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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两尺     砍翻三国txt下载     砍翻三国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一百三十四章 要么你蠢,要么他蠢

    渔阳郡,城外黑骑军驻地。

    军帐内,梁铮宁神安坐,听着手下的汇报:“启禀都尉,坎字旗旗丁共三千二百四十七人,旗主巴飞,副旗主刘畅,以及百户一十五人,名单在此。”

    “嗯,呈上吧。”

    “是。”

    梁铮扫了一眼名单,盖下他的中郎将印信,代表任命正式生效。

    实际上这里头不合规的地方太多了,旗主与副旗主,皆非大汉官方职衔,八旗制度和梁铮的盟主身份,也都根本不受东汉朝廷的承认。

    而且以梁铮的官职,也根本没资格对胡人进行封赏或者处置。

    不过嘛,这里可是幽州,北疆边境,尚武成风,向来都是谁的拳头大谁有理。

    梁铮接连干趴下了十郡乌桓和东、北二部鲜卑,自然没人敢撩他的虎须,跳出来给自己找不自在。

    只要梁铮不摆明车马造反,就连对他厌恶至极的刘虞,见了这些僭越的举动,也只能当做没看见,听之任之。

    因此一月余,梁铮做事愈发肆无忌惮。

    而刘虞则是压下了州内各郡所有对梁铮不利的奏表,一门心思就是想要把他这个瘟神先给送走再说。

    就算梁铮之后东窗事发,至少也别在自己的治下爆雷。

    残破的幽州,可承受不起这样的动荡。

    正是在这样的互相牵扯之下,幽州境内黑骑军动作频频,局势反而陷入到了诡异的平静之中。

    原本已经想好了要怎么应付朝廷问责的梁铮,对此还颇为不习惯。

    一直关注着刺史府动向的梁铮,已经敏锐地注意到了刘虞的反常之举,正在思索刘虞这么做的动机之际,侯立在侧的楼班却是开口问道:“我记得,巴飞可是阎柔的手下,你让他当上坎字旗的旗主,就不怕手下势力失衡吗?”

    权术的本质,就是平衡各方的势力,从而划定秩序,建立起一个稳固的政体。

    如今梁铮的麾下,主要分成三大派系。

    第一派是以黑骑军为主的老兵派系,主要将领杨业和邹昊等从烽火台时期就跟着梁铮打拼的亲信将领,忠诚度最高,对于梁铮的命令也是坚决服从,绝不打任何折扣。

    第二派是樊旷和樊正所代表的外戚派系,梁铮即将迎娶两人的妹妹,成为樊家的女婿,除此之外,双方还拥有共同的利益,故而关系也相当紧密,说是自家人也不为过。

    第三派,则是阎柔和李杰等外来者所属的派系了,无论是狼刀卫还是其余五旗,都属于这个派系的一员,人数最多,与梁铮的关系却是最为疏远。

    阎柔手里,掌握着六千骑兵,这些人多数都是当初在鲜于辅的扶持下招募的,胡汉掺杂,队伍里什么样的人都有。

    狼刀卫的战斗力,仅次于梁铮直属的黑骑军,尚在李杰的乾字营之上,如今巴飞再掌控坎字旗,阎柔手中能够左右的兵力那可就太强大了,甚至一定程度上足以威胁到黑骑军的安危,大有反客为主的趋势。

    梁铮面带笑容,意味深长地看向楼班:“这是你的看法?”

    面对梁铮深邃的目光,楼班顿时有种小心思全被看穿的错觉,似乎自己的一举一动,已被全然透析,可他还是不肯示弱地梗着脖子说道:“是,这就是我的看法。”

    可十几岁的少年,强装出来的镇定,又岂能瞒过梁铮的双眼。

    只是余光一扫,梁铮就看出了楼班的心虚,只是没有拆穿他,反而问道:“那你认为,我该如何处置?”

    楼班想也不想,便答道:“改任刘畅为旗主,巴飞为副旗主,让流畅牵制巴飞,暗中将坎字营掌握在手中。”

    刘畅是黑骑军出身的老兵,出任副旗主,本就是肩负着督军之职责,这也是黑骑军对各旗的老规矩了,自最初的三位旗主被处死之后,各旗的副旗主就规定必须是汉军出身之人,才可担任,以此形成惯例。

    对于楼班的提议,梁铮摇头:“你的办法不妥,规矩若无足够服众的理由,不得随意更改,否则我说出口的话将毫无公信力可言。”

    “那你就甘心放任阎柔一派的力量在军中坐大吗?”

    楼班始终抓着此事不放,看似是在向梁铮讨教,实际上却是挑拨离间。

    梁铮摇头叹气:“这离间之计,手法过于拙劣,而这想法,也太肤浅了,由此可见,你的口才仍然是不及格。”

    “难道我说的不对吗?”

    对于梁铮的评价,楼班并不服气。

    “一个人的心胸气度,往往与这个人的眼界和器量有关,你犯下的错误,就在于对我完全不了解,就妄自做下论断,所以才会计谋失败。我在教你计战之时,是不是告诫过你,计谋想要奏效,就必须知己知彼,完全透析对手的心理,才能趁虚而入,一语中的?”

    梁铮对着楼班轻蔑一笑:“但是你不做任何的试探,也不预先在阎柔身上做下布局,便盲目地采取行动。这拙劣的计谋如果也能取得成功,那不是你聪明,而是对手太过愚蠢。”

    言语虽然刺耳,楼班却无言以对,只能心中暗暗记下。

    下回!

    下回一定要谋定而后动!

    他偏就不信,难道眼前的男人当真无懈可击!

    闲来无事,调教一下熊孩子也不失为一种乐趣。

    怀着这样的心情,梁铮笑着看向楼班:“猜忌,怀疑,在上与下的关系当中,是最无法避免的问题。人心难测,想要完全信任一个人,无论对君主还是对臣子而言,都太过困难了,因为这违反了人性。”

    楼班目光凝视梁铮,目光复杂地说道:“所以你曾经教导过我,不能完全的信任一个人,对待任何人,任何事,都要心中存疑,预先做下防范。”

    “然也,但这其中,必须把握一个尺度,因为过度的猜疑,会使得君臣离心,带来难以预测的后果。”

    说到这里,梁铮不由想起了赵匡胤和朱元璋这两位历史上有名的开国君主。

    前者杯酒释兵权,后者大杀功臣,目的都很简单,就是为了独揽大权。

第一百三十五章 敌退我进,敌疲我扰

    当初一起打江山,每天画着大饼,结果却是只能共患难不能共富贵。

    这等狡兔死走狗烹的手段,看似残忍高明,实际上愚蠢透顶。

    赵匡胤杯酒释兵权之后不到十年,便是斧声烛影事件。

    堂堂宋朝开国之君,在自己的皇宫里被弟弟拿着斧头砍死,结果从头到尾都没人阻止,事后更是无人出声质疑,仿佛一切都没发生过。

    大臣依旧是大臣,天下还是那个天下,只是皇帝却换了个人。

    何也?

    只因为当初忠诚于赵匡胤的那些老部下,全都已经失势,新来的人,就是拿钱办事的“员工”而已。

    换不换皇帝,与我何干?

    当忠诚得不到回报,那你就再也得不到忠诚。

    而朱元璋大杀功臣的结果,也是一样,亲自挑选的继承人下落不明,亲儿子起兵造反,偌大的明朝,竟无人能制,只一几个徒有忠心而无能耐的老儒铁骨铮铮,最后被夷灭十族,让人唏嘘。

    惨痛的经验教训,总是让人记忆深刻,梁铮可不想步上这两位的“后尘”。

    因此对于阎柔的私心,梁铮看得分明。

    而对于自己的实力,梁铮更是有着超凡的自信。

    所以梁铮才能毫无猜忌和怀疑,平静地看待整件事情。

    为了解决千百年来困扰中原的胡祸,梁铮使用了“羊吃人”这一计策,而计策想要顺利推动,就必须让更多的人参与进来,并且从中受益。

    阎柔盯上了羊毛的买卖,想要通过控制草场来获得更多的收益,这是人之常情,梁铮也没必要去阻止。

    因为羊毛本身并不值钱,值钱的是毛纺织技术。

    而毛纺织机的生产,掌握在天工坊内翟枢一系的墨家门徒手里,梁铮只要掌握住这个关键,就等于是用贸易手段扼住了阎柔等人的咽喉,拿捏住了他们的经济命脉。

    既然如此,又何必多此一举地去瞎折腾,引发双方之间的信任危机呢?

    只可惜楼班还是太过年轻,只学了一点谋略的皮毛,就来梁铮面前班门弄斧,结果自然是闹了个灰头土脸。

    而梁铮也懒得和楼班解释这里面的经济学原理,只是挥了挥手,将他打发。

    对于梁铮的轻蔑和鄙视,楼班心中暗恨,却又无可奈何,只能又再次拿出小本本记下这仇,期待着有朝一日,能够讨回。

    …………

    …………

    承德县,黑山乡。

    矿区军营驻地,阎柔和巴飞焦急地等待着梁铮的回复信函。

    其中巴飞的心情最为忐忑:“首领,你说盟主能答应吗?”

    对于旗主这个职位,他还是很期待的。

    只要招降了矿区里这些鲜卑士兵,他就能迅速武装起一支军队,然后向草原开疆拓土,壮大实力。

    到时候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既掌权又得利,岂不快哉!

    阎柔心里也有些拿不定主意,因为处置鲜于家残党一事上的分歧,他很担忧自己是不是受到了梁铮的猜忌。

    因此推荐巴飞的举动,也不单纯,隐隐包含着试探之意。

    就在两人等得心焦气躁之际,忽然听见营外传来了马蹄声,身着黑骑军军服的信使,手持令牌策马而入,见到阎柔之后,抱拳行礼:“阎司马,这是来自渔阳郡的公函,请查验签收。”

    “这位兄弟,辛苦你了。”

    命人备齐酒菜招待送信之人,阎柔便和巴飞一起,迫不及待地切开红色的封漆,读起了信中的内容。

    巴飞虽然会说汉话,却大字不识几个,只能干着急地等阎柔先看完。

    阎柔看完信函,表情诧异不已:“主上竟然同意了?”

    照常理而言,狼刀卫六千兵马皆由阎柔一手选拔出来,只对他一人效忠,这样一股势力不能掌握在手中,任何一位掌权者势必都难以忍受,必然或打压钳制,或分化拉拢,绝不可能还任由阎柔坐大。

    可偏偏梁铮同意了阎柔的推荐,任命巴飞为坎字旗的旗主。

    此举大大出乎阎柔的意料,让他心中怎么想也想不明白。

    “首领,信中都说了什么?为何你脸色如此奇怪?”

    面对巴飞的疑问,阎柔没有解释太多,随口几句便扯开了话题。

    而得知自己成为坎字旗旗主的巴飞,也没再继续追问,此时此刻,他整个人都沉浸在喜悦之中,难以自拔。

    看着傻呵呵的手下,阎柔暗暗摇头,心中却不禁思绪连篇:“主上,你这又是在盘算着什么?”

    虽然对梁铮的动机有所怀疑,但阎柔也心中庆幸,庆幸自己并未受到猜疑,可以安心做事,而不用费心思去想办法怎么自证清白了。

    经过商议,巴飞决定向天工坊下了订单,采购了一批马具,以及兵器铠甲。

    坎字旗现在只有三千人,是诸旗中实力最弱的一旗,所以急需对草原用兵,扩充实力。

    而买兵器需要钱,坎字旗的成员都是俘虏,穷得跟鬼似的,自然拿不出钱来。

    无奈之下,阎柔只好亲自跑去渔阳,求助到梁铮头上。

    梁铮倒是给阎柔出了个主意:“广阳徐氏欲建一座毛纺织工场,机器已经交付使用,现在正急缺羊毛。你可与徐家签订供货协议,然后让他出现投资你们的军事行动。”

    随即梁铮还教了阎柔一些羊毛初加工的技巧,让阎柔知道如何将原毛按品质进行分级,并除去其中汗、脂、粪、沙土、草刺等杂质。

    经过了选毛、开毛、洗毛和烘毛等工序处理过的羊毛,可以卖上更高的价格,省事了不少的徐家,想必也愿意接受,毕竟开设的毛纺织厂,不用费心处理羊毛反而能赚取更高的利润。

    可如此一来,就等于是打破了军队不得经商的铁律。

    实际上,无论是坎字旗还是狼刀卫,梁铮都是按照地方民团或者雇佣兵的方式去规划的。

    与其说是军队,不如说他们是一种武装商团。

    只有黑骑军的士卒,才是真正按照完全职业化士兵的路子去培养。

    之所以做出如此决定,是因为对胡人用兵,军事打击永远不是重点,重点是经济开发和殖民占领。

    所以若无必要,梁铮以后并不打算对草原采取大规模的军事行动,而是让狼刀卫这样的武装商团,进行持续的袭扰渗透。

    如此一来,陷入被动挨打,需要疲于奔命的,就是胡人了。

第一百三十六章 有敌袭!

