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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滇邪     长安不良帅txt下载     长安不良帅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一百三十五章:石棺出江

    金色骨头很长,像巨龙的脊椎骨,金光闪闪,自它浮出石棺,棺身拖着的八条大铁链就颤动不已,寸寸碎裂,化为铁灰,唯独悬在上空的那一条,犹自通红坚韧。

    “不愧是当年令整个修真界躁乱厮杀的至尊骨,不愧是至尊境神兽的遗骨,这八条铁链乃是本君取九十九种天阶炼材,用三昧真火淬炼七七四十九日所成,剑君之下,无人能断分毫,面对至尊骨,竟然如此不堪一击!”

    李长安瞪大眼珠,看着空中悬浮的金色长骨,听到下方魏玄机惊叹连连,急忙大喊道:“师傅!”

    “乖徒儿别怕,为师来也!”

    转而听到魏玄机暴喝一声,随即一道人影手冲飞上来,落到石棺上,李长安定睛一看,来人白须黑发,手提一柄血红古剑,正是三年前尸骨已入青衣江的魏玄机!

    但不同的是,魏玄机此刻身穿一袭黑袍,以前杂乱无章的长发已用布条束得整整齐齐,倒是雪白的长须一如往常,飘飘欲仙,皱眉如剑刃,整个人,气势凛然,凌厉霸气。

    这是李长安在过去的十七个年头里,从未在魏玄机身上见到过的气势。

    尽管是熟悉的眉眼,但李长安实在无法相信这个人就是与自己朝夕相伴的师傅,以为自己看错了眼,他实在无法将眼前这人与那嗜酒如命,日日伶仃大醉的又脏又臭的老头联想到一起,更无法相信这是同一个人,使劲眨了眨眼,再一看,人还是那个人。

    此刻心头对于师傅为何死而复生的疑惑已被冲淡,更提不上师徒重逢的喜悦,终于还是忍不住开口吞吐问道:“师...师傅?”

    魏玄机却只是将目光瞥下,居高临下,冷冷道:“凡世百年尘,修真无岁月,十七载光阴与我,不过弹指间,往后殊途,你我缘尽于此。”

    听到魏玄机冰冷无情的话,李长安止不住一阵心酸,回想过去的十七年里,师徒二人一起吃过的风霜雨露,林林总总,历历在目,瞬间喉头难止哽咽,开口声带哭腔,问道:“师...傅,这...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

    魏玄机却没有立即回话,而是盯着李长安的额头看,被魏玄机如此盯着,李长安这才重新察觉到额头皮肉直欲撕裂的生疼,腹中丹田的吞吸感和血脉中的流失感变得越来越薄弱,反倒是整个脑袋变得极其沉重,脑海里那挣扎着的东西就要破额而出。

    胸口的心脏跳得慢了许多,但却变得每一下都沉重十分,扑通!扑通!似在作最后的蓄力。

    魏玄机一拂黑袍,端然坐于石棺上,冷冷地看着李长安,转头看了一眼浮在半空的金色至尊骨,突然玩味一笑,道:“罢了,你为本君养剑十七载,诛仙剑能成,你的功劳不小,本君便告诉你始末。”

    缓了一缓,继续道:“你生于长安,却出自蜀山,乃父与本君是一生的夙敌,却也算是一生的至交,唉,‘道玄机,剑逍遥’,而今思来,没了他李逍遥,倒真寂寥无比!”

    长叹一声,复而开口:“乃父本有入圣得破长生的机会,可惜,他在入凡时,于凡世长安城,遇到了你的母亲,毕生止步,他怎么也不会想到,他的儿子会为我渡剑十七载,剑君之后,端是天生的好剑胚!哈哈哈......”

    昂!

    魏玄机的话还没有说完,身后空中那根金色至尊骨金光大盛,幻化成一条金龙,龙生五爪,张口爆啸一声龙吟,转头扑向魏玄机。

    “剑骨化形,时机到了,诛仙!诛仙!哈哈哈!”

    眼见五爪金龙扑面而来,魏玄机不慌不急,提起血红古剑,直面五爪金龙,竟然哈哈大笑起来,笑声犹在石室回荡,魏玄机甩袖将古剑抖飞出去,沉声大喝:“斩龙为引,万剑归宗!”

    周身爆发无数血红光芒,每一点光芒变成一柄小剑,紧随那柄血色古剑,齐齐射向五爪金龙。

    叮叮~

    火花四溅如雨,万点血芒组成密不透风的剑阵,却无法将五爪金龙击穿,但也将五爪金龙困在半空。

    “只差剑心与剑魂了,起!”

    魏玄机转身面目狰狞,单掌一吸,整块石棺盖连同李长安,被吸到他身前,魏玄机二话不说,一指点到李长安额头,瞬间,李长安就感觉到自己的额头上,血肉撕裂,点点蓝芒从中鱼跃而出,汇聚一起,形成一柄蓝色小剑。

    李长安脑中混沌一片,双眸黯淡,满嘴鲜血,有气无力道:“十七载养育之恩,今…今日尽数归还师傅,师…师傅,西府海棠开…开花了。”

    说完,意识涣散,歪头而去。

    “花开堪折直须折!那花,是你母亲的挚爱,关我何事!剑心!”

    魏玄机脸色冰冷,并没有事罢干休之意,沉声一呼,掌变成爪,一手刺进李长安的胸膛,抓出一颗玉石一般玲珑剔透,跳动着的心脏。

    把这玲珑心脏抓在手中,魏玄机眼中突然流露一丝不忍,但又被他迅速抹去,转而将玲珑心向剑阵内抛去。

    “果然是一颗浑然天成的渡剑玲珑之心,端是天生的剑胚,天纵之才,又修习我道玄宗天阶功法渡剑诀,若不是为了诛仙神剑,你倒真有作为本君弟子的资格,可惜了!”

    随即,蓝色小剑亦被他挥手拂向剑阵,连同玲珑心一起,二者瞬间被血红剑阵吞没。

    自那玲珑心脏被魏玄机挖出,李长安身上的皮肉已肉眼可见的速度干瘪下去,头上的黑发也根根寸变,自发根到发端,变成霜染的病白。

    直到李长安整个人变成一个皱纹满面,皮肤枯瘪,满头霜染的丑陋模样,这种恐怖的变化才停止下来。

    “本想留你一命,奈何天机不候,我魏玄机算尽七百七十七个年头,定要胜天半子,独断玄机,一举入圣!休怪我心狠手辣,大道使然!”

    魏玄机冷哼一声,单掌一拍棺盖,李长安似一滩肉泥,软绵绵地脱落带石棺中去,紧跟着,棺盖重重地合上。

    魏玄机再不看一眼,飘然落地,盘膝而坐,托掌于膝,一道道血红剑气至他身上喷发而出,加入剑阵中去,只听得被血光笼罩的剑阵内传出声声龙吟,其内光影闪烁。

    持续了大概半盏茶时间,伴随着剑阵内一声沉重的低吟,剑阵轰然而散,魏玄机吐出一口鲜血。

    抬手擦拭嘴角血迹,魏玄机双眼精光熠熠,站起身子,看着半空中漂浮着的紫金长剑,大笑起来。

    “诛仙已成,入圣长生!”

    飞身而上,一把抓住剑柄,落地盯着手中长剑,寸寸抚摸,爱不释手。

    咝!

    突然,怪叫一声,长剑自他手中脱手而出,飞向洞口,而他的手指上已破开长长的口子,点点献血滴落。

    “好!不愧是至尊骨,纵然已炼成剑,依旧傲然噬主,配得上此剑诛仙之名!”

    魏玄机大笑一声,飞身追去,临出洞口时,突然从自己的额头捻下一束银白光芒,抛向石室内的石棺。

    “这一束半圣之气,足以保你凡世长安荣华,莫说大道无情!”

    白光隐没入石棺内,空中那条铁链哐当一下,自石室上空断裂,整间石室轰然倒塌,落石纷纷,水花从四面八方奔涌而来。

    石棺内,那道银光钻进李长安额头的血洞中去,瞬间,李长安的脸上,皱纹层层褪去,恢复了正常,身上的皮肉也见了血色,只满头的白发依旧不见变化。

    石棺外,石龟睁开猩红双眼,四足显现一块块青褐色的鳞片,竟然活了过来,除了体型巨大,别的与寻常老鳖一般无二。

    驮着石棺,随着汹涌水流而去。

第一百三十六章:神笔马良

    大渡河岸,一个童子牵着一头青牛站在河畔,遥望河心。

    这童子扎着两个冲天辫,身穿一红色褂子,腰间却别着一支黑色长笔,只笔尖是雪一般净白的狼毫。

    童子转而抬头看着黑沉沉的天穹,摸了摸青牛的下巴。

    嘻嘻笑道:“牛儿牛儿,你随我马良自蓬莱到此,渡过九万里汪洋,为何面对这小小的大渡河止步不前?”

    说完伸出两根嫩葱一般的手指,勾住青牛鼻孔,骂道:“我靠这极品灵器神来笔,以天阶符纸作画,又跟小薇师姐借来两颗极品灵石,才催动你这笨牛,此刻竟然如此怯懦,再耽搁,就要被小薇师姐抢先了,可恶!”

    竟然甩手抡臂,将高过他头顶两倍的青牛摔来砸去。

    若是有人在此,见到此番情景,定会惊呼妖怪,屁滚尿流而逃,吓得他姥姥的小姨妈都不认识他。

    青牛被童子摔得哞声哀叫连连,却无法挣脱半分。

    直摔了好一会儿,童子似是累了,一把将青牛砸到一旁,一屁股坐在地上,双手托腮,望着茫茫大渡河,愁眉苦脸。

    “公无渡河,公竟渡河,堂堂蓬莱仙阁的圣子,金丹后期修为,翻江倒海,御剑驰骋无所不能,为何偏偏与一傀儡青牛置气?”

    正在发愁的童子突然听得身后话语声响,回头一看,却是一个全身黑衣的秃脑袋和尚。

    这和尚面容俊秀,全身黑色僧袍,偏偏胸前的大佛珠是纯净的白色,他的脑门上却没有任何一道戒疤,倒是额心有一朵血色莲花印记,显得诡异无比。

    尽管这和尚模样妖异,自称马良的童子却显得很不耐烦,淬骂道:“哪里来的妖僧,我与自家笨牛打架,干你何事?滚滚滚,休要惹恼大爷!”

    黑衣和尚微微一笑,开口道:“修真界人人称道蓬莱仙阁圣子马良乃是天纵之才,先天筑基,五岁结丹,十岁得勘元婴大道,贫僧今日看来,与乡野童子并无区别。”

    “哇呀呀,哪来的妖僧,气死爷爷了!”

    被和尚出言相讥,马良就像被引爆的响雷,腾腾两下,翻飞而起,一把抽出腰间长笔,抛至半空,合掌于胸前,就要大念口诀。

    谁料,那和尚不急不忙地从袖口抽出一粒散发着莹莹紫光的珠子,一脸笑意地看着气炸了的马良。

    “九品妖兽内丹!”

    马良停止口诀,收回空中长笔,盯着黑衣和尚手中的圆珠,舔了舔嘴唇,眼中的贪婪之色一览无遗。

    “区区九品妖丹,就当小僧为方才言语不当之处向圣子赔礼了。”

    黑衣和尚笑着甩袖,将紫色珠子抛到马良身前,马良眼中狂喜,将珠子接入手中,急忙打进食指上那枚古朴的戒指中去,心底却对和尚腹诽不已。

    区区九品妖丹?区区?好个狂妄无边的和尚!

    要知道,九品妖丹在修真界那可是可遇不可求的好东西!

    单单是三品妖丹,就足以令寻常修士打破了头颅去争抢,更别说九品妖丹。

    九品妖兽无一不是修练了几千年,上万年的恐怖妖兽,道行不下于人族元婴后期修士,即使遇到了,如果你没有分神中期以上修为,想要将其斩杀,那是万万不可能的,因为妖兽一般都有独特的一项异能,诡异无比。

    到底是哪里来的妖僧,如此大的手笔,九品妖丹就像白菜一样随手而扔,听其话语,显然还认识自己!

    放出神识往和尚身上一探,只觉自己放出的神识如泥牛入海,没有半缕回来,瞬间大惊失色,这,是个元婴修为以上的大能!

    马良之所以能如此断定,是因为自己独有的神识术。

    原本元婴期以下,神识不可外放,但马良作为蓬莱仙阁的圣子,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宗门资源更是为其所用,这神识术名为“咫尺天涯”,乃是其母鱼芊亲传,在金丹期就可以外放神识。

    眼见自己放出去的神识有去无回,马良心里打着鼓,不断猜测,双眼滴溜溜一转,笑嘻嘻地抬起头问道:“和尚如何称呼?从哪来,要到哪里去?”

    俗话说,吃人嘴软,拿人手短,马良得了这天大的便宜,话出口也客气了许多,不像方才那般一口一句“你爷爷”了,况且他也不傻,那和尚修为高深,若是将其惹恼,自己可没有什么好果子吃。

    黑衣和尚淡淡一笑,对马良放出神识的事了然于心,显然不想与马良计较,开口道:“和尚南忘,自然从和尚庙里来,走了九十九万里路,一步一个脚印,路途遥远,染了一身尘埃,想要借你的牛儿下水洗一洗这一身尘埃。”

    马良小眼咕噜一转,暗暗寻思,自己在修真界可从未听过“南忘”和尚的名头,难道,此人常年隐居?

    没登马良接话,南忘妖僧已先行开了口,指着茫茫大渡河,道:“你要渡它,但它却已先来渡你。”

    马良顺着南忘和尚的手指方向,扭头朝大渡河看去,只见远处大渡河中猛然翻起冲天水柱,滔滔白浪层层翻飞,待浪花水柱落定,一点黑影浮出水面。

    那黑影越来越大,竟然向这边漂浮而来,越来越近,马良终于看清那黑影是何物。

    却是一只体型巨大的老鳖驮着一口石棺!

    “石棺!是爹爹说的石棺!哈哈哈,小薇师姐这下子可要被我抢先一步了!”

    马良拍掌大笑,雀跃而起,狠狠一脚踹到身旁匍匐在地的青牛屁股上,将青牛踹进河中,飞身落在牛背上,倒骑青牛,嘻嘻笑道:“南忘和尚,多谢你的九品妖丹,眼下有大事,这牛儿我却不能借给你了!”

    青牛驮着童子马良,渡水朝石棺游去。

    南忘和尚对马良的话语不以为意,盯着漂河而来的石棺,喃喃自语道:“本该我来渡你,如此倒也省心,李逍遥,你的恩情我已还清,缘尽矣。”

    言罢,自胸前的佛珠摘下一粒佛珠,向石棺抛射而去,佛珠疾速无比,从倒骑青牛的马良耳畔呼啸而过时,马良只听得风声咻咻,想要放出神识查探时,一切早已消失于无。

    那佛珠触及石棺,变成一道紫光,隐入石棺内,没入棺中昏厥而躺的李长安胸口,那位置,正是被魏玄机挖出玲珑心的地方。

    轰隆隆!

    骤然,天穹惊雷阵阵,电闪雷鸣,道道闪电撕裂苍穹,一道金光自井月镇杜家宅院冲飞上天,其后跟随一道人影,正是诛仙剑与魏玄机。

    “渡苍生易,渡自我难,小渡民生疾苦,大渡我佛如来!”

