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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大司空     逍遥侯txt下载     逍遥侯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983章 登州,我回来了

    天刚大亮,登州码头上已是人声鼎沸,热闹非凡。

    附近卖吃食的小商小贩们,早已掌握了赚钱的规律:从海上来的各国客商们,最馋的就是青菜和瓜果。

    往往,商船靠岸并经过市泊司的清点检查后,不管是船东,还是水手、舵工,都会拥到距离最近的瓜果摊前,买一大堆瓜果,也懒得洗了,用袖子擦一擦,直接就是一通狂啃。

    水手们啃过了瓜果之后,会让商贩们整几张夹着青菜的汤饼或是蒸饼,就着五文钱一碗的茶水,美美的饱餐一顿。

    船东、舵工和船长,他们收入高,也舍得花钱。吃过瓜果解了馋后,他们大多会去码头区的精致酒楼,点上十几样下酒的小菜,让酒博士烫几壶李中易垄断经营的“女儿红”,再叫来两名唱小曲的歌女,可谓是快活逍遥自在之极。

    起初,码头区的小商小贩们,不太理解豪商们阔绰的花钱如流水。慢慢的,和水手们接触多了,大家也都了解了内情。

    利用海船运货做生意,其实是件风险极大的买卖。毫不夸张的说,是把脑袋系在裤腰带,即使发了财,也赚的是卖命钱。

    不管是船东也好,还是船长、舵工也罢,谁都不敢保证,吃了这顿饱饭之后,还有没有下顿美餐可食?

    所以,在平安到达了目的地之后,船东、船长和舵工,都抓紧时间享受。尽可能的对自己好一点,免得赚了大钱发了大财,却无命享受。

    自从,李相公开放了登州作为对高丽贸易的唯一市泊码头之后,登州的市面日益繁荣起来。

    起初,仅仅是几家小商小贩在码头上的饮食区内摆摊设点,卖的也多是些炊饼、蒸饼之类的干货。

    慢慢的,随着大周各地的客商,以及南边吴越和唐国的客商纷至沓来,做买卖的小商小贩眨个眼的工夫,便膨胀到了三十多家。

    南来北往的客商,海运贸易日益兴隆,颇有些日进斗金之势头。紧随其后的是,开茶肆的,开酒楼的,开客栈的,唱小曲子的,说书的,甚至是开鸡馆的,也都纷纷跑来安营扎寨,想方设法的从各路客商的兜里,分一杯羹。

    李中易曾经精辟的评价过这种现象,垄断贸易是龙头,可以带动各种消费场所的发展,形成只要你有钱并且舍得花钱,不愁找不到乐子的完整产业链。

    在平卢节度的辖境内,无论哪国或是哪个地区的客商,不管运送多少货物进来,只须到市泊司驻各州县以及码头的关卡,完整登记货物的数量即可,并不征税。

    专门的商税,只在货物产生交易之时,才按照销售的数量,按照十税二的比例进行征收。

    精明的商人,很快就发现了其中的奥妙,并纷纷赶来做买卖。

    大周朝建立之后,从太祖郭威开始,一直到小皇帝登基,统一执行二十税一的商税,也就是总货值的5%的税收。

    但是,这二十税一的商税,每过一座州城或是县城,都要交纳一遍,哪怕你一件货都没卖出,也照收不误。其综合税负比,简直是高得惊人。

    李中易在平卢节度境内推行的十税二的税率,看似高得吓死人,然而,单单是垄断着去高丽的贸易,就足以吸引客商们赶来发财。

    更重要的是,货物只须在任一市泊司衙门或关卡登记造册之后,便可畅行于平卢辖境内的任意地方,货物没卖出绝不征税。

    这且罢了,在平卢辖区内已经免除了州县的城门税,包括以城门为基础的各种苛捐杂税,一律都没有。

    商人是逐利的,只要他们算清楚了其中的利弊,一定会想方设法的赶过来做买卖。

    李中易是个讲规矩的官商,无论是口碑还是商誉,都棒得让人无可挑剔。

    毫不夸张的说,在整个大周朝政事堂里的相公们,对商人们最友善,也最讲规矩的,除了李大相公之外,还有何人?

    市泊司虽然对偷税漏税的打击异常严厉,但是,只要你是正经做生意的商人,平卢节度使辖境内的营商环境,排在令人傲娇的第一位。

    南来北往的货船,接踵而至,商贩的生意顿时火爆起来。有些味道好,斤两公道的小老板,一连忙碌了一个多时辰,才有机会坐下来歇口气喝碗茶,捏捏腰捶捶腿。

    别看他们纷纷埋怨,忙得连早饭都没工夫吃,可是,偷偷数钱的时候,笑容却是发自内心的灿烂。

    李中易特别重商,其实是基于世界史上下几千年的经济发展基本规律,浓缩下来就是一句话:无农不稳,无商不富,无工不强!

    在目前生产力条件低下的时代,大规模的工业化生产,其实是白日做梦,仅仅只是处于工业萌芽最原始的阶段而已。

    远的且不提,单单是炼钢的技术,就还差得很远。李中易在高丽国内偷偷的造炮,炼出来的钢材,无一合格堪用,只能用铜来代替。

    李中易用来造炮的铜,绝大部分都是抄了高丽国中战败的权贵之家,举凡铜盆呐,铜镜啊,铜炉啦,都被征服者洗劫一空。

    另外,高丽国虽然不盛产铜,但是,也还有几座小铜矿。只是,每年的产量非常低,总共也才两万多斤。

    这么点铜,如果拿来铸钱的话,成本必定会高得惊人,完全没有参考价值。

    临近正午时分,登州码头上突然出现了大批官军,他们还是和以往一样,开始高声吆喝着清场。

    码头上做买卖的小商小贩们,已经适应了隔一段时间,官军就要清场一次的规律。大家纷纷动手,将占道经营的小摊子,往后边边挪动。

    然而,和往常不同,当商贩们挪动到平日退到最后的位置,官军们依然把他们继续往更后边的位置赶去。

    “太尉,今儿个这是怎么了?”有个见过些世面的商贩,壮着胆子问比较面熟的一位队正。

    那位队正抿嘴一笑,淡淡的说:“管好你的嘴巴,不该你问的事儿,就不能瞎打听,懂么?赶紧的,快点往后退吧,耽误了正事,你担待不起的。”

    就在商贩们,还在纷纷扬扬的后退之际,码头的上空突然传来了雷鸣般的马蹄声。

    草民们从来都喜欢看热闹,商贩和客商们不由自主的伸长脖子,踮起脚尖去看。

    不大的工夫,就见两杆火红的三角牙旗,映入众人眼帘。其中一杆牙旗上书几个大字:征东招讨行军大总管,另一杆牙旗则只有一个镶嵌金线的大字:杨。

第984章 巍峨

    “哟嗬,节度使杨大总管居然亲自来了码头……”有人在登州州衙的附近也有店铺买卖,杨烈出行的仪仗见得多了,自然认得出来。

    绝大多数城里人,其实并不比乡下的土农民富裕多少,只是,他们住在城里,见过的世面,听过的故事,比乡下人多一些罢了!

    实际上,在后世也是如此。大部分城里人,都是工薪阶层,拿着干巴巴的几个工资和奖金,生活也只能算是勉强过得去而已。

    但是,少数的城里人,却总有种莫名其妙的高人一等之感。他们不仅瞧不上外地人,更看不上卫生习惯没有那么多讲究的乡下穷亲戚。

    “我说,吴兄,你居然认识杨节度大总管?”有人凑过来满是惊讶和狐疑的问老吴。

    老吴正愁没人问他,随即露出神秘的笑容,得意洋洋的反问那人:“想知道么?嗯,今晚的酒饭……”

    “没问题,都包在小弟的身上了……”

    “城里的大德兴酒楼……”

    “上好的女儿红……”

    “再找两个唱小曲的来……”

    看热闹的草民,从来都不怕事儿大,既然有人说了包在他身上的大话,那么旁人的添砖加瓦,添油加醋,也就别怨大家心恨手黑了。

    “好,好,好,都依了,再请哥哥们去寄香楼……”那人一向吹惯了牛皮,索性破罐子破摔,大话越吹越大。

    “我不仅认识杨节度,还和他的舅兄一起吃过酒呢……”老吴明知道那人是个吹牛不打腹稿的家伙,却架不住想显摆的心思,滔滔不绝的说,“杨节度的妻兄,可真是个海量啊……”

    “我说,我好象听说过,杨节度至今尚未婚配吧?”看热闹的人里边,总有人消息比较多一些,索性直接提出了质疑。

    “呃,那是杨节度最宠爱的妾室之兄……”老吴的手心里,已经见汗。

    “我说吴兄,不对吧,平卢节度使可一直是李小相公吧?”又有人看不惯老吴的吹牛,直接扑上来打脸。

    “哦,哦,我说快了,应该是杨……杨节度副使……”老吴恨死了,牙根直发痒。

    “快看呐,李小相公的帅船靠岸了……”有人大喊了一嗓子,把人们的注意力给吸引了过去,老吴趁人扭头去看的工夫,快速抹了把额上的冷汗。

    众人一齐扭头看向码头的方向,这一看不得了,连吹惯了牛的老吴,都禁不住猛抽了一口凉,暗道一声:“我的个小乖乖呀!”

    迎面就见最前边的一艘艨艟顶端,高高飘扬着一杆大纛旗,描金的隶书大字:李,在轻风中翻卷摇摆着,传递出一种怎么说不清楚的压迫感,令人心里沉甸甸的,几欲喘不过气来。

    此时的李中易,正负手立于帅舰最上层的栏杆旁边,雪白的儒衫随风轻拂,髻上的玉簪在阳光的映射下熠熠生辉,简直就是一位飘逸出尘俯览众生的世外高人。

    几层楼高的硕大帅舰,在水手们的熟练的操持之下,缓缓靠岸停稳并系上缆绳。

    “某杨烈,率阖城官将,恭迎相帅大驾。”

    早早被派来安定平卢的杨烈,第一个挺身而出,领着整个登州的各级官员和将领们,大礼拜见李中易。

    李中易站得高,自然看得远,岸边行礼的官员们,可谓是千奇百怪,令人忍俊不禁!

    左侧的武将们,以杨烈为首,全都是重重的捶胸,“嘭嘭嘭……”的重击之声,仿佛经过无数次训练一般,一齐响起,又一起停下。

    右侧的节度使府及州县的文官们,则和武将们迥然不同,他们纷纷躬身行礼,一揖到地。然而,由于事先没有训练过相应的礼仪,文官们的行礼动作,可谓是参差不齐,洋相百出。

    也许是出身问题,也许是受了现代平等观念的洗礼,李中易并不是特别在意礼节方面的疏漏。

    自从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后,历朝历代为了凸出皇权至高无上的威严,制定了无数的典章制度,用于约束国民的言行举止。

    然并卵,野心家权臣们,该揽权照样揽权,连皇帝都敢废敢杀。蚁民们,吃不饱饭了,管你皇帝是不是真龙天子,不揭杆就要饿死。

    由此可见,礼仪不能不要,没有规矩就不成方圆。但是,也不能太把礼仪当回事,须知过犹不及。

    李中易的前世今生,都属于官僚特权阶层之中的一员,他心里非常明白,距离皇权越近的权贵,其实越不把皇帝当真龙。

    人吃五谷杂粮,都有生老病死,也都会展示出七情六欲!

    距离皇帝越近,这也就意味着,皇帝不为常人所见的窘事糗事,甚至是龌龊事,都会被近臣们所掌握。

    俗话说得好,远香近臭,告诉人们一个很精辟的道理,人际关系切不可走得过近,否则,不是感情吃亏,就是利益受损。

    这人呐,距离越远,越容易产生一种莫名其妙的神秘好感。然而,相处的时间久了之后,就会从对方的言行举止上面,找到N多不可忍的缺陷。

    菜刀难免砍缺菜板,锅铲难免敲击铁锅,人与人之间相处太近,相处太久了,忍耐和包容终究是有限度的,总有一天会总爆发。

    李中易就站在栏杆边上,俯视着向他行礼的文官和武将们,他心里非常有数,武将们肯定都是跟着他一条路走到黑的死忠。

    至于,原本属于平卢的文官们,那就大不相同了。他们之中,各个派系的都有,各个山头的都有,更多的则是本城的地头蛇。

    如今,在李中易强盛军威的压迫下,这些文官们哪怕不是一条心,也不敢明目张胆的反对李中易的乱来。

    一旦李中易失了势,这些表面上顺从的地头蛇们,一定会第一时间跳出来,恶狠狠的反咬一口。

    李中易的起伏心绪,草民们不知道,也不关心,他们早就被显赫到极点的仪仗旗牌,迷住了心神。

    这时候,仪仗已经在帅舰旁的岸边一字排开,一马当先的是描金镶玉的巍峨衔牌——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李中易以武勋起家,统帅铁军南征百战,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军威可谓是异常之显赫,却终究不及“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这区区八字职衔,所带来的无上荣耀和绝大权柄。

第985章 街痞相公

    当朝宰相出行的仪仗,极为显赫惊人,单单是仪仗队里被人高高举起的三柄清凉伞,便吸足了人们的眼球。

    今天的李中易,并没有穿上正经的紫袍朝服,仅是一袭白色儒衫而已,整个人显得精神抖擞,飘逸不凡。

    在场的草民们看不懂真相,可是,平卢和登州官员里的明白人,却都不禁倒吸了一口冷气,小李相公,这简直就是藐视朝廷的法度啊。

    按照周制,不管是政事堂的相公也好,还是芝麻绿豆小官也罢,只要在公开的正式场合,都必须按照各自的品级,戴上交脚幞头的官帽,穿上正经的官服,佩上御赐的鱼袋。

    李中易偏偏只是一袭家居便服,这落在有心人的眼里,其中所传递的出的政治讯号,令人不寒而栗,心惊肉跳!

    单是不拘俗礼接见下官这八个字,就已将李中易自外于朝廷的险恶用心,大白于天下!

    这年月,没有几分可靠的实力,谁敢公然给人以口食?然而,李中易偏偏是大周第一强藩。

    有心人都很清楚,除非朝廷发大军灭了李中易,否则,在平卢的这一亩三分地里,谁敢不听李中易的招呼,那就离身死族灭不远了。

    李中易抬了抬手,朗声道:“诸位不必如此多礼,都免了吧。”

    直到此时,岸上的文官和武将们,这才缓缓收了礼,站直了身子,视线追随着李中易走下跳板的身影,缓缓挪动。

    李中易迈开四方步,不紧不慢的走下跳板,杨烈随即大踏步上前,再次捶胸行礼,并轻声唤道:“恩师。”

    “呵呵,白行啊,这才几日没见,你又俊俏了三分呐。”李中易的心情很不错,十分用力的抬手拍在杨烈的肩头,又重重的在他胸前捶了捶。

    在李家军中,除了李中易和左子光有胆子开杨烈的玩笑之外,再无人敢在太岁头上动土。

    军中早有传言,李中易的两个关门弟子,左毒杨木,都不是好惹之辈!

    传言中,左子光是条极为难缠的毒蛇,也许在你最没防备的时候,他就会冷不丁的窜出来,像闪电一般咬住你的咽喉。

    杨烈和左子光不同,他是个不苟言笑的木头人,别看年纪轻轻的,脸上永远只有一种标志性的淡漠表情。

    就算在李中易的面前,杨烈只要谈完了正经事,就成了闷嘴的葫芦。不问不答,答也是几个字而已,却偏偏可以把他的本意,表达得异常之清晰明了。

    李中易笑了笑,扫视了四周一圈,李家军中的高级将领们,仿佛朝阳的向日葵一般,一个个既紧张又兴奋的盯在李中易身上,随着李中易的一举一动,不断挪动着视线。

    从李中易的皮靴踏上登州地界的那一瞬间起,这就意味着,必定是个历史性的时刻。

    李家军的将士们有理由相信,更加幸福的好日子,正在不远处等着他们。

    李中易有个很“坏”的坏习惯,只要他出现在部下们的队列前边,必定会沿着队列一路或敲或捶或踢,把他的老部下们挨个“虐”一遍。

    奇怪的是,挨了踢,或是挨了捶的部下们,一个个都是发自内心的喜笑颜开,不仅不生气,反而眉花眼笑,这真是件咄咄怪事,让外人完全是一头雾水,压根就看不明白其中的玄机。

    “张小乙,你他NN的总是一副邋遢鬼投胎的模样,老子从你身边经过,总能闻到一股子汗臭味。”

    “回主上,军法上可没有天天洗澡的条令哇……”

    “秦大毛,你往后边缩个球,老子这一脚能够踢破你的蛋不成?”

    “回主上,小人是想把屁股挪过来,方便您老踢得更舒服些,嘿嘿……”

    “钱幺,你小子又往家里寄了多少银钱?你出去逛街,还是只看不买?”

    “回主上,小人穷惯了,也穷怕了,稍微有点银钱,就琢磨着寄回家去,让屋里烧锅的,还是埋到后院的那棵杨树下……”

    李中易听了钱幺憨厚老实的回答,不禁又轻轻的捶了捶他的胸口,笑骂道:“老子明儿个就让人去挖你家后院的那棵杨树,让你变成穷光蛋……”

    经过这么多年的磨合,李家军的将士们都完全适应了李中易的“流氓作派”,如果列队的时候,不被李中易骂上两句踢上几脚,他们反而不乐意了。

    可是,平卢节度辖下的文官们,对李中易离经叛道的不成体统,纷纷侧目而视。

    堂堂先帝托孤重臣,政事堂的八位相公之一,居然一帮子低贱的军汉搅到了一块儿,成何体统?像什么样子?

    自视甚高的文官们,瞧不上李中易自降身份的街痞作派,其实由来已久。

    很早以前,李中易就被开封城里的权贵们,鄙视为“铜臭子”、“郎中子”等一大堆侮辱人的绰号。

    归根到底,李中易出身太过低贱,在大周又没有半点家族根基,却仿佛攀上了登天梯一般。无论是官职、实权还是爵位,一年一变样,三年大变样,如今距离王爵也仅有一步之遥。

    别说官二代了,就算是位高权重的官一代,也都是望尘莫及,岂能不遭人忌恨?

