝了两口,自己先就趴下了,弄的咱们弟兄们都没喝好。”孟尤在大帐中,脸不红心不跳的调侃埋汰着刘璋。

    “听说刘璋小子最是抠门,估计是害怕你们多喝了他的剑南春,所以才装醉的吧。”下面众人听了剑南春,都不由得直流口水,纷纷言道。

    “那倒没有,那小子根本就是个熊包,量浅的货色,醉死过去了一天一夜才醒,我大哥看他挺实诚,所以就跟他签了协议。没想到,他转眼就派人把我大哥暗杀了。汉人都是背信弃义的小人,当面称兄弟,背后下刀子。”孟尤说道这里,作义愤填膺状,“你们说我们该不该找汉人报仇?”

    “报仇!报仇!为头领报仇!”

    众人一阵的喧嚣。

    “我们可以抓住刘璋小儿,逼他交出酿酒秘方,这样我们就不愁没好酒喝了。”蛮人勇士董荼那还是没忘了刘璋的好酒。

    “混蛋,只要打败了刘璋小儿,什么没有,别说一点好酒了,就是金山银山,也尽有的是。刘焉的大公子刘范,已经允诺过我,只要我等杀了刘璋,这南中从此就是我们的了,朝廷再也不会派官吏和官兵过来了。”

    “杀了刘璋!杀了刘璋!杀了刘璋!……”

    “头领,如果刘璋小儿龟缩不前,我们设在此地的伏兵,岂不是没用了?”朵思大王算是盟军的军师,有些忧心的说道。

    “无妨,刘璋离我们这里不过几十里远,以那小子毛糙的样子,马上就到了,再说了,滇池就在他眼前,他不可能千里奔袭却不打个照面吧。大家都准备好了,给刘璋小儿一个好看。”孟尤信心满满。

    但是,接下来的几天,刘璋都按兵不动。

    孟尤心里这个骂呀,你他娘的不是跑过来要剿灭老子的吗,怎么眼看到了跟前了,你又龟缩不前了,你他娘的是不是男人。

    没办法,刘璋不动,孟尤只得动了,把伏兵往前移了几十里,离刘璋也就是剩下十来里的样子了。

    一边是元宝山,一边是中武山,两山夹一路,孟尤的中军就在当路设寨扎营,两边山上各有埋伏。单等刘璋小儿的千余人过来,就一击而灭。

    可是,刘璋就是龟缩在岸边,不过来。

    看那意思,只要孟尤的大军一过来,他就似乎立即要渡河逃跑的样子。

    孟尤又等了一天,刘璋小儿还是没动静。甚至于孟尤的斥候都出现在刘璋大营前没多远了,也不见对方有什么动静。孟尤这个恼火呀,你他娘的来了又不打,你这到底是想要闹哪样呀。

    没办法,孟尤又把大军往前提了提,直接提到了山口处。对面一望,就能看到刘璋的人马。

    山口离刘璋大营,有几百米的样子。从刘璋大营,到山口之间,是一片平地,约有不到五十米的样子,再往前就是一个慢上坡,直到孟尤的大营。两军如此相近,相距也就几百米的样子。

    按正常的行军常识来说,绝对不可能把两军军营扎的如此之近。

    “刘璋小儿弄的什么把戏?难道说想学韩信的背水之战?”朵恩觉得事情有些不同寻常,刘璋这小儿让人摸不着头脑。

    “我听说背水之战,是先断了自己的后路,可是你看刘璋这个草包,刚过河就赶紧修浮桥,不是我小瞧他,他可能连韩信听都没听说过,更别说什么背水之战了。”孟尤对刘璋起了深深的幽怨和鄙视。

    “眼下我们居高临下,刘璋小儿就是再笨,估计也不会主动进攻我们吧?”

