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UU小说现代都市我的农场在沙漠TXT下载我的农场在沙漠章节列表全文阅读

我的农场在沙漠全文阅读

作者:南州十一郎     我的农场在沙漠txt下载     我的农场在沙漠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我的农场在沙漠全文阅读

国庆一号正试上传

国庆一号正试上传,请放心,很好看,绝对值得收藏。

楔子

    有人说,读春雨,要读出它润物无声的柔情。

    有人说,读大海,要读出它气势磅礴的豪情。有人说,读石灰,要读出它粉身碎骨不变色的清白。有人说,读梅花,要读出它傲立寒冬的坚韧。

    有人说,读白雪,要读出它洁白美丽的秀丽。

    有人说,读沙漠,要读出它坦荡豪迈的胸怀。

    但我细想,却觉不然。

    读春雨,我们要读出那料峭春寒中如针细雨的杀气,宋·释普济《五灯会元》卷十九不是说过,“春寒料峭,冻杀年少。”吗?

    读大海,我们要读出它咆哮汹涌波涛下的残酷,事实已然证明,它时不时会疯狂地卷起一场场让人无法预知的灾难。

    读石灰,我们要读它触及伤口时,那种如割股、如刺臀、如破初,痛彻心扉,难以言喻的痛苦。

    读梅花,我们要读它一颦一笑皆冷若冰霜的千娇百媚。

    读白雪,我们要读它冷入心间,曾使漠河坠入零下五十多度的无情。

    而读沙漠,我们则要读出它的温柔,是的,难道踩在曼妙黄沙上,没人感觉到它那如处子般的温柔吗?

第一章 热情的沙漠

    “我的热情好像一把火,燃烧了整个沙漠

    太阳见了我也会躲着我,它也会怕我这把爱情的火

    沙漠有了我永远不寂寞,开满了青春的花朵

    我在高声唱你在轻声和,陶醉在沙漠里的小爱河

    你给我小雨点滋润我心窝,我给你小微风吹开你花朵,爱情里小花朵属于你和我

    我们俩的爱情就像热情的沙漠......”

    甘肃古.浪的沙漠公路上人烟稀少,放眼望去,只是一片无垠沙海。

    漫漫沙海,看上去十分荒凉,却让人心胸开阔,溢满大漠豪情。蔡鸿鸣开着改装的四轮摩托在路上高歌,往位于祁连山下的家赶去。每次只有这个时候他才有机会放开喉咙,把自己优美的声音唱出来。虽然很多人都说他唱鬼哭狼嚎,惨不忍闻,但直觉告诉他,那些家伙都是在妒忌,赤果果的妒忌,他这惊天地泣鬼神举世无一绝世无双的美妙歌声又岂是他们这些凡人能懂的。

    古浪历史悠久,早在4千多年前的新石器时代,就有人文初化的原始部落在这里渔猎游牧,休养生息。

    在夏商时期古浪属古雍州,西周时期由西戎牧驻,东周及秦时属月氏,汉初为匈奴所居。汉武帝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霍去病攻取河西,置设河西四郡,在武.威郡下置苍松、次、朴3县,此3县管辖区域约为今古浪全境及天.祝藏族自治县、凉.州区的部分地方。

    东汉曾改苍松为仓松,即古浪地。三国时,古浪为魏地,县名仓松。

    十六国时期,前秦和前凉、后凉、南凉、北凉、西凉(史称“五凉”更替统治,先后置昌松郡、东张掖郡、魏安郡,分别辖昌松、次、朴等县。南北朝时期,北魏、西魏、北周先后置昌松郡、魏安郡,分别辖昌松、次、莫口、温泉、白山等县。

    隋置昌松县。

    唐长安元年(公元701年),凉州都督郭元振重视民族团结,在古浪峡口筑和戎城,之后称和戎县,后又改为昌松县。

    唐广德二年(公元764年),为吐蕃占领,唐咸通二年(公元861年),张议潮率归义军收复凉州,昌松故地,复归于唐。北宋明道元年(公元1032年),为西夏国所属,属西凉府。南宋宝庆二年(公元1226年),为蒙古族成吉思汗占据,归元所属,在和戎城设巡检司,属永昌路。明初为屯守所,属庄浪卫。明洪武十年(公元1377年),凉州千户江亨因水名改为古浪,筑城于今治所。明正统三年(公元1438年),设古浪守御千户所,属凉州卫。

    清雍正二年(公元1724年),设古.浪县,属凉州府。

    中华民国成立,沿袭清制,置古.浪县,为甘凉道所辖。1927年废道,属甘肃省。1935年属甘肃省第六行政督察区。1936年属武威专员公署,今归武.威市管辖。

    虽然古浪历史悠久,但其实和蔡鸿鸣半毛钱关系也没有,理论上他根本不属于这旮旯里的人,而是闽南人。

    人都有年少轻狂的时候,也不知是不是中了邪,年轻时他老爸竟然喜欢上了来自大西北的老妈,并与之结婚,后来因为老妈想家,还跟着一起过来。他就奇怪了,这片鸟不拉屎的荒漠地有什么好的。但他老子显然不这么想,在这一呆就呆了几十年,还在这边生根发芽。

    他出生后,他爸妈怕他不适应这边气候,就把他留在闽南让爷爷奶奶带,直到读初中时才转过来。一晃经年,小鸟熬成了老鸟,他也适应了这边的生活。

    只是他还是喜欢闽南那方山水,那地方多好,放眼望去青山绿水,妹子水灵水灵,好像一捏就能出水般。

    哪像这边人儿,一闻上去满身风沙味,人还特别彪悍。

    也不知他爸当时是怎么看上他妈的,他感觉老妈也没妖俏出一朵花来嘛,估计当时两人是王八绿豆看对眼了。也不知老爸到老的时候会不会悲催的大喊说“我的生涯一片无悔,我想起那天夕阳下的奔跑,那是我逝去的青春啊!”

    四轮摩托飞快往前驶去,风声猎猎。

    天是蓝的,地是黄的,这里除了蓝黄两色,再也看不见其他色彩。

    远处沙丘刮起一股股小旋风,把黄沙卷得好高,像平地冒起的大烟,打着转儿在沙漠上飞跑。

    蔡鸿鸣一边开车,一边唱着,这片天地仿佛在认真的听它歌唱,不时附和着发出呼呼风响。

    忽然,他看到前面路边停着一辆越野车,一个二十左右的女孩站在车旁焦急的比着需要帮忙的手势,看来是车子抛锚了。他要回家,不顺路,所以不想管,就没理她。谁知这女人也不知是不是脑袋秀逗,竟然不要命的往他四轮摩托车扑了过来,吓得他紧急刹车。因为停得太快,额头都撞到了前面的玻璃。

    幸好他刹车刚刚修过,要不然非撞死人不可。

    蔡鸿鸣恼怒的打开车门,指着女孩骂道:“你想死啊!想死也不要死在我车前,那边沙子一大堆,随便找个坑埋不就得了。你知不知道你这是什么行为,这是谋杀,刺果果的谋杀,要不是我技术好,早就把你撞死了。”

    “我...我...不是有意的。”女孩也知道自己行为不妥,不好意思的在旁边弱弱说道。

    “你不是有意,是成心,要不然也不会傻头傻脑跑来撞我车子...”

    蔡鸿鸣快被这傻女人气昏了,大声教训起来,口水都喷到女孩脸上,女孩被他训得泪眼模糊,委屈得都快哭了。旁边几个和她一起的女孩看不下去走了过来,其中一个更是大声嚷道:“不是请你帮个忙吗?愿意帮就帮,不愿意就走人,谁稀罕你了。”

    “哈,跑上来找死还有理了?”

    “没理又怎样,你这烂人,就算你求我们,我们也不会让你帮忙。”女孩叉腰彪悍的说道。

    “有骨气,那麻烦让开一点,好狗不挡路。”

    蔡鸿鸣乜了眼前不知天高地厚的女人一眼,高傲的坐回进车里,直接开车走人,气得彪悍女孩从路边捡起一块石头往车子扔去。

    “嘭”的一声,石头砸在车上。蔡鸿鸣回头看了一下,也不跟这群在狂躁期的侏罗纪恐龙计较,开着摩托飞速往前驶去。开了一会儿,又有点不放心那些女孩。这条路处于沙漠地带,一向少有人烟,要是遇到坏人就完蛋了。想着,他连忙拿起电话叫人过来修车。

    “师师,你怎么让他走了。”拦车的女孩看着离去的摩托车对彪悍的女孩说道。

    “不让他走又怎样,难道还要听他在这里唧唧歪歪,一听他话我就火大,什么烂人嘛。”彪悍女孩说道。

    “那我们怎么办?”

    “没事,我已经跟我爸打过电话,他很快就会过来。早跟你说不用出来求人帮忙,你偏偏不听,平白被人骂个半死,还帮不到忙。”

    “都是我的错好了。”女孩生气的嘟嘴说道。

    “你哪有什么错,谁不知道我们伊伊美若天仙,风情万种,一个飞眼就能让无数男人神魂颠倒,恨不得跪下来舔你的脚趾头,只是可惜刚才那臭男人太不识货了。”

    “你还说。”

    “不说不说。”彪悍女孩嘴里不说,却对旁边几个女孩挤眉弄眼起来,大家看得哈哈大笑起来,伊伊羞恼的往她胳肢窝挠去。一时,闹成一片。

    此时,秋风乍起,正是出外旅行的好时机。几人本想开车来个自由行,没想车子到半路抛锚。师师是本地人,已经打电话叫家人过来,只是伊伊是车主,面子上过不去,就下车求助,没想遇到蔡鸿鸣这不懂风情的夯货,被狠狠的骂了一顿,真是让人无奈。

第二章 祁连村

    祁连村,位于祁连山脉边缘。

    据说以前这里草木葱郁,河沟纵横,人们在这里放牧牛羊,种植耕作,快乐无忧。只是如今也不知怎么回事,山上树木全无,只稀稀拉拉的长了一些半死不活的野草,而村子前面,更是变成一片无垠荒漠。

    因为缺水,土地沙漠化严重,无法耕作,祁连村人都跑到外面去讨生活。

    前些年,政府在十几公里外引入黄河支流,动员村里人过去,很多人就从村里搬了出去。

    如今村中只剩下几户留恋故土的人家,其中就有蔡鸿鸣一家。不过他们家也在镇上买了房子,平时都住在那边,几天才过来一次。他们家一走,村里就只剩下几个孤寡老人。每到风季,漫天黄沙一吹,衬着孤零零的村庄和里面几个老人,让人有一种说不出的凄凉感觉。

    蔡鸿鸣回到村中,就看到给人看风水的八公在水井边杀一只肥大的兔子。

    土地沙漠化严重后,村里水井就不再出水,就算是有,也是难以下咽的黄浊咸碱水。这口水井中的水其实是祁连山中流出的泉水,只有春夏雨水充沛时才有,到了秋冬干旱就会干涸。前几年,他特地挖了一条水渠,将泉水引到村里干涸的水井中,水井才又有了水。

    他小时候在闽南长大,初中时才转到这边读书。

    初中毕业后因为成绩不佳,又不喜欢读书,就跑到外面工作,后来厌倦给人打工的生活,才跑回来在镇里支了个摊子卖烧烤,几年下来,感觉倒也能养活自己。

    记得当初他来古浪看到这里的环境时,第一感觉就是荒凉。后来到了祁连村,心里就想着这鸟不拉屎的地方怎么也有人住。

    在闽南,再荒瘠的土地,经过雨水滋润也会长出无数野草,但祁连村那时不要说草,连树也不见一棵。后来他确实看不下去,就买了树苗回来种,经过几年时间,村子周围都被他种上了树。如今树苗已经长成大树,郁郁葱葱,勉强能挡住一些外面吹来的风沙,这让蔡鸿鸣很有成就感。

    “八公,今天伙食不错嘛!”蔡鸿鸣把车停好,对杀着兔子的八公调侃道。

    “这还用说,等会儿到家里来吃,咱爷俩喝两杯。”八公乐呵呵的笑道。老人就像小孩,你夸他几句,就乐得屁颠屁颠。

    “好嘞。”

    如今村里就只剩下一个给人看风水的八公,一个种地的五爷,一个放羊的三爷,一个傻子福叔。这些人中,要数八公最潇洒,一有时间就买好吃的回来改善伙食,不像放羊的三爷,一有钱就收起来,藏得紧紧的,抠门得要命。

    两人正说着话,这时从旁边屋里走出一个大汉,看到蔡鸿鸣又转身回了屋内。一会儿从屋里拿出一个大红苹果出来直往他怀里塞。

    “你福叔对你最好了,上次我出去带回来的苹果愣是留着要给你吃,怎么说也不听。”

    “谢谢福叔。”蔡鸿鸣接过苹果大口咬了起来,甜丝丝的。

    福叔脑子有问题,傻傻的,不过还好,生活能够自理,而且对他很好,每次有什么好吃的都留给他。

    吃完苹果,蔡鸿鸣就去车上把带回来的东西搬到各家去。从镇里到这边开车要半天,买东西不方便,所以老人们有什么要买的东西通常都是让他带过来。送完东西,看没什么事,蔡鸿鸣换了一身旧衣服,就往外走去,却被八公叫住了。

    “要吃饭了,你去哪里?”

