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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无言不信     盛唐剑圣txt下载     盛唐剑圣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二十三章 人才来投

    裴旻面对手中掌握的权力,头疼归头疼,但是还得干下去。

    尤其是现在的陇右刚刚经历旱灾、蝗灾,两大天灾。

    诸多百姓今年没了收成,家中剩余的钱粮,支撑不到下一次收成,熬不了多久就会断粮,从而民心不定,甚至可能引发社会动荡。

    这一点是任何人都不愿意看到的,所以裴旻必需要在短时间内拿出可靠的政策,以安定百姓之心。

    针对如何安排陇右接下来的政策,他特地跟麾下顾新、张九龄、袁履谦、李林甫几人做了商议。

    顾新一直在洮州等候新任的洮州刺史的到来,这期间不可避免遇上了旱灾、蝗灾,便凭借自己在洮州的威信,率领洮州百姓抗灾。

    洮州百姓对于裴旻、顾新这对刺史、长史的组合极为信任,也配合灭蝗行动,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如今新任的洮州刺史已经接替了顾新,顾新亦如约来鄯州投效了。

    开会的第一句,裴旻便对顾新道:“原本是打算给你一个节度使主簿的职位,现在正好鄯州刺史有个空缺,就由你当了。”

    顾新有些激动,红光满面的道:“谢裴帅赏识,只是属下恐怕才疏学浅,难以担当大任。”

    他甚有自知之明,知道论及治世才略,他远比不上在坐的张九龄、袁履谦。

    “不用妄自菲薄!”裴旻摇头道:“你有你的长处,尤其是在这困苦时刻,你远比九龄、履谦兄更有本事治理好百姓。”

    张九龄、袁履谦也一致认同,他们一起共事也大半年,也知顾新的能耐。

    顾新最大的长处就是有着一刻吃苦耐劳的心,他就如一头牛,不知疲倦尽心竭力的用他自身所有的力量,深入基层,为百姓谋福。

    在洮州,顾新于百姓心中的地位,并不逊色裴旻。

    何况顾新原本就是州府第一副手,凭借洮州治蝗的功绩,前进一位是理所当然的。

    张九龄、袁履谦要是提升到这个位子,那就是官升四五级,会惹人非议。

    至于李林甫,那更不要说,裴旻想都没想过。

    顾新肃然道:“那卑职领受了。”

    裴旻笑着点了点头道:“接下来我们商议一下如何安排陇右百姓的生计问题,应该如何赈灾,你们有什么看法?”

    张九龄笑道:“如何赈灾,国公应当最有经验才是!当初国公赈济洮州的方式极为高明,我们可以沿用过来。”

    裴旻道:“以工代赈?”

    “不错!”张九龄神采飞扬的说道:“属下最近特别调查过,因为陇右一地不太适合耕种,并非所有百姓都倚仗农耕而活。我们处理得当,陇右一地还保存了部分的田地,并未凄惨到全境受灾。兼之陇右位于河西走廊,是丝绸之路的必经之途,有部分人是倚仗丝路生活。真正受灾的百姓,应该不足一半。只要我们能够维持粮价不跌,维持陇右十二州,有充足的米粮供应。只要保证那不足一半的百姓有活干,能赚取足够维持生活的银钱,一切问题都能迎刃而解。”

    袁履谦道:“这些天属下也四处走访了一番,发现陇右许多道路桥梁年久失修,可以乘此机会发动百姓造桥修路。尤其是丝绸之路,更需要好好的整修。如此,地方商贾豪绅也会出资赞助,减轻我们财政负担。”

    李林甫道:“朝廷不是想要开采莫离驿的盐田?那可好办,盐田需要工人吧,陇右百姓皆是现成的劳工,运输、伙食、开采都需要人。这一些朝廷本来就要出资安排的,由陇右灾民代劳。减轻了他们的压力不说,还减少了朝廷的开支,一举两得!此外,我们与吐蕃修好不假,但吐蕃狼子野心,世人皆知。只要一有机会,背弃盟约,意料中的事情。莫离驿的防卫需要好好修葺,石堡城也需要改良一番。据属下所知,石堡城目前的情况是北面难攻,南边相对容易。明显是经过吐蕃特别修葺的,我们应该反过来修改,让难攻的一面对望青海湖,让青海湖那边的吐蕃人对石堡城,望而生畏。”

    裴旻看着张九龄、袁履谦、李林甫,笑道:“有你们在,这一切都不需要我费神了,就按照你们的主意来。相信你们的提议落实下去,陇右也不存在什么灾民不灾民,只要愿意付以劳力,人人皆有饭吃。至于米粮方面,这点无需担心。这些天我与户部以及地方上的米商通过气,朝廷的赈济粮食早已有所准备,地方上的米商也配合官府一起统一粮价,一切无忧。”

    这麾下有能人出谋,再大的事情,似乎也能迎刃而解。

    很快各项政令由裴旻手,发放各州刺史,再由刺史进行安排整顿募集灾民劳力。

    愿意修桥铺路的,修桥铺路,愿意修葺城防的修葺城防,心大意图大赚一笔的远去莫离驿。

    如此以工代赈,不但解决了陇右的灾民问题,又为唐朝解除了多项隐患烦恼,一举数得。

    原本反对裴旻兼任按察使的官员也乖乖闭上了嘴巴。

    毫无疑问,裴旻所展现出来的干略能力,让满朝文武皆无话可说。

    这日裴旻正在看着陇右十九军传来的消息,陇右军因全力灭蝗的英姿,如今深得百姓敬重。

    过往巡逻操练,百姓见了无不竖指称道,军心士气因此大振高涨。

    裴旻看了也是高兴,这就是军人的荣誉感。

    军人必需要有荣誉感,才能无畏无惧的展现强兵风采。若一个个如瘟鸡一般,还指望他们上阵杀敌?

    正在他高兴的当头,张九龄大步走了上来。

    “国公,给你介绍一位俊杰,专门来寻你的。”张九龄手中拿着几份书帛,兴致昂扬的走了上来。

    “俊杰?”裴旻眼睛一亮,现在他正缺人手,各种各样的人才,忙道:“能让你张九龄称为俊杰的可不多。人呢!”

    张九龄来到近处,笑道:“在外边候着呢!这是他的诗稿,属下看了,才情飞扬。”

    裴旻身手接过张九龄递来的诗句,口中道:“快请他进来,你看中的人,还有的假?”

    他说着,看着手中的诗稿,入眼一瞧,不免咧嘴一笑,这诗他太熟了,居然是《登鹳雀楼》。

    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

    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

第二十四章 三王

    《登鹳雀楼》这首诗与裴旻而言不要太熟悉了,他记得在小学一年级的时候他就学过王之涣的这首诗。而且一直到上初中的时候还将崔颢的《登黄鹤楼》与王之涣的这首《登鹳雀楼》搅浑。直到上了高中,方才明白两则之间的差别。

    《登鹳雀楼》虽然朗朗上口,属于小学生学习的诗文,但是却以千均巨椽,绘下北国河山的磅礴气势和壮丽景象,把哲理与景物、情势溶化得天衣无缝,事实一首不朽的诗篇。

    张九龄下去请人了。

    裴旻继续看向第二篇诗稿,这首诗他到没有拜读过,不过依旧充满了王之涣特有的大气磅礴,意境开阔,让他眼前一亮。

    不多时,张九龄带着一位年近三十的青年走进了大堂。

    裴旻打量着青年,青年腰佩长剑,一袭白衣,倜傥不凡,在他记忆中,史书上给予了他绝高的评价,说他“孝闻于家,义闻于友,慷慨有大略,倜傥有异才”。

    如斯评价,一点儿也不小。

    青年来到堂中,恭敬作揖道:“草民蓟门王之涣,见过裴国公。”

    “免礼免礼!”裴旻笑着让他起身说话,从面貌来看,王之涣确实可当倜傥二字:“你的诗文,方才某拜读了。确实热情洋溢,韵调优美,朗朗上口,堪称佳作。”

    王之涣道:“草民得国公夸奖,三生有幸,愧不敢当。”

    裴旻以为他是说客套话,也没理会,只是道:“不过你要知道,这人才有千千万,论及诗文,你却可称当世罕见。但是未必做得了官,治得了民。”

    他这话最近是深有体会,让他有如此感悟的对象就是李林甫。

    李林甫这二百五一直装着才华横溢,前不久就漏了陷,闹出了不小的笑话。

    李林甫与顾新交好。

    顾新此人虽是州府第二把手,但为人清廉,所收俸禄一大半都用来接济一些孤儿寡母,自己过得极为清贫。

    李林甫笑说他们是“杵逆之交”。

    气得顾新险些跟李林甫断交。

    李林甫真实想说的是杵臼之交,说的是两人诚心相交,不在乎对方的身份家里的贫富。

    李林甫文化功底极其一般,隐约知道有这一个词,就说了“杵逆之交”。

    杵逆有不孝敬父母的意思,杵逆之交那就是两个不孝少年的友情。

    顾新为人极孝,哪里受得住这种羞辱,直接翻脸了。

    裴旻听闻后也忍不住大笑了好一阵子。

    不过李林甫的文化水平虽然不高,但是他在政治谋略确实厉害,展现出了与他文化程度截然相反的实力。

    王之涣并不以为意的道:“国公以为草民的话是奉承?其实并不然。草民出生于太原王家,亦算是名门之后,于为官治世之道,也略有涉猎。家人以为我寻得求官途径,只是草民热衷诗文。比起入朝出仕,更愿意与好友一起寄情山水,吟诗作对,怡然自得。草民家中还算殷实,不为钱财所困,未必出仕,沾惹一身勾心斗角?前年听闻国公一首《出塞》,莫名感动。前不久游玩石堡城,见石堡城下国公的题字剑书,感慨悲烈,想着草民醉生梦死的生活,是因万千白骨换取来的,更是羞愧的无地自容。至此立誓:愿以七尺身躯,提清风三尺,投笔从戎,效命国公帐下!”

    裴旻让王之涣夸得极不好意思,笑道:“你有此心,某焉有不收的道理。正好我麾下正缺人手,你若不嫌弃,便在我帐下先充当文书吧,待确定你能力,另酌情评功提升。”

    王之涣毫不介意的道:“愿为国公效命。”

    “对了!”裴旻想起王之涣先前提的好友,不由道:“你若有怀才不遇的好友,亦可以举荐他们。真有大才,旻还可向陛下举荐。”

    王之涣道:“属下早年教的几位好友,大多于属下之前的想法差不多,对于仕途并不热衷。倒是近年结交了两位知己,却也有为国效忠的心思。此二人论及才华只怕更胜我一筹,只是年岁偏小,无半点功名在身。”

    裴旻忙道:“无妨,所谓不拘一格降人才,功名什么都是后话。只要真有才,还怕没有功名?”

    他一听王之涣说才华更胜他一筹,心里不由痒痒的。

    王之涣答道:“他们两人无巧不巧与属下同姓,一个双名昌龄,另一个单名一个维字。”

    王昌龄、王维!

    裴旻有些心理准备,但听王之涣说出王昌龄、王维名字的时候,还是忍不住心底一阵震撼。

    七绝圣手王昌龄!

    诗佛王维!

    都是赫赫有名的绝顶人物!

    而且他们两人都有一定的政治建树,并非是那种纯粹的诗人。

    王之涣疑问道:“国公听过他们?”

    裴旻笑道:“神童王维的大名,长安谁能不知?”

    王昌龄现在名声不显,但是王维的名号裴旻但真是听过的。

    王维才华早显,十五岁时去京城应试,还写的一手好诗,画的一手好画,还有音乐天赋,一到长安立即成为京城王公贵族的宠儿,名传京师。

    王之涣一想也是,说道:“昌龄兄对国公推崇备至,只要属下相招,十有八九回来。至于摩诘兄,这个……属下不确定。”

    裴旻道:“无妨无妨,能来一个是一个。”

    王之涣也乐意为自己的好友,求个功名,毫不犹豫的应了下来。

    裴旻想着万一王昌龄、王维都来了,那么以后再将李白、杜甫招来,那自己麾下可就是群英荟萃了。

    加上现在的张九龄,这个时代最顶尖的诗人都是自己的部下了吧?

