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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飘依雨     大宋好官人txt下载     大宋好官人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一百零六章:不速之客

    “你想吃?”

    张正书自然是注意到了来财吞口水的表情,有点好笑。

    这就跟后世的小孩,对着可口可乐、雪碧一类的饮料一样,父母都不肯给他喝的。然而,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那些小朋友看向可口可乐的眼神,和来财看向那麦芽糖的眼神,是一模一样的。

    “不不不,小官人……”

    来财连忙摇头,但他的眼珠子,就没有离开过装着麦芽糖的陶罐。

    张正书突然来了恶搞的兴致:“你是不是想要啊?你想要的话你就说话嘛。你不说你想要,我怎么知道你是想要了?虽然你很有诚意的看着我,可是你还是要跟我说你想要的。不可能你说你想要,我不给你的,对吧?当然了,也不可能你说你不想要,我却偏要给你的,是吧?大家讲道理嘛!你真的想要吗?你不是真的想要吧?难道你真的想要吗?……”

    来财被他这么一说,顿时糊涂了,只能支支吾吾地说道:“小官人,我……你……我……”

    “看来你还是想要的……”

    张正书叹了口气,从陶罐里舀了一小木勺的麦芽糖,放到了来财的碗中,这直让来财喜出望外,连声道谢。

    “嗯嗯……”

    看着来财吃得香甜,张正书突然想到,似乎这时候还没有蔗糖?不对,张正书想了想,好像是有蔗糖的,只不过颜色不敢恭维,甚至比后世的黑糖都要黑。当然也有上好的蔗糖,称之为糖霜,也叫糖冰,但由于产量有限,糖霜的普及程度不能与油盐酱醋相提并论。

    “小官人,我见庙会那里,有卖‘韵果’的,还有卖‘麻糖、锤子糖、鼓儿饧’的,怎个你不喜欢吃?”来财有点傻乎乎的问道。

    所谓的“韵果”,其实就相当于吹糖人或者画糖人,也就是用麦芽糖做成戏剧里的人物造型,技艺也算一流了。至于“麻糖、锤子糖、鼓儿饧”,都是甜类的小吃,最是受小孩子欢迎。可惜也很贵,不是一般人能买得起的。

    “以后再说吧……”张正书嘴上敷衍了一句,其实心中已经在盘算,是不是要开启甘蔗种植业了。要知道,这白糖的利润,在这个时代可是很暴利的。怎么个暴利法呢?一斤好像雪一样的白糖,张正书估计能卖出一贯钱,甚至十贯钱的天价来。

    要知道,现在大宋南边的土地很是便宜,买下来种甘蔗是再好不过的了。张正书也是庆幸,在这时候宋人还不会制作白砂糖。因为制作白砂糖的技艺,还没从阿拉伯地区传入。可张正书不一样啊,系统可是把《天工开物》这本神书也灌入了他的脑子里,要知道《天工开物》可是中国古代的百科全书,好像农业、手工业、机械、砖瓦、陶瓷、硫磺、烛、纸、兵器、火药、纺织、染色、制盐、采煤、榨油等等生产技术,都有记载。至于制糖,也有详细介绍。比如牛拉石辘多次压榨甘蔗取汁法,已经和后世制糖业采用的原理是一样的了。在甘蔗汁澄清方面,利用石灰石法,即便是后世也还在采用。再加上活性炭,必定能得到洁如雪的白砂糖。

    更何况,张正书还学过活性炭的制作办法,把木炭高温干馏,祛除残留的油脂和水分以及其它挥发性成分,就是活性炭了。不过,这个工艺需要配合制瓷的高温窑才能实现,还是比较麻烦的。

    一时间想了太多的张正书,连带绿豆汤都忘记喝了。

    “小官人,小官人……”

    张正书回过神来,发现那老木匠在他面前,好似挺心急的。

    “小官人,这水车装好了,可放这里能行吗?”

    老木匠虽然不懂什么“科学”,但他也知道水往低处流的道理,明显这溪流是流入汴河的,这明显是不对啊!

    张正书笑道:“不干事,你们且做着,肯定能成的。”

    “这……唉,小官人,莫要意气用事啊!”

    这老木匠又劝了劝,张正书却只管笑,没有接话。

    其实,张正书早有方案。不就是水流的方向逆转了而已嘛,多大点事。在系统的全景预演中,早有化腐朽为神奇的方法。胸有成竹的张正书,在放置水车的时候,突然阻止了他们。

    “且慢,这方向倒转一下。”

    张正书让这些木匠,把水车横着放在溪边。这些木匠还搞不清楚状况的时候,张正书却再把早就准备好的木渠,搭放在水车的出水处。然后,再让那些佃户在地上挖了一个深坑。

    “这有何用?”

    这些木匠、佃户都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然而,张正书却再把翻车用上,让众人大为惊奇的是,这翻车居然是用来提水的。等把拦水的隔板打开后,溪水冲上水车,再来到木头做成的渠道,流入深坑。翻车就成了桥梁,利用地势问题,水从深坑溢出,通过翻车再流入官府修的渠道里。

    “啊,这……”

    这些木匠都目瞪口呆,居然这样都行?!

    “不仅如此,只要踩动翻车,还能加大水流。”

    张正书笑道,这个方案是系统给出的最佳方案。当然,还有第二个方案,不过就要用到筒车了。

    “大开眼界啊,大开眼界!”

    张正书一愣,这声音居然是从人群外传来的。他抬头一看,一个穿着紫色官袍的中年官员,捋着长须,笑着走了过来。张正书也不傻,这三品以上的官员才能穿紫色官袍,再加上会来视察民情的,唯有开封府府尹了。“原来是吕相公驾临,小子有失远迎,还望恕罪!”张正书连忙施礼问好道。

    来人正是开封府府尹吕嘉问,张正书称他是相公一点都没错。后世很多关于宋朝的电视剧,妻子叫丈夫是“相公”,这是大错特错的。在宋朝,“相公”一词,除了称呼宰相以外,还是对高官的尊称。开封府府尹是二品官,自然是高官了,张正书称之为“相公”自然也是不会错了。如果是一般官员,称他的姓加上官职,那就不会错了。

    “哦,你认得我?”

    吕嘉问有点惊奇,他却想不起来张正书是谁了。

    这时候,张正书身旁的人,都对着吕嘉问施了一礼,吕嘉问也回了一礼后,疑惑地看着张正书。

第一百零七章:为政绩

    张正书也是一阵无语,但还是耐心地说道:“吕相公,你穿着官袍的……”

    吕嘉问低头一看,哟,还真的是……他这个动作,旁边的带刀随从都笑了。唯独张正书和一群木匠、佃户不敢笑。“咳咳,那个也不能证明老夫便是开封府府尹啊?”

    张正书觉得好笑,这官僚其实都一样的,既想做戏,但演技又不咋滴。要是他能做得自然一些,说不定张正书还真的被骗过去了。好在,这时候的宋人也好骗,看那些诚惶诚恐的木匠、佃户就知道了,这民和官隔着的鸿沟,实在太大。

    然而,张正书却不觉得有什么,不就是个开封府府尹嘛,相当于后世的首都市长。权力确实挺大的,然而张正书一没犯法,二还给他涨政绩了,他到这里来慰问两句,这不是很正常吗?

    常言道,“千里来做官,只为吃和穿”。当然,宋朝的官,特别是高官,过得都挺滋润的。且不说当官了立即有田地了,俸禄还很高!像吕嘉问,其余的不说,单单是他做这开封府的第一把手,他每月有三十石月粮,其中包括十五石米、十五石麦。此外每月还有二十捆、每捆十三斤的柴禾、四十捆干草、一千五百贯的“公使钱”。另外,作为外任藩府的高级地方官,朝廷划拨给开封府府尹有二十顷职田,也就是两千亩耕地,允许开封府府尹每年收租,并且无需纳粮。这两千亩耕地按每亩租米一石估算,每年也有两千石米的进项。还有,权知开封府事每月还有一百贯的添支,每年冬天又发给十五秤、每秤十五斤的木炭……

    林林总总算下来,做一年的开封府府尹,居然年薪在一万八千贯左右。再加上吕嘉问有直学士的头衔,每年有一千六百五十六贯的钱财收入,还有十匹绫、三十四匹绢、两匹罗和一百两绵的实物收入。也就是说,吕嘉问年薪是两万贯,还不另计实物。两万贯是什么概念?要知道,这时候的一文钱大概是后世的两块钱那样子,也就相当于后世的三千多万年薪吧。

    升官发财,在别的朝代可能是指贪污,但是在宋朝,却是实打实的。那怕是最低最低的从九品官,也有月禄米五石,俸钱八千文,外加每年绵十二两。除了俸禄以外,各种福利补贴名目繁多,什么茶酒钱、厨料钱、薪炭钱、马料钱等等。甚至,官员家中役使的仆人衣食及工钱,统统都是由朝廷“埋单”的。

    宋朝官员福利这么好,也难怪财政支出那么困难了,“冗官”这件事可不是说笑的。可是,大小官员喜欢啊,也难怪读书人被洗脑了,实在是因为做官的福利太好!所以,大小官员都拼了命往上爬,因为爬到宰相这官职,年薪收入还要再升一层。

    想要升官,自然要抓政绩了。

    作为开封府府尹,除了断案要神准之外,其实更多的是抓民生工程。要知道,这开封府府尹的职责是“掌尹正畿甸之事,以教法导民而劝课之,中都之狱讼皆受而听焉,小事则专决,大事则禀奏”,也就是说统揽京城汴梁一应行政、司法、民生要务。

    吕嘉问自忖,司法方面有诸多珠玉在前,他想要超越,估计是不可能的了。但正愁没政绩的时候,《京华报》就送到了他面前。他本来诸事繁忙,这种“小报”他怎么会看?只是他的幕僚说了,在汴梁城外李家村有人出资修了一个水利工程,他也不觉得有什么新奇的。

    后来某一日,他偶尔看到了这“自行灌溉系统”,他就知道,自己的机会好像来了……

    张正书也把情况猜得了七七八八,其实他并不在意给吕嘉问添政绩的,甚至若是可以,他主动把政绩送上门。如果能借此和开封府府尹搞好关系,那就是张正书赚到了。

    诚然,张正书并不会因此得到什么实质性的利益。

    但是,在官府面前刷了脸之后,以后张正书想要做什么,都有点底气了。

    因为,中国人是很讲究“礼尚往来”的,张正书给了吕嘉问这么大的好处,吕嘉问在一些旁枝末节里,抬一抬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估计也是可以的。只要不太出格,比如《京华报》什么的,吕嘉问还是乐意充当保护伞的。自然,如果出格了,那就不怪吕嘉问明哲保身了。

    “这位小哥,似乎这水车、翻车,是你的杰作?”

    吕嘉问见张正书如此不卑不亢的,倒也来了兴致,端起了官威问道。

    只不过,张正书并不吃他那一套,但表面上显出来的,却是“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气质。

    “不错,这水车可是有名堂的,叫做‘自行灌溉系统’,无需人力,就能提水灌溉。”张正书好似在炫耀自己的玩具一样,“我还设计了一个能用水力、风力驱动的石磨,若是必要时,还能使用畜力……”

    其实,吕嘉问在李家村也看到了已经初具规模的三用磨坊,点了点头,不置可否地问道:“你姓甚名谁,可是汴梁城人士?”

    “我姓张,名叫正书,乃是这张家庄人,那便是我家了……”

    张正书指了指不远处,还能看得见的建筑群。

    吕嘉问在京城做官那么久,又做了开封府府尹,怎么会不知道“大桶张家”。

    “原来是张小哥,老夫走了这么久,有些乏了,能否到你家讨杯茶水吃?”

