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枭雄之明末争霸全文阅读

作者:冷月破刀     枭雄之明末争霸txt下载     枭雄之明末争霸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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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穿越?穿越了!

    张亦隆从晕天转地的眩晕中缓过来的时候,那片恍若实质的白雾已经消失了,真是来的快去的快,快的好像根本就没有出现过,一切都是自己的幻觉。

    一股带着大草原特有芬芳的气味飘入了鼻腔,看来还是身在草原啊。这让张亦隆稍稍放下心来,但在隐约之间,一种不安感伴随着这股芬芳进入了脑海。可惜的是,现在的张亦隆还无法理解这种不安,他要到一天以后才明白。

    不过,身在草原上的安心感和这有可能是幻觉带来的轻松感也只维持了不到十秒钟。当张亦隆的手指摸到身边冰凉的步枪时,马上就否定了幻觉一说,这一切都是真实的,无比真实。

    张亦隆保持着俯卧姿势不变,伸手把步枪缓缓的拿到手中,熟悉的触感告诉他,没错,就是那支从派出所枪柜里“抢来”的狩猎步枪。张亦隆对这支狩猎步枪不算陌生,当兵时在林区护林员手中见过不只一次,学名峨眉EM-331式7.62毫米狩猎步枪,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罕见的专门研发用于打猎的步枪,虽然用张亦隆军人的眼光来看,该枪最大的问题就是来源于它发射的是国产56式7.62毫米步枪弹,作为苏联M43式7.62毫米中间步枪弹的国产版本,它的弹壳长度只有39毫米,初速也不过735米/秒,直接导致了其表尺射程仅为400米!一支猎枪!射程只有400米?!够用吗?如果EM-331发射的是威力更大的国产53式7.62毫米步枪弹,靠着它54毫米弹壳内装的火药量,足以把初速提高到820米/秒,起码能保证一枪把熊放倒!

    现在这支也只配用来打打狼什么的,毕竟它只是一支拉一发打一下的栓动步枪,想到这里,张亦隆不由得叹了口气,当时的枪柜里要是有一支56式半自动步枪该多好啊。

    不过也没不应该有更多的抱怨了,在一个边远派出所,在出警时能有一支发射步枪弹的猎枪和21发子弹安静的在枪柜里等着自己,就应该知足惜福了。

    张亦隆甚至不敢想像,如果没有这支狩猎步枪,那么自己在村委会门口遭遇那名端着单管猎枪的罪犯时,自己还能不能先敌开火,一枪毙敌还真是个未知数。

    轻轻拉开枪栓,眼光一扫,枪膛内的黄头绿壳的56式步枪弹给了自己坚定的信心,一枪在手,天下我有!

    心定下来,张亦隆的眼睛开始向四周扫视了起来,周边还是一望无垠的大草原,地形没什么大的起伏,只不过眼前的草原,绿的有些让人不安,到底是哪儿不对呢?不等想出结论,张亦隆的目光就扫到了仰面朝天躺在二米开外的一个胖子,一个穿着制式黑色警服的胖子。

    “小于!”张亦隆快速匍匐了过去,是他带着这个体重超过200斤的片警来执行抓捕任务的,他要是真有个三长两短,自己到时候没法和派出所领导和他的家长交待。

    当然,此时的张亦隆还意识不到,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他都不需要为向这些人交待什么而感到烦恼了。

    “小于,小于”张亦隆快速的把于硕上下检查了一下,头部、身体、四肢,没有血迹、没有骨折,也没有明显的外伤,也没口吐白沫啥的,看来应该是没事?

    就在张亦隆犹豫着要不要给这个家伙做个人工呼吸时,这个200多斤的胖子发出一声沉重的吐气声,然后开始连声喊疼疼,在地上扭动了好一会儿才坐起来,伸手按着肚子,“我说张哥,你刚才踹我那脚是不是打算杀人灭口啊…”话说到这里,于硕就楞住了,好半天才说了一句“我去,这是哪儿啊?”

    “不知道,手机没信号。”张亦隆拿出自己的粗粮牌手机,一点信号都没有。

    “我的为华手机也没信号。”胖子艰难的从挎包里拿出手机,一样没信号。

    “站起来,我们先找到小胡。”

    “哦,你的手枪还在我包里呢。”于硕刚想把挎包里的54式手枪递给张亦隆,就被张亦隆严厉的制止了,“你先拿着,现在还不知道什么情况呢?”

    见于硕已经把手枪拿在手里,张亦隆也就不再理他了,压低声音叫了几声:“小胡!胡新明!”

    “我在这里,等我一下。”一个微弱的声音从不远处一个草洼里传来,不一会儿,一个略显瘦弱的年轻人穿着一身沾满草屑的07式夏季作训服从草洼里爬了再来。

    看到胡新明也没事,张亦隆这才彻底放下来心,不管怎么说,自己把二人带出来就有义务把他俩全须全尾的带回去,只是张亦隆还想不到,这条回家之路的艰难程度远远超过了自己最夸张的想象。

    三人会合后,很快就发现了不远处有异常了。那道奇异的白雾袭来时,三十米外有三名蒙古边防军人持枪与他们对峙,现在三十米外躺三个人?

    “呕……”胡新民一看清三十米外有什么,马上就转身呕吐了起来。

    “这……”勉强算是见多识广的于硕也脸色发白,双手颤抖。

    只有张亦隆没啥反应,虽然三十米外的这三个人,严格来说,根本就不算是人或是完整的尸体,只是三具半截的尸体。而且,是三具极其诡异的尸体。

    张亦隆叫上于硕快步走了过去,尸体没什么好怕的,半截尸体就更不可怕了。

    越是靠近尸体,于硕就越紧张,他好歹是军队退伍后当的警察,虽说当的是炮兵,也没打过仗,但胆量还是有些的,只是眼前这三具尸体实在是让人觉得脊背发凉,一股股凉意从脚背板直冲头顶。

    张亦隆此时的脸色也没好到哪里去,作为从警多年的刑警,尸体见的不算少了,分尸、碎尸也都见识过了。但眼前这三具尸体还是让他不由得倒吸口冷气。

    眼前三具尸体的穿着打扮和白雾袭来时三名蒙古边防军完全一样,只不过尸体的状况诡异到吓人的程度。

    三具尸体中的两具是呈俯卧姿势,从双腿的位置来看,张亦隆判断他俩是在奔跑时被后方袭来的某种利刃一刀两断的,至于说是什么样的刀能把身高超过165公分的成年男性切成两断,张亦隆根本想不出来,也不敢想。

    除了无名的巨刃以外,更让他感到不寒而栗的是,尸体断面整齐到让人无法理解!仿佛被切断的不是人体最坚硬的骨头,只是一根根牙签!

    张亦隆的目光从这两具尸体上扫过,被巨刃切断的不仅仅是尸体,还有他俩手中的AKM自动步枪,一支也被从后上方斜切断,另一支被切断的位置更加靠后。

    三具尸体中只有位于右侧的那具呈仰卧状,张亦隆稍一回忆就认出了他是三名蒙古边防军中个子最矮,也是岁数最小的那个可能是因为个子比较矮小的缘故,他的胸部还保留了大半,被切掉的只有头部、肩部和小半个胸部,到是他手中那支折叠托的AKMS自动步枪是三支中最完整的,只有导气管、准星、准星座下方的枪管消失不见了。

    对!消失不见了!这就是张亦隆看完这三具尸体后感觉最为诡异的地方,这三具尸体上被切断的人体组织、钢盔、军服、枪械、背包,所有的的东西,只要是被那把神秘巨刃切断的,上半部分就全部消失了不见了。、

    而且……没有血迹!一点都没有!

    张亦隆从警以来,见过的杀人和伤害案件现场都过百了,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干净的现场,倒地的三具尸体没有一点血迹喷溅出来,一滴都没有!

    正常情况下别说人体被切成两段了,就是被尺寸较小的蒙古刀刺中,也会在现场留下大量的血迹,就算现在是在草原上,血腥味会很快消散,但是血迹呢?至少应该有一千毫升以上的血量喷溅出来啊?怎么没有一点血迹?

    现场没有浓重刺鼻的血腥味,没有被血腥味吸引而来的发出讨厌“嗡嗡”声的昆虫,什么都没有,有的只是地上的三具尸体。

    正常情况??张亦隆不由得摇头苦笑,从那片白雾袭来开始,哪一点正常了?

    在张亦隆打量这三具尸体时,于硕也凑了过来,他好歹也算是见识过一些血腥场面的,但今天诡异的场面还是把他吓的不轻,他全身的肥肉都因紧张和恐惧而轻轻颤抖着。

    不过好在于硕最终控制住了转身就跑的本能,人类的好奇心在这一刻压倒了最原始的恐惧。

    于硕突然就理解了好莱坞电影中那些作死的角色,他们在危险真正来临前大概都是这样的吧,好奇心压倒一切,直到……想到这里,他不由得握紧了手中的54式手枪冰凉的握把。

    当然,好奇心也不是没一点好处,于硕在这三具尸体上发现了一个共同点,虽然这一共同点差点让他直接呕吐出来!

    “张哥,你看……”脸色已经变得苍白的于硕强忍着呕吐,指着尸体的断面,“那是什么?”

    张亦隆蹲下身,在距尸体一米开外,仔细观察着于硕指着的位置,“不知道,我感觉像是某种胶质物,我从来没见过。”

    在尸体的断面上,凝结着一层薄如蝉翼的胶状物,近乎于透明,正是因为有了这层薄薄的胶层物,尸体内的部血液被密封住了。

    这简直是医学解剖最理解的道具啊,张亦隆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念头。

    “你都没见过啊。”于硕多看了几眼,还是扭过了头。

    “是啊,一会儿我们绝对不要碰触这些东西。”

    “一会儿??我们还要碰这些……”

    张亦隆没有回应直接于硕的问话,用手往周边一划,“我们现在在哪里?”

    “不知道啊。看样子是草原。”于硕不明白张亦隆为什么会问这个问题。

    “如果我没记错,草原上应该没有不通手机信号的地方吧?”张亦隆举起自己已经关机的手机。

    “听说是全覆盖了,除了沙漠深处。”作为片警,这是起码的常识,于硕看到张亦隆的手机关了机,也马上反应了过来,跟着迅速关了机。

    “我的手机没信号,你的也没有。从外观上来看,我和你的手机都没进水,应该也没坏,只是没有信号,对吧?”张亦隆说着,从腰内侧的皮套内抽出那柄自己师傅赠送的国产53式侦察匕首,向居中的尸体走去。

    “对啊,那……”于硕瞬间就想明白了问题的关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自治区境内,只要不是山沟里或是大漠深处,最起码会有2G手机信号覆盖。但是现在,什么信号都没有,2G没有,就更别提什么3G、4G和5G了。而且就手机基站的网络覆盖范围,就算是在外蒙境内,只要靠近中国边境,一样能接收到手机信号,那么在这里,在一个没有手机信号的草原意味着什么,那就再清楚不过了。

    死命把呕吐的不适感压下去,于硕站了起来,“张哥,我帮你。”

第二章 小胡的惊人之语

    “小心一点,绝对不要碰那些像果冻一样的东西。对了,你有刀没有?”张亦隆最先检查的并不是尸体,而是那支被切断的AKM自动步枪。

    “没有,我的那把警刀用了几次就坏了,新的还没领回来呢。”于硕手忙脚乱的在身上来回翻了半天,确实没带。

    “这个给你。”张亦隆从那名蒙古军人腰带上解下来一个塑料刀鞘,连同里面的刺刀一起扔给了于硕。

    “这是?”于硕伸手一抽,寒芒一闪,是把保养的非常好的多功能刺刀。于硕一抽出来就认出来了,这是苏联给AKM自动步枪配套的多功能刺刀,它不仅可以当刺刀,还能当匕首,在与刀鞘配合时还可以切断铁丝网,刀背的锯齿更是可以方便的锯开一些细小的木制品。如果于硕没记错的话,这应该是世界上最早装备部队的多功能刺刀,想想自己在部队时用的还是单一功能的81式刺刀,于硕就不由得叹了口气。

    “抓紧时间,他们身上的所有的东西都收集起来。”此时的张亦隆已经转入了工作状态,黑着脸使劲瞪了于硕一眼。

    “好,好”于硕快速的扫了一眼三具尸体,选了那具最完整的尸体,蹲下肥胖的身体,费力的用刺刀挑开尸体身上的只剩下一半的胸挂式弹匣袋。

    张亦隆看了一会儿,觉得于硕没啥问题,这才把注意力转到眼前的尸体上,作为三人中接触尸体最多的人,挑的自然也是最惨的那具。

    这是一具尸体应该是三名蒙古边防军人中身高最高的那个,应该还是个士官吧?张亦隆回忆了一下,从他倒地的姿势来看,在白雾袭来时,他不仅想逃,还想跳着躲避什么?结果就变成了字面意义上的一刀两断,整个人被从腰带上方齐腰斩断,由于上半身已经消失不见,所以张亦隆也无法判断他在中刀时的表情,不过,应该没什么痛苦,毕竟能把一支AKM自动步枪的金属部分干脆利索的切断,这可不是一般的锋利啊。

    感叹归感叹,手上的活儿一点没停,先是小心翼翼的解开腰带,慢慢抽出来,扔在一边,然后是那支只剩下枪托、一半的机匣、握把、弹匣前部的结构已经彻底消失了的AKM。接着开始检查军服下的二个口袋,军裤的口袋,把里面所有的东西全部掏出来。

    张亦隆根本顾不上看这些东西到底是什么,下一个才是大目标,这三名蒙古边防军人都背着一个著名的苏制麻袋包,这种大开口的背包因极其能装而闻名,也因背负极其不舒服而招来不少骂声,对于这个皮实耐用到令人发指的东西,张亦隆可以说是一点都不陌生。

    由于害怕接触那些果冻状的物质,张亦隆选择直接用53式侦察匕首从背包底部划开道口子,把里面的东西先拿出来。

    锋利的53式侦察匕首果然没让人失望,轻松的就在麻袋包的底部开了个大口子,张亦隆慢慢的把里面的东西取了出来。按照苏军条令规定,放入背包内的物品是有顺序的,最上层的个人卫生用品、然后是备用包脚布、饭盒及杂物,最下面是战斗口粮。如果这名蒙古边防军士官能严格遵守规定,那么最先出现的应该是罐头。

    果然,张亦隆的手指头触碰到了坚硬的铁制圆盒,熟悉的手感让已经有些饥肠辘辘的刑警感到了些许安慰。

    随着张亦隆的动作,三个圆罐头、两个方形大纸盒子滚了出来,然后是一个套着棉布护套的钢制大饭盒,轻轻一摇,里面好像还装了东西。再往上一翻,包括备用包脚布在内的几件备用衣服就滚了出来,考虑到离那种神秘的果冻状物质实际上太近了,张亦隆明智的放弃了继教翻找的冲动,看着地上这一堆东西,才想起来还有一个一直在开小差的家伙。

    “小胡!胡新明!你吐够了没有?快点过来!”张亦隆对着那个还蹲在十米开外狂呕的年轻人怒吼道!这家伙从家里出来的时候,莫名其妙的背了个堪称巨大的国产01式寒区军用背囊,而且这个背囊居然大半是空的,对于现在的三人小组来说,简直是最具前瞻性的好事了。

    “张哥,稍等一下!”胡新明回头只看了一眼就又吐了起来,最后还是张亦隆自己走过去把那个01式寒区背囊拎了过来。

    把地上的物品杂乱的塞进背囊后,张亦隆转头看向于硕那边,却发现那个家伙比自己更早完事,现在正在费力的在麻袋包里翻找着什么。

    “你干什么?”张亦隆没好气的走过去,轻轻的踢了他屁股一脚。

    于硕从包里翻出个绿色的塑料小袋,嘿嘿一笑,刚要撕开,手就被张亦隆一巴掌打开了。

    “张哥,我找点吃的,午饭都消化完了。”于硕说着还要动手撕。

    “等会儿再吃吧,回头把手消毒一下。万一把那种像果冻的东西吃进去,这里没人救你。”听了张亦隆有些冰冷的语气,于硕想了一下,把饼干放下了。

    把背囊扔给于硕,张亦隆走向最后一具尸体,“你帮我拎一下,我尽量快一点。”

    最后一具尸体的毁坏程度介于前二者之间,神秘巨刃是从他的胸部上方横扫而过,和他的战友一样,被切断的部分完全消失不见了,略有不同的只是他手中的AKM自动步枪是自弹匣之前被切断的,乐观的说,那就至少还有一个相对完整的弹匣和里面子弹留了下来,悲观的说,就是三支AKM自动步枪没一支能用的。

    看着张亦隆飞快的在尸体上搜索,蹲在旁边的于硕不由得问出了一个问题,“张哥,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是转业后当的刑警吧?”

    “对啊,有什么问题吗?”嘴上说着,张亦隆手上一刻不停的忙乎着,尸体口袋中的物品,腰带上挂着的防毒面具包、多用途斗篷、工兵铲、水壶包、手雷包、刺刀鞘被他飞快的解下来并进行了简单的分类。

    “你这手法,我怎么看也不像是刑警出身的啊。”于硕说这话的时候,身子不由自主的往后缩了一下。想到之前白雾袭来时,张亦隆对着他肚子毫不留情的一记侧踹,要不是自己肚子上还那么几十斤肥肉,这一脚挨上,起码也是个内脏挫伤了。虽然从这地上三个倒霉蛋的情况来看,那一脚绝对是救命脚,但疼还是真疼啊。

    “你是炮兵吧?你们不用学这个,我是陆军侦察专业出身的,从敌人身上快速获取情报是基础。”张亦隆轻轻吐了口气,今天这运气还不错,这具尸体的麻袋包除了背带消失以外,其他部分基本完好,现在没时间打开包检查里面有什么东西了。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小于,过来帮我一把。”

    “张哥,你要干什么???”看到张亦隆正准确要做的事,于硕吃惊的跳了起来,不仅往后跳开了一步,还不由自主的伸手捂住了背后某个重要部位。

    张亦隆停下手上的动作,扭头看着这个使劲想用手捂着屁股却又因肚子太大而非常吃力的家伙,不由得骂出了声:“我能干什么??他娘的!我需要这三具尸体的裤子和皮靴,你这是什么表情??对了,是我们需要,不是我!”

    于硕听到这话才稍稍放下心里,有些不好意思的把手放回了正常位置,但还是没有靠过去,“我们需要这些破烂?”

    于硕这话说的没一点错误,由于经济长期陷入困顿,蒙古边防军的待遇一直不算好,虽说号称全军换装了新式数码迷彩服,但这三名蒙古边防军身上穿着还是90年代末就已经装备部队的通用三色荒漠迷彩服,裤子虽说算不上破烂,但也磨损的比较严重了,到是皮靴勉强还能说上个半新不旧。

    “快点过来帮我,这个问题一会儿再说!”由于要避免接触到那些果冻状的奇异物质,张亦隆想要一个人把裤子剥下来确实非常费劲,他已经丧失了大部分耐心。

    看到张亦隆已经略显狰狞的脸,于硕略一犹豫还是过来帮忙了。

    剥裤子还好说,那三双皮靴的味道实在是太过美妙,就连张亦隆也只不敢把它们放进背囊里,只好因陋就简的把其中一条裤子的裤脚打了二个死结,做成一个简易口袋,这才解决了这一难题。

    等把裤子和皮靴收拾好后,张亦隆看了看三具尸体和周边,确定再没有遗漏的东西了,这才长出口气,把已经变得十分沉重的01式寒区背囊背到自己肩上,又拎起那几个残破的麻袋包。看的旁边的于硕目瞪口呆,刚要伸手接一下,就被张亦隆的话震惊的差点说不出话来。

    张亦隆的话简单直接,“你把小胡背上,咱们快走!”