    两人正说着,不想下面却有了动静。

    “嘟呜呜~~~”一声军乐响起,一队汉军从营中列队而出,在营前一字排开,居中一人,拿着个纸筒的喇叭,在那里叽里呱啦喊些什么。

    刘璋终于出兵了。

第50节 兵7

    其实刘璋修浮桥,并不是为了什么跑路方便,而是为了运送军资方便。

    刘璋按兵不动,也不是怕死,更不是有什么阴谋,而是刘璋准备在这河边多聚集一点物资,然后再推进。

    因为进入益州郡以后,就不像之前在越嶲,会有人给自己运送补给。所以,要在这个两郡的边界处,多攒点军资,后面才会有备无患。

    当然,让士卒休整一下,也是必要的。

    不过,等到派出去的斥候和飞军,回报说,孟尤的大军就在前面几十里处的时候,刘璋就改了主意,决定把主战场就设在这江边了。

    “主公,我们既然倍道兼程而来,干嘛又在这里浪费了这么多天,这不是和我们出其不意攻其不备的初衷不符吗?”魏延在刘璋吼了几嗓子吼累了以后,忍不住还是问了这个憋在他心里很久的问题。

    “老魏呀,你比较好学呀,你比小庞这小子好学多了。你看,我这么好的老师在这里,他也不问。”

    旁边的小庞听了,脸一臭,翻了翻白眼,“这么简单的问题,需要问吗?出其不意只是老师的借口而已,脱离东州兵,造成快速推进的声势才是老师的目的。至于为啥要在这里浪费时间,当然是为了打胜仗做准备了,为了少死几个人做准备了。”

    刘璋听的很无语,这个徒弟太臭屁,太不好调教了。但是谁让他是老师呢,他还是要尽量尽一点老师的本分。“小庞还是很敏锐的,这么快就发现了为师的意图,不愧是我的学生哈。那么小庞,你说说为师为啥要选这么个地方作为主战场,而不是其他地方?”

    “很简单,这里虽然不是最好的战场,却是最合适,最合理的战场。”

    刘璋无语了,也就失去了继续说教的兴趣,再说就显得自己啰嗦了。

    魏延却不干了,这两个家伙太欺负人了,说话都不说透,既然问题提出来了,干嘛不说个彻底说个明白呢?没办法,老魏只好自己问了:“俺没发现这个地方有什么好的,对我们有什么有利的。敌人居高临下,一个猛冲,就冲进我们大营了,我们人也少,根本挡都挡不住。而且…”

    “别废话了,敌人冲下来了!”小庞直接就打断了魏延。

    “文长,立即去到你的位置,注意让弟兄们保持镇静,一切行动听指挥。”

    “诺!”

    魏延慌的应了一声,立即跑到前面,右手高举,高喊一声:“预备,起!”

    话说坡上的孟尤等人。

    那孟尤看着对面有个家伙,拿了纸筒子在那里大呼小叫的,也没听清叫的什么内容,只好叫来前面的斥候来询问。

    其实,两军对垒,隔着几百米的话,喊话根本就听不清内容。

    再说了,都他娘的两军对垒了,要拼个你死我活了,哪还有闲工夫听你扯淡。也就是刘璋深受三国演义之害,想在战前给对方做做文宣工作。结果,喊了半天,毛用都没有,嗓子还喊的生疼。

