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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名为勇者全文阅读

作者:藏烟闪     其名为勇者txt下载     其名为勇者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三十一章 伙食大会(二)

    “我能有什么意见。”

    时天已经放弃称谓上的纠结了,一个月前,他还是人类文明里的正常人,可现在一个月过去了,即使他想独善其身地嘲笑一群思路跳脱的牲口,到底还是经历了经济社会的现实毒打,也无法改变他现在肚子饿得瘪瘪的事实。

    不管他愿不愿意承认,他都得接受现状,不说积极融入其中,也至少要尝试改变艰难的境遇,饿着肚子的人去渴望有面包吃,不是饺子又有什么关系呢?

    “猪和马说得都很有道理。”时天打算支持这帮牲口们的想法,“为了养活自己,也为了能让社团运作下去,我觉得我们应该找点正经的事情做,找一些赚钱的生计。”

    “你指的是?”队伍中的一个牲口不解其意地举手询问。

    “还能是什么。”时天坦白地说,“找工作啊。”

    牲口们立刻发出了惊恐的声音,让人感觉像是走进了游乐场的鬼屋。

    “怎么了?”时天简直看不懂,“不去打工赚钱,难道你们打算一辈子都在大山里抢老乡的粮食吃吗?”

    “打工?”一个大黑牛吼道,“当年我们就是不想打工才跑去当的勇者,你现在让我们去打工不是要咱们的命吗?”

    “对啊对啊。”公鸡脑袋也说,“打工又苦又累,既然都是为了一口饭吃,去老乡家里要点吃的又怎么了?那不也是凭借我们的勤劳的双手偷来、抢来的吗?”

    “你们这群社会的蛀虫,现在还能活在世上也是奇迹啊......”

    “我坚决不去打工!”

    “我也不去!”

    牲口们试图爆发出比刚才没饭吃还要激烈的抗议,可空间忽然安静,连光线的折跃也变得粘滞,篝火燃起的火星定格在空中。

    在一声响指过后,那种粘滞感消失了,时天明白发生了什么,和那天的情况一模一样,有人“停住”了时间。

    牲口们同样知道,使用了界能突破的人,就站在所有人的中间。

    “为了实现公主的愿望,靠偷、靠抢行不通,违法犯罪是自绝于社会的行为。”

    猴子讲话像是法制讲堂里的老师,可他没有那么刻板,面对一群野兽,大棒总是比胡萝卜好用。

    “明天,各自去找工作,没得道理好讲。”

    三言两语,伙食会议就这么解散了,它纷乱的时候你以为它很热闹,但结束的时候才发现它其实很平静。

    “他这么独断专行,为什么你们都要听他的?”时天和猪头等牲口走在回去的路上。

    “不是听谁的,你知道吧,老乡会其实不是猴哥创立的,但他现在是会长。”猪头说。

    “是因为他能打?”时天换了个说法,“你们都打不过他。”

    “猴哥当然很强了,会飞的老虎也拿他没办法。”

    时天知道猪头答得很心不在焉,但并不敷衍,因为他至少没跟你说这又是“说来话长”了。

    他也问过牲口到底为什么要救公主,可大家总是嬉皮笑脸的说为了世界和平,假大空得像是告诉你,买彩票是为了研究和分析数理统计,买写真是为了学习社会学和人文心理,你最后只能揣测他们总是在抱着龌龊的想法前进。

    “这么强也会被关起来吗?他那一下就把什么都给停住了,要真是孙悟空,得是多强的如来佛才能把他压到五指山底下?”

    时天对牲口们的回答不抱有期望,是为了打发时间的提问而提问。

    但让他意外的是,猪头那边这次长久没了声音,想来难道他们几天没见了荤腥,嘴里少了油腔滑调,连应付也要吝啬了么?

    “我也不知道。”猪头的回答不像是思考了良久才能得出来的答案,“什么都记不清了,当我醒来,什么都......什么都结束了。”

    粗略,自相矛盾,这种话就像喝酒断片,事后醒来,谨小慎微不是他心怀酗酒的忏悔,而应该是他真的什么都记不得了。

    时天回到了休息的地方,“以天为被,以地为席”的生活不需要多讲究,可一百人居住的小山头还是会拥挤,他被安排在一个树洞底下。

    那是一棵挺大的栗树,说是树洞,实际上它的躯干弯曲贴合地面形成了一道拱桥的形状,恰有一人的高度,可以用来遮风避雨。

    牲口们很赞叹它还富有生机到可以生长果子,于是爽快地吃了个干净,连枝叶也没带放过。

    现在伸展的树枝秃秃噜噜,拱桥的背上站着一个毛绒绒的影子。

    “已经没吃的了。”时天知道那是猴子,他爬上树干,“你就是讨个啄木鸟的嘴巴过来,里面的木虫也早被老猪他们给拱完了。”

    猴子简单地应了一声“嗯”。

    前面是大青石,再前面是一处悬崖,时天不觉得他想寻短见,也不觉得他是饿了,猴子这种生物,总是要找到高一点的地方心里才会踏实。

    “你为啥一定要找到公主。”时天无聊地重复着他的问题。

    “为了拯救世界。”猴子也重复他的答案。

    “你真的是孙悟空?陪唐僧西天取经的那个?”

    “你觉得呢?”

    “要我说,孙悟空当年蟠桃会上定住仙女只是想偷仙桃,你找到公主却是为了拯救世界。您的精神境界比猴子强多了,抬抬手就能把那么大的一头老虎,bong的炸没了,还能安分守己的蹲在监狱里服刑,怎么的也得是咱们帝国的良好市民呐。”

    猴子看了时天一眼,惊讶:“大炮,你的精神状态比之前好多了。”

    他拿出一叠类似传单的东西,时天看到上面鬼画符似的图案就感觉不妙。

    “这是什么?”

    “悬赏令。”猴子绕开上边抽象画的人像,念了念底下的几行字,“‘重大逃犯王大炮,谋反叛乱,对抗宫廷’,我在路边找到的,之前怕你精神不稳定,没给你看。”

    “这不是我。”

    “这是你。”

    “上面画得跟个鬼似的,这就不是我。”

    “上面的画我也不认识,但下面写的名字,不就是你吗?悬赏了五十万呢。”

    时天给整无语了:“你没事喜欢捡路边悬赏令玩?”

    猴子又拿出一张:“附近有一个叫水果小镇的地方,明天你和八戒过去,看看能不能找到这家伙。”

    上面的人头像也是没法认,时天看到下面写着:大盗景禹天,悬赏一百万。

    “找他干嘛?”

    “为了赏金。”猴子说,“你今天说得很好,善意的出发点很重要。”

    “让悬赏犯去抓悬赏犯?”

    “这一点你放心,上面的悬赏令我全部看过了,认不出来是咱们老乡会的人。”

    “是啊!别人认不出来我们,我们也认不出来别人,那画像上有一个能认出来的吗!”

    时天于是看到猴子像个小特务一样,他又掏出来一张纸,好像是一封挑战书,落款则是大盗景禹天,内容是说他近期一定会到水果镇去偷一件名为“恪守之剑”的宝物。

    “为什么这些偷鸡摸狗的家伙总是要蠢得跟头猪一样去告诉别人自己要在哪月哪天去哪里偷东西。”时天不带喘气地说。

    “大概是因为他们相信其他人会蠢得像头猪一样让他把东西给偷走。”猴子也不带喘气地回答,“但他对自己很有信心,我们正好可以利用这一点顺藤摸瓜把他抓起来。”

    接着他就跟变戏法一样,再拿出来一本书。

    时天定睛一看,《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加强理论学习,用得上。”猴子说。

    “你上哪找来这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

    “根据我的了解,水果小镇这座城市盛行骑士文化,而且正在举行一年一度的骑士大赛,一把名为‘恪守之剑’的宝物,应该会作为奖品,只要你想办法拿到它,犯人自然就会找上门来。”

    “可我上哪找宝物?”

    “参加比赛呗。”

    啊,原来是这么一个脑回路。

    “即使抓不到犯人,拿到比赛名次也可以获得不少的奖金。”

    “你们这也太正能量了,让我说啥好呀。”时天感慨,“这样发展下去,还找啥公主,通过实现自我的社会改造,你们创造社会价值,勿以善小而不为,你们本身就是在为拯救世界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公主肯定还是要找的。根据线人的消息,裹挟了她的队伍就在离这里还不到两百里的地方,我们虽然力量还很弱小,但也不能在这里呆太久,因为看她们的行进路线,那支队伍会去的地方只可能是......”

    猴子的语气十分肯定:“百年之城,域外王都。”

第三十二章 水果小镇

    清晨的雾还未散去,晨光刚刚揭开拂晓,灰蒙蒙的乡间小道上,一辆马车踏过泥泞的路。

    昨夜的风雨急促瓢泼,轮轴荡起泥浆,跑在前边的拉吉米尔马的棕色毛发溅得灰黄。

    这里距离水果小镇很近了,在转过一个弯道后,前边变为了宽敞的大路,车夫松了松手里的缰绳,从背带裤里提起一包烟,拇指挤开万路宝的烟壳,凑近把一支叼在布满胡须的嘴里。

    “二位,刚才真是多亏你们了。”

    后边的小窗口连着货仓,他把那包烟递了过去表示感谢。

    “谢谢,我们不抽烟。”货仓声音比较杂乱,“喂,你干什么,这玩意儿不能吃......什么煮熟?”

    “别客气。要不是你和你那位胖兄弟帮我车轮给推出来,现在我还被困在深山老林里。”

    车夫这样说,但那包烟还是被推了回来,他只好当俩人是不好意思,便也不再强求,自己把烟点了。

    “俩位想必也是来过‘骑士节’的吧?”他补充了一句,“外地人?”

    “他怎么知道?”货仓的另一个声音说,“我捂得严严实实的,看起来哪里像外地人了。”他对自己的伙伴说,“是你长得太奇怪了?”

    “照照镜子,你才长得太奇怪了。”

    车夫笑了笑:“二位,哪有本地人去参加‘骑士节’会不穿盔甲的呀?”

    货仓内片刻安静后,共同发出“啊”的一声表示原来如此。

    “‘骑士节’是这一带最重要的节日,你们看到我车上的东西了吗?这些各式各样的盔甲到时候都是要卖给其他人的,如果你们不嫌弃的话,随便挑一款试试,合适的话,算是我送给你们了。”

    “这样好吗?”货仓里边激动得有些口齿不清,“这铁疙瘩得不少钱吧?”

    “喂,你这也太不厚道了,就帮推一推车,拿别人一副盔甲......再说了,这玩意儿你穿得上吗?”

    “靠窗这边有一副大的。”车夫说。

    “我看看,我的天,这盔甲够大欸!”

    “够大是够大,呃,怎么形状看起来跟我以前看到的不太一样。”

    “有啥不一样,你看这弧线,这装甲,嘿,厚实,大爷,我就要这一套了!”

    “另外一位小兄弟,有几款适合你的,不试一试吗?”

    “我就不必了,穿起来怪别扭的,不太习惯。”

    “你看你娘们唧唧的样儿,人家又不差你这一件两件的,别人让你选你倒是选啊,我看这套就很合适,你不要我要。大爷,你不介意吧?”

    车夫乐呵呵的笑:“喜欢就拿上,明天骑士大赛就要正式开始了,现在正是‘骑士节’热闹的时候,这一车的货送过去晚半天,都算耽误事了,你们帮了我大忙,就不必客气了。”

    十分钟过后,马车到达了镇上。

    “从这条街过去,就是释迦广场。下午骑士大赛的开幕式就在这里举行,你们一定要去看看,听说这次镇长还特别邀请了公会的人参加,那可是名副其实的骑士,我还要去卸货,就先不陪你们了。”

    穿着盔甲的猪头挥手向马车车夫告别。

    “我说怎么看着奇怪。”时天打量着猪头圆滚滚的打扮,像个大铁桶从他的脖子套到了半腰,之前在马车里光线不算好,他现在下了车才发现那铁桶涂漆居然还是浅红色的,“你这是哪门子的盔甲?”

    猪头被这么一说也郁闷了,他也觉得这身甲胄与印象中的相距甚远,感觉不小心跌倒,自己都得在地上滚起来了,难不成骑士老爷这么尊贵的身份,已经与民同乐到可以和乡巴佬们一同满地打滚的地步了吗。

    可他马上又像发现了新大陆般:“你看其他人,他们的盔甲不也穿得很奇怪吗?”

    这个时候,街上这时已经很多人了,大家果然如同猪头说的,穿着金属的服饰却千奇百怪。

    糕点铺的老板盔甲裹得比猪头还要严实,上尖下圆像个出锅的包子,缀的又是淡红的粉色,他的客人则戴着一个造型夸张的头盔,从脑门一遛弯从他下巴出去,外面涂漆糟糕的黄色,难不成是要扮个月亮。

    拄着拐棍的老人牵着拿冰糖葫芦的孙子,棉纺的衣服上画着鳞甲的图案反倒是最像样的,可一看卖糖葫芦的手艺人时天又像是明白了什么,一圈一圈似铁塔,外面裹着山楂的红,像极了他卖的那一扎冰糖葫芦。

    难道他是在仿山楂的造型?脑袋戴月亮的是个香蕉,老板不是包子而是蜜桃?

    时天啧啧称奇,这水果小镇不愧是水果小镇,办个“骑士节”结果演的还真就全是水果,人们框着各种水果的身体招摇过市非但没觉得难为情,连彼此间的问候带有特殊的敬语都是习以为常。

    瘦的管胖的叫“西瓜骑士”,年轻的见到年长的喊“万寿果公爵”。

    时天重新审视猪头的装扮,他琢磨是个水果又觉得颜色染得太古怪,居然一时没醒过味来。

    “你这难道是猪腰子仆役?”

    “像话吗?”猪头也算是看明白了,“我明明就是红苹果皇帝!”

    “算了,这也太丑了。”

    “你爱穿不穿。”猪头把时天手里的盔甲夺过来,“有新衣服还不乐意,我看你也就适合穿破破烂烂的玩意儿。”

    “不至于吧,这身衣服还是监狱长送给我的。”时天仔细看了看,袖子、膝盖磨损得确实厉害,再加上前几天为了讨野果吃,藤条还在衣服和裤子上都挑开了几个口子。

    可再怎么说,衣服破洞好歹也算是迎合年轻人的街头文化了,在某些文化解构上,这还得属于是抵制和抗议高消费的行为艺术。

    再看看这些水果盔甲,一个个又宽又圆就不说了,除了头盔整体基本全部连在一起,跟个车轱辘一样套在身上,与复古式的古代盔甲更是八竿子打不着。

    “比赛穿这种东西能行吗?也太笨重了。”时天说。

    “小伙子,一看你就是外地来的吧。”旁边一个老者说,“年轻人有自信是好事,但骑士比赛要比武可是很危险的,万一有个闪失,你死了是小事,但怎么对得起含辛茹苦将你养大的父母啊。”

    时天听着觉得怪怪的,但还是说:“谢谢你啊大爷,可我真穿不惯这个.......”却看见老者用手敲了敲自己胸前,褐色盔甲上有一个雕刻的名牌。

    “李核桃,水果镇镇长。”时天一字一字地念着,“括号,副镇长。”

    “括号里面的以后就不要念了。”老者微笑着说,“镇长年纪大了,现已退居二线,临危受命嘛,我作为水果小镇的代理镇长,也是这届‘水果文化与骑士精神节日’的评委会会长,骑士精神和水果文化在我们这里已经传承很久了,我在这里由衷地欢迎你们来到水果小镇,下午是比赛的开幕式,希望你们能在接下来的几天好好感受一下这里的节日氛围,恕我不能奉陪,先走一步。”

    猪头目送着老人的离去,对时天说:“这老人家还挺客气的,我现在就发自内心的感受到节日氛围了!走,我们赶快去找一家当铺把这身盔甲给卖了,我老猪今天一定要吃个痛快。”

    十分钟后。

    “两百五十勇币,不能再多了。”当铺老板说。

    猪头盯着桌上的五枚钢镚好几秒钟,抬头:“我这可是杨桃男爵的盔甲!”

    “就是二郎神杨戬的盔甲,也就值这么多钱。”

    “你说的那是东方文化的盔甲,我这是西方文化的盔甲,西方的骑士老爷老浪漫了,你再好好看看这细致做工,再好好看看这厚实的用料。”

    “别吧,兄弟。从这出去左转农贸市场,批发都得按斤卖了。”

    “奸商!十足的奸商!”走出当铺的猪头破口大骂,把钢镚塞到了口袋里,他的火气蔓延到时天身上,“你说你,小气兮兮的,还留着手里那把破剑干嘛?西方骑士老爷哪有不拿剑的,要是听我的,把剑也算上,编几段这盔甲的主人生前曾经一人孤军深入对抗好几百号人,你再往上边拉点血,准把那狗眼看人低的当铺老板唬得一愣一愣的。”

    “这又不是剑,是刀。还是监狱长送给我的。”时天说到这里想起正事了,“要想赚钱,想办法把犯人找到不就行了,一百万的赏金都够你吃到下辈子了。”

    “说得轻巧,光天化日之下你当犯人都是傻子,等你来抓?”

    一个人撞在猪头身上。

    “不好意思大哥,我没长眼睛。”那人拱拱手走了。

    “这......”时天愣了愣,“这人是小偷吗?”

    猪头一拍口袋,马上大吼:“什么小偷!这他娘的是强盗!快追!”

第三十三章 追捕窃贼

    俩人赶忙去追,偷东西的贼人撒腿就跑。

    现在街道正是人多的时候,出去还没五十米的距离,前面过来一支舞狮的队伍,噼里啪啦还放着鞭炮。

    时天怕混乱之中把人跟丢:“你看清人长什么样了吗?”