    吕嘉问开始主动示好了,难得有一个愿意给他仕途添砖加瓦的人,他自然是要抓住机会的。直觉告诉他,这个姓张的小子,有着寻常人无法企及的想法。看这水车就知道了,寻常人只会顺着思维,把水车安置在汴河旁,然后从汴河提水。而张正书的思维却和寻常人不同,他只用了两步,就解决了这个问题。因为张家庄离汴河远,等把水提到灌渠,再流到张家庄的时候,不知道还能剩多少。别说能灌溉张家庄的全部土地了,就算是灌溉十分一,已经很不错了。可张正书这一神来之笔,直接解决了这个麻烦——虽然有时候要借用人力踩踏翻车,可这有什么关系?

    吕嘉问有鉴于此,觉得张正书或许真的是个农具天才,所以才兴起了爱才之心。

第一百零八章:把柄(上架五更,第一更)

    “吕相公能莅临寒舍,实乃蓬荜生辉!”

    张正书装作很高兴的样子,连声说道:“吕相公,请!”

    张正书有些佩服这吕嘉问的嗅觉,甚至还看出来了,这吕嘉问就是一个政治投机客。不过,在宋朝当官的,有哪几个不是政治投机客?就算不是,但凡你站队了,你都会慢慢变成一样的政治投机客了。

    官场就是一个大染缸,进去的人,出来几乎没有一个是不染色的。区别只在于,良心还剩多少。

    什么?你说你不站队?那不好意思,你就是炮灰,甚至还是最不受待见的炮灰,一脚就把你踹到穷乡僻野。想回到政治中心?没个十几年,你想不都不用想!甚至因为站队问题,这一党不要你,那一派不要你,你就等着一生蹉跎吧——除非你真的很想在地方上做官,想做点实事,不然的话,你还是要一开始就站队的。

    张正书不太了解吕嘉问的事迹,所以他决意使用“洞察”技能,看一看吕嘉问的生平。

    “确认使用‘洞察’技能?”系统的声音传来,丝毫没有感情起伏。

    “确认!”

    张正书看着走在前面的吕嘉问,毫不犹豫地说道。

    “目标人物锁定,属性最高值低于31,可以被‘洞察’。将消耗30点‘洞察’值,洞察对方生平。”

    【人物】:吕嘉问,字望之

    【状态】:健康

    【等级】:0

    【生命】:50/50

    【体能】:20/20

    【基本属性】:力量(5),敏捷(3),体质(2),精神(30)

    ……

    “嗯,好像除了我之外,任何人的等级都是0啊?”

    张正书使用“洞察”技能,一共就看过两个人,一个是章衙内,一个就是这个吕嘉问了。很幸运的是,张正书之前完成了隐藏任务,直接提升了10点精神值和洞察值,要不然还真的就看不到吕嘉问的生平了。

    “嗯,他居然出身仕宦世家?”张正书看了看吕嘉问的祖父辈,差点没亮瞎眼。确实,吕氏宗族在北宋政坛具有显赫的位置。吕龟图在宋仁宗朝为翰林学士,后来提升为左谏议大夫、参知政事。吕蒙正历仕真宗、仁宗两朝,三次出任宰相。吕蒙亨官至大理寺丞。吕夷简是宋仁宗朝宰相。吕嘉问的祖父辈吕公绰、吕公弼、吕公著、吕公孺等人,都是朝中要臣。

    张正书有点惊讶,这吕嘉问居然是以蒙荫入官的,而不是从科举里杀出来的!宋朝当官,这点是最好的。只要祖上牛逼,那子孙大多都能当官。甚至,为了弥补财政漏洞,宋朝还特许“纳粟”,也就是进纳买官。凡富人向官府捐献粮食、物料、钱财以至人工,都可以按照规定入仕。当然,这种官,只是寄禄官,甚至还不算做官户。以至于升迁什么的,都和科举、蒙荫的官员相差太多。甚至这只是个荣誉头衔,跟后世的政(zheng)协委员是一个样的,没有实权,就是名声上好听一点。要想做到官户,还得有功,比如军功啊,捕获盗贼啊,进言文采有理啊,或者皇上特旨啊等等。不然的话,那也只是名声好听而已。

    像张根富,他也买了官,要不怎么叫“官人”呢?

    可惜,他的官太小,只是文阶散官从九品的将仕郎,根本没什么特权,什么徭役啊,赋税啊都不能免,甚至连家门口的牌匾,也没有任何特权。说白了,就是名声好听一点罢了。

    “跟家族内的吕公弼不和,因支持王安石变法,所以窃取吕公弼的奏疏给王安石……卧槽,这种事都做得出?”张正书觉得,吕嘉问的政治投机,已经到了一个丧心病狂的地步了。不过,也不排除他本来就是倾向变法的。只是做法嘛,实在为人不齿。更何况是在道德=学问=才干的这时候,很自然的,吕家人知道是吕嘉问告密后,把他称为“家贼”,并在宗族里除名了。

    更有趣的是,吕嘉问居然还有把柄。

    要知道,这做开封府府尹,断案如神是应该的,但凡有冤假错案,别说升官了,甚至还可能丢官!然而,吕嘉问却审错了一件案子,虽然不算是什么大案子。事情是这样的,汴梁城中,发生了一起盗窃案,然而失窃的东西不算昂贵,只是比较有价值而已。据说,是一个大户人家的大家闺秀的一根金簪。

    金子在什么朝代,都是贵重的金属,甚至都能直接当货币的。这不得了,结果断案之后,吕嘉问认定,是一个侍女拿了,偏生哪里都找不到那根金簪。于是,吕嘉问按照《刑统》,因为没证据,只能关了那侍女几天。后来,那侍女不得不放出来了,因为证据不确凿。后来,金簪找到了,是在院子里的花从中,原来是那大家闺秀去赏花,不小心将金簪遗漏了。好在吕嘉问瞒得很严,没人翻案,不然的话,就算不死他也脱层皮。

    然而,张正书却知道,他捉到了吕嘉问的把柄。

    要知道,宋朝可是没有什么追诉期的说法,从京城到地方,层层司法追责机构,连皇宫里都有审刑院,不管多久的案子,发现错了,宋朝的官员就能立刻启动追责!谁要是翻案翻对了,就能直接升官,还有重奖。所以经常有官员隔三差五查旧案,旧案卷都给翻烂了。

    “难不成是天助我也?”

    张正书知道,自从王安石变法之后,判错案的惩罚,就更严苛了。三年徒刑,只是起步,还要在脸上“黥面”,发配到牢城营去服苦役。至于多少年?那得看你判的案件,错到什么地步了。当然,也可能因为情节太轻,或者是皇帝回护,只是罢官了事。可官声呢,全都丢了。

    吕嘉问虽然在这事上捂得很紧,也给了好处——那个侍女甚至直接获得了巨额赔偿,算是封口费了。

    可惜,张正书还是“一览无遗”。

    “吕相公啊吕相公,看来你也不是那么干净啊……”张正书第一次觉得,刑罚极严的《刑统》,居然还有这么可爱的一面。

第一百零九章:首次发声(上架五更,第二更)

    “张小哥学业如何?”

    吕嘉问像是个慈祥可亲的长辈一样,在张家正厅坐下后,毫不客气地吃着茶,然后询问道。

    张正书知道他想问什么,装作受宠若惊的模样,说道:“小子尚在读县学……”

    “哦?”

    吕嘉问有点惊奇了,他看着张正书也不像蠢笨的样子,反倒是很机灵的,要不也不会弄成什么“自行灌溉系统”了。可他实在没想到,张正书居然还在读“县学”,在他看来,张正书就算是准备考解试,也是正常的了。

    张正书有点自嘲地说道:“小子无心读诗书,反倒对器械、农事、手工技艺情有独钟……”

    吕嘉问明白了,顿时对张正书的好感下降了不少。

    这也是时代的风气,只要是儒士出身,对于“奇技淫巧”的事,哪怕是认可了工商的作用,但其地位还是在“末”的。也就是说,“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在宋朝根本就是无可动摇的。

    要不是张正书能给吕嘉问带来实质上的政绩,他才不会屈尊,来询问张正书的学业。在他看来,弄这些“奇技淫巧”的,都是不学无术之人,甚至是好逸奢侈之人。在反对奢侈浪费一途上,宋朝的士大夫阶级,出奇的一致。认为“奇技淫巧”就是奢侈的一部分,大力加以批判。可偏生他们也就是嘴上说说而已,实际上生活中,该干嘛还是干嘛。

    这些士大夫的论调很奇怪,他们虽然看到了汴梁城的繁荣、消费活动的增加给技术的进步创造了更多的契机,市场的需求也刺激了技术的革新,但是他们更在意的是,这种繁华给技术本身和社会道德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也与日俱增。但凡是士大夫,都追求“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不管哪一派都是一样的。所以,即便技术再好,只要是他们认为能祸乱社会风气的,士大夫们都不接受。

    这个逻辑荒谬之处在于,居然把社会风气和技术进步联系在了一起,甚至很多士大夫认为全民追求享乐,肯定会危及着国家安定。于是反对“奇技淫巧”的设计和制造,就似乎成为了政治正确。这些士大夫认为在日常器物上的奢侈,是导致国力虚弱的重要原因,穷奢极欲的享乐必将造成国破家亡。

    乍看之下,似乎很有道理。但他们偏生忘了,这种走极端,很容易出事的。这不,程朱理学提出的“存天理,灭人欲”,就是基于此。到了明朝,还被奉为圭臬。这种利义之辩,自古就很有市场,但是在张正书看来,根本就是荒谬。

    人心本来就是自私的,中国的伦理学家还想抑制人性,纯属不智。

    当然,一味奢侈放纵也是不正确的,但一个社会把这种思想奉为圭臬,那肯定是不会快速进步的。凡事不能走极端,偏生中国人就喜欢这么干。可很多人自己做不到,还要以这个标准要求别人。真是宽于律己,严于律人,不知所谓。

    “原是如此!”

    吕嘉问的语气淡了下来,张正书也不觉得有什么。毕竟宋朝士大夫的思想,早已经被固定了下来,而且还是宋朝前几位皇帝定下来的,还带着天真的幻想。张正书自然是不会有什么幻想的,因为他知道,北宋就是因为想得太过天真,所以灭国了。

    然而,张正书还是想辩解一番,希望能在这个时代发出自己的声音。

    “小子不才,愚钝不解格物致知之意,但小子却想,若要格物致知,须知行合一。知行合一,我称之为实践。正所谓,‘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若是一事不亲自去做,只是看看,便永远也学不到精髓的。实践,便是身体力行,去实地践行,与所学合而为一……”

    当张正书把后世关于“实践”的思想一提出来,登时把吕嘉问给吓到了。不过,宋朝是思想迸发的年代,张正书提出来的这个“实践”,虽然和传统儒学有点脱节,但吕嘉问认为始终还是脱胎于《大学》,脱胎于“格物致知”,也不算得无可救药。更何况,虽然他是政治投机客,但是对于当年熙宁变法还是颇为认同的,实践的思想,他理解起来还是很快。

    但理解归理解,吕嘉问是万万不接受的。

    只是,吕嘉问还想靠着张正书的“实践”捞政绩呢,如果张正书真的把汴梁城附近农田的水利工程都弄好的话,说不得他就立马能成副相了。“张小哥能有如此志向,老夫甚是欣慰,有志不在年高啊!”

    这时候,张根富听闻开封府府尹上门拜访了,也匆忙赶来,一进门就施礼道:“拜见吕相公!”

    “这是张将仕郎吧?”吕嘉问点了点头,说道:“今日冒昧来访,还望见谅!”

    张根富堆笑道:“吕相公能亲临寒舍,是求之不得之事。我今日还听见喜鹊在叫,想必是有甚么喜事临门。殊不知,居然是父母官亲临,诚惶诚恐,诚惶诚恐!”

    两人打着官腔,寒暄了几句后,吕嘉问才说道:“你家小哥,年纪轻轻,便精通农事,实乃天纵奇才。想必是将仕郎教导有方,日后张小哥想必也是我大宋柱梁……”场面话又说了几句,可张根富爱听啊,满脸的笑意,把他给出卖了。

    这时候,张正书却道:“吕相公,你可曾听闻《京华报》?”