    很快,斥候就过来回报孟尤等人,说,对面的家伙让我们快点儿投降,否则他就不客气了。

    孟尤的鼻子都要气歪了。

    你他娘的才几个人,就敢叫嚣着让老子投降。老子本部就上万人,加上左右两个山头的人,远超你十倍不止,老子还占着地利。你他娘的凭啥让老子投降。

    孟尤很想跑到刘璋跟前,问问他,你他娘的凭啥这么嚣张。

    当然这是不可能的。

    不过,老子可以把你抓过来,看看你娃还嚣张不。

    孟尤想到这里,命人去通传木鹿大王和带来洞主,他们在元宝山和中武山埋伏,让他们各自再支援两千精兵过来,老子要一举踏平汉军,活捉刘璋小儿。

    不一会两支援兵都到了。

    孟尤安排兀突骨的藤甲兵为前哨,紧跟着就是自己族内的勇士,后面就是新到的两支部队,呼号一声,就冲了下来。

    那个慢上坡,也即缓坡,大概有三四百米的样子,一个冲刺就到了坡底,坡底平地距离刘璋的前军不足五十米,可以说速度不减的话,转眼即到。

    只听得一声“起!”,哗的一下,一排弩机翻出地面,在蛮人面前不远处,出现了一道壕沟,一架架弩机架在壕沟上,黑亮亮的箭簇寒光闪闪。

    孟尤见了,心叫不好,狗官有埋伏,还没等有所反应,又听一声“点射,放!”

    紧接着,嗖的一声锐响,一排弩箭激射而出,冲在前面的几十个人,瞬间就中箭倒下了。

    点射,是刘璋给新军定的。点射、攒射、自由射击。点射属于慢射,要每次射箭都要认真瞄准后,再射,射完后,还要观察一下射击效果,然后再进行下一次。攒射属于快射急速射,只管一股脑往前射,不去专注瞄准和射击效果,完全就是追求速度了。自由射击当然就是顾名思义了。

    一声声的‘点射、攒射’中,一排排的蛮人士兵倒下。

    新军的弩和箭,都是经过工科院改良过的。其中弩机部分,前部左右各加了一个拉伸弹簧,推进部分,加了一个压缩弹簧,上弦部分,采用了杠杆原理,设计了一个扳手,把弩箭放进箭槽,轻轻一扳,即可轻松上弦。

    弓弦全部放弃了传统的牛筋,一律采用用来纺织丝绸的生丝拧编而成,坚韧结实程度,就如同后世的尼龙绳。单单弓弦就把成本拉高了很多。为了打压生丝的价格,刘璋还在蜀郡号召大家都穿棉麻衣服,想试图通过市场需求来打压丝绸的价格,结果人丝绸商人也不傻,就是不降价,蜀郡没人买,我就卖到外地去。最后,刘璋还是不得不忍痛高价买了好多生丝,来纺编成线成绳,制作弓弦。

    弩箭本身也有改良,首先是尺寸大为缩短,其次是箭簇锋刃处采用锯齿状锋刃,最后就是箭尾采用平衡尾设计。

    经过改良后的弩机,射程更远,穿透力更强。而且,弩机前端还加了个支架,就像后世的机枪支架,可以支在地上进行射箭,而不是要双手端着。

    强悍的弩箭,才是刘璋本次轻兵疾进的底气所在。

    新军的弩箭虽然犀利,但架不住蛮人士卒太多,仍然有不少冲到壕沟前的。

    这时候,刘璋身边那排士兵开始动作了。他们都是新军中精挑细选出来的神射手,都是弓箭手。部署在二线,是为前面的弩机做保护用的,负责定点清除威胁到弩机的目标。很多穿着藤甲冲上来的蛮族士兵,都是被这些弓箭手给清除掉了。中箭部位,几乎无一例外都是咽喉处,很有些黄忠训练出来的痕记。

    看着身边无数个勇士,呼吸间倒下,孟尤肝胆俱裂,浑身冰凉,手足无措,吼叫道:“放箭!放箭!射死他们!”