    李中易和老部下们踢踢捶捶了好一阵子,这才缓步走到文官这一边,为首的刘金山倒是笑脸相迎,仿佛压根就没注意到文官们被冷落的尴尬。

    在高丽国的时候,刘金山对于李中易重武轻文的各种行径,早已司空见惯了,引以为常。

    自从,李中易兼领了平卢节度使之后,平卢六州之地的文官们,他们手中的权柄就日益被削弱。

    别的且不去说它,单单是如今的登州知州——孔昆,几乎等同于庙里的菩萨了,只能闻一闻人们供奉的香火,却无法触碰实实在在的银子和实权。

    孔昆乃是曲阜孔家的外院子弟,因为姓孔,又颇有些文学素养和才名,得到了柴荣的赏识,已经就任登州知州长达七年之久。

    和这个时代的大多数豪门世家一样,曲阜的孔家,其实也特别讲究嫡庶之分。

    一般来说,圣人血脉后裔的孔氏宗族,被称为“真孔”或是“内孔”,而把同姓不同宗的旁系宗族称为“外孔”或“伪孔”。

    很不巧,孔昆恰好就是“外孔”中的一员,根本就没资格登入“内孔”的族谱。

    然而,这位孔昆,孔知州,偏偏自视甚高,一直瞧不上李中易这个无根的下等郎中子。

    李中易是何等强悍的性子,他也早就看孔昆不怎么顺眼了,一直隐忍不发罢了。

    只要牵扯到了曲阜孔家,哪怕是芝麻大点的小事,也必定会演变成震惊全国的大事。

    逻辑其实很简单,孔昆虽然是外孔子弟,却是整个孔姓家族里,目前官职最高的一位。

    李中易冒然对孔昆下手,必定会给曲阜那边的真孔,造成一种欺负上门打脸的坏印象。

    老革命总会遇到新问题,面对困难并解决困难,一直是李中易的强项。

    所以,在李中易的暗示之下,从高丽派回来的各级转职军官们,不动声色的将孔知州给架空了。

    孔昆的政令不出州衙,早就传遍了整个登州地区。哪怕是最底层的登州蚁民,也都在口口相传之中,掌握了真相。

    要说这孔昆,还真是个奇人。一般人,被李中易折腾成了空架子知州,或多或少会闹一闹。

    孔知州却不然,只要州库的钱,每月给足三千贯,由着他随便去花,居然就可以当作啥事都没有发生过一样,每天携带家眷和美妾,游山玩水逍遥快活。

    “下官孔昆,拜见李相公。”孔昆不咸不淡的拱了拱手,仿佛忘记了拜见宰相,必须行一揖到地的堂参礼。

    用钱能摆平的所谓大事,算是个什么大事?

    李中易端出一副亲热客套的样子,抱拳拱手,一边还礼,一边笑道:“孔知州又白胖了几分,真是好福气呐。”

    孔昆只当听不出李中易的揶揄,他板着一张国字脸,一本正经的说:“无为而治,州境大安,乃是吾等地方官之福也。”

    李中易心说,只要每月有巨款可花,这位孔知州既不争权也不夺势,还真是个妙人儿也!

    刘金山瞥了眼孔昆,他本是文官集团之中的一员,只因为靠山倒了,很不得志,只能选择投靠李中易这个朝中新贵。

    对于文官集团比较擅长的阴人方式,刘金山可谓是信手拈来,不费吹灰之力。

    “孔知州,回信收到了么?”刘金山抬眼望天,冷不丁的斜插了一杠子,将孔昆给问得楞住了,直翻白眼。

    不管孔昆的心里是个啥想法,只要他安安稳稳的拿钱享福,超级务实的李中易,也不想当面撕破脸皮,让孔昆下不来台。

    “呵呵,李某早有耳闻,孔知州不愧是孔门子弟,不仅文章作得好,画也是当代一绝呐。”李中易打着哈哈想把局面敷衍过去,却不成想,孔昆刻意压低声音说:“相公,有人想暗算您,可否借一步说话?”

    李中易仿佛没听见孔昆的提醒一般,打着哈哈笑道:“好,就依孔知州所言,咱们就去蓬莱仙山一游,饮美酒,作佳词,快何如哉?”

第986章 铜臭

    李中易进了登州之后,直接入住平卢节度使衙门,他本人坐进节堂喝茶办公,后宅的安置事宜则由竹娘去打理。

    韩湘兰手里的笔一直没停过,可是,她总要时不时的瞥一眼李中易,再看看对面的叶晓兰。

    和只生了女儿的韩湘兰不同,膝下已有一子的叶晓兰,她的底气比以前要足很多倍。

    所谓有子万事足,此时的叶晓兰,眼里只有居中而坐的男人,却根本就没把韩湘兰看在眼里。

    只是,叶晓兰虽然没去看韩湘兰,但她的心里始终揣着一件蹊跷事儿:彩娇的母亲郑氏,怎么总往男人的身边凑呢?

    虽说彩娇又怀孕了,但是,让妾室的生母住到男人的家里,怎么都有些不合规矩。

    叶晓兰和韩湘兰这一对冤家,虽然一直帮着李中易查底档写节略,充任女秘书的角色。可是,在老李家的后宅之中,她们俩都几乎没有发言权。

    李中易一直异常重视内外有别的分际,简单来说,除了竹娘这个另类之外,类似韩湘兰和叶晓兰这种经历过良好家庭教育,又熟悉政务的女记室,如果在内院同样拥有巨大的权力,长此以往,肯定会出妖孽。

    竹娘虽然也出身于西北豪门的折家,可是,折赛花喜武而厌文,竹娘也跟着读了满脑子的兵书战策,练出了一身好弓马,却对经史典籍所知甚少。

    在满是厚黑的史书熏陶之下,把经史典籍读烂了的文臣们,官当得越大,越会玩阴谋耍诡计!

    正因为如此,文臣们为了确保他们的整体阶层利益,有意识的将整个社会分为严重固化的四个阶层,即:士农工商。

    士农工商,其实也只是名义上的阶层分化而已。商人们的经济实力,决定了他们比土农民见过更多的世面,掌握更多的金钱,用于收买官员们的支持。

    毫不夸张的说,在整个大周朝,每个有实权的官员背后,都隐藏着做生意的族人或是商户。

    逻辑也非常简单,没有官员保护的商户,就如同飘萍一般,只能任人宰割。

    反过来说,官员们的正经俸禄才多少?可是,官员之家,单单是日常的开销,就不是一笔小数目。

    买马不要钱?买牛不要钱?请车夫不要钱?养美妾不花钱?家里来了上门打秋风的穷亲戚,也不要钱?养仆婢不要钱?

    官员们即使休沐在家不出门,柴米油盐酱醋茶的开销,却也是半文钱都不能少的。

    俗话说的好,人是英雄钱是胆,一文钱难倒英雄汉!

    文臣们在嘴巴上刻意贬低商人,用“铜臭”来侮辱整个商人阶层。实际上,当官的,如果不配合商人的生意,就只能等着受穷。

    朝廷的重臣们,哪家哪户不是良田千顷,奴仆过百,商铺如云?

    可笑的是,只许他们暗中勾结商人大捞不义之财,却不许李中易靠卓越的见识和不凡的商业头脑,凭真本事赚钱,这未免也太霸道了吧?

    更加恶劣的是,文臣集团有意识的给李中易扣上了“铜臭子”的恶名,其用心之险恶,实在是令人发指!

    另外,朝中的文臣,除了刘金山等少数几人之外,哪怕是走投无路了,也不乐意跑来投靠李中易。

    李中易以军功起家,又一直和文臣集团不睦,其实对他而言,不仅不是坏事,反而有利于接下来的各种改革。

    试问天下间,什么风比较厉害?

    除了枕边风、裙带风之外,其实还有个很厉害的风口,那就是近臣风!

    最典型的例子,便是赵高老兄。赵高仗着秦始皇的格外宠信,牢牢的掌握着内外信息交通的大权。

    秦始皇的尸骨未寒,赵高利用权力屏蔽了宫里的消息,轻而易举的就矫诏逼死皇子扶苏和手握重兵的蒙恬。

    现在的状况是,基于被文臣集团彻底排斥的现实,李中易身边的近臣,几乎是清一色的武将。

    如果,李中易是普通人,他一定会担忧一件大事:即使顺利的打下了天下,难道也能骑在马上坐天下不成?

    然而,有了千年以后的军转成功经验,哪怕文臣集团将来完全不合作,李中易也没啥可担心的。

    既有讲武堂,又办了军政学堂的李中易,正好借机会另起炉灶,把转职的军官们,洒遍整个大周的各级衙门。

    李中易忙碌了近两个时辰,总算是赶在晚膳之前,把手头的公务和军务,全都处理完毕了。

    韩湘兰见男人停了笔,并端起了茶盏,她这才放下笔,轻手轻脚的走到男人身旁,蹲身行礼,柔声问男人:“爷,茶已经凉了吧?奴替您重新斟来?”

    李中易看了眼乖顺异常的韩湘兰,他不由高高的翘起嘴角,视线有意无意的掠过一直站在节堂门外的萧绰。

    萧绰一直被当作暖床的通房,此时此刻的她,心里应该比五猫挠心,更加难过吧?

    经过零距离的持续接触,李中易基本断定,越来越驯服的萧绰,有着不同寻常的野心。只不过,良好的家庭教育,让萧绰早早就的学会了隐藏野心。

    然而,萧绰做梦都没有料到,她的老底子,早就被李中易摸了个一清二楚,可谓是底儿掉。

    无论萧绰怎么伪装,在李中易的心里,其实已经将她定格为长期通房床伴的角色。

    李中易是个典型的大汉民族主义者,他怎么可能容许异族女子,包括她的儿子在内,最终掌握了中原天下的最高实权呢?

    相同逻辑的情况,还有彩娇她们三姊妹。不管李中易多么的宠爱彩娇,哪怕她将来生了一大堆儿子,然而,她的儿子们永远都无法接掌老李家的基业。

    李中易拉过韩湘兰的小手,笑眯眯的说:“茶水喝太多了,肚内胀得慌,你且去更衣,等会陪我出去逛一逛街市。”

    韩湘兰不禁喜上眉梢,她做梦都没有料到,男人竟然当着叶晓兰的面,赏了她一个天大的面子。

    只是,李中易在韩湘兰粉嫩的掌心处,划了个郑字,令她略微有扫兴罢了。

第987章 王九蛋

    身穿便服的李中易,领着韩湘兰,漫步于州治蓬莱县城的街道之上。

    蓬莱城只有两条长街,一纵一横,成十字形展开。两条长街的两头,正好连接蓬莱的城门。

    如果有敌军冲进城门,只要占据了两条长街的交叉口,便等于是掐断了蓬莱城内的交通咽喉。

    李中易以军功起家,又特别重视舆图和地理之间的异同之处,看得也就非常仔细。他每到一地,都会先看舆图,再对照着实景,两相参考,已经算是一种很难治愈的职业病。

    韩湘兰则不同,她无论有多成熟,女人喜欢逛街的天性,始终无法被抹杀。

    “爷,奴想吃那个?”韩湘兰死死的扯住李中易的袖口,春葱似的白嫩柔荑,指着一个冒着热气的小食摊,再也不肯挪动脚步。

    说句心里话,韩湘兰无意间露出的少女情怀,恰好击中了李中易心里最柔软的部分,男人还就喜欢这种小儿女耍赖撒娇的调调儿。

    “唉,那就去尝尝看吧。”李中易的袖口被韩湘兰死死的揪住,不停的摇晃着,他心里舒坦了,索性顺水推舟的领着韩湘兰走向那个冒着热气的小摊子。

    站在一旁负责警戒的楚雄,他总觉得有些怪异,韩夫人都已经小女郎的娘亲了,竟然和未婚的少女一般大肆向主上撒娇,实在是看不明白呐。

    李中易看得明白,却不乐意去想这些琐事,带着女人出来逛街,图的不就是个乐子嘛?

    俗话说的好,不痴不傻不做阿翁。眼睛里揉不得半点沙子的人,哪怕再有权势,再有钱,也很难过得舒心滋润。

    身为豪门贵女的韩湘兰,一旦放下了身段和矜持,立即焕发出格外吸引人的青春活力。哪怕,韩湘兰已是女娃的妈,如今也不满二十周岁呢,正是爱玩贪玩的年月。

    李中易被韩湘兰拽着衣袖,拉到小食摊的前边,他定神一看,顿时没了食欲。

    只见,摊主的面前,摆着一摞四四方方的擀好的面皮,面皮大约半尺见方,像豆腐千张一样厚,把馅儿放上去,捏住一个角,斜着折一下,折的时候要偏离对角线,故意让角错开,折成一个看起来很不规则的八边形,然后把边儿捏紧,以免露出里边的馅儿,捏紧以后再对折一次,然后再捏紧,手心托着馅儿往上一顶,手指压着边儿往外一翻,这就包成了一个小孩拳头大小的莲花,中间的花苞还没开,外围的片花瓣已经傲然绽放。

    李中易在开封城中,吃过这样的馄饨,尽管样式很好看,可惜很难煮。因为皮儿厚,而且还必须用厚皮,不然软塌塌的不像莲花。皮儿经过几番压叠以后会变得更厚,三滚都煮不熟,只好用铁签串起来做烧烤,边烤边往上面撒作料,烤得外焦里嫩,拿着签子大吃,像吃烤串一样,像吃糖葫芦一样。

    然而,李中易觉得很难吃的馄饨小食摊前,却挤满了等着出锅的食客。

    “爷,奴家还没吃过这个呢,看样子味道应该不错的。”韩湘兰好奇的望着包馄饨摊主,美眸之中散发出亮晶晶的异彩。

    实话说,韩湘兰自从跟李中易之后,整日里吃香的喝辣的,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哪样没吃过?

    偏偏,眼前形状似莲花的馄饨,她还真就从来没有尝过,难免有些跃跃欲试。

    李中易不由联想到了以前的一句悝语:好吃不过饺子,好玩不过嫂子!

    不过,眼前的所谓馄饨,显然不合李中易的口味。只是,韩湘兰赖着不想走,李中易绞尽脑汁,终于想出了一个妙计。

    与其吃这种难吃之极的所谓馄饨,不如干脆来个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吧!

    “这位掌柜的,在下的贱内有个怪癖,喜欢吃小个头的馄饨,可否让在下亲手一试?”李中易抱拳拱手,十分客气的和摊主打商量。

    摊主的生意火爆之极,难免面露难色,很想拒绝,却一时间又找不到合适的借口,场面顿时就僵住了。

    李中易是何许人也,察言观色,乃是他掌握权柄的基本功。别说没见过多少世面的小摊主了,就算是异常狡诈的积年老官僚,在他的面前也无所遁形。

    “诸位哥哥,各位小娘子,你们今日个的馄饨儿钱,在下全都包了。只是在下有个小小的要求,贱内喜欢吃小个头的馄饨儿,可否容在下亲自动手包来一试?”李中易那可是名不虚传的“铜臭子”,对于人性和生意经的把握,已经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

    李中易清晰的记得,某家新开张的超市,为了聚集人气,便在居民小区里广泛的张贴广告。

    广告的内容归根到底,就一句话:从早上七点开门开始,超市里的鸡蛋一毛钱一个,先到先得,卖完为止。

    然而,让超市万万没有料到的是,早上五点之后,超市门口就排起了长龙,而且还是清一色的大叔和大婶们。

    因为超市准备不足,用于促销的鸡蛋,眨个眼的的工夫,便被一抢而空。这时候,没占到便宜,又排了很长时间队的大叔和大婶子们不乐意了,最终连警方都惊动了。

    世人皆爱占便宜,由此可见一斑!

    所以,李中易慷慨大方的宣布买单之后,现场的哥哥们和小娘子们,个个喜笑颜开,纷纷叫好。

    然而,李中易的想法很美妙,当他探往怀里一摸,咳,真的是尴尬了,他出门从来不带钱的,怀中居然连一个大子都木有。

    “怎么着,说了大话,就想溜不成?”

    有人眼尖,看出李中易脸色的变化,又见他东张西望的探头探脑,看样子是想闪人,便挺身而出,挡住了他的去路。

    李中易用眼神及时的阻止了差点出手扁人的楚雄,他笑眯眯的从一身便装的楚雄手里,接过了沉甸甸的钱袋子,高高的举过头顶,甚至故意用力的摇晃了好几下。

    “哗啦哗啦……”大把大把的铜钱,彼此剧烈撞击发出清脆悦耳的声响,格外的动听。

    正是,钱的声音,非常及时的平息了即将被引爆的“众怒”,让李中易免遭众人的拳脚。

    “咣当。”李中易把钱串子搁到食摊的案板上,笑眯眯的问掌柜的,“这些钱,应该够了吧?”

    “够了,够了,尽够了!这位大官人,您尽管自便,小的全听您的吩咐。”

    韩湘兰从头看到尾,最终不由暗暗一叹,她的男人一点没有说错。钱,确实个王九蛋,但是,没钱万万不能!

第988章 馉饳

    李中易不会擀面,这就需要摊主的帮忙了,韩湘兰这还是头一次见到,难免有些新鲜感。

    以前,在开封的大宅里,李中易就完全不在意宰相的体统和身份,也丝毫不考虑君子远庖厨的古训。他经常下厨房里去折腾一些炒菜、面食之类的吃食,而且一直乐此不疲。

    韩湘兰始终想不明白,位高权重的男人,为何总喜欢下厨房里去折腾呢?

