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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我是二虎     病娇小竹马txt下载     病娇小竹马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二百十四章 酸酸甜甜

    这叫什么事儿?

    他若是真的去给崔家族长讲这事儿,张家的名声,就算臭了,都是乡里乡亲的,让人家好端端的一个小伙给你卖身为奴。

    福宝觉得自己肯定会被相亲们的唾沫给淹死。

    最后,福宝奈何不得,由明烽拍板,以雇佣的形式,带上了崔二。

    对此,张书吏和柳氏倒也没有什么意见,有一个武艺高强的镖师随身待在儿子的身旁,这样也能防止一些小偷小摸之类的小毛贼,总的说来,也要放心不少。

    这本来只是一个看似不起眼的小插曲,福宝却没有想到将来有一日。收下崔二的这个举动,会是几乎是神来之笔的大事儿。

    早晨,迎着清晨的晨曦,一辆马车晃晃悠悠的驶离了桂花巷。福宝、明烽带着一行人离开了家,前往书院。

    尽管天色尚早,一行人的兴致却很高,浑然不觉的身后有一双恶毒的眼睛一直注视着马车的离去。

    见马车慢慢地驶离了自己的视线,林大少爷终于呸的一声,将一口浓痰狠狠的吐在地上。

    他双目有一些呆滞,嘴角向一边歪斜,甚至有一丝可疑的晶莹状口水留在嘴角上。

    原来上次林大少掉入粪坑后,他幸好命大,明烽和福宝走后,自己居然挣扎着仰起了头,等第二日清晨,打扫茅厕的杂役发现,终于保住了一条狗命。

    但即使是这样,“粪坑君子”的名号也传扬开来,一时间成了酉阳城里的名人,可算是臭名远扬了。

    再加上那一次掉入粪坑以后,林大少可能是受了凉,人性命无碍,却得了很严重的后遗症,眼睛有些呆滞,嘴角也歪斜的厉害,这样一来,整个面容都显得扭曲起来。

    也不知林大少是原来就身有恶疾,此时受到刺激才算发作,还是因为上一次留下的后遗症,他有时候心情激动,身体就会不由自主的抽搐,所以这个人在林家算是废了。

    如此的模样,一时间,不管是林家二老,还林家二少爷夫妻,甚至是仆人们在林大少面前,都不如往日那般。

    少了恭敬,尊重、器重的林大少,心理失衡,一时间只觉得生不如死。

    之前他也曾怀疑,是不是当日也在悦君阁的明烽暗中出手,伤害了自己,可是,当夜他并未看清伤害自己之人,甚至连他自己也不能确定,当初的事情到底是意外还是被人陷害。

    这般无凭无据,衙门不可能为他脑中的胡思乱想,就上门抓人盘问,毕竟明烽也是有功名在身的秀才,身后的背景也是不好惹得。

    可就在近日,林大少却听到了一丝有关当初这件事儿的流言蜚语。

    那谣言说的真真切切,当初自己掉入粪坑一事儿,绝对不是一件意外,而就是张明烽下的黑手。

    可是仅仅凭着一些谣传,又没有确凿的证据,事情已经过去了这么好几个月,想再去报案,将张明烽绳之于法,是绝对不可能的。

    可是,受了如此大难的林大少,怎么甘心?

    自己弄成今天这幅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样,一切都是拜他张明烽所赐,若是不知情也就罢了,知道了原委,让自己如何就此咽下这口气?

    自古以来杀人者偿命,是天经地义的道理。既然官府不能为自己伸张正义,那么就让自己来替自己找回这份公道。

    适逢恰巧,林大少最近在机缘巧合之下,居然联系上了虎头山的一群盗匪。

    在仇恨的驱使之下,林大少不惜与虎谋皮,他将自己这些年所有的积蓄合拢在一起,甚至是变卖了家中一些古董摆设,凑了整整一千两银子,请了虎头山的这伙强盗出手。

    盘算着,等明烽去书院的路上,半路上去截杀。

    盼星星盼月亮,磨蹭了许久的张明烽,终于启程出发去书院了。

    林大少目送他们出城后,赶紧飞鸽传书给了虎头山的盗匪。想到自己大仇即将可以得报。林大少只觉得憋屈了这大半年的郁结心思终于算是一扫而空,整个人的神色都要轻快了几分。

    他心里盘算着,等张明烽一死,张家就算是断子绝孙了。到时候自己什么样的仇,什么样的恶气都算是出了。

    明烽和福宝一行人当然不知道危险,就这般毫无声息地降临了。

    这一次出行比上一次福宝独自在外行商,这两种感受完全不同。因为时间并不急迫,所以,也不需要赶路,一路上自然是走走停停,就像进行郊外游玩一般,观景也罢,吃喝玩乐也罢,都未曾耽搁,甚为惬意。

    一路上,明烽更是嘘寒问暖,无微不至的体贴让福宝感到,没有一丝丝出门在外的不便和疲惫。

    二人这般毫无顾忌的秀恩爱举动,惹得一旁同行的何坚。不仅一次酸溜溜的看着小夫妻俩恩爱的样子。忍不住揶揄道:“都说张子玉性子清淡,不喜与人交往。”

    “说这话的同窗们,真应该看一看他张子玉,现在这一副舔狗的模样,酸!比陈醋还要酸,真是让人酸掉了牙齿。”

    “是甜蜜,不是酸!”

    一旁的崔二觉得自己作为护卫,很有必要替主子正名,维护名声,虽然他也被酸了一脸。

    “那也是甜的齁人”

    何坚又牙尖嘴利道。

    面对好友的调侃,明烽毫不客气的回怼道:“很少见过你这般没有自知之明的人,夹在我夫妻之间充当着碍眼的角色,却浑然不知,还厚着脸皮,说一些酸话。”

    “若是羡慕了,便早一日成家立业,自己回家去搂着媳妇儿、孩子、热炕头。”

    何坚面对明烽的毒舌,却不恼,哈哈大笑起来,回道:“我才不像你那么傻,我有如此多的红颜知己,才舍不得将自己主动钻进套子里。”

    “你以为世上的聪明人都像你一般死心眼儿,目光短浅的只看见眼前这朵娇花,看不见远处的那一片争奇斗艳花园。”

    “鼠目寸光,鼠目寸光啊!”

    口上虽然这么说,何坚却不得不承认,看见小夫妻你侬我侬的情意,心里自己的确是羡慕了。

    为了不继续当着碍眼之人,他爽朗一笑后,先行骑马当先而去。

二百四十五章 劫匪

    这一日子中午,福宝们一行人中途停顿,在路边茶寮里面歇息用膳。

    刚刚吃过午饭,正准备启程继续前行,此时不远处来了一队押运的队伍缓缓的走过来。

    队伍当中有一人,瞧见了福宝和明烽,便热情地向他们打招呼,原来也是酉阳衙门里的熟人,是父亲李捕头手下的一名姓廖的衙役。

    因此,对于张家和李家的子女,他也是熟悉的,并且前不久也参加过二人婚宴,福宝和明烽对他倒有几分面熟。

    这算是父辈的同僚,福宝和明烽都起身和他打过招呼,口里叫着廖叔。一询问之下,原来是酉阳县城运送这一季度的税银去府城,因此,同行的不仅有酉阳县城的衙役,还有一些兵士护卫银两在侧。

    人家在办正经事,双方之间也没有特别熟络的话可以讲。因此,福宝们吃过饭就先行告辞了。

    而这只队伍刚刚抵达这里,却需要歇息,再吃个饭,再行出发。

    马车咕噜咕噜一路向前行,走了大约十来里路,一切都风平浪静。

    何坚刚刚嘴里还在说,需要加把劲,赶在天黑之前进了县城,他一定要找一间上房,泡个热水澡,好好的休息一番。

    明烽却戏谑道:“城里的繁华,并不是酉阳这种小县城可以比拟的,所谓繁华世界,夜色美好,何兄,舍得独自一人好眠?”

    何坚被揭破脸皮,脸色却毫无变化,哈哈一笑道:“还是张兄懂我,怎么样?不如一起。”

    明烽知道何坚是故意这般说话,可是他和福宝相交多年,岂是这等笑话可以引起误会的?

    于是不耐烦地挥了挥手,笑道:“去、去、去,一边玩去!”

    何坚确实不安好心,听完,又是爽朗一笑。

    刚才他不过是随口戏谑一句,但也怕福宝真的误会,又立刻解释道“子玉如今是名花有主了,自然不像我等俗人,更何况,像子玉这种高领之花,岂是一般凡夫俗子可以摘取得到的。弟妹好生厉害啊!”

    福宝当然不以为然,更不会误会什么。

    她和明烽自幼相识十几年,经历一些风波,他是什么样的人,自己心中还能不清楚。

    也是一笑而过。

    就这样,当一行人就这般欢乐的打闹着一路前行时,意外突然发生了。

    一伙大约有十几人的强盗,突兀的出现在官道的中间。将福宝一行人团团围住。

    福宝神色一僵,何坚也有一些愕然,这是哪里窜出来的一帮土匪,好大的胆子!

    自己来往这条路也有好几遍了,这还是第一次遇到在离县城并不遥远的官道上,拦路打劫的土匪。

    不是艺高人胆大,就是混不吝的一伙傻子。

    不过哪一种,遇上了,都有些伤脑筋。

    聪明人不怕和聪明人打交道,大家都明白趋吉避害,就怕遇到拎不清的傻子。

    何坚的父亲在兵部任职,虽然不敢说是将门虎子,但自小也练得几分手脚功夫。因此,面对盗匪,倒也不是特别的惧怕。

    福宝和崔二是经历过大风浪的,连狼群都都斗过了,面对这种局面,却也不慌。

    明烽则保持着他一贯的面瘫,一点表情也没有。

    张忠和张巧兄妹是乞丐出身,匪徒也是见过了,虽然惧怕,但比一般人还算镇定,至少没有尖叫和颤抖。

    反正被匪徒拦路的一行人,其余的不好说,但态度而言,倒是镇定的有一逼。

    何坚定定神,驱马向前拱拱手道:“各位好汉,我们不过是书院的几名穷酸秀才,怎么就值得各位如此这般大动干戈?”

    说完,他又从腰间取下一个钱袋,双手捧在胸前。“这钱袋里有几十两白银,就算是送给各位好汉的酒钱,麻烦各位高抬贵手放我们过去可好?”

