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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姚颖怡     大红妆txt下载     大红妆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五四三章 十万两

    腊月二十三,燕北小年。

    十几名矿监齐聚大都督府。

    大齐矿山分为官矿和私矿,自立朝以来,对于私矿开采管理严格,铁矿严禁私有。也就是说,大齐朝的铁矿全部为官矿。

    后来燕北和西北战事频繁,武器和各种军备需求极大,太祖皇帝便将这两地的铁矿交给两个儿子经营,燕北和西北有营造兵器之权。

    燕王死后,燕北郡王年幼,燕北军权落入大都督杨勤之手,太皇太后也在此时收回燕北铁矿的经营权。除了这些矿上原有户部和工部的小吏以外,太皇太后还从内廷派出十几名矿监。

    这些矿监都是太监,但是他们不是去督促矿税的,而是这些矿山的实际管理者。

    燕北的官矿,除了两座大铁矿,还有煤矿和银矿,以及原属于燕王,后来由内监和杨勤共同代管的一座金矿和一座铜矿。

    三天前,朝廷的公文送到。

    朝廷在燕北矿务提举司,隶属于户部,户部官员陈平为提举,孙国平为同提举,太监王福为总矿监,现在燕北的十几名大大小小的矿监,除王福留用的以外,其他人等回京听候任命。

    也就是说,从此以后,朝廷不在各大矿山设矿监,而由矿务提举司统一管理。

    这对于杨勤而言是利大于弊。

    和正儿八经的衙门打交道,可要比十几个不男不女的太监和一群谨小慎微的低品级小吏轻松多了。

    说实在的,这十几年来,除了在燕王的金银矿上有所收益以外,燕北其他矿山,杨勤能得到的好处实在是太少太少了。

    太皇太后在这件事上看得很紧,燕北军庞大的军需,全部由兵部配给,直到这一两年,杨勤才能偷偷摸摸私造兵器,但也只是小规模生产,还不够给私兵用的。

    现在,这些狗太监终于可以滚出燕北了,这就意味着,杨勤终于能在矿山上多分一杯羹。

    矿监们面面相觑,这个消息有些突然,但是白纸黑字加盖朱印,千真万确是朝廷的文书。

    他们都是太监,能来燕北管矿是肥差,花了不少银子才从干爹干爷爷那里谋来的,好在这些年来他们也没少从中拿银子,可是这些银子里一多半全都送到京城送到宫里了。

    太皇太后不在了,他们的日子也就不好过了。

    那位即将到任的总矿监王福,听说是杨太后的亲信之一。

    “走吧,回京城端茶倒水,过几年寻个机会放出宫来,买座小宅子养老。”

    “唉,就怕没有那个机会啊。”

    谁不想衣食无忧地出宫养老呢,可是现在的宫里和以前不一样了。

    ......

    打发走这些太监,杨勤对服侍的丫鬟说道:“把他们坐过的椅子用过的茶碗全都扔掉,再把这屋里好好熏熏。”

    丫鬟掩嘴偷笑,听说当年燕王府改成燕北郡王府时,大都督把放出王府的太监们在半路上全都宰了,大都督一向讨厌太监。

    当然,今天来的这些太监是不会死在半路上的,毕竟是宫里出来的,大都督还是要给宫里面子的。

    杨勤摸摸胡子,忽然想起了方先生,他叫过一名亲随,问道:“方先生那边可有信送来?”

    亲随道:“侍书来信了,说是抱琴跟人跑了,方先生整日在客栈里风、流快活,一直没能凑到杨锦程面前。”

    杨勤冷哼:“风、流快活?这些女子目光短浅,若是方先生能立刻就被杨锦程收为己用,本都督倒是要好好想想,这当中有何隐情了。”

    至于那个跟人跑了的抱琴,杨勤没有细问,这几个女子本就是花钱买来的,他交给她们的任务,也就是让她们把方先生的所做所为及时上报而已,难道还能指望这些从未受过训练的风尘女子做什么大事吗?

    何止是风尘女子,所有的女子全都难堪大用,除了太皇太后以外。

    这时,一名小厮进来,送上一张拜帖。

    杨勤接过拜帖,只看了一眼,便锁了眉头。

    季四!

    几天前,门房送来一封信,打开一看,里面是一份誊抄的契书。

    契书一方是杨锦轩,另一方便是这位季四。

    当初杨锦轩死后,杨勤让人把他的亲随全都带回燕北,从这些亲随口中,杨勤知道了季四爷。

    杨锦轩曾经约了季四爷在城外相见,之后不久便传出杨五老爷的死讯。

    杨勤虽然远在燕北,可他想要调查哪个人并非难事,何况这位季四爷名声赫赫。

    但是杨勤没有想到,杨锦轩曾经和季四爷签过一份契书。

    虽然契书是抄的,可是杨勤相信一定是有这么一份契书存在的。

    否则,季四爷也不会派人送来抄件。

    除了杨锦轩,恐怕也没有人敢签下这样一份契书了。

    杨勤道:“请他到前面的小厅吧。”

    季四爷白白胖胖,如同一只大号的汤圆。他不是一个人来的,他带来了十驾骡车。

    季四爷笑得见眉不见眼,他对杨勤道:“大都督,小民是来向大都督履行合约的。”

    说完,他拍拍手,对随行的少年说道:“小拾,让他们卸车吧。”

    骡车上的东西被卸下来,一口口大箱子抬进了大都督府,把小厅里堆得满满当当。

    杨勤看着面前的这些箱子,眉头深锁,他想起季四爷当初在保定府的那番壮举,当年,也是一大堆箱子抬进保府府衙。

    “季四爷,这是怎么回事?”杨勤问道。

    季四爷笑而不语,小拾喝道:“开箱!”

    二十口大箱子瞬间打开,略显昏暗的小厅里立刻明亮起来。

    这二十口大箱子里装的,是码得整整齐齐的银子。

    “每箱三百一十二斤八两,二十口箱子共计六千二百五十斤,大都督让人过过秤吧。”季四爷笑逐颜开地说道。

    一斤是十六两,六千二百五十斤便是整整十万两!

    杨勤见过的金银珠宝不计其数,可是他却没有见过十万两现银!

    即使是富贵的大都督府,日常经手的也是银票,谁会把白花花的银子一箱一箱抬进府里呢,何况还是十万两。

    原来十万两银子有这么多,能填满一间小厅,要八驾骡车才能装得下!

第五四四章 履约

    “季四先生,这是......”

    杨勤喉咙发干,干涩得让他说不下去了。

    见过送礼行贿的,可是没见过像季四爷这样,行贿得正大光明,豪气冲天。

    季四爷却像是洞悉他心中所想,还是那张人畜无害的笑脸,还是那把子同样人畜无害的声音:“大都督想来已经看过大公子与小民所签契书了吧,这些银子便是首款。”

    季四爷心细如发,燕北杨家已被京城杨家宗谱除名,那么杨锦轩也就不再是杨二公子,而是燕北杨家的大公子。

    虽然死了,可是排行还在,他还是杨大公子。

    杨勤心头一震,是啊,那张契书上写明,季四爷要拿出三十六万两军费!

    面前这十万两,只是那三十六万两的首款!

    想到这些,杨勤悬着的心终于落了下来,他昂首挺胸,气吞山河,这一刻,他不仅仅是给儿子收拾烂摊子的父亲,他更是率领千军万马的大都督。

    “看来季四爷果然如传说中一诺千金啊。”

    杨勤抬腿向门外走去,把一厅银光留在身后。

    这一次,接待季四爷的地方不再是小厅,而是他的外书房。

    ......

    三日后,新任提举陈平、同提举孙国平、总矿监王福到达燕北,同他们三人一起来的,还有新科状元乔一诺。

    这四个人,杨勤全都不认识。

    但是前面三个人的名字已经在朝廷送来的文书里看到过了,看他们到达的时间,应该是和送文书的信使一起出京,只是文书走得快,他们慢了几天而已。

    令杨勤震惊的,是新科状元乔一诺。

    杨勤是武将,对于谁当状元根本不会关心,无论是新科三甲,还是那些进士、同进士,拜座师也拜不到他的头上,真正关心这个的,是毛元玖那些人。

    只是,乔一诺这个名字,三天前他听说过。

    他是听季四爷说的。

    当初杨锦轩与季四爷签合同的时候,有些东西并没有白纸黑字写在契书上,这些不能写,也没有必要写。

    季四爷来见杨勤的时候,提到了那些合约以外的事,其中就有乔一诺。

    做为条件,季四爷要把侄女下嫁乔一诺,而杨家,则要在仕途上扶植他。

    对于杨勤而言,要在仕途上扶植一个人并不难,何况这个人还是状元。

    难的是他在燕北,扶植一个文官有必要吗?

    然而,想到那尚未到手的二十六万两银子,杨勤还是应允下来。

    比起对季家商队开放燕北,扶植一个毫无根基的状元郎要轻松许多。

    只是杨勤没有想到,乔一诺居然跟着陈平三人一起来了。

    他是来观政的。

    大齐朝对于新科三甲以及庶吉士,都有观政一说。观政期内不会委以重用,只是让他们跟随钦差御史到各地办差,积累经验,观政期满才会委任官职。

    乔一诺来燕北观政很正常,只是他来得也太巧了。

    世上的确有很多凑巧之事,但是大多数都是人为的。

    季四爷发迹于保定府,保定府紧邻京城,季四爷银子当道手眼通天,想要给乔一诺谋个观政的机会,并不是难事。

    令杨勤不解的是,这个乔一诺究竟是什么来头,竟然会让季四爷这般看重?

    乔一诺年轻英俊,眉清目秀,举止从容,进退有度。

    杨勤初见乔一诺,心里便多了几分惋惜。若是杨锦轩还活着,身边多有几个像乔一诺这样在朝中前程远大的人为友,定能成为左膀右臂。

    只是......想到这是季四爷的人,杨勤瞬间打消了这个念头。

    不过,季四爷虽然是只老狐狸,可是终归也只是一介商贾而已。

    商贾重利,也只是重利而已。

    ......

    “重利?”燕北郡王哈哈大笑,从炕上跳下来,跑到沈彤身边,问道,“姐,你想起了谁?”

    沈彤朝他的脑袋上拍了一下,道:“姐听过书,你想到的,我当然也想到了,吕不韦啊。”

    “哈哈哈。”燕北郡王笑得更开心了,兴许是看他们两个整日听兵书听得恹恹欲睡,老安昌侯李永基便让那些伴读而背史书了,这几天他们听得最多的就是《史记》里面吕不韦传。

    沈彤看他一眼,有这么可笑吗?

    燕北郡王笑够了,问沈彤道:“姐,你说季四爷会不会学吕不韦,送一个怀了自己儿子的女人给杨勤传宗接代?”

    话一出口,他就觉得不对,这话怎么能对姐姐说呢?他吓得缩缩脖子。

    沈彤歪着脑袋想了想,很认真地说道:“应该不会,屠卫之志不在小小的杨勤,如果他面对的是秦王或者是那位死而复活的崇文帝,或许会的。”

    说到这里,两人不约而同想到了一件事,忍不住惊愕地互看一眼。

    此时此刻,杨勤竟然不知道崇文帝回宫的事!

    怎么可能?

    杨家满门只跑了杨锦程和杨太后,其余人等都被关进诏狱,这么大的事,杨勤竟然不知道?

