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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温酒赏雪     封神之桑榆非晚txt下载     封神之桑榆非晚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七十六章 谎言

    第二天一早,离天明还有一段时间,韩征把自己收拾干净,换了身干净衣裳,才去郊外那个地方。

    再看到写着韩萍名字的墓碑,韩征还是难以接受。

    依然没见到吕超。

    韩征蹲了一会,起身去吕超家中。

    韩征哐当一声推开破败不堪的大门,吕超果然在家中,正擦拭他那杆铁枪。

    看到是韩征,吕超坐在小板凳上,屁股也没抬一下。

    韩征笑了笑,“人面兽心的杂种!”

    吕超连眉头都没皱一下,还是不急不缓,擦拭那杆长枪。

    韩征血气翻涌,不过被自己强压下去。

    “有事?”

    “帮忙查个人。”

    “谁?”

    “张贵宝。也当兵。”

    “不认识。”

    “我说去查!”

    “呦,脾气不小。”吕超轻蔑一笑。

    “算我求你。”

    “你谁啊?”

    “看在我姐的面子上。”韩征努力平复自己的怒火。

    “你姐说的话,你听了?”

    “吕超!你找死!”韩征拳头捏得咯咯响。

    吕超连头都没抬。

    “我自己去查!”韩征咬牙切齿,走了两步,却停下了。

    韩征咬着牙不让眼泪流下来。

    韩征站在那里不动,肩膀被人按住,韩征停步后,吕超在韩征肩膀上拍了两下。

    韩征转身甩开吕超的手,不让他拍。

    “你姐什么脾气,你知道。”

    “不知道!”

    “她说留给你,那就谁也不能动。”

    “我姐都走了,你给我说这个?”

    那个小小的玉扳指竟然换了一袋子银元宝,韩萍把它留给韩征,韩萍肯定知道玉扳指的价值。韩萍知道,吕超绝不会不知道。

    “她只是希望你······”

    “吕超你根本不爱我姐!你一直盼着她早点死!”

    吕超看着韩征,微微眯了下眼。

    韩征有些心悸,却没有退让的意思,“你偷偷摸摸把她埋起来,你连墓碑都不给她竖,你把她埋起来之后一次也没去过!”

    吕超眯眼看着韩征。

    韩征冷笑一声,“我说错了?”

    “你为什么不把它卖了给我姐看病?为什么?为什么!”韩征怒视吕超。

    吕超默不作声。

    “多活一天,也比留给我强。”韩征泪流满面。

    吕超看向远方,山坳之间,一轮红日冉冉升起,也就是一瞬间,就已经把光芒铺满大地。

    “一起去吧。”

    韩征和吕超用了没多久,就回来了,吕超虽然吃尽白眼,但是毕竟对那边有些了解。

    “老张说得很清楚,就是在这里当兵去的,虽然老张没跟着过来,但是家里人都清楚,错不了。”什么信息都没有查到,韩征觉得那几块银子花得有些亏。

    “自然错不了。”

    韩征听到吕超说话,很吃惊。

    “为何错不了?”韩征看着吕超,不知道为何吕超会这样说。

    “人都不在了,自然不会有任何信息。”

    “你一个逃兵都会被记录在册······”韩征声音弱了下来。

    那时张贵宝还未娶妻,那次天灾之后,就剩下一个叔叔算是亲人,老张孤苦一人,还没什么本事。

    “能赔多少?如果真是那样?”

    吕超没回答,其实韩征并不是要这个问题的答案。真正想知道的答案,吕超已经说过了。

    绮鹿王朝,在这方面,从来没有吝啬过,制度也极为严格。甚至可以说是严酷,只要牵扯军事,绮鹿王朝,从没有商量的余地。

    “会不会有其他情况?”

    吕超摇了摇头,韩征彻底死心。

    又过了好几天,韩征才去见老张。

    韩征蹑手蹑脚走到老张身后,在背后拍了拍老张肩膀,老张转过头去看,韩征在另一边伸手,够到了一张大饼,抓过来张口就咬。

    老张看到韩征,倒不计较,反而希望韩征吃快点。

    看样子,大宝的事情,有眉目了。可惜今天筐子里就还剩一张大饼,也不能多给韩征几张。过了今天,恐怕韩征就又不肯要了。

    韩征就笑嘻嘻掏出一张纸来。

    老张赶紧去接,却被韩征高高举起。

    老张很生气,自然够不着,韩征年轻,还欺负自己个子矮。

    韩征看老张生气了,才把纸放下来,边嚼大饼,边含混不清道:“张贵宝,不当兵,好多年了。”

    老张擦了擦眼,再看那张纸——老张也认识几个字,果然是张贵宝的名字,已经退役足足五个年头了。不过看那印章,不是南安郡的印章。

    “转籍了?”老张有些怀疑,就要伸手去拿那张纸。

    “哎,”韩征却把手缩了回来,“还要给人家送回去的。”

    老张就没再去拿。

    “我姐夫就是当过兵的,去外地托了人,才查到。”韩征嬉皮笑脸看着老张,“你那侄子,根本没把你这当叔的当回事。”

    老张有些不好意思,就从怀里掏出块银子,硬往韩征手里塞。

    韩征赶紧躲开,“是熟人,喝顿酒就够了,干脆剩下的钱,也不给你。”

    老张不信,却拗不过韩征,只得把银子收起来。

    “老张,棺材本攒够了?”老张掏银子,一点也不含糊,韩征确实有些想不通,这是那个连自己做的大饼都不舍得吃老张?

    “有个地方埋就行。”老张咧嘴笑了笑,“能有个棺材,那就再好不过了。”

    韩征倒是想说句话的,不过话到嘴边,咽回去了。其实就是不用老张愁棺材本,不过说出来就不合适。

    “要是好几天都没来,就去我家看看。”

    韩征确实知道老张在哪里住,就点了点头,韩征就不在这边和老张打屁,“老张,掏银子的时候,悠着点。你那侄子,说不定哪天就想起来还有个叔叔啦。”

    老张笑着挥挥手,年轻人,还是个火烧屁股的,在哪里,都不愿意多待一会。

    韩征觉得这件事就过去了,虽然和预想的有些改变,但是总算圆过去了,没有撒谎的痕迹。

    韩征摸了摸胸口,棺材本,根本就不用你老张操心。但是韩征没敢说。

    人活着,总要有点盼头,有点盼头,才能提起胸口那团气。老张孤苦伶仃,说不定就盼着那个侄子养老送终呢,要是真哪天能回来,多好。

    韩征看着还老高的日头,却没觉得天气还好。

第七十七章 嘉禾

    吕超说了句话,韩征却没有听他的。

    吕超说,好男儿,就应该志在四方,趁年轻去远处走走,去外面看看,在家乡呆着,没出息。

    韩征觉得吕超太小看韩征了。

    韩征却不知道,自己不知道的东西,实在太多。

    韩征的生活,其实并没有多少改变,依然是早早起床,带好写字的东西,去老张那边买一张或者两张大饼,在那处摩崖石刻拓字,拓完字,再去那片碑林抄书,顺带着练字。

    这一天,韩征抄书一直到太阳快要落山,反正不急着当包袱斋,自己兜里的钱够花。

    太阳快要落山,碑林里就显得十分昏暗了。韩征写完一块石碑上的字,呼出一口浊气,站起来收拾东西,该收工了。却不想,一站起来,就觉得一阵眩晕。

    韩征赶紧闭眼,自己很长时间都没有吃过饱饭了。

    韩征深呼吸几口气,再睁开眼,看到了一位华服公子,腰间悬着一枚玉佩,正关切地看着自己,“没事吧?”

    韩征打量对方几眼,摇了摇头,三下两下收拾好东西,背起小木箱往外走。

    华服公子也跟着韩征往外走,还帮韩征扶着小木箱,似乎觉得碑林昏暗,怕韩征一不小心绊到东西摔倒了。

    一直走出碑林,韩征停下脚步,向华服公子鞠了一躬,再三致谢。

    华服公子也不客气,大大方方受了韩征一揖。

    受完一揖,没等韩征转身走开,张口问道:“请问可是韩征,韩公子?”

    韩征停下脚步,“找我有事?”

    华服公子也作揖道:“鄙人姓董,名嘉禾,家乡龙泉郡,”华服公子略微停顿,“本人祖上经营玉器,父亲和贵郡玉器行田掌柜是世交。”

    韩征微微皱眉。

    “韩公子不必多虑,那枚玉扳指正是在下买下的。”

    韩征回想那日情景。

    自己浑浑噩噩拿着玉扳指去贵和玉器店,田老板接过玉扳指之后,一开始有些惊讶,后来仔细看里面纹路,却摇摇头,“玉质是极佳的,可惜里面布满细密的裂纹。”

    田老板看了看韩征,“你要真想卖,我吃点亏,就算自己留着玩······”王掌柜说到这里,忽然停下了,回头往屏风后面看了一眼,转过头给韩征说了一声稍等。

    田老板回来后,其实也就是几个呼吸的功夫,田老板满面歉意,说让韩先生久等了,递给韩征一个沉甸甸的口袋。

    还没等田老板再说话,韩征已经转身,头也不回离开了店铺。

    其实,先生这个词,用得很生硬,田老板和韩征是见过面的,却从来没有打过交道。韩征是读书人,没有功名在身,也没有教授过他人学问。何来先生一说?以田老板的身份,不应该这样客气,哪怕韩征拿的玉扳指很值钱。

    “不值那些银子?”

    “韩公子多虑了,钱物两清,就没有后悔的道理。再说了,有钱难买心头好,玉器这东西,除了质地之外,还凭眼缘,价值多少钱,很难去衡量的。”

    韩征看了眼自称董嘉禾的华服公子,“要是没什么事情,我还有事,先走了。”

    董嘉禾也不拦韩征,再次作揖道:“韩公子既然有事,那就改日再请韩公子喝酒。”

    韩征脚步不停,直接回到家中。韩征吃过晚饭,在床上翻来覆去,却无论如何也睡不着。

    那枚玉扳指,自父母去后,一直在姐姐韩萍那里。

    韩征从小就跟着姐姐韩萍,都不记得父母长什么样子,韩萍也一直没告诉韩征这枚玉扳指值不值钱,吕超把玉扳指交给韩征,告诉韩征让韩征一定把玉扳指交给小婵,至于是留着还是卖了换钱,还是让小婵交给她兄嫂,都由小婵决定。

    却没想到,韩征浑浑噩噩,自己把玉扳指卖了。

    韩征一直到深夜,还是翻来覆去睡不着,干脆起来,出门后,东拐西绕,绕出好远路,去找吕超。

    到了吕超家中,轻声喊门,却没人答应。

    韩征想了想,还是决定翻墙进去。莫说是喊门,就是有人从门前走过,吕超也应该知道的。

    果然,韩征推开虚掩着的屋门,吕超不在家中。

    韩征赶忙推开大门,也来不及关上,就向郊外跑去。

    韩征脚力极佳,气喘吁吁跑到那边,果然有个人影蹲在韩萍墓旁。

    “吕超,你干什么?”

    韩征走到跟前,看清是吕超,还是感到很意外。

    吕超知道是韩征,摇了摇头,“没什么。”

    “你半夜跑这里来干什么?”韩征还是觉得很奇怪。

    要说吕超出现在姐姐韩萍墓旁,再正常不过,毕竟两人在生前,用韩征的话说,那就是太不照顾单身狗的感受。

    可是自从韩萍去世以后,吕超就像换了个人,对韩征不冷不热不说,韩萍墓旁,从来没有出现过吕超的身影。

    韩萍的墓碑,还是韩征花钱找人刻的,然后韩征把墓碑立在韩萍墓前。

    黑暗中,吕超都不看韩征一眼。

    韩征想了一会,也觉得自己问得多余了。吕超出现在这里,才算正常。

    吕超蹲在韩萍墓旁,韩征几次想说话,都没能说出口,干脆把话咽进肚子里面。

    韩征也没和吕超打招呼,就离开了。吕超无论做什么,韩征都能感到心安。

    韩征离开后没多久,漆黑的夜色中凭空出现一个人影,就站在吕超身前不远。

    “想好了没有?”

