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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姚颖怡     大红妆txt下载     大红妆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一七九章 真正的沈彤

    一清道人住在王府的侧院里。

    秦王府是按亲王的仪制建造的,原本就很大,后来又在王府一侧建了侧院,侧院是专为带着家眷的官员和门客住的,平日里有府卫巡逻,王府里还派了杂役和老妈子过来,给官员们省下了一大笔费用。

    住的人多了,也就有些拥挤,有些官员带着家誊搬出来,但大多数还是留在这里,毕竟没有什么地方比这里更安全,也更省钱。

    一清道人只有师徒二人,他们住的院子不大,但是很清净。一清道人在众多仆从里挑了一个婆子和两个七八岁的小僮过来服侍,婆子老实,小僮懵懂。

    一清道人回来的时候,远远就看到有人撑着伞在大门口站着。

    待到走后,他才看清,那是朗月。

    回到屋里,一碗热腾腾的姜汤下肚,又洗了个热水澡,一清道人才缓过劲来。

    朗月问道:“您去书院街了?”

    一清道人眉头微蹙,他下意识地去看朗月,小小道童,眉清目朗,宛若传说里的仙童一般。

    “为何要这样问?”他问道。

    面对一清道人的审视,朗月的神情反而坚定起来:“师傅不要去,以后也不要,今天您在王爷面前说的那番话,惹被人深究起来会对我不利,我知道您是为了我好,可是我不需要这种好。”

    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好,应该是双向的,如果其中一方不需要,那么这种好很可能就会成为双刃剑。

    朗月说完就转身出去了。

    院子里,雨还在下,春天的雨就是这样,要么不下,下了就没完没了。

    朗月站在廊下,看着雨水从屋檐下滴落,他长长地呼出一口气。

    沈彤?

    你要活着长大,只有你活着,我才能活着。

    但是我不想看到你,永远也不想。

    一清道人病了。

    所以当他再次站到秦王面前时,已是三天之后了。

    过期的事就像发霉的水果一样,没有人想知道那水果是怎么发霉的,扔掉便是。

    因此,周铮没有等来一清道人的告状,他有些遗憾。

    那天他和萧韧打赌,如果一清道人告状,萧韧要在天香楼摆一桌,可如果一清道人没有告状,摆酒席的就是他。

    恰好宜宁的书信来了,信有两封,一封是给秦王的,一封是给他的。

    宜宁在信里说她到的那天,樊帼英率三千兵马在榆林城外迎接,京城来的太监们看到盔明甲亮的兵马,吓得不敢前行。

    原本她是要住进普渡寺的,可是太皇太后要在普渡寺建什么慈安堂,这反而帮了她,她不用住在普渡寺里,转而住到了樊家。

    宫里来的太监无论如何也不能跟到樊家,樊帼英则派了人在普渡寺督促太监们修建慈安堂,明是督促,实际上则是把那些人看管了起来。

    最重要的,榆林很大,很繁华,宜宁表示很喜欢,她整整一天都在逛街,买买买。

    信的最后,宜宁把给兄长写信的真实目的表露无疑,她要钱!

    尽管如此,周铮还是很高兴。

    他让人去请萧韧,连同蒋修杰岳阳几个,大家一起热闹热闹。

    可是派去清水巷的人回来说,萧韧不在。

    萧韧去找沈彤了。

    今天秦王找过他,问起沈彤母亲的一些事,不是大事,只是家长里短。

    “若是让你去榆林陪在宜宁身边,你可愿意?”萧韧问道。

    沈彤反问:“秦王身边那个道士的提议?”

    “你如何得知?”萧韧好奇。

    “有人说过,小孩子是能分出善意恶意的,这是本能,因为孩子单纯,只凭本能,而不会受假意营造的一团和气所影响”,沈彤顿了顿,非常肯定地说道,“我是小孩子,这是我的本能。”

    还能这样解释?

    “那你觉得我呢?”话一出口,萧韧后悔了,她是小孩子,他又不是,他居然把小孩子的话当真了。

    “你和别人不一样......我可能上辈子就认识你。”沈彤报以一个大大的笑脸,小孩子嘛,要多笑笑。

    瞧瞧,连上辈子的话都说出来了,小孩子就是小孩子,他可不能被她也带成小孩子,所以不要再继续这个话题,言归正传吧。

    “你如果不想去,我来想办法。”萧韧说完又后悔了,他来想办法?这臭丫头的办法难道比他少吗?

    所以说以后还是少和她见面吧,改成写信也不错,还能练练字。

    “谁说我不想去的?我想去。”沈彤笑意盈盈,不像是在说反话。

    “想去?那你娘呢?”沈彤千辛万苦才找到她娘,萧韧可以肯定,若不是为了她娘,沈彤可能也不会来西安。

    “我娘留在西安我很放心,普天之下,没有任何地方比西安更让我放心的了。”沈彤快乐地说道。

    萧韧立刻明白了,是啊,王爷之所以对遗诏之事只字不提,那是因为沈氏母女就在西安,在他的手心里。

    与其强硬地把遗诏要过来,还不如对她们善意相待,她们主动把遗诏交出来,或者不交出来,全都无妨,因为那遗诏别人也得不到。

    遗诏在沈氏母女手里是祸,她们却又舍不得丢弃,因为一旦没有了遗诏,她们就没有了最后的依仗。

    所以秦王不急不缓,对沈氏母女既不盛情,也不冷落,何况沈彤又是以那种方式走到他的面前,在这里,他是主,沈氏母女是客,沈彤在与不在,黄氏都会过得很好。

    换个角度,秦王之所以还要向萧韧问起沈氏母女的事情,那是因为他还无法号令沈彤。

    对于当权者而言,越是在他面前从容不迫,进退自如,他越是会把你与其他人区别对待。

    沈彤的这步棋走得很正,也很妙。

    但是萧韧忽然想到了另一种可能。

    不能怪他会多想,因为他见过真正的沈彤。

    真正的沈彤不是街坊邻居眼里笑容软软的小女娃,也不是很多人心里的小妖怪,她是那个在护国公府里弃他而去的小坏蛋!

    “宜宁什么也不知道,你不要拿她做人质。”萧韧说道。

    沈彤离开,黄氏便是秦王手里的人质,而同时,宜宁也同样是人质,她的生死全在沈彤一念之间。

第一八零章 用钱能解决的事

    闻言,沈彤哈哈大笑,她指着萧韧的脑袋,笑弯了腰,笑得萧韧莫名其妙,他的话有这么可笑吗?

    “萧韧,你觉得我是欺负小孩的人吗?”笑够了,沈彤问道。

    她不欺负小孩?

    好像还真是没有过。

    萧韧板着脸不说话了,沈彤忍俊不止,这小孩真有趣。

    “你放心吧,不是迫不得已,我不会那样做。”

    不会那样做是有前提的,那就是“不是迫不得已”。

    如果有迫不得已的原因,她还是会那样做的。

    萧韧是来到书院街找到沈彤的,两人站在路边说话,小栗子和芳菲远远站着。

    芳菲正咧着嘴在笑,小栗子觉得奇怪,问道:“你笑什么?”

    “小姐在笑啊。”芳菲笑着说道。

    “你家小姐在笑,你就也跟着笑吗?”小栗子觉得,沈姑娘的这个小丫头可真傻。

    “小姐笑了,说明她高兴,小姐高兴了,我就高兴。”芳菲觉得这个小栗子脑子一定是让门给挤了,这都不懂,还要问,有什么好问的?

    他们站得远,听不到萧韧和沈彤在说什么,忽然,沈彤转身往回走,芳菲立刻蹦蹦跳跳地迎过去。

    “沈彤。”萧韧在身后叫她。

    沈彤转身,问道:“还有事吗?”

    “上次我见你在读《弟子规》,上面的字你认全了吗?”萧韧问道。

    “认全了。”沈彤不明白萧韧为何会问这个,她记得当时他还嘲笑过她。

    “嗯。”萧韧点点头,表示他知道了。

    沈彤莫名其妙,萧韧十四岁了吧,她好像听人说过,十四五岁的孩子都是莫名其妙的,让他向东他偏向西,萧韧也这样吧。

    能够莫名其妙也是好事,前世的她在这个年龄时可不会这样,没有机会,也不敢。

    她是这样,辛五和辛拾也是。

    “萧韧!”已经走出几步的沈彤再一次转过身来,她发现萧韧还站在原地没有动。

    “什么事?”

    不知是不是阳光太过明媚,沈彤感觉萧韧的眸子比刚才更加明亮。

    “你过来,我和你说几句悄悄话。”沈彤笑眯眯地说道,她感觉自己像个拿糖逗小孩的怪阿姨。

    “说什么,这样说不行吗?”萧韧边说边走过来,他感觉沈彤虚张声势的样子像极了以前他府里的那只猫,明明是只猫,还要把自己当成老虎。

    待他走近了,沈彤踮起脚尖,凑到他的耳边。

    萧韧比沈彤高出一头,沈彤凑过来时,额头碰到他的耳朵,萧韧如同石化一般僵在了那里。

    “我走以后,拜托你帮我盯着一个人。”随着压低的声音,沈彤嘴里呼出的热气呵到萧韧的耳朵上,就像有小虫子爬过,痒痒麻麻,萧韧想要偏开头避开,可是脑袋却不听使唤,直到沈彤把话说完,他还如石像一般伫在那里。

    “我的姐姐......欣妩。”

    阿治他们当然也可以托付,但是他们手下暂时没有合用的人,欣妩跟着黄氏住在内宅里,黄氏又是寡居,他们想要盯着欣妩并不容易,与其那样,还不如让他们把精力放在别处。

    而萧韧是最合适的。

    萧韧是知道沈家还有个小女娃存在的,那个小女娃是跟着黄氏一起来的,据说是黄氏的义女,想来是黄氏在南边收养的孩子,毕竟这世上像沈彤这样的小女娃是少之又少的,因此,萧韧并没有在意。

    现在沈彤说让他盯着欣妩,萧韧同样没有讶异,他认识沈彤两年了,无论沈彤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事,他都不会讶异了,何况只是让他帮着盯梢而已。

    “有报酬吗?”萧韧忽然想起被他安放在珍宝阁上的糖桂花。

    “死士营的事还没有查清,或许我还能帮你呢。”沈彤笑嘻嘻地说道。

    这是耍赖吧,一码归一码不好吗?

    “榆林很繁华,西安买不到的东西,榆林也能买到,你到了榆林随便买点什么,就当报酬吧。”

    萧韧说完就走了,他走得很快,后来还小跑了起来,害得小栗子在后面狂奔着追了过去。

    沈彤觉得十四五岁的孩子真的是太莫名其妙了,好吧,到榆林就给他买点什么吧,免得这孩子别扭起来影响发育,长不成前世的样子。

    前世的萧韧高大挺拔,英俊睿智。

    又过几日,秦王果真召见了沈彤。

    他婉转地提出沈彤可否愿意到榆林小住?

    沈彤爽快地伸出一根手指:“一千两。”

    秦王想过沈彤会答应,也想过沈彤会拒绝,但是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沈彤会提出报酬。

    虽然他也一定会给沈氏母女好处的,但是却没有想过会以这种方式。

    不过,能用钱解决的问题就不是问题。

    这世上最难还的是人情债。

    “好。”秦王说道。

    “黄金,黄金一千两。”沈彤补充说道。

    秦王有理由怀疑,沈彤一定是看他答应得太痛快,才会狮子大开口临时加价的。

    一千两黄金,那就是白银一万两。

    即使是对秦王而言,这也不是小数目。

    这个小姑娘口气居然这么大,一开口就是一万两。

    看他迟疑,沈彤慢悠悠地说道:“王爷,这世上能用银子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最难还的是人情债。”

    噗,秦王手里的茶杯在半空中抖了一下,险些溅出水来。

    “好,本王答应你。”秦王说道。

    他的宜宁可不是金钱可以换来的,即使几个几十个一万两,也比不过他的宜宁。

    “那好,成交,王爷选个黄道吉日,我就动身。”沈彤说道。

    “你若是不放心令堂,本王就让丁夫人收拾处院子,接令堂到王府暂住。”秦王说道,这也是他计划好的。

    “多谢王爷,阿娘住在书院街,有邻里守望相助,也是她住惯的地方,我想她更愿意留在那里,当然,若是王爷能让府里的御医每隔些日子去给阿娘把把平安脉就更好了。”

    只是让御医去把平安脉,这是小事,况且,还能以此为机会,正大光明看看黄氏的情况,秦王自是满口答应下来。

    次日,一千两黄金,连同一名御医来到了书院街,黄氏直到此时此刻才知道沈彤要去榆林陪伴宜宁郡主。

第一八一章 火儿的久别重逢

    “彤彤,这么大的事为何不商量一下?”重逢之后,黄氏从未责备过沈彤,但是这一次,欣妩在黄氏的声音中听出了不悦。

    说走就走,还是涉及到秦王,沈彤的主意怎么就那么大呢?

