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擒获
程居岫温和问道:“陆家有没有过欺男霸女?迫害良民?”
“没有,没有。”
陆文林额头流下冷汗,“这种事情家里谁都不敢。”
程居岫继续问道:“那有没有巧取豪夺,谋夺他人财富?”
“没有,没有。”
陆文林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我让手下的商号都安安分分做生意,不敢干违反虞律的事情。”
程居岫点了点头,“那有没有将男女仆役视为狗彘,随意杖责打骂?”
“这...”
陆文林表情一僵,讷讷道:“我从来不过问内宅的事情。”
一旁的田氏脸色瞬间变得煞白惨然,但程居岫仍然看都不看她一眼,继续问道:“那,内宅里,应该没有过虐待侍妾,悄悄淹死侍妾所生婴儿的事情吧?”
咚。
田氏吓得倒退数步,背部撞在木桌边沿,带翻了桌上的昂贵瓷碗,令雪燕冬瓜燕窝汤流了一桌。
“居,居岫,”
田氏浑身发着抖,艰涩道:“我是你舅妈啊,我们是一家人...”
“闭嘴。”
程居岫一甩手掌,腰侧飞剑陡然出鞘,刺向田氏眉心,在她额头上割开一道狭长剑痕。
“真该杀了你。”
程居岫声音冷若寒冰,不管瘫软下去、吓得失禁的田氏,收回飞剑,转头看向战战兢兢的陆文林,淡淡道:“舅舅,休了她吧。”
“啊?”
陆文林不可思议地抬起头来,却看到程居岫脸上的表情没有任何改变,只是淡漠地重复道:“舅舅,休了她吧。”
“好,好,舅舅这就休了她。”
陆文林猛地回过神来,颤抖着接过仆役递来的纸笔,写下潦草休书。
整个陆家,都是靠依附程居岫而兴旺发达,没有任何反对余地。
“行了,就今晚吧,收拾东西,让她和她带来的仆役们滚回老家。”
程居岫淡漠地接过休书,“之前田氏管的陆家商号,也全变卖了吧。
陆家以后就不要再做生意了,钱全部放各大钱庄,按月领取利息。
省得有了钱出去生事。
另外,在陆府清出房子,席慧搬过来住。”
“好,好。”
陆文林唯唯诺诺地不断点头,而田氏的两个儿子则面如土色——他们的母亲被休,连同他们的主要继承权也会被一并剥夺,转给二房或者三房的同父异母兄弟姐妹,他们自己则沦为平时最鄙夷的、没有身份的私生子。
“表哥,你就放过娘吧,她都是为了我们...”
二人哭着跪倒在地,抱向程居岫的大腿,然而程居岫只是随意唤来清风,就将二人吹飞推远。
“日升。”
程居岫将陆依留在大厅,转身和李昂走出了陆府。
“让日升见笑了。”
程居岫叹息着摇了摇头,“家里人眼光浅,不懂事。”
“啊...”
李昂尴尬地摆摆手掌,程居岫自己快刀斩乱麻,处理了家事,已经算是雷厉风行了。
“对了,我是追着我那匹经常食用特殊饲料的马的气味,追去的席慧家,然后过来的。”
程居岫随意说道:“是不是好奇,之前跟我在庭院里对峙的那个黑衣人是谁?”
李昂点头,“有点。”
按照那天蒲留轩的说法,年轻一代里,有程居岫这等实力的应该不算太多。
“那是曾经的魔教门派,白骨慈航的圣女。”
程居岫扫了眼李昂脸上的惊愕表情,哈哈笑道:“放心,白骨慈航里的激进派,三百年前已经和其他的魔教门派一起,被彻底杀没了。
现在仅剩的这一支,算是依附于学宫的盟友。
而且白骨慈航的圣女有好几位,不像小说话本里那样‘罕见’。”
“那师兄你和她...”
“以前刚行走江湖、追查一起连环凶案的时候,还年轻,没有什么经验,不知道彼此身份,都以为对方是专门贩卖人口的魔教敌人,”
程居岫随意道:“所以我下手稍微黑了点。”
李昂一挑眉梢,问道:“稍微黑了点?”
“下毒药,敲闷棍,套麻袋,载在船上,绑好铁链,运到河心,威胁她沉江喂鱼,进行审讯。”
程居岫一脸淡定地说着具有冲击力的过往,“后来双方交代身份,把话说开就好了。”
李昂咂了咂嘴巴,“她...原谅你了?”
“不,在放了她、两个人一起办完那起案子、剿灭了真正的魔教后,她追杀了我六年。”
程师兄依然一脸淡定,“从十万荒山到无尽海,从虞国到周国,从沙漠到雪山。
投毒,设伏,刺杀,乃至易容化妆成熟人来接近我。
双方互有胜负吧,我也经常擒获她的。”
“那还真是...”
李昂嘴角抽了抽,相爱相杀的神仙爱情?
抓了放,放了抓,搁这刷放生功德呢?
“不过你放心,我和她还是有点默契的,不会影响到身边的其他人。”
程居岫微笑道:“就是以后如果在路上遇到瞎了眼求你带路的老太太、声称儿子被老虎抓走的老丈、声称父母死于匪患的妇女,得小心一些,别喝他们递给你的水和干粮。”
...你俩平时到底干了什么啊?
李昂犹豫道:“师兄,她会不会是,喜欢你啊?”
看不出来,平时一本正经的程师兄原来还挺...风流的。
“她是说过类似的话。”
程居岫点头道:“不过我娘以前经常跟我说,越是漂亮的女人,说的话越不能相信。”
嗯?难道令堂姓殷名素素?
李昂刚在心中默默吐槽了一句,就听程居岫陡然转折道:“但我娘就很漂亮,所以她说的话也不能全信。
因此,漂亮的女人说的话,就可以相信。
时刻在可信和不可信之间转移。”
...师兄你搁这练乾坤大挪移呢?殷素素哲学悖论?
偶尔皮这么一下的程居岫显得非常开心,哈哈一笑,爽朗道:“总之,我先回去了,你也早点回家休息。
准备下要去长安的包裹,再过几天就要走了。”
“嗯。”
李昂和程居岫在陆家门口分别,到了席慧宅中,通知了下消息,拿走助产钳,和柴翠翘一起回到保安堂中。
第三十二章 异物
正如李昂预料的那样,次日清晨,保安堂门口又有新的访客求见。
每天经过洢州城的河商、海商数量众多,这些人出手阔绰,为了能拉上关系,送的礼物都是什么珍珠、珊瑚、砗磲,或者低调一点的,文房四宝,家用瓷器。
甚至于,李昂还见识到了上流社会才有的“雅贿”。
送礼者,会送一些精美无比、近似真品的假货赝品。
这些假货名义上可能只值五贯、十贯、二十贯,但是只要拿去送礼者介绍的当铺,进行典当,就能以真品价格卖出数百贯。
本质上还是送礼,只是避免了直接的现金往来,更难查证,而且听上去更加“风雅”一些。
“只能说,已有的事,后必再有。已行的事,后必再行。”
李昂吐槽道:“连送礼的花样都是一脉相承。”
和昨天一样,他谢绝了所有稍微昂贵一点的礼物——家里实在是放不下了,光堆积的笔墨纸砚就够用十几年。
“胭脂,我的胭脂...”
柴翠翘没在听李昂的话,她的下巴压在桌上,抿着嘴唇,悲痛地看着墙角处,一整箱的锦绣堂胭脂水粉,被仆役抬走。
“你老惦记你那胭脂干啥。”
李昂无奈地合上《上清灵感篇》,“能不能想点有用的,比如午饭吃什么。”
“那可是锦绣堂的胭脂啊!哪怕最低档的一小瓶也要一百贯。抹在手上,浸到水里也不会掉妆。
杏子梢头香蕾破。淡红褪白胭脂涴。”
柴柴自顾自地哀愁叹息,两只小手有规律地拍打着桌面,连午饭吃什么的话题都不太在意了,“俗语有云,生平不涂锦绣堂,便称英雄也枉然。
我的心被锦绣堂夺走了,今生或许不再会有悲喜...”
“什么乱七八糟的。”
李昂满头黑线,用《上清灵感篇》的卷轴轻轻敲了敲柴翠翘的脑袋,“你不做饭那就我去做,午饭就吃沙德刚送来的黄花鱼好了。”
“别!”
柴翠翘立刻从凳子上跳了起来,紧张道:“那条黄花鱼足有十一寸,随便做成菜那就太可惜了,不如半条清蒸,半条红烧。”
“哪有一条黄花鱼拆成两条来做菜的。”
李昂哼了一声,“还是红烧吧,红烧更好吃一些。”
正当主仆二人激烈辩论清蒸好还是红烧好的时候,保安堂外响起了密集而沉重的脚步声。
沿街所有路人,面露惊愕畏惧之色,主动避让。
那是一群骑着军马的士兵,所有人披着铁质鳞甲,腰侧系着朴刀、箭袋,背上背着长弓,马匹的鞍鞯侧后方挂着一把上好了弦的劲弩。
虞国民间不禁剑而禁甲,不禁弓而禁弩。
这是一队精锐的虞国骑兵。
隶属于洢州城镇抚司的骑兵。
领头的兵卒翻身下马,让下属待在保安堂外,自己走进大门,拱手道:“是李小郎君么?”
“是我。”
李昂有些意外地站了起来,拱手回礼,“阁下是...”
“镇抚司团练判官牛温书。”
镇抚司兵卒沉声道:“奉学宫行巡之命,请李小郎君去镇抚司一趟。”
“程师兄?”
李昂意外道:“为了什么事情?他为什么不自己来?”
牛温书沉默着眨了下眼睛,轻声道:“伊州城外,发现妖魔踪迹。”
越接近修行之道,就离危险越近...
李昂脑海中莫名闪过这句话,虞国境内没有人敢在闹市街头冒充镇抚司,对方身份无疑是真实的。
只不过,程居岫叫自己过去干嘛?
“请牛判官稍等,我去洗把脸,这就来。”
李昂站起身,用眼神示意柴翠翘跟上,主仆二人走到后院。
柴翠翘压低了声音急道:“少爷,发现妖魔为什么叫你过去?你不是还没修出名堂来么?”
后面半句不要行不行。
李昂看着庭院里的落叶,翻了个白眼。
站在保安堂里的牛温书,老神在在地闭目凝神,假装没听见庭院里李昂的声音。
“协助镇抚司和学宫剿灭妖魔,是每个虞国民众和学宫弟子的义务,叫到我了不能不去,可能那里需要我的什么技能吧。”
“总之,你在家里好好看家,这段时间别随便出门就是了。”
“乖,我走了。”
李昂随便用井水洗了把脸,走出庭院,将《上清灵感篇》放在书架上,随后点头示意牛温书。
二人走出保安堂,离开时,李昂带上药箱,拿钥匙上好了正门门锁——新门锁和钥匙也是昨天送来的,在门栓的基础上加了两块弯折铁板,铁板探出门缝的一端设有孔洞,能让锁穿过,这样就算人在正门外面,也可以将正门上锁,不用每次都从庭院的侧门走。
牛温书贴心地给另外准备了一匹体型偏矮的军马,李昂翻上马背,坐上鞍鞯,跟着精锐骑兵前往位于城南的镇抚司。
那是一座和其他办公衙门外观相似的建筑物,不同之处在于,镇抚司的院墙高近一丈,院中种满了阴气森森的槐树,明明是六月三伏天,走进其中却感觉体表生寒,仿佛有什么东西在阴影角落中窥探。
角楼,瞭望塔,悬梯过道,射击孔。整座建筑物近似于堡垒,易守难攻,可以容纳数千乃至更多的兵卒。
作为土生土长的洢州人,李昂也没进过镇抚司,他目不斜视地跟在牛温书身后,走进镇抚司大厅,就看到程居岫正坐在左侧椅子上,手中拿着张纸,身旁的桌子上,摆放着铁箱以及一个巴掌大小的青铜铃铛。
“日升。”
程居岫从椅子上站起,递来纸张,快速说道:“洢州城西面十五里开外的沙洮村有妖魔踪迹,几个村民和家畜受了外伤,需要治疗。
管辖洢州镇抚司的团练使还在外地,这里由我和牛判官负责,你跟我走一趟,解决妖魔顺便救治下沙洮村的村民。”
“好。”
李昂应承下来,扫了眼程居岫递来的纸,发现这是一张借据证明。
时间:载乾三年五月十九。
地点:洢州城镇抚司。
借用人:学宫行巡程居岫。
借用异化物:异——伍——陆柒肆,魇人铃。
“这个铃铛,是我从镇抚司借来的异化物。”
程居岫将青铜铃铛递给李昂,“先给你防身用。”
第三十三章 沙洮
魇人铃?
