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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敌老夫子全文阅读

作者:山猫大盗     无敌老夫子txt下载     无敌老夫子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149章 钢铁之城

    吹口气,便是鬼神招来,

    倘若神仙手段,也不过如此。

    此法名曰。

    《三天造神奇功》。

    名字怪异吧,只因为它的来历,就很奇怪。一本民间故事小说,作者姓甚名谁已经不知,其故事也有多种版本。

    最主流的说法是。

    并不是由一个人编纂,更像是及其多人的想法,才得以成书。

    而书中内容,更是特别。书中唯一不变的,就只有一个名字。

    “李二毛”,平平无奇,说句“贱名”也不为过。他就是书中的主人翁。不过,他的故事却是成段落的,每一个小故事都是独立的,而在故事中,主人翁的性格也是不同的。

    因此,就有人猜测。

    “这也许就是一群人,以李二毛为起点,诉说自己想法的一本合集册。”

    在此书中,有讨论古今那些冤案的,也有抱怨昏君不公的,有假设若是一国在本应该灭亡的时候,突然起死回生后,发生的故事。也有谈自己变成仙人,游历海外的故事。

    其中最最特别的,乃是一篇,题名为。

    这名字起的,就跟那些拽文弄墨的不一样,文风也是,十分粗俗简单,甚至有点糙。讲的是主人翁李二毛,有一日突然穿越时空,到达了一个奇妙世界,那个世界是完全由钢铁组成了。而即便是如今的大齐,成批量的制钢,依旧不是易事。

    李二毛来到钢铁之城,看着那奇异的铁马,铁楼,心中没有害怕,反而欣喜的不得了。

    也许是觉得自己在做梦吧。

    李二毛胆子很大的跑去找人,可,无论钢铁的大道上,铁马踩着轮子飞驰,还是紧锁的铁楼之内,都察觉不到一丝生机。

    没有找到人的李二毛,一屁股做到地上。

    而在他泄气后,终于意识到自己似乎并不是在做梦后,内心的恐慌开始搅动,而故事才刚刚开始。

    所谓的钢铁之城,是一座恐怖鬼城,这里的人在白天会变成动力,那些铁马,大楼中的东西,一切需要活动的物品,都是他们在将其运转。而在晚上,他们才会出来,届时,一切都会停止,而暂且不需要劳动的他们,又因为一切停止了,所以也没有放松的手段。

    就这样日复一日。

    而钢铁之城,实则没有白天跟黑夜的区别。

    只是因为有人规定了黑夜跟白天。

    这个人就是那个管理者。

    管理者为什么是管理者?

    不知道,已经在城市中麻木的人们,内心的念头只有。

    “如果是管理者的话,那就要去听他的命令。管理者说的话就是正确的。”

    而李二毛在钢铁之城的故事,是从遇到“小红”开始,又一个简单至极的名字。小红也是钢铁之城的住民,而她,也是觉醒之人。

    在麻木之中,总有一天,会有光明的种子诞生。

    让智慧重新笼罩世界。

    而小红跟她的同伴,就是这样一个人。

    故事的主线便是,李二毛跟小红等人,反抗管理者的统治。

    这个故事的隐喻其实已经写明了。

    不就是天下君王百姓嘛。

    昏君当道,愚民无智。

    而这八个字也并不是指某人,而是作为一个警示所存在的。

    民众需要智慧,而管理者,也不应该只把民众当做工具来对待。

    而倘若一方犯错,结果便会走向灭亡,而在故事中,李二毛为了对付管理者,便提议。为了让管理者覆灭,为了动摇人心,他们必须创造出一个,大于管理者的存在。

    而李二毛想到的,便是神教。

    之后是老天爷对李二毛有求必应,李二毛心想事成。凭空得了这本《三天造神奇功》,最终化为无所不能的真神,带领民众成功推翻管理者的故事。

    这一段有点扯,但结尾却很有趣。

    在管理者被口诛笔伐,走向灭亡后。

    李二毛才意识到,自己失败了。

    因为,管理者依旧还在。

    是的,他成了新的管理者。

    愚民依旧是愚民,他并未能改变他们。

    故事到这借书,而主人翁李二毛,同样是失败者。

    这个结局陆罄竹很喜欢,所以,这《三天造神奇功》,陆罄竹自然会。所谓造神奇功,说白了,就是将虚幻短暂的变成真实。

    效果跟下笔如有神可谓十分相似。

    不过前者更加简单,甚至都不需要下笔。

    只要脑中模拟好对于所造之神的形象设定,就足够了。

    这《三天造神奇功》,可谓是威力恐怖。不过这幻想成真,来的快去的也快,毕竟,人的想法总是飞速的,前一秒跟后一秒出现落差,也都是理所当然。

    如果说李二毛造神,是为了去改变信仰,但最终依旧局限于,虚妄信仰中,结果连自己也葬送的话。

    陆罄竹便是希望用虚妄的刀,去迎接真正的光明。

    有神明,化身从天至。

    见云连,鬼影叠苍弥。

    难怪昨夜真寂静,合着是尔等妖魔乱人生。

    陆罄竹只是背手迎风挺立。

    面朝黑暗压城。

    在无穷夜中,一只只手伸出来。

    仿佛被困在其中的冤魂,正在挣扎,哭诉。

    这种感觉很奇特。

    因为带来畏惧的,并不是血腥,或者死亡。

    而是,一种特殊的压迫。

    好比天塌地陷的压迫。

    即便是陆罄竹,也做不到云淡风轻,所以他的笑容收起来。

    目光,也缩成一条线。

    不再去看,只听就足够了。

    因为黑夜,已经将他吞没。

    正如女子的叙述,一切都消失了。

    无论是眼,鼻,口,耳,还是触手可及。

    全都消失的无影无踪,仿佛已经步入了死亡,但又深知,自己还活着。这种状态下,精神不振者,恐怕早就摔倒在地,被那看不见的魔爪,拉入真正的虚空地狱。

    可想而知,女子的优秀,他们的优秀,

    在黑暗中,还能站着,还能战斗,直至精疲力竭。

    如果丧失了对身体的控制,那就让精神代替,如果连精神都要消亡,那就让手中的刀充作双腿,不至于让自己倒下。

    这种危机,足矣撼动一国。

    但很可惜,它变得太猖狂了。

    如果真是曾经,将木克哈王朝一夜覆灭的寂静之夜。

    陆罄竹也会害怕的。

    但,面对一群,只有藏在阴暗中,才敢张嘴咬人的疯狗,太过畏惧,实在是一种损失。

    这绝不是那神奇的寂静之夜,更像是,某种不同的东西。

    似是而非之物,行使着似是而非的“职责”,

    呵,不曾想,有朝一日杀人害命,也能被称作“职责”,从我口中说出来。

    一片安宁中,无论是攻击,还是死亡,都难以被察觉,恶心的臭味更是愈发贴近,让人难以忍受。

    “破…”

    陆罄竹烦躁的吐出一口气。

    呼,万籁俱静。

    呼,天帝轰鸣。

    呼,见有云龙东起,浪作百丈。

    呼,见有地水奔流,直撞大江。

    言,侧目皆见,天地色变,神威煌煌,雷神请光。

    呼,终是狂风被扭停,再望天际。

    还是一轮日清明。

第150章 狂欲之人

    万藏山,虽然不如木克哈王朝那样演员,但也不是极其路程就能到达的地方,

    便是不吃不喝的前行,少说,也得费下一月功夫。

    就这,还算快了。

    若是寻常马车,鬼晓得要跑多久。不过,倒是不用只让她一个人辛苦。万藏山自打跟他族串联后,便年年外派,在各个地方,都有据点跟准备。

    实在是山主祭祀,危机四伏,

    而此间江湖,也不简单。

    他们只能想出来这浑水摸鱼的想法,暂做使用。

    女人带着两个孩子,一路奔波。孩子很快便醒了,他们无事,对女人而言就是胜利,可,还不能停下脚步。

    女人时不时会回头看,她的眼中并看不到什么恐怖。

    可恐怖,早就定格在她的眼皮之下。

    无论睁着还是紧闭,恐怖都在那死死的把她咬住,挥之不去。

    是的,她已经粉碎了,即便她的身体还能恢复如初,可精神,却已经开始奔溃。恐怕只要一次安心的躺倒,她就会迎来死亡。

    那也许并不是真正的死亡。

    但精神的消灭,比之肉体的溃败,更让人觉得残酷。

    所以,她必须疲惫的,坚持着走下去。

    她想将火种传承,即便她的精神消亡了,也有人能够代替她,就足够了。

    她,不希望变成奔达尔,走向一个极端。

    山主也好,克伊鲁的诅咒也好,肯定,还存在更好得处置办法。肯定,又不会伤害到任何人的办法。

    怀揣着天真的念头,就像是失去了一切,只记得吃喝本能的死兽。

    她奔跑着。

    一步步的靠近死亡。

    一点点的,追寻希望。

    …

    “情况怎么样?”

    “已经睡下了。”

    “为什么会搞成这幅样子?”

    “你觉得我能给你答案?”

    “呼…我只是,有些不明白而已。”

    “怎么,你也后悔了?觉得她说的很有道理?你难道真的觉得,会有谁也不会受伤的万全之法?我们,早就被抛弃了,所以必须学会抛弃点什么,才能继续苟活下去。”

    “你不用这么激动,我知道,这想法很天真。”

    “不,抱歉,我…我也不知道我怎么了,没办法保持棱镜。”

    “呵,也许我们早就已经坏掉了。”

    “也许,还没有完全粉碎,还有挽留的机会?”

    “我本以为,你会无情的驳斥她,然后将仪式继续进行下去。”

    “我看上去,像是很喜欢残酷之举的混蛋吗?你我曾经都是山主的替代品,侥幸没死而已。在那种一无所知中,投入死亡得恐惧,我现在想想,都毛骨损然。”

    “可是,我们又能做什么,我不觉得,只靠着我们两个,就能说服所有人!”

    “但我们不是已经被说服了吗?”

    “你确定其他人,也能像我们一样单纯吗?”

    “不确定,所以,我们要早一点,赶在克伊鲁的诅咒之前,得出一个结论。”

    “你什么意思?”

    “我们已经错的够多了,也活的够久了,想要得到公平,就要先去创造公平的空间。而这,需要的是战争。这是我们的故事,就应该由我们自己的手,将它彻底结束。”

    “你真决定,战争的胜利者,会是我们?”

    “喂喂,你该不会是畏惧,变成又一个奔达尔吧。”

    “先知充满信仰的走向黑暗,我很尊敬他,但他的做法,我却不能完全认同。”

    “那说明,你还存在勇气。”

    “但,保险起见,不如找帮手如何?”

    “不必了。”

    “不,你听我说,即便我们是成功,还是失败。克伊鲁的的诅咒,依旧会出现。我们需要让克伊鲁的诅咒彻底消失,不再波及到旁人,即便是付出自己的性命,也在所不惜。”

    “你说的还算有点道理,可,你怎么就肯定,那个老人可以信任呢?”

    “我不是信任他,只是信任他的勇气罢了。”

    “直面黑暗的太阳。这么老掉牙的儿歌,你居然还记得。”

    “因为做不到,所以才念念不忘。”

    “好,那就这么干,你去追寻太阳,我去护送希望。”

    “你看起来,很激动。”

    “当然激动,你不知道我多想去酣畅淋漓的活着,而不是继续洒在地上,蜷缩一团,根本不敢抬头,深怕看到那萦绕不去的黑暗。说的粗俗些,老子早就想用刀,给它捅个大窟窿出来了!”

    “哈哈,那就祈祷一切顺利吧。”

    “当然。”

    “那么我这就走了,事不宜迟。”

    “你看着那么冷静,原来,比我更想跳入火坑。”

    “我只希望,有许多人,能够和我一样迫不及待,如果不是的话,那会很难搞的。”

    “放心吧,希望的的光,早就被我们攥在手里了。”

    ……

    陆罄竹正在赶路,他乘风而行,速度很快。

    如此匆忙,这还是头一次。

    只因为,事情让他觉得有些火大。

    作为一个,其实算得上干啥啥不行的废人,陆罄竹很早就明白了一个道理。

    “将自己的斤两称清楚,才是立足不败之地的第一步。”

    这个道理让他得以活到今天,而不至于因为一次次脑子里涌动得冲动,而青年早亡。

    可,也许是活够了,也许是觉得如今拥有力量的他的可以选择飘起来了。

    人生尽数百年,陆罄竹第一次,想要只凭借冲动去做事。

    他的愤怒从何而来?

    正是跟李二毛同宗同源也。

    李二毛受控于钢铁之城,看到了被变成工具的人。他们甚至都失去了自己的情感,这让李二毛愤怒的颤抖,所以才能跟那仅存的觉醒之人一拍即合,奋起反抗。

    为什么会愤怒?

