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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姚颖怡     大红妆txt下载     大红妆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一二一章 斥责

    青平镇的州衙请的是五十里外千户营的兵马,这个千户营隶属于周常卫,周常卫指挥使姓林,是忠义伯林仲年的嫡次子,太皇太后属意的皇妃人选中的林婉儿,就是林指挥使的女儿,只不过这个消息还没有传到青平镇而已,但是那些读书人却是知道林指挥使出自忠义伯府,而忠义伯则是皇帝登基后封爵的第一人。

    说是皇帝封的,傻子都知道其实就是太皇太后封的,因此,经由这些读书人之口,百姓们都知道了,这些在镇上杀人行凶的兵士都是林指挥使的人,而林家则是太皇太后的人。

    虽然鲍靖也是因为太皇太后而死,但是在百姓眼里,鲍靖是京城大官,离自己很遥远,但是这些读书人就不同了,死去的五十六人里,有百姓们认识的人,也有百姓们敬仰的人。

    还有一件事是百姓们没有想到的,这五十六名读书人里,有一位是涵山卫指挥使徐世基的亲侄儿!

    徐世基的父亲早亡,徐世基长兄为父,将胞弟抚养长大,没想到胞弟三十岁时也死了,膝下只有一子,徐世基对这个侄儿视如己出,把侄儿从老家接到任上读书,去年徐公子考上秀才,徐世基摆了几十桌庆祝,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侄儿中的是举人。

    这一次徐公子是被几名同科叫来的,其实就是来凑热闹的,没想到却被周常卫的人给杀了。

    随从背着徐公子的尸身马不停蹄回到二百里外的涵山卫,随军大夫仔细查验了徐公子的尸体,赫然发现弱不禁风的徐公子竟然身中五刀,前后心还被长矛刺透。

    涵山卫的人几乎都是看着徐公子长大的,徐世基更是怒不可谒,当天晚上,徐世基与众将歃血为盟,率涵山卫三千精兵悄悄开往周昌卫,周昌卫发现涵山卫兵马离自己不到百里时,居然还没以为是来打自己的。

    徐公子死后的第四天,周昌卫被徐世基打得措手不及,留在卫所里的一千兵马死伤贻尽,徐世基亲手割下林指挥使的头。

    徐世基反了!

    在周昌卫下辖的四个千户营的兵马尚未到来之前,徐世基的另一路兵马则血洗了离青平卫最近,杀死徐远子的那座千户营,并且挥军前往青平卫,占了州衙和县衙,打开城门,一是让不想留在城里的百姓出城,二是迎接徐世基大军进城。

    吴家嫂子闻言,和车老板说了一声,带着儿子跟随顺子一家去找自家相公去了。

    眼看涌来的人越来越多,车老板对许安道:“这位爷,你们要么跟着我回去,要么就让太太在这儿下车吧,前面我是不敢去了。”

    许安看向沈彤,沈彤道:“回去吧。”

    车老板如蒙大赦,赶着大车就要走,没走几步就有人拦车,想搭车一起走。

    许安见了,立刻摸出五两银子给了车老板:“这车我们包了,不要停,马上走!”

    不是他们心狠,而是现在太乱了,谁也不知道上车的会是什么人,许安不敢冒险,沈彤更不敢冒险。

    车老板平时就是在这条路上做生意,几天也赚不了五两银子,现在得了银子,心里欢喜,鞭子甩开,把车赶得像要飞起来。

    车里的黄氏早就听到外面的对话了,她抱住欣妩,死死抓住车里的座椅,避免被颠得磕碰到,尽管如此,她还不忘把头伸出车窗对沈彤道:“彤彤,外头人多,要不你进来吧。”

    “阿娘,我没事,您别担心。”沈彤说道。

    黄氏看着昂首挺胸骑马护在车边的女儿,心里一阵酸楚。彤彤是被她娇养长大的,也不过半年,就像是忽然长大了,长大得让她有些陌生。

    提起离别后的遭遇,虽然沈彤说得轻描淡写,但是黄氏知道,女儿一定吃了很多很多的苦,否则又有谁会一夜长大呢。

    她低头看一眼蜷缩在她怀里,吓得簌簌发抖的欣妩,伸手推开,欣妩吓了一跳,不安地问她:“阿娘,您不喜欢阿妩了吗?”

    黄氏叹了口气,对欣妩道:“你做了我的女儿,就应知道以后摆在我们母女面前的是艰险重重,阿娘不指望你能像你妹妹一样,可是你也要学着自己立起来。”

    “可是阿妩害怕......”欣妩还是第一次听到黄氏有这种口气和她说话,以前黄氏对她存着愧疚,因此和她说话时也是温柔和蔼......

    颠簸的骡车上,欣妩的心也随着骡车七上八下,忐忑不安。

    黄氏见她眼神闪烁,又是一声叹息,终归不是自己养大的,就是以前没有出事之前,彤彤也没有这样的眼神。

    “你坐在车上,身边有阿娘陪着,车外还有你妹妹和两位壮士护着,你有何可害怕的?若是这样你还害怕,那外面那些奔逃的妇孺们呢?他们岂非早就吓死了?”说到这里,黄氏的心终是软了下来,欣妩毕竟不是自己养大的孩子,她能对彤彤说的话,对欣妩却是不能说,她放柔了语气,道,“阿妩,如果害怕就闭上眼睛,睡着了就不怕了。”

    欣妩听话地闭上双眼,她的心一点点沉了下去。

    沈彤回来了,黄氏对自己终究是和以前不同了。

    人心隔肚皮,何况自己是被陶世遗和蓉娘送到黄氏面前的。

    黄氏以前认为陶家是被她连累枉死,可是沈彤回来把一切告诉她,黄氏嘴上不说,心里怕是恨死了陶世遗和蓉娘了。

    人声喧嚣,风声猎猎,沈彤听不清车里的对话,但是有一两句还是飘进了她的耳中。

    她用眼睛的余光扫向车内,欣妩正襟危坐,双眼紧闭。

    沈彤知道刚刚阿娘斥责了欣妩,这样很好,只有阿娘放下对欣妩的愧疚,可以正视这段所谓的母女情份,以后真的出了事,阿娘才不会太过伤心。

    这一世,她是不会放过欣妩的。

    之所以她默许欣妩跟在阿娘身边,一是不想让阿娘更加愧疚,二来她也想看看,这一世的欣妩背后有什么故事。

    对欣妩,她猜不透,前世如此,今世如是。

第一二二章 徐世基

    傍晚时分,沈彤一行到了岳州镇。衙门里显然已经收到消息了,城门紧闭,车老板说尽好话,才放了他们进去。

    找到昨天晚上投宿的客栈住下,大家这才松了口气。

    把黄氏和欣妩安置妥当,沈彤和许安路友坐在一起,商量今天的事。

    沈彤问许安和路友:“徐世基这个人你们听说过吗?”

    飞鱼卫一直都没有放松对朝廷官员的暗中监视,再加上飞鱼卫的人也想从中捞钱,因此,他们反倒成了对官员最了解的人。

    许安道:“徐世基是陇右人,是太祖年间的武状元,徐家以前是开镖局的,有一次走镖的时候,徐世基的爹娘都被杀了,徐世基十五岁,弟弟十岁,徐世基把镖局卖了,带着弟弟投奔了外家。徐世基考上武状元时,太祖皇帝对他很是喜爱,原想把他留在京中,可是他执意不肯。不久后陇右有个百户晋升为升户,徐世基自请去了陇右接了百户一职。他到了陇右的第二年,就扫平了距陇右二百里的一个寨子,寨子里的土匪无论男女老少全部杀得精光,连财物都没要,把寨子一把火烧了。之后大家都怀疑这个寨子就是当年杀死他爹娘的那伙人。也正是因为这件事,徐世基就落了个睚眦必报的名声,所以现在青平镇的事出在他身上,我不吃惊。”

    沈彤点头:“这像是他能做的事。对了,徐世基是开镖局的,并非出自官宦人家,他从百户到指挥使,也算是官运亨通了,他在朝中靠谁提携?”

    “这也是徐世基此人难以捉摸之处,徐世基在朝中没有倚仗,太祖皇帝殡天前,徐世基是陇右卫副指挥使,小皇帝登基后,杨家想要掌控更多的军权,看中徐世基没有家族依靠,便想把他收为己用,于是就施恩于他,把他从陇右调到涵山卫做了指挥使,统领一卫军务。可是杨锋没有想到,这个徐世基却不是个好相于的,最后杨家白白浪费了一个指挥使的名额,最终也没能把徐世基收在麾下。徐世基把涵山卫经营得铁桶一般,杨锋几次派人过来,可是那些人到了涵山卫就失去消息,过不多久,就会在离涵山卫很远的地方找到他们的尸首。”

    许安说到这里,喝了口水,继续说道:“杨锋也曾经让飞鱼卫到涵山卫调查这些官员的死因,可是这又能查出什么?徐世基早就把事情安排好了,还能让飞鱼卫抓住把柄吗?且徐世基治军严格,他的军队纪律森严,这么多年没有惹过任何乱子,杨家拉拢不成,也曾想要把他除去,无奈徐世基在军中的威望越来越高,一来二去,杨锋也就懒得理他了。”

    沈彤笑了,道:“这个徐世基有意思啊,真有意思,不过像他这样既无背景又不攀附的,居然还能活到今天,委实是不容易啊。”

    这是事实,像徐世基这样的,满朝文武也找不到第二个了。

    “管他什么徐世基王世基的,当务之急还是想想这路该怎么走吧,青平镇被徐世基占了,周常卫也被扫了,周常卫下辖的几个千户所势必不会善罢甘休,这场仗还有的打。”路友说道。

    青平镇肯定是不能去了,不仅是青平镇,周围几个镇子也同样。

    如果不是一场硬仗,徐世基也不会打开城门,让百姓逃走。

    沈彤道:“绕路吧,带着我阿娘,我们只能远远避开。”

    前世她没有听说过徐世基的名字,想来这场纷乱很快就被平息了,待到她长大以后,中间又隔了好几年,徐世基早已成了过眼云烟,无人再提。

    徐世基能调动的军队也只有区区五千六百人,这些人能扫平周常卫,也能令青平镇的官员跪地磕头,但是若是以这五千六百人对抗朝廷,无非就是以卵击石。

    这样的结果,沈彤能看得出来,很多人都能看得出来,以徐世基的能力和阅力,当然更是心知肚明。

    可是他还是这样做了,为了他的侄儿,他冲冠一怒,带着他的子弟兵,公然与朝廷为敌。

    后人或许会讥笑他飞蛾扑火,可是却无法诋诲他的至情至义。

    沈彤叹了口气,如果可以,她想助他一臂之力。

    可是这也只是想想而已,带着黄氏,又有一个不知所谓的欣妩,沈彤不可能会不顾母亲,跑去青平镇。

    沈彤有了几分倜伥,她问许安:“知道徐世基和谁交好吗?现在这个时候,有没有人能帮他呢?”

    许安没有想到,沈彤会对徐世基如此看重,他认识沈彤越久,就越发感觉到沈彤的与众不同,因此,此时沈彤忽然说出这几句话来,许安怔住。

    沈彤是真的希望有人能够帮助徐世基造反吧......

    许安仔细想了想,他道:“距涵山卫最近的是中岭卫的一个千户所,如果我没有记错,那个千户所的千户,和徐世基应是认识的。”

    “认识?”沈彤不解,问道。

    只是认识而已!

    “对,是认识的,那个郑千户也是科举入仕,他和徐世基一样,是武科,徐世基是那一年的武状元,他则是探花郎,武探花。可惜他的父母相继去世,他前前后后丁忧了六年,虽然尽孝了,可是也影响到自己的仕途。这些年来,朝廷很少会开武科,因此武科入仕的人少之又少,徐世基和郑千户是同科,又一起金榜题名,若说他们二人不认识,那不可能;可若是说他们关系很铁,那更不可能!”许安说道。

    “如果你是那位郑千户,徐世基来找你借兵,你会借吗?”沈彤目光炯炯,正在看着许安。

    许安对沈彤的目光早就熟悉了,现在他在想的,是郑千户会以何种借口来推脱。

    “如果我是郑千户,我就会借出兵马支援徐世基。”沈彤淡淡地说道。

    为什么?徐安不解,一直插不上嘴的路友更插不上嘴。

    看到两个人四只眼全都看向自己,沈彤缓缓道:“我觉得徐世基的侄儿之所以会来到清平,应该是有人故意而为之!”

