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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可爱桃子     与狼共舞txt下载     与狼共舞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三章 生存法则

    苦练了十多年的功夫在眨眼间就被废了,楚怜儿看着她绝望的面孔隐隐泛出青白,心里同意她说的话。

    成云确实恶毒!

    凌彬狠狠踢了她一脚,喝道:“贱人,公子饶你一命,已算是对你格外开恩了。别不知足。”

    那女子身子一缩,看了同行一眼,便低下头去,不再说话。

    “主子,剩下的怎么办?”凌彬公事公办地问,仿佛跪在眼前的女人不是人,而是物品,可以随时处理掉。

    成云语气似是漫不经心的:“这阵子边关战事吃紧,将士们也足实辛苦,这些女子,都挑断脚筋,赏了他们做军妓吧。”

    “属下替边关将士谢过主子大恩。”那叫青恒的男子朝成云抱拳,然后呼喝了声,一群大汉从外边奔进来,如拧小鸡似的,拧起哭哭啼啼大声求饶的她们就朝外边走。

    切,把女人当作物品一样赏来赏去的,还大恩,这帮恶棍。

    杀完了人,又处理完了女人,已有人开始收拾战场,不一会儿,面目全非的洒肆已恢复了原样,只是空气中偿飘着股血腥味儿,久久无法散去。

    收拾完后,楚怜儿眼前一花,那些人几个起落,已消失的无影无踪。

    楚怜儿愣愣地望着远方,又望了望成云。

    成云起身了,朝楚怜儿走来,她望着他,愣愣地发问:“你是谁?”

    ****************************************************

    南凌确实兵荒马乱,出了一路青绿山的地带,就是一片荒芜的山脉。这里并无多少为烟,但一官道上,却有许许多多的马匹车轮滚滚前行。

    骡马车轮把路面践踏的泥泞不堪,前行的队伍速度因此迟慢了不少。

    这是向南凌转运粮食草料,南北通运粮秣装备的唯一官道,车马不绝于涂,原本平整结实的夯土驿道已破损严重,再经积雪压过,崎岖不平,湿滑难行。

    成云养有许多漂亮的鸽子,一路上,他收到了不少从空中飞来的鸽子,楚怜儿清楚地看到,鸽子的脚爪上,绑有窘。

    楚怜儿肯定地猜测,成云的身份不是朝庭某位高官之子,就是某位皇子身边的得力干将。不然,他不会在半涂被四皇子的人马追杀。

    只是,他又替谁卖命呢?

    太子,她的前夫,已经死了,现在皇位有力竞争者,就剩下二十四岁的二皇子东离淳,二十二岁的三皇子东离清,和十九岁的四皇子东离滔。

    三位皇子又数二皇子东离淳势力最大,最受圣宠。但三皇子却拥有皇后一派的人搂持,而皇后的粮家,在朝中盘枝错节,根深蒂固。掌握了东离国大半兵马的东离淳,也不得不与三皇子虚与委蛇。

    四皇子年纪最小,势力也没有两位哥哥的强大,但他的母妃却是皇帝的宠妃,皇帝对这个小儿子,也非常疼爱,仗着母妃的受宠,及皇帝的疼爱,这四皇子身边集了一批德高望重的儒臣支持着。

    而反观东离淳,朝中支持他的大多数都是武将,除了太傅马文重外,支持他的儒臣一个也无。这也是他在朝中处于被动的原因。

    依楚怜儿之见,儒臣把持朝政,东离淳在朝堂中并无多大建树,想必只有对外发展,把持兵权才是硬道理,然后,等时机成熟,改朝换代也无可非厚。反正,哪一个帝王之路不是在血腥中夺得的?

    东离淳也确实聪明,扬长避短,他舍弃了在朝中捞权的机会,改面掌握东淳国的兵权与经济大权。而他身边的幕僚,则大多都在幕后主持。这一脸优雅俊美的成云,该不会也是东离淳身边的得力干将吧?

    楚怜儿开始怀疑成云的真实身份,可他却笑而不答。

    哼,有什么好神秘的,等到了南凌后,就有他露出狐狸尾巴的时候。楚怜儿瞪着正从信鸽脚上解下卷筒翻看的成云,心里暗自滴咕着。

    正想着,蓦地,行驶的马车突地停了下来,坐在车内的人由于惯性使然,全都朝前边仰去。

    恰巧,马车车轮又陷又一处深坑里,半边车轮陷了下去,马车朝左倾斜地倒去,没有防备的楚怜儿不可避免地朝左前边倒去,“啊哟——”

    小书僮成侨身手伶落,很快就稳住了身形,却见楚怜儿仰面扑来,立即朝旁边一闪,楚怜儿只得张挥动着双臂,睨睁睁地倒撞在车壁上。

    “好痛!”这里的马车,用的是结实的梨木或是楠木,稍微讲究些的,会在车内镶以幔布相饰,楚怜儿硬生生撞在车壁内,幸气非常不好地撞到棱角上,额上顿时起了个大包,被撞的眼冒金星的她,痛的眼泪都出来了。

    一支有力的大掌扶起了她,耳畔响来一个温润担忧的声音:“你没事吧?”

    楚怜儿借故倒入成云怀里,痛的戚起秀眉,“好痛,痛死了,我的头好晕。”

    成云见她痛的厉害,不由不悦地拧起了剑眉,沉声道:“怎么回事?为什么忽然停下?”

    “公子,前方突然冒出一只野免,小的不忍心这畜生死于马蹄之下,就停了车。没想到,车轮却陷入泥坑里去了,公子,您没事吧?”外边响来车夫惶恐的声音。

    成云正待作答,楚怜儿却开口了,她朝车夫吼道:“为了一只野免就置我们的安全于不顾,你这个车夫怎么赶车的?”

    楚怜儿的话刚一说出口,就发现气氛不太对尽,不由道:“你们这样看我作什么?难道我说错了什么吗?”她见凌彬神色不屑,似在遣责她。而成侨,也是一脸鄙咦的模样,而成云——上了马车后的他,就解下头上斗蓬,那张一向平淡的俊脸,却露出森锐的眸光,射得楚怜儿全身发冷。

    “喂,你们这样看我做啥?难道我说错了?”受不了他们的遣责森冷的目光,楚怜不由火大,“本来就是嘛,为了一只野免,就置车内的人的安全不顾,有这样因小失大的吗?想发慈悲也不是这样发的吧?”

    楚怜儿的话一说出口,众人脸色又变了,成云盯着她,缓缓开口:“难道你不认为一只野免也是条生命么?”

    非常讬异前天杀人不眨眼的他居然会给她讲生命这两字,她瞪大了眼:“野免也是条生命,可是,与人命比起,又算得了什么?”难道他认为人命与动物比起,人命还要重要么?那他为何要吃肉?干脆立地成佛算了。

    成云脸色变的很奇怪,张嘴正待说话,不料,凌彬的身形已凌空而起,众人吓了一跳,都望向凌彬在空中佼健的身影。

    只见半空中,凌彬已拨剑朝一只雄鹰刺去。

    楚怜儿猛地朝前奔了几步,朝凌彬叫道:“凌彬,你要干什么,住手!”

    凌彬没有理她,手中利剑继续刺向雄鹰,雄鹰发出凄厉的叫声,最一阵扑翅,抛下利爪下的动物,嚎叫一声,猛地飞走了。

    楚怜儿气急败坏地跺脚,恨恨骂道:“混帐凌彬,看你做的好事。”

    凌彬接住老鹰丢下的动物,身形徐徐往下落,几个起落,已回到楚怜儿面前。他手里赫然是那只野兔,只见它身上留有血淋淋的痕迹,想必是老鹰留下的。

    “楚姑娘,难道你能眼睁睁看着这只可怜的兔子被鹰刁走吃掉么?”凌彬把鲜血淋淋的兔子放在楚怜儿面前,声音冷冷地逼问。

    楚怜儿冷哼一声:“这兔子确实可怜,可是,那又什么办法呢?鹰吃兔,这本就是大自然界自然的生存规律。身为人类,我们是无法反抗的。”

    凌彬愕然:“难道,你就能眼睁睁看着兔子被鹰吃掉?你未免也太残忍了。”

    楚怜儿嗤笑:“鹰吃兔子,是自然界的规律,别这样大惊小怪好不好?”

    “话虽是这么说不假,可是,发生在你眼前的弱肉强食,你就没有一丁点儿怜悯之心?”说话的不是凌彬,而是走过来的成云。他看着凌彬手里的兔子,又看了一脸不以为然的楚怜儿,神色越发古怪。

    “有啊,兔子毫无反抗之力地被鹰捉去吃掉,任谁看了都会替它感到可怜。可是,那又怎样?大鱼吃小鱼,小鱼吃小虾,这些都是动物界的自然生存法则。你不要对我说,你想改变他们。”

    “为什么不能?”成云反问。

    楚怜儿像看疯子一样看着他,“鹰与兔子是天敌,就像人类一样,再厉害的人,都有天敌。不然,如若人一生来就没有天敌,那就会破坏生存法则。鹰不吃兔子,他就会饿死,而兔子没了天敌,它们就会疯长,那样,对人类,对自然界都没有好处。懂吗?”

    “为什么会没有好处?兔子又不会吃人。”凌彬不以为然。

    这群毫无科学知识的古代人!楚怜儿哼了哼,耐着性子解释:“有个国家为了原始资本积累,向另外的国家大量出口鹿肉,剥夺了狼的食物,那个国家的狼纷纷饿死,失去天敌的鹿群迅速繁殖,一年毁林4000公顷,森林被毁坏,又会造成什么后果,你们知道吗?还有一大富人家,弄来了28只兔子,放入草场,只想为打猎玩儿,没料到它繁殖极强,后来兔子成灾,大面积毁坏草原,严重影响畜牧业——现在。而你的‘好心’救下兔子,也不是救它,反而害了鹰,还害人类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动物保护需要的是人们实事求是地遵循大自然的客观规律,而不是‘自以为是’。明白了吗?”

    成云目光复杂地看着她,眸子带着深思。

    “那么人类呢?人类不也充满了弱肉强食吗?难道,也要顺其自然?”

    楚怜儿奇怪地看他一眼,很纳闷他会问出这样的问题来,不过,她想也不想就道:“动物界的生存是残酷的,人类何尝不是?大鱼吃小鱼,小鱼吃小虾,这都是无可避免的。如若真想替弱小者抱不平的话,唯一的办法就是想办法让他们强大起来。”

    “那他们强大后又该怎么办?”

    “强大后,还需要同情么?”楚怜儿白他一眼,觉的他问的问题简直是侮辱她的智商。

    成云微微一笑,笑容带着某种解脱似的,看她的目光带着流光溢彩的亮色。

    这人到底怎么了,变的好奇怪?

    蓦地,脑海中隐约想起一个片断,只着白色里衣的美貌女子,偎依在一个陌生男子怀里,语气撒娇:“液,那东离淳比你还受父皇宠爱,难道你不担心么?”

    叫液的男子长相模糊,看不清楚面庞,不过,他头上戴着的金玉冠可以猜出是皇室中人。

    “有什么好担心的,二弟一向与世无争,就算深受父皇宠爱,也不会与我争夺皇位的。”

    “当皇帝那么威风,谁不想当皇帝。我就不信,东离淳心里不念着那个宝座?”

    “玉儿,你到底怎么了,为何老是与二弟过不去?”

    “液,给你讲个故事,从前有个皇帝,他最爱自己的小儿子,心里也想立他为太子,可是,他是从太子之位做上皇位的,深知皇子间的争斗异常厉害,他不想让小儿子死于非命。于是,他就想了一个法子,立了一个不受宠爱的儿子做太子,让这个太子成为众矢之的,几年后,那个新立的太子果真死于非命,然后,皇帝就改立小儿子为太子。而在这几年间,皇帝早已替小儿子肃清了障碍,他借故替太子复仇,把膝下的几位皇子,都贬到外地去了。而那个最受他宠爱的儿子顺理成章地坐上了皇位。”

    男子很震惊,他看着她,哆嗦着声音:“玉儿,这个故事,是真的吗?”

    “你说呢?”那女子白了他一眼,离开了他的怀抱,坐直了身子,准备下床。

    身子被搂住,那男子一把抱住她的腰肢,一脸紧张“玉儿,你说,我该怎么办?”

    女子顺势又倒入男子怀里,满脸阴狠:“还能怎么办?当然是照着我的话去做啰。”终于说动了男子对付自己的弟弟后,女子这才松了口气,在男子看不见的地方,脸上赫然露出阴狠冷酷的笑容。

    她伸出手来,抓过青柚花瓶里的梅花,狠狠一拧,娇弱的花儿无力地散落在地毯上。

    东离淳,不要怪我心狠,我只是不想让自己的丈夫成为别人手中的棋子而已。

    楚怜儿忽然感觉久违的头痛又发作了,胸口也闷闷的,胀的难受。她捂着胸口,很奇怪,很久没有发作过的胸痛怎么今天忽然又发作了。

第四章 忽来盅毒真相

    喉间一阵腥甜,楚怜儿嘴巴一张,吐出一口鲜血。鲜红的液体,从美丽红唇溢出,在下巴上印出一道腥红的痕迹。而吐在糟湿的泥地里,朵朵暗红,如盛开的血蔷薇,沉暗而刺目。

    一双大掌扶住她摇摇欲坠的身子,“又开始发病了?”成云的声音格外关怀。

    成云的声音仿佛带着某种魔力,他一出声,楚怜儿胸口的疼痛渐渐消失不见,原本模糊的眸子清晰起来,她望着成云,他皮肤白淅的尽乎透明,浓浓的剑眉下,有着一双淡漠的眸子,细细长长的眸子略为上挑,大概就是传说中的单风眼吧。这双眸子每次看自己时,总是清澈如澄静的天空般,蔚蓝蔚蓝的。

    可是,在少数时候,却又冰冽地流着潺潺的冷泉,没有丝毫温度,凉意袭人。

    成云被她望的有些不自在起来,他清咳一声,问:“为何这么看我?”

    楚怜儿没有作答,依然盼着杏眼看着他,星眸里闪过怀疑,最为变为惊恐与不安。

    成去注意到她的变化,脸色有些紧张,他轻轻地问:“到底怎么了,你生病了?”

    终于移到目光,楚怜儿看向凌彬与成侨,他们二人都一副事关不已的模样,唯有那四旬左右的车夫,一脸担忧地看着楚怜儿唇边的血迹,口中直嚷嚷着:“姑娘怎么吐血了?该不会是刚才撞出内伤来了吧?那可如何是好,等到了南凌,可得请丈夫好好瞧瞧。”

    楚怜儿回过神来,望了望成云,他脸上带着淡淡的担忧与复杂,她又看了一脸愧疚的车夫,朝他笑笑:“可能真的是被撞出内伤了,等会去了南凌,真要请丈夫来好好瞧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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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凛公子,前边就是通往南凌的唯一的关口凌平关了,进入这道关卡,就是南凌的地界了。”马车继续前行,过了许久,已传来前方凌彬的声音。

    成云在车内淡淡应声,道:“继续前行,争取在天黑之前,赶到南凌。”他看着楚怜儿,她正缩坐在软榻上,却坐到车厢角落里,与他隔的远远的,不由皱眉:“你坐的地方下边正是车轮,非常颠簸,何不坐过来些?”

    楚怜儿看了他一眼,答道:“这样就好,这样就好。”

    成云还想说什么,却见到她防备的眸子,眸光有些黯然,雪白纹袖下的手,不知不觉中握紧了。

    成侨就坐在他脚下,感觉到主子身子紧崩,不由把遣责的目光狠狠瞪向楚怜儿。

    楚怜儿被瞪的莫名其妙,也反瞪回去。

    成侨勃然大怒,张嘴正待说话,成云清咳一声,成侨的嘴仿佛被唔住了般,便不再言语,只用一双机灵的大眼狠狠剜着楚怜儿。

    这时,车夫的声音响来:“公子,楚姑娘,前方的路被一些大树中断了,马车恐怕无法前行。”

    楚怜儿探头出窗,看向远方,此处是峻岭间一处隘口,极目远眺,此时日落西山,余晕淡淡,重重叠叠的山林,被笼罩在一片淡红的光晕之中。

    而在重叠山峦下,却只有一条不到五尺宽的道路,道路两旁削尖的山石,加上那个如洞口般的关口,仿佛张着血盆大口的老虎,露出两颗长长的獠牙,等着猎物自动送上嘴。

    而眼前不远处的官道上的泥地里,横躺着几根树木,马车是无法从上边通过,除非移去那碍路的树枝。

    只是,楚怜儿感觉有些奇怪,这条道路经常有押运粮草的官兵,及南北通货的商贾走动,刚才与他们面对面经过的一行车队,也才过去不到五分钟而已。怎么这么快时间路上就躺上了树木?前且还是横躺。更奇怪的是,这里离山脚下,也还有一段距离——

    正当她深觉奇怪时,蓦地,她好像听到箭矢划破空气的声音——“不好,有人偷袭——”外头响来凌彬变了调的声音。

    楚怜儿来不及细想,身子已被一股大力拉倒,并被重重按倒在软榻上,然后,一个破风声响动,再然后,是箭矢冲破车帘,射进车壁上的声音。

    楚怜儿吓的脸色惨白,抬头,看着这只差点就要了她小命的狼牙箭,兀自盯在车壁上翁翁作响。

    又一道箭矢声响起,“快卧倒!”成云厉喝一声,手掌再次按住楚怜儿的脑袋,把她按倒在榻上,这次她没那么幸运,成云的力气大的很,楚怜儿一个重心不稳,从榻上滚落地面,跌的她哀叫连连,正想爬起,一个巴掌又按住她的身子,“就这样一直卧着,千万不要起来。”等楚怜儿回过神来,成云与小书僮已不见了,他们从窗外飞身出去,与不知从何时冒出来的黑衣人缠斗在一起。

    黑衣人的目标可能是成云,见他已脱离马车,就不再往车**箭,转而提刀向成云砍去。

    楚怜儿从车逢中偷看着外边战况,很是惊异成云居然是练家子,看他手无寸铁,却对付着五六名手持钢刀的黑衣人,神色从容,行云流水般,不带丝毫勉强。

    真看不出来,成云的功夫居然这么厉害,看他在眨眼间,用他那雪白长袖朝一名黑衣人轻轻一挥,那黑衣人就口吐鲜血,身子倒退飞去,重重地摔在地上,动也不动。

    成云武功这么好,对付这些黑衣人,应该没事吧。

    楚怜儿这样安慰自己,双眼死死盯着战况,却发现黑衣人有好多,很快,成云几人就被困在中间,情况越来越不妙了啊。

    “噗!”一个刀剑划破肤肌的声音,楚怜儿心头一跳,看到一名黑衣人被凌彬一剑刺中身子,可他本人也被另外的黑衣人刺中一剑,伤口在肩胛处,凌彬脚步踉跄,脸色苍白,额上细汗密渗,却咬牙挥剑接近被越来越多的黑衣人围住的成云。

    楚怜儿捂着嘴巴,看着全身染血的小书僮动作越来越慢,还有车夫,两名侍卫,身上都血迹斑斑,连一向优雅,神色从容不迫的成云,身上也带了些彩,雪白的袍子上,染了朵朵梅花,好不刺眼。

    怎么办?怎么办?

    如果成云死了,我也活不成了啊?楚怜儿焦急起来,她想下去帮忙,可惜,她又不会功夫,出去也只有送死的份。

    急的抓耳挠腮的她,在车内左左看右看,想找一些可以用来作暗器的细小物件,她以前曾在俱乐部里练过一段时间的飞镖,成绩还不错,只是不知对付这些高来高去的黑衣人有没有用?

    她在成云的行李里胡乱翻动着,成云的行李不多,除了换洗的衣物,就只有一些书籍了,根本没有可利用的资源。

    终于,她从一个包袱内找到一个四四方方的金黄玉石,上边刻有复杂的图纹,她仔细端详了下,放在手中垫了垫,觉的重量还行,于是就捏在手里,准备从窗外扔出去。

    哪想,也才眨眼的功夫,外边的战况又有了新的变化。

    不知何时,压倒性胜利的黑衣人已成为毫无反抗之力的糕羊,被攻击的节节后退。而成云几人却踱到一边,看着打的异常激烈的黑衣人。

    一群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一拨青衣人身手俐落,很快就控制了局面,先前的黑衣人有的被杀,还有的被生擒,一个个被点了穴丢到成云面前。

    成云身上的白袍已看不出原来的颜色了,尽是刺目的红,妖异的腥臊!

    一名头目提剑来到成云面前,楚怜儿定眼一瞧,原本正是酒肆里出现过的青恒,隐身在暗处保护成云的部下。他朝成云单膝跪下:“标下来迟一步,让公子受惊,请公子降罪。”

    成云摆摆手,示意他起身,他目光看向被扔在地上的黑衣人,细长的眸子一片森寒,闪烁着凌厉的寒光,如嗜血的修罗般,俊美,妖邪!

    “这又是哪一个主儿派来的人马?”

    头目踢了某个黑衣人,在他身上一阵摸索,从中搜到一个像是玉牌什么的东东,递给成云。

    成云接过,瞧了瞧,冷冷一笑,丢到一边,声音讥诮:“老三也太不长进了,都这么大的人了,还在我面前玩这种拙劣的嫁祸之计。”

    “公子英明,这玉牌虽是四皇子的信物,但他也不会笨的把自己的信物给自己的死士带在身边好供敌人发觉。这分明是三皇子的嫁祸之计。好让公子您与四皇子正面扛上。”

    一片沉寂,唯有寒风来的呼呼声响飘在耳边。

    成云冷笑:“老三聪明的很呢,他才不会笨的用这个招数。依我之见,这批杀手本就是他的手下。”

    “啊,可是,可是——”

    “欲盖弥彰这句话你听过没有?”成云冷冷一笑:“他用欲盖弥彰,我就将计就计。青恒,你命令你的属下,脱下身上的衣服,穿上黑衣人的衣服,再——”

    成云的声音倏地低了下去,马车里的楚怜儿听不清楚,只见青恒轰然应声,然后脱下黑衣人的衣服,穿在自已身上。最后,凌彬问成云:“公子,这些人怎么处理?”

    成云摆摆手,声音冷酷,不带丝毫感情:“老规矩!”

    什么老规矩?楚怜儿还不明白,就看见凌彬等人提着剑手起刀落,一阵彼此起伏的惨叫声后,然后再归于宁静。

    楚怜儿捂着唇,惊恐地望着恢复了以淡风轻的成云,心里塞进许多麻辣罐子,说不出的滋味。

    眸子又开始模糊起来了,一个个片段在眼前飞舞,跃过华丽高堂,再跃过蜿蜒的庭院,来到一处不见阳光的密室。

    一阵浓雾下,只见一个身穿铁甲的将士带着一身的浴血,来到密间前,对着密室紧闭的大门单膝跪下:“凛太子,太子妃,府里来了一批刺客,现在已被捉住了,卑职请示太子妃,这些刺客该怎么处置?”