    这些年,何坚、明烽跟随着秦安先生四处游学,也走过不少地方。因为明烽性子清淡,何坚性子外向,因此,对外很多打点,都是由他出面料理的。

    通过这些年的磨砺,何坚处事方面也算是很老道。一习场面话说的是不吭不卑,有礼有节,倒也算应付的得当。

    谁知对面的山贼却丝毫不领情,为首的那名匪首冷笑一声道:“想用这点碎银子就打发了我们,做梦!谁不知道,你们都是官宦子弟,个个肥的流油,今天不拿出千儿八百两的银子,休想蒙过关。”

    何坚面色一僵,听后,飞快的和明烽互相对视了一眼,忍不住挑了条眉头。

    看上去,这伙盗贼并不是随意选中他们进行打劫,此事儿有点名堂,应该是事先踩好点,熟知他们的身份背景,有备而来。

    这不单单只是求财了,怕此事今天难以善了,只怕是要钱也要命。

    果然不出所料,那名匪首说完后,见明烽乘坐的马车掀开门帘,刚好看到了,车里坐着的福宝和张巧两名女眷。

    他哈哈淫笑道:“这两名女子长得也挺娇嫩,一会儿把她们留下来陪我们乐呵乐呵,倒也不是不能考虑,是否放你们一条生路。”

    这话说的就有些过分的,众人一听都知道此事不能善了。

    明烽眉头一蹙,脸色瞬时黑沉了下来。

    马车一旁随行的崔二已经完全带入护卫角色,他将手里的刀“刷”的一声抽了出来,厉声的呵斥道:“大胆,竟敢口出秽言,看你爷爷我,今天不砍下你的狗头当球踢。”

    相比崔二的愤怒,作为当事人的福宝反而要冷静了许多。

    她转过头去,对着明烽吩咐道:“他们人多势众,咱们的力量稍显单薄,不能硬来”

    “刚才在茶楼里,咱们遇上了县城的押运车,都是走的官道,想来双方隔着的距离并不遥远,一定会动起手来,张忠驾着车,带着你和巧儿,向后撤,说不定半途中,就能遇上这队人马,搬来救兵,咱们也就安全了”

    “你呢?”明烽蹙眉道。

    “我们都会拳脚功夫,在前面替你们阻挡一二。放心,我们且战且退,问题不大!”福宝安慰道。

二百四十六章 厮杀

    张忠和张巧虽然知道不能丢下福宝,但也承认福宝这个法子是再妥当不过的万全之策了。

    要想脱身,后方肯定要有人留下来拖延。

    明烽点点头,也没说什么,而是吩咐道:“一会,动起手来,张忠你驾着马车,带着你妹妹向后方跑去,我留下来与你们一起御敌。”

    “公子!”张忠急着喊了一声。

    福宝也很不赞同的明烽的做法,瞪了他一眼的。“我的身手,你又不是不知道。你留下来,并不能帮太多的忙,我还会分心的照顾你。”

    福宝话音还未落下,明烽却一掀开马车帘子,径直跳了下去。

    福宝站在他身后,的确有些无可奈何,婚后,才发现明烽看似温和,实则性子却是再倔强不过,他要是拿定主意,任谁劝都没有。

    见这人又犯了倔强,当真拿他没办法。

    只能张忠使了一个眼色,等一会儿动起手来,让他自行找机会向后跑。然后也跟着下了车。

    福宝和明烽都下车以后,张忠却转过头来,面色凝重的看着自己家的小妹。

    沉默了片刻,他终于下定决心道:“拖着马车,终究是累赘,一会儿你就留在原地,混乱的时候,自己趁机找个可以躲藏的地方藏好,哥哥去去就来。”

    原来,为了不拖累自己的速度,张忠决定弃车而行,独自前往求救,竟将自己亲生的妹妹给抛下了。

    张忠和张巧两兄妹自小相依为命,当年他卖身给张家为奴,也是为了自己这个妹妹着想。

    可如今他为了顾全大局,居然抛下了亲妹妹。

    面对哥哥的决定,张巧并没有反对,反而是坚强的点了点头。

    “哥哥放心,我很机灵的!”

    事情紧迫,张忠也没继续多说话,点头转身麻利地从将马车上套的缰绳三下五除二的解开。

    再一次回头看了看妹妹一眼,便纵身跃上了马匹的背上。

    就在此时,也不知是山贼方向,还是己方人群中,谁喊了一声动手。顿时,场面便变得混乱了起来。

    在动手之前,别看何坚面色镇定,实际上心里慌的有一逼。对方一看,就有十几位身强力壮且刀头舔血的精壮汉子,而自己这边的战斗能力,实在是孱弱不堪,说是战五渣也一点不夸张。

    何坚认为除了自己会一点拳脚功夫以外,可能也就崔二还能算半个帮手,为什么是半个呢?

    因为,何坚虽然觉得崔二长得也挺精壮,但在酉阳这种小地方,又能有什么人才呢?

    再加上何坚之前在张家也没见过崔二,临走时才多出这么一位同行。一看,便是张家临时雇的人手,而张家不过是个小吏之家,他们临时花钱雇的人手,其本事可想而知了。

    因此,对于今天这个局面,何坚心里很没底。

    至于队伍里的其他人,何坚压根没有将其算在内。

    明烽主仆,自然别说。一个弱不禁风的文弱书生,一个看上去虽然精明却很精瘦的小厮,一看就是不中用的。

    至于两位女眷,不当场尖叫崩溃,给自己这边添乱已经算是万幸。

    所以何坚面色镇定,心里却暗自叫苦。

    才会在一开始的时候,就拿出随身的钱袋,主动向山贼示好。以求这些人求财得财,不伤人命,高抬贵手放过他们。

    可惜啊!不如其所愿,终于还是斗了起来。

    可是真当一气动手来,结果很出乎何坚的意料之外。

    先是崔二给了自己惊喜,看上去愣头愣脑的,可动起手来,其出手的狠厉程度丝毫不输于那些刀口舔血的盗匪。

    何坚不清楚,崔二好歹也是走南闯北的镖师了,遇到山贼也不是一次两次了。

    当初,草原上跑过这么一趟,杀过狼群,全身而退,连皮都没蹭破。其身手又能差到哪里去?

    所以,崔二虽然脑子看上去不怎么好使,可身手却是一等一的好。

    还有令何坚刮目相看的是,一向看起来文质彬彬的明烽,居然也会拳脚功夫,虽然身手一般,可和他平日里那般舞文弄墨的斯文外表反差很大的。

    而明烽身边那位娇滴滴的小娘子,更是让何坚惊得眼珠掉下来,只见这小娘子左手一挡,右手一伸,居然来了一个漂亮的空手夺白刃,直接从山贼手里抢过一把刀。

    然后一个漂亮的空投,明烽和默契的接刀在手,两人配合的那叫一个漂亮。

    看来两人配合的不止一次。

    只见那娇滴滴的小娘子,又一次抢过一把刀,手中的刀光一闪挽出一个花招,便精准的斩断一名山贼的右手手腕。

    那山贼右手手腕受伤,自然是再也拿不动刀,瞬间便失去了战斗能力。好俊俏的功夫!

    若是真的来场拳脚比赛,无疑这女子的功夫将是在场人之首。

    还真是应了那句话,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末了,就连那一个随身伺候的小丫鬟,虽然没有展现出什么惊人的表现,但行动却比一般的弱势女流要好上许多倍。

    嗯!人呢?

    一晃眼,小丫鬟的人影,也不知道躲到哪里去了,还真够机灵的。

    等何坚第二次发现那小丫鬟的踪迹时,她也不知道从哪个犄角旮旯里面钻出来,手里拿着一包白色粉末,就朝着,和崔二对决的山贼眼睛里面撒去。

    被异物眯了眼睛,那名和崔二对战山贼,立刻就迷失了方向,手里的攻击也暂停下来,崔二也没有放过这个良好的时机,赶紧一刀上前砍在了山贼的脖子处。

    山贼脖颈处的鲜血瞬间就喷洒了出来,飞溅的鲜血弄脏了那小丫鬟的裙摆。那叫张巧的小丫鬟虽然吓得脸色苍白,动作却依然没有停,一猫身,又机灵的钻进了马车的底部,没了踪迹,灵活的像一只小野猫。

    至于明烽的那个小书童,早在战局一开始,便骑着一匹马夺路而逃,向后方奔去,应该是报信求救去了。

    这一行人倒是分工明确,没有丝毫的耽搁。

    本来以为是一边倒的战局,如今倒还似模似样的胶着起来。

二百四十七章 获救

    厮杀一开始,自己这边没有损失,山贼那边由于太过轻敌,反倒先被放倒了几人。

    一时间,何坚的心情振奋的不少,少了之前的畏手畏脚,也便开始奋力杀敌。

    随着时间的推移,明烽这一边毕竟不管是从人数,还是从战斗力上,明烽这些人都要劣于山贼,因此当双方都付出了一定的伤亡以后,明烽这边也开始渐渐有些不支,慢慢的开始有人挂彩。

    先是何坚一时不察,右臂上被划了一个老大的口子儿。

    作为主要战斗能力的崔二,也因为保护小丫鬟张巧,被山贼在背后狠狠的开了一刀,虽不致命,却也是血流如注,大大的影响了战斗能力。

    反倒是一直不被看好的夫妻组合,还勉强能支撑。

    只见明烽的那位小娇滴滴的小娘子,犹如武神附体,一柄长刀舞的是风生水起,让几名山贼近不了身。

    将她的夫婿明烽保护的是泼水不漏,一场靡战下来,两人倒是毫发无损。

    可是再这样下去,估计也坚持不了多久。

    何坚心里面开始打起了退堂鼓,正在盘算着如何谋取退路。

    一行人一同撤退,那是不可能的,山贼那边已经有了伤亡,便是杀红了眼,如何肯就此作罢!

    但是若是趁乱自己一个人夺路而出,有明烽他们一行人作为牵制,未必不能讨得一条生路。

    但是这样,做法未免太过小人。

    所以何坚暂时还有些犹豫不决,到底是应该暂时将仁义礼智信抛之于脑后,先顾上自己的小命要紧。还是讲讲义气,和众人共存亡?

    就在此刻,远处忽然传来了阵阵的嘈杂之声。

    何坚仔细倾听了一下,顿时喜出望外,却原来是张忠搬了救兵回来。

    明烽预料的果然没错,押送税银的队伍,因出发时落后一步,但同走一条官道,倒也相距不远。

    张忠夺路而逃后,骑着马飞驰,没多久,就迎面碰上了押解税银的队伍。

    那些衙役们本来也算是熟人,不管是张家还是李家的父辈,都和他们一直共事,都是是熟人,见其子女受到了危难,哪能见死不救?

    而据张忠的回报,一起受到袭击的,还有兵部郎中之子,那些兵丁们可以不在乎明烽和福宝的性命,却不能罔顾何坚的小命。

    若是就此让兵部郎中的儿子,白白的死在他们眼前,那么以后追究起责任下来,他们自然也是逃脱不了干系。

    为首的押运小队长稍微思量了一下,便做出了决定,税银很重要,人命也很重要。

    自己若是不闻不问,不去救援,福宝一行人必死无异。

    若是明烽一行人没了性命,衙门那边,衙役无法对李捕头和张书吏甚至是曹县丞交代。

    而在兵部那边,这些兵士们同样无法对兵部郎中进行交代。

    而留一半人押送税银,未必会遇上盗匪。

    左右衡量,小队长便决定赌上一把。

    留一半人押着税银继续向前行,而另一半人则骑着快马前去救援。

    幸好两队人马隔的距离不算太遥远,若是有一个意外,也可以立刻回转。

    有了兵丁和衙役们的支援,战况瞬间就起了反转。看到有了衙役和兵士支援,那些山贼们知道大势已去,瞬间变没了斗志,开始仓皇的出逃。

    可惜,事到如今,战况已经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他们想逃,也变得身不由自,除了一两个山贼夺路而逃以外,剩下的不是被擒获,就是被当场诛杀。

    何坚和明烽等人,气喘吁吁的谢过了兵士和衙役们的相助。

    何坚听说了兵丁们的介绍,思索了一阵,问道:“你们是押运税银的兵士?”

    那领队之人知道何坚的身份,自然恭恭敬敬的回答。

    何坚却计上心头。

    他伸手一指,是地上捆着的山贼们,心里面一发狠。怒声道:“这些贼人胆大包天,居然敢前来劫持税银。按我朝律法,不必细审可以就地当诛。”

    那些山贼一听这话,顿时慌了神。

    他们在官道抢劫,毕竟没伤人性命。抓回去,若是钱财上疏通一二,也许判个流放或者牢狱几年也说不定。

    可这事儿要是定性为抢劫朝廷的税银,不仅是必死无疑,甚至是牵连家里人,于是纷纷叫起屈来。

    有一个山贼小头目样子的山贼,多多少少知道一些关于这次截杀的真相,便直接叫嚷道:“我们不是抢劫税银,而是受人之托,前来找这几位书生的晦气。”

    明烽听后,便是冷笑一声。

    “我们二人和你们这些山贼素不相识,也不知道何处得知了几位当家,居然结下如此仇怨?”

