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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欧旭影     弥雅王txt下载     弥雅王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133 坛烟谷

    细封家族在银州东北部西华山附近,据说之所以叫西华山,是因为它在北魏时都城平城的西南面。

    据说西华山就是山海经中提到的申首山,山里还沉睡着一种叫做缘牛的恶兽,如果它醒过来,走过小溪溪水会干涸,踏过草地草会枯死,总之,它是跟死神一样的存在,是山神的死对头。

    据说山里还有很多白羊、白雉、白鸟......

    不过,如今的西华山里不是白色生灵的天堂,倒是一片绿色和紫色相间的海洋,那绿油油的草木像是山神给大地美丽的衣裳,而那些紫色,便是山神给大地的花环,有幽紫色的穗草翠雀花,青紫色的飞燕草,蓝紫色的鸢尾花。

    而细封家就在这片馥郁的坛烟谷里,山与山之间空旷肥沃的腹地最适合做马场了,可谓沙净渥洼之地,春肥苜蓿之场。

    “哥,我敢说,它日后肯定是一匹俊美的马儿。”

    说话的女子圆圆的脸蛋,小巧的鼻子,一双凤眼似睁还闭,不算个大美人,但是却惹人怜爱耐人寻味。

    “你怎么看出来的?”

    “看它的骨架啊!”

    她蹲下轻轻抚摸着它的头,只见那深褐色的小马儿鬃毛长长,尾巴还蜷缩着,眼睛虽然深邃,却仍充满童稚。

    “那这匹呢?”

    他指着那匹金色的小马儿,它虽是短尾,跑起来也是矫健。

    她嘟着嘴,边给它喂着苜蓿,“这匹太调皮了,没有骏马的矜持!”

    庭页哈哈大笑,“那哪是矜持啊,是桀骜不驯!”

    她听后突然皱着眉头,“可是爹爹请的那个驯马师也太狠了,我见小马儿都流泪了!”

    “哥,你说,马儿它那么大,为什么还要受比它小的人的欺负!”

    “马儿的眼睛跟人的不一样,它看什么都比它自己大,所以不管它长多大,它还是胆儿小!”

    这时,一个小厮气喘吁吁跑了过来,边跑边喊,“少主,昊王到城外了!”

    “昊王要来了!”

    雁雁喜上眉梢,突然跳起身来,回头去解了系在草垛子上的马拴,拉紧辔头,飞身上马,拍拍它后臀,然后一阵风似的跑了。

    “雁雁!”

    庭页无奈地摇摇头。

    元昊是经常来的,几乎都是找庭页一起去西华山狩猎。

    西华山丛林叠嶂,山里不仅有成林的灰榆、油松、云杉,还有美丽刺旋花、马兰花和金银梅,更是飞禽走兽栖身的好地方。梅花鹿、獐子、狐狸、青羊等是林里的常客,最让人垂涎的还是那披着拖地大氅像蓑衣一样的尾巴,黑头红眼眶,脸颊上两提白毛,跑起来像马儿的蓝马鸡。

    庭页发现,每次昊王一来,雁雁总是特别兴奋,早早在城楼上等待,而且每次都要精心打扮。他还记得今早,她打扮好了缠着他问,“哥,昊王今天要来吗?”

    “不来了!”他故意骗她。

    “啊?”

    她原本亮晶晶的眼睛顿时暗淡了下去,显然很失望,把刚才精心梳好的头发咬在嘴里,接着又发气似的把髻上的珠花、簪子、钗、篦一一卸下,往台子上重重一扔,便跑到马场逗小马儿。

    这下听说昊王来了,她早已跑得不见人影了。

    他回到府里,雁雁已经换了一套靓丽的苏木红衣,她蹦跳着往外跑来,却和庭页撞了个满怀,只见一个藏蓝色的东西掉到了地上,庭页附身捡起来,却见那是一个双鱼团花的香袋,见她满面桃花的样子庭页终于是忍不住了,“雁雁,你也不小了,有件事我还是要跟你说说!”

    “什么事?你说啊!”

    雁雁接话时眼睛却看着大门外。

    “哥问你,为什么每次只要听说昊王要来你就……”

    雁雁没想到自己的这点心思竟被大哥看在眼里,她有些娇羞,“哥!你刚才不是还说我不小了嘛!你不会反对吧?”她眨巴着眼睛看着他。

    庭页扶着她的肩,郑重其事地道,“你们不适合!”

    雁雁一听,像是吞了一块黑炭入口,什么话都讲不出来,只是惊讶而又愤怒地盯着庭页。

    “你要知道,这世上,不是你喜欢的东西就一定适合你。”

    雁雁甩开他的手,“怎么不适合啦?他有什么不好?”

    “不是他不好,只是他不适合你!”

    “你又不是我,你怎么知道他不适合我。”

    “你这丫头,怎么就不明白呢!爱是两个人的惺惺相惜,如果爱之间多于两人,那最多叫做感情,哥宁愿把你嫁给一个平凡人,也不愿意你去做那个几分之一的王妃!”

    “王妃?”

    雁雁疑惑地盯着庭页,忽然转嗔为笑,“哦,我明白了,你以为我喜欢昊王?哈哈哈哈。”

    她笑得花枝乱颤、两腮发酸,不禁弯下腰去,捂着肚子,“我不行了!”

    庭页更加迷惑了,“不是吗?”

    雁雁哭笑不得,可是她不急着辩解,而是顺水推舟,“那又怎样?难道我配不上昊王吗?”

    庭页焦急万分,“当然不是!”

    “那你急什么?”

    “好,哥问你,你说是一堆金好还是一堆泥好?”

    雁雁说,“当然是金好,泥到处都是,不稀奇!”

    “真的吗?”

    “不是吗?”雁雁缓缓起身,叉着腰问道。

    庭页望着远方,“世人肯定都说金好,可是如果你是种子,那么泥才是最好的,因为它是最适合你的。只有自己才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最适合的是什么。”

    “哥,我知道我要的是什么!”

    她看着他,不像是祈求,倒像是在奢求理解。

    “我知道你要什么,你想要金,可是世人都想要金,何不选择一堆众人忽略却只属于你而且愿意滋养你的泥?”

    “你说他是泥?他可不是泥!”雁雁噘嘴辩驳道。

    庭页一副恨铁不成金的模样,“你,如此执迷不悟!”

    雁雁见他一脸焦急,心想他此刻定是被她搞糊涂了,连忙道,“好啦哥!骗你的,我怎么可能喜欢昊王!”

    “你可认真的?真的不是昊王?”

    她点点头。

    “那不是昊王,是谁?是遇王?”庭页丈二摸不着头脑。

    “什么?”雁雁气得跺脚,“就他?长得跟四大金刚似的!”

    “四大金刚?”

    “四大金刚,就是脖子大、脸大、脚大、嘴大!”

    雁雁边说还作出各种古怪的表情。

    “那有什么不好,脖子粗喘气舒坦,脸大那多有面子啊,还有脚大江山稳啦,嘴大吃八方噢。”

    庭页也故意跟她抬杠,“当年柴氏的男人死了,被打发回家,在客栈外看到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她不但没有嫌弃他,反而邀请他进屋,那个男子就是后来的周太祖郭威,所以你看男人的时候可不能以貌取人!”

    “哥,你再说我要生气了!”

    雁雁别过脸去,忽又迷惑道,“你方才说不让我去做那几分之一的王妃,这下怎么还有意撮合我和那个拓跋成遇?”

    “他跟昊王不一样,昊王是长子,他以后是要承袭西平王王位的,他的婚姻可不能由他自己的意愿,遇王就不一样了,虽然贵为王子,可没有权力上的压力,只要他愿意,便可得一人心白首不离。”

    雁雁低头垂眉,好像被思绪的涟漪裹挟。

    “那你喜欢谁?”

    “是,”她娇羞不已,“是昊王身边的!”

    庭页好像松了一口气,“哦,原来是这样!”一股如释重负的感觉。

    “哦,哥,怎么?我说是昊王身边的你就不担心了?”

    “昊王身边的侍卫除了嵬名惟胥其他一个个都是文武双全,你喜欢任何一个哥都支持!”

    “哥,你的意思就是,你妹子就只配得上侍卫,配不上昊王?”

    “你又来了,哥不是那个意思!一个人的优劣怎能以他的身份来评判?”

    “哼,我再怎么也是细封家族的郡主,那昊王娶的不也是弥雅部族的郡主吗?再说了,你妹子我难道就输那未慕柬儿一筹?我没她聪明吗?还是没她美?”

    “你大美人一个,世界上再也找不出另外一个比你美的女子了!”

    雁雁噗呲一笑,“哥,这句话我记住了,以后告诉未来的嫂子!”

    “你呀,也就我让你欺负,以后你的夫君要是被你这么欺负,肯定被吓跑的!”

    “谁欺负谁还不一定呢,以后我要受人欺负了,你可得为我出气!”

    “哈哈,谁敢欺负你啊!”

    庭页摸着她的头,“那你告诉哥,你喜欢谁?白玉獐还是白玉鹿?”

    他脑海中浮现他们几个的身影,多多马稳重谨慎,沫藏萼庞是沫藏家族的族长,杜聿文武双全可却是汉人……

    不过这些别人眼里也看得到的东西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雁雁对他们的感觉。

    “少主,昊王来了!”

    “好,请他们到大殿,我就来!”庭页迎了过去。

    他们来了!

    雁雁心中像有无数的小鹿乱撞,面红心跳起来。他就近在咫尺,她努力克制着内心的澎湃,表面一脸娴静,只听他们还在谈话,她忍不住侧耳倾听,可又听不太明白,于是捅破窗纸朝里看,只见就昊王、惟胥、多多马还有郝木四个人,雁雁的失落写在脸上。

    他示意郝木取来一个长方的盒子,他取出那剑递给庭页,“这是我特地让人给你打的!”

    庭页见那剑琉璃和绿松石镶嵌,做工精细,“昊王,这是难得的好剑,还是你留着……”

    元昊微微一笑,“我有这个!什么宝剑都比不上它!”

    说着晃了晃腰间那略显陈旧又夺人眼目的青铜短剑,那还是一个无名氏给他的,在他心中,它更是有一股无形的魔力,有了他,他也更有力量。

    庭页双手捧过剑,“谢昊王!”

    趁着他们在等茶的功夫雁雁把惟胥拉到一边。

    “诶,其他几个人呢?”

    “哪几个?”

    “就是除了你俩的另外几个!”

    “哦,萼旁和野利华去查案子去了!”

    “还有一个呢?”

    “旺戎啊,他这两天回银州了!”

    “那还有一个呢?”

    “还有一个?”惟胥实在不知道她说的是哪一个。

    雁雁瞪了他一眼,忽又低头,脚尖在地上画着圈圈,低声道,“姓杜的那个呢?”

    “你说杜聿啊!”

    惟胥正要说什么,突然斜眼看着雁雁,“你关心他干什么?”

    雁雁突然语塞,“我、我,谁关心他啦,我是想你们有啥事我可以帮忙的!”

    “少来了,你能干什么?”

    “你少小瞧我!”又问道,“你们这是要去干嘛?”

    “打猎啊!”

    雁雁见他挎弓荷箭的样子,斥道,“又打猎,无聊!”

    惟胥甩了甩手中的皮冠子,准备离去。

    “你手里拿的是什么?”

    “狍头皮冠!”

    雁雁瞟了一眼。

    “你这大头恐怕戴不进去吧!”

    “怎么戴不进去!”

    惟胥说着试了一下,“怎么样?”

    只见那是真的被剥了皮的狍子做的,就连纤长的狍角还在,虽然是狍子残体,可当下却有几分萌态可掬。

    “你们可真狡猾!想这样蒙骗猎物!”

    除了皮冠,他们有时候也在脑袋上插上锦鸡的羽毛以此来迷惑猎物。

    “这怎么叫狡猾,西华山里熊罴猎豹各种猛兽都有,我这是为了避害!葭蕤说,她们那儿下海之前都要做身上用丹青画上纹身,以避免被海底蛟龙迫害!”

    “我看你们是自讨苦吃!”

    她忽又问道,“葭蕤是谁?”

    “她是从南越来的,她的父亲最近才投奔西平王而来,她从小生活在海边,知道的可多了!而且特别会调香,昊王用的香都是她调制的。”

    “哎呀,我就问你她是谁,你讲这么多干嘛?是不是对她有意思啊?”

    “她很好,可是我跟她不合适,她跟稔荣倒是挺登对的。”

134 西华山

    西华山的北面森林馥郁,它既是神秘的,又有着致命的吸引力,只是生长在大漠戈壁的孩子,见惯了生死无常,不会觉得森林是险境,因为他们每次进山,都是有所求,要有所得,就算是以生命为代价。

    星流激箭,月满开弓。

    不多时,他们已是收获满满,可就在这时,却突然发现惟胥和多多马不见了。他们试着往回找,却出现了一个三岔口,分别是往西北、东北和正南方向。正南方向是他们来时的路,西北方是他们刚走的路,东北方向是通往森林腹地的,据说那里草木蓊荟,即使在大白天也有阳光穿不透的地方,尽管白昼却恍如黄昏。

    “昊王你看!”

    庭页发现人走过的痕迹,但不确定是不是惟胥他们。

    “昊王,要不你和郝木先往前,我去找他们!”

    元昊摇摇头,“我们一起去找吧!”

    在山中有个忌讳,那就是不能叫人的名字。据说,如果你在大山里大声叫某人的名字,那么山神听见后就会把他留下来,也就是他永远也出不去了,所以他们只能默默找寻。

    他们随着脚印往深山走去,往上翻过一座山,此时已经日薄西山,他们便往低洼处走去,可是,越往里走,光线越来越稀。

    又走了许久,此时已经天黑,月亮也挂上夜空,借着林间昏黄的月光,可以看到几颗干枯的老树横倒在路边,贴地的一面已经长满了蘑菇和草屑,有的枯枝完全浸在幽涧里。这山林里,白天倒是个祥和生动的世界,可晚上却是处处玄机,险象环生,豺狼虎豹都是黄昏日落后才开始它们一天的生活,它们的眼睛在黑暗中闪着光芒,伺机而动,随时准备把猎物收入囊中。

    等他们到了另一个山头,此时已是繁星满天,大颗小颗,连片连片,远处地平线上,隐隐若若出现了一场光带,黄中带点灰,灰中带着浅绿,那便是银河。

    “啊!”

    忽然,传来一声凄厉的惨叫,那声音带着恐惧,他们借着星光望过去,不远处的山头有一根大树颤颤巍巍,他们什么也没说,默契地往那山头跑去。待他们走近,看见两人血淋淋的躺在地上,一动不动,想必已经死了,另一人靠着树半躺着,胳臂上的肉被大块撕下,可以看见白森森的骨头,他半睁着眼,看见他们像是见到了救星,嗫嚅道,“快,快救……”

    话音未落就昏死了过去。

    这时他们看见不远处有一头野猪,正发了疯似的往一颗大树上撞去,只见大树上有人坐在树杈上,紧紧抱着树干,又哭又叫。

    这野猪,不仅力气大,又野,不是知难而退的家伙,而是越挫越勇,跟你死磕。而且它平日里喜欢蹭着松柏挠痒痒,没办法,手太短挠不到。可这蹭久了便自然沾了满身的松油,它也不洗澡,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就结了厚厚的一层油衣,像铠甲一样,刀剑很难伤它。虽然它浑身都能让松油糊着,有一个地方绝对不行,那就是眼睛,所以也成了猎人攻击的要害。

    再看那野猪,它一只眼睛已经瞎了,射中的箭矢还赫赫地插在上面,后腿也被砍了数刀,它本身是黑毛黑皮的,它这么一撞,一用力,后腿的伤口便裂了开来,猩红得耀眼。

    庭页二话没说,扔下弓箭,腾空骑到野猪身上,那野猪一惊,连忙原地打转,庭页用铁钩勾住它的背脊,又用随身携带的铁鋋往它脖子猛插去,它一吃疼,高声嚎叫,直把庭页甩了半尺来高,元昊张弓在一旁,之前那野猪旋转得厉害,他无法瞄准,突然,它侧过脸去,只听呲的一声,箭矢从它耳后穿过,它随即倒地,腿在地上一伸一缩,终不再挣扎。

    庭页这下松开了他熊掌一样的大手,躺在野猪的肚子上,真是一场惊心动魄的战斗,他早已折腾得满身大汗。

    “我说树上的兄弟,下来吧!”

    郝木对着树上的人喊道,那人没有回音。

    “你下来呀,野猪已经死了,你的朋友也死、死得差不多了!”

    这时,树上传来沉沉的抽泣声,“可是,我不知道怎么下来!”

    “那你怎么上去的?”

    “是、是他们把我甩上来的。”

    庭页忍不住又看了一眼那两具尸体,这下是有点惋惜,突然,他感觉到一阵劲风而过,元昊已经带着那树上的兄弟下来了。

    “昊、公子的轻功真是了得。”

    这下郝木又开始打量起这位小兄弟来,只见他身材矮小纤细,一身秋兰色,梳着高辫,抹额上镶着碧玉,一脸的恐惧,浑身发颤,脸色惨白,浑身汗流成河。

    庭页挨着去探那两人的鼻息,身体还是温热的,但确实是死了。

    那小兄弟不顾一切地奔向那晕死过去的壮汉,口中喊着‘哥哥、哥哥’,见他无半点回应,就瘫坐在地上痛哭起来。

    庭页喘过气来,这才看见元昊在为刚才昏死过去的那人包扎,“他在发冷汗,如果冷下去就没命了,庭页,你去生火。”

    这时,那小个子的兄弟擦了擦眼泪,也忙着去附近捡柴火。

    等篝火烧了起来,他们把那人拖到火堆旁,庭页去割了几块野猪肉,用箭矢串起来烤着。元昊扶着那晕死的人半躺着,而那小兄弟却低着头不说话,郝木却不是个安静的人,问道,“小兄弟,你叫什么名字。”

    那小兄弟抬头望着他,“我、我叫萧檀。”

    “你们为什么大晚上在这荒郊野岭的?”庭页又问。

    “我和我大哥、二哥一起上山打猎,然后我们与二哥走失了,到处找不到,迷了路,不想又遇到……”

    他说着说着眼泪就来了,郝木真没见过这么爱哭的男人。

    “不瞒你说,我们也是来找朋友的。”

    他含着泪眼问道,“你们找到了吗?”

    “没有!不过他们肯定没事,说不定遇到什么好玩的忘了下山!”

    篝火嗤嗤地燃烧着,远处的山丘被月色铺满,元昊和庭页就近挖了两个坑,把逝去的两人给埋了,萧氏听着从死里逃生的哥哥均匀的呼吸声,痴痴地看着未燃尽的松明火堆,熄灭过后撩起一阵阵灰烟,旁边裂出来的木屑丝,发出呲呲的声音,好像舍不得这让给它光明的夜。

    一抬头,只见大颗大颗的星子在空中眨着眼睛。

    “你们看,那月亮好像是红的!”郝木惊道。

    元昊轻声道,“今夜绛气属月,所以月光带红。”

    星空灼灼,而大地上,黑夜掩藏了所有的光彩,也掩藏了所有的黑暗。

    突然,元昊蹭了一下庭页,庭页扭头,却见不远处丛林里有两颗绿幽幽的小圆环闪着光,凭直觉,那是狼的眼睛,可现在不知道它们是一群还一只。

    有人说,从狼的眼睛里可以看到自己的灵魂,也有人说,狼是夜的神明。

    只见那光圈往他们游移过来,他们都不自觉屏住呼吸,庭页默默地抓起地上的弓箭,挽弓在手闷声拉满弓,等它暴露在微弱的火光边缘,他们才看清那是一只通体雪白的狼。

    空气中静谧得直能听到他们彼此的呼吸。

    哪知,它在离他们三尺远的地方停了下来,突然望着天凄厉地嚎叫起来,像是在唤月催星。

    它只是嚎叫着,却不靠近,庭页以为它是召唤同伴来的,但元昊觉得不是那么简单,狼要么单独行动,要么集体行动,不会在找到猎物之后才呼唤同伴,况且它叫声凄凉,眼光闪烁。

    突然,它停止了嚎叫,低下头往丛林深处走去,走了几步,又回过头来看他,仿佛是在召唤他,元昊随着它往前走,庭页一把拦住,“公子,不要去!它狡诈得紧。”

    “你们留在这里,我去看看!”

    “不行,要去我跟你一起去。”

    “你们留下来照顾他俩!”

    元昊语气坚决,随着它往深处走去。

    漆黑的夜,漆黑的眼,如常年在暗夜里拉下的帷幕,即是一点点儿光,就被迷了眼,任你怎么眨,还是看不见,终于了解,太光鲜的东西莫要垂念。

    熊熊的火包裹着已经焦黑的残木,郝木把烤好的肉递给萧檀,只见萧氏不停地看着元昊消失的方向,他又递了一块给庭页,庭页接过却不吃,面上写满了心急火燎的不安,郝木也吃不下,忽然,远方又传来狼嚎,郝木心下咯噔一阵,和庭页同时起身,这时,却见丛林深处有一个黑影在靠近,正是元昊。

    只见他怀里抱着一个雪白的东西,是一只幼狼!小狼还未睁眼,看来刚出生不久。

    “公子,你杀了那只狼?”

    他们之所以这么问,是因为狩猎有不成文的礼仪,那便是不覆巢、不杀胎。

    “公子!”

    元昊回过神来,把刚才发生的一切讲了一遍。

    原来,刚才过来的是一只狼王,他把元昊引入一个山洞里,元昊见洞里躺着一只死去的母狼,身边还有一只刚出生的幼狼。其实狼一般是住在温暖的土洞里,它们住在天然洞穴里面往往是因为生产的缘故。元昊正被这场景吸引,回头却见那狼王一头撞死在石壁上,殉情了。

    庭页听后一阵叹息,畜生尚且如此人何以堪,而那萧氏早已泪光满面。

    看着萧氏渴望而又温柔的眼神,元昊把小狼递给他,他把小狼抱在怀里,喜悦而又亲昵。

    突然,灌木丛中又有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庭页警觉地抓紧身边的大刀,这时,一切又恢复平静,就连刚才草丛中的虫鸣也戛然而止,树上的夜露滴下来,落入火苗里,发出湮灭的声音,仿佛是莲花清醒而又沉重的叹息声。

    突然,一个黑影一闪而过,接着嚯嚯嚯几只明晃晃的东西飞了过来,元昊挥袖便挡,那东西边被斜带入旁边的草丛中,庭页更是腾地起身,把刚才接住的飞镖狠狠地扔在地上,“暗算算什么英雄好汉!”