    吕超冷笑一声,缓缓站了起来,伸手一招,一杆长枪凭空出现在吕超手中。别说是让自己掘墓,别人碰一下墓穴,都不行。这件事,当然不能让韩征知道。

    这也是吕超一直在等的事情,韩萍走之前说的话,很莫名其妙。在吕超看来,那时的韩萍确实已经迷糊了,但是吕超并没有把那些模棱两可的语言当作胡话。

    韩萍在最后那段时光,很想念韩征,却让吕超想尽千方百计瞒着韩征,似乎在躲,或者说要结束什么事情。吕超更加伤心,也更加心疼。

    最听韩萍话的韩征,没有做到,吕超也没有办法。吕超自己,又何尝听了。

    看到吕超如此,那人明显有些意外,“倒是小瞧你了。”那人摇了摇头,现在想后悔,也来不及了。

第七十八章 灯灭即人走

    要是韩征还在这里,肯定认得此人,正是傍晚在碑林见到的董嘉禾,姓董是不错,不过嘉禾这个名字,却是董嘉禾临时起的。不算是真名。

    董嘉禾话音未落,吕超已经飘身落向身后十几步之外,同时长枪在身前舞成一片铁幕。

    没见董嘉禾有什么动作,吕超已经向后面退出几步,抓着铁枪的双手,已经满是裂纹,伤口处,白骨布满裂纹。

    董嘉禾再向前一步,并拢双指,向吕超胸前点落,吕超如受重锤撞击,铁枪重重砸在胸口上,吐出一大口血雾。

    吕超还未落地,被人在后面托了一下,然后就摇摇晃晃拄着铁枪站在那里。

    “就这三脚猫功夫,也敢跟人动手,活该被人打死。”

    吕超摇摇晃晃,还是坚持不住,一屁股坐了下来,口中又涌出一大口污血。

    董嘉禾笑了笑,“不是还没死吗?”

    董嘉禾根本就没想着要他命,就是临时起意的一点恶趣味——董嘉禾要在这个小小墓碑前,羞辱一番这个小小蝼蚁。

    当然了,要是这个叫吕超的废物运道不济不小心挂了,那就怪他没能投个好胎。

    力微休负重,别管是韩萍还是韩征,都应该不得好死。

    这个吕超,实在是没法入眼,真没眼看。

    看那个韩征,韩萍要是没有个中人以上的姿色,绝无可能。

    那就更要好好羞辱一番这个吕超了,羞辱完了,才把他彻底碾碎。

    来人一身雪白长衫,背负长剑,摇了摇头,似乎很无奈,“我不是说他,是说你。”

    一身白色长衫,背负长剑的朱俊彦朱公子,都不屑于看董嘉禾一眼。

    “朱俊彦?朱公子?你真是想着法子找死!”

    朱俊彦点点头,“我就是来找你的。”

    董嘉禾倒吸一口冷气,觉得耳朵听到的都不真实了,“就凭你?”

    “凭我手中三尺气概。”

    朱俊彦缓缓抽出身后长剑,长剑并无剑鞘,甚至都没用布包起来,因为长剑本身就没有剑锋,而且比一般的长剑,显得粗笨一些。

    夜色中长剑也没有亮光发出,借着微微星光,董嘉禾反而看到上面锈迹斑斑。

    董嘉禾眯眼看着那把长剑,“不会是用来切菜的吧?”

    “砍瓜切菜,很贴切了。”

    朱俊彦点点头,缓缓掉转剑尖,正对着董嘉禾,“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

    董嘉禾看着那点剑尖,不见半点亮光,反而更显得漆黑如墨,别管是十年磨剑还是霜刃的说法,都信不得。

    董嘉禾握紧腰间玉佩,虽如此,还是觉得有一丝不安,“你知道我是谁?”

    朱俊彦面色苍白,摇了摇头。

    按照董嘉禾以往的做派,肯定要哈哈大笑了,此时偏偏笑不出来,“我死不了,你就不一样了。”

    董嘉禾很怀疑自己会说出这样的话来,对面那个白衣年轻人,能算什么,比蝼蚁强不了多少吧。董嘉禾不觉得朱俊彦和自己是同类人。

    朱俊彦只看着手中长剑,依然摇了摇头。

    董嘉禾瞳孔骤然收缩。朱俊彦应该驾驭不住的,那把长剑,是唯一让自己产生一丝不安的东西,不过也仅仅如此罢了,长剑再怎么样,还是要看使用的人。

    董嘉禾瞳孔竖着变成一线,毫不犹豫捏碎手中玉佩。

    下一刻,却不是董嘉禾预料的样子。

    锈迹斑斑的长剑如切嫩豆腐一般穿透龙形虚影,钉入董嘉禾心口之中。

    “长剑痴心,最配负心薄幸人。”朱俊彦神色平淡,这句话不是说董嘉禾,却实在是顾影自怜。

    朱俊彦摇摇头,又不是大白天,哪来的影子?

    董嘉禾眼看着长剑上一丝红线一闪而过,心如死灰,都忘了反抗,然后形销影散,除了一枚玉扳指滚落草丛里面,什么也没有留下。

    董嘉禾想不到会是这个样子,朱俊彦更没想到会是这个结局。

    一处山巅古寺中,一位素衣妇人,并不是出家人装束,坐在蒲团上轻捻念珠,虽着素衣,但是气度雍容,俗世间华贵,难比其一二。妇人看那盏油灯突然熄灭,微微皱起眉头。当妇人再捻过三颗念珠后,一位黑衣老僧才从黑暗中颤巍巍起身,重新把那盏油灯点亮。

    人走如灯灭,其实反过来说,也可以,不过要把那个“如”字,换成“即”。

    老僧看了眼妇人,妇人有些迟疑,“难道错了?”这次老僧摇了摇头。妇人轻轻念叨一句,“那就错不了了。”

    妇人不再说话,还是缓缓捻动念珠,似乎什么也没有发生。

    老僧坐回原处,并非有意,却已经和黑暗融为一体。

    朱俊彦眉头紧皱,根本不是自己想象的样子。太爷爷说过,这把剑没什么大用处,吓唬一些人还是可以的。难道真的是把那自称董嘉禾的年轻人吓死了?

    朱俊彦摇了摇头,自己闯了大祸——朱俊彦看过一本闲书,记得里面内容。

    朱俊彦仔细回想一番,得出一个结论,那个董嘉禾,看来并不是他本人,或者说并不是他本人全部,书上说得模模糊糊,朱俊彦自己也不敢确定。

    朱俊彦笑了笑,天大地大,不如无立锥之地可立之人心大,怕什么?

    朱俊彦下意识脱口而出,“别怕。”

    朱俊彦说完话才意识到自己所立之处,正对着那个小小墓碑,觉得很晦气,赶紧转身,走出几步,来到那个可怜人面前,“别怕。”

    那个朱俊彦认为很可怜的可怜人望着自己,真没有一点害怕的样子。双手白骨累累,胸口血肉模糊,眼光恶狠狠的,似乎还能一战。

    连董嘉禾都不怕,不怕自己,是应该的,朱俊彦操了份闲心。

    朱俊彦明白了,一开始这汉子对董嘉禾的那份恭谨,可能是因为知道韩征会来这边。

    “你我今日,闯了大祸,速速离开,才是上策。”

    那人坐在地上点点头,朱俊彦就拍了拍袖子,转身就走。

    不听?也对,知道朱俊彦三字,要是还照他说的做,那才见鬼了。

    朱俊彦一口老血喷出三尺远,再也装不出那份高人的气度,积攒的那点灵气耗损一空,扶着一棵小树才能不让自己摔倒。

    朱俊彦还是觉得不稳当,长剑拄地,努力走出几步,背靠一棵大树坐下,只能过会再走了。

第七十九章 痴心

    那点灵气,到底有什么用处,朱俊彦是真不清楚,要说修炼出来的灵气,真冤枉朱俊彦了,其实是不是灵气,朱俊彦也不确定。

    朱俊彦给它起了个名字,就干脆叫灵气——和书上的说法比较吻合,然后自己装出个飘然出尘的仙人气度,正符合心意。

    既然就叫灵气了,当然要当成好东西,好东西自然是多多益善。

    朱俊彦家里藏书,那绝对是书富如入海,百货皆有。

    整整一座藏书楼,有多少架书,朱俊彦自己也说不清楚。那些书该看的看了,不该看的也看了。

    一开始是太爷爷按着头看,后来是自己主动看。尤其是那些奇经八脉、移星易宿方面的书,朱俊彦照着死记硬背了很多遍。有用吗?当然有用,但是跟自己初衷没有半点关系——灵气增加的速度是半点也没有加快。

    朱俊彦就是如此,得之我命,不得我幸。现在看来,还真没说错。

    这些自然而然生出的灵气,是有大用的,在朱俊彦看来,和兜里的钱差不多,不过兜里的钱和气府里的灵气——这个说法也是书上说的,一样愁人,一个愁太多,一个愁太少。

    灵气有大用,自己步风踏虚,身轻如燕,上楼都用不着梯子。就在不久前,翠云阁,要不是自己那点灵气,脑袋早就开了花。

    朱俊彦就知道不会是什么好事,现在的朱俊彦心安几分。

    要不是那点灵气,朱俊彦就不知道董嘉禾做了什么事,也不知道他要做什么事,不知道他要做什么事,朱俊彦今晚就不会露面,就算是不小心走夜路遇上了,朱俊彦心里过意不去,拿长剑往董嘉禾身上一戳,董嘉禾肯定也会灰飞烟灭的。即便董嘉禾不会灰飞烟灭,反过来狠狠教训朱俊彦一顿,朱俊彦万万不会这般痛苦不堪。

    朱俊彦可没少挨打,用太爷爷的话说,那就是体无完肤、气若游丝,再多打一巴掌,就彻底完蛋了。

    朱俊彦对那种感觉清清楚楚,自己那个当父亲的,下手很有分寸。其实朱俊彦现在才想明白,是太爷爷的阻拦很有分寸。

    一个是真想打死,一个是真想自己被教训,只有娘亲不愿自己挨打,打一下都揪着心疼。但是娘亲,除了背后抹泪,一次也没有拦过······

    朱俊彦很怀念那种被打的感觉。真不是怀念哪个人,纯粹是因为现在的感觉太过难以忍受。更是因为搁在以前,朱俊彦就算遇见这些狗屁倒灶的烂事,也只会选择视而不见。

    朱俊彦泪流满面,要不是还知道自己是个大男人,早就痛哭流涕了,实在没力气撒泼打滚。

    也就是一炷香的功夫,那种难过的感觉渐渐减轻然后离自己而去,朱俊彦知道是怎么回事。

    果然是不得我幸,可惜得不得并不是朱俊彦说了算。

    自己再遇到董嘉禾那样的人,赶紧躲得远远的,千万莫要冒充好汉逞英豪。

    朱俊彦跳起来,抽出背后长剑,对着身前大树用力刺出一剑,大树发出沉闷的咄地一声。

    可惜,寒冬腊月,并没有落叶簌簌而下的壮观景象。这种景象,只有深秋才有。秋风扫落叶,最好看了。

    朱俊彦悻悻然收起长剑,都不用去看成果,最多也就是树皮有些凹陷,做不到入木三分的效果。长剑别说是拔出来,不是自己托着,早掉下去了。

    话说回来,那个董嘉禾到底是强还是弱呢?朱俊彦现在也没缺胳膊少腿的,想起来一句话,殆有神护者?恰恰相反,行拂乱其所为罢了,都是来坑我朱俊彦的。

    老天爷对自己太过青睐,一味对自己苦其心志,可是朱俊彦真没想过要担当起什么大任啊。无忧无虑,当个谁也不当回事的闲汉子多好。

    朱俊彦拍了拍被自己刺过的大树,虽然大树不会记仇,还是要诚心说句抱歉的,莫名其妙遭了场无妄之灾,朱俊彦替它感到愤愤不平。

    朱俊彦嘴角微微上扬,还“痴心”呢,要不是董嘉禾自乱阵脚,自己就被人生吞活剥了——就那样慢悠悠一剑,连躲一下都不会了,活该被长剑吃心。

    想到吃心,朱俊彦没来由想起来自己小时候玩过的一个小游戏,自然是自己和自己玩。

    在雨后湿润的泥地上,画两个长长扁扁的圆弧,两头相交成尖尖状,再在两头各画一个小圆弧,为各自两端的心。然后自己拿个小匕首,分别站在一端,向另一端飞刺,刺入对方心间且匕首立住,己方就赢了。