第一二三章 吴静

    青平镇请愿的读书人有一千多人,这些人当然不会都是青平镇的,有很多人是像徐世基侄儿那样,被同窗同科叫来的。

    读书人之间能攀上的关系很多,同一个地方的叫同乡,在同一个学堂读书的叫同窗,同一科考中的叫同科,同一位先生、座师门下的统称同门。一来二去,恐怕这一千多人相互之间都能攀上关系。

    徐世基的侄儿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有人叫他,他也就来了。

    其实他能来并不奇怪,但是死的人里有他就很奇怪了,况且他身中十几刀,又被长矛几次戳刺,如果他是领头的,被如此虐杀倒有可能,但他不是!

    有人故意杀死徐世基的侄儿,逼反徐世基。

    徐世基早年的那些事情,许安能知道,其他人也会知道,徐世基睚眦必报,又和杨家有旧怨,只要选好时机,选好引子,逼反徐世基不是难事。

    但是徐世基不是毛头小子,他能与杨锋虚与委蛇多年,说明他不但有胆识,他还有头脑。

    他知道自己手里的兵马无法与朝廷的千军万马相抗衡......

    “徐世基身边应该有人,有人打消了他的顾虑,给他勇气,让他看到了前路。那人背后的人,只是徐世基是否知晓侄儿是被人故意害死的就不知道了。”

    “徐世基谋反了,朝廷的兵马就可以理所当然正大光明讨伐他。涵山卫不再是固若金汤的铁板一块,只要徐世基反了,涵山卫的漏洞也就露出来了。”

    沈彤说到这里,她笑了。

    许安默然,路友却已经听明白了:“奶奶的,徐世基是真汉子,就这么被人耍了?杨锋那老杂毛,这也太损了。”

    “可是徐世基也杀了林指挥使,林家算是太皇太后的人,听说林淑妃已经进宫了。”许安思忖。

    “林家只是太皇太后用来平衡后宫和朝堂之用的,林家对太皇太后有用,对杨家却没有用。”沈彤说道。

    的确如此,如果徐世基没有杀死林指挥使,那么林指挥使就是这件事的导火索,即使徐世基被朝廷平叛,林指挥使也难辞其咎。林家从此以后就有把柄抓在杨家手里。

    而现在林指挥使死了,这对于杨家而言,无非是少了一颗平衡用的小棋子,无损全局。

    许安冷笑:“真是妙计。鲍靖打死也想不到,他的死居然会引发一场谋反。”

    路友霍的站起来:“你们说这么多也没用啊,怎么才能让徐世基收兵啊。”

    “他已经反了,朝廷的援兵也要来了,他已是一支射出的箭,无论他收不收兵都是死路一条。”许安道。

    “那怎么办?徐世基有血有肉有情有义,就这么死了?我去闯军营,打晕他,把他扛出来,虽然有些丢人,可是却能保住他的一条性命。”路友道。

    沈彤没有说话,徐世基是生是死对她来说都一样,前世徐世基应是死了的,如果这一世徐世基不死,那么是不是很多事情都能改变?

    其实这一世已经在改变了,她没进死士营,她找到了阿娘。

    但是生死呢?

    如果前世早死的人,这一世可以活下来呢?

    沈彤想了想,对路友道:“我觉得郑千户会去增援。郑千户和徐世基一样,同样没有后台,若是杨锋想趁着这件事,肃清中原所有异己,那么郑千户也在劫难逃,我想他应能想到这一层。”

    次日,果然传来消息,郑千户与同属中岭卫的另一个千户营,各率手下一千人增援徐世基。

    可是同时也有消息传来,郑州卫和洛阳卫、中原卫已经出兵,三大卫所两万人马向青平镇而来。

    滞留在岳州镇的百姓们欢呼雀跃,他们已经忘记这件事的起因是为了请皇帝亲政,他们只是知道,他们的家园没有了,只有朝廷的兵马打跑了徐世基,他们才能结束离乡背井的生活,回到青平镇。

    沈彤从欢呼的人群中走过,一个孩子跳到她面前:“我认识你,你是骑马的小孩。”

    沈彤认出他来,他是吴家嫂子的小儿子。

    “找到你爹了吗?”沈彤问道。

    “没有找到,我娘说我爹可能是去我外家找我们了。现在兵荒马乱,我们要过一阵才能去我外家。”小孩有些失望。

    “好啊,祝你们早日找到你爹。”沈彤说完就要走。

    可是那小孩却抓住她的衣袖,说道:“可是我听人说我爹是带着一个女人跑的,我娘也听说了,可我娘还是要骗我。”

    他有很多话想对人说,可是他不敢对小顺子说,他怕小顺子笑话他,可是眼前的小孩不一样,这个小孩会骑马,一定不会取笑他。

    至于骑马和取笑人有什么联系,他也不知道。

    沈彤有些同情他,吴家嫂子此时应该是很难过吧,可是却还要忍痛骗自己的儿子,也不知她是为了维护那个男人的仅有的体面,还是不想让儿子伤心。

    沈彤发现自己也和这小孩一样,无法理解为人母者的所作所为。

    就像她自己,她已经找到黄氏有些日子了,可是她依然不知道应该和阿娘如何相处。

    她不知道如何做一个女儿。

    小孩还在委屈地诉说,沈彤从荷包里掏出两块糖递给他:“没事,忍一忍,等你长大了就好了,快点长大吧。”

    小孩接过糖来,吃惊地看着她,沈彤转身离去,走出几步,身后传来小孩的喊声:“喂,我叫吴静,你呢?”

    沈彤回过头来,冲他笑了笑:“沈彤。”

    “沈彤?怎么写啊?你念过书吗?会写字吗?”吴静问道,可是他已经得不到回答了,沈彤已经钻进人群中,不见踪影了。

    吴静嘟哝:“真没礼貌,人家还没把话说完呢,会骑马就了不起吗?等我长大了,也会骑马的。”

    可是随后他又想到沈彤没长大就会骑马,他就又郁闷起来了。

    正在这时,身后被人撞了一下,他一回头,见是一个衣衫褴褛的小乞丐。

    吴静是在市井长大的,从小到大见多了这种小乞丐,他冷冷道:“我身上没钱,你不用偷了。”

    那小乞丐冲他一笑,又黑又脏的小脸上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刚刚那个小孩叫沈彤?你认识他?”

第一二四章 孩童

    人群里又有欢呼声传来,想来是官兵们又有振奋人心的消息传来了。

    吴静打量着面前的小乞丐,心里忽然冒出来一个念头,这个小叫花子,牙比他的还要白。

    他见过很多小乞丐,可还是头回见到这样的。

    他想起市井间流传的那些奇文轶事,那些偷小孩的人会想出很多闻所未闻的手段,比如假扮成卖糖瓜的老爷爷。

    那么假扮成小乞丐好像也不难吧。

    想到这里,吴静忽然跳了起来,在小乞丐的一脸诧异中,吴静高喊着:“救命啊,偷小孩的!”

    然后跑得无影无踪。

    直到他跑得没影了,小乞丐才缓过神来,他骂道:“这小子是真傻还是装傻啊。”

    又有一个和他并不多年龄的小乞丐凑了过来,笑着说道:“辛拾,怎么回事?你和那个小孩子说了什么?”

    他没有听到辛拾和那孩子说过什么,但是却听到那孩子高喊什么偷小孩的。

    他和辛拾一起做过几次任务了,他们是小孩,暂时只能做辅助任务,但是和辛拾合作了几次,他知道辛拾不会做没有用的事。

    “没什么,只是听到一个熟悉的名字而已。”辛拾冷冷地说道。

    丙七拍拍辛拾的肩膀,声音沉稳得不似一个十一二岁的孩子。

    “辛拾,如果是进营前认识的人,就忘了吧,一直记着对你不好。”

    他们是死士,他们不配拥有过去,他们的未来也不是自己的。

    辛拾笑了,笑意冷冷:“你想错了,我不认识她,我只是偶尔听说过她的名字而已。”

    他是听阿娘说的。

    那夜死士营的人突然闯进十里铺,阿娘把他推进夹道里,让他藏在那里。

    “阿娘,那些黑衣人是什么人?”

    阿娘凄然一笑:“十有八、九是为了沈彤的事,别怪你爹,他也是为了全家好,若是阿娘死了,你也别想着报仇,杨家咱们惹不起,这仇报不了,你去找你哥,好好活着。”

    可是那一夜,舅舅全家都被杀死了,阿娘和那个假扮成哥哥的小厮也被杀死了,而他终归没有逃走,他被抓住了。

    这是他第一次听到沈彤这个名字,他是家里最小的孩子,爹娘有什么事只会和哥哥说,却不会告诉他。

    他不知道沈彤和他们家有什么关系,但是他却知道,他们家之所以家破人亡,和沈彤脱不了关系。

    屠卫没有杀他,把他带进了死亡营,从此以后他不再是陶赋之,他是辛拾。

    丙七一直在看着辛拾,此时见他眼睛中闪过凶狠之色,丙七连忙拉他一下,道:“快走吧,正事要紧。”

    他不想辛拾惹出事非,否则,上面要罚的不是只有辛拾一个,他也跑不了。

    两人重又挤进人群里,没过一会儿,所有人都知道徐世基的大军不但抢了官仓,而且还杀死了通宝钱庄的老掌柜。

    通宝钱庄是京城的分号,可是在青平镇上也有二十多年了,老掌柜更是抬头不见低头见,是个和蔼可亲的老人。

    “太惨了,老掌柜死的时候还紧紧抱住帐册呢,那帐册上登记的,都是镇子上百姓们往来的血汗钱呢。”小乞丐说得涕泪横流,太惨了啊,老掌柜的肠子都流出来了。

    有妇人已经忍不住跟着哭泣起来,若是以前,她们决不会多看这些又脏又臭的乞丐一眼,可是现在,青平镇上的消息只能依靠这些乞丐们传递了。

    一个妇人从怀里摸出一串铜钱,塞到小乞丐手里:“镇上的韩记茶馆你知道吧,怎么样了?那些贼兵是不是已经把茶馆烧了?那是我们家几代传下来的啊!”

    小乞丐把铜钱还给妇人,道:“韩记茶馆好好的,贼兵还要盘剥商户的钱财,不会把所有铺子全都烧光,这铜钱你拿回去,现在不比以前,多几个钱傍身也是好的。”

    那妇人没有想到一个破破烂烂的小乞丐会说出如此的肺腑之言,也不知是得知自家茶馆无事而高兴的,还是被小乞丐感动了,捂着脸呜呜哭了起来。

    客栈里,欣妩半脆在窗前,透过敞开的窗子看着人山人海的街市。

    一夜之间,岳州镇上来了很多很多的人,这些人都是从青平镇逃难来的,有钱的住客栈,没钱的就拖家带口宿在屋檐下,真是可怜啊。

    忽然,欣妩看到有个娇小却挺拔的身影正朝客栈走来,是沈彤。

    沈彤走得不急不缓,有奔跑的孩子撞过来,她轻轻一闪就避开,继续向前走。

    欣妩发现,沈彤走的是直线,那孩子撞过来时,沈彤虽然避开,可是那孩子走后,沈彤就又回到原本的直线上。

    这人可真是古怪啊,她一定是个很执拗的人。

    欣妩想起她做过的那个古怪的梦。

    梦里有个小女娃冲着她笑,笑得傻傻的,但却很甜。

    小女娃依偎在她怀里,叫她姐姐......

    一转眼,她和小女娃全都长大了,她看到小女娃落入万丈深渊,她看到自己锦绣大妆,身边的男子温文如玉贵气逼人。

    可是那个小女娃又出现了,她恶狠狠地扑向自己!

    梦醒了,她记起见过那个小女娃,就在她到柳家湾的那一天,小女娃抱着布娃娃好奇地打量她。

    那是沈彤,她就是沈彤。

    欣妩看着缓步走来的沈彤,不寒而栗,有朝一日,沈彤会如恶鬼般出现在她面前,扑向她,要夺走她的一切。

    她摸摸自己的脸,堆出一脸欢快,她转过头来,高兴地对黄氏说道:“阿娘,妹妹回来了!”