    现在梁铮正在亲手促成这个局面,坎字旗与广阳徐氏的合作,就是一场测试,看看这事是否真的有可行性。

    有梁铮亲自出面撮合,阎柔与徐邈很快就达成了合作协议。

    广阳徐氏垫付了一笔钱,让巴飞的坎字旗能够从天工坊那里采购到了足以武装一千人的骑兵装备。

    骑具包括马蹄铁,双边马镫,还有高桥马鞍,一应齐备,其中本该最为昂贵的战马,狼刀卫却是不缺,很容易就凑了两千匹出来。

    坐骑的问题解决之后,便是武器装备了。

    镔铁长刀,包铁盾牌,铁质箭头,还有最新出品的骑兵用半身甲,都在巴飞的采购清单上。

    其中半身甲得益于水力锻锤的出现,如今即使是铁匠学徒也能轻松锻造,产量很大,成本相对低廉,一经推出便大受欢迎。

    说是铠甲,制造工艺的流程和难度,却远远低于扎甲,就是两块铁板,用皮革内衬接合而成,穿戴的时候非常方便,往身上一挂,再收紧接驳处的皮带扣就可以了。

    段砧的加入,使得天工坊的冶炼技术得到了飞跃式地提升。

    梁铮教给他的知识,已经被他完全吃透,甚至推陈出新,解决了原本生铁太薄就容易脆裂的问题,眼下生产出来的镔铁,已经是一种质量稳定的钢材。

    而用镔铁打造出来的铠甲,更是质地坚韧,结实耐操,哪怕是用刀的高手,卵足了劲也很难将其劈开。

    在渔阳郡完成了大采购的巴飞,验证了装备的品质之后,便踌躇满志地想要在草原上大展一番拳脚。

    …………

    …………

    狗泽都,战国时期燕国拓土至此,设县立城。

    因近大泽出产泽狗而得名,所谓的泽狗,其实是一种水鸟,经过训练之后,可以帮助人类捕鱼。

    在檀石槐率领鲜卑崛起之后,狗泽都被破,居住在此的汉人,也被屠戮殆尽。

    如今狗泽都的主人,是鲜卑的一支中型部落族群,虽比不上索头部和宇文部这样的鲜卑大部,实力却也不俗,约有三万人口,分出数十个族群,扎根于此地已有三代。

    部族以蓝羽为命,过着半放牧半渔猎的生活,图腾正是泽狗这种水鸟。

    蓝羽部族驻地,刚满十二岁的阿克索掀开帐篷的门帘,撒开脚丫子就往外跑。

    身后传来母亲温柔的叮嘱声:“阿克索,听完故事就立刻回来知道吗!”

    “知道了。”

    阿克索嘴里应和着,脚步却是一点也没停下。

    营地正中心处,打猎归来的族中勇士们,正在用猎物炫耀着他们的武勇。

    今日收获颇丰,猎到了一头野猪,几只鹿,还有一些山鸡和水鸟,意味着今晚上又可以吃到新鲜的肉食,以及喝到美味的肉汤了。

    但真正让阿克索高兴的,并不仅仅是改善伙食,而是狩猎队里负责领头的中年人,勇士哈克察,每次打猎归来,都喜欢讲一段故事。

    对于从未离开过部族的阿克索而言,这些故事,能够稍微满足一下他内心之中的好奇和渴望。

    而营地里,除了阿克索之外,许多的孩童也很喜欢哈克察的故事。

    哈克察翻身下马,灵巧的身姿引来阵阵惊呼,将猎物交给部落中的女人去处理之后,他一如往常地来到孩子们面前,开始讲述起他的故事。

    作为曾经跟随跟随檀石槐侵攻汉地的鲜卑勇士,他的见识和阅历,在族中无人能出其右。

    而孩子们最喜欢听的,也是哈克察口中那些关于汉人生活起居的故事。

    草原上物资匮乏,鲜卑人的技术十分落后,以至于牧民的生活其实极为艰苦,死亡率高得吓人,只有足够强壮的人,才能存活。

    因此听完了哈克察的故事之后,阿克索对汉人的生活极为向往,鼓起勇气问道:“哈克察大人,汉人们真的全都住在坚固的房子里,无惧风雨的侵袭吗?”

    “当然,他们的房子都是用木头建造的,造得美轮美奂,富丽堂皇。”

    哈克察的回答,引起了孩子们的阵阵惊呼。

    他们羡慕能够住在木头房子里的汉人,因为鲜卑人只能住在帐篷里,每到刮风下雨,泥泞潮湿的土壤,就会让他们的日子过得非常艰难。

    同时粮食短缺也是一大难题,所以又有孩子忍不住问道:“那汉人真的能终日饱食,不必忍饥挨饿吗?”

    哈克察点了点头:“没错,他们的谷物堆满了粮仓,多到甚至可以用来酿酒。我们平日里那些珍贵的茶砖和食盐,也是花大价钱才能从汉人手里买到。”

    美酒,茶叶,食盐,乃至铁器!

    对鲜卑人而言,这些物资甚至比黄金更加珍贵,可却只有汉人能够生产出来,而他们就算发现盐矿,也根本没有相应的开采和加工技术。

    汉人真是太富饶了!

    甚至阿克索还记得几年前,勇士哈克察入侵汉人的辽西郡,抢回来一个高贵美丽的汉女,据说她是贵族出身,肌肤柔嫩雪白,长得比部族里的所有鲜卑女人都要美丽。

    可惜就是身子骨太柔弱,抢回来不到半年,就病死了。

    只是几年过去了,阿克索依旧记得她的美丽容颜,对他而言,汉人的女子温柔似水,如醇香的马奶酒一般让人迷醉。

    也就是从那时起,阿克索暗暗立誓,自己要快点长大,然后像哈克察那样成为一位伟大的鲜卑勇士,也要骑着高大的骏马,去汉地抢一个美丽的汉女回来!

    越是听哈克察的讲述,阿克索便越是对汉人的生活心驰神往。

    而族中的长辈们也无数次鼓励着他,只要成为勇士,用强壮的身体挥舞刀剑,那汉人的一切,也可以属于鲜卑人。

    强者,理所应当支配弱者的命运。

    就如同草原上的狼,只有捕猎羊群,才能生存繁衍。

    阿克索对此深以为然,并且憧憬着自己有一日,能够骑着高大的骏马,肆意地驰骋在汉人的城市中,用强大的武勇,让他们跪倒在自己的面前。

    这是何等的伟业!

    当年匈奴人没做到的事情,他们鲜卑人一定能做到!

    在一片欢声笑语中,所有的鲜卑孩童,都憧憬着有一日能够像他们的父辈那样,成为勇士,用草原的规则,夺取目光所及的一切。

    “好了,今日的故事已经讲完,接下来……”

    哈克察话都还没来得及说完,就听见一声尖锐的哨声。

    是散落在外的斥候,在用鸣镝示警!

    “有敌袭!”

    哈克察瞬间收敛笑容,整个人豁然起身,抓起身边的弓箭,直接飞身上马,同时大吼着下令:“女人和孩子全都躲进帐篷里,男人拿起武器作战!”

第一百三十七章 序幕拉开!

    “呵,反应还挺快嘛……”

    “毕竟是狗泽都一带最大的鲜卑部落,听闻蓝羽部族长的长子哈克察,是曾经追随檀石槐击败汉军的勇士,这等沙场宿将,不可小觑啊。”

    蓝羽部的营地外围,一处背风的高坡上,阎柔和巴飞正远远眺望着整个战场。

    从他们轻松的语气中就可以听得出来,这一战,无论是狼刀卫还是坎字营,都没太大压力。

    因为这与其说是战争,不如说是一场实力碾压的屠杀。

    坎字营倾巢而动,一千装备精良的鲜卑老卒充当主力,其余两千人也不是什么没上过战场的新兵,战力本就不俗。

    配上双边马镫与高桥马鞍之后,他们的实际战斗能力更是原地飙升。

    再加上还有三千狼刀卫压阵,因此这一战,必是手到擒来。

    “杀!”

    坎字营的鲜卑骑兵奋力厮杀,他们不想再回到矿场里等死,所以人人都拼死作战。

    因为只有这样,他们才能脱离奴隶的身份,再次成为一位高贵的战士。

    而黑骑军的强大,让他们无力反抗,也不敢反抗,所以为求活命,他们只能选择向同胞挥舞屠刀。

    明晃晃的钢刀在阳光下闪闪发亮,然而每一道光芒的闪动,都意味着一个蓝羽部族人的死亡。

    一千穿着半身甲的鲜卑骑兵,手持镔铁长刀,如同虎入羊群一般,轻松地斩杀着蓝羽部的勇士,如同杀鸡宰鸭。

    看似坚韧的皮甲,阻挡不了锐利的钢刀。

    而蓝羽部勇士的兵刃,砍在镔铁打造的钢甲面前,却是徒劳无功。

    再加上马镫和马鞍带来的骑术差距,两千多名善战的勇士,只是片刻功夫,就都倒在了入侵者的屠刀之下。

    哈克察浑身浴血,手中檀石槐单于亲赐的环首刀都已经砍得刀身断裂,可依旧无法扭转战局。

    他只能带领部下一次又一次徒劳地发起反击,然后看着身边的随从不断减少,直至只剩下他孤身一人。

    巴飞敬重眼前这位悍勇的鲜卑勇士,亲自带人将哈克察团团围住,真诚地劝降说道:“你已走投无路,再战无益,投降吧。”

    “你是鲜卑人?为何袭击我的部落!”

    额头上被刀刃划破,鲜血朦胧了哈克察的视线,不断的战斗、受伤和流血,已经快要彻底榨干他的体力。

    他之所以仍未倒下,全靠怒火和仇恨在支撑。

    巴飞闻言冷冷一笑:“你带人寇略幽州时,那些死在你刀下的无辜亡魂,想必生前也问过你相同的话,而你又是如何回答他们的?”

    哈克察怒视巴飞:“所以,你是汉人的走狗?”

    “错了,我已入汉籍。”

    对于自己汉人的身份,巴飞很是自豪:“投降吧,以你的能耐,选择归顺,必能获得重用。”

    “呵~”

    哈克察擦拭着嘴角的鲜血,轻蔑地笑道:“我是高贵的鲜卑勇士,没兴趣给汉人当狗。”

    “你!!!”

    巴飞被哈克察那嘲弄的语气和眼神所激怒,当场就想下令将他碎尸万段,却被阎柔拦下:“你叫哈克察对吧?”

    虽然穿着东胡部落的服饰,可无论容貌还是气质,阎柔都是一个如假包换的汉人。

    哈克察凝神观察着阎柔,也看出了他的气度不凡,因此语气变得极为严肃:“你是汉人?”

    “没错。”

    阎柔不紧不慢地策马上前:“你悍不畏死,但这改变不了草原即将衰亡的命运。放弃吧,现在跪地请降,你和你的家人,都能保住性命。若是拒绝,我会命人记录下你的英勇事迹,但也会吊死你和你的家人,并且用你们的尸体来震慑所有反抗者。”

    平静的语气,说出的话却是残忍霸道至极,每一个字,都仿佛浸透着淋漓的鲜血。

    “呵~”

    哈克察再次发出一声冷笑:“我还是那句话,鲜卑的勇士里,没有懦夫。纵使死亡,也无法让我们屈服。”

    阎柔听闻却是摇头:“我的主上曾说过,再硬的骨头,也硬不过钢刀,不服,就杀到你们服为止。等硬骨头都杀光了,剩下的人自然就会乖乖接受他们的命运。”