    当然,此时大雪封路,从京城到燕北千里迢迢,陈平几人日夜兼程,走了一个多月才到燕北,京城的消息有所延滞也是正常的事。

    可是不正常的则是,这个人是杨勤。

    以杨勤的之能,他在京城肯定有人手,这些人手分成明处和暗处,就像秦王在京城的秦王府便是明处,棺材铺则是暗处,燕北郡王此番到京城,也布置了暗处的人手,所以京城里的消息,他们虽然在土匪窝里,也能很快得知。

    可是杨勤却不知道。

    他现在的所作所为,肯定是不知道的。

    一是他在京城的人手都被拔了,二是有人封锁了京城到燕北的消息,针对他的消息。

    “应该是定国公做的,他不想让杨勤在这个时候添乱。”

    沈彤说完,又笑了,她倒是挺想让杨勤来添乱的。

    就像她们姐弟让方先生救走杨锦程和小皇帝一样。

    其实嘛,方先生不救杨锦程,杨锦程也一样会逃走,只是那样,想要在杨锦程身边安插人手就堪比登天了。

    逃亡中的杨锦程,比起在京城更加谨慎。

    “姐,河南有十多万兵马呢,如果我们不在杨锦程身边放个人,这么多兵马,万一被打散了怎么办,多可惜啊。”

    燕北郡王悲天悯人。

    沈彤摸摸鼻子,看着燕北郡王,他们姐弟做的这些事,也只是为了保存燕北而已。

第五四五章 君子好逑(一更)

    沈彤和燕北郡王没有猜错,京城送往燕北的消息确实被人拦下来了。

    只是他们有一点猜错了,拦下消息的不是萧长敦,而是屠卫!

    临时征用的提举司衙门里,陈平皱眉,问道:“我们离开京城一个多月了,在路上看不到邸抄也就罢了,为何来到燕北了还是看不到?”

    同提举孙国平笑道:“这位杨大都督是武将,邸抄送到了,恐怕是被他扔到一边了吧。”

    陈平的眉头锁得更紧:“以前在燕北是他一个人说了算,如今我们来了,情况就不同了,通政司送来的邸抄应该有一份是给我们的,他只扔掉他自己的便是了。”

    无论是盐科提举司,还是市舶提举司,都是有实权的衙门,权利很大,但是提举和同提举官职并不高。

    陈平是从五品,孙国平从六品,在京城,有很多这种五六品的官员,有的人直到致仕也都在五六品上。

    陈平和孙国平虽然不是出身名门望族,却也家境富裕,有田有地不愁吃喝,只是,他们在朝里并没有背景。

    他们会来燕北,实是毛元玖与杨锦程博弈的结果。

    无论是毛元玖还是杨锦程,全都知道这燕北矿务提举司的人,是有去无回,杨勤不会眼睁睁让自己的地盘上多出一个与他无关的衙门。

    因此,在选官这件事上,毛元玖和杨锦程俱是大公无私,谁也不选自己的人,最终,这位子便落到陈平和孙国平这两位既无背景又无前途的人身上了。

    陈平眉头深锁,孙国平只好笑着劝他:“陈提举,何必在这些小事上纠结呢?这一路上,你不是还认为杨大都督会把我们轰出燕北吗?可是你看,他担心我们来到燕北不习惯,连御寒的冬衣和炭火全都准备妥当了,这可比我们自己带来的要好多了。”

    杨勤让人送来的冬衣都是一水儿的大毛衣裳,炭是上好雪花炭,不但好,而且给的多。坐在温暖如春的屋里,品着上好的碧螺春,推开半扇窗子,难以相信外面竟然雪花纷飞。

    丫鬟娇俏,小厮机灵,厨子的手艺足能与京城酒楼媲美。

    这般的厚待,也确实无可挑剔。

    不就是没把邸报送来吗,那又何妨,邸报上写的都是已经过去了的事,事情既已过去,那便和他们没有关系了,还是做好眼前吧。

    更何况,原本在燕北的矿监们要回京城,总矿监王福连椅子也没有坐热,就去各个矿上办理交接了,没有这个阴阳怪气的太监在眼前晃荡,就连整日皱着眉头的陈平也觉神清气爽。

    不过,来燕北观政的乔一诺却是个难得一见的妙人。

    陈平和孙国平都是科举出仕,虽然他们与乔一诺不是同科,但无论是名次还是才学,乔一诺都令他们望尘划及。

    状元郎当之无愧!

    且,乔状元谦虚又爽朗,博学又风趣,与乔一诺聊天,无论引经据典,还是歌古颂今,都是一件令人愉悦的事。

    陈平和孙国平俱喜之。

    同样是邸抄,杨勤就没有他们这般重视了。

    他为官多年,深知能够写到邸抄上供天下官吏参阅的,只不过是坐在高位上的那些人想让这些芝麻绿豆官们看到的东西而已,至于不想让你们看到的,又怎会写到邸抄上呢?

    邸抄没有送来,杨勤懒得理会,大雪阻路,谁知道被阻在哪里了。他关心的,是京城里的信件。

    只是最近,信件很少。

    “大都督,京城的信到了。”一名幕僚满脸欢喜地走进来。

    随从接过信,验过火漆,捧到杨勤面前。

    这封信是杨勤放在京城的探子写来的,信上写了小皇帝腊八节在大相国寺祭天的盛况,除此以外,还有洛阳瘟疫的事。

    天气越发寒冷,洛阳的瘟疫却没有因为天冷而有缓解。焦胜奇已经正式履任洛阳卫指挥史一职,飞鱼卫和太医院的人虽然到了洛阳,却被阻在洛阳城外,为此,飞鱼卫与洛阳卫打了一架,一队飞鱼卫闯进洛阳城,去了二十人,抬出十八人,这十八人,全部染上时疫!

    杨勤心情舒畅,洛阳是杨锋的嫡系,现在那个焦胜奇是怎么回事?非但没有控制住时疫,而且还得罪了飞鱼卫。

    飞鱼卫不也是以杨家马首是瞻的吗?

    杨勤细细一想,便笑了。

    十有八、九,杨锋和杨太后有了罅隙。

    杨勤大笑几声,让随从研墨,他亲笔写了回信。

    一个时辰后,这封信便到了季四爷手中。

    季四爷看了几眼,把信嫌弃地扔到一旁,这种只会打仗的大老粗,这信写得......太难看了。

    站在旁边的少年默默拿起那封信,扔进地上的火盆。

    季四爷略一沉吟,对少年说道:“小拾,焦猛这几天在做什么?”

    其实焦猛在做什么,季四爷不用问也能猜到,可是他喜欢问别人,他喜欢看看别人说的是否和他想的是一样的。

    “焦猛在读书,最近读的是《礼记》。”少年说道。

    季四爷笑了,他猜到前面,却没有猜到后面,原来焦猛开始读《礼记》了,离开京城时,焦猛还在读《诗经》,日日在念“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求之不得,辗转反侧。”

    焦猛是否读完整本《诗经》,季四爷不知道,但是焦猛的确求之不得,辗转反侧了,这一辗转,便来了燕北。

    此时,焦猛还在读书。从小,他便和京城里的勋贵子弟们混在一起,只是焦家在那些宗室和勋贵眼里太不起眼了,而他也只能给那些人当小弟。

    虽然换了几位大哥,可是焦猛终于在京城里闯出名号了。他不爱读书,父亲和大哥都在任上,母亲初时是娇惯他,后来是管不了他,他不想读书就不读书,只要不是打得头破血流回家,母亲便不管他。

    想到曾经浪费的岁月,焦猛后悔极了,如果他是像乔一诺那样的状元郎,她就不会嫌弃他了吧。

    其实她从未说过嫌弃他,她只是喜欢读书人,焦猛想起她看乔一诺时的目光,便觉浑身上下哪里都不好了。

    读书,读书!

    状元郎算什么,有几个状元郎能混到自家老爹那么高的官职,只要他多读几本书,让老爹给他找个升迁快的差事,他就不信,自己会输给乔一诺。

    乔一诺出仕也不过是个六七品的小官,而他却不同。

第五四六章 雪落(二更)

    青花鹦鹉牡丹炉轻烟缕缕,满室幽香,香雾缭绕,宛如仙境。

    仙境里坐着一位美人,一袭精致的淡色衣裙,略施粉黛。美人放下手里的笔,纤纤玉手端起手边的粉彩茶盏,轻啜一口,茶汤微热,热气氤氲,把美人衬托得更加超凡脱俗。

    “小姐,您看这梅花美不美啊?”婢女怀抱着一捧白梅走进来,带进一阵冷香。

    “咦,不是说燕北要到春天才能看到梅花绽放吗?这花是哪里寻来的?”

    梅花虽是百花之中比较耐寒的,可是来到燕北苦寒之地,也要待到春天变暖时方能盛开。

    婢女甜甜一笑:“焦公子说是从燕北王府里折来的,这燕北也只有王府的花匠才能令梅花在腊月里绽放。”

    “焦公子?”美人眼中那抹惊喜瞬间褪去,她真是烦透了这个登徒子。

    “这是焦公子给您写的诗,每天一首呢。”婢女说道。

    那首诗写在精致的花笺上,上面还沾着淡淡的梅香。

    美人看了一眼,便将那张花笺连带着上面的诗扔进了火盆。

    她不通诗词。

    虽然这两年用心读书,可还是写不出一首诗来。

    有些事情不是努力就行的,还要有天赋,就如她做针线一样,黄氏稍一点拨她便信手拈来,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可是要做沈家女儿,就是要懂诗词歌赋的。

    沈彤也不会这些,黄氏故意不肯教吧,而她呢,自幼长在小山村里,自是更是没人教了。

    欣妩叹了口气,目光望向窗外,窗子紧闭,她却看到了那瓶新插的白梅。

    “把这个拿出去扔掉。”欣妩不悦地说道。她已经表现出对这梅花不喜了,婢女竟然还是把梅花放在她能一眼看到的地方。

    婢女微微一笑:“小姐,您要学着视如不见,无论是喜欢还是不喜欢的,您都要学会。”

    欣妩脸上的不悦之色渐渐敛去,她噗哧笑了,起身走到那瓶梅花旁,抬手抽出一枝。

    梅枝有尺长,尾端剪成便于吸收水份的斜口。

    欣妩看着那个斜斜的切口,举起梅枝,朝着婢女刺了过去。

    婢女站着没动,梅枝贴着她的脸颊滑出去,她嘴边含笑看着欣妩。

    欣妩恨恨地把梅枝扔在地上,冷声说道:“我讨厌你这种低三下四的人指手划脚。”

    她虽然讨厌,可还是没有刺到婢女脸上。

    不是她不忍,而是......不敢。

    婢女轻声一笑,转身向外走去。

    “乙七,你去哪里?”欣妩的声音里隐隐透着不安。

    乙七头也没回,只是冷冷地说道:“放心,我不去告状,没空!”

    雕花木门重又关上,只余一室梅香。

    欣妩用手撕扯,花瓣洒了一地,忽然,她的目光落到了手上,接着,又落到脚上。

    玉指如葱,脚上的绣鞋绣功精致。

    欣妩却恨不得把自己的手和脚藏起来。

    她没有赤蛇之血!

    她竟然会没有赤蛇之血!

    在西安时,她便自己用朱砂试过,那时她还以为是她的方法不对。

    可是后来,当着屠卫的面,又试过三次,千真万确,她没有!

    如果她拥有赤蛇之血,乙七这种只会卖命的死士又怎敢对她出言不逊?

    心里的怨气越聚越多,欣妩推门走了出去。

    她从腰间的荷包里取出钥匙,打开了那道紧锁的门。

    门里,黄氏坐在织机前,双目呆滞。

    开门的声音并没有引起黄氏的注意,她依然枯坐在那里,茫然地望着前方。

    “阿娘,我又来看您了。”

    少女的声音悦耳如银铃,身姿曼妙如蝴蝶,蝴蝶飞到黄氏身边,轻轻按摩着她的肩膀:“阿娘,听说您今天又没有吃饭,那怎么行呢,您已经三天不吃饭了,身体会支撑不住的。”

    纤纤玉手按压着黄氏瘦削的肩膀,本就纤弱的妇人已是皮包骨头。

    欣妩按了几下,便甩甩手,她的手指被黄氏的骨头硌得生疼。

    黄氏没有说话,依然看着前方。

    欣妩叹了口气,凑到她的耳边,甜甜的声音再次响起:“阿娘,您是不是很后悔赶走沈彤啊,可是您后悔也没有用,沈彤恨死您了。”

    黄氏蓦的转头,死死瞪着欣妩。

    欣妩被她突如其来的动作吓了一跳,妇人的双眼如同死鱼一样,眼珠一动不动。

    “彤彤,阿娘求求你,把朗月还给我。”

    欣妩轻笑:“阿娘,我叫欣妩啊,以前我讨厌死这个名字了,可是现在我觉得很好听。我不想叫彤彤了,您以后也别叫了。”

    “彤彤,求求你,把朗月还给我。”黄氏似是没有听到她的话,呆呆地重复着。

    欣妩心中一阵烦燥,也不知是怎么回事,最近几天,每次见到黄氏,黄氏都要叫她彤彤。

    以前黄氏是叫她阿妩的。

    难道,时至今日,她依然没有存在感吗?

