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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南朝陈     斩邪txt下载     斩邪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两百七十章: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张师兄出剑,寒气逼人。这寒气与寻常剑锋所迸发出来的气息颇不相同,靠得近些,竟能渗透进人的骨子里头,发自内心的冷。

    逍遥富道面色凝重,俗话有说:行家看行头,就知其来头。例如行走江湖招摇撞骗的家伙,随便弄些符箓桃木剑什么的,半点法力波动欠奉,内行人一看,便可瞧破端倪。

    而眼前的张师兄,手中这柄剑乍看普通,仔细端详可发现剑身上有浅浅的光纹,每个光纹呈菱形,密密麻麻,遍布全剑。

    这是被修者用秘法淬炼过的显著特征,显示此剑已与它的主人心意相通,有着灵性的联系。

    毫无疑问,这是一柄灵通级的法器,并且火候不俗。

    逍遥看着这剑,又瞄了瞄自己手上把持的传承符箓,衡量一番,得出的结论是:自己占据上风的几率微乎其微。

    龙虎山传承甚杂,除了当家的天师印之外,剑术、炼丹术、符咒书等等都有涉猎。各种术法神通,依据子弟门人的天赋分别传授,当下这张师兄出剑,分明就是剑修来着。

    说剑,首屈一指的当然推蜀山,蜀山剑仙,飞剑成丸,鬼神莫测。不过龙虎山的剑术也有着相当的名头,其类于武功,又裹挟着神通的杀伤,很是了得。

    如斯风格,正好把崂山的符箓之术克制得死死的,只要近身,逍遥富道只有束手待毙的命。

    雷声响,风云聚,张师兄大步逼上。剑尖微微颤抖,有毫光闪烁。

    另一边。悲愤欲绝的正光蓦然抬头,双眼泛红。刹那间变得面目狰狞:“你这贼子,敢坏本道法器,拿命来赔!”

    嘶吼着,奋身扑上来,完全是不要命的打法,哪里还有半点出家人的风骨气度。

    陈三郎一皱眉,扬手便抖出黄麻绳。这一招经过数次实战,已被他练得极为娴熟,一套一个准。

    黄麻绳缠身。正好捆住正光腰部以下,双足一紧,扑地来了个狗啃泥,实在狼狈。

    “啊啊啊!”

    这道士气得七窍生烟,拼命挣扎,无奈越是挣扎,那绳索捆得越紧,摆脱不得。

    陈三郎摇摇头,却取观望逍遥与张师兄的战况。

    逍遥富道境况很不妙。

    张师兄祭出宝剑。固然不能像蜀山剑术那般,御剑飞击,可把持在手,剑光缭绕。飘逸张扬,煞为玄妙。

    逍遥不善近战,能用来对敌的符箓先前也消耗得七七八八。当前拿得出手的只有一卷传承符箓,可惜上面的诸多术法施展不得。能用出来的还需要一定的准备工夫。与此同时,对于他个人的法力损耗也是不小。持续施展的话,搞个两三次便力不从心。

    他只能不断后退,若非张师兄没有下杀手,只怕他早就溅血五步。不过他也退不到哪里去了,因为后面是万丈断崖。

    张师兄一声长笑:“道友,把箱子留下,看在陈状元的面子上,我不为难你。更不忍杀你,以免崂山道统断绝,乃道门一大损失。”

    逍遥晒然道:“少在这假惺惺,箱子里装的东西本是我崂山的传承之宝,岂容外人染指?”

    道统门庭,皆有传承,而无论传承的是术法神通,还是某种宝物,都是门庭赖以生存的生命线,兴衰攸关,不容有失。一旦失去,也就意味着断了传承,那么门庭存在,同样失去了意义。

    “既然如此,那本道只好自己来拿了。”

    张师兄剑锋一转,疾刺逍遥的左手腕,这一次,逍遥富道避无可避。

    陈三郎岂会袖手旁观,眼眸精光掠过,就要仗剑去救。

    “开!”

    被黄麻绳捆住的正光大吼一声,声震山崖,那根黄麻绳竟然节节断裂,被崩开来。

    陈三郎一怔,心想临时临急练就出来的黄麻绳质量委实劣质了点,太容易被人挣破了。如此一来,威力大减,不堪大用。这一番,一定要取得那神蚕丝,用它来炼法器的话,那就大不同。

    “你逼我的,是你逼我的!”

    正光道士状若疯狂,刚才一摔,发髻散落,披头散发,更像个疯子。但见他双手飞快结印,口中念念有词,突然一拳头打在自己胸脯上。

    这一拳打得真重,他居然咳出了血。

    陈三郎有些纳闷,这家伙打不过,竟然气得自残,怪不得人说出家人其实执念比凡人还要重呢。

    “吼!”

    吐血之后,正光仰天咆哮,全身浑若打了气的气球开始膨胀——

    这些事端写起来长,其实就是一瞬间事。与此同时,那边逍遥富道为了躲过张师兄的一剑,情急之下,不得不把手中的长条箱子当做盾牌迎上剑尖。

    张师兄哈哈一笑,身法快速,下一刻,就欺到身前,劈手将箱子夺了过来,随即退开数步。

    东西到手,他好整以暇,注意到了正光的情况,不禁皱起眉头,喃喃道:“看来他真是被气晕头了,连此等秘术都不惜施展出来,何苦呢。”

    正光现在用出来的秘术,有个名堂,唤作“狂牛术”,通过激发血脉潜能,大幅度提升力量,只是用过之后,整个人像被抽空,会虚脱晕死过去。这术法凶烈霸道之处还在于会永久性损害经脉,换句话说,现在正光不计后果施展秘术,他的修为境界这辈子也就停滞于此,再没有上升的可能了。

    修者修道,其实最看重己身,是以很少会跟人进行殊死拼搏,生死决斗云云,那是江湖人的风格。修道不易,自该珍惜,特别是道统门庭出身的弟子,这个观念更是根深蒂固,难以动摇。

    故而张师兄对于逍遥富道,尽管全面占据上风,但出剑也颇有分寸,留有余地,只怕将对方逼得急了,拼命起来,就不大好受。兔子急了都会咬人,何况人呢?

    陈三郎削了正光的心爱法器,确实结下了莫大梁子,难以释怀,但法器到底算是身外物,又不是说不能重新炼制回来的,大不了多花费时间罢了。然而要是施展秘术,弄坏了经脉,那永远都没有复原的机会了。

    孰轻孰重,一看便知。

    正光在青城山修心养性了偌多念头,今日为何如此容易受激,做出这等不计后果的糊涂事来?

    张师兄感到有点诧异。

    呼!

    狂风大作,来自空中,一团黑影骤然从低垂的云层穿出,快疾无比地扑下来。

    目标,赫然是张师兄手中刚抢到手的箱子。(未完待续。。)

第两百七十一章:鹰击长空,巨人横行

    黑影裹挟着狂风呼啸而至,气势凶历无匹。

    张师兄反应不俗,瞥见对方面目,赫然是一头巨大的苍鹰,羽毛张扬,翅展足有两丈余,从高空俯冲下来,探出一双铁钩般的利爪,直抓箱子。

    “畜生敢尔!”

    张师兄口绽春雷,反手一剑斩来。

    剑光如水,正中鹰爪处。

    “叮!”

    如斩铁石,发出清越的鸣声,竟伤它不得。

    苍鹰一双眼睛,瞳孔处隐隐光彩流溢,右边翅膀拍下,好像一片乌云笼罩。

    张师兄被迎面扑来的劲风扇得须发飘舞,面皮生疼,他又是一声大喝,左手成掌,一掌劈出。

    这一掌绝非寻常武功招式,而是一记“掌心雷”。在道门,掌心雷几乎属于烂大街的术法,但凡门庭弟子,基本都掌握。不过其中蕴含的雷霆之力,法则窍门,各有不同,发挥出来的威力效果也不一样。

    道门公认掌心雷第一的,当推昆仑,然后便是龙虎山。

    掌心雷虽然只是一门基本神通,可不容小视,修炼到化境殊为不易,当大成时,掌心凝雷,杀伤巨大。

    张师兄自幼修炼此术,浸淫了数十年光阴,这掌心雷已经有七八成火候,施展时但见掌心处一团红光,凝聚成型,然后迸发——

    轰隆!

    发出的轰鸣声比天上的雷鸣还要震撼。

    苍鹰仿佛意识到了危险,引颈长啸,张嘴吐出一道蓝色虹光。

    嗤!

    虹光与张师兄的掌心雷相触。发出破裂般的脆鸣,那凝聚的红光居然被击得涣散开来。

    张师兄面色一变。叱喝道:“好一头扁毛妖孽!”

    这头苍鹰,原来已经修炼成精。成为一头修为高深的妖怪。

    自从鹰妖现身,逍遥富道便快速退开,与陈三郎并肩而立,面露苦笑:“书生,没想到局面越来越糟糕了……”

    陈三郎没好气地道:“还有什么是你没想到的?”

    “天地良心,祖师爷在上,目前为止,也就两件事超出了计划而已。”

    陈三郎明白他所指的两件事,一件是在山下遭遇青城道士;一件是铁冠道人的隐藏身份……

    问题在于。光是这两件事,就已让既定计划变得支离破碎,果然是“计划赶不上变化”的最佳阐释;

    至于鹰妖的出现,倒有所意料的了。

    陈三郎指着那位身形依然在不断膨胀的正光道士——话说已经瞧不出丝毫道士的模样了,一身道袍,基本成了烂布,烂布下面一块块肌肉凸起,壮硕得近乎不成人样。

    看到这样子,陈三郎油然想起昨晚对方召唤出的光头道兵。两者依稀有着几分近似之处,看来其施展出来的秘术和炼制道兵的法门有着同源的来头。

    正光把自己炼成了道兵?

    这也太拼了吧。

    逍遥面色有些凝重,仔细端详着,呐呐道:“有点不对劲呀。”

    陈三郎问:“你瞧出了什么端倪?”

    逍遥摇摇头。他没有看出什么,但心头的疑窦始终挥之不去:正光的行径确实有点反常。

    那边鹰妖与张师兄激战正酣,这鹰妖来头不小。将近五百年的修为,一身羽毛。一根根色泽黑得深沉,比钢铁不知要坚硬多少。要是被其中一根割伤或刺中,那杀伤不亚于被刀剑所中,非死即伤。

    其一对大翅展开,羽毛万千,百年等于有万千把刀剑,扑腾下来,如何抵挡得住?

    更不用说它下面的一对利爪了,老皮泛出丝丝金光,裹着一圈圈黑色,端是黑中透黄,尖端处洁白如象牙,有着一种圣洁的美感。但要是被其勾勒住,皮开肉绽,伤筋动骨,那就不会觉得这对爪子有什么美了,简直是勾魂爪。

    确实,要是被这爪子抓住,那就不可能放开,不说别的,把猎物带到高空再任性地松开,让猎物做一做自由落地运动,也是这头鹰妖十分欣赏的场面。

    鹰妖翱翔于半空,时而俯冲,时而扑腾,攻击方式多种多样,但不管哪一样,每一次冲击,都裹挟着凶历霸道的气势。

    面对这么一头妖孽,张师兄尽施手段,掌心雷、除魔剑、定神指……甚至还召唤出了一头傀儡。

    然而那傀儡空有一身本领,一不小心被鹰妖一爪就勾上了天,然后扔到断崖那边去了,就算不摔个粉身碎骨,起码也四分五裂,不成样子。

    “可恶!可恨!”