    黄氏正在做针线,闻言对她说道:“去叫伙计上壶温茶,要不烫也不凉的。”

    沈彤喜欢喝凉茶,可是黄氏怕她受凉,每次都会让伙计送来温茶。

    “好哩,再要两碟点心,妹妹一定饿了。”欣妩的声音欢喜雀跃,她喜欢为妹妹准备糕点茶汤,她想像阿娘那样照顾妹妹。

    黄氏笑笑,正要叮嘱,欣妩却抢先一步说道:“点心不要甜的,妹妹不喜欢吃甜食。阿娘,妩儿记住了。”

    黄氏笑着摇摇头,继续手里的针线,这是做给沈彤的,是一双鞋。

    其实彤彤以前是爱吃甜食的,可是这次回来,彤彤连口味也变了。

第一二五章 我与将军言

    “妹妹,外面好多人,很乱吧?”欣妩一脸的关切。

    “还好。”沈彤的目光从她身上略过看到了打开的窗子。

    “明天我要出去办事,阿娘要劳烦姐姐照顾了。”沈彤语声淡淡。

    欣妩微怔:“妹妹去哪里,兵荒马乱,阿娘会不放心的。”

    “阿娘那里就交给姐姐了。”沈彤颔首,算是行礼。

    欣妩还礼,两个小女娃相貌有几分相似,一样的粉装玉砌,一样的彬彬有礼,很是养眼。

    沈彤陪着黄氏喝茶吃点心,她的话不多,大多时候她都是个听众。

    黄氏缝完最后一针,把鞋子递给沈彤:“快点试试。”

    鞋子是鹅黄绣粉色小花,以前在京城时,黄氏的女红就是出类拔萃的,这些年流落在外,每天就是做女红打发时间,手艺更加精进,鞋子极其精致,沈彤想起这一世刚醒来时,穿的也是一双做工考究的小鞋子,想来那也是阿娘亲手做的。

    “真好看啊,阿娘要教我,以后妹妹的鞋子我来做。”欣妩艳羡。

    “是啊,好看。”沈彤微笑。

    黄氏满足的笑了,以前她觉得愧对欣妩,现在又觉得愧对沈彤,可是她能为沈彤做的太少了,一双鞋子让沈彤喜欢,黄氏很开心。

    “第一次见到妹妹时,妹妹抱着一只布娃娃,那只娃娃好漂亮啊,也是阿娘给缝的吗?”欣妩问道,一脸的天真烂漫。

    “那只布娃娃是我最喜欢的,可惜我从陶家毯跑时,那只娃娃没能带出来,和陶家一起葬身火海了,真是可惜。”

    黄氏一怔,难怪没有看到那只布娃娃,原来烧了。

    “烧了啊?真是可惜啊。”欣妩可惜。

    “是啊,真是可惜。”沈彤转身走了出去,一定是想起布娃娃伤心了。

    “阿娘,阿妩惹的妹妹不高兴了。”欣妩委屈,她真的不是故意的。

    黄氏看看欣妩,眼里有一抹疑惑。

    沈彤走许安和路友的房间,许安正在擦刀,看到沈彤进来,许安和路友站起身来:“走吗?”

    “走。”沈彤说完,就坐下了。

    许安目光深深:“把令尊留在此处可妥?现在城中很乱。”

    “有欣妩,无妨。”沈彤说完,率先走出屋门。

    街上的人依然很多,衙门里的人来驱赶,可惜无能为力,早知道这样,县太爷真不该好心,放青平镇的百姓进来。

    沈彤三人在人群中穿过,很快就不见了踪影。

    欣妩半趴在窗前,眼睁睁看着沈彤走得无影无踪,她有些恍惚。

    沈彤比起梦中的小女娃来,更让她感觉可怕,沈彤不会甜甜傻傻的笑,也不会缠着她叫姐姐,沈彤沉默,沈彤冷静,沈彤是不是杀过人?

    欣妩的心砰砰直跳......

    夜色四沉,残月当空。

    坐落在青平镇的府衙里人影绰绰。

    徐世基打量着突然而至的三个人,眉头深锁。

    这三个人里,居然有个小女娃!

    “谁派你们来的?”徐世基沉声问道。

    “没有人。”沈彤说道。

    开口的居然是那个小女娃!

    徐世基脸色平静,目光深邃,看不出他在想什么。

    “你们来此做何?”他问道。

    “杀你,扫路。”沈彤稚嫩的声音忽然抬高,刚刚退到屋外的侍卫一轰而入,刀光凛凛,将沈彤三人围在中间。

    沈彤未动,许安未动,路友手握成拳,但终亦未动。

    徐世基哈哈大笑:“小丫头,够霸气,也够疯。”

    他指指许安和路友:“可笑的是你们竟然也和她一起疯!”

    许安微笑:“不行吗?”

    徐世基一怔,他这才注意到三人的神情,除了那个铁塔大汉脸现怒容,其他两人都是云淡风轻。

    包括那个小女娃!

    徐世基的目光重又落到沈彤身上,他挥挥手,侍卫向外退去,但蓄势待发,如同离弦之箭,随时都能把三人置于死地。

    “你说扫路?”徐世基沉声问道。

    “扫路。”沈彤答到。

    “何为扫路?”徐世基反问。

    “世道艰难,行路本难,如将军者为一己私怨,冲冠一怒,弃万民如草芥,杀人屠城,生灵涂炭,置上万百姓流离失所,请问将军,汝之作为是否当遗臭万年,我等小民,杀遗臭万年之人是否如扫路上之污物?”沈彤声音朗朗,掷地有声,她无惧!

    “你……”徐世基气极反笑,“小丫头,这番话谁教你的?”

    他看向许安,此人如宝剑在匣,不知是属哪路人马?

    “你以为固若金汤,其实从青平镇出去的消息早已传遍,流离失所的百姓提你色变,你令他们家破人亡,你令他们祖产被占!徐公子为胸怀天下为民请命,青平镇百姓敬他惜他,而你美其名曰为他报仇,而百姓们却称你为贼兵!试问将军,我耳听目染,何用人教?”沈彤向前一步,小小女孩,昂首挺胸,毫无惧色。

    “你说我这里的消息会传到青平镇去?”徐世基不信,他治军严格,眼下城中百姓廖廖,并非不可控,又怎会在他眼皮底下传出消息?

    “通宝钱庄老掌柜被你们活活杀死,你们占了府仓,还嫌不足,纵容兵丁在城中烧杀抢掠,无恶不做,将军所为已失民心,无论此仗胜负,你都是罪人,百姓何过,遇汝等贼兵;徐公子何过,有将军这等伯父。”

    沈彤每说一句,徐世基眼里光华便淡去一分。

    “通宝钱庄老掌柜是自己跌倒而死,他年事已高……”说了一半,徐世基不再说了,颠倒黑白,何患无辞?

    “你是谁?”到了此时,虽然徐世基不愿意相信,但是他还是不得不肯定,眼前的小女娃才是这三个人里的头儿。

    她是什么来头,那两个人为何会听命于她。

    沈彤微微扬起下巴:“在下沈彤。”

    沈彤?

    一个陌生的名字。

    但是,她姓沈。

    “那个沈家的?”徐世基试探地问道。

    沈彤一笑:“就是那个沈家的。”

    “沈家还有后人?”徐世基不可置信,今夜的一切全都不可置信。

    突然而至的三个人,古灵精怪的小女娃,而且,她姓沈。

第一二六章 为何而来

    “本将军与沈氏素无瓜葛,沈姑娘今日前来,不会真如你所说吧。”徐世基一双鹰目如利刃般刺向沈彤。

    沈家除了我这个沈彤还有人活下来?是那个人让沈彤来的?

    或者,背后有人在利用沈彤?

    像是猜到他心中所想,沈彤道:“青平镇是我的必经之路,你挡我的路,我杀你扫路,便是如此。”

    好一个便是如此!

    沈家是读书人啊,沈彤把强词夺理说得振振有词。

    “因为你要在此经过,而本将军在此,你就要杀我?”徐世基冷笑。

    “换做别人我或许不会,但将军不同,如将军这等人人得而尽可杀之的人,我为何不杀。”沈彤冷笑。

    “只凭你们三个人,就能杀得了本将军吗?”徐世基大笑。

    他有几千人,他们只有三个。

    “我能!”

    随着这个“能”字,许安已经抄起一把椅子朝着徐世基砸了出来。

    徐世基本能一躲,沈彤欺身而上。

    砰的一声,椅子砸在墙壁上,门外的侍卫蜂拥而入,路友手里举着另一把椅子随时要砸出去。

    侍卫手里的刀剑在烛光下闪烁寒光,但是却无人上前。

    他们不能,他们也不敢!

    一把匕首抵在徐世基的胸前,刀尖处已入肉。

    只要他们上前一步,匕首就会刺入徐世基的胸口。

    箭在弦上,发与不发却已不受他们控制。

    那个小女娃把手里的匕首向前送了送,她用轻得只有两个人听得清的声音问道:“我能否?”

    没头没尾的三个字。

    徐世基自嘲的笑了:“好在你并非真的想要我的性命。”

    这一次,他说的是“我”。

    他的声音也只有他和沈彤能听清。

    好在你来不是真要杀我,好在你是个孩子。

    徐世基大笑:“好孩子,长江后浪推前浪,这次是你赢了!”

    “是伯父让着我。”

    小女娃乖巧的声音响起,手中匕首收起,徐世基的身子一动,后心上又有一物抵住了他。

    “说吧,你究竟要做什么?”徐世基压低声音说道。

    “不想让徐公子的血白流而已。”沈彤低声道。

    徐公子?

    徐公子!

    徐世基的心猛的一沉,他摸不头沈彤的心思,但是沈彤却是抓住了他的软肋。

    “我已经让姓林的和周昌卫那些畜生给我儿偿命了。”徐世基说的是“我儿”可见侄儿在他心里的地位。

    “涵山卫五千六百名官兵呢?也要给徐公子偿命吗?”沈彤冷冷说道。

    涵山卫!

    “他们难道没有父母妻儿?那些被你杀死的官兵,他们虽然死了,但是气儿还能得到朝廷的抚恤,然而涵山卫的官兵却什么都没有,他们是叛军,是贼兵,他们的妻儿甚至不敢供奉他们的牌位”,沈彤从下往上看着徐世基,“这可是将军所愿?”

    徐世基面沉似水,他对侍卫们挥挥手,示意他们退下。

    侍卫蜂拥而来又蜂拥而退。

    屋内落针可闻,稍顷,徐世基伸出手来:“三位,请!”

    沈彤颔首,徐世基感觉后心一松,沈彤抽手,手上是一根粗针。

    “这……”徐世基见多识广,可还是第一次看到有人用大粗针做武器。

    “这是我娘用来纳鞋底的。”沈彤道。

    徐世基再次自嘲一笑,今天他有句话说对了,真的是长江后浪推前浪。

    如沈彤这样的孩子,他平生仅见。

    四人分了宾主坐下,沈彤坐下上首,州衙的太师椅对她而言过于高大,她的两只脚悬在半空,露出两只鹅黄粉花的小绣鞋。

    “沈姑娘,你想让我投降吗?”徐世基森然。

    沈彤没有直接回答,她道:“初闻徐公子噩耗时,将军恐未想反吧。”

    徐世基一怔,不知沈彤为何会问这些,他没有隐瞒,道:“是。”

    “那么后来又是谁劝说将军?”沈彤道。

    “……是余副使,余副使与我肝胆相照。”徐世基若有所思。

    “徐公子的尸身加上余副使的劝说,我想也不够。”沈彤不信。

    徐世基叹气:“朝廷要诏我进京。”

    兵部侍郎李之焕江南道遇刺身亡,朝廷趁机在兵部加了三个职位,其中就有一个是给徐世基的,表面上是升了,实际上却趁机夺去徐世基兵权,从此被困在京城毫无实权。

    朝廷的圣旨还未到,涉及到的三个人全都收到了消息。

    只等圣旨一到他们变成了剁去利爪的困兽。

    正在此时,徐公子出事了,尸体惨不忍睹,那是杀戮,是比现场上对待敌人还要凶残的杀戮。

    徐世基苦笑:“我死无妨,可惜了我这些兄弟……还有郑千户。”

    沈彤道:“今天之事,还请将军不要与外人言。”

    侍卫是徐世基亲兵,他们也只是见到沈彤三人,却不知他们身份。

    沈彤所说的外人……

    沈彤又道:“青平镇的百姓被人挑唆,这对将军不利。”

    徐世基当然也想到了,城里有细作,他身边亦有,而且,可能从开始他就被算计了,就连侄儿的死……

    “沈姑娘要去往何处?”徐世基问道。

    “西安。将军可愿同行?”沈彤道。

    西安,秦王!