    见无法劝降,阎柔当即下令开杀。

    原本负责压阵的狼刀卫,顿时加入战局,彻底压垮还在负隅顽抗的敌人。

    半个时辰后,尸横遍野的战场上,树立起了数以百计的木杆。

    上面吊着反抗者及其直系家属的尸体,还活下来的人当中,则是全部沦为奴隶。

    阿克索和他的母亲被凶神恶煞的士兵从帐篷里驱赶出来,他路过营地正门时,一抬头就看见了勇士哈克察一家的尸体。

    就连哈克察家中年纪最小,只有六岁的小儿子,也被一起吊死在了木杆上,尸体像个破娃娃似的随风晃荡。

    眼前发生的一切,冲击着阿克索的精神世界,甚至让他忘记了悲伤,仿佛他所认知的一切,都在当下完全崩塌。

    曾经强大无比,被阿克索认为不可战胜的勇士哈克察,现在尸体像野狗一样被人悬挂在木杆上。

    历史的残忍,就在于无差别的对待所有人。

    强者主宰别人的命运,而弱者只能接受被支配的命运。

    不臣服,就死亡。

    原先,阿克索天真的以为,汉人永远是鲜卑人的猎物,只要鲜卑人有需要,就可以凭借弓箭与马刀,任意索取。

    直到现在,他才知道,原来自己也会沦为猎物。

    蓝羽部,得名于沼泽中的一种水鸟,它们长着艳丽的蓝色羽毛。正是靠着驯服这种水鸟,族人们能够稳定地收获鱼肉,从而在这里扎根下来。

    但是从今天起,蓝羽部不复存在,曾经的渔猎也被禁止。

    因为汉人不需要鱼,只需要白花花的羊毛,而蓝羽部的人必须为汉人牧羊,供应足够多的羊毛,才有活命的资格。

    阿克索曾经所熟知的一切,都在离他远去。

    而鲜卑原本的未来,也开始向着不可预知的方向滑落。

    狗泽都最强大的蓝羽部,仅仅一日就被攻破,精锐力量被歼灭,族人更是全数沦为奴隶。

    而生活在附近的鲜卑部落,随即也都遭遇了灭顶之灾。

    失去了蓝羽部这只头狼,其余的部落既没有足够的实力,也没有足够的威望,无法阻止起有效的反抗,被阎柔和巴飞带人逐个击破。

    坎字旗和狼刀卫开始无差别的袭击狗泽都一带所有的游牧部落,无论他们有没有犯下过袭击汉人的罪。

    利之所向,尸骨成山,血流漂橹。

    而羊吃人的序幕,才刚刚拉开。

第一百三十八章 大婚

    短短七天时间,就有三十几个鲜卑部落族群被巴飞和阎柔征服,主力受损的索头部鲜卑不断向北退却,避开坎字旗与狼刀卫的兵锋,依旧贯彻着拓跋诘汾的休养生息之策。

    而对于这一点,梁铮也是乐见其成。

    毕竟没人阻挠,对草原实施的蚕食之策才可顺利推行。

    等毛料的产业链建立起来后,庞大的利益集团会自发地向草原发动持续的战争,这是大势所趋,任何计谋和策略,都无法阻挡。

    未来等待着鲜卑人的,不过是慢性死亡罢了。

    处理完了外部的事务,梁铮也要正式开始筹备自己的婚事了。

    这次联姻,已经不仅仅是梁铮的私事,甚至不仅仅牵扯到樊家,而是整个幽州,都有无数人在关注着梁铮接下来的一举一动。

    汉代的婚俗礼仪,极为繁琐,尤其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人,更是要严格遵循“六礼”的流程全部来一套。

    但凡出点差错,那就是直接承包了上流阶层一整年的笑点,成为当地豪门中人茶余饭后消遣的谈资。

    梁铮来自后世,虽然不注重这些虚礼,却也明白何为礼多人不怪。

    樊家好歹也是当地豪族之一,这点脸面,还是要给的。

    依据《礼记》中《昏义》的内容记载,六礼主要就是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而整个婚俗的流程又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纳采、问名两项,这是相亲的阶段。

    第二个阶段是纳吉、纳征两项,是定亲阶段。

    第三个阶段包括请期、亲迎两项,是成亲阶段。

    第一个阶段,在之前都已经完成,甚至梁铮连樊家的嫁妆都先收下了,那一栋大豪宅,现在都还住着呢。

    而按照正常的流程,第一阶段的相亲议婚,一般是由男女双方家庭中主事的人要商定一个吉日来相亲,男方将女方的名字和出生日期带回去进行占卜,如果两方的婚姻相合,则再进行下一个环节。

    不过,也不是男方一方就能够决定双方的婚事的,有很多女方直接就拒绝了男方的聘礼。

    汉代女子由自己来决定婚事的理念很强,有的女子为了嫁给自己心仪的人,而一直不嫁,最后如愿嫁给自己心仪的对象,成就了一段佳话。

    最出名的当属卓文君了,为爱毅然和才子司马相如私奔的,最后连她爹都只能捏着鼻子认下这门亲事,听说他们婚后的日子过得艰苦,还得花钱养着女婿女儿。

    有此可以看出,汉代女子的自主意识和自我意识并不弱,社会风气也相对开放,远不是日后理学盛行的时代可比。

    不过幸好樊家的大小姐没有卓文君那般彪悍,相亲议婚的环节十分顺利,没闹出什么乱子。

    之后便是订婚了,这方面的婚姻仪式,就连梁铮也只能遵循古代的旧礼。

    梁铮换下甲胄和戎装,换上一身华贵的礼服,站在一人多高的铜镜面前,任由家中的女仆为他整理衣冠。

    “福伯,聘金和聘礼,都准备好了吗?”

    “家主请放心,一切都已准备妥当,绝不会出一丝差错。”

    今日可是梁、樊两家正式定亲的大日子,容不得任何纰漏。

    因此福伯整个人都非常紧张,比梁铮这位正主都要郑重其事得多。

    聘金五千金,除此之外,还有价值万金的聘礼,包括从乌桓人和鲜卑人那里抢回来的各种金银珠宝,以及堆积如山的铜钱。

    可以说,梁铮给足了樊家面子,出手毫不吝啬。

    如今的黑骑军,已经不再是过去那种缺钱缺粮,朝不保夕的状态了。

    无论是对草原胡人的反击,还是洗劫了整个鲜于家,又或者是靠着天工坊的生意,钱这东西,梁铮现在有的是,甚至多到连梁铮自己都说不清楚自己现在究竟有多少资产。

    浩浩荡荡的车队,满载着各种宝物,穿街过巷,直奔樊家大宅而去。

    沿路吸引到了不少百姓的关注,让人议论纷纷。

    如今的梁铮,在渔阳郡的势力可谓是如日中天,就连死掉了一个太守,刺史府那边也是不闻不问,更没说要任命一个新的太守过来。

    以至于这座地处边塞的军事重镇,已经完全成了梁铮的地盘。

    就这样,在当地百姓的围观注视之下,梁铮坐在摇摇晃晃的马车里,带着聘礼和聘金,到樊家去求婚。

    樊家那边也是隆重接待,樊旷和樊正二人亲自出迎,而他们的母亲则在后堂,一边替女儿梳着发髻,一边谆谆告诫她道:“珍儿啊,以后到了夫家,记得要以礼待人,要学会同夫家的人和睦相处,知道吗?”

    樊珍乖巧地点了点脑地:“嗯,女儿知道了。”

    梳妆镜前,一个娇俏可人的少女,撩着发角,水灵灵闪亮亮的大眼睛里,写满了困惑和不安。

    终究不过是个十三岁的小女孩,虽然身材已初具规模,发育得妖娆婀娜,可骨子里仍是稚气未脱,对婚姻大事更是懵懵懂懂,不知所措。

    在汉代,女方家不仅要为将出嫁的女儿备置嫁妆,而越是大户人家,则越是特别重视家庭教育,可没有什么“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说法。

    相反的,才女的身价反而更高,会被视为佳话。

    例如蔡邕之女蔡昭姬,就是东汉有名的大才女。

    除此之外,还有向曹丕献策的郭女王,以及司马懿那智慧过人的正妻张春华,都是从小就接受良好的教育,才识过人的世家之女。

    樊珍自然也是一样,虽然从小就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却也知书达理,能识文断字,并非娇生惯养的刁蛮女。

    只是对于婚姻,对于嫁人,年仅十三岁的樊珍,心中难免忐忑:“母亲,你说,梁中郎是个怎样的人啊?”

    婚姻大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樊珍终究不是卓文君,而且她也没有自己的司马相如,所以对于兄长安排的婚事,选择了默默接受。

    母亲似乎看出了小女儿的担忧以及好奇,温柔地替她梳理发丝,轻声笑道:“放心吧,梁中郎啊,高大英武,很有男子气概,虽是军旅出身,待人接物却儒雅随和,并非暴虐之人,当为良配。”

    “可是……女儿听说他杀了很多人……还有家中下人,都传他身高三丈三,腰围七尺三,拳上能站人,臂上能走马,嘴里还会喷火,当初大败鲜卑五万骑兵,就是靠着一把大火把敌人给烧没的。”

    “你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

    母亲听得凤目含嗔,伸出手指用力点了点樊珍的小脑瓜子,语气略带责怪地教训她道:“别听下人胡说八道,哪有人身高三丈三的?还嘴里能喷火,那不成街头卖艺的了吗?”

第一百三十九章 不速之客

    梁铮还不知道,他在某位喜欢胡思乱想的小姑娘眼里,已经成为了街头卖艺人的形象。

    今日送来聘礼,完成定亲,正式的婚礼则定在十天之后。

    虽然有些赶,不过樊家现在急切地想将婚事确定下来,免得其他豪门大姓捷足先登,因此也顾不得这许多了。

    梁铮送来的聘礼,让樊旷和樊正喜笑颜开。

    倒不是钱多少的问题,如今的樊家生意蒸蒸日上,也不缺这三瓜两枣的,关键是面子。

    梁铮给得多,证明他对这门婚事的看重,亲自上门,更代表了他绝非敷衍,而是真心要与樊家联姻。

    若是在半年前,梁铮这纯属高攀。

    可随着黑骑军的强势崛起,如今高攀的,却是樊家了。

    毕竟整个幽州,比樊家更有权势和财力的家族不知凡几,但比黑骑军更强横的军事力量,却根本找不出来。

    甚至就连公孙瓒的白马义从,经过大败鲜卑联军一役,在这方面完全被比了下去。

    不过梁铮是个念旧情的人,对于帮助过他的樊家,也是照顾有加,做到了滴水之恩涌泉相报。

    如今的樊家,在渔阳郡,也是首屈一指的强大势力了,尤其是在商业领域,借助梁铮的扶持,置办了许多前景广阔的产业。

    只要能够按部就班地稳稳发展个三五年,绝对能够成为汉末三国时代的顶级豪门。

    离开樊家,梁铮径直出城,进入黑骑军的驻地。

    因为今天的渔阳郡,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齐周依旧是绷着他那张死人脸,看向梁铮时,双眼里更是藏不住心中的滔天恨意:“梁中郎,河西鲜卑大人魁头,与各部鲜卑联名血书告状,称黑骑军不断侵扰草原,有意挑起战端。使君特命我前来,找梁中郎你要一个解释。”

    “哦?解释,什么解释?”

    换上戎装的梁铮,虽然一副懒洋洋的姿态,可眉宇间流露出的杀机,依旧让齐周大感不寒而栗。

    眼前的男人,可是真正的杀人如麻。

    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因梁铮而死的胡人,数量就达到了二十万之巨。

    在黑骑军的屠刀之下,胡人的尸骨堆积成山,鲜血流淌成河,几如人间炼狱一般。

    “梁铮,你少给我在这里装蒜!”

    说没两句,齐周就忍受不了梁铮轻佻的态度,大喝一声说道:“之前擅启边衅一事,使君未曾与你计较,你非但不知道感恩,反倒一而再再而三地挑事,究竟意欲何为!?”

    梁铮冷冷一笑:“怎么,死了几个胡人,就让刘使君如此紧张。那往年每年死在胡人刀下的数万汉人百姓,爱民如子的刘使君为何不闻不问?使君能宽仁地对待杀掠成性的胡人,怎对我就这般苛待?这话要是传出去,可不好听啊。”

    明里暗里的威胁和嘲讽,让齐周气得浑身发抖,根本说不出半句反驳的话来。

    如今整个草原,胡人是闻黑骑军之名而丧胆。

    北部鲜卑和东部鲜卑兵败之后,实力犹存的西部鲜卑,却是一句狠话都不敢说,选择闷头装死。

    若是搁在往常,步度根三兄弟早就杀上门要汉军给个解释了。

    现在,幽州的汉民因为黑骑军的出现,腰杆子硬了不少,尤其是进入鲜卑地界做生意的汉人商队,只要靠近大汉边境,有些游商甚至连护卫都敢不请,也无须担心被牧民劫掠。

    因为但凡出现这种事,黑骑军便会闻风而动,找到借口对案发地点周围的区域进行扫荡作战,有杀错没放过。

    以至于发展到后来,商队路过的所在区域,当地的部落还得自己派兵随行保护,免得遭受无妄之灾。

    一时间,乌桓人和鲜卑人都拼命收缩势力,往常习惯性的小规模入侵劫掠也完全停止。

    反倒是许多部落的头领深感不忿,绕道去蓟城向刘虞哭诉黑骑军的对他们的侵袭和骚扰。

    时常有装备精良的汉人猎奴队,入侵他们的部落领地,抓走牧民,抢夺牛羊马等牲畜,让他们原本就不好过的日子,变得更加雪上加霜。

    可以说习惯了对中原予取予夺,视汉人百姓为猎物的胡人,如今沦为了猎物,一个个都叫苦不迭起来。

    打不过梁铮怎么办?

    骑射无敌的草原勇士们选择了找刘虞打梁铮的小报告,顺便诉诉苦装可怜,看能不能从刘虞那里讹点东西,找补找补。

    奈何没了鲜于家的帮助,失去了渔阳郡的盐铁之利,如今的刘虞根本就是坐困愁城,拿不出钱财物资来继续推行他的怀柔政策。

    齐周这次过来,与其说是替那些叫苦不迭的胡人牧民讨回公道,不如说是奉了刘虞之命,单纯来找黑骑军的麻烦,恶心梁铮一下,好彰显他使君的威风。

    “梁铮,别以为你真的能在幽州一手遮天,黑骑军无故出征,就算你请到箕稠为你作保,他又能保你几次?如今天下正值多事之秋,朝廷对待北疆的态度,更是以求稳为主。你若继续这般飞扬跋扈,待使君上表朝廷,奏明此事,你以为你会是何种下场?”