    张师兄气得呱呱叫,切身体会到先前正光宝物被毁时的心疼,有过之而无不及。

    心疼之余,则是暗暗叫苦,纵然他诸种神通,可面对上这么一头鹰妖,也是感到左支右绌,非常吃力。

    久战之下,必然不敌。

    张师兄不敢恋战,伸手亮出一枚小小的方印,高约两寸,通体金黄色,黄橙橙,混若黄金所铸,实则却是掺合了精阳庚金。

    金印一出,气息迸发。

    鹰妖似乎察觉到了威胁,长啸一声,双翅一拍,飞得高些上去,要与他保持一定的距离。

    龙虎天师印,那可是龙虎山的镇派神通,传承千年,千锤百炼,一印祭出,可小如芥子,可大如山岳,十分如意。要是被它砸中,再坚硬的身躯也会被压成肉饼。

    张师兄手中所持的方印当然不会是原装的龙虎天师印,而是一件仿制品。要知道正宗的龙虎天师印乃是修界中一件响当当的法宝,一直在龙虎山上镇守着,只有天师才有资格驱动之。

    张师兄拿着的不是正牌货,但也是一件灵通级的法器,淬炼许多岁月,再加上正统的心法驱使,威力一点不含糊。

    鹰妖早启灵智,知晓分寸,是以选择暂避锋芒,盘旋在半空,伺机而动。

    这边陷入僵持,那边情景突变。

    陈三郎与逍遥富道并肩而立,做好了联手对敌的准备,而那正光的秘法也已施展完成,变成了一个身高近丈的巨人,宛若怪物。

    他面目狰狞,两眼瞳孔绿油油地放光,突然咧嘴一笑,露出满口森森白牙,两条粗又壮的大腿往地上一蹬,整个人如同一颗出膛的炮弹,射向陈三郎。

    “休得逞凶!”

    逍遥念念有词,一记符箓打出,想要将对方束缚住,不料符箓落在巨人裸露的皮肤上,好像雨滴到荷叶处,滚几滚,毫无着力之处。

    巨人来势不减,一个铜钵般大小的拳头已在陈三郎视线内不断地放大……(未完待续。。)

第两百七十二章:宝剑夺命,神蚕现身

    怪物般的巨人咆哮而至,拳头在陈三郎的视线内不断放大……

    逍遥富道急了,先前他一记符箓落空,毫无效果,被对方欺近身来。单从身型上的对比,变异后的正光与陈三郎简直不在一个级别的,若被这一拳打实,不成肉酱也成肉饼。

    “疾!”

    口中急速念动咒语,一手拉着陈三郎,嗖的,间不容发之际,已经闪到三丈开外,险之又险地避过这雷霆一击。

    这是近似瞬移的一门崂山秘术,原本逍遥掌握得不甚熟练,幸好关键时刻不含糊。

    呼!

    变成巨人的正光脑子似乎也变得有些迟钝,拳头轰空后左顾右盼,有些疑惑为何会打不中目标。

    逍遥富道苦笑着说道:“这下糟糕。”

    陈三郎问:“刀枪不入?”

    他见到正光撑裂道袍显露出来的肌肉,一块块,高高凸起,如同隆起一片巍峨的山峦;而肌肤色泽呈古铜色,竟有着铁木般的纹理,浑不同血肉之躯。

    逍遥回答:“差不多。”

    说话间,正光目露凶光,再度扑来,人在半空,却施展出猛虎捕杀猎物的姿势,双手突前,腰部微微弓起,双足蹬着。

    陈三郎握紧长剑,猛地一箭步迎上来,当彼此堪堪相撞的瞬间,一拧腰,错开来,随即反手一剑斩中正光的背部。

    叮!

    如斩铁石,无法入肉。

    果然是刀枪不入!

    陈三郎心中一凛。

    嗷呜!

    正光不去攻击逍遥富道,落地后立刻一蹬。翻身冲向陈三郎。以他现在的状态,根本不用考虑用什么攻击方式。整个人都是一柄重型武器,挨着碰着。就会死伤。

    陈三郎倒不慌张,意念一动,手中长剑形体收敛,嗡的,长剑化成小剑,数寸长短,莹莹一枚。

    嗤!

    下一刻,恢复本体的斩邪剑脱手飞去,不偏不倚地命中正光的喉咙。

    光华带出一抹鲜血。殷红如花。

    陈三郎这一压箱子的杀手锏一击即中,穿透过去。

    这柄来历神秘的剑器,不但锋锐,无坚不摧,而且附带有特殊的杀伤,随着不断进阶,蕴含的特殊杀伤威力也大幅度提升。

    “咯咯咯!”

    正光喉咙中剑,发出古怪的声响,他双手捂住喉咙处。双眼睁得大大。与此同时,巨大的身形开始慢慢萎缩,如同被戳破的气球,一下子泄气掉。最后恢复成原样。不过一身道袍早已破烂,披挂在身上不成样子。

    他眼眸中恢复了理智的神采,可惜这抹神采转瞬即逝。一头栽倒在地,再无法动弹。

    陈三郎击杀正光。那边张师兄与鹰妖紧张对持,却没有看清楚。眼角余光瞥来,就见到正光伏尸于地了,不禁大吃一惊:怎么回事?

    这一失神,翱翔空中的鹰妖哪里会放过良机?一个俯冲,双翅张开,犹如两片黑云压顶,腹下探出一对爪子,爪尖锋芒奕奕。

    张师兄反应不慢,手中方印祭起,转眼变成小山般大小,恶狠狠地朝上砸来。

    鹰妖通灵,眼光犀利,却看破这一座小山并非实体,也就是说那方宝印并未真正变成座小山——如果能达成那般效果的话,这印就不是灵通级别的法器,而是一枚真正的法宝了。

    法器和法宝,相差一个字,但发挥出来的威力相差甚远,一个天,一个地。

    眼下张师兄手中方印所呈现出来的巨大形体,近乎实质,只是眼尖的可以看透进来,见到这形体边缘处的涣散本质。

    然而就算不是实体,可内中蕴含的威力也不是等闲的,要是被当头砸中,不会比被巨石压顶差多少。

    鹰妖识货,一个翻身,从侧面落地,却变成人身。

    好个人身,高不过三尺,体格瘦小,要是剃光了那一头乱蓬蓬的枯黄的头发,估计还得矮小几寸。

    这是一个侏儒般的人身,正因为袖珍,动作敏捷而隐蔽,唰的,就抢到了张师兄的身边,双手一搭,将那方条形箱子抢了过去。

    原来他先前俯冲,乃是声东击西的计谋,现在变出人身来抢箱子,才是后着。虽然这鹰妖变化出的人身瘦小,但力气忒大,张师兄根本无法匹敌,只觉得手中一空,箱子没了。

    张师兄又惊又怒,下意识地就一剑撩来。

    鹰妖桀桀怪笑,退得飞快,啪的,一边退,一边用手挖开箱盖。

    他的手五指甚长,指甲尖尖,还留着浓厚的本体特征。

    这依然是一双鹰爪!

    鹰爪入木,不费吹灰之力就掀开了盖子,随即伸手进去探索,要拿里面的宝贝。

    这一幕被逍遥富道看在眼里,忽然面露喜色,拍手道:“倒也!”

    “啊!”

    鹰妖猛地发出一声惨叫,那爪子飞也似的缩回来,将箱子猛地扔在地上。

    这一下变故令得追击而来的张师兄为之一愣,不明所以,不过他是个心思玲珑的人,立刻明白漆黑中有蹊跷,脚步缓住,惊疑不定地看着。

    但见鹰妖退了数步后,身形控制不住地不断颤抖,他一张面孔,本来是蜡黄色,现在却蒙上一层灰黑色,分明是中毒的症状。

    张师兄不由倒吸口冷气。

    鹰妖一身修为起码数百年,又是猛禽出身,寻常时候,捕杀毒蛇为食,久而久之,本身便产生了毒物抗体,对于许多毒物都免疫。然而现在,他却中毒了,而且入毒甚深的模样。那么,伤他的毒物毒性之强烈可想而知。

    张师兄面色变幻地看往地上的箱子,箱子此刻已经被打破散开,里面爬出一尾虫子,长约五寸,这个体型在虫类来说,算是巨大的了。其表面皮肤是乳白色的,半透明状,一股淡金色若隐若现,好像水波在体内荡漾。最引人瞩目的是头顶的一根触角,尖端处开叉,分成两股,浑如鹿角。

    “神蚕?”

    张师兄脱口叫出。

    神蚕丝乃是天地间有名的天材地宝,比天蚕丝尤胜一筹,他自是认得出来。

    原来这箱子里根本没有装着什么崂山秘宝,而是藏着一条神蚕,神蚕至毒,通体是毒,挨着了就中毒,无所避防。

    刚才鹰妖急着取宝,一下子就中了招。

    “陷阱,绝对是个陷阱……”

    张师兄望着逍遥富道,脸色变得难看之极:如果自己打开箱子取宝,那么中毒的岂不是自己了?(未完待续。。)

第两百七十三章:修罗再现,大军入境

    逍遥富道嘴角含笑:“张道兄,险些被你坏了我的好事。”

    张师兄一手持剑,一手掌印,问道:“究竟怎么回事?”

    逍遥手一指:“此妖自幼在崂山后山生长,偶得机缘,成为妖灵,乃本山门一大祸害……”

    张师兄听着,半信半疑。他不是笨人,仔细思量,隐隐猜出个梗概:崂山没落已久,不但遭受别的门庭觊觎,这头鹰妖也是打上了主意,想要谋夺崂山秘宝,不料正中圈套。

    由此可知,其实逍遥富道早有准备,布下陷阱等鹰妖落套。只是张师兄和正光跟踪而至,却是个意外。

    逍遥富道忽而打开符箓卷轴,念个咒语,嗖的,符箓光华浮现,笼罩住那尾神蚕,片刻间将其收掉。

    张师兄看见,眼角跳了跳:现在看来,敢情这神蚕是被豢养的,如同宠物般,可随时释放出来。

    神蚕通体剧毒,沾染不得,有这么一尾宠物,就等于手握利器,令人忌惮不已。

    “啊啊啊!”

    那边中了剧毒的鹰妖忍耐不住,痛苦嚎叫,原形毕露,展开翅膀要飞走。

    “书生,拿住它!”

    陈三郎反应极快,扬手飞出一圈黄麻绳——这粗劣法器,他可是炼制了好几根放在身上备用,先前被变异的正光挣断了一根,身上还有呢。

    缚妖索,名副其实,用来对付妖魔威力倍增,克制得死死的。黄光闪过,正套住鹰妖颈脖。猛地收缩。

    可怜鹰妖一身妖力因为中了毒,十不存九。早已是苟延残喘,被这么一套。当即动弹不得。

    逍遥富道大步赶上,打开阴阳葫芦将其收了进去。

    张师兄瞧着那葫芦,眼眸炙热不可掩饰:他倒识货,立刻认出此物不凡,很可能是能够用来豢养道兵的阴阳葫芦。如此宝贝,谁见了不眼热?

    逍遥收了鹰妖,满心欢喜,与陈三郎站在一起,有意无意地展开符箓卷轴。但见一位神蚕虚影浮现,蠕蠕爬动,口中说道:“张道兄,你也看见了,根本就没什么崂山秘宝,只是本道故意诓弄那鹰妖的。”

    张师兄哪里相信,冷笑一声,紧了紧握剑的手。

    逍遥不紧不慢又道:“莫非张师兄还想为青城的牛鼻子报仇?”

    正光的尸骸摔倒在地上,一身破烂。显得狼狈。

    逍遥继续说道:“那样的话,本道只得与陈状元联手与道兄好好斗一斗了!”

    张师兄看着符箓上神蚕的虚影,又看了看面无表情的陈三郎,不由暗暗皱了皱眉头:

    神蚕至毒。不用多说。而陈三郎同样给予人一种不可揣测的意味,刚才正光可是施展秘术变异来的,力大无穷。刀枪不入,换句话说。其实已经变成了一具凶猛的道兵,不怕疼痛。不知畏惧为何物,如同百年铜尸。面对这样状态的正光,张师兄自认都要施展出好些手段才能应付过来,陈三郎倒好,不声不响就破了去,连甚手段都没看出来。

    此子,不简单啊!