    不过这个“痴心剑”是朱俊彦临时乱起的名字。谁让那时自己一剑功成,却又难过得不能自已呢?像极了刚刚冷着脸拒绝了一片真情的风流少年。

    难过是因为自己知道拒绝的是一片真心,成功也是知道自己拒绝的是一片真心。痴心一片,最不值钱,可不就像这锈迹斑斑的长剑?不把痴心当回事,最是风流美少年。

    “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朱俊彦都为自己说过这句话感到脸红,自己不小心踩过臭狗屎的脚底板,都用这长剑刮过,就更别说磨剑了,根本没影的事情。

    朱俊彦盘腿坐在地上,用长剑去接开始一片片自空中飘落的雪花。

    这场雪,有些莫名其妙,毕竟一点下雪的征兆也没有。朱俊彦接了大半夜,仍不尽兴,干脆一个飞身而起,坐在大树离顶端不远的一根横枝上,树枝轻轻摇摆如床摇,朱俊彦轻抚长剑如怀抱美人,看着天地间白茫茫一片,都不用饮酒,醉了醉了。

    人生一如凝望无言的风景,说不出的感觉最动人?错了,不用去说,也不用去想的感觉,最迷人。

    朱俊彦盘坐在树枝上,刻意让雪花落满全身,一动不动。

    吕超摇摇晃晃走回家中,一路留下的痕迹,触目惊心,好在一场大雪之后掩埋了痕迹,再接着就是几天烂泥,什么样的迹象都没有了。

    韩征回到家中,美美地睡了一大觉,第二天日上三竿才从床上爬起来。韩征挠了挠头,外面明亮得刺眼。

    怪不得自己昨日翻来覆去睡不着,原来是姐姐韩萍闹的。

    韩征决定,以后除了清明、上元、寒衣三节,再也不去姐姐那边了,就算是那三天去了,也一定不说吕超的好话。

第八十章 年关

    韩征依然懒得去扫雪。

    再过一晚,明日就是除夕,韩征打算去城门那边买几张大饼,回来的路上买一壶酒,最便宜的那种。

    其实韩征喝过几次酒了,吕超口中的好酒也喝过,不管什么酒,无非就是辣嘴烧喉咙,多喝几口还晕晕乎乎脑袋疼。反正都差不多,傻子才多花冤枉钱。

    韩征咯吱咯吱踩着雪,往城门方向走,快过年了,路上比平日热闹许多,大门口,几乎都挂着红灯笼,福气满门、招财进宝、五谷丰登、富贵平安······人也多,尤其是一起玩雪的小孩子,不用上学塾,那就可劲玩。

    其实昨天还没有这些东西。老百姓有自己的风俗,也不用谁去管,也根本无需提醒,不会早,也不会晚,时间一到,呼啦一下,什么都做好了,不早不晚,刚好。

    韩征故意多绕了点路,走那条青石板铺成的大街——汉文街,起名汉文街,是有个说法的。

    相传很久以前有个叫许仕林的读书人,读书很厉害,还考了个状元,至于当了多大的官,倒没人在意。再后来,告老还乡,就住在这边。

    至于为什么给这条街道起名叫汉文街,其实人们至今也没能想明白。不过关于许仕林本人的传说,反而不多。

    一开始住这条街的,几乎都姓许,但是现在,就没有几家了。不过汉文街上的住户,非富即贵。

    汉文街上的雪,被各家各户打扫得干干净净,满墙满树挂满了喜庆物,虽然大街上人少了些,还是能听到院子里打雪仗堆雪人嬉笑打闹的声音。

    韩征也跟着心情喜悦起来。自家寒苦,也就是自家寒苦,要说这世道,当得起盛世二字。韩征是读书人,书读的不少,对此是没有任何怀疑的。

    昨晚下了场大雪,也是今冬第一场雪,按往年说,是要迟了那么一些。不光雪下得迟了,这一整年雨水,算是偏少的一年。所以这场大雪,更增添了人们的喜悦。

    一场大雪,正值年关,大街上的集市和商铺自然没有多少影响,郊外摆摊卖东西的小商贩就没那么好运,买卖东西的,其实都不少,不过这心情,比平日,差很远。尤其是摆摊的小贩,在泥水里泡着,冰天雪地,很好玩?

    但是在城门口没看到老张,还是让韩征觉得很意外。不要说雪早就停了,就算是正下雨下雪,只要不是太大,老张的大饼摊,都会想着法子摆起来。

    韩征尝试着找个合理的理由,心却扑腾扑腾跳得厉害,干脆撒开腿就往老张家那边跑,雪后路滑,摔了几次,一身泥水。

    韩征跳过低矮的院墙,看到斜歪着摔倒在地上的老张,跑过去扶着老张,老张嘴角有血迹,已经干透,湿透的衣服和整个人都被冻在一起,一筐大饼散落在旁边,大饼上面薄薄的一层冰,墙边是独轮车,独轮车上的雪相对于地上的积雪,薄了很多。

    老张已经死透,有一段时间了。

    韩征泪流满面,把老张抱回屋子里面,放在草席铺着的床上,褥子本来就叠得很整齐,也用不着铺了,就放在一边。

    炉灶里的灰,也早凉透了,韩征就把一个小炉灶搬到老张床边,木材劈得又薄又匀,整齐码放在墙根,占了整整一面墙。韩征抱过来一些,生起火,然后找老张的衣服。自然要给老张换一身干净衣衫。

    其实衣服不难找,就在床头一个包袱里面,一身崭新衣衫,老张早就给自己准备好了。

    还有刻意和那个包袱放在一起的陶罐,韩征知道里面是什么,就没有先去动。

    一直到整个屋子都暖和起来,老张床上也已经湿漉漉一片,韩征才把老张身上的衣服脱掉,再把身上擦干净,给老张换好衣服,把床上的草席抽掉,铺好褥子,让老张躺好。

    炉灶里面的火,渐渐熄灭。韩征把陶罐打开,眉头紧紧皱在一起,陶罐里,一大捧碎银子,老张卖一辈子大饼,也攒不下这些钱。

    银子下,压着两张纸,韩征看了一下就明白了。

    一张上面写着张贵宝,一张上面写着自己的名字。上面写的内容再明白不过。

    要是此时是贵宝在这里,银子就都是留给贵宝的。

    写着韩征名字的纸,多了点要求,马上把写张贵宝名字的那张纸烧掉,要是张贵宝回来找自己这个叔叔,希望韩征能把银子分给贵宝一些,但是不要分太多。更是一再叮嘱韩征,千万别在棺木上花冤枉钱。

    一直到十几天之后,韩征离开那个竖着汉白玉碑的坟墓,上面写着张大海之墓,坟墓规模不大,却很考究。

    里面睡着老张,棺木是金丝楠木的,整个南安郡,只有这一口,还未被人预定。所预定之人,无一不是大富且大贵。

    韩征为此跑了好几家大的棺材铺,并且为此添了钱。

    李西山这段时间心情不太好,用李西山的话说,都过完年了,那个叫不危山的地方,终究是回不去了。

    不危山上也过年,别人怎么样,小鬼没在意过,反正老鬼被小鬼笑话惨了,摆了一桌子东西烧香磕头念念有词,做什么嘞?老鬼遮遮掩掩,不让小鬼看自己眼睛。

    李西山不愿独自一人闷闷不乐,就问杨见山想不想回大山那边。

    杨见山摇了摇头。

    李西山不死心,“其实可以回去的。”

    杨见山这次干脆连头也不摇了。

    “羡慕不羡慕?”李西山指了指老张的墓穴。

    杨见山不说话。

    “韩征那小子,是不是脑子被猪拱过?”李西山一脸幸灾乐祸的表情。

    杨见山微微皱眉。

    “是你打的人,真和我没有任何关系。不过现在看来,真的打轻了。”

    李西山到现在还是气愤难平。对老张来说,那些银子是一笔天大的财富,老张还是每天去卖大饼不说,竟然没有为自己花一分钱,由俭入奢,条件都有了,老张没本事做到。

    暂且不说老张,那个叫韩征的年轻人,更不是个东西,干一点人干的事了?自己姐临死说的话,不听。老张交代的遗言,不听。还在死人身上花大钱,幼稚。把这件事弄得满城风雨,几乎人尽皆知,愚蠢。

第八十一章 霜雪

    韩征没等到吕超,干脆自己打了壶酒,切了块卤好的猪头肉,一些干花生米,晃悠悠去找吕超。这就算韩征大手大脚花钱了。

    韩征推开大门,吕超还是坐在屋门前擦拭那杆长枪。

    韩征搬过来桌子,把酒肉花生放在上面,拿来筷子和酒杯,搬来个板凳自己坐着,把自己的酒杯倒满酒,然后把吕超的酒杯也倒满。

    “最看不得你这张脸!”韩征冷笑一声。

    吕超冷笑一声,“韩公子是出息了,一朝成名天下知,读出个状元也不过如此吧。”

    韩征皱了皱眉,知道是在说老张的事情,却没有接这茬,“你什么时候走?”

    吕超端起酒杯,一饮而尽,然后不住咳嗽起来。

    韩征看着吕超,好多天不见,吕超脸色分外苍白,双手虽然不再是累累白骨,但是那些结痂的伤口仍然触目惊心。

    咳嗽了好一会,吕超才向韩征摆摆手,“去哪里都一样。”

    韩征还是觉得不瞒着吕超好一些,“年前,还要往前几天,有个华服公子,也是真正买我那枚玉扳指的人,自称姓董,名嘉禾,说是龙泉郡人,不知道是什么地方,和玉器行田掌柜认识。我一直觉得他还会再找我,等了他这么多天,却没等到。”

    “龙泉郡?等他干什么?”吕超慢慢喝酒,猪头肉和花生,搭配极佳,就不说那酒的好坏了。

    韩征一口喝下半杯酒,辣得眼泪差点流下来,赶紧抓了几颗花生扔进嘴里,然后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不过,肯定和玉扳指有关。”

    韩征看了一眼吕超,“你认识他?”

    吕超摇摇头。

    “那你今天来这边······”

    “我姐其余的话,真的什么都没说?”韩征眼光如刀锋。

    韩征眯着眼,袖口翻了一下,手中多了样东西,正是那枚玉扳指。

    “我都告诉你了,你没听。”

    吕超都不正眼看韩征一眼,其实心中非常纳闷,为什么玉扳指还在韩征手里?然后吕超恍然明白过来,玉扳指是董嘉禾通过田老板在韩征手中买过去的,那么董嘉禾就是通过韩征找到韩萍这边来的。这样的话,吕超就想通了。

    韩征出手玉扳指,和别人出手玉扳指,肯定不一样的,这也是为什么韩萍没有把玉扳指交给韩征,并一再叮嘱吕超把玉扳指交给小婵的原因。

    “为什么会在那里?”韩征确实不知道玉扳指为何在韩萍墓边的草丛里。

    吕超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笑了笑,“你等不到他了。”

    韩征很疑惑地看了吕超一会,把玉扳指放在桌子上,“你就是因为这个受伤?为什么?”

    吕超摇摇头,“毕竟是你姐的东西,我还是想把它拿回来。”

    韩征冷笑一声,就这个原因?

    吕超知道自己说错了话,干脆就不再说话。

    因为韩征现在已经确定,第一董嘉禾不是吕超杀的,第二吕超根本不知道玉扳指在董嘉禾身上。要不然,绝不可能是韩征在墓碑旁的杂草里发现玉扳指。吕超很明显说了谎。

    但是韩征等不到董嘉禾,这个错不了。

    韩征咬着牙干了一杯酒,“我知道你对这世道不满!”韩征辣得泪眼朦胧,“我也一样。”韩征缓了一下,呵呵一笑,“不过,我还是要骂你一声懦夫!”