    “老夫便是看了《京华报》,才走一趟李家村的,实在大开眼界!”吕嘉问点了点头说道,言语间好似对《京华报》颇为满意。

    张正书笑道:“这《京华报》是小子一手创办,日后还需要吕相公照拂一二……”

    “哦?”

    吕嘉问皱起了眉头,他可不敢做这个担保。

    张正书却好似不在意地说道:“我近来听闻了一桩金簪奇案,还想将之刊载于《京华报》上……”

    吕嘉问突然眼睛瞪大,一道精光直射而出,仿佛要把张正书从头到脚看透一样。然而,张正书却浑然不惧,好似根本没看到吕嘉问的眼神一样。甚至还端起了茶杯,慢慢地品味起好茶来。

    吕嘉问突然笑道:“当今‘小报’肆虐,多有不实之事刊载。《京华报》虽新创,却新闻属实,殊为难得。张小哥日后莫要写些无中生有之事,老夫相信,《京华报》异日,将名震京师!”

第一百一十章:各怀机心(上架五更,第三更)

    张正书笑了,因为他听懂了吕嘉问这句话背后的意思。

    其实,吕嘉问这句话不是随便说说的,而是饱含了深意。也许,只有心机深沉的人,才会说出这种一语双关的话来吧?当然,在官场这个大熔炉里浸染过的人,肯定都不会纯洁到哪里去的了。

    吕嘉问这句话,前面只是铺垫,没有别的意思。但重点在后面,既是警告,又是服软。

    “无中生有之事?真的是无中生有吗?”

    比起毫无节操的政客,张正书自然是相信系统的。因为,系统不会撒谎,而政客的撒谎,已经是家常便饭了。当然,相比较来说,宋朝的官员,还做不到像明朝那样无耻。不过,官僚的嘴脸,一直以来都是这样的,只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的变得更加狡猾,更加难缠罢了。

    当然,他们也只是纸老虎。他们一样有死穴,一样会被摧毁,但好似野草一样,春风吹又生——毕竟只要有国家,就一定会出现这个集团,问题在于时间长短罢了。

    看穿了吕嘉问的虚实,只是一头张牙舞爪的纸老虎,张正书反倒有些气定神闲了。

    “吕相公教导得是,小子毕竟铭记在心!”

    虚伪!

    连张正书都开始这么评价自己了,不知道是因为对手太强大,所以他也跟着强大了起来,连这种一语双关的话都能脱口而出了?

    还没来得及仔细想明白自己的内心,吕嘉问显然也没心思再呆下去了,丢下了几句场面话,就要离去的时候,张正书又说道:“吕相公,接下来小子会再接再厉,不仅把水车装个十余架,还会把《京华报》做得更好的!”

    吕嘉问抬出的脚步,显然凌乱了一下。不过好在他多年为官,只一瞬间就调整好了仪态——其实只要他掩饰得好一点,脸上的长须足够他遮掩大部分表情了。估计是这时候的官员,是怕自己演技不过关,所以才蓄着长胡子,来遮掩脸上的表情吧?

    当然,张正书知道不是那么回事,宋人认为“物成乃秀,人成而须生”,这胡子与头发一样,都是“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没有特殊情况,是不会剃须的。没胡须的,只有太监、和尚这类人而已。不过宋朝的官,对比起后世来说,确实差得太多,起码在演技方面,真不咋地。要是吕嘉问演技过关,刚刚张正书这句话,其实他应该表现得波澜不惊才是。可惜,他没有做到。

    把吕嘉问一直送出了张家庄,张根富才疑惑地对张正书说道:“吾儿,适才吕相公为何这般古怪?”

    张正书自然是揣着明白装糊涂了,有些事不说出去,比说出去更有威力:“啊,我没注意到啊?”

    “嗯?!……”

    张根富有点怀疑,是不是张正书搞得鬼。要知道,张正书以前搞鬼的时候,也差不多是这样的。只不过,那时候的张正书从来不会撒谎,做了就是做了。殊不知,此张正书,已经非彼张正书了。

    “吕相公能有什么事啊?”张正书摊开了折扇,慢悠悠地往张家宅邸走去,也不顾张根富那胖硕的身形能不能跟得上。“人家可是开封府府尹,宝文阁待制、户部侍郎,还有直学士的头衔,风光得很,他能有什么事?倒是你,怎么输捐了那么多钱银,连个正八品上的给事郎都做不到?”

    张正书觉得宋朝真的挺黑的,公然鬻官卖爵不说,条件还挺苛刻的,升官都难!不过想想也是,如果连官都能轻易买卖,那么宋朝的官也就不值钱了。朝廷也不会这么傻的,开放输捐纳粟,只是给一些大地主、一些大商贾一个上升通道而已。如果上升通道都堵死了,这些有钱人闹事,肯定又是一场动荡。

    其实,张正书挺佩服宋朝统治者的,连这种事都预防到了。首先,朝廷知道没有读书人,一帮泥腿子是成不了事的,所以花大心思笼络了读书人;其次,朝廷知道,地主和商贾是可以控制的,所以开放了输捐纳粟的通道;最后的杀手锏,就是打压武人地位了。宋朝这三板斧,不得不说极为有效——当然,这要是没有强敌环伺的情况下,绝对是可行的。奈何,看看现在宋朝的境况,西夏、吐番、辽国,甚至一个小小的交趾,都是在虎视眈眈。可宋朝上下,还在沉浸在掌控一切的幻觉当中,醒不过来。

    “吾儿,这寄禄官,也不是想做就做的……”

    张根富何尝不想挪一挪位置?可惜他文采不通,又无寸功,如何能升官?

    张正书摇了摇头,不再说话了。

    ……

    张家庄外的官道上,吕嘉问黑着一张脸,满满地积累了杀气。

    “你去查查,是哪个多嘴多舌的,给老夫揪出来!”

    吕嘉问下意识的以为,是有人泄漏了他判错案的消息。虽然旧案卷被他用春秋笔法删改了,但只要是有心人,知道一点点实情的,都能看出端倪来。不到吕嘉问不怕啊,这在大宋做官,最怕的就是判错案了。判错案了,那就等于仕途全毁了。比如太宗年间,开封有个“王元吉案”,一个叫王元吉商贾被人诬告成杀人犯,差点掉了脑袋。被翻案后,开封府大小官员,被宋太宗赵光义尽数流放边关了。还有仁宗年间,陇州发生了一起马文千被冤杀案,陇州五名主审官员全都被流放到了岭南。就连没有直接责任的陇州知州,也被贬到了雷州去。

    可以说,这冤假错案,就是宋朝官员头顶上悬着的利剑,只要稍稍逾越了,那就完蛋了,最轻都是贬官、罢官!这种情况下,吕嘉问不急,那才是怪事。他也悔恨啊,当初要是细心一点,就不会出这个差错了。

    他的随从听了,应了一声:“喏!”

    说罢,便提着刀,默默地往汴梁城方向小跑而去。吕嘉问心中冷笑:“好一个张小官人,倒也手段多端。也罢,只要你守口如瓶,老夫就做了你的护身符,又能如何?不过,你也别想这般轻易就得逞了,老夫有的是手段,与你慢慢耍!”

第一百一十一章:已臻化境(上架五更,第四更)

    不过,吕嘉问注定是没办法找到缘由的。谁能想得到,张正书根本不需要什么蛛丝马迹,不需要什么线报,就能知晓一个人的生平呢?

    好在,这系统只是把对方生平在意的事,害怕的事列出来而已,不然这吕嘉问生平做过什么事,都会被显现出来。要不然的话,吕嘉问喜欢哪个小妾,经常去哪一间春楼,甚至小到什么时候上茅房,吃饭后会不会剔牙……系统统统都能显现出来。

    不过屏蔽了这些事都好,免得张正书自己看了倒胃口。

    现在的张正书,可没空理会什么开封府府尹,不就是一个官么,远不说他能对人类进步有什么贡献,近了说,就算是汴梁城,吕嘉问都未必能管理得好。汴梁城之所以能相对无事,不过是因为汴梁城的繁华,掩盖了很多问题。再加上宋朝的《刑统》律法比较完善,没人敢随意去触碰法律,自然就相对好管理了。所以,汴梁城的繁荣安定,和吕嘉问几乎没有什么关系。换了任何一个人,只要宋朝的制度不改,汴梁城就一直会这样下去的。偶有波澜,那也很快消弭了。

    这确实是实话,纵观历史上,真正对人类有进步的官员,还真的就没几个。真正让人类进步的,永远是那些不被重视的工匠。

    张正书现在,就是在做工匠的活。

    如果那些工匠在场,肯定会惊掉一地的眼珠子。

    即便是在微弱的烛光下,张正书的手都灵巧得好像纷飞的蝴蝶,把那些木匠做好的构件,组装了起来。张正书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好像天生就会这种事一样。不过,这种感觉也不是第一次了。先前种菜的是时候,张正书就发现了这个状况。大抵上是“种田术”带来的变化吧,只要不是坏的变化,张正书都能接受。

    只见张正书哼着小曲,好似组装玩具一样,看似快捷无比,却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其实,张正书很享受这个意境,就好像是大师一样,在掌控着这个节奏。这种无法用言语表达的美感,好似和冥冥中的天地至理暗暗契合一样,有着吸引人眼球,直达人心的魔力。这种最为纯粹,也最为直接的吸引,是致命的。

    来财就被吸引住了,他都忘了自己要来做什么。

    这种技法,已经脱离了技法的范畴,升华成了艺术。即便是看不懂的来财,也看得如痴如醉,如梦如幻。不过来财也很纳闷,虽然张正书的每一个动作,他都好似看在了眼中,也好似明白了要怎么做。可是一眨眼,他就发现记忆里只剩下一片迷糊了,他自己也弄不清楚是怎么回事。

    张正书却全然投入到自己的世界里,外物根本不能为之所动。

    在他的眼中,仿佛只剩下了他和手中的木质构件。

    把木质构件组装起来,好似就有了生命一样。

    即便是因为尺寸稍有不合,张正书拿着小刀,轻轻一削,一掏,尺寸也就合适了。不需要鲁班尺,不需要什么辅佐工具,只是凭着感觉,张正书已经掌握了所有构件的尺寸。这是一种无法言语的感觉,好像事情本来就应该这么做的。

    如果来财有很高的文化素养,他肯定会说出一句“止于至善”。完美,实在是太完美了。就好像天地至理一样,任何人都会被这样的张正书吸引的。连张正书自己都不知道,其实他已经遁入了一种神乎其神的境界之中,旁若无人,实为出神入化。

    时间在流逝,张正书的动作却好似机器一样,不管是怎么拼装,每一架纺织机,都用了相近的时间组装好了。然后,张正书在轴承处抹上了润滑油。这润滑油是张正书刚刚从厨房里拿到的猪油、菜籽油的混合液,也就将就能用了。

    “咕噜噜……”

    张正书轻轻转动了纺织机,发现运行顺畅,好似没有一丝阻碍。然后张正书再试了试连结的制动踏板,这踏板是调整纺织机速度的。虽然不用人力驱动,但如果速度过快,或者纺线出了什么问题,这制动踏板一踩,就能使得传带脱离了纺织机,还顺带把转轮卡住,自然就能制动了。

    发现了性能还不错,各方面都符合预想,张正书这才点了点头,觉得比较满意。毕竟风力、水力有时候不大,如果这纺织机不够顺滑,张正书还真怕它会罢工。

    “小官人,这……这就是纺织机吗?”

    来财有点惊讶,他确实没看过这样的纺织机。他见到的纺织机,不会有这么庞大,也不会这么复杂。虽然来财不太懂纺织,但他直觉,这个纺织机会很厉害。

    “对,三用纺织机。看到没有,这部分是浸入水中的,如果水力不够,把传带一换,就能利用风力了。或者直接搭在转轮这里,手动做工。”张正书眉飞色舞的,在一旁解释道。来财忽然发现,这样的张小官人,好似浑身散发着一种奇异的光芒。来财极为崇拜地看着张正书,就好像以往他崇拜那些说书人一样。不过,来财始终认为,他眼中的小官人,比那些说书人厉害多了。

    说书人有很多,说得好的也不少。可是又有哪个匠人,像张正书一样,把活计做成了艺术?怕是没有一个吧!