    沈彤是朗月的替身,而她是沈彤的替身。

    一个没有任何存在感的替身。

    欣妩一把扯住黄氏的头发,把她从椅子上拽下来,黄氏已经三四天没有进食,身体虚弱,欣妩稍一用力,就把她推倒在地。

    黄氏没有试图站起来,她趴在地上,一动不动。

    欣妩吓了一跳,连忙凑过去试她鼻息,黄氏忽然抓住了她的手:“彤彤,把朗月还给我!”

    欣妩浑身发冷,她使劲挣脱开黄氏的手,快步向门外跑去。

    大门重又锁上,欣妩倚在门上长长地吐出一口气。

    黄氏是疯了吧。

    是真疯还是假疯?

    “小姐,原来你在这里。”

    迎面走来的是乙七,她身边还有一名婢女,当然也是死士,名叫乙八。

    欣妩再次深吸一口气,让自己完全平静下来。

    她淡淡地说道:“阿娘不肯吃饭,你们去给她喂饭吧,我可不想看到她饿得气息奄奄。”

    “是。”两名婢女应声答应。

    欣妩满意地点点头,裹紧身上的皮裘,向着自己的屋子走去。

    片刻之后。那扇紧闭的门里,响起妇人歇斯底里的尖叫,但是很快,尖叫声没有了,院子里重又恢复寂静,悄然而至的雪花无声地落在屋檐上,又下雪了。

第五四七章 叫声女侠(三更)

    雪又下了一夜,清晨时雪停了。天空蓝得透明,没有云朵,阳光洒在雪地上,白雪皑皑中闪烁着七色光辉。

    芳菲看着莹白的雪地,咽咽口水:“燕北的雪可真白,像雪花糖。”

    “是啊,比咱们铺子里的香粉还要白。”小柴缩缩脖子,把身体蜷缩进大毛斗篷里,远远望去,像只刚出窝的熊瞎子。

    “香粉可不能做成这么白,抹到脸上多吓人啊。”芳菲格格地笑了起来,说起香粉,她就想起师傅来了。

    她拔腿就走,小柴叫住她:“你去哪儿?不是说要堆雪人吗?”

    “小公子赏了我两张好皮子,我托人给师傅送去。”最后一个字是在远处飘来的,雪地上留下一串小小的足印。

    芳菲口中的师傅就是蓝师傅。

    芳菲还没记事时就被人牙子拐走,她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更不知家乡何处,在她的认知里,除了自家小姐,最亲近的就是师傅了。

    只要是燕北郡王给两位小郡主送信送东西,她都会托人给蓝师傅也带一份,有时是一封书信,告诉蓝师傅她可没有放下手艺;有时是燕北的药材,师傅受过重伤,如今年纪大了身体越发不好,芳菲问过柳子里的大夫,挑了上好的药材给蓝师傅送过去。

    芳菲把那两张皮子包裹好,大大的一包,她费了好大力气扛起来,摇摇晃晃去找大饼。

    “大饼哥哥,你帮我把这些东西给送信的人拿过去吧。”芳菲笑嘻嘻地说道。

    大饼夸她:“蓝师傅知道你有好东西就记着他,一定很高兴。”

    “师傅高兴就好,这皮子刚好能给师傅做两件大毛衣裳,可惜我的手艺不好,否则就做好了再送过去了。”

    芳菲唠唠叨叨地嘟哝着,大饼拿了块干肉给她:“你尝尝,这是以前燕北军里常用的干粮。”

    那块肉硬梆梆的,芳菲闻了闻,居然是牛肉。

    她吃了一惊,问道:“燕北军吃牛肉?”

    前朝时汉人百姓禁止宰杀耕牛,到了本朝,虽然并不如前朝严苛,但是也只有西北燕北这种有异族人混居的地方才能随时买到牛肉,而这些牛也并非耕牛,比如西安的白家牛肉铺,他家的牛肉便出自己的牛场,这些牛养来就是为了吃肉的,而不是用来耕田。

    即便是在这两地,牛肉的价格也很高,何况是在军队里,士兵们能吃饱肚子,却吃不上牛肉。

    芳菲以前不懂这些,现在整日看练兵,多多少少也知道一点了。

    大饼道:“据说是从鞑子那里学来的,鞑子们行军打仗时就是用干肉当干粮的。”

    芳菲用牙撕下一缕肉丝,嚼了嚼,别说,还真香啊。

    “有点像夫人烤的肉脯。”云七擅长烤肉脯,隔三差五就要烤上一堆,给一双儿女吃,芳菲跟着沈彤吃过不少。

    “是吧,我也觉得好吃,姑娘说可以试试,咱们搞不来这么多牛肉,别的肉也行,士兵们有肉吃,打仗才有力气。”大饼说道。

    芳菲使劲点头,大饼哥哥不愧是七少身边的人,懂得真多。

    小柴却还在发呆,他不敢盯着雪地看了,担心眼睛会瞎。

    京城的变故他已经听说了,他的老爹,扶植着死了的皇帝回到皇宫,把小皇帝和杨家全都赶走了。

    老爹竟然还会这一手?

    小柴有点不敢相信,那位老奸巨滑却又威风八面的定国公真的是他爹?

    小柴越发怀疑自己不是他爹亲生的了。

    如果是亲生的,怎么舍得把他扔到燕北。

    放着物华天宝的西安不让他去,却让他来了燕北。

    他爹这辈子都没到过燕北吧,一定不知道燕北有多冷,雪有多大,吃的东西有多少。

    他已经好久好久没有吃过青菜了。

    好好的青菜让他们腌得酸了巴几的,他脸上都起痘痘了。

    “今天吃啥?”小柴无精打采地问道。

    他是自言自语,因为旁边没有别人。

    “小鸡炖蘑菇,猪肉炖粉条,还有香喷喷的肉包子。”

    一个声音忽然响起,小柴吓了一跳,接着,他就看到了一个像鬼一样的人。

    “江婆子,你什么时候回来的?”眼前的人是江婆子,小柴已经有些日子没有看到她了,倒是她的小姑子江二妹,整日在眼前晃荡。

    “今天刚回来,一回来就到灶上蒸包子了,这些日子我不在,你们都想我的包子了吧,放心,保管让你吃个够。”

    江婆子说完就走了,留下小柴独自在雪地上凌乱。

    话说在不知道江婆子是什么人之前,他还真吃过江婆子的肉包子,别说,是挺好吃的。

    可是......往事不堪回首!

    江婆子不是空手回来的,她带回来一个人。

    沈彤看到这个人时怔了怔,这人有点面熟。

    “女侠,真的是你啊,啊啊啊,我真的找到女侠了!”

    面前的人欢喜的又蹦又跳,就差围着沈彤拍巴掌唱歌了。

    好在时间不是太久,沈彤想起这人是谁了。

    且,那声“女侠”太熟悉了,宛如昨日。

    “你是周骋?”沈彤问道。

    周骋半边脸肿着,一只眼睛乌青,一看就是被人打的。

    “谁打的你?”沈彤好奇地问道。

    周骋扁扁嘴,有些委屈。

    江婆子平静地说道:“这小子被小离山的那些家伙抓了,当牲口用着,恰好被人遇上,就把他抢过来了,他却死活不肯跟我走,揍了一顿才听话。”

    “胡说,谁听你话了,我是......”周骋说不下去了,他是真的倒霉,刚出京城就迷路了。

    对,他是迷路了,他从来没有出过京城,当然也不知道自己也会迷路,他找人问过路,可是问了也白问,那些地名他压根就不知道是什么地方。

    后来索性把心一横,他是要仗剑江湖做游侠的,迷路就迷路吧,跟着感觉走。

    于是有一天,他稀里糊涂地出了关,接着,又稀里糊涂地被一伙土匪给抓了。

    他身上早就没钱了,好在身子骨结实,有把子力气,土匪们抢东西时马匹不够,就让他扛,他是游侠儿,当然不能当牲口,反抗失败后,他也只好当牲口了。

第五四八章 年礼有点少

    总而言之,周骋吃了很多苦,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终于找到了他心心念念的女侠。

    当然,这是周骋自己说的,其实这一路之上,他心心念念的,其实是他成为女侠那样的人之后,就要风风光光回家,让他祖父他爹他娘看看,他,周骋,是个人物!

    周骋的激情在燃烧,他迫不及待想听到女侠的赞许!

    然,女侠只是微微颔首,对身边一个半死不活的女子说道:“先带他去洗洗干净,然后再带他去厨房。”

    那女子懒洋洋地答应一声,冲着周骋勾勾手指:“走吧。”

    犹如一盆冷水当头泼下,女侠是把他当成离家出走的小孩儿了?

    洗澡水很烫,烫得周骋吱哇乱叫,守在门外的江二妹懒得理他,待到被烫得红彤彤的周骋一出来,江二妹便把他带去了大厨房。

    山上的大厨房有八个,每个大厨房要煮三四百人的饭菜,是真真正正的大厨房。

    周骋一到,便看到几口大得离谱的大铁锅,也不知道那锅里煮的是什么,热气腾腾,每口大锅前都排着长队,不知是军汉还是土匪的汉子们端着饭碗有说有笑地在排队领饭。

    江二妹不知从哪儿变出一只大碗一双筷子,说道:“饭菜管饱,吃多少盛多少,不能浪费。”

    周骋长这么大,还没见过这么多人一起吃饭,就是施粥的时候也没有。

    可是,这多脏啊!

    这时,不知是谁喊了一声:“今天有肉,五花肉!”

    排队的汉子们像打了鸡血似的,有人笑,有人叫,有人向前面挤,还有人用胳膊肘去怼挤上来的人:“你敢夹三儿?打死你!”

    “干哈?打死我,你就能多吃块肉吗?”

    于是众人都笑了,有个后来的汉子端着饭碗从周骋身边跑过,对周骋喊道:“你肚子不饿吗?快点吧,去晚了肉都让那些孙子们给抢光了!”

    “哦,好!”周骋不由自主地跟上那人,向着拥挤的队伍跑过去。

    ......

    转眼便是大年初一。

    大清早,沈彤和燕北郡王给云七拜了年,又冲着燕王的铠甲拜了拜,云七给他们每人一个大红包,然后拽着两个人到门框上比了比,前阵子用刀子在门框上画了那道横线,已经被超过了。

    云七满意了,这阵子她给他们胡吃海塞还是有效果的,所以养孩子并不难,就像养牲口一样,让他们吃得饱饱的,才能长得壮实。

    于是云七让人端来两大碗饺子,看着他们两个把饺子一个不剩全都吃完,才放他们离开。

    他们刚刚出来,大饼就和一个小兵像现宝似的抬来一个箱子:“姑娘,这是七少给您送来的年礼。”

    沈彤抿嘴笑了,萧韧是算准了的?赶在大年初一早上把年礼送过来。

    箱子打开,整整一箱子都是京城和保定府才能买到的吃食。

    可意儿叹了口气,悄悄对大饼说道:“你们这位七少可真是不解风情,这些东西吃了就没了,要送也要送些能让彤姑娘赌物思人的东西。”

    大饼白他一眼:“彤姑娘想念七少了,骑马就去看他,不用赌物思人。”

    可意儿不屑:“彤姑娘不是没有去看他吗?说明彤姑娘对你们七少还没到思念的地步。”

    “彤姑娘和七少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用不着你说的这些。”大饼转身走了,可意儿连媳妇都没有,懂个屁!