    “穿着盔甲戴着头盔,看着挺奇怪。”猪头急了,他发现自己说了跟没说一样,“我哪知道!”

    时天不再管猪头,脚下加快了速度,扒开围观舞狮的人群,眼睛飞快的往四周扫过。

    左边是两三个人围着搞朗诵的吟游诗人,再过去有人正搭着一个戏台子,右边酒馆里时不时传来热闹的欢呼声,门口有人在写对联。

    该死,这局面已经够乱了,这些人还都穿着盔甲。

    时天有些无计可施的时候,忽然看到舞狮队伍后面还跟着一群牛。

    好家伙,这地方的人是打算把全世界的节日今天都一起过了是吧。

    那群牛数量多到可以把路口给堵死,时天料定贼人还没来得及逃走,头疼的问题就只剩下一个。

    “怎么可能认得出来!”时天气急败坏地把猴子给他的画像丢在地上,他唯一知道的就是有一个叫景禹天的犯人和一百万的赏金,猪头打了一个照面还只看见了盔甲,除此之外还能有什么?

    就这点线索,要在这么多人里面找,大海捞针都算容易的。

    “兄弟兄弟。”一个路边摆摊的商人贩子冲着时天喊,“过来看看呐,我这有上好的盔甲套装,你那身太单薄了,一看就是外乡人吧,即使不参加比赛,大过节的多少也得备一套试试。”

    外乡人!

    时天回想起那封挑战书,心说景禹天难道也不是本地的?猪头说的看起来奇怪,难道是指那个意思吗?

    “干什么啊?”被时天扒着肩膀的汉子有些愤怒。

    “你是什么骑士?”时天问。

    汉子郁闷:“这都看不出来,我是梨子骑士。”

    “你呢?”

    “菠萝骑士呀。”

    “还有你。”

    “石榴骑士。”

    时天就这么一个个地问,这算是十分笨拙的方法,被问到的石榴骑士被周围的气氛感染得十分兴奋:“这是你们这地方的传统活动吗?成为幸运的水果骑士会获得神秘的大奖吗?”

    这是一个外乡人了,可完全不像是盗贼。

    “哦哦,原来还有这个玩法吗?”梨子骑士貌似还挺热心,马上调动起情绪,“那我也来帮忙,这边的兄弟你又是什么骑士?还有你,你,你,大家一起大声告诉我!你们是什么水果骑士!不愿意说的话,一会儿可是要下场去和公牛角斗的哦。”

    欢快的情绪传递在每一个人身上,大家很是配合的喊出了自己所扮演的水果名字,并冠以骑士之名。

    从地上种的,到树上长的,从土里埋的,到水里养的,眼看这些人如此跳脱,时天心说要从这些瞎激动的人们里面找到那个狡猾的窃贼是不可能的事情了。

    可当听到梨子骑士说了一句“西红柿和黄瓜都是水果,那大葱也可以算是水果吧”时天立马从人群中锁定了目标——这该死的混蛋为了像那么回事,还从地上拔了几根草插头上。

    时天当即整个人双腿飞踹出去,这位倒霉的蔬菜骑士挨了这一下,在地上连滚了三四圈才停了下来,没等他摇摇晃晃从地上起身,时天上去朝这个行动迟缓的绿苗又奋力一踹,再次给干倒在地上。

    “大葱骑士!”梨子骑士没看懂情况,要扶人起来,时天上来马上又是一脚。

    “你疯了!”

    梨子骑士拦住时天,就这个空当,大葱骑士抓住机会起来,滚过去抄起舞狮队刚扔地上的鞭炮,几串丢甩出去。

    鞭炮虽伤不了人,可黏在时天身上,一通乱炸又给衣服和裤子开了十来个口子,这下时天气恼了,有了要跟对方鱼死网破的觉悟,推开梨子骑士,拔出监狱长送的刀,把大葱骑士扔过来的鞭炮砍成两半。

    当街拔出武器是挺危险的行为,可周围的人们心情还沉浸在节日的热烈当中,把打斗当成了表演,竟开始叫好。

    “喔喔喔,干得漂亮呀,剑士先生。”

    “虽然我不喜欢吃蔬菜,但也请你加油啊,韭菜骑士。”

    人类的悲欢离合果然并不相通,时天本来只想讨回他的钱,现在好不容易换的一身衣裳又被搞得破烂,他的穷鬼之心开始泛滥,可他也知道不能失去最后理智地拿刀砍人。

    在这种情况下,他唯一想到的办法就是和对方讲道理。

    “把钱交出来,我放你一马。”

    又是一个东西扔过来,时天很不客气的将其砍断,可这次却不是鞭炮,刀锋破口的同时,耳边嘭的一声响,视线变得白蒙蒙一片。

    “烟雾弹!”时天捂住鼻子准备冲出去,脚下忽然被什么东西一绊,平地摔出去一个狗啃泥。

    正要琢磨着是怎么回事,小腹被人用力踹了一下,还在地上的时天索性沿着地面从烟雾里边滑了出去。

    “咳咳……”呛了几大口烟,时天辣得眼泪都快出来了。

    模糊的视线中,走出来一个瘦高的人影,看到他下半身动作忽然变快,时天连忙用双手护住上身,可那一下给足了力气,还是打得他身子跟着一哆嗦。

    “太过分了!决斗就应该堂堂正正,怎么能玩阴招!”梨子骑士从烟雾出来以后,看到一个留着齐肩长发的瘦高男子正在殴打时天,立马就抓住了他的肩膀。

    “大叔,你认错人了,我可没穿着盔甲。”瘦高男子朝时天挪了挪下巴,“是这个人弄的。”

    “是他?可他也没穿盔甲。”梨子骑士正是迷惑时,瘦高男子一拳打在他的脸上,连人带头盔一起撂在地上。

    “卧槽,你搞偷袭,你玩不起是吧。”梨子骑士捂着发肿的脸,“你个小垃圾,你没有实力啊你。”

    瘦高男子准备一脚堵上梨子骑士的嘴,时天也抓住了这个机会,一拳飞甩在他脸上。

    “哦?”挨了打的瘦高男子把头正了回来,“你小子恢复得挺快。”

    时天也不废话,握紧了拳头又要补一记上去。

    瘦高男子早有准备,抬腿就是一踢,打得时天连退好几步。

    “怎么,还想打?”瘦高男子脸上一个轻蔑的笑,“就为那点钱,你说你一个穷鬼至于吗?”

    “那你他娘倒是去劫富济贫啊!”

    时天冲上去,然后被一脚踢翻,撞在倒霉的梨子骑士身上。

    瘦高男子扭了扭头:“没了那身碍事的盔甲,你还有半点机会吗?”

    “那你就得问问你自己了。”时天再次把刀拔出。

    瘦高男子露出一个很是惊讶的表情:“你确定要用武器来一决胜负?”

    “怎么,知道怕了?”时天这下端起了骄傲,心说我怎么说也是准剑士大师的水平,你一个小小的毛贼到底懂不懂剑士黑卡的含金量啊,别说你没穿盔甲,就是你穿着盔甲,我一刀下去骨灰都给你扬喽。

    正当时天心思活泛的时候,瘦高男子不慌不忙的从腰后一伸,掏出来两把转轮手枪。

    一种时代文明的落差,让时天不由得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大哥,不至于。你可是偷东西的贼,杀人的话就得上死刑了。”

    “呵,身为勇者的你,就这点觉悟吗?”

    他怎么知道我是勇者?

    正当时天诧异之时,瘦高男子脸上流露出了不满和失望。

    “没有决心的家伙,还是去死吧。”

    嗒的一声,枪的击锤被叩开。

    他扣动了扳机。

    时天从来没想过由死向生会成为他的一种生理本能,他飞扑到空地上,连滚五六个圈,滑出一个略带旋转却又不失急速的曲线,同时耳听六路,眼观八方,手脚并用地找了个掩体躲藏起来。

    还没结束,要观察枪手的位置。

    他猥琐地探着头,在意识到对方虽然第一枪没打中也可能会是一个百发百中的神枪手以后,又连忙把头缩了回来,选择用刀片反光来捕捉对方的动向。

    可那很难,刀身没有他想象得那么锃亮,照出来的是一个正在移动的影子。

    “你在干什么?”梨子大叔低头望着他,“没有子弹,那枪根本没响,你听到的是空栓的声音。”

    时天探头:“人呢?”

    大叔一脸无奈:“人已经跑了啊。”

第三十四章 异国的保长

    正午,烈日当空,水果镇的酒馆现在正是热闹的时候。

    客人们吆喝着喝酒,饭桌里到处都是划拳的声音,在这种时候正经吃饭的人不算多,当温饱得到极大程度上的满足,桌上的大鱼大肉就像是很好的装饰。

    在酒馆不起眼的一角,阴暗的环境中潜藏着一双贪婪的眼睛,如果视线所及可以带来饱腹感,那么他现在正在做这件事情。

    “别看了。”时天往嘴里扒了几口粥,“你再不动筷子,我可要把菜都给吃光了。”

    “切,这也能叫菜?”猪头鄙夷地扫了一眼桌上的两盘小咸菜,“我去动物园偷点饲料都比这儿强。”

    “附近没有动物园,偷饲料是行不通了。”时天用筷子指了指厨房的方向,“还是去后厨找点没人要的泔水。”

    “都怪你!”猪头拍着桌子,“你要是把犯人抓到了,现在桌上来一只烤猪都不算过分的!”

    “连同类你都不放过吗......会得脘病毒的......”

    猪头恨铁不成钢地说:“都把人给认出来了,你为什么就不能争口气把犯人抓住?”

    提起这件事情,时天也来气了:“我冒着生命危险和歹徒搏斗的时候,你在哪儿?百米赛跑走个铁人三项的时间?”

    “我是没办法。”猪头转着眼珠小声嘀咕,“那条街人太多了,又是敲锣又是打鼓的,我脸上就蒙一层黑纱,万一被熟人认出来了咋办,你也知道我名声在外,天蓬元帅来着。”

    “哟,也是,人家过个节喜气洋洋的,把你认出来,还不得叉在烧烤架上用火烤,可不就熟人吗。”

    “快别说风凉话了,我来得慢咋了,来得慢我最后不还是到了?别的就不说了,你作为一个堂堂的勇者,连一个小小的毛贼都对付不了。那行吧,你好歹拖也要把他给拖住啊,那么多父老乡亲站在你背后,你还能眼睁睁把不法分子白白放走啦?”

    “我想先发制人来着......”

    “抱着个脑袋哭爹喊娘的先发制人?”

    “那是战术动作......”

    “行了,大哥不笑二哥,咱谁也别笑谁。”猪头打定主意,“这事情我已经报官了,既然是抓犯人,就让专业的来。”

    “啊。”时天觉得十分离谱,“你一个逃犯,找官府来帮你抓贼?你咋想的呢?”

    “谁让我有这个。”猪头用手指了指脑袋,颇为得意,“我打听过了,这一带的保长是高材生,精通双国语言,探案经验丰富,虽说是洋人,在本地也定居多年了,为人称道。”

    一个高个子过来,猪头连忙起身:“艾保长你好你好。”

    高个子没有握手,头盔放在桌上,露出一张黝黑的脸。

    “洋人?”

    “是你们报的案?”保长坐下来,掏出小本子和笔,“我警告你,刚才的发言种族歧视了。说一下情况。”

    时天见状,不解:“办案干嘛不在衙门?”

    “工作忙。”保长挺了下身体,“都到饭点了。”

    “是呀。”猪头搓着手,“成天为民请命也太辛苦了,但长官你也得保重身体啊,要不先吃点东西填填肚子?”

    “简单点。”保长都没看菜单,“一只烧鸡,一只鸭黄焖,一只鹅煲汤,溜肥肠太油,我胆固醇高,两碟就够了,凉菜就随便整点麻辣牛肉片,酒就不要了,下午还得工作,来一壶碧螺,炒青的就行。”

    “好嘞!”

    啪啪,店家把两盘咸菜拍在桌上。

    黑兄弟怀疑人生的看了看桌子,又看了看店家:“没了?”

    “瞧我这记性。”

    店家将一碗粥端到了他的面前:“不够再加。”

    黑兄弟现在不怀疑人生了,他看着负责点菜的猪头:“不是,你是耳朵不好吗?”

    时天在一旁:“那确实。”

    猪头是一把装糊涂的好手,开始自说自话:“是这样的,我们从干果街的当铺出来,一个没留神,就被人给抢了。那人这么高这么瘦,脸上特征不多,但留着长发,应该到肩膀这里。”

    猪头比划着,还不忘当参谋:“但也不能死认他的头发,搞不好他下狠心剃光头呢。这小偷准是个外地人,穿的盔甲估计也是偷来的,手里还有两把枪,但你放心,打不响,唬人的,专骗胆小没出息的怂货。”

    这边绘声绘色的讲着,可看到保长的笔都没动一下,猪头急了:“长官,我平日里老实本分,这可都是我拿命换来的情报啊,你可要为我们做主。”

    “损失多少?”

    “啥?”

    “就是问你丢了多少钱。”

    “当了十副盔甲,哦,不,二十副盔甲。我们当的钱全被偷走了。”

    “那就五千勇币。”保长用笔写了几句,然后把单子扯下来,“你们记得去交罚款。”

    “罚款?”猪头和时天不明就里。

    “交给赛事委员会,干果街白房子那里,你们妨碍治安。”

    “不对吧。”时天说,“我们被人抢了,我们还得交罚款,那犯人呢?”

    “犯人。”保长一手指天,“老天爷会诅咒他。”一手指地,“地狱会制裁他。”最后一手指心,“而我们只要微笑就好了,要相信爱。”

    面对如此深奥的神学,时天和猪头下巴差点没给磕地上。

    “那为啥我们还要交钱啊?”猪头很生气,“我们作为弱势群体被抢了,不是理应被关怀才对吗?”

    保长摊开手,朝向酒馆里的其他人:“你们从中看到了什么?”

    “鸡,鸭,鱼,肉,馄饨饺子,馒头包子。”猪头说得口水都要流下来。

    “不,是人。”保长说,“很多很多的人。”

    “啊,然后呢?”

    “你们是外地来的?”

    “......”

    “你们知道水果小镇为什么是水果小镇吗?”

    “因为你们卖水果来着。”

    “不对。”保长摇头,“水果小镇,之所以是水果小镇,是因为自由和平等的信念,这是一个联合的大家庭,这里到处都充满了爱。”

    这个话题一下子就宏大起来了,宏大得猪头张不开嘴。

    “黄头发,红头发,黑头发,绿头发,黑皮肤,黄皮肤,紫皮肤,不管你是叫马卡洛夫,还是叫李狗蛋,就像那些大小不一,形状迥异的水果,在这里没有高下之分,你都可以赢得属于你的那一份尊重。”

    “这是一片充满和平与和谐的土地!”黑兄弟张开双手,他忽然热泪眼眶,“水果小镇会永远记住那位大人,他创造的这座伟大的城市,让不同民族、不同出身的人们汇聚于此,却没有战争、没有争吵、没有仇恨,我们热爱不同的水果就像我们热爱着彼此,共同美好的活着,这便是......”

    他扯开衣胸大喊。

    “爱!”

    喝酒的酒杯都停住了,所有人呆呆地望着他,效果不亚于猴子原地来了一发界能突破。

    “抱歉,失态了。”黑兄弟把衣服重新整理好,“我能说的就这么多,小咸菜我就不吃了,这玩意儿吃多了上火。希望你们在接下来的几天能够好好感受一下这座城市的光荣和神圣,不要再做出激进的行为打扰它来之不易的和平。”

    猪头看人要走,连忙拉住:“艾保长,别急啊,我们还没上水果呢。”

    拍拍猪蹄,店家把一盘事先准备的水果拼盘放到了保长面前。

    保长大怒,指着果盘上没来得及去皮的山竹:“这是一个带有种族歧视的水果!我命令你们马上去交罚款!”

    猪头可怜巴巴地哀求:“长官,我们没钱了啊,小偷把我们辛辛苦苦挣的血汗钱都给偷走了,不把小偷抓起来,我们拿什么来交罚款?”

    “没钱,你可以选择不交。”黑兄弟耸肩,“反正这里很自由。”

    时天和猪头惊了个呆。

    “靠别人都是白扯,还是好好学习吧。”猪头坐回原位,有了种大彻大悟般的释然,他拿出猴子给的那本《福尔摩斯》,“这个故事我已经看得差不多了,等学完了这本书,我肯定会成为刑侦专家,闭着眼睛都能把犯人找出来。”

    时天觉得猪头能安静下来也算是好事。

    “哦哦,福尔摩斯还没出场,华生就要抓到逃犯了吗,我猜凶手肯定是管家和他的妻子,半夜打照明灯给养的大狼狗,之前房子的主人就是这样被害死的。”

    翻一页,发现断章。

    “啊啊啊啊,最关键的时候居然少一页!”猪头痛苦不已,“我好想知道凶手是谁,我好想知道,我好想知道啊!”

    时天正要抱怨猪头“你那是学习刑侦的心情吗”,隔壁忽然有人说道。

    “《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是阿瑟柯南道尔写于1901年和1902年的著作。你看到的部分应该是小说的中间部分,标题名为《华生医生的第二份报告》。”

    一个穿着褐色斗篷的人,独自一人坐在两米外的桌子旁,连身的帽子遮住了脸庞,用勺子喝着碗里的粥。

    “切,也是穷鬼。”猪头看到那饭桌上只有一碗粥和一盘咸菜就失去了兴趣,“闭嘴啦,我们不想听穷鬼说话。”

    “如果你继续读下去的话,就会发现管家白瑞摩打的信号可不是给那条猎犬哦。”那人发出轻声的笑,似乎别有深意,“是从监狱里逃出来的犯人。”

第三十五章 侦探的论述(一)

    “是这样吗?”猪头跳过断章往下看,发现那人说得没错,“原来凶手是越狱犯!管家妻子的弟弟,我早就知道!”