    韩征使劲吸了一口气,再次把酒杯倒满。

    韩征把满满一杯酒端起来,在吕超面前晃了几晃,拿酒杯杯底和吕超酒杯上沿轻轻磕了一下,然后端起酒杯,一饮而尽,“你随意。”

    韩征一口酒吞进腹中,如一团烈火滚滚落入腹中,再也坐不住,站起来,头也不回,离开了注定不会再踏进一步的破败小院。

    吕超根本没有想着去解释,如此最好。

    南安郡郡城依然很热闹,正月没过,年还没走,老百姓也爱热闹。

    热热闹闹就免不了一些话题被翻来覆去地聊,其中有两件事传得最快,范围最广。

    一件事是南安郡本地的事情。已经在九泉之下的老张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自己人死了,竟然在地下还有一喜。

    这一喜,源自于自己那个多年都未见面,也注定活着不会再见面,现在反而说不定还真就重逢的侄子——张贵宝。

    张贵宝多年前在北方边军驻守,受伤于一场小小的边境冲突,被人营救后,没能回到军营就离世了。

    因为驻防北方边境,张贵宝家在南方,所以后事就由军营安排,然后把证明发回原籍,让原籍官员安排家族接收并发放抚恤金等事宜。

    却没想到,这件事被一位临时挂职的胥吏给耽搁了,就在那一大堆废弃公文下面吃了近五年的灰。据说那临时挂职的胥吏也早就因为犯下重罪下了狱,加上这件事东窗事发,恐怕一条命能不能保住都悬了。

    南安郡负责这方面的官老爷郑明诚特事特办,雷厉风行,对朝廷主动揽责,并在南安郡发布文书,说明真相,并对始作俑者给予痛斥。同时对老张的坟墓改造升级。因为老张的墓穴太过豪华,就干脆在墓穴两旁种上两株松树。相距老张墓穴不远,也多了三个墓穴,都是汉白玉石碑,不过都是衣冠冢,是张贵宝和他父母的墓穴。三个墓穴,也都种上了松树。四个墓穴外观,也差不多了。

    老百姓每每说及此事,都是对张贵宝一家充满同情且敬重,恨不得狱中胥吏被凌迟处死,对那能发现并处理事情的官老爷郑明诚,更是多有溢美之词。

    另一件事情,并不如这件事在老百姓中传得快,只不过是有些莫须有的猜测。

    听说绮鹿王朝南边出了点问题,好像还死了几个人,更加让老百姓想不到的是,一些本来是要去北方边境驻守的本地兵,要去南方边境了,还有一些是去那鸟不拉屎的安丰县更南面。

    边境,实际上都不富裕,但是去安丰县南面,还是惹来很多非议,只要去那边当兵,那就真的没有半点盼头了。当官都不愿意去,当兵就更不是好差事。

    北方是有战事,也会死人,但是绮鹿王朝怕过谁?这天下第一王朝,可不是自封的,都是在绮鹿王朝的马蹄下打出来的。数百年间,王朝版图有几年是缩水的?要不是绮鹿王朝一直奉行防御政策,王朝版图肯定比现在大多了。

    所以,当兵的话,北方多战功,南方,那就是去鸟不拉屎的地方养老去了。去那地方养老,还不如不挪窝好。

    其实老百姓也就了解这么多。

    郡守大人石良玉这些天却一直愁眉不展,倒不是因为安丰县的事情,虽然安丰县的事情,他心知肚明。

第八十二章 一件小事

    可是当他把这件事如实上报之后,得到的指示让自己实在是没有了一丝动念的想法,什么都没有,只是一句话,具体是是两句,第二句听完,石良玉对安丰县的事情,就再也没有任何想法。

    石良玉本人倒也没有多少麻烦,无非是再死几个无关紧要的人罢了。那几个人丢了性命,这件事就被彻底压下去了。

    石良玉今日在后院踱步良久,还是决定修书一封,八百里加急,送往安定平宁四柱国之一的安国公宇文楚那边,是以公文名义。和同僚郑明成恰好走了条完全不同的路径。

    一个越过封地直达朝廷,一个上书安国公王府。

    其实这件事,并不算什么大事,况且事实清楚,郑明诚该做的事情也都做了,任谁也找不出什么毛病,为此事再上书安国公王府,确实有些小题大做。

    石良玉当然不认为是小题大做。要说小题大做的,那个郑明诚才有嫌疑。

    石良玉修书一封之后,再三召集新法科侯大人,施法科沙大人,守法科郭大人,黜法科史大人,正是南安郡分别掌管一郡立法、执法、监察、黜法的四位朝廷命官,虽然官品不高,却和自己一样,属于朝廷任命后才可上任的官职,都算得上日理万机的实权人物。

    郡守石良玉和四位司法科大人依然没有任何异议,就等安国公王府和朝廷那边的公文,不管是来自于哪一方,郡守石良玉这边都可以把心放回肚子里。

    说到底,张贵宝这件事并不算大,却在南安郡影响极大。

    同样的事情,做好了,就是功劳一件,做不好,那就等着背锅就行了。

    郑明诚东奔西走,极力补救那位临时挂职的手下犯下的错误,每每谈及此事,为不能严加管束手下痛心疾首。

    石良玉这段时间总有种忧心忡忡的感觉,说到底,还是因为郑明诚在这件事情上太过用心。

    相形见绌,石良玉做得有些少了。

    石郡守忧心忡忡却一直不见行动,郡守夫人已经气急攻心,和石郡守大吵一架,干脆带着两个孩子回了娘家。石郡守更是忧心不已,苦恼不堪。直到一件小事被石良玉安排并做完之后。

    一直过了近两旬时间,元宵花灯的热闹已过,张贵宝事件渐渐不再被人提起,安国公王府才有一份公文慢悠悠到了南安郡郡守石良玉手上。一份公文,两份文书,内容大同小异,只是细微处略有不同。

    石良玉终于把心放回肚子里,夫人脸上也露出喜色。

    自己的夫君,小事上是迟钝一些,大事,从来不糊涂的。夫君好歹也是进士出身,进士出身就能数次升迁,谋个郡守职位,也算是风光无限了。

    夫人娘家虽然是南安郡望族,终究对官场了解不多。到底是夫君对官场有更深的了解。

    数日之后,也是预料之中的事情,郑明诚来府上向石良玉辞行。

    虽然官府中,已经有了交接,安国公王府也已经指派了一位官员接替郑明诚南安郡兵科的工作,但是作为郡守大人的下属,郑明诚不愿失了礼节。

    石良玉夫妇为这位被暂时停职回京的郑大人安排了家宴,郡守夫人为郑大人的遭遇,略有微词。火候恰到好处,让郑大人颇为内疚,对自己的失职再三致歉。

    郑大人离席时,再从袖口拿出一份谢礼,诚心诚意奉上——一个扁扁的红色信封。

    其实,这一份谢礼就是两可的事情了,毕竟进门的时候,已经带过来一份礼物。

    送郑大人车马离开后,郡守夫人回来打开那个信封,是一张五十两的银票。

    郡守夫人略微皱眉。要说一张银票,是再正常不过。只有五十两,很明显不是小气的事了。

    倒还不如不拿出来。怨不得这次郑明诚忙前忙后近两旬时日,还是被革职回京。这位郑大人的公门修行,确实欠缺火候。

    暂停职务回京,只不过是对郑明诚这段时间补救工作的认可,但是他的那一份朝廷公文,肯定有些不妥,毕竟南安郡归安国公王府管辖。这样一想,郡守夫人就不再对这件事感到不快。

    石良玉看到那张宝丰钱庄的银票,心中却咯噔一声。是巧合还是······

    石良玉一时间竟然有些失神,被夫人喊了几声才回过神来。

    夫人投过来询问的眼神,被石良玉饮酒后有些头晕搪塞过去。

    郑明诚被革职回京的消息像长了翅膀,几天后就传到了老百姓耳朵里,老百姓无不为郑明诚叫屈。不过,叫屈之余,也有一些声音对朝廷的决定拍手叫好。做错事就是做错事了,事后补救再多,也不能掩盖前面犯的错误。该罚的还是要罚。

    一个原来临时挂职南安郡兵科的小小胥吏因急病死于牢狱之中,没能等来罪加一等后的判决。并且因为已经有重罪在身,牢狱那边几乎没有补偿。

    生活一下陷入窘迫的家属被郡守大人派人安抚,虽然伤心,却也没有异议,本来活命的机会就十分渺茫。其实按照绮鹿王朝律例,斩首市曹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绮鹿王朝没有所谓的讼师,因为律法条文极为清晰,事无巨细条条陈列,如果真有什么触犯律法的行为,自己或家人朋友,去附近的律科所,只要舍得花银钱,说明事件情况,按照律法条文一一对照,所得结果,和判决结果出入极小。

    绮鹿王朝不管是哪个郡县,甚至是乡下村庄,除了安丰县以外,都有很多律科所。并不是说安丰县没有,安丰县律科所,在县城里面。

    当然,不是有功名在身的人物,也进不了律科所当值,一旦进了律科所当值,那就可以领到朝廷薪俸的。绮鹿王朝律法条文多,事无巨细几乎都有律法条文一一对应,所以,律科所里虽然人多,却没有一个闲人。

    李西山有了银子,就不只是显得风流倜傥了,一路往北走,等到天已经黑透,到了南安郡郡城北,被一栋豪华朱漆红楼吸引住目光,多看了两眼,然后再也挪不动脚步。

第八十三章 桃花

    李西山挪不动脚步,倒不是说自己不想走,而是被人扯住衣袖,根本走不了。

    李西山被两位环佩叮咚微微香风扑鼻的仙子拉着胳膊几乎架进写有饮月楼三字的门楼里面。

    李西山自然摆脱不得。

    楼宇里面温暖如春。饮月楼里外灯火辉煌,却没有嘈杂的样子。

    饮月楼在南安郡,是一个极为特殊的存在,和另外那些青楼不可类同。

    杨见山跟着一进入里面,就想起来了一个地方——百尺楼。

    建筑格局也相似,都是前面主楼,后面院落,亭台楼阁,仿若入画。只是不管是整体,还是分开的院落,占地面积都比百尺楼小了很多。说到底,还是地域狭小了太多。

    李西山抬头边看那些雕梁画栋,边缓缓踱步,看得入神,没注意到脚下厚厚的画毯边缘,被绊了一下,这一下,李西山就真真正正一头撞进了温柔乡中。

    不过是一触即分,李西山的脑袋被人使劲一下推开,一位中年美妇被青衫读书人看了一眼,不知为何心跳突突加快,脸上也如火烧,恐怕已经飞满红霞。

    中年美妇虽然心中慌乱,却仍是淡定从容神态,“公子何处去,可是进京游学士子?”这一身儒衫,被年轻人穿起来,浑身的书卷气。浑身书卷气,却没有丝毫沉闷的感觉。妇人用一只手遮住胸口,其实这句开场白,挺不合适的。

    李西山又看了被自己一头撞过的高高鼓起的地方一眼,急忙否认,“不是。”都怪杨见山,去哪里都背着个小竹箱,负笈游学,负笈游学,游个屁的学,自己不过是游山玩水,困了累了,就找个地方休息罢了。就算是住上十天半月,也不要紧。哪怕以后就把这里当家,也没有什么不妥之处。

    招徕自己和杨见山进来的姐姐妹妹,不光热情,长相也好,并没有浓妆艳抹,很适宜的。

    “姆妈这里看看可以,摸不得的。”中年美妇笑了笑,“公子勿怪。”

    李西山环视四周,看到一个地方,径直走向那边。

    美妇人有些意外,却也少了自己一番口舌。这读书人面生,肯定不是南安郡人,年纪轻轻,竟然已经经过场面了。

    李西山在一处画屏前站定,背着双手,看着挂在上面的几个玉牌,把那字面朝上的一枚枚看过去,皱眉不已。

    “都不是心仪的姑娘?”

    李西山摇了摇头,背负双手,淡淡愁思,说不出的风流写意。“只听说一个叫雪若的名字。”

    美妇人微微楞了一下,这读书人,哪里还有刚才的生涩模样。美妇人低声说道:“公子,姑娘不叫雪若,改叫桃花了。”

    “为何?”

