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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骑士全文阅读

作者:当年也混过     第九骑士txt下载     第九骑士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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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闻着血液的芬芳,我找到安魂的殿堂

    第一卷:只以成败论英雄

    第一章:闻着血液的芬芳,我找到安魂的殿堂

    道拉斯平原的风,似乎每日每夜都未曾停歇过,潮湿,温热,为何在此时此刻,让沐浴在风中的生命体遍体生寒?

    代表泣血的月亮之西玛娜在这样的夜空已经不见,不是消失或者没有升起来,而是,天空那浓郁到无法修饰的红已经盖过了她的光辉。www.uu234.com一道道黑色的闪电划破红色的苍穹,像一双双狰狞的巨手想要揉捏整个平原大地。

    是什么让道拉斯的风变得阴冷?又是什么,让原本瓦蓝的天空变得紫红?

    是战争,是不屈,是血啊!

    天上响雷滚滚不息,地上血流成河难止!

    道拉斯平原国境线的土地上,入目满眼的血红,到处都是人和战马的残肢剩骸,一束束黑烟刚刚升起,还未及燎原,就被道拉斯的风,吹散,燎远只留下,最纯粹的红。

    这是一个巨大的,残酷的战场,道拉斯就像一个疯狂冷血的绞肉机,交战的美尼德帝国和奥苏帝国,已经在这个庞大的绞肉机里送进了数万的生命。

    而战争才刚刚开始。

    势均力敌的两个帝国,在战争一开始都明白一个道理,这绝不是一个轻松的类似游猎的小打小闹,他们所能比拼的只有毅力,只有意志还有,被那些掌权者看做是微不足道的生命。

    意志,就像战场上那一面面旗帜,哪怕残破的只剩几缕布条,哪怕握着它的人早已倒地死亡腐烂,但是那旗帜,依旧矗立不倒,迎风傲展不分敌我。

    道拉斯的风,因为参夹着浓重的血腥气,变得这么稠、这么冷。道拉斯的天空,是被大地上尚未风干又流出的血迹映红了——红的,连血月西玛娜也放不出光华。

    地狱,也不过如此。

    双方的士兵以不再打扫战场,充其量不过是收兵的时候把贵族将领的尸体带回来,交给负责后勤的部队登记造册,这样等到家人认领后他们会得到一笔不菲的小费,前提是你能活着挺到战争结束。

    死了的贵族比活着的平民士兵还要值钱,但是谁又会有非议?这个世界的人们对于规则,早已逆来顺受。

    “啊哈,这是斯德曼家族的那个祸害精?”一个名叫罗伊的士兵翻开一个穿着漆黑**门盔甲,胸口别着金色剑兰徽章的尸体后,早已麻木的近乎死寂冰凉的眼神冒出一丝亢奋的红光。

    如果把这具尸体交回去并挨到战争结束,绝对可以发一笔大财,每一个美尼德帝国的人都知道,斯德曼家族意味着财富和慷慨。

    “格里菲利.斯德曼?”另一个叫古尔的士兵跑过来一手抹去了尸体脸上的血迹,确认了死者的身份。但是他的眼睛里并没有金钱**的光芒,而是一脚踢在格里菲利的胸口上,照着他清瘦的脸庞吐了一口肮脏的唾液。

    先前发现格里菲利尸体的罗伊,在古尔叫出死者名字的时候,已经知道他为何憎恶这具尸体了。格里菲利,帝国外交大臣修斯特尔公爵的孙子,家族第一顺位继承人,在美尼德帝国的京都罗奈歌城,是臭名昭著的京都八恶之一,曾经在光天化日之下领着一群贵族败类强暴了古尔的妹妹,而古尔因为赶去拼命,反被城防军捉进了监狱,现在又被发配到道拉斯的战场。

    两个士兵默契的互望一眼后,一把摘下格里菲利胸口的徽章,看了看旁边不远处的死人坑,拎起格里菲利把他扔了进去。他们誓要让他的灵魂得不到救赎,让他成为一个孤魂野鬼,受尽千世的煎熬。

    一具具尸体被扔了进去,很快覆盖了格里菲利的尸体,他们甚至没有挖土掩埋或者火葬,事实上他们把这些尸体扔到坑里,只是为了明天激战的时候让己方排兵布阵的时候少一些障碍。

    当尸体也会成为障碍的时候,战争的残酷性已经不言而喻。

    最黑暗的时候,是黎明的前夕,这个时候没有灯,没有光,道拉斯最黑暗的时候,天地诡异成暗褐色,仿若,干枯的血迹。

    一只手,从死人坑里尸体的缝隙中伸了出来,修长的关节可以比美艺术家的手,哪怕此刻这只手上沾满了血迹,也可以让你联想到他是用血在作画或者图彩。

    这只手,在虚空中用力一握,似乎想要抓住什么,最后徒劳的松开,而后整只手掌反按在一具尸体的胸口上,微一用力,然后他整个人就从死人坑里翻了出来,仰躺在坑边大口的喘着气,仿佛这一瞬间,已经用光了他积攒的全部力量。

    整个过程他并没有立刻睁开眼睛,因为记忆中的自己已经死了,那一刻清晰的感受到意识已消散,现在如果闭着眼睛能在梦里活着,那总比睁开眼睛梦醒要强。

    没有比死过一次的人,更奢望活着,哪怕,在梦里,只剩那种有意识的感觉

    他的意识依旧停留在临死前的那一刻:繁华而霍乱的都市夜里,他是一个声名狼藉的混混大哥,却被自己的女人和兄弟暗算致死,而后一条黑色的闪电劈中了他身体,他整个人就此灰飞烟灭…

    “闻着血液的芬芳,我找到安魂的殿堂。”一段古怪的话语,突然在他的脑海中浮现,他嘴里跟着念叨一边,手已经下意识的摸向了后心口,那里,是他的女人,是他的兄弟,给以他的,致命一刀。

    然后哲子立刻吓得站了起来,入眼,褐色的雾。他大声嘶喊着,“该死的,究竟哪个才是梦?”是的,他以分不清梦与现实,一切的起因,源于他的后背,比女人的肌肤还要光滑平整,哪有,记忆中的伤疤。

    从死人堆里爬出来,作为前世一个混混老大,他已不是头一遭,所以,对于身边成堆的尸体,他并没有去恶心倒胃,惊悸万分,只是,身边周围褐色的空间,让他从心里止不住的升起一股凉意,他不禁在心里问,“这里,是地狱么?”

    没有意识的融合,他不知道现在他的灵魂已经占据了格里菲利这具本已死去的身体,新生的记忆,出现了断层。

    褐色的夜,眼睛已经成了摆设,耳边尽是一阵一阵发出嘶哑的风,像一道道恶魔的低鸣,幽灵的浅唱,他所有的感官只能靠碰。他随便找了一个方向,开始跋涉。

    他不想停下来,生命在于运动。也许,路的的尽头,就是新生。

    第二章路的尽头,新生抑或毁灭?

    苏塞雅镇,是美尼德帝国南方最靠近战场的一个小镇。这个小镇世代流传着一个传说,从前有一个名叫苏塞雅的少女,智慧、仁慈、勤劳、美丽,一天镇子里突然苏醒的一个恶魔带来了一场可怕的瘟疫,席卷了镇上所有的人,苏塞雅拖着病体,攀上道拉斯平原北部比利尤斯山脉的顶端,传说中这里是生命女神的神祗,跪天祈祷,口中赞美着女神的恩德,三日三夜,她的虐诚终于唤醒了沉睡的女神,并为之感动,女神赋予了苏菲亚一部分神力,让她成为自己的神使,挽救了整个镇子人的性命并与恶魔同归于尽。

    于是,人们为了纪念苏塞雅,将这个镇子改名为苏塞雅镇,当然,这个传说的真实性很值得推敲,毕竟整个苍茫大陆上,已经数万年未曾有人看到神或者神迹了。

    而今天,曾经象征着和平、美好和纯洁的苏菲亚镇,已经成了美尼德帝**队的一个桥头堡,凭借着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帝国第十二骑兵团把这里修筑成了一个简易的要塞,宁静的小镇已经变得喧闹,伤兵们的哀号声此起彼伏,一阵阵马蹄声就像踩在镇民们的胸口,压抑的喘不过气来。

    “愚昧的贱民,神,早已遗弃了我们。”凯特看着几个年老的村民领着几个漂亮的少女,离开镇子向着北方的比利犹斯山脉进发,据说是要再现苏塞雅的壮举,顿时忍不住在心里嘲笑着。

    连绵不休的战争,已经给他们留下了太多的创伤,哪怕…近乎飘渺的希望,他们,也不得不去尝试。

    想到这里的凯特暗自伤神,他的好友、兄弟,那个打小就跟他一起在京都为非作歹的格里菲利,已经消失了。从昨晚收兵回来到现在,凯特就一直站在镇外等。

    当清晨的阳光驱退褐色的夜雾,停止了一夜的杀戮,又将开始。镇中心的营地里传来了集合的号角,凯特再次向镇外遥望一眼,夹了夹**陪伴了他一夜的战马,调转马头向镇内冲去。

    凯特**的战马是正宗的安菲尔德纯种马,这匹马是格里菲利在凯特举行**仪式的时候送给他的,当时凯特摸着战马向格里菲利起誓道,定要苦练成一名十二级的圣棺骑士,而后在战场上建功立业,成为帝国第九骑士。结果话一说完,就换来了格里菲利的一顿老拳加谩骂,“这马不是送给你去战场上耀武扬威的,那跟送死没什么区别,它是留给逃命的。”

    骑马驶进阵列中的凯特,想起老友的教诲苦涩一笑,是啊,到现在他也无法相信记忆中那个卑鄙无耻胆小好色的格里菲利阵亡了,跟这个比起来,凯特更愿意相信,格里菲利当了逃兵,所以,他才在镇外等了一夜。

    美尼德帝国第十二骑兵团在帝**团中是一个特殊的存在,这个由贵族子弟率领,家族骑士与囚犯匆忙成军的骑士兵团,与其说是来打仗的,不如说是贵族后裔被家族送来镀金的,捞起足够的功勋后,成为他们以后在帝国权利的金字塔上攀爬的资本。所以,骑兵团长努尔是伤透了脑筋,只敢带着这群贵族老爷们在战场的边缘杀些敌方溃逃下来的残兵,让这群娇生惯养的贵族子弟们的骑士枪见见血。

    就算这样,这只骑兵团还是引起了敌方主力的注意,昨天收兵的时候,奥苏帝国的主力兵团血玫瑰突然迂回到第十二骑兵团的后方,杀的他们一个措手不及,努尔当场战死,而帝国外交大臣修斯特尔的孙子——格里菲利也失踪了。

    两万人的骑兵团,也因此折损过半,退下战场的战士已不足八千。

    接替努尔兵团长位子的是他的副官金森,凯特看着金森极力约束下依旧散乱的阵型,明显感觉到金森的威望不足,这让他对以后战争愈发充满了绝望。

    或许血已干枯的缘故,明媚的阳光让整个道拉斯战场血色的空间披上了一层淡淡的金晕,给人一种讽刺意味的神圣。整个兵团今日将按照南疆统帅,帝国第四骑士,有着铁血元帅之名乌尔萨的命令向东南纵深。

    凯特正为这样一个奇怪的命令感到蹊跷,整个战场的东南是帝国精锐部队的大本营,像他们这种不入流的骑兵团在外围打打秋风就够了,为什么要移到主战场?难道乌尔萨发了神经,嫌我们死的太慢?

    “有人,”领头的骑兵一声厉喝,整个骑兵团都停了下来,因为现在处于主力兵团的后方,所以金森并没有放出侦骑,当远方的人影在稀薄的晨雾中渐行渐近后,整个骑兵团的战士都送了一口气,不止是因为对方没有携带武器,还因为他穿着是跟这支骑兵团所有的将领几乎一模一样的图门盔甲。

    这是一个愚蠢的,倒霉的掉队后在黑夜里迷路后跋涉了一整夜的贵族。

    这样的小插曲充其量也只能使他们紧绷的心弦稍微放松一下,在脸上短暂了露出讥讽的嘲笑。

    当凯特看清这个倒霉蛋样貌的瞬间,笑容在这一刻凝固,而后脸上重新露出更张狂更惊喜的笑,“格里菲利,神明保佑,你小子还活着,真是太好了…”一长串的大笑声中,凯特已经纵马驶出了队列,像一阵旋风,刮到了格里菲利的身边。

    但是格里菲利的表情并不友好,面对热情似火的凯特,他惊疑冷漠的面孔给从马上跳下的凯特浇了点凉水,他用着凯特听不懂的声音问道:“你是谁?我是谁?”

    “你小子怎么了?大脑摔出毛病了,怎么尽咕噜着我听不懂的话?”凯特想要握住格里菲利的手,却被他灵巧的避开,这让凯特感到不可思议,要知道格里菲利的骑士等级比他整整低了两级啊。

    “格里,发生了什么事快告诉我,我是凯特啊,说好一起同生共死的凯特,你不认识了吗?”凯特一把抓住格里菲利的肩膀,这次,格里菲利想躲没能躲过。

    “凯特?”他轻轻的念出两个字后,断层了的记忆仿佛连上了一根弦,前世今生两个灵魂的意识开始融合,大量的讯息瞬间灌进他的大脑,他的头止不住的开始胀痛起来,达到了他难于忍受的地步,他两眼一黑,栽倒在凯特的怀里。

    又是梦,但愿长眠不醒的梦….

    繁华的罗奈歌城,他是臭名昭著的京都八恶,欺男霸女,强取豪夺,无恶不作。

    森严的伯爵府里,老伯爵修斯特尔亲自替他挑选了五百个精锐的家族护卫骑士,语重心长的对他说:“对于一个贵族,在战场上最大的成就不是你杀死了多少个敌人,而是在战争结束后你能活着回来。”

    血腥的战场上,他始终谨记老伯爵的教诲,每次出战都跟凯特约束着自己的部下,进攻时躲在最后,收兵回营时跑在最前,就在昨天,临收兵时突然从后方杀出了敌方血玫瑰的骑兵,他刚命令部下向西南快速脱离战场,他的后腰上就挨了一刀,那是…自己人下的手…

    ……

    原来,我们都是一号人,都是被人背后捅了黑刀子,所以,才穿越到了这具身体里吗?

    他的意识已经完全苏醒,他在庆幸,庆幸自己又获得了一次生命的同时,也在庆幸,这具身体也是个坏蛋,对哲子而言,做好人实在是太遥远太难了。

    “格里菲利.斯德曼?”这个姓氏听起来不错,可以逢凶化吉的意思,斯德曼…死的慢,这简直就是死不了吗?要不本已断气的躯体怎么会活过来?

    处在自我陶醉中的他,哦不,现在是格里菲利了,完全忽略了眼前一直关注他的凯特,仰头哈哈大笑了起来。

    “格里,你怎么了,好点没有,记起我是谁了吗?”凯特一直守候在格里菲利的身边,此刻一脸的担忧。

    “嗨,凯特,我有那么容易死吗?我没事了。”格里费力拍了拍凯特的肩膀,清瘦苍白的脸上洋溢着凯特熟悉的笑容,他起身扭头四顾——这是一个简易的行军帐篷。

    “真的没事了,刚才急死了,太好了格里。”凯特激动的把格里菲利抱在怀里,一股刺鼻的汗臭味熏的格里菲利又差点晕过去了。

    “咳咳,我说凯特,我们现在在哪儿,没有打仗么?我们的部下呢?”格里菲利艰难的把好友推开,赶紧问起了正事。

    “我们现在已经跟沧澜军团还有紫荆花军团汇合在一处,稍事后,我们将跟随着他们向正南方挺进。”凯特说着,摊开了行军地图,将他们现在所在的位子指给格里菲利看。

    “向正南方挺进?开什么玩笑!”格里菲利对自己所在骑兵团的战斗力是心知肚明,凭什么两大主力军团要带上他们这群累赘。

    “好像是昨天的我们的损失超乎了统帅部的意料,他们怕回去后不好交代,现在是刻意的保护我们吧。”凯特小心的说出了自己的猜测。

    “交代?你什么时候听说过乌尔萨那个疯子会怕贵族老爷们的刁难,我告诉你,那些贵族间的潜规则对他来说都是狗屁,就是王子在这里,他也敢让他顶在前面去送死。”记忆融合的好处,让格里菲利轻易的把握住了这个微妙的疑惑。

    凯特目瞪口呆的看着面前仿若换了一个人似的的格里菲利,他记忆中格里菲利,虽不是胆小之辈,但绝对跟犹豫不决划上了等号。

    “你是说,他们刻意的让我们去送死?”凯特无法接受这个猜测。

    “沧澜和紫荆花都是机动性很强的骑兵,跟他们相比,我们骑兵团的战马就是小毛驴,如果我所料不差,他们一定会先向南方挺进一段距离与敌方接触后,装着溃败迂回到我们的两侧,等我们吸引到敌方的主力后,再合而围之。”格里菲利在地图上画了一个圈。这种策略,在前世熟读了《孙子兵法》在格里菲利眼里只是一个小把戏。

    “你出去看看,这里出了我们骑兵团之外,还有什么别的军团在。”格里菲利吩咐一句后,凯特就出了帐篷。凯特早已熟悉了被格里菲利呼来唤去,事实上凯特比他还大两岁,但是谁让格里菲利的鬼点子多呢。

    片刻后,凯特一脸大汗的跑了回来,“在我们的两翼,还驻扎着第九第十两个兵团,加上我们差不多五万人,还有…”凯特摸了把脸上的冷汗,有点而不敢往下说了。

    “五万人,差不多相当于整个沧澜军团的总人数了,还有什么,你快点说。”格里菲利急得从床上站了起来。

    “帅旗,乌尔萨的帅旗留在了我们军中….”

    “等等!”凯特尚未说完,就被格里菲利打断,他使劲揉了揉发晕的额头才说,“我错了,他们不是想要一举围歼敌方主力血玫瑰骑兵团,而是用得一招田忌赛马,想要用我们三个骑兵团拖住血玫瑰,而后他们腾出手来收拾敌方的黑蝙蝠、白蔷薇这些次一等的军团,最大力度的消灭敌方的有生力量….”

    什么田忌赛马,什么有生力量,格里菲利的一席话说得凯特云里雾里,不过大概的意思凯特倒是懂了,现在的问题是,凯特不明白,为什么格里菲利失踪一夜归来后,就变成一个老谋深算的军事天才了,难道被神魔附体了?