    时天小心地审视着对方。

    褐色斗篷摇了摇头:“我不是说这个。”

    “嗯?”

    “我是说福尔摩斯还没有登场,抓到的人当然也不可能是凶手啦。”

    隔着褐色的斗篷,时天看不到说话者的脸,却能感觉到对方在故意戏弄自己。

    “就像......”褐色斗篷仰着头,“悬赏了一百万的大盗,也不会蠢到要去偷别人几百块钱呢。”

    这话让时天哑然,也让猪头顿时警惕地站了起来:“怎么的?你要呛行啊!”

    褐色斗篷把勺子放下:“就连真正的骑士都知道,他们绝对不能抛弃自己的盔甲,失去盔甲在某种意义上等同于失去生命。可是对于一个窃贼来说,居然会为了偷五百勇币选择赔上自己的赃物,该说是太冒失还是愚蠢?”

    猪头做贼心虚似地说:“他偷我的钱,我拿他丢下的盔甲,算起来我还亏了二百五呢。”

    “被追上了以后,第一时间没有选择逃跑,反而大庭广众之下,选择正面冲突。有什么必须要这么做的理由吗?还是说,他其实认识你?”

    那话是冲着时天说的,这让他不再相信面前的这个人出现在这里只是一个巧合:“你到底是什么人?”

    斗篷上的帽子被放了下来,一袭黑色的长发像是流水般垂落下来。

    “居然是......女孩子?”

    转过来是一张蒙着灰渍也难掩五官精致的面庞,略微翘起来的小嘴像是表达着些许不满:“听声音的话,怎么都应该知道我是女生了。”

    相比于时天的惊讶,猪头则淡定得多,他吹了个口哨:“哎呦,是一个小美女。”

    这位十六七岁的少女有些疑惑:“你一直盯着我的脸在看,是有什么脏东西吗?”

    时天的确是注意到了,少女白皙的皮肤上现在确实沾着一层青色的灰渍:“你应该找些水洗一洗。”

    少女的表情小小地动摇了一下,脸上蒙上一层浅浅的红色:“我在走山路的时候应该没有滑倒过。”随后她像是陷入了思考以及回忆,“下坡的时候我也有很小心,难道说是在穿越山洞的时候?”

    “山洞?”时天和猪头都有些惊讶少女到底经历了什么。

    “昨晚下了雨,早上穿越茂密的丛林把脸打湿了。”少女还在保持着自言自语,“山洞如果太长时间没人走的话,灰尘也会积攒得比较多,是这样沾上去的吗?”

    时天:“你一个女孩子为什么非要穿越山洞不可?”

    “当然是抄近路喽。”少女回答得理所当然,“你们比我早出发了三天,要从诱饵监狱赶到这里,不走近路怎么行呢?”

    “你跟踪我们?”猪头惊呼,“你是女变态吗?只有女变态才会跟踪男人。”

    “如果把变态理解为我千方百计也想要了解你们的各种信息来看。”少女居然还真的顺着猪头奇怪的逻辑分析了下去,“我觉得可以算是。”

    时天觉得这可不是坦率:“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你到底是谁?”

    “放心,我对你没有恶意。”少女端起自己的东西,毫不在意地坐在时天身旁的位置,“我叫宫语然,是一个侦探。”

    “侦探?是那种专门调查别人有没有婚外恋的侦探吗?”猪头看了一眼她拿过来的食物,“还是说看哪个犯人赏金多,准备来蹭赏钱的侦探?”

    “你说的那叫赏金猎人,和侦探还是有区别的。”宫语然用勺子舀着碗里的白米粥,“如果要把侦探作为一种生存手段的话,能获得赏钱当然非常重要,不过你们放心,我对赏金没有兴趣,我更倾向于把探案当成一种兴趣,探寻事件背后的真相。”

    “没有兴趣的人会在饭馆里吃着小咸菜?”猪头哼哼地冷笑,“小姑娘,你把哥哥当傻子了。”

    “嗯,那不妨这样认为。”她抿着勺子,“就像业余侦探和职业侦探的区别。”

    一个女孩子翻山越岭来到这种地方,要用业余侦探和职业侦探来解释,时天觉得跟诈骗也没什么区别。

    猪头问:“福尔摩斯只靠一个手表,然后通过推理,就能知道华生他哥饮酒过度死了。既然同样是侦探,你能像福尔摩斯那样什么都知道吗?”

    “《四签名》?那是《福尔摩斯》里我非常喜欢的一部作品。”宫语然认真地说,“不过,以我的观点来看,依靠纯粹的推理来把握一个事件的原貌实际非常困难,对于探知真相而言,再伟大的推理也比不上记录了案发现场的一个监控摄像头来得更有力量。”

    “不会就不会嘛,人家福尔摩斯又不是狗仔队的记者,他才不需要摄像机来破案呢。”

    面对猪头的嘲笑,宫语然则回应道。

    “推理不是想象,需要建立在现实的基础之上,福尔摩斯能够探寻真相的前提,建立在了他强大的知识储备还有他对于生活各项细节的充分了解。”

    “比方说,你说到的《四签名》的例子,福尔摩斯如果不了解伦敦当票的惯例,他就无法从手表的微小细节中掌握整个推理过程中最关键的信息——这只手表曾被多次赎买,如果不知道这一点,又如何能进一步推测手表的主人,也就是华生的哥哥,是一个景况时好时坏的人呢?”

    “同样,在《四签名》中,福尔摩斯从华生鞋底上的红泥,就可以推断他去了韦格摩尔街邮局,不仅是因为他知道邮局在施工挖出的泥土是红色的,更为重要的是他认真观察过邮局周围没有开采出同样的泥土,难道不正是他细致入微观察着生活的体现吗?”

    “能够做到这一点,想必是一位侦探,对于生命具有无限热情,内敛却又饱含深情的热爱,所以阿瑟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尽管看上去狂妄自负,性情冷漠,行为孤僻,甚至会拿着枪把租房太太的墙壁打出十来个大洞,但人们喜欢他,不仅仅是因为他无所不知,对于正义的坚持与理想,那些头脑与推理之外的东西,才是《福尔摩斯》这部作品真正经久不衰的原因。”

    “不过要说为什么福尔摩斯的形象在推理作品最为出彩嘛......”忽然话锋一转,女孩微微翘起嘴角调皮地笑道,“我想是不仅是因为他的作品写得比较早,更重要的是福尔摩斯长相比较英俊哦。”

    “这么花痴吗?”猪头听到这里,表示对少女的失望以及抗议,“你们女人为什么要执着于我们男人英俊的外表,而不能好好欣赏我们灵魂深处丰富的内涵呢。”

    “我说的是一个事实。被誉为‘侦探女王’的阿加莎·克里斯蒂同样有很多优秀的推理作品,但是很遗憾,她的侦探波洛,嗯,虽然我并不认为波洛形象很差,可毫无疑问,柯南道尔的写作更注重人物塑造,阿加莎克里斯蒂同更倾向于故事的诡计,在影视作品的改编上,相比于略显福态的波洛,不管是男性观众还是女性观众,普遍会对面相更显俊朗的福尔摩斯怀有好感,从而进一度扩大了《福尔摩斯》的知名度和受众面。”

    “福尔摩斯又不靠长相破案。”猪头觉得宫语然在故意岔开话题,“我和你们这些只看脸的粗俗的女人不一样,我欣赏他的高智商和头脑,要是他来了,别说悬赏一百万的犯人,两百万,一千万他都能抓到。”

    他再次鄙夷地强调:“而且福尔摩斯才不会在饭馆里嚼着大米粥啃着小咸菜呢。小姑娘,当心营养不良,长大了可没男孩子喜欢你。”

    宫语然似乎明白了猪头的意思,她低头看了一下自己的衣领,用了几秒钟的时间来进行了短暂的自我分析以及评价。

    “我觉得还好吧。”她说罢,很是无所谓地继续用餐了。

    这让时天忽然觉得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女孩子,性格中颇有几分粗犷的色彩,如果撇去她的声音和容貌,倒让时天萌生了一种要与她结拜为兄弟的想法。

    可这女孩子大概还没豪爽到可以和时天大碗饮酒大块吃肉的境界。

    她对于食物有种不同于吃货们的虔诚。

    那碗粥喝得快见底,她便不再用勺子,而是用双手把它捧起来,像小猫一样伸缩舌头舔舐碗里的米粒,又慢慢转动碗面,直到最后一点米糊也被清理干净,她才满意的把碗放下。

    那个样子不像是饿坏了要狼吞虎咽,倒是真的很享受食物。

    “有这么好吃吗?”

    猪头望了自己的碗,发现自己居然也跟着饿了,他拿起勺子尝了一口,忽然觉得浸泡的白米粒含在嘴中生出了一股清香与甘甜,再拾起一块切得小块的菜头,盐渍微微的苦味,在舌尖颤动,融化成了美味。

    时天看到猪头一脸幸福,对宫语然说:“或许你改行去做个美食家。”

    “不错的提议。”宫语然接过店家递过来的清水。

    时天对她产生了好奇:“说起来,你说你不相信纯粹的推理,那你要如何找到想要的真相呢?”

    宫语然捧着水杯歪着头:“不依靠推理的话,要么靠猜,要么就是想办法‘知道’了。”

    “知道?”

    “是啊,就像我说的,要知道犯人是谁,最好的办法,当然是直接找到一个在案发现场记录了犯人全部罪行的监控摄像头。”

    “这也太理想了吧,所有的案发现场都会有摄像头吗?如果没有的话,你不就无法知道犯人是谁?”

    “是吗?我不这么认为哦。”

    宫语然的嘴角忽然微妙地扬了扬。

    “比方说,‘知道’你旁边的那位蒙着面纱的朋友,其实是一个兽面人算吗?”

第三十六章 侦探的论述(二)

    炎炎的夏日,空气中却凝聚着一股难以言及的寒意。

    少女的声音,像是一把无形又尖锐的匕首,干脆利落的刺进了时天的心间。

    “谁是兽面人?”

    猪头还麻痹在食物创造给他的饱足感中,但时天没办法浑噩下去,他的幻想在瞬间被打破,他意识到了一个可怕的事实。

    蒙着面纱喝粥,会看到猪头吃饭的嘴,会觉得奇怪,会困惑。

    可答案不至于如此清晰,哪怕“兽面人”是一个相对模糊的表述,对于要表达她的“知道”来说,也是足够有力。

    松懈的意识被点醒,像重新走字的钟,上紧了弦。

    她到底怎么知道我们越了狱?

    为什么可以肯定我们会来到水果小镇?

    在茫茫人海中,又是通过何种方式确定我们的身份?

    那句“比我们晚出发了三天”,难不成意味着她早就盯上了我们?

    时天感觉像是有冷血的蜥蜴爬在了他的背上,脊柱寒凉。

    “还有呢?”

    他抱着侥幸的心理试探着,可少女的回答,马上让他明白——掩饰,从这场对话的一开始就并不存在。

    “嗯,我知道你叫时天算吗?”

    时天渴望恢复身份,却绝对不是以现在的这种方式。

    他微微颤抖,戒备地把手护在了刀的旁边:“你到底是谁?”

    少女目光明显是注意到了,可她的表情就像看到满月的狗崽尝试要护食。

    “我觉得我已经回答过这个问题了,你放心,我对你没有恶意。”她平静地说着,还带着一丝调侃,“而且比起我,我觉得你还是更多关心你的那些动物朋友们为妙,据我有限的了解,他们似乎在谋划一场不得了的阴谋。”

    时天马上把目光转移到猪头身上,这个混蛋在半分钟前还狼吞虎咽,但一秒钟后他的勺子掉在了地上,并且马上跟心里有鬼似地开始看天花板。

    面对这种此地无银三百两的行为,以及这种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心理,二十多天与这群牲口们培养的信任荡然无存。

    “我就搞不懂了,为什么你们一个个什么都知道。”

    此刻,时天心中没有了无知者无畏的羞耻,他有的只是愤怒。

    “就我一个人什么都不知道,蒙在鼓里像个傻叉,还天天屁颠屁颠的跟你们这群大明白混在一起,我就问问你们一句,到底还有一点良心吗?”

    猪头这下摆正脑袋,有些同情地说:“兄弟,你其实也不算特别傻。”

    “你给我滚一边呆去!”

    看到猪头可怜巴巴地坐到了隔壁桌的位置,宫语然有些感慨:“我还以为传说中的‘老乡会’都是人身兽面的怪物组成,会是一个相当心狠手辣的组织,现在来看,也并不是像文献里描述的那样张牙舞爪。”

    时天心说那是你没看到他们跑去老乡家跟牲口抢粮食的场面。

    “还有什么要问的吗?”

    “你到底还知道多少?”

    “那取决于你想知道什么。”

    “谁诬陷了我?我为什么会被关进牢里?”

    “不知道。”

    询问还没开始就戛然而止,时天无法接受:“你既然知道我是谁,知道我从监狱里逃了出来,知道我要去哪儿,连一个遍地是神棍的老乡会你也都知道,为什么就不能知道谁诬陷了我?我为什么被关进了牢里?”

    “因为我确实不知道。”宫语然从斗篷的内兜拿出来一张卷起的牛皮纸。

    平铺到桌面,是一张悬赏令,边角磨损得有些发白,且有破损的缺口,可材质的观感要比猴子的那一叠要上乘得很多。

    上面是犯人的名字,时天。

    论述的罪行,则是越狱。

    只看到这里,时天最多也就怀疑猴子那一张悬赏令是假的,以及监狱长是否言而无信。

    可看到日期落款,发现居然是三十天以前,时天感到一股恶寒,二十八天前他们和监狱长艰难的战胜了那两头怪物,因此诱饵监狱付出了无比惨烈的牺牲,他不可能会记错。

    为什么还在监狱里时,在自己还处于昏迷状态的情况下,这张悬赏令就做到了“未卜先知”。

    他怀疑地看着宫语然。

    “你没有看错。”

    宫语然理解他的心情,说出了自己的看法。

    “三十天前,你就已经被‘悬赏’了,有人早就‘预见’到了你会离开,可惜以如此的方式,对方大概率不可能怀有好意,往最坏的方向去思考,从犯人到越狱犯,是在社会认同层面上更大程度的抹黑,即使你不想要离开监狱,对方也要想尽办法让你离开。”

    头顶像炸开了一道响雷。

    时天忽然想到,两个穷奇的出现难道不是一个巧合?

    面对那个有些疯狂的眼神,猪头慌忙地举起两只蹄子摇摆:“真的不是我们把怪物引来的,你当时都看见了,我也差点被大老虎给啃了。”

    “我也认为他们没必要陷害你。”宫语然分析着说,“能够发布‘悬赏令’的人往往是官府,而兽面人本身就是被官府悬赏的要犯,他们即使要拉你入伙,按照传统的匪盗思维,纳投名状会是最好的办法,但匪盗只会滥杀无法反抗的平民,还不至于是要去杀害一头连国家野生动物保护名册都没收录的吃人的怪物来拉你下水。”

    官府的人?

    时天当然不是没有想过,在他莫名其妙被人一刀砍倒,又在监狱中醒来,他当然有很多理由去怀疑很多事情。

    可且不说自己与别人从来无冤无仇,就算非得有人要致自己于死地,洛城的那一刀下去,他本该就可以去死了。

    为什么自己还能活着?

    在痛苦中醒来,然后背负骂名和诬陷,就只是为了成为工具和受他人驱使的棋子活下去吗?

    时天急得想呐喊,可他连该向谁愤怒都不知道。

    疲惫感就像是好几层被子,拢在他的身上,他累了,可天色光明,连困都困不了,睁着眼睛还是得面对现实。

    一张巨大的网背后时潜伏的阴影,阴影只关心他能否走下去,而不关心他的死活。

    “你知道我是谁?”时天厌倦了,当一次次询问没有结果,他改为无力地哀求,哀求着这世上至少有人在追求真相时,顺手可以证明他的存在。

    对于一个侦探来说,自己又是作为证据,还是作为线索呢?

    “被救了的公主,她说她第一个见到的勇者叫时天。”

    宫语然的答案让时天愕然。

    “距离世人见到上一个公主的出现已经过去了一百年,人们对新的公主格外关心,她的第一次出面,被报社采访,并散播到了这片大陆的每一个角落,虽然只有一句话,不过她应该还记得你。”

    “她......成为大明星了呢。”当这个世界就要把他遗忘的时候,时天没想到,偏偏是那个蛮不讲理的公主大人,还记住了他的名字。

    “但是,人们也只能从公主口中得知有一个叫做时天的勇者,在后续的报道中,你在见到公主不久以后就应该身负重伤死去了,从这个角度想,似乎不难想象为什么有人对你产生了憎恨,他们不惜用最为卑劣的手法来否定一个起码的事实,比方说,让一个罪犯的名字与一个勇者挂钩。”

    宫语然喝了一点杯子里的水,放下杯子的她抬起眼睛。

    “即使到现在,我也很好奇,你为什么还能活着,死者无法发声,物质才能决定意识,彻底的杀死足以毁灭你留在世上的太多痕迹。”

    “可看到你身边的这个神秘的组织,我又想到了什么,有一些还无法证实可靠信的证据表明,他们与百年前的那位‘传说中的勇者’保持着极为深厚的联系,应该至少有两股以上的强大力量在你周围盘旋着,很遗憾,这就是为什么推理往往显得无力。”

    宫语然翻动桌上的那本《福尔摩斯》,里面是她看过了不知多少次的故事,这本书按照柯南道尔写作的时间顺序编排,她翻到《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的前面。

    “可这世上并不总是需要一个什么都知道的摄像机,内心的信念往往比真相更加重要,哪怕我现在有一百个理由可以怀疑你是个恶徒,我也依然相信你不是个坏人,这是内心的直觉,也是我执意要找到你的原因。”

    时天默默的注视着那本书停在的位置,《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的前面一个故事是《最后一案》,他虽然没仔细看过《福尔摩斯》,也知道在这个故事里,福尔摩斯与他的宿敌莫里亚蒂展开了决战坠入悬崖,那真是了不起的决心。

    “即使我什么也不知道,也无所谓吗?”

