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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燃絮问天     掌舵山河txt下载     掌舵山河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五十九章 相国

    整理过衣衫的黄仲永打开房门,房外的守门人恭敬一礼,提上一块玉质的牌子。这块价值不菲的牌子一瞬间勾起黄仲永的无尽联想,有时候他也想回到当初那个简简单单的时光,那个时候的他很纯粹,只需要想一件事,也只需要做一件事。

    人在进步的过程中确实是会变的,如今的他依然可以只想着一件事,却做着很多的事。只是,当年的他距离梦想的终点很远,对如今的他来说也不算近。

    黄仲永接过玉牌,拇指在其间摩挲不断,问道:“那人有没有自己叫什么名字?”

    “没有。”守门人开始为自己的冒事感到悔恨,虽然不能耽搁客人的事,但也并不妨碍他在话语之间多获取一些信息。

    黄仲永并没有表现出任何不满的情绪,又低声说道:“记不记得长什么模样。”

    “好像是个剑客,眸子里面似乎有星辰。”这句几乎不算描述的描述,但也确实就是守门人所知道的,他说的也只能是他知道的。

    黄仲永点了点头,似乎是已经有了猜测,轻声道:“带路。”

    守门人再次躬了躬身,走在侧前方。

    相府占地极大,初来乍到的人少说也要花上两个月的时间去熟悉门路,稍有不慎就不知道身在何处。其实按黄仲永的本愿,家只不过是栖身的所在,不漏风雨,住起来暖和也就够了,但武王并不许他如此,相国可是一国的门面,住处太寒酸岂不是让景和蒙羞吗?

    于是在景和一统华清之后,武王完全无视了黄仲永的意愿,将本就占地规模不小的相府扩建至惊人的程度,以至于自己家的很多地方黄仲永自己都没去过。

    雅贤轩是黄仲永比较喜欢的一处住所,名字也他亲自提写在牌匾上,嘱咐下人这个院子一住雅士、二住贤才。但此刻,黄仲永对于守门人擅自将浑身都是雨水和血污的客人引入这座院子没有丝毫恼怒。

    守门人推开房门,自己站在一旁好让黄仲永入内,在黄仲永看到客人的时候,对方的一双眸子也在看着他,黄仲永没有着急踏入房内,而是挥了挥手,小声说道:“你先退下吧,等早朝时派人去知会一声,我今天就不过去了。”

    守门人点头,看样子老爷今天是不准备睡了,他去把门关上之后还是有两个时辰可以睡的。

    “好久不见啊!黄大哥。”刘玄站起身来,偏着头看着已经过了知命之年的黄仲永,转眼便是二十年没见,其中很多物是人非。

    “刘玄。”黄仲永笑了两声,见到故人的他竟然有一种放松的感觉,身为景和相国的他需要时时刻刻紧绷着神经去为国、为民做一些事情,容不得丝毫懈怠。但见到故人的刹那,黄仲永又依稀回到了故时、故地,他还是一无所有,从未得到什么,所以就不会害怕失去。

    黄仲永进屋后把门拴上,将寒夜的冷风隔绝在外。他反复地打量刘玄,看看眼前这个在江湖中名声最盛的男人可还是当年的模样,到了最后他也只能是感叹一句:“刘玄,你没变啊!”

    刘玄摇了摇头,叹道:“可黄大哥,你却变了。”

    “哦?”黄仲永疑道,“怎么说?”

    刘玄道:“曾经的你肆无忌惮,做梦,却从不畏惧让别人知道你做梦,不畏惧的你锋芒毕露。可现在大哥你给我的感觉不是这样了,钝锋,将事情都藏在心里,显现出来的只是圆滑。”

    其实真正论起来,两人这辈子一共也就见过两面,第一面是在现在的道州,当时的晋国。在晋国末期,朝中的大权基本上都是落在四大士族手中,官员十个有九个都和四大士族多多少少有些关系,剩下的一个不是双面间谍就是晋王一派,所谓的科举其实就只是让四大士族的人有一个名正言顺的途径入朝为官而已,王氏的人都难以插足进去,又何况是平民呢?

    但在当时的黄仲永尚且不知道这其中的隐秘,屡试不第之后依然不减他的雄心壮志,直到偶然间撞破之后在考场大骂出口,也因此开罪了当时的他绝对得罪不起的人,好在黄仲永也练过几年剑法才得以短暂逃脱,后来被纠缠还是刘玄替他解围。

    而身为士族子弟之一的刘玄却劝他不要再执着于这个腐朽的王国了,去景和或许可以看到一条新的道路。也就是如此,晋国将一块瑰宝送给了武王,而黄仲永献出的第一计就是针对他最最熟悉不过的晋国。

    黄仲永从不否认自己的才华,但才华和智慧似乎是两种东西,他如今的智慧完全是在遇到刘玄之后才成长起来的,所以刘玄说他变了,变得很明显。

    黄仲永倒是并不介意刘玄当着他的面说真话,真话这种东西多听一听才不会盲目的自以为是,只是如今他想回去也回不去了。黄仲永感叹一句:“石子从怒江的上游滚到下游,又哪里有可能保持原样呢?”

    他的目光在房间内一扫,除了一个强撑着倦意的男孩他还看到床上的棉被下面横躺着的一名男子。黄仲永咦了一声,走上前去只看到了一张惨白的脸,这张脸上没有丝毫的血色,这绝不是正常人所能拥有的颜色。

    张小闲的衣衫早就被刘玄用干爽的衣服替换上,用厚实的棉被盖着,黄仲永看不到他的伤口,但也不难推测张小闲受了极重的伤。黄仲永回头看了刘玄一眼,关切道:“这是?”

    刘玄神色沉重道:“他叫张小闲。”

    黄仲永点了点头,并没有表露出任何惊讶。并非是他不知道张小闲这号人物,只是这么多年经营出来的城府足以平缓心中无关紧要情绪的荡漾。“我去请眉城最好的大夫。”

    “不用了,黄大哥。”刘玄连忙制止道,“这家伙自己就是神医,他自己都医不好自己,更甭说别人了。”

    刘玄看着张小闲时眼神凝重,失血过多的张小闲如果不是靠他那推血过宫的法门,此时恐怕早就去和那黑白无常会面了。

    可即便是如此,张小闲又还能坚持多久呢?

第六十章 我用刀

    伊南修穿着蓝色的上衣,外面用一件绿底青花的长衫罩着,斗篷掩面,作江湖人的打扮,在眉城的大街上徐徐前行。伊南修的目光在街道两边细细流连,物色着可以为他的生意做出贡献的人选。

    乱世之中,做赚钱的生意有很多种选择,武器的生意、粮食的生意或是……人命的生意。

    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些生意都很危险,事实上有钱其实就是一种危险的象征,如果不注重保护自己,那些觊觎金银财宝的而又没能力去赚取的无能之辈可不会手软。

    既然都很危险,那伊南修也不介意做世上最危险的生意——卖命!

    当然,伊南修卖的不是自己的命,而是别人的命。只要客人愿意付钱,那伊南修也可以像黑白无常一样,到了时间就去索命。

    这个生意在江湖上还有一个俗称,叫做杀手。生意的成本不多,除了自己的一条命之外其他的什么也不需要,而且是绝对的暴利。这几年来,伊南修也可以说的上是顺风顺水,但这生意做大了之后就需要招募人才来扩充自己的实力。

    自古时势造英雄,可不是人人都是英雄。身在五国乱世,稍有点成就便以为自己是个人物的大有人在,如果不是被生活所迫,鲜少有人愿意跟着伊南修做这个下作勾当。

    伊南修的目光定个在街旁一个衣衫上满是尘土的孩子身上,他蹲坐在角落,看着街上的人来人往。如果仅仅从穿着打扮上来看,这个孩子没有任何值得人注意的地方,这里虽然是眉城,是一国的都城,一国之中最为繁华的地方。但也不可避免的,如今的华清还是一个乱世,五国之前关系恶劣的时候,从战争中产生的孤儿比起新生的婴儿也不见得会少。

    这些孤儿要么会死在战争之中,要么沦为乞丐,等到稍微大一些的时候再被编入军武,成为战争最直接的牺牲品。

    但伊南修还是注意到这个孩子了,不是因为他的命运,而是因为他的眼睛。这是一双天生淡漠、在经过世事之后又变得麻木的眼睛,这个孩子坐在这繁华之境,看着人川不息,但伊南修一眼望过去,这个孩子和这个世界似乎是在两个截然不同的空间,格格不入。

    这个孩子在看着这个世界的人们的同时,绝对没有过一刻将这些人当做自己的同类过。

    伊南修走在男孩身前停下,他看着男孩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男孩抬起头来看了伊南修一眼,确认这个突如其来的长者是在问自己问题之后又把头放了下去枕在手上,回道:“张小闲。”

    还好,麻木并不呆滞。伊南修在心里暗暗地想,又问道:“你不害怕我吗?”

    自称张小闲的男孩偏着头看着他,似乎是在问害怕是什么?

    “跟我走吧,以后我照顾你。”伊南修的脸上微微浮现出一抹。

    楚国,凤存。

    昏暗的密室里,伊南修用火折子点亮了唯一的一盏灯,微弱的光芒尚且不能将所有的角落洒满,时间一久倒是可以看清楚所有的东西。

    如果是擅长相器的大师来到这间密室肯定会尖叫连连,伊南修大半辈子的积蓄全在这间密室里,他这一辈子遇到过不少对手,其中不乏有些对武器特别讲究的人,不是最上层的武器根本不屑于使用,这些手持好剑的对手死后,手中的武器也就被伊南修顺理成章地易主了。

    但此刻伊南修带来的只是一个不识货的少年,看到这些东西根本没有表露出半点惊喜的情绪。伊南修并不失望,浅浅笑道:“怎么样?有喜欢的吗?”

    少年摇了摇头道:“都是杀人的东西,不喜欢。”

    伊南修嘿嘿笑道:“如果我告诉你,不用这些去杀人就会被别人杀死呢?”