    “我背小胡?”于硕刚想要反驳什么,就看到了张亦隆那冷冰如刀剑的目光,马上就挤出了个极其勉强的笑脸,麻溜的跑去把已经吐的快要休克的胡新民背了起来,亏的他那一身200多斤的肥肉,还能有如此灵活的身手,也算是让张亦隆大开眼界了。

    简单的辨别了一下方向,张亦隆选择了往南走,他背包持枪在前开路,于硕背着胡新明,右手拿着54式手枪,左手拎着被胡新民抛在一旁的12号单管猎枪,可以说是武装到了牙齿。

    三人沉默的走着,没人说话,就连一向话痨的于硕也因为没有走出刚才那一幕恐怖且诡异景象,一肚子问题也不知道从何问起。

    一直走出了差不多二公里,张亦隆找了个块略显干燥的草地,手上的东西往地上一扔,就说了二个字:“休息”,然后就瘫坐在地上,只不过仍紧握着那支狩猎步枪。

    于硕呻吟了一声,“太好了!”直接就把肩头的胡新明扔在了地上,自己往侧后方一倒,直接躺着不动了。

    胡新明被摔的痛叫一声,“哎呦!我的骨头!”。刚要抱怨几句,就被射向他的四道目光瞪的把话咽了回去。

    好半天,胡新明这才克服了这种难言的尴尬,爬起来靠向张亦隆,“张哥,刚才是我失态了,我……”

    张亦隆摆了摆手,制止他说下去,“我不想回忆那个场面了,谁也没见过,不能怪你,毕竟你只是个民兵。”

    “我不是民兵,我是预备役士官……”自知理亏的胡新明也没敢大声抗议,停顿了一下换了个问题,“我们现在怎么办?”

    “吃饭,休息,准备过夜。”张亦隆的答案让于硕精神一振,他好像是被注入了一针兴奋剂,从平躺瞬间弹起来,直扑那三个残破的麻袋包中最完整的那个。

    张亦隆赶紧伸手拉住他,“等一下!急什么啊。先洗手,再吃东西,这是连幼儿园小朋友都知道的常识!”

    “这儿也没法洗手啊。”于硕说着就要把手往警服裤子上擦。

    无奈的叹了口气,张亦隆爬起来,从01背囊里翻出一个蒙军配发的黄绿色军用水壶,打开闻了闻,一脸果然如此的表情,看得旁边的于硕一脸懵。

    “把手伸过来。”

    于硕老实的把手伸了过去。张亦隆用水壶盖接了一点壶内液体,倒在他手上。

    一股冲鼻的酒精味让于硕精神为之一振,“这是酒精?”

    “小胡,你也过来洗下手,这不是酒精,这是俄罗斯生命之水-伏特加。”

    “蒙古边防军的水壶里怎么会有酒?”胡新明赶紧凑过来,接了点酒精,快速的擦起手上。

    “帮我一下,”张亦隆把水壶递给于硕,让他帮着倒一点出来,自己也需要消毒,“要是水壶里没点伏特加,那就不是蒙古边防军了。”

    匆匆把双手互搓了几下,于硕就冲过去翻开麻袋包,飞快的从里面拿出了心仪已久的绿色塑料小袋,双手一较力,刷的撕开,里面果然有四块硬梆梆的饼干,狠狠的一口咬下去,嚼了几下。

    “这饼干怎么什么味道都没有啊?”勉强把嘴里的饼干咽下去,于硕的抱怨就已经冲口而出了。

    张亦隆没好气的回答了一句:“毛子的军用饼干就是这样,你得配上果酱或是咸奶油才行。你在旁边找找,有个软乎乎的绿色小袋,里面是果酱。”

    于硕欢呼一声,再次扑向麻袋包。

    张亦隆不再理这个无可救药的吃货了,他开始准备一顿正式的晚餐,考虑到今天碰到的所有的诡异情况,明天自己能不能活着还真是一个不好说的问题,所以张亦隆决定,恢复自己对于生活的信心,要先从一顿像样的晚餐开始!

    安排胡新明从几个蒙军水壶里找出有水的,虽然说这帮家伙们嗜酒如命,但在正常巡逻时是不可能不带水的,毕竟在酒之外,他们还热爱俄式红茶和奶茶,这些都是需要热水的。

    剩下的活儿就只能由张亦隆自己开始干了,抄起一把从蒙古边防军身上收集来的军锹,这是一把仿制自苏联二战前B-1935式的带钝尖的方头短锹,锹把末端有突起,可以有效防滑,对于张亦隆要挖掘的简易无烟灶来说,实在是小菜一碟。

    只不过,刚挖了两下,张亦隆就改了主意,现在只有三个人,食品也只有罐头,挖简易无烟灶简直就是职业病大爆发的典型表现,在克制住抽自己一耳光的冲动后,张亦隆快速的铲出了一小块空地,打开一个钢制简易加热炉,扔进去二块固体燃料后,摸出身上的打火机,点火!把一个空的饭盒架在火上,扭头对旁边发呆的胡新明怒吼了一声:“水呢?!”

    这套行云流水的操作把旁边的胡新明看得目瞪口呆,完全忘了要把手中的水壶递过去,直到被张亦隆的怒吼惊醒过来,这才把手中的二个水壶扔了过去。

    这时候,已经三块饼干下肚的于硕也靠了过来,费力的蹲在旁边,“张哥,你这是干什么?”

    “泡红茶,我们体力消耗不小了,先来杯红茶暖暖胃,恢复下体力。你把那个棕色的小袋递给我,还那几个白色的小条。”

    “这是什么?”按着张亦隆的指示,于硕把这些东西递过去,看着张亦隆把棕色小袋里的一个小包扔在煮开的水里。

    “这是红茶茶包。”张亦隆扬了扬手中的几包白色小条,“这是糖包。”

    “糖包?!”于硕欢呼一声,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的速度从张亦隆手中抢过三条。

    看着于硕那随着动作而颤动不已的肚皮,张亦隆不由得叹了口气,“我说,这种糖包是毛子当年援助给蒙古军队的,真的很甜,苏军标准是一个茶包配两条糖,你抓三条干什么?不怕甜死啊?”

    于硕并不理会这种没啥份量的吐糟,只是盯着那个已经变红,发出阵阵茶香的饭盒。

    “于哥,你的口水快要流出来了,不擦一下?”一直保持着沉默的胡新明也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友好的提示了一句。

    看到茶汤已经变红了,张亦隆抽出腰间的多功能钳子,用上面的开罐刀飞快的把一个足足3斤重的铁皮罐头打开,一股浓浓的羊肉香味飘了出来。

    “我天,这是什么?”要不是看到罐头盒里还凝固着没化开的羊油,于硕都要控制不住自己伸手去抓的冲动了。

    张亦隆完全没有理会这家伙的兴趣,用钳子把烫手的饭盒撤离炉火,“这是蒙军巡逻口粮中的主菜,手把羊肉。茶好了,你们的杯子呢?”

    胡新明默不作声的递过来一个打开的78式饭盒,这让张亦隆再次大开眼界,这种多功能水壶兼饭盒虽然也是正规的军用品,但使用范围很窄,只有空降兵部队装备过,而眼前这位胡新明可是陆军预备役士官,他是怎么入手的这个好东西呢?

    不等张亦隆问出心中的疑问,旁边的于硕就叫了起来,“我去,我没杯子!我……”。好在于硕在这一瞬间急中生智,想起了自己刚才翻麻袋包时的见着的一个不锈钢杯子,翻找出来后,往前一递。

    张亦隆把茶水分成三份,把大号的手把肉罐头放在火上继续加热,拿起自己那份糖条,往茶水里倒了一半,剩下半条送给了已经往茶水里倒了两条糖的于硕。

    三个人沉默的喝着醇厚的红茶,看着天边的太阳一点点往西而去。时间对于他们来说,现在只能是个概数,三人醒来后,手表就全部停止了工作,三部手机上显示的时间也各不相同,没有蜂窝移动网络,手机时间就无法校准,所以和没有是一样的。

    随着红茶茶汤下肚,张亦隆感觉到全身都慢慢暖和起来,那种自醒来就一直若有若无的冰寒感正在从自己身体内快速消退,不知道为什么,他想起了一位同样爱喝红茶的名将,一位在太空战中创造下无数奇迹,最终却莫名其妙的死于暗杀的名将,也许这就是作者的任性吧,可以把任何角色写死,不管这些人在书里活的多么精彩或是无奈。

    在这难得的安静中,一直说话不多的胡新明却突然语出惊人:“我们不会是穿越了吧?”

    他身边的两人闻言如遭雷殛,呆若木鸡!

第三章 穿越实锤

    胡新明头都没转,眼神空洞的看着天空,“你们想想,不说那三具莫名其妙的尸体,你们现在就不觉得奇怪吗?”

    “奇怪?”于硕把一块涂了大片果酱的饼干塞进嘴里,含糊的说道:“今天发生的事情,哪一个不奇怪?”

    “我是说,我们的手机都没信号,对吧?”

    旁边的二个家伙一起点头,这是显而易见的事。

    胡新明拿出他那台已经关机了的水果手机,“但是,我刚才在于哥背上时,还做了一件额外的事。我搜索了一下GPS卫星,想知道答案吗?”

    不等身边的人回答,胡新明就扔出了爆炸性的结论:“答案是零颗,手机没有搜索到一颗GPS定位导航卫星!一颗都没有!你们告诉我,在这个名字叫地球的球体上,还有哪里是一颗GPS卫星都搜索不到的?!”

    “你的手机是不是摔坏了?”于硕有些吃力的咽下饼干后,用干涩的声音勉强想找出这一结论中的些许漏洞。

    “我的手机是有可能摔坏了,你们俩的呢?要不要试试?”胡新明人在这里,声音却好像飘到了另外一个时空。

    “试试就试试!”于硕在身边的麻袋包上擦了下手,就要从警用挎包里找手机。

    张亦隆沉默的伸手制止了他,“别试了,小胡不可能连自己手机是不是好的都不清楚,咱们听听他说什么。”

    胡新明没有再说话,过了足足一分钟,灵魂仿佛重新回到了这具身体,轻轻颤抖了一下,他才接着说道:“除了手机找不到GPS导航定位卫星,我还有证据。”

    “什么证据?”异口同声的问题。

    “张哥在宝伦嘎查喊上我一起抓捕那二个逃犯的时候,是几号?”

    于硕对于这个问题非常自信,答案几乎是脱口而出:“9月26号啊,我记得很清楚,我就是那天从分局接的张哥。”

    胡新明用力在身前划了出个大圆,“那你看一下,现在!我们的身边是九月份草原吗?”

    沉默,他身边的二人同时陷入了沉默。

    对于季节变化特征明显的草原,张亦隆和于硕都不陌生,只不过相比之下,更多的生活在首府的张亦隆不如在基层派出所工作了几年的于硕,所以于硕最先反应了过来。他发出一声痛苦的呻吟,“我天,现在的草原是初春!最晚不过三月底四月初!那五个月去哪儿了!”

    张亦隆看了看不远处的花花草草,于硕说的没错,虽然他对于这些花草的名字大多陌生,但他可以清晰的看到那些花草和不远处小树林的盎然生机,这绝不是已经进入枯草期的九月应该有的景象!

    对于于硕的问题,没人回答,无论是于硕自己还是他身边的两人都不可能给出答案。

    “嗤啦”一声,张亦隆率先打破了这种可怕的沉默,伸手撕开一个塑料袋,里面是一堆看着和干油条一样的食物。

    于硕被张亦隆这破坏气氛的举动惊的说不出话来,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张哥,你这是干什么?”

    张亦隆拿出一根像是干油条的东西,小心翼翼的放到已经冒泡的手把肉罐头里,让它充分吸收羊肉汤汁,“干什么?吃饭啊,我们在这里瞪着天,就能找到丢失五个月的秘密了?先吃饱了,我们再想办法,再说了太阳快要落山了,不抓紧吃饭一会准备摸黑吃吗?”

    说完,就把已经吸饱了汤汁的干油条放入嘴中,开心的大嚼起来。

    看着吃得满嘴流油的张亦隆,于硕也把难解的问题扔到了九霄云外,伸手抓过一根,学着张亦隆泡在羊肉汤里,“这是什么吃的?蒙古人也吃油条?”

    “这不是油条,这是干面包,或者叫面包干也行,是从苏联人那边学来的。这东西直接吃,没啥味道,泡这个手把肉汤是最好吃的。”说着,就递了一根给胡新明,小胡略一犹豫接了过来,也一样泡在汤里。

    “烫,烫!香!真香!”于硕用塑料叉子把一根吸满羊汤的干面包扔进嘴里,不由得赞叹了起来。

    接下来的时间里,再也没有人提什么消失的五个月,提什么穿越,三人的注意力完全被美食所吸引,汤泡干面包,奶酪条配油炸果条,肉多骨头少的手把羊肉,被这三个饿狼一样的家伙一扫而空,直到张亦隆重新在水上开始煮红茶,于硕才把一根啃的光滑无比的羊骨头扔进了旁边的小土坑里,满足的长叹一声“爽!”

    虽说是不折不扣的吃货,但好歹于硕也是正规炮兵退伍的,知道在野外吃完后的食物残渣要及时掩埋,否则很容易引来野生动物,那就麻烦了。

    胡新明觉得自己之前干活太少,就主动担负给收拾餐具和空罐头盒、包装袋之类垃圾的任务,张亦隆只是嘱咐了一句:“所有能回收利用的东西都别扔。”

    这话引起了正往红茶里猛放糖粉的于硕的注意,他想了想,还是把之前一直想问的问题问了出来:“张哥,你是不是早就想到我们穿越了?”

    “啊?”被这话吓到的张亦隆差点把手上的饭盒扔了,“我哪有那么英明神武?我现在还不能完全相信小胡的什么穿越说呢?”

    于硕指着扔得远处的裤子包,“那你怎么把那三个蒙古军人剥的那么干净,连裤子和皮靴都剥下来了,我差点以为你连那三人的内裤都不放过呢。”

    张亦隆直接把手上的塑料叉朝着于硕的脑袋飞了过去,怒吼道:“我要那三条破内裤干什么??”

    “我就是好奇嘛。”于硕以胖子不应有敏捷躲开塑料叉子,“你要是不知道我们穿越了,为什么要把所有的东西都带走?”

    张亦隆这次没有任何犹豫,起身走向被扔在一旁的01背囊,只扔下一句:“我记得曾经有朋友告诉过我,在野外,2G基站的理论覆盖范围超过120公里,我们三人的手机都接收不到任何信号,往小了说,我们离最近的基站至少有一百公里以上,没有足够的补给,我们怎么走?”

    已经把餐具收拾好的胡新明这时也反应过来,“你当时只是想着怎么找到有基站的地方?”

    三名蒙古边防军身上都带了一件多功能斗篷,在必要时,这种斗篷是配合树枝可以搭建一个简易帐篷。现在天气还好,虽说春天的草原晚上会很冷,但靠着高热量的晚餐和这个简易帐篷,凑合几晚是没问题的。

    张亦隆当时只是把三件斗篷一股脑塞进背囊里,现在要搭帐篷了,只能一件件抽出来检查,检查过三件斗篷后,张亦隆叹了口气,有一件损坏小半,自己当时很小心的用侦察匕首把沾了果冻状斗篷都切掉了,虽然已经很注意了,可剩下的仍是一件残次品,最多只能铺在地上当个褥子了。

    手上忙着,嘴里也没闲着,张亦隆知道于硕的问题是必须回答的,现在三人中不能出现任何的怀疑,只有团结一致才能提高生存概率,所以回答的十分坦诚:“我当时想着只有一个问题,假定我们离最近的有人居住的地方有一百公里以上,那么我们至少就要考走三天以上,我们出来抓捕时,根本就没想到要走这么远,没吃没喝没住,这三天怎么办?那三名蒙古兵是唯一的物资来源。即使不说我们要走多远,我们三人在这荒无人烟的大草原上如何活下去?我不知道应该走哪个方向,南下只是一个大概方向,能不能碰到人,多久能碰到人,我不知道。万一我们在路上碰到意外情况怎么办?我只能把手边当时所有的东西都收集起来,我不希望真到了碰到意外的时候,我会有早知道就应该带上什么东西的遗憾。”

    一口气把这些话都说出来,张亦隆也轻出了口气,最后还补充了一句:“我还是不相信我们穿越了。”

    胡新明耸耸肩,没有说什么。

    于硕刚要躺下来就被张亦隆喊了起来,扔了一柄苏制B1935军锹过来,“吃饱了就干点活儿,我要搭个简易帐篷,你去砍几棵树枝回来。小心点。”

    “好吧。”于硕接过军锹,检查了一下警用挎包,张亦隆的那支54式手枪和二个备用弹匣还好好的放在里面,这才转身走向不远处的一小片树林。

    这个所谓小树林是真的小,一共也只有十来棵参差不齐的小树,最粗也不过于硕的手腕精细。挑了一棵看起来最粗的小树,于硕往掌心吐了口吐沫,闷吼一声,身形旋起,靠着自己280多斤的体重旋转产生的动能,挥起军锹,狠狠砍向小树。

    “咔嚓”一声脆响,小碗精细的树杆被锋利的军锹砍成两段,于硕看了看整齐的断口,连说“好刃口,不错不错。”

    转身又找了差不多粗细的一棵,照方抓药,又是一声“咔嚓”的脆响,锹过树断。

    用军锹快速把树枝清理一下,于硕就扛着两棵小树乐呵呵的回到二人身边。

    在于硕砍树时,张亦隆和胡新明也没闲着,一个挖了个简易防烟灶,用来晚上生火取暖,不管是穿越了还是浪荡到了无人区,晚上睡觉没人值夜是完完不行的,别说有没有人害人之类的,就说三人全睡熟了,来一只孤狼就够大家喝一壶了。另一人则用军锹平整了块土地,只等树杆一到就能搭帐篷了。

    接下来的一小时三人忙的都没空再说什么,张亦隆负责把树杆砍成大小合适的几截,再用一把AKM多功能刺刀把树杆的一头削尖,于硕负责用军锹把削尖的树杆拍进地里,形成稳固的支点,再把一根树杆横绑在钉牢的杆子之间,架子就算完成了。

    幸好胡新明在01背囊里塞了一捆足有十几米长的伞绳,让搭建帐篷的工作量减轻了一半,把二件完好的多功能斗篷往横杆上一搭,用二个麻袋包、一个挎包和01背囊把四个角压好,一个简易帐篷就算完事了。

    胡新明则是从小树里找来了一堆树杆,费国了半天劲,最后靠着切下来一点固体燃料这才把这些还潮湿的树枝点燃,篝火一起,就把初春的凉意驱散了,只是这个烟确实有点大了。

    借着天边的晚霞余光和篝火的火光,张亦隆把于硕和胡新明叫到身边,拿起手边那支峨嵋EM-331型狩猎步枪,开始教两人怎么使用,毕竟这是现在三人组中唯一的远程火器。

    “你俩都是当兵出身的,基础都有,废话我就不多说了,这是拉机柄,往上一抬,后拉,上弹,往前推拉机柄到位,子弹就入膛待机了,操作非常简单。”说着,张亦隆右手飞快的来回推拉枪机,随着清脆的咔哒声,弹匣的三发子弹弹了出来。

    看到身边二人点头示意,张亦隆拉开枪机,重新把子弹压回弹匣里,“弹匣容量是5发,只能手动装弹,一次一发,虽说这是双排弹匣,装弹比较省事,但相比你们用过的现代枪械,它还是太慢了,所以必须要精确瞄准,一发毙敌!”

    于硕一伸手,“我试一下。”

    “好”把关了保险的狩猎步枪递给于硕后,张亦隆从一个蒙军麻袋包里倒出一个挎包式弹匣包,张亦隆认为这是今天最大的收获之一,在2019年的今天,居然还有蒙古边防军装备着这种早就应该淘汰的AK专用的挎包式弹匣袋,简直是不可思议的好运气。

    这个土灰色的弹匣包里装着四个AKM自动步枪用的钢制弹匣,三满一空,看起来在与他们几人遭遇前,这些蒙古边防军是与人或是什么东西交过火?不然很难解释这种带着空弹匣巡逻的情况。

    不管怎么说,在一个蒙古边防军身上就弄到了90发子弹,张亦隆已经不能要求更好的运气了。现在三人手中只有这么一支射程过百的武器,子弹要是再少了,真碰到匹孤狼什么的,难道要三人用军锹去和狼肉搏??真当自己是传说的兰博了?

    等于硕和胡新明把狩猎步枪来回操作了几回后,张亦隆把二十发子弹递了过去,“我们晚上四小时一班,谁值班谁拿枪,别乱开枪,子弹有限,但碰到意外情况也不能犹豫!”

    于硕把枪机拉的哗哗响,“这枪是好,就是这射速太慢了,一分钟20发?”