    “是了,小官人,官人让你去吃饭了……”

    来财突然才想起,刚刚他要过来做什么。已经过了这么长时间,他有点惶恐,深怕张根富会责骂他,甚至责罚他。

    “哦,知道了,你去说一声,我等会再去……”

    张正书还要把这几架纺织机再试用一下,然后微调一下,尽量保持最佳的状态。

    虽然张正书知道,只要是机器,就没有不坏的。

    好在张正书的设计,本来就是一个个构件组成的,坏了也不打紧,他再找个木匠,按照尺寸打造一个就是了。

    来财却还是一动不动,眼睛好像钉在了张正书身上一样。他看着张正书浑然天成的动作,好似有着无与伦比的美感一样。来财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他一向对这些是不感兴趣的,但现在的他,却非常想了解这纺织机。

第一百一十二章:没想到(上架五更,第五更)

    张正书没想到的是,来财居然开始抚摸这纺织机,眼睛里还流露出挺有兴趣的目光。

    “来财,你想学这个?”

    张正书揶揄说道,这倒是个好苗头,要知道兴趣可是最好的老师。说不定他还能培养出一个宋朝的鲁班呢,这样就厉害了。不过,张正书更希望培养出一个全能工匠,甚至把车床给弄出来。要知道,那可是工业母机啊!要想实现工业化,工业母机是必备的。

    只是,在宋朝这个毫无基础的时代,张正书觉得实在是太难了。工业化需要的不仅仅是设备,还有熟练的工人、各种人才,甚至还要有顶尖的科学家。如今的宋朝呢,别说什么了,工匠也只是营造匠、木匠、铁匠、雕匠、石匠……之类的工匠罢了,专业化的人才那是一个都没。至于顶尖的科学家,或许会有,但张正书估计也不会多。而且研究的方向,估计也不是工业方面的。

    要想在这么一个白纸一样的时代建立工业化,那基本是妄想。说不定,工业化雏形都未必能诞生。

    “不过,事情还是要做的……”

    张正书已经开始盘算,是不是要弄一个技术学校了。区别于其他私塾、学院,张正书弄的这个技校,就不打算把肥水流向外人田。反正他就要弄纺织工厂了,纺织业是一个劳动密集型产业,需要不少熟练的工人。要是成立一个技校,专门教导怎么操作纺织机,好像也挺可行的。等以后再开其他工厂的时候,也可以开多几门课程。就算其他东西不教,也能让那些佃客的儿子女儿过来学习,怎么种田。

    张正书敢保证,在宋朝,甚至在全世界的范围内,没有一个人的种田技术比他更高超。毕竟是拥有“种田术”的男人啊,在这方面怎么可能输给其他人呢?更何况,系统对于经验值的判定是只要和他相关的种植就行了,那开学校授课,似乎也是一个捷径?!

    “哎呀,我怎么没想到这个?”

    一拍大腿,张正书有点懊悔了,不过现在的他有些分身乏术,大棚蔬菜要弄,纺织工厂要搞,《京华报》也要他审稿,甚至水车这类的灌溉农具也离不开他。

    “小官人,怎么了?”

    来财轻轻地摸了一会那“神奇”的纺织机之后,还撩拨了一下转轮,小心肝也吓得扑通扑通地乱跳。此刻听得张正书拍大腿的声音,他还以为自己这么做惹恼了张小官人了。要知道,这可是张小官人的心血啊!说完这句话之后,来财像个鹌鹑一样,低着头不敢做声了。

    “不关你事……”

    张正书想了想,突然又问道:“是了,张家庄里还有多少孩童?”

    “啊,小官人……我……我不知晓啊?”

    来财有点傻愣愣地答道,他没想到张正书突然问出这句话来。

    “那这样,明日你去庄里,看看哪家还有七八岁的孩童,甚至还未出阁的小娘子都成,说我张家愿提供一日三餐,让他们过来学种田。学得好的,我还有钱奖赏。”张正书觉得这种田术的升级实在太慢了,慢到他有点忍受不了的地步。为了加快升级速度,花点钱算什么?再说了,后世打网游还不是这样,如果想强,想要升级快,那就充钱啊!

    “啊?”

    来财又一次被张正书的天马行空给惊吓到了,“小官人,谁来教他们种田?”他觉得很不可思议,张家庄里,除了张家以外,哪一家哪一户不懂种田,还需要张正书来教?

    “这你就莫要管了,去做就成。”张正书说道,“是了,这个种田班不会太快开始,你这次去只是打一声招呼而已,懂吗?”

    来财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张正书也不知道他傻愣愣的,听没听明白。

    “我还欠些教材,等我弄完后,种田班就开课了。”

    张正书盘算道,要把《天工开物》、《氾胜之书》、《齐民要术》、《陈敷农书》、《王祯农书》、《农政全书》这几本书里最精华的东西找出来,配图印刷,确实需要一定时日。张正书也后悔,为什么之前自己没想到这个法子,以至于升级慢了这么多。不过也还好,此刻醒悟了过来也为时不晚。

    “小官人,那你该去吃饭了罢,官人怕是等到不耐烦了……”来财有点畏畏缩缩地说道,看得张正书有些好笑。

    “那去吃饭吧……对了,你去跟通叔说,李家村那边的工厂一建好,就要第一时间把这写纺织机运过去。”

    张正书嘱咐完这些琐事后,才哼着小曲前往偏厅。

    不得不说,这张家实在占地太广。也幸亏是在汴梁城郊外,若是在汴梁城里,怕是皇帝都容不下有这样的豪奢所在。走了约摸半刻钟,张正书才总算来到偏厅。这时候,张根富好似满腹心事,背着手在烛光摇曳下踱着步子。

    “我来了……”

    张正书淡淡地说道,然后很自觉地坐下了。这时候,一旁伺候的养娘,连忙端上一碗饭来。旁边还有一碗羹汤。张正书注意到,桌子上的吃食,也全部是符合他口味的。不会再有什么鱼脍、肉脍了,甚至还有一小块羊肉。只是这羊肉,膻得张正书直皱眉头,暗道浪费食材。要知道,宋人以羊肉为贵,以猪肉为鄙,羊肉很贵,一般人根本吃不起。

    为什么呢?因为这时候的羊,可算是战略物资来的。羊皮可制营帐、军服,可以抵御北地严冬。如果宋人能御寒,那么辽国和西夏、吐番,就失去天时的优势了。这时候的羊肉,贵到什么地步呢?起码要九百钱一斤!这就好比后世,差不多两千多块钱一斤羊肉了,普通人能吃得起么?

    然而,这张家的厨娘不会弄羊肉——都是穷苦人出身,哪里会弄这些高档食材啊,于是难免有膻味了。张正书也很想尝一尝这羊肉,只可惜这羊肉实在太膻了,他无法忍受。

    “你去寻个小火炉过来,再寻些胡椒、花椒、八角、茴香、桂皮、丁香、小葱、姜块过来。”

    张正书吩咐那个养娘道,张根富不明白张正书要弄些什么,疑惑地问道:“吾儿这是要做甚么?”

第一百一十三章:烤羊肉

    “烤羊肉……”

    这时候的张正书,正拿着小刀把偌大块的羊肉给切成不厚不薄的肉片。不得不说,虽然张家厨娘不会弄这羊肉,但因为这羊肉是上好的羊肉,便是蒸煮到这个地步,也还只是微微软化而已,油脂溢出,却还没完全散掉。准确来说,这就相当于九成熟的羊排而已。

    只是那股膻味,张正书在切的时候,已经闻得几欲做呕了。张正书都想不明白,这么膻的东西,张根富是怎么吞咽下去的?

    “吾儿是不喜欢这膻味?”

    张根富似乎有点明白了,但他是无所谓的,甚至还有点喜欢这膻味。在这时候的宋人看来,吃羊肉不惹得一身膻,那都不算吃过羊肉。要不然怎么炫富呢,就靠的是这一股膻味啊!所以,张正书其实是错怪了那厨娘了,不是她不想祛膻,而是张根富喜欢这样吃!宋人早就发现了,若是用胡桃和羊肉合煮,就能除羊膻;要是用杏酪和羊肉同烹,能让羊肉的口感更佳。若是厨艺更佳的,还会调酱料腌制羊肉,这样做出来的羊肉,肉质丰盈,不腻不膻。因为配以调制的独特秘方蘸汁,入口即化,香气四溢。因为这种羊肉的肉质鲜嫩,在汴梁城中七十二家正店,三千脚店里都是上等菜,寻常人根本吃不起——因为一斤就要几贯钱了!

    要知道,这时候的一个县尉,每个月的俸禄不过是七千七百文钱,县官是九千文钱。要是小县,俸钱更少,不过四五千钱罢了。而边境的县官,甚至只有三四千钱而已。连当官的都买不起几斤羊肉,更别说平头百姓了。也就是张家这等大富豪,还有高官,皇帝能这样奢侈而已,吃羊肉都是几斤几斤来的。

    “恶心之至!”张正书毫不留情地说道。

    这时候,几个养娘把生着炭火的小火炉捧了过来,然后又把张正书要的佐料带了过来。

    张正书也不客气,他在前一世可不是什么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小皇帝,烧烤这种事情,他可算是很有天赋的。先是把胡椒、花椒、八角、茴香、桂皮、丁香、小葱、姜块等等碾碎、剁碎了,加入了酱油中,然后把切好的羊肉浸入佐料里,再用小刀穿起,放到炭火上炙烤。

    张根富只道张正书是觉得好玩才这般做的,想要尝尝新鲜的做法。富家子弟里不乏吃货,而张根富也是其中一个。要不然,他也不会吃得如此肥头大耳了。年轻时的张根富,也吃了很多稀奇古怪的东西。最好吃的,莫过于樊楼厨匠做的河豚了。真个是一尝难忘,可惜后来听闻吃死了人,张根富才不敢再尝了。

    “这味……怎个如此香?”

    张根富也傻眼了,闻到了烧烤的香味后,他连夹菜都忘了。筷箸停在半空,鼻子却掀动,贪婪地闻着空气里的香味,差点没流下口水。

    张正书却摇了摇头,这时候的宋朝没有辣椒,是最为遗憾的事。要是有辣椒的话,估计会更好吃。甚至连孜然,张正书都无法找到。没有孜然的烤羊肉,始终欠缺了一些东西似的。

    好在,即便是这样,也足以征服这时候的宋人了。看张根富的样子就知道了,盯着这烤羊肉,眼珠子都定住了一样。在一旁伺候的养娘,张正书分明看到她们吞咽口水的声音了。

    “为父也吃过这炙肉,为何从不觉有如此香味?”张根富终于回过神来,问张正书说道。

    张正书也知道,在汴梁城中有很多烧烤,比如“烧臆子”、“炙鸭”、“炙子骨头”、“炙金肠”等等。烧臆子,也就是烤出来的胸叉肉;炙鸭就不用说了,就是后世的烤鸭;“炙子骨头”是从宫廷传出来的烧烤菜肴,极负盛名,也是烤羊肉,只是用的是羊肋肉而已;炙金肠是把羊肠烤至金黄……如此烧烤,种类繁多,多是路边摊,正店酒楼里也有,脚店也会提供。可以说,汴梁城里的烧烤几乎是随处可见的。

    只是张正书不明白,为什么孜然居然没有出现在宋朝?或许是出现了的,只是张正书不知道它这时候叫什么名字而已。

    “酱料问题……”

    张正书淡淡地说道,很快,一块烤羊肉已经烤至金黄——毕竟本来就已经九成熟的了。

    为了展现“孝道”,张正书把这块羊肉让给了张根富。

    张根富看得两眼放光,也顾不得烫嘴,三口两口就把这块羊肉消灭掉了。完事后还感慨:“今日方始知羊肉香味!”