    南忘和尚抬头看着冲天的剑影和人影,又见一道人影向苍穹上的剑与人追去,手执一方铁尺。

    飘身而起,向井月镇杜家宅院飞去。

第一百三十七章:圣僧南忘

    苍穹似能够拧出墨汁来,人群一哄而散,杜少丘想要从地上爬起来时,还未站稳,井口哗哗声响,随即一道冲天紫光从井口处冲天而去,其后跟着一道黑影,二者带出水花狂风,把刚刚站起来的杜少丘再次刮倒在地,被漫天如雨的井水淋成落汤鸡。

    紧接着,天穹炸雷阵阵,闪电如刀,杜少丘只觉身下地面猛烈一颤,来不及叫疼,就听到吱吱呀呀声响伴随在春雷轰隆中。

    电闪雷鸣之间,看到庞大的黑影向自己劈头盖脸笼罩而来,抬头一看,古井旁的巨大古榕树连根而起,正向自己砸来,吓得杜少丘唇齿发颤,胆生恶寒,急忙连滚带爬,向外逃去。

    可惜,巨大的榕树倒塌速度太快,杜少丘才逃出三步不到,榕树已然砸到头顶,只叹吾命休矣!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一道人影似银光乍泄,从杜少丘眼前一闪而过,然后杜少丘有就看到砸到自己头顶上方的古榕树又缓缓退去。

    定睛一看,十人合抱的古榕树下,站着一个黑衣俊秀和尚,正一脸笑意地看着自己。

    这和尚,正是先前在大渡河畔的南忘和尚。

    大难不死,逃得一劫的杜少丘,心中犹在后怕,双腿有些发软,细看这和尚穿着与容貌,妖异至极,暗想此人绝非良善之辈,又见这和尚轻而易举便把巨大的古榕树挪回去,心头又惊又骇。

    但既然得了这和尚的救命之恩,身为读书人,最不能失的便是礼数,是故拱手作揖,向南忘拜道:“多谢圣僧救命之恩。”

    “我此刻救你,你又怎知不是害你?那条小泥鳅已经来过了,你往后再也不能做这凡世的一粒尘,有些人,生来就属于大海,哪怕几个轮回,都无法改变,有因便有果,方是极乐来回。也许将来,你会后悔今日被我所救。”

    南忘洒然一笑,转身从古榕树上解下那李长安以往用来浇花的半个葫芦瓢,拿在手中,双指轻轻一捻,那根拴在瓢把儿上的红线竟迎指而断,随风飘飞而去。

    南忘拿瓢在手,举头望天,看着冲上云霄的紫色剑影和黑衣人影,还有那紧追二者的执尺人影,轻声笑道:“‘道玄机,剑逍遥’,没了李逍遥,也就你魏玄机还能与我争一争这大道,至于这九问魔宗的后生,还不够格!”

    低头看了看手中紫金色葫芦瓢,走到院子西北角落西府海棠花前,手中凭空出现一粒翠绿丹药,往瓢中捏碎成粉,单掌凭空一吸,自坍塌的古井口乱石中,硬生生吸来一道水流,注入瓢中。

    将一瓢井水浇到西府海棠上,看着满树芬芳,长叹道:“李逍遥啊李逍遥,弱水三千,你为何偏偏独取一瓢,徒叫我此刻睹物思人,好不黯然销魂。相识一场,一粒天阶碧元丹,足以保它十年风雨无忧,罢了罢了。”

    突然,双眼盯住了花树另一侧,两瓣海棠之间,那随风摆动的红线,眸色流转,大笑道:“原是红尘牵的线,却惹月老种的缘,有心栽花花不成,无心插柳柳成荫,可惜呀可惜,蓬莱的海棠,有花无果。”

    杜少丘一直看着南忘,又听南忘自言自语,不知这和尚到底意欲何为,只道此人疯癫,但见此人可以凭空取物,诸多手段甚是诡异非凡,心中早已十五个吊桶七上八下,既想向南忘和尚讨问这些闻所未闻的法术,又暗暗猜测这和尚是不是来抢夺自家祖传的那支玉笛。

    突然,他眼中疯癫的和尚手中光影一闪,紫金葫芦瓢消失不见,一朵紫莲从他身上飞出,迎风而长。

    “放心,我来此只为取回当年赠人的渡化钵,顺便看这一树海棠花开,对你家那笛子无意,也对你这半步圣品的剑胚无意,将来若是遇到李长安,替我带话,就说‘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似燕归来’,无论仙凡,每个人生来就有一柄剑,井月凡世有仙缘,尔等四把剑胚本来得天独厚,可惜,李长安没了玲珑剑心,又丢了剑魂,已成废胎,此生万万不可再踏足修真界,否则万劫不复,便让他在这凡世间一世长安吧,切记!”

    南忘和尚身子如生双翼,踏风飘然而上,落在紫色莲台上,紫莲迎风暴长,高速旋转。

    眼看南忘踏莲扶摇直上,瞬息之间,已上青天九万里,再也看不见踪影,呆愣住的杜少丘缓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心底惊涛骇浪。

    这世上,真的有仙人!

    轰隆!

    瓢泼大雨倾盆而下,苍穹依旧电闪雷鸣。

    “公子,暴风雨已来,归乡的时候到了。”

    冷冰冰的声音从院门口传来,把呆愣在雨中的杜少丘惊醒,顺眼看去,来人正是先前在岷江旋涡上负剑观佛的韩子期。

    ......

    苏府,看着窗外瓢泼,苏忆帆咬了咬牙,转身对坐在堂前的说书先生周野作揖行礼,谢道:“多谢先生提点,往后风雨飘摇,忆帆自当步步为营。”

    周野只是略微点了点头,向苏府门外蹒跚而去,淹没在狂风暴雨中。

    ......

    大渡河上,马良将石棺棺盖一脚踢飞,看着棺内的仿如一具尸体一般的李长安,骂骂咧咧道:“也不知爹爹在寻思什么,竟让我千里迢迢来取这么一个废人,还特意叮嘱必须要用青牛渡他上岸,若不是为了爹爹应承过的莽荒须弥果,哼!”

    徒手一吸,将李长安从棺内吸立起来,甩手将李长安抛到青牛背上,不耐烦道:“牛儿,渡他上岸等我。”

    “咦,这深海玄龟倒也算是个好东西,此行不亏,哈哈哈。”

    突然双眼放光,盯着石棺下的巨鬼大笑不止,手上猛然爆发道道红光,飞身而上,抽笔凭虚画出一红色太极印,向石棺石龟打去。

    河中石龟眼见太极印像自己打来,吓得缩头缩尾,急忙向水底潜去,可惜,太极印来势如闪,石龟才刚潜下水面,背上石棺就被轰成碎末石屑,炸飞层层浪涛。

    挨了马良所画的太极印结结实实一击,石龟浮出水面,体型不断缩小。

    马良肆意狂笑三声,手中神来笔游走如龙,画下道道符影,落在石龟四周,将石龟团团困住。

    “锁元阵能囚万年龙,你这三千年道行的小龟,还不快快臣服!”

    马良将长笔一收,以指为剑,点出一道赤红灵气,直射阵中。

第一百三十八章:蓑笠翁

    “让你看看上一世的故事。”

    杨易还想看看马良和那个与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人会发生什么,突然,苍穹传来钟南忘的声音。

    随即,光幕变成混沌一片,再出现时,其中场景,已焕然一新。

    春雨绵绵,斜成线,洒在江面上,皱起点点漪愁,却蛙鸣一片。

    一半是惆怅,一半是狂欢。

    原来不过都是孤独。

    暗夜无月,几条船停在风铃渡,黑乎乎的影子就像从江里面想要爬上岸的怪物。

    江心孤零零地亮着一盏渔灯。

    挂着渔灯的一条小舟,定眼细看,船头渔灯下,一个人正蹲在那里,蓑衣斗笠,手执一根鱼竿,雨滴拍在斗笠蓑衣上,刷刷作响。

    突然,手中的鱼竿剧烈抖动,这是鱼儿咬钩的征兆,但这人并不着急,只紧紧攥住鱼竿,任凭水中绷紧的鱼线被鱼儿拖着东摇西摆。

    钓鱼提竿有讲究,如果时机把握不好,要么鱼儿脱钩,要么鱼竿折断,或者鱼线绷断。

    正所谓过刚易折,操之过急反而适得其反,这和放长线钓大鱼的道理异曲同工,放长线不仅仅是因为大鱼在深水区,也因为长线利于大鱼挣扎力道的缓冲。

    不多一会儿,水中挣扎的鱼儿没了力气,终于停下扑腾,这人才慢慢悠悠地把鱼线往船上摇,带出一尾锦鲤。

    这人伸出右手,双指扣住鱼鳃,左手从鱼嘴取下漆黑细小鱼钩,动作极为娴熟。

    显然,这是一个水面上摸爬滚打多年的老手。

    用食指从鱼嘴勾到鱼鳃,提着这一尾巴掌大小的锦鲤,这人走进船舱,解下蓑衣斗笠,抛到舱门旁,将鲤鱼扔进装了半桶清水的木桶中。

    没了斗笠遮盖,这人的面容显露出来,沟壑纵横的额头上,眉毛稀疏,只几根斑白还在倔强。

    稀疏的眉毛下,双眼饱食风霜,眼角也开了鱼尾。

    这是一张被风霜洗礼过的沧桑面庞,至少也已过了花甲。

    但这张脸并不慈祥,也没有风烛残年的颓暮,

    相反,一道刀疤,从眼底斜到腮帮以下,像开了一个口子,像旧衣裳上缝补的线痕,触目惊心,狰狞可怖。

    船舱正中心的篷顶,用麻绳吊起一盏纸糊灯笼,随着小船摇摆晃动。

    摇曳的灯影下,舱内西南角,有一架小火炉,火炉旁是一方矮桌,上有砧板、刀具,有碗筷、调料。

    把火炉堆炭拢起火,刀疤老者从木桶中把鲤鱼抓出来,提到火炉旁的矮桌上,抓起一刀宽刃短刀,翻起刀背,朝鱼头狠狠一敲,鲤鱼直来得及摆动一下尾巴,立马双眼翻白。

    扣掉鲤鱼内腮,老者一手抓住鱼尾,一手持刀反刮,翻过鱼身,故技重施。

    然后割开鱼鳃与鱼身相接的地方,反手从从鱼背脊梁骨处,从头至尾划下一刀,刀锋极为锋利,只一刀就划开了鱼身。

    放下短刀,勾住鱼嘴往上一提,手臂一抖,刷刷啦啦,鱼鳞连同鱼的内脏一股脑儿地掉落下来。

    这和寻常杀鱼手法从鱼腹入手完全不同,更显得这老者是个中老手。

    将鱼洗净剁好,扔入火炉上的陶罐里,老者这才洗手,收拾地上的杂碎。

    “呜~”

    船舱的东北角落传来一声微弱的痛呻,似梦呓一般。

    一道人影用手臂撑着船舱木板,慢慢地爬了起来。

    咳咳~

    这人面色苍白,眼底淤黑,嘴唇还有些乌紫,用手捂住胸口,咳嗽起来。

    这人竟然又与杨易长得一模一样,但杨易又明显感觉到这人与自己不是同一个人。

    老者把地上的蓑衣斗笠挂到舱壁上,背对着醒过来的这人,淡淡道:“醒了就好,不愧是后辈中声名最盛的鹤衣郎叶寻,中了唐门的七绝毒也能挺了过来,再有三个时辰,就到家了。”

    原来,这个与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人,名为叶寻。

    叶寻停下咳嗽,双眼一扫,又感受到脚下的晃动,听得外面的雨声、水声,已然明白这是在船舱之内。

    听到老者的声音,叶寻这才知道自己中的是七绝毒,难怪白日里自己竟然毫无察觉。

    七绝毒无色无味,寻常人但凡中了此毒,七日之内,必定内力散尽,毒发身亡,纵是华佗再世也徒叫奈何。

    运使内力,发现自己内功未失,叶寻在心安之余,心头更多的却是疑窦,不知为何自己中了七绝毒却没有散功。

    定眼一看,看到老者消瘦的背影,不知对方是敌是友,但叶寻心中已有分寸,明白了自己多半是被对方所救。

    微微拱手道:“多谢前辈救命之恩,敢问前辈高姓大名?”

    “不必多言,老夫只是受人所托,忠人之事罢了,你可以称呼老夫为蓑笠翁。”

    老者回过身来,轻描淡写地摆了摆手。

    叶寻这才看清老者的面容,也看见老者脸上狰狞的刀疤,心头不禁骇然。

    “坐吧,汤快好了。”

    老者走到矮桌旁,盘膝坐下,自桌子底下掏出一物,拿到手中看了一眼,甩手抛给叶寻。

    沉声道:“好手艺,可惜捏错了人。”

    叶寻把老者抛来的东西接到手中一看,不是它物,却是个泥娃娃。

    捏塑的是个女人模样。

    “前辈识得这泥塑是何人?”

    叶寻坐到老者对面,急忙出口想问。

    这时,船身猛然晃动一下,灯笼摇摆晃荡,扑朔的灯光下,老者的双眼突然爆发两道精光,但很快,就又古井无波。

    “老夫在长江上摆渡,南来北往渡江的人千千万,如此漂亮的女子,也许见过也说不定,可惜,现在已经记不起来了。”

    老者说完,将火炉上陶罐的盖子打开,鱼汤香气瞬间弥漫船舱,但老者的嘴却已闭得严严实实。

    鱼汤香味扑鼻,叶寻从老者的神色看出老者已不愿再继续这个话题,似有什么难言之隐,也识趣地岔开话题。

    笑着道:“所谓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敢问前辈,是何方高人托前辈前来搭救晚辈?”

    “老夫也不知道,老夫向来只为钱办事,老夫救你,只是因为一觉醒来,就有一千两黄金和一封书信放在船头。”

    老者依旧一副不以为意的神色,用湿布包手,抓起陶罐,往桌上泥色的土碗中倒下鱼汤。

    唰唰唰!

    外面的雨,下得大了起来。

    船身开始剧烈晃动,但陶罐中倒出来的鱼汤不偏不倚,正正注入土碗中,一滴也没有洒。

    好内力!

    叶寻这下子再也不敢小觑这老者,单凭这一手,叶寻就能推断这老者的内力已不亚于当世一流高手!

    武功有高低,内力有深浅,习武之人分上下,内功的深厚直接决定了整体武功的强弱。

    叶寻还是有些不死心,追问道:“书信可还在?”

    “烧了,你不必再问。”

    老者的声音变得冷了几分,将那碗鱼汤推到叶寻身前,冷冷道:“休再多问,不想变成武功尽失的废人,就闭上你的嘴巴,乖乖喝下这碗锦鲤熬成的鱼汤。”

    讨了个没趣,叶寻不再哪壶不开提哪壶,接汤吹了一会儿,分作三大口喝下,只觉腹中暖流升起,全身一阵舒爽,头脑也多了几分清明。

    放下土碗,对着鱼汤多了几分好奇,笑问道:“这汤叫作锦鲤汤?”

    “非也,其名为跃龙汤。”

    老者的声音终于不再冷漠,多了几分自得。

    “鱼跃龙门,倒是好名字,前辈每天都捕鱼?”

    话出口,叶寻双手附在丹田,运使内力,偏头张嘴一吐,吐出一口腥臭,这是体内的余毒。

    但见叶寻排出余毒,老者只微微瞥了一眼,淡然道:“并不是,老夫每日都掌船,无论刮风还是下雨。”

    “为何?”叶寻接问。

    “长江滔滔,南来北往,东去西归,总有人要渡江,也总得有人摆渡,仅此而已。”

    老者起身把炉火浇灭,走出船舱,将那盏挂在船头的灯笼提了进来。

    此时,外面的雨已停了下来。

    当~当~当

    三声钟鸣从外面传入叶寻双耳,叶寻面色一喜,他对这钟声极为熟悉。

    “已到姑苏城外寒山寺,你上岸吧,江湖夜雨十年灯,后会有期。”

    老者将灯笼同船舱内原来那一盏挂在一起,淡淡而言。

    叶寻听言站起身子,走出船舱,天已蒙蒙亮,见得不远处朦胧中,白墙泥瓦,已是寒山寺。

    折身朝走出船舱的老者行了一礼,开口道:“大恩不言谢,他日若有机会,定报前辈救命之恩。”

    言罢,从船头跳上岸,再回身一看,骇然失色。

    只这一跳的功夫,那原本靠岸的小船竟然已离岸百步,端是鬼神使然!