    “简直是一派胡言,我看,你们就是为了逃脱抢劫税银的罪责,故意这般编排。”

    明烽轻蔑的撇了撇嘴。

    “可是就算是要脱罪,也得编点像样的谎话吧!将锅甩到素不相识之人身上,这个理由可就有些站不住脚。”

    见他们不相信自己,那山贼头目忙不迭地,一五一十像倒豆子一般,将自己知道的事情真相吐了个干干净净。

    “我们是受了酉阳县城林家布庄的林大少爷的所托,他说好了给当家的一千两银子,让我们来半途当中拦截这位张家公子。”

    “如今先付了五百两的定金,等事成后,在付另一半银子!”

    众人听后都感觉到气愤不已。

    福宝只觉得,林大少这个烂人真是无可救药了,从来只有他亏欠张家的,绝无张家亏欠他的。

    结果,到头来,他反倒不依不饶,居然还想斩草除根,在半路上截杀自己和明烽,做出这等畜生行径来。

    要知道他这般死性不改,当初在悦君阁自己就不应该阻止明烽,让这种人渣,早死,早少了祸害。

    而何坚作为无辜者,平白遭受了这么一劫难,此刻肩膀上的伤口还火辣辣的作疼,他心里自然也是怨毒了这个所谓的林大少。

    如果说,以前的他只是为明烽家里的遭遇有些抱打不平,现在,林大少的所作所为差点要了自己的小命,这一下,两人真的结下了深仇大恨的梁子。

二百四十八章 书院

    倒是明烽的面色一直平静着,谁也不知道,他心里是怎么想的。

    不过他的这种表情,众人也见怪不怪。反正他一直也是这般的面瘫脸,从他脸上看不出表情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

    心里积压着怨恨和愤怒的何坚,听完山贼这番话,嘴角挂上一丝冷酷的笑意。

    恨声的说道:“我就奇怪了,你们这些山贼是怎么知道税银的押解时间和路程的?感情是有内线通风报信呀。”

    “我看那个什么林大少爷,不!甚至整个林家的人肯定都参与其中。此事关国家的税银,乃是民生生计的大事,岂可等闲视之。”

    “这件事定然不能如此草率了结,我到了城里,立刻修书一封,将此事的原委一一的禀告父亲,绝不能放纵一人。”

    在场的众人听见何坚将一顶硕大的黑帽子扣了下来。

    大家只是眼观鼻鼻观心,不做多余的言语。

    反正此事与他们无关,若真的将这个罪名落实了,对他们反倒也有些好处。

    击退了抢劫税银的山贼,甚至还挖出了内应之人,这种功劳当然要比单单助人为乐要强的多,所以,众人闻得何坚之言,也是默不作声,只当是默认了此事的定性。

    山贼……

    他可没这样说呀!

    因为明烽的队伍里伤的伤、受惊吓的受惊吓。

    一行人跟随着押送税银的队伍一起入了城后,便停下来,决定在县城里暂时安顿几天。

    看着山贼被押送去了衙门的背影,明烽的表情是万古不变的冷漠,却没人发觉,他背对众人时,目光开始变得深邃起来。

    “大姐安息吧!我终于替你报仇了。”他在心里默默地说道。

    至此之后,明烽再也没有在关注这件事后续的发展。其实,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已经不需要他再做多余的部署。

    不管是押送税银的衙役们和兵丁,为了自身的功劳,肯定会将此事咬的死死的。

    就连平白受了牵连的何坚也不会就此罢休。

    而且,这件事情关乎到税银,就不是地方衙门可以全权做主的。

    知州的权利被摊薄,而兵部作为此次押送的直接经手人。何坚的父亲身为兵部郎中,便有了直接的发言权。

    这次一次差点要了他儿子的小命,作为父亲能不有所作为?

    这一次明烽不需要欠任何的人情,那兵部郎中何老爷也得尽心尽力的促成这一件事。

    所以不出乎所料,在半个月后,此事就算是尘埃落定。

    山贼们自然是认罪伏法,而林大少爷作为山贼内应,其罪与山贼同等。

    林家的其余众人则被林大少所连累,落得一个家财散尽,发配充军的下场。

    而知州大人为了撇清和林家的关系,直接将那名小妾,报了一个病故。

    明烽倒也没有关注其后续发展,连林家人的下场,都是事后收到了家里人的来信才得知的。

    众人大仇得报,自然是心中甚是欢喜,但却无人知道在这一过程中明烽所起的作用。

    明烽将此事瞒得严严实实,连枕边人福宝也没有告知。

    他到不是不信任妻子,而是觉得这种阴暗的计谋,不必要拿出来沾染福宝那颗正直而善良的心。

    这种阴暗的阴谋诡计,有他就已经足够了。

    众人受的都是一些皮外伤,连伤的最严重的崔二,也不过是多受了一些罪罢了,并没有伤筋动骨。

    不过,崔二反倒是因祸得福,因为替张巧挡了一刀,所以赢得了佳人的芳心。

    在他光棍几十年的生涯里面,第一次得到了异性的青睐。就在这养伤的短短数十日里,两人的感情飞速发展。从只能说得上一言半句的陌生人,变得亲密无间。

    张巧的兄长张忠,也认可崔二的人品,对此事也是乐见其成。

    人家兄长都没有意见,福宝和明烽自然也不会多说什么。

    一于是,在众人的这种这种默许的态度下,两人的感情得到了飞速发展,到了第三个月,崔二便壮着胆子向福宝给张巧提亲。

    福宝和明烽也没拒绝,这种成人之美之事,何乐而不为之,便决定在明烽此次科考完后,再为两人举行婚礼。

    鹤山书院分外舍,内舍。外舍人数众多,大多还是没有考过县试,府试,有考过的也多是名落孙山。

    内舍却只有数十人,都是书院最杰出的弟子,都是都是过了府试的从秀才,他们的目标当然是乡试,中举人。

    明烽作为请安先生的得意门生。自然是内舍弟子当中的佼佼者。

    书院只有求学的学舍,并没有可以供学员家人居住的院舍。

    就连书院的教习们,都未曾携带家属。只有书院的主人秦安先生,带了一房小妾伺候自己的饮食起居。

    一般学员,无论是家境如何,最多也只能带上书童同行,这些人都是在主人的床铺前的脚踏安置。

    福宝一行这么多人,显然是不合适。明烽之前,本来打算让福宝们安置在山下的小镇里。

    可福宝考虑到,这一上一下却需要大半个时辰,确实远了一些。若是明烽每日里上山下山,有一些不大方便。

    她来书院,就是为了考试前,照顾明烽的饮食起居,将养身体,若是任由明烽这般上山下山的折腾,把大把的时间用在这些无用之处,反倒是不美。

    幸好手里的银钱还算充足,于是,福宝便在半山腰空地上,雇人搭了一些简易的房舍,将这一行人安顿下来。

    按理说,明烽这般携带妻子一同来求学的做法,是违反了书院的规矩。

    可是秦安先生对于自己得意门生的这种做法,甚至对于福宝在半山腰中搭建房舍的行为,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默许了。

    自己的这名弟子,常年没有功名之心,之前的许多年里,连科考也不肯长参加。

    如今好不容易答应去参加今年的乡试,违规一点便就违规一点吧。在前程和为书院名声面前,其余的都是微不足道的小事。

    只要今年明烽能考中举人,取得好名次,为书院争光,一切都好说。

二百四十九章 冷竹苑

    其实,福宝在操持家务方面并不算得太贤惠,虽然幼时也曾得到柳氏的细心教导。但毕竟,自己在家里也是被娇惯的姑娘,实际操作的时候比较少。

    特别是这些年在外经商,漂泊在外,很多灶台上的手艺基本上都落下不少。

    因此刚开始福宝做出来的饭,虽然不算难吃,但也绝对称不上有多么的美味,更别说让人垂延三尺之类的了。

    张巧也只能帮着打打下手,做做家常菜,还可以。但真的要让她当当大厨却是有为难。

    福宝和张巧两个人加起来,也抵不过长年庆沉浸在厨艺方面的柳氏。所以,尽管家里做出来的饭时要比在书院里提供的伙食要好上些许。福宝内心却觉得,可能其实也没有强多少。

    单单从明烽每日的饮食量就可以看得出,自己的手艺水平,最多也不过中等。

    邻近秋闱,书院科考的气氛瞬间变得很浓厚,学子们挑灯夜读之人不在少数,就连一直淡定自若的明烽,读书的时间,也比往常要延长一个时辰。

    明烽的身体底子自小就有些差,再加上这几年好像根本没有将养,长衫穿在他的身上,总有一些空落落的感觉。

    也许别的姑娘会认为这是潇洒飘逸,但作为他的妻子,福宝只觉得有些心疼,还是胖点好。

    在确定了自己的手艺水平后,为了让明烽吃点好的,福宝也是当机立断,乘着明烽去书院学习的时候,自己直接下山,花了大价钱,去找了镇上最好的大厨,学习厨艺。

    几日后,当明烽第一口吃到福宝精心做出来的菜式后,便察觉到了其中的不同,直接诧异的问她,灶上是不是换人了?

    不经意的一句话,羞得福宝面色通红,平日里见他一声不吭,自己做什么便吃什么,也从无抱怨之言。

    原来,还以为他对食物并没有过多的要求,却原来也是照顾自己的情绪而已。

    于是,囧着一张脸,略带期待的解释道:“是我新学的菜式,你尝尝!”

    明烽先是闻了闻味道,隐隐约约有一种香味弥漫着鼻腔。

    “好香呀!”他忍不住感叹道,接着诧异地看了福宝一眼。

    只见淡绿色的瓷盘里,放着几个大小均匀的汤包,一个个如婴儿拳头般大小,肉眼可辨,能看见里头的肉馅儿,赤红的馅儿包在薄如蚕翼的皮中,越发显得晶莹剔透。

    细致无比的褶皱,按着规律地排列起来,犹如一瓣将开未开的菊花,看上去甚为精巧。

    明烽拿起筷子,轻轻一点,还能看见里面的汤汁在晃动,皮包汤,而汤不浸透皮。还真是很靠手艺的一道菜

    见福宝神色里充满了期待。

    明烽伸出一双筷子,夹住汤包上面的折皱,小心翼翼地拎起来,慢慢地放入身前的小碗当中。生怕自己稍微一用力便将包子皮搓破。

    然后用牙齿轻轻的凑近去,轻咬了一口,这味道真是太鲜了。

    吃在口中,一股鲜得难以形容的味道顿时弥漫开来。

    这是什么?