    沈彤对着那一箱子的东西发了好一会儿呆,她挨个翻过了,就连箱子底也敲过,确认没有夹层,萧韧真的只送来一箱子吃的,却连一封信也没有。

    沈彤挑了几样,余下的让芳菲拿出去分了。

    桔子瞅准时机,跳到她的腿上,沈彤摸摸它的脑袋:“还好有你。”

    转念一想,桔子还是萧韧专程从西安带过来陪着她的,她忍不住在桔子的圆鼻头上亲了亲。

    “等到把这边的事情处理完了,我就带你去保定府,当面问他,为什么不给我写信了。”

    萧韧正在回保定府的路上,他刚刚从河南回来。

    自从杨锦程去了河南,萧韧便乔装易容也去了河南。

    这些日子他没有片刻停留,混进卫所,去过军屯,他看过河南的各个城池和镇子,并且悄悄见过困在洛阳的周铮,便匆匆忙忙赶回来了,他要赶在大年初一回到保定府,山雨欲来!

    “小栗子,给燕北的年礼送了吗?”回到保定府,萧韧连口水也没有喝,便问小栗子。

    “送了送了,捡着京城和保定府里才有的点心糖果置办了整整一箱子,送去燕北了。”小栗子很得意,这个差事他办得很好,他早就从芳菲口中知道,沈彤姑娘不挑食,但是喜欢吃零嘴儿,小姑娘就没有不喜欢吃零嘴儿的。

    萧韧嗯了一声,他很用心地洗了双手,然后挑了一支最喜欢的笔,把小栗子轰出去,开始给沈彤写信......

    正月初五,江二妹进来时,沈彤正在把一件夜行衣和几瓶常备药放进包袱里,她出门时的东西能减则减,除了夜行衣和药以外,其他东西随处可买,没有必要带在身上。

    “你去收拾收拾,我们进城。”沈彤说道。

    “哦。”

    江二妹只说了一个字,便转身出去了。片刻后,她又回来,身上也带了一个包袱,但她的包袱比沈彤的要大,里面有她杀人常用的东西,那些东西就和沈彤的夜行衣一样,不好买到。

    两人出门的时候,迎面遇到江婆子。

    江婆子道:“姑娘,你等等,我和你们一起去。”

    沈彤笑道:“不用了,你留下给他们蒸包子吃吧。”

    江婆子想想也是,有江二妹跟着呢,她还是留下蒸包子吧。

    又走几步,遇上了云七。

    云七皱眉:“等等,我去拿家伙,一起去。”

    话音刚落,身后便传来一声尖叫,燕北郡王捂着肚子弯下腰去,他肚子疼!

    “阿娘,您还是留下照看小宝吧,万一他被人偷走呢。”

    趁着云七去看燕北郡王的时候,沈彤和江二妹跑远了。

    许安和路友早就等着了,爬犁穿过一眼望不到头的桦树林中,很快便消失在白山黑水之间。

第五四九章 我看到的燕北军

    燕北城外的军营里,士兵们把一筐筐的雪倒进大锅,融化的雪水冒出腾腾热气,一碗米倒进去,淡淡的米香随着热气溢出来。

    “正月初七是喝粥啊。”一个小兵自言自语。

    站在他旁边的是一个粗壮的军汉,他大着嗓门说道:“谁说正月初五喝粥了,初一饺子初二面,初三合子往家转,初四烙饼炒鸡蛋,初五捏上小人嘴,初七人日吃寿面。初七是人日,要吃面。”

    小兵咽咽口水,她不挑食,没有什么特别喜欢吃的,可是现在,她想吃一碗热腾腾的面条,浇上加了木耳和蘑菇的肉卤儿,最好再来一碗鸡汤。

    嗤的一声,有人笑出声来.

    粗壮军汉怒目而视,骂道:“老子说错了吗?大年初七就是要吃寿面!”

    “你没说错,可是你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有口稀粥喝就不错了,还想吃面。”

    粗壮军汉怔了怔,他是昨天才来这里的,昨天就是喝粥,半夜就把他饿醒了。

    当兵的不让吃饱,怎么打仗?

    粗壮军汉张口就要骂娘,身边的小兵扯扯他的衣裳,示意他不要再说了。

    小兵问那个说话的人:“我听人说大齐的军队里面,就属燕北军的伙食最好了,燕北军出去打仗身上带的都是风干的牛肉。”

    说着,她伸出舌头舔舔发干的嘴唇,早知如此,他们说多带些干粮出门了。

    那人哈哈大笑,像是听到了什么有趣的事,他指着小兵的鼻子说道:“别告诉我,你就是冲着燕北军的伙食才当兵的?也不知是哪个坏蛋骗你的,你不如回去睡大觉,梦里有寿面,还有风干的牛肉。”

    粗壮汉子见他对小兵出言不逊,正要开口,小兵轻声对他说道:“走吧。”

    该走了,军营看过了,他们在这里两天了,现在就了该走的时候,再不走,他们就被饿死了。

    他们的胃口已经被养得娇气了,喝粥填不饱他们的肚子。

    站在远处的小山岗上,沈彤俯视着远处的军营,她对江二妹说道:“在西安时,我听过很多燕北军的故事,可是这里的燕北军,和我想像的不一样。”

    她想像中的燕北军,是萧韧告诉她的,山呼海啸,地动山摇。

    而她看到的燕北军,瘦弱疲惫,松懈散慢。

    江二妹没精打彩:“这里还不如咱们的土匪窝,没什么好看的。”

    她和沈彤不一样,她见过燕北军,也杀过燕北军,她一个人杀了一个小旗的燕北军,如果给她一个总旗,她说不定也能杀光,没什么意思,杀了十个人,才劫了五钱银子,后来江二妹做买卖时再遇上燕北军,全都懒得杀他们了,燕北军太穷了,没意思。

    “你说会不会有人饿死?”沈彤问道。

    她说的“人”当然不是普通百姓,而是燕北军里的人,他们不是世代军户,他们都是招募来的,为了吃饱肚子就来当兵,这原是没有错的,错的是他们当了兵也吃不饱肚子。

    “饿死吗?饿死的人没有油水,我嫂子都不要。”

    江二妹一脸平静,许安和路友捂着嘴别过脸去。

    “走吧。”沈彤转身走下山岗,身后传来一声猫叫,沈彤无奈转身,从许安手里接守包裹在毛皮里面的桔子。

    桔子很生气,说好了带它出来的,可是一转身就跑了,它已经整整两天找不到她了,跟着江二妹,桔子担心不知哪天,它就进了江二妹的肚子里。

    沈彤摸摸桔子圆滚滚的脑袋,凑到它的耳边低声说道:“我们现在去找他。”

    ......

    云七手里拿着一把笤帚,打得燕北郡王上窜下跳:“阿娘,过了年我就十五了,不是小孩子,你别用笤帚打我,多丢人啊。”

    云七扔了笤帚,抄起一条齐眉棍,燕北郡王一声哀嚎,朝着挂在角落里的铠甲扑过去:“父王救命,阿娘要打死我了!”

    “你给我说实话,你姐跑去哪里了?”云七手里的齐眉棍硬生生地落了下来,那副铠甲已经很旧了,她花了不少力气修补的。

    燕北郡王煞有介事地左右看看,怔怔地说道:“是啊,我姐去哪儿了,阿娘,您别急,我出去找找。”

    说完,他一把推开窗子,从窗子里窜了出去。

    他姐去哪儿了,绝对不能告诉阿娘,否则,他们这个娘,还不知道会做出什么事情来。

    云七并不知道,与沈彤一起不见的,除了许安和路友,还有早已被她遗忘了的三个人。

    官道之上,一个老者咳得厉害,同行的两个年轻后生关切地问道:“师傅,前面就有客栈,咱们还是休息半日再走吧。”

    老者咳了一会儿,终于舒服了,道:“什么客栈啊,不能住,这一路上的客栈里,十家有八家是黑店,咱们快些赶路,要先彤姑娘一步赶回去。”

    这几天没有下雪,碧空如洗,阳光温润,他们准备充足,有烧饼,有咸菜,有肉干,还有烧刀子。

    这条路,老者走过很多次,他熟悉这里的每一个岔口,每一条小路,不仅是这里,就连鞑子那边的道路,他也熟悉。

    他是燕王称赞过的斥侯,燕王说,老官便是本王的眼。

    千里眼,老官。

    “大华、二三,你们看到那片山洼了吗?你们不要小看那片山洼,那山洼里埋过火药,不信?你们找个当地人问问,看他们敢不敢进去。”

    “你们看到那座山了吗?那山上有个洞,当年有个大土匪私藏了一批兵器,就是藏在那个洞里。”

    老官如数家珍,过了这么多年,这些事他依然记得。为此,他很欣慰,他的记性很好,说明他还不老,他能看到那座山,能看到那片山洼,说明他的千里眼还在。

    “其实也没过多少年,小公子和彤姑娘也只有十几岁。”老官仰头看向蓝得透明的天空,又看看前面望不到头的道路,也没过多少年,他也不老,以后的时日还有很长,他能做的事有很多很多。

    “走,别磨蹭了,难道你们想让彤姑娘等着我们吗?”老官快马加鞭,向前而去。

    大华和二三互看一眼,谁磨蹭了,还不是你老人家触景伤情,我们都不知道你在感慨个啥。

第五五零章 中州

    正月初七,中州卫。

    指挥使严化一脸阴沉地看着面前的年轻人。

    年轻人双颊深陷,面容憔悴,但是他身上的衣裳干净整齐,一双眼睛亮如星辰。

    虽然多了沧桑,人也瘦到脱形,可是严化还是一眼就能认出他来。

    芝兰玉树般的公子,杨锦程。

    若是几个月前,杨锦程要来河南,不仅是严化,河南大大小小的卫所都会打开门来恭迎,可是今非昔比,京城里的消息早就传过来了,杨家倒了。

    严化的父亲名叫严怀德。严家一贫如洗,严怀德用参军换来的几两银子安葬了老母亲,便跟着部队走了。

    机缘巧合,严怀德做了杨锋的马夫,后来娶了孟老夫人的侍婢为妻,就连严化几兄弟的名字,也是杨锋给取的。

    想到这些,严化阴翳的眼睛里多了几分暖色,他对杨锦程道:“公子放心,我老严惟公子马首是瞻。”

    杨锦程深深地看他一眼,微笑点头。

    严化气氛填膺,骂道:“定国公萧家那些人,我爹在世时还说他们是好的,真是看错人了,没想到竟然干出指鹿为马、为虎作伥的恶事!”

    骂够了,严化亲自去安排了住处,见杨锦程孤身一人,严化问道:“陛下和太后娘娘没有和您一起来吗?”

    杨锦程摇摇头:“我九死一生逃出来,却也不知他们的消息。”

    闻言,严化号啕大哭:“陛下啊,太后娘娘啊,老严无能,没能保护你们啊,老严无能啊!”

    随从连忙过来相劝:“将军,您不要哭坏了身子,陛下和太后娘娘大仇未报呢。”

    严化擤一把鼻涕,拍拍杨锦程的肩膀:“大公子,您千万不要和老严客气,有什么需要只管告诉老严,老严一家子的性命全都交给您。”

    杨锦程连忙摆手:“不用不用,只要有一瓦遮头,杨某便感激不尽。严家一门忠烈,杨家受用不起。”

    ......

    严化感动得再次痛哭流涕,直哭得天昏地暗,由随从们搀扶回去。

    回到内室,严化抹干脸上的泪水,叫来了自己的两个儿子。

    两个儿子进门之间,使劲揉揉自己的眼睛,老二还用苯水的帕子擦了擦,让自己看上去像是刚刚哭过。

    “爹,杨老公爷死得太惨了,呜——”儿子们进门便哭,他们幼承庭训,严家的一切都是皇帝给的,都是杨家给的,严家的儿郎在娘肚子里就在孝忠皇帝,孝忠杨家。

    现在皇帝下落不明,杨家又倒了,他们很伤心,很痛苦。

    “行了行了,杨老公爷还没死,你们别哭了。”

    严化平静的声音传来,两个儿子吃了一惊,立刻止住了哭声。

    “爹,您......”