    一个阴沉沉的女声响起:“这还需问我么?老规矩!”

    “是!属下这就去办。”

    “等等,这些刺客是谁派来的?老三,还是老四?”

    “是三皇子的人马。”

    “哦?理由呢?”

    “因为这些刺客身上都带有三皇子的信物。卑职猜想,肯定是三皇子派出的人马。”

    “真是糊涂,欲盖弥彰听说过没有?哼,我就将计就计,来个借刀杀人之计。宋休!”

    “卑下在!”

    “把这些刺客统统杀了,然后,你再找一个信得过的死士,并且这个死士一定要对我忠心,还有,让他假扮成这些刺客的其中之一。然后,你再对外宣称,说太子府遇刺了,刺客被抓到了,传的越远越好。”

    “太子妃的意思是?”

    “这个你就不必问了,立即去办。”

    “是!”那名将士退下后,楚怜儿又听到那个女声响起:“液,现在机会来了,咱们立即进宫。”

    “都这么晚了,还进宫做什么?”

    “笨蛋,让父皇替咱们做主啊?太子被刺客刺杀,这可是大事啊。”

    “哦,你的意思是,让咱们府里的死士假扮成刺客,然后向父皇召供是被老三指使的吗?”

    “笨,老三算什么?跳染小丑一个,是老二。”

    “老二?”太子惊呼,“老二去了西凌,怎么想也不会是他啊——”

    “我说你笨,你还不信。就是因为老二不在京城,表面上没有杀人的嫌疑,但我偏要反其道而行之,让众人相信这是老二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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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呕!”一口鲜血再度喷射而出,楚怜儿头痛欲裂,胸口胀的难受,比刚才还有痛的厉害,仿佛有无数颗虫子在咬着五脏六腑,她惨白着脸,紧紧揪着胸口,痛的弯下腰身,喉间又涌来一阵腥甜,她再度吐了一大口鲜血,原以为这回把鲜血吐了后,胸痛就会消失,哪想,这回来的异常凶猛,不但没有减清痛楚,反还痛的钻心。

    又一股鲜血喷射而出,看着车壁上一大滩的血迹,她头晕目眩,双目开始焕散,无力地倒在车内,意识渐渐远去。

    身子仿佛被人拉起,她倒入一个温暖的怀中,可惜,鼻间传来阵阵刺鼻的腥味,她难受地蠕动身子,想逃离这个难闻的怀抱。

    可惜,她无法如愿,身子被紧紧抱住,然后,她感觉双唇一阵温热,一口冰冷之气从那片温热中倾泄而出,留尽她的嘴里,再滑过喉间,胸痛忽然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片无尽的清凉。

    头涌也消失不见了,好舒服,她满足地叹口气,想睁开眸子,可刚才的剧裂疼痛,抽干了她全身的力气,她感觉自己昏昏沉沉地被抱了起来,被放在柔软的榻上,再然后,身上被披上了条厚厚的毯子。

    冰凉的双手被一双大掌温暖地包裹着,那双手很软和,却握的很用力,磨蹭着她的手,然后,她感觉自己的手被他轻轻地抚摸着——身子也渐渐暖和起来,她不想睁开了眼了,数天来的舟马劳顿,身子极是疲乏,可为了不想让成侨轻瞧,她一直强忍着躺上软榻的动作。现在好了,她病了,有正大光明的理由躺在榻上了。

    “公子,这姑娘又吐血了,看来病的不轻啊?”迷糊中,谁是在说话?楚怜儿竖耳聆听,好像是车夫的声音。

    “她这不是病。”楚怜儿一下子就听出来了,是成云的声音,也只有他的声音是清雅的,仿佛不带人间烟火,纯净无污染。

    “如果不是病,那怎会吐血呢?瞧她今天一连吐了两次,当心会血竭而亡啊?”

    “大胆,你居然敢咒我的怜儿会血竭而亡?你好大的胆子。”陡然拨高的声音,带着浓浓怒火与杀意,把楚怜儿骇了一跳,这勃然大怒的声音,是谁的啊?好像是成云的,可,怎么会呢?印像中的成云都是一副云淡风清的俊雅声音,清清淡淡的,如同冷冽的山泉,带着丝丝侵人的冰凉,但欢游在山林间,和着林间的鸟语花香,远处的悬崖峭壁,却是一副美好的大自然奇景。

    是,他也会河东狮吼?

    真不可思议!

    她又听到车夫诚惶诚恐的求饶声,然后是成侨的声音:“公子,我真不明白,这女人盅毒发作后,本就会慢慢地血竭而亡。这个您是知道的啊,会何还要发怒?”

    什,什么?

    楚怜儿再度骇住了。她这次的头痛胸痛再加上吐血,都是盅毒引起的?

    怎么可能,东离淳不是已替她解除了盅毒了吗?

第五章 成云的身份

    一群黑衣人提着刀,悄然进入凌平关那道洞口,一会儿过后,从里边传来彼皮起伏的惨叫声,随后,一阵刀剑相撞之声也隐约传了出来。

    楚怜儿被惊醒了,睁开茫然的眸子,成云放大的俊脸就在眼前。

    “醒了?感觉怎样?”成云声音关切,耳边的惨叫声丝毫没有影响他。

    楚怜儿呆呆地看着成云,他身上还是那袭染了血的袍子,血腥血腥的,只是,他那白淅俊脸依然俊雅不凡,他的眸子,深遂不见底,仿佛无波的古井,从中看不到起伏的波纹与浪花。

    他的唇形非常好看,饱满,鲜艳欲滴的,身为男人,却生着比女人还要俊美的脸蛋儿,实在是罪过。

    蓦地,双眸感到一阵刺痛,她眨了眨眼,感觉两股液体从眼角流下。

    成云一脸担忧地疑视着她,“为什么哭,是不能是胸口还痛?”

    “你怎么知道我胸痛?”楚怜儿不答反问。

    成云愣了下,轻轻一笑:“你抱着胸口好似痛苦的模样,难道是我看错了?”

    楚怜儿定定看着他,没有说话。

    成云也不再开口,只用那双细长的眸子轻轻地看着她。

    这时,远处的打斗声停止了,“凛公子,凌平关内埋伏的刺客已被清除。”

    成云神色一整,脸上恢复了冷然的神色,他掀开天蓝纱帘,道:“传令下去,进关!”

    “是!”

    成云放下纱帘,赶紧按下正挣折着起身的楚怜儿,让她躺在榻上,道:“你身子不适,还是先躺着吧。等到了南凌,我让大夫给你熬些补身子的药。”

    马车车轮徐徐移动,朝一片黑潜的凌平关进入,感觉眼前忽然暗了下来,仿佛不见五指,但鼻间却闻到阵阵刺鼻的血腥味,楚怜儿捂住鼻子,等适应了黑暗后,这才发现,这凌平关确是个易守难攻的关口,洞口狭窄,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成云的敌人在这里埋伏了进百个伏击刺客,如若成云硬闯,就算他身边的侍卫武功高强,也占不了便宜。

    幸好这些刺客是两拨人马,听成云与凌彬的对话来猜,这些刺客应该是三皇子和四皇子派来的。

    这两位皇子这次志同道合地一并对付成云,原以为稳操胜算,却不料会大意失荆州。三皇子一派的人马太过狂妄,想他们数十人对付成云区区数人,一定会抢得头功,已等不及成云的马车抵达凌平关再动手,反而在前边道路上就设下埋伏,被杀的一个不剩,最后还被成云拿来利用,脱下他们的衣裳,让手下侍卫穿上,进而冒充三皇子一派的刺客,与埋伏在凌平关底下的四皇子一派的人马会合。

    结果可想而知,成云不废摧毁之力,就铲除了三皇子四皇子在南凌的大半死士。

    出了漫长的洞口,楚怜儿起身,掀开纱帘,看向后边那个黑漆漆的洞口,那里正有一群人正在打扫战场。

    成云拉过她的身子,道:“那里太过血腥了,你不会想见到的。”

    楚怜儿侧头,看着一脸淡然的成云,忍不住问了句:“成云,你到底是谁?”

    成云看着她,轻道:“我当然是成云啊。”

    “不!”楚怜儿摇头:“你还有另外的身份。不然,你不会三番五次被三皇子四皇子追杀。”

    成云沉默了,他定定望着她,神色带着探索与不确定:“那你认为我应该是什么身份?”

    楚怜儿深吸口气:“能让当朝两位皇子立为重大仇人,这人不是他们皇位的绊脚石,就是与他们敌对的二皇子的人马。你,应该就是东离淳的手下,对吧?”

    成云神色不变,眸光却闪了闪,他轻轻一笑:“为什么说我是他的手下呢?或许两位皇子看我不顺眼,或许我的存在,确实阻碍了他们问鼎皇位的道路。”

    “如若是前者,那两位皇子犯不着这么大张旗鼓费尽心机来对付你。如果我是他们,一定会笼络你。”楚怜儿看着他,“成云,到了这种时候,你还想骗我?”

    成云无耐一笑:“瞒不过你,我确实是替——二皇子办事的。”

    “那天在京城,我被小偷抢去包袱,也是你一手安排的?”

    “是!”

    “是谁要你这做做的?东离淳那个王八蛋?”楚怜儿忍不住拨高了声音。

    “放肆!”车外传来拨剑的声音。

    成云轻咳一声,道:“不是他,是——红儿拜托我的。”

    “红儿?”禁怜儿睁大眼,脑海陡然忆起红儿曾对她说过一句话,不由恍然:“原来,你就是红儿的哥哥?”

    成云眸光闪了闪,深深地看着她,点头,“是的,我是红儿的哥哥!”

    **************************************************************

    成云确实如红儿所说,是东离淳身边的得力干将,深受重视。单从他被南陵的正二品都指挥使亲自接见,并且把他安置在镇守角楼里的一间上等厢房,就可以看出此人在东离淳心目中处于心腹的地位。

    不知马文重与成云比起,谁更胜一筹?

    至于楚怜儿,不知成云在这位教指军使耳边说了什么话,就见这位年约五旬,一身绒装的将军,一脸恭敬地把她迎到中堂,然后还派了个丫环秋月服侍她。

    听丫环秋月讲,这间厢房是角楼里最好的上房,是专门接待京中贵宾的住所,看秋月对她一脸恭谨敬畏的目光看来,想必这丫头把她想成了京中某位高官千金了。

    南凌地处边塞,这是镇守东离与关外鞑靼的唯一咽寒地,军事地位极重,这里的建筑,全倾于实用型的结实,并无花哨与华丽,一般的房间,除了基本的桌椅板凳外,就只有实用的刀剑长矛了。

    只是,这间厢房依然看的出京中大富人家寝院的影子,看来这位看似大老粗的都指挥使也是个妙人儿。

    南凌有三个重要关口,分别驻有重兵把守,镇守南凌的最高将官是正二品的骠骑大将军袁永华,可是,东离国也改不了用儒臣替代将官的传统,除了大将军外,赏有一名正三品的文官

    做三兵总制。

    这位三兵总制胡永也住在城墙角楼里,成云一来,他就主动让位,让成云坐到了上位。这也从中看出,成云来南凌的真实目的。

    “成云,你来南凌要呆多久?”晚间吃饭时,楚怜儿咬着硬邦邦的面团,鼓着牙邦子问他。

    成云手里也咬着与她同样的面团,他吃的极慢,可能这面团味道不太好,但他仍慢慢地把整个面团吞下了肚子。

    “很难说,去年,整座大草源面临了一场白灾,而过年后,又经历了一场黑灾,现在,鼠役又横行,草原生存环镜极其恶劣,鞑靼,女真等部落都面临生存窘境。”

    楚怜儿撇唇:“你对我说这些有何用意?”她想了想,见他看过来的目光,马上笑道:“你该不会想说,整个大草原被天灾搞的痛苦不堪,所以,为了生存着想,草原上的女真鞭挞等蛮人就想来东离分一杯羹?”

    成云眸光带着淡淡地笑意,含颌说:“不只如此,草原时常面临白灾和黑灾,这些部落常年得不到温饱,他们就把侵略的目光盯向了比他们富足的东离。”

    东离国很富足吗?

    难说!

    但比起连衣服都穿不暖和肚子都填不饱的草原来说,确实如天堂了。

    楚怜儿道:“那你们怎么办?以东离国目前的状况,恐怕也拖不起这长期战争带来的消耗。”东离淳那死人妖表面上看似镇静,其实心里也被弄的焦头烂额了吧?没有银子,没有足够的粮食,在朝堂又没有一言九鼎的儒臣支持他用兵,哪一样算下来,都不利用于出兵打仗。

    成云微微一笑:“就因为如此,所以,我才亲自前往南凌,想速占速决。”

    呵,好大的口气。

    南凌囤兵十五万,朝中叫的上名号的将军都在这里镇守,偿不能把那些蛮人赶离,他一个文弱——哦不,嘴上无毛的家伙能有多大本事?

    楚怜儿在心中鄙夷着,但她嘴上却说:“你好厉害哦,东离淳居然派给你这么重的任务。”

    成云笑笑,没有答话。

    楚怜儿又道:“那想出办法了吗?”

    成云深深地望着她,道:“鞑靼等部落常年袭饶边关,也只过想图个温饱而已。我想,如若让他们有了温饱,就不会再来饶民了。”

    楚怜儿啐了一口:“天真!”

    成云一愣,“为何如此说?”

    楚怜儿伸出纤长十指,却忽然发现自己整个手掌又黑又红,难看死了,忙缩到桌底下。

    成云不解她的动作何意,用寻问的目光看着她,楚怜儿咬牙切齿地说:“该死的人妖男,害我都不敢见人了。”

    “人妖男?”成云与丫环秋月一并惊呼。

    “对啊,那死王八蛋害我原本美丽的双手变成这个样子,你说他是不是人妖?”她把手伸给秋月看。去年整个冬天都在冷水里度过,整双纤手都被冻出许多裂口与冻疮,虽然现在结疤了,但疤口变的黑黑的,难看死了。与成云那双洁白如玉的手比起,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成云看过去,问:“人妖男是什么意思?”

    “不是男人的意思!”

    “不是男人?谁啊?”秋月好奇,“是阉人吗?”

    楚怜儿失声笑道:“秋月好聪明,知道人妖就是阉人。”阉人就是太监的意思,东离国被送入宫净了身的男子叫阉人。

    太监这个词还是在明朝时候才发明的,有品秩的阉人才叫太监,没有品秩的只能叫内侍,或是小黄门。

    秋月闻言一脸惊奇:“小姐,那个阉人这么阴毒啊,怎样这么折磨您,难道,凭你的身份,就任他作贱不成?”

    呵,这丫头真是单纯。

第六章 看她的厉害

    成云是红儿的哥哥,拜红儿所托,让他照顾自己。楚怜儿直到现在,才终于想明白过来,对红儿再一次生出了感激。

    不管红儿是不是东离淳安排在自己身边的“奸细”,但红儿对自己确实很好,就连她离开皇子府,举目无亲,无家可归的情况下,她都替她想好了退路。

    而成云对自己也确实很好,不但安排了上等的住处,还让南凌的都指挥使派了丫环侍候她。更让她惊异的是,连与众将领开军事会议时,成云都带了她来。

    角楼外边看似简单,里边也分为里中外三间,外间是日常会客和指挥作战所在。中间较空旷,除了墙上一副巨大的地图,中间主帅的位置上一副大沙盘再无他物,是三军总制胡永与诸将议论军务制定战策所在,里间则是他的书房和卧室。而二楼则是成云与楚怜儿的住所,由此可见,成云在南凌,是享有独权与决对权力的人物。

    楚怜儿跟在他身边,算是沾光了。

    成云来到南凌后,前几天都在胡永的陪同下,把整个南凌的军事防备与关隘熟悉后,然后再命胡永击鼓聚将。第二日,整个南凌的三兵将士,千骑长以上的将军都到齐了,他们一身绒装,满脸横肉,大马金刀地坐在位置上,显的威风凛凛。

    胡永穿着青色绣有猛禽官袍,而成云,依然一袭轻便白袍,他与楚怜儿在众人的目视下,缓缓进入大厅,优雅落坐于为首的帅位上。

    楚怜儿跟在他身后,被众人这一虎视眈眈地打量,变的不自在起来。她见成云已坐了下来,自己却不知该做到哪里,不由一阵心慌。

    成云往身旁下首的坐位一指,示意她坐在这里。在众人抽气声中,楚怜儿硬着头皮,不顾胡永瞪突了眼,坐上了与三关总制对应的位置。

    在众多将士仿佛要吞噬她的眼神里,楚怜儿如芒刺在背,坐着难受。而反而成云,气神定闲,从容淡定地喝了口成侨递去的茶水。他在一群威风八面,气吞山河的将士前,显的斯文儒雅,风度翩翩。

    不知成云的出身高贵不,不过,观之他妹子红儿只作了丫环,想必他以前也只是个普通人而已。但他身上却有股令人心折的气度,可能是长期处于上位而练就的庸容威仪吧。

    众将向成云行了军礼后,则分别坐到帅位下,但他们的目光却不由自主地看向坐在成云下侧的楚怜儿。心中纷纷猜想,这女人是何身份。

    说是丫环呢,她理应立在成云身后服侍才是,可她偏又坐着,并且穿着不像,举止也不像。

    说是成云的手下呢,也很牵强。军事重地里,有女人参与意见的吗?

    楚怜儿被众将打量的差点找个地洞钻进去,她狠狠剜了成云一眼,心里暗骂,霸道的家伙,他要与众将开军事会议强拉她来做什么?她一个妇道人家,又没有学过兵法,与这群骁勇善战的将士们比起,难道还能上天不成?

    可成云非要让她来,这家伙掌握了她的弱点。

    南凌虽是军事要塞,但地处偏僻的厉害,四处不是山就是丘陵,农作物很难成长,这里只有粗粮和一些难以下咽的粗糙面食,这让习惯了南方细腻小米与蔬菜的她根本适应不过来,才短短不过几天功夫,她就瘦了一大圈,皮肤也因缺少水份而变的枯暗无比。

    成天对着镜子挨声叹气被成云发现了,这小人就以此为威胁,与他一同出席参与对付鞑靼作战方案,他就会想办法让她吃上许久未吃过的细粮了。

    为了自己的肚腹着想,楚怜儿冒着被众将士当成稀有动物欣赏的尴尬,也得硬着头皮坐到成云下方。

    楚怜儿瞪人的目光实在太惹眼了,众将士全都发现了,纷纷在猜测她与成云之间的关系。

    而当事人成云仿佛没事人般,细细观摩着面前的沙盘,然后赞了声:“好详细的地形,地势和地貌。知已知彼,百战百胜,胡大人,这副沙盘,连河流都标示出来,若与蛮人在草原交锋,这副地图就值十万大军,胡大人以为何?”

    胡永笑道:“公子所言甚是,总是被动地等他们送上门来,咱们再作抵抗,再坚固的城池和关隘,再勇猛的将士,再强大的军事力量,也总有被攻破的一天。所以,这次咱们不能再坐以待毙了,咱们应当先下手为强,给他们一个下马威。”

    楚怜儿看了胡永一眼,此人年约四旬右左,黑口黑面的,颌下三绺胡须,说像文人,倒像一个庄稼汉似的,瞧那张包公似的脸。

    原本非常讨厌儒臣领兵的她,在见了胡永这一翻说辞,却对他改观不少。

    能坐镇南凌三兵总制,想必东离淳就算表面上讨厌儒臣领兵,但心里肯定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不然,这草原与东离国的咽寒地,如若被攻破,那有多少百姓要糟难,东离本以内外交困的窘镜恐怕更是雪上加霜吧。

    成云微微含颌,细长的眸子有着赞赏,似是很满意胡永的超前军事意识。他缓缓道:“历朝历代,蛮族就屡犯我边界,层出不穷。咱们一直处于被动的局面,现在咱们掌握了他们的地形和底细,咱们就换守为攻,彻底消灭这个心腹大窜,以换我边界百姓安宁。”

    “公子所说极是——只是,这地图和沙盘,都是公子的暗卫秘谋以锅俱食盐为物,换取他们的战马和皮货为饵,行遍草原,绘制地图藏于鞍下带回来的。再由宋将军呈到微臣手中所制!”

    暗卫?楚怜儿惊奇地看了成云一眼,真没想到,这家伙不但是东离淳的心腥幕僚,还是特务头头儿啊。看不出,真的看不出。

    成云发现了她的目光,得她微微一笑,又对胡永点头,道:“这次草原发生白灾雪暴,草原各部落都面临灭顶之灾,再加上鞑靼首领克猛哈尔一心想复仇,已经纠集了六大部落,和女真,匈奴等十万大军进犯东离,听探子回报,他们离南凌只不到百里之地。往昔作战,打败进犯之敌,将之驱出关上便是大捷,但我以为,与其被动防守,还不如主动出击。”

    胡永等将士闻言全都兴奋地轰声道:“臣等恭听公子妙计。”

    成云轻咳一声,侧头,看了楚怜儿,“你说,咱们现在有了草原上最为精确的地图,掌握了他们的底细,这次出兵胜算有多大?”

    楚怜儿不料他忽然朝自己发问,不由愣了愣,脑袋还转不过弯来,等她终于搞清楚了成云的意思和东离国与草原的军事力量后,这才发现众将领看自己的目光带着不屑与轻视,不由心头集起火气,一股想让他们刮目相看的念头油然而生,她脆生生地道:“胜算很大,但必须得付出三十万兵力的成本。”

    众人皆愕然,纷纷怒目而视。在场将士,大多年纪都在四十以上,在边关几乎是绒马一生,早已是身经百战,能以一挡十,这次克猛哈尔带的十万大军,与他们的十五万大军,就算硬碰硬,也是胜操胜眷。这女人居然瞧不起他们,真是头发长,见识短。

第七章 看她的厉害(二)

    在场诸人除了胡永与成云没有发怒,二人相互对视一眼,由胡永开口,他抱拳问道:“姑娘这话作何解,克猛哈尔只有十万大军,而咱们有十五万大军,而前咱们这十五万大军也不是空有其表的软脚虾,他们长年镇守南凌,能活下来的,哪一个不是身经百战的老兵。他们长年与鞑靼对抗,也摸透了他们的脾性,难道,咱们还能输给他们不成?”

    楚怜儿对上他精湛的眸子,抿了抿唇,道:“草原上的部落,众所周知,他们从一出生就在马上打滚,他们射的箭比咱们的远,比咱们的准,比咱们的狠,这个,胡大人,能承认吗?”

    胡永点头,“姑娘说的确初如此。但,就凭他们的准狠远的箭法就能定输赢吗?未免太牵强。”

    楚怜儿轻笑,又道:“草原上的战马,看似个子娇小,但不得不承认,这些马儿比关内的战马耐跑力强,并且跑的快。这点,胡大人,您承认吗?”

