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九九章 鞑子军
前世和今生其实是一样的,在沈彤被蓉娘带到陶家之前,她住在柳家湾,辛五住在野猪岭,她叫彤彤,辛五叫彤姐儿。
她喝下寒食散后被死士营带走,辛五也去了死士营。
这一世沈彤没有喝下寒食散,更没有进死士营,所以辛五也没去。
沈彤叮嘱大饼,其他事都可先放一放,一定要盯紧欣妩。
而这个时候,秦王府里发生了一件不大不小的事。
宜宁郡主在得知周铮要去关外,便去见了秦王,要自告奋勇代替哥哥前去。
秦王自是一口回绝。
但是宜宁郡主并不是一时冲动,更不是想要哗众取宠。
她是养在秦王妃膝下的,即使秦王以后又有了其他女儿,年纪也会比她小,在情分上与她是无法相比的。
尤其是现在,她还是秦王唯一的女儿,她没有必要去哗众取宠,她是真心实意想要代替哥哥。
父王现在只有三哥一个儿子。
于大,即使以后再有儿子,也要再等十几二十年才能成为父王的左膀右臂。
于小,父王不能再失去儿子,而她不能再失去哥哥。
三哥不能出一点差错,而她不一样,她只是一个小小的郡主,无论是鞑子,还是杨勤,他们想要的是三哥的人头,而不是她。
危急关头,三哥退无可退,而她还可以一死了之。
宜宁郡主是这样想的,她也是这样去做的。
有了在榆林的经历,加之又有了那个挥之不去的梦境,宜宁郡主越发明白父王和兄长并不是只属于她和王府的,他们属于西北,属于西北民众,属于西秦军。
他们先是王,再是太祖的子孙,最后才是她的父兄。
秦王没有一口回绝,他笑着对宜宁道:“父王知道,你是想为父王解忧,但是这件事父王还没有做决定,一旦父王有了决定,需要你出力时,父王一定会与你商议。”
虽然这就是哄女儿的话,但是宜宁郡主很高兴,她开心的对沈彤说:“父王不再把我当成小孩子了,他说会与我一起商议呢。”
沈彤笑着听着,她很喜欢现在的宜宁,但是她也知道,即使秦王同意让女儿去燕北,周铮也不会答应。
但是周铮此番去燕北凶险的确很大。
一清道人曾经提议让萧韧带领一队兵马埋伏,这主意虽然可行性很低,但是却很有必要。
再次见到萧韧的时候,沈彤问:“你去过关外,那边是什么样的?”
萧韧送过她一件狐皮斗篷,那张皮子,就是他在关外打的。
“当时关外还正乱着,燕王出事后,在京城为质的燕王世子也病死了,杨勤接管燕北军,你可能听说过燕北军麾下有一支鞑子军,他们是虎狼之师,也燕北军的主力,他们只听燕王一人调遣,杨勤根本无法调动他们。于是设了陷阱,鞑子军的主将要么死,要么就被安上了罪名,鞑子军余下的人马,死的死逃的逃,几乎一夜之间就消失无踪了。”
萧韧说到这里顿了顿,自嘲的笑笑:“那时我还小,我不相信鞑子军那么多人会一下子都没了,我猜他们一定是躲起来了,我想找到他们,为王爷所用,于是便带了几个人,悄悄去了关外。”
后果如何,沈彤也猜到了。
萧韧当然没有找到鞑子军,但是他说服了在关外开马场的鞑子平民,让他们把马场开到了西北,他还带回了屠户一家。
“关外民风彪悍,土匪很多,燕王还在时,据说没有这么多土匪。燕王死后,有很多燕北军里当兵的,逃进山里做了土匪,于是土匪越来越多,而且他们的能力,非普通土匪可比。”萧韧说道。
“鞑子军都是鞑子人吧,他们怎么会到了燕王麾下?”沈彤好奇地问道。
“太祖年间曾经打败鞑子三个部落,在关外设立了三大卫所,三大卫所所在之地便是这三个部落曾经聚集之地。鞑子是游牧民族,地盘丢了便跑去了其他地方,几年之后,又卷土重来,三大卫所不敌,而当地原本也生活着很多鞑子平民,趁着这个机会纷纷揭竿而起。太祖皇帝便派了燕王出征平复暴乱,收回了失地,这便是燕王为何关内关外都有封地的原因,而那只鞑子军便是那个时候组建的,他们当中有纯种的鞑子,还有一些人是鞑子与汉人的后代,多年战乱,塞外的鞑子和汉人全都民不聊生,他们都是孤儿,受尽苦难,燕王让他们吃上军粮,让他们不再受奴役欺负,军营就是他们的家,燕王就是他们的恩人。”
萧韧叹了口气:“长大一些我就想明白了,即使那次我找到了他们,他们也不会跟我来西北,秦王不是燕王。”
“那现在的燕北郡王呢?”沈彤问道,“他虽然是次子,但他却是燕王唯一的后人。”
“他不是燕王唯一的后人,燕王还有两个侧妃所出的女儿。但是他们和燕北君王一样,燕王死时他们都还年龄又小。从此后便被养在王府里,不见天日,担惊受怕,据说都和燕北郡王一样,性格懦弱,胆小怕事。”萧韧说道。
沈彤不胜唏嘘,昔日以骁勇彪悍著称的燕王生前永远也不会想到,在他死后,他的子女,他的军队会落到如此下场。
萧韧像是猜到沈彤正在想什么,他道:“也不能怪燕王没有未雨绸缪,他薨逝时还不到三十岁,世子十三岁,远在京城,不久也去世了。燕地苦寒,燕王妃在生下世子后,连生两子全都未足月便夭折了,现在的燕北郡王实则是第四子,并非燕王妃所出,燕王和世子薨逝时,他只有四五岁,另外两个女儿年纪更小,即使燕王生前有所安排,年幼的燕北郡王也无法与杨勤抗争,更别提杨勤身后的杨家和太皇太后。”
燕王和世子先后薨逝,王妃先失丈夫,又失去了唯一的独子,据说世子薨逝的消息,传到燕北,燕王妃一头栽倒在地上,当天夜里就去了。
第三零零章 悍将
“燕王在世的时候很凶悍吗?”沈彤有些好奇。
萧韧点点头,但是随即又道:“对于武将而言,哪有凶不凶悍一说。”
这的确是事实,武将的功勋都是建立在鲜血白骨之上。
“不过当年燕王确实为此被御史弹赅过,那时他只有十几岁,立下大功,太祖皇帝龙颜大悦,可就是这个时候却被弹赅。安昌侯李永基在朝堂上将御史弹赅之事一力揽下,太祖皇帝更不想让此事成为燕王的污点,便罚了李永基一年的俸禄,自此朝中无人再提及此事”,萧韧笑了笑,道,“我也是在军营里时听人说起的,安昌侯李永基便是从那以后,就交了兵权,他的很多老部下至今还在抱怨,但是太祖皇帝并没有亏待李家,李家虽然再也没有人建功立业,但这些年来顺风顺水,如今的飞鱼卫指挥使李冠中便是安昌侯世子。”
“当年是为了什么事,燕王会被御史弹赅的?”沈彤对于朝堂之事一知半解,何况还是这些陈年旧事,但是她却知道,那时燕王风头正盛,太祖皇帝恩宠有加,除非是出了大事,否则御史们不会在这个时候去撩皇帝虎须。
“燕北有个村子,名叫孙家庄,据说燕王怀疑孙家庄的人与鞑子奸细勾结,并且藏匿了受重伤的鞑子将领,便把整座村子千余人全部杀死。孙家庄并非普通村落,孙氏是燕北有名的耕读世家,祖上出过一位进士和多位举人,孙家庄里住的全部是孙家的嫡系和旁支,那次屠村,除了孙家在外地做官的子弟,其余人无论男女老少全都被杀,尸体堆成了一座山,后来被大雪覆盖,极为骇人,有人把当时的情景画了下来,在民间被反复临摹,传播甚广,一幅唤《燕王暴行图》,一幅名唤《燕北尸山雪》。”
沈彤微微吃惊,道:“你看到过那两幅画?”
萧韧笑道:“我怎会见到呢,安昌侯既然把这件事揽在身上,太祖皇帝当然不会让这种画流传于世,我也是听那些军汉们说的而已,我问过周铮,他跑去让人寻找这两幅画,结果被王爷知道了,把我们两人叫过去好一通训斥,罚我们去了咸阳营喂了一个月的马。”
沈彤道:“这就奇怪了,既然全村的人不论男女老幼都被杀光了,这两幅画又是谁画的呢?难道是根据传说画的?”
“应该是吧,孙家在燕北读书人中有些威望,门生故旧很多,想来就是那些人画的吧。”萧韧说道。
两人又感慨一番,但事不关己,很快就抛到脑后了。
但是沈彤却和萧韧一样,对那支消失无踪的鞑子军有了兴趣,只是这兴趣来得快去得也快,待到屠夫一家子回到西安,沈彤就什么兴趣也没有了。
黄氏被安置在妥善的地方,江屠户的二儿子和儿媳也住了过去,他的那个二儿媳,便是沈彤在街上遇到的,卖荷叶的俊俏媳妇。
江家父子全都是赶大车的,虽然江二一家子没在西安,可是并不影响做生意,大车有来有往,父子三人每隔几天就能碰面。
来见沈彤的是江大媳妇,她有着关外女子特有的高挑身材、浓眉大眼和大嗓门。
沈彤听她说话,被震得耳朵嗡嗡响。
“沈太太在路上时还垂头丧气的,可是到了地方安顿下来,第二天她就像没事人儿似的了,也不哭了,咱们开头还担心她会寻死觅活,可是沈太太真不是那样的人,她能吃能喝,猪肉粉条子一吃就是一大碗,对了,您猜她怎么说?”
沈彤吃惊不小,如果不是她亲自安排让屠户一家子过去,她会以为江大媳妇口中的人不是阿娘。
“阿娘怎么说?”沈彤沉声问道。
话一出口,江大媳妇就有些后悔了,她伸手就给了自己一嘴巴,说道:“沈姑娘可别不高兴了,我是一根肠子通到底的人,话来了就不知道藏着,姑娘若是不爱听了,只管骂我。”
沈彤笑了,好听的话她听得多了,不好听的话,她也想听。
“无妨,你说吧。”沈彤说道。
江大媳妇终于压下了大嗓门,她小声说道:“沈太太说她要好好活着,要亲眼看着......看着......看着您给朗月抵命。”
虽然沈彤早就有了心理准备,可是听到这两句话,她的心还是被狠狠地刺了一下。
江大媳妇走后,沈彤坐在椅子上发呆,也不知过了多久,她感觉有人在拽她的裙子,她以为是桔子,低头一看却是芳菲。
芳菲像只小猫似的蹲在地上,看到沈彤低头看她,她立刻喵的叫了一声,两只乌溜溜的大眼睛可怜巴巴地看着沈彤。
沈彤被她的小模样给逗笑了,伸手摸摸她的脑袋,道:“去把屋子收拾出来,明天我搬到对面屋里,你让小妹搬过来吧,以后你们两个住在这间屋里。”
芳菲先是高兴,随即又垮下脸来:“小妹肯定不答应,她要和韩无忌阿少在一起。”
沈彤道:“就说是我说的,她渐渐长大了,不能再和韩无忌阿少住在一间屋里了,她若不想来,就和韩无忌他们一起走吧。”
芳菲吐吐舌头,跳起来跑去找小妹了。
片刻后,她就把小妹拽过来了。
小妹哭丧着脸,看到沈彤就要跪下,被芳菲拉住,道:“小姐最不喜欢被人跪了,你有话就说,你们必须要走,一天也不能多留。”
沈彤愕然,她可不是这样说的啊,芳菲居然把她的话倒过来说了。
“沈姑娘,求求您了,别让我们走,阿少很爱读书,若是让我们走了,阿少就没有书读了,再说,我们还没有向您报恩呢。”
沈彤失笑,芳菲好像越来越机灵了。
“既然这样,那你就搬到我这里来,跟着芳菲帮我做事,这样阿少还可以继续去池先生那里读书。”沈彤板着脸说道。
“好啊好啊,我现在就搬过来,沈姑娘让我做什么都行。”小妹立刻破啼为笑,她甚至忘了,他们这些日子也一直在给沈彤做事。
次日,小妹就搬了过来,两个小姑娘欢天喜地布置房间,只是芳菲有点不明白,小姐为什么一定要让小妹搬过来呢?许家也不是没有空屋子啊?