    出身于幽州名门大户的韩湘兰,她自然非常了解,越是豪门之中,越重嫡庶的规矩。

    李中易发迹以前,不仅不受宠,而且根本就没地位,屡屡被大妇曹氏找借口肆意的欺凌。

    也许是那个时候连饭都吃不饱吧?韩湘兰自以为找到了准确答案,妙目一转,饶有兴趣的盯着男人包馄饨。

    这个时代的馄饨,在北方的大周国境内一般被称为“馉饳”,特点是厚皮大馅。而在蜀国的成都,则为“抄手”,特点是皮薄馅多,这种抄手在南方地区有多种叫法,比如说:包面、扁食、云吞、清汤等等。

    李中易在家里没事的时候,最喜欢的吃食之一,便是薄皮的抄手。

    深夜时分,用纹火炖一锅浓浓的鸡汤。吃早膳之前,先把包好的抄手在清水里煮熟,然后盛到的大汤碗里,加入鸡汤,撒一把野葱,再加上李中易秘制的“味精”,唉呀呀,味道实在是棒极了。

    合成味精被发明之前,在天朝的历史长河之中,厨师们最重要的秘技,其实不是白案或是红案,而是掌握怎样“提鲜”的方法。

    李中易身为当朝宰相,自然参加过许多次宫庭饮宴。然而,即使是整个大周最顶级的宴会,所有的吃食都缺少一种极其重要的调味料——味精。

    这年月,即使皇帝之家的调味品,也就是各种昂贵的香料。宫庭厨师们,尚未掌握用蘑菇磨成粉末,进行调味的诀窍。

    不过,李中易格外的不同,他不仅知道蘑菇磨成粉末的调味方法,更掌握了世人完全不懂的提鲜方法:将海肠子等海鲜晒干,磨成粉末,炒菜或做汤的时候,洒一点进去,整道菜立时由草鸡变成了凤凰。

    在食材丰富廉价的后世,家常菜不用味精算是一种没错的选择。因为有那么多丰富食材,哪怕是一瓶老干妈的味道,都比过去皇帝吃的还好。因为,总有办法调出鲜味啊。

    但是在食材贫乏,不能廉价的取得丰富食材的情况下,可以代替味精的调味料,却是必不可少的秘密武器,会对你的生活质量产生巨大的影响!

    在皇权时代,评判宫庭厨师的等级,菜色花式刀工啥的,其实都属于基本功的范畴,擅长提鲜才是区分庸厨和大厨的唯一标准。

    在清朝末期,山东的鲁菜能够风靡全国,其最重要的因素,便是山东的厨师们,掌握了用海肠子等海鲜,晒干磨粉之后,起到了部分代替味精的作用。

    总而言之,在古代的厨师界,只要是掌握了特殊提鲜方法的厨师,都是当之无愧的顶级大厨。

    摊主明明已经把面皮擀得很薄了,但李中易看过之后,依然很不满意,让他继续擀到更薄。

    “这位大官人,已经很薄了,您看看……”摊主即使拿了钱,但是他的主业成就,被李中易在无形之中给予了否定,心中多少有些抵触情绪。

    李中易笑了笑,没接着给摊主钱,而是拉下脸说:“按照我说的做就好了,要知道,我教你的可是发笔小财的技术,懂么?”

    摊主见李中易的面色不善,又见他的穿着虽然很普通,但器宇轩昂,不怒自威,他也就不敢再多说废话,乖乖的按照李中易的吩咐,一五一十的照办。

    等到一切齐备后,就是李中易擅长的部分了。只见,他撩起儒衫的下摆,顺手塞进了腰带之中,整个过程如同行云流水一般的自然和流畅。

    韩湘兰笑吟吟的看着,男人将馄饨下锅开煮,然后将两只粗瓷大碗、筷子和粗瓷的汤匙仔细的洗干净了,又用滚水烫了三次,这才罢休。

    李中易在粗瓷大碗中,提前放入酱油、陈醋、葱花等调味料,然后招手把楚雄唤到身旁,从他手里接过海肠子磨的粉末、虾仁皮以及油纸包着的一小块熬好的猪油。

    等水滚一次,李中易用勺子舀起一勺滚水,浇入两只大碗之中。

    “咦,真香呀……”

    “好香……”

    李中易只当没听见众人的乱喊乱叫,等水滚三次之后,他迅速用陶制的漏勺,将锅里的抄手全部起锅,分别倒进两只大碗之中。

    “娘子,尝尝看,本大官人的手艺如何?”李中易双手捧起一大碗抄手,笑吟吟的捧到韩湘兰的手边。

    别看韩湘兰连女娃都替李中易生了,她还从来没有尝过李中易亲自下手的吃食,一时间百感交集,直勾勾的盯着男人看,浑然忘记了接过抄手。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李中易一直领兵在外攻城掠地,没捞着亲自下厨的机会。今儿个,他总算是找着机会露了一手,忙活了一阵子之后,他的心情也更加的舒畅,自然不会在意自家女人的失态。

    “瞧我真是猪脑子,这么大一碗汤汤水水的吃食,搁你手上,万一烫着了怎么办呢?”李中易索性将大碗的抄手,捧过去搁到了油乎乎的小方桌上。

    韩湘兰的侍女们都没带出来逛街,她心里一激动,直接就坐到了油腻腻的小马扎之上。

    名门贵女的出行,不仅禁忌多,而且排场也多。如果是往日里,应该由侍女们先擦干净小马扎,再垫上绢帕,桌底燃上檀香,韩湘兰才能落座。

    不过,韩湘兰非常接地气的举止,看在李中易的眼里,却是满意之极。

    这人呐,太随和了,完全不端架子,反而容易被人小瞧了去。但是,也不能在错误的场合,乱摆架子。

    李中易一直不在乎文官集团给他起的“铜臭子”的绰号,那是因为,他的本钱异常之雄厚,根本没必要去在意蚊蝇的乱叫。

    人在庙堂,有几分实力,说几分话,办几分事!

    有朝一日,等李中易掌握了整个大周的最高实权之后,替他起了“铜臭子”绰号的那位高官,还有可能睡得着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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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89章 好运气

    韩湘兰没带侍女出来,她就这么大咧咧的坐到了脏兮兮的小马扎上,手里拿着油腻腻的汤匙,津津有味的吃着男人亲手做的抄手。

    楚雄可就在李中易的身旁,不仅如此,贴身亲牙们已经将馄饨摊的附近,围得水泄不通。

    李中易用凌厉的眼神,制止了拿着白帕子,想上前擦桌子和马扎的楚雄。

    “味道怎么样?”李中易笑眯眯的问韩湘兰,尽管味道确实棒极了,但韩湘兰却很想翻白眼。

    掌握着绝对主导权的男人,当面问手艺怎样,除非是脑子进水的女人,否则,谁敢说不好吃呢?

    “快吃,快吃,凉了就不好吃了。”韩湘兰不愧是幽州韩家的嫡女,她并没有正面回答李中易的问题,可是,她那狼吞虎咽的不文雅动作,却明明白白的告诉了男人,味道,真的是棒极了!

    李中易忙活了好一阵子,实际上,胃口已经不如起初。只是,韩湘兰吃得太过香甜,倒是唤醒了他的饥饿感。

    一男一女,一夫一妾,就这么相对而坐,仿佛吃货比赛一般,两人都不说话,埋首消灭碗里的抄手。

    一般人都喜欢看热闹,草民们的从众心理,尤为严重!

    看热闹的百姓们,纷纷嚷嚷道:“掌柜的,就来他们一样的馄饨。”

    “来一碗,不,三碗……”这位仁兄话刚出口,猛地想起有人出钱买单这回事,随即改了口,有便宜不占,王九蛋。

    “三碗……”

    “四碗……”

    群情汹涌之下,楚雄担心歹人混杂其中,顿时紧张起来。他暗中打出手势,调派人手,不动声色的将李中易和韩湘兰,保护在了亲牙人墙的圈内。

    李中易嘴里吃着抄手,两眼却没闲着,一直暗中注视着周围的动静。对于楚雄的过度反应,他只是暗暗皱了皱眉,继续埋首大吃,却没有说啥。

    楚雄还是经验不足,如果是李云潇在的话,他本人会跟在李中易的身边,根据情况遮挡着右侧或左侧,其余的亲牙则在外围严密的监视着异常的动静。

    李中易将碗里馄饨吃得很干净,连汤都喝光了,他掏出袖内的帕子擦过嘴后,极不文雅的仰面打了个大大的饱嗝。

    韩湘兰见了男人的糗样,不由抿紧芳唇,露出会心的笑容。她韩湘兰的男人,靠着军功起家,出身的底子缺少薄了许多,家世根本不值得一提。

    然而,韩湘兰心里很有数,她的男人属于鱼龙百变的类型,用他自己的土话说,叫作:在那个山头,就唱那支歌!

    在军中,李中易可以轻而易举的,就和土军汉们打成了一片。大家端着碗,蹲在一起吃饭,顺便开开荤笑话,踢踢屁股,捶捶胸等等,军汉们还偏偏就吃男人的这一套,个个愿效死命。

    在朝堂上,李中易迈着四方步,说话不紧不慢,太极拳耍得溜溜的转,和千年老狐没啥区别。

    在家中,李中易完全不介意抱孙不抱子的所谓古训,不管是男娃还是女娃,抱过来就搁到腿上逗着玩儿,娃儿的涎水或是童子尿经常洒满他的前襟。

    李中易刚起身,韩湘兰赶忙放下手里的汤匙,紧跟着起身。

    烛光的掩映下,已经生有一女的韩湘兰,她那从容优雅的举手投足间,不经意地散发出令人垂涎的魅惑风韵。

    李中易恰好捕捉到了女人的别样韵致,他不由高高的翘起嘴角,原本高高在上的凤女,如今却成了他独自享用的禁脔。

    只要想起韩湘兰和郑氏一起伺候于枕席之间的妙景,李中易禁不住心头猛的一热,郑氏应该已经抵达了那座外宅吧?

    低着头的韩湘兰,突然察觉到小手让男人给捉了去,她下意识的抬眼去瞧,正好迎上男人火辣辣的眼神。

    早就被李中易整治得熟透了的韩湘兰,哪里不明白男人的想法,她含羞带怯的低下螓首,竟然下意识的夹紧了两条粉腿。

    在帅舰上,李中易占据的舱室,就算是经过了各种密封手段的处理,隔音的效果却很难令人满意。

    在海上的十来天时间,李中易除了和李七娘手眼温存之外,已经有些日子没有碰过韩湘兰了。

    李中易拉着韩湘兰的小手,沿着不长的街道,一路逛了下去。韩湘兰仿佛新婚的小娘子一般,羞羞怯怯的低着头,深一脚浅一脚的,紧跟着男人的脚步。

    郑氏的身份极为特殊,明面上,她是彩娇的亲娘,暗地里她又和李中易不止是有一腿的亲密关系。

    李中易对他入过的女人,那是出了名的大方和宽容。老李家后宅之中的女人,其实,活动的自由度,远远高于如今的任何权贵之家。

    单单是老李家的妾室们,随时随地可以带侍卫亲牙出门闲逛,这就足以令无数豪门权贵之家的妾室们,羡慕嫉妒得要死。

    鉴于郑氏的双重身份,李中易十分慷慨的让她随时登门去看望彩娇,并在彩娇的院里给她安排了住处。

    除了登州城中公开的住所之外,李中易又秘密命人找了座外宅,方便他和郑氏私下里幽会。

    老话说得好,好吃不过饺子,好玩不过嫂子!

    花信之年的郑氏,在憋了很久之后,突然被李中易彻底的打开了身心。这一下子,就如同干柴遇烈火,火上还浇了油,一发不可收拾!

    郑氏在床第之间很是放得开,无论啥花式几乎是一教就会,每次都可以将李中易伺候得异常舒坦。

    韩湘兰原本一直放不开手脚,始终有点缩手缩脚的感觉,然而郑氏畅意欢乐的态度,使她大受刺激。

    李中易的悄悄到来,令郑氏异常之欢喜,她也不管韩湘兰就在旁边,直接上前依偎进李中易的怀抱,腻声道:“爷,可想死奴家了。”

    韩湘兰一阵恶寒,不过略微冷静下来之后,她又不得不承认,郑氏小鸟依人的无助模样,的确很容易惹来男人的怜惜。

    常言说得好,女人似水,柔可克刚,此话果然不虚也!

    和政事堂里别的相公不同,李中易对于吃穿方面,并不是特别讲究,唯独游泳池是个例外。

    李中易每到一地,必命人在后宅中,挖地修恒温游泳池,而且还都修的是50米X20米的标准游泳池。

    以前,李中易因为从医的关系,养成了每天慢跑几公里的习惯。

    如今,除了李家军中,每天要进行武装越野的训练之外,时人完全没有跑步锻炼的习惯。

    为了避免太过于惊世骇俗,李中易不想折损了威严性,索性改为游泳锻炼了。

    实际上,作为锻炼身体的方式而言,游泳几乎是最佳的选择。只不过,在后世的人们,一般情况下,都不具备随时随地游泳的便利条件,大多以慢跑或是散步为主。

    到了热气腾腾的游泳池里,李中易在韩湘兰和郑氏的侍奉下,很快脱光了衣物,跳入水里,畅快的游来游去。

    郑氏和韩湘兰都不知道游泳衣为何物,而且,她们都是旱鸭子,只能脱去外裙,只挂着肚兜慢慢的摸下水。

    实际上,李中易知道有游泳衣这回事,只是故意揣着明白装糊涂罢了。

    要知道,游泳衣再方便,总还要解开系带吧?而肚兜则不同,更方便李中易上下其手,自由活动。

    李中易畅快的游了两圈,故意恶作剧,潜水摸到郑氏的身旁,拽住她的右脚,一把就拖进了水里。

    尽管同样的戏码已经上演了好多次,但是,促不及防的郑氏依然被吓懵了,大口大口的呛水。

    韩湘兰也被吓傻了,大张着樱唇,已经完全不知所措了,眼睁睁的看着郑氏滑入水中,眨个眼的工夫就不见了。

    在水里一番胡天胡地之后,郑氏轻咬住李中易的左耳,嗔道:“爷,您真是坏死了,又害奴家喝了半肚子的脏水。”

    李中易吃吃的笑着,不久前的高丽外宅中,他无意中发现,郑氏呛水之后,整个身子一片僵硬,就像是练习了童女功一般。

    郑氏坐在李中易的腿上说着悄悄话,那边的韩湘兰左等右等始终没见男人回到她的身边,她猛一咬银牙,索性沿着池沿,缓缓摸到李中易的身边。

    韩湘兰放弃矜持,主动来寻男人的怀抱,李中易自然是心情棒极了!

    一场风花雪月的戏水插曲完美谢幕后,李中易左拥右抱,酣然入睡。

    夜半时分,韩湘兰从熟睡中醒来,缓缓睁开眼睛。却见,昏暗的烛光下,男人的睡姿显得格外的放松。

    突然,韩湘兰听见一阵极其细微的哭泣声,她顿时竖起耳朵,想听得更清楚一些。

    “夫主,奴家已经太老了,恐怕侍奉不了多久枕席……”

    韩湘兰起初没听清楚,只是隐约察觉到应该是郑氏在小声的饮泣,等她屏住呼吸,悉心的听了一阵子后,这才勉强算是听了个大概。

    唉,这便是外宅女人的悲剧性宿命了!就算是男人再喜欢郑氏,韩湘兰都不会傻傻的吃醋。

    要知道,私通小妾之母的坏名声,哪怕李中易的实力将来再强悍,也是背负不起的沉重包袱。

    韩湘兰一念及此,不由暗暗庆幸不已,真是天佑于她,李中易不仅是她的第一个男人,也是她所生女娃的亲爹,而她是名正言顺的李家妾。

    这就足够了!

第990章 内讧

    自从,李中易进了登州后,就再也没有挪动过地方。 .他不急,有人可是心急如焚,度日如年。

    “小玄子,你说说看,李无咎既不放咱们走,又不杀了咱们,葫芦里究竟卖的是什么药呢?”孟遥已经失去了往日的矜持,以及上位者的派头,频频向杨玄问计。

    杨玄翻了个白眼,心说,你爷爷我,又怎么可能知道李中易究竟想干嘛呢?

    按照杨玄的猜测,他估摸着,李中易只怕是想借内侍省都知孟遥的脑袋,用来祭军旗吧?

    杨玄敢这么琢磨,却不敢直接了当的说出口,孟遥这老小子可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主儿。

    万一,孟遥没给李中易杀了,那么,他杨玄的脑袋,就极有可能保不住了。

    “干爹,以小人之见,李无咎恐怕是在担心,他回朝之后,就有可能让您老人家给收拾喽。”杨玄耍了个心眼子,故意明捧孟遥。

    如果是在以前,孟遥还真就吃这一套。然而现在嘛,他已经身陷囹圄,生死未卜,哪里还有心思高兴呢?

    “臭小子,就知道拍你干爹的马屁,赶紧想个辙吧。不然的话,你我父子二人,命不长久矣!”

    孟遥压根就舍不得死,他在开封城里不仅置办了诸多的田产宅子,更纳了七房美妾。

    当然了,这一切都是瞒着符太后,暗中进行的丑陋勾当。如果说,还有外人知道并紧密配合的话,那就只有李谷,李相公了!

    李谷的心思,孟遥比谁都清楚,他李惟珍不就是想把范质拉下马,由他来接任首相之职么?

    可问题是,符太后很不喜欢李谷的为人,曾经私下里评价过李惟珍:趋炎附势、热心仕途之辈。

    孟遥又没有脑子进水,自然不可能把符太后的私房话,说给李谷听。但是,这并不妨碍孟遥利用垄断宫里信息的优势,从李谷的手上大捞好处。

    只是,这一趟来高丽传诏,孟遥原本琢磨着,一可以借机打探一下李中易的真实心思,二也可以趁机打一打李中易的秋风。

    别的切不可去说它,单单是李中易在京城里的产业,就有造纸、货场、钱庄等诸多值钱的买卖。

    说句丑话,从李中易手指头缝隙里随便漏点出来,就足够孟遥吃用几辈子的了,他岂能不眼红流口水?

    谁曾想,李中易仗着羽翼已丰,兵强马壮,竟敢公然扣押天使,这简直是反迹昭彰呐!

    孟遥生过闷气之后,却必须面对严酷的现实,他已经彻底的失去了自由,只能任由李中易那个“铜臭子”宰割。

    杨玄这段日子没少受孟遥的窝囊气,见孟遥吃了瘪,他的心里竟然浮上一种别样的畅快感。

    该,真是活该,叫你平日里仗势欺人,外面捞足了钱,还要占宫里可怜人的便宜,实在是自作孽不可活!