    “我去山上看看。”

    “什么时候不能看?快吃饭了还到处乱跑,吃完饭再去。”

    听他这么说,蔡鸿鸣只好作罢。

    午饭是傻子福叔做的,说起来福叔人不错,会干活,会做饭,只是傻的要命,智力在小孩子平均水平以下,什么东西都要人手把手教,所以到现在也没人愿意嫁给他。哪个女人会愿意嫁给傻子,何况是在这种地方。

    吃完饭,蔡鸿鸣休息一下,就往村外走去。

    他绕着村子走了一圈,看到今年种的树苗全部成活,才满意的点点头往村子后面的山上走去。

    这几年他买树苗种在村子边上,就是想让树苗长大后变成一圈一圈的防护林把村子保护在中间抵挡外面日益剧烈的风沙侵袭,只是现在看起来效果似乎不是很好。因为只要刮风,风沙就漫天飞舞,遮天蔽日,他这小小的防风圈根本不够看。不过总算给这一片荒凉的地方带来了一点绿意,不像以前那样,放眼望去,除了一片萧条的黄,还是黄。

    防风林最里面靠近村子的树是他几年前种的,如今已然成才。

    这是沙漠中号称“生而不死一千年,死而不倒一千年,倒而不朽一千年,三千年的胡杨,一亿年的历史”的胡杨。也不知是不是种上树的原因,村里那口存储泉水的水井最近两年即使到了干旱时节,也没有再干过。

    有水浇树,树大挡风,形成一个循环,生生不息,就如这天地的传承。

    蔡鸿鸣每一年都会种树,现在已经在村子周围种出了两道由树木构成的防护林。第一道防护林有二十米,五排树,第二道防风圈三十米,十排树,两道防护林中间又空出一大片地来种东西。村里的地其实很肥,只是上面被吹过来的风沙覆盖上了一层沙子,又因为缺水,所以变得无法耕种。如今风沙被挡住,只有稍微铲去上面的细沙,就可以种东西。

    今年开春,他又花血本种上第三道四十米宽的防护林,来年若是长大,村里应该不用再担心风沙侵袭才是。

    祁连村位于祁连山余脉边上,村子后面就是蜿蜒起伏的山脉。以前上面树木郁郁葱葱,草木旺盛,只是后来林木被砍伐一空,加上干旱缺水,沙漠化严重,如今山上只剩下东一簇西一簇稍带点绿的枯黄野草在苟延残喘。

    蔡鸿鸣爬到村子后面的山,站在上面,极目远眺。

    远处一片漫漫黄沙映入眼帘,更远处是连绵起伏的山丘,都是由清一色的黄沙堆砌而成,这里是黄沙的世界,黄沙的海洋,绵绵的黄沙与天相接,根本想像不出哪里才是尽头!

    看了一会儿,他就往后面走去。

    走了差不多半个小时,原本只长着枯黄野草的黄色山坡逐渐出现绿意,再往前行,就看到一片灌木丛,向远处看去,一棵棵高大的树木出现在眼中,那里是祁连山主脉所在,那里树木葱葱郁郁,草木旺盛,散发出勃勃生机,和那死寂的沙漠形成强烈对比。

第三章 玉鼎

    [[[cp|w:210|h:140|a:c|u:/chapters/20149/29/32997886354758950211]]]祁连村后山上有一处早已荒废的道观。

    据村里老人讲,以前这边还是草木旺盛的时候,道观香火鼎盛,十里八乡的人都会跑到这边来上香。后来随着土地沙漠化,周围村子的人不断搬走,道观也走向衰落,最后连里面的道士也走了,道观随即荒废。再后来村里有人盖房子看道观的梁木砖石不错就搬去用了,渐渐的,道观就只剩下一个长满杂草的地基和一堆残砖烂瓦。

    站在道观所在的山上,可以眺望远处风景,可以欣赏沙漠落日黄的壮观景象,所以以前蔡鸿鸣经常跑到这边来玩。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他发现道观长满杂草的地基前竟然埋着一口水井。水井盖着石板,上面覆满泥土,若不是他吃饱了撑着挖土玩也不会发现。

    水井里面有水,水质甘甜,终年不息。后来村里缺水,他就用水管将水接到村里,要用的时候就用抽水机抽,省去了每到枯水时节他就要从镇上向村里运水的来回奔波之苦。

    发现水井后,他就在道观前面开了一块地种东西,主要是种番薯。

    刚来祁连村的时候他发现这地方竟然没有番薯,只有土豆。

    以前外地人常常调侃本地人一句话“农家待客有三宝,土豆烤、土豆炒、土豆汤喝得饱。”

    从这句话中可以看到当地人对土豆的喜爱,可惜他不喜欢,就特地让人从闽南那边邮来最喜欢的番薯种在这,经过几年时间辛苦耕作,种出来的番薯让他吃一年都有剩。

    来到番薯地,看着一畦畦整齐的番薯,蔡鸿鸣心中满满的都是自豪感。

    如今已然入秋,天气转冷,番薯叶逐渐枯黄,可以看见枯黄的叶子下面一个个肥大的番薯撑破泥土,挺出地面。

    蔡鸿鸣走到一块露出地面的番薯前,蹲下身挖了起来。不一会儿,一块巴掌大的番薯就露出土面。挖出来一看,有两斤左右。为了这些番薯,从开春他就开始浇水施肥,到如今总算有所收获。

    看一下,他就放下番薯,跑去搭在番薯地边上的一间小木屋里找来锄头挖番薯来,没挖几下,就已经收获了一大堆。

    前年为了方便,他在道观原有的地基上盖了一间木屋放工具,偶尔会在这边睡。在这里,晚上看着漫天星辰,吹着习习清风,让人有一种说不清的快意。

    挖了差不多一袋番薯,蔡鸿鸣就去屋里找来袋子把大番薯装起来,留下一些小的准备贡番薯。

    贡番薯首先要搭一个小土窑,接着用柴火将土窑烧得通红,然后把上面的土块取下来把番薯扔进去,再把烧红的土窑推倒盖在番薯上面敲碎,最后再在外面盖上一层土让热气不散出来就行了。贡番薯主要是用烧红的土和里面的柴火灰烬将里面的番薯焖熟,这样贡出来的番薯特别甜特别好吃,充满童真童趣,是带小伙伴一起玩最好的游戏,蔡鸿鸣在闽南老家没少干过这事。

    要搭土窑,首先要在下面挖一个烧柴的坑,然后再在坑上用土块垒土窑。

    所以,蔡鸿鸣就拿起锄头往地下挖去,挖没两下,忽然听到一声暗沉声响。

    唔!好像有东西。

    心中好奇,他就拿起锄头往下挖去,不一会儿,就从下面挖起一个四方形的木盒来。

    木盒三十公分左右,全身漆黑,四角覆着青铜,盒前有个发绿铜扣,看起来平平无奇,却有一股暗香萦绕。

    难道是挖到宝贝了?

    蔡鸿鸣眉头一扬,喜悦之情溢于言表。当下也不再管什么贡番薯,屁颠屁颠的抱着盒子往木屋跑去。

    回到屋里,他郑重的洗了洗手,擦干净,才打开铜扣。一道华光倏然从里面冲出,不过瞬间隐没。仔细一看,里面放着个玉鼎,玉鼎四周塞满了金丝黄绸,看来是为了避免玉鼎受到伤害。玉鼎正方形,色如翠羽,通体圆润光滑,四周刻着莫名图案,透出一股古朴厚重的磅礴大气,有点像商周时代的物品,他以前看过刻着类似图案的商周时期铜鼎。

    发了,大发了。

    一时,蔡鸿鸣乐得眉毛飞舞,这东西不管是不是商周时期的物品,只玉鼎本身的材质就非同凡响。

    咦!

    忽然,他发现玉鼎内竟然有一洼如月色般浩洁莹亮的水。

    奇怪,玉鼎装在盒子里面,怎么会有水呢?难道是地气沁入盒中化成的水迹。蔡鸿鸣想着,凑鼻过去闻了闻,感觉玉鼎中的水也没地气那种腐朽的味道,反而带着一股自然清香,很是好闻。

    想了下,无解,就将里面的水往外面番薯地泼去,然后拿纸巾将玉鼎仔仔细细的擦了一遍才放回盒中,打算找个地方埋起来。这东西决不能暴露在人面前,要不然就是个惹祸根源。古人说“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不是没有道理的。

    刚刚把玉鼎放回木盒,蓦然,他发现玉鼎竟然在暗黑中发出一道亮光,这下可惊呆了他的钛金狗眼。

    他不敢相信眼前发现的一切,连忙拿着玉鼎到阴暗角落去。

    黑暗中,玉鼎散发出微微光亮,如萤火一般。怪不得在打开盒子的时候看到一道光亮冲出来,原来是玉鼎在黑暗中散发出来的光。

    如果刚才玉鼎在他心中只是值钱宝贝级别的话,那现在玉鼎在他心中就是个无法用金钱衡量的东西。有见过玉会发光的吗?

    看着玉鼎,他心虚的往四处看了看,还是有点不放心,连忙跑出屋外巡视了一下,发现周围没人才放下心来。这东西太过重要,以后若非情非得已,他绝对不会再拿出来,要不然被人看到肯定出事。

    想着,他把装着玉鼎的盒子重新盖上,然后在木屋旁挖了个坑把盒子埋了,免得有人到这里来把东西偷走。

    至于把玉鼎带回家的想法,他从来没有想过。

    不管是村里还是镇上,都有人在,只要有人,玉鼎就有被泄露的风险,他不敢大意。不是他把人心想得太过复杂,委实是现在人为了钱是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他不得不小心一点。

    埋好玉鼎,他又去扯了一些尚未完全枯黄的蕃薯藤,才背着一大袋番薯往山下走去。

第四章 老天心意

    夕阳西下,彩霞横空。

    沙海在霞光映照下,散发出五彩光亮。恍惚间,蔡鸿鸣只觉沙海上的黄沙如波浪般翻涌起来,一浪盖过一浪。

    回到村里,他就看到八公手持玉片拨动他最爱的龙首忽雷唱着沧桑的凉州老调。

    忽雷声,声声紧、声声慢、声声急,韵味无穷,让人忍不住沉浸其中。

    蔡鸿鸣最喜欢听这种老调,他感觉这种声音听起来很有味道。听着它,仿佛就是在听历史,在听老人诉说一段段古老沧桑的故事。他脚步不由放轻了些,弹忽雷的八公最不喜欢人在这时候吵到他,若是吵到被骂几声还是好的。若让他心里不舒服,他会拿东西直接砸人,所以还是小心些的好。

    走进厨房,看到傻福叔在里面做饭,他就把背着的番薯放了下来。

    这些番薯要放在这边吃,蕃薯藤是用来凉拌的。蕃薯藤是新品种,不怎么长番薯,静长叶子,不过炒起来味道和空心菜差不多,尤其是凉拌,不用放盐和味精,放酱油吃起来味道就特别好。

    “鸿鸣,你回来啦。”阿福傻傻的同他打着招呼。

    “嗯,”蔡鸿鸣点了点头,问道:“福叔,在煮什么?”