    “出去看看。”格里菲利说完跳下行军床带头走向了帐篷外面,刚刚获得了新生的他,可不愿意当炮灰就这样稀里糊涂的死了,现在情况很明显,在这里多耽搁一段时间,离死亡就更进一步。

    

第二章 战场谋生

    苏塞雅镇,是美尼德帝国南方最靠近战场的一个小镇。这个小镇世代流传着一个传说,从前有一个名叫苏塞雅的少女,智慧、仁慈、勤劳、美丽,一天镇子里突然苏醒的一个恶魔带来了一场可怕的瘟疫,席卷了镇上所有的人,苏塞雅拖着病体,攀上道拉斯平原北部比利尤斯山脉的顶端,传说中这里是生命女神的神祗,跪天祈祷,口中赞美着女神的恩德,三日三夜,她的虐诚终于唤醒了沉睡的女神,并为之感动,女神赋予了苏菲亚一部分神力,让她成为自己的神使,挽救了整个镇子人的性命并与恶魔同归于尽。

    于是,人们为了纪念苏塞雅,将这个镇子改名为苏塞雅镇,当然,这个传说的真实性很值得推敲,毕竟整个苍茫大陆上,已经数万年未曾有人看到神或者神迹了。

    而今天,曾经象征着和平、美好和纯洁的苏菲亚镇,已经成了美尼德帝**队的一个桥头堡,凭借着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帝国第十二骑兵团把这里修筑成了一个简易的要塞,宁静的小镇已经变得喧闹,伤兵们的哀号声此起彼伏,一阵阵马蹄声就像踩在镇民们的胸口,压抑的喘不过气来。

    “愚昧的贱民,神,早已遗弃了我们。”凯特看着几个年老的村民领着几个漂亮的少女,离开镇子向着北方的比利犹斯山脉进发,据说是要再现苏塞雅的壮举,顿时忍不住在心里嘲笑着。

    连绵不休的战争,已经给他们留下了太多的创伤,哪怕…近乎飘渺的希望,他们,也不得不去尝试。

    想到这里的凯特暗自伤神,他的好友、兄弟,那个打小就跟他一起在京都为非作歹的格里菲利,已经消失了。从昨晚收兵回来到现在,凯特就一直站在镇外等。

    当清晨的阳光驱退褐色的夜雾,停止了一夜的杀戮,又将开始。镇中心的营地里传来了集合的号角,凯特再次向镇外遥望一眼,夹了夹**陪伴了他一夜的战马,调转马头向镇内冲去。

    凯特**的战马是正宗的安菲尔德纯种马,这匹马是格里菲利在凯特举行**仪式的时候送给他的,当时凯特摸着战马向格里菲利起誓道,定要苦练成一名十二级的圣棺骑士,而后在战场上建功立业,成为帝国第九骑士。结果话一说完,就换来了格里菲利的一顿老拳加谩骂,“这马不是送给你去战场上耀武扬威的,那跟送死没什么区别,它是留给逃命的。”

    骑马驶进阵列中的凯特,想起老友的教诲苦涩一笑,是啊,到现在他也无法相信记忆中那个卑鄙无耻胆小好色的格里菲利阵亡了,跟这个比起来,凯特更愿意相信,格里菲利当了逃兵,所以,他才在镇外等了一夜。

    美尼德帝国第十二骑兵团在帝**团中是一个特殊的存在,这个由贵族子弟率领,家族骑士与囚犯匆忙成军的骑士兵团,与其说是来打仗的,不如说是贵族后裔被家族送来镀金的,捞起足够的功勋后,成为他们以后在帝国权利的金字塔上攀爬的资本。所以,骑兵团长努尔是伤透了脑筋,只敢带着这群贵族老爷们在战场的边缘杀些敌方溃逃下来的残兵,让这群娇生惯养的贵族子弟们的骑士枪见见血。

    就算这样,这只骑兵团还是引起了敌方主力的注意,昨天收兵的时候,奥苏帝国的主力兵团血玫瑰突然迂回到第十二骑兵团的后方,杀的他们一个措手不及,努尔当场战死,而帝国外交大臣修斯特尔的孙子——格里菲利也失踪了。

    两万人的骑兵团,也因此折损过半,退下战场的战士已不足八千。

    接替努尔兵团长位子的是他的副官金森,凯特看着金森极力约束下依旧散乱的阵型,明显感觉到金森的威望不足,这让他对以后战争愈发充满了绝望。

    或许血已干枯的缘故,明媚的阳光让整个道拉斯战场血色的空间披上了一层淡淡的金晕,给人一种讽刺意味的神圣。整个兵团今日将按照南疆统帅,帝国第四骑士,有着铁血元帅之名乌尔萨的命令向东南纵深。

    凯特正为这样一个奇怪的命令感到蹊跷,整个战场的东南是帝国精锐部队的大本营,像他们这种不入流的骑兵团在外围打打秋风就够了,为什么要移到主战场?难道乌尔萨发了神经,嫌我们死的太慢?

    “有人,”领头的骑兵一声厉喝,整个骑兵团都停了下来,因为现在处于主力兵团的后方,所以金森并没有放出侦骑,当远方的人影在稀薄的晨雾中渐行渐近后,整个骑兵团的战士都送了一口气,不止是因为对方没有携带武器,还因为他穿着是跟这支骑兵团所有的将领几乎一模一样的图门盔甲。

    这是一个愚蠢的,倒霉的掉队后在黑夜里迷路后跋涉了一整夜的贵族。

    这样的小插曲充其量也只能使他们紧绷的心弦稍微放松一下,在脸上短暂了露出讥讽的嘲笑。

    当凯特看清这个倒霉蛋样貌的瞬间,笑容在这一刻凝固,而后脸上重新露出更张狂更惊喜的笑,“格里菲利,神明保佑,你小子还活着,真是太好了…”一长串的大笑声中,凯特已经纵马驶出了队列,像一阵旋风,刮到了格里菲利的身边。

    但是格里菲利的表情并不友好,面对热情似火的凯特,他惊疑冷漠的面孔给从马上跳下的凯特浇了点凉水,他用着凯特听不懂的声音问道:“你是谁?我是谁?”

    “你小子怎么了?大脑摔出毛病了,怎么尽咕噜着我听不懂的话?”凯特想要握住格里菲利的手,却被他灵巧的避开,这让凯特感到不可思议,要知道格里菲利的骑士等级比他整整低了两级啊。

    “格里,发生了什么事快告诉我,我是凯特啊,说好一起同生共死的凯特,你不认识了吗?”凯特一把抓住格里菲利的肩膀,这次,格里菲利想躲没能躲过。

    “凯特?”他轻轻的念出两个字后,断层了的记忆仿佛连上了一根弦,前世今生两个灵魂的意识开始融合,大量的讯息瞬间灌进他的大脑,他的头止不住的开始胀痛起来,达到了他难于忍受的地步,他两眼一黑,栽倒在凯特的怀里。

    又是梦,但愿长眠不醒的梦….

    繁华的罗奈歌城,他是臭名昭著的京都八恶,欺男霸女,强取豪夺,无恶不作。

    森严的伯爵府里,老伯爵修斯特尔亲自替他挑选了五百个精锐的家族护卫骑士,语重心长的对他说:“对于一个贵族,在战场上最大的成就不是你杀死了多少个敌人,而是在战争结束后你能活着回来。”

    血腥的战场上,他始终谨记老伯爵的教诲,每次出战都跟凯特约束着自己的部下,进攻时躲在最后,收兵回营时跑在最前,就在昨天,临收兵时突然从后方杀出了敌方血玫瑰的骑兵,他刚命令部下向西南快速脱离战场,他的后腰上就挨了一刀,那是…自己人下的手…

    ……

    原来,我们都是一号人,都是被人背后捅了黑刀子,所以,才穿越到了这具身体里吗?

    他的意识已经完全苏醒,他在庆幸,庆幸自己又获得了一次生命的同时,也在庆幸,这具身体也是个坏蛋,对他而言,做好人实在是太遥远太难了。

    “格里菲利.斯德曼?”这个姓氏听起来不错,可以逢凶化吉的意思,斯德曼…死的慢,这简直就是死不了吗?要不本已断气的躯体怎么会活过来?

    处在自我陶醉中的他,哦不,现在是格里菲利了,完全忽略了眼前一直关注他的凯特,仰头哈哈大笑了起来。

    “格里,你怎么了,好点没有,记起我是谁了吗?”凯特一直守候在格里菲利的身边,此刻一脸的担忧。

    “嗨,凯特,我有那么容易死吗?我没事了。”格里费力拍了拍凯特的肩膀,清瘦苍白的脸上洋溢着凯特熟悉的笑容,他起身扭头四顾——这是一个简易的行军帐篷。

    “真的没事了,刚才急死了,太好了格里。”凯特激动的把格里菲利抱在怀里,一股刺鼻的汗臭味熏的格里菲利又差点晕过去了。

    “咳咳,我说凯特,我们现在在哪儿,没有打仗么?我们的部下呢?”格里菲利艰难的把好友推开,赶紧问起了正事。

    “我们现在已经跟沧澜军团还有紫荆花军团汇合在一处,稍事后,我们将跟随着他们向正南方挺进。”凯特说着,摊开了行军地图,将他们现在所在的位子指给格里菲利看。

    “向正南方挺进?开什么玩笑!”格里菲利对自己所在骑兵团的战斗力是心知肚明,凭什么两大主力军团要带上他们这群累赘。

    “好像是昨天的我们的损失超乎了统帅部的意料,他们怕回去后不好交代,现在是刻意的保护我们吧。”凯特小心的说出了自己的猜测。

    “交代?你什么时候听说过乌尔萨那个疯子会怕贵族老爷们的刁难,我告诉你,那些贵族间的潜规则对他来说都是狗屁,就是王子在这里,他也敢让他顶在前面去送死。”记忆融合的好处,让格里菲利轻易的把握住了这个微妙的疑惑。

    凯特目瞪口呆的看着面前仿若换了一个人似的的格里菲利,他记忆中格里菲利,虽不是胆小之辈,但绝对跟犹豫不决划上了等号。

    “你是说,他们刻意的让我们去送死?”凯特无法接受这个猜测。

    “沧澜和紫荆花都是机动性很强的骑兵,跟他们相比,我们骑兵团的战马就是小毛驴,如果我所料不差,他们一定会先向南方挺进一段距离与敌方接触后,装着溃败迂回到我们的两侧,等我们吸引到敌方的主力后,再合而围之。”格里菲利在地图上画了一个圈。这种策略,在前世熟读了《孙子兵法》在格里菲利眼里只是一个小把戏。

    “你出去看看,这里出了我们骑兵团之外,还有什么别的军团在。”格里菲利吩咐一句后,凯特就出了帐篷。凯特早已熟悉了被格里菲利呼来唤去,事实上凯特比他还大两岁,但是谁让格里菲利的鬼点子多呢。

    片刻后,凯特一脸大汗的跑了回来,“在我们的两翼,还驻扎着第九第十两个兵团,加上我们差不多五万人,还有…”凯特摸了把脸上的冷汗,有点而不敢往下说了。

    “五万人,差不多相当于整个沧澜军团的总人数了,还有什么,你快点说。”格里菲利急得从床上站了起来。

    “帅旗,乌尔萨的帅旗留在了我们军中….”

    “等等!”凯特尚未说完,就被格里菲利打断,他使劲揉了揉发晕的额头才说,“我错了,他们不是想要一举围歼敌方主力血玫瑰骑兵团,而是用得一招田忌赛马,想要用我们三个骑兵团拖住血玫瑰,而后他们腾出手来收拾敌方的黑蝙蝠、白蔷薇这些次一等的军团,最大力度的消灭敌方的有生力量….”

    什么田忌赛马,什么有生力量,格里菲利的一席话说得凯特云里雾里,不过大概的意思凯特倒是懂了,现在的问题是,凯特不明白,为什么格里菲利失踪一夜归来后,就变成一个老谋深算的军事天才了,难道被神魔附体了?

    “出去看看。”格里菲利说完跳下行军床带头走向了帐篷外面,刚刚获得了新生的他,可不愿意当炮灰就这样稀里糊涂的死了,现在情况很明显,在这里多耽搁一段时间,离死亡就更进一步。

    

第三章 冲锋在后 逃跑在前

    帐篷外,长枪林立,铁盾成墙,一个个骑士伫立在战马上岿然不动,神情肃穆,绽放出淡淡的萧杀之气。

    只看的格里菲利热血沸腾,在心里想道,这种场面的群架,打起来肯定刺激。不管是前世作为一个混混大哥,还是今生作为一个带领了2000人骑兵纵队的将领,对他来说,这都是在打群架,无非是场面大点小点的区别。

    “对了,我们现在合在一起还有多少部下。”格里菲利跃上一个家族护卫牵来的战马,和卡特并骑向前。

    “我们这几天损失很小,两个纵队合在一起有3500人。”凯特如是答道。

    格里菲利忍不住的心疼起来,战争开始后他们一直吊在最后浑水摸鱼,如果不是昨晚那场莫名其妙的遭遇战,他们的部下几乎没有任何损失。

    在这类大型战役中,个人的实力能起的作用微乎其微,众多的部下,才是将领们安身立命的本钱。

    美尼德帝国的军队编制分为两种,一种是被直接冠名的军团,如沧澜军团、紫荆花骑士团,这种军团一般战斗力很强,属于帝国主力军团。

    还有一种是以数字为代号的军团,这类军团一般都是在战争发生后临时组建的,兵力来源主要是贵族的私兵,招收的平民新兵,以及囚犯。这种兵团一般满员才两万人,与主力军团的五万人相去甚远。

    但是不管那类军团,都划分为十个纵队,凯特和格里菲利的骑兵纵队,各有2000个骑兵,昨日一役就去了八分之一,如何让格里菲利不心疼。

    “该死的高飒,要是让我碰到了”格里菲利跟在凯特身边,在嘴里诅咒着血玫瑰军团的军团长,有着屠夫之名的高飒,见旁边的凯特望了回来,眼神颇具玩味,连忙改口道:“现在我们确实不是他的对手,嗯…碰到了还是赶紧跑吧。”

    高飒,在奥苏帝国他是不败的传说,是军中的战神,是所有军人心目中的精神领袖。在出征前美尼德帝国皇帝就许下重诺:如果那位勇士能杀死高飒,将被封为帝国第九骑士。并有这样的传闻:皇帝陛下曾私下里向一些大臣表示,如果割下高飒头颅的是一位贵族骑士,他将豪不吝啬的把自己最心爱的索菲亚公主嫁给他。

    正是有了这样一个传闻,在帝国主力兵团出征后,为了能够迎娶索菲亚公主,后方的贵族们纷纷把家族的子弟送上了战场,这才有了这么多的杂牌骑兵团。

    一想起有着罗奈歌的月亮美誉的索菲亚,格里菲利就忍不住的血脉贲张,恨不得立刻把高飒千刀万剐。当然,这是格里菲利身体里的本性,而非发自灵魂的渴望。

    “红颜祸水!”承载着另一具灵魂的格里菲利,再不奢望去靠近那些万众瞩目的女人。

    至于帝国第九骑士,作为一个男人来说,能够摘取这个称谓确实是莫大的荣耀。格里菲利运起了斗气,代表中介中级战士的青灰色光茫瞬间将他整具身体包裹,看着这刚刚能够外放的浅薄斗气,格里菲利忍不住的自嘲道:“第九骑士,离我太过遥远,还是先考虑保命吧!”

    见凯特又望了过来,眼神好笑,格里菲利知道自己又在丢人现眼,赶紧停止了斗气的运转。

    第九、第十、第十二,都是配备了战马的杂牌骑兵团,五万多人挤在一起往那儿一站,鲜衣亮马,旗帜招展,一看之下倒也很有一股唬人的气势,只是实力参差不齐,纪律散漫的更不消说,如果说非要从他们身上找寻一点战士的样子,那就是每一个士兵的脸上都有一股历经杀戮过后的狰狞。

    “妈的,一群纸老虎。”格里菲利暗骂了一句后,愈发坚定了逃跑的决心。

    “因为我们骑兵团现在人数最少,被他们夹在了中间,金森那个蠢货,都不知道抗辩一句。”凯特说着望向了东方。

    格里菲利顺着凯特的目光看去,但见数百的军旗中,一面巨大的黑底星辰旗格外惹眼,旗帜下一个身穿白银甲的将领,虽只是惊鸿一瞥后就被其他的人影挡住了视线,却也足够格里菲利看出她的性别了。

    “怎么会是一个女人?她谁呀?”格里菲利惊讶道。

    “南疆统帅乌尔萨的独女康朵,”凯特说着又往那里看了几眼,显然也是只听其名未见其面。

    康朵,芳龄二十,一个本该娇生惯养,享受万千恩宠的元帅独女,偏偏不爱红装爱武装,据说十七岁就跨进了高阶战士的门槛,现在更是传闻已经达到了高阶战士的顶峰当凯特说出康朵的名字后,一连串的信息瞬间在格里菲利的脑海中浮起,这是属于这具身体的记忆,可以这么说,以前的格里菲利对于京都的名门之女大多了如指掌,可见他是多么的饥色。

    只是乌尔萨常年携女征战于沙场,对于康朵,格里菲利如同凯特一样,也是没见过面的。

    “如果不是康朵带着帅旗亲自坐镇,你以为打着逃跑心思的就我们俩个?”凯特这倒是说的实话,贪生怕死是贵族的通病,上战场只是做做样子,谁愿意去跟敌方主力拼命?

    “舍不得孩子套不到狼,乌尔萨个狗娘养的,算你狠。”格里菲利骂了一句后,对凯特说,“等会我们尽量拖在后面”

    话没说完,帅旗下传出了起征的号角,嘹亮、浑厚、悠远。一声声号角此起彼伏连成一片,鼓舞着战士们止不住的策马前行,一开始还是小跑,拉开距离后就是万马奔腾,蹄声如雷,仿佛天地为之撼动。

    道拉斯平原上,一团乌云急速散开后,变成一条条平行的黑线,像一道道滚涌的波涛,奔腾向前,无可抵挡。

    此情此景,沉溺在声势中的战士们不由得豪情万丈,热血飞扬,那还记得他们是杂牌军,那还记得逃跑。

    此刻刚好策马站在阵列前的格里菲利别说逃跑,就是想要减速拖后,也会被后方的战马撞到,他此刻只能哀叹一声,道一句人在沙场身不由己啊!