    张亦隆从于硕那里把自己的挎包要过来,检查下里面的手枪和弹匣,确认无误后,扔下一句:“这枪就是个闩动步枪,差不多也就这样了,你们谁值第一班和最后一班?我体力还行,我值中间的。”就钻进帐篷里。

    于硕和胡新明对视一眼,看着于硕没有把手上的狩猎步枪交出来的意思,就知趣的跟在张亦隆身后钻进了帐篷。

    初春时节,虫鸣声声,一个胖子抱着支远超这个时代技术水平的狩猎步枪,挥舞着一条牛皮腰带驱赶着飞舞的蚊虫,心中想着自己真的穿越了吗?穿越到什么时候了?自己会不会变成富甲一方的巨富,会不会妻妾成群,会不会名动天下?

    只是他和帐篷里已经鼾声震天的两人都不会想到,有些答案的到来会比他们的想像要快的多,要猛烈的多。

第四章 这就是鸿门宴

    就在三个倒霉蛋级别的穿越者开心的享受美食,暂时把所有烦恼抛在脑后的时候,离他们不过一百余里就有一片蒙古包,相比那个简陋到一个夸张程度的帐篷,这些蒙古包堪称豪华!特别是居中的三座大包,包外覆盖的是细毡,外罩则是精美的刺绣,一尊怒目金刚栩栩如生,如此面积的刺绣在草原上不仅是财富的象征,更是主人权力的最好证明。

    大包之外是一片繁忙景象,一头头肥羊被快速的宰杀,分解,带血水的大块羊肉被扔入并排的十口大铁锅中,仅仅是这十口打制精良的大铁锅中的任何一口都能让一个蒙古小贵族用十匹好马来换。

    一个身高足有1米9的壮汉,赤裸的上身满是虬结的肌肉,腰上扎着一条巴掌宽的的牛皮腰带,带扣镀金,挂在腰间的弯柄马刀装饰精美,吞口包金,这些就足以标示出主人的非同一般的身份。此时他手持一柄短叉,正在认真检查着铁锅中翻滚的手把羊肉,用短叉叉起一块,仔细打量了一下,高声对着在铁锅旁忙碌的男女喊道:“记着,水一翻花,肉就能出锅了!煮老的肉没有滋味,谁敢给给大人们端上去,我亲自抽他十鞭子!”

    “是。”没人敢有一点意见,阿斯嘎大人的十鞭子可是会抽死人的。

    哈斯嗄从几口大锅里精心挑选出十几块上块的羊肉,直接叉起放在大木盘上,“好了,快送进去!”

    “是”二名身着天蓝色蒙古袍的漂亮姑娘端起木盘,飞快的送进了居中的大包内,这些鲜美的带骨肉块将依次送到各位大人的桌上。

    此时的大包内,正是酒酣耳热的时候,对于宾主双主来说,今天鲜美的手把羊肉、喷香的烤牛腰和牛脸都算不上最好的食物,真正让大家口水直流的是摆在包门旁的十几个酒坛子,里面装的是从汉地高价买来的烈酒!这些好酒可不是味道酸涩的马奶酒能比的。听说这样的一坛美酒在哪儿都能换到一个漂亮姑娘!

    坐右侧是大包的主人也是今天盛宴的主人,蒙古土默特部左翼小台吉达阳。他举起手中银碗,旁边的侍女赶紧给杯中注入美酒,等到酒碗斟满,这才对着坐在对面的客人举杯示意,“敬乌哈图汗!”

    对面的年轻人也微笑着举起了斟满美酒的银碗,“敬达阳汗。”

    宾主双方一饮而尽。

    坐在小台吉达阳对面的是应绍卜部的小台吉乌哈图,实际上无论是宾客还是主人,都没有汗位,这个“汗”字只不过是个尊称,没人当真。但抛开这个虚名,双方真正的代表的则是各自父辈。

    乌哈图比达阳年轻一岁,只有22岁,相比壮硕如牛的达阳,身材修条的他显得有些文气,这次他肩负着父亲交待的重要任务,说服达阳和他的父亲,双方联合出兵剿灭那个肥到流油的太平堡。

    哪怕土默特部不出兵也行,只要能借道,他自己带个千把精骑就能把那只肥羊宰杀干净!想到这里,他不动声色的瞄了一眼放在包门旁的那些美酒。这些美酒就是通过那个太平堡一坛坛的运到草原上,然后再以天价卖给蒙古各部。那真是天价啊,邻近太平堡的部落还好,无论是土默特部还是鄂尔多斯部,一坛美酒也就是换几匹好马,但到了自己部落那边,这样一坛美酒就可以换一个长相不错的姑娘!

    想到自己可以从太平堡弄到几百坛甚至上千坛这样的美酒,还有更加值钱的绸缎、茶叶、各种药材、铁器等等,只要这些东西到手,应绍卜部就可以重振昔日雄风,摆脱察哈尔部对自己部落的压榨。

    乌哈图没有想到的是,自己这些极其细微的表情变化全被达阳看在眼中。达阳,未来的土默特部中兴之汗,新一代草原霸主,此时一边大口灌下美酒,一边用心打量着乌哈图脸上轻微的表情,猜测着对方的心思。

    达阳可不是那种只知道挥舞马刀砍人,弯弓射大雕的蛮汉,草原上的权贵之间几百年来的权谋与算计,并不比那些中原王朝少一星半点,达阳能活着成为土默特部的小台吉,凭的可不全是打打杀杀。

    放下喝光的银杯,达阳举手击掌,十几个正是青春年少、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姑娘仿佛春风般旋入包内,一展舞姿!

    仿佛柳条般轻柔的身姿瞬间就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就连乌哈图也从自己的思绪中退出来,暗暗咽了下口水,他身边不缺年轻貌美的姑娘,但是仅仅是出来谈笔买卖,就带着十几名舞姬,这达阳的捧场可真不小,土默特部是真有钱啊。

    坐在他下首的部属此时已经完全忘了身前的各色美食,一边痛饮美酒,一边死死盯着舞姬曼妙的身姿,还要时不时擦一下流出的口水。

    伴随着悠扬的马头琴声,看着眼前的美景,不由得让人感叹一句,这才是草原豪杰该过的日子。

    乌哈图勉强把视线收回来,自己今天的是有要事在身,美色虽好却不能耽误正事。再说了,只要应绍卜部能够崛起于草原,这样的美女还不是要多少有多少?

    “达阳汗,我这次来找您是想想问问太平堡……”乌哈图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单刀直入。

    达阳佯装一楞,“太平堡?太平堡怎么了?”

    一说到太平堡,乌哈图的声调就高了一些:“太平堡的汉人赚了我们草原豪杰多少血汗线,这都多少年了?也到了他们吐点出来的时候了。”

    达阳没有理乌哈图的话头,只是把玩着手中的银杯,“自从伟大的俺答汗与大明那建立'互市'制度,蒙汉双方已经有55年没打仗了,我们用牛羊马匹换取汉地出产的各种物品,不好吗?”

    乌哈图见达阳没有上套,不得不继续诱敌深入,他抓起一块刚端上来的还带眘血津的手把肉,边用蒙古刀割肉扔入口中大嚼,边提醒达阳话中的错误:“达阳大哥,不是蒙汉55年没有打仗了,而是土默特部55年没有和明朝打仗了。察哈尔部和明朝可是年年打仗,最近还传信让我们派兵参加呢。”

    达阳也拿刀开始割面前热气腾腾的手把肉,再次避开了乌哈图的话题:“乌哈图兄弟,我是土默特部的小台吉,管不了察哈尔部的事,他们要入关抢东西,随他们去,放心,身为蒙古人,我不会把这消息告诉明朝人的。”

    二次试探不成,乌哈图并没有失望,对于这个外表粗豪的土默特部小台吉,是有一些传言在草原上流传的,有人曾经说过,他更像是一台壮硕的狐狸而不是蠢笨的熊瞎子。他心里非常清楚,想要用嘴说服在互市贸易中获利极其丰厚的土默特部首领是不可能的,一切还是要用刀箭来说话。

    不过,表面文章还是要做的,乌哈图开始了第三次试探:“达阳大哥,我们并不是要破坏与大明的互市,我说的是如何对付那个太平堡。明朝官家可从来没有承认过那些人。”

    “但是,太平堡里居住的是实实在在的汉人,你把他们杀的人头滚滚,到时候朝朝和我们要凶手,难道说……”达阳说着有意无意的撇了一眼乌哈图的脖子,让后者轻轻的颤抖了一下。

    面对达阳阴狠的目光,乌哈图内心有了一丝畏缩,他眼睛向四周一扫,说了句:“这个……”。

    达阳点点头,让身边的侍女给自己再斟了一碗美酒后,挥手让蒙古里所有人都出去,只留下乌哈图和自己,“咱们蒙古人都是直性子,你就直说吧。”

    “好。那我就直说了。”

    就在乌哈图滔滔不绝的开始讲述起自己的计划时,在蒙古包外三里多地,一群黑巾蒙面,外蒙黑袍,内穿软皮甲的精装武士正在静静的等待着时机,为了拂晓时的突袭,他们不敢有一星半点的火光,所有人都在默默嚼着由风干牛肉条或是奶酪,没人说话,就连他们身边的马匹也进行了精心的伪装,保证这些马匹整晚不会发出太大的声音。

    他们是真正的暗夜猎杀者,是明军夜不收的死敌,是来自白山黑水的卡伦额真!

    乌哈图真正的依靠正是他们,这确实是一场鸿门宴,只不过这一次是刘邦要杀项羽了!

第五章 算计

    已经被乌哈图和他的父汗内定为必杀之人的达阳,对此却一无所知,他一边慢慢品着味道浓烈的美酒,一边听着乌哈图说着自己的计划。

    整个计划实际上没什么复杂的,乌哈图也知道,真把太平堡杀的人头滚滚,大明朝廷追究不追究还在其次,关键是以后再也不会有客商敢私自把货物运到塞外了。靠着互市换来的那点东西,土默特部还好说,自己这样亲察哈尔的部落到时候只会更惨。所以他的计划核心就是伪装成马匪,袭击太平堡,杀几个人,抢点东西,重点是让要这帮汉人商贾们掏出更多的钱来换取自己的平安。

    为了更好的拉拢土默特部,他提出要在太平堡设立一个由土默特部、鄂尔多斯部和应绍卜部共管的税监衙门,对于所有经过太平堡中转的货物加收一笔保护税金,这样客商就可以凭票在三个部落范围内自由活动,一旦货物因马匪抢劫受损,就由税监负责赔偿,事后再由三部落共同出兵诛杀闯祸的马匪。

    按乌哈图的估计,只要这个税监衙门成立起来,一年每个部落至少能额外增加一成以上的收入,甚至有可能是二成。当然,在草原上,不能换算成白银,就是换算了也没一点意义。但是可以换成实打实的实力,比如说多几千件锁子甲,多几万把锋利的马刀,多十几万匹好马,不管哪个部落得了这些实惠,都有了在草原上争霸的底蕴。更诱人的是,如果不出什么意外,那么年年都会有这些新增的收入,达阳不得不承认,确实是诱人。

    诱人归诱人,达阳还是指出了这一计划中的问题:“你应该知道,太平堡里的汉人商贾可不全是那些小商小贩,在他们的背后有着朝廷中要员的利益,有边军将领的利益,你从他们身上割肉?真不怕把明军招惹来?”

    “怕?笑话。”在烈酒的刺激下,乌哈图的情绪高涨了起来,“怕什么?就凭现在的边军,他们敢出塞搜套?要来早就来了,现在的明朝皇帝是崇祯吧?自他上台以来,我听探子说,中原各地流民造反成千上万,辽东的女真把明军杀的人头滚滚,他哪里还有空管在塞外几千汉人的死活?我真的不信崇祯皇帝能派出几万明军出塞搜套!”

    达阳把手中的银碗重重往矮脚桌上一放,冷笑了一声:“你是不信,你也可以不怕,明朝军队要想打你们应绍卜部,要么从我们土默特部过,要么就得从察哈尔部过。可要打我们只要出塞就可以了,你可能忘了成化九年,明将王越只率四千余骑兵就大破了癿加思兰的红盐池老营,虽说此后再没明军敢深入塞外,但我们坐着就能把买卖做了,为什么非要去招惹大明朝廷?”

    看着乌哈图有些不服气的表情,达阳接着说道:“就算是你的探子得到的情报都是对的,崇祯皇帝,哦,不对!我们应该叫他大明思宗皇帝,有着这样或是那样的问题,但是大明国力犹在,军力犹存,别的不说,你们应绍卜部这几年参与察哈尔部的劫掠,也不是每次都能获利丰厚的吧?”

    这番绵里藏针的话,让一向被人称为“草原之狐”的乌哈图脸上多少有些挂不住了,但面对着土默特部最凶悍的台吉,他也不敢把情绪全部表现在脸上,他讪笑着回了句:“可我们也不是真的要把太平堡上上下下全都砍了,只不过是想让他们把那些交给什么镖局的钱,交给我们,大明思宗皇帝还会管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说到底,我们也没动那些商贾的核心利益,我们收的税也不会比那些镖局收的更高,还会更加安全。”

    “安全?”达阳瞬间就抓住了乌哈图话中的关键所在,“太平堡所在的地方是他们汉人说的三不管,你怎么保证商队的安全?”

    按那些汉人商贾的说法,太平堡是典型的三不管地区,大明官府管不到塞外草原,鄂尔多斯部不敢说河套地区是他们能管的,土默特部也不敢说能全面控制河套地区,这就是给了那些汉人商贾能够生存且赚钱的最大依仗。简单的说,无论是鄂尔多斯部还是土默特部要是公然出兵太平堡,那么必然会引起另一方的强烈反应,毕竟现在的太平堡已经是塞外最重要的物资集散地,谁真正全面掌控了太平堡,就相当于掌握了周边三四个部落的钱袋子。

    既然是钱袋子,自然不会少了想打它主意的人,在太平堡周边六十里内还好,有武装的堡丁和大商家的护院,但出了这个范围就不好说了。在太平堡周边活跃的马匪至少就有六七支,人数最少的也有一百多人马,最大的一股号称有三百人马,曾经抢劫过一支上百人的大商队,引得鄂尔多斯部派出五百骑兵在草原上追逐了十多天都没找到人影。

    达阳对于其中一股马匪有些兴趣,听说首领是一个江姓女子,擅使长剑和套马索,曾经剑斩过数名鄂尔多斯部的勇士,手下有一百多人马。

    达阳想像不出来,一个女人怎么管束那些桀骜不驯、杀人如喝水的马匪,他曾经派探子寻找这股飘忽不定的马匪,但没一点结果。现在乌哈图说的这么肯定,难道这些马匪和应绍卜部有什么关系?

    达阳不会想到,就在一天以后,他就能亲眼见到这个著名的女马匪头子了。

    乌哈图不愧绰号“草原之狐”,他也在同一时间发现自己言多有失,马上把话拉了回来,“达阳大哥,如果真的能在太平堡建立税监衙门,我们三部就要抽调人马扫荡周边马匪了。”

    达阳双眼一眯,他已经从这话中听出一点玄机,举起银碗:“这事以后再议,来,先干了这一杯。”

    “好,好。”

    等两人干了碗中烈酒,达阳这才抛出了最后一个,也是最关键的问题,“乌哈图兄弟,你这想法是不错,我不敢说父汗一定会同意,但至少他能听进去。问题是……”说到这里,从那双眯缝的双眼中射出两道阴狠的视线,“你打算怎么说服鄂尔多斯部?”

    两人讨论到这里,才接触到了问题的实质,如果这个税监衙门真的那么好设立,自己的土默特部早就和鄂尔多斯部一起在太平堡建一个了,还需要你应绍卜部过来当搅屎棍?二个部落瓜分利益不比三个更合算?

    那么为什么土默特部和鄂尔多斯部无法共同在太平堡建一个类似的衙门?原因很简单,除了无力真正清除周边马匪以外,这个衙门到底是谁做主?怎么保证不会在收税的时候偏向亲自己部落的商队并借机打压亲另一方部落的商队?有了纠纷怎么处理?这样问题别说是达阳了,就是土默特部和鄂尔多斯部两位汗王多次讨论也没个结果,每次都要吵的面红耳赤,有几次甚至都要拔刀相向了。

    利益要是那么好分配,还要弯刀与利箭干什么?

    没想到的是,对于这个问题乌哈图还真有所准备,提出了一整套方案,例如税监衙门可以设一正二副的官员,主官每年由三部落轮流派出等等。把达阳都听楞了,没想到这个“草原之狐”还真下过功夫。

    可惜的是在酒精的负面作用下。达阳还是忽略了这个方案中潜藏的一些关键问题,这也不奇怪,毕竟在达阳心中,权谋永远是在排在刀箭之后的。

    在绝对的力量而前,什么权谋都是渣渣!

    而且他也没从这套方案中听出明显的圈套,特别是没听出乌哈图和应绍卜部有算计土默特部的意思,这让他放心不少。

    而这正是乌哈图整套计划中最核心的算计,自从乌哈图提出要拜访达阳开始,算计的目标就只有一个,达阳。

    在乌哈图看来,这个小台吉达阳实在是个大麻烦,精于战阵搏杀也就算了,骑射砍杀本就是蒙古勇士的基本功。但在勇武之外,达阳还有着狡诈之名,草原上传说他能从别人的话中准确的找出问题所在,并能快速的做出艰难的决定。所以他才能在23岁就掌握了土默特部近半的兵马。

    这次只要能成功袭杀此人,再嫁祸给察哈尔部或是鄂尔多斯,那么必然引发土默特部和上述两部的大规模拼杀,应绍卜部就有了机会。虽然只是机会,但总比现在这种连一杯羹都分不到要好的多,好太多了。应绍卜部太需要这些利益了,不能再被察哈尔部骑在头上拉屎了,否则早晚就是个被吞并的下场。

    达阳必须死!必须!

第六章 袭杀之前

    等乌哈图把税监衙门未来的利益分配和争端解决机制说完后,达阳陷入了沉思,这是他见到乌哈图以后第一次真正认真思考了他所说的内容。

    乌哈图则平静的慢慢喝着酒,酒是真好,听达阳说,这种叫二锅头的酒虽然是酒贩子们私自酿造的,但酿造工艺却是从大明的京师-北京学来的,比起平时喝到的那些劣酒不知好到哪里去了,下次一定让那帮马匪给自己进贡几坛。

    达阳想了足足一刻钟,也没能从中找到明显的漏洞,他不得不承认,乌哈图的计划还是有一定可行性的,所以他的态度也有所转变,“乌哈图兄弟,你的想法很好,我会尽快和父汗商量出一个结果,你看如何?”

    “谢谢达阳大哥,那我就不久留了,我要马上赶到鄂尔多斯部去。”乌哈图摇摇晃晃的站起身来,躬身施礼后就要往蒙古包外走。

    达阳赶紧站起身来拉住他,“天都黑了,你还要赶路?要是出了什么事,我怎么向你父汗交待?”

    乌哈图大笑了起来,“达阳大哥,不说我带了五十精骑,就说这里,”他用手划出一个大圈,“这是土默特部的地盘,会有什么事?你放心,我走慢一点,边骑边睡,没事的。”

    见他说的坚决,达阳也不好强行留客,“那你等一下”拉开包门,冲外边喊了一声“阿斯嘎!”

    “大人!”正在火边用小刀割手把羊肉的壮汉扔下肉块,飞快的跑到包门边。

    达阳给这个自己最信任的百户长下达了明确的命令:“你派五十人保护着乌哈图兄弟,一直送到鄂尔多斯部的边境上,不能出任何意外,否则,就不要活着回来见我了。”

    阿斯嘎躬身施礼:“大人,我亲自挑选,立刻就办!”