    “煮...煮饭。”

    “晚上有什么下饭的。”

    “萝...卜。”

    “还有呢?”

    “萝卜。”

    蔡鸿鸣听得直翻白眼,感觉没法跟他交流,就自己在厨房翻了一下,发现晚上除了萝卜外就只有中午吃剩下的一些菜。于是,他就自己动手捻了一些蕃薯藤用滚水烫熟,放入酱油、炸过的干葱拌了起来,然后又去冰箱取一些自己带过来的卤味切。弄好后,走出厨房,看到八公不再弹琴,放羊的三爷和下地的五爷也回来了,就端着饭菜到大厅去。

    村里只有几个人,所以平时大家都凑在一起吃饭,比较热闹。

    “鸿鸣,来,喝一杯。”

    八公给蔡鸿鸣倒了一杯酒,和他喝了起来。这些人中要数八公的岁数最大,辈分最高,身体最好。有时他被人请去看风水,连爬两座山都脸不红气不喘,比年轻人还厉害。

    “鸿鸣,你这次要带几头羊回去。”放羊的三爷问道。

    “带五只吧!省得常常来。对了,三爷,现在咱们有没有下奶的母羊,我想带一只回去。”

    “现在没了,上个月还有,奶都给阿福喝了,看看,都胖了一圈。”

    “呵呵呵...”看到三爷说他,傻阿福傻傻的笑了起来,也不知在笑些什么。

    吃完饭,和几个老人家唠了一会,蔡鸿鸣就回家去看电视。

    现在电视播放的电视节目着实让人很难有爱,看了一会儿,他就把遥控器给扔了,回房上网。得益于以前村村通政策,村里通了电和网络,可惜只有电信,在这地方,移动和联通的有线网络是想也不要去想。

    上网蔡鸿鸣一向是看书。

    他口味很怪,电影除了功夫片,其它的很少看,歌也很少有喜欢的,所以他大部分时间都是在看书。

    看了会书,觉得眼酸,就走到窗旁看外面已然漆黑一片的夜空。这时,他心中没来由的想起下午挖到的玉鼎,忽然担心起来。玉鼎要是被人偷了怎么办?越想心中越是不安,连书也看不下去。最后他干脆把电脑关了,转身出了屋,和老人说一声,往山上走去。

    他回来这边的时候偶尔会在山上过夜,老人们早已习惯,听后点点头也没说什么,只是叮嘱说要小心一点。

    来到山上,蔡鸿鸣就迫不及待的从木屋旁挖出装着玉鼎的盒子,掀开后看到里面玉鼎完好无损,才松了口气。也是他太紧张的缘故,要不然这里哪有人会来。

    山上没有电,只有蜡烛。

    屋中,蜡烛的微光照在凝脂白雪般的玉鼎上,竟然有一股说不出的娇媚动人。推开窗户,夜空上一轮明月如镜。月光洒在窗前落在玉鼎上,蔡鸿鸣惊奇的发现,玉鼎中竟然缭绕起了一层迷蒙薄雾。

    他心中怪异不已,连忙把玉鼎放在桌上,仔细观察起来,发现玉鼎内的薄雾越往下越浓,渐渐凝聚成一滴微小的水珠。

    这也太神奇了,这东西竟然能吸收月光转化为水珠?古怪。

    他试着把玉鼎拿到其它地方去,发现在没有月光的地方,玉鼎内很难形成雾气水珠。他算了一下,玉鼎吸收月光一小时也不过才凝结出两滴黄豆大小的水珠而已。

    这玩意儿有什么用?

    记得以前在书中看过,古人采百花之露饮用,据说可以美容养颜,长生不老,也不知道这月光凝聚成的水珠行不行。

    蔡鸿鸣如是想着,就在这时,他忽然看到木盒中垫在玉鼎底下的金丝黄绸上好像绣着什么东西,连忙拿起来看,发现上面竟然绣着一幅幅人影图像。这些人影图像盘膝而坐,打着各种玄奥手势。旁边还绣着蝇头大小的字,可惜是古篆,他有看没有懂。

    看了一下,确实看不懂,只好放弃。想等明天下山后再上网查一下。

    本来他想马上回去的,可出来的时候已经说晚上不回去,再回去就让人感觉奇怪了。

    将金丝黄绸贴身藏好,蔡鸿鸣继续往桌上玉鼎看去,玉鼎中的水珠已经凝就四滴,还在不停的凝聚。看了下,感觉也没什么稀奇,就拿起玉鼎,用纸巾将里面的水迹擦干放进盒子,然后细心的把盒子藏在床下的杂物堆中,才安心的上床睡觉。

    清晨,朝阳透过木屋隙缝射进一缕微光照在蔡鸿鸣的眼睛上。

    不知过了多久,蔡鸿鸣感觉眼睛热热的,醒了过来。等看到阳光照在眼睛上后,就翻了个身子,打算继续睡觉。忽然,外面传来一阵声响,他连忙起身,透过木屋的缝隙往外看去。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外面不知什么时候来了一头大公鹿,正站在番薯地里慢慢的很文雅的吃着番薯叶。

    哇靠,他到这边这么久,还从来没见过这里的鹿,没想到今天居然自己跑来了。这鹿很大,头上长着两只大大的角,要是割下来泡酒一定很好喝。鹿茸,宝贝,好东西啊!还有那鹿肉、鹿鞭,想想都让人流口水。

    蔡鸿鸣往屋里看了看,从角落里找来一把柴刀,打算把这头公鹿留下,晚上和八公他们一起来个鹿肉火锅,要不然都对不起老天给的这份心意。

第五章 又来一群

    蔡鸿鸣悄悄打开门,正想往公鹿扑去,就在这时,从林子后面跑来一群野猪,他连忙又把门关上。

    说是一群其实是一大家子,两只公母大野猪带着四五只小野猪“哼哧、哼哧”的从远处跑来,吓了在吃番薯叶的公鹿一大跳,差点跑掉。不过看到野猪一家子好像没有恶意,它就又在旁边继续吃着番薯叶。

    野猪一来就不客气的埋头拱着番薯吃,拱了一会儿,好像被番薯叶吸引,转而吃起了番薯叶。

    蔡鸿鸣看得笑了起来,真是一群蠢猪,番薯叶有什么好吃的,要吃也吃番薯才是。

    公鹿离他越发近了,就在门前不远。蔡鸿鸣迅速打开门,脚下发力,猛然往公鹿扑去。公鹿倒也警觉,听到声音,转身就跑。蔡鸿鸣没扑到公鹿,整个人趴在番薯地上,满脸泥土,看起来好不狼狈。

    不过他并不气馁,爬起来继续往公鹿追去。

    或许是跑得太急,公鹿没看眼前,竟然不小心的撞在一棵树上。蔡鸿鸣趁此机会追上去扑在公鹿身上,死死抱住它的脖子不放。

    公鹿死命挣扎,站起来拔腿就跑,跑没几步,就又被蔡鸿鸣狠狠的压倒在地上,

    “呦、呦...”

    蔡鸿鸣压住公鹿,拿起柴刀就要往公鹿脖子砍去,忽然听到一声悲鸣。鹿之将死,其鸣也悲。蔡鸿鸣看到公鹿眼中布满浓浓哀色,心中难免不忍,一时冲动,就将它放了。

    公鹿得以脱身,迅速往远处跑去,瞬间隐没在树林中。

    蔡鸿鸣看得嘴角一扯,好大一块鹿肉不见了。这时,他忽然想起番薯地还有一群野猪,顿时兴奋的跑了回去,哪知回到番薯地,不要说野猪,连根野猪毛都没了。这时,他开始后悔刚才的冲动了。要是不把那头大公鹿放走就好了,看看,到嘴的一块鹿肉就这么没了。唉,怪只怪自己太善良了。

    早上还没吃,刚刚追公鹿花费了不少力气,搞得肚子都饿了。他连忙跑进木屋从米缸里面拿些米洗一下,又切了几块番薯一起下去煮。

    番薯和米一起煮粥,吃起来十分清甜,最是开胃。吃完早餐,他就从屋里拿出锄头来挖番薯。

    挖了一会,他忽然发现屋前的番薯地有点不对。

    时已入秋,天气转冷,番薯叶早已经变得暗绿枯黄,而屋前的番薯叶竟然还是青翠可人。怎么回事?记得昨天好像不是这样的。蔡鸿鸣好奇的走过去扯起蕃薯藤,倏然看到蕃薯藤下面竟然长着一个巨大的番薯。他连忙放下锄头,去里面拿了一把小铲子小心的挖了起来。

    不一会儿,番薯被挖出来,竟然有大南瓜大,直径在六十厘米左右。

    这一刻,蔡鸿鸣惊呆了。

    他时常往地里施沃熟的牲畜肥,有时还会去山里挖来肥沃的泥土肥地,所以这地里长出两手大,三四斤乃至四五斤重的番薯他一点也不感觉到稀奇,但长出一个大南瓜大小的番薯来,那就奇怪了,而且番薯叶还是这么青翠。

    怎么回事?

    蔡鸿鸣想了一下,发现怪事好像是今天才开始,昨天番薯叶子好像还是枯黄的。那么,难道是昨天自己往地里泼了那些玉鼎里的水的原因?

    那些水有这么大作用?他不敢相信。但想着心中就火热起来。要是玉鼎中的水有这种作用,那可就太神奇了。这时,他想起用来垫玉鼎的金丝黄绸上的古篆,也不知里面有没有玉鼎水的信息。有鉴于此,他匆匆忙忙挖了一大袋番薯背了下山,回家上网查询金丝黄绸上那些古篆的涵义。至于起先挖到的那个大南瓜大的番薯,则先放在木屋里面,免得吓到人。

    古篆翻译成现代文字还是文言文,还好蔡鸿鸣有点古文功底,加上连蒙带猜,总算把金丝黄绸上古篆的意思了解得七七八八。

    据金丝黄绸上的古篆描述,玉鼎有个神奇功效,那就是吸收皓月菁华转化成玉蟾液,玉鼎上那些玄奥的纹路其实就是接引皓月菁华的阴符。金丝黄绸上除了对玉鼎的描述外,还记着一个上古练气士的导引术,名叫“胎息经”。

    据说人在母胎之中原是先天之体,呼吸的是先天之气,只是从母体出来后被俗世的浑浊之气污染褪化,先天之气荡然无存,人也变得难以修行。

    而这胎息经就是让人通过胎息导引,改善体质,让人重返先天之境,有利于修行的法门。

    看了金丝黄绸上的信息,蔡鸿鸣几乎痴了。

    他小时候喜欢练武,时常五六点钟就起来锻炼,后来痴迷上气功,在市面上买了七八本练气的书来练,什么上古金丹心法、采气决、房中术都试过,可惜到头来没一个成功的。没想到今天得了一个上古导引术。虽然不知道有没有用,但练练应该没事。最主要的是上面说,每日饮用玉鼎吸收皓月菁华化成的玉蟾液有助于修行。从这一点看,他感觉这胎息经挺靠谱的。

    金丝黄绸上记载的文字还说,玉蟾液不仅可以用来修行,还能化腐朽为神奇,将原本年份不够的草药变成年份高的药草,只可惜这种玉蟾液并不是很多,一晚上最多也不过才凝结九滴而已。

    九滴够干什么?