    行不多时,但见前方人影憧憧,喊杀震天,正是先行的沧澜军团的骑兵与血玫瑰接上了火,正在格里菲利暗自为沧澜没有让他们独自面对血玫瑰而庆幸的时候,前面的沧澜军团旗子一摇,正在厮杀的沧澜骑兵忽然向两边散开,迅速脱离战场,将第九、第十、第十二骑兵团组成的联军,整个暴露在血玫瑰的正面。

    血玫瑰毕竟是享誉大陆的军团,他的骑兵尾随着沧澜的骑兵追向两翼,后面重装步兵挺身向前,转眼间凭借手中的拒马枪和铁盾,摆成了一个坚固的钢铁堡垒。

    长达五米的拒马枪从盾牌上伸出,斜指向天,乌黑锋利的枪尖,在炙热的阳光下,散发着森森寒意。

    面对突袭后依旧岿然不动的血玫瑰,联军的骑兵们这个时候终于想起了自己是徒有声势杂牌军,他们开胆寒了,胆怯了,他们**的战马很是知心贴意,顺从主人的心情开始减速。

    前面的骑兵减速了,后面的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结果就撞在了前方的人马上,战斗还没开始,联军就已人仰马翻,乱作一团。

    格里菲利现在更是有苦说不出,退无可退,出了前方,到处都是骑兵,想往两边冲连马头都拨不动,这时心里不由暗自后悔,出发的时候万不该跑到前方来瞅热闹。

    “避开正面,从他们的两翼杀进去!”眼看就要与对方的重步兵相撞了,这时一个嘹亮的女声响起,在嘈杂的战场上,清晰的传入了每一个己方战士的耳中,这时康朵凭借着自己深厚的斗气吼出来的。

    这个声音,对格里菲利来说,无异于天籁之音,逃跑的机会来了。

    差点被两边的骑兵夹死了的格里菲利,见身边的空间在康朵喊出一句后变得豁然开朗,顿时与凯特默契的互换了一个眼神,卡特同样用裹夹着斗气的声音冲着身后的部下喊道:“跟着我们俩冲,不许掉队。”

    格里菲利一马当先向着西南冲去,这样本该他们最先与敌方接触,现在变成了最后。不过,格里菲利压根就没想过去跟血玫瑰的战士拼命。

    两侧的第九第十骑兵团最先与血玫瑰接触,他们高声喊杀着冲进敌方阵列,如同浪浪波涛撞击在磬石上,久经揉捏后注定躺尸沙场,绽放出一刹的峥嵘,最后为道拉斯的天空增添了一抹艳丽的红。

    格里菲利无心去鸣唱战争的悲壮,也没时间没心没肺的去嘲笑战友的无知量力,他与凯特领着本部骑兵一冲出正面战场,立刻折向正西,就这样逃之夭夭,可谓一个干净利落

    

第四章 以康朵的名义

    往西拼命奔逃了十数里后,格里菲利这才与凯特停下来收拢本部兵马,所幸他们的两个骑兵纵队兵员组成都是家族护卫和囚犯,少有那种一听喊杀就满腔热血抑或吓得走不了路的新兵蛋子,这样一通奔逃下来,竟然才少了百余人。

    格里菲利调转马头回首遥望,发现身后不远,打着美尼德帝国旗子往这个方向溃逃的骑兵还有不少,气的骂道:“妈的,真会选地方,这不是引着血玫瑰的骑兵往这边追杀么。”

    “没办法,我们的驻地大多在苏赛亚镇周围不远,不往这边还能去那边。”凯特也是无比的郁闷,这样一来,他们想要回转苏赛亚镇的驻地已经不可能了,那样毫无疑问会把敌方引到自己的老巢,以后怕是连补给都没地方了。

    格里菲利心理也清楚,一开始打着逃跑念头的绝不止他们这一路骑兵,现在回去只怕是要受严惩,谁叫他们领的头呢。他抬头看了看西方数百公里外的群山,发狠道:“继续前进,我不信血玫瑰还会把我们撵到西部群山的暗黑之地去。”

    凯特张了张嘴,想要说什么,不过他一直习惯了听从格里菲利的命令,把异议吞进肚子后挥指马鞭,向西行去。

    又没命的跑了一阵,格里菲利渐渐发现不对,因为身后跟来的美尼德帝国骑兵不见减少,反而越来越多,顿时心下起疑。

    “怎么回事?怎么一窝蜂的跟着我们往这边跑?”格里菲利手中的骑士枪天知道扔在那儿去了,此刻双手紧紧的抓住马鞍,侧着身体问骑马奔跑在身边的凯特。

    “格里,先停下来吧,这样跑下去我们的马会被跑死的。”凯特跟格里菲利的马都是价值万金的好马,自然是没问题,但是他们部下的马就远远不济了,这才跑了不到两个时辰,有的马已经开始吐白沫了。

    “见鬼!”格里菲利咕噜了一句,知道凯特说的是实情,不管什么马,都经不起这么没命的急速奔跑,虽然也有可以连续跑几天几夜的情况,但那是匀速奔跑。

    凯特挥手止住了众部下急速的奔逃,改为小跑。格里菲利这才止住马站在马背上向后遥望。这一看不打紧,魂都吓出来了。

    但见后方奔逃的骑兵中,代表统帅的黑底星辰旗赫然在列,在格里菲利的眼里,这旗子此刻无疑就是一面勾魂幡。

    “怎么康朵也退下来了?”凯特无疑也看到了帅旗,有些不解的问格里菲利,在他心里,康朵战死或许更让他容易接受一些,而不是跟随着他们逃跑。

    事到如今这个地步,格里菲利反而冷静了下来,他对凯特说到:“事到如今,我们再怎么跑也跑不过血玫瑰精锐的骑兵,不如跟他们汇合一起,说不定还能搏一条生路。”

    凯特自然不会反对,立刻勒令部下掉转马头,摆好攻击阵型。

    从后方赶上来的人马差不多万余人,大多人人带伤,一脸的颓靡。帅旗下的康朵手提一柄勾勒着繁琐魔法符文的银枪,身着一件亮银色的女式半身铠,低腰的设计让她的胸部愈发显得惊心动魄。一路的奔波竟然纤毫未染,

    此刻,白马、亮铠、银枪,把康朵衬托得英姿飒爽,在一众身着深色铠甲的残兵败将中显得如此的鹤立鸡群。

    她头顶金银相间的明珠盔,一颗湛蓝的玛瑙珠被镶嵌在头顶,几缕红色的樱絮拖拽在上面,象征着权威与富贵;笔直的金发从头盔下面一直垂到腰间,随着道拉斯的风轻轻飘扬,她还有着一双平静的仿若没有任何情绪的深蓝色眸子,深邃的让人一眼看去就忍不住的迷失在里面;她挺翘的鼻子在看到停下来的格里菲利他们后就微微皱起,她那诱人的朱唇映衬着素白如雪的肌肤是那样的动人心魄;嘴角勾起一个冷漠的弧度于侧脸形成一个酒窝,这一刻仿佛所有的冰雪都从这个酒窝中迸发而出,并瞬间弥漫到整张脸上。

    “这是一个冷美人。”凯特如是评价。

    “这是天使!”就算前世见惯了美女的格里菲利,毫不吝啬的给出了衷心的赞誉。他跟大多数人一样,此刻已经沉溺在了康朵那双仿若天生带有魅惑人类的深蓝色眼睛里,前世从不知道一见钟情为何物的格里菲利,这一瞬间,他的世界里只剩下了她….

    “你们是那个兵团的,为什么带头逃跑?”出声的是一个佩戴着狮心徽章的俊俏年轻人,这位具有皇室血脉的骑士名叫艾弗雷,是一位亲王的后裔,不过他应该没有继承权,这就不难解释艾弗雷像个护花使者一样紧紧的贴在康朵的身边,毕竟如果得到了康朵的芳心,他就可以堂而皇之的入赘到身为唯一继承人的康朵家族,从而避免成为一个无所事事的富贵少爷。

    格里菲利闻言终于把眼睛从康朵的眼睛里“拔”了出来,他跟凯特催马出列,嘴里连连道:“不不,艾弗雷队长,我想您误会了,我们不是逃跑,只是见到部下被血玫瑰强大的实力打得溃散,这才不得不退下战场赶过来收拢部下,您看,我们这不是摆好了阵型准备杀回去接应你们吗?只是没想到威武神勇的您这么快就带着美丽的康朵小姐撤退了回来。”

    格里菲利刻意在“撤退”二字上加重了语气,意思是说你说我们逃跑,难道你们这是撤退吗?

    “你…”艾弗雷指着格里菲利气的说不出话来。

    凯特以前就知道格里菲利无耻,只是此刻他对损友的评价又上升了一个台阶,够无耻!“我们是第十二骑兵团的,我是凯特大队长,敢问康朵团长,后面追来的血玫瑰骑兵有多少?”

    见身材魁梧的凯特一副正气凌然的模样,一开口就从纯粹的军人的角度发问,拱卫在康朵身边一众骑兵队长这才想起后有追兵,那还敢浪费时间责难,“大概有五千骑兵,他们追的我们一直收不住阵脚,要不早杀回去了。”答话的是一个身材不输于凯特的骑兵队长,很显然,这是死鸭子嘴硬,自己给自己找面子。

    “才五千人,我们现在一共有一万多人,不如反杀回去,未必不能杀出一条生路,我跟凯特愿为先锋。”格里菲利突然一反常态,在凯特的眼里,这跟送死没什么区别。

    随着康朵一起退下来的这些骑兵将领本就被血玫瑰追杀的郁闷无比,早就憋满了怒气,此刻难得见格里菲利要打头阵,而且又有康朵在身边,哪能在美女面前胆怯的道理,纷纷出声答应下来。

    这时远方传来沉闷而整齐的马蹄声,裹夹着尘埃远远地传来,落在他们的耳鼓,心房止不住的跟着加速。

    血玫瑰的骑兵,已经赶了上来。

    凯特急得拽住格里菲利的胳膊,“你疯了?”

    格里菲利没有理会凯特,他从腰里拔出佩剑,斜指向天嘶吼道:“为了康朵,杀!”喊完后一马当先迎着前方的血玫瑰骑兵杀了出去。

    凯特无奈只好跟着格里菲利高喊一声,“为了康朵,杀!”然后催马带着部下跟上。

    一马当前的格里菲利直到脱离了大队,这才悄悄朝身后的凯特打了个手势,已经做好牺牲准备的凯特顿时苦笑不得,心里骂道,太无耻了,又是这一招。

    其他骑兵队长见格里菲利果然带头杀了出去,为了在美人心里落个英勇无畏的好印象,似乎觉得血玫瑰的五千精锐骑兵也不过如此,高声嘶喊着,领着部下跟着杀了出去。

    这么多人喊着“为了康朵”,前仆后继的杀向了血玫瑰,康朵望向格里菲利的眼里终于泛起了一丝疑惑,一闪而逝。她跟身边持着帅旗的副官轻声交流几句后,一抖马缰打马跟上。

    紧紧追来的血玫瑰骑兵见本已被己方杀的如丧家之犬的美尼德骑兵,这个时候还有余力反击,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在将领的指挥下收缩阵型,打算给对方迎头痛击。

    两股骑兵夹带着两股尘埃迅速接近,500米…300米…100米,双双此刻都已看到对方的前列骑兵的表情,50米….

    并驾冲锋在前的格里菲利与凯特默契的互望一眼,就此拨转马头带着紧随他们的部下各奔两边,在即将接触的刹那,以康朵的名义虚晃一枪后,逃之夭夭。

    

第五章 残兵统帅

    第五章以粮食的名义

    这一场激烈的遭遇战,其血腥程度,已经不能用悲壮来形容了。www.uu234.com

    冲锋在最前面的凯特与格里菲利及其部下的骑兵,在即将与血玫瑰接触瞬间向两边脱离了战场,而已经整理好队列加速挺进的血玫瑰骑兵根本无暇分兵去追击他们,所以跟在格里菲利身后的美尼德帝国第九第十骑兵团就倒了血霉,双方迅速撞在一起,并完全的混战一团。

    这个时候逃跑,祈求,只能是奢望或者让他们死的更快。狭路相逢勇者胜,相比之下,实力远不及血玫瑰的美尼德帝国骑兵,当逃跑再没有机会,当再没有一丝生的机会时,他们只能绝望的用剑,用热血,用不屈,用同归于尽来捍卫他们那卑微的尊严。

    这场战斗一直杀的夕阳西下,直到在场的最后一个美尼德帝国骑兵倒下,才以血玫瑰骑兵的惨胜收场。这一役追来的血玫瑰骑兵在美尼德骑兵的拼死拼杀下,牺牲过半,存活下来的也是筋疲力尽人人带伤,而逃跑的美尼德骑兵还有四千多,此刻的他们以没有了追击的本钱,只能就地休整,等待援兵。

    这样就给了格里菲利他们充足的逃跑时间,事实上他们此刻已经是在抱头鼠窜了——抱着马头没命的窜逃。

    当然,对于这场完全有自己一手导演,损人利己的战役,结果格里菲利还是很满意的,唯一让他不爽的是,康朵似乎一开始就看透了他的诡计,竟然也跟着逃了出来,此刻带着千余骑兵,依然拥着帅旗,跟着格里菲利他们向着暗黑之地而去。

    就这样奔逃了半夜后,越来越多的战马透支完体力,连着马上的战士一起摔倒在地。格里菲利见前方黑影丛丛,显然已经接近了暗黑之地外围的丘陵地带,这才命令部下休息片刻。

    刚从马上下来,埃弗雷就带着几个骑士冲到格里菲利身边,他的脸因为气愤而过于极度的扭曲,眼睛里冒出吃人的凶光,冲着他吼道:“格里菲利,你个混蛋,这次怎么说?别告诉我又是撤退”

    在这群人围上来的瞬间,格里菲利身边的凯特已经拔出来佩剑拦在了格里菲利的身前,与此同时,格里菲利身后的骑兵中迅速跑出四个护卫,立刻把格里菲利拱卫起来,身上那瞬间泛起的凝练般斗气,显示着他们高阶战士的身份。

    有了这几个高手,格里菲利看看自己这边差不多还有尽3000战士,又看了看埃弗雷身后连同康多在内不足的那一千人,顿时得意的“哈哈”大笑起来。

    “埃弗雷队长,先弄清楚情况在向我发难吧,别把老子惹急了,信不信我把你们这群渣渣一起灭了。”人多势众的格里菲利胆气也壮了起来,他像一个流氓无赖一样威胁着高贵的埃弗雷。

    “你你这个卑鄙无耻的混蛋,以贵族的名义,我要跟你决斗!”埃弗雷气的把手上的手套丢在了格里菲利的脚跟边。

    “决斗?”格里菲利眯着眼睛瞅了瞅暴跳如雷的埃弗雷,脸上挂着玩味的笑,“想要单挑吗?可惜在我从来对单挑都是深恶痛绝,所以…”格里菲利顿了顿,朝身后正靠着战马看好戏的战士们打了个手势,“我的决斗,就是一群人打一群人,如果这样你也没意见的话,现在就开始。”

    格里菲利身后的这群骑兵,面对血玫瑰这样的精锐兵团那是没得打,但是如果对手是跟他们同样是杂牌的埃弗雷的部下时,而且还是己方人马远远多于对方的时候,他们很乐意那对方找找乐子,所以立刻披挂上马,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只等格里菲利的命令。

    埃弗雷胆怯了,他从来不是一个冒失鬼,刚才只是气不过才来找格里菲利理论,当然,这也是想在康多面前炫耀的意思,只是他显然没想到格里菲利会蛮不讲理的说打就打,丝毫不把他这个亲王的后代看在眼里。这个时候的艾弗雷只好把求救的目光看向了康朵,期望她站出来主持公道。

    康朵看都没看这边一眼,这个时候她从马上下来正在细心的梳理着马须,或许在她的眼里,埃弗雷的生死都不如她的战马来的重要。

    倒是康多身边执掌帅旗的副官看不下去了,她狠狠的瞪着格里菲利用清脆的女声说道:“这分明就是趁火打劫,我为贵族出了你这样的败类感到耻辱。”

    原来这个头戴全罩式翎羽盔,跟在康朵身边寸步不离的副官,是个娇滴滴的小妞,这是在场所有男人的心声。

    “凯琳!”正在整理马鞍的康朵突然出声,她的声音清冷而动听,有一种别样的韵味。

    “什么嘛…,小姐,那个格里菲利一点儿都没有作为一个贵族骑士的样子,这次要不是他老是带头逃跑,我们也不至于落到现在这个地步。”这个叫凯莉的侍女,看来跟康朵的关系非浅,就这样当着这么多战士的面撒起娇来。

    “别说了!”康朵突然提高了声音,或者说,是在她的声音里加重了寒气。

    我们可以想象,这个时候凯莉那张藏在翎羽盔中脸是不是已经委屈的泪流满面了。

    格里菲利当然不想跟埃弗雷在后有追兵的情况下火拼内斗一场,难得见冷美人康朵开了口,他自然要把祸水东引,他可不希望在以后可能发生的混战中,被记仇的埃弗雷背后抽自己一刀。

    “埃弗雷,比起讨论逃跑与撤退之间的区别这个话题,我认为你应该去问问康朵统领,她的父亲,我们美尼德帝国伟大的统帅乌尔萨根本就不跟我们在一起,她为什么要把帅旗带上,别告诉我,这就是骑士精神守则中的‘牺牲’!”

    这次不光是埃弗雷,就连康多的直属部下都把眼睛看向了她,如果这是策略,牺牲局部获取更大的胜利,这个牺牲也太大了点吧。要知道这是整整五万人马,而且,这里面还有很多当权贵族的后裔,不管为了什么样的胜利,这样的牺牲,就是帝国皇帝也不会接受的。

    于是,所有人都把目光定在康多的脸上,他们的目光不在欣赏、沉溺,变得猜疑,还有…些许愤怒!

    生命,每个人都只有一次,任何理由下的牺牲,都是罪,更何况,一开始就被当成了牺牲者的他们。

    “你”凯莉看样子是个火爆性子,刚准备催马上前跟格里菲利讲理,被康朵冷眼止住了。

    康朵把手中的银枪斜靠在马身上,大方在走到格里菲利的身前,抿了抿嘴唇,冰冷深寒的眼神带着些许歉意说道:“就像格里菲利队长说的那样,今天的战斗一开始你们就被当成了牺牲者….”

    现场一片哗然,有的战士已经拔出了手中的佩剑,就连艾弗雷也是浑身冒着冷汗不解的看着康朵。

    康朵不为所动,继续说道:“也包括我在内…”说到这里康朵的脸上浮现了一抹伤感,冰冷的眼神稍稍内卷,她环视一周,目光以变得迷离,“我也不能理解这样的命令,但是我们是军人,我们必须服从,为了千千万万遭受战火的美尼德帝国的子民,为了荣耀,我愿意牺牲,我相信,我们的牺牲是值得的,那会换取更大的胜利,至于为什么帅旗要留在我们中间,那是最高军事机密,请诉我无权奉告。”

    一想到尊贵的康朵也是牺牲者,这群刚刚还激愤的残兵败将们稍微好受了点,再说一群大男人威胁一个女孩子实在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儿,于是他们在心里诅咒着乌尔萨,纷纷退开该干嘛干嘛去了。

    “等等!”康朵突然叫住了准备去歇息的格里菲利,“从现在开始,我承认你是这只部队的最高统领,但是你必须带上我和这里所有的人,在我没有倒下之前,这支帅旗也不能倒下。”

    格里菲利特反感女人用居高临下不容置疑的口气对他说话,事实上他刚刚的本意是挑拨一下双方的关系,让康朵知难而退跟他分道扬镳,把这个祸精彻底的从身边赶开,却没想到康朵会放弃领导权,反而贴了上来,这让格里菲利如何接受的了。

    “如果我不同意呢?”格里菲利看了看身边的四个高级护卫和凯特,他觉得自己有反抗命令的本钱。

    “那我就跟你拼命!”康朵轻蔑的扫了一眼格里菲利身边的这几个高级战士,“你要不要试试?”

    这是诱惑还是故弄玄虚,格里菲利没有把握,对于没有把握的事情,格里菲利尽量不去冒险尝试,他很光棍的扭头就走,丢下了一句话,“那好吧,提前预祝大家暗黑之地旅途愉快。”

    休息了半个时辰简略的进食后,这支多灾多难的部队在他们的新统领格里菲利的带领下重新踏上了逃亡的路,格里菲利骑在马上,朝着身后差不多4000的部下喊道:“我们目标暗黑之地,我们将在深山老林子躲到敌人退兵,所以,你们这群渣渣们最好跟着我一起祈祷,高飒那个疯子千万别对深山老林子感兴趣。”

    这时康朵身边的凯琳担忧的问道:“小姐,这样真的可以吗?我是说,听那个坏蛋指挥我们真的能逃脱吗?”