    可惜,蛮人的弓箭,一来射程有限,二来威力有限,再有,刘璋的弩机在前面,士卒都在壕沟内,目标太小,很难射中。另外,新军的士卒,都带有头盔,头盔正面是一个可以扣下的网状铁面具,以保护面部不受流箭所伤。头盔平时行军时都是背着的,只有作战时,才会扣在脑袋上。

    目标小,可能暴露的部分还有防护,所以,结果就可想而知了。

    有人也许会说可以抛射呀。

    抛射更扯。抛射一般是为了增加射程,才用的。弓兵采用一定的向上角度的射击,可以使箭支飞的更远。抛射通常是战阵之间用的多。

    用抛射对付壕沟之类的,就比较无能为力了,因为箭矢落下来都是朝着斜下方,都是朝壕沟的外侧去的,而壕沟内的士兵一般都是趴在内侧的。即便是刚巧掉下来一个,砸中了脑袋或者肩膀,但这都是人体最结实的部位,难以形成致命的杀伤。

    战斗几乎是瞬间就决出了胜负。

    蛮人大军在遭遇了汉军犀利无比的弩箭打击后,抛下了一地尸首,仓皇回撤,又在长长的坡道上,同样留下了一地尸首。

    胜利似乎来的太容易了。

    魏延这个首次指挥这么多人战斗的最高指挥官,有些兴奋的不知所措。

    “主公,主公,我知道你为啥选这里做战场了,这里太适合我军了。”魏延像是突然明白了某个秘密一样,兴奋的对着刘璋大叫。

    “打扫战场吧,注意警戒敌情。”刘璋没跟他废话,冷冷道。

    随后,似乎是自言自语,又似乎是说给众人:

    “杀人并不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情。

    越是文明的杀人,越是残酷。”

第51节 兵8

    刘璋确实很不舒服,浑身上下都不舒服。胃部一阵阵的翻涌,强忍着没有吐出来。紧绷着脸强自撑着。

    无数的人,就这样死在他面前,一个个倒下,即便是敌人,也让他浑身发冷。

    他也是第一次看到这么多死人。

    这也是他的战争处女秀。

    想要呕吐却又不能呕吐的处女秀。

    铁与血的处女秀。

    作为一军统帅,他必须要在大家面前表现出足够的镇定来,不能自己先脓包了。当老大不易呀。刘璋强忍着不适,暗暗对自己说。

    “报,这里有个活的,他说他是什么国主!”清理战场的士卒大叫。

    “带过来。”

    “诺!”

    不久,一个腿上中箭,满身是血的家伙,被两个士卒架着,扔到了刘璋面前。

    “汉人将军,俺是乌戈国国主,你不能随便杀俺。”这人一见刘璋,就急忙抛出身份,希望能保住一条小命。

    “乌戈国,真好笑,大汉境内,除了郡国之外,哪还有什么别的国,不过是一个小小的部落,你还敢叫国主。说,你叫什么名字,孟尤呢?孟获怎么死的?”

    “回将军大人的话,俺听你的,俺回去就改了。俺叫兀突骨,都是孟尤那混蛋撺掇的俺,俺没有想对抗朝廷的,孟获头领怎么死的,俺也不知道。不过,俺知道孟尤那混蛋往哪里逃了,俺可以带你们过去,俺愿意将功补罪。”这兀突骨很识相,没说两句就自动表示通力合作。

    “兀突骨,很熟悉的名字,你身上这些是什么东东?”刘璋看着兀突骨身上用藤条编的衣服,很感兴趣。

    “这就是藤甲呀,穿在身上就可以刀枪不入了。”兀突骨很自豪的拍了拍胸口。

    “那你这腿上是怎么中箭的?”小庞明显不信。

    “这不是没护到的吗?”兀突骨同志有点儿尴尬。他就是因为腿上中箭,自忖跑不了了,才躺在死人堆里装死。

    “你这腿上的伤没事吧?军医,过来个军医给他看看。”刘璋喊了一声。

    不久就有人过来,查看处理兀突骨的腿伤。

    老兀还是比较幸运的,大腿贯穿伤,没伤到大动脉,敷药包扎一下就可以了,就是腿上的肌肉受了些伤害,需要拄拐了。

    “没事,俺皮糙肉厚的,不碍事。”