    明烽问道。

    “好吃吗?”福宝兴奋地问道。

    明烽点点头。

    福宝便觉得一股幸福感油然而生。骄傲道:“这是我和大师傅新学的菜式,他的拿手好菜-----蟹黄水晶包。”

    接下来的日子,福宝的手艺在大师傅的指点下就像开了挂似的。各式。美味的菜肴轮番上阵。明烽就成了这些菜肴的VIP客户,独享尊荣。

    什么白果炖鸡、枣泥糕、糖醋排骨、红嘴绿鹦哥、翡翠烧麦、蜜蜂糖包,众多的美味让明烽脸颊上明显的开始丰盈起来。而家里蹭饭的人也越来越多。

    先是一直和明烽焦不离赞的何坚,接着是被他带来的那些同窗好友,打着以讨教学问的名义,实则是为了在张家蹭饭。

    到了最后,连书院的师长们也被他们拉到了张家小院来蹭饭,虽说是增进了不少感情交流,可是小院本来是清清静静的二人世界,结果在何坚这个不着谱的好友的催动下,一下居然变成了书院一处谈天说地的聚会场所。

    对此,明烽和福宝心里都些甚不开心?但却又无可奈何。总不能将这些人拒之门外吧。

    这一日,明烽回了家,夫妻两个送走了最后一波蹭饭的同窗,关了门,便和福宝商量着此事的解决之道。

    而福宝也想和明烽说说这件事儿,她来这里,学习厨艺都是为了照顾夫君的饮食起居,将养身体的,而不是为了给书院当厨娘。

    可如今盛名在外,如何?

    于是两人一合计,决定在靠近书院方向,直接高价请了当初教习的两位大师傅,开一个饭馆,取名:冷竹斋,专门用来招待这些书院的好吃嘴们。

    这样一来,既不得罪人,二来也还福宝和明烽一个清清静静的生活。

    开这个冷竹苑之初,福宝并没有想到过赚钱,只是为了解决老被人叨扰的烦恼,可出乎她所谓意料之外的是,慢慢的冷竹苑竟有一些进账,别说,收获还颇为丰厚。

    冷竹苑因其菜式精美,味道绝佳,再加上地理位置又身处的书院附近,环境优美,周围都是翠竹环绕,小溪流水、平添几分空幽之感,很有一分很有意境,深得读书人的喜爱。

    身处大自然之中,美食当前,美景环绕,人的身心都要放松不少,因此书院里面倒有不少学子喜欢在此用膳或者是聚会。

    虽然说是穷文富武,可是能拜在秦安先生门下,千里迢迢前来鹤山书院求学的学子,家里又有几个是贫苦出身?

    如今大考在即,众人直想放松心情,将养身体,所以也不吝啬那点银子。所以,冷竹苑的生意出乎意料的大好。

    福宝将更加机灵一点的张忠兄妹派去管理冷竹苑,两个月下来,居然进账不少。

    自己一行人在这书院里的吃喝拉撒一概开支,从冷竹苑的收入中支出以后,还有不少结余,真是无心插柳,柳成荫。

    日子如流水,乡试前半月,鹤山书院此次需要参加这一次乡试的同窗们最后一次聚在冷竹苑。

二百四十九章 乡试

    通过冷竹苑这个很好的平台,不仅明烽对于学子很熟悉,就连福宝对于这一次参加乡试的十名学子,也很熟络了。

    学子们常来冷竹苑吃饭聚会,一来二去就和明烽建立了较好的交情,还真是意外之喜。

    众人一面吃饭,一面聊着天

    各省每三年乡试大比,由三千生员中取九十举人。故而士子常道乡试难于会试,称金举人银进士。

    寒窗苦读终于到了这一刻。所以,到头来,大家的心情都很紧张,从这次乡试的时间,地点以及座师的喜好,酒意微熏的拉拉杂杂的说了大半宿。让福宝这个门外汉长了不少见识。

    因明烽自小身体病弱,上一次考秀才的事情,给福宝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生怕这一次考完又生病,所以做起事来便比较的仔细。

    早在提前一个月前,福宝就安排着崔二先到了府城,提前租聘下了一个宽敞的小院。

    手里银子还算是充足,也不拘贵贱,倒也能租的称心满意的院子。

    等到了乡试时,果然客栈人满为患,而福宝因花了大价钱,所租的小院。地理环境和好,离考试的地点也很很近,环境也很清幽。

    干脆鹤山书院应试的学子们,没有预定好客栈,或者家里准备不充足的学子,都住了进去。

    一时间明烽的大义,引得大家交口称赞,原本同窗几年,大家一直觉得明烽为人清高,不易相处,如今看来不过是君子守正,君子之交淡如水罢了!

    大家接受了明烽夫妻的好意,感念在心。

    因为明烽是这次书院乡试的热门人选,大家不好明着抬举明烽,怕说成趋炎附势之徒,便拐着弯都夸明烽娶了一个贤惠的妻子。

    这番夸奖倒是夸到明烽的心坎,本来因同窗打扰了二人清净的那点点不悦,荡然无存。

    乡试第一场考试一共有七道题,时间从天未明,就要一直考到晚上,考场里甚至给每个考生都准备了蜡烛两支,以供他们夜里答题。

    这样的巨大答题量对于大多数考生来说,乡试都时很耗费精力的一场。

    而且入秋后,昼夜温差也大了,夜里会有些凉,考虑明烽的身体,这次没有家人的帮助,所以福宝事无巨细,准备更加充足。

    烛台、食物,号顶、水,厚实的衣服,挡水的门帘、笔墨纸砚等只要是自己能想到的,打听到的,都分门别类,收纳整理齐全。

    既要做到齐全,却也不能繁琐,很是费了一番功夫。

    天还未亮,福宝带着崔二等一行人,送明烽去了考场,看着他搜检后,又重新整好衣裳和考箱,目送他步入考场,才回转。

    明烽此次也不知是幸运,还是不幸运。他分到了一间雨号,但是今天晨曦的微光已经从天边,透露一丝出来,应该是个晴天。

    所谓雨号,就是因为考舍当中,有的考号屋顶有些年久失修,一下雨,水便会漏雨进来。

    几乎每年都有的考生会因为准备的不充足,而导致各种意外发生,从而影响了了自己的考试。

    比如,雨号就会碰到下雨时,雨水漏进来,打湿了试卷,从而被剥夺了考试的资格。

    但这一切对于明烽来说都不是问题,不管是他自己还是福宝,都是个细心之人,什么事情都预料的很充分,不会出现这种临到头,才手忙脚乱,无法应对意外的慌乱。

    明烽不慌不忙的打开考箱,用早准备好的油布号顶搭好,不管明日下不下雨,但由此准备,就算碰上了下雨天,雨水也漏不进来了。

    接着林明烽又挂上了门帘挡风,只留了一个通风口,用来保持空气的流通,这样会不会担心自己被冷风吹着了凉。

    早晨时天还有些冷,这点凉意也许对别的考生来说,可能并不算什么,捱一捱也就过去了,可是明烽自知自己身体的情况,可不敢大意。

    于是明烽又把木炭放入炭盆点燃,就着炭盆,又烧了一点热水。

    温暖的炭火烤得明烽身上暖洋洋的,温暖的温度,也驱散了考房里令人怪不舒服的湿气,考房里顿时暖和许多。

    喝了点热水明烽感觉自己的身上舒坦的许多。见天色还早,明烽干脆拿出一件厚衣裳披在自己身上,趴在桌子上小憩一会儿,养精蓄锐。

    天色渐明,云板一敲,考试开始。

    考房上锁后,书吏便拿着套封装好的试题卷子分发起来。

    七道考试题目,三道四书题,四道五经题。依着科举的惯例,头三道四书题最重要,关系尔是否录取,后四道五经题次之,关乎士子的名次。

    明烽没有耽搁,打开卷子开始读起题来。

    虽说考场发了蜡烛,允许考生在夜间继续答题。可明烽还是想尽早在白日里完成这七道考题,夜里好好休息一下。

    他可不想站着进来,躺着出去,或者出去又病上数日,现在他有家有室,需要保重身体。

    除了中途上了两次厕所,偶尔抬抬手、摇摇头的稍作休憩。其余的时候,明烽都在埋头认真做题,他本身功底扎实,这些题目来是对于他来说不算太难。

    因此,一旦答起题来,便是洋洋洒洒,文如泉涌,基本上文章都是一气呵成。

    明烽此次还是秉承自己一向的传统,并没有标新立异的另辟蹊径,也没有故意卖弄文采的,而是继续中规中矩的认真作答。

    若是去揣摩主考老师的喜好,自然容易拔得魁首,但这样却带着几分风险,所以明烽不打算投机取巧。

    按照他的水平,只要不是太过离谱的经历。榜上有名却是板中钉钉的事实,何苦节外生枝。

    他本身又不是爱出风头,喜欢卖弄之辈。

    因为明烽的刻苦,和本身基本功的扎实。天尚且未黑,当很多考生还在埋头苦写的时候,他便潇潇洒洒的交了卷,出门闸。

    让福宝之前为他在夜里准备的那些东西,到一点也没用上。

    监考官忍不住吃惊的看了看明烽的文章,见他字迹工整并无应付之举,微微扫了一眼文章的开头,却是切合题意,开局精彩。

    心中满意地点点头道:“看来不是个轻狂的,却是个有真才实学之人”

二百五十章 佛系应考

    这一次有福宝亲自出马照顾,张忠伺候的经验,也比上一次考试更加得心应手,因此加上机灵的小丫鬟张巧,卖劳力的崔二,几人合力在照顾起人方面更是面面俱到。

    明烽刚一抬脚出了门儿,并看见崔二坐在马车上对自己招手示意。

    上了车,发现居然有热水热食供应,饭菜居然还是温的。

    原来马车上,放了一个小炭炉时刻都准备着。

    “今夜都还在考试呢,你们就准备起这些,万一我今日没有交卷出来呢,一番心意不是白费了。”明烽笑着问道。

    福宝却道:“不过一口吃食而已,又算得了什么心意。”

    “再说了,我们也没有那么早准备,就约摸着天黑前准备一次,到了明日天亮时,再准备一次。不拘你哪个时辰出来,总归有口热汤热饭吃着。”

    明烽喝了一点热水,有用了一碗温温的小米粥,感觉人都要精神几分。

    当明烽用过饭后,张忠又将这些炉具、碗筷等拆了下去。张巧协助福宝将马车里,早就准备好的软垫,三下五除二得铺开来。马车里瞬间就多了一个可以歇息的软榻。

    明烽也不矫情,靠着马车,盖着舒适的薄被,眯着眼,跟着马车摇摇晃晃的节奏,还真的睡了过去。

    到了家里,又痛痛快快的泡了一个热水澡,吃了一些好消化的鸡汤饭。睡在温暖而厚实的床铺上,福宝亲自上阵给他按摩,舒经活络,舒缓疲乏。

    这种温暖而舒适的力道,将考试里所有的疲惫变得微不足道。

    明烽脑中放空,心无杂念的沉沉睡去,一直到第二天中午,人才醒转过来,一时觉得神清气爽。身体上和心灵上的疲惫都一扫而空。

    到了第二场考试,明烽不管是精神状态还是身体状态早就恢复如初。

    看上去倒比要和他同行的何坚状态,还要好上几分。

    何坚看着容光焕发的明烽,真的怀疑他是考了一个假试。

    这一场的考试以五经一道,并试诏、判、表、诰各一道,考试量仍是如第一场那么大,很繁琐。

    但此次考试无关于文采,而在于考生对于这类文章是否熟悉,并且意思表达准确,用词严谨。

    明烽的这一项考试是占有优势的,他的父亲便是衙门里的书吏,官虽不,。却始终和公文打着交道。

    所以明烽从小到大,对于关于这种有关文书方面的写作,确实较为熟悉。

    于是,明烽又是早早的交了卷子,出了闸门。

    第二场考试跟第一场考试不一样,有不少人提前出了闸门,这些人有的是主动,有的就是被动出来的,因体力不支或者其他各种原因,被抬、赶出考场的,也不乏其人。

    主动走出考场的人,他们的神色或喜或怒,或悲。

    有人侃侃而谈,显然发挥的比较好,自我感觉良好。

    有人边走边哭,甚至是嚎啕大哭,泣不成声,很显然是这一次功名无望。

    明烽则一直保持着他一贯的冷漠,面上的表情永远是冷冷清清的,一副面瘫脸,让人不知其深浅。

    不过张家没人在乎这个,也没人提过考试成绩到底如何?