    徐世基默然一刻:“姑娘美意,徐某心领。”

    沈彤知道他不会去,至少现在他不会去。

    沈彤站起身来,道:“五百里外有座老泉山,易守难攻,将军闲暇时可去一览山景。”

    说完,她像男子般行抱拳:“告辞。”

    徐世基嘴角动了动,原来沈彤今夜到此的目的就是她最后说的这几句话啊。

    老泉山……

    回到岳州镇时,东方泛白,城门未开,沈彤三人就在城外的小摊子吃早点。

    小摊子上已经坐了几个人,拖家带口,都是逃难来的,岳州城已经不让他们进了,就是沈彤他们也是要有客栈掌柜做保才能进出。这些人只能在城墙外栖身,甚是可怜。

    “沈姑娘,你到过老泉山?”路友问道,什么老泉山,他听都没听过。

    沈彤点头:“嗯,到过。”

    何止到过,前世她逃到老泉山,被辛五找到,她跳下山崖……

    那地方是她和辛五一起发现的,是个占山为王的好地方。

第一二七章 落草为寇

    三日后,岳州镇上再次传来捷报,郑州卫、洛阳卫、中州卫三大卫所两万大军攻打青北仓,青北仓号称青平北大门,青北仓失守,平危矣。

    镇守青北仓的便是郑千户和他的一千人,郑千户不战而降!

    一天后,朝廷大军乘胜而战,势如破竹,攻打青平镇。

    城门官兵看到洪水般的大军汹涌而来,竟然吓得落荒而逃。

    朝廷大军用巨木撞开城门,城中只有没有逃出城的百姓。

    大军一路向州府衙门而去,远远的,就见一群官兵出去盔甲,弃了武器跪地而降。

    更令大军意想不到的是,余副使的尸体直挺挺挂在正堂之中!

    堂桌上是一身武将冠袍!

    “辞官。”

    这是徐世基留下来的最后两个字,到了今时今日,他辞官?

    领兵的将官怔怔一刻,然后咬牙切齿,骂道:“官印呢?你把官印带走了?”

    据投降的人交待,徐世基说要落草为寇,让愿意跟着他当土匪的一起走,不愿意走的就留下来,他决不强迫。

    于是他们留下来了,其他人都走了,至于余副使是什么时候死的,他们不知道。

    ……

    好消息传来,滞留在岳州镇的青平镇百姓奔走相告,贼兵被打跑了,他们可能回家了。

    ……

    西安,秦王府。

    青平镇上的事已经传了过来,当听到徐世基辞官去当土匪时,秦王还以为听错了。

    萧韧只好把探子带来的消息又说了一遍,不仅是秦王,在座众人皆是一脸懵。

    他们想到了故事的开始,却没有想到故事的结尾。

    徐世基带着他的人去当土匪了,留下一身冠服、一座空城、一具尸体、一群和他有异心的人。

    对了,还有那个假意来帮忙,实则是内应的郑千户,不知道他不战而降后得知这一切时,会不会呕得吐血。

    “这个徐世基是个妙人啊。”秦王赞叹。

    以五千对两万,以孤军对源源不断的朝廷援兵,他以退为进,看似败走麦城,实则保存了实力,脱下官衣,坐拥五千精兵,如遇乱世,他就是一方霸主。

    即使不是乱世,他也是各方势力争先拉拢的那个人。

    而乱世,还会远吗?

    幕僚李思南直摇头:“非也非也,学生对这个徐世基也知道一二,这和他以往行事有所不同啊,他如是懂变通之人,又怎会被杨锋步步为营,逼到造反这一步。”

    其他几名幕僚也纷纷附和,一直没有说话的一清道人开口了:“王爷是想将徐世基招揽过来吗?”

    “先生认为他会来否?”

    一清道人少年时曾做过道士,后来因为他想拜名僧智远学习天文星相,便离开道门还俗了。只是他终生未娶,还是做道士打扮,身边只有一个叫朗月的小徒弟。

    “否。”一清道人说道。

    秦王默然,他深知一清道人的脾气,这并非是对他的不敬,而是一清道人平时就是惜墨如金的人。

    “可惜了……也许现在还不是时候。”他招揽徐世基不是时候,徐世基投靠他也不是时候。

    “小七,小七!”秦王话音刚落,就看到萧韧坐得笔直,可是一双眼睛却把他出卖了。

    他在魂游太虚。

    一旁的周铮用胳膊肘撞他,萧韧才缓过神来。

    “末将在!”他站起身来,大声说道。

    秦王无可奈何地说道:“你小点声。”

    周铮低着头肩膀一抽一抽的,一看就是在偷笑。

    萧韧红了脸,可还是站得笔直。

    秦王笑道:“好了,今天就议到这里吧。”

    说完,秦王率先走了出去。

    众人也跟着鱼贯而出,萧韧和周铮谁也没动。待到所有人都走光了,萧韧一把抓住周铮的脖子,周铮抓住他的另一只手作势要咬。

    “你又来?”萧韧低吼。

    周铮笑道:“因为你最怕被咬啊。”

    萧韧气极,转身出去,身后传来周铮压抑的笑声。

    萧韧八岁时被一只狗咬了……也不知是怎么了,从那以后,萧韧就怕有人咬他……嗯,是人。

    萧韧跑回自己在秦王府的院子,换了身衣服就去了书院街。

    青平镇是从下乔镇到西安的必经之路,既然徐世基撤了,青平镇太平了,那个坏丫头也该回来了吧。

    别让他看到她,这个小坏蛋,说话不算数,言而无信,该打。

    只要想到那天他像傻子似的找到铺子里,那个叫芳菲的笨丫头一脸坏笑的样子,萧韧就想揍人。

    萧韧来到书院街的时候,正好是学生们下学的时候,书院街上都是背着书包穿着蓝布袍子的学生。

    萧韧的一身华服显得格外扎眼。

    他皱眉,站得笔直如松接受一拨又一拨的注目礼。

    “哎,是你啊,你来找我家小姐吗?她不在啊,我上次不是和你说过了吗?你怎么还来啊,你这么想见我家小姐吗?咦,你怎么脸红了?咦,你们笑什么,我又没和你们说话!咦,你别走啊,你不等我家小姐了吗?你可真是怪人。”

    芳菲挥手轰走看热闹的学生们,冲着越走越远的萧韧跺跺脚:“我还没告诉你,我家小姐明天就到了,你就走了,真没礼貌,我要告诉小姐,让她揍你!”

    落荒而逃的萧韧当然听不到芳菲小姑娘的肺腑之言,他索性跑起来了。

    这个臭丫头养的丫鬟就是个八婆,你家小姐是个连头发都没长起来的黄毛丫头好吧,让你说的好像……好像我看上了她一样。

    我又没病!

    气死我了,我再也不来书院街了。

    十三岁的萧韧有了第二个人生阴影。

    ……

    沈彤一行是第二天到的西安,她回到书院街,把黄氏和欣妩安置妥当,就去了铺子。

    芳菲看到她,哇的一声哭出来,拉扯着沈彤的衣袖哭得稀里哗啦。

    “有人欺负你吗?”沈彤摸摸她的小卷毛,无奈地说。

    “呜呜呜,小姐我……我……想死你了,他们都欺负我,冰糖葫芦只让吃一根……哇……”

    一旁的王双喜和阿治满头黑线,他们都怀疑自己真的虐待了这个小丫头。

    沈彤捏捏芳菲白里透红的胖脸蛋,也笑了。

第一二八章 遇到一个人

    原涵山卫指挥使徐世基的小小叛乱很快就被平复,这件事是因鲍靖而起,因此,已经被死后鞭尸的鲍靖再次暴尸荒野,被恶狗咬食。

    虽然青平镇的人都在传言鲍靖全家满门抄斩,但是传言只是传言而已,鲍家女眷入官宦之家为奴,不得买卖,男丁流放三千里。

    可是现在事情急转而下,鲍家人还没有出京,就又改叛了,无论男女老幼,满门抄斩。

    这一次是真的满门抄斩,而并非传言。

    鲍靖是在朝堂上请皇帝亲政才死的,徐世基的侄儿也是为了同一件事而死的,这样一来,就连徐世基造反也和皇帝亲政有关系。

    请皇帝亲政就是让太皇太后交出朝政,无论鲍靖还是徐世基,他们都是得罪了太皇太后,得罪了杨家。

    京城的街头巷尾渐渐安静下来,没有人再敢提起皇帝亲政的事,鲍靖虽然官居四品,但在京城里是寂寂无名的,现在更是再也听不到他的名字,鲍靖这个人,和发生在千里之外的那场小小叛乱一样,很快就被遗忘了,就如同一望无际的大海上偶尔翻起的一两朵小小水花,瞬间吞没,无影无踪。

    郑州卫、洛阳卫和中州卫,本来是朝廷派去平乱的,现在徐世基和他的五千大军消失不见,他们的任务由平乱变成追剿,追剿徐世基和他的军队。

    根据各方面得来的消息,徐世基是把他的兵马化整为零,以一百人、二百人为一队,分成小股离开的青平卫,而且这些小股军队走的不是同一条道路。

    但是徐世基既然说过要落草为寇,那就去围剿土匪吧,无论是不是徐世基,剿匪终归是不会错的。

    转眼间便是深秋,日子在剿匪中过去,官军和土匪交过十几次手,也剿灭了小股匪患,但是这当中却没有徐世基和他的军队。

    这些官兵都是从三大卫所调出来的,郑州卫、洛阳卫和中州卫不能把人马长期放在外面,不但他们想把人马收回去,就连那些被剿灭匪患的地方官们也纷纷叫苦。

    官兵来剿匪是好事,但是这些官兵不是他们这里的,他们要招待,还要拿出银钱粮草承担官兵剿匪的开支,这么多人,他们哪里养得起。

    天气渐渐冷下来,朝廷的冬衣和粮草却迟迟未到,官兵抢劫地方百姓的事情也渐渐多了起来,地方上终于抓到了时机,上书朝廷,列举了三大卫所官兵为患地方的种种罪行,并且不约而同补充了一句:土匪之患是小患,官兵之患却是大患。

    太皇太后很生气,杨锋也很生气。这三大卫所都是他的人,虽然平乱有功,可是却至今没有抓到徐世基,而且还惹出种种事端,杨锋下令,三大卫所只留五千人追剿徐世基,其余人马撤回各大卫所。

    轰轰烈烈的剿匪行动终于结束了,天气日渐寒冷,这五千人驻扎在临时营帐里,也不知道该干什么。

    剿匪是不行了,可是不剿匪要到哪里追剿徐世基呢?

    沈彤听说这件事后,也挺替他们着急的,这么笨,还不如也去落草为寇当土匪呢。

    当日黄氏从柳家湾出来时,带了不少东西,明面上的东西都被平婆子抢走了,可是能藏的也留下来了。

    到了西安,黄氏就拆开随身带来的一件棉衣,从里面取出三张一千两的银票交给了沈彤,沈彤把银票拿给许安,在原有的两家铺子旁边又盘下了两间,和另外两家铺子一样,五个人全都占了股份。

    因为有了女眷,许安他们担心出入不方便,恰好隔壁人家买了大宅子,想把原有的宅子租出去,沈彤便把那处宅子租了下来,她带着黄氏和欣妩搬过去,又请了一个婆子打理家务,芳菲还是跟着她出出进进。

    “妹妹,阿娘给我们缝了新棉衣,你快来试试。”耳畔传来欣妩的声音,来到西安后,生活安定,欣妩的个子长高了些,出落得越发俏丽。

    沈彤颔首,带着芳菲来到黄氏的屋里。

    黄氏给沈彤和欣妩各缝了两身新棉衣,给芳菲也缝了一身,黄氏的针线很好,衣裳比外面买的成衣更漂亮更合身,沈彤谢过,陪着黄氏说了会话,就带着芳菲出来,两人出了家门。

    见她们走了,欣妩叹息道:“妹妹可真辛苦,每天都要去铺子里,唉,我还没有见过女儿家做生意的呢。”

    其实四家铺子的生意都是王双喜和阿治在张罗,无论是沈彤还是许安路友,都是甩手掌柜。

    黄氏笑道:“人和人不一样,彤彤知道自己要做什么,随她去吧。”

    欣妩一怔,自从那天黄氏拆开棉衣拿出银票的时候,她就看出黄氏对沈彤的信任,这种信任不只是母亲对女儿的,还是被保护人对保护人的。

    可是现在听到黄氏这么说,她还是感到吃惊。

    沈彤只有九岁,过了年也才十岁,黄氏身为母亲不教给女儿规矩礼仪女红针织也就罢了,竟然什么也不管,一切都随沈彤自己的心愿。

    这似乎......