    看似羸弱的少年没有再说话,似乎在思考。伊南修围绕着琳琅满目的兵器走走停停,这些他如今的财富都记录着他曾经的成就。他这人有一个很坏的喜欢,如果别人用刀,他便要用刀和别人一较高下;如果对手是用剑,他非要用剑与对手决出高低。

    他这一辈子赢过不少,也输过不少。开始,他总是输;后来,他总是赢。

    “怎么样?选好了吗?”伊南修没有给予少年太多的思考时间,少年没有回答他的话,他就帮少年圈小了范围,道,“是用刀?还是用剑?”

    这一次,少年终于回答了他的提问:“世人用刀,我就用剑;世人用剑,我就用刀。”

    伊南修眯着眼,狡黠得像一只狐狸:“如今的江湖上十人之中有八个剑客。”

    “我用刀。”少年不算大的声音在密室之中来回传递不断。

第六十一章 一剑斩波涛

    “哎!”张小闲醒来的第一个动作不是睁眼,而是一声叹息,这一觉让他梦到了一段不好的回忆。

    张小闲睁眼,最先看到的是盖在乌纹木大床上的碧绿色罗帐,然后就是爬在床边睡着的小晚。这傻孩子总喜欢坐着睡,之前在一川谣的时候,张小闲盘坐在床上运功,傻儿子就坐得远远的,生怕扰了他爹半分清净,晚上困了也就怕在桌子上胡乱睡一阵。

    张小闲目光在房内一扫而过,确认这间房子他以前从没有来过,在他失去意识前,刘玄找到了他,而他现在却不是在道州。如果在道州的话,他现在肯定会住进刘府,如果住在刘府的话,他们肯定会住进萧弦居。

    张小闲的目光往窗外瞥了一下,现在还是深夜,不过雨已经停了,灰蒙蒙的夜接近破晓,周围的空气之中只剩下寂静,

    张小闲试着坐起身来,才刚有动作胸口的剧痛就让他直抽了一口冷气。张小闲抬起左手来看了看,之前被男子的剑雨龙卷所划出的细小伤口已经不见踪影,只有胸口剑凡那一剑所造成的创伤还固执地停留在原地。

    就算有灵丹妙药的辅助,想要恢复到这个地步少说也需要十天半个月的时间,他这一觉到底睡了多久了?

    想这些也没用,到了明天自然会有人告诉他答案的。张小闲再次闭上了双眼,在体内一探,却只感应到一丝微薄的内力,原本丰盈的丹田在那夜不断得消耗之下已经变得空空如也。

    “呵呵。”张小闲苦笑一声,从天下第一到一文不名真的只需要一瞬间,他倒不是心疼自己多年积蓄下来的内力,当年他可以为舒默一刀斩断自己的所有,如今他依旧可以做到。只是他还需要这一身的内力才能见到舒默,没有神指、没有一川镇海决,他张小闲又拿什么去找太上三篇?拿什么去换舒默?

    究竟是需要多大的勇气和毅力才能一而再再而三地从头开始,张小闲已经快要四十岁了,人生又有多少四十年?陈老头怕死不是没有道理的,因为活着能做的事实在有限。

    宁静的夜,宁静的表象下面,埋藏着一颗浮躁的心。境界这种东西和实力是有一定关系的,没有实力的人说起话来永远不如有实力的人一样成竹在胸。此时在张小闲的心中有无数中念头闪过,他什么都想到了,甚至想到了当舒默从来不存在也好啊,他不是还能活吗?

    但又在一盏茶之后,张小闲又闭着眼睛讥笑自己道:“想什么呢?”

    刚刚醒过来的他,才一闭眼又感受到了困意,反正现在天还黑,他又动不了,除了睡觉也没别的事情可做。将感知力放在体内巡游几遍一无所获之后,不知何时不留神也就真正睡着了。

    再次醒睁开眼时,属于白天的亮光让张小闲的眼睛还有些不适应,朦朦胧胧之中也能看出原本坐在他床边的人已经不是小晚,而是刘玄。

    这个在江湖上享有极高声誉,而在张小闲眼里说起话来十分没品的男子嘿嘿笑道:“我让人煲了白菜粥,饿了就喝点。”

    “你知道我醒了?”张小闲迟疑一声,听刘玄这口气似乎是早就知道他醒了。

    刘玄眯着眼又开始笑:“嘿嘿嘿,昏迷和睡觉可是不一样的,这区别在我的眼里可有活人和死人那么大。”

    “笑个屁。”这话张某人现在就只能在心里默默地说了,内力尽失的他还继续嚣张的话说不定会被眼前这货锤死去。

    命,还是要留着见舒默的呢!

    张某人在暗骂之余还不忘在心里为自己开脱,他的目光在房间里打了个转,最后停留下刘玄的脸上,他看到刘玄的脸上似乎也有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倦意。有浑厚的内力支撑,如果不是很多天没睡过好觉了,是不会将疲倦轻易表露出来的。

    张小闲问道:“小晚呢?”

    刘玄竖起食指,做出噤声的动作,张小闲略一细听果然听到了一丝别样的声响,似水滴声、似波浪迭起、似有人踏波而行。

    三两波纹醉这种步法配着水练习,看起来效果才会更加明显。

    在最近这段时间,小晚都起得特别的早,天蒙蒙亮就跟着刘玄学习剑法。不过刘玄却只教给了他一些基本的东西,对于闻名于江湖的出剑、藏剑的绝技只字不提。刘玄从一开始就没有将小晚培养成一个高手的打算,他想要张小晚达到的程度是像自己或是张小闲这样超越一流的存在。

    小晚的资质不差,完全有这样的潜力,甚至站在刘玄和张小闲的肩上,甚至有超越两人的机会。

    但资质仅仅只是促成一个人成功的众多方面之一,缺了它或是仅有它都会让通往成功的路艰难数倍。

    张小晚当然也明白他干爹不教他更深奥东西的原因,甚至能隐隐猜出来刘玄教他《飞虹惊霜典》之后,又促使张小闲教他神指究竟是为了那般。刘玄要的,就是让小晚真真切切地感受到这两门绝学之间的不搭配性,用《飞虹惊霜典》所修炼出来的内力灵、利、迅;而神指的要旨却刚、坚、缓,所以小晚的神指不论他多么努力也只能达到“只截不震”的程度。

    张小晚在虚心接受刘玄的剑法教导时,也未曾放弃过对三两波纹醉的继续熟练。

    相府的池塘湖泊水流都是暗通的,刘玄为了训练张小晚特地拜托黄仲永将雅贤轩的池塘独立出来,水抽得只剩下两尺不到,张小晚一个人在水池地下持剑踏波。

    他干爹有一剑挽狂澜,他便一剑斩波涛。

第六十二章 万法引源

    “这是在哪儿?”被刘玄扶着坐起来的张小闲平静地问起这个问题,他在刘玄的协助之下吃了两小碗粥,煲粥的人在里面放了盐,可以补充了张小闲一点精神。

    刘玄轻声道:“相府。”

    张小闲又问道:“是哪个相府?”

    “嘿嘿。”刘玄笑道,“现在的华清只有一个相府。”

    张小闲哦了一声,停顿了小片刻,打了个呵欠之后又继续问道:“我们来这儿多久了?”

    在相府里的这段日子对刘玄来说就好像世外桃源一样自在,可没有一天一天去计较时间的习惯。为了江湖里的一些恩恩怨怨而不断奔走的他,好不容易有了一个名正言顺的由头放个假。听到这个问题之后刘玄仔细地想了一想,才答到:“算上今天刚好半个月。”

    “是吗?”张小闲早就在心里做好了准备,所以才能平静地对待现实。内力尽失的他需要更加地珍惜时间,因为他需要时间去做别人早就做完了的事。他从一无所有到神指大成,自封天下第一已经花了五年时间。现在他摇光炼魂香的余毒未清,想要变回神指大成时候的张小闲,比起之前的五年也许会更加艰难。

    如果不去珍惜时间,也休想时间会去讲什么情义。

    好在他的心里还有一个人,有这个女人在他的心里,就算命运再让他跌入不测之渊,他也不能算作是个失败者,因为他一直都在通往成功的路上,只是偶尔跌了一跤而已。

    在这种人的世界里,是没有失败的,最多也就只是还没成功罢了。他们前进的方向没得选,后退就相当于把自己存在的意义抹去,所以也只能——

    一往无前。

    “我体内的情况你知道吗?”张小闲问出口之后又注了一句,“摇光炼魂香。”

    刘玄点了点头,神色开始变得沉重,他这些天一直在收集有关这种奇毒的资料和钻研解法,但收获很少。这种毒原本就不是产于华清,就算是在其产地也是极为稀贵的物品。华清之地与其它三清之地有天险相隔,仅仅一座太行山就高达万仞,如果不是吃饱了撑的,基本上不会有人会费尽千辛万苦从华清之外随身带这么个玩意过来。这样的稀罕玩意,原本能获得的资料就相当有限,靠得住的描述基本上都是与洗剑录上记载的大同小异。

    张小闲又问道:“有没有找到办法解?”

    “找到一种,但不知道可不可行。”刘玄说着沉吟了片刻,接着道:“在温家化平楼上有一本书叫《万法引源》”

    刘玄没有继续说下去,因为他知道张小闲明白他想要说的是什么。事实上也确实如此,这本名为《万法引源》的书对于活得稍微久一些的江湖人士来说都不会陌生。于秋所创建的生花魔教能够在江湖上一时纵横无阻,其中便有《万法引源》一份不可磨灭的功劳。

    落地生花,万法引源。

    这原本是于秋所创的一门奇特功法,可以将自己的内力自由地在旁人的体内吞吐自如。于秋这人残虐无道,最喜欢处决俘虏的方法就是将庞大的内力注入俘虏体内,然后亲眼看着束缚住肢体的俘虏承受不住自爆而亡。

    不仅如此,《万法引源》还有另外一种用法——将别人的内力同化吸入自己的体内,充实自身。当年生花魔教用这个方法在非常短的时间内就创造出了不少堪比江湖一流高手的教众,不过用这种旁门之法成就的高手难免丹田虚浮,不善于久战,对敌时如果不能在二十招内解决对手就会逐渐陷入劣势。

    除此之外,修炼《万法引源》还有另外一层隐患:人在极短的时间内获得了极大的能力,就难免不能保持本心,以至于走火入魔。这就好比一个以勤俭持家著称的妇人一夜之间获得了万贯家财,你还能保证她为自己的孩子买一串糖葫芦时都会像往常一样斟酌再三?