    在他们和福宝的心目中,明烽能双脚稳稳当当地走出考场,便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了。

    嘘寒问暖、呵护备至,还来不及,哪里顾得了其他。

    再说了,全家上下包括明烽本人对于这次考试,那叫一个信心十足。他们自始至终心里面,就没想过万一明烽没考中怎么办?

    按崔二的话来说,若是明烽都不能高中,他实在想不出,这一次鹤山书院中还有谁可以种的了举人。

    这话虽然说,听上去有些自夸自大。福宝不允许崔二当着外人的面讲这种话,以免别人笑起轻狂。

    但实际上,不管是她还是小丫鬟张巧的心里,都是这般认为的,张家人莫名对明烽有一种谜一样的自信,大有一种舍我其谁的气势。

    三天的考试,无惊无险的过去了。

    考试后,福宝一行人根本没有将这个事放在心上,浑然当作什么事也没发生过一样。

    等明烽休息够了,第二日他们就相邀着去爬山踏青,第三日,小两口又约着去逛街才买首饰的赏,仿佛他们这一趟只是简单地出门游玩罢了,至于考试,那只是顺带做的一件微不足道的事。

    淡定的表现,让暂时借住在一起的考生,不得不羡慕明烽风轻云淡的心态。

    考试这件事情上,福宝已经下了封口令,张忠和张巧是个机灵的,倒不担心他们语出惊人。

    至于崔二,虽然是个没心没肺的。但是,现在有了张巧在一旁的耳提面授,倒也没有说出什么惊世骇俗的话了。

    旁人问起,他就只道,公子说了考过去了,焦虑什么的、担心什么的,也没有用,不如痛痛快快的游玩,不如舒舒服服的休息。

    瞧这话,说得多有哲理,众人纷纷感叹,张家主仆的淡定,是不是试功名如浮云?

    不但主人如此,连身边的仆人也学得这般风轻云淡。

    但也有部分人心中则认为,明烽等人不过是装腔作势、故作清高。可真真等考试放榜那一天,才发觉明烽等人是真没把这事放在心上。

    主仆几人该睡的睡,该吃的吃,还是同住在在一起,半夜就跑去看榜的学子回来才报讯得知,主仆几人这才恍然大悟,今日试放榜之日。

    临时张罗着也去看看榜,返回来的那群学子对于他们这种佛系态度,真是又好气又好笑。

    还看什么?我们都替你看了好嘛?

    众人虽然是对他们的佛系过头的举动,有些无语。可不得不承认,人比人气死人,货比货货得扔。

    就这般漠不关心之人,居然是此次的乡试考试的第二名,离解元也只有一步之遥。

    报喜的学子,刚刚将信息告知众人,明烽和福宝,尚且不觉着有什么,反正只要榜上有名,此行的目的就达到了,却也并不在乎名次如何。

    可那崔二心直口快却直接想开口说话,被心头惊醒着,又眼疾手快却的张巧直接拽着耳朵拎回了房间,没敢让他口出狂言。

二百五十一章 中举

    那崔二回了房间,仍有些不服气的对着张巧嚷嚷:“你拽我干什么?我的话还没说完呢。”

    只见张巧眼睛一瞪。问道:“你想说什么?狗嘴吐不出象牙来,我还能不知道你这张臭嘴。”

    崔二很不服气,嘟囔道:“我问的是正经事儿!”

    “你说说你的正经事,我听听!”张巧没好气道。

    崔二直言不讳道:“我不就想问问我家少爷怎么的不是第一名。”

    看着崔二不似作假的惊讶模样和不满意的程度,仿佛取得第二名的名次,真的是有一些侮辱了他家主子。

    张巧顿时对他怒目而视,她就知道,这个浑人说话不过脑子,杀伤力大的惊人。

    你老兄还是照顾一下同屋住的这一些学子的心情吧,这一群学子除了明烽,当中仅一人上榜,其余的都名落孙山。

    整个鹤山书院,加上何坚,一共今年就中了三人。

    崔二这话实在太打击人了,说出去不是给少爷他们招来是非吗?

    面对如此不开窍的崔二,张巧珍怕他没头脑的话,给主家惹祸,赶紧有面提耳授的传授了一些为人处事的经验,并警告他,不经过她的允许,不得随意张口议论主家的事。

    崔二想了想这种转弯抹角的方式实在憋屈,说句话还得私想半天的风格的确不适合自己。

    要让他这般说一句话,还要墨迹三分钟,那么他宁可不说话。

    所以,一个劲的保证,自己绝对在外使劲闭着嘴巴,不随便开口讲话。

    一场考试下来,自然是有人欢喜有人忧。鹤山书院这一次秋闱考试的收获并不算丰厚。

    秦安先生作为远近闻名的一代大儒,他们门下的这些学子们自然是,各地精挑细选后的青年俊才。

    一行十几人,大家斗志昂扬的来参加此次的秋闱,结果只有三人榜上有名。

    除了明烽和何坚是少年中举以外。另外一人已经三十好几,人到中年了,而且此次他也仅仅是在中榜名单当中,堪堪吊在了末尾。

    说实话,这一次他能榜上有名,几乎是出乎了他自己的意料之外。中举以后,他自己都是大喜过望。可以想象,下一次会试,他还能不能继有这种超常发挥的好运?

    等若干年后,他就算顺利走上仕途,若无较大的机缘,能在七品县官的位置上安稳到老,便已是积了天大的福德。

    还好,明烽这一次,考了一个第二名的名次。多多少少为书院挣得一些名声。

    在返程的路上,何坚还一而再再而三的感叹,此次自己是对书院有功的。不仅自己没有辜负老师的期望,而且最重要的是,他是把明烽这个坚定不参加秋闱考试之人,给忽悠来迎试,并取得了第二名的好成绩,成为这一次鹤山书院的门面担当。

    说到这里,他又有一些替好友感到惋惜。

    他当然不像崔二那般狂妄,认为舍我其谁?

    但是明烽若能此次一举摘得解元的名头,那么,以一当百,便可以一扫鹤山书这次的颓势,先生一定会喜出望外,也可以大大的宣扬书院的名声。

    对于这种观点,明烽作为当事人反倒很淡然,其实他并对这次秋闱的名头不是太在乎。甚至心里还觉得取得第二名的成绩刚刚好。

    一来没有辜负先生的期许,能在科场上取得了一个好的名次。二来却没有太过出风头,木秀于林,风必摧之,他并不想将自己过多的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

    以后进了官场后,他也只想全心做学问,给家人一个衣食无忧的生活。或者说,给自己多一份选择,并没有一定要升官发财,加官晋爵的念头。

    这一次秋闱之后,大多数学子,都受了一次打击,不管是将来继续在书院求学,还是另谋前程,总归要回家去修整一段时间,调整好自己的心态。

    书院此次中举的三人则相邀一起回了书院,他们需要感谢师恩,宴请同窗,还有许多交际。

    福宝自然也是跟着回到鹤山书院,一来是为了就近照顾明烽的身体,二来书院中,还有生意还需要她进行料理。

    大家都走了以后,冷竹苑的生意则是由自己请的一名掌柜暂时料理。明烽如今中了举,将来如何打算确定以后,自己才决定冷竹苑是否要继续开下去。

    回到书院以后,秦安先生也很是欣喜。他和何坚的想法一致,既高兴,却又有一些惋惜。

    他笑着问了问明烽今后的打算。

    在他的想法当中,明烽一直以来淡泊于功名,上一次中了秀才后,蹉跎了许久才决定考举人,中间间隔了许多年。

    那么这一次中举后,怕又要咸鱼上几年。

    而这一次,他却并不反对明烽的这种行为,他倒希望这两年明烽在家里好好养养名望。

    一来会让人觉得此人稳重,不钟情于功名利禄,二来,修整三年以后,在参加科考,厚积薄发,在会试当中也能取得一个很好的名次。

    听了秦安先生这么说,再次一起喝茶聊天的众学子,都觉得很有道理,

    何坚甚至打趣明烽道:“这三年里,先生是让你诚心学问,将来能在会试时,一举扬名,你可别净顾着贪恋美色,沉溺在柔情蜜意当中,学问没有涨多少,孩子到上倒是添上两三个。”

    何坚的一番搞怪言语,惹的众人哈哈大笑。

    明烽也跟着笑了起来,其实他心里是真的觉得,何坚的这种提议,也挺不错的,甚至有一种让他心动的感觉。

    一阵玩笑过后,才开始说起正经事。

    明烽诚心实意的感谢了秦安先生这些年的谆谆教诲,谢过了各位同窗的一番肺腑之言。

    但出乎人意料的是,明烽听完众人的相劝后,却依然决定,接下来,他要直接上京赴试,去往京城参加会试。

    秦安先生沉吟道:“你若是要参加会试,眼下到明年的会试,不过几个月时间的准备,除开路上的行程,到了京师折腾安顿的时间,时间上面倒是有一些紧迫些。”

二百五十二章 返乡

    何坚也跟着劝阻道:“你的身体一向单薄,不禁折腾,如今刚刚为了秋闱,狠狠的折腾了一番,没有生病,已属万幸。哪里还能继续逞强?”

    “这先返乡,又一路急急地赶路去京师参加会试。你当你是铜皮铁骨的壮汉不成?”

    “再说了,天气逐渐转凉,京师的天气更加寒冷,说不定还会下大雪。你此时不管是动身前往京师,还是年后参加考试,都是极为不便的。”

    其余的人,大多数持有这种观点。都认为明烽应该在家先读一读书,养养身体。等三年以后,再进京参加会试,到时候不管是身体方面,还是学问方面,他的把握会更大一些,何必眼下急于一时。

    面对众人的相劝,明烽一一谢过,他知道众人这般相劝,也是为了自己着想。

    可是他向来是个主意很正的,一旦拿定主意,自然不会轻易的推翻自己的想法。他笑着解释道:“我在这边稍作休息,便打算回家。返乡后,也不会在家乡多做停留。稍稍宴请宾客后,便打算赶在入冬之前,启程上路。”

    “先行进京进行安排。到时候,直接在京师置房屋,边读书边休养,这会到会试,还有一段时间,没了舟车劳顿之苦,又舒适的好好将养了几个月,身体自然会大有起色。”

    “再加上这次考试完以后,我觉得自己状态还行,不管是身体还是学业方面,我都很有自信。”