    很显然,来之前齐周也是从魏攸那里讨教了一番,并非毫无准备。

    直接一句话就抓住了重点,拿捏住了黑骑军当下的“死穴”。

    如今的汉朝,国库空虚,皇帝刘宏任命刘虞这样一位主和派的宗室官员担任幽州刺史,足以表明朝廷在对待草原这一问题上的态度。

    虽然梁铮打了打胜仗,可前几次都是反击作战,朝廷再不爽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了。

    可若是黑骑军敢主动出击,那绝对是有违朝廷的大政方针,刘虞稍微从中作梗一番,就能给梁铮定罪。

    不得不说,这确实是个麻烦。

    梁铮闭目沉思了片刻,最后开口承诺道:“回去告诉刘伯安,只要这些胡人安分守己,黑骑军便不会擅自行动。”

    “哼,望你好自为之!”

    齐周得意的瞪了梁铮一眼,这才施施然的离开。

    邹昊见了,对齐周的嚣张做派大为恼怒:“都尉,难道咱们就这么服软了?”

    梁铮语带嘲讽的冷笑一声说道:“服软?你哪只眼睛看到我服软了?我说过黑骑军不主动求战,可没有承诺过其他的人也不动手啊。”

    无论是五旗的旗兵,还是阎柔的狼刀卫,这些部队全都属于编外人员。

    他们虽然事实上归都由梁铮统帅,却不在汉军的作战序列之中,这就意味着他们可以不受限制的自由行动。

    反正只要黑骑军没有出战,到时候就算被人告上门来梁铮也可以推个一干二净,说这是胡人之间的内部纠纷,自己毫不知情。

第一百四十章 无他,唯有钱耳!

    承德县,黑山矿区。

    今日人声鼎沸,战马嘶鸣。

    三千人出征,两千余人返回,却是人人满载而归,无不喜笑颜开。

    巴飞用公平的赏罚,让这群俘虏彻底归心,反正这也是草原的常态,屈从于强者,并没有什么不对。

    “首领,我们这次出征,总共拿下了二十余处草场,十三万头羊,只要好生经营一番,未来可期啊。”

    此刻的巴飞,脸上写满了欣喜,对自己的眼光和运气更是庆幸不已。

    若非当年帮过阎柔,而后又投奔梁铮,他区区一个马奴,焉能有今日独领一军的风光和气派。

    阎柔朗声一笑:“巴飞,你如今已贵为旗主,不必再喊我首领了。”

    巴飞摇头:“在巴飞心中,首领永远是首领。”

    对于阎柔,巴飞是打心底里服气。

    因为他是亲眼看着阎柔小小年纪便展现出非凡的才能,若非如此,岂能在草原上折服如此多的勇士,甘愿追随他出生入死。

    所以面对阎柔,巴飞明明年纪更大,却始终保持着尊敬。

    而对于梁铮,巴飞心中则是畏惧居多,仿佛兔子面对雄狮猛虎,那种源自血脉本能的压制,让他仅仅只是想象,就有种不寒而栗的感觉。

    “首领,盟主即将大婚,吾等是否该准备一份礼物,以表心意?”

    巴飞小心翼翼地询问,他可没有因为成为旗主就有所膨胀。

    毕竟在梁铮手里,光是死掉的旗主就有六位之多,除了乾字旗的李杰,其余三旗的旗主可是换了足足两茬,巴飞可不想步上这几位的后尘。

    “一般的礼物,恐怕难得主上青睐,所以要准备,就必须准备一份独一无二的大礼。”

    对于此事,阎柔自然也非常重视,心中早有计较:“听闻段部鲜卑手中,有一名驹,通体火红,奔走如飞,能日行千里,端的神骏无比。”

    “还是首领想得周到!盟主神勇无双,又生财有道,金银珠宝必看不入眼,现在唯独缺一名驹宝马当坐骑。若将此等骐骥之马相赠,何愁不能讨得盟主欢心!”

    巴飞心中激动不已,当即点齐兵马,要与阎柔一同对东部鲜卑用兵。

    只是这一次,他们既不抢地盘,也不夺牛羊,目标只有一匹马。

    为此,东部鲜卑的残余势力可算是倒了大霉,曾经称霸远东区域的他们,如今却是沦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内有蹋顿反水突袭,外有扶余、丁零和高句丽等远东地区的势力虎视眈眈。

    现在还要因为一匹马的缘故,而惨遭阎柔与巴飞两人的迎头痛击,日子可谓是一落千丈,充分展现了何为虎落平阳被犬欺,何为痛打落水狗,很快便在多方势力的联合绞杀之下,灰飞烟灭,不复存在。

    而对于东部鲜卑的惨状,梁铮此刻一无所知,也并不关心。

    只因为他正忙于自己的终身大事。

    在汉代时,婚庆的典礼就已经相当隆重,男方家必须要大肆置办酒席来款待来宾,并一一接受宾客的道喜。

    尤其是对于黑骑军这样的强大势力而言,婚姻已经不仅仅是梁铮的私事,更代表着他本人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

    与樊家联姻,表现出了梁铮的为人品性。

    樊家助梁铮于微末之际,有提携之恩。

    而如今,梁铮涌泉相报,显示其绝非忘恩负义之人。

    这就使得更多的豪族与世家势力,愿意与黑骑军合作。

    梁铮与樊家的联姻,也表达出了梁铮愿意与幽州豪族合作的态度。

    这一点非常重要,昭示着梁铮和黑骑军正式被幽州的豪族阶层所接纳,从将侵夺鲜于家产业的负面影响大大降低,缓和了与周边其他势力之间的紧张关系。

    因此这一场婚姻,梁铮大肆操办,疯狂撒钱购买酒肉,甚至一度引发了渔阳郡的物价飞涨。

    汉代朝廷对于酒食的管理,其实管控得非常严格,但是对于婚娶的酒食,则是一点儿也不限制,酒肉宴客因为成为了汉代婚庆日最不可缺少的内容。

    甚至在这个时代,如果男方家里清贫,女方家也要帮助男方家把酒宴搞得隆重而热闹,否则就是有失礼节,要被人笑话。

    大婚之日当天,整个渔阳郡都非常热闹。

    来来往往的宾客络绎不绝,与黑骑军有所合作的势力,要门家主亲自出席,要么也派来了身份足够的人前来见礼。

    梁铮虽然年轻,却已经是整个幽州最为举足轻重的大人物之一,甚至某种意义上来说,梁铮对幽州的影响力和控制力,犹在刘虞之上。

    一个人得罪了刺史刘虞,他或许未必会有事,可若是敢与梁铮为敌,那这人的小命估计就很难保得住了。

    鲜于辅、鲜于银和赵桓等人,已经用他们的身家性命佐证了这一点,使得无数人都引以为鉴。

    梁铮站在府邸门前迎客,不一会儿,两辆华贵的马车迎面驶来,更有伍伯在前方开道。

    马车里坐着的,可是两位在幽州权倾一方的大人物。

    右北平太守刘政,以及辽东太守阳终,这两位原本应该死在张纯倒下的倒霉鬼,如今却是好端端的活着,并且已经选择了站在梁铮这一边。

    “贵客临门,请恕梁某有失远迎。”

    “梁中郎客气了,今天可是你的大喜之日,我们啊,厚颜来讨两杯水酒喝,还望你不要见怪才好。”

    刘政也是大汉宗室,如今也加入到了梁铮的“羊吃人”计划之中,在渔阳郡购置毛纺织机,招募女工开办工场,因此对梁铮格外客气。

    阳终也是一样,在梁铮不遗余力的拉拢之下,幽州与草原相邻的郡县,大多都已经倒戈,对刘虞的各种政令阳奉阴违,反倒是梁铮一句话,却能指使得动他们,可谓是无冕之王。

    无他,唯有钱尔!

    而幽州的流民,也因为梁铮振兴百工的举动而受益,原本谁也不待见的这些失地流民,现在全都成了香饽饽,全部都被官府出面驱赶到工场里,成为了生产线上的工人。

    虽说很多工场连工资都不愿意发,可好歹包吃包住,让这些朝不保夕的流民都有了能够活下去的机会。

    单是此举,梁铮便活民无数,得到了幽州一些有识之士的认可。

    比如渔阳郡豪族之一,雍奴田氏,就很欣赏梁铮的行事风格,田楷更是带着族中晚辈,随公孙瓒前来观礼。

    公孙瓒和田楷都是老熟人了,倒是站在两人身侧的一名十七岁青年,气质沉稳刚毅,很是不凡,引起了梁铮的注意。

    迎着梁铮探寻的目光,田楷笑着介绍起起来:“梁中郎,此乃楷族中晚辈,今日带他过来见见世面。”

    而年轻人也主动上前,向梁铮行礼道:“豫,见过梁中郎。”

第一百四十一章 飞火流星

    田楷的族中晚辈?

    姓田名豫?

    田豫!

    日后北却鲜卑,东破孙吴,常年为曹魏镇守北疆的振威将军田豫?

    在三国演义里,田豫并不怎么出名,仿佛只是刘备出任豫州刺史期间的一个小透明。可在真实的三国历史上,若论战绩,田豫犹在赵云之上。

    倒不是说田豫的能力超过赵云,实在是跟随刘备之后,作为骑兵将领的赵云基本上就失去了独领一军的机会,纵使有通天的本事,没有战马和骑兵,赵云也难以施展本领。

    毕竟刘备穷乏,军中更是一直缺马,就算组建骑兵部队,那也是交给关羽和张飞来统领,哪轮得上赵云?

    而在蜀汉阵营里,无独有偶,和赵云一样地位尴尬的,还有马超。

    所以虽然都位列蜀汉五虎将,可这两位在跟随刘备之后,基本上就没什么高光表现了。

    当然,眼下的田豫,也是三国时期的一流人才,就算能力不如赵云,也相去不远,资质极为不凡,相当的值得拉拢。

    因此哪怕当着公孙瓒的面,梁铮也要试着挖一下墙脚,笑着问田豫道:“我观你根骨不凡,日后必能成就一番功业,有没有兴趣加入黑骑军,随我征战天下?”

    这才第一次见面,梁铮就如此直言不讳,让生性稳重的田豫都有些不知所措起来。

    倒是公孙瓒笑骂道:“贤弟,你这可不地道啊,当着我的面挖人,过分了哈。”

    “见猎心喜嘛,还请伯圭兄多多担待。”

    梁铮是真心想要招揽田豫,实在是随着黑骑军的摊子越铺越大,人才匮乏的窘境愈发凸显,这才让梁铮变得如此求才若渴。

    别说是田豫这样的一流名将,哪怕是来个三流小将,梁铮也是照收不误。

    公孙瓒倒是不怎么缺人,他更没把田豫放在眼里,在他看来,十几岁的小年轻罢了,又能堪得什么大任?

    因此倒也乐得拿田豫做人情,交好梁铮,故而公孙瓒并不反对这件事,只是让田豫自己拿主意。

    田豫虽然年轻,却是智勇双全之人,小小年纪就极有主见,他已经看出了未来幽州的霸主,必是梁铮无疑。

    公孙瓒虽然武功卓绝,奈何性格孤傲,不善逢迎结交,只知打仗而无治理地方之才能,纵使能一时得势,却注定了难以走得长远。

    至于刘虞,迂腐文人一个,看不清天下形势变化,还守着以往的官僚做派,更是难以成事。

    唯有梁铮,文韬武略,毫无短板,而且做事看似激进,实则稳扎稳打,步步为营。

    心中仅是略加思索,田豫便有了决定,当即向梁铮行礼参拜:“豫,愿效犬马之劳。”

    梁铮大笑着上前将他扶起:“得君之助,吾心甚喜,以后就是自己人了,无需这般多礼。”

    都说人逢喜事精神爽,梁铮实在是没想到,公孙瓒居然给他送了这么一份大礼上门。

    可惜不是赵云,让梁铮心中颇感遗憾。

    而田豫此刻的内心深处,也并不像他表现出来的那么平静。

    能够加入黑骑军,还得到梁铮的赏识,这样的展开让田豫一时之间有些无所适从,仿佛置身于梦境之中。

    生怕一旦醒来,美梦成空。

    田豫站到梁铮身后,与其他随从站到了一起,其中年幼却一脸桀骜的楼班,引起了他的注意。

    “在下雍奴田氏出身,单名一个豫字,敢问阁下姓名?”

    比起田豫周到的礼节,楼班显得有些无礼,冷哼一声就回了两个字:“楼班。”

    “姓楼?”

    田豫心中略感惊讶,然后再一观察,发现楼班的形貌特征,与汉人迥异,顿时猜出了楼班的身份:“你是胡人?”

    “你管得着吗?”