    “干爹,要不……”杨玄眨巴着眼睛,故意吞吞吐吐的不肯说出囫囵话。

    孟遥气急败坏的骂道:“都什么时候了,你小子还跟干爹我玩儿这一套?”

    杨玄等的就是这句话,他凑到孟遥的耳旁,小声嘀咕道:“干爹,不如这么着,小人出去说您病得很厉害,需要请郎中瞧病?”

    孟遥一直不吱声,只是冷冷的盯着杨玄,他在心里反复的掂量着杨玄话里的可靠成分。

    杨玄是什么人,孟遥比谁都清楚,孟遥当时看中的就是杨玄的精明剔透,机灵过人。

    万一,杨玄出去后,把孟遥给卖了,倒不打紧。若是,杨玄把宫里的秘密,全都抖露给了李中易,那样一来,孟遥就再无翻身的余地了。

    不过,杨玄的建议倒是提醒了孟遥,与其坐以待毙,不如主动去找李中易。哪怕是虚与委蛇的周旋,也胜过必死之局。

    杨玄所说的话,恰好击中了孟遥的命门,他是孟都知,不是孟草民,家里田产无数,商铺如云,更有不少的美妾,怎么舍得慷慨赴死呢?

    以前,孟遥对符太后多少还有些忠诚之心,只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李中易的日益冷落,孟遥顿时面临两难之境。

    不把李中易敷衍好,孟遥马上就可能掉脑袋。然而,把李中易敷衍得太好了,又很有可能无法全身而退。

    孟遥一想到这里,注意力立即集中到了杨玄的身上。只要杨玄依然有那么几分忠义之心,将来,孟遥将其推出去当替罪羊的时候,倒是可以考虑照顾照顾他的家人。

    杨玄只看孟遥的神态细微变化,便知道,他的这位干爹,已经心动了,并且打算把他推出去。

    果然,孟遥忽然重重的一叹,小声说:“我累了,什么都不知道。”翻身躺进了榻里,背面朝向杨玄。

    杨玄暗暗冷笑不已,好一个孟遥,好一个干爹,竟然如此的心狠手毒。

    “干爹,那我出去了。”杨玄依然是一副恭顺的模样,规规矩矩的行了礼,这才倒退着出了门。

    李中易正在节堂批阅公文,忽然听说杨玄有要事请见,他不由放下手里的笔,摸着下巴说:“就说我现在很忙,没工夫理他,让他等着好了。”

    此前,李中易一直故意冷落孟遥主仆俩,其实就是熬鹰战术的翻版。

    如果李中易太早出了手,孟遥和杨玄之间尚未生隙,反而很容易被假消息所误导。

    如今,既然杨玄独自出现,李中易大可不必心急,赤果果的把他晾在门外,晾的时间越长,效果也就越好。

    “回爷,李都指挥使求见。”门外传来通报声,李中易随即满面笑容的吩咐下去,“快点让他进来。”

    在李家军中,都指挥使一级的重将之中,只有一人姓李,那就是李云潇。

    见李中易起身,一旁撰写节略的叶晓兰和韩湘兰,也跟着放下笔,盈盈起身。

    生了儿子的叶晓兰,最近胆子也变粗了,她含笑蹲身问李中易:“爷,妾和韩氏不方便见外男吧?”

    韩湘兰心下大恨,她叶晓兰不就是生了个儿子么,有什么了不起的,得瑟个什么劲呀?

    李中易只当没看见两女之间的斗法,他摆了摆手说:“潇松不是外人,那是比我亲弟弟还亲的手足。你们先吩咐厨下,命他们快点置办一桌席面,回头陪着我一起,好好的招待招待潇松兄弟。”

    “喏。”叶晓兰和韩湘兰同时蹲身领命之后,从不同的方向退下,各自分头去了厨房。

    李中易见了此情此景,不由露出了会心的笑容,三个女人一台戏,那是女人的战斗力不行罢了。

    叶晓兰和韩湘兰的战斗力,都可谓是超群,两个女人就足以唱出一出大戏!

    “爷,可想死小的了。”李云潇刚一进来,便重重的捶胸,行了个标标准准的军礼。

    李中易把李云潇视为比血亲还亲的兄弟,李云潇却不敢如此的狂妄,一直谨守着家臣的本分。

    “嘿嘿,我说潇松兄弟呐,可有些日子没有见着你了,这一向哪里发财呢?”李中易走到李云潇的身前,笑眯眯的抬腿踢了踢他的臀。

    别小看这么轻轻的一踢,顿时缓解了多日未见的疏离感,李云潇随即咧嘴一笑,大大方方的拱手道:“好久没挨过爷的踢屁屁神功了,今日挨上一脚,顿时浑身舒畅。”

    李中易哈哈一笑,骂道:“你小子,才几日没见,竟然变得如此的油嘴滑舌?”

    李云潇仔细的打量了一下李中易,过了半晌,才叹息道:“主上身体康泰,真是下臣的福气。”

    李中易重重的点头,笑道:“老子的身子骨棒着呢,不敢言日御十女,三女还是没问题滴。”

    李云潇追随在李中易身边的时间,实在是太久了,他完全掌握李中易的生活习惯和脾气禀性。

    这有权有势的男人嘛,你称赞他位高权重,却不见得喜欢。若是,你夸奖他那方面的能力特别强悍,收拾女人如同行云流水一般,那绝对是拍对了马屁。

    李中易是人不是神,是人就都有七情六欲,一般权贵好色的毛病,他不仅有,而且还是名媛收藏家。

    “来,坐这里,坐这里。我知道你要来,便特意留了你爱喝的茶。”李中易知道李云潇爱喝冷茶,便把他没喝完的那壶新泡绿茶,整个的摆到了李云潇的手边,“尝尝看,咱俩口味是不是还那么的一致?”

    李云潇也没含糊,他直接对着壶嘴,一口气将冷茶汤,全部喝下肚内。

    李中易见李云潇随手抹了把嘴角的茶渍,不由笑出了声,骂道:“这茶多的是,知道你爱喝,就命人备了十斤,让你带回去慢慢的喝。”

    “主上,下臣此来,主要是为了这一批讲武堂进学名单的事……”李云潇在李中易的面前,向来都是有啥说啥,从不藏着掖着。

    李中易仔细的听完李云潇的想法后,探手抚摸着茶盏,沉吟片刻,随即笑道:“赏罚分明,是我军立足的根本,今儿个,你这边增加五个名额,明儿个,老宋若是又要十个名额,岂不是坏了规矩?”

    见李云潇还欲分辨,李中易摆了摆手,断然道:“为将之道,智信仁勇严,军中尤以信义为先,这信义便是军规条例,功必赏,过必罚,才可能公允。世人不患寡,只患不均,我若长期分配不均,则军心必散,明白么?”

    这也就是李云潇本人来了,换作是别的将领,李中易根本懒得多说废话,直接一脚踢飞便是。

    不仅如此,李云潇刚就任第三军都指挥使不久,就惦记着开后门,帮他的老部下们争取晋升之阶,其中所透露出来的山头主义倾向,值得警惕。

    “潇松啊,你如今是个大忙人了,咱俩好容易见个面,就不谈这些扫兴的事儿了,走,喝酒去。”李中易不等李云潇回应,抬腿就走,李云潇当即便领悟了,主上不可能开后门了。

    李中易用人的准则,其实和书上描述的用人不疑,有着本质性的区别。

    用人要疑,疑人要用,此其一!

    越是有真本事的人,自信心越足,难免有各种小毛病,或是经常性的口不择言,这就需要作主上的心胸必须开阔了。

    另外,在用人之前,先把游戏规则定好。该放权的放权,该监督的监督,不因彼此私交的深浅而有任何的改变,这才是大权永不旁落的核心要义!

    李中易行军在外,一直由李七娘管着后厨,很快,厨子们就端着酒菜上了桌。

    叶晓兰和韩湘兰各自清点过她们下单子的菜肴,便双双捧着酒壶,笑吟吟的走到桌前。

    李中易大手一挥,豪爽的说:“今天这里没外的人,你们也都坐下,陪我和潇松多喝几杯。”

    李云潇碰了个硬钉子之后,心情多少有些郁闷,但是,李中易异常亲热的招内眷陪宴,这可是了不得的恩宠和信任了。

    “爷,都怪下臣不好,是下臣想左了,不该跑来破坏规矩。”李云潇双手捧起酒杯,毕恭毕敬的躬身认错。

    李中易摆了摆手,没好气的骂道:“有完没完啊?我还不了解你的脾气么?来,先自罚三杯再说。”

    韩湘兰眼尖手快,她主动起身,替李云潇斟满了三杯酒,放下酒壶的同时,她忽然含笑道:“潇松兄弟,方才爷还说过,你比他的亲兄弟还要亲。你越是见外,爷的心里必定越不舒坦。”

    李云潇噙着热泪,一口气连饮了三杯美酒,他瓮声瓮气的说:“爷,下臣是个粗人,不会说话,只有一个小小的请求。”

    李中易点点头,反问李云潇:“如果是想一醉方休,那可不行。就这么一壶酒而已,吃饱喝足了,赶紧滚蛋。”

    说是只有一壶酒,然而,韩湘兰在一旁瞧得很清楚,堪称海量的李云潇,告辞出门的时候,脚下发虚,身影摇晃。

    李中易只是吩咐人套上马车,又叮嘱随同前来的亲牙,必须好生照料着李云潇,一路小心着点,不可稍有闪失。

    第二日一早,韩湘兰验过腰牌,独自迈进节堂的时候,赫然看见地面上有一张条幅。他好奇的走上前,定神一看,却是李中易手迹:千里长堤溃于蚁穴,不可不察!

    饱读诗书的韩湘兰,低着螓首咀嚼其中的内涵,一时间,竟然痴立于堂前。

第991章 计划经济

    李中易驻马于小山坡之上,手里的单筒望远镜,由远及近,最终停留在忙碌着农活的新移民身上。

    这些刚分到田的移民,都是李家军用刀枪和皮鞭,从幽蓟大平原上强行带到平卢的汉民。

    早在秦朝以前,中原地区就面临着北方蛮族犬戎的巨大军事威胁。西周的国都镐京,就是被犬戎所破,周朝被迫东迁,史称东周。

    秦朝建立之前,匈奴逐渐兴起,遂有始皇安排蒙恬北守长城的战略决策。

    然而,契丹国和传统意义上的草原蛮族,有着本质性的不同。

    在契丹国之前,无论是犬戎,还是匈奴,都是以游牧为主的弓马民族。

    自从后晋石敬瑭献出燕云十六州之后,契丹国摇身一变,成为了弓马和农耕并存的复合型政权。

    更重要的是,自从晚唐以降,中原地区战乱不断,城头变换大王旗的速度,简直比翻书还快。

    但是,契丹国境内,却一直享受着难得的和平。没有战乱的幽蓟大平原,不仅粮食产量高于绝大部分中原地区,更重要的是,就连冶铁技术也已经超过了中原。

    原因其实很简单,中原的混战迫使汉人工匠们背井离乡北上躲避战乱,结果却白白的便宜了契丹人。

    李中易没有急功近利的打算,饭总要一口一口的吃,事总要一点一点的做,量变足够大的时候,才会导致最终的质变。

    按照持久战的原则,李中易秉承敌少一人力,则我强两分,甚至是三分的正确国战逻辑,强迫同族的兄弟姊妹们,南下到了平卢。

    由于契丹人此前的掳掠,以及军阀藩镇们的乱战,平卢地区如今的人口,比最高峰时期,少了大约十倍。

    俗话说的好,人多好办事,人少好分钱!

    平卢地区的大地主们,死的死,逃的逃,无主的良田几乎遍地都是。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大大减轻了李中易分田到户的阻力。

    李中易放下手里的单筒望远镜,轻声叹道:“小老百姓最可怜,我迫使他们背井离乡,抛弃祖上留下的基业,应该是恶人中的大恶人。可是,我只是分了点田地给他们,借了农具和耕牛给他们而已,他们骂我的声音,便小了许多。”

    刘金山点着头,也叹息道:“小民们只要有口饭吃,便会感恩戴德。”

    李中易是何许人也,他马上听出刘金山话里的小刺,其潜台词是:李中易应该与民休息,而不应折腾草民们。

    在李官之中,大致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种是纯粹的书呆子,这些人以为读通了圣贤书,便可治国平天下;第二种则是有些情怀的文官,他们比较重视与民休息,强调无为而治;第三种文官,也是人数最多的一堆人,他们嘴上大谈圣贤之道,私下里却党同伐异,拼命的往家里搂好处。

    这人呐,都是具有两面性的复杂物种。在整个官僚集团之中,不干一件好事的小人,其实是不存在的。同理,专门利人,从不利己的所谓圣人门徒,李中易至今也是从未见过。

    刘金山就属于读过圣贤书,非常推崇两汉无为而治的少数文官之一。他为了替草民说话,不惜当面得罪李中易,单是这份情怀,就足以令李中易多看重三分。

    几十万人,被刀枪驱赶着离开家园,一路上难免会遇上各种困难,哭号埋怨在所难免。

    人都有恻隐之心,李中易也不例外。只不过,他和刘金山站的高度不同,看问题的角度,必然会有较大的差异。

    “光清啊,自晚唐以降,我堂堂炎黄贵胄,屡屡沦落于蛮夷的铁蹄之下,究其根本,就在于彼此不团结,无法聚沙成塔。”李中易抚摸着“血杀”漂亮的鬃毛,感慨万千的说,“大大小小的藩镇,为了私利,不惜勾结异族入侵我华夏。嗯,石敬瑭这个沙陀族的败类,就是典型的例子。”

    “国战,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没有第二条路可走。”李中易扭头盯在刘金山脸上,“幽云十六州,本为我华夏之故地,必须尽早收复。若想解民于水火之中,我中原多一分人力和物力,将来倾力北伐之时,便少残害一个同族的兄弟。在这件事上,必须算大帐,而不能只看眼前。”

    刘金山听得懂李中易的话外音,也算得清移民南迁的利弊,可是,被所谓圣贤书熏陶多年的脑袋,一时间也难以彻底转过弯来。

    李中易见刘金山一直沉默不语,他不由暗暗点头,这年月,骨头硬的文臣,属于稀有动物的范畴。

    说实话,刘金山的文采并不咋的,但他有个很大的优点,那就是执行力特别强悍。

    哪怕,刘金山再不赞同李中易的做法,只要李中易下决心作出的决策,他都会尽心竭力的去执行,而绝不会阳奉阴违。

    刘金山只是有些执念于无为而治的古老情怀罢了,他不仅不傻,反而精明过人。否则,也不会被李中易看重,并任命为平卢节度副使。

    李中易当着刘金山的面,耐心细致的解释了国战的残酷性,刘金山心里异常之感动,主上对他如此的看重,哪怕把身体累垮了,也当士为知己者死!

    在刘金山的陪同下,李中易走下小山坡,站到了田埂上。然而,忙碌的人们,却只当没看见他一般,反而纷纷跪下向刘金山行礼问安。

    “小人见过刘大官人。”

    “多亏刘大官人替小儿请郎中……”

    “刘大官人,请喝茶……”

    刘金山有些尴尬的望着李中易,却不敢挪动半步,更别提超越李中易之前,接受草民们的敬茶了。

    开什么玩笑?下臣在草民堆里的威望,竟然远远超越了主上,这不是寿星公上吊,自己找死么?

    李中易却笑着说:“老百姓主动奉茶,这就说明,你这段时间不仅没有混日子,反而卓有成效。去吧,有些茶是必须要喝的,我去那边转转。”

    “主上,我……”刘金山心里异常之恐惧,惟恐犯了李中易的大忌,将来死无葬身之地。

    见刘金山急得冷汗直冒,显然是吓得不轻,李中易不禁哑然一笑。作为一名超级务实的现实主义大师,李中易比谁都看得透彻,没有强大的暴力机器作基础的所谓威望,不过是一片浮云罢了,根本大惊小怪。

    “光清,么要糊涂,你唱白脸,我唱黑脸,正好有利于安定移民之心。”李中易忽然小声说,“我这个恶人是当定了的,他们如果现在就对我感恩戴德,我倒要睡不着觉了。你快些去吧,不要寒了他们的心。”

    直到此时此刻,刘金山那颗原本高高悬起的心,总算是缓缓落回到肚里。

    李中易挥了挥手,留下刘金山去应付移民们,他本人则顺着田埂,一路朝良田的深处走去。

    一手软,一手硬,软的更软,硬的肃杀,这才是长治久安之王道,偏废了任意一方,都会造成失衡。

    李中易的心里多少有些失落感,他强迫幽蓟的汉民南迁,其实是为了长远的打算。

    形势是明摆着的,契丹人如果一直霸占着幽蓟大平原,就等于是在整个大周朝的头上,始终悬着一柄达摩克利斯剑。

    哪怕主导南下侵宋的萧绰,已经成了李中易的女人,幽州韩家已经被灭族,但是,少数人命运的改变,并不会影响草原狼们长久以来,觊觎肥沃中原的野心。

    李中易心里比谁都明白,更东边的女真人迟早会崛起于山林之间,那才是整个中原的心腹大患。

    女真人,先后两次倾覆汉家天下,教训可谓是异常惨痛。头一次,野猪皮不仅制造了靖康之难,而且占据了肥沃的黄河流域,将宋廷驱赶到了东南一隅苟延残喘。后一次,野猪皮更是令人发指的窃居汉家正朔,长达近三百年之久。

    移民们暂时无法理解李中易的“残暴”行径,明里暗里将李中易视作寇仇,李中易也都完全可以理解。

    所以,在田埂上转悠了很久的李中易,在一阵轻风拂过全身的同时,心里闷气随之消散一空。

    一直紧跟在李中易身后,却没有多嘴多舌的叶晓兰,见男人的脸色已经恢复了常态,她不由暗暗挑起大拇指,佩服男人的博大胸怀。

    叶家世世代代都居于幽州,幽州的韩家,其实才正经的是外来户。

    从出生开始,叶晓兰就一直生活在幽州,她看似过着人上人的生活,契丹人对她们家也还算是有些礼遇。

    但是,自从叶晓兰懂事之后,不管是家中长辈的教导,还是史书里的记载,无一例外的都在提醒她一件事:在幽州,她们叶家看似门庭高贵,实质上,也不过是契丹人的奴仆罢了,始终低蛮夷一等。

    “爷,等到您真正的平定了天下,让他们过上比幽州更富足的生活,他们必定会认识到今日之非。您不是常说,先天下之忧而忧,而天下之乐而乐,那些愚民们迟早有一天会彻底醒悟的。”叶晓兰毕竟是饱读诗书的女文青,不仅字写得漂亮极了,而且引经据典夸人的方式,令人格外的受用。

    李中易不由莞尔一笑,范仲奄的忧乐说,那可是脍炙人口的经典绝篇。当日,他无意中吟出这句绝篇之时,叶晓兰整个人都痴了。

    随即,李中易不由自主的联想起,他故意设下绝联的陷阱,诱骗叶晓兰这个女文青主动献出红丸的昔日妙事。

    “小叶子,你偷学了爷的妙句,该当何罚?”李中易露出邪魅的笑容,盯得叶晓兰心里直发慌。

    “爷,前儿个,韩氏没把您伺候好么?”叶晓兰满是醋意的责问,倒把李中易逗乐了。

    他心想,韩湘兰被他喂饱了,郑氏却喂饱了他,娘的,真是三十如狼,四十如虎,让人吃不消啊!