    乌哈图也招呼自己的手下赶紧起来,穿甲备马,准备上路。这让一些应绍卜的侍卫多少有些小小的不高兴,他们本来期待着如果乌哈图留宿在这里,自己说不定也有机会可以一亲这些土默特部漂亮姑娘的芳泽,没想到乌哈图却要连夜赶路。

    阿斯嘎赶到侍卫集中居住的左侧蒙古包,从300精骑中快速挑出50人。作为达阳的心腹爱将,他当然明白这条命令真实的意思,保护乌哈图一行人不出意外是真,监视他们是否与土默特部内的其他人暗中勾结也是真,所以挑选出来的这50骑兵不仅要能骑擅射,还要聪慧过人。

    好在这次达阳从土默特部中带出来都是自己的亲卫,精锐中的精锐,从中挑50人并不是难事,命令他们穿甲备马后,阿斯嘎把领头的叫到身边,仔细吩咐了几句,这才领着他们来到大包前。

    此时乌哈图带来的人马已经着甲完毕,两方人马一照面,在火光的映射下,两个部落的实力高下可谓一眼便知。

    得益于“互市”的丰厚收益,达阳麾下的50名亲卫全部着皮面铁网甲,即内穿铁制锁子甲,外罩一件漆皮甲,不算裙甲的重量就达到了12斤,手里拎着的也是铁制的笠盔,就连腿上的皮裙甲也钉了铁甲片。

    而乌哈图的亲卫穿的只是钉了铁片的皮甲,头上戴的是镶了甲钉的皮盔,牛皮制的裙甲上更是连个铁钉都没有。

    阿斯嘎有绝对的自信,自己能在肉搏战中轻松干翻五个以上的应绍卜部亲卫,自己手中这把精钢打造的马刀切开那些钉了铁片的皮甲不会比切开块手把羊肉更费力。就算自己不出手,50对50,自己的手下也有足够的把握在一柱香内把对方全部砍翻在地。

    很明显,乌哈图的部属们也看到了这种明显到不能再明显的差距,几乎所有人眼中都射出了或羡慕、或妒忌、或贪婪的目光,只有乌哈图有些见识,眼神中没有一丝波动。

    对于应绍卜部众人的反应,达阳还是很满意的,他大手一挥,身后的侍女们抬来了6个酒坛,两个一对挂在应绍卜部骑士的马背上,“乌哈图兄弟,这点好酒送给你们路上喝吧。”

    乌哈图翻身上马,在马上再次躬身行礼:“谢达阳大哥!”马鞭轻抽,骏马率先冲入黑暗中,应绍卜部众人也纷纷上马,略显混乱的跟了上去,到是土默特部的50名精骑,迅速排成两列,不远不近的跟在后面。

    看到自己的亲卫训练有素,达阳哈哈大笑重重一拍阿斯嘎壮实的后背,“好样的!回去了我赏个姑娘给你缝衣服。”

    阿斯嘎憨笑着没有说话,眼睛却飘向了一群舞姬中的某个姑娘,那姑娘对他也投来了充满深情的目光。

    只是达阳没有看到这一幕,他已经叫上几个心腹走向了大包旁一个更加精致的小蒙古包,这才是他平时议事的地方。

    能跟着他进这个蒙古包的实际没几个人,除了达阳以外,还有千户长胡德尔金、管理金钱的乐木吉管家和一个汉人谋士。

    这个来自中原的自称有“秀才”功名的男人有着一个极怪的名字:杨大乖。按此人自己的说法,他来自远离大草原的一个叫湖北的地方,说话口音很怪,就是达阳这种听得懂汉话的,听起来也感觉十分别扭。只是此人学识确实出众,自五年前来到土默特部后,出谋划策可谓尽心尽力,甚至有人按着水浒传里的说法,叫他智多星。只不过……

    “哟,没想到达阳大人这么有心啊。”身材瘦长,肤色白净的杨大乖一开口,达阳脸上的肉就不由得哆嗦了一下,没错,这家伙哪儿都好,就是这个说话实在是太像娘们了!有时候达阳都要怀疑,只要给这个家伙换身女装,就没人能认出他到底是男是女。

    当然,杨大乖这么大惊小怪到也不是毫无理由,小蒙古包内摆放的饮食同样比大包里的要精致许多,除了传统的各色蒙古美食以外,还摆上了两盘极其罕见的汉地美食,一盘是是沙葱炒鸡蛋,另一盘则是尖椒炒鸡蛋,而且这两盘都摆放在了杨大乖面前的矮脚桌上,一看就是专门为他准备的。

    达阳示意他只管吃,尽量少说话。

    杨大乖也不客气,下筷如飞,尖椒在他口中被咬的咯吱作响,不一会儿,半盘尖椒炒鸡蛋就被他吃了一半,这才满足的呼出口气,“真是过瘾了,谢谢达阳大人哟。”

    达阳脸上的肉再次抽搐了一下,他无视了这句让人肉麻的感谢,把乌哈图刚才说的方案和盘托出,他没有任何隐瞒,因为能进这个小蒙古包里的人,都是他真正的心腹。

    别看进蒙古包的是四人,但对这个问题能发表意见的实际上只有一个半人,杨大乖是一个,管家乐木吉只能算半个,毕竟这里不单单是钱财之事,是如何权衡三个部落和一个有钱却没兵的太平堡之间的利益。

    杨大乖已经放下了筷子,端起了奶茶碗,他不喜欢喝酒,以他的地位,也没几个人敢逼他喝酒,他平时更喜欢喝奶茶或是干脆不加奶的砖茶,这让和他关系不错的胡德尔金感到十分奇怪。

    一边听着达阳的话,一边脑筋飞快的运转,有时候杨大乖都在感叹,在这草原上讨生活真是不易,费的脑子一点不比自己在大明官场上少。

    等到达阳说完了,杨大乖也考虑的差不多了,他放下了茶碗,轻轻比了个兰花指,就这一下,在座的三个蒙古汉子脸上都不由自主的抽搐了一下。“达阳大人,乌哈图的计划没什么问题,只要他能说服鄂尔多斯部,那么确实是可行的。但是这个计划中有一个最大的问题。”

    “哦?”达阳放下了银碗,看着这个年轻瘦弱的中原汉人。

    “按乌哈图的说法,这个税监衙门成立后,收益增加最大的是土默特部和鄂尔多斯部,应绍卜部不仅要出兵出人,实际收益还是三家中最小的。因为他们要负责保证商队在抵达察哈尔部之前的安全。我们都知道,自从大明和我们互市以来,察哈尔部就一直心存不满,暗中扶持了多支马匪来干扰互市。以应绍卜部的实力,乌哈图怎么保证商队抵达察哈尔部之前不被马匪劫掠?”说到这里,杨大乖再一次祭出了兰花指,再次成功的吸引了在座三人的注意力,“按乌哈图的说法,商队在哪个部落范围内被劫,哪个部落要负责赔偿,那他们应绍卜部就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把本就不多的利润中的大部分上贡给察哈尔部。那他们图什么?”

    此话一出,在座三人都陷入了可怕的沉默,没有利益的生意不会有人做的,应绍卜部这么折腾,最终的收益却如此之小,确实要问一个为什么了?

    在座的四人和蒙古包正在收拾宴席的人都不会想到,只要再过不到二个小时,这个为什么就有答案了。

    三里外,黑袍人的首领目视着应绍卡骑队的离开,和乌哈图计划的一样,他自己离开的很准时,而且还额外带走了土默特部一部分亲卫,看来这个“草原之狐”确实有些道行,现在双方还能合作一把,以后此人应该也在必杀之列。

    轻轻甩了甩头,把这个想法抛在脑外,今天这活并不轻松,营地内少说还有一二百土默特部的勇士,自己手下不过七十骑,就算是有心算无心,也不能蛮干,刀箭无眼,就算是后金最精锐的卡伦额真和红白摆牙喇兵又如何?挨上一下照样归天!

    好在乌哈图安排的不错,里应外合,他打了个手势,七十骑中的三十人脱离大队,慢慢向着营地北缘摸去,那里是营地圈羊的地方,也是唯一的弱点!

    剩下的五十骑将由他亲自带领,袭杀达阳,为自己的主子控制这片草原立下首功!想到这里,久经战阵的他不由得浑身轻颤,荣华富贵就在眼前!

    杀!

第七章 不准说满语(上)!

    看着远处灯火通明的营地,一丝冷笑爬上了顿巴希的脸上,他是一名卡伦额真,平日他掌管着后金一百精锐的卡伦兵,以他的能力来说,带七十骑执行这样的猎杀任务实在是有点大材小用,但是给他派遣任务的正黄旗的牛录额真文山大人,这使得他绝对不敢忽视这一命令的权威性。与命令一起到来的,还有5名白摆牙喇兵和10名红白摆牙喇兵,要知道一个牛录之内,也不过只有数十名红白摆牙喇兵,这次竟然能出动了三成,可见文山大人对于此次任务的重视,这些专精肉搏战的勇士也是今夜唯一穿了铁网甲衣的,其他人,包括他自己在内都是内穿牛皮软甲。这是因为他们今天的任务虽然简单却要冒极高的风险,那就是在乱战中直接砍杀达阳。

    只有达阳的头颅才能换来那笔诱人的赏金和加官进爵的封赏!为了尽可能的多拿一点赏金,顿巴希将原计划中的正面55骑佯攻,背后15勇士突袭,改成了40骑正面突击,30勇士背后偷袭。万一自己派出的卡伦兵在混战中割下了达阳的人头,那么自己的功劳就不会被这些红白摆牙喇兵全都抢去了。

    至于说这么做会不会导致突袭的失败,顿巴希根本不做此想,敌明我暗,敌弱我强,外有强攻,内有接应,这要是还不能把达阳的脑袋割下来,自己就真的没脸活在世上了。

    如果这个世界上真有神明的话,它一定听到了顿巴希的誓言,所以在不久之后就帮着这个不算幸运的家伙实现了这句誓言。

    天越来越黑了,已经快要到拂晓了,顿巴希没有计时工具,只能靠着估计,好在这是卡伦额真的必备功夫,看天计时,没什么难的。

    拂晓前的黑暗是突袭行动最好的掩护,也是营地内劳累了整晚的人警惕心最差的时候,更加关键的是,此时乌哈图一行人已经离开足够远的距离了,不需要再担心那些土默特骑兵从背后的袭杀。

    再次抬头看了看天色,顿巴希确认时辰已经差不多了,尽量压低声音再次重复了这次任务中最重要的一道命令:“不许说满语!”

    身边的卡伦兵都沉默的点头示意,一股临战的紧张气氛悄然降临,毕竟接下来就要与敌人刀箭相向了,战场上刀箭无眼,谁敢保证自己是刀枪不入的?

    既然是突袭,之前的伪装就没有意义了,顿巴希示意手下快速把包着战马蹄子的软皮解开,已经不需要再隐藏行踪了。说来也是辛苦,自从他们一行人进入察哈尔部以后,乌哈图就秘密派出多批奴隶为他们引路和提供给养,力图避开察哈尔部众。

    为了避免暴露他们一行人的身份和行踪,这些奴隶的下场都是一样的,只要一段的领路任务完成或是给养送到,马上就会被这些后金精锐迅速灭口。最后一名领路奴隶的尸体就埋在距自己身后不到五里的地方。

    也别说这些不值一提的奴隶了,就是路上遇到的放牧或是转场的察哈尔部部众,只要对方不过二十人,他就会让手下展开围杀,一方面是不能暴露行踪,另一方面则是要及时补充奶食、鲜肉和马奶酒,还有必不可少的女人,反正最后也就是一刀的事。顺便还能练练手上的马刀和弓箭。

    包括顿巴希本人在内,所有的后金精骑在进入察哈尔部之前,就把自己惯用的武器全部留下了,现在他手上的马刀、蒙古大弓、梅针箭、标枪和长枪全部都是乌哈图提供的,不用这些察哈尔部的人头试试效果怎么行?

    一边快速的整理着身上和马鞍旁的武器,顿巴希一边感叹着乌哈图这人确实有股子狠劲,能千里迢迢的把自己一行人送到这里来,还提供了全套马匹和装备,每一名卡伦兵都得到了全套牛皮软甲、皮盔、一把上好的马刀、一把蒙古大弓、五十支梅针箭、五支重鈚箭、3~5支短标枪或是一柄长枪。那些红白摆牙喇兵则每人多带了一面小圆盾或是用一柄蒙古重剑换下了轻便的马刀。

    看起来乌哈图真是铁了心要杀这个达阳了,想到这里,翻身上马的顿巴希对这个土默特部的小台吉有了一丝好奇,能让一个部落首领掏出如此家底来袭杀,还悬出重赏,这个到底对应绍卜部构成了多大威胁?

    把这个奇怪的念头抛在脑后,马上就要开始博命厮杀了!胡思乱想是自取死路。左右扫视了一下,看到的都是面罩后露出的坚定和贪婪的眼神!

    顿巴希一夹马腹,低吼一声:“记住!不准说满语!”,其后率先一马当先冲出!

    在他身后是个个争先的40精骑!漆黑的夜幕中,仿佛是黑衣死神袭来!

    三里多地而已!一柱香之内就能杀到!

    骤然炸响的马蹄声一下就把阿斯嘎从美酒的醇香和美人的体香中惊醒过来!

    他根本就不需要看到什么,从这密集的马蹄声中就能判断出来着不善!他大吼着:“敌袭!”

    尽管阿斯嘎发出了警告,但还是太晚了,在乌哈图离开后,营地里亲卫们的警惕心在美女、美酒和美食的诱惑下已经没剩下多少了。300亲卫中的大部分已经在营地各处解甲休息了,喝酒吃肉,调笑那些如穿花蝴蝶般来来往往的侍女,就连阿斯嘎也把营地的宿卫任务交给了还在营地边上的十几名手下,自己抱着个酒坛子跑到舞姬那边想和心仪的姑娘说上几句话。

    现在敌袭骤至!阿斯嘎手边除了柄马刀之外,竟然再也找不到其他武器,这也难怪,他现在待的蒙古包是舞姬居住的,这里怎么可能有长枪或是弓箭?

    阿斯嘎已经顾不了这么多了,他顺手抄起一张硬木矮脚桌,身为蒙古勇士,他当然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必然是从营地外射来的致命羽箭,敌暗我明,自己手上又没盾牌,只能靠这个矮脚桌勉强应付一下了。

    对着惊慌失色的舞姬们扔下一句“你们赶紧进包里躲好!”后,这个土默特部第一勇士,冲向了蒙古大包旁的小包,在他身后是十几名精赤着上身,马刀已经出鞘的亲卫!

    营地外,卡伦兵中骑术最好的十余人已经人立于奔马之上,引弓搭箭,蒙古复合弓赋予了箭镞强大的动能,加上射出的又是质轻且平头的梅针箭,别说营地里的这些蒙古人没几个穿甲的,就是穿了铁网甲,也是照样一箭一个!

    马至营地外一百五十步!立于马背上的卡伦兵们手指一松,梅针箭疾速射出!

    营地内正在火堆照耀下的蒙古汉子们应弦而倒!甚至没几个人发出惨呼!

    在袭击开始前,顿巴希特别下令,只准射杀营地内的蒙古男人,不能在那些女人身上浪费有限的时间和体力,违令者斩!

    身材高大的阿斯嘎自然也是羽箭的重点目标,好在他左手中挥舞的矮脚桌勉强挡下了二箭,却仍有一支梅针箭狠狠的洞穿了左肩头!阿斯嘎闷哼一声,右手把马刀往地下一插,抓住箭杆一折而断!现在不是处理伤口的时候,他知道这种梅针箭擅破甲,杀伤力却不大,自己还能战!

    一百步!所有的卡伦兵都在飞快的射出羽箭!蒙古人处于火光照耀下,很难发现从暗夜中飞射而来的箭镞,少数几个持弓箭反击的,也只能是对着黑暗盲射!这是最好也是唯一的机会!

    顿巴希也是站在马背上的勇士之一,他已经射杀了三名蒙古壮汉,射中阿斯嘁的那一支也是他射出的,可惜没能射中那家伙的胸膛,让他多少有点遗憾。但是没关系,他们至少要骑射三轮,这才第一轮!

    40骑在接近营地五十步外就开始快速分成两队,从营地两侧快速掠过,马上骑士侧身拉弓放箭,收割着敢于暴露在火光下的蒙古人一条条生命!

第八章 不准说满语!(中)

    在不算密集却精准异常的箭镞之下,营地内的蒙古勇士出现了短暂的混乱,但是很快他们就在阿斯嘎的怒吼声中清醒了过来:“他们没几个人!慌什么!举盾!列阵!灭火!”

    营地中的亲卫都是和他相处多年的战士,阿斯嘎的每一道命令都得到了迅速响应,好在不是所有的亲卫都和阿斯嘎一样擅离职守,有不少人虽然也在喝酒吃肉,但兵器就放在手边,所以很快就有人举着圆盾靠扰了过来,也有人举着矮脚桌奋不顾身的去扑灭火堆!

    就这时,第二轮羽箭射到了!和第一轮骑射一样,暴露在火光中的蒙古汉子一个又一个的被射倒在地,有人中箭后翻倒在火堆中,火焰瞬间包围了他,极度的痛苦让他发出了凄厉的惨号,带着满身火焰在营地内胡乱奔逃,引燃了多个蒙古包,直到一名亲卫用手中的长枪终结了他的痛苦。

    阿斯嘎无心去管营地中的混乱,他边怒喝着聚拢亲卫,守卫住身后的蒙古小包,边在心中策划着反击,通过两轮骑射,他已经判断出来袭的敌人数量不多,但是极其彪悍,别看每次射入营地中的羽箭不多,但是箭箭精准,几无落空!

    这时候他身后传来了千户长胡德尔金低沉的声音:“阿斯嘎!怎么回事?”

    阿斯嘎没敢回头,专心用矮脚桌抵挡着从黑暗中射来的羽箭,用惯有的简短语句回答了一句:“敌袭!50人以内!”

    “50人以内?”胡德尔金闻言微微吸了口气冷气,仅仅50人不到就把一个拥有200余亲卫的台吉营地搞成这个样子?这帮该死的家伙到底是从哪儿来的?!

    在密集的马蹄声响起之时,包内四人除了看似手无缚鸡之力的杨大乖以外,全都抽刀在手,胡德尔金刚要拉开包门出去看看,就被达阳喝止了。胡德尔金是达阳今天带来的唯一一名千户长,在情况不明时一旦受伤或是阵亡,整个营地的亲卫就有可能因失去指挥而崩溃。

    幸亏达阳叫住了胡德尔金,就在他的手还没接触到包门时,三支羽箭就已经射穿了木制包门,只差四指就要射到胡德尔金身上了!就算是身经百战的他,也被吓出了一身白毛汗,慌乱中往后一跃,差一点就踏入背后的灶火中。

    好在射来的是穿甲能力稍逊的梅针箭,要是穿甲能力更强的长鈚箭,恐怕胡德尔金就要成为土默特部历史上第一个被隔门射死的千户长了。

    达阳没有理会略显狼狈的胡德尔金,他闪身来到包门附近,借着灶火的光亮,他一眼就看出了这是专门用于射人的梅针箭,看来门口站着的二名亲卫恐怕是凶多吉少了。很快,透过蒙古包的鲜血证明了达阳的猜测。

    “谁也不要出去!阿斯嘎会处理的!”达阳低喝了一声,重新走回到自己的座位上,端起一碗酒慢慢品了起来。

    在镇静的表面之下,达阳的脑子在飞速的运转着。梅针箭是专门用来射人的箭镞,因其用铁较少且工艺简单很受蒙古各部欢迎,梅针箭对于无甲和穿着皮甲、锁子甲的人效果很好,别看箭镞是平头的,靠着强大的弓力射出的梅针箭可以轻易穿透皮甲和锁子甲后的人体!从这一点来看,袭击者应该是蒙古部落,不可能是土默特部,也不可能是鄂尔多斯部,也不可能是应绍卜部,乌哈图还没那么大的胆子!那么是察哈尔部的?那么他们是怎么深入到土默特部境内的?

    就在此时,包外传来了阿斯嘎的呼喝声和人群杂乱的脚步声,看来阿斯嘎已经初步组织起了有效的抵抗,胡德尔金这一次学乖了,他也拎起一张矮脚桌临时客串盾牌,再次拉开包门冲了出去。

    包外已经聚焦了七十多名亲卫,其中半数人手中拿着圆盾,胡德尔金的出现使得阿斯嘎觉得反击的时候到了!毕竟这种被动挨射的窘境已经把这名土默特部第一勇士憋的快要吐血了。

    “大人,你在这里指挥!”阿斯嘎叫上身边的十余名亲卫举起圆盾和矮脚桌冲向了已经准备开始第三轮骑射的敌骑!

    阿斯嘎的反击让顿巴希和他的手下都有些吃惊,整齐的马队瞬间出现了一丝混乱,阿斯嘎要的就是这个瞬间,他狂吼一声,声若炸雷!手中的矮脚桌被他象流星锤般用力掷出,准确的击中了一名正准备侧身射箭的黑袍骑兵!

    “咔嚓”一声轻脆的骨碎声,硬木制成的矮脚桌将那名倒霉的黑袍骑兵的胸骨直接击碎,他连哼没哼一声就从马上一头栽倒!

    “好样的!阿斯嘎大人!”周边的土默特部亲卫发出一阵欢呼声!更加勇猛的冲向那些不敢见人的家伙!