    仅是想想,裴旻便觉得兴奋。

    王之涣的文书地位并不高,只是一个小吏,干着帮裴旻起草文稿的工作。但他并不嫌职低官卑,也没有半点才高气傲的态度,认真的处理着手中的每一件事。

    裴旻也不时的考验着王之涣的行政能力。

    王之涣对答如流,确实颇有能耐。

    裴旻虽未立刻提升他官职,却也分摊了一些他本职之外的事情于他处理。

    这天裴旻对王之涣道:“你处理好手中事物,回家歇息的时候绕个远路,去鄯州的各大粮店看看粮食的储备情况。刚刚我得到长安传来的消息,说赈济粮因为河道堵塞,比预计的要延迟半月,看看市面上的粮食是否充足。”

第二十五章 王之涣失踪

    王之涣处理完手中之事,往城中各大粮店质询米粮库存。

    “回王文书,苏家米行的库存粮食还有三百斗左右。依照正常情况,应该能够维持一月,只是……”

    王之涣看着苏家掌柜有些欲言又止的表情,笑道:“只是什么,掌柜但说无妨。这米粮关系百姓生计,于国于民皆是重中之重的大事,有任何问题都不许隐瞒。”

    苏家掌柜忙道:“是这样的,这两天前来购买米粮的百姓意外的多。”

    他一边说着,一边将手中的账本移到了王之涣的面前道:“文书你看,前五六日,这每日的出售额还算正常,每日的交易数额在十五斗之间。这两日却提升到了三十五斗之多,数额翻了两倍有余。老朽甚至怀疑是不是坊间有什么谣言,以至于此。还特地让伙计去市集上打听一二,一无所获。”

    王之涣沉吟道:“如此说来,这反常情况持续下去,十日都坚持不下来,会出现断粮情况?”

    苏家掌柜颔首道:“确实如此。”

    王之涣皱着眉头道:“会不会有人恶意屯粮?”

    苏家掌柜摇头道:“应该没有这个可能,国公的手段谁人不知?在他面前发国难财,无异于自寻死路。只是依照老朽这些年的经验来看,这其中确实有些异常。许是有人为了预防断粮,多囤了一些吧。”

    王之涣直言道:“不合情理,真正的富人豪绅,不会在这关键时候来购粮。在旱灾来临的时候,他们应该早已囤积了足够的粮食。而不是选择在灾难结束,粮食稀缺的时候,与百姓争抢利益。从你这账簿上也可以看出来所有的米粮皆是四升、五升、六升这样少量出售,并没有超过一斗的。这其中肯定有问题,掌柜还请多多留意。”

    这个时候的测量工具极为精确,采用的是十进位制方式:一斗为十升,一升为十合,一合为十勺,一勺为十抄,一抄为十作。这一升米,差不多三斤左右,足够一家三口一天口粮有余。

    此时以工代赈的策略已经实施下去多日,愿意参与劳作的百姓,每日都会领取到相应的工钱,可谓成效显著。

    依照当前的局面,一切都应该稳定才对。

    粮食的销售为何会出现大幅度的提升?

    王之涣心底琢磨着,走出了粮店,在店门外与以青衣百姓擦肩而过,那人入得店中便高喊了声:“掌柜,给我来六升小麦。”

    带着疑惑的心,王之涣走向城中另一个大米行,龙家米行。

    当初裴旻意图说服龙家人开办采石工坊、制砚工坊、雕石工坊,龙家保守并未答应,悔恨至今。

    如今龙家人已经信服了裴旻的通天手段,也跟着将生意发展到了鄯州,开了一家比洮州还要大的米行。

    王之涣还未踏步进屋,耳中便听人说:“掌柜,给我来六升小麦。”

    一模一样的声音在他的脑海里呈现。

    同一个人?

    王之涣不动声色的隐藏暗处,不过一刻,一位麻衣百姓从米行里走了出来。

    虽然之前只是一个照面,王之涣依然认出他便是先前在苏家米行遇得的那个买米人。

    短时间内换了一家米商买米又特地换了衣服?

    王之涣正想通知龙家掌柜知会裴旻,自己暗暗跟随,突然脑袋一轰,让人从背后敲了一计闷棍,打倒在了地上。

    王之涣只觉得天旋地转,整个人晕阙了过去。

    **********

    裴旻第二天在节度使府邸没有见到王之涣,心底有些奇怪,让王小白去王之涣的住处看看情况,问了左邻右里才知道王之涣昨夜竟是一夜未归。

    裴旻暗觉不妥。

    经过半个月相处,王之涣的品性毋庸置疑,即便他真有事,至少会请个假,说明情况,绝不会无端端的失踪。

    “立刻去城中各大米店询问请情况,安排衙役兵卒守着出入城中的行人,对于出入城中的所有人严加盘查。”裴旻当机立断,下达了各项指令。

    如今他是鄯州大都督又是陇右节度使、按察使,是整个朔方权势最大的一个。

    这命令一下,不过短短的几刻钟,鄯州完成了戒严。

    王小白再次赶回了节度使府,向裴旻禀报探得的情况:“苏家米行、余家米行都有王文书的消息,其他几家米行的掌柜伙计皆没有看到王文书。根据苏家米行的掌柜的说辞,王文书应该是察觉了什么异样,他们苏家米行,这几日的销售额极有问题,怀疑有人暗自囤粮。”

    听了王小白的回报,裴旻眉头不由皱了起来,第一个反应是有人想发国难财。

    随即一想,却又打消了这个念头。

    这富贵险中求不假,但是现在整个陇右的米行都让他强制统一起来,不得提高粮价,在加上国家的支持,粮食并不短缺,根本没有奸商发挥的余地。

    即便再傻的奸商,也不至于为了一点蝇头小利而犯弥天大过。

    “但是粮食销售不正常,这也是事实。”裴旻自语琢磨,突然眼睛一亮道:“王文书是什么时候到余家米行的,又是什么时候到苏家米行的?”

    王小白立刻应道:“余家掌柜是说酉时一刻,苏家掌柜是说酉时三刻……”

    裴旻找来鄯州的城市平面图,在地图上找着几大米行的位子,一一标记出来,又标出了节度使府衙与王之涣的住所,用手指将所有店铺都连成了一条线。

    最后点在了其中的一个米行,道:“这里,王文书是在前往龙家米行的路上,或者在龙家米行出的事。”

    王之涣行事风格极有章法,他不会走马换将,虚耗时间,必定是一条捷径询问下来。

    他第一二家米行找的是余家、苏家,那么第三家必然是离苏家最近的龙家。

    “我们走!”裴旻想也不想,领着王小白出去了。

    顾新、张九龄、袁履谦、李林甫、裴晨霖这些人手中皆有事物要处理,他反而最是清闲的一个,抽得开身。

    王之涣一方面是他幕僚成员,另一方面也是当世少有的俊杰,若有个意外,与他与天下都是莫大的损失。

    绝不容有失。

第二十六章 白衣少年

    王之涣好似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醒过来的时候周身酸痛,想要动却动弹不得,手脚都给死死的捆绑住了,头上套了一个麻罩,连嘴巴都给堵了起来。

    意识渐渐恢复,感受着后脑勺传来的隐隐作痛,王之涣回忆起自己陷入如此境地的缘由。

    眼前一片漆黑,王之涣也不知身在何处,只是似乎听到有人说话。

    他如今什么也做不了,只能耐着性子,竖着耳朵听着左右的动静,凭着感觉判断一切。

    周边传来隐隐约约的吆喝声,鼻子里又闻得各种香味。

    不免沉吟想着:自己应该在闹市附近。饭菜的香味混杂,味道并不统一。

    闹市附近没有僻静的民房,因是在客栈。

    大隐隐于市,如此才能掩人耳目。

    足音传来,王之涣更是一动不动。

    只听一人道:“出了恭,神清气爽!”

    一个稳重的声音传来:“别睁着眼睛唬弄老子,将你嘴角的油抹干净再说,你这是跑到茅厕里啃鸡腿去了?”

    王之涣这才发现自己这屋子里竟然还有一人,心里不免暗暗震惊,也庆幸自己没有妄动。

    最先那人闻言“嘿嘿”一笑,道:“哥,这真怪不得我。石老大抓了这么一个累赘来!还要累我们兄弟伺候着,酒不能喝,哪也不能去,都要憋出病来了。要不,你也去喝几杯,这里我看着。”

    稳重的声音道:“免了,别看这小子是个小小文书,可他能直接与裴旻接触。裴旻此人不可小觑,连吐蕃都不是对手。我们即将行大事,万不可因他一人,坏了全局。”

    年轻抱怨声再次于王之涣耳中响起,“那还不如一刀杀了,死人才最安全。”

    稳重的声音喝道:“现在是夏季,人死了不要一天便会发臭,想拉着大伙儿一起死?”

    年轻的声音不在响起,只是听了一阵嘟哝的“突厥语”。

    稳重的声音再次喝道:“不许说突厥语,不能泄露我们的身份,任何时候,都不能养成这个习惯。”

    王之涣即便没有对方的提示,也听出了是突厥语。

    他是山西太原人,太原不远便是雁门关,经常有突厥人来太原贸易做买卖。

    王之涣听不懂没学过,却也分辨的出来。

    突厥!

    行大事!

    买粮食!

    王之涣一点一点的组织着手中的资料,突然发现这粮草异常的背后,藏着一定的阴谋。

    王之涣正想着脱身之法。

    屋里也安静的没有任何声响,只有几人粗重的呼吸声。

    便在这时!

    房门意外响起。

    “谁!”房中稳重的奚祥叫喝了一声。

    “是我,店小二!”屋外传来熟悉的声音。

    奚祥看了身旁的薛辰一眼,点了点头,他的记性很好,确实是店小二的声音不假。

    薛辰收回了握在剑鞘上的手,上前准备开门。

    就在他拉开门栓的时候,屋门突然冲开。

    薛辰闪避不及时,门框直接撞在了他的脑袋上。

    薛辰七荤八素,还未有反应过来,一个白衣少年大步走进了屋里,一计手刀,重重的斩在了薛辰的颈脖上。

    薛辰直接倒在了地上,毫无还手之力。

    奚祥见状,不做任何犹豫,直接抽出腰间佩刀,猛地斩向了里屋床上的王之涣。

    王之涣意外一个鲤鱼打挺,竟然在双手双脚被缚的情况下,抹黑跳了起来,避开了这一刀。

    唐朝的文人与其他时代的文人大有不同。

    唐朝尚武,没有什么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思想。

    即便是文人,他们也有崇武之心。

    因而才有“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请君暂上凌烟阁,若个书生万户侯?”这样慷慨激昂的诗句,弃文从武,效命边疆。在这时一种时尚。大诗人高适、岑参、王昌龄、卢纶这些都是例证。

    王之涣非但不是文弱书生,反而常击剑悲歌,剑术上有着极高的造诣。

    在这千钧一发之际,避开了奚祥的一击。

    奚祥一刀不中,第二刀又意图劈至。

    一缕劲风却激射而来。

    白衣少年也反应过来,直接射出了手中的佩剑。

    奚祥无奈,只能撤身避让。

    如此一避,却也失了机会,白衣少年乘机从一旁吓的目瞪口呆的店小二手中的茶壶砸向了奚祥,同一时间于地下拾起薛辰的佩剑,挺剑迎了上去。

    刀剑相交!

    白衣少年借力退了两步,口中道:“兄台,别动!”

    王之涣虽不知来人是谁,但明显听出对方的用意,不再妄动。

    白衣少年随手一挥,王之涣手上的粗绳应声而落。

    奚祥趁势杀向了白衣少年。

    白衣少年为救人,失了先手,却也凌然不惧,挺剑而上,口中笑道:“你来试试我最新悟的剑法!”

    变然间白光闪动,跟着铮的一声响,刀剑相交。

    两人各退一步。

    奚祥忍不住“咦”了一声。面前这少年的剑法平淡无奇,却是杀气腾腾,出剑的时机把握的极为巧妙,甚是古怪。

    白衣少年却是一笑,道:“再接我几剑。”

    王之涣这时也拉开了脸罩,见一片白衣少年的遗留佩剑,伸手取来,斩断了自己脚上的绳索,手中长剑一震,笑道:“算我一个!”