    难不成之前观望之术出了纰漏,看走眼了?

    哗啦!

    天色昏沉,云层如山,突然间像是山崩了,雷鸣轰动,雨点箭一般打下来,势头凶猛,浑不同寻常。

    雨点打在逍遥富道头上,他鼻子一嗅,面色变了,大喝:“书生,闭住呼吸,此雨蕴含有修罗邪魅气息,会蛊惑人的心志。”

    张师兄闻言,一把抓过一股雨水仔细闻着,随后一摔手甩掉,怒道:“果然如此。”

    他突然明白为什么正光会如此失态,不惜施展秘术与陈三郎拼命了,很可能是被修罗气息在不知不觉间濡染了心神。

    为了印证心中所想,他抬头观望昏沉的天空,看云层,听狂风怒号,面色变得铁青:

    原来修罗气息早已弥漫其中,他们竟毫无察觉。

    修道之人,大都自幼出家,养得一颗道心巩固,等闲邪魅侵犯不得,自然而然就抵消掉了。

    然而那正光被仇恨冲晕了头脑,气急败坏,道心露出了大破绽,他一向又少得出入红尘,道心貌似坚固,可一旦出现一线裂痕,便会崩坍如山倒,做出糊涂之举,白白送掉性命。

    “好个修罗教,竟敢侵入雍州!此事非同小可,我得立刻回龙虎山禀告天师知晓,好拯救天下苍生……崂山道友,陈状元,就此告辞!”

    说罢,转身飞掠而去。

    逍遥富道呸了一声:“明明是知道打不过,抢不到秘宝,自找台阶下。临头居然还能说出如此漂亮堂皇的话语,果然是天生一副正道嘴脸,道德模范。”

    “咦,书生,你怎么一点事儿都没?”

    看见陈三郎在雨中,优哉游哉撑起一把油纸伞,伞上还用笔墨题着词句:斜风细雨不须归……

    什么名堂?

    这可是在崂山断崖,乌云泼墨,雨点似箭,可不是在那细雨朦胧,充满诗情画意的扬州啊。

    “能有什么事?”

    陈三郎反问。

    逍遥富道摸了摸脑袋,很是疑惑:如今随着大雨倾注,修罗气息弥漫整个崂山,就算打雨伞不受雨淋也无济于事,毕竟气息无孔不入。陈三郎怎地像个没事人一般,丝毫不受影响?

    他究竟修的什么道?

    这时候,逍遥也不好多问,说道:“走吧,修罗教那边已经察觉修罗血祭失败,因而有厉害的人物出手,降下这么一场雨来,嘿嘿,当真是舍得下本钱。”

    说到这,咬牙切齿。

    因为被这一场雨泼落,崂山万物皆受濡染,泼落不可避免,这可是他的家啊!

    陈三郎问:“你的意思是天下间真有人能够呼风唤雨?”

    “废话,真当修者修炼是无用功吗?走吧,此地不宜久留,说不定有变故。”

    叹息一声,与陈三郎飘然下山。

    是夜,崂山大雨,灵脉凋零。好生生一处福地,尽皆受染。

    是夜,蛮王石破军誓师发兵六万,号称十万,任命将领蒋公铭为“征北大将军”,杀入雍州,一路势如破竹,一夜之间,连下九城。

    据说战报传来时,雍州刺史郭宏正与新纳的两名佳丽在刺史府玩“三人大战”,受这么一吓,顿时倾泻如注,萎靡不举。他慌慌张张命令家人收拾细软,装了满满十八车,随后还有“后宫”佳丽上百人,也坐了整整三十车,随即在一千兵甲的保护下,浩浩荡荡离开刺史府,出雍州,北上京城,找皇帝哭诉告状去了。

    三天后,雍州沦陷。(未完待续。。)

第两百七十四章:蛮军如兽,十室九空

    “这个郭宏……”

    啪的,元文昌将手中情报摔在桌上,脸上怒气一闪即没,随即自己都忍不住,哑然失笑:

    郭宏的行径实在让人齿冷,不得不笑。堂堂一州刺史,竟然闻讯而逃,连基本的抵挡都不曾组织起来,就脚底抹油,逃到京城去哭诉告状了。

    简直是幼稚小儿才会做出这样的事来。

    “烂泥,扶不上墙的烂泥……”

    元文昌摇摇头,不再理会,在他心目中,雍州刺史郭宏已经是一个死人了。

    石破军不费吹灰之力得了雍州,接下来只怕会对扬州不利,这才是当下最需要注意的地方。

    “哼,石麻子,暂且让你撑起胃口来,看你能吃多少?等噎着撑着,便是灭亡之时!”

    念头闪过,元文昌开口吩咐道:“来人,去驿馆通知蛮州来使,就说本刺史今晚设宴接见。”

    六天前,蛮州有使者来拜访,可元文昌推说无暇分身,故意冷落。关于对方的来意,他已经通过呈交上来的信函知晓,说白了,就是来联盟的。

    石破军是个粗人,马上大将,可不代表他什么都不懂,毕竟身边也是有一群幕僚军师的。他明白扬州在元文昌的经营之下,兵多将广,是一块硬骨头,要是打起来,只怕讨不到好,于是干脆联盟,说要和元文昌联手打天下。

    当然,什么“联盟”,什么“分而治之”。如此言辞,哄小孩还差不多。这等政治书面语。言下之意便是让元文昌安心,他石破军不会攻打扬州。要是元文昌意动。一同举旗起兵的话那是最好。

    多一个刺史造反,成功的几率就多一分。至于在逐鹿中原的过程中,谁吃掉谁,那就看谁的本事大。反正在名分上,起码有人一起分担篡逆的“罪名”,终归是好事。要知道石破军率先起事,着实受到了不少笔伐口诛,激发得他凶性大发,很是斩杀了一大批儒生。这才勉强压住场面。

    但不管杀多少人,要是日后真得能黄袍加身,坐上龙椅宝座,管治天下,还得洗刷掉身上的篡逆罪名,否则名不正言不顺,江山难定。

    石破军打得算盘响,元文昌算盘打得也不赖,自有分寸。定了主意,这才正式接见来使。

    只是今晚推杯换盏,歌舞娱乐之际,到底暗藏着多少杀机。却是难以知晓了。

    ……

    “乱离人,不如太平犬,哎!”

    陈三郎叹息一声。

    在他和逍遥富道离开崂山。取道回泾县的途中,着实目睹了太多的嚎咷痛哭。淋漓鲜血。让人见着,忍不住悲愤恻隐。

    蛮军入境。野蛮如兽,烧杀抢掠,完全不受约束,所过之处,十户人家不剩二三,好几座城池都被虏掠一空,最后还被一把火烧掉,成为废墟。流离失所的百姓四散逃亡,或躲进深山老林,或扶老携幼地逃向邻近的中州,豫州,青州,甚至扬州。一路上饿死、被践踏死、被杀死者不计其数,尸首横卧于道,惨无人睹。

    想当初陈三郎刚进入雍州时,虽然见着民生凋敝,但好歹还是有些秩序。现在战乱一起,什么都改变了,谁都不知道下一刻,死亡会不会降临到自己头上,一闭上眼睛,也许就再看不到明天的太阳。

    在这等状况下,人心再也无法束缚,为了一口吃的,互相之间拳脚相向,拼个你死我活,甚至易子而食的惨剧都时有发生。

    “修罗场,当天下大乱,天下便是一个大大的修罗场!”

    逍遥富道说道。

    陈三郎听着心中一凛:道士的话不是无的放矢,战乱起处,人命卑贱如蚁。死了这么多人,尸首横陈,连基本的入土为安都做不到。恨气、怨气、死气、怒气……无数负面气息汇聚凝集在一起,最容易令得尸变,滋生鬼祟之事。

    所谓“国之将亡,必有妖孽”,其中也包含着“战乱生变”的因素。

    有几次,陈三郎见着蛮兵屠杀,忍耐不住出手,击杀了不少蛮兵。然而逍遥见着,只摇摇头:“书生,没用的,大势所趋,能救几人?”

    陈三郎却不动摇:“救得一个是一个,救得一时是一时。”

    “书生意气。”

    逍遥评点道。

    不过一次,陈三郎的出手惊动了附近一队兵甲,奔驰而来,将他团团围住。道士见状,终是忍不住也出了手。两人联袂,将蛮兵尽皆斩杀。

    打完之后,两人拣了个阴凉安静的地方休息,互相看着对方模样,不禁哈哈大笑。

    蛮兵都是精兵,惯于厮杀,饶是他们身怀术法,也不好应付。结果两人都受了些轻伤,有点狼狈。

    “依照这般情况,恐怕泾县那边已是风声鹤唳,说不定会乱。”

    陈三郎甚是担忧。

    扬州与雍州接壤处不远,便是泾县地界,如今雍州大乱,难民如蝗,肯定有不少逃到扬州那边去。如此一来,流言四起,那边的百姓难免不心惊胆战,有条件的估计都会往扬州腹地迁徙逃难而去。

    谁知道蛮军下一个目标会不会攻打扬州?

    两者挨得太近了。

    “早知道如此,这趟就不出来了,先是被个牛鼻子欺瞒,然后又遭受战乱之祸……”

    陈三郎嘟嚷道。

    那边逍遥富道不禁跳起:“我说书生,做人不能太过分,来之前本道可是跟你说得明明白白,不是旅游看花,其中利害关系都说分明了的。你自己坚持要来,怎能怪我?再说,答应给你的神蚕丝可曾少了分毫?那可是本道积攒了多年的宝贝!”

    “还敢说,明明神蚕丝早在你手里,却故作玄虚,诳我入局,你骗得我好苦,还说什么出家人不打诳言,我呸。”

    陈三郎也跳了起来。

    逍遥富道一声“无量天尊”,缓缓道:“本道只说肯定能给你神蚕丝,可没有说神蚕丝如何获得,不算骗你吧。哼哼,此事关涉到我崂山秘密,不足为外人道也,却也是人之常情。”

    这道士,肯定还藏着不少秘密。

    陈三郎冷眼相看,倒不计较,谁没有秘密?就看隐瞒的目的如何了,话题一转:“我说道士,都走到这里了,快拿你们的崂山秘宝出来给我瞧瞧,开开眼界呗。”

    “没有。”

    逍遥回答得干脆:“早说了,根本没有什么崂山秘宝,都是我编出来的。”

    “不信!”

    陈三郎摇头摇得像拨浪鼓。

    两人正扯皮,马蹄声响,足有上百的骑兵呼啸而至,声势惊人,相隔得远,便听到有人大喊:“他们在那里,给我围住,格杀勿论!”

    陈三郎面色一变:是闻讯赶来支援的蛮兵,来得好快……(未完待续。。)

赠书活动开始啦!

    首先为断更跟大家说声对不起!

    在前面章节的时候,南朝便说过家里搞高速公路,遭遇拆迁。我不知道大伙们有谁遇到拆迁的事,反正南朝就一句话:真特么操蛋!

    一亩山地赔偿三万,一亩田地赔偿六万,最大的果树赔偿六百块一棵……

    反正满打满算下来,赔偿的钱估计都不够我家里搬家起新房子。

    好吧,其实开这个单章我并不是为了诉苦的,没办法,国情如此,只能说摊上事了,只能折腾。

    接下来说正事,上一本书《谁与争锋》正式出版了,更名为《锋凌天下》,第一集,湖南文艺出版社出的,湖南新华书店经销,送了八本样书,南朝准备再弄多几本,用来送给这么年来一直在支持南朝的读者书友们。

    这是我早就答应过的事,姗姗来迟,实在抱歉。

    也不知道有多少个读者想要这本书,反正想要的就加入南朝的群吧,2007 0 2009;只要是铁杆书迷,就有书送,至于签名什么的,就看大家要求,南朝很多年没写字,字丑,也有点脸红。

    按照目前的说法,应该是一个月出一集,总共六集。

    最后说一下,本书《斩邪》不会切掉,会一直更新,力所能及地尽量更新!