    “兀突骨,我记得你应该有很多藤甲兵才对呀,怎么都没看到呀?”三国演义里说兀突骨有三万藤甲兵。刘璋很奇怪,老子这都把兀突骨活捉了,怎么也没见什么藤甲兵。

    “没多少啊,就三百,都躺这里了。”兀突骨很郁闷的一指身后。

    “就这几个?”刘璋有点儿不太相信。这些藤甲兵,一部分是被弩箭射杀,一部分是被弓箭手射杀。不少藤甲兵都是倒在壕沟前的。

    “都在这里了。”老兀有点儿悲伤,这藤甲可不好弄,三百藤甲兵已经让他在南中可以横着走了,没想到今天一战就尽没,就连自己也成了官军的俘虏。

    为了对付藤甲兵,刘璋这个穿越众,还搜集了很多猛火油,准备等藤甲兵出来的时候,上演火攻呢。

    准备了半天的好戏,你不让我演,太不拿俺当大牌当主角了,也太不够意思了吧。

    刘大官人又被忽悠了。其实,三国演义毕竟是小说,是文学作品,夸张些,艺术化些,那是必然的。单说这些南蛮部落,总共一个部落才有几个人,就能整出几万藤甲兵出来?根本不可能,那是天方夜谭。

    其实刘璋他们面对的,都是些衣不蔽体的长期生活在山林里的部众,箭都是些竹箭,铁器都没几个,如果不是攻破府衙,淘换了一些仓库内的库存军资,根本谈不上有多少战斗力。当然,更别说有多少组织纪律性了。

    诸葛亮平定南中,势如破竹,说明难点不在于南中的蛮人有多厉害。难点在于治,怎么长治久安。

    不说刘璋这边如何打扫战场,如何统计战果。

    另外一处好戏却又开始上演。

    “头儿,过来了,人过来了,好多呀。”

    “瓜娃子,小声点儿,告诉弟兄们,都他娘的瞄准那些头领酋长的射,别他娘的净射些小兵崽子,咱们飞军就是专干擒贼先擒王的,谁他娘的把孟尤那崽子射死了,老子赏他一个千里镜。”

    “真的?”

    “格老子的,老子骗你娃作甚。”

    甘宁的飞军,早在几天前,就领了命令,前出侦查敌情。等到孟尤前出到山口的时候,刘璋就命甘宁率飞军,在孟尤的后边不远处,在两边的元宝山和中武山上埋伏,准备实施狙杀。

    虽然说现在狙击弩还没研制成功,但是现在的弩机已经射程很远,而且居高临下的话,就更犀利了。所以一样可以实施狙击,进行斩首行动。

    话说孟尤兵败,仓皇回撤。

    也幸亏他自己没冲的靠前,否则能不能撤回来都是问题。

    刘璋选在江边做主战场,就是看中了那个缓坡地。

    从上面冲下来容易,速度是飞快,但是也刚好给飞过来的箭矢增加了动能,增加了穿透力而已。至于往回跑就比较难了,几百米的慢上坡,速度根本提不上去,后面的箭矢还嗖嗖的,吓也吓个半死。

    很多人都是倒在回撤的路上了。

    几百米的坡路上,躺满了尸体。

    好不容易脱离了战场,也幸亏刘璋人少,根本也没安排追兵啥的。刘璋的一千人,全是弓兵和弩兵。弓兵比较少,弩兵比较多。但是弩机比较重,因为为了加强性能,弩机的主体用的都是硬实的木料,又加了弹簧组等,比过去重了不少。而且更换弩箭,比弓兵还要麻烦些。如果是步速行进,边走边换边射,倒没什么,跑动中换箭上弦,中间就要停顿一下了。

    不管是弓兵还是弩兵,边跑边射的话,都影响速度。而且,弓兵弩兵都不利于肉搏近战,所以魏延也就领了几百人,跟在蛮人溃兵的后面乱射了一通完事。

    孟尤等人好不容易逃出生天,气还没喘匀呢,就听身边啊的一声惨叫,一个洞主翻身栽倒。孟尤刚要细看,另外一边又啊的一声,又一个洞主倒下了。随即就有人大叫起来,“有埋伏,山上有埋伏,快跑阿!”