    见男人没吱声,叶晓兰文青的小脾气顿时上来了,嘟着红唇说:“獾郎一直哭闹着要爹爹,可是,他的爹爹却在别的女人怀里……”

    李中易见四周都是亲牙,便毫不迟疑的将叶晓兰揽进怀中,赏了她一个大大的吻,轻声调笑道:“你回去告诉獾郎,他的爹爹今儿个一定去陪着他玩耍,顺便慰劳慰劳他的娘亲,如何?”

    “放开奴家,当心让人看见,那成何体统?”叶晓兰心里已是千肯万愿,嘴上却与心事完全相反。

    李中易吃吃的笑,难怪《倚天屠龙记》里的殷素素要告诉她儿子张无忌,越是漂亮的女人,越会说谎。

    “小叶子,我怎么觉着,你的那里越来越圆,越来越大了呢?”李中易故意捏了捏叶晓兰的隆臀,这小娘子自从生了儿子之后,该凸的地方越发凸出,该翘的部位也越来越翘挺,手感真心上佳。

    “爷……您坏死了,奴家不来了……”叶晓兰羞涩难当,想掐住男人的耳朵撒撒娇,却终究没敢下手。

    李青生了儿子之后,胆儿比以前肥壮了许多。以前,叶晓兰不敢暴露的女儿家固有的各种装,如今也慢慢的显露了出来。

    以前,李中易并不通农事,只是,占领了高丽国之后,高丽人令人发指的落后农业水平,逼得李中易绞尽脑汁的想办法。

    花重金请中原的老农来高丽国,竟然处处碰壁,原因是李中易起初没想到的,但又合情合理的故土难离。

    在这个时代,只要不是天灾**,逼得人过不下去日子了,没谁乐意离开自己的家园。

    好在时任开封府左厅判官的刘金山办事得力,既然花钱都没有老农愿意去高丽国,那么,就只能从罪犯、刑徒或是负债累累的良民之中去捞人了。

    就这么着,总算是募集了几百名老农,远渡重洋,去高丽国指导各地的农业生产。

    自从,李中易强行带回了几十万幽蓟的移民之后,这些老农又跟着回国,到了平卢。

    俗话说的好,一方山水养一方人,尤其是农业生产,具有鲜明的地域特征。

    平卢地区和开封的地理位置相近,气候条件也大致一样,在高丽国只能勉强指导增收的老农们,到了平卢的地界,顿时找到了熟悉的泥土气息,他们指点起农事来,可谓是驾轻就熟。

    目前的农业生产,基本还是靠天吃饭,自唐代传下来的曲辕犁,也只解决了翻土深耕的问题,扩大的产量相对有限。

    在高丽国的时候,李中易藏着私心,不乐意高丽棒子们的农业技术,太过先进。

    到了平卢的自家地盘上,李中易一直揣在兜里的人工制肥技术,也该派上大用场了,这也是他最近不断走向田间地头的根本原因。

    李中易毕竟只是个名医,而不是专业的农业学家,他所掌握的化学知识,大多只涉及到药品领域,而无关化肥的事。

    不过,尽管不懂通过化学手段制造化肥,但是,跨越千年的见识,恩赐了一个极其重要的绿色循环理念。

    化肥分为化学化肥和天然化肥,工业化的化肥制造工艺,李中易显然是一窍不通。

    不过,增加天然化肥的规模,李中易倒是早有成熟的想法。

    人和生畜的粪便,经过发酵之后,都是绿色蔬菜、瓜果和粮食的最佳肥料。

    李中易和老农们有过很多次的深入交流,收获可谓颇丰。在这个时代,也没有所谓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当朝李相公愿意放下架子,和土老农们亲切的闲聊,老农民们描述他们的多产方法,惟恐不详细,惟恐步骤不清楚。

    老农民们说的方法,也全都被记录在案,并用活字印刷成了小册子。军政学堂的学生们人手一本,并作为必修课,通过理论考核,并实际操作之后,才能毕业。

    李中易比谁都站得高,看得远,在工业化大生产连影子都看不见的当下,逼着军政学堂的学子们苦学农事,将来才有粮食大增产的广泛基础。

    在小农经济时代,农业生产有个鲜明的特点,那就是碎片化。除了良田千顷的大官僚大地主之家,一般的自耕农,他们拥有的农田,多则几十亩,少则仅有几亩薄田。

    如果,当官的只懂争权夺利,对农事一窍不通,就根本不可能因地制宜的安排本地域内的农业生产计划。

    计划经济,这个已经被污名化的名词,在农业时代,其实有着远超想象的划时代意义。

    客观的说,由于大周的田税和租赋制度的严重不合理,导致的后果也非常严重。

    比如说,山区地带和平原地区相比,上交的皇粮国税,即使酌情减少了,但山区农民的实际负担依然比平原地区重得多。

    又例如,同样是平原,靠水的上等粮田,一般都被达官贵人,或是有钱有势的大地主所霸占。然而,他们几乎都不向朝廷缴纳赋税,可谓是肥得流油。

    然而,朝廷养了无数的冗官和冗兵,这么多张嘴巴要吃饭,要穿衣,要娶妻纳妾,钱从哪里来?

    最终,各种苛捐杂税,全都被转嫁到了原本就苦不堪言的自耕农身上。长此下去,当自耕农活不下去,转化为流民的时候,天下就要大乱了。

    由于战乱纷繁,平卢地区的大官僚和大地主们,要么被乱军所杀,要么逃离本地去了外乡定居,这就给李中易留下了大搞农业计划性生产的足够空间。8)

第992章 比天塌还可怕

    李中易回到节堂,人还没坐稳,就听人禀报说,孟遥的小跟班,那个叫杨玄的,被饿晕了。

    “先喂他喝一小碗米汤,过半个时辰后,再喂他喝半碗稀粥。稀粥不能太稠,咸菜可以多让他嚼点,补充补充盐分。”李中易那时侍奉过老首长的名医,区区饿晕了小事,处置起来可谓是杀鸡用上了牛刀。

    人其实很扛饿的,三天不吃饭,饿不死。但是,三天不喝水,如果身体素质很差,完全可能因为严重脱水而导致虚脱休克。

    一旦因为缺水而休克了,那便开启了死亡进行时,距离阎王爷的召唤,仅有咫尺之遥。

    李中易身为大军的主帅,哪怕将许多权责下放给了下边的文官和武将们,但是,他的手头依然有许多大事需要拍板。

    刘金山的中途加盟,从李中易的肩上卸掉了大半政务,让他轻松了许多。但是,军务方面的各种突发状况,李中易不可能卸责,也不能容许卸责。

    李中易是靠着军功起家的大周头号藩镇,天下万权,兵权至要的基本原则,他不可能不清楚。

    “来人,去叫廖山河来见我。”李中易捏着手头的一份军务公文,左看不顺眼,右看还是不顺眼,干脆把廖山河叫来问个清楚明白。

    身为近卫军都指挥使的廖山河,不可能走远,他其实就在节堂外面的树荫底下站着,一直等着李中易叫他。

    “爷,您找我?”廖山河一边捶胸行礼,一边学着李云潇的套路,下意识的大撇开了显得生疏的“主上”,而选择了极为亲近的称呼——爷。

    “近卫军上次分来的那几个副指挥,你一个都没看上?”李中易故意没看廖山河,低着头捧起茶盏,轻轻吹去浮在茶汤表面的茶叶沫。

    “爷,那几个小子年纪轻轻的,脑子却像是七老八十的老顽固。安排他们值守,没有任何问题,稍微给个活泛一点的任务,就傻了眼。”

    和李云潇一样,廖山河在李中易的面前,从来不掩饰他的私心杂念和个人好恶,一直都是竹筒里倒豆子,有一说一,有二说二,绝不刻意隐瞒。

    在李家军的高级将领之中,若论打仗的本事,廖山河恐怕排不进前三名。

    但是,不管是脏事臭事,还是龌龊不堪的小心思,廖山河都敢一股脑的抖露在李中易的面前。

    这也是李中易让李云潇和廖山河对调职务的信任基础!

    近卫军不稳,李中易只怕睡觉都要睁着两眼,整夜整夜的失眠。可想而知,近卫军有多重要?

    李云潇还是近卫军都指挥使的时候,也许是因为兼着大管家的职责,事务太过繁杂。偏偏,李中易身边的事,哪怕再小,也是足以捅破天的大事。

    所以,李云潇经常性只睡两个时辰,这么一日日的熬下来,原本异常扎实的身子骨,也大不如从前。

    正好,李中易感觉应该对调换防了,便把李云潇从繁重的杂事之中,彻底的解脱了出来。

    等到廖山河就任近卫军都指挥使后,李中易惊讶的发觉,廖山河果然是个面粗心细的家伙。

    李中易的确没有看走眼,廖山河办事认真细致的程度,甚至远在李云潇之上。

    只要是李中易停留的地方,外层近卫军的口令,和内层近卫军的的口令,完全不同。

    不仅如此,廖山河从来不过问李中易身边带刀亲牙的事务,一直谨守着人臣之道的本分。

    现在,有廖山河在身边守护着,李中易睡得安稳,玩得舒畅,格外的放松。

    既然廖山河说了实话,李中易也不想为难他,把他叫到身边,抬腿轻轻的踢了踢他的左腿。

    “我今天再教你一个新词,那就是:这个世界上并无绝对的呆木头人儿,关键要看你把他们用在什么地方,懂么?”李中易语重心长的教导廖山河,要多动脑子,学会用人之道。

    廖山河确实没听懂,他老老实实的答道:“爷,小的每个字都听得很清楚,却没有懂。”

    李中易挫着牙花子,恨不得一脚将廖山河踢飞,有多远飞多远,免得傻站在跟前碍眼。

    “那我问你,我为什么要任命你为近卫军都指挥使?”李中易压着火气,慢慢腾腾的问廖山河。

    “这个小的知道,爷信得过小人,才把如此重要的位置,给了小的。小的哪怕粉身碎骨,也要死在您的前头。”廖山河混不棱的这席话,倒把李中易的火气给折腾没了。

    “不仅仅是如此。”李中易顺手斟了一盏茶,递到廖山河的手边,极有耐心的教诲他,“我信得过,只是一方面的问题,更重要的是,你心很细,记性又很棒,老子上个月说的玩笑话,你都记得一清二楚。”

    廖山河一听这话,心说要坏事,主上一直隐忍不发,敢情是在这里等着他呢。

    李中易上个月说过要死卵朝天,不死万万年的痞话,廖山河记住了,在日常训话的时候,学着李中易的派头抖露了出来。

    结果,近卫军传出了一个极其难听的绰号:卵将军,特指廖山河本人。

    廖山河的心胸比较宽,即使听了风言风语,也没当回事。毕竟,近卫军以前是李云潇的地盘,他的资历比李云潇差远了,却承担如此重要的职务,难免会有人暗中不服,说他的闲话。

    只是,近卫军的一举一动,有可能瞒得过李中易的眼睛和耳朵么?

    这不,终于东窗事发了,廖山河十分光棍的低着头,小声说:“爷,能不能只踢屁股不罚钱?”

    “怎么了?你就这么欠揍?”李中易十分奇怪的反问廖山河,“你每月的薪饷,可不是个小数目啊,吃住又都在我这里入帐,你即使想掏空荷包,也没有多少机会呐。”

    “爷,您有所不知,最近小人的兜里,着实钱紧呐。”廖山河硬着头皮交代了没钱的原因,“您是知道的,小的出身寒微,父母走得早,多亏了舅舅把小人养拉扯成人,又供小人读了几天私塾,勉强认得几个字。”

    李中易点点头,廖山河的出身和家世,早就让左子光给查了个底朝天,密报一直就搁在内书房的檀香木匣之中。

    “舅舅还在世的时候,把表妹许了个所谓的莫逆之交的‘好’人家,远嫁去了房州。”廖山河一脸苦涩的说,“自从我表妹出嫁之后,就再也没有见过她。那时候,我不过是个小小的伍长而已,上无片瓦,下无立锥之地,身无分文……爷,小的一直想和舅舅说,我想娶了表妹,可是,小的实在是穷怕了,惟恐耽搁了恩深意重的亲舅舅……”

    李中易陪着廖山河狠狠的连叹数声,显然,他听到的是一段催人泪下的爱恋悲剧故事。

    然而,既然一向只攒钱,却很少花钱的廖山河,竟然把荷包给折腾空了,那么,按照李中易的私下揣测,显然悲剧故事出现了神转折。

    廖山河揉了揉两眼,算是没有当着李中易的面失态,他接着又说:“总算是老天有眼,小人竟然在登州见到了我那表妹。唉,她嫁去房州之后,起初日子过得好算舒坦,只是老天不开眼,夫家那一带竟然发了时疫……”

    李中易心情沉重的点点头,这个时代的时疫,其实是鼠疫、天花、流感等强传染病的泛称,又称瘟疫。

    这年月,除了李中易统治的地区和军营之外,不管是中原汉民,还是草原蛮族,人们完全没有保持良好生活环境卫生的意识。

    医圣张仲景在其著作《伤寒杂病论》的序言中说“余宗族素多,向余二百。建安纪年(公元196年)以来,犹未十稔,其死亡者,三分有二,伤寒十居其七。感往昔之沦丧,伤横夭之莫救,乃勤求古训,博采众方。……”

    医圣所言之“伤寒”,除了指外感热病外,还包括了当时的烈性传染病,可见当时瘟疫流行之猖獗。

    连医圣的族人,都因为瘟疫的传染,死了三分之二以上。可想而知,传统中医对瘟疫的大面积传染,并无特别有效的预防手段。

    当然了,在现代医学诞生之前,欧洲的白皮们其实也吃过不讲究环境卫生的大亏。著名的欧洲黑死病,一次性夺走了2500多万人的生命,占当时欧洲总人口的三分之一强。

    在当时,所谓的西医,最著名的治疗方法,竟然是放血排毒。美国第一任总统,华盛顿患上重病之后,就被西医放血,从而加速了死亡的进程。

    李中易也是名医,在这方面他非常有发言权。在现代医学诞生之前,传统的中医和传统的西医,都有重大的缺陷,而导致那时代的人均寿命,仅有三十五岁左右。

    在现代医学诞生之后,随着医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人类攻克了一个又一个死神设下的难关,比如说急性肺炎、肺结核、部分癌症等等,并把人均寿命拉大到了七十多岁的程度。

    廖山河表妹的夫家,遭遇上了瘟疫,李中易不需要多想,便猜想得到,他的表妹应该死里逃生了吧?

    果然,廖山河接着介绍说:“天佑我家,我表妹和外甥大难不死,竟然逃过了一劫。他们娘儿俩,本想上京城来寻我,可是……”

    李中易心想,很可能是逃过了死劫,却没有逃出人祸吧?

    即使用脚趾头去思考,李中易也想象得到,廖山河的表妹带着个幼童,从夫家逃难出来,哪怕带着一些细软,也必定会被坏人惦记上。

    和李中易猜测的大致差不多,廖山河叹息道:“谁曾想,路遇假装善人的歹人,不仅要谋财,更想霸占了我表妹。”

    李中易露出会心的笑容,频频点头,示意廖山河继续说下去。

    “幸好我表妹有所警惕,这才侥幸逃出狼窝,只是所携带的钱财细软,也丢失了大半……”廖山河又是一叹,接着补充说,“等她找到了京城之后,却听说我已经发达了,只是跟着您去了高丽,她便带着我外甥,一路向东找过来。最终,在博州的地界上遭了贼,银钱全都被偷空了。更可恨的是,她带和我外甥一路乞讨到了登州,走投无路之下,竟然卖了她自身,只求让外甥能够活下去……”

    李中易总算是听明白了,廖山河说得含糊,他却猜得到,他的表妹应该有几分姿色。如果是,丑女卖掉自身容易,但要卖个好价钱,还带个拖油瓶的儿子,那可就难上加难了。

    至于漂亮的女人,要么卖身为大户之奴,这还算是运气好,将来尚有被抬妾的可能性。要么被歹人买去,再转卖给烟花柳巷,变成一点芳唇千人尝的下九流。

    “我说老廖啊,还真是巧合呀,你去逛烟花柳巷,竟然碰上了你惦记很久的表妹了?”李中易心里已经拿定了主意,只是不想继续面对频频揉眼的廖山河,故意想缓和下气氛罢了。

    尼玛,廖山河整个一副苦瓜相,简直难看死了!