    “爹什么爹,杨家倒了,我们严家更要好好的。”严化训斥。

    两个儿子面面相觑,父亲不是一向都说没有杨家就没有严家吗?

    大儿子眼珠子一转,立刻问道:“爹,那杨大公子来了的事情......?”

    “他不过就是看上我们的兵马而已,黄口小儿,倒是真敢想啊。”严化冷笑。

    “那我们去把他轰走!”

    小儿子转身便要出去,却被严化叫住:“不要去,他是一个人来的,身边既没有杨太后,又没有小皇帝,想要借兵,只是笑话而已。”

    严化顿了顿,道:“他自己会走的。”

    次日,中州境内出现洛阳逃难来的流民,中州知府吓得半死,天一亮就亲自带着县令跑到中州卫,请求中州卫派卫护城。

    严化立刻下令,中州封城。

    杨锦程得到消息之后,便买通了中州卫的人,一问才知,所谓洛阳流民,全都是严化派人假扮的,又将消息传到中州府衙,中州府衙的大小官员本就忧心忡忡,担心时疫传过来,听说以后便跑来找严化出兵。

    这一切都是严化安排的。

    杨锦程乔装改扮,混在一队出城巡逻的士兵里逃出了中州城。

    得知杨锦程已经顺利逃走,严化哈哈大笑,小儿,还想和他斗?若是以前,倒也能斗上一斗,可是现在,杨锦程只是一条丧家犬,而严家,要兵有兵,要权有权,要地盘有地盘,他杨锦程连和他斗的资格也没有。

    三天后,中州卫先后发现了来自郑州卫、濂阳卫的细作,就连目前水深火热的洛阳卫也有细作过来。

    严化不屑地道:“这是来摸老子底的吧,那老子就让他们摸个够!”

    严化转身就往这些卫所派去了细作。

    消息很快传来,杨锦程并非独自一人来到河南的,他身边有幕僚,而且还有女人和孩子。

    郑州卫的韩广不但接待了他们,而且还将女人孩子接到他自己家里!

    女人,孩子?

    严化勃然大怒,连摔了几个杯子。

    “杨锦程,黄口小儿,竟然欺瞒本将军!”

    “韩广那条老狗,他娘不过就是个洗脚婢,小人得志!”

    两个儿子也都气坏了,对严化说道:“韩广手里有杨太后,还有小皇帝,莫非他想当曹操?”

    严化瞪了他们一眼,书都没读过几本,还曹操?

    哼,韩广若是真想当曹操,老子就剁了他。

    两天之后,严化派长子率领募兵五千人攻打郑州。

    韩广闻讯打开城门,他站在城门之上,对着严大公子说道:“贤侄,你父亲怎么没有来,我为他准备了二十年的玉壶春,就等着和他一醉方休呢。”

    严大公子看一眼门户大开的郑州城,没有立刻攻进去,他冷笑着对韩广说道:“韩叔父,听说您得了宝贝,我爹好奇得紧,打发我来看看。”

    韩广哈哈大笑,忽然大喝一声:“放箭!”

    乱箭齐发,严大公子不得不退后三十里。

    韩广轻松退敌,回到自己的宅邸,一进门就听到婴孩啼哭,韩广大悦,对随从道:“去请杨大公子。”

    片刻后,杨锦程和他在内书房见面,韩广问道:“大公子,严家小子虽然退兵了,可是明天定然还会卷土重来,依我看,不如就把他灭了吧。”

    杨锦程摇摇头,指指身后的文士,道:“这是我的幕僚方季唯,今天晚上让他去见见严大公子。”

第五五一章 洛阳

    天气渐暖,洛阳的时疫终于有了好转,抬出去焚化的尸体越来越少。

    飞鱼卫已经回了京城,太医院的人却不敢走,他们一直住在距离洛阳城三十里外的官驿里。

    这一天,洛阳卫指挥使焦胜奇终于松口,让太医院进城。

    这两个月来,太医们如坐针毡,进退两难。他们早就收到京城里送来的消息,知道宫里变天了。

    若说与后宫牵连最深的便是太医院了。

    千万不要以为被派到这里来的太医都是没有背景没有倚仗的。

    能进太医院的,十之八、九都是世代太医。

    至于江湖郎中医术高超,被皇帝看上,封为太医。这种事都是词话本子里的。

    即使是头疼脑热这样的小病,宫里的贵人也不会让民间大夫诊治的。

    但凡能进太医院的,要么是家中长辈带晚辈,要么就是师傅带徒弟,总之,没有背景的少之又少。

    这些太医们连着内宫,即使他们没有连着,他们的叔伯长辈,师傅师公也连着。

    现在,家里让他们不要回来,死也要死在外面。

    于是这些日子,太医们便在官驿里等死。

    焦胜奇请他们进城,他们以为自己听错了。

    这是换个地方去死吗?

    也好。

    放眼望去,洛阳城里冷冷清清,十户九空。

    焦胜奇让他们做的,就是给这座空城消去最后的危险。

    “时疫止住了?”一名太医疑惑地问道。

    没有人回答,有些事不必让他们知道,他们要做的,就是在城中除疫。

    每位太医带领二十名兵士,他们穿梭在城中大街小巷,衙门里的差役按照人丁册子一一核对,有的人家全家都死了,那就直接把房子烧掉。

    城中的官驿外面,依然重兵把守,焦胜奇没有让人通报,径自走了进去。

    周铮正和宜宁郡主下棋,见焦胜奇来了,宜宁郡主没有避开。

    焦胜奇给二人行了礼,恭敬地说道:“按照三公子的吩咐,末将已放太医们进城了,现在都已安排下去,太医们正带着兵士们除疫。”

    周铮微微颔首,继续和宜宁郡主下棋。

    焦胜奇垂手而立,没有半分不耐。

    宜宁郡主抬头看他一眼,噗哧笑了出来,道:“三哥,焦指挥使正忙着,就别让他在这里陪咱们下棋了。”

    周铮含笑,说道:“焦指挥使可还有事?”

    焦胜奇忙道:“多亏三公子和郡主赐了药方,洛阳城的百姓们方能渡过此劫,百姓们得知是三公子和郡主救下他们,想要当面给二位磕头,因此末将想请三公子和郡主在这里多留几日。”

    就是留下等着百姓们过来磕头?

    宜宁郡主笑道:“焦指挥使客气了,这里是大齐天下,洛阳城的百姓都是大齐子民,我们所做的,也不过是举手之劳,若是百姓们想要感激我们,那就冲着京城的方向磕头吧。”

    几日之前,焦胜奇终于得知原本病入膏荒的周铮和宜宁郡主竟然已经康复,他来一看究竟,周铮和宜宁郡主也没有瞒着,大大方方地把药方交给了他,并且还让从西安来的大夫一起过去,亲自给百姓们配药。

    也不过几日,除了少数病情特别严重的,余下的百姓们全都康复,西安来的大夫说还要再观察十日,待到确定全都好利索了,便让他们进城。

    这几天,西安的那些人与百姓们在一起,除了医治病人,还大肆宣扬周三公子和宜宁郡主的仁慈。

    百姓们对宜宁郡主早有耳闻,现在更是把她当成了菩萨转世,据说,现在已经有了几个不同的转世版本,总之,宜宁郡主就是上天派来救苦救难的。

    至于周铮,反倒是被人忽略了。

    焦胜奇听出宜宁郡主的意思,他们是不会留在洛阳的。

    焦胜奇脸色瞬间冰冷,他对宜宁郡主说道:“城外流民聚集,三公子和郡主仍有危险,末将这便去布置兵力,确保二位贵人的安全。”

    说完,焦胜奇转身便走了,和他进来时一样。

    见他走了,宜宁郡主眨眨大眼睛,笑着问周铮:“他觉得看管咱们的兵力不够,还要加强?”

    周铮轻笑,道:“也不知他为何不想让我们离开。”

    宜宁郡主不屑地道:“我最恨这些张口闭口就是为了百姓的家伙了,明明这次就不是什么大病,却硬生生让他弄成了一场瘟疫,若不是我们拿出方子,他还会继续下去,还不知百姓们什么时候才能回到自己的家园。”

    这件事确实古怪,当初周铮和宜宁郡主感染时疫也非常蹊跷。

    宜宁郡主正色道:“难道他想用一城百姓来陪我们一起死吗?”

    周铮摇摇头:“那对他没有好处,不过,他倒是可以趁着这个机会把整个洛阳城握在手中。”

    洛阳是大城,各级衙门众多,而焦胜奇这个洛阳卫指挥使也是前不久刚刚扶正的。

    如果不是这场时疫,焦胜奇现在也不能完全接手洛阳卫。

    而现在,握在他手里的不仅是洛阳卫,还有整个洛阳城,以及周边几个千户卫。

    “宜宁,你忘了,还有募兵,洛阳卫除了卫所里的五千多人,还有一万募兵,另外,附近的几个千户营和百户营也归属洛阳卫,如今焦胜奇能动用的兵力至少二万人。”

    宜宁郡主沉默了,她不懂这些,但是二万兵马已经不少了,足能......足能与京蓟兵马一战!

    “三哥,我们什么时候回去?”宜宁郡主问道。

    离开西安很久了,经历了这么多,宜宁郡主很想回家。

    周铮隔着棋桌,伸手摸摸她的头,柔声说道:“是你回去,我会让人把你送回西安。”

    宜宁郡主吃了一惊,她以为她会和周铮一起回去。

    “三哥,你呢?”她的声音里隐隐带了哭腔。

    周铮摇摇头:“这次我出来,就没打算回去。你回去以后,替我照顾你嫂嫂,她刚刚嫁进来,对王府的一切都不熟悉,你回去也能帮帮她。”

    出来就没打算回去!

    宜宁郡主想到了萧韧,她颤声问道:“是不是七哥也不回去了?”

    周铮抬头看向窗外,轻声说道:“我们都长大了。”

    他们长大了,他们要担起与生俱来的责任。

第五五二章 京城

    出了正月,迎春花绽放出第一枝娇黄,滞留城外的百姓终于进城了。

    与焦胜奇所说不同,百姓们不但感激救苦救难的宜宁郡主,他们还要感激洛阳卫的焦指挥使。

    宜宁郡主是菩萨转世,可是身先士卒的焦指挥使才是陪着他们共患难的人。

    宜宁郡主离百姓的世界太过遥远,而焦指挥使却是他们能够亲眼看到的。

    百姓们跪在焦胜奇脚边失声痛哭,感谢焦指挥使建灾民寨收留他们,感谢焦指挥使用卫所的银子买来药材给他们救治。

    焦胜奇走到哪里,哪里就有百姓围住他磕头,以至于他都不知道周铮和宜宁郡主是什么时候离开的。

    他们还是走了!