    所以,当时华清的江湖上总有人笑称:万法引源一时爽,走火入魔火葬场。

    在于秋失踪之后,这本成就了生花魔教的绝学也与其他被于秋囊括的武学一样,被温天竹收藏在温家的化平楼中,不过这本《万法引源》被放置在化平楼的最高层,温天竹明令禁止后人进入这一层,更别提修炼。之所以还保留着这本书,完全是温天竹念于秋是个人才,不忍心把这点见证都给磨灭了。

    这门绝学自进入化平楼时起就失去了一门武学存在的意义,后来的江湖人提起它时也仅是用”一本书”来代替。

    刘玄此时说起《万法引源》来,无非也就是想借这门武学的独特性将张小闲体内的粘稠内力宣泄出去,只要能做到这一步,那么离张小闲从头开始也就指日可期了。

    “万法引源?”张小闲微皱着眉头沉吟一声,若有所思,看得刘玄眉头一挑,急忙问道:“你想到了什么?”

    张小闲抬起头来看着刘玄,眸子里面透露出七分凝重与三分疯狂,刘玄看到这对眸子就知道这个奇才的心里又想到了别人不敢想的注意,果不其然,张小闲接着说道:“如果老子反着来会怎么样?”

    刘玄奇道:“你的意思是?”

    “我们能想到《万法引源》,温轶仁那小子说不定也能想到,或许他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引我去河北。”张小闲侃侃而言,“现在老子不用想着把这种粘稠的内力从经脉中释放出去,而是反着来用这种内力去同化,将经脉填充满。老子试过,用这种内力也不会影响神指的使用,只是运行的速度太过缓慢,只要填充满经脉之后也就不存在这个问题了。”

第六十三章 做自欺欺人者

    在刘玄看来,张小闲说的也确实算是一种方法,但也只是理论上存在的一种方法而已。如果不计较过程,只考虑结果的话,张小闲的实力或许还能更上升一个层次,因为他体内的这种混混沌沌的内力不仅可以吸纳并同化张小闲的《一川镇海决》,还能将别人甚至是刘玄的内力与剑气给同化掉,对敌时如果能灵活运用这种内力,可以大大将压制对手内力的作用。

    但达到这种结果的概率……

    刘玄略加思索之后,并没有一味地否定,问道:“现在你的经脉被填满多少了?”

    张小闲摇了摇头:“差不多五分之一。”

    刘玄回道:“你的内力放在华清的江湖之上,保守一点说也至少可以稳居前三甲,用你毕生的累积也只能到这个地步,要填满那就根本不是人力所能达到的。”

    提出这个方案的张小闲没有丝毫要反驳的欲望,他凭借《一川镇海决》修炼出了多么强横的内力,没有人比他更加清楚。他自信在全盛时期只要认真起来,就绝无人可以突破他的神指半寸,靠的就是这一身内力。

    “不过……”刘玄思索了片刻,又忽然换了语气,“你知不知道你的内力连剑气也都可以吸纳?”

    张小闲双眼一眯,这个他还真的没有发现,死在刘玄剑下的痞气男子所留下的剑气早就与他的内力融为一体,如果不是刘玄在那一夜及时查看,这个属性不知道还会被埋藏多久。

    如果连剑气也可以吸纳的话……

    张小闲问道:“你的意思是?”

    “红楼剑阁,万剑无疆。”刘玄说的这两处所在无不是华清剑客的向往却又惧往之地,红楼剑阁乃是当年乐逍遥亲自建工建造,是楼亦是剑,相传起初时楼身并不是红色。此楼建成之时,华清之地便有传闻乐逍遥得《太上三篇》其二,往后一段时间此类传言越传越广,几乎家喻户晓的地步。

    而身为当事之人的乐逍遥坐在楼内七七四十九日,用真气度入百尺剑阁之内,不断地拉近剑阁与乐逍遥之间的距离,以求达到人剑合一的地步。

    也就是在第四十六天,其琛山下终于形成了由悍不畏死之众所组成的联盟。三天后,在后来传承了千百年屹立不倒的剑乐府终于迎来了第一次可以灭顶的灾难,那一夜其琛山上蔓延的血液将天都快要染红,原本的儒雅风流之地只剩下杀伐与哀嚎。

    乐逍遥将剑阁之门大开,用正义掩饰的强盗们蜂蛹而入,被乐逍遥在阁内连斩三百一十二人,为这座百尺高楼镀上了一抹妖冶的红色。

    后来,乐逍遥又仿造此楼铸剑一口,赐名“孔武”。孔武见成之日,天地悲怆,乐逍遥嫌它杀伐之气太过,遍将其束置在剑阁之上,一生也没用过几次。

    时至今日,红楼剑阁之内不见当年孔武剑,也不见当年被封为剑首的传奇,但剑阁的凌厉剑气依旧,上代剑府之主南乡子与毒鬼龙交手之后,便是借之剑气才得以将体内伤势镇压。

    红楼剑阁虽然留有当年乐逍遥纯粹的剑意,可也有当年其琛山上那一场战斗所留下来的冲天杀伐怨气,就算有当代剑府之主的许可,也仅有两种人可以出入红楼剑阁:

    看惯世事复杂的人。

    不谐世事纯粹的人。

    在这个方面上,最复杂与最纯粹很奇妙地差不太多。

    至于其琛山后山的万剑无疆,没有做好被粉身碎骨打算的人,可是万万不敢进的。

    刘玄知道张小闲是可以化腐朽为神奇的人,起初张小闲提到神指时,刘玄也只觉得玄之又玄,基本上是不可能做到的,但张小闲用了五年的时间就做到了,并且重回巅峰。张小闲可以在非常短的一段时间之内摸到任何一门武学的天花板,对于这一点,刘玄始终有着自信。

    所以刘玄既没有赞成,也没有反对,只是给出了自己的建议:“不过你得先做好心理准备,如果这不是一条可行的路径,那么你就只是在单纯的地浪费时间;就算这是一条可行的路径,也不是那么简简单单就可以到达的。”

    “嗯。”张小闲只是简单应了一声,他现在有一点点想要逃避。人从出生下来就是一个单独的个体,只要有得吃喝有得睡,并不是非要有谁才能活的。

    但又不是这样,在一个人认准了另一个人之后,就只想在她的身前或身后,引导或者跟随着她,做她的王或者是仆人。一旦失去了她,人生就是索然无味的,存在的意义是被否定的,活着和死了是没有区别的。

    说来实在讽刺,没了她,作为一个单独的生命个体竟然不能活。

    现在的张小闲就是处在这样的一种状态,舒默把他从黑暗中捞了起来,所以他的眼中也就只有舒默,可是经历过这么多波折的他其实也是很累了。他从很久以前就想过要放弃,但是又不能够。

    所以,现在的张小闲想走最快的捷径与最轻松的路。

    就算失败了,我也还是在路上,不是吗?

    他在心里说着诸如此类自欺欺人的话。

第六十四章 这章没名字

    “出去走走?”张小闲没说话,可刘玄已经当作他的答案已经说出口了,他实在太了解张小闲这个人了,优柔寡断又善于决断,残酷无情又软弱多情,寡欲又贪婪。

    有一条近在迟尺的路,张小闲是不会放弃的,除非这条路通往的是其它方向。

    张小闲白了刘玄一眼,骂道:“走个屁!老子身体这么虚弱,走出这个门不被风刮走,回来也得染上个风寒躺个几天。”

    “难得天下第一的张大侠也会有害怕的东西。”刘玄斜着眼笑了笑,意味深长,“不过你张小闲真的已经虚弱到这个地步了吗?”

    张小闲没答话,也无法回答。就算他内力尽失也比常人要强上百倍,一个从高处跌落的人最最起码也是见过远处的,只要没把他摔死,他的见识永远都是一笔宝贵的财富。况且张小闲不是从高处,而是从最高处,摔到的地方不是平地上。

    起码他的体内还是有一些内力仍在的,尽管已经粘稠不堪。

    没有《一川镇海决》,还有推气过宫。

    说来也奇怪,明明推气过宫也是依赖内力才能做到的。但不知道为何,内力不听使唤的张小闲对于体内的血液的控制却更加得心应手,如果是常人大寒的冬天站在外面一长肯定会出现手脚冰凉的现象,但张小闲不会,他的血液流动比常人灵活数倍,只要他想,完全可以让整个身体保持完全一样的温度。

    对于这件事,张小闲原本是不想表露出来的,他的张狂是他低调的一种方式,他把一些东西暴露出来,也仅仅是因为有些东西他需要去掩饰罢了。就如同他行遍华清,所有人都知道他在找毒鬼龙,却鲜少有人知道舒默的存在;所有人都知道张小闲的霸道与无阻,却鲜有人知道他的脆弱与无助。

    其实再次遇到剑凡的那一夜,张小闲胸膛上被留下一道触目惊心的剑创时,他完全可以在没有任何外力相助的情况下抑制甚至是不让血液流出。但张小闲没有这么做,一是因为当天的困境已经不是止血所能够扭转的了,二是因为将完全的自己暴露出来,总会让人觉得没有安全感。