    “爷,您真是料事如神。我那苦命的表妹,为了我外甥能活下去,只得被迫接客。没想到,开张的第一个客人,便是小的我。”廖山河说到这里,明显兴奋起来,“小的我若是晚去半刻钟,她恐怕再也没脸见我了……”

    李中易略微一想,便明白了烟花之地的梗概,必是烟花柳巷的黑心老板,把廖山河当成了有钱的大款,想献上新鲜的货色,没料到,反而成全了一对苦命的鸳鸯。

    嗯,哼,不对,若是事情就这么顺利了,廖山河遇见了这么大的喜事,岂能不禀报于李中易知晓?

    李中易摸着下巴,眨了眨眼,心说,故事肯定还没完,尚有下文。

    “唉,我想替表妹赎身,谁料,那处烟花楼的干娘,竟然开了个天价,并且说,允许我低价长包,啥时候凑够了钱,啥时候领人走。”廖山河黑着脸,摸了摸后脑勺,憨憨的说,“小的原本有些积蓄的银钱,只是,都叫十几个阵亡袍泽的孤儿寡母,给借去了……”

    李中易点了点头,反问廖山河:“你明知道我兜里很有钱,怎么不来借呢?”

    廖山河扭捏了一阵,小声说:“小的原本就打算找您借的,这不是一直不好意思张嘴嘛……”

    李中易凝视一想,觉得其中有些不对劲,只是一时间,没办法想清楚罢了。

    真到了要花钱的时候,又是事关表妹和外甥的大事,以廖山河的厚脸皮,不可能不敢来找李中易借钱。

    “要多少钱?”李中易手上的大事成堆,他又不是判案的法官,也就懒得细问其中的蹊跷之处。

    老话说的好,钱能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

    另外,廖山河没有仗势欺人,硬抢回他的表妹,李中易十分满意。

    毕竟,廖山河的那位表妹,属于自愿卖身,并非是所谓干娘的强买强卖。

    “两万贯……呃,可能很有点多……”廖山河吞吞吐吐的说了一个令人极为震惊的数目。

    李中易脱口而出,怒道:“什么?这么多?那个老货,她……她怎么不去抢钱庄呐?”

    “爷,您就借给小人吧,一时还不清,慢慢的还……”廖山河死皮赖脸的缠上了李中易。

    李中易想了想,点点头说:“你先等着,我去拿庄票。”廖山河连连点头,又是捶胸,又是拱手,整得手忙脚乱。

    庄票,其实是李中易以军队为后盾,以粮食产量为基础,让李家钱庄发行的一种纸币。其最小的面额为一贯,最大的面额上不封顶,等同于转帐支票。

    凡是李家军牢牢控制的地盘,商户们都必须接受面额或大或小的庄票,胆敢不接者,至少十倍以上的罚款。

    这年月,可不是通货严重膨胀的后世。登州内的米价,由于李中易垄断了高丽米的来源,不超过三十文钱每升。那么,每月一贯钱,可以买300多升米。

    这年月,由于草民们的油水严重不足,一个成年的壮劳力,每天大约需要六升米,女子减半,幼童再减半。

    300升米,这在小城市里,足够一家四口人两至三个月的口粮,还有富余的。

    两万贯钱,在李中易看来,至少等价于后世的一千万软妹币的购买力,的确是笔巨款。

    实际上,这也是李中易的军法森严,让廖山河没胆子纵兵去抢人。

    在同时代的军制之中,廖山河的近卫军都指挥使之职,其实就相当于各个藩镇军阀的衙内都指挥使,属于亲兵中的亲兵,心腹中的心腹,也是精锐中的精锐。

    每支军队,都有各自的特色,并且深深的打上了建军者的烙印。

    李中易毕竟是现代人的灵魂,在他的眼里,军队是首当其冲的暴力机构,也是一柄双刃剑。

    兵者,凶器也,稍微有点闪失,就会反噬其主。

    在和平时期,李中易对军队的调动情况,一直高度关注,并有严格的调动程序。

    李中易在军法条例的开篇,就格外强调: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

    未奉上命,擅长调动军队者,无论职务有多高,资历有多深,军功有多大,一律格杀勿论!

    李家军中,副队正以上的各级军官们,都是从讲武堂中学成毕业的。学习深造的结果是,没人不知道李中易定下的铁律,而且,至今无人敢于冒犯天条,触及高压线。

    廖山河拿着庄票,高高兴兴的走了,李中易却唤来同知军法司事的李延清,吩咐说:“你去查一查,登州城内的悦香楼,和廖山河究竟有什么样的瓜葛?”

    “爷,小的刚好查出一些眉目,正欲向您禀报。”李延清从怀中掏出被李中易戏称为“小黑本”的小册子,轻声禀道,“经查,登州城中悦香楼的幕后主人,其实是本地的缙绅王家……”

    李中易听完李延清的小报告后,整张脸都全黑了,他厉声吩咐李延清:“死死的盯着他们,老子倒要看看他们究竟想耍什么把戏?”

    “喏!”李延清心里替廖山河捏了一把汗,不过,他就算知道再多的实情,也绝不敢向李中易以外的任何人泄露半点口风。

    李中易处理完军务之后,拉长着脸,斜歪在白虎皮交椅上,似醒给醒,似睡非睡。

    过了好一阵子,李中易被亲牙的通禀声惊醒,“回爷,杨玄那小子缓过劲来了,哭着喊着要见您。”

    李中易微微抬起头,想了想,吩咐下去:“继续撑着他,就说我没空见他。”

    久居高位的李中易,对于杨玄或是孟遥这一类阉货的性格,其实把握得非常准。

    就以孟遥而言,这小子仗着符太后的宠信,蹬鼻子就上脸,越来越目中无人。

    钱,孟遥怎么可能缺钱花呢?

    房子,良田,孟遥也绝无可能缺这两样东西。

    如今的孟遥,最怕的是,有命捞钱捞地捞权势,却无命享受!

    实际上,李中易在早前,就已经非常了解孟遥,只是孟遥还蒙在鼓里罢了。

    客观的说,孟遥能够坐上内侍省都知的宝座,并不仅仅是因为他擅长拍符太后的马屁。

    先帝柴荣驾崩之后,符太后能够及时的掌握住宫里的一干妃嫔,让她们不敢轻举妄动,还真多亏了孟遥在宫里暗中培植的那股势力。

    从李中易扣下孟遥的那一刻起,实际上,他就是想切断符太后的一条小手臂。

    真正的英雄,绝不会自剪羽翼。真正的敌人,最先展开的动作,是先铲除你的帮凶。

    帮着符太后出馊主意,满肚子坏水的孟遥,被李中易强行隔离在登州,符太后一时间,上哪里去找,类似孟遥这么可信的宫里帮手呢?

    另外,李中易与安乐侯杜家,以及宫里的杜太贵妃,私下里都颇有些瓜葛。他顺手把宫里一手遮天的孟遥扣下,就等于是帮了杜太贵妃的大忙,使杜太贵妃的行动更加容易一些。

    杨玄既然是孟遥的贴身人,应该知道很多关于宫里、符太后、孟遥,乃至于杜太贵妃的各种隐私。

    不过,李中易一点也不着急,熬鹰嘛,需要超级有耐心,才能最终熬成功。

    李中易在高丽国的时候,鹰匠们最终顺利熬成的驯鹰,十之一二罢了,成功率低得惊人!

    当李中易站起身要走的时候,叶晓兰忽然轻脆的咳嗽了一声,李中易猛一拍脑袋,他险些忘记了,他答应过叶晓兰,今晚去她房里用膳,并陪着獾郎玩耍一阵子。

    “叶氏,你先回去,等我宽衣之后,就去寻獾郎。”李中易索性手头无事,自然不可能推翻承诺。

    叶晓礼物兰赶忙蹲身行礼,异常欢喜的说:“爷,那奴家这就下去沐浴更衣,准备晚膳了。”

    一旁的韩湘兰,被叶晓兰的矫揉造作,恶心的不行。准备晚膳,那是叶晓兰应尽的义务,干嘛非要把沐浴更衣加进去呢?

    韩湘兰面上无事,可是,李中易却偏偏从她狠狠揪手帕子的小动作上,看出了她的烦躁和窝火。

    李中易回转到李七娘那里,他的衣物啥的,都搁在李七娘这里,而且,晚上只要不招女人侍寝,他都会歇在李七娘的房中。

    没办法,人家李七娘的嫡亲祖父李琼,不仅是先帝托孤的八相之一,更手握着天武卫的潜在实力。

    说句心里话,以李七娘显赫的家世及绝代的才貌,完全有资格成为亲王的正妃。可是,李七娘却偏偏鬼迷了心窍,居然心甘情愿的给李中易作妾,这是何等的美人恩深?

    “爷,奴的三兄来了。奴知道您一直忙于公务,就没使人去吵扰。”李七娘就是这么的通情达理,处处替李中易打算的体贴入微,实在是令人无法不感动。

    李中易更衣,从来都是李七娘亲手打理的,今天也不例外。李中易见四周无人,索性将李七娘强行抱进怀中,在她的粉颊上,狠狠的啄了一大口。

    “瞧你那副急色鬼的样儿,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奴家勾野男人来着。”李七娘软在李中易的怀中吃吃的笑,那妖媚入骨的风韵,不是故意诱惑男人犯错误,又是什么?

    李中易死死的揽紧李七娘的魔鬼细腰,亲腻的蛊惑她:“小乖乖,要不咱们俩现在就把生米煮成熟饭吧?我有些等不及了。”

    李七娘皱着琼鼻,嘟囔道:“贼汉子,你就忍心让奴家挺着个大肚子,在大庭广众之下,丢人现眼不成?”

    怀里的小妖精故意扭来扭去的,李中易确实憋得很难受,他索性不更衣了,将小妖精捉到榻上,就是一通狂热的蜜吻。

    如今的李七娘,除了尚是处子之身外,妇女该懂的或是不该懂的羞羞事,在贼汉子李中易熏陶和教育之下,她几乎全懂了。

    眼看着李七娘瘫软成了泥,已经完全不设防的任君采摘,最终还是李中易惦记着,不能让李七娘将来出大丑颜面尽失,及时恢复了理智。

    男人主动放弃温柔乡,跑去冲冷水澡,李七娘心里甜丝丝的,不知道有甜,反正比蜂蜜更胜百倍。

    等李中易更衣完毕,李七娘也收拾妥当了,两人手牵着手,并肩出现在了李安国的眼前。

    “哈哈,舅兄,别来无恙啊?岳祖他老人家的身子骨可还康健?”

    刚一见面,李中易一连串的问话,仿佛连珠炮似的,顿时把李安国给震懵了!

    舅兄?嗯,七娘嫁给了李中易,李安国又是七娘的嫡亲兄长,似乎可以这么叫,但又颇有些疑问。

    如果,李七娘是嫁给李中易作正妻,李安国那一定是毫不迟疑的回敬李中易一句,“我的好妹夫吔!”

    然并卵,柴家的玉娘,才是李中易名正言顺的正室,只是尚未过门成亲罢了。

    按照大周的宫廷规矩,李七娘哪怕是李中易娶的平妻,在柴家公主玉娘的面前,也只有跪下敬茶,喊大姊的份。

    李安国那可是城里有名的小霸王,大纨绔,老混混,他自然心里有数,所谓舅兄这个说法,也是开封城中独有的称呼。

    一般情况下,外乡称呼妻子的兄长,大多为“妻兄”或是“内兄”。但是,口头上,开封城中的居民们,无论是达官贵人,还是小民百姓,大多喜欢叫舅兄或是舅弟。

    当然了,口语上基本都比较随意,也没一定之规。只是叫多了,大家一起跟风,也就约定俗成罢了。

    严格意义上说,李安国根本就不能算是李中易的正经亲戚,只是,李中易和李琼紧密的结了盟,李七娘又是李中易的心头肉,也就不管什么规矩不规矩了,各随心意的乱叫吧。

    可问题是,李安国一时没转过弯来,要知道,他以前最怕的两个人,排第一位的便是李中易,其次是左子光那条毒死人不偿命的毒蛇。

    李七娘不乐意亲兄当面受窘,便摇动着李中易的手臂,嗔道:“吾兄远道而来,不仅没盏茶喝,连个座都不让,贼汉子,你也太欺负人了吧?”

    李中易晓得李安国不好意思乱叫,毕竟,李安国以前总是叔父,叔父的喊,突然一下子变成了李中易的内兄,他还真就一时难以适应。

    “正青,大家都是一家人,别不好意思,以后就唤我妹婿好了。”李中易受不住李七娘不断抛来的眼刀,直接搬来梯子,方便李安国下来。

    李七娘见男人如此的给面子,不由芳心一甜,又有些舍不得让贼汉子吃亏了,她很干脆的说:“三兄,既是一家人,你便以兄长相称,正好合适。”

    李安国在李中易的面前,一向很拘束,哪怕李七娘给了明话,他依然不敢乱叫,两眼直勾勾的盯在李中易的身上,等着他发话。

    “既然你这么的知礼,我又痴长你几岁,以后你便唤我咎兄吧。”李中易的话刚出口,李七娘便瞪圆了一双凤眸,死死的盯在李中易的脸上,满是诧异的反问,“这……这不妥当吧?”

    李中易摆了摆手,说:“有何不妥?你唤我咎郎,正青唤我咎兄,正好合适。”

    咎兄,这显然是迄今为止,独一无二的称谓。

    李中易对李安国的格外青睐,令李七娘太过欢喜。她一时忘了形,竟然当着李安国的面前,就踮起脚尖,重重的吻上了贼汉子的左颊。

    李安国赶忙低下头,心说,我的乖乖,七娘竟然如此的受宠?

    将来李中易成了真龙天子,那他李安国不就是响当当的国舅爷了么,在开封城里,完全可以横着走路啊!

    李中易爱乌及屋的给足了李安国面子,可谓是两面光的美事,既讨得了枕边美人儿的欢心,又让滑阳郡王府彻彻底底的看到了,他李某人真诚合作的结盟决心,正可谓是一举两得!

    “正青,开封城中的局势,怎样了?”李中易拉着李安国的手,两人并肩坐下,又命人上了茶,这才切入到了正题。

    李中易心里非常清楚,如果不是开封城中出了大事,李安国绝不可能冒险前来登州见他。

    “咎兄,京城之中确实出了大事,杜太贵妃和曹王熙让,借故去城外的三清上香,突然就的双双不见了踪影,为此,整个京畿地区的禁军,全都动了起来,原有的军事部署,也已经被彻底打乱……”李安国的一席话,令人格外的惊悚。

    杜太贵妃,依然年轻,并依然是倾国之姿,但她的身份虽高,毕竟只是个无权无势的女流之辈,从大局上说,无足轻重。

    然而,曹王熙让就大不相同了,他是先帝名正言顺的亲儿子。如果不是魏王府符家手握重兵,在朝中的党羽众多,或许杜太贵妃亦有替亲儿子争一争大位的可能性?

    今上的身体一直不太好,假以时日,今上突然驾崩且无子,从血统上的正当性而言,曹王柴熙让,未尝没有登上帝位的可能性。

    不过,上述这些理由,都是正常状态下的合理推论。藏在李安国心里,想说又不敢的说出口的想法,其实更加的可怕!

    说白了,如果没有李中易悍然崛起,曹王熙让母子二人,哪怕是逃到了天涯海角,也总有一天会被符太后捉住,并重新捏进手心里。

    然而,一旦曹王熙让落入了李中易的手里,那可是比天塌了,更要可怕何止万倍的九天惊雷啊!

    李安国每每想到这里,就觉得他的脑水完全不够用了,李中易,他的妹婿,不可能妖孽到了这等程度吧?

    那也不太不可思议了!

    “咎郎,奴有个可怕的直觉,一定是你让左子光暗中干的,对不对?”李七娘长期待在李中易的身边,几乎日日相伴,女人敏锐的第六感觉告诉她,一定是李中易干的好事!

    “唉,七娘呀,为夫在你的心目中,竟然是这么的坏?”李中易重重的叹了口气,慢条斯理的说了一席话,立时将李七娘兄妹差点惊掉了下巴。

    “咣当!”

    李安国于慌乱之中,不小心碰翻了小茶几上的茶盏,盏体立即摔得粉碎。巧合的是,盏盖滴溜溜的转了一圈,居然又绕回到了他的脚边。

    这可真是一石激起千重浪,滚滚惊雷震天响!

    杨玄饱一顿饥一顿的熬着,李中易还真把他当作是空气了,一连五天,连半点风声都没传来。

    和孟遥的惜命和惜身不同,杨玄早就想明白了一件事:既然李中易敢于公然扣押传诏的天使,他就笃定不怕朝廷发大军来讨伐!

    孟遥是位高权重的内侍省都知,他杨玄不过是个没被切了命根子的贱阉而已,与其将来注定被孟遥推出去充当替罪羊,还不如索性提前投了李中易。

    将来,若有那么一天,李中易真的夺取了天下。他杨玄只要把主子伺候好了,反正他已经没了卵蛋,天生适合在宫里伺候贵妇们,说不准也可以捞个内侍省都知,摆一摆谱?

    只是,形势比人强,杨玄的幻想再美妙,李中易压就没拿他当根葱,连肚子都填不饱,何谈得势掌权?

    “小玄子,开饭喽!”

    就在杨玄饿得前心贴后背,痛不欲生之时,铁窗外忽然传来开饭的吆喝声。

    刹那间,杨玄反复脱弦的利箭一般,完全顾不得肚响如雷的尴尬,三步并作两步的奔到了窗前。

    当杨玄看清楚,窗台上又是老三样的吃食,一碗清水似的稀粥,一双竹筷,一个只有拳头四分之一大小的蒸饼,就像是被戳破了气球一般,立时萎靡了下去。

    “吃不吃?不想吃,老子端走了,多的是想吃还吃不着呢。”看守见了杨玄的怂样儿,气就不打一处来,数落道,“老子当年跟着灵帅狠揍党项人,几天几夜的工夫,就越过了百里瀚海大漠。路上迷了路,没找着水源地,老子连尿都舍不得一口喝光。就你下子这号软骨头,来多少老子砍多少颗脑袋领赏。”

    杨玄饿得直不起腰来,哪里还敢有骨气可言,他见看守端起碗筷就要拿走,赶忙哀求道:”太尉,太尉,行行好吧,就当可怜可怜小人,千万别拿走了呀,我吃,我吃还不行么?”