    “鹤衣郎,故人托我带与你一言,‘百尺竿头进一步,白首不惊是江湖,六道轮回问因果,沧海一栗凤囚凰’,另外,你手中那泥娃娃,若是遇见本尊,当躲得越远越好,切记!”

    话音落尽,船已入江心,隐入朦胧之中,眨眼之间,黑点远去。无影无踪。

    而看着光幕的杨易,竟然觉得这老者的话猛然击中自己心里某个东西。

    光幕中,叶寻不知道老者话里是何意,摇了摇头,将身上衣服摆弄一番,回身朝寒山寺外的小路走去。

    穿过这条小路,并入官道,再行百来步,便可进入苏州城。

    “世有百般路,奈何尽风尘,阿弥陀佛。”

    突然,耳畔传来话语,声音似笑非笑,虽以佛号收尾,语意却是在嘲弄叶寻风尘仆仆。

    叶寻已听得这是谁的声音,面色一喜,抬头往寒山寺门口一看。

    只见一身穿洁白袈裟的年轻和尚站在门口,双手合十,正一脸笑意地往这边看来。

    “好你个无夕,半载不见,却已学得这般巧舌,莫不是这段时间偷跑出寺,与观前街上那豆腐西施学来的?”

    叶寻笑着开口,脚下加快几分,几步便走到寒山寺门前。

    “善哉善哉,鹤衣郎可知你已大祸临头?”

    无夕依旧一脸似笑非笑。

    杨易再次惊骇,这无夕,与钟南忘,还有圣僧南忘,以及苏帆在忘川遇到的无夕,长得一模一样!

第一百三十九章:大凶之兆

    “和尚你说什么?大祸临头?哈哈哈”

    叶寻不以为意,只当无夕在诓自己,指着无夕哈哈大笑。

    此时,天色愈发明亮起来,寒山寺旁边的紫竹林中,已传来鸟鸣啾啾。

    “阿弥陀佛,出家人不打诳语,鹤衣郎印堂发黑,小僧说你有大凶之兆。”

    无夕和尚收拾脸上的笑意,一本正经起来。

    这世上,有那么一种人,他只要一正经起来,别人却怎么看都觉得他不正经。

    无夕就是这一种人,尽管他把眉头锁起来的样子,加上光秃秃的脑袋和如水一般宁静深邃的双眸,颇有几分得道高僧的神韵,但薄薄的嘴唇弧度总有那么一丝邪魅,尽管并非他故意为之。

    将肩上竹娄的布带紧了紧,无夕继续开口笑道:“鹤衣郎若是不信,只管回家一看便知,也许正有一碗热乎乎的豆腐花正等着鹤衣郎归家,小僧昨日焚香诵经,向佛主求得一签,乃是上上之签,鹤衣郎到时可凭此签解难。”

    说着,从袖口掏出一只蜡黄色的竹签,递到叶寻身前,叶寻置之一笑,接了竹签放进腰间装有你娃娃的布囊里,看了一眼无夕背上那用金竹编成的背篓,嘻嘻笑问道:“和尚这是要远行?竹娄里装的什么。不会是豆腐西施送来的闺房宝贝吧?”

    无夕抖肩,把背篓上晃了一晃,竹娄里面空无一物。

    站定瞪着叶寻,面色一紧,显得有些恼怒道:“鹤衣郎莫再说笑,众生皆苦,我佛普度众生,小僧这竹娄里,装的是世间疾苦。”

    “哈哈哈,好你个不正经的和尚,明明是观前街上那豆腐西施赠与你的竹娄,却非要说成‘负众生苦,行万里路’。”

    叶寻笑得前俯后仰,实则是故意挑逗无夕,只因他上次与无夕比试轻功,输了一坛十八年的佳酿,心中实在不甘。

    “哈哈,和尚正不正经,那得问普慈庵的昙心师妹,豆腐西施怎会知晓,实在不行,也可以问一问贫道呀。”

    无夕被叶寻说得一脸恼怒,还未反驳,寺内就传出一声轻笑,一个身穿蓝色道袍的年轻道士叼着一根狗尾巴草,一摇二晃地从寒山寺内走出门来。

    这道士瘦削脸,杏大的眼,左眉中间秃了一截,似刀疤剑痕,却是断眉,发端插了一支小竹枝,身上的蓝色道袍有些发皱,背上也背着一个竹筐。

    这人也是叶寻的老相识,名唤简离,道号青松子,乃是龙虎山上申虚道长的得意弟子,年纪轻轻,已得龙虎山八成真传。

    但叶寻不知道素来无夕和简离这吊儿郎当的道士怎么混到了一块儿,按理说,龙虎山距此千里之遥,二人本不该同在一处。

    “善哉善哉,时候差不多了,鹤衣郎,告辞,切记那是上上之签呀。”

    无夕显然已无心再与叶寻纠缠,侧了一眼简离,抬脚走了出去,简离道士嘻嘻一笑,道:“鹤衣郎好久不见,可惜,贫道要去蜀中寻美酒咯,他日再叙,不醉不归呀。”抬脚跟上了无夕。

    叶寻还待问话,无夕二人却已拔身而起,踏着江岸上的花木而去,转眼间就已消失在朦胧之中,叶寻只好摇头苦笑,顺着寒山寺外小路,往官道行去。

    也已知道无夕和简离是去往蜀中,想必是去参加追龙大会,提前赶路。

    咚!

    寒山寺内传来一声钟鸣,天色已然大亮,叶寻也已走入官道。

    由于苏州城外的官道多是碎石砂砾,又因为昨夜里的那场雨,空旷的官道上干干净净,除了道路两旁的泥坑中尚有积水,路面倒也还算干燥,但脚上的鞋沿因为方才走过那条小路,已沾了新泥。

    苏州城门口,两个守门的官兵抱着黑鞘官刀,靠墙拉拢着脑袋,似小鸡啄米般,拼命还未尽兴的睡眠。

    直到叶寻走上前来,城门左侧那个年老一些的官兵才抬起头来,“咦”了一声,身子一正,开口道:“探花爷儿回来了,您还是快回家中看看吧,这几日,叶府可算是鸡飞狗跳了,您若是再不回来,叶老爷恐怕要悬梁自尽啦。”

    “好你个李二,嘴里含了窑姐们的洗澡水,会不会说话,当着我的面咒我父亲,信不信我现在就把你剁碎了扔进太湖里喂鱼!”

    叶寻被这守门的李二说得有些恼怒,皱眉直盯着李二的眸子,杀机大放,他倒不是真的想杀人,只是吓唬吓唬这口无遮拦的李二。

    李二缩了缩脑袋,弯腰舔着笑道:“爷儿您别动气,小的昨晚被明月楼那新来的姑娘多灌了几杯,脑袋还在炸雷,方才嘴巴开了缝,胡说八道,但爷儿您真的快回家看看吧,贵府来了个闹海的哪吒。”

    他是土生土长的吴中人,素知“青衫纹白鹤,姑苏探花郎”叶寻虽然平日里吊儿郎当,却最为古道热肠,万万不会因为这点芝麻绿豆的屁事来害自己性命。

    “是呀是呀,公子爷您快回家看看吧。”

    一旁的张大麻子也出言为李二解围,他一说话,炊饼大脸上更像洒满了芝麻,正在翻滚,跳跃。

    但看李二和张大麻子若有其事的神色,不像是诓人,叶寻揪住李二的衣领,似老鹰抓小鸡一样,向上一提,把李二提离地面,再一松手,李二跌晃着连连后退两步,这才挨着墙站定,面如霜打的茄子。

    “你的舌头适合喝明月楼的花酒,不适合说话。”

    甩下这一句话,叶寻就往城内走去,不再看身后惊魂未定的李二一眼。他这叫小惩大诫,以儆效尤,目的不过是为了吓唬吓唬李二,免得他往后再口无遮拦。

    叶府大宅坐落在苏州城最中心的位置,临着苏州城最繁华的观前街,只隔着一条井月巷,旁边隔着三户人家,便是沈家大院,那是当年大明第一富商沈万三的故居,如今已被官府封闭,门上打着泛黄的皱旧封条。

    那里,曾经是沈江南的家。

    井月巷子往里,尽头是一颗参天古榕树,榕树下是一口古井,名为马蹄井,传闻,这口古井乃是当年大宋第一英雄,杨家六郎纵马所过,马蹄踏出来的,因此而得名。

    马蹄井往后,转个弯,便是叶府大宅。

    叶寻走进井月巷,隔着老远,就听得家中方向传来吵闹声,走到马蹄井旁,驻足细听,只听得什么“好个不要脸的叶寻,提了裤子就不认人,亏我家表妹还对他死心塌地,如今我家表妹挺着大肚子,以后可怎么活呀!”

    糟糕!这声音是豆腐西施的声音,话里的意思,这是,这是自己喜当爹了?!

    叶寻吓得心头一紧,浑身顿起鸡皮疙瘩,头皮发麻。

    掏出布囊中那无夕给的竹签一看,只见竹签上“豆腐”墨点两个小字。

    去你丫的上上签,写的什么玩意儿,叶寻拔腿就要原路而逃。

    “少爷,您回来啦,谢天谢地,您可算回来了!”

    刚一转身,却被身后年老的声音唤住,这声音,是家中年轻时就跟随爷爷叶开左右的忠伯。

第一百四十章:惊喜当爹

    叶寻只好停在了原地,转过身来,对从拐角处跑来的忠伯,悻悻道:“忠伯,我回来了。”

    忠伯中等的身材,但脸却十分瘦削,皱巴巴的面皮贴着眼下突出的颧骨,头发已染霜色,加上下巴那一撇微微翘起的山羊胡,整张脸倒和山羊有几分相似。

    但一双眼睛却精光流转,彰显他不俗的内功修为,在苏州城,乃至整个江南一带,谁也不敢小瞧这位已过花甲之年的老人。

    叶寻也不例外,但叶寻并不是畏惧他,而是尊敬,因为忠伯把他数十年的光阴都奉献给了叶家,只为报叶开年轻时的救命之恩。

    忠伯原名葛铭忠,年轻时,江湖绰号“夺命流星剑”,是江南最有名的杀手,一手流星剑法又快又狠,一次被仇家追杀垂死之际,正好被游走江湖的叶开偶然所救,至此,忠伯发下毒誓,誓死追随叶开左右。

    后来,叶开厌倦江湖纷争,在苏州定居,忠伯也随着安定了下来,成为了叶府的管家。

    名为管家,实际上,就连叶府如今的主人,叶寻的父亲叶归平,也要敬忠伯七分。

    忠伯一生未娶,把年华都埋葬在了叶家,不仅是叶寻,就连叶寻的父亲叶归平,都是忠伯看着长大的。

    忠伯站定细看,确认是叶寻后,眼睛弯成月牙儿,内有闪烁,脸上的皱纹荡开,一脸慈祥,笑道:“回来就好,离家半载,小猴儿瘦了些,到显得更加精神了。”

    说着话,声音带有半分哽咽,向叶寻走来,步履有些蹒跚。

    叶寻不禁有些心酸,以前不觉得,此刻才发现,忠伯真的老了,再没有当年将自己举过头顶哈哈大笑的中年风采,上前迎了一步,扶住忠伯的手臂,开口道:“倒是忠伯又瘦了三分,您老可千万保重身体,小猴儿还等着您给小小猴儿取名呢。”

    “哈哈,好你个小猴儿,半载不见,嘴巴又多抹了几层蜜,唉,你若有了小小猴儿,该当由老主人给取名才合规矩。”

    忠伯开怀一笑,干瘦的面容更显慈祥,无论年轻时多有锋芒的人,历经岁月洗礼之后,也会归于平静,归于慈祥。

    但说到后面,忠伯的神色却又黯然下来,叶寻知道忠伯这是想起了失踪的爷爷,宽慰道:“忠伯取名也一样,反正都是我叶家的小猴儿,哈哈。”

    “唉,说到小小猴儿,走,赶紧回家,府里倒真的有人送来了你小子的小猴儿,你小子在外沾花惹草,这一次,看你怎么收场,哼。”

    忠伯面色一正,哼了叶寻一声,叶寻知道他这是佯装恼怒,嘻嘻一笑,不予辩驳,任凭忠伯在耳边唠叨。

    二人一路絮叨,走进叶府大门,门口的四个家丁见了叶寻,自然点头呼道:“恭迎公子回府。”

    叶寻来不及与家丁闲叙,因为他已看到大堂里双手叉腰的豆腐西施,身旁一个同样双手叉腰扬着头的女童。

    豆腐西施鹅蛋脸,身穿褐色布衣,头上的青丝用一灰布条挽起,柳叶眉,桃瓣眼,琼鼻小嘴,模样颇具江南女子的小家碧玉之美。

    但此刻叉腰的模样,却哪里有半分温婉,她不叉腰还好,此刻叉腰扬头的姿态,布衣也包不住她胸前的野蛮,直欲爆裂。

    和尚说得没错,果~果然大凶之兆!

    这豆腐西施,叶寻倒不陌生,只要是苏州城的人,都知道观前街上最漂亮又最能骂街的女人,是豆腐西施凤十娘,堪比五百只最能叫唤的鸭子的凤十娘。

    “天杀的叶寻,欺辱我家表妹一走了之,苍天无眼啊,没有降下五雷,把那无耻的淫贼轰成肉渣,好让老娘下酒!”

    凤十娘又开嗓骂了起来,言语难听,气得坐在对面的叶老爷一张胖脸涨成个猪肝色,恼道:“凤十娘,一连三日了,休得在此胡搅蛮缠,寻儿在外,又无人目击,你所说之事,无处查证,只是你一面之词,莫要再挑衅老夫的忍耐!”

    “哼,人在做,天在看,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你家叶寻有胆做那无耻之事,却无胆承认,枉称男子汉,还不如宫里那些没蛋的驴儿!”

    凤十娘却不依不饶,犹自唾沫星子漫天狂舞。

    站在门口的叶寻眼见不可开交,轻轻地咳了一声,向大堂走去。

    “寻儿,你可算回来了!”

    叶归平见叶寻走来,看到了救星,面色大喜,扭着胖乎乎的身子,奔出大堂,来到叶寻身旁,只拍了一下叶寻肩膀,悄声道:“自己摘的花,自己埋去。”

    说完,向忠伯道了一声,带着几个家丁奔出府门去。

    呃~叶寻此刻有些凌乱,可怜鹤衣郎在江州城又是坐牢又是中毒,刚回到家却遇到这么个事儿,就连老爹也不相信自己。

    “爹爹,爹爹,你可算回来了,快去救救娘亲,还有娘亲肚子里的弟弟,呜呜呜~”

    叶寻还在凌乱中,大堂中那女童脚步如飞,奔了出来,来到叶寻身前,不由分说,一把抱住叶寻的大腿,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脸,在叶寻裤腿上擦来蹭去。

    这女童头上用红线扎着两个冲天辫,小脸嘟嘟的,弯弯的眉毛鼻子翘,眼睛似两颗闪亮的玛瑙,此刻目含泪花,更加扑闪灵动,身上穿着打了好几个补丁的破旧衣服。

    呃~这~我当爹了?孩子都已经这么大了?还是个这么粉雕玉琢的女儿!貌似还有个没落地的!