    沈彤微笑,声音不紧不慢:“阿娘,是的错,我不该自做主张。”

    欣妩没有想到沈彤会主动认错,虽然沈彤从未在黄氏和她面前发过脾气,但是无论大事还是小事,沈彤都是说一不二,这次怎么就认错了呢?

    黄氏叹了口气,伸手握住了沈彤的手:“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阿娘知道这是没办法的事,只是你还小啊。”

    “阿娘,宜宁郡主和我差不多的年纪。”母亲的手很柔软也很温暖,沈彤有时会很羡慕那些从小到大都被母亲抓住手的孩子。

    “什么时候动身,阿娘要抓紧时间给你赶制几身衣裳,也不知榆林那边夏天热不热。”黄氏松开了手,叫了欣妩,去箱笼里翻找料子。

    沈彤的手依然保持着刚才的姿势,她的嘴角也依然挂着刚才的笑容,她在炕沿上坐了好一会儿,这才起身出去。

    一千两黄金,满满当当装了一箱子,沈彤给黄氏留了一些,自己拿出几块托阿治到钱庄里换成银票随身带着,余下的则让许安四人拿去分了。

    许安他们吓了一跳,这不是小数目,他们现有的四间铺子,不吃不喝五六年,也赚不下这么多钱。

    “不行,你如果担心放在家里招贼,我给你想办法,总之,这么多金子,我们几个不能收。”许安年长,他便是四个人的代表,他说话,其他三人连连点头。

    沈彤正色道:“这箱金子不是我家祖传的,而是秦王给的酬劳,此番去榆林,并非我一个人的事,许大哥路大哥要跟我一起去,双喜哥和阿治哥要留下打理咱们的铺子,还要帮我照顾阿娘,更要留意西安的一举一动,所以,这些酬劳我拿大头,余下的你们平分,有错吗?”

    沈彤的话说到这里,许安四人是再也没有不收的道理,可是他们知道,凭他们四个别说从秦王手里拿银子,就连走到秦王面前也是不能。

    路友是个直脾气,他从自己分的那一堆里挑出一个十两的金元宝,递给芳菲:“小丫头,给你的,别一天到晚就知道吃,好好侍候你家小姐。”

    芳菲吓了一跳,慌忙摆手:“太大了,我没地方放,不要,你还是给我个小银锭子吧。”

    众人哈哈大笑,许安和王双喜、阿治也各捡了一个金元宝给了芳菲,芳菲把四个金元宝都推到王双喜面前:“双喜哥,你帮我拿着,别让人偷了。”

    众人又是一阵大笑。

    芳菲托付给王双喜的不仅是金子,还有桔子。

    比起刚刚被偷来的时候,桔子长大了,也胖了。

    沈彤郑重地想了想,才决定把桔子交给王双喜。芳菲是想把桔子带着一起去的,可是沈彤也无法保证在榆林会不会遇上危险,如果有危险,带着桔子太不方便了。

    何况桔子还是偷的萧韧的,萧韧又是从宜宁郡主那里得来的。

    芳菲把桔子抱到隔壁的时候,王双喜奇怪:“怎么不留下给婶娘做伴儿?”

    芳菲道:“小姐说要交给你。”

    芳菲觉得自家小姐不把桔子留在家里,应该是担心桔子被妩姑娘悄悄放跑了。

    芳菲也不知道自己为何会这样想,可是她就是这样想了。

    几天后,沈彤和许安、路友一起上路,只是和上次南下时不一样,这次多了一个芳菲。

    萧韧奉秦王之命同去榆林,既是护送沈彤,也是了解榆林的实际情况。

    沈彤四人出了城,远远就看到大路上二十余人的马队,为首的少年鲜衣怒马,神采飞扬,正是萧韧。

    火儿看到了萧韧,不等沈彤催它,就撒欢似的跑了过去,它已经有些日子没有见到萧韧了,它想他!

    萧韧的目光却都在沈彤身上,和许安几人一样,沈彤只带着一个小小的背囊,这就是她的全部行装了。

    她带的东西甚至比他都要少。

    萧韧想起宜宁离开西安时,带了整整八车的东西,这还是因为要去清修,精简了再精简。

    沈彤应该只带了几件换洗衣裳吧。

    火儿没有等到萧韧摸它,有些着急,闷着脑袋就朝萧韧的坐骑追风撞过去,那个讨厌的家伙开,它才是爹爹亲生的。

    沈彤吃了一惊,她昨天还说火儿越来越懂事了,就是这么不禁夸。

    她连忙勒住缰绳,火儿没能撞飞追风,气得前蹄腾空,马身直立起来。

    萧韧吓了一跳,却见沈彤牢牢地坐在马背上,任凭火儿气得跳脚,她纹丝不动。

    “火儿,听话!”萧韧怒吼。

    爹爹终于看到火儿了,火儿开心地嘶鸣,然后打个响鼻儿,精神抖擞如同撒娇的孩子。

    沈彤笑道:“你不要这么大声,吓到火儿了。”

    萧韧不屑:“你看它像害怕的样子吗?”

    当然不像,火儿高兴极了,又像是憋足了劲儿要和追风斗一斗,一路狂奔,与追风并驾齐躯,萧韧和沈彤二人,远远地把众人丢到了身后。

    沈彤心疼火儿年幼,只好对萧韧道:“到前面休息休息吧,火儿这样可不行。”

    萧韧也是这样想的,转身号令众人在前面休息打尖儿。

    休息的时候,火儿终于得到机会,把马脑袋在萧韧身上蹭了又蹭,鼻涕口水蹭了萧韧一身,萧韧铁青着脸把火儿交还给沈彤,沈彤这才发现,萧韧今天这一身是簇新的,只不过已经被火儿弄成了抹布。

    小栗子取了干净衣裳,萧韧换好重又上路,这一次,沈彤让萧韧他们先走,她和许安芳菲他们跟在后面,火儿还是小孩子,力气远不如追风,好在和萧韧亲热一番目的达到,火儿终于安静下来,跑得不紧不慢。

    榆林与西安相隔千里,三天后,他们到达了榆林。

    樊帼英早就收到了西安送去的六百里加急,在距离榆林二百里处就设了信哨,五十里一哨,看到萧韧他们到了,便哨哨相传,因此,当他们到达榆林时,樊帼英已经带着打扮成小兵模样的宜宁在城外等着了。

第一八二章 郡主的风仪

    “彤彤,我真没想到你会来,七哥也来了,就差三哥了!”

    宜宁郡主高兴极了,一路上说个不停,一点儿也不像是清修之人。

    以前的宜宁虽然也很活泼,可是却不会这么多话,更不会叽叽喳喳,可想而知,她在榆林的日子并不像她在信里写得那般快活。

    十一岁的小姑娘,从未离开过西安,也从未离开过亲人,忽然就被送到一个陌生的地方,还要面对一大群宫里来的太监们,她过得并不好。

    慈安居尚未建好,宜宁郡主暂时住在樊家。

    樊家是大族,但是在榆林的就只有樊安城这一支,樊安城除了樊帼英这个女儿,膝下只有一个年方五岁的嗣子。因此樊家宅子很宽敞,不但沈彤和萧韧能住进去,许安他们连同萧韧带的二十名侍卫一起住进去也绰绰有余。

    其实自从宜宁郡主到了榆林,樊家都很热闹。

    虽然人人皆知宜宁已无郡主封号,如今只是半个出家人,可是正如秦王估计的那样,榆林大大小小的官员以及下面的百姓,没人把太皇太后封的那个劳什么子的居士当回事,在他们眼里,宜宁就是郡主,是秦王的掌上明珠。

    可想而知,这些日子樊家有多热闹了,拜帖一筐筐地抬到宜宁面前,要么是这家的老夫人夫人,要么就是那家的奶奶小姐,就连在榆林住了十年的樊帼英都在感叹,她都不知道榆林有这么多官家女眷。

    其实这些拜帖之中,只有一半是来自官眷或书香门第,还有一半是富商家的女眷,甚至还有千里迢迢从外地赶来的。

    自古以来,榆林不但是兵家必争之地,同时也是商贾云集的繁华之所,素有“小京城”之称。榆林的商人里有榆林本地的,也有从其他地方来此做生意的,更有通过丝绸之路而来的西域人。

    除了拜帖,还有礼物。

    秦王是王爷,是坐拥雄兵的一方之主,他要养兵就需要钱,因此,他自是不会像那些文官们标谤的两袖清风,无论是官员们的孝敬,还是商贾的馈赠,秦王素来却之不恭。

    因此,宜宁郡主来榆林之前,秦王让丁侧妃叮嘱了她很多事,却唯独没有让她不收礼。

    来给宜宁郡主送礼的,当然不是求她办事,她一个离乡背井的小姑娘,能给他们办什么事?

    无非就是要在她面前混个耳熟眼熟,若是自家女儿能成为宜宁郡主的玩伴,那就是天大的喜事了。

    “彤彤,这些东西你会喜欢吧?”宜宁郡主一脸的期待。

    她让人搬出来一堆东西,这是她在无数礼品中挑出来的,有几件她也喜欢,可是王妃曾经教导过她,好东西要送给知己,只有把自己喜欢的东西送给人家,人家才能感受到你的诚意。

    “郡主,这太贵重了。”沈彤说道。

    “不贵重,我们是知己,和我们的友情比起来,再贵重的珍宝也不足一提。”宜宁郡主说道。

    沈彤心中感慨,难怪书上说,得民心者得天下,就看秦王对子女的教育就明白了。

    沈彤在一大堆礼品中挑了一个镶着珍珠的八音盒,又挑了一柄缀着珠宝的短刀。

    “我选这两件。”余下的她全都不要。

    “这两件是你选的,这些是我送的。”宜宁郡主让人把箱子锁上,抬到沈彤屋里去。

    沈彤再推辞就是矫情了,她便收下。

    次日,宜宁郡主便拉着沈彤和萧韧出去逛街。虽然出城的时候,宜宁郡主乔装改扮,可是逛街却没有。

    “我就是要让宫里来的那些太监们知道,我在逛街!”宜宁郡主说道。

    果然,在普渡寺里监工的太监们,从香客口中得知了这个消息。

    “宜宁郡主去逛街了,去了很多家铺子,买了很多东西。”

    “听说有西域来的商人捧着宝物在街道上迎接,要把那些宝物送给她呢。”

    “宜宁郡主没有白收,她花银子买下来了。。”

    ......

    宜宁郡主本来是想收下的,不是她看上那些东西了,而是她已经收礼收到顺手了。

    沈彤阻止了她。

    沈彤对宜宁郡主轻轻摇摇头,低声说道:“给他们金银,你不缺这些珠宝,但是他们缺少你的称赞。”

    于是在大街上,宜宁郡主端坐马上,对捧着珍宝的西域商人说道:“你们远道而来着实辛苦,这些珍宝都很贵重,我很喜欢,我想各家铺子看到这些珍宝,一定也会给你们一个好价钱。”

    说完,宜宁郡主就让随从拿出银票,买下了那些珍宝。

    西域商人欣喜若狂,虽然宜宁郡主没有白收他们的礼品,但是他们此刻转身,榆林城乃至整个西北的商铺都会愿意与他们合作,买下他们带来的货物,大家闺秀和有钱人家的太太们,会以拥有这些珍宝为荣。

    榆林城里的百姓们更是称赞郡主高风亮节,他们在戏文里看惯了贪官,却是第一次见到花银子把送到面前的礼品买下来的人,何况这个人还是女子。

    但是她又不是普通女子,她是郡主,是秦王的女儿。

    “郡主来榆林是要为天下苍生祈福的,她真是活菩萨啊。”

    “听说太皇太后因为这事把她的郡主封号都给撸了呢。”

    “为什么?太皇太后不高兴郡主为天下苍生祈福吗?”