    胡永再次点头,原本怀疑的眸子已变为钦佩。

    成云没有说话,只是双眸晶亮地看着楚怜儿,她说话时,眸光闪亮,红唇傲慢地微微扬起,仿佛天下任她独霸,她那双杏眸,每当要与人争辩时,总是晶亮的仿佛天边繁星,闪烁着光彩余晖,照亮了整坐大厅。

    发现了成云的目光,楚怜儿朝她笑笑,又道:“草原上的气候,比关内还有冷,还要恶劣,但他们长期都生活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下,已然习惯。他们能在茫茫雪地上,来去自如,能在没有吃的情况下,挖地鼠,吃草根。请问,关内的将士,受过这些苦没?当双方开战,正面力拼的时候,咱们输了,跑不过人家的战马,射不过,也躲不过人家的利箭,结局呢?反过来,他们打不赢咱们,他们想跑就跑,凭咱们的战马,能追的上这些优良的马吗?再说了,我听说,这些游牧民族,每个战士都有边跑边回射的本领,并能发百中。拭问胡大人,众将士,你们的精兵猛将,能有这个本领吗?”

    “这个——”将士们被问住了,纷纷沉思不语。

    楚怜儿不给他们思考的时间,竖起指头,在众人眼前坚定地摇了摇,“综合上述,咱们的将士,与克猛哈尔正面作战胜算极小。”

    众人没有反驳,但也皱起了眉头,其中一位将士则不服气地起身,气呼呼地责问:“那么按你所说,咱们就不能与他们交战,就只有缩在关内,一直处于被动防守么?”

    “想要战胜并且还要减少我方伤亡,也不是没有办法。”楚怜儿双手环胸,一副“我是能人我怕谁”的模样。

    成云好笑地看着那副神气样,食指在桌面上敲了敲,似漫不经心地问:“那依你之见,咱们该怎样取胜,才能减免伤亡呢?”

    楚怜儿踌躇满志:“草原上的人,每年屡犯边界,图的是什么,一是野心,二是温饱,如是后者,那还好办,但如若是前者,那咱们就不得不重视了。但咱们因兵力与条件的限制,常年只能被动防守,不但劳民伤财,也是治标不治本。所以,依我之见,与其坐以待毙,还不如正面出击,把他们打怕了,打蒙了,看他们还敢造次不成。”

    “可是,你刚才又说咱们的将士战力根本比不上他们——”

    楚怜儿截过他的话,“咱们体力虽比不上人家,但咱们有脑子啊?”她指了指自己的脑袋。

    “那依姑娘之见——”众将士赶紧竖起了耳朵。

    楚怜儿翘起下巴,道:“与其在战场上杀他们一百,还不如杀他们的家人,这样不但打击了他们的军心,还能避其我方将士之短。我的意思嘛,很简单,咱们不是有了对方详细的地图与路线吗?他们这次纠集了十万大军前来,后方肯定空虚,咱们根据情况,安排好后路,派一支轻骑,孤军深入对方后营,完全以破坏为目的的精兵。草原人骁勇善战,但他们的后方,决对没有战力,全是老弱妇孺,他们活着就是他们的负担,所以咱们尽量留下这些老弱病残的性命。只烧掉他们的粮草,饿死他们的战马。杀掉他们的孩子,留下不中用的人,打击他们的军心。哼,草原上的游牧民族嘛,都认为掠夺都是天经地义的,所以,他们在无法自给时,就会去抢其他部落的。咱们穿上蛮人的衣物,在他们的各部落间横行无忌,相信克猛哈尔回去以后,除非他能拿出足够的粮食,不然休想平息几大部落对他的拮难。”

    楚怜儿一口气说完后,口渴的要命,赶紧抓了桌上的茶盏狠狠呷了口。她虽然不懂军事,但也知道扬长避短的道理。打不过人家,就智取。

    游牧民族天生就善长骑射,并且他们也视掠城视为天经地义。与其在战场上与他们正面较量,还不如反其道而行之,从他们空虚的后方下手。

    “他们时常骚扰他国边关,杀掉他国的百姓而毫无悔意,反而视为天经地义。那咱们也效仿他们,去抢他们的战马,烧光他们的粮食,杀掉他们的亲人。看他们会不会肉痛?”

    这样,不但打击了他们的军心,还能增长他们对敌人的恐惧与敬畏。这个战策也不是楚怜儿想出来的,而是她以前曾看过一本小说,上边写的战略与这个有五分相像,于是,她就信手拈来,希望那位主角不要从书中飞出来告她抄袭。

    楚怜儿把她的战策说完后,大厅内一时寂静无声,众人纷纷震惊、惊惧、钦佩、复杂地看着楚怜儿。倒把她看的不好意思起来。

    她偏头,看有着同样表情的成云,纳闷:“我这个主意不好吗?”

    成云深吸口气,看了她半晌,才缓缓道:“这个主意实在好极了。只是——”他顿住,看向胡永,胡永接过话来:“咱们这样做,是否有伤天和?必竟,那些全是些没有反抗之力的老弱妇孺。而此计也实在——”他神色古怪地看了楚怜儿一眼,这女子看似年纪不大,十**岁的模样,长的一脸娇俏,笑起来,纯朴可爱极了,没想到,她出的点头居然如此毒辣,还真应了人不可貌相这句话。

    楚怜儿哼道:“我知道这计施起来,确实太过毒辣,可是,慈不掌兵。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仁。这些蛮人屡犯我边界,为了防守他们,东离国花掉了多少银晌,吃掉了多少老百姓的血汗钱,死了多少将士?还有,如果单说这些蛮人只为图温饱那也就罢了,但他们必竟还有野心。他们长期困在环镜恶劣的沙滩草原上,谁不想入兵关内,占据这大好河山?如若咱们对他们有仁慈之心,那明天,就是咱们的妻子儿女被他们侮杀的时候了。”

    在中国历史上,游牧民族一直都不太安份,楚怜儿是深知的,不然,秦始皇不会筑长城,汉武帝不会屡派将军远征匈奴,唐朝不会与突劂屡次兵绒相见,宋朝也不会被元朝取代,明朝朱元章父子也不会三番五次派遣将领远征塞外了。

    可惜,明朝中叶后,明兵对草原上的猛虎渐渐失去警惕,不然,也不会有清兵的入关,进而让中国有上百年的屈辱岁月。

    成云定定地看着楚怜儿,眸子清亮含笑,仿佛磨了墨的汁,被轻轻一拨,就会四处飞溅。

    “上梁抽梯,斧底抽薪。这个主意甚好!诸位,你们的意见呢?”成云环视众人,原本流光溢彩的眸子已消逝,变的冷锐而威严。

    楚怜儿猛地吐舌,这人变脸的功夫还真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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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云与胡永等将领一并落实了楚怜儿的计划,准备派一支五千人的轻骑兵,孤军深入鞑靼后方。众将都清楚地知道,如若这支孤军能顺利完成任务回来,那么,加官进爵必是少不了的。

    但,这一去,也是异常凶险。

    首先,草原雪灾刚过,整坐草原白茫茫的一片,一直生活在关内的他们能否在草原上自力更生,也很难说。

    其次,草原天气反复无常,衣食无着。虽说克猛哈尔已纠集了草原大部份兵力在横亘在关外,敌人后应该空虚,但对怕万一,就怕万一。万一,遇上其他其他部落的军队,或是遇上顽缲的抵抗——

    但就算这次的任务异常凶险,仍有不少将领主动请缨。这让楚怜儿非常不解,,人不都是怕死的吗?这孤军深入大漠可是凶险万分,他们不要命了吗?

    就算他们不要命,他们舍得自己的亲人吗?

    午膳时分,楚怜儿一边吃着碗里的粗米饭,一边把疑惑的目光看向成云。

    成云用细长的手指一边撕下干硬的面团放入嘴中咀嚼,再呷了口马奶酒,这才解释说:“你来南凌也有几天的时光了,感觉这里比起京城,有无区别?”

    “区别,当然有区别了,还大着呢。”说起这个,楚怜儿忍不住大倒吐水,“这里虽是军事重地,可惜物资也过盆乏了。瞧,你可是什么身份啊?南凌三兵最高统帅,居然还吃着面团和咸菜。堂堂主帅吃的这么凄惨,那就更不必说那些普通将士了——”她说到这里,蓦地顿住,看了成云淡淡的神色,恍然道:“你的意思是——”

    成云微笑:“聪明如你,应该也看出来了,这边关的将士的日子是何其辛苦。”他顿了顿,放下手中还剩下的大半面团,正色道:“边关的将士不但月俸少,还没有性命保障,并且,他们吃的穿的,比起京中的禁卫军,城卫军,简直一个地下,一个天上了。”

    “即然这么辛苦,那他们为何还有长年驻守在这?”楚怜儿不解了。

    成云微微一笑:“没法子,因为,他们的亲人就在关内。如若失去南凌这道屏障,他们的亲人就会尽数糟秧。”说到这里,成云英俊的脸上出现刻骨的怒火:“这些蛮人杀人不眨眼,他们时常在边界抢夺百姓财产出就罢了,可他们还有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壮丁被掠去做奴隶,老弱病残和无辜小孩被残忍的杀死。稍有姿色的女子,被他们凌侮至死——庄稼被毁坏,百姓被杀掉,房子被他们焚毁,这些蛮人,简直与禽兽无异——与国家仇恨和自己的至亲之人相比,边关的艰难困苦,在这些血性男儿眼中,又算的了什么。他们情愿选择前者。”

    楚怜儿了解了,首次对边关将士生出敬畏与钦佩。

    边关将士条件辛苦,他们何偿不想早日打退蛮寇回到亲人怀里?

    如若这次的战略成功了,那么,他们将会告别数十载的艰苦生活。

    再来,富贵险中求!

    与其在城墙上与敌军作战有一半的活命机会,还不如豁出去,与敌人搏一搏。

    孤军深入大漠,如若胜利完成任务,这是何等的功劳。

    成云早已放下话,这批将士,在上战场之前,会先给其十两黄金作为家人的补给。牺牲沙场的将士朝庭会给优厚的抚恤纹银给其家属。能活着回来的,将士晋升三级,普通士兵,赏黄金十两,土地一亩。在东离国土地被士豪劣绅严重霸占的情况下,这是何等的荣耀?

    “东离国不是提倡重农抑商吗?怎么反还把国家越搞越穷?瞧瞧,你堂堂三军主帅,居然就吃这种猪狗不如的食物。”楚怜儿嫌恶地看着他盘子里的面团一眼。是哪个笨蛋想出的重农抑商计划,简直蠢死了。

    成云心中一动,眸子晶亮地看着她:“你认为重农抑商,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楚怜儿摘摘唇,反问:“你是土生土长的东离人吧?那你应该知道,东离国的土地与人均算下来,适合以农业发展为主旨吗?”

    成云摇摇头:“东离国四处丘陵,山区较多,平源极少,再加上土地贫脊,就算费足了劲,一亩地,只不过八担的收成。”

    “这就对了,东离国的土地并不占据优势,朝庭就应该想想办法才是。”

    “要怎么想?土地种不出粮食,那又能怎么办?只能靠进口了。可是,进口华国的粮食价格一直压不下来——”

    楚怜儿翻翻白眼:“商家有一句至理名言,人无我有,人有我精。懂这句话的意思吗?华国有粮食,但咱们也有嘛,虽然不够吃,但咱们总得想办法找他们的弱点嘛。比方说,华国不擅长冶铁术和工匠的开发,那咱们就朝这方面发展。双方形成贸易的方式,各取所需,以等价的粮食,换取他们缺少的其他物资,公平交易,不但补上了本国缺粮的窘镜,也加大了国与国之间的竞争优势,不至于处于挨打的地位。”

    成云看向楚怜儿,眸光溢出彩茫,道:“你说的法子很有新意,也值得施行。只是,咱们与华国已经交恶,如再进行贸易往来,恐怕不易。”

    楚怜儿翻翻白眼:“交恶又怎样?那是国与国之间的事儿,关老百姓什么事啊?只要有利可图,两国的老百姓才不管这些呢,照样进行交易。如若朝庭阻止,他们就暗地里进行。与其明里强横阻止,还不如明智地允许他们开市通商。这样一来,华国百姓得到了久违的工匠技术,东离百姓也得到了梦寐以求的粮食,双方互利互助,何乐而不为?”

    成云豁地站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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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阵扑天盖地的气息朝她汹涌袭来,似霸气,似森严——似危险——楚怜儿忍不住骇了一跳。

    她呆呆地望着他,发现他俊脸通红,神情激动,双眸死死地盯着自己,眸子里有狂喜和令她不解的复杂光茫。

    “你,你怎么了?”

    很快,他身上的所有令人不安的气息消失不见,他恢复了以往的冷静淡雅,微微一笑,道:“这个主意不错,我会禀告父——禀告上面。”

    楚怜儿松了口气,自己的意见能被朝庭采纳,那可是很光荣的事呢。一时孔雀瘾发作,令她忍不住又鸡婆地道:“这只是其中一个方案而已,我还有更好的方案呢。”

    成云双眼一亮,等着她的下文。

    在议事厅里威风凛凛,冷静沉着,对众将士指挥若定的主帅对自己洗耳恭听的样子,大大满足了楚怜儿的虚荣心。

第八章 看她的厉害(三)

    楚怜儿装模作样的清清喉咙,道:“俗话说的好,别人有,要自己也有才是硬道理。东离国圭地贫脊,不是种不出粮食吗?咱们为何不拭拭其他农作物。比方说,大面积地种植玉米,红十类的不需要用太多心力,收成又好的粗粮呢?”

    成云摇摇头:“玉米虽产量略高于水稻,但毕竟口味不足,而红薯,那又是什么?”

    “玉米虽然比不上粮食的美味,但总是填肚子嘛。而且,与水稻比起,玉米相当要稳定一些,不容易发生温役和稻灾。对于贫穷老百姓和边关将士,只要能有吃的,能填饱肚子,美味倒在其次。红薯嘛,也是干粮的一种,味微甜,煮着吃,烤着吃,都行,并且营养也挺丰富。还有更重要的一点就是,红薯好管理,不需费多大的成本和力气。更可贵的是,红薯产量比水稻高几位不止呢。有些好的,亩产有几千斤呢——”楚怜儿以前曾吃过乡下人进城卖瓣烤红薯,味道又香又美味。或许是物以稀为贵吧,在乡下,用来喂猪的红薯在城里摇身一变,成了城里人的桌上佳肴和孩子们的点心甜食。楚怜儿偶尔吃起,还真是赞不绝口。后来,她随一位要好的同学去乡下玩,这才真正见识到了红薯,也才知道红薯不但能城里人吃,还是乡下人用来喂猪的。

    有好长一段时间,她都嫌恶地不再吃红薯了。可最终敌不过路边上摊贩那飘在鼻间烤的香喷喷的红薯。乡下的红薯很便宜,一斤也才两毛钱一斤,可搬进城里,用烤炉烤出来的红薯,则要卖一元钱一斤,楚怜儿算了笔帐,认为烤红薯卖很赚钱,差点儿还开了间红薯店。因此她对产量高,味道又好吃的红薯产生了偏爱。

    成云忍不住动容:“你所说的红薯真有那么高的产量吗?亩产几千斤——”

    “对啦,如若管理的好,几千斤决对没问题,就算不管理,亩产两千斤也决对靠的住。”

    成云双眼陡亮,忙问:“这种红薯哪里有种的?味道如何?我怎么没听说过?”

    “你没听说过的还多着呢。我记得,京城就有种红薯的农家嘛,当时,我还派红儿去偷偷地挖来烤着吃,呢,没起到运气不好,被主人发现,人家拿着锄头和一条大狼狗在我们屁股后头追着赶,我吓的六神无主,最后在翻过一条水沟时,裙子被绊住,就落到水沟了——”一想起那件糗事,楚怜儿就忍不住想笑,瞟了眼成云,发现他神色古怪,不由闷了下,脑袋忽然痛的厉害。

    该死,她什么时候去偷过红薯吃了?什么时候被人追过了,又什么时候跳进水沟过了——

    蓦地——她捂住脑袋,怎么又痛起来了?

    胸口开始闷闷胀胀的,好难受,仿佛有条虫子在涌动似的,进来收拾餐桌的秋月首先她的不动劲,关心地问道:“小姐,您怎么啦?”

    沉侵在自己思维中的成云这才发现楚怜儿不对劲,忙问:“怎么了?”他见楚怜儿一手捂着头,一手捂着胸,大惊:“——是不是老毛病又犯了?”

    这次倒不是很痛,只是头晕晕的,闷闷的,胸口也胀的难受,好想吐。只不过,成云说了话后,不适的感觉就渐渐消失了,反而变的清凉舒适。

    秋月见她捂着头,立即上前替她按摩起来,“小姐,头不舒服吗?奴婢扶您回房休息一下吧。”

    “我没事了。”楚怜儿抬头,看着一脸担忧的秋月及成云,朝他们笑笑,然后一脸咬牙切齿:“秋月,你去给我找些银针和木头来。”

    “小姐,您要银针和木头做什么?”秋月不解。

    楚怜儿本想说出原因的,但看到成云在一旁,就把话咽了回去,只是含糊道:“我自有用处,不要问太多。”

    打发了秋月后,楚怜儿依然提不起劲,脑海里模糊地闪过些片断,却总也想不起来——“不要再想了。”成云倏地出声,吓了楚怜儿一跳。

    她望着他,发现他脸色紧崩,仿佛在生什么气似的,不禁讶然:“你怎么啦?”阴阳怪气的。

    成云定定地望着她,欲言又止,良久,他才开口:“刚才你所说的红薯——以你的身份和环境——怎知这世上有红薯这种庄稼呢?”

    楚怜儿失笑,没想到这人还真是不到黄河心不死啊。

    “刚才我就说过嘛,东离国是有这种作物的,只是还未被老百姓认可,许多人都还不知道这种农作物可以用来应饥和抗粮荒。刚开始,我也并不知道东离国有红薯,后来,我在京城一处庄园里见到这种农作物,这才盟出生如若让这种庄稼大面积地栽种,百姓就一定能填饱肚子了。虽然长期吃味道不见的好,但总比吃树皮草根好许多吧。还有就是,红薯的嫩叶,可以用作菜肴,营养丰富,也很味美,吃不完的,还可以用来喂牲畜,一举多得,多好。”

    成云忍下心头的激动,问:“那种子,还有栽培技术——”

    “这个简单的不得了,秋季挖来的红薯存在农作物窑里,等到次年春天三四月份时种在地里,然后等发了尺来寸的芽后,就可以移栽到土地里,只需简单管理,等到秋季就可以拿着锄头去丰收了。”

    “没想到,连栽种技术你都懂。”成云看着她,眸子赫然发亮,如同贫苦百姓走在足上,蓦地被金元宝撞上了那种兴奋与激动。

    “你在京城发现的么?好,我这就修书一封,命马文重去搜搜看,如若京中真有种植这种庄稼,那我东离国何必再愁填肚子的问题了。”

    楚怜儿古怪地看他一眼:“我记的,马文重是东离淳的首席军师,并且还是当朝太傅,地位崇高——”东离国皇帝怕外庭势力过盛,压制到皇权,于是就取消了宰相的位置,只设置了三大学士,太师,太慰,太傅,让他们互相牵制,相互制衡。马文重被封为正一品的太傅,在朝中也算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官儿。而成云,虽能力超然,深受东离淳重视,但与马文重,最多也是平起平座,他能命令得了他吗?

    成云脸色微变,迎向她打探的眸子,轻轻一笑:“马——先生与我素来交好,再加上,他也极力推崇农业发展,让他去搜查红薯的地点,想必他是不会推却的。”

    楚怜儿眸子闪了闪,直直要望着他,过了会,她才呵呵笑道:“原来是这样,你长的斯斯文文,一副好欺负的文弱书生样,却是威风凛凛统领三军的主帅。而马文重,长的牛高马大,的,却是个文诌诌的文官。真是本末倒置。”

    成云见她笑的轻松,偷偷松了口气,他微微笑道:“你不也一样?虽是一介女流之辈,但能力丝毫不输男子。”

    楚怜儿眨眨眼,问:“你这是在夸我么?”

    “嗯。”成云含颌,“以前,我一直认为女人无才便是德。但至从见识到你在对付蛮夷的军事能力,和一针见血地指出我东离的致命弱点,并能有法子克制并改善。我对女人的看法也有很大的改观。”他顿了顿,看到楚怜儿面无表情的神色,又道:“每当见你倪倪而谈国家大事,兵法谋略,朝政弊端,我就忍不住替你可惜。”

    “可惜什么?”楚怜冷冷反问。

第十章 丑名远扬

    “可惜什么?”楚怜儿冷冷反问。

    丝毫没有注意到楚怜儿神情的成云回答:“如若你是男人,那有该多好。”

    楚怜儿冷哼:“就知道你会说这句话。”她理理耳边的秀发,这一个多月来,原本因烧毁而剪短的头发长了不少,秋月每天给她辩许多新花样儿,娇俏又不失美丽大方,她喜欢极了。

    “当女人有什么不好?你们男人就只知道看轻女人,认为女人无才便是德,哼,真是自大的沙猪男人。你们可能忘记了女人为男人和这个社会的付出与辛劳,她们替男人生儿育女,侍奉公婆,操持家务,累的像条狗似的。可她们却得不到一句安慰的话,反而还要忍气吞生让丈夫纳妾进门。女人不能生病,生病也犯了七出之罪。不能嫉妒,不能没有姿色,不能生不出孩子,不然,就犯了七出之罪。可是男人想过没有,生孩子是两个人的事,怎能把责任全推在女人身上呢?就算有姿色又如何,等着年老色衰时,被男人一脚踢掉,美其名曰,正当休妻。切,这些男人真不是东西。还有,有能力养家的男人倒还说的过去,尤其是那种又养不成家,又要自命清高,五谷不分,还要女人来养,倒把女人说的一无是处的书生。”说起封建时代的男人,尤其是那种自恃甚高的文人,楚怜儿真没一点好感。

    就算鼎鼎大名在中国文坛史上响有盛誉的孟子,唐朝享有诗圣的杜甫,宋代大词人苏东坡,著名理学家朱禧等,她都无比讨厌。这些人在礼义道德方面说的冠冕堂皇,但对待女人比对待牲畜还不如。孟子休妻只不过是在窗外看到妻子在屋里踞着屁股就要休妻,理由是,妻子姿势不雅观。这样一个满口仁义道德的大圣人,也有这种迂腐的观念,还敢在教育界横行?

    杜甫的诗章全是对低层老百姓的苦难与同情,他有对贫穷老百姓的怜悯之心,但对女人却无丁点呵护之意。只不过母亲不喜媳妇,就休掉深爱的妻子改娶新妻。这种软弱无主见的男人,在官场上有多大作为,可想而知。

    苏东坡就更不用说了,娶十三四岁的雏妓回家做妾,等把人家玩腻了就把人家无情休了,又去找个小妾回来。并还连续休了三个小妾,还无耻地写下篇“十载春啼变莺舌,三嫌老丑换蛾眉”的诗来,连私德都没修好的人,怪不得在官场上不得意。

    理学家朱禧就更不用说了,完全可以纳为道德败坏的典范。

    勾引尼姑纳为小妾还不够,还强占了自己的儿媳为已有,这种开口天理,闭口道学的人,居然还在当时被供奉成读书人的典范,楷模。可是想像,宋朝时的文人品性扭曲成什么样了。

    看着楚怜儿忿忿不平的样子,成云失笑:“看来你对文人有许多偏见!”