    康朵迟疑的点了下头,至少,她认为格里菲利能在残酷的战场上保存大部分实力,逃跑的本事还是不错的,这也是她为什么交出指挥权的缘由。

    在走进丘陵前,康朵回头遥望了一下道拉斯的方向,她的眼睛含着担忧,她的父亲,帝国南疆统帅乌尔萨,早上亲口像她保证,她只需要拖住血玫瑰两个时辰,两个时辰后他就会赶过来跟她汇合,现在,已经过去快一天了,“父亲,您千万不要出意外啊!”康朵在心里祈祷一边,她**的马儿已经走进了丘陵,密密麻麻的灌木,瞬间遮挡了她的视线。

    由低矮的乔灌和一个个规则不一的土丘组成的永暗森林的外围地带,并不能给格里菲利带领下的一群残兵败将构成太大的困扰——如果排除饥饿和疲劳的话。

    他们在满是棘刺的灌木丛里骑行了三个时辰后,终于在第二天早上挺进了永暗森林。一片片黑色的植被,高大,茂盛,密密麻麻的遮天蔽日,将无数的高山峡谷隐藏其中,当然还有更多的未知的危险。

    永暗森林因为长年累月没有光线无法照进林间,整个森林里弥漫着一层黄色的雾气,虽不至于浓厚到阻碍人们的视线,但是这种由枯枝烂叶和动物的骸骨腐烂后形成的瘴雾,行走在期间的人长时间的呼吸后,就会头昏乏力,进而呼吸困难直至丧命,就因为这一因素,永暗森林一向是普通人的禁地。

    当然这根本困扰不了格里菲利他们,有几个前身是冒险者的家族护卫,在进入永暗森林后立刻找到了一种叫“瑟兰”的根茎植物的叶子,捣乱后用布条包起来,每隔一段时间就凑到鼻孔上嗅一下,昏眩的感觉立刻消失,取而代之的是神清气爽,可以说有立竿见影的效果。

    于是,逃亡的众人纷纷仿效,这让凯特再度羡慕了一把格里菲利的好运,当然,如果身后的追兵不知道这一窍门的话那就更好了。

    令人闻名止步的瘴雾就这样在他们眼里成了一个笑话,充其量不过是在这满眼黑色的林间,给他们增添一抹不一样的色调,也算是陶冶一下情操。

    但是新的麻烦又来了,行进了不到一个时辰后,平坦的林地就走到了尽头,一个山坡横断了众人的去路,这个时候要想在满是怪石林立的坡地上骑马已然变得不可能,被骑兵们珍若性命的战马无疑成了累赘。

    格里菲利没有下令沿着山坡向北,不是他不想这么做,他感觉到血玫瑰绝不止一支骑兵在追杀他们,而是分成了若干股骑兵在合围他们,虽然他的直觉一向不靠谱,但是事关身家性命,他情愿多走几步路也不想冒险。他见后方暂时没有见到血玫瑰骑兵的影子,果断的下令斩杀战马,饱餐一顿后把多余的制成肉干,然后继续向西。

    这一命令使得大多数人都不大愿意,不过当康朵一剑把自己的战马刺死后,余下的众人再不做多想,纷纷效仿。

    一阵阵青烟随着篝火冒起,在这昏暗的空间里增添了些许红色的光点,随着肉香的弥漫,开始引来一些野兽的窥探,不过面对数量远超它们的人类战士,也只能不甘的嗅嗅鼻子,抱着吃肉不如闻香的想法就此望而却步。

    但是血玫瑰并没有给他们太多的歇息时间,一群群墨绿色的乌鸦从他们的后方飞过他们的头顶,飞向更深处的山顶,聒噪的“呱呱”声提醒这他们,收割性命的死神——血玫瑰骑兵已经离他们不远了。

    

第六章 暗黑之旅

    阿尔魁斯山脉横贯整个苍茫大陆南北,东面是无数的丘陵和广阔的平原,这里山清水秀,土地肥沃,一片欣欣向荣。这里聚集着人类三大帝国以及数十个联邦公国,这里,大部分人都信奉光明,神圣教廷在这片大陆上有很大的话语权。这里,被大陆上所有的智慧生物习惯称之为“神圣同盟”。

    而在阿尔魁斯山脉的西面,是一望无垠的群山,包裹着为数不多的河流和平原,在它最西面,则是散发着硫磺味的深渊地狱,据说里面生活着恐怖的恶魔。大片的原始森林覆盖了大部分地区,无数的洪荒异兽穿梭其间,终年不散的烟雾将山川河流笼罩其中,黑暗与邪恶也就蕴运而生。这里的智慧生物信奉黑暗,崇尚暴力和阴谋,把邪恶伺奉为最高信仰。世代聚居着半兽人以及以鲜血为食的暗夜族,当然,还有为数众多的人类,他们大多是在神圣同盟被打上了异教徒的标签后,躲藏在这里。他们相互仇视却又精诚团结。据说,在这片群山的最深处的远古山脉里,还生活着为数不多的远古巨龙。这里被神圣同盟称之为“暗黑之地”,而这里的智慧生物,也被称为异教徒。

    总之,苍茫大陆是一个剑与魔法、圣徒与异教徒、巨龙与兽族共存的世界,也是一个无时无刻不充肆着血与火,情与泪,颠覆与反颠覆,信奉与亵渎,奇幻与动乱的世界。

    神说,所有的动乱,都是罪恶的根源。而所有的信仰者说,罪恶的真正根源,则是神已经遗弃了我们。

    是的,那些高高在上,让弱小者、虐成者仰望的神已经消失了万年之久,而所谓的神迹,连他们爷祖父的祖父的祖父,也没有亲自见过。所谓的信仰,也在一代一代的传承中逐渐消退,平时,人们更加相信或者依靠自己,只有那些悲哀者、绝望者,才会把神放在生存之上。

    神,已经成为了贵族们私下最好笑的谈资,而身处下层的平民,在谈到神时,眼睛里还会露出一丝敬畏,仅仅只是一点点,甚至比不上他们看到领主或者治安官时,眼睛里流露出来的畏忌。

    ….

    格里菲利他们在血玫瑰一刻不缓的步步紧逼下,纷纷收拾好烤好抑或烤的半生不熟的马肉干,开始翻越横断在他们面前的山岭,或许因为进食了的缘故,这次不到正午一众人就翻过了山岭,一路有惊无险的到达了一个峡谷,他们的暗黑之旅将从这里起步。

    在身边的家族护卫的提醒下,格里菲利知道这个峡谷有一个恐怖的名字,不归峡谷。意思是如果进入峡谷,就此走上一条不归之路。

    但是对死而重生的格里菲利而言,何为不归?路的尽头,才是新生!而且,现在它们是被赶鸭子上架,已经退无可退。

    格里菲利不顾护卫的歉告,当先一步迈进了不归峡谷,瞬间一股死寂冰凉的寒意从他的心里泛起,身体因为紧张已经布满了凉意的鸡皮疙瘩。

    一阵阵旋风在谷中盘旋,与两边的崖壁相撞后发出诡异的“呜呜”声,实在是让人毛骨悚然。

    如此行进了数百米后,别说野兽,就连野兽的骸骨都没有发现一个,此刻已经赶在前方的哨兵终于发现了一个由藤蔓、木架和削的锋利的竹片构成的简易陷阱,被哨兵一剑砍得支离破碎——与其说是被发现的不如说是被触发的,不过哨兵倒是一副自满得意的样子,在他看来暗黑之地的这些异教徒也不过如此。

    “该死的,不能再前进了,这里肯定是某个黑暗生物的集聚地,它们把我们啃的连骨头渣都不剩。”埃弗雷大声嚎叫起来,尖锐的嗓音在峡谷中久久回荡,反复考验着他们的心房和耳鼓,让最坚强的战士都惊骇出了一身冷汗。

    这声嚎叫除了让人们受了点无关痛痒的小惊吓外,事实上连回头看他一眼的人都很少,更多人的目光都集聚在格里菲利的身上,毫无疑问,他现在已经是这只队伍实际上的统帅。

    “暗黑生物?”格里菲利在嘴角勾起一抹浅笑,“对我而言,有人的地方,才有机会。”想到这里他直接忽视了埃弗雷的态度,而是看向了康朵,他不是怕康朵反对,事实上格里菲利巴不得康朵就此止步,他就可以甩掉这个祸害精。

    面对格里菲利的询问,康朵只是邹了下好看的眉毛,然后把头扭向一边,似乎看穿了格里菲利把戏的她,沉默以对。

    部队继续上路,不过这次为了以防意外,格里菲利派出了整整一百人的哨兵,或者说是替死鬼在前面开路。埃弗雷见众人并没有理会自己的提醒,又没有底气凭借手下这不足二百人的实力杀回去,在康朵的身边咕隆了几句后,见她并不理会自己,只能泱泱的跟上。

    整个不归峡谷崖壁成不规则的波浪形起伏,行走在前方的格里菲利,总觉得由无数的眼睛在窥视在他们,这种感觉虽不好受,也只能硬着头皮往前走。

    队伍一路战战兢兢的行进到峡谷中段时已近黄昏,走到这里视线豁然开朗,陡峭的崖壁在这里变成了相对陡缓的斜坡,头顶上一直覆盖着整个峡谷的树木在这里离奇的变得稀松起来,并不太强烈的光线透过枝桠照进峡谷,在谷底形成一个个圆形的光斑,让差不多已经适应了昏暗视线的格里菲利他们,眼前一阵恍惚,看到的一切景象都变成了模糊的两个,然后慢慢的合二为一。

    “啊”就在这时,前方突然发出一阵凄厉的惨叫,先行探路的一百余哨兵连滚带爬的退回来时,已经不足五十人,还有不少人的身上带着伤——一只只羽箭透过他们身上铠甲的缝隙插在他们的身上。

    显然,他们遭到了未知暗黑生物的袭击。

    “发生了什么?”格里菲利扶住一个肩上中了两箭的战士,开口问道。

    回答他的,时两边崖壁上密密麻麻的人影,并顺着两边的斜坡冲了下来,团团的把队伍前面的格里菲利他们围了起来。崖下的美尼德帝国的残兵败将们,这次没有逃跑。事实上没有战马的他们,也跑不过身材比他们高大的多的这些长相狰狞的怪物,而是第一时间举起了手中的盾牌,并准备反击。

    格里菲利第一时间扬手制止了部下动手的念头,脸上挂起和蔼的笑容,用苍茫大陆的通用语问道:“半兽人勇士?”

    

第七章 以粮食的名义

    没有人回答,他们的身体比人类要壮实魁梧的多,半兽人倾斜的前额、突出的下颚、明显的牙齿和粗糙的皮肤向所有人清楚的表明了自己的血统。粗狂的身体和简易的木棒是他们唯一的依仗,猩红的眼睛和喘着粗气的鼻孔,昭示着他们仇恨与贪婪的本性。

    林间只剩下了半兽人粗重的呼吸声和人类战士的心跳声。格里菲利与凯特交换了一下眼神,悄悄挥手命令部下后退了十米,在双方中间留下了一个缓冲地带,不管是逃跑还是战斗,这点距离至少还能给自己争取点时间。

    “人类,这里不是你们可以涉足的地方,离开这里。”或许看到谷底的人类战士只后退了十几步距离就停住不动了,崖顶上一个粗犷的声音传来,伴随着紧紧围住格里菲利他们的半兽人战士让开一步距离后,一个身材明显比其他半兽人要魁梧的多的半兽人从南方的山坡下大步走了下来。

    只见他头戴飞鸟羽毛编织的羽冠,**的上身一块块肌肉鼓起,让那浓密的体毛看起来成了陪衬,很容易让人联想到隐藏在下面的力量该有多恐怖,他的腰间随意围着一圈亚麻编织的短裙,后被上斜背着三根标枪,一根巨大的狼牙棒抗在肩上,右手紧紧的握着棒柄就跟捏着一根牙签那样轻松。

    但是格里菲利此刻并没有把目光始终停留在这位半兽人酋长的身上,他跟凯特还有从后方赶上来的康朵,甚至包挂格里菲利身后四名高阶的家族护卫,都把目光停留在落后半兽人酋长半步的一个半兽人战士身上。当然其他人时凭借的实力一眼看出这个半兽人实力不俗,而格里菲利完全是凭直觉。

    这个半兽人跟其他半兽人战士体型上并没有多大差异,甚至都比半兽人酋长矮了一个脑袋,只是他相比其他赤身**的半兽人多穿了一件铠甲——这是一件有不知名的藤蔓编织而成长方形藤席,上面涂满了油脂,光斑照在上面衍射出淡淡的韵彩,在藤席的中间挖上一个洞,套在身上后把脑袋从洞里伸出来,这就是所谓的铠甲。他的手里并非像其他的半兽人那样拿着木棒活者简易的铁剑,而是一个大的吓人的巨斧,足足有两米长,整个斧面足有一个磨盘大小,斧面铮亮,斧锋阴暗,其锋利度让人望而生畏。

    这是一个懂得武装自己的半兽人战士,或者说,他曾在人类的国度中游历过。

    “强大的、尊敬的半兽人酋长!”见不出意外这个半兽人部落里有人听得懂大陆通用语,格里菲利心里一喜,他大步出列,并用眼神制止了准备跟上来保护他的家族护卫和凯特,他走到离半兽人酋长不足五米的地方抽出腰中的佩剑掷在地上,右手放在心口像半兽人酋长弯腰行礼,再度开口道:“尊贵的半兽人酋长以及所有伟大的半兽人勇士,我们没有恶意,相反,我们是来寻求庇护或者交易。”

    半兽人在人类的国度一向是低贱的代名词,这个时候却被格里菲利阿谀成了尊贵,伟大,他身后的战士包括康朵都看不下去了,纷纷侧脸。

    “庇护?交易?狡猾的人类,我虽然很佩服你的勇气,但是不要在我的面前表演这些小伎俩。我们不需要任何交易,至于庇护,去找你们手中的武器寻求庇护吧!”

    这是暗黑之地最靠近人类国度的一个半兽人部落,他们世代受尽了人类的蒙蔽和欺骗,半兽人酋长自然不会轻易的相信面前的这个人类。

    格里菲利没有气馁,事实上如果半兽人一口答应下来,那才让他不放心,毕竟不同种族之间的猜疑是肯定的,而却人类与暗黑种族之间的仇视已经延续了数千年。

    “你看,这是什么?”格里菲利从腰里掏出钱袋,晃了晃让里面的金币发出悦耳的叮当声,“我可以给你们金币,是的金灿灿的金币。”格里菲利说着把金币倒了出来,让它们凌乱的散落在地上,散发出迷人的金光。

    但是他周围的半身人战士只是鄙夷的望了一眼就不再看,半兽人酋长“呵呵”大笑起来,“人类,不要在我尊贵的勇士面前炫耀这些没用的俗物,金子吗?我可以告诉你,在我们聚集地,有一大片的地下金矿。”

    “是的,尊敬的酋长,请原谅我的肤浅。”在格里菲利的世界里,一切都可以谈,只要存在对话,那么,就没有谈不拢的交易,现在这个契机就在眼前,他当然不会轻易的放弃。

    “那么,”格里菲利扫了眼半兽人战士手中的武器,指了指地上的佩剑,“诚如您所看到的,我可以提供给您武器,您看,这些可以武装您的部民,让他们变成整个大陆最强壮的战士。”

    格里菲利说完朝身后的部下使了个眼色,于是在凯特的带领下,一只只骑士枪,制作精美的弓弩羽箭,瞬间在格里菲利的身后堆成了一个小山,除了身上的佩剑,这群残兵败将们几乎扔出了所有能制造威胁的武器,颇具搞笑的是,这其中包括某个前身是囚犯的战士,扔出来的几块板砖….,这让格里菲利颇感亲却,思绪不知觉间已经飘回了前世那些看街混场子打打杀杀的岁月.

    看到格里菲利身后瞬间堆积如山的武器,对于手拿粗制却总是以勇士身份标榜自己的半兽人战士来说,这无疑充满了致命的诱惑,从他们瞬间就冒出红光的眼睛就可以看的出来,他们是多么的迫切希望得到一把称手的武器,而不是手中的木棒。

    就连半兽人酋长,这个时候喉结也是明显的滚动了一下,如果不是对方的身上还有佩剑,差点以武器的名义狂暴后把眼前这队虚弱的人类全部杀光。

    半兽人酋长这时扭头看了看身后身穿“铠甲“,手拿巨斧的那个半兽人战士,显然对方在部落的地位也很高。但是这个半兽人冷漠的把头看向了一边,对周围的一切显得漠不关心。

    “好吧,聪明的人类,我承认,你的诚意打动了我,是的,小小的勾起了我的兴趣,但是这还不够,仅凭这些武器就要我们帮你抵御未知的敌人,这些武器,远远不够,我的意思你明白吧!”半兽人酋长眼睛一直贪婪的盯着格里菲利身后的武器,眼神狂热的就像凝视着他的初恋情人。

    格里菲利夸张的做了个擦汗的动作,事实上他一点儿也不在乎半兽人的坐地起价,就半兽人酋长那可怜的智商,他们应该祈祷格里菲利不是来拐卖他们的。

    格里菲利身后的所有的战士明显的松了一口气,一直紧握在佩剑上的手这是已经下意识的松开,就连康朵也是悄悄的吐出一口气,不知怎么,她心底对于痞痞的格里菲利,从一开始就有一种莫名的信任。

    “尊敬的半兽人酋长,正如您所看到的,我们是一群逃兵,除了这些武器,我们现在已经一无所有,奥苏帝国的敌人杀入了我们的家园,他们抢走了我们牛羊以及我们所有的粮食,杀光了我们所有的亲人,包括老人和妇孺,我们拼死抵抗任然伤亡惨重,不得不退到暗黑之地来寻求庇护,我们不是懦夫,总有一天,我们要凭借手中的剑讨回我们被敌人践踏的尊严,我发誓。”

    格里菲利说道这里狠狠的捏了一把大腿,终于痛的挤下了几滴眼泪,他的这番煽情的话,说得身后很多道拉斯本地的战士已经泣不成声,就连康朵眼圈也是微红,不过总算想起他的胡扯,忍不住的在背后给了他一个白眼。

    俗话说“坐地起价,就地还钱。”格里菲利并不指望半兽人酋长会被自己一番言语打动,虽然他现在确实拿不出什么打动半兽人的物品了,但是不要忘了,这个世界上有一样东西比实物更能勾起人们的**,这个东西叫许诺。

    “尊敬的半兽人酋长,如果您帮我们消灭了追击者,我以战神阿瑞斯的名义起誓,等我们回到人类的国度后,将会给你们送来足够你们部落吃喝一年的粮食和美酒。”

    格里菲利无心的誓言,一下子戳到了半兽人酋长的痛处,他们这个部落从北方的高原迁徙到这里,世代就缺少粮食,一直靠狩猎和采摘野果为生,为此部落里每年有至少一半的新生的半兽人被饿死,粮食,此刻相对于武器而言无疑是他们更想要的,半兽人酋长连忙说道:“不行,至少要三年的粮食,恩…还有美酒!”