    “自然是别人花钱改的。”别处公子来这边,是有些不知道的地方,很平常的事情,就像来这边,除非定牌走进后面小院,是见不到姑娘本人的。不过也只是限定后院姑娘,前面主楼的几个姑娘,是不用翻牌的,甚至可以主动出来迎客。

    李西山把几枚玉牌再看过一遍,果然有桃花这个名字,其实就在魁首的位置。

    “能不能花钱改回来?”

    美妇人却摇了摇头。看样这青衫年轻人确实不是南安郡人氏了。

    李西山刚要说话。

    “怎么就不能了?”一个如露珠陆续落入平静湖面一般的声音蓦然响起,叮叮咚咚,撩人心魄。一位雪白衣裙的姑娘自画屏后面款款走出。大厅里的莺莺燕燕,黯然失色。

    围栏上的公子哥,都沉默下来,一点动静也没有。其实,要搁在以前,恐怕都赶紧钻进屋里躲起来了。能进饮月楼的,哪一个不是大富大贵的豪门少爷?但是比起那位公子,还是差了太远。要是被他记恨在心,那就倒了大霉了。那可是世间第一等的混世魔王。大纨绔,都不足以形容的。

    这个以前叫雪若,现在叫桃花的女子,就这样出现在大厅里,破天荒头一回吧。

    “桃花,有些规矩还是要守的。”

    “姆妈,桃花知道。”

    中年美妇人眯了眯眼,就不再说话。

    远处几位迎客姑娘忍不住惊呼出声。在这里几年都没见过几面的雪若——现在改名叫桃花的姑娘,伸出如洁白冰雪一般的小手,就要把一枚雪白玉牌拿在手中。却没想到那青衫读书人更快一步,已经把玉牌翻转过来。两人离得很近,便是那中年美妇人也觉得有些恍然。除了衣衫不同······美妇人摇摇头,毕竟时过境迁,那位公子,回不来了。

    桃花这块玉牌却也并非通体雪白,除了桃花二字鲜红欲滴之外,玉牌上还有几片花瓣一般的小小红斑。玉质极佳不说,刀笔皆是出自大家手笔。妙在那几点红色花瓣并非镶嵌,而是天然生成,便是这一块玉牌,也是价值连城了。

    除了桃花的玉牌是白色之外,红酥的玉牌也是白色,红酥两字也是红色,只是白色玉牌上并没有一片片红色花瓣。不管是玉质还是刻刀功夫,都要差桃花太多火候。除了这两枚白色玉牌之外,其余玉牌皆是青色,不管是质地还是刀工,在李西山眼中就没有什么看头。

    外界传闻的头牌之争,在饮月楼没有任何悬念。

    “公子带的银子可够?”美妇人看了桃花一眼,满脸笑意。

    桃花虽然极力掩饰,还是有一丝不安流露出来。

    李西山皱了皱眉,“难道这里不要银票?”李西山变戏法一般从袖口抽出一张银票。

    美妇人是见过大世面的,看着银票却张大了嘴巴,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难道这一晚的费用不够?”

    李西山也不着急,就这样在那里等着。

    站在一旁的桃花突然扑过去,把银票抢在手里,几下把银票撕成粉碎塞进嘴里。

    事出突然,等美妇人大叫喊人把桃花抓住,要抢回银票时,银票已经被桃花吞入腹中。

    饮月楼大厅乱作一团,美妇人怒极,啪啪几个耳光打在桃花脸上,犹如白雪的双颊当场就留下了指印。“拖回后院捆起来!”

第八十四章 狗仗人势

    桃花也不哭,反而满脸笑意,只是看李西山的眼神,那真的是恨不得现在就冲过来咬死他,然后再把他碎尸万段。

    不过桃花也有一丝得意神情,任谁失去一万两银子,都没有什么玩乐心情了。

    李西山满脸错愕。

    桃花被人拖走,美妇人也要离开,李西山却拦住美妇人去路。

    美妇人迟疑了一下,青衫读书人手中又有了一张银票。

    美妇人刚要摇头,青衫读书人手中再多一张银票。

    都没有提那张被撕碎后被彻底毁掉的银票一字。

    美妇人噗嗤笑了一下,气已经消了大半,“要不是年老色衰,老身恨不得就跟公子走了。”

    青衫读书人也跟着笑了一声,手上再又多出一张银票,塞进美妇人手里,“人有一万三千疾,唯有相思不可医。”

    美妇人皱了皱眉,抬起头看着青衫读书人,“公子贵姓?”问得极为冒昧了,不愿意说,就可以不说的。

    “小生姓李,名西山啊。”

    美妇人也觉察自己的失态,却忍不住压低声音再问一句,“李公子以前见过雪若?”并没有说桃花。

    李西山摇摇头,“一眼入心,相忘,再难!”很显然,以前只是听说,没见过的,只是刚才一眼,便刻骨铭心。

    美妇人再次抬起头,看着自称是李西山的读书人。确实是风神俊雅,便是这长相,确实也只有那位公子才能相提并论吧。这说出的话,如此相像。

    美妇人停下脚步,“桃花今日不接客了。”

    李西山皱了皱眉,为何自己两句话问完,又变卦了?女人心海底针,自己再了解不过了。

    李西山接过银票,“一万三千两,确实说不过去的。”

    李西山不禁叹了一口气。

    美妇人看在眼中,微微松了口气,就算再有钱,也不是这样花的。

    若不是那位实在得罪不起,便是成全这对神仙眷侣,日后天高任鸟飞,也能说得过去。这是李公子,又不是朱公子。

    美妇人忍不住放慢脚步,要是这位自称李西山的公子真要索回那张万两银票,自己咬咬牙,应承下来便是。

    下一刻,美妇人柳眉倒竖。

    再下一刻,美妇人愣在那里,连大气都不敢喘出来。

    美妇人看着把玩着一块通体雪白玉牌的年轻人,大气不敢喘,却偏偏不断提醒自己,千万要保持镇定。

    那块刻着桃花名字的玉牌,被年轻人递给站在旁边的小书童,小书童接过那枚玉牌,也就是轻轻摩挲几下,玉牌转眼已化成齑粉,撒落在厚厚的画毯上面,缓缓收起一脚的杨见山,另一只脚仍在原地,一个跑在前面的护院躺在几步之外,面容扭曲,肋骨不知道断了几根。

    也算是硬汉了,愣是没有呻吟出声,但是那突出的眼球和青筋暴起的额头和脖颈,看出那人的痛苦不堪。

    “退下!”美妇人声音有些发颤,几个看似普通的护院,进退有序。

    美妇人其实都没看那背着小竹箱的少年郎一眼。

    李西山看了一眼杨见山,有些无奈。由奢入俭难,就这样一块价值连城的玉牌,真看不上眼的。

    “没吓着吧,这位大婶,哦不,女侠?”李西山挠了挠头,仔细想了一会,还是没能想起来,干脆问道:“那位爷······怎么称呼你来着?”

    美妇人直挺挺站在那里,无论如何,也不敢接话。

    李西山有些无奈,“武姨?”李西山摇了摇头,抬起手就要把一只手伸进美妇人怀中,在半路却拐了个弯,只把那一小粒碎银子和玉牌一起丢进沟壑里面。

    “其实,你真不算大。”那位听夫君吟诗的小夫人,李西山已经没什么印象,李西山其实更想念那碗热辣辣分量足的一大碗馄饨,来这边之后,注定吃不到了。

    李西山摇了摇头,“别多想,应该叫你懿姐姐才合适一些。”

    除了几个护院围在这边,现在已经没有一个人敢往这边看一眼了,就在这之前,一个公子哥打开窗户往这边看过来,没来得及惨叫出声,一颗带血的头颅在大厅的地毯上滚出很远。

    那个叫李锦的护院,缓缓收刀入鞘。

    真名叫武懿的饮月楼掌柜,也是这里唯一的姆妈,双眼已经模糊不堪,却一动不敢动,甚至不敢让眼泪流下来。“武懿做错了什么?”

    李西山皱着眉,有些不解,“此言从何而来?”

    在此隐姓埋名十一年的武懿怔怔无言,自己真配吗?真配那人亲口在这边给自己一个说法?万万不配的,哪怕在十一年前,也不配的。

    武懿到现在才真正明白,一颗真心,真的已经深埋此间。不过,也只是自己的一厢情愿罢了。

    两颗黄豆般的泪珠滑落下来,“你也不过是他身边的一条狗罢了。”

    武懿这句话说完,以李锦为首的所谓护院,一下子不见踪影。

    美妇人转眼间变了副模样,温婉一笑,把身子向李西山靠过来,“要是馋姐姐,姐姐什么也不会说的。”

    徐娘半老?看起来,顶多三十多岁吧,况且保养极好,年轻时更是名动一时的江湖女侠,不过才入江湖,便出江湖罢了。

    美妇人扫过背着小竹箱的少年郎一眼,也就是十二三岁吧,别说是他这个年龄,就是现在,武懿要把那枚玉牌捏碎,也做不到如此风轻云淡。

    对这文质彬彬的青衫读书人,更不能当作文弱书生。李西山这个名字,也不可当真。在他身边的人,不会有废物的。

    “狗仗人势,不做也罢。”青衫读书人被武懿靠在怀里,脚步依然沉稳。

    美妇人冷笑一声,对青衫年轻人的自嘲倒不意外,别说是他,这天下,有几人能有这份胆量?“不过是没那狗胆罢了。”

    一个江湖人,偏偏扮作文弱读书人,一个世间独一档的富贵公子,偏偏装成初入江湖的可怜虫。

    男人的鬼话连篇,何止如此。

    况且,按年龄来说,都比自己小。尤其是那个人,小小年纪就给自己喝了一碗又一碗的迷魂汤。即便知道是迷魂汤又如何?虽不是甘之如饴,饮鸩止渴又何妨?当知道是高不可攀之后,自己那份心思又何曾淡了一点?早就深陷其中,无法自拔罢了。

    武懿认定了青衫读书人不敢如何。

第八十五张 跌落尘埃

    李西山有些头疼,真的误会了。李西山干脆停下来,要认真解释一番。

    或者,就干脆做点什么好让她收收心?那点小心思,在自己这边,真没用。

    李西山的双眼,再一次瞄向武懿高高鼓起的地方。

    武懿惨然一笑,都是屋檐下的人,不过是自己人老珠黄,何必再自找难堪,就不打算继续让年轻人难堪了,“你在这里等一下,我这就把雪若松绑,亲自带来,你们现在就可以走。”“马车现在就可以备好。”武懿又加一句,“我会把这件事说清楚。”

    最了解男人的,当然是女人。

    就这般风华绝代的女子,放在这边糟蹋,会有男人不心疼?又是落红又是桃花的,谁不明白?

    把她留在这边,若非故意恶心朱家,他会舍得?自然不舍得,那个家族彻底倒下,现在不就要接走了吗?

    武懿惨然一笑。鸟尽弓藏?那就太瞧得起自己了,在他那边,恐怕也就是个卸磨杀驴吧。

    饮月楼可能还会继续存在,现在看来,武懿就真的有些多余了。武懿知道他在装,却心疼他装起来太累。

    雪若从头至尾自然一无所知,可是武懿在他出现在这里之后,就一下子明白了。

    对于雪若,不管是改名落红还是桃花,还是以前叫什么名字,武懿都把那份心思深深埋在心底。确实比不过的,连嫉妒的感觉也不应该有。

    李西山一下子泄了气,摇了摇头,“解开干嘛,那样就很好,省去很多麻烦,随便找个人带我过去就是,我们住一晚再走。要是明天那位桃花姑娘走不了路,再过一天,也不迟。”

    李西山确实有些无奈,要不是出这么多波折,花点钱在这里住几晚,也不像在外面那般无趣。在百尺楼那场打架,李西山没能等到分出胜负就被杨见山打断了,多少有些遗憾的。

    李西山把拿在手中写有雪若两字的玉牌递给武懿,这枚玉牌,对武懿来说,再熟悉不过。

    李西山掏出一把折扇,边摇边向后院走去。

    武懿愣在那里,好久没有挪动脚步。去雪若院中,不用解开了,住一晚再走,桃花要是走不了路······

    武懿望向青衫读书人背影,仿佛一瞬间老了十岁。

    武懿还在想一件事情,这个李西山到底是谁,和他是多亲近的关系。

    真要是这个叫李西山的年轻人自己说的狗仗人势,万万不敢如此胆大妄为。

    虽如此想,武懿却不敢怀疑,他说过的话,一字一句,自己都无法忘记的。李西山拿出这枚玉牌,然后给自己一小粒银子,武懿就更不敢有任何怀疑了。

    前面的那些事情,不过是这个叫李西山的年轻人逗自己玩。他不默许,他敢这样?若是没有被捆绑起来的雪若,恐怕自己······武懿想到年轻人一头扎进来时的情景,不禁悲从中来。

    第二日,直到日头高高挂起,经过昨晚的一阵折腾,那些富贵公子已经吓破了胆,一感到风平浪静,就早早溜了,没个十天半个月还魂,肯定不敢来这边了。

    那个被摘了脑袋的尸体,有李锦处理。要是那位公子哥有什么大背景,大不了再处理李锦,真不算什么事情。

    再说了,就算是有大背景,能比得过那位?如此一来,自己以后和那些贵公子打交道,还省心一些。

    武懿一早就在大厅等着,什么都不做,甚至连马车也没有准备。

    武懿一宿没有闭眼,又不是什么弱女子,除了容易老得快一些,真没什么。

    武懿终于想通了一件事情,其实自己这十几年都在想,每一次想不开的时候,都会整夜整夜地不合眼,也被自己无数次想通过。不过这一次,武懿觉得再也不会被这件事困扰了。

    对他来说,只要自己不奢望,只要自己够用心,只要自己想尽千方百计不让他为难,自己终究还是有些用处的。那还有什么不甘心?

