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二四章 巷子
这座城位于榆林与西安之间,占地不大,也不富庶,但却驻扎着西秦军五万兵马。
这五万兵马不属于任何卫所,也不在兵部的名册上,他们是募兵,没有军籍,打仗的时候,他们是冲在最前面的,从军的都是穷苦百姓,一个兵勇给十两银子,明知当兵会去送死,但是一个人死了,却能养活全家。
他们活着的时候有军饷,也能养活家人,他们都是青壮,死的时候还很年青,所以他们的孩子都还年幼,不能养活自己,只能出来乞讨,他们大多是从穷乡僻壤里来的,父亲曾经在这里当兵,除了这里,他们不知道还能去哪里。
年复一年,日复一日,这座城里到处都是这样的孤儿。
“老爷爷,哪里的乞儿最多啊?”芳菲向路边摆摊的老人询问。
“城隍庙、老店街、白子河,还有眼前这里,都是乞儿常来的,唉,我在这里摆摊十年了,这些乞儿每年都会换。”老人叹息。
“会换,为什么?”芳菲不解。
“有的人死了,有的人去了更富庶的地方,还有的是被人牙子带走了,唉,他们走了,又会有新的过来,边关总在打仗,无论是胜仗还是败仗都会死人,死的人越来越多,来这里的孩子也就越来越多,每天都会有死去的孩子被抬到乱葬岗埋掉,常来我这里要冷馒头吃的那个孩子,已经好几天没来了,不知道是不是还活着。”
流民多的地方,就会多发疫症,城中有了疫症也会传染到城外的军队,官府防微杜渐,每天都会派人把死尸抬走掩埋。
老人唉声叹气,开始擦拭摊子,不再说话。
芳菲扁扁小嘴,红着眼圈儿走回沈彤身边:“小姐,那些孤儿真的好可怜啊。”
是啊,的确可怜,常年累月开粥棚也养不了全部。
沈彤转身往远处的巷子走去,巷子口上有两个乞儿正在向这边张望。
许安大步向前,走到沈彤身边,道:“沈姑娘,这地方很乱,我们先去看看吧。”
“无妨。”沈彤一笑。
也是,更乱的地方她也去过,刀光剑影里走出来的,几个乞儿岂会让她怕了。
许安和路友快步跟上。
说是巷子,其实就是一溜店铺的后墙外面,后墙很高,青砖的颜色不一样,可能是担心这些乞儿会翻过墙头偷东西,所以加高了。
墙头高了,巷子就格外阴暗,外面阳光灿烂,这条巷子却依然掩映在阴影中。
看到有人走过来,站在巷子口的孩子们有些吃惊,这里的人对他们避之不及,远远看到他们就要呼喝,更没有人会走进他们住的巷子。
他们惊讶地看着走过来的人,神情呆板而茫然。
芳菲想把刚买的米糕给他们,沈彤把她的手按住了。
那几块米糕,足够这里的孩子们争得头破血流。
巷子里有十几个孩子,他们横七竖八,或躺或靠,蓬头垢面,大的十三四岁,小的只有五六岁。
沈彤冲着许安路友点点头,两人走上前去,弯腰查看那些躺着的孩子。
“他还活着,没有死,不要把他们抬走!”一个孩子跑过来,伸出两只脏兮兮的手,拦在一个躺着的孩子面前。
沈彤认出他来,这是刚刚在巷子口的孩子。
那孩子和她差不多高矮,那张脸脏得已经看不出本来模样,听声音是个男孩子。
“小兔崽子,快点让开!”路友喝道。
他高大粗壮,声音凶狠,孩子非但没有害怕地避开,反而挺起胸膛,恶狠狠地说道:“不许动他!”
路友是火爆脾气,抡起拳头就要打,被许安拉住。
这时,站在后面的沈彤淡淡地说道:“你看我们像是收尸的吗?”
那孩子一怔,再次打量面前的四个人,的确不像是收尸的,收尸的人全都包得严严实实,生怕染上根本没有的疫症。
孩子崩紧的脊背稍稍松弛,但很快又崩得笔直:“那你们要干什么,我们没有钱。”
路友再也没有耐心,一把将那孩子推开,弯腰去看躺在地上的孩子。
“发烧了。”路友先是探探孩子的鼻息,又摸摸他的额头。
沈彤看向巷子里的其他孩子,问道:“还有谁是生病了的?”
一个小女孩的声音扬起:“你们是郡主派来给我们治病的吗?”
沈彤看过去,那是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和其他孩子不同,她身上的衣裳虽然破旧,但是脸上很干净,不像是乞儿。
“郡主?”沈彤问道。
“我听人说郡主来了我们这里,郡主是活菩萨,昨天我去过官驿,可是那些当兵的不让我们靠近。”女孩子说道,声音里没有委屈,更多的是兴奋。
“你去见郡主有事吗?”沈彤很好奇。
“菩萨的神水能治病,郡主是活菩萨,她一定也有神水,我想找她要神水,几滴就行。”小女孩很瘦,可是一双眼睛却是亮晶晶的。
“我没有神水,但是我能让大夫给他们医治。”沈彤微笑。
“真的吗?你真的要给他们治病吗?他们不能死,死了就要把抬走了。”小女孩的声音兴奋,却带了哭腔。
“当然是真的,有几个生病的?”沈彤又问。
说话之间,路友和许安又查看了几个孩子,听到沈彤询问,许安转身说道:“只有这一个是发烧,其他的不是,像是饿的。”
“饿的?”沈彤想起刚刚摆摊老人说的话,那老人说已经两三天没有看到常来乞讨的孩子了,“你们是讨不到饭了吗?”
“才不是,这里的人虽然讨厌我们,但是也会有好心人施舍我们的”,说话的是先前拦着他们的男孩子,他越说越生气,大声道,“就是因为郡主要来,当官的怕我们惊扰到郡主,派了官差过来,不让我们出去乞讨,街上每天都有官差巡逻,看到我们就往死里打,我们不敢出去,更不敢乞讨,每天只能让小妹一个人出去,她一个人讨来的东西根本不够我们这么多人吃。郡主再不走,我们没有病死,也要饿死了。”
第二二五章 跟我走
“不要说郡主坏话,郡主是活菩萨,郡主能救我们。”说话的是那个小女孩,想来她就是那个小妹,她看上去不像乞儿,所以这几天来都是她出去乞讨。
郡主要在这里经过的事,当地官员早在多日前就知道了,除了净街扫尘,看来还清理了城中乞儿。
沈彤记起刚刚就有两个孩子在巷子口张望,应该是在看有没有巡逻的官差。她想起郡主提起的那些孩子,想来那些孩子和这个小妹一样,干干净净,所以才会让郡主看到。
“郡主过两日就要走了,她不会救我们的,没有人能救我们。”男孩子说道。
沈彤打量着那个男孩子,小小孩童紧握拳头,如同一只愤怒的小兽。
沈彤来了兴趣,对路友说道:“路叔,你带上芳菲一起去,请位大夫过来,再买些米粥。”
官差还在街上,孩子们不能出去,只能让大夫过来诊治。
对于饿久了的人来说,米粥比馒头更好。
路友带着芳菲便走,芳菲走了几步又回来,把手里提着的几个米糕放在那个叫小妹的女孩怀里。
米糕还有余温,散发出甜糯的米香,小妹吸吸鼻子,就飞奔着把米糕放到生病的孩子面头:“阿少,你闻闻,好香啊。”
说着,她把米糕掰开就要往阿少嘴里塞,先前的男孩子大声制止她:“不要给他吃,他会噎死的。”
沈彤缓步走到他们面前,说道:“嗯,等到把粥买回来,再喂给他们吃,这些米糕给你们吃吧,你们吃饱了,才有力气照顾生病的人。”
米糕不多,只有四五个,没有生病的孩子每人分食了一小块,他们嚼得很慢,舍不得咽下,甜甜的米糕,比棉花还要柔软,他们很久没有吃过,有的人从来没有吃过。
“我娘做的米糕也很好吃。”小妹说道。她吃的很文雅,没有像其他孩子那样把嘴巴填得满满,她把米糕掰开,一小口一小口放进嘴里。
沈彤伸手摸摸她的头,没有问她的身世,会在这里的孩子,都有一个伤心的身世,有的时候,不去提起这些痛苦,就是对这个人的恩惠。
沈彤又看向先前那个愤怒的孩子,她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男孩子一怔,很快反应过来是对他说话:“我叫韩无忌。”
“韩无忌?好名字。”听名字不像是军汉们能取出来的。
沈彤发现,韩无忌和小妹从开始到现在都是守在阿少身边,站在巷子里的孩子们中间,他们三个像是一个单独的小团体。
韩无忌十一二岁,还在发烧的阿少看上去比他略小,小妹的年纪是三人里最小的,只有七八岁的样子。
乱世出英雄,战争会成就很多人,也会令更多的人流离失所,流离失所的人总比成功的人要多得多。
大夫很快就被请来了,虽然不情愿,可是面对凶神恶煞的路友,也只能乖乖来了。
芳菲则让那些已经吃了米糕的孩子,帮着分发米粥。
“粥里有很多米呢。”一个孩子惊呼。
城里偶尔会有人施粥,但是一碗粥里只有几粒米,可没有人施粥会用这么多的米。
热乎乎的米粥喝下肚,饿得倒地不起的孩子们都有了精神。阿少只是感染风寒,并不是大病,但是如果不治也会死人。
大夫开了药,韩无忌和小妹反而更为难了。
他们没钱买药,更没有地方煎药。
沈彤指指地上的阿少,对韩无忌说道:“背上他,你和小妹跟我走,你们照顾他,等他病好了再回来。”
跟着她走?
韩无忌惊愕地打量着面前这个和自己差不多大的女孩子,她穿着绫罗的衣裳,戴着宝石的耳坠和珠花,就连脚上的鞋子也是缀着珍珠的。
她是有钱人家的小姐,她为什么要对他们这么好?
“是,跟我走。”沈彤说道。
“你要把我们怎么样?你是人牙子,对不对?”韩无忌大声喝问,路友皱眉,想要喝斥他,许安使个眼色,让他稍安匆躁。
“被人牙子带走不是很好吗?至少会让你们吃饱肚子,病了也有人医治。”沈彤反问。
“我们不要分开,人牙子会把我们卖给不同的人。”一个颤颤的声音说道,说话的是一直很乖巧的小妹。
“你们?就是你们三个人吗?你们是亲生兄妹?”沈彤好奇地问道。
“我们虽然不是亲生的,可我们就是兄妹,我们要同生共死。”小妹一边说一边走到韩无忌身边,学着他的样子挺起胸脯。
“哦,原来是这样”,沈彤点点头,随即转身向巷子外面走去,“那就把你们三个人卖到同一个地方同一个人吧。”
见她向外走去,许安和路友也大步跟上,芳菲瞪了韩无忌和芳菲一眼:“你们别傻站着了,背上阿少跟着我们走啊,别等我家小姐反悔了不想卖你们了。”
小姐有她一个就够了,既然要让这三个孩子跟着,那就是要把他们卖掉。
韩无忌怔怔,小妹用手肘碰碰他:“那位小姐会把阿少的病治好,才把我们卖掉的吧。”
是啊,生病的孩子肯定没有人肯买,所以那位小姐一定会把阿少治好,而且大夫也说了,阿少不是大病,喝上两三副药就能治好。
看看地上烧得迷迷糊糊的阿少,韩无忌再也不去多想,他扶起阿少,背在身上,可他也只是个瘦巴巴的孩子,刚把阿少背起来,就是一个踉跄险些摔倒,小妹连忙扶住他,摇摇晃晃地跟在芳菲身后向巷子口走去。
身后传来孩子们的惊呼声:“你们去哪里?带上我们吧。”
韩无忌艰难地转过身来,他看着那一双双期待的眼睛,不知该说什么。
前面传来芳菲的喊声:“你们快点啊,小姐走远了。”
韩无忌咬咬牙,用力把阿少的身子向上抬了抬,和小妹一起,蹒跚地走出了巷子。
前面或许是龙潭虎穴,但是那位小姐会给阿少治病,只要把阿少治好,龙潭虎穴就龙潭虎穴吧,他经历过的苦难还少吗?