    “该死的!”顿巴希暗骂一声,不得不发出一声呼哨,这些蒙古人的冲锋实际上风险极高,他们手中的圆盾只能勉强护住脑袋和胸部,想要在暗夜中追上奔驰的马队更是痴心妄想,但打头的这个家伙实在是太勇猛了,不尽快把他消灭了,自己手下的伤亡可就大了。

    随着顿巴希的呼哨,卡伦兵们收起了弓箭,抽出了马鞍旁的短标枪,五十步内,这种带有圆头钉状枪尖和三刃尾标的短标枪可以轻易贯穿那些蒙古人手上的圆盾!这种叫三尾掷枪的短标枪在蒙古人手中使用的历史可以追溯到那个伟大的蒙古帝国时代,当年成吉思汗麾下的蒙古骑兵著名的三板斧战术中,近距离投掷标枪就是其重要的破阵手段,只不过现在这种标枪却射向了成吉思汗的后代同胞!

    相对来说,后金的卡伦兵很少使用这种武器,为了保证实战效果,顿巴希一路上没少费心费力组织练习,他经常把路上掳来的蒙古男女或是乌哈图派来的奴隶当作目标让手下练习,五十步内,只要能在马上投中四处逃窜中的蒙古人,他就会赏银一两,反正羊毛出在羊身上,银子是乌哈图给的,没必要替他节省。

    经过这一路上的练习,卡伦兵基本上已经熟悉了这种带尾刃短标枪的使用方法,在顿巴希又一声呼哨中,十余支短标枪齐齐掷出!

    劲射而至的短标枪瞬间就贯穿了木制圆盾、持臂的手臂和蒙古勇士的胸膛,将他们钉死在地上!

    但也有身手敏捷的蒙古亲卫用手格开了飞行速度远不及箭镞的标枪,这让顿巴希都有些意外。更让他意外的是,那个身高最高,体壮如牛的蒙古人,竟然伸手从空中接住了两根短标枪,反手掷出,两名卡伦兵应声坠马!

    在漆黑如墨的夜空中手接标枪还能反掷毙敌?!这还是人吗?马上的顿巴希已经从稍有吃惊变成了大吃一惊!

    经此大变,就算是训练有素的卡伦兵组成的骑队也有出现了明显的慌乱,本来在暗夜中组队骑射就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既要稳定控马,又要引弓射箭,现在居然还要防备蒙古人反击?!

    反观土默特亲卫们在阿斯嘎神勇表现的刺激下,士气更盛!三十步内,有标枪的掷标枪,没标枪的抽出腰间的布鲁棒子狠狠抛出!这种硬杂木制成的投掷器,威力虽然不算大,但只要能打中敌人就行了,就算打不死人,身体软弱部位挨上一下起码也是个骨折的下场。

    “人带少了!”顿巴希暗骂了自己一句,应该按乌哈图的建议,把所有的卡伦兵留在自己身边的,这样就算是分成两队,每队也有近30骑,集中一队人马就可以把这个最勇猛的蒙古壮汉射成马蜂窝。但是现在自己身边这一队人马只有20骑,短短数息之间就已经有三人阵亡,整个骑队都开始陷入混乱。

    蒙古亲卫的反击更加剧了这种混乱,他们投掷出了杂乱武器,居然又将位于队尾的二名卡伦兵打落马下,虽然一人迅速起身,但马上就陷入了蒙古亲卫猛乱的围攻中,不等顿巴希调转马头去救援,就被乱刀砍成了数段。

    无奈之下,顿巴希发出了事行约定好的三声短呼哨,这意味着他身边的所有卡伦兵都要转入持枪冲击,这样必然会导致己方伤亡增加,但是也能在最短时间内消灭这些冲到近前的蒙古人,还能把更多的蒙古亲卫吸引过来,给红白摆牙喇兵的突袭创造最好的机会!

    所有的卡伦兵都发出一声响应的呼喝,摘下马鞍旁的欺胡大长标枪,三四骑排成一队,迅疾的发起了持枪冲击!

    阿斯嘎等的就是这个时机,他和其他蒙古人不同,在骑射之外,尤精近身肉搏,这还要感谢那个娘娘腔的杨大乖,杨大乖手上有一本密不示人的宝书,他从里面挑出了一些刀法和枪法想要传授给众人,可惜除了阿斯嘎等少数几人,其他亲卫都没兴趣学习。

    阿斯嘎举起自己手上的大号马刀,摆出一个奇怪的姿势,身前门户大开,马刀斜向上方,仿佛在对着奔腾而来的骑兵说着:来扎我啊!来啊!

    如果杨大乖看到这一幕,恐怕会是一副黄泥糊脸的表情,堂堂大明《单刀法选》中的朝天刀势,怎么就变成了这么一个欠揍的样子?

    在阿斯嘎身边是一群圆盾马刀战士,作为蒙古勇士中的精锐,他们当然知道以这样的装备对抗持长枪冲击的骑兵是九死一生!但是,没有一人后退,甚至没人脸上出现惊恐或是犹豫表情,因为他们知道,自己的牺牲不是毫无价值的,只要争取到足够的时间,等到同袍上马列队,等待这帮蒙面家伙的下场必然是死亡!

第九章 不准说满语!(下)

    双方混战瞬间爆发!排成三列整齐马队的卡伦兵们用手中长达丈余的欺胡大长标枪,将挡在马前的蒙古汉子一一洞穿。这种在坚实的木杆上装有三角形枪刃,杆尾还带有花瓣形刀刃的长标枪不仅可以用于投掷,还可以像今天这样当做骑枪使用。

    沉重的长标枪瞬间就洞穿了蒙古汉子手上的圆盾,将这种木制蒙牛皮的小盾和持臂的手臂钉在了一起,持枪的卡伦兵再一用力,枪尖就透体而出!就在他想要用力抽枪再刺时,异变突生!被标枪贯穿身体的蒙古汉子忽的怒吼一声,用尽全身力气猛的往前一扑,将自己全部的重量压在枪杆之上。

    枪杆受压,持枪的卡伦兵身子自然一晃,不等他恢复平衡,另一名蒙古亲卫已经欺身而近,怒吼声中一柄锋利的马刀同样贯入了这名卡伦兵柔软的腹部,以命换命!

    阿斯嘎没有理会身边亲卫们的奋战,他的目标只有一个,那个持枪冲向自己的蒙面敌人!心中默算着双方的距离,就在敌人手中的标枪刺出的瞬间,手中马刀往右一推,格开敌枪尖,探左臂闪电般的抓住对方未及收回的枪杆,用力往怀中一带!

    “下来吧你!”伴随着阿斯嘎闷雷般的怒喝,那名高坐马上的卡伦兵被枪杆传来的巨力直接扯下马来,不等他手脚并用爬起来,阿斯嘎手中马刀一闪,一颗带血的人头就飞上了半空。

    面纱后顿巴希的脸色已经变得极其难看了,自己亲率的这支骑队,不算自己和身边3骑和已经死了的3骑,剩下的14骑一次冲击就把那个蒙古壮汉身边的蒙古亲卫杀了近半,但也付出了六人坠马阵亡的代价。这完全出乎他的意料之外,这帮蒙古人太拼命了,一个个都是以命换命的打法,要不是另一个卡伦兵骑队看情况不对从侧翼包抄而至,射出十余箭,撂倒了三四人,情况只会坏。

    更让顿巴希惊惧的则是,按计划从营地后发起偷袭的红白摆牙喇兵们却没有一点动静,现在全营地里的蒙古亲卫正在逐步恢复组织,反抗越来越有威胁了,有的找到了弓箭,努力对着黑暗中奔驰的骑队放箭,有的找到了马匹,不管有没有鞍具就飞身上马,只要没被箭射下马去,就要在黑暗中拦下这些见不得光的家伙!

    特别是在阿斯嘎神勇表现的鼓舞下,越来越多的蒙古亲卫聚拢过来,成为了挡在顿巴希和蒙古小包之间的铜墙铁壁。

    顿巴希没有再犹豫下去,如果任务完不成,等待自己的只有死路一条,要是变成别人的奴隶,那更是生不如死!

    摘下马鞍旁的欺胡大长标枪,顿巴希决定要会会这个壮硕的蒙古汉子,只要能把他击杀了,就能瓦解这帮该死蒙古人的士气,就有了直取蒙古包内达阳人头的可能性,汉人有句话说的很好,富贵险中求!

    顿巴希低喝一声,率先持枪冲出,身边三骑各自抽枪在手,组成一个堪称完美的四骑冲击小队,直奔阿斯嘎杀来。

    阿斯嘎夺下一支丈余长的欺胡大长标枪后,胆气更壮,把手中马刀插在地上,顺势摆出一个上平枪的架势,准备迎战那个明显是头目的家伙。

    以步制骑有多难,阿斯嘎心里非常清楚,他平时没少指导手下的蒙古勇士练习乘马冲击,别说对手手上持了一支丈余长的长标枪,就是只拿了一柄三尺长的马刀,自己想要在步下战胜他也不是一件轻松的事。

    乘马的人不仅居高临下占尽优势,所持长标枪势大力沉,更加关键的是,马在短距离内的冲击速度远超人的双脚,闪避的时机极难掌握,躲晚了没用,躲早了就会把更加致命的部位暴露给敌人,等候自己的同样是死亡。

    阿斯嘎就曾经多次让手下精锐骑马冲杀过来,自己尝试着躲闪或是反击,十次中也不过成功个六七次。现在对方冲来的不仅仅是敌人中战力最强的头目,而且持的也不再是包了软皮的木棍,而是带着三角利刃的长标枪。

    但是阿斯嘎没有一丝一毫的畏惧,且不说自己身为土默特部第一勇士,自信有足够的把握和对面的头目以命换命,就算是自己战死又如何?身后不远处,哈德尔金正在呼喝着亲卫们用最快的速度备马,蒙古汉子只要上了马,拿了弓箭,那就是天下无敌!

    这位名动蒙古三部的勇士,轻吐出一口浊气,忽略了左肩的伤口传来的撕裂疼痛,双脚扎下一个稳如泰山的马步,手中的欺胡大长标枪纹丝不动,上平枪式,意在引诱敌方头目伸枪直刺自己的胸口,能不能防守反击成功在此一举。

    顿巴希没有看出这枪势有什么特别的,他也没有多余的时间在想,对他来说,什么单打独斗都是笑话,他要的是战场上的胜利,所以他已经悄然示意身边的三骑,在自己长标枪刺出前,身边三骑就要同时把各自手中的长标枪掷出,不求伤敌,只求干扰他的躲闪和反击,给自己一击必杀创造机会,至于说身边这三名卡伦兵在失去长标枪后会不会陷入蒙古人的围杀,那就不是他这现在需要担心的了。

    袭杀达阳是军令,完不成军令,自己要掉脑袋,身边这三个家伙也一样!

    短距离全力冲刺中的战马,就算只有四匹也能发出让人类心神震颤的蹄声!四杆枪尖反射着慑人心魄的寒光!仿佛死神手中的利刃!正准备大肆收割生命!

    阿斯嘎心神沉静,耳中听着疾风般的马蹄声,估算着对方长标枪刺出的距离!

    四十步了!阿斯嘎全身的肌肉紧绷着,仿佛蓄满了爆炸性的力量,他手的长标枪只要有机会刺出,不管是人是马,都能一击毙命!

    就在阿斯嘎全神贯注的准备与顿巴希决一死战时,一道瘦小的身影如鬼魅般从草丛中窜出,手中的寒光一闪,直袭阿斯嘎最为着力的右脚脚踝。

    阿斯嘎本能的感觉到致命危险的到来,但已经没有机会躲闪或是格挡了,他怒吼一声,手中的欺胡大长标枪用力往后一挑,杆尾花瓣型的刀刃将那条瘦小的身影带着一道血线挑入黑暗中。

    阿斯嘎根本来不及关心是谁偷袭了自己,他现在唯一的感觉就是全身的力气都从右脚脚踝处疯狂流失,如果不是他用力把长标枪的尾端插入地面,早就瘫软在地了。自己的脚筋被割断了!从小宰羊牛马无数的阿斯嘎很清楚这一点,他甚至不用抬头就能看到三十步外那四骑眼神中的狂喜。

    看来,今天就是今天了,阿斯嘎没有悲痛,没有后悔,没有怨恨,甚至没有去想那个可爱的姑娘,他心中唯一燃起的信念就只有一个:以命换命!以及支撑这个信念的满腔怒火!

    三十步外的顿巴希双眼放光,他没看清是什么人袭击那名休壮如牛的蒙古勇士,他只看到了对方软倒的右腿和摇摇欲坠的身形,内应?看来是乌哈图的内应出手了!他轻喝一声,身边三骑齐齐掷出了手中的长标枪!

    阿斯嘎听到了标枪破空的风声,但已经完全无力躲闪了,他甚至都没有力气去抬眼看一下飞来的标枪和标枪主人满是狞笑的眼神。现在他只想着一件事,也只能做这一件事了,把所剩不多的气力、精神、怒火和祈祷全部集中到右手上,探向身旁马刀的刀柄。时间仿佛停滞了一般,他能感觉到标枪贯穿身体传来的痛楚和随之而来的无力感,他知道,生命正在加速离开这具躯体!

    快一点!再快一点,他在心中无声的狂吼着,右手坚定的伸向刀柄……

    握住了!熟悉的握感仿佛向阿斯嘎传递了新的力量,这是达阳大人亲自赠送的马刀,而达阳大人就在自己身后的蒙古包里。

    右臂用力挥出,心爱的马刀旋转着疾飞而去!阿斯嘎所有的力气、精神也全部随之而去,在陷入永恒的黑暗前,他一直在向长生天祈祷,一定要掷中敌人,一定要保护达阳大人的安全,一定要让部落的兄弟姐妹过上幸福的生活。

    可能正是这融入了他全部生命的祈祷,使得达阳最终与那三个来自未来的家伙相遇,相知,使得本来应该被卷入历史车轮中的土默特部重获新生!

    可惜,阿斯嘎没能看到那一天的到来。

    三支丈余长的长标枪全部贯穿了阿斯嘎的身体,瞬间就把这个一米九高的壮汉钉死在大地之上。

    顿巴希差一点就要用满语高声欢呼!这人一死,今天的任务就算成功了一半!他刚要控马转向绕过阿斯嘎的尸体,已经没必要再在一个死人身上浪费力气和时间了。

    突然间,一抹雪亮的刀光从阿斯嘎身边的大地飞旋而起!这道带着蒙古勇士全部心神和生命力的一击,飞旋着直削顿巴希的胸口!那抹刀光仿佛是从地狱中伸出的魔神利爪,让人极难躲避也无法抵挡!

    “啊!”惊慌之下的顿巴希彻底忘了自己下过的严令,一句满语惊呼脱口而出!身子全力后缩,力图躲开这道带着死亡气息和无尽愤怒的刀光!

    刀光从顿巴希的胸口一掠而过,将他身边的一名卡伦兵的脑袋直接砍飞,直到此时,顿巴希才看到这是一柄被那人用力掷出的大号马刀!紧接着,一股热流就从胸前涌出,同时传来的钻心疼痛,让顿巴希意识到仅仅刀光掠过,自己就已经受伤了?!自己身上的软牛皮甲怎么和纸糊的一样?真是一把好刀!就是不知道有没机会把它弄到手?

    来不及检查伤口,顿巴希控马绕过那具已经气绝身亡却仍站立不倒的壮汉,再次纵马冲向那个最显眼的小蒙古包。

    内应来了,真正的袭杀才刚刚开始!

第十章 同一片天空下的生与死

    顿巴希想的没一点错,就在阿斯嘎战死的同时,来自营地后方,真正的袭杀开始了!阿斯嘎的战死给了土默特部众心理上沉重的一击,他身边的蒙古亲卫瞬间就陷入了狂怒之中,嘶吼着冲向了顿巴希一伙,甚至有人把自己当成武器冲向对方的马匹。已经在小蒙古包前列阵完毕的亲卫们也出现了阵形松动的情况。

    胡德尔金刚要下令重组阵形,一旦自己身边的亲卫全部冲上去,那么蒙古包里的达阳大人怎么办?就在他命令还没出口时,一声惨呼营地后方传来:“敌……”,话没说完就被什么人或是东西打断了,紧接着一颗带血的头颅划过夜空,落在了离胡德尔金不到十步的地方。

    尽管死者的脸因惊恐和愤怒而表情扭曲,但胡德尔金还是一眼就认出这是他安排的专门负责守卫蒙古包后方的五名亲卫之一。他曾经对他们下令,不管营地内出什么事,他们五人都不能擅自离开岗位,违令者杀!现在其中一人的头颅飞到这里,其他人是什么下场就不用想了。

    敌人也没给胡德尔金更多的思考时间,身着黑袍,面罩黑纱的人影从暗夜中仿佛幽灵般的冲了上来,没有呼喝,没有喊杀,有的只是眼睛中闪烁着的嗜血的光芒!

    胡德尔金狠狠的把手中一直拎着没空放下的矮脚桌用力掷向这些鬼魅般的敌人,高喊一声:“敌袭!跟我来!”就率先冲了过去,在他身后是八十多名满腔怒火的蒙古亲卫。

    不就是拼刀子嘛,蒙古汉子怕过谁?

    如果说这个世界真有神灵,如果他正好此刻从天上经过这里,就会惊讶的发现,这个世界真是太奇妙了,同在一片蓝天下百余里外的蒙古土默特部临时台吉营地内,混战双方都已经杀红了眼,刀剑齐出,箭镞和标枪乱飞,真正意义上的血流成河,人头滚滚,就连几座蒙古包着火了都没人去管,也没人敢去管,一切都要等这场血腥的袭杀结束再说。

    但在三名倒霉蛋级穿越者这边,穿越后的第一个晚上却是宁静而安详的,由于身处的位置更加靠北,而且在他们三人和那片诡异白雾出现时,无论是乌哈图还是顿巴希的人马都早已经过去大半天了,所以三人这才在白天碰到一个人一匹马,甚至没能看到草原上新鲜的蹄印。

    在简单的吃完晚饭后,精神上极度紧张后总算有所放松的张亦隆赶紧钻进帐篷睡觉去了,三小时后就是他的班次了,胡新民因为今天呕吐的太厉害,在和于硕聊了几句后也钻进了帐篷,只把一个胖子扔在了帐篷外面。

    怀里抱着那支EM-331狩猎步枪,于硕多少有了些安全感,不管胡新明说的是不是真的,这片草原都让他有些心悸。他到是不怕狼,别说是草原上的孤狼了,就是一个小狼群,在这支射程可达400米的狩猎步枪面前,也就是一砣会动的肉,

    于硕看过某本吹捧狼小说,他很想知道草原上的老牧民要是知道有人这么吹捧牧民痛恨至极的狼,会不会用鞭子教他怎么作人?

    记得自己刚从警的时候就听师傅说过,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为了保护牲畜生产和牧民的生命安全,内蒙还有不少盟市的公安局要抽调警力组织打狼队深入草原猎杀狼群。在人类枪弹的持续教育下,草原上狼群总算学会了和人类如何和平共处的方法,那就是远离人类聚居区。

    自己在草原上见过狼,狼离得人起码有五百米,看得出来狼对于人类步枪的射程已经有了清晰且明确的认知。所以就算真如小胡所说,现在自己穿越到了不知道什么年代的草原上,这个位面上的狼就算是不知道步枪的厉害,但只要挨上一发,死上一只,那么剩下的狼马上就会离得远远的。从这个角度来说,草原上的狼比人聪明多了,捕猎是为了填饱肚子,不是为了送命。

    真正可怕还是人,于硕对此有着深刻的认知,他是从治安警转岗到片警的,在与罪犯斗争的经验上确实不及身为刑警的张亦隆,但也不是毫无经验。事实上老所长很喜欢于硕,把他调到片警岗也是因为他的能力够强,派出所里需要这样有独当一面的片警,不仅能深入各个嘎查和游牧点,在关键时候还能提枪上阵抓捕罪犯。

    想到这里,于硕就不由得一声长叹,昨天自己的表现远远谈不上合格,手上没武器只是一方面,另一方面还是心理素质不过关,想想此刻正在帐篷里熟睡的张亦隆,人家那种面对持枪罪犯时的镇定让于硕很是汗颜。

    以后碰到类似的事一定不能再畏缩了!暗自发誓的于硕此时还不知道,几个小时后,就是他兑现誓言的时刻了。

    对于这片陌生的草原,于硕最担心的还是真如小胡所说穿越了,那么穿越到什么年代了呢?会碰到什么样的人和事?