    楚怜儿承认自己是有偏见,可成云刚才所说的话不也正是文人中的典范么?

    “那你呢,你刚才所说的不也对女人存有偏见吗?”楚怜儿反唇相讥。

    看着一脸不服气的她,成云轻轻地笑了,他温言道:“我承认,我对女人是有偏见,不过,自从见到你后,我却是真正欣喜你是女人的身份了。”说着,他用无比深遂的眸子看着楚怜儿。如一汪碧波荡漾的湖水,春风一拂,就会激起无数涟漪。

    被他的目光盯的浑身不自在,他是什么意思?

    楚怜儿低下头去,不敢看他的神情,原本宽敞的饭厅,不知为何,变的狭小起来。连空气都变的好稀薄。

    怎么会这样?

    楚怜儿驼鸟地认为成云只不过是在安慰她而已,虽然她对成云有非分之想,并且她也爱死他那俊美无滔的面容,及不管何时何地就优雅如春风的气质,可惜,他的身份,及他身后的那个特大妖孽东离淳,都让她举足不前。

    他是人妖男东离淳的属下啊。

    而她呢,是嫁过一次人,还被皇帝赐死有前案在身的前太子妃。

    还有,东离淳对她恨之入骨,连她为他立了那么大的功劳,都不能抵偿他对她的憎恨,看来,这辈子,如果没遇上解盅高手,她就要一直活在盅毒的痛苦当中。

    一想到体内的毒盅,时不是就来让她痛苦一下,楚怜儿就忍不住想把东离淳撕成碎片。

    再以成云对东离淳的重要性,成云以后娶的妻子肯定要经过死人妖那一关,说不定,那一脸强势的人妖,运气大好登基做了皇帝后,还会强迫性地替他指婚呢。

    而她算什么?

    一个人人痛恨的妖女,又是势力大如天的东离淳的切齿仇人,她的情路,还未展开,也只能夭折。

    “该死的死人妖,去死吧。”越想越气,楚怜儿忍不住恨恨骂道。

    “小姐,那位可恶的阉人又欺负了你吗?”恰巧从外边进来的秋月,在听到楚怜儿咬牙切齿的骂声后,立即问道。

    楚怜儿恨恨地瞪了成云一眼:“对啊,那死人妖真不是男人。”东离淳是他的主子,有什么样的主子就有什么样的狗。看来,她对成云真得死心才是。

    秋月发现了楚怜儿的目光,惊异地看了成云一眼,发现成云紧抿着唇,似是不悦的样子,不由胡想连篇,最后,她可惜地看着成云,又一脸惊恐地对楚怜儿道:“小姐,您还是不要说了,当心,又要惹——云公子生气。”

    秋月是土生土长的南凌,南凌也有一位当朝皇亲,并且还是个王爷,王府里也有净了身的内侍,这些内侍大多生的唇红齿白,俊俏可人,她见成云长的如此俊美,又见楚怜儿对着他恨声骂着,还道是这位被自己家主子供为上宾的云公子是被皇帝派来的宦官呢。

    楚怜儿不知道秋月肚子的想入非非,不过,她想想也是,她在人家面前,大骂人家主子的不是,凭成云对东离淳的忠心程度,说不定会偷偷向人妖男打小报告也说不定。于是,她乖乖地闭上嘴巴,对秋月道:“银针和木头都准备好了吗?”

    秋月扬扬手中的银针,道:“都准备好了,小姐,您要这些做什么?”

    楚怜儿赶紧接过,一把揣在怀里,见成云也一脸迷惑的神情,忙道:“没什么,我发现有件衣服损坏了,我想自己补补。”她哪里敢说,她拿这些玩意是另有用徒,除非不想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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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凌的春天来的特别迟,都三月份了,天气依然寒冷,听说关外的草原,更是雪灾不断,整座大草原上的蛮族人,已面临极至的困镜。

    “其实,避开这些蛮人的冷酷嗜血与血腥,他们确实可怜,整年为了生存,与老天斗,与人斗,与命运相斗。为了生存,他们不得不骑上战马,披上战袍,背起弓箭,提着大刀,不远千里,奔袭他国。他们攻守略地,杀人如麻,付出一半壮男的生命,只不过为了家中父母妻小的温饱而已。”

    宽大的议事厅内,坐在成云下首,与三兵总制的胡永平起平坐的楚怜儿,对着上百将士倪倪而谈。

    经过先前楚怜儿独特的战略方针与她向成云提出的改农作计划已让这些骁勇将官们对她刮目相看。

    这半个月来,从草原后方不断传来孤军深入的五千精兵已快顺利完成任务的消息,让整座南凌军营都沸腾起来。

    成云当机立断,立即召集众将,商讨接下来的战略。众将皆认为,即然我方军队已成功破坏了他们的后方,让克猛哈尔的部队陷入绝镜与恐惶当中,军心肯定涣散,就应该当机立断,立即出兵,与之一战,杀他们片甲不留,把他们打回大漠,克猛哈尔打了败仗,没从东离人身上讨到便宜,反而丢掉万千壮男性命,回去又要面临各大部落的拮难与鞑靼子民们的生存困镜。想要平复这内外交困的窘镜,他势必在手忙脚乱一阵子。

    而东离,而可以趁此机会,好好的修生养息一阵子。因为,边关将士,已有整整十年未回家了。

    再来,经过长达十年的守卫战,东离国国库耗损严重,已托不起这庞大的军需供给了。

    成云也深知东离国的处境,心里也认为,这个主意甚好。但他却把寻问的目光看向楚怜儿,想听听她的意见。

    在南凌呆了那么久,对于东离国目前的窘境也是清楚的楚怜儿当然明白,趁我方袭扰敌人后方成功后,我方大军,就可以抛下心理包袱,与对方正面一战了。

    可是,这只是治标不治本啊。

    众人见她替敌人说话,也心有戚戚嫣,蛮人的生活确实凄惨,但,他们为了生存就把痛苦建立在无辜的东离国老百姓身上,这公平吗?

    于是,楚怜儿又道:“这些长年处于大漠里的人,确实比关内更加辛苦。他们不会农作,不会造锅做饭,更不会制衣御寒。只能靠天吃饭。为了生存,他们一方面,在东离国边界强取豪夺,一方面,他们又与东离国的商人互市通商,用战马和牛羊,换取东离国眼里根本不值钱的铁锅,粗存衣裳。而在大漠,能有一口铁锅,几套麻布衣料,也算是富有人家了。”

    一位将士见楚怜儿尽说些与战略无关的废话,忍不住大声驳责:“楚姑娘,我们现在讨论的是与对方的战事,而不是听你对敌人的同情和怜悯。你对这些蛮人存人妇人之仁,但他们杀了我们那么多百姓是事实,你不要因他们可怜就要我们同情他们,可怜他们。”

    众人纷纷点头。

    楚怜儿皱眉,“这位将军,你仔细听我把话说完嘛。”

    她朝面无表情的成云轻轻一笑,继续说着:“我说了那么多的目的,难道众位将军还没有明白过来吗?蛮人为何要不惜奔袭千里,来我东离抢城老百姓的粮食?”

    “当然是他们没有吃的呀。”

    “答对了。”楚怜儿微笑,“因为生存,他们视掠夺为天经地义的事。难道,诸位将军以为,咱们狠狠击溃了他们后,让他们暂时安份一阵日子,他们就不会再卷土重来么?”

    “这——”众人被问住了。

    “我想,他们不但会来,而且很快就会来。”楚怜儿落地有声地说。

    一直水说话的胡永忍不住问她:“姑娘怎知他们很快就会来?”

    “很简单啊,为了生存。”楚怜儿微笑,“打个比方说,有个人,他的粮食不够吃了,他肯定会向邻居借来吃。当借的次数多了,邻居怕他还不起,就不再借给他了。然后他会怎么办?按一般的生存法则,他借不成,就会去偷。偷不成,他就去抢。当他抢的时候,糟遇了主人的反抗,说不定,他还会狠心地把对方杀死。我说的这个故事的意思呢,就是,为了生存,可以再所不惜。不然,东离国也不会有那么多强盗流寇了。”

    众人沉思,成云看着她,细长的眸子温温润润的,如同一块上好的玉,幽幽地散发出祥和的光茫。

    楚怜儿又道:“蛮人也一样,就算咱们杀死了他们的一半子民,他们或许会恐惶。但那只是暂时的,当他们回到大漠去,死了亲人,会使他们悲哀,但,当没了吃的时候,他们就会聚化悲痛为力量,照样会卷土重来。”

    “草原的雪灾天灾不断,更令他们衣食无着。就算前方是虎穴狼窝,为了孩子和家人的生存,他们也会拼了命来抢咱们的。”

    “那,依你之见?”成云忍不住动容,认同了楚怜儿的话,实际上,在很早之早,对于鞑靼的防犯,单一的防守,或是主动出击打败他们也并不能完全根治边关瘾窜。想要彻底根治,单以武边征服也是不可能的。

    他与马文重早就讨论过了,想要彻底扫除鞑靼这头猛虎,以武力压之,用文化融之,商贸予利之,再来移民同化,这才是根本的解决之道。

    只是没想到,身为女流之辈的楚怜儿也想到这方面了,令他激动不已。

    楚怜儿看着他,他神情激动,又有些莫测高深,心里冷哼一声,臭男人,他明明早就想到了,偏不说出来,却让她当来挨打的出头鸟,真是阴险的男人。

    “我的意思很简单啊,出兵,与他们正面交战。”

    “哗!”众将闻言忍不住白眼瞟向她,他们还以为她有多大的能耐,说了半天,还不是只有这个办法。真是故弄神秘。

    成云有些意外,他眉尖挑了挑,问:“你也主张出战?”

    楚怜儿甜甜一笑:“对啊,出兵,与他们正面交战。不但要狠狠地打,还要死命地打,把他们打怕了,打的他们肉痛了,嘿嘿,那时候,咱们再派人去与他们谈条件。这就叫,先兵后礼。”

    “先兵后礼?”众将怪叫。

    “对!”楚怜儿重重点头,“想要彻底征服鞑靼这头猛虎,咱们就先给他们点雷霆手断,狠狠打击他们的气焰,让他们对咱们心怀恐惧——其实,以武力解决只不过是个开始,最重要的,还是放在后边的谈条件上边。”

    “谈条件?”胡永诧异地望着她,有些明白了:“姑娘的意思是,与其与他们敌对,还不如拉笼他们?”

    “胡大人说对了一半。”楚怜儿轻轻一笑:“游牧民族天生就祟拜英雄,他们只重实力,强大的实力。咱们先给他们狠狠一击,让他们先低头,那再驯服他们就非常容易了。”

    游牧民族长年生存环境恶劣,沙暴,雪宵,瘟役,虫灾,干旱,随便一场灾难都足以使他们陷入绝镜。他们仅靠放牧来维持生存,根本无法供应人口增长带来的矛盾激化。当他们无法生存时,血液里的掠夺和野蛮就会暴露出来。

    其实,与关内的人比起,他们也想换个环镜,也想学关内的人们,学习耕种之法,想与关内的人一样,住上宽大的房子,穿上漂亮的衣服,永远不再与天斗,看老天脸色吃饭。

    而他们天生就视掠夺为天经地义的事,他们为了达到目的,除了掠城,还是掠夺。

    如若把他们打怕了,他们就会退缩。

    但,他们骨子里是不会服输的,不久的将来,他们照样会卷土重来。

    对付这样的还没有完全进化成文明之邦的庞大群族,想要以武力彻底消灭他们完全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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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在场个个身经百战的将士们比,楚怜儿在军事方面的才华根本不足为道。但她却比他们多了份见识,多了上千年的历史远见。

    游牧民族在军事上的强大,与野心,是无庸置疑的。而汉人,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让他们安于现状。当他们有了温饱后,就开始居安不思危,很容易被这头看似无害的化外蛮民侵略。

    这点,楚怜儿是深知的,不然,成吉思汉的铁骑不会横扫整个亚欧大陆。以文明见长的宋朝,不会被“化外顽民”的元人所灭。

    “那敢问楚姑娘,这先兵后礼的礼字,要怎么个礼法?”胡永虽是三兵统帅,在军事上也甚有见解,不然,他不会统领十五万大军与鞑靼抗横了数年而立于不败之地。

    打仗制订谋略,他在行。

    用文斗,他也在行。

    可是,他还从未听说过,在战场上,还能用礼字把这些蛮人训服的。

    楚怜儿没有立即回答,而是看向成云,他一直静静地坐在帅座上,细听她的见解。

    成云接到她的目光,朝她微微一笑:“你有何良策,但说无妨。”

    楚怜儿用双手支着下巴,笑眯眯地看着他,一脸莞尔:“想必智勇聪明如云公子,恐怕早已胸有成竹,何必偏要小女子在您的面前弄大斧呢?”

    成云愣了下,随即微微一笑:“即然你有更好的建意,就说出来吧。让诸位将士见识一下,你们身为女流之辈也不让须眉。”

    楚怜儿心里冷哼,咕浓道:“不让须眉又怎样,还不是被东离淳那死人妖整的惨兮兮——”这些天,她与成云一并四处探看南凌地形,沿徒听到的最多的就是老百姓对人妖男东离淳的歌功颂德,及对前太子妃的恨之入骨。

    “那个楼玉儿啊,完全是巫婆转世,这女人长的人面兽心——”然后一大串骂人的字眼。

    挨在成云身边,听着那说书的老头子说的口飞横沫的,楚怜儿真想把鞋子扔过去,堵住他的臭嘴。

    刚开始时,她还当真以为自己以前真做了许多人神共愤的事,可这老头子越说越离谱,真是太不像话了。

    “那个妖女啊,不但居心不诡,还长着一副狐媚眼,转门勾引年轻男子,像那么上进的先太子都被她勾引的神魂颠倒——而二皇子东离淳殿下,只国为不受她迷惑,她就狠毒地想制他于死地。才多大的孩子啊,就被那妖女狠心地丢到战场上,差点没了命——”

    楚怜儿听不下去了,忙偷偷扯了扯成云的袖子,悄声问:“那个,那个你家主子,也上过占场吗?”

    成云低下头,还未开口,一旁的书僮成侨已冷冷开口了,“何止上过战场,连华国的人质都做过呢。”

    “哦。”楚怜儿恍然大悟,“这么厉害,那他做人质时,有多大了?”

    “十六岁!”依然是成侨在答。

    “十六岁史前——”楚怜儿脱口而出:“十六岁做人质也不小了呢。”像秦国时的嬴政,人家在娘胎里就开始做起越国的人质,东离淳与人家一比,完全是小巫见大巫嘛。

    “你这个狼心狗肺的妖女——”成侨恨声大骂。

第十一章 成云的秘密

    “成侨!”成云低喝,看向楚怜儿,道:“走吧,该是用晚膳的时候了。”

    楚怜儿望着还在台上讲的不亦乐乎的说书老头儿,他双手夸张地摆弄着,口若悬河地道:“——说起这二皇子殿下,也真可怜,从小死了母妃不说,时常受到兄弟们的欺负。太子娶了楼玉儿后,他的日子就更加难过。众所周知,二皇子殿下长相俊美,那姓楼的**就看上了他,想方设法想勾引他,可二皇子坐怀不乱,不但没有受她吸引,反而还义正严辞地拒绝了。那妖女就怀恨在心,屡次陷害二皇子,后来就被皇帝贬出京城,在边关与凶猛的鞑靼作战,九死一生。那姓楼的妖女还是不放过他,还派了杀手去暗杀他,二皇子尚七刀十二剑,幸亏被我的表妹的邻居的大女婿的堂兄捡到,不然——”

    咦,说的仿佛跟真的似的,她以前,真有那么厉害吗?居然把人妖男整成那样?

    只是,一般宫庭里的争斗,这外边的百姓也不可能知道嘛,为什么这边关的百姓都听说不少呢?肯定是东离淳那王八蛋干的好事。

    “该死的死人妖,居然四处派人暗说我的坏话。”一想起这些天,她只要一上大街,就会听到许多说书人在说楼玉儿的坏话,直把楼玉儿说的十大不恶,天下无双的大恶女了。

    而东离淳,则被夸成深受妖女迫害,却还能自强不息,又能造福百姓的大英俊。

    这样的男人,专做面子工程,真是个小人。

    “你说什么?”她说的很小声,成云没有听的太明白,只听到“东离淳那死人妖”几个字。神色古怪极了。

    坐在另一边的胡永与楚怜儿隔的最近,当他听到楚怜儿的话后,不由大惊,古怪的看了成云一眼,仔细看了他的神色,发现成云脸上并未有不悦神色,这才松了口气。

    楚怜儿这才发现自己又说漏了嘴,赶紧闭上嘴巴,朝他笑笑:“没,没什么——咳,咳——我的这个礼字,就是把他们同化。让他们学习中原的礼仪,与他们开市通商,让这些蛮人用汉人的生活用品,让他们接受汉人的思想和文化。咱们用农耕和城市让他们渐渐远离他们原来的生活,脱缰的野马,就会变成一头温驯的小羊。”

    全场倒吸口气,纷纷用敬畏的目光盯着一脸洋洋自得的楚怜儿。这女人年纪轻轻,是怎么想到用这种看似温柔实则比杀人还要狠辣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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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角楼,楚怜儿与成云下榻的住处,接过成侨递来的茶盅,轻轻呷了口,坐在红棱木椅上的成云把茶盏放到手中把玩,笑盈盈地望着她,笑道:“我们也只不过想消灭草原上的野心份子,而你却想消灭人家整个民族。看来,你比我想像中的还要心狠。”

    一旁侍候着的秋月与成侨,一个惊恐,一个防备地盯着楚怜儿。

    楚怜儿大刺刺地坐在他对面的椅子上,接过秋月递来的茶盏,拨动茶盖,却并未喝下,只是撇着唇看着他,斜眼睨他,道:“其实云公子心里不也正是这样想的?”究意是谁心更狠啊?

    “哦?”成云挑眉,满脸兴味望着她。

    “移民驻办,开市通商,文化融合。云公子胃口不小啊,不但要把草原上的猛虎变成温驯的小羊,还要把整座草原变为自己的后花园。云公子,我说的对吗?”前些日子,他去校场阅兵,她一时无事,心血来潮,就去了他的书房,想找些书来打发时间。就看到他放在书案上的密函。上边详细地写有对付克猛哈尔的办法,先打,后牵制,然后再逐一收拾。

    哼,在议事大厅里,他总是一言不发,表面上好像无甚主见的样子,其实是个扮猪吃老虎的大奸人。

    成云不可置否地看着她,眸子笑意盎然:“你说的对,一直以来,我都有这个想法。”他坐直身子,声音凛然:“我东离国目前也是危杨四伏,朝中堂派林立,皇权争斗也异常激烈。而草原,又逢遇数十年不遇的雪灾,整座草原已陷入绝境之中,他们为了生存,就算豁出性命,也不会放弃南凌这块肥肉。我的意思与楚姑娘的意见大至相同,就是趁此时机,彻底消灭他们。”他握紧了拳头,声音宏亮,中气十足,豪气毕现。

    受到成云的感染,楚怜儿也坐正了身子,道:“你所说的确是件很值的推祟的好事,可是,这也是一件长期的事,一时半晌恐怕无法实知。”

    成云赞许地看着她,笑道:“不错,一时半刻确实无法解决。所以,只能慢慢地来。”

    “慢慢地来?”楚怜儿眉尖儿一挑,似笑非笑:“请问云公子,你这个慢慢地来,是指从现在开始施行,还是等你家主子登上皇位后再施行?”

    成云双眸眯了眯,沉声道:“你这话——作何解?”

    楚怜儿笑笑:“我没有其他的意思。我只是想问清楚,你是想现在就施行呢,还是等东离淳登基作了皇帝位再施行?”

    成云望着他,心里沉吟片刻,拭探性地问道:“那你呢?你认为,现在施行,还是等——以后施行,哪个妥当呢?”

    楚怜儿白他一眼:“我怎么知道,我又不是你肚子里的蛔虫。”

    立在成云身后的成侨恨恨地剜了她一眼,叫道:“大胆,有你这样对方子说话的吗?”

    楚怜儿斜眼睨着一脸气愤的他,眨眨眼,故作不解地道:“不说话,难道要用唱的?”

    “你——”成侨胀红了脸,上前踏了一步。

    “成侨!”成云清咳一声,成侨的步子粘在地上般,回头,委屈叫道:“公子,她太放肆了,居然用这种不恭的态度与您说话。”

    成云瞪他一眼,斥道:“放肆的东西,我与楚姑娘商议正事,你插什么嘴?给我出去,好生反省反省。”

    成侨张了张嘴,当看到成云面沉似水的面容,心中一凛,默默地出去了。在经过楚怜儿时,忍不望狠狠瞪她一眼。楚怜儿朝他扮了个鬼脸,小小声地道:“活该!”

    成侨气的抓狂,一双清秀的眸子瞪成铜铃,恨不得一口吞了她。

    成云看到楚怜儿可爱地扮着鬼脸,心里被狠狠撞了下,向成侨低喝:“还不下去?”声音冰冷且充满了威严。

    成侨出去后,成云这才朝她歉然笑笑:“成侨还是个没长大的孩子,你不要往心里去。”

    楚怜儿没事似地摆摆手:“得咧,我的肚量没那么小,不会记仇的。还是说正事要紧。”成云看了她半晌,这才清了清喉咙,道:“我也想早日实行这个目标,耐何我在朝中根基偿浅,再加上,这种事,还要与朝中大臣商议,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而是牵一发动而动全身的局面,一个弄不好,就会功亏一篑,现在时机还不成熟,至少要等——更何况,目前朝中的形势,也不利于我的施行——还要再等段时间吧。”

    “那目前呢?目前你的打算呢?”楚怜儿点头,认同了他的话,现在朝中局势不明,三个皇子的明争暗斗,再加上朝中大臣哪个不消尖了双眼,盯着很可能继承大统的皇子,然后等着靠向哪边好剩凉。他们才没那个心思注意边关的情势。就算有些人注意到了,恐怕也无能为力,皇子们也不可能为了边关的战事,而耽搁自己的皇位争夺战。

    “目前嘛,当然是先狠挫克猛哈尔的威风,令其损兵折将,把他们撵回草原,短时间内不会找咱们的麻烦。”

    楚怜儿托着下巴,痴痴地望着神采飞扬的她,有些着迷,微笑道:“你也知道,他们也不可能长时间缩首在草原,等他们复原后,他们又后跑到咱们面前耀武扬威,到时候,可就难收拾了。”

    “你说的对。”成云放下青瓷茶盅,叹口气:“从我东离国自建国以来,来自关外的威胁一直是咱们的心头大窜,咱们在边关损兵折将,单其为了应付长年驻兵的开销和粮草辎重,就耗消了大半国库。到目前为止,朝庭的国库存粮,早已被收刮一空。所以,这次一战,只能胜,不许败。”他顿了顿,看了楚怜儿一眼,又道:“现在正值春季,正是播种的时候,边军里的大多将士都要回家帮忙种田,边守驻守的兵士少之又少,万一克猛哈尔趁此期间卷土重来,那可不妙了。所以,我想,在这期间。咱们就拉笼草原上的部落,令其壮大起来,然后,咱们再在暗地里与们达成交易,支持他们,让他们与克猛哈尔内斗,好牵制克猛哈尔。”

    楚怜儿听的入迷,忙问:“这个主意不错,借刀杀人,连削带打,不错不错。”说罢,她用古怪的目光看着他,心道:“真看不出来,我还以为这家伙只会动动枪使真把式,没料到还那么阴险啊。居然想的出如此卑鄙无耻的对策来。不过,这个办法也不失为牵制克猛合尔的上上之策了。”

    于是,她清清喉咙,问:“那你要拉笼哪一支部落呢?女真?匈奴?”