    楼班冷冷地怒视了田豫一眼,随即扭过头去,不再搭理。

    孤身一人,生活在仇人之中,楼班小小年纪,只能用桀骜和冷漠来武装自己。

    对谁都充满了猜忌,对谁都充满了戒备,而这正是梁铮要教给他的生存方式,永远保持着怀疑和恐惧,然后像孤狼一样磨砺自己的爪牙。

    才刚刚加入黑骑军,对楼班毫不熟悉的田豫,并不知道,他未来的命运,会和眼前的这个满腹怨气的熊孩子深深地纠缠在一起。

    之后又有宾客陆陆续续到场,送来的礼物堆积如山,金银财宝,珍珠美玉,应有尽有,却都难以使梁铮动容。

    区区财货,不过俗物而已。

    以梁铮如今手里的产业,只要完全铺开,别说匹敌一州之税赋了,富可敌国都是小意思。

    倒是行色匆匆赶来的阎柔和巴飞,送来的礼物,让梁铮见了不禁双眼一亮。

    阎柔笑着上前邀功道:“都尉,吾等迟来一步,万望恕罪。”

    “哈哈,送来这样的大礼,还真是辛苦你们了,这份礼物我很满意,你们做得很好。”

    梁铮好歹上一世也是考过证的职业骑师,因此战马的优劣,凭他的眼力,自然看得出一二。

    眼前的骏马,身材高大,肌肉饱满,四肢强健有力,竟然要十几人一同牵扯着绳索,才能勉强将它制服,单单是这股力量,就可知道,它绝对是难得一见的良驹宝马。

    满屋宾客,又不少都是识马之人,顿时就被眼前的神驹吸引住了目光。

    就连公孙瓒,都忍不住摇头叹气:“可惜不是白马,否则说不定连我都要心动了。”

    古代的中原王朝,马可是极为珍贵的战略物资,朝代初期,甚至许多高官都只能乘坐牛车,因为买不起马。

    用来役使的驽马,都要四五千钱一匹,驿站的驿马价值在七千钱左右,这些都还只是民用。

    军用级别,可以乘骑作战的上等的良马,至少价值五万钱,高级将领的坐骑甚至有些价值二十万钱,堪称天价!

    三国群雄混战期间,能够组建千人以上规模骑兵的势力,一只手都数得过来,穷鬼根本不敢奢望。

    而在汉灵帝刘宏当政时期,光和四年(181年),朝廷欲在幽州征调战马,当地豪族开出的价格是两百万钱一匹马。

    当然,这个价格就有点过分了,属于搞事情。

    但也能够看得出,在汉末三国时代,一匹好马的价格,堪比后世的顶级超跑。

    更关键的是,超跑还可以量产,而极品神驹,往往是世间独一无二的珍宝。

    阎柔献宝似的笑道:“都尉,此马原为段部鲜卑所有,他们曾从匈奴人手中抢得数匹汗血宝马,经过数代的杂交和培育,才养育出了此等神驹。都说宝马赠英雄,都尉乃世间豪杰,今日柔便以此骐骥,献予都尉。”

    “嗯,你有心了。”

    能从鲜卑人手里抢来这样的极品坐骑,梁铮知道阎柔这是在有意讨好自己,却也并未拒绝,反而乐呵呵地收下,还问道:“此马可有姓名?”

    “正待新主,为其命名。”

    “毛色如血,似火而烧,又奔走如飞,能日行千里,就叫它飞火流星好了。”

    梁铮以主人的身份,说出了它的名字。

第一百四十二章 赵云未来的娇妻归我了

    因为是婚礼,送来的礼物忌讳单数,因此阎柔和巴飞还送来了另一匹上品的母马,正好与飞火流星凑成一对。

    流程繁杂的婚礼还在继续,按照“三书六礼”的要求,梁铮现在必须带着迎书,亲自前往女方家里,迎娶自己未过门的妻子。

    三书中的聘书,为订亲之书,是男女双方正式缔结婚约,在纳吉时用。

    而礼书则为过礼之书,是礼物清单,当中详列礼物种类及数量,在纳徵时用,也即俗称的过大礼。

    如今六礼已去其五,这最后一礼,便是亲迎。

    梁铮出身行伍,眼前的一切都是他在马背上打下来的,如今娶亲,却也不能忘本,当策马而行。

    他迈着矫健的步伐,走到飞火流星面前。

    仿佛感知到了梁铮的目的,身为族群之王,本就野性难驯的飞火流星顿时拼命挣扎反抗,拒绝向眼前的人类臣服。

    飞火流星神骏无比,一身马力更是惊人,十几个彪形大汉居然都差点制不住它,绳索被扯得绷紧,现场吆喝声一片。

    就连阎柔都担心出点什么意外,连忙上前小声劝阻道:“主上,此马还未驯服,想要乘骑也不必急于一时。”

    阎柔急得额头冒汗,他是来送礼的,又不是来送终的,万一梁铮出点什么闪失,周围愤怒的人群怕是要将他撕得粉碎。

    梁铮却是笑着摇了摇头:“我自己的坐骑,我来降服,所有人退下。”

    拉着绳索的一众壮汉,无不面面相觑,纷纷看向阎柔,希望他能拿个主意。

    “主上……”

    “退下!”

    “是,属下明白了。”

    阎柔无奈地挥了挥手,牵马的壮汉们这才松开手里的绳索。

    随即挣脱了束缚的飞火流星,前足高高跃起,仰天长嘶,当即就想逃跑。

    眼前这个陌生的环境,周围热闹的人群,都让它倍感不适,迫切地渴望回到它熟悉的地方,继续过他的种马生活。

    关键时刻,梁铮出手了。

    “休得放肆!”

    只听他一声喝令,随后轻轻一掌按在了马背上。

    可这一掌,却如泰山压顶一般,瞬间就将飞火流星按在原地,哪怕四蹄怒蹬地面,也依旧无法动弹半步。

    “服不服?”

    一人一马,视线相对,梁铮目光中带着戏谑和玩味。

    飞火流星自是不肯屈服,不断挣扎嘶鸣,想要扬起马蹄,挣脱梁铮的手掌镇压。

    可巨大的力道,压在它的脊背之上,愈来愈重。

    而拥有野性直觉的飞火流星,更是能感觉到梁铮身上散发出的可怕气息,心中本能地感到恐惧。

    几次挣扎无果,它便认清了现实,乖乖地向梁铮低下头颅表示臣服。

    周围众人见了,无不被梁铮所展现出的武力所折服,喝彩声不断。

    沉寂许久的幽州,实在是迫切地需要一个英雄!

    梁铮翻身上马,无需马镫和马鞍,就稳稳当当地坐在马背上,展现出了高超的骑术,再度引来一阵喝彩叫好之声。

    庞大的迎亲队伍,很快便抵达樊家大宅。

    作为新郎的梁铮,来到新娘家,左手抓着一只活雁,右手捧着一尊金雁,这是贽礼,要送给岳父岳母的。

    贽礼最初是指拜见时赠送的礼物,而在汉代,女婿往往要以雁为贽礼,因为大雁这种生物,一生往往只有一位配偶,因此在汉人看来,这是爱情忠贞的象征。

    送来一只活雁和一尊金雁,寓意着梁铮今后会对新娘诚信和尊重。

    樊父已逝,因此出来迎接的,是樊旷,毕竟长兄如父。

    之后梁铮进了后堂,也见到了樊母,一个知书达理的中年妇人。

    与此同时,梁铮也总算是见到了自己未过门的妻子究竟长的什么模样。

    只见一位十三岁的小姑娘,俏生生地站在梁铮的面前,她五官柔美,琼鼻挺翘,奶白色的肌肤仿佛能掐出水来,软如美玉,嫩似凝脂,光滑无瑕。

    此女正是樊珍,纤腰盈盈一握,身材匀称婀娜,更因为从小养尊处优,她的一举一动,处处彰显出大家闺秀的优雅气质,显然被教养得很好。

    再一看她的脸蛋,莹润娇俏,美艳不可方物,哪怕年纪尚幼,却也看得出是个美人胚子。

    十年后,必然倾国倾城,妥妥的祸水红颜。

    能美到这种地步,此女应当不会在历史上籍籍无名。

    将脑海中的信息串联,梁铮顿时明白了眼前佳人的身份。

    汉末纷乱,二乔流离,甄氏披发,樊氏把酒,冯氏涕泣,此五女皆是乱世国色红颜,与貂蝉统一级别的美女。

    而眼前的少女,便是曾为赵云斟酒助兴的樊氏。

    梁铮略一琢磨,就大致上明白了前因后果。

    若无自己介入,那眼前的少女,结局必然是嫁给赵范的兄长赵熠。而后赵桓、赵熠与樊旷等人,都死在张纯、张举之乱中。

    无依无靠的樊珍,不得不跟着赵范去往桂阳,成了一个寡妇,然后成了桂阳太守赵范巴结赵云的“工具”。

    乱世之中,纵有倾城国色又如何?

    女人是天生的弱者,根本掌控不了自己的命运。

    随即梁铮心里又想到,根据乡野传闻,这位有着“国色”的绝美佳人,最后貌似嫁给了赵云。

    那自己要是现在迎娶樊氏,岂不是挖了赵云的墙脚?

    这么一想……就觉得有点刺激啊!

    就在梁铮胡思乱想之际,婚礼仍在继续。

    只见两位新人的婚服色彩,以玄色和纁色为主,即深黑和浅红,而非大红这样艳俗的色彩。

    至于盖头,那更是南北朝以后受到胡人风俗影响才出现的,直到唐宋,才在民间流行。

    而眼下的汉代,婚礼仍然遵循华夏古礼,气氛在喜庆之余,更显庄严肃穆,彰显着婚姻的神圣。

    迎亲之后,是沃盥礼。

    汉族传统礼仪非常强调洁净,而所谓的沃盥礼,便是御和媵分别以伴郎伴娘的身份,为入席前的新郎和新娘浇水盥洗。

    洗完手后,梁铮与樊珍对席而坐,位置男西女东,意指阴阳交会。

    似乎梁铮灼热的目光吓到,樊珍螓首低垂,面露娇羞之色,心脏不争气地怦怦直跳。

    出嫁之前,她犹自担心自己的夫婿粗俗野蛮,如今一见,却是暗自庆幸,明明想要多看梁铮两眼,却又偏偏不敢。

    这矛盾的思绪,让樊珍愈发变得紧张起来。

    很快,烤制好的雁肉,被装在食盒里端了进来,同时还有一壶酒,这是要夫妻二人共饮共食之意,名为“同牢礼”。

第一百四十三章 她还是个孩子啊

    美人当前,说不心动,那是自欺欺人。

    可梁铮心中更多的感觉,却是想要将之揽在怀中的宠爱,而非欲望,实在是眼前的娇俏少女太过幼齿,不好下手啊。

    而且只是个美人胚子,再养几年,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天香国色,人间绝美。

    面对美好的事物,梁铮总是不缺耐心,愿意花费时间去等待。

    实在忍不住,也可以学一学曹丞相,先找几个可口的人妻解解馋,免得因为猴急而唐突了佳人。

    打量着眼前这位娇羞不已的美娇娘,梁铮微微一笑,轻言细语地询问说道:“肚子饿了吧?”

    “妾身不饿。”

    樊珍声如蚊呐,空空如也的腹中却是“擂鼓轰鸣”,隆隆作响,顿时就让她羞红了脸。

    原来担心送亲途中出现“意外”,所以从清晨开始,她便滴水未进,婚礼进行到现在,更是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

    看到樊珍的窘迫和羞恼,梁铮会心一笑,随即拿起食盒里的小刀,为樊珍切肉。

    烤制得酥嫩可口的雁肉,被梁铮切成了片状,装在碟子里,轻轻推到樊珍的面前,宠溺地笑道:“吃吧,趁热。”

    说罢又给她倒了一杯酒,同时暖心地询问:“这是醴酒,能喝的吧?”

    梁铮的贴心与温柔,让樊珍紧张的情绪舒缓了不少,看到梁铮亲自为自己斟酒,更是害羞地低头,用轻柔的声音回应道:“能的。”

    宋代的沈括曾说过,汉代的酒不过是“粗有酒气”而已,即刚刚有点酒味,但醉不倒人。

    而酒的度数有多高,关键在使用什么样的酿酒技术。

    一般来说,用粮食发酵酿酒,酿到十度左右时,酵母菌的繁殖就达到极限,度数就上不去了。这时再用压榨、过滤的办法,把酒糟和酒汁分开,得出的酒就是压榨酒,汉代的酒就是压榨酒,度数不高。

    而梁铮与樊珍所引用的醴酒,则是用“蘖”来酿制的,所谓的“蘖”,其实就是发芽的谷物,因此醴酒的酒精含量一般在百分之四左右,味道清淡,类似啤酒,就算是女孩子,也不容易喝醉。

    樊珍吃了几口雁肉,又端起酒爵,小酌了几口醴酒,脸色顿时变得通红粉嫩,更显娇艳。

    如此秀色可餐,让梁铮越看越是喜欢,胃口大开之下,也跟着吃了几片切好的雁肉,并且将杯中之酒一饮而尽。

    喝到一半,眼看着酒都快喝没了,樊珍这才急切地拦住了梁铮。

    “怎么,你想喝?”