李昂微不可查地犹豫一下,接过了程居岫递来的铃铛。
那铃铛为青铜材质,古朴老旧,上面满是绿铜锈。本以为在触碰时,会将上面的斑驳铜锈轻易剥落,上手之后才发现,铜铃颇为沉重结实,仿佛有一股无形力量,在拉着它向地面贴近。
异化物,李昂当然知道这是什么。
学宫将各类妖邪分为四类,
分别是动植物的“妖”,类人的“魔”,外表上没有生命的“异”,以及难以归类的“诡”。
学宫和镇抚司,会对这四类妖邪进行信息收集、清缴追杀。
这一过程中,有一些异类难以摧毁,或者摧毁后可能会造成巨大破坏,又或者是单纯利用价值,而被学宫和镇抚司保留下来,用妥善方式收容。
必要时,学宫和镇抚司甚至可以利用这些已知的异化物,去对付未知的异类。
魇人铃的编号,异——伍——陆柒肆,
异代表其属性,伍代表其等级,陆柒肆则是其编号。
在纸张下方,写着魇人铃的详细说明。
【收容措施】:异——伍——陆柒肆·魇人铃,需放置在直径十寸的上锁铁箱中,储存于洢州城镇抚司机密库房内。魇人铃的使用,必须经过镇抚司团练使,或团练副使级别的同意。在团练使、团练副使无法行使权力的紧急情况下,可顺延至判官级别,但不可再向下顺延。
【描述】:魇人铃有着类似于青铜铃铛的外形结构,材料为铜、锡、铅合金。该异化物在常规状态下处于长期休眠,但当被类人生物握持、按住铃铛顶部、持续摇动长达六次时,就会转化为激活状态,令距离使用者最近的一个类人生物陷入僵直停滞。
持续摇动,则会一直保持僵直效果。
僵直停滞的具体时间,取决于使用者与受试者的身体强度、心智坚韧程度、双方距离以及音波干扰。
受试者体质越弱,心智越不坚定,距离越近,周围环境的音波干扰越小,
则魇人铃的僵直效果越长,最长记录为三个时辰。
据受试者(俱为死刑囚犯)描述,僵直状态下他们听到了从远方传来的缥缈铜铃声,心情陷入难以描述的宁静喜悦,有时,受试者甚至会要求再次对他们释放魇人铃,以沉浸在宁静祥和情绪中。
多次实验证明,魇人铃的僵直效果,并不会对受试者造成难以逆转的负面影响。
也不会受其他收容物,比如异——肆——玖贰捌·飨食编钟,或妖——肆——壹拾叄·默读桐的影响。
在彻底探明其本质后,或许可以用于治疗遭受心灵伤害、陷入失魂病症者的长期计划中。
【备注】:魇人铃于太平二年,发现于翀州城负责管理城隍庙的庙正——董丰茂家中。董丰茂一家五口,具死于魇人效果,现场未能发现打斗痕迹或异类气息。
据推测,魇人铃可能与隋末乱世时消失的魔门教派——悟月寺有关,可能是该寺用于进行某种特殊仪轨的道具之一。
仍需要进行进一步的调查。
以上,就是魇人铃的所有说明。
‘真的是,异化物。’
李昂握持着铜铃,下意识地咽了咽口水。
既因为自己第一次接触到异化物,又因为纸张说明上,前一任铜铃拥有者董丰茂一家死亡的记载。
“只要使用得当,再给你穿套贴身轻甲,就能应付绝大多数威胁了。”
程居岫随意说道:“罗盘显示,沙洮村的妖魔气息并不算强,同样也是五级。
镇抚司的一队甲骑具装士兵,加上我,再调用几十上百农夫猎户,完全可以应付。
你只需要跟着我,治疗沙洮村的伤员就行。”
“没问题。”
李昂点了点头,“药箱也带来了。”
“那就好,”
程居岫提上铁箱,“牛判官,我们出发吧。”
牛温书点点头,按照镇抚司的规章制度,调用弓弩箭矢、士卒马匹、嗅探猎犬,并留下文书证明,最后,领着一支四十人的骑马队伍,驶出城外。
————
骑在战马上飞速奔驰的感觉并不算好,不断颠簸摇晃,不断强风扑面,根本不像想象中那么轻松。
李昂拉着缰绳,努力回忆以前在州学里学到过的骑马技巧,勉强跟在队伍后面。
十五里的距离不算近也不算远,越过桥梁,驶过山路,在日上三竿的时候,镇抚司队伍顺利抵达了沙洮村的村头。
终于到了。
李昂长松了一口气,背着药箱,从鞍鞯上翻身下马,暗自庆幸自己刚才没从马背上跌落。
程居岫与牛温书跳下马背,动作干脆利落。众兵卒刚一落地,就开始警戒四周,观察道路地形,并由一名斥候骑马进入沙洮村。
“这就是沙洮村么...”
程居岫站在乡间土路中间,眉头微皱,观察着前方这座依山而建的平凡乡村。
正值中午,村落里面却没有多少生火做饭的炊烟。
田间地头,也看不到干农活的农民。
片刻,斥候返回,报告沙洮村的村长周平春,已经将村里伤员集合了起来,等待救援队伍到来。
“走吧。”
乡间小路崎岖,腰侧系着长剑的程居岫走在最前面,带领众人步入沙洮村。
村落中心的水井旁,站满了整个村子上百户村民,每个人的脸上都写满了惊慌失措。
水井旁边,还铺着七张凉席,每张凉席上各躺着一名伤病。
随着镇抚司队伍接近,一个体型中等、留着山羊胡的中年男子,急忙挤出人群——他穿着金钱图案的绸衣,和周围衣衫老旧的村民形成鲜明对比。
程居岫随口问道:“你就是沙洮村的村长?”
“是在下。在下姓周,名平春。”
周平春的脸上挤出谄媚神情,无比恭敬地讨好道:“按照上官的吩咐,我把所有村民都叫了过来。
判官您来了,沙洮村就太平了。
判官您来了,青天就有了。”
“我不是判官,他才是。”
程居岫见多了这类谄媚乡绅,没有多做理会,而是转头看向李昂,“日升,这些伤员,能医么?”
第三十三章 细犬
“我看看。”
李昂提着药箱走上前去,躺在凉席上的伤员受的全是外伤,骨折、脱臼、擦伤、挫伤、切创。
其中切创的伤口痕迹非常奇怪,创口长、创腔呈舟形、创壁粗糙、创壁之间有组织间桥。
既不像匕首刀刃切割而成的常规切创,也不像刺穿。
倒像是某种奇特的...钝器挫裂创。
难道是武林高手用筷子把人割伤的?
“能治,不过会不会死,主要看伤口感染与否。”
李昂从药箱里取出简易口罩、手套,给自己戴上,再拿出了一捆...银丝。
在场所有村民眼睛都瞪直了,一名患者家属忍不住问道:“大夫,这是...”
“缝合线。”
李昂淡定回答道,用纯酒给银丝进行消毒。
村里有见识的人小声问道:“缝合用的不是树皮么...”
“你说的是桑白皮吧?”
李昂随意道:“把桑皮内侧较粗的筋纹扯下来,剩下的外皮制成细线,要用的时候放在沸水的蒸汽上熏蒸,使其绵软如新,用来缝合。
是个没办法的办法,但还是容易导致伤口感染,也就是炎症。
用银丝的话,抗张力强度大,对组织反应小,灭菌简单,不易引发炎症,缺点是价格昂贵。”
李昂拿着系有银丝线的银钩,熟练地对伤者创口进行消毒、清创、缝合、包扎。
“幸好都是皮外伤,还能用银丝处理。如果是腹部深层组织受创的话,就只能用羊肠线了。”
由于没有麻醉手段,李昂尽可能快速地处理着外伤,减轻伤员痛苦。
现在他能够取得的外科缝合线有三种,丝线,羊肠线和金属线。
丝线不被组织吸收,
羊肠线能被组织吸收,但对组织刺激反应大,易引起感染,
金属丝抗张力强度大,对组织反应小,灭菌简单,缺点是价格昂贵。
‘如果以后遇到伤势更加严重、伤在腹部的病患,就必须要用到可以吸收的羊肠线,最好能进行碘处理,实现无菌化。
不过碘处理的前提是碘,要取得碘,得找来硫酸和海草灰,让硫酸与海草灰中含有的碘化钾、碘化钠反应,生成碘化氢。
碘化氢再与硫酸反应,生成游离碘。
而要取得硫酸,又得去找来硝石和硫磺,采用硝化法...’
李昂缝合的动作娴熟飞快,思绪漫游天际。现代工业牵一发而动全身,哪怕只是一根小小的无菌羊肠缝合线,都需要复杂工序。
一众村民和镇抚司兵卒,惊叹地看着李昂飞快的缝合动作。
原本狰狞丑陋的伤口,在针线缝合下逐渐合拢,只剩下一条条狭长疤痕。
“把这些人受伤的经过,详细地说一遍。”
程居岫转过头来,看向周平春。
“是。”
周平春下意识地站直身躯,战战兢兢地叙述起来。
两天前,也就是五月十七的夜晚,有村民在睡梦中,听见自家畜棚传来狗的狂吠和山羊惨叫。
他以为是有野狼从山上下来,立刻拿着火把、扁担出门。
其妻子敲响铜锣,叫醒邻里。
打狼是全体村民义务,毕竟谁也说不好潜入进村的野狼,会不会叼走自家的牲畜或者孩童。
众人拿着铲子锄头赶来,用火把照亮畜棚,这才发现畜棚的大门敞开,里面死了一条看门狗、三只山羊,另外还有两只羊羔失踪,怀疑是被掳走。
死亡的狗和山羊身上,都残留着严重的咬伤、抓伤、拍伤,部分肢体缺失。看起来很像是狼、豹子、老虎之类的凶残野兽干的。
考虑到有两只山羊被掳走,极有可能是三只或者三只以上的狼群。
依山而建的乡村,对于防御野生狼群有着丰富经验,次日白天立刻组织村民与猎户,上山寻找狼群踪迹。
在搜寻过程中,猎户王六宝的猎犬被袭击拖走,王六宝上前追赶,却没能追上。
“你就是王六宝?”
程居岫扫了眼木讷老实、背着把弓的猎户,“你看到袭击猎犬的东西了么?”
“只看到了一点点。”
王六宝诚惶诚恐地点头,带着口音说道:“那个东西趴在地上,体表长了黑色长毛,像一头狼,从草丛里猛地窜出来,一下就把我的狗咬死、拖进草丛了,我都没来得及射箭。”
程居岫眉头微皱,“体表长满黑色长毛?”
“是的,今天早晨我们又组织人手上山寻找,很多人都看到了。”
周平春说道:“那东西像一条没有尾巴的大狼,从山上冲下来,把我们布置好的渔网全冲破了。
村里猎户朝它射箭,连它的毛发都没能射穿,反而被它冲进人堆,伤了好些人,
直到全村老小,都拿火把驱赶它,才把它赶跑。
您看,这就是破掉的渔网。”
“四肢着地,体表长满黑色长毛,没有尾巴,力大无穷,刀枪不入,畏火...”
程居岫总结了几个特征,皱眉思索。
“行巡,会不会是沙孩儿?”
牛温书问道:“妖类,五级,壹叄壹。
外形类狼,力大无穷,山中野兽见其就会露出微笑,扑进怀中任其吞食。六十年前曾有人在梁溪惠山目击到过。”
“有这个可能。”
程居岫点头道:“不过有类似特征的低级妖类、魔类实在太多。
光凭黑色毛发、刀枪不入等特征,还可能是【貉之】、【犀犬】、【人狼】。
具体是那种还进一步检验。
牛判官,放嗅犬吧。”
“是。”
牛温书转身,让下属牵来一条黑白色的细犬。
该犬身形纤细,四肢修长,双耳下垂,耳尖钝圆,双目尤其灵动机警。
即使刚才陪着骑马队伍跑了十五里山路,也没有表现出多少疲态。
“这种细犬,是镇抚司内部专门培育的品种,从小接受严苛的筛选与训练,每一只都是长安出产的。
能嗅探出血迹、汗渍、酒气、香囊在内的多种气味,并进行远距离的追踪锁定。
三百年来帮镇抚司和各地衙门破获了成千上万起案件,消灭了大量采生折割的人贩子。”
程居岫随口解释了一句,
负责牵着细犬、让它去嗅探残破渔网的镇抚司士兵,脸上露出了与有荣焉的自豪表情。
尽管某种意义上,这条细犬的军衔比他还高。
第三十四章 异化
“汪,汪!”