第二二六章 别笑
官驿里有郡主下榻,护卫比以前多了一倍有余,驻军派来五百名军将守在这里,府衙的官差也无法靠近,只能远远地驱赶想要一睹郡主风采的百姓。
沈彤是郡主身边的人,军士自是不会拦她,但是背着阿少的韩无忌却被拦下了。
许安笑容满面正要解释,恰好看到宜宁郡主身边的嬷嬷走过来,那位嬷嬷身怀武功,曾经跟随沈彤从密道里去过樊家。
看到沈彤带来的三个孩子,嬷嬷问道:“沈姑娘,他们是......”
“他们是殉职兵士们的遗孤,那个孩子在发烧,大夫开了方子,将养两日就好。”既说了孩子们的身份,又说了孩子并无恶疾,不用担心会把病气过给郡主。
嬷嬷道:“昨天郡主还提起这些孤儿,很是心疼,让他们进去吧,我让人安排房间,让他们和侍卫们住在一起。”
“让他们跟着我们一起住便可。”许安忙道。
嬷嬷认识许安和路友,那日进密道时,他们也一起同去,彼此算是共过患难的。
“那也好,就是这个小女娃......”她看向小妹。
“不,我要和他们在一起,我能照顾阿少的。”小妹抢着说道,紧紧抓住韩无忌的衣袖,生怕会有人把他们分开。
嬷嬷有些为难,这女娃有七八岁了啊。
“无妨,就这样吧,这些日子,他们三人相依为命。”沈彤说道。
嬷嬷看着那三个瘦骨嶙峋的孩子,心中一酸,便不再多说。
宜宁郡主刚刚把前来拜访的女眷们打发走了,正懒洋洋靠在湘妃椅上,听说沈彤回来了,忙对丫鬟说道:“快去把彤彤请过来,看她从街上买回了什么。”
女孩子就是女孩子,她的东西用十辆车也装不下,却还要惦记着街上的东西。
沈彤两手空空地进来,宜宁郡主很失望:“什么也没带回来吗?”
“带回三个孩子,其中一个还病着,芳菲已经去给煎药了。”沈彤在宜宁郡主对面的杌子上坐下,顺手拿起长几上的团扇把玩。
“这是知县家的小姐亲手绣的春扇,有十二柄呢,你挑几柄,赴宴的时候装装样子也挺好的。”宜宁郡主还没说完,自己就哈哈大笑起来,她不记得沈彤用过团扇呢,所以这团扇给了沈彤,也就是装淑女用的。
沈彤没笑,板起脸来,轻摇小扇,生硬地问道:“是这样吗?”
“哈哈哈。”宜宁郡主笑得直晃脚,她忽然不笑了,瞪大了眼睛打量着沈彤。
“郡主看我做什么?”沈彤好奇地问道。
“彤彤,你这样真的很漂亮,而且还很高贵,你把头发留长,梳个双螺髻,西安城里就属你最美了。”宜宁郡主边说边探过身子,拽了拽沈彤的头发。
沈彤的头发垂在肩头,还是小女娃的模样。
活了两世,还没有人这样夸过她,沈彤咧嘴笑了,露出一排雪白整齐的贝齿。
“别笑,笑不露齿。”
宜宁郡主连忙纠正,可是晚了,沈彤哈哈大笑起来,于是宜宁郡主也跟着一起大笑,嬷嬷从外面回来,远远的就听到屋里的笑声。
“沈姑娘,那孩子已经喝了药,这会儿睡了,灶上把热水送过去了,那个大的在洗澡,女孩子带到我屋里去洗了,走的时候,她凄凄惶惶,一步三回头,生怕这一去就不能再见到哥哥们了。”嬷嬷说道。
“他们年纪小,来到陌生的地方,难免会有些胆怯。”沈彤说道。
宜宁郡主来了兴趣,对沈彤道:“昨天我拿了三千两银子给知县,让他们去安置这些孩子了,不知道够不够。”
三千两,那是杯水车薪。
“如果只靠救济,他们自己不去自救,多少银子也不够。”沈彤想起被衙门勒令不能出来乞讨的孩子们,在心里叹了口气。
“那怎么办呢,不如我告诉父王,看看父王有什么办法吧。”宜宁郡主从来没有经历过这样的事,以前遇到灾年,丁夫人会以她的名义去给灾民施粥,可也就是施上几天粥而已。
“可以派人过来,把这些孩子收容到一处,愿意去大户人家当小厮当丫鬟的,可以教他们规矩;愿意从军的,也可以送到军营里;愿意学手艺当伙计的,可以让那些铺子们来挑人;还可以办个善堂,让年纪小的,和想读书的孩子留在善堂里,请先生教导他们,即使读书不成,也不会走上邪门歪道。”
沈彤边说边掰手指头,样子很是有趣,可是没有人留意她的小动作,宜宁郡主和嬷嬷全都睁大了眼睛,全神贯注地听她说下去。
“是啊,无论是大户人家还是小门小户,都要买小厮买丫鬟,与其从人牙子那里买,还不如从这些孤儿中挑选,孤儿们有地方住,有饭吃,还能养活自己。”
“还有那些铺子,也可以用他们当学徒当伙计,西安城里的铺子不够,还有榆林的。”
“想当兵的更好啊,三哥和七哥像他们这么大时,都已被父王扔到军营里当小兵了,军营里的人不知他们的身份,把他们当成寻常小兵,他们能,那些孩子里想要当兵的一定也能。”
“读书最好,吃了这么多的苦还想读书的孩子都是心有大志的,即使当不了秀才举人,能写能画也是本事,街上代写书信的还能三餐不愁呢。”
宜宁郡主和嬷嬷你一句我一句,这是宜宁郡主从来不曾留意过的事情。
“如果我去做这件事,那些人会不会说我沽名钓誉?”宜宁郡主虽然年纪小,但是王府里长大的孩子,所见所闻自是寻常少女不能比的。
“这是成百上千的孩子,也是成百上千条性命,和救人的事相比,那些只会在背后嚼舌头的人又算得什么?”沈彤冷冷地说道,她想起后巷里那些饿得站不起来的孩子,她也想起了前世在死士营里的自己。
这些孩子,会不会被带进死士营里,成为新的死士?
她不想。
她也不想让这些孩子从乞儿变成小偷,变成打家劫舍的混混闲帮。
她更不想让他们变成乱葬岗上无主的孤坟。
他们,应该生活在阳光下,而不是见不得光的后巷。
第二二七章 施粥
宜宁郡主表现出前所未有的兴趣,她洋洋洒洒写了几页信,让人连夜送去西安,呈给父亲。
她不急着回西安了,她要带着那些孩子一起回去。
“我要让衙门搭粥棚,让乞儿们去喝粥,他们把人藏起来的,施粥的银子要让他们出。”听说孩子们因为不能乞讨,饿得站不起来,宜宁郡主大怒。
难怪父王曾说,不要去相信眼前就能看到的东西,因为那些是别人想让你看到的。
她越想越气,恨不得连开善堂的银子也让那些衙门里的老爷们去出,还是嬷嬷劝她:“他们的俸银能有多少,您让他们出银子,还不知这些银子要着落到谁的头上,如果是富商巨贾还好,可如果是从百姓身上榨出来呢,那岂不是好心办坏事。”
宜宁郡主是听劝的。
她是王府庶出,生母并不得宠,若非是王妃把她养在膝下,她也只是一个庶出的女孩而已。
从小她就知道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父王疼爱她,可也是有底限的,她是秦王的女儿,父王给了她荣华富贵,锦衣玉食,而她就要担起得到这一切要面临的风险与责任。
她和兄长们一样,从出生那天起,就注定不能像普通孩子那样恣意长大。
所以,她只在一定的程度上任性,任性得可爱,任性得没有人会责怪她。
她听取了嬷嬷的劝说,派人去了衙门,只说她的那三千两银子,要拿出来施粥。派去的人临走的时候,暗示知州大人,他们勒令乞儿不许出来乞讨的事,郡主已经知晓了,而且很生气......
因为郡主知道了,所以才会让人来落实那三千两的用途。
知州大惊,连忙让人去把城中的大户全都请来,郡主说了银子要施粥,你们当然也不能袖手旁观,有钱的出钱,有米的出米,不想出钱不想出米的,那就出木材出柴禾,总之,一个也别想跑,全都要掏腰包。
官驿里,沈彤回到自己房间时,看到门口站着一个小女娃,远远的,她还以为是芳菲。
小女娃身上的衣裳是芳菲穿过的,有些大,不合身,但是鲜艳的颜色,柔软的衣料,把小女娃衬托得白白嫩嫩,她的头发修剪过了,扎着红头绳,小女娃的脸蛋也是红扑扑的。
“沈姑娘,韩无忌说我们不能白让您养着,您给我们找点活干吧,什么都行,我们什么都能干。”
客栈有三层,郡主和沈彤住在三楼,女眷住的地方,就连侍卫们都不能轻易上来,韩无忌当然也不能,所以才让小妹来说。
沈彤想了想,道:“郡主要在城里施粥,你们照顾好阿少,就过去帮忙吧。”
“施粥啊”,小妹咽了下口水,虽然肚子已经吃得饱得不能再饱,可是听说要施粥,她还是想了一下喷香的米粥,“好啊,我们去。”
小妹欢快地跑下楼去,头上的红头绳一颤一颤的,像是蝴蝶的翅膀。
“小姐,要把他们放到哪里去卖呢,明天奴婢去找个人牙子吧。”回到屋里时,芳菲正在翻找自己的旧衣裳。
说是旧衣裳,其实并不旧,大多都是在榆林缝的,郡主收了很多礼物,当中就有数不清的衣裳料子,衣裳料子送到沈彤这里,沈彤就让芳菲学着做衣裳,于是芳菲就多了很多件或大或小或肥或瘦的衣裳......
现在终于有了一个可以接收这些衣裳的人了,芳菲很高兴。
“这条裙子短了,那件小袄的袖子也太短了,小妹穿着应该正合适。”芳菲找衣裳找得兴高采烈,只是片刻就把要找人牙子卖人的事儿给抛到脑后了。
沈彤在一堆衣裳里给自己找了个能坐的地方,看着芳菲折腾衣裳,杂乱而热闹。
喝了两副汤药,阿少的病就好了,只是脸色还是青青白白,瘦得可怜。
城里的粥棚搭了起来,有二十几座,从街头排到街尾,数得着的大户人家全都出来施粥了,那些躲在深巷破庙里的孩子们,被官差驱赶着来喝粥。
虽然官差们吆五喝六今人生厌,但是事实终归是朝着预定的方向进行了。
又过了几日,秦王有了回音。
秦王在信里称赞了女儿一番,并将在西安附近的一座一千亩的大田庄给了宜宁,用来安置这些孤儿,并且派了两名文吏,两名太监,帮着宜宁郡主承办这件事。
宜宁郡主大喜过望,她猜到父王会同意,但是她没有想到父王不仅同意了,而且还给了她一座大庄子。有了这座庄子,孩子们就有了栖身之地。
韩无忌带着小妹去粥棚帮忙,阿少身子太弱,留在了官驿里。韩无忌和小妹站在沈彤身边,他们穿着干净整齐的衣裳,头发梳得整整齐齐,就连指甲缝里也洗得没有一点泥。
“快看,那是小妹。”
“旁边的是谁?”