    困住他们这么多天,最终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焦胜奇叹了口气,看向北方,现在,他的儿子只能自求多福了。

    “父亲,您不该......”长子焦威没有把话说完,他看到父亲的的眼睛红了。

    “我不该救治百姓,不该让洛阳城死而复生,还是我不该放走周铮和宜宁郡主?”焦胜奇质问。

    焦大公子不敢说了,他和小弟不一样,他自幼就被父亲带在身边,他在军营里长大,而小弟养在京城,被母亲娇惯,养了一身纨绔子弟的毛病。

    他对父亲是畏惧的。

    “......可是季四爷那边,您该如何向他交待,小弟还在他们手上。”这是焦大公子忧虑的。

    他与小弟焦猛并不亲近,两人差了十二岁。他跟着父亲离家时,小弟还未满周岁。

    但是,血浓于水,那毕竟是自己的亲弟弟。

    焦胜奇的声音如同寒冬腊月的石头,又冷又硬。

    “若是用一城百姓来换我的儿子,我不如亲手杀了他,就当从未生过。”

    焦威吃了一惊,原来是他想错了。

    这些日子父亲的所做所为,让他以为父亲向季四爷屈服了。

    父亲不惜得罪秦王和杨家,与飞鱼卫为敌,封了洛阳城,还禁锢了秦王的一对儿女。

    “父亲,您从一开始就决定这样做了,是吗?”焦威不由自主地提高了声音,被带走的那个人,是他一母同胞的亲弟弟,是他想要爱护的人。

    “对,当我发现那两个人时,就决定了。他们千不该万不该来患害百姓。”

    这两个人,便是这场瘟疫的由来。

    那两个人应该都是训练有素的死士吧,他们向多个水井里倾倒自己的便溺,被发现后提刀自刎,死得干净利落。

    初时,无论是衙门还是百姓,还只是把他们的死当成茶余饭后的谈资,猜测他们可能是负债累累的赌徒,他们之所以往井里倾倒粪便,当然是他们自杀之前想要使坏,让人恶心。

    可是没过几天,便有人生病了,生病的人越来越多,直到连坐诊的大夫也病倒了,衙门里才确定这是时疫。

    焦胜奇很快便查到了那两个自尽的人身上,而这时,他见到了季四爷的使者。

    季四爷让使者带来了一封信,季四爷的信热情洋溢,但在焦胜奇看来,这就是索命符!

    一城百姓,万千将士的索命符。

    他想了一夜,次日一早他将一个染病的人送去了官驿......

    周铮和宜宁郡主,不过就是两个人,两个和他无关的人。

    两个人,而不是一城的人。

    ......

    沈彤来到京城的时候,已是早春二月。

    国丧已过,京城热闹喧哗,花团锦簇。

    沈彤只是路过。

    是她忽然想要进城看看,离开京城几个月了,她想知道现在的京城是什么样的。

    许安和路友也进城了,他们曾经是飞鱼卫,京城里有很多人认识他们,他们的离开事关杨捷之死,若是以前,他们在京城一露面,便会被抓起来送到杨家审问。

    可是现在,他们走在大街上,没有人理会他们。

    忽然,一个愉快的声音响起:“许叔,路叔,是你们吗?”

    两人寻着声音望过去,只见一个青衣小帽的年轻人正惊喜地望着他们。

    “虾头?”两人异口同声。

    当年虾头不辞而别,直到三年之后,沈彤才告诉他们,虾头是细作,混在飞鱼卫里的细作。

    “是我啊,许叔路叔,你们全都回来了,阿治哥和双喜哥呢,他们也一起回来了吗?”虾头的声音里透着欣喜,他的眼里也都是笑意,这不是装的,他是真的高兴。

    许安看向身后,沈彤和江二妹说要四处逛逛,晚上在城外三里庄汇合,这会儿不知道去了哪里。

    “他们没有回来,我们两个也只是路过。”许安说道。

    “这可真是太巧了,没想到还能在京城遇到你们,我做东,我们去喝一杯。”虾头愉快地说道。

    “好啊,多年不见,叙叙旧也好。”许安笑着说道。

    ......

    沈彤和江二妹去的地方是定国公府。

    “这地方不会有朝廷鹰犬盯着吧?”江二妹问道。

    沈彤摇摇头:“以前肯定是有的,现在没了。”

    现在的定国公府,已不同往日。

    一驾驾马车,一顶顶轿子,把定国公府外面的那片空地挤得水泄不通。

    下人打扮的人,三三两两,聚在一起聊着闲天,他们或是等着自家主人从里面出来,或是等着里面的人叫自家主人进去。

    江二妹张大了嘴巴,好一会儿才说出话来:“这都是来送礼的?”

    沈彤笑道:“能把礼送进去的只是少数,大多数人就是想来混个脸熟而已。”

    “这群狗官!”江二妹忿忿。

    沈彤对江二妹道:“我们去后门吧。”

    后门同样停满了各式各样的车驾,只是没有了轿子,官老爷们还要点脸面,是不会侯在这里的,停在这里的车驾,都是排队送礼的。

    沈彤耸耸肩,对江二妹说道:“看来我们只能跳墙头了。”

    江二妹嗯了一声,二话不说,就窜上了墙头。

    沈彤吐吐舌头,狼群里长大的,这跳墙头的功夫比桔子都要好。

    沈彤忍不住伸手摸摸背篓里的桔子:“别急,咱们也上去。”

    “看,那边有人翻墙头!”

    “是偷儿吧,光天化日的,胆子也太大了!”

    “快,来人啊,抓贼!”

第五五三章 春暖雀肥

    萧家的侍卫闻讯赶来时,两人一猫已经进府了。

    “我好像看到那两个是女子。”

    “你一定是眼花了,偷儿都没有这个胆子,何况是女子。”

    “是啊,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定国公府啊,谁敢偷东西?谁敢!”

    高高的院墙把议论声和喧嚣挡在外面,墙内一派安宁,下人们井然有序,面不改色地看向两个忽然闯进来的不速之客。

    一名管事模样的人走过来,对两人略一打量,见是两个装着男装的女子,他便马上把眼睛移开,问道:“二位姑娘是来找人的?”

    沈彤用眼睛的余光瞟去,就在管事说话的时候,几个下人将她和江二妹围在中间。

    那几个下人一看就是练家子。

    果然是定国公萧长敦的人,就连下人们也深藏不露。

    “劳烦这位管事帮我通报一声,我要见马伯。”

    那管事眼珠动了动,挥手示意从外面追进来的侍卫们不要上前,他道:“姑娘贵姓?”

    “姓沈。”在燕北,没有人称呼她的姓,都叫她彤姑娘,可是阿马却只认识沈彤。

    管事深深地看她一眼,对旁边的小厮使个眼色,小厮飞奔而去。

    片刻后,那小厮又跑了回来,对管事道:“马爷爷请这位姑娘到他老人家那儿去。”

    管事点点头,再挥挥手,围在沈彤和江二妹周围的侍卫和下人便全都退开,管事对沈彤道:“沈姑娘随我来吧。”

    阿马在府里有个单独的小院儿,这个小院儿连着萧长敦的书房,萧长敦一声吩咐,阿马使能立刻过来。

    管事指指敞开的院门,道:“沈姑娘进去吧。”

    沈彤谢过,带着江二妹走了进去。

    小院里,阿马正用小黄米喂地上的麻雀,看到沈彤进来,笑容便从他的皱纹里溢了出来:“沈姑娘,你快进屋吧。”

    说完,把手里的小黄米全都洒在地上,抢在前面去撩帘子。

    那些麻雀显然是让人喂惯的,沈彤从身边走过,它们也没有飞走,继续抢吃地上的小黄米。

    江二妹看着有趣,蹲下去看麻雀吃食儿,琢磨着这些麻雀莫非是这老头养的?养肥了烤着吃?

    沈彤进屋前,摘下身后的背篓,对阿马说道:“劳烦您老帮我照看。”

    阿马连忙说好,接过沈彤手中的背篓,帘子撩开又落下,阿马把背篓放在美人靠上。

    又有些日子没有见到沈姑娘了,不但长高了,而且越发标致了,若是七少能和沈姑娘一起回来该有多好。

    忽然,美人靠上的背篓动了动,阿马还以为自己没有放稳,正要把背篓重新放好,就看到一个黄灿灿的小脑袋从背篓里钻了出来。

    “这是......”阿马吃惊不已,沈姑娘居然随身带着一只猫!

    “这是桔子,彤姑娘的猫,你别理它,它不会乱跑。”江二妹依然蹲在地上看麻雀,脑袋都没抬,也不知她是怎么知道桔子出来的。

    “好吧。”阿马讷讷,为什么沈姑娘随身带着的是一只猫,而不是七少?

    桔子先是警惕地四下看看,然后落落大方地舔爪子,洗脸......至于目瞪口呆的阿马,桔子自动忽略。

    屋内,萧长敦和沈彤分宾主而坐。萧长敦含笑说道:“想不到这么快就能再次见到沈姑娘,不知沈姑娘可找到你要找之人了?”

    当初,沈彤请萧长敦帮她进宫,用的理由就是要去找一个对她很重要的人。

    “找到了,她现在很好。”沈彤说道。

    萧长敦的脑海里浮现出那夜在朝阳宫里见到的那个刺客,当时刺客的头被按下去,他没有看清样貌,只记得是个身材高挑的女子。

    “冒昧问一句,沈姑娘与那人是亲戚?”事后萧长敦仔细回忆过那晚的事,那女子就是红娘子,沈彤进宫要找的人也是红娘子。

    沈彤笑意甜甜:“那是家母。”

    纵然是萧长敦,此时也是大吃一惊。

    根据他查到的消息,沈彤应该是沈家的养女。

    关于沈彤的身世,查到这里便没有再查下去。

    他虽是萧韧的伯父,可是他无法插手萧韧的亲事,沈彤八岁便到了西安,与萧韧是青梅竹马,直到三年前,沈太太找到亲生女儿离开西安,沈彤这才知道自己是养女的身份,这件事不是秘密,白老爷和文老爷在书院前上稍一打听,就有很多人知道。

    萧长敦对沈彤的身份很满意。

    在此之前,他还曾担心秦王会将女儿下嫁给萧韧。

    萧长敦不希望家中子弟与皇室联姻。

    沈彤既是萧韧自己看中的,又与皇室没有关系,这让他找了很多后顾之忧。

    可是现在,沈彤却说红娘子是她的母亲。

    萧长敦喝了一口茶,掩去心中的震惊,他飞快地梳理着这一年多发生的事。

    崇文帝说过,他是在发现毛元枚尸体的那处宅子里被人掳走的,之后便住在山洞里,有人给他送饭,但是来人都是蒙着脸的,他不但不知道那些人的相貌,更不知道身在何处。

    再后来,他就被那些人装到箱子里,带到了京城。

    至于崇文帝藏在百花班戏箱里出宫的事,崇文帝没说,可是萧长敦早就查过了,知道崇文帝行踪的,除了毛太后,就只有红娘子。

    至于那个什么招红袖,只是个替罪羊而已。

    带走崇文帝的是红娘子,把崇文帝交给萧家的是红娘子,进宫行刺太皇太后的还是红娘子!

    沈彤是红娘子的女儿!

    萧长敦深吸一口气,缓缓问道:“杀死太皇太后的,是红娘子,还是你?”

    沈彤一笑:“国公爷忘了吗?杀死太皇太后的,是后晋余孽呀。“

    萧长敦怔了怔,随即哈哈大笑,他在笑自己,一大把年纪了,居然被个小姑娘给绕进去了。

    不用问了,硬生生把太皇太后之死推到后晋余孽身上的,并非只是杨太后,十有八、九,就是沈彤,而杨太后,只是顺水推舟而已。

    毕竟,德善是杨家的,杨太后想把杨家摘出来,没有把这件事推到后晋余孽身上更合适的了。

第五五四章 事不关己

    萧长敦的心情十分复杂,但却又似有块石头放了下来。

    虽然太皇太后的死因已是板上钉钉,但那是杨太后亲口宣布,如今杨家倒了,难免有人会在太皇太后的死因上大做文章。

    萧长敦露出一个慈爱的微笑,他能让百八十人去查明红娘子和沈彤的身世来历,当然也能让百八十人把太皇太后的死因再无质疑。

    太皇太后就是死在后晋余孽之手,与沈彤母女无关,与萧韧无关。

    除了太祖皇帝,没有人能废掉太皇太后,即使杨家抄家灭门,太皇太后也是周家妇,史书之上,太皇太后依然是太祖皇帝的元后,母仪天下,辅佐两代帝王的千古贤后,受周氏子孙世代供奉。

    无论是谁杀死太皇太后,都是乱臣贼子,其罪当诛。

    后晋余孽就是乱臣贼子,天下人得而诛之。

    “沈姑娘,能否答应老夫一件事呢?”萧长敦温和地说道。

    沈彤笑意盈盈:“若是事关家母,国公爷敬请放心,世间再无红娘子。”

    真正的红娘子早就隐姓埋名嫁人去了,世间可不就是再无红娘子了吗?