    叶寻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当爹不可怕,关键是自己连孩子她娘是谁都不知道啊!

    “天杀的叶寻,该死的负心汉,你可算是回来了!你还不赶紧找个郎中,去救被你抛弃的可怜人儿!”

    凤十娘也骂骂咧咧地走了出来,忠伯装作看不见,顾自朝内堂走了去,门口那几个家丁只捂嘴偷笑,他们知道自家公子爷素来风流,这事保不准是真的。

    叶寻见这女童哭得真切,不似作假,又看凤十娘一副得理不饶人的架势,瞬间头都大了起来,悻悻问道:“豆腐西施,你倒是说说,孩子的娘亲是怡红院的秋素还是粉居楼的香姐儿?或者是烟雨楼的冬雪?难道是明月楼的知画?”

    他这时心里也没了准头,这些年纵横风月,倒也确实没能片叶不沾身。

    “哼,你去城外淮宁乡十里亭一看便知!小知了,看好你家爹爹,莫要让他再跑了!”

    凤十娘扬着头,双手叉腰,胸前荡漾,那高耸的气势比起脸上的气焰更加嚣张,怒眼瞪着叶寻,女童犹自哇哇大哭,原来她的名字叫做知了。

    看来,想要弄明白这其中是否有误会,只能前去一探究竟了,叶寻无奈地摇了摇头,蹲下身子,摸了摸女童的头,用衣袖为其擦拭脸上的泪水,安慰道:“不哭不哭,我马上去找郎中。”

    小知了得了叶寻的应承,慢慢地止住哭声,哽咽着,懦懦地点了点头,把脸埋进叶寻肩头。

    叶寻无奈,只好抱住女童,转身像门口的家丁打了个眼色,家丁会意,奔上前来。

    “去把飞絮牵来,然后带着她们二人先去十里亭,我去找郎中,随后便到。”

    “是。”

    家丁应承,往后院后面的马厩奔去,不多一会,牵着一匹全身雪白的高头大马出来,这马和沈江南那匹雪灵极为相似,乃是当年叶归平从大宛花万金买来的一对双胞,后来,叶寻把其中一匹赠与沈江南。

    这才有后来京城中榜“公子纵白马,满城红嫁衣”的佳话。

    家丁带着愤愤不平的凤十娘出门而去,凤十娘临走之前还恶狠狠地放下话来,说什么叶寻但凡不去,明日她会来把叶府弄个天翻地覆。

    叶寻置之一笑,折身回屋,穿过大堂,来到后院,上了他在家中的住所鹤临阁,换上一身干净衣物,还是纹鹤的青衫,又从床头的衣架上把夹层插有七炳寒芒如霜的飞刀皮带系上。

    这七枚飞刀乃是爷爷叶开传给他的,每一枚都是用天外陨铁打造,吹毛断发,锋利无比。

    下楼之时,再次看了一眼相距不远的锦绣阁,不见里面有响动,料想母亲是受不了豆腐西施吵闹,去了云容号衣铺里,不再停留,回到前院,牵马出门,准备去妙手堂找神医段缺。

第一百四十一章:三条腿的段缺

    三条腿的男人遍地都是,但这世上绝没有哪一个男人的第三条腿比段缺更硬。

    因为段缺的第三条腿是用东海玄铁打造的,它接地那一头,削得尖尖的,既能刺穿坚硬的铁板,也能凿通最厚的铜墙和铁壁。

    被他夹在腋下拄着一瘸一拐地行走时,那模样,像极了传说中的八仙“铁拐李”。

    但段缺最厉害的并不是他这根铁拐杖,而是一手生死人活白骨的医术。

    神医段缺,靠着一手祖传医术,专治各种疑难杂症,专治各种不服,比如水土不服之类的。

    曾经京城十四王爷得了无名顽疾,药石不灵,宫里头的御医们都束手无策,眼看十四王爷就要一命呼呼,恰好,大臣徐阶在街上偶遇游走的段缺,抱着死马当作活马医的心态,请段缺去医治,段缺只凭徐阶的言语描述,就轻描淡写地写下一副方子。

    徐阶按照药房下药,一碗药汤下去,就要断气的十四王爷便醒转过来,隔了一日便能下地,到了第三日,就已生龙活虎,与常人无异。

    可是,当十四王爷带着重金前去拜谢段缺时,段缺早已不知所踪,不过,至此神医段缺名满天下。

    段缺再出现时,已是十年之后,拄着铁拐,已瘸了一条腿,谁也不知道他的腿是被谁打瘸的,正如谁也不知道,他出神入化的医术竟然无法医好自己的腿。

    但从那以后,段缺就在苏州城定居下来,真可谓大隐隐于市,后来宫中来人请他,每以身有不便推脱,久而久之,官府也不再叨扰,倒是民间前来拜访求医的人,数不胜数。

    叶寻来到妙手堂时,妙手堂来往寻医买药的人早已络绎不绝,但坐堂的却不是段缺,而是段缺的弟子,二八年纪的马回春,他年纪虽小,已得段缺几分本事,号称“小神医”。

    见叶寻进门,被人群簇拥着的马回春大呼道:“鹤衣郎,师傅让我传话,他老人家知晓你会来寻他,已先行一步了。”

    叶寻听罢,不禁暗暗称奇,段缺竟然知道自己会来找他,而且还知道自己来找他的目的,叶寻根本不相信什么未卜先知,玄鬼神算。

    看来,段缺必知此中隐情,一切,等待会儿见到段缺,一问便知。

    打定主意,与马回春说了句客套话,翻身上马,纵出城去。

    淮宁乡在苏州城外北面,距离苏州城有二里来路,处在太湖下游,乡民多以种藕打鱼为生,而十里亭,则是其内一个村子,并不大,只百来户人家,叶寻两年前与燕流儿去太湖赏荷花时,曾路过此地。

    路程虽不算远,但多为泥巴路,有些泥泞,是昨夜那场雨的缘故,翻了新泥,沿途又多草木,日头方斜,还未来得及将这些泥泞烘干。

    白马“飞絮”久在马厩,今日终于得见山水,显得有些亢奋,嘶鸣连连,昂首扬蹄,背上如生双翼,疾驰如风,蹄踏新泥纷飞,惹得沿路浅草娇羞低头,野芳惊魂失色。

    叶寻心情一阵舒爽,一路纵马疾驰一里来路,路过烟村四五家,亭台六七座,踏皱八九十枝花,终于看到家丁叶安、叶福驱赶的马车,马车旁还有个倒骑毛驴的矮痩老头。

    这老头坐在驴背上,屁股后边驴脖子处,左边挂着药箱晃荡,右边挂着铁拐,手里抱一橙色葫芦,正有一口没一口地悠然慢饮。

    正是三条腿的神医段缺。

    “段神医!”

    叶寻大喜,高呼一声,轻拍马股,追了上去。

    赶车的叶安勒马向叶寻见好,叶寻笑着回了几句,吩咐叶安继续赶路,在马车内传出豆腐西施凤十娘的冷哼声时,叶安驾车上了前头。

    “见过段神医。”

    叶寻人在马背,拱手行礼,胯下飞絮白马脚步放缓下来,正好和毛驴的速度持平。

    驴背上的段缺将酒葫芦放下,抬眼盯着叶寻腰间的布囊,双眼满含深意道:“鹤衣郎印堂发黑,近日必定遭逢大凶之兆啊,只有历经两个大波,随后方可一马平川,前途坦荡。”

    段缺说的简直和无夕和尚一模一样,这把叶寻逗得一乐,朝驴背上的段缺笑道:“素闻段神医医术高绝,原来对于星卜望气,相面玄测也有涉猎,失敬失敬!”

    “鹤衣郎不必拐弯抹角,老夫知晓鹤衣郎想问何事,老夫赶来十里亭,实则受人所托,其中巨细,到了十里亭,老夫再与你细述。”

    段缺话毕,嘴里弹舌打了个“得儿”,毛驴通晓人意,奔了出去。

    叶寻见此,拍马跟上。

    又行了一里路,但见前方有一池塘,杨柳依依,池塘内荷叶婷婷,池塘中心有一飞檐小亭,池塘后,屋舍俨然,坐落成群。

    十里亭,到了。

    “呜呜呜~娘,娘你快醒醒!快醒醒呀!”、“雨荷,雨荷,你快醒醒呀,你这一去,让知了往后怎么活下去啊,天杀的叶寻,狗屁鹤衣郎,都是你造下的孽,老娘要宰了你!”......

    叶寻翻身下马,就听得池塘后面第一户人家传来哭声一片,其中凤十娘的声音最大,心头一跳,暗道不好,恐怕是来迟了。

    不再多话,往那户人家疾奔,身后段缺滑下驴背,拄拐一瘸一拐地跟上。

    才一进门,就看到破落的屋子里,正堂房梁上吊着一身怀六甲的孕妇,身穿绿色长裙,腹部隆起似一座小山,被打成死结的布条勒住脖子,悬在半空。

    想来凤十娘等人也是前脚刚到,还来不及将这上吊的妇人放下,叶寻自腰间拔出一枚飞刀,甩袖射出,飞刀化一道寒芒射去,将布条割断,钉到房梁上。

    叶寻眼疾手快,上前一步,将坠下的妇人接住,小知了犹在嚎啕大哭,凤十娘骂骂咧咧的气势愈发强烈,但叶寻无心去搭理,毕竟救人要紧。

    段缺这时背着药箱走进屋来,上前伸手一探叶寻怀中妇人的鼻息,又将手按在妇人隆起的腹部上方,指头抖动不停。

    “怎样,段神医,可还有救?”

    叶寻无暇细看段缺手上无名指已断了半截,急忙开口相问。

    “腹中胎儿尚有救,这妇人,唉,恐怕回天乏术了,除非......”

    段缺收回手,摇头叹气连连。

    叶寻此刻像热锅上的蚂蚁,心头七上八下,却见段缺不紧不慢,瞬间更加焦急了,急忙追问道:“除非什么?如此关头,您老就别再卖关子了。”

    段缺一边打开药箱,一边说道:“除非现在有明月楼特制的檀香‘姑苏寻味’,此女如今乃是假死,只要有明月楼檀香浓郁的香气熏陶刺激,缓过一口气来,就好了。”

    “别物不成?”叶寻追问。

    “不成,只有那檀香,味烈而性柔,才不会伤她肺腑。”段缺答道。

    叶寻不二话,飞身上梁,拔下飞刀,出门撇一木块,飞速写下字,将飞刀与木块一并绑在飞絮白马头上。

    咬指吹了一声口哨,白马会意,扬蹄狂奔而去,疾如旋风。

    叶寻返回屋内,安慰宽解小知了和凤十娘,段缺在一旁捣药。

    趁此机会,叶寻细细端详昏厥中的孕妇,这女子模样秀丽,颇有几分姿色,但叶寻怎么也想不起来自己有在哪里见过,完全是一张陌生的面孔。

    不出半柱香,听得蹄声哒哒,白马去而复返,脖子上挂了一个精美的盒子,叶寻一眼就认出了那是明月楼转用来包装檀香的盒子,心头大喜,奔出屋子解下盒子。

    “好了,你们出去吧,这里交给老夫便可。”

    段缺接过叶寻递到手上的盒子,挥手示意,一干人等退出屋子,叶寻轻轻掩上屋门。

    不一会儿,屋内弥漫出阵阵浓香,又过了半盏茶时间,传出一声有气无力的咳嗽。

    然后是撕心裂肺的呻吟叫痛,持续了一炷香左右,直到日上三竿,正午时分。

    “哇~”

    传出一声新生婴儿啼哭,在屋外焦急得来回踱步的叶寻等人,终于松出一口气,心头的石头总算落地。

    “母子平安,凤十娘,快进来收拾收拾。”

    段缺打开屋门喊道,一副老怀大慰的神态。

    屋中,那女子早已醒了过来,诞下一男婴,此刻满脸苍白的她,正抱着男婴流泪。

    若非段缺医术高明,即使没有先前上吊之事,单单是分娩之苦,她恐怕也熬不过来。

    叶寻瞥了一眼屋内,知道那女子刚历经分娩,多有不便,顺手关上门,与段缺一起坐到篱笆院内的稻草堆上。

    “老夫之所以知晓这一切,乃是有人去妙手堂相告。”

    “何时何人?”

    “昨夜三更,一个戴着青玉面具的女子,口音不像本地人,但老夫听不出她是哪里人。”

    “那玉面女子可曾另有所言?”

    “不曾,只与老夫言明此间事情,又说鹤衣郎会来,对了,倒是拖老夫将此物转交鹤衣郎。”

    段缺从袖中取出一根小指长短的银针,递给叶寻。

    接住银针只看一眼,叶寻就看出了这是唐梨雨的暴雨梨花针!

第一百四十二章:一枝独秀

    叶寻还待思索唐梨雨和此间诸事到底有什么干系,回头一看,凤十娘搀扶着那叫雨荷的女子走到门口。

    因为刚经历了产子之痛,面色苍白如纸的雨荷无法抬脚迈门槛,在凤十年娘的搀扶下倚着门,开口说话时,有气无力,怀中抱着那新生的婴儿。

    叶寻从稻草堆上站起,笑道:“豆腐西施,你的这出戏还待演到何时,能帮的我已尽力啦。”

    自己的伎俩被叶寻戳破,凤十娘面色一窘,但还是有些不甘心,死鸭子嘴硬,扬起下巴嗔道:“你怎知是我诓你?”

    叶寻微微一笑,道:“女子怀胎,十月产子,纵然快些也得八九个月,你可知八九个月前我身在何处?”

    “在何处?”凤十娘还是不松口。

    叶寻摸了摸从屋内跑出来,已是一脸喜悦的小知了的头,笑道:“九个月前,我与你日夜挂念的无夕和尚受诸葛神机之邀,在塞外飞雪山庄做客,逗留月余,断然不可能与江南女子有染。”

    缓了缓,接着说道:“况且,倘若我真与你表妹有染,惹下这事,按你的性子,当初就该打上我叶府,怎会到现在才去吵闹。哈哈,你说吧,设下这局想要我帮你做什么?”

    “‘青衫纹白鹤,姑苏探花郎’,不愧是中了皇榜探花的鹤衣郎,果然心思缜密,原来你早已看穿,只是在顺水推舟而已。”

    凤十娘终于松口,但那妇人却开始抽泣起来,哽咽着说道:“多谢恩公相救......”

    原来,一切都是无夕和尚的鬼主意。

    这妇人名为赵雨荷,双亲早故,丈夫也已在十个月前,被太湖上的水匪巨鲨帮所害,留下孤儿寡母,还有妇人肚子里的胎儿,身怀六甲的赵雨荷多次报官无果,又苦无生计,绝望之下,几度寻死。

    这事被刀子嘴豆腐心的凤十娘知晓,素来热心肠的凤十娘,想要帮助赵雨荷母子,奈何自己的豆腐摊收入微薄有心无力,无奈之下,只好去求无夕。

    只是寒山寺中清一色的和尚,不能收容赵雨荷母女二人,无夕计上心头,给凤十娘定下这一计策。

    无夕这局设的,倒让叶寻无端喝上一碗不是滋味的“豆腐花”。

    “好个不正经的和尚,果真是一支上上签。好了,你们母女三人,日后每个月,以这把刻有我名姓的玄铁飞刀为信物,去我叶家钱庄领十两银子,以作生计,待你身子康复,便去我母亲的云容纺学一些针线活,工钱照样支付予你,好为往后找条出路。”

    叶寻将布囊中写有“豆腐”二字的竹签扔掉,掏出一把飞刀,知道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的道理,对把飞刀递到妇人手中。

    这才重新开口道:“至于那巨鲨帮,待我一位朋友到来,我自有打算,此间事了,我还有要事,保重!”