    多多少少隐藏一些东西,总有让人有种高高在上的感觉,这也是人保留自尊的一种方式。

    然而在刘玄面前,张小闲很难做到这种隐藏,这家伙的眼睛可不比剑凡的心眼差。

    “走吧!小晚还不知道你已经醒了呢。”刘玄把为张小闲准备的衣服用木盘子端了过来,放在床边的炕桌上,又拿了一双鞋放在地上。

    在黄仲永的府上找一件下等的服饰可以说得上是千难万难,就算是下人的穿着也不比小郡城里的地主老财差。倒不是黄仲永热爱铺张,而是人的地位够高了,权力够大了,最不缺的就是这些东西,上面有赏的,下面有孝敬的,黄仲永向来都是来者不拒,有多余的就通通打赏了出去。

    这位相爷是出了名的收钱不办事,甭管你送他多少东西,他对你还是该冷时冷,该热时热,也正是因为如此,张怀明还在世时,权势总是能胜过黄仲永一筹。就算是这样,愿意做这有去无回投资的人还是不在少数。

    张小闲将最外面的一件裘衣穿上后,轻轻地抚了抚胸口的剑创,这道伤注定会为他留下永恒的烙印,但至少现在已经不妨碍他做出一些轻微的举动了。张小闲有稍稍活动了一下,这套衣服大小刚好适,不难猜出是专门为他量身定做的。

    最近这几日的天气开始渐渐有了好转,虽然不怎么见到太阳,可也基本上不会让人感觉到太过于寒冷。但这也只是在寻常人的感受,至少张小晚在每天下湖之后的一段时间都会冷得直哆嗦,好在练功会让他的身体快速的转热,时间一长竟也感受不到是在寒冷的水中了。

    手中提着的还是那一口叫短命的剑,但此时持剑的人已经不似从前。

    张小晚左脚踩在距离池底不到两尺的水面,在脚尖前方激起扇形的水波,整个人借了力道再次旋起,与此同时手中短剑将波涛迅速斩成三段。

    现在以张小晚的速度,最多也只能在空中转身的时候出两剑。

    他的右脚比水波要先落回水面,这一次却只荡漾出淡淡的波纹,撞上池塘的边沿又悄悄折返。

    原本在这块池塘中有数百尾锦鲤,水被抽去之后,仅留下了原本数目的十分之一。黄仲永闲来无事时便会在池塘边上随意洒下几把鱼饵,就能看到数尾朝天的景象。

    这些锦鲤被黄仲永练得个个灵活,游到张小晚身旁的这一尾被湖面上的波纹掠过,摆尾的动作顿了顿,才刚一停止前进的它立马被张小晚一剑刺了个透。张小晚没有给血液在水中蔓延的机会,迅速将短剑抽出水面,横剑一挥将随之而上来的锦鲤甩到岸上。

第六十五章 懒得取名字了

    “呵。”张小晚落身在池塘中心,双脚穿过水面直踩在淤泥之中,冰冷的水顷刻间浸透他的鞋裤刺激着他的皮肤,而张小晚却只是自嘲似的笑了笑。

    现在的他放在同龄人中或许是旁人遥遥不可及的存在,在见识过真正的剑圣的他知道自己有多么渺小,那夜剑凡伤到张小闲的那一剑很快,但在张小晚眼中却无比的清晰。在那铺天盖地的剑气之前,他所能做的也仅仅只有睁大双眼,见证着一切的发生。他无法阻止,甚至无法移动,连眼皮都不敢去眨一下。

    “如果动了的话,绝对会被杀掉的!”当时的张小晚心里无端的冒出这个念头。事实上也确实是这样,在这样的气势所笼罩的领域之中,剑者就如同君王一般的存在,他威压着一切,移动就无异于忤逆,忤逆就会被斩杀。

    在太早的时期看到这样的一幕,对于张小晚来说并不是什么好事,这是对于他来说太过于恐怖,非常容易就成为他无法避过的梦魇,一如当年见识过神指而一夜之间走火入魔的公子秒。

    这几天他一直在这片抽出水的池塘里寻求进展,但一直没有什么收获,他从开始的时候就可以开空中斩出两剑,与现在没有什么区别,倒是三两波纹醉的进步让人意外。一脚踏波,一脚生纹,竟然可以让他在五步之内在水面上如履平地。

    是否是剑的问题?是那一夜的剑者成为了他前行路上的阻碍?

    张小晚横起短剑,这口被他赐名为短命的剑比起寻常的铁剑要短了一寸左右,四指宽,近一指厚,挥舞时的破风声倒不像刀剑,倒像棍棒,看起来也不见多锋利,却有吹毛断发之能。张小晚都快忘记这口剑是哪位倒霉小伙子留下的了,只记得他爹让那个小伙子把剑留下人可以走,被那小伙子当做耳旁风,结果被他那霸道的爹打断了右手才哀嚎着离开,离去之前那小伙子哀怨的眼神反倒成为了留在张小晚脑海里最深刻的印象。

    张小晚向短剑看去,却看到了意外之人,神色立马从凝重变成欣喜,欢快地喊了一声:“爹。”

    他纵身一跳,弃了深陷在淤泥里面的靴子光着脚跃出水面,向水面借了两次力道落在岸边的亭子里,中间的桌面上有为他提前准备好的干爽的服饰,张小闲就坐在桌子旁边,披着一件厚实的大袄,有刘玄在身旁伴着。

    张小晚一落在亭子里就向他爹怀里扑了过去,张小闲下意识就是带着抗拒情绪的就一脚,却踢了个空。有生以来第一次闪过张小闲教训的傻儿子嘿嘿笑了笑,似乎又自觉刚才这几步蜻蜓点水这几步很漂亮,向着他爹洋洋得意道:“是不是很厉害?”

    谁知张小闲看也不看他,反而把目光盯着短命剑疑道:“老子看这剑好像感觉不一样啊!”

    小晚嘟了嘟嘴,继而又兴致洋溢地把手中的短剑挥动了两下,说道:“那当然了,黄伯伯请全眉城最好的铁剑用金银铜铁锡五金之术把这口剑重新打造了一下,什么五金之术我是不太懂啦,反正就是合金比铁剑厉害就是,现在可以削铁如泥、吹毛断发!”

    张小闲瞥了一眼厚重的短剑,心说就这样你还削铁如泥,别打架的时候不卡在别人骨头里拔不出来就不错了。

    傻儿子语气一转,又神秘兮兮地补充了一句:“别看黄伯伯是个读书人,好像剑法也很厉害,前天还跟我说:所谓剑法,其实和诗词歌赋差不太多,用尽无数心血,只为了自然而然。”

    有人用尽无数雕饰,只为了接近不被雕饰的存在。

    作为一代剑道宗师的刘玄轻微地点了点头,道理确实是这个道理,知道的人很多,理解的很少,通透的就更是凤毛麟角了。

    剑法这东西张小闲没有太大的感想,傻儿子这么一说,他才想起来还没见到黄仲永的面。他虽还没见过黄仲永,但也能感到这位相爷的用心,身上这套量身定做的衣服就足以见得黄仲永的仔细,更别提之前在他身上用的药和为傻儿子重新铸了剑。

    张小闲抬头看向刘玄:“怎么没看到相国。”

    刘玄摇了摇头,有些哀愁道:“最近朝里的事就足够黄大哥操心的了,一天能见他一两面就算不错的了?”

    “怎么了?”就算张小闲不懂为官之道,却也明白身居在高位的人并不一定要很忙碌,他们不一定会有很强的能力去做每一件事情,而他们能坐到这个位置更主要的原因是看人和用人的能力,面面俱到而非明察秋毫,如果说会变得脱不开身的话,想来也是出现了什么非同寻常的事件。

    刘玄摇头叹道:“景和的武王快不行了,朝里的风可大着呢!现在太子没了,武王膝下还有二子,黄大哥虽说是为高权重,但终究是个外臣,他站在公子源这边,最多也只能说是有一些优势。武王的态度一直不明,不到最后一刻还真不好说。”

    “老子之前见过公子秒,他说他会是华清的王!”张小闲说起满头白发的王族公子时刘玄忽然转头向他看来,不知道张小闲是怎么和这位最不显山露水的公子扯上关系的。张小闲接着道:“与其说老子现在的这个状况是拜温轶仁所赐,倒不如说公子秒才是最初的始作俑者。”

    刘玄皱着眉,沉声道:“什么意思?”

    张小闲将遇到温静嘉之后发生的事简明扼要的缓缓叙述了一遍,以及在一川谣上公子秒对他说的那一番话。刘玄不难听出张小闲进入一川谣之后所发生的事都是公子秒策划的,甚至在张小闲进入一川谣之前就有过盘算,至于是在多久之前就不知道了。

第六十六章 微不足道的道

    “公子秒。”刘玄摸着下巴琢磨着眉城所发生的事的来龙去脉,对于公子秒他的印象十分有限只知道这位公子向来对于权势都没表露出什么执念,尤其是最近这几年在自己的府上重新建造了一个小世界,愈发深居简出,几乎到了让世人一不留神就会被人遗忘的地步。

    然而这一切都只是为了欺骗世人而营造出的假象,在一川谣中公子秒暴露出了多少经营,就证明他有多么厉害的手段。之后在一川谣,张小闲受到了多少袭击就连当事人都记不太清楚了,在眉城中,这样的混乱很少会出现,一旦出现了立马就会有人处理,因为眉城在王的脚下,所有的戒备都是最最森严的级别。

    而事实上,却什么也没有,仿佛出现的这一切都理所当然。因为有人用一只手笼罩了这一片区域,在此期间,这片土地与景和无关。

    “如果公子秒暗地里真的隐藏了如此强大的力量的话,那公子源岂不是危险了?”此时刘玄的心中生出一阵隐忧,原本谁能成为华清的王与刘玄没有半点关系,但公子秒成为王的目的太明显了,如果让公子秒成为王,他绝对会站在整个江湖的对立面。

    而且,公子秒所用的手段实在让人不喜。

    “要不,我们把公子秒所做的一切都告诉武王?”小晚换上了新的衣服,在一边弱弱地提了一个建议。

    “有屁用!”张小闲想也没想就否决道。

    傻儿子偏着头,表示不解。刘玄笑了笑,接着张小闲的话说道:“在世人眼中,公子秒确实是试图在欺骗了所有人,但在王族的眼里,这都只是证明自己实力的一种方式。公子秒做的这些事武王就算看不出来,也能猜得出来,他做得越隐蔽就证明他越强。”

    傻儿子点了点头,似懂非懂。

    张小闲撇向小晚手中的短命,像是想起了什么,伸手说道:“把剑给我。”

    “哦!”小晚二话没说就把这些天与他日夜相伴的短命递到张小闲手里,张小闲接过之后感觉手中一沉,这口剑的外观没怎么变动,分量倒是沉了不少。张小闲手持剑柄将短命竖了起来,缓缓道:“剑在中直,几近于道,阴阳居道两侧,化为剑之罡气。如果持剑之人心中驳杂,混沌一片,剑也就不会接受你,因为你用剑的心不纯!”