    但草原上最强大的力量则要数克猛哈尔为首的鞑靼了。他们由六个部落组成,克猛哈尔以武力征服了六个部落,坐上可汗的位置,鞑靼人一向野心勃勃,他对一直眼红着女真与匈奴那片肥沃的土地,这次的雪灾,女真人虽然损失也很惨重,但他们因长期与关内的商人保持着互市通商,倒不至于饿死人。

    成云笑道:“这两个部落,实力最强的则要数女真,其次是匈奴。所以,我们选的棋子,不能太弱了,女真是首要考虑。再加上,女真人挺聪明的,他们也知道,光靠放牧是无法生存下去的,所有派了许多子民与关内的人学习农耕和经商。如此聪明的妙人儿,怎能把他们推向克猛哈尔那头有勇无猛的笨虎呢?”

    楚怜儿蹙眉:“你保证女真人就会一直听令于我们吗?草原上的人,没有哪个甘心受人箍制,就算他们现在同咱们合作,但可不敢保证养虎不能为窜,翅膀长硬的鸟儿还会飞呢。”

    成云胸有成竹地道:“女真人等势力膨胀到与克猛哈尔那样强大时,他们也不会安份的。所以到时候,我们就扶持另一个盟友,再让他们互相残杀——”

    楚怜儿呵呵笑了:“反正你就是想一直让他们互相内斗,而无瑕他顾侵袭边关吧?”真是个阴险的小人。

    成云摊摊手,无耐道:“没办法,如果不这么做,那咱们就只能处于被动了。再来,草原上是不能让他们平静的,不然,等他们势力统一后,野心的眸光就会望向我东离。所以——”

    “所以,就算草原倾于平静后,你都要找点事让他们做,对吧?”楚怜儿接过话。她托着香腮,故作沉吟:“我想想,你会用什么样的法子让他们不平静呢?挑拨?离间?还是用阴险的法子挑起他们的内斗?”

    成云微微一笑,对于楚怜儿的嘲讽丝豪不以为意,“所以,这也是我扶持女真人的原因。咱们与他们进行物资交易,他们除了牛羊马匹,就只有人参了。而咱们的丝绸,瓷器,农具和灶具,都是他们梦寐以求的。咱们不但要多给,还要尽可能地满足他们。等他们丰衣足食后,等待他们的不会是安逸的日子,而是鞑靼人的眼红及抢夺。到时候,让他们内斗的目的不就达到了吗?”

    楚怜儿叹为观止,不得不竖起拇指以示佩服。“人家说黄蜂尾上针,最毒妇人心。没想到,当男人狠起来,比女人还要狠毒一百倍,一千倍。”

    成云放声长笑,笑声中,有豪迈,有得意,还有飞扬的神采。楚怜儿一时看的着迷。一颗芳心顿时扑腾扑腾地跳起来。

    惨了,她好像真的陷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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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膳时,仆人开始摆膳,成云的膳食依旧是面团,加水煮青菜和干萝卜丝。看了他碗里的菜色一眼,楚怜儿忍不住干呕,这是人吃的吗?天天这个,不怕便秘啊?

    不过,看到丫环摆在自己面前的膳食时,她忍不住惊呆了,白莹莹的米饭,还有烧的脆嫩的竹笋,及一盘红彤彤的羊肉,这,这是怎么回事?

    瞪眼着桌上的盘子足足有半天的她愣愣地抬头,看向成云,眸子里闪着问号。

    成云拿起面团,往嘴里送去,饱满的红唇一开一翕的,随着咀嚼而生动起来,楚怜儿吞了吞口水,这家伙就算吃个饭都好优雅,动作好完美。每天看他吃饭简直就像看艺术一样。这家伙没得救了,长的这么优秀干嘛。简直是存心勾引良家妇女嘛。

    “你为什么不吃?”被她盯了半天的成云,一点也无不好意思或是不自在,只是抬头看着她。

    秋月偷偷地碰了楚怜儿一下,楚怜儿这才回神,讪讪地笑着,指着桌上的肉和米饭,“这不是北方吗?怎么会有米饭呢?是不是厨子搞错了?”

    成云冲她笑了笑:“没有搞错,是我吩咐他们这么做的。”

    “为,为什么?”被他眼里不一样的眸光看的脸红心跳的她傻傻地问着。

    成云放下手中面团,伸出手来,轻轻抚上她的面颊,温暖的手指,带着不可思议的魔力,让她全身轻颤。

    “你一直生长于南方,吃不惯北方的面食,瞧你,才几天功夫,就瘦了一大圈。”成云的身音很轻,带着可思议的呢喃,轻轻柔柔的,如温暖的春风拂过,一道细细密密的暖流,滋润着干涸的心田。

    楚怜儿呆呆地望着成云,一时之间不知该作何反应。

    在一旁侍候着秋月红着脸儿,眼观鼻,鼻观心,装着没看见。

    “公子,饭凉了。”一直忍气吞声的成侨再也忍不住,箭步冲上前,抓住成云放在楚怜儿脸上的手,身子飞快地挡在楚怜儿身前,一边用身子遮住他的视线,催促道:“公子,面团冷了就不好吃了。您快吃吧,不然,您的肠胃又会痛了。”

    不知为何,楚怜儿听成侨的声音有怒气,还有哽咽。有些不解,成云说话了:“多嘴的奴才!”

    成侨跺脚,转身恶狠狠地瞪了楚怜儿一眼,一把截过他盘里的面团,故事大声道:“公子,您也真是的,这些日子,又要阅兵,又要操劳军务,还要陪着某些无病呻*吟的人吃饭,一天到晚都得不到休息,瞧你,人都瘦成这样了。大夫早就说您营养不良,不要吃这种又干又硬的面团,需要多多吃些菜和肉才是。喏,这羊肉厨房做的倒挺有水平的,你赶紧把它吃了吧,免的菜凉可就不好吃了。对您的胃也不好。”

    楚怜儿这才抓到一句重点,看向成云,问:“你有胃病吗?”人体器官最难保养的就是胃,基乎每个人身上都有不大不小的胃病。她没料到,看似完美的成云,也会有胃病。听成侨所说,好似还挺严重。

    成侨如同被踩到尾巴的鸡,只差没跳起来,他恶声道:“何止胃不好,简直就是——”

    “成侨!”成云低低淡淡的声音幽幽响来,楚怜儿打了个机灵,看着面地铺神的成云,只见他看也不看成侨一眼,轻描淡写地:“看来刚才的惩罚还轻了点,角楼外有石子路,你去那里罚跪,好让脑子清醒些,知道哪些话该说,哪些话不该说。”

    罚跪?成侨刚才被罚跪了?

    楚怜儿低头,这才发现成侨的两条膝盖处,黑漆漆的。

    成侨咚地跪了下来,声音哽咽:“公子,我知道您又怪我多嘴了,可是,您的胃不好,丈夫早就说过了,你不能吃硬的食物,这些天您都不听我的劝,瞧你整个晚上胃都痛的睡不着觉,我看了于心不忍啊。”

    楚怜儿愕然,这才发现成云脸色不太好,苍白了些,憔悴了些,还瘦了些,眼下的黑眼圈都出来。刚开始她还以他只是整日操劳军务,劳心劳力,以至于长瘦了。

    成云冰冷的神色有些动容,成侨继续道:“我知道南凌食物严重缺乏,您想与将士们一并同甘共苦,可是,你身为主帅,万千责任集一身,可不能为了这点小事而耽误了自己的身子。要知道,您身上牵系着十五万将士的性命,和关内数百万无辜百姓的生命。”说到这里,成侨又恶狠狠地瞪着楚怜儿,道:“我知道您也吃不惯北方的食物,可是身为三军主帅的您都能忍,为什么这个女人不能忍?”

    楚怜儿这才听明白了,原来成侨一半是心疼自家主子,一半是在怪罪成云对她太好了,替她开小灶啊。

    真是个可爱的小东西,情愿被主子责罚,也要维护主子的健康,才多大点的孩子啊?

    真是难为他了。

    成云重重放下物竹制的筷子,板着脸喝道:“成侨,你越矩了。”

    成侨毫不畏惧地迎视他,视死如归地:“我知道公子不喜我干涉你太多的私事,可是,就算您今天打死我,我也要说。主子,这女人留不得,她是祸水,长的一脸狐媚相,先前把前太子迷的团团转,这个谁不知啊,难道您也想学前太子一样被她迷的神魂——”

    成云脸色越来越难看,不等他把话说完,他袖子狠狠一挥。

    成侨还有些细瘦的身子就如断线的风筝飞了出去,重重摔在地上,好半天都爬起不来。

    楚怜儿惊只了,她豁地站了起来,朝成云大吼:“瞧你干的好事,成侨只是关心你而已。”她提着裙子奔向成侨,他面部朝下,动也不动的样子,她心里焦急,翻动他的身子,才刚碰到他的身子,就被成侨一把甩开,“走开,妖女,不需要你的假好心。”他的声音很弱,几乎听不见,薄薄的唇边,溢下丝丝鲜血。

第十三章 交换条件

    楚怜儿的动作,看在成云眼里,就是欲遮还露的美感,吊着男人的胃口与无限升高的欲望。

    成云一改往常期文的表相,一把捉住了她遮在胸前的手,放在枕头两侧,忽然,他的目光瞟向一旁,目光落到一个陌生的物体上,“这是什么?”

    楚怜儿的手忽然被刺了下,与成云几乎同一时间望向枕头里侧,然后,她赶紧挣扎成云箍制的手,驼鸟地把它藏于衣服里,一脸紧张:“没什么,是我平时无聊做的小玩意。”

    成云神色不变,“小玩意?拿来给我看看。”他不顾她的反抗,强硬地把她怀中的小玩意拿在手里,蓦地,他的脸色变了几变,“这是——”

    一块被削的粗糙的人型木头,上边插满了密密麻麻的银针,小木人的胸口处,还歪歪扭扭地写有东离淳三个字。

    东离国一向忌讳巫术,朝庭曾严令禁止巫术的存在与发生,一经发现,不问原由,都要处以极刑。也怪不得成云脸色会大变。更何况,当事人还是他的主子。

    楚怜儿当然也知道东离百姓的忌讳,不敢看他的眸子,仿佛做错了事的小孩般,嚅嚅道:“你又不是不知道,你家主子给我下盅毒,害我求生不能,求死不成,我打又打不过,反抗又反抗不了,只不过做着出口气而已。”东离淳那死人妖现在不也活的好好的么,不但活的好,还——

    她瞟了成云一眼,夜间光亮变黯,看不清他的神情,她又解释道:“唉呀,给你解释那么多干嘛,反正,如若他不给我解除盅毒,我就与东离淳誓不两立,哼!”

    有些人就算做错了事,也不会认错。楚怜儿就是此例。

    成云眸光变幻不定地看了小木人半晌,蓦地轻笑,看着上边密密麻麻的银针,莞尔笑道:“多大的人了,还信这个。如若你真想置他于死地,为何不扎在要害部份?”

    外这天边黠了下来,屋内却未掌灯,不知是不是错觉,楚怜儿居然看到成云的眸子晶闪发亮,又似欣喜,又似复杂。

    她拿过小木人瞧了瞧,从鼻吼里哼了声:“如果真把他扎死了,那我的盅毒不就永远也解不开了。”如果施盅人死了,那她这个受害者不就会被失去探制的盅毒活活折腾死?就算现恨他,这点脑子她还是有的。

    成云“哦”了声,拭探性地问:“如果他替你解了盅毒,你还会恨他么?”

    “以他那种小人性格,会有这个可能吗?”她说的讥讽。

    成云不再说话,把小木人丢到一旁,小森人骨碌碌地滚到床下,楚怜儿大惊,想起身去捡,却被成云按倒在榻上,双手开始在她身上不安份起来。

    楚怜儿想阻止,可他却握着她的双手,用低低的,肯求似的声音道:“怜儿,我要你。”

    楚怜儿的骨头快酥了,她没想到,一个大男人,干嘛学女人那种能把骨头都能酥化的腔调对她肯求那种事儿,不由红着扔儿,轻轻捏了他的背。

    仿佛得到了将官的命令,准备就续的士兵立即拿着武器冲锋陷阵——一场销魂蚀骨的欢爱开始在芙蓉暖帐内——

    今夜的夜晚格外迷人。

    半圆月儿挂在天边,斜斜洒洒地落在南凌上空,屋梁上有一层银色的光辉。

    风儿轻轻,微微带动着角楼旁边那棵听说有五百年历史的榕树,沙沙作响,仿佛在唱爱的篇章。

    二楼上,从结实的窗棂里,通过层层布帘,再穿过鸟栖枝头图案的白色屏风,可以从白色床幔上窥视到两俱亲密拥抱的两人。

    一整夜的激情纠缠,榨干了楚怜儿的体力。她没料到,看似“柔弱”的成云在人前一副斯文儒雅的风度佳公子,可在床上,却勇猛如沙场骁将,她在极至的欢愉下,晕厥后,再度醒来,发现他仍然在孜孜不倦地继续攻城掠地。

    与成云相识以来,已有两个多月了,这两个月来,他身边从未出现过年轻美貌女子,而她,大多数时间都与他在一起,最清楚他的状况下。

    可能是禁欲太久了吧,所以才会这么生猛。

    不过,或许她的身子也被禁的太久了,这场欢爱,如久旱沙地,忽然得了场大雨,酣畅淋漓的畅快,以至于让她忘记了要在他面前保持的淑女和含畜。

    极至的欢愉过后,成云仿佛累极,拥着她沉沉睡去,不过,他却在嘴里含糊呓语:“怜儿,不要恨我——”

    感觉全身舒暖暖的,胸口常出现的胀闷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片舒意的清凉。仿佛堵塞的血液,忽然流通,,偎依在成云结实的胸膛里,她离着他身上混着的汗味与他自身独特梨花香味,深吸口气,细长纤手,在他胸膛上画着圈儿。

    一双白淅手掌抓住她使坏的手,楚怜儿不服气地捶他,啫嘴道:“讨厌,你居然装睡。”

    胸膛一阵震动,是成云低哑的笑声,他翻了身,把楚怜儿压在身下,坏坏一笑:“本来睡的很香的,可怀中总有个淘气的野猫子——嗯——”他一个闷哼,握住她使坏的手,揉了揉胸前被掐的地方,倦怒:“好呀,想谋杀亲夫啊。”

    楚怜咯咯一笑,伸手再度掐了他的胸膛一把:“去你的亲夫,八字还没一撇呢。”

    成云急了,捧着她的脸,一脸哀怨:“怜儿,难道你把我吃干抹净了就不想负责了?”

    楚怜儿差点笑出声来,没想到这人表面一副道貌岸然的模样,想不到背地里却是这种搞笑的双面人。

    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啊。

    成云把她的脸对着自己,细长的眸子被窗外射来的月色映的一片朦胧,晶亮又期待。

    “怜儿,等这场战争结束了,我们就回京,好吗?”

    “回京?回京干嘛?”楚怜儿不解。

    “当然是成亲啊。”成云的声音理所当然,他吻了吻她的唇,道:“咱们都这样了,万一肚里有了小宝宝——”他顿了顿,伸手在她裸露的肌肤上游走,最后来到她平坦的小腹上,声音低沉:“我想有个小宝宝,是怜儿替我生的。”

    楚怜儿心里一跳,仿佛被拉进了一旋窝,无论她怎么努力,都无法逃过旋窝卷走自己的身子。

    “成云——”她的声音阵阵发紧,如同干涸久了的旱田,就算下了点雨水,依然无法让他恢复原来的滋润。“你想娶我?”

    “怜儿,我是认真的,嫁给我,好吗?”

    “嫁,嫁给你?”楚怜儿讶然,她杏眼圆瞪,不可置信地看着他,“成云,你没发烧吧,你居然要娶我?”

    “我没发烧,怜儿,我要娶你做妻子。”成云的声音低低的,楚怜儿感觉他的心跳的很快,他吻上她的眉眼,最后,吻上她的双唇,呢喃道:“怜儿,嫁给我,好吗?我保证让你做世上最幸福的新娘。”

    “为什么,为什么要嫁给你?”楚怜儿知道古人保守,只要与女人有了丁点暖味,都要娶回家以示负责。更何况,还带上了床一并滚的她。

    只是,心里有些怪怪的,按照现代的想法,他只是为了负责而娶她,总有些不是滋味。

    “因为——”成云看了她半晌,轻轻地道:“难道你不认为咱们都发展到这种地步,不该成亲吗?”

    果然!

    说不出的滋味,楚怜儿觉得胸口一下子堵堵的,“怜儿,你的意见呢”成云的声音显的急切,“沉默就代表同意了?太好了,怜儿,等战事一结束,我就带你回京,我要正式迎娶你。”

    “等等,成云。”楚怜儿捂住他的唇,努力保持脑袋清醒,她提醒他:“你是东离淳的心腹大将吧?”

    成云怔了怔,“怜儿,其实我有件事想对你说——”

    “成云!”她打断他的话,“我体内有盅毒,还有,我是前太子妃,想必你都知道了吧,你娶我,可是冒天下之大不违,你可得考虑清楚了。”她是东离国的前太子妃,一个被皇帝亲自下旨赐死的太子妃,她祸国殃民,心怀不诡,整个东离国的老百姓都知道。

    她虽然没有死成,但却是东离淳手中的棋子,以东离淳对她的仇恨,成云怎能娶她呢?

    “你是在担心这个?放心,我会处理好的。”

    楚怜儿抓着他的话:“包括解除我身上的盅毒?”

    成云迟疑片刻,点点头。

    “以前,东离淳也曾答应过我,说要解除盅毒,可惜,他骗了我,盅毒依然在我体内,并且我还发作过几次,每次都让我生不如死。所以——”楚怜儿抬眸,看着成云。尽管黑夜里看不表他的表情,她声音依旧冰冷:“我最讨厌欺骗我的人了。成云,你可不要学他欺骗我哦。”

    成云身形倏震,他轻轻一笑,刮她的鼻子:“你呀,就是太过执拗了。我说有办法替你解开盅毒,就会解开,你相信我好么?”

    “真的?”楚怜儿一脸惊喜,抓着他的手臂,忙问:“你有办法解开?什么时候能解?”

    “如果我能替你解开,你能嫁给我吗?”成云不答反问。

    楚怜儿想也不想就狠狠点头,她抓着她的脖子,在他脸上印上那多外香吻,喜孜孜道:“如若你真的替我解了,我就嫁给你,给你生一打的孩子,好不好?”

    成云定定望着她,声音轻轻地:“好!”

第十四章 如此良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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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为成云的未婚妻是件甜蜜而美好的事。

    整座南凌的将官见到她,都要恭敬又恭敬地在她面前弯身行礼,然后毕恭毕敬地叫她一声:“楚姑娘安好!”连南凌最高将官三兵总制胡永见了她,也满脸堆笑,向她打招呼,可以想像,成云在军中的地位。

    “小姐,您瞧,自从云公子对外宣称您是他的未婚妻后,南凌的哪个将官见了您不向您低头夸腰?小姐,大帅夫人做着威风吗?”走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怀中抱有成堆药材的秋月紧跟在楚怜儿身后,一边羡慕地对她洗脑。

    楚怜儿停下步子,回头,似笑非笑地瞥了她一眼,“死丫头,尽会耍嘴皮子,看我不拧拦你的嘴。”

    “嘻嘻,小姐啊,淑女风犯啊,千万不要破掉了。”

    楚怜儿暗自咬牙,这死丫头,越来越不像话了,居然敢骑在她头上了。

    秋月又道:“小姐,云公子对您可好了,瞧你身上穿的,可不是一般大富人家才穿的衣服,这可是南方的上等娟稠呢,价值纹银三十两,可是平常百姓一年的用度——还有,您手上的这玉钗和玉镯,全是云公子花自己的钱从商铺里买来的,还有这颗珍珠,又大又圆,色泽又亮,价值可不低哦——只是,我真不明白,云公子送了您那么多的首饰珠宝,您为何只选择珍珠玉石来戴呢?”

    楚怜儿白她一眼,“我就喜欢玉石和珍珠,怎样?”

    “小姐,出门前,云公子曾吩咐过我,小姐想买什么,只管对店家招呼一声,店家就会差人把货物送到帅府,银子都不必花的,可是您买这些药材做什么用呢?”秋月不解。

    楚怜儿边走边答:“我想,你不应该叫秋月,应该叫碎月,嘴碎啰嗦的意思。我想买什么,还需要理由么?”反正成云看上去挺有钱的样子,她不努力花,又怎能对的起身为他的准未婚妻的身份呢。

    路经一间字画店,里面人头涌头,楚怜儿一时好奇,道:“秋月,这间字画店生意好像挺不错的,走,咱们去看看。”不等秋月抗议,已提着裙据朝里边走去。

    店家见楚怜儿的穿衣打扮,及身后紧跟的秋月,料想是条大户,于是堆脸堆笑:“这位姑娘,您要买字画么?咱们这里的字画包罗了整个东离国大人物的手笔,不知您喜欢哪一位名人雅士的字墨?”

    楚怜儿随意地看向挂在墙壁上的字画,有的龙飞凤舞,有的笔力酋劲,有的行云流水,总之,各有各的风格,不过,对于书法和绘画,她都是门外汉,也欣赏不来的,只知道这些字体都挺好看的就是了。

    店家见她只看不问价,不由急了,小声道:“小姐,这些字画,可是整个东离国可遇不可求的,好多大富人家都买回去收藏。比如这副,是当朝太师连子杰的笔墨,价值千金啊。咱店里卖了还剩最后一副了,如果您想要,就便宜点算给你——”

    “店家,这是谁写的字,这么难看,也敢挂在这里卖钱?”楚怜儿蓦地指着一副字画,这到底是谁写的啊,这么难看,连小学生写的都比他的好,歪歪扭扭的不说,不说笔锋了,连起码的横细竖粗都不会写,字迹凌乱不说,还写的东歪西倒的,并且写的字上边大,下边小,更可耻的是,还纵排都写歪了。

    “店家,这字是谁写的?说有多难看,就有多难看,恐怕三岁孩子写的都比他好,居然还敢挂在这里丢人现眼?丢不丢人啊?”