第三零一章 疏离
几天后,王府里的太医来给黄氏诊平安脉,没有见到黄氏,这才得知黄氏出城小住了。
这件事情李太太是最清楚的,江婆子送太医出来的时候,刚好遇到李太太。
太医得知这位是李思南的太太,便与李太太见礼。李太太添油加醋,把沈家那位养女数落一番,又说沈太太失去了含辛茹苦养大的女儿,是如何如何伤心,这才离开这处伤心地,去城外暂住。
其实李太太压根没有见到沈太太,这些全凭她自己的想像。
太医自是不疑有他,回府后就禀告了秦王。
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众人虽然不知道一清道人做过什么,但是也猜到秦王和他离了心,否则一清道人的后事也不会草草了之。
一清道人死后,李思南的地位便水涨船高,他是聪明人,得之自家太太在太医面前嚼了舌头,待到秦王问起沈家养女的事时,他便从中周全,于是秦王也就没有再问,而沈家养女已经认祖归宗离开西安的事,从此便板上钉钉了。
沈彤并没把这事放在心上。黄氏和欣妩刚刚离开,她就让李太太得知了此事,便是为了以后在秦王面前有人周全,这些都是她计划好的。
她的精力放在了朗月身上。
根据刚刚得到的消息,朗月还在孟家。
最初,孟老爷是想用他来报复一清道人的,可是一清道人死了,朗月便成了一颗废子,至于究竟是谁把朗月送到孟家的,孟老爷暗中让人查过,孟太太的遗物送回来的路上,曾经因为误了时辰,在城外耽搁了一夜,想来就是那个时候被人掉包的。
孟老爷想把朗月杀掉以绝后患,但如今孟家是众矢之的,前一阵孟家已经死了很多人,这些人是杀给秦王看的,秦王自是不会让人去查这些人的死因,可是隔了这么多天,如果孟家再有死人抬出去,那就不一样了。
好在今时不同往日,一清道人已经死了,待到这件事平复下来,他再把朗月的尸体往乱葬岗一抛便行了,至于现在,朗月便成了孟老爷的出气筒。
原本多好的一局棋,女儿进宫,一跃龙门,一旦得宠,孟家便能父凭女贵扬眉吐气,可是全都被一清道人给毁了,不但赔进去孟太太和一众忠仆,还让这么多年在秦王面前得来的好印像荡然无存。
每每想及此事,孟老爷便邪火攻心,以前他只能拿家里小厮丫鬟出气,现在有了朗月,他终于可以尽情喧泄。
孟老爷是读书人,可是抽起鞭子来毫不手软,好在他毕竟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抽上几鞭子也就没了力气,否则朗月的小命早就跟着一清道人去了。
尽管如此,朗月身上也是旧伤未愈,新伤又起。
许安问沈彤:“要不要把人抢出来?”
沈彤想了想,道:“把他抢出来以后呢?”
许安一时无语,他并不知道朗月的真实身份,他也不知道沈彤和黄氏的真正关系,他的想法和孟老爷不谋而合,一清道人活着的时候,朗月还有点作用,如今一清道人死了,朗月就是个没用的人了,他们没有必要为了一个没用的人去冒险。
而沈彤的想法却有些矛盾。
她有很多不明白的事,这些事和朗月有关,和欣妩有关,可是他们却又没有真正参与。
她想杀了他们,可是一旦他们死了,很多事便再也无可查起了。
她对许安道:“再等等吧,既然孟老爷一时半刻不会杀死朗月,那么当初把朗月送去交给他的人,必然还会出手。”
许安会意,便加大了对孟家的监视力度,恰好前阵子孟家死了很多下人,府里人手不够,要在外面采买一批人,为了安全起见,孟老爷让管家采办的都是十来岁的小孩子。
韩无忌便在其中。
原本沈彤属意阿少,朗月没有见过阿少,阿少进去更加保险。
可是韩无忌和小妹自告奋勇,他们说阿少不能耽误功课,他们可以代替阿少去孟家。
最后沈彤让韩无忌进去,小妹的年纪太小,一旦出事,她没有自保能力。
韩无忌很高兴,他对沈彤道:“如果我死了,你们不用难过,我是报恩,我死得其所。”
沈彤微笑:“你是死得其所,可是我以后就少了一个帮手,所以你最好活着回来。”
韩无忌一怔,随即便点点头:“那我就活着回来吧。”
沈彤望着韩无忌离去的背影,若有所思。
她常去慈安庄,慈安庄里有很多孤儿,他们当中,有的是阵亡兵士的遗孤,还有的就是出自战争中死去的寻常百姓之家,沈彤对这些孩子非常熟悉。
无论是韩无忌,还是阿少和小妹,他们和这些孩子不一样。
当初在那条小巷子里,沈彤第一次见到他们,便感觉到他们的不一样,时至今日,他们留在自己身边,这种感觉越来越强烈。
她曾经托人查过他们,可是在一个到处都是孤儿的小镇上,想要查找三个孩子的来历比登天都难。
那里有太多孤儿,他们从四面八方而来,操着不同的口音,各有各自的辛酸。
宜宁郡主身边的太监在核对孤儿们的籍贯和父兄姓名时,也曾根据韩无忌三人所说进行过核对,可是仅韩无忌的父亲韩大海这个名字,就在募兵中找到了二十几人,募兵没有军籍,名册上只有一个籍贯,而这些籍贯其实与不真实,都是征兵的人随手写上去的,在哪里募兵,籍贯便写哪里。阿少和小妹年纪幼小,他们尚未记事就成了孤儿,有人收养过他们,收养后又被遗弃,他们不知道自己的姓氏,就连名字也是随口取的,这样一来,更是查无可查。
慈安庄里,至少有三成的孩子,是像他们三人这种情况的,因此,就连沈彤也没有理由怀疑什么。
只是,她就是感觉他们和其他孤儿不一样。
他们对她看似忠诚,实由疏离,这种疏离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他们还小,还没有学会掩饰。
第三零二章 两个
入夜,亮起了灯,两个壮仆推门进来,手脚麻利地解开绳索,把吊在梁上的人放了下来。
那是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年,身上脸上伤痕累累,已经看不出本来模样。
壮仆把他扔在地上的干草里,少年仰面躺了好一会儿,直到有个壮仆踹了他一脚,他在强撑着爬了起来,壮仆从饭桶里舀出一碗粥,居高临下俯视着草堆里的少年:“想吃饭吗?那就学着狗的样子爬过来,快爬!”
他们是府里的粗使仆役,不但要听主子的,还要看主子身边那些有脸面的奴才们的脸色,就连大厨房里长着水桶腰的胖丫头也不给他们好脸色,也唯有在这个少年身上,他们才能感受到乐趣。
老爷心情不畅时就来对这少年抽上几鞭子,他们有样学样,打是不敢多打,少年已经伤痕累累,万一他们把他打死了,老爷不会饶了他们,所以他们也只能踹上几脚,让少年学几声狗叫。
“快爬啊,快点!”另一个壮仆喊道。
少年蠕动着身子,一点点爬到壮仆脚边,壮仆伸出脏兮兮的鞋子,在少年的脸上蹭了蹭,道:“叫声爷爷,快叫!”
少年似是早已习惯了,他抖动着嘴唇,含糊不清地叫了一声“爷爷”,两个壮仆哈哈大笑,把碗里的粥放到地上,少年立刻爬了过去,大口地喝起粥来,喝得满脸都是。
一碗粥喝完,两名壮仆却没有放过他,嬉笑道:“把碗洗了。”
少年立刻听话地伸出舌头去舔碗,像一只乖巧的小狗,把碗的里里外外舔得干干净净,他舔得仔细而满足,就像是在做一件最喜欢的事情。
壮仆终于得到了愉悦,他们临走的时候,不忘对着少年的脸,肆无忌惮地放了一个屁,哈哈大笑着走了出去。
走出这间由柴房改建的牢房,他们又变成府里最没有身份的粗使下人,干着最苦最累的活计,吃着最粗糙的食物。
牢房里重又恢复了黑暗,终于听不到壮仆们的脚步声,少年吐出一口浊气,他的双眸穿透黑夜,冷冷地望向那扇被钉住的窗子,那里有一丝光亮,那是月光,久违了的月光。
明天早晨,还会有人进来,把他吊到梁上,四肢用绳索固定起来,直到晚上才会放下来。
他早已麻木,麻木到鞭子抽到身上也不觉疼痛。
忽然,他听到有细微的咯吱声传来,他侧耳倾听,这是有人在用硬物刮门板,有人在门外!
他屏住呼吸,那个声音嘎然而止,紧接着,他听到一个有些尖细的声音:“朗月,你要坚持住,我们正在想办法救你出去。”
黑夜之中,那个声音如同从地府里传来,缥缥缈缈,直到门外恢复安静,朗月还在怀疑刚刚的那个声音,是自己的想像,还是真实传出过。
韩无忌揉揉被自己捏疼了的鼻子,苦笑地摇摇头,沈姑娘说得对,朗月不但认识他,也熟悉他的声音,好在现在是只闻声不见人,他还可以捏着鼻子应付过去,真要看到他的人,他想瞒也瞒不住了。
沈姑娘能让他混进孟府,他能找到这间牢房,并且在门处和朗月说上话,他们想把朗月救出去并非难事,但是沈姑娘说现在还不是时候,他要做的就是稳住朗月,不要寻死觅活,更不能死在孟家人手里。
自从得知那天朗月是装晕后自己逃走的,韩无忌心里就憋着一口气。朗月是在他的眼皮底下逃跑的,虽然当时他晕倒了,虽然没有人责备他,可是这件事对他而言,就像吞了苍蝇一样恶心。
或许在沈姑娘眼里,已经把他当成没用的废物了吧。
所以这一次,他一定要来,即使冒着危险,他也要来。
更何况沈彤属意的是阿少,他不能让阿少冒险,就像在那条破巷子里,他不能让阿少死去一样。
牢房里,朗月久久地注视着紧闭的木门,那人是谁?除了师傅,这世上还有谁会来救他?
师傅已经死了,他在孟老爷用鞭子抽他的时候就知道了。
想到师傅,朗月的泪水便再也抑制不住,排山蹈海般涌了出来。
师傅怎么会死呢?
孟老爷得知师傅死后表现得气急败坏,那就说明师傅不是被孟家寻仇而死,难道是南味坊的那些人?他们还有余党?
再或者,会是沈彤?
朗月摇了摇头,连他都能从沈彤手里逃出来,更何况师傅呢。
同样的夜晚,大饼躺在一座寮房的屋顶上数着星星。
“一颗、二颗、三颗、四颗......不对,刚刚那颗好像数了,重数吧,一颗、二颗、三颗......”
忽然,几只夜鸟扑腾着翅膀腾空而起,大饼就地一滚,滚进了月亮照不到的暗影中。
一、二、三!
三条矫健的身影从夜鸟飞起的地方掠过,大饼屏住呼吸,看着他们从自己栖身的地方疾奔而过。
最角落的一间寮房里,一灯如豆,欣妩正在灯下抄着佛经。
德音寺里杀人的事已经尘埃落定,衙门的人撤出了寺里,陆陆续续又有了香客,但是德音寺里寄住的居香客,却只有欣妩一个人。
别说是香客,目前的德音寺,连挂单的僧人也容留了。
偌大的居士寮房里,只有这个小院子里亮着灯光,每到夜里,欣妩都会害怕,害怕的时候她就抄经,每天都抄到深夜。
忽然,窗外传来沙沙的声音,像是夜风吹动树叶......
欣妩的心怦怦直跳,她似是感觉到什么,哆嗦着想去把窗子关上。
可是她的手还没有触到窗棂,门外却响起了敲门声。
窗子与门只有两三步之隔,欣妩从窗子里可以看到那三条被月光拉得斜长的影子。
“谁?”她颤声问道。
“屠卫。”声音不高,但是浑厚。
欣妩松了一口气,但是单薄的身体却颤抖得如同秋末的树叶。
她让自己强作镇定,一步一步走向房门,她在门边站了好一会儿,外面的人很有耐心,没有催促,四周一片寂静,她甚至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终于,她打开了门。
第三零三章 黑夜
门外站着的是一个中年男人,站在他身边的两个人应该是他的随从。
欣妩颔首施礼,把男人让进屋里,两个随从站在门外。
进了屋,欣妩终于看清了男人的脸。
这是一张平凡普通的脸,平凡到欣妩甚至怀疑自己下一次不会认出他来。
“您真是屠先生?”欣妩的声音依然在颤抖。
屠卫微笑,他的笑容温暖宽厚,就像街边卖茶汤的大叔。
“姑娘不必怕我,老屠在姑娘面前不敢称先生,姑娘就叫我老屠便是。”
他很谦虚,而且这种谦虚并不显做作,好像他一直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欣妩的身体终于不再颤抖,屋里只有一张椅子,她请屠卫坐下,自己则站在一旁。
“先生深夜到此,可是要接我离开了吗?”
她仍然称呼他为先生,这一次屠卫并没有纠正。
“姑娘想要离开西安了吗?”
欣妩低下了头,她揉着自己的手,无措而又彷徨。
“姑娘,沈彤也会像你这般低眉垂目局促不安吗?”屠卫问道,声音依然平和,但是欣妩却被吓了一跳。
有的人就是这样,即使他笑眯眯地和你说话,也会令你心惊肉跳。
欣妩连忙垂手而立,微微挺直了腰背。
沈彤当然不会这样,从她见到沈彤的第一天起,她就没有见过沈彤有局促不安的时候。
无论何时何地,沈彤都是神采奕奕。
“她......不是。”欣妩小声说道,她想像沈彤那样说话,可是她做不到。
“既然她不是,那你便也要不是。”这话说得绕口,但是欣妩听懂了。
她吃惊地扬起了头,问道:“你让我模仿她?”
“你原本就是她的替身,何来模仿?你必须要做得和她一模一样才行。”屠卫不再和言悦色,一张平凡的脸陡然冰冷。
“我是她的替身?你也认为我是她的替身?我不是替身,我才是沈彤,我才是!”也不知是哪里来的勇气,欣妩的声音变得尖利高亢,沈彤说她是替身,现在屠卫也这样说,凭什么,他们凭什么?