    梁铮还以为樊珍喜欢喝醴酒,却不料樊珍拼命摇头。

    原来,她是想要和梁铮喝交杯酒,行合卺之礼。

    《昏义》中便有明言,要新婚夫妻共牢而食、合卺而饮,所以合体同尊卑,以亲之也。新人结发为婚,在仪节上不能没有一个过度。

    共牢而食、合卺而饮,正是这个过度,务求体现出夫妇一体、彼此亲爱的意思。

    在后世的婚礼上,大家所熟知的“喝交杯酒”,其实在汉代的婚礼就有。

    不过此时的“合卺”,是指夫妇交杯同饮,但只是互相交换了杯子,而不是绕过脖子互喝。

    梁铮闻言,当即从善如流,与樊珍交换了酒爵,再次一饮而尽,喝完之后还舔了舔嘴唇,也不知是回味着醴酒的酒味,还是少女的唇香,羞得樊珍面如霞染,更显娇羞,

    樊珍不由偷偷张望梁铮的英俊的面庞,共饮合卺酒之后,就象征着她这一生,都要和眼前的男人同甘共苦了。

    喝完交杯酒,便是拜天地、拜高堂及夫妻对拜。

    事了之后,樊珍还特意拿出她随身的一把剪刀,小心翼翼地与梁铮互相割下对方的一缕头发,搓在一起放在锦囊中,表示两人“结发”,正式结为夫妇。

    现场气氛一度达到高潮,有不少喝嗨了的人,还想着要闹洞房。

    这个时代的燕地,已经有了闹新房的陋俗,而且不仅限于说说笑笑,而是对着新娘说脏话,追问隐私之事,以及给新郎灌酒,甚至是棒打。

    《风俗通》里就有记载,汉代有新郎在新婚之夜,被人吊起来活生生打死的惨剧。

    幸好眼下到场的人,都是整个幽州有头有脸的大人物,再加上梁铮的霸道作风,几个喝高了的人,当即被抬了下去,倒也没几个不开眼的敢真的闹事。

    婚礼最终有惊无险,顺利进行到了最后,夫妻二人,也被送入洞房。

    虽然没有蒸馏过的米酒,度数并不高,但被灌了不少酒的梁铮,依旧喝得满身酒气,才走进新房。

    烛火摇曳,月色朦胧,都说灯下看美人,越看越迷人。

    眼前的少女,娇俏可人,一眸一笑,无不扣动梁铮的心弦。

    “夫君,让妾身为你宽衣。”

    樊珍主动上前,却是被梁铮一把揽住腰肢,搂在怀中:“忙活一天,你也累了,好好歇息就是。”

    说完便抱起她,一同躺在了床上,两人和衣而睡。

    樊珍再美,此时也还只是个花骨朵,而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梁铮心想,等到眼前的如花美眷真正盛放,再将之“采摘”也不迟。

    而被梁铮抱在怀中的樊珍,初时忐忑,而后心安,最终比起枕在他的臂弯中沉沉睡去。

    第二天一大清早,似乎被什么东西给顶了,樊珍从睡梦中醒来。

    睁开双眼,便看到梁铮俊逸阳刚的侧脸,先是一阵迷糊和不安,随即才回想起来,自己已然嫁做人妇。

    顿时心中不禁感到一阵羞怯,又觉得无限欢喜:“夫君真是好温柔啊,一点也不像外面传的那么可怖和吓人。”

    看着梁铮的脸庞,樊珍痴痴地笑了,心中虽然还对母亲和两位哥哥有着眷恋,对于离家有着难过,可与此同时,也开始对自己未来的人生产生了无尽的遐想和期待。

    想着想着,樊珍伸出娇嫩的柔荑,轻抚梁铮的脸颊。

    感觉到脸上痒痒的,梁铮便也从睡梦中醒来,扭头一看,顿时看到一个仿佛瓷娃娃般的俏丽少女,枕着他的胳膊,与他四目相对。

    水嫩的肌肤,洁白如玉,让梁铮忍不住凑上前香了一口,吻得樊珍直呼不要:“夫君,好痒啊。”

    下巴上的胡渣子,刺得少女一阵娇吟。

    两人嬉闹一阵,梁铮这才从床上爬起。

    按照习俗,樊珍新作人妇,此时当起身去向夫家的长辈请安才对。

    不过梁铮孓然一身,梁家更无长辈,因此樊珍省去了许多麻烦,更不用担心出现什么婆媳之争。

    洗漱穿衣之后,梁铮笑着说道:“从今以后,你就是这个家的女主人了,放心吧,我们家没那么多规矩,你若是想回娘家看看,提前和我招呼一声就是。”

    “嗯,妾身知道了。”

    得到梁铮的宠爱,让樊珍很是高兴,娇俏的容颜,顿时笑靥如花。

第一百四十四章 敌在XX部

    樊珍从樊家带了几个陪嫁的丫鬟过来,加上家里就她一个女主人,因此梁铮也不用担心她会被欺负,便在结婚的第二天,又快马加鞭地回到了黑骑军的军营里。

    眼下诸事繁杂,可没时间让他去享受新婚生活。

    杨业还在养伤,校场里,李碉正在带着人训练,看到梁铮之后,顿觉惊讶,随即笑着调侃道:“都尉,这新婚燕尔的,丢下娇妻独守空房,却来和我们这群军汉厮混,此事大为不妥啊。”

    “嘴贫是吧?今天训练量加倍!”

    梁铮哈哈一笑,随即哀嚎声四起。

    黑骑军的训练量本就惊人,这一加倍,当真是能让人累成死狗。

    环顾四周,都没见着邹昊的人影,梁铮便随口问了句:“元博人呢?”

    李碉当即回道:“带着人在外城巡逻呢,最近涌入的流民有点多,他担心出事,便加派人手巡查,防止任何意外发生。”

    元博便是邹昊的表字,听说还是他的远方族叔邹靖给取的。

    梁铮也是最近才知道,邹昊居然出自幽州的豪族大姓邹家,与破虏校尉、北军中侯邹靖是亲戚,甚至和公孙瓒的部下邹丹也沾亲带故。

    只不过这血脉关联已出五服,像邹昊这种出身旁支中的旁支,到他父亲那一代,早就彻底沦为平民,甚至被移出了族谱。

    若非追随梁铮左右,趁势而起,想必邹家也不会来人来联络邹昊,更别说从新让他认祖归宗了。

    聊着聊着,梁铮便和李碉商量起了关于黑骑军改组的事情。

    连番大战下来,如今的黑骑军名声在外虽然武功赫赫,却也不得不面对战场形势的全新变化。

    尤其是最近的几场战斗,李碉感触最深:“都尉,自燕山之战结束,面对我军兵锋,鲜卑胡将已有了应对之法。尤其是拓跋力微此人,当真不可小觑,他每次指挥胡骑与我军交战,都先行暂避我军锋芒,待我军攻势已尽,才从侧翼杀出,以奔射战法,行疲敌之策,好几次击退了我军北进的步伐。”

    真正的强者,都是在战争中不断地进化学习。

    因此想要保持强大,就不能故步自封,而是要不断进取。

    黑骑军借助马镫和马鞍获得了优势,但这种优势正在逐渐丧失,因此必须进行内部的变革,唯有如此,才能继续保持对敌的优势。

    “坚山,你有什么想法?”

    “属下认为,黑骑军想要强大,就必须求变。”

    李碉当着梁铮的面,侃侃而谈说道:“最初之时,胡骑不识我军战法,因而屡屡碰壁。而到如今,胡人已知黑骑之锋锐不可当,所以每逢交战,皆避锋芒,待我军疲乏困顿,方才一拥而上,让我军吃了不少苦头。若想解决,就必须改变原先的战法模式,让我军士卒能够轻装上阵,才能再次克敌制胜。”

    黑骑军的战法,一直以来都是硬打硬冲。

    仗着马镫和马鞍,黑骑军的士卒得以身穿重甲,手持长兵,仗着强大的攻防属性优势,自然能够在正面作战中,打得同时代的草原胡骑哭爹喊娘,获得碾压般的战果。

    可加强了防御,骑兵的机动性就必然下降。

    吃了几次大亏之后,草原胡人也不都是猪脑子,很快就有聪明人琢磨出了克制之法——和黑骑军打游击战,避免正面对决。

    草原胡兵轻骑快马,来去如风,只要不和黑骑军硬拼,那当真是立于不败之地。

    以前的黑骑军,打的都是防御反击的战斗,梁铮往往抛出诱饵,引敌来死。

    可当头铁的都被梁铮打死之后,剩下的胡人,自然一个个都是从心之辈,变得异常鸡贼,不管黑骑军再怎么示弱和卖破绽,他们都坚决不上当,就是不和黑骑军决战。

    顿时演变成了黑骑军一来,胡骑退走。

    可当黑骑军退走,他们又立刻卷土重来的态势。

    黑骑军人数只有两千出头,偌大的草原又如何守得的过来?

    而一旦开始疲于奔命,那最后只会露出破绽,为敌所乘,恐有覆亡之虞。

    考虑到这些,李碉所提出的解决办法,便是减轻黑骑军的负重,提高黑骑军的机动性,从而让黑骑军能够追上敌人的脚步,取得胜利。

    梁铮想了想,觉得李碉的话也有几分道理,但也并非全无漏洞,便一脸严肃地询问他道:“坚山,你可曾想过,黑骑军未来的对手是谁?”

    李碉显然被梁铮的这个问题给难倒了,对此大惑不解:“都尉,你不是常常都告诫吾等,身为军人,应当以保家卫国为己任吗?”

    “说得没错,可有的时候,敌人不仅仅来自外部,更来自内部。”

    梁铮并不喜欢内战,但现实是残酷的,从来不会管你喜欢或是不喜欢,乐意还是不乐意。

    黑骑军的对手,并非只有草原胡骑,同样还有未来的中原各路军阀。

    而在面对中原群雄的强大步兵军团时,重甲骑兵才是真正能够决定胜负的战略性兵种,与之相比,轻骑兵的战斗力就有点不够看了。

    除非梁铮对付自己的同胞时,也使用蒙古人的那种战法,就如同梁铮之前对乌桓人做的那样。

    可梁铮是汉人,又怎会对汉人百姓举起屠刀?

    所以这种战法直接就被梁铮给舍弃了。

    实际上,在梁铮看来,蒙古人的战法并没有什么了不起的。

    无非是避实击虚,先绕开敌人军事力量强大的城池,然后利用轻骑兵的机动性优势扫荡城市周围的乡村,像驱赶羊群一样,将百姓驱赶着进入拥有驻军的城镇之中。

    通过这种手段,既可以消耗守军的存粮,同时也能制造恐慌。

    之后再抓更多的百姓,以家人为质,强迫这些百姓攻城。人死光了就再去抓,直到将守军的体力和士气全部耗尽,蒙古人就能轻松攻破城池,甚至用屠城进行威吓,让后续的城市不战而降。

    正是通过这种放弃人性的高效率杀人方式,蒙古人用他们的残忍,来来制造和散播恐惧,最后再利用这种恐惧,来摧毁守军的意志和防线。

    这种战法说穿了也就那么回事儿,无非是草原胡人之故技,并非蒙古人独创。

    真正厉害的,其实是铁木真这个人,是他雄才大略,一手缔造了蒙古的强大和不可阻挡。

    脑海中一番思索,梁铮便有了一个想法:“兵无常势,水无常形,黑骑军确实到了应该顺应形势而变的时候了。”

    “还请都尉示下。”

    在李碉满是期待的目光中,梁铮将他思考得出的答案娓娓道来。

第一百四十五章 到底谁才是蛮夷啊?