    看守背对着杨玄,差点笑出了声,当年跟着灵帅马踏党项贼巢的人,只要稍微有点小机灵,读得进去书,现在最差也是个队正了,怎么可能来这里当看守呢?

    杨玄见看守停下了离开的脚步,本以为他的饭食会被重新端来,谁曾想,那看守竟然假腥腥的装摔,顿时碗破粥淌,那只小得令人发指的蒸饼,滚了两圈竟然落入了臭水坑里。

    “你,你,你……”杨玄气得浑身直发抖,也许是气极了,反而不能破口大骂,只能干瞪眼,干着急,却无可奈何。

    “阉竖,天意如此,不能怪我哈。三日后,你爷爷我,再来送下顿饭。”看守既没打杨玄,也没骂他,区区一席话,立时把杨玄吓瘫了。

    杨玄现在已经快饿昏了,三日后,那就直接饿成了干尸。

    “我的亲爷,我的活祖宗,您就饶了小人这一遭吧,小的再不敢嘴巴欠打,胡说八道一气了……”杨玄前些日子还端起的架子,早就被饥饿给折腾得烟消云散。

    “阉竖,你等着啊,你祖宗我去厨下看看,还有没得吃食啊。”看守一通胡诌之后,拔腿就走,再也不见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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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3章 小霸王

    大舅哥李安国来了,李中易自然不可能再去叶晓兰那里,也不可能把叶晓兰、韩湘兰等妾室叫来陪酒。

    通家之好,指的是朋友之间不拘俗礼,而不是亲戚之间。比如说,黄景胜和王大虎这两个正式结拜过的异姓兄长,李中易招来妾室们斟酒夹菜,那是对兄长们的格外敬重。

    李安国是李中易的大舅哥,有他的亲妹妹李七娘陪着斟酒上菜即可,却没有安排妾室招待小舅子的道理。

    李中易吩咐下去,让人去通知叶晓兰不必等他了。李安国注意到,李七娘高高的翘起了唇角,以他对亲妹妹脾气的了解,这显然是心情愉悦的表现。

    另外,李中易着重吩咐侍女,安排厨下整治一桌最上等的席面,他要好好的款待款待大舅哥。

    “正青,让七娘陪你拉拉家常话,我去厨下整治几样下酒菜。”

    李中易居然要亲自下厨,这可是除了黄景胜和王大虎之外,头一份的殊荣啊。

    李安国顿时坐不住了,又是作揖,又是讨饶,他就算是再纨绔,也不敢心安理得的享受这么大的面子啊!

    李七娘心里面舒坦之极,她看出来,男人刻意想回避出去,让她和亲兄长,说一说私房话。

    毕竟,兄妹俩上次告别之后,已经有一年多,没有见过面了。骨肉至亲见面,肯定有很多话说不完,李中易在场的话,反而人为造成了拘束。

    李中易主动下厨,既给了她们说话的余地,又展示出如胶似漆的恩爱,何乐而不为呢?

    送李中易出去之后,李七娘扭头瞥向李安国,故意作了个鬼脸,俏皮的的吐了吐舌。

    “怎么样?小妹没说错吧,咎郎的心里格外的有我。”李七娘大肆显摆恩爱,令李安国哭笑不得。

    李安国叹了口气,说:“当初,你硬要私奔,投入李中易的怀抱,竟然还不计名分。说句心里话,我这个做兄长的,是极不赞同的。”

    “那现在呢?”李七娘把玩着手里的蜜茶杯,这是李中易单独命窑工替她烧制的。虽然是白瓷的杯盏,一点也不名贵,但个中的情意,却令她如坠蜜罐。

    “现在啊,你三兄我就一个傻想法,以后的开封城啊,嘿嘿,看谁比我更逍遥快活?”李安国笑得异常之纨绔,那副贼兮兮的样子,仿佛黄鼠狼偷着了母鸡一般的得意洋洋。

    李七娘素来知道李安国的真性情,李安国名义上是开封城里的老混混、大纨绔,实际上,他一直是大错误从来不犯错,无关痛痒的小错误不断,令开封府衙的官吏们恨得牙疼,却又无可奈何。

    “别得意的太早了,咎郎和我商量过了,这次你来了后,就别走了,直接进入新兵营参加训练,将来也好在军中谋个出身,立下战功后才有爵位享福。”李七娘的一席话劈头砸下来,如果三九天的冰水兜头浇下,瞬间便将李安国吓得脸都白了。

    “不可能吧?我可是你的嫡亲兄长呀,怎么可以这样玩弄于我呢?”李安国楞楞的瞪着李七娘,怨气简直冲天。

    李琼和李中易一直暗通消息,滑阳郡王府对李家军的表面情况,颇知道一些。

    李安国也跟着李琼知道了李家军中好些“黑幕”,李中易对钱财方面颇为舍得,短短一年多的时间,他已将不少于十万贯的礼物,悄悄的送进了滑阳郡王府。

    但是,有得必有失,李中易舍得花钱的另一面,则是治军异常苛刻。

    在李家军中,不管你的出身有多猛,门第有多么的高贵,都必须参加新兵营的严苛训练。

    等你因军功晋升为检校副队正之后,就必须进入讲武堂深造,顺利结业才可能是队正,而没有了检校的头衔。

    别看李安国的年纪不大,已经在开封城里横行了长达六年之久,早就被花花世界养得异常之散漫,哪里还吃得了军营普通丘八们的那种苦头?

    “好妹妹,千万别介呀,祖父吩咐过的,命我送完信之后,马上就回开封,有大事待办。”李安国虚晃一枪,打着马虎眼就想蒙混过关。

    可惜的是,李安国面对的是从小就和他一块儿长大的亲妹妹,如此老套的狡言,岂能瞒得过李七娘的眼睛?

    李七娘也懒得戳穿李安国的谎言,她吃吃的笑道:“你们男人的事情,我一个妇道人家懂个什么?你若是不乐意咎郎的安排,直接和他商议便是,我反正是管不着的。”

    李安国顿时就像是霜打的茄子,整个人都蔫了,耷拉着脑袋好半晌没说话。他脑子又没进水,李中易的决定,是他有胆量驳回的么?

    表面上看似李中易和李琼是平等结盟,实际上,是滑阳郡王府需要仰仗李中易的助力,才能在将来的朝堂之上,占有一席之地。

    滑阳郡王在草民们的眼里,依然是高不可攀的王府,看着威风凛凛,贵气逼人。然而,在四品以上高官的小圈子里面,早就没谁把李琼真当一盘大菜了。

    李安国得知李七娘要私奔的消息之后,只犹豫了片刻,不仅没有阻拦,反而竭尽全力协助亲妹妹出走。

    尽管李安国嘴上从来不说,但根源其实就在于,滑阳郡王府真的是在走下坡路了,而李中易的实力则是蒸蒸日上,仿佛初升的太阳一般,冉冉升起!

    当然了,李安国看得出来,李七娘读书太多,读成了书痴,竟然不顾王府闺秀的声誉,完全撕破脸面的要去寻找真爱。

    以前,李琼得势的时候,开封府的衙役们,借他们八万个胆子,也不敢半道拦住李安国横挑鼻子竖挑眼。

    现在呢,李安国名义上还是京城纨绔之首,实际上,早就是个空架子了。新崛起的纨绔们,已经把李安国排斥出了圈子,根本不带着他玩儿。

    社会就是这么的现实,以前一直叫哥哥的小跟班,现在居然有胆子甩脸子给李安国看,叔叔可忍,婶子忍得住么?

    李七娘把两手一叹,故意唉声叹气:“唉,我一个妇道人家说了也不算,你和我说这些,有啥用?”

    李安国一阵哀嚎,他若是有胆子去和李中易说,还有必要缠着李七娘罗嗦个啥呢?

    李中易亲自下厨房,整了几样下酒的小菜,红烧蹄膀,糖醋鱼,焖烩羊肉,猪油渣炒白菘,韭菜炒鸡蛋,草菇鸡汤。

    上桌子的时候,李中易亲手替李安国斟满了一杯酒,递到他的手上,笑吟吟的说:“我刚才都安排好了,你且在家里住上五日,然后就去新兵营里报到吧。”

    李安国耷拉下脑袋,有气无力的叹道:“妹婿,你真是心恨啊,我能说不去么?”

    李中易只当没看见李安国垂头丧气的衰样,轻描淡写的说:“等你的外甥们都长大了,都要进新兵营,一个都不能少。”

    得了,李安国只是纨绔一些罢了,又不是大傻瓜,他的身份再高贵,能比得了李中易的亲儿子们?

    李七娘抿起红唇,偷偷的笑,心里美滋滋的,男人为了她家的事,如此的花心思,岂能不喜?

    李安国在开封的时候,除了祖父李琼之外,谁都不怕,李七娘一直担心滑阳郡王府会出败家子。

    现在好了,李家军的新兵营是怎样的一个状态,李七娘即使完全不懂军事,也听说过其中的水深火热。

    上次,李七娘陪着李中易去军营里小住了几日。李七娘在马车里看见,新兵们顶着烈日站军姿,姿势稍微有点不标准,就会被老什长叫出来,当众狠狠的打军棍。

    挨军棍也就罢了,若是敢哭喊,必定加倍的挨揍。揍完了,接着去站军姿,别提有多变态了!

    新兵训练满三个月,合格者会被正式分发到各营各队,按照一名老兵带一名新兵的原则,接受正式战斗技能训练。

    新兵训练不合格者,会被直接的贬入辅兵的行列,李七娘至今清晰的记得男人的调侃: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干的比牛多,这就是辅兵们的日常。

    满桌子的美味佳肴,李安国却仿佛咬破了苦胆一般,嘴苦心更苦。

    早知道有今日,又何必自投罗网呢,真他NN的贱!

    李中易在厨下烟熏火燎的忙活了一个多时辰,他其实也没啥胃口,只是,李七娘的食欲却极好。

    一直被嫌弃油腻太大的红烧蹄膀,李七娘竟然一口气啃了两只,远远超过了她的饭量极限,可见胃口之好?

    三个人一起吃饭,竟是各有千秋。李中易喝光了两瓶女儿红,却没怎么吃菜。李七娘史无前例的吃撑了,小肚子涨得难受,含着泪花子,小口小口的喝山楂水。

    原本做梦要当开封第一纨绔的李安国,几乎没怎么动筷子,时不时的哀叹几声,想唤醒李中易的同情心。

    可是,李中易只当西花厅里就没李安国这么个大活人一般,他捧起茶盏,慢条斯理的品茶,嘴里直酒气。

    饭后溜弯的时候,李七娘挽住李中易的左臂,笑嘻嘻的说:“咎郎,真有你的,咱们家的小霸王,就靠你来掰正了。”

    李中易哑然一笑,说:“我理他作甚?扔进新兵营里去,自有善心人会好好的招待他的。”

    “嘻嘻,贼汉子,奴怎么看上了你这么个坏家伙呢?”

第994章 纨绔的倒掉

    李安国在登州城内,好吃好喝的玩耍了五天,可谓是快活逍遥自在。

    李中易给了他三千贯钱,也不管他是怎么花的,只是告诉他,他必须在五日后的下午放衙之前,回到节帅府。

    凌晨五更天的时候,一夜好眠的李安国被人叫醒,他睁开朦胧的双眼,定神一看,原来是这五日来,一直伺候在他身旁的节帅府侍女青玉。

    “青玉啊,怎么说你好呢,天都是黑的,吵吵个啥呀?”李安国闭上眼,打着哈欠,就向床里倒去,想接着睡大觉。

    在开封城里的时候,李安国从来都是睡到自然醒,只是,因为郡王府的财源日夜短少,没办法数钱数到手抽筋罢了。

    “三郎,是爷吩咐下来的,您必须马上起床,不然的话……”青玉是李七娘的贴身侍婢之一,转达李中易的意思,也就婉转了许多。

    李中易的原话其实很难听,青玉记得很清楚:他若是想赖床,就打一桶井水,泼他身上去。还不起来,就拿马鞭子抽他。

    只是,这种话也就李中易敢说,青玉不过一介婢女而已,打死她也不敢如此蹬鼻子上脸。

    听说是李中易的安排,李安国不敢言语了,在青玉的服侍下,乖乖的起床洗漱。

    青玉经常配合李七娘侍奉李中易洗漱更衣,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李中易打理个人卫生的时间,比李安国足足快了十倍都不止。

    好不容易,李安国整理清楚了行装,由青玉陪着上了马车,在亲牙的指引下,直奔城外的新兵大营。

    李安国赶到新兵大营门口的时候,天刚蒙蒙亮,他隔着老远就听见营内的口令声震天响。

    马夫是节帅府的老人,自然非常懂规矩,距离新兵大营五丈外,便勒停了驮马。

    “公子,小婢只能送您到这里了。”青玉也是个守规矩的,和勒住马的车夫站了并肩,死活不肯再往前多走办步。

    李中易以军法治家的成果,由青玉和车夫二人的表现,就知道成果显著。

    李安国如今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反正他早就拿定了主意,混够了资历,找到合适的机会,就离开贼军汉聚集的鬼地方。

    青玉从车上搬下来五个大包袱,李安国见她压根没有帮着提进军营的意思,心下不由大恨。

    在开封城的时候,这个臭丫头见了李安国就和老鼠遇上猫一般,不仅怕的要死,而且从不敢违命。

    世道变了,队伍不好带了,李安国情不自禁的想起了,李中易昨天说过的这句话,还真是这么个理!

    李安国抱着五个包袱,吃力的挪到新兵大营门前,刚想喘口气,就听见一声暴喝:“干什么的?”

    刚才没帮李安国提包袱的节帅府亲牙,这是主动上前,将李安国入营的完备手续,交到了门前值班的队正黄靖的手里。

    黄靖仔细的检查了一番入伍的手续,随即仰起下巴,大声喊道:“新兵李安国何在?”

    李安国心里忒不自在,他们郡王府虽然失势了,可是,在整个开封城的纨绔堆里,还没人敢当着他的面,直呼其名。

    “爷在这里呢,瞎嚷嚷什么?”李安国学着李中易的样子,大咧咧的自称为爷,青玉瞧着,还真有那股子霸道纨绔的贵气凌人。

    黄靖是正牌子的讲武堂出身,这么多年下来,他早就被李中易给熏陶得,眼里只有军规。

    在军中,条令大于天,哪怕是交来手续的亲牙私下里有过交代,黄靖也不可能放在心上。况且,那亲牙除了交手续之外,连半个多余的废字都没说过。

    俗话说的好,上梁不正,下梁歪!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

    能在军中混上队正的,至少是三年以上的老兵,黄靖追随李中易东征西讨,已有四个年头。

    这些年来,李中易一直以身作则,从来没有做过逾越条令的事情。如果黄靖没有记错的话,那位从河池开始就追随李中易左右,并且是资格最老的都头,也因为贪污被送上前线,主动战死于沙场了。

    “新兵李安国何在?”黄靖明知道李安国就在跟前,却依足了条令,再次加重语气厉声叫他的名字。

    李安国心里窝着火,懒得理会区区一个队正,他双手抱胸,两眼望天,一副老子就是不答应,你奈我何的无赖架式。

    “新兵李安国不服从军令,军法官何在?”黄靖懒得和李安国多说废话,直接朝着轮值军法官秦乙高高的扬起了下巴。

    秦乙面露残酷无情的冷笑,挺身而出,大声宣布惩处的条令:“新兵入营,初次不服从上官的命令,按律应仗五。来人,行刑!”

    还没等李安国反应过来,凶神恶煞的四名宪兵,仿佛恶虎扑羊一般,冲到他的面前,掐肩拢臂,死死的按到地上。

    “啪!”沉闷的军棍声,重重的打到臀上,“唉哟……”李安国惨叫一声,陡然猛醒,这帮贼军汉还真敢下狠手打他呀?

    “一……”

    “二……”

    “五……”

    监刑的宪兵面无表情的报数声,紧嘴着军棍击打到屁股上的声响,显出格外的冷酷与肃杀。

    “报告上官,行刑完毕,请您指示!”宪兵什长快步跑到秦乙的跟前,重重的并拢双腿,猛磕皮靴的脚后跟,发出清脆的撞击声。

    秦乙摆了摆手,略微扭头示意黄靖,宪兵们的活计已经完事了,接下来该你的了。

    李中易定下的军规,设计思想其实十分巧妙,为了防止军事指挥官任意惩罚下级军官的弊端,执行军法惩处的机构只能是有执法资格的军法官,而不是队正、指挥或是都指挥使等军事将校。

    军法官执行军法,其实十分的机械,只有条令里有规定罚则的行为,才可能被执行。条令里没有明文禁止,或是没有罚则的行为,哪怕军事指挥官级别再高,心里再恼火,军法官也懒得搭理他。

    相应的,如果军事指挥官在非战时紧急状态下,胆敢擅自动私刑,绝对没有好果子吃!

    李安国还没正式进入新兵大营,便被打了屁股,青玉的芳心之中,竟然浮上了几许快意,哼,谁叫你以前老欺负人来着,活该!

第995章 缺心眼

    “新兵李安国,何在?”黄靖再次厉声喝问李安国的名字,李安国仅从黄靖眼神里的杀气,便可以真切的看出,如果他继续装大爷,肯定会倒大霉的!

    “李安国到,到……”李安国一边抚摸着皮还没破,但疼得厉害的屁股,一边高高的挥舞着右手,那模样就像是吊颈的鹅一样,别提多滑稽了。

    青玉以前让李安国给欺负惨了,她心里美滋滋的,比喝了蜜还甜。不料,她幸灾乐祸的忘了形,“噗嗤……”竟然讥笑出了声。

    李安国听见身后的嘲笑声,心下不由大恨,臭丫头,等着瞧好了,看爷以后怎么收拾你?

    一直低眉敛目的车夫,身形纹丝不动,连眼皮子都没抬。他心里却是透亮,青玉显然是被七娘给惯坏了,连主子的笑话也敢看?