    陆罄竹相信,李二毛跟他的想法是一样的。

    人,众生,

    是天地造物,生来便是自由。

    生老病死,是他们得以诞生的代价。

    这是等价交换。

    可,现在,却有个狂妄自大的王八蛋,试图去操控生死,他觉得自己可以凌驾于天地之上,可以肆意妄为的掌控众生,操作人类,随心所欲。

    并且,还很道貌岸然的伪造出灾难,

    这个混蛋,肯定是觉得,面对死亡得威胁,而逐步发臭的万藏山民,很可笑吧。

    所以才能年年不绝的,玩到今天,

    当然,陆罄竹的愤怒,其实并不是因为万藏山的民众,他们的死活,正如这天下众生的死活,陆罄竹压根不在乎。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也只不过是全看心情。

    所以,让陆罄竹愤怒的,是那试图将自由封锁,让本应该乘风而非的灵魂,被压在石头底下的狂念。

    最重要的是,这拎不清自己有几斤几两的狂念,居然还冲着他来了。

    所以,陆罄竹乘风而起。

    他绝不是为了讨回一个公道。

    因为公道是天定,是自己定。

    陆罄竹只是纯粹的,想要宰掉一个模样丑陋的畜生,以图轻快罢了。

    ……

第151章 又一年春

    天目有真仙,望月作风流。

    是说那天目真仙,平日里都是在一处称作望月的酒楼中消遣度日。想想也不奇怪,毕竟市井高人,又不是什么仙风道骨的,自然是赚多少,享受多少。

    他人一卦可定乾坤,那赚来的银子,估计都蒙铺成床滚一滚了。

    陆罄竹自己也是如此,心情好了,就愿意去春楼走一走。不谈是不是要真刀真枪的干一场。

    只是目光所见,全是红粉骷髅。

    就已经是赏心悦目了。

    做人嘛,自然是快乐最大。

    实在找不着快乐,那也没啥必要活着了。

    当然,陆罄竹也不是什么神仙高人,比之这天目真仙,还远远不如呢,毕竟,他连个谋财害命的混球都找不到。

    那这望月楼何处有?

    放眼大齐,称作望月的楼牌,少有几十数。

    还不是因为那些个文人墨客,诗词风情,总喜欢拿头顶的那轮名月做题。

    弄的“月”这个词,已经跟美好挂钩了。

    开店营业,还不是图个好兆头?以谋生意红火嘛。

    而文人墨客喜欢风月,那更要懂得,顺应客人的爱好,

    赚钱,不寒碜。

    不过,虽说天下望月楼众多,但天目真仙所在,却有特定的。

    是那鲤鱼门内,太浩湖边。

    这就很容易找了。

    鲤鱼门,乃一处高山岭,因着自然雕琢,让其有龙门之势,故称鲤鱼门。

    步入门中,便是大齐最负盛名的河道。

    有着“万贯金财顺水来”之称谓的许州,许州共作十三城,皆是金银土地。

    当然,地方也繁华,那外国来客,各般珍奇,

    可以说,许州能见到的,就是大齐皇帝的宝物府,也不一定有,

    因着商人集会,这鲤鱼跃龙门的典故,又多了几份喜庆之意。至于那太浩湖,倒是远不如鲤鱼门出名,太浩湖最大的特色,就是在冬夏两季。

    往夏天,太浩湖最冷。

    湖中水,有“点一滴三日惊寒”的恶名。可想而知,其有多冷,至于是否有人尝试过,这句话中几分真假?

    只能说,烈阳当空,湖边吹风如寒月。

    便足矣打消众人想要尝试的心。

    而往冬季,太浩湖会成水镜,晶莹剔透,仿佛直照天上仙庭,海中龙宫。协同大雪青白色,美景至绝,非一诗一言可赞全。

    所以,这倚着太浩湖的望月楼,生意自然红火。

    夏来取凉,东来赏景。

    人是络绎不绝,

    而如今,又添上那天目真仙的名头,只会更上一层楼。

    不过,鲤鱼门路途却有些遥远,途中经过有三千里。

    于寻常百姓而言,这段路途,实在是难搞。就是最俊的奔马,可日行千里,也要几日。不过远归远,去还是得去。

    陆罄竹这次不走山路,改走水路。

    水上有新快乐,那定然是同船者的风采各异,

    有寻亲的,有访友的,有做生意的,有远去看病的,有听人说何处风景好,要去见见的。更有那追着有名得诗人,到处跑,只求见人一面的。自然,也少不了归吹拉弹唱的,梦张嘴说书的,能对天颂文的,能入水翻游的。

    那男女老少,各有风采,

    吗岸边山高,也分长短,

    随着樵夫唱一句“恰好~春来好时光。”

    方才惊觉,原来又是一年新至,再进春门前~

    ……

    春日-朱熹

    胜日寻芳泗水滨,无边光景一时新。

    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

    ……

    “陆大哥,真是多亏了你,不然真不知会发生什么。”

    后怕的少女,不过双八年华,正是因为出落的漂亮,所以才会半道遇险。少女脸上还带着未尽的恐惧,想想也是,那强盗匪徒,各个舞刀弄棒,凶神恶煞的。

    虽然大齐的皇帝还算认真,可年来,却听闻皇帝意图传新位。

    虽然因有那传说的武仙人定场,不至于生出一些,“父慈子笑”,“兄友弟恭”的场面。但暗地里的争,肯定是少不了的。

    如今的皇帝,有四位子嗣,一位公主尚且年幼。而三位皇子,最小也到十六,可算明事理,懂权利了,

    各皇子身边都有人,出谋划策,为将来站队。

    平时自然和睦,可自从皇帝要传位的消息跑出来后,再如何不动干戈。

    皇权争夺,动静总是不小的,

    这就导致,地方生出一些匪患,趁机变本加厉的害人。

    尤其是这白虎岭一代,更是有着“三里一贼”,“十里一害”的恶名,就是那全副武装的商队,也得掂量掂量。

    不曾想,这背着包袱,姐姐十六,弟弟十二的两个娃娃,会有如此胆量,走这条路。

    幸好黑脸的青年来的及时,一手快拳远胜刀,将那恶徒全打跑。

    这才免下悲剧发生。

    “不用客气,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当为我辈职责。只是,我见你们两个,也无大人陪同,此行要去何处,怎么又跑这条恶道?”

    少女面色悲伤。

    这过去之事,一句可概括。

    是家中双亲前年死,久病难治远投医。

    听闻千里有神仙至,特此赶忙去求灵。

    青年瞅一眼,那心大的男童,此刻居然已经呼呼大睡,完全不像是刚刚经历了强盗劫掠。如果说是有病,倒也不奇怪,这对一个娃娃而言,也太淡定了。

    “这,病的是谁?”

    “正是家弟。”

    “病因何在?”

    “天生得,难救治。寻访百医,难见活法,”

    “还有如此怪病?”

    青年皱眉头,习惯性的摸摸下巴,几根新出的胡须有些扎手。

    “那你们又是怎么跑到这儿来的?”

    “我俩没钱,便只能想着尽量走轻快路,可自家乡行至此处,早就分不清东南西北,便寻人打听,可晃悠一圈,全是不知神医名号的,最后盼来个知道的,同我们要了十枚钱,抬手一指,便是此道。说一过道中,自见神医。”

    “真是可气,想你一心求医,却被如此混球欺骗,像那混球,定然是跟这山中匪道勾连,专骗不明此间事的人去羊入虎口,好填饱他们的肚子,真是该杀!”

    少女抿嘴唇,内心也是后怕后悔,

    青年又道。

    “那你们又要去寻哪位神医?我也算自幼闯荡,多见风景,说不定能知道。”

    “是一位称作一指显灵光的神医,姓将,人称江命郎,有阎王门前三不入的美名。”

    “江命郎?唔…倒是真没听过,可知他从何处?”

    “我俩是听一大夫说的,那大夫自称自己本事弱,东海江郎有高强。”

    “东海啊,那倒是巧了,我也要去东海,见一位师兄,不如我们一起?”

    “这…怎能…”

    少女支吾着,一是不好意思,二来也是害怕,青年哈哈大笑,声音震得那呼呼大睡的男童扣扣肚皮。

    “放心吧,我这本领不说天下一流,但寻常的山野强盗,对付一二,绰绰有余,再则,那江命郎不提是不是确有其人,但若是神医,恐怕要价不菲。”

    少女面色一难。

第152章 巧了

    “我那位师兄,虽然只是虚长我几岁,但也精通医术。最重要的是,不要钱啊!这便宜不占白不占啊。再则,我横竖要去东海,一个人赶路,哪里比得上跟姑娘你这样的佳人同行?既饱眼福,又能赶跑无聊。直白的讲,就是姑娘你不答应,我都得死皮赖脸的吊在后面不可!”

    见青年说的如此直白滑稽,少女反而打消了疑虑。

    巧笑道。

    “那,便劳烦陆大哥一路相送了。”

    “哈哈,这才像话嘛。”

    ……

    没有下雨,也没有云雾。

    所以天很亮,星光旖旎。

    如此盛景,自然要举杯一醉方休。不过喝酒此等事,也不是人人都喜欢的。毕竟,年年都有坊间客高呼,“饮酒伤身,戒酒长命”。

    这确实是一番好意。

    不过听不进去的,你说千遍百遍,也听不进去。

    而听得进去的,也只会觉得你在废话连篇得重复。

    可,这要的高呼能停止吗?

    自然是不能的。

    再如何的麻烦,反复,依旧得让真正的正确持续下去。

    话归正题,不喜欢酒,但也可以醉。

    有诗云。

    “酒不醉人人自醉。”

    不过想做到这一地步,光是感情深还不够,重要的事气氛,什么气氛?好似那男欢女爱,气氛来了,只是推杯换盏,就能面红耳赤心狂跳。气氛不来,便是霸王硬上弓,也不过是铁锤撞大树,除了就下一地的狼藉外,丝毫美丽都没有。

    这样的气氛,说俗气,那就是看对眼了。

    甚至不需要有认识,初次见面,也不知道对方的名字。

    就那样看一眼,但也只是看一眼,

    之后就是对天而谈,犹如那牛郎织女,相隔鹊桥。

    你一言,我一语,明明全在望银河,却满心都是对方。

    岂不浪漫?

    再举杯,管他杯中是何物,便是空空如也,照样醉人。

    “在等人?”

    “对,有个朋友要来。”

    “欣喜七分,还有紧张?”

    “算命的?”

    “看得出来?”

    “不像,但,很准。”

    “哈,同家里人偷学两手,全是闲耍。”

    “天赋绝伦。”

    “谬赞,所以,为什么紧张?莫不是姑娘远嫁?还是老娘探亲?”

    “一个弟弟,未曾谋面。”

    “后娘所养?”

    “怎如此八卦?”

    “无聊嘛,听个乐,消消空闲。”

    “是我走的早,他来得晚,错过了。”

    “哦,师门兄弟!”

    “你果然是算命的。”

    “嘿,那后来怎么联系的?”

    “凑巧,师父教得好,行侠仗义都记牢,自然就碰上了。”

    “那不是见过?”

    “对,但,没能多谈,他着急,我也着急。”

    “然后呢?”

    “然后就错过了,后来一直聊书信,也算痛快,没那么朵拘束。”

    “那还担心什么?”

    “谁知道呢,说不定是我天生胆小,”

    “哈,哪有人这么说自个儿的。”

    “你呢?女扮男装,来这儿取乐子?”

    “不行吗?”

    “行,只是看姿态,该是姓富?”

    “无聊的笑话,你又知我多少?”

    “一无所知,才打听嘛。”

    “没猜错,但也不全对。”

    “姓富是真,寻乐是假?”

    “反了!”

    “唔,不应该啊,我自觉识人面相,有九成会中。”

    “哈,不是富,是大富!”

    “厉害。”

    “你猜我为什么跑到这地方找乐子?”

    “肯定不至于是,看上了哪位娘子,想要迎娶过门吧?”

    “我倒是也想,恐家里人不同意。”

    “大不了私奔呗!”

    “你倒是奇特,不随大流。”

    “做人又不做众生,干嘛随大流?”

    “也对,唔,可以试试。”

    “所以,看上谁了?”

    “苏小娘子!”

    “那可是朵烈阳花,不好摘啊。我听说,之前有个醉客,想来硬的,下面都被钗子扎透了。血滚了半台阶。”

    “那是他活该。”

    “这我不反对。”

    “我不一样!”

    “怎么个不一样?”

    “我跟那苏小娘子有交情!”

    “听着,还有段故事呢?”

    “嘿,想听吗?”

    “夜醉闲暇,听听无妨。”

    ……

    结伴而行,一路上还真是有说有笑。

    也幸好都是年轻人,而且十二岁的娃娃活泼好动。脑子里全是疑问。

    也幸好青年也算走过一段江湖,知道不少的故事,要不然,还真没什么可聊的,江湖旅行,其实人人都一个鸟样,毕竟偌大的江湖,说好听点,是人生百态,各有奇妙,顺难听点,也不过是芸芸众生,一张纸就能写完。

    指望哪门子的新鲜啊。

    若是老天爷能顺势下场大雨,点几颗流星。

    那确实挺新鲜的。

    过了山,下坡路抖擞,远远就瞧见有连坐的房屋。

    走到近前,这一片并不是哪家村落。而是再往前六十里,东阳城刘祎甲家中的一处酒坊。那刘祎甲可是东阳城的大富,跟东阳城的城守,也攀得上交情。家中以酒起色,如今,更是将生意推入整个大齐,每日的进银,那都是普通百姓做梦都不敢想的。

    有人说,富人肯定没了忧虑。

    但非也,富者,图谋巨富。

    人心欲望,无穷尽也。

    就比如这刘祎甲,已经是日进斗金,却还想法赚钱,就借着酒坊的热闹。开一片过路得简易酒楼,这条道是单行道,来来往往,生意也不错。

    正所谓,麻雀虽小,也是肉!