“是小韩吗?原来小韩长得这个样子。”
来喝粥的孩子们七嘴八舌,他们能一眼认出小妹,是因为小妹原本也是干干净净的,可他们不认识韩无忌了,印像中从来没有看清过韩无忌的脸,他的脸一直都很脏,头发乱糟糟,遮着额头和眉眼,只能看到藏在头发后面的那双眼睛很亮很亮。
小妹欢快地和孩子们说话,不管认识的还是不认识的,她说的是嬷嬷教给她的,郡主要带大家去过能吃饱饭的好日子了。
孩子们有的相信,有的不相信,第二天来喝粥的孩子少了许多,他们是躲起来了,担心被带走后过得还不如现在。
小妹很委屈,她没有说谎,她说得都是实话,为什么还有人不相信。
“韩无忌,你为什么不说话,你如果和我一起说,他们一定会相信的。”
韩无忌紧抿着嘴唇,依然一语不发。
这时又有孩子来领粥了,小妹顾不上许多,继续去和这些孩子们说。
有个孩子悄悄对小妹说:“你也快跑吧,我听说有人用小孩的心肝脾肺入药,他们一定是要把我们骗走,然后开膛破肚。”
小妹从没有听过比这更可怕的事,她吓得哇的哭了出来。
第二二八章 平淡
“信或不信,走或不走,决定的人是他们,不是我们。有了第一批,才会有第二批、第三批。”沈彤拍拍小妹的肩膀,安慰她。
从那天起,小妹什么也不说,只是帮着施粥,有孩子问她,她就笑着说:“阿少的病治好了,我们天天都能吃得饱饱的。”
几天后,第一批四十几个孩子跟着宜宁郡主出发了。
他们没回西安,而是先去了那座田庄。西安城里很多夫人小姐们已经等候多时了,家什、衣料、米面,有的送来婆子丫鬟,有的把自家女眷送来给郡主帮忙……
宜宁郡主悄悄对沈彤说道:“一个个穿得像赴宴似的,这是来干嘛的?”
沈彤哈哈大笑。
宜宁郡主遂让她们把东西留下,丫鬟婆子连同她们自己全都找个借口打发走了。
阿少的病已经好了,沈彤把三个人叫过来,问道:“你们是留在这里,还是离开?或者你们有什么打算,如果想去西安讨生活,我们带你们一程。”
沈彤不但履行约定把阿少的病治好了,而且还把三个人养得水水灵灵,除了没有卖掉他们,当日她在破巷子里说过的话全都做到了。
这些日子,除了小妹,她几乎没和他们说过话,更没有嘘寒问暖。
三个孩子互望了一眼,小妹伸手拉拉阿少的衣袖,阿少还是有些瘦弱,但是脸上红扑扑的,已经有了血色。
阿少的嘴角动了动,没有说话,他看向韩无忌。
韩无忌目光犀利地注视着沈彤,过了好一会儿,才说道:“我们欠你的,还没还。”
沈彤微笑:“先欠着吧。”
先欠着,是什么意思?
债总是要还的,只是不到时候?
还是欠得久了就不用还了?
“不,我们不欠债!”韩无忌的声音里有着属于孩子的尖锐,不让人讨厌。
“那你们怎么还?”沈彤好奇。
“你救了我们一条命,我们还你一条命。”韩无忌大声说道。
一旁的芳菲再也忍不住了,她撇嘴:“我家小姐才不会要你们的命。”
韩无忌没理她,一双眼睛如鹰般锐利,死死等着沈彤,一副你不答应我就逼你答应的架势。
沈彤嘴边的笑意没有了,她神情淡淡:“哦,好的。”
好的。
就这样简单。
但是她没有说让他们如何还命,她什么也没有说。
从那一天起,沈彤走到哪里,那三个孩子就跟到哪里,她回到西安,三个孩子跟到书院街,许安腾出一间屋子给他们住,饭做熟,孩子们就来吃,还会帮忙摆碗筷洗碗,但是忙完了,韩无忌和阿少就会轮流在沈彤家门口巡逻,阿治叫他们回来,他们不理会,还是继续巡逻。
白天的时候,除了小妹像膏药似的跟在沈彤身后,韩无忌和阿少也轮流跟着,沈彤逛街,他们远远跟着,沈彤去铺子,他们守在铺子外面。
芳菲急了,叉着腰质问:“你们整日跟着我家小姐要干嘛?”
韩无忌冷冷的说:“等着还她性命。”
“我家小姐可厉害了,不用你们保护,你们被她保护还差不多。”芳菲第一次气自家小姐了,说好要把他们卖掉的。
过了一会儿,小妹来找沈彤,说道:“沈姑娘,我们不会碍事的。”
沈彤哦了一声,道:“明天我要跟着先生读书了,你们一起吧。”
这就是不轰他们走了?
小妹兴高采烈地跑了,沈彤看着她的背影,忽然对这三个孩子多了兴趣。
沈彤口中的先生是萧韧帮忙请的,姓迟,从进士出身,曾经在西秦军里做过随军文书,打仗的时候被鞑子砍下一截腿,行动不便,所以沈彤每天要去他家上课。
沈彤去上课的第一天,递上一张银票:“他们四个是我身边的人,我想让他们一起听课,多认几个字。”
她口中的他们是指芳菲和那三个。
迟先生哈哈一笑,把银票还给她:“我讲课,他们想听就一起听,不用多付束了,你若不好意思,就送我几坛西凤酒吧。”
先生好酒。
沈彤也不客气,笑着答应。
“我给先生缝件衣服吧。”芳菲喜欢做衣服,可是做得不好。
“我和芳菲姐姐一起做!”小妹欢快地喊。
芳菲冲她皱皱鼻子,你会做啥啊。
“我们给先生挑水扫院子。”韩无忌说道。
“我们还能给先生洗衣裳。”这是阿少。
迟先生看上去心情不错,摸着山羊胡子说道:“好,都好。”
这事就这样定下来了。
从这天起,沈彤便带着他们,每天上学下学,日子如水般过去。
春去夏来,夏天的燥气还没有过尽,中秋近了。
第一批四十几个孩子不久就只余二十个,有的去了大户人家当丫鬟小厮,有的进了铺子当学徒,自力更生养活自己,余下的孩子要么还小,要么想读书,便留在了田庄里,有先生教他们读书认字,有婆子照顾他们饮食起居。
宜宁郡主第二次派人去施粥时,有些孩子自发地跟着,这次接回六十几个孩子。
宜宁郡主每次去田庄,都会叫上沈彤,沈彤要上课,还要去田庄,一来二去变得很忙碌。
而萧韧也很忙,自从杀了忽儿金,他就正式统领军队,而不再是单单的亲卫。
因此,夏至以后他就没有回过西安,倒是大饼隔三差五就往百卉堂跑,和阿治王双喜混得很熟。
小柴已经读完三本书,他读得很快,可是读完又忘了,于是再读一遍……
书院街上的沈家,江婆子很能干,她的话不多,但是很暖心,黄氏和欣妩都很喜欢她,沈彤偶尔会若有所思地看着她,但她什么都没有说。
欣妩越发的心灵手巧,没事时,她就给田庄里的孩子们做鞋做衣裳,沈彤去田庄时带过去,慢慢的,沈家大姑娘心善又擅长女红的名声便传了出去。
沈彤去读书以后,黄氏曾经问过欣妩,想不想和妹妹一样去读书,欣妩笑着撒娇:“阿娘,我不是读书的材料,再说,我只想在家陪着您。”
第二二九章 初一
中秋刚过,宫里终于传出了好消息,林淑妃有了身孕。
这是小皇帝的第一个孩子,消息传出,朝野上下一片喜气洋洋。
可惜这份喜悦没有持续多久,随着林淑妃的小产而告终。
林淑妃悲痛欲绝,她已经很小心很小心了,可孩子还是没有了。
至于小产的原因,太医给出的原因是林淑妃操劳所致。
很快,宫里便传出来,林淑妃去给皇后请安时,皇后没有赐座,林淑妃站了一个时辰,当天夜里就发作了。
这些话传到太皇太后耳中,她让身边的嬷嬷去林淑妃住的福秀宫问询,林淑妃哭得肝肠寸断,什么都不说,倒是她身边的宫女红着眼圈说那日淑妃娘娘的确是去皇后宫里请过安。
嬷嬷心里便就明白了回去如实禀告了太皇太后。
恰好这时,已经很久没有踏入朝阳宫的皇帝来了,他跪倒在太皇太后膝下嚎啕大哭,他的皇儿没有了!
他已经没有了父亲,现在又没有了孩子,他只有太皇太后皇祖母了,他真的是孤家寡人,克父克子的天煞孤星。
皇帝以头捶地,捶得金砖咚咚作响,捶得额头头破血流。
看到自己的鲜血滴下来,皇帝吓得顿时昏死过去。
这一次是真的会死过去,他从未见过自己流了这么多血,他一定是要死了。
太皇太后也吃了一惊,匆忙赶来的太医,是太皇太后信任的人。他冲太皇太后点点头,太皇太后就明白了,这一次是真的昏死了。
皇帝被抬回自己宫里,太皇太后让人叫来了皇后。
皇后满心委屈,那天林淑妃的确去给她请安了,她要赐座,林淑妃却说身子不适,不能久留,皇后知道龙胎珍贵,自是不会留她,可是现在林淑妃的孩子却成了被她害死的。
她叫了那日的宫女证明,但那些人都是他宫里的人,太皇太后呵呵冷笑,自是不会相信。
皇帝当然也不信,他躺在病床上,用枯如鸡爪的手紧紧抓着皇后的手腕,声嘶力竭的喊道:“梓童,你恨朕宠爱林淑妃,那你就报复朕好了,为何要害朕的孩儿,朕已经没有父母了,你连朕唯一的骨血也不放过,你好狠!”
皇帝的这番话很快就从宫里传了出去,皇后善妒害死皇脉的消息传得满城风雨。
而太皇太后似乎并不想为皇后洗白。
随着春节的走亲访友,这件事越传越烈。
皇后已经很久没有走出她的宫殿了。
她也无处可去。
太皇太后不见她,皇帝不见她,宫人们见到她吓得瑟瑟发抖。
皇后很想向祖父诉说自己的委屈,可是祖父没有进宫。
她常常望着院内光秃秃的树枝发呆,她想起很久很久以前的那个晚上,祖父指着墙上的画像,对她说的那番话。
那时她以为自己做好了准备,她以为自己已经足够强大,她以为自己能够面对一切。
现在想一想,当年的自己是多么可笑。
她拿起一把刀,划向自己的手臂。
刀子锋利,鲜血涌出,很疼,也……很痛快,前所未有的痛快。
……
这个冬天很冷,冷得彻骨,据说冻死了很多人。
大年初一,太皇太后正在主持大朝会,接受内外命妇的朝拜。
久未露面的皇后也在,她头戴九凤冠,宛若石像般坐在太皇太后下首。
有小内侍过来与大太监贾耐低语,被太皇太后看到,问道:“鬼鬼祟祟的怎么了?”
贾耐不敢隐瞒:“回禀太皇太后,林淑妃薨了。”
宫里虽然有地龙,有炭盆,可是小产后的林淑妃却还是没有挺过来,终于撑不下去,薨了。
命妇们一时不知该如何是好,有几个还悄悄看向皇后。
太皇太后并不介意,嗯了一声,贾耐忙让小内侍退下,命妇们缓过神来,继续依次给太皇太后和皇后拜年,说着吉祥话。
那日,所有人都走后,皇后生母、护国公夫人在太皇太后面前长跪不起……
承乾坤宫里,皇帝很兴奋,苍白的脸上透出淡淡的红润。
他抓着京泽的手腕,激动地说道:“护国公夫人还在跪着是吧?太皇太后是要废后了吗?”