    乱象再生。

    一众溃兵,再次撒丫子狂奔,绝尘而去。

    一路上,不断有洞主、大王、酋长等倒地,无人理睬,惨不忍睹。

第52节 兵9

    “大人,战报已经统计完毕,属下要不要读给你听?”白墨看了一眼旁边的兀突骨,那意思这家伙在边上没关系吧。

    刘璋不在意的摆了摆手,说:“无碍,兀兄是大汉子民,只是误上贼船而已,尽管念来,大家一起听听。”

    “诺。本次我军魏延部新军,于皎平渡遭遇叛贼孟尤联军大部,共歼灭叛军5182人,俘虏叛军3001人,孟尤军余部溃逃。我军轻伤212人,重伤38人,皆已救治及时,目前,未有一人死亡。此全赖随军医院之功。其中,有军医一名重伤,三名轻伤。另有甘宁部飞军,尚未有战报回来。汇报完毕。”

    什么?还有一个叫做飞军的部队?

    兀突骨听了大吃了一惊。单单是两方面如此悬殊的战损比,已经让兀突骨震惊的无法言语了,没想到这个刘璋还暗藏了一支秘密部队呀。败的不冤呀。

    刘璋看兀突骨有些发呆,冲他一笑解释道:“兀兄可是好奇我的飞军部队,那可是我的杀手锏,是我的秘密武器,也是我这次千里奔袭最大的依仗,你就不要想见到他们了。他们杀孽重,见到他们没好事。”

    “不敢不敢,大人说笑了,小的就是好奇而已,好奇而已。”兀突骨姿态一下子低下去很多。

    “兀兄,我这里有点儿小忙,想有劳兀兄襄助,不知道兀兄…”

    “大人只管吩咐,某必定肝脑涂地,在所不辞。”兀突骨立即就赌咒发誓,保证尽全力帮忙。

    “不用让兀兄劳神费力,就是小事一桩。我想兀兄在南中地头熟,官军如今大破贼军,孟尤已经胆寒,为了不牵连无辜,我想让兀兄安排族人,四处广为宣传和通告,晓谕四方各处,各部各方势力,告诉大家,切切不可再与孟尤有瓜葛,要与贼军划清界限,以免自误。这件事虽小,却功在万千南中百姓,不知道兀兄愿当此重任否?”刘璋说完,笑眯眯的看着兀突骨。

    “属下遵命,定然不负大人所托,若有贻误,甘当军令!”兀突骨也是个人物,瞬间就完成了从一个俘虏到一个下属的角色变换。

    “好,我等着你胜利归来的好消息!”刘璋很配合的亲昵的拍了拍老兀同志的肩膀。

    兀突骨立即就如同吃了兴奋剂一般,向刘璋要了一匹战马,翻身上马,扬尘而去。

    刘璋又随即命令,将俘虏的各部的蛮人士卒全部放回,让他们回去,一是宣传本次战役的结果,二是劝说本部与孟尤等划清界限。

    然后,刘璋又向越嶲、犍为两郡以及成都方向通报战况,打造舆论攻势。

    成都。

    刘璋率军南下后,从外面看,成都府衙似乎一切都风平浪静,跟往常一般。

    刘璋走后,徐庶并没有如刘璋要求的,将办公地移到城西的成都学府,反而如常一样,仍在府衙坐镇。实际上,要说起来,倒是之前徐庶在学府的时间多些,现在反而整天待在府衙。

    徐庶不是不知道刘璋说的,他们现在的根基在学府,但他更清楚,目前的局势下,府衙才是牵动上下的风向标。所以,他必须要坚守在府衙,不能有须臾轻离。

    士为知己者死,徐庶遇到刘璋这个不着调不省心的主公,感怀知遇之恩,只能为刘璋这小子拾缺补漏了。也许会有危险,但是他徐庶不怕。

    安排了石韬坐镇城外学府,又命黄忠全权负责成都学府的安全防卫。不想黄忠布置完新兵营和成都学府的安保后,又回到府衙,待在徐庶身边形影不离。也是,刘璋临走曾吩咐过,要他保证徐庶的安全。徐庶无奈,只得随他去吧。