    “小二!”

    到底是富家所立,即便是简易,也当得上一句奢华。

    且确实生意不错,虽然不如那城中,但也有人隔桌对望。

    小二笑脸迎人,点了酒肉,便匆匆忙碌去了。

    “唔…”

    “哈哈,这桌子也不凉啊。”

    娃娃眯着眼睛,喉咙里发出猫儿声,似是舒服的不得了。

    少女斟茶,茶水自香。

    倒是舍得本。

    “谢了。”

    “陆大哥,近日我总有些担心。”

    青年笑笑。

    “有什么好担心的,便是神医有虚名,我那师兄总不是假货。放心吧!”

    “唔…我也知道,可心头如有云雾…”

    “哈哈,你呀,就是操心太多,都快成习惯了,等咱们再往前走,到了东阳城,就好好耍耍。我刚在后面遇到人,打听说,东阳城每逢五月,都要办迎亲会。到时候满城皆红色,老漂亮了!”

    “迎亲会?是哪家人娶亲吗?”

    “不是不是,这迎亲会啊,是…”

    “陆大哥?”

    却见青年一停顿,又嘴角带笑,目光从门口处转回来。

    “看来咱们运气不错。”

    少女有些懵,青年嘿嘿一笑。

    “先吃饭先吃饭,我早就饿的吞口水了!”

    ……

第153章 没有准备

    美食,总是能慰问人的心脾。

    让人脑洞大开,思如泉涌。

    但,这世上总有一些事,是依靠美食,也没办法平复的。不如说,它们这些,很大的麻烦已经导致它们的主人,那个正在愁眉苦脸的家伙。没有一丁点儿的,想要进食的欲望,即便,摆在他们面前的,是一桌足矣叫人口水直流的佳肴。

    举个例子,相思病,

    故有诗云。

    “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当然,还有其他的选择。

    而例子,近在眼前。

    目测二十步,又一桌。做三人,男女少,门外停马有两匹,汗热未凉。三人,最小得是个娃娃,也该十二岁左右,面容白净,犹如陶瓷。很可爱,只是目光呆呆,仿佛失魂。左右两边,男女神情,稀松平常,一副什么事都没发生的姿态。

    但,装的不够像,不够冷静,那压不住的心跳,太吵闹了。

    男女是护卫,他们在逃命。

    这应该是普通人的猜测。

    可,如果把视点稍微偏一偏,就能发现,藏在虚假真相下的,货真价实得,真相。

    “你觉得他们是打算去哪儿?”

    “陆大哥,我怎么能知道?”

    “观察,猜测,并不困难,”

    “唔…他们,他们应该是急忙赶路,我看那孩子,也有些病态,应该也是着急去看病吧,瞧,他们甚至都没点什么吃食。分明是全给孩子,两个大人满脑子都是苦恼,哪里还能吃的下去。”

    “那,为什么不认为,他们不是吃不下去,而是,难以下咽呢?”

    “陆大哥,这不是一回事?”

    “不不不,这当然不是一回事,难以下咽,就好比让你去吃人肉。”

    “陆大哥…”

    “哈哈,打个比方而已,我的意思就是如此。”

    “额…我不太懂…”

    “很简单,他们,不是人。”

    “啊?”

    “放心吧,他们听不到我们说话的,神魂附体…不,可能是更加粗糙的手段,人的耳朵,感官,对它们而言只是摆设,所以他们才会表现的很异常,以至于被你误会成,是内心的急躁。不,这么说并不准确,他们的确有急躁,但,并不急切。最少,没有表现出来的那么急切,你所看到的,只是把尺寸搞混后试图强塞,导致的不适感。”

    “那,他们是什么?还有那个孩子…”

    “我也不知道,除非亲眼所见,至于那孩子,人有魂魄,三魂七魄,精气神,情六欲。当然,说法多得很,但实际上,人的魂魄就是一团,就像是面团一样。现在那孩子的面团,假设正常有一个握拳大小,眼下,只剩下一根小指了。”

    “啊!?”

    “别着急,我可是最喜欢行侠仗义了,快快吃饭,吃饱喝足,才好看戏嘛。”

    ……

    “又下雨了!这老天爷可真是不省心啊。”

    “谁说不是呢,唉,幸好咱们运气不错。”

    “嘿,这山道上居然还有破房子呢。”

    “也不知道是何人留的,住这种地方,怎么着也能算个隐居闲客吧,”

    “哈哈,照我说,是隐居仙客,怕不是活活饿死喽,”

    听着吵闹的动静,从远到近。

    山道途中,一间破洞小屋,

    被推开门缝,头顶惊雷打个招呼,为本就肃冷的雨天,又增寒风。等进门后,才发现屋子里早有人,一男一女一娃娃,娃娃趴在女子怀里,睡的安稳。男人见到有人进来,便示意女子往旁边挪一挪,却没有搭话的打算。

    再看进门的,

    湿漉漉身子,是一提柴刀的大汉,跟背木棒的青年。

    两人说说笑笑,进门也没听嘴的打算。

    “嚯,倒是来得晚了,二位,没打搅吧!”

    “叔,快快靠柴,烤烤火。”

    “你小子,也不客气一点儿。”

    等两人坐下来后,气氛更冷了。

    “唉,你们二位这是去哪儿啊?拖家带口的,怎么也不赶辆马车?”

    “叔,这二位怕不是哑巴夫妇,”

    “你客气点,怎么能胡乱说人家。”

    “那能说话干嘛不开口,总不至于怕咱们是妖精变得,吃了他们吧,哇!”

    青年做个鬼脸,声音不小,可那娃娃却一点儿动静都没有,跟死了一样。

    “嘿,睡的倒挺沉。”

    那男女还是不吭声,汉子便拽拽青年衣袖。

    “行了,咱们聊咱们的。”

    青年扫兴的耸耸肩。

    “也行,唉,叔,其实我这,有个故事,那可是亲身经历的。刚好拿来配这雨天!”

    “哦?啥故事?”

    “那已经是许多年前了,那个时候,我还只是个不懂的一三五二的毛头小子,跟着家中长辈去省亲,也是赶山路,那路面倒是不如今天的陡峭。可也很累人,一路奔走,实在是受不住,便到山神庙婷婷脚,结果屁股还没坐热,外边儿就噼里啪啦开始落雨点。”

    轰隆隆……

    “对,就是这雷,当时年纪小,还会害怕,可又觉得自己是男子汉大丈夫,都不敢躲进长辈怀里,就一个人在那,一边发抖,一边故作淡定。想想也是真可笑。我们两个人坐着,等到天都黑了,才又听到动静,是好几位,有去赶路途求送子观音的,有跑商的,还有赶考的书生,小小的山神庙里,一下子热闹起来,”

    “围着火堆,也不知道是谁,先提了一句,说什么雨夜雷鸣,正好说点惊魂故事助助兴。您不知道,当时气的我都想跳起来踢他脸,真是瞎眼睛,没看我都打寒颤了嘛。不过我还是胆小,终究是没能开口,故事就开始了。第一个讲故事是哪个跑商的老乡,说的是狐狸精害人的事,倒是不怎么吓人,可第二个就不一样了!”

    “哦?”

    “第二个是书生,书生嘛,那肯定见多识广,书生开口,便开始说故事,他借景,呼声道,夜雨纷纷,路有行人,居庙宇处…”

    “然后呢?”

    “唔!让我想想,那书生说话文邹邹的,四个字一句,跟短诗一样,还真有些难记。”

    “这,要是想不起来就算了。”

    “别,怎能半途而废?啊!!想起来,那求生说,居庙宇处,有鬼缠身~”

    说时迟那时快,谁也没能料到青年会突然发难,只见背后背布如绳开,一柄木剑冲西开,飞袭毙命无双气,斩妖除魔荡清明,

    于那樵夫而言。

    就是一晃神,风阵起。

    乱卷屋中土尘。

    而就是这一瞬,那木剑便已经挑起来两块肉皮。

    见黑气化雾,青年掐个剑诀。

    “想跑?”

    樵夫眼前一花,独听门拍打,雨哗哗,哪里还有男女坐地开花,只剩下他一个不知道发生什么的,满嘴呱呱,充当无知赖蛤蟆。

    ……

第154章 请神

    “这这这…”

    大雨忽闪忽闪,雷鸣裹挟狂风。

    破屋之中,柴火起云。

    愣神的樵夫呀呀难言,却听外面,已是十里之遥,正飞速追行。

    那逃命的两团黑影,露出隐约形态,皆非人样。

    不畏惧风雨,却怕那吊命身后,破空而来的飞剑。

    耳侧声先动,心头慌难隐。

    “遭,躲不及了!”

    念头刚升起,就听飞剑入空门,一抖寒光消三寸。

    木柄携劲盖雷音,狂舞不留妖魔色,大雨纷纷鬼神惊。此等锋芒毕露,盖天下英雄豪杰亦难寻几人。

    那抱孩子的妖魔扭头加急,可哪里比得上飞剑快转身。

    前一秒人头未落,后一秒人头便飞。

    两相空中对望,一落地,独剩下两具骸骨,乃兽死留存,蘸着雨水,染尽泥尘。

    青年飘衣抖袖,将孩子揽入怀中,见模样,呆呆张嘴,小眼咪咪,似是睡的深沉。

    “果然是缺魂少魄,麻烦呦!”

    青年摇摇头,一瞬人离去,天际荡回音。

    回首山间破屋处,樵夫一抖擞,屋内又来人。

    “大叔,可看着孩子!”

    也全靠着年纪大,脸木讷,才能受着此等突发激情,吭声应答,伸手接过孩子,冰凉犹如死人。

    人老心善,便开始担心。

    “这孩子?”

    “安心,我这就去抓他失魂,劳烦叔在此处,看着肉身。”

    青年提木剑往地上,绕着火堆画个圈。

    “雨色惊魂,大叔切莫离开此圈,定等我回来!”

    樵夫点点头。

    就这刹那功夫,青年又不见了,可真算得上是,来无影,去无踪。

    望外,深林高耸。

    青年凌空悬停,木剑背手立于身后,一手甩出两张符箓,口中颂念。

    符箓闻声起火,火色天蓝,不畏风雨,且听青年喝声。

    “天地招来,追踪显行!去!!”

    那天蓝符箓火,化一长矛利刃,飞窜而出,青年紧随其后追赶,匆匆便掠过数坐山头,直至那至深处,不用再使那寻妖的法子,也能闻得到,此地妖气冲天。

    即便是天降大雨,水破山林,也盖它不住。

    “可真是乱石岗中多妖怪,魑魅魍魉聚一窝。”

    听他言语,那往下看,一个个奇形怪状,妖魔鬼怪,全都显形,呲牙咧嘴,一副要将他生吞活剥的模样。

    “以多欺少?到底是妖怪之流,愚昧丑陋。”

    青年毫不畏惧,啧啧叹气,便松手中见,念一声。

    “散!”

    闻木剑生音,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万。

    万万木剑凌空度,遮天蔽日胜神灵。

    此等威严不可挡,地上妖魔皆慌神。

    青年得意笑道。

    “如此,才算公平,来吧,妖怪们,今日我大发慈悲,赐你们神形俱灭,还不快快感恩?”

    妖魔未吐人言,杀机已从天泄。

    万剑归决。

    “去!”

    无甚法言,只一声去。

    便不再能文鬼怪求饶,一晃神,连雷雨也寂静三分。

    轰鸣传至百里,烟消天雨暂停。

    抬头恍见月色,低眉哪有山景。

    徒留一片平地苍茫,期盼来日,大雨入泥,再生新根。

    青年却有些烦恼的揉下巴。

    “不在这里,莫不是我想错了?麻烦啊,我也不懂寻人法,问你可好…”

    雨点儿自在的落在身上,一滴被风吹的打在额头。

    也让青年灵光一闪。

    “啊!有了,不妨去问问山神。”

    一地山神,根系无处不在,肯定知道一些事。

    ……

    山神何处寻?

    寻常百姓,可入山间求问。

    上香,上供,都无所谓。

    重要的是心诚。

    正所谓。

    “金石为开,心诚则灵。”

    而对于自身颇有能耐者,就更简单了。可直接喊山神来见,比如,跺一哚土地,口中大喝。

    “山神快快来见!”

    当然,若是道行不高,那就是白费功夫。

    毕竟山神实则乃精灵一属,其实说的更难听点,山神也是妖怪之流。不过这妖怪的立场并不是单纯为人为妖,为鬼为怪。而是站在一地清明的角度上,来主持公道,

    只要不去动山神守护的东西,那管你杀妖杀人,一律不管。

    即便是如青年这般,抬手抹平一地。

    也无所谓。

    毕竟这山高,于山神而言,也就一抖袖子,便能重塑。

    完全没有伤及根本。

    不过,出门在外,万事要先讲道理。

    可不能蛮横态度,分不清自己是多少斤两,也决不能随意看不起旁人。

    尤其是神明序列,虽然尔等皆非天神,可手段自高强,绝不是可容小瞧之辈。

    以礼有请,便要先拜。

    磕头跪地,自然用不着那么恭敬。

    只一张灵符,一根沉香。

    念诵《天地鬼神请安》中的第三小节,有请山神灵咒。

    除非山神真的脾气不好,或者,此地偌大方寸,压根无山神可言。不然,肯定会来见的。

    “拜请,山君一见!”