    店家嘿嘿低笑,压低了声音对她道:“姑娘有所不知,这副字画确实很丑,但我挂在这里,也不是为了卖钱,而是为了与旁边的字画相互映衬,好让客人做对比——”

    楚怜儿听明白了,很典型的商家促销手段,把不尽人意的商品拿出来,与优等商品摆在一起,客人拿两件优劣商品稍作对比,稍微有脑子的人都会选择优质商品,价格贵点也无所谓。

    只是,这字也写的太丑了点吧。

    楚怜儿问:“这字是谁写的?你的孙子?”店家四十上下,古人成亲都很早,一般四十岁人的都叫了爷爷了。

    店家猛地摇头,一脸不屑:“得咧,有这种人做自己的孙子,我还会短寿。”

    楚怜儿更加好奇了,揍了脑袋上前,看着下边的一排小小的黑体字:弘扬帝十八年东离国太子妃楼氏笔墨。

    太子妃,楼氏?

    楚怜儿愕然,脑袋如进了混浊的污水,搅的乱蓬蓬的,“楼,楼氏——”

    店家压低了声音道:“是啊,堂堂太子妃,长的倒妖娆俏丽的,可惜啊,写的字,连我这个大老粗都不敢恭维,姑娘,听您的口音,好像是从京里来的吧,知该听过此女的大名吧?”

    楚怜儿咧了咧嘴,点头:“听过,当然听过。”心里不知是什么滋味,难道以前的自己,真有那么不得人心吗?

    “店家,这字,真的是我——是那个太子妃写的吗?”楚怜儿实在不敢相信自己写的字会这么丑,虽然她从未拿过毛笔,也未练过书法,但也不会笨的胡乱写来让别人耻笑吧?

    店家歪了歪嘴,满脸不屑:“这可是凌千户亲自送到咱店里来的,还会有假的么?”

    “凌千户?”那是谁?

    “听说是当今二皇子殿下的亲信之一,是二皇子的贴身侍卫,他和在江湖上有美誉之称的冷面剑客李华一并称之为龙虎双煞,是二殿子身边的贴身侍卫,此二人一暗一明,周年不离左右。千户之职看似职位低廉,但那可是见官大一级的特殊人物——”

    确实,领导身边的亲信人物,肯定是下面众人巴接的对像嘛。

    “那——这副画,那个凌千户什么时候送来的——”楚怜儿忍不住出声。听说楼玉儿“死”了都近半年了,居然还会有她的亲笔字墨,真稀奇。

    “小姐,时辰不早了,该回府了。”秋月从斜里吱声。

    楚怜儿呆了呆,看了秋月一眼,“哦”了声,恍然道:“对啊,时候不早呢,该回去用膳了,我肚子都饿了。秋月,咱们走吧。”

    “哎,姑娘,你不买副字画回家欣赏么?”店家在后头猛叫。

    楚怜儿边走边答:“东离国的名人难道就这些么,我看也没有什么了不起嘛。”

    店家听了脸色有些难看,不服气地忙拉住她,在她耳边低声道:“不瞒您说,我这里还有更为名贵的字画,保证是东离国最有胜名的大人物写的,只是,这位大人物的笔墨可是千金难求——”

    “是谁的?”

    “当今二皇子东离淳殿下。”

    “哦?”楚怜儿唇角蓦地弯了起来,粉嫩的色泽在春天的阳天照耀下,美丽夺目。

    “他的字有许多人买吗?”

    “那当然,去年我店里幸运地收到了二皇子的亲笔书墨,刚挂到店里,还不到半天,就有十多位客人开价,最后,价三喊到一千五百两我都舍不得卖——”

    楚怜儿猛地捉住店家的手臂:“店家,那东离淳的字真有那么好么?快让我看看。”她以前在皇子府时,收拾书房时,经常看到那人妖写的字,怎么不觉得呢?

    只不过,京城好像也有家专卖字画的也在收购东离淳的字,想不到,远在南凌也有他的忠实粉丝,并且这些粉丝还全是大富大贵之家,做皇子做到这个地步,这人妖也够厉害了。

    店家仔细打量了楚怜儿一眼:“本店最宝贵的字画是从不挂在外边卖的,姑娘想看的话,可得——”他伸手在她眼前比划着。

    喝,真够威风了,人妖男一副字画想看还要得点门票费,真会做生意的了。只是,这其中,不知会不会藏有猫腻?

    通知特以稀为贵,商人最拿手的就是哄抬物价,说的天花乱坠,把滞销货说成可遇不可求的珍贵名物,给消费者产生一种心理错觉,如果你有钱却不买的话,绝对会是你的损失。

    “五两银子就五两银子,店家,去拿来给我观赏观赏吧。”楚怜儿也不在乎这五两银子的门票钱,她只想见识一下,东离淳那死人妖的字到底写成什么样子。如若真的值钱,她就让成云多向东离淳要点笔墨,反正成云是东离淳的心腹不是么?要一两篇字迹,应该很容易的。

    秋月赶紧拉了楚怜儿一把,一脸焦急:“小姐,走吧,字画有什么好看的,还是赶紧回去吧,不然迟了我可要挨骂了。”

    “急什么,有我在,谁敢骂你。”心里打着如意算盘的楚怜儿可不想就这样走了。

    可秋月却不顾她的抗议,硬是拉着她朝外边拖去,楚怜儿敌不过她的力气,被她拖出了店铺,不由气恼:“秋月,你太放肆了,到底谁才是主子?”

    秋月不理会她,“小姐,是用千膳的时候了,等吃了午膳我再带您来看,好吗?”

    楚怜儿咕浓一声:“到时候,说不定都被拿走了。”

    “你说什么?”大街上,人来人往的,人多嘴杂,秋月没有听清楚。

    “没什么,就下午吧,秋月,我下午再来一躺。到时候,你可不能再阻止我了。知道吗?”

    “知道了,我的小姐。”秋月松了口气。

    ***********************************************************

    回到帅府角楼里,大门口立着数十名身穿铁甲的高大侍卫,个个肩背笔直,气吞山河,威风凛凛的,他们见到楚怜儿,纷纷让开一条道路,让她进去。

    为免打饶用餐的兴致,饭厅设在二楼,楚怜儿蹬蹬地上了二楼,在楼梯转角处,毫无例外地碰到一个带刀侍卫,凌彬。

    凌彬见到她后,脸色有些难看,但仍然侧身让她从身旁经过,上了楼。

    经过他身旁时,楚怜儿停下步子,仔细看了他一眼,笑道:“凌彬,成天守在成云身侧,不会无聊么?”

    凌彬冷哼一声,别开脸。“公子军务繁忙,日理万机,可没那么多闲功夫等你用膳。以后没事不要四处乱跑。”呵,不愧为忠心耿耿的属下,他是在责怪她只顾玩乐,而在心疼成云在军画繁忙之出际,还抽空等她吃饭?

    每天忙的快累毙的丈夫,回到家,还要等玩乐的妻子回来吃饭,这事儿不管放在古代,还是现代,都是件不能饶恕的罪过。

    楚怜儿也发觉今天有些过火,忙吐吐舌。提着绿油油的娟丝裙裾,朝楼上走去。

    毫无意外,宽敞的大厅里,成云已赫然在座,他面前已摆好了杯箸,听到声响,他抬眸,朝楚怜儿微微一笑,声音清优雅,丝毫没有久等而生出的不耐。

    “玩的还愉快吗?”他起身,拉着她一并落坐,执起筷子,夹了块脆嫩可口的豆腐放到她碗里,“肚子饿了吧,快趁热吃吧。”

    楚怜儿一边吞咽,一边看着他优美的侧面,这男人不管何时何时,左看,还是右看,侧看还是正看,脸部完美的不似人间。

    “终于被我迷住了?”成云看着她,眸光暖暖,春暖花开般的柔情。

    楚怜儿红了脸,忙低下头,努力猛吃着盘子里的菜,成云一边温柔地看着她,一边替她夹了菜放入她碗里,楚怜儿埋头猛吃,蓦地,她张大了嘴,把嘴里的食物吐了出来,整张俏脸儿皱成苦瓜:“这是什么菜啊,这么苦?”就像中药一样。

    成云轻轻一笑,拍拍她的背,用银制的勺子又勺进她碗里,轻言细语地:“乖,把它吃了,对你身体有好处。”

    楚怜儿猛摇头:“好苦,这哪里是菜,分明就是药。”别以为她笨的把中药与菜都分不清。

    成云淡淡一笑,目光温润而清凉:“想解开身上的盅毒吗?”

    楚怜儿猛地抬头,看着他,不可置信:“这就是盅毒的解药?”

    亲自看着楚怜儿一口气把一大碗药都喝下肚后,成云又夹了一块甜菜放到她碗里,“吃块甜瓜吧,压压苦味。”

    “哦。”楚怜儿听话地张嘴,吞下甜瓜,也就是俗称的地瓜。

    “成云,这些天军务很繁忙吗?”看他每天天都未亮就出去了,身上穿着的还是坚硬粗重的盔甲,晚上回来满身风尘汗味,脸也瘦了一圈。

    天气转暖,春耕也到了,成云一方面要指挥农民播种,一方面又要大面积宣传红手植,农民思想保守,从不轻易相信新的作物,想要他们接受红薯,不知要费多大的劲。

    还有,与克猛哈尔的战争一解即发,成云每天还要去校场阅兵,再来,身为南凌的最高军事帅将,不但要管理军务,连政治,经济,税收,商业等事务都要由他处理。想来劳心又劳力的,就算是铁打的身子恐怕也吃不消。

    她捂着他瘦削的俊脸,一脸心疼:“瞧你,都瘦成什么样了,胡永,袁永华,还有南凌布政使呢?他们干什么去了?为什么不能替你分担?”

    成云握着她的手,放在唇边轻轻一吻,“他们这些天也忙的脚不沾地,我算是很清闲了。主要是要与女真一族进行盟约会唔,所以忙了点。怜儿,再委屈你一段时间,等把克猛哈尔打败了,我就有很多时间陪在你身边了。”

    “瞧你说的,好像人家是个任性不懂事只想丈夫作陪的无聊女人似的。”楚怜儿不开心了,虽然她也希望一直和他在一起,但也不是不识大体的女人,怎能让他撇下一身要务只为了陪她?

    成云双眼晶亮晶亮的:“我的怜儿终于承认我是你丈夫了。”

    这个不正经的假斯文!

    楚怜儿白他一眼,发狠似地拿起一盘豆腐和一碗鲜鲜汤猛地倒在他碗里,恨恨地道:“给我把它全都吃完,不然,休想离开饭桌一步。”

    成云低头看着被塞的满满的瓷碗,眸光湛亮,“我的怜儿也在关心我了,生怕我饿着了。”

    “尽管贫你的嘴吧,哼,我不想再与你废话了。”楚怜儿又气又羞,恼羞成怒地捶他。

    不知是成云是真的饿了,还是被楚怜儿逼的,桌上的鲜鱼汤和豆腐及一盘青炒鲜萝卜丝都被他吃的精光。

    *********************************************

    “对了,成云,你与东离淳是经常见面吗?”

    吃完午膳,丫环又上了茶水,成云在不经意间问楚怜儿上午去了哪些地方,楚怜儿这才想起一件事来。

    成云眯起眼:“没有。你问这个干什么?”

    “哦,没什么。”楚怜儿顿了顿,双眼闪动着光茫:“既然你们不经常见面,那平常又是怎样联络的?”

    “书信往来。”

    “是飞鸽传书吗?”

    “嗯。”

    楚怜儿双眼一亮,猛地抓着他的衣领,“成云,朝庭不是缺钱吗?我找到一种挣钱的法子了。”

第十五章 忽来圣旨

    下午又去了那副卖字画的店铺,那店家一见到楚怜儿就赔着笑脸对她说:“真的很不巧,姑娘,那二殿下的字画已被人高价买走了。”

    楚怜儿有些郁闷,支开了秋月,一个人在店铺里呆了半天,然后再拢了拢衣袖,与守在外边的秋月回到帅府。

    今天成云去校场阅兵去了,还未回来。屋内只余下楚怜儿一人独自用膳,秋月在一旁侍候着她,见她咬着筷子只略微动了盘子里的马肉后就不再有所动作,不由催促:“小姐,您不是一直吵饿吗?为何不吃了?”

    这些天,正是大战全面暴发的前夕时刻,成云每天都在校园阅练三军,楚怜儿一时好奇,也跟着去了,只见校场场边旌旗飘飘,在风中猎猎风响。而场内,骑兵,步兵,变化莫测地变在主将官的指挥下,变化着不同的阵形,一时间,沙灯通亮,旌旗招摇,摞鼓作响,骑兵在场内纵横驰骋,卷起漫天黄沙,迎面扑来。

    就算身处三丈高的主将台,也不能幸勉,楚怜儿被黄沙呛的连连咳嗽,一条雪白手帕递到面前,她想也不想就接过,使劲地包裹着鼻子,可是,漫天的黄沙仿佛生了眼睛似的,专门朝她面前扑来。

    “咳咳——这该死的黄沙——”这些古人怎么那么笨,明知沙地干燥,为何不洒些水在上边,这样,铁蹄践踏之下,也不会激起如此大的风沙嘛。

    还有,她实在不明白,为何在演习时,前方铁骑朝前边奔驰,而后方则有上百铁骑在原地来回不停地奔走呢?

    她自以为是地把自己的见解说给成云听,哪想成云却笑笑地说:“在军帐里,你在军事方面的见解别出心裁,独俱匠心,为何到了临阵杀敌时,却不知这起码的兵事要领?”

    怎么,这黄沙还是他们故意激起来的不成?

    看出她眼里的不服,成云笑着解释:“铁骑出击卷起漫天黄沙,这就给敌人一种错觉,让敌军认为咱们后援部人马非常之多。”他扬鞭,指向那百十名来回为奔袭的铁骑,道:“当咱们后援部队不足的时候,就要给将士们一种错觉,一种咱们虽然后摇部队不多,但气吞山河,威风八面,敌军迟早是要败的。再来就是,这百十铁骑在后方来回奔驰,地面震动,就给敌军一种错觉,我方的后摇人马很多,他们就会心生惧意,然后败走。”

    楚怜儿恍然,道:“原来如此。可,可,这灰尘实在太多了,我,我——”

    “你一个弱女子,实不该来这种地方的,你先回去休息吧。”成云招手,让他的两名亲兵护送她回城。

    本来还想见识一下阅兵的宏大场面的,但楚怜儿实在受不了这扑鼻的灰尘,也就随着两名亲兵回城了。

    在进城的路上,她沿徒又听到不少关于楼玉儿的事迹,前些天还好,把楼玉儿骂的狗血淋头,但那也只是骂骂而已,可今天不得了,她居然听到老百姓们四处奔走相告,说楼玉儿虽然死了,还阴魂不散,又来缠上了东离淳,害的东离淳被贬去西陵,而远在京城的另两位皇子则展开了一场轰轰烈烈的皇位争夺战,听说,有皇后人搂持的三皇子占了上风,四皇子被贬为庶民,发配南凌充军,却在涂中,疾病而亡。

    目前皇位的争夺者就剩下二皇子东离淳与三皇子东离清。

    但听说目前的形势对东离淳极为不利,东离淳远在西凌,东离清在京城把持皇权,排除异已,就算东离淳掌握了东离国的大半兵马,但也鞭长莫及。四月初,皇帝驾崩,三皇子东离清继位,改国号为宏,东离淳一登基,首要的任务就是派人前往西凌,命东离淳回京,让他替先皇守陵,这是先帝驾崩前的遗愿。

    然后,听说东离清又派了人前往南凌,责命三军统帅成云归还虎符,并令他立极回京面圣。

    临阵换帅,那对军心士气的打击可想而知。

    楚怜儿已记不起东离淳的面容了,虽然以前她曾迫害过他,但他也报复过她了,还害的她被毒盅折磨着,他们之间的债,算是抵清了。

    现在新皇都登基了,并且迫不及待地要对付东离淳,如果东离淳聪明的话,就应该立即行动起来,纠集全国兵马,一并开往京城,与刚坐上龙座,根基偿浅的新皇绝一死战,不然,等着他的下场就是被新皇并吞,然后死无全尸。

    可是,如若东离淳胜利了,她岂不永无宁日?

    但,如若东离淳死了,那她的盅毒——岂不就永远也解不开了?也不知这毒盅在无人操控后,会不会在体内疯狂地玩她?

    唉,想来想去,都是那死人妖的错。

    不过,幸好成云能替她解除。

    只是,成云却是那死人妖的手下,万一那家伙真的登基做了皇帝,成云身为首席功臣——按照历代帝王的性子,这些与他们打天下的臣子,被当作良弓藏起来这还算是好下场,她怕就怕在,历代有多少功臣战将在把帝王送上皇帝宝座后,却被帝王无情诛杀?

    在夜深人静时,一阵肢体交缠后,她把自己的优虑说给出成云听,可他却淡淡一笑,对她说:“放心,不会有那么一天的。”

    成云说的自信,可是她依然放心不下,可是,她也深知,在这紧要关头对他说这种话对他也没有好处。

    这些天,在成云含笑的目光下,她每天都要喝一大碗汤药,苦苦的,涩涩的,尽管很难喝,但为了尽快解开盅毒,她仍然咬牙喝下。

    每当她喝完药后,成云就会朝她温柔一笑,然后给她一块地瓜吃。

    南凌地处干旱,一半是沙丘地带,春暖花开时,地里需要许多的水灌溉,为了解决水流渠道。成云力排众议,组织了穷苦百姓与士兵,在一片沙石泥土里,生生开劈了一条从南凌到成江的运河。

    成江四面临水,长年发生涝灾,可与之只有一山之隔的南凌却大部份时期处于干旱,打通两地的水流渠道,解决了南凌的农作用水和干旱,也消除了成江的水窜,意义远大。

    南凌干旱的气候是种不出味甜汁多的地瓜的,这地瓜听说一直出现在东西凌地区,与南凌隔了几千里路,为何会出现在南凌,楚怜儿不得而知。不过,每次吃地瓜时,丫环们的神情都好奇怪,有羡慕,有忌妒,还有吞口水的声音——楚怜儿明白,这看似再普通不过的地瓜,在南凌,也是极为短缺的上等食物。

    为了让她能吃下药,成云费了多大的苦心,令她忍不住感动。

    秋月见她一下子拧眉痛苦,一会儿又开心莫名,不由奇怪地问道:“小姐,在想些什么?”

    楚怜儿看了她一眼,发现她脸上尽是一脸了然的坏笑,不由翻了白眼,“死丫头,才多大的年纪啊,就开始胡思乱想了,真没正经。”

    秋月捂嘴笑道:“小姐又知道奴婢心里想到什么了?”

    “得了,不要再说了,对了,听说京城发生大事了,不知会不会影响到这里。”楚怜儿目前最担心的还是这个,东离淳的死活她才不想管呢。她最担心的还是成云的处镜,身为东离淳的第一干将,他又掌握了南凌的所有兵马大权,早已成为皇帝眼中刺,新皇帝就算暂时动不了东离淳,也会想方设法地先铲除他的心腹与幕僚。而手握兵马大权的成云就成了耙子了。

    “小姐,您怎么又不吃了,这可是厨房特意替您准备的呀,整座城楼,就只有这一份呢。”

    秋月带着责备和羡慕的声音,让楚怜儿有些自责,连成云都吃着粗茶淡饭,而她一个人却开小灶,这样是不是太对不起厨房了?

    “秋月,我吃饱了。”她放下筷子,起身。

    秋月拦住她,从桌上端起原封未动的红枣连羹汤:“哎,小姐,您才吃这么一点,不行呀。再把这汤喝了吧,这可是云公子特意交待的,他让奴婢必须每天都要盯着您把它喝完。”

    楚怜儿嫌恶地皱眉:“天天吃这些玩意,我都快上火了。不吃。”

    “可是,云公子说您身体虚弱,需要补补血——”秋月觑了她的神色一眼,小小声道:“奴婢听公子的语气,好像小姐身有瘾疾——”

    说到这个,楚怜儿更是火大,如若不是他的主子东离淳那小人拿盅毒害她,她可是健健康康的,用的着他来亡羊补牢吗?

    ********************************************

    南凌的春天姗姗来迟,已过了四月,才瞧见枯枝生上嫩绿的新芽,听到枝头鸟儿欢快的叫声。

    前线探子回报,孤军深入的五千精兵,已凯旋归来,他们顺利地完全任务,使原本就危机重重的草原,更是雪上添霜。

    在天边刚露出鱼白肚时,成云已领着麾下将士,迎接了这批劳苦功高的将士。

    四月中旬,草原上的积雪开始融化,克猛哈尔的十万大军,已在南通关外百里之地安营扎寨。

    一场前所未有的声势浩大的战争,即将展开。

    南凌将士一半兴奋,一半忐忑,这次,他们在主帅的指挥下,第一次占据了上风。

    他们与鞑靼交战十数年,这也是他们是第一次主动开关出击。从未与凶猛的鞑靼大军正面交战的他们,心里还是有些打鼓。

    尽管鞑靼人高马大,威猛,一支狼牙箭,百发百中,胯下骏马,快如闪电。但他们依然充满了斗志,因为,听传闻,当年二皇子东离淳殿下也曾与鞑靼人正面交战,杀的他们片甲不流,抱头鼠窜,在有心人士的鼓舞下,志凌将士们心里都在呐喊:鞑靼人,并不可怕。

    四月二十日,阳光明媚,风和日立,南凌的三大关口的南通关,缓缓开启了厚重的城门,一支重骑精兵,奔雷闪电般,驶向茫茫草原。

    立在城墙上的成云,身穿亮银色盔甲,头戴一簇红缨,肩披火红披氅,正目视五千精兵的远去。

    楚怜儿一袭青衣,肩披镶狐毛的锦绒披风,立在成云身边,望着已远去的大军,不解地问道:“不是要与鞑靼正面作战吗?为何要先派这五千精兵去打头阵?”克猛哈尔是草原之鹰,统领着草原六大部落,他麾下的将士,个个骁勇善战,听探子回报,他的十五万大军分成三拨,前锋全是清一色的重骑兵,中锋是克猛哈尔的主力部队,而后锋,听说则是他们的粮食供应后援。但不管这三拨分隔多远,成云居然只派了区区五千精兵去对抗人家,无疑是老虎嘴里拨毛,送死的份。

    生平第一次穿上盔甲的成云,褪去温文儒雅的面具,现在的他,周身凌厉,一股不怒而威的威严散发出来,与他熟悉惯了的楚怜儿在他面前也不敢随意造次。

    他低头,冲她笑了笑:“我自有妙处。”

    “哼,故弄玄虚。”楚怜儿不满的皱皱鼻子。他以为她不知道他的阴谋吗?这五千精兵才不会派出去与鞑靼正面交战呢,恐怕是声东击西之计。

    成云看着她嘟起的唇,低笑一声:“算了,还是告诉你吧。这五千精兵,他们的任务就是去佯攻克猛哈尔。”

    “克猛哈尔不会是笨蛋吧?这区区五千兵马,难道他会看不出其中有诈吗?”