    “你未免太看轻了自己,深陷迷雾中的人又不只有你一个,如果旅途太漫长,何不如结伴而行,毕竟约翰逊也需要他的包斯威尔。”

    她的手衬着脸,澄碧的眼睛里,淡淡的轻松与自信。

    “你说对吧,华生?”

第三十七章 骑士大舞台,够胆你就来(一)

    人群,密密麻麻的人群,汗气蒸发形成的热浪像是把整片广场化为了巨大的蒸炉,让每一个空气的缝隙都充满了热度。

    “好烫!”

    时天吹着发红的手臂,那是不小心触碰到旁人的盔甲所导致的结果。

    早上还凉爽的天气在下午突然地炙热,晴空万里无云下是盔甲的海洋,时天感觉自己就像一块铁板烧边缘上的烤肉,随时都可能发出滋滋滋的声响。

    “大炮,你快看!”

    猪头兴奋地招呼着,他摊开的手臂,附着钢板——那身盔甲又给他赎了回来。

    现在钢板中间现在多出来一摊鸡蛋,在烈日照射下,时天想象的滋滋的声成为了现实,不过那是以彻底失去演化为鸡幼崽的代价,而在成为煎鸡蛋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你这鸡蛋哪来的?”时天问。

    “咋来的?当然是用农民伯伯辛辛苦苦赚来的钱买来的!”

    理直气壮的态度,时天只能解释为臭不要脸。

    “你这无耻的小偷!你穿着骑士的衣服,还有一点骑士精神吗!鸡蛋我要没收了!”时天说着就把手伸向鸡蛋饼。

    猪头啪的一下把时天的手打在滚烫的盔甲上,疼得他嗷嗷一通乱叫。

    “你干什么?”

    “你干什么!”

    “我要没收你的赃物给放回去!老母鸡还等着她儿子回家吃饭呢。”

    “放回去?我看你那饿死鬼的眼神,老母鸡也要给你送到肚子里去了!”

    俩人正在争吵,只听身后有人朝猪头手臂挥了一下,鸡蛋饼被打在了地上。

    “欸?”

    猪头和时天往着地上的鸡蛋饼有些愣神,然后转头看向身后,是一位挺身立正的银甲骑士,他没戴着头盔,露着一张满是胡渣的成熟男人的脸,给人以硬朗的阳刚气质的同时,略长的睫毛又给人一种突兀。

    “开幕式要开始了。”大叔双眼直视前方,“安静。”

    时天正在琢磨自己应不应该发火的时候,猪头已经扑通一声匍匐到地上,准备践行不浪费一粒粮食的优良传统。

    大叔于是一脚毫不留情的把鸡蛋饼踩了个彻底——大概是小鸡它妈也认不出来它的程度。

    猪头难以置信地眨了眨眼,抬头看向大叔,想得到一个解释。

    “脏。”大叔仍然目视前方,“不能吃。”

    时天听到猪头发出惨叫,正准备说些什么,却忽然看到了不得了的东西,突然明白猪头的惨叫不仅仅来源于失去食物的愤怒,而更多的其实应该是恐惧。

    “你,你......”

    时天几乎是从失声的状态到了破声的状态。

    “你为什么也不穿裤子啊!”

    让人崩溃的画面。

    “只是不穿裤子。”大叔淡定的用手指了指下面,“裤衩还是穿着的。”

    时天崩溃到失去起码的理智:“那你也要穿裤子啊!哪有人大热天露着两条大毛腿的!”

    “因为......”大叔的目光忽然不再正视前方,满是肌肉的脸上划出一个有力的微笑,并朝俩人眨了眨眼,“Hot(热)。”

    “啊啊啊啊啊啊啊!”

    时天和猪头慌忙逃窜,往人群中硬挤出去二三十个身位。

    “太可怕了,太可怕了。”猪头意识模糊,用手擦着头盔上并不存在的汗水。

    “为什么会遇到这种变态。”刚才忙着逃跑,在推攘其他人开道的过程中,时天全身上下被一块块铁板烫得够呛。

    “喂,你俩怎么能插队啊。”旁边一个人指责突然冒出来的俩人,“还正好是开幕的时候挤上来。”

    “别说话,镇长他们到台上了。”

    时天这才发现,自己和猪头已经来到靠近开幕式主持台前边的位置,台上铺满了红布,此时站着几位白发皑皑的老人,朝底下挥手示意。

    “嗯......”时天望着主持台,有种莫名的亲切,“大爷和大妈?”

    正中间的那位大爷看上去年纪最大,他手上拿着稿子,等工作人员往他面前的支架上好话筒,他便上前发言。

    “各位骑士......”

    “各位来宾......”

    “大家,下午好......”

    “欢迎,大家的到来......”

    “我是,水果镇的镇长,肖平国......”

    镇长的说话方式与很多高龄老人很像,语速不快,语调又往往拖拽得很长,各种零碎的停顿,短短的一句话可以念上半分钟,听上去未免让人有些昏昏欲睡。

    “我记得,核桃镇长说他才是镇长啊。”猪头闲到要挖鼻孔了,“怎么又冒出来一个肖平国。”

    “核桃镇长都说他是副镇长了。”时天发现不对劲,“你把盔甲上的头罩掀开干什么?就为了不让你暴露身份,才给你买回来的盔甲,快关上。”

    “太热了。”猪头抱怨,“你又不用穿盔甲,哪儿知道俺老猪的难处,关在里面跟个焖炉似的,再不找点凉快,都要烤熟啦!”

    “就是蒸熟了你也得给我戴上。”

    “凭什么,我就不我就不。”

    俩人离主持台太近,又嚷嚷,站在肖平国旁边的李核桃早就注意到了,他愤怒地夺过话筒,痛斥着说:“这位胖同志,请你注意一下素质,别再大声说话了,这是骑士比赛的开幕式,你懂不懂?这是开幕式!请不要再用你的手指在公共场合作出不雅的举动!”

    猪头不满意了,他哼哼:“一个副的,老神气什么啊。不让说话就算了,鼻孔还不让挖,我就挖我就挖,谁还说骑士不能挖鼻孔,我乐意。”

    李核桃气炸了:“那也没有你这样的!”

    “小李啊,他做的,是不对。”肖平国笑眯眯地说,“但我话,还没讲完,你看能不能,先把话筒......”

    “照个镜子看看啊你!鼻孔大得跟头猪似的还扣,当众挖鼻孔不文明你不知道吗?不注重个人形象也就算了,年纪轻轻就挖鼻孔,你也不为你自己的健康着想?不为身体考虑也就算了,你看你那精神萎靡不振的样子,你还有一点骑士精神吗?”

    “小李啊,你说的,差不多了,你看话筒就......”

    “比赛的目的是弘扬骑士精神,什么是骑士精神?”

    “小李,你念串了,那是,我的稿子......”

    “骑士精神应该包括谦卑、荣誉、牺牲、英勇、怜悯、诚实、公正、灵性八大美德,用一句话来说,就是尊老爱幼。比方说,年轻人不仅仅只照顾自己,帮助老人和孩子过马路,叫荣誉;在坐公交车的时候,年轻人把座位让给老人和孩子,自己站着,这就叫谦卑;在危难时刻,年轻人本来自己不用死的,却为了老人和孩子而去死,就叫牺牲......”

    李核桃在台上喋喋不休的说着,忽然一记响动,支架折断了,话筒跌落在地上的红布。

    所有人以为这只是一个意外,李核桃也准备伏下身子把话筒捡起来。

    但一只脚踩在了上面。

    “喂,老头,是时候闭嘴了。”

    一个身材魁梧的男人,当他走出来的时候,人们才意识到原来后台一直坐在椅子上的并不是普通的工作人员。

    上身敞开的黑色皮夹克,胸膛浑满暗红的肌肉,像磐石的雕像,硬朗的质感仿佛整个连为一体,连棕色的头发都在立着。

    那张狂的打扮不像西装裹身的保镖,更与台下严丝合缝的钢铁罐头们相去甚远。

    “你......你!”李核桃看着肖平国接过了男人递过来的话筒。

    “请容我,介绍一下。”肖平国笑得眼睛眯成了一条细缝,“这是,本次比赛的,特邀嘉宾,来自王都的,白银骑士萨维尔,在接下来的几天中,他也将,同大家一起,参加比赛,大家,鼓掌。”

    啪啪啪,偌大的广场上回响着肖镇长孤零零的掌声。

    任谁也无法相信,面前的这位男人会是一个骑士。

    萨维尔,他发出不屑的笑,像看蝼蚁般扫了一眼,双手揣在皮夹克的兜里就转身离去了。

    “刚才,发生了,一点小插曲,现在,我们继续刚才,还没讲完的内容。”肖平国重新抄起自己的稿子,“这个,我想,再问一遍,骑士精神,是什么?”

    “怎么又来?”

    那个慢吞吞的语速已经让时天有些受不了了,心说李核桃刚才已经让年轻人牺牲了一遍,难道肖平国要让老人也跟着牺牲一遍吗。

    “对于,有的人,来说,骑士,是强大的象征。他们身穿,神圣的盔甲,拥有,无上的力量;对于,有的人,来说,骑士,是高贵的化身,他们恪守,强大的信念,沐浴,荣耀的圣光;对于,有的人,来说,骑士,是遥远的存在,他们注定,要为了常人,难以企及的理想,牺牲自己的一切......”

    时天心说我了个大去啊,你老人家读个稿子跟跑个马拉松一样上气不接下气,就不要搞排比句了好吗,别开幕式还没弄完,人先躺地上。

    其他人也听不下去了,开始在下边哀求着肖镇长保重身体先回去休息,让副镇长代替他把稿子念完。

    “镇长,你说的我们都明白。”李核桃也在一旁劝说,“但你需要休息了,还是我来吧。”

    “不,我,一定要,念完呐。”肖平国坚持,“为什么,我们,一定要,办这场比赛,的意义。”

第三十八章 骑士大舞台,够胆你就来(二)

    “行了!”

    在回头确认萨维尔确实离开会场以后,李核桃啪的一声,再次夺走了话筒,连稿子都不拿。

    “你要说的是啥,不就是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骑士的含义并不完全相同,对于这个世界需要怎样的骑士精神,我们每个人的答案也是无法达到共同的一致。”

    李核桃巴拉巴拉地念着,像读快板般利索。

    “那么怀着如此心情的我们,今天又为什么要一同聚集在这个地方?于是你要借用举办了第一次骑士比赛里前辈们曾经说过的话来回答这个问题。”

    “我们举办纪念活动,要纪念的不是具体的哪一位功勋卓越的伟人,或者说哪一位献身于救世战争的英雄,在整个世界遭受劫难的过程中,我们牺牲了无数多的同胞与兄弟,他们当中有的留下了姓名,有的没有留下姓名,有的故事我们仍然历历在目,有的事迹大概已经无人能够知晓。.”

    “但是,我们仍然希望以这样的形式,悼念那些英勇的人们,因为在人类漫长而曲折的历史长河中,我们希望有人能够记住,在这片苍茫的土地上,人类或许力量渺小,或许充满了荒诞与可笑,但自始至终我们都在满怀希望的活着,正是有了那些敢于向未知与险恶领域开拓的人们的努力,他们不惜牺牲一切也要换来的前进道路与方向,让人类不再只能局限于狭隘的世界里,那么在救世战争里我们所遭受的苦难,就不会成为限制我们继续追逐光明的枷锁。”

    李核桃一口气念完,如果说刚才肖平国是马拉松竞走般的温吞,他则是百米赛跑般急速,念完的他用手捂着额头,眼睛一闭一睁差点没昏过去。

    肖平国感到欣慰:“小李啊,你,都背下来了。”

    “就您老人家那稿子,八百年都不变一回。”缓过劲儿的李核桃大声地说,“我从六岁听到六十岁耳朵都快起老茧了。”

    “小李,你这数学。”肖平国说,“老师死得比较早吧。”

    “行啦,赶紧下去休息。老肖,来扶肖镇长下台。”

    李核桃口中的老肖是肖平国的儿子,今年也是六七十岁的年纪了,也站在台前,自然晓得肖平国年事已高,也上前劝自己的父亲下去休息。

    肖平国也不勉强,但在自家儿子要扶自己下去之前,他还有话说:“小李啊,你,还没念,最后那一句呢。”

    “就一句话,念不念的不碍事。”老肖说。

    “每年都有这句话,今年......”

    “好好好,我念。”李核桃抄起稿子,对着话筒敷衍的喊了一句,语不清字不明。

    “今年,我算是,没力气了,耳朵,也不行了,你总得,大点声。”

    李核桃无可奈何地叹了一口气。

    “人类永远为了追逐自由而活。”

    “听不清呐。”

    “人类永远为了追逐自由而活!”

    “还是听不清。”

    “人类永远为了追逐自由而活!!!”

    台上俩个加起来一百来岁的老头,一会儿像两个小孩子似的斗嘴,一会儿又像课堂里的老师训斥学生声音不够洪亮,时天看着觉得可乐,但当李核桃最后喊得面红耳赤的时候,那句话不知怎的在他心头念起了回响。

    “为了追逐自由而活......”

    他重复着这段话,几个再普通不过的文字,路边随手买的杂志都能写几百句的水平,可熟悉与陌生的掺杂成了奇妙的味道,却又不像是酸与甜混合得那么简单。

    到底是什么回事,我是在哪里听过谁,说过了这句话吗。

    “为了自由!”

    广场开始热烈地欢呼,周围的气氛迅速升温,热得时天喘不过气,他急急忙忙地推开一个又一个的人们,当挤出人群拥簇的广场,他干脆是跌在了地上。

    烈日的灼光照在他的脸,却像有一团火在喉咙里燃烧,把水分都烤得干瘪,他感觉像变成了荒地里的一颗枯草,黄泥土地裂开,空气浑热扭曲,这世界的一切仿佛都在干燥得难受。

    渴死了,我要渴死了,谁能给我一点水,哪怕就一点点也好,我愿下辈子给他当牛做马。

    时天正要内心发着毒咒的时候,一个熟悉的声音传来。

    “欸,你原来在这里。”

    释迦广场的旁边是一处花草公园,因为节日比赛开幕式的缘故,现在这里格外清净,时天坐在公园椅上,在喝过了半瓶水以后,开始感觉舒服了些。

    “中暑了?”宫语然说着坐下。

    “谢谢。”时天接过她递过来的一支雪糕,“你怎么来了?”

    “早上偷你们钱的人,有线索了。”宫语然一边吃着自己的雪糕一边拿出来一张类似悬赏令的东西,“可以确定的是,对方确实不是你们要找的景禹天。”

    犯人的名字叫廖青羽,上面不是画像而是一张照片,和时天早上看到的基本一致,留着齐肩的长发,人物背后是显示身高的数字,能把这种背景图案写进照片的,很明显都是曾经犯过事被抓住过了。

    不过这张“悬赏令”的材质奇怪,A4纸的大小,比轻质纸要厚,摸上去很柔,却不似牛皮纸耐磨,给人一种很不专业又华而不实的感觉。

    一般来说用作张贴的悬赏令,要考虑张贴在户外,时间长了会风吹日晒,所以选用的纸张往往优先考虑耐用性。

    虽说比猴子那叠鬼画符强上不少,可怎么看都觉得不对劲。

    “你也注意到了。”宫语然说,“这种柔韧的纸质应该是商务用的办公纸张,本身质地不差,可露天放置的话会很容易损坏,但我拿到的这一张还很完好,说明应该是前不久才贴出去的。”

    时天听懂了:“是私人发的悬赏?”

    “当地的一个富豪,他前几天家中失窃,富人在乎脸面,按理来说这种事情本来不宜公开,但犯人行事似乎非常高调,几乎全镇人现在都知道了这件事情。”

    时天无法理解这些盗贼的行径:“高调到要把自己的名字都透露出来?”