    ......

    普渡寺里的太监们从香客口中听到了百姓们的议论,开始时他们又惊又怒,后来这些议论越来越多,甚至有的香客认出他们是宫里来的太监时,不但丝毫不惧,还拉着他们询问,太皇太后和皇帝是不是平时都不拜皇帝的?

    这里不是京城,这里是天高皇帝远的榆林,这里的百姓只认秦王,他们不敬太皇太后和皇帝,当然更不会把他们这些宫里来的太监放在眼里。

    太监们从惊怒变成了害怕,他们恨不得立刻离开榆林,离开西北,离开秦王的掌握。

    “可是回到京城,要不要把这些事情禀告太皇太后啊?”一名太监哭道。

    “当然不能,我们是太皇太后的人,没有制止这些事情的发生,我们就是罪人,是要被惩罚的。”

    太皇太后派来的人当然不仅仅是他们这些只会当监工的太监们,除了他们,还有乔装改扮尾随而来的飞鱼卫。

    榆林城里发生的事,太皇太后是否得知无人知晓,但是西安城里的秦王却已经知道了。

第一八三章 汪太医

    樊安城、樊帼英父女每个月都会有六百里加急的书信送到秦王府,加之萧韧手下也有人在榆林,秦王对于榆林的事可谓了如指掌。

    但是自从宜宁郡主去了榆林,榆林的信便如雪片一般飞过来,事无巨细,详详细细。

    秦王哈哈大笑,太皇太后万万不会想到,她的一次泄愤然成了西秦的助力。

    幕僚李思南抚掌道:“郡主秀外慧中,行事端方,也是王爷教导有方啊。”

    其他幕僚也纷纷附和,话虽如此,但是大家心里都有数,王爷定然是给郡主身边放了人,否则郡主一个十一岁的小孩子,岂能做出这一番举动。

    只是不知道是谁,府中幕僚的去向都知道,没有人去榆林,莫非是先王妃留下的嬷嬷?

    一清道人像往常一样,背脊挺得笔直,在幕僚们的赞扬声中,他一言不发,事不关己。

    幕僚们早就习惯他的做派,这假道士恃才傲物,一向如此,不去看他就不会堵心。

    可是秦王的目光却看向了一清道人,他说道:“先生大才啊,本王佩服!”

    秦王当然不是只凭一清道人的三言两语就让沈彤去了榆林,这是他深思熟虑后的决定。

    但是对于幕僚们的出谋划策,只要有一分的成功,秦王从来就不吝十分的夸奖,赞美永远会使人愉快,它如阳光,令人舒适。

    众人不得不向一清道人看过去,只是不知道这件事和一清道人有什么关系。

    一清道人却不想在这件事上细说,秦王不在乎把沈彤捧出来,可是他却不想。

    一清道人深施一礼,谦逊道:“王爷过奖了,还是王爷和王妃教导有方。”

    虽然和李思南等人说的话如出一辙,但是不同之处在于,这是秦王称赞之后的自谦,而其他人则是盲目献媚而已。

    秦王让人去请太医。

    秦王府里有三位太医,他们都是太医院出身,医术高超,秦王召见的是擅长千金科和儿科的汪太医。

    每隔十日,汪太医便去书院街的沈家,给黄氏诊平安脉。

    今天汪太医刚从沈家回来。

    秦王问道:“沈太太身体可好?”

    “回禀王爷,沈太太有阴虚之症,但脉象平稳,并无大碍,只要日常注意调养便可。”汪太医说道。

    秦王点点头,问道:“是不是和丁夫人的病症相似?”

    “是。”汪太医道。

    秦王对汪太医道:“本王记得丁夫人曾说用你的方子制的丸药很不错,你就再拿那个方子制些丸药,给沈太太送去吧。”

    汪太医应声退下,走出书房,刚刚走上刺槐夹道,一个少年就从树后跳了出来,把汪太医吓了一跳。

    “哎呀,是大饼小哥儿啊,让你吓死我了。”

    少年十五六岁,笑的时候露出一对可爱的酒窝:“汪太医,上次你借我二两银子应急,现在我宽裕了,请你吃老白家的泡馍,你不要爽约啊。”

    大饼说完就像他来时那样,跳到一片刺槐后面跑开了,汪太医继续向前走去。

    从王府出来,汪太医回家换了身衣裳,就带了自家小儿子去了老白家。

    老白家在西安城很有名,据他们自己说,几百年前的谢皇后还在西安时,最喜欢吃他们老白家的羊肉泡馍,后来谢皇后去了京城,还曾经让他们家去京城开铺子,白家祖宗故土难离,留在了西安城。

    同样的故事同样的版本,还有孙记的肉夹馍,同样也是故土难离,没有跟着谢皇后去京城。

    西安城里历来不缺皇帝皇后的传说,这些事是真是假无从考证,说的都是几百年前的事,真真假假全凭两片嘴,但是老白家和孙记的生意却是真的好,汪太医每次来这里都要排队。

    今天不用,因为约他来这里的是大饼。

    大饼是七少的人,和小栗子一样,都是从小服侍七少的。

    老白家只有一个雅间,大饼就坐在那里。

    汪太医穿过一大堆站着等位子的人群,昂首走进雅间。

    “汪太医,快坐下。”大饼笑嘻嘻地说道。

    汪太医把四岁的小儿子抱到椅子上,在铜盆里净了手,一边掰馍一边压低声音对大饼说道:“我给沈太太诊脉的时候,欣妩姑娘都在一边很认真地听,后来还取了纸笔,把我叮嘱的话全都写了下来,很是细心。”

    “还有呢?”

    大饼也在掰馍,汪太医连半个馍还没掰完,他已经掰完了一个,汪太医看着他碗里那些小石子大小的馍块,在心里直叹气,真是浪费啊,哪能这样掰呢。

    “上次我去沈家的时候,来应门的那个婆子现在可能不在了,今天换成另一个了。”汪太医一边说一边把馍掰成指甲盖大小,他不厌其烦,如同在做一件极享受的事。

    “换人了?换成一个什么样的人?”大饼问道。

    “三十出头,很俐落,男女有别,我没好意思去看她的相貌,但是她不是陕西人。”汪太医说道。

    “你能确定他不是陕西人?”大饼好奇。

    “唉,王爷来陕西就藩时我就跟着来了,一晃也快二十年了,是不是陕西人,我一听口音就知道,她那口音,分明就是外地人硬说陕西话,尾音软绵绵的,绝对不是西北人,也不像是北直隶的,倒像是江南来的。”

    汪太医终于掰完馍,高声叫来伙计端走,待到伙计出去,汪太医一抬头,就看到大饼还在看着他,眼睛亮晶晶的,分明还在等着下文。

    “没了,就这些。”汪太医没好气地说道。

    “你去了一个时辰,就看到这点事儿?”大饼不甘心。

    “沈家都是女眷,我一个男人,连话都不能多说,更不能多做停留,能看出这些已经不容易了。”汪太医说道。

    两天后,已在回程路上的萧韧便接到了大饼送来的消息,萧韧立刻让人送去了榆林。

    沈彤刚从普渡寺回来,宫里来的太监们闹着要回京,说怕回去晚了,赶不上回宫里过中秋。

    芳菲把萧韧送来的书信交给她,沈彤嘴角溢出一抹笑容。

    她离开西安刚刚半个月,欣妩就等不及了?

第一八四章 刘嫂子

    家里原先的婆子是一家铺子里的,那家铺子以前的东家是外地人,吃住都在铺子里,请了一个婆子做饭打扫,缝缝补补,后来铺子卖给了许安和沈彤几个,他们不在铺子里吃住,也就用不上这婆子了。

    沈彤见婆子手脚麻利,又是西安当地的,有儿有女,老实可靠,就让她来家里帮佣。

    婆子在沈家做了一年多,沈彤对她很满意,黄氏也夸她做事俐落,人也干净。

    没想到,这人说换就给换了。

    沈彤给阿治写了信,让阿治去找这个婆子问一问。

    婆子是西安本乡本土的,去年大儿子成亲,沈彤几个都随了份子,阿治和芳菲还去她家喝了喜酒。

    几天后,沈彤收到了阿治的信。

    婆子出门买菜时,被一辆送菜的骡车撞到,一条腿断了,撞人的赔了银子,婆子也只好认倒霉,但是沈家的工是不能做了,儿媳妇去沈家辞工时,黄氏还多给了三两银子让她好好养病。

    她这种帮佣的,一个月的薪水也只有一两银子,伤筋动骨一百天,她的腿断了,至少三个月不能出去做事,黄氏给的三两银子足够她耽误的工钱了。婆子很感激,夸黄氏是菩萨心肠。

    许安和路友来了榆林,家里只有阿治和王双喜,他们的宅子就是在沈家隔壁,家里也有帮佣的婆子,那婆子的家就在书院街上,趁着沈家新来的婆子去杂货店时和她搭上了话。

    那人自称姓刘,去年徐世基兵变时她男人被进城的兵马杀死了,她的娘家早就没有什么人了,只有一个亲戚在西安,于是她就带着儿子来西安投亲,如今儿子已经进了学堂念书,她出来帮佣赚点花销。

    问她是怎么来的沈家,刘嫂说是在街上找零工时,听人说起这家的婆子被骡车撞了的事,于是就自己找上门来,刚好这家的太太小姐也正为这事着急,一眼相中她,就让她留下来了。和先前的婆子一样,刘嫂平时不住在沈家,早上来晚上走,每个月的工钱是一两银子。

    沈彤看信的时候,许安、路友和芳菲都在。

    沈彤没有瞒着他们,把阿治的信念给他们听。

    许安皱眉,说道:“这件事也太巧了些,若是还能找到那驾撞人的骡车倒是还能查一查。”

    芳菲撇嘴:“在大街上撞人,众目睽睽,又是赔了不少银子,做得滴水不漏,就是告到官府也不会管了。阿治哥若是觉得可查,一定会找他们的,没找就是不可查呗。”

    路友哈哈大笑,指着芳菲道:“没看出来啊,你这小丫头心眼儿不少,快赶上叔叔我了。”

    芳菲得意洋洋:“小姐教的。”

    沈彤道:“就如芳菲所说,这件事做得滴水不漏,查无可查,所以我们才不能掉以轻心。”

    这件事虽然发生在沈家,但是五人同气连枝,现在沈氏母女的身份在秦王面前是过了明路,可是许安四人却不行,他们是死遁的飞鱼卫,稍有不慎就会招来杀身之祸,这件事情,即使沈彤不查,他们也会查下去。

    许安沉声道:“要不我回西安看看吧。”

    沈彤摇头:“你回去就是打草惊蛇,假如刘嫂子真是别有用心而来,一时半刻也不会动手,别忘了,如今我娘可是由秦王府照拂的,秦王府的太医每隔十天就会来一次,阿治和双喜又住在隔壁,除非她和她背后的人做了案子能够神不知鬼不觉地离开西安,否则就是逃无可逃。”

    这也是她向秦王请求让太医去给黄氏诊平安脉的原因之一。

    当然,还有另一个原因。

    这也是她给秦王的一颗定心丸。

    我的母亲在你的手上,你的人能出入她的周围,当然也能牵制我。

    最好的保护其实也是另一种控制。

    沈彤道:“我现在就给阿治写信,让他不要再查,以免打草惊蛇。”

    路友不解,道:“不让他查下去了?就不管了吗?”