    “敌军在变,形势在变,我军自当求变。黑骑一分为三,划出黑骑铁卫和黑骑剑卫两部,作为精锐,进行特训。”

    梁铮早就想扩大黑骑军的规模了,毕竟未来的大战,面对的中原群雄里,能够动员几万乃至十几万大军的势力大有人在。

    因此梁铮在黑骑军原有的基础上,另外创立了两支精锐部队,同时还对李碉下令道:“半年之内,黑骑军规模扩充至一万二千人左右,其中体格雄壮,作战悍勇者,选入剑卫,而骑术精湛,聪明机敏者,选入铁卫。”

    特意划分出黑骑剑卫与黑骑铁卫,正是为了应对复杂的战争形式,其中黑骑剑卫是骑马步军,而黑骑铁卫则是重甲骑兵。

    前者下马步战,后者冲阵破军,无论在战术、战法还是武器装备上,都有各自不同的侧重,日常训练的内容也会有所不同。

    除此之外,变化最大的就是普通的黑骑军士卒了。

    原先的黑骑军,全员人马具甲,现在则改成只有士兵披甲,而且铠甲也从生产工艺复杂的扎甲,换成天工坊的骑战用半身甲,同时头盔改成圆顶加宽帽檐的造型,在面对敌人的抛射箭雨打击时,能够稍微当做圆盾使用。

    除此之外,梁铮还为他们配备了专属的骑兵用踏弩,可以用脚上弦,使得黑骑军也能拥有一定的远程打击能力,如此一来,战术运用就会变得更加灵活,能够适应更多更复杂的战场环境。

    听完梁铮的讲述,李碉心中极为佩服:“如此一来,我军面对胡骑的袭扰战术时,不再无计可施,必可发起凌厉的攻势和反击。”

    减轻了负重,黑骑军的战马就能追上胡人的轻骑,而弩的杀伤力强于弓箭,在对射时具备优势。

    半身甲的防御能力,也远在胡人的皮甲之上,单单比较双方的纸面数据,胡骑简直弱得让人心酸,处处都被黑骑军碾压得死死的。

    之后,梁铮便带着李碉和邹昊,开始忙碌起来,负责黑骑军的内部改组事宜。

    首先是原本的三千老兵,被一分为三,其中两支按照自身的特长和优势,分别选入黑骑铁卫和黑骑剑卫,军阶、待遇和粮饷都有所提高,以和普通的士卒区别开来。

    而剩下的一千人,则作为骨干力量,升任伍长、什长和队率,负责以老带新,让扩招之后的黑骑军能够尽快形成战斗力。

    此事关乎身家性命,梁铮自然要亲力亲为,尤其是兵权必须牢牢掌握在手里,否则一旦大权旁落,迟早大祸临头。

    可梁铮的这一举动,落入周遭之人的眼中,却是让幽州乃至整个草原,都大为紧张起来。

    尤其是与中原接壤的草原部落,一个个如临大敌,生怕黑骑军哪天忽然就杀过来,要了他们的小命。

    弹汗山,鲜卑王庭所在。

    魁头接到手下的通报之后,表情忧心忡忡,整个人更是坐立难安,在大帐内来回踱步。

    不一会,他的两位弟弟,扶罗韩和步度根联袂而至。

    “兄长,幽州那边可曾传来消息?”

    较为年长的二哥扶罗韩,却是比小弟步度根更沉不住气,一见面就忍不住出生询问。

    魁头幽幽一叹:“我已遣人询问刘使君,但他只说会尽力调停。”

    “这老东西!当真废物一个!”

    扶罗韩听完这回答,当即忍不住骂出了声。

    随即现场气氛陷入诡异的沉默之中,诡异得让他们感到了尴尬和屈辱。

    曾几何时,都是汉人来求着他们鲜卑人不要打,结果现在需要“调停”的,反倒变成他们了。

    三兄弟不由心中气急,若是一般的汉军名将,纵使用兵如神,他们也无所畏惧。

    打不过大不了就跑呗,反正汉军又追不上。

    而草原广阔浩瀚,土地贫瘠,生活艰苦,擅长耕种的汉人无法久驻,自己等人只要先避其锋芒,迟早都能卷土重来。

    可梁铮的出现,让情况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

    如今的幽州,在渔阳城内出现了一个名为织造行会的组织。

    虽然组织的名字普普通通,而创始人樊旷更是名不见经传,成员也多为一些商贾和工匠,看似上不得台面,无关紧要。

    可只有真正了解内情的人,才知道这个组织的存在,其影响力究竟有多么恐怖。

    广阳徐氏、渔阳邹氏、辽东公孙等等,一十七家豪族大姓,以及右北平太守刘政和辽东太守阳终等一方政要,都是这个行会的成员之一,列席其中。

    行会的真正发起者和掌控者,很多人都猜测是梁铮本人,樊旷不过是摆在台面上的傀儡罢了。

    可惜这些都只是怀疑,没有证据,也不可能找到证据。

    如今织造行会财宏势大,出钱出力,招募各路游侠甚至马贼,组建所谓的捕奴队,不断向草原扩张。

    所到之处,抢钱,抢粮、抢人、抢马、抢牛、抢羊、抢地盘乃至一切能抢的东西,简直比土匪还要土匪,让东胡各部落见了都要直呼内行,自愧弗如。

    毕竟捕奴队做得可比他们狠多了,普通的牧民也许一年到头就出来抢个一两回,可捕奴队却是从早到晚都在抢,全年无休,日日夜夜,让人防不胜防。

    很多部落派人出来放牧,结果一转眼,放牧的人和牛羊就一起没了。

    这谁遭得住?

    派人来渔阳郡抗议,结果都是有去无回。

    梁铮倒是不斩来使,可捕奴队荤素不忌啊,一些使者前脚刚出城,后脚就进了笼子,被明码标价,摆在菜市场公然叫卖,简直惨不忍睹。

    如今黑骑军又有大动作,让人如何不慌?

    魁头也是为此头疼,原本他以为和连死后,他执掌大权,必可一统鲜卑三大部,再现祖父檀石槐当年的辉煌和霸业,让鲜卑再次伟大。

    结果这边刚继位,东部鲜卑直接没了,北部鲜卑也是元气大伤,靠近汉朝边境的领土全数丢失,不得不退守大漠深处,舔舐伤口。

    刚刚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魁头曾经大为恼火,一度还想过要对汉朝兴兵问罪。

    可当燕山之战的详细消息传回,他立马偃旗息鼓,从此只字不提报复的事,甚至忙不迭的排出使者找刘虞谈和,只希望刘虞能够按得住梁铮这个疯子。

    扶着额头,魁头看向他的三弟:“步度根,此事你作何想法?”

第一百四十六章 又一路向北了

    “此时,不宜与汉军开战。”

    步度根对目前鲜卑的状况可谓是知根知底,黑骑军的强大只是一方面,更主要的是,战争求的其实不是胜负,而是利益。

    与黑骑军交战,胜负姑且不论,单单是利益这方面,就是负数。

    赢了也是惨胜,输了更是直接败亡,这还打什么?

    魁头听完却是眉头一皱,神色迟疑不决:“你的意思是,避战?”

    步度根微微摆首,笑着说道:“单纯避战,只会灭了鲜卑的威风,在我看来,此时应当化被动为主动,明彰求战之心,暗行避战之策。”

    这充满矛盾的一句话,顿时让魁头和扶罗韩为之大惑不解:“既求战,又为何避战?你这……说不通啊。”

    对此,步度根则是解释说道:“如今东胡各部,人心惶惶,此刻我部挺身而出,以先祖之名,旗帜鲜明的反梁,必可趁机收获人心,从而名正言顺,号令草原。待得势之后,可趁机揽权,以求彻底掌控各大部族。”

    显然在这方面,步度根从汉人的历史中,学会了如何求取名声和独揽权势。

    可对于这个计策,魁头与扶罗韩仍然心存疑惑:“若有人不尊号令,又当如何?”

    “此事易也,任其自灭便是。”

    步度根目光森冷,说出口的话,更是无情。

    他的目的,就是要借助汉人的威胁,逼迫草原各部抱团,然后接手鲜卑的领导。

    到时候,他们三兄弟就可以以布防为名,调动各大部族离开他们的地盘,重新进行势力划分,当那个拿刀分蛋糕的人。

    到时候,刀在自己手里,蛋糕还不是想怎么分就怎么分?

    如此一来,西部鲜卑不仅能够从中捞取好处壮大自己,更能暗中削弱潜在竞争对手的实力。

    而反对者,任由他们被汉人的捕奴队消灭就好。

    如此一来,剩下的东胡部落便没了选择,只能投靠他们三兄弟寻求庇护。

    眼下的草原霸主,依旧是鲜卑。

    可鲜卑三大部,只剩下他们西部鲜卑实力最为完整,势力最为强大,所以对草原的号召力自然也是最强,绝对能够振臂一呼,应者云集。

    听完步度根的解释,魁头大喜过望,当即采纳。

    就这样,西部鲜卑在弹汗山高举王旗,号召草原各部群起反抗汉人的欺压。

    一时间,因捕奴队的猖獗而深受其害的东胡部落最先响应,派人前来弹汗山参加会盟,造出偌大声势。

    随后有感汉军威胁的东胡部落,也纷纷行动起来,汇聚在了魁头、扶罗韩和步度根三兄弟的旗帜之下。

    大量胡骑在代郡边境集结游弋,大肆侦查,引发了大汉边军的不安。

    消息传回蓟城之后,更是可把刘虞给愁坏了。

    刺史府邸,刘虞脸色阴沉,嘴唇微抿,眸光更是明灭不定,显示出他内心的极不平静。

    他作为主和派的官员,最不希望的就是开战。

    因为战争变数太大,而如今的大汉帝国,需要的是安稳的外部环境。

    似乎看出了刘虞的心情不好,魏攸劝慰道:“使君不必忧虑,胡人此举不过虚张声势,意在恫吓罢了。”

    刘虞闻言却是一阵长吁短叹:“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若胡人当真来犯,届时幽州必烽烟四起,百姓流离失所,吾心不忍见也。”

    “使君仁义无双,若人人皆有此念,何愁天下不得太平。”

    对于刘虞的政治主张,魏攸向来支持,因此说出这番话,倒也不是拍马屁。

    而齐周则是破口大骂:“若非梁铮屡屡挑衅,事何以至此?早知道当初,就该不惜一切代价,将此人擒下问罪。”

    他还在懊恼“放走”了梁铮,当日梁铮来蓟城赴宴,确实是最有把握将人拿下的时机。

    奈何当时的刘虞顾虑重重,最终为了面子,以及考虑到这么做的风险,并未选择动手。

    只可惜齐周纯属想多了,当时梁铮早就在城内城外安排好了一切,甚至提前准备了一个夺取城门,放黑骑军入城的计划。

    就算动手,梁铮也有信心杀出重围,安然脱身。

    魏攸作为理智型的谋士,却是并未沉浸在过往之中,沉思片刻,他便对刘虞建议道:“使君大可不必忧怀在心,来自洛阳的天使已抵达涿郡,梁铮被调离已成定局。待其一去,使君再施展怀柔之策,胡人必感恩戴德,争相来投。”

    刘虞一想,觉得还真就是这么个道理。

    只要没了梁铮,幽州便可安享太平,而他也能大展拳脚,推行自己的政令。

    两日后,乘坐着马车的小黄门左丰,果然带着圣旨来到蓟城。

    除了对梁铮的封赏之外,皇帝刘宏也对刘虞再次主政幽州的表现表示满意,因此制诏嘉奖。

    之间左丰手持圣旨,声音柔媚地喊道:“夫名冠天下,当受天下重赏。今以虞为太尉,封襄贲侯。”

    “臣惶恐,叩谢天恩。”

    刘虞焚香沐浴,朝着圣旨跪拜,以示恭敬。

    念完了圣旨,小黄门左丰当即笑呵呵地凑上前来:“恭喜太尉,贺喜太尉,襄贲侯公忠体国,陛下龙颜大悦,万望您能再接再厉,为朝廷镇戍北疆。”

    刘虞素知左丰此人贪婪,当初仅仅为了些许钱财就敢诬陷卢植养贼自重,若非事后皇甫嵩凯旋而归,亲自上书向刘宏求情,卢植怕是现在都还在蹲大牢。

    所以一看左丰这般谄媚着上前的嘴脸,就知道他这是伸手要好处来的。

    刘虞心中对左丰这种毫无操行的小人极为厌恶,却只能忍着恶心,让管家取来了五十金,交给左丰。

    “襄贲侯大气!”

    拿到了“赏钱”,左丰脸上当即笑开了花,同时也感慨刘虞的富有。

    别看刘虞清名在外,一向以廉洁奉公标榜自己,可刘虞本人却是一点也不穷,家中女眷也都人人皆穿绫罗绸缎,贵气十足。

    当然,出身名门的刘虞,也未必需要贪腐敛财,他本身就不是穷人。

    而刘虞之所以这么大方,其目的在于想尽快将左丰给打发走,让他带着圣旨去渔阳,送走梁铮这个“瘟神”。

    左丰也没让他失望,拿到了赏钱,第二天便出城向北而行,一路招摇过市,大张旗鼓地前往此行的最后一站。

第一百四十七章 担忧

    渔阳郡,城南门外,小黄门左丰趾高气扬,瞧了几眼“破败”的郡城城墙,当即嫌弃地说道:“这里就是渔阳?啧啧,果然是穷乡僻壤,还是尽快把事办完,早日回返洛阳吧。”

    山长水远地跑来幽州一趟,车马劳顿的好是辛苦,让左丰不禁开始怀念起洛阳的花花世界。

    忙于整顿军务的梁铮,此时还不知道他的计划将被彻底打乱。

    黑骑军驻地,高览一脸高兴地跑来汇报说道:“都尉,天使来了!”

    “天使?”