    大家见明烽的主意已定,也知道他一向不是个轻狂之人。也没有再多劝。

    因为接下来还要参加会试,所以明烽在书院并未停留太多的时间,简单的和同窗叙叙旧后,便准备启程返乡。

    明烽打算,其实也大大的出乎了福宝的意料之外,见明烽铁定了心思要去参加明年的会试考试。

    福宝不得不改变自己的盘算,无论接下来,明烽会试成绩如何,不管是中还是不中。既然一行人去了京城,还要买下房屋在那里安顿下来。那么基本上是不大可能再回书院求学了。

    就连秦安先生也是这般想的,一封推荐书给明烽,将明烽托付给自己的一名做官的同窗好友。

    若是明烽中了也就罢了,若是今年落了榜,今后还可以去他那里,总算有个讨教学问的地方。

    既然人不会回来,生意自然也不做了,福宝原本打算是将冷竹苑给关闭了,可惜鹤山书院的师生们都舍不得,这里已经成为他们一个休闲交友的好去处。

    最后,福宝将其保留下来,仍留着掌柜的继续照料,赚亏什么不在乎,就算是给书院添个福利。

    明烽回了酉阳城,张家自然要大宴宾客。

    这一次的宴席比上两次都要摆的更加的阔绰,巷子里的流水席依旧是从巷口铺到巷尾,桌椅板凳安排的满满当当。

    县城里最好的两家酒楼也被包了场,在大伙的眼里,明烽的地位今时不同往日了。

    当初明烽中了秀才,大家尚能称赞一声少年有为。如今中了举人,而且还是仅次于解元之下的第二名,今后前程可期。

    又听说明烽在家里只是暂且待上几天便要进京赴考,参加会试。

    说不得,一枚新鲜出炉的进士老爷,便要就此诞生。毕竟按照明烽的成绩和年龄,今后,在官场上,若是没什么大的变故,必然是大有所为。

    所以酉阳城里大小官员、乡绅士吏们,没有哪一个是傻的。不管以前和张家有无交情,或者张家这一次有没有请他们,全都送足了礼金。赶着趟子的巴结上来。

    就连被扫了几次面子的曹县丞这次人人虽没来,却让县尊带了礼金过来,就是想借助县尊的面子,让张家收下他们的诚意。

    和李家有些沾亲带故,甚至有几分熟悉的人,也借着福宝娘家亲戚的关系,全都主动的靠拢过来,大家都想借着这个机会来讨好明烽,结个善缘。

    明烽和父亲张书吏在前厅待客,那些客人们献殷勤的劲儿,反倒比他这个主人笑的更加灿烂和谦逊。

    口中的称呼也从相公到张老爷,大家都恭敬而客气地称呼着。

    连福宝的两个嫂子,也收起往日的闲散模样,不敢随意称呼他为张二张二郎或者妹婿,反而一口一个林相公的称呼着,让明烽和福宝都觉得很不自在,在他们的再三要求下,才拘束的称呼了一句妹婿。

    李家老夫妻二人,虽没有像其他人那般对明烽进行奉承,但也是少不得一番夸奖和同人炫耀自己女婿的不凡。

    李捕头也觉得自己的女婿将来不是池中物,但却没有想到,来的这么快,这才多久,就中了举,翻了春还要考进士,这是一举跃龙门的节奏啊!

    因此,就连一向将女儿视为掌上明珠的女儿奴李捕头,心里也开始有些焦虑了。

    私下来,也忍不住嘱咐着福宝,如今明烽已经中了举人,以后还要考进士,是有了身份的老爷了,她不能像以前那么任性,对夫婿一定要恭敬和谦逊着。

    张家还请了戏班子,连连热闹了三天。鞭炮声、酒席中的喧哗声不绝于耳。

    明烽笑的客气而虚伪的应付着,几天下来只觉得比自己参加考试还要烦心烦力。幸好接下来,在家呆不久,就要启程进京了,总算是从这种环境当中能解脱出来。

    可即使,明烽和福宝只在家里待了不过几天功夫,也有一些意料不到的幺蛾子由然而生。

    宴席上就有人拉着柳氏的手,向她推销自家的闺女或者侄女,甚至熟悉的待嫁闺女。

    这些人,如今都有一些后悔了,要知道明烽这般有出息,当初说什么也应该死皮赖脸的和张家结下这门亲事。哪里就轮得到对门的李捕头捡漏,挖到这么好的金龟婿。

    如今女子嫁过来虽说不能当正室,可是,按照明烽的前程无量的状况来看,当个妾室也未尝不可。

    毕竟正室的身份也并不高,只是一介小吏之女。说不得,以后在内宅里,妾室得了宠,生了一儿半女的,地位未必比正头的娘子低。

二百五十三章 幺蛾子

    这一些打着狡猾心思的人,也不顾什么礼义廉耻。就像卖货物一样,将这些女子一股脑的推销给柳氏相看。

    虽说,柳氏平时有些不着调,也爱做作,可这些年毕竟经历了这么多,也不是一个完全没有没心没肺的坏心肠婆婆。

    她也敢念福宝这些年为张家的付出,也知道儿子和福宝之间的感情有多深厚。

    还有就是,对于这些,赶着趟子巴结上来的门第,她心底里也是瞧不上眼的。

    当初在侯府,柳氏就是不愿为妾,才嫁给了这个小小的书吏,所以她有些瞧不起这一些自甘堕落的女子。

    自家女儿自家疼,毕竟妾通买卖,在家里的地位,说穿了就是个奴仆一般的存在,没有人身自由的,所以,柳氏认为这些女子就算是嫁给一个庄稼汉,不比得给人当妾强?

    因此,虽然表情依旧客气,但是语气还是拒绝的很干脆。

    这些想借着姑娘来巴结明烽的人家,心思没有得逞,虽然很失望,却也不敢随意和柳氏翻脸。

    只是纷纷扭转话头,继续奉承着柳氏,说这天下再也找不到她这般爱护媳妇的好婆婆了。

    好话谁不爱听?柳氏听了,心中自然也是高兴的。她也觉得自己对于福宝来讲,也算是难得的疼爱。

    毕竟,当初她本人也是艰难的在婆婆手下讨生活,福宝和自己比起来,可不就是掉进了福窝里?

    柳氏虽然是拒绝了这些人的打算,可是,等宴席过后,她心里面却依然有了些疙瘩。

    于是,将明烽小夫妻两叫到自己的面前,将席间这些事情一五一十的告知了他们。

    莫了,眼神忍不住有些担忧的盯着福宝的肚子,毫不加掩饰自己的急迫心情。

    “媳妇,你如今的肚子有消息了吗?”

    “我们张家几代单传,就一根独苗,如今明烽更是有了前程,若是再填上一男半女,那就再好不过了”

    “你们可得使把劲儿呀!”

    柳氏的一席话,说的福宝是又羞又恼。

    这二人成婚这才多久呀?还不到一年的功夫,怎的就如此急躁。

    幸好,柳氏是个糊涂鬼,但是明烽却是个给力的丈夫,不等福宝为难的做出解释,他直接将所有的责任揽到了自己身上。

    他毫不忌讳地告诉柳氏,是自己目前并不想要孩子。因此做了一些避孕的措施。

    听到儿子的这番话,柳氏心头不由得大为着急。她盼孙子,是日日夜夜的期盼着,说是盼星星盼月亮,盼的望眼欲穿也一点也不过分。

    结果儿子却说自己不着急,怎能不着急?

    明烽淡定的解释道,目前他一切以事业为主,而福宝的主要任务是照顾好自己的身体,让他有一个良好的身体可以搏一把前程。

    而目前这一点,福宝也做的很好,这一次秋闱考试,自己能顺利的无病无灾的考下来,并取得好成绩,已实属不易。

    这些便是福宝尽心尽力的照顾的功劳。

    若此刻要了小孩儿,分担了福宝的精力。那么他的身体若是出了一点点差错,该当如何是好?

    柳氏虽然很期望着抱孙子,可是儿子更是她的命根子。一个是鸡,一个蛋,没了鸡怎么下蛋,这点道理她还是懂的。

    柳氏咬着牙,纠结了半天问儿子道:“若是再找个人来伺候你,怎么样?”

    说到这里,见儿子和媳妇的面色都明显有些不悦。

    柳氏又赶紧解释道:“不是纳妾,也就是买上两个丫鬟,人手充足一些,不管安排她做事,还是铺床叠被都行。”

    “总归我张家的子孙,是从你的肚子里出来的。”柳氏怕福宝多想,又赶紧解释道。

    可惜福宝怎么能不多想。

    柳氏的解释反而激怒了福宝和明烽。

    福宝也是个要强之人,柳氏以前不管有多做作,她都可以忍受,毕竟她是自己心爱的人的母亲,可是要让自己和别的女人分享丈夫这点,福宝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容忍的。

    因此脸色脸色一僵硬,便要出口反驳。

    福宝从小也是娇生惯养长大的,虽然李家家境一般,可是李捕头和杨氏自小把她宠在手心里,没敢让她受过一丝一毫的委屈。

    可就在此时,明烽一个眼神向福宝投递过来。

    福宝于是硬生生的忍住了自己的情绪,即将脱口的话又咽了回去。

    倒不是福宝犯了怂,而是她愿意相信自己身边这个男人,一定会给自己一个好的交代。

    果然明烽的脸色变得很严肃,或者说是直接黑了下来,然后就这么一言不发,面色深沉的盯着他的母亲柳氏。

    儿子日渐长大,威严越来越盛。

    当初明烽还是个小孩子的时候,尚且一向很有主意。如今成了举人,以后还要入官场,成了别人口中的张老爷。

    柳氏被儿子这么严肃的眼神看着,柳氏突然有了一种当年面对自家祖父的威严感觉。

    面色有些戚戚然,口中的话,也有一些结巴起来。

    “我就是随便说说,一切还要你自己拿主意。”

    见明烽神色缓和点,柳氏的心头压力骤然顿减。

    接着又干笑了几句,“瞧我这张嘴,你是见过世面,有大见识的举人老爷了,你的事,你自己看着办,娘就不瞎参与了。”

    说着,带着几分落荒而逃的跨出了门。

    逃出门口的柳氏,一边走一边扶着自己的胸口,心里暗自纳闷儿道:“自己这是怎么了?”

    她和明烽之间,到底谁是娘亲,谁是长辈?

    民风还是自己的儿子吗?发起火来阴沉的模样,倒像他是自己的长辈,还差不多。

    哎!

    柳氏长叹一声,也歇了和儿子一争长短的心思。

    一来是舍不得,自小捧在手心里长大的人儿,和他针锋相对,不论输赢,自己都得难受。

    二来嘛,柳氏心里尽管不大愿意承认,但是却不能够欺骗自己。自己心里有点犯怵。

    特别是面对明烽发火的时候,自己就算竭力的和他争执,也未必能犟的过他。

    而且柳氏很清楚的明白,在和儿子的针锋相对当中,她绝对是孤军作战。

二百五十四章 失算了!

    作为原本应该是一家之主的男人张书吏,如今完全万事不操心,早将这个家庭的重担交给了儿子。

    他就像一个摆设,是绝对不可能和自己站在同一阵线上的。

    罢了!罢了!老张家的男人,都不担心张家的子孙后继,自己一介妇孺,又何苦去触碰这个霉头。

    没得,到时候,自己什么事儿也没有办成,反倒变成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的模样。

    柳氏想通了这个道理后,干脆也撒手不管了,只做一个闲散的老太太,等儿子尊敬,媳妇孝顺。

    安逸的生活,它不香吗?