    “成交!”格里菲利深怕半兽人酋长反悔,以最快的速度答应下来,“等我们出去后,将以最快的速度运送过来。”

    “但是,狡猾的人类,我凭什么相信你的承诺,要知道,你们人类背信弃义的程度仅次于地底的卓尔。”事实证明,任何一个掌权者,都是具有一定智慧的,哪怕是还没有完全开化的半兽人。

    但是,这依然难不倒格里菲利,事实上他也没有打算让自己的家族去承担这比数目庞大的报酬,他转过身朝后面的康朵招了招手。

    康朵不解的走到格里菲利的身边,把一对秀眉紧紧皱起,事实上她很讨厌跟格里菲利这样站在一起接受众人的瞩目,偶尔的信任依赖,并不代表喜欢欣赏。

    但是格里菲利却不管这些,他一把拽住康朵的小手,来不及消受微凉的滑腻,赶紧想半兽人酋长说道:“您看,这是我美丽的妻子,为表示我的诚意,战斗结束后,我将把她暂留在您的部落,直至我们送来报酬为止。”

    不错,格里菲利的算盘打得很精明,那该死的报酬,天知道半兽人有多么的能吃,就让那挨千刀的乌尔萨来赎回自己的女儿吧!

    康朵也知道格里菲利在演戏,但是这样被一个男人握着还是第一次,虽然知道格里菲利这样等于把自己卖了,不过总算清楚谈判到了最关键的时刻,不管半兽人能否杀死血玫瑰高飒,重创血玫瑰那是肯定的,这样变相等于给了身在主战场的父亲减轻了压力,所以她只是红着脸微微的挣扎了一下,就任由格里菲利握着,同时在心里暗暗发誓,等到战争结束,非要把他的狗爪子砍下来,嗯还有他的舌头。

    他们这一亲呢的动作,看的身后的战士顿时目瞪口呆,埃弗顿如果不是顾及身后的追兵,都想暴起杀人了。

    半兽人酋长很是怀疑的看了看康朵,眼睛里满是鄙夷,看向格里菲利时眼睛里充满了同情,显然,身材相对娇小的康朵在半兽人眼里那是一个丑八怪,纯粹是审美观不一样。

    “好吧,人类,就像你说得那样,交易达成。”半兽人酋长挥了挥手,他周围的战士瞬间从山坡上奔了下来,嘴里“嗷嗷”着疯狂的扑向了格里菲利身后的武器,他本人则大步的走到格里菲利的身边,朝格里菲利伸出了一双大手,脸上露出友善的笑容,“欢迎来到嘎乸半兽人部落,我叫嘎乸。”

    很绕口但是毫无新意的名字。格里菲利万分不舍的松开了康朵的小手,握上了半兽人酋长那双毛茸茸的巨手,瞬间一阵钻心的刺痛从手心传离,他甚至怀疑手骨已经裂开了。

    看着他痛楚了模样,所有的半兽人都开怀大笑起来,人类,果然如同传闻中的那样弱小。

    “今天是个值得庆贺的日子,为了交易我们干一杯。”嘎乸从身后接过两个木质酒杯,当然,在格里菲利的眼里,这个特大号的酒杯算的上是酒桶了,这愈发坚定了要把康多留在这里的决心。

    格里菲利接过一杯,与嘎乸碰了一下后,才看清里面装的是绿色的混沌状液体,散发出浓浓的果香味,这就是果酒吗?格里菲利充满期待的抱着酒杯喝了一口,一股浓郁的酸麻味呛的他差点吐了出来,如果不是看到嘎乸喝的津津有味以及周围半兽人羡慕的眼神,格里菲利差点认为这就是毒药。

    不管怎么说,为了交易,为了活着,格里菲利只好委屈一下自己的胃了。

    以粮食的名义,你们都下地狱去吧!格里菲利心里喊着口号,一副慷慨就义的模样一口喝干了手中的“毒药!”

    

第八章 夕阳红 英雄泪 一

    在缺少了神迹的苍茫大陆上,正处在一个英雄辈出的时代。www.uu234.com不论是卡伦帝国站在魔法巅峰的四名黑衣魔导师,还是美尼德帝国名满天下的八名帝国骑士,又或者奥苏帝国五名把剑术的凌厉与霸绝施展到极致的剑圣,他们都可以说是这个时代凭借自身实力和声望跻身到了英雄的地步。

    但是以上这些人还没有达到传奇英雄的地步,传奇英雄不仅仅需要开疆扩土,保国安疆,更需要在所在在职业领域有着过人一筹的实力,从而被广大的民众津津乐道并广为传颂,不管你是个行侠仗义的骑士还是个杀人如麻的刽子手。

    可见,在这里恶人也可以成为传奇英雄的。

    高飒无疑是一个英雄,一手血炎斗气让奥苏帝国其余四位剑圣望尘莫及,再加上他及他手下的血玫瑰兵团杀人如麻,于是很自然的,他的英雄名号之前加上了传奇。

    就算大陆上其它国家的人民嘴里对于他传奇的名号不屑,但是,高飒二十年来凭借手中的一把剑及麾下的血玫瑰兵团,打得大陆上实力最雄厚的帝国,以盛产高阶骑士著称的美尼德帝国节节败退,很快失去了三个出海口中的两个,以及富饶的道拉斯平原大部,这样一个英雄,不管人们嘴里怎么说,心里,其实已经把他跟传奇画上了等号。

    是的,高飒是传奇英雄,在他凌厉霸绝的剑下,美尼德帝国第三骑士走了二百回合后败北,拖着一身伤逃回了罗奈歌,从此一蹶不振,现在,高飒的目标,是美尼德帝国第四骑士,有着毒蛇之名的乌尔萨。

    由此可见,美尼德帝国皇帝有多么的希望高飒死,为此他不惜抛出了帝国第九骑士这一名号和送出自己最心爱的女儿。

    美尼德帝国没有能抵御高飒的骑士吗?

    有。帝国第二骑士斐隆,但是比起这个,人们更愿意称呼他为屠龙者——斐隆.斯德曼。熟悉大陆通史的人都知道,斯德曼家族是一个英雄辈出的家族,在美尼德帝国四百多年的帝史中,出现过两名传奇英雄,还有一位实力据说可以比拟半神,在美尼德帝国皇宫门口树立起自己雕像的史诗级英雄。

    当然,格里菲利跟他们的先辈比起来,只能算个顶着英雄家族继承人这个荣耀的名号,躲藏在祖辈福荫下的狗熊,至少现在看起来是这样,以后谁知道呢。

    帝国第二骑士斐隆,在恶巫峡谷斩杀了一头绿龙一战成名后,就此成为传奇英雄,就在人们期望年轻的他,在以后能够达到祖辈的光辉,再朔史诗英雄的神话时,他抛弃了娇妻幼子,舍弃了家族,在神圣教会总部金刚山上大杀四方后跟一个巫妖走到了一起,正因为这样,斐隆已经无法公开的现身在神圣联盟的土地上,跟巫妖一路的他,已经成了邪恶和异端的典范,而这,正是整个大陆人的公敌,就算这样,美尼德帝国皇帝顶住神圣教会的压力,一直未曾剥夺他帝国第二骑士的名号,帝国皇室对斯德曼家族的宠爱,可见一斑。

    他自甘堕落跟随着巫妖是为了追寻那虚无缥缈的长生么?不是,据一个荒唐的传闻说,是为了已经转化成巫妖的那个女人,是为了爱情

    奥苏帝国的传奇英雄,血玫瑰骑兵团的团长高飒,此刻正带着五千下了战马的战士,刚刚开始翻越暗黑之地丛林间格里菲利他们刚刚翻过的山坡。

    高飒此刻正行进在队伍的前列,年纪不过40的他已经两斑鬓白,可见这些年连续的南征北战耗去了他不少心力;有着一张和蔼面孔的高飒,很难让人把他同残酷、冷血这些字眼联系起来。

    “大帅,我们在山脚下发现了成堆战马的骸骨,一个优秀的骑兵团是不会杀死自己战马充饥的,我坚持认为,这不过是乌尔萨的诱敌之计,目的是用杂牌骑兵牵制我们,他好腾出手来对付我们身后其他兵团。”说话的是兵团参谋卡林,一个颇得高飒喜爱的年轻人,这已经是他第三次提醒了。

    高飒微微一笑,嘴里坚定的吐出两个字,“前进!”他犀利眼睛望向山顶,这时泛起一抹不属于一个战场统帅该有的柔情。

    卡林无奈挥手示意部下把战马拴在山坡下的树林里,然后全速轻装赶路,天知道等他们回来时,这些产自南部的佩罗以撒烈马还剩多少。

    高飒第一眼看到这群杂牌骑兵就在心里清楚了乌尔萨的打算,但是,就算这是一个死局他也非来不可,因为,他有不得不来的理由。为了这样一个理由,他人到中年依然独身未娶,为了这个理由,他像个疯子一样疯狂的发动着战争

    可笑的是,世人皆以为他高飒是为了开疆扩土,是为了成就传奇之名,那里明白他心里二十年如一日的思念之苦,那里明白他只是为了能够有朝一日带领兵马杀进罗奈歌,杀到她的身边

    低垂落日的光线已不再炽烈,高飒站在不归峡谷中央,被那一道道光柱刺痛了眼睛,落下了一滴泪。

    夕阳红,英雄泪。

    不归峡谷,会是英雄的暮路么?

    高飒微微一笑,现在,可不是儿女情长的时候。他的脸上浮现出强大的自信,抬头看向峡谷深处,似乎已经看穿了一群宵小躲在阴影里战栗。

    格里菲利也在笑,他做梦也没想到嘎乸身边这个名叫孓骷的半兽人,这个懂得用藤甲武装自己的巨斧战士,竟然是一个觉醒了狂化的半兽人勇士,据说只有受到兽神感召的兽人,才会拥有这一靠血脉传承的强大技能,天知道被兽神唾弃的半兽人,为什么会从他那卑贱的血脉中觉醒狂化,难道说,沉睡中兽神已经神志不清,开始乱点鸳鸯谱了?

    不管这么说,有了孓骷这个觉醒狂化后可以比拟圣棺骑士的强大存在,面对血玫瑰高飒,也不是只有逃跑一途了,至少可以拼着看看,万一要是杀死了高飒,帝国第九骑士啊格里菲利已经乐晕了,他可记得现在他才是这个部队实际的统领,如果一不留神,在战斗中高飒突然发痴呆了被他们阴死了,那可是要算到他的头上的,他能不笑吗?

    但是偏偏有人这时来煞风景,比如凯特,他可不相信格里菲利这个逃跑统领会跟血玫瑰拼命,所以他悄悄的碰了碰格里菲利,问道:“我们什么时候跑路?”

    正在自我陶醉的格里菲利顿时一愣,凛然道:“你也好意思在这样的时候说这样的话,你看看,这些恕不相识半兽勇士们正要为了我们去拼死搏杀,再看看我们的部下,明明实力远不如血玫瑰的战士,却依然无所畏忌守在这里准备迎接血玫瑰的狂风暴雨,作为一个正直的骑士,这个时候你怎么能说出这样的话呢?”

    面对凯特一副似乎想要重新认识自己的表情,格里菲利继续说,“你看看我们身边的这些人,他们本不必跟着我们在这里等死,但是,他们信任我们,哪怕为了这种信任而丧失生命,他们也要跟我们在一起,试问,我怎么能够扔下他们独自逃跑呢?”

    凯特面露愕然,这还是自己心目中那个一有危险就怂恿着别人去杀敌,自己只顾逃命的格里菲利吗?难道战争让他成长成一个合格的骑士了?

    不管怎样,格里菲利这一瞬间变化还是让凯特很高兴的,事实上他在心里一直都很鄙夷格里菲利先前的逃跑行为,只是碍于两人打小就培养出来的深厚情意不好说什么。一直做着第九骑士梦的凯特这时拍了拍格里菲利的肩膀,大义凛然道:“刚才是我不对,你说的对,与其像个老鼠一样东躲西藏,不如轰轰烈烈的战死,格里,答应我,下辈子我们还做兄弟!”

    凯特说完这话,神情肃穆一副慷慨赴死的模样望着前方,心中竟然在此刻升起了一股,久违的,属于曾经年少时高声朗诵骑士美德时才有的豪情壮志。

    一只飞鸟速度极快的闪过峡谷两边的树木,在人们的视线外留下一道道残影,落在了嘎乸那极为宽厚的手掌上,这就是迅隼,暗黑之地极容易驯养成传信工具的鸟类。

    当然,在格里菲利看来,被半兽人引以自豪的迅隼,这个有着一身麻斑羽毛,不过拳头大小的小鸟,不过就是一只麻雀而已。这个时候他见身边人的注意力都被那只小鸟吸引过去了,这才悄悄的对凯特说:“死什么死,我不是那意思,刚才康朵一直盯着我们,我迫不得已才这么说的,她的实力我们摸不透,等会打起来后让她跟孓骷去跟高飒拼命,我们找机会溜,这次说什么也不能让康朵这个祸害精跟着了。”

    凯特气的一脚直接把格里菲利踹下来山坡,顿时哭笑不得。这时嘎乸走了过来扶起了格里菲利,“人类,刚刚我们前方的半兽人潜伏者传来了信,你们的敌人已经进入了不归峡谷,足足五千人,当然,现在他们是我们共同的敌人。”

    血玫瑰能追来一点儿也不出乎格里菲利的意料,他现在更感兴趣的是看似粗犷的半兽人是怎样培养出潜伏者的,想想半兽人那魁梧的身躯以及粗重呼吸声,要想躲起来不被精锐的血玫瑰发现,这难度不是一般的高。

    “人类,我们能在险恶的卡茨尔群山中繁衍生息这么多年,自然有一些你们不知道本事。”面对格里菲利的疑问,狡猾的嘎乸直接敷衍了事。

    

第九章 峡谷激战

    逐渐西陲的阳光把山林染成了橘红色,一切看起来都显得那么的脆弱。

    高飒右手随意的握在腰间那把闻惊天下的“红荨”细剑上,作为大陆上巅峰强者的存在,他强大的精神力早已探知到了两边峡谷上人数远超他们的敌人。

    但是高飒并没有作出任何的改变,他脸上依旧那么波澜不惊,带着一种淡淡的属于强者自信的笑。或许他认为这群由半兽人和人类战士组成的袭击者,并不能给带来多大的困扰,所以他依旧带着队伍向前——只有向前,他才能知道答案。

    在半兽人的螺号声中,一只只羽箭和标枪从峡谷两边的密林里宣泄向了峡谷底部,至少作为峡谷山坡上的袭击者来说,他们认为峡谷内的敌人应该是毫无防备的。

    但是事实是,当第一支羽箭破空的呼啸声响起时,峡谷内的血玫瑰战士们已经整齐划一的举起了手中的骑士盾护住上半身,另一只手拔出佩剑护住下半身,其反应能力之快非常贴切他们王者之师的称呼。

    面对突如其来的袭击血玫瑰的战士们并没有慌乱,虽然偶尔有那么一两只标枪会给他们带来伤亡,但是他们是战士,久经血与火的真正的战士,在战场上死亡,是对他们最高的嘉奖。

    无需高飒指挥,他们迅速把阵型收拢成一条长线,这样手中的盾牌护起来就更加严实,面对不熟悉的地形,他们并没有贸然的出击,因为他们知道,敌人手中的箭终有射完的那一刻…,那一刻到来后,才是他们的舞台,鲜血飞舞的舞台,敌人的…抑或自己的。

    在突袭发生后,高飒纹丝未动,也没有任何一个血玫瑰的战士试图上前来保护他。血红色的斗气在箭镞临体的那一瞬间亮起,在他的身体表面流转形成斗气立场,层层叠叠浑厚的有如实质,像一个直立的鸡蛋壳一样把他裹在中间,半兽人战士投掷势大力沉的标枪,砸到这层“蛋壳”上甚至都无法激起一丝涟漪,就无力的滑落到地面上。

    这就是强者的实力吗?

    格里菲利看着高飒一副刀枪不入的样子心里很是震惊,天哪,这架还怎么打?想到这里就愈发坚定了逃跑的决心。当然,看到高飒像个死靶子一样站在那里,格里菲利很是不服气的抢过身边一个护卫的弓箭,运起半生不熟的箭术,对准高飒搭箭开弓。

    这时高飒似乎心有灵犀,望向了格里菲利所在的方向,格里菲利顿时吓得手一抖,结果明显射偏了的一箭却正好射在了高飒身后一个血玫瑰战士的小腿上,这个战士痛的身形一矮,原本严实的防守就露出了一个缺口,一瞬间数百只羽箭就照着这个缺口射去,到血玫瑰的防线再次组织好时,地上,已经多了十几具尸体。

    峡谷上两边的战士顿时欢呼一声,显然,这是他们开战以来对敌人取得的最大战果。凯特给了格里菲利一个赞许的眼神,而格里菲利则把目光看向了身后的康朵…

    康朵脸上依旧是那种只属于她的惊艳和冷漠,她的眼神越过格里菲利,越过他前面密密麻麻的战士,看向了谷底的高飒。虽然格里菲利期望康朵嘉许的愿望落空了,但是他没有失望,因为他发现高飒突然那莫名其妙的一眼并不是看向他的——而是他身后帅旗下的康朵。

    没有比这个更好的嘉许了,任谁也不愿意在战斗一开始就被血玫瑰高飒惦记上,为了让他们的视线能够很好的聚焦在一起,格里菲利悄悄了朝了旁边移开了脚步…

    事实上高飒只是往代表沧澜主帅的黑底星辰旗看了一眼,这一眼是为了确定。然后他就收回了目光看向了身边的地上,地上….是他麾下战士的尸体和血迹。

    高飒抬起了头,他的眼中还残留有地上的血色,他现在所看到的一切都是红色,万里江山如血。他的血开始慢慢的沸腾起来,他的心已经开始悸动,他奔波数百里想要知道的答案,就在眼前。

    在峡谷上两边战士惊诧的目光中,高飒原地缓缓升了起来,他的脸色已变的坚毅,他的身体丝毫不受重力的影响,笔直的升向了高空。他张开双臂,下一刻,周身覆盖的斗气光圈已灭,只剩下浅薄的一层覆在他的体表,却更加凝厚;与此同时,他左右双手中同时浮现两只斗气化成的血红色标枪,他轻轻扬手,把两只标枪向着峡谷两边送了出去,轻松的就像送出去的是两只羽毛。

    下一刻,两声“轰隆”的巨响在两边的崖壁上响起,两只斗气化成的标枪穿透了坚硬的岩石,燃烧了树木,湮灭了它周遭十五米类所有的生物,不管是人类战士还是半兽人,又或者一只躺在树叶上打呵欠的毛毛虫。

    简单点说,在这两只“标枪”过后,这两个方向除了剩下焦黑碎裂的岩石和点点燃烧的火焰,几乎已经成了真空地带。

    这就是大陆巅峰强者的实力吗?格里菲利吓得向后缩了缩身体,不过一想这样里康朵就更近了,又想向前…,总之,不论是向前还是退后,格里菲利顿时觉得自己一生中从没有如此难于抉择的时候。

    格里菲利没有想好前进还是后退,但是峡谷下面的血玫瑰战士们却想好了,他们利用敌人震惊的瞬间,掏出配备的手弩,不管有没有效果,朝着峡谷上方就是一阵漫无目的的攒射,然后迅速朝着高飒刚刚轰出来的两个豁口跑去,血玫瑰的战士,要爬上山坡与敌人短兵相接,有如此强大的统帅在,他们相信,胜利与他们同在。

    “杀!”格里菲利嘶喊一声带头冲向了血玫瑰战士簇拥而上的豁口,是前进还是后退,格里菲利用他的行动作出了选择,他的信心来源于两万名半兽人战士以及自己麾下的四千名战士,如果这样都冲不夸血玫瑰的进攻,那也只能说天意让他葬身于此了。