    很明显的一点是,这应该是一个工业不发达的时代,手机没信号只是一个方面,另一方面是从白雾中脱身后,整整一个白天,空气中没有一丝一毫工业时间的气息。

    没有工业就意味着没有电,没有网络,没有游戏,没有网剧。于硕几乎要呻吟出声了,真要困顿在这样的时代里,这日子可怎么过啊?难道天天去听京剧?

    不对!京剧是清代中后期才有的,要是自己穿越到唐宋元明四个朝代,漫漫长夜如何度过?难怪古代夫妻会生那么多孩子……

    伸手擦了下不知不觉流出的口水,于硕把已经飞到天边的思绪拉回来,他还是不相信自己仨人已经穿越了,也许只是被那片恐怖的白雾带到了一个远离文明的外蒙草原深处,只要走几天就能碰到人,哪怕碰到外蒙牧民也行。至于说到时候怎么解释自己一行人出现在这里,到时候再说吧。

    那时候好歹自己也算是外国友人了吧,就算得不到优待也不会有什么苦头吃。此外,背囊里那三支半截的AKM自动步枪完全可以证明自己一行人的清白。

    可……真要是穿越到了古代,也不错啊!于硕忽的有些兴奋了,如果到了以胖为美的唐代,凭自己这一身肥膘肉,还不得吸引来众多美女的热情目光?

    要是到了宋代也行啊,凭着自己怀中这杆狩猎步枪,不说能保住在大宋江山吧,起码也能混个一品大员了吧?到那时候,自己家里肯定有一堆风情万种的……

    再次擦了擦流出的口水,于硕觉得自己可能想多了,一杆步枪是不可能改变历史的,别说这是支拉一下打一发的栓动步枪,就是那三支AKM自动步枪不坏,也有弹药打光的那一天。

    万一穿越到明朝可就麻烦了,对平民不友好也就算了,看教科书里说,张家口外边就已经不归大明管了,是蒙古各个部落的天下,自己就三人一杆枪,会不会被一帮蒙古人围着射成漏勺啊?万一被活捉了,难道还要去当奴隶??

    不行!坚决不行!大不了最后来个同归于尽,于硕的眼睛瞟向了一条被扔的稍远一点的蒙军腰带,张哥说过,他把收集到的手雷临时串到那条腰带上了,一共是七颗,型号说了,自己没记住。但手榴弹就是手榴弹,必要的时候,当光荣弹用用是没什么问题的。

    只是想到自己还没有媳妇,真要这么死了也太憋屈了,于硕就不由得再叹了口气。要是不死,又回不去,那么自己是不是也来个三妻四妾什么的?

    千万不要穿越到晚清或是民国啊,那时候已经有现代化步枪了,加上身逢乱世,会死的不明不白且一钱不值的。

    “啊!”从帐篷里传出来的一声惊叫把于硕吓得蹦了起来!手中的步枪瞬间指向了帐篷方向,只是手指吃哆嗦了半天也没把保险打开。

    “对不起,我做噩梦了!”张亦隆一脸苦笑的钻出帐篷,边擦着额头上的冷汗,边从于硕手中接过步枪,“我来守夜吧,你睡吧”

    于硕长呼出口气,刚才那一声确实是把他吓的不轻,“现在几点了,要不你再睡会吧?”

    三人中只有于硕和张亦隆带了手表,结果穿越后二块表显示的时间差了七个多小时,所以现在只能大概估算时间,不过于硕的感觉来看,应该不到三个小时。

    张亦隆把于硕赶向帐篷,“没事,我睡不着了。”

    此时被张亦隆那一声惊叫吓醒的胡新明也钻出了帐篷,手里还拎着那支单筒猎枪,一脸茫然的看着张亦隆,“张哥出什么事了?”

    “没事,没事,你们都去睡觉吧。”把二个一脸蒙圈的家伙赶进帐篷,顺便把装着54手枪的挎包扔给于硕,身处陌生草原,不能把所有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

    我可以被打死,但是不能蠢死,这是张亦隆的人生信条之一。

    但会不会被噩梦吓死?张亦隆真的不确定了。

第十一章 噩梦之后是还是噩梦(上)

    看着于胡二人进了帐篷,张亦隆这才松了口气,手里重新握紧了这支能给自己带来好运的EM-331狩猎步枪,但这一次能不能成功把噩梦驱离他却没有一点把握。

    一丝苦笑爬上了脸庞,张亦隆是真没想到,都有可能穿越到某个不知名朝代了,这困扰自己半年的噩梦竟然还在?

    张亦隆都可以把这噩梦如数家珍的叙述一遍了,而且每次噩梦都不带变样的,这才是最让人感觉崩溃的地方,好像你每次都知道前面就是悬崖,却一次又一次控制不住自己冲向悬崖的脚步。

    更何况噩梦的内容远远比坠入悬崖更为可怕。

    噩梦每次都是从一次莫名其妙的抓捕开始的,张亦隆每次入梦都只记得自己在紧追一道黑影,然后那道身影会在一个街角一闪而逝。当张亦隆紧追过街角后,却面对了已经等在原地的黑影和一支指向自己胸膛的黑洞洞枪口。

    然后就是毫无悬念的高潮和结局,张亦隆在拼尽全力躲闪的同时,手中的64式手枪准确的把一发子弹射入了黑影的心脏部位,同时,黑影手中的枪也会把一颗子弹打入张亦隆的胸膛。

    没有中弹后的痛苦和无力感,只有无尽的空虚,然后就会从噩梦中惊醒。

    最让人痛苦的就是每一次噩梦中都知道那道黑影就在街角后等着自己,自己却根本控制不住前冲的脚步!不管从哪个角度来说,自己在现实中都不会犯如此愚蠢的错误,但那是梦境,而且张亦隆清楚的知道,为什么会犯这样的错误。

    因为现实中犯错误的那个人,不是自己,而是她。

    自从她出事后,半年来张亦隆几乎每天都会受到同一个噩梦的困扰,虽然没有影响到日常工作,但确实对他的心境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而且这种潜移默化的影响最终对张亦隆产生了任何人都无法预料的结果,可以说没有半年前种下的种子,就不会有日后崛起于草原,争霸天下的那个政权。

    当然,此时此刻的张亦隆还没意识到这一点,这片天下也还没意识到一颗霸主之芽正在这个二十余岁的年轻人心中悄然生长着……

    后世史家一直奇怪一个问题,在他们看来,张亦隆和达阳能结成盟友很正常,毕竟双方算是各取所需,那么在太平堡和土默特部都从草原崛起之后,他们却没有像史书上那些同处一地的枭雄那样互相杀的人头滚滚,一绝胜负,而是一直能和平共处。这个问题不仅困扰了后世史家许多年,更让不少人扼腕叹息没能看到草原上最强步骑之间对决!

    事实上对于这个问题,两个当事人也很难说清楚,毕竟夹杂了太多的利益和复杂的人心。但如果说到双方结盟的起源,两位当事人却有着同一个答案,那就是噩梦之后还是噩梦。

    张亦隆是从噩梦中醒来,却在几个小时后发现身处明末乱世,而且还是穿越到了堪称无法之地的茫茫大草原上,可以说再次陷入了噩梦,直到他与达阳相遇,这才有了从噩梦中脱身的可能性。

    几乎是同一时间,达阳在营地遇袭脱险后,却因为自身性格的缺陷导致再次陷入危机,差点被砍下头颅让人拿去换了赏金,要不是恰好碰到了张亦隆一行人,那达阳的噩梦也就成真了。

    这二个枭雄互相将对方从噩梦中解救出来,这也许就是他们终其一生都能保持友谊的最大纽带,没人敢随意斩断这种纽带,毕竟这种潜藏着命运之力的纽带万一断裂是什么后果,没人知道,枭雄也不例外。

    此时的张亦隆还没感受到这种纽带的牵绊,他除了分神警戒周边以外,还不得不把一半的心神用于安抚自己狂躁的内心。虽然表面上保持了足够的镇定,但实际上胡新明的穿越一说对张亦隆造成的精神压力一点都不比于硕小。

    人是社会动物,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牵绊,张亦隆也不例外,他不敢想像自己失踪后家人是什么反应,领导会是什么反应。现在相关的调查肯定已经启动了,但是,能调查出什么来?那三名蒙古边防军消失的上半身会不会留在21世纪,会不会引起新一轮关于时空和外星人的大讨论?

    应该不会吧,张亦隆努力放松着自己,且不说出事的地点本身就是一处偏僻的草场,很难被无关人员围观,自己在追捕前又留下了足够的信息,只要不出意外,几个小时后旗公安分局的增援力量就能顺着线索赶到了。

    剩下的事,就不是他这个已经被扔到天晓得什么朝代的人需要考虑的了,大不了麻烦上级请出大杀器-走进科学,也就到头了。

    可我们怎么办呢?张亦隆扫视着漆黑的夜幕,此时正是全天最黑的时候,除了星光,周围没一点人造光亮。作为受过专业训练的前侦察排长,张亦隆知道在这时候,人眼是能发现20公里以内的烛火或是灯光,可现在什么都没有,也许胡新明说的是对的,自己一行人还真是穿越到了,而且穿越到了古代。

    不管穿越到什么朝代,都不是好事,这是张亦隆最基本的一个判断。原因很简单,在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王朝统治史上,除了元清两代,就没有对草原实施过长期有效控制的,也就是说,除了这二个朝代以外,穿越到草原就意味着进入了一个无法之地或者说,法外之地。

    但穿越到了元或清就好了?张亦隆很快就否定了这个念头,元代对于汉人并不友好,除非自己运气好到正好碰上了处于创业期的铁木真,否则不变成权贵的奴隶就要烧高香了。

    到了清代也差不多,自己三人没有能证明自己身份的东西,除非运气好到穿越到清末,自己可以靠着懂点俄语,于硕靠着懂英语玩个挟洋自重,否则恐怕就只能靠着手上这杆步枪当个马匪了。

    想到这里,张亦隆就不由得想要骂娘,那三个蒙古边防军,死的时候就不能摆出个正确姿势??三支AKM自动步枪啊,没一支能用的!没一支!

    唯一有点希望的就是那支被斜切掉一截枪管和导气装置的AKMS折叠托自动步枪了,理论上它是可以当成一支栓动步枪使用的,但事实上,不到万不得已张亦隆绝对不敢让任何人使用这支枪,包括他自己。

    这支AKMS折叠托自动步枪缺失的不只是导气装置,还少了带准星的一截枪管,张亦隆估计至少短了四分之一。天知道这样的枪管还能不能承受子弹发射时的膛压,万一承受不了那后果是不敢想像的。而且少了一截枪管和准星后的这支AKMS,其有效射程不会比胡新明手中的那支单管猎枪更远,也就是说,三人中真正能在远距离杀伤目标的只有手中这支拉一下打一发的EM-331狩猎步枪了。

    在脑中快速清点了一下三人的武器,一支狩猎步枪,一支54式手枪,一支12号单管撅把式猎枪、一支半残的AKMS自动步枪,7颗苏制手榴弹,张亦隆估计是RGD-5型手榴弹,但没有时间仔细辨认,三柄AKM多功能刺刀,一柄53式侦察匕首。这基本上就是三人现有的致命武器了。

    这样的火力,只要对方人数不超过二十人且不被近距离伏击,张亦隆有把握击杀任何敢于对他们出手的人马,但如果敌人数量较多,那情况就不好说了。

    有可能出现因队伍中一人或是数人中弹而全队崩溃,但也有可能出现其他人恐惧或是在重赏的刺激下蜂拥而上的情况,毕竟这支EM-331式狩猎步枪是标准的手拉机,最大射速也不会超过25发/分,如果多支齐射还有望能达到一定吓阻效果,可现在只有一支。

    剩下的武器,只能在30米以内发扬火力,如果敌人是步军,那么情况还好,要是马队,不考虑于硕的射击技术,就算他百发百发,那支54式手枪在打光弹匣前也只能打倒二到三匹战马,至于说小胡手上那边单管撅把式猎枪,能打出二发就谢天谢地了。这还没说敌人的马队要是装备了弓箭或是标准,在十几米外照样能把自己三人射成烤串!

    想到这里,张亦隆不由得就哆嗦了一下,暗自告诫自己,真要是碰到敌人从正面杀过来,不要节省子弹,200米外就要开枪,直接射击敌人的躯干!不对,射人先射马,要先把马打倒。

    张亦隆不会知道,在这个世界里,树旗子这种事要少干,因为树了就要兑现,几个小时后,他就要认真考虑是不是要兑现一下此时此刻树自己心理上的这面射人先射马之旗了。

    就在张亦隆想东想西,在心里给自己乱树旗子的时候,他未来最好的盟友-达阳,却面临着生死抉择,要不要冲出蒙古包去玩命?

    这一切还要从胡德尔金率领大部分聚集起来的亲卫冲向那些莫名其妙出现在营地后方的黑袍人开始说起,双方刚一接战,胡德尔金就感觉到情况不对了,对方虽然只有二十人左右,但是个个勇猛异常,极其擅长近身肉搏,手中的蒙古马刀或是重剑挥舞如同旋风一般。

    最先冲上去的蒙古亲卫竟然没有几人是他们的三合之敌,几个照面就被砍翻在地。就连胡德尔金本人,在二名黑袍人的夹击下步步后退,要不是他本身就擅长肉搏,曾经得到一位回回老刀客的亲传,手中马刀舞的风雨不透,此时恐怕身上已经多了好几个血窟窿了。

    “快,快,长枪!长枪!”又惊又怒的胡德尔金一边抵抗着对方疯狂的砍杀,一边呼喝着让其他亲卫赶紧拿长枪过来支援。

    在蒙古亲卫和穿黑抱的红摆牙喇兵陷入狂乱肉搏战的掩护下,5个最精悍的白摆牙喇兵和5名卡伦兵悄悄摸到了小蒙古包后方,其中二个身材最为壮实的,手里各拎着一柄磨的飞快的短斧,他俩的任务就是破开蒙古包的架木,为其他人打开通道,以便进入蒙古包内斩杀达阳。

    根据内应的介绍,在小蒙古包内议事时,达阳身边最多也就是三四人,现在那个穿甲的千户长出来后,包内最多也就三人,其中还有一个娘娘腔的汉人,真正能打的只有达阳一人。

    领头的白摆牙喇兵甚至猜测达阳会用柜子把包门堵住,防止外面人的冲进来,这样一来,只要他们动作够快,包内的达阳出不去,包外的蒙古亲卫们也无法及时进来支援,大事可成!

    随着他一个手势,二名白摆牙喇斧兵快步走到蒙古包外,挥起利斧,直劈向檀木制成的架木!

    达阳的第一场噩梦,开始了。

第十二章 噩梦之后还是噩梦(下)

    由于蒙古包外的搏杀声震天动地,蒙古包内的三人最初都没有注意到利斧劈砍架木的声音,直到一声架木断裂的脆响传入了杨大乖耳中,他才惊觉情况不对,发出了一声高分贝的尖叫:“有人在劈蒙古包!”

    达阳面色一沉,看来对方的目标是自己?

    在达阳身边的乐木吉管家快走一步就要去拉开蒙古包的包门,好把守在门外的亲卫叫进来。

    达阳伸手制止了他,现在还不是时候,他骨子里蒙古汉子的血性被激发了出来,他到要看看是谁这么执着的要砍下自己的脑袋。

    乐木吉跟随达阳多年,看他的眼神就知道是主人是什么想法了,所以只能默默的准备着应对最恶劣的情况。

    随着架木断裂声越来越清晰,包内三人都意识到马上就要直面最凶险的近身肉搏了。

    “嗤”的一声轻响,一柄锋利的蒙古重剑穿透了厚重的围毡,往下一划,三层围毡就被割开了一个大口子,一个手持圆盾的矮壮汉子钻过口子就要踏入蒙古包内。

    就在他一只脚刚踏入蒙古包的瞬间,乐木吉率先出手了,左手的铜勺从奶茶锅舀了勺滚烫的奶茶,从上往下狠狠浇在袭击者的头脸上。

    “啊!”90多度的奶茶直接浇到脸上的痛苦是常人无法想像的,再精悍的战士也会发出如此痛苦的惨嚎声!

    惨叫连连的壮汉扔下马刀和圆盾,双手捂脸想要后退,乐木吉怎么可能给他这个机会,右手的斜柄弯刃马刀已经狠狠的捅穿了皮甲和钢网甲后的肉体,一刀直接穿心而过!

    躲在乐木吉身后的杨大乖叹了口气:“你不应该捅死他的,反正他已经瞎了,就让他多叫几声好了,何必多费力气。”

    乐木吉没理这个毒舌的家伙,因为壮汉的身体刚一软倒下来,一支三尾刃短标枪就从外面飞射进来,幸亏因为投掷距离较近,这支标枪飞的不快,乐木吉才有空抽刀将它格挡出去。但这样一来,自己的身体因为格挡动作而出现了一个空档,另一个敌人马上抓住了这一空档,手中的三尾短标枪被用来当成长枪直刺乐木吉的胸膛。

    乐木吉大惊失色,无论是想挡还是躲都来不及,眼看就要被这一枪来个透心凉了。就在他准备闭眼等死时,达阳出手了!

    手中的斜柄弯刃马刀划出优美的弧线,轻松就把那支刺出一半的标枪磕开,右脚踏前一步,手腕一翻,顺势就割开了那人的胸膛,虽然那人靠着皮甲和内穿的铁网甲没有落个大开膛的下场,但也受伤不轻,脚步踉跄着退了出去。

    接连二人进攻受挫,这让守在外边的白摆牙喇兵们陷入了狂怒和惊惧之中,他们确实没有想到蒙古包内的人会如此难缠,时间再拖下去,天就要亮了,一旦营地内的蒙古亲卫们克服了最初的恐惧和愤怒形成了有组织的反击,依靠着绝对的人数优势完全可以把他们全部消灭在这里。

    白摆牙喇兵的头目迅速调整战术,先是一轮短标枪攒射,不求伤人,只求退敌,然后是一名身材最矮小却也是最敏捷的白摆牙喇兵手挥刀花护住全身,直冲而入,结果毫无悬念,先是被乐木吉一刀砍中脚踝,接着就被达阳一刀斩首。

    但就在这短短几息内,两名持斧的白摆牙喇兵已经把蒙古包上的洞扩大到了足以挤入两三个人的程度。

    白摆牙喇兵的首领低沉的欢呼一声,手中重剑向前一指,手下最勇猛的白摆牙喇兵就疯狂的挤入了蒙古包内。

    达阳知道这个蒙古包是守不住了,乐木吉当年确实是勇猛的战士,但现在他已经年过四十,勉力支撑到现在,已经气喘吁吁了。

    至于说杨大乖,这个汉人有个好脑子,好像也会些什么技击之术,自己也曾经受到他的指导,确实有用,但想到他那比麻杆粗不了多少的胳膊,指望他和这些凶悍的敌人近身肉搏纯属是做梦。

    在狭小的蒙古包内,靠自己一人同时打二个敌人都会比较吃力,打三人就是真的在找死了。

    “走!”达阳一推身边的乐木吉,老管家马上反应过来,飞快的扑向包门,一把推开,持刀站在门外。

    身边的杨大乖却没有第一时间跟上,他宽大的双袖中滑出二个黑筒,双手黑筒对着冲入的黑袍人一晃,筒内传来一声清脆的机簧声,二百余支钢针激射而出!这是杨大乖的保命手段之一,这种针筒射程不过十余步,威力也不算大,但对于缺乏头盔保护的敌人却有着致命的威胁。

    率先挤入蒙古包内的三名白摆牙喇兵虽然手持圆盾,却不得不把双眼露出来以观察周边的情况,以免和之前的同袍一样被人砍了脑袋。

    杨大乖等的就是这个机会,二百余支钢针直射这三人的双眼,机簧发射的声音很小,在周边狂野的搏杀声掩盖下,只有达阳和杨大乖自己才能听到。

    “啊!”三人齐齐发出恐怖的惨嚎声,扔下刀盾,双手捂眼,满地滚翻。

    这突如其来的变化,让身后的白摆牙喇兵们都不由得稍一退缩。

    利用这难得的空隙,达阳拉着杨大乖冲出了蒙古包,乐木吉重重的把蒙古包门关上,顺手把战死在蒙古包旁的一名亲卫手中的马刀捡起来,当成门栓卡在蒙古包门上。这样虽然只能阻挡一时,却也给了达阳重整队伍的时间。

    冲出蒙古包外的达阳并没有急着下达任何命令,对他来说,先搞清楚营地内的战况才是最重要的。眯起双眼,迅速扫视了一下营地内,情况比他想像的要乐观的多。

    此时营地内大致可以划分为三处战场,营地边缘,已经上马的蒙古亲卫正在追逐一队十余骑的敌人,虽然说蒙古亲卫们因为事发突然,基本上没有完整的着甲备马,但只要上了马,手中的刀箭就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在达阳看来,不用去管他们,胜负毫无悬念。

    营地中间,一队蒙古亲卫们正在与另一队骑马的黑袍人厮杀,双方都杀红了眼,暂时也看不出胜负,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肯定是人数占优的蒙古亲卫能胜出。

    真正的麻烦在于自己身边,胡德尔金率领着人数占优的亲卫却在与一群凶悍黑袍人的近身肉搏中丝毫占不到便宜,从这些黑袍人所处的位置来看,突入蒙古包的也是他们。

    看来这些人才是真正的杀招啊,既然如此,就让自己会会他们吧。达阳扔下一句“照顾好大乖兄弟。”就拎着马刀加入了战团。

    达阳的加入瞬间就扭转了战局,这也是乌哈图整个计划中最大的漏洞,他虽然早就知道土默特部的小台吉达阳骁勇善战,但却没有想到达阳才是这个营地中肉搏战能力最强的,单就近身肉搏能力来说,就是已经战死的阿斯嘎也不是达阳的对手。

    达阳发出一声爆喝,震的对手心神一紧,趁此机会,达阳手中斜柄曲刃马刀点开对手的重剑,欺身而进,一个直刺,正中那人的咽喉,不等对方有所反应,达阳就已经抽刀转身,又一记斜劈把一名黑袍人的右臂砍下!