细犬嗅了一阵渔网,立刻吠叫起来,拉着镇抚司士兵向东面跑去。
程居岫留了二十名士兵在沙洮村,自己和牛温书领了剩下的人,带上王六宝作为向导,跟上细犬。
李昂留在村里照顾伤员。
正午的太阳逐渐猛烈,村长周平春似乎听说了他的身份,谄媚地请李昂到他家去休息。
李昂也没有拒绝,带着七名伤员到了相对宽敞的周平春家中,统一观察。
至于剩下的村民,则各回各家,生火做饭。
一个半时辰后,程居岫带着队伍返回沙洮村,脸上挂着疑惑表情。
“没找到踪迹。”
程居岫摇头对李昂说道:“渔网上残留的气味,到山坳溪水里就不见了,怀疑是潜进水里,游出很远距离。”
“那怎么办?”
李昂皱眉道:“是继续留在沙洮村,还是沿河向下接着找?”
“在沙洮村继续待一晚吧。”
程居岫说道:“不管是沙孩儿、貉之、犀犬,都没什么智力。
吃过了家畜的肉,尝过了人血,就再也无法舍弃这种滋味,跑不了太远就会回来。
周村长。”
程居岫看向周平春,“你家里有没有待宰杀的猪、羊、牛?”
“有的。”
周平春讨好地笑道:“行巡您午饭要吃肉?”
“不,捉妖。”
程居岫淡淡道:“傍晚的时候宰两头大型家畜,收集血水和内脏,用桶装好,不用盖盖子,敞开放在村头。
我和镇抚司会住在村头附近的房子里,熄灭灯火,等那个妖魔自己送上门。
至于家畜的钱,你等会儿报给牛判官,能到洢州镇抚司报销。”
“不用不用,小人怎么敢劳烦上官。”
周平春谄媚地不断点头,转身出门,招呼管家去做,“甘管家...”
待他走后,李昂拿起桌上茶盏抿了一口,稍有些意外地挑了下眉,“想不到这种土老财家里,竟然也有好茶。”
“民脂民膏罢了。”
程居岫淡漠道:“村子里的油坊、磨坊、粉坊、染坊都是他家的,村里的地,和周边的山,也有一大半列在他的名下。
一半村民都是他家的佃农。
若非如此,他也住不起这么好的房子,有这么多佣人,还在院子里养了那么多猎犬、宠物犬,连高昌的拂林狗和巴儿狗都有——这可是长安贵人才有闲心闲钱养的宠物。
地主乡绅么。别看土,说不定比长安、洛阳的大户人家都要有钱。
对了,说到茶,”
程居岫笑道:“日升这两天没少喝吧?”
“嗨。”
李昂两手一摊,无奈道:“那些河商海商也太‘热情’了,一箱一箱地搬来东西。名贵的珠宝珊瑚不收,就送锅碗瓢盆酱醋茶,什么东西都有。”
程居岫撇嘴道:“商人嘛,总想着能攀上关系。”
李昂翻了个白眼,“他们倒豪爽,也不怕我考不上。”
“以日升你的聪慧机敏,怎么也能考上。”
程居岫笑道:“就算考不上,对于那些商人来说,所付出的也只是几箱财物而已。
而如果能考上,结下一份善缘,日后就是百倍千倍的回报。
天底下再也没有比这更好的投资了。
多资助几个,总有能考中的。”
风险投资是吧?有没有天使投资人?
李昂摇头苦笑。
————
洢州城一行人草草用过晚饭,住进了村头的平房当中。
周平春本来打算让五个儿媳和家里仆役,为众人准备丰盛宴席,但镇抚司有规定,在外追逐妖魔时,优先吃自己带来的干粮,不接受乡民提供的饭菜。
这倒不是出于自觉与矜持,而是有太多的血腥教训,证明对付妖魔必须要提起一百万分的警惕。
一碗饭,一块肉,一个果子,乃至一杯水,都可能是受过妖魔影响的异化物。
“我在河东有个老友,他是镇抚司的老兵、堪比巡云境修士的先天武者,
骁勇善战,兵不解甲,三十年来斩杀了上百头妖魔,
晚上睡觉都要穿着甲胄,每次洗澡也只是用湿毛巾草草擦拭。
由于其功勋卓著,甚至接受过陛下的赏赐。”
小房子里,程居岫、李昂、牛温书随意地聊着天,牛温书喝了口酒囊里的酒水,淡淡道:“副指挥使怜他年老体衰,准许他风风光光地衣锦还乡。
一路上风平浪静,车队顺顺利利地到了家乡汾州,在山上行驶时,因为天气炎热,他让车队在河畔树林里避暑,自己解下锦衣,去河里泡澡。
结果,刚在水中走出数步,脑袋就炸裂开来。
断掉的脖颈中,爬出无数条手指粗细的血红蜈蚣,眨眼间那些蜈蚣就窜入河水,消失不见。
在那之后我们才收到消息,原来他在三十年前、刚加入镇抚司的时候,体内就被妖——贰——壹拾伍·虿尾蜈蚣所寄生。
那种妖邪,会在被寄生者体内不断产卵,一旦被寄生者的身体浸入水中,成千上万虫卵就会立刻孵化,爆体而出。
镇抚司不得不堵死了整条河流,捕捞并焚毁所有河鱼,以免有人误食河水,造成下一轮的虿尾蜈蚣扩散。”
牛温书又喝了口酒水,老实方正的脸上没有多少表情,“自那之后,镇抚司里就没人敢随便食用外人提供的饭菜、清水了。”
程居岫叹了口气:“...山长曾经说过,我们从来没有完全理解过异类,需要时刻保持敬畏,与警惕。”
咚咚咚。
敲门声打断了谈话,李昂朝门外喊道:“谁啊。”
“在下是猎户王六宝,就是白天见过各位上官的那个猎户。”
“王六宝?他来干什么?”
李昂眉头微皱,拉开木门,只见王六宝捧着右手手腕,脸色发白。
李昂扫了眼王六宝的右手,随意道:“手指扭了?”
“是,天黑没舍得点蜡烛,摸黑去关驴棚的时候被门夹了。”
王六宝结结巴巴地说道:“听说李,李小郎君您会接骨...”
“拿来吧。”
李昂轻叹一声,拉过王六宝右手,一拉一拽,扭正了手指。
“嘶,谢谢小郎君,谢谢小郎君。”
王六宝吃痛,倒吸了口凉气,不断感谢,没有离去。
“怎么还站着?”
李昂随意问道:“是有什么事么?”
“呃,小人想问问,山,山上的妖魔是野兽变得么?”
王六宝期期艾艾地说道:“小人是猎户,捕猎了不少野兽,怕遭报应...”
“有一定可能。”
程居岫想了想说道:“异类不会凭空产生,一切皆有其根源。
就像染料,滴进水里,一生二,二生三,只要接触过异类,就有可能发生变异。
比如沙孩儿,就是野兽接触了妖化槐树而来,
犀犬,就是犬尸埋在地底,被阴气污染而来,
人狼,则是因为吸收了太多的妖异月光...”
“那人呢?”
王六宝紧张道:“人也会变成妖么?”
“人变化而来的,应该归类到魔,”
程居岫随意道:“比如尸体因怀有强烈怨气变化成的尸鬼、僵尸。
不过魔的产生条件,要比妖类苛刻的多,目击次数也相对更少...”
“王六宝!”
周平春领着他家十几个扛着被褥、床垫、蜡烛、油灯等杂物的仆役跑来,气急败坏地对王六宝喊道:“没看见上官都要休息了么?滚一边去。”
周平春让仆役扛着被褥、床垫进屋,谄媚地对着李昂三人赔笑,“山村里条件差,让上官们见笑了。
上官们有什么需要的,只管向小人提。”
“不用了,周村长让村民晚上待在自己屋里,锁好门窗,不要随便走动就好。”
程居岫揉着眉心说道,
尽管走南闯北见过不少向他谄媚讨好的乡绅,但像周平春这样“热情主动、打蛇上棍”的乡绅,还是第一次见,看着就头疼。
“诶,小人这就去。”
周平春谄媚地笑了笑,转头朝王六宝冷哼一声,后者立刻战战兢兢地告罪离开。
直到走出院子,王六宝默默伸手探入怀中。
他的衣服里,夹着一撮纯白无瑕的毛发。
狗的毛发。
第三十五章 尸煞
猎户王六宝沿着山路小径,朝家的方向步履缓慢地走去,脑海中再次浮现那天看到的画面。
已死的白犬,卧躺在溪边草丛,自己手里的匕首,仓皇忙乱地切割着白犬的皮肉。
吱呀——
推开木门,王六宝失魂落魄地将背上长弓放下,狗肉的甘美味道再一次涌上唇齿舌尖。
他猛地摇了下头,将沉重的罪恶感甩出脑海,点燃桌上蜡烛。
微弱烛光刚一照亮房间,王六宝就看见一双眼睛,在角落里亮起,直勾勾地看着自己。
“你,你怎么来了?!”
王六宝下意识地从椅子上惊跳而起,立刻压低声音道:“饿了么?渴了么?我去给你拿吃的。”
他转身走进厨房,拿了块腊肉和两碗水,用其中一碗将腊肉泡软,放在桌上。
轻微的啃食声在房间里响起,
烛光下,王六宝压低了声音说道:“镇抚司的人今天晚上就要行动,趁着他们还没发现你,快走吧,再不走就来不及了...”
轰隆!
巨响声自山下传来,王六宝脸色发白,猛地站起,推开木门。
山下村头,火光闪耀。
————
“来了。”
程居岫面色平静,弹剑而起。
轰!
牛温书一马当先,一脚踹开木门,腰间朴刀猛然抽出,锋锐刀刃在月光照耀下宛如一条洁白匹练,斩向匍匐在地上的黑影。
那黑影就像村民们描述的那样,遍体黑毛,似人似狼,正在大口吃着木桶中腥臭气味浓郁的血食。
牛温书人未到,刀气先至,
自刀锋处,蔓延出汹涌气流,隔着着五步距离,将黑影怀中的木桶劈成碎片。
霎时间木屑横飞,血水四溅,
刀气余势不减,劈向黑影的脖颈。
沙——
黑影体表长毛割裂断开,脖颈处溅出一道血箭。
黑影木然地转头看向牛温书,庞大身躯徐徐站起,一掌拍下。
铛!
手掌与朴刀在空中对撞僵持,牛温书一手握紧刀柄,一手撑着刀背,膝盖弯曲,对抗对方蛮不讲理的怪力,脸庞不正常地涨红起来。
黑影前迈一步,毛茸茸的右手向下压着牛温书的朴刀,左手则攥着最后一块血腥肝脏,递入口中大肆咀嚼。
它那被刀气割开的脖颈伤口迅速愈合,本就比牛温书高出一个头的身形似乎又膨胀了几分,更具压迫力。
刷拉!
周遭房屋的院墙,齐齐竖起火把,
早已潜伏就位的镇抚司兵卒,拿出劲弩,站在院墙后、窗后、屋顶上,扣动劲弩扳机。
嗖嗖嗖——
一支支精钢锻造的弩箭,如毒蛇般朝着黑影攒射而出。
这些弩箭的箭杆上都贴着黄纸符箓,贯穿了黑影体表的厚重毛发,钉入皮肉深处。
“嚎!!”
黑影吃痛嚎叫一声,左手在身上一拂,将弩箭折断拍落,右手猛地攥紧,将牛温书的朴刀生生捏碎,一拳砸下。
就在千钧一发之际,
噌!
没有剑格的长剑,自破屋中陡然射出,贴着地面急速飞行。
所过之处,成片杂草悄无声息断裂,撕出一道笔直的锥形轨迹,
落叶飘扬纷飞,被呼啸狂风卷动,拖在飞剑后方,
不断踩踏形成的坚固夯土地面,则被剑气穿透,毫无征兆地割裂开来。
剑尖,刺进了黑影胸膛,一半剑刃没入其中。
“吼!!!”
黑影倒退半步,抬起魁梧双臂攥住胸口长剑,双手不顾鲜血溅出,施加沛然巨力。
飞剑发出令人牙酸的金属扭曲吱呀声,剧烈震颤摇晃,一点一点将剑气锋芒,朝着黑影的脖颈、头颅挪去。
咚!