    张正书倒是觉得很正常,虽然汴梁里的饮食已经很接近后世了,但始终比起后世来说,还是差了那么点的。食物一道,越是历经了时间,就会沉淀出越多的美味。张正书利索地翻烤着手上的这块羊肉,嗅着升腾而起的香气,他也觉得肚子有些饿了。

    好不容易烤好之后,张正书毫不客气地把这块羊肉放到自己的碗中,吃将起来,根本不理张根富那“幽怨”的眼神。

    “咳咳,轩奴,为父有些话要和你细谈……”

    张根富把养娘挥退后,才轻声说道:“你是真个喜欢那曾家小娘子吗?”

    张正书一愣,把口中的羊肉咽下去后,才皱眉问道:“自然是真的,为何这般问?”

    “为父听闻,那曾家小娘子行为乖张,怕是非吾儿良配……”

    原来张根富这几日遣人去打听曾瑾菡的名声,发现她似乎很喜欢假扮儒生,假扮秀才,到处游荡。甚至还出入青楼,勾栏瓦肆,庙会等等地方。张根富虽然是商贾,但听得这种女子,他也想打退堂鼓了。

    张正书皱眉道:“那些人乱嚼舌头,这些话也能信?姝儿她虽然生性跳脱,但绝对不是那种人的。我今生便认定了她,你快寻媒人提亲罢!”想到曾瑾菡那单纯的眼眸,张正书从不觉得她会是什么乖张之人,只不过普通人理解不了罢了。若是没遇到张正书,曾瑾菡说不得会成为一个悲剧人物。毕竟在宋朝,几乎没人能理解,为什么曾瑾菡如此特异独行。但对于张正书来说,这完全不是问题,因为相对后世的一些狂野的女子来说,曾瑾菡只是很普通的一个了。

第一百一十四章:错觉

    不过,要说张正书多喜欢曾瑾菡,那也说不上。

    一见钟情这种事,成熟的人都不会太相信的。偏生宋朝的婚姻,都只是经过了一次相亲而已,能了解多少?张正书和曾瑾菡还算好,起码见过两次面,还深入交谈了一次。坦白讲,张正书只是对曾瑾菡很有好感,毕竟一个寂寞的灵魂,遇到另一个寂寞的灵魂之时,总是会互相吸引的。要是这两个灵魂还很相近,那肯定会产生好感。这也是为什么彩袖对张正书无感,甚至还很反感,但曾瑾菡却对张正书刮目相看的缘故了。只因为,他们对很多事情的看法都是一致的。或者简单来说,张正书能理解曾瑾菡,曾瑾菡也能明白张正书。这,就足够了。。

    所以,张正书分得清,他对曾瑾菡只是好感,并无关爱情。

    不过没关系,反正很多宋朝人都是先结婚再恋爱的。只要成亲了,张正书有时间和曾瑾菡谈情说爱。

    而张正书现在最想要的,是曾瑾菡的才华,是她的家世。曾瑾菡担任《京华报》的主编,那是绰绰有余的。更重要的是,曾家是宋朝最大的丝绸商贾,有着庞大的销售网络。张正书相信,一旦日后纺织工厂成了规模之后,曾家将是他的最大助力。

    不管是从哪个角度看,曾瑾菡都是张正书良配。

    这样的女子,张正书岂能轻易错过?

    只是,张根富是从家族角度出发,希望儿媳是符合他的期望的。曾瑾菡的“风评”不好,让他有点犹豫迟疑了。毕竟这时候的观念是,娶妻娶贤,纳妾纳色。曾瑾菡的作风,怎么都不是贤妻良母的类型。张根富的迟疑,正是因为这样。奈何,张根富向来宠溺张正书,既然张正书喜欢,他也没话好说了。

    “那明日为父便遣柯人到曾家说媒……”

    张根富语气里有点无可奈何,可他也没办法。第一,应承了老友,他想反悔,等于失去这个老友了,然而他并不知道曾文俨也不想把闺女嫁给张正书的;第二,就是张正书喜欢了,对于张根富来说,别说是张正书喜欢一个女子了,就算他要纳十几、二十个妾侍,张根富也是乐见其成的。

    对于一生都风流的人物来说,张根富是博爱的,他不会认为自己的儿子只娶一个妻子便算了。要是只娶一个,张家怎么开枝散叶?!

    张正书绝不会想到,张根富还在跟他说娶妻的事,却已经想到纳妾上面去了。

    这时候的张正书,脑海里不禁浮现出曾瑾菡扮成儒生的样子。想着自己撩逗她的情形,嘴角不经意地翘了起来。

    张根富也是过来人,哪里不知道张正书是动了真心?“也罢,轩奴中意,我又有甚么不满呢?”

    了却心事后的张根富,显然胃口大开——也不知道是因为心情,还是因为张正书的烤羊肉实在超出时代太多,让他差点没把舌头一起吞掉了。说实话,他这个年纪,味蕾上的味觉已经衰退了。可张正书制作的酱料实在过于浓郁,过于辛香,刺激了张根富的味蕾,自然就吃多了些。

    “吾儿,剩下的炙羊肉,可是要送去给你娘亲?”

    张根富吃撑了之后,烤羊肉还有大约几两的样子。在张根富心中,他的儿子绝对是孝子,有好吃的自然不会忘了自己的娘亲。

    张正书却是一愣,他还真的没考虑过张秦氏。不过,做做样子还是要的。

    “嗯,送去罢!”

    张正书让养娘进来,把剩下的烤羊肉端去给张秦氏,然后他才默默地吃起饭来。

    这一顿饭,几乎吃了一个时辰,但对于大户人家来说,根本不算什么事。因为很多宴席,都是从早上一直吃到晚上的。不得不说,宋朝的饮食习惯,已经和后世很像了。特别是宴席方面,还能向酒楼预定酒菜,不仅奉送银制的酒器碗筷,连伙计都能外借——当然了,价格也不菲,不是一般人能负担得起的。所以,一天到晚都在吃的人家,并不算少。张根富年轻时,也是这么过来的,要不怎么长得那么胖?所以他并不觉得这有什么,甚至还觉得有些意犹未尽,只可惜他年岁不轻了,食欲下降了不少,没办法再吃了。

    张正书用过饭之后,在院中散步,不知为何,又想起曾瑾菡来。

    她那淡雅的气质,似乎什么事都无法让她真正动容。可偏生张正书却能让她出现惊讶,欢喜的表情。张正书觉得,她应当也是对自己有好感的。

    不过,张正书也是过来人,知道这很可能只是他自己的错觉罢了。这个错觉,在后世已经被总结了起来,不外乎就是:她跟我聊了好久,她是不是喜欢我?她知道我生病了,问我有没有事,叫我好好休息,是不是喜欢我?她叫我不要熬夜,是不是非常关心我?非常关心我,是不是就是喜欢我?她主动找我帮忙,是不是喜欢我?

    然而,这真的只是错觉而已。女孩子喜欢的是“帅哥多金有良心,风趣幽默老实人”,关键是前面三条,后面三条真的只是加分题而已。没有前面三条,就不要自作多情了。人家跟你聊天,不过是因为无聊;生病了叫你好好休息,是人家出于礼貌而已;叫你不要熬夜,是人家怕你猝死;主动找你帮忙,人家是真的只是把你当成朋友,朋友间互相帮忙,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

    “唉,难道我也还有心动的时候?”

    张正书觉得自己的心事难明,他这么一个成熟的心智,居然会对一个连十五岁都不到的小女生动了心。张正书很困惑,他可不是什么萝莉控啊!

    只是,曾瑾菡不知道为何,突然就闯入了他的心扉。毫无预兆,毫无道理的。

    张正书也弄不清楚,到底自己对曾瑾菡是怎么一种感情。

    “或许是我下意识的认为,只有她才能理解自己吧……”

    张正书为自己找了个借口,虽然他也知道自己这个借口挺烂的。

    其实,喜欢一个人,藏都藏不住。不管是从眼神,还是从动作上,都能看得出来。也骗不过自己,张正书明显就是想欺骗自己,然而他却忘了,自己的骗术不是那么高明。

第一百一十五章:七夕将至

    汴梁城,广福坊,曾家宅邸中。

    “小娘子,你怎么做起女红来了?”

    彩袖提着灯笼,走进了曾瑾菡的香闺中,见到曾瑾菡居然在绣着一个香囊,不禁有些奇怪。要知道,曾瑾菡从小到大就没做过什么女红,她向来是不屑于做女红的,只想学琴棋书画,学经书史籍,甚至还想去考科举——然而事实证明,此路行不通。但这么多年来,曾小娘子可是从不曾做过女红,这让彩袖十分惊讶。

    “没甚么,下月就要十五岁了,学些女红也是应当的……”

    曾瑾菡淡淡地说道,其实以她冰雪聪明,心灵手巧的天赋,区区女红不过是手到擒来的事。今早请教了一番家中最年长的侍女,曾瑾菡就已经摸到了门路,再练习了一日,已经似模似样了——虽然绣得还是不太好。

    “果真是这样么?”

    彩袖有些不相信,把灯笼吹熄之后,然后笑道:“我还以为小娘子是瞧着‘乞巧’快到了,想要对月乞巧一番呢!”

    “啊,是啊,今个都七月了,今日初几了?”

    曾瑾菡差点忘了“乞巧节”的事了,在宋朝,“乞巧节”可是一个盛大的节日。其风俗,一直流传到后世,至今在岭南、江浙等地区也还保留着“乞巧节”的风俗。不外乎围绕着向织女祈求心灵手巧,可能暗地里还会祈求一段美好的姻缘。

    彩袖说道:“今日已经是七月初五了。是了,潘楼前早已车马盈市,人多得水泄不通。”

    曾瑾菡是经常出门的,自然知道,在潘楼街东宋门外、州西梁门外、北门外、南朱雀门外街及马行街内,到处都是买卖七夕节应节之物。人多到什么地步呢?反正就是车马嗔咽,通行不得,相互阻塞,进不来,出不去,到了夜里才散去。

    “那明日,爹爹是不是会起‘乞巧楼’?”

    曾瑾菡突然间想到,以往每年都是这样的。

    在汴梁城,到了乞巧节前夕,每家每户都要打扫庭院,全城的孩童、女子,不论家境是贫是富,都会穿上新衣服。不同于普通人家,富贵人家会大摆宴席,在庭院中搭起彩楼,叫作“乞巧楼”。这“乞巧楼”的楼阁上摆放着磨喝乐、花瓜、酒炙、笔砚、针线等等精巧的小玩意,或者是精美的食品。这个“磨喝乐”,正是“乞巧节”的应节物品,其实就是一个小小的泥土雕塑玩偶罢了。都是用雕木彩装栏座,或是用红纱碧笼,或着饰以金珠牙翠,反正富贵人家的就更加精巧,普通人家的就精妙一些,饰物肯定不会太多。这个“磨喝乐”,其实就是这时候最流行的泥娃娃。“磨喝乐”原来是梵文“摩喉罗”的谐音,因为泥娃娃像佛像一样,大抵是宋人因为想取个彩头,所以这么叫的吧?叫习惯了,这泥偶也就叫“磨喝乐”了。

    这些“磨喝乐”都是制作精良的泥偶,身材、手足、面目、毛发栩栩如生,而且也配有漂亮的迷你服装。甚至有的“磨喝乐”内部还有机关,一按之下,手脚头部都会动起来,十分受到女子、孩童的喜爱。甚至还有很多孩童喜欢模仿“磨喝乐”的造型,手执新荷叶,模仿摩喉罗的外形,一度很流行。而大人们夸赞一个小孩子长得可爱,也会说“生得磨喝乐模样”。

    除了“磨喝乐”以外,汴梁城中还有很多“乞巧节”的玩具,比如用黄蜡做成的凫雁、鸳鸯、鸂鶒、龟鱼之类,彩画金缕,放在水里,叫做“水上浮”;又有用小木板上装土,种些粟苗,上面则做些小茅屋花木,田舍家小人物等等村落之态的模型,叫做“谷板”;有用瓜雕刻成花朵的模样,叫做“花瓜”;有用绿豆、小豆、小麦,在瓷器内用水浸到发芽,然后用红篮彩缕束起来,叫做“种生”,就像后世的盆栽一样;还用油面蜜糖制作笑脸,叫做“果食”……花样百出,奇巧万端。这些新奇玩意儿,都是在汴梁城的大街中心的彩幕帐设处,当成是节货来卖的。

    在“乞巧节”里,女孩们要望月穿针或蜘蛛乞,焚香列拜,这叫作“乞巧”;这时候还有个习俗,捉一只小蜘蛛,关在小盒子里,七夕次日再打开盒子,看蜘蛛结出的网,如果蛛网圆正,则表示“得巧”,昭示着姑娘们获得了纺织的巧智。

    曾瑾菡先前也做过这些事,却只是依照着习俗,听从父辈的话罢了。

    但是,今年她的心态似乎不一样了。曾瑾菡现在不仅想“乞巧”,甚至还想向牛郎织女许愿,成就自己的美好姻缘。

    “不知晓……”

    彩袖其实也挺向往“乞巧节”的,毕竟她打小就在曾家长大,曾家搭起“乞巧楼”,她也是与有荣焉的。

    “不过,应当会搭罢?”