    这就是达阳的战斗风格,不追求华丽好看,只求以最小的动作,最精准的斩刺,在最短的时间内给予对手最大的伤害,这才是杨大乖传授的长剑术之精华,阿斯嘎也只是学了个皮毛而已。

    短短三息之内,达阳就刺杀一人,重伤二人,极大的提升了身边蒙古亲卫的士气,就连肩头受伤的胡德尔金也重新振奋精神,组织蒙古亲卫们手持长枪从旁助战。

    战局瞬息的逆转超过了袭击者想像,特别是一向以肉搏战自傲的红白摆牙喇兵们的信心产生了动摇。负责指挥的白摆牙嘛兵头目刚想要再组织一次冲杀,看能不能在乱军中阵斩这个太过扎手的台吉,但看到聚焦过来的蒙古亲卫已经接近百人,几十支长枪一阵乱戳,就又有二名红摆牙喇兵倒地阵亡,就知道大势已去,好在自己还有后手,不是没有机会。

    他发出一声尖厉的呼哨,所有的袭击者都迅速从营地内撤出,落马的人都被同袍迅速拉上战马,受伤不能动弹的就只能靠着自己了断了。

    而他们这些红白摆牙喇兵则迅速掷出手中的马刀或是圆盾,闪入黑暗中,在营地后方,一直有三名卡伦兵牵着从内应那里弄来的三十匹战马在等着他们。

    瞬间营地就安静了下来,这让所有蒙古人都楞在当场,只能听到越行越远的马蹄声。

    已经上马的蒙古亲卫由于没有得到追击的命令,也不敢擅自离开营地。

    胡德尔金怒骂连连,不顾流血的肩头,命令亲卫们赶紧把马匹牵来,不能让这些袭击者就这样平安无事的离开。

    达阳刚要阻止他,就听到了一声女人悲痛至极的哀嚎!

    不等达阳问话,一直守在小蒙古包前的乐木吉快步走来,泪水顺着他饱经风霜的脸庞不受控制的流淌着,“主人,阿斯嘎战死了。”

    达阳的眼睛瞬间变得血红,“你说什么?”

    乐木吉已经哭的快要说不出话,“主人,阿斯嘎战死了!他……”

    “这帮天杀的!”达阳爆发出一声惊人的怒吼,从身边一名蒙古亲卫手中抢过一匹战马,翻身上马,根本不考虑这匹马还没来得及备好鞍具,一马当先就冲入已经开始微微放亮的暗夜中,在他身后是十三骑同样怒火中烧的蒙古亲卫。

    胡德尔金吓得面无人色,赶紧伸手要拉,却什么都没拉住。转身对着身边牵着马的亲卫大喊:“快,快!给我马。”

    等他忍着伤痛,翻身上马再集合起十余名亲卫冲出营地时,达阳等人已经彻底的消失在黑夜中。

    此时处于狂怒状态的达阳不会想到,自己刚从一个噩梦中走出却在不久后再次踏入另一个更加致命的噩梦。

第十三章 伏击

    曾经有圣贤说过,人在盛怒之下很难做出理智的决定。此时的达阳就是处于这种状态,他不仅骣骑着战马就冲出了营地,也没有携带任何远射武器,手中只有一柄斜柄弯刃马刀。虽说以他的刀法和骑术,只要回旋空间够大,就算应付两三个红白摆牙喇兵的围攻也不在话下,可一旦对方离开三十步之外对着他射箭或是掷标枪,达阳就毫无还手之力了。

    这实际上是风险极高的追击,但达阳已经顾不了那么多了,阿斯嘎的战死给了他极大的刺激,他做梦也没想到在土默特部境内,自己竟然会遭受如此惨重的损失。阿斯嘎不仅是他最得力的手下,也不仅仅是他未来争夺土默特部汗位的重要助力,更是达阳从小一起玩大的玩伴,不是安答却胜似安答!

    现在阿斯嘎却莫名其妙的死在了这些连脸都不敢露的懦夫手中,这让达阳无论如也不能接受,这些天杀的懦夫必须死,背后指使这些人对自己发动袭击的主谋也必须得死!自己一定亲手砍下他的脑袋!

    更何况,在自己营地内遇袭,如果不能把袭击者全部杀死。自己就会成为土默特部的笑柄,别说以后争夺汗位了,能不能保住目前的地位都是问题。

    好在达阳在盛怒之下还保留了一丝理智,他准确的判断出了杀死阿斯嘎的是营地中央那一小队骑兵,所以纵马出营地后,凝神细听,果然让他发现了其中一支骑队的蹄声数量较多,应该就是那伙人。

    他二话不说,拔转马头,直向正北方向追去,他身后紧跟着十三骑蒙古亲卫。

    只不过达阳没有想到,自己会在这个关键时刻忙中出错,选中的目标不是顿巴希的那支人数最少的,而是那支主要在营地边缘负责提供火力支援的骑队。这对于极度擅长草原追踪的达阳来说,实在是急中生错,犯了不应该犯的错误。

    这支由卡伦兵组成的二十人骑队,按照顿巴希的命令,负责清扫营地边缘的蒙古亲卫,然后在顿巴希冲阵时继续射杀敢于结阵的蒙古人。但在三轮骑射后,顿巴希却用呼哨命令他们持枪冲阵,这让已经绕到营地侧后的骑队陷入了短暂的混乱,等他们重新回转到指定位置时,顿巴希直属的骑队已经展开了持枪冲击,结果却遭到了阿斯嘎的迎头痛击,迫使顿巴希亲自投入战斗,虽然在内应的帮助下成功的击杀了阿斯嘎,却陷入了与蒙古亲卫的缠斗之中,无暇再指挥这支还处于营地边缘的骑队。

    结果这支骑队既没有及时加入营地中央的混战,也没有冲杀到小蒙古包附近,而是停留在营地边缘等待顿巴希的命令,直到数息后他们才反应过来应该加入营地中央的混战,结果却被一小群找到战马的蒙古亲卫拦住,双方陷入了一场短暂且无序的混战,可以说在整场袭杀中,他们是最没用的一支。

    但用事后诸葛亮的角度来看,他们恰恰是最有用的那支,也许这就是命运的奇异之处。

    等到白摆牙喇兵头目发出撤退信号时,只损失了二人一马的这支骑队又是第一个撤离营地,在得到白摆牙喇兵头目明确的命令后,他们逃向了正北方,只不过由于他们的战马体力消耗太大,逃跑的速度并不快,结果就被达阳盯上了。

    这18骑跑出十余里地后,刚要放慢速度,就听到身后传来奔雷般的蹄声,所有的人都是一脸惊骇,这帮蒙古人是疯了吗?怎么这么快就追过来了?

    更加要命的是所有人的远射武器都在刚才的袭杀中用光了,18人中只有3人手里拿的是欺胡大长标枪,剩下的人手里不是马刀就是重剑。但他们实在不想返身和这帮疯了的蒙古人拼刀子了,刚才营地中央和小蒙古包边血腥的肉搏战确实让他们有些心惊胆战,这也是他们借口没有得到命令迟迟不加入战斗的最大原因。

    就在他们犹豫着是分散奔逃还是继续结伙北遁时,达阳已经如一股狂风般杀入人群中,手中的弯刃马刀瞬间就掀起了一片腥风血雨!

    先是一记劈斩砍断了一人的胳膊,紧接着一个镫里藏身闪开一支斜刺而来的欺胡大长标枪,待那人枪势一老,达阳迅疾翻身上马,左手夺枪,右手直接一刀挑开那人的脖子,转身掷出长标枪,远处一匹正在逃跑的战马惨嘶一声应声而倒,马上骑士就地一滚,刚一起身,达阳一人一马已经杀到眼前,刀光一闪,人头飞起!

    短短五息,达阳就已经连杀两人重伤一人!其他卡伦兵的士气彻底崩溃了,再也没有人想要用这个恶魔般家伙的脑袋去换赏金和美女了,他们想的只有离这个家伙远一点,再远一点!

    可惜,晚了!就在达阳冲入人群中大开杀戒的时候,13骑蒙古亲卫已经按照古老的围猎传统展开了围杀。

    双方瞬间陷入了疯狂的砍杀,只是一方铁了心要跑,另一方则是铁了心要杀,士气差别就已经注定双方的结局。

    不到一柱香的时间,18骑卡伦兵全部被杀,13骑蒙古亲卫也损失近半,就连达阳也在混战中胁间中了一刀,只是由于身上穿的是镶了铁片的软皮甲,这才只是个皮肉伤。

    达阳看了满地的尸体,感觉不太对劲,“谁带了点火的东西?”

    “我有……”一个受伤倒地的蒙古亲卫从怀里费力的掏出个火绒盒子。旁边一个亲卫赶紧从里面取出一块暗燃的火绒,扯过一具尸体上的衣服,包在马刀上临时做成了一个极其简陋的火把,吹燃火绒把火把点着后递给了达阳。

    达阳举着火把,迅速的把地上的尸体检查了一遍,发现自己追错了人了。虽然刚才只扫了几眼,但很明显在营地中央与阿斯嘎手下蒙古亲卫肉搏的敌人不在这些尸体中,那人的身材虽然没有阿斯嘎那么高大,但在一众袭击者中还是属于比较显眼的。

    略一沉思,达阳就明白自己犯了什么错误,这些袭击者肯定是分散撤离的,他们事先肯定约定好了撤退地点,刚才应该留个活口的。

    暗骂了一声自己后,达阳把火把扔给身边的亲卫,“轻伤的留下,把伤员和尸体带回营地,告诉胡德尔金,我们会向东北方追击。”

    一名肋部中枪的亲卫稍一欠身:“是的,台吉大人,我们会的。”

    达阳刚要上马,一名亲卫牵过来一匹备好了鞍具的战马,并将手中的角弓和一个撒袋递了过来,达阳伸手接过来,里面有六支梅针箭,他并没有说什么,翻身上马,高呼一声:“跟我来!”

    十三骑亲卫中受伤最轻和没伤的四骑紧随其后。

    至于说自己能不能及时追上这些袭击者,达阳觉得无所谓,自己离开后,乐木吉肯定以台吉管家和土默特部笔帖式的名义调集周边部族的人马,天一亮,起码会有上千的蒙古骑兵聚集于此,等待这些袭击者就只有死路一条。

    至于说为什么追向东北方,原因就更简单了,这是他们唯一能逃的方向。达阳选择与乌哈图会面的地点是在土默特部辖境内,虽然算是和应绍卜部接壤,但也已经算是深入土默特部境内数百里了,这些人除了逃向东北或是正北方,也没其他地方可逃。

    既然向正北方逃跑的一股已经被消灭了,那么剩下的只有可能逃向东北方。

    达阳不知道的是,东北方正是那三个倒霉蛋穿越者所在的方向。

    只不过,达阳没有想到的,自己算来算去,还是被乌哈图算计了一把。

    就在达阳追击逃跑的卡伦兵时,顿巴希率领所剩不多的人马和红白摆牙喇兵们会合在一起,策马向东北方狂奔。

    顿巴希一边用马刀轻抽着战马,一边极力压抑着自己满腔的怒火,自己率队冲杀,在营地中央吸引蒙古亲卫,结果差点就逃不出来,要不是那个蒙古壮汉的死让那些聚集起来的蒙古亲卫丧失了理智,组织不起有效的阵形,自己和身边这几个卡伦兵根本逃不出来。

    结果损失这么大,没能拿下达阳的人头,却听到了撤退的呼哨,这让他十分恼怒,他当然看不到小蒙古包附近的肉搏战战况。但对于他来说,只要撤退,就意味着这次任务的失败,就意味着自己的脑袋保不住了。

    好在这次下达撤退命令不是他,而是带队的白摆牙喇千总衔拔什库-呼塔布,就算回去,自己也不是没有辩解之词。

    尽管如此,自己这次带出来的55骑已经损失大半了,刚出营地,呼塔布还命令损失最小的卡伦兵骑队向正北方跑,剩下的人马则转向东北方。

    顿巴希刚要反驳,就被呼塔布低沉的一句:“这是文山大人的命令!”给堵了回去。

    现在跟在顿巴希身后的卡伦兵只有区区20骑,而且几乎个个带伤,虽然还能骑马飞奔,但战力已经大为下降了。回去如何向文山大人交待??就算能留下自己的脑袋,但恐怕也不会有什么好果子吃。

    不过看到旁边同样策马飞奔的呼塔布,顿巴希又感觉有些宽慰了。这次袭杀,号称最精锐的红白摆牙喇兵损失同样惨重,红摆牙喇兵剩下6人,白摆牙喇兵剩下3人,这还要加上呼塔布自己。

    与其这样逃回去受罚还不如就在蒙古营地内战死呢。按理说,作为金军中最精锐的白摆牙喇兵应该不会畏死才对。

    这一问题的答案一直到狂奔出五十余里后,顿巴希才得到答案,那就是,剩下的所有人马要再次伏击达阳,这次要么是砍下达阳的人头去换取荣华富贵,要么就是所有人战死在草原之上!

    顿巴希的下巴差点砸在马背上,“伏击??在哪儿?”

    呼塔布没有马上回答,只是扯下面罩从怀里摸出一根风干牛肉条放到嘴里大嚼着,一直到咽下肚后才说道:“那个人说过,达阳一定会亲自追出来,我让那队卡伦兵向北就是为了吸引他的注意力,给我们腾出时间来准备伏击,地点我之前就已经选好了,我们曾经路过那里,再往前五十里,到了你就知道了。”

    顿巴希也掏出干奶酪条塞到嘴里,示意手下利用这短暂的时间赶紧吃点东西,拼命厮杀了一个多时辰,体力消耗极大。

    休息了片刻后,袭击者们再次纵马疾驰。

    此时天已经蒙蒙亮了。

    呼塔布做梦也不会想到,自己选定的伏击地点离三名倒霉蛋级穿越者只有不到二里地。

    命运之轮开始向着未知开始缓缓偏转了。

第十四章 有人?有人!

    尽管心中有诸多疑问,但顿巴希没有问出来,呼塔布的命令对他来说确实奇怪但也不太奇怪,毕竟他们此行接受的是军令,完不成军令在金军中是什么后果,大家都心知肚明。与其回去被人砍了脑袋,财产和家人被别人瓜分一空,还不如在这里战死,家人好歹还能有笔抚恤钱可拿,做人也能继续抬着头。

    人马略一休息,就按着呼塔布指出的方向继续疾驰,反正已经是最后一战了,不需要爱惜马力了,尽早赶到伏击地点才能更加从容的布置。

    他们越来越靠近穿越者极其简陋的营地了。

    穿越者这边,胡新明已经出来替换下了张亦隆,张亦隆却没有回到帐篷里,一方面是害怕再次陷入噩梦后再惊扰到大家,另一方面和一个接近250斤的大胖子挤在一个狭小的帐篷内绝对不是什么好体验。

    本来张亦隆还想着和小胡聊几句,打发一下时间,此外也需要了解一下这个认识才一天多的新战友,真如小胡所说如果穿越到了古代,他们所能依靠的只有彼此,确实也需要更深的了解。

    可惜疲劳最终还是战胜了张亦隆坚强的意志,胡新明从背囊里抽出一件07式雨衣扔过去,张亦隆都没兴趣问这东西是从哪儿来的,就直接穿在身上靠着背囊睡着了。

    胡新明看着这二个十分陌生的战友,感觉却是一种莫名的亲切。这种感觉极其奇怪,在昨天之前,他只见过于硕二次,都是公事公办。他是来嘎查扶贫的驻村干部,于硕则是片警,双方都太忙了,没空聊几句闲话。

    至于张亦隆,更是没见过一面,只知道他是市里来的刑警。

    可能三人都有着同样的从军经历吧,虽然说张哥是军官,自己和于硕是义务兵,但都算中国人民解放军中的一员嘛。

    胡新明坚定的相信他们一行人是穿越了,虽然说不知道穿越到了什么时代或者说是什么位面,但肯定已经不在21世纪的中国了。

    从部队退伍后到分配到市卫生局之间,胡新明有过一段不算短暂的空闲时间,这让他有足够的时间阅读了大量的书。在他看来,今天从白雾脱身后的所有诡异如果套用网络小说最常见的桥段,那就是穿越了,只有这样才解释的通。至于说是穿越到了古代中国,中世纪欧洲还是异世界,就只能等等看了。

    总不能穿越到一个只有他们三个是人类的世界吧??

    胡新明把这个最不可能的念头甩出脑外,现在考虑这些都没什么用,关键是如何在这片大草原上活下来,至于说其他的问题,只要碰到人就能得到答案。只不过他看了看怀中这支显得十分古董的狩猎步枪,不由得叹了口气,自己还是胆子太小了,早知道会有今天,那次保障预备役人员军事训练时,自己就把那支扔在仓库角落里的56式半自动步枪拆了带回家,反正在这个时代,也不会有警察出来抓自己。

    再说了,真要那样,身边这二个正儿八经的警察还会感谢自己。就算是穿越到抗战,一支56式半自动步枪起码也能顶得住三支日本的三八大盖了吧,就算不能象神剧那样大杀四方,起码保命无忧。

    可是现在手里这支还是拉一下打一发,自己身边的那支虎头牌单管撅把猎枪就更惨了,不仅打一发装一发,打出去的霰弹号称有效射程50米,但据张哥说,就是制式霰弹,能打出20米就谢天谢地了。

    这东西最有用的地方还是在狭窄的空间内,在这茫茫大草原上它不一定比弓箭更好用,更何况,自从张哥把它交给自己手上以来,自己一枪还没开过呢。回想起自己两年的从军生涯,除了演习和打靶以外,也只有一次实弹射击体验,那还是向着几个醉酒后擅闯警戒线的年轻人前方警告性开了一枪,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想到这里,胡新明就开始怀念那支伴随了自己整个从军生涯的81-1式自动步枪,作为守备部队是不受待见的一员,他在整个从军生涯中都没见过新式的95式自动步枪,也没打过,挺可惜的。听说在自己退役那一年,部队换装了03式自动步枪,那枪后来他在市里武警手上见过,感觉像是缩小版的81-1式,当时还想着有机会摸摸打打,现在看来没戏了。

    胡新明放任自己的思绪四处飘飞,现在已经是拂晓时分了,天开始蒙蒙亮了,周边各种野生动物也开始发出不同的鸣叫声,最危险的黑夜已经过去了。

    只是胡新明没有想到,穿越后第一场生死大考就要发生在这个看似平安无事的白天。

    除了担心自己一行三人能不能在这个完全陌生的环境中生存下来,胡新明更加担心自己的父母,父母岁数大了身体也不好,自己这一出人间蒸发,对他们的打击可不轻。

    只不过,现在担心这些也只是担心一下而已,自己都不知道身在何方,担心何用?还是先考虑一下自己的现状吧。

    胡新明对于自己昨天的表现非常不满意,按说自己也不是胆小怕事的人,好歹也是一名经过两年正规训练的退伍兵,如果不是当时那三具尸体实在太过诡异,相信自己也不会吐的昏天黑地,相信自己以后一定不会再犯类似的错误。

    胡新明不知道的是,在这个草原上,树了旗子就会实现,仅仅二个小时后,他就要在你死我活之间做出抉择了。

    眼看着天色越来越亮,胡新明这才注意到自己神游万里之时,篝火已经快要熄灭了,他正要拿走手边的树枝扔进火中。

    “别动!”张亦隆突然从睡梦中惊醒,低声制止了胡新明的动作。同时右手竖在唇间,示意他不要说话。

    左手轻轻按在地上片刻后,张亦隆面沉似水的对着胡新明说道:“你没注意到地面的震动吗?”