京泽有些不忍心,可也不敢瞒着:“还没有。”
“林淑妃已经死了,太皇太后为何还不废了那个贱(防)人,京泽,你说是不是死的人还不够?”不知是因为失望,还是太过激动,皇帝的声音微微颤抖。
他已经让林淑妃和腹中孩子都死了,可皇后还是皇后,太皇太后今天还让她出席大朝会。
这个女人活着就是在等着他死,等着做太后,等着做太皇太后。
不,不行!
京泽心里一沉,忙道:“太皇太后应该还在考虑,身上急不得啊。”
“不不不,太皇太后一定是嫌死的人还不够,怎么办呢,朕只有一个妃子怀上龙脉了啊,京泽,怎么办啊,朕很没用是不是?”
没有妃子怀孕,那他还能让谁死?
毛贵妃吗?
毛贵妃是杨锋的外孙女,和皇后一样的,都是和杨家有关的人。
他讨厌杨家的女人,他根本没有办法和她们行(防)房,更加不能令她们怀孕!
皇帝急得走来走去,如同热锅上的蚂蚁。他该怎么办?他该让谁去死?
想到最后,还是觉得这个人非毛贵妃莫属。
就是她了。
“京泽,你想办法,找个男人进宫!”皇帝从右变得兴奋无比,这个办法太好了,他为自己能想出这个办法而得意。
京泽吓得簌簌发抖,他磕头如捣蒜:“圣上,这使不得使不得啊,奴婢不敢。”
“这是朕的命令,你敢抗旨不遵吗?”皇帝盛怒。
京泽哭了,他爬在地上:“圣上啊,这会被发现的,一旦被发现……奴婢死了无妨,可圣上怎么办啊!”
皇帝越发不耐烦起来,他拿起桌上的砚台砸下去,京泽哀号一声……
皇帝打伤京泽的消息传到太皇太后耳中,但是她不知道原因,让人去问,才得知,原来是因为林淑妃薨逝,皇帝伤心到一时失控,错手打伤了京泽。
第二三零章 对与错
定国公府里,世子萧急匆匆走了进来,关门时用力过猛,锦袍一角夹在门缝里,只好重又将门打开,把锦袍抽了出来。
定国公萧长敦紧锁浓眉,审视着已经人到中年的长子。长子的虽然资质平平,但是为人踏实、沉稳豁达,哪怕是年少的时候,也没有像今天这样毛手毛脚。
“守江,是不是出了什么事?”守江是萧的表字。
萧抹一把额头的薄汗,顾不上刚刚的失仪,明知父亲在内书房时,除了候在外面的阿马,不会有其他下人,可是他还是下意识地压低了声音:“父亲,宫里传出话来了。”
萧长敦深锁的眉头没有松动,这些日子以来,宫里的事情早已传遍朝野,他闭门不出也全都知道了。
这个时候,没有消息才是最好的消息。
现在传出话来,这可不是什么好事。
“他说什么?”萧长敦沉声问道。
萧的嘴角动了动,似是难以启齿,但是最终还是如实说了出来:“林淑妃腹中的孩儿,并非死于皇后之手,而是......而是......”
那两个字最终还是没有说出来。
萧长敦的脸色陡然变了,变得煞白没有血色。
他终于明白成熟稳重的长子为何会失态,他也终于明白林淑妃为何会在大年初一这个吉祥喜庆的日子里死去了。
林淑妃的死不是凑巧,而是必然。
“是皇帝,对吗?”区区五个字,萧长敦却像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
他还是不敢相信,真的会是那个孩子吗?
那个孤苦无依,悄悄给他递信求助的孩子。
“自从林淑妃有孕之后,那位每日都会去福秀宫,可能就是那时下的手,林淑妃恐怕也是知晓的,但是她不敢说出实情,只好顺水推舟推到皇后头上,可是那位终归是放心不下,还是把她灭口了,林淑妃是被闷死的,京泽下的手。”
从得到消息到现在,萧还是难以置信。
萧长敦已经从最终的惊讶中恢复过来,脸上渐渐有了血色,他面沉如水,道:“这是京泽递出来的消息?”
“是,京泽正在养伤,趁着咱们的人去看望他的时候,把信悄悄递出来的。”萧说道。
萧长敦没有说话,他反剪着手在屋里慢慢踱步。
萧知道,这是父亲的习惯,每当他这样的时候,就意味着他有重大决定。
萧默默伫立一侧,珍宝阁上的西洋钟发出嗒嗒的声音,像是在催促着什么。
终于,萧长敦停下了脚步,他转身看向站在一旁的长子,一字一句地说道:“京泽不要再留了。”
萧怔怔一刻,父亲是要让京泽死吗?
为什么?
京泽是那位身边最得力的人,如果京泽死了,那位可以信任依靠的人就更加少了。
“京泽已有二心,他让我们知晓这件事,无非想让我们与皇帝离心。如果他将这些事告诉太皇太后或者其他人,皇帝的名声就会受损。”
不知是不是自己的错觉,萧感觉父亲的声音干巴巴的,听不出抑扬顿挫,如同木车轮子推动时那单调平缓的声音。
“......父亲,皇帝连自己的骨肉都要......”
萧无法说下去了,他看到父亲无奈的目光。
从少年到中年,萧从未违拗过父亲,这一次他仍然不会。
他没有再说话,默默地走出父亲的内书房。
房门被轻轻关上,室内恢复了宁静。
萧长敦颓然地瘫坐在太师椅上,他像是老了十岁,这一刻,他只是一个老人。
“二弟,或许你说的是对的。”
可是又有什么用呢,这么多年了,是对是错早就没有用了。
坐在龙椅上的终究还是皇家正统,太祖皇帝的嫡长孙,即使不是皇家,即使只是寻常百姓,能够做上大家长的,也只能是这个人。
所以,二弟说的对,而他坚持的也没有错。
......
深宫里死个人就如同死只苍蝇死只蚊子。
即使那个人是皇帝身边最得力的太监也依然如此。
京泽是重伤不治死的,谁也没有想到,只是被砚台砸破了头而已,竟然也会死人。
当然,砚台砸破头是会死人的,只是京泽前两天已经大好了,可是最终还是没有挺过来。
最伤心的还是皇帝,除了伤心,还有自责。
打伤京泽的是他,他没有想把京泽打死,他只是因为林淑妃之死太过伤心,伤心得一时失控而已。
虽然拖了几天才死,可是京泽毕竟是被皇帝打死的,因此京泽的死悄无声息,内侍们在私底下也不敢谈论。
皇帝念旧,赏给京泽一副上好棺木,京泽得以体体面面地下葬。
可是皇帝依然伤心,接连几天的早朝他都没有出现。
皇帝没有上朝,文武百官便能一目了然地看到龙椅后面摇曳的珠帘。
珠帘用的是上好的南珠,太皇太后喜欢珍珠,她所在之处,都会装点着最好的珍珠。
太皇太后端坐在珠帘后面,她的声音冷静沉稳一如往昔。
“皇帝并非抱恙,他只是伤心林淑妃的早逝,如今后宫空虚,本宫想为皇帝选妃,充盈后宫,早日开枝散叶,诞下麟儿,众爱卿可有异议?”
当然没有,皇帝尚无子息,就算再纳多少嫔妃也是应该的。
这件事便交由宗人府去办了。
这一次,太皇太后并没有合适的人选,她也没有像上次那样仔细考虑这件事。
上一次她内定了毛贵妃和林淑妃二人,可是事实证明,这并非是最佳人选。
当然,最让太皇太后恼怒的还有皇后。
她曾经寄予希望的皇后,在林淑妃这件事的处理上,让她极为失望。
无论林淑妃腹中孩儿是否皇后的手笔,皇后身为后宫之主,也不能让流言四起,传遍宫闱。
再说,林淑妃的孩子是皇帝目前唯一的血脉,皇后万万不能下手祸害,林淑妃即使母凭子贵,也无法威胁到她的地位,可是她却在这个时候出手,可见目光之短浅,行事之鲁莽。
退朝后,太皇太后让人叫来了毛贵妃。
同为她的侄孙辈,在进宫之前,毛贵妃远不如皇后与她亲近。
并非是毛贵妃不想讨好太皇太后,而是太皇太后不喜欢她的母亲杨氏,虽然杨氏是太皇太后的亲侄女,但是太皇太后却不喜欢她。即使如此,太皇太后也并没有苛待过毛家,这从毛元玖的平步青云就能看得出来。
第二三一章 毛贵妃
毛贵妃刚刚及笄,她长得细眉细眼,加上尖尖的下巴,看上去有几分狐媚。
她的样貌随了母亲杨氏,这也是太皇太后不喜欢杨氏的最初原因。
在太皇太后看来,一个人的样貌决定着她的德行。如果杨氏不是生在杨家,而是生在小门小户,那么杨氏免不了会做些狐媚之事。
因此,太皇太后从未给过杨氏好脸色。
杨氏也有自知之明,除非迫不得已,否则她也不会像杨家其他女眷那样,有事没事都要往太皇太后面前凑。
而且杨氏也很低调,她很少出现在京中女眷们的社交圈子里,在她成为尚书夫人后,她更加谨慎,除非是无法推掉的婚丧嫁娶,否则京中女眷们想要见她一面都是难上加难。
正因如此,毛贵妃早早地便代替母亲出来应酬了。毛大小姐毛月如在京城的贵女之中很有名气,甚至超过了从小被做为皇后培养的杨皇后杨兰舒。
即使这样,在毛贵妃进宫之前,太皇太后也很少像对其他小辈一样,隔三差五到她进宫。
此时此刻,坐在太皇太后面前的毛贵妃心中忐忑,她担心太皇太后会提起那件令她难堪之极的事。
可是怕什么来什么,太皇太后不但提了,而且还是当着一屋子宫女太监们提的。
“林氏已经不在了,你也该想想法子,总不能等到新人进了宫,你还是完璧吧。”毕竟是上过战场的女子,这样令人尴尬的话,太皇太后就大咧咧说了出来。
太皇太后打量着毛贵妃,如同打量着一件烧坏了的瓷器。
偏偏这件瓷器还是混在上好瓷器里面,原本是想要鱼目混珠的,可是却被人一眼识破。
下等坯子就是下等坯子,即使是用了最上等的材料烧制,可还是个贱坯。
毛贵妃面红耳赤,羞得恨不能钻进金砖地缝里去。
那是她不堪回首的过往,也是被宫人们私底下当成笑料的过往。
她进宫后,皇帝宿在她的月华宫。香汤沐浴后,她款款走到皇帝身边,娇羞得宛若枝头初绽的桃花。
可是接下来的一幕却让她恨不能死去。
皇帝一把将她推倒在地,自己睡下了。
皇帝没有让她起来,她不能起来,这就和皇帝没赐座,所有人就要站着是一个道理。
那一夜,她趴在地上,如同一条将死的狗。
第二天清晨,皇帝醒来,看到地上的她,吃惊地问道:“爱妃喜欢睡在地上吗?”
皇帝说话的时候,竟像是完全不记得昨晚发生的事,当然更不记得是他把他的爱妃推倒在地的。
这件事很快就传了出去。不久,皇帝又去了月华宫,这一次没有把她推倒在地,而是直接对她说:“爱妃啊,朕看到你就雄风不振,究竟为何?”