    彩袖怕曾瑾菡失望,连忙又补上了一句。

    曾瑾菡点了点头,突然喃喃说了一句:“你说他会不会到汴梁城中来?”

    原来,曾瑾菡早就遣人打听了一番,张正书好像有什么事,返回张家庄了。这让她有点失落,张正书连走都不跟她打一声招呼,是不是他并没有这么喜欢自己?

    有时候,女孩子的心思是很难猜的。哪怕曾瑾菡冰雪聪明,智商比很多男子都要高。可是一涉及到情情爱爱,她也和普通女子没啥两样了。

    “他?谁啊?”

    彩袖一时间还没反应过来,可她愣了愣之后也想明白了。

    “小娘子,我就说了,那张小官人就是一个浪荡子,怎么会记着你呢?若我说啊,还是早些退婚为妙……”

    彩袖嘟哝了一句,极为不满地埋怨道。

    曾瑾菡却笑了笑,说道:“或许是那日……我还没表白自己心迹罢!”

    彩袖也有些无语,怎么这曾小娘子好像中了邪一样,一个劲为张正书说话呢?难道,曾小娘子真的看上了那浪荡子啊?一想到张正书曾经无数次出入青楼,和那些歌伎、娼妓勾肩搭背,燕瘦环肥地围绕在旁边,她就直欲作呕。

    “彩袖,你与我寻那件新衣裳来,我且试试,合不合身……”曾瑾菡不喜欢听彩袖说张正书的坏话,所以故意找了个由头,支开了她。也是,有哪个女子会喜欢别人一直贬低自己意中人的?没有发怒,只是不满,是因为曾瑾菡知道彩袖也是为了自己好。只是曾瑾菡不知道,彩袖想到的更多是她自己。

第一百一十六章:只有富帅,没有高

    张正书从浴室里出来,感觉神清气爽的。

    夜跑之后再到浴桶里泡个澡,简直就是人生最幸福的时刻,可以彻底放空自己,什么都不想。

    张正书原本也以为,自己不会这么快适应北宋这个时代的。他原本以为,他不会这么轻易接受穿越这个事实的。原本以为,他会一直处在悲伤之中的……然而,等他发现未来还有所期待的时候,似乎生活还没那么糟。甚至从地位上讲,他是从后世一个穷**丝,突然间就变成了一个高富帅——等等,只是富和帅,高度嘛,张正书也很郁闷,他估摸自己只有一米六七左右,比前一世足足矮了半个头。

    “没事,按照年龄来说,我现在才十五岁不到,完全还有机会再长高的……”张正书只能这么安慰自己,因为他见过,在初中还被他嘲笑的矮个子,突然在高中的时候,蹿到比他还高了,足足有一米八几。

    可张正书也知道的,那个同学在小学、初中都基本没怎么发育,才能蹿到那么高的。张正书是已经发育过的了,所以估计他想长高的希望,也挺渺茫的。即便是他现在,天天都有喝牛奶——说实话味道不好,有股很浓厚的奶膻味,毕竟没有经过后世那样的加工。即便是加了蜂蜜,加了蔗糖进去,张正书也是皱着眉喝的。

    宋人其实很喜欢吃奶酪,街上也有奶酪卖,甚至做得比辽国的奶酪还要好。毕竟,中国人在吃的方面,那钻研程度绝非是什么游牧民族能比的。甚至在皇宫里都设有牛羊司和乳酪院。牛羊司养着一批奶牛,奶牛产的奶专供乳酪院加工成奶酪,加工好的奶酪再送到御厨和光禄寺继续深加工,最后端到御宴上去给皇帝吃。

    当然,如果御厨是给王公大臣做宴席,他们就远没有给皇帝那么用功了。在御厨里,光厨师就有两百个,此外还有三十个择菜、配菜、挑水和打扫卫生的杂役,三十个往皇帝餐桌上端茶送饭的服务员,还有四个专门给皇帝搭配食谱的营养师,加起来总共是二百六十四位。这两百多位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就是侍候好皇帝的饮食,连皇后都没有资格让他们侍候,除非奉有特旨。

    可就算皇帝特旨,御厨也是偷工减料的。当皇帝大宴群臣时,若是御厨做菜,那大臣就等着饿肚子吧。不是择菜择不净,就是每份菜肴的分量太少,本来按照采购的数量,与宴大臣吃几顿都吃不完,可是饭菜一上桌,几筷子就没了。这是因为御厨偷工减料啊,偏生皇帝的菜又多又好吃,大臣们不敢多说什么,只能出了皇宫,自己去夜市买吃的,不然就饿着肚子吧。

    但是不得不说,御厨用心做出来的奶酪,连辽国大使都赞不绝口,甚至还派间谍过来偷学。因为对于半游牧半农耕的辽国来说,奶酪就等于是战斗力。可惜,宋朝君臣都没有意识到这个,也无法转化成有效的战斗力——因为宋朝的牛羊马都太少了,想这么做也没办法做到啊!好在宋朝的反间谍还是给力的,辽国一直没能偷学了去。

    现在的张正书,为了长高,变壮,还是花了心思的。不仅让系统制定了菜谱,给了厨娘严格执行,还每天坚持锻炼。

    别以为宋人孱弱,其实宋人的身高,和后世并不差什么,男人基本都在一米六以上。而辽国契丹人,女真人,甚至西夏人,吐番人,身高都要比宋人矮上那么半个头。特别是宋朝的将领,一个个都在一米七以上,甚至有一米八,一米九的大汉,在一旁对比,更是像成年人和小孩子一样。

    按道理讲,张正书在宋人里不算矮小的了,但他太瘦,看起来就像个竹竿一样。好在如今长肉了些,总算没那么“弱不禁风”了。可张正书习惯了后世的视野,如今长得这么矮,就连气势都输人一筹了。

    “小官人,你每日都在跑,在跳的,到底是为了甚么?”来财有点疑惑地问张正书。

    “为了长高一些……”

    张正书淡淡地说道。

    “小官人已经很高了啊?”

    来财对比了一下自己的升高,甚至还不到张正书的肩膀,对他来说,张正书已经长得非常高了。

    “不够啊……”

    张正书觉得很遗憾,这辈子都成了富帅了,怎么还缺个“高”字?若是成了高富帅,那卖相绝对杠杠的。要是长高了,张正书绝对担得起李商隐那首诗“千二百轻鸾,春衫瘦著宽。倚风行稍急,含雪语应寒。带火遗金斗,兼珠碎玉盘。河阳看花过,曾不问潘安。”或者是杜甫UU小说的《饮中八仙》:“宗之潇洒美少年,举觞白眼望青天,皎如玉树临风前。”

    然后出门,小娘子一看:“啊,翩翩佳公子!”

    不知道要招来多少狂蜂浪蝶!

    就这么想一想,张正书都觉得浑身充满了动力。

    “小官人还想长得多高?”

    来财觉得不可思议,要知道,张根富也只是一米六左右而已——虽然是人老了变矮了,可来财觉得已经很高了。

    “起码六尺高吧……”

    张正书算了算,六尺大约是一米八这样,其实在宋人里已经算是鹤立鸡群了。

    “六尺!!!”来财吓了一跳,这个高度他想都不敢想。“小官人,五尺六寸已经很高了,便是募兵,也只是五尺二寸……”

    张正书笑了笑,没说话。五尺六寸就相当于后世的一米七三左右,跟前一世的升高差不多。按道理来说,张正书应当是满意的了。可他总是想,如果能长高一点,为什么拒绝呢?而宋朝的募兵标准,也只是相当于后世的一米六二左右而已。

    “对了小官人,后日便是‘乞巧’了,汴梁城中很是热闹,小官人不想去瞧瞧么?”来财兴冲冲地问道。

    张正书一愣,好久才反应过来,这“乞巧节”不就是“七夕”吗,要不要把曾瑾菡约出来呢?

第一百一十七章:情书

    不过,张正书也知道,这时候的“乞巧节”和情人节,那是八竿子打不着的干系。也就是后世的人牵强附会,以为有牛郎织女这个千古流传的爱情传说,就成中国情人节了。然鹅,这时候的“乞巧节”只不过是女子乞求上天能让自己能象织女那样心灵手巧,祈祷自己能有如意称心的美满婚姻而已。确切来说,和情人节真的没啥关系。

    宋朝的情人节,那是“元夕节”,又叫“上元节”、“元宵节”。最别致的风俗,自然就是“放灯”了,猜灯谜的人络绎不绝。还有各种魔术、杂技、说唱、歌舞、杂剧、蹴鞠、猴戏……表演的节目,便是后世的春晚也比不上。

    这时候呢,单身的男女,就会趁着元夕佳日,寻找心中如意之人。元宵节期间,很多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大家闺秀,都会趁机出来游玩。借着赏花灯之便,顺便可以为自己物色对象。遇到合适之人,就自然私定终身了。

    当然,还有另一个情人节,就是“上巳节”了,也就是三月初三。上巳节是农历三月的第一个巳日,也是祓禊的日子,即春浴日。在“上巳节”,未婚男女青年在水边饮宴、郊外游春、观赏桃花、互赠香草……反正是结伴而行,增进感情的日子。

    “既然七夕不是情人节,能不能因我而起呢?”

    张正书这么一想,思念就止不住了。曾瑾菡那充满知性的眼神,时而又显得俏皮的表情,不知道何时深深印刻在了张正书的脑子里。甚至于,张正书已经淡忘了前一世的女友,只是隐隐记得她的轮廓而已。没办法,人总是不愿意去回忆痛苦的事,甚至会下意识淡忘它。先前的感情越深,那么就会越是下意识去想要遗忘。人的本能,就是想自己过得舒心一些。

    “难道我不是喜欢曾家小娘子,而是把她当做了一个替代品?”

    张正书想了想,觉得并不是这样的。人不是替代品,更何况曾瑾菡要比他前一世的女友漂亮多了。

    “来财!”

    突然的一声叫唤,让来财有点条件反射地应道:“小的在!”

    “明日一早,我们就去汴梁城。”张正书淡淡地说道。

    “啊?”

    来财还没反应过来,张正书已经走远了。

    “小官人,去汴梁城看‘乞巧’吗?”来财好似很惊喜一样,屁颠屁颠地跟了上去,心中喜滋滋地想着:“说不定,小官人会买几个‘磨喝乐’,便是‘水上浮’、‘花瓜’、‘谷板’、‘种生’、‘果食’也好啊……”来财到底还是个小屁孩,对这种小玩意极是喜爱。

    然而,张正书却在想,明日怎么去约曾小娘子出来呢?要知道,这时候可没有什么电话网络的,约人还得懂路子,不然是约不到人的。哪怕是递书信,也得找着人才行。要知道,上次张正书写信给曾瑾菡,也是用鹅毛笔写的——他的毛笔字实在拿不出手啊!