    看就看了吧,居然还敢笑出声,青玉这不是寿星公上吊,活得不耐烦了么?

    青玉自己知道闯了大祸,吓得小脸发白,心房里仿佛揣着十几只小兔子,跳动得非常厉害。

    黄靖的眼里只有军法,哪怕李安国是头猛虎,到了他这里,也必须和猫一般的乖乖趴下。

    经历过这么多年的征战岁月之后,黄靖已经深深的理解了李中易曾经教导过的真理:军法大于天,才是打胜仗最牢靠的保障!

    幽蓟大平原上的安喜一战,契丹人以十倍精锐之军,进攻只有区区一万余人的近卫军。说句心里话,黄靖已经作好了马革裹尸,战死疆场的心理准备。

    然而,不管袍泽们心里是否害怕,在严苛到近于变态的军法,长期的约束之下,坚决执行命令的意识,已经深入每一位袍泽的骨髓。

    军令的上传下达,始终顺畅无比,执行军令的各种动作,丝毫也没有走样。

    最终,在主力援军赶来之前,契丹人心不甘情不愿的扔下了几千具尸体,狼狈不堪的撤走了!

    黄靖隐隐的意识到,那一战过后,军中袍泽们,不管是公开,还是私下里提及契丹人,一个个都眉飞色舞意气风发,往日的紧张情绪已经消逝得无影无踪。

    也许,这就是灵帅所言的战无不胜的心理优势吧?

    “新兵李安国,上官问你的话时候,必须并拢双腿,大声回答:到!明白么?”黄靖当着李安国的面,作了个标准的示范,然后问他,“看明白了么?”

    黄靖死死的盯在李安国的脸上,只要他稍微有点不驯的表现,宪兵手里的军棍,一定会再次教育他:何为军法无情?

    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这句李中易屡屡教导的十字箴言,已经黄靖深刻的理解,并坚决贯彻执行!

    李安国的屁股一直很疼,刚才黄靖做动作的时候,他其实压根就没看,更别提看清楚了。

    黄靖很有耐心的又演示了两遍,李安国有看没有懂,只顾着摸疼痛的臀部了。

    “新兵李安国,何在?”黄靖很看不惯李安国一副吊儿郎当的泼皮无赖模样,陷阱也已经名正言顺的替他挖好了。

    “到!”李安国的屁股一直疼得厉害,嘴巴上的反应倒是很快,可是,两腿却忘了并拢。

    “军法官何在?”黄靖懒得多说废话,再次点名执行军法。

    秦乙轻轻的舔了舔下唇,脸上露出嗜血的笑容,他明知道黄靖挖了个大坑给李安国跳,但也必须主动站出来,主持军法的执行。

    军法就是军法,不管是谁,只要违反了军法的条令,都必须受到相应的惩处。

    “新兵李安国不认真学习动作要领,按律应杖三。来人,行刑!”秦乙话音未落,刚才一直虎视眈眈的那四名宪兵,扑上去控制住李安国的双手,将他再次按倒在了地上。

    “啪……”

    当军棍再次重重的落到屁股上,李安国顿时清醒过来,李中易这是故意把他推进了大火坑。

    “饶我,饶我这一遭……”

    李安国的求饶声,在秦乙的眼里,就像是浮云一般,听见了和没听见,有任何区别么?

    先后两次,共八记军棍,结结实实打到李安国屁股上的效果,比说破嘴的空头警告,强出去何止百倍?

    李安国再不敢无视黄靖下达的军令,尽管两腿并拢的姿势很不标准,但他依然强忍着臀部的剧痛,拼尽全身仅有的一点余力,尽量模仿黄靖的示范,狠命的夹紧两腿。

    黄靖带兵多年,兵油子、兵痞子和贪生怕死的怂兵,他见得太多了,只须扫一眼,就知道这些人的骨子里是个什么货色。

    然而,这些原本的贼军汉,经过黄靖的磨砺之后,如今个个都是好兵!

    在李家军中,论作战打仗的真本事,李中易绝对排不上前三名。可是,论识人、用将以及练兵,他绝对是超级大师。

    在讲武堂的练兵教程里,李中易单列出一章,着重强调的就是有教无类,专门讲述的就是磨砺兵痞、人渣们的具体手法。

    针对兵痞和兵油子,李中易在教程里的开篇第一句话,便是:兵痞心如铁,军法烈如炉!

    只要是被初步认定为兵油子的家伙,无一例外,全都会被安排进不限编制的特训队。

    一天五操,是特训队惯用的手法,也就是说,除了吃饭、午休和睡觉,兵油子们完全没有体力和精力,去干别的事了!

    军法上的连坐罚则,白纸黑字列得异常清楚,胆敢私下里煽动闹事的兵痞,首犯重杖50,全什连坐20杖。

    关于这一条,看似定得很不人性化,实际上,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出现想闹事的兵痞,还没来得及采取行动,就被重杖给打得血肉模糊,奄奄一息。

    大家都是兵油子,在弊远远大于利的情况下,谁会冒着被打死的风险,替你受过呢?

    这的确是个大问题!

    李安国被黄靖领进了新兵大营,青玉尽管一直忐忑不安,可是,亲眼看着李安国被揍得鬼哭狼嚎的惨样,她怎么也无法抑制住笑意,笑得眉飞色舞,笑得异常之灿烂!

    一旁的车夫,暗暗叹了口气,真是个缺心眼的傻丫头呐!

第996章 新气象

    李中易把李安国扔进新兵大营之中,就不再搭理他了,他对自己一手建立起来的新兵训练系统,非常有信心。

    不夸张的说,在军法的大熔炉下,李安国就算是块烂泥,也可以把他塑造成一名合格的战士。

    当然了,一般情况下,兵痞、兵油子和渣兵,如果没有特批,显然无法进入军营接受特训。

    目前,李中易最关心的基层政权建设,已经初见成效。

    平卢地区的州、县、亭、村四级政权,基本都被转职的军官们,掌握在了手上。

    州这一级,李中易增加了五职:通判、转运使、巡检使、提点刑狱和兵马总管。

    州通判分管本州的商业贸易事务,知州的一切行政命令,必须经过通判的副署签押用印,才能正式生效。

    州转运使,其实就是财税局长兼粮食局长,掌握本州的财政收入、各种税赋以及粮食的储备,不归知州节制,而直接隶属于节帅府。

    州巡检使,也就是公安局长,网格化管理治安、抓贼捕盗以及统计户籍,都是其应尽的职责。

    提点刑狱,相当于法院审判委员会的委员,一州设五至十名,无定额。他们彼此之间互不统属,每个人经过抽签接案之后,都有独立的审判权,并直接归节帅府提点刑狱司管辖。

    至于,兵马总管,其职权范围,类似于军分区司令员兼J支队长,州境内的厢军(J)和乡兵(民兵),统归其管辖。

    这么安排的好处,异常之明显,让藩镇根本无法从内部产生。州内的各个大衙门,谁都无法一手遮天,各种大权集中于节帅府的掌握之中。

    这年月的社会经济基础,其实以小农经济为主,初级商业和初级手工业为辅。作为最主要的税收基础,也是最重要生产资料的粮田,被碎片化的分置于小家小户之手。

    典型的小农经济社会,屁民们追求的是自给自足的生活,对外交换的需求可谓是极低。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小农社会的事务其实并不多,主要就是四条:维护社会稳定发展,镇压叛乱,征收税赋,徭役和征兵。

    李中易主持改革的时候,充分考虑到了既得利益集团绝不可能甘心失势折钱,阻力必定是极大。

    所以,他最初采取的是鸭子划水,表面上不动声色,暗地里紧锣密鼓的进行布局。

    布局之初,李中易就钻了“皇权不下县”这个丑陋惯例的大空子,从亭和村这两级,最先动手。

    转职的军人们,被任命为亭长和村正,他们在职权范围内,以训练乡兵为名,首先捏住了基层的牛鼻子——兵权!

    然后,就是人口及田产的普查。这个时候,亭长和村正们,个个识文断字的优势,也就展露无遗了,反映的是李中易逼迫将士们人人读书的远见卓识。

    在天朝的历史上,乌纱帽的晋升机制,就是最能够催人奋进的体系,也是最大的人生方向指挥棒。

    比如说,后世的公务员考试,朝廷定的死规定就是至少有专科以上的学历,才能参加公务员考试。

    实际上,各个镇府部门的用人标准,基本上都要求本科毕业以上的学历,大专生只能报考极少数的职位。

    红线划定之后,莘莘学子们只要想在政坛混出点名堂,就都必须过高考和公考这两关。

    不识字的文盲,不可能看懂战术舆图。道理很简单,舆图上都标了等高线和各种地名,以及各类注释。

    总不能临阵的时候,这些原本是队正、都头的基层军官,还要找个识字的读书人来作翻译吧?

    读书明理。读了书才知道,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才可能对异族的入侵,有着真正的切骨之痛!

    “爷,三兄已经那个啥……十余天了,也不知道吃得可好,睡得可香?”李七娘拐弯抹角的打听李安国的事,惹得李中易轻笑连连。

    说句心里话,李中易也不太清楚李安国在新兵大营里过得如何。正值跃马中原的关键时刻,他需要做的准备工作,实在是太多了,哪里有那么多的闲工夫去关心大舅兄的那么点屁事呢?

    理虽如此,枕边的女人既然问起来了,李中易总得想法子敷衍敷衍,俗话说的好,家和万事兴嘛。

    韩湘兰、叶晓兰以及萧绰这些出身有原罪的妾室,她们的腰杆子始终无法真正的硬起来,只能顺从李中易的心意,由着男人胡作非为,胡天胡地,而不敢反抗或是声张。

    和她们不同,李七娘却是外和内刚,绵里藏针的个性。

    李七娘以堂堂郡王府嫡孙女之尊,甘愿主动投入李中易的怀抱,屈居于暂时还是虚无缥缈的所谓平妻之位分,单单是这份真爱,就足以令李中易铭记于心。

    李中易心里有数,既然李七娘忍不住问了,他只要一个敷衍不到位,她就真敢甩脸色给他看,然后好几天不许碰她。

    男人的心理还真是有些怪异,对于掳来的,随便就可剥光享用的女人,反而不会太过珍惜。

    与之相反,地位大致相仿,门当户对的李七娘,时不时闹点小脾气,耍点小性子,李中易反而多出几分怜惜和包容。

    轻易得不到的东西,一旦到手了,只要是正常人,大多都会多珍惜一些。

    “七娘呀,我自河池练兵至今,戎马已近十载。发家之前更是常年泡在军营里边,这么多年血拼下来,方有今日之声威和实力。”李中易伸出双臂,将李七娘紧紧的抱进怀中,“俗话说的好,玉不琢不成器。正青他含着金汤匙出生,打小娇生惯养,锦衣玉食,可谓是享尽了荣华富贵。此前,正青虽偶有小难,却也算得上事事顺遂。如今,正青他最缺乏的便是挫折教育。”

    “我的好娘子啊,如果现在不花心思夹磨正青,促使他快速成长起来,难道要等将来他犯了大罪,被我砍下脑袋不成?”李中易不打算隐瞒磨练李安国的心思,说的也都是轻易不出口的体己话,“说句于逾距的话,过去的岁月之中,岳丈对正青太过于放纵了。你男人我忝为妹婿,我都不管了,谁还会理他?”

    “爷……您待奴家真好……”

    李七娘读过的书,比李中易这个半吊子,多出无数倍,她自然明白男人说的都是正道理,而且爱乌及屋的情深意切,令人无法忘怀。

    女人感动的后果是,李七娘居然主动挑起了战火,将李中易彻底淹没进了温柔乡之中。

第997章 天下至尊

    今天,节帅府的节堂内,几乎是座无虚席。各级参议司的参议们,大家济济一堂,共商大计。

    在李家军中,一都设一名参议官,这已经是定例了。从指挥这一级开始,便配备了参议使,辖下五到八名参议官,分管后勤辎重,作战计划,练兵事宜、军政和军令。

    营上的军一级,则设置了参议司,知参议司事主持参议工作。

    自从,参议们大量配备到部队之后,军事主官们就从繁重而又琐碎的杂务之中,被彻底的解脱了出来。

    到如今,军事主官已经可以专心致志的考虑,怎样打胜仗的问题,而不需要担心吃饭睡觉放屁拉屎等闲杂事务。

    由于略定中原在即,为了加强战略方向的打击力量,本次会议有两个主要议题,其一是考虑组建羽林左、右厢,设厢都指挥使各一名,负责指挥两个军的兵力,以便集中力量打击对手。

    其二则是,总结前段时间参议司工作中的弊端,并加以修补和完善。

    李中易自己不是作战天才,但是又拥有了如此庞大的军事机器,而且,在可以预见的将来,这股军事力量很可能壮大到20至30万人之多。

    兵者,国之大事也,不可不察!

    夫战,庙算胜者,得算多也!

    仿效一战前德军总参谋部的总参议司体系,自从建立之后,在战争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决定性作用。

    但是,任何作战体系都不是完美无缺的,这就需要合理化的及时纠错机制。

    今天,正好是三月一开的纠错例会。再加上要扩编原因,整个参议司体系之中,除了必要的值班人员之外,全都到齐了。

    李中易明知道今天开纠错会,却故意在后堂内陪着李七娘喝茶磕瓜子,留时间给参议们彼此闲聊一番。

    李家军中的许多部门,其实都是镙丝钉的定位,只要军令下达,就必须坚决执行。

    然而,参议司在李中易的眼里,应该是思想最活跃的指挥中枢,是整个李家均能的大脑。

    参议司的人,如果思想僵化,异常保守,无法碰撞出火花,也就失去了李中易组建这个部门的重大意义。

    论及开会的经历,李中易比李家军中的任何人,都要经验丰富。

    从文山会海中闯过来的李中易,他比谁都清楚,越是开大会的时候,越容易变成领导者的单人演讲。

    驱利避害,是人类的本能反应。除非是情商极低的二楞子,没谁敢在大会场上,公开指责领导的错误。

    以前开会过多的李中易,实际上,也挺厌烦那些毫无意义的务虚会。所以,今天的参议司全体会议,李中易并不是主角,他只是想让大家彼此闲聊几个时辰而已。

    参议们的闲聊,看似没干正经事,其实是各种信息的交流。有心的参议们,往往可以从旁人的只言片语之中,找到急需的灵感。

    当然了,平庸的闲聊参与者,他们参加身心放松的闲聊,也就仅仅是闲扯淡而已。

    在任何一个机构,哪怕是人才济济的参议司里,平庸者永远都占绝大多数。

    说句心里话,李中易也从来没有指望参议官们个个都是精英中的精英,他要做的是,把精英参议官从人堆里找出来,并安排到适合他们的位置上去。

    然后,用军法督促那些平庸的参议官,逼迫他们尽量不打折扣的执行军令。

    “爷,外边茶水都快喝干了,您还有闲心陪着奴下棋,也不怕外人说您沉溺于女色?”李七娘有些担心的提醒李中易,她可担不起误大事的恶名。

    李中易抓过李七娘的小手,一边轻轻的抚摸,一边笑眯眯的说:“你我身边的人,无论是谁,只要敢和外面的人乱嚼舌头,一律杖毙。”

    李七娘凝眉想了想随即灿烂的笑了,男人以军法治府,并且有意识的作出了彼此制约的制度安排,整个节帅府的消息可谓是密不透风。

    “爷,奴身边有几个丫头,也都快到岁数了,再不嫁出去,将来没人要了。”李七娘蹙紧秀眉,很有些为难的看着李中易。

    李中易经常歇于李七娘的房中,对她身边的婢女们,大多叫得出名字,也算是比较熟悉了。

    李七娘身边有那么五、六个婢女,岁数已经超过了十八岁,在如今的婚配风俗之下,确实已经算是大龄未婚剩女。

    “地方上的大户好人家,恐怕很难找啊。”李中易顺势将李七娘揽进怀中,一边嗅着她发间的处子幽香,一边叹息道,“以我的权势,虽然可以强行逼娶,可是,强扭的瓜终究不甜呐。”

    “你身边的丫头们,若是嫁得差了,日子过得不顺心,不仅你心里会过意不去,而且对你的名声也很不好。”李中易的一番体己话,令李七娘心里甜丝丝的。

    李七娘情不自禁的吻上男人的侧脸,腻声道:“难为爷想得如此周到,而且爷看人的眼光一向精准,既然如此……那么……嘻嘻……她们几个的婚事,就有劳爷费心了?”

    女人倾慕的柔情秋波缠绕之下,李中易很快败下阵来,只得苦笑着埋怨道:“我的好娘子呀,你这是将男人我往火坑里推啊。老话说的好,不做媒人三代人。我做的拉郎配,她们的小日子过得好,也就罢了。万一,成了怨偶,我的罪过岂不是大了?”

    “爷,奴相信你的眼光,绝对不会选错的。”

    李七娘吐了吐粉红的香舌,她从小受的教育一直是,婚姻大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然而她却选择了逃离家门,沦落为可耻的奔妾。

    名媒正娶是为正妻,若是私下跟着野男人跑了,只能被旁人戳着脊梁骨,骂作不知廉耻的小贱人。

    万幸的是,李中易这个野男人,虽一直被污名为铜臭子,却是响当当的大周第一藩镇。

    如今的形势之下,哪怕李七娘再不懂军事,她心里也非常清楚,她选中的男人极有可能在不久的将来,登上天下至尊的宝座。

    到那个时候,李七娘身为天下至尊宠爱的女人,看谁还敢胡言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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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侯介绍:
李中易,本是共和国最牛的中医权威,因车祸到了五代十国,附体在一个文不能科举、武不能提刀的废柴身上!
这时候,儿皇帝石敬塘刚刚卖掉燕云十六州不久。
后蜀国主孟昶,正在与花蕊夫人嬉戏。
南唐后主李煜,隔江犹唱后庭花!
后周世宗柴荣,做梦都惦记着北伐。
北宋太祖赵匡胤,正琢磨着黄袍加身。
这是混乱的时代,却也是李中易的时代!
逍遥侯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逍遥侯,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逍遥侯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