    “道?”张小晚茫然道,“什么是道?”

    张小闲稍加思索后说:“道就好比脚下的路,是最单一且纯粹的东西,走上这条路,你所能去往的始终只有一个方向,一个人的强大并不在于他有多么高的天赋,而是因为他有想要去往的地方。如果你的心中没有道,那就是一个空空如也的壳,在你手中的剑就没有分毫威力。”

    张小闲说着将目光转向傻儿子脸上,加重了说话的声音:“你,明白吗?”

    在张小晚心中,他爹就是一个道理学家,总是能给他灌输一些莫名其妙的理论。之前在一川谣张小晚说没有懂,但这一次的张小晚不能这么说,因为他好像有一点懂了。

    张小闲把短剑交还了回去,站起身来紧了紧身上的衣服与刘玄徐徐离开。小晚举起短命,喃喃道:“我的心中要有道?”

    “我的道是……”他说着抬起了眼,看着离去的张小闲。不管怎么说他还只是一个十来岁的孩子,所经历的东西实在是有限,即便如此他的心中也有无比向往的存在,也有想要去做的事。

    “为了有资格守护你,我想要变得更强!”

    张小晚站在凉亭横剑一扫,磅礴气势无根而生,连周围的空气都被惊扰得有些荡漾,其中生出一道剑气将凉亭的四柱各斩出一道缺口,而持剑的少年却恍若未觉。

    在离去的路上,刘玄听到了身后的动静只是摇了摇头,叹道:“看看你都教了他一些什么?”

    “自私自利的人道是最微不足道的道。”张小闲说道,“老子入了这条道,一辈子都没出来过,也不想出去,或许他可以。老子给他植入最重要的东西,再亲手拔出,会让他有所成长。”

第六十七章 我再送他一剑青莲

    在大寒时节之前,连天降雪不停,真正到了这天,朗朗天空中反倒没了动静,只留下寸厚的积雪盖着景和万里河山。

    景和的王宫每间隔一个时辰就会有人打扫一次,将地面上的积雪通通清理干净,纵使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这个偌大的王宫又会被积雪再次覆盖。

    王宫一般不允许低等的牲畜入内,在很多时候都会用取之不的人力来顶替这些牲畜的力量。

    身为大司国的公子华在王宫前下马,用双脚踩在大理石的地面上,将牵着宝驹缰绳交给禁卫,刚刚才从城外回来的他叹了口气,白色的雾气缓缓升腾而起,这段时间他每半个月都会在眉城周围巡视一次,一去就是半旬的时间,然而公子华的每一次出巡都是一无所获。其实这样也就好了,他是真的不想景和最近再发生更多的事了。

    在以往的时间里,公子华每一次见武王都会在昭和殿中,因为那儿有书有画,有笔有墨,武王一般都会在这里审批奏折,处理完公务的时候也会在这儿思考着景和我未来。但这一次,公子华需要多走几步,去到武王的寝宫。

    武王的寝宫叫“金凤川紫”,这个名字是武王自己提了挂上去的,以前的公子华看来,武王并不是想给这座宫殿重新取个名字,而是单纯地喜欢这四个字罢了。

    金凤川紫之外,公子华解下自己的佩剑交给侍者,无声地挥了挥手令无关的旁人退下,轻轻掀开门帘,抬起脚步踏入。寝宫的温度比起外面高了一大截,原本被封印了数十年的地龙终于被再次开启,让刚刚从冷冽的风中穿过的公子华竟然感到有种浑身发汗的感觉,反手解下了披风和穿在最外面的棉褂放到衣架上吊着,走到床边时那位至高无上的王还是紧闭着双眼,缓缓的呼吸声在寝宫内清晰可闻。

    但公子华知道武王没有睡,毕竟这个把华清万里河山化为一个整体的人才是最爱惜这片土地的人。公子华明白武王将景和变为华清独一无二的王国付出了多少心血,所以他也清楚的知道,武王是有多么害怕继承他王位的后人荒政误国,将武王与先王们所做的努力毁于一旦。

    武王是不会睡的,睡着了也是在思考景和的方向。

    “王上有三天没有上朝了?朝中大小事都是交给相国在处理。”公子华坐在不远的地方,轻声说。

    武王问声睁开了眼,偏头看着公子华问道:“怎么?王兄对相国有意见?”

    “没有,不过……”公子华看了武王一眼,似乎是不敢对上武王的目光,低头道,“相国不管怎么说也只是个外臣。”

    “外臣?”武王的目光之中竟透露出一些不满,“相国为我景和出谋划策,屡次孤身犯险,王兄入楚为相时,我景和上下无一将才。相国为官将首,任大司国,为景和厮杀疆场。如果景和没有相国也绝无今日,王兄怎可说他是外臣?”

    “小窃窃物,大窃窃国,有些事情还希望王上慎重。”公子华说的并不只是黄仲永。

    武王闭眼叹道:“你可以欺他、骗他,但绝不能疏远他,隔离他。相国当年是带着一片赤诚之心来到眉城,寡人不想负他。今后的二十年内,景和无力东出;二十年后,如果相国还在的话,王兄或可助景和东出,让四清共主。”

    “好吗?”公子华抬眼时正好看到武王微笑着说出这句话,如今他们已经达成了当年的心愿,却不知为何更眷念当年的时光,如果可以,公子华倒希望还可以与武王再奋斗一次,就算输了便会输掉而今拥有的一切。

    那一年在武王在排云阁上说:“我要成为华清之主。”低头与公子华相视一笑,散去所有狂妄与霸道,向公子华轻声询问道:“好吗?”

    “好。”公子华的选择与当年一般无二。只要是武王的请求,无论如何他都会进尽全力去完成。

    武王点了点头,公子华的回答并不让他意外,然而他在公子华的眉头之中发现了一些其他的东西,疑道:“怎么?王兄还有什么顾虑吗?”

    公子华郑重道:“国不可一日无主,还请王上尽早决定王储的人选。”

    “是吗?”武王微笑道,“王兄还是觉得源儿更合适吗?”

    被问到的公子华没有回答,深深地看了武王一眼,轻声道:“原来王上已经有了决定。”

    武王笑容未减,继续说道;“寡人倒是想知道,如果寡人立源儿为储,王兄会给源儿送上一份什么礼物?”

    “有焕云在姬秒身边,可谓是文武双全。姬源身边文有黄仲永,我再送他一剑青莲,或许可以与姬秒抗衡。”公子华如实说道。

第六十八章 中原梁栋倾

    大寒之后五日,景和最宏伟的栋梁终于倾覆倒下,王宫上下摘去所有粉饰,换成白色的纱布,伴着白色灯笼。武王病逝的消息很快传遍了景和五洲二十四郡,在接下来的三天之内,整个华清之地都不得有一声钟鼓、爆竹,天下缟素,为闲王哀悼。

    景和相国黄仲永率眉城内数百官员披麻戴孝赶到平时朝会时的长明殿外,却没走上殿门口那九等台阶,而是在石阶底止住了脚步,回观身后众人神色,无不戚戚。武王终归还是没能挺过这个冬天,或许对于王上来说,苟延残喘的日子并没有什么值得好留念,又或是王上是想借着死亡来让自己轻松一下呢?

    这一站,也不知道是站了多久,偏偏这天斜风不断,为这座宫廷再添上几分清冷之意。一直守候在百官侧方的是武王最亲近的侍者,黄仲永问道:“众位公子呢?”

    侍者底下了头,小声回道:“大司国说是要警戒四国余孽,亲自坐镇统帅府,想必是不会过来了,至于至于其他殿下,比大人早来了几步,现在还在殿里呢?”

    黄仲永点了点头道:“把两位殿下都叫出来吧,别误了时辰。”

    侍者领了命踏上石阶而去,黄仲永回过身,低声说了句:“肃静。”

    他的声音并不能保证所有人都可以听到,那是一种出自于一国之相的威严,所有人都能无比真切地感受到。片刻之后,宽广的庭落中也只能听到冷风刮过时所留下的细微声响。

    除开有人出入时,长明殿的正门都是处于关闭状态。再次打开后,公子源、公子秒与诸多旁系公子从中走出,其中一人倒让黄仲永皱了皱眉。

    即便是粗麻也难以掩住的儒生气质,寒冷的冬天也依然折扇不离手,除了焕云,黄仲永不做他想。

    武王膝下除了三名子嗣之外,还收养了一名义子赐姓姬,名焕云。

    当年景和与魏国合盟,为了加固两国之间的关系纽带,公子华入魏为相,武王迎娶魏国长公主为妃,一年后又将自己的妹妹姬姝嫁给了魏王做后,结两国友好。不久之后,姬姝诞下一子,名为端木焕云。魏王当时对焕云极为看重,将其视为与景和同盟的结晶所在,曾多次与人议起立当时仅有几岁的焕云为太子。

    可惜好景不长,没过几年焕云的母亲就病逝了,在武王以思念亡妹为由将焕云接到眉城抚养了三年。黄仲永也是在那时见到的焕云,见到焕云时,黄仲永总算是明白魏王会如此看重这个孩子,那绝不仅仅只是因为血缘的关系。