    对不起,都是我个人的问题,导致大家无法愉快地持续看书。

    再度谢谢大家!(未完待续。。)

第两百七十五章:义军如蚁,剑仙大人

    兵甲跋扈,刀枪熠熠,散发出死亡的锋芒。

    原来是陈三郎与逍遥富道在路途中斩杀蛮兵的事件早传扬开来,引起蛮军将领注意,派遣了好几支马军前来剿杀。

    这一支,正好在附近,闻讯后立刻奔赴而至。

    树荫下的两人互相瞧了眼,已经做好跑路的准备。之前在崂山,他们敢于与人多势众的贼寇厮杀,在于逍遥富道手中有道兵。可如今道兵折损殆尽,面对精良的蛮兵,自是力不从心。

    “哇哇哇!”

    突然间一阵喧嚣,就见到侧面尘土飞扬,不知从哪儿杀出一队人马。

    陈三郎一看这队人马的成色,心里不禁犯起嘀咕:领首的人倒穿着衣甲,多半是击杀蛮军缴获而来的,不甚整齐,不少地方都破烂了;

    不过再一看后面数以百计的追随者的衣装,领首这些有衣甲穿戴,一下子就变得高大全。

    粗布衣裳、短衫短裤、甚至打着赤膊……众人手中把持的武器或锄头,或禾叉,或烧火棍,还有捏着块石头就奋不顾身地冲锋的……

    更混杂的是,在队伍中有男人,有女人,甚至有孩子。

    “这是义军!”

    陈三郎吐了口气。

    所谓义军,其实是一个比较笼统的称呼。

    蛮军入境,雍州刺史郭宏不战而逃,整个雍州生灵涂炭,民不聊生。当被逼到了绝境,便有血性男儿振臂高呼,自发地组织起队伍来。藉此抵抗蛮军的入侵。

    他们便是义军。

    目前雍州境内,义军数目不少。可都不成气候,零零散散。无论人数还是装备,比起蛮军来都远远不如。根本抵御不住,只得打游击战,打一阵,逃一阵。

    现在出现的这队义军无疑是较差的,看起来属于刚拉拢起不久,组成成分乱七八糟,连女人小孩都得上阵。

    都是为了活下去!

    陈三郎叹息一声,如果说之前对于天下大势的评估。还只是停留在演算之上,虽然知道天下要乱,可会乱成什么样子,乱起来的情况如何,并未有实则的体会。饱读诗书,知道不少“饿殍遍野,千里白骨”的形容词句,可当真正地亲眼目睹,所受到的冲击震撼完全是另一回事。

    纸上得来始觉浅。不外如是。

    千篇诗文,不及一滴鲜血,古往今来,不少读书人惯于引经据典。却流于夸夸其谈。

    正叹息间,混杂的义军已经不要命地冲进了蛮军马队,展开了激烈的短兵交接。霎时间,嘶叫声、惨叫声、哭喊声交织在一起。

    义军虽然没甚装备。战力也差得要命,重要的是人多。而且悍不畏死。

    拼命的人,即使妇孺,也能让人害怕。

    鲜血如流,片刻间便染红了大地。后面源源不断,还有数股义军加入进来。

    仇恨和对生存的渴望压制住了所有的畏惧。

    面对屠夫,兔子急了也会咬人的。

    这便是民心。

    义军的冲杀,使得蛮军有些措手不及,不过他们都是沙场精兵,经历过无数场面,迅速反应过来,纵马驰骋,高举手中发亮的兵刃,每一次击落,便带走一条活生生的生命。

    蛮兵所骑的都是悍马,马蹄践踏,踩着踢着,都能把人给弄成重伤。他们通晓打仗配合之道,自发拢聚在一起,不被义军冲散,凝聚成一股铁流,所到之处,斩杀一片,血流成河。

    精兵和乌合之众的区别就在于此,哪怕还有源源不断的义军前来加入战团,却也是枉送性命的份。

    义军领首的一名高壮汉子手中抡着一根坚实粗大的木棒,奋力一棒把一名蛮军砸落下马,正要抢上对方战马。

    哒哒哒!

    马蹄奔雷,两名蛮骑风驰电掣先后赶到,两柄长刀霍霍斩落。

    汉子挡住了第一刀,然而第二刀无论如何都闪避不开,眼看便要命丧当场。

    铿!

    剑锋掠过,将那蛮骑斩下马来。

    一名书生模样的年轻人仿若天神下降地出现,手持宝剑,有出尘之意。

    “是剑仙大人,剑仙大人现身了!”

    那高壮汉子高声嚷道,振奋不已。

    “剑仙大人?”

    陈三郎一愣神,倒没想到自家居然得了这么个称号。也许是一路来拔剑出手,加上来去如风,在被救者的眼中,恍若神仙搭救,故而得了名声。

    高壮汉子这一嚷,诸多义军精神大振,觉得己方有剑仙大人帮忙,定能斩杀蛮军,原本有些泄气的情绪顿时又高涨起来,殊死拼杀,一不能换一,那就五个换一个,甚至十个换一个。

    此时逍遥也加入战团,时不时飘一符,被命中的蛮骑无不被打下马。挨一符不致死,可被打得晕头转向,跌下马来,被诸多义军蜂拥而上群殴,哪里还有活路?

    道士这等手段,更是鬼神莫测,真真印证了陆地神仙的说法。

    此长彼消,蛮骑唿哨一声,留下二十多具尸首,仓皇逃走。

    那些尸首身上的衣甲兵器转眼被剥掉,数以百计的人纷纷哄抢那些留下来的马匹,场面乱成一团。

    陈三郎看着,眉头一皱,却也明白这是不可避免的事,没有合格的统领,义军永远无法成气候。

    “高义拜见剑仙大人,叩谢救命之恩!”

    那高壮汉子一箭步冲来,跪倒在陈三郎面前。

    “拜谢剑仙大人活命大恩!”

    后面黑压压跪倒一片。

    逍遥看着眼睛都鼓了起来:话说刚才自己出力可比书生多得多,又是飘符,又是发掌的,现在倒好,人们千谢万谢,都谢了陈三郎一个。难道是因为他长得比较讨喜,自家长得像跟班?

    “大家都起来吧,此地不宜久留,想必大队蛮骑很快就到。”

    逃走的蛮骑肯定会联络附近的同伴,等他们卷土重来,恐怕就不是百余人那么简单。那样的话,聚集在此的义军都将在劫难逃。

    高义一抱拳:“剑仙大人所言极是,依大人之意,我们该去向何处?如果大人不嫌弃,我们愿意追随左右。”

    “愿意追随左右!”

    众人轰然说道,声浪惊人。

    在他们看来,陈三郎手段了得,有大神通,在如今举步维艰的情况下,要是能追随到一位实力强大的大人,无疑能够提高几分活命的希望。

    陈三郎一怔,这等情况倒始料不及,他只是路过罢了,不是归人,只是过客,如何能带这么多人走?

    虽然泾县那边开发建设,需要大量人力,但眼下这个情况,想要带成千上万的人离开雍州,实在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蛮骑闻讯,随便一个冲杀,便足以让队伍全军覆没了。

    此事,实在难办。(未完待续。。)

第两百七十六章:渡头袭杀,故人恩怨

    扬头渡,位于扬州与雍州交界,一脉江水流淌而过。此江虽然隶属泾江支流,但水面甚阔,波流汹涌,颇具气势。

    渡头建立在江边,平日里多有渡船往返,商旅经过,久而久之,便形成了一个镇子,人气倒旺盛。

    这段时日,随着雍州战乱,涌往扬头渡,希望藉此过江,到扬州地域避难的百姓络绎不绝,人满为患。

    人多了,磕碰自然便多,不时有冲突发生,秩序很不稳定。

    是夜,夜色深沉,随着几声闷雷过后,淅淅沥沥下起小雨,平添几分凉意。

    “这雨来得倒赶趟!”

    逍遥富道呸了一口,他与陈三郎前脚刚迈入扬头渡,雨点便飘落了下来。

    陈三郎背着书筪,撑起油纸伞,却是淡然。打量了一下嘈杂的渡头,心里暗道:“过了这江,便是扬州了。”

    他终是婉拒了高义等人要追随的要求,与他们告别,便和道士风

    尘仆仆地往扬州方向赶。

    雍州的局势基本已成定局,蛮军过处,孩儿不敢啼哭,铁血之下,最容易在短时间内镇压反抗。至于日后高压下的爆发,那是日后的事。石破军的策略很简单,便是抓壮丁,掳掠各种资源,其他的,并不在意。

    占据雍州之后,休顿整合,然后挥师西去,攻打豫州或者青州。

    天下九州,青州疆域面积最为小;而豫州虽然占地最大,但地广人稀,总的来说。这两大州域的兵马都算不上精良。

    只要打下两州,那石破军手握四州。几乎占据了半壁江山,到那时候。可真是意气风发,羽翼渐丰,气候可成。

    石破军原本的既定计划并非如此,只是得到雍州实在超乎想象的容易,所以各种计划都大大提前,蛮王甚至在想,以前是不是把天下看得太复杂了,夏禹王朝早已腐朽不堪,而某些封疆大吏声色犬马。愚蠢如猪,这样的对手简直不堪一击。

    雍州沦陷,陈三郎只想尽早赶回泾县,屈指一算,差不多已过去半月之久,泾县情况如何,未免让人牵挂。不过有许氏父女、周分曹等人在,想必能稳定住局面。

    两人来到渡头上,见到有两艘船停泊在那儿。

    如今时候还不算夜深。依然有渡船过江。眼下这两艘船,一艘是等客渡江的,另一艘却是刚从对岸驶过来,正在下客。

    从船上下来的客人稀稀落落。开玩笑,这个关节点,哪里有什么人会从扬州到雍州呀。那不是自投火坑吗?

    暴动发生得毫无征兆,但见数道人影“唰唰唰”地窜出。清一色头戴斗笠,紧身衣衫。手中把持明晃晃的短刃。

    刀锋熠熠,刺向一个刚下船的人。

    那人身材宽厚,头上同样戴着斗笠,挽一个包袱,行色匆匆的模样。只是走路的时候有点瘸,好像腿上有伤。

    他反应倒快,发现袭击,当即一个“懒驴打滚”,往人堆里滚去。

    “哗!”

    有人亮刀子,拥挤的人群顿时炸窝,人们惊叫着,四散躲开,生怕祸及池鱼,挨上那么一刀。

    被袭击者显然深谙对敌之策,第一时间往人群里去,趁乱逃脱。

    “还想走?”

    袭击者低喝一声,身形身为迅猛,一掌拍开两个无辜百姓,手起刀落,便往那人背部插去。

    这一插,简直如同毒蛇吐信,狠辣无比。

    那汉子觉察到劲风袭背,奋身一个侧翻,堪堪躲避开去。他翻得狼狈,戴在头上的斗笠掉落下来,露出一张不修边幅的憔悴的脸。

    这脸胡须邋遢,把整个下巴都遮掩住了,一双眼睛深深地凹了下去,带着血丝,似乎好几天没有睡过好觉。

    这本是一个颇为英伟俊朗的男人,这般年龄正当成熟,最具魅力。可惜眼下一看,却和无数落难逃命的百姓没有太大区别。

    躲过了致命的一刀,可转瞬间又有一把锋锐的刀子出现在视线之中,泛着冰冷的寒芒。

    这一刀,无论如何都躲避不过了。

    “可叹我莫轩意心存高远,有济世抱负,却虎落平阳,今日竟会断送在宵小手里,真不甘心……”

    黯然叹息,闭上了眼睛。

    叮!