从那以后,皇帝便再也没有踏进过月华宫半步,反而对一起进宫的林淑妃宠爱有加。
林淑妃有了身孕,而她则成了宫中经久不衰的笑话。
她的嘴唇微微颤抖,虽然早就做好了准备,可是当太皇太后毫不顾忌地问起时,她还是不知如何作答。
良久,她才说道:“这事上,妾身也急。”
这几个字说出口,她的脸更红了。
要多么不要脸,才能说出这种话啊。
可是她还有脸吗?早在皇帝把她推倒在地的那一刹那,她就没有脸了。
母亲说的对:“你进宫以后的日子不会好过,可是娘帮不了你,娘甚至后悔,在你刚刚出生的时候,为何没有假说你死了,把你送出去抚养。你的身上流着杨家的血,就逃不过这一劫。不要想着会飞上枝头做凤凰,杨家只出过一只凤凰,也只是那一只而已。”
可是她们没有办法,母亲没有办法,她也没有办法。
她还是进了宫,她还是要独自面对这一切。
毛贵妃用尽全身的力气,让自己不要哭出来。
她红着脸,勉强挤出一丝笑容,在外人看来,她是娇羞得难以自己。
“太皇太后,您要帮帮妾身啊。”
太皇太后久久地看着她,眼睛里有鄙视,有不屑,而有嘲讽。
可是还能怎样?
皇后的名声已经毁了,宫里位居高位的杨家女人,也只有她毛月如了。
除非再在杨家找个女子,可也要先废了她这个贵妃才行,否则那女子也只能屈尊在妃位之下。
当初之所以让林淑妃进宫,便是太皇太后权衡之后才决定的。
杨家已经占了一个皇后一个贵妃,四妃之中便不能再有第二个,否则就会引人垢病。
虽然杨家被人垢病的事情不计其数,但是朝野中一直有人在叫嚣着要让皇帝亲政,如果连皇帝身边的女人也是清一色的杨家人,那些好不容易被压下去的呼声便会重又响起。
因此,太皇太后才能容忍林淑妃得宠。
现在太皇太后又要为皇帝选妃了,也还会有杨家的女人进宫,但是她们也只能是皇后和毛贵妃的后补而已。
想通了这些事,毛贵妃低垂的头抬了起来,她看向太皇太后,眼睛里是热切的渴望:“姑祖母,孩儿真的不知该如何是好了,您一定要帮帮孩儿啊。”
这一次,她面对的不再是高高在上的太皇太后,她也不再是后宫之中的一个妃子,她是晚辈,而上面那位,是她最亲最亲的姑祖母。
太皇太后在心底冷哼一声,果然是个从小就出来应酬的,这副装模作样的作派比起严肃端方的皇后可强多了。
“行了,你这副狐媚子的手段就别用在哀家身上了,哀家看不上你这套,你省省力气,还是想想应该如何笼络住皇帝吧,哀家可不想皇帝身边连个知冷知热的人都没有。”
毛贵妃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出朝阳宫的,她似乎能看到身后那些宫女太监们掩嘴偷笑的样子。
一位堂堂贵妃,活得还不如胭脂巷子里的姑娘。
据说那些姑娘还有卖艺不卖(那个)身之说。
而她不能,她不配,从来就不配。
她没有回自己的月华宫,而是去了皇后宫中。
当她踏入宫门的那一刻,她眼中的屈辱便已荡然无存。
她不是皇后,她也不是林淑妃,在这宫里,她要自保,就要寻找助力。
皇后,会成为她的助力。
第二三二章 疼
“在这宫里,您和我其实是一样的处境,无论您承不承认,在别人眼里都是一样的。”
“您姓杨,我姓毛,但是在皇上眼里,我们都是杨家人,都是瓷器,只不过您是束之高阁的精贵瓷器,我是想摔就摔供他撒气的下等瓷器而已。精贵瓷器就是摆着,摆得久了,连看一眼都嫌灰多;下等瓷器今天豁个口明天裂个缝,破得寒碜了,就锔锔接着摔打撒气用。可是尽管如此,我们还是瓷器,一个供着一个砸着,不是他不想把我们砸成粉末永不超生,而是他不敢。”
毛贵妃的声音很美,婉转轻柔,美丽的声音用缓慢的语速说着悲凉的话,没有愤怒,没有怨怼,只有若有若无的嘲讽。
是嘲讽她,也是嘲讽自己,更是嘲讽那个恨不能把她们全都毁掉可却不敢的男人。
皇后一言不发,纤纤素手隔着衣袖抚摸着另一条手臂,那里在痛,痛彻心扉,痛得无比畅快。
她知道毛贵妃为何来找她,她也知道毛贵妃刚刚从朝阳宫出来。虽然她足不出户,可是但凡她想知道的事,总能知道。
就像林淑妃的死是一样的。
她没有说话,静静倾听,毛贵妃还在说,声音一如既往地好听。
“就在刚刚,妾身从朝阳宫里走出来时,忽然就想起了胭脂胡同的姑娘们,妾身不是想要污了您的耳朵,也根本污不了,因为那些姑娘或许比咱们活得体面。”
皇后的眉头动了动,这是本能的嫌弃。
但是她没有制止毛贵妃,只是放在手臂上的手指微微用了力气,又是一阵钻心的疼痛,从手臂蔓延到全身,她长长地呼出一口气,真舒服。
毛贵妃那好听的声音里多了几分苦涩:“胭脂胡同的姑娘们,有的能卖艺不卖(那个)身,有的能自己挑客人,只挑自己看着顺眼的;而那些客人,无论是一掷千金的还是囊中羞涩的,无不是对姑娘们哄着骗着,宠着疼着。而我们,有这个命吗?”
毛贵妃的声音戛然而止,皇后的手指重重抓在手臂上,这一次疼得她冒出了冷汗,但是她的眼睛却忽然明亮起来。
皇后的手臂上早已伤痕累累,旧伤尚未愈合,又有新伤。
一刀一刀,那是她自己割的。
为此,她特意寻了一把华丽之极的刀。
刀不长,也不宽,就是用来削苹果用的,但是刀柄镶金嵌玉,华美精致得让人忘了这是一把刀。
所以,皇后觉得,用这柄刀割在自己的手臂上,才最合适。
......
胭脂胡同并不是一条胡同,而是三条胡同。
这三条胡同也不是在同一个地方,而且还有贵贱之分。
红袖招无疑是这当中最贵的。
正是桃粉梨白的季节,老板娘招红袖以一个极为优雅的姿势坐在椅子上,而坐在她对面的,却不是衣裳华丽的金主,而是一个青衣小帽的年轻人。
“小董,十妹有消息了吗?”这句话无疑是多余的,小董在平日里的身份只是一个小贩,冬天卖冰糖葫芦,夏天卖雪花酪,京城里的消息或许能听到一二,可是西安的消息,他却打听不来。
除非梅胜雪有信来。
梅胜雪已经很久没有写信回来了。
小董摇摇头,低头抠着手指。
“别抠了,再抠就把手指头抠破了。”招红袖没好气地说道。
小董立刻停止了动作,一脸茫然地看向招红袖。
招红袖叹了口气,埋怨道:“我知道她临走前去找过你,你为何不跟她一起去?董大娘已经不在了,你在京城无牵无挂,有你跟着她,我也就不用这样担心了。”
小董默不作声,梅胜雪去找过他的事,他猜到招红袖早晚会知道,可是他却一直没有想好应该如何向招红袖解释。
梅胜雪是受一清道人之邀去西安的。
前年秦王给太皇太后送来几颗人头,一清道人就是面圣的人。
那件事引起的轰动想瞒都是瞒不住的,何况太皇太后恨不能全天下都知道秦王不忠不孝大逆不道。因此,朝堂上发生的事很快传遍京城,梅胜雪便去见了一清道人。
招红袖和小董并不知道一清道人对梅胜雪说了什么,梅胜雪没有对他们说,他们也就没有问。
他们太了解梅胜雪的性格了,梅胜雪不想说的事,问了也没有用。
可是去年,梅胜雪忽然说要去西安,招红袖和小董不用猜也知道是一清道人让她去的。
红袖招是梅阁老生前给招红袖开的,招红袖自是不会弃之不顾,梅胜雪也不会让她离开京城,毕竟这些年来,他们得到的消息,十之八、九都是从红袖招的客人口中而来。
梅胜雪去找了小董,小董拒绝了。
“小董,当年我们有十个人,而这十个人里原本就没有你,你是接替董大娘才来的。你原本也不属于这里,如果你想退出,趁着十妹还没有回来,你就走吧。”
招红袖换了一个姿势,她的上身微微前倾,小董看着她,忽然感觉自己和她离得很近很近。
“我不走。”小董低声说道。
“你走吧,十妹回来以后,你想走也不行了,你忘了熊四保是怎么死的吗?”招红袖又叹了一口气。
小董当然不会忘记熊四保是怎样死的,无论是谁,经历过那一幕都不会忘记,也不敢忘记。
熊四保要退出,被梅胜雪一记飞刀杀死。
“招姐,你知道那件事我们是成不了的吧,可你为什么不退出?我知道你不怕十姑娘的。”小董像是忽然吃了熊心豹胆,他直勾勾地盯着招红袖的眼睛,目光热烈。
“我?”招红袖用纤纤玉指指向自己,像是没有想到小董会这样问。稍顷,她自嘲地笑了,“我这一辈子,哪里也不去,死也要死在红袖招。”
红袖招是那人给她开的,是她唯一的念想。
“你不走,我也不走。”小董忽然站起身来,大步走了出去。
招红袖怔怔一刻,连忙起身走到窗前。
窗外,衣著寒酸的小董走出了花团锦簇的红袖招,他没有回头,大步流星越走越远。
招红袖呆呆地望着那渐渐远去的身影,苦苦一笑。
真是个傻孩子。
第二三三章 传言
京城皇宫里的那些事,也传到了西安,而且这千里迢迢的传过来,就连味道也变了。
添了油,加了醋。
林淑妃那位除了会站队以外别无建树的祖父,被说成了战功赫赫不亚于霄云二十四将的大功臣。
林淑妃的孩子也不是操劳过度而小产的,而是被皇后娘娘一碗汤药落下的。
而且还是皇后娘娘拽着林淑妃的头发,亲手把汤药灌进去的。
离池先生的家不远,就有一家茶楼,茶楼里有说书先生。最近芳菲迷上了听书,有一次还带着小妹逃课去听书。
在念书这件事上,沈彤从不强求他们,他们想学就学,不想学就不学。
所以一来二去,真正跟着池先生读书的,也只有沈彤和阿少两个人。
就连韩无忌也不专心,常常独自坐在池先生家的台阶上,看着天空发呆。
今天芳菲又跑去听书了,估摸着沈彤要下学了,她才乐颠颠地回来。
“小姐小姐,皇后太坏了,林淑妃太可怜了。”
回家的路上,芳菲一直在重复这几句话。
沈彤没有理她,倒是小妹拉着她问三问四,总算有人回应,芳菲乐得把她今天听来的复述一遍。
小妹听得义愤填膺,沈彤却蹙起了眉头。
她已经从大饼口中知道了这件事。
虽然并不知道事实的真相如何,但是也决不会如说书先生口中这般。
且,秦王虽然会有意无意放出一些消息,但是却不会把每一件事都夸大其辞。
也就是说,说书先生口中的事,十有八、九并不是秦王的手笔。
这是普通百姓一传十、十传百、百传千的结果。
沈彤无奈摇头,她对这事没有兴趣。
可是芳菲有兴趣,小妹也有兴趣,两人回家说给黄氏和欣妩听,她们惊讶得半天没有合上嘴。
她们说给江婆子听,江婆子连说造孽啊造孽。
看着江婆子胆小怕事的模样,芳菲就觉得江婆子一定没有见过杀人的场面,她就不一样了,她连装人头的革囊都拿过。
萧韧回到西安的时候,也听到了这些传言。
他已经几个月没有回来了,他连清水巷也没回,风尘仆仆去见秦王。
看到他回来了,秦王很高兴,笑着说道:“小七又长高了。”
闻言,周铮过来和萧韧比了比个子,果然,萧韧比他高出了一指。
“何止是长高了,小七还黑了呢,知道的是他去了边关,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去山西挖煤了。”周铮打趣道。
秦王哈哈大笑,对萧韧说道:“回来就多住几天,不要急着回去。”
正在这时,有内侍进来:“王爷,一清道长在外面了。”
秦王点点头,示意可以请一清道人进来。
许久不见,一清道人依旧仙风道骨,宛若谪仙,早就没有了当日被萧韧和周铮扔在大雨里的惨样。
萧韧对一清道人没有好感,听说一清道人来了,便对秦王道:“王爷,属下刚回来,还没有回清水巷,若没有别的事,就先回去了。”
秦王微笑:“路上劳累,你回去好好歇息,明天再过来。”
说完,秦王又叮嘱身边的内侍,让厨房整治一桌饭菜送到清水巷。
萧韧谢过,告辞出去,周铮也找个借口与萧韧一前一后走出秦王的外书房。
两人走下庑廊,便遇到迎面而来的一清道人。
而一清道人的徒弟朗月,一如往常站在大树下。
走出很远,看看朗月确实听不到了,周铮才对萧韧说道:“这个朗月你觉得他怪不怪?”