    白衣少年并不说话,抢先挥剑而上,长剑从左上角直划而下,势劲力急。

    王之涣也不甘示弱,挺剑向奚祥右肩疾刺。

    一左一右,相得益彰。

    奚祥回刀侧身,右腿微蹲,与白衣少年的长剑一触,即刻收力,突然发足疾奔,意欲逃跑。

    白衣少年眉头一挑,长剑脱手,向敌人心窝激射过去。

    不料奚祥这一跑乃是诱招,他看出了白衣少年剑术固然灵动,经验却是不多,长刀突然圈转,直取白衣少年咽喉,势道劲急无伦。

    白衣少年却是一笑,从容退去。

    王之涣仗剑而上,手腕抖动,噗的一声,剑尖刺入了奚祥的右肩。

    “好剑法!”白衣少年笑赞了声,趁势夺刀,又在奚祥的左肩补了一下。

    王之涣用剩余的绳子将奚祥捆绑妥善,方才对白衣少年道:“多谢这位朋友出手相救!此地不宜久留,我们先离去为好!”

    白衣少年颔首应诺,正欲向外走去,却见窗外一小股人往他们这边行来,笑道:“我们,怕是走不了了。”

第二十七章 局面复杂

    王之涣注意到了白衣少年的视线,问道:“他们的人回来了?到底是什么人?”

    白衣少年道:“在下知道的也不是很清楚,能救兄台不过是恰逢其会……”他话还未说完,暴怒的呼喝急促的脚步声已经传来。

    王之涣慎重道:“人数不少,这屋子与我们大是不利。”

    白衣少年欣然道:“我们去街上一战!”

    他们并非是单纯的交谈,说话的时候各自动了起来。

    王之涣一剑斩下了窗户,便于他们出逃。

    白衣少年拉扯下了蚊帐,扭成了长绳,将手中长刀重重刺进了地板上,顺带捡起了最先射出去的长剑,两人顺着三楼,飘飘然的下了楼底。

    周边百姓见两人从天而降,纷纷报以诧异的目光。

    守在客栈门口的贼人,见王之涣竟然跑了出来,呼喝着拔出刀剑向他们二人砍杀过来。

    白衣少年、王之涣并没有跑的意思,反而仗剑迎了上去,剑光闪烁。

    数合之后,嗤的一声。

    王之涣一剑削断了对手的长刀,长剑闪处,顺势将对方的整个手臂都给切了下来,一看手中长剑明亮如秋水,青光耀眼,不由道:“当真好剑!”

    白衣少年亦是剑光霍霍,长剑中宫直进,自敌手胸膛贯入,背心穿出,接口道:“这是蜀中名匠铸造,在下用一首诗换取来的。”

    他说着见一伙人从客栈出来,意图悄无声息的潜入人群溜走。

    白衣少年左右顾盼,却见两队各十余人的市场巡卫兵以向这边赶来,当即两步一迈,直接挡在了他们面前道:“既然来了,不交待一声,想要离去,不合情理吧!”

    对方人群中走出一位粗狂高大的异族人,身长七尺,脸上纵横交错着三道大疤,早将主人的五官毁得不成样子,他的鼻子被一条横疤截成了两段,眉毛歪扭,尤其右半脸从额角到下巴的那一条伤又深又长,几乎可以看到里面的面颊骨,格外恐怖:“这位兄弟,你认错人了!我跟你们的对手,可不是一伙的。”

    白衣少年一扬长剑,道:“马贼秃鹰,你们是不是一伙的我管不着,让某遇上了,也别想安逸离开。”

    听到马贼秃鹰,周边人忍不住吸了口凉气,纷纷避让开来。

    陇右鄯州位于河西走廊的必经之地,往来西域的商人大多由此经过,通过他们的嘴,述说着一些西域的情况。

    西域环境复杂,有一望无际的大漠,也有绿荫遍野的绿洲;有无人的死亡谷底,也有繁华的坚城巨堡;有令人生畏的沙暴,也有世人疯狂的财宝。

    在西域生活的大多都是昔年三十六国的遗民,他们的文化宗教受到东西方的冲击,形成了独特的文化风气。

    目前西域在大唐的控制之下,但是吐蕃、大食、突厥、突骑施等对之莫不是虎视眈眈,可谓龙蛇混杂。

    面对这种复杂的环境,马贼这种产物无可避免的遍布西域。

    他们有的是凶悍地方居民乔装,有的是各地逃亡西域甚至是发配西域的暴戾之徒,组成的劫匪,袭扰着商队百姓。

    有三支马贼最为出名,实力最为强盛。

    秃鹰是三支马贼团中实力最小的一个,但却是最为凶暴的一个。淫掠妇女,残杀老弱,可谓无恶不作,凶名甚至传到了鄯州。

    鄯州百姓也是耳熟能详。

    秃鹰眼中煞气四溢。

    一人长笑从客栈里走出来道:“秃鹰兄弟,都给认出来了,也别躲躲藏藏。不如我们连手,我将杂鱼除了,你将这两个碍事的小子杀了,一起杀出城去如何?”

    来人也是三五大粗,手中握着根三菱铁棍,露着凶悍的气势。

    “好!”秃鹰一口应下,狰狞的看着面前的白衣少年道:“小子找死,大爷成全你!”

    他拔出了佩刀,一把珠光宝气的西域弯刀,在夏日的眼光下,闪闪生辉。

    他这一动,其身后的十数人一并拔出来刀剑,杀气腾腾。

    三菱铁棍巨汉的那伙人也纷纷抽出了兵器,明里暗里竟然无故多出了三十余人,细细数来双方加起来居然五十余人。

    王之涣不动声色的来到白衣少年身旁道:“什么情况?”

    白衣少年忍不住轻声道:“兄台,你得罪的是哪路人马,怎么这么多人?”

    王之涣茫然道:“不是很清楚!”

    白衣少年道:“那你能对付几个?”

    “三四个吧!你呢!”王之涣说了一个保守的数字。

    白衣少年道:“寻常六七个不是问题!只是秃鹰跟那巨汉,显非常人我们两人未必就能对付……不过……”他突然一笑,豪情万丈的道:“我们不胜即胜,只要拖住他们,即可!”

    说着长剑一抖,已经迎向了秃鹰,只要吃住首领,其他人自然无处可逃。

    王之涣见白衣少年在这种局面下非但不惧,反而豪气干云,笑道:“愿随一战!”

    替白衣少年接下左右意图绕背偷袭的敌人。

    白衣少年对着秃鹰劈面就是一剑。

    秃鹰举刀挡开,反回了一刀。

    顷刻之间,两人对攻了数招。

    秃鹰久经杀伐,招招杀气纵横,追魂夺命。

    白衣少年的剑法灵动,脚步更是轻快飘逸,忽而左转,忽而右转,变幻不定,手中长剑或挡或攻,或避开周边的偷袭,任是让秃鹰毫无办法。

    秃鹰忍不住道:“小子有种别跑!”

    白衣少年心性高傲,也不甘示弱的叫道:“有本事将你手下的这些虾兵蟹将都叫开。”

    正说间耳中听到王之涣一声惊呼,一股极刚猛的劲风已到了身后,身上的长袍竟被迫得贴在了身上!

    白衣少年听这风声雄浑无比,知道来者必定是沉重之极的兵器,绝不能以剑去接。

    一转一侧,他身法灵巧之极,衣袖和带子飞扬开来,从容潇洒的避开了这一击。

    三菱铁棍的巨汉已到了近处道:“不可久战!”

    他说着三菱铁棍已经猛地对着白衣少年挥砸过去。

    秃鹰身为马贼本就没有道义可言,从右侧劈砍向了白衣少年。

    他们一个出招大开大合,一个轻快毒辣,虽无配合,却是难缠之极。

    白衣少年剑法出尘,对上任何一人,堪称游刃有余,但是面对两人,却险象环生。

    王之涣此刻也被六人缠着,脱不得身。

第二十八章 相互钳制

    白衣少年咬着牙关苦苦支撑,巨汉的三菱铁棍他只能闪避。

    而秃鹰的弯刀却刁钻轻快,阴险狠辣。其自身又是在血海里爬滚过来的,对敌经验尤其丰富,每每出手都是在白衣少年躲闪之后,留有空挡的时候,让他难受至极,一个不慎就会小命玩完。

    白衣少年左闪右挡,情况苏不乐观。

    但他自身却毫不慌乱,强稳阵脚,明知极难取胜,却是毫不气馁,静观局势,坚毅愈增。

    好似汪洋中的一艘小船,摇来晃去,东倒西歪,却任是屹立不倒。

    一连三十余招,白衣少年依旧维持着僵局。

    巨汉大吼一声,三棱铜棍顿时舞成一个黄圈,气流大作,直捣白衣少年面门。

    白衣少年只觉得劲风刮面如刀,这一招让他刺中,整个面门都要凿成肉泥。

    白衣少年正想闪避,却听一人说道:“力量不足,何不以灵动应对。一味的躲闪,只会越来越被动。此二人配合不足,武器一长一短,看似天衣无缝,却自有破绽可寻。”

    白衣少年有些茫然,秃鹰的弯刀再次从他左边杀来。

    这一错愕之下,反而失去了还手的机会。

    突然灵光一动,身子往巨汉的右侧俯冲过去,借助巨汉的身体,避开了秃鹰的刀。

    剑锋分刺左右,一剑下斩,一剑上挑,反攻巨汉而去。

    巨汉身随棍转,回棍横掠,险些将一旁的秃鹰横扫在地。

    秃鹰骂了一声:“混蛋!”

    白衣少年心有所感,利用巨汉的身体来抵挡秃鹰,秃鹰往左,他向右,秃鹰向右他往左,使得巨汉壮硕的身躯始终但在秃鹰面前。

    而巨汉的棍棒是重型兵器。并不擅灵动,两人围着他转来绕去,他的三菱铜棍根本施展不开,仿佛给无形的绳索捆缚住了手脚一般。

    巨汉想要跳出站圈,但他的身形哪里比的上白衣少年?

    巨汉一动,白衣少年跟着行动。

    两人相互牵制,碍手碍脚,反而不及一人。

    “你他娘的别挡着老子!”秃鹰气急大骂!

    巨汉也怒了,喝道:“有你在,老子长棍都动无不利索。”

    他扫视了一下情况,骇然发现周边竟然没有熟悉的面孔了,就在他们力战白衣少年的时候,局面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故。

    他的部下几乎全部倒在了地上,竟然在这短短的时间里给人完全制住了: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便在他分神之际,白衣少年霍霍杀到,直刺巨汉咽喉,这一剑当真迅捷无伦,只是寒芒一闪,寒气以达,慌忙退步闪避,险些又跟秃鹰撞在一处。

    秃鹰再次怒骂了一声,转头看向先前出声提示的方向,见一个持剑青年好整以暇的瞧着这边,怒喝道:“别给老子光说不练,吃我一刀!”

    他的刀又急又狠,化作一道五彩霞光,向青年缠绕过去。

    青年长剑徒然跃出剑鞘,他出手速度太快,力量用的太巧,稍不注意,甚至以为剑是自己跳出鞘来的。

    秃鹰心底一沉,又不信这个邪,面前此人不过二十出头,就算会些剑术又能厉害到哪里去,当即不再迟疑,手中弯刀一撮到底。

    却不想青年长剑中宫直进,似要与他拼个两败俱伤。

    如他这类人,最是凶残,也最是惜命。不到万不得已,岂会行两败俱伤之事?

    正想重整再战,却发现对方剑尖不住颤动,剑到中途,忽然转而向上,端的是若有若无,变幻无方。

    秃鹰不由吓出了一身冷汗,这才发现面前这个青年的剑法远比那个白衣少年可怕,只是寻常的变招,竟然与人一种羚羊挂角,无迹可寻之感。

    秃鹰在西域也与不少高手交过手,不管是胜是负,皆未遇过招法如此浑然天成的人物。

    青年毫无疑问正是裴旻。

    今日裴旻察觉王之涣失踪,心中担忧,与王小白一路探查王之涣的踪迹,来到龙家米行。

    与龙家米行略作打探,得知并未见王之涣身影,但是龙家米行情况与苏家米行一样。这两日的销售数额极不正常,大有给人恶意收购的迹象。

    裴旻心知此事定于王之涣失踪有关,在安排人手调查之际,得知有人在闹市聚众斗殴,甚至闹出了人命。

    听得如此消息,裴旻也不能不闻不问,直接与王小白一起赶到了闹市,见诸多兵卒惨死于地,还有部分兵卒苦苦支撑。

    在贼人的包围圈里,王之涣正给多人围攻,身上还受了一处刀伤。

    裴旻那有半点迟疑,直接拔剑冲杀进了战圈。

    他秦皇剑上下飞舞,以一人之力连挑了二十余人,直将贼人杀的心寒胆裂。

    王小白也游走于人群之中,他的速度太快,对付真正的高手,或许大打折扣,但是对上虾兵蟹将,却如鱼得水,一脚一个,端是威风八面。

    陆续闻讯赶来支援的护卫兵士,将场面控制住了。

    王之涣意图救援白衣少年,却让裴旻一把拉住,笑道:“无妨,你没见他打的入神。这少年郎的剑法极有灵性,只是火候偏差,经验略逊。若能扛住如此压力,剑术必然大进。放心,有我在,他若撑不下来,我自会出手。”

    王之涣也不急了。

    裴旻是关中第一剑,打遍关中无敌手,放眼天下亦是屈指可数的高手,有他在一旁掠阵,有何可惧?