    沈彤道:“他还能查什么?去查刘嫂子的亲戚和儿子吗?肯定查不出一点儿问题,与其在他们身上浪费时间,还不如想别的办法。”

    沈彤写了两封信,一封信是写给阿治的,另一封信则是写给萧韧的。

    两封信放在同一个大信封里,送去交给萧韧。

    送信的是樊帼英军营里的人,马不停蹄把信送到了萧韧手中。

    萧韧对那人道:“你不用等回信了,先回去吧。”

    待到那人走后,他叫来大饼:“从今以后,你就负责往榆林送信,再从榆林把回信带回来。”

    大饼抓抓脑袋:“汪太医只喜欢和我说话。”

    他走了,汪太医那里谁来负责,再说,他又不是鸽子,怎么就把送信的差事交给他了,随便一个小兵就能干的事。

    “汪太医只是喜欢吃老白家的泡馍而已,换上谁去约他,他都会喜欢说话的。”萧韧冷冷地说道。

    大饼垂头丧气,看着跟在七少身后狐假虎威的小栗子,他咕咕两声,当信鸽去了。

    汪太医再去给沈太太诊平安脉时,身边多了一个医婆。

    医婆姓史,爱说爱笑,汪太医告诉沈太太黄氏,史医婆和他沾亲,他虽然擅长千金科和儿科,可是男女有别,有些事情多有不便,因此便时常让史医婆跟着一起来给女眷看病。

    黄氏感叹汪太医想得周到,第一次见面,还给了史医婆一包香料。

    史医婆很快就和黄氏混熟了,告诉黄氏,若有哪里不舒服,无论是黄氏还是欣妩,随时打发人去叫她过来,她家相公就在宝安街上开药店。

    原来是药店娘子,难怪通医术。

    史医婆为人热情,不但通医术,她还懂药膳,亲自指点刘嫂子做药膳,一来二去,和刘嫂子也混熟了。

    榆林普渡寺的慈安堂快要建好了,趁着宜宁和沈彤都还在樊家,大饼风尘仆仆地赶过来,满面风霜,满头大汗,宜宁郡主见了,忙让人端来点心零嘴儿,沈彤则给了他一双新鞋子,鞋子是榆林最大的铺子买来的,一双卖到五两银子。

第一八五章 有酒窝的大饼

    这是大饼第二次来送信了,他已经爱上了这个新差使。

    自从做了信鸽,萧韧给大饼配了两个手下。

    第一次来榆林的路上,大饼很沮丧,他问手下:“你们说说,七少是不是嫌弃我了?”

    “怎么会呢,饼哥儿想多了。”手下异口同声。

    “那为啥不让小栗子当鸽子啊?”大饼不服。

    “因为饼哥儿比栗哥儿长得好看啊,您笑起来有酒窝儿,栗哥儿没有。”手下说道。

    大饼想想也是,他有个人风格,小栗子没有,所以七少才会把送信的差使给了他。

    至于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大饼没去想,也懒得想。

    今天是第二次来榆林,他带来两封信,一封是周铮写给宜宁郡主的,另一封是萧韧写给沈彤的,送了信,拿了赏赐,大饼在洒着花瓣的香汤里美美洗了个澡,然后吃着宜宁郡主赏的点心,试穿沈彤送他的新鞋子。

    “这鞋子漂亮吧?”大饼晃着脚丫。

    “漂亮,还绣着金丝银线呢。”手下一脸艳羡。

    大饼愉快极了,长得好看又有酒窝儿,这差使当然是他的,一定要是他的,轮也轮不到小栗子。

    外面传来敲门声,手下跑去应门,门外站着的是沈彤的丫鬟芳菲。

    “哎哟,是芳菲姑娘啊,进来坐,进来坐。”手下连忙陪笑。

    芳菲笑道:“我不进去了,大饼哥哥,我家小姐请你过去。”

    大饼连忙起身,说道:“沈姑娘的回信写完了吧,这么快啊。”

    芳菲笑而不语。

    大饼心里有些遗憾,他还想在榆林逛逛呢,沈姑娘既然把信写完了,那他明天就要回西安了。

    大饼住在樊家前院里,穿过月洞门,便是女眷们住的后宅,不过樊家是将门,没有太多讲究,樊帼英偶尔也会在后院会见手下将官,因此,大饼顺顺当当就进来了。

    沈彤没和宜宁郡主住在一起,她住在隔壁小院里,大饼进来的时候,她坐在石桌前,她穿着淡红的衫子,金色的阳光洒在她的头顶肩头,如同镶上一道金边。

    “沈姑娘,您给七少的回信写好了啊?”大饼笑出了酒窝。

    “我还没有写,有点事想要问问你。”沈彤说道。

    原来不是让他来取回信的,那么明天就能在榆林逛逛,买双西域人的织锦袜子,好鞋配好袜。

    想到这里,大饼的酒窝儿更深了。

    “沈姑娘,您只管问,大饼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不过大饼这阵子很少在西安,有些事怕是也不知道呢。”

    也就是说不是他不想说,而是他不知道。

    沈彤似是没有听出他话里的推脱,轻声说道:“萧将军在信里说,你和小栗子不同,小栗子跟着他进进出出,最常去的是军营。而你和小栗子恰恰相反,除了军营以外,西安城里的事情就没有你不知道的,所以他才让你来给我送信,还说想要知道什么,只管问你就是了,他说你的话是最多的,”

    大饼终于明白了,七少之所以让他当信鸽,不是因为他长得好看,而是他......话多!

    大饼抬手抹了把眼泪:“沈姑娘信任大饼,大饼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沈彤噗哧笑了:“赴汤蹈火那倒不用,我就是问你几句话而已。”

    大饼又抹了一把眼泪:“沈姑娘对大饼太好了,大饼结草衔环也报答不了。”

    沈彤又笑了,萧韧派来的人真有趣,嗯,比萧韧有趣多了。

    “茅家学堂你听说过吗?据说是一家小学堂。”沈彤问道。

    大饼想了想,啪的一声拍了下巴掌:“沈姑娘说得没错,茅家学堂的确是一家小学堂,在那里读书的都是蒙童,西安城里知道他们的人不多,大饼却是知道的。他们虽然挂着茅家的名头,可是和茅家早就没有关系了。前朝的时候,茅家出了一位举人和两位秀才,为了鼓励族中子弟读书入仕,就办了族学,便是叫茅家学堂。后来兵荒马乱的,茅家人死的死走的走,别说学堂了,就连茅家的族人都不知哪里去了。直到去年的时候,大饼有次在街边喝粥,看到几个小孩子在玩耍,就和他们说笑话,然后才知道他们都在茅家学堂念书,据说开学堂的先生是外地来的,姓左不姓茅,之所以叫茅家学堂,是因为学堂所在的地方,和当年的茅家学堂是在一条街上。”

    “姓左的先生?”沈彤问道。

    “是啊,姓左,大饼觉得这个先生也太没道理了,放着自己的姓不用,改用别人的,就到茅家学堂附近转了转......沈姑娘,大饼可不是闲得没事干啊,在西安时,大饼平时是很忙的。”大饼连忙自辩。

    是啊,沈彤相信大饼决对不是闲得发慌才去和街边的小孩子说话,更不会随随便便就去打听一家不起眼的学堂的。

    大饼是萧韧的亲随,也是萧韧的眼线。

    萧韧的信有两封,一封是写在纸上的,还有一封就是大饼,大饼就是能说话的信。

    刘嫂子的儿子就在茅家学堂念书,那孩子十岁左右,和她差不多的年龄。

    “你见到左先生了?”沈彤问道。

    “左先生是真的先生,张口闭口之乎者也,穿粗布袍子,手上的扇子却是象牙骨的,他用来拿扇子的手,骨结粗大,青筋暴起,想来写字也是件极辛苦的事。”大饼说道。

    “左先生是去年来西安开学堂的,去年什么时候?”沈彤问道。

    “去年的夏天,比现在稍晚一点。”大饼很肯定。

    去年夏天啊,沈彤当然记得,那时她刚回西安不久。

    不是她一个人回来的,她还带回了阿娘和欣妩。

    “左先生有朋友吗?读书人都喜欢和朋友一起吟诗作对吧?”沈彤又问。

    “和左先生来往最密切的朋友就是刘嫂子的亲戚,他姓高,是刘嫂子的娘家表叔,来西安十年了,有妻子和两个儿子,最小的儿子和刘嫂子的儿子差不多的年纪,他家是开笔墨铺子的,左先生常到他铺子里买纸笔,一来二去就成了朋友。”

第一八六章 画像

    “你见过刘嫂子的儿子吗?”沈彤问道。

    大饼摇摇头:“大饼打听出高老爷和刘嫂子的关系后,就被七少派来送信了。”

    沈彤的目光落到地上,刚好看到大饼脚上的新鞋子,鞋子是芳菲挑的,鞋面上用金丝银线绣了一朵叫不出名字的花,原来男人也会穿绣花鞋啊。

    于是当大饼离开西安的时候,他不但有了金丝银线的绣花鞋,还有了一双织绵袜子,袜子上织着金发碧眼的西域女人,一只眼睁着,一只眼闭着,嘴巴嘟嘟着,红艳艳像被打肿了,真好看,小栗子保证见都没见过。

    沈彤的信只有薄薄一页,她的字写得不好,笔触稚嫩,落笔生涩,有的笔画蘸墨饱满,信纸都被洇了,有的笔画落下时却已没有墨了。

    萧韧抿嘴笑了,他五岁时的字就比这个写得好了。

    他对小栗子道:“你去找几本字帖来。”

    小栗子应声出去,刚刚走到门口又被萧韧叫住:“还是我自己找吧。”

    沈彤在信上提到了刘嫂子的儿子。

    萧韧不解,沈彤为何会对一个十岁的小孩子感兴趣?

    不过,沈彤自己也只有十岁。

    他让小栗子叫了大饼进来。

    大饼穿了一身茧绸新衣,头发梳得油光锃亮,鬓边还插了一朵叫不上名字的花。

    而大饼的脸也如这花儿一样,白莹莹俏生生的,丝毫没有长途奔波的风霜之色。

    萧韧从头到脚打量着他,忽然发现大饼的茧绸袍子像是短了一截,仔细一看不是袍子短,而是卷了一截在腰上,用绦子束住,勒出蜂腰猿背的好身材。

    在那短了一截的袍子下面,刚好露出一双崭新的鞋子来,鞋子上绣得花里胡哨,而鞋子上面是一双更花哨的袜子。

    “你这什么打扮?”萧韧皱眉。

    大饼的脚丫子在地砖上跺了跺,笑得见眉不见眼:“七少也觉得好看吧,这鞋和这袜子都是沈姑娘送的,榆林城里最时兴的。”

    好在萧韧嘴里没有茶,否则一定会喷他一脸。

    萧韧后悔没把大饼扔到军营里练上几个月,他挥挥手:“你去把小栗子叫进来。”

    大饼去找小栗子时还觉得奇怪,七少让小栗子把他叫来,就是为了再让他去把小栗子叫来?

    书房里,萧韧对小栗子道:“找个会画画的,去把高记笔墨铺里那个姓刘的孩子画下来。”

    小栗子领命出去时也觉得奇怪,平时这种事都是交给大饼的,怎么这次让他去了?

    高记笔墨铺子在哪儿?