    至于高飒——强者是不屑与弱者动手的,这是大陆惯例。格里菲利身后紧跟着凯特和四个高级的家族护卫,这是格里菲利特意交代的,或者说他再也不希望有人背后给他动黑刀子了。

    半兽人战士眼睛冒着嗜血的红光,在嘎乸的一声怒吼中,他们像一块块坚硬的岩石砸向了敌人,他们天生强健的体魄赋予了他们更快的冲击速度,这样他们就轻易的超越了格里菲利他们与敌人混战在一起。当然这是格里菲利乐意见到的,或者说,这在他的计划中——此刻他已放缓的速度足以说明这一却。

    在丛林间的深山峡谷作战,任何战术都显得有点儿浅薄无力,刀刀见血的实打实拼是这一刻主旋律。

    半兽人战士的冲击力是可怕的,在第一波的冲锋过后,峡谷南面山坡上的血玫瑰战士就被狠狠的压制住了,没有了战马的他们,手中的骑士枪在森林狭隘的空间中根本无法发挥应有的杀伤力,血玫瑰战士果断的丢弃了长枪,改用手中的佩剑与盾牌,五个人一组,与高声“嗷嗷”乱叫的,似乎不知恐惧为何物的半兽人战士厮杀起来。

    见南面的进攻受堵,血玫瑰兵团参谋卡林手中的令旗一变,更多的血玫瑰战士蜂拥爬上了北面的山坡,卡林的思路无疑是正确的,面对数量远多以己方的敌人,只有占领了有力的地形,才能与敌方相持下去,至于取胜卡林看了看已经落到地面的元帅高飒——只要有他存在的地方,就不存在失败。

    但是卡林失算了,或者说他不知道镇守北面山坡的是孓骷——这个在人类国度游历后有着丰富作战经验,并且可以随时狂化的杀戮机器。

    一开始格里菲利与嘎乸商量的战术就是死死在把血玫瑰战士压制在谷底,用弓箭最大程度的消灭敌方的有生力量。但是嘎乸对此嗤之以鼻,他说他们半兽人战士是真正的勇士,勇士是不屑于用阴谋诡计来算计敌人的,只有面对面与敌人厮杀的人才配的上勇士的称号。

    格里菲利拗不过固执或者说愚蠢的半兽人酋长,所以在血玫瑰想上坡上反扑时,他们就冲锋了。

    但是孓骷没有,这个始终挂着酷酷表情的半兽人勇士,此刻竟然忠实的执行着一开始格里菲利提出来的战略,死死的在豁口压制住血玫瑰战士的反扑,而后用弓箭削弱敌人的力量

    只有具有了智慧与力量,才是一个合格的勇士。

    孓骷无疑是这样的勇士。他带头拦在豁口的中央,面对蜂拥而上的血玫瑰战士,他手中具有震撼人心的巨斧抡出一个半圆,一圈凌厉的白光顺着巨斧带过的轨迹激射,所过之处,不论是敌人的盾牌、佩剑还是铠甲全部被气芒划成两半,当然,还有他们的躯体。

    一招过后,孓骷直身而立,用一种舍我其谁的气势扛着巨斧蔑视着下方依旧悍不畏死冲上来的敌人,他轻轻撇了撇宽厚的嘴唇,像是在嘲笑他们的不自量力。

    作为一个强者的觉悟,孓骷再不屑与弱小的敌人表现自己强大无匹的战力,身后早已等得急不可耐的半兽人战士呼啸而下,拦住了第二波试图反扑上来的敌人。

    孓骷的目光越过身前密密麻麻的战士,看向了谷底中央岿然不动的高飒,并送去了一个挑衅的眼神。

    似乎心有灵犀,高飒正好望了过来并了解了孓骷的心愿,他依然没有把剑,只是高高举起了右手,他接受了孓骷的挑战。

    

第十章 红色攻势VS骸骨装甲

    一团绚丽的红在高飒高举过头顶的掌心凝聚,似乎地上的血液都化作精华凝结到了他的掌心,一瞬间,这团红已变得犹如一个实质的水团,肉眼可以清晰的看见里面波纹荡漾的痕迹,并逐渐化为深紫。www.uu234.com

    “血色攻势!”高飒略带伤感的低唱,清晰传入每一个血玫瑰战士的灵魂,这一瞬间,几乎所有的血玫瑰战士都失神的看向了高飒手中的紫红光球,忘记了身边的敌人,忘记了已经伸到心口的刀枪。

    有这么一瞬间,所有看到这个红色光球的人眼神都变得忧郁而凄凉,就连那枝桠上坚挺的嫩叶,也变得颓废。天上的夕阳,也扯过一片乌云躲藏起来,连它,也不敢与其试比光华

    下一个瞬间,高飒手中的光球消失了,突破空间的壁垒,出现在孓骷的眼前

    早有防备的孓骷怒吼一声,抗在肩上的巨斧不知何时已经高高举起,荧光一闪,锋利的巨斧准确的击在光球的正面

    那威势无匹的紫红光球,就像一个熟透的番茄一样,被凌厉的斧风一击,就涣散了

    一起涣散的,还有孓骷周围的战士的眼神,不分敌我

    这一霎那,光球发出耀眼的紫光爆裂开来,一股令人恶心呕吐的血腥气随着成千上万的光线一起溅散,然后,被光线碰到的任何生命随着光线一起湮灭,气化。

    是的,身躯庞大的半兽人在这纤细的光线之下,他的魁梧已经成了最好的靶子,凡是被光线射中的他们,甚至连一节趾骨都没有留下

    神色肃穆的高飒用一种悲悯的眼神看着这一切,他在怜悯么?没有人知道。

    首当其冲的孓骷活了下来,他在砍向光球的瞬间觉醒了狂化,他的眼睛变得赤红,他口中的獠牙伸出下巴并向上延展,形成一个骨盔,只在眼睛处留下两个窟窿,幽深的窟窿中似乎有一丝紫色的火焰在跳跃。

    与此同时,孓骷的肩上,背肋、膝盖上纷纷伸出苍白的骨刺,苍白而光泽的骨刺上分明有一丝紫炎在流转,并迅速延展,在光球爆裂前,在他躯体表面形成了一个严丝合缝的骨甲把他整个包裹起来。

    光球爆裂的光线一接触到骨甲就诡异的消失不见,“咦伤害吸收吗?就算这样你也不好过吧!”对面峡谷上的康朵看到这样的一幕,提到嗓子眼的心终于落了下来,如果连孓骷都扛不住高飒这鬼神莫测的一击,那她们只有束手就擒着一条路了,想到这里她垂下眼帘在山坡上搜寻起来,很快她就找到了格里菲利的身影。

    我们的统领大人正在一群高阶护卫和凯特的护卫下,与一群冲到半山坡的血玫瑰战士捉对厮杀,当然,捉对厮杀的是其他人,对自身实力心知肚明的格里菲利是绝不会只身面对骁勇的敌人的,充其量不过是绕在他们的身后抽空给毫无防备的敌人刺上一剑两剑的,不管有没有效果,一击就退,绝不贪功冒进,一时之间,死在他手上的血玫瑰战士远远超过了凯特,这让凯特很是不服气,但是他又偏偏学不来格里菲利的卑鄙无耻加无赖的偷袭,只能在心里郁闷。

    “真是不像个贵族呢!”很难想象,康朵看向格里菲利的脸色虽然鄙夷,眼神中竟然夹杂着一抹欣赏然后她又抬头看向孓骷,这个方向才是她真正关心的地方

    狂化后的孓骷凭借狂化后自带的能力“骸骨装甲”硬抗了高飒的一击后,虽然**表面上没有受到什么致命的伤害,但在“红色攻势”强大的冲击力下,他还是一连后退了十几步,身上的骸骨装甲已经再无一丝光泽,有数处甚至露出龟裂的痕迹,他本人更是吐出一口猩红的血迹。

    更夸张的是孓骷手中的巨斧已经在“红色攻势”下被整个气化,呃如果说还剩下点什么的话,就是在孓骷张开满是骨鳞的手指后,从他手中掉落下两节铁棍——这是斧柄。

    孓骷茫然的看了一眼身体四周,是的,他的周围六十米方圆内已经没有了一个人影,这让习惯热闹的孓骷倍感孤独,他怒喊一声,这是只开战以来孓骷第一次出声,声音粗狂而凄凉,不能忍受孤寂的他一把拔出了身后的骨质大剑,这是“骸骨装甲”额外附送的,只是他左右晃了晃手中的骨剑后颇不舒服,显然心里还在怀恋那把化为飞灰的巨斧。

    孓骷扬起了手中的骨剑,向前助跑几步后,整个人就那样向下跃去,他庞大笃实的身体并没有急剧坠落,而是飘了起来,是的,飘,他背后的骸骨装甲自动化成两只长达四米的骨翼,载着他从上而下盘旋着飘向了谷底的高飒——那是他的对手!

    在紫色光球彻底消散的那一瞬间,谷底的血玫瑰战士纷纷抛却厮杀正酣的敌人,快速而井然有序的退向了北面崖壁上的那个豁口,那里,此刻已经没有了敌人。

    “红色攻势”意义就在于此,它不仅具有毁灭性的杀伤力,更为他们指明了进攻的方向。他们早已习惯了“红色攻势”的指引,每当红色攻势开启时,就是他们胜利倒计时的开始。

    高飒一击之下,北面山坡上就损失了数百个精锐的半兽人战士,在其他半兽人战士还没有从恐慌中反应过来时,源源不断的血玫瑰战士已经攻上了峡谷顶,这一次是真正的战斗,半兽人战士喜欢这样的战斗,血玫瑰战士更熟悉这样的战斗,只不过,他们的对手现在换成了半兽人,除了体型大点,力气大点,武技不堪一提,在他们的眼里,这就是一个个人肉靶子,连基本的防护都没有,他们所要做的,就是近身去切开他们的喉管。

    北面的峡谷上有一万半兽人战士,被高飒的“血色攻势”一炸,又被血玫瑰这样一冲,瞬间就倒下了近千半兽人战士的尸体,余下的面对血玫瑰战士娴熟的配合下凌厉武技,都有点站不住阵脚了,眼开就有溃散的趋势。

    当然这种情况下最着急的要数格里菲利了,老子都没来得及跑你们半兽人怎么能跑呢?半兽人跑到深山老林子里躲一阵后回来又是一条好汉,他格里菲利在环境险恶的暗黑之地只能当野兽的点心。

    所以格里菲利当机立断,冲着身后还在犹豫要不要跟着去北面峡谷上追击敌人的部下喊道:“血玫瑰已经被我们打得跑向了北面,兄弟们跟我冲啊,每杀死一个敌人奖励100金币!”所谓颠倒黑白,空头许利就是他这样的。

    但是他身后的部下还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啊,一看血玫瑰想潮水一样涌向了北面的山坡,确实有点像被他们打跑了的样子,加上逢战必跑的统领大人,这次带头跳下崖壁冲向了敌人,一个个那疑有他,纷纷高举佩剑,嘶喊着口号跟着格里菲利跳下了崖壁。

    “为了帝国!”

    “为了荣耀!”

    “为了正点的妞!”

    这些美尼德帝国的残兵败将们一上战场不是跟在主力身后检漏,就是被贪生怕死的贵族统领带着逃跑,现在好不容易捞着了痛打落水狗的机会,一个个歇斯底里喊着平日没机会喊出的口号,飞快的向着峡谷底部那一部分留着断后的血玫瑰战士杀去。

    被格里菲利这样一喊,半兽人酋长嘎乸也醒悟过来,他可不想一向以勇士自居的半兽人在弱小的人类面前掉了脸面,他手一挥,南面峡谷上的半兽人战士纷纷朝谷底抛下藤蔓编制成了绳索,比起人类手忙脚乱的沿着光滑的崖壁向下滑去,半兽人这一手可就利落多了,于是,反应总是慢半拍的半兽人战士再次赶在了人类的前面,与峡谷底部的敌人厮杀起来,当然,这依然是格里菲利愿意看到的。

    或许看到南边峡谷上的同族赶过来支援的缘故,北面峡谷上被血玫瑰杀的抵抗不住,本已打算跑路的半兽人就这样生生的止住了,有了支援的他们拿出拼死的决心,“嗷嗷”嘶叫着冲向了血玫瑰已经颇具规模的阵列

    一场短兵相接的混战正式开始,燃烧了血与火的双方抛却了顾忌,任何的技巧都变得多余,只剩下剑与盾的对碰,身体与力量对撞,一具具尸体从峡谷上滚落,鲜血落到谷底,让坚硬的黄土路面,很快泥泞起来

    孓骷在飘离到高飒的头顶十米高的地方后,果断的收起了骨翼,整个人头下脚上,双手紧紧握住骨剑,笔直的朝下方高飒斩落,这一刻,他眼中的紫火大盛,骨剑拖着半米长在紫芒刺向了高飒。

    高飒微微仰头,眼中闪过一抹欣赏,也仅仅只是欣赏而已,他甚至都未曾移动一步,他伸出了拳头,刚刚那只释放了“红色攻势”的右拳,拳头带着猩红的斗气迎向了紫芒…

    “轰隆…”一声巨响,拳剑相交后一股强大的力量向四周激散,一时间飞沙走石,暗无天日,强大的力场带起的旋风绞碎了周围无数的树木枝叶,像一只只利剑一样击打在四周战士的身上,留下一个个触目惊心的血洞。

    无需旁人提醒,双方的战士都自觉的远离了这两个人,这是强者间的对决,弱者是没有资格参与的。

    孓骷被高飒强大的力量击的向后飘去,他在空中一连作出了两个与他看似笨拙的身躯不相符的灵巧空翻,卸去了大部分力道落地后任然一连退了几步。

    高飒依旧矗立在原地纹丝未动,他的双脚已经深陷进地面,光滑的右拳上泛出斑斑血丝,与之对应的,是孓骷的骨剑上出现了一个细小的豁口。

    高飒看了看拳头,而后抬起了头,他的眼神已经变得犀利,他的话语却依旧那么温厚,“觉醒了狂化的半兽勇士,我承认,你有跟我一战的资格,现在,你准备好了吗?”

    说着,高飒已经拔出了腰间的“红荨”,这一刻,日月为之昏暗,天地间仿若只留下了高飒手中那一抹纤细的红。

    那是…最纯粹的红,神器“红荨”!

    

第十一章 神器 红荨

    关于神器“红荨”的来历,在苍茫大陆上有这样一个传说:众神时代司职杀戮的恶魔君主拏达莥,在自己的主战武器冥月镰刀被天界诸神毁灭后,为了得到一把可以比拟“冥月镰刀”的武器,为此杀戮了千万的凡人,抽离了他们的血液精华,不惜耗费自己的部分神力,历经千年才祭炼出了一把没有实质剑身,只有一层红雾萦裹的细剑,取名“红荨”。

    于是红荨就被传说成了是一把标准的恶魔物品,任何持有它的人,无时无刻都充满着嗜血暴躁这一负面影响,同样凡是被红荨伤到的人,就比持有人痛苦多了,虚弱、幻像、流血、昏眩这些负面效果将永远伴随着你,直到你流干最后一滴血。

    当然,传说从来就跟夸张是同义词,至少现在握着红荨的高飒就没有暴躁的情绪流露出来。

    这是一把长75公分的单手短剑,有如实质的红雾裹着狭窄的剑身,让人很是怀疑是否如传说中那样根本就不存在剑身,两只恶魔深渊独有的狱凤做装饰的剑柄用不知名的骸骨打磨而成,两只狱凤的头部在护手的两边张开,显得神秘而诡异,一圈圈红雾从一只狱凤微张的嘴里吐出,沿着剑身流转直至剑尖,又从剑身另一侧流转回来,被另一只狱凤吸入口中,如此循环不息。

    在红荨出鞘的那一霎那,每一个张望过去期望一睹神器风采的人,都能清晰的感受到自己的血液在加速,似乎都有破体而出的趋势….

    神器,就是神器,凡人哪怕**一眼,都有丧命的危险。

    格里菲利第一时间收回了贪婪的目光,神器,是不屑于与弱者为伍的。想到这里的格里菲利一剑插进了一个正在与凯特力拼的血玫瑰战士的后背,又一个死不瞑目的战士成了他剑下的冤魂。

    与高飒对持的孓骷,并没有因为手握神器的对方把他当个真正的对手看待,而感到有丝毫的荣耀,他伸出宽厚的舌头,那上面还带有丝丝血迹,他习惯的准备舔一舔嘴唇——正如你所看到的,他舔在了骨盔上,随后像被针扎了一样瞬间缩回了舌头,至于味道如何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这时他的目光落到了骨剑上那个细微的豁口上,纵然他一直不怎么喜欢这把毫无质感的骨剑,还是肉痛的抽了抽脸,当然,旁人是看不到的。

    “哈!”化悲痛为力量的孓骷,速度快在带起一串虚影,瞬间拉到了高飒的身前,手中的骨剑直接向着“红荨”撩去

    高飒错开一步,避开了孓骷的一击,他手中的红荨以一个诡异的角度向孓骷身上的骨甲刺去,但是孓骷却迅速收剑回转,手中的骨剑猛然加力,誓要与红荨硬嗑一记。

    懂得实而虚之,这是个狡猾的半兽人。高飒淡淡一笑,成全了孓骷的心愿。

    两剑相交,没有惊天动地泣鬼神的巨响,甚至在周围战士的喊杀声中没有一丝声音传出,就好像压根没碰过一样。

    纤细的红荨在高飒的手里施展出来后,剑势匹练,气势磅礴,代表着血玫瑰兵团的军魂——一往无前的霸绝。

    而孓骷则洽洽相反,狂化后的他并没有把半兽人的野性与狂暴激发出来,而是冷静的围绕着高飒不断的游走,他剑势轻灵,人影飘忽,凭借着旁人难于企及的灵活与高飒斗得是不分上下,至少暂时看起来是这样,如果他的狂化能够一直持续下去的话。

    孓骷的武技完全颠覆了旁人的认知,或者说他这是标准的人类游侠战斗方式,而现在,这样的战斗姿态出现在一个本该只会大开大合,充满兽性半兽人身上,这实在是有点匪夷所思。

    但是这是在苍茫大陆,不要忘了,在众神时代,苍茫大陆的前身叫做奇迹大陆,而现在,孓骷只是把奇迹延展

    峡谷内,纵横肆虐的红与轻灵飘逸的紫时时交击在一起,依旧,没有半点声响,但是这光芒,却足以压制所有的嘶喊,让他们成为战场的主角。

    格里菲利没有心情去观摩大陆顶尖强者的对碰,也没有时间去唱颂红与紫的绚烂,事实上在战斗一开始,他就只有一个目标,逃跑,向东逃出不归峡谷。

    凯特领着一众护卫左冲又突,在牺牲了两个高阶护卫和众多部下后,终于突破了峡谷内血玫瑰战士的防线,一路护着格里菲利逃向了东面的谷口

    南面峡谷上的埃弗雷看着格里菲利他们逃离的背影气的发抖,当然,事实上当血玫瑰来到峡谷时他握剑的右手已经在轻微颤栗,这不是害怕,而是对最终决战的期盼与激动。

    “这个婊子养的贵族败类!”埃弗雷顾不得康朵还在身边,气的咬牙啮齿的爆出了一句粗话。

    “胆小、懦弱、惜命,这本身不是一个贵族与生俱来的品质么?”康朵幽冷的声线带着一抹揶揄在埃弗雷的身旁响起,这让埃弗雷顿时受宠若惊。

    康朵仰首遥望道拉斯的方向,她的父亲让她拖住血玫瑰两个时辰,而她把血玫瑰拖坠了两天,但是,他的父亲,帝国南疆统帅乌尔萨连人影都没看到,而康朵放出去的信鸽一直没有回信

    看着康朵从铠甲领口露出来的雪白玉脖,埃弗雷心神摇曳间不免意马心猿,而忽略了康朵明显帮格里菲利辩解的措辞。

    此刻谷底孓骷的速度明显慢了下来,身上的骸骨装甲在神器“红荨”的刺击下一小块一小块的剥落,还未落地就化作紫色的星芒消失不见,而孓骷的对手高飒,依旧一副气定神闲的游刃有余。

    “埃弗雷,该我们出手了。”康朵沉声说道,拔出佩剑后就要飞身跃下。

    “小姐!”