    萧长敦满意颔首,略一沉吟,又问道:“沈姑娘来京城可有要事?”

    “我这次来是专程向国公爷道谢的。”

    说完,沈彤深施一礼。

    虽然不知道当初她是如何逃离京城的,但是一定是九死一生。京城于她是危险之地,她却冒险进京,只是为了向他道谢。

    “不知犬子......不知犬子可还好?”萧长敦还想问问小六的事。

    沈彤脑海里便浮现出那位“犬子”的样子:“他很好啊,以后还会更好。”

    该说的话都已说完,沈彤起身告辞,萧长敦没有挽留,这世上有些人,本就不是想留就能留住的。

    沈彤撩帘出来,阿马站在廊下,搓着手,似是有些无奈。

    小院静谧,洒了一地春光,桔子正在吃着什么,看到沈彤出来,喵的一声,算是打个招呼。

    可是,那些鸟毛是怎么回事?

    ......

    周铮派了一半人马护送宜宁郡主回西安,自己则向保定府而去。

    和离开西安时一样,这些人马乔装改扮分批前行。早春乍暖还寒,放眼望去,满目萧瑟间夹杂着一片片的迎春花,有风吹过,带起一片尘土,花枝迎风摇摆,马上的旅人护住头上的帽子,骂一声这该死的风。

    周铮微笑,此时的西安应比这里春意更浓吧。

    他想起新婚燕尔的妻子,忽然发现自己竟已想不起她的容貌,脑海里浮现出的只是凤冠霞帔下的模糊面庞.

    离开西安太久了,以后还会更久,他努力回忆,不想让自己连这张模糊的脸也遗忘。

    “到了保定府,让小七帮我找个人画出来。”他记得萧韧手下有擅长画人像的,他不记得妻子的相貌,随行的内侍总有记得的吧。

    周铮大笑:“快走,我们要早一点到保定!”

    岳阳曾经到过保定,这条路已很熟悉,他记得再走五六十余里便有一家客栈,今天一定能赶到,只是到时应已天黑,正好可以睡个好睡。

    入夜,万籁俱寂,马蹄沉沉.

    “看,前面有火光!”

    走在前面的岳阳放眼望去,果然,火光影影绰绰,至少还有十几里,平原宽阔,隔了很远也能看到。

    岳阳蹙起眉头,这个方向莫非是那家客栈?

    他让人到前面打探,自己和周铮在路边等候。

    半个时辰后,去打探的人回来了,说道:“走水的是家客栈,最近的村落也有三四里,村民还没有过来救火,只有几个过路人在看热闹,说是没有见到客栈里有人跑出来。”

    没有人跑出来?

    岳阳在那家客栈里住过,方圆百里,并非只有这一家客栈,只是那些都是小的,而这家客栈就是放在京城,也是大的。不但地方大,而且还很新,布置也雅致,否则,岳阳也不会带着周铮到那里去投宿。

    天干物燥,走水并不稀奇,稀奇的是偌大的客栈,竟无一人跑出来。

    岳阳看向周铮,征求周铮的意见。

    “又不是寒冬腊月了,找个僻静的地方,我们露宿一夜吧。”周铮笑着说道。

    他们在路上采办过干粮,除了周铮和两位内侍,其他都是军人,风餐露宿于他们而言是家常便饭。

    探路的很快就回来,从前面的岔路过去,有片枣树林子。

    于是众人重新上路,很快就找到那片枣林。

    “还真是奇怪了,怎么会没有人逃出来呢,这个时辰客栈里的人应该不会全都睡着了吧,至少伙计们还有几个醒着吧。”

    岳阳还在想着客栈走水的事。

    多事之秋,事不关己,谁也不想多管闲事,岳阳也只是好奇,却没有想去一探究竟。

    周铮想了想,道:“若是客栈里的人在走水之前便全都死了,那岂不是就没有人跑出来了?”

    “是啊,死人当然不会自己跑出来”,岳阳一拍大腿,兴奋地说道,“不仅是死人,若是被人下了药,也同样跑不出来。”

    客栈里至少也有几十人,若要挨个屋子把人全都杀光,也是一件麻烦的事。

    “这里喝的都是井水吧,那家客栈有井吗?”周铮问道。

    “当然有井,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没有水井怎么喝水。”虽然岳阳没有看到过那客栈的水井,但肯定会有的。

    周铮叹了口气,又冷笑道:“那就对了,他们只要把药放进水井里等着就好,这个时辰应该刚刚用过晚膳,客栈里的人一个一个倒下去,然后再点一把火,把客栈烧了,无论是过路人还是客府,自是以为是客栈里不慎走水,至于那些投宿的客人,又有谁知道姓甚名谁。”

    几只乌鸦在头顶飞过,岳阳抹抹额头,额头上竟然一层冷汗。

    “计划周密,想来那些人针对的不是客栈的老板,而是住在客栈里的客人。”岳阳想起自己不久之前还在这里住宿,真若是被人在水里下了毒,他也跑不了,甚至没有人知道他死在客栈里,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就如一滴露珠消失无踪。

第五五五章 胆小的人

    岳阳霍的站起身来,怔怔一刻,重又坐下。

    “如果是我一个人出来办差,我一定会去看看。”

    周铮抬抬眼皮:“你说我拖你后腿?”

    “当然不是,保护你是我的职责。”岳阳捡起一根断枝,朝着夜空扔出去,断枝落下,砸到他自己的头顶。

    “你看,这树枝是我自己扔的,砸到我自己,怪不到别人。”

    周铮嗤的轻笑:“哲理哲理。”

    岳阳皱眉:“我说得不对吗?”

    周铮挥手去赶蚊子,天还冷着,没有蚊子:“走吧,天亮前回头,不要误了赶路。”

    岳阳怔了怔,问道:“你不和我一起去?”

    周铮摇摇头:“我的性命很金贵......天亮之前你没回来,我就当你死了。”

    岳阳很想一拳打过去,可是这是周铮啊,小时候不懂事打打闹闹,现在长大了,也只能动动嘴皮子过过干瘾。

    周铮闭目养神,再不理他。

    岳阳转身离去,他只带了五个人,向着那片火光而去。

    ......

    火焰熊熊,三三两两的围观者也渐渐散去,都是常在路上走的,看热闹也分看什么,喜事看看,遇到这种大凶之事,避之不及。

    只有地上的那个人还没有走,他的双腿发软,不要说走了,他连站也站不起来了。

    太可怕了,太可怕了,大火,他害怕大火。

    他双手撑地,两条腿却像面条似的,软软地瘫在地上,没有一丝力气。

    岳阳努努下巴,随从走上前去,一把拖起地上的人,厉声喝道:“你是从里面逃出来的?”

    那人猛然被人提起来,火光映在他那张苍白的脸上,像是染了血。

    他慌乱摇头:“不是不是,不是我放的火,不是!”

    随从锁眉,就这副怂样,谁也不会怀疑是你放火。

    “深更半夜,你在这里做甚?”常年在军营里的人,全都有一副洪亮的嗓门。

    那人被他一吼,眼泪鼻涕一起流:“别杀我,求求你们别杀我!”

    随从忽然感觉有些不对,低头一看,有水正从那人的裤管里流出来。

    这人给吓尿了?

    军营里长大的随从还是第一次看到真的有人会被吓尿,他一时没能反应过来,拎起那滩滴水的肉泥走到岳阳面前。

    “爷,这小子肯定是看到了什么,否则不会这么害怕。”

    岳阳看向还在燃烧的大火,对跟着他来的几个人道:“仔细查查,看还有没有其他人。”

    几人领命而去,岳阳这才去看那个人。

    没有人提着,那个人重又趴倒在地上。

    岳阳抽出佩刀,弯腰去看那人,那人下意识抬头,刀光映在他的脸上,他吓得连忙闭上眼睛。

    岳阳还是第一次遇到胆子这么小的人,可是他见过很多扮猪吃老虎的,所以他用刀背拍拍那人的脸,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冰冷的感觉从脸颊蔓延到全身,噗的一声,一股子臭气袭来,岳阳措不及防,这是......

    “你叫什么名字,何方人氏,来这里做什么?”岳阳顿了顿,忽然厉声喝道,“快说,不说小爷宰了你!”

    “说,我说,我叫王颂之,渝阳人氏,是到京城求学的。”那人的声音虽然在发抖,可还是能听出来这是个少年人。

    “原来是个书生,难怪呢。”岳阳这才去看这人的装束,青布斗篷,蓝布袍子,是读书人的打扮。

    “你大半夜地在这里做什么,赶路?车马呢?”岳阳四下看看,没有车马。

    那人似乎更害怕了,吓得抱住了自己的脑袋,恨不能把头埋到地底下。

    岳阳摸摸鼻子,他出身将门,从小被家里长辈逼着也读过不少书,对读书人说不上喜不喜欢,他的朋友里也没有读书人。

    但是,他尊重读书人。

    只是,他却没有见过,胆子这么小的读书人。

    “原来是个读书人啊,失敬失敬。”读书人是令人尊敬的,岳阳伸手想要扶起王颂之,可是王颂之抱着头,岳阳也只好在拍拍他的肩膀,可没想到王颂之就像是被针刺了一样,嚎的一声尖叫,倒是把岳阳给吓了一跳。

    这人有病吧!

    “你不用害怕,只需告诉我,你为何会在这里,我就放你走。”岳阳和言悦色地说道。

    王颂之显然还没从惊恐中缓过来,直到岳阳派出去的人全都回来,表示没有发现可疑的人,王颂之终于开口了。

    他指指大火中的客栈,说道:“你们为何不进去救火?”

    岳阳怔了怔,这人是真有病。

    “这么大的火,我们进去不就是送死吗?再说了,里面的人没有跑出来,想来已经全都死了,我们进去又有何用,多添几条人命吗?”

    岳阳没有想到,王颂之听到他的这番话,竟然长长地呼出一口气,整个人也镇定下来。

    “你们不是来救人的?”他问道。他指指大火中的客栈,说道:“你们为何不进去救火?”

    岳阳怔了怔,这人是真有病。

    “这么大的火,我们进去不就是送死吗?再说了,里面的人没有跑出来,想来已经全都死了,我们进去又有何用,多添几条人命吗?”

    岳阳没有想到,王颂之听到他的这番话,竟然长长地呼出一口气,整个人也镇定下来。

    “你们不是来救人的?”他问道。

    岳阳笑了:“看来你知道得不少啊,居然认为我们是来救人的,救谁?你知道,对吧,你一定知道。”

    王颂之抖了一下,但是又立刻恢复平静他指指大火中的客栈,说道:“你们为何不进去救火?”

    岳阳怔了怔,这人是真有病。

    “这么大的火,我们进去不就是送死吗?再说了,里面的人没有跑出来,想来已经全都死了,我们进去又有何用,多添几条人命吗?”

    岳阳没有想到,王颂之听到他的这番话,竟然长长地呼出一口气,整个人也镇定下来。

    “你们不是来救人的?”他问道。

    岳阳笑了:“看来你知道得不少啊,居然认为我们是来救人的,救谁?你知道,对吧,你一定知道。”

    王颂之抖了一下,但是又立刻恢复平静

    岳阳笑了:“看来你知道得不少啊,居然认为我们是来救人的,救谁?你知道,对吧,你一定知道。”

    王颂之抖了一下,但是又立刻恢复平静

第五五六章 神物

    来时六个人,去时七个人,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马蹄声渐渐远去,原本平坦的土地上忽然拱起一个小土包,土包越来越大,变成土堆,一个脑袋从土堆里探了出来。

    那人张望一下,确定没有人了,才从土堆里窜出来,他刚刚站定,土堆里又钻出一个人来。

    “辛拾,我就说嘛,那个书生不该留下,这下好了,他被人带走了,也不知后面来的是什么人,卫头儿若是问起,该怎么说?”