    在黄仲永看来,要论学习的能力,黄仲永毕生所见、所闻,还真没有一个人可以比得过焕云。温轶仁废寝忘食用了十年时间将化平楼内数千本武学秘籍烂熟于心,在常人看来或许会惊为天人,但与焕云对比起来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相同点的事如果交给焕云去做的话,黄仲永相信,绝对用不到三年的时间。

    毕竟,焕云的眼睛才是真的过目不忘。

    只要是焕云看过的东西,都会深深地印在他的脑子里,要用的时候只需要再从脑子里去“看”就行了。除开记忆能力,焕云的理解能力在黄仲永的生平所见之中亦是佼佼者,他拥有强悍的记忆力却并不依赖于它,而是靠理解,因为理解的东西才能算是真正通透。

    焕云在眉城呆了三年,黄仲永也做了他三年的老师,在教导焕云的过程中,黄仲永也在焕云身上学到了很多以前不知道的东西,他们之间交流的不仅仅是礼仪刑法、治国安邦、行军打仗,除此之外还有剑法。

    焕云在十多岁的时候就知道:剑法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并将这一理论结合实践,长剑一挥便能凭空生出十丈剑波,让人望尘莫及。

    那时候的焕云还没有修习过什么内力,所发生出来的剑气全都是从天地自然“借”来的,一人一剑不过是在其间做个中转者,把从天地借来的东西再还给天地。

    不过当时焕云的年纪还小,就算天赋绝伦,所能得到的成就也十分有限,武王向魏王许诺的三年时间一到,又将焕云送到了魏地。武王曾言:做侄不如做子,下次焕云再回眉城时,他便是姬焕云。

    焕云的天资倒是黄仲永想到了当年独步天下的乐逍遥,也感慨乐逍遥早年的经历,学什么都是一学就会,但也只能学到八成就难以精进,杂而不精,难有大为。

    所以在临别那天,黄仲永爱惜焕云天生的儒生气质,以重金三十三万三千三百三十三两向江湖上的蓝岸李家之主租借“秋水扇”一百年,并在上面提了四字:以一破十,送给焕云。当时焕云说他会在有生之年一直将这柄秋水扇带在身边,后来也确实是这样做的。

    蓝岸李家是江湖上最擅长炼器的家族之一,不过他们只练就一种兵器————那便是取乌金、神玉、玄铁、翎羽、魔石五种名贵材料再加上由蓝岸李家特制的折纸打造而成的秋水扇,秋水扇多少年能成一把全在于天意,便是李家传承至今,所打造出来的秋水扇也寥寥无几,还有中途损坏的,至今还放置在李家的也不足十把。

    作为在江湖上大有名号的秋水扇虽然可以量产,但也极为罕贵,不会出售,只会租借出去,且每百年只会租借一把,租出一把的钱也已经足够整个李家吃穿用度百年的时光,等时间到了自会有后人收回。

    世上持秋水扇的不止焕云一个人,但如此儒生气质,黄仲永绝不会认错。就算这么多年未见,模样已经有了许多改变,但有些东西是会伴着人度过一生的。

第六十九章 所幸

    魏国破灭之后,焕云也不知所踪,武王曾经遣人四处查探了很长的时间,但都一无所获。武王以为焕云是不愿意见到把他的家、他的国害得支离破碎的罪魁祸首,虽然之后时常引以为痛,但也没有再遣人去打探过焕云的踪迹。

    焕云会这个时候回来,绝对不是偶然,这其中肯定还有一些黄仲永不知道的东西。说到这个方面,黄仲永其实也是很无奈的,作为一个臣子,他算是朝野上下最恪守本分的了。为官多年,黄仲永从来没有刻意去培养自己的党羽,所以才导致了他的地位与权势严重不成正比,会在危难时刻站在他身边的也就只有志同道合的朋友。

    他的这个选择,是他的优点,也是他的缺点。位极人臣而下不忌,功高盖主而上不疑的同时,黄仲永对于眉城所发生的一切都是后知后觉,在眉城的暗流涌动中,为一朝之相的黄仲永始终悠闲得像个局外人。

    “老师。”焕云走下石阶后停止脚步,躬身一拜,众位王氏公子也随之一礼,黄仲永点了点头算是回敬。在这些王族公子还没有成为王之前,在黄仲永面前始终要矮上一等。

    黄仲永深深地看上焕云一眼,虽说小时候跟随黄仲永沾染而来的读书人气质未变,但看神色举止又比起小时候多了几分活泼,看来命运并没有在焕云的心里留下太深刻的烙印。

    在为焕云舒心的同时,黄仲永也难免为物是人非而有所感慨,看着焕云的眼神也逐渐多了几分复杂,迟疑道:“我,还算你的老师吗?”

    焕云正对黄仲永的目光,坦然道:“老师身上有值得我永远学习的东西。”

    “哦?”黄仲永皱了皱眉,略加思索。

    焕云笑道:“我想学,可惜永远也学不来老师的洒脱。”

    黄仲永一愣,随即又摇着头淡笑了出来,瑟瑟寒风之中竟有几分落寞之意。整理好自己的情绪,黄仲永并不需要多长的时间,看着几位公子右臂一张,说道:“别误了时辰。”

    太子林不知所踪,便以公子源为长。立在黄仲永右侧,公子秒、焕云次之,站在公子源右侧,至于其他旁系公子只能站到四人之后。黄仲永向侍者丢了一个颜色,站在旁侧的侍者点了点头,走上一层台阶让众人可以轻易看见自己,但也不敢走太高,杵在台阶最边缘的位置,向着众人竭尽全力喊:“一叩首,拜谢先王赐我等身在景和盛世。”

    宫廷院落之中,跪伏白茫茫一片。

    “二叩首,拜谢先王为我景和殚精竭虑。”

    “三叩首,拜请先王再佑我景和万年!”

    先王崩殂,必有新王再兴。侍者在台阶上宣扬完武王毕生功绩之后就没再高声言语,神色难堪。武王生前并未立储,接下来应是宣读先王遗诏,确认继位人选。然而却在无数人引颈而盼的时刻却出现了这样的情景,让黄仲永有些不满,道:“怎么了?”

    侍者小声道:“相国,王上仙去之前并未没有留下遗诏,这可如何是好啊?”

    “没有遗诏?”黄仲永环顾众人,似乎也没有知情的人,沉思片刻之后说道,“二殿下德才兼备,若是如此,立长为安也并无不妥。”

    在武王膝下子嗣中,为嫡为长的太子林已经放弃了王位的继承权去修仙学道,黄仲永这话明显是在偏袒公子源,但又不好让人挑出毛病。在众人眼里,不论资格还是能力,公子源都要比公子秒胜了不止一筹,相信这话说出来就算是公子秒自己都不会反对,因为这些年来公子秒在世人面前塑造出来的形象就是一个混吃等死的玩乐者。

    “呵。”公子源默然一笑,虽说武王没有留下遗诏立他为王确实没有意外,但结果终归还是没有偏离。他侧头去看了一眼自己的亲弟弟,公子秒对上了他的目光,轻轻地拍着手掌,淡笑道:“恭喜啊!”

    “你的笑容还真是一如既往地恶心啊!”公子源在心里说道,他真正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是不会表露出来的,讨厌一个人的时候也是。如果把他之前对太子林的表现当成是讨厌的话,那公子源也未免太容易懂了。

    他生太子林的气,只是气太子林的愚昧罢了,愚昧到不能分辨忠奸,可惜太子林到离开这座繁华的城市都没有明白。公子源自始至终都想要成为王,但也没有一刻想过要去抢属于大哥的王位。

    就好像他讨厌公子秒一样,很少有人能理解公子源是有多么讨厌这个人,浮起笑容时,那眸子里泛的是自以为把所有人都看穿的光,让他感觉想要呕吐。

    文无第一,武无第二,或许比较也算是人类不可拜托的天性之一。公子源从记事就开始在心里那自己和三弟比,但最后发现自己好像除了年龄之外并没有什么优势。三弟的母亲是魏国长公主,而自己的母亲只是父王外出征战时看中的一个小民女,纵使后来魏国覆灭,这层血脉上的差距也依然存在,不可磨灭。

    再论起其它,差距就更大了。

    从小到大,在公子源的眼中自己还没有赢过三弟一次,技不如人倒也无话可说,不过对于王氏来说,最后的输赢倒也可以用一次来决定,大家勾心斗角这么多年,所为的不就是看谁最后能坐上那个位置?

    所以,公子源的心中始终都还是怀有一丝希冀的。

    所幸,他赢了。

第七十章 这章不好取名字

    “不过二哥,你真的以为自己赢了吗?”公子秒停止了鼓掌的动作,眯着眼看着公子源,用他那轻柔的声音说道。

    “嗯?”公子源皱了皱眉,公子秒的这句话让他有种不好的预感。他这一辈子有六成的时间都在研究这位三弟,之前与三弟说话最多的就是大哥,但三弟对大哥说出的上一百句话中也不见得有一句话是出于真心的,而至少有九十九句话是带有目的性的诱导。

    但这也不是说三弟没有朋友,三弟也是有朋友的,他的朋友必须得与三弟一样的优秀。这样的人公子秒毕生也只遇到过一个,那就是焕云,所以真正与公子秒能称得上朋友的也就仅有一个。可惜,因为焕云的身份关系,两个人几年也见不上几次。

    公子秒是孤独的,是阴沉的。这样的人会把自己困在一个狭小且黑暗的世界里,懒得去学习,也不需要去倾诉,时间一长就会变得冷漠,对世事冷漠,对生命也冷漠,直到三年之前再一次被触动心弦。

    三年之前在秋名围场之中,公子秒究竟经历了什么?公子源始终不知道,唯一可以确定的是,他的三弟从那以后就开始对某一件事用心了。就好像心理畸形的魔鬼在沉寂了数百年寡淡无味的时光之后,终于找到了一件可以让生活变得有意思的事。

    魔鬼会在不为人知的地方发出狞笑,为了这件事,他必定不折手段。

    但,现在大局已定,公子秒还能赢吗?或者说,他想怎么赢?