    说完,在妇人声泪俱下的感谢中,翻身上马,朝段缺拱手道:“段神医,待您老回城,再登门拜谢,亦有些杂事想要向您讨教。”

    段缺只是一笑,挥手道:“鹤衣郎只管去吧,你我乃是忘年之交,无须多礼。”折身进了屋,他还得为赵雨荷开些调理的方子。

    叶寻和家丁回到府中后,又将此事巨细与父亲叶归平,母亲陆雁秋一一道尽,二老一阵欷吁,只叹世有离合悲欢,人有旦夕祸福,平安团圆可贵。

    至掌灯时刻,一家人开宴,尽享天伦。

    用过晚饭,叶寻决定前去明月楼调查那流星耳坠之事,与二老和忠伯打了个招呼,便出门去。

    他已从家丁口中得知,明月楼新来了两个妙人,与自己早年见过的那佩戴玉钗银坠的哑女多有干系。

    明月楼高休独倚,姑苏风暖莫戚戚。

    明月楼,处在苏州城最繁华的地段,楼高瓦绿,是苏州城最豪华的歌楼。

    明月楼有五香,一是女儿香,二是酒香,三是菜香,四是书香,第五则是真香。

    顾名思义,便是明月楼的姑娘们,人美歌甜,酒菜可口。

    值得一提的是那“书香”和“真香”。

    明月楼和寻常歌楼妓院不同,楼分四层,一层和二层当然就是些庄注对赌,皮肉勾当,登楼在此娱乐,是为“俗登”。

    但第三楼,乃是卖艺不卖身的清倌人们登台卖艺的地方。

    第四层,则藏有无数书籍,囊括经史子集,名家名作,还有野史杂话,评书娱文,甚至还有一些各大门派允许外传的浅显武功籍谱。

    这里分作很多厢房,各有雅号,来此楼层者,与厢房内焚香读书,好不惬意。

    明月楼的香,那可是宝贝,是从岭南千里迢迢运来的榆树皮,还有各地采购来的花粉研碎成粉,加上海外购来的香料,与天生带有幽香的潇湘锦竹一起,制作而成。

    这香名为“姑苏寻味”,每一盒都价值白银三百两,盒子里只有三截拇指大小的香块。

    可谓是价值千金,不是寻常人家能够焚烧得起的,这便是明月楼的“真香”。

    而登上明月楼三层和四层的,称为“雅登”,但即使登上第三层,也少有人能登第四楼,因为那实在是太贵了。

    叶寻对于明月楼可谓是熟得不能再熟了,刚踏上楼前洒满花瓣的台阶,还未迈过门槛。

    明月楼半老徐娘的鸨头九姨就挥着红色丝巾迎了出来。

    “哎呀呀,今儿个吹得可真是春风,一大早就听得喜鹊儿叫门,这可不,探花郎就来了。”

    体态丰腴的九姨挽住叶寻衣袖,眉飞凤舞,两张红艳艳的嘴唇,早就练得出神入化,人鬼难分。

    说的全是些体面话,尽在恭维奉承叶寻,这也难怪,叶寻可是苏州城最大的金主,向来又出手阔绰。

    “已有半年不曾来过,没想到九姨还心存挂怀呀,可惜,今日却无暇讨得九姨三十年的佳酿了,今早白马求香之事,多谢了。”

    叶寻早就见惯了这些风雪场面,嬉皮笑脸道,任凭九姨将胸前的温柔,往自己的胸口乱蹭。

    九姨这等人精,怎会听不出叶寻的言下之意,明白叶寻不想与自己多加纠缠,媚声笑道:“哪儿敢忘了咱苏州城的探花郎,公子爷莫要见外,那檀香不过小事一桩,况且取银交香,爷儿并未占了明月楼半分便宜,话说,公子爷今儿个还是雅登?”

    叶寻以往来明月楼都是上的三层四层,九姨已经先入为主。

    “先上三楼听个小曲儿,求幅画,听说明月楼新来个妙人儿,能以针带笔,绣得一手好画,不知可有其事?”

    叶寻轻轻拂开九姨的手,挑明来意。

    “原来是来寻琴儿、秀儿,公子爷来的可真是时候,恰逢琴儿、秀儿登台,您请!”

    九姨作出一副请客登楼的姿态,与守住楼梯口的两个小厮使了个眼色,喊道:“叶公子,雅登,前排!”

    两个小厮急忙退到一旁,让出路来。

    “还是老规矩。”

    叶寻抛下一句话,洒然抬脚上楼。

    九姨喜笑颜开,吩咐柜台写下账记,又扭着腰肢出门迎客去了,她当然不会担心叶寻赖账或是开不起钱。

    开什么玩笑,苏州第一富贾的公子爷哪里会开不起钱,和以往一样,只需拿着银票去叶记钱庄对账提银就行了。

    轻车熟路,撇开一楼二楼的嘈杂,叶寻上得三楼,早有小厮为他在前排拖椅开了座。

    叶寻坐下,抓住桌上早就备好的酒壶,顾自倒了一杯酒。

    他身前三步开外,是一歌舞台,但台上此刻并没有舞女歌姬,只一女子上台道:“素琴与锦秀两位姑娘即将登台,可有贵客点曲购画?”

    这少女,名唤萝儿,叶寻倒是识得,是明月楼的老面孔了,半年未见,面容却没有多少改变。

    “我出一百两!”

    喊话的是叶寻邻桌一个胖子。

    “我出五百两,各位不要与我抢了,今晚三层的消费由我赵誊买单!”

    胖子刚完话,前排最左侧的一个紫衣公子哥摇着白扇起身。

    他一喊出话来,原本跃跃欲试的众人都止住了声,今晚有个冤大头买单,白吃白喝的便宜,不占白不占。

    叶寻微微一笑,缓缓抬起手来,笑道:“萝儿,我出一千两黄金,点一曲平湖秋月,求一幅春景。”

    什么?一千两!黄金!只为听个曲儿,买幅绣画。

    楼层一众宾客瞬间哗然一片,那赵誊也愣住了,待看清喊话的是叶寻,众人纷纷闭上了嘴。

    苏州城坊间有一句话,叫作“不与蕃郎比贵贱,不同寻郎比富贫。”

    意思就是说,不要和当朝内阁首辅严嵩的儿子,人称小阁老的严世蕃比显贵,不要和叶府的鹤衣郎叶寻比有钱,因为你都比不过,自会自取其辱呀!

    萝儿识得叶寻,微微欠身,记下叶寻的话,退了下去。

    不多一会儿,一个模样绝美的白裙女子,和一个模样与其简直一模一样的黄衫抱琴女子登上台,两个女子身后跟着四个婢女。

    叶寻盯着两个女子的耳垂细看,却不见有耳坠耳环,心头不由升起一丝失望。

    看来,那流星坠的线索暂时是断了。

    萝儿再度登台,从黄衫女子身前拉起屏风,又提上一筐针线,走到白裙女子身侧轻轻放下。

    白裙女子被婢女搀扶着坐下,几个小厮上台,在白裙女子身前支起衣架一般的木架,又在木架上挂一块洁白无瑕的白绢。

    萝儿这才附在白裙女子耳畔道:“姑娘,诸事就绪。”

    说完,朝台下的叶寻低声道:“爷儿,请听曲儿待画。”

    琴声起,弦分轻重,声成远近高低,曲转悠扬,听之如同置身湖畔,赏天际满轮圆月。

    而那模样清雅脱俗的白裙女子,眼睛直勾勾地看着前方,手上却不含糊。

    捻针引线,葱指如梭,在白绢上针穿线引,换针取线,又是指走线穿,或红或绿。

    不到半盏茶时间,琴声重弦落定,余音旋耳。

    绣作已成!

    众人抬眼一看,那一块白绢,上绣蝴蝶翩翩,下绣落花残红,中间部分,灰蒙蒙的雨雾中,有一条小溪,显眼的是,小溪岸上,一只青蛙探出半个头,鼓着大眼睛。

    “切!这等绣画,不过寻常耳!”

    前排一抚扇秀才看着绣画,嗤之以鼻,夸夸其谈。

    “是极是极,不过寻常耳,五岁稚童可为之~探花郎的眼光也不过如此,倒是被这女子诓骗了...”

    与他同桌的几个士子打扮的男子,纷纷附和,言语之意都是嘲讽杜秀儿手法拙劣,又似在嘲讽叶寻人傻钱多,为这么一副作品豪掷千金。

    台上那白裙女子,双眸平静,脸上神色坦然,似古井无波,不见喜怒,俨然宠辱不惊的神态。

    叶寻只看了一眼绣画,点了点头,起身微微抱拳,笑道:“多谢姑娘大作,今日得获贵宝,感谢非常,不知姑娘可否赏脸焚香饮茶?”

    那女子双目平静地看着前方,听了叶寻的话,并不回答,只莞尔一笑,起身在一个身穿绿罗裙的婢女搀扶下,朝屏风后走了去,方才抚琴的女子也跟着退了下去。

    “不对,春有花开花落,上绣蝴蝶,下绣落花,正是春起春消,此绣画已绣尽春意!但更妙的是那青蛙,只露出半个头来,说明夏季也已即将到来!妙呀!”

    这时,后排一个公子哥突然指着绣布高呼。

    “咦,经赵公子一指点,倒真是妙手佳作啊!”、“然也,然也”.....

    方才语带嘲讽的那几个秀才,满脸恍然大悟的神态,扶额大叹。

    对此,叶寻只是笑笑,他方才早已看出了这一切,倒也懒得和这些附庸风雅的酸人作口舌之争。

    在看客的议论纷纷中,一个少女走上台,将绣布整整齐齐地折好,冲台下横眉哼道:“你们这些穷酸,向来热衷于乱嚼舌根,哪识得其中妙处,可知方才两位姑娘,抚琴的是耳不能听,绣画的双眼失明。”

    “什么?那姑娘竟然有目疾?双眼失明竟然能绣出如此妙作!”

    “此乃天绣也!”

    台下看客们,瞬间哗然。

    少女跳下台来,走到叶寻座前,双手恭恭敬敬地将白绢绣布递给叶寻,低眉道:“鹤衣郎慧眼识珠,我家两位姑娘拜谢探花郎慷慨,有情公子爷移步明月阁饮茶。”

    叶寻笑着应了一声,随萝儿让了四楼,走过长长的走廊过道,来到走廊尽头的厢房前,萝儿打开房门,请叶寻入内,自己却在门口停住了脚步。

    叶寻进屋就看到白裙女子临窗而坐,手中捧着一块白绢,身前是四脚八仙桌,上有香坛,香雾渺渺,檀香四溢,却未在屋中见得黄衫女子。

    “鹤衣郎出价过高,杜秀儿感激不尽,另以此作答谢。”

    原来这女子名为杜秀儿,叶寻接过画布,故意在身前顿了一顿,盯住杜秀儿的眸子,以确认杜秀儿是不是真的双目失明,好一会儿,不见杜秀儿有何异样,心头笃定这女子果有眼疾,这才坐到杜秀儿身前桌子旁的椅子上。

    久久不闻叶寻开口,杜秀儿淡淡问道:“鹤衣郎觉得此绣如何?”

    叶寻展开白绢,上面绣的是一枝傲雪红梅,艳红如血的梅花栩栩如生,跃然枝头,赞道:“寒梅凌雪,妙,一枝独秀。”

    “秀儿未绣雪,红梅何曾傲寒?”杜秀儿巧笑嫣然。

    叶寻笑道:“这正是此作妙处,白绢为雪,不绣胜绣,自然而然,一枝红梅成天秀。”

    杜秀儿报以一笑,接着道:“不负‘公子纵白马,满城红嫁衣’的美名,鹤衣郎是明白人,此刻也该说明白话。”

    这杜秀儿几次三番以鹤衣郎称呼自己,这让叶寻感到有些奇怪,随即问道:“姑娘识得叶某?”

    杜秀儿答道:“小女子虽然目不能视,但也听过‘青衫纹白鹤,姑苏探花郎’的大名,况且方才登台时,已听得萝儿呼唤求画者名姓,方才公子进屋时,脚步轻细,进屋之后,呼吸均匀坦荡,放眼整个苏州城的年轻一辈,也就鹤衣郎有这等深厚内力。”

    好个心思玲珑细致入微的女子。

    叶寻洒然回道:“秀儿姑娘看得却比许多人还要通透,明人不说暗话,叶某今日来此,实则想问姑娘,听闻杜姑娘与‘千手琵琶’花影乃是表亲?”

    “公子所寻之人已远去,所问之事尽在画中,言尽于此,秀儿身体不适,不能多陪,公子请慢走。”

    杜秀儿说完侧过了头,显然下了逐客令。

    她不愿多说,叶寻也不好强求,收下白绢,道一声别,退出屋子,却在走廊遇到神色慌张的黄衫女子回来,差点儿撞了个满怀。

    黄衫女子中抬头看了一眼,便挤开叶寻,跑进杜秀儿的屋子里,把屋门哐当一声关上。

第一百四十三章:弯刀四海

    叶寻从明月楼下来的时候,子时已过,丑时到来。

    本来皎洁的月色已现颓势,静悄悄的观前街上,夜风徐徐,夜市已散得差不多了,只有井月巷子口还有个卖馄饨摊子,亮着昏黄灯光和炉火,炉子上煮馄饨汤的大锅白雾漫漫。

    摆摊的是个老婆婆,身形佝偻,叶寻却不认识,想是新来不久的外地人。

    摊子前的矮桌旁坐着两个汉子,正在吃馄饨,发出吸溜吸溜的喝汤声。

    隔着百来步,叶寻就认出了那两个汉子,是苏州城负责打更的更夫,一个叫王平,人称王大痣,嗜赌如命。

    另一个叫刘安,外号刘扒皮,两人都是本地人,早年都在叶家名下的富贵赌坊做过事。

    两人各占桌子一角,挨着坐,桌上除了两大碗馄饨,还有打更的用具,而在他们的脚旁,桌子底下,有一被黑布蒙着的箩筐,里面不知装的什么。

    “两位客官行行好,早些吃了去,官府明文规定,过了子时,街上不得摆摊,违者罚收纹银五十两,老身这馄饨摊本小利薄,实在不敢冒撞。”

    佝偻的老妪叹气连连,一边央求着,一边收拾摊子上的杂物。

    嘴角长了一颗黄豆大小黑痣的王大痣不以为意的摆手说道:“老东西休得聒噪,你放心,衙门里那负责巡市的王全,与我是本家,断然不会怪罪于你。”他说起话来,黑痣上那根沾了馄饨汤油腻的黑毛被月光映得铮亮。

    坐在他旁边,长着两撇老鼠须的刘扒皮端起碗,吸溜下一口馄饨汤后,也开口笑道:“大痣哥说得对,老东西你莫再罗里吧嗦,喏,惹恼了老子,你以后别想在苏州城里讨饭吃了!”