黑影不退反进,一脚踹在牛温书胸膛,将他猛地踹飞出去,撞进破屋当中。
飞剑前进之势陡然一滞,趁着这稍纵即逝的间隙,
黑影拔出长剑,掷向地面,粗长双腿弯曲蓄力,整个魁梧身躯如同装了弹簧一般,朝村头跃去。
五丈,十丈,兔起鹘落间,黑影已脱离了镇抚司弓弩的射击范围,数次弹跳,跃入山林,消失于夜幕下的茫茫林海。
“咳——”
没了木门的破屋里,牛温书涨红着脸,从破损桌椅的残骸中站了起来,羞愤恼怒道:“让行巡见笑了。”
“不怪判官,我们都误判错了。”
程居岫皱眉道:“不是妖,而是魔中的尸煞。蓄阴之地才能养出来的异类。
难怪贴了降妖符的劲弩箭矢没能一击致命。”
李昂问道:“它跑了么?”
“跑不远。”
程居岫摇头道:“尸煞只有每天吃新鲜血食才能生存,吃的越多则越发强壮。
现在它受了重伤,一定会依从本能,在附近山上寻找活食。
牛判官,放细犬追踪吧,另外再把昊天钟拿出来。”
“是。”
牛温书走出房门,发布命令。
他让人搬来一口木箱,打开箱盖,从中取出一个一臂高的沉重铜钟。
“这是洢州城二十四座昊天钟中的一座,借用来的,能震慑妖邪,减缓其速度。”
程居岫解释道:“沙洮村里也有,不过没有这座好。”
牛温书让士兵用支架支撑起昊天铜钟,放在村口拿木槌敲响。
一开始钟声轻微弱小,用力连撞了十几下之后,就变得无比响亮。
牛温书留了十名士兵在沙洮村警戒,又叫来村长周平春,让他召集村里人手,轮流敲钟,绝对不能停歇下来。
他自己,则带着剩下的人,在细犬的带领下,高举火把朝着血迹追踪而去。
李昂穿上皮甲,拿了魇人铃,跟着程居岫,在后方掠阵。
夜间山林树影婆娑,火把光芒照耀下人影憧憧,脚掌踩踏着落叶,头顶不断传来沙哑难听的夜枭叫声。
“呼,呼。”
李昂穿着稍有些沉重的皮甲,攥着魇人铃,在林中徒步跋涉。
前方传来细犬吠叫,似乎血迹一路蔓延到了山上。
“尸煞上山了。”
程居岫站定脚步,双目微凝,透过密集树冠,望向山顶。
沙洮村西南面的这座陡峭山峰,在高处一分为二,裂开一道悬崖,两侧石壁坦露,寸草不生。
相距最近处仅可供两人通过,最远处则足有十丈。
“牛判官,你们去东崖,我和日升去西崖。”
程居岫从铁箱中抽出一张黄纸符箓,随手一捻,贴在李昂皮甲上。
轻身符。
第三十六章 山洞
李昂只觉双脚被一团轻盈微风萦绕,身躯轻快了不少,身上穿着的厚厚皮甲也不再那么沉重。
“我不怎么会符箓,这轻身符是我朋友写的,能维持三刻钟,走吧。”
程居岫也给自己贴了轻身符,提着剑鞘,朝西侧悬崖攀去。
李昂快步跟上,左手举着火把,右手紧握铃铛,用手指按住铃铛里的金属小锤,免得一不小心摇动魇人铃,把旁边的程居岫定住。
那可就尴尬了。
“尸煞是第五等魔类。通常是由枉死、含有强烈怨恨之气的尸体,埋在聚阴之地,吸收了十几年、几十年的阴气煞气,催生而成。
积蓄的煞气越多,怨念越重,则越强大。
一旦出世,就必须立刻剿灭。
否则让它吃多了血食,体表毛发脱落,从尸煞进化为第四等的尸魔,能飞天遁地,不再畏火惧光,就很难对付了。”
程居岫语速飞快道:“好消息是那头尸煞才刚出世不久,会被昊天钟天然震慑。只要钟声不断,就难以自由活动。”
“进化成尸魔?”
李昂疑惑道:“妖魔也能进化?”
“部分可以。”
程居岫说道:“就像炼体的武者,能通过药浴来锤炼筋骨一样。
一些妖魔也能通过各自的方式自我增强。
比如吃血食,吞吐月光,饮用钟乳石窟中积蓄万年的潭水等...”
“那狐妖讨封是不是真的?”
李昂好奇道:“就是人走在路上,突然从草丛里窜出来一只狐狸,戴着帽子,穿着长衫,双手高举过头顶,向人问‘您看我像人么?’
如果人回答是,那么妖狐就能化形为人。”
“你这是,从哪听来的?”
程居岫眼角一抽,“要尊重天地规律。
一只七八斤的狐狸,怎么可能突然变成七八十斤的活人。”
“不能啊?”
李昂有些失望地叹了口气,他还指望有妖狐向他讨口封,他立刻说出“我觉得你像一个能给我做出三酸二碱、实现现代基础化工的工程师”呢。
“唔...也不是没有可能。”
程居岫一边向着山崖攀爬而去,一边说道:“某些异类、诡类,极度特殊诡异,其能力远超普通人想象。
比如能打开任意一道锁的钥匙,吃了以后会在后脑勺长出眼睛的绿豆,能将一整座乡村的活人悄无声息转化为石质雕像的浓雾。
就算是学宫也没有将所有异类、诡类,全部知晓,记录在案。
说不定就有一些诡类,能把狐妖彻底转变为人。
苏子曾经说过,大千世界,无奇不有。”
李昂好奇道:“苏子?”
“学宫历史上的一任山长,也是我最崇拜的人。”
程居岫登上西侧悬崖,向东眺望,
咻!
啪!
夜幕下,山峰另一侧的空中绽放璀璨烟花,
爆裂声响,和山下响起的规律钟声重叠在一起。
程居岫望了一眼,松了口气,“牛判官那边已经找到尸煞了,正在把它往这边逼过来,日升,准备好魇人铃...”
“嗯。”
李昂有些紧张地拿起魇人铃,下意识地朝旁边粗壮松树挪了一步,未曾想脚下一空,脚掌踩踏松软落叶,整个人跌入松树旁边、被树根挖空的坑洞中。
“咳咳。”
李昂咳嗽着站起身来,捡起落在地上的火把——镇抚司的火把也是特制的,能长久燃烧,就算被沙土扑中,也不会轻易熄灭。
“日升,没事吧?”
程居岫笑着唤来清风,扫去地上沉积着的厚厚一层落叶,蹲在地上看着洞里的李昂。
“没事。”
李昂有些尴尬地拍去身上尘土,手中火把扫动,照亮四周。
这里是一处连通着悬崖外侧的洞穴,一人半高,洞壁上没有图画,地面平坦宽阔,只有石子沙土,看上去像是天然形成。
李昂后退半步,朝上方喊道:“师兄,小心点,上面可能会塌。”
“嗯,你往后再站一站,我把洞口凿开,带你出来。”
程居岫随手结印,一掌拍下,洞口处的泥土竟如蜡烛般缓缓融化。
在不引起联锁坍塌的情况下,一点一点融开口子。
巡云境法术,掘穴术。
李昂看着徐徐融化的厚实岩层,脑海中闪过蒲留轩小册子上的内容,心底默默感慨。
巡云境的修士,遇山开山,遇水搭桥,哪怕不用一身修为去斩妖除魔,当个工匠也足以积攒下万贯、十万贯家财。
当然,这只是随便想想而已。
修士要赚钱,方法实在是太多了。
亲自动手帮人盖房子、挖水井、修宫殿,只是其中最低档的一种。
李昂举着火把,看着洞口被逐渐拓宽。
忽然,他身后的黑暗中,卷起一道微风。
刹那间,李昂寒毛大作,鸡皮疙瘩起了一身,本能地转过身去,猛然挥动手中火把。
火光飘摇,照亮黑暗,
一道身影出现在昏暗光芒之下,它近似人形,体表长满黑色长毛,双臂垂落,十指指甲锋锐狭长好似匕首。
和那头尸煞外形相似,但体型要更小一些。
这是,第二头尸煞。
尸煞居高临下俯瞰着李昂,厚重的黑色毛发后方,传来沉重而嗜血的喘息。
“叮铃!”
李昂毫不犹豫朝尸煞丢出火把,脚掌蹬踏地面,向后退去的同时,拼命摇晃手中魇人铃。
一下,两下。
魇人铃的金属小锤撞击铃铛内壁,发出清脆悦耳响声,然而魇人铃的前五次响声是没有用处的,必须要等到第六响,才能触发停滞效果。
尸煞一爪拍碎火把,冲撞而来,
但似乎被山下响起的昊天钟声所影响,慢了半拍,
锋锐指尖掠过李昂胸口皮甲,差之毫厘,切进山洞岩壁。
咔——
坚固岩石被轻易凿开,碎石飞溅,打在李昂胸口皮甲上,令他脸色一白。
尸煞再次冲锋而来,利爪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直奔李昂头颅。
铛!
金铁交错声在山洞中响起,程居岫的飞剑化为一道模糊青影,格挡在尸煞爪前,
而李昂也趁着这最后间隙,敲响了第六下魇人铃。
“叮铃!”
铃声响起,尸煞的动作陡然停住,僵在原地,指尖悬停在李昂的额头前方。
第三十七章 绷带
好险。
李昂喘着气,后退数步,远离了悬在眼前的利爪,手中铃铛摇个不停。
叮铃叮铃。
清脆铃声在洞穴中回荡,配合山下规律宛如心跳的、极具穿透力的悠扬钟声,将尸煞牢牢定在原地。
踏。
程居岫从洞穴上方轻巧跳下,面色沉稳,右手食指中指并拢,比作剑诀,朝前重重一挥。
嗡——
长剑鸣颤而起,裹挟狂风,刺入尸煞脖颈,余势不减,将其横扫着钉在墙上,半截剑刃没入洞穴岩壁。
“琉璃缚火。”
程居岫钉住了尸煞,表情沉静如水,左手大指掐中指中端左侧,右手大指掐中指上端,各自扣成圆环,并相互穿过,悬于身前,结成手诀。
呼!
之前因为火把被拍碎而四处溅落的火星,纷纷被狂风卷起,摄入程居岫身前的空气旋涡。
所有火星,在愈发炽热的气流中激烈碰撞,一生二,二生三,积聚成团,爆燃膨胀,
似慢实快地演化为火焰长龙的形状。
光芒映照着程居岫的肃穆脸庞,
山洞中的温度急速攀升,大量水汽从地表沙土里被蒸腾出来,化为薄雾,贴着地面飘荡。
李昂不得不贴着阴冷岩壁,瑟缩身躯,脑海里回忆着巡云境琉璃缚火术的内容,手中铃铛摇个不停,防止尸煞挣扎、从长剑钉刺中挣脱。
眼看火焰长龙逐渐成型,蓄满威力,
“吼!!!”
熟悉的、震耳欲聋的吼叫,再一次在山洞外响起。
另一头体型庞大的尸煞,已经被镇抚司兵卒团团包围,逼到了东侧悬崖山顶——它的体表插满了断裂箭矢,每当山下传来昊天钟的悠长钟鸣,它的身躯就会颤动一下,牵扯伤口,溅出腐臭血水。
昊天钟的钟声,天然克制邪魔妖类。
牛温书也注意到了西崖洞穴中的李昂等人,发现他们已经在山洞里制住另一头尸煞,来不及多想,俯身冲锋,拔刀斩向面前尸煞的头颅。
贴了符箓的制式朴刀划破夜风,按照预想,这一刀应该在昊天钟声辅助下,切开尸煞本就受创的脖颈,将其彻底枭首。
然而,
“咚—”
本应在下一瞬响起的昊天钟声,没有任何征兆地中断衰竭,就像是被强制打断一般。
糟了。
惊愕情绪还没来得及在心底蔓延开来,牛温书就感到前方强风掠起——失去昊天钟声压制的尸煞,重新恢复凶性,
浑浊双眸倒映着火把光亮,一拳朝牛温书轰来。
情急之下,牛温书转攻为守,翻转朴刀横在前方,控制刀身稍作阻挡,卸去一部分传递而来的力量,身形向后倒飞出去。
‘怎么回事?昊天钟为什么会停?!’
山上所有人心中都升起了同样的惊愕震怒,在来的时候他们对村民千叮咛万嘱咐过,绝对不能让昊天钟停下。
山下,到底出了什么意外?
李昂拼命摇动魇人铃,但在昊天钟声停止之后,被钉在洞穴岩壁上的尸煞,依旧开始剧烈震颤起来——光凭魇人铃的效果,已经无法彻底控制住它了。
更糟糕的是....