    “阿娘,阿妩也想跟着妹妹去铺子里,可以吗?”欣妩问道。

    “你去问过你妹妹吧,她说行就行,铺子是他们几个人一起的,阿娘说了不管用的。”黄氏依然笑语盈盈,可是却把欣妩一竿子支到沈彤那里。

    欣妩也只是试探而已,她并不想像小尾巴似的跟着沈彤,有个芳菲就够了,她又不是沈彤的丫鬟。

    “那阿妩还是不要去问了,妹妹一定不会答应。”欣妩委屈地说道。

    “彤彤不答应一定有不答应的理由,那你就留在家里陪着阿娘做针线吧,你不是说想学裁衣吗?阿娘教你。”黄氏温柔地说道。

    听说阿娘要教裁衣,欣妩立刻高兴起来,她欢悦地说道:“好啊,阿妩一定会好好学的,以后妹妹的新衣裳让阿妩帮着阿娘来做。”

    沈彤和芳菲出了家门,两人哪里都没去,就在街上闲逛。

    “小姐你看你看,那家的冰糖葫芦是加了核桃的呢。”芳菲惊呼,没等沈彤说话,她就飞奔过去。

    可惜那是最后一支了。

    芳菲的小爪子还没有碰到冰糖葫芦的竹签子,那最后一支就被人拿了起来。

    “是我先看到的。”芳菲叉腰。

    “可却是我先拿到的啊。”那人贱兮兮地反驳。

    芳菲打量那人,十四五岁,长得人模狗样,嗯,还有点眼熟。

第一二九章 他这么威风了

    “你欺负小孩,不要脸!”芳菲张牙舞爪,她还是在京城时吃过夹核桃的冰糖葫芦呢,也只吃过一次。

    “谁让你是小孩,如果你是个大姑娘,我一准儿让给你。”

    就在芳菲愤怒的小眼神里,那个贱人张嘴在冰糖葫芦上咬了一口,嚼得咯吱咯吱的,顺手给了卖冰糖葫芦的小贩一锭银子。

    芳菲的心在流血,贱人的那一口不是咬在冰糖葫芦上,而是咬在她的心里。

    她努力回忆最近学到的骂人话,正要开口反击,就见小贩苦着脸对贱人说:“大爷,小的是小本生意,给您找不开银子,您有铜板吗?两文。”

    贱人哼了一声,居高临下俯视着气得直喘气的小丫头,冲着站在一旁的两个小厮说道:“你们两人拿铜板来。”

    两人咧着嘴,快要哭出来了:“爹,没......就那点零碎银子,都让您拿去了,小的们身上都是五两的。”

    贱人看看咬了一口的冰糖葫芦,又看一眼满脸期待的小贩,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先欠着,明天给你送过来。”

    “哈哈哈,买东西不给钱,不要脸不要脸不要脸!”他的话音刚落,原本在生气的小丫头就哈哈大笑起来,一边笑一边用小胖指头刮脸蛋羞他。

    贱人瞪大眼睛,想要骂两句,那小贩摆出一副欲哭无泪的表情:“爷,两文钱一支的冰糖葫芦,没有赊帐的。”

    贱人想开口,可是被那小丫头一喊,已经围过来好几个人,都在对他指指点点。

    他咬咬牙,对两个小厮道:“你们去兑银子,快点去啊!”

    两个小厮接过他手里的银子,转身就跑了。

    “没钱就别吃啊,真丢人。”

    “穿得人模狗样的,原来是个吃白食的混子。”

    “快别污辱混子了,你见哪个吃白食的混子连冰糖葫芦也不放过啊!”

    “可不是嘛,混子们吃白食都是去大馆子,再不济的也是吃俩肉包子,吃冰糖葫芦的还真是头回遇到,咱们可要好好看看,以后就看不到了。”

    ......

    芳菲早就笑到肚子疼,她笑弯腰的时候,忽然想起是跟着自家小姐来的,连忙回头,还好,小姐没丢,就在她后面。

    “小姐小姐,你快看那人多不要脸啊!”芳菲边说边指向那贱人,正对上贱人要吃人的目光,“咦,小姐,他生气的样子也好贱呢。”

    沈彤笑笑,拽着芳菲就走:“既然这里有卖的,那我们明天再来吃。”

    也只有小孩子才会为了一根冰糖葫芦吵架吧,真有趣。

    柴韫看着走远了的两个小女娃,冲着围观的人挥挥手:“都走都走,惹事的都走了,你们还在这儿干嘛?”

    可是没人走......

    西安人可真是闲啊,不过最可恨的就是西安的小女娃,不对,是胖女娃,瘦的那个还是很懂事的。

    柴韫从没有感觉时间过得这么慢,也不知等了多久,他把手里夹核桃仁的冰糖葫芦吃完,又吃了四根不夹核桃仁的,阿大和阿小才回来。

    柴韫当着一堆无聊闲人的面,一个一个数了十个铜钱给小贩,然后又一个一个数了十个铜钱也推到小贩面前:“那十个铜钱是买冰糖葫芦的钱,这十个铜钱是给你的小费,记住,爷是京城来的,不差钱!”

    说完,柴韫带着阿大和阿小,雄纠纠气昂昂的走了,只流下在风中数铜钱的小贩和一群依然在叽叽喳喳的闲人。

    “原来是京城来的,难怪牛逼哄哄的,傻死了。”

    “可不是嘛,咱们陕西土里埋着的皇帝都比京城里住过的皇帝多得多,京城来的就牛逼吗?一看就是没读过书的。”

    ......

    这些背后嚼舌根子的话,柴韫是听不到了,他也不想听。

    能承受多少赞美就要承受多少诋诲。

    从小到大,他就是用这句话激励自己,挺过了父亲和哥哥们的一次次暴揍。

    柴韫走在西安城的大街上,昂首挺胸。

    忽然,有人高声呼喊:“快让开,三公子和七少来了!”

    没等柴韫反应过来,就被奔跑过来的人群挤着退到路边。

    只要一队人马正向这边驶来,走在最前面的两骑是两个少年,都是十三四岁的年纪,一个穿着湖蓝色底镶银丝箭袖,披白色貂皮斗篷,眉清目秀,白如冠玉;另一个穿着大红箭袖,披黑狐斗笑,剑眉朗目,唇红齿白。

    两个少年身后,是十八名少年骑士,虽然不似两人这般耀眼,却也个个英俊不凡。

    能够把貂皮翻毛穿在外面的,只能是皇室子弟,所以那个穿白貂的就是秦王三公子周铮吧。

    这个是周铮,旁边那个就一定是萧七少了?

    比起五年前,这小子好像更可恶了。

    “那是萧韧?”柴韫指指身穿大红箭袖的少年问道。

    “听口音你是外地来的吧,真没礼貌,那是七少。”旁边的人没好气地横了他一眼。

    “他这么威风了?”柴韫不解,五年前萧韧可是他的手下败将。

    那次二哥去洛阳公干,他吵着要跟着,父亲破天荒的居然答应了,他扮成二哥的小厮,跟着去了洛阳。

    后来他才知道,那次父亲之所以让他一起去,就是为了萧韧。

    可惜他把事情搞砸了。

    二哥到达洛阳的第二天,带他去白马寺烧香。到了之后二哥又说要去拜访大和尚,由一名小沙弥领着七拐八弯到了一个什么禅房里。

    二哥来见的并不是什么大和尚,而是一个姓蒋的家伙。

    那家伙带着一个小孩,小孩只有八、九岁的样子。看二哥的眼神一脸的不屑,二哥伸手去摸小孩的头,小孩身子一闪就躲开了。

    他在旁边看着气得半死,无奈自己身为“小厮”,没有发言权。

    好在那小孩是个坐不住的,没待一会儿就走出了禅房。

    他便悄悄跟在后面,他要替二哥好好教训教训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兔崽子。

    小孩在一棵古松下站着,抬头去看那棵高可入云的大树。

    他看到机会来了,悄悄来到小孩身后,朝着小孩的脑袋一拳打过去。

    没想到这小子早有防备,脑袋一偏让开这一拳,向后一脚踹到他肚子上,趁着他疼得弯腰的功夫,那小子伸出胳膊夹住了他的脖子。

    情急之下,他做出了有生十年里最正确的决定,一口咬在那小子的手腕子上,而且咬着就不松口,那小子疼得哇哇大叫,惊动了二哥和姓蒋的,二哥把他的牙一个个掰开,才把那小子的手腕救了下来!

第一三零章 强抢民女

    那次事情的后续就是柴韫被二哥揍了一顿,好在二哥不是大哥,只是虚张声势,实则揍得不重。

    可是机智如柴韫,已经猜到这只是饭前点心,回到京城国公府还会有豪华大餐等着他。

    于是他假装伤势严重,让人把他背进国公府。

    谁能想到父亲居然叫来大夫给他验伤!

    大夫是萧家供养的,在父亲面前当然不敢说假话。

    柴韫又挨了一顿胖揍!

    这还没完,他那两个年纪比他大的侄儿,竟然趁他睡觉的时候,一个炕上一个炕下,撬开嘴巴去看他的牙......他们说萧家的人打架只会用刀用剑用拳头,所以他们想想他的牙,然后再判断他是不是萧家人。

    那是柴韫第一次怀疑人生,也是他第一次怀疑自己是捡来的。

    望着那一队好看的少年人渐渐远去,柴韫叹了口气,现在他已经不用怀疑人生,也不用怀疑自己是捡来的了。

    他姓柴,和定国公府那群姓萧的没有关系,和刚刚这个拽了吧叽的姓萧的小子也没有关系。

    他柴韫,以后想怎么玩就怎么玩,想怎么吃就怎么吃,萧韧有种就别来惹他,否则......不把那小子的手腕子咬断了,他就不姓萧,不对,不姓柴!

    自从萧韧统领三千燕王卫之后,在西安城里便家喻户晓。

    十三岁的少年统领,他当得所有艳羡和欣赏。

    萧韧骑在马上,他早已习惯四周的目光落在他身上,他一如既往,面无表情,忽然,他的耳朵动了动,因为他听到了一个声音。

    “小姐,你快看啊,是那个谁谁。”

    谁谁?

    萧韧在马上纹丝不动,用眼睛的余光寻着声音扫了过去,然后他就微微转头瞥了一眼,只是一眼而已,他就把目光移开,端坐马上,目不斜视,继续前行。

    “小姐,那个是岳阳哥哥,还有蒋修杰哥哥,咦,他们比在路上时更好看了呢。”

    没等芳菲说完,就被沈彤拽着挤出围观人群。

    “小姐,为什么不看啦?”

    “有什么好看的。”

    “对了,小姐,你不在家的时候,那个谁谁来找过你。”好吧,芳菲小丫鬟承认,小姐回来时她太激动太开心,以至于把那个谁谁的事儿给忘了,而且一忘就是半年。

    “他来找过我?干嘛?”沈彤问道,自从她回到西安以后,书院街宅子附近盯梢的人就不见了,她还以为是把萧韧得罪了,和她划清界限了呢。

    小孩子嘛,常用的。

    “他没说啊,我问他他就走了,很没礼貌,在路上的时候,小姐你就应该多揍他几次。”芳菲一本正经地说道。

    “揍他?我不欺负小孩。”沈彤失笑,她真想知道自家丫头的脑袋里是什么样的,这想法,这思路,这......