    女人都善变,不过,变的都是小心思。

    坐在铺着厚厚暖垫的椅子上小口品尝桃花露的武懿真的不再多想,这边事真的画上句号,武懿就找个山水清净的地方,好好休息一下,既不是累,也不是厌世,就纯粹是想通了。

    武懿没必要活得这么累。

    武懿当然还是放不下他,愿意为他做任何事情。但是他要亲自来,来到武懿身边,亲口告诉武懿希望武懿做什么、怎么做。要是那样的话,武懿就不再奢望什么。

    武懿这一次,绝不是以前那样的胡思乱想。

    武懿边憧憬着未来的悠闲生活,边等年轻人自己到前面来,只要过了今天,这个叫雪若的女子物归原主,武懿就真的可以歇歇了。

    相对于雪若来说,武懿还是幸运的。

    忽然,武懿腾地一下站了起来,琉璃盏和冰玉勺打翻在地毯上,半盏桃花露缓缓渗入地毯,没有人敢过来收拾,人人站在旁边,捂着脸,噤若寒蝉。

    一脸无可奈何的青衫读书人,便是现在看那张脸,都觉得俊美异常、人畜无害,真要是走过身前,任何一个女子,都盼着能被他多看几眼,想不去看他,也管不住眼的。

    青衫读书人身后,依然跟着那个背着小竹箱的少年郎,脸上表情淡漠,似乎看身边一切,都与自己无关。

    真正让众人心生胆寒的,却是看到跟在后面的女子。

    不再是那身雪白长裙,换了一身普通灰色衣衫,灰色衣衫是男人的衣物,有些长,也有些肥大,看样子,似乎是那青衫读书人穿过的。其实不是,是李西山给杨见山准备的,说是走过山,涉过水,说不定少年郎一下子比李西山都高了。

    李西山当然没错,少年郎早晚会长大的,不过是自己准备得早了几年。

    一头柔顺的长长青丝,被挽起来,扎成高高的发髻,别着一枚雪白的簪子。

    脸上、脖子上、露出的手腕上,伤痕累累,一道道伤痕触目惊心。

    走过江湖的武懿都要强压着不要呕吐。

第八十六张 糖葫芦、芝麻糕、豆腐脑

    “他会因为这件事生气吗?”李西山轻摇折扇,缓缓走到武懿身边,用折扇挡在身前,微微俯下身,轻声问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也是武懿认为理所当然的话。

    武懿被椅子挡住退路,身体微微后仰,“知道怕了?”武懿看着眼前的魔鬼,觉得自己终于出了口恶气。

    李西山直起身子,摇摇头,很怜惜地看了一眼武懿。

    武懿有些看不懂李西山的眼神,“什么意思?生谁的气?”

    李西山轻轻叹了口气,收起折扇,轻轻拍打手心,“可能是他自己吧。”

    武懿看着这个实在是太过好看,却实在是天马行空的魔鬼一般的年轻人,实在想不明白,“那又关我何事?”

    “他是那么信任你······”李西山看着武懿,不断摇头,眼中满是埋怨。

    “你到底什么意思?”武懿觉得有些不安。

    李西山轻轻叹息一声,似乎下定决心,“要不然,就说是我?”

    武懿看着李西山,眼中开始慢慢浮现雾气,却不住摇头。

    “说是他,也行。”李西山看向背着小竹箱的小书童,少年郎面色依然没有任何改变。

    武懿张着嘴,却无论如何也哭不出声来。

    “别担心。她自己会说的,都是她自己不小心,和别人没有一点关系。”李西山瞥了一眼就站在身后的雪若,以前的白衣女子站在那里,不悲不喜,心如死灰,再没有往日的那点灵气,一丝一毫也没有,简直如泥塑一般。

    往日白雪,一夜之间跌落尘埃。

    武懿不断摇头,泪如雨下,用尽所有力气抬起手想打眼前的魔鬼一巴掌,却一下子被李西山攥住手腕。

    “懿姐姐,使劲打,一点也不疼的······”李西山看着武懿的眼,缓缓说道。

    武懿颓然瘫坐在椅子上面。

    李西山想不明白,就这样一句话,杀伤力真有那么大?

    李西山叹息一声,看样是指不上这位懿姐姐了。

    李西山走到一位离武懿近一些仙子姐姐面前,指了指仙子姐姐胸前,仙子姐姐瞬间涨红了脸,又怕得不行,浑身颤抖不已,根本不知道自己要如何才好。

    李西山只能自己动手,伸手扯出仙子姐姐胸前的红色汗巾,转身走出几步,拿过一张斗笠,把斗笠和纱巾一起递给身后的雪若,“都把别人吓成这样了,不怨你怨谁?”

    雪若木偶般接过斗笠戴在头上,用红色纱巾把面部遮住。

    李西山大摇大摆走出饮月楼,杨见山和一个行若鬼魅,不知男女的人一前一后跟在后面。

    李西山摇头晃脑,“世间文字三千万,唯有情字最杀人。”

    李西山啧啧两声,“可怜,是真可怜。”

    然后李西山实在憋不住,蓦然哈哈大笑起来,“可怜个屁啊,可笑都算不上,不过一个个愚不可及、蠢不可耐的傻子罢了!”

    李西山自己一个人笑没意思,就转身看着杨见山,“这位仁兄,你说是也不是?”

    杨见山点点头。

    李西山笑容渐渐凝固。

    “果真如此?”

    “确实如此。”

    李西山就跟着点了点头,却一点也笑不出来了。

    李西山唉声叹气走在前面,“是不是有点过分了?”青竹蛇儿口,黄蜂尾上针,两者皆犹可,最毒妇人心。自己一个男人,正人君子一般的人物,怎么偏偏和女人结怨?最后吃亏的,肯定是自己!

    李西山想到这里,使劲叹了口气,干脆停下来,转身正对着身后说道:“这位心肠善良却实在不怎么漂亮的姑娘,到时候我被秋后算账,千万别帮我啊!千万!千万!”

    李西山没听到回话,等得不耐烦,“你丑是丑了点,说话的声音不难听的。”

    “谢谢。”声音嘶哑。和露珠滴入平静湖面的声音,哪里还有一点相像?

    李西山如遭雷击,真是怕什么来什么。

    “做人,太聪明,也不好。”李西山边慢慢走路,边轻声念叨。

    一直到差不多三个月之后,李西山才重新变得自在起来。

    “怎么样?人家是真好看。你是不是有什么想法?”李西山看着长了一岁的少年郎,轻摇折扇,其实真不是天冷天热的问题,纯粹是显得更风流倜傥一些。

    没有那女子跟在身后,真的随意一些。

    虽然问得显得随意,其实李西山很想知道答案。

    人家喊你杨公子,虽然没什么想法,是真心没把你当小孩子看的,甚至都不是什么少年郎,真的是杨公子。似乎十几岁杨公子比二十多岁的李西山还老气横秋一些。

    除非是李西山买了糖葫芦或者芝麻糕的时候,女人自己就变成了长不大的小姑娘,也把杨见山当成比她更小的少年郎。

    杨见山刚才掏出了一大把银子,两个人在那里很是推让了一番。最终,女人还是把银子留下了。说是借用,其实就是下定了决心做点小生意。

    其实做什么生意,女人已经有了打算,女人在那地头上看那些农人往地里种黄豆,在那里皱着眉想了很长时间。一开始李西山也没能猜到,“你真的想着买几亩地学着种黄豆了?”

    女人摇了摇头,看着杨见山,“杨公子有没有吃过一种滑滑嫩嫩的东西,雪白雪白,就是用黄豆做的?”

    杨见山认真想了一会,还是说了那个最有可能的答案,“豆腐?”

    女人想了想,其实她是真不知道,除了很小的时候跟娘亲吃过一回,然后就没吃过了,女人摇了摇头。

    李西山笑了笑,“原来,是豆腐脑啊。”

    女人现在已经不再遮住脸,不过脸上的一道道疤痕,也没有显得很吓人,实在是眉眼太过好看,笑起来,睫毛弯弯,眼睛就像月牙,月牙里面,还有星光闪闪。

    那个时候的女人,就是这样甜甜笑着,因为她知道了一直在心底探求了很多年很多年的答案。反正是度日如年,那就实在是很多很多年了。

    虽然不会,可以慢慢试着来的,那个小山村,是真没有人做那世间最香甜最香甜的豆腐脑。女人是留了心的,别说是村庄集市,家家户户都看过。

    其实会不会做,最不要紧了。现在杨公子留下一大捧银子,女人更是信心十足。

    这一大捧银子买的黄豆,能把那个小屋子堆满了。

    院子里还要再安上石磨,就像村口磨面的那样的石磨就行。要是不好用,就在村子里找人做。

    女人在李西山和杨见山就要离开的时候,心事很重,最后下定决心,跟就要离开的杨公子说,“要是以后不是太需要这些钱,就别来了。”

第八十七章 终究是不值得

    杨见山想都没想,点了点头。

    女人的眼当时就有些发红,就赶忙揉了揉眼,做了个不怎么好看的鬼脸。“开玩笑的。”

    女人开玩笑时,其实最认真了。所以杨见山就和李西山离开了小村庄。

    离开时,女人又开了个玩笑,她很认真地对杨见山说:“希望杨公子以后找到一个美丽善良的姑娘,白头偕老。”

    也不过十三四岁的少年郎点了点头。

    等了好一会,眼巴巴看着女子的李西山只能自己问:“那我呢?”

    “要不是真瞎了,哪个女孩子也不会跟在你身边!”

    李西山倒吸一口凉气,真的在考虑是不是自己一开始就错了。

    李西山摇了摇头,好看的姑娘,哪一个不说谎?李西山找了一个谁也不能否认的理由安慰自己。

    跋山涉水,都是杨见山在前面开路,只有抛头露面在人前显摆的时候,李西山跑得最欢。

    哪怕世间千口万言,也不如一个好看的女子一句话,能让人内心不安。

    李西山在用心去想,是不是真的要做出些改变了?

    李西山真的闷闷不乐好多天。

    李西山很想知道答案,杨见山却像个聋子一般。

    李西山能装满好几筐的损人言语,愣是一句都没能说出来。

    “真没你想的那般好。”

    杨见山微微皱眉。

    李西山使劲压制住自己情绪,最后还是没成功,扶着路边小树笑得泪流满面,“真可怜啊,真可怜!”