咚!!
地面震荡,尘土飞扬,
第二头尸煞跳过悬崖,坠入洞穴,堵住了洞穴的出口,黑色毛发下的浑浊双目,直勾勾地盯着前方二人。
它似乎能感觉到程居岫前方的火龙的威胁,在落地的瞬间,便挥出四肢,凿进地面,眨眼间攀上山洞岩壁,
倒挂在山洞顶部,冲锋而来。
山峰的东崖与西崖相距十丈,镇抚司兵卒来不及救援,
情况急转直下,
连程居岫的呼吸都不禁紊乱了半拍。
他虽然术、剑双修,但要想发挥最大威力,必须全神贯注集中在其中一项,术、剑还不能同时使用。
琉璃缚火决是可以彻底焚毁尸煞身躯,但只能在一条直线上生效。
来不及了。
东崖山顶,牛温书看着宛如天堑般的悬崖峭壁,心急如焚,却听身后树林草木撩动,自草丛中传来一声悲恸的童声呼喊。
“爹!娘!”
这一声呼唤,在寂静夜幕下显得清晰而响亮。
山洞中的两尊尸煞,所有动作顿了一顿,木讷呆滞地望了眼声音传来方向。
东崖山顶上,一个衣衫褴褛的、面黄肌瘦的孩童,冲出草丛,在悬崖边跪倒,涕泪横流道:“爹,娘,停下吧...”
“...”
然而,两尊尸煞却没有进一步的反应,它们的目光依旧浑浊嗜血,又转过头来,一个冲刺,一个挣扎。
李昂眼看体型较小的尸煞加速挣扎、即将挣脱长剑束缚,来不及思考,低头用牙关衔住魇人铃,
保持铃铛摇动的同时,
冲上前去,双手牢牢攥住了飞剑剑柄。
“师兄!”
李昂含糊不清地喊了一声,脚掌竭尽全力蹬踏岩壁,双掌扯着剑柄斜向拖拽,
在尸煞挣脱出束缚的最后关头,
将其甩至洞穴中间,与洞口处的第二头尸煞身形重叠在一起,
而他自己,则抽出长剑,后退着紧贴山洞岩壁。
就是现在!
不用李昂再作提醒,程居岫结成手印的双掌重重下压,身前火龙疾射蹿出。
轰!!
汹汹火光是如此猛烈,每一粒在空中悬浮飞扬的尘埃都被清晰照亮,在山洞中沉积了千百年的湿气都被彻底抹除。
喧嚣急行的火龙,如粘稠流体构成的箭矢一般,
贯穿了两尊尸煞,将它们体表的黑色毛发焚烧殆尽,大半身躯焚为焦炭,
甚至余势不减,轰在东侧悬崖的崖壁上,烧灼出一大片焦黑。
噗通。
两段尸煞残躯摔在地上,
程居岫松了一大口气,后退半步,伸手扶住山洞岩壁,支撑起身躯,有些费力地重新站稳,唤回飞剑入鞘,“日升?你怎么样了?”
声音在山洞中回荡,
李昂仿佛没有听见程居岫的呼喊一般,
他默默蹲下身去,用地上随便捡的石块,挑动着尸煞的焦炭残躯。
刷拉,刷拉。
他从其中挑起了一些东西。
肠胃中还未消化完毕的动物骨骼,以及数块灰白色的小片布帛。
李昂的眼眸中,倒映出了白色布帛的形状。
那是...绷带。
原本包裹在瘦小尸煞腿上的,石膏绷带。
第三十八章 白犬
“快,都给我继续敲钟,谁也不许停!”
沙洮村中,周平春满头大汗地嘶喊着,指挥村民提着沉重木槌,一下又一下地敲击着昊天铜钟。
铛——铛——
响亮钟声在群山中激昂回荡,一缕晨光穿透山岭密林,将光芒洒向人间。
周平春的瞳孔骤然收缩,远处山路上出现一队人影。
镇抚司的人,回来了。
周平春浑身一抖,躬着身躯走上前去,迎接队伍,口中大喊:“上官,小人有罪,小人罪该万死。
上官让小人看好昊天钟,结果这群杀千刀的山野愚民用力太猛,把钟从架子上撞落了...”
程居岫抬手阻止周平春继续说下去,扫了眼吊着钟的破损支架,转头看向李昂。
李昂面无表情地上前一步,缓缓说道:“周平春,你知道,他是谁么?”
周平春顺着李昂手指方向望去,看着那个衣衫褴褛、面黄肌瘦的孩童,脸色难看道:“他,他是我们村里的,甘小二。”
“那你知道,尸煞,是谁么?”
李昂语气平静道,“是他的父母。”
周平春脸上一阵青一阵紫,
没等他再说什么,猎户王六宝就前踏数步走出人群,“砰”的一声在李昂面前重重跪倒,涕泪横流道:“上官,都是我的错,都是我的错啊。
四天前,我在山上砍柴的时候,看见周平春家的白狗倒在溪边,腿上被蛇咬了一口,被毒死了。
周平春平时对村里农户很坏,想打就打,想骂就骂,有哪个佃农敢反抗,他就让家里的家丁去打砸抢。
我很怕他,看见他的白狗死了,想掉头就走,
但我实在是太饿了。
沙洮村附近的山都是他家的,猎户打到的所有猎物都要交七成给他,我太饿了,鬼迷心窍地就拿出小刀,把白狗开膛破肚,砍下一半的肉,装成那条狗是被狼咬死吃掉的样子,偷偷回了村里。
没想到我的表兄亲戚甘二那天也在山上砍柴,他在我后面发现了狗尸。
他的老婆前段时间摔断了腿,被洢州城里的名医治好了,躺在床上养病。
村里所有人家除了周平春都穷,甘二一家,一年到头也吃不了几次肉。
他捡了剩下的碎狗肉,想带回去给老婆孩子吃,没想到在村口被周平春发现了,从他怀里揪出了狗肉和狗毛。
那条大白狗是周平春的心头肉,平时一直关在院子里从不放出来,任何人哪怕是他儿子多看了一眼,也要打骂一顿,不知道为什么会跑出来被蛇咬死。
周平春狠狠打了甘二一顿,让他去山上找狗尸,甘二说他来的时候狗就已经死了,还给他看狗皮上被蛇咬的伤口。
那条溪水附近是有毒蛇出没,村里谁都知道,
但周平春气疯了,一口咬定是甘二杀了他家的狗,让家丁把甘二绑起来,关进猪笼,用驴车拖着在村里游街,还让所有人出来看。
甘二的老婆拖着瘸腿跪在地上,和儿子一起向周平春求情,被他打了十几个巴掌。
周平春让人把甘二倒吊在树上,亲自用火烧他头发,用烟熏他眼睛,用蘸了盐水的鞭子使劲抽他,一口水也不给他喝。
我想出来给甘二作证,但我怕啊,我真的怕啊上官,
周平春害人不眨眼,
等到打累了,他就让人把甘二捆在水井旁,在六月三伏天的太阳底下暴晒,谁也不准放甘二走。
到了晚上的时候,甘二被折磨的就只剩下一口气,刚回到家就死了。
等我赶过去的时候,甘二的媳妇,和她儿子也都上吊了,因为家里没了活路,得罪了周平春。
我嫂子死了,我侄子甘小二身体轻,还没吊死。
我把他从绳子上救下来,怕周平春斩草除根,把他也弄死,就告诉村里人甘小二投河自尽了,我自己把甘二和他老婆背出去葬了,
把甘小二藏在山上,在夜里给他送吃的。
结果第二天晚上,甘小二告诉我,他爹娘活了,从土里爬了出来...”
“王六宝!!”
尖锐愤怒喊声,打断了王六宝颠三倒四的叙述,
“你个死狗奴!”
周平春从地上站了起来,冲到王六宝面前狠狠甩了他两个巴掌,一脚将他踹倒,“你他娘的胡说八道什么?!甘二是我弄死的么?
有证据么?谁给你作证?
谁?!”
周平春的阴冷暴戾目光扫过在场村民,所有村民脸色发白,一句话也不敢说。
王六宝跪在地上嚎啕大哭,声音在山谷中回荡。
“上官,”
周平春转过头来,瞬间变幻脸色,谄媚讨好地,对惊愕难言的镇抚司众人说道:“王六宝和甘二一家是亲戚,他一定是怕甘二一家成了妖魔,牵连到他,故意说的胡话,栽赃陷害。
上官您明正秋毫,一定能还小人一个清白...”
噌——
金铁摩擦声,打断了周平春的叙述。
李昂沉默地抽出了一名镇抚司士兵腰侧的朴刀,朝周平春走去。
耳旁响彻王六宝的嚎啕哭声,脑海中回荡着李昂自己的声音。
‘对了,剩下的这些石膏粉和麻布你们也带回家去。’
‘一个月后回来找我,如果我不在,就把石膏拆了自己重新包裹一下,记住要一个月后,而且不能裹太紧。’
‘还有,骨折期间可以多吃点鱼虾、鸡蛋。’
‘肉也可以多吃点...’
‘总之,有什么好的就吃什么吧。’
多吃肉,
多吃肉,
多吃肉...
李昂喉头发紧,提着沉重朴刀,一步一步朝周平春逼近。
“上官,上官!”
周平春脸色惨白地步步后退,语速极快地说道:“上官你不能杀我,我是无辜的,我没有杀甘二,是他自己死的。
甘二老婆也是她自己上吊的。”
呼——
沉重刀身缓缓举起,破开空气。
“上官,我有很多钱,很多很多钱,您要多少?千贯?万贯?我和洢州城里很多大人物都认识,我们是知己好友...”
朴刀高举过头顶,反射着朝阳光芒。
“你不能杀我!”
倒在地上的周平春面庞扭曲,脸上终于看不见了几乎是本能做出的谄媚讨好表情,“事情还没查清,你怎么能只因为王六宝的自说自话就定我的罪?!”
朴刀挥下。
“郡主!”
周平春扯着嗓子高喊一声,终于,刀刃停下。
“那是乐安郡主的狗。”
周平春双目暴睁,眼睛里满是血丝,沙哑高喊道:“乐安郡主喜欢各种稀奇名贵犬类,特别是全身洁白无暇,没有一缕杂色的白狗。
我花了大价钱培育出了这么一条,托了郡主府上的关系,准备送过去。
事情已经定好了,就等半个月后把狗养的更胖、体态更美一些,送到长安。
那是乐安郡主的狗,亲王女儿的狗,
你不能杀我,你不敢杀我...”
程居岫与牛温书的脸色变得极度难看,乐安郡主的父亲,是虞国皇帝的亲弟,受封宋王。
“因为一条狗,就杀了一个人么...”
李昂的表情复杂而荒谬,他哽着呼吸,缓缓收刀。
周平春如释重负地松了口气,绽出得意笑容,准备从地上站起来。
下一秒。
沙——
金属刀尖划破咽喉的声音响起,
周平春不敢相信地看着挥下朴刀的李昂,
怔怔低下头去,看了眼自己被刀尖割开的脖颈。
呲——
鲜血喷溅而出,
周平春无比慌乱地抬起颤抖手掌,死死捂住咽喉,却根本无法阻止急流血水,从手指的缝隙中溅射喷涌。
第三十九章 重要
“嗬,嗬...”
周平春的双眼暴睁突出,不敢相信地瞪着李昂,咽喉中传来浑浊不清的声响,指缝间满是血沫。
他慌乱地从地上站起来,踉踉跄跄倒退数步,满是猩红的手掌漫无目标地挥舞求救着,然而所有村民仿佛与他绝缘一般,纷纷后退。
噗通。
周平春脸色苍白地跪倒在地,绣着金钱图案的绸衣上沾满了鲜血与泥水,佝偻身躯显得那么矮小。
“唉...”
程居岫长叹一声,一挥剑诀,腰侧长剑离鞘窜出,化为一抹看不清轨迹的模糊青影,绕着周平春脖颈,轻盈地飞了一圈。
沙——
周平春的头颅扬了起来,甩向天空,在半空中被飞剑一分为二,
与无首身躯一起,重重摔在泥地当中。
“乡绅周平春,残害他人性命,滋生妖魔,死有余辜!载乾三年五月二十,伏诛于洢州城沙洮村东!”