    裴旻在一旁观战,见白衣少年的剑法在势态上与他最新悟出的剑法,有着隐隐的雷同,不免有些奇怪,但见白衣少年有体力不支之象,开口指点。

    却不料对方恼羞成怒之下,居然向他扑来。

    如此裴旻只能仗剑应对,一招出手,破了对方攻势,见他游移不定,蓦地里疾冲上前,当真是动如脱兔,一瞬之间,已到了秃鹰近处,这一冲招式之怪,无人想像得到,而行动之快,更是难以形容。

    秃鹰猝不及防,只能凭借本能挥刀劈砍,眼瞧着即将将来人劈成两断,不料手腕一麻,手中长刀莫名其妙的给对方夺了过去,紧接着胸口受到重击倒飞了出去。

    自从裴旻得到王小白赠予的庖丁解牛刀的刀谱,对于游刃有余这一招的领悟更是透彻,只要时机巧妙,败敌夺兵,便如探囊取物。

    目前情况太多莫名,他也有诸多疑问,自然不愿伤着对方的头目,哪怕是穷凶极恶之徒。

第二十九章 诗仙李白

    秃鹰的离开,让巨汉空出了手脚。

    但是同样了,他们失去了二对一的威胁!

    白衣少年完全敞开了手脚,先前给两人逼得节节败退,如今挽回劣势,一扫郁闷姿态,更是气势迫人。剑光如虹,一剑紧似一剑,忽而窜高,忽而伏低,凭借灵动的步伐,快捷的剑技,将敏捷不足的巨汉逼得节节败退,只能一味防守。

    巨汉心中叫苦不迭,哪里想到自己苦练棍法四十载,竟然不敌一个少年。便在这时,秃鹰突然横飞过来,倒在了他附近。

    巨汉分心一看,一位英武帅气的青年正收回了自己的佩剑,把玩着秃鹰手中的那把西域弯刀,心底更是一沉。

    秃鹰以凶悍著称,并不以武艺见长,但也是成名多年的悍勇之辈,这般轻而易举的给打败,还夺了兵器,实力显然深不可测。

    如此年纪,在鄯州有这个实力的,除了裴旻还有谁?

    难怪自己的手下如草芥一般给打倒了,对上裴旻这样的关中第一剑客,他们焉有还手的余地?

    念及于此,不免心若死灰。

    白衣少年见秃鹰此刻模样,也略感震惊。这些天他暗自追踪秃鹰行动,深知他刀法凶狠,自己想要胜他并不容易。这才一路跟随,寻求时机,却不想竟然有人轻而易举的将他击败。

    只是他背对着裴旻,不知是谁出的手。

    在这临阵关头,他也不好回头眺望,只以为是一位江湖奇人出手相助。

    见巨汉分心以对,白衣少年更不迟疑,长剑对着巨汉当胸刺去。

    与巨汉对攻数招,对于他的功底,自有一定了解。知道他定能反应过来,一招直刺却暗藏三个变招,以克敌制胜。

    岂料对于这一剑,巨汉竟然不闪不避,反而将手中的三菱铁棍猛地砸向了秃鹰。

    白衣少年神色微变,以知巨汉杀人灭口的用心,可想要去救却来不及。

    眼看秃鹰便要惨死棍下,化作肉泥。

    随着“锃”地一声大响,面色大变的倒是巨汉。

    他忙不迭向后退去,再看手中的三棱铁棍,却只剩下了半截!

    一人一剑后发先至,抵挡在了秃鹰的身前。

    白衣少年也乘机给了巨汉一剑,将他制伏刺倒。

    白衣少年心中并无多少喜悦,反而带着几分复杂的看着心情看着莫名出现在面前的这个男人。

    明明是他更近,明明是他在战斗状态,可他做不到的事情,却让对方做到了,似乎有些轻松随意。随意的甚至自己都没有反应过来,一切以被扭转。

    不用多想,白衣少年以知来人身份。

    还以为指点自己,击败秃鹰的是一位上了年纪的长者,却不想竟然是一位年纪比自己大不了多少的青年,忍不住在心底说了声:“果如张兄说的一样,裴国公的剑术,天下无对。”

    “想杀人灭口,没有那么容易!”裴旻见已经给制伏的巨汉,收回了秦皇剑,看了白衣少年一眼,对王小白道:“将所有人都带走,分别关押,过会儿我要严加审问。注意这个巨汉,他心存死意,定有寻死迹象,别让他得逞了,由你亲自看管。”

    王小白点了点头,他出生御史台,知道御史台的一些手段。

    在多年前,只要进了御史台就如进阎王殿,御史就如十殿阎王,在他们手上没有撬不开嘴,也没有想死就能死的人。

    王小白虽知些许皮毛,却也足够应对一切。

    “太原王之涣谢过兄台的相救大恩,却不知兄台尊姓大名!”王之涣见大局已定上前来向白衣少年道谢问好。

    裴旻也瞧向白衣少年,这白衣少年的剑法极为灵动,剑法中呈现的感觉,与之有些许异曲同工之妙,很是好奇。

    白衣少年作揖回礼道:“蜀中李白,见过王兄!”

    李……

    李白!

    诗仙李白!

    裴旻脑子一震,带着几分炽烈的看着白衣少年,心中忍不住激动。

    这种强烈的感觉,见到李隆基、薛纳这些大人物都没有,但是面对眼前这个少年却出现了!

    一个传奇一样的诗人,将浪漫主义的诗句带向了巅峰的诗仙。

    只要是中国人,几乎没有不知道李白的,只要是中国人几乎没有没拜读背诵过他的诗句。

    从最简单的《静夜思》,到震撼人心的《将进酒》,谁人不识?

    面对王之涣的道谢,李白忙道:“王兄不必如此……在下有幸,拜读过王兄的诗句,深感造境深远,令人裹身诗中,布在人口,回味无穷,能够有幸相识,深感荣幸。”

    他并非客套话。

    王之涣的善五言诗,以描写边塞风光为胜,是浪漫主义诗人,而李白同样的浪漫主义诗人,而且是将浪漫主义推向巅峰的诗人,在这方面他们志趣相投。

    李白固然心性高傲,遇到志同道合之人却也十分热情。

    王之涣对裴旻道:“国公,多亏了这位仁兄相助,属下才有幸逃脱魔掌。”

    裴旻此刻也回过神来,抱拳问好笑道:“可是张老哥口中的李白?虽初次相见,但李兄的大名,却是如雷贯耳。”

    李白对仕途极为热衷,却又看不上官架子,对于威势、派头极为鄙夷。说好听的是豪放不羁,说难听的就算蔑视礼法。

    裴旻这般无官架子,让李白亦是好感大生,遂然道:“张老哥在蜀中时,不止一次与在下说到裴国公的名字,赞国公是难得一见的好人物。今日相遇,果真如此。”

    他自然不说此次出蜀就是是为裴旻来的。

    他好任侠,酷爱剑技,少年时拜左邻击剑老人学练剑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在蜀中一代也颇有侠名。

    那日偶遇张旭,从他口中听闻裴旻事迹,尤其是听张旭说裴旻年及十八,为了替母争光,单人入长安,与解县酒馆与之偶遇,悟出草圣剑一事,让李白听了甚为神往。

    李白今年虚岁十七,比当年裴旻远入长安尚小一岁,但他觉得裴旻十八便能做到单人入长安,与张旭、贺知章为伍,与太平公主斗志斗勇,闯出赫赫威名,十七岁的自己一样能够做到。遂然辞别双亲,北上出蜀,想要见一见张旭口中的“裴老弟”到底何德何能,让当世第一书法名家如此赞颂,当然最主要的还是想知道裴旻的剑,到底是不是传说中的神乎其神。

第三十章 愿陪国公,一醉方休

    李白虽然未见裴旻动武,然先前那一剑的风采,俨然让他意识到裴旻这个关中第一剑绝非是浪得虚名,至少比他更是厉害!

    裴旻笑道:“张老哥的酒友,便是我裴旻的酒友。李兄今夜便住我府上,我府中别的没有,就是好酒管够。上至宫廷佳酿,下到百姓奇珍,近至关中玉浮梁,远达西域葡萄酒,应有尽有。”

    李白无愧是酒中八仙,但听此话,神色以是迫不及待,也不客套,一口应下:“恭敬不如从命。”

    “不过在喝酒之前,还需以正事为上。”裴旻看了一眼周边的环境,道:“可否与我去府衙一叙,说说到底怎么回事?西域马贼为何来鄯州,那巨汉似乎跟马贼不是一伙的,他们暗中储备米粮,意欲何为?”

    李白道:“巨汉到底是什么人,并不清楚。秃鹰的情况,白略知一二,若能对国公有所帮助,定当知无不言。”

    裴旻让人给王之涣、李白准备了一匹坐骑,三人返回了节度使官邸。

    李白也向裴旻、王之涣说明了情况。

    原来李白出蜀北上,正逢陇右大旱。面对天灾,李白亦是无能为力,更不愿在这个时候打扰一心为陇右百姓谋福的裴旻,便往西方行去。

    李白先人与隋末年间罪徙西域,出生于碎叶城。五岁那年,方才迁途蜀中巴西,幼年懵懂记忆,依稀有着碎叶城的点滴风貌,甚为怀念,遂然仗剑西行,过张掖、入酒泉,一览西方独特的人文风貌,顺便开阔灵感作诗自娱。

    行至沙洲敦煌附近,李白遇得五六人强掠妇女,仗剑相救,杀得四人。

    “白此生最恨欺凌老幼,淫掠妇女之辈,但凡遇到,绝不容情。”

    裴旻赞道:“当杀!”

    唐朝虽说风气开放,不比宋明时期保守,但是妇人受辱,必将受到邻里异样目光,结果同样好不到哪里。

    换做是他,也不会有半点留情。

    “待白遇杀第五人时,那人惊惧之下爆出了西域马贼王秃鹰的名号!白出生碎叶城,两年前父母收到远至碎叶的消息。远亲一脉,受马贼王秃鹰袭杀,已经断绝。秃鹰横行西域,恶名昭彰。如今莫名来到凉州,必有所图。不论国仇家恨,白皆不能无动于衷,依照那贼人所言,寻得了马贼王秃鹰的踪迹。只是他们人多势众,只能一路暗随至鄯州。”

    听李白说到如此,裴旻忍不住暗赞了一句:“好胆魄!”不过是一个十七岁的少年郎,竟敢跟着一伙穷凶极恶的马贼走了一路,还没有给发现,确实需要一些本事。

    “一直到了鄯州,秃鹰与巨汉汇合,似乎再做军马交易。他们防卫深严,真实目的所谋为何,不得而知。意外听到了王兄给巨汉那一伙人擒住的消息。王兄文采风流,白素来敬重,自然不愿袖手旁观。何况王兄是国公麾下文书,只要王兄脱困,不论秃鹰、巨汉所谋何事,都能一一查问清楚。只是未曾料到,对方回来的如此迅速,人数又如此多。亏得国公及时赶到,否则我与王兄,情况堪忧。”

    听李白说完,裴旻又望向了王之涣。

    王之涣道:“属下偶遇两次少量购粮的路人,给神秘人打晕,擒至客栈捆缚,期间听到他们断断续续的对话,也得到一些可用的消息。巨汉那一伙人应该是突厥人,正在谋划大事,具体什么,尚不明确。”

    “突厥!”