萧韧反感一清道人,连带着对朗月也没有好感,但也是因为没有好感,萧韧对朗月视如透明,从来也没有仔细留意过。
因此,听周铮这样说,萧韧就问道:“哪里怪了?”
“他从来都没有笑过啊!”周铮说道,他掰着手指算了算,接着说道,“朗月今年也只有十二岁吧,我认识他也有几年了,从没见过他笑。”
“一定要笑吗?”萧韧没好气地说道。
周铮忽然想到,眼前这位也不爱笑。
但是不爱笑不等于不笑,从小到大,每当他和萧韧一起做了什么事后,萧韧全都笑得挺开心的。
比如那次把一清道人骗到城外,萧韧就很高兴。
可是朗月不一样。
“前阵子你不在的时候,我恰好看到朗月和一个小女娃在说话,看那小女娃的穿著打扮不像是府里的丫鬟,就觉得有趣,因此第二天再次看到朗月时,我就问了一句。”
周铮说到这里时,自己也觉得脸上微热,以他的身份,居然做出这般无聊的事,也真是够闲的。
当然,他是不会把这事告诉别人的,也只是说给萧韧听而已。
“我说实话,我就是觉得他们师徒明明不是道士,还要装的仙风道骨,很是装腔作势,因此,我就想逗逗朗月这个假道童。于是我就问他那个小女娃是谁,是不是他不守清规了?”
“朗月没理你?”萧韧冷冷地问道。
周铮自嘲地笑了:“朗月的那张脸一如既往,就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像尊石像似的伫在那里,一句话也没有说。”
“因此,你才会觉得他奇怪?”萧韧问道。
“当然不只是因为那一次,从那以后我就开始留意他了,越是留意越是觉得他古怪,而且一清道人对他的态度也奇怪,我几乎没有看到过他们师徒在人前相互说话。”周铮所言不虚,在秦王府,周铮想要盯着哪个人,根本不用他自己亲自出马,自是会有人全天不间断地把那人的消息禀告给他。
“住在隔壁的那些家眷里有几个和朗月差不多年纪的小孩,据他们说,朗月从不理会他们,面对面遇到,他们和朗月打招呼,朗月也是视若无睹,因为那几个小孩全都不喜欢朗月,就像他们的父母不喜欢一清道人一样。”
关于一清道人的事,萧韧倒是早有耳闻,一清道人就是住在隔壁的院子,周围的邻居都是王府官吏,大家彼此也算是同僚,可是在一起住了多年,一清道人从不与大家来往,哪怕是与他同受秦王重用的幕僚李思南,一清道人也是冷冷淡淡。”
第二三四章 好久不见
回到清水巷,萧韧洗了澡,换了衣服,把自己收拾得焕然一新。
他到了书房,一眼看到周铮正站在珍宝阁前,手里抱着一只青花瓷坛。
“别碰!”
萧韧一声暴喝,周铮一惊,手上一松,那只青花瓷坛在他手里摇晃了几下,就在要掉到地上的刹那之间,被萧韧劈手抢了过去。
“怎......怎么了?”周铮惊魂未定,诧异地看着萧韧。
萧韧沉着脸,一只手托着青花瓷坛,另一只手拿出一方雪白的丝帕,小心翼翼地把青花瓷坛擦拭一遍。
周铮再也忍不住了,笑着说道:“你府里的人也太懒了,瞧瞧,坛子上落了灰尘了。”
“是我不让他们碰的,除了我,谁也不许碰。”萧韧一边说,一边把那只青花瓷坛重又放回珍宝阁上。
周铮张张嘴,又闭上,这只瓷坛谁也不让碰,那就是连他也不能碰了,他还说什么,他又该说什么?
“这只坛子沉甸甸的,里面是什么?”周铮还是没有忍住好奇心。
“你别管。”萧韧说完就瞪着他,瞪得周铮彻底败下阵来。
“好好好,我不问了还不行,难怪......”
“难怪什么?”萧韧依然瞪着他。
周铮讪讪:“难怪岳阳和蒋修杰说你长大了。”
萧韧不解,这和他长没长大有关系吗?
再说,他早就长大了。
这时,先行回家换衣裳的岳阳和蒋修杰也来了,两人进门时,刚好碰到王府里来送酒席的内侍。
两人连二门都没进,就打发各自的小厮去呼朋唤友,于是半个时辰后,清水巷里萧家的宅子里便热闹起来。
酒足饭饱,有人投壶,有人吹牛,一直玩到天黑下来,清水巷的仆从们司空见惯,早早地收拾了客房,于是,就连住在隔壁的蒋修杰也没有回家,客房不够住,有人打地铺,总之,连同他们各自带的随从小厮,没有一个回家的。
第二天,周铮一睁眼,就说今天他要给萧韧他们接风洗尘。
周铮请客就不只是喝酒这么简单,他包下了西安城里有名的风雨楼,请了五六个清倌人做陪,大家在风雨楼玩了一天,到了晚上却没回自己家,齐刷刷跑到萧韧家里过了一晚。
第三天,萧韧天不亮就起床了,蹑手蹑脚走出房门,刚刚吩咐小栗子把追风牵到府外等着,就见蒋修杰像只鬼似的跳了出来:“骑马啊,出城打猎啊!”
这时,又有几个连鞋子都没来得及穿上,披着衣裳跑出来,一边跑还一边喊着:“都起床都起床,出城打猎了!”
还是周铮提议:“离慈安庄不远有处山林,我让人去探过,那地方打猎最好不过。”
慈安庄就是宜宁郡主收养孤儿的那座田庄,宜宁郡主曾被封为慈安居士,因此田庄得名慈安庄。
萧韧已是满头黑线,听到周铮的提议,他那寒冬腊月般的脸色才渐渐转暖。
“既是去那里,不如叫上宜宁吧。”萧韧说道。
“不用不用,宜宁前几天已经去了......沈姑娘也去了......”周铮说到这里,用衣袖掩着嘴打个哈欠,为了不让小七逃走,他半宵没睡着。
嗯,关于那只青花瓷坛的来历他已经知道了,蒋修杰告诉他的,蒋修杰说的时候挤眉弄眼,神秘兮兮。
到达慈安庄时已近晌午,一进庄子就看到一群五六岁的孩子正在追逐打闹,看到庄子里来了生人,孩子们停下脚步,拔着脖子好奇地看过来。
这时,一个婆子从里面走出来,粗声大气地叫孩子们回去吃饭,有随从过来对婆子说道:“三公子和七少到了,你快进去通传一声。”
婆子哎哟一声,冲着众人福了福,便赶着孩子们急匆匆进去了。
周铮笑道:“通传什么,这里的人每日忙得很,我们自己进去吧。”
庄子里面有个院子,院子里摆了七八张大桌子,每张桌子都围着十几个孩子,饭菜还没有端过来,孩子们有的在玩筷子,有的在打着玩,刚刚在庄子里玩的那几个小的也在里面。
萧韧只来过慈安庄一次,那时还没有这么多孩子,他看着那些十四五岁的孩子,对周铮道:“这些也是孩子?”
周铮道:“当然是孩子了。”
萧韧在心里腹诽,沈彤比他们还要小,却还隔三差五来照顾他们。
这时,有孩子喊道:“小妹来了!”
只见一个七八岁左右的小女娃气喘吁吁地跑进院子,歪着脑袋看向院子里站着的一群人,终于,她认出了周铮。
“三公子好。”
周铮微笑:“郡主和沈姑娘呢?”
“郡主听说三公子来了,可是没见您过去,就让我来这里看看,您果然在这儿。”小妹笑嘻嘻地说道。
周铮道:“我们这就过去了。”
小妹答应一声,飞奔着跑了。
看着小妹的背影,周铮笑着对萧韧说道:“那是沈姑娘身边的人。”
萧韧皱眉:“她终于舍得不要芳菲了?”
萧韧当然猜错了,片刻后他就看到了悄悄冲他做鬼脸的芳菲,以及和芳菲在一起的沈彤。
如果不是旁边站着的是芳菲,萧韧差点儿认不出沈彤了。
沈彤的头发已经留起来了,梳成小姑娘的双螺髻,各插了两朵指甲大小的绉纱头花,而且她也长高了,萧韧记得上次见到她时,她和芳菲差不多高矮,现在比芳菲高出半头了,远远看上去,已经像个小少女了。
萧韧怔了怔,心里莫名的空空落落,像是有什么重要东西被他错过了......
“萧韧,好久不见了。”沈彤笑语盈盈,她笑的时候还和以前一样,大眼睛微微眯起,像两弯新月。
萧韧笑笑,没有说话,直到众人一起去饭厅吃饭,他走在后面,对同样走在后面的沈彤说道:“我是前天回来的,这两天太忙了。”
沈彤笑着说道:“我以为你还要过几天才回来呢。”
前些日子,她收到过萧韧的信,信上说最近会回来,沈彤还以为要晚些时候。
“嗯,好久没有回西安了,就提前回来了。”萧韧低声说道。
第二三五章 心悦
萧韧说完,就快步向前走去,身后忽然传来沈彤的声音:“萧韧!”
萧韧迈出去的腿硬生生收回来,他转过身,问道:“怎么了?”
春日正午的阳光下,沈彤笑容灿烂:“萧韧,你晒黑了。”
真是无聊啊,叫住他就说这个?
萧韧没说话,大步走进饭厅。
田庄里并不富足,宜宁郡主来了,也是和孩子们吃同样的饭菜。
今天吃的是菜肉包子和玉米面粥,男一桌女一桌,中间没有拉帘子,周铮笑着说:“都不是外人,没有那么多讲究。”
于是吃饭的时候就更加热闹,宜宁郡主拿起一个包子说道:“这种有个小窝窝的都是我包的。”
这里的孩子都是吃过苦挨过饿的,尤其是新来的孩子,肚子像是永远填不满。一百多个孩子,就要蒸上千个包子,灶上的婆子们忙不过来,宜宁郡主和沈彤就带着年纪稍大的女孩子们一起动手,忙活了两三个时辰。
萧韧从饭桌中间的大笸箩里拿起一个包子,不是带小窝窝的,甚至不是圆的,萧韧还从未见过这么难看的包子,他拿着包子看了看,如果不是事先知道是在吃包子,他一定不会相信这东西也叫包子。
当着这么多人,已经把包子拿过来了,总不能再放回去,萧韧拿起包子咬了一口。
一口咬下去没有看到馅儿,他又咬了第二口,嗯,还是没有。
“咦,七少,你吃的包子是我家小姐包的呢。”一个声音忽然从他背后传来。
萧韧不用回头去看,也知道说话的是谁。
芳菲正把几碟咸菜依次摆到桌子上,刚好看到萧韧手里的包子。
萧韧重又看了看被他咬了两口的包子......她是故意的吧,故意把包子包得这么有趣,真是小孩子,总也长不大。
下午的时候,众人便去了周铮说的那片山林打猎,宜宁郡主和沈彤留在庄子里,没有跟着一起去。
傍晚时分,众人带着打到的猎物回来,都是些山鸡野兔之类的小东西。
很多孩子还是第一次看到有人打猎,好奇地围着那些猎物转来转去,周铮便问大家:“你们想吃这些野兔和山鸡吗?如果不想吃,就都给孩子们吧。”
这些人打猎就是消遣,闻言自是全都赞成,那天晚上,孩子们每人都吃到一大块肉,连带满满一大碗肉汤。
有农户腾出屋子,众人晚上就住在了庄子里。
萧韧和周铮住在一间屋子里,窗户敞开,夜晚微风习习,夹杂着草木的芬芳,偶尔还能传来夜鸟的啼鸣。
周铮忽然说道:“沈姑娘十二了吧?”