朝阳笼罩的山坳里,回荡着程居岫斩钉截铁的声音。
————
傍晚,标着镇抚司标志的马车,行驶在洢州城街道上。
儿童追逐打闹的欢笑声,路边摊贩的叫卖声,顾客讨价还价的交谈声,河上船夫的吹哨声,一切都和昨天一样,风平浪静。
就像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样。
吱呀。
马车在保安堂后院门口缓缓停下,
李昂默默跳下车辆,手中没了魇人铃,身上没了皮甲——这些东西已经交还了洢州城镇抚司,重新封存起来。
“日升。”
程居岫走下马车,有些担忧地看了眼沉默不语的李昂,叹道:“镇抚司的记录,我和牛温书都帮你做好了。
这几天,就在家里读读书,准备学宫入学考吧。”
“师兄,”
李昂抬起头,凝望着徐徐飘扬的翠绿柳条枝叶,轻声道:“我是不是不该杀周平春。”
“...左右是个人渣,杀了也就杀了。”
程居岫也凝视着街道对面的繁茂柳树,说道:“协助周平春害人的从犯,也会根据严重程度,各自判刑。
流放、绞刑不等。
周平春家里通过害人得到的不义之财,经过清点后,会分发给甘小二等沙洮村村民,
如果甘小二不想再住在沙洮村,也可以跟王六宝生活,或者被镇抚司收养。
另外,安乐郡主的事情,我会上报上去。
不过,比较难办。
找不到安乐郡主和郡主府对此事知情的证据...”
“我明白。”
李昂点点头,声音依旧缥缈,“我只是想不通,
为什么,
贵人的狗,会比庶民的命,更重要。”
“...”
程居岫凝望着随风飘摇的柳条,陷入沉默。
夕阳西下,最后一抹残阳余晖,将洢州城中的建筑物染成壮美的血红色。
“日升...”
“师兄,我没事。”
李昂摇了摇头,“我先回去了。”
“嗯,照顾好自己。”
程居岫看着李昂离去的萧索背影,轻轻一叹,重新登上了马车。
————
米酒?
太甜了。
果酒?
太浊了。
香料酒?
加了官桂和一堆花卉,还能叫酒么?
“就这坛了,剑南烧春。”
李昂从架子上挑了一个酒坛,拍了拍上面的红纸,将其搬下,来到庭院。
保安堂庭院里,看出他心情不好的柴翠翘,已经搬来了凳子,并在石桌上摆了几碟小菜,小声规劝道:“少爷,少喝点酒,喝多了不长个。”
“知道了知道了。”
李昂不耐烦地坐在凳子上,拿起勺子,从坛中舀出一勺酒,倒在陶瓷杯子里,试着喝了一口。
烈酒入喉,不出意外的又呛又辣。
“咳咳!”
李昂不断咳嗽,眼泪横流,柴翠翘心疼地坐到旁边,拍着他的脊背。
“我要考入学宫!”
酒杯被重重地丢在桌上,李昂双目通红,望着月明星稀的夜空,沙哑喊道。
“少爷你一定能考上的。”
“不是能,是必须。”
李昂说道:“我要让人们吃得饱,穿得暖,看得起病,上得起学...”
“我要让世上没有苛捐杂税,贪官恶吏...”
“我要保护那些愿意好好生活的普通人,惩罚那些通过伤害、剥削无辜来谋取利益的人...”
“我要让人们有尊严地活着,活的像个人...”
柴翠翘认真地听着李昂的絮叨,拿着蒲扇,为微醺的少年扇着飞来的蚊虫。
“我要让家家户户都烧得起煤炭,喝得起热水,吃得起肉...”
“我要消灭疾病,消灭愚昧,消灭无知...”
李昂一口又一口地喝着兑了水的酒,感受着吹过庭院的凉风,醉意涌上脑海,胡乱呢喃。
“少爷,回房吧,下雨了。”
“嗯,走吧。”
第四十章 感气
接下来的几天时间,洢州城里发生了这么几件事。
首先是最重要的省试。
经过在州学的考试,今年洢州城的所有举人已经决出。
而在减去灵脉天赋不符,以及年龄超过十八岁者之后,就得到了有资格前往长安、参与学宫入学考的十位人员名单。
十人中,州学的翟逸明成绩排名第一,宋绍元排名第二,第三到第六都是州学的其他同窗,另外还有四位外地的贡举生徒。
按照规矩,翟逸明、宋绍元等入选士子,都在家里办了烧尾宴庆祝,并在之后几天连番举办不同宴席,感谢师长、感谢父母、与同窗好友庆贺,顺便认识以下要一起去长安应考的同乡同学,打好关系。
李昂没有去参加任何一场宴席,事实上,他连太守家的宴请都推掉了——尽管太守纪持的千金今年也拿到了学宫行巡的推荐信,和他一样是推荐生。
“这次去长安,要多听,多看,多想。”
保安堂庭院里,蒲柳轩微笑着对李昂说道:“我在的时候,学宫的发展就已经是日新月异。十五年过去,不知道那里又有了什么新的思想、新的技术。
让你师兄在开放日的时候,带你去学宫书楼看看,说不定有什么新的启发。”
虞国的公立图书馆,以前被称为秘书省。
由于始皇帝焚书,天下大半藏书毁于一旦,加之旧时只有手写抄录与简牍帛书,
书籍保存传播困难,只有官方才能大规模收集,藏于宫中秘府,普通人难以借阅。
所以专门管理国家藏书的机构,就被命名为“秘书省”,在秘书省里负责编辑、校正图书的人员,即为校书郎。
而在学宫出现、改进印刷造纸技艺后,编写图书的难度骤然降低,海量藏书不再是国家或者豪门贵族的专利,
一些相对富庶的州府,都有了本地的图书馆,用每年公费收集市面上的书册、报刊,供市民借阅。
“嗯。”
李昂恭敬地点了点头,犹豫片刻,轻声问蒲柳轩道:“老师,感气境的标志是什么?
我这几天看《上清灵感篇》,每次读到一半,就感觉皮下瘙痒,胸腹鼓胀。”
“哦?”
蒲柳轩稍微有些惊讶地调了下眉梢,“皮下瘙痒,胸腹鼓胀?
是不是还感觉呼吸顺畅,每次吐息时间都比以前长?”
李昂点头,“是。”
“一个月么...”
蒲柳轩皱起的眉头缓缓舒展开来,笑道:“这就是感气境的前兆了。
那本《上清灵感篇》只是一个引子,只有在读书的同时,六根清净,心台无尘,正念坚定,令真气具足,发现于神,才能气脉通畅。”
“心净?这就够了?”
李昂惊讶道:“我还以为会更难一点呢。”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蒲柳轩随意说道:“要隔绝贪嗔痴,怨憎恨。不求不急不迷,静等精足气足神足。
一些没有悟性的,以为心静就是什么也不想,放空放弃自我,找个地方呆坐一整天,
殊不知要想感气,得想而不想。意志无比坚定的同时,主动收束、压制所有杂念,用意志去感应天地灵气的存在。
这种方法必须要靠自己领悟,让别人告诉你去压制杂念,只会让你自己控制不住乱想。”
“原来是这样。”
李昂恍然大悟,怪不得蒲柳轩只丢了一本《上清灵感篇》过来,没有额外的注解说明。
“用一个月时间来感应到灵气,这个成绩还不错。”
蒲柳轩笑道:“不过,感应外界的天地灵气只是开始的第一步,接下来要做的,是感受自身灵脉所在。”
“唔...”
李昂想了想问道:“老师,灵脉到底是什么类型的东西?或者说,它以什么形态存在?”
“灵脉不像东西,它更像是一个人生来具有的特征,就像手指上的指纹,天生的胎记。”
蒲柳轩解释道:“区别在于,灵脉是与人的身躯魂魄共同绑定的,看不见,摸不着,不是某种具体的脏器。
举个简单的例子,你可以把天地灵气,想成不断流淌的无限气流,
人体则是笛箫。
灵脉,则是笛萧的中空孔洞。
由于有了中空的灵脉,天地灵气才能导入人体,才能被修士的意志所操控影响,
就像气流通过笛萧,吹奏出乐曲一样,生成各种各样的玄奇效果。
发掘本来就有的灵脉,相当于是给笛萧进行清洗,让被不洁之物、不洁之思堵塞的人体,再一次畅通清明。
整个过程,就是初导。
完成初导,即为感气。”
蒲柳轩所举的例子生动而形象,李昂没花多大功夫就理解了怎么回事,踌躇道:“也就是说,感气是感应灵脉位置、使其畅通的过程?
那灵脉的位置有什么讲究么?”
“位置?”
蒲柳轩思考片刻说道:“灵脉无形无质,看不见摸不着,不过学宫先贤的经验,以及许多案例,都证明不同人的灵脉位置似乎有所区别。
集中在血管经脉,或者眼,手,心,耳等区域。
前隋的某些门派,还推崇所谓的古法修行术,即根据灵脉位置,修行不同的感气功法——当然那种古法修行现在已经被学宫淘汰了。”
“那...灵脉可能会出现在脑袋里么?”
李昂有些紧张地坐直身躯问道,“我在感应到天地灵气之后,有时候脑袋会轻微疼痛,眼前景象突然变黑。
就像...脑袋里插了把剑一样。”
“脑袋?”
蒲柳轩吃惊地瞪大双眼,“你确定?”
李昂重重地点了下头,“弟子确定。”
“怎么会呢?不应该啊...”
蒲柳轩眉头紧锁,喃喃道:“灵脉最常出现的位置是血管经脉,其次是心脏四肢眼口,从来没听说过长在脑袋里的...”
第四十一章 报销
李昂问道,“这有什么影响么?”
“初导相当于用灵气,将人体内一条先天封死的经脉重新打开。”
蒲柳轩皱眉道:“学宫推广的修行法,已经实践了三百余年,相对安全可靠,很少听过有意外发生。
如果灵脉在脑袋里...很难说。”
他认真地想了想,说道:“这样吧,等你到长安,让你师兄去学宫书楼查查资料,找一找以往的案例。
通常学宫的前两轮测试,都不会对灵脉天赋有所限制,可以花时间准备得更妥当一些。
另外...”
蒲柳轩犹豫了一下,缓缓说道:“到了长安以后,也不要随便对外人提我的名字。
为师当年因为某件事情,得罪了一些人。”
“都有谁?”
李昂好奇问道,脑海中瞬间脑补出几十万字的恩怨情仇年度情感大戏。
蒲柳轩随意道:“不多,也就几家将军、几家宰辅、几家郡王亲王国公而已。”
“什,什么?”
李昂难掩语气中的震惊错愕,“老师您当年难道图谋叛逆了么?”
“去去去,我要是图谋叛逆,还能稳稳当当坐在这和你聊天?”
蒲柳轩哈哈一笑,说道:“总之这件事情你知道就好。
长安鱼龙混杂,在考进学宫前要记得谨小慎微。
有了学宫弟子的身份,才有在各方势力间闪转腾挪、扬名立万的资本。”
“弟子知道了。”
李昂点头答应,脑海里却还在脑补蒲柳轩当年干了什么而被赶出长安城。
能同时得罪宰辅、将军、郡王亲王的事情并不多,排除了谋逆的可能性,就剩下那么寥寥几种。
难道蒲柳轩当年创业发财,挤兑死了权贵们拥有的商号?
不太可能,老师不是贪财的人。
还是说,蒲柳轩当年风流倜傥,拐走了长安第一的教坊司清倌人?
不不不,那太扯了,堂堂郡王国公,就算为女子争风吃醋,也不至于闹得这么难看。
又或者,蒲柳轩当年修行邪派功法,为了历练红尘打磨心性,自己扮做教坊司清倌人,游戏人间,最后事情败露,被权贵恼怒记恨?
您就是魔女序列的简素言?
蒲柳轩风淡云轻地品着茶,完全没有想到自己在李昂心目中的形象正在变得奇怪起来。
噼里啪啦——
嘈杂的鞭炮声、鼓乐声由远及近,蒲柳轩放下茶杯,微笑道:“接你的马车来了,走吧。”
“嗯。”
李昂提起早就准备好的两箱行李,与蒲柳轩、柴翠翘走出庭院,锁上院门。
蒲柳轩不想被外人看到,自己先行一步离开,
李昂和柴翠翘通过小巷来到保安堂正门,就看见穿着儒雅青衫的宋绍元,正站在兰生楼门口,嘴角挂着微笑,踌躇满志、心情高涨地和亲朋好友们告别。
而他的母亲宋姨,也站在后面一脸骄傲自豪,只是偶尔会在谁也没注意的时候,偷偷抹一把眼泪。
“日升!”