    胡新明脸红了一下,他刚才确实神游万里,没有注意到什么地面震动,现在确实可以感觉到地面正在微微的震动着,“这是?”

    张亦隆伸手要过EM-331狩猎步枪,“你赶紧把于硕叫起来吧,有人或是动物来了,数量还不少。”

    胡新明赶紧跑到帐篷里,把睡成死猪的于硕叫了起来。等胖子一脸不满意的爬出帐篷,张亦隆就把那支半残的AKMS折叠托自动步枪扔给他,“我们赶紧把营地收拾一下,万一情况不对,就得跑路了。”

    好在三人昨天晚上太累了,大多东西都没打开,收拾起来很快。张亦隆看着二个麻袋包不由得叹了口气,好好的背包却因为被那把神秘巨刃切断了背带而无法背负,现在也没时间修理背带,只能全部塞到背囊里,想了想,把自己的07式作训包扔给了于硕,“里面有足够两天的水和食品,万一跑散了,也能坚持到我们找到你。”又对正在检查单管猎枪和子弹的胡新明说道:“小胡,不管发生什么情况,你要么跟着小于,要么跟着我。”

    胡新明没说话,只是点了点头。

    营地收拾的差不多了,张亦隆开始着手最重要的一项工作,分发弹药。

    把那半张蒙军的多功能斗篷铺在地上,再把集中在那个半截麻袋包中的弹药全部倒出来,一个弹匣挎包卡在自己腰带上,只是把其中的四个弹匣全部倒出来,其中三个装满实弹的扔给于硕,由他装在自己腰上的弹匣挎包里。

    自己身上这个空了的弹匣挎包装的则是散装子弹,手上的EM-331狩猎步枪没有配备快速装弹器,只能一发一发把子弹压入固定弹匣内,用不着弹匣。

    这些散装子弹来源于那个半截的胸挂式弹匣袋,神秘巨刃不仅切走了那名蒙军士兵胸部以上的组织,还把他穿戴在身上的胸挂式弹匣包切的只剩下一半,里面的6个AKM钢制弹匣全部只剩下一半,张亦隆费了半天劲也只从中挑选出77发完好的子弹,现在这些子弹全部静静躺在张亦隆腰间的弹匣挎包中。

    尽管没什么用,胡新明也拿了二个完好的AKM弹匣,毕竟就怕事有万一。

    除了那支半残的AKMS自动步枪以外,于硕还把张亦隆的警用挎包背在身上,里面装了一支54式手枪和3个弹匣,之所以不给胡新明是因为小胡没有手枪使用经验。于硕虽然没用过老掉牙的54,但用过64和92,用个54应该问题不大,万变不离其宗。

    等到张亦隆检查到七个手雷包时,笑容才第一次爬上他的脸颊,七个手雷包没一个是空的。之前随手打开了一个,发现里面是颗上下两半咬合在一起的卵形手榴弹,张亦隆一眼就认出这是苏制RGD-5型手榴弹,这种诞生于1954年的手榴弹曾经广泛装备华约各国,蒙古军队也不例外。

    现在重新检查7个手雷包里,居然装有两种完全不同的手榴弹,三颗是RGD-5型,另外4颗却是更加老式的苏制F-1式手榴弹。别看这种外号柠檬手榴弹的家伙问世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却是新中国成立后仿制的较早型手榴弹,张亦隆本人就多次投掷过这种型号为防-1式的手榴弹。

    看到柠檬手榴弹,蹲在一旁的胡新明也来了兴趣,他伸手拿过一个,笑呵呵的说道:“哟,防-1式啊,这可是好东西啊。”

    张亦隆头也不回的检查着其他手榴弹,“你认识?”

    胡新明一边说着一边把手榴弹放回手雷包里,再把手雷包挂在自己腰带上,“我们仓库里有不少呢,都是野战部队淘汰下来,说是我们是蹲工事里的,用不着新的,只需要把这个往外扔就行了。”

    胡新明会用柠檬手榴弹,这真是意外之喜,剩下的事就好办。7颗手榴弹中的3颗RGD-5型,于硕要了一颗,剩下的2颗张亦隆自己留着了,4颗柠檬手榴弹则由于硕和胡新明增分了,于硕多要一颗的理由是自己身壮力不亏,扔得远。

    瓜分完热兵器,张亦隆刚要把一柄AKM多功能刺刀扔给胡新明,就见小胡从07背囊的左侧包里翻出柄装在军绿色刀鞘的刺刀挂在腰间。

    张亦隆习惯的双眼一睐,刚要说话就被胡新明一句话堵了回去。“我知道私藏武器是犯罪,等我们回到21世纪,我和你去自首。”

    想了下现在的处境,张亦隆苦笑了一下,挥手示意自己只是警察的职业病发作了,希望小胡不要介意。

    于硕到是没啥反应,自己就一片警,在场的唯一刑警都不说啥,自己还能如何?

    看了眼极远处扬起的烟尘,张亦隆不由自主的感叹了一句,“距离太远了,看不清啊,要是有望远镜就好了。”

    听到这话,胡新明边说“忘了,忘了,怪我”,再次跑到01背囊前,从右侧的侧包里翻出个防水袋,抛到了张亦隆手中。

    这回轮到张亦隆的下巴差点砸在自己的脚背上了,防水袋里装着一个黑色的望远镜,虽然只是一个单筒望远镜,相当于把一个双筒望远镜从中正切为二半,这只是其中的一半,但这确实是一个军用望远镜,而且还有着制式型号,国产17式军用单兵望远镜。

    这可是一个实实在在的8倍军用望远镜,张亦隆在军校学习时曾经用过它,当时因为有其他更好的观测工具,所以对这个小不点没什么兴趣。

    可是现在,这个8倍镜简直可以用金不换来形容。

    没有多说什么,张亦隆就把望远镜凑到了眼前。老实说,17式军用单兵望远镜只有8倍,不可能有多远的观测距离,但比起人眼来还是好太多了。

    出现在张亦隆眼中的一群小黑点,越来越清晰了,虽然还不能肯定对方准确的身份,但张亦隆已经非常肯定,对方是人,而且是骑在马上的人!

    骑在马上的人?!看来确实是穿越到古代无疑了,只是距离实在太远,看不清来人的服饰和发型,判断不出是哪个朝代。

    看了一会儿,张亦隆把望远镜扔回给胡新明,长叹一声:“小胡,你个乌鸦嘴,还真让你说中了!”

    “什么?!”旁边正蹲在树丛后摆弄半残AKMS的于硕差点吃惊的跳起来。

    “没什么,你自己看吧”,胡新明沉默的把望远镜递了过去。

    片刻后,于硕也陷入了沉默。

    真的是人!真的是人!

第十五章 伏杀!

    沉默了好一会儿,张亦隆慢慢爬到背囊旁边,扯过二件蒙军多功能斗篷,一件披在自己身上,另一件扔给了于硕,这种蒙军多功能斗篷是标准的老式通用三色荒漠迷彩,正好适合初春的草原。自己原来穿的深灰色夹克和于硕身上黑色警服实在太过扎眼,人家又是骑在马上居高临下,自己想当箭靶不成?

    只要把这个多功能斗篷往身上一披,基本上就能在这草原上隐身了。

    至于说胡新明,这个聪明的家伙,从嘎查出来的时候,身上穿的就是07式数码荒漠迷彩作训服,让张于二人不得不服。

    剩下的半截斗篷罩在了01寒区背囊上,堪称完美。

    事后,于硕曾经问过张亦隆,他就不怕这些人发现趴在地上的三个倒霉蛋级穿越者?

    张亦隆斜了他一眼,甩出一句:“领先了将近四百年的科技成果,连几个后金人的眼睛都骗不过?那人类科学白进步了。”

    把于硕差点给噎死。

    就在三人忙乎的时候,呼塔布和顿巴希也没闲着,一路狂奔,最终找到了呼塔布选定的伏击地点,离于硕昨天去伐木的小树林很近。

    如果不是昨夜的厮杀和凌晨的狂奔消耗了他们太多的体力,这些原本机警的卡伦兵们是能发现那片小树木中新鲜砍伐痕迹的。那样他们就会仔细搜索周边地区,三名穿越者就不得不提前和他们发生“亲密”接触了。

    只不过,今天他们太累了,得到休息的命令后,所有人都滚鞍下马,吃肉干嚼奶酪喝奶酒,战马也需要赶紧休息一下吃点草,虽然说是不爱惜马力,可真要是砍下了达阳的脑袋,还得骑着战马这些回应绍卜部才能拿到赏金。

    休息了不到一刻钟,呼塔布就把所有人叫起来,重新分配武器并分派任务。

    这一幕看得张亦隆头皮发麻,压低声音说了一句:“这是精锐啊!”

    在8倍镜的观察下,这些距离800米外的人马仿佛只在100米开外,虽然看不清每个人的表情,但看得出他们应该是远道而来,人马都跑得蒸气腾腾。

    尽管如此,在领头人的命令之下,这些人还是迅速排成了不算整齐的队列,各自交出武器,由领头人重新分配。

    接过8倍镜的于硕轻声叹了口气:“弓箭?!长枪?”他直到这时才确定自己真的穿越到古代了。

    胡新明在旁边补充一句:“他们梳着金钱鼠尾辫子,他们是清兵?”

    张亦隆手指竖在唇间,示意大家不要多说话,自己压低声音说道:“小胡,一会儿万一有事,我先开火,你和于硕一组,他在50米左右开火,你在20米。记住,射人先射马!”

    二人同时点头。

    呼塔布不会想到这片草地上居然还有外人在,他也没空去仔细的检查周边环境,追兵很快就要到了。

    他的伏击计划简易粗暴,受伤较重的6名卡伦兵充当诱饵,他们要在原地生火,用烟气吸引追兵,剩下的9名红白摆牙喇兵埋伏在诱饵东侧,他们是伏击的主力,每人都有一张角弓和三十支梅针箭,会在最近距离上射杀咬上诱饵的猎物。

    顿巴希带着剩下的14名卡伦兵埋伏在诱饵西侧,他们中10人持弓,每人分到了十支箭,剩下4人只能拿着欺胡大长标枪,他们的任务是先放箭,把追兵赶向红白近摆牙喇埋伏的方向,最终形成围杀之势。

    安排完了以后,呼塔布把顿巴希叫到一边,悄声说道:“乌哈图说过,达阳是个极其骄傲的人,咱们的夜袭如果没有杀死他,就要及时撤退,他一定会只率少量精锐出来追赶我们,这样我们就能再次伏杀他,这次咱们以众击寡,必然能砍下他的脑袋。”

    顿巴希点点头,对于乌哈图的算计,他还是比较信服的。再说了,事到如今,也只有这一条路可走了。

    如果从穿越者隐蔽的位置来看,顿巴希一伙人是背对着他们,而呼塔布一伙则埋伏在他们的对面。

    张亦隆用17式军用单兵望远镜简单的估算了一下,背对自己的那伙人大概在600米开外,用手中这支EM-331狩猎步枪射击的话,多少有些勉强,但应该也差不多了。

    这些人手中的弓箭射程应该不会超过70米,只要这帮家伙不上马,那威胁就不大。但如果他们上马了,情况就不好说了。

    在呼塔布的安排下,6名受伤的卡伦兵开始席地而坐,拢了拢地上的枯草,用身上带的小刀和火石引燃枯草,掏出肉干、奶酪和马奶酒,大吃大喝起来,对于他们来说,这一顿可能就是此生最后一餐了。

    看到这些人的伏击布置,张亦隆暗自点头,这些人可以啊,在如此简单的时间内就能布置出这样一个比较理想的伏击阵地来,看来确实是古代精锐。

    张亦隆不认为他们是清兵,原因很简单,衣服不像。

    现在天越来越亮了,这些人都把身上的黑袍和黑色面纱摘了下来,露出里面的软皮甲,甚至有几个人好像还穿了锁子甲。这和书上记载的清兵形容有明显的区别,别说是和清中后期的清兵完全不一样,就是和清初时也完全不同。

    如果自己没看错的话,有几人身上穿是蒙元中后期出现的皮网甲,现在有可能是元代晚期或是明初?

    但很快张亦隆就否定了自己的判断,这些人头上的金钱鼠尾辫子明确的指出他们是金人,无论元末还是明初,金人都不应该出现在大草原上,那时候他们应该还生活在山区林地,那么结合上述特点,自己三人穿越到的时代有可能明代中后期,甚至有可能是明末。

    至于说为什么不可能是清初?清初蒙古草原上还有需要金兵伏击的人?开什么玩笑,都能组建蒙古八旗了,还需要清兵化装伏击?

    对于这些人摆下的这个简陋至极的伏击阵地,穿越三人组都没啥好奇的,毕竟都是受过解放军正规军事训练的转业军官或是退伍兵。说老实话,在同样的时候内,无论三人中的哪一个都能对这个伏击阵地加以优化,可以形成效果更好的三面围杀,而不是现在的左右夹击。

    真正让三人在意的只有一个问题,他们要伏击谁?

    从这帮家伙的狼狈和人马都跑得大汗淋漓来看,他们应该是被人追杀的一方,那么现在要伏击的自然就是追杀的一方了。

    不管怎么说,在被追杀的如此狼狈的情况下,还能想着设伏反杀,看来真是一支极其精悍的古代军队了。除了军队,其他的武装组织不会有哪些的组织纪律。

    伏身在不远处的于硕用眼神询问张亦隆怎么办?

    张亦隆轻轻摇了摇头,示意暂时先做壁上观,看看再说。

    作为21世纪的中国人,特别是生活在民族团结和谐的内蒙古自治区,三人都没有什么大汉族主义情结。反正在21世纪的中国,无论是汉族、蒙族还是满族都是中国民族大家庭中的一员,无分彼此。

    虽说这种民族观点不适合于已经穿越到古代的今天,但三人也没有先入为主的认定哪一方就一定是邪恶的。要不要帮谁?先看能不能活下来再说吧。至少在穿越三人组看来,民族不是一个决定性因素。

    远处传来密集如鼓点的马蹄声,天边扬起的烟尘已经清晰可见了,看来是追兵到了。

    看着还坐在地上吃吃喝喝的6个人,张亦隆轻轻摇了摇头,演技太差了。这时候就应该惊慌起身,然后到处抓乱跑的战马,这样才能拖延时间,让敌人更加大意。

    现在追兵已经出现在天边了,这几个人还在这里坐着吃喝,摆明了就是告诉别人,来砍我啊,我是诱饵。

    张亦隆很好奇,会有人上当吗?

    答案是有的,尤其是人在热血冲脑的状态下。

    达阳此时就是典型的热血冲脑状态,见到那些袭击者席地而坐,还在大吃大喝?!达阳就觉得血贯瞳仁了,不用他们的脑袋来祭刀,自己对得起阿嘎?对得起自己台吉的头衔?对得起这片广袤的大草原?

    眼见那些家伙开始慌乱的四处找马,达阳不禁仰天长啸,想跑?做梦吧!

    达阳长啸一声,引弓搭箭,在70步外就一箭射出,正中一名慌忙上马的袭击者!

    “好箭法!”于硕低声赞叹了一句,他是参加过草原那达幕大会的,会上也有骑射比赛,箭靶距离骑射手不过25米,现在这位马上精壮的汉子居然在80米开外就能一箭射中人体,说他是神射手没一点问题啊。

    张亦隆的双眼却再次眯了起来,伏兵没有一点动静,看来还是距离不够近啊,莫不是说这些人要伏击的就是这个神箭手?

    达阳确实是神射手,至少在土默特部和鄂尔多斯部中找不到比他更好的射手了,从70步开外,达阳就连发了六箭,射中对方4人1马,近乎百发百中。可惜的是,他腰侧的撒袋里只有这6支箭了,好在对方只剩下2人,正好抓个活口问问其他人的动向。

    其他人?!这个想法如炸雷般在达阳的脑中轰然爆响!其他人不可能逃的更远,这6个人更不可能不去追赶大队而留在这里。

    中计了!达阳刚要勒马转向,二十步外的草地上猛的站起10余人,他们飞快的拉弓搭箭,羽箭呼啸着直奔达阳而来!

    同一瞬间!达阳消失在马背之上,座下的战马连中数箭,发出一声痛苦悲鸣后就要倒地。

    卡伦兵们都有些惊讶,人呢?

    一道身影忽的从马腹下窜出,手中雪亮刀光一闪,直扑犹在愣神中的卡伦兵们!

    达阳此生何时怕过近身搏杀?!

    张亦隆看得差点叫出声,马上这汉子躲的太漂亮了!在对方拉弓搭箭的瞬间,一个漂亮的镫里藏身,躲开了所有从西侧射来的箭镞,接着又借力从马腹下窜出,再次成功躲开了另一侧射来的箭镞,两次用战马当掩体,不仅自己没受伤,还成功的扑入了尚在犹豫中的东侧伏兵群中!

    应变之灵活,骑术之高明,让张亦隆不由得生出一丝英雄惜英雄之感。

    同时张亦隆再次感叹,伏击者今天犯的错误有点多啊。

    没有想到这些人居然没有分配火力,全部弓箭都指向了这个骑马的汉子,可见确实是要毕其功于一役,一定要将这人射成刺猬。但问题是就没人想想,万一射不死怎么办?

    现在就出现了这种窘境,那个汉子利用战马当掩体,成功的躲开了两波箭雨,反而持刀扑入人群中大杀四方!另一侧的敌人却因为敌我混杂而不放继续放箭。

    等对方领头人反应过来,抽刀准备加入战团时,跟在那汉子身后的四名蒙古亲卫已经及时赶到了战场!

    这四人不愧是阿斯嘎亲手训练出来的亲卫,瞬间就判断出达阳身陷危局,二名没有受伤的亲卫纵马直冲正在与达阳厮杀的袭击者,另二名受伤较轻的则马上拉弓搭箭,射向正要从另一侧草地中冲出的袭击者,直接将二名红摆牙喇兵的脑袋射穿了!

    呼塔布马上就意识到自己犯大错,幸亏手下还没全部把弓箭扔下,他挥刀大吼着:“快把那二个骑马的射下来!”

    说话之间,一枝梅针箭就已激射至眼前,呼塔布拼尽全力扭身一躲,避开了腹部要害,大腿却没躲开,梅针箭直接洞穿了软皮甲后钉入了大腿外侧。

    呼塔布忍着巨痛,以刀拄地稳住身形,左手捏住箭杆,闷哼一声,直接掰断。现在还不是包扎伤口的时候,达阳就在眼前,荣华富贵就在眼前!

    达阳确实已经身陷险境,随他而来的四名亲卫中,二名骑射的在每人射出三四箭后就被白摆牙喇兵们射落马下,虽然他们造成了红白摆牙喇兵三死二伤的战绩,可剩下的4名红白摆牙喇兵还是在呼塔布的呼喝下投入了围攻达阳的战团。

    达阳利用袭击者短暂的犹豫,挥刀扑入人群,转眼间就劈倒了二人,但很快就被四名持长标枪的袭击者拦住,要不是二名蒙古亲卫及时纵马杀到,砍倒了二名长标枪手,身陷重围的达阳很可能没和穿越三人组碰面就要命丧当场了。

    尽管如此,二名亲卫却不敢来回纵马冲杀,只能跳下马来和达阳并肩作战,现在是三名蒙古勇士和18名袭击者陷入了一场最狂野的肉搏战。

    而这一切就发生在三名穿越者眼前。

    交战的双方不知不觉间就离着三名穿越者隐藏的位置越来越近了。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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枭雄之明末争霸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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