    他额头布满了密密的水珠,不知是汗水还是夜露。

    可一切又归于平静,元昊捡起那飞镖,萧氏瞄了一眼,突然捂着嘴巴,元昊看出了他的异样。他站起身,对着灌木丛说了几句,庭页是听不懂,可元昊却听清了他说的契丹语,他说,“我没事,你们不要伤害恩人!”

    话音刚落,那灌木丛中陆陆续续有十来个穿黑衣的人走了出来,他们目光坚毅,噗通跪倒在地,其中为首的一个向元昊和庭页拜了一拜,随即抽刀断了自己右手掌,这就是他们对恩人不敬赎罪的方式,只见那萧氏倒没有之前那受惊的模样,反而一脸镇静。

    “哥哥受伤了,快背他回去疗伤。”

    那十几人连忙七手八脚地把那壮汉抬了起来准备离去。

    此时已值夙夜,只觉寒风肃肃,远方似隐隐传来了一声滚雷,忽然,一阵地动山摇,天簸地岋,只见大地剧烈摇晃着,近处的树木像苇草一样摇摆着。

    “小心,大家趴下!”

    有些仍在惊恐中手足无措的人这下才回过神来,赶紧趴在地上,此时,大地不再摇晃了,而是像波浪一样汩汩抖动着,忽然,轰隆一阵巨响,只听不远处山石滚落之声如雷贯耳。

    待那轰隆声散去,大地也安静了下来,他们这才慢慢起身,只是满面惧色仍未散去。

    “这地牛翻身可真厉害!”

    那几个契丹人突然面色一凛,“不好,山口被堵住了!”

    “大家稍安勿躁,我们明天一早再走罢!说不定不止有这一个出口。”

135 林间过

    山中岁月容易过,转眼夜色散去,天光已至。

    雾气凝聚,如轻烟似流水,流泻过山头,经过沟壑,如瀑布般直流而下,在林间弥漫开来,四周雾蒙蒙的一片,一丈以外都模糊不清。

    渐渐的,朝阳递上温暖的光束,填满着被浓雾笼罩的丛林。

    见元昊醒来,萧氏急忙别过脸去低下头,他不敢看元昊的眼睛,仿佛他的眼睛像是有一股魔力,能朦胧你的眼睛,抓住你的呼吸。

    “昨晚睡得好吗?”

    “还行!”

    他们昨晚虽然睡得不踏实,但一大早仍觉神清气爽,大家将就着用昨晚烧烤的猎物简单裹腹,之后便开始去找寻出口了。他们最先到了原本的出口,只见那里山石嶙峋,磊磊巨石挡住了去路,两边危崖如削,不可攀登。

    此下大家如被罩进了一个没有出路的山谷中,心中都忐忑不安。远眺山峰如苍鹰望月,近看林莽山川如遮天蔽日,正如唐太宗所描述的‘怖兽潜幽壑,惊禽散翠空’,只是,这里没有翠空,只有幽壑。

    其中一个契丹人说,“看来,我们只有另寻出路了!”

    元昊道,“山中瘴气弥漫,我们最好不要分散!”

    “好,就如这位公子所言,我们一起寻找出路!”

    一路上草木攒立丛倚,大家各自挥刀斩荆棘、夷野草,开拓着无路之路,一路上大家都漠然无语。在这止语的行走中,他们竟然有些恍恍惚惚,仿佛路旁的花草都变得诡异起来,白根葵像是穿着紫色上衣的女人,宽大的绿叶像是荡开的裙裾。林间的草菇也像是一个个埋伏着躲在伞下的小鬼,咕噜着眼睛打量着他们。

    没走多远,他们已经进入了森林腹地,四周全是参天古木,看到一些断木,仔细数数年轮,都不下百年。这里可谓是块宝地,有许多珍贵的药材,什么人参、鹿茸、红松子都躲在这里。可当下他们完全没有游者悠哉的心境,只想着怎样走出这片世外之地。

    “大家小心猛虎出没!”

    原来,往往就是这片神奇的土地,才会滋养更神奇的生灵,那便是有森林之王之称的老虎。它威武雄伟,棕黄的毛像天边的彩霞般绮丽。它的脚上有很厚的肉垫,行动起来悄无声息,它又是个可怕的猎食者,往往一口便能咬断猎物的脊柱,让它动惮不得。

    它是个流浪者,它孤独、傲慢,只愿相信自己,不愿与别人同流,它与对手较量,与饥饿较量,与孤独较量。可就是这种孤独的个性,反而成就了它的王者风范,就像它前额黑纹上的那个王字,它是个孤独的王者,深信只有自己强大,才是真正的强大。

    他们尽量小心翼翼,怕惊动林间的飞鸟。偶尔不经意间踩到掉落地上松果,刺啦裂开的声音往往惊得众人又是一阵心惊肉跳。

    这时,随着呱一声长啸,两只苍鹰从头顶飞过,只见它们在前方峡谷处一前一后相互追逐着,徜徉了一会儿,又变成了一上一下。

    突然,只听一声凄厉的叫声,一只鹰从山谷急速跌下,而上方那只鹰此刻嘴里多了一个长长的扭动的东西,想必是一条小蛇,原来它们并不是比翼双飞而是在争夺食物!

    他们继续往前,来到一个山谷,参天大树拔地而起,瀑布未见其身,先闻其声。再往里走,那里有一片青翠欲滴的原野,绿芜丰软如毯,仿若人间仙境。

    等穿过几片月牙儿似的平地,水花雀跃的哗啦声传来,前方出现了一折磅兮礴然的瀑布,在漫山的红杜鹃中,从百尺悬崖间纵身而下,白与红的交替,溅起雪白的浪花,惊飞了水边的白鹭,灿烂的完成了它生命中的一次次跳跃。

    河谷边还有成簇成簇的苇草在山中招摇,蝴蝶在阴凉的地方停驻,偶然风吹云动,一束光披在它身上,它便像被惊扰了般颤动着两只灵动的触须。一方幽静处,还有成百上千的蜉蝣停在水面,古人说,蜉蝣之羽,衣裳楚楚,也许它们便是一个个精微而细小的凌波仙子。

    可眼下众人却无心赏景,他们眉头深锁、四下探望,似乎还是没有出路。

    这里四面围着高山,只有这一河谷穿山而过,可是上方是百尺瀑布,下方是被湍流冲刷出的嶙峋河道,河中岩石尖锐磼礏,水石的撞击声硠硠磕磕,特别是水在迫近岸边的时候突然旋转激荡开来,水波互相撞击,忽如云涌浪懑,磅磅碰碰之声不绝于耳。

    两岸又是荆棘丛生,刺槐遮天,藤蔓疯长,根本不可能出去。

    大家虽然嘴上不说,可望着那汹汹旭旭的激流,都面色凝重,仿佛末日降临一般。

    元昊往瀑布望去,只见瀑布上方是一片平地,岩边有几颗蜷曲的矮木。

    “如果可以上那方平野,便可以出谷。”

    那为首的契丹人点点头,“可是,水流湍急,山石覆苔滑腻,我们要怎么上去?”

    元昊不作声,上前从大树上扯下一根藤蔓,只见这些环绕着大树的藤子都长达三十多尺,那些契丹人也明白了过来,都上前去砍那些藤蔓。

    “哎呀!”

    “怎么了?”

    “流血了!”

    只见他们满手腥红的血滴答着,那几人四下找寻着伤口,却没找到。

    元昊道,“这是麒麟血藤,可以去痛活血的。”

    几人这才明白了过来,原来不是他们流的血,害他们吓了一大跳,心想这藤浆也太渗人了,竟然和人血一样。

    他们把砍下的藤蔓扎在一起,足足有百尺来长,可是,要怎样将这藤蔓送到平野上又是个问题了。

    他们将它一端绑上树杈,像掷飞矛一样往上扔,可是瀑布的水花漫天飞舞也成了一种阻碍,他们屡试不爽。

    突然,萧氏怀中的小狼狂叫了起来。这时,只听一声嘹亮划破了山野,一只大蓝鸟从一颗巨大的树梢窜了出来,元昊心头一悸,像是突然忘记了呼吸。

    那蓝鸟煽动了几下翅膀,方才还在河边觅食的白鹭竟然纷纷振翅朝它飞去,它们在半空中围城一圈,突然,竟纵身随着瀑布往下坠去,这时,那几个契丹人仍在扔那长藤,到了半空,那群鸟儿像追逐猎物般飞扑过去,生生托起了那长藤的一端,往那平野上飞去!

    大家惊得忘了欢呼,还是萧氏首先打破了沉默!

    “太好了,那些鸟儿把它衔上去啦!”

    “当真是神鸟啊!”

    众人只顾望着半空的鸟儿,尤其是那只蓝鸟,只有那契丹人突然上前拉了拉长藤,“结实着呢!我们可以上去了!”

    “公、你先上去吧!你轻!”

    他恭敬地把长藤递给萧氏,可萧氏却彳亍不前,低头道,“我怕!”

    “我先上去罢。”

    元昊接过长藤,那契丹人点点头,“公子你先上去,我第二个上来,然后我们再合力拉下面的人!”

    索藤而上并不是容易的事,特别是靠着悬崖峭壁,还有迸溅过来的驰波跳沫,不过好在元昊和那契丹人都是练家子,所以没费多少功夫便上了平野。在他们的帮助下,下面的人不多时就上来了,特别是萧氏和那受伤的壮汉,几乎全程都是被他们硬拉上去的。

    大家到了平野都舒了口气,坐在草地上吐纳静心,看着那群隐去的鸟儿消失在林间,都不知道怎样感谢它们。

    “谷里面好玩吗?”

    他们以为是听错了,可是又确定那声音不是他们其中任何一人的声音,便戒备地四下探望着,却无人影。这时,只听那巨树上传来一阵窸窣声,他们抬头望去,只见那是一颗高百尺有余的桢楠树。

    一个契丹人突然惊道,“千年紫桢楠!”

    千年紫桢楠没有听说过,但是桢楠树倒是知道的,因为它常生长在土质肥沃的山坡或山谷里,而且木质坚韧,可做宫殿栋梁,也可做几案桌椅,而且自带芳香。

    大家抬头望着高耸入云的华盖,“刚才那只鸟儿就是从这里飞出来的!”

    “果真神树啊!”

    这时,那窸窣之声却越来越近,他们以为是什么小动物攀爬其上,等它越来越近,却见是一个人,他往下梭了一截,坐在一根树杈上,扭过头来看着他们,也就十三四岁的年纪,一身莎青色,用纚帛束着一个高高的发髻,头顶戴着一个蓝紫色的鸢尾花环,细软的头发映衬着白皙的脸颊,两只眼睛灵光闪闪,靓如秋云吐华月。

    “谷里好玩吗?”

    原来方才是真有人在问,可这荒郊野林,突然出现一个陌生人不免让人疑惑,“小孩,你在上面干什么?”

    “爬树啊!”

    “爬树?”他们望得脖子有些酸痛,“你是说,你能爬上这颗千年紫桢楠?”

    桢楠不比榕树,千年榕树华盖亭亭,而千年桢楠则高耸入云,足足有百尺高。

    “那有什么难?我从小就跟着祖母爬树,三百尺来高的红杉祖母也能上去!”

    “你是说,你祖母也能爬上三百来尺的树梢?”

    “对啊,这颗千年紫桢楠只有百尺来高,祖母便没兴趣来了!”

    大家听后又是惊诧又是迷惑,总觉得他话里半分真半分假。毕竟,刚才他那只鸟救他们的一幕也是如云里雾里,半梦半醒之间。

    他们想看看他是人是精,“小孩,你快下来吧!”

    “谁是小孩啦!”

    他双手抱着树干,双腿夹着树干,嗖嗖嗖往下一阵梭滑,就跟猴子一样夭矫偃骞枝格间,等到了下面一截,树干越来越粗,他抱着已有些吃力,到了离地还有三人高的地方,他突然停住了,甩了甩胳膊,像是酸麻难耐。

    “你只管往下跳好了,我接着你!”

    “我才不呢,要是你没接住我,那我不就惨了!”

    “你不敢下来,当初为什么爬那么高!”

    “你傻呀,不爬得高一点,怎么会有更美的风景。”

    元昊一听,只觉得这一番对话似曾相识,忽然脑海中闪过那只白鹮的身影,紧接着心又狂跳起来,是她!是她!肯定是她!

    这时,她却不打招呼闭着眼睛自顾跳了下来,元昊几乎来不及想就张开双臂上前接住了她。

    她额间有被刺划伤,还密布着小血珠,她睁开眼来,却见他正直勾勾地盯着自己,那眼睛像一汪墨色的潭水,那么神秘,她好像哪里见过,于是便嫣然一笑,如飞絮剪春风般轻约,刹那间,元昊的心好像不是自己的,它像是遇到了故人,莫名地狂跳起来,以它特有的方式作着旁人无法察觉的问候。

    他的脑海中突然浮现刚才的那只蓝鸟,难道?难道她就是当年那个小姑娘?原来那一切都不是梦?

    他背脊发麻,浑身的每一寸肌肤仿佛都要开口言说,那万绿青丝也要致以久违的问候,可终究,千言万语到嘴边却变成虚无。

    “小狼!”

    她突然往萧氏身旁跑去,欲伸手触碰小狼,可又迟疑着缩了回来,定定地盯着它,仿佛用目光在抚摸着它。

    “小姑娘,你是怎么进来的?知道怎么出去吗?”

    那契丹人见他们虽然到了平野,可四下又环抱着密林,还是不知该往哪儿走。

    她微眯着眼,“原来你们不是在谷底玩,你们是迷路了?”

    正在这时,一阵林风吹来,青林烟烟,顿时迷雾填满了周遭,她往那迷雾中走去,那只蓝鸟儿也随之飞去。

    “等雾散去,你们往最高的那颗美人松走就能出谷了!”

    话音刚落,一阵廉廉纤雨穿林而来,众人连连遮挡,只有元昊,享受着轻丝细雨。

136 一川明

    等雨雾散去,那小姑娘早已不见人影,雁过留痕、风过留声,可她却如那散去的烟云,了无痕迹,只剩下一川明媚,而如今,他们都怀疑自己经历的一切是不是一场梦幻而已。

    “快看,美人松!”

    只见近乎蓝紫色的青空下一颗美人松高耸入云,他们心怀雀跃地朝着那颗美人松走去,果然不多时便到了山口。

    那群契丹人即将往北而去,萧氏对庭页微微一笑,“谢谢你救了我,还有我哥。”

    “好说好说!”

    只见他又到元昊跟前,从脖子上取下一个棕色的像老树根一样的项坠,“这个送给你!”

    元昊摇摇头,推却不接,萧氏脸上飞过一抹嫣红,忙道,“你把小狼送给了我,礼尚往来啊!”

    说着就把那项坠往元昊手里一塞,抱着小狼向前走了两步,忽又转身微微一笑,“有缘再会!”

    “有缘再会!”

    他们刚到山下,却碰到了惟胥和多多马。

    他俩可真是狼狈得紧,惟胥满脸是伤,嘴肿着嘟得老高,原本就大如瓢的脸这下更大了,就像放了一个西瓜在头上,多多马的手臂也受了伤,腰间的夏箙也压得变了形。

    “昊王!”

    元昊撕下自己的内衬递给惟胥,惟胥擦了擦嘴角的淤血,一碰到伤口表情狰狞又扭曲。

    “怎么回事?你们不会也遇到野猪了吧?”郝木问道。

    惟胥原本就肿胀的脸这下更是又红又紫,他刚要说话,一泡口水喷了出来,只得苦巴巴地看着多多马。

    原来,昨天惟胥和多多马射了一只獐子,正要去捡,突然,丛林后噗呲噗呲飞出几只雀鸟,凭常年的直觉,多多马感觉到有人靠近,他即刻转身抽刀相向,哗呲,一只箭迎面过来,还好他及时躲了过去。不多时林中冲出了两人,那两人长得一模一样,其中一人手中还拿着一张弓,想必刚才的箭便是他们所放。

    惟胥怒气顿生,骂了他们几句,他们其中一个上前推了惟胥一把,惟胥不曾想他们竟然动手,他也推那人,他力气大,一把就把他推得摔了一个跟头,栽到后面的灌木丛中,吓得躲在丛中的獾乱窜。那人只觉得受了侮辱,起身后抽刀就往惟胥砍过来,顿时双方起了敌意,不分青红皂白就厮杀了起来,后来他们才发现他俩后面还跟了十几个人。

    疻痏难捱,惟胥说话都喷口水,有些口齿不清了,嘴巴吃力地转了半圈,“昊王,你一定要为我们报仇。”

    元昊为多多马绑好手臂,又为惟胥绑受伤的小腿,忽然,他余光一瞥,见惟胥脚下踩着一株鸢尾花,连忙把他的脚挪开,扶了扶那株鸢尾。

    庭页道,“你们都不知道他们是什么人,怎么叫昊王去给你们报仇?”

    “要是让我再碰到他们,非得把他们打得满地找牙。”

    庭页见元昊心不在焉,看着地上那朵鸢尾花像丢了魂似的。

    “昊王,我看你是累了,我们这就回府休息去吧!”

    元昊点点头,等他们回到兴平府,只见数乘马车停在府门前,不像是府里的。

    这时,几个方嘴阔脸的大汉在众人的拥护下走了出来,其中一个满脸络腮胡的是细封雷呗,另一个是米秦桑狄,还有一个是野利戈多。

    “昊王!”

    “细封族长、米秦族长、野利族长!”

    他们这几个人聚在一起,想必又是因为向大宋进献的事。

    原来,德明几乎每年都要向大宋进献散马五百匹、羊五百头、橐驼六百头。不过这些都要倚仗各个部族,这献马最多的当数北面的野利家族和细封家族,献羊最多的家族就数南部都罗家族了和米秦家族,而献驼的则是西部的罔丽家族、北部的颇超家族和东部沫藏家族。

    德明有时候还会向大宋进献一些战马,但是迫于大辽的压力,都是悄悄进行的。

    “爹!”

    “庭页!”

    “细封族长,你来,我有事要跟你谈!”

    细封雷呗把庭页晾到一边,随元昊到了另一边,这时,正好又有几人从府里出来,有两人人高马大,满脸横肉,还有两人身材略小,正是抢他们獐子的那对孪生兄弟。

    八目相对,瞿然相视,几乎是同时说出那几个字,“是你们!”

    孪生兄弟永远那么默契,异口同声道,“真是冤家路窄啊!”

    惟胥鼻嗤道,“我还正想找你们呢,不想你们倒亲自送上门来了。”

    虽然惟胥当下口齿不清,但他们还是听了个大概,回敬道,“记吃不记打的东西,就凭你?蛤蟆打哈欠----好大的口气!”

    一场由眼神互相扫射的冲突,转为口舌相对的骂战。

    惟胥顺势往地上吐了一口痰,不料却吐出一口血水,更是气愤不已,嘴角抽搐着,“你们识相的话,给我们磕头认错!不然我们不客气!”

    “大哥,别跟他废话,狐狸掀帘你给他露一手!”那人握紧拳头,指骨泛青,还真让人有几分忌惮。

    “我先把你的胳膊给卸下来,看你怎么掀帘!”

    “要比试吗?”

    “谁怕谁?”

    “尔玛、尔飏!”

    那两人一听到那喊声立马脸色大变,连忙规矩了起来,惟胥和多多马见是野利玉祁,这下心里暗喜。

    “原来他俩是你的手下!”

    野利玉祁笑道,“是啊,怎么,你们认识吗?”

    “原本不认识,但自从昨天他们抢了我的獐子后就认识了!”

    “怎么?”野利玉祁问那俩人,“你们抢了他们的獐子?”

    尔玛尔飏低着头不说话。

    野利玉祁知道他们是默认了,“快道歉!”

    那声音不容反驳,他们虽然不情愿,但还是低头拱手向惟胥他们道,“二位,对不住!”

    “以后不能这么颟顸了!”

    野利玉祁一边呵斥一边又对惟胥他们道,“昨天的猎物都已送到兴平府庖厨了!”

    多多马倒释然,“不打不相识嘛!再说,我们技不如人,认栽。”

    惟胥道,“哪里是技不如人,明明是他们仗着人多!”

    野利玉祁道,“要不这样,他们俩留下,任你们怎么处置!我有事先走了!”

    “再会!”

    惟胥说着,转身朝一旁生无可恋的尔玛尔飏朝做了个鬼脸。

    “待会儿再收拾你们!”

    忽然,前面又来了几人,其中一个胖嘟嘟的,步履却奇快,她经过他们身边,突然停了下来,转身瞪大眼睛盯着惟胥。

    “是你!”

    惟胥瞟了她一眼,“什么是你,你认识我吗?”

    “我当然认识你,你化成灰我都认识!”

    惟胥觉得她既奇怪又好笑,“我化成了灰,我哥都不一定能认出我!”

    那胖妞又粗暴地揉了揉眼睛,怕看得不够清楚,“没错,就是你这个不懂得怜香惜玉的小子,我倒了八辈子霉了,你怎么老是阴魂不散。”

    她咕噜着眼,巴不得把他给吃掉才甘心。

    惟胥一脸懵懂,“你谁啊,莫名其妙!”

    多多马觉得她有几分面熟,不禁问惟胥,“你们认识?”

    惟胥像拨浪鼓似的摇头,老不高兴了,“我哪里认识她!”

    “好啊,你装不认识我!”