    老妪被刘扒皮说得一颤,重重地叹了一口气,扶住摊子懦懦不敢再说话。

    刘扒皮说完,将桌子底下箩筐上的黑布紧了紧,道:“话说大痣哥,那人到底还来不来,咱哥俩这几日在枯草岭遭的罪,莫让他放了鸽子,全打水漂咯,差点儿被那些狸子掏了眼珠子,我现在还在后怕呢,那鬼地方可真够瘆人的。”

    王大痣喝下一口汤,放下碗,抬起袖子抹了一把嘴,开口道:“富贵险中求,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怕什么,有了钱,鬼也敬咱三分。”

    “话是这么说没错,就怕仇三爷出尔反尔,害得咱们空欢喜。”

    “嘘,别乱说话,小心舌头闪了嘴,脑袋就飘了,仇三爷的弯刀可不是开玩笑的,巨鲨帮不是咱们能够招惹的,你放心,听听仇三爷这次是要把这东西带去蜀中,送给唐门的三少爷,但收货的却是京城里来的一位爷,听说那位爷手眼通天,咱哥俩的二百银子跑不了。”

    叶寻躲在转角处的一家酒楼的墙边,一直听着二人的话,听到什么枯草岭、唐三公子,还有京城里来的大爷,正待往下听,王大痣却止住了刘扒皮的话头。

    枯草岭是苏州城外西边的一处荒丘,乃是一片乱葬坟地,叶寻作为土生土长的苏州人,自然知道那个地方。

    这时,叶寻听得二人脚边的箩筐里突然传出呜呜吱吱的响动。

    来不及细看,只觉一阵冷风从耳边袭过,天上的月色被不知何时飘来的乌云遮了大半。

    叶寻抬头一看,隔远隐隐约约地看到井月巷的尽头,月光收缩着,隐入那参天古榕树下的古井。

    一切只在瞬息之间,叶寻再一细看,井月巷空荡荡的,却又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叶寻只当自己看花了眼。

    再往馄饨摊那里看去,那老妪已把王大痣二人吃下的狼藉收拾干净,而王大痣二人则坐得端端正正,眼睛直盯着观前街东边那一头。

    叶寻想要顺着他们目光的方向看去,奈何被墙挡住,只好屏住呼吸,气沉丹田,灌输双腿,吊住一口气,横身踏墙上得酒楼屋顶,趴在屋瓦上。

    从头到尾没发出一声响动,他这一招是跟无夕和尚学来的,叫作般若千渡轻身诀,乃是寒山寺高僧慧尘大师的看家本领。

    侧眼往东面街道上一看,只见昏暗的街道上,一个中等身材的黑衣人抱刀缓缓走来。

    这黑衣人并未蒙面,但戴着一顶宽大的斗笠,斗笠的帽沿压得很低。

    叶寻在屋上看下去,被斗笠遮住,更是看不见这人的面貌,但已认得黑衣人怀中的刀。

    刀身弯如下弦月,长不过二尺,无鞘,刀锋开作鲨齿嶙峋,刀柄下弯,雕成虎头,这样的刀,对敌又快又狠。

    这是巨鲨帮堂主专用的虎头鲨齿刀,但并不是每个堂主都能用这样的刀。

    巨鲨帮作为太湖上最大的匪帮,设有四堂三舵,却只有一个人有资格用这样的刀,那就是白虎堂的堂主,一身武功堪比六大门派一流高手的仇四海。

    仇四海在巨鲨帮中,是排名第三的高手,仅次于帮主葛啸天和副帮主孙海棠。

    故而,道上的朋友多尊称他为仇三爷。

    仇四海走到馄饨摊前,瞥着王大痣,冷冷道:“我要东西呢?”

    “在这呢,三爷您可算是来了,这畜生闹得紧,我们兄弟俩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摁住了它,这两日里整天提心吊胆,谨防那老妖婆找上门来,真是一天觉都没能睡,要了小命啦。”

    王大痣桌子底下拖出那用黑布盖得严严实实的箩筐,点头哈腰,一脸谄媚。

    “少废话,拿来!”

    仇四海却不给他好脸色,冷哼一声,伸手就要去夺那箩筐,被眼疾手快的刘扒皮抢先把箩筐拉到一旁。

    刘扒皮舔着脸道:“三爷您莫说小的不识趣,这事先可是说好的,二百两,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我们兄弟俩赔了性命去的枯草岭,还您抬抬手,赏小的一碗饭。”

    “哼,好,王八螃蟹一起上了岸,一个尽学一个横着走,看来,我仇四海的弯刀已经落了尘,天大的笑话,从来只有我巨鲨帮收人钱财的份,今日倒有吃了熊心豹子胆的王八撑了头。”

    仇四海将怀中的弯刀拿到胸前,弯刀映着月光雪亮。

    箩筐里的呜呜吱吱声更加急促,显得很是焦急烦躁。

    “跑!”

    王大痣见势不妙,大呼一声,撒腿就跑,刘扒皮也一把捞起箩筐,冲飞出去。

    咻咻!

    刀如月轮,皎如霜,划过半空,斩下两颗头颅,打个回旋,又飞回仇四海的手中,仇四海低下头将刀锋上的血液轻轻吹落。

    直到刀锋上的血花落地,没了头颅的王大痣和刘扒皮在奔出五步之后,终于栽倒下去。

    抛飞到半空的头颅也终于落地,像蹴鞠一般在街面上乱滚,直滚出七步开外。

    “哼,自寻死路!”

    仇四海冷哼一声,扭头撇了一眼已已吓瘫在地的老妪一眼,一字一句道:“你什么也没看见。”吓得说不出话来的老妪只点头。

    仇四海一掌拍碎摊子前的矮桌,走到刘扒皮的尸体前,蹲下身子,将箩筐上的黑布掀起,冷笑道:“小东西,走吧,三爷送你去享福。”

    叶寻这下看到了箩筐里东西,却是一只全身如雪的白狐狸!

    “梁上君子,还未看够么!”

    仇四海把黑布盖回去,站起身子,朝叶寻所在的方向沉声冷喝,手中的弯刀已又离怀。

第一百四十四章:月夜白狐

    弯刀如月弧,呼啸而来,叶寻知道自己已然被仇四海发现,抓起一片屋瓦,翻身而起。

    人在半空中,甩手射出手中的拱形瓦片,瓦片迎着弯刀飞去,在半空中撞击出火星四溅。

    叶寻从屋顶跳下,飘然落地,笑道:“原来是‘混江龙’仇三爷,巨鲨帮的买卖已做到我苏州城来了?”

    仇四海伸手接住回旋的弯刀,打量着叶寻,冷冷道:“青衫纹白鹤,我道是谁,原来是大名鼎鼎的鹤衣郎,我巨鲨帮在太湖上可从未动过叶家商号任何一条船,大江通四海,咱们各上各的岸,鹤衣郎若想多管闲事,仇某说不得要领教一下飞刀绝技。”

    “哈哈,仇三爷稍安勿躁,我叶寻的臭毛病一大堆,唯独没有多管闲事这一条。”

    叶寻哈哈笑道,从腰间掏出一枚飞刀,抓住飞刀一端系住刀柄的刀穗,甩在手中打旋,走到馄饨摊前。

    扶起瘫倒在地的老妪,有意无意地沉声道:“唉,刚喝过明月楼的好酒,想要下来吃一碗蟹粉馄饨,可惜,没有坐的地儿!”

    “你!”

    仇四海恨恨地道了一声,斗笠下的半张脸,绷得铁青,又瞥见叶寻手中来回甩动,映月闪闪的飞刀。

    终于咬牙切齿地从怀中掏出一锭银子,往叶寻抛来,提起箩筐,咬牙道:“老东西,你走了大运,这十两纹银赔你桌子,山水有相逢,鹤衣郎后会有期!”

    说完,提上装有白狐狸的箩筐,就想飞檐而去。

    “留步!”

    开口的却是叶寻身旁,那卖馄饨的老妪!

    嗷!嗷!嗷!

    突然,城外传来夜狼啸月之声,一连三下,凄厉十分。

    叶寻抬头一看,只见月亮下方,有几道黑压压的蝙蝠影子掠过,随即听得街头西面脚步声响。

    顺眼看去,只见四个短小精悍的黑衣蒙面人抬着一顶黑色轿子奔来,四个黑衣人脚步如飞,只片刻之间,就已奔到摊子前。

    “主人,少主不见了。”

    四个黑衣人跪地向老妪禀告,老妪走出摊子,随意地摆了摆手,道:“不打紧,玲珑向来贪玩,听到沧海珠的消息,定然不安分,不过,她的小狐狸被人抓到这里,她肯定会来寻。”

    说完,朝仇四海冷冷道:“拿来!”

    话一出口,气势如霜,充满杀气,哪里还有半分先前的佝偻。

    “哈哈哈,可笑,方才看在鹤衣郎的面子上,饶你这老东西一条残命,没想到你如此不知死活!”

    尽管老妪气势凛然,仇四海却丝毫不放在眼里,狂笑一声,手中弯刀顺臂一劈,刀气陡升,光芒闪作月寒。

    噗!

    老妪只甩头噗出了一声,就像吐出浓痰一样,仇四海就倒了下去,额头上一个核桃大小的血洞,半截核桃仁从血洞中露出,鲜血从血洞喷出,血雾如雨。

    叶寻从未见过这样的杀人手法,百步开外吐桃核杀人,杀的还是兵器谱上排名第三十的仇四海,纵然是以暗器独步武林的蜀中唐门,也没有人能够做到。

    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这老妪的内功,深不可测!

    至少也在先天之上,先天以上的高手,自叶开等人消失以后,江湖中已很久很久没有出现过了。

    “年轻人倒也不负‘公子纵白马,满城红嫁衣’的美名,可惜,很快就没命了,后会无期。”

    叶寻来不及开口,也来不及飞身躲开,无形之中,似有什么束缚住了自己的双手双脚,就这样直愣愣地看着老妪枯瘦的手掌从自己眼前拂过,然后就倒了下去。

    再醒来时,发现自己正斜伏在马蹄井的井口,半个脑袋埋进井口中,天已蒙蒙亮,井水倒映着自己略显憔悴的面容,脑袋发沉,隐隐作痛。

    呜吱~

    突然听到一声低叫,感觉有什么东西正在咬着自己的靴子拖动,回头坐直身子一看,却是一只全身雪白的小狐狸正咬着自己的鞋尖。

    这,不正是昨夜里那被人装在箩筐里的小狐狸么!

    叶寻甩了甩头,回忆昨夜的一幕幕,顺着井月巷看去,观前街面上空荡荡的,既没有王大痣和刘扒皮的尸体,也不见仇四海的尸体。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叶寻正大惑不解。

    那小狐狸却呜吱一声,跳到叶寻怀中,伸出舌头就往叶寻脸上舔。

    “去去去,边儿去,苏州第一帅岂是你一小狐狸可以随便占便宜的。”

    叶寻拂开小狐狸,站起身子,拍了拍身上衣服。

    “少爷,原来你在这里和狐狸精缠绵,府上出大事啦!老爷正派人四处寻你呢。”叶安气喘吁吁地从巷子里奔来,满头大汗。

    叶寻瞪了一眼奔到身前的叶安,呸声道:“慌里慌张的成何体统,到底出什么事了?”

    叶安左手举袖抹去额头上的汗,右手抚着胸口顺气,道:“大概半柱香前,府里人都还在睡觉,突然听到有人疯狂拍门,小的当时正在梦里和明月楼的凤姐缠绵呢,被这拍门声惊醒,好不气恼.。”

    “呸,说正经的!”

    叶寻气不打一处来,朝叶安的脑袋敲了一个爆栗子,怒眼一瞪。

    叶安吃痛捂住了头,经这一缓,方才奔跑的气喘劲儿也缓了过来。

    不敢再废话,恭声道:“那拍门的是咱们叶府名下云容坊的账房赵先生,赵先生说,昨夜听得几声惨叫,云容坊六个女工一起消失了,这保不准是六条人命的官司,夫人现在正在发愁呢。”

    “报官了没有?”叶寻边走边问。

    “老爷早已派人去府衙知会,也派了府里的人前去寻找,小人正是被老爷拍出来的,恰好遇到了少爷。”跟在身后的叶安回道。

    叶寻停下脚步,摆手道:“好了,此事我已知晓,你快去寻找吧。”

    “是!”

    叶安应声转身而去,叶寻正要抬脚继续往家中走,突然觉得自己的右脚一重,低头一看,原来是那小狐狸在咬住自己的裤腿。

    脑中灵光一闪,回想昨夜那老妪,仇四海,还有偷听王大痣和刘扒皮说话时,见到马蹄井的奇怪现象。

    加上自己莫名其妙地昏睡在马蹄井旁,隐隐猜测,这和云容坊女工失踪会不会有什么联系?这小狐狸又为什么会莫名其妙地跟着自己?

    弯腰抱起小狐狸,笑道:“小东西,你想跟着大爷喝花酒是吧。”

    抬脚便往家中走,小狐狸伏在他的肩头,也不挣扎,也不闹腾。

第一百四十五章:惊现黄大仙

    叶寻一进府门,就见正堂里那迎客松画幅下的香案上,那尊财神爷雕像前,那把镀了漆的黄花梨木大椅上,坐着一个头戴乌纱,身穿绯红官袍的中年胖子。

    只看了一眼,就认出那人正是苏州府伊,大腹便便的张青云。

    暗附一声,有便宜可占,这胖子倒是来得挺快,走进正堂。

    张青云正端着杯茶,慢慢悠悠地饮下一口西楼雨尖的龙井。

    直到叶寻上前拱手道:“叶鹤衣见过知府大人。”他曾是皇榜探花,见官无须行大礼。

    张青云这胖子放下茶杯,装模作样道:“原来是鹤衣郎回来了,不必多礼,来,坐。”

    话毕,又从身前桌子上的盘子里抓起一块酥饼,一口吞掉。

    嘟囔着嘴说道:“万福记的酥饼不愧是咱们苏州的一绝,好吃好吃。”

    坐在他对面的叶归平急忙顺着话头,赔上笑脸道:“大人喜欢就好,待会儿小民让家仆亲自送到大人府上,只是,关于云容坊一事,还劳大人多费心。”

    张青云又抓了一块酥饼,听到叶归平的话,小眼一转,满含深意地瞥了一眼刚坐下的叶寻,将咬了一口的酥饼放回盘中。

    手往太阳穴上一揉,偏着头唉声叹气道:“唉,春日多雨,刚晴了两日,本府这老毛病又犯了。”

    叶寻看着盘中那还有恶心牙齿印的半块酥饼,又看装模作样的张青云,微微一笑,不作言语。

    叶归平摸爬滚打多年,能搏得如今苏州首富的名头,早就是个人精,此时哪里还不明白知府大人的意思。

    急忙舔着脸笑道:“素闻大人一心为民,夙夜在公,致使偏头顽疾缠身,前日,小民特地托人从蜀中带来一支千年血参,正准备送去大人府上,不想发生了这等事情,一时耽误了。”

    “哦…使不得,万万使不得,千年血参价值千金,老夫授受不起呀。”

    张青云口头上推诿,眼睛却已放光,但手还在揉着太阳穴。

    叶归平看着还在扶额的张青云,继续道:“大人说的哪里话,大人乃我苏州父母官,为大人解忧实属小民分内之事,听闻三日之后,乃是令堂高寿之喜,小民已备下薄礼,只待到时登门拜寿。”

    听了叶归平这番话,张知府眼中一亮,但手还是扶在额头上,吞吐道:“这个…那个…叶老爷的心意本府领了,只是叶老爷的这个意思嘛…那个本府意思是云容坊的事情它比较有意思。”

    叶寻有些坐不住了,这张胖子还真是会顺竿而上,不禁开口问道:“那大人的意思是?”