    明烽本来也不打算在家里面待多少时间,碰上了这点烦心的事情后,干脆直接决定在办完宴席后的第三天,便收拾行李,整装出发。

    送走了儿子和媳妇,张书吏在回城的路上一路抱怨着自己老婆子的无事生非。虽说儿子是早早打算上京赴考,可是若没有老婆子搞得这么一摊子烂事,媳妇和儿子也不必那么急匆匆的赶路,多多少少还能在家里待上一段时间。

    面对老头子的责备,柳氏心中苦闷却无可奈何,早知道自己当初就不多言多语了。

    看吧!果不其然,自己一心为了张家,最终还是成了全家人都讨厌的搅事儿精。

    明烽他们先行坐着马车去了渡口,决定乘船一路北上。

    福宝觉得在船上休息着,总要比坐着马车一路翻山越岭的颠簸,要强上许多。

    所以在渡口时,也没吝啬银子,并没有选择搭乘便船,而是花了重金直接包了一艘规模中等,内饰舒适的船,安置了一行人。

    吃喝用度各式准备齐全,打算这半个月功夫都赖在船上了。

    可惜,想象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福宝之前打算的好好的,可等船顺水行的一日后,才发觉一个很现实的问题,自己居然晕船。

    船儿顺水颠簸着,福宝坐在船上只觉得头也昏,脑也胀。整个人就像漂浮在云端,胃里就像这河水一般颠簸起伏。

    接连吐了三日,也没什么胃口。福宝整个人便像是脱了水的一条咸鱼一般瘫在甲板上。整日你只能窝在房间里,半昏半睡的躺在床上,浑身一点儿力气都没有。

    幸好还有明烽一直陪伴在他她的身旁,不厌其烦的陪她说说话,总算人还是有点儿精神头。

    福宝之所以,选择走水路就是为了,路上的行程不去过多的折腾明烽,为了让他在路上安逸一些,舒适一些。

    结果倒好,自己反倒成了被照顾的那一个,不仅没有肩负起照顾人的责任,反倒折腾了明烽,让他每天像个老妈子一样的伺候自己。

    福宝觉得自己是既羞愧又很无语。

    作为酉阳城里的女霸王,刀枪剑戟都会个两把式。

    走南闯北的女英雄,斗过狼群,会过可汗,骑过烈马的奇女子,居然阴沟里翻船,倒在了这么一艘小破船上,真是毁人设呀。

    就这般一路上也走走停停,逢岸必靠,行船之余,每日里都会让福宝可以上岸走一走,缓一缓。

    适应的四五日后,福宝总算好了许多,渐渐的也没那么晕船了,精神头也比前几日好了很多。

    这一日,小夫妻两个依靠在船头,明月高悬,船儿静静地停泊在岸边。对面有几艘花枝招展的游船,上面挂着一串串大红灯笼,船上丝竹声悦耳,隐约可见似乎还有女子翩翩起舞的身影,席间穿梭的人影,杯筹交错。

    这是什么地方?什么人出行还带着歌姬,真是会享受。

    明烽淡淡的瞟了一眼。“这不是出行的船只,这是河里的花船。”

    “花船?”

    福宝眼睛一亮,人瞬间变来了精神。

    虽然,船只之间,并没有靠的太近,但福宝依旧可以想象的到花船上的风尘味,卷幔随风轻飘,船内莺歌燕舞,芳香袭人。

    在里面的男人,醉眼迷蒙灯下看美人,一定会觉得倍加美艳。

    此间的酒席伴着歌舞,好一个酒不醉人,人自醉。

    看着妻子,突然来了精神的模样,一副跃跃欲试的模样。

    明烽有些无语,到底他们两个,谁才是男人?

    怎么觉得花船的吸引力?对于妻子,反倒比自己还大一些呢?

    “要不咱们将船靠近一些?”福宝怂恿道。

    平日里,她听人说形容花船说的多了,却始终不能真的一睹为快,此刻难得碰上了,是真的是来了兴趣。便想撺掇着明烽,想将自家的船只往那边多烤一些,也让她看清楚一些,花船上的情形,也长长见识。

    面对妻子的要求,明烽直接甩了她一个白眼。然后不分由说的将妻子拽着回了房间。闷闷道:“不过平常事儿,有什么好稀罕的,随我回船舱”。

    “你就不好奇?”

    福宝恋恋不舍的问道,走了两步,突然有所顿悟的扭头问到明烽。

    “莫非你早就已经见识过?”

    明烽又不是傻子,怎肯中招?回答这种送命题,因此直接跨过这个话题闭口不谈。

    福宝却来了兴致,一直纠缠着问他。“花船里面是什么样的?那些船妓的衣服,到底露的多吗?长相美吗?身姿妖娆吗?花费又几何?”

    见小妻子喋喋不休,一副兴致勃勃好奇的模样,明烽也不废话,直接将她搂进自己的怀里。双唇狠狠地印在了她的唇角之上,将她嘴里那些离经叛道的话全都堵了回去。

    他嘶哑着声音,闷闷的说道,似乎就在福宝的耳边呢喃。

    “没有你美,这世间上所有的女子,在我的眼中,都不如你美。”

    人家在跟你打听新鲜事儿呢!怎地不按套路出牌,直接撒了狗粮。

    福宝愣愣的看着明烽。

    却被某一个勾起异样心思的人,直接横抱在怀,抱回了房间,奇异的呻吟响起,又是一夜芙蓉帐里春宵暖。

    在水路上折腾了大半个月,走走停停,船儿终于是最终靠了岸。

    从码头下来,离着京师还有一段距离,靠岸时,天色渐晚,一行人早已是疲乏不堪,大家也没有急着下船,而是在船上又修整了一夜。

二百五十五章 上元节

    第二日一早,才雇好马车,从船上搬下各种家伙事,一行人浩浩荡荡的进了城。

    福宝和崔二之前因为行商也来过京师,并且暂住过一段时间,因此对于京师里的环境还算是熟悉。

    一行人进了京师后,倒也没有抓瞎。先是找到一家环境清幽的客栈暂时安顿下来。

    接着崔二和张忠则出门,开始寻摸着有无合适的小院,买下或者是租下都是可以的。

    因为明烽接下来还要在京师备考,还要待上好几个月的时间,总不能一直拖家带口的居住在客栈里面。这样对于他读书和身体的修养,都很不方便。

    崔二他们出去后,明烽和福宝则在客栈里休息,舟车劳顿了大半个月,一个是身体消耗很大,另一个是晕船晕的七荤八素,早就憔悴不堪了。

    只等张忠和崔二大概将环境看了一下,初步的进行了筛选,他们再去最后拍板决定就可以了。

    到了第三日头上,精明能干的张忠和崔二倒是看了不少的房,最终初步筛选的三套院子,让明烽和福宝最后拍板决定。

    这三套小院,一套位于考场不远,地理位置好,离考场稍微近一些。但小院的面积却很小,只是一个一进院的小院儿,福宝这一行人住进去有些憋屈。

    但好处是,小院离考试地点较近,那些不熟悉环境的考生来了,都很中意此处,每年大考试都有很多人来租,所以这套小院,房主要价并不低。

    第二套是一套官员调任后留下的房子,地理位置虽然离考场不算太近,却也在繁华地段。

    面积则要宽敞许多,唯一的缺点是,小院久无人居住,显得很破旧。庭院的花草树木,都早已没人打理,连鱼塘里的水,都浑浊不堪,快成了泥巴荡,如若是要住人进来,还需要大规模的整改。

    第三套房子是一位富商出手的宅院,位子稍微要偏僻一些,离考场有段距离,但胜在生活气息很浓,出门逛街买菜都很方便,而且,因其一直有人看守和打理,院子的环境和设施也不曾有损坏,属于那种直接拎包可以入住的房子。

    明烽中意第二套,他看中了小院的格局和宽敞,还有清幽的环境。

    福宝则中意第三套,觉得一行人只是暂时安置下来。明烽还要复习功课,休养身体,不愿多过折腾,最好是这种,买了被褥,锅碗瓢盆就能直接搬进去入住的地方。

    至于第一套小院,大家都不看好。

    这套院子唯一的好处便是离考场近,对于很多刚进入京师的学子,因时间匆忙,没有太多的时间去熟悉京师的环境。那么离考场近,在考试时就可以避免多走弯路,节外生枝,也是非常合算的。

    可是福宝他们的情况有所不同,他们要在京师常住好几个月,其余的小院也都在城内,若是坐上马车,也不过多少一炷香、半柱香的时间,不费什么事儿,所以直接否决了第一套。

    因为夫妻两个的意见不统一,所以暂定回去商量一下,可当二人商量出来的结果,却让众人大跌眼镜。

    结果是福宝将三套小院全都给包圆了。

    就连第一套最先被否决掉的的小院也被福宝拿下了。

    这套院子小了些,虽然自己一行人住进去,可能稍显憋屈。但是福宝可以买下来去出租呀。

    每一次会考试,这个小院都会成为抢手货,平日里,也有落榜后,会暂时滞留京师的考生,总会有人住习惯了,不愿搬来搬去,若只是单身一人带着家仆,那么这个小院就很适合。

    小院买了放在在手里,不就成了一只会下蛋的金母鸡。

    第二套小院买下来的原因,一来是明烽比较喜欢,二来福宝也觉得,若是以后明烽中了榜,留在京师为官,那么这套小院,不管是从地理位置还是他清幽的环境,都非常适合作为一家人的住宅。

    与其到时候,和别人争抢,还不如先下手为强。

    至于第三套小院子,则是一群人现在的刚需。

    不管是第一套,第二套院子,目前暂时都不能住人,那么一行人从客栈搬出来后,总需要一个落脚的地方吧!

    这时候第三个小院的优点便显示出来了。

    买下小院,又添置了新的被褥,锅碗瓢盆,窗幔等等一些生活的必需品。福宝一行人总算在京师开启了烟火气息甚浓的日常生活模式。

    平日里,明烽在家读读书,闲余时和福宝一起在街上或者京师周边的景点转一转。

    而精明能干的张忠则崔二每日盯着其余小院的工期,去修葺其余两个小院子。

    第二套大宅子,张忠根据福宝的要求,是按照明烽将来做了官,要居住的住所修葺的,花费颇丰,亭台楼阁,假山流水,都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了大量的修葺和改进。

    第一套小院子,则为了更好的进行出租,便将原有的格局稍做了一些变化。

    将原本一进院的院子,又进行了隔离。隔成了四间相对于比较独立的房屋,更利于进京赶考的学子有一个比较幽静的环境,读书写字时不被打扰到。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的过去,转眼来到了上元节。

    上元节是官方的称呼,在民间多被称为元宵节。在这一日,京师里不会有宵禁,人们都会三五成群着相邀一起去看花灯。

    既然来了京师,明烽和福宝这小两口也是要去凑凑热闹的。

    这一日,天刚擦黑,一行人就坐着马车来到。东华门外灯市上。

    今日的灯市格外的喧哗,卖灯的小贩,买灯的民众,将街面上堵得满满,人群熙熙攘攘,相互交错。

    为了占据一个绝佳的观灯位置,福宝们早早的花费了银子。在一处有名的酒楼的二楼上定了一个好位子。可以不用在街面上和人挤来挤去,只需要悠闲地坐在窗口,便可以一览灯市的夜景。

    马车直接停靠在酒楼的后门,绕过人潮入流的灯市,大家一行人登上二楼,点下酒菜。也不论主仆,都围坐在一起,从窗外向外观灯。

二百五十六章 依稀是她

    只见京城灯火通明,还有各色烟火齐放。天上如星光闪耀,地上灯火如龙。

    就连城外的河里,也点起了无数的河灯,绵延数里,远远看上去就像一条蜿蜒的火龙。

    元宵节也是女儿们可以大大方方出来夜游的日子,俗称“走百病”。在灯火通明之下,看着身姿卓越的女子穿梭其间,便是灯下观美人,灯美,人也美。

    福宝和明烽都不是一个特别热爱热闹的人,景色虽然美,但看了一会儿也就重新坐回了桌前,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着。

    而张巧来自于酉阳的这种小地方,到了书院后也是远离城市繁华。

    跟着福宝去了府城后,虽然地方也热闹,但因为当时明烽应考,全家人的身心都全神贯注的投注在这件事上面,没有分出别的心思。

    考完等放榜时,她又要整理行装准备返程,因此也从未在府城认真的逛过。更别提见识京师的繁华了。

    看着一盏盏烟火在半空中绽放。看着一排排造型各异的灯笼挂成长长的火龙,将周围的树木都装饰的像是火树银花般。

    小姑娘欣喜不已,因此一直将身体倚靠在窗户栏杆处,舍不得收回自己的目光。

    可就在这时,张巧突然“啊”的一声叫了起来。结结巴巴道“就在前面,快看……快看!”