    蔡鸿鸣很怀疑。不过上面说了,玉蟾液必须要兑水才能喝,要不然身体会受不了药力的冲击粉身碎骨。想到里面的描述,他就不寒而栗。这修炼胎息经倒没什么,不过喝玉蟾液就要想一想了,这不明不白的东西喝了也不知道会不会死人。

    所以他想找些东西先试看看有没有用。

    于是,他从家里拿了一把锄头和一个塑料桶就出去找活的东西。

    走出护卫着村子的防护林,放眼望去,尽是一片黄沙,除了黄,还是黄。

    原本地里有人耕种时,还有一点绿意,自从人走了后,土地被风沙侵袭,剩下的就只有漫漫黄沙了。

    祁连村所在是个山坳,背靠着山,两边也是小山,前面则是一片平地。据说以前这边是一个湖泊,只是后来没了,被开垦成农田,后来风沙袭来,土地褪化,就变成了如今这个模样。

    蔡鸿鸣要找的是蝎子,在这边有很多蝎子窝,以前他就时常拿锄头挖蝎子炸着吃。蝎子炸起来味道不错,有点像知了猴,又有点像蝗虫,蚕蛹之类,反正这类昆虫炸起来味道都差不多。

    看了一下地方,他就拿着锄头往左面一处山坡走去。

第六章 白蝎子

    中国的蝎子很多,不管是在南方北方东方西方,都可以看到蝎子的足迹。

    它们大多生活在片叶岩杂着泥土的山坡以及不干不湿、植被稀疏,有些草和灌木的地方。而在树木成林、杂草丛生、过于潮湿、无石土山或无土石山、以及蚂蚁多的地方,则很难看到它们的身影。

    以前祁连村周围有很多蝎子窝,不过近几年被蔡鸿鸣捉了个精光。如今要抓蝎子,他就只能跑到村外面去。

    他捉蝎子其实也不只是用来吃,还用来入药。

    蝎子性平,味甘辛,有毒,具有祛风,定痉,止痛,通络,解毒等功效。

    他家是祖传看骨伤科的,他爸是骨科医师,在古浪乃至凉.州地区都很有名,有些骨伤科专用的膏药需要用到蝎子,所以就得他亲自出手抓了。

    不一会儿,蔡鸿鸣就来到山坡脚下。

    蝎子是喜潮怕湿,喜暗惧怕强光刺激的东西。所以一般会选择不大被阳光直接照射又不太背阴的地方。蔡鸿鸣找了一下,就在一片碎石底下发现蝎子出入的痕迹,连忙拿起锄头挖了起来。很快,就挖了一个洞。洞中的蝎子受到惊吓,纷纷从里面爬出来。

    蔡鸿鸣看了,快速的抓起要跑的蝎子放进带来的塑料桶中。

    抓蝎子要很注意,要抓尾针,千万不要被蜇到,要不然就会和被虎头蜂蜇到一样红肿起来。蝎子的毒虽然不致命,但会很痒,很难受,要几小时乃至两三天才会没事。

    抓完往外跑的蝎子,蔡鸿鸣拿起锄头继续往蝎子洞挖,看看里面还有没有漏网之鱼。

    果然有一只。

    一锄头下去,连带着沙土挖了一只蝎子出来。这只蝎子要比先前那几只大,在八厘米左右,被挖出来一动不动。这家伙也不知是不是得了白化病,整个身子布满皱褶,黯淡无光,死白死白,就好像失去水分,干枯的树皮一样。蔡鸿鸣从旁边捡了根树枝刺了一下,蝎子动了动,显然还活着,只是不知怎么回事,一副快死的样。

    这也好,若是这样喝了玉蟾液还能活过来,那不就更能说明玉蟾液的神奇了。

    接着,他又找了个蝎子洞,挖了一窝蝎子,看看桶里大约有十几只左右才走了回去。

    回到家中,他找了个大玻璃瓶把那只看起来快死的白蝎子装了起来,然后带着桶里的十几只蝎子往厨房走去。晚上他打算用这些蝎子做个油炸沙漠蝎子,那味道就和吃薯片一样,咔喳脆。

    吃完饭回到屋里,蔡鸿鸣把玉鼎拿出来看,怎么看怎么喜欢。

    夕阳正当西下,天色未暗,月儿还在休息,所以玉鼎暂时还无法吸收皓月菁华。

    看着看着,蔡鸿鸣忽然觉得玉鼎太显眼了,若是让人看到怎么办?这东西随便什么人都知道是个宝贝,要是不小心被人家看到偷了那还得了。先前他是打算埋在山上,现在知道玉鼎功用,怎么可能不时时刻刻带在身边?

    想了下,他决定伪装一下玉鼎,所以就去山上找了几根韧性好的树藤回来编成一个笼子把玉鼎包在里面,只在最上面留下一个口子让它吸收皓月精华。

    看着在笼子中发出微微光亮的玉鼎,蔡鸿鸣很满意,要不是凑近看,绝对看不到里面东西。

    这样人家看了也不会感到怪异,顶多以为里面放了灯泡或者蜡烛的工艺品而已。不过还是要注意一点,小心被人拿走。

    夜幕降临,月光洒落窗台,玉鼎不停的吸收皓月菁华转化成玉蟾液。

    玉鼎一个晚上才能转化九滴玉蟾液,按七点有月亮开始算到隔天五点,一天也就是十个小时,那差不多一个多小时才能凝聚一滴玉蟾液。蔡鸿鸣等得是那个心力憔悴,才终于等到了一滴。

    这时,他忽然想到,笼子把玉鼎包住,他怎么弄出玉蟾液?不得已,他只好把笼子给拆了,才把玉蟾液取出来放进准备好的水中。

    水是一比一百的比例,弄好后,搅了搅,他从柜子里拿出一个没用的小茶杯,把水倒在里面喂给白天抓到的那只半死不活的白蝎子。

    白蝎子好像感觉到了什么,一被放出来就挣扎着往茶杯爬去,然后趴在上面喝了起来,喝过后就又趴着一动不动,宛如死了一般。

    蔡鸿鸣以为死了,就拿着瓶子蹭了它一下,发现还是活的,就把它收进瓶子。想了想,感觉还是有点不放心,就去后院抓来一只小公鸡。这些鸡散养在他家后院里,平时都由傻阿福帮着喂。

    抓来小公鸡后,他就拿着茶杯强行的灌了它一杯兑水的玉蟾液。这家伙喝完之后竟然意犹未尽,咯咯叫着,往杯子里啄。他就又喂了它一杯,然后把它关在一间没用的房间里,免得和其它鸡混淆了。

    忙完后,蔡鸿鸣就不再管它们,上网去了。

    “喔...喔...喔...”

    晨曦徐徐拉开帷幕,又是一个绚丽多彩的早晨,带着清新降临人间。

    蔡鸿鸣抱着被子在屋里睡觉,听到鸡叫,懒懒的伸出手拿手机看了一下,才五点,这么早他还不想起来,翻了个身子,继续睡着。

    “喔...喔...喔...”

    没想到,刚刚睡下,他就又听到昨天关在屋里的那只小公鸡的叫声。这下他火大了,一大早的还让不让人睡了。他一把从床上跳起,往他昨天关鸡的房间跑去。一打开门,就看到那只瘟鸡在房间中走来走去,看起来好不得意。

    蔡鸿鸣恼怒的教训道:“喔喔喔,喔你妈妈,不用睡觉啊,再叫就把你阉了。”

    说完,就恼怒把门关上,跑回房了。要不是还要看试验情况,他早就把这只破鸡给扔出去了。

    回屋睡了个回笼觉,直到太阳起得老高才起来。这次小公鸡也不知道是不是被他吓到,竟然没再叫。

    刷牙洗脸出来,蔡鸿鸣第一件事就是跑去看白蝎子。他发现白蝎子竟然蜕壳了,蜕壳后原本失去水分干枯皱褶得犹如树皮的身子竟然变得光润起来,看起来精神了许多,只是身子变小了,原来八厘米左右,蜕壳后只剩下六厘米而已。看来玉蟾液有点用处,起码把这只半死不活的白蝎子给救活了。看过白蝎子,他就又跑去看那只早早把它吵醒的小公鸡。

    小公鸡在屋里走来走去,拉了一地的屎,臭的要命,幸好这房间没人住,要不然非被熏死不可。

    蔡鸿鸣仔细观察一下,也不知是不是错觉,他发现小公鸡和昨天比有了那么一点变化。精神气十足,羽毛似乎变得更加靓丽了。看来玉蟾液确实有作用。不过他还是不敢马上服用,打算再继续观察几天再说。于是,他就取出昨天兑水的玉蟾液,继续喂食。

    当他拿出兑水的玉蟾液时,发现杯子里面竟然飘出一股刺鼻的味道,好像馊了一样。

    难道坏了?

    蔡鸿鸣不信邪的把水倒在杯子里放到小公鸡面前让它喝,谁知小公鸡竟然嫌弃的躲开了,拿去喂白蝎子也是一样。不得已,他只得从玉鼎中取了一滴玉蟾液兑水喂它们。这下两个家伙就迫不及待的喝了起来。

    看来隔夜的兑水玉蟾液没用。蔡鸿鸣摸着下巴想道。

第七章 龙头

    喂完公鸡、蝎子,蔡鸿鸣就去吃饭。

    毫无意外,几个老人已经吃完。三爷已经去放羊,五爷下地去了,八公最近无事,逍遥的躺在门口的摇椅上悠哉悠哉的听收音机,而福叔则拿着扫把认真的扫地。这是他每天的功课。

    村子几户人家门口的卫生,包括养鸡喂鸭,煮饭做菜的事全部都是他在做。就是人傻了点,不然倒是很勤快的一个人。

    吃完饭,蔡鸿鸣在村里转了转,不一会儿,来到五爷耕作的农田。

    其实村里几个老人现在根本不用做事。他们每个月都能从政府那边领几百块的养老钱,逢年过节还有慰问金,下面更有小辈给的零花,生活可谓无忧无愁。只是老人家忙惯了,一闲下来就觉得整个身子骨不对劲。再者老人也有脾气,感觉拿别人的钱好像是在等别人施舍,心里很受伤,自尊很受挑战。所以就自己动手。

    花自己的钱腰杆起码硬点,说话也铿锵有力,可以给别人脸色看,而不用给人家花自己的钱还被训的跟孙子一样不好的感觉。

    八公给人看风水,在周围名气很大,每次都是人家开车过来请,红包成千上百,身家惊人。

    五爷放羊,每年收入不菲;三爷种田收入比较少,不过也存了些老本,就连傻福叔也不是简单人,每年养的家禽最少也能卖个上万块钱。最主要的是他们挣钱都是收着的,不像他胡乱花,一年到头累死累活剩不了几毛钱,说起来他就是穷人一个,悲哀啊!

    田里的小麦长得油绿,长势喜人,看来又是个好收成。

    走过麦田,来到第二道防**中,就见五爷在地里挖坑。

    这老人家就有个毛病,一看到好地就恨不得全部种上东西。最近他老人家打算把这片地收拾一下,来年种上他从闽南带来的番薯。至于种出来后卖不卖钱,他老人家压根就没考虑过,反正卖得了就卖,卖不了自己吃,要不然给傻福叔喂鸡也行,反正不会没用。

    蔡鸿鸣叫人从闽南寄过来的番薯是特殊品种,味道特别甜,市面上根本没有。

    吃那种番薯简直跟吃糖差不多,甜,很甜,非常甜,特别甜。若是用水煮久一点,最后锅里一定会有一层粘稠的糖浆。不过那种甜又不是白糖的死甜,而是植物的清甜,好吃得不得了。

    “五爷,干嘛呢?”蔡鸿鸣走到五爷旁边问道。

    “挖个坑存水。”五爷头也不回的应道。

    “我不是给你买了抽水机吗?”

    “那不费电嘛?我这边挖个坑,那边挖个坑,挖几个坑存雪水,明年就够用了,用得着抽水机吗?”五爷说道。

    蔡鸿鸣咂了咂嘴巴,都不知道怎么说了。老人穷惯了,所以一切都是以省钱为前提。种水稻的时候若不是他买来割稻机帮忙割,估计他能一个人把那十几亩水稻割完。耕地也是,都是用自己锄头慢慢弄。最后他实在看不下去,就买了台手扶耕地机帮忙耕。

    有了现代机械帮忙干活确实轻松多了,老人观念也在慢慢转变,现在也学会了使用,只是偶尔还会犯傻,让人苦笑不已,就比如现在这样,有抽水机不用,他偏偏要挖水坑,让人都不知道怎么说好。

    “五爷,不用这么麻烦,你要浇水的时候直接用抽水机就是。明年我再给你买个自动喷水带,只要把那水带放在田里,就能自动喷水,你根本就不用自己动手,在旁边看着就行。”

    “那不费钱嘛!不用,不用。”五爷说着,埋头继续挖坑。

    没奈何,蔡鸿鸣只得回家拿铁锹过来帮忙挖,要不然他老人家能从早上挖到晚上,直到把所有水坑挖好为止。到时候他这把老骨头非废掉不可。

    这片地以前是农田,上面虽然有沙,但下面却是肥沃的田土,很好挖,一个坑快一点一个小时就能搞定。挖了一会儿,阿福也拿着铁锹过来帮忙,几人很快就挖了三个坑。最后他干脆让大家一人挖一个,速度快点。

    中午吃完饭休息一下,三人继续挖坑。

    蔡鸿鸣慢慢挖着,倒也不是很累,挖了两米,忽然听到下面传来“吭”的一声,好像挖到东西了。

    难道是古董?一想及此,他心眼顿时活了,眼中精光四闪。

    江湖传闻陕西那边地下全是古墓,随便往下一挖就有宝贝,只是这地方遍地都是黄沙,下面哪有什么好东西,难道是死人骨头?