    被叶寻这么一问,张知府可就不太乐意了,把茶杯的盖子重重一扣,绿豆般的小眼一眯,盯着叶寻说道:“鹤衣郎这问的可就没意思了,本府自然想查个水落石出,身在位,谋职为民,这个担子可不轻呀,你懂本府的意思吧?哎哟哟,头疼头疼。”

    说完,又一个劲儿地轻拍自己的额头,似乎真的头痛非常。

    “大人可真有意思。”

    叶寻忍不住又接上话,却被叶归平拍了拍肩头,叶归平呵呵笑道:“大人的意思,小民能懂,恳求张大人宽限些时日,云容坊女工失踪事关重大,小民定会配合好调查适宜。”

    说到这里,略作停顿,才又继续道:“听闻大人对字画深有钻研,小民正好收藏了一批颜柳真迹,今晚欲带字画登门向大人请教,好为小民指点迷津。”

    张青云听了这话,这才放下扶额的手,脸上的肥肉一颤,笑道:“这偏头之疾,来时如暴雨,去时如风,倒让二位见笑了。”

    “岂敢岂敢,大人这是为民操劳过度。”叶归平接话奉承。

    “食君之禄,与君分忧,万岁恩重,万万不敢轻心,尽职尽责罢了,好啦,眼下本府要回去安排人调查云容坊一事,就不叨扰了。”

    “恭送大人,叶福,带上点心,送知府大人。”

    “是。”

    目送张青云的马车离去,叶归平这才转身,脸上的笑容一凝,眉头锁了起来。

    叶寻再也忍不住了,急忙问道:“父亲为何与那张大嘴低三下四?”

    叶归平坐回椅子上,饮下一口茶,叹道:“今时不同往日了,沈大人入狱以后,京城里严阁老已然一手遮天,这张青云虽然脓包,却是严阁老的门生,咱们府里眼下出了事,就怕他从中作梗。”

    叶寻却不以为然,笑道:“父亲莫慌,前几日,臭铁与孩儿约定好在此间汇合,算一算时日,也该到了。”

    叶归平面色一喜,问道:“你是说江南要来?”

    叶寻把桌子底下的小狐狸抱起来,回道:“没错,江南正是来追查致使沈大人入狱的宫里失宝一事。”

    小狐狸方才躲得快,并没有被张青云和叶归平发觉。

    叶归平盯着叶寻膝盖上的小狐狸道:“好呀,不过,一码归一码,眼下燃眉之急是把女工失踪一事查明,你赶紧带人去云容坊看看,对了,你这小狐狸是从哪里买来的?狐狸乃是妖魅不祥之物呀。”

    “嘿,昨晚在明月楼遇到一好友,托孩儿暂带两日罢了,如此,孩儿先行告退,去云容坊看看其中猫腻。”

    叶寻摆手一笑,放下小狐狸,站起身子就要出门,叶归平只说了声“去吧”,转身进了后堂。

    叶寻出了门,一边走一边寻思。

    皇宫失宝,江州入狱,青竹林中毒,到现在的云容坊女工失踪,其中似乎有着同一条线,有同一个人在操控。

    但具体是何人,又为何这么做,叶寻一时间拿不定主意。

    但好像,都和玉面人有关系。

    一路思考,就走到了云容坊。

    因为出了事,云容坊与往日百架纺车运作时的嘈杂喧闹不同,今日显得冷冷清清。

    只工头孙勇和账房先生赵敬,同三个小工一起,愁眉苦脸地坐在纺车前那大染缸池边唉声叹气,直到叶寻走近池边,这五个人才抬起头,站了起来躬身道:“少爷。”

    “黄…黄大仙!”

    叶寻还未来得及与这五个人打招呼,就听到一架架纺车后面,那些用竹竿串起来晾晒,花花绿绿的的染布后面,传来尖叫!

第一百四十六章:云容坊生疑

    黄大仙又称黄皮子,其实就是黄鼠狼,黄鼠狼生性狡诈,又颇为诡异,人们觉得那是成了精的,故称之为黄大仙。

    黄鼠狼擅长掘土打洞,在塞外、关东很是常见,不过,在江南一带却很少见,尤其是苏州这样的鱼米水乡。

    听得这一声尖叫,叶寻三步并作两步,张勇、赵敬等人亦随其后,众人奔过纺车,扒开层层染布,来到云容坊大院西南角的墙根前,只见一道黄影嗖一下,越过土墙,窜飞出去。

    “呜吱~”

    叶寻肩头的小狐狸呜吱一声,从肩头跳下,后足一蹬,跃墙而追着黄影而去。

    “绣...绣花鞋!翠...翠花....黄...黄大仙~”

    瘫倒在地的是云容坊的一个小工,名唤马四,正当而立之年,昆山人,在云容坊做了十来年的染布工了,叶寻识得此人,上前喊道:“马四!”

    “绣....绣..花鞋,光身子...翠花...鬼..鬼!没有头...黄大仙...血!”

    马四却犹自颤抖呢喃着,仿佛听不见叶寻的喊话,双眼直勾勾地盯着面前的土墙,额头布满细汗,面色苍白,任凭张勇等人怎么摇晃,犹是这般痴傻呆愣。

    翠花!这是失踪的六个女工之一,马四刚才到底看见了什么?

    叶寻顺着马四的目光看去,土墙上除了墙角有一小片湿漉漉,别无他物,走到墙角,一股重重的尿骚味扑鼻而来,心中有了答案,微微一笑,走回马四跟前,二话不说,伸手就是一个大耳光朝马四脸上呼去。

    这耳光直扇得马四的脸上肿出五个手指印,“哇呀”一声,双眼恢复了清明,捂着脸怒骂:“谁他娘的打老子!”待看清眼前的人是叶寻,才懦懦地捂着脸低下头低声喊道:“见过少爷。”

    叶寻拍了拍马四肩膀,似笑非笑道:“你被黄大仙的尿给迷了,按理说,该找童子尿滋醒你,不过,在场可没有童子,所以我只好请你尝一尝五姑娘的威力。”

    张勇见马四已恢复理智,看着马四脸上的五指印,笑道:“哈哈哈,马四,你刚才疯疯癫癫的,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赶快说说。”

    于是众人七嘴八舌与他解释,马四一边听着,一张脸害臊得涨红起来,倒把巴掌印给盖住了。

    待众人说完,才悻悻地上前一步,垂着头,朝叶寻低声道:“多谢少爷相救,昨夜里出了事,大家伙儿都无心干活,小人当时尿急实在憋不住了,就跑到这里想要解手,刚解下裤腰带,来不及一泄如注,突然感觉到有水滴到头上,天又没有下雨,哪里来的雨,小人正觉奇怪,抬头一看,只见一只全身金黄的黄鼠狼双足站立如人,站在墙头上张牙舞爪,竟然...竟然在朝小人撒尿!”

    说到这里,他的脸色更红了,显然感到自己被一黄鼠狼尿到头上的事,很是丢脸,话也停了下来。

    话正说到关键,就这么停了下来,向来急性子的张勇有些发恼,虎掌一拍马四肩头,骂道:“小赤佬,裤子脱了一半,小娘子说月事正红,愁死老子,快说快说,后来如何?”

    张勇的口音很重,叶寻按耐住心底的发笑,静待马四继续,但赵敬和三个小工实在忍不住了,哈哈大笑起来。

    马四涨红了脸,恼怒道:“催你姆妈的葫芦瓢,那畜生撒尿倒不可怕,关键是它爪子里抓着一只绣花鞋,那绣花鞋我认得,是翠花昨日里穿的,鞋头绣了一朵大牡丹,我看得清清楚楚,要知道,翠花昨夜消失的时候,她那双绣花鞋也不见了!”

    什么?众人瞬间炸开了锅,莫非,真是黄大仙成了精,找女子吸**魄!

    叶寻倒是保持了冷静,盯着马四的眼睛,问道:“后来呢,你说什么光身子无头女鬼,到底怎么回事?”

    议论纷纷的众人,听到叶寻发问,止住了声,齐齐看向马四,被众人这样像盯着光身子的大闺女一般看着,马四却一脸茫然,抬眼看了看叶寻,一脸困惑道:“什么无头女鬼?小人记不得了,小人被那畜生尿倒以后,再醒来就看到少爷了。”

    但看马四说话时,双目正定,不似作假,叶寻反倒有些困惑了,如果说那是马四被黄大仙的尿给滋出来的幻想,那绣花鞋又是怎么一回事?

    呜吱!

    叶寻正在寻思,一道白影跃墙而来,落地就往叶寻的怀中跳上来,叶寻弯过手臂抱住,正是方才追黄鼠狼而去的小狐狸。

    低头朝怀中的小狐狸一看,叶寻不禁心头大愕,因为小狐狸嘴里正叼着一只红艳艳的绣花鞋!鞋头绣了一朵牡丹,这,不正是马四话里所说翠花的绣花鞋么!

    这!

    马四双腿一软,就要瘫倒下去,被一旁的张勇扶住,但众人已然面如死灰!

    难道,真是黄鼠狼成了精,黄大仙作怪?

    叶寻虽然感到震惊,但也不至于被这些神神鬼鬼的事蒙住了心,但是心头疑窦丛生,首先,白狐狸莫名其妙地跟着自己,紧接着云容坊女工莫名失踪,方才自己刚赶到云容坊,就遇到黄大仙一事,这其中,看似风马牛,实际上都在围着自己。

    这一切,都是从昨夜里在观前街上遇到仇四海和那神秘老妪开始的,仇四海已经死了,那么,能够安排这一切的,就只有那老妪,但是那老妪到底是何人,又为何这么做,叶寻无从寻思。

    定了定神,叶寻从张勇等人口中将云容坊女工失踪的来龙去脉细细问清,知道女工失踪是在昨夜三更时刻,除了听到惊呼,别无异样,再者就是那些女工失踪之时,穿着衣服鞋子,这在夜半三更人们熟睡之时,很不寻常。

    呜吱~

    怀中的小狐狸张嘴一松,绣花鞋落地,被叶寻一把接住,看着小狐狸,叶寻双眼一亮,枯草岭!

    那老妪当时因为小狐狸杀了仇四海,据王大痣的话,这小狐狸是他和刘扒皮在枯草岭抓到的,那么,这小狐狸和那老妪定与枯草岭有着莫大干系,看来,得去枯草岭走上一遭。

    与张勇、赵敬说了一声,安排众人开工,叶寻走出云容坊,决定前往枯草岭那乱葬岗一探究竟。

第一百四十七章:枯草岭秘事

    出了云容坊,走在观前街上,街市正当热闹时段,各种小吃的香气弥漫,这些香气扑鼻,叶寻也觉得腹中饥饿,准备先吃些东西,填饱肚子再出发,正所谓天大地大,五脏府的胃王爷最大。

    事情紧急,懒得回家,正要找一吃饭的地,突然肩头被人拍了一下,回头一看,瞬间大喜,笑道:“跑了和尚,跑了道士,正愁无人共饮,倒是遇到了酒中馋虫。”

    拍叶寻肩膀的这人,衣衫褴褛,乱糟糟的头发连同花白胡子一起,好比坟头枯草,倒是脏兮兮的脸上,一双眼睛炯炯有神,明亮十分,看其面容,年级约已知天命。

    手中拿一根高至胸口的竹棍,腰间系着一个黑漆漆的大酒葫芦,往下,破破烂烂的裤腿下,黝黑的双脚不套一鞋一袜,就这么光着脚丫子,倒是脚踝上套了一串已生铜绿的小铃铛。

    此人不是别人,正是叶寻的老相识之一,丐帮九袋长老,号称“万里追风”的吴万里,一身举世无双的轻功,比起轻功独步武林的燕流儿和无夕也不遑多让。

    此刻正笑意盎然地看着叶寻怀里的小狐狸,听得叶寻的话,嘻嘻笑道:“探花郎素来喜做花间客,怎会无人共饮,奇哉怪哉。”

    吃了老叫花的调侃,叶寻不气不恼,倒是感到有些奇怪,丐帮人多众广,遍布两京十三省,但总舵却在凤阳府内,凤阳与苏州有千里之遥,隔着应天府,吴万里作为九袋长老,不远千里跑来苏州,定是丐帮在江南有大事。

    早年听闻丐帮帮主鲁天南在江南一带神秘失踪,难道与此事有关?

    但具体是不是这件事,自己又不方便打听,以免老叫花心存芥蒂,只好压下这疑惑,笑着回道:“酒肉随处寻,难觅至天明,臭和尚与臭道士去了蜀中,诸葛神机远在关外,那该死的燕子偷了皇宫重宝之后,不知道躲到哪个女人的房间里逍遥快活去了,沈江南那块臭铁又还没到,一时间,还真找不到共饮之人,万万没想到,能在此间遇到你这向来神龙见首不见尾的老酒虫。”

    老叫花拍了拍腰间酒葫芦,嘻嘻笑道:“小猴儿这是看上老叫花的神仙酿了,可惜呀,这酒你恐怕不敢喝,因为老叫花约好一起喝酒的是枯草岭恶鬼。”

    他虽一直盯着小狐狸看,却只字不提,小狐狸在叶寻怀中倒也安分。

    听得老叫花话里的枯草岭,叶寻心头又加重疑惑,这老叫花竟然与自己一样,要去枯草岭,话里的意思还约了人,看来这枯草岭确实有意思,自己这一趟可真是势在必行。

    打定主意,咬指头吹一声口哨,笑道:“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江湖逐浪,能一起喝酒的都是朋友,我叶鹤衣向来最爱交朋友。”

    “好,老叫花我先行一步,就在枯草岭煮一锅神仙汤等你。”

    吴万里说完,提着手中的竹棍,挤开人群,往城外走去,街上人潮虽然拥挤,但见这脏兮兮的老叫花,都怕被他弄脏了自己,纷纷让开道来。

    叶寻目送老叫花的身影出了城门,听得脑后哒哒马蹄,知道是白马飞絮听见自己的哨声赶来,回身一看,果然是飞絮从观前街东头踏蹄而来。

    白马至前,叶寻伸手捋了捋马头,抱着小狐狸朝城门走去,白马跟随其后,路过豆腐西施的摊子前却见空荡荡的,豆腐西施并未出街摆摊,料想豆腐西施正忙着安顿雨荷母子,不以为意,继续朝前而走。

    守城门的还是李二和张大麻子,吃了上次的教训,见了叶寻,只点头哈腰问好,不敢再多话,叶寻也懒得去搭理,只点头示意,翻身上马。

    马儿扬蹄之后,才听得身后李二小声嘀咕,说的什么“黄大仙吃人”。

    枯草岭在苏州城南数十里,已近吴县,是个矮丘,荒草萋萋,灌木矮树杂乱生长,石碑林立。

    这里本是一处大族坟地,也有一小村落,但在前朝时候,鞑子铁骑下江南,烧杀掳掠,挖坟掘墓,无恶不作,此处未能幸免。

    至靖难之役,两军与此有过激战,血流成河,死伤无数,战死的兵将不乏异乡之人,尸体无人认领,便于此处暴尸腐烂。

    久而久之,这里便成了个抛尸荒地,其中包括客死无人认领的异乡人,本地因瘟疫、天花等天灾病死的,暴毙的家畜等等。

    本来还有一间义庄,但自从三十年前那个孤苦伶仃的驼背老人死后,再也无人愿意来此荒郊野岭守庄,后来又传闻此处闹鬼,更是无人敢来,义庄也就荒废了下来。

    说起那驼背老人,和纸人张还有些渊源,两人都是做扎纸的生计,师出同门,可惜后来不知为何,闹了分歧,各谋一处了。

    白马至岭前,还未上坡,叶寻就闻得腐臭之味,怀中小狐狸怪叫一声,挣脱叶寻手臂,蹦了出去,落地如闪电,窜进路边的深草丛中去。

    一眼望去,漫山遍野除了草木,全是荒坟,一座挨着一座,大大小小,有些连碑文都没有,更有甚者,连墓碑都没有,只是隆起的小土包。

    叶寻翻身下马,也懒得去管这小狐狸,它本来就不属于自己,来去也无需自己管束,况且,放它离去,也许有意外收获也不一定。

    这里草木茂密,又加上是个阴天,沿途地面有些潮湿,散满纸钱和稀碎坟吊,狼藉一片,倒不是谁家又添了新痛,而是因为清明刚过去不久,这里虽然荒坟遍地,但也有些坟墓还有后人在世,清明时节还会来撒一把纸钱,尽管已寻不到自己的祖坟是哪一座,但聊胜于无。

    上得土坡,叶寻便看到那破落的义庄,也看到了庄门前坐在石碑上翘着二郎腿的老叫花,令叶寻感到奇怪的是,老叫花的对面还坐着一个人。

    佝偻枯瘦的身形,花白的头发,坐在石碑上的模样,像极了一只黄鼠狼,这人不是别人,竟是杀死仇四海的那老妪!