    “大家一开始以为是罪犯之间的相互诬陷,因为罪犯冒用他人的名号进行犯罪是常有的事情,不过他的作案次数十分频繁,从上个月开始,这已经是他第八次得手成功了,每次作案完毕后,他都要到大街小巷张贴他偷盗了宝物的新闻,最重要的是,他偷盗的物品具有鲜明的特征。”

    接下来的话,让时天汗毛都立起来了。

    “暇玉之剑。”宫语然解释,“准确地说,应该是古董级别的暇玉之剑。这里离域外王都很近,如果你稍微了解一点历史的话,应该知道,一百年前因为一场邪恶战争的爆发,世界即将陷入毁灭的边缘。”

    时天知道,那便是刚才李核桃口中提及的救世战争。

    “为了镇压从地谷深处觉醒的妖魔,帝国的老皇帝归海一心选择亲自御驾亲征,以不可思议的力量,在数天内修建了那座奇迹之城——域外王都,从而将战局扭转,形成与妖秽对峙的局面。”

    “经过三个月的艰难战斗,妖魔被消灭殆尽,但是陆地帝国也付出了极为惨痛的代价,时任皇帝归海平德也在那场战役中牺牲,不过那都是题外话了。水果小镇比域外王都更靠近帝国的边界,这里曾经遗留了大量战争时期的历史文物,勇者所持用的暇玉之剑就是其中之一。”

    “有意思的是,那场战斗中表现英勇的也并非只有勇者,以文物收藏的角度,除了勇者的暇玉之剑,其他公会的器物,像是战士公会、剑士公会,或者从这座小镇的底蕴来说,骑士的盔甲也应该更具收藏价值。”

    “你好像又被不得了的人给盯上了。”分析完毕的宫语然,语气忽然变得很不正经,“我们的犯人似乎对勇者大人有种莫名的执念呢。”

    “你为什么要说‘又’。”时天有些沮丧,他低头看了一眼腰间悬挂的武器,“暇玉之剑是剑,但我这明明是刀啊,偷东西就不能找准目标吗,哪有碰瓷的人会去找自行车的。”

    “如果对方不是要偷你东西呢。”宫语然想了想,“就像狂热的粉丝终于见到了魂牵梦绕的偶像,找了一个还算不错的理由搭讪邂逅,结果没想到,憧憬之人真实的一面与心中的幻想大相径庭,失望到了要满地打滚的地步。”

    时天正想说你这是什么奇怪的比喻,却看见猪头着急忙慌地过来。

    “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有工夫和女孩子在这里约会!赶紧跟我走,比赛就要开始了。”

    “怎么了?不是说明天早上才正式开始比赛吗?”

    “那个白痴副镇长,非说什么今年是他主持开幕式,用不着这么长的时间,把赛程都给提前了,咱们赶紧走,还有半小时就要开赛,第一场考骑术。”

    “等等,雪糕还没吃完呢。”

    “吃啥雪糕,我踩,你吃独食还有理了是吧。”

    “那就加油喽。”宫语然朝离去的俩人招了招手。

    “至于我嘛......”

    在告别过后,她伸了伸懒腰,振作了一下精神。

    “也该去会会那位真正的盗贼先生了。”

第三十九章 骑士大舞台,够胆你就来(三)

    秋分时节已近寒露,十月的秋风行过辽阔的平原,土壤依然温热,丘陵下的河畔荡起水花,云雾升腾。

    和小镇的干燥不同,镇外是别有一番的景致,丰富的水系与常年充足的阳光给万物带来了旺盛的生命力。

    像是上天应允的必然,无心之人随手洒下的几粒种子,如今业已拔地成林,地上落叶覆盖成膜,熟透了的若榴掉在上面,饱满得炸开汁水。

    走出洞穴的鬃狼与仓鼠,像是忘记了食物链两端的仇恨,以一种极为亲和的方式共同舔舐上天馈赠的食物,那片和谐的景象令人动容,而在它们旁边是一个更加庞然的生物,挪动身躯发出了欢快的声音。

    “嚯嚯嚯嚯。”

    这个圆滚滚的生物,左手一个若榴,右手一个若榴,嘴里红汁满溢,如果不是在吃着水果,他看起来就像个嗜血的恶魔,那糟糕的吃相让他的同伴颇为不满。

    “我说你啊,吃东西就吃东西,能不能小点声,别再把狼给招来。”

    “好吃,太好吃了!”伙伴的指责没有让这个硕大的脑袋羞愧,他沉浸在果肉的甘甜之中,一边大口咀嚼,一边流下了幸福的泪水,“为什么会有这么好吃的东西,为什么啊?”

    如此质朴的情感,来源于腹腔的满足与大脑的愉悦,在小咸菜和小米粥消耗殆尽,这种情感得到了进一步的升华,让他有了一种我还活着的感觉,于是这种内心祷告所带来的回应,给了他欣喜的同时,也给了他迷茫。

    他陡然地激动,双腿跪在地上,向神明发出呐喊:“神啊,为什么要让我吃到这么好吃的水果!”

    那是对自我许愿目光短浅的苛责,也是向上天期许得过于随意的懊悔。

    当这种情绪到达顶点,他仰天发出悲鸣:“它要是肉就好了!”

    时天把水果捧在怀里,他原本以这是食肉者的迷途知返,可没想到他心中还保持着一个胖子的虔诚。

    通的一声,若榴树倒在地上。

    “你们在干什么!”猪头愤怒地起来,他有荤腥的忠贞,却不代表他能坐视其他食物的糟践,何况自己还吃过它。

    “让开。”拿着电锯的人说,“一会儿这里要当赛道,这片果树不要了。”

    “不要了!?”猪头眼神惊恐,“你失去的只是一场比赛,我失去的可是好几吨水果!”

    “那我就取消你的参赛资格。”

    猪头怂了,在那一瞬间他就像一个无所作为而又唯唯诺诺的中年老男人,在被世界无情地拒绝,他的心情只剩下了悲伤,抱住截断的果树以及滚落在地上的水果,像是哀悼死去的孩子他妈。

    “爸爸对不起你们啊!”

    “神经病。”锯子男看了一眼时天,“这是你的朋友?”

    “我不认识......”

    “既然不认识就赶紧去前边领号码牌,场地清理完了以后,就要开始比赛,记得把你的装备也带上。”

    “......”

    走出果林,便是果庄,现在作为比赛的准备区,除了随处可见衣服上贴着号码牌的参赛选手,还有不少陪同的亲属,以及推着可移动柜台的简易铺子。

    时天跟工作人员要来了一个号码牌,有些肉痛的花了五十勇币,跟杂货铺的老板又买来一本兼顾当地旅游与比赛指南的小册子。

    这本巴掌大小的指南不过寥寥数页,时天问能不能把摘来的水果暂时寄放,老板自然爽快地答应,并跟他攀谈起参加骑士比赛的经验。

    “我年轻时,也参加过好几次比赛啦,预赛七门考试里考的标枪、游泳,当年我还拿过单项冠军,不过要说最刺激的,还要属剑术比赛,俩人一对一单挑,赢的就晋级,输的就淘汰,胜败就在一念之间,那叫惊心动魄。”

    杂货铺老板身体比较发福,他颇为感慨:“现在不服老也不行了,一晃二十几年过去,属于上一辈的荣耀,也要慢慢让给你们这些年轻人。今天第一项是骑术比赛,骑术是骑士文化的经典传承,有着丰厚的历史沉淀。你知道,骑术比赛最重要的是什么吗?”

    “是什么?”比赛还没开始,时天不介意花上一点时间闲聊。

    “骑士比赛最重要的是装备。”杂货店的老板说,“小兄弟,你就打算这么赤身裸体的去参加比赛?”

    时天觉得这也太夸张了:“瞧你这话说的,敢裸奔出来早就被当流氓抓起来了,我虽说衣服是破旧了些,不也还是好好穿着的吗?”

    “在我们这个地方,一副凑合用的盔甲用不了多少钱。”老板表情很是郑重,“但我还是建议你多花些钱置办一身好行头,毕竟盔甲是庇护性命之物,对于时常要陷入危险的骑士来说,有着神圣的意义。”

    时天并不能理解这种仪式感,他有些赌气地回答:“没有盔甲就没有盔甲,那我也没打算买,要是人活在世上这也担心,那也担心,难道我上床还要裹着盔甲睡觉吗?真要遇到了危险,打算明哲保身的人,就算把自己保护得严严实实也会躲起来;想要见义勇为的人,穿着一件背心,赤手空拳的都上了,还用得着考虑自己有没有穿着盔甲吗?”

    “你你你......”老板先是惊讶,后是赞赏,“好小子,初生牛犊不怕虎,勇气可嘉。我要是有个女儿,肯定嫁给你了。来,我给你倒上一杯,算我请你的。”

    时天喝过那杯带有酒精的饮料,心中不免升起豪情万丈。

    “但是啊,勇敢是好事,可也不能鲁莽啊。”老板凑上前,“你也知道第一场比的是骑术,别的不说,头盔起码还是要有的吧?这么多的人一起比赛,你碰我,我碰你,谁能保证不发生意外?那掉下来,崩,啪。”

    他一摊手:“脑袋就没啦!”

    时天觉得好像是怎么回事。

    “你号码牌多少?”

    “九百二十五号。”

    “比去年还多四百人?啧啧,我说怎么今年说赛道不够宽,原来今年热闹呀,要变成一千人一起比啦。”

    “就一个赛道?”

    “当然了,从来就一个赛道。骑士七技就是七项比赛,每项比赛要晋级十个名额,后面还有决赛,不紧着办哪里行啊,骑术比赛要是分赛道跑,再搞个单循环、双循环,三天都跑不完。”

    时天翻看那本买来的赛事指南的小册子,发现老板说得果然没错,因为按照赛制,预赛要在三天内全部比完,骑术比赛就得在今天下午结束,赛程的确相当紧张。

    可一千人连人带马,即使再怎么扩宽赛道也好,真要跑起来,那得乱成什么样子,卷起的灰尘都要铺天盖地了,时天不敢再想象下去。

    “以我的经验呐,前面的比赛竞争压力大很正常,不过预赛阶段有一个规则,除开晋级的,其他人必须坚持完当场比赛才能获得参加下一项比赛的资格,预赛阶段越是到了后面,参加的人数就会越来越少,到第七项比赛,能剩下一百人就算不错啦。”

    老板出着主意:“所以第一项比赛没晋级也没关系,只要骑术比赛能够跑完全程,没被淘汰就算胜利,预赛一共七轮,何苦要在第一场就耗尽底力呢?”

    “小兄弟,保存实力在后面的几场比赛好好发挥才是合理的策略,这一千多人的比赛,要是不小心跌倒,踩不死也多半残疾,年轻气盛是好事,但出门在外,安全第一位呀。”

    他苦口婆心地说,然后从柜子底下拿出来一个钢盔。

    “这是进口自法兰西老牌军火厂商,夏尔克公司制造的军用防暴头盔,不瞒你说,这东西结实耐用,又是国际的大品牌,按市价要卖三千勇币,但谁让我佩服你的为人呢,原价卖给你都算我不地道,我今天亏本卖给你,一百勇币!”

    时天郁闷于自己恐怕连上当受骗的资格都没有:“不是我不想买,我兜里就只有五十勇币了。”

    老板一咬牙:“那就五十勇币!”

    面对如此直球,时天这下只好坦白,将兜里翻空:“好吧,其实我一分钱都没有了。”

    老板瞪大眼睛好一会儿,当他从那一脸无辜的表情中意识到时天好像没有在说谎,他开始愤怒:“没钱还买什么赛事指南?花五十勇币,你不是有病吗?”

    接着,便不再理会时天,笑脸相迎了其他客人。

    时天也不怪他世态炎凉,这世上从来大抵如此,人与人之间一旦没有了利益的相互往来,就时常充斥恶意与无端的揣测相互碾压,彼此间的隔阂触摸上去也只有了凉意。

    毕竟自己也不算坦诚,还藏了最后的一百勇币在怀里,精明算计全用在思考今晚回去该吃点啥好,可谓被牲口们同化,胸中毫无大志可言。

    正当时天感慨我等小穷人的悲哀时,惊讶地发现比赛居然要开始了。

第四十章 骑士大舞台,够胆你就来(四)

    “喂,比赛要开始了,你还不走?”

    “我的东西?”

    老板虽说一张不耐烦的脸,但好赖也是坑了时天五十勇币:“帮你看着了,别忘了来取。”

    趋往比赛起点的过程,像是货车中挤在罐头里的沙丁鱼,整个队伍扭来扭去,混乱得发出各类喧嚷,可他们居然还在匀速前进。

    混在密集人群中的时天,开始认真审视老板的忠告,且不说“喝酒不骑马,骑马不喝酒”有没有科学依据可言,这要是比赛中万一有个闪失,哪还有活头吗?

    走出果庄的大门,人们忽然像海里的鱼潮大股大股散开。

    时天没想到地面居然真的被清理干净了。

    电锯断开的树,被推土机推走,残留的树根,被压路机碾压。

    本来幽暗的密林,在短短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里,阔出来了原本的平原的容貌,阳光普照。

    水果小镇的农业技术达到了极致,时天望着那些被改装上利齿与锯条的大机器,它们沿着道路两岸浦沿出去,完成了这些壮举的人们现在从机械上跳下来,向选手们发出欢呼,行进的队伍也以热烈报以回应。

    复刻了一个奇迹,就像归海一心数日建造一座王都。

    时天惊叹着,不知道是不是那股酒精的作用,他心中跟着那盛大的场面开始燥热。

    男孩子对于机械莫名的执着在时天心中唤醒,他想起小时候他喜欢看的动画片里,人们时常把高大的机械巨人叫做高达。

    现在他的眼中,那些现代化的农耕工具就是高达,威严地屹立于大地之上。

    它太酷了,哪怕它没办法嘴里喷着火,眼睛冒绿光,指甲缝里里射导弹,但是它能咔的一下子推平一棵树,涡轮来回击打发出噌噌的声音,金属外壳像拉动枪栓般或是子弹上膛般噼啪地响起来,它就是酷到爆炸啊。

    这种令人害臊的想法说不出口,但让时天有了一种夫复何求的冲动,他心中不再想着那些对骑士精神与比赛的抵触,他想的是要好好珍惜那些伟大的高达驾驶员们,不辜负他们所开拓和创造的道路。

    “你的装备呢?”

    在起跑线上的时天,茫然无措地看着工作人员。

    他发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自己没把熬霸带来。

    “如果没有比赛工具的话......”工作人员脸上的表情和他要说的内容差不多,“会很尴尬。”

    时天觉得的确是很尴尬,别人四条腿比赛,自己两条腿比赛,这可咋比?

    可一想到那些男人的浪漫,他又强撑起来意气风发:“我就这么跑,难道不行吗?”

    “可以是可以。”工作人员面露窘迫,“可是你确定你想清楚了吗?你这可是在跑步,别人会有很大优势。”

    将近一千人的比赛,想不被碰到都很困难了,就这样裸着两条腿跑,或许会受伤吧。

    可是只有第一人的胜利才有意义吗?

    不,我不这么认为!

    时天内心坚定着,这场比赛他要坚持下去,不是什么本着什么“重在参与”的口号,也不是特立独行的行为艺术,而是一个男人为了捍卫他心中浪漫的理想和觉悟。

    我到死都是少年啊。

    正当时天发出这样的感慨的时候,他的身后传来了轰鸣。

    “这是......”

    他回头,看到了一番壮阔的场景——如果说之前广场里的人们和他们的盔甲构成了一道钢铁海洋的话......

    现在,特么的海啸了。

    盔甲骑士们与他们的坐骑现在组成了更加高大的形象,平面拉开极具气势,在平坦的空地上,配合任意驰骋的速度,它们看起来像是一堵墙直直地推了过来。

    时天忍不住倒抽了一口凉气,他现在总算想清楚了一个问题:即使是有先见之明的把熬霸带上,还能有三头六臂的能耐,大概也是无法在赛道上与这群钢铁骑士们一较高下。

    因为,这群人骑的不是马......

    而是特娘的摩托车。

    一个小时后,时天趴在地上,脸先着的地。

    “恭喜你啊。”工作人员擦着额头上的汗,他没想到这个年轻人还真的坚持下来了,整整十里长的赛道。

    “我说啊......”时天把脸侧过来,摩托车的大排量吞云吐雾让他看起来像是水果镇保长的远房表亲,“你们所谓的骑术,原来是指开车吗?”

    “瞧你这话说的。”工作人员连忙将他扶起,“四轮的不让。”

    “是啊。”时天拍拍身上的尘土,其实拍不拍都大差不差了,但他似乎很想表达心情的平静,“要让四轮的也参加,我估计你们都能霸榜一级方程式赛车。”

    “你说的那个咱也不懂啦,这是骑术比赛,只讨论骑术。欸,等等,你要去哪儿?击剑比赛马上就要开始了。”

    “还有!?”时天这下不淡定了,他当然知道骑士比赛还要比六项,可他现在累得筋疲力尽,想休息一下都不行吗,那还不如让他们一剑把自己捅死得了。

    “既然你都已经坚持到这里了,你看,击剑比赛的场地不远,就在前面。即使不抱有当场晋级的想法,要想获得下一项比赛的参赛资格的话,也只需要在对决中坚持一分钟以上就可以了。”

    工作人员把一张新的号码牌发给时天,上面的数字现在变成七百多了,考虑到自己的确应该是最后一个才走过终点的人,那么接下来的比赛确实会出现人数越来越少的情况。

    咬咬牙坚持下去,时天这么想,顺着工作人员示意的方向过去了。

    击剑比赛的场地选择并不苛刻,而且为了加快比赛的进程,它就设置在了离骑术比赛终点线很近的空地,现在好多人围在那里,负责登记的工作人员在维持秩序。

    “你是最后一个?”工作人员看了一眼时天的号码牌,“装备呢?我得确认一下。”

    时天老实地抬了抬手,把监狱长送的那把刀亮了出来。

    工作人员皱眉:“你确定?”

    “用刀不行吗?”

    “也不是不行,就是你这个也太......”工作人员摇头。

    时天心中一紧,难不成自己手上拿的不是武器,而是一条烧火棍吗?那对手要用什么,约翰克莱默的电锯,还是卢克天行者的那把激光剑?

    “你是外地人吧?”工作人员低头做着登记,“我估计你也没打算要赢,但这场比赛是要签生死状的,即使你打算在一开始就认输,什么都不穿也会很危险,先去找一副盔甲过来,然后我再让你在这里签字。这一分钟没你想象得那么好坚持。”

    一听到这个时天就来劲了,再怎么说自己在剑术上的天分也是可以入选公会的水准,刚才没有交通工具,一场十里地的马拉松我都跑下来了,现在手里有武器我还能输给你们?