    裴旻皱眉道:“突厥能有什么大事?难道还有胆子与我大唐开战?”顿了顿,他肯定的道:“这个突厥,可能不是指突厥国,而是归附我大唐突厥人。”

    因大唐的对外政策,时常会有异族人率族部归降。

    面对这些归降的异族人,大唐的应对方式大多采取接纳的手段。一方面将他们控制在自己手上,另一方面也能削弱敌人的实力,堪称一举两得。

    但是此举也存有一定隐患,突厥这个民族以部落为上,以族长为尊。

    族长今天说归唐,全部落无异议的归唐。但是哪天族长喊一声反唐回草原,他们也不会犹豫拒绝。

    王之涣眼睛一亮,道:“应是如此!突厥如今固然势弱,却也是北方一霸。真要是突厥国,不至于看中这一点点的粮食,唯有突厥人才有这个可能。他们联系马贼秃鹰购买马匹,又暗中聚少成多的筹备粮食。所谋之心,那是司马昭路人皆知。”

    李白听到这里也悟得其中缘由,怒喝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想必在我们未察觉的情况下,他们还暗中准备兵器了吧。”

    对于归附大唐的异族,朝廷向来的处置方法是将他们安排在边防线之内。他们想要回归草原,必先通过边防线。

    唐军显然不可能让他们从容离去,届时必然引发一场破围战。

    一般而言,他们多是准备在先,而唐军仓促应战,临时临急,自然会疲于防备,给突围倒还好说。可气的是有些过激的,将唐军的脑袋砍下来作为进献突厥可汗的礼物,以表对突厥的忠心。

    裴旻见李白一脸愤慨,知这位未来的伟大诗仙可是一个十足的愤青少年,笑道:“无妨,亏了你们。今日不论是秃鹰,还是那不知名的巨汉都在我们手上,不论他们有什么阴谋,都将无所遁形。”

    李白道:“秃鹰此人惧死,凶暴惜命,想要套出他的话来不难。只是那巨汉将生死置之度外,不好对付。”

    裴旻轻轻摇了摇头道:“这李兄弟可就不懂了,死不可怕,可怕的是求死不能。在御史台待的几年,让我明白了能够痛快的死,是多么幸福的一个道理。”

    李白莫名觉得脊背有些发凉,不再问了。

    “好了!”裴旻起身道:“季凌,你暂时提我招待李兄弟,我去牢房亲自看看他们到底耍的是什么诡计。”

    季凌正是王之涣的字。

    说着裴旻又对李白道:“等我回来,我们痛饮一方,试试你的酒量如何!”

    李白豪气干云的道:“愿陪国公,一醉方休!”心中却想剑比不过,喝酒还喝不过嘛!

第三十一章 严刑逼供

    裴旻策马抵达州府大牢,顺着严严实实的护卫,走进了湿冷的重型牢房。

    他来到王小白的身旁问道:“情况如何?”

    王小白道:“两个贼首,正好相反。表面凶悍的那个叫秃鹰的,温顺的如兔子一样。另外那个魁梧巨汉,就如国公提醒的一般,那厮倒是条汉子,想着一切法子自尽,都给我们挡下了。”

    裴旻道:“那就从魁梧巨汉入手,先撬开他的嘴巴。秃鹰直接动刑,往死里整,直到他愿意开口为止。”

    这比严禁逼供,裴旻敢说上数三百年,下数三百年,没有人比得过武后时期的来俊臣。

    一本由来俊臣所著的《罗织经》让酷吏周兴自叹弗如,甘愿受死;让一代人杰宰相狄仁杰阅罢此书,冷汗直冒,不敢喊冤,让女皇武则天面对此书,心惊肉跳,杀机遂生。

    裴旻得以拜读后,也忍不住为来俊臣心思心肠所震撼。

    根据御史台昔年的记载,来俊臣经手的案件,没有一件是公正的,没有一件不是屈打成招的,亦没有一件是死人的。

    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来俊臣从来没有失手过,没有他撬不开的嘴,哪怕这个人是狄仁杰。

    裴旻在御史台最大的收获便是拜读了来俊臣的《罗织经》,学到了他十之一二的手段。

    不同的是来俊臣将自己的天赋用于邪路,而裴旻用于正道。

    这审问一个人,以攻心为上,只要攻破对方的心房,就没有套不出来的话,没有逼问不出来的供词。

    表面上看秃鹰的嘴巴更加容易撬开,其实不然。

    秃鹰这种人残忍惜命,最是怕死,他老实听话,不过是想让自己好受一些而已。

    他知道自己身上背负的罪孽,够他死一百次有余。所以他根本不会愚蠢的认为落在裴旻手上,坦白从宽会有一线生机。他知道的事情,他口中的秘密就是他的保护伞,只要他不说,他就有活命的机会。

    他会争取一切手段谈条件,直到确认他能够安然的离开,才会说出一切裴旻想知道的事情。

    越是怕死的人,他的求生欲望反而是最坚定。

    对于这种人,只有用刑法让他意识到死了比活着更加爽快,逼得怕死的他,动了求死的念头。唯有如此,才能撬开他的嘴。

    反观魁梧巨汉,他意志确实坚定,但是他的坚定源自于他的信仰,只要摧毁他心中的信仰,只要摧毁他心中的意志,就能将他的嘴巴撬开。

    如此反而容易的多。

    “明白!”王小白慎重的点着头,吩咐下去了。

    不一刻!

    秃鹰的监牢里传来了凄惨的叫声。

    这位西域的三大马贼中最凶暴的首领,面对裴旻根据御史台刑具仿照的刑具面前,发出了惨绝人寰的叫声。

    这叫声过后,悲愤的惊慌声传来:“我要见裴旻,我要见裴旻!”

    裴旻对之视若无睹,即便他在鄯州也听过秃鹰的恶名。

    所谓求财不求命,依照道上的规矩,马贼收受买路财,以放商队过路。若商队不从,战败后也不得乱杀降者,带走大部分战利品,留给商队回乡的路费。

    当然这并非是马贼仁慈,而是马贼依靠劫掠为生,他们赖以生存的对象就是一个个往来丝绸之路的商人。

    然而丝路商人不是人人有这个魄力有这个胆气走的,他们要是下手的太狠太绝,除了那一些超大型他们奈何不了的商队,没人敢跑丝路,等于是涸泽而渔。

    但是秃鹰却不管这些,他心中只有杀伐杀戮,只有眼前的利益而无其他。

    不只是对路过商人斩尽杀绝,还会寻机劫掠部落,淫掠妇孺,手下穷凶极恶之徒极多,可谓一方首恶。

    对于这种人物,裴旻连条件都懒得于之谈。

    来到关押魁梧巨汉的监牢,裴旻看着一脸不屈的巨汉,笑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巨汉仰着头,鸟也不鸟裴旻,一股要打要杀的模样。

    “动刑!”

    裴旻话不问第二遍,直接下达的动刑的命令。

    巨汉一脸嘲讽,可随即他的表情标的惊恐:在他的视线范围内,一人赤条条的给丢下了地上。

    即便不看面貌,只怕身形背影便能分辨他那是的弟弟石神天。

    一把满是钢针的铁刷子,轻飘飘的从石神天的后背刷过,连皮带肉,一刷而下。

    石神天还算硬气,竟然一声未坑,强行忍着痛楚。

    但是他眼珠忍得布满了血丝,血唾沫从牙缝里激射出来,浑身抖动的如大神上身。

    那场面刺激,巨汉眼珠子都要暴突出来,一声不吭的他,厉声咆哮道:“有本事对我来,对不知情的人动手,算什么好汉,算什么英雄!”

    “名字!”

    裴旻依旧不理会巨汉,又度问了一声。

    永远掌握主动,不给对方反抗的余地,是逼供的先决条件。

    没有等到答案,动刑者不用裴旻提示,直接又刮下了石神天的一层皮肉。

    才第二下,石神天已经支撑不住,晕阙了过去。

    巨汉破口大骂!

    裴旻依旧不闻不问,淡然的再次重复了自己的话:“名字!”

    这时冰冷刺骨的水泼在了石神天的脸上,眼瞧着铁刷子再次往他身上招呼。

    巨汉再也忍不住道:“石神奴!”

    裴旻问道:“哪里人?来鄯州作甚?”

    石神奴道:“是突骑施人,来鄯州是跟秃鹰做交易的。秃鹰杀了楼叔的拜把子兄弟,楼叔发誓要为把兄弟报仇,领着人马追杀秃鹰。”

    “楼叔是谁?”裴旻问道。

    石神奴道:“狼王楼凡,是西域最大的马贼头子。秃鹰脸上的那条刀疤就是他砍的……”

    裴旻给了动刑者一个眼色。

    动刑者已经让人将准备好的蚂蚁倒在了石神天血淋淋的脊背上,再将沾了盐水的厚布轻轻的裹了上去。

    石神奴震恐的看着这一幕,厉声大叫:“我他娘都说了,你还想怎么样?”

    裴旻依旧不动声色的问道:“哪里人?来鄯州作甚?”

    还不等石神奴说话,受刑的石神天已经痛哭流涕的大叫起来:“我们是突厥人,哥,哥,我受不了!招了吧,您就招了吧……我们是康大人的部下!”

第三十二章 潜藏的暗谋

    石神奴怒视着自己的亲弟弟,但是见向来勇敢的弟弟如此凄惨,心中又不由一软,泪水不由滚落下来。

    想着族长待他们一家恩重如山,他们却看了背叛之事,只恨不得一头撞死当下,一了百了。

    “继续!”

    裴旻历经多次大战,在心肠早已坚如铁石,不管石神奴、石神天如何凄惨,也动摇不了他的意思。

    行刑官依言拉开了厚布,石神天脊背上接是密密麻麻的黑蚁,它们在石神天身上爬来爬去,死咬着血淋淋的嫩肉。

    石神奴见行刑官又要给自己的弟弟“梳洗”,泪水鼻涕一套流,瞪着裴旻破口大骂道:“我弟弟都说了,都招供了,你还想怎么样?”

    裴旻制止了行刑官,人畜无害的笑道:“我要听你说!”

    他这和善一笑,在石神奴心中无疑是恶魔的笑容。

    见裴旻准备让行刑官动手,石神奴想着裴旻已经知道,自己又何苦强撑,让自己弟弟无端受苦,切齿道:“我们是突厥人,来鄯州买马储粮。秃鹰为楼叔追杀,西域难以容身,族长命我们拉拢他,已为助臂。”

    裴旻继续问道:“你们口中的康姓族长是谁?”

    石神奴面色犹豫。

    行刑官毫不容情的再次梳洗下了石神天身上的一块皮肉,短短的盏茶功夫,石神天再次受不住这种刺激,晕阙了过去。

    石神奴见此心底的防线逐渐奔溃了,叫道:“我说,我说,族长叫康待宾,是粟特人,一年半前。境内的九姓铁勒群起暴动,突厥大乱,康待宾族长领着族部南下归降了大唐。”

    裴旻记得确实有这么回事,他记得当初李隆基特别高兴,还将康待宾安排在了六胡州。

    所谓六胡州便是黄河河套内外的鲁、丽、舍、塞、依、契六州,突厥人不擅耕种,李隆基特地划出六州水草丰茂的州地,以安置来降的他族人。因境内多是胡人,遂叫六胡州。

    “继续!”裴旻只是说了两个字。

    石神奴有气无力的妥协道:“默啜可汗战死,毗伽可汗即位,他用老臣暾欲谷,突厥日渐稳定,族长也动了回突厥的念头……”

    果然如此!

    裴旻脸带冷笑,突厥乱跑过来依附大唐,突厥情况一有好转,立刻打算回去,将大唐视为避难所了?

    念及于此,裴旻心念忽的一动。

    不对!

    不合道理。

    康待宾真想回突厥,他有的是机会,只要趁着边防守军不注意,直接强行杀回去便是。

    再说目前突厥与大唐正处于交恶状态,康待宾只要派人偷偷的知会毗伽可汗,让他派兵接应。

    康待宾所部有两万余人,实力并不小觑,轻轻松松平添万余兵源,毗伽可汗没有理由拒绝。

    康待宾真心要走,唐军无心之下能抵挡住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没有道理暗中囤聚粮食。

    购买军马,这点可以理解。但是囤聚粮食,意义何在?