“好,这样才好,你本就应该是这样!”屠卫抚掌大笑。
“你也认为我应该是这样吗?你也认为我才是真正的沈彤,对吗?”欣妩又惊又喜,她从记事起就是沈彤,是那些人说她不是。
“对,你才是真正的沈彤,你本不应如现在这般手无缚鸡之力,早在四年以前,你就应该去你该去的地方,学到一身本事,你会比她更强,更有手段。可是阴差阳错,陶世遗那个废物搞砸了所有的事,我们只好把你留在了野猪岭,留在黄氏身边,委屈你做了黄氏的养女。”
欣妩茫然,她不知道四年前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她只记得她和阿娘,不,那不是她的阿娘,只是自称阿娘的女人,她们去了柳家湾,她听到那个女人对黄氏说:“我这女儿也才八岁,就要替您的女儿去死,以后逢到清明中元,还劳烦太太给我们娘俩儿烧点纸钱。”
她听到之后吓坏了,她不想死,于是黄氏走后,她就趁着门子打瞌睡的时候,悄悄逃走了。
直到她长大以后,她才想到,或许那日,那个女人是故意那样说的,就是想让她逃走,她不明白那女人为何会那样好心,或许是因为她们在一起生活了几年,相互有了感情吧。
可惜后来她还是被平婆子找了回来,重又送回野猪岭。
想到这些往事,欣妩冷笑:“屠先生,按您所说,当年在柳家湾,我不是去送死的了?”
屠卫哈哈大笑:“姑娘何必揣着明白装糊涂呢,如果真是想让你去送死,以你区区一个小女娃,又如何能从柳家湾逃走?”
果然和她猜想的一样,她是被故意放走的。
但是她还是猜错了,她以为是那个女人心疼她才放走她,却原来并非如此,他们从一开始就没有想让她死。
“为什么要留下我的性命?”欣妩问道。
屠卫那双小而明亮的眼睛牢牢地注视着她,眼睛中有欣慰,像是终于等到她有此一问:“因为有人不让你死,你的身份远比那些人要高贵得多,他们不配让你去死。”
欣妩怔住,她不可置信地望着屠卫:“我的身份?我不是沈彤吗?”
“我们只是让你暂时先做沈彤而已,沈彤不过只是一个孤女而已,而你不同,十个沈彤也比不上你。”
“但是现在的局势,你必须要借助沈彤的身份,你不是沈彤的替身,但是将来或许有一日,你还是要成为沈彤。”
“要想成为你自己,你必须先做沈彤。”
兴奋的声音在寂静的寮房中回荡,声音并不高亢,但是欣妩的耳朵却被震得嗡嗡作响。
“我究竟是谁?”因为激动,她的声音重又变得颤抖。
屠卫站起身来,忽然撩衣跪倒......
正在这时,屠卫的眉头微动,他起身走到门边,先是侧耳倾听,接着,他猛的打开了房门。
一条黑影攸得跃起,屠卫一眼就看到原本站在门外的两名随从已经瘫倒在地上,他扬手一挥,几枚铜钱向着那条黑影打了过去。
欣妩喘着粗气,她强忍着不让自己惊叫出来,她走到随从身边,大着胆子伸手去探他的鼻息,那人还活着,只是不知为何昏倒过去了。
“这是仙人醉吗?”欣妩想起那日的仙人醉,那些人也是像这般一样昏迷不醒。
屠卫没有去追,他看了看两名随从,又凑到他们鼻端闻了闻,道:“不是仙人醉,如果我没有猜错,这应该是西域来的一种迷药。”
把那种迷药无色无味,只要吸入一点点,便能令人瞬间昏迷。
欣妩还只是小时候听照顾她的那个女人讲解过这些迷药,但是她没有见过,那日在书院街她是第一次遇到迷药,如果不是因为她不喜欢吃包子,她也中招了。
“刚刚那会是什么人?”她心有余悸,也不知那个人是否被暗器打中。
屠卫望着那个黑影消失的方向,缓缓摇了摇头。
半个时辰后,已经睡下的沈彤忽然听到敲门声,她没有惊动睡在另一间屋里的芳菲和小妹,自己出去打开了大门。
大门打开的那一刹那,大饼噗通一声倒在了地上!
第三零四章 狼焰草(两章合一)
“去请文老爷。”
“背后七枚铜钱镖,伤不见血。”
夜深人静,书院街沈家小院里灯火通明,秦王府里有太医,但这个时候不能惊动。
“咱们和文老爷不熟,不如叫上小柴?”阿治急急问道。
“来不及了,就说伤者是七少的人。”沈彤伸手在大饼腰间摸了摸,庆幸的是大饼身上有一枚秦王府的腰牌,她把腰牌交给阿治,巡城兵马全都认识这种腰牌。
大饼趴在炕上,上半身的衣裳已经除下,露出白皙的脊背,脊背上赫然七枚铜钱镖。
“这些暗器好生古怪,像是一把勺子。”芳菲端着水盆过来,她还是第一次看到有人身上中了这么多的暗器。
“这是北斗七星丧门镖!”沈彤话音刚落,就听到许安兴奋的声音,“好了,醒过来了!”
大饼全凭一口气支撑到这里,大门打开的那一刹那,他便再也支持不住,晕厥过去。
沈彤凑到他身边,问道:“是屠卫?”
“屠......屠......他给......跪......跪......”只说了几个字,大饼头一歪,便人事不知。
许安试试他的鼻息,对沈彤道:“他是体力不支了,要不要把他弄醒?”
沈彤摇摇头:“让他活着。”
让他活着,就必须要保存体力。
沈彤走出堂屋,站在庑廊下面,耳边回响着大饼最后说出的那几个字。
看到这七枚铜钱镖,沈彤就已经猜到大饼是遇到了屠卫。
前世,她听人说起过,千面斩屠卫一手铜钱镖百发百中,出手便是七枚。
欣妩在德音寺里等的人就是屠卫,而大饼身上又中了七枚铜钱镖,那么伤他的人便是屠卫无疑了。
可是大饼说的“跪”又是什么意思?
屠卫跪下了?
他给谁下跪?
或者不是“跪”,而是“贵”或者“桂”?可是这样更说不通了。
半个时辰后,阿治果然请来了文老爷。
虽然是深更半夜被叫醒的,可是文老爷看不出疲态,但也并不精神,和上次看到他的时候差不多,一脸尖酸刻薄。
看到他来了,沈彤微微松了一口气。
好在萧韧把小柴的真实身份告诉了她,否则她还真不敢保证今晚能把文老爷请过来。
文老爷身边带了两个小厮,他面无表情地请所有人全都出去,沈彤带着众人默不作声地来到廊下。
路友张张嘴,想要说什么,被许安用眼色制止住。
不止是路友,所有人都是心存疑虑,他们全都认识大饼,也知道大饼是给萧韧做事的,可是今天晚上,大饼为何会忽然来到这里,而且还受了重伤。
许安在飞鱼卫多年,见过数不清的伤者,可是像这样的暗器伤,他还是头回遇到。
他有太多的疑问,但是现在显然不是问这些的时候。
月光下,沈彤目光平静,看不到波澜。
许安在心里默默叹息,和沈彤相识越久,他就越发觉得这个女孩子太不容易了。
或许就是因为活着不易,她才会喜欢把所有事情藏在心里,就像那晚死在德音寺里的三个人,许安猜到那是沈彤的手笔,可是沈彤没说,他便也没有问。
那夜,如果沈彤叫上他们同去,他们一定会毫不犹豫地一同前往,可是沈彤还是自己去了。
在一起四年,经历了风风雨雨,沈彤对他们不会不信任,只能是不想连累他们一同送命。
许安走到沈彤面前,用轻得不能再轻的声音问道:“为什么?”
沈彤微怔,随即便明白了,她莞尔:“我若有事,你们会给我收尸,来年忌日还会给我烧纸。”
这就是她的理由吗?
她担心他们全都死了,连个收尸的人都没有?她担心她死后没有人会记住她?
许安想像不出,一个十来岁的小女娃在想些什么。
她不怕死,可是却怕没人给她收尸,怕没有人给她烧纸。
或许,她只是不想做孤魂野鬼吧。
许安想到不知去了哪里的沈太太黄氏,心中恻然。
也不知又过了多久,堂屋的门被打开,一个小厮端了一盆血水出来,芳菲拔着脖子看了一眼,吓了一跳:“这血怎么发黑呢?”
虽然庑廊下点了一盏马灯,可是依然不如白天明亮,芳菲眼尖,看出这盆血水是发黑的。
“有毒!”
众人大吃一惊。
他们都看到了大饼的伤,那七枚铜钱嵌在皮肉里,没有流血,也看不到红肿。
许安自言自语:“有什么毒是看不出来的?”
“狼焰草。”沈彤淡淡地说道。
“狼焰草?这是什么?”几个人异口同声,他们也算是半个江湖人,可是却从未听过这个名字。
“一种红色的小草,长在地穴里,不见阳光也能生长,有剧毒,能止血。”沈彤说到这里,推开屋门,走了进去。
众人怔怔一刻,不约而同看向那两扇重又关上的木门。
七枚铜钱都已取出,文老爷卷起衣袖,露出两截瘦得像麻竿似的手臂。
“谁让你进来的?”看到沈彤,文老爷没好气地说道。
“文老爷可识得此毒?”沈彤反问。
“狼焰草。”文老爷说着话,像变戏法似的拿出一只竹管,他拔去塞子,竹管里钻出一条小蛇,文老爷捏住小蛇,把它放在大饼的后背上。
“文老爷居然知道如何解毒,莫非以前见过这种毒?”沈彤又道。
这时,小蛇已经趴在大饼的后背上,正在噬咬伤口上翻起的皮肉。
“行了,咬一口就行了,来,到这边来,再咬一口。”文老爷尖细的声音也如毒蛇一样,引导着小蛇把七个伤口逐一咬了个遍。
“文老爷和后晋小朝廷的人打过交道?”沈彤没有放弃,继续问道。
死士营里有处地穴,经过地动,又经过山火,也不知是从什么时候,地穴里长出了这种红色的小草。
后来有人查过毒经,才得知这种小草的名字。
沈彤看到大饼后背上的七枚铜钱镖时,便怀疑镖上是淬过毒的,她知道如何解毒,这在死士营里不是秘密,而且也并不难解,任何一种蛇毒都是它的解药,无非就是以毒攻毒而已,但是屠卫的七枚铜钱伤的都是要害,解毒容易,治伤却难,稍有不慎,大饼的小命就保不住了。
文老爷已经把那条小蛇收进了竹管,闻言,他转过身来,不阴不阳地说道:“小姑娘,你让人告诉我,他中的是七枚铜钱镖,伤不见血,不就是要给我提个醒儿吗?有什么暗器是伤不见血的,除非是淬过狼焰草的。否则,我也不会把我家小青带上。”
小青就是那条蛇。
“文老爷做过龙虎卫?”沈彤又问。
文老爷冷笑一声,道:“我没做过龙虎卫,可我和十三太保不是头回对上了,狼焰草这种鬼东西,就是十三太保最喜欢用的,如果没有解毒之法,我这把老骨头早就送给他们了。”
果然是十三太保。
原来早在死士营之前,十三太保就已经在那个地穴里取用狼焰草了。
沈彤在文老爷背后深施一礼:“既然如此,那就有劳文老爷了。”
文老爷没有说话,沈彤悄悄退了出去。
“沈姑娘,怎么样了?那个劳什子的什么草,文老爷能解吗?”
“大饼不会死吧?”
“文老爷有没有开方子,我现在就去抓药。”
......