    当夜,便挑灯夜战,张正书用后世的情话,写满了一大张宣纸,然后塞入信封中,郑重地写上了“曾小娘子亲启”,然后才心下安定,沉沉在床上睡去。

    翌日,张正书起了个大早。

    没办法,心中挂念着人,自然就睡不沉了。

    “小官人,怎生这般早,我都还没睁开眼哩……”

    来财也是无语,刚刚鸡鸣,张正书就起身了,平日他不是要睡到辰时三刻的吗?连带来财都习惯了迟些起身,此刻哈欠连连,睡眼朦胧,端着面汤和漱口水,差点没一个踉跄倒地。好在他稳住了身形,才总算没把水倾倒在地。饶是如此,也还是洒了一点水在地上。

    “等等,你去一趟曾家。”

    张正书一边洗漱,一边吩咐来财说道。

    “小官人,又是去送书信么?”

    来财一时间也没了睡意,笑嘻嘻地对着张正书说道。

    “就你多事!”张正书被揭穿了,也难免老脸一红。好在,他这种事也做得多了。自初中起,他就开始写情书了,深谙此道。其实,也没什么不好意思的。虽然此刻宋人还算风气开放,可女子的矜持是与生俱来的。而且,这么露骨的情书,想必也是宋朝第一遭。张正书不知道曾瑾菡会不会受得了,不过肯定能讨她的欢心。

    洗漱完了之后,张正书匆匆喝了一杯热牛奶,吃了两个鸡蛋,便出发前往汴梁城。

    用了三刻钟,总算来到了汴梁城郊外。

    不得不说,这汴梁城再看多几次,甚至几十次,张正书也觉得很是震撼。不同于后世的钢筋混凝土高楼大厦,这完全是中世纪的城墙,历史的厚重感一下子扑面而来,时刻提醒着张正书,他已经穿越了,回不去后世了。

    “走吧!”

    张正书摇了摇头,然后走进了汴梁城。

    此刻的汴梁城大街上,全都是卖“乞巧节”应节之物的,要是在后世,这就是“占道经营”了,会被城管驱逐、没收的。但是在北宋这时候,城市管理已经完全没落了。这也是因为税收压力,不得不放开了大街,让小摊小贩经营。

    “小官人,不买些物事么?”

    来财眼珠子都挪不动了,放在那一个个制作精美的“磨喝乐”上面,眼神里全是渴望。只可惜,张正书对此并不是很上心。突然,他瞧见了一个玉器铺子,便抬脚进去了。

    “小官人,小店中全是上好玉饰,且慢慢瞧,慢慢挑……”

    玉器店的掌柜,笑意盈盈地对张正书说道。不得不说,这些掌柜的眼睛太毒辣了。见到张正书穿着打扮,就知道他绝对是个富家子弟了。但凡是富家子弟进店,就很少有空手而归的时候。也就是说,这些富家子弟,就是他的衣食父母。对待父母,这掌柜的怎能不上心呢?

    “有甚么好玉器,且拿来看看!”

    张正书也知道,不用给他便宜老爹省钱,甚至他弄报纸赚的钱,也足够买一件玉佩了。

    “小官人,你且看这个,镂空雕花,最是精美不过……”玉器店掌柜的,拿出一件玉器,笑吟吟地说道:“这可是上好的和田玉,世所罕见!”

    张正书一看就喜欢上了,觉得这玉佩很配曾瑾菡的气质。

    “这个玉佩,多少钱?”张正书点了点头,当即询问价格。

第一百一十八章:玉佩

    “小官人,某做生意,向来是童叟无欺的,价钱实打实,绝无所欺……”

    张正书不知道是不是这时代的掌柜,遇见客人都是这么一句,反正他都听到腻了。不过也是,这时候做生意,哪里有后世那么多伎俩?大抵上,见到豪客,这些商贾都是这么宰的吧?

    不过,张正书觉得这玉佩确实很漂亮,上面的雕工十分精致,在白天柔和的光线下,这浅白色的玉佩折射出迷离梦幻般的夺目光彩,清澈通透地像一汪秋水,波光潋滟,空灵澄明。盈盈流动的光泽恰如伊人的翦水秋瞳,闪烁着明亮温和的点点星光。不得不说,宋朝的雕刻,已经达到了一个很高的水平。便是来自后世的张正书,都不得不赞叹,实在是巧夺天工。如此玉佩,就是给这掌柜的宰一刀,张正书也觉得值得了。

    “嗯嗯……”

    张正书虽然心动,却没有直接表态,模棱两可的态度,让这掌柜的也捉摸不定。

    “小官人,你看这个数如何?”

    掌柜的伸出了一个手掌,张正书有点好笑,故意惊讶地说道:“五贯钱?这也太贵了吧?”

    这玉器店的掌柜差点没吐血,郁闷地说道:“小官人莫要弄狭,这玉佩如何只卖五贯钱?是五十贯!”

    张正书故意惊讶地说道:“五十贯?”

    “小官人,某绝无漫天叫价,这是实价了。”玉器店的掌柜急了,“不信且去瞧瞧别家,哪个肯低于六十贯的?”

    张正书不太懂行情,其实他觉得不算很贵了。这玉佩,不管是从雕工,还是玉质上,都是上上之选。就算是放在后世,也是卖得很贵的。看这掌柜的模样,这玉佩应当是镇店之宝一类的了。当然,镇店之宝卖出去才是好的,不然只能看,不能吃,也是很无奈。

    “那就五十贯吧!”

    张正书倒是没有讲什么价钱,这个钱他可以接受。五十贯,大约是后世七八万了。从价格上讲,这价钱确实不贵。虽然张正书知道,这掌柜的很可能没说实话,这玉不是什么和田玉。但这雕工,已经完全值这个价了。

    他从怀中掏出钱包,里面有碎银子。

    张正书钱,铜钱是放在来财身上的,毕竟铜钱会很重。五十贯铜钱,足足有两百二十多斤了,够压垮一个人的了。谁会把这么多铜钱带上街?自然是要用到金银了。张正书的钱包里,有几十两碎银子,还有几片金叶子。这其实就等于带了百余贯钱上街了,名副其实的富家子弟。这还只是张根富随便给张正书的零花钱而已,可见“大桶张家”到底有多富有了。

    张正书数出十七两碎银子,递给了玉器店的掌柜。

    这个掌柜取来一把剪银子的剪刀,逐一将这银子剪开,看看里面是不是混杂了铅或铜。发现这碎银还挺纯正的,这掌柜的笑嘻嘻地说道:“待某称量一下……”说罢,他再取过一杆小秤,数量地拿捏着秤绳,再把碎银子放在秤盘里,前后挪动了一下秤砣,便得出了银两的重量。

    “正好的十七两……”玉器店掌柜的笑眯眯地说道,这十七两上好碎银子,一两相当于三贯铜钱,这里足足是五十一贯钱了。要是这掌柜的收下这十七两碎银子,还需要再找张正书一贯铜钱。

    钱货两讫之后,张正书拿着玉佩,来财拎着重达四斤半的一贯钱,出了这玉器店。

    “小官人,这玉佩你是买给曾小娘子的吗?”来财有点羡慕地说道。

    确实,能豪掷几十贯钱买东西来讨心上人开心,这种事也只有富家子弟能做。

    “就你多事,我不能自个用么?”

    张正书随口笑骂道,但其实他自己都不相信。

    事实上,他已经在脑子里想象着,曾瑾菡看到这块玉佩时会是什么表情了。想象着曾瑾菡系上这玉佩,衣带飘飞间腰际间悬垂的一方绶玉闪烁其中,环佩叮当,清脆悦耳,未见其人而先闻其声,真是令张正书心生无限遐想。飘飞的衣袍,加上玉饰的装扮,更是将曾瑾菡那玉婉约娴静优雅的神韵表现得淋漓尽致。

    “小官人,小官人,当心啊,瞧着路!”

    来财连忙拉住张正书,深怕他一头撞上了人群之中。

    张正书从幻想中回过神来,惊讶地发现,前方居然有如此多的人。

    这正是在潘楼街东宋门外,车马盈市,罗绮满街不是开玩笑的,满街都是小摊小贩,热闹非常,大街小巷都是此起彼伏的叫卖声。

    “这是怎么回事?”

    张正书也愣住了,他第一次瞧见比庙会还要繁荣的场面,不禁有点惊讶。

    “小官人,这都是买卖应节物事的人……你瞧,那便是‘磨喝乐’了!”来财兴奋地说道,却仅仅地拽着张正书,不知道是怕张小官人走失,还是怕他自己跟丢了。而车夫见此情形,也不敢把马车往这边赶了,只能绕路,从别处前往广福坊。

    张正书点了点头,这“磨喝乐”就是个泥塑娃娃,但胜在彩绘精致,衣饰精美,确实很吸引眼球。心念一动,他也买了一个,花去了几贯钱。

    当来财把玩着这“磨喝乐”的时候,张正书还真怕他弄坏了:“莫要玩了,是要送人的!”

    “啊?”

    来财有点悻悻地住了手,咕哝一句:“还说不是送人的,口是心非……”

    张正书有些好笑,没想到来财也是记仇的。

    挤过了人群,张正书和来财总算是来到了广福坊。

    “来财,这封信,一定要送到曾家小娘子手上,知道吗?”

    张正书在曾家的门前,挣扎了很久,还是没敢进去。那护院实在有些凶恶,一看就不是好惹的。更何况张正书先前还恼了他,说不定会吃上一拳。所以,有风险的事,还说让来财去比较好。

    “小官人,都到这了,还要我去?”

    来财有点不满地说道,其实他也怕那几个凶神恶煞的护院。

    “没事的,快去,我在后面给你掠阵!”张正书偷笑道,“万一你被打了,我能立即去报官……”

    来财幽怨地看了一眼张正书,然后才不情不愿地,慢慢地向曾家朱红大门挪去。

第一百一十九章:轻柔

    “小娘子,小娘子,那人给你写信了!”

    彩袖不情不愿地拿着一封信,走进了曾瑾菡的香闺中。其实,她很不愿把这封信拿过来的。但彩袖也知道,别看她好似在曾家的地位不低,但她也只是一个侍婢而已。若是她连主人都敢隐瞒,怕扫地出门就是她唯一的选择了。被逐出曾家,她还能去哪呢?怎么养活自己呢?这都是个问题。所以,彩袖从不敢做什么逾越了规矩等级的事,因为她知道后果。

    其实,彩袖也只是恰好路过,看到那护院在为难张小官人的书童罢了。

    原本她也只是想看一出好戏的,毕竟身材魁梧的护院,和一个尚未到舞勺之年(十三岁)的孩童一比,简直就是大人在欺负小孩。彩袖从心里看不起张正书,认为他是浪荡子,自然不想管这闲事了。只是后来那护院越来越过分,她怕闹出什么大事来,才出面制止。

    听得那小书童嘴甜,叫了几声姊姊,她的气也消了很多。彩袖也想起,她也有像这个小书童一样的小弟,自她被卖入曾家以后,就不曾见到过了。稀里糊涂地拿着这封信回来,彩袖还暗怪自己心肠软哩。

    “那人?谁啊?”

    曾瑾菡还在聚精会神地做着女红,随口反问了一句。彩袖看得见,她的进步神速,已经可以绣出纹饰来了。要知道,她才开始练手,还不到两日啊!

    “小娘子真是聪慧!”彩袖有些羡慕地看着曾瑾菡,聚精会神的曾瑾菡不仅会吸引男人,她也被吸引了。愣了好一会,彩袖才想起来,她是来做什么的。“那个浪荡子给你写信了,也不知晓他用这招式讨了多少家小娘子的欢心!”