    沈彤笑不出来了,她的眼前一黑,路边的大树后忽然闪出一个人来!

    而且,根据他们之间的距离可以推断,刚刚她和芳菲说的话,那人都听到了。

    都怪街上太吵,都怪她和芳菲聊天太投入,她竟然没有察觉。

    “你不欺负小孩?可是我欺负小孩。”萧韧沉着脸,强压着怒气。

    那个傻丫头让沈彤揍他?

    当他是什么啊?

    沈彤那个臭丫头更可恶,居然说她不欺负小孩。

    她当他是小孩!

    这是第几次了,他已经不记得了,沈彤总是把他当成小孩子。

    除了王爷,早就没有人敢把他当成孩子了,他也早已不把自己当成孩子了。

    可是沈彤,一个还没留头的小女娃,一而再、再而三把他当成小孩子。

    不能忍,比说话不算数更不能忍。

    果然是那句话被他听到了啊,沈彤抿着嘴唇,强忍着不让自己笑出来。

    “嗨,好久不见了。”沈彤咧开嘴,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阳光下,她的笑容璀璨夺目。

    萧韧一呆,他还是第一次看到沈彤笑得这样开心。

    他记忆中的沈彤也常笑,可是笑容总有些矜持,像这种露出八颗牙的笑容,他只在宜宁那个傻大姐脸上看到过。

    “笑得真丑,越长越丑。”萧韧把眼睛移开,看向别处。

    沈彤摸摸自己的脸,她越长越丑了?

    算了,不和小孩子斗气。

    “因为担心会走漏消息,所以我是乔装改扮离开西安的,没有来得及告诉你,对不起,是我的错。”本来就是她的疏忽,沈彤道歉落落大方。

    “你回来了为什么不去找我?不是要道歉吗?”萧韧问道。

    “我......”沈彤有点不好意思,“你上次说的那个地址,我给忘了,不知道在哪儿,也不知道找谁问。”

    她忘了?

    那么重要的地址,她竟然给忘了?

    萧韧忽然伸出手来,拽着沈彤就走。

    芳菲一见就急了:“你干嘛?放开我家小姐,你强抢......”

    好在沈彤对她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否则明天西安城里的街头巷尾就会传遍萧七少当街强抢民女的大消息。

    半年前,萧韧站在书院街上,还没有人认识他,可是现在不同了,认识他的人很多很多。

    沈彤可不想成为焦点,走了几步,她对萧韧道:“你放开我,我跟你走就是了。”

    萧韧没有松手,带着薄茧的大手拽着沈彤的衣袖,隔着厚厚的棉衣,沈彤都能感受到他的力度,她不就是忘了他说的地址吗?至于把吃奶的劲儿都使出来了?

    好在没走多远,萧韧就拉着她走进一家笔墨铺子。

    他终于松开手,找伙计借了笔墨,在纸上一笔一划地写了“清水巷”三个字,然后递给沈彤,双目炯炯望着她,像是在说:我给你写下来了,如果再忘了你就是故意的。

    沈彤伸手接过来,萧韧的字写得很好,苍劲有力,一看就是苦练过的。

    墨迹未干,她小心翼翼地吹了吹,抬起头来,冲着萧韧展颜一笑。

    “一会儿你有事吗?”她问道。

    “我能没事吗?我什么时候都有事。”萧韧没好气地说道。

    “哦,那就算了,改天吧。”沈彤有点惋惜。

    “不用,就今天。”他中途下马,把马连同鞭子一起交给岳阳,就为了抓到这个臭丫头,改天?改天他去哪里找她?书院街吗?他再也不去了。

    “

第一三一章 糖桂花

    “好啊,你跟我去铺子里吧。”沈彤说道。

    她口中的铺子当然就是他们五人合开的铺子。

    虽然萧韧撤了书院街的人,可是徐安五人又开了两家新铺子的事,他是知道的。

    或者说,西安城里大大小小的事,只要萧七少不想知道的,而没有萧七少不知道的。

    萧韧没说话,转身就走,他走得很快,沈彤要顾着芳菲,便落到后面。

    芳菲嘀咕:“是去咱们铺子,又不是去他家,怎么他倒像是带路的?”

    快到铺子时,远远就看到萧韧站在其中一家铺子门前。

    沈彤冲他招招手,指指旁边那家,萧韧便走到那家门前,继续当木头桩子。

    阿治正在门前和伙计说话,看到萧韧,吓了一跳,忙道:“萧......萧公子,您里面请吧。”

    萧韧嗯了一声,却还是站着没动,这时沈彤和芳菲走过来,对阿治道:“你去忙吧,他是我叫来的。”

    阿治进去,正想让伙计备茶,一转身沈彤走了进来。

    “沈姑娘,还是请七少进来吧,他也太扎眼了,往那一站,谁还敢进来啊。”阿治为难地说道。

    沈彤哈哈大笑,转身进了里间,片刻后,她捧了只流云百福青花坛子出来。

    她走出铺子,来到萧韧面前,踮起脚尖,把那只坛子往萧韧怀里一送,萧韧下意识地接住,沉甸甸的。

    “这是什么?”萧韧问道。

    “送给你的,赔礼。”这是上次不告而别的赔礼。

    萧韧忽然觉得脑门发紧,手指抠在坛子上,下一刻就要把坛子抠出洞来了。

    “给我的吗?”他又问。

    “嗯,你闻闻,喜欢吗?”比起去年,萧韧又长高了半头,沈彤只能仰着小脸看他,眉眼弯弯,嘴角也是弯的。

    萧韧的心没来由地砰砰直跳,他捧着那只坛子,身体僵硬,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凑近坛子闻了闻。

    坛子是密封的,可是仔细闻,还是能闻到淡淡的清甜。

    这是萧韧熟悉的味道。

    “糖桂花?你做的?”原本是丝丝缕缕淡之又淡的香气,忽然就变得浓烈起来,空气里充斥是糖桂花独一无二的甜香。

    沈彤笑了:“是糖桂花,不过不是我做的,我可不会,这是我从南边带来的,做糖桂花的阿婆在那一代很有名,她每年只做五十坛。”

    好吧,弥漫在鼻端的甜香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萧韧把糖桂花往沈彤手里一送,冷冷地道:“你已经道歉了,不用赔礼,我没有那么小气。”

    说完,他抬脚就走。

    沈彤哭笑不得,这是不要吗?

    “喂,这是我专门给你带来的,它走了两千多里路才来到西安,你不要我就给别人了。”沈彤在萧韧身后喊道。

    萧韧停下脚步,大步走回来,从沈彤手里接过那只装着糖桂花的坛子,轻声问道:“只有这一坛吗?”

    “那位阿婆只做了五十坛,我买的时候是最后一坛,很难得的。”沈彤说得是真的,这坛糖桂花的确是给萧韧带的,还有一坛是蜜饯,那是给芳菲的。

    “谢谢。”萧韧的嘴角勾出一个完美的弧度,他笑了?

    沈彤看着萧韧脸上难得的笑容,她也笑了,不爱笑的小孩笑起来真好看。

    “不谢不谢,我说了这是赔礼。”

    “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这个?”萧韧问道。

    “去年来西安的路上,那位老伯托我带给你的食盒里,盛的都是桂花味的点心,我猜你一定喜欢吃这个。”沈彤说道。

    “嗯,还是要谢谢你......我从王府里搬出来了,平时就住在清水巷的宅子里,你有事就到那里去找我,我没把你的事情告诉王爷,你们放心住着就是。”

    萧韧说到这里,发现沈彤一直在看着他的脸,沈彤有一双灿若明珠的眸子,眼角微微上挑,萧韧在她的眼睛里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他忽然就想起一件事来。

    “我养了一只猫,很烦人,整天叫个不停,不如给你养吧,我快要烦死了。”萧韧一脸惆怅,是啊,真烦。

    “猫?”沈彤怔怔,萧韧怎么又说起猫了?

    “你不喜欢,干嘛要养啊?”沈彤问道。

    “不是我要养,是我捡的,对,捡的,瘦瘦小小很可怜,可我哪有时间养猫啊,你如果不要,我就只能把它扔了,听说城南粤人开的馆子里有一道叫龙虎斗的招牌菜,就是用的猫肉,我就是担心它会被人抓去吃,才问你的。”萧韧一口气说完,眼睛都没眨一下。

    一旁的芳菲已经跃跃欲试:“小姐,我们养了吧,小猫好可怜呢,再说有了猫就能抓老鼠,我就不用再买老鼠夹子了,上次老鼠夹子都把我给夹住了。”

    萧韧差点笑出来,这丫头要有多笨。

    他正要开口,让沈彤这就跟他去清水巷抱猫,可是他还没有说话,沈彤就摇头了:“你还是再找个人问问吧,我们是客居于此,说不定哪天就走了,身外之物都是能少就少,更不能养活物。”

    “小姐......”芳菲扁扁嘴,她想养猫啊。

    沈彤坚定地摇头,芳菲委屈地低下头去看自己的脚尖。

    “你还要去哪儿?”萧韧问道。

    “我是说,说不定哪天就走了,没说现在就走啊。”沈彤觉得萧韧这小孩越来越别扭了,还会抓字眼了。

    “好吧,那只猫你不要,我就扔了吧。”萧韧说完就走,这一次他走得很快,几乎要跑起来了。

    “小姐,他好像生气了。”芳菲小声说道。

    “谁知道呢,这人怪怪的。”沈彤边说边往铺子里面走。

    身后传来芳菲的声音:“小姐,他该不会真的把猫扔了吧,天气这么冷,会冻死的。”

    芳菲的脑海里已经浮现出一幕场景,一只瘦骨嶙峋的小猫在寒风中艰难觅食,忽然下起了大雪,小猫想找地方躲藏,可是它太饿了,没走几步就饿昏在雪地上。雪越下越大,雪花落到小猫身上,很快就看不到了。

    第二天,有人出来扫雪,在雪堆里发现了已经冻成冰坨子的小猫......

    芳菲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第一三二章 猫食

    看着哭得稀里哗啦的芳菲,沈彤表示很无奈。

    “逗小孩玩呢,你也信?”自己的丫头还要自己哄。

    “......七少也是小孩,小孩不会逗小孩的。”所以小猫真的是很可怜。

    沈彤叹了口气,萧韧真是个麻烦精。

    “对了,我在书院街上也见过小猫,你如果想做善事,就从身边的猫做起。”

    芳菲抹把眼泪:“那我能把小猫带回家吗?”