    他等来的不是利刃入肉的冰凉,而是清脆的兵器相碰声。睁眼一看,就见到一名书生手持长剑与袭击者斗成一团。

    朦胧小雨,由于不少人正在等待上船的缘故,有火把和灯笼照起来,散发出光芒。

    趁着这亮光,莫轩意看清楚了书生的面容,差点惊叫出声:“怎么会是他?”

    不应该是他的……

    堂堂状元郎,如今又担任泾县县令,无论如何都不该离开衙门,远离扬州,出现在这扬头渡上。而且还慨然出剑,救了自己一命。

    陈三郎的剑法颇为矫健,他早非吴下阿蒙,经过多场实战锻炼,无论胆识,还是经验,都与往日不可同日而语。

    《仗剑术》的确有独到之处,剑与身合,剑与步合,仗剑而行,攻守兼备,大方而实用。

    嗤!

    剑光掠起,正斩中一命袭击者的肩膀,顿见血光。

    不过这些袭击者悍不畏死,只分出两人来与陈三郎缠斗,剩下一个持着匕首,直往莫轩意那边杀去。

    可怜莫轩意文武双全,惊才绝艳,但上次在泾县被许念娘一刀破了气海,毕生武力化为乌有,面对如此凶狠的刺杀,根本无所抵御。

    啪!

    袭击者的头上突然升起一团火,燃烧起来,将斗笠头发都烧着。

    这一下攻击出乎意料,袭击者头顶一团火,在地上乱滚,最后直接跳进了江里。

    毫无疑问,出手者正是逍遥富道。

    陈三郎那边很快也解决了战斗,两名袭击者见事不可为,再没有成功的可能,转身便逃,同样跳进了江里。

    陈三郎没有追,他要是施展出水遁下去,擒拿对方易如反掌。不过那样的话未免过于惊世骇俗。

    战斗结束,混乱的渡头慢慢平静下来,只是众人都有意无意地和陈三郎他们保持距离,不敢靠近。

    陈三郎抬头望了望天,招呼道士:“快走吧,上船。”

    莫轩意忽而走过来,他脸上沾染着泥土,被雨水一冲,污垢不堪,他看着陈三郎,一字字问:“你为什么要救我?”(未完待续。。)

第两百七十七章:救命之恩,卷土之志

    “你为什么要救我?”

    莫轩意站在那儿,不顾脸上流淌着的泥水。

    陈三郎呵呵一笑:“我出手的时候没有看清楚,没发现是你。”

    这个倒是实情,先前一片乱斗,莫轩意又戴着斗笠,见到情况危急,下意识便出了剑。

    莫轩意默然片刻,缓缓道:“不管怎么说,我欠你一条命。”

    陈三郎一摆手:“不必了,无意之举,举手之劳。说实话,救的是你,我正懊悔呢。”

    说着,脸色有些冷淡。

    此人曾经接受元家密令,前来泾县图谋不轨,甚至直接行刺,要陈三郎对他有笑脸,实在办不到。

    莫轩意抹了一把脸上的泥水,一拱手,神情坚毅:“我莫轩意乃堂堂男子汉,顶天立地,恩怨分明。以前莫某对陈大人不利,乃是忠于人事,受命为之。但现在,若非陈大人出手,我早已成为冤死鬼,这份救命恩情,无论如何我都会报。”

    竟然跪倒在地,行大礼。

    陈三郎一皱眉。

    莫轩意站起身,慨然离去,在这细雨苍茫的夜色中,显得有些意兴萧索,颇为落寞。

    陈三郎目送其背影,心想:难道这人刺杀自己失败,故而被驱逐出了扬州?只是宾主一场,怎地不依不饶地一路追杀到扬头渡来?

    对于那些无所不用其极的门第内幕争斗,他始终没有切身经历过,只是猜测了个大概。具体如何,无法想象。

    此刻见到离去的莫轩意只影形单。拖着一条伤腿,一瘸一拐的。很有些英雄末路的凄凉,不禁心中一叹,大步追上去,掏出一个小包袱塞到莫轩意手里,也不说话,转身与逍遥富道上船。

    莫轩意一愣神,拿着包袱,捏一捏,感觉到了里面的坚硬。分明是一包银子,掂一掂重量,估计有二十多两。

    这个数目,换了平时根本不会被莫轩意放在眼里,他隐居洞庭,被元哥舒诚意邀请出山,那是要干一番大事业的。在元哥舒身边,更是深受重用,来往结识的人物非富即贵。寻常时候在扬州酒楼吃一顿饭,而或在秦淮听一听曲儿,花销的银子便过百。随便打赏给下人,一出手就是几两银子。

    只可惜。凌云壮志,锦绣富贵,转眼便成为云烟。

    现在落魄的他。全身上下都凑不出一两银子了,陈三郎给的这包银子。简直是雪中送炭,救命钱。

    实在不敢想象。如果没有钱,他如何能穿过雍州返回中州洞庭去。

    这一条逃亡路线,是莫轩意精心思虑后才制定下来的,不曾想还是被人追上,差点命丧扬头渡。

    “元文昌,你逼人太甚!”

    刺杀陈三郎失败,一身武功又被废,莫轩意其实还心存幻想,毕竟没了武功,他还有满腹韬略,最起码能留在元哥舒身边出谋划策,当个幕僚。然而万万没想到,回到刺史府后被问责,随即被驱逐出去。

    那时的他,满怀悲愤,觉得元哥舒实在软弱,自己还想着追随这样的人逐鹿天下,实在看走了眼。

    接下来发生的事却更让莫轩意内心冰凉,有杀手尾随,要等他出扬州后刺杀。

    不用说,这些刺客肯定是元文昌派遣出来的。

    杀人灭口!

    莫轩意虽然效力的时间不长,但作为元哥舒的心腹,因而知晓不少政务上的事情。

    正是因为如此,给他招惹到杀身之祸。

    元文昌不会允许知晓秘密的人离开麾下,除非是死人。

    莫轩意不知道此事元哥舒知不知情,是否参与其中,但已经没有意义了。至此,他对元家彻底死心。

    失去了武力,不代表莫轩意便是任人拿捏的面粉,凭着机智,其摆脱了第一拨的刺客,暗暗离开扬州。只是元家刺客始终阴魂不散,一路追索。在逃亡过程中,莫轩意可谓是使出了浑身解数,最后要通过雍州进入中州,本来该路线出人意表,如今雍州又大乱,一旦进入境内,彻底摆脱刺客的希望大增。

    可到头来,还是在扬头渡被追上了,这才发生了被陈三郎施以援手的一幕。

    雨点冰凉,扑打在脸上,有风吹着,扬起他的乱发,连胡须也飘舞起来。走到了镇中,见边上有卖馄饨面的,闻着热腾腾的香味,顿时觉得饥肠辘辘,百年走过去坐下,叫道:“老板,来碗馄饨面,要大碗的,多加肉,加蛋。”

    一路逃亡,几乎没吃过一顿安稳饭,今晚,也不知怎地,突然间像是解脱了,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放松感。

    不多久,一大海碗的馄饨面端上来了,上面搁放着大块的肉,还有一个卤蛋,再撒上葱花,瞧着让人食欲大开。

    莫轩意捻起筷子,大口大口吃着。过不多久,一大碗面落肚,让身体有了充实的感觉。他又叫了一碗汤,慢慢啜着,突然间有眼泪掉落,滴在面汤上,泛起一圈圈细微的波纹。

    曾经的意气风发!

    曾经的指点江山!

    曾经的踌躇满志!

    现如今,竟不如一碗馄饨面来得实在。

    只是明天呢,何去何从?

    按定原计划返回洞庭隐居,那样的话,便等于白白绕了一圈,最后又是返回原点。

    铩羽而归,带一身伤,真不甘心呀。

    那样的话,先前在陈三郎面前说要报恩岂不是空口白话,根本无法实现?

    莫轩意其实并不了解陈三郎,以前为了方便刺杀所进行的摸底调查,事实证明谬误百出,完全是被表象迷惑。否则的话,早就刺杀陈三郎成功,后面所有的一切都不会发生。

    既要报恩,何以为报?

    莫轩意坐在面摊上苦苦思索,看着边上奔走来回的人群,一个个神色凄然,都是要逃难的百姓,急着离开雍州这个战乱之地。

    “雍州……”

    “战乱……”

    莫轩意嘴里喃喃道,眼睛慢慢亮起来,最终拿定主意,扔下银子:“老板,结账!”

    他决定了,不回洞庭,而是选择留在雍州。

    折戟沉沙铁未销,卷土重来未可知。雍州之乱,或许正是一个天大的契机,乱世出英雄,那时隐居洞庭的他,不正是韬光养晦,等待乱世来临吗?(未完待续。。)

第两百七十八章:长缨在手,缚妖索成

    船只满载客人后缓缓开动,荡向江心,顺流而下,开往风灵津——到了那边,便是扬州境内,再赶些路途,即可回到泾县。

    在船上,陈三郎花费了一笔不菲的费用,弄了个舱房居住,相对环境好上许多,比较清静。

    这一路来奔波劳碌,没少斩杀蛮军,真没个清闲的时候,如今坐在舱房内,总算能够安定下来。

    盘膝冥思,脑海古书浮现,有古朴的气息喷薄,书页上的字一个个,一行行,光华明亮,十分醒目。

    诸多光华笼罩,使得魂魄暖洋洋的,煞是舒坦。

    魂魄乃人之中枢,魂魄强壮,则精神爽快,人充满活力。

    在古书之上,丝丝缕缕,竟是缠绕着许多气息,颜色并不一致,显得驳杂。不过这些气息,性质温和,很是依恋地附在古书边上,想要被吸收进去。然而古书并未全盘接受,而是有选择地在吸纳

    陈三郎明白这些气息的来由,应该出自那些被救的百姓,他们感恩载德,信念心意便化为气息,自动被古书所吸引。

    一番审查后,陈三郎欣喜地发现古书一角微微有掀起的迹象,这意味着不用多久,又将能掀开心的篇章。

    每翻开一页书,陈三郎的实力便壮大一筹。前一阵子,书页翻开所获得的“仗剑术”让他大受裨益。

    古话有说:开卷有益,诚不欺人。

    退出脑海世界,陈三郎睁开眼睛。手一摸,掏出一点事物。

    白得透明。甚是细微,被揉成一团。看上去,就像是一团丝线,一丁点儿,很是稀少。

    这是神蚕丝,总共九根。

    每一根神蚕丝纤细得几乎肉眼难见,就算好几根糅合在一起,都相当不显眼。

    这九根神蚕丝就是陈三郎这一趟崂山之行最大的收获。

    逍遥富道吝啬,本来只肯给五根,陈三郎很是鄙视了他一番。才又肉疼地多给了四根:

    “我说书生,这可是神蚕丝,不是普通蚕丝,神蚕吐丝,历经百年,你以为是那么好弄的?”

    这倒是实情,若非珍稀难得,怎称得上天材地宝,能炼制出法宝级的宝贝来?