沈彤微笑:“无妨,此毒已解。”
四周静了静,然后爆发出欢呼声。
大饼是个可爱的孩子,大家都很喜欢他。
一个时辰后,文老爷终于从里面走了出来:“天亮前没有断气,小命就保住了。”
许安忙道:“文老爷,您辛苦一晚上了,不如到寒舍小憩一会儿,天亮后再送您回家。”
文老爷摆摆手:“我不习惯在别人家里睡觉,现在就走,那孩子是生是死,你们不用再找我了。”
说完,他竟然一刻不留,便向门口走去,许安连忙拍拍阿治的肩膀,二人一同送文老爷回家。
可是文老爷走到门口,却突然停下脚步,他转身看向沈彤:“小姑娘,你也知道解毒之法吧。”
“我知道。”沈彤没有否认。
“哈哈哈,有意思,真有意思!”文老爷大笑着,在许安和阿治的护送下,离开了书院街。
路友抓抓蓬乱的脑袋,不解地问道:“沈姑娘,早知你会解毒,就不用请这个怪里怪气的老家伙了。”
“不,我虽然知道如何解毒,可是大饼伤得太重,即使解了毒,也不一定能保住他的性命,还是要请文老爷过来的。”
沈彤说着,便走进屋里。
芳菲和小妹早就进来了,一个正在给大饼擦拭额头的汗水,一个正在收拾文老爷留下的一室狼籍。
沈彤坐在炕沿上,看着紧闭双眼的大饼,大饼脸色苍白,已经没有了平日里的神采。
四更时分,大饼依然呼吸平顺,只是仍旧没有醒过来。
“文老爷说等到天亮还没死,那就是活过来了,现在就快要天亮了,大饼哥哥不会死了,对吧小姐?”芳菲兴奋地问道。
“嗯,大饼死不了。”沈彤也笑了。
她回到自己屋里,换上了夜行衣。
趁着天还没有大亮,她要去再探探德音寺。
今夜德音寺里一定有事。
没有人知道沈彤已经走了,路友坐在院子里等着许安他们,没一会儿就靠着柱子打起了呼噜;芳菲和小妹以为沈彤回屋睡觉去了,两个小姑娘也困了,两人商量后决定轮班,一个守着大饼,另一个趴在炕沿上睡着了。
一路之上,沈彤没有遇到巡城的,德音寺里一片寂静,沈彤轻车熟路找到居士寮房,却见黑洞洞的,连一盏灯也没有,她这才想起来,她并不知道欣妩住的是哪间房子。
她有些自责,大饼没有受伤的时候,她至少也该问清欣妩住在哪里的啊。
沈彤决定挨个房间都看一看,现在德音寺里没有挂单的僧人,寄宿的香客则只有欣妩一个人,想要找到她的房间,不用费多少功夫。
沈彤猜得没错,刚刚用了一盏茶的时间,沈彤就找到了欣妩的房子,但是却并非是她挨间去看才找到的,而是她看到了欣妩。
欣妩从一间屋子里探出头来,小心翼翼地四下张望,然后关上了窗子。
沈彤失笑,三伏天里关上窗子睡觉,欣妩是很害怕吧。
大饼既然被屠卫发现,那么屠卫是不会久留的,可是他为何没有带走欣妩呢。
沈彤很想揪住欣妩问个清楚明白,可是她不能,欣妩也不会说。
快要五更了,沈彤只好又回了书院街。
天亮的时候,大饼终于醒过来了。
“大饼,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沈彤打发芳菲和小妹去睡觉,趁着屋里没有人,低声问道。
大饼的脸色依然苍白如纸,但是正如文老爷所说,天亮前能够醒过来,那就不会死了。
“我......我看到那个......那个人......给欣......欣妩......下跪。”
欣妩住的寮房外面有屠卫的随从,大饼虽然看到屠卫进屋,可是他没敢贸然出手,因此欣妩和屠卫前面说的话,他没有听到。
他把两名随从迷晕,可是他倒挂在屋檐透过门上面的一条窄缝向里张望的时候,还是被屠卫听到了动静。大饼在屠卫开门的刹那间逃脱,好在屠卫顾着正事,没有追赶,否则重伤之下的大饼这会儿已经是个死人了。
大饼把两名随从迷晕的时候,刚好听到屠卫说道:“你要想成为你自己,你必须先做沈彤。”
接着,欣妩问:“我究竟是谁?”
然后,大饼便看到了屠卫撩衣跪倒。
屠卫的这个动作令大饼大为吃惊,以至于他在昏迷后醒后说的第一句话便是这个,只是当时他伤得太重,口齿不清,沈彤还是没能明白那几个字的意思。
现在轮到沈彤吃惊了。
对于欣妩,她早有防备,可是现在发生的一切,已经超出了她的想像,更超出了她所有的猜测。
江婆子来上工,大饼喝了几口清粥后继续睡了,沈彤则把自己关在屋里,,她的大脑中似有千头万绪,她要好好理一理这些事。
傍晚,沈彤终于从屋里走了出来。
她仰头看向头顶上被夕阳染红的一方天空,冷冷地笑了。
第三零五章 锁门庵(两章合一)
江屠户有两个儿子。
两个儿子从八、九岁就跟着爹娘做买卖,全都练就了一手剔骨割肉的好刀法。
时过境迁,来到西安以后,他们只能赶大车了。每天听着车轱辘的咯咯声,几年下来,他们觉得自己也变成车轱辘了。
因此,当萧韧让他们跟着沈彤时,他们连客套话也没说,就义无反顾地走了。
天刚蒙蒙亮,江大的大车就走在了西安城的大街上。
清晨,街上来来往往的人渐渐多了起来,有挑担的,有赶着车的,有的急着出城,有的要去摆摊。
江大甩着手里的大鞭子,威风凛凛,操着一口大渣子味儿的口音唱着:“槽头牵过白龙马,刷洗刷洗备鞍龙,三黄肚带紧又紧,马要张嘴带交横......”
街上的人行色匆匆,江大的大嗓门格外嘹亮。
大车驶到书院街,清晨的书院街很热闹,放眼望去都是书院里念书的学生。或三五成群,或追逐打闹,这个时辰大多数人还没有起床,可他们却要早早到书院晨读,一日之计在于晨嘛。
江大使劲甩着鞭子,可是前面的几个小少年像是没有听到一样,依然打闹,江大嘴里骂骂咧咧:“这是哪个书院的,怎么管的学生啊,这要是我家的崽子,早就一巴掌扇茅房里去了。”
骂归骂,大车也只能慢慢悠悠跟在这些孩子们后面,江大无聊地四下观望,忽然,他看到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少年站在路边。小少年身上还背着书包,却不像是急着去上学的样子,手里拿着肉夹馍啃得正香。
“学生,上车,大叔送你去学堂!”江大一改刚才的大嗓门,和读书人说话,当然要客气了。
啃着肉夹馍的小少年笑弯了眼睛,手脚麻利地跳上大车,不花钱有车坐,当然开心了。
江大吸吸鼻子,真香!一只小手伸了过来,手上是个用油纸包着的肉夹馍:“车钱。”
江大接过肉夹馍,咬了一口,大车拐了一个弯,没去书院,却往相反的方向驶去。
车上的小少年回头看了看,笑着说道:“江大哥,你果然被人盯上了,你们家是不是真的很出名啊?”
江大傲然道:“沈姑娘一定没有去过关外,改日你到关外打听打听,谁敢说不知道我们江家,谁就是个棒锤!”
“嗯,看得出来,咱们刚出书院街,就被人盯上了。”
车上的小少年就是沈彤。
沈彤不明白棒锤和这事有啥关系,但是江大的话外音是懂的,屠户江家很有名,大小几个屠户也很有名,所以只要盯着屠户们,就能找到他们想要找的人。
“呸,那帮龟孙儿,老子还没到书院街时就感觉出来了,沈姑娘,说了你可能不相信,若说我这感觉啊,是真他娘的准,虽然不知道盯梢的人在哪儿,可我就能感觉出来。”江大几口就把肉夹馍吃了。
城门已经开了,江大的车顺利出城,下午时分,大车终于来到一个小小的村落里。
这个村子背靠大山,村子里只有几十户人家,兴许是村子里很少来生人,大车一进村,一群孩子就围了过来,他们有的跑在车旁,有的跟在车后,一个孩子好奇地问坐在车上的沈彤:“你们是去江二车家的吧?”
沈彤笑着说道:“你怎么知道的?”
“你们这样的大车,江二车家里也有。”孩子说道。
江二也是赶车的,孩子们见过江二赶车,现在看到又有大车进村,便猜到这是来找江二的。
“除了江二车家,还有别的大车进村吗?”沈彤问道。
“没有大车。”一个孩子说道。
“有人骑马,也是来找江二车的。”另一个孩子说道。
沈彤好奇地问道:“那他们找到江二车了吗?”
“没有,江二车的媳妇拿着菜刀把他们追出来了。”那个孩子说道。
“对,我也看到了,江二车的媳妇好凶啊!”
沈彤哈哈大笑,那些人的鼻子还真是挺灵的,居然找到了这个小村子。
江大把大车停在一户人家门前,他跳下大车进了门,只留沈彤一个人坐在车上。
片刻后,江大从门里走出来,身边还跟着一个长腿细腰的年轻媳妇。
年轻媳妇跳上大车,江大又甩起鞭子,大车咯吱咯吱地出了村。
这一次,他们却没有驶上官道,而是走上了一条羊肠小道,那媳妇坐在江大身边,不停地指指点点,她是在带路。
又走了约末半个时辰,大车停在山脚下,年轻媳妇和小少年先后下车,江大却赶着马车向另一条路上走去,那里有条小溪,溪边绿草青青,他把大车停在溪边,脱了衣裳,跳进小溪洗起澡来。
另一条路上,沈彤跟着江二媳妇走上了山路。
这里的山并不陡峭,沿着山路修了石阶,迤逦蜿蜒
石阶到了半山腰就没有了,半山腰上有座小尼庵。
早年这里有一座寺庙,远近闻名,香火很旺,这条石阶路就是那时修的。有一年寺庙走水,整座寺庙都被烧了,连同里面的和尚也一同烧死。
几年后,一个尼姑来到这里,在寺庙原有的地方,建了一座尼庵。
尼庵建好后,尼姑却不知去了哪里,有善男信女来烧香,尼庵大门紧闭,铁将军把门,一来二去,这里便没有香火了。
尼姑偶尔会回来,住上一阵子,不知何时就又不见了。
当地人最后一次见到这尼姑,还是十年前,尼姑已经十年没有回来了,也不知是不是早已死了。
原先在这里的寺庙叫山临寺,尼姑倒也省事,用的是现成的名字,这座尼庵就叫山临庵。
当地人提起山临庵,却给改了名字,称做锁门庵。
因为常年锁门,所以就叫锁门庵。
沈彤还是第一次来这里,江二媳妇掏出钥匙,熟练地打开门上的锁头,她四下看了看,对沈彤道:“姑娘进去吧,我在外面看着。”
沈彤道:“你在这里太惹眼了,你还是先下山吧,阿娘没有武功,你不用担心我。”
江二媳妇还是有些不放心,又劝了几句,沈彤执意让她离开,无奈之下,江二媳妇只好沿着石阶下了山。
山里比西安凉爽,山路两侧是星星点点的野花,江二媳妇还年轻,正是爱俏的年纪,她没有急着下山,一边哼着小曲儿,一边采起野花来。
其实她每天都会在这条山路上走过,可是她从未留意过山上的风景,直到今天她才发现,原来草这么绿,花这么香。
年轻的媳妇漫步在山野上,开心得像个孩子。
有人从山路上走过,远远看到那苗条的身影,真是赏心悦目啊。
锁门庵没有锁门,但是从里面插上了。
庵堂里只有一座正殿,正殿里供着观音大士,沈彤在观音大士前拜了拜,便穿过正殿,正殿后面是个小院子,院子里有三间屋子。
沈彤轻咳一声,一个十七八岁的姑娘走了出来,看到沈彤,她咦了一声,问道:“你谁啊?”
沈彤笑笑:“你是阿单吧,江二媳妇带我来的,我来看我娘。”
姑娘显然是早就得了吩咐,只嗯了一声,便对屋里喊道:“阿双,东家来了。”
话音刚落,又有一个少女从屋里出来,两人一样的高挑粗壮,一样的浓眉大眼,竟是生得一模一样。
沈彤从身上摸出一锭银子,抛给叫阿单的那个,道:“去村子里买点酒菜,今天我要和阿娘好好聚聚。”
“好哩,屋里有凉茶,东家自己倒茶喝,我们姐俩儿一会儿回来。”阿单接过银子,拉着阿双出了门。
说是一会儿回来,其实这里离最近的村子也有五六里,何况还要走山路,天黑之前能赶回来就不错了。
沈彤看看眼前的小院,院子里种了花草,收拾得很干净,空气里弥漫着淡淡的香火味道,遮去了花香。
沈彤抬步跨过门坎儿,在外面待得久了,屋里显得很暗,一个妇人坐在窗下,目光如炬,正盯着门口。
下午的阳光洒在她的头上身上,勾勒出她的轮廓,她逆光坐着,沈彤看不清她的神色,但是却能感觉到她的目光落在自己身上。
“阿娘,您还好吧?”沈彤问道。
“哼。”黄氏冷冷一笑,别过头,不再去看沈彤。
沈彤走到她面前,站了一会儿,然后便在炕沿上坐了下来。
“阿娘,我真的没有杀朗月,真的,请您相信我。”
“让我信你?你让我如何信你?我含辛茹苦把你养大,你却恩将仇报!你杀了朗月,又把我关在这里,你居心何在?”可能是沈彤平静的神情激怒了黄氏,她声音颤抖,泪水却已不由自主地流了下来。
那日,她被从书院街的沈家带了出来,也不知走了多久,沿途换了三处地方,直到几天以后的一个深夜,她才被带到了这里。
她只知道这里供了菩萨,却不知这是寺院还是庵堂,更不知道这是哪座山哪个镇。
每天都会有人送来新鲜的瓜果蔬菜,那对孪生姐妹会伺候她的吃喝起居,可是她们不是普通的丫鬟,她们会武功,除了伺候她,她们便用练武来打发时间。
院子里没有水井,两个丫鬟拎着盛满水的水桶从墙头上跳进跳出,黄氏问过她们是什么人,两个丫鬟笑眯眯地说道:“我们是土匪,杀人不眨眼的土匪。”
黄氏便再也不敢问了。
“阿娘,阿单和阿双把您照顾得还好吧,如果有什么不好的,您就告诉我,我会说她们的。”沈彤说道。
黄氏不再说话,她咬紧牙关,身体却气得发抖。
“阿娘,无论您信不信,我真的没杀朗月。虽然您不是我的亲娘,可是朗月却是您的亲生骨肉,我又怎会做出让您伤心的事呢。”沈彤说到这里,低下了头,她咬着嘴唇,再也说不下去了。
忽然,黄氏站起身来,她走到沈彤面前,一把抓住了沈彤的手臂,也不知她是哪里来的力气,把沈彤硬生生地拽了起来。
“你说你没有杀死朗月,那你跟我到菩萨面前起誓,如果是你把朗月杀了,那就肠穿肚烂,死后不得超生,你敢吗?”