    他要去找大饼问问去。

    晚上,萧韧在库房里翻腾了一个时辰,终于在一只箱笼里找出几本字帖,这是他小时候练过的。

    几天后,刚刚搬到普渡寺的沈彤又见到了大饼。

    这一次,大饼不但带来了萧韧的信,还带来一个画轴和几本字帖。

    沈彤拿着那几本字帖翻了翻,字帖已经泛黄,至少也有七八年了。

    芳菲捧来一盒香粉,对大饼说道:“这是我们自己铺子里刚送过来的,大饼哥哥拿去用,夏天用了不起痱子。”

    大饼打开盖子闻了闻,有淡淡的薄荷味道,很是清爽,大饼拿了香粉,高兴地出去了。

    沈彤拆开萧韧的信,萧韧的字写得很好,苍劲有力,一看就是下过功夫的。

    萧韧在信上说,已经查明高记笔墨铺子的东家名叫高子和,在衙门里登记的户籍上写明是河南信阳人氏。高子和的妻子是渭南人氏,二人成亲后生下两个儿子,高小富和高小贵。

    刘嫂子是高子和的表侄女,也是河南人氏,这也和她丈夫是死在徐世基兵乱之时正好吻合。

    正如沈彤之前所说,要想从刘嫂子这里查,是什么也查不出来的,一切都会合情合理。

    茅家学堂的左先生名叫左乾,洛阳人氏,与高子和算是半个老乡,左先生有秀才的功名,这都是有据可查的。

    沈彤暗道,有据可查也都是书面上的,也只能证明当年在洛阳的确出过一个叫左乾的秀才而已,官府的文档又没有画像,谁知道这个左乾是不是那个左乾呢。

    她继续看下去,一页信纸看完还有一页,只是这一页上只有寥寥几句话:你的字写得真难看,给你带去几本字帖,好好练练吧。

    沈彤瞠目,屁话啊,你家的厨子把盐罐子洒锅里了?我看你是闲的!

    她把信扔到一边,打开了那卷画轴,芳菲在旁边站着,瞅着画轴等了好久了,现在看到沈彤打开画轴,连忙凑了过来。

    画轴展开,画上是个小小少年。

    小少年和她们差不多的年纪,穿着蓝布袍子,背着灰布书包,头发上梳着一个小得不能再小的髻,这个年纪的孩子尚未束发,但是去上学的时候,大多都会把头发束起来,以示他们已是读书人了。

    “咦,这个小哥长得一般好看。”芳菲发表意见,所谓一般好看,就不是很好看,但也不丑,算是长相普通的人里面好看一点的那种人。

    “你见过他吗?”沈彤把画像往芳菲面前推了推。

    芳菲歪着脑袋又看了一会儿,摇摇头:“奴婢不记得了,如果他长得很好看,奴婢一定会记得的,谁让他长得一般好看呢。”

    沈彤想了想,芳菲应该是没有见过画上的这个人。

    因为这一世她也没有见过。

    对,是这一世没有见过,上一世她却是见过的,不但见过,而且熟悉。

    她和他一起长大,一起练武,一起识字,长大后一起执行任务,后来她让他一起逃走,他没有答应,他明知回去就会被灭口,可是他执意如此。

    上一世,沈彤是从辛五口中得知他的死讯的,虽然早就知道当日一别便是生死永隔,可是听到他的死讯时,她还是有些难过,那种难过不只是为了他,也是为了自己。

    他死的时候只有十八岁。

    她得知他死讯的那天是八月初九。

    她以为那天会成为自己的忌日,可是她跳崖后却没有死。

    她原本以为八月初九会成为唯一一个属于她的日子,可是最终她连那个日子也没有。

    她甚至不知道自己最终的忌日是哪一天。

    画像上的人是辛拾,她曾经的伙伴。

第一八七章 目光放远

    前世,辛五比沈彤进死士营的时间早了三天,辛拾则比她们晚了十来天。

    据说在那之前,死士营折损了不少人,因此那段日子补充了很多新血,他们三人就是那时来的。

    当然,沈彤是过了很久以后才知道这些事情的,她有病,她一直在养病,她只认识辛五,别人都不认识。

    她第一次和辛拾说话,是在演武场上,因为她的缘故整个辛组都被拖了后腿,辛组的人一起被罚在太阳底下扎马步。

    她累得不成,没过一会儿就瘫倒在地上,这个辛拾走到她面前,狠狠地骂道:“废物!”

    辛五抢上前来,把辛拾推开:“辛六有病,你不能怪她。”

    辛拾冷冷地道:“竹子有枯枝,一刀砍了便是,像她这种病殃殃的废物,本就不该活着。”

    辛五斥道:“她的生死不是你说了算的,你以为你是谁?我是辛五她是辛六,你是辛拾,论资历,你还不如我们,猪狗不如的东西,给我滚一边去!”

    被辛五骂猪狗不如,辛拾大怒,挥拳就向辛五打来,他们已经进营一年了,不但学过武功,而且也都跟着成年死士出去做过任务,即使还没有亲手杀过人,可也已经见过生死,他们不是普通小孩,他们出手就是杀招。

    还是闻讯赶来的教习把他们拉开,每人给了十鞭子,那也是辛五第一次为她出头。

    也就是从那次开始,她付出了比别人十倍的努力去练功,她不再给辛组拖后腿,辛拾对她的态度也渐渐好了起来,虽然不似她和辛五那么亲密,但再也没有打过架。

    辛拾是个执拗的人,他也是个矛盾的人。

    故人相见,虽然只是一幅画像,但是沈彤看得很认真,她仔细端详着画像上的辛拾,不,现在他叫刘小安,和高小富高小贵一样,都是既平凡又土气的名字,即使在街上被他叫起,都不会引人注意的名字。

    “小姐,这人也不是很好看啊?”沈彤看画,芳菲看看画又看看她,说道,“奴婢先前还以为这是七少的画像呢,七少多好看啊,为什么不把他的画像送给小姐呢?”

    沈彤的注意力都在画像上,没有理会芳菲的絮絮叨叨,直到听到她说的最后一句,沈彤才抬起头来,疑惑地望向芳菲:“我要七少的画像干嘛?”

    “小姐挂起来看啊,七少好看啊。”芳菲很认真地说道。

    沈彤被这小丫头给逗乐了,她笑道:“那你到街上逛逛,买幅好看的画回来挂在墙上吧。”

    屋子的墙上光秃秃的,也是该挂幅画了。

    芳菲开心地答应,出去叫上宜宁郡主的丫鬟巧儿,一起出去逛街。

    搬进普渡寺里三天了,她们都是十一二岁的小女娃,活泼好动,何况榆林这样繁华,她们早就想出去逛逛了。

    两人刚刚走出普渡寺,就遇到了大饼。

    大饼正在普渡寺外面的小摊子上吃白糖糕,看到她们,便也给她们每人买了一块。

    “二位姐姐,怎么有空出来了啊?”大饼问道,明明他比芳菲和巧儿还要大上几岁,可是这声姐姐叫出来,却是脸不红心不跳。

    巧儿和芳菲吃着甜甜的白糖糕,听着好看的大饼哥哥叫她们姐姐,两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然后异口同声说道:“我们去逛街,大饼哥哥一起去吧?”

    大饼的眼睛亮了起来,他最喜欢逛街了,在西安的时候,他每天就是逛街,自从做了信鸽,他便很少有机会逛街了,街上时兴什么,他全都不知道。

    “好啊,我对榆林不熟悉,还请两位姐姐带路呢。”大饼笑出了两个酒窝。

    芳菲和巧儿笑眯了眼睛,巧儿用胳膊肘撞撞芳菲,芳菲嘻嘻一笑,大饼让她们带路,可是找对人了。

    普渡寺是尼姑庵,许安和路友不方便住在这里,再说这两人日日都要喝酒吃肉,自是也不想住在普渡寺里。

    他们在离普渡寺不远的地方租了一间小院子,根据阿治提供的线索,暗中查访蓝师傅的事情。

    今天两人一出门,就看到了芳菲,然后他们看到了大饼。

    大饼来了,那就是西安的信到了。

    两人顾不上别的事,直奔普渡寺找沈彤。

    沈彤刚刚把那个多嘴多舌的小丫头打发出去,许安和路友就来了。

    沈彤没有瞒他们,把萧韧提供的左乾和高子和的情况告诉了他们,又拿出了那幅画。

    “画上的孩子是名死士,他和假县主、平婆子那些人是一路人,都是死士营的。”

    沈彤既然把死士营的事情告诉了萧韧,自是也不会瞒着许安他们,何况许安和路友在南边是真刀真枪和平婆子对上过的。

    “这么小的孩子?这也太小了吧,他能干啥啊,能杀人吗?”路友说道。

    沈彤解释道:“死士是从小培养的,也是从小就执行任务。年纪小武功低的死士,可以负责引开目标的注意力,配合年长死士的行动,也可以像刘小安这样,假扮成成年死士的儿子女儿或者小厮,很多时候,带个孩子在身边,更能不引人注意,谁能想到一个牵着孩子的女子会突然拔出刀来扑上去呢?”

    “明白了,这小孩子就是给那个什么刘嫂子做掩护的,这帮杂碎,看老子回到西安不宰了他们!”路友骂道。

    沈彤却看向许安:“许安叔,高子和在西安十年了,左乾是去年夏天来的,刘嫂子带着刘小安是后来才过来的。若说他们是为了我们而来,我是不认同的。毕竟,我们自己才清楚,来西安的事是临时决定的,高子和不可能会在十年就算出这件事来的。”

    沈彤这样说,是要让许安把思绪放得更远更广,不要总是盯着自己的脚下。

    高子和来了十年了,他早就变成地地道道的西安人了,如果不是因为他和刘嫂子是亲戚,沈彤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这位开了十年笔墨铺子的老板,居然是一个暗线。

    如果那天她没有把假县主治住,假县主情急之下,会不会也用到这些暗线呢?

第一八八章 跟对了

    很多时候,看似毫无关系的人和事,会因为某一个并不起眼的暗线全部串连起来。

    许安没有说话,他还在盯着刘小安的画像。

    忽然,他一拍大腿,对沈彤道:“我就说看着这小子面熟,我想起来了,当日徐世基兵乱时,这小子曾经出现在岳州,你们还记得曾经有小乞丐在街头诉说青龙镇的惨事吗?什么老掌柜会当场杀死,什么老字号的铺子被抢光烧毁,这个刘小安就是那几个小乞丐中的一个。”

    沈彤当然记得这件事,这几个小乞丐在岳州掀起轩然大波,汇集在岳州的游民们惊恐万分,对徐世基恨之入骨,徐世基险些失了民心。

    沈彤没有见过这几个小乞丐,但是许安是查过这件事的,他也见过其中两个小乞丐,而画像上的刘小安,便是其中一个。

    沈彤笑道:“原来他早就出现了,只是可惜我没有遇到他。”

    直到此时,沈彤才终于确定了一件事,徐世基起兵的背后,也有死士营的影子。

    “看来,这位后晋之主还真是忧国忧民啊,在河南制造混乱,又帮着太皇太后刺杀秦王,这还只是我们肉眼可看的?”

    许安道:“或许去年江南道上那位侍朗大人,死得莫名其妙,现在看来,他也许是被死士营的杀掉的。“

    那件事当时非常轰动,更让人心惊肉跳。

    沈彤略一沉吟,对许安和路友道:“从明天开始,你们乔装改扮去查那件事吧,不要再来普渡寺,我每天都会让芳菲去逛街,你们要找我,就买个糖人送给她。”

    其实芳菲喜欢吃的是冰糖葫芦,只要芳菲出门,肯定会买上一根,所以还是给她买糖人吧,免得那丫头吃得美了,误以为那是她自己买的。

    晚上,大饼回到樊家,和许安路友一样,他也不想住在普渡寺,便依然住在樊家。

    大饼一进屋,就重重地倒在床上,他快要累死了。

    他终于明白那两个小丫头的相视一笑是什么意思了。

    她们在说,瞧瞧,来给咱们花钱加拎包的大傻子来喽!