    “等等!”

    同时出声的是手握帅旗的卡琳和拉住康朵的埃弗雷。

    康朵没有回应卡琳的担忧,事实上在高飒踏进峡谷时,她的命运就被注定毁灭,除非出现奇迹。但是命运已经送来了奇迹般存在的孓骷,现在还会有奇迹眷顾她们吗?

    十二岁就随父亲南征北战的康朵只相信实力,不相信奇迹。她冷漠的望向埃弗雷抓住她臂膀的手,不等她出声,埃弗雷已经悻悻松开,“康朵,我一直都没见你笑过,现在要死了,你能给我一个笑脸吗?”

    面对埃弗雷诚恳的请求,康朵毫不犹豫的拒接:“不能,就是死,我也做不到。”

    似乎早有意料的埃弗雷扬声大笑,带着落寞悲戚的笑声他纵身跃下

    与其让你带着憧憬死去,不如让你带着绝望求生。

    看着埃弗雷带着绚丽的斗气,以一种飞蛾扑火的决然扑向了高飒,康朵如是想到。

    “卡琳,在我死之前,帅旗不能倒下,那之后,你看着办。”康朵回首对身后的侍女卡琳展颜一笑,素白的容颜如璀璨的冰雕容开一角,说不出的凄美。

    “小姐”卡琳还想说什么,康朵已经纵身跃出了谷顶,身姿轻灵的向一片落叶在空中划出完美的弧线,康朵会是一朵尚未完全绽放芬芳,就要凋零的花骨朵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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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牺牲即荣耀

    不归峡谷口,格里菲利看着那密密麻麻的林木,又一次逃出升天的他露出了欣喜的笑脸。www.uu234.com

    一直护卫在格里菲利身前的卡特,站直了身体长出了一口气,转过身脸上露出溺爱的神色,亲手替格里菲利擦去他脸上飞溅的血污。

    “格里,追来的敌人都被我们暂时困在这里了,但是出了昏暗密林后你们还是要小心,我们无法确定外围有没有接应血玫瑰的敌人,嗯,你们出了森林后就向北走,沿比利尤斯山脉向东返回苏塞雅镇…”

    “等等,”格里菲利听着这话有点不对劲儿,赶紧打断道:“你不跟我们回去吗?”

    凯特给了格里菲利一个抱歉的眼神,“格里,请原谅我的自私,我时刻对自己说,我先是你的朋友、兄弟,而后才是一个骑士,但是今天看到那么多的战士,为了他们心中信念在奋力搏杀,抛头颅洒热血,我再也无法弃之不顾,我怕以后再也没有勇气去握象征惩戒的骑士佩剑,再也不敢佩戴象征荣耀的骑士勋章。”

    “凯特,我…”格里菲利一时间找不出什么话来拽回热血上头的凯特,在刚才那个残酷的战场上,格里菲利只感到害怕,想要逃跑,而凯特却被激起了血性,他骨子里的骑士精神被彻底觉醒么?

    “格里,好好活着,我能为你做的,只能到这里…,来世,我们再做兄弟!”凯特拍了拍格里菲利的肩膀,又双手握着他的双肩使劲摇了摇,向着峡谷内大步离去,仿若,此刻的再无一丝牵挂

    凯特出生于一个破落的贵族家庭,在很多人的眼里,凯特与格里菲利打小就形影不离,是为了攀附如日中天的斯德曼家族,为自己以后谋一个好出路,事实上也是这样。比格里菲利大两岁的凯特,在京都与他一起胡作非为,闯了篓子所有的错都是他一个人背,为了让格里菲利上战场历练积攒功绩,老修斯特尔刻意给没有任何背景的凯特争取到了一个纵队长的职位,其意无非是让凯特就近保护格里菲利。

    现在回想起这些,格里菲利抹了抹被凯特擦拭过的脸,忽然觉得,把他们捆绑在一起的,不仅仅只是利益,还有,兄弟般的爱护,哪怕,只是偶尔流露的一点点,但是,这一点点,对格里菲利而言,也许就够了。

    “我能为你做的,只能到这里”格里菲利矗立在峡谷口,脑中反复回荡着凯特的话语,向前看是昏暗的密林,它是尽头是代表生命的活路;向后看是幽深的峡谷,代表着毁灭的绝路。

    但是格里菲利的目光一直定格在身后不归峡谷的深处,早已被他遗忘多时的热血,开始在他身体里每一寸肌肤里沸腾苍白的脸颊浮现出与病态不相符的坚毅与执着,他悄悄扯动了一下嘴角,低声浅唱,“闻着血液的芬芳,我的灵魂找到安歇的殿堂!”

    ……

    康朵和艾弗雷跃下后,想要杀到孓骷身边,和他联手一起应战手拿神器的高飒,却就被卡林带着几个血玫瑰精锐战士拦住了,一时倒也前进不得,陷入了苦战。

    就在这时,去而复返的凯特挥剑加入了战团,或许秉承了格里菲利一贯阴暗心理,他的剑势刁钻而凌厉,几下就在比他还要高一个阶位的卡林身上留了点小伤,康朵抓住机会,浑厚的斗气透剑而出,一剑刺中了卡林的肋部,一举重创了他。

    三人联手杀向了前方薄薄红雾中的高飒,这时艾弗雷抽空对凯特喊道:“虽然你之前的态度让我鄙夷,但是现在,我承认,你是真正的骑士。”

    “那么,就让我用生命,来为先前犯下的错误救赎。”凯特高声应道。

    “我们,一起,为了死去的战友,用生命,救赎!”康朵决绝的声音在他们的中间想起。

    三个人举起佩剑,贴上额头,异口同声喊道:

    “荣耀!”

    三个人同时挥舞着佩剑杀向了红雾,那里,是他们的敌人,奥苏帝国传奇英雄高飒。

    在他们的带动和激发下,越来越多的美尼德帝国战士,高声唱起了“荣耀!”而后,红着眼睛杀向了敌人。

    不管他们之前是罪犯,还是贵族私兵,但是现在,他们是美尼德帝国的战士,在这个骑士的国度,他们从一生下来就梦想着成为一个骑士,并为之努力,现在,他们哪怕依然成不了骑士,但是,他们可以像一个骑士那样的去成就荣耀,牺牲,本就是最伟大的骑士守则,即荣耀。

    每一个美尼德帝国的战士再不躲避敌人的刀剑,他们像疯了一样悍不畏死的扑向了面前的敌人,他要用他们的热血和不屈,来捍卫骑士国度的尊严,他们脑海中,只有一个信念——牺牲即荣耀。

    战斗,已经到了最残酷的阶段,刀刀见血,剑剑要命,当你不在怜惜鲜血,当生命不值一文,看着瞬间成片倒下的血玫瑰战士,所谓的不败,也就不堪一击。

    去而复返的格里菲利正好看到了这震撼人心的一幕,他有些忐忑的握了握手中的佩剑,实在无比怀恋那几块板砖,看着闪身冲进红雾中的凯特,他咬牙对身后的一百多家族护卫说道:“你们,各安天命吧!”说着,带头冲向了高飒,只是一不小心,被脚下的一具尸体拌了狗啃屎,吐了一口嘴里蘸着血污的烂叶,格里菲利刚准备习惯性的破口大骂,他的背心,就挨了一脚.

    越来越多的脚印踩在格里菲利的背上,他身后的战士,以此来宣告其实他们对他这个主人的不满已经很久了,没有一个人选择逃跑,他们生长在骑士的国度里,他们面对敌人只有一个选择,牺牲即荣耀。

    “妈的,你们一定是故意的,故意的。”不知道挨了多少脚印的格里菲利,竟然奇迹般的没事儿的爬了起来,他气的指着那群够娘养的杂碎的背影恨恨骂道:“等打完仗再收拾你们…”

    骂道这里格里菲利突然顿住,在心里凄哀自嘲,我们,还会活到打完仗的那个时候吗?

    凯特三人成锥形向着向着血玫瑰战士组成的纵深防线杀去,实力最强的康朵作为箭头突击在前,凯特和埃弗雷一左一右护在康朵的身边,一路劈荆斩棘,很快就与身后的本部脱离开来。

    本已抱着必死决心的三人,这时只有一个目标,那就是杀到高飒的身边,会一会这个响彻大陆的传奇英雄,体验一把神器红荨的威势,以手中的剑,维护骑士国度的尊严。

    死,既然已无法避免,那就轰轰烈烈的战死。

    

第十三章 我们在一起

    看着那尽在咫尺红雾,三人心神一震,齐声高喝,周身泛起刺眼的斗气光芒,一剑迫开四周阻碍的敌人,放声大笑的三人毫不犹疑的冲进了红雾

    身后追赶的血玫瑰战士,眼睁睁的看着他们消失在红雾里,就此不甘的止步,红雾的恐怖效果,作为高飒身边的近身护卫,他们都体验过——那实在不是他们这些普通的战士可以抗拒的。www.uu234.com

    视线在回到格里菲利这边。呃,只能说好远再次眷顾了他,前方在康朵和凯特的冲击扯动下,这使得他跟在百余位护卫的身后几乎没受到什么像样的攻击,等到渐渐深入后,才遇到顽强的堵击,身前的护卫纷纷倒下,很快剩下不足十余人被血玫瑰战士团团围住。

    就在格里菲利闭目呐喊“我命休矣”的时候,一只巨大的狼牙棒生生的砸开了血玫瑰的防线,然后在一招横扫千军,但见断肢与铠甲齐飞,血水与皮肉共舞,站在那尸堆血水中的不是嘎乸是谁。

    看到半兽人酋长那丑陋的面孔,再一次死里逃生的格里菲利硬是多瞧出了一份可爱,于是,他理所当然的躲到了嘎乸的身后,这里,是一片不错的荫凉。

    “嗨,弱小的人类,你可不能这样死了,要记得报酬,是的,你死了谁来给我送那该死的报酬。”半兽人酋长嘴里咕隆着,手下却不含糊,巨型狼牙棒再次向前一砸,就是一条血肉铺垫的道路,他的眼中的戏谑早已不见,换之的是满脸的焦虑,他的兄弟、他的伙伴,一起陪他游历大陆的战友,部落第一勇士孓骷,他情况很不好,是的很不好,他感觉到了,他那是惦记那该死的报酬,他只想杀到红雾里,把那个装神弄鬼的狗屁英雄一棒子砸个稀巴烂。

    “兄弟,你要挺住啊,我来了。”嘎乸一棒子扫开前方的敌人,红雾,已经距离他不太远了,“见鬼的,那雾怎么看起来有点毛骨悚然呢?”嘎乸心里不免打了个冷颤,看了眼身后的格里菲利一眼,在心里打起了小算盘,“要不要把这个该死的人类先送进去试试呢?”嘎乸的嘴角勾起了一个阴沉的笑意。

    就像嘎乸感觉到的那样,孓骷的情况已经超过了不容乐观的程度,或者说他仅凭着意志在苦苦支撑。红荨的犀利加上高飒娴熟的剑术,孓骷身上的骸骨装甲被一块块剥落,化作紫芒消失不见。更要命的是,那红雾正在腐蚀着孓骷裸露在外的肌肤,半兽人那粗糙的肌肤连同体毛,正在一层层的裂开,随着他移动的步伐,滴落着血水

    而冲进红雾的康朵三人,第一时间在心里泛起了恐惧的负面情绪,而后虚弱与腐蚀紧跟其来,他们身上斗气的光芒正在渐渐暗淡,吸入的红雾在他们的鼻腔和肺部产生一阵阵剧痛,这使得屏住呼吸的他们,每前进一步都是异常的困难,他们与高飒之间的这百十米距离,硬生生的被他们走出了千里迢迢的滋味。

    三人几乎同时在心里感叹——传说,还是有点靠谱的啊!但是,任何负面情绪与伤害都无法动摇他们的决心,死在敌方强者的剑下,才是骑士的归宿。

    接近底线的体力和越来越缓慢的步伐,告诉着孓骷狂化的时间已经到了,他瞬间的强大即将到了尽头。在这之后,曾经与大陆巅峰强者对话的他,甚至都不如一个初生半兽人更有威胁。或许他此刻应该庆幸,幸好骨剑这么轻,要不现在怎么挥舞的动。

    在挡开高飒一剑后,孓骷手中的骨剑“咔嚓”一声断成两截,手握半截残剑的孓骷脱力的半跪在地上,大口喘着气。

    而高飒作为一个强者的觉悟,没有立刻跟进了结孓骷的性命,他带着赞赏的眼色持剑而立,“凭着不完整的觉醒狂化,能跟我对战半个时辰,你已经很不容易了。”说着错步上前,红荨带着一抹暗红的剑芒,射向了孓骷的喉结。

    几乎同时,孓骷身上的骸骨装甲连同手上的半截骨剑化作耀眼的紫色星芒,这次没有消失不见,而是凝结成一根紫矛于他的胸前,与红荨发出的红芒错身而过,这么短的距离,高飒都来不及躲闪,只能用手中的红荨磕了一下,稍稍改变了一下紫矛的方向,被紫矛狠狠的刺中了左肩,一连向后退了十几步。

    而孓骷被红芒直接轰的轰飞撞在了背后坚硬的崖壁上,像一摊烂泥一样顺着光滑的石壁跌落地面,在崖壁上留下一串令人触目惊心的血迹,就此生死不知。

    遭受打击的高飒捂住受伤的肩头,脸上的冷汗不断滚落,显然孓骷临死一击虽不致命,但也绝不好受。

    “绝望之矛?”高飒看了眼肩上那个漆黑的窟窿,带着疑惑望向了孓骷跌落的地方,“觉醒不完整的你,如何使的出这一绝技?燃烧生命或者灵魂么?是了,这两样对油尽灯枯的你都不重要了。”

    似乎找寻到答案的高飒,警惕的错开一步看向了身后,一把银色的佩剑擦着他的耳根刺过带起了几根鬓发,在这一瞬间,康朵那痛苦而扭曲的素颜映入高飒的眼帘,他仿佛有回到了二十年前的某一个夜晚,他就是这样,捧着这样一张脸深深吻落,而后在她的雪白的**上尽情的**,那张脸,一如现在这般,痛苦而扭曲,还带着,一丝满足。

    “伊莲娜”高飒忘记了敌人,忘记了处境,忘记了所有不值得记忆的一切,他的脑海里只有一个回忆,那属于一个美丽的影子,那个影子是他一生的追求,那个影子,也有这样一张脸。

    这一瞬间,他想起来很多,他想起来了两军对垒前,沧澜统领乌尔萨射给了他一封书信,信上写着:你知道,我跟伊莲娜有一个女儿,她长的很像伊莲娜,她在帅旗下,你带走她吧。

    正是因为这样一个理由,他才置万千大军不顾,千里追到了这里,现在面对这张脸,面对这张与伊莲娜如出一辙的脸,他心中已经了然,这,不是乌尔萨与伊莲娜的女儿,是他高飒与伊莲娜的女儿,他又怎么能伤害自己的女儿呢

    陷入追忆中的高飒,几乎下意思的屈指弹开了康朵刺在他脖子边的佩剑,并顺手把红荨入鞘,几乎一瞬间,红荨自带的恐惧立场消失不见,阳光重行透过稀疏的枝桠洒向这一方空间,红雾逐渐稀薄。

    红荨入鞘后,红雾虽没有立刻消散,但是那令人举步维艰的恐惧立场一消失,康朵三人就像立刻脱掉了沉重的桎梏,身手怎一个灵敏迅捷了得,再看看高飒,心口上方的伤口还在逐渐溃乱有扩大的趋势,而他本人神思恍惚间变得毫无杀伤力,这让本陷入绝境的他们瞬间看到了获胜的希望,毕竟,帝国第九骑士的诱惑那不是一般的大。

    高飒完全凭借着自身的反应躲避着三人的佩剑,他的眼神和蔼,脸色慈祥,定定的盯着康朵,嘴里一直呢念着,“伊莲娜,这是我们的女儿么

    高飒的这种眼神让埃弗雷醋意大作,心里咒骂着:“好你个老不正经的,这个时候还惦记美色。”怒气之中的他,骑士精神早已抛却脑外,手中的佩剑带着浑厚的力道专往高飒的下身招呼,终于瞅着一个机会斩在高飒的小腿上,顿时血流如注。

    钻心的疼痛终于把高飒拉回了现实,他怒哼一声,红色的亮光再起,赤红的拳头带着重重拳影落在埃弗雷和凯特的佩剑上,并将之击碎,遗势未减击在二人的身上,强大的力道击的他们口吐鲜血向后抛飞。

    而高飒的拳头面对康朵那对他而言犹如梦魇的脸庞时,骤然止住,无力垂落,后果是,他的肋部被康朵拉开了一条口子。但是这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这个世界清静了,再也没有人打扰他跟康朵了。

    但是愿望是美好的,现实往往却不尽如人意。

    格里菲利跟在嘎乸的身后,一路踩着敌人的血肉走到了红雾的边沿,就在他准备伸头观察敌情的时候,嘎乸那只有力的巨手已经抓住了他铠甲后面的腰带,猛一发力,格里菲利就飞向了雾中,耳后还传来了嘎乸戏谑的嘲笑,“飞在空中才看得清吗,你看,我是一个多么善解人意的酋长。”

    当然,格里菲利就像排球一样被高飒一拳直接拍中,与比去时更快的速度飞了回来,厄运并没有结束,倒飞回来的格里菲利准确的撞在了半兽人酋长那雄壮的身躯上,让两人在地上翻滚起来。

    格里菲利感到自己身上每一寸骨骼都断成了碎片,甚至有那么一瞬间他都陷入了休克,但是那钻心的经久不灭的疼痛让他一次次醒来,再一次与死亡零距离接触的格里菲利虽然七窍流血,但是他还活着,如果这种模样也值得庆幸的话。

    “格里,你,见鬼,你怎么又回来了。”翻滚的格里菲利撞到一具尸体后才停住,毫无疑问,这具尸体是活着的凯特。

    格里菲利吐出一口血,双手拄着剑想要爬起来,当然这是枉然的举动。挣扎了几下后他抹了把脸上的血迹,望向身边躺在一起,看起来出气比进气多的埃弗雷和凯特,脸上露出一个凄惨的笑容,“你说过,来世,我们还做兄弟的,但是,如果,你先死了,我就要等好久的,我等不了那么久,所以,你看到了,我回来了。”

    人偶尔都会冲动一次,但是有一种冲动,纵然失败了也不会后悔,这种冲动,叫义气,这是男人与男人之间情谊的升华,不包括任何利益,有的,只是守望相助,不离不弃。

    “格里”凯特感动的挤了挤眼睛,只是身体里水分极度匮乏的他实在挤不出半滴眼泪,他挣扎着移动着身体,想要靠着格里菲利,握着他的手,像曾经的曾今一样,给他鼓励,告诉他要坚强

    埃弗雷扯动眼帘,向着格里菲利点了点头,那代表着肯定,哪怕这种肯定只是他作为兄弟朋友间的生死以共,这也是一种赞赏,在绝望中的欣赏。

    

第十四章 夕阳红 英雄泪 二

    稀薄的红雾里,血玫瑰高飒的身上已经四处见红,左肩上那个漆黑的伤口虽已停止了溃烂,不过里面露出的森森白骨,让人望而生畏。www.uu234.com

    康朵不知道高飒为什么单单对她手下留情,也许从对方瞬间变得慈祥温和的脸上能看出来点什么,只是,面对大陆上凶名赫赫的血玫瑰,在这令人窒息的对抗中,她无法想的太多,她只想,杀死对方,或者,被对方杀死。

    所以,面对康朵不计后果以命搏命的打法,血玫瑰只是一味的闪避,他想张口说些什么,却又不知从何说起,或者说,他没有勇气说出来。

    凯特和埃弗雷歇了几口气后,再次扑向了高飒,这一次,高飒用的是脚,直接把他们踹倒在地,没有人知道,高飒的左臂,此刻已经无法动弹。而他的右手,此刻精确的握住了康朵刺向他腹部的剑尖,因为怕斗气震伤康朵,所以他的手上没有附带丁点斗气,鲜血顺着他的指尖滴落,高飒的脸上没有任何痛苦流露,而是,浮现出一种淡淡的幸福。

    面对康朵,高飒,他是父亲。他就像天下所有父亲一样,情愿自己受伤,也不愿孩子受罪。

    康朵用力抽了一下手中的剑,却没有**,代之的是高飒指尖滴下了更多的血,不知如何,再次看向高飒那张盈满这幸福与满足的脸,康朵,在这一瞬间有些迷茫,还有些心软

    “你叫什么”你很难想象,如此温和中饱含亲却的声音出之高飒的嘴里,他摇头一笑,苦涩而腼腆,“伊莲娜的孩子,你叫什么?”