    于是一把夺过笔和纸:“我要是输了,以后名字倒起写。”

    “行吧行吧,年轻人就是欠长记性,你的场地在十号,要比就去比,到时候受伤了,可别怪我没提醒你,这场比赛比的可是剑术。”

    “剑术?我比的就是剑术!”

    一遛弯就到了十号场地,上面搭着一个半人高的木台子,裁判居然是之前饭馆里遇到的黑人保长。

    “你来干什么?”保长认出了时天,“这里是用来供选手们快速比赛的通道,要当观众的话从那边走,什么?你也是来比赛的,我劝你可想清楚了,这可是一对一的单挑,没人能得了帮你。”

    看到这位黑人长官,时天心里就有些忐忑了,心说这年头什么妖怪都有,这比赛又不按常理出牌,别到时候真的把自己给捐进去。

    可来都来了,总不能以后名字都倒着写吧,就只好向保长展示了生死状和号码牌。

    “喂,到底有没有人比?”台上一个汉子的声音,“这十号场地还快速比赛通道哩,都十分钟咧,奏没看到个儿人影儿。”

    “急啥,这不有了吗!”保长向时天打了个手势,“跟我来。”

    木台子四周立着桩和网,得绕上一小段从特定的开口上去。

    “一会儿打不过,认输喊大点声,喊晚了我救不了你。”保长在前边领着路说。

    “有这么夸张吗?”

    “你这种打扮,我一开始都打算让你直接弃权了,可你既然第一场比赛都能过,想必是有过人之处。加油,小子,要这场比赛都能挺下去,第二天的报纸上你就是一个传奇。”

    等上了台子,时天发现保长没有说谎,一个快两米出头的壮汉,穿着全副武装的盔甲,跟座塔似的镇在那里,但让他忽然明白这份“传奇”意义的还不是这个。

    “裁判......”时天颤着嗓音,“他,他怎么拿着机枪。”

    点62口径的M134型速射加特林机枪,大概是施瓦辛格同款,枪管像马蜂窝一样黑洞洞的聚在一起,枪身尾部栓在腰间,子弹带一路拖到了地上。

    现在,它的枪管开始缓缓转动。

    与时天同一时间目睹了这件事情的黑人裁判,在第一时间就表现出了惊人的职业素养。

    “他违规了!他违规了!”保长惶恐地呐喊着,然后扭头就跑。

    曹!

    见势不妙的时天,连忙也要赶紧逃出生天,可他忘记了台子四周都围着细网,手忙脚乱的被挂住了。

    “比赛开始了是吧。”那座塔一样的骑士等得相当不耐烦了,看到时天进入场地,他像猎人发现了猎物的兴奋,“咩哈哈哈哈哈哈,那我也要开始了!”

    子弹如火舌般喷涌而出,塔骑士似乎没有将枪械的后坐力掌握到位,在毫无基座支撑的情况下,就贸然将它使用了在这场比赛上当中,枪口在癫狂的上抬,观众席在疯狂的尖叫。

    理论上6000发每分钟的射速,如暴风雨般的子弹几乎可以在一秒钟摧残世间的任何可视之物。

    所幸的是,不仅那糟糕的后坐力在帮忙,厚重盔甲的重量也让重心失衡,塔骑士仰身倒地,后续的子弹尽泄于了空中。

    即使如此,一开始瞄准的子弹,还是瞬间绞烂了时天两边的细网。

    他破网而出摔在地上,没有中弹,却像是中弹般心境死寂地躺平。

第四十一章 考域录(一)

    夜晚的酒馆,餐桌一角。

    “也就是说,到了今天项目接近尾声,你们也没有取得资格。”宫语然剥开若榴薄薄的皮。

    “取不取得资格已经不重要了。”头埋在桌子上的时天,身上是一种看淡了生死才会有的疲惫,“你们还能见着我,就谢天谢地吧。”

    “骑术,击剑,游泳。”宫语然看了一下时天带回来的那本手册,“预赛还有两天,只剩下不到五百人在坚持了,明天是标枪和打猎,今天好好休息一下,养足体力,还是有机会的。”

    “我把握不了。”时天抬起脸,筷子在上边印出两道红痕,“那是体力的问题吗?骑术比赛一匹马我没看到,击剑比赛一把冷兵器没见着,那个什么游泳比赛都要用上皮划艇了,干嘛不叫做划船比赛?还有用发电机和螺旋桨的,如果不是湖水太小,他们还要把泰坦尼克号开进河里?”

    “听说是考虑到穿着盔甲游泳太危险。”宫语然说,“骑士文化追溯起来有几百年历史,即使是当地最早的骑士比赛距离现在也快一百年了,赛事组最近几年提倡赛制要与时俱进,在保留骑士精神内涵的前提下,创新骑士七技的表现形式,适当作出一些现代化的尝试。”

    “骑士的精神体没体现我不知道,我就尽看到现代化的尝试了。”时天实在不理解,“骑士公会里有一些人好像还是贵族血统,这个小镇大张旗鼓的把骑士文化解读成这样,骑士公会也不打算管管吗?”

    “骑士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贵族。骑士这个词在不同文化下也有不同的解读方式,它最初来源于古罗马,本意指的是可以提供战马的人们,本身就具有一定的社会地位,但后来贵族们为了奖励战场上英勇作战的士兵享有战利品的权利,把这些勇敢的士兵们也称为了骑士,骑士文化才逐渐以一种我们熟悉的方式出现。”

    宫语然继续说明:“不过,想想也知道,贵族们只倾心和爱慕于光彩,至于真要让自己的性命对等到平民的价钱,以他们极为优渥且聪慧的经济头脑,是划不来的事情。”

    “所以骑士的头衔,对于年轻贵族充满了诱惑,极少数还会陶醉其中无法自拔,可老牌的贵族保持着低调、内敛的态度,不是因为他们对于身份毫不在乎,而是在他们眼中,真正的贵族体系,骑士阶级只是一个可有可无的虚名,就像给听话的猎犬一块骨头,你总得在上面沾着一点肉,它们才会心甘情愿为你把兔子给逮到手里。”

    时天明白了:“也就是说,这次比赛邀请的那位骑士,他也不是贵族?”

    “那位叫做萨维尔的骑士,他来这里,想必是得到了丰厚的报酬,为这个节日充当一个象征意义上的符号和标志,你也可以理解为吉祥物。不过我得提醒你一点的是,鉴于你身份的特殊性,还是尽量避免与对方接触,虽然我并不认为他有关心悬赏犯的义务,可骑士自古以来的意义,首先是作为军事上的中坚力量存在的。”

    “自持武力的人,如果没有强力的规则与道德约束,就会喜欢以暴力解决问题,如果你表现出了才能,他们争强好胜的性格,就会想办法与你一较高下,应该说这已经不止局限于骑士了,即使没有兼怀力量,人们也会不自知地试图挑战他们不了解的事物。”

    宫语然看着时天:“这一点,我想你应该比我更加的切身体会。”

    “我可没什么才能。”时天自作丧气地说,“如果骑士公会都叫贵族的猎犬的话,我们顶多就是贵族养的一条哈士奇,还是成天吃蔬菜的那种。”

    “小炮同志,我这就得批评你几句了。”今天不用吃小咸菜的猪头格外开心,但听到时天的发言,他便插嘴说道,“不就是今天比赛上遇到了一点小挫折吗?至于消极成这个样子吗?看来我有必要教导你几句人生的道理了。”

    时天白了他一眼:“说得好像你晋级了一样。”

    “我虽然没有晋级,但至少在比赛的顽强拼搏方面不落下风,你看你呢,‘击剑’比赛裁判组都判对方违规了,你居然没想着获胜,只去保留了下一场的比赛资格。年轻人,一点干劲都没有,为什么不再拼一拼,努努力,获得当场晋级呢?”

    “你是没看到下一个人拿着火箭炮上来了是吧?”时天就不理解了,“敢情他们可以违规,我就得死?”

    “不要把问题一味的归结于比赛的赛制方面嘛。”猪头摆出一副说教者的口吻,“尽管它有不合理的一面,但是我们既然作为参赛者,就应当竭尽全力地在比赛过程中展现出我们的风采。”

    时天斜着眼睛:“就一个七八十岁的老大爷,拿一杆半分钟都上不了膛的汉阳造,好不容易装弹,两发还全打裁判身上了,你吓得跟他孙子似的躲在后面,这算哪门子的风采?”

    “好了,过去的事情咱们就不要提了,明天的比赛,我们好好努力。”

    时天冷哼一声:“谁爱努力谁努力吧,明天的比赛指不定又出什么幺蛾子,别犯人没抓着,咱们先把命赔进去。”

    “恐怕还是得好好参加比赛。”宫语然说,“如果你还想要知道自己为什么被诬陷的话。”

    “为什么?”时天惊讶,“你可别告诉我,导致我入狱的幕后黑手其实是那两个卖水果的老头。”

    “你说的是镇长与副镇长?他们与你应该没有多少联系,但是这次比赛的奖品嘛。”宫语然把赛事指南的小册子放在时天面前,翻到写有比赛奖品一栏,“比赛的特别奖,是一本古典言情小说的‘残章’,但根据市面上的调查来看,这本古典言情小说是有完本的,它之所以要带有‘残章’的字样,很有可能是在通过某种暗语的方式,意指的《考域录》,一本两百年前,由一百多位云游诗人合著写成的诗集的残页。”

    “这和我有关系吗?”

    “我是这么认为的,如果现在找到你背后真相的关键是一百年前的历史,那么《考域录》就很有参考价值,一百年前传说中的勇者找到了通向神圣之路,到达了世界的尽头,但是,他并非是第一个这么去做的人。”

    宫语然讲解道。

    “在勇者这个称呼出现以前,云游诗人才是这个世界上最耐不住寂寞的生物,在现在大多数人的印象中,云游诗人经常编造令女生心花荡漾的诗句,用来吹嘘他们的勇敢、浪漫,但这并非毫无依据可言,至少在两百年前,他们时常会为了寻找灵感,而深入域外的险境,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他们也算是你们勇者的前身了。”

    时天没想到自己还有这么一个祖师爷。

    “《考域录》记载了云游诗人们在域外冒险的见闻,目录上一共有一百零九章,对应一百零九位诗人,每个章节会由不同的诗人进行撰写,代表他们在域外冒险那一天的经历,也就是一百零九天的旅程。”

    宫语然简要叙述《考域录》的内容。

    “这本书的前八十章主要讲述了他们在域外外围冒险的来龙去脉,从八十一章开始,诗人们穿过了域外的外围,深入到世界边缘,《考域录》中记载,第八十一天他们来到了一片充满了神迹的区域,在那里时间的流动会消失,人不会饥饿也不会口渴,看不到太阳,也看不到月亮,他们的脚悬于空中,周围是黑色的背景,却可以看清一切景象的细节,包围他们的是无数的火焰,宛如地狱,而火焰之外是冰山,冰山之后又是火海,周而复始,像是没有尽头。”

    时天:“果然是云游诗人会写出来的东西。”

    “是的,这本书的内容十分魔幻,以至于当诗集面世时,大多人都相信那是诗人们荒诞的想象,再加上当时的域外根本没几个人去过,云游诗人们又总是喜欢在内容里添油加醋的习惯,就没有多少人愿意相信诗集的真实性了。直到有一个人的出现,才打破了人们的认识。”

    “第一位勇者?”

    “没错。传说中的勇者,他的旅程,也就是他向着世界尽头行进的路线,极大程度上参考了《考域录》的内容,如果只是简单地重复诗人们的轨迹,他应该也要一并被传为笑柄了,但是人们之所以要将他冠上传说之名,我想其中的原因,身为勇者你应该再清楚不过了。”

    没等时天回答,宫语然就继续说明了下去。

    “黑煌龙,救世战争中最为强大的妖兽,它的出现会给大地带来数不尽的死亡和毁灭,虽然这么说很矛盾,但它在救世战争之前就被那位勇者杀死过了,天象之中因此出现了祥瑞的征兆,屠龙者被冠以传说之名,便是勇者公会存在至今的意义。”

    “在黑龙死去的当天,从天际中落下了一位少女,她从云端降临大地,那些在黑龙祸乱中死去的人们奇迹般的复活,她因此被称为神女,不过她还有另外一个更广为人知的称呼。”

    宫语然的声音放缓。

    “第一位公主,云中天子。”

第四十二章 考域录(二)

    酒馆还很吵闹,可宫语然的声音却很清晰。

    勇者,公主,恶龙,这是一个再老套不过的故事了,时天对于把童话接轨现实的做法向来保持着敬而远之的态度,只是他没想到宫语然自持理性的态度也会得出这么一个结果。

    “你看起来好像一点都不惊讶。”宫语然说。

    “我已经过了做梦的年纪了。”时天在说的不是一个反生理性的发言,而是他的心情。

    “那会飞的老虎也算吗?”宫语然斜了一眼,“还有一头会说话的猪。”

    “你要让我相信我没看到过的东西。”时天摇头,“这连推理都算不上,福尔摩斯也不会完全凭空的臆测。”

    “我想我明白你的意思了。”宫语然回答中带有淡淡的自信,亦如她接下来要做的那样。

    她把手伸进了自己的胸口,像变戏法一般的从里边掏出一张像是某本书的某页破碎的纸。

    “你在干什么!”

    时天差不多是要惊声叫出来,尽管从事实层面来说,他可能才是占便宜的哪一个。

    “没有办法嘛,这件斗篷上面又没有多余的口袋。”宫语然抱怨着,即使如此她的情绪也过于淡定了,“重要的东西当然要放在重要的地方。”

    时天脑海中试图把宫语然的话语不解读得过于直白,但实际意识却像受到某种可怕的映射,让他的目光不受控制的看向宫语然起伏的身段,那简直是在瞬间就顿悟了险些要不小心忽略的要素。

    在神经病般的妄想要继续下去的时候,像热气腾腾的桑拿间里冷水浇石,时天瞬间地清醒,连忙地打住。

    为了强辩于他心中的正经,当宫语然把那张破碎的纸张平铺在木桌上,他神情激动地指责。

    “这个东西到底哪里重要了!”

    时天惊叹于自己的随机应变,以事实性发言而言,他没有说谎,从外观来看,宫语然拿出来的那张纸,无论怎么看都只是一张破破烂烂的纸罢了。

    一张破纸有什么好看的。

    “嗯,或许你可以先好好读一读上面的内容?”宫语然建议,她大概并不知道这个男人内心丰富的想法。

    时天不好意思拒绝,他尝试去从那张纸上顿悟人生真理,可没一会儿他就看出,即使宫语然很有心地把它铺平,上面也还是在所难免的如山峦般地褶皱,几个裂开的豁口都快要把整张纸切成几段,实在很难让人想象这会是什么稀世的珍宝。

    一眼望上去的破旧,要凑近上去看,怕是连呼吸都变得小心翼翼,如果不留神,恐怕就要如同风中残烛般烟消云散。

    不过,时天不想承认他的不细致,他发现断页上隐隐约约浮现着字迹,于是屏气凝神,极力想表现自己是真的在看纸条,而不是在看着一些奇奇怪怪的地方。

    或许是时间过于久远了,上面的墨迹都所剩无几,勉强见到有写字人的笔触,在断页上留着些许痕迹,至于要看清到底是什么内容,却有种痴人说梦的味道。

    “还是看不清呐......”

    时天觉得再装装样子也装不下去了,冷静下来的他,发现把一张破纸当成稀世之宝,是十分滑稽的行为。

    他正要放弃时,周围噌的一声安静了下来,像是有什么东西将周围的环境彻底隔绝,本该收回的注意力忽然紧缩,浑身的感知一点点抽离,像流水连绵不断向断页聚集,仿佛全身心都要被完全吸走。

    自己的视线如同获得了不可思议的专注,像陷入了一种境界上的超然,本该消散墨迹的笔触上多了一道道淡淡的白光,字迹也随之变得清晰,上面写着一段断断续续的语句。

    可没等他把话默念出来,光芒已将他视网膜都给填满,无数的文字与符号形同潮水般涌入他的体内。

    无法解读,也没有办法解读。

    当这些东西溢满得时天脑海一片空白的时候,光线消失了。

    一张狰狞的面庞出现在他的眼前,就像穷奇那天一样,只不过这次不是长着翅膀的老虎,而是一条黑色的巨龙。

    骨骼像脉络般将黑色的鳞片隆起,也像钢铁般从它身体中拓展出去,下巴白尖的刺是它锋利的胡须,凸出的棱角张狂着火焰的形状。

    连琥珀色的眼睛中都有坚不可摧的质感,上面蕴着与黑暗截然相反的颜色,发出淡金色的光。

    那是这个留存于神话中的巨兽,唯一留给人类敬畏它的地方,在神圣与威严面前,凡人应跪倒于它的脚下表示臣服,而它赐予温驯的奴隶生与死的权利。

    可时天不由自主地就握住了腰间的武器,在空无一物的环境中,他与巨龙对峙,摆好架势,像是身处浪潮中的修行者,迎着将要吞噬自己的滔天之势,拔剑破浪,挺身向前。

    利刃划破了空间的薄膜,渗开无数光的线条,没能看清人与龙的结局最后如何,时天就被重新包围,视线白白茫茫一片。

    时序混乱,像是从一秒数到一万小时般漫长,也像是转念之间的一蹴而就。

    意识不知什么时候重归于了现实,时天听着自己大口的呼吸声,汗水滴过下颌。

    “发生了什么......”

    “所以。”耳边响起宫语然调侃的声音,“眼见为实对吧?”