    这一路上,她们很开心,而他很累,真的很累,鬼才知道她们为什么会买那么多东西,又是吃的又是玩的,有给主子买的,也有给自己买的,还有别人让她们稍带的,总之,这些东西全都是大饼一个人给她们背回去的。

    “饼哥,沈姑娘的丫鬟都买了什么啊?”一名手下问道。

    “说是要买幅好看男人的画,给她家小姐挂在墙上,于是我就陪着她走啊走、转啊转,也不知道去了多少家铺子和小摊子,她全都看不上。”大饼苦着脸,打死他也不陪女人逛街了,像芳菲这样的小丫头也不行。

    这时,门外又响起了敲门声,手下打开大门,门外站着的是樊帼英的一名丫鬟。

    丫鬟道:“大饼少爷,沈姑娘请您明天早晨辰正就到寺里,她有话要问你呢。”

    大饼依然躺在床上,他晃晃脚,有气无力地说道:“告诉沈彤,只要我还有一息尚存,哪怕是爬着,也要爬到沈姑娘面前的。”

    小丫鬟被抢逗得笑出了声,道:“明晨辰正,大饼少爷千万莫要忘记了才好。”

    大饼不会忘记的,七少让他来榆林,而不是让小栗子来,其实就是要让他在沈姑娘面前说话,说那些沈姑娘感兴趣的话。

    想到这里,大饼精神抖擞,辰正时分,他准时出现在沈彤面前。

    沈彤道:“西安城里最大的戏完子是哪一家?”

    “彩云飞。”大饼不加思绪。

    “彩云飞,这不像是给铺子取的名字啊。”沈彤感慨。

    “这的确不是铺子取的名字,彩云飞是戏园子,在西安城里很有名。”大饼说道。

    沈彤道:“最近彩云飞有什么戏?”

    大饼道:“彩云飞是戏园子,最近有个小坤班来了西安,这个班子很有趣,班子里只有女的没有男的,生旦净末丑全都是女的。小坤班在戏园子里人缘也好,彩云飞和小坤班还签了一纸合约。”

    沈彤听得云山雾罩,道:“你是说这个小坤班有问题吗?”

    大饼说道:“有没有问题大饼不知道,但是这个班子是从南边来的,到了西安以后,她们轻而易举就唱红了。”

    “你回去以后查一查这个小坤班。也顺便查查彩云飞。

    沈彤给萧韧写了回信,依然是稚嫩的笔迹,显然,她没有用他送过去的字帖练字。

    沈彤在信里也提到了彩云飞和小坤班。萧韧觉得这并非是巧合,沈彤一定是想到了什么。

    大饼却是一回到西安就几乎住在彩云飞了,这也是他最擅长的。

    没过多久,便有很多人都知道,大饼喜欢看戏了。

    他连看了三天戏,什么也没有查到,至于那个小坤班,他更加查不出来了。

    眼看就要去榆林了,大饼急得如同热锅上的蚂蚁。

    忽然,这一天,大饼在彩云飞看戏的时候,他看到了高子和。

    高子和是开笔墨铺子的,平时他很忙,即使是和小坤班有旧情,也不会关了生意把到这里来。

    看到了高子和,大饼长长地松了一口气。

    高子和显然没有想到会有人盯着他,他刚刚坐下不久,就有一个抱着书本的孩子走了过来。

    那个孩子就是刘小安。

    大饼很激动,他没有靠近,远远地看着一大一小两个人并排坐着,和很多人看戏的时候是一样的,他们时而高声叫好,时而又和周围的人小心交换,大饼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但是想来也都是和唱戏有关的事情。

    高子和显然很喜欢这个亲戚家的孩子,他带着刘小安听完戏,还带他到酒楼里喝了酒,刘小安也很听话,高子和给他买东西,他全都道谢了。

    待到小坤班的戏唱完了,高子和便带着刘小安去了后台,半个时辰后才知道他们回来了。

    大饼又等了半个时辰,才看到高子和和刘小安从后台出来,哼着小曲回家去了。

    大饼不知道沈姑娘为何会想到彩云飞,也不知道她为何会让他盯着小坤班,但是事实证明他跟对了。

第一八九章 一出好戏

    几天后,清水巷蒋大将军的夫人办堂会,请了小坤班进府唱戏。

    蒋夫人是出名的戏迷,她不但爱听戏,自己也能唱上几断,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蒋双流受夫人影响,也喜欢听戏,这次他回西安,蒋夫人便让人去请小坤班。

    如今小坤班正当红,据说请他们进府唱戏的已经排到下个月了,蒋家派人去彩云飞请小坤班时,原本还想多出点银子,没想到小坤班的班主一口答应下来,蒋家派去的人回来复命,蒋修杰趁机恭维蒋夫人:“阿娘,您在西安这些夫人们的圈子里,是越来越有威望了。”

    蒋夫人白他一眼,冷哼道:“兔崽子,阿娘可是全都答应你了,你说吧,去不去相看?”

    蒋修杰十七岁了,前阵子蒋夫人挑来选去,看上了永丰梁千户的侄女梁小苏,但是梁家提出要相看,蒋夫人连哄带骗,蒋修杰也不肯去,气得蒋夫人只好装病,蒋修杰非但没上当,还离家出走去了隔壁萧韧府里,萧韧家没有长辈,他们想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

    蒋夫人装病失败,正准备绝食,没想到蒋修杰居然回来了。

    不但回来,而且甜言蜜语一筐筐地搬出来,蒋夫人没有上当!

    最终,母子二人的谈判结果,就是蒋夫人答应帮忙,但是做为交换条件,蒋修杰去相看,而且不能搞事。

    小坤班里的角儿,生旦净末丑全都是女的,这也是后宅女眷们喜欢请她们的缘故。

    蒋夫人的想法非常简单,她儿子定然是看上小坤班里的女戏子了。

    不过这无所谓,儿子看上戏子无伤大雅,如果看上的不是戏子,那才叫麻烦呢。

    趁着蒋双流心情好,蒋夫人凑过去问他:“你们爷俩儿究竟想做什么?”

    蒋双流啪的一声,一巴掌打在小腿上,吓了蒋夫人一跳。

    “蚊子,蚊子!怎么有蚊子了,我还是去书房吧,那里蚊子少。”蒋双流边说边走,走得比兔子都快。

    蒋夫人气个半死,又不能当着下人发作,思忖着等到忙完这几日,她还是装病吧。

    待到堂会的正日子,蒋夫人请来了几位平素里谈得来的太太,她们的夫君都是蒋双流的手下,有两个是今年才从乡下来西安的,第一次参加堂会,既兴奋又紧张,身上是簇新的衣裳,头上是新打的头面。

    小坤班的班主名叫金旺,人很圆滑,进来以后给在座的夫人们滴溜溜打了一圈千儿,一切尽收眼底。

    蒋夫人接过戏单子选了戏,又把戏单子递给旁边的女眷,这些女眷们像看到烫手的山芋,连连说道:“蒋夫人是行家,您挑的一定是最好的。”

    戏单子重又放回红木托盘里,蒋夫人对金旺道:“就这个吧。”

    金旺满脸堆笑,捧着托盘下去安排了,蒋夫人无奈地瞟一眼那几个太太,在心里叹了口气,早知如此,还不如一个也不请,就说是将军和自己想听戏了呢。

    蒋家腾出几间屋子,给小坤班的戏子们当后台,金旺一进门,脸上的笑容就没有了。

    他把戏单子传下去,让戏子们妆扮起来,他把自家婆娘金婆子叫到角落里,低声说道:“今天的事有些蹊跷,你们小心些。”

    金婆子眼里闪过一抹厉色,问道:“究竟怎么了?”

    金旺道:“蒋双流是世袭罔替的大将军,又是秦王手下的红人,他既有功,又有名,手下还有人,这样的一个人,能被他的夫人请来参加堂会的,即使没有王府里的贵眷,也会是西安城里数得上的人家,可是刚才我看得仔细,那几位太太虽然穿金戴银,可是一看就是小门小户的,上不得台面,与其说她们是蒋夫人的手帕交,还不如说是临时找来充数的。”

    金婆子道:“蒋家要做什么?”

    金旺摇头:“看不出来,总之小心行事。”

    可是太晚了,小坤班踏进蒋家的那一刻起,就走不出去了。

    戏子们还没有妆扮妥当,屋子就被包围了,蒋修杰破门而入,没等金旺过来,便指着屋内众人道:“来人,把小坤班的这些人一个不剩,全都绑了!”

    金婆子一直都在角落里,身后就是窗子,见状不妙,纵身一跃,从打开的窗子里飞了出去!

    她的双脚刚刚沾地,脖子上就被人用牛皮绳套住,一个笑起来很好看的少年将官走到她面前,道:“啧啧,这婆娘身手还真不错啊!”

    话音刚落,岳阳就伸手摘了金婆子的下巴。

    金婆子冷冷地看着她,她知道这人是谁,他叫岳阳,和蒋家公子蒋修杰一样,都是秦王近卫营的人。

    岳阳对上金婆子的眼神,笑道:“大婶,你别怪我啊,我是听说你们这些人会在嘴里含上毒丸,一旦被抓就会服毒自尽,所以才摘掉你的下巴,你想死也行,但却不能死在我手里。”

    七少说过,他只要活口。

    坐在花厅里的女眷们提心吊胆,生怕下一刻就会有人挥着刀杀进来,就连蒋夫人也有些坐立不安,她对丫鬟道:“再去端几盘子冰过来,这屋里可真热。”

    花厅里的冰山还没化,哪里热了,分明是她在紧张。

    其实金旺走了也没有多久,可是对于这些女眷们而言却是度日如年。

    直到有个小厮跑进来,气喘吁吁:“夫人,公子爷让小的来说一声,事儿成了,请夫人放心,没事啦!”

    小厮说完就跑出去了,花厅里寂静无声,落针可闻,过了好一会儿,蒋夫人才拍拍心口,双手合什:“阿弥陀佛,菩萨保佑......”

    当年晚上,小坤班没回彩云飞,彩云飞派人来蒋家打听,门子笑道:“今儿夫人们高兴,留了你们的人在府里用饭,又加了戏码,明天接着唱,你们彩云飞有了这棵摇钱树,就偷着乐吧。”

    来的人不敢多问,连忙道谢,飞奔着回去告诉了彩云飞的老板。

    彩云飞是开戏园子的,这些年也捧过几个戏班子,走红的不只小坤班一个,也算是见过世面,听说小坤班被留下了,心里硌登一声,这不合规矩!

    小坤班的金旺做事面面俱到,真要是被留下,也会让人来戏园子里报信的,万万不会是现在这样的。

第一九零章 神仙?妖怪?

    在西安城里,彩云飞是最大的戏园子。但凡有外地来的戏班子到了西安,先要去拜会的就是彩云飞。彩云飞看不上你,即使你手里的角儿唱得再好,也别想在西安城里红起来。

    能在梨园行里混得风生水起,若说彩云飞背后没人撑腰是不可能的。

    也正是因为有人撑腰,彩云飞的老板眼睛才更亮。

    今天小坤班没回来,摆明是被扣下了。

    扣下的原因不外乎两个,一是小坤班得罪人了;二是小坤班里的角儿入了哪位的法眼,被留下了。

    手里的戏班子不是第一次被人扣下,彩云飞也不是第一次去登门要人,可是今天,彩云飞的老板却犹豫起来。

    按理,明天他是要备上二十四色礼品,去蒋家道谢的,说是道谢,实则要人。

    只要是戏子,不论是卖艺不卖(防)身的,还是卖艺也卖(身)的,对于戏园子和戏班子而言都是一样的,只要别赎身,或者别被人强占了,被留一晚或者留上十晚八晚,那么都不算大事,总之,不要影响到唱戏,一切都好说。

    登门要人,也是低三下四地去求人,高抬贵手,赏戏班子一碗饭吃。

    可是彩云飞的老板想到是蒋家,他便一时拿不定主意了。

    蒋家最爱听戏的是蒋夫人,请戏班子的也是蒋夫人。蒋双流虽然也听戏,但是却不像蒋夫人这般沉迷。

    而且最重要的一点,传闻蒋夫人和前面的秦王妃是手帕交,蒋双流能成为秦王面前的红人,和蒋夫人也有关系。

    蒋双流只有一个妻子,府里没有妾室,据说早年有人送美女给他,他转手就送给了蒋夫人。

    或许是他精明,也或许是他惧内,总之,勋贵武将之家常常传出的那些事儿,蒋家从未有过。

    蒋家既是这样的人家,又怎会把戏班子扣下呢?

    那就不是为色,只有可能是小坤班惹祸了。

    彩云飞的老板想不明白了,金旺两口子都是聪明人,见人就是一个笑脸,从没听说他们得罪人,戏班子里都是小女孩子,跑江湖的女子是没有大家闺秀那些小脾气的,又怎会惹怒蒋家的人?