    胖妞双手叉腰,“你倒是贵人多忘事啊,我来提醒提醒你,三个月前,在西安州的天都山南麓,有一条仙女河……”

    西安州,天都山南麓,惟胥绞尽脑汁想着,这时,脑中突然浮现一幅画面。

    只听那胖妞道,“三个月前,我到仙女河里去抓鱼,不小心掉进了河里,那还是初春,河水冰得厉害,我一掉到河里就感觉浑身冻僵了,吃力地挣扎着,边喊着‘救命啊、救命啊!’正在这时,刚好有一年轻人从河边骑马走过,他看了我一眼,不仅没有下马救我,反而坐在马背上奚落我。”

    “快爬上来,不然我就一箭射死你!”说着还摸了摸背上的箭囊。

    她一听,惊愕不已,不曾想遇到一个见死不救的疯子,没法,只能靠自己了,她吞了好几大口河水,奋力让身子直起来,河底的鹅卵石长满青苔滑溜溜的,她好几次滑倒,最终好不容易站立了,才看到河水也就刚到胸口的位置,不足以淹死自己,于是长舒了一口气。

    再看看桥上骑马那人,一副洋洋自得的模样,拍了拍马肚子大摇大摆地走了。她心里大骂这个不懂怜香惜玉的屎坨坨,要是哪天再碰到他,非让他难堪。没想到啊,这么快就见到了。

    惟胥气得腮帮子鼓鼓,“我在那条河里抓过虾、摸过鱼,那水不深,最多就到你胸口,淹不死你。”

    “你还说!”

    看着胖妞怼得惟胥无话可说,一旁的尔玛尔飏一阵幸灾乐祸的模样。

    “恬恬,走了!”

    这时,只见元昊和庭页已经进府了,细封雷呗的马车在门口等着,旁边站着细封雁雁。

    恬恬恨恨地瞪了一眼惟胥,“下次再收拾你!”

    “恬恬,快啊!”

    等恬恬到了,雁雁急忙跳进了宽敞的马车,待轮毂吱呀作响,她掀开车帘望着渐渐远去的兴平府,雷呗拉她过来坐好,“别看啦,以后有的是时间看!”

    雁雁凑了上去,拉着雷呗的粗胳膊,“爹爹,你还带我到兴平府来?”

    “来啊!不仅要来,你以后就住这儿了!”

    雁雁惊喜万分,攀着他的肩膀,“爹爹,你要做西平王?”

    “哎呀,你这丫头口没遮拦,不是我要做西平王……”

    他清了清嗓子,看着她,颇为得意,“西平王向你爹我提亲了。”

    雁雁眼睛闪闪发亮,睫毛像阳光一样发散开来,“真的呀?是给哥哥提亲?”

    “不是给你哥哥,是给你!”

    雷呗刮刮她凑近的小鼻头。

    “我?”雁雁睁着大大的眼睛。

    “对呀,西平王希望你和二王子成亲,我替你答应了。”

    二王子?她一听,双腿跳起来,惊得急行的马儿都回头望了一眼,“什么叫你替我答应啊,那你替我去嫁好了。”

    “你这孩子!别任性了,在弥雅,哪个部族的郡主不想嫁西平王府啊!”

    “我不管,我们现在就掉头,你向西平王说反悔!”

    洪善坐在车夫旁边,好像也察觉到了车内的异动,时不时地往帷缝里窥探。

    “少胡闹,这件事没有商量的余地!”

    她气嘟嘟地坐下,“反正我不答应!”

    说着一面又掀开车帘大喊,“洪善,我们回兴州!”

    洪善十分为难地看着雷呗,雷呗吩咐道,“洪善,继续走!”

    “回兴州!”

    “回西华山!”

    “兴州!”

    “西华山!”

    “兴平府!”

    “西华山!”

    听着这父女俩斗嘴,那车夫为难地盯着洪善,车夫挺精瘦的一人,脸上的皮肤就像深山里的老树皮。洪善也为难地望着他,一阵长吁短叹,心想,女人都是祸水,是毒蛇,是蜥蜴,就说这小郡主吧,从小闯的祸可是如天上的星星,数都数不清。

    突然,噗通一声,雷呗还没反应过来,只听见洪善高喊着,“郡主、郡主~~~”话还没说完,她就跳下了车,一瘸一拐地跑开了。

    “这丫头!气死我了!”

    雷呗一面气愤,一面又担心她会出事,呵斥手下,“快去追啊!”

    “是!”

    洪善望着雷呗,雷呗一脸无奈,“我把她宠坏了,就她这脾气,你说二王子能跟她合得来吗?”

    “这缘分的事,还真说不准!”

137 桃华仓庚

    转眼秋过了冬来,冬去春又来,惊蛰起,一候桃始华,二候仓庚鸣,三候鹰化为鸠。

    早春,春寒未退,夹竹桃还是新绿,也许过不了多久,螺旋的花瓣便会调皮地挂满丛中,到时候花轻蝶逐,蕊嫩蜂衔,好不热闹。

    墙角的蔷薇架,纤纤素面迎着朝霞,仿佛春色便醉倒在枝叶间那灿烂的光华里!

    不远处传来袅袅的琴音,转眼几近一年,柬儿的琴技已经可圈可点了,《平沙落雁》和《阳关三叠》是她弹得最多的曲目。此外,她还特地差人到大宋定制了一把讼馀古琴。

    突然,小婵瞪大了眼,挥舞着双手,“王妃,昊王来了,快弹啊,快弹琴!”

    他来了,他真的来了!

    柬儿一阵手忙脚乱,感觉心快从胸口蹦将出来,呼吸也急促起来,脸像要燃烧起来似的,她深吸一口气,极力镇定,抚上琴弦。

    元昊和稔荣他们原本在池边散步,听到琴音便停了下来。

    柬儿跟随迁迁学了多时,古琴弹得已像模像样,可因为太绷紧的缘故,连连弹错,稔荣看了元昊一眼,对着一池春水,装作不经意间吟道,

    “一候桃华始,

    一湖溟濛驻,

    欲使周郎顾,

    一曲清徵误!”

    三国时候的周公瑾,生的风华绝代,人称‘美周郎’,为人谦顺又精通音律,引得无数少女的倾慕,那时候的女人想方设法地想亲近他,可是苦于无门,突然有一天一女子想用弹琴来吸引他,哪知道太紧张却错弹了一个音,熟知音律的周公瑾停下脚步为她指正,自此以后啊,女人们都故意弹错,而以此引得他停留片刻。

    元昊听出他话里有话,“你和兰溪倒是一类,损人还要装饰一番!”

    话刚出口,一丝惆怅突又涌上心头。

    野利华见状忙道,“《渌水》、《清徵》、《尧畅》、《微子》这几首古曲悲而不靡,蕴含喻世之意,王妃会选这首《清徵》,看来她的心境更在琴技之上。”

    其实才不是柬儿要选这首,而是迁迁只教了她这几首,柬儿满头大汗地弹完这曲,然后期待地看着元昊,元昊与她隔水相望,但只是一瞬,便转身离去。

    看着元昊远去,柬儿瞬间把失落化成了怒气,一脚把琴踹到了湖里。自己这一年来苦练琴技,手指长满了厚茧,是为了什么?如今一切都白费了、白费了!

    看着那湖水涤荡,想到当年伯牙因知音子期的离去而砸琴,多少有些心酸。一个人若不喜欢你,你做什么都是错的,你的出现你的呼吸都是阻碍,你对他的爱都是负担。

    “大哥哥,买花吗?”

    听到声音,元昊停了下来,他们刚出府,就见一个着青衣的小女孩仰头望着他,她篮子里是白茫茫的桐花,花心如朱砂般泼洒,粲如瑶华明若朝霞。

    “昊王小心!”

    突然,伴着如滚雷的马蹄声声渐渐靠近,烟尘四起。

    野利华喊了一声,用尽全力一把推开元昊,毒辣辣的日光正在头顶,照得人昏昏沉沉,他见人头和日头在同一高度,一黑一白相互交替着,闪烁着,身体像落叶般往下沉,视线渐渐模糊了起来。

    “野利华!”

    那一声声的呼唤仿佛来自九霄云外,仿佛跟他不在同一个世界。

    野利华醒过来,见自己躺在一间陌生的屋子,蜀锦被光滑如丝,床沿上流泻着古木美好的年轮。墙上挂着山水画,几个一律穿水青色衣服的丫头上下忙掇着。这时,一个丫头见她醒了,笑意盈盈,“野利姑娘,你醒啦?你这次可真够险的,幸好还是肩上,要是踩到脸上,后果就不堪设想了。”

    她点点头,忽又拨浪鼓似的摇摇头,她们怎么唤她姑娘?突然,感觉左肩隐隐作痛,她紧皱眉头,这才想起自己被马踏伤了左肩。再看时,此刻伤口已经包扎好了!就连衣服也换了一件。那丫头看她左顾右盼,欲言又止,估摸出她的心思,“你放心吧,这是府上的大夫给你换的。”

    “大夫?!”

    她的心提到了嗓子眼。

    那丫头微微一笑,“我们兴平府的女大夫呀!”

    她这下一愣,随即又放心了,那丫头又说,“野利姑娘,你是一个女人,为什么穿男人的衣服?偏偏他们一群大男人又不知道,昊王抱你进来后本来是要为你检查伤口的,怎知……”

    古有替父从军的花木兰,男扮女装入学的祝英台,更有肤白如粉美过女人的何宴,通体发香的韩寿,蓝颜璧人卫玠,侧帽风流的独孤郎,何为男何为女?男女通作为人的相似也许大于男女的差别。

    她女扮男装的事现在是世人皆知,可当初他们一大群男人也未有觉察。大多数男人不会有细微的感觉,他们首先看到的是一个外在整体轮廓样貌,有的男人便到此为止,不会往细看,像曹植那样从体态翩若惊鸿,到云髻峨峨,再到雾绡轻裾如此观察入微的男子少之又少,更何况,元昊身边还有尹越,也就不足为奇了。

    “昊王他……”

    红霞飞上了脸颊,娇羞不胜,野利华又低头轻声问道,“他、他在哪儿?”

    “应该是在马场吧!”

    这时,一个女人走了进来,只见她发鬓随意挽在脑后,蓝青色的小花簪,一身粗麻布,水紫色的坎肩。

    “她醒了吗?”她问门口的丫鬟。

    小丫头答道,“刚醒!”

    她点点头,走了进来,一句话不说,只是目不转睛地盯着野利华,只见她伤势初愈,颇有一种惹人怜爱的姿态,樱唇像极了樱花那脆弱的花瓣,见她那么看着她,野利华不好意思地垂下头,只是那低头一瞬,更是妩媚百生。

    “果然妩媚动人,怪不得惟胥一回来就在我耳边聒噪不停。”

    野利华头低得更深,咬着嘴唇不说话。

    小丫头在旁边提醒道,“这就是我们的女大夫!”

    她缓缓抬起头,有些不好意思,“谢谢大夫!”

    “什么大夫不大夫的,你叫我蓁娘就好了!你叫什么名字?”

    “鬘华!”

    “鬘华,好美的名字!《撰集百缘经》中有云,采花人所采之花,作成花鬘供佛供塔,而修得正果!如今鬘华已成,不知是要供那尊佛?”

    鬘华一听,低下了头,蓁娘故意戏谑道,“听说你前段时间女扮男装,赢得了武举;并且还不露声色地在昊王身边做了贴身侍卫,这一桩桩可都是巾帼不让须眉啊,怎么此时倒是不胜娇羞?!”

    野利鬘华被她这么一说,更不知说什么好了。

    蓁娘看她着急的样子,忍不住哈哈大笑,“好了不逗你了,你先好好休息吧,我先走了!”

    蓁娘刚走,又有一人进屋,她身着红衣,金钗满髻,却是柬儿。

    “未慕王妃!”

    柬儿二话不说,上前抡起手左右开弓啪啪啪给了她几巴掌。她本来伤势未愈,被她这么一打,如柳枝般扑倒在床,看她娇滴滴咳嗽的状态,柬儿更是生气,又扬起手来。

    “王妃,哎呀,打不得呀,打不得!”

    郝木气喘吁吁从外面跑进来,连忙上前阻止。

    柬儿双眼一瞪,转身顺便给了郝木一记耳光,打得他头也跟着歪了过去,突然,只觉得舌头上多了个什么东西,热乎乎的,就要流出来,他用手接着一吐,鲜血中郝郝然一颗白色的牙齿。原本这两天牙疼得厉害,不知道该怎么办,她这么一扇,倒是把他的牙给打掉了。不过脸上却是火辣辣的疼,心里想这女人下手真狠,嘴上却说,“你、你怎么打人?”

    “我就打你怎么样?你该打!”

    柬儿原本就涨红的脸更加红得透顶,谁要让自己不痛快,她就让谁更不痛快,除了元昊,她毫无办法。

    “你、你……”

    郝木捂着发烫的脸看着柬儿,“好罢,打我可以,但是不可以打野利姑娘!”

    柬儿怒目圆睁,“我还不需要你来教我谁该打谁不该打,惹了我,我全都打!”

    郝木咬着嘴唇,吐了吐舌头,啪啪啪几声,他的脸上又多了几个巴掌印。此刻他的内心和脸上一阵灼热灼热,却见门口出现了一个身影,他一阵委屈全涌上了心头,含糊地喊着,“昊王,昊王!”

    元昊还未说话,柬儿就率先冲上前去,“元昊,她男扮女装骗人,这种人不能留在身边,你把她赶走!”

    元昊盯着她,像是在看一个熟悉的陌生人,她有点心虚,解释道,“她是个女的,总不能再当你的侍卫了吧!”

    野利鬘华低着头不说话,抽泣声渐渐浓稠,像小猫一样缩成一团,浑身颤抖着。巴掌印郝然印在她脸上,柬儿嫌弃地盯着她,这贱人,觉得莫名其妙,就知道装柔弱。

    元昊也未曾想到,自己选的内侍,却是一个钟灵毓秀的女子,而且为了他受了伤,他走到床边,低声问道,“你怎样了?”

    野利鬘华抬起头望着他,双眼似水含烟,声若蚊蝇,“我、我很好!”

    但眼里却是绝望,身份被拆穿,她还能回到当初吗?还能和他朝夕相处吗?

    元昊点点头,“那你好好休息!”

    说完便起身走了。

    元昊走后,柬儿想到方才他对她关切的眼神,那种温柔,她从没见过。她懊恼她生气,在她看来,她付出的真心,是对他的恩赐,她付出的感情,就一定要有回报。而如今,他却看不到她的真心,反而处处伤她的心。

    突然,有人抓着她的手腕往外拉,却是长娣,她把她拉回华沁宫,劈头盖脸道,“你刚才打了野利鬘华?”

    “野利鬘华是谁?”

    “你打了人家,连名字也不知道!”

    柬儿这才明白原来野利华就是野利鬘华,她翻着白眼,“看着她我就生气,打她怎么?”

    长娣好似比柬儿还要绝望,“好了,现在好了,你这么一闹,还给人家台阶下了!”

    “哼,明明她就是个女的,还装什么男人!更可气的是,元昊那个大傻瓜竟然还不知道她是女扮男装,有这么傻的人吗?”

    “她原本骗了昊王,理亏在先,你这下一掺和,人家倒是成受害者了!”

    柬儿一愣,不禁扬了声音,“那我怎么办,不是你让我不要无所作为的嘛!我现在做了,你又说错了!”

    长娣示意她小声点,“弥雅女人,有的是美貌和手段,你怎么倒一样都没有。你要不是未慕家的女儿,就你这性格,谁愿意理你!”

    柬儿不可置信地看着她,“我是什么样的人,你怎么不说元昊是怎么对我的?”

    长娣自感方才说话过了头,当下既心疼又无奈,叹道,“昊王喜欢温柔的,你就不要每次都和他硬碰硬的,吃亏的还是你。这世道,女人是男人的点缀,没有一个男人能把他所有的爱给你。”

    柬儿陷入了沉思,想起自己为了他而学琴的经历,她为了他逼着自己做不愿做的事,可他就是没有丝毫心动?弦与弦之间尚且有空隙,可他的心,却像是无缝可击。

    半掩红烛掩映着流苏,柬儿瘫软下去,喃喃道,“我累了,我真的累了。”

    身体累了,睡一觉也许就好了,可心累了,该怎么办?

    无眠的夜,说长也长,说不长也不长。星子渐渐暗淡下去,霞光穿透云层,带给世间灿烂。

    柬儿望着那天际的星子,感觉元昊就像那星星一样,在每个晴朗的夜晚,这么近那么远,而她,却永远只能生活在地上。

138 朝云近香

    银州野利府。

    天未曦,鬘华就起来梳妆打扮了,侍女用兰泽膏为她沐完发,她便站在门口吹着晨风。

    微风缱绻,绿色的树叶儿被风吹得翻过身来,背面却是银色的一片片。弥雅的古谚语中说,婚姻是世间最美的,对于鬘华来说,却是未知的,充满期待,也有些许忐忑。

    “新娘子在看什么呢?”

    站在轩窗旁的鬘华一惊,见了来人又转为笑意,“嫂嫂!”

    汝嫣莞尔一笑,“这是兴平府送来的销金盖头和花扇。”

    见鬘华眉如远岱,青丝如瀑,汝嫣拿起妆匣里的双凤黄玉梳,“我来为你梳髻贴额,你想要梳什么发髻?”

    鬘华看着镜中的自己,抿了抿殷红的嘴唇,娇羞不止,“朝云近香。”

    “朝云近香?好!就梳朝云近香髻!”

    汝嫣手巧,如蝴蝶飞舞在青丝从中,如溪水绕过青石畔,云鬓杳杳,微倾而来,再配上一支莲花纹的花簪,朝云已成,只差那一抹‘香’了,她从匣中取了一朵粉色的绸花给鬘华簪上,然后左右斟酌着,总觉得哪里不对,可又说不上来。

    “我知道了,丁迷,你去摘两朵蔷薇来。”

    “是!”

    丫头的身影渐渐远去,沫藏汝嫣笑着取过鬘华案头的书册,只见是一本《睿真皇后传》,她嫣然一笑,“睿真皇后?唐代宗的皇后沈氏?”

    鬘华有些难为情,点点头。

    汝嫣随手翻了翻,合上书页笑道,“所看即所想,你这是要当皇后呀!”

    “嫂嫂你尽管调笑我。”

    汝嫣道,“我也没奢望你做皇后,只希望你像沈氏一样和真正爱你和尊敬你的人共度一生。”

    鬘华面色一凝,摇摇头,“嫂子,我可不觉得李俶爱沈氏,安史之乱他们逃往蜀地的时候他没带上她,使她不幸落入贼手,后来他夺回东都洛阳,大难之后重逢,也没有接她回都城长安!”

    “不是说他当年还要继续北上讨伐叛贼,无暇顾及么?”

    “你要是真爱一个人,会是无暇顾及这么苍白?他回到长安继位,三年多都无暇接她回宫?直到后来史思明叛乱后,他才开始找她,什么后位空悬,说是为了等她,我看,其实是为了防止皇后专政,重蹈武则天和韦皇后的覆辙。”

    沈氏原本是唐时吴兴人士,被选入广平王府为妃,并生了李适,后来安史之乱,唐玄宗携皇室仓惶逃往西蜀,她不幸被乱军俘至东都洛阳。后来,广平王攻破洛阳,见到了她,可是叛军未平,仍将她留在东都,怎料后来史思明叛乱,沈氏再次落入贼手,自此了无音讯。广平王即位,即为代宗,他之后多次差人寻找沈氏下落而无所得,是以终身未立皇后。代宗疫后,李适继位,继续寻找母亲沈氏的下落,可仍渺无音讯。

    汝嫣吃惊不已,“想不到,你小小年纪竟然有这么深刻的领悟,真是不容易。不过,过去的即是历史,有谁说得清,历史都是某些人写的,他们总会带着自己的情感和经历来描述,什么代宗弃妃,在乱世,他们有多少无可奈何我们又怎得知其三分真相?”

    鬘华点点头,汝嫣又调笑道,“只是惠及必辱,以后在你夫君面前可不要锋芒毕露哦。”

    “如果他的锋芒盖不住我,他又怎能称为我的天?”

    汝嫣笑道,“你这孩子,聪颖过人又伶牙俐齿的,我看整个弥雅,也只有兴平府那个人才能制得住你了。”

    她脸一红,低下头。这时侍女摘来两朵开得正艳的玫色蔷薇,插入青鬓中,花团略带金色的花蕊,显得优雅华贵,再配上她的朝云近香髻,颇有近香的味道了。

    沫藏汝嫣拉着鬘华坐到梳妆台前,只见铜镜中的美人,美肤如玉,青丝黑亮,柔美的羽玉眉配上朝云近香髻,相得益彰。

    “好一个绝代佳人!”

    沫藏汝嫣笑意盈盈,鬓上的金钗亦如当年那般光彩照人。

    “嫂子你莫要取笑我了,你是沫藏族第一美人,谁能跟你比啊!”

    “可你是野利族第一美人啊!”

    她端详着镜中的鬘华,“你和大王子成亲后,嫂子就不能常常帮你梳头了!”

    鬘华一听说成亲,满脸绯红,娇羞不已,“嫂子,你一定要常来兴平府看我。”

    “傻姑娘,说不定到时候我来看你,你倒不愿意见我了。”

    “怎么会呢!”鬘华连忙辨白。

    “好了好了,我说笑的呢!”

    她摸着鬘华光洁如丝的乌发,“女人这辈子最幸福的就是嫁给一个爱自己而且自己也爱的男人。”

    鬘华打趣道,“你和我哥哥就是这样的么?”

    “那要问你哥哥!”

    鬘华微微歪头,“如果只占一半呢?那就是不幸福的吗?”

    “不是两情相悦,辛苦的不仅是付出爱的那个,要被迫接受爱的那个也辛苦!”

    鬘华听完有些失落,与其说失落不如说是不确定,元昊是否像自己一样天天想着她,念着她?

    这时,一群丫头叽叽喳喳地抬了一堆东西进来,鬘华扫了一眼,见是一些梵文银盒、剔刻花春瓶等。

    “顾青,你们抬的什么?”

    那叫顾青的丫头道,“这些是各族的公子们、郡主们送给郡主的贺礼!”

    顾青挑了一个最独特的木盒给鬘华,“郡主,看看这个是什么吧,这是赏独族长送的!”

    鬘华望去,只见是一个精致的红木盒子,她看了一眼,想打开,又不想打开。

    “郡主,我来!”

    丁迷万分积极,麻利地打了开来,恍惚间,一抹绿晕扑来,仔细一看却是一条绿丝带,鬘华原本如花的笑颜瞬间凝固。

    丁迷完全没有注意到鬘华花颜压霜,眼光被绿丝带牵着,惊叹连连,“哇!好美哦!蚕丝的!”

    她原地转了半圈,回头见鬘华神情凝滞,不解地问道,“郡主不喜欢吗?我觉得很好看啊!”