    成云轻蔑一笑:“克猛哈尔一定会上当的。”

    “哦,这么自信?”楚怜儿好奇,娇脸儿甜甜一笑,露出两个可爱的酒窝:“让我想想,你的自信从哪来——嗯,我刚才见这五千将士的马上都带有造饭用的锅俱——该不会你是想以这些锅俱来引诱克猛哈尔吧?”草原上的人不懂冶铁技术,他们也没有这个条件和造铁的材料,因此严重乏锅俱,他们为了有一口锅可以拿百头肥羊换取关内人价值不到百文钱的锅。甚至有些稍微有地位的蛮人,在嫁女儿时,为了显示自己的富有,忍痛把锅一分为二,只用半边锅作嫁妆都会被认为是非常不得了的富有。好多数人家都是轮流共用一口锅,还有的,拾起关内人不要的半口锅也当作宝贝似的,足以证明,这五千精兵将会非常顺利地完成任务。

    成云眸光闪动,有着欣喜与激赏:“你总是那么聪明,与你说话,特别轻松。一点就透。”

    能被成云如此夸讲,任谁都会得受宠苦惊。楚怜儿也不例外,她心里甜蜜蜜的,主动偎近了他,一脸得意:“那当然了,如果连这点都看不出,怎么对得起我母亲对我的栽培。”

    “你母亲?”成云讶然,“你还有母亲吗?”

    楚怜儿心下黯然,她穿越时间在这里,已有三个多年头了,妈妈,她现在怎样了?

    妈妈当初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人,后来却执意生下她,她们母女相依为命十多年,感情好的没话话说,可是,她突然死去——她坠入万丈悬崖,在母亲心目中,恐怕也认为她早死了吧。不知妈妈又是怎样的伤心?

    “我母亲她,已经离开我好几年了。”

    一双手悄然搭上她的肩,她抬头,成云看一脸温柔地看着她,长长的睫毛闪啊闪的,如蝴蝶般轻擅出怜惜的光茫。

    “放心,你还有我。”

    楚怜儿朝他灿烂一笑,心头窝心极了,她主动偎进他的怀抱。

    成云的手迟疑了会,下一刻,却非常用力地箍紧了她,“怜儿,等战事一结事,我马上娶你过门。”他在她耳边低语,声音带着激动,喜悦,还有期待。

    偎在他怀里的楚怜儿身子一颤,轻轻地“嘤咛”了声,然后把脸儿埋入他怀中。

    ***************************************************************

    高大的城墙,旌旗飘飘。

    一排排站的笔挺的守城将士,如同雕像般,屹立城上。

    城墙下方,有一条宽三丈的护城河,河岸边,有着不知名的野花儿,正迎着春风阵阵,一阵阵扑鼻香味迎风而来。

    城墙后方,有一排排高大的解马树,浓密的树枝,有些甚至支在城墙上,成云与楚怜儿站立的头顶上方,正有一枝斜倾的枝丫。这支树杈上,开满了许多细白的花儿,迎风飘舞。那朵朵洁白的花瓣,一片片飘落,撒在相拥的二人头上,身上。

    立于成云身后的数名亲兵校慰,面带微笑,不动声色地看着他们的主子。

    “晴空高照,蓝天无云。春风和暖,旌旗飘飘。英雄男儿,冷漠如铁,柔情女子,妩媚众生。万紫花开在解马树下,欲语还休?”旌旗飘摇下,不知是哪个艺伶在歌喝——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

    蓦地,一阵尖细高亢的声音从远方响来:“圣旨到,南凌城三兵统帅成云接旨!”

    楚怜儿猛地回神,惶然地看着成云,原本红润娇羞的脸蛋,看着从城下拾阶而上的十多名带刀侍卫拥簇下,中间一名穿着暗红夹袄,头戴平角头幞的年约五旬的内侍,他手持拂尘,眸光阴鸷,薄薄的唇角得意地扬着。他身后,偿有四名年轻内侍,四人手里皆有玉盘,用明黄绣金龙锦帕盖住,楚怜儿看向其中一个玉盘,脸色倏变。

第十五章 忽来怀疑

    那名内侍可能是传达圣旨的钦差,扯高气扬的模样,再加上肥胖的身材,鼻孔朝天地斜视着两旁士兵,边走边傲慢地道:“谁是成云?还不快跪听接旨?”

    楚怜儿拧紧了拳头,无措地看着成云。

    老皇帝已驾崩,新帝登基,第一个要打击的对像,当然是二皇子东离淳。可是,再笨的人,都知道,想要打赢一场政治斗争,首先就要先剪除他的羽翼,让东离淳失去左右臂膀。

    恰好东离淳手下掌握了南凌十五万兵马,这些边军,常年与凶残的鞑靼作战,个个骁勇善战,作战能力远胜于京军或其他兵队。

    而成云,却是这支边军的首脑,皇帝果然要行动了。

    成云神色不变,冷肃地看着走近的内侍,对方也看向他,蓦地,他仿佛见到了鬼般,倏地瞪大了眼,指着成云伴天都说不出话来。

    “你,你——”

    成云上前一步,面色冷厉,冷冷喝道;“两军对垒,本帅不接影响军心士气的圣旨。”他不给对方说话的机会,冷然下令:“临阵不换帅,圣旨不达三军!将在外,君令有所不授。为了稳固军心,来呀,把这群居心叵测之人给我格杀匆论!”

    成云豁地转身,紧紧抱住楚怜儿,把她按在自己胸前,不让她抬头。

    耳边听到一阵阵沉闷的刀剑刺入身体的刺耳声响,及一声声惨叫和闷哼——一切又归于平静。

    空气中传来阵阵血腥味,楚怜儿推开成云的怀抱,被他紧紧抱住:“不要看,怜儿。”

    楚怜儿抬头,朝他勉强笑笑,雪白的脸色在阳光映射下,显的透明而苍白。

    她挣扎着脱离他的怀所,看到原本还扯高气扬,威风凛凛的一干圣旨钦差队伍,已横七竖八地躺在地上。

    倒在血泊中的那名内侍,兀自睁着惊恐的双眼,死死瞪着成云,仿佛他比厉鬼还要可怕。

    成云好残忍,连对方说话的机会也不给,就这样把人家给杀了。公然杀害传旨的钦差,已被视作反叛,成云,他是得了东离淳的指示,要准备聚兵反抗吗?

    楚怜儿心惊胆战,地上,明黄绣金龙锦帕在地上无声地飞动,玉盘里,撒落了一卷圣旨,一把剑,一块似令符的东西。她拾起圣旨,打开看了起来。果不其然,上边冠冕堂皇地说着新帝登基,政局不稳,久闻边军总帅成云的大名,令成云辞去南凌一切军务,即日回京,与帝王共同议事。

    其实说穿了,还不是想没收成云的兵符,好架空东离淳对南凌军务的控制。

    一般大将在接到这样的圣旨,明知其中有诈,也只得忍气吞生,去面对即将面临的罢免或是杀头之祸。

    成云却采取了激进的手断,保全了自已,也把自己逼上了梁山。

    他已与东离淳站在同一条船上,那么,她接下来的道路,又该怎样选择呢?

    “怜儿?”成云轻轻地捧着执着她的手,语气关怀:“你在害怕?”

    楚怜儿机械摇头,成云不信,握着她冰冷的双手,道:“怜儿,不要怕,一切有我。”

    她望着他,他又恢复了温柔的模样,仿佛先前冷厉嗜血的人与他不是同一个人。

    楚怜儿望着成云,轻轻地说:“成云,我该相信你吗?”

    成云狠狠点头,声音毫不犹豫:“你要相信我,就算与全天下的人为敌,我也不会伤害你的。”

    飘忽一笑,她声音冰冰的,轻飘飘地:“嗯,我相信你。”

    成云松了口气,一把拥住了她。

    “成云。”楚怜儿的声音闷闷地传进他耳膜,“不管你对我有多好,但如果我发现你骗了你,我永远也不会原谅你。”

    成云身子倏颤,轻轻拍着她的背,温言道:“怜儿,不要想太多。”

    她抬头,朝他灿烂一笑:“成云,我这个人的性格就是,欺骗我一次,我可以原谅。但接连欺骗我两次,就休想我会原谅他。”她细细看着他的神色,忽地轻轻一笑:“不过,我想你不会欺骗我吧?”

    成云张着唇,想说什么,最终却什么也没有说,只是紧紧拥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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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怜儿喝药的次数少了起来,有时候,一天喝一次,但时,却三五天才喝,到了后来,十天半月才喝一次。她问成云:“为什么吃药不规则了?我记得以前是一天一次药。”

    成云冲她轻轻一笑:“你的盅毒已经解的差不多了,不需要吃那么勤了。”

    定定地盯他半晌,楚怜儿“哦”了声后,便不再说话,只是催促他把桌上的食物吃了。

    “成云,我喜欢吃清淡的食物,还有饭要煮的软,我不喜欢吃硬的。以后,你叫厨房一直坚持做下去,好吗?”热恋中的女人,都喜欢任性和撒娇。

    楚怜儿也不例外。

    成云看着她,细长的眸子,柔柔的,软软的,仿佛能滴出水来。他道:“我记得以前你一直喜欢吃麻辣的。”

    楚怜儿嘟着唇,摇着他的手臂,嗔道:“唉呀,人的胃口总是要变的嘛,我现在只喜欢吃清淡的。”

    他看她半晌,温润的眸子更加柔软,他轻轻地说:“好!”

    “对了,新帝登基,你与东离淳真要反吗?”她疑眉。自古以来,帝王争霸的道路都是在血腥与阴谋中夺得,哪有一次不是付出一条条鲜活的生活和无数的百姓为代价换来的。这帝王宝座真有那么吸引人吗?

    成云眸光清冷,如秋水寒冰,肃杀而冷冽。

    “坐拥天下之人,唯德者居之。东离清,他不适合做东离国的皇帝。”

    楚怜儿挑眉,通常每个争夺帝王的人都会说统治者的无能,而把自己夸的天上仅有,只为得到老百姓的拥护和幕僚们的誓死忠效。

    成云笑笑,替她解惑:“三皇子自小就被三位大学士教导圣人名言,学习圣人治国之道。三位大学士都是饱读圣书的儒臣,教出的学生,当然也是满口仁义道德,谨守圣人治国大道理,重文轻武,重农抑商的帝王。只知用文治国,而不知以武力威四海,平宇内。”他语气有些浓浓的不屑,他转头,问她:“你也看到了,以东离国目前的处镜,还适合这种圣人治国的方针吗?”

    楚怜儿默然,确实,东离国目前内忧外窜,重农抑商,长期下来的结果就是百生越活越穷,农民越种越吃不饱饭。重文轻武,长期下来,把文人越台越高,最后,少了有志之士,却多了假清高,鼠目寸光的酸儒。而失去了能征善战,保家卫国的武将。

    只是,在她的印像中,东离淳又能好到哪里去?

    “那么东离淳登基后,又能改善这些逆镜吗?”楚怜儿反问。

    成云坚定地含颌,声音踌躇满志:“先富民,后强国,如若做到这两点,那还何愁华国的狼子野心?本国的民不聊生?”

    “说的倒简单。”楚怜儿冷哼,先富民,后强国,这个道理谁不会啊。但是,大话谁都会说,但也要看俱体怎么施行。

    “咱们先说富民吧,要怎样才能富民?”

    成云毫不犹豫:“道理其实也很简单,农工商三业齐举,农业为基,工业为技,商业为叶,三业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再加上朝庭政策以保障,则民富就能实现。”

    楚怜儿瞠大了瞳孔,不可思议地看着他。

    农工商三业齐发展,这才是富国的关键。这句话放在现代,谁都知道。可放在古代,能有这样见识的人,那就不可同日而语了。

    “那你的强国呢?”楚怜儿目眸晶闪发亮,非常期待成云的见解。

    成云呷了口茶,微微一笑,道:“强国就很简单了,有了民富这一保障,朝庭就可以稳建兵力,壮大其军事实力。民富,国强后,谁还敢逆其锋芒?”成云说话的同时,周身散发出君临天下的霸气,那双流光溢彩的黑色瞳孔,荡尽天下光彩,令楚怜儿睁不开眼来。

    “成云,这是你的想法,还是东离淳的见解?”

    成云眸光一闪,沉声道:“都有。怜儿,你心底到底在想些什么?”他原本自满的神色被忧虑所取代,他抚上她的脸孔,细细抚摸着,轻叹一声:“怜儿,老实告诉我,你心里到底在怕什么?”

    楚怜儿吃了一惊,看着他洞察一切的锐利的眸子,勉强一笑:“没有啊,在你在,我怕什么呀?”

    成云细细地盯着她,不放过她脸上任何反应,半晌,他才长叹一声,把她拥进怀里,声音呢喃:“怜儿,告诉我实话,好吗?这些日子,你在我面前,总是强颜欢笑。告诉我,你到底在怀疑什么?”

    楚怜儿大吃了一惊,她没料到他日理万机,每天忙的脚不沾地,居然还能注意到她的小动作。

    她如此小心谨慎,天衣无逢地偷偷布置自己的事,居然被他发现了?

第十六章 战前

    心头淡淡的恐惧紧紧拽住楚怜儿,她心头电转,抬眸,已恢复了冷静,朝成云露出迷人一笑,娇嗔道:“讨厌,人家当然要怀疑啊。”

    成云眼皮一阵跳动,脱口而出:“怀疑什么?”

    楚怜儿歪着头,慢腾腾地道:“当然是怀疑你啊。”感觉他身子的僵硬,她垂下睫毛,遮住眼底的波动,语气幽怨:“你那么优秀,位高仅重的,长的又好看,你这样的男人,简直是所有女人心目中的金龟婿人选。可我呢?什么也不是。不但还是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还是你家主子东离淳的切齿仇人。我好害怕,成云,我怕你有一天遇上比我更美貌家世又好的女人僦不再要我了,我——”她红了眼,再也说不下去。

    成云心疼地拥着她,语带薄责:“傻瓜,满脑子尽是胡思乱想。怜儿,我只喜欢你一人。在我眼中,你才是最美丽最好看的女人。”

    “真的吗?”楚怜儿破涕而笑,随即又嘟着嘴:“说的倒容易,你现在之所以喜欢我,是因为你现在根本忙的不可开交,所以没有心思去注意其他女人。但等你功成名就,等你扶助东离淳问鼎至尊之后,你就是他的开国功臣,到时候,无尽的美女就会源源不断地赏到你府上去了,到那时,我都成了黄脸婆了,你眼里哪还有我的影子?”

    成云不只优秀,他简直就是完美的典范,爱上这样的男人,恐怕会是她的一生的烦恼。

    成云语带宠溺地望着她,轻点她的鼻关,笑笑:“在我眼中,怜儿永远都漂亮。”他顿了顿,看她依然不服气的神情,轻笑一声:“需要我发毒誓吗?如果子我辜负了楚怜儿,甘愿受天打雷——”

    “好啦,我信你就是了。干嘛发这种毒誓。”楚怜儿捂着他的唇,在他唇上轻轻一吻,问:“对了,我的毒盅解的怎样了?”这阵子吃的药极少,三五天才吃一次,不若以往每天一次,不知毒盅是不是已经解开了。

    成云道:“你现在还感觉胸闷吗?”

    “没有!”已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痛过了。

    “怜儿,解开毒盅后,你还会恨他吗?”

    楚怜儿看着他郑重的神色,迟疑答道:“听说我以前也曾做了不少坏事,他报复我,也是我应得的。但他让我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的样子,狼上我还是讨厌他。不过,如若能解开盅毒的话,我就原谅他。”

    成云微微一笑:“这样我就放心了。”

    “那毒盅——”到底解的怎样了。

    “已经解的差不多了。”他轻啄她的粉唇,语气轻松:“相信我,再吃两天的药,你就会没事了。”

    他的神色很真城,看自己的眸光也是柔情万丈,楚怜儿没理由不相信。她轻点头,主动偎近他怀里,纤细食指在他胸前画着圈圈。

    成云倒吸口气,伸手握住她使坏的手,放在手中轻轻揉捏着,经过这阵子的调养本护理,她原本粗糙的双手已恢复青葱白嫩的模样,这让他很是满意。

    “怜儿,不要拭图惹火我。”他着迷地瞪着她勾魂摄人的媚眼。楚怜儿天生生有一对略为上挑的凤眼,明眸皓齿,玉肌冰肤。她的眼睛极具灵性,波动流转间,自有一股勾魂夺目的风采。

    她是介乎于娇媚与风情的美,宜嗔宜喜的模样,非常可人。但当她不笑时,自有股沉静的威仪,赫然发光,这样的她,沉着大气,美的让人窒息,却又不敢生丝毫的亵渎。

    成云喜欢这样的她,可是,在私下里,他更喜欢喜笑皆宜的神情。带着小女儿的娇态,兼俱风情与魅力。

    虽然她忘了过去,以平民的身份在他身边,但她的举止,一言一行,依然有着大家闺秀特有的标准仪态与婉约的举止。一种浑然天成的威仪,与名门大户的落落大方。但她比起那些经过严格礼教下**出来的几乎呆板无趣的大家闺秀比起,则又多了份平易静人的娇憨甜美。让人想起了溪边浣沙,碧波采莲的优美。

    而此刻的她,一改清纯如一泓清泉,陡然间便化身一碗浓醇的迷魂汤,勾魂蚀骨,让一向定力十足的他大感吃不消。

    但在她微弯凤眸时,又俱万种风情,一种介乎媚态与清纯的动人,让他根本把持不住对她的渴望。

    “人家哪里惹火你了?”楚怜儿吐气如兰,玉屑轻舒,环上他的脖子,高耸的胸脯儿,在他胸胶有意无意地磨蹭着,感觉成云身子腾地起火般灸热,不由吃吃一笑。眼珠儿一转:“怎么了,很热么?来,我替你脱了,好凉快凉快——”

    “怜儿。”成云低吼,抓住她的手,想推开她惹人着火的身子,却又舍不得离开她温暖如玉的怀抱,他咬咬牙,坐起身,顺势打横抱起站立不稳的她,俊脸染上一层迷人的霞光,他粗声道:“这可是你自找的。”说话间,他已大步抱着她朝卧房走去。

    楚怜儿得意一笑,玉臂环着他的脖子,温驯地把头埋入他怀里。

    春衫剥落,风情荡漾,银勾帷幔,春色无边,伴有时高时低的床榻震动与银铃般消魂蚀骨的呻*吟,让人听了脸红心跳。

    孔圣人有云:非礼勿听,非礼勿闻,非礼勿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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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雨过后,宽大的卧房恢复了平静,只余下淫麾的春意仍流动在空气当中。这些日子,成云忙着军务,很少与楚怜儿交欢,今天被她主动出击,激发了成云隐藏在体内的凶猛情欲,直把她折腾的只能娇喘着粗气和张嘴呻*吟,此时的她,动也不动,玉体横陈,香汗淋漓地趴卧在成云怀里。

    成云静静地拥着她,搂的很用力,仿佛是他最珍视的珍宝。他修长的手掌在她雪背间来回游移,惹受着从手掌间传来的温热与娇嫩。

    “怜儿。”

    “嗯!”

    “再过两天,大军就要出发了,到时候,我也要亲自出征,你就呆在城里,哪里也不要去,好吗?”

    楚怜儿猛地抬头,眸光闪了闪,似是不舍:“这么快?”

    “嗯,四月了,草原上积雪已开始融化,克猛哈尔恐怕已迫不及等地想进攻我南凌了。”

    “为什么?”

    “克猛哈尔目前已现临内忧外窜。在内,他的后方部落被我军破坏怠尽,对外,他的前锋主力也被我派出的五千精兵弄的损失惨重。目交的这只猛虎,已经面临了生与死的绝择了。”

    楚怜儿听明白了,草原去年糟遇了特大白灾,冻死无数牛羊马匹,原本就够艰辛的鞑靼,再被成云派出的弧军在大后方烧掉人家仅存的牛羊和粮草,再加上克猛哈尔的十五万大军也面临着食不裹腹的惨况,他的后方已无援粮,为了不被饿死,也只有冒死进攻南凌。

    “成云,把一个人逼到绝镜后,非但不会让他产生绝望和恐惧,反而还会激发出求生的欲望,发挥出无穷的潜力。克猛哈尔已是待宰的糕羊,后退,是死,前进,仍是死。这些游牧民族骨子里天生就有血腥的掠城残暴,让他们不战而降那根本不可能。你这样把他们逼入绝镜,只会让他们生出与你同归于尽的想法。适得其反啊!”按照兵家布暑的方案来看,成云把敌人逼的毫无生机可寻,这是非常好的计谋,可是,对付草原上的蛮人,这种法子只会激起对方的残暴和嗜血,划不着啊。

    成云沉着一笑:“放心吧,他们的战斗力早已被我提前支取了。”他看着她,得意一笑:“目前的草原之鹰,战斗力恐怕还不如我南凌的三成兵力。”

    “什么意思?”楚怜儿不明白,看到他胸有成竹的神色,眉尖儿一挑,“该不会是你派出的那五千精兵已经成功完全了佯攻的任务?”

    成云眸光亮晶晶的,他轻轻点头,“我的怜儿就是聪明,什么也瞒不过你。”

    她娇羞地白他一眼,“少来这一套,说,这次又使了什么计谋?”