    次日一早,彩云飞的老板没去蒋家要人,而是去找了给自己撑腰的人。

    可却没想到,他刚和门子报了身份,门子直接挥挥手:“大人不见客,快走!”

    彩云飞的老板立时就慌了,他明白这意味着什么。

    这位大人什么都知道,或许已经有人给他打了招呼,所以才不见自己,不是不想见,而是已经不能见了。

    彩云飞的老板赶紧回到戏园子,戏园子外面依然如故,并没有被重兵包围,他松了口气,让家眷收拾了金银细软,又在戏园子外面挂上“东主有事,暂时休业”的牌子,带着家眷连夜回了汉中乡下老家。

    他并不知道,他前脚刚走,后脚那牌子就被人摘了下来,锁上的大门也被打开,半个时辰后,几个叫不上名字的小武生在戏台上翻起了筋斗,卖瓜子的,卖毛巾头的,卖西瓜水的,吆五喝六的声音盖过了台上的丝弦......

    小坤班的一干人等都被关进了地牢。

    这座地牢没在西安,而是在咸阳。

    金旺已经被关在这里一天了。

    自从关进这里,金旺便没有见过其他人。

    藏在嘴里的毒丸已经被搜走了,被卸掉的下巴重又合上,嘴里被塞了破布,以妨他咬舌自尽。

    这是单独的刑房,金旺被吊在横梁上,他能隐约听到有女子的哭声传过来,不知是不是班子里的小戏子们。

    金旺仔细回想这几天来发生的事情,可是无论他怎么想,也想不出是哪里出了纰漏。

    小坤班刚刚走红,至今连秦王府的门还没有摸上,如果不是这样,他也不会听说蒋家要请,就一口答应下来。

    蒋双流是秦王面前的红人,蒋夫人是前秦王妃的闺中蜜友,蒋双流的儿子时常和周铮玩在一起,所以,金旺以为讨好了蒋家,就能有机会进入秦王府。

    他以为这是敲门砖,可是却没有想到,这是丧门石。

    究竟是哪里出了差错呢?

    金旺想来想去,觉得差错还是出在自己人身上。

    他是被人出卖了!

    金旺想错了,没有人出卖他。

    大饼正在绘声绘色地向沈彤述说他是如何发现小坤班的事儿,又是如何报告给七少,七少又是如何当机立断,蒋夫人如何配合,七少如何将小坤班一网打尽。

    而且神不知鬼不觉,无论是西安城里的百姓,还是小坤班的同党,全都没有惊动。

    大饼说得很精彩,芳菲听得如痴如醉,大饼说累了,芳菲立刻送上冰镇绿豆汤,大饼喝了一碗,只觉全身上下每个毛孔全都张开了,舒服得他又喝了一碗!

    “沈姑娘,您真是活神仙。”又是一碗冰镇绿豆汤下肚,大饼由衷地说道。

    沈彤笑道:“我怎么又成了神仙了?”

    她不是小妖怪吗?

    “您掐指一算,就算出那些人会藏在戏班子里面,如果您不是神仙,咱们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会在小坤班里抓人的。”大饼说道。

    沈彤哈哈大笑,她怎么会是神仙呢,她只是在看到辛拾画像时想起一件往事。

    前世,辛拾曾经离开过一年之久,这在死士营里不足为奇,他们那时都还很小,只能给别人当掩护,不会有危险,但一时半刻也不会回来。

    后来辛拾回来了,毫发无伤,只是听说那一次,除他之外的人全都死了,他之所以没死,是因为他是孩子,死士营对他们这些孩子都很看重,他们是新血,是能接替其他死士的人。

    辛拾比以前更加沉郁,但是他多了一个毛病,就是有事没事时喜欢哼唱几句戏文。

    有一次他拿腔作调学着女人的腔调唱戏,恰好被教习师傅听到,辛拾挨了三十鞭子,打得皮开肉绽,半个月没有下床。伤好以后,他那爱唱戏的毛病就改了。

    沈彤算算时间,前世辛拾离开的那段时间,就是现在这个时候。

    小孩子耳熏目染,有样学样,能把戏文学唱出来,而且还着迷了,肯定不会是偶尔听一次就会这样,一定是经常听,甚至时常出入戏班子。

    沈彤不懂戏园子和戏班子的关系,她只是找大饼询问戏园子的事,大饼便说起了小坤班,没想到这件事竟然真的着落在小坤班身上。

第一九一章 人生如戏

    咸阳地牢里,金旺终于支撑不住,昏睡过去。

    也不知睡了多久,金旺在饥饿中醒来,他浑身无力,茫然地看向四周。

    忽然,他惊愕地瞪大了眼睛,睡意全无。

    四周一片黑暗,伸手不见五指。

    他甚至不知身在何处,这里是牢房吗?隔壁牢房传来的哭泣声、哀嚎声呢?全都没有了,甚至就连那此起彼伏的老鼠和蚊虫的声音也没有了。

    周围静得可怕,死一般的静。

    难道他已经死了?这就是死后的世界吗?

    金旺的嘴角浮起一抹笑容,他终于死了吗?

    他本是个农家子,有一年家乡遭灾,村里饿死很多人,堂叔把他骗出来,说是要带他去赚钱,可是却把他卖给了戏班子。

    他在戏班子里待了一年,后来戏班子招惹了地头蛇,他失手打死了人,那年他只有十二岁。

    他被关进牢里的第三天,有人把他赎了出来,一起赎出来的,还有因为杀死后娘被抓进来的金婆子。

    他和金婆子不是夫妻,他们是同袍,他们全都是死士。

    他早就该死了,村里人饿死的时候,他就应该死了。

    可是他没有死,后来地头蛇欺负他们的时候,他也应该死了,可是他还是活下来了。

    现在他终于死了,死了就死了吧,他被抓住以后,他甚至没有想过要逃跑,因为他知道,即使逃走等待他的依然是死。

    即使他能逃离这些人,他也逃不出主人的手掌。

    身为死士,他们只能成功,如果不能成功,等待他们的就是死亡。

    十二岁那年,他和金婆子走进死士营,从那天开始,他就把自己的生命交给了主人。

    那时的他不怕死,他随时会为主人去死。

    可是他平平安安度过了十八年,这十八年里,他从一个青涩少年变成如今八面玲珑的金旺,他喜欢穿柔软的千层底鞋子,他喜欢在温热的烧酒里加个各种果脯,他还喜欢吃孙记的肉夹馍,每天都会打发人去买几个回来。

    虽然他和金婆子扮做了假夫妻,可是他喜欢的却是戏班子里的红袖,他喜欢红袖温暖的笑容和纯净的眼睛。

    可也只是喜欢而已,他不敢让人知道,更不敢让红袖知道。

    他只是死士而已,他没有亲人,也不能有爱人。

    那天去蒋家唱堂会,他借故没让红袖一起去。

    红袖不是死士,她是真真正正的戏子,她什么都不知道,他不想让红袖淌进这滩浑水。

    也不知红袖怎样了,那姑娘爱戏如命,如果知道小坤班出了事,她会难过吧......

    金旺胡思乱想着,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想法。

    他想起了红袖,想起了老孙家的肉夹馍,他甚至想起了他新买的一对芙蓉鸟。

    他死了,红袖很快就会忘记他这个人吧,老孙家生意那么好,不缺他这个客人,彩云飞的老板夸过几次了,想来会把那对芙蓉鸟拒为己有吧。

    这些他至死都还牵挂着的,都会渐渐忘记他,他如同太阳下的一滴水,消失得无影无踪。

    从未有过的恐惧在心里一点点扩大,直到这一刻,金旺忽然发现,原来他并不想死。

    金旺金旺下意识地扭动身体,那种没着没落的熟悉感觉再次袭来,还好,他还是被吊在牢房里,他没有死,他还活着。

    忽然,有女子的声音远远飘来,咿咿呀呀,那是有人在唱戏。

    声音似乎离得很远,却又近在咫尺。

    金旺不由自主侧耳倾听,这一次他听出来了,这是红袖的声音。

    是红袖!

    他们抓了红袖!

    一种莫名的愤怒从心底升起,金旺扭动着身体,绑缚的铁链铛铛做响,他要告诉他们,红袖什么也不知道,她不是死士,她和小坤班里的戏子们一样,都是他们抓来做掩护的。

    死士们学的是杀人,临阵磨枪学了几句唱词,可也不能成角儿,所以若想堂而皇之走进高官显贵们的后宅,就要有真真正正的戏子。

    红袖什么都没有做过,她只是倒霉而已。

    红袖的声音如凄如诉,他听出来了,那是长相思。

    长相思里的女子最后忧怨而死,红袖也要死了吗?

    铁链声越来越大,金旺拼死挣扎,他要挣开这些锁链,他要拿去嘴里的东西,他要喊出来,他要告诉他们,放了红袖!

    忽然,女子的歌声戛然而止,四周又恢复了寂静。

    如同坟墓,又如同地狱。

    红袖呢?红袖为何不唱了?

    金旺全身的汗毛都立了起来,大脑由清醒到浑沌,又由浑沌再变为清醒,豆大的汗珠从额头上滴落,滴到眼睛里,他的眼睛睁不开了,说不清是汗水还是泪水,眼前的黑暗逐渐被水雾替代。

    咣啷一声,黑暗中有人打开了牢房的门,一团光茫升起,映照出一张英俊的少年面孔。

    “金旺!”

    有人在叫他的名字,是黑白无常来带他去地府了吗?

    那么红袖怎么办?

    他死了谁能证明红袖的清白?金婆子是不会的,那个狠戾的女人,巴不得多带几个人一起死。

    眼中的水雾逐渐散去,金旺看清了面前的那张脸。

    虽然他们还没能混进秦王府,但是对于秦王手下的几位爱将,却已熟记于心。

    这是萧韧,萧七少!

    萧韧,十四岁,秦王养子,一说是路遇乞儿,一说是定国公萧成敦侄儿。优点:冷静果敢;缺点:骄傲自大。

    ......

    萧韧手中长剑挥出,挑出金旺嘴里的破布,金旺被这冷不丁的动作吓了一跳,但是就在嘴巴里的破布被挑出来的那一刹那,金旺冲口而出:“放了红袖,我招!”

    两天后,大饼绘声绘色地描述着七少是如何施计让金旺招供的事情,他一会儿学金旺说话,一会儿又学女子唱戏,沈彤和芳菲虽然没有亲眼目睹,可也能想像出来当时是怎样的一番场景。

    “金旺被熬了那么多天,就是海冬青也老老实实认栽了,可他的嘴却像是被铁铸上的,什么也不肯说。谁能想到七少只是让个女子唱了几句戏文,他就全都招了呢?七少真是太厉害了”,虽然已经说到第三遍,可是大饼还是要再多问一句,“沈姑娘,您说是吧?”

第一九二章 土匪

    “是啊。”沈彤笑了,她不是客套,这次萧韧干得真是漂亮。

    萧韧只有十四岁吧。

    “沈姑娘,如果七少知道您也夸他了,他一定很高兴,可惜七少远在千里之外,唉,大饼若是会口技就好了,能够学着沈姑娘的声音说给七少听了。”大饼的眼睛亮晶晶的,眼睛里面有星星

    她的夸奖很重要吗?