    现在。陈三郎就要开始炼制缚妖索。

    以前用料材质粗劣,其实就是通过特殊法门,灌注魂力,使得一些原本普通的东西沾染上法力。名谓“开光”。

    开光级别的法器,而且是最低级的那种,故而都是沿用本来的名称。直接叫黄麻绳,而不敢称之为“缚妖索”。否则的话。难免贻笑大方。只不过眼下有了神蚕丝,那就不同了。

    他拿出一圈黄麻绳来。摆放在身前。

    这圈黄麻绳由于使用次数不少,本来很是黄灿灿的颜色都变得暗淡下来,不少地方起了毛,甚至还出现了破损的情况,往地上一扔,别人还以为是根烂麻绳呢,都嫌绊脚。

    可以说,这根开光法器已经到了要破烂的地步,也许再用一两次,上面附带的法力涣散,便会完全断裂破碎,成为真正的废物。

    陈三郎决定就用这根黄麻绳,掺合进神蚕丝进行炼制。

    炼制缚妖索不是件简单的事,不过陈三郎之前已经进行过多次炼制,手法颇为熟练,驾轻就熟,所以才敢趁着坐船的空暇,开始炼制法器。

    他这边忙,隔壁住着的逍遥富道也不闲着。但见这个道士,先是侧耳倾听,看周围有没有可疑的迹象,等确定无事了,这才一手亮出传承卷轴,一手拿出阴阳葫芦。

    念个法咒,那头鹰妖便从葫芦里冒了出来。其身中神蚕剧毒,竟是没有死,只是满脸灰黑色,萎缩成一团,气若游丝,动弹不得。

    道士见状,不慌不忙,口中念念有词,随后指指点点,有符咒不断地打入鹰妖体内,转瞬即没。

    约莫半个时辰后,道士终于忙完,气喘吁吁,显然这一番行径很是消损法力,他伸手抹了把汗,只感到口干舌燥,随后又将鹰妖收入葫芦内。

    “看来要把这头孽畜练成道兵并不容易,还得耗费好些功夫才行,急不得。”

    说着,感到饥肠辘辘,便开门走出去。本想敲陈三郎的门,可走到门前顿时觉察到了异样:

    “啧啧,这书生倒是个急性子,这就开始动手了。”

    不过也难怪,手上有了好材料,如何能按耐住内心的激动兴奋。

    于是逍遥大摇大摆地走出船舱,自个到外面去。其身穿道袍,两袖甩动,唰的,不知从哪儿变幻出一柄拂尘,非常潇洒地地一扬,万千丝缕铺张,仙风道骨尽显。

    “无量天尊!”

    好一派世外高人风范!

    这等派头对于他来说简直驾轻就熟,信手拈来,顿时引得船上众人侧目而视。

    这满满一船人,绝大部分都是逃难的雍州百姓,心神慌张,茫茫然,意志脆弱。在如斯情况下传教布道最为容易,发展信徒事半功倍。

    逍遥富道倒没有那番心思,只是本能地做高人风范,招摇行事罢了。

    船只在江水中行驶,到了午夜时分,风突然大了,雨点迅疾,噼里啪啦,间或还有闪电掠过阴沉的夜空,雷声轰隆。

    风雨交加,波澜翻起,使得这船很是颠簸,有些把持不住的样子。

    遭遇此变,船上的人纷纷露出惊惶的神色。

    要知道这船也不是什么大船,如果波浪激荡,一不小心会把船给掀翻,那样的话,就全船覆灭了。

    “菩萨保佑啊!”

    “请神灵开眼,不让我等遭害……”

    一些乘客直接拜倒在地,虔诚许愿,希望能度过此劫。

    “哎呦,有妖气,不好,这是有水怪在兴风作浪!”

    不用多久身边便聚起一群人,逍遥富道正洋洋得意,忽而掐指一算,口中说道。

    围在他身边的人自是深信不疑,纷纷跪倒在地,请求大师做法驱妖斩邪,安定波涛。

    逍遥富道神色淡定,大踏步走到船头甲板上,就要施展出看家本领,朝水中发两记“掌心雷”。

    “咦?”

    道士正要扬手发掌,突然有所感,回首一瞥。

    哗啦啦!

    说也奇怪,刹那间风雨为之一滞,本来汹涌的波涛竟慢慢平定了下来。

    “神仙呀!”

    在后面观望的众人此刻再也忍不住,黑压压跪下去一大片。

    “这个,本道爷还没发功呢……”

    道士心里喃喃道。

    舱房中,陈三郎按耐不住内心的欣喜,手中把持一根光华崭然的绳索,笑道:“今日长缨在手,何时缚住苍龙?”(未完待续。。)

第两百七十九章:神棍时刻,游子回家

    毫不心虚地接受了众人的顶礼膜拜,逍遥富道晃回船舱找陈三郎:“书生,你练成缚妖索了?”

    陈三郎手中亮出绳索,此刻光华内敛,看上去淡黄色,颇不出奇。

    道士何许人也,眸子精光闪过,便洞悉这根绳索的不凡,眼睛不禁睁得大大:“怎么可能,居然直接练成了灵通级!”

    怪不得刚才气息喷薄,惊走了兴风作浪的水妖。有这根灵通级的缚妖索在手,等闲妖物便如同老鼠遇见猫,有多远逃多远了。

    “咦,不对……”

    道士手指在缚妖索上游走摸索,觉得绳索上传递过来的气息始终有些轻浮,略显阻滞,不够圆转自如。

    原来还没有真正达到灵通级,只是挨了个边而已。否则的话,其形体能变化,呈现出来的就可能是别的形态,别说拇指大小的绳索,就算变成一根丝线也不奇怪。不过即使如此,短短工夫内,陈三郎练成此绳足够自傲了,根基已成,日后只要不断浸淫凝炼,晋身灵通是早晚的事。

    “人比人,气死人,不行,本道爷也得努力修炼,把阴阳葫芦彻底炼化。”

    逍遥掷地有声,大踏步出去。

    “上仙,你在这里就太好了,请你去看一下我那女儿吧!”

    刚来到外面,就被人拉住。

    这人穿着员外服,一张脸胖乎乎的,一看就知是富贵人家。

    逍遥富道干咳一声,随口问:“怎么回事?”

    这人呜呜地说道:“我哪里知道怎么回事,上船前我那女儿还好好的。刚才上甲板吹了阵风,回去躺下就起不来了。昏昏沉沉,也不知是不是撞邪……上仙。你一定要救救她啊,她今年才十六岁,豆蔻年华……”

    逍遥点点头:“员外放心,本道降妖除魔,急公好义,绝不会置之不理的。”

    说着,整一整衣冠,态度肃然,跟随对方过去。进入舱房。打开帷幕,见到一张美貌娇颜,伸手一摸,立刻便知了症状,不外乎着凉,起了风寒。

    “嘿,正愁旅途寂寞,神棍的高光时刻出现了!”

    道士摇头晃脑,摸着柔滑的小手不放。口中念念有词起来。至于先前在陈三郎面前斩钉切铁说要刻苦修炼,且等明天再说吧。

    船只扬帆,一帆风顺,平平安安抵达风灵津。进入到扬州境辖内。

    下船之际,一个丫鬟突然跑来,把一方手帕塞到逍遥富道手里。仔细一看,手帕上居然绣着鸳鸯图案。再看远一些。便见到一位小姐在那儿偷偷地横送秋波呢。

    瞧不惯逍遥富道嗅着手帕的陶醉样,陈三郎鄙夷道:“这就勾搭上了。道士,你倒是风流快活呀。”

    “无量天尊,书生莫要乱说,本道与那位小姐发乎情,止于礼,清清白白。至于摸摸小手,那纯属是把脉需要,看病呢。”

    陈三郎听得忍俊不禁,不再理会,诚如他所言,平生不当贫道,要当富道,经营个道观,买百十亩田产,娶个美娇妻,快快活活过日子……

    这就是逍遥的平生追求,他出身崂山,不是释家和尚,不戒色,自可娶妻生子。那么与小姐姑娘们交往,也是正当的。

    三天后,一路跋涉的两人终于抵达泾县城外。

    望见城墙上井然有序的旗帜,陈三郎放下心来,在自己离开的这一段时间内,泾县并没有出什么意外。

    泾县,是陈三郎的故乡,他的家在这里,他的母亲在这里,他的家族根基都在这里,实在不容有失。

    没有状况发生,再好不过。

    其实这都在陈三郎的预算当中,由于石破军作乱,元文昌着眼天下,自是顾不得再来找泾县的麻烦。

    完全没有必要嘛。

    虽然陈三郎身上光环加身,是新科状元,皇上钦点,在很多人看来,实则是特地安排到扬州的一颗钉子,不除不快。只是当今局势微妙,却形成了某种平衡,让元文昌暂时按兵不动。

    正是如此,使得泾县能够享受难得的安宁平静。

    只可惜,注定不会长久。一旦元文昌下了决心,那么泾县便首当其冲,被铁骑踏平。

    泾县,居不易呀。

    陈三郎叹息一声,略一沉吟,没有进城,而是和逍遥一同先回陈家庄。

    经过这段时间的建设,陈家庄完全成型了。依山傍水,山清水秀。外围是一望无垠的水田,本来的,开荒的,阡陌相连,全部衔接成片,足有数千亩之多。

    山麓之下,一座庄子拔地而起,通体用巨大的石条砌成,整洁牢固。看这般规模设置,比起县城来还要结实得多,箭楼,塔楼,垛口,等等一应俱全,易守难攻。

    外边又挖了一条护庄河,宽三丈,深达丈余,虽然水流缓慢,但已经构成了一条不错的屏障。

    经过不断的招募,以及不少人慕名前来投奔,现如今庄中人口已达八千余人,人气颇为旺盛。

    值得一提的是,自从周分曹成为幕僚,他也把自家的家眷嫡系搬到陈家庄来了。在南阳府的产业处理得七七八八,可以说是态度分明地表达了自己得立场,要与陈三郎同舟共济,进退一致。

    八千余人口,其中选拔出精壮男丁约千人,不事生产,专心训练,装备衣甲武器,是谓“庄兵”。

    养兵练兵是极为耗费钱财资源的事,规模越大,耗费越巨,光是吃饭,都能把人吃穷。至于装备那些,又是一笔巨大的开支。

    是以陈家庄的日子过得并不舒坦,紧巴巴的,许多庄兵还装备不上衣甲武器,平常时候只能用木枪木棍来训练。领军的人才也缺乏,目前是周分曹家中聘请的一名教头来担当。

    这教头武艺倒娴熟,但偏向于江湖风格,排兵布阵那些实在不擅长。但没办法呀,实在没有更好的人选了。

    不管如何,这兵一定得练,天下群雄并起,兵荒马乱,没有武装,便是任人鱼肉的份。

    陈三郎无比清晰地认识到这一点,他本身虽然掌握法术,有一定的自保能力,但母亲呢,身边的亲人友朋呢?

    再说了,战乱起来,刀枪无眼,如果遭受大规模的兵甲冲杀,陈三郎孤身一人,根本抵挡不住。除非早早逃避红尘,躲到深山老林里去,当个隐士。

    只是那样,并非所求。

    练兵未成,陈三郎另有后手,就是水族妖兵,现在由蟹和雄平它们率领,潜伏在泾河水域。这是一队奇兵,关键时刻有大用。可惜的是,水族妖兵有己身的局限性,注定不可能在陆战上进行规模性的战役对阵。

    “大人回来了!”

    在田地里劳作的农人惊喜地叫唤出来,消息传扬,很快周何之一众人便脚步匆忙地出来迎接。

    “嘿,书生,本道回观里去了。”

    逍遥长袖挥舞,径直上山回逍遥观。他虽然喜欢在闹市中扮神棍,但到底是个出家人,内心始终不喜人多喧哗的环境。况且这趟返回崂山,暗中也不知弄了甚好处,自然得回到安静得地方消化了。

    “见过大人!”

    周何之拱手施礼。

    陈三郎微微一笑:“何之不必拘谨。”

    刚进庄门,陈王氏和华叔等人迎了出来,陈三郎连忙上前扶住母亲:“孩儿不孝,累得母亲担忧了。”

    陈王氏一脸欣喜:“原儿,你回来就好,家中正炖着鸡汤。”

    瞧见母亲的鬓发中不知何时竟夹杂了丝缕华发,陈三郎忍不住心中一算,眼圈泛红,眼眸浮现了雾气。

    “好,咱们回家喝鸡汤……”(未完待续。。)

第两百八十章:偷得浮生,心不得闲

    (家里拆迁,各种麻烦,不过还好,人没有被抓。呃,我也不会抗法的哈!)