    “影像投屏?”紧张的情绪微微舒缓了一些,时天拿起那张纸,轻轻揉搓,还是纸张的质感,就如同他之前猜想的那样,稍微用力就要将它捏坏。

    再试图集中精力看向笔触,恶龙也没有再出现了,它仿佛只是脑海中的匆然一念。

    “没办法再看到了。”宫语然明白时天的想法,“《考域录》在救世战争中被魔神的血液所污染,等于遭受了诅咒,以文字解读的方式不再能够有效探知它的内容,因为物质的结构会在混沌力量作用下,产生空间扭曲的效应。”

    宫语然拿出那本《福尔摩斯》举了一个例子:“比方说,如果我把这页撕下来,你可以从这页纸上知道......嗯,这是《五个桔核》的故事,也就是说,按照阅读的顺序,文字是经过严格编排,形成了特定结构的内容,就像一二三四逻辑关联起来。”

    “但是,被魔神所诅咒的《考域录》不再是了,魔神以鲜血发出的宣言是一种十分霸道的咒语,它不需要吟唱就可以瞬间毁灭世间一切与《考域录》记载有关的文字,当然这种凌驾于物质之上的精神力量也并非绝对有效,你现在还可以看到这本书的残页,是因为有一股与之相对的力量保护了它。”

    “这本书虽是云游诗人合著,也寄存了勇者的信念,魔神的诅咒没办法完全毁灭《考域录》,它以碎片化的状态得以保留了下来,这两种力量的角逐让文字产生了奇妙的信息重构,正如你所见到的景象。”

    时天回忆起那些仿佛历历在目的场景:“那你又从里面看到了什么?”

    “我看到了云中天子的降临。”宫语然直言不讳,“我觉得我们看到的景象应该完全不一样,这本书包含的内容已经不止局限于《考域录》的原文了,与其说是你要看到什么,不如说是它想让你看到什么,哪怕是同一张残页,每个人能从中看到的内容都具有随机性,就像打金蛋一样。”

    时天一副“你是认真的吗”的表情:“我还以为你们侦探界都是搞科学的,没想到原来背地里都开始搞神学了。”

    “没法解释的东西,当然要想办法绕开,不然思考就没办法继续下去。”宫语然觉得时天的指责也无可厚非,“但是有一点我敢保证,你所看到的内容,就是事实意义上的真相。”

    “凭啥?”时天不买账,“就凭它会发光?我买一根炮仗丢这里搞不好也是这么个效果,你这个顶多能叫电子书。”

    “我把炮仗塞你耳朵里,你可就残疾了。即使是电子书也好,我也不认为它能达到‘穷尽谎言之书’断章的效果。”

    “什么书?”

    “‘穷尽谎言之书’,你也看到了,这本书已经化为碎片,我有幸得到了其中一张,但像这样的残页还有成千上万张,我并不是唯一在研究它们的人,有的科学家把它起名为‘穷尽谎言之书’,他们认为这种只需要你看上一眼,就会把信息强行灌输到你脑海之中的书籍,可以让他们获取无穷的智慧,并坚信只要把足够的残页收集起来,就可以拆穿世间的谎言,还原宇宙的原貌。”

    宫语然把桌上的残页收好。

    “但是由于他们过激的行为,以及抵触帝国宫廷的态度,导致这本书除了《考域录》、穷尽谎言之书以外,又获得了第三个名字——‘来自地狱之书’,宫廷以这本书受魔神的血污染为由,宣布此书的阅读会让人走火入魔,如果你公开声称拥有或是阅读过《考域录》的残页,你就会被抓起来,然后凌迟处死。”

    时天怔了一下:“你说的是真的?”

    “你可以选择试一试,反正你都已经读过了。”

    沉默,沉默了片刻,时天简单的调整了一下呼吸,他觉得这种事情没必要大惊小怪,只是他觉得有必要关心一下这些年轻的女同志的心理建设:“以后这种可能加剧我罪名的情况,你能不能事先跟我说一声。”

    “有必要吗?”宫语然把断章放回了怀中,“从见面开始,我们不就已经是共犯了吗?”

    时天现在知道了,这个发育不错的女孩子原来还有反社会情结。

    “好在是,宫廷的打压始终保持一种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的态度,一般人都不会明面上声称自己拥有《考域录》,持书人会通过借鉴地下黑市的经验,在暗地里形成了一套约定俗称的黑话。”

    “如果一个物品被称为‘什么什么的第几页’,比如,就像这次赛事指南上写的特别奖品《宫廷骑士与深宫王后》的第三十七页,那必然是在暗示奖品与《考域录》有关,因为没有人会单独把一本书的一页纸拿来当作奖品。”

    “宫廷骑士与深宫王后啊。”猪头忽然地插嘴,双眼中仿佛看到春光,“那本书是挺好看的,作者文学功底很强。”

    “不管怎么说,利用《考域录》的碎片,可以最快速度的帮助我们了解一些不为人知的真相。好好努力的话,我觉得对于你来说,特别奖也不是什么很困难的事情。”

    在说完了这么多以后,宫语然如释重负般地,把她早就剥好的若榴用双手捧了起来,像松鼠啃果实般细致的品食,她似乎总是很享受用餐的时间。

    时天则不知道他现在应不应该轻松,面对未可知晓的明天,以他向来倒霉透顶的经历,不得不扪心自问。

    这个骑士比赛,真的一点也不困难吗?

第四十三章 猎人与猎物(一)

    幽暗的丛林中,传来飞鸟与山猿的啼叫。

    树木枝干断裂,清脆的声音成捆响起,阳光落下,大地微鸣。

    一头深灰色的大象在缓缓走来。

    这种陆地上的大型生物,小小的眼睛,大大的耳朵,长长的鼻子,在各种儿童动画中,往往给人以憨态可掬的形象,像是邻家挺着啤酒肚又态度谦和的大伯。

    可它并不总是那么通情达理,至少在它一天16小时的进餐时间里,嫩绿的叶要以辣手摧花的方式被对待,几乎全部由肌肉组成的象鼻,可以轻易折断树龄不过数月的枝叶,那是素食动物上等的美味。

    富饶的土壤饱满了叶片的肥厚,这头陆地上的霸主十分满足于现在踏足的土地,进食是动物除了睡眠以外最脆弱的时刻,大脑的血液向肠道聚集的时候,就会很难顾及幽暗深处潜藏的阴影,以及不易察觉的捕食者的交流。

    “洞洞妖,洞洞妖,你那边情况如何,听到请回答。”

    纸杯的底部连着一条细线,这是借助声波振动传递的原理构成的最古老的听筒。

    “洞洞胖,我这边情况一切正常,可以按照计划行动。”

    回答的黑影匍匐在微微隆起的坡头,这里视野开阔,可以很轻易观察到全局的景象,这将有助于他们把握计谋的进展——比方说,把一头正在进食的大象诱骗到一个五米深的大坑里。

    这个折腾了他们一晚上的土木工程,现在距离他们的猎物还有不到十米的距离。

    持续的劳作和熬夜,让黑影累得快睁不开眼睛。

    如今一早上的守株待兔有了结果,他又燃起了希望,特别是看到听筒那头的战友正在一点点的靠近他们的目标——通过浑身缠满这片森林最娇嫩的细芽的方式,上面还盛着晨曦的露珠,以及赶早寻觅得来的野果。

    优秀的猎人往往会以猎物的方式出现。

    那位战友,他慢慢摇晃身体,以一种动物求偶的方式,扮演一丛不太正经的植物来吸引大象的注意力。

    显然正经的大象们没见过这种景象,在它们的广泛认知里,找到食物是一种主动行为,当一团食物表现出蠢蠢欲动的姿态时,它们就像酒桌里抵制不住诱惑的胖叔叔们一样,面对主动投怀送抱的娇羞,脑海中只剩下了秀色可餐,想到的只有我可以吃掉它。

    猎人得逞了,大象开始缓缓靠近,他十分冷静地沉住气,在象鼻咫尺之遥,要迫不及待抚走他脑袋上的野果时,才微微往后退了两步。

    大象显然没受过什么高等教育,无法知道植物一般来说不会走路,面对如此直白的欲擒故纵,它非但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反而内心偷偷地燥动,迈着笨重的身躯追了上来。

    你一步,我两步。

    在小坡头上的黑影忍不住赞赏了一声,他拉动了几下听筒的绳索,现在听筒又转变了职能成为线动式的电报,向听筒的另一头传递他们事先约定的暗号——距离那个大坑只有不到一米的距离了。

    草丛里的战友心领神会,他马上停了下来,让那头急不可耐的大象终于得以品尝到第一口鲜嫩的果草,在嘴里绽开的汁水让它舒适得发出嗷叫。

    让猎物尝到甜头以后,象鼻再次伸过来,猎人的速度忽然加快,他精准绕出了一道弧线,从大坑的这一头到另一头。

    计划最关键的一步来了,黑影在坡头紧张地观望着,要让一头大象自投罗网,可不比冷笑话里把大象关进冰箱要来得简单。

    这不仅仅是要让一头大象,在心理上去接受一团植物从会走路进化到会跑步的事实,更是要让它在认知上,去普及小学生文化水平的两点之间直线段最短的欧几里何定理。

    难,太难了。

    这年头上当的不光得蠢,还得要有文化。

    黑影抓着地上的泥土,心中默念,大象你就行行好往前走一步吧,就往前走一步,下辈子我变成草给你吃都行。

    可大象无法接收到人类的心灵感应,它虽然是个眯眯眼,但还没瞎,那丛草诡异的行为引起了它的警惕,而要舍弃到嘴的食物又有些可惜,复杂的情绪让它选择站在原地思考起了人生。

    没办法,只有拿出第二套方案。

    黑影放下听筒,摸着棍子悄悄摸了上去,在距离大象身后还有不到十米的距离,对准了那圆滚滚的两瓣。

    深呼吸一口气。

    他,将重现诱饵监狱的荣光。

    冲啊。

    悄悄地喊着,拔腿而出。

    百米赛跑时都没这么拼命过,我这一棍子它没下去,它一棍子过来我还能在地上吗?

    不管了,不管啦!

    大晚上开着“力量解放”挖出的大坑,今早又困又饿还守了七八个小时,现在你不掉坑里谁掉坑里。

    这是生态斗争,这是物竞天择。

    饱含着悲愤的黑影,向目标发起了无比决绝的一击。

    在屁股巨大的痛楚中,大象猝不及防发出惊叫,它本能地向前迈进,然后两条前腿迈进了大坑中。

    “得手了!”

    黑影心里忽然没有了罪恶,眼见大象挣扎着还不想完全掉下去,他举起木棍,大喊着我捅我捅,像个丧心病狂的魔鬼。

    “我也来帮你!”

    草丛的战友也举着木棍跑了过来,两边屁股一人一瓣,像是石器时代的人类对抗凶恶的猛犸,景象煞是壮观。

    大象活了一辈子大概也没料到自己竟要落得如此下场,曾斗过老虎,也战过群狮,如今却要被俩个卑鄙的人类以肮脏的手段下套,在斜坡滚泥中受奇耻大辱。

    “快下去了!”战友激动得大喊,“再用点力!你不是还有界能突破吗?”

    黑影的身体早就疲乏了,可胜利就在眼前。

    呵,那就好好看看吧,身为人类的力量。

    他拔出武器,刀光剑影。

    轰的一声。

    大象的屁股炸开火花,两条后腿再也支持不住,跌落下去。

    “你......”战友目瞪口呆地看着黑影,“什么时候这么厉害了。”

    黑影幽幽地从嘴里吐了一口烟,看了一眼身后。

    “玛德,有坦克。”

    下午的比赛也结束了,从赛场走出来已见夜色,时天与猪头阴沉着脸。

    “为什么会有人在标枪比赛里发射导弹?”

    “别问我。”

    “怎么可能有人用毒刺导弹去把天上的鸟打下来?”

    “他们制定的规则,你要问问他们去。”

    “唉,要是早上那头大象是我们的就好了,这比赛纯纯地折磨人。”猪头垂着个大耳朵,“不过,我们也该谢谢他们,要用真炮弹,咱俩估计当场就没了,只是那头大象挺可怜的,我看见好几个兽医在帮它看肛门。”

    “我要是大象,早一脚把他们踩死了。”

    猪头发愁:“接下来的比赛咋办?只剩下明天的两项了。”

    “听天由命。”

    “我倒是有一个好主意。我觉得比赛肯定不是我们的强项,要想完成我们的任务,我们必须得扬长避短,另谋蹊径,以一种意想不到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猪头手里拿着一份告示:“根据可靠消息显示,小镇的宝物就放在干果街的白房里,我们可以直接去偷,哦不,我们可以直接去拿,那本《宫廷骑士与深宫王后》一定就在里面。”

    “什么就可靠情报了?”时天一把夺过那份公示,发现居然又是一份挑战书,大意是今晚要去干果街白房把东西偷走,落款是百万悬赏的犯人——景禹天。

    “这人有毛病?他去偷东西就偷东西,非得让所有人都知道?难道黑道出身他不满意,还要上升到偶像行为吗?”

    “这正好呀。”猪头兴奋地说,“到时候他大张旗鼓的把注意力都给吸引了,咱们正好可以借这个机会,神不知鬼不觉地偷偷潜入进去。”

    不愧是牲口能想出来的办法,时天有点怀疑他到底是不是来抓犯人的了。

    “如果他已经把消息散布出去了,那镇上的人一定会在白房严防死守,咱们别去自投罗网。”时天说,“不过,他既然今晚要行动,我们可以趁这个机会把他抓住,咱们本来就是来领悬赏的,抓住他就算大功告成。”

    “对啊对啊。”猪头赞同了这个计划,“如果他把东西偷出来,咱们正好可以黑吃黑。”

    “现在几点了,我看上面说,他今晚七点就要行动,咱们最好提前赶过去,找一个好位置伏击他。”

    “你稍微等等啊。”猪头用手揉了揉肚子,忽然双眼开目,“六点四十三了。”

    “什么!?”

    时天也管不得这方法科不科学,抽起身子就朝干果街跑。

    由于今天的狩猎和标枪比赛都是危险项目,场地都设置在了远离小镇的郊外,要跑回去非常麻烦,再加上经过一天的比赛,等跑回小镇的时候,时天早就累得不成人样。

    到了街口,时天心里忐忑是否还来得及。

    “你这家伙,鬼鬼祟祟的在这里干什么?”

    时天直起腰,看见了黑人保长的面孔,身着盔甲,全副武装。

    “长官,昨天挨了两枪,你今天还起得来呐?”

    “少套近乎。”黑人保长板着脸,“今晚这里不准外人进入,没什么事情你就请回吧。”

    时天微微松了一口气,保长还在街口把守,也就是说最起码还没有发现什么奇怪的动静。

    “你看,我就是进去买点东西。”时天看到街道里还有很多人,想想也知道,晚上正是做生意的好时候,即使官府要加强把守,也不可能封闭整条街道。

    “那也不行。”保长用棍子拍了拍旁边墙上的公告,大声念了出来,“可疑人员,禁止入内!”

    “我又不是可疑人员。”

    “你不是可疑人员,你今天来这里干什么?”

    “我父亲病了,要进去买点药。”

    保长用棍子把时天抵了出来:“里面没药店。”

    “女朋友想让我帮她买一束花。”

    保长哼的一声笑起来:“你还有女朋友?”

    时天生气了:“那我进去找点乐子总行了吧?”

    保长铁棍横住去路:“你今天就是来嫖娼的也不行!”

    什么人呐,这都是。

    正有些无计可施之际,街口忽然传来一女子惊叫。

    “有小偷!”

    时天看了一眼保长,他的表情十分紧张。

    “总之你要明白......”

    “我明白个鬼!你自己死去吧!”

    时天一脚把他踹倒在地,然后冲了进去。

第四十四章 猎人与猎物(二)

    “小偷在哪儿?”

    “在那儿!在那儿!”女子激动得都快破声了,“织锦斋的衣服,很好认的。”

    朝前看去,果然看到一个青衣男子的背影,似信步闲庭。

    我靠,当个贼你还挺悠闲啊。

    时天抄起武器,心说你猪八戒穿西装,跟我装什么正经,三步并作两步,却见那男人身子不动地回过头来。

    那个动作让时天不由得想起一个成语叫鹰顾狼视,起初是用来形容狼总是在行走时,常常回头顾看,给人以狠戾的印象,而当人类试图做出同样举动,无疑会让头与身子产生极为扭曲的关系,在面相上又被称为狼顾之相,形容一个人时常心怀不轨。

    但令人诧异的是,街边的光照过,勾勒出来的竟是一张俊美的面庞,眉宇间英气如剑,目若朗星般光彩,忽然嘴角轻动,比女人回眸一笑还要柔美。

    这他妈是个男人!?

    时天一身鸡皮疙瘩,他想问问自己到底有没有看错,想反思自己的认知上是否还存在偏差。

    直到男人的步伐不可思议的加快,转过街角不见了人影,他才忽然懊恼是中了对方的计策。

    时天感到了羞辱和愤怒,他再次提速追上去,好在过了街角还能看见对方的背影。

    这次他不敢再迟疑了,把武器挂回背上,铆足了吃奶的力气狂奔出去,也不用其他,飞出身子,一举就将对方撞倒在地上。

    “东西呢!老实交待!”时天把男人按住。

    “下次轻点行吗。”男人的语气很是无奈,“我今天才买的衣服。”

    “少废话。”时天上下其手地搜索,“我可算逮住你了,你知不知道这两天为了抓到你,我吃了多少苦头。”

    男人笑了:“我可没想到,会让一个男人对我产生兴趣。”

    “谁他妈对你一个男人感兴趣!”居然被他臊得慌,时天也是服了,“就你这种货色还好意思当小偷,我呸!”