    顾青使着眼色让丁迷闭嘴,丁迷只好把绿丝带装入盒中。

    如嫣望了一眼,摇摇头,她也知道赏独族长对鬘华有心,可不曾想这下却因爱生恨了,她示意侍女下去,忙抚着鬘华的肩头安慰道,“别往心里去,别人的祝福可以是锦上添花,若不是祝福也不会雪上加霜,因为女人的幸福是在自己手中,只要你相信!”

    鬘华点点头,却陷入了沉思。

    传说巴国的国王廪君想为自己的子民找一个更加丰饶的居住地,便一路南下找寻,路过盐水一带时能歌善舞的盐水女神喜欢上了廪君,想让他留下来和自己一起住在盐阳,可廪君不愿意,盐水女神为了留住他便每晚都来陪他,白天又变成乌鸦带领鸦群团团围绕着他,扰得天昏地暗让他辨不清方向,不能继续前行。

    后来,禁不住纠缠的廪君派人给盐水女神送了一条绿丝带,说只要盐水女神把绿丝带佩戴在身,就当廪君在她身边一样,永不分离。女神还以为自己的痴情有了回应,廪君终于心动了,急忙把绿丝带戴上。哪知第二天女神再次变成乌鸦扰乱廪君的视线时,他发现了那只佩戴绿丝带的领头乌鸦,他垂眉低叹,似有万分悲痛,忽然,他抽出箭矢,仰头一箭射去,杀死了那只乌鸦,随着凄厉的叫声,一个女子从天坠落,也就是盐水女神。

    女神死后,廪君终得以继续前行,有时候人为了自己的梦想,可以如此决绝,其他挡路的人或物都可以牺牲,即便那是爱自己的人。

    鬘华想到几天前,她正在湖边弹琴,琴音从指尖流出,悦耳婉转,好似随着她的心境流转,可心到某处,竟然凝滞不前。

    “怎么不弹了?”

    鬘华吓了一跳,忙回头,却见是赏独卧逑,他是野利玉祁的好友,赏独族的族长,年纪和鬘华差不多,他经常往野利府跑,可不尽然是为了见大哥。他人不错,而且文采华然,在弥雅人中很少见,可是鬘华有些烦他,莫名的烦他,三春的桃花飘落在肩上她会觉得浪漫,可是如果被他附上身,那是说不出的难受。

    “你来干什么?”

    他不答,却问,“你喜欢拓跋元昊什么?”

    鬘华只是惊愕地看着他,不说话。

    “你不说我也知道,你喜欢他不过因为他是王子,他身上最大的筹码就是权势!”

    “这个不用你管!”

    “可那个拓跋元昊不喜欢你!”

    鬘华猛地回头,对上他的眼睛,可他眼里分明看起来毫无戏谑之意,鬘华却像喉咙里吞了一只苍蝇般难受,难以言说。

    “陷入爱河的女人总是最傻的,我作为朋友提醒你,免得你日后后悔!”

    鬘华嗔道,“谁跟你是朋友。”

    “良药苦口、忠言逆耳,你以后会明白的。”

    她扭头倔强地一瞥,“我愿意!”

    深陷感情中的人,谁能劝得了谁,无能是陷入还是抽离,都是自己认定的选择。

    “夫人!”

    鬘华一惊,从回忆中回过神来。

    这时,侍女端了一个喜盘进来,只见上面搭了一块红布,红布上放着四枚钱币,汝嫣欣然接过托盘,对着鬘华神秘地笑了笑。

    “嫂嫂,这是什么?”

    “撒帐钱!”

    “撒帐钱?作什么用?”

    汝嫣掀开红布,拿出一枚递给她,只见一只三只足的朱雀儿正攀着花枝。

    “传说中朱雀为四灵之一,是凤的前身,而朱雀攀花,寓意有枝可依。”

    接着汝嫣又递给她另一枚,并道,“古诗有言,‘凤凰于飞,和鸣铿锵,有沩之后,將育于姜。五世其昌,并于正卿’,这枚是鸾凤和鸣,寓意夫妻恩爱。”

    “‘凤凰于飞,和鸣铿锵,有沩之后,將育于姜。五世其昌,并于正卿。’”

    鬘华默默地念着,“好美的诗句!”

    汝嫣点点头,默默地将剩下的两个撒帐钱分别塞进嫁妆箱底。

    “嫂嫂,另外两枚呢?”

    汝嫣言语呫嗫,“到了兴平府你就知道了!”

    这时,仆人们又送来了喜服,那是一件藕粉色而光华四溢的绸服,领口是黄金包边,缀着淡蓝色的玉石,袖口则绣着玫红色的云纹,云纹边用银线通经断纬地团着,裙摆上一只诺大的五色凤鸟,展翅欲飞。

    “好美!”

    汝嫣笑道,“这是你哥哥专门从大宋江南请来的针织大师为你缝制的。你看,这领口和身前的凤鸟用的是苏绣,精巧细致,栩栩如生;而这裙摆和袖摆用的是最古老的蜀绣,凹凸有致,粗细嫣然,这几个月来我光是听他们讲各种针法,什么晕、拧、铺,什么套、乱、齐、反,都把我弄糊涂了!”

    鬘华温情地摸着嫁衣,“真是燕雀鸿鹄各有所长,三教九流中自有锦绣人才!”

    “谁说不是呢!”

    等到一切收拾妥当,其他人都出去等候迎亲队伍了。

    忽然,鬘华想起汝嫣之前放的另外两枚撒帐钱,第一枚朱雀攀花,第二枚鸾凤和鸣,那第三枚和第四枚是什么呢?她悄悄走到箱边,隔着层层的红布缕衣,到底摸到了一枚,忙拿出来一看,霎时间羞红了脸。

    原来,那上面是一些男女媾和时的姿态。

    忽然,外面一阵熹乐声传来,她吓了一跳,慌忙把撒帐钱塞了回去,回到铜镜前坐好,此时亲朋的喧闹声此起彼伏,一群人涌了进来,她像一个美丽的布偶般被簇拥着推攘着,完全没有多余的心思想其他,直到上花车的那一刻,才莫名地不安起来。

    好不容易盼得菩提杨枝水,撒做人间鸳鸯俦,可她又有些迷茫、惊慌,不知所措。

139 朱雀攀花

    此刻兴平府上下鼓乐喧天、喜庆异常,因为有两位新娘同时入府,一个是元昊要娶的野利鬘华,一个是成遇要娶的细封雁雁。

    在弥雅,没有妻妾之分,也少有嫡庶之别,所以这次的婚礼和柬儿之前的不相上下,甚至更甚。

    突然,一个高高的内侍急匆匆跑了进来,“野利郡主从东门入城了!”

    另一个腿短的稍微慢了些,跨门槛的时候差点摔了一跤,声音却不甘示弱,“细封郡主也从东门入城了!”

    细封家车舆如云,绵延足足有一里,雷呗让人从西域去买了珠玉、宝石、琉璃,什么玉燕玉羊,玉琯玉瑗,玉盘玉尊,直亮花你的眼,随便挑上一件,都能够成为平常老百姓家的传家之宝,之所以如此隆重,是要显示自己女儿的金贵。宝箱用的是鱼头鱼尾相连的铜锁,寓意如鱼得水,百年好合。

    野利氏是元昊祖母家族的人,随嫁中有一个上百人的鼓吹队,吹乐的双腮鼓起,那眉毛仿佛也随乐舞动着。特别是那高亢嘹亮的唢呐声,如群鸟和鸣,如飘飘仙乐。

    “关中唢呐果然不同凡响!”

    沉醉其中,仿若能看见西山桐林里的五星之精,仿若能看见祥云托着凤凰降落在梧桐树上。

    有音乐当然少不了舞蹈,只见女人们一路翩翩起舞,丝带如云似雾,广袖如蝶翼翻飞。她们穿着从大宋买来的罗绮绫绸,或衫紫裙,或宝石蓝,或玳瑁红、玫瑰粉、象牙黄。

    嫁妆此时仿若一种无声的工具,它不言不语,却道出了你俗世的地位和财富,它被拥有者操纵着,以此攀比以此明争暗斗。

    等到了兴平府门口,喇叭唢呐一股脑儿响了起来,哩哩啦啦震耳欲聋,鞭炮齐鸣,如春雷滚滚,向所有人宣告着新娘的到来。只见用锦幔装饰的大红花车在一阵鞭炮的烟雾中楚楚而致。两家车夫一脸得意,头随着马儿的节奏摇晃着,那马蹄如履春风,像是神仙在比赛。

    只见一队为首的是野利戈多,还有鬘华的哥哥野利玉祁及野利旺戎,另一队领头的是细封雷呗,还有雁雁的哥哥细封庭页,各方阵势都不小,两乘花车几乎同时到达。

    一边野利戈多喜笑颜开,却藏不住一脸傲气,目光暗暗搜寻着细封家那些宝贝,一边细封雷呗也暗暗较劲,手一挥,骑着高头大马排成队形挡在野利家前面,一脸得意,两人就这么你盯着我我盯着你,谁也不让。

    这时,两个耳配金色环铛的婆子和两位扮作月神的长胡子老翁以互相奚落的形式说了一番吉祥话,见新郎官们还没出来,连翻催促道,“快请新郎官出来呀,这新娘子都到啦!”

    “请新郎官!”

    “请新郎官!”

    在一番催促附和声中,元昊和成遇出得府来,那两个婆子笑孜孜地上前恭喜新郎官,示意新郎官掀轿帘。

    在此起彼伏的艳羡声中,成遇牵着细封氏,元昊牵着野利氏,双双步入蒹葭园里布置的毡帐。虽然如今弥雅都学汉人筑起了高墙大院,可他们成亲还是要在毡帐里举行,寓意不忘祖上遗风。

    销金盖褪下,细封氏面覆轻纱,大红霞披上绣着四合如意祥云图,配上一头晶莹乌黑的长发,袅袅身姿,煞是好看!野利氏戴着紫烟头冠,红牡丹和蓝色的流珠交相辉映,光影流转,如琢如磨。

    宴席热闹非凡,未慕王后一袭月青灰色的华裳,淡雅中透着雍容华贵,咩迷氏头顶紫鸠凤冠,冠上的红宝石、绿松石灼灼生辉,俨然一个新娘的装扮,讹藏屈怀氏则梳着发辫,脸旁的珍珠流苏更添了几分妩媚。

    柬儿今天也是盛装,头上的翠羽花冠精致夺目,金色的花丝为胎,幽蓝的翠羽为魂,仿佛凤鸟还巢,把蟾宫搬到了人间。她是骄傲的,这一生中,她所有的挫败都来自于元昊,也只来自于元昊,可越是这样,她越要得到。

    野利和细封两家顿时好像把之前的暗斗抛到了脑后,全心投入了宴会当中。德明也特地吩咐准备了许多大宋特色的歌舞,什么巴渝舞、云翘舞、白纻舞、鞞舞,柔桡嫚嫚,让人眼花缭乱。操琴的琴师们更是有的风流倜傥、有的儒雅内敛。

    莺歌婉转、银箸觥筹、嬉笑满堂,让人不自觉忘了身在何处。

    宴席过半,大多宾客喝得烂醉如泥,酒酣耳热之际,不禁循循然,惟胥双颊泛着酡红,歪歪扭扭走到元昊跟前,搓了一下熏熏然的眼睛,只见元昊一袭红衣,袖口用金丝绣着麒麟片,那紫金色的锦缎闪着光芒,那光芒映照着他的侧脸,显出几分神秘几分距离。

    如果说人的情绪就像那起伏的波涛,元昊就像那搅不动的寒潭平静得没有一丝波澜。在这样大喜的日子里,他却仍像平时一样面若冰霜。

    惟胥胸口酒意上涌,一嘴的酒气,“昊王,你说,我还比你大半岁呢!我都还没娶,你这都娶了俩了!”在场的人都笑了起来。

    哈哈哈哈,旺戎笑声肆虐,惟胥正愁无处擦痒,于是戏谑道,“旺戎,我听说你娶的那个,在外名声可不怎么好!”

    旺戎止住笑意,倒是坦然,“不好怎么了,名声好的女人我还不喜欢呢!在外名声好的女人,谁知道她心里藏着什么事!”

    惟胥反驳道,“可是你又怎知,名声坏的女人就没藏什么了呢?也许她的坏一箩筐,只给你看了一篮子呢!”

    见众人哈哈大笑,惟胥又看向一旁没有一丝笑意的稔荣,只见他一身鸦青色的长衣衯衯裶裶,“诶,稔荣,我看你也该娶妻了!”

    稔荣一脸漠然,“只有来未来,没有该不该。”

    “我不明白了,你风流倜傥、文采斐然,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为什么对这声色犬马却全无兴趣?”

    多多马道,“你不要五十步笑百步,自己不也是新插的杨柳---光棍一条吗?”

    惟胥摆摆手,装作委屈的样态,“每次婶婶都苦口婆心地问我,‘你难道就想孤独一生?你不为自己想,也为嵬名家想想!’我说,‘嵬名家又何止我一个?’婶婶说,‘如果嵬名家的人都像你这么想,那嵬名家还有人吗?’”

    哈哈哈,大家又是一阵哄堂大笑。

    惟胥双手背过身后,腾地起身,绕着稔荣走了一圈,“我琢磨了一下,这世上没有一个女人配得上你!别的男人都爱美色,你却不爱;别的男人或胡渣满腮或油头满面,可你却清清爽爽;别的男人都臭烘烘,你却一点也不臭。”

    他说着把头凑过去,像小狗一样嗅着,“甚至还有点香!”

    “要说长他这样的也不止一个啊,昊王身边就有一个,”邡珰浪裘有意留悬念,让大家猜,可自己却忍不住脱口而出,“尹越啊!”

    惟胥哈哈大笑,打了一个嗝,“他是男儿身女儿心,生错在男人堆里的女人,本该生在女人堆里的男人!”

    尹越低下头,并不说话,他向来与这种热闹的场景格格不入,早已如坐针毡。

    “难道今晚的酒不够你们喝饱吗?”元昊忽然端着金樽起身,大喝一声,“来啊,斟酒!”

    众人一听,也纷纷站了起来,齐贺道,“谢昊王!”

    “我弥雅男儿,敢骑最野的马,敢喝最烈的酒,才配拥有最美的女人!!”

    柬儿痴痴地望着元昊,他没有笑,即便是痛快地喝酒时他也没有笑意,那他娶野利鬘华到底是开心还是不开心?也许没人知道。她呢?她希望他开心,又希望他不开心。看着看着,她眼前一片光亮荒芜,她想象着自己变成他腰间的玉璜,他抹额上的蓝玉,甚至他此刻手中的金樽,她想如果她变成他的一部分,那他爱他自己的同时是不是也爱了自己?

    元昊连续灌了几盅,身旁的随侍郝木连忙低声提醒,“昊王,花看半开,人喝微醉。”

    元昊哪管,要喝就喝个痛快,人生哪来那么多扭捏。

    关关也喝了不少,她天生不胜酒力,早已浑身泛红,眼耳迷糊,“为什么你们男人可以娶几个,我们女人却只能嫁一个?”

    “这也是不得已呀!”

    “不得已,左拥右抱是不得已?”

    “你想想,我们之前逐水草而居,男人经常在外放牧打猎,难免小命不保,如果他们不多娶几个多生几个孩子,不就很容易绝后了嘛!”

    “你的意思是专一的人都绝后了?”

    “确实是绝后了!”

    宴席散后,元昊已有些微醉,行走已有些失了方寸,郝木连忙上前扶着,“昊王,王后让你早点歇息,不要错过了吉时才好。”

    清风如水,明月在天,它是那么清冷孤寂,却又那么明亮晶莹,仿佛不沾染世间的半点浮思。

    夜有些微凉,莲叶也像经历了白昼的喧嚣,疲倦了似的,有的蜷缩着,有的耷拉着,湖畔稀疏的莲灯若隐若现,宫灯光晕透过卷曲的荷叶流泻在弯曲的茎叶间,或是从镂空的莲叶上透射出暗暗的光芒,光与影交叠着,制造出了不同的静谧。

    郝木扶着元昊来到一条路口,突然遇到一人一阵风似的急匆匆跑着。

    “林海,大晚上你跑什么?”

    林海一脸焦急,忙道,“不好了,不好了,新娘子不见了!”

    郝木心头一悸,“哪个新娘子不见了?”

    “细封王妃!”

    “遇王不是跟她拜堂了么,怎么不见了!”

    “跟遇王拜堂的不是细封王妃,只是细封族的一个丫头!”

    “还有这种事?”

    “可不是吗,我这去通知细封族长!”

    元昊顿时清醒了大半,“走,去看看!”

    他们来到幂湘宫,这时,只见成遇垂头丧气地从里屋出来,他心里如打翻了五味瓶,可表面上还是平静,元昊拍拍他的肩,兄弟俩什么都没说。四下阒然,此时月亮被浓云遮了去,天空像灰色云海,洒着层层青烟。

    不多时听到风声的细封雷呗也赶来了,只见耀眼的光华流转在雕花喜床上,如意陶枕上镶着白釉珍珠,褐色缎底的喜被上绣着金黄色百鸟朝凤的图案,甚是雍容华贵。陪嫁丫头卉卉穿着大红彩衣,怯生生的避开众人的目光。她见到雷呗时先是一惊,紧接着嘴唇哆嗦讲不出话来,一脸苍白,手足无措。

    雷呗心头一沉,面色更是难看,怒气难压,“雁雁呢!?”

    “她、她、郡、我不知道!”

    那丫头抱着头蹲在地上,吓得直哆嗦。

    雷呗此刻心里有万千怒火却不得发,内心一阵加减乘除后还是强忍着怒气故作镇定地对成遇道,“我把她宠坏了,任性得很,遇王,承蒙不嫌弃,我这就派人去把她找来!”

140 浮云似梦

    灰色的云海厚重地涂满了整个长空,没有一丝空隙。

    看样子晚上又会来一场大雨,活了这么大把岁数,像今年这般频繁下雨可真是难见,所以杜老爷称为喜雨!是喜雨,像这雨,久居关外的人并不敢奢求过多,老天爷把雨宠得就像待字闺中的黄花少女,平时半步不出,半年也难得下一次。

    穗子赶紧拴紧门栅,收拾好家当,把院子里支撑藤架的木桩也顺便稳固了一下,以免雨势过大藤蔓坍塌。晾晒的衣服丫头们早整理进屋了,穗子闭紧满是横纹的双眼,仔细回想有没有什么落下忘办了,直到脑袋空空这才回了里屋。

    “老夫人,你看你这脸上都干裂脱皮了,这瓶芙蓉粉是老爷前几日到宥州榷场上专成为你捎带回来的,据说还是大宋益州产的,来,赶快涂上。”

    “我都几十岁了,抹什么粉嘛,面粉还差不多。”

    老太太嘴上这么说,脸上却是笑绽开了花,谁没有年轻的时候,谁年轻的时候不爱戴花,不喜欢香粉,可待年岁长了,岁月长了,就像即将凋谢的黄花,花粉也随之黯淡,更污了颜色。

    “你这些年啊,竟是越来越福态了。”

    “胖有什么好处?扯布裁衣都要多买两尺。哎,都说有钱难买老来瘦。”

    “瘦有什么好,看起来病怏怏的,只怕风一吹就倒。人说,一肥遮百丑,看你皱纹都没几根,头发也没怎生脱。”

    “你就是爱说好话,瞧我这脸上的皱褶,看,这沟沟坎坎的,蛤蟆都跳不过去咯。”

    两人相视一笑,这时,一个小丫头走了进来,“老夫人,晚饭准备好了!”

    老太太往门外望了望,“他们爷俩还没回来?”

    “老爷今早出门的时候吩咐了,不回来用饭。”

    “哎,他官越来越大了,在家的时间倒越来越少了。”

    “聿儿呢?”

    “今天兴平府大喜,少爷恐怕会到很晚!”

    老太太听后一阵失落。

    “咣、咣、咣!”

    突然,大门外传来震耳的声响,着实把大家吓了一跳。

    “难道是老爷回来了?”

    老太太摇摇头,“不会是他们爷俩!”

    那是谁,这个时候怎么还会有人来拜访?穗子心理嘀咕着脚却不由自主地往大门口走去。

    “咣咣咣!”

    看来来人脾气不小,她忙说着,“来了,来了!”

    一开门,还没来得及看,来人已经双脚踏进了大门,径直往里走去,她揉了揉眼睛,这才看清了原来有两人。

    “二位请留步!”

    那两人顿了顿,靠后的那人转过身来,穗子还不到那人的肩。

    此人在弥雅人中身高虽是中等,但体形魁梧,脚踩一双硕大无比的布鞋,可布鞋上还绣着海棠花儿,那腿简直就是两根柱子,铁打不动,雷掀不翻。仔细一看原来是个大胖姑娘,辫子上还系着丝带,别着簪花。

    “老太太,快去给我们家姑娘安排好房间!累死了。”

    说着手一甩,像变戏法似的从肩后拿出个绣着五彩祥云的大布袋,往地上一摞,然后大鹏展翅般地伸了伸懒腰。

    “喂,大懒猫!不许无理!”

    突然传来清脆空灵的声音,她手剪在身后,发髻系得老高,腰间系着一条宽绶带,身姿亭亭玉立,眼如冉冉星辰,步履移动间,如一缕流云,涟漪生香。穗子看得呆了,一看天仙般的人儿就这么活生生地站在眼前,真不知这是梦,还是梦?

    “怎么,不欢迎我们吗?”那胖妞又问道。

    “哪里哪里,请!”

    穗子一向遇事无主张,也不敢多问,就把她俩带到里屋,老太太正独自坐在满桌的饭食前嘟囔着,“以前家人围满桌,桌上却只有寒碜的菜叶子,甚至都没有足够的凳子,娃儿们只能蹲在地上吃,现在东西是有了,摆的都是大鱼大肉,可是人呢,却一个个都走了,再美味的东西也索然无味。”

    “那就让我来陪你吃吧!”

    那胖妞见满桌是烤得金黄的羊腿,和烧得通透的鱼片,早垂涎不已,也不等人开口便径自坐了下来,压得木杌子吱吱呀呀响个不停。

    “恬恬,你这个贪吃鬼!”