    “不能。”沈彤说完,转身进了铺子。

    芳菲扁扁嘴,七少真的会把小孩猫出来吧,他看着挺狠的,一定会的。

    这间铺子是沈彤回来后置办的,是一间脂粉铺子,名叫百卉堂。

    百卉堂以前的老板是南方人,家小都在老家,这两年世道不太平,他惦记着家小,就卖了铺子回老家了。

    因为许安他们原本的两家铺子就在百卉堂隔壁,打理铺子的是王双喜和阿治。那老板和王双喜关系不错,听说他们想买新铺子,便主动找过来,卖铺子的价钱不贵,唯一的要求就是要给铺子里的师傅留口饭吃。

    按理说有手艺的人到哪里都能混口饭吃,可是这家铺子里的师傅却不一样。

    这位师傅姓蓝,有一年,脂粉铺子的老板去榆林进货,在路边遇到他,当时蓝师傅手足都被斩去,身边只有一个同样伤痕累累的老仆跟随。一问才知道是遇到鞑子兵,受了重伤。老板见他们可怜,便动了恻隐之心,便把他们带到客栈里,找了郎中给他疗伤。养了几天,见蓝师傅性命无忧,蓝师傅这才告诉老板,他家祖上曾经给前朝后妃调制过脂粉,后来得罪了人,举家迁到榆林。

    老板如获至宝,带着蓝师傅主仆回到西安,可惜蓝师傅身有残疾,无法亲手调制,又不肯收徒,因此,他的铺子还是以贩卖别家货品为主,可是最赚钱的两款脂粉都是自家调制的。

    现在老板要回乡了,蓝师傅把那两款脂粉的配方交给他,可是自己不愿意跟着一起走。老板看到王双喜为人厚道,难得的是他也是身有残疾之人,便提出了这个要求,接手百卉堂的人必要让蓝师傅留在铺子里。

    王双喜和沈彤他们商量后,便一口答应下来,如今蓝师傅就在铺子里,他不要工钱,只要一瓦遮头,三餐饱饭。蓝师傅的双手双足都没有了,脸上也有横七竖八的伤痕,早已看不出本来面目。芳菲第一次看到他时,给吓哭了。

    蓝师傅有残疾,从不离开铺子,日常起居都由老仆服侍。

    他沉默寡言,除了老仆,几乎不和其他人说话。

    和所有小女娃一样,沈彤和芳菲都喜欢来百卉堂,闻闻这个,摸摸那个,一来二去,芳菲也就不再惧怕蓝师傅了,没事时常常会和蓝师傅说话,蓝师傅见她是小孩子,倒也不讨厌她,芳菲反倒成了唯一一个能和蓝师傅说上话的人了。

    今天她在门口哭了一场,到后堂时脸上的泪痕还没有干,眼睛红红的,像只小兔子。

    蓝师傅看她一眼,道:“右侧架子第二层有香膏,抹上吧。”

    芳菲轻车熟路地找到香膏抹到脸上,她是地地道道的南方人,西安气候干燥,自从抹了蓝师傅的香膏,她那张小脸就像在南边一样滋润。

    这时,老仆端了饭菜进来,蓝师傅主仆刚刚在调制脂粉,这会儿才用饭。

    蓝师傅吃得简单,一碟酱牛肉,一碟炒白菜,还有一碗米饭。

    蓝师傅见芳菲盯着摆到炕桌上的饭菜,还以为她饿了,便对老仆道:“给她添双筷子。”

    芳菲连忙摇头:“我吃了饭出来的......蓝师傅,给我两片牛肉行吗?就两片。”

    蓝师傅点点头,老仆递上筷子,芳菲夹了两片牛肉,用油纸包了揣进怀里。

    谢过蓝师傅,芳菲出来,在店堂里找到正和阿治说话的沈彤。

    “小姐,我们出去逛逛吧?”

    见她已经不哭了,沈彤笑道:“好,一会儿就走。”

    小姐说一会儿就走,那就是现在还不走,芳菲答应着,跑出了铺子。

    过了一会儿,沈彤从铺子里出来,却没有看到芳菲,四处张望,才看到芳菲正和一个摆摊的说着什么。

    沈彤没有在意,这条街上就没有芳菲不认识的,这个小丫头和谁都能搭上话。

    远远看到她出来了,芳菲就跑了过来:“小姐,我们是去给太太买金银线吗?”

    “金银线?哦,我想起来了,那就去吧。”阿娘是曾说过,让她出去时带点金银线回来,西安城里只有两家铺子有金银线卖的,阿娘说她不急,路过时买了就行。

    沈彤记得其中一家铺子离得不远,便往那边走,刚走几步,就被芳菲拉住:“小姐,去另一家吧,另一家的更好。”

    对于刺绣用的金丝银线,沈彤一窍不通,这方面芳菲比她懂得多,于是她也没有多想,便和芳菲一起,往另一家去了。

    走了几条街,才找到那家铺子,买了金丝银线,沈彤正要回去,就听到芳菲道:“小姐啊,原来这里离清水巷很近呢,不如我们去看看,七少有没有把小猫扔出来,好不好啊,就看一眼。”

    沈彤闭上眼睛又睁开,她不困,她是让这小丫头给气得。

    难怪要跑到这里买金丝银线,原来还是放不下那只猫。

    沈彤给她一记爆栗:“你这是跟谁学的?会诓人了?”

    “不是啊,小姐,就这一次,下次不敢了,奴婢就是担心那只小猫,我......我带了牛肉给它。”

    说着,芳菲从怀里掏出小油纸包,里面是两片可怜兮兮的酱牛肉。

    沈彤被她给气乐了,道:“走吧,你连猫食都准备好了,那就去看看吧,下不为例。”

    见沈彤答应了,芳菲欢呼一声,带头向前面跑去。

    “你认识路吗?”沈彤问道。

    “奴婢都问清楚了,从这条街出去就是清水巷啦,离得很近呢。”芳菲欢快地说道。

    沈彤想起从百卉堂出来时,看到芳菲和摆摊的小贩在说话,原来是在问路啊。

第一三三章 一只小可怜

    清水巷里只有两户人家,一户住的是蒋双流一家,另一户住的就是萧韧。

    最近半年,蒋双流都在咸阳练兵,偶尔才会回来,萧韧搬到清水巷后也没有见过他几回。

    萧韧从百卉堂门口离开,走了一条街,在街口见到牵着马正在等他的小栗子。

    “七少!”小栗子把马鞭捧过来。

    “你怎么在这儿?”小栗子是萧韧的小厮,可今天萧韧是把马交给岳阳的,他让岳阳把马送到清水巷。

    “岳少爷让小的骑马过来的,他说小的在这儿等着您就行。”小栗子道。

    萧韧皱眉,岳阳怎么知道他来这儿的?

    他没有再问,翻身上马,回了清水巷。

    今天的清水巷似是比往常热闹,一进巷子,他就看到蒋家门前有几匹马,两个小厮正在饮马。

    这时蒋修杰从门内走出来,身上还穿着刚刚那身衣裳,远远看到他,蒋修杰使劲挥手,萧韧在蒋家门前下马,问道:“你没去王府?”

    “我阿爹回来了,三公子听说后,在王府门口就让我们都散了,早点回家,岳阳他们几个也在。”蒋修杰说道。

    “嗯,晚点我过来。”

    萧韧说完,牵着马便向巷子里面走,身后传来蒋修杰的喊声:“七少!”

    萧韧转身,问道:“还有事儿?”

    蒋修杰看着他一只手里抱着的青花坛子,笑得见眉不见眼:“这是沈姑娘送你的?”

    萧韧目光冷冷,如果眼神能杀人,蒋修杰已经透心凉了。认识萧韧这么多年,蒋修杰当然知道这眼神意味着什么,他立刻识趣地收起笑容,仰头看天:“七少你看,这天空多么蓝啊!”

    萧韧没有理他,牵着马向家门口走去。

    看着萧韧渐渐远去的背影,蒋修杰缩缩脖子,嘟哝道:“是岳阳说你去找沈姑娘了,我是听他说的......”

    岳阳眼尖,在路边的人群里看到了那个叫芳菲的小丫头,接着,就看到了芳菲旁边的沈姑娘。

    过了快一年了,他们六个可没有忘记那位姓沈的小姑娘,事实上,想要忘记她也挺难的,那位沈小姑娘,简直......简直不像人类!

    嗯,他们招惹不起,能招惹得起的,也就只有七少了。

    所以,他们都挺想知道,七少是怎么招惹人家的。

    除了招惹人家,也没有别的了吧,毕竟人家还是个孩子。

    可是看七少的样子,一定是吃苦头了。

    蒋修杰欢快地回家,把这个好消息分享给另外几个。

    “你说七少怀里抱着一个坛子?那坛子八成是暗器,沈姑娘用那坛子爆了他的头!”

    “不可能,七少头上没有受伤。”

    “这一年来,七少冬练三九夏练三伏,武功精进了不少,沈姑娘一坛子砸过来,七少扔手接住,就这么抱回家了。”

    “不对,肯定不是这样,谁用坛子当兵器的。”

    “那咱们就打赌吧,我说坛子是武器,买的往这里扔钱!”

    ......

    萧韧回到家里,抱着那一坛子糖桂花回到卧房。

    他在屋子里转了一圈儿,最后把糖桂花摆到珍宝阁上。

    这时,传来一声猫叫,一只小猫从帘子缝里探头张望。

    看到这只猫,萧韧便沉下脸来。

    他看看珍宝阁上的糖桂花,觉得放在这里很不安全,万一被这只该死的猫碰到摔下来就坏了。

    他想了想,小心翼翼地把糖桂花从珍宝阁上拿下来,塞到罗汉床下面,刚刚站起身来,就见那只猫走进来,正好奇地向罗汉床张望。

    萧韧气极,打开窗子,把那只猫扔了出去。

    小猫在空中翻了一个漂亮的跟头,四脚一沾地,就一溜烟儿跑了。

    吓死猫了,风紧扯乎!

    ......

    果然如芳菲所说,出了卖金银线的铺子,走到街口是个丁字路口,顺着一条路进下去,便是清水巷了。

    芳菲把身子藏在墙后,只把脑袋伸进来扒头往巷子里看。

    清水巷里很冷清,只有一家门前停着几匹马。

    “小姐,没有人,只有马,也没有猫。”

    沈彤也把脑袋探过来,她认出了这些马。

    去年从京城来西安,她和这几匹马走了一路,这都是难得一遇的好马,她印像深刻。

    这几匹马的主人,都是萧韧的手下。

    门外拴马的那家,就是萧韧的家吧。

    这时,芳菲已经蹑手蹑脚走进了巷子,她是要去找猫吗?沈彤觉得自己上辈子打死也想不到,有朝一日她会闲到出来找猫。

    好吧,或许小姑娘们都是这样的吧。

    沈彤也跟着走进巷子,芳菲回头看到她,立刻胆壮了起来,有小姐在,一定能找到猫。

    “喵......喵......”芳菲一边走,一边学着猫叫。

    巷子很深,可是连棵树也没有,清一色的青石板路,一眼就能望到头,连个猫影子都没有。

    从那几匹马前经过时,芳菲咦了一声,显然她也认出来了,她开心地过去和马打招呼:“好久不见,你们好......”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沈彤拉开了。

    那家的侧门敞开着,门房正往这边张望。

    不过沈彤也看清楚了,门楣上硕大的“蒋府”二字,这不是萧韧的家。

    姓蒋的?

    沈彤立时想起了那位蒋大人。

    好吧,她可不想被蒋双流在家门口发现。蒋双流不是萧韧,他一定会告诉秦王的。

    沈彤及时地制止了芳菲和马的亲密接触,正要带着芳菲往回走,便又听到芳菲咦了一声。

    “咦?小猫啊!”

    沈彤顺着她手指的方向望过去,只见一只小猫正从另一家的大门下面钻出来,警惕地四下看看,然后义无反顾地朝着她们跑了过来。

    芳菲激动不已,如果不是担心吓到小猫,她就放声大叫了。

    沈彤失笑,还真让芳菲找到猫了,好吧,既然找到了,那就喂过猫了再走吧,反正活了两辈子,她还没有喂过猫,不对,是连摸都没有摸过。

    两人轻手轻脚向猫走过去,待到走近,才发现这是一只很漂亮的猫。

    通体金黄,有深深浅浅的花纹,圆圆的脑袋,圆圆的脸,圆圆的眼睛,圆圆的鼻子,四只脚丫也是圆圆的。

    只是这只猫,和芳菲想像得不一样,和萧韧描述得好像也不一样。

    沈彤看到猫脖子上金光闪闪,居然挂着一条金链子!

    这是捡来的小可怜?

第一三四章 偷

    小猫不怕人,昂首挺胸,步履从容,它款款走到沈彤和芳菲面前,眼睛眯起,仰起圆脸蛋,冲着她们“喵”了一声。

    就在小猫仰起头来的时候,沈彤看到那条金链子上还有一个更加金光闪闪的牌子,牌子上写着三个字:秦王府。

    沈彤再也忍不住,噗的笑了出来。

    她就知道萧韧是逗小孩玩的。

    这哪里是捡来的小流浪,分明是雍容华贵的王府猫。

    “小姐,小猫找我要吃的呢,好可怜啊!”芳菲感慨。

    沈彤瞠目结舌,自家丫头的小脑袋是怎么长的啊!

    芳菲激动地掏出用油纸包着的酱牛肉,小猫闻了闻,居然真的吃了起来。

    两片牛肉全都吃完,小猫伸出小舌头舔舔嘴巴,冲着芳菲又是一声“喵”。

    它没有吃饱。

    芳菲的眼泪都要流出来了,那个萧七少太狠了,对这么可爱的小猫居然也能狠得下心来。

    她一把抱起小猫,对沈彤道:“小姐,我们把它带回书院街吧,不往家里带,就让它在书院街,吃饭的时候我就去喂它,行吗?”