    一整夜,张巧的精神状态都处于亢奋当中,众人以为她只是又看见了什么新鲜的玩意儿,便没怎么理会。

    却听张巧接下来,好不容易囫囵了完整的话。“那个人好像是二小姐,我看见二小姐了。”

    明烽和福宝先是一愣,继而两人飞快的起身朝窗口张巧手指的方向远远看去。可惜,还是晚了一步?两人只看到一个穿着淡青色长裙的女子踏上了一辆豪华的马车。

    只是远远的一个背影,并不能确定此女子是否就是失踪已久的张二姐。

    福宝二话不说,就准备从栏杆处翻身跃下去,此时若是追赶,说不得。还能追上马车,一探真假。

    可还不等福宝有所动作,就被一旁站着的明烽伸手拉住了她的手臂,阻止住了福宝的下一步行动。

    “你拦着我干什么?再不追人就走远了,追不上了。”福宝有一些着急的问道。

    明烽的眼眸有些深邃,他望着马车远去的方向,低声道:“此刻人群拥挤。那马车四条腿,怎么着也比人跑得快。你就算翻过栏杆,跳下去也未必追得上。”

    “可总得试一试呀!”福宝看着马车渐行渐远,心里着急不已,气的直跺脚。

    可明烽却不管不顾的转身回屋子,重新落座下来。

    福宝见马车越来越远,看这样子是真的追不上了。生气的瞪了明烽一眼,失望的重新转过身来,坐在了明烽的对面,忍不住向他抱怨道:“你说,你拦我做什么?看看吧!马车都走远了。”

    明烽眼也没抬,却道:“也许是巧儿看晃了眼,也说不准,毕竟隔了那么远。”

    张巧嘟着嘴,不敢反驳,她听到公子这般说话,也不敢逞强,确定之前的女子身影就是消失已久的张家二姐。

    但张巧的心里却仍然觉得,那个人就是二小姐。虽然张二姐今日的穿着和气质,都和当初在张家当闺女时有所改变。

    可毕竟当初在张家,自己和张二姐也相处了好长一段时间,当时家里没人,自己基本上就是专职伺候张二姐的,对她的模样和身形都很熟悉,张巧自信自己应该不会认错人。

    “可万一是呢?”福宝又不甘心的问道。

    明烽嘴角轻轻上扬,冷冷的笑了笑:“是有如何?”

    当初张二姐一事,给张家带少来了不少的波澜。张家和曹家本是一对至亲,也为了这件事情,至今有还未和解。

    而狠心的张二姐,离开了酉阳后的这些年,一丝音讯都没有往家里捎过。

    柳氏和张书吏不止一次当着人前说起她。说自己当没有这个女儿,就当二姐儿这个人死了一般。

    可是毕竟是骨肉血脉,打断骨头还连着筋。特别是在张大姐不幸香消玉殒后,柳氏和张书吏对这唯一还幸存于世的女儿,心里的这份挂念,即使不说,大家也能看得出来。

    正因为这个原因,明烽对于这个二姐的感情很是复杂。

    从他自己的角度出发,是痛恨的,从小到大,他的这个二姐都自私成性,永远觉得是别人亏欠了她,而从不从自己身上找缺点。所以,明烽对于这种自私自利,根本不顾亲人感受的姐姐,巴不得今生不再往来。

    可从年迈父母的角度,明烽又期盼着有一日,能将张二姐重新找回来。让爹娘不用日夜牵挂。

    就连崔二也看出明烽的表情很不自然,明显已经有些不悦了。众人当然不是傻子,不会在这件事情上继续去触明烽的霉头。

    偶遇张二姐这事儿,不管是真假。既然明烽不悦,大家也很默契的闭嘴不谈,浑然当做什么事儿也没发生过一样。

    可即使大家表面装着无所谓的态度,可是终究还是败了兴致。

    坐了一会儿,大家都找不到话题来说,气氛沉默起来,有些尴尬。再没有刚才出门观灯的兴奋劲儿。

    于是,干脆明烽和福宝又坐着的马车,默默地返回了。

    过了元宵节,转眼就到了会试之期。

    会试又称之为春闱,虽然说是在春天,可是这春日里,乍暖还寒,夜里也是分分钟可以将人冻出毛病。

    另外,会试和秋闱不同,乡试是考三天,但是每一场只有一天。而会试一场却是连着考三天。明烽这次肯定是要带着被褥进考场过冬。

    眼见着,这几日,又飘了一点雨,天气更加冷了。早在好几天前,福宝便带着人开始准备厚衣服,厚被子等等,一应考试用具自然是准备齐全。

    就连鞋子也准备了两双,就怕不小心打湿了鞋子,寒从足下升起。

    考试那一日,天色还早,福宝一行人就坐着马车,送明烽去了考试的地点。

二百五十七章 会试

    离贡院还有一段距离时,便被禁止通行了。明烽便下了车,让一旁等候的轿夫挑着行李,排起了队。

    这些脚夫是不用给钱的,是官府征调的民夫。可福宝念着天寒地冻的,依旧是给足了厚厚的赏钱。

    拿到银子的脚夫,做事情更加的卖力了。

    接着开始是搜检,这是按着地域划分的。会试的搜检自然是十分严苛。也不管你是否举人老爷的身份,本来在乡间还算是有些身份的人,此刻便是仪态全无。

    明烽因为随身带的东西比较多,所以搜查时,耽搁的时间比较久。面对兵士冷冰冰的不耐烦。他只能以歉意的用笑容来掩饰。

    但不管你是不耐烦还是不高兴,只要没有违反考场纪律。该带的东西,总归还是要带的。

    一过龙门,明烽非常训练有素的穿戴好自己的衣裳,将自己的包裹重新打理好。因为东西带的比较多,就单单是收拾整理之事,他也是曾训练过的。

    众人见他东西很杂乱,收拾起来速度却不慢,也有不少人朝他投来异样的目光。

    对于这些人异样的目光,明烽视若无睹,快速地将自己的东西收拾整理好,接着按着卷上的排号去找自己的考房。

    会试的考试地点,自然是比之前的考房要好上许多,砖瓦结构的房屋,既不漏雨也不漏风。

    明烽的运气也挺好,也没分到什么臭号之类的。

    到了考房,明烽什么事也不干,而是继续自己之前一贯的操作。门帘挡风、用炭盆烧水取暖,甚至还在小铜壶里面丢了一些茶叶和姜片,烧了一壶严严的姜茶。

    直到喝了茶水,又考了炭火,身上暖洋洋的,才收起这些家伙事。静待考试。

    会试对于明烽这种,一路凭着真凭实学一路考上来的举子来说,出自论语的题目并不算太难。

    破题、承题,更是得心应手。

    写完头两篇试卷后,明烽小心翼翼地收拾好,将卷子收进口袋中。然后往炭火炉子里加了碳,并且拿出一些鸡蛋和面条,还给自己煮了一碗面条吃。

    此时,左右临近考房的考生已经点上了蜡烛,正在做题,见明烽自己痛痛快快地吃了面面条来。不免有些愕然。

    在此紧要关头,他们谁不是为了赶时间?随便吃点儿喝点儿,凑活一顿。谁还愿意耽搁着宝贵的功夫给自己煮饭吃?众人只觉得其人这一次,必然是考不中的,来此,走一个过场。

    明烽也不管其他人怎么想,自己知道自己的身体状况。今日的工作量已经完成了,便没敢继续逞强。又烧了一点水将手脚泡的暖暖的。

    再将考试的号板取下来,铺上厚厚的被褥,又将厚衣服紧紧的裹在身上,尝试着小憩一会儿。

    别说因为带的东西比较充足,躺上去也不觉得冷和太过坚硬。明烽的炭火也带的充足,便在临睡前,住炭盆加了炭,放在自己脚的那一头。

    再犟身子弯曲起来,便开始呼呼大睡。

    到了第二日早晨,天还未亮,正是众人疲惫不堪时,明烽却从睡梦中醒来,睡了几个时辰,他只觉得神清气爽。

    炭火炉子上一直放着热水,明烽就着热水冲一些大枣核桃糊。唏哩呼噜的喝了一大碗,简单的收拾一二,便开始继续答题。

    早晨凉爽的风,肚里暖暖的热气,让明烽的精神头很好。

    昨夜的睡觉,他也不是白睡,在临睡之前早已将下一题的腹稿打好,如今在脑子里重新捋了捋了,便直接一气呵成。

    就这样,考到第三日,明烽将所有的试卷眷抄完毕后,也不顾及他人的表现,直接抢先一波交了卷。

    出了考场以后,自然还是第一眼看见了自家的马车,停在外面等候。明烽上的车,换了一身舒适的衣裳,精神头倒是还好,半倚靠在马车上和福宝说着一些闲话。

    回到小院里,自家的家中总比客栈要舒服许多。明烽什么也没做,洗漱完毕后,吃好喝好的便呼呼大睡,养精蓄锐。

    第二场第三场考试虽不比第一场重要,但明烽依旧是全力以赴,并没有掉以轻心。

    等到会试完毕以后,明烽这才放下心神,这一放不要紧,居然病了。

    幸好,病的不算厉害,咳了几天咳嗽,喝了几天的中药汤,也就痊愈了,对此,不管是明烽还是福宝,都觉得很幸运。

    一路考完,虽有小小的瑕疵,总算是无病无灾,勉强算个圆满。

    等到会礼部会试放榜的日子。

    便是决定着考生命运的那一刻。这一次,明烽和福宝依然窝在自己小院里足不出户。当然,这一次大多数的考生们,都和明烽一般,窝在客栈里等候消息,并不会亲自去贡院看榜。

    因为自然而然,有专门的报录人会骑着快马报喜信,这些人早就形成了一个产业链,会吹打着唢呐,响着鞭炮,前往举人们所居住的地方报喜。

    中了进士,便已经是一步踏进了官场,举人老爷们,得了喜报,自然是出手慷慨,异常大方。

    这些报录人,便是靠着这一项生计吃饭。有倒是应了那句话:“他们的行当是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

    当然,这些举人们,也很享受报录人上门报喜,自己接受四周其他人羡慕嫉妒的目光和相熟的、不相熟的人,都口出吉言祝贺来的风光。

    福宝也早早的准备好了打赏的银两,只等着报喜的人上门。

    当然,明烽也没有让他们失望,会试以第八名的成绩,稳稳的中了进士。

    报录人扯着嗓门的报喜声,让周围的邻里都知道了。这一处新鲜出炉了一位新进士。

    本来日常只是点头之交的邻居们,也纷纷派出管事的及时登门道贺,并像明烽发出了宴请。

    福宝知道明烽若是入朝为官,不管在哪一个部门,都少不得要和这些官宦们打交道,自然是笑语盈盈的一一应下,承诺着等殿试完后,一定宴请大家,邻里之间互相多走动。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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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娇小竹马介绍:
福宝第一次看到,隔壁小哥哥。
背面:一颗圆球?
正面:神仙颜值!
刹那间,色迷了她的心窍。便霸气的下定决心,这个男人,她要了!
明烽第一次看到,隔壁小丫头,
吃光了他的点心,喝光了他的梨汁,咧着嘴,露出小白牙,对自己傻笑。
心里魔障了,伸手捏一捏她胖嘟嘟的脸颊,又白又嫩,手感极佳,从此不可自拔。
桂花巷里,青梅伴竹马,人道两小无猜,却不知是两颗心的蓄谋已久。
家长里短,细水流长的种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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