    老太太忽见这一胖一瘦的两个女孩儿出现在眼前,满脸诧异,“两位是?”

    “祖母,这个是给你的见面礼,”那丫头眯着长长的眼睛,拿一个物件伸到她眼前。

    她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我眼力不好,你别凑这么近,把它拿远点。”

    “哎呀祖母,你只看得见远的地方,这叫有远见哪!”

    老太太一愣,这跟远见扯上什么关系了,自己就是上了年纪老花眼了。

    她眯了眯眼,这才看清了原来是个碧云通透的玉镯子,上好的成色。

    倒是那丫头,嘴跟涂了蜜似的,这一见面又送礼,又夸她有远见,还一句一个祖母叫得人心暖呼呼。还有她那倔强秀挺的小鼻子,晶莹润泽的肌肤,流露的并不是婉柔,而是不可莫名的,那是什么,那应该是小小的骄傲。

    这时恰好穗子端上了团子茶,茶壶里的清香溢出来,令人心宁神静。

    “穗子,你什么时候也会做蛮子的玩意儿啦!”

    老太太一面询问,一面故作不经意问道,“还没问两位姑娘姓什名什,怎么就好收姑娘的东西呢!”

    那姑娘眼角闪过一丝羞涩,“噢,我叫雁雁,是你的孙媳妇儿。”

    一听到孙媳妇儿,老太太刚刚喝进嘴里的半口茶,竟一个不小心噎到了嗓子眼儿,顿时满脸通红,满眼泪水,咳嗽不停,像快要窒息,穗子赶忙轻轻推着老太太背心,好半阵子才舒缓过来。

    回神儿过来的老太太定定地盯着雁雁,又看了看她旁边那胖丫头。

    “哦,我叫恬恬,是专门伺候郡主长大的。”

    “什么?郡主!”

    穗子惊呼起来,老太太像是明白了,又像是不明白,总之,等他们父子俩回来了就真相大白了。

    恬恬早就直咽口水,拿起桌上的鸡腿就一阵不换气地狂啃,直到账得两腮鼓鼓的再也塞不进东西,才撅着油油的小嘴像鸡屁股拉屎般里里外外抽动咀嚼着。

    剩下的人都是大眼瞪小眼,一言不发,这时,穗子突然道,“这团子茶可不是一般的做法,临街茶馆的那几个婆子开始还死活不可教外人,老奴只要尝一口就知道是什么配方了。”

    “嗯,真香!你可真心是在娘胎里就会做吃食的。”

    老太太赞不绝口,恬恬更是竖起大拇指,“我估摸着,是你娘怀你的时候求错神了,本来求财神爷的,结果求了灶神爷!哈哈!”

    雁雁斜了恬恬一眼,恬恬不解,冷不丁地来了一句,“郡主你干嘛朝我挤眉弄眼的?”

    雁雁略感尴尬,遂又问,“你这团子茶里都加了些什么?”

    “主要放了茶叶和冰糖,另外还加了些枸杞子、红枣子、山龙眼和核桃仁,于牡丹花水中沸沏,香味自然全出。”

    “噢!”

    其实雁雁根本就不关心它是怎么做的,只是觉得这几个大活人围着不说说话也憋得慌。

    这时,隐隐听见咚咚响了两声,雁雁埋怨恬恬,“你吃了五只鸡腿了,肚子还咕咕叫!”

    恬恬摸了摸肚子,“没有啊!”

    老太太脸上扬起微笑,“是他爷俩回来了!”

    穗子连忙起身开门去了。

    不一会儿果见杜谦和杜聿进了屋,问了老太太的安,猛然看到雁雁,杜聿一愣,杜老爷激动得几乎翻仰过去,幸好一旁的杜聿扶住了他。

    雁雁倒很兴奋,“杜叔,我来了!”

    杜谦脸上一阵青一阵白,“郡、郡主,你怎么在这儿?族长到处找你呢!兴平府那边……”

    他说着眼睛平视环顾四周,除了杜老太和穗子再无任何人。

    雁雁上前拉着杜聿的衣袖,“杜聿,你娶了我罢!不然我爹得把我嫁给兴平府那胖子了!”

    说完只见杜聿和杜谦都愣愣地看着她,她一阵挠头瘙痒,吞吞吐吐,“呃,走得太仓促,没有带嫁妆。”

    “不过,”她说着把坐在后桌上啃鸡腿、当大家都是空气的恬恬一把拉了起来,往身前一推,“倒是带了一个饭桶!”

    恬恬回过神来,忙低声埋怨,“郡主,你说什么呢,怪不好意思的!”

    杜谦更是脸色发黄,他努力压制心中的不安,故作镇定,“这么晚了,我先送郡主回府!”

    “什么?”

    雁雁一听不高兴了,“我才刚进门你就撵我走?”

    杜谦低头作揖,“老夫实在惶恐!”

    雁雁不理会,转向杜聿,“杜聿,你倒是说句话呀!”

    杜聿的眼神说不准是忧郁还是欣喜,他凝视着雁雁,衣袂间自有一种蕙兰的香味,许久许久,才淡淡道,“我送郡主回去!”

    雁雁不悦了,“我偏在这里住!”

    说着气冲冲跑了出去。

    老太太看不过去,“现在夜深了,女孩儿怪单调的,大晚上的着实很容易着凉,就让她住一晚,明儿个一大早送回去也不迟啊!”

    杜谦断声道,“不行,一晚也不行,细封族长该担心了。”

    老太太不解,“你今儿个是怎么了,要平时就算是乞丐你收留一晚眉头都不皱,就算这姑娘是郡主、千金之躯,我们杜府再寒酸朴素,他细封家闺女再金贵,一晚上也没什么干系呀!”

    杜谦直挠头搔首,就差双脚跺地了,“哎呀老娘,你不明白,郡主是兴平府的新娘子,这大婚当日跑到了我们家,我们不能毁了郡主清誉!不然该如何向细封族长交代,向西平王交代!”

    今天是元昊和成遇大喜的日子,杜聿原本也是在兴平府值班的,可是突然听说二王子成遇的新娘不见了,细封族长心急如焚,这才让所有细封族的连夜回来找人。

    老太太觉着杜谦在自相贬低,“我家聿儿也是堂堂一表人才,不是我说,也配得上这个小丫头。”

    “哎呀,娘,你不明白,不是配得上配不上的问题!”

    “那是什么问题?”

    “这,我一句两句也说不清……”

    “既然说不清那还是什么问题!”

    老太太一番询问,杜谦欲言又止,像哑巴吞了黄连,在屋里来回急走,一对上杜聿那眼神立马横了心。

    “聿儿,你现在就去送郡主走!”

    杜聿脑子也嗡嗡作响,只觉得被无形的物件重重一击,不过转而脑子里又一片空白,一下子又像被什么填得没有一丝空隙。

    杜谦也发现儿子不对劲,也知道他对郡主的情愫,可正因为这些情愫才会让他如坐针毡,必须快刀斩乱麻。

    “聿儿,快去啊!”

    杜聿一向对父亲言听计从,在父亲的催促下,他转身出了门。

141 花藤无缘

    一出门,杜聿对着繁云密布只透出一点微光的苍穹深吸一口气,喉咙中一股滚烫的热流似乎要蜂拥而出,他就这样被凉风清醒着又被内心炙热着,如被闪电雷鸣前那份难以言说的压抑包裹着。

    雁雁坐在院子角落的石阶上,残缺的月光洒在她单薄的身上,投下淡淡的影子,和花影重叠着,分不清是人如花还是花如人。

    杜聿缓缓来到她身旁,想说什么却哽咽在喉。

    雁雁转过身看着他,他不敢对视,微微道,“走吧!”

    “走?往里还是往外?”

    “往外!”

    雁雁本想他会过来安慰自己,挽留她,却没想到在外面吹了半阵子冷风等来的却是这么让她失望的话。

    “杜聿,你知道我今天鼓起多大的勇气才决定逃婚,可你却见死不救,你这样,等于把我推入火坑。”

    杜聿眼眶微红,轻声道,“今天各部族长云集兴平府,你不见了,细封族长心急如焚……”

    “你不要提别人,你只告诉我,为什么?”

    她直直地盯着他,杜聿避过她的目光,对着地上她的影子道,“你知道的!”

    “我知道什么?我不知道!”

    “不,你知道,你知道我们没有可能!”

    “不是没有可能,是你胆小!从小到大,我一直在等你说出口,可你没有,现在我腆着脸冒着天下之大不为到这里,希望你同我一样勇敢,你还是没有!”

    杜聿不说话,还是看着地上雁雁的影子。

    雁雁稍稍平复了心情,借着昏黄的月光,还能看见她细长的睫毛根根分明,掩映着瞳孔里的流光让人琢磨不透,又蓦然垂下眼睑,有一遭没一遭地扯着褂子上的褶边。

    “你还记得小时候我们在月光下互相踩着对方的影子嬉戏玩闹吗?那时候,我们才不管那影子是在地上还是在墙上,更不管哪个是郡主哪个是……”

    “我们如今不小了,小时候觉得自己无所不能,可如今……”

    “那是你自己加在思想上的包袱,我们为什么要为自己设限?我知道,你肯定要说,我爹怎么向西平王交代,你爹怎么向我爹交代,管他呢,你就不能为自己而活吗?”

    她问完后却不敢看他,期待着他的回答又害怕他的回答,缓缓,月影移到墙上,她才见他的影子转诉了他的答案。

    她突然起身,冷冷地提高嗓子,“恬恬,我们走!”

    恬恬原本躲在暗处,这下被叫到名字,浑身不安地挪了出来。

    “我们走!”

    这时那天上的月儿就像微闭着双眼,然后再缓缓睁开,接着周围的光晕就像开启的伞一样徐徐收拢。它时而像长在鱼儿的脊背上,有时又像扁舟的翘首在夜空里荡漾。

    一路上叄人无语。

    走着走着,雁雁突然停了下来,她转过头,不知道在看什么,可呼吸却急促而带着凝滞的气息。

    “嘚嘚嘚、嘚嘚嘚!”

    突然,不远处传来了马蹄声响,像是有一队骑手往这边驰骋而来。他们站在原地,等到人马靠近,来人赶紧点了火把,驱散了周围的黑光,却是细封雷呗和细封庭页。

    一看到雁雁,雷呗急火攻心,咬牙磨腮道,“你、你、你!”

    说着刀已出鞘,举刀便要砍。

    “爹!”

    庭页连忙挡在雁雁跟前,雷呗怒不可遏,“你给我让开。”

    这时,洪善枯枝般的胳膊死死地拽着他,“族长、族长、息怒啊,你要是杀了郡主,西平王那边怎么交待?”

    雷呗仍不罢休,“她都干出这等丑事了,还有什么脸!”

    “郡主今天出了门,就是兴平府的人,要怎么处置也要西平王来定夺!”

    雷呗一听,把刀重重地摔在地上,牙磨叽着,满脸胡子也一凝一缩。

    雁雁压抑了许久的情愫突然崩塌,大哭道,“我不要嫁给拓跋成遇!”

    “你、你,”雷呗复欲捡起地上的大刀,又被洪善拦住,松明火晃在他脸上,忽明忽暗,着实可怖。

    “你就是故意的,想气死我是不是!想气死我是不是!”

    “族长!”

    只见不远处一个黑影慢慢靠近,却是杜谦。

    他满面夜露,“族长,你有什么气就冲我来吧!是我教子无方,辱了郡主清誉,我,罪该万死啊!”

    杜谦跪在地上,不住地磕头,磕得满额黄沙,杜聿想要扶他起来,却被他一把甩开。

    “爹!”

    杜聿只好陪着杜谦一起磕头。

    细封雷呗哪还管他们把额头磕烂,只管暴跳如雷,“谁都不怪,怪我,全都怪我好了吧!”

    庭页搂过雁雁,雁雁顺势扑进他怀里,抽泣道,“哥,我不要嫁给拓跋成遇!我不要嫁给他。”

    “哥知道,哥知道。”

    庭页满眼通红,“爹,我求求你,妹妹不愿意我们就不要逼她了!她的幸福比什么都重要!”

    “逼她?”

    雪呗狂吼道,“她生在我们细封家,就担着细封氏的责任,细封族的人凭什么尊她为郡主,我们细封氏又凭什么做弥雅的八大部族?”

    “爹,我会肩负起整个家的责任,效忠王族,不用妹妹牺牲。”

    “牺牲,你说她是牺牲?你知道多少部族的郡主想嫁入兴平府吗?西平王主动提出联姻,我们没有感激涕零,却在新婚之夜给他难堪,就算西平王不怪罪,其他部族会怎么想?从小我是怎么教你俩的,你们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事,前提是不要伤害别人!”

    雁雁抽泣道,“那之前我让你拒绝西平王提亲,你就是不听,我只好……”

    雷呗感觉如芒在背如鲠在喉,“只好什么,只好跑去杜家?你这样一个毫无诚信任性妄为的人,你以为你就配得上杜聿?”

    杜谦面色铁青,连忙解释道,“是聿儿配不上郡主!请族长息怒!”

    “不是谁配不上谁,是命!”

    雷呗怒气冲冲策马离去,庭页也带着雁雁准备离去,“杜叔,你和杜聿今晚辛苦了,早点回去休息吧!”

    “谢公子!细封族长他……”

    “你不用担心,这事跟你们无关!”

    庭页欲拉着雁雁离去,突然,雁雁甩开他的手,跑到杜聿跟前。

    “杜聿,我再给你一个机会,如果你点头,我还是愿意跟你走!”

    庭页不想杜聿为难,上前安慰道,“雁雁!等爹消气了我们再说好吗?”

    雁雁不管,哭诉道,“那个拓跋成遇肥头大耳,一天到晚就知道吃吃吃,跟一头大肥猪有什么区别,我才不要跟他过一辈子。”

    “雁雁,不要口无遮拦!”庭页呵斥道。

    “本来就是嘛!”

    “那你也不应该取笑别人,可笑的只有别人吗?”

    这时,恬恬在旁边弱弱地问了一句,“郡主,我怎么觉得你是在说我啊!”

    “当然不是你啦,他怎么能和你相比!”

    我们挑剔别人的时候,往往不是因为别人怎么样,而是因为自己怎么样。

    “杜聿!”

    她这一声呼唤中,含着期待,期待理解、期待认同。

    可杜聿却还是摇摇头,“郡主,你知道自己不要什么,却不知道自己要什么!”

    “什么要什么不要什么,杜聿!杜聿!”

    杜聿已隐没在了无边的夜色中,他没有即刻回家,而是乘夜游心,不知不觉走到了一片空旷无人之地,他心头莫名地翻涌着,突然,他对着旷野大声地咆哮撕吼着,直到喉咙沙哑疼痛,直到眼泪如山洪冲刷了满脸。

    杜聿已经精疲力竭,他从未有像今天这么累的时候,这才知道,心沉重起来,原来如此不堪重负。他累了,索性躺在沙地上,看沙潮退后,出现一条泥润的月光之路,沿着它走下去,会是到哪里呢?

    其实,问题不是去哪里,会到哪里?而是为什么要走下去?这时,远方传来了狼的哭嚎,声音凄切,就像如今自己心底的声音,都说狼是凶残狡诈之徒,但却不知道此刻的它们也如此解心!

    朔风骤起,飞沙被卷在半空,随着轰雷逼近,一场大雨急洒过来,他却意外享受这场冻得透顶的夜雨,它似要清洗世间的污浊、掩盖世间痛苦的呻吟。

    他淋了个透,大雨浇在身上,却也冲洗着他不堪重负的心。

    回到家时天已微曦,推开房屋的门,突然停驻了脚步,见父亲低垂着眉眼坐在自己的床榻边,佝偻着背,头发蓬乱,一脸憔悴,似乎还沾染着夜色的凝重。

    杜谦见了他,昏黄的眼里有了一丝光亮,杜聿从没见过父亲如此这般让人心痛的容颜,声音也嘶哑了,“爹!”

    杜谦扶着床沿,定了定身子,“聿儿,我不管你和郡主之间有什么情愫,现下你要懂得取舍,哪些是你的,哪些不是你的,为父相信你心中自有分寸!”

    杜聿自嘲,“父亲,细封族长说是命,我就一定要信命么?”

    杜谦长声叹道,“人有的时候不能凭自己的心意做事,像风筝,总要有牵绊才会飞得更高。你要找的小娘子,是要和你相匹配的,如果她高高在上,那她只会成为你卑微的理由。”

    杜聿的口气像是寒冷的夜星,“在爱中,人人平等,是灵魂的契合,而不是世俗分的三六九等!”

    “那郡主不过就是小孩子赌气,她小小年纪,可能连爱都不知道是什么,她都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更没考虑到自己这么做细封族长怎么向西平王交代。”

    “我也不知道爱是什么!跟随自己的心,为什么一定要给别人交代?”

    杜谦顿了半晌,语气稍微软了一些,“一棵树,一根藤和一株花,树能给花遮风挡雨,树能让藤攀岩而上,而藤和花如果纠缠在一起,不过是互相消耗枯萎。她和二王子的婚事已是事实,你又是大王子的贴身侍卫……”

    杜聿不再说什么,只是静静地坐下。不禁问自己,能给她什么?给她一生一世的一心一意?王子能给她凤冠霞帔,能给她王妃的尊号,相比之下,一心一意多么微不足道。也许,放过她也放过自己,才是最好的归宿。

    那些明知没结果却还要继续的,是不甘心,还是因为习惯了?谁又知道呢!就像一杯茶水,苦的时候也是最有滋味的时候,而苦过之后,却并不是甜,而是清清的、淡淡的无味。有人就趁这时将它倒掉,而有人还坚持着,在平淡中品尝若有若无的味道,其实有与未有,变与未变,只需问自己,问自己的心。

    因为爱,本就是飞蛾扑火般的壮烈,面对痛苦仍甘之如饴的执着!

    其实,不用问,你为什么如此清醒;不用问,你为什么如此不幸;不用问,将来会怎样?享受当下,享受恰好才是智者的生存之道。

    也许有时候人之所以为人,是因为他们懂得有些爱只能埋在心里而已。

142 牝牡相随

    兴平府煌煌扈扈,只见那雕甍画栋、峻桷层橼精雕细琢,榱楹配以璧珰饰之,华美眩耀无比,朱红斗拱在晨光的映照下光彩夺目

    “恬恬,你帮我抱一下!”

    恬恬撇撇嘴,有气无力道,“郡主,我让你不要抱它来你偏要!你看,它都拉屎了!”

    “咿呀!”

    雁雁几乎跳将起来,连忙把怀中的东西扔掉,原来,她方才抱的是一只大雁,那是之前兴平府送到细封府上的雁礼。

    这婚娶中以大雁为礼,是一种对对方不离不弃忠贞不渝的婚前承诺。据说大雁是一种从一而终的生灵,它的另一半死后,它们会终身不再嫁娶,所以是忠贞的象征。又说大雁每年都会飞往南方过冬,从未失信,它又是守信的象征。还说大雁南飞的时候会长幼有序地排列飞行,所以它又是守礼的象征。

    雁雁看了看地上的大雁,复又抱起来,“我爹也真是的,让我们自己来,这算什么嘛!”

    “族长说,八抬大轿抬你你不去,这下只有自己去了!”

    原来,雷呗昨晚一整夜没合眼,他不是那么放不下的人,可是雁雁那丫头闹的事实在关乎甚广,他有可能在以后永远抬不起头做人,特别是对西平王,多少部族都抢着攀兴平府的亲事,好不容易成了,自己的女儿却让兴平府难堪。但木已成舟,纸也包不住火,他得向西平王坦白,至于结果怎样,他想都不敢想,虽说他细封部落地处青草肥美之地,盛产牛羊驼马,又掌握着自唐以来丝绸通商之路的要塞,但还没有强盛到自立门户,得到西平王的原谅才是当务之急。

    雷呗怕跟兴平府的婚事因此而不了了之,弥雅人的婚姻中对女人的贞洁与否相对宽容,婚姻中妻妾的地位也没有中原地区尊卑严格,嫡庶之间的差别也没有中原地区大。可西平王府不比寻常人家,他们完全有理由挑剔儿媳。他想向西平王负荆请罪,可是又怕自己嘴笨,恐越描越黑,思来想去还是手书一封请罪书给西平王,又挥刀截断一摞胡须,作为信物,让洪善代为转交给西平王。

    洪善内心忐忑着去了兴平府,哪知自己准备的一番说辞还没派上用场,西平王却明白了他的来意,让他勿需多虑。洪善吃惊得完全说不出话来,只是眼神饱含深情地看着西平王,不过总算是不辱使命,他像一下子肩上少了千斤担子,回府的路上也如履清风,只盼早点把这个好消息告诉族长。

    雷呗一听自是激动异常,连连向兴平府方向拱手作礼,“西平王真是大人有大量啊!”

    “首领,我们得赶快把郡主送到兴平府。”

    “还送?我可没脸去兴平府!你派车马送她过去好了!”

    知道首领是个爱惜羽毛之人,洪善也不再执意相劝。

    于是,一辆马车,一个车夫,就把雁雁和侍女恬恬送了过来,前两天送嫁的场面有多热闹,此下的场面就有多冷清。

    “请问二位是?”

    她们刚到府门前,就有侍卫拦住了去路。

    “我是细封雁雁!”

    那几个侍卫一愣,又望了望她,没有大批随从,只有一个胖丫头在左右,几人原本还有几分怀疑,可一见到她怀中大雁腿上的绢花,便不再怀疑,因为那是只有兴平府才有的绢花。

    “细封王妃,请随我来。”

    其中一人在前,带着她们一路穿过一层层山门,一条条回廊,终于到了一片静谧之地,那里水光莹莹,只见蜻蜓拂过水面,轻轻踮在岸边的芦花端,花婆娑,水婆娑,只有几只丝线一般的小脚轻触花端,大半个身子轻悬在外,晶莹透亮的翅膀仿佛蘸了荧光,粘了霞光,又仿佛涂满了天光。

    她们来到一座单独的别院前,只见门匾上写着‘幂湘宫’。

    “细封王妃,就是这里了,属下告退!”

    雁雁迟疑着走了进去,只见几个侍女正在清扫整理,见了她俩也是一愣,不自觉停下了手中的活计。

    见侍女们一个个盯着她,雁雁把大雁放到一边,“拓跋成遇呢?”