    且见一股清香达天际。

    似有神音迎心来。

    一抬头,风吹至。

    不知何时起尘烟,迷雾出游一老汉。

    佝偻矮小,似白薯成精。头顶尖尖,顶官帽打偏。

    两眼小而亮,似黑夜明灯。

    左手称拐杖,乃老树盘根,

    右手提鸟笼,乃百姓编成。

    耳听飞鸟莺莺燕,不见其形只闻声。

    山神当面前,哪能不拜行?

    青年一拱手,通江湖义气。

    “末流小子,拜问山君!”

    小老头呵呵笑,声音显沉闷。

    “小哥儿有何所求?”

    “求问山君,此地妖怪。山君可见,有十二岁大男童魂魄,满山窜行?”

    “见了。”

    “不知所在何处?”

    “正于东北方向,早以投入家门!”

    青年眨眨眼。

    “莫不是那娃娃出生不凡,自有高人相互?”

    “老夫也只听一言两语,称师父面露欢喜。”

    青年笑道。

    “既如此,那倒是我多此一举了。”

    “小哥儿心善,必有福报。”

    “承蒙山君夸赞,如此事情了解,该谢山君,不烦我叨扰。”

    “无妨无妨,老夫整日看山,也难免无聊。”

    “那,便就此拜别!谢山君求应!”

    “哈哈,小哥儿真是客气的很啊。”

    听闻娃娃神魂无事,青年便决定转道离开。他此行特异追来,就是想平一害。如今功成便好,至于留下来,同那自东北而来的另一位同道高人见面,那就不必了。

    说句羞红脸的话。

    别看青年已经老大不小,也试闯荡许久。

    可迎上这山神仙人之流,依旧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以他的性子,果然还是更适合混迹市井,跋涉山道。

    做个凡人,于他而言,最好。

    不如说,青年自问,以他的能耐,做个凡人,也不迷失为人之本,就算得上本领高强了。

    可要走无妨,得先跟那老叔道别一句,也做安排。

    免得生出一些误会。

    目入破屋之内。

    樵夫抱着冰凉刺骨的孩童,眼巴巴的等着。

    一颗心好比热锅蚂蚁乱跳,慌张难求清爽。

    等啊等,仿佛等到了天荒地老,那青年可算回来了。

    “叔!可久等了?”

    ……

第155章 俗不可耐

    “三叔,三叔,我娘叫我把这个给你!”

    “你娘也真是的,这么可是做甚。”

    “嘿嘿,没三叔你出手。我娘也做不成这荷叶鸡啊!”

    “顺手而已,来,吃个腿!”

    “三叔,我吃过了。”

    “哦?那你小子,是有什么念想?”

    “没,就是跟你求一求之前的事。”

    “上山啊,可悄悄话太危险,你还太小。”

    “三叔,我八岁的时候你就这么说,这都四年了,您这口风是一点儿也不带变的。”

    “我可没骗你啊,那山里面,可有妖怪的!”

    “我可不怕,齐夫子说,只要心中有正气,什么妖魔鬼怪,都难以近身。”

    “那是那老头根本没见过真妖怪,他也就多学识,可却少了见识。”

    “那三叔你难不成见过?”

    “见过,那当然见过,你还记着,三个月前,我匆匆回来一次,又匆忙出去吗?”

    “那当然,你还说要从城里给我戴飞蚂蚱的。”

    “哈哈,忘了忘了,下次补给你。”

    “您可答应好的,那妖怪呢?”

    “妖怪啊!那可不得了。”

    说起那一日的故事,平日里常带笑脸的人物,都少了几分生气,眉头也涌出细密的汗。鬼神之流的恐怖,就好比天灾,唯有亲眼目睹,才知其中可怕,而若得侥幸,不至于死在当场,心中也会种下梦魇,此后每每提起,都会心口犹如压山石,紧张骇人夜难眠。

    直说到最后,实则,也不过半刻功夫。

    毕竟这故事可不比那说书人嘴里的论调,真无甚可谈的地方。

    讲那青年的侠客救命至,言谈说有仙人来。

    “我就问他,又打算去何处?”

    青年缺没有应答,只是摆摆手,笑一声,人便走了。青年一走就没回来。

    “我抱着那冰凉的孩子,满心焦急的等着,也不敢出那圈子,深怕外面妖怪还在,将我给吃了。那大雨,在彼时,真可谓雪上添霜,我心忧虑,本就度日如年。大雨愁肠,更让人心碎,如此的等待,堪称地狱苦难,阎王当前,闸刀头上挂,利刃逼胸前,”

    好在,千熬万熬,终有了结果。

    青年果真没骗人,那破屋里面,迎来一尊仙人。

    仙人并不是仙风道骨,自雨中踏步而至,却无湿身,也无落尘。

    此等姿态,就算丑如癞蛤蟆,也可称高人一等了。

    仙人手里提着一拂尘,轻轻一扫,白花儿荡起空中尘,吹来一阵风。

    “我忍不住闭上眼睛,眼睛未睁开,就感觉怀里的孩子动起来。”

    后来,听仙人做解释,才算理解了真相。

    此事,并非是机缘巧合,实乃有人心中暗害,所谓修仙之辈,仙人妙景,虽说不能断然为假,但,绝大多数,跟那俗人的恩爱情仇,各般丑恶,并没区别。

    那仙人有号,称飞柏,名号奇怪,平日里,是游走四方,常做市井,偶尔也行侠仗义,或者充当一回妙手的神医。

    常言道。

    “好人有好报!”

    话虽老套,也当不成真。但,却值得效仿跟推崇,毕竟若是人人皆善,那自然天下太平。

    虽然故事中都说,仙人是高于凡俗,不食人间烟火的。

    可飞柏不同,飞柏识烟火,还经常搞出来一些事端。

    因此,就得罪了人。

    本来是小事,毕竟凡俗之辈,便是天大的武林高手,在仙人面前,也就跟那地上叼树叶的蚂蚁等同。

    充作娱乐而已。

    但对方,不知道是受何人指使,还是真的早有联系,引来一些邪道,对飞柏针对。

    修仙的对付修仙的,那就是人踩蚂蚁,而是双拳互殴了。

    并没有什么值得称赞的大场面,就是两方看不对眼的流氓打架而已。

    不讲规矩,不谈道理。能人多打人少,不择手段,那再好不过。

    不过,飞柏独行,自然有手段,那三流邪道,哪里会是他的对手?

    可,失误就失误在,双方差距颇大,所以被钻了空子。

    在飞柏自视高强时,受到偷袭,好比那凡人打架,专用的石灰粉,毒药疼。此类阴招,总是有奇效。

    飞柏这一时大意,弟子就被掳走了。

    如此一路追击,没成想这三流背后,还跟妖魔有勾当。途中连番恶战,弟子的魂魄身体,也被分离。

    飞柏先找神棍,后追体魄。

    才至此处。

    “那妖魔强横虽不谈,但却犹如地下鼠动,联络无处不在。他们如此不择手段,甚至抛我弟子神棍,只为引我离开,为的,就是我弟子的折服搜身!”

    樵夫眨眨眼。

    “肉身?”

    “你可曾听过,借体还魂的故事?”

    “难不成!?”

    “正是如此!”

    飞柏的弟子,自然不是普通人,这幅身体,从修行上天赋如何找不谈,只提借体还魂之事。

    借体还魂,向来有之。

    只因为如今人到景盛。故此,诸多妖魔鬼怪之流,都试图借人道黄气一用,好乘水高而升天,遇风雨化真龙。

    而借体还魂,也分多种手段。

    其中一种,为世世轮回夺命法。

    不断的多且他人,以确保自己不死,好处是,只要伪装得道,就能暂时骗过阴差。而坏处是,自身修行,会慢如龟爬,可能几百年蹉跎,还不如旁人几十年的精心。

    另一种,是实打实的转世重修,不过危害更大,因为首先,要把自己的神魂一分二。

    一半做人,一半保留自我。

    这样就可以实现,在不失去自我的前提下,名正言顺的变成一个人。

    但这法子太蠢了,因为神魂分裂,那是真仙人的手段,要不就是神明。可若是成了神仙,谁还在乎人道的景盛啊。

    这完全是拿万贯家财,去拼一块金锭。

    赔本买卖。

    但有一种特例,可以完美的将两类方法合二为一,保证名正言顺的同时,又可以不受任何损失。

    所谓借体还魂,就是一个盒子,两瓶酒水。

    前二者,都是盒子跟酒水不配对,才导致的毛病。

    前者是酒水勉强放进盒子,后者是盒子太小,酒水压根就放不进去。

    都属于得不偿失。前者好歹能苟命,后者,那是真蠢货才会竖起大拇指的手段。

    可,如果有一个很大,什么酒水都能放下的盒子呢?

    飞柏叹口气。

    “我这弟子,便是这宽敞的盒子。若得他来,只说卖个好价钱,就足够它们这等妖魔,得罪我这个修行中人了。”

    “卖钱?”

    “妖魔也有智慧,更有生意,如今世,人道景盛不假,可偌大世界,又岂是独人留存?更莫谈,有诸多丧心病狂者,明明为人,却以与妖魔共走为荣,实在可恨。”

    飞柏也不是一开始就意识到的。

    而是在对方竟然把他弟子的神魂抽出,充作诱饵后,才反应过来,对方的目的。

    更明白了,为何在先前,他同凡人之间的矛盾,会引来其他修行者的干扰。这中间的违和感从何而来。

    合着,他以为是自己狼吃羊。

    实则,是他羊入狼群,被盯上的人,是他才对。

第156章 迎亲会

    犹如强盗劫掠,下作至极。

    “所谓修行,若不修心,枉费光阴。”

    飞柏叹气,话中言语,不知又有几分,是说给自己听的。

    而樵夫早就傻眼,只觉大开眼界。

    本以为仙人妖怪,一个是不食人间烟火气,一个是专攻掏心害人能。

    没想到,无论前者后者,都比他曾想象的还要接地气。

    生意,抢劫,谋划。

    此等模式,不就是他每每入城,能从酒馆闲客嘴里听来的故事嘛。

    原来,仙人也好,妖魔也好,也跟他们凡人一样俗,简直,俗不可耐。

    不知为何,樵夫笑了,但也就露出笑容一瞬,因为仙人,跑到了跟前。

    娃娃早欢呼一声,跳进仙人怀里,不愧是仙门子弟,跳的老高。

    此间麻烦事,说到最后,便不了了之了,毕竟臭虫咬臭虫,有什么好看的?那仙人又问具体。

    娃娃自然是不知道的,毕竟魂魄离体,肉身可不懂认人。

    樵夫也就如实回答,毕竟那青年也没嘱咐过他,遇到提问万万不能开口,听说是有同道小友仗义出手,又见这画圈的手段少见,随即掐指一算,仙人目露了然,仿佛已经通晓一切。

    “到真是个前途无量的后生!”

    自然,仙人知礼数。

    哪能不问樵夫的恩情呢?

    那娃娃自然乖巧,拜恩拜谢,礼仪不少。

    仙人说道。

    “我并无太重礼物,早年曾遇一颗少见的核桃树,上结的果子所剩些许,如今便送你,充作谢礼!”

    见那核桃!

    核桃?

    所见的,分明是小小袋子,装满了剃头的玉圆。这哪里是核桃啊,说成价值连城,大师精雕的宝玉,也没有丝毫问题。

    当真是仙人出手,果然就不可能是普通俗物。

    可这等宝贝,又哪里敢收啊。

    樵夫连忙推辞,直呼自己不过过路的,一抱之劳,受一声感谢足矣,哪里还用得着,以如此大礼对付?

    仙人说道。

    “万不能推辞,我辈中人,最忌情缘纠葛,若是不收,岂不是叫我这弟子欠下了人情?”

    最后,一番讨价还价。

    樵夫只要了一颗,这事就算掀篇了。

    吗仙人带弟子走,樵夫赶忙回家。

    长久的时间,都显得浑浑噩噩的,还没从那平平无奇,但又难以忘怀的雨景中回来。回首至今,

    娃娃问道。

    “那三叔,那核桃能让我见见吗?”

    “啊,那核桃已经没了!”

    闻听这话,娃娃失望的努着嘴道。

    “三秋您真是性急,怎么这就给它吞进了肚皮?”

    樵夫哈哈笑道。

    “我可没吃它,我将它栽种起来,一个人吃太少,等上几年,长满了一颗,咱们一起吃,岂不是更痛快?”

    娃娃这才又苦楚笑容,直呼三叔太聪明,居然能想到这茬,若是换做他,恐怕早在得到宝物的当天,就将其迫不及待喂进喉咙了。

    ……

    何谓迎亲会?

    实则并不是如牛郎织女般的传说。而是更加现实的场面。

    古往今来,谈论婚嫁,都是正常到让人无语的事,毕竟谁叫老天爷死心眼,怕你人之发展,横竖逃不过死亡,躲不掉生育呢。

    而人文发展,也诞生出了诸多节日,

    其中,就有七夕佳节。

    可,似乎诸多的节日都是只管婚前,很少管婚后?