    五千兵力,与对方的十五万精兵对抗,就算是佯攻,也不敢想像。成云的军事才能,只能用鬼才来形容。

    成云道:“我能想出什么计谋?还不是受了你的启发。”

    “我?”楚怜儿指着自己的鼻子。

    成云爱怜地刮了她的鼻子,微微一笑:“不错,就是你。怜儿,这次与鞑靼作战对够取得辉煌的胜利,你功不可没。”

    楚怜儿纳闷,对付鞑靼这头凶猛的老虎,她根本没出什么力啊。

    “仗都还未打起来,说这话是不是太早了点?”自信是一件好事,但太过自信,就是骄傲的表现了。

    满则损,谦受益。

    成云微微一笑,眸宇间尽是汹涌的霸气,他眉光一挑,亲了她的额头一记,语气笃定:“你等着,怜儿,三天后,我会让你见识到,咱们边军砍这些头草原之鹰只会儋砍大白菜一样简单。”

    望着他自信飞扬的神情,楚怜儿心中一动,这样的他,是多么的意气风发,多么的让她着迷啊。

第十七章 温馨时刻

    四月中旬,草原积雪已融化,春风的阳天姗姗来迟,草原上渐渐恢复生气。

    “鞑靼这次大规模的军事行动,而他们的大后方已被我军破坏怠尽,想必草原上趁火打劫的人多的是。诸位,这次出战,咱们只许胜,不许败。”宽大的议事厅内,不若往常一样随意,充斥着大敌临前的紧张与兴奋。

    一身银亮锁子甲,头戴盔帽,头顶插着三支天鹅羽的成云,凛然落坐于虎皮帅椅上,对众将作了最后的军事布署。

    他向后立着一身铁甲的凌彬,成侨则扮亲兵侍卫,立于身侧,手里拿着一把镶金龙的剑。楚怜儿曾经见过两次,一次是与东离淳在京城校场点兵时,先皇亲自赐于他的。

    第二次还是前天从京里传圣旨的钦差太监的玉盘上见过,而此刻,却被成云占为已有,号令三军。

    这不是把普通剑,而是代表无上君威的天子龙剑。

    成云起身,帅气地抽出天子龙剑,“呛儿”一声,雪亮的剑身,如一汪清泉,闪动着无比冷冽的光茫。

    他刷地剑指青天,厉声道:“本帅在此号令三军,临阵退缩者,斩!不听号令者,斩!有违军纪者,斩!士兵退者,百夫长斩之!百夫长退者,千夫长斩之!将佐退者,刀斧手斩之,军令如山,为将者,违背军纪,本帅天子龙剑斩之!”

    成云一番话说的杀气腾腾,声色俱厉,就算见惯了大场面的众将也不禁色变。

    楚怜儿向往常一样,坐在他下侧,偷偷瞄着一脸凛然的成云,心中感叹,换下一身儒雅装束的他,穿上盔甲,威风凛凛的,又帅又好看,仿佛古希腊的战神一样,不可思议地俊美。

    记快中温柔专注又带着宠溺细眸,变成了冷冽如雪水的寒冰,洞察万物的锐利,杀气腾腾的嗜血,不容置疑的果决。

    穿着儒雅的成云,很适合与书棋为舞。

    但是,此刻的他,更适合战场。

    尽管成云看起来好瘦,但周身凌厉的气势,让楚怜儿有种错觉,眼前的男人,一下子离自己好远。

    成云布署完后,起身,离开帅椅,带动身上铁甲哗啦作响,他身形瘦长,尽管繁锁的盔甲也不显臃肿,上身线条流畅的银亮铁甲自腰间流泻,修长的腿,撑起黑色绸裤,饱满而笔直。一双黑色军用硬底尖扭挖耘羊皮绒软靴,让整条腿看上去劲力十足,健美而修长。

    他伸出手,拿起帅案上一排排狼牙令箭,一支支地发放下去。

    “李青山!”

    “末将在!”一名青年将士前身,身形笔直,神色凛冽。

    成云抽出一支令箭,递给他:“本帅命你为重骑兵前锋,率领一万铁骑。听候号令!”

    “末将得令!”

    “胡非!本帅命令为刀斧手千骑长,严正军纪。有违抗军令者,毋须上奏,刀斧手斩之!”

    “杨凌芳,本帅令你为刀盾手千夫长,为正前锋,听候号令!”

    “——”

    楚怜儿细耳聆听,看着成云无丝毫勉,也无丝毫犹豫的军事布置,不由看呆了去。

    这次出兵,成云也只派遣了十二万大军,其中,重骑兵为前中左右四大先锋各四万,一千专管作监督的刀斧手就不说了,三千刀盾手,三千长枪营,一千连弩营,这三大营列在阵前,其后是前中左右四大重骑兵,再来是一万神机营,押后的是五万步兵,断后的是两万轻骑兵。

    在草原上作战,没有高山作为屏盾,没有天险可依靠,两军对垒,只有正面交锋外,别无他法。主要靠的是战力,军心,士气,及对将帅的信心鼓舞。

    成云这种布置,其实也并没有什么独特之处,许多两军正面交战大多都采用这种布置,当敌军来势汹汹地涌来,我方士兵先按兵不动,先是长枪手投掷长枪,打乱敌军骑兵阵形,再来是刀盾手作掩护,百弩齐奔箭万箭齐发,把敌军骑兵射杀于马蹄下,阻挡敌军骑兵缓冲力。再来,我方弓箭手开始轮流射击,再等对手骑兵阵形散乱后,我方重骑兵全数出动,分四大阵营,从中掐断对方援军和阵形,来个分别杀之。

    等双方骑兵杀的难分难解时,我方神机营开怒发挥功用,神机营全是弓弩好手,百发百中,放冷箭射杀敌人,敌方军心士气大受打击下,再发动步兵上阵,来个人海战术,上砍敌人,下砍马腿。

    等战场接近尾声后,敌军败退,则由轻骑兵出击追杀。

    这种战力布暑好是好,但也要有比对方更强大的军事实力。成云这次只派了九万骑兵,三万布兵出征,对付鞑靼的十五万骑兵,想来就觉不可能。

    不过,见成云一脸胸有成竹的模样,楚怜儿心想:“想来是克猛哈尔已被成云派出的五千精兵偷袭成功,或者是——那五千精兵,到底干了什么勾当?让成云居然作出这种羊入虎口的军事布署?”

    不过,看着他完美的面孔大半隐藏在盔甲下,他的声音威严冷酷,发号施令的模样,帅极了。心里也有与有荣嫣的满足与得意。

    终于要开战了。

    心里有着燃烧般的沸膳——楚怜儿发现,自己真的不是仁慈之人,身为女人,居然喜欢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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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怜儿,明日我就要出战,你呆在城里,等我回来。”今天的晚膳异常丰富,作为战前的前一天,通常全军将士都要吃上一顿好料,成云与将士一并吃喝完后,才回到后堂,与楚怜儿一并用膳。

    楚怜儿偎向他,他已脱下沉重的盔甲,身上只着白绫绸衣,及黑色长裤,玄黑军靴替他俊美儒雅的脸增添了刚硬与俊朗。

    伸出玉手,她抚上他的俊脸:“瞧你,这阵子用脑过度,又瘦了不少。云,明天我也想和你去。”她也想见识一下,草原之鹰的战斗力究竟厉害到何种种度。东离国穷尽百年都未把服他们,不是东离人的战力低下,而是这草原上的人从小就生活在马上,战斗力可见一般。

    成云摇头:“刀剑无眼,你一个弱女子,我怎能让你去涉险呢?乖乖地在城里等我,我很快就会回来。”

    楚怜儿咬着唇,美眸瞅着他,蓦地红了眼圈,“你也要亲自上场杀敌吗?”她实在难以想像,俊美儒雅,风度翩翩的他,杀起人来的凶狠恶煞的模样。

    成云轻笑,摇摇头:“我只在二线调度,不会上前阵。你不必担心我会被射冷箭,更不必担心我军会失败。有凌彬保护我,还有我的十二名亲兵和一千亲卫队,这些士兵,全是精挑细选出来的,有他们保护,保证万无一失。再说了,我的武功也不差啊。我不会有事的。”

    身为主帅,是不必临阵杀敌,这个楚怜儿是知道的。可是,他居然有一千亲卫队保护他,是不是太夸张了?

    “那,打完仗后,我们就可以回京吗?”楚怜儿问。

    成云轻抚她轻蹙起的秀眉,安慰道:“不要害怕,有我在,没有人敢动你。就算新皇也不可能。”他剑眉微挑,煞气毕现,一种凌凌自威的杀气在细眸中闪出。

    楚怜儿心头一凛,垂下美眸,轻轻点头:“嗯,我会等你回来的。”

    “要乖,知道吗?”他轻逐她的唇,依依不舍地放开她,“等我把鞑靼打败后,我再带你去见识一下草原的风光。”

    楚怜儿欣喜点头,她也很想见识一下“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地现牛羊的意境”。

    “可是,成云,十五万大军只留守三万在关内,万一,等你率领大军出关后。你开前门打狗,而新皇帝却在后院放火——”

    成云温言一笑,轻逐她的唇,欣喜道:“我的怜儿就是厉害,连这个也想到了。”他正了正神色,声音轻描谈写:“东离清的皇位目前恐怕也不会太安稳就是了。”

    “哦,为什么?”楚怜儿好奇,“该不会是你们二皇子一党给了他好事可做吧?”想让敌手无法分身,最常见的法子就是给他找点事做。

    成云轻轻一笑:“不愧为我的怜儿,真是一点就透。不过,我们也没必要给他找事做。因为南凌与鞑靼开战,其他江湖匪类认为有机可剩,已打着‘清君侧,杀昏君,除奸佞’为由,已纠集了十万流民聚众造反。”

    楚怜儿吐吐舌:“不会吧,这么惨?这也算是农民起义吧。老百姓为什么要造反?肯定是朝庭苛捐杂税太多,税赋遥役太重的原因。地方府衙乱刮民脂所致。据我所知,君王统领下的老百姓最是安份。只要让他们有口饭吃,有衣穿,他们就是温驯的良民。但如若连温饱都顾不上,还要被朝庭剥削,被地方上压迫,被士豪劣绅欺凌,再懦弱的人,也被会激出火气来。”

    纵观历史,哪一朝的农民起义不是被朝庭逼的?东离国内忧外窜,土地又贫脊,许多老百姓都无家可归,食不裹腹,衣不蔽体,长期被压,能不反抗吗?再加上东离建田以来,百十年来的重文轻武,重农抑商政策,除了南凌边军有战力外,其他地方的军事力量薄弱的不敢想像。

    而重农抑商下产生的社会矛盾也在加剧恶化,文人书生气严重,只读圣贤书却不事生产,商人背景离乡养家糊口却不受尊重,农民虽然有地种,却被恶毒的地主霸占良田。商业被严重抑制,国库长期空虚,一遇上天灾人祸,朝庭连基本的安扶经费都拿不出,怎不逼得百姓造反?

    南凌一带鞑靼模行,西凌华国时常扰边,东凌又屡遇匪徒,唯一没有地界的北凌,却面临大海,又被海上倭寇掠夺,这日子,还要怎么过?

    成云疑眉:冷冷一笑:“我东离,确实是——唉,当皇帝有什么威风的。可笑东离清为了皇位,不惜背上弑父杀兄的恶名。如若他有身为君王的魄力那也就罢了,我等也不会反他。可惜,他依然走了——先皇的老路,不思改进,不重民事,轻商仰武,好大喜功,然然一登基就强制各地方官员纳贡美女千人进宫供他享乐。而那些地方官员,为了巴接他,四处收罗美女,有的甚至有抢的。其中一个女子,听说还是西凌一带的山寨大王钟秀天的妻子——那钟秀天本就有造反的意向。”

    楚怜儿恍然大悟,摇头叹息:“而那些地方官百目地抢了人家的妻子,就给了他一个正当的理由,竖旗造反。”

    她看了他一眼,心头疑惑:“难道东离淳就不管了吗?就眼睁睁看着造反匪帮一天天地壮大?”就算他夺得了江山,不也一样收拾那烂摊子?

    成云深深一笑,轻拍她的肩,笑道:“放心,这群乌合之众,就像天上的风筝,任他飞的再高,但那条线,依然牵牵拽在我们手里。想它高,他就高,想他降,他就得降。”

    成云说话的同时,语气不自觉的森冷无情,看的楚怜心头怦怦地跳,他的意思已经很明白了。那钟秀天聚众造反,恐怕也只不过是替人作嫁而已。

    只是,为了牵制东离清在背后搞鬼,何必要搞出那么大的声势?

    匪徒造反,受伤害最深的,还是老百姓啊。

    “难道就为了牵制东离清,却置无辜的百姓不顾吗?不管钟秀天那只风筝控制的再好,但兵匪交战,受伤害沉深的,还是老百姓。南方春耕刚过,地里的庄稼才下地,兵匪交战,誓必破坏地里的庄稼。东离国本就粮食短缺,你这岂不是自切后路吗?”

    成云欣赏地看着她,眸光闪现笑意:“你总会出工春不意地想到我们没有想到的死角。”他顿不顿,道:“不错,不管钟秀天控制的再好,老百姓总是会受伤害的。但是,我已经想好了补救措施了。”

    “哦?怎么补救?”

    成云轻敲桌面,声音幽然响起:“马文重从京师修书给我,说他去观看过那家种植红薯的地方,发现这种玩意,产量确实奇高,不但不须刻意管理,也不择土,更不会有温役虫役的发生,口感也还不错。更重要的是,这个作物很好保存,只需存到地窖里就可以保持一个冬天。所以,我想,如若把红薯大面积种植,何愁百姓没有吃的?”

    “再来,纵观我东离,土地贫乏,而人口却不断增长,在关内的土地,已满足不了百姓的需求。而鞑靼数度侵掠边关,还不就是为了温包吗?我把关内的百姓迁移一部份到边关,专门与鞑靼作交易,拿咱们价廉又普遍的物品换取他们的马匹牛羊,抽空他们仅有的资源。”

    “目前女真一族与鞑靼一族势力最大,我就拉笼一方,给他们资源和条件,让另外一方眼红,进而去抢夺他们。然后等他们关系恶化,长年发生内战,而无遐他顾,这也达到了我剥弱他们实力的目的。”

    他顿了顿,看着她,目光柔和:“到那时候,我东离已养了一批能征善战的勇士,就可以放到草原与他们一并撕杀。等把他们赶回草原深处,或是消灭了。到那时,我就可以带着你,游看草原美丽的风光。”

    楚怜儿倒吸口凉气,好可怕的男人,借刀杀人的男人,奸险的男人,这个表面斯斯文文的男人,其实骨子里尽是掠夺的因子。比凶猛的鞑靼犹过之不及。

    “成云,这,这些想法,你是怎么想出来的?”

    成云眸光眯了眯,似在回忆:“其实——这个办法也不是我想出来的。”

    “那是谁想出来的?”她太佩服那个人了,完全称的上是鬼才,一个阴险的鬼才。

    成云冲她一笑:“你想知道吗?想知道的话,就嫁给我,我就告诉你。”

    楚怜儿白他一眼,嘟着唇咕哝一声:“小气的难人。”

    成云轻笑,把她拥进怀里,下巴摩搓她的头顶,声音呢喃:“怜儿,我喜欢你,真的好喜欢你。我真想立刻出兵把克猛哈尔打回草原,然后与你成亲,让你做我的妻子。然后,再给我生一堆的娃娃。”

    楚怜儿捶他,声音娇怒:“当我是猪啊,还一堆呢?哼,我一个都不给你生。”

    成云抿唇笑道:“不生也行,就你我二人,没有孩子的牵绊,一直白首到老,任谁也分不开我们。这也很好?”他的声音很有清爽,低低沉沉的,如一块上好的丝帛,丝丝滑滑,轻轻柔柔地,又如天鹅羽毛拂过面颊带来的柔腻与轻舒。很中听,如优美的音乐,听的飘飘然的。

    楚怜儿斜眼睨他,拉长了声音:“我曾听过一句话,会说甜言蜜语的男人,是最不负责任的男人。成云,你以前从未说过这种肉麻的话,怎么今天却这么顺口就说出来了?”

    成云急了,忙幽幽地解释:“怜儿,我是认真的,我是真要娶你。你要相信我。”说着,他用幽怨又无辜的眸子瞅着她。

    受不了了,受不了了。

    楚怜儿搓着手上的鸡皮疙瘩,没想到这男人一肉麻起来也够她受的。

    “怜儿,还不肯相信我吗?”

    “好了,好好,我相信你就是了。”楚怜儿竖白旗投降,扯了扯他的脸颊,道:“时间不早了,快睡吧,明天五更就要出发了。我还要等你帅帅地回来娶我呢。可不能反悔哦。”

    成云双眼亮开了,忙握住她的手,放在唇边亲吻,“怜儿,只要不出意外,三天后我就能赶回来。到时候,我要你在城门口亲自迎接我。然后,扑到我怀里,对我说,你要嫁给我。”

    楚怜儿有一瞬间的恍惚,最快也要三天吗?她还以为要两天呢。

第十八章 决驰而去

    四月十八,春光明媚,草原上春色无边,一片和风日丽的景像。

    今天就是与克猛哈尔对决的一天,成云留下三万将士镇守南凌三关,则带领十二万大军,浩浩荡荡地从南通关出发。

    一片迷人的春色中,旌旗飘飘,长枪林立,鼓声垒垒。

    立在墙上的楚怜儿,看着身旁的成云,阳光下,他一身雪白盔甲,黑色大氅,白色盔帽上那三簇红缨,威风凛凛,气势昂扬。

    楚怜儿穿着一袭翠绿比姚头夹袄,里边雪白绫萝绣百合迤地裙装,外罩火红狐皮披风,头梳双髻,耳带精巧绿宝玉的坠子,蝽首摇动间,闪动着清脆如嫩牙般的光茫。

    立在她身旁的成云,紧紧握着她的手,十指交缠,感受着从各自手心传来的温暖。

    城门下,三万步兵正浩浩荡荡从城下穿过,直奔宽阔的草原。而另外的八万铁骑,早在五更天已经出发。

    “凛大帅,大军已全面开拨!”一名亲兵模样的校慰朝成云恭敬说着。

    楚怜儿娇躯一颤,不能自抑地抱住成云的身子,他身上冰冷的盔甲刺的她双手冷冰冰的,可她却感觉不到寒意,心里只有坚定与无穷的力量。

    成云面色一黯,激动地拥住楚怜儿,在她耳畔低喃:“怜儿,等我回来。”

    “嗯!我会等你回来的。”她没有抬头,只是把头深深埋入他怀中。

    “要乖乖的,知道的,不要四处乱走,我让凌彬陪在你身边保护你。”

    楚怜儿娇躯一颤,抬头,摇头:“你不用这样的,我能照顾好自己。”

    成云捂着她的唇,制止她说话:“我主意已定,就这样吧。把你一个人放在城里,我放心不下。”

    楚怜儿不甘不愿地扫了眼立在不远处的凌彬,他脸色臭臭的,似是不愿保护她。但见成云望过去的眸光,却立即做出一副恭敬的模样。看的楚怜儿心头火起,两面三刀的小人。

    “成云,还是让凌彬跟在你身边吧。没有他在你身边,我也放心不下。”比面子功夫,她难道还会输给他不成?

    成云冲她笑笑:“不,我还有成侨,你不必担心我的。”

    “成侨?他一个小毛孩子,去战场干什么?再说了,他连你都打不过,怎能保护好你。干脆还是把他留下来照顾我好了。”

    一旁的成侨已跳了起来,“你休得胡言,谁说我保护不好公子了?你不要小看人。”

    楚怜儿反唇相讥:“就是小看你又怎样。”她看向成云,一脸娇蛮:“我不管,我不要凌彬,让凌彬保护你,好不好?成侨笨手笨脚的,能顶多大的事儿?成云,答应人家嘛。”她双手拉着他的手,又是撒娇又是任性的,把成侨凌彬二人气的够呛。

    凌彬额上青筋暴起,狠狠瞪着楚怜儿,恨不得剜她泄愤。

    成侨则不然,他跳起来,指着她怒吼:“你不要得寸进尺,仗着公子宠爱你就无法无天了。我不会留下来的,要让我留下来保护你,我情愿去死。”

    “那你去死好了,我也不稀含你保护我。”楚怜儿不甘示弱,吼了回去。她豁出去般,向成云下最后通谍:“给你两个选择,一是我和你一起去战场,一是让成侨留下来。”

    成云无耐,揉揉发酸的额角,最后投隆在楚怜儿刁蛮又可爱的撒娇之下,他无耐一叹:“成侨,就你留下来照顾好怜儿吧。”

    “公子——”仿佛被叛了死刑般,成侨又惊又怒。

    成云略带警告地瞥他一眼,成侨这才不甘不愿地闭上嘴,恨恨地道:“知道了。”

    计谋得逞的楚怜儿朝他扮了个鬼脸,与成云依依不舍地作了最后道别,看着他修长的身影骑在马上,然后急驰而去。

    成云率着十二名亲兵及上千轻卫队,马蹄阵阵,踏的大地轰鸣,地动山摇.很快,在漫天风尘下,他那独特的玄黑披氅,已消失在天边尽头,仿佛奔进明媚的朝阳般,眼睛尽头渐渐消逝.

    城门下又恢复了往日的宁静,城上旌旗迎风飘扬,余下守城的将士,皆把肩背挺的笔直.四周只除了被风吹的猎猎风响的旗帜外,只剩下弧寂的沉冷.

    成侨已迫不及待的开口:“人都走远了,还看什么嘛。该回去了。”

    楚怜儿收回目光,看着他一脸不屑气愤的表神,淡淡一笑:“还早嘛,我想多呆一会儿,不行么?”

    “你——”成侨气红了脸,口不择言:“告诉你,在这个世上,除了公子外,我才不会听命于第二个人。你这个阴险女人休想命令我。”说着,他走到一旁,气呼呼地看着远方,生着闷气。

    楚怜儿耸耸肩,故意大声道:“这里确实没什么好玩的,我这个阴险的女人要回去啰。”

    索先走到步下城墙,骑上一匹马,飞快地朝角楼奔去。

    成侨恨恨地瞪了她的背影一眼,不甘不愿地跟在身后,骑着马儿朝她身后赶去。

    不知是楚怜儿故意的,还是许久未下雨,处于黄沙地带的南凌城官道上,被急驰的马蹄践踏的黄沙四起,跟在身后的成云被呛的一鼻子风尘,气的满脸通红,一阵发狠,马鞭狠抽马屁股,骁骏的马儿嘶吼一声,飞快地奔到楚怜儿身边,成云与她并架齐驱,蓦地朝她阴阴一笑,然后双腿用力夹着马腹,口中清斥:“架!”马儿如箭矢般急驰而去,践了一地的灰尘,把楚怜呛惨了。

    生平最是受不得灰尘的楚怜儿被呛的咳嗽连连,赶紧架驭马儿停在路边。

    等灰尘消失的差不多后,提缰正待追上去的楚怜儿这才发现,是前方战马已奔的不见人影,只留下漫天的灰尘,她一边勒住马缰,一边等灰尘落下后,这才抬目,咦,前方哪还有人影?

    恰巧眼前边两条岔路,全是干枯的黄沙路,楚怜儿盯着这两条官道半晌,双抬眼看向远方,心头电转,她咬着唇,摸了摸藏在腰带里的一叠银票,这是那天,她从成云那里要来的笔墨,后来她背着秋月,把这几张据说是东离国最有价值的名人笔墨以每张一千两银子的价格卖给了字画店的老板。

    再摸了摸怀中的一块玉和一根紫金簪,这是成云送给她的,以她品玉鉴宝的眼光看,这块翠玉和金簪价值不低。

    如若拿去当了——凭她的本事——想到这里,楚怜儿深吸口气,脑中已有了决定,猛夹马腹,提缰勒马,朝西边道路上绝驰而去。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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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狼共舞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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