萧韧眉头动了动,问道:“怎么了?”
周铮噗哧笑了出来:“没事没事,我就是随口一问。”
萧韧没有说话,闭上眼睛假装睡觉。
月光透过敞开的窗子洒进来,在屋子中央投影出一片银光。
农户家里没人用帐子,月光把躺在旁边的萧韧照得清清楚楚。
周铮凑过来,和萧韧脸对脸,萧韧双眼紧闭,但是眼睫毛一颤一颤的,摆明是在装睡。
周铮用胳膊肘捅捅他,萧韧没动也没说话。
周铮无奈,把手探进萧韧的被子,抓起他的手,萧韧立刻睁眼:“你要干什么?”
周铮哈哈大笑,他和萧韧从小一起长大,他知道萧韧最怕什么,他怕有人咬他的手,所以萧韧的手是不让人摸的。
“小七,你是不是心悦沈姑娘?”笑罢,周铮忽然一本正经地问道。
萧韧没理他,翻个身背对着他。
“小七,这件事很重要,你必须要回答。”
周铮伸手去扳萧韧的脸,萧韧无奈,只要转过身来,问道:“这关你什么事?”
“是不关我的事,可是关父王和宜宁的事。”周铮说道。
听周铮提起秦王,萧韧坐起身来,问道:“你说说清楚。”
“不要我说,你自己想想。”周铮的语气里已经没有了玩笑之意。
有些话,为人子为人兄,他是不能明说的,也只能点到为止,但是他知道,萧韧定能明白。
萧韧默然一刻,然后他重又躺下,低声道:“我把宜宁当妹妹,可她不同。”
有些事,他不会瞒着周铮。
但是直到今晚周铮问他之前,萧韧也没有仔细去想过这件事。
可是有些事情一旦想了,就不一样了。
他不再闭着眼睛假装睡觉,而是一直看着屋子中央那片银白的月光。
在护国公府里见到沈彤时,也是晚上,那天下着雪,他提着灯笼走在路上,远远地一个小孩走过来,向他问路。
后来在藏身的假山后面,又见到这个小孩,那是他生平遇到的最不像小孩的小孩了。
这是多久的事了,四年?五年?
其实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可是他还能清清楚楚记得那个雪夜发生的点点滴滴,也清清楚楚记得她说过的每一句话。
那天夜里,她用匕首刺穿了他身上厚厚的棉衣,他能感觉到刀尖抵在皮肤上的阵阵凉意。
她说:多谢不杀之恩,现在咱们两清了,我不欠你了。
她当初为什么会这样说,他什么时候对她有不杀之恩了?
当时他不明白,现在他依然不明白,只是中间这么多年,他没有再想过。
今天晚上,过去的那些事忽然就全都记起来了,历历在目,恍如昨日。
明天见到沈彤,一定要问问她,当年她为何会对他说出那么奇怪的话。
可是......他是心悦沈彤吗?
怎么会呢?他比她大了四岁,年龄相差太多了,他又不是有病。
但是他也没有把沈彤当成妹妹,恐怕也没有人能把沈彤当成妹妹吧。
想到这里,萧韧忽然想起沈彤家里的那个欣妩,那是沈彤的姐姐。
萧韧发现自己又想远了,他是在思考自己是不是心悦沈彤这件事的,怎么想来想去,都是些琐琐碎碎或者过去很久的事呢?
萧韧又坐起身来,一眼就看到一旁的周铮已经睡着了。
周铮睡熟了以后就会张开嘴巴,现在周铮就是张着嘴。
于是萧韧捏住他的两片嘴唇,没过一会儿,周铮就醒了,惊恐无比地看着面前萧韧放大的脸。
第二三六章 三个孩子
“心悦一个人是怎么样的?”
冷月杀杀,阴风恻恻,萧韧恶狠狠地问出这句话时,他的手指还在用力夹住周铮的嘴唇。
周铮呜呜地说不出话来,一双眼睛由惊恐变成悔恨,他为什么临睡前要问萧韧这个?明天早晨再问不行吗?
待到萧韧好不容易松开手,周铮的嘴巴才重获自由,这次不等萧韧再动手,他飞快地滚下炕去,穿着中衣站在屋子中央那片月亮地里:“小七,下次你再趁我睡觉偷袭,别怪我往你家里送两条大狼狗。”
萧韧没理他,黑暗中他的一双眼睛闪闪发光。
周铮终于败下阵来,重又回到炕上,为了表达自己的怒意,他把踩脏了的双脚在萧韧的被子上蹭了蹭......
温润如玉的周三公子对自己的举动不忍直视,他只好在心里默默安慰自己,他是被小七给气的。
“心悦一个人是怎样的?”毛骨悚然的声音再次响起,原来这事还没有翻篇儿。
周铮早已睡意全无,为了防止再被萧韧偷袭,他索性没有躺下,夺过萧韧的枕头,连同自己的倚在背后,认真思索萧韧的问题:“心悦一个人就是......君住长江头,我住长江尾,夜夜思君不见君,共饮长江水......心悦就是哪怕看不到那个人,能和那人在同一条河里喝水也觉幸福,小七,你对沈姑娘有这种感觉吗?”
萧韧摇摇头:“没有,我从未想过她在哪里喝水。”
周铮再也忍不住,毫无风度地哈哈大笑起来。
萧韧像看傻子似的看着他,然后从他背后抽出枕头,倒头就睡,留个后背对着周铮。
“小七,别睡啊,我们谈谈人生。”周铮抬脚朝萧韧踢过去,就像踢在铁板上,他只好作罢,大睁着双眼,却怎么也睡不着,直到旁边传来萧韧均匀的呼吸声,他还在望着黑暗中的房梁发呆。
第二天清晨,周铮眼下一片乌青,一看就是没有睡好。
反倒是萧韧神采奕奕,头发梳得一丝不乱,身上穿的虽然还是昨天打猎的那身箭袖,但是干干净净,连个皱褶都没有,农户家里简陋,也不知道他是怎么饬的。
用过早饭,庄子里恢复了安静。
农户们下田耕作,年纪稍大的孩子们去上课,年纪小的跟着婆子们在灶间里出出进进,一会儿往嘴里塞块萝卜,一会儿又拿块馒头嘴了起来。
宜宁郡主和沈彤都已经收拾妥当,她们今天会跟上周铮和萧韧一起回西安。
萧韧远远地看到一个少年牵着一匹红马走了过来,走着走着,那匹马忽然雀跃起来,拽着牵马的少年向着萧韧跑了过来。
那是火儿!
萧韧伸出手来,火儿在他面前收住脚步,然后不由分说,把大脑袋扑进萧韧怀里。
牵马的少年紧锁着眉头,用力勒紧缰绳,试图把火儿拽开,可是火儿像个执拗的孩子,梗着脖子,一副要咬人的样子。
萧韧伸手攥住缰绳,稍一用力,就把缰绳从少年手里夺了过来。
“过一会儿,我把火儿给沈姑娘送过去。”
“不行。”少年沉声说道。
萧韧眉头微动,扭头看向那个牵马的少年。
这时他才留意到,少年有一双如鹰隼般冷戾的眼睛。
“你是谁?”萧韧问道。
“韩无忌。”少年的声音也如他的双眸一般,有着与年龄不相符的冷冽。
“韩无忌?”这是一个陌生的名字,萧韧的目光扫过还在和自己撒娇的火儿,火儿不是温驯的马,除了马场里那个照顾它几年的马倌儿,就只有自己和沈彤能够把他牵过来。可是火儿却是被眼前的这个少年牵过来的,在火儿没有看到他之前,一直走得稳稳当当。
萧韧想起昨天看到的那个叫小妹的女孩子。
他也想起大饼送到边关的书信,沈彤在路上救下的三个孤儿,如今都跟在她身边。
三个孤儿。
小妹是一个,想来这个韩无忌也在其中。
萧韧松开手,把缰绳朝着韩无忌扔过去,韩无忌伸手接过。
萧韧拍拍火儿的大脑袋,低声说道:“过两天我去看你,乖。”
火儿似是能听懂他的话,恋恋不舍地在萧韧肩头蹭了蹭,不情不愿地跟着韩无忌走了。
萧韧看着一人一马远去的背影,若有所思。
有读书声传来,萧韧寻着声音找过去,那是三间很大的屋子,每间屋子里有十几个孩子,正在跟着先生上课,读书声此起彼伏。
萧韧的目光在这些孩子的脸上一一扫过,孩子们或美或丑,或高或矮,或认真或松懈,但是他们的目光清澈单纯,神情天真烂漫,他们当中没有一个,是和韩无忌一样的。
再次见到沈彤时,她的身边除了芳菲和小妹,果真还有两个男孩子,年纪略大的少年十二三岁,就是刚刚见到的韩无忌,而另一个只有十岁左右,瘦削白净,眉宇间有抹书卷气,就连那个小妹,也和庄子里的孤儿们不一样,至于是哪里不一样,萧韧又说不清楚。
他问宜宁郡主身边的那位嬷嬷:“那三个孩子跟在沈姑娘身边多久了?”
嬷嬷道:“在有慈安庄之前,他们就跟着沈姑娘了,听说沈姑娘还让他们跟着她一起念书。”
那就是快半年了。
萧韧的心里略略放下一些,读过书的孩子和刚刚收养的孤儿是不一样的。
再说,沈彤那么聪明,又无十分把握,又怎会把韩无忌这种人放在身边呢。
要么是沈彤已经查清楚他们的底细,要么就是沈彤有办法制住他们,让他们不敢造次。
想到这里,萧韧勾起嘴角微微笑了,可是随即心里又空空落落。
从昨天到现在,他和沈彤也只是说过几句话。
沈彤说他黑了。
萧韧下意识地摸摸自己的脸,他真的很黑吗?
她忍不住想起沈彤吹弹得破的脸蛋,她很白,欺霜胜雪,好像怎么也晒不黑。
她的确长高了不少,可也瘦了,细细挑挑的身材,看上去略显单薄。
她怎么这样瘦了?
是江婆子做的饭菜不合她的胃口吗?
想起那个杀人不眨眼的江婆子,萧韧皱起眉头。
第二三七章 江婆子
次日清晨,江婆子走出家门,像往常一样,先去买菜买肉,然后再去书院街沈家上工。
她和街上早起的妇人们一样,提着菜篮子,嘴里小声念叨:“青菜两把、豆腐一块、猪肉一斤、排骨一斤,再买一把葱,哎哟,千万别忘了要给桔子买上两文钱的泥鳅。”
“江婆子,你自言自语说什么呢?”
斜次里一个人跳出来,站在她的面前,江婆子不用看也知道是谁,堆起一脸看上去很真诚的笑,问道:“哎哟,是饼哥儿啊,这么早就出来了?吃早饭了吗?”