宋姨擦了擦微红眼眶,悄悄招手把李昂叫了过去,拉着他的手轻声说道:“你是姨看着长大的,跟姨的侄子一样。
听说长安米贵菜贵什么都贵,把这个拿上。”
她掏出一个红包塞进李昂手里,入手沉甸甸,感觉里面装满了金片、飞钱。
“姨,这我不能收。”
李昂想要推辞,宋姨却说道:“用不上也带着,金片可以缝衣服夹层里,以防万一。
邵元这孩子什么都好,就是太老实忠厚。
日升你心思活泛机敏,帮姨看着点他,不求考进学宫,能平平安安回来就行...”
“姨,长安又不是什么吃人不吐骨头的魔窟,讲虞律的。”
李昂无奈地看着态度坚决的宋姨,只好收下红包,放进兜里。
此时,报喜的报录人已经到了洢州桥头,高举写着恭贺文字的报贴,走到兰生楼门口。
随后到来的,是一支由十余辆豪华马车组成的车队,每辆车上载着要前往长安的应试学子,以及学子带着的行李、仆役。
志得意满的宋绍元和母亲与亲朋好友们告别,独自上了倒数第二辆马车,李昂则和柴翠翘上了最后一辆——上车的时候,还在人群里看到了许多熟面孔。
洢州城牧监司的荀牧监、沙徳一家、罗姓说书先生,还有陆依和她的母亲席慧。
一群人也到场祝贺送别,一直送到了洢州城外。
“少爷,”
柴翠翘掀开窗帘,看着路旁写着地标的石碑在视线中逐渐后退缩小,有些紧张不安地轻声说道,“我们这就...出了洢州?”
“嗯。”
李昂手掌按着药箱,也有些紧张地点了点头。
柴翠翘从没离开过洢州范围,他也一样。
尽管学宫在过去三百年间修建了大量道路桥梁,但对于大量有田地的虞国平民而言,他们并没有离开家乡的必要。
主动背井离乡,通常是出于破产和商业上的考量。
“长安,长安...”
柴翠翘向往地念叨着城市的名字,局促道:“少爷,长安到底是什么样子的?”
“繁华,雄伟,富饶,开放,文明。”
李昂没去过长安,不代表他不能从报刊上摘几个词来形容,“听说长安的东西二市,集中了全天下所有种类的商品货物、美食美酒。
从第一家店铺开始吃,每天吃一家,吃满三年也逛不完任意一市。
除了好吃的,还有好玩的。
蹴鞠,赛马,戏曲,相扑,杂技,斗兽,斗虫...”
李昂顿了一下,长安富饶繁华,民众们自己开发娱乐手段的热情很高,什么东西都能斗。
不止是斗兽斗虫,还有斗茶斗牌斗酒——长安各大公会商号之间的竞争极其激烈,每年都要举办名目众多的比赛来打广告。
不知道有没有比较哪家锣鼓质量最好的斗锣比赛,
每年冠军就叫封号斗锣。
嗯,好名字。
“哇哦,”
柴翠翘眼前一亮,“那,有那种比谁吃得多的比赛么?”
“应该...有吧?”
李昂随意道:“听师兄说,长安还有些酒楼商家,偶尔会推出活动,如果能在限定时间内吃完所有饭菜,整顿免费。”
“嗯?吃饭不要钱,哪家店这么傻...哦,不对,是这么良心。”
柴翠翘激动道:“不愧是长安,气度就是不一样。”
“怎么,你也要迁户口当荣誉长安人啊?”
李昂白了柴翠翘一眼,“别想太多。人家又不是真傻,偶尔搞一搞活动,提高一下人气。
平时还是要正常花钱吃饭的。
对了,我们有多少钱?”
“二百九十贯。”
提到钱,柴翠翘立刻像一只偷到了鸡的黄鼠狼一样,左顾右盼了一阵,压低了声音,贴近到李昂耳边说道:“其中二百五十贯飞钱,十贯钱币,三十贯金银碎块。”
“干嘛靠这么近,马车上又没人偷听。”
李昂翻了个白眼,这些马车都是学宫设计建造的,
精铁材质,用了大量结构复杂的齿轮、弹簧,车辆底部还贴着符箓,不仅减震隔音效果一流,还能降低风阻,提高行驶速度,与上等马匹全力奔跑的速度相等。
光这一辆马车就不知道要花多少钱——按程居岫的说法,这些马车都是非卖品,就算是在长安,也只有寥寥十几家贵胄能拥有。
“小心一点嘛。”
柴翠翘吐了下舌头,“少爷,宋姨给的红包里有多少?”
“我看看。”
李昂打开红包,里面装了十片金叶子和一小叠飞钱,估计价值在两百贯左右。
“这么多?”
李昂咋舌道,“啧,这回人情是越欠越多了。”
“毕竟是兰生楼嘛。”
柴翠翘看着金光灿灿的金片,眼睛完全无法抽离,喃喃道,“好闪,好亮,好喜欢哦...”
“秃头也很闪很亮,你要是喜欢可以给自己剃一个。”
李昂吐槽着沉迷于黄金的贪财女仆,挠头道:“嗯...我们带来的两个箱子里,有换洗的衣物,有要考的经卷典籍,有备用的纸笔砚台。
到了长安不用再买一份。
这支车队沿途会住在朝廷的邸店里,住宿费和伙食费都由学宫承担,也就是说沿途的花费也可以省去。
只需要考虑到长安以后的住宿费——这是不能公费报销的。
听师兄说,每年去长安准备考学宫的,光各州府的举子就有六千余人。
另外还有四千人——这些人通常是异国他乡的留学生、像我一样拿到举荐信的、被兵部或者镇抚司推荐入学的,以及宗室、大臣家族中的年轻子弟。
所有人加起来足有上万,而且从考前准备,到三轮考试结束,中间有三个月时间。
不可能公费报销所有人的吃穿住行,只有少数来自偏远州府的贫寒学子,能拿到全额补贴。
而洢州相对富庶,肯定是没资格的。”
柴翠翘惊愕道:“啊?那我们到时候住哪?”
“自己找地方住呗,还能怎么办。”
李昂想了想说道:“一般是住在酒楼之类的地方,低中高档都有,便宜的大概二三十文住一晚?
或者我们找个地方短租下来。”
“那会很贵吧?”
柴翠翘有些担忧道:“钱够么?会不会坐吃山空?”
“短租三个月的话,几十贯怎么也该够了。”
李昂笑道:“至于会不会坐吃山空,实在不行,还能像在洢州一样,行医挣钱嘛。”
第四十二章 驿馆
说到行医,李昂下意识地抚了抚座位旁边的药箱。箱子里装着他请程居岫帮忙打造的手术刀、止血钳、助产钳等手术工具。
可惜,魇人铃在白犬案结束后就还给了洢州城镇抚司,否则有了能够让人陷入静滞昏迷的铃铛,李昂对于实施真正外科手术的把握就大了很多。
‘不过,长安城那么大,又是学宫和镇抚司总部的所在地,异化物的种类应该很多才对。
说不定就有能够一次性解决消毒、止血、麻醉的异化物。
只要能解决外科手术的这三大基本前提,就不用局限在正骨按摩...’
李昂出神地望着药箱,柴翠翘想了想说道:“对了,今天没看见于淼水诶,我还以为最后一天他会出来负荆请罪,求你原谅呢。”
“正常。”
李昂满不在意地说道:“从我拿到推荐信的消息传扬出去以后,他就没有退路了。
反正都已经撕破脸皮得罪死了,他负荆请罪也得不到原谅,还不如在家里等消息。
等我考进,或者没考进学宫。”
李昂自认为不是宽宏大量的圣人,于淼水既然想趁着李家新丧,谋夺李家产业,吃绝户,还指示地痞流氓到保安堂找茬,那么就应该付出相应代价。
想必对方也做好了心理准备。
想到这里,李昂不禁莞尔一笑。
听说从李昂拿到推荐信的消息传扬出去以后,庆安堂就关门歇业,于淼水在家整日闭门不出,谁也没看到过他。
这段时间,他应该很难熬吧?
那就再熬三个月。
李昂笑呵呵拍了拍药箱,在离开洢州的时候,他没有将辛苦赎回的保安堂交给宋姨或者请人打理。
一是怕请来的庸医误诊,坏了保安堂的名声,
二是担心保安堂水井可能有异常之处——等他修成法术,还得回到保安堂彻底调查一番才行。
主仆二人有一句每一句地随意聊着天,学宫马车的行驶速度极快,隔音减震效果极好,
再加上走的是虞国官道,路面平坦笔直,道路两侧十步之内没有树木(防止森林侵蚀路面,同时防范野兽),
哪怕躺在宽敞座位上睡觉,也不会被震醒吵醒。
窗外天色渐晚,载着洢州学子的学宫车队,停靠在了官道路边的馆驿。
馆驿也就是驿站上设的官方旅社,虞国规定繁华州府二十里一驿,偏远州府一百里一驿。
馆驿的主要作用,是传递军事情报和政治命令,使者可以凭借“传符”,在馆驿住宿、饮食、换乘马匹,官员赴任时,也能借住在馆驿内。
这座石关驿,提前得知了学宫车队会停在这里的消息,驿站里的伙计早就在路边等候,满脸笑容地上前迎接,敲响每辆马车的外壁,将车上学子迎接下来。
“哇哦。”
李昂和柴翠翘站在石关驿的门口,有些惊愕于驿站的规模之大。
尽管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但是依山而建,有驿楼、驿厩、驿厅、酒库、茶库、菜库,还有沿河舟船,竹林,园林。
可以容纳数百人居住,说是豪商的避暑山庄都不为过。
“虞国还真是,富啊。”
李昂和柴翠翘站在驿站牌楼下方,齐齐发出了土包子的感叹,
“呵。”
不远处传来少女的善意轻笑声,李昂和柴翠翘转过头去,看见一位和他年纪仿佛的少女,正在侍女的搀扶下,走下马车。
“以前的虞国驿舍可没这么宽敞。一座驿舍一年要接待成百上千名使者、官员,晚上到这里住一晚,吃饱饭第二天就走,可不会珍惜驿舍内的设施。
随便把马拴在庭院里,把鹰隼带进厅堂,偷偷把池塘里的鱼钓上来烤。
污败室庐,糜毁器用。
官位小者,驿舍还能压一压,
官位高者,就算横征暴敛,肆意骚扰,驿舍也没有任何办法,只能苦苦支撑应付。
也就近几十年来,虞国重整驿舍体系,严查严办滥用传符的行径,才好上许多。”
少女见识广阔,神态自然,谈吐优雅,语气温和,一开口就吸引了在场所有人的目光。
前来迎接驿舍的负责人——一位中年女官,涨红着脸,感动道:“小娘子说的是,以前驿舍可太辛苦了。
现在能维系下来,都要感谢圣后的仁政。”
圣后,也就是百年前的武姓女帝。
“是啊,圣后是虞国乃至天下女子的榜样。”
少女朝女官温和一笑,转头对李昂遥遥行了一礼,“纪玲琅。”
“李昂。”
李昂拱手还礼,心底有些好奇。
姓纪,想必对方就是洢州最大的衙内、太守纪持的千金了。
之前听程居岫提起过,纪玲琅作为同样拿到推荐信的举荐生,拥有十一条灵脉,已经达到了优秀水准,有很大概率能考进学宫。
天资卓越,相貌出众,家境优渥,知书达理,
难怪她一出来,周围下车的洢州学子们脸上就露出殷切表情——特别是今年州学考试第一的翟逸明。
程居岫从怀里拿出铜制传符、纸质凭证以及学宫玉佩,一一递给驿馆女官验证。
待到身份验证完毕,驿馆里的仆役就从车上搬下行李,送到各自客房,再将马匹牵到马厩。
学宫车队所用的马,和镇抚司所用的细犬一样,都是特殊培育的品种,
每一匹都高大健硕,兼具耐力与速度,吃的都是精细调配草料,有时候还要往饲料里加入特制药物。
只有石关驿这样的中大型驿站,才有条件提供。
驿馆人员带领洢州众人前往客房,纪玲琅走在队伍中间,和另一名洢州出身、一同前往学宫参加入学考的女同学有说有笑,
一旁的翟逸明和其他几位洢州学子,有意上前讨好奉承,都被不冷不热地挡了回去。
“哇哦,太守家的千金就是不一样,”
柴翠翘贴着李昂耳朵轻声说道:“我还以为会更骄横跋扈一些呢。”
“嗯。”
李昂随意地点了下头,心底没有什么波澜。
今天参与学宫入学考的上万名学生,每一个都是当地最优秀的年轻精英,
到了长安更有王室宗亲、达官显贵的子孙要一同竞争。
太守千金,也就还好。
第四十三章 天才
驿馆不止要接待前往学宫的车队,还要接待南来北往传递信息的使者,以及各路官员。
学宫应考生的身份,尊贵,但又没那么尊贵。
按照规定制度,众人用过朴素餐饭,
一名洢州同窗提议在凉亭里,举办晚宴,吟诗作对,结果被纪玲琅以研读典籍为理由拒绝。
一旁的翟逸明也出声附和,说什么到长安待一个月就要迎接学宫第一轮考试,必须争分夺秒研读典籍。
翟逸明都这么说了,那位同窗自讨了个没趣,讪讪道歉,众人各自回屋,李昂也回到房间读起了书。
学宫的前两轮考试,考的都是常规内容,经卷,策问,诗词什么的。他这方面的基础不如其余同窗,自然要临阵磨枪。
不过李昂也没去找程居岫开小灶。
一方面程居岫是带队的学宫行巡,不好明目张胆地补习或者透露题目,
另一方面么...程居岫自己也老实交代过,他这几年已经没怎么看儒学典籍了,水平下降了不少,还不如去找宋绍元。
因此,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李昂白天晚上除了睡觉,基本上都在看书,狠狠恶补了一番,两只眼睛的黑眼圈极重。
而其他人的情况也好不到哪去,越是靠近长安,这些洢州学子们就越是紧张——纪玲琅除外,她家境优渥,小时候又和父亲纪持去长安住过,这次也算是回老家。
车队北上长安,行进过程中,不断有来自其他南方州府的车队加入并行,
洢州众人也见到了来自其他州府的学子。
大家见面都很热情,没过多久就以兄弟姐妹相称,谈论人生哲理和诗词歌赋。
至于私底下怎么想的就不知道了——毕竟一路上见到的,都是前往学宫道路上的竞争对手,任何人都可能挤掉属于自己的名额。
当然,有学宫行巡在,这种私底下的矛盾是不会暴露出来的,
相反,所有学子都更加注重自己的言行举止,不敢有丝毫僭越。
在这种复杂而又微妙的氛围中,由上百辆马车组成的车队,终于开进了长安城外驿站。
“要,要死了...”