    许久以前,就在本地,有个人闲来无事,想到了这一茬,于是乎他决心造个节日出来,就叫迎亲会,专门供那些远嫁出门的女儿,回家探亲的节日。

    这,本来就是个无伤大雅的恶作剧。

    顶多,他这个传播谣言的罪魁祸首,被人逮住打一顿罢了。

    从小就性格调皮的他,早就练就了一身厚皮,根本不怕挨打。所以,这对他而言,就只是又一次,稀松平常的玩耍活动罢了。

    可谁能料到,这次的谎言,却因为人云亦云的传播,变成了真的。

    想来,实则是家中的父母也好,还是外嫁的女儿也好,内心早就有期待吧。毕竟如今这世道,探亲,真的很麻烦,若是天下动荡一点,多山匪横行,那说是九死一生也不为过。

    而直至那个罪魁祸首被埋进土里,迎亲会依旧举行着,并且成功的影响到周边。

    不过,每逢迎亲会,那些未出嫁的少女们,心情多少会有些羡慕,

    自然,也有姑娘家巾帼不让须眉,觉得一个人独身,也没什么过不下去的。可,同喜欢的人儿白头偕老,共幕晚年,这是无论男子,女子,都渴望的事。

    尤其是恰逢年纪,少女怀春。

    看着灯笼高照,喜景成双。

    那不羡慕才怪。

    不过在这热闹的夜晚,同样有诸多单纯跑来凑热闹的,毕竟过节,总少不了吃吃喝喝,玩耍欢乐。至于成家立业,比翼双飞,全都撤到一边去。

    “陆大哥!”

    少女的声音很惊喜,而目光所致,是不知何时回来的青年,正拿着糖人,笑呵呵的凑近。一副刚从东头逛到西头的姿态。

    “呦!小旭呢?”

    “玩耍累,便送客栈先睡了,我有一点睡不着,四处转转。陆大哥,事情可忙完了?”

    “嗯,十分顺利。”

    “真的是妖怪?”

    “没错,可惜丁点没留,要不然能给你带来一份证据。”

    少女嗔怒,

    “陆大哥!”

    “哈哈,别生气嘛,走,咱们去那边,方才过来时,听到人说,有从大都来的戏团,今夜要办表演。咱们快快过去,能挤的更靠前的位置。”

    ……

    春晖至,少清冷。

    可虽水游,依旧带寒三分,

    也难怪船翁穿的紧实,客人裹着后衣,实在是这鬼天气,还不能容忍人放下重披。

    金阳城每逢开年,是最冷清的,盖因为东来北往,各自恋家,本地住户,天气燥冷,所以也懒得出门。就是那学堂娃娃,都被勒令,数日家中自学习,每隔几天,自有门园先生,受一番腿脚劳苦,上门来查一查成绩。

    在秋夏,热闹如群鱼入笼的水上。

    如今也只有孤零零的两盘艘小船儿。

    荡波自游。

    虽然少了热闹,但,也多了一份清闲。

    仔细算算,倒也不亏。

    抬眼见船上,船翁拄拐,客人捧杯。

    棍打水深,杯灌清水。

    这二人显然多熟悉,言谈满轻松。

    “你也真是奇怪,别人都是饮茶饮酒,举杯与月敬消愁。你这碰一杯凉水,在这孤芳自赏,那还不如把那壶里面的半斤凉全倒掉,直接呗冲水面一捞,多豪气啊!”

    客人胡须发白,容貌却还年轻,目光灵动,笑若白狐。

    “这水中鱼儿游,腥气漫天走,你若像我死,直说可否?”

    “怎么会,你瞧瞧这天冷的,商贩摆门无几家,旁人想提着银子买一碗鱼汤也无门路,我可是一派的好心,让你在这水里多喝两口,暖暖身子。”

    “去去,不过数月不见,你这张破嘴,得罪人的功夫倒是又长进了!”

第157章 水神并非龙神

    船翁嗔怒。

    “胡说八道,我可是一番的真情实意啊!”

    “对对对,这天底下就属你一颗真情深似海,说正经的,吴先生那边,你可又去联络?”

    听到那吴先生三个字,船翁便忍不住手上用力,令小船儿抖三抖。

    “我凭啥子要联络他?再说了,那吴先生何许人也,我早就忘了。”

    “哈,那感情好,等我下次见着他,就告诉他,先前欠你的十两银子不用还了,买新酒,我们二人独享。”

    船翁瞪眼睛。

    “你敢!人可以不认,银子必须要还。”

    “那你怎么不去催?”

    “懒得搭理他,如他那种酸门儒生,最令人生厌。”

    “我倒是挺喜欢他,能言善道,最喜欢说好听话,跟他处着,就算是天塌了,都能把梦做编织,给它缝好了!”

    “呵呵,有功夫听他吹,还不如早起来捞鱼。”

    “唉,你呀你,至于嘛,一时失言而已,圣人亦非全无错,何必苛求一凡生,”

    “那你就当我是小心眼儿吧。”

    船上二者,嘴里说着旁人听完,指定要抓瞎的话。

    而小船儿,也越漂越远,已经快看不见远处的何楼。

    水面荡起激流,似乎是在映衬船上站立者的心声。

    等到船摆终于难见河楼后,那已经喝光壶中水的客人才又开口道。

    “行了,你可别连我也不放过!”

    “哼!”

    见船翁那模样,客人笑着摇头,这老朋友,认识多年,却还是一副娃娃秉性,说的好听点,是人老心不老,说的难听点,那就是脑子有病。也就是朋友情深,不然肯定不惯这臭毛病。

    “先前托你那件事,可有着落了?”

    船翁这才有了些许好脸色。

    “放心吧,这不是还有几日嘛。”

    “几日而已,那不是眨眼就过?我请来的高手,可是急等着验货呢。”

    “哪门子的高手,不就是在京城炒过菜的厨子嘛。”

    “那不比你这个在许州捞鱼的强?”

    “我这个捞鱼的也没自称高手啊!”

    “行行行,那今日便叫你高手了。”

    “去,你搁这糊弄小孩儿呢,你叫那大高手安心的等着,最迟后天,保管让他大开眼界,毕竟那玩意儿着实少见。就算是我,也不是说抓就能抓的。”

    “你多操心就好!”

    “干嘛啊你,以前可不见你这般愁苦,难不成终于是受到寂寞,想重塑良缘了?”

    “我在你眼里真就那么饥不择食?”

    “那干嘛叹气,如果不是你,那就是两个娃娃?”

    “他们年纪还小。”

    “呵呵,按你的规矩看,那确实小的不得了。”

    “你几个意思啊?”

    “没,我就是想知道你苦恼什么?”

    “没什么,单纯年纪大,瞎郁闷而已。”

    “真的假的?我怎么感觉,你是有点着急呢?嘿,这种事得讲究天命,你干着急也没用啊,有那功夫还不如多喝点水,指不定哪天喝坏肚子,放个屁,彭一声,才思泉涌了呢!”

    “过几日,你能闭嘴就千万别多话,免得我忍不住抽你。”

    “放心吧,保证不让你老人家丢人。”

    那船谁知道飘到了何处,但显然,船上越谈越欢的二者,早就不在乎船打算去哪儿了。

    可他们不在乎,总有人在乎。

    远远的,就瞧见一道水纹靠近。

    很快,几乎是眨眼功夫,船上就新落了几滴水。

    “爹,玉秋叔叔。”

    上船的是位女子,年轻貌美,仪态大方。

    她先行个礼,才谈正事。

    “您怎么还在这转悠,那厨子可已经拍桌板催您了!”

    客人叹气道。

    “那家伙,怎么这一时半刻就等不及了?”

    眼看着目光飘来,船翁打个哈欠。水里的棍子一挑,见捞起来一片大网,渔网一拽,就化作一个巴掌大的布袋,单手系紧,随手一丢,便到了客人手边。

    “可别说我不守信用,刚好到时间!”

    “呵,还是你能掐会算,行,东西拿到了,那就走吧,可不能叫那厨子胡乱舞菜刀,要不然我那刚收拾干净的房子,岂不是又玩乱成一团了。”

    客人起身。

    “记着别迟到啊!”

    见船翁挥挥手,这才一入水中,没了踪迹,那女子又行礼。

    “玉秋叔叔!”

    “行了行了,你赶紧去帮你爹忙吧,这两天,可热闹喽!”

    “那可不能少了叔叔您搭把手啊。”

    船翁笑道,

    “就你鬼灵精!”

    ……

    水神可尽为龙?

    以前,陆罄竹的确有这种意识,想想是龙宫文化熏陶的太厉害,也是他个人过于知识浅薄导致,常言道,越无知者越狂妄。他们总是自信的认为,自己的那点三脚猫功夫就是整个世界。

    可真正走出去,目光所及世界后,才会清楚,自己多么渺小无知。

    自然,也免不了有一群蠢货,明知道自己是错的,还恬不知耻,厚着脸皮继续在那盲目自信,令人生厌。

    不过,道理就暂且放一放。

    天下水神,河神之流,都是什么品种?

    其实,并没有一个定数。

    以大众朝堂,公文立庙而言。

    水神河神,化身多有人,龙,兽,或者互相杂交而成,不是人首兽身,就是兽头人身。而在一些偏远地区,则更是没有具体形象,

    好比天上星宿,你说他人算鬼?是男是女?

    星宿哪来的性别形象啊!真是。

    因此,很自在,

    有地区将此类存在,假人形兽身供奉,有地区,则纯粹立一尊灵位,所谓是。

    “一拜谢天,二拜谢地!”

    不拜真神,只拜天地。

    当然,如果说是数量最多,形象嘴广,独套大齐之内,实则,人身神是最多的。而水神之列,能喊的上名字,立有宗庙的龙,唯有东西两尊,一尊称三海慧静大尊神,一尊称福行至平安天王神。

    当然,俗称就是三海神跟天王神,

    这两位便是大齐有名有姓的,负责管水的龙神,说句龙王爷,倒也不为过。

    至于为何大齐的水龙王如此少?是不是很风土人情有关?

    差不多吧。古往今来,有关龙属的传说故事,只多不少,可龙属管水,却并不是共识,不如说,在龙属跟水打交道的故事中,有足足七成,可都是龙灾祸害,引水作乱的故事,

    此等神奇之兽。

    从古至今,少被认为是祥瑞。

    直至六百年前,因为天下大灾,百姓迷茫错乱,搬出各方玩意儿,全部当成真神来拜。

    如此混乱风潮之后,有关龙属的风评,才逐渐向好。

    其次,也是因为大齐的民风问题,武仙人陛下立大齐,多喊的是信人不信神。水乃民生之本,是天下命脉,又岂能立外族为神呼?

    即便只是名义上的,那也不行。

    更别说,懂事的都知道,

    妖魔鬼怪,万象诸神。

    可并不是只记载在本子上的酸牙故事,

第158章 一路琐碎

    突然谈起水神,倒不是陆罄竹偶然来了灵感,打算散去传说中的龙宫见见别样风景,虽然他确实没去过龙宫,以后有机会,也不会错过。但那是以后。

    眼下,只因为有旁人跟他提起来,有关水神的事。

    陆罄竹一路走水,

    水路,其实并不是一帆风顺的。

    最开始,那的确算得上岁月静好,风光美丽。

    可等到行进中途,步入一条更汹涌的大流后,危险发生了。

    小船儿受了波浪,水的力量比野兽更甚,乘客脱口而出的惊呼,很快也被激流淹没。

    如此混乱之中,陆罄竹能做的,只是留下这一船人的性命,将他们送到岸边。至于其他的事,陆罄竹就不管了,毕竟他的处事规则是,不多加干涉,免得停不下来脚步。

    船都被淹了,谁知道那木条破烂会飘到什么地方。

    对陆罄竹而言,再次踩着泥土往前,成了唯一的选择。

    自然,他也可以充高人,踩浮萍渡水过。

    可那样又有什么意思呢?

    是吧。

    山路总是更难走的,毕竟最近的直线,不是有大山,就是有怪林,拦路虎总是无穷无尽,跟夏日拍不完的蚊子一样烦人。

    就算是乖乖绕路,也不太平。

    这天下,大齐的皇帝理应是守成之君,无错无对,天下太平。

    可他出游几年,似乎这皇帝也换了脾气,又或者是这天下受不了皇帝的无为了?

    所以才在林子里多出来如此多的强盗?

    那可不是小猫两三只,而是一个偌大的,有着百人规模的山寨。

    为祸乡里,称王称霸。

    却没有一个人管,

    陆罄竹倒不是主动招惹,顺路,他就被人斜坡了,抢劫钱财也就罢了,还要杀人。是在过分。

    陆罄竹只能反抗,毕竟对此类人渣,仁慈等于自杀。

    只是看着眼前的血不断飞成落雨花,陆罄竹会忍不住感慨,感慨这天下为过人的,妖魔鬼怪很山匪强盗一比,倒是成少见的了,

    这世道还真是变的够快啊。

    从这劫道的土匪嘴里,打听来的消息,就是山寨所在。

    他们大王姓邱,人称邱王爷,吹的顶天大。

    至于怎么不见有患病剿匪。

    山匪愚昧,哪里知道其中内情,只是说,

    那方圆唯一有兵卒的大城,似乎生了霍乱。

    霍乱?那可是不得了的疾病。

    可询问细节,山匪便一无所知了。

    念他问答诚恳,陆罄竹就让他死的体面一点儿。老人家突然暴起,怒杀土匪,本人再如何强调人老心不老。对旁人而言,那就是一个看着像是七八十岁的老头,化身武林高手的场面,对寻常人而言,的确是让人大跌下巴的场景。

    不过,陆罄竹学聪明了。

    扭头就跑!

    至于解释?