第一百四十八章:又是棺材

    义庄的门口,是一片空地,因为此处荒废已久,已长满了凄凄野草,散布杂乱无章的断石残碑,这在荒坟丛生的山岭上,是难得的净地。

    老叫花和那佝偻老妪正是坐在草地的石碑上,听得叶寻走动的响声,老叫花偏头笑问道:“枯草岭上十里坟。鹤衣郎可还习惯?”

    叶寻大步上前,就一横着的半截石碑坐下,淡笑回到:“如此荒郊野岭,坟地凄凄,自然难语舒爽,不过,就凭前辈的神仙酿,晚辈必定不虚此行。”

    他说着话,眼睛却暗暗打量那老妪,老妪与昨夜里在街上见到时并无多大区别,脸上布满层层皱纹,小鼻子,小眼睛,此刻阴冷着脸的模样,更像一只年老的猫。

    尽管叶寻就坐在老叫花旁边,但她从未抬头看一眼叶寻,只低头,一副从未见过叶寻的样子。

    叶寻偷偷打量了四周,突然觉得有些奇怪,遍地杂乱的断石残碑都是清一色的大理石,在草地上狼藉遍地,看似毫无章法,实际上,好像是按什么阵法布置的,尤其每一块石碑上都密密麻麻地刻满了碑文。

    按理说,枯草岭荒芜多年,这些石碑饱受风吹日晒,碑文早该被侵蚀风化,纵使刻得深些儿,也该变得模糊了,但叶寻扫了一圈,每块石碑上的碑文还很清晰,字迹能辨。

    其中最显眼的是老叫花坐下那一块和老妪坐在上面的那一块,那两块石碑比起其他石碑要大了许多,其中一块碑头刻着醒目的“玄”字,往下密密麻麻碑文被老叫花盖住了大半,认不出刻写的是什么,老妪坐下那一块,则刻着“地”字,也是被她遮挡着碑文。

    仔细看了看自己坐着的这块石碑,只粗略扫了一眼其上刻满的蝇头小字,叶寻感到更加奇怪,这些碑文却是一篇佛经,名为“往生极乐大悲咒”,是佛门超度逝者常念诵的,因与无夕常有磋论,叶寻对佛经略懂一二。

    “年轻人,你的眼睛似乎很不安分,当年,也曾经有人如你一般,但他现在,坟头草已长三丈高,你可以看看。”

    老妪冷冷开口,顺手一指西面,叶寻顺着她的手指方向看去,只见草地西面的尽头,隆起一个土包,俨然是个坟头,上面已长满野草,杂乱的野草高达三丈。

    明白老妪话里有话,叶寻感到有些莫名其妙,这老妪未免也太霸道了些,不过,他知道这老妪武功深不可测,不宜针锋相对,所以收回目光,淡笑道:“死有埋骨处,何俱苦独孤。”

    “呀,我的神仙汤!小猴儿,快快快,随我进去。”

    眼见二人话头不对,老叫花大呼一声,拉着叶寻,直往义庄里跑。

    义庄不算大,建成四合院,年久破落,院子里长满了杂草,只正中一条青石铺的路还依稀能辨,左边的房子已然多出坍塌,屋瓦塌漏好几个洞,右边那房子相对而言,倒要好了许多,不过,房檐窗台都落满了灰,房门上挂了一把锁,锈迹斑斑。

    不给叶寻细看的机会,老叫花拉着叶寻直奔正中的房子。

    进了屋,叶寻就看到这屋子里的东南墙角前,有一火塘,火塘里正燃着熊熊火焰,火堆上吊着一口铁锅,里面煮着汤,黑乎乎的,汤声沸腾。

    屋中到处结满蜘蛛网,屋瓦倒是不见破漏,西面角落里有两口落满灰尘的棺材。

    屋内其余物什,与一般农舍无二,想来是以前那守庄人的居所。

    倒是正堂案上有一尊泥塑,引起了叶寻的注意力,这泥塑是雕的很是奇怪,兽首人身,头部模样形似狐狸,又有几分像黄鼠狼,还有几分似狸猫,身如弥勒盘膝,大露肚脐,身上衣物却雕成道袍,整个雕塑半人半兽,半道半佛,诡异十分。

    更让叶寻觉得奇怪的是这泥塑肚脐上面,被镂空处一个窟窿,这窟窿有棱有角,却呈人形,叶寻只看了两眼,心头一跳,不由按了按腰间布袋里泥娃娃。

    老叫花奔到火塘前,抓住锅里的汤勺一搅,嘻嘻笑道:“成了成了,就等老鬼的麒麟肉了。”

    叶寻看了一眼锅中汤,黑糊糊的,顿觉有些反胃,碍于老叫花在前,不好表露,强忍住腹中不适,朝老叫花笑问道:“前辈,晚辈有一事不明,还请前辈指点一二。”

    “什么也不用问,不该说的不要说,待会儿只管低头喝汤,想要解开你心中的疑惑就按我说的做,至于那老妪,不要招惹,切记切记,这事关你我生死!”

    老叫花一改嬉皮笑脸,一脸正色对叶寻沉声而言,眉头锁着慎重。

    但看老叫花神色,叶寻知道其中必有隐情,但老叫花子不直言相告,自己也不好发问,按耐住心中的好奇,点了点头,同老叫花子一起蹲坐到火塘边。

    不多一会儿,听得屋外脚步生动,老叫花子面露喜色,笑道:“老鬼来了。”

    话音刚落,来人就已走进屋来,是个同样穿得破破烂烂的老乞丐,比吴万里要胖了些,额头有道斜斜的刀疤。

    鹰钩鼻,倒八眉,三角眼,蛤蟆嘴,看着不像什么好人。

    手里提着一个系了口的麻袋,鼓鼓囊囊,不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提着麻袋的右手手腕三套着一只黝黑的铁环。

    身上穿的破烂衣服虽然褴褛不堪,却缝了九个口袋,每个口袋的颜色都不一样,花花绿绿。

    仅凭这九个口袋,叶寻就看出此人在丐帮的地位不亚于吴万里,同是九袋长老。

    果然,这人近前就盯着叶寻看,完全不把一旁的老叫花子放在眼里。

    直看了好一会儿,才冷着脸朝一旁的吴万里问道:“老酒虫,这小子是谁扎的点?”

    老叫花子却也不恼,朝叶寻使了个眼神,笑道:“胡老鬼,他是我请来的,他身上有我们需要的东西,至于他的身份,你可别告诉我你认不出他身上的衣服。”

    听了吴万里的话,姓胡的老乞丐依旧冷着脸,充满了敌意,沉声问道:“我自然知道他是和他祖师爷李寻欢一样,于兵器谱上排名第三的叶鹤衣,我的意思是我们这次要办的事情他也要插一脚?”

    “你放心,我请他来喝神仙汤只是因为昔年与他有故,又因为我打听到泥人罗的东西已经落到他手里,至于那件事,他并不知情,别再啰嗦,麒麟肉带来没有?”

    吴万里说完就朝姓胡的老乞丐手中那麻袋抢去,老乞丐也不闪躲,任他将麻袋夺了去。

    叶寻自姓吴的老乞丐进屋后,并未多言,只暗暗打量此人,直到方才从吴万里与其对话时,才猜出此人身份。

    丐帮姓胡的九袋长老只有一个,“锁魂环”胡千里!

    江湖有言,丐帮之内“千里万里,吴胡不分,追命锁魂”,说的正是吴万里和胡千里。

    二人都是轻功超绝的高手,不过,胡千里比起吴万里要略逊一筹。

    但胡千里最厉害的是他的锁魂环,传闻,可以千里之外,取人首级!

    叶寻不禁又暗暗盯住胡千里手腕上的黝黑玄铁环看了两眼。

    吱呀!

    突然,屋内西南角落两口棺材的棺材板发出声响。

第一百四十九章:再见石棺

    吱吱呀呀的声音一响起,棺材颤动不停,紧接着,叶寻只觉地面一颤,整个屋子都摇晃了起来,似地底下有什么庞然巨物猛然翻了个身,屋中落灰纷纷。

    这异变来势如风,去时更快,只三息不到,就又恢复了正常。

    “那畜生醒了。”

    老叫花显然知晓这一切是何缘由,拿开遮住铁锅的麻袋,走到一旁抖落灰尘,言语清淡。

    胡老鬼走到两副棺材前,拍了拍棺材板,回头朝老叫花吴万里问道:“人呢?怎么还没到?”

    “你见过白日鬼行么?他们自然是天黑才出来,再等等吧,倒是那老狐狸,你可得看紧了,她若是不讲道义,你我都不是她的对手。”

    吴万里把锅中的大汤勺一搅,舀上几块黑糊糊的肉,肉香瞬间弥漫开来。

    肉香扑鼻,叶寻的肚子止不住发出一声咕叫,他从清晨到现在,眼看就要天黑了,还未进过一粒米饭,可真算是饥肠辘辘。

    听到叶寻腹中胃王爷的吵闹,吴万里嘻嘻一笑,朝叶寻道:“哈哈哈,鹤衣郎莫着急,老叫花我向来行万里路,吃百家饭,第一次请人喝酒吃肉,却怠慢了你。”

    叶寻倒也坦然,本来就腹饿难忍,胃王爷闹腾实属正常,又有何窘迫,但此刻已从老叫花和胡老鬼的话里听出他们在等人,而且,等的似乎还不只是一个人,一切似乎和刚才的震颤有关。

    也隐隐有了猜测,这老叫花把自己约到这枯草岭,恐怕并非喝酒吃肉这么简单,其中定有所图。

    在这屋中待着实在有些压抑,叶寻准备出去走一走,也好分散此刻饥饿之感,顺道,查看一下四周,看看枯草岭到底有什么猫腻。

    对上老叫花笑嘻嘻的目光,笑道:“两位前辈担待,晚辈出去走走。”

    随即,走出屋子,本想进去左边那屋子看看,但由于那屋子破落太严重,门柱已倒,屋瓦房檐坍了大半,上面全是沉年老灰,蜘蛛网层层缠缠,不便进去。

    站在院子里,就已看得其中大概,里面有几口破落棺材,年代久远,棺木已腐朽了大半,只半截棺材头埋在尼瓦碎木中,落满了灰。

    这屋子,想是以前义庄停落尸体和棺木的房间。

    叶寻觉得此间无趣,转身走到右边屋子的房门前,屋内静悄悄的,听不见一丝声响,房门上了一把锁,斑驳的铁锈为这老把锁渡了层层外衣,屋门窗户都是紧闭的,看不见里屋情景。

    进不去也看不见,叶寻只好作罢,往义庄外走去,到了义庄门口,那老妪还坐在石碑上,只低着头一言不发,知道此人性情古怪,叶寻也懒得与之纠缠,抬脚就走。

    此时天已近暮,想必不出一个时辰,天色将会黑了下来。

    “小子,不用再瞎琢磨了,你要的答案在巨鲨帮,不在此处,把那泥娃娃交给老身,待会儿老身保你不死。”

    叶寻才走出五六步,身后的老妪突然冷冷开口,话出口时,人也已经动了。

    叶寻身后冷风袭来,叶寻想不到这老妪一言不发就要动手,来不及多做寻思,侧身一倒,借势滑飞出去,至一块石碑前,左手抓住石碑,右手往腰间一探,旋身射出一柄飞刀。

    咻!

    只听得飞刀破风啸响,去势如闪胜风雷,寒芒如霜,空气瞬间变得凛厉,气温骤然变冷,瞬息之间,追身叶寻的老妪根本无暇躲闪,便已被飞刀刺进喉咙。

    飞刀卡在老妪的喉咙,但,老妪并没有倒下!

    “小李飞刀,例无虚发,果然了得!只可惜,你的内力不及李寻欢当年,也没用叶开万刃开芒,根本破不开老身的铜喉铁骨。”

    老妪甩了甩头,伸手接住掉落的飞刀,原来,叶寻方才射出的飞刀,被她用下巴与喉骨卡主,并未刺进喉咙!

    “九阴锁玄!原来是终南山古墓派的前辈,失敬失敬!”

    叶寻这下子总算知道了这老妪的来历。天下武功,能把内力淬骨,练到这般刀枪不入的田地,只有古墓绝学九阴心经。

    传闻,九阴心经传女不传男,唯有处子之身方可修练,并且必须自幼开始修习,内功提升速度奇快无比,不仅可以快速提升内力,更能将自身内力融汇奇经八脉,淬炼骨骼,使得自身骨肉坚韧无比,大成者,刀枪不入,更能缩骨换形!

    但九阴心经并无没有弱点,修练此功法的女子,无论老幼,但凡心中萌生男女情愫,必遭内心反噬,不仅内功每日下跌,更会抽空修练者的生计,直至武功散尽,生机了无。

    这意味着,修练九阴心经的女子,一辈子都不可以有男女之情,不然,必定死无葬身之地。

    老妪手里拿着叶寻的飞刀看了两眼,冷哼一声,道:“倒还算有几分眼光,没白长一对眼珠子,拿来吧,看在叶开的面子上,老身不杀你。”

    “哈哈,堂堂古墓长老龙七婆婆,竟然欺负一个晚辈后生,强取豪夺,自诩冰清玉洁的古墓派,也不过如此!不过,这东西,老夫要了!”

    初时,声音似在千里之外隔空传音,叶寻才一回头,就见一个身穿蓝衫作老学究打扮的老者自山坡头乱坟中的泥巴路走来,一步一走,慢慢悠悠,腰板挺得笔直。

    这老者虽然满头白发,却十分讲究,梳得很整洁,用一条金黄绸布绾起,只鬓角垂下两缕白丝,高鼻,白眉,下巴垂下的长须却乌黑如墨,也是整整齐齐,整个人的样子颇具道骨仙风,可惜,一对鹰眼如炬,徒增狠厉。

    令叶寻瞠目结舌的是,这老者背上背着一块高过头顶的巨大石碑,那石碑目测足够竖掌厚度,整块石碑预测不下千斤!

    但背在他身上竟然如若无物,腰板笔直,每一步都走得泰然自若,步履不见轻浮或者吃力。

    加之方才传音玄妙,此人内力深不可测!叶寻一眼就得了结论,暗暗提防起来。

    古墓派这龙姓老妪双眼如寒霜,冷冷地盯着走来的老者,杀机尽现,开口道:“我道是谁,原来是终南山上的老东西,怎么,宋终南,你这牛鼻子也想插手争夺天玄经?”

    轰隆隆!

    突然,地裂山崩,一具石棺破土而出,棺身纹着九龙,竟然与苏帆的那具棺材,马良等待的那具石棺,也与长安城下随幽冥府之人而去的那具石棺一模一样!

    就在杨易为光幕中出现的这一具石棺震惊的同时,光幕一暗,消失无踪。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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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不良帅介绍:
系统?灵气复苏?武侠?悬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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