    公子秒附在公子源的耳边轻声道:“的确,活人坐上了这个位置一辈子都不太可能下来,但如果是让一个死人下来,不是自然而然吗?”

    冷汗,从公子源在额头上溢出。他并不是怕死,只是在乎今天这个局面是否也在公子秒的算计之内,不论父王最后的决定是让谁做王都没有关系,只要让自己死,或者像大哥那样神志不清,那最后的胜者是谁就毋庸置疑了!

    公子秒能轻而易举地击倒张怀明和大哥,公子源丝毫不怀疑他的能力。

    公子源的思绪才刚刚转过,公子秒又轻笑着与他拉开了距离,在他的胸口拍了拍,说道:“不过二哥还不用太担心,因为现在还没到那个地步。”

    “什么意思?”公子源紧盯着公子源的眸子,想从其中看出点什么来,他即将要成为王,已经有了和公子秒正面相对的底气。而公子秒只是耸了耸肩,无辜道:“没什么意思,你今生都想赢我一次,可惜你永远都赢不了!”

    公子源还想再说什么,而一旁的焕云已经走了过来,掠过了他在黄仲永身前停下,问道:“说起来,老师原本应该不是景何人吧?”

    黄仲永摇头道:“原本不算,故居在道州。”

    焕云点了点头,恍然大悟般地说道:“难怪了,老师为我景何鞠躬尽瘁多年,早已经算是个滴地地道道的景何人,皮肤毛发为景何而生,血液为景何而流淌,骨髓为景何而常在,景何有老师辅佐是国之幸、君之幸。”

    焕云说着一躬身一礼,继而又道:“但老师对我景何王氏的习惯还欠缺一些了解,在我景何历代君王登仙之前一般都不会将遗诏所在之处公之于众,以免有被心术不正之人篡改之危。通常都只会将遗诏的所在告诉自己最信任的人,令这人在王上登仙之后将遗诏取出示众,以此确定国家大事。”

    黄仲永是真的不知道王氏的这个习惯吗?还是存了一些私心避而不见?恐怕除了他自己谁也不知道。但此刻被人提了出来,就算是黄仲永也无法再视而不见。

    黄仲永眯着眼问道:“你想说,这个人是你?”

    “然也。”焕云点头承认道,“其实这么多年,王上并不是没有找到我,而是我不想回来罢了。这次突然传我回眉城,为的就是想让我来保管这一纸诏书。”

    焕云说完,再看众人时已经静寂无言。片刻之后,率先表现出怀疑的人不是问诏书所在,而是小声疑道:“难道焕云殿下就不会改诏书吗?”

    焕云闻言也不恼,淡然道:“王上是不是最信任我的,我不知道,但王上说他欠我最多。所以王上把诏书交给我的那天其实准备了两份诏书,其中一份还没有写上名字。但我不觉得王上有什么地方是亏欠我的,王上亏欠的是我母亲,而我并不能代表母亲。”

    焕云回头一指长明殿,朗声说道:“现在先王遗诏就在长明殿的牌匾后面,诸位不介意的话,我可以将他拿下来。”

    没有人出声,所有人都马首是瞻般地看着黄仲永,就连焕云也不例外:“老师?”

    这个时候出来的诏书将确定的局面变为了不确定,诏书上写下的名字有可能是公子源、也有可能是公子秒、甚至有可能是焕云。

    “末将可以证明焕云殿下说的话是真的!”一个洪亮的声音自人群之后传来,众人很识相地让出一条道路来,可以让身处前方的诸位公子和相国看清来者,是曾经追随公子华沙场百战,后来升至统帅府的最高长官白夜将军。

    白夜没有踏入人群中让出来的道路,而是站在原地,继续用他那粗犷的嗓门说道:“大司国让末将传达的话就这么多,焕云公子,请!”

    焕云把目光转向黄仲永,至今也上了年纪的相国也只得轻声一叹;“去吧!”

    得到了百官之首与众将之首点头的焕云脚尖踏在石阶上,身形如同一只惊鸿般腾起,一步便踏上了所有的阶梯。焕云仅仅用了两步就越过了数丈的距离到达长明殿正门之下,身体跃起丈许,在牌匾后面掏出一个卷轴又飘然落下。

    焕云将卷轴丢给侍者,自己则回归到原本的位置。白夜将军完成自己的使命之后就已经退下了,冷风之中只留下众人期盼着侍者打开卷轴之后的宣读,但几乎所有人都能猜到,是风向变了,否则不会有人如此大费周章。

第七十一章 你终将成为王

    侍者小心翼翼地接过卷轴,不敢有丝毫怠慢,踏上台阶站到众人正中,缓缓打开武王生前留下的最后一道命令:“先王遗诏,曰:自四清崩裂,景何建国,已有千年之久。五国割据华清,我景何势弱,争斗不过,唯有安居西北一隅之地,然而试图安居的景何子民并不能做到真正有尊严的活。景何也是华清五国的一份子,没有谁会容许我们在一方独享太平,一再退让的景何竟然成为罪孽所在,才有四国联军犯我山河的窘境。历代先王痛定思痛,亦深知要让景何子民真正得到安宁就必须让整个华清都只有我景何一个王国,战争才能彻底消失在这片大地上。可惜。历代先王虽有包举宇内之心,却并无吞并八荒之力。”

    “寡人有幸,成此不世之功,立此创世之业,然并非寡人的才能有胜于先王,而是因诸位勠力相佐。寡人至今,已无能为济,只能望诸位各司其职,各出其力,忠义仁孝,不可无一,景何万世江山,全赖于此。至于新王人选,寡人熟虑再三,仍不敢有定论,姬源好胜之心奇重,姬秒执念颇深,皆不如焕云让寡人怡心,可惜命运作弄,终不能够,权衡再三才有如下决断……”

    侍者念到此处一顿,看了黄仲永一眼,默默叹了一口气,又接着念道:“寡人辞世之后,令:姬秒为我景何之王,赐姬源凤存、大埠为封地,封号江君,黄仲永为相亦为父,若非谋逆大罪,皆可免罚…………”

    武王的遗诏还有很长,但大势到了这里就已经结束了,成败已定,胜者为王。

    侍者把诏书交给黄仲永保管,黄仲永随意撇了一眼,已经没了心思去细看,如果是公子源上位必定同意他的东出之策,但如果是公子秒的话就不好说了。黄仲永之前就与公子源说起公子秒为人如何,只感觉公子秒要成为王绝对是有一个明确目的的,而这个目的绝不是为了东出。

    “王上万年,景何万年。”有焕云做头,行恭迎新王之礼。

    “王上万年,景何万年。”紧接着以公子秒为中心,所有的公子、官员、侍卫都跪伏下来,颂声不断。但这些人却神色各异,不知怎么,这个时常把自己关在府里的三殿下一转眼就成为王了?

    想是这么想,但表面上的功夫还是要做足,公子秒是武王钦定的王,这是毋庸置疑的,因为有公子华作为遗诏的担保,而公子华绝对不可能会背叛武王。

    公子秒敛起所有的表情,在这一刻他就不再是无所事事的公子秒了,而是这片华清大地上唯一的王。王不会用如此肤浅的笑容去宣告什么,王有王的做法去展示自己的威严。

    “一切以父王之事为重,三日之后,寡人亲临朝政,在此期间还请相国多多劳烦。”公子秒开口说话时,他的声音也与之前相比有了变化,不再轻,不再柔,而是透露着高贵与威严。

    从阴恻恻的谋事家变为君临天下的王,不过只要一瞬间,这,就是你的底蕴吗?

    公子源哑然笑了笑,他终归还是没有赢。在公子秒一直动作的时候,他选择袖手旁观并不是因为他找不到阻止公子秒的方式,而是因为他有信心武王最后的选择是他。公子秒的血脉是他的优点,也是他的缺点,魏国破灭之后虽然有很多魏人对于景何恨之入骨,但因为之前公子华的收买,也有不少魏国重臣、甚至是王族旁支入景何为官。

    与公子源不同,公子秒不需要如何培养就在朝中有自己的根基,虽然在姬氏的压制下,这根基算不上多么雄厚。但在姬秒上位之后肯定会将这批人稳住,假以时日,景何的江山姓姬还是姓端木还真不好说。

第七十二章 通天

    夜,天上看不到云,也看不到星辰。

    公子秒挥退了所有侍从,与焕云走出了王宫。原本身为王氏公子,又是王储的公子秒在这个期间是不能够轻易外出的,只是每个月的二十五号他都会与某人相见。

    街上的行人比起以往至少少了一半,眉城宽阔的大街上显得空空荡荡,逛遍了整个街道也不见得能看到一只红色的灯笼,很显然谁也不想在这个日子触犯了景何王氏的霉头。焕云一如既往地摇着他的纸扇,秋水扇以水为名,扇出来的风本就带着丝丝凉气,在寒冷的冬夜用这样的风拂在脸上,少不经意就可能以为杀手刺客团的第一杀手就在附近,磨剑霍霍就要收割人命了。

    但在风度与温度之中,焕云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前者,吹寒受冻不为别的,有范就行了。

    努力和收获是成正比的,两个人走在眉城的大街上的回头率一直都是百分之两百,很多年轻的小妹妹擦肩而过回头看过一次之后都忍不住再看第二次、第三次,心想两位富家公子长得还挺英俊的呀!怎么脑子就不好使呢?

    “你说秋水扇用火能点燃吗?”原本一直都在试图甩开焕云,却一直不得其果的公子秒忽然放缓了脚步说道。

    “不能吧?”焕云一本正经地想了想,说道,“秋水扇放在华清之地好歹也是一流的兵器,‘三尺秋水尘不染,天下无双’,连与剑乐府同脉异派的‘武尘’都拿秋水扇没办法,用火能点燃就太差劲了吧!”

    “哦。”公子秒点了点头,“等会儿回去试试。”

    焕云紧盯着公子秒,认真道:“你是不是对我有意见?”

    公子秒面无表情道:“如果我说没有意见,只是单纯地看这把扇子不爽你信吗?”