    这种情况,多说一句都是错,他这个拔剑杀人的老头是什么背景身份,就全靠那群人自己猜测吧,如果那群人还有良心,就不至于把他这位救命恩人,编纂成妖魔鬼怪。

    入山寨。

    倒是不如想象中的华丽,毕竟只是上百个不入流的土匪聚集在一起。

    说的好听点是山寨,说的难听点那就是猪圈,

    臭气熏天,毫无看点。

    更无不礼貌,不懂的尊老爱幼。

    一个长者上门,张口第一句话便是。

    “老东西,你他妈特意跑过来找死?”

    听听,这说的事人话吗?陆罄竹一向为人心善,便亲自送他们去跟阎王爷理论去了,既然有此等口才,想必即便是阎王爷门下,也能说出来一片花吧。

    一翻挥打,仿佛菜花田里归长棍。

    轻而易举破千军。

    当然,就这群货色,便是逃兵也比他们强一些,毫无纪律,身体素质参差不齐,装备散乱,态度恶劣,全靠一股子杀人不眨眼的狠气活着。

    若是女娲在前,怕不是都要悔恨,自己怎么捏出来了这么一群一无是处的废物。

    但就算是这一口狠气,也总有散的时候。

    邱王爷,能自称王爷,那肯定是了不得的狠角色吧。

    陆罄竹印象中的山匪头子,其实没几个,最难忘的,该是个叫座山雕的。很有气势,而且很丑。

    不过这位邱王爷却不是这种类型,他留着八字胡,穿着打扮,也确实算不俗,不过跟真正的豪门望族一比,那就是野鸡头上插孔雀毛,充当凤凰。

    容貌,也确实不俗,虽然已经步入中年,可看得出来,年轻时候,那也是十里八乡有名得俊后生。

    唯独这气势吧,差了许多。

    毕竟如他这样慈眉善目的老爷爷在眼前,都要趴在地上痛哭流涕,满嘴求饶的家伙。

    很难想象,这王爷的名头,是哪里得来的?

    总不可能是如面首一样的存在吧?把这已经躺地上的上百汉子都服侍好了,所以被尊为王爷?

    陆罄竹厌恶的摇摇头,抬手一晃。

    寒光映着断头红,眼中泪却流,瞳孔早失色。

    门外风吹冷,春来日,天尚且未温。

    扔下手里的凶器,挥一挥衣袖,便就此分离,愿豺狼虎豹承若过,令此处风景再难闻。

    所意图写段题字,当作如是。

    “打完收工!”

    如此,过完路上征途的磨难,又徒步行至令一船边。

    万幸老东西半只脚踏入阎王爷门前,不至于因为翻船一次,就再也不敢乘水欢,且这次很不同。

    路靠船家,多是年老之辈。

    但个中也有年轻的,想来是子承父业,刚刚上路。

    若是不管,未来又会出一位经验老道的船翁。

    可惜,路过的老头,腰包太足,抬手便是两大银锭,银光灿灿,惹人两眼发光。

    “小兄弟,老夫愿买你这小船儿,不知此价可否?”

    这傻小子,也不怕拿捏的是两疙瘩石头,一颗心早就被远远胜过那小船数倍的高价迷昏了,连连点头,生怕陆罄竹出尔反尔。

    陆罄竹自然不会出尔反尔,他出门游荡,虽然有时老不正经,爱入勾栏。

    为人也大方。

    但金银此等身外物,若是想拿,也不过走一遭官府,揭两张悬赏的事。

    何足挂齿?

    那小兄弟在岸边快活的招手,好在还算不太笨,没有叫自个儿的笑声传太远。陆罄竹则独自撑船,往许州驶去。

    水路好,根本不可能有山匪当道。

    若是近海,倒是还真有海盗作乱,可如此小河,若敢生乱,那就是瓮中捉鳖。想这敢顶着性命之忧为祸的,那肯定都不算蠢,毕竟太蠢的早死光了。

    那,自然也不见什么水猴子爬出来抓他的脚腕。

    陆罄竹倒是真期待见一见这水中古怪,可惜天公太作美。一路上叫他赏天赏日赏花香,快快乐乐便到了门前。

    水路直入鲤鱼关。

    抬眼望!

    果真有如天门雄伟,十分漂亮。

    路上却显清冷,想必是时节不对。

第159章 徒有其表

    这路上清冷,虽然寂寞,但也快活,

    尤其是于陆罄竹这般,大半人生都在自娱自乐中度过的孤僻家伙而言,这样的安宁祥和,简直如同回归自宅,铜块,痛快啊!

    心头欢呼刚起,打脸就在前头。

    却见水边,站着一人,此人风流倜傥,虽不年轻,也不年老,一身气质,在俊秀小生跟江湖大侠之间来回扭转,手中提着一壶,虽遥远,到谁让陆罄竹这老头眼力极佳,可数天上鹰毛细碎呢。

    故看的清楚,那酒壶真是个雍容华贵,镶金戴银雕琢精湛,卖出价钱,指不定要千两银子,

    一千两啊,若是在缺马之地,这都能买一匹马了,

    于寻常的三口之家来讲,就算顿顿吃肉,一月花销也最多五十两足以,当然若是天天下酒楼,那肯定就不止这个数了。

    一千两,那就是两年。

    妥妥的巨款。

    却用来装一个酒壶。

    简直奢侈,甚至可说浪费。

    不过,银钱非自家,粮食未曾重,浪费不浪费,倒是跟他没多大关系。

    有关系的是那人,一副喝的有些不清醒的模样,正举着手在岸边呼唤,像个期待出海已久的老父亲回家的小孩。

    十分的活泼。

    若是旁人,陆罄竹也会靠过去。

    毕竟万一是有人着急呢,若是顺路,他大可以做一做好人。

    但此人显然不是,可陆罄竹还是叫他上船了,问他去哪儿,说是到许州的金阳城。要再寻老朋友续上一杯。

    陆罄竹笑了,虽然他少喝,也不懂酒。

    可又不是眼下鼻塞,怎么能分辨不出,那酒壶里的哪里是酒,分明是水。

    “你这酒倒是少见,想必价值不菲?”

    那人自满的说,我这酒,可是号称天上人间一品鲜。

    陆罄竹便问,能不能给他也赠一杯,让他解一解嘴馋。那人豪爽的就倒一杯,那杯子自然是共用,毕竟左瞧右看,多余没有啊。

    口中说。

    “老先生有乘船之恩,一杯而已,请!”

    陆罄竹接过杯,一口入怀,只觉满心凉快,如此时节,自免不得让人心头感慨句。

    当真是,好一杯凉白开!

    那人笑道。

    “不知老先生感觉如何啊?”

    陆罄竹连连点头,实在是好酒,老夫都有些不胜酒力了。

    那人大笑,说老先生可真是一位行家,此等美酒,非行家不能品尝也。陆罄竹也笑了,

    “那你定然是行家中的行家!”

    那人摆摆手,说自己不过是路走小道,哪里算得上可出入台面的行家,顶多算个娱乐家,话中言语,倒是像在借酒说人。想来应该是人生又不畅快,才会无时无刻,一抓机会,就忍不住埋头苦谈,仿佛是天也无情,地也无情,全天下没个对他好的。一副全天下都将他辜负的姿态。

    那人接着又问,老先生怎么一个人坐船游?可也是打算在许州一走风流?

    陆罄竹却突然谦虚起来,说自己一把老骨头,风流地的台阶都走不上去,更别提风流。此行不过是老人家的度假之选,不受劳累,只忍凉风,清静飒爽,偶然又能遇到趣人。比之风流,倒也不差。

    那人称赞,说老先生当真是好兴致,又说,虽然肯定比不上楼中多潇洒,姿态百花香。但,也有一处,近日瑶瑶生宴会,酒水遍布,美人补缺,更有西域舞蹈,高山流水坐庄,更别提那八方美味,满汉全席。至于此间朋友,那更是只多不少,各个都是人模狗样,表里不一的有趣。

    此行便是去如此欢快地,想来定远胜那风流香,自然,也不用受台阶之路,一路莫说台阶,更不用走,自有专人接送,八抬大轿。

    请问老先生可有行至,一同游耍去?

    陆罄竹不好意思道。

    “不知主人家高兴呼?”

    那人哈哈大笑,主人家哪里会不高兴?那主人家可是最喜欢交朋友了,正所谓,四海八方皆朋友,有人上门便是客。保证,主人家对先生是大肆欢迎。

    陆罄竹也就不推辞了。

    “既然如此,那老夫便厚着脸皮,去蹭一蹭这喜气。”

    那人笑道,老先生哪里的话,常言道,家有一老如有一宝,既是一宝临门,那该是主人家口说蓬荜生辉啊。

    陆罄竹接那人上船。

    是觉得那人跟自己很像。

    像在哪里?

    他们都是那种表面过关的家伙,看上去都很不简单,气质也好,长相也好。他们充满了魅力,在旁人的眼中,所以除了土匪强盗,妖魔鬼怪,多书人见他们,也会情不自禁的生出好感。

    实则,那更像是蛊惑。

    但,即便拥有百分的外在,他们的内心依旧是不会变的。

    一如既往的普通。

    不,应该说,跟外表对比,内心就是跟天堂做对比的地狱。

    是的,他们都是徒有其表得家伙。

    无论表面功夫做的如何好,内在的无知,低俗,破败,还是不会有任何的改变。

    所以。臭味相同,才会互相吸引。因为大家都早就习惯了自己的臭气,所以在相同的臭气之中,才会感到安心。

    那人肯定也是一样的。

    闻到了臭气,所以才挥手,呼唤,最后邀他共游。

    陆罄竹倒是挺享受的,这种跟同类相处的时间。

    这应该就是所谓的,如果自己很失败,但如果有个同样失败的家伙跟自己走在一起,心里会好受很多。

    呵,当真是岁岁白头古来稀,回望缺叹无不为。仰天怒愤不公道,低头埋头又安睡。惶惶不知光阴久,埋骨至深方醒归。奈何花无重开日,只盼来春喜鹊回。

    二人坐船游,顺水到尽头,

    是有船靠岸,头尾胜弯钩。

    模样最雄壮,可惜无人走。

    清清寂寞坑,岸边雨水流。

    一老一少傍地走,感慨天上人间,几多欢喜几多愁。

    老的不算老,只因光阴有老胜更老。

    少的不算少,只因花开有木草更飘。

    如此一走一晃悠,到达地方。

    果真不用踩台阶,一路平地。

    见此小店,人也不多,灯也不亮。老板也不看客人,只是在那盯着墙上挂画,专心思量。

    可真是个怪店,墙不新,桌不净,地上也落尘。

    居然能开门,当真是世道宽容。

    那人似乎是熟客,且太熟了。居然自顾自的做起来安排。

    “老先生你稍坐,我这就去准备两盘儿小菜。”

    说着,就自个儿跑进后厨,很快便听到火起油飞的动静,没一会儿,热气腾腾两菜品,一盘素,一盘荤,那是荤中带素,素里挂荤。

    这是拿肉油炒了两盘菜?

    别说,闻着挺香,看着也行。

    “尝尝!”

    陆罄竹也不客气,拿筷子放一嘴,点点头。

    滋味不错,虽不如大家,但也有家的味道。

    “可还有好酒呢!”

    那人说着又跑去后厨,再出来,抱着两坛。

    开封一闻。

    “好酒!”

    “这可是珍藏的,得是如老先生你这样的贵客,才挖出来见见。”

    “那老夫倒是得多喝两杯了!”

    “哈哈,管够,管够!”

    ……

第160章 须

    “你常来?”

    “也不算经常,一年光阴,有个二十次吧。”

    “那倒是挺熟的,”

    “哈哈,是这儿的老板太懒惰,我们这做客人的,不就得主动一点儿嘛。”

    “老板奇怪,客人也奇怪。先不说你,这老板性格如此独特,可能开店迎人?”

    “嘿,其实这老板是个瞎子。”

    “瞎子?老夫见他,双目亮如影,哪里瞎了?”

    “此处!”

    见那人手指点着自己心口。

    “此处?”

    “没错,这老板幼年时,遇到些时,从此之后,这颗心就再也看不清楚了,想想,也是个可怜人呢,”

    “老夫正好却故事下酒。”

    那人笑笑,也不推辞,便开口说起来曾经。

    那是几十年前的事了,彼时,老板还很年幼,只是个几岁的没毛娃娃,家中父母的是经营一家小店,买卖些许杂货,赚的不多,可也不至于饿死,一家人的温饱小日子,过的也算舒心。

    那是又一年逢春,冻住的山路再见土色。

    小城也跟着热闹起来。

    老板的母亲就跟丈夫说,咱们趁着春暖雨刚过,调皮又转晴,去看看父母吧,路途遥远,一年难见几次家中老人,再不去,恐怕就镇见不到了。

    老板得父亲倒也没反对,毕竟妻子这话说的也对。

    随即二人便准备一番,带着年幼的儿子,准备出远门,去探望老家的亲人。

    也是凑巧,碰上一支商队路过。

    那担任护卫的,各个兵强马壮,厉害的紧。

    城中顺路赶亲的,便凑到一起,跟商队打个招呼,说好歹有个照应。

    商队的领头也是心好,没拒绝,长队就这样踩在还挂潮湿的泥泞上,启程了。

    第一个山头走的特别祥和,大家有说有笑,商人,武人,普通人,也没有说谁看不起谁,生出争执的。

    谈的不是天气,就是邻里那点琐事,最多是那些武功高强的护卫,兴致来了,跟他们侃一侃那压根不知真假的冒险故事,俗称吹牛逼。当然也有可能不是,但,听个乐就好,至于其他的,管他呢,他们又不跟那护卫过一辈子。

    可吵吵闹闹,却引来了祸害。

    倒不是妖怪,而是一群野兽。

    不知道从哪里窜出来的,很快就将商队冲散,加之山路陡峭,混乱中,热闹的长队根本不堪一击。

    死了很多人,可那护卫终究不是花瓶。

    也有人还活着,但之后的路途,他们却再也笑不出来了。

    老板的父亲也死了,他很不错,为了保护自己的妻儿,被野兽杀害。

    老人将那虚幻的回忆打破。

    “然后呢?”