    “我叫”差点迷失在高飒小孩子般羞涩表情中的康朵忽然醒悟过来,厉声问道:“你是谁?不对,你怎么知道我母亲的名字?”

    高飒松开了握在手中的剑,他愧疚的脸上那双温和的眼睛里,曾经的哀伤眷念一闪而逝,他试着提了提左手,依旧毫无知觉,他只好把满是血迹的右手伸向了胸前的内甲,他费力的表情让康朵几乎怀疑面对的不是一个巅峰强者而是一个岁月沧桑的老人。

    与此同时,被撞懵了的半兽人酋长好不容易挣扎着爬了起来,他拄着狼牙棒揉了揉还在冒星星的双眼,一下就看到了前方的格里菲利,又看了一眼红雾中那两个朦胧的人影,他裂开了宽厚的嘴唇,一口黄牙的嘴角边挂着邪恶的腥笑

    高飒把右手从内甲中抽了出来,他手中握着一根红绳,他把这根红绳,递到康朵的面前,而后,张开了紧握的手

    高飒的右手,这只手握红荨屠杀了万万人震惊天下的手,这只刚刚握住康朵锋利的佩剑一如馨石般岿然不动的手,此刻,张开后竟然轻轻颤栗

    他的手中,红线穿着一个水滴形的深蓝宝石,纵然沾上了高飒手心涌出的血液,在这稀薄的红雾中,依旧,蓝的醒目,蓝的醉人,因为这承载的,是最深的情啊!

    为了这段情,他发誓踏破比利尤斯山口,挥剑屠杀万万人而无忌惮,纵然死后魂归地狱,也要来到她的身边,带着她回归梦想的家园,那里,没有战争,没有血腥,也没有,那该死的政治

    在高飒张开手的一刹那,康朵整个人就怔住了,她认出来了,这颗蓝宝石是一个耳坠,而另一颗,则一直挂在母亲的右耳上,很小的时候,她曾经问过母亲,问她为什么总是只带一只耳坠,母亲,总是笑而不答,那种落寞的笑,现在,康朵明白了,那种笑,是在凄苦中缅怀。

    康朵此刻的身体,跟着高飒右手颤栗的频率一起颤栗,她抿了抿发白的嘴唇,似乎这一瞬间拿出了全部的勇气,“这只耳坠,为什么,会在你的手里?”

    高飒伸到康朵面前的手,一直未曾垂落,他的喉结滚动了一下,似乎还在心里组织语言,当他准备开口时,一抹剑光,从天而落,带着某人,歇斯底里的嘶喊声,“去死吧!”

    这个世界上,有一个名词,叫“机会!”它像时间一样,错过了这一瞬,就再也找不回来,稍纵即逝,是专门用来形容它的。

    高飒,就再也没有这样一个机会,当着康朵面说,“你是我的女儿啊!”

    刺向高飒脖子这绝命一剑的,是格里菲利。本该躺在地上等死的格里菲利,不知该说他好运呢还是命苦,因为他又一次被半兽人酋长锲而不舍的拎了起来砸向了高飒,不过,格里菲利纵然在生死茫然中也是一个无利不起早的人,或者说是个善于把握机会的人。

    已经来回飞了两次的格里菲利,第三次被迫“腾云驾雾”时不敢说熟练生巧,至少在空中能稍微调整一下身体姿势,在稍纵即逝的瞬间,抡剑斩向高飒的脖子。

    事实证明,机会只属于善于把握它的人,格里菲利,做到了,做到了它做梦也不敢梦到的事,他杀了血玫瑰高飒。

    “老子是帝国第九骑士了!”带着这一巨大成就感,我们的准第九骑士,格里菲利在高飒的身侧跌落,瞬间陷入空白的意识中,只剩下一个声音在鸣唱,“闻着血液的芬芳,我的灵魂找到安歇的殿堂!”

    当然,在这之前,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扯下了高飒腰间的“红荨”,并用最后一点力量,抱在怀里

    高飒本有机会阻挡这抹剑光的,虽然他的左手已废,他的右手也可以轻易的把这抹剑光击散,但是他没有,他的右手经脉早已被康朵斩断,只要有轻微的移动,手中的耳坠就会跌落,这个耳坠是比他性命还要珍贵的存在,在高飒心中,她永远纯洁高贵,他怎么也不舍得,让她跌落尘埃,沾染凡世的污垢

    高飒的头颅从肩上滚落下来,那圆睁的双目,定定望向北方,透过他女儿康朵的身影,穿过万水千山,望向北方,充满憧憬的眼睛,依旧满是幸福和满足。

    在这一刻,他依旧站立的躯体,一如苍松般挺立,他伸到康朵面前的手,已然停止了颤栗,地上的红荨,猛的发出一声凄厉的鸣响,为这个传奇英雄,奏响了悲壮的丧钟。

    被这一瞬间的变故,刺激的近乎麻木的康朵,迟疑着从高飒的手中,接过了那只浸泡在他血液中的耳坠,直到此刻,红雾终于散尽,红色的夕阳照进了这一方空间,照在高飒睁着眼睛上,那眼睛的眼角,分明,有一滴泪

    夕阳红,英雄泪!

    或许,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像一个魔咒一样,紧紧的箍在苍茫大陆的传奇英雄头上,他们或堕落,或死去,前者如美尼德帝国的传奇英雄——屠龙者德隆裴隆.斯德曼,而后者,高飒的下场完美的验证了这一魔咒。

    一代传奇英雄高飒,损落了,而另一个英雄,将踩着他的尸体,崛起,他将在充满奇迹的苍茫大陆上,演绎自己超越史诗般的一生。

    现在,我们请记住这个名字,帝国第九骑士,格里菲利.斯德曼。

    

第十五章 翻脸比翻书还快

    夕阳在西方的远古山脉沉下,留下一抹金色的弧线,还有一团团艳丽的霞彩,一如不归峡谷内那一滩滩鲜红的血迹。www.uu234.com

    战斗在血玫瑰高飒人头落地的那一刻就已结束,尚还存活的两千名血玫瑰战士,集体面对他们的精神领袖高飒的尸体,举剑自裁,不论在天堂还是地狱,将始终追随他们心中的血玫瑰,继续演绎不败的传说。

    格里菲利带领的4000人几乎损失殆尽,存活不足十之一二,而且还是人人带伤。相比而言作为主力的半兽人就要好多了,或许是沾了皮糙肉厚这一种族优势的光,虽然受伤过半,但真正死亡的只有五千人。

    山岭间,峡谷内,到处都是横七竖八的尸体,连那随着晚风轻轻摇曳的树叶上,都挂着飘飞的血肉,浓重的血腥气以不归峡谷为中心向四周扩散,成群的野兽已经等不及夜幕的降临,开始向不归峡谷聚集,准备享受丰盛的晚宴。

    一只只秃鹫最先赶来,事实再次证明长翅膀的总是比长腿的跑的快。它们从空中像闪电一样俯冲而下,等接触到地面才发现无人忌惮它们威武的雄姿,只得郁闷的抓起一个来细皮嫩肉的人类头颅,抛飞空中后以一个高难度啄击,叼出依旧温热的眼球,一口吞下后似乎意犹未尽,再次冲下寻找下一个目标。

    各种不知名的野兽成群结对的赶来,它们少见的因为争夺食物而相互撕咬,因为“食物”实在太丰盛了。本着先来后到的原则,看起来鲜美可口的人类尸体自然成了抢手货,从不知节俭为何物的野兽们胡吃海喝之后,得意忘形的干脆杂交起来,一时间群兽共舞,春叫连连…

    孓骷幸运的捡回了一条命,或许正是因为这个缘故,精明的半兽人酋长格外开恩,允许这群美尼德帝国的残兵们在他们离山谷数里远的部落村子里歇息一晚,当然,又加了一年的口粮。

    此刻半兽人部落里充满了欢声笑语,一个个半兽人背着盾牌握着佩剑扛着骑士枪,像一个个暴发户一样在部落里的老人和小孩面前耀武扬威。比起食物,半兽人更在乎的是得到一把趁手的武器,只要有了武器,没了食物去抢其他部落的就是了,就这么简单。

    残存的尽五百美尼德士兵,正把山泉当美酒开怀大饮,他们兴奋的脸上丝毫没有为逝去战友悲恸的觉悟,他们冒着红光的眼睛里,似乎看见了无数的金币和美女横陈在他们的面前,亦给亦求,虽然最大的功劳被格里菲利那个贵族败类捞走了,但他们依然能预见回国后自己似锦的前途。

    一将功成万骨枯。在以成败论英雄的苍茫大陆上,没有人会记起那些逝去的累累白骨,他们只会为胜利欢呼,对战场上一举定乾坤英雄顶礼膜拜。

    天地间最后一滴光线被黑夜吞噬,部落的空地上升起了篝火,一群群长相可怖的半兽人围着篝火翩翩起舞,如果他们那笨拙的腰肢也有美感可言的话。人类士兵聚在一起吃着他们以前一直鄙夷的粗粮,津津有味的喝着倒彩。

    康朵远远的坐在角落里,握着那颗蓝色耳坠默不作声,篝火的余光衍射着她的脸庞,憔悴而无助。凯琳依旧寸步不离的跟在康朵的身边,手中的帅旗在劲风的吹拂下猎猎作响,像在高声鸣唱胜利的凯歌。

    艾弗雷用一把精巧的手弩从半兽人那里换来几个野果,拖着受伤的腿向康朵走来,不过在看到她茫然而冷漠的眼神后,识趣的没有打扰,转身走进了旁边的一个帐篷,那里,住着昏迷不醒的格里菲利和一直守在他身边的凯特。

    格里菲利沉在一个诡异的梦里,梦中有一个宛如天籁般的声音在他耳边浅唱,他举目四望,茫茫的黑暗中竟然无路可走,他愤怒,他不甘,于是他在黑暗中跋涉前进….

    不知道走了多远,抑或他本就在原地打转,黑暗中终于迎来了一线光,他迎着光线跑去,他看到那是一个祭坛,有着晦涩的魔法符文和一颗颗泛着淡淡光晕的宝石,光线从祭坛中央散射,妖冶的紫和圣洁的蓝完美的融合在一起,他试图想看清光线的尽头是什么,忽然见光芒大盛,刺盲了他的眼睛,只剩下一个声音在他耳边浅唱,婉转而忧郁…

    闻着血液的芬芳我找到安魂的殿堂

    那里的花是一个模样都在静静的生长

    如果没有静谧的月光怎会如此阴凉

    破败的草地散发腐烂的幽香

    美貌的女神在殿堂秘密的徜徉

    她们也在思念谁带着回忆的哀伤

    藤曼葱郁缠绕隐藏复仇**

    等待那天到来品尝血一样味道的汤

    最爱的人啊你是否也和我一样

    等待爱的来临我们被一起埋葬

    闻着血液的芬芳我找到安魂的殿堂

    生命肆意生长暸望无尽忧伤…

    “啊….!”似乎无法忍受梦境中那忧伤到极致的歌声,格里菲利长嘶一声,竟然直接从床上坐了起来。当然,醒来的第一时间他看的不是一脸欣喜的凯特,而是怀里的红荨。这让凯特和刚进帐篷的艾弗雷很是无语。

    “格里,你身体没什么大碍吧?”凯特的声音有些嘶哑,显然他受了不轻的内伤。

    格里菲利没有立刻回答,而是抱紧了手里的红荨,警惕的看着埃弗雷。

    埃弗雷洒然一笑,把手中的果子放到格里菲利的身边,“格里,我承认,之前我对你确实有些误解,直到此刻我任然坚持认为,你不是一个合格的骑士,但是,就像康朵说的那样,你是一个真正的贵族,更关键的是,我们并肩作战过,我们是一起从死人堆里爬起来的战友。”

    埃弗雷虽然有些傲慢,但绝不愚蠢,如果现在他有足够的实力,会毫不迟疑的杀死这里所有的人,而后拿着红荨回罗奈歌邀功领赏,帝国第九骑士,所代表的权利与名望可比一个亲王继承人的意义大多了。

    但是他的部下早就死伤殆尽,他的实力与凯特在伯仲之间,他现在已没有任何实力跟格里菲利斗,将来,他更没有实力跟成为了第九骑士的格里菲利斗,所以,既然斗不过你,那我们就一起干吧。

    埃弗雷这短短几句话表达的意思,已经成了人精的格里菲利立刻了然,他毫不犹豫的把手中的红荨丢给了凯特,他心里清楚的很,如果实力远高于他的凯特斗护不住红荨,那他自己更没戏。

    凯特忐忑的抱着红荨,那模样一点也不比格里菲利好看多少,这毕竟是大陆上顶尖的神器红荨啊,此刻竟然被格里菲利随意丢给了自己,又想起傍晚的时候格里菲利明明已经逃离了战场,但是为了他这个兄弟,义无反顾的放弃了生的希望,选择回来和自己并肩战斗,想到这里眼圈就红了,梗咽着叫了声:“格里”

    但是我们的准第九骑士,一点儿也没有作为恩主的觉悟,此刻他正抱着几个果子大口咀嚼着,那模样就像饿死鬼投胎,还边吃边挑剔,“这是什么破果子,怎么又酸又涩,我说亲王殿下,你该不会是弄些毒果子打算谋财害命吧。”

    埃弗雷也不辩解,坐到格里菲利的身边拿起一个果子,递给了还在抱着红荨瞎激动的凯特,而后又拿起一个,学着格里菲利的样子在床上的兽皮上胡乱擦了擦,就大口咬了一口,咀嚼几口吞下后,看着格里菲利,眼神坚定,“如果有毒,那么,就让我们死在一起。”

    埃弗雷这话,让格里菲利又想到不归峡谷的红雾中,大家一起奋不顾身围杀高飒的情景,顿时“哈哈”大笑起来,张开臂膀搂住凯特和格里菲利,满怀豪情道:“我们在一起,一定会活的好好的。”

    有的时候,从对手到朋友之间的距离,只需要一场并肩作战的厮杀,因为,那之后,他们就是经历了血与火的战友,所谓的铁血盟友,也不过如此。

    凯特和埃弗雷本来受伤极重,不过那个狡猾的半兽人酋长不知哪根筋短了路,竟然让部落里半兽人祭祀给他们施展了半吊子祈祷术,虽然没有痊愈,不过走走路倒是无碍了,倒是格里菲利,被当场人肉沙包来回飞了三次,只是内俯受了点无关紧要的小伤,也不缺胳膊断腿,则实让埃弗雷和凯特佩服了一把他的人品。

    此刻,他们三人一走出帐篷,大难不死的残兵们就围了过来,顿时欢声如海,马屁如潮,拍的格里菲利眯着眼睛很舒服的享受着,都有点飘飘然了。

    远处的凯琳,用羡慕的目光瞅着格里菲利,嘟着嘴嘀咕着,“好运的家伙。”在她失神的瞬间,康朵抬起眼帘向格里菲利那边望了一眼,起身悄悄走向村子外面的黑暗中。

    喧嚣的嘈杂声,一度压过了半兽人的歌舞,嘎乸拖着他那巨大的狼牙棒向格里菲利走来,本来放狼牙棒的肩上扛着一面巨盾,背后还被着一把长弓,显然,这些战利品是他找部民以权谋私,巧取豪夺来的。

    “我说,人类,战神保佑,天啊,你看你恢复的有多快。”嘎乸老远就向格里菲利喊道,如果不是手里的武器太碍事,他决不吝啬会给格里菲利一个拥抱。

    “你看,你们这么多人驻扎在这里,将要浪费我们部落里多少的资源,是的,资源,我认为,我们有必要重新商讨报酬了。”嘎乸几步踏到格里菲利面前,趁火打劫还面不红心不跳。

    格里菲利一把拉开了护在身前的凯特,大方的走到嘎乸的身前,仰头道,“嘎乸酋长,请注意你的措词,从现在起,你应该这样称呼我,‘与强者对决的人类,第九骑士格里菲利’,等把这个称谓背熟了,再来找我商议报酬,如果在这期间,我以及我手下的儿郎,受到任何伤害,请不要怀疑你的部落会被人类大军荡平。”

    所谓的翻脸比翻书还快,也不过如此了。

    嘎乸被哽在原地张了张嘴,终于深刻体会到了“欠账的是大爷”这句至理名言,在人类国度游历过的他,当然知道格里菲利这句话不单单是恐吓,如果惹得他心情不好,他是真有可能打着圣战的名义带着人来剿灭他们部落的,谁让他们部落离人类国度最近呢?

    半兽人酋长紧了紧手中的狼牙棒,心里寻思着要不要杀人灭口,不过很快就放弃了,现在孓骷毫无战力可言,光那个小妞自己就没把握对付,而且他们只要逃出去一个,对自己的部落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半兽人酋长很苦恼的揉了揉头,引狼入室的他决定还是回去好好的用通用语背熟那两句称谓吧。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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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骑士介绍:
一个厄运缠身的贵族骑士,带着开启众神之门的钥匙,满世界打滚的传奇。
有恨有爱,有是有非,有相聚也有分离!第九骑士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第九骑士,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第九骑士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