    处理完必须的事项后,剩下的就是如何稳坐中军帐了。

    徐庶终究是三国中难得的智谋之士,这种小场面还是能应付的。

    一方面,徐庶命人四处散布关于南进大军的流言和虚假消息,比如今日突进到哪里,明日克进多少多少里,后日攻下什么险关,剿灭了什么什么蛮夷,总之是凯歌高奏,捷报频传。徐庶是按图索骥,流言编的那是像模像样。

    另一方面,徐庶经常出现在公众视野之内。每天都要在府衙门前溜达晃悠那么一两下。还时不时的接见接见世家大族,讨论讨论生意发财之事。每隔几天,还邀请府衙的僚属,去听琴轩听听曲儿,娱乐一番。总之,就是歌照唱,舞照跳,一派的歌舞升平。

    “徐主簿,外间都在分说太守大人南进的战况,有说大胜的,有说惨败的,你是太守大人亲信之人,消息最确实,能不能给我等一个准信,大人现在到底是胜是败。”几个世家大族的当家的,这一段时间来,已经问了徐庶无数次了。每次见面必问项。

    “哈哈,这个我也说不好。太守大人毕竟是年轻,又未经战阵磨练,兵凶战危,沙场多变,就算是一时胜或败,大家都不用太在意。”徐庶说的气定神闲,似乎在说另外一个世界的事情。

    “怎么能不在意,我等如今和太守大人休戚与共,福祸相依,自然是盼望大人早日得胜归来。徐主簿,你是大人信重之人,你就别卖关子了,有什么最新消息,只管告诉我等才是。”

    “确实没什么消息,大人昨日发的战报也是刚过泸水,才入南中,距离益州郡首府滇池还有些距离,诸君尽管稍安勿躁,静候佳音即是。”徐庶品了一口茶水,慢悠悠道。

    “太快了吧,太守大人这般轻兵冒进,犯了兵家大忌呀。”

    “是呀,才几天就突进了那么远,太年轻气盛了,太急于求成了。”

    “元直呀,你是太守大人信重之人,当紧着劝着些才好。”

    “呵呵,诸君放心,庶别的不放心,对太守大人还是很放心的,当日的天下英雄会如何,大家也都亲眼所见了吧。我倒不怕他输,我倒是希望他能输上一两场,现在就怕他胜的太轻松,杀人太多。诸君别以为我这是虚辞,我这真是肺腑之言。太守大人还年轻,太一帆风顺不好。

    胜的太轻松,杀人杀的太多,会被天下侧目,成为众矢之的。

    总得经过些沟沟坎坎,这样才能看清谁是敌谁是友,如此,砍掉几个碍事的脑袋,踢掉几个拦路的绊脚石,这样才能成熟。诸君以为如何?”

    徐庶说完,眯着眼睛看着眼前的几位。

    众人被他盯的有些发冷,急忙纷纷言道:“高见,徐大人高见!”ps:码字不易,大家多支持,随手收藏一下,有票票的投票支持支持,有余财的打赏一二,疯子多谢了哈。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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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杀刘介绍:
刘玉章成了刘璋,开始了他的暗弱三国之旅 暗弱的是刘璋 还是三国 你以为自己能改变世界 其实改变的是自己 刀笔撰的是历史 刀剑写的是文明 文明是杀出来的......三国杀刘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三国杀刘,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三国杀刘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