寂静的庵堂里,黄氏的声音格外尖利,窗子敞开着,几只山鸟受到惊吓,拍着翅膀,扑簌簌地飞走了。
沈彤低头看着黄氏抓在她胳膊上的手,也没有多少日子,黄氏原本纤细白皙的手变得枯黄干燥,手背上泛起青筋。
“阿娘,我不用起誓,我能证明我没有杀死您的亲生儿子,沈家真正的遗孤。”她说出的每一个字都很用力,似是在忍受着锥心的痛楚。
“你能证明?难道你把朗月带来了?”黄氏的眸子中闪过一抹狂喜。
沈彤摇摇头:“没有,我没有把他带来,但是我知道他在哪里,而且我更知道他还活着。”
“在哪里,他在哪里,你快说,你快说啊!”黄氏说到后来,已是声嘶力竭。
“他在孟家。一清道人让刺客跟着秀女混进宫里,那名秀女就是孟家小姐,为了这件事,孟太太已经死了,可是孟家还是背了祸事,孟老爷恨透了一清道人,只是一清道人死了,他便只能报复到朗月身上。朗月从我手里逃走以后,辗转到了孟家,如今孟老爷把他关起来了。”
沈彤说得很快,这是她不想说却又不得不说的事,她像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终于才把这番话说出来。
“他在孟家?孟家?孟家会如何对他,他们会不会杀了他,会不会......”抓在沈彤胳膊上的手无力垂落,黄氏后退了几步,颓然坐在炕沿上。
窗外有微不可闻的声音,像是风,又像是鸟,但是屋里的两个人显然没有听到。
“孟老爷是个心狠之人,为了灭口,他把家里的仆妇杀得杀卖得卖,那些在孟家几十年的家生子,说杀就杀了,毫不留情。”沈彤叹了口气,孟家惹下的是抄家灭门的灾祸,别说是杀几个人,就是把所有的知情人全都杀光,对于孟家而言也是值得的。
更何况是朗月呢,一个孩子而已。
“阿娘,不是我不去救他,是我不敢,我不敢啊。”沈彤哀哀说道。
第三零六章 来世只做路人
屋内又恢复了寂静,沈彤默然不语,她的鼻子微微发酸,她下意识地摸了摸,忽然她想起很多年前在老龙王庙见到屠卫的时候,屠卫说她有个沈家人的鼻子。
原来擅于易容的屠卫也有走眼的时候啊。
“彤彤......”
一声久违了的呼唤,熟悉而又......陌生。
沈彤抬起头,茫然若失。
前世万箭穿心的那一刻,她也听到了这声呼唤......永远也没有人会知道,曾经的她为了这声呼唤,甘愿赴汤蹈火,九死一生。
“彤彤。”
黄氏再次叫出她的名字,沈彤终于缓过神来,她牵牵嘴角,却没有挤出笑容。
黄氏走到她的面前,忽然直挺挺地跪了下去!
饶是沈彤冷静,也吓了一跳。
“阿娘,您这是......”她伸手去扶,却对上黄氏目光坚定的眸子,“阿娘,您快起来。”
“彤彤,阿娘有一事相求,你若是不答应,阿娘就不起来。”
沈彤叹了口气,缓缓跪下:“阿娘,您说吧。”
“你先答应阿娘。”
“如果阿娘想让我去救朗月,那我不能答应,即使我答应也办不到。”
“彤彤,一清道长已经不在人世了,阿娘只能求你了,无论如何,沈家于你也有养育之恩,你不能见死不救,恩将仇报。”
“那欣妩呢,她也是您的养女,您为何不去求她?”沈彤索性站起身来,透过敞开的窗子,能看到院子里种的蜀葵,五颜六色,开得绚烂,“阿娘,其实我和欣妩、朗月一样,都是只有十二岁,您的儿子是人,欣妩是人,我也是血肉之躯的人,我会受伤,我会被人杀死。”
“可是你和他们不一样,我对你有哺育之恩,而朗月尽管是我的亲生骨肉,我却没有抚养过她,至于欣妩,她只是陶世遗给你找来的替身而已,她小小年纪就被养在小山村里,连自己的名字都没有,你不该有愧于她吗?”
沈彤笑着摇摇头,母亲不愧是出自书香门第的大家闺秀,说得头头是道。
原来她居然是三人当中最幸福的那一个呢。
她伸手从怀里掏出一样物件儿,俯身递到黄氏面前:“阿娘,这是您给我缝的布娃娃,我从家里出来的时候,身无长物,只有这个布娃娃。陶家走水,我在陶家的废墟上遇到了陶世遗的长子陶颂之,他假死藏起来,却不惜冒险跑回来,我初时不知道为什么,后来我把他抓住揍了一顿,他才告诉我,他是回来找这只布娃娃的。”
“什么?颂之还活着?”黄氏显然是吃了一惊,她以为陶世遗的两个儿子全都死了,没想到陶颂之竟然还活着。
“不但陶颂之活着,就连陶赋之也没有死。我那位陶表舅擅长找替身,他能给我找来欣妩,当然也会给自家儿子准备替身的。说起来还要谢谢他,否则我都忘了自己的布娃娃落在了陶家。”
沈彤长长地叹了口气:“阿娘,这些年来我把这只布娃娃当宝贝似的珍藏着,如今这东西也该还给您了,小时候的事情我都不记得了,能记住的也只有这只布娃娃了,但是您对我的恩情我会还的,虽然我救不出朗月,但是我会奉您终老。”
说到这里,沈彤忽然凑到黄氏耳边,用只有她们两个人才能听到的声音说道:“朗月是死是活关我何干?但是他若死了,我会看在阿娘的面子上给他找块草席裹起来扔到乱葬岗。”
“你说什么,你这个忘恩负义的畜牲!你......”沈彤话音刚落,黄氏就尖声咒骂起来。
沈彤微微一笑,也用足能传到院子里的声音说道:“阿娘,难道我要给您养老也错了吗?既然如此,我......”
没等她说完,黄氏就站起身来朝她扑了过来,沈彤踉跄着躲闪,从屋里退到屋外,黄氏顺手抄起什么砸了过来,沈彤伸手挡住自己的头,那物件落到地上,咣啷一声,原来竟然是把黄铜剪刀。
沈彤吓了跑到院子正中,若不是她躲得快,这剪刀就刺到她脸上了。
“阿娘,您怎么......”
“滚!畜牲,你给我滚!”黄氏声嘶力竭。
沈彤的鼻子又开始发酸了,她揉揉自己的鼻子,使劲跺了跺脚,然后掉头跑出了锁门庵。
她一路狂奔,在半山腰看到了还在采野花的江二媳妇,见她来了,江二媳妇夸张地喊道:“沈姑娘,您这是怎么了?”
“快走,送我回西安,这地方我再也不来了!”
沈彤边说边跑,江二媳妇只好也跑着追上,两个人在山脚下找到江大的大车,二话不说上了大车就让江大回西安。
大车拐上来时的小路,沈彤忽然转过头望向半山腰上的小小庵堂,再见了,阿娘,若是还有来生,我们就做路人吧。
车轮咯咯吱吱,如同转不尽的年轮,走向不可知的前方。
大车走出半里多地,沈彤才问道:“几个人?”
江二媳妇笑道:“第一拨两个人,第二拨四个人,看到咱们走了,第三拨也该到了吧,就是不知道有几个人。”
“五个!”江大接过话茬儿,接着又咧开嘴笑了起来,“关内倒是也挺有意思啊,咱们在关外时和人动手,要么是鞑子,要么是官兵,再要么就是土匪了,那时候哪里见过死士啊,上次咱们来的路上交手的那两个,本想抓个活的,可是那两人上一刀还是来砍咱们,下一刀就抹了脖子,说死就死,宁可死了也不让咱们抓住,啧啧,他奶奶的,真他娘的爽啊!”
江二媳妇撇撇嘴,没好气地说道:“爽个屁!你们爷几个把人逼死了,还不是我和大嫂替你们收拾?你们去喝小酒,我们又是剃肉又是剁馅,忙活到半夜。”
沈彤捂住嘴,强忍着没让自己吐出来。
活了两世,她虽然称不上杀人如麻,可是在她手里死的人也不少,但是和这一家子比起来......
“天色不早了,沈姑娘您还是来我家吃过饭再回西安吧,您也尝尝我的手艺。”江二媳妇热情邀约。
沈彤干笑:“不用了不用了,免得让人起疑,我还是连夜赶回去吧。”
但是今天确实是不能在天黑前回到西安了,沈彤不是挑剔的人,夜幕降临时,她和江大投宿在大车店里。
两人刚刚住下,锁门庵的消息就送到了。
“沈姑娘,消息来了,阿单和阿双回去的时候,沈太太已经不见了,只捡到沈太太的一只鞋。”
第三零七章 有请
沈彤没有回西安。
她在大车店里住了三天,每天吃了睡,睡了吃,什么都没有去做。
......
就在距离大车店百里之外,黄氏忐忑不安地坐在角落里。
她是快天亮时被带到这里的。
昨天沈彤刚刚离开,便闯进来几个蒙面人,接着她便人事不知,醒来时便到了这间屋子。
屋子简陋,让她想起当年在野猪岭,她和欣妩相依为命的时候。
那时她住的地方也是这般简陋,平婆子抢走了她的金银细软,对她呼三喝四。无数个黑夜,她抱着欣妩蜷缩在角落里,一点点声响,就会让她们心惊胆战。
曾经她以为这辈子就是这样了,她不会见到朗月,她也看不到沈家平反昭雪的那一刻。
直到那个孩子来了。
她永远也不会想到,那孩子竟然找来了。
她更没有想到,那孩子带着她和欣妩到了西安,而朗月就在西安。
黄氏的泪水夺眶而出,沈彤说是孟家抓走了朗月,沈彤还说孟家人恨透了一清道人,所以孟家不会放过朗月。
黄氏张开嘴大口喘息,如同一条离岸的鱼。
正在这时,有轻微的声音传来,那扇紧闭的门正在徐徐打开。
黄氏怔了怔,用衣袖抹干脸上的泪水,聚精会神地看着那扇门。
门开了,先是走进两个黑衣人,他们都是一样的修长笔直,如同两支长矛。
接着,又走进一个人,这竟然是个白白胖胖的胖子。
胖子笑容可掬,和蔼可亲,看到黄氏时就像看到了久别的亲人。
可是他的声音还是出卖了他。
他的声音虽然温柔,可是却令人背脊生寒。
黄氏惊恐地看着他,身体不由自主缩进墙角。
“沈太太,不用害怕,今日我请沈太太前来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想给沈太太提供一份安逸的生活而已。”
“你是什么人?”黄氏警惕地问道。
“在下姓屠,单名一个卫字。说起来在下祖上和沈首辅还有些渊源。沈首辅是大晋宝真二十七年的举人,那一年的乡试闹出了漏题的丑闻,朝廷只得于三个月后二次乡试,而家父便是二次乡试的总督考。沈首辅是那年的解元,备受厚望,若非他后来离京去投奔大齐太祖,说不定次年便蟾宫折桂,高中状元了。”胖子娓娓道来,似是好友在道家常。
黄氏却已脸上变色,她声音发抖,问道:“你姓屠,你是屠少龄的后人?”
胖子哈哈大笑:“沈太太不愧是出身名门,屠某短短几句话,沈太太便识得了屠某的出身。不错,家父正是大晋钦差总督东厂厂公,沈太太,您虽不是沈家宗妇,但是令祖和令尊两位黄大人与沈首辅同朝为官多年,想来也知道当年沈首辅曾经拜家父为座师的往事吧。”
黄氏的身体抖如筛糠,她的确知道这件事,但是祖父和父亲全都让她三缄其口,连她自己也已经快要忘记了。
据说沈毅初入内阁之时,便曾因此事被御史弹劾,虽然此事最终被压下去了,但是这也成了沈毅仕途上的污点,后来他位高权重,这件事也就无人再提了。
“你胡说,屠少龄是个太监,哪里来的儿子?”黄氏大着胆子说道。
“哈哈哈,沈太太先有沈彤,后有欣妩姑娘,家父有子承欢膝下何怪之有?”屠卫反问。
黄氏明白了,原来屠卫是屠少龄的养子。屠少龄不是普通的太监,当时百姓们称他为屠千岁,据说两位皇子也要怵他几分。这样权倾朝野的一个人,有几个养子是很正常的。
但是她忽然又意识到了一件事,她吓了一跳,不可置信地看向屠卫:“你胡说的,沈彤是我亲生女儿,是亲生的,她是亲生的,亲生的,亲生的!”
最后一句话,黄氏声嘶力竭,像是生怕屠卫不肯相信一样,一遍遍地加深。
“好好好,如沈太太所言,沈彤是您亲生的,那么朗月一定是和您和沈家都没有半丝关系的了,是死是活无关紧要,对吗?”屠卫的声音更加温柔。
“不,不是......”陡然听到朗月的名字,黄氏下意识地捂住了自己的嘴,怔怔地看着眼前这张好似汤圆似的胖脸。
太可怕了,这个人太可怕了,他不但知道沈彤不是自己亲生的,他还知道朗月。
电光火石间,黄氏想到了什么,她的脸色更加苍白。
是了,她和沈彤吵架的时候,这些人一定藏在外面偷听,所以沈彤刚走,他们就把她抓走了。
“你们这些小人!有沈彤在的时候,你们不敢出来,趁着沈彤不在,你们就来抓我!”