大饼斜睨着江婆子,一副拿着鸡毛当令箭的样子。
“江婆子,七少回来了,他老人家一回来就问起你了,你说他对你做的事有多重视啊。”
大饼说话时候表情丰富,即使是拿着鸡毛当令箭,他的姿态也十分到位。
江婆子眨眨眼睛,脸上顿时换上一副既感激又满足的表情。
“七少这么重视我,老婆子就是肝脑涂地也无怨无悔。”
大饼咧咧嘴,嫌弃地后退一步,生怕江婆子为表忠心一头撞到地上,脑浆溅他一身。
“行了行了,下次换个词,你不嫌恶心,我还嫌呢。”
江婆子嘴角一抿,溢出一抹温婉的笑:“饼哥儿,你专程过来,就是为了告诉婆子这件事?”
“当然不是,七少让我问你,你是不是只会做人肉包子,除此以外,什么都不会?”
“啥?”这一次江婆子不是装的,她是真的给吓了一跳。人肉包子那事儿已经过去好多好多年了,自家男人和儿子早就不当屠户了,她当然也不蒸包子了。
“别装了,你是不是不会做饭?”大饼不耐烦起来,为什么他要和江婆子讨论人肉包子?影响他一天的好胃口。
江婆子的脑子转得飞快,她这辈子,除了没做过善事以外,她什么没做过,什么没见过?
她立刻委屈起来,掰着手指头说道:“沈太太最喜欢吃我炒的青菜豆腐、酿豆腐、家常豆腐;大姑娘喜欢吃我蒸的红枣卷子;二姑娘从不挑食,什么都吃,可又什么都不爱吃,无论多好吃的菜,她也只是吃上几口而已,婆子蠢笨,这么久了还不知道二姑娘有啥喜好。”
江婆子口中的大姑娘是欣妩,二姑娘是沈彤。
“沈姑娘身边有三个新来的小孩,你了解吗?”大饼又问。
“韩无忌、阿少和小妹是吧,那三个孩子住在隔壁许安家里,二姑娘不动,他们也不动,可是无论二姑娘去哪里,他们三个全都跟着。我问过芳菲,芳菲说那三个孩子要报恩,可是却又不知道该怎样报恩,于是他们就跟在二姑娘身边,非奴非仆,就是跟着,有朝一日大恩得报,他们也就走了。”
大饼听江婆子一口气说完,这才说道:“沈家大姑娘近日如何?”
“大姑娘乖巧听话,每天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就是在家里陪着太太做针线。她的针线也真是好,沈太太的针线也好,婆子我活了一大把年纪,也没见过哪个人比她们二人更好的了。大姑娘每天都把二姑娘挂在嘴边,妹妹长妹妹短的,倒像是她活着就是为了她妹妹一样。”
大饼仔细听着江婆子的每一句话,又把每一句话牢牢记在心里,他是要把这些话原原本本背给七少听的。
“沈大姑娘平日里除了你们,还和什么人有往来?”大饼的这些话,当然都是萧韧说的,虽然沈彤从榆林已经回来了,可是大饼觉得,他还是一只鸽子,雪白的鸽子,美丽的鸽子。
江婆子毫不思索,接口说道:“沈大姑娘平日里不出门,但是每个月的初一和十五,她都会去德音寺里拜佛,有一次沈太太也跟着一起去,但是回来以后,沈太太累得不成,从那以后,沈太太就再也没有再去德音寺。”
德音寺就在西安城里,寺院不大,但是因为位处城里,所以平时的香火很旺盛,初一十五更是人山人海。
“沈大姑娘都是自己一个人去德音寺吗?没有让你跟着吗?”
“您说的这些,婆子我都明白。有几次我主动要求跟着一起去,可是沈大姑娘婉拒了,她说德音寺就在城里,不会出什么事,衙门里的人每天都会在那附近巡视,反而比其他地方都要安全,于是让我不要担心,与其跟着她去寺庙里,还不如在家里照顾沈太太。”
婆子一边说,一边抬头看看天上的太阳,时辰不早了。
“也就是说沈大姑娘连你都不让跟着?”大饼再问一遍。
“是啊,有一次我还故意说,这条巷子里李老爷家的三姑娘,和她差不多的年纪,三姑娘常去德音寺上香,不如和李三姑娘做着伴儿一起去。李三姑娘和沈大姑娘差不多的年纪,当时我说出那么一番话时,还琢磨着可以帮着沈大姑娘去给李三姑娘送信儿,邀她来家里坐坐。可是没等我把这些想法说完,沈大姑娘就冷冰冰地说道,拜佛这件事上,只要心诚,不用拘泥别的。那意思就是她不想去找那位李三姑娘一起去。”
江婆子有些汗颜,在沈家做事也快一年了,她对沈二姑娘反而什么也不知道,可是说起沈大姑娘欣妩来,她却能说上一大堆。
“行了,你继续做你的事去,还有,平日里好好照顾沈二姑娘,沈二姑娘是什么人,你恐怕早就知道了。”大饼叮嘱完了就消失在几棵高大挺拔的白杨树后。
江婆子继续向前走,就像刚刚的一切全都没有发生过,他继续一遍遍地默念:“要买青菜,买豆腐,再买一斤猪肉一斤排骨,还要一把葱,唉呀,差点忘了,还要给桔子买上两文钱的泥鳅儿,泥鳅儿要买大的那种,千万不能买小的。”
江婆子继续向前走,就像刚刚的一切全都没有发生过,他继续一遍遍地默念:“要买青菜,买豆腐,再买一斤猪肉一斤排骨,还要一把葱,唉呀,差点忘了,还要给桔子买上两文钱的泥鳅儿,泥鳅儿要买大的那种,千万不能买小的。”
第二三八章 又见梅胜雪
同样是清晨,天刚蒙蒙亮,沈彤就带着芳菲走出了家门。
韩无忌、阿少和小妹也正从隔壁出来,每天的这个时候,他们便动身去池先生家里上课。
池先生家里只有一个老仆服侍他的起居,他们到的时候,老仆忠伯正在煮粥。
韩无忌和阿少放下书包就去打扫院子,小妹帮着忠伯看火,忠伯腾出手来去服侍池先生起床。
芳菲拿了鱼食,蹦蹦跳跳地去喂鱼,院子里有只硕大的青花鲤鱼缸,里面养了十几条肥硕的金鱼。
待到忠伯推着池先生出来,粥好了,鱼喂了,院子也打扫得干干净净。
沈彤在来的路上买了油条和肉夹馍,就着清粥和小菜,大家一起用了早饭,沈彤和阿少跟着池先生去上课,韩无忌坐在台阶上发呆,芳菲和小妹溜到街上买零嘴儿吃。
出了池先生家住的巷子,穿过一个十字路口,就是西安城里有名的小南坊。
在南味坊做生意的都是南方来的人,有江南的,也有两湖两广和川贵的。所谓南味,故名思议就是南方的风味。这里的铺子也和别处不一样,前面是店铺,后面是作坊,因此显得格外热闹。
芳菲是南方人,所以特别喜欢来这里。
“我们那里的腊肉和西安的腊肉味道一点儿也不一样,不但有腊肉还有腊鱼腊鸡,西安就只有腊牛肉和腊羊肉。”
想起腊肉,芳菲咽了下口水。
小妹摇头:“上次你买回去的腊肉我尝了,太肥了。”
“那是杨妈妈不会做,她炒得不好吃。”
“江妈妈炒得好吗?”小妹问道。
“也不好吃,江妈妈把腊肉放到锅里炖......”芳菲的话还没有说完,忽然停下脚步,把食指竖到嘴边做了个嘘声的手势。
小妹怔了怔,顺着芳菲的目光望过去。
阿劳干货铺。
是一家卖干货的铺子而已。
“芳菲姐......”
小妹正想问问芳菲是怎么了,芳菲低声对她说道:“你在这里等着,别跟着我啊,危险!”
没等小妹反应过来,芳菲就跑向那间铺子。
她没进铺子,只是在铺子门口向里面张望,然后便坐到铺子旁边卖凉粉的摊子前吃起凉粉来了。
小妹看着不远处吃得津津有味的芳菲,寻思着芳菲姐是想吃凉粉又不想带着她呢,还是不想带着她呢。
可是芳菲的凉粉吃了还不到一半,忽然就把碗举起来了。
干货铺子里走出来一个人,是个小女娃,和小妹差不多年纪,八、九岁的样子。
芳菲把脸藏到凉粉碗后面,只把眼睛探出来,小女娃步履匆匆,目不斜视,她快步从凉粉摊子前走过,消失在人群之中。
直到看不见她了,芳菲才冲着还在不远处傻站着的小妹招招手,又要了一碗凉粉......
下课回家的路上,芳菲一副欲言又止的小模样,沈彤假装没有看到,回到书院街,芳菲终于忍不住了,煞有介事地关上门窗,又不放心地打开门缝向外张望,确定没人偷听,才压低声音对沈彤说道:“小姐,您猜我今天看到谁了?”
“卖冰糖葫芦的刘老汉?”沈彤笑着问道。
“哎呀呀,才不是呢,我看到梅良心了,就是春鹊了,不对,她叫梅什么来着......”不是芳菲记性不好,要怪就怪年代久远,芳菲已经想不起来春鹊的真名叫什么了,只是记得她是个没良心的,扔下未婚夫婿不管,自己躲起来,那不是没良心是啥?
“春鹊?梅胜雪?你在哪里看到她的?”沈彤吃了一惊,自从那年冬天在京城,她把梅胜雪摆了一道,她就懒得再想起这个人了,总也不想起,也就快要忘掉了。
“就是在南味坊的阿劳干货铺啊,奴婢看到她进去,又看到她出来,她进去的时间不长,我的一碗凉粉还没有吃完,她就出来了。对了,小姐,她的样子一点儿都没变,还和以前一样的,她真的没长个子,看上去和小妹一样小呢。”芳菲还记得,小姐曾经说过春鹊不是真小孩,那时她还想不明白,怎么就不是真小孩了?现在她相信了,这都好几年了,小姐和她都长大了,可是春鹊还是老样子。
也多亏梅胜雪还是老样子,否则芳菲也不一定能一眼认出她来。
沈彤知道梅胜雪这些年都在做什么。
那年在京城,沈彤发现护国公府里那口大箱子里的黄氏是假的,于是她就故意露出端倪让梅胜雪上当,后来护国公府里果然传出有内奸的消息,接着便撤去城门口的搜查,不再抓捕小孩子。
再后来,沈彤便来了西安,还是萧韧告诉她,拔出萝卜带出泥,杨家抓内奸连带着清理出不少人,而那个装在箱子里的女人,也在那次的事中被误杀了。
沈彤猜到那次的事情,梅胜雪和她的人定然元气大伤,可是梅胜雪来西安做什么?
梅胜雪必有所图。
沈彤起身去了隔壁,今天刚巧,许安四人都在家里,沈彤便把芳菲遇到梅胜雪的事情告诉了他们。
阿治的眼珠子登时瞪圆了,怒道:“善恶终有报,这一次我让她有来无回!”
当年,阿治被梅胜雪倒打一耙,让他受了重伤,若不是遇到沈彤出手相救,他早在破屋里就已经死在了飞鱼卫刀下。
虽然已经过去好几年,可是想起那个恶毒的小女娃,阿治就恨不能一刀割下她的脑袋。
许安用手指弹弹桌子,示意让大家都静一静。
“当年是我们一时疏忽,没有想到那女子这般恶毒,现在情况已经不同,就凭我们几个,想要她一条性命轻而易举。可是沈姑娘说得对,我们现在首先要搞明白的,就是她为何会来西安,西安有没有她的同伙。”
许安说完,众人一起看向沈彤。
沈彤抿了口茶,说道:“其实我更想知道,她是否受雇于人。”
几年前的梅胜雪并没有受雇于人,可是几年之后,尤其是她的人元气大伤之后,她会不会受雇于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