    蔡鸿鸣拿起铁锹小心的往下挖去,挖了几下,下面露出两块骨头,看了下,忽然感觉不对。

    这明显不是人的骨头,而像鹿角,但又不是鹿角,哪有鹿角有小腿粗的。再往下挖去,露出一个非常大的头骨,约有三米大,怎么看怎么都不像是鹿头,倒有点像传说中龙的头骨。

    难道真是传说中的龙?

    一时,蔡鸿鸣眉飞色舞,连忙拿起手机拍照片,然后就想继续往旁边挖看看有没有身子,若是有身子的话那就真的是传说中的龙了,那可是大新闻。

    忽然,他看到貌似龙头的嘴中好像含着什么东西,仔细一看,原来是块土疙瘩。

    他把土疙瘩从龙嘴里拿出来,用铁锹敲了敲,上面土块纷纷脱落,露出里面一个生锈的铁疙瘩。铁疙瘩上面锈迹斑斑,看不出是什么东西。他就把铁疙瘩先放在一边,打算继续挖看看有没有龙身。就在这时,地面忽然剧烈的抖动起来。

    一个踉跄,他差点摔倒。

    地震了。蔡鸿鸣不敢再呆在坑里,连忙爬出坑去。到了外面,却发现天清气朗,万里无云,五爷和傻福叔还在那边挖坑,哪有什么地震。

    蔡鸿鸣感到古怪,就跑去问五爷:“五爷,刚才地震没有。”

    “没感觉。”五爷摇了摇头。

    他又跑去问阿福:“福叔,刚才地震没有。”

    “没...没有。”

    那就奇怪了,难道是自己错觉,蔡鸿鸣奇怪的想道,就又跑回自己挖的坑中。忽然看到坑里的龙头竟然不见了,只剩下一地白.粉。怎么回事?蔡鸿鸣百思不得其解,想了半天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只好作罢。

    挖完坑回到家,蔡鸿鸣拿出那块从地里挖来的铁疙瘩在井边洗。洗了半天看铁疙瘩还是一副锈迹斑斑的样子,就拿着往厨房走去。

第八章 白金龙玺

    来到厨房,打开煤气炉,蔡鸿鸣把那块铁疙瘩放在上面烧,然后就出去提了一桶水进来。

    等铁疙瘩烧到全身通红后,他就拿着铁钳把东西夹起来放进水中,只听“嗤”的一声,水中立即冒出一片白烟,桶中的水瞬间见底,他连忙又去提了一桶,才算把铁疙瘩上面的热气浇熄。

    铁疙瘩冷却后,他去找了把小铁锤在铁疙瘩上轻轻的敲着,上面的铁锈随着铁锤的击打慢慢落下。

    这一招是他小时候在家看打石人炼铁打铁锥的时候学会的,那时候看到他们把一块生锈的铁放进火炉,等烧至通红后锤打几下放进水中,那块铁身上的锈马上没了,很是奇怪。今天试了一下,效果不错。

    铁锈脱去,里面露出一块拇指粗宛如白金般的方形物品,仔细看,好像是块印玺。

    印玺上一条龙昂首向天咆哮,龙爪紧紧抓着方印四角,利齿森森,虬须飞扬,威严肃穆。蔡鸿鸣拿着印玺翻看了一下,发现底下刻着字,又是篆文,他是有看没有懂,只好跑去屋里用墨水在纸上印出字体在网上查。

    虽然不明不白的篆文不好查,但中国文字自有一套古老传承。

    如今的简体字是从繁体字简化,而繁体字又是由历代汉字演化而来,若是仔细看,就会发现其中文字演化的痕迹。比如山泽之泽,在繁体字是“澤”,不说其它,偏旁三点水是一样的,水字的偏旁在古时是如同两个川字黏在一起的象形字,依着这个规律去寻找不知名的篆文,不难查出。

    当然,这是个笨方法,但有时却很有用。

    蔡鸿鸣左查右查,差不多把所有篆文看遍,才知道白金龙玺上的字叫“敕封冥泽龙王”。

    敕封是皇帝颁诏书封赐臣僚爵号、官位、财物、奴婢、妃妾等其它头衔的专属词汇。明、清时期对文武官员及其先代妻室赠予爵位名号时,皇帝诏命有诰命与敕命之分,五品以上授诰命,称诰封;六品以下授敕命,称敕封。

    而泽则是古代水聚集的地方,释名曰:水深的湖或者水草杂生的湖下而有水的曰泽,又有人说大湖曰泽,像如今的鄱阳湖就是以前彭蠡泽的部分、洞庭湖是云梦泽部分、太湖是震泽的部分,仅仅是部分而已。为什么是部分,因为以前的水泽很大,只是沧海桑田,日新月异,水位逐渐下降,所以就变成了如今的湖泊。

    白金龙玺上写着“敕封冥泽龙王”,想来是哪个朝代君王敕封龙王的印玺,只是冥泽这地方他从来没听过,也不知是在哪里。

    外事不决问百.度,内事不决问老婆,这句话不是没有道理。所以蔡鸿鸣就上网查了下,搜寻一翻后,果然被他发现了关于冥泽的信息。

    《汉书·地理志》敦煌郡冥安.县记载:“冥安,南籍端水出南羌中,西北入其泽,溉民田。”唐代李吉甫《元和郡县图志》记载“冥水,自吐谷浑界流入大泽,东西二百六十里,南北六十里。丰水草,宜畜牧。”

    据专家学者考证,所谓的籍端水就是冥水,所流入的大泽就是冥泽。

    二百六十里也就是一百三十公里,虽然古时候的里和现在不大一样,但也差不了多少。厦门岛内的总面积不过才132.5平方公里,而冥泽却有一百三十公里,可见其有多大。

    只是据专家考证,冥泽应该是在如今敦煌边上的哈拉湖一带才是,怎么这白金龙玺却跑这边来了。

    还有刚才看到的真是龙吗?

    是不是像传说那样,渡劫不成被雷劈了?蔡鸿鸣脑中满满的都是问号,却无人能够解答。

    忽然,他想起了一件事。他家中的膏药方有几个用到龙骨的地方,只是龙骨难找,大多用其它骨头代替了。刚才那个龙头变成粉末,姑且不管它怎么变成粉末的,但那些粉末却是真正的龙骨粉。一想及此,他连忙从家里拿出水桶和袋子往龙骨粉所在的水坑跑去。

    一直忙到天黑,他终于把坑里的龙骨粉给收起来。

    这时,他却又开始怀疑这些龙骨的药效了。毕竟这东西在地里埋藏多年,药效流失也是正常,况且还自己化成粉末,也不知道能不能用,看来得回去试验一下才行。

    隔天早上吃完饭,他就去山上把剩下的番薯给挖了出来,没想到又挖了一个比大南瓜略小的大番薯。拿到山下后,几个老人都感到稀奇,都说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番薯。

    和几个老人聊了会,他就跑回屋里拿出玉鼎让它吸收转化皓月菁华,他自己则拿着那颗从坑里得到的白金龙玺看了起来。

    龙玺通体有如白金,但却少了白金那种光亮,看起来黯淡无光。

    脩然,他看到龙嘴里竟然含着一颗圆溜溜的小珠子,就伸出手指,打算把那珠子挖出来看看,谁知不小心被锐利的龙牙给刺了一个口子,疼得他一下把白金龙玺给扔了出去。

    血水顺着龙牙流入龙嘴,瞬间把里面的龙珠染红,一缕微不可及的亮光从龙珠闪过,迅即隐没不见。

    晦气。

    蔡鸿鸣暗骂了一声,将血挤了一点出来,去屋里拿出祖传的止血生肌膏敷上。

    白金龙玺被他一扔,刚好落在玉鼎中。这时,怪异的一幕出现了,只见印玺徐徐从玉鼎中升起,漂浮在玉鼎上方。夜空之上,月亮似乎闪了一下,一道比先前更加强烈的皓月菁华倏然从天而降投射在白金龙玺上空,迅速被龙玺吸收。

    玉鼎因为在白金龙玺下方,也得了些好处,吸收了很多皓月菁华。

    这些皓月菁华瞬间在鼎中化成玉蟾液,一滴、两滴、三滴...,玉蟾液竟然以肉眼般的速度凝结。几个小时后,玉鼎中的玉蟾液就满了起来,溢出鼎外。就在这时,玉鼎中猛然放出一道华光,里面的玉蟾液倏然不见。

    蔡鸿鸣把一切看在眼中,好奇的走过去拿起白金龙玺,却发现白金龙玺一离开玉鼎就又变回原来模样,不能再吸收皓月菁华。只是他发现,就这么一会儿,原本黯淡无光的白金龙玺竟然多了一丝润泽。

    把白金玉玺放在一边,蔡鸿鸣拿起玉鼎来看,发现里面的玉蟾液竟然真的消失不见了,真是奇怪。

    那些玉蟾液到底跑哪去了,他好奇的用手摸了摸玉鼎,也没察觉里面有可以放东西的地方。接着,他就把玉鼎凑到眼前,想仔细看一看,里面是不是有什么机关暗纽。忽然眼前突然一黑,没了知觉。

第九章 残缺的洞天福地

    再醒来,蔡鸿鸣发现自己到了一个奇怪的地方。

    这地方方圆十米左右,四周迷蒙,中间立着一块五六米高的大石,大石如柱,外表斑驳,一片干枯之色,上面龙飞凤舞的写着四个苍劲大字“洞天福地”。

    这破地方还是洞天福地?蔡鸿鸣撇了撇嘴,不屑的想道。

    走过去,摸了下石头,凉凉的,就在这时,大石上猛的爆出一道光亮,然后以肉眼不可及的速度遁入他眉心之中。恍惚间,蔡鸿鸣脑中多了一股他不曾有过的记忆,是关于洞天福地的一切。

    原来这里以前真的是一处洞天福地。

    据记载,以前里面灵芝仙草遍地,飞鹤走鹿行走其中,可谓仙境。只是后来因为不知名的原因洞天福地无法再从外面吸收灵气,导致里面的一切随着灵气的流失湮灭,就变成如今这般模样。若是他晚一点发现,说不定连这片玉鼎洞天也没了,最后他得到的只能是用来观赏的玉鼎,而不是这片洞天福地。

    根据大石传来的消息,若是要恢复洞天福地原貌,得有充足的灵气才行。而玉鼎吸收皓月菁华转化成的灵液就是灵气的一种。当玉鼎中溢满灵液后就会被自动收入这片洞天福地中,让那些灵液慢慢滋润已然破落的洞天福地。

    蔡鸿鸣知道一切后,脸皮微微抽搐,对这片洞天福地的恢复一点信心也没有。

    在白金龙玺的帮助下,玉鼎虽然可以吸收皓月菁华转化成更多的玉蟾液,但一晚上最多也不过是能转化几鼎而已,用这点玉蟾液就想恢复这洞天福地,他估计够呛。虽然无法恢复所谓的洞天福地,但里面这空间倒是可以利用一下,用来放东西。

    唔...

    忽然他想道,他要怎么出去,不会一辈子呆在里面吧?