    康待宾北归突厥,唯一的可行出路是出其不意攻其不备,在唐军未反应过来之前,杀败边防守兵,破围而出。不然等到事情泄露,边疆大帅有自主出兵的权力,无需汇报朝廷,直接率大军镇压。

    离六胡州最近的是朔方,次之陇右。

    朔方都督管兵六万五,陇右节度使管兵七万五,两路兵马前后一夹,立刻成就包饺子的局面。

    康待宾身为部落族长,不应如此短视,这基本的道理都看不明白。

    囤积粮食,与他们而言,只会拖慢他们的行军速度,有百害而无一利。

    石神奴在说谎,用叛逃罪掩盖康待宾最真实的意图。

    裴旻思虑至此,下令道:“给我狠狠的用刑,我不说停,就给我往死里整……”

    石神奴闻言咆哮道:“你还想怎么样?”

    “我想听真话!”裴旻眯眼笑着。

    石神奴表情略显慌乱,叫道:“我说的都是真的!”

    裴旻也不理会他,看着行刑官捣鼓着新的刑具,又是拉伸又是挤脑袋,硬生生的将一个魁梧汉子拉长了一寸,将圆脑袋挤压的变成了尖脑袋。

    石神奴看着这一幕如疯似狂的挣扎着,最终完全妥协,叫道:“族长不是要回草原,是要占据六胡州,与毗伽可汗里应外合,夺取属于我们的朔方一地。”

    裴旻神色微变,康待宾逃回突厥跟就地造反,意义可是完全不同。

    “说详细一些!”裴旻大步走到石神奴的面前。

    石神奴道:“从一开始这就是一个计谋!康待宾是奉突厥智者暾欲谷的命令归顺大唐的。暾欲谷说六胡州住着的都是草原上的儿女,崇尚自由,没有理由为唐人圈养着,需要有人劝说他们反抗。”

    “所以康待宾一年半前归顺我大唐,动机就是不纯!你们暗囤粮食军马器械,不是为了破围,而是造反,占据六胡州,与突厥坑壑一气,谋取朔方?”裴旻此时此刻焉能看不出,暾欲谷的最终谋划,心中也暗自震撼,暾欲谷下了好大的一盘棋。

    真要是让暾欲谷、康待宾成功,又将会是一场大规模的兵灾。

    而且这场兵灾位于大唐境内,不论是输是赢,都将会是一大损失。

    裴旻得知计谋全貌,不再迟疑,当即修书两封,一封给李隆基,表明一切实情,另一封给已经调往朔方担任朔方都督的王君毚,让他留意康待宾的动向,严防康待宾的闻讯北逃。此外又命李翼德、夏珊的骑军准备待命,随时随地奔袭六胡州剿贼,想了想又叫来王小白,让他亲自去六胡州一探消息,暗中监视情况。

    两封信分别让八百里加急送出,裴旻想着此次意外,李白、王之涣居然合力破获了如此大案,不免暗笑。

    出得牢狱,裴旻耳中听到了秃鹰骂骂咧咧的声音:这位惧死的暴徒,果然为了活命,口风极紧,到现在还不肯说。

    不过现在的他属于饭前的开胃小菜,已经无法引起裴旻的兴趣了,将康待宾一伙一网打尽才是他当前之要,暂不予理会。

    想着此次洞察暾欲谷、康待宾阴谋的李白、王之涣,裴旻笑着回道了府邸,让人装备酒宴,热情款待。

第三十三章 胡无人,汉道昌

    在贺知章、张旭的培养下,裴旻也灌出了好酒的天性。

    这每天不喝几杯就不是滋味。

    他对酒的种类并无太大的偏爱,不论是烈性的中山冬酿,还是柔和的桂花酒米酒,都不介意。

    只要是好酒,他都不忌口。

    心情好喝葡萄酒,心情不好,灌些中山冬酿,随性而至。

    因他好酒,每年各方送礼也是以好酒为第一选择。便是李隆基收到地方进贡的美酒,也会从中挑选一些送给裴旻。

    以他现在的地位,没有弄不到的美酒。因故府中酒窖藏酒无数,五花八门,只要说的上名字,酒窖里十之八九存着。

    之前裴旻对李白说上至宫廷佳酿,下到百姓奇珍,绝不是吹牛的话。

    用什么酒来招待李白、王之涣,裴旻思考了许久,最终选择了不是很出名的玉浮梁。

    说玉浮梁不出名到也不尽然,但跟杜康、汾酒、剑南春、即墨老酒这类千古名酒也确实没得比,属于地方关中长安的特产。

    相传历史上贵妃醉酒,所醉之酒,便是玉浮梁。

    裴旻将王之涣、李白请入厅堂,正好对上玉浮梁烧热之际,酒香在炭火的灼烧下向四周散发。

    李白闭目深深的吸了口气,道:“这是黄桂的香味?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玉浆’?”

    裴旻道:“然也!李兄弟真是好见识!玉浆唯有长安长乐坊最为正宗,不过现在不叫玉浆,而是玉浮梁。”

    李白直径来到右侧席位上,揭开酒坛盖子,深深吸了口气,赞道:“好一个玉浮梁,气韵淡蓄、桂香四溢,让人食指大动,忍不住痛饮一方。白受不住诱惑了,先敬二位一杯。”

    他迫不及待的用酒勺给自己倒了满满一盅酒,心急火燎的喝了下去。

    王之涣带着几分尴尬的瞧了裴旻一眼。

    见裴旻非但没有异常,反而笑着大赞道:“李兄弟果然有我张老哥的风范,但逢美酒,绝不落于人后。”心底略松了口气。

    李白此举从礼法而言是既不妥当的,严重的说是对主人家的不尊重。若遇上讲究的,将他逐出府邸,也没人说些什么,世人只会说他活该。

    裴旻却不以为忤,一个能让高力士脱靴,贵妃敬酒,天子呼来不上船的人物,让他规规矩矩的反而失了风采,遂然笑道:“随意便是!”

    李白一杯酒下肚,只觉得滋润绵长、气韵淡蓄,再次道:“似酒非酒胜似酒,果然好酒!”

    裴旻也随意的舀了一盅,一饮而尽说道:“这玉浮梁有一个特点,带不出关中。这鄯州几乎是最远的界限,出了鄯州,即便玉浮梁还是玉浮梁,却也不是玉浮梁的味道了。”

    李白起身恭恭敬敬的一拜道:“愿闻其详。”

    “哈哈!”

    李白这第一次向他行如此大礼,竟然是为了询问酒的知识,裴旻哑然大笑道:“玉浮梁最正宗的酿制方法是以优质糯米特酿而成,纯天然发酵,可谓七斛精糯出两斛酒。因太过醇正,失去了酒原本越藏越香的特点,成酒之后,十日变味,二十日变质,三十日无法入口。因故有‘惜玉浮梁好,憾出不得潼关’。此酒从长安运至此处,快马加急也要耗费八日时间,再往北去,过了十日期限,早已不是这个滋味了。是故,某以玉浮梁招待……不论的杜康还是汾酒,便是远在江南,一样有机会喝到。可这玉浮梁,出了关中,便无半分机会。”

    李白一脸受教,道:“如此可要好好品尝!”说着迫不及待的邀杯与裴旻、王之涣举杯痛饮。

    裴旻自然是来者不拒。

    王之涣却不擅饮酒,浅尝即止。

    久而久之,李白也懒得找王之涣敬酒了,似乎要跟裴旻比个高下,一人一杯,豪爽的喝着。

    玉浮梁严苛的来说算是米酒,以香甜为上,劲道并不大。

    寻常人都很难喝醉,何况是裴旻、李白这样的酒鬼,百杯下肚也是面不改色。

    就在他们喝的尽兴之时,小人传来了秃鹰招供的消息。

    裴旻笑着,双手一合道:“大功告成,你们二位此次可立功不小,不但帮着剿灭了穷凶极恶的马匪,还制止了一场兵灾浩劫。”

    他这话说的让李白、王之涣有些面面相觑。

    王之涣心知不当问。

    李白却没有这个顾虑,问道:“什么浩劫?”

    裴旻也不隐瞒,直接将吐蕃谋主暾欲谷的谋划,以及康待宾的情况细说。

    王之涣忍不住道:“利用陛下的仁德圣心,暾欲谷、康待宾可谓无耻之尤。”

    李白也怒道:“突厥小儿,果然不可信。国公,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史上鲜血累累的教训,近在眼前,万不可重蹈覆辙。断不能让他们的诡计得逞!”

    裴旻长笑道:“你们放心,此事既让某知道,六胡州的突厥人讨得了好?我裴某人又何尝做过赔本的买卖?此次某要将之利用起来,清除六胡州这个潜在的隐患,让六胡州不再有一个胡人,成为真正由我大唐掌握的疆域。”

    李白见裴旻说的豪迈,亦是热血沸腾,这酒劲上头,皇汉的中二思想一起,突然思如泉涌,抽出宝剑,撞击酒坛高声道:“

    严风吹霜海草凋,筋干精坚胡马骄。

    汉家战士三十万,将军兼领霍嫖姚。

    流星白羽腰间插,剑花秋莲光出匣。

    天兵照雪下玉关,虏箭如沙射金甲。

    云龙风虎尽交回,太白入月敌可摧。

    敌可摧,旄头灭,履胡之肠涉胡血。

    悬胡青天上,埋胡紫塞傍。

    胡无人,汉道昌。”

    李白这突然诗兴大发,让裴旻、王之涣为之傻眼震撼。

    一首《胡无人》,端是气势豪迈,慷慨不凡。

    裴旻想不到自己最喜欢的《古诗》之一,就这样于面前诞生。

    王之涣更想不到一个十七岁的少年,竟是如此惊才绝艳,创作出这般恢弘的诗句。

    裴旻忍不住抚掌道:“这首诗雄奇豪放,也只有李兄弟这般人物,才做得出如此诗句。来人,快拿笔来。这般激昂诗句,不记载下来,岂不可惜。”见下人取来纸笔,他示意转递给李白。

    李白起身长拜道:“若国公不弃,白希望国公亲笔而书。”

    裴旻笑道:“你就不怕我毁了这首诗?”

    李白摇头道:“当今世上,唯有国公有资格为此诗书写。便是书法天下无双的张老哥,在杀伐意境之上,尤要逊色国公。也只有国公能写出此诗的杀伐豪迈……国公或许不知,就在不久前,白见国公于石堡城上所题剑书,热血沸腾,甚至感悟出一套剑法。唯有那字,配上这诗,才是相得益彰。”

第二十四章 巅峰之作

    裴旻听了恍然,他就觉得今日见李白施展的剑法,与他的有几分相似。

    原来是根据自己在石堡城上所题的那些字的意境中领悟出来的,就如当初自己领悟草圣剑一般。

    李白在剑术上的天赋,可不逊于公孙姐妹。

    见李白如此高看自己,裴旻也来了兴致,让下人将案几上的酒食移至一旁,笔墨纸砚通通摆上。

    李白兴致高昂的说道:“白来研磨!”

    王之涣也来到了一旁细看。

    无独有偶,他王之涣也是因为看了石堡城的题字,这才改变心中想法。

    对于裴旻的楷书,也是极为推崇,能够近距离的一睹裴旻书法,是一大乐事。

    李白熟练的研好墨汁。

    裴旻已经开始酝酿情绪:书法是一门学问艺术,唯有将自己的感情带入,才能发挥最佳的水准,就如当初观黄河长江豪迈而书的张旭。

    李白这一首《胡无人》,从文学角度分析与李白的其他诗句比起来,算不上什么佳作。

    但是这首诗却是裴旻的最爱之一,仅次于《将进酒》。

    原因无他,就如岳飞的《满江红·怒发冲冠》一样,《胡无人》充满了激励,让人读之热血沸腾,心中自有豪情。

    能为这首诗书写,裴旻也深感荣幸,力求以最佳的状态,书写一篇,流传后世。

    《胡无人》全诗可分为三段。前六句为第一段,写胡汉两方兵强马壮。

    一方面描写胡人兵强马壮,一方面又写汉将将谋兵勇,表现出李白个人希望汉军克敌制胜的倾向。

    这一段下笔必需刚劲有力,一气呵成,要写出两军对垒的恢宏气势。

    中间四句是为第二段,以龙虎交战为喻,以体现战场的激烈。

    尤其是“天兵照雪”、“虏箭如沙”,这简单的八个字,将疆场的惨烈描绘的淋漓尽致。

    这一段不只是要体现战场的惨烈,还要体现汉军大无畏的勇气以及扫荡外辱的决心。

    至于剩余第三段,最简单也是最难写的几个字。

    尤其是“胡无人,汉道昌”这六个字,更是要写出大胜的激昂情绪,也要展现出身为华夏儿郎自豪以及胡掳灰飞烟灭的霸气。

    短短的一首诗,短短的八十余字,要刻画出如此多的情感,实乃裴旻目前所遇最大的难题,甚至比他统军打仗都要艰难。

    为难之余,裴旻心中更多的是斗志,这首《胡无人》值得他费尽心思的挑战自己书法的极限。

    沉吟了许久,裴旻脑中想着的不是《胡无人》这首诗,而是自己所经历的战场:想到了唐军兵指河西九曲地的雄壮威武,想到了李嗣业以两千陌刀军硬抗吐蕃重骑兵的壮烈,想到了自己收复失地,吐蕃大臣在他面前唯唯诺诺的情形。

    一切一切,一幕一幕皆在他脑海里回荡。

    李白、王之涣也不催促,他们也是个中人物,知道这首《胡无人》并不好写。

    连李白自己都认为自己的字,写不出这首诗的意境。

    两人皆在一旁候着!