    杨见山确实忘了。

    也不能说是杨见山忘了,要说,也只能说那个叫李东隅的家伙。

    李西山就笑不出来了。李西山仔细看了一眼走在身前的少年郎,无论如何也跟那家伙重合不起来。

    那就走着瞧好了,迟早会露馅的。

    南安郡郡城,一件令人发指的事件,让南安郡炸了锅。绮鹿王朝数百年四海升平,从来没有出过这样丧心病狂的事件。

    武懿在那个叫李西山的青衫读书人把桃花带走后,整个人都变得神清气爽起来,这几天,从早到晚,除了变着花样让人给自己和媚娘弄些美食糕点,就是在后院溜达着逗鸟看花,都忘了摆平日那些作威作福的姿态。

    这几天,也是真清闲,经过那一晚的闹腾,还有哪个富贵公子哥敢来寻欢的?那些纨绔子弟,消息灵通得很,也惜命得很,才一颗脑袋,就一个个被吓破了胆。

    虽然还是有些不甘心,但是要说这日子,倒真是舒心了很多。

    有些事情,一旦想通,再无一点负担。武懿觉得,那个长得好看得很不真实的年轻人把自己逼上绝路,又何尝不是帮了自己一把?压在自己心头反反复复去而复返的那件烦心事,自此以后,再也没有机会回来了。这就是所谓的否极泰来?或者说是福兮祸所伏?

    武懿自认为脑子还是很好用的,这一点,也叫自知之明。

    武懿打算在这里多等几天,因为他,很快就要来了。

    一直到一位华服男子带着贴身书童直接推门走进武懿的房间。

    平日看家护院的几个男子都跪在地上,大气也不敢喘,谁敢阻拦?

    正在软榻上坐着的武懿,怀里抱着一只猫,一身雪白,没有一点杂色。因为自己姓武,武懿给它起了个娇媚的名字叫媚娘。

    媚娘忽然立起身子弓着腰,身上长长柔顺的毛一根根炸了起来,喵呜一声从武懿怀中跳了出去,从武懿身后的窗户钻出去,不见了踪影。

    媚娘是个没良心的,在这之前就想溜了,被武懿安抚下来。

    武懿不由自主站起身,都没有注意到自己胸前一片雪白的地方,被媚娘留下的一条长长的痕迹慢慢渗出血丝。

    男人示意她坐着就好。

    书童转身把门关上。

    男人进来之前,武懿已经准备了无数个场景,现在,一个也用不上。

    武懿努力让自己平静一些,然后挤出一个笑脸,“王······”

    男人眼神依然那般锐利,直指人心。

    男人轻轻把两根手指放在武懿唇上。

    武懿整个身体都控制不住地颤抖起来,大脑一片空白。

    武懿依然想挣扎一番,就要努力张口,男人缓缓摇头,武懿便又说不出话来。

    一张微凉有力的大手抚过双唇,扫过稍显圆润的下巴,在白皙细长的脖颈处停了下来,任凭犹如白雪的胸前那一粒殷红血珠缓缓滑落。

    武懿努力不让自己的双眼变得模糊,却不争气地清晰感到冰冷的泪珠自眼角流下。

    武懿靠在软榻上,嘴角有血丝,也有笑意。

    武懿确实放弃了走出房间的念头。

    一炷香之前,武懿听到了那个声音,哪怕是走路的脚步声,武懿就能确定无误。虽然这十一年,也就是前一段时间才再次见面。

    然后饮月楼就被几个人围住。虽然人不多,武懿确定,怕是功夫不弱的自己也插翅难飞。毕竟是他的贴身扈从。

    再然后就是砍瓜切菜的时间了,那些往日的护院,争先恐后,唯恐被那人认为有一丝心慈手软。一座饮月楼,再没有任何存在的意义。也就是百多条贱命,哪怕几百条又如何?就算有这边的权贵公子哥,在他眼里,恐怕和卖笑的女子,也没有两样。

    然后媚娘就在那浓浓的血腥气味下,开始变得烦躁不安。

    武懿安慰媚娘,“想什么呢?有一个人疼你、爱你,还不知足?哪怕能被她再多看一眼,听她再多说一句,不也是你的福气?”

    媚娘到底是个畜生。

    其实武懿是有些后悔的,明知道会丢下自己不管,还是没能舍得下手。

    这就是自己不能跟在他身边的原因了。

    武懿虽不能做到内心坦然,终究死在他手上,就没什么可遗憾的了。

    只是在能看到东西的最后一刻,武懿看到了他另一只手上一块刻着雪若的雪白玉牌。不过,这一切都晚了。

    武懿奋力挣扎,悔恨喷涌而出。

    他皱眉看了她一眼,然后就是骨头被捏碎的声音。

    他站起来,有些后悔脏了自己双手,终究是不值得。

    十几年前,那所谓的小王爷身份,就没打算当真过?并非有意瞒她,其实瞒着她,真是为了她好。

第八十八章 只是找人

    男人再次皱了皱眉,死了的女人衣衫略显凌乱。

    忽然,男人伸手把武懿别在腰间的玉牌拿在手上,仔细翻来覆去地看,就连他也没看出有任何不同。

    自己一直把这枚玉牌带在身边,一直都没离开过。能把这枚玉牌描绘到丝毫不差的,除非······

    男人,除了自己的那位长兄,从来不嫉妒什么的。

    明明自己的那一块桃花玉牌更价值连城一些,可就是这一块玉牌·····

    男人眼神冷厉,额头青筋暴起,他强迫自己冷静下来,然后下了一条命令。

    这条命令下完,男人不得不去见一个实在不愿去见的人——现在的安国公,宇文楚。

    宇文楚作为安定平宁四柱国之一的安国公,名副其实的一国砥柱,当之无愧的绮鹿王朝位极人臣,自然也是世袭得来。

    绮鹿王朝,自开国皇帝以来,无一不是宽厚念旧之人,所以,除了有数的几次叛乱之外,四柱国基本上都是世袭罔替。

    宇文楚作为柱国接任者的不二人选,家境太好,却属于小时了了大未必佳的典型人物,年纪轻轻时,是可以和风流倜傥沾得上边的,听说文章也好,不过现在,虽说仍是中年岁数,却完全没有这种说法了。

    要用两个字形容宇文楚,“肥猪”二字再恰当不过。

    其实三个字更名副其实一些,就是在肥猪二字前面加一字——死肥猪。

    宇文楚现在走路,最自食其力的方法是被人搀扶,然后就是趴在别人后背上了,坐车坐轿的时候很少,坐车坐轿宇文楚都觉得不能显示自己的身份。

    搀扶的时候,就是两位女子分别在两边,背着的时候,那就只能是一位女子了。

    可是就宇文楚那身材,普通女子,如何能胜任?

    宇文楚虽然身高一般,确实是太胖了,胖到椅子和床等用具都是特制加大。

    宇文楚,其实还有个流传更广的名字——三多王爷,具体便是妃子多,幕僚多,睡觉多。

    妃子多、幕僚多,这还没什么,大富大贵,人之常情。可是这睡觉多,当真是天下一绝。

    且不说躺着坐着,就是在站着走着的时候,依然能睡着。哪怕是宇文楚进京面圣,在朝堂上也会临时设有一把特制的椅子。

    为数不多的几次朝堂面圣,椅子上的鼾声,真没少过,那还是在被人不断叫醒的情况下。

    好在这样的次数并不多,真要安国公面圣,基本上都是一州主官朱清尘全权代表了。

    朱清尘一走,宇文楚悲痛欲绝。

    其实,一年中,宇文楚出王府的次数都屈指可数。

    宇文楚偏安于南方富贵温柔乡,相对于北方、西方有些边境战乱,南方真的是平静富足之地。

    用宇文楚自己的话来说,生逢盛世,你要不好好享受,对得起那些拿命打下这大好江山的老老老老老祖宗?

    这话说得,任谁也挑不出毛病来。

    真正身份是二皇子的年轻人,看着流着哈喇子歪在侍女怀中呼呼大睡的宇文叔叔——辈分确实如此,虽然二皇子已是而立之年,宇文楚也不过刚到不惑而已。

    二皇子笑了笑,就只能不告而别。

    二皇子看了看跟在身边的小书童,小书童神情淡然。

    论养气功夫,二皇子比贴身小书童相差远矣。

    “要觉得没必要,何必来?”走出王府的小书童,微微皱眉。

    二皇子正了正衣襟,和在武懿等人面前判若两人,微微低首,“师尊教诲,不敢不听。”

    小书童听他如此说,再看了二皇子一眼,才没再多说什么。

    南安郡各条街道驿路,几乎都能看到骑兵飞驰而过,联想到关于南安郡南面的传言,老百姓就不觉得太过奇怪了。

    相对于绮鹿王朝北面和西面,南面真的没有必要投入太多兵力。不过往南面调动军队,老百姓可不敢怀疑官老爷的深谋远虑。

    安国公府辖下三郡,南安,江陵、重山,在二皇子去过安国公府,听了两耳朵鼾声之后,源源不断有骑兵作为先锋往南安郡集结,估计,后续还会有步兵陆续跟进。

    不过,令人纳闷的是,每一小队骑兵,领头人都有两张画像,一张上面正是南安郡如雷贯耳的朱公子朱俊彦,另一张其实也不算陌生,好多老百姓其实都见过,就是个负笈游学的读书人,带着个背着小竹箱的书童,说不定现在还有个戴着面纱的女子。

    相对于朱公子那张如雷贯耳倾国倾城脸,青衫读书人的面容就显得大众化了许多,尤其是一些女子,看了又看,未免有些失望。但是人,还是不用怀疑的,就是难以想象,一个负笈游学的读书人,为何要发动军队去找?难道,那读书人是某位落难······皇子?

    大皇子是不可能的,要真是大皇子,恐怕这里当兵的要比老百姓还多吧。

    年轻女子,尤其是那些长得好看的,无一不是秀外慧中之人。

    一旦她们被领兵的头目叫住问话,惶恐不安之余,往往大脑就变得聪明无比,说起青衫读书人去的地方,肯定是那位持身极正的读书人万万不会去的地方,比如说青楼啊、赌坊啊什么的,都把那些地方当作读书人住的地方了,言之凿凿。

    而一旦听到有些人说,那读书人在河边某处石头上坐着读过书啊,在哪棵树下停留吟过诗啊,被某株小花吸引驻足良久啊,在哪一株新发芽的枯树下对那古树摩挲几下啊,在某个青楼当小白脸吃白食被几个醉酒之人骂了个狗血淋头还挨了打啊,在某处赌坊出老千被人打出赌坊还追了老远啊······年轻女子,往往对他们的胡乱编排恨之入骨。

    明明是不小心路过青楼门口被人认错人的,明明是为了拯救那些迷途赌徒才舍身入赌坊揭开出老千内幕的······

    调兵练兵成了笑话,找人却成了事实。老百姓也是很聪明的,往往就一眼看透真相。

第八十九章 韩案首

    这才对嘛,盛世王朝,练兵也要找点理由,费这么大劲找个读书人,虽然看似不靠谱,其实才是最靠谱了——说不定,那安丰县死的几个人,就和那读书人有关。别看年轻人长得那么好看,不像个坏人,到底是知人知面不知心。

    要是边关打仗争地盘,也只能往西边打、往北边打,往南边打个屁?要真是绮鹿王朝人太多住不开了,直接往南搬家就是了。

    不过,但凡长点脑子的,去南边干什么?绮鹿王朝,半洲之地,地大物博,有史以来最负盛名的文化昌明之邦,国力空前强盛,自己不去找人麻烦,别人万万没有胆子来主动找麻烦的。

    就是因为可能也许的说不定,就被某些人言之凿凿了。防备之心,肯定要有,要说怕,那就不怎么怕了。那个朱公子,就算被自己遇到了,肯定不会如何,说不定还要在确定没人看到的时候提醒一句速速离开。

    不过,那个负笈游学的外乡人,真要被自己遇到,就算是他长出三头六臂来,也插翅难飞了——要自己动手,说不定会有风险,自己就不能去告密?安国公王府能调动的轻骑兵,恐怕都来南安郡了吧。

    在大街上,用不了多久,就能看到一队人马匆匆而过。南安郡别管是大街小巷还是荒山野岭,都很快被这些马蹄踏遍的。当然然后,大概率,这个人还会没被找到,其实,这个人再也不会被人找到了。

    青衫读书人的两条腿,虽然不短,能比得了四条腿的牲口?前几天还看到读书人带着书童在集市上讲价买东西呢,锱铢必较、扣扣搜搜,长得好看也当不了饭吃,更不能换了钱花,总不能好事都让你占尽吧?