“啧啧”,屠卫笑着摇摇头,“沈太太,你是个有福的,不知从哪里抱来的女儿,小小年纪就百般手段,上面有秦王和郡主护着她,下面还有江湖上大名鼎鼎的江家供她差遣,若非你们母女闹翻,屠某想要请沈太太来此一聚也是难上加难啊。”
何止如此,屠卫派出几拨人马也没有查到黄氏的藏身之处,他们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沈彤竟把黄氏藏在锁门庵里。
锁门庵依然锁门,只是里面住了人而已。
他们只盯住了江二夫妻,却没有想到黄氏并没有和他们在一起,江二夫妻只是障眼法而已。
如同一盆冷水泼在黄氏的头上,过了好半天,她才缓过神来。
“你们把我抓来做什么,我只是个孤苦妇人。”
“沈太太,你的确是孤苦妇人,可是你教导有方,想出了一个好女儿啊。”
“你既然是屠少龄的儿子,那就是前朝的反贼了,那你们去找沈彤啊,她和宜宁郡主是手帕交。”黄氏的心怦怦直跳,她隐隐地感觉到屠卫定然是和后晋小朝廷有关系,可是黄氏却想不通屠卫明知沈彤只是养女,为何还要提起她。
“不用,沈太太的女儿就在这里,你马上就能和她相见,母女团聚,至于那个沈彤,不过就是你在逃亡途中短暂抚养过的一个孤女而已,而你的亲生女儿另有其人。”
黄氏闻言怔住,屠卫是什么意思?
屠卫双眼含笑,深深地看她一眼,然后他扬起手掌拍了三下,对两名随从道:“有请沈大小姐。”
第三零八章 母慈女孝
木门再次打开,一个人娉娉婷婷走了进来。
黄氏惊愕地望着进来的人,双唇抖动得说不出话来。
来人走到黄氏面前,姗姗跪了下去:“阿娘,女儿终于又见到您了。”
“阿妩?怎么是你?”黄氏还没有从震惊中回过神来,她呆怔着,好一会儿才说出这几个字。
“阿娘,当然是我啊,我是您的女儿,书院街的人都知道,我是沈家大姑娘。”欣妩眼中噙满泪水,她是沈家女儿,她从小就是!而现在,她必须要做沈家的女儿,只有把沈家女儿做好了,她才能成为她自己。
欣妩抱住黄氏的腿,泣不成声。
黄氏心下恻然,论亲厚,沈彤两三个月时就跟着她了,欣妩比沈彤足足晚了八年,可是论情份,欣妩才更像是她养大的女儿,而沈彤......越来越陌生了。
沈彤从小就倔强,有一次陶世遗带着陶颂之过来,陶世遗给沈彤带来一只漂亮的蝴蝶风筝,可是沈彤却更喜欢另外那只老鹰风筝,陶世遗就把老鹰风筝给了沈彤,而那只老鹰风筝,原本应该是陶颂之的。
事后,黄氏让沈彤在院子里罚跪,那天忽然下起了大雨,黄氏撑着伞走到院子里,看着跪在雨中的小小人儿,黄氏道:“你知错了吗?”
沈彤摇头:“表哥若是也喜欢那只风筝,他可以不给我呀,可是表舅给我时,他也没有拦着呀,说明他本来也不喜欢呀,他不喜欢的东西,表舅送给我了,我没有错呀。”
于是那天沈彤便一直跪在大雨中,那场雨下了半个时辰就停了,雨过天晴,沈彤还在跪着,最后黄氏无奈,让蓉娘把已经站不起来的沈彤抱到屋里,那个时候,沈彤身上被大雨淋得透湿的衣裳已经晒干了,可是她由始至终也没有认错。
那年她才六岁。
当年一清道人把沈彤交给她时,曾经再三叮嘱她,让她对这个孩子严加管教,她自觉已经这样做了,可惜到了最后,沈彤还是长成了她不希望看到的样子。
每每想起这些往事,黄氏就会想,如果沈彤能像欣妩,柔顺可爱,心无城府,善解人意,那该有多好。
“好孩子,这些日子你在哪里?彤......她有没有难为你?阿娘真是糊涂了,她一直都不喜欢你的,你受了很多苦吧。”
“阿娘”,欣妩抬起巴掌大的小脸,泪眼婆娑,“妹妹说不想见到我,她说如果再看到我,她就会杀了我,我害怕,天大地大,我无处可去,好在德音寺的师傅们收留了我,这些日子我住在德音寺,帮着师傅们打扫寺院,换来一瓦遮头。”
“德音寺?阿弥陀佛,善有善报。”黄氏双手合什,这一两年里,欣妩每逢初一十五都会去德音寺烧香,就连供在佛前的素果,也是欣妩亲手做的。
“啪,啪。”
忽然,两声轻脆的拍掌声传来,黄氏和欣妩不由自主抬头去看。
屠卫抚掌赞叹,还用帕子拭拭眼角:“好一幅母慈女孝的动人画卷啊,此时若有画师在此做画就好了,屠某飘泊半生,还是第一次感受到亲伦之乐啊,沈太太贤惠明达,有孟母之风,沈小姐秀外慧中,孝感动天,此情此景,堪比古人先贤啊!”
闻言,欣妩泪盈于睫,把自己的脸颊贴到黄氏膝上,如同一只刚刚受过惊吓的小猫,终于找到了自己的主人。
而黄氏心里却猛的一震,她想起就在刚刚,屠卫说过的那番话。
屠卫说,她的亲生女儿就在这里。
难道......
屠卫再次用帕子擦拭眼角,今天的场面太令他感动了。
放下帕子,屠卫白白胖胖的脸上浮现出忧喜参半的神情。
“沈太太,恭喜你们母女团聚,沈太太终于认回了亲生女儿,沈小姐也终于回到母亲身边,可惜沈太太口中的那个朗月......”
没等屠卫把话说完,黄氏便急急问道:“朗月怎么了?你快说!”
屠卫微微一笑:“沈太太,屠某要先问问你,朗月和你是什么关系?”
黄氏愕然,嘴角翕翕,好一会儿她才说道:“朗月和我没有关系,他是一清道长的徒弟,一清道长和先夫曾有几面之缘。”
“很好,那么屠某再问问沈太太,你的亲生骨肉在哪里?”屠卫再问。
“在......”黄氏垂眸,却正好对上欣妩满怀期待的目光,她咬咬牙,猛然抬起头来,直视着面前的屠卫,“谁给我当女儿都行,但是你们要把朗月从孟家救出来,你们要保证朗月性命无忧,你们要保证能为沈家平反昭雪,你们要保证朗月拿回他应有的一切!”
“好,很好,这就是为母则刚吧,沈太太真是普天之下最好的母亲,可惜沈彤不知感恩,所以沈太太就当没有过这个人吧,至于你说的这些条件,屠某答应你便是。”
屠卫依然还是那副和蔼可亲的样子,黄氏却霍的站了起来,趴在她膝上的欣妩被这突如其来的动作带得险些摔倒在地。
“你说的是真的?”黄氏一字一句地问道。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屠卫收起了笑眯眯的神情,正色而严肃。
“我要如何信你?”黄氏问道。
屠卫摸摸下巴,像是在考虑这个问题,忽然,他又笑了:“沈太太,现在除了我们,还有人能帮你救出朗月吗?”
黄氏一怔,茫然地摇摇头。
没有人了,不会再有别人肯出手了,她曾经跪在地上苦苦哀求,沈彤却不肯答应。
可是她明明知道,沈彤是有能力救出朗月的。
孟家只是普通的书香门第,即使有护院,也比不上沈彤和她身边的许安几人,沈彤都能助宜宁郡主护住整个榆林城,她还有什么是做不到的,何况区区孟家?
沈彤是不想救。
“没有人能救他了。”黄氏说道。
“这就对了,沈太太,既然除了屠某以外,没人能救朗月,那沈太太对屠某,还有质疑的权力吗?没有,沈太太,你要看清形势,看清自身的处境,你是聪明人,不是吗?”
第三零九章 自由
黄氏默然,她忽然发现,此时此刻,无论是她,还是朗月,都已经变成了砧板上的鱼肉,任人宰割。
不,她还留有后手,只是那后手还不能拿出来,现在还没到最危急的时刻,屠卫还有求于她。
良久,黄氏点点头:“好,那我就信你一回。”
屠卫抚掌赞叹:“沈太太出身仕林,却有巾帼之风,果敢冷静,运筹帷幄,难怪能培养出沈彤那样的女儿。”
“不,屠先生,你说错了,我的亲生女儿只有欣妩,昔日我被奸兄陶世遗所迫,不得不将沈彤认做亲生,却委屈自己的骨肉做了养女,如今我们母女终于团聚了。”
一室寂静,说这番话时,黄氏初时还有忐忑,可是她越说越沉稳,说到后来已是振振有辞,侃侃而谈。
所以这世上就没有什么事是不能做的,为了自己,为了朗月,她做什么都是值得的。
屠卫哈哈大笑,他上前一步,深施一礼。
黄氏还以为屠卫是对自己施礼,她正诧异屠卫这一礼有何目的,却听屠卫说道:“屠某恭喜沈小姐正名,母女团聚,富贵荣华。”
黄氏一怔,让屠卫施礼的人不是自己,而是欣妩。
欣妩微微扬头,嘴角浮起一抹不易察觉的笑容:“屠先生不必客气,我们母女以后还要有劳屠先生,屠先生辛苦。”
“不辛苦不辛苦,能为沈太太和沈小姐效劳,屠某三生有幸。”
......
大车店里,沈彤从炕上坐起身来,窗外天光大亮,这是第四天了。
大车店里没有人侍候,沈彤到外面的井里打了水,梳洗一番,找到了正在树荫下和几个车把式吹牛皮的江大:“准备准备,今天该回城了。”
刚刚还在云山雾罩的江大,一下子就跳了起来,他伸个懒腰,甩甩头上的汗珠子,笑道:“终于能走了,这几天都快要憋死老子了。”
说完,他才又想起什么,朝着自己的嘴巴就是一巴掌,对沈彤说道:“沈姑娘别见怪,我是粗人。”
沈彤微笑:“无妨。”
一个时辰后,西安城里的消息便传来了。
来的人是阿治。
“昨天夜里孟家走水,孟老爷被烧死,朗月被人救走了。”
“韩无忌没事吧?”沈彤问道。
“没事,他看到朗月被人救走后,才离开的。”阿治说道。
“城里有何动静?”沈彤又问。
“平静如常,孟老爷虽然烧死了,但是同一房头的亲戚都没事,有人主持大局,仵作验过,孟老爷确是烧死无疑,孟家正在筹办丧事。”阿治道。
沈彤笑道:“既是如此,那我们就回去吧。”
下午时分,沈彤回到了西安。
芳菲和小妹悉心照顾,大饼的伤势已经好转,沈彤回来的时候,他正坐在炕上和两个小姑娘逗闷子。
韩无忌则陪着阿少去池先生那里上课了,这些日子,阿少的功课一天也没有落下。
沈彤赦然,自从她得知自己的身世之后,就没有再去上学了。
傍晚时分,萧韧来了。
“彤彤,下一步你要怎么做?”
沈彤抿嘴笑了:“当然是做我自己。”
“做你自己?”萧韧似是明白,又似是不明白。
沈彤看着他,眸光灵动:“你应该知道我是为何会来西安的吧。”
萧韧也笑了,他还没有笨到以为沈彤真是被他骗来的:“西安对你们而言是安全之地,无论是杨家还是飞鱼卫,他们的手都伸不进西安。”
“是啊,我想给阿娘一个安稳的家,我们母女不用提心吊胆东躲西藏,许安他们也能在西安落脚,而我可以在此地茁壮成长。”
萧韧无语,茁壮成长?
这小丫头该不会想要离开西安了吧?
“可你现在也没有长大啊。”萧韧无奈地说道。
“说句不好听的,以前我是逃到西安的,可是现在我不用逃啦,我不是沈家满门抄斩的落网之鱼,我只是一颗无关紧要的小棋子,而现在我这颗小棋子已经成了废棋,我没用了,无论是飞鱼卫还是杨家,都不会兴师动众来抓我了,就连秦王爷,也不会因为我是沈家人,而对我特别关照了,萧韧,我自由了。”
她自由了。
她再也不用背负什么,活了两世,她终于自由。
“可是沈太太会认回朗月吗?”萧韧有些担忧。
“我说我自由了,并非是阿娘要认回朗月,而是阿娘会找到她的亲生女儿,当然,她的亲生女儿不会再是我了。很快,我的身份就要被揭开了。萧韧,我是不是要改名啊,你说我姓什么好?”
萧韧一头雾水,他能理解黄氏不认回朗月,可是却不明白黄氏为何还会找到亲生女儿,难道除了沈彤,她还有另一个女儿?
对了,她的确还有一个女儿。
“你是说欣妩?”萧韧正然
“宵禁了,你要陪我去个地方。”沈彤笑眯眯地说道。
“你让我陪你?”萧韧心头一喜,连忙又压下心头喜悦,一脸严肃。
“宵禁啊,如果没有萧将军相倍,我怕又会被巡城军一路追杀。”
原来是让他当保镖。
萧韧想起那个雨夜,沈彤抱着一只猫,被巡城军追到他家里......