    念动之间,眼前再次一暗,瞬间出了外面。这倒是好可以随时出入。蔡鸿鸣欣喜的想着。

    嗯。

    这时,他发现玉鼎竟然不见了,刚才还在手里的,怎么一进去就不见了,左找右找还是找不到。他进来就把门锁上,决计不会有人进来,那去那了?

    一次不经意的低头,他看到胸前好像有东西,连忙跑去镜子前面,这才发现那玉鼎不知何时竟然变成一道图案印在他的左胸。那图案看起来栩栩如生,就像是真的玉鼎贴在胸口一样,让人分不清到底是纹身还是真物。

    对了,这玉鼎还能不能拿出来?

    蔡鸿鸣在心中想着。

    只是一个念头,玉鼎就又出现在他手中,再一个念头,玉鼎就消失不见。他看着好玩,指使着玉鼎出现消失,消失出现,又进进出出玉鼎中的洞天福地几回,到最后弄得头喑嗡作响,才停了下来。结果是第二天早上起来头还是晕得要命,看来这东西也不能多用,用多了会有后遗症。

    今天他本来要回镇上,可是头这么晕,干脆下午再回去。去吃了饭,他就又趴回床上睡觉,直到中午醒来那种头晕欲裂的感觉才消散掉。

    昨天拿出来把玩的白金龙玺还在桌上,他就找了根绳子穿着挂在脖子上。

    站在镜子前面看了看,感觉绳子不好看,就去里面找来以前他老妈给他打的银链,上面本来有个圆形银牌,他扯下来放在一边,挂上白金龙玺戴在脖子上。在镜子里看了一下,有点小帅的样子。

    因为玉鼎内破落的洞天福地可以放东西,所以蔡鸿鸣就把挖出来的番薯都放了进去,省得来来回回运麻烦。

    昨天他原本打算早上就回去,没想到因为玉鼎的事耽误了时间,只得下午回去。

    中午吃完饭,他就去三爷家后院抓了五只他特地留下来的羊,然后带上昨天挖的番薯,开着改装的四轮摩托往他镇上的家而去。

    因为玉鼎内破落的洞天福地可以放东西,所以他就把挖出来的番薯都放了进去,省得来来回运麻烦。不过回去前必须拿出来,免得被人发现。

    他把用来做试验的白蝎子和小公鸡也带了回去,打算再喂几天玉蟾液看看情况,另外还带了龙骨粉,想拿回去炼成膏药看看是不是真的有效,若有效那可就发了,这可是真正的龙骨。

    他家中做的狗骨膏药一贴才卖几块十几块,这龙骨怎么也要卖个几十上百,要不然太亏了。

    古浪镇其实就是古.浪县政府的所在。

    蔡鸿鸣一家因为搬来早,所以占了一大片土地建了个院子,前面是给人推伤看病的店,后面则住家,再后面是一片将近两亩的园子,他老妈在那养鸡种菜。

    从祁连村到镇里,差不多要半天时间,所以他回到古浪,天色已经黑了。不过也好,省得他把番薯拿出来,直接放到家里,也没人看到。

    他家后院开了一道小门,所以他就直接开车往后院而去。

    进了后院,把车停好,将羊赶进羊圈,他才把小公鸡抱下来找了个鸡笼关好,免得和家里的其它鸡混在一起,然后拿着装白蝎子的玻璃瓶悄悄的往家里的杂物房走去。不悄悄不行,要是被他妈发现,就不好放玉鼎中那破落的洞天福地里的番薯了。

    刚刚放好番薯,就听到一阵脚步声,接着就露出他老妈的身影来。

    “怎么回来也不出声,我还以为进小偷了呢?”马鸾凤对儿子怪道。

    “哪有小偷敢进咱们家,还不被我爸打死。”

    “你爸哪敢打人,胆子像只老鼠似的。你怎么带这么多番薯回来,车子不被压坏了?”

    “没事,妈,你看这个番薯大不大。”蔡鸿鸣抱着那个大南瓜大的番薯炫耀道。

    “哎呀,这是番薯吗?不是南瓜,哪有番薯长这么大的,你不要骗我?”

    “我哪敢骗你,这边还有一个。”说着,蔡鸿鸣将怀中的超大番薯放在地上,回头抱起那个略小一点的番薯,等再回过头来,却发现老妈不见了。

    “奇怪,去哪了?”蔡鸿鸣挠了挠头,不明所以。等来到前面,却看到老妈在那边口沫横飞的对老爸和一个来治伤的病人说自己如何如何辛苦种番薯,如何如何浇水施肥,一切仿佛亲历一般,看得他咂舌不已。

    他老妈就是这性格,儿子有什么事巴不得全天下都知道一样,若不是已经天黑,她能抱着大番薯在镇里来回走一圈。

    看她正说得兴奋激动,他也不去触这霉头,免得转回头来训他,就出了家门,往烧烤摊走去。

第十章 变帅了(求点击、求推荐、求收藏)

    蔡鸿鸣卖烧烤的地方离家不远,就在对面右边百米左右的一间老房子前。

    那老房子一百平方左右,两间卧室一间大厅,前面是个院子,有水井,左边有厨房,原本是个老人住的地方。

    但老人去世后,他那些儿女嫌老房子破死过人没住这边,蔡鸿鸣就租下来卖烧烤,后来生意好,他老妈偷偷的瞒着他把房子给买了下来。那时老房子前面路还没修,坎坷不平,人流不是很多,房子也破破烂烂,值不了几个钱。

    谁知一转眼风云变幻,隔年政府就把路修了,还搞了绿化,统一店面招牌,接着又把这条街列为旅游老街。

    这下子不仅路平整干净,人流也多了很多,每到节假日更是人潮汹涌。那家卖房子的人得到这个消息,肠子都快悔青了。

    她老妈常常把这事挂在嘴上,说什么眼光独到,一转眼自己买的房子就升值百倍,比他爸给人家敲敲打打捏捏辛辛苦苦挣一年的钱还多。其实那时她也不过是心疼那几个租房子的钱,想着长期租房还不如买下来,以后儿子娶老婆他们两个老人也好搬到那边去住,省得和儿媳妇挤在一起住久了发生口角,哪有想过会到今天这个地步。。

    蔡鸿鸣回到家差不多已到七点,夜市早就开始。

    等他来到烧烤摊的时候已经客人满座,他请来帮忙的小胖苏灿成和松娜央宗正忙着烤羊肉送东西。他还没吃饭,肚子饿得要命,也没去帮忙,自己下了碗面先吃着。

    他这烧烤摊除了卖烤羊肉串、烤羊排外,还兼卖羊杂面和用沙漠土鸡做的叫化鸡,其它烤莲藕韭菜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通通没有。

    因为他卖的羊肉串都是新鲜羊肉,而且烧烤的手艺不错,所以每天都有很多人过来,生意好的不得了。

    “鸟哥回来啦。”小胖看到他打着招呼。

    一旁的女孩松娜央宗则是甜甜的叫着鸿鸣哥。

    小胖是镇里人,就住在他家隔壁不远,小时候常常跑到他家蹭吃噌喝。这家伙从小不喜欢读书,好不容易读到初中毕业又不想去工厂工作,就跑到他这边来帮忙。这家伙虽然不喜欢读书,但干活却很卖力。一两年下来,烧烤的手艺也学得七七八八,现在烧烤摊基本上都是他在打理,他也只是看看手尾。当然,忙的时候还是要帮忙。

    而松娜央宗则是祁连山下一个偏僻藏族山村里的人家,因为家里穷,所以初中还没读完就跑出来打工。也不知道跟他家有什么牵扯,竟然跟他妈搭上了线,转来转去就转到他烧烤摊帮忙了,到现在他都不知道她跟他们家有什么亲戚关系。

    蔡鸿鸣听到小胖的招呼点了点头,问道:“这几天生意怎么样?”

    “和以前一样,不过今天好一点,叫化鸡就卖了十五只。”小胖一边烤着羊肉串,一边兴奋的说道。

    “这么多?”蔡鸿鸣讶异道。

    他这里的叫化鸡每只卖六十,虽然说不多,但也不少。这里只是小县城,不是每天都有那么多人愿意花几十块钱买只鸡吃。所以他除了出工资那几日做二十只叫化鸡外,其它时间只做十只。没想到今天竟然卖十五只,算是很不错了。

    “今天风哥定了三只,其他人订了两只,所以比较多。”小胖解释道。

    “咦,鸟哥回来了,我还以为你被人抢劫了,这么多天没消息,我们差点想组个团去参观一下。”旁边一桌喝酒的熟人郝小斌看到蔡鸿鸣,出声调侃道。

    听到这个称呼,蔡鸿鸣无语的咂了咂嘴。

    刚刚来这边的时候人小,大人都叫他小蔡;大了以后,一些轻佻的小子就叫他老蔡,也有恭敬叫菜哥的。后来因为他名字里有个“鸿”字,鸿是飞雁,是鸟,所以又开始有人叫他鸟哥,最近有个家伙被叫做小鸟哥,所以他就跟着升级,被人称做“大鸟哥”。每次听到这些称呼他就有一股跳海的冲动,不过有时候在心里想着这不过是称呼而已,忍忍也就过去了。再者说了,大鸟也不是什么贬义词,相信很多男人都喜欢别人这么说他才是。

    “谁那么不开眼敢抢我,不知道我家祖传永春白鹤拳吗?来一个我打一个,来两个打一双。”

    蔡鸿鸣傲娇的拿着筷子呼呼比划着。郝小斌人看了,顿时息声。蔡鸿鸣这话可不是随便说,以前读书的时候就有不开眼的小子找他麻烦,每一个都被他打了回去,而且个个受伤,严重一点的,十天半个月全身筋骨酸痛,怎么治都治不好。

    “大鸟哥,几天不见,看起来帅多了。”

    他旁边一个挂着硕大金牌的年轻人戏谑的说道。这就是小胖子嘴中的风哥。

    蔡鸿鸣听了,故意整了一下衣服,抬头说道:“那是当然了,没想到你竟然还能看出我英明神武、威武不凡、风.流倜傥、风度翩翩、风.流潇洒、温文儒雅、举世无双的非凡气质,这证明你的眼光不错的嘛。”

    “大鸟哥,我说的是你脖子上的那条项链。”说完,他就嘎嘎的奸笑起来。

    旁边人听了,轰然大笑。小胖也在那边没心没肺的笑着,连松娜央宗脸上都是笑嘻嘻的。

    蔡鸿鸣无语,这什么人,懂不懂得说话艺术,还要不要人愉快的说话了,不由恼羞成怒的喝道:“滚。”

    两人熟的要命,风哥也不以为意,就继续喝起酒来。这家伙每个月的工资差不多都花在吃喝上面了。

    “鸿鸣,给我来几个羊肉串。”这时,他家后几排的邻居李大树走过来买羊肉串。

    “好的,李叔,你旁边坐会儿,马上就好。”

    “不用,我站着就行。我说你也教教我怎么种番薯,怎么种出那么大一个家伙来,我都差点抱不起来。”

    “没什么技术,就是勤施肥勤浇水,我也没想到会长那么大。”蔡鸿鸣瞎掰道,真相他是不可能跟人说的。

    旁边喝酒的郝小斌听了,好奇的插嘴问道:“那番薯有头大吗?上次我去市里,看到有个老头卖番薯,好家伙,一个个有头这么大,都不知道能不能卖出去。”

    都是镇里人,李大树也认识郝小斌,可以算是看着他长大的。

    听到他的话,瞄了他一眼,教训道:“年轻人就是不知道天高地厚,你以为头大就很大了,要知道鸿鸣种的那个番薯有一抱大,直径将近一米。刚才称了一下,好家伙,足足有两百五十公斤,就是旁边一个小的也有两百三十五公斤。”

    “真的假的?”

    “我骗你做什么?”

    郝小斌一听,好奇心顿时被勾了起来,也不喝酒了,站起来就往蔡鸿鸣家跑去,想去看看那个番薯到底有多大。旁边吃东西的风哥和他几个朋友听了也跑过去看稀奇。

    ps:国庆期间早上发,国庆过后下午发,每天两章不断更,从下个星期起星期天加更一章,在这里谢谢大家的支持。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

第十一章 喂饲料大的

    小胖最喜欢凑热闹,一听说番薯那么大,心也痒痒的,想去看,只是手上在烤东西,不敢过去,只能眼巴巴的看着蔡鸿鸣。

    蔡鸿鸣刚好吃完面,看到他这样,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说道:“要看就去看,我又没拦你?”