    “从那以后,老板就有些害怕起长毛的动物。可那个时候,他也许很少露出笑容,但的确还算正常,并没有像现在这个,魂不守舍的。”

    “发生了什么?”

    “那也是我跟老板相遇的开始。”

    从老板的父亲死后,又过了很多年。老板刚成年不久,他的母亲也去世了。自从丈夫死后,又经历那样的惊吓,老板的母亲便得了病,想必,是看到儿子终于长大成人,一宽心,便再也…

    老板成熟了许多,母亲的去世,老板并没有太伤心。

    也许是自从父亲死后,母亲孱弱的姿态,已经如同折磨。

    所以死亡,也许是一种解脱。

    又过了几年,老板有了一位妻子。

    夫妻二人生活也算和睦,本应该,就这样平凡度过一辈子,可,似乎那害命的诅咒,依旧不打算放过老板。

    那人叹口气道。

    “大喜之日,本应该是生子家团圆,不曾想,是魔种破腹出。”

    “魔种?老夫也从书中有闻,但,那老板可是犯了什么忌讳?”

    所谓魔种,多见记载,就是死胎,鬼婴。凡是魔鬼,皆是一些特殊情况,或是生育者本身,天体气衰,所以引得那些孤魂野鬼盘旋,如此诞生的孩子,往往性格奇怪,或者长相出一些问题。

    当然,这还算好的。毕竟还能教育。

    再有一种,就是货真价实的害人之法了。

    可如先前杨小姐,也可如先前农园处。

    凡此类,前者,是试图欺瞒人间。后者,就是纯粹的想要弄出来一个专门杀人的鬼物。

    都是极为恐怖,

    当然,还有一种情况,十分少有,但也有零星记录。

    天罚!

    若是做的事太快,引得天怒人怨,就会降下天罚。

    从有孕,到出生,整个过程斗是早就被设计好的,目的就是让天罚把鞋引发天怒人怨的一家,全部杀干净。

    不过老天爷似乎也很讨厌这种手段,所以记录很少,射少有记录中,有一半斗是人人口口相传,是故事得可能性反而更大。

    那人摇摇头。

    “是纯粹的妖魔害人。一种妖怪,称须,面生长毛如发,光头,无眼无罪,双耳及其细长。身材佝偻瘦小,如猕猴,体魄精壮,毛发稀疏坚硬,爪似马蹄开。尾巴段,肋下生眼,共四目,眼泛光,周遭密布血丝。叫声如老鸦夜嚎,十分丑陋。乃害人之怪,常以此类手法,来杀人取乐。数量并不多见。多顺地下走。”

    老人听的津津有味,

    “老夫也算熟读些许,倒也是头一次听闻,还有这样的妖怪。”

    “须盯上老板,只能说是个巧合,也可以说事老板倒霉吧。须喜欢玩弄人心,在他破腹而出,杀人,拿着那小小的…”

    老人皱眉。

    “胚胎?”

    那人点点。

    “须走到已经不知所措的老板面前,从那时,老板就疯了,他的心也彻底死了。我终究没能及时赶到。”

    “你早知道?”

    “不。”

    “那埋怨什么,此等事,一天之中,不知要出多少,日日尽人死,你可能救也?不过,老夫倒也觉得,你还不如让这老板死了好。”

    那人叹口气。

    “是啊,我就不应该救他的,可我还是救了,所以,我帮他开了这家店。”

    “他已经傻了。”

    “嗯,他的心已经死了,所以他什么都看不到了。可他的身体还活着,每天食饭,洗漱,偶尔,还能见他露出笑容,似乎,在他的眼下,还是家和团圆的美景。”

    “何其可悲。”

    “不如老先生出手,叫他解脱怎样?”

    那人话说突然,不过陆罄竹却答的很顺。

    “若是老夫再年轻两岁,当一回刽子手也无妨,不过可惜,老夫已经老了,提不起刀了。更别说,是去超脱一个已死之人。你这不是纯粹为难老夫嘛。”

    “哈哈,是我错了,来来来,老先生再喝一杯,待会儿咱们就去那宴会。”

    “老夫还以为你早就给忘了呢。”

    “哪里的话,要是不能叫老先生吃好玩好,我这好客的名声岂不是全打泡汤?”

    “又没人看得到,有何不可。”

    “天在看,地在看,更别说,还有老板呢,是吧老板!”

    可那老板,依旧木讷在那,不知道神魂飘向何方。

    ……

第161章 入龙宫

    一顿饭吃饱喝足,那人放下来几枚铜板。

    “嚯,这价儿倒是便宜!”

    “先赊账,改天再给。”

    然后那人便领路,带着老头去寻宴会。者金阳城倒是跟热闹,虽然还未到盛景季节,可已经是人来人往,到底是富硕大都。

    顺着城门走,一路上碰到三波巡城的守卫。

    各个兵马强壮。

    没错,还有马呢。

    这金阳城的名字,怕不是黄金太多闪出太阳光的简称。

    老头问,怎么这般密切巡逻?难不成是这城里藏着哪家的金库,深怕被人盗?

    那人笑,哪里有什么金库啊,这偌大一城,人人交头,就是最大的宝了。这些守卫便是为了保护这些宝贝。不过平日里,倒是也没有这么勤快。只是因为这两日,是鬼节,唯恐妖魔鬼怪趁机作乱,所以就加兵巡逻。

    老人问,鬼节?时候还有点早吧?

    那人点头,是有点早了,不过本地自有情况在,老旧传说,言最近两日,便是神仙诞。

    老人笑,哪几位神仙啊?

    那人说,山神水神土地神,多是毛神,小小毛神无伤大雅,可聚集太多,也会引发一些乱象。

    老人说,那倒是配合挺默契,撤回百姓很重申嘛。

    那人笑,经商的,能求个风调雨顺,千金万金,也不过洒洒水啦。

    老人笑,也对,毕竟寻常人家也没有那个能耐。

    再接着走,又发现这城中墙总显太高,一前一后,穿房过巷,咱群进去迷宫,白天还好,大晚上的难免压抑。

    老人就问,怎么这墙院这般大?

    那人只吐出两个字,防贼!

    还真是商城,果然一旦金银满,人心便难信了。

    绕着这城里迷宫,不知道走了几圈,终于豁然开朗,原来是到了河畔,城内河没啥名字,尚宽敞,勾连大桥十三,连通两旁,灌溉全城。

    河边立有灯柱,烛光闪闪,仿佛鬼门开道。

    水上波光粼粼,影子乱飘。

    那人领头走,老头跟后头。顺着河道,过柱三十八,见大桥一座。雕琢虎头坐庄,倒是很威严。

    老头以为要过河,缺见那人凑近到水边。

    “停在这里是作甚?”

    “再等等,接人的马上就来了。”

    于是乎便停在那里,等了一会儿,听到有铃声被风起。

    “来了,来了!”

    那人声音中,见远处,光随水来,是一艘小船儿,虽不大。但十分精致。比老头买来的那船好看多了。

    小船靠近,船头是一位矮小的船翁,穿蓑衣,戴斗笠。灯光昏暗,看不清楚脸。

    “老先生,请!”

    老头也不客气,一脚踩上去。那人从袖子里摸出来两枚铜钱,跟船翁做交易。便跟老头顺着后头坐下。

    船翁起杆头,谁顺船而走。

    “还要给钱?”

    “辛苦费嘛。”

    老头刚要问,就见水波溅起,波光粼粼,打成一个圆圈通路,抬头见,是映水星空绝赞,望四周,似有鱼儿摆弯。

    老头话到嘴边,改成了。

    “老夫倒觉得,能有这样的景致欣赏,今夜也足够了!”

    那人笑道。

    “老先生哪里话,此景虽美,但人更美。”

    “老夫可是登徒子?”

    “赏美景而悦身心,此理乃人之常情。”

    “好,那老夫便真要欣赏欣赏,究竟是何等美人,可比这天上明星。”

    顺水道行,约莫半个时辰久。

    才终于见别样风景。

    老头观望水壁图画,啧啧叹道。

    “依老夫之见,此处想来就是传说中的海底龙宫?”

    那人笑道。

    “说一句龙宫倒也无妨,不知老先生觉得此景如何?”

    龙宫。

    不愧是龙宫。

    见那水府,犹如目睹天上仙宫。

    见之一眼,终身难忘。

    心胸震撼,久久难眠。

    非雄关之壮阔,胜皇宫之华美。

    真正是上有仙庭神仙住,下有水府坐龙王。

    少不了诗篇赞誉,多的是故事提及。

    不愧是万灵之长,不愧是水底龙宫。

    可,老头却带几分嫌弃的撇撇嘴说道。

    “俗华景致,豪无大气。”

    那人也不尴尬。

    “老先生眼光高,赏星辰为乐,这皇宫也确实不入眼了,不过。虽龙宫不怎么样,但我保证,那美人是货真价实的,比之天上嫦娥仙,也不差!”

    “嫦娥?”

    “哦,这事说来话长。”

    金阳城是富硕地儿,这人啊,一旦不缺吃喝后,心思就变得难以捉摸了,总想着搞点事情干。

    金阳城便有这么一穷闲人。

    立了几个名榜。

    高手美人,尽在此列。

    当然,比起高手,美人明显更符合大众,毕竟高手见血,但美人尖红啊。脸红总比脖子红好受吧。

    本来这也就是一个玩耍乐子。

    可前几日,城里来了一个人。

    穿素衣,带常见。

    长得不怎么滴,还整日最气汹汹。

    酒桌之上,那各个斗是口无遮拦的。

    此人也不例外,听闻有人谈什么美人榜,便一拍桌子,嘴喷酒沫,大喝一声。

    当真是胡说八道!

    “什么美人榜,全都是凡俗,凡俗,难登大雅之堂!”

    周遭的酒客也不生气,反而挺好奇此人的后续,毕竟既然看不上这美人榜,那肯定有更厉害的人选了。

    此人,便开始讲故事。

    说在天上,月宫之中,住一仙人,唤作嫦娥。

    不得不说,此人虽然是个醉汉,可一张嘴,当真是口吐莲花。把一众酒客说的是流连忘返,仿佛声临其境,见了那月宫嫦娥。

    第二天,此人酒醒最快,走的匆忙。

    可嫦娥故事,却开始口口相传。

    此事被那立榜的几个闲人听到后,也都觉得有趣,边当即改榜。

    将那榜上头名,题字为嫦娥。

    说着说着,那人抹把脸,似乎有些不好意思。

    “本来都是乐子,可总有傻小子当真,听信了什么天上最美的故事,直接跑去找什么嫦娥了,至今未归。”

    老头也忍不住笑了。

    “还有这般傻的?”

    “谁说不是呢,当真是鬼迷心窍了,也不知他父母当年生他时,是不是忘记塞脑子进去。”

    说着故事,船也近到了龙宫前。

    那人一整情绪。

    “老先生,到了!”

    船头堤岸,踩上台阶。

    见虾兵蟹将守空门,远远的,似有锣鼓声至,那人刚交完请帖,听声说道。

    “看来是客人们都到了!走走走,老先生,咱们先进去,占个好位置先!”

    瞧瞧那样儿,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哪家的毛头小子跑出来吃酒席呢。

    不过老头却没笑话人,反而兴致起来了。

    “好好好,老夫这一遭怎么说也要把这龙宫美味通通品尝一遍。”

    当真是臭味相同,臭不可闻了。

    带路的是一水中精怪,可认不出品种,

    老头遗憾,当年怎么没有再勤学好问一点,去翻一翻海图志呢,若是翻一翻,也不至于现在两眼昏黑,只梦认出来个虾兵蟹将了。

    ……

第162章 挽回热闹

    一入龙宫深似海,从此凡尘趣难提。

    也不知是哪个没见过世面的,估计是喝多了马尿,所以才吐出来这种话。

    他着实应该问问,皇宫里那些没法也不应该轻易出门的大人物们,对身边的繁华,还有几分留恋?

    人心贪婪便是如此,无论景色多美,美人胜香薰。

    也抵不过时间流淌,岁月无情。

    不过,美人的确是真的,不需要过五关斩六将,只是一进门,就有美人主动迎上来。

    “爹!”

    张口一句爹,让老头赶紧往旁边躲了躲。

    他虽然已经胡子白头,可跟这群不知道原型是啥东西的妖魔鬼怪一比,那完全还算得上小年轻一个,可不敢喜当爹啊。

    容貌更显年轻的那人,笑着道。

    “怎么跑出来迎客?”