    梁铮一阵愕然,还以为东汉末年,远在罗马的老耶一家就把天堂的业务给开展到中原来了。

    随后他才想起来,在汉代,天使的意思其实是代表天子的使者。

    算算时间,一来一回的信息传达,以及洛阳朝廷做出决策的耗时,算算也确实该拿到属于自己的封赏了。

    焚香沐浴什么的,梁铮懒得弄,只是稍微换了一身干净的新衣裳,再略微梳洗一番,便去摆好香案,迎接圣旨。

    自家大院,梁铮跪在香案面前,神色泰然。

    而小黄门左丰则是手持圣旨,扯着尖刻的嗓音,高声宣读道:“中郎将梁铮,执志忠孝,扶微救危,仇疾反虏,率厉精兵,东胡毕集,一战而定乾坤,虏土崩瓦解,功既大矣。笃意分明,断之不疑,吾甚嘉之。今以铮为奋武将军,封渔阳侯。”

    “臣惶恐,叩谢天恩。”

    梁铮语气恭敬,面上却是无喜无悲。

    左丰故技重施,又上前说了几句恭维的场面话,梁铮懒得和他废话,直接叫人取来二十金,便将他给打发走了。

    待左丰走后,梁铮离开马不停蹄地召集麾下众将,到军帐议事。

    黑骑军驻地,偌大的军帐中,摆着一张渔阳郡的地形图,以及一个制作精细的巨大沙盘。

    梁铮就站在沙盘面前,面沉似水,一语不发。

    很快麾下众将,便基本到齐,就连伤势好了大半的杨业,也缠着绷带列席其中。

    众人察觉梁铮表情不对,高览更是大惑不解问道:“将军,加官进爵明明是喜事,何故如此闷闷不乐?”

    可梁铮却毫无欣喜之情,只因为他最想要的官职,未能到手,故而发出感叹:“进勇,你须明白,被赏赐的权力,永远不会属于你。一个人若想要真正得到什么,就得自己伸手去拿。”

    从中郎将到奋武将军,从都亭侯到渔阳侯,确实称得上是加官进爵。

    奋武将军好歹是将军职衔,在三国早期还是很值钱的,公孙瓒和曹操都曾担任过这个官职,而这两位后来可都成了一方霸主。

    至于渔阳侯的封赏,那更不得了。

    这可是县侯爵位,在汉代的政治体系里,非同小可。

    毕竟许多宗室,其实也就是止步于县侯罢了。

    汉朝列侯因租邑大小,爵秩因有县侯、乡侯及亭侯之别,哪怕是级别最低的关内侯,想要获得都难度极大,以至于留下诗句:“冯唐易老,李广难封。”

    李广名气之大,都一辈子未能封侯,其难度可想而知。

    刘虞这样的文臣,几乎已经立于东汉朝堂的顶点,官拜太尉,也不过是一个县侯罢了。

    所以朝廷这一次,对梁铮是真的没有小气,反而非常大方。

    可区区一个县侯的爵位,那点俸禄和好处,岂能满足梁铮的胃口?

    护乌桓校尉,这个军职才是梁铮志在必得之物,其他的都不过是镜花水月而已。

    乱世之中,唯有兵权才最实在。

    梁铮不由闭目沉思,心中暗暗回想:“究竟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按照梁铮原本的计划,利用这次对外防御作战的辉煌大胜,将箕稠这个草包顶上度辽将军的位置,然后自己在下面趁机掌控兵权,再以织造行会暗中握住幽州的经济命脉,到时候就可以虎踞河北,进窥中原。

    利用三年的时间,积蓄实力,坐看关东诸侯与西凉集团火拼,然后趁势先拿下冀州和青州,休养生息个三年五载的,再以三国时期袁曹官渡之战的态势,一路南征,席卷天下,直接平推各路诸侯。

    这就是梁铮的战略,剧本都写好了,可偏偏现在出了意外。

    拿不到护乌桓校尉这个军职,就不能名正言顺地掌握兵权,到时候朝廷如果委派别人接管,还对黑骑军发号施令,自己是听还是不听?

    听吧,那是白给。

    不听,那就形同造反。

    梁铮倒不是不敢造反,可如今刘宏还没死,自己就起兵造反,到时候朝廷必定调兵遣将,来幽州死磕。

    就算能赢,黑骑军的家底也得拼个一干二净。

    更何况大汉权威犹在,梁铮过去也是凭借着保家卫国的口号,才能笼络人心,一旦举旗造反,原本广阳徐氏和辽东公孙这些盟友,怕不是立刻就要反目成仇?

    到时人心向背,甚至在黑骑军内部有人率众阵前反水都不是没有可能。

    所以直接造反始终是下下策,如今的黑骑军还不够强大,还需要借助东汉朝廷的资源,先猥琐发育一波。

    “看来,有人在算计我啊。”

    梁铮背负双手,沉吟不语,大脑却在飞速运转:“会是谁呢?箕稠……有可能,毕竟他想真正掌握兵权,就必须将我排除在外……但是只有他一个人的话,应该难以影响皇帝刘宏的判断……除非,他已经和刘虞联手!”

    “至于刘虞……他的目的又是什么呢?这么做,对他有什么好处?”

    人做任何事情,都有动机。

    而懂得了对手的动机,就能明白他大致上会采用的计谋和手段。

    箕稠的动机,是想成为名副其实的度辽将军,要一手尽握北疆的军事大权。

    而刘虞的动机……

    梁铮思索片刻,便想通了这里面的关窍,随即冷冷一笑:“好一招釜底抽薪之计,看来我还是小看你了,刘伯安。”

    “将军此言何意?”

    众人一听梁铮这话,纷纷错愕不已。

    梁铮叹气说道:“为了获得护乌桓校尉这一军职,我不惜将功劳一分为二,甚至愿意让箕稠占了大头,将他扶上度辽将军之位。何也?就是因为对鲜卑的这一战,胜果太大,我若独吞,不说是否会引起朝廷忌惮,单单一个调黑骑军去平定羌乱的命令,就能让我难以收场。”

    军帐之中,诸将一听,还真就是这么回事儿!

    西凉百年羌乱,早就杀成了一团乱麻,朝廷都往里面填下多少人命了?

    朝廷若是认为黑骑军战力强大,直接派去凉州平乱,到时候大家能不能活着回来都是未知之数。

    所以梁铮最担心的,就是因为自己功劳太大被皇帝盯上,然后调离幽州。

第一百四十八章 你要造反?

    可惜怕什么偏偏来什么!

    很显然,刘虞身边也有能人,发现正面来搞不过梁铮,就直接琢磨着和箕稠暗中联手,要把梁铮请出局。

    只要梁铮离开了幽州,刘虞和箕稠便可一文一武,瓜分幽州的军政大权,可谓是双赢。

    而黑骑军,将成为唯一的输家。

    “真是好智谋,好算计。”

    梁铮拍着手掌,不由出声赞叹起来:“刘伯安身边,尽是一群酒囊饭袋,能想出此计者,恐怕只有魏攸了,一击致命,当真厉害。”

    魏攸官居东曹掾,乃刘虞麾下头号谋士,历史上此人便曾极力反对刘虞对公孙瓒直接动手,劝阻了刘虞的鲁莽行动。

    可惜死得太早,而且死后第二年,刘虞再次决定要擒杀公孙瓒。

    然后无人劝止,结果便是刘虞活生生地把自己给作死了。

    若魏攸再能多活几年,必可在乱世之中大放光彩,只可惜历史没有如果,而梁铮现在也不得不面对这一场智斗。

    经过梁铮的一番分析,众人也终于明白了眼下的黑骑军正在面临何等严峻的挑战。

    “将军,难道就没有什么破解之策吗?”

    众人对此无不忧心忡忡,生怕此前的努力付诸东流。

    梁铮心中思考良久,最后却也只能摇头,叹气说道:“我无论怎么做,都难以影响陛下的判断,今日的封赏只是开端,再过不久,就会有人带着调令前来,要召我入京面圣了。”

    这是最麻烦的事情,因为梁铮不可能直接上表反对朝廷的征召和调度,那与直接宣布造反无异。

    正商议着对策,忽然有一邹昊的亲随急匆匆地前来通报:“启禀将军,城中出事了!”

    梁铮眉头一皱,当即问道:“发生何事?”

    “小黄门左丰,在城中强买强卖,欧伤我军一名伤残老卒及其军属,现在还不依不饶,非得治他大不敬之罪。”

    “岂有此理!”

    梁铮当即怒而起身,其余诸将也不由面面相觑,唉声叹气:“怎么偏偏这个节骨眼上闹出事端?”

    渔阳郡,城西集市。

    两方人马正在对峙,双方各持兵刃,剑拔弩张。

    其中一方,身穿黑甲,带队之人正是邹昊。

    今日他负责巡查城防,因为事关重大,连军帐议事都没参加。

    听闻有军中伤残老卒被打之后,便第一时间赶了过来,结果左丰实在嚣张,打了人不说,还把人扣着不放,不依不饶。

    “左黄门,大饶人处且饶人吧,东西你已经买了,又何必非得为难一老卒呢?”

    邹昊好言相劝,还想着大事化了,先把人救出来再说。

    这事情说破天,也是左丰不对。

    黑骑军有一段时间,刺史府那边不发粮饷,梁铮也拿不出那么多钱,就把从乌桓人那里缴获回来的战利品发下去,抵扣军饷。

    因为数量太大,又难以统计,所以往往按照材质,粗略地评估战利品的价值。

    可有些东西,是名家之作,本身的价格绝非材质能够衡量的。

    而左丰久居洛阳,见惯了各种好东西,因此眼力惊人,被看上的一支银钗,就是一件难得的传世精品,价值大大超过材质本身。

    若是左丰愿意花钱买下,倒也没什么,可他偏偏贪婪无耻,想要用极低的价格拿下。

    左丰对着地上的老卒的肚子狠狠就是几脚猛踹:“不识抬举的狗东西,爷买你的东西是看得起你,懂吗?”

    李武被踢得狼狈,仍然死死护住身后同样被打倒在地的老父亲,挣扎着跪地恳求道:“老爷还请行行好,家中老母病重,急需一株山参做药引,小人卖钗筹钱,实乃迫不得已啊。”

    三十多岁的汉子,在战场上面被乌桓人砍断右手手掌时眉头都没皱过一下的铁血老兵,如今却是涕泪横流,当众无助地哭嚎着。

    邹昊身边,不少老兵见了,都义愤填膺,想要上前救人。

    左丰却仿佛充耳不闻,神色依旧趾高气扬,心中更是不屑。

    区区贱民,死便死了,还吃什么山参,简直浪费。

    随即左丰又继续把玩着手里的银钗,只见其形如鸾鸟,还镶嵌碎玉,当真是精致小巧,让他一个“男人”见了,都爱不释手。

    此时此刻,他还幻想着,将此钗带回洛阳,进献予何皇后,必能得到嘉奖。

    说不定得到何后赏识,从此平步青云也未可知。

    轰隆隆~

    就在左丰胡思乱想之际,如雷的马蹄声由远及近,鲜衣怒马地梁铮,剑眉冲天,携盛怒而来。

    “将军!”

    邹昊见到梁铮之后,当即上前将事件经过,一五一十地告知:“事情大致便是这般,如何定夺,还请将军示下。”

    梁铮听完,脸色阴沉得吓人,整个人如同一座即将爆发的火山,语气更是前所未有的森冷:“元博,你可知罪?”

    “这……”

    邹昊看了一眼左丰,幽幽一叹:“将军,事后我会亲自向左黄门请罪。”

    然而梁铮听完却是冷笑:“请罪?你是该请罪,战友有难,见死不救,按照军规,该如何处置?”

    原本还以为梁铮是因为不想得罪左丰才要处置自己的邹昊,听完这话,泪水当即夺眶而出:“回将军,见死不救者,若是初犯,当打二十军棍,以儆效尤!”

    “嗯,你知道就好。回去之后,当着全军的面,你自领责罚。”

    “是!”

    邹昊心甘情愿地领受军规。

    处置完了邹昊,梁铮这才冷冷地喝道:“现在还等什么,救人啊。”

    “可是……”

    邹昊看了一眼左丰身边的禁军侍卫,面露犹豫。

    “谁敢阻拦,杀了便是。”

    梁铮说完,淡漠的目光便在左丰身后的禁卫身上一一扫过。

    随左丰出使的这二十三名禁卫当即人人脊背发凉,羽林军出身的他们,第一次体会到了“死到临头”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触。

    顿时一个个噤若寒蝉,不敢动弹。

    只见梁铮一声令下,身后数百黑骑军精锐顿时人人拔刀,怒声咆哮:“杀!”

    什么禁卫,什么天使,为救战友,他们照杀不误!

    左丰身边的这群随行禁卫,不过是充当仪仗队的样子货罢了,面对如狼似虎的黑骑军老兵,哪里能是对手。

    当即屁都不敢放一个,任由人质被救走。

    而见梁铮居然敢和自己叫板,向来仗着十常侍庇护横行霸道惯了的左丰,哪里还坐得住,阴沉着脸狞笑道:“奋武将军,你这是想要造反吗?”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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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翻三国介绍:
大丈夫生于世,当提三尺之剑,砍翻天下。
这是一个重度网瘾青年,带着满级游戏大号,在汉末纵横无敌的故事。
读者群:492538007砍翻三国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砍翻三国,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砍翻三国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