    辛拾望着夜色中的官道,冷冷地说道:“若是因为放过那个人惹出麻烦,我自会向卫头儿领罪。”

    “好,你说话要算......”

    最后那个“数”字还没有说出来,长剑便贯穿了他的喉咙。

    他徒劳地张着嘴,再也发不出半点声音。

    “你死了,就不会惹出麻烦了。”

    辛拾抽剑,看着同伴踉跄跌倒,单手拖起尸身,向着那片火海走去......

    死里逃生的书生王颂之,匍匐在周铮的脚下,天还黑着,五六个护卫手持马灯,灯光照在王颂之的脸上,吓得他不敢抬头。

    周铮蹙眉,好在在这里的人是他,如果换做小七,怕是已把这人一脚踢飞。

    小七顶烦这种胆小如鼠的人了。

    他也烦,除了老鼠,谁不烦呢。

    他比小七年纪大些,更能平心静气而已。

    岳阳说道:“他说他叫王颂之,是进京求学的书生,他还说他就是住在那家客栈里的,半夜从客栈里出来,逃过一劫。”

    岳阳说话的时候声音里都是笑意,显然,他是不相信的。

    周铮瞪了岳阳一眼,道:“你没有审清楚就把他送到我面前?让我审吗?我脾气这么好,怎么审?”

    脾气好的人当然不能审犯人,所以,三公子的意思是......

    王颂之吓了一跳,他一进枣树林子就看到了周铮,这少年自带贵气,神态谦和,仪态气质远非带他带的那几人可比。

    只是王颂之没有想到,这么一次芝兰玉树般的翩翩佳公子,说出来的话,却别有深意。

    令人越想越觉可怕的深意。

    王颂之又有了尿意,他趴在地上磕头如捣蒜,原本贴身挂在脖子上的一个小物件也被甩了出来,啪的一声,落在周铮面前。

    一旁的护卫连忙捡起,见不是危险的东西,这才用帕子托着拿给周铮。

    周铮看了一眼,见是一枚玉观音,玉质莹润,看上去已经贴身养了很久。

    周铮是王孙公子,好东西见得多了,这枚玉观音也只是看了一眼,便想让护卫还给王颂之。

    可是他没有想到,没等他开口,原来像狗一样趴在地上的王颂之忽然一跃而起,带着一股子浓重的尿臊味,向他扑了过来。

    “护驾!”

    话音未落,离王颂之最近的护卫已经将他制住。

    王颂之嘶声哭嚎:“还给我,还给我!”

    周铮锁了眉头,他看了王颂之一样,目光又落到那枚玉观音上。

    这厮就是为了这枚玉观音?

    以为他会贪这块玉?

    空气里弥漫着骚臭之气,周铮好修养,也忍不住了。

    他对岳阳说道:“好好审审,他不说实话,就把这枚玉观音砸了!”

    “不,不,贼人,你们是贼人!”王颂之的声音宛若夜枭,在枣林中回荡。

    几人将王颂之连拉带拽拖到枣林尽头,岳阳吸吸鼻子,这家伙的肚子里有多少东西,怎么屙尿了这么多?

    虽然更臭了,可是王颂之却与方才判若两人,他像是打了鸡血一般,眼睛直勾勾盯着岳阳手里的玉观音,不住地吼着:“还给我,还给我!”

    岳阳把那枚玉观音在王颂之面前晃了晃,勾勾嘴角,笑着说道:“说吧,你在客栈里看到什么了,又是怎么从客栈里出来的,说得好呢,小爷我就把这块玉还给你,若是连蒙带骗,方才那位公子说的话你也听到了,我就把这块玉给砸了。”

    旁边的随从心领神会,不知从哪里找来一块拳头大的石头,岳阳一手拿玉,一手拿着那块石头,摆出个随时要砸下去的姿势。

    “别,别砸,小心一点,这是神物,是神物!”王颂之大喊。

    岳阳没理他,神物?若是神物为何你会被我抓来?

    “我说,我都说,这事儿和我没有关系,真的没有关系!”王颂之语无伦次。

    岳阳嗯了一声,道:“那就说给小爷听听吧。”

    原来,王颂之父母双亡,祖父是一位致仕翰林,三年前去世,去年他县试落第,便决定来京城投奔祖父的一位忘年交继续读书。

    从渝阳到京城,搭水路更快捷,只是他虽是自幼长在南边,却有个晕船的毛病,无奈只好走陆路,加上手上银子有限,这一走竟是从去年秋天走到了现在。

    他是搭着大车来到这家客栈的,这家客栈价钱不便宜,他便和车老板说好,在大车上过夜。

    他说到这里,岳阳不由问道:“大车?”

    他让人找过,没有看到大车,更没有在客栈后面发现马匹的迹像。

    他住过那家客栈,客栈后面有牲口棚,有专人管着,今天他的人去看过,牲口棚只烧了一半,但是里面没有牲口。

    “是啊,就是大车,我带的干粮早就吃完了,到客栈里买了几个馒头一壶茶水,原本是想要回大车上吃的,可是我刚出来,就看到车老板和他带的伙计正匆匆忙忙往大车的方向跑,我叫了他们一声,他们回头看到我,跑得更快,我一个读书人,自是不如他们跑得快,他们跑到车前,竟然赶着车跑了!这些骗子,骗了我的车钱,竟然跑了!”

    大车上当然不是只有他一个客人,其他客人都在客栈里投宿,只有他是住在大车上,因此,也只有他一个人看到车老板跑了。

    “后来呢,你便没有再回客栈?”岳阳看他的样子不像说谎,便继续问道。

    王颂之眼眸微闪,马上说道:“对,我沿着官道跑,想要追上他们,可是我当然跑不过牲口,追了一会儿,连大车的影子也看不到了,我只好折回来,这时,客栈便烧起来了。”

第五五七章 救命

    岳阳也不知审过多少次细作了,受过专门训练的细作,他尚能摆平,何况是王颂之这种自作聪明的书生。

    岳阳几乎瞬间就听出他话中的漏洞,问道:“你知道火是由小变大,人也是要一个个死的吧?”

    王颂之怔住,从他走出客栈,到客栈起火,好像相隔的时间有些短,难怪被这人听出破绽。

    他艰难地咽了口唾沫,脑海里又浮现出那个奇怪的少年。

    少年的脸上像是抹了黑炭,黑漆漆的,看不清本来相貌,只有一双眼睛贼亮贼亮,亮得让他发怵。

    他原本只买几个馒头,后来又想加点咸菜,像这种大客栈,咸菜都是免费给的,他不好意思找伙计要,就去了大厨房。

    他是在客栈的大厨房遇到那个少年的。

    那少年盯着他看了几眼,忽然拉起他往外走,少年的力气很大,他被拽出客栈,接着,他便看到车老板和伙计赶着大车逃跑,他忘记追赶,站在那里没有动,忽然有人压低声音在他身后说道:“快跑!”

    他下意识地便向追道上跑,也不知道跑了多久,忽然发现四周没有人了,更看不到那驾大车。

    天很黑,他很害怕,这才想到自己是着魔了吗?为什么要跑?

    即使大车走了,可是他和客栈里的人说说,也能有一瓦遮头。

    他是读书人,这世道对读书人是很尊重的,就像他信天买馒头,伙计还多送了两个。

    他后悔了,甚至怀疑那个从背后传来的声音只是幻觉。

    一定是的,即使不是幻觉,也是他听错了。

    可能根本不是和他说话。

    他越想越是这样,便往回走。

    他是个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书生,这一路跑来已是气喘吁吁,回去时便跑不动了,只能走着,而且走得很慢。

    也不知走了多久,他才走回到客栈,可是这个时候,客栈里已有火苗窜出来。

    他吓坏了,他怕火,大火烧死了他的父亲,烧光了他的万贯家财,那时他还很小,还是个孩子。

    他很想逃走,逃得越远越好,可是他的两条腿没有一点力气,他吓得蜷缩在地上,有路过的人停下看热闹,可也只是看看热闹,便继续赶路,没有人理会他,他一直趴在那里,直到遇到这几个凶神恶煞的人。

    现在,他的大脑渐渐清明起来。

    是那个少年,一定是他!

    少年把他从客栈里拖出来,少年在他背后说话,让他逃走。

    可是那少年又是如何知道客栈会走水呢,除非是他放的火!

    王颂之眼眸中忽明忽暗的光彩,没有逃过岳阳的眼睛。

    岳阳拿着石头的手,忽然落了下去!

    “有人放火!”王颂之尖叫。

    岳阳的手硬生生停在半空,他转过身来,看着王颂之,问道:“你看到了?”

    “虽然我没有看到那个人放火,但是一定是他,我在大厨房遇到他的,他把我拖出来,还让我快跑,我跑了很远的路,后来想回到客栈投宿,这才发现客栈里走水,我怕火,很害怕,所以......”

    “所以你吓得不敢动了?”岳阳嘲讽地说道。

    “我不是害怕,我就是我就是怕火。”王颂之抹一把额头上的冷汗,重又看向岳阳手里的玉观音。

    “我知道的事情全都说了,把神物还给我,求求你了,那是家父留给我的,求求你了!”

    说着,王颂之趴在地上磕起头来。

    岳阳不屑地看着这个人,读书人?呵呵。

    “那是什么人,你以前认识?”岳阳问道。

    “不认识,我是读书人,自幼只读圣贤书,怎会认识那等贼人?”王颂之连忙自证清白。

    “既然不认识你,他为何要让你逃走?还把你从客栈里拖出来?”岳阳好笑地说道。

    王颂之摇摇头,这也是他想不通的事,但是他很快就找到了借口,道:“是这神物护佑我,我有神物护体,贼人不敢伤我。”

    岳阳真想揪下这人的脑袋看看,这人是读书读傻了,还是脑袋里长了虫子。

    “那你说说看,贼人长得什么样子。”岳阳问道。

    王颂之仔细回想,道:“他的脸很黑,但是眼睛很亮,应该很年轻,顶多十五六岁,身量还未长成,和我差不多高。”

    说到这里,他又补充道:“他的力气很大,一看就是打架结社之徒,说不定是官府通缉的江洋大盗。”

    岳阳从鼻子里哼了一声,不屑地问道:“说起来也是那人救你一命,他应该是你的恩人了,你会不会是为了报恩,故意在小爷面前混淆视听?”

    “不会不会!”王颂之连忙摇头,道,“我乃圣人门徒,自幼苦读,岂会与贼人为伍,何况救我的是这神物,是观音菩萨,和那贼人何干?”

    岳阳笑了,他活了二十岁,还是第一次遇到把忘恩负义说得如此义正言辞的人。

    他随手一抛,那枚玉观音向王颂之扔了过去,王颂之上前一步,接住了玉观音,可是却也摔了一跤。

    岳阳原本还想整治整治这个人,可是看他摔得鼻青脸肿,便也懒得再理会此人。

    书呆子也好,傻子也罢,都是一个废人。

    他使个眼色,两名随从上前,拖了王颂之走出枣树林子。

    约末过了一炷香的功夫,两名随从回来,笑得贼兮兮的。

    岳阳问道:“把人扔哪儿了?”

    随从笑道:“活埋了,不过上面只洒了一层薄土,他自己能爬出来。”

    噗,岳阳给逗笑了,骂道:“若是他吓死了,也就爬不出来了。”

    见了周铮,岳阳把这事告诉了周铮,听得周铮直皱眉,说道:“这等小人直接扔到河沟里就是了,还要费事挖坑埋他,你们是闲得难受吗?”

    岳阳想想也是,转身对两名随从吼道:“你们两个是闲得难受吗?”

    两名随从摸摸后脑勺,他们好像也真是闲得难受,就是看那小子吓得屁滚尿流,他们便想耍耍他,便假装活埋,想把那小子再吓上一吓,现在看来,他们真是多此一举,直接扔到河沟子里,命大就活下来,命薄就淹死算了,反正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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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红妆介绍:
沈彤活了两辈子,她觉得最好的时候就是现在了。她有心有力有记性,还有大把的好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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