“我们去哪里?”萧韧问道。
“到了你就知道了。”沈彤说完就往外走,桔子忽然不知从哪里窜了出来,冲着沈彤喵喵大叫,像是在指责她刚回来又要走。
沈彤只好摸摸它的脑袋,却没有抱起它一起走。
直到走出家门,沈彤还能听到桔子声嘶力竭的叫声。
“我想我把桔子给得罪了。”沈彤吐吐舌头,一脸娇俏。
萧韧呆了呆,沈彤是真的轻松了吧。
路上果然遇到巡城军,有萧韧这尊大神,没有人过来盘问。
沈彤带萧韧来的地方是她自己的铺子,百卉堂。
“我们来找那位蓝师傅?”萧韧问道。
“是我,不是我们,他若是见到你,一个字都不会说的。”沈彤说道。
于是沈彤进了铺子,萧韧只好无奈地站在门外,已是宵禁时分,街上冷冷清清连个人影也看不到。
原来他真的只是来当保镖的,不对,现在还是门神。
第三一零章 亦是自由
一灯如豆,蓝师傅坐在灯下神态安详,一如沈彤每次见到他那样。
沈彤走到他的面前,蓝师傅牵动嘴角冲她笑了笑。
“沈姑娘,你来了。”
“蓝师傅,最近身体可还好?”
“好,一直都很好。”
蓝师傅遍布伤疤的脸上一片平静,烛光下,那些伤疤也变得柔和起来,没有了岁月,没有了沧桑,看不出苦难,也看不出惊澜。
“蓝师傅,您还有一个女儿吧。”沈彤的声音再次响起,如同春夜的山涧里的一声鸟啼,打破了一室宁静。
蓝师傅缓缓抬起眼眸,有瞬间的失神,接着便摇了摇头。
他没有说话,但是却已经把要说的话表达出来了。
“您是确定没有,还是无法肯定?”沈彤显然不想放过这个话题。
有些事,既然提起了,那就要有答案。
“沈姑娘,为何有此一问?”蓝师傅幽幽地说道。
“蓝师傅,当年你的孪生兄弟确实是死了,而你逃走了。如果我没有记错,你们的年龄都还很小,只有十二三岁吧。你们应该都没有子嗣。”
沈彤说到这里,意味深长地望着蓝师傅,她希望蓝师傅能够说些什么,但是蓝师傅什么也没有说,他静静地坐在那里,目光茫然,像是在听一件与他毫无关系的事。
“曾经,我不知道后来发生了什么,让你对复国大业失去了兴趣,也不知道是谁把你伤成这样,无论是谁,那人显然并不想杀死你,因为你受了这么重的伤,可是却能活下来,显然是那人留下了你的性命,以前我一直想不通,我甚至怀疑过后晋还有其他的皇子,可是现在我却有了另一种猜测。”
“蓝师傅,伤你的人就是你自己吧,或者还有你那位老仆。你是自伤!”
如同晴空里亮起一道霹雳,蓝师傅猛的看向沈彤,他的双眸睁得很大,难以置信地瞪着沈彤。
认识蓝师傅几年了,沈彤还是第一次看到如此失态的蓝师傅。
没有了平日里的恬淡从容,此时的蓝师傅只是一个受尽苦难的人。
“看来我没有猜错,是什么原因才会令你鼓足勇气去伤害自己......你的兄弟用性命护你逃走,你们两个人一条命,你要活下来,不仅是为了自己,还是为了你的兄弟。你逃到西北,混迹于土匪和贩夫走卒当中,虽然过得并不好,但是你却感受到从未有过的自由。对,就是自由,你把自己变成了另一个人,你不再是都匀郡王的儿子,不再是后晋之主,更不是任何人的傀儡,你是你,你只是你自己。”
就在几天之前,沈彤还想不通在蓝师傅身上发生的事,直到今天,直到她得知朗月已被救走,她终于明白了后晋之主为何变成了现在的蓝师傅。
朗月被救走,意味着屠卫已经答应了黄氏的条件,用朗月来交换欣妩!
这一切不是为了朗月,而是为了欣妩,因为欣妩是女孩子,所以沈氏遗孤就只能是女的!
黄氏才是这个孩子的生母,她说谁是她的亲生骨肉,谁就是她的亲生骨肉。
而她沈彤已和黄氏反目,黄氏的亲生骨肉就只会是欣妩。
从此以后,沈彤会是养女,会是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小孤女,无论她是谁,她都不会再是沈家的女儿。
也就是在这一刻,沈彤感受到前所未有的轻松,也就是有了这份无法言表的轻松,沈彤才终于想明白,后晋之主为何成了蓝师傅。
“从你们记事的那一天开始,你们便背负着家仇国恨,你们名为君主,实则只是两个被人操控的偶人,就连你们的身份也是隐密的,你们永远无法手牵手站在人前,而你们懂事之后,便明白了,终有一天,你们两个只能活一个。”
沈彤的话就像冰珠玉碎,清冷凌厉地敲击在蓝师傅的心口上。
他用两只光秃秃的手腕抱住了自己的头,嘶声哀求:“别说了,别说了,我求求你不要再说下去了!”
沈彤没有看他,继续说道:“当那一天终于来临的时候,你的兄弟牺牲了自己,让你逃走了。他定是告诉你,逃得越远越好,让大齐的人找不到你,让后晋的人也找不到你。”
抽泣声传来,蓝师傅泣不成声。
“你一路向着西北而来,我想那个时候,你是想要离开大齐国土,沿着丝绸之路去西域吧,只是不知为何,却被困在了榆林。再后来,十三太保找到了你,对吗?”
蓝师傅泪流满面。
“我混在商队之中,后来商队被土匪抢了,我想等待下一个商队,后来丝路连番沙暴,沙暴之后又到了冬天,没有商队出塞,我只好暂时留在榆林,想等到来年春暖花开时再动身,没想到就在这个时候,他们找到了我。”
沈彤从小桌上的茶壶里倒了一碗凉茶,端到蓝师傅面前,蓝师傅用两只手腕把茶碗捧起,一口喝光。
“他们让你回去,你不肯对吗?可是怎么又生了女儿?”沈彤柔声问道。
听到“女儿”这两个字,蓝师傅叹了口气,道:“其实我也不能肯定那就是我的女儿,但是她和那个女子生得有六七分相像。”
“那个女子?是你的妻子吗?”沈彤问道。
蓝师傅摇摇头:“她不是我的妻子,她是他们送过来的。”
当时在榆林找到他的,是十三太保中的屠方和屠申,他们与屠卫一样,都是屠少龄的干儿子。
那时屠少龄还活着,得知屠方和屠申在榆林找到了蓝师傅,他便让他们无论如何也要把人带回来。
蓝师傅以死相逼,无奈之下,才有了后面的事。
屠少龄自己是太监,却极看重血脉。
如果按他的本意,是不会奉都匀郡王的儿子为主的,但是后晋小朝廷必须依靠夷人的四大部族,而那些夷人则只认都匀郡王的子孙。
当他得知都匀郡王硕果仅存的儿子不肯回来当皇帝时,便斩钉截铁地让人送来了拥有大晋皇室最尊贵血统的女子,与之交和,生下后晋下一任君王。
那日,蓝师傅在半夜醒来,忽然发现身边多了一个女子。
更令他没有想到的是,这个女子竟然也是大晋宗室之女,而且她的曾祖父和都匀郡王的父亲是亲兄弟。
她与他不但拥有相同的姓氏,她还是他的从侄女。
蓝师傅痛苦地把头埋进两只手腕中,他无法告诉面前的小姑娘,那是一个何等屈辱的夜晚。
两人皇家后裔被硬生生灌下合欢散,做出了丧失人伦之事。
第二天醒来之后,他生平第一次,以帝王之尊跪倒在屠方屠申面前,他求他们放过自己,也放过那个女子。
然而一切都是徒劳,那天夜里,女子又被送到他的身边......
第三一一章 赤蛇之血
虽然两世为人,可是在男女之事上,沈彤却是似懂非懂,尽管如此,她也大致明白了当年的事情。
在十三太保乃至整个后晋小朝廷眼中,屠少龄便是至尊无上的太上皇。
这一次,屠少龄的“旨意”便是确定这名女子怀上身孕之后送回南边,为了保险起见,他会送另一位宗室女前往榆林,让后晋小皇帝临幸。
可是他们棋差一招,低估了这位小皇帝。
逃亡多年,小皇帝已经长大,他看到了曾经属于祖先的疆土,他也看到了远离战争安居乐业的百姓。
更重要的是,他呼吸到了自由的空气。
历史掀开了新的篇章,属于大晋的那一页已经过去。
大晋朝到了他这一代,可以结束了。
他不想有孩子,更不想有一个颠覆人伦的孩子。
父亲不会答应,列祖列宗也不会答应。
于是他做了一件令所有人想像不到的事情。
在忠仆的帮助下,他毁了自己。
断去四肢,毁去容貌,更令自己无法人道!
从此,他是个废人,他既无法做皇帝,也无法生育子孙,他还活着,可是却已经死了。
西安的脂粉商人来榆林进货,钱财被人骗光,就连回去的盘缠也没有了。
走投无路之时,他收到了从天而降的一笔银子,做为报答,这位商人收留了在路上“偶遇”的蓝师傅。
但是屠少龄并没有彻底放弃,蓝师傅到达西安后,没有过久,西安城里便多了一家笔墨铺子,笔墨铺子的老板名叫高子和,高子和在西安娶妻生子,落地生根,谁也不知道,这位貌不惊人的小老板,实则是派来监视蓝师傅的。
十几年来,蓝师傅再也没有走出过百卉堂,高子和也同样没有走进来,他们隔着一道门,彼此知道各自的存在,直到有一天,欣妩走进百卉堂。
只是一瞥之间,蓝师傅的心就沉了下去
这个小女娃有一张酷似那女子的脸,老仆很快就打听到她的年龄......
“屠少龄不会让那个女子留在世上,如果欣妩姑娘是她生的,那就应该是我的女儿。唉,造孽啊!”
蓝师傅的头撞在炕桌上,砰砰作响。
沈彤连忙走过去,抓着肩膀把他拖到一旁,正色道:“不要再做傻事!”
稚气的声音里却透着威严,蓝师傅终于安静下来:“沈姑娘,谢谢你,让我又苟活了几年。”
沈彤一笑,道:“蓝师傅,你是我铺子里的大师傅,因为有了你,百卉堂才能生意兴隆,远近闻名,我是你的东家,你拿着我的薪水,你若想谢我,那就多做些好货,让我赚多点银子。”
世上再无后晋皇帝,如今的他,只是一家不大不小的脂粉铺子里的大师傅。
他住在这里,是因为他是这里的大师傅,而并非出于其他原因。
蓝师傅揪着的心忽然就安定下来,他望着桌上的烛火,两行清泪不知不觉滴落下来。
“对了,蓝师傅,夷人的四大部落只奉都匀郡王的后人为主,而您当时远在榆林,即使有了子嗣,四大部落又如何会相信,这个孩子就是您的后人呢?再说,屠少龄随便抱个孩子说是您的便可,何必费尽心思让您留下子嗣呢?”这是沈彤刚刚才想到的问题,那个时候,屠少龄已经建立了死士营,他在下一盘大棋,但是这盘大棋没有四大部落是不行的,他可以像一清道人那样,不知从哪里抱个孩子,硬说这就是都匀郡王的孙儿,那些夷人又如何知晓?
以屠少龄的心计,不会想不到这种办法吧。
“沈姑娘可能还不知道,虽然后晋朝廷对外是说我的生母是王府里有品级的侧妃,而实际上并非如此。当年父王为了笼络四大部落,纳了多位夷女为妾,我的生母便是夷人女子,父王仙去之后,我们兄弟便是在夷人部落里出生的。”
蓝师傅说了这些,沈彤还是不明白,她问道:“莫非你们身上有什么印记吗?”
“沈姑娘聪慧,事实确是如此。我生母是早苗部大巫师之女,早苗部拥有五座丹砂山,族中之人以采砂为生。”
说到这里,蓝师傅举起自己光秃秃的手腕,说道:“沈姑娘可知我为何要斩去自己的双足双手?”
沈彤眉头微动,问道:“莫非这印记是在手上和脚上?”
“对,可惜我的双足双手都已斩去,无法给沈姑娘演示了。我的外祖父是受四大部落供奉的大巫师,而我便是拥有大巫师血脉之人,拥有大巫师血脉的人,只要将朱砂涂抹在手心和脚心上,片刻之后,擦去朱砂,手心或脚心上便会出现一条蜿蜒的红线,宛若赤蛇,这便是赤蛇之血。四大部落同根同源,他们拥有同一个祖先。传说他们都是赤蛇的后代,赤蛇不但是他们的神灵,更是他们的祖先,四大部落世世代代以赤蛇为尊,但是却也只有大巫师的血脉才拥有赤蛇之血。和历任大巫师有亲属关系的孩子降生之后,就会有在族中长老的面前验证血脉。只要有赤蛇之血的,在族中便拥有超然的地位,他们便是四大部落的贵族,他们可以做巫师,也可以成为各部落里的大小首领。相反,即使是大巫师的亲儿子,一旦他没有赤蛇之血,他也不是贵族,更不能继承大巫师之位。”
“拥有的赤蛇之血越多,这个人在族中的地位也越高。我的母亲双手双脚皆有赤蛇,我父王以王妃之礼迎她进府,她虽然没有受到皇帝的封诰,但是四大部落却奉我母亲为王妃。”
沈彤惊愕,世上之事千奇百怪,竟然还有这样的事。
她问道:“那你们兄弟也验明正身了?”