驿站房间里,李昂顶着浓重的黑眼圈,放下了手中经注典籍。
终于,终于背完了。
这段时间的赶路过程中,学宫的消息也传了回来。
今年学宫第一轮考试的主考官,是太原王氏家族的大儒王温纶。
虞国的世家大族众多,在所有尊贵世家中,有五支最为尊贵。
分别是博陵与清河的崔氏,
范阳的卢氏,
荥阳的郑氏
太原的王氏。
以及陇西与赵郡的李氏。
这几支门阀家族,在前隋时期就兴旺发达,凭借庞大的政治影响力,屹立不倒。
哪怕隋末乱世时期,各路修行门派与叛军在中原大地杀得血流漂橹,也没能影响到他们。
事实上,建立了虞国的高宗皇帝,自己就是陇西李氏的成员。
尽管在学宫阴影下,这些旧日家族的影响力大不如前,但依旧能源源不断地诞生新的重要官员、大儒乃至学宫教授。
大儒王温纶担任考官的消息一经传出,市面上他所著的书籍就被大肆收购,特别是他对《诗》、《书》、《春秋》等典籍的注解版本,更是被抢购一空。
所有学子都在费尽心思地理解他对典籍的理解,以期在考场上不犯下失误。
“这种让所有学生哭天抢地看一个人的书的行为,”
李昂头疼地揉了揉眉心,“有葛军内味儿了。”
“葛军是谁?”
柴翠翘好奇问道:“也是大儒么?”
“不,那是个能够欢声笑语间,吹着唢呐愉悦送走百万学子的伟大教育家。”
李昂随口吐槽了一句,心中默默哀叹,为什么他觉醒的异界记忆里,没有成吨成吨的文学典籍。
不过,吐槽归吐槽,李昂自己也知道,就算异界记忆里有一大堆文学典籍,该没用还是没用。
虞国承平两百年,文坛发展迅猛,儒学大家、诗词名家层出不穷。
就算他从文学典籍里,“借”来几首,侥幸扬名立万,也支撑不了多久——虞国酒席诗会频繁,几乎每场宴席,都要求文人吟诗作对,以显露才华。
正经文人,都有着十几二十几年的文学积累,平时偶尔有诗性灵感,就把好句子抄录下来,丢进桌上木筒,长年累月才能积攒下一两首好诗。
一个十四岁的普通少年,没有任何人生阅历,突然间拿出几十首跨度极大、风格迥然不同的名篇,谁能信?谁会信?
出席宴会,其他人随便找个东西,提个题材,要求分韵限韵,合情合景,临时作诗,
甚至几个人一人一句作诗,要求平仄整齐,浑然一体,
一旦中途答不上来,或者答的不好,瞬间就暴露了,被指责为剽窃他人诗词的小偷,一辈子钉在耻辱柱上,永远翻不了身。
就算运气好,短时间没有暴露,长此以往也安生不了。
你一个能吟诗作对的天才少年,怎么的也得会帮亲朋好友写写文章吧?
表会写么?
章会写么?
事件的传会写么?
人物的记会写么?年谱会写么?
知己的丧贴会写么?
都不会写?只会几首诗词?
这算哪门子天才,欺世盗名的文抄徒罢了。
正是因为种种顾虑,李昂对于自己文采平平这一点,完全能够坦然接受——幸好学宫提倡经世致用,干的最多的不是吟诗作对,而是修路搭桥,改进工艺,发展农业,剿灭蝗虫等利国利民的实事。
若非如此,他也不会对于考入学宫抱有那么大的热切。
“少爷,王温纶的书看完了,还得看这些呢。”
柴翠翘从地上,又搬了一堆书上来,“这些是王温纶平时在各种宴会上做的诗,吟的赋,帮别人写的传记。
都是长安城里刚刚整理出来的,要五贯钱一本呢。”
“啊啊啊啊!烦死了!”
李昂看着厚厚一叠书,感觉头又痛了起来。
咚咚咚。
就在李昂唉声叹气之际,门外响起程居岫的声音,“日升,在么?”
“在,”
李昂松了口气,走到门前打开门,“怎么了师兄?”
“我在学宫的同窗到了,让她帮你看看灵脉。”
第四十四章 同伴
“好的,这就来。”
李昂转身从架子上拿下毛巾,稍微擦了擦脸,整理了下衣衫,这才关门而出,跟上程居岫脚步。
两人走在生长着各色藤蔓植物的长廊之中,程居岫随口问道:“最近复习得怎么样了,有把握么?”
“还行吧。”
李昂犹豫说道:“就是王温纶的书有点多,看得比较累。”
“哈哈。”
程居岫笑道:“这个倒不用太担心。温纶先生在学宫教授国史,性格温厚诚笃,不是那种故意沽名钓誉之人,不会刻意刁难,出些古怪题目。
要是换某个教授来,就没那么容易了。”
“这样么?”
李昂松了口气,紧接着又好奇起来。
听程居岫的口气,学宫里似乎也不是一团和气,也有教授不被学生所喜欢。
这其实也正常,学宫集中了整个虞国的物力、人才资源,要是没有理念、派系与利益冲突,反而显得有些奇怪。
“对了师兄,你的同窗该怎么称呼?”
“呃,她叫韩卿云,见面了称她韩师姐就好。”
程居岫说道:“她是巡云境中阶,比我高一阶,是年轻一代里最有希望在三十岁之前突破到烛霄境的人选之一。
正因如此,学宫和朝廷没有给她分配任何任务,而是让她按照自己的心意,在长安南面的凤旌山道观里修行。
我和她以前是队友,一起探索过几处前隋的修行门派秘藏,所以关系不错。
她外表看上去稍微有点冷漠孤傲,不过其实还是挺热心的,不用特别怕。
啊,到了。”
程居岫显然来过这座驿舍很多次,带着李昂七拐八拐,走到一处僻静幽深、临近池塘的水榭当中。
这座水榭白墙黑瓦,四边屋檐上垂落下轻盈透亮的鹅黄色帷帐,地上摆着一张矮桌,矮桌上放置着一整套带茶盘、假山的白瓷茶具,假山的凹陷处斜斜搭了一支线香,散发出袅袅云雾,萦绕不散。
然而,吸引李昂目光的,却不是这一套价格起码在五百贯以上的名贵茶台,而是端坐在茶台后方软塌之上的女子。
她穿着黑白双色的女冠道衣,一席黑发稍稍挽起,用两根朴素铁条随意固定,明明面容清瘦秀丽,但那柳叶眉却如刀剑般锋锐,仅仅看上一眼就有种被利器刺伤的感觉。
“居岫,坐。”
女子放下茶杯,嘴角露出淡淡微笑,周身生人勿进的气息稍稍减弱。
“坐吧。”
程居岫带着李昂在软塌上落座,稍微喝了口茶水,说道:“师姐你帮忙看看我师弟的灵脉天赋。
我在洢州城的时候帮他看过,卦象显示的是‘含妄断兌珏’,七条灵脉,感觉有点不太准。
而且他也说,最近在运转灵气的时候,会感觉脑袋疼痛。”
“手给我。”
韩卿云摊开手掌,李昂连忙伸过手去。
韩卿云接过李昂手掌,用指甲在他掌心划了一横一竖两条线。
李昂只觉一股无名气流,从掌心处灌入手臂,整条手掌微微发烫,皮肤下面甚至亮起了一缕缕白色丝线。
“卦象还是含妄断兌珏。”
韩卿云眉头微皱,放下李昂手掌,淡淡说道:“和你的判断结果一样,七条灵脉,不过有一条的位置,在这里。”
韩卿云用食指遥遥指向李昂眉心,说道:“这种卦象很少见,一般的典籍里没有记载,可以去学宫书楼的《太虚妙林经》或者《灵宝智慧观身经》上找找,就是不知道那两本书有没有被人借走。”
“这样么。”
程居岫稍微有些失望,“也罢,好事多磨么...”
“居岫!”
突然间,一个声音从长廊另一侧传来,
只见一个身形瘦削、穿着松松垮垮儒衫的书生,轻佻地快跑过来,
他先朝韩卿云恭恭敬敬地叫了声“师姐”,然后转身热情地拥抱了一下程居岫,严肃认真说道:“居岫,告诉你个好消息,我抱儿子了。”
“什么?”
程居岫看着友人一脸惊愕,“你什么时候成的亲,我怎么不知道...”
话音未落,程居岫就反应了过来,佯装恼怒地笑着锤了一下友人的肩膀,
转头对李昂介绍道“这是我在学宫的同学,丁景山。”
李昂拱手道:“见过行巡。”
“嗨,我可没资格作行巡,”
丁景山友善地摆了摆手,拉长了声音说道:“行巡是居岫这种青年才俊才能担任的,我啊,就是个小官而已。”
“你把秘书省秘书郎叫做小官是吧?”
程居岫翻了个白眼,随口对李昂介绍道:“他是在秘书省当差,有什么典籍上的事情可以找他。”
“秘书省?”
李昂眨了眨眼睛,这段时间他恶补过虞国官制,秘书省秘书郎是从六品上的官职,掌四部图籍,哪怕在长安城里,都算得上是有品级的官员了。
要知道,负责管理十几乃至几十万人的上县县令,也不过才从六品上而已。
“家里硬给安排的闲差,偷偷薪水罢了。听居岫要回来,我翻墙出去,秘书省里也没人在意。”
丁景山撇了撇嘴,显然对于秘书郎的官职并不热衷,“比起何师兄差远了,他现在可是左春坊中允呢。”
何师兄,何司平,
李昂听程居岫提起过,比他大一届,现在是巡云境高阶,距离烛霄境只差最后一阶。
而何司平担任的左春坊中允,则是太子东宫里的重要官职,正五品下,掌侍从赞相,驳正启奏。总司经、典膳、药藏、内直、典设、宫门六局。
换句话说,就是太子的管家与佐臣,如果太子未来能顺利继位,妥妥的朝廷大员。
“对了,听说你这次回来,没多久就要去帮公羊教授修造能够在无尽海航行更远的船只,几年都未必能回长安?
那可不行,咱哥俩好不容易见一面,今天晚上必须去醉芳楼,不醉不归。”
丁景山朝程居岫挤眉弄眼了一阵,又转头看向李昂,“嗯...小兄弟你也可以去长长见识。
醉芳楼是个好地方,那里的大姐姐们能让你开拓视野,耳目一新,
认识到什么是海纳百川,有容...”
“滚滚滚,别带坏我师弟。”
程居岫翻了个白眼,制止了丁景山再不正经下去,刚要说些什么,他腰侧的香囊就剧烈震动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