    也就是说,芳菲姑娘要把堂堂王府猫变成真真正正的流浪猫。

    “不行”,沈彤斩钉截铁,“这只猫是有主的,你把它抱走就是偷猫。”

    “小姐......”芳菲扁扁嘴,难受,想哭。

    沈彤不理她,转身就走,芳菲吸吸鼻子,垂头丧气地跟在沈彤身后,小猫,对不起。

    两人一前一后走出清水巷,过了丁字路口,芳菲实在是忍不住了,终于回头去看,看不到小猫看看小猫在的巷子也好啊。

    可是这一回头,她就怔住了,接着,惊喜地叫了起来:“小姐,小猫跟着我们呢。”

    沈彤也转过身来,她也吃了一惊,那只小猫就在离她们五六步远的地方。

    她们停下来,小猫也停下来,冲着她们叫了一声“喵”。

    这一声,芳菲的心化了,沈彤的心也软了。

    她拉着芳菲试着又往前走了几步,回过头来,那只小猫见她们停下,便也停下,冲着她们又是喵的一声。

    “小姐......”芳菲恳求地看着沈彤。

    沈彤四下看看,确定没有人看到,她飞快地跑到小猫跟前,然后飞快地抱起小猫,对芳菲喊道:“快跑!”

    主仆二人撒腿就跑,很快就消失在街道的尽头......

    次日清晨,清水巷萧府内,小栗子正在满院子找猫。

    养了这么久,小猫也没有名字,小栗子叫它“阿猫”。

    今天萧韧骑马走了,小栗子跑回来的,跑得上气不接下气。七少好像不太高兴,府里上上下下大气不敢出。直到七少去了隔壁蒋将军府上,小栗子才想起来好像没有看到阿猫。

    不过小栗子没在意,平时阿猫也总是玩失踪,饿了就会出现的。

    可是直到第二天,阿猫也没有回来。

    七少从宜宁郡主手里要来的小猫,没有下锅煮了,却被小栗子养丢了!

    晚上,萧韧回府,小栗子红肿着眼睛跪到萧韧面前:“七少,小的对不起您,猫跑了,小的找不到了。”

    “丢了?”萧韧蹙眉。

    “嗯。”小栗子抹把眼泪。

    萧韧起身出去,嘴里嘟哝:“跑就跑了吧,她又不要......一个个的就会跑,连个招呼都不打。”

    小栗子明白了,七少没有怪他,七少是怪那猫跑的时候没和他说一声。

    ......

    回到书院街,芳菲编了一条漂亮的项圈戴在小猫脖子上,那条金光闪闪的链子和那个惹事生非的牌子,当然被沈彤第一时间收起来了。

    活了两辈子,第一次当贼,偷的还是一只猫,沈彤觉得挺有趣的,不过,也挺没面子的,她决定不再提起这件事。

    小猫是捡的,对,捡的!

    萧韧也说是捡来的了。

    萧韧捡来的猫跑了,被她捡了而已。

    在这件事情上,主仆二人心照不宣。

    黄氏也很喜欢这只猫,用做冬衣余下的料子和棉花给小猫缝了一只小窝,小猫高兴地在里面打滚。

    那一刻,沈彤怀疑这只富贵王府猫可能还真是当流浪猫养的。

    芳菲请她给小猫取个名字,沈彤见它一身金黄,随口道:“就叫桔子吧。”

    桔子很聪明,不到两天就记住了自己的名字,它不挑食,只要有肉和鱼就行,而且很能吃,就像是从小到大吃不饱一样,很快就胖了一圈儿,脸圆了,身子也圆了,芳菲叫它“胖桔子”。

    转眼就到了年根底下,无论是黄氏和沈彤,还是许安他们,在西安都没有亲戚,过年也就简单了许多。

    今年是第一年开铺子,年底算帐,不赔不赚,好在本钱收回了六成,大家都很高兴。

    对于小孩子而言,过年是最开心的。

    芳菲一早就拉着阿治去买了鞭炮,许安写了春挥,黄氏紧赶慢赶,给每个人都赶制出来一身新衣裳,就连蓝师傅也有一身。

    大年初一,铺子关市,一大早吃了饺子,相互拜了年,阿治和芳菲就去百卉堂给蓝师傅送饺子和年糕福果。

    其他铺子里的掌柜和伙计都回家过年了,只有蓝师傅主仆无处可去,王双喜原想把他们接到书院街过年,可是蓝师傅不肯,王双喜也从以前的老板口中听说过,蓝师傅自从进了铺子就没有出来过,于是也就不再劝了,只让阿治和芳菲送了过年的吃食过来。

    阿治和芳菲敲了好一会儿,老仆才从里面把门打开。

    阿治虽然年纪小,可他是东家,他本能地在铺子里转了转,见柜台和货架全都一尘不染,整整齐齐,十分满意。

    芳菲则轻车熟路地去了后堂,给蓝师傅拜年。

    芳菲鼻子灵,一进后堂就闻到香火味道。

    百卉堂是脂粉铺子,后堂是蓝师傅主仆调制脂粉的地方,有着常年累月积留的脂粉香气,这也是芳菲喜欢来的主要原因。她对这里的味道很熟悉,因此,一点点其他味道都会引起她的注意。

    香火味道?

    这是她早上刚刚闻过的味道。

    今天是大年初一,许安他们要拜祖先,黄氏带着沈彤也拜了祖先,蓝先生也是拜祖先了吧。

    原来蓝先生也有祖先啊,芳菲听王双喜说过,蓝先生是以前的老板在路上捡回来的,她还以为蓝先生和她一样,都不知道祖先是谁呢。

第一三五章 钟陵县主

    蓝师傅的手脚都被砍去了,袖口和裤腿扎起来,看不到残处,吃饭的时候是由老仆一口口喂进去。

    芳菲把带来的饺子、年糕和福果从食盒里拿出来,笑着说道:“蓝师傅,年糕和福果是我家太太做的,饺子是我帮着妈妈一起包的呢,这几个就是我包的,您一定要尝尝。”

    她包的饺子一眼就能认出来,因为都是扁扁平平的。

    蓝师傅微笑:“小芳菲是南方人,饺子已经包得很好了。”

    芳菲笑弯了眼睛。

    她从怀里一大一小两个封红,道:“今天过年,小姐要陪在太太身边,出不来,这是小姐让我带来的。”

    两个封红,一个是给蓝师傅的,一个是给老仆的。

    蓝师傅让老仆收了,他对老仆点点头,老仆拿出两只推光大漆匣子,一只这是蓝师傅的回礼。

    墨黑底绘花开富贵朱红洒金牡丹的是给沈彤的;杏黄绘绿柳黄鹂的是给芳菲的。

    芳菲回到书院街,把两只匣子都交给沈彤。

    沈彤打开,见里面各是四色胭脂水粉,但却并非铺子里常卖的那种,显然是蓝师傅专门为她们做的。

    “小姐啊,这味道可真好闻”,芳菲使劲吸吸鼻子,忽然,她想起在蓝师傅那里闻到的味道,“小姐,蓝师傅也拜祖先的,我去的时候,屋子里还有香火味呢。”

    沈彤笑道:“你以为蓝师傅像你一样,两三岁就被拐走,不知道家乡何处吗?”

    芳菲有点不好意思,把小脑袋在沈彤肩膀上蹭了蹭:“小姐的家乡在哪儿,奴婢的家乡也在哪儿。”

    沈彤笑着揉揉她的小脑袋。

    ......

    今年的大年初一,秦王府并不热闹。

    事实上,秦王府已经连续几年都是这样了。先是王妃薨逝,然后是二公子,去年又是世子。秦王原本只有一正一侧两位王妃,现在则只有侧妃丁氏一人。秦王原有三子一女,如今也只余周铮和宜宁二人。

    因此,每年从除夕直到大年初三,萧韧都会被秦王留在身边。和早逝的世子、二公子相比,他在秦王身边的日子反而更多。

    中午的时候,京城来的过年赏赐才姗姗来迟,赏赐的东西和往年一样,不过还多加了一道圣旨,多送了一个人。

    秦王世子薨逝已满一年,孝期已过,现封秦王第三子周铮为世子。

    至于那个人,则是宝圆郡主次女钟陵县主。

    太监带来太皇太后的口谕,钟陵县主素擅丹青,想为太皇太后绘制一幅长安风物图,此番随赐礼太监一起到西安,会留下小住观赏西安美景,请秦王府善为照顾云云。

    也就是说,钟陵县主要在秦王府小住。

    秦王表达了对皇帝和太皇太后的敬意,并言钟陵县主在西安小住期间,秦王府定当盛情接待。

    但是,那道圣旨,秦王和周铮没有接旨。

    周铮对宣旨太监道:“铮鲁钝,既不通史典经略,亦不晓诸事百家,文武皆无能,不敢当世子之名......”

    总之,他不做这个世子。

    宣旨太监脸都白了,他不知道传过多少道圣旨,尤其是像这种喜事的,不是应该叩头谢恩山呼万岁吗?

    可是周铮态度坚决,他不接旨,宣旨太监总不能强行把旨意塞给他吧,如果换做是别的地方别的人,宣旨太监或许会这样做,但是这里是秦王府,他不敢。

    宣旨太监只好求助地望向秦王,秦王微微一笑:“本王也觉得老三太过顽劣,少不更事,当不得世子封号。”

    这一次宣旨太监是真的没有办法了,原本还想在西安留一晚的,现在心里惦记着该如何向太皇太后交待,哪里还有闲情逸致留在西安,和王府长史等人交接了赏赐明细,便匆匆离开了西安。

    秦王则让丁侧妃和宜宁郡主去接待那位钟陵县主。

    一个时辰后,丁侧妃带着宜宁郡主来见秦王,周铮和萧韧以及几位幕僚都在,蒋双流也在。

    丁侧妃因是侧室,一向都在后宅,西安城里需要女眷出席的应酬也都是由宜宁郡主出面,忽然见到有这么多外男,她心里慌张,脸上强作镇定。

    秦王道:“无妨,你把钟陵县主的事情说说吧。”

    丁侧妃轻声道:“钟陵县主是宝圆郡主的次女,年已二九,尚未婚配......”

    丁侧妃虽然只是妾室,但是见到钟陵县主也就明白了。

    大齐女子多在十二三岁便议亲,及笄后最晚一两年便成亲了,皇室女子成亲更早一些,像钟陵县主这般十八岁还没有婚配的少之又少,无论是太皇太后还是宝圆郡主,此时当务之急都是要给她议亲,而并非让她远离京城只为画一幅劳什子的画。

    说穿了,钟陵县主是冲着秦王正妃之位而来的。

    这是太皇太后的意思,但是以秦王妻儿之死都与太皇太后和皇帝有关,太皇太后不敢贸然赐婚,便想出这么一招,一是试探,二是也想让秦王不得不应允这桩亲事。

    这毕竟是长辈的亲事,周铮不敢插嘴。

    蒋双流问道:“这位宝圆郡主是何方神圣,末将从未听说过。”

    秦王道:“先帝有一位庶妹,就是长顺长公主,长顺长公主早在立朝之前就薨逝了,但是驸马苏林却一直都在军中,先帝有庶妹三人,也只册封了一位长公主,一是这位长顺长公主早薨,二来也是因苏驸马辅佐之功。”

    其实这位苏驸马在军中并未担任要职,但是他为人圆滑,人缘极好,上上下下对他的风评甚佳。

    立朝之后,太祖皇帝册封已逝的庶妹为长顺长公主,太祖皇帝怜惜这位妹妹膝下无子,但由太皇太后张罗着,给苏驸马续弦,这位宝圆郡主便是苏驸马的续弦夫人。

    宝圆郡主为苏林生了五子二女,所出的嫡长子和嫡长女全部记在长顺长公主名下。

    今天来的这位钟陵县主便是宝圆郡主最小的女儿。

    宝圆郡主是太皇太后亲自挑选的,因此这些年来和太皇太后的关系非常亲厚,她的几个儿子迎娶的都是皇室和勋贵家的贵女,两个女儿也全都封了县主,苏家虽然没有实权,但是却凭借裙带关系,在朝中有了一席之地。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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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红妆介绍:
沈彤活了两辈子,她觉得最好的时候就是现在了。她有心有力有记性,还有大把的好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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