    沈彤失笑,但是却想起了一件事来。

    她答应过萧韧要送他一件礼物的。

    她居然给忘了。

    “七少立了大功,我应该送份贺礼的。”沈彤说道。

    大饼眼里的星星更加璀璨,笑容也更加甜美:“大饼替七少谢过沈姑娘。”

    说着,他居然真的跪了下去,沈彤侧着身子避开了,笑道:“那你晚走一天,等我选选贺礼。”

    大饼眉开眼笑:“沈姑娘这里有什么事是大饼能做的吗?大饼虽然笨,可是搬搬抬抬还是行的。”

    嗯,上次芳菲和巧儿就是让他搬搬抬抬。

    晚膳的时候,宜宁郡主也知道这件事了。

    她蹙着眉头问道:“七哥那人很挑的,没有什么是他喜欢的。”

    沈彤笑道:“没关系,随便给他买点什么就行了。”

    “别,千万别,有一年他过生日,我打了只十两的金猪送给他,你猜怎么样了?”宜宁郡主放下筷子,对身边服侍的丫鬟们挥挥手,“不吃了不吃了。”

    素膳什么的,对付着吃几口就行了,她的卧房里藏着肉脯,她还要留出肚子吃那个呢。

    沈彤想像不出萧韧看到十两重的大金猪是什么表情,她很有兴趣,问道:“他怎样了?”

    宜宁郡主煞有介事地四下看看,似是生怕被萧韧听到一样:“他看了一眼大金猪说,怎么不直接送个金元宝?”

    “哈哈哈”,沈彤给逗笑了,这倒真是萧韧会说出来的话,她问道,“后来呢,那只金猪他没收?”

    “收了啊,他交给帐房了,是帐房,不是管库的。”宜宁郡主咬牙切齿。

    交给帐房那就是当成金子入帐了,如果是交给库房,那是物件,要收藏起来的物件。

    “唉,后来我知道三哥送的是银票,父王送的是宅子,所以啊,彤彤,你真的不用费心去给他选礼物,他那人无趣得紧”,宜宁郡主拍拍脑门,又想起一件事来,“那年我们都还小,母妃给我们每人绣了一个小荷包,我的荷包上绣的是小花猫,三哥和七哥的绣的是小马驹。母妃为我们喜欢吗?你猜七哥说的啥?他说荷包太小了,够不下多少草料,哈哈哈!”

    沈彤怔了怔,忽然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萧韧竟然以为那荷包是给他喂马用的。

    屋里服侍的几个丫鬟全都笑得直不起腰来,沈彤也好奇萧韧的脑袋里都在想什么,他是怎么想到要在荷包里装草料的呢?

    第二天,沈彤带着芳菲去逛街,她去逛了西域人开的马具铺子,想挑个马鞍或马鞭送给萧韧。

    西域人的马具都很花哨,镶金嵌银,这些马具适合公子哥儿们争奇斗妍,却不适合萧韧这样的武将。

    从马具铺子里出来,沈彤却没看到芳菲,这小丫头刚刚说去买冰糖葫芦,这会儿还没有回来。

    正在这时,就看到芳菲跑了过来,只是她的手上举着的不是冰糖葫芦,而是糖人儿。

    “小姐,小姐,糖人儿!”芳菲把糖人递给沈彤。

    沈彤没接,笑道:“你吃吧,他们在哪儿?”

    糖人儿是暗号。

    沈彤在宜宁郡主身边,又是住在普渡寺里,许安和路友不方便和她见面,于是就把糖人儿当做暗号,看到糖人儿,沈彤就知道他们有事找她。

    许安和路友在一家茶馆里坐着,茶馆里很冷清,只有几个客人。

    看到沈彤和芳菲进来,许安大声说道:“小妹,我们在这儿!”

    沈彤走过去,在他们对面坐下,问道:“是不是查到了什么?”

    许安点点头,压低声音说道:“我们查到一件事,十几年前,一百里外的百封山有伙土匪,有一次他们打劫时遇到鞑子,杀了鞑子一百余人,立下大功,被朝廷招安了。说来也巧,我们有次在酒馆里喝酒,刚好遇到那伙土匪中的一个,他叫罗喜,被招安后,他在战场上断了一条腿,那间小酒馆就是他开的,他没事也爱喝几杯,喝多了就爱吹牛他杀过多少鞑子。”

    沈彤微笑,她见过很多这样的人。曾经伟岸的身躯已经残缺,那些马革裹尸的日子却永远难忘。

    “他说了什么?”沈彤问道。

    “我们问起招安前的事时,他说起那时山上有个读书人,那个读书人姓蓝。”许安说道。

    “姓蓝?”沈彤吃了一惊,她已经认定蓝师傅是用的假名字了,没想到这个姓氏竟然重又出现了。

    “对,是姓蓝。罗喜也只是知道他姓蓝,大家都叫他蓝书呆。蓝书呆是读书人,有次土匪们打劫时刚好遇到他,他身边只有一个老仆和一个书箱,土匪们对他们没有兴趣,原本要放他们离开,可是蓝书呆不肯走,他说天下虽大可是却没有他们的栖身之所,他想上山当土匪。土匪们大笑,说他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能做什么?蓝书呆说他读过孙子兵法,能给他们当军师。”许安喝了口水,继续说下去。

    “百封山的大当家是念过书的,对读书人存着几分敬重,罗喜已经不记得蓝书呆又说过什么了,总之,蓝书呆说服了大当家,把他们主仆留在了百封山上。”

    沈彤心里已经明白了几分,她问道:“是不是后来百封山土匪招安了,这个蓝书呆却走了?”

    “对,大当家决定受招的第二天,蓝书呆和他的仆从就不见了。他是军师,手中有令牌,加之大家都认定他百无一用,所以没人对他有防备。蓝书呆拿着令牌,很容易就离开了山寨”,许安说到这里,又喝了一口茶,道,“我们把蓝师傅的画像拿给罗喜看,他说画像上的人有蓝书呆有五六成相像!”

第一九三章 袜子

    沈彤长长地呼出一口气来,历时半年的明查暗访,终于看到了一线曙光。

    好不容易等到许安慢调斯理把话说完,路友急不可待地道:“我这就回西安把姓蓝的押过来,给那罗喜亲眼看看,看看他是不是那什么蓝书呆!”

    “是又如何?不是又如何?”沈彤道。

    榆林的夏天干燥炎热,可是沈彤短短的两句话却如同一盆冰水当头浇下,路友被浇了个透心凉。

    “那......那我们千辛万苦查他又为何?”路友霍的站了起来。

    许安伸手把路友按下,解释道:“即使蓝师傅就是蓝书呆,也只能证明他曾经给土匪当过军师,虽然不光彩,但却恰好能够为他所受的重伤找到了原因。这对于蓝师傅的真正身份没有帮助,反而打草惊蛇,让他知道我们正在查他。”

    路友是个一根肠子通到底的人,但却不傻,许安稍做解释他就明白了,搓着手看向沈彤:“沈姑娘,那你说,下一步我们怎么做?”

    沈彤掀起茶盏的盖子,那张小小的俏脸掩映在氤氲的水雾中,似真似幻。

    “通过刘婆子,萧韧已经抓到了几名死士,并且得到了口供,我想这样做......”

    半个时辰后,沈彤走出小茶馆,守在茶馆外面的芳菲已经吃完了糖人儿,正在眼巴巴地看着不远处卖冰糖葫芦的小贩。

    “好了,去买吧。”

    沈彤冷不丁走过来,拍拍她的肩膀,芳菲吓了一跳,随即就飞奔着跑去买冰糖葫芦了。

    沈彤抿嘴笑了,她喜欢芳菲这样的小孩,虽然有点傻气,但是却从不误事。

    就像刚刚,她让芳菲在门口守着,即使卖冰糖葫芦的近在咫尺,小丫头也只是看着冰糖葫芦咽口水,也没有离开半步。

    这时,芳菲举着冰糖葫芦走过来了,苦着一张脸,对沈彤道:“小姐,冰糖葫芦都化了。”

    夏日炎热,冰糖葫芦做出来以后很容易熔化。

    “那以后就别买了,等到天不热了再吃吧。”沈彤说道。

    “没事,这样也能吃的。”芳菲说着,便咬了一口,然后享受地眯起了眼睛。

    沈彤望着那支惨不忍睹的冰糖葫芦,又看看大快朵颐的芳菲,心中一动。

    一个人的爱好可以改变,但是口味却很难改,就像芳菲,她喜欢吃冰糖葫芦,即使已经溶化口感变差,但是却丝毫没有影响到她的喜欢。

    她问芳菲:“蓝师傅是不是每天都要吃酱牛肉?”

    她想起在清水巷偷走桔子的那天,芳菲用来喂猫的猫食就是酱牛肉,而她也曾经见过蓝师傅的老仆在武记牛肉铺外面排队。

    芳菲眨巴着大眼睛,想了想,点点头,又摇摇头:“有时候也吃武记的招牌腊牛肉,不过大多时候都是吃酱牛肉的。”

    沈彤嗯了一声,转身回到茶馆里。为了不让人怀疑,许安和路友还没有走,继续在喝茶,沈彤把她想到的事情告诉了他们,这才重又走了出来。

    芳菲已经吃完了冰糖葫芦,正在四处张望,寻思着还能吃点什么。

    沈彤笑道:“走吧,咱们接着去挑礼物。”

    走进一家西域人开的铺子,芳菲指着铺子里五颜六色的物件儿,兴奋地说道:“小姐,大饼哥哥的袜子就是在这里买的。”

    不用她说,沈彤也看到了,各种各样织着西域女人的袜子,居然没有重样的。

    “小姐,也给七少买一双袜子吧,小姐喜欢的东西,奴婢也喜欢,所以大饼哥哥喜欢的,七少也会喜欢的。”

    “是这样的吗?”活了两辈子,沈彤从未刻意地给人选过礼物,这是第一次,上次她买糖桂花,也是恰好遇到卖糖桂花的老婆婆,便随手买了。

    芳菲郑重地点点头:“奴婢在南边时从未吃过冰糖葫芦,到了京城,小姐说冰糖葫芦好吃,奴婢一尝,是真的太好吃了。”

    好吧,这就是芳菲的依据。

    沈彤啼笑皆非,不过芳菲倒是提醒她了,嗯,她很想知道萧韧收到这种袜子时的表情。

    那个傲娇的小孩,哈哈哈!

    “好,买!”

    萧韧是主,大饼是仆,袜子当然不能买成一样的。

    而且,这家铺子里的袜子也没有完全相同的,除了袜子,这里还有腰带、靴子、头巾,全都是用五彩六色的丝线织成,上面还有各式各样的图案。

    沈彤买了十几双袜子......

    三天后,大饼献宝似的把那十几双袜子捧到萧韧面前时......

    “这是什么?”他沉着脸问道。

    “七少立了大功,沈姑娘高兴极了,这是沈姑娘送给七少的贺礼。”大饼笑得甜如蜜。

    萧韧的脸上如同四季飘过。

    算了,还是看信吧,这丫头的字像是练过了,写得像样多了。

    沈彤的信洋洋洒洒写了两页,这是她写得最多的一次,萧韧看完信,什么也没说,便让人备马,他带着小栗子去了百卉堂。

    自从上次在百卉堂外面遇到沈彤,萧韧再也没来过这里。

    萧韧微微勾勾嘴角,现在不用偶遇,他也知道沈彤在哪里。

    又有些日子没有见她,也不知那小丫头长高了没有。

    她好像长得很慢......他在京城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八岁,两年过去了,她才十岁......

    萧韧想着,便到了百卉堂门前。

    比起上次,百卉堂的生意好了许多,门前停了两顶轿子,还有丫鬟打扮的小姑娘进进出出,一看就是替主子来买东西的。

    萧韧翻身下马,把缰绳扔给小栗子,昂首挺胸走了进去。

    百卉堂里除了伙计,全都是女客。萧韧虽然只有十四岁,但是他相貌英俊,气度凛然,他踏进铺子的一刹那,大堂里便静了下来。

    这两年来,西安城里认识他的人越来越多,但是养在深闺里的女眷们却大多不知他是谁。

    几个年纪稍大点的小姑娘顿时红了脸,低下头去却又忍不住偷偷瞄着。

    萧韧的脸色越发冰冷,旁若无人地走了进来。

    正在招呼客人的小柴先是别过脸去假装去看墙上的一幅画,接着,他又把脑袋转了过来,怕啥?有啥可怕的?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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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红妆介绍:
沈彤活了两辈子,她觉得最好的时候就是现在了。她有心有力有记性,还有大把的好年华。
某人,你听到了吗?
这盛世大妆,非我莫属!大红妆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大红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大红妆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