    “唉,好吧。先让我起来行不行,我都已经被你抓住了。”男人抬了抬下巴,“你看大家都看着我们呢。”

    刚才造成的骚动不小,时天也发现周围的目光都向自己聚拢,为了避免让人误会,时天把男人拉了起来:“给我老实点,别想耍什么花招,我抓你第一次,就能再抓住你第二次。”

    “你干什么呐!”保长怒气冲冲地走过来,“都告诉你不得入内,跟我在这里捣什么乱!”

    “报告长官。”时天假装刚才踢了一脚的事情没有发生,“我抓住犯人一名,请您指示。”

    “犯人?哪来的犯人。”保长凭空舞着棍子,“我们水果小镇歌舞升平,哪来的小偷!”

    “我都没说他是小偷......算了,那个报案的女生过来了,我让她来说。”

    时天朝刚才尖叫的女生招手:“你看是他吗?”

    “是他,就是他。”女生的手捂着嘴,表情像是激动得就快要昏过去。

    “他偷走了你什么?”

    “他偷走了我的心。”

    有那么一瞬间,时天觉得街边的灯光变得刺眼,黑夜的颜色从天空蔓延,经保长折射,浸到了他的脸,一片发黑。

    “好帅好帅。”女生不能自已地一把抱住了男人,还不忘回头感谢时天,“谢谢你帮我找到他。”

    “我们不是才分开吗?”男人笑着说。

    “可是人家马上就想你了嘛。”

    像个两百瓦的灯泡,站在一边的时天,心说这是人呐,还是妖啊。

    “我都告诉你这是一个和平的城市了。”保长说,“人家小两口在打打闹闹,有你什么事儿?”

    “说起来。”男人似乎并不介意,他脸上的笑像是有阳光洒过,看着时天,“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你。”

    时天暗叫不好,心说这要是提起的是悬赏令上自己的画像,可就完蛋了。

    “你是不是认错人了。”时天强装着微笑,“可别因为我撞了你,就胡乱诬陷我是哪里来的坏人呐。”

    “是吗?”男人又看向保长,那让时天的心一下子提了起来,“保长,我觉得你最好还是......”

    爆炸的声音搅乱了男人要说的话,时天惊讶地抬头,看见前方不远处的高楼冒出大股浓烟。

    “白房!”保长慌得叫了起来。

    该死,时天暗骂一句,这个意外的小插曲打乱了他的计划,现在是真的没有赶上既定的时间了。

    那栋白色高楼是老式的砖木结构,大概二十米高的样子,爆炸的地方在它的顶部,由于是赛事委员会办公的地方,当爆炸发生以后,楼里的人们纷纷跑了出来,由于不知道有没有起火,再加上赶过来救援的人员,正门完全乱成了一团。

    赶到高楼底下的时天正琢磨该如何是好的时候,有人轻轻拉了拉他的衣角。

    “走这边。”

    “你怎么也来了。”见到那身褐色的斗篷,时天连忙跟了上去。

    宫语然没有回答,她带着时天来到了白色高楼的背面,手脚并用的爬上了楼外的石墙栅栏,翻越了过去。

    那动作迅捷得很,白房的后面左右两边各是一个木门,她选了其中一个,扭了一下门把手发现没有打开,便退后一步,一记干脆利落的回旋踢把木门给踹开。

    一条不太常用的楼梯通道,里面连灯火都没有,并且弥漫灰尘的味道,宫语然不带有任何停顿的,用一个袖珍手电筒照明,便径直往上。

    来不及惊讶于这位少女潜藏在斗篷底下惊人的果敢,当楼道中回荡起楼顶的枪声,时天马上意识到危险还没有结束,他连忙追上那位连半步都没打算等待自己的女孩。

    “别冲太快了。”时天又听到第二声枪响,他敏锐地察觉到问题所在,“不是同一把枪,还有其他人。”

    宫语然点头,把电筒递到了他的手上:“你来走前面。”

    时天哭笑不得,他后悔男生为什么总要在女生面前逞强,特别还是在这种要命的时候。

    可眼下自己哪怕临阵脱逃,这位侦探少女怕是也要一个人继续上去。

    于是怀着拯救失足少女的心情,时天接过手电筒,有了一种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的觉悟。

    楼梯走道与白房的每层之间都隔着一道木门,在接近顶楼的位置,时天给宫语然打了个手势,意思是最好从稍微往下面一点的楼层进去会比较好,宫语然点头表示了同意。

    望着门把手,时天忽然间有了一种“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悲壮。

    好在这次很配合的,门被轻松扭开了,缝中有灯光掠过,屋内的烟味涌入鼻孔。

    这门大概许多年没上油,时天发现有些难以推动,且越是要小心地推开它,它便自暴自弃般地发出吱吱呀呀的响动。

    一想到有女孩子在身后,是绝不能迟疑的,时天索性用力一把撞了出去,心中打算若是遇到敌人,一口作气将他们解决便是。

    于是噗隆一声,一个柜子重重地倒在了地上。

    狭小不到二十个平方的房间,当意识到这是一间仓库,也是一个单独的隔间时,时天心中大叫不好。

    他没有将希望寄托于这栋房子的隔音效果可以达到理想与极致,而是连忙跨过倒下的柜子,又撞开了对面的另一扇门。

    走廊上堆满着大小不一的铁箱,还连接着十几个办公区域,近侧是另一个楼梯过道,一个年轻男人蜷缩着身体伏在楼梯的扶手,正战战兢兢地望着自己。

    糟糕,自己完全没想到还有来不及逃跑的平民会躲在这里。

    天花板与此同时传来了急促的躁动,显然对方注意到了楼底还有其他人,楼梯过道马上出现了脚步。

    时天冲着年轻男人大喊:“快过来!”

    年轻男人像抓住了救命稻草,连滚带爬没几步,却又被时天的表情吓出了惨叫。

    时天已经顾不得解释了,因为他早就意识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如果犯人只在楼上,这个男人没必要还躲在楼梯间里。

    果然,近侧的办公室的房门出来一个蒙面人,十八九步的距离,看到时天,掏出手枪就打。

    依靠铁箱做掩体,时天躲开子弹,又借助力量解放,连刀鞘都没开,上去一下就给蒙面人撂倒。

    楼梯间的人也来了,见了这局面,两把手枪一并打得时天抱头鼠窜,赶忙滚进了旁边的一个房间里。

    “这边还有人!”楼梯间的蒙面人忽然喊。

    时天心说不好,又想冲出去,却听两阵急促的枪响,两个蒙面人一同发出惨叫,倒在了地上。

    “你先下去。”宫语然对吓得跪在地上的年轻男人说,打完的弹夹被她毫不可惜地丢在地上,从斗篷内兜里拿出另一个弹夹直接换上。

    时天望了一眼地上满是弹孔的蒙面人有些愣神,这两兄弟挨了这么多发子弹居然还有呼吸,宫语然走过来:“剩下的人应该还在上面,还是你走前面?”

    “好......好。”

    沿着主楼的楼梯上去,门是开着的,还没等时天看清里面什么情况,宫语然就一把将他拽了回来,子弹飞驰而过。

    “好险。”时天听那像是冲锋枪的声音,心惊肉跳自己差点没命。

    对方还有这样的火力配置,时天心情忐忑地看了面色凝重的宫语然一眼,想起了似曾相识的情景。

    “要我拉枪线吗?”

    “不用。”

    时天发现宫语然从斗篷里拿出来了一个M84闪光弹,动作极为熟练的起开两个拉环,丢进了屋里。

    只见屋内的灯光忽然被强光掩盖,在剧烈的爆炸声过后,宫语然探出身体,她手上拿着的是CZ75全自动手枪,理论上可以达到每分钟一百发的射速,标配的15发弹夹在一秒钟就尽数打光了。

    然后她缩回身体,有些不确定地嘀咕了几句:“好像没打中。”

    说着,又拿出一个M84闪光弹,在上好子弹以后,故技重施地丢了进去,又扫射了一梭子。

    貌似还是没有被打中,但是在如此狭小的空间里,M84闪光弹100万坎德拉的光照和170分贝的噪音已经要把里面的人逼疯了,他们哭喊着说道。

    “别打了,我们投降!”

第四十五章 猎人与猎物(三)

    M84闪光弹按照室内快速作战机制进行设计,其引信不到两秒钟,起爆速度极快,它的战术效果决定了使用者哪怕动作慢上半拍都会波及到自己。

    而CZ75的弹夹可以作为前置握把上膛,双握把有利于维持枪械稳定,借助掩体射击优势明显,但是室内作战会稍显不灵活,现在宫语然把它取下来,像正常手枪一样,后握把上膛。

    时天看着宫语然一连串行云流水的动作,就差没问一句“您就是特种兵?”。

    他产生了一种错愕的可靠感,那种感觉就像有一天梦到自己学校里没交作业,正准备挨着班主任一阵痛骂,结果你妈扛着一把阿卡47就闯进了办公室,朝桌子上大手一挥请假条,说家里要没人煮饭了,我儿子随我约旦演习先休学半年。

    可现在还不是可以轻松到开玩笑的时候,宫语然向他打了一个眼色,意思是要准备进去。

    在一场现代化武器的对抗过程中,拿着冷兵器的时天无疑是弱势群体,可是面对如此输人不输阵的时刻,他还是自告奋勇走在了前面。

    一个前去作死的男人背后,有一个帮他开高达的女人,就算死了,又有何妨?

    时天有些激动,他走进屋子里,已是一片狼藉。

    之前的爆炸动静不小,面前的柜台上纸张和碎石散乱在了一起,天花板上二次装修的隔热板,震塌十几块落在地上,再里面是几列四五米长的铁柜子,以及最深处镶在墙上保险箱。

    箱子粗略看有一米的长宽,有之前爆炸熏黑的痕迹,好像没有引起火灾,但是旁边的窗户被震碎,地上可以看到一具尸首。

    “人呢?”

    时天一惊,只听头顶传来玻璃裂开的声音,眼前转为了一片漆黑。

    是敌人把天花板的灯全都打碎了!他们还没有打算彻底放弃反抗。

    黑暗中,一道火光才刚刚亮起,时天连忙抱住宫语然倒在地上,子弹疯狂从他们头顶穿过,砖砌的墙壁飞着灰土。

    微型冲锋枪的子弹在数秒内毫无保留的打光,宫语然立刻起身,凭借对火光位置的记忆,CZ75几发精准地点射。

    对面传来了惨叫声,宫语然单手支撑越过柜台,凭借手里的电筒照亮,一记快速的侧踢,正中敌人脑袋将他击倒,再踢走他落在地上的武器,然后将枪口抵住倒地者的头部。

    “好了好了,我认输了。”那人心服口服地说,“我就说你们一个个都是通天的本事,把我们几兄弟引过来,拿当靶子打,到底是何方神圣?可敢报上名来?”

    宫语然没理会他,从兜里拿出几条细线将他反手捆住。

    “没有其他人了。”时天说着,坐到了宫语然旁边。

    “你受伤了?”宫语然瞪大了眼睛,手电筒的光照下,时天的肩膀鲜血浸透,黑成了一片。

    “没伤到骨头。”时天觉得倒并不大碍,“我的身体体质挺特殊的,曾经挨了一刀我都没死。”

    宫语然拿出一把匕首,时天心说我就说着玩玩,你难不成还真要拿我试试吗?

    刺啦的响声,宫语然用刀口划开了她的半边衣颈,将取下来的布料又分成几段。

    “别动,我先做一个简易的包扎,帮你把血止住。”

    时天却发现她居然正面朝着自己,白皙的颈部与锁骨在自己视线中若隐若现,他不得不微微转开视线,手指在发烫的脸上划着为了掩饰尴尬:“你其实可以用衣袖或者外面那件斗篷......”

    “外衣的材质不适合用来包扎。里面这件是特别定制的衣服,关节部位都有做过特殊处理和镶边,用刀割也未必能取下来。”

    “是这样啊......”

    宫语然为时天绑扎好伤口后,又用手电筒观察了一下时天有没有其他受伤的地方:“你的手也流血了?”

    “地上有玻璃碎片,刚才不小心按到了。”

    时天正说着,宫语然已经把他受伤的手牵了过去,从斗篷中又拿出随身携带的水壶,谨慎而又小心地,将手上残留的碎渣冲洗干净,然后是一瓶消毒用的药剂往上面浇了浇,再拿出另一瓶膏药轻轻往上涂抹均匀。

    “你身上哪来的怎么多东西?”时天感觉哪怕自己当场英勇就义了,她都能拿出来一口棺材。

    “从家里出来的话,得一个人照顾自己,常用的工具和医疗物品都得带上。”宫语然用最后的一点布料将时天的手掌也包扎完毕,“但这种东西只能用来应急,下面那层楼,应该有赛事用的药品。”

    她把斗篷的扣子系上,留下一句“你在这里等我”,就下楼去了。

    光线从破窗涌入,时天抬起手,发现用来包扎的白色织物原来相当柔和,绑得不紧不松。

    和没心没肺的牲口们呆久了,你就习惯他们把你包成一具木乃伊去骗一顿饭钱,当有一天有人忽然不把你当牛马对待,反而让人有些不适。

    她看起来完全不像使用了界能突破的样子,时天想着。

    可枪械的熟练程度,架枪稳定的姿势......

    她爸爸是雇佣军,还是她妈妈在卖军火?

    到底什么样的家庭才会放任自己女儿离家出走?还成天抓罪犯玩?

    时天想不明白,他听到楼梯间有脚步声,有些惊讶宫语然居然这么快就回来了,心想难不成她是超级英雄的女儿,什么事情都是无所不能的地步。

    “已经结束了吗?”

    然而来的是一个男人。

    “本想要来盯着从不喜欢露面的毒蛇,没想到却先被偷米的老鼠给摆了一道。”

    想自卫地拿起武器却被一下子踩住,一阵风拍在脸上,男人已经站在了时天面前。

    “别动手,你是想死吗?”

    正当时天以为这话是对自己说的时候,当当当的几声,黑暗蹭出了火花,发光的子弹像乱撞的萤火虫,在两面铁柜形成的狭小空间里来回反弹。

    “蠢货。”

    男人冷哼一声,他的动作极快,那个本该被宫语然制伏在地上的歹徒发出闷响,随后便没了动静。

    时天颤抖着身体,凭借子弹刹那间在那个男人脸上迸发的光,他看清了对方的面目。

    萨维尔,那超乎寻常的力量以及一击毙命的手法,简直就像重现了洛城里的梅雨,让人心有余悸。

    他拾起了破窗的碎渣,往下看了一眼。

    “你该感到幸运,你若是他的话,我现在就可以杀了你。”

    萨维尔走了回来,他看着时天,满脸的冷漠。

    “可惜你不可能是他,你太弱了。”

    时天艰难地看着萨维尔,对方没有要杀死他的意思,可强大的威慑力还是让他一点都不敢动弹。

    “你们走吧。不管你们与这件事情有没有关系,这一次我都放过你们。”

    他找了把椅子靠着窗边坐下,这个浑身肌肉虬结的男人翘着腿,一只手衬在扶手上,一只手拿着一本巴掌大的小书。

    如果有第三者在场,会对这个不合时宜的行为笑出声,可光线照在的不仅是书上的文字,也同样是他那张沾染了鲜血的脸,恰如他所说的那样,像无事发生。

    “所以,小姐。”他单手翻阅了一页,“下次,最好别再用枪指着我了。”

    时天抽了一口凉气,他出去,对门边拿着枪的宫语然说:“走了。”

    从白房的大门出来,原本在楼下救援的人们,见状马上把时天围了起来,尽管他一再强调自己伤势经过处理已并无大碍,这群热心的群众还是准备把他和担架绑定在一起,并送往医院。

    “等等!”艾伦保长插进队伍,“你怎么连这种事情都敢瞒着我?我说你怎么看起来不对劲啊,刚才那个男生什么都告诉我了。”

    时天一听不好,脑袋往担架上一撇,打算装死。

    “这位同志,请你一会儿再过来好吗,他现在受伤了,需要马上进行治疗。”

    “不行。”保长相当武断地说,“我今天必须要将他的身份公之于众,就在此时此刻,就在这里。”

    时天一咬牙,拼了,开始翻着白眼,癫痫着身体,口中念念有词:“呃,我是神经病,我是神经病。”

    保长一愣:“你不是武松吗?”

    “啊?”

    “武松!”伴随着惊声尖叫,救护人员啪的一声把担架放地上了,时天摔得差点没晕过去。

    “您就是那位打虎英雄武松?”救护人员连忙把时天搀扶起来,“老虎长着翅膀都给你打下来了?”

    “就是那个与传说中的怪物,打了七天七夜的男人?”一个四十岁的大姐在旁边喊道。

    “手持76.2毫米的反坦克炮,杀得老虎们闻风丧胆!”一个大叔振振有词。

    “卷着八十米长剑,与凶兽大战三百回合!”

    时天大概明白是说诱饵监狱的事情,就应了一句是有这么回事,但没这么夸张。

    啪啪啪啪。

    周围的人们,十分动容地鼓起了掌。

    “您是大英雄啊。”保长上前激动地握起了时天的手,热泪盈眶“谢谢你,谢谢。”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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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名为勇者介绍:
勇者时天想要躺平,可他万万没想到的是,从遇见公主的那一天开始,想要浑浑噩噩的生活就要彻底终结,在与妖魔鬼怪们疯疯癫癫的旅途中,等待他的将是阴谋家的诡计,蠢货的奇思妙想,疯子偏执的计划,美少女的火力全开......其名为勇者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其名为勇者,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其名为勇者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