    “遇王他在庖厨里。”

    遇王遇王,愚妄才对!雁雁心下嘀咕着,又吩咐道,“去叫他出来!”

    “恐怕一时半会他不会出来。”

    “为什么?”

    “他烹饪的时候是不许我们打搅的。”

    “他在烹饪?”

    雁雁真是大吃一惊,她以为拓跋成遇就是个好吃懒做的贪吃鬼,没想到,他还会亲自下厨!

    “带我去庖厨!”

    侍女们来回交换了眼色,其中一个才上前带着她去庖厨,阁廊回环,萦萦绕绕,她们绕了好久才到。

    那庖厨是一个三开间两层的独栋,只见一人正蹲在门口台阶下吃白水鸡蛋,他吃完一个,又从怀里掏了一个出来,在花坛边轻轻磕了一下,小心翼翼地把蛋壳褪掉,可那蛋好似没有用冷水惊过,蛋膜上沾着蛋白一块剥了下来,他手指又大又粗,可对待那鸡蛋却是说不出的柔情,他把蛋膜上面沾的一点蛋白用指甲小心推攘着,然后送入嘴里,恐怕还不够塞牙缝,可他却不舍得扔。

    一进庖厨,一股热浪铺面而来。

    恬恬连连往后退,“我就不进去了!”

    “你不是最爱吃的吗?”

    “我爱吃的可不爱做吃的呀!”

    “那好吧,你在门口等我!”

    雁雁进了庖厨,见大家都忙着自己的活计,没人注意到自己,她本想通过身形确认,可那些厨子都是五大三粗的,忽然,她只觉得有一股奇怪的熟悉感,诧异地转过头去,果然是拓跋成遇。

    成遇也看见了她,先是一惊,接着笑了一下,继续低头做着东西。

    见他身旁有各式各样的刀,满手都是绿色的浆汁,“呀,这是什么?”

    “鲎鱼!”

    “我是说你手上的黏糊糊的东西。”

    “哦,这是鲎鱼的血,这碧血可以作酱,尤其鲜美!”

    “原来鲎鱼的血是碧色的!”

    雁雁也听说过鲎鱼,这种鱼雄鱼个头小,雌鱼个头大,但凡是两个在一起的,都是成亲的鲎鱼,成亲后往往雌鲎鱼背着雄鲎鱼去觅食,可是如果雄鲎鱼死了,雌鲎鱼也不能独活,所以有鲎生南海,牝牡相随之说。

    她不禁沉浸在这牝牡相随的传说中,喃喃道,“听说如果雄鲎鱼被捕了,雌鲎鱼不会独自离去,反而此生不会再行走一步,你说它为什么这么傻?”

    成遇顿了一下,道,“爱是相互的,如果雌鲎鱼被捕,雄鲎鱼也不能独活啊。”

    “那是因为它不能自食其力,没人背着它走它当然活不了!只有气得吐碧血!”雁雁仿佛不屑雄鱼也痴情。

    成遇笑了笑,去打水洗了手。

    “冞中!”

    这时,一个身着玄色短衣的人应声跑了进来,“遇王!”

    “供香案!”

    “是!”

    雁雁不知他在弄什么明堂,只见那冞中让人搬来了香炉和烛台,还在前面放了一小碟一小碟的粉末,有一碟像灰色的泥土,一碟像白白的雪花,一碟像粉粉的宝石。

    摆放好后,成遇竟然焚香祭拜起来!

    “你在拜灶神?”

    “不是,是盐神!”

    “盐神?”

    “是啊,有没有听说过,好厨子一把盐!”

    雁雁不明白,“盐不是谁都会用吗?”

    “可是要将它用好就不容易了!”

    “怎么说?”

    “盐是五味之首,厨师最重要的是要学会用盐,而不是用什么特别花里胡哨的调料,你能把普通的调料做出不普通的感觉,那么你的技艺才算高超。在用盐的时候,不能滥用,得控制得似有似无,尝起来没有明显的咸味,但是又感觉不缺,是一种处于存在与不存在之间的拿捏。”

    雁雁看他说得玄乎,指着一碟粉橘色的颗粒问道,“这是什么?”

    “泥婆罗的盐,你看,它们就像一颗颗小小的宝石。”

    “这能吃吗?”

    “当然能,”他用棘木匙舀了一点,“你可以尝尝,它味道比较温和,有淡淡的回甘,不像海盐有淡淡的海水味,夹杂着几分冷脆感。”

    雁雁努努嘴,“我才不要尝!”

    “郡主,你在里面干什么啊!”

    恬恬在外面等了老半天不见人,这才不情愿地进来,才走了几步,额头上却布满了汗珠。

    “真是受不了,跟蒸笼一样!”

    “恬恬,你来看,这是什么?”

    恬恬瞥了一眼,“土?”

    “不对,是盐!”

    “管他什么呢,我们快走吧,热死了!遇王,你跟我体型差不多,你不热吗?”

    成遇没有回答,却望着门口刚进来的一人。雁雁和恬恬望去,都认出了那人,却是嵬名惟胥。

    只见他走到一个厨子面前,“刘叔,鸡屁股别丢,给我留着啊!”

    “你小子,嘴大牙稀,专挑好东西,这凤尾肉可都进了你的肚子!”

    “还不是刘叔你疼我嘛!再说了,不要浪费嘛,既然杀了它,就要吃尽每一寸。”

    “你来干啥?”

    “我来找成遇,他人呢?”

    “遇王在里面!”

    “成遇!”

    惟胥边喊着边走了进来,见雁雁也在,先是一愣,然后躬身行礼打趣道,“细封王妃!”

    雁雁瞪了他一眼,“你就是欠收拾!”

    恬恬道,“的确是欠收拾!”

    惟胥盯了她一眼,突然用一只手挡着自己的脸。

    恬恬恨恨地盯着他,“猪跑圈牛叫天,真是奇了怪了,怎么老是遇见你!”

    惟胥一副厌恶的模样,“你以为我想看见你啊,看见你我就吃不下饭睡不着觉。”

    恬恬一听,脸上却笑意渐浓,“你看到如此貌美如花的我,怎生忘得掉?当然是食不下咽,夜不能眠了!”

    “你,”惟胥作呕吐状,“树不知皮厚,马不知脸长,屎壳郎戴花,臭美的多了去了!”

    恬恬气得七窍生烟,“你说什么?”

    惟胥突然跳起身,递给成遇一包东西,“这是昊王让我给你的!”

    说完逃之夭夭了,恬恬见状,气得直跺脚,连忙追了出去。

    雁雁见成遇小心翼翼地将那包东西打开,却也是沙土一样的东西。

    “不要告诉我,这黑乎乎的也是盐?”

    成遇点点头,“这是天竺的黑盐!盐分井盐、湖盐、岩盐、海盐,这黑盐就是岩盐。”

    “那这碟粉色的是什么盐?”

    “那是桃花盐!”

    “桃花盐?”

    “桃花盐是井盐,最适合煮茶。”

    “你吃东西都了解这么清楚,岂不是下不去口了?”

    成遇摇摇头,“吃东西知道它的来历是对它最大的尊重,深知世间的食物都是上天的馈赠,心怀感恩,一切便更有滋味了!”

    雁雁看着他认真解说的样子,突然觉得他也没有自己印象中的那么丑。

    成遇见她看着自己,“怎么,我脸上有灰吗?”

    “没有,我只是觉得,你是个懂吃的胖子!”

    “你喜欢吃什么,我给你做!”

    雁雁摇摇头,“你这话,好像我家厨子说的!”

    说完她又一动不动地盯着他,成遇摸了摸自己脸上,好像真没灰。

    “诶,拓跋成遇,我问你,前两天的事你不怪我?”

    “我为什么要怪你?”

    雁雁咬着嘴唇,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我多少让你没面子吧!”

    “不,你给了我大大的面子!”

    “怎么说?”

    “我这辈子,就还没有什么事在风头上盖过大哥,那天你失踪了,所有人的关注都在我这里。”

    雁雁扬首一笑,“你还挺会自我安慰的嘛!”

143 吐蕃和尚

    幂湘宫。

    日光懒懒地照在西墙上,日过正午,已有一丝清凉。夏花正艳,湖底的水草在石缝里招摇,午后的日光照在湖面弥漫出一层蓝蓝的薄雾。

    雁雁耷拉着头,嘟着嘴,“我要去走走!”

    她站起身,走了两步,看着趴着一动不动的恬恬,“你不跟我去吗?”

    恬恬一听说要出去,马上装作有气无力一副无精打采的模样,“郡主,你放过我吧,这般烈日毒辣,你让白白胖胖的我出去逛,这不是要我的命吗?还有那花园里的小飞虫,吃不消啊……”

    大热天的出去闲逛,一来消耗体力不说,二来屋外酷热,还不如躲在屋里睡大觉。她斜靠在躺椅上,旁边横七竖八地散落着几块瓜皮,“现如今,只有这回鹘瓜能给我一丝清凉。”

    说完突然一拍脑袋,“哎呀,冻在井里的瓜应该凉了,我这就去取来!”

    雁雁撇了撇嘴,对着她的背影吐了吐舌头,“这下跑得这么快!”

    屋外看上去烈日炎炎,可却清风徐徐,微透着丝丝清凉,她沿着回廊走着,只见前面一门楣上写着‘蒹葭园’,蒹葭苑是个颇有江南景致的园林,园中有三层楼阁,还有邻水观花鱼的晴岚轩,花墙与石桥虚隔湖水,显得悠远而意犹未尽。

    她往里走,见园中有一湖,阳光照在水面上,波光粼粼,潋滟的波光倒影在亭栏上,顺着亭檐行走着,像跳跃的精灵。湖边白色的小花,团团簇簇地,倒映在水里,像似白云朵朵。湖中央碧水红莲,荷蕖淡淡香,远远望去,云霞把花瓣映得微微透亮,红白的蔷薇争奇斗艳,在阳光中闪烁着光彩,真可谓‘楼台倒影入池塘,满架蔷薇一院香’。

    忽然,微风流动,从远处送来一股清香,雁雁闭上眼睛,感觉那香味沁人心脾。睁开眼,却见前面是一方花圃,清香如仙子般的白茉莉,微微吐馨的桐花覆、如暮色般沉静的木槿花……

    雁雁像是刚会飞的鸟儿,手舞足蹈地,闭上眼睛感受着它们的环绕,然后又俯身摘了一朵戴在耳朵上。

    “哈哈哈!”

    突然,一阵爽朗的笑声传来,雁雁吓了一跳,回头见那人一袭红衣,就像一朵阳光下盛开的玫瑰,鲜艳夺目,可她的笑声中却带着讪意。

    “你笑什么?”

    “我想笑就笑,你管得着么?”

    那人扬起脸,围着她绕了一圈,“细封雁雁,听说你逃婚,去嫁给昊王的侍卫杜什么的,结果那侍卫还不要你!”

    听她话语夹酸带刺,雁雁气得满脸通红,恨恨地盯着她,见她眼睛里的微光倒不似外表这么嚣张,不过虚张声势。她虽然刚进府几天,可却把府中上下的人都打听了一遍,如果她没猜错,眼前这个穿红衣而又言语刻薄的女人就是未慕柬儿。

    雁雁双手抱在胸前,“他不要我没什么,不要不可怕,可怕的是有人要了这个又要那个!”

    “你!小丫头!”

    她扬起巴掌就要扇过去,正在这时,两个小厮抬着一大个竹笼急匆匆地跑来,差点撞到了她,她呵斥道,“什么事这么莽莽撞撞的?”

    只见那两个小厮满头大汗,连连喘气,“西平王让我通知膳房赶快把包子送到承庆殿,于是便挑蒹葭园这条近道,不想冲撞了未慕王妃。”

    果然是未慕柬儿,雁雁心下暗喜自己的眼力,柬儿却好奇,“承庆殿发生了什么事?”

    “不清楚,只知道是来了两个吐蕃和尚,长得一模一样……”

    一听说吐蕃和尚,柬儿欣喜异常,“小婵,我们去看看吧,还不知道吐蕃和尚长什么样呢?”

    “他们的脸红红的眼睛亮亮的!”

    说话的不是别人却是雁雁。

    “谁问你了!”

    柬儿瞪了她一眼,被她这么一怼,雁雁愣了一下,随即又抛到了九霄云外,跟着她们看热闹去了。

    一路经过药园,听说西平王对中医颇有研究,院子里种了很多草药。走着看着,忽然,雁雁一个跟头栽进了一丛草药中,她刚想爬起来,却发现全身又刺又痒又痛,手上、脖子上有好多毛茸茸的刺。

    她狂乱地抓挠着,连连问,“这是什么花,好痒啊!”

    柬儿看着她的窘态,直道,“什么花,眼睛鼻子团团花,那是荨麻丛!”

    雁雁又气又恼,她总觉得不是自己栽倒的,而是有人故意推她,可终究说不出个所以然。她略带委屈地瞄了柬儿一眼,忽然发现不痒了,但是微微有点刺痛,还红肿着,不管了,去看吐蕃和尚去!

    她们来到了承庆殿,只见满屋子的人,大殿中间的案几上放着藏文众神祈愿木牍片。最引人注目的还是那两个穿着棕红色僧衣的和尚,据说是吐蕃高僧,他们都从耳垂开始留了络腮胡,可却一胖一瘦。

    “雁雁,你来了!”却是成遇。

    “这是在干嘛?”

    “父王让人从吐蕃请了一个高僧,准备让他去主持新修的贺兰庙,可不知怎的,却来了两个,这两个吐蕃和尚都说他们是父王请来主持贺兰庙的,不知到底哪一个是真的,所以父王让大家一起想办法分辨!”

    这时,杨克拿出一轴色彩鲜艳却奇怪的图,慢慢延展开来,只见上面有莲花、有双鱼、有海螺、有华盖,有旋转的柯鲁。

    “图上画的是我们的八吉祥物!”

    他刚一展开,左边的和尚就抢白道。

    “咦,这是什么东西?”

    雁雁指着一个似窗格又如丝结的东西,这时,满大殿的眼光都齐刷刷地投向她,她还以为自己是小声嘀咕来着,不想却出了声。

    “这是无尽结!”右边的瘦和尚微微一笑。

    “无尽结?”

    雁雁把耳朵上的木槿花叼在嘴边,像是另一只狡邪的眼睛,合着她那双眼睛一起打量着那无尽结。

    “它无起始、无终止,就像佛陀悲悯之心无穷尽,慈悲之心无穷尽,就如世间一切因缘,亦无始无终!”

    雁雁听完,又尖着手指默默地数着,从上到下,从左到右,“一、二、三…六、七!怎么只有七个?你不是说有八吉祥物吗?”

    瘦和尚摇摇头,“你看这些画排起来像什么?”

    雁雁长长的睫毛上下眨着,“花瓶!”

    “是宝瓶!这就是我们的第八宝。”

    “两位一路鞍马劳顿,想必一定饿了,西平王让人准备了点心,请慢用。”

    西平王的侍卫微之给他俩前面各放置了几只刚出笼的包子,右边的和尚拿起来掰开看了一眼便放下了,左边的和尚却吃得特别香。

    微之走到瘦和尚身前,恭敬道,“一臧大师!”

    旁边正吃得津津有味的胖和尚一惊,“什么,他是一臧?我才是一臧!”

    胖和尚一仰头,后脑勺皱起来,颜色比周围深,像一个灰色的大月牙。

    微之直言不讳,“你说谎,你是假的!”

    “凭什么说我是假的?”

    他把嘴里的包子咕噜往下一咽,“别以为吃相斯文就道德高深!”

    见众人不说话,他擦了擦嘴,下巴一抬,“哦,我知道,你们肯定在想,进食之前要念什么‘供养偈’,那不过是些繁文缛节,自我安慰罢了。”

    微之摇摇头道,“老人家,这包子馅里加了碎肉,出家人哪里有吃肉的,你却吃得津津有味,还说自己是得道高僧。”

    他一愣,急忙低下头盯着那盘包子,又拿了一个掰开来,见里面果然是肉沫,他双眼一瞪,强辩道,“我从来没有吃过肉,根本就不知道这是肉,我刚才还纳闷呢,怪不得味道这么奇怪,原来是肉啊!”

    突然,他眼睛一瞪,反而指着微之嗔怪道,“诶,再说了,你们明知道我是和尚,为什么不给我们备斋食,反而在馅里面夹肉呢?”

    雁雁道,“大师脾气坏得很,一点不像个出家人!”

    那‘假一臧’眼瞪如铜铃,“所谓出家人不过还是人,我们都还在修行,自然有俗世间的脾性!”

    说完见大家都不出声好像都已有了定论,他急得大汗淋漓,高声嚷道,“要我说,这吃素的规矩就是矫情,世人没到佛陀的境界想吃肉怎么啦?有些表面守清规戒律的其实自己也想吃,不然怎么弄出那么多素鸡素鸭素虾素牛肉,不仅样子差不多吃起来也差不多,与其像有的人偷偷喝什么般若汤、水梭花和钻篱菜,还不如痛快地喝酒吃肉。再说谁说和尚就不能吃肉?我是和尚,又不是佛主!”

    “你们出家人为什么不吃肉?”雁雁突然问道。

    他抹了一把汗,叹道,“佛主是不吃肉的,然后后来的信徒就盲目地以为学佛修行不能吃肉,佛主不吃肉是因为道行高深,已经修行圆满,超脱了尘世的口腹之欲!!我们这些还在修行途中的人自然还没到天地归一万物一心感同身受的境界。可他们那些矫情的信徒说欲望是无穷无尽的,莫要贪图口腹之欲而有失修行!五谷为养,五菜为充,五果为助足矣。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猪牛羊肉食入胃中,游溢精气归于脾,渣滓败液溢出肠,华腴则滋养脏腑增长肌肉,长此以往,清白之身便沾染上了异类的精气!”

    他义愤填膺,“可我不这么认为,这世间万物,不管是虫子、树木还是牲畜,他们都有灵魂,跟我们都是平等的,不管是白菜还是山羊,被我们吃了,它们完成了自己这一生,就可以继续轮回了,我们感恩他们的分享就足够了,何必要拘泥吃素还是吃肉呢!我们当然应该感谢食物,而不是理所当然地索取,甚至还将它们分贵贱,食物都是好的,它滋养着我们,我们又怎能厚此薄彼呢?”

    “对,不能厚此薄彼!”

    成遇脱口而出,见众人望着他,这才意识到方才自己有多忘我。他对那和尚方才的这段话真是深有同感,吃本无可厚非,因为我们都要吃才能活命,当然人也可以选择自己吃的东西,可东西本身是没有高低贵贱的,只不过人们强行划分出来的。

    杨廓道,“你如此争辩,不过是想获得大家的认同罢了,如果别人吃了你,也辩解说你完成了这一生,值了,你认同吗?”

    “要是真有那么一天,那也是我自找的,当然认了!”

    “你此下先认了吧!”

    “在我认之前,再讲一个故事。说是两个穷书生,才高八斗却食不果腹,一天,一人请他俩吃饭,只见刚开席一人就狼吞虎咽吃了个大饱,另一个却不动筷,那人就问:你为什么不吃?那人回道:家有老母,从未吃过如此丰盛的筵席,一想到悲从中来,便吃不下了。这时,另一人吃饱了,满嘴包饭地问:还有多余的饭食可以带给家里的老母吗?那请客之人就由此断定那不吃之人孝心可嘉,可堪大用,而另一人是自私自利之人,只顾自己温饱,如果做官,一定是中饱私囊,可是事实如此吗?”

    “和尚我倒不那么认为,一个人,饿得奄奄一息,还能顾及到他人固然可敬可佩,可是另一个先填饱肚子的又有什么错呢?他不过是饿了,先自己吃好了,才能顾及其他人,一个人连自己都照顾不好又何尝能照顾好别人呢!其他人是人,难道你就不是人,关心其他人是善意,关心自己就是自私?”

    “好了,不废话了,‘佛’字是‘人、弗’二字构成,意思就是非人。如果成佛了,那就不是人了,不是人了,肯定不吃肉了,不仅不吃肉,恐怕连素都是不需要吃的。可当你还是人的时候,做人的时候就好好做人,坦然地接受天地的馈赠,包括美味的食物。”

    总之,他这一番诡异的辩解让在场的人听来一会儿清晰一会儿迷惑,一会儿赞同一会儿鄙视,特别是最后一句对食物的赞美和包容,博得了一阵好感。可他们一开始已经认定了他是假的,所以无论他现在说什么他们只是多了一点同情和理解而已。

    见成遇连连点头,雁雁嘴角抹过一丝笑意,用手托着下巴端详着他,“这句话好耳熟,好像某些人也说过同样的话!”

    成遇点点头,忽然见到她手上的小红点,“你的手怎么了?”

    “让荨麻给咬了!”

    “走,去擦些药!”

144 贺兰山寺

    华沁宫外,蝉鸣啁啾。

    “王妃,你想要束什么发髻?髫髻、括髻还是鬟髻?”

    “随便!”

    柬儿急死了,催促道,“你快点,马车等着呢。”

    小婵撇撇嘴,心下想,这能埋怨谁,谁叫你睡懒觉的。

    “这发髻可不能马虎!”

    小婵边梳边道,“前几日昊王说野利王妃梳的流云髻好看!好多宫人都学着梳呢!”

    柬儿面色一凛,复又道,“哼!肤浅!”

    等梳好头,柬儿看着镜中的自己,她拿了一只华钗比了比,又拿了一只玉簪,左右觉得不妥,于是拔掉一只银簪,换了一只金凤钗,这才满意地点点头,“去把我那件红衣拿出来,我最爱穿的那件。”

    “红?王妃,我们是去拜佛,姑姑说不能穿得太艳,要庄重,你……”

    “你什么你啊,我就是要穿得好看!”

    小婵正要去取,却突然收脚,“姑姑!”

    长娣点点头,不轻不重地道,“小婵说得对,佛门清静之地,还是朴素为好!免得让王后觉得你不懂规矩。”

    柬儿嘟嘴望着长娣,双腿在地上蹬着发气。

    这时,只见一个蓝衣女侍在两个青衣丫头的簇拥下过来,“未慕王妃,你好了吗?马车在府外候着呢!”

    “好了好了!”柬儿忽又问道,“元昊去不去?”

    蓝衣女子温柔地笑着,“昊王也去!”

    “那野利鬘华呢?”