    焕云想也没想就回答道:“不信。”

    “那你他娘的还问个屁啊?”忍了这么多年的公子秒终于忍不住要爆发了,“老子说了好多次了,出来要低调、低调,你他娘的一把扇子就没停过,你说我气不气?这就算了,你他娘的还要吃糖葫芦,老子哪有钱给你买糖葫芦啊?好家伙,一块价值连城的和田玉就给你换了一根糖葫芦,这也就算了,问题是你吃完了我的糖葫芦为啥还要给我摇扇子啊?!”

    “其实……”焕云欲言又止,稍加思考,整理语言之后回道,“其实,你那个玉是可以换两根糖葫芦的。”

    公子秒撇了撇嘴,强烈的挫败感涌上心头,悠然一叹,千言万语化成两个字:“告辞。”

    公子秒转身就走,但他那双脚又怎么快得过焕云,只消得片刻又被焕云追上,焕云眸子一转,问道:“说起来你费这么多周章不就是为了让先王留下一纸诏书,真到了这个节骨眼了,怎么又不坐上去,反倒要等上几天?”

    “等几天,才好给某些人一个反应的时间。”说起正事来公子秒重拾回了耐心,虽然最主要的是余光瞥到焕云的扇子终于没摇了。

    公子秒所说的某些人究竟是哪些人,焕云并不是很清楚,他重回眉城的时间不长,对于眉城的局势还不是很清楚,只能凭借着自己的想法去推测:“难道说,有人会不服你?你给他他们篡位的机会,然后再杀了他们立威?”

    公子秒摇了摇头:“我没想这个,在说服王伯之前,没有人敢光明正大的造反,别说根本不可能成功,就算成功了王伯也有绝对的实力去拨乱反正。我等的东西有两个,第一是等这个消息传到所有人的耳朵里,给他们在心里留下一个铺垫,真等到那一天才不会显得那么突然,让某些人接受不了。至于等的另一个东西,我现在还不能说,以后你自然会知道。”

    景何一统华清影响最大的除了平民百姓就是商人,以前的商人过的是刀口舔血的日子,战争年代物资匮乏,从商是可以谋取到不少利润,但也很容易把自己的命给搭进去。在安稳的年代,给予了商人们很大的发展空间,在如今遍布华清大地的连锁店铺之中,最著名的就是凤九来仪,其次便是通天钱庄。

    天这个字,可不是能随便用的。

    在五国时期,晋王居于中土,就以天子自居,奉天承运,替天行道执掌人间。那时在晋国自号通天的话,妥妥是会被抓起来杀头的。好在替天行道的晋国并没有得到上天眷顾,也让这通天钱庄的大旗安安稳稳地插在原本属于晋国的土地上。

    通天钱庄的老板钱通天是个大腹便便的胖子,听说那腰有常人两个大,就这样的人以前还都是个差一点就会被饿死的穷光蛋。钱通天以前是不是叫这个名字,没有人知道,但没有人否认这个名字和现在的钱老板挺搭的,只要这钱有足够的多,便可以上通天庭,下达地府,牛鬼蛇神没一个不能用钱来摆平的。

    钱通天有钱,所以从来不在乎钱。出去听个小曲看到倒茶的小娘子挺有意思,打赏都不会下于一个十两的大金锭子,打赏别家的小娘子可并不代表钱通天图人家什么,如果那小娘子不知好歹要上来卖弄风。骚,以此来多图一些什么的话,那钱通天也确实会如她们的愿,只不过让下人从怀里掏出三五个金锭子来不是给,而是砸。

    钱老板花钱就是如此的随意,可他赚钱更加随意,很多时候莫名其妙的就把钱赚了,事后很久很久,在偶然间才能想起来是在某个地方做了一个小投资。

第七十三章 一本万利

    通天钱庄要说兴起,也还是最近几年。以前虽说屹立在眉城不倒,但要再向上发展却步履艰难,更别说在华清各地都开上一个钱庄了。

    可事实就是如此巧,他钱通天做到了,因为他在命里遇到了一个贵人。

    “两位殿下,请用茶。”钱通天将盘子放在茶几上,亲自端上两杯放在两位贵客左右,躬了躬身,扭着自己笨重的身躯回到了自己的座位。

    这房子看起来是一间很普通的房子,但却很靠谱地将寒冷的气流隔绝在屋外,不仅感受不到寒冷,就连外面寒风的呼啸声都听闻不到。

    好厉害的隔音效果!焕云默默赞叹,就算是出生于极富极贵之族的他都没有住过这样的房子。焕云的目光在房内流转了一周,房内一共有十二盏灯,将房间照得通明,他捧起边上的茶杯,才发现这只用陶瓷制作的杯子薄得可怜,仿佛一触碰就会碎了似的,焕云稍一用力,又感觉这杯子是如此的坚硬,让他堂堂一个王族的公子殿下竟然有种自己是个乡巴佬一般的错觉。

    焕云掀开盖子吹拂了一下热气,浅抿了一口,只喝出来杯子里泡的是银针,连它的大致产地一点头绪都没有。焕云再抿了一口,才迟疑道:“这是河北银针?喝着又感觉有点不像啊?”

    钱通天一笑起来脸上全部都是肥肉堆积起来的褶子,竖起大拇指赞叹道:“殿下好造诣,这确实是河北银针,和进贡给宫廷的最上等银针采用的是一样的叶源,但做法却有些不相同。”

    “哦?”焕云好奇道,“有何不同?”

    钱通天笑道:“这种河北银针是被少女抱在怀里进行初包与复包的,所以和殿下平时喝的河北银针相比起来味道会有偏颇。”

    “原来如此。”焕云一本正经地点头应道,心里却在盘算着等会儿离开的时候要不要带点儿走,少女怀里初包和复包的,想想就觉得好刺激。

    一直没说话的公子秒忽然插话道:“花雨帮怎么样了?”

    钱通天恭谨道:“上次围攻张小闲的伤残费全部都发下去了,让黄归巢的威信增加不少,不少人愿意死心塌地跟着黄归巢干,总体上来说花雨帮内部基本上服从了黄归巢的领导。”

    公子秒点了点头,又问道:“击伤张小闲的那个剑客找到了没有?”

    钱通天摇了摇头,这一个月的时间里,他一直都在差遣人去寻找那名剑客的踪影,但一直一无所获。能够让如今的钱通天都感觉一筹莫展,这绝不可能仅仅是那名剑客自己躲起来了那么简单,在那名剑客的背后肯定还有一个不为人所知的存在,将其庇护了起来。

    公子秒喃喃道:“这个人让我感觉很不安,指使他作为的东西终有一天会与我正面相见,到时候我不希望自己会处在被动的状态。”

    钱通天低头应道:“属下明白。”

    公子秒浅抿了一口茶水,沉默了片刻又继续问道:“最近在城外有没有接到什么消息?”

    “没有。”钱通天摇头道,“虽然每天都有派人去查探,但一直都没有消息传递过来。”

    “那就不要再过去看了。”公子秒否决道,“在这个紧要关头没有消息传过来,不是传递消息的人死了就是被盯得太紧,我们也千万不能因为一些小细节而暴露了大计。越是关键的时候,就越靠心领神会,这个时候传过来的消息也不一定会靠得住,毕竟我们的对手可是史云修啊!”

    “属下明白。”曾经太子府外的大街上亲自为史云修收尸的钱通天自然仔细检验过那具尸体,死得很透彻,也没有丝毫易容的迹象,现在那具尸体还在钱庄底下的停尸房待着。那晚被寒叶霜天杀死的人确确实实就是史云修,但公子秒却一口咬定史云修还活着。

    虽然钱通天也不觉得身为四国余孽总统领的史云修会这么轻易的就会被他们杀死,但除此之外好像也没有别的可能,难不成史云修还有一个长得一模一样的双胞胎兄弟?对于史云修还活着一直半信半疑的钱通天没有一再表达自己的观点,公子秒让他去做的事情他都会尽力去做到。

    就好比手中的利剑有了自己的意识确实是一件好事,可它要是因此而变得不听话,那持剑的人若是聪慧,定然也不介意将它折断了重铸。

    而公子秒恰恰是个聪明人。

    “其实今天来还有一件大事情要和你商议。”公子秒是对着钱通天说的,说完了之后又看向了焕云。

    公子秒都觉得是大事的事,钱通天自然不敢丝毫怠慢,稍稍察言观色之后立刻回道:“殿下请讲。”

    公子秒点了点头,向着焕云说道:“这家通天钱庄最近几年都是我一直在暗地里支持,也算是小有起色,顾客们可以把闲余的银子存到钱庄里,然后钱庄就会开出银票给他们,再许诺一些利息。如此一来确实可以吸引一些小顾客,但那些有大钱的生意人却不愿意这么做,因为钱在他们手里就是资本,钱在自己手里生出来的钱远远要比放到钱庄里赚得多。”

    “所以我花了很大的功夫,让华清各地都树立起通天钱庄的招牌,那些做生意的人要去很远的地方做生意时大量的白银不方便携带,也可以先把银子存在钱庄里换成银票,然后到目的地之后再取出来,焕云你说这是不是很方便呢?”

    焕云点头回道:“确实很方便。”

    “可是我想让他们更加方便。”公子秒神色一敛,正色道,“现在市面上偶尔也会有人将银票顶替真正的白银来流通,但是不多,我想上位之后大力促成这种模式的交易,让银票完全顶替白银,把白银全部收到国库里。”

    焕云紧盯着公子秒,最后也只能吐出三个字:“你疯了!”

    什么样的生意时一本万利?在焕云眼中现在公子秒做的这个就是,甚至还远远不止万利的程度,用一张白纸就能完全顶替别人一万甚至是十万两白银,先不管这个想法有没有那么容易实现,就算是实现了之后也很容易让景何现有经纪体制崩塌。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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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窥天机,得天启,有人阴险毒辣,剑照大江。到最后,又是谁人纵横无阻?谁能掌舵山河?掌舵山河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掌舵山河,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掌舵山河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