    小胖得令,顿时屁颠屁颠的跑了。

    不一会儿,蔡鸿鸣就看到他们一群人又跑了回来,手里还抬着他那个大南瓜大的大番薯。

    风哥走到烧烤摊,一把将大番薯放在旁边一张空桌上,擦了下额头冒出的汗水,才气喘咻咻的说道:“这玩意儿我看不只两百五十公斤,最少四百公斤,要不然怎么会这么重,累死我了。”

    “你小子,怎么把番薯抱过来了,我妈同意吗?”蔡鸿鸣问道。要是不经过他老妈乱拿东西,这些家伙等会儿就有难了。

    “风哥跟阿姨说这里有很多人想看大番薯,所以阿姨就让他抱过来了。”小胖在旁边悄声说道。

    这些家伙,为了个大番薯连谎话都编,他真的是不知道该怎么说了。

    “大鸟哥,你这番薯是喂什么饲料的,怎么长这么大?这都和南瓜没什么区别了。”风哥嚷嚷道。

    “我看是喷了激素。”旁边一人说道。

    “我看未必,喷激素也不可能这么大。”有人老道的说。

    “应该是种番薯的地好,要不然他家番薯怎么每个都那么大。”又有人说道。

    “我感觉种番薯这地应该不是普通的地,而是钟灵毓秀得天独厚的灵韵之地,这番薯就是吸收了那里的气息才会长这么大。”

    众人鄙夷的看了他一眼,心道小说看多了吧!

    他们不知道他这说法虽然不中,但也不远了。

    蔡鸿鸣会说其实是他不小心把玉蟾液倒下去被番薯吸收的原因吗?显然不会。听到他们的话,他只是说道:“没喷激素,就是肥料足,那块地我用了无数的粪肥,又去山里挖黑土埋上,所以才会长这么大,估计也有一点运气成份。”

    “你们说这大番薯味道是什么样的?”风哥舔了舔嘴说道。

    “还能是什么味道,还不是番薯味。”

    “你们说吃了这番薯后,我们是不是也会跟着变大。”众人转头看又是刚才说灵气的家伙,看来这小子被小说毒害得不清。

    “要是能将小**变成大**就好了。”风哥贼兮兮的说道。

    旁边几个男人心有同感,奸笑起来。凑过来看热闹的松娜脸红的呸了一声,转身去忙,顺便把还兴致勃勃的听着的小胖给拉走了。

    “好了好了,看完就拿回去,要不然我妈估计会来找你算账。”

    蔡鸿鸣还没说完,就看到他老妈从家里走了过来,风哥一群人顿作鸟兽散。都是镇上的人,谁不知道他老妈平时没事像个贤惠女人,但训起人都没眨眼的,没一个小时停不下来。以前蔡鸿鸣刚来的时候镇上小孩总喜欢欺负他,但蔡鸿鸣是什么人,从小练功夫,哪会这么轻易被打,反而把他们打个屁滚尿流。

    事情还没结束,他老妈知道后就带着他挨家挨户去告状。那些打人小孩的人家就倒霉了,孩子被打不说,还要被他老妈训得跟孙子一样,真是窝囊的要命。

    “黑面风,你们看完没有,看完我拿走了。”马鸾凤一来就对风哥问道。

    听到她对风哥的称呼,他那群猪朋狗友顿时大笑起来。

    风哥苦笑道:“看完了,阿姨,等会儿我自己拿过去就好了,不用麻烦你老人家!”

    “还是我自己来吧!”马鸾凤斩金截铁的说道。

    她可不放心这些年轻人,要是把番薯摔了怎么办。马鸾凤抱起大番薯就走,走没两步忽然想起一件事,转身对儿子说道:“鸿鸣,晚上早点回家,明天一早有事。”

    “知道了。”蔡鸿鸣点头应道。

    马鸾凤属于西北地那种块头大的强壮女人,力气非常大。以前家里养猪的时候她自己一个人能把三四百斤的猪直接抱起来,可惜现在没养猪,没法再见识她的大力气了。

    等她走远,风哥才无奈的对蔡鸿鸣说道:“大鸟哥,你能不能叫你妈不要再叫我黑面风,很难听的好不好。”

    蔡鸿鸣听了,幸灾乐祸的哈哈大笑了起来。

    这家伙真名叫郗伟风,小时候喜欢到处跑,尤其是在中午大太阳的时候,结果把整个人的脸晒得跟黑炭似的,所以镇上的人就给他取了个黑面风的外号。现在长大了,很多大人都改了称呼,只有一些人在叫。他老妈不记得他的名字,但这个外号却记得非常清楚,所以每次都叫他黑面风。

    有时候一个人的外号确实比真名好记得多,因为外号是按照形象取的,人家一听这个外号,一下子就想起这个人是谁谁谁,真名还不一定有人知道。

    “有时间我跟她说说。”蔡鸿鸣说道。

    不过看他这态度估计敷衍的多,郗伟风也不报什么希望。算了,被人家叫了这么多年,也不怕再被叫下去,有时候听起来还蛮亲切。

    生活就是这样,既然无法改变,就要学着承受,人神经是很大的。

    夜市若不是遇到星期天或节日,一般到十点就散了。

    到了快十点,看到没什么人,蔡鸿鸣就让小胖和松娜开始收拾,自己则拿着钱清点起来。

    他这烧烤摊生意不错,一天差不多能卖一头羊。一天最多的时候能卖到一万,一万多。虽然这么多,但这几年来他还是身无分文。主要是他喜欢乱花钱,不说在祁连村种树买耕地机抽水机什么的,就说他改装的那辆四轮摩托就花了十几万快二十万,都顶得上一辆汽车钱了。不过这事他没敢跟家里人说,说了估计会被打死。

    他那辆四轮摩托也真的是牛,厚厚的钢铁外壳包着,v12缸动力,轮子是加大的,里面有空调、有音乐,还有安全气囊,舒服的不得了。若不仔细看,人家还以为是辆汽车,不过速度比普通汽车不知快了多少倍。

    收拾好东西,小胖子就回家去了,而松娜则跟他回家住。

    其实放东西的老宅子也可以住人,不过里面死过人,感觉阴森森的,住起来怪怪,没人敢住里面,况且小胖家就在附近,也不差几步路,而松娜,他老妈怕她一个女孩子在外面不安全,所以坚持让她住在家里。

    回到家,蔡鸿鸣用玉蟾液兑了点水喂小公鸡和白蝎子,接着就把玉鼎和白金龙玺放在窗前让它们吸收皓月菁华。窗户窗帘是拉上的,窗帘上有个洞,可以让月光落下来。他怕外面的人看到玉鼎和白金龙玺的怪异。

    弄好后,他就去书房书架上取来一本家传医书,打算将脑中记的和书中写的对一下,找出一个适合用龙骨粉的膏方来。最后,终于让他找到了一个治疮的简易膏方。

    翻完书,又上了会网,就上床睡觉。

    隔天起来看白蝎子,发现蝎子又蜕壳了,蜕壳后的白蝎子变得亮晶晶的,身子又小了一些,大概在五厘米左右。

    正看着蝎子,蔡鸿鸣就听到老妈在外面叫,他连忙把桌上的玉鼎和白金龙玺收了起来。他老妈是个大嘴巴,家里什么事都往外传,保不齐把他玉鼎和白金龙玺的事情说出去,所以要小心为妙。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

第十二章 相亲被打

    (修改一下大番薯的设定,大的二百五十公斤,小的二百三十五公斤,一百多斤太平常了。)打开门,蔡鸿鸣就看到老妈拿着一套衣服站在门口。

    “干什么,怎么这么久才开门?”马鸾凤不满的对儿子说道。

    “妈,现在还早着呢。你一大早的叫我干嘛?”

    “还早,太阳都晒屁股了。”马鸾凤瞪了儿子一眼,说道:“要是以前种地,人家都已经干一茬活了。你们现在这些年轻人,整天吃饱了睡,睡饱了吃,吃饱了再睡,什么都不干,还怨东怨西,怨你怨我,洗澡怕热,喝水怕冷,娶老婆还东挑西捡,也不看看自己是什么歪瓜裂枣,以为自己是帅哥小白脸呀!”

    这还是他亲妈吗?有这么说儿子的吗?

    再说了,刚才不是还在说太阳晒屁股的事吗?怎么一眨眼就说娶老婆了,这还让不让人愉快的聊天了。

    蔡鸿鸣对老妈真的是彻底无话可说了。

    马鸾凤却不管儿子怎么想,一把将儿子拉到镜子前,将手中的衣服塞到他身上,用无法抗拒的语气命令道:“去把衣服换上。”

    蔡鸿鸣接手一看,嗬,还是名牌,这一套最少也要八百,什么时候她老人家这么慷慨了。

    “妈,你买这么贵的衣服干嘛......”

    蔡鸿鸣一边穿衣服一边说着,忽然想道,老妈不会又叫他去相亲吧!他都说还不想娶老婆,她还这么积极干什么。唉,这些老人家真是不知道怎么想的,好像他没老婆就过不下去一样,他一个人不知多自在,何必多一个女人在身边牵肠挂肚。

    孰不知他老妈就是因为他太自由了,所以想找个女人把他绑住,免得他整天像只发情的公鸡一样,跑出去就忘记回窝了。

    穿好衣服,马鸾凤左右上下前后看了看,感觉很满意,就跟他说了相亲的地址,让他自己过去。

    “妈,那人叫什么名字,有电话号码吗?q.q也行。”蔡鸿鸣问道,他都不知道相亲对象的名字,也不知道号码,就给个地址,到时候找不到人,他和谁相亲去?

    “你不用知道的那么多,她认识你,去了后她会跟你打招呼的。”

    说了后,马鸾凤似乎还有点不放心,就又吩咐道:“我跟你说,这次去可要好好表现,跟女孩说话要温柔一点,要懂得关心人家,脸要带笑,吃饭的时候要给人家夹菜,要给人家倒水。这女孩子人不错,我是看中意了的,你可不要给我闹什么幺蛾子。”

    嚇,这老人家还传授泡妞秘决了,他是不想娶,要不然有的是女孩子嫁。还自己中意,中意有什么用,又不是她娶老婆,是他好不好。

    在老妈的催促下,蔡鸿鸣匆匆吃过早饭,搭车往市里而去。

    这次相亲的地方是间咖啡厅,不像以前一样,直接带他去人家家里。这样才像话嘛!两个人自己交流,合就相处看看,不合就各自分散,不用去人家家里你看我我看你那么尴尬。

    凉州位于甘.肃中部,河西走廊东端,东临省会兰州,西通金昌,南依祁连山,北接腾格里沙漠,处于亚欧大陆桥咽喉地位。历史悠久,曾经是著名的“丝绸之路”要冲,汉立河西四郡之一。东晋时曾是五凉的都城,隋时更有人在这里建立大凉国。

    或许有人不知道凉州,但只要说出凉州最出名的东西,那一定有很多人知道。

    第一是马踏飞燕,马踏飞燕就是在凉州出土的;第二是有名的两首诗,一首是王之涣的“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一首是王翰的“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

    这两首凉州词很少有人不知道的。

    从古浪到凉州,不过一个小时左右的车程,眯一眼就到了。

    来到凉州,蔡鸿鸣看了下路,往约定的咖啡厅走去。

    此时不是下班时间,咖啡厅中客人很少,厅中放着舒缓的法语歌曲,让人听了整个人都放松下来。在这种地方喝咖啡,度过漫漫下午时光,是件很美妙的事情。蔡鸿鸣往前看去,就见靠路落地窗边的位置上单独的坐着一个女人。女人身材高挑,美丽端庄,举手投足间露出一股优雅从容的气质,好像感觉到蔡鸿鸣在看她,就对他点头笑了笑。

    蔡鸿鸣眉毛一挑,心道老妈说的相亲对象难道是她?