    曾瑾菡听闻是张正书来信了,施施然抬起头来。彩袖分明看到她好看的眼眸里,闪过一丝欣喜,不禁有些心酸,心道:“不过是一个浪荡子,小娘子为何就相中了他呢?”彩袖怎么都想不明白,张正书不就是俊俏了些,多金了些么,可是曾小娘子还不曾见过其他公子哥?俊俏多金的也不在少数,为何偏偏是对张正书另眼相待呢?

    这封信,用浆糊封了口,想必是很早就写好的了。曾瑾菡却像对待女红一样,用锥子小心翼翼地挑开了,甚至舍不得那信封破皮。对于曾瑾菡来说,信封上那几个字,虽然不算龙飞凤舞,风骨凛然,力道遒劲,肯定也不是曾瑾菡看过的写过最好的字,但不知道为什么,她的心神就这么被吸引了过去。

    彩袖看着曾小娘子这轻柔的动作,突然觉得这样的曾小娘子很陌生。

    要知道,自小起,曾瑾菡就是要向男子看齐的,不管学什么,都不肯落在男子后面。性子也是较为随和的,虽然比一般男子细心,但这么轻柔的时刻,彩袖还真的就没见过。除了每年“乞巧节”时,曾小娘子在把玩“磨喝乐”或者“谷板”时,才会浮现这种小女儿的姿态。其余时刻,几乎给彩袖一个错觉——若是曾小娘子是男儿身的话,她一定是人中之龙,远超一般人。可老天偏生会捉弄人,彩袖有时候也觉得甚是不公平。

    为什么有的人生来就是豪奢之家,有的人拼尽全力,却只能求两餐温饱?

    彩袖幽幽一叹,她也知道,这个事情是羡慕不来的。所以她一向很安分守己,只想过好自己一生罢了。但是现在,她觉得自己面临一个巨大的危机,曾小娘子好像中邪了一样,迷恋上了那张小官人,怎么劝都不听。瞧她看了书信之后的小女儿姿态,彩袖又是幽幽一叹,心道:“那个浪荡子当真是好手段,一封信便叫小娘子神魂颠倒了。小娘子却不自醒,错非那浪荡子常使这般手段,又岂会这般娴熟?”

    曾瑾菡却不曾留意彩袖的表情,因为张正书这封书信,写得实在是,实在是太肉麻了。不过,每一句都显得情真意切,深深打动了曾瑾菡,击中了曾瑾菡心中最为柔软的地方。若是张正书知道了曾瑾菡的想法,肯定会偷笑的。

    这是张正书“借鉴”了后世大文豪们的情书,才综合出来的情书,岂能一般?

    哪怕是白话文,那也是极为精美的白话文。

    不知不觉间,曾瑾菡都不自觉地读了出来:“……我这一辈子走过许多的地方,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形状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这世界有许多美好,却只有唯一的你是我最爱。姝儿,我今天早晨起来,看着池里的荷花也还在绽放着,大概也是知道我在想念着你。我给花拔了草,施了肥,无非是想让你看看我的小院,想着将和你以后生活在这里,我就开心得不行。这一切都是为你,在我看来,世间万物都是为了你,因为我的眼里只有你。

    不知为什么,一见你的眼睛,我便清醒起来,我更喜欢看你那晕红的双腮,黄昏时的霞彩似的。在众人眼里你很美,但是只有我知道你最美的样子。于是每日醒来,就觉得甚是爱你。这两天我很快活,而且骄傲。你这人,有点太不可怕。尤其是,一点也不莫名其妙。我很想作诗,写雨,写夜的相思,但写你,写不出。

    你知道的,我有很多话想跟你说,但一直没有机会。我携带它们穿越季节,掠过高架,铺在山与海之间。花盛开就是是一句,夜漫过就是一篇。黄昏开始书写,黎明是无数的扉页。全世界拼成诗,我爱你当作最后一行。

    我的灵魂里有很多地方玩世不恭,对人傲慢无礼,但是它有一个核心,这个核心害怕黑暗,柔弱得像绵羊一样。你对我是属于这个核心的。我是爱你的,看见就爱上了。我爱你爱到不自私的地步,因为爱你就像爱生命。你真好,我真爱你。可惜我不是诗人,说不出再动人一点的话了。静下来想你,觉得一切都美好得不可思议。以前我不知道爱情这么美好,爱到深处这么美好。真不想让任何人来管我们。谁也管不着,和谁都无关。告诉你,一想到你,我的脸上就泛起微笑。

    在没遇到你之前,我没想过要成亲;遇到你之后,成亲这事,我没想过和别人。

    明日七夕,你来,我们同游郊外,去游山玩水不好么?早晚一块往群芳竞放的原野,在黄莺回啭的密林下散步不好么?无论如何请来吧,我在等你,等你一起环游这个世界,所有的美景都想和你分享……”

    曾瑾菡看到最后,已经羞不可抑了,她还在想,怎么有人会写得出这么大胆露骨的话来,偏生她还觉得这情书里的每一句都是发自肺腑的——能不发自肺腑吗,都是大文豪们写的情书,张正书在初中就开始看了,已经深深记在了脑子里。

    “所以,他是想约我去郊游么?”曾瑾菡想到这,已经无心再绣香囊了,只是呆呆地望着这情书,陷入了自己的少女情怀中。

第一百二十章:民贵

    “小官人,适才那护院,差点要动粗了……”

    来财委屈地向张正书告状,可惜张正书却胸有成竹:“不怕,我跑得快,能来得及报官的。”

    听得这句话,来财“幽怨”地看了一眼张正书,说道:“若是小的真个被打了呢?”

    “那不会的……”

    张正书相信,在宋朝《刑统》这么严苛的法律下,随意打人的总该掂量一下值得不值得。要是他出面,或许还真的挺招惹仇恨,毕竟之前恶了那护院。可来财这么一个小屁孩,那护院最多是恐吓一下,不会真正动手的。再说了,那护院知道张正书就快做他们的姑爷了,哪里敢真正得罪了衣食父母?要知道,这时候的武人地位太低了。空有武力,又不想沦为苦力,只能做保家护院的勾当了。说得不好听一点,就是有钱人家的狗腿子。

    宋朝崇文抑武,要是文人犯了事,说不定会从轻发落。可若是武人犯了事,没说的,严格按照《刑统》来判案。

    内残外忍,似乎是每个朝代都存在的事。

    最明显的,就是历史上自唐朝起,一直到清朝,为了打肿脸充胖子,外藩小国到了中国,随便拿些不值钱的小玩意,就能从中国皇帝那里得到数倍,甚至数十倍、数百倍的回赠。说得好听点,这叫展现大国风度;说得难听点,这叫冤大头,内残外忍。国内不知道还有多少百姓衣不蔽体,刑法那么严,可朝廷却对外国这么好,你叫本国国民怎么看?然而,在秦汉之时,朝贡完全不是这样的。到了唐代,也就唐初国力鼎盛的时候好一点,等中唐以后,那些小国就完全不当大唐是回事了。

    不管怎么说,宋朝武人地位低下是不容辩驳的事实。甚至武官在路上碰到文官,还需要避让,不然的话很可能就得罪小人了。

    说实话,张正书其实挺同情这些武人的,完全一根筋,空有一身武力却活得很是憋屈。

    只是,来财却没看得那么通透,兀自后怕不已。

    回到了“京华报社”,张正书刚一进门,就迎面撞见了赵鼎。

    “赵鼎,新一期的报纸怎么样了?”

    张正书念念不忘这报纸,肯定要趁势出击,再下一城的。

    “小官人,已经有点眉目了……”

    赵鼎恭敬地施了一礼,弄得张正书也要还了一礼。

    “嗯,汴梁城的新闻,就写街市上的热闹,但最后要点出,城中哪些道路堵塞,是因为管理不当。”张正书想了想,然后又说道:“还要提个建议,在城中寻个地方,专供节气物事买卖。谨记,报纸就是针砭时事的,一定要紧扣时事,从百姓的角度看问题。”

    赵鼎点了点头,表示受教了。

    张正书突然叹了一声,有些感慨地说道:“屁股决定脑袋,为什么有的官能流芳千古,有的官却只是昙花一现,在历史中掀不起一丁点浪花?不外乎他是为自己想多一点,还是为百姓想多一点罢了。”

    赵鼎抬头看了看张正书,有点不解地问道:“小官人,这……不对吧?”

    “有何不对?”张正书反问道,“《孟子》你应该读了,民贵君轻想必你也知道,但你可能不认同。但我认为,孟子在这一点说得没错。孔子也说了,君,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忠君报国,是没错。但我更认为,如果统治者与百姓离心离德,那你忠君还是忠于国家,忠于百姓?这是个问题。历史已经证明了,没有永存的王朝。自秦汉起,对百姓残暴的,让百姓活不下去的,都会被推翻的……”

    赵鼎听得差点惊跳起来,在他看来张正书这种言论,简直就是大逆不道。

    “小官人,你这话切莫对别个说!”

    面对神经兮兮的赵鼎,张正书也压低了声音,说道:“你肯定以为我是一个反贼了吧?但我爱的是这个国家,和朝廷无关,而是因为这里的百姓。”

    赵鼎不太明白:“忠君爱国,本就是一体的啊?”

    “不一样……”张正书突然感慨了一声,“君不见,秦汉晋唐,皇帝换了几多?朝代更迭了多少?然而,中国却还是中国,华夏还是华夏。皆因中国有礼仪之大,故称夏,有服章之美,谓之华。又云:冕服华章曰华,大国曰夏。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乃天下人之天下也。同天下之利者则得天下;擅天下之利者则失天下。天有时,地有财,能与人共之者,仁也,仁之所在,天下归之。免人之死,解人之难,救人之患,济人之急者,德也,德之所在,天下归之。与人同忧同乐,同好同恶者,义也,义之所在,天下赴之。凡人恶死而乐生,好德而归利,能生利者,道也,道之所在,天下归之。以天下论者,必循天下之公,天下非夷狄盗贼逆之所可私,而抑非一家一姓之私也。一姓之兴亡,私也,而生民之生死,公也。是以,天下兴亡,匹夫有责。”

    听了张正书这引经据典的话,赵鼎沉默了。要知道,这种思想,可是明末时期才兴起的,认为天下不是一家一姓的天下,而是天下人的天下。天下等同国家,所以赵鼎也找不到什么可以攻讦的地方。

    不得不说,张正书这段话,对他的打击太大了,等同天崩地裂级别的。

    “小官人,那敢问为何还要做官?”赵鼎先前认为,只要忠君爱国便是一个好官,但被张正书这么一说,他就不那么确定了。

    张正书笑道:“为国为民,自然就是好官了。只要做官的时候,私心少一点,公心多一点,那绝对是好官。好官,不是皇帝认可的,而是天下人认可的。为国为民的同时,也要注意,不要被小人所害。官场,是最黑暗的所在,明枪暗箭防不胜防。做贪官要奸,可是做清官要比贪官更奸,不然怎么对付得了那些贪官呢?总之,就是一句话,保存自身,为百姓,为天下做事。”

    赵鼎默默地点了点头,其实他很想反驳的,可是他又觉得张正书说得没错。当官若是只为升官发财,那根本就不是赵鼎的目的。这时候没做官的文人,大抵上都有一个“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的朴素愿望,只是做了官之后,很多人就忘却了这个目标罢了。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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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好官人介绍:
开封繁华,市列珠玑。张正书穿越到了北宋元符元年,开启了他的逍遥人生。没事就种种田,搞搞发明,赚赚钱,娶个娇妻过幸福日子。然而,无心插柳,他获得了一个好名声。佃户、工匠评价他:“张小官人雇我做工,薪资不曾短过,过年还有福利,真是好人!”合作商贾评价他:“张小官人有好买卖都告知我,合作共赢,诚信之人!”皇帝评价他:“为国着想,为君分忧,乃大宋好子民!”唯独邻国对他咬牙切齿:“这绝户毒计是谁想出来的?实乃天底下第一恶人!”(有两百万字完本作品,人品保证不断更)大宋好官人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大宋好官人,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大宋好官人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