    “忽闻春尽强登山,偷得浮生半日闲。”

    逍遥观前,陈三郎与道士并肩而立,眺望远方,若有所感,张口念道。

    这已是他们返回泾县后的第十天了。

    逍遥富道一脸咪咪笑,显然在崂山之行中所获得的好处都炼化了。但见身后,一匹巨狼匍匐看门,这狼妖修为分明大有增进,眼眸异光闪闪,灵性通化。而在旁边一株大槐树上,静静安立着一尊阴影,却是一头苍鹰。

    这是在崂山中了蚕毒被收入阴阳葫芦的鹰妖,竟是被道士降服了,也不知用了甚手段,本体都显得小了许多,立在树上,与狼妖一道,一上一下,负责看守观门。

    崂山之行,道士所得并未与陈三郎明说,这本就是他的师门秘辛,陈三郎自也懒得多问,反正道士实力越强,对于坐镇此地便有莫大好处。

    道士忽道:“书生,乱世已成,难寻静所。本道这十天来潜心苦练,加上天赋异禀,终于领悟到一门威力莫大阵法,正好布置在庄中,替换原先。”

    陈三郎微笑道:“你布置即可。”

    道士点一点头,也不多说,道袖挥摆,飘然下山。

    陈三郎不去管他如何施法,要返回县城衙门。

    石破军起兵,攻克雍州,蛮军所到之处,鬼哭狼嚎,生灵涂炭,早引得人心惶惶。扬州在元文昌的坐镇下固然安然无事,可也是人心浮动。特别是泾县这边,与雍州接壤,本地诸多富户人家都觉得此地不宜久留,暗暗居家搬迁,要往京城迁徙而去。

    毕竟在人们心目中,理所当然地认为天子脚下。皇城之中是最安全的地方。

    当然,这都是有钱人才能搬家。平头百姓一辈子到过最远的地方便是县城,那是不可能背井离乡的,除非叛军真得打过来了,才会选择流离失所,远走他乡。

    只是在如此背景之下,便有人心怀不轨,趁机作乱,盗窃、抢劫、斗殴……诸种事端。纷纷攘攘。

    泾县有周分曹坐镇,一向秉公处理,治安严明。早有预防,招收了大批衙役,组成队伍,分别派遣下乡,维持治安。

    不过招人就得养人,这些额外编排朝廷可不管的。养人的钱粮都得掏自个腰包。加上由于泾县地位颇有不同,元文昌虽然没有明目张胆地来动手。可暗地里扬州班底的官僚自是心领神会地对泾县各种排斥,以及打压。

    所以泾县的日子相当不好过。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周分曹日夜操心,鬓边赫然有了华发。

    “公子,这是近期的宗卷。”

    在衙门上,周分曹递过文件来。

    陈三郎叹息一声:“周先生。你辛苦了。”

    周分曹回答:“分内之事,自当不遗余力。”

    陈三郎知道他性耿直,为天下忧,属于典型的老派儒家人物,也不多说。看过宗卷,说道:“先生,我既然身为一县之主,那上下所有开支自然不能让先生付出……”

    他却是知道县衙周转困难,周分曹就用自家里的钱粮支援,耗费不小。

    周分曹忙道:“我已举家搬到陈家庄,公子何分彼此,如此说辞,便是见外,难不成还要我搬出陈家庄?”

    闻言,陈三郎哑然失笑,却心情欣慰。

    又听周分曹说道:“时势维艰,覆巢之下无完卵,周某绝非那等迂腐不堪之辈,相比国乱,家亏如何?”

    陈三郎默然,随即说道:“周公大义,惜朝廷不用。”

    周分曹肃立不语。

    苦读经义,科举考试,一朝金榜题名,谁不想出仕,做一番轰烈事业?

    然而仕途凶险,人心叵测,周分曹走马上任,本要励精图治,却得罪了豪门权贵,最终落得罢官回乡的下场。这些年来,人情冷暖,早已品尝足够。其实他未尝没有东山再起的机会,只是元文昌一心要将他网罗麾下,为己所用,因而用上了手段,使得周分曹一直郁郁不得志。

    周分曹早看出元文昌狼子野心,故而不肯屈服。

    元文昌不想落一个祸害贤良的恶名,也不强逼,只时不时派人来当说客游说,反正只要周分曹留在扬州,便是鸟儿在笼,飞不出掌心。

    不曾想周分曹居然屈尊去当了陈三郎的幕僚,倒是始料不及的事。

    陈三郎固然贵为新科状元,连中三元,风头强劲,但毕竟一无根基,起点也是低得很。若假以时日,或有可能成长起来。问题是当下时局,哪里还有陈三郎崛起的时间空间。

    再说了,周分曹也是堂堂进士出身,当过大官的人,并且本身名望不低,居然愿意向一个后辈低头,替其做事,委实让人不解。

    当这个消息传到扬州,元文昌冷笑说了句:“匹夫老矣,立于危墙,某日定教其不得好死。”

    心中恨极。不过要图谋大事,一时半会也不想在这方面纠缠。

    衙门内气氛有些郁郁,过了会,周分曹似乎已经静下心来,吐一口气,徐徐道:“乱世出英雄,公子非池中物,当腾飞青云。到时候,周某自有施展抱负的机会。”

    他能说出这番话,显然已经想通了某些关节。

    陈三郎大喜,拍手笑道:“得周公此言,陈某定不负。”

    周分曹也笑了,沉吟片刻,忽道:“公子,我有一个想法。”

    “请说。”

    “南阳学院院长宋志远近日得罪了权贵,想远走京城,我想请他举家搬来泾县。”

    陈三郎一怔,忙问是怎么回事。

    原来宋志远本想在南阳学院安心做学问,不理政事,做个逍遥读书人。这个理想,要是在太平年间自是能够实现,然而乱世来临,树欲静风不止,哪里容许得来?

    元文昌同样想宋志远出仕为官。

    上有意,自有属下去走动办事。时有南阳将军元化成是元文昌族弟,因为图谋大事,受命率领一万大军驻守南阳府,任将军,统领军务。元化成有子元军得,看中了宋志远的女儿宋珂婵,便上门提亲。

    宋志远心知肚明,一旦跟元家联姻,那必是上了贼船,自是不肯。

    元军得不肯罢休,纠缠不放,若非碍于宋志远有些名望,在南阳属于望族,强抢宋珂婵的心都有了。

    宋志远不堪而扰,便萌生要搬往京城的念头,惹不起,还躲不起吗?

    陈三郎想了想,问:“宋院长一心只想做学问,却不知道是否会愿意来泾县安家?”

    周分曹微笑道:“当今最乱,其实为京城,他去京城,岂不是掉入漩涡去?我陈述利害,他自然明白。至于做学问,只要地方安静,哪里不可做?当下庄中办学,万废待兴,正缺个主持。杨老先生虽然有蒙学扎实,但毕竟有所欠缺。”

    这话正中陈三郎下怀,喜道:“若如此,再好不过,就有劳先生跑一趟了。”顿一顿:“此去南阳,怕不安全,要带人去。这样吧,我先去找人,明天启程。”

    周分曹回答:“好。”

    又说了些话,陈三郎离开县衙,他心目中早有了适合的人选,径直去武馆,拜访许念娘。

    今时不同往日,等准岳父的门,自然不能两手空空,一手提肉,一手提了一壶好酒。

    进入门去,见到许念娘依然一身洗得发白的青衫,站在院子里,背负双手,也不知在想着什么,他瞥了一眼陈三郎,晒然道:“三郎,你这是酒肉提亲来了吗?堂堂一县之尊,未免太寒酸了些吧。”

    许珺闻声出来,听到父亲言语,不禁粉脸含春,望着陈三郎,微微一笑。

    两人相视而笑,一时忘言。(未完待续。。)

第两百八十一章:定终生事,舒平生意

    “莫非这么看着能生孩子?”

    许念娘悠然道。

    被这么大煞风景的一句,许珺红霞满面,嗔道:“爹,你又胡言乱语了。”连忙接过陈三郎手中的肉,进屋收拾去了。

    陈三郎可不敢在这个实力深不可测的准岳父面前放肆,恭恭敬敬递过好酒。

    许念娘伸手拿了,手指一弹,开了封口,仰口咕噜咕噜喝了一大口,冷不丁道:“过了这么久,该正式成亲了。”

    这是认可了陈三郎的意思。

    陈三郎心一颤,心花怒放,弯身恭敬作揖:“多谢泰山大人成全。”

    他与许珺定亲久矣,只是当初许念娘一直有交待,不让他们之间发生什么超出礼仪的关系。许念娘说得玄乎,可陈三郎却觉得有点疙瘩。可不是嘛,面对一个互相喜欢的娇滴滴的美人儿,特别经历了患难之后,情感蓬发,没有些旖念简直不是男人。

    尤其在京城遇难那会儿。

    可没办法,许念娘再三叮嘱过,不可跨越雷池一步,只得生生忍了。怕忍不住,陈三郎还特意少与许珺单独相处。

    许珺人长得美,且有一种莫名的媚,近之心猿意马,幸好陈三郎练过,读心静心,写字定意,长久养得气,这才把持得住。

    陈三郎本以为这是许念娘对自己的考验,倒是后来渐渐察觉到了些玄虚,觉得并不是那么简单。

    但不管如何,眼下许念娘松口,终是让陈三郎欣喜,放下一桩心事。为了此事,陈王氏也没少唠叨。在老人家看来,儿子与许珺订了亲。便该开始走流程,选定吉日拜堂成亲,然后进洞房,生孩子。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说得便是这个意思。

    以前还能用要进京考试作借口。可都高中状元,衣锦还乡了,还一直拖拉着,委实不像话。

    前些时候,甚至杨老先生、周何之,以及周分曹等人,都或直言相劝,或旁敲侧击过,关心陈三郎娶妻的事。诸人隐隐以陈三郎为主。主公不结婚,没有后裔,那可是非同小可的事,关系重大。

    毕竟,陈三郎年纪可真不算小了。

    许念娘瞥了陈三郎一眼:“三郎,你也不必谢我,其实能把女儿嫁出去,倒应该是我谢你。”

    这话就说得有点摸不着头脑。以许珺的才貌,想要嫁人那不得无数人踏破门槛儿来?虽然她会武功。脾气有时候辣了些,可相比她的容颜来说根本不值一提。

    许念娘转眼看了里屋门口处,他自是知道女儿躲在那儿偷听,却假装不知,肃然道:“三郎,反正我把话放在这里了。我女儿嫁给了你,你若敢辜负她,休怪我无情。”

    陈三郎慨然应诺:“此等好事,我求之不得,安会辜负珺儿。”

    许念娘盯着他。忽而呵呵一笑:“你也别高兴太早,也许哪一天就要跑来告饶了。”

    陈三郎一愣,感觉今天这位泰山大人说话好生怪异,乍听觉得云山雾里,似胡话,可仔细一琢磨,又有点深意蕴含在里面,却把握不清。

    门后偷听的许珺娇羞无限,也是感到有些奇怪,只是欢喜之下,并未多想。只是觉得父亲嫁女,难免伤感,说些反话。

    “好啦,说吧,你来找我有甚事。”

    说过女儿的终生大事后,许念娘话题一转,他心思锐敏,自是知道陈三郎绝不是拿着酒肉登门提亲来着。

    亲,早就提过了,虽然那会儿显得简陋,不够正式。

    陈三郎苦笑一声:“本是有事,可泰山大人突然准许我跟珺儿成亲,弄得我措手不及,却忘了分说。”

    “怎么,着急进洞房了?”