    “野利王妃这几日害喜,不方便去!”

    柬儿顿了一下,插好最后一朵簪花,奔上了马车,一路出了兴州城。

    因为男人们都骑马,乘车的大多都是女眷,队伍像一条长龙般蜿蜒在新修的官道上。

    柬儿觉得透不过气,掀开车帘呆呆望着路旁,想着方才蓝衣女子的话,不禁黯然伤神,野利鬘华有孩子了,她有了他的孩子,而她呢?是不是付出的越是完满,得到的就越不堪。她抱着脑袋摇了摇,尽力不去想那些,又看着车外,不多远就可见一方方像豆腐块的农田,田里此刻绿绿葱葱,在田间拔草劳作的男女点缀其间,像一只只小蜜蜂。

    到了贺兰山脚下,只见砾石满地,小而坚毅的灌木从岩石堆里蹦出来,像散落在山间的战士一样。

    贺兰庙在滚钟口钟灵山半山腰,此处丛林密布,乔木维枞,枯槎连连。

    一路有各色各样的石头,有的石头敦厚,袒露着圆圆的大肚子,有的石头调皮,像是猴子在荡秋千一样,仿佛要往山谷里扑棱而去。再往上一段,才是寺庙门口,拾阶而上,三层高的寺门巍峨耸立,寺门右边是一线天,一线天两边是百丈高的巨石,石缝里不时有水滴答而下,像是幽怨的石头在哭泣。

    过了一座石拱桥,岩缝里长出了遒劲的枝干,像是山神伸出的手爪。

    再往前会经过一个山洞,那山洞像是海螺的形状,另一侧是山崖,有半人高的莲花形矮墙,颇有静谧清凉之感。洞壁上的浮雕凹凸有致,莲花瓣像是迎风而舞,莲花叶像是被风吹皱般迎风缥缈。旁边还有一块大石头,像个认真聆听的弟子,人路过的时候得弯腰才能过去,可是当你弯腰的那一刻,仿佛有种人石合一之感,仿佛此刻你成了山石的一部分,也成了大山的一部分,甚至大地的一部分。

    也不知走了多远,终于天晴大亮,只见山口一座七层六角的高塔插入云霄,高高的陀罗尼经幢静静地伫立着,七宝庄严,就连石狮子到了这里都是一脸娴静,香炉中的紫烟和山中的烟雾融合在一起,一个清冷一个温暖,一个仙境一个凡间。

    庙宇华丽而不耀眼夺目,灵光熠熠而飞檐沉彩。

    只见已有僧侣在旁迎候,庙门柱子上写着一副长长的鎏金对联,据说是双龙山石空寺搬过来的,上面写着:

    座下莲华压倒西湖六月景,

    瓶中杨柳带来南海一枝春。

    进了大殿,供养台上一盏盏长明油灯扑闪着,随缘而生,随缘而死。未慕王后带领一众女眷依次施了香火,添了灯油。

    接着王后跪在蒲团上,双手合十,静心祈祷,旁人都不敢说话,就连油灯噗呲噗呲的声音也清晰可闻。

    祈祷完毕,她又带着眷属们去法堂听法师讲经,那法师脸上的皱褶就像龟皮,说话慢吞吞的。

    “佛家讲福慧双修,有人修智慧却不修福德,有人修福德却不修智慧,所谓慧极必伤是因为只修智慧而不修福德所致……”

    柬儿打着哈欠,不时眨着眼望着窗外,看有没有人来,她一路都没有看到元昊。

    好不容易讲经完毕,却又安排了篆香茶会,柬儿不情愿地跟了去,却是听人闲聊。

    “大师,最近不知怎的,我经常觉得头晕胸闷,吃了好多补药也不见好。”

    咩迷氏迫不及待地问道,“你说我这是怎么了?”

    那一臧大师微微一笑,“好的郎中给你药,更好的郎中给你治疗的方法,最好的郎中给你战胜病痛的力量。”

    咩迷氏迷惑,“大师的意思是?”

    说实话,她有些讨厌这些整天讲经的和尚们,但是又打心里觉得他们有些常人不能的本领,那就是随便说几句别人都觉得有禅机。

    “人要体态安康,需养气。所谓气指的是身体元气,如果一个人常舒活筋骨、饮食均衡、精神愉悦,是养气。相反如果暴饮暴食或是缺衣少食则耗气,心情忧郁或是气质惆怅则为丧气,脾气暴躁或喜怒无常则易损气。”

    “那生气是不是也是损气?”

    “不错,生气为出气,实则伤身丧气。”

    “那你的意思是忍气吞声了?”

    “忍气也不好,既为忍气,说明此股气已不能与体内元气祥和,此时应该化干戈为玉帛,安心宁气。《素问》中就有‘怒则气上,喜则气缓,悲则气消,恐则气下,惊则气乱,思则气结。’所以要平心静气。”

    “那气也有好坏之分吗?”

    “气有推动、温煦、防御、固摄之用,气本是无好坏之分的,全靠人的意识左右,譬如说人之情感本无善恶之分,人的回忆亦无悲喜之别,主要看你自己如何看待。”

    大家点头称是,讹藏屈怀氏突然道,“大师,我原本想入寺修行一段时日,可无奈总是脱不开身!”

    一臧大师呵呵一笑,“这世间又何尝不是一个更大的寺庙呢!”

    “大师言之有理,俗世不俗心。”

    ……

    柬儿干脆悄悄退出了茶堂,往后山走去。只见大片大片浓郁的山林,像给山穿了一件绿色的外衣。野花丛中生灵飞舞,络纬头顶着小小的触须,背披着流畅的羽翼在枝头轻盈地舞蹈。螳螂扑闪着艳丽的翅膀逡巡在草叶间。

    恍惚间,她仿佛听到了它们的谈话,“我爱他,可是他不爱我!我还这么厚着脸皮贴着有何用!”

    “自己选择的,主动有何关系?去爱吧,继续爱,不要厌恶自己排挤自己,你拥有爱的能力就是最好的自己!”

    突然,柬儿猛地摇摇头,她不敢相信,自己竟然陷入了一种似梦非梦的幻觉中,她竟然在听一只络纬和螳螂谈话!她一定是疯了!

    她揉了揉太阳穴,往山上眯眼望去,隐隐见有人从山林里下来,虽然隔得远,只有知了般大小,但她确信,那一定是元昊!她赶紧跑到寺庙后院的水缸里,照了照水,又觉得胭脂淡了,搓着双手捂了捂脸颊,不太凑效,干脆使劲揉了揉。

    再出来时,元昊他们已经到了殿外,只见元昊左手肿的厉害,有血印的地方已经结疤了,真是个没长大的孩子,怎么那么不小心。

    她迎了上去,关切地问,“元昊,你没事吧,让我看看。”

    她试着拉过他的手,他却连忙缩了回去,也不看她,只是冷冷道,“没事!”

    “大哥!”

    这时,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跑了出来,元昊单手一把把他抱起来转了一圈。他咯咯地笑着,缺了两颗门牙却显得更加稚气可爱。

    “我什么时候可以和你一起去打猎啊?”他咕噜着眼睛问道。

    元昊学着他孩童般的语气,“等你长大了!”

    他瞥着嘴,“那多大才算是长大啊,就跟二哥一样大吗?”

    正在这时,却听后面有一人哎哟哎哟地嚷着,正是成遇。只见他的裤腿挽着,小腿肿的跟木棒一样,膝盖下还系着布带,一个壮汉背着他,看不清他的脸。

    霜旻她们也闻声出了经堂,咩迷氏失声叫了出来,“成遇,你这是怎么了?”

    成遇没好气,“被蛇咬了!”

    咩迷氏在旁边抹着眼泪,“成遇呀,疼吗?”

    “妈妈,你就别烦我了!”

    这时,几个小和尚送来了药箱,却见成遇伤口上已经敷了草药,于是大家跟着一路把他送到后院禅房,成遇想躺下,哪知方才背他那人说,“不能躺,不然未清除的毒气会往上扩散。”

    那语气森冷,让人喜欢不起来。

    “昊儿,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你的手又是怎么了?”

    惟胥抢道,“王后,遇王在灵蛇洞附近被蛇咬了,那蛇缠着他的腿不放,昊王想要去捉那蛇,也被咬了!幸好来了这位壮士,他好神奇,一吹口哨那蛇就乖乖地跑了。”

    灵蛇洞在贺兰口北坡,洞中清凉宜人,常有青蛇出入。据说,这一带的猎人每年惊蛰时都会专门上灵蛇洞祭拜猎神。

    大家的目光都投向了那位神奇的壮士,可他却一言不发,低着头走到元昊身边,“我先告辞!”

    元昊点点头,“记住你答应我的,十天后兴州城见!”

    他转身刚要走,却瞥见站在门口的柬儿,先是一愣,随即出了门。柬儿感觉他好眼熟,像是在哪里见过,见他出了门,又回头望了她一眼,越发觉得奇怪,索性跟了出去,他走路好快,柬儿小跑着才勉强追上了他。

    “你站住!”

    她张开双臂拦着他,只见他穿着窄衫和麻布小口裤,腰间系着蹀躞带,带子上挂着打火石、磨刀石和小刀子。

    他并不看她,他越这样,柬儿就越觉得奇怪,她转到他的正面打量着他,突然惊叫道,“哦,我想起来了,你就是当日在夏州城卖虎皮的家伙!”

    他抬头望着她,那眼睛好像在说,你知道是我了又怎样。

    “你怎么又到贺兰山了?还有,你怎么会说话了,你不是哑巴吗?”

    他不回答,就要走,可是他往左柬儿也往左,他往右柬儿也往右。最后撞了个满怀,随着噔噔的声音那人身上抖落了几颗五颜六色的小果子,有天青色、淡紫色、猩红色和浅蓝色的。

    他无奈,“你让我走!”

    “我偏不让!你那天害我摔了一跤我还没找你算账呢!”

    她又恢复了骄横的样子,仍然挡在前面,不依不饶的样态。

    突然,他一把抱起她,从空中划了一个弧线,柬儿便轻轻落在了他后面,然后头也不回的走了。

    柬儿惊呆了,看着他远去的背影,等回过神来猛地一跺脚,恨恨道,“菩萨放屁,神气个屁!”

    话刚出口,她突然灵光一闪,咦,菩萨是神仙,它的屁是神气,原来屁也是一股气,刚才老和尚讲了那么多气,怎么没讲神气?

145 蜂涎之香

    复廊上的花窗中透着天光,池畔的石舫与花榭相交映,蒸腾出一片盎然之色。

    白鹅和鸳鸯在湖里嬉戏,柔柔的绒毛不时飞落在湖面和湖边的草地。岁月和感情就如一片轻盈的鸿毛,你若伸手去捉,它便往相反方向飘。

    元昊正在船榭里整理书籍。

    “大哥,”成遇拖着步子进来,欲言又止。

    “怎么了?”

    元昊没有停下手中的活计。

    “雁雁说未慕嫂子设计让她给蜜蜂咬了,要我来讨个说法!”

    元昊先是一愣,随即自顾抿嘴笑了起来,却什么也没说,只是把手中的书插进书架上。

    成遇浑身像是被罩上了瘴气,“你还笑得出来,我都不知道怎么办!”

    忽然隐约听到一阵吵闹,两人凝神听了一会儿,“看来她自己讨公道去了!”

    成遇随着元昊的目光往外望去,只见湖边有一群女人,顿时急得冒汗,“大哥,你可真要帮我,这群女人可是什么事都做得出来!”

    “走,去看看!”

    湖边的花丛萦风萦水,黄身红尾的蜜蜂自由自在的飞舞着,当它寻觅到一朵带蜜的花儿,会情不自禁地翩翩起舞,然后召唤伙伴们过来,深深地吻着那些花儿,陶醉其中,如果不是那阵阵微风,你会以为静驻的它是一片奇怪的花瓣。

    元昊和成遇到时,柬儿正在和一人理论。

    “你这是怎么了?”

    柬儿看着那人,好像很用力才忍住笑意的样子。

    “你明知故问!”

    “你不说我走了!”

    “未慕柬儿,你暗算我别以为我不知道!”

    “你在说什么?什么暗算你?”

    “你还装?有胆做没胆承认么!你蜂虿蕴毒、蛇腹怀嗔,没安好心!”

    她稍微平静了些许,“别以为我真是个傻妞,我不是小孩子了,我知道这世上多的是聪明人,我虽不是最聪明的,可我也不是傻的,你的小心思我察觉了却装作不知道,上次你把我推到荨麻丛,我不想跟你计较,可如今你越来越过分了,我不会再装作若无其事了,因为过分的忍让就是让别人得寸进尺,过分的善良就是给邪恶有乘之机!”

    “说了这么多,咬你的是蜜蜂,干嘛赖我!”

    “果然是你,我都没说是蜜蜂咬了我,你倒自己招了!”

    “我招什么了?你这样子,一看就知道是被蜜蜂蛰了嘛!”

    “你不用再狡辩了,今早我闲着无聊去蒹葭园种花,太阳毒辣,一时间满头大汗。正巧你来了,递给我一方丝巾擦汗,我也没多想,只觉得那丝巾很香,我当时还问过你,‘这是什么味道?好香啊!’你没有回答就走了,不料忽然花园里的蜜蜂都不采花了,一窝蜂的朝我扑过来,把我哲成了蜂窝。”

    “你可真会编故事,我是真的没空跟你蘑菇了,再说,你现在不是没事吗?”

    “从善如登,从恶如崩,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虽然我没事,但你做了错事!”

    柬儿不想跟她理论,挑眉扬首问道,“你想怎样?”

    “你给我道歉!”

    “休想!”

    她原本背对着他们,忽然像是感觉到有人来,一扭头,连忙对着成遇道,“成遇,帮我打她!这个女人太可气了!”

    元昊怎么也没想到,她就是细封雁雁。只见她那张脸此刻肿胀得红彤彤的,像是谁把气吹入了皮肤里,又像是水泡胀了一样,眼睛只留下一条缝,眉头都是扭曲的,说话时还兜不住口水。

    成遇面带难色,“我……”

    “她把我弄成了这个样子,你还不帮我教训她!”

    “你、你现在也很好看啊!”

    雁雁鼻哼道,“你少睁着眼睛说瞎话唬我,肥肉吃多了油嘴滑舌!”

    柬儿正笑着看两人斗嘴,忽然,脸上一阵火辣辣的疼,不曾想她就出手了,“你,细封雁雁!”

    “打的就是你!”

    “岂有此理!”

    说着两人便扭打起来,挥舞着双手在空中划着,一个用肘发力,一个用胳膊发力。

    “这女人打架,比男人打架看起来还带劲!”

    郝木不禁道,看着元昊和成遇盯了他一眼,他马上闭嘴,咕噜着眼好像很无辜的样子,但心里还是忍不住为这场女人间的战争喝彩。

    忽然间,只听噗通一声,有人落入了水中,水花四溅,腾起一阵白浪。元昊一个纵身跃入水中,雁雁不会浮水,慌乱中死命地扑腾着,元昊刚要靠近就被她拍打过来的水花扑了一脸,一时无法靠近,更不可能让她冷静下来,他只好深吸一口气,钻入水中,拦腰把她推出水面。郝木和恬恬连忙在岸边帮应,成遇则在一旁吓得面如土灰。

    雁雁呛了好多水,头也有些晕乎乎,柬儿见她难受地咳嗽着,自觉心虚,连忙悄悄走开了。

    等雁雁喘过气来,成遇这才哆嗦着上前为她擦脸上的水珠,雁雁睁眼见是成遇,不禁扑在他怀里哭出了声,她抓着他的前襟,忽然止住了哭声,又望了望四周,只见除了她就只有元昊浑身湿漉漉的,这才明白刚才救她的是元昊不是成遇。

    她一把把他推开,劈头盖脸地问,“你刚才为什么不救我?”

    成遇哆嗦着,“我、我……”

    “懦夫!”

    “我…….”

    “你还说!”

    “成遇真怕水,”几缕头发湿了贴着元昊的面颊,“小时候他掉进湖里,差点没命!”

    雁雁一听,平复了一些,白了成遇一眼,“还好他不会因为怕水而不喝水。”

    雁雁从来没有把英雄的期待给成遇,可也不期待他是胆小逃避的那个,当然,雁雁自己也未必公平,你身陷水中是迫不得已,而他却步不前也是他自保的权利。不作为的他或许可鄙,隔岸观火更是令人唾弃,可这才是无畏的英雄值得颂扬的原因。你无法替一个人抹去他的懦弱胆怯,惟有他自己才能战胜自己。

    不过,也许每个人都有所畏惧,元昊应该也有,只是他惧怕的不是水而已。

    雁雁回到幂湘宫,把屋里的东西踢的踢,掀的掀,以此发泄自己的不满。

    “王妃,喝点姜汤暖暖身子吧!”

    “啊!”

    她突然捂耳抱头大嚷,“还喝!我刚才喝的不够多么!!”

    什么东西都得有个度,而且是适合你自己的那个度,譬如每个人都需要喝水,可像掉入湖里被迫喝水是很恐怖的事,可对于会浮水的人来说,又不是那么恐怖。世上大多数人都需要钱财,有的人钱财一多就迷失了自我,浑浑噩噩不知所措,因为他掌控不好那个度,可有的人就算拮据也悠悠哉哉怡然自得,因为他张弛有度。

    “好,不喝不喝!”

    恬恬给她换了衣服,又把头发擦干,这才接过一盘点心,“那吃些点心吧!”

    这么一折腾,雁雁还真是饿了,抓起一块塞入嘴中,翠酥香甜入口即化,不禁喜笑颜开,“好甜好吃!”

    “是蜂蜜当然甜了!”小丫头接道。

    “啊!”雁雁又捂着头,大叫起来。

    恬恬无奈,小声对侍女们说,“以后不要提蜂蜜或蜜蜂!”

    等她们走了,雁雁才露出脸,又看到案桌上焚着香,“那是什么香,恬恬快拿出去,香的蜜蜂也喜欢。”

    “好好,这就拿走。”

    恬恬哄着她,又私下摇摇头,真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雁雁像个女土匪一样一只腿抬到案桌上,吐着怒气,“把镜子拿过来!”

    恬恬把镜子拿了过来,却不给她,“你确定要看?”

    “少啰嗦!”

    雁雁一把抢过来,用一只手遮住自己的脸,半捂着,想看镜中的自己,又怕看到,先是斜眯着眼瞅了一眼,随即又遮住,接着又换另一面看了一眼,接着干脆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猛地睁开眼来,一眨不眨盯着镜中的自己,红肿的脸,挤得鼻子眼睛都得让位,谁还认识她呀,自己都不认识了!

    她努力地使嘴角微微上扬,可是脸上的肉不听使唤,她反复试了多次,仍然是哭笑不得的表情。

    “呵呵!”

    雁雁毋地对着镜子笑了起来,恬恬急忙跑过去探探她的额头,又探探自己的额头,自言自语地说,“正常的呀!”

    “当然正常!”

    雁雁打断她,努力噘着嘴,“你不觉得,我这样其实也挺可爱的么!胖嘟嘟的像个娃娃!”

    “是挺可爱的!”

    可回答的却不是恬恬,而是另一个熟悉的声音。

    “峪美!”

    雁雁唤了一声,下意识地用双手遮住自己的脸,忽又有意识地拿开,峪美眼睛弯成了月亮,“原以为你现在肯定在哭鼻子,没想到你倒挺施施然,只是这下那些蜜蜂可都惨了!”

    防铛峪美是防铛族的郡主,雁雁的好友。

    “惨的是我,怎么是蜜蜂!”

    “咬你的这些蜜蜂,现在恐怕已经不在世上了!”

    “你是说,咬了我的蜜蜂都死了?”

    “对啊,我们族里有一个养蜜蜂的,他说蜜蜂只要咬了人就会死!”

    “怎么会?”雁雁还没反应过来,“它们怎么这么傻?”

    “蜜蜂蛰了人之后会死,但是他们选择牺牲一部分保存另一部分,这不是傻,是为了集体生存!”

    峪美不想细谈,她看着一旁的恬恬,忍不住捏了捏她肉嘟嘟的胳膊,“恬恬的肉好软。”

    雁雁也靠了上去,抱着恬恬,“她是我的贴身软棉袄!你别想打她主意!”

    “好啦好啦,你们先坐着,我去给你们泡茶!”

    恬恬赶紧拾掇着沏上一壶茶,先给峪美斟上一杯,茶杯边缘映着窗外树枝的倒影,摇曳多姿,雾气缓缓溢散,和着午后的阳光,以及在阳光中舞动的尘埃。

    “我要成亲了!”

    “嗯!”

    雁雁淡淡的应着,忽然身子一抽,“什么?!和谁和谁?”

    “沫藏萼庞!”

    雁雁觉得脑子嗡嗡的,怕是听错了,重复了一遍,“沫藏萼庞?”

    峪美笑道,“是沫藏萼庞!”

    “你怎么可以嫁给沫藏萼庞?!”雁雁几乎要跳起来。

    峪美惊诧,“怎么了,你不为我高兴吗?”

    “是别人我当然高兴!”

    “是他又怎么了?”峪美不可置信地看着雁雁。

    “那你告诉我,你怎么突然想要嫁给他?”

    “他对我好啊!”

    “就因为他对你好?”

    “对啊,对我好还不够吗?”

    “对你好当然好,可是如果只是对你好,那靠不住!他要是哪一天对你不好了,那你什么都没有了!”

    “他也许不如你们期待的那么好,可我也不是有多好啊,我们都是不完美的!”

    峪美有些哽咽,没想到好朋友竟然是这番反应,“雁雁,你当初不情愿嫁给遇王,现在不也还是在一起了?你又图他什么?人总是期待好的,可真正动心的人或相守的人却不一定是最好的那一个。也许就像轮毂相辅,凹凸契合,有时候对方的缺陷才是自己渴望的。”

    “可是……”

    峪美不想继续听别人的否定,“好了,不说了,不管你祝不祝福,我已经决定了!”

146 古灵精怪

    夏秋之交,山燕栖聚梁上,呢喃声不绝于耳。阳光打在回廊上,新孵出的鹰燕儿匍匐在温暖的巢穴中等着母亲归来,天光与时光相拥着环抱着流转着,既热闹又静谧。

    “西平王!”