    什么时候她老人家眼光这么高了,以前她带他去相亲的时候看的可是一堆歪瓜裂枣、惨不忍睹的对象。

    记得最惨的一次是去一个杀猪的家里,那杀猪的女儿也不知是不是被他杀猪的父亲当猪养着,整个人肥的就像一头猪,胖手胖脚胖脑袋,反正没有一个地方不胖的。他一看到她对他妩媚笑,只觉胃海翻腾、肚浪滔天,都快吐了。虽然他不喜欢,但临走的时候他还是得咽泪装欢的跟人家女孩笑着说一声“走了”,就差再说一声“后会无期了”。

    也不知道老妈是不是以己度人,难道她喜欢的别人就喜欢吗?

    也就他老爸那奇葩口味重喜欢老妈那身材,他固然是喜欢丰满一点的女孩,但希望丰满可不是腰、屁股、手和大腿,是上面好不好。

    蔡鸿鸣对他老妈的口味和人生观,彻底无话可说了,哀莫大于心死,所以她老人家喜欢怎么折腾就让她折腾,他反正该怎样还是怎样。只是他怎么也没想到她今天竟然会找到这么一个有气质优雅从容的女人来。这让他怎么办?他可还不想娶老婆的。不过既然来了,还是得见见,总不能溜走。所以他整理了一下衣服,走了过去。

    走到近前,他忽然看到坐在优雅女子旁边桌子的一个女人对她挑眉竖眼,也不知想干什么。

    仔细一看,这不是沙漠公路上遇到的那个彪悍女人吗?还向他扔石头呢?这种女人谁理她,蔡鸿鸣直接无视,往落地窗边的优雅女子走去。

    那个彪悍女孩气的,都快疯了。

    “让你久等了。”蔡鸿鸣轻声的对优雅女子说道。

    “不要紧,我也刚来。”女子温温柔柔的说道。

    这声音柔柔的,听得人心都软了,不觉让蔡鸿鸣眼前一亮。他就喜欢说话温柔,身材苗条的女人,眼前优雅女子无疑符合这两点。可是他还不想这么早娶老婆,难道要破戒?一时,蔡鸿鸣为难起来。

    时间已经差不多是中午,早上吃的粥已经消化掉,肚子有点饿。他也就先不去想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转而对优雅女子说道:“我们先点个吃的吧!”

    “好。”女子点了点头。

    于是,蔡鸿鸣就点了菜。两人一边吃一边聊天,有说有笑。

    一边桌上的彪悍女孩却是看得火大,手中搅着咖啡的勺子从慢到快,从轻拿到竖抓,仿佛把勺子当成匕首,一下一下的捅进咖啡里。不过,这些蔡鸿鸣并没有看到,只是和优雅女子说着话。他来西北多年,对这边的历史、风俗了解颇深,时不时的引经据典,幽默的说着笑话,逗得优雅女子开心不已。

    最后,彪悍女孩实在忍不下去,拿起咖啡一饮而尽,走到蔡鸿鸣身边大叫道:“蔡鸿鸣。”

    “呃...,你怎么知道我名字。”蔡鸿鸣听到彪悍女孩叫他,愕然问道。什么时候他这么出名了?

    “不记得我了?我就是初中时候坐在你前面常常被你欺负的那个女孩。”彪悍女孩咬牙切齿的说道。

    蔡鸿鸣听了她的话,仔细想了想,猛然抬头惊叫道:“你是肥婆。”

    “我肥你妈妈。”忍了好久的彪悍女孩听到他的话终于没法在忍,在这刻全部爆发出来,一拳往蔡鸿鸣脸上打去。

    蔡鸿鸣毫无防备,一下就被她一拳打在右眼上,瞬间,整只眼睛都黑了。

    打完人,彪悍女孩再也不看蔡鸿鸣一眼,转身潇洒的走了。

第十三章 熬制膏药(上)

    “onlyyou,为什么我会被打

    onlyyou,为什么我这么倒霉

    onlyyou,为什么没人来保护我.......”

    大话西游的经典歌曲《onlyyou》在蔡鸿鸣的脑中响起,凄凉的曲调反应出他内心的悲惨和无奈。他揉着被打疼的眼睛,都不知道那女的发什么神经,不过是说了句肥婆而已,至于打人吗?

    吔,好像不对。

    她认识自己?难道她才是自己的相亲对象,那眼前这女人又是谁?

    蔡鸿鸣抬头往优雅女子看去,糊涂了,正要问清楚。这时从外面走来一名中年男子,左右看看,也没发现自己要找的人,就拿出手机拨了起来,接着优雅女子的手机就响了。

    男子听了,连忙走过去,陪着不是道:“不好意思,早上我家里有点事情耽搁,让你久等了。”

    不消说,是自己认错人了。

    优雅女子看着蔡鸿鸣,脸色古怪起来。

    蔡鸿鸣知道她在笑。一时,惭愧得无以复加,难以自已,恨不得底下有个洞好让自己钻进去,顿时狼狈的逃了出去。没想到跑到门口时还被服务员叫住买单,真够悲催的。

    默默的走在街头,空气中弥漫着萧瑟的气息,如冬季的寒冷,如雪季的冰霜。

    虽然已经远离咖啡厅,但蔡鸿鸣一想起刚才的经历,还是羞愧的无地自容。

    他真的想大喊一声,为什么,为什么?约个会还被打,这还有没有天理有没有人性有没有王法了。

    走了一阵,他颓废的坐在路边等候公交车的木制椅上,想着回去怎么跟老妈交代。难道说相亲被打了,多没面子。要是问相处得怎么样怎么办?还能怎么样,十分热烈呗。被打成这样了还不热烈,怎样才算热烈?

    坐了一会儿,感觉今天的时间真是漫长,公交车怎么这么久还没来,不由转头四处看了起来,才发现旁边坐着一个带小孩的女人。

    小女孩在母亲怀中十分不安分,像只小狗一样,不安分的动来动去。看到他看过来,就抱着妈妈的脖子看了过去。

    小家伙还挺可爱的。

    所以蔡鸿鸣就对她挤眉弄眼的挑逗起来。

    小女孩也学着他的样子挤眉弄眼,最后跟不上他的速度生气了,嘟着嘴转过身去。一会儿又好奇的转过身来,蔡鸿鸣立马张开牙齿,做老虎要咬她。没想到小女孩不仅不怕,反而一拳打了过去,正好打在他受伤的右眼上。

    蔡鸿鸣疼得眼泪都快流了出来。

    这不是眼中的泪,是心酸的泪。

    咖啡厅被打,站台被打,这世界还有没有和平的地方容纳他们这些弱者了。最让他感到心痛的是,被打了还要给人家付咖啡牛排钱,早知道就在外面喝奶茶,也不会出这么多事了。

    通过这件事他发现相亲其实就是个坑。

    他决定了,以后若是再有这样的相亲就喝奶茶,奶茶或许也不合适,有点亏。你想啊,若是两人有意思还好,若是无意,那不是白白浪费奶茶钱了?最好是买瓶矿泉水,然后在路上走走,这样即使是相亲不成功,也不会伤心伤钱。有时候想想,蔡鸿鸣觉得自己真是太有才了。

    “你打我干什么?”蔡鸿鸣幽怨的对小女孩问道。

    小女孩的母亲在看公交车来了没有,没注意到女儿,听到声音转过头来,看到蔡鸿鸣乌黑的右眼,吓了一跳,连忙对女儿教训道:“丫丫,女孩子怎么可以打人呢?还不向叔叔道歉。”

    “我...不...要。”小萝莉嘟着小坚决的脸摇头道,“妈咪,他刚才想咬我。”

    “我咬你做什么?”蔡鸿鸣揉着眼睛。真是自作孽不可活,刚才要是不逗这小家伙就好了,哪来这么多事。

    “你就是想咬我,妈妈,他刚才都露出牙齿了,小白也是这样。”丫丫对母亲说道。

    “小白是谁?”蔡鸿鸣奇怪的问道。

    她母亲尴尬的笑了笑,说道:“那是她养的一条小狗,前几天把她咬了,所以...有点后遗症,真是不好意思。”

    同病相怜啊!蔡鸿鸣感慨道。

    当年初中毕业出去打工,有次身上没钱,去银行领卡里仅剩下的一百块,没想到领到一张**。拿去买东西的时候人家认出是假的不要,但他不知道是假的,坚持要买,到最后人家不卖给他东西了。后来他仔细看了一下,才发现假的。虽然没发生什么事,但那次的经历已经在他心中留下创伤,每当口袋里只剩下一百块的时候,他就会担心那钱是不是假的。悲哀啊!

    算了,也不跟这小屁孩计较。

    这时车来了,蔡鸿鸣就上了车,丫丫还瞪着圆滚滚的眼睛送他离去。

    回到家,他不敢从正门走,而是从后院进去,然后躲在自己屋里用药酒死命的揉着发黑的眼睛,揉了很久才把淤青揉散。在镜子前面看了下,发现只剩下一道红圈,没淤青那么显眼才松了口气,要不然晚上去卖东西非被人笑死不可。

    早上因为老妈催,所以没时间喂蝎子和公鸡,他就用玉蟾液兑了一滴水喂了下,然后又喂了些吃的。

    他发现,喝了玉蟾液兑的水后,小公鸡的食量明显增加了很多,身体也跟着飞长起来。

    原本小公鸡只有一斤多,如今都快有两斤了,而且羽毛看起来更加鲜艳,头上的鸡冠也变大了。而白蝎子又蜕了一次壳后身子虽然变小,但看起来反而更加威猛,有种量变转为质变的感觉。

    蜕了壳的白蝎子身体有种水晶的质感,颜色从白色慢慢转为透明的水晶色。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蔡鸿鸣感到很是古怪。

    或许是被喂久了,把他当成了主人,白蝎子和小公鸡变得十分乖顺,就比如现在,他把蝎子抓起来,它一点也不反抗,反而用那眼睛好奇的看着它,就像小狗一样。是的,蔡鸿鸣从它的眼睛中看出了小狗摇尾乞求怜爱的感觉。

    和蝎子玩了一会儿,他就往放着药材的库房走去,打算取几味药熬制龙骨治疮膏试看看捡来的龙骨粉有没有效果。

    很多人都说现在天然药材少了。

    其实天然药材变少有几个方面,一是人口多用药量大,药材的生长速度跟不上使用的速度;二是土地不断被开发利用,生长药材的地方被破坏殆尽,再加上天气的原因,所以才会有天然药材越来越少的情况。

    虽然天然药材变少,价格不断上涨,但蔡鸿鸣家却还是坚持用天然的野生药材,比较这样才能保证熬制的膏药的药效。

    配制龙骨治疮膏需要龙骨、海螵蛸、五倍子、赤石脂、血竭和麝香,但现在天然麝香难求,所以很多时候配药的人都是用人工麝香和其它兽香代替。他家倒是还有那么一点天然麝香,不过这个龙骨治疮膏并不需要那么高级的东西,人工麝香就可以了。

    拿好药材,磨成粉,拿了一些麻油,蔡鸿鸣就带着一个红泥小火炉和瓦罐到后院熬制龙骨治疮膏。
本节结束
阅读提示:
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cc/r8335/ 第一时间欣赏我的农场在沙漠最新章节! 作者:南州十一郎所写的《我的农场在沙漠》为转载作品,我的农场在沙漠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①书友如发现我的农场在沙漠内容有与法律抵触之处,请向本站举报,我们将马上处理。
②本小说我的农场在沙漠仅代表作者个人的观点,与UU小说的立场无关。
③如果您对我的农场在沙漠作品内容、版权等方面有质疑,或对本站有意见建议请发短信给管理员,感谢您的合作与支持!

我的农场在沙漠介绍:
漫漫沙海,看上去十分荒凉,却让人心胸开阔,溢满大漠豪情。 看蔡鸿鸣在沙漠中的种种奇遇,如何在荒凉的戈壁摊上开出一片绿色天地,铸造传奇的不朽篇章。 ......................... PS:已有三本完本小说,《随身带着如意扇》、《随身带着玉如意》、《渔者无衣》,请放心收藏,绝对是良心之作。 PS:《沙漠种稻人》改为《我的农场在沙漠》我的农场在沙漠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我的农场在沙漠,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我的农场在沙漠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