蓝师傅点点头:“我们是一母同胞的孪生兄弟,就连拥有的赤蛇之血也是一样的。我的是在左手和左脚,而我的兄弟则只有右手和右脚。”
沈彤彻底明白了,即使当年屠少龄从外面抱个孩子回去,一旦验明这个孩子身上没有赤蛇之血,四大部落决不会认下,而蓝师傅的孩子虽然不一定都会有赤蛇之血,但是仍有胜算,一个没有,还能再生,总会有一个孩子身上是拥有赤蛇之血的。因此当年在那个女子之后,屠少龄还想再送其他女子过来,并非是担心诞下的孩子不是皇子,而是怕孩子身上没有赤蛇之血。
第三一二章 实情
“欣妩呢?”
说起朱砂,沈彤忽然想起一件事来。
她曾经在桔子的爪子上见过朱砂,也曾经在家里的暗格里找到残存的朱砂痕迹。
难道是欣妩曾经用朱砂给自己试过?桔子跳出来刚好踩到?
蓝师傅摇摇头,苦笑道:“我连她是我的女儿都只凭判断,又如何得知她是否拥有赤蛇之血呢。”
自从住进百卉堂,蓝师傅便再也没有他出过这道门。
如果不是欣妩来过,他甚至不知道自己很可能有个女儿。
沈彤知道,蓝先生已经把知道的都告诉她了,毕竟他是一个与世隔绝十多年的人。
“蓝先生,您在这里不安全了,我想我需要给您换个地方。”沈彤说道。
蓝先生一怔,他已经在这里住了十几年,虽然后晋的人和沈彤全都知晓他的真实身份,但是他也相安无事,为何到了现在,他反而不能再住了呢?
“是这样的,欣妩换了身份,而您的存在与她的新身份有冲突......”
“不,不会的,十几年来,高子和一直在监视着我,他们知道我早就是个废人了......”
如果可以,世上有哪个父亲愿意相信这种事呢。
但是,沈彤必须告诉他这个残酷的现实。
“欣妩不再是您的女儿,现在她的身份是沈家遗孤,沈家虽然满门抄斩,但是沈氏一族忠君报国,铁血丹心,足可永留青史。即使改朝换代,君王也要安抚朝堂,笼络仕子,而追封名臣是历代君王都喜欢做的事,沈家无疑就是最合适的,更何况沈家只有一个女儿呢。”
沈彤言尽于此。
蓝师傅是做过帝王的人,个中情由一点就透。
沈家曾是百官之首,又是顾命大臣,却也是受到最多迫害的家族。
无论以后这个天下是否姓周,沈家都会被追封。追封沈家就是印证上一位君王的暴行;追封沈家上可安抚朝堂,下可令天下读书人万心归一。
追封文臣永远都是最体面也最省心的事。
而沈家就是最值得追封的文臣。
前朝皇帝为了避免外戚乱政,上至皇帝下至皇子,娶的都是身家清白却寒酸的小官之女,即使如此,但凡宫变,皆有外戚参与其中。
而沈家的女儿就不同了。
她出身高贵,世代书香,祖上名满朝野,受天下读书人爱戴,沈氏女足可母仪天下。
另一方面,沈家也只有这一个女儿了。沈氏被灭了九族,只有她这一个人,无论沈氏女是做太子妃,还是以后成为皇后,她能依仗的,只有自己的夫君和儿子。
无论前世还是今生,沈彤都不是读书种子,因此别人用几个月就能读懂的书,她要用一年两年。
好在她有自知之明,索性就一字一句反复斟酌,一来二去,倒也让她悟出很多道理。
比如前世临终之时,她再次见到的辛五。
以前她想不明白,为何一名死士能够成为太子妃。
当她终于知道自己的身世之后,也就想明白了。
“蓝师傅,我知道您不想离开这里,但是现在我必须要把您送走,但是您要去的地方不会离得太远,您还可以调制脂粉。
或许在多年以前,调制脂粉只是他的爱好,可是现在,这已经成为他的精神支柱。
蓝师傅神色颓然,他还没从自己可能会因欣妩而被灭口中缓合过来。
沈彤却已等不及了,她快步走出百卉堂。
萧韧正百无聊赖,好在是宵禁之后才来的,如果是白天,在这里遇到柴韫,这会儿估计已经打了一架。
“萧韧,我想连夜将蓝先生带到书院街,我担心留他们主仆在这里会出事。”
“书院街?你家里?”萧韧皱眉。
“嗯,一时半刻我也想不到其他地方,我家里现在只有我和芳菲、小妹,蓝师傅住过去不打紧的。”沈彤说道。
“不行,那你们就太危险了。”萧韧也只能这样说了,总不能说你们三个小姑娘住的地方,却让两个大男人住进去,这样不妥吗?
沈彤压根儿就不是会计较这种小事的人。
萧韧更不想让沈彤认为他是这种斤斤计较的人。
“没关系,许安他们就住在隔壁。”沈彤解释道。
萧韧略一沉吟,说道:“让他们住我家吧,你也知道我家很大,只有我一个人,空了很多屋子,若说安全,我家肯定比你家更安全。”
的确,后晋的人打死也想不到,蓝师傅竟然会住到萧韧府上。
“这样好吗?”沈彤觉得自己还是要客气客气。
“当然好啊,就这样说定了。”萧韧大手一挥,这件事就定下来了。
那天夜里,位于清水巷的萧府,悄无声息地住进一位客人......
终于把蓝师傅安置妥当,沈彤终于松了一口气。
这件事上,她不想伤及无辜。
蓝师傅的确是个很重要的人,但是正如沈彤所说,此时此刻,蓝师傅只是她铺子里的大师傅而已。
次日,秦王便看到自己的幕僚李思南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
待到其他人退下之后,秦王留下了李思南。
“李先生,有什么尽可直言。”
李思南一脸难色,嘴角翕翕,在秦王和蔼的目光鼓励下,他终于说出实情。
“学生的家与沈姑娘的家住在同一条巷子里,前些日子听贱内说起,沈大姑娘找到亲生父母,沈太太一时难以接受失女之痛,便出城小住了。”
秦王颔首,这件事情他早就知道了。
李思南叹了口气,继续说道:“学生初时只道沈太太是舍不得养女,却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原来并非如此。”
秦王不动声色,问道:“莫非别有内情?”
“王爷,此事并无真凭实据,学生原本不该对王爷说起,可是今日学生思前想后,还是不想对王爷有所隐瞒,但是这都是道听途说,王爷听听就罢,不必当真。”
但凡是让人不必当真的事,多半是要用心体会,当真再当真的。
“无妨,李先生只管道来便是。”秦王微笑。
“说来惭愧,学生是听府中婢女说起的......贱内身边有一小婢,年方十岁,常与沈家的丫鬟一同嬉戏,昨日她听沈家的丫鬟说起,沈太太并非是心疼养女才离家的,而是因为她与沈姑娘发生了口角......”
第三一三章 详查
是跟在沈彤身边的那个小丫鬟吗?
别说是沈彤身边,即使是王府里的丫鬟,秦王也是没有印像的。
他只是隐隐约约记得,沈彤身边似乎是有这么一个人。
“沈太太和沈姑娘口角之时,那丫鬟和沈大姑娘一起,被婆子挡在院子里。而屋子里的人声音很大,那丫鬟和沈大姑娘全都听到了。”
“沈姑娘似是得知了自己的身世,才和沈太太口角的,而沈大姑娘一时难过,便从家里跑出去住进德音寺,而沈太太便吵着要去找沈大姑娘,沈姑娘无奈,才让人送她离开。”
秦王心里一动,沈彤的身世?
难道沈彤不是沈毅的孙女,沈家硕果仅存的后人吗?
“沈姑娘的身世有何不妥吗?”秦王问道。
“听那丫鬟所言,沈姑娘似乎并非是沈太太的亲生骨肉,而那位沈大姑娘,反而才是沈家后人。”李思南叹了口气,家里小婢一说,他就明白了,历朝历代都不缺这种事。沈家九死一生才留下一个女儿,沈太太自是恨不能把女儿藏起来。后来飞鱼卫和杨家都要找她们,沈太太便不知从哪里抱来一个孩子,美其名曰是养女,实际上却是拿来给亲生女儿挡枪的。
可是这种话自是不能说透,只能点到为止,李思南相信,自己的寥寥数语,秦王一定能够想明白。
秦王果然想明白了。
这就对上了。
初见沈彤时,他还有几分奇怪,沈家一门书香,沈太太黄氏亦是出身名门,为何会有沈彤这样的女儿?难道沈太太为求保命,自幼就给女儿请了武功师傅?
现在看来,这些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在这件事上,秦王感同身受。
宜宁郡主去榆林的时候,秦王之所以让沈彤相陪,一来是给宜宁郡主做伴儿,二来也是让沈彤贴身何护。即使宜宁郡主身边有护卫,可是也没有沈彤更合适。
事实证明,秦王这步棋走对了,没有沈彤,早在萧韧进城之前,榆林城已被血洗;没有沈彤,宜宁就不会平安渡过那场劫难。
而沈太太最初的想法也和自己是一样的吧。
两个年纪相仿的孩子,沈太太说哪个是自己的骨肉,哪一个就是,而另一个就是养女。
沈彤有武技傍身,性格果断冷静,连他这个王爷都恨不能让沈彤常伴女儿身边,更何况是四处逃亡惶惶不可终日的沈太太呢。
沈彤于沈太太的女儿,不仅是保镖,更是挡箭牌。
蒋双流从南边回来后曾经说起过,飞鱼卫在柳家湾抓了多名女童,就是为了抓走沈彤。
沈彤一直都是摆在砧板上的那一个。
因此,当她得知自己的身份后,才会与沈太太口角吧。
一定是这个原因,也只能是这个原因。
“那沈太太现在何处,可找到沈大姑娘了?”秦王问道。
李思南道:“学生这就不知晓了,唉,想来沈姑娘应该会派人跟着的。”
秦王颔首,李思南走后,秦王就让人叫来了周铮。
虽然沈太太住在西安的时候,秦王看似对她们并不亲厚,仅有的几次封赏也是因为沈彤立下大功。
可是沈家母女在自己眼皮底下和不知去向,这是两件截然不同的事。
就如同一个花瓶,摆在那里时你可能一年也不会伸手碰一下。可是忽有一日,你发现放花瓶的地方空空如也,那只花瓶不见了,你便会去找,去查。
任何东西,只要还有一点用处,都要放在自己可以看到可以碰触到的位置,那是属于你的位置,那件东西只要还在那个位置,便就是你的。
反之,就是别人的了。
即使是曾经被自己束之高阁的花瓶,一旦成了别人的东西,即使打碎了,花瓶的碎片也会伤人,而被伤的人里,可能就有曾经身为主人的你。
现在,秦王要查的,就是那只并不起眼,看似早已无用的花瓶。
把花瓶找到后,摆在自己可目及的地方,即使不是用来插花,忽有一日,也能拿来砸破敌人的头。
秦王把这件事交给了周铮。
周铮从王府出来,越想越觉奇怪。
平时这种事,父王都会交给萧韧的,为何今天却让他去办了?
难道父王也看出来,小七对沈姑娘没安好心了?
小七这个家伙,终于有机会去安慰人家了。
周铮纵马便向清水巷走去,走了几步,他又勒住了缰绳。
若是沈彤并非沈氏遗孤,那岂非就是来历不明的孤女了?
如果他查到沈太太和沈大姑娘的下落,那么沈彤呢?
沈彤怎么办?
周铮脑海里浮现出沈彤骑在小红马上,一脸娇俏的小模样。
这小姑娘怎么就这样倒霉啊,出身已经够苦了,现在就连相依为命的母亲也是别人的,一旦坐实她并非沈家后人,父王对她的态度恐怕也会大打折扣了。
周铮叹了口气,生平第一次有了怜香惜玉的感觉。
他甚至不想去查了,索性就说没有这回事,沈彤就是沈家后人便行了。
可是这事既然是从李思南那里说出来的,父王一定会很重视,即使自己不查,父王也会把这事交给别人,到了那个时候,沈彤的身世依然会被揭开。
与其让别人把沈彤查到体无完肤,还不如由自己去做。
想到此处,周铮纵马向清水巷而去。
小七,如果你不是我兄弟,如果我不是姓周,这件事上我一定不会让着你的。
周铮知道,这世上有些事情,贩夫走卒能去做,而他不能。
周铮更知道,萧韧可以去争取的事,而他最好连想都不要去想。
从出生的那一刻,他就注定不能任性,也注定不能随心所欲。
清水巷离秦王府并不远,而萧韧却没在家里,他在蒋家。
今天蒋双流回来了,萧韧和蒋双流在谈事情,周铮到的时候,正看到蒋修杰站在巷子口,百无聊赖。
“七少和我爹在谈事,把我轰出来了。”
轰出来也不至于轰到巷子口吧。
周铮问道:“你在这儿等谁?该不会是等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