    一见德明来了,咩迷氏积攒的情愫一拥而上,顿时哭得梨花带雨。

    德明见状不明所以,“怎么了?”

    “西平王,还不是那个细封雁雁,惹王后生气。”小丫头答道。

    德明微微一诧,转而问咩迷氏,“她怎么了?”

    “她、她把王后给遇王缝的那件马褂穿在草人身上,然后用箭射得稀烂!”

    原来,雁雁还是气不过成遇那天不帮他出气,于是悄悄地去拿了他平时最喜欢的衣服,穿在草人身上,做草偶当靶子,射成了蜂窝!

    德明顿了一下,忽然哈哈大笑起来,一时竟不能停下,可那丫鬟却不吐为快,“西平王,这可不是闹着玩的,我只听说过射鬼箭,还没听说过有谁拿着一个活人的衣服穿到草人身上,而且射得满身都是窟窿......”

    德明收敛了笑意,“你是听说过还是没听说过?”

    虽然话语低沉,但是却字字清晰透着威慑力,丫鬟自然不敢再多说。

    咩迷氏停止了抽泣,但仍满脸泪痕,德明反倒安慰道,“小心把眼睛哭坏了,那你想再给成遇做一件已是不能了。”

    咩迷氏一听,随即破涕为笑,“我也给你做了一件,你忘了?”

    她伤心稍微平缓了些,“西平王,你可得教训教训这丫头!我当初就看不上她,你非得让成遇娶她,这丫头,没规没矩的,且不说跟元昊那个侍卫不清不楚,前几日成遇吃坏肚子了,你猜她给他喝了什么?”

    她又是心疼又是气愤,“她随便找了一个奶娃娃拉的屎兑了汤,还骗成遇说是黄龙汤,是治病的!”她一阵作呕,“她这不是要害成遇是什么!”

    “哈哈。”

    德明听完会心地笑起来,见咩迷氏投来迷惑又愤懑的目光,连忙道,“她说得没错,躁矢泾溲皆可做药引,黄龙汤曾是葛洪用来解毒的药方!”

    “你、你还为她说话!”

    古人的药引来自大千世界,参芝泾溲皆可入药,为了顾及病人心灵上的排斥,所以他们将一些奇特的药引另起了文雅的名字,譬如鼯鼠粪便被叫作五灵脂,蝙蝠的粪便叫夜明砂,麻雀的粪便叫白丁香。

    德明心想,这女娃儿还真是古灵精怪,悔婚在先,到了兴平府也是弄得人仰马翻,可他从未觉得她有什么不对,年轻人,热热闹闹敢爱敢恨没什么可苛责的。她这番闹腾,虽然让人吃惊,可又是意料之中。

    “我看她就是故意整成遇的!”

    “你是长辈,跟晚辈计较些个什么!只要成遇跟她好就行了!”

    “可是成遇现在不好呀,就她射箭这回事,分明就是在诅咒成遇。”

    “他们闹着玩的,真想害人,哪会这么明目张胆?”

    咩迷氏没了说辞,抹了抹眼泪坐下来,“反正,我就是不喜欢她!”

    德明离开后,咩迷氏又让膳房做了成遇爱吃的点心亲自给他送去。

    “你看你这些日子都瘦了!”

    她帮他擦着嘴边的残渣,“要我说,那丫头可太放肆了,你看,她都要在你头顶拉屎了,真是家有悍妻!成遇啊,你要不喜欢她,娘给你做主,休了她!”

    成遇塞到口中的食物忘了咀嚼,连忙一口吞了下去,像拨浪鼓一样摇着头。

    咩迷氏面色上涌,“要不,我让西平王再给你娶一个,压压她的气焰!”

    “可不成!”

    成遇突然起身捂着她的嘴,见四周无人,这才松开,小声说道,“妈妈你这是害我,雁雁不会答应的,她说我要是再娶,她就要离开兴平府!”

    “那不刚好,就让她离开!”

    “妈妈,可我喜欢她!”

    “你!”

    咩迷氏双手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声音也高亢了起来,“你太让我失望了,你看你大哥,全弥雅,只知道有他昊王,哪里还有你这个遇王?你被你大哥压着就算了,现在还被这个女人压着!”

    “兄弟是连枝根,我有能干的大哥,不是该骄傲才是吗?再说我是我,我哥是我哥!我们俩年龄不一样,长得不一样,能力也不一样。”

    有时候,我们对别人的要求很高,可我们却觉得不高啊,我只不过要求你和我差不多而已!可我是我,我为什么要和你差不多?

    “你、你有点长进好不好?我怎么生了你这么个傻儿子!你看你哥哥娶的两个,一个未慕家,一个野利家,都是弥雅响当当的大部族,要我说,你父王也太偏心了,就让你娶了一个细封家的。”

    她气缓了些,忽然眼珠一转,灵机一动,“我怎么把那丫头给忘了!米秦家可富得流油,那个粟粟又喜欢你,要不,我去跟西平王说说,让他给米秦家说说?这下你和你大哥一人两个谁也不吃亏!”

    “妈,你就不要再参合了!”

    成遇生气了,“正因为我样样不如大哥,父王看重于他,所以大哥婚姻不得自主,而我不同,我可以选择娶我喜欢的从一而终,我总有一样是比他幸运的吧!”

    “幸运?你说你除了这一身的肉哪里比得上他?”

    “我就不明白了,为什么你们老是要把我和他比?我是我,他是他。”

    “这世间就是这样,女人攀比美貌,士子攀比官运,王子攀比权力!”

    “那是愚蠢!就如这些食物,形状不一、味道不一、烹烤不一,你觉得难吃的别人却垂涎三尺,这一杯水,有人觉得它止渴,有人觉得它寡淡,不同的人感觉不一样,对比又有什么意思,所谓的攀比,就是消耗自己!”

    “好吧,既然你这么固执!当我没说!烂泥扶不上墙,朽木不可雕!”

    咩迷氏气得当即离去。

    虽然母亲对他是关心,可那是她想让他得到的,并不是自己真正想得到的。成遇在吃中明白,对比是徒劳的,在对比中没有赢家,人生而不同,拿不同的东西去对比,要不是自大或自负,要不是自卑或自责,何不安然自处,怡然自得?

    其实,从小父王也不怎么夸昊哥,所以他根本没有被比下去的感觉。小时候,他不爱学习父王生气,可是昊哥学得多和杂父王也生气。

    他只是觉得,母亲是矛盾的,她一面想自己把昊哥比下去,就像敌人一样,说明她不喜欢昊哥。可一面又让他像昊哥一样读书练武,这又说明她觉得昊哥比他好,搞不懂,她到底是什么心思。

    想到盘中的点心也是她的心意,他又拿起一块。

    “成遇!”

    这一惊,刚到口里的点心瞬间卡到了嗓子眼,他一阵猛烈地咳嗽,满脸涨得通红。

    “你吃这么急干嘛!”

    雁雁风风火火闯了进来,看着他那样子,既好气又好笑,连忙给他揉着后背,她父亲希望她嫁给王子,可是成遇根本不是他心目中想象的王子,不是她父亲期待的能给细封家带来荣华富贵以及权势的人,成遇就喜欢做吃的,喜欢吃的,虽然她有时嫌弃他,可有时又觉得他还挺可爱的,甚至觉得那烟火气带着几分踏实。

    劈阿!雁雁耳郭一颤,打了个寒噤,只见是一侍女端来了梅汁,却失手打碎了一只琉璃杯。

    见她面如土色,雁雁懒懒地坐下,故意道,“原来这琉璃杯打碎的声音如此悦耳动听。”

    “你要多听几次吗?”

    成遇说完随手扔掉了另外一只,侍女没有反应过来,吓得‘啊’大叫了一声,雁雁惊得从凳子上站起来,推了成遇一把,“你就是故意的!”

    “不是你说悦耳动听的吗?”

    “世间万物讲究机缘,正因为是偶然,正因为难得,所以才弥足珍贵,你故意的,太过了就不一样了。”

    “遇王,你要的菜到了!”

    原来是城南封味斋给送的外带食物来了,据说他们是从汴京城来这里做生意的,他们家不仅菜色不错,而且还提供上门,成遇经常差人点菜送到府上。

    他们把食盘一一展开来,“遇王你慢用,等你用完我们再到这里取!”

    “好,多谢!”成遇拿起筷箸递给雁雁,“一起吃吧!”

    “吃吃吃,就知道吃!小心吃成十五的月亮,月半胖!”

    “我现在难道还算不上胖吗?这吃可不是一无是处,浓油赤酱、清淡裹性,清淡是人生的基调,浓烈是无数的片刻。”

    雁雁无心听他那吃的哲理,忽然满脸愁容,“我跟你说正经的,我想过了,峪美真的不可以嫁给沫藏萼庞。”

    “什么?咳、咳……”

    成遇刚送入口中的灵芝团鱼呛到了嗓子眼。

    “我说,峪美不可以嫁给沫藏萼庞!”

    雁雁以为他没有听见,高声重复了一遍。

    “可是,这是峪美她自己的事情,你……”

    成遇用力吞咽了几次才稳住呼吸。

    “可我不喜欢他!”

    “你不喜欢谁?”

    “沫藏萼庞啊!”

    “又不是你要嫁给他,防铛峪美喜欢他就够了!”

    “她被他迷惑了,我看他不是什么好人,峪美嫁给他决计不会幸福的。”

    “这从何说起?”

    “我也说不准,就是直觉。”

    直觉?女人的直觉真是个很可怕的东西,它有一种魔力,当女人说她有直觉的时候,你再多的说辞此刻都化为乌有。它是一个你不想它存在可它又确实存在的东西,它可以是个无理取闹的东西,也可以是一个准的可怕的预言。

    见成遇那看她说笑的眼神,她急了,“我是说真的,你看那沫藏萼庞,为了得到峪美,什么事做不出来,淋雨啊、受伤啊!这太过了,这根本就不是爱,他只是想尽办法去得到他想要的东西。你看他现在在峪美面前卑微得跟什么是的,可是以后要是哪一天变心了,说不定踩到峪美头上了。”

    她把他认定为一个恶人,所以他做的任何事都有了目的,而且是不为人知的目的,就像一个恶人为爱一时的面善,那终究是如烟火般的短暂……可是,就算不是恶人,谁又不是带着目的活着。

    成遇道,“正是因为爱,所以才愿意倾尽一切去争取啊!”

    她双手叉腰,咬紧嘴唇,一本正经地说,“卑微低结子,接叶暗巢莺。爱应该是平等的,情投意合彼此为尊。”

    “平等?我跟你平等吗?”

    成遇略带戏谑地说道,语气平静眼里却藏着笑意。

    她百口莫辩,可那架势俨然一个高高在上的公主,“我不管!我就是不同意!”

    “你有没有听说过,宁拆十座庙,不毁一家亲?再说了,萼庞是真心喜欢防铛峪美的,他在我们面前也提过。”

    “他说真心就是真心?”

    雁雁无处发泄,上前狠狠推了成遇一把,成遇猝不及防,往后仰了少许,哪知却被她甩过去的头发给温柔地扇了一耳光。

    “你怎么不说话了!”雁雁气愤地问道。

    成遇扭过头去,默默剥了一颗檇李递给雁雁,“虽然这果霜没了,可沿途北上都有冰冻运输,所以还不算失了口味,你尝尝!”

    雁雁气得吹胡子瞪眼,“你这辈子,除了吃,还有没有对其他事情上心?”

147 都亭西驿

    如果说弥雅的土地是一张大网,那么兴州就是这张大网的中心,通往各地的道路像蛛网一样发散开来。由兴州往东可到顺化渡,往南可到曾经的灵州西平府,往西北翻越贺兰山谷道可至河西。

    从兴平府往东三十里,就到了黄沙嘴,黄河在此蜿蜒而过,河东是浩瀚黄沙,河西则是良田美地。这里有弥雅的咽喉要道顺化渡,往北经过十三个驿站可直通辽国临潢府,往东有两条驿道可直达宋都汴梁,往西则有河西骆道可直通回鹘,还有青海驿道可通吐蕃。

    四架齐驱、旌旗飘展,北面来了一队人马,随行有六七辆马车,车旁的护卫戎装熠熠,伴随着东升的日光令人不敢直视。

    突然,前方出现一条岔道。

    驭……

    前方领路的轺车停了下来,赶车的拉缰问前方一骑马的大汉,“丁弩,往左还是往右啊?”

    那丁弩面色黝黑,满脸虬须,眯眼望着前方两条岔路,忽然回身往后方那辆辎车走去,低声往那车内问道,“领卢,我们是走园信驿路还是夏绥骆道?”

    缓缓,车内传来人声,“走夏绥骆道!”

    “是!”

    他站到路旁,一声大吼,“走左道!”

    马车便随着那未消散的余音往左道上拐去。突然,后面有一辆马车车轱辘一溜,歪进了旁边的一个深坑里,那丁弩扭头对其中两个小厮道,“你,去前面牵马!你,去后面推车!”

    见他们没动,他火气来了,“就说你们俩,怎么不动啊!你盯着我干嘛?这可是给大宋的贡品,要是有什么闪失你们俩小命不保!”

    其中一个小厮双手叉腰,“你这是使唤人呢!”

    “你不是马倌吗,我不使唤你使唤谁?我白请你来吃饭散步啊?”

    这时,另一个小厮急忙跑过来,“丁弩,我去,我去推!”

    “姜酉,你站住!我就要他俩去!这辆车要是动不了,他俩就……”

    正说着,一扭头,却见另外两人已经把车给推回了正轨!

    丁弩往地上重重啜了一口唾沫,“懒怂!”

    “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

    那小厮还待理论,另外一个却急忙拉住他,“不要生事!”

    这夏绥骆道是经通夏州和绥州的驿道,夏州是弥雅未慕家族的聚集地,过了芦子关就到了绥州,绥州紧挨着夏州,主要住的是费亭和御尼两大家族。

    这一带秦汉时为西河上郡,到了大夏国时,便是郝连勃勃的统万城了。无定河由野利氏居住的银州城一路南下,穿过绥州城,往东流去。

    过了绥州,就是大宋的地界延州了。

    延州和绥州一样,上古时属于雍州之域,春秋时白翟所居之地,因有延水流经,所以称延州。

    他们到了金明县,金明县有一个金明寨,可以说是大宋对弥雅的第一道军师防线。因他们是使团,所以凭借出使文书得以顺利入境,但是刀枪戟剑等不可带入宋境。

    过了金明寨,他们找了一个地方坐下来休憩。

    随行的后勤发放食物,大家领了吃的,各自找地儿享用,可有几人却围着一人,见那人吃了一口,他们才吃。

    丁弩大摇大摆地从他们身旁走过,斜了那几人一眼,“我说,你们有没有眼力见,不去围着使者大人,却围着一个冷面小子!”

    “你!”

    “我说错了吗,你们马屁拍错地方咯!”

    丁弩又走了几步,在姜酉身边坐下,“姜酉,你机灵点啊!那几人不是用来使唤的啊,你非得亲自动手?都不知道偷懒!你看那几个,好比灶王爷上天,神气哄哄的,啧啧啧,你呢,老驴拉磨---劳碌命!”

    姜酉咬了一大口饼子,咕噜道,“我喜欢干活,我爹让我好好干,不怕累不怕脏!”

    “我怕你是公公背媳妇---吃亏不讨好!”

    姜酉把剩下的饼子塞入口中,“我去清点人数!”

    “你先喝口水,别噎着!”

    “我不渴!”

    “傻小子!”

    不多时,姜酉便红着脸跑过来,“少了一个!”

    丁弩双眉一挑,“什么?你再数数!”

    他又跑过去数了一圈,“没错,是少了一个!”

    “叫大家相互看看,认识的有没有不在的!”

    姜酉问了一圈,“大家都说没有印象!”

    丁弩眉头一皱,忽然起身,大声道,“大家激灵着点,到了大宋境内可不能乱跑,不知哪个小子在金明寨附近走丢了,这可不是闹着玩的,金明寨有大宋重兵把守,要是那小子不小心踏入禁地,死了尸体都找不到!”

    大家一听,叽叽咕咕的,忽然,一人站了起来,“哦,我想起来了,有一个小子,有点长短腿,鼻子上有一颗痣,对,就是他!”

    “他是谁,叫什么名字?”

    “不知道,他不怎么说话!也没人认识他!”

    姜酉问丁弩,“那我们要去找他吗?”

    “找?怎么找?大宋的军事重地岂能随便让你去找人?”

    他们继续往前,到了琉璃山一带,一路崖石笏笏、怪石林立,老树森天如枪矛。

    一路藤萝沁沁,绿树丛丛,没走多远,只听前面哗啦哗啦的涧水响,转过一个路口只见前方地势矮了去,是一个幽谷,怪石嵯峨,槎枒似剑,而那山泉就从那怪石中蹦淌出来的。

    大家仿佛久旱遇甘霖,都到泉边喝水,只觉得山泉水肌骨清透、甘甜无比,妙不可言。

    这时,忽见山林深处走来一个老道。

    只见他牵着一头脏兮兮的驴子,自己身上却挎个竹篓,竹篓里装着野草,他的眉毛和胡子仿佛三月的梨花一般雪白,可脚下却步履轻盈。

    他若无其事地走过众人身旁,好个老道,他们这么大的阵势,他却像没瞧见一人似的,看山不是山,看人不是人,径直走到他们上游,然后放下竹篓,把驴子牵到河边饮水!

    巢父饮犊上流,他这是饮驴上流!这个目中无人的老头儿!

    丁弩正待发作,一旁正在跟那个冷面小子攀谈的使者大人却连忙阻止。

    “领卢,他……”

    只见那道长看驴喝好水后,自己又捧着水喝起来。

    他们注意到了那老道挎在腰间的一把骑行松纹古剑,再看他旁眉皓首、攫骨清颜,雪白的胡子自是有一番皎皎超超出尘越俗之感,想必是隐匿深山的高人。

    这时,微风一过,只见草丛中一只花蚊咬住了一只螳螂的尾巴,那老道突然道,“有人以为,只有强者才会欺负弱者,其实,往往发动战争的是量小力维的一方,而结束战争的才是覆海移山的一方。”

    众人就愣愣地看着那老头儿悠然地喝足了水,又讲了一些糊里糊涂的话,然后牵着毛驴走了!

    “领卢,这老道好不识相!”

    那使者大人摇摇头,“他是个智者!”

    一行人继续南下,过了月余,终于到了大宋汴京。

    在大宋,都亭驿专门掌管各国供奉之事,由左、右、供奉三班使臣充任,另设两名监官。

    汴京城万庭楚楚,光是为各国使节都特意设置了多个驿站,其中光化坊的都亭驿是专供接待来京契丹使者的;宝相寺东边的都亭西驿则是掌管河西各蕃部,如回鹘、吐蕃、党项、阿黎的贡奉之事;兴道坊的怀远驿掌管南蕃交州、占城,西蕃龟兹、大食、于阗、甘州、沙州等西南和西北诸小国及政权的贡奉之事。

    因随行的人有二三十个,除了使者大人和几个随从住在都亭西驿礼宾院的贡馆内,其余大多都被安排在鸿胪寺辖内的其他客栈,但是贡馆内有专人通传联络,馆内还专门设有译馆,有专门人员掌管互市译语之事。

    他们入住之前要一一登记,只见那使者大人写的是‘野利稔荣’,那个冷面小子写了一个足字,忽然,他又划掉,另外写了一个‘李元天’。

    那接待之人看了下名册,“几位先到茶寮小憩,待会儿象胥过来带诸位入住。”

    他们几人在旁边的茶寮坐下,“李元天,你把天上的那个太阳吞下肚啦?”

    “关关,你又取消昊王!”

    原本这出使大宋的事,再怎么也落不到元昊的头上。

    起因是大宋要在上元节宴请各国和各番邦来使,发邀请让党项遣使出席,因为这次是大宋新皇继位以来第一次宴请周邦,德明不知派谁去好,杨守素、张文显、杨廓、杨克等都是土生土长的宋人,思来想去年轻一辈里就只有野利稔荣汉学颇为精进,他为人又谦逊稳重,定能堪此任。

    稔荣出发当日,西平王给他派了一个二十几人的卫队,尾随其身保其周全。一路上他总觉得怪怪的,但又说不出所以然,哪知,出了芦子关才发现原来那卫队里便有元昊、惟胥、关关和嬟凤在其中。

    “凭什么契丹就有专门的驿馆,而我们却要和回鹘、吐蕃挤到一处?”惟胥抱怨道。

    “你嘀咕什么呢?”

    关关一身男装,显得清爽英气,她下颚原本就宽,这下把头发拢上去显更大气了。

    惟胥瞪着眼,“你们是不知道,刚才我去看了,那光化坊的都亭驿就在景灵西宫旁,足足有五百多个房间,并且给他们准备的都是契丹的吃食,什么牛羊马驼、熊猪鹿兔、奶酪乳饼,还有天鹅、鹜貉做成的腊肉。”

    “可惜你不是契丹人!”关关戏谑道。

    “我才不做什么契丹人,”惟胥反驳道,“只不过,什么时候我们弥雅也能有一个单独的驿馆那就好了。”

    “没出息,驿馆你能一直住吗?它再豪华,还是大宋的土地!”

    “其实惟胥说的也不难,契丹之所以有单独的驿馆,是因为它是一个国家,等我们弥雅也成为一个国家,那不就有单独的驿馆了。”

    “嘘!”

    只见迎面走来一个戴扁帽的年轻人,他微微一笑,拱手作揖,“使者大人,我是驿馆内的象胥沈轩!”

    这象胥也就是译官,一般的译官都是会外族语言,弥雅虽然有自己的语言,可是没有文字,别人也学不来,所以沈轩还是用汉文与他们交流。

    “这天色还早,几位若有雅兴,我可先带几位逛逛汴京城!”

    关关几乎要跳起来,“那敢情好,我们一起去罢!”

    稔荣点点头,“那就有劳了!”

    “应该的!”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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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cc/r37023/ 第一时间欣赏弥雅王最新章节! 作者:欧旭影所写的《弥雅王》为转载作品,弥雅王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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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雅王介绍:
一千多年前,一个古老的民族在贺兰山下崛起,他们西征河湟夺取瓜沙,拿下了整个河西走廊,他们北据河曲南下三川,狂妄地喊出,‘战罢玉龙三百万,断鳞残甲满天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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