    许念娘老不正经地打趣道。

    陈三郎闻言干咳一声,忙道:“是这样的,岳父大人,我想请你明天跟随周分曹先生前往南阳府一趟……”

    把事情经过说出来。

    听完,许念娘点一点头:“原来如此,好,我答应了。”

    陈三郎大喜,有许念娘出马,周分曹这趟便不会出岔子,保得安全。

    “吃饭了。”

    许珺叫一声,把桌子凳子摆好,然后摆上菜肴,盛好饭。

    她这一番忙活,简直便是贤妻典范,终于能够娶得美人归,陈三郎心情大好,眉开眼笑,冷不防被坐在身边的许珺狠狠在大腿上掐了一记,直痛得呲牙咧嘴。

    看来诚如岳父所言,这美人恩,也未必好受。

    吃过饭后,说些闲话,陈三郎便告辞返回家宅中。

    其实自从搬往陈家庄,处于县城内的祖宅便少住了,平日办公,时辰太晚的话,陈三郎直接住在衙门内。

    入得门去,他径直往后院里来,坐在水井边上。

    如同心有灵犀,井水哗然,一尾红鲤浮现,摇头摆尾,萌态可人。

    陈三郎呵呵一笑,缓缓道:“今日却无书读,就陪我说些闲话吧。也不知道你什么时候能变化出人身,只怕时势迫切,日后安闲之日越来越难得……”

    他心里十分明白,让周分曹去南阳府招揽宋志远并非单纯的招揽人才那么简单,究其深处,实则等于是跟元文昌抢人,挖对方墙角了。

    先是周分曹,又到宋志远,陈三郎一次次地破坏元文昌的好事,是可忍,孰不可忍?

    可想而知,当元文昌忍无可忍,便会掀起风暴,要将泾县碾压。那样的话,也等于他彻底撕破脸皮,揭竿造反了。

    陈三郎所能把握的,是元文昌现在还不会反。

    石破军率先作乱,破了雍州,声势浩大。不过朝廷在慌乱一阵子后,很快就组织了灭叛联军,号称三十万,由镇国大将军李恒威率领,浩浩荡荡,日前已经进入到了中州,要迎头痛击叛军。

    天下诸州刺史,包括元文昌在内都接到了勤王圣旨,要派遣精兵前来汇合,一同与叛军激战。

    由于与蛮州接壤,圣旨还让元文昌率兵进入蛮州,直捣石破军后方。

    这个战略,自然毫无破绽,只要实施得好,绝对能给予石破军沉重的打击。这也是石破军早早发书来扬州,要与元文昌结盟的原因,就是担心被元文昌在后面搞鬼。

    元文昌很喜欢这种能左右天下大势的感觉,左右逢源,能捞到足够的好处。故而他也不会轻易打破这种微妙平衡,一旦反了,那就不同了。

    陈三郎正是想通了这一点,赶着和时间赛跑,争取在临界点崩溃之前,招徕到人才,积攒资源。

    反正就算不抢宋志远,元文昌也不会放过泾县。而灭叛联军驻守中州,等于让泾县拥有了一个强劲的后盾。

    不管怎么说,陈三郎都是皇帝钦点的状元,也是皇帝钦点的泾县县令,拥有非同一般的意义。从某种程度上讲,陈三郎代表了皇帝的态度和颜面。这就是元文昌眼看着地盘上被插入了一根钉子却也无法明着来拔掉的根源所在。

    只是,圣体欠安,各种不好的消息满天飞。

    一旦皇帝驾崩,整个天下大势都将不同。

    或者,不少封疆大吏都是在等皇帝咽气呢。皇帝一死,皇子争位,便是这个王朝最为脆弱的时候,那时候起事,无往不利,便能成就基业。

    不过话说回来,还是有不少高官大将忠于朝廷的,比如说镇国大将军李恒威,镇守五陵关的谢余杯等,都是忠心耿耿。

    大树将倾,犹有根须。

    时局盘根错节,诡谲莫测,陈三郎也不敢说能洞悉天机,不过壮大己身,终归是硬道理。

    与红鲤鱼说了一番后,他离开县城,返回陈家庄,把许念娘答应嫁女的消息告知母亲。

    陈王氏一听,满心欢喜,赶紧开始找人手,开始筹办婚礼。

    这等事务,当然不用陈三郎插手,他只要做个安静的新郎君即可。

    消息传开,偌大的陈家庄都沸腾了,这可是大事,天大喜事。(未完待续。)

第两百八十二章:南阳之行,危机四伏

    泾江水流依旧急,一舟顺流而下。

    周分曹换了一身平常衣衫,戴着斗笠,看上去,毫无出奇之处,他也不带仆从,稳稳当当坐在船头上。

    间或他瞥一眼比自己坐得更稳的许念娘,一颗心越发沉静。

    他知道许念娘是一位奇人,有其同行,安全无虞。

    公子身边总有着形形色色的奇人,个个本领非凡。这个,正是陈三郎聚人的本事。

    能聚人,乃人杰。

    养望,聚人,胸有韬略,这几点在陈三郎身上都渐渐体现出来了,这也是周分曹之所以甘心屈尊当他的幕僚的根源所在。正所谓“良禽择木而息”,而现在,就看宋志远的选择了。

    本来招揽宋志远,陈三郎本该亲自前来。只是他目标太大,一旦进入南阳府被元文昌眼线逮见,那就不可收拾。

    如今的扬州郡,如今的南阳府,早不同往日。

    元文昌借着圣旨勤王的名义,厉兵秣马,尽遣心腹将领到各个府城,乃至县城去,尽数掌握军务要事。本就管治得如同铁桶的郡内,更是像加上了一圈圈铁箍,不露半点破绽——

    若果一定说有漏洞之处,就剩下泾县了。

    当前南阳府军务政事被元文昌族弟元化成掌握,他颁发了军令,施行宵禁,管治甚严,经常抓人。

    打着缉捕叛军探子的幌子,只要有可疑,都会被抓起来。

    为了保身。南阳府中许多士绅富户纷纷主动缴纳大笔钱粮,表示拥军,表示清白。而这些钱粮,自然都成为了元文昌的军资。

    在这等环境下,陈三郎进入南阳府相当凶险。其实周分曹进去,都要甘冒风险,故而必须改变妆容,乃至于连蓄了多年的黑长须都剪掉了,仅余短髯。看上去,整个人形象焕然一变。不带仆从,就是为了减少目标。

    许念娘倒没有什么改变。青衫磊落,手中一壶酒,不时往嘴里灌一口。

    周分曹见着,暗暗咂舌。这等喝法。换了别人早醉成一滩烂泥,不省人事了。许念娘的眸子却是越喝越亮,有异光闪烁。

    周分曹也不做声,闭上眼睛思考,要打好说客腹稿。他虽然与宋志远交好,但涉及这等大事,换了谁,都要从长考虑。反复掂量才行。

    这可是关涉到立身安命的。

    陈三郎招揽宋志远,固然有被元文昌迁怒的风险;可宋志远选择了陈三郎。更有得罪元文昌,从而被诛灭家族的严重后果。

    衡量陈三郎与元文昌之间的实力对比,一个是猛虎,一个是山猫,相差甚远,本着趋利避害的原则,十有**,都是投靠元文昌。否则的话,日后事发,跟随陈三郎便会遭受灭顶之灾。

    再三思量,周分曹并无十足招揽宋志远的把握,不过退一步说,即使宋志远不愿意,也会选择远走京城。

    今天江风颇大,猎猎吹着,一如周分曹眼下激荡的心情。

    时间如水逝,码头已在望。

    周分曹神色一肃,等船只泊岸,下船去,许念娘随后,看上去有点漫不经心。穿过码头,过不多久便来到南阳府城门下。抬头见旗帜陈列,整齐有章法。又有刀枪剑戟林立,在阳光的照耀下反射出寒光,让人瞧着心悸。

    再看城门处,兵甲分列,目光凛然地审视着每一个进出的人,一旦发现可疑,马上将人拦下。

    这番景象,分明是战备状态。

    周分曹却有肝胆,顿一顿,迈开大步向城门走去,排在进城队伍后面。

    “周先生尽管宽心,有许某在,保你没事。”

    忽然有细细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正是许念娘在说话,可奇怪的是又没看见对方动嘴,不知用了甚手段。

    果然是高人!

    对于市井传闻,坊间见识,周分曹耳闻不少,知道江湖有高手,山林居仙人,天外有天。因而也不显惊讶,更加稳静。

    随着队伍缓慢进发,临尽城门处,见到那墙壁上竟张贴着数十张画像,形象不一。

    被贴在这里的,当然便是通缉犯了。

    周分曹仔细观望,并没有发现自己的画像,倒是松了口气。

    进城慢,好在还算顺利,等进入到府城中,周分曹霍然发觉背部凉飕飕的,居然渗出了一层薄汗,不禁自嘲一笑,暗道:亏我往日自命泰山崩于眼前而色不变,然而当兵甲凌冽,事到临头,依然有些战栗不安……这养气功夫,终究还不足呢。

    又想到陈三郎,真不知其身上藏着甚秘密,又经历了什么,年纪轻轻,淡定如山,端是罕见。

    “你,站住!”

    大喝声传来。

    周分曹吃一惊,回头看去,就看到一名兵甲喝住了许念娘,一颗心忍不住一沉:不好,自己没出状况,反而是陪同来当保镖的许念娘出了问题……

    就见许念娘依言站住,问:“官爷,什么事?”

    那兵甲站到他面前,目光灼灼,上下打量着许念娘,看了半饷,终是瞧不出什么问题来,没好气地一摆手:“没事了,你走吧。”

    “多谢官爷。”

    许念娘施施然作揖,他本就生得文雅,身穿青衫,如同一个落魄读书人。

    “万幸!”

    周分曹如释重负,示意许念娘赶紧离开。

    “无妨,漫步当车,以免被人看做心虚。”

    周分曹听到许念娘的传音,恍然醒悟,那些兵甲可还是会在后面盯着呢,要是发现他们两个急匆匆走,难免形迹可疑,露出破绽。

    拐过一条街,脱离了城门范畴,到了大街上。

    今日的街上行人并不多,显得冷清,跟以前熙熙融融的街市完全没法比。难怪,多事之秋,等闲没事谁也不敢到处乱跑,不如老老实实呆在家中,安全第一。跑出来逛,万一被当做可疑之人,那就惨了。

    周分曹重回南阳有任务在身,懒得停留,径直往南阳书院走,到宋志远家中去。

    约莫两刻钟,到了地方,猛地停住脚步,面色阴晴不定。

    他看见宋志远家门外兵甲陈列,足有数十人,当中一杆旗帜飞扬,旗面上展开一只绣得栩栩如生,凶猛鲜活,似要从旗面上扑将下来,择人而噬的老虎首。

    虎威卫,这是虎威卫的旗帜!

    虎威卫来拜访宋志远,当然不会是什么好事。难不成那元化成父子终于忍耐不住,要用强的了?

    这一下,可棘手了。(未完待续。)

第两百八十三章:树欲静止,狂风不息

    (回来了,更新了;歉疚的话难以言表,都快到要“以死谢罪”的地步了,没说的了,多写多更新,从零开始捡拾人品吧。)

    宋志远乃名儒,进士出身,只担任了数年清闲官职便辞官返回南阳,成为学院院长,埋头专心教育,治理学问。他与周分曹是挚友,可性格志向颇不相同。宋志远对于学问的兴趣爱好要远远大于做官,而周分曹心中始终有一份治国安天下的抱负,之所以郁郁在野,完全是际遇问题,只要有合适的时机,自然选择破土而出。

    宋志远呢,他可没有这份官宦之志,宁愿寄情山水,行走于山林之间,三五好友相伴,喝喝酒,吟吟诗,不亦乐乎。

    故文坛有评宋志远语,曰:儒文尔雅,一辈清流!

    然而如今在厅堂中,一向都彬彬君子的宋志远却圆睁双目,胡须都似乎愤怒得要翘了起来,一双拳头紧紧握着,胸脯由于强烈的情感波动而微微起伏:“元将军,宋某只