    其实,读书人也没占什么便宜,就是大姑娘小姐姐美婆姨的眼光火辣辣要吃人一些——掩饰极好,却骗不了世间占了一半有余的有心人。是个男人,都在乎这些的。

    太过明显,这阵阵马蹄声,大多奔着如雷贯耳朱公子来的。朱家似乎一夜间就垮了,然后留下一个不谙世事的朱公子,就算是现在,不知为何,似乎惹上了天大麻烦,太过可怜。

    不过,朱俊彦肯定听到了消息,在南安郡,再也见不到一次身影——虽然在以前也很少见到本人,之所以如雷贯耳,人人都好像耳熟能详,其实不过是有数的几次出场,太过惊世骇俗,让人不得不如雷贯耳,而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都是传闻。

    其实老百姓都明白,以讹传讹罢了。朱公子就是个可怜的正常人。

    就像传得最玄乎的那次翠云阁坠楼,从那么高的地方倒栽葱掉下来还能完好无损?难不成朱公子修成了神仙法术,能起死回生?要是朱公子有那起死回生的神仙法术,朱家怎会沦落到就剩他一根独苗?

    一根独苗倒没什么,毕竟朱家是出了名的一代单传,可是好歹留下个长辈照看着点朱公子吧?可怜朱公子,富贵荣华彻底远去,余生只剩孤苦。

    南安郡的阵阵马蹄已经让老百姓耳朵里起茧子,渐渐不当回事了。有一件事,却让老百姓不得不竖起大拇指。

    韩征这个读书人,真给咱老百姓长脸。

    名不见经传的韩征。其实韩征还真不算毫无名声,因为卖大饼老张墓穴的事情,以前没几个人认识的韩正现在几乎已经算是家喻户晓。

    不过这名声,也就是人前夸奖,背后就未免就暗自腹诽了。傻不傻,一目了然,世上哪有真傻子?况且那韩征还是个读书人!

    所以啊,那个韩征,还不知道在老张身上发了多大财呢。

    也不是没有有心人看过,人人言之凿凿,一贫如洗,说的就是韩镇那样的家庭了。

    你看自从老张的事情以后,哪还有一贫如洗的样子?

    不过这次,韩征这年轻人就真正是凭实力赢得了一份天大名声。

    韩征已经通过童试好多年,不过在此前参加过一次府试,和绝大多数读书人一样,命途多舛了一些。不过,前段时间参加的府试,让韩正扬眉吐气了一番——竟然一下考了个第二名。

    府试考了第二名,其实还不值得炫耀,接下来的院试考试,韩镇的文章,被放在案首,直接拔得头筹。

    也就是院试考试之后,韩征正式拥有了秀才头衔,况且这个秀才头衔是以院试第一名成绩取得。

    就在人人看在眼里的不久的将来,也就是所谓的秋闱科考,韩征是极有希望再接再厉拿下举人头衔,毕竟是院试第一名的秀才。

    绮鹿王朝,学业一直兴盛不衰,南安郡数千名考生中拔得头筹,已经足够风光,当然更不是凭运气得来的。再然后,普通老百姓都看得到的荣华富贵就会接踵而至。

    大街小巷议韩征,几乎成了老百姓绕不过去话题,也成了老百姓教育读书子女的典范,一旦子女读书不认真,或者学塾夫子布置的功课没做好,韩征的例子就被拎了出来,几乎是言必称韩征。

    其实更有些议论渐渐兴起,秋闱科考的举人,已经是囊中之物,那么更进一步的京城殿试,是不是那一甲及第的探花郎,或者榜眼,也能让南安郡拥有一回?绮鹿王朝的数百年间,南安郡还没有一甲及第的读书人。当然,要真是撞了大运取得状元头衔,那就不只是南安郡扬眉吐气了,整个安国公王府辖下,都能跟着光耀门楣,毕竟是破天荒头一回嘛。

    虽然有议论,但是很多人心里明白,除了那个举人头衔,其余那些,韩秀才还差了好远距离,现在来说,其实还差得太远,十万八千里,也毫不夸张。

    夜已过半,穿着一件崭新儒衫的年轻人仍蹲在一个有块小石碑的小坟头旁,轻轻晃动酒壶。

    几口酒下肚,酒壶里的酒,依然没下去多少,年轻人却有些晕晕乎乎,舌头变大,年轻人觉得自己有些不像话,努力让自己清醒几分,“姐······”

    一个字才刚出口,声音沙哑,剩余的话,却无论如何也倒不出来。

    深沉夜幕下,韩征早已泪流满面。

    小婵这些天都没出门,别说兄嫂在外面看着,就是自己出去,也不知道做点什么。

第九十章 高攀不起

    太阳已经落山,屋内就昏暗得厉害,小婵站起来,揉了揉腰,抬起头,脖子有些酸痛,眼前微微有点眩晕,闭上眼稍微缓一下就好。

    小婵站在窗户旁,瞥了一眼门帘处,把做好的女红放进筐子里,就是女子用的纱巾,上面有一些画好的图案,每条纱巾的图案都不多,却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尤其是用来刺绣的金线,不管是颜色还是粗细,都有很多讲究,所以刺绣用的针,也分很多种。

    小婵把筐子端起来,走出几步,掀开门帘,走出房间。

    嫂嫂赶紧迎过来,接过筐子,还是那几句话,不过,那份关心,是实打实地流露出来,“歇会吧,小婵,也不急着做完。”

    嫂嫂说着话,斜眼瞥了一下当家男人。

    汉子黑瘦黑瘦地,就显得胳膊和腿有些长,长期风吹日晒,自然要显老一些。

    侄子刘胜下学塾回来,一直坐在桌子旁等吃饭,瞥了眼姑姑,也不说话。

    小婵兄长坐在桌子旁,端起酒杯,喝了一口酒,下酒菜就是腌制的脆萝卜、小黄瓜,还有一碟蚕豆,破天荒多了个炒菜,有肉,放在小婵平日坐着吃饭的凳子那边。

    小婵还没坐下,嫂嫂已经把米饭盛了上来。

    米饭火候微微过了一些,因为已经做好了有一会了,为了不让米饭变凉,就用热灰慢慢煨着。

    小婵吃不了多少,男人被婆娘又扫了一眼,就喝了口酒,慢慢说道:“六婶刚才又来了一趟,也没说什么,唠了会嗑,就走了。”

    小婵早就看到旁边放了两个包好的油纸盒,闷着头吃饭,没有接话。

    嫂嫂等了一会,赶忙夹了一筷子菜,放进小婵碗中,那盘荤菜,被刘胜夹了两筷子,就没有多少了。“又不是什么急事,就不能吃完饭再说?”

    其实刘胜很懂事的,并没有伸长胳膊老是夹那份荤菜。

    “还不是什么急事?人家再来,就是第三趟了,要让我拿什么话给人家说?”

    妇人等男人把话说完,就使劲瞪了男人一眼,想要伸手拢一下小婵耳边垂下的一缕发丝,看到那白嫩的脖颈,再看那双持碗筷的手,又一下子把手缩回来,“妹妹有什么想法,不如说出来好些。”说出的话,就有些戚戚然在里面。

    小婵还是低头吃饭,其实,碗里的饭,也没见下去多少。

    妇人把手放在桌子下面,心里自然不是滋味,要说那女红,自己以前也能做一些的,虽然没有小婵做得精细,也并不是现在这般只能做些粗活。

    “要说那石家,一贯是忠厚老实的,家里也富裕,别说是这周围几个村子,就是在县城上也是能排的上号的。那个石阿山,还是老大,就算是守着那份家业,也吃不了多少苦······”

    说到吃苦,妇人看了眼穿着补丁衣衫的儿子,就忍不住要落下泪来。

    小婵抬起头,放下碗筷,却并没有起身离开。

    妇人的眼泪,终究没能落下来,就用衣襟擦了擦眼角,“那个石阿山,长相也不差,身高也够,虽然算不上多出挑的人物,但要说有什么毛病,真心挑不出来。而且那个石阿山,你们也算是一起长大,还在一个学塾读过书,年龄也相仿,好像比你大了三四岁,那不是刚刚好吗。总归是知道疼人。而且六婶也透过话给你哥,六婶提起我家小婵,他们石家是满口应承的,那份心思,就算不是六婶,换谁都能看得出来,那是恨不得立马就娶了过去。那要真娶过去,还不是赶紧供起来享福?况且是明媒正娶,和那些小姐出嫁,肯定差不了多少。”

    妇人看着小婵,不禁又抹起泪来,“要说我家小婵,稍稍用些胭脂水粉,比哪一个大院子里的小姐差了?就哥嫂家里条件差,也没什么本事,把我家小婵生生耽误了······”

    “那个韩征叔叔是不是要当大官了?”刘胜冷不丁问了一句,学塾里的那位老是打瞌睡的老夫子,都快把这句话当成口头禅了。学而优则仕,没有读书人不羡慕这个。

    小婵脸色有些发白,双手捏住裙摆。

    “他当不当大官,跟你有什么关系?”妇人怒极,就要伸手去打刘胜。

    刘胜也吃完了饭,干脆鞋底抹油——溜了。

    边说话,边断断续续吃饭,这顿饭也就吃完了。

    小婵站起身要收拾碗筷,嫂嫂忙说道:“歇会吧,嫂嫂收拾就行。”

    虽如此说,小婵依然没有停下手上的活,嫂嫂就一下抓住小婵的手,“听嫂嫂的话,那个韩正,咱高攀不起的······”

    小婵眼角通红,摇了摇头,“从来没有的事情。”

    话未说完,颤抖的声音,虽然小婵已经转过头抽回手跑回房间,桌子上还是有两颗大大的水珠啪啪两声,摔了个粉身碎骨。

    其实,在以前提起韩征,小婵虽然也没辩驳过什么,却从来没有流过一滴眼泪的。

    小婵兄长怒哼一声,也起身离开。

    只留下妇人一人扶着桌子边哭边喊,“我这是造了什么孽啊!······凭什么都怪我?······那个天杀的,那么多人,凭什么让他撞大运!······”

    妇人边哭边骂,后来,连自己的男人,也没能幸免。

    皇宫内,一个不起眼的高高在上的小书阁中,逼仄昏暗,一个小道士拿着一本书,凑在油灯上看书,书上的内容枯燥无味,要不是为了那点皇家俸禄,真看不下去。

    钦天监监正秦洪秦大人垂手等在旁边,已经有一会了。

    小道士强忍着不去擦额头的汗水,缓缓合上书,想了一会,才说道:“大约是这么回事。”

    实在是这件事太过玄乎,又是龙脉,又是龙气的,多那一点少那一点,真有那么要紧?

    秦洪得了一句真言,就不再停留,顺着狭窄的楼梯,下了小书阁。

    自然要如实禀告圣上。

    “圣主英明,秦洪夜观天象,星斗吉昌,所虑之事,皆在人谋。”

    绮鹿王朝当今天子赵烆已垂垂老矣。

    赵烆半躺在暖榻上缓缓睁开眼,点了点头,秦洪就退下了。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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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神之桑榆非晚介绍:
李西山在崖畔凭栏远眺,看着朝阳升起,忧愁按捺不住涌上心头。
以前,听人说过一句话——天下忧愁一大碗,一饮而尽,莫与人分。
李西山听说之后,摇了摇头,劝说一句,吞下忧愁如酿酒,时间愈久,愈加醇厚,不如趁此良机一吐为快,与人分享,共销此愁。
那人也摇了摇头,就不理李西山了。无非以前听太爷爷说过的那句话——不舍即不得。说再多,无非是新愁换旧愁,更有可能,旧愁未去,又添新愁。
李西山看那人不好糊弄,就真的闭口不言了。世间事,世间人,都相似,却难相同。人与人之间的悲欢,并不相通。无非是各说各话,各表各心。一个不小心,别人正说伤心事,自己却笑出声来,就尴尬了。
下了一夜雪,那人浑身被厚厚的雪覆盖起来,要不是忽然睁开眼,说了句莫名其妙的话,李西山都不知道自己脚下大树的横枝上,还坐着一人。封神之桑榆非晚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封神之桑榆非晚,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封神之桑榆非晚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