    “爹,你说什么胡话,不是你说,咱们龙宫虽大,但也要懂待客之道,来的皆是贵人,可万万不能缺失礼数,主动出门迎接最好。”

    那人抓头,在女儿面前,倒是更显得不知所措了。

    “唉,我有这么说过吗?”

    “当然啦,你怎么又忘了。”

    “哎呀呀,你看看我这脑子,总之先迎贵客吧。”

    少女的目光夜紧跟过来,显然也对这个未曾谋面的白胡子老头很好奇,可那人话到嘴边,却停住了。

    “这位是,额,好像还不知老先生姓名,啊!”

    那人一副惊醒模样,拍拍手背,

    “差点忘了,还没坐过介绍,鄙人江宇,小女江明心。”

    老头笑道。

    “老夫陆罄竹!”

    “原来是陆先生。”

    “该改口叫江龙王!”

    “哪里的话,一介爬兽,怎么敢称真龙呢?”

    “飞龙也不过乘云驾雾,水龙亦可翻江倒海,未过天门关,这龙神之尊,可不会有任何变化。”

    “陆先生说的对,只可惜我这心病已久,不是三言两句就能医治的。”

    “那太遗憾,老夫并不是什么神医妙手,恐怕无能为力。”

    “陆先生千万车误会,我等在江边,可为的不是让陆先生帮我过天门关,而事另有事情托付。”

    “你倒是不客气。”

    “求人办事,诚恳最佳嘛。”

    “在理,那请老夫来这喜宴,是打算先礼后兵?”

    “哪里的话,我虽不如天山老道,但也尚且精通掐算,算到陆先生你命数非常,犹如朦胧雾气见天光,故此,交朋友,才是最大的正经事,当然,若是陆先生不喜鄙人此等作风,扭头就走便是,小船儿依旧在那。”

    “老夫岂是那般无趣之人?巧了,老夫刚好也有一事,想求个能掐会算的,那咱们是一报还一报,老夫还白赚一顿喜酒,哪里有辞决之意?”

    “哈哈,先生爽快!明心,快准备上座,今日大喜,我要同陆先生共饮,所不大醉,不尽兴也。”

    江宇吩咐完,边又跟陆罄竹说道。

    “陆先生,我外出一迎来客,先请先生随小女入座,等我端来珍藏酒,咱们再痛饮。”

    “好,那就请带路了。”

    江明心一番犹豫,还是想好了称呼。

    “先生,请跟我来!”

    一番做派,还以为是贴门侍女,可想想都不应该,哪里有美胜嫦娥的侍女。

    江明心也不想,实在是方才那一段对谈,听的她有些懵逼,她见二人笑着来,还以为是老相识,合着连名字都不认识,更夹杂交易。

    若是用小女儿的语气抱怨,

    “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可这话江明心是不敢说的,毕竟这位老先生,看着就不简单,连自家爹爹都客气有加,连拐带骗,还说有求于人。她就别指望在人家面前唱大戏,逞威风了。

    龙女引路,这排场也算不小了。

    一入大厅,倒是真不错,一想到等一会儿,就要满座的妖魔鬼怪神仙人,陆罄竹就愈发期待了。

    他平生未曾参加过几场宴会。

    但若是这样豪爽景致的宴会,他真的是多来几次也不嫌烦。

    上座,主宾之座。其实也没啥特别的。

    要说唯一的特别,可能就是待会儿围在周围的人了。那定然是一位龙王的核心交际圈,里面突然多出来一个,完全没见过的陌生人。其他人的表情肯定会很有意思吧。

    “陆先生。”

    陆罄竹刚坐下,就听恐怖询问道。

    “您跟我爹是刚刚认识吗?”

    “是啊。老夫坐船远来,刚过鲤鱼关不久,远远就见到你爹在岸边招手,嘴里还胡乱喊着什么。老夫好奇,便撑船过去,你爹顺要去金阳,搭船走,问老夫顺不顺路,老夫向来心善,最喜欢乐于助人,那当然顺路。老夫跟你爹也算相谈甚欢,途中,你爹说有一宴会,主人家嘴好客,便拉着老夫过来占白吃得便宜。”

    江明心都快不好意思问下去了。

    “那,您就没察觉吗?”

    “哈哈,老夫可没那么聪明,不过也没那么蠢,在捏个提到某个还真为嫦娥的故事儿奔走处家门,至今未归时,老夫也反应过来了。”

    龙女更不好意思了,小脸发红。

    “那您不生气吗?”

    “为何生气,你爹有本事,梦算到老夫何时过江,能算到老夫会撑船相靠,那这就是老夫跟你爹的缘分,即便是强求的缘分,那也是缘分,老夫是个懒惰性子,顺水而流来常态,你也听到了,眼下是你爹求老夫,老夫求你爹,互相帮助。老夫还有得赚呢。”

    见老头笑容,龙女也笑了。

    本来以为会是位难相处的,实则,特别好说话的感觉。

    “陆先生,您是仙人吗?”

    龙女斟酒,确实美味。

    陆罄竹笑道。

    “那就要问是哪门子仙人了,倘若凡人当前,老夫自称句仙人,也算无漏可查。可若是真比神仙,老夫这小猫功夫,还差得远呢。”

    “先生,凡人口中仙人,也是仙人嘛。”

    老头笑笑不答,只是专心对付眼前酒水。

    ……

    很快,龙宫盛宴便开始了。

    果然不出所料,什么妖魔鬼怪都有。

    不愧是龙王爷,面子够大。

    这群平日里估计互相看不顺眼的,在此等情境下,各个都笑得仿佛嘴边开花。

    龙女自然没有陪在身边,毕竟是龙女,不是真侍女,哪有守着一个人的。至于身边人嘛,一个都没有,仿佛大家自觉的把他隔离了。

    万幸,陆罄竹脸皮够厚,陪着他的,满桌酒肉足够。

    再说宴会已经开始,主人家却没了踪迹,苦龙女跑来跑去。不知道当爹的,是不是还在门口迎客。

    等到陆罄竹吃完第三盘菜,正大全旁若无人的端起来第四盘时。

    可算有人注意到了陆罄竹得错在。

    凑过来。

    其人模样正点,容貌似男似女。长得有些可爱。穿着质地不俗的衣服,最显眼的,还是那枚垂在指尖的玉牌,头一回见有人把玉牌当手环戴的,还真是特立独行。

第163章 杀龙说

    “哎呀,不知先生同小儿都说了些什么?”

    宴会还在继续,不过已经是酒过三巡的状态。

    也是如此,主人家才有空闲抽出来,跟陆罄竹搭话。

    坐在这主宾之位。陆罄竹人没认识几个,饭吃了不少,倒也不是他真的小心眼,贪便宜,在这誓死做个撑死鬼。实在是这龙宫的饭菜,确实美味。

    让人有些停不下来。

    也怪他如今的肚皮,到底是修行中人,肚有海量,很多地方跟普通人有了区别。

    比如别人喝茶不醉,他就不一样了,是喝酒如水气,喝茶似锤击。这你哪里说里去?

    到头来,还是没个好老师,闭门造车,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砸出来他这个样子货。

    不过,宴会兴正时,陆罄竹倒是也遇到了几次主动找来的谈话。好吧,其实就是这位龙王爷的子女代父招待。

    都说龙生九子。

    不过龙王爷却没那么子女,还不如那些王侯呢。

    江宇,是此地金阳城外,或者说,是管整个许州水域的龙王。

    是货真价实的天上封神,而不是受百姓供奉,才由人道立本的神仙。

    更类似于地下的府君,山君的山君,龙王,便是水君。

    三君皆天授。

    所以面子贼大。

    能耐,自然也是深不可测。

    这位江龙王的子女三人,是长子次子跟小女,小女儿江明心,倒是跟他没多谈,实则也没啥可谈的。毕竟初次见面,还整出来走道门口才互问姓名的画面,小姑娘估计对他这个突然冒出来的老头,还处在完全懵逼,不知道怎么相处的状态。

    长子,便是那跑出去寻嫦娥的二傻子。

    只期望傻小子别变成吴刚就行。

    次子江明神,才是找他谈话的重点。估计是座母亲的容貌过于优秀,所以子女也都是十分漂亮,次子江明神多受母亲的福,长得可爱,便是女扮男装起来,估计也不会有丝毫的不适合。

    不过实则,的确是个容易开口的。

    不至于说句话都想些乱七八糟的。

    陆罄竹挺喜欢这干脆性子,所以也是有问必答。

    当然,谈话是相互的。

    此刻,见当爹的问起来,陆罄竹笑道。

    “可安心,老夫可没兴趣拐卖!”

    “哪里的话,只是担心孩子莽撞无礼,哪里冲撞了先生你。”

    “直言直语,也是一种好习惯嘛,老夫打小就笨,所以也极讨厌猜人心事。日日夜夜想念的,都是把好坏全拿出来光明正大的说,这样人与人之间,想必会充满信任。”

    “先生还是少做梦好,不过不提孩子了,趁此刻安宁,便同先生一求!”

    “也好,老夫也想快点了解那事,免得走到哪儿,吃的多香,看的多美,依旧念念不忘,都快成心中梦魇了。”

    “那,不如先生前开口。”

    “客随主便才是。”

    龙王便直接说道。

    “其实我想求先生的,是一方药。”

    “药?老夫可是早说过,不通药理,虽有一些小手段,但跟名医圣手一次,那简直犹如蚂蚁见象,你这般开口,莫不是,不信老夫?”

    “不不,哪里有不信先生之理?此药非彼药,毕竟名医圣手,我也算见多了,可全无良方。可我心头,又好被天魔乱性,怎么也迎不来安宁,思来想去,该是心魔作祟,可古往今来,杀心魔犹如杀自己,我这连天关都过不去的爬虫,又如何跨越心魔呢?无奈,只有凭手中卜卦,这也是我为数不多的强效。而卦象所言,便是先生你,至于先生究竟有何种特殊手段,能解我心魔之苦,我也实在未知。此次,当是死马做活马,拼一拼运气,若先生口说无能,我亦无怨言也。”

    让龙王话中尽显疲惫的心魔。

    不愧为书中多记的世间大害。

    人心至美,心魔至害。

    第一次从书中看到这句,已经是几十年前的事了,陆罄竹思绪拉回。

    “老夫又岂是真绝情的?若有能力,自然提供帮助。只是你只说心魔,老夫着实不知从何下手,不知可对心魔滋生之因,有所了解?老夫听完,说不得真能对症下药,一解愁苦。”

    说这心魔来源,

    实则,也只是一件小事罢了。

    “先生可懂龙?”

    “见不多,自不懂,书中记浅薄。”

    龙,是非常古老的生物,甚至可以说,在人这一概念出现之前,龙就诞生了。天地造人之前,龙便是万灵之长。

    何为万灵之长?

    就是天地间第一个生物。

    当然,就算是身为龙,对于这一点也无法确信,毕竟世上事已经绵延太久,久远到如龙一般长寿,也不清楚曾经发生过什么了。

    唯一可以确信的是,龙的确历史久远,并且,天生强大。

    人,是生而受磨难,磨难生聪慧。

    可以说,人是走过了痛苦大道,才得以保存如今的文明。甚至有了人道盛景。

    人无疑是伟大的,不过,人的伟大是建立在先苦后甜的基础上。

    但龙不同,龙跟其他的生物都不同,任何生物刚诞生时,多是弱小的,即便妖魔鬼怪也一样。

    但龙,生而强大。

    并且一直强大。

    有这样一个传说。

    龙无需修行,一呼一吸,便是修行。

    龙,自然是要修行的,可随着长大会被动变强,那也是真的。

    这种变强的跨度肯定远远超于人,或者其他生物,不然也不至于多嘴提一句。至于龙属多强呢?

    百岁之龙,即可霸江。

    百岁,百年的光阴,对于修行而言,即便是聪慧如人,百年的时间,实则也修不了多少道。至于霸江。便是天地最小的江河,那亦是人力难催也。

    当然,霸江只是一个比喻。

    真正想说的是,龙在百岁之时,就足以压过这一江之存。

    也就是反复提及的,万灵之长。

    不过,强大如龙,其实也有不好受的时候。

    一来,是有传说,龙全身至宝,见血长寿,见肉长生,见眼穷千里,见筋力无穷,见气则逍遥,叫魂自超生。

    此类说法其实一直没被证实过,但总有一些利欲熏心到脑子不太好的家伙,意图杀龙。

    而单一条龙,若好手群殴,虽会付出伤亡惨重的代价,可杀龙,并没有什么不可能的。

    更别提,还有很多恶龙作乱,被一刀弄死的传说。

    此类龙,同样是龙,天生强大。

    可依旧会死。

    不过实则是,此类龙,多年轻。

    也就是百岁之龙,脾气还很暴躁,更是任性。才有作乱这种情况发生。

    而老龙,实则都喜欢缩起来,不管是大隐隐于市,还是小隐隐于林。不再光明正大的暴露出来,似乎是每一条老龙得共识。

    毕竟,杀龙也要讲规矩。

    不然遇到老龙,那真不是人可以吃的消的。

    最起码,仙人之下,肯定是吃不消了。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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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敌老夫子介绍: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穿越至今五十年,终晓天机如有神。
世上有仙,鬼,妖,魔。
有正邪两道,江湖混乱。
一偏院,鹤发童颜者捧卷怅然。
“以虚中之实济天下,以假中之真安民心。”
……
一个糟老头捧着书横扫无双的故事。无敌老夫子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无敌老夫子,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无敌老夫子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