    突然裴旻动了,他出手如出剑,闪电一般握着毛笔,沾了墨汁,在宣纸上写下了《胡无人》的第一段。

    他下笔如神助,洋洋洒洒的四十二字,竟然至上而下,由左至右,一气呵成。

    这第一段他用笔刚劲峻拔,笔画方润整齐,一字一字好似兵卒布阵一般,整然有序,气度恢弘。

    到了第二段,裴旻速度开始减缓,他用笔的方式又有不同,一字一字,徐徐写之。写出来的字疏瘦劲练,其外柔内刚,沉厚安详,笔势恍如飞鸿戏海,极生动之致,将战场的杀机四伏,凶险莫测体现无疑。

    待写最后一段“敌可摧,旄头灭,履胡之肠涉胡血。悬胡青天上,埋胡紫塞傍。胡无人,汉道昌”的时候,裴旻用笔更是细腻,一笔一画徐徐写之。

    “这是……”

    李白瞪直了眼睛。

    王之涣也惊呼出声来。

    两人互望一眼,皆看出了彼此眼中的不可思议。

    书法有大字小字一说,写大字难于精细,而写小字难于宽绰有余。

    而《胡无人》属于中字,不似文章那么密集,亦不似匾额那般宽松,要兼顾两者之长。

    第一段裴旻以大字的手法来写,沟壑出了圆润、娟秀、挺拔、整齐,而第二段采用的是小字的手法,雄壮、厚重,运笔时用藏锋,收笔时用回锋,写出了暗藏的杀机。

    这第三段裴旻竟然将大字、小字的写法融为一处,撇笔用尖锋,收笔用回锋:捺笔瘦而收笔肥,点欲尖而圆,挑欲尖而锐,弯欲内方而外圆。

    这种独特的书写手法,非但没有显得任何不适,反而将大字、小字的特点都描绘而出。

    这唯有将楷书研究深入骨髓,才能掌握的独特手法。就如当年王羲之号称天下第一行书的《兰亭集序》那二十一个之一样,二十一个之,二十一个不同的写法,可谓极高境界。

    短短一首诗,裴旻居然运用了三种书写方式,将整首诗的三段不同的风采完全衬托了出来。

    在看整篇字,笔笔不同,而又协调一致,一竖字写出来,错落有致,却又一直在一条线上,行气自然贯串,望之如串串珍珠项链,神采飞扬。

    裴旻如有神助的收回了毛笔,看着自己的杰作。

    徒然明白了张旭当年写《秦王颂》的感觉,这篇《胡无人》是他凭生力作,超凡的水平发挥,将会是一篇极难超越的典范。

    甚至让他产生一种错觉,这字不是他写的,而是神仙上了身。

    “太完美,太妙了!”

    李白甚至不如何来形容裴旻这片力作,最终感慨道:“唯有国公字,方衬这首诗。”

    王之涣动容道:“国公楷书居然功底至此,足可以欧阳虞褚相媲美也!”他说的是唐初三大家欧阳询、虞世南、褚遂良。

    如视珍宝的看着自己的杰作,裴旻笑道:“除非某书法有脱胎换骨之精进,不然此生再难出如此佳作。”

    不等墨迹完全干透,李白抢先一步将字帖抢在手上道:“谢国公赠字!”

    裴旻笑道:“又不跟你抢,待我拓写一份,这原稿送你便是了。”

    李白这才小心翼翼的重新摊放案几之上。

    王之涣也道:“既要拓写,也赠予属下一份吧。国公此书,必将名垂青史无疑。”

第三十五章 马贼覆灭

    裴旻照着摹本拓印了两份,一份自己收着,另一份交给了王之涣。

    至于正本,纵然心中有些不舍,还是交给了李白。

    毕竟没有李白的诗,也没有今日他的字。

    何况字帖这种东西赠予懂得珍惜欣赏的人才是正理,就如张旭赠他《秦王颂》一般。

    这篇《胡无人》,李白毫无疑问的受得起。

    王之涣也如获至宝的将拓本收藏起来。

    酒宴继续,经过这首《胡无人》,裴旻与李白也是大显亲近。

    李白一口一个“国公”的敬酒,裴旻给叫的麻烦,直言道:“李兄弟,别一口一个国公的叫着,听着别扭。你也称呼张老哥为老哥,显然是我们一路人。在下虚长你几岁,叫我一声兄长便是。”

    李白本为率性之人,素来藐视礼法,当即改了口道:“那兄长也别呼我李兄弟了,直呼太白便可。”

    两人一人一个兄长,一人一个太白,喝了个痛快尽兴。

    玉浮梁极好入口,但后劲悠长。

    能让人于不知不觉中醉去,王之涣以支撑不住,李白倒是越来越精神,时不时吟诵两首诗,当真可谓出口成章。

    不过此时的李白,终究只有十七岁,阅历眼见终究比不上日后那个斗酒诗百篇的诗仙,诗句质量一般,并无灵感而起的《胡无人》那般经典,却也略显小诗仙的风采。

    直至深夜,方才罢歇。

    裴旻吩咐下去,安排王之涣、李白在府中住下。

    洗去了一身的酒味,裴旻带着几分亢奋的回到了卧房。

    娇陈已经哄着小七小八睡着了,见裴旻回来,比划了一个嘘声的手势,上来给他宽衣解带。

    夫妻多年,娇陈对于裴旻极为了解,第一时间察觉了裴旻的心态:“裴郎今天似乎很是高兴!”

    “什么都瞒不过你!”裴旻搂着娇陈的小蛮腰道:“不是一般的高兴,三喜临门。不过最高兴的,还是结识了一位少年俊杰,一个真正的俊杰,古往今来,鲜有可比的好人物。”

    娇陈自知自己丈夫的心性,在他的记忆中除了王忠嗣,还没有人得他如此夸赞,不免笑道:“那就恭喜裴郎了,又收得一位英杰入麾下。”

    裴旻怔了怔,看了娇陈一眼道:“你这么一说,倒是想到了我未曾想到的事情,太白才智绝伦,他有出仕之心,却未必适合出仕,我倒是有信心将他培养成才。可如此一来,或许我的纵容,会让大唐诗坛少了一位旷古烁今的人物。我要不要收他?”

    在同一时间!

    焉支山!

    焉支山是祁连山的一条支脉,坐落在河西走廊峰腰地带的甘凉交界处,自古就有“甘凉咽喉”之称,因山中生长一种花草,其汁液酷似胭脂而得名。

    六百多年前,大汉的天才战神霍去病便于此处大胜匈奴,匈奴为此悲歌:“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焉支山,使我嫁妇无颜色。”

    至此焉支山一直为华夏所有,是为华夏必不可分的存在。

    不过因为大唐已经将疆域扩张到了西域,焉支山的地理优势早已不存在,此山也不复昔年重要,日渐荒芜,成为鸟兽的乐园,人迹罕至。

    这些天焉支山的一处山谷却藏匿了好些人,打破了鸟兽的平静。

    穆勒大马金刀的坐在树根上,背靠着大树,大口的啃着小的们送来的烤兔肉,索然无味的吃着,带着几分难受的道:“真他娘怀念在西域的日子,狗娘养的楼凡。祈祷老天不要落在豹爷手上……哼哼哼……”这诅咒的话说了千百遍,他自感无味,说不下去。

    “女人,他娘的,谁给豹爷抓个女人来,豹爷举荐他为三首领。”穆勒忍不住,大吼了一声。

    秃鹰这伙马贼在西域凶名远扬,共有三个首领,老大自是最为残暴的秃鹰张文无疑,张文嫌弃自己的名字不够威风,自取了秃鹰为号,从此西域只有恶名昭彰的秃鹰,而无张文此人。

    老二正是这位自称豹爷的穆勒,西域石国人,能够生裂虎豹,喜欢将人吊在树上虐杀,就如豹子一样,又因生性好色,无女不欢,劫掠圈养了二十余女奴,供给自己淫乐给人称为花豹。

    至于老三是一位铁勒人,擅于骑射,有百步穿杨之能,不过都是过去事了。

    因为各种原因,狼王楼凡的马贼团袭击了秃鹰的巢穴。

    老三阵亡,秃鹰不得不带着残余的四百余人东躲西藏,谋求着最终的出路。

    穆勒自顾逃命,圈养的女奴一个未带,如今藏身在焉支山中,以是多月不知肉味,只能靠自己的左右手解决需求。

    一个无女不欢的色中恶鬼,回归到最原始的宣泄方式,如何忍受的了。

    若不是一个个马贼都一副不堪入目的长相,他甚至动了找男人开荤的念头。

    一个贼眉鼠眼的家伙凑了上来,道:“豹爷莫及,再忍耐片刻。小的就是凉州人,因犯了罪,才给罚去西域的。小的老家在不远的番禾县,县中有一李姓富户,他有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儿,还有一个大食国的小妾胡姬。两人一个纯如白莲,一个风骚入骨,皆是上等货色。待大首领回来,我们怕是要北投突厥去了。何不顺手劫掠了番禾县,钱财有了,女人也有了。”

    穆勒闻言大喜,不住的吞着唾沫,拍着他的肩膀赞道:“好好好,到时候你来领路。豹爷,绝不亏待你。”

    就在穆勒幻想着那一熟一嫩的女人,打算用手解决生理需求的时候,一种久别重逢的声音就已钻进入他的耳朵,那声音一掠而过,锐利嘹亮,宛如利刃割过天空。

    是强弩!

    大唐的强弩!

    在西域横行的时候,他们曾经嚣张的跟西域都护府的兵马交过手,那特有的强弓劲弩让他们认识到马贼跟正规军的差别。

    穆勒汗毛直竖,血淋淋的记忆随着这声音一下子被翻了出来,他还来不及呼喊,一根弩箭射穿了他的脑袋。

    这位奸辱了数以百计妇女的恶徒,直接殒命当场,半点声响都没有,带着他的美梦,下了地狱。

    惊呼声,慌乱声,此起彼伏!

    如狼似虎的唐军冲进了山谷,展开了屠杀。

    对于他们这些罪恶累累的暴徒,唐军除了砍下他们的脑袋,计算首级邀功,没有放过任何一个的意思。

第三十六章 诗仙请教

    天明时分,裴旻收到了凉州传来作战顺利的消息。

    秃鹰一伙马贼在西域为非作歹,无恶不作。

    大唐早有收拾他们的心思,只是西域情况不同中原,那边的地形地貌比荆襄的百里荒更加可怕。

    荆襄百里荒只要朝堂卯足了劲,调用十几二十万大军一样搞定。但是在西域,这法子是决计行不通的,马贼往大荒漠里一钻,即便是四五十万大军也奈何不得,万一迷了道路,差了方向,大军还有让荒漠吃掉的危险。

    是以对于西域的马贼,安西四镇的兵将很多时候,亦是有心无力,但剿灭之心,却显而易见。

    裴旻从秃鹰的嘴里审问出马贼藏匿的地点之后,第一时间安排人通知了凉州的薛讷。

    薛讷也毫不迟疑的展开了行动,一举将秃鹰这伙马贼的残余力量歼灭,无一落网。

    这一起床,裴旻便得好消息,心情自是愉悦,往演武场练剑。

    看着空荡荡的演武场,裴旻有着小小的不习惯,在往常这个时间点,王忠嗣差不多已经在这里练习武艺了。他是小孩,甚无心事,早睡早起,比裴旻由要认真,多年如一日的执着,从不放松懈怠。

    只是小鹰大了终有出去展翅飞翔的一天,王忠嗣也有十一二岁了。有着关中老秦人的高大魁梧,跟十四五岁的少年一般壮硕。

    在裴旻的记忆中,历史上的诸多少年将军如霍去病、岳云之辈都是在军营里滚爬长大的。唯有如此,才能训练磨练他们的铁血意志。

    裴旻对于王忠嗣的培育从不懈怠,见时机已到直接将他丢给了莫离驿的封常清跟孙周,成为边军的一名小卒,体验真正的军旅生涯。

    王忠嗣这一走,演武场立刻冷清了许多。

    每天早上听不到那奔跑突刺声音,裴旻多多少少也有些不习惯。

    “也不知忠嗣那小子,在莫离驿如何了。月余不见,到有几分想念!”

    裴旻心中思量着,拔出了秦皇剑率性而武。

    他自继承了剑圣裴旻的天赋以来,心中从未有过套路这东西,表面上他会许多剑法,然他自己心中,就一套大杂烩剑技。

    不受招法的限制,不受套路的约束,随心所欲的使出不同的剑法,将天下剑法的特长都归于剑中。

    此刻他随意挥舞,或快或慢,或攻或守,但每一招每一剑莫不是奥妙的剑术,杂七杂八的拼凑起来,非但没有任何乱像,反而给他一种羚羊挂角,无迹可寻的感觉。

    李白喜诗好酒爱剑,诗第一酒第二剑第三。

    诗酒源于生活,溶于生活,而剑则需长此以往的苦练。

    唯有夏练三伏,冬练三九,不断的累积,才能领悟剑的精髓奥妙。

    裴旻如此,李白亦是如此。

    昨夜喝了不少,李白依旧一大早的醒来,梳洗完毕,取过佩剑出了客房。

    王之涣还在屋里安睡,为了不打扰他,李白轻手轻脚的出了院子。

    这节度使的府邸甚大,李白也不知哪里适合练剑。何况节度使官邸与府邸是连在一处的,万一一个不慎闯了军事重地,可是不妙。

    原地等候了片刻,见丫鬟经过,忙迎了上去询问:“这位姑娘,不知府中可有僻静的练剑之所?”

    丫鬟见一位潇洒帅气的少年突然出现面前,俏脸儿微微一红,盈盈道:“往前面走,过三个回廊就是国公平日练武的地方。”

    李白闻言,眼中带着几分炽热,大步往演武场去了。

    远远见裴旻练剑,李白满心期待,来的近处,见裴旻东一剑西一剑,时而剑势飞舞而出,轻盈灵动;时而姿式笨拙,却含着有余不尽、绵绵无绝的后招;时而一剑快似一剑,时而由软弱无力,纯系守势。

    看了半响,根本看不出裴旻用的是哪一门剑术,走的是那一套路子。

    李白自诩剑术不俗,与蜀中一地颇有名望,但是面对裴旻这乱七八糟的剑法,竟然完全看不懂,一头雾水。

    就好像一个不会剑术的孩童,胡乱挥舞。

    李白正觉好笑,突然之间,脸上笑容僵硬了起来,背上一阵冰凉,寒毛直竖。他目不转瞬的凝视裴旻手中所持长剑,越看越觉得每一剑刺劈挥砍,方位实是巧妙到了极处,不免自问若是他以如此剑招攻击自己,自己如何破之。

    他刚想着这一招可以用“白猿剑二十四法”中的探海取珠破之,他正起了一个剑势,裴旻那边已经变换了两招剑路,施展出了第三招。他脑海破解,竟然追不上出剑的速度,不由冷汗淋漓。

    裴旻早已发现李白来了,此刻见他如魔怔了一般,笑道:“不论是比武切磋,还是临阵对敌皆以自己为主,心在自己这边。想着的是克敌而不是破招,我出一招,你便想着如何去破,且不问你有没本事,破得了我的剑,就算全数破得了,又如何?你永远跟着我的节奏走,想要赢我,谈何容易。”

    李白悟性极高,瞬间想通了这一节,心头烦恼一扫而空,道:“多谢兄长指点。不才愿向兄长请教剑术,还望不吝赐教。”

    裴旻笑道:“好!我们点到为止!”说着他潇洒的挽了一个剑花,将长剑做了一个请的架势。

    李白也不甘示弱,同样做了一个请剑的招式,但是他并没有多等,而是瞬息出手,直刺裴旻的要害。他先前见裴旻舞剑,心知若让对方使出那乱七八糟古怪剑法,自己势必难以抵挡,唯有拔得头筹,抢得先手,才有取胜之机。

    裴旻的应变是何等神速,挥手拔剑挡开,当的一声响,双剑相交。

    李白刷刷刷刷刷刷,连刺六剑,用的正是他所学的“白猿剑二十四法”中的一招抱虎归山。

    “白猿剑二十四法”是峨眉派的绝技。

    峨眉山天下秀,先秦时期的武师司徒玄空云游到峨眉山下,他深爱峨眉山的鸟鸣猿啼、山清水秀。于是就在山上结草为庐定居下来,司徒玄空以采药为生,济世救贫,闲时研习鸟飞猿攀之技,悟出了通臂拳与白猿剑二十四法。

    李白虽不是峨眉门人,却也机缘巧合习得这白猿剑二十四法。

    这一出手,一剑化六,将快发挥得淋漓尽致。

第三十七章 愿出兄长门下

    裴旻自见李白第一次用剑,便看出了这位未来的诗仙在剑术上的天赋,知他剑法极有灵性。

    他这招抱虎归山只是寻常招法,可由他施展出来,却如饿虎扑食一般,味道截然不同。

    当当当当当当,响了六声,裴旻举手投足间一一辨清了来势,逐一架开。

    李白见状剑法陡变,举剑直砍,快劈快削,意图封锁裴旻的进攻,封锁他的出手机会。

    裴旻似乎并不急着进攻,而是见招拆招,李白快,他也跟着快,速度与之不相上下。

    两人对了二十余剑,李白也似乎将速度提升了极致,上一招与下一招之间已无连接的踪迹可寻。

    但裴旻却不闪不避,一一接下,似乎游刃有余。

    裴旻左肩微沉,左手剑诀斜引,再度挡下李白的一剑,道:“剑法的高低是实力的体现,却非胜负的关键。临阵对敌,动脑远比动手更加重要。江湖之大,奇人异士辈出。人在江湖行走,遇到的敌人不可能永远比你弱小。或许胜你一筹,或许超你许多,皆有可能。如何以弱胜强,如何剑下求生,靠得是脑子,不是剑术。”

    李白忽然想到此前的那一战,他以一敌二,本无胜算可言。但是利用了石神奴的身高以及他的长兵器,瞬间逆转了这一切。

    心中不由暗思:自己实力逊于兄长,强攻不下应该放弃才对,一味地固执己见,只会无度的消耗体力。

    本就不敌,再肆意耗费体能,无异是自掘坟墓。

    念及于此,李白改变招法,提剑直刺,不在是一味追求封杀裴旻出招,而是施展出了自己的绝学白猿剑二十四法中的饿虎吞羊,剑势如虹,嗤嗤之声大作。

    裴旻瞧得眼前一亮,笑道:“这招不赖!”

    他说着秦皇剑一挑,挺剑直出,居然是一模一样的饿虎吞羊。

    李白瞧着心头一颤。

    两人之剑,虽是一样,又有些不同,裴旻这一剑似乎发招更快,内劲更强,务求一击必中,难以抵挡,心中不免迟疑。

    要知道猛虎搏兔亦用全力,何况是饿虎。

    李白心头略微胆怯,大有“画虎不成反类犬”之感,将一招威力奇强的绝招,使得拖泥带水,威力无法展现出来。

    两剑相交,当的一声。

    李白的剑竟然荡开了裴旻的长剑。

    李白这一招中含了好几个后着,一旦出手,自然而然的趁势挺出,点向裴旻咽喉。

    裴旻微微一笑,飘然退了三步。

    李白带着几分迷茫,思绪却在电转,先前那一剑明明是对方占优,明明是对方劲力更强,为何赢的反而是自己?

    不对!

    瞬间,李白恍然!

    裴旻那一剑才是真正的画虎不成反类犬,他只是气势胜过自己而已,一剑刺出,展现了饿虎扑羊的威势,实际上力量远远不如,自己是受了表面现象的蒙蔽,但若自己不途中犹豫,将饿虎吞羊这一招完全施展出来,也许便能抵定大局。

    剑法不只是力,还要追求势。

    李白有此感悟,精神振奋,再度施展了白猿剑中的最强杀招扫荡群魔,剑体倏地斜穿闪过,势若雷霆。这剑刃未到,剑锋已将裴旻全身笼罩住了。

    这一剑不只是力道强劲,还体现出了气势,勇往无前的气势。

    裴旻眼中闪过赞许之色,能做的他都做了,李白能够领悟多少,就看他自己造化了。

    眼见李白的长剑逼近,裴旻当胸一剑朝对方胸口搠至。

    李白这一招扫荡群魔,重在一个群字,一剑快似一剑,即便是四面八方之敌,都在剑招的笼罩之下。

    一剑即出,连环二十四剑毫不停止,将峨眉剑法刚、柔、脆、快、巧衔接奇妙的风格发挥的淋漓尽致。

    反观裴旻这一招平平无奇,骤看之下毫无半点可说到之处。实际上这一招形似奇弱,实则至强,到了以静制动,以拙御巧的极高极诣。

    剑尖与剑尖,抵撞在了一处,硬生生的压制了余下的二十四剑,迫使扫荡群魔这一剑招的所有变招化为虚无,强行截断所有后手。

    李白震撼的连退了两步。

    想着从开始的比试,一直到最后这以静制动,以拙御巧的神妙一剑,李白这才反应过来。

    裴旻这是在传授他剑术,通过实战传授他用剑技巧使剑方式。

    这从一开始就是一场教学战。

    对方用超凡的剑术一直在掌控着全局,指点他剑法存在的不足,甚至还给他展现例证,让他能够尽快领悟。

    如此可怕的控制力,自己竟然到了最后,才有所察觉……

    李白想着多年前与张旭的那一次见面的情景,那时他向张旭询问他与裴旻之间的剑术差距。

    犹记得张旭当时说“论及诗词才学,你胜他些许,但这剑术……便是做你师傅,都绰绰有余!”

    当时他是一脸不信,之前也觉得略微夸张,直到现在他方才清楚,这绰绰有余没有半分的虚假。

    回念于此,李白对着裴旻深深作揖道:“如白愿出兄长门下,望兄长不弃……”

    裴旻见李白如此慎重,也大感意外。

    昨夜他好好想过了,李白的未来他没有必要横加干涉,一切皆凭其自己决定。

    若李白有心游历天下,那便无需强留,让他如历史上一般,游走天下,成为一代诗仙。

    倘若李白愿意在陇右任职,也没必要瞻前顾后的拒绝。

    以李白的才学,就算失去了行走天下的历练,诗词方面也不可能荒废。

    至多史上会少了许多如《望庐山瀑布》这样写景抒情的诗句,但可能多许多《胡无人》这般的边塞诗。反正历史已经大改,《将进酒》会不会出现都犹未可知,何必在乎细节?

    不过因为自己之故,李白十七出蜀,比之历史上的二十四岁辞亲远游,提早了五六年。

    此时李白的剑术还不够完善,还有许多可以精进之处。

    万一李白一个点背,因为剑术不及,英年早逝,那罪过可就大了。

    真是如此,将会是大唐诗坛最大的损失,也将是杜甫最大的悲哀。

    李杜李杜,没了李,仅有一个杜,岂不寂寞?

    当然这一切都是裴旻的胡思乱想,但为了避免这点,他决定指点李白剑术,却不想居然折服了这位心高气傲的一代诗仙,动了拜师之心。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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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剑圣介绍:
盛唐三绝:李白的诗、张旭的草书、裴旻的剑。
一个中文系的学生穿越成了史上唯一一个经由国家承认的剑圣裴旻,青锋三尺,天下无敌,上揽九霄寰宇,重铸盛唐诗篇。盛唐剑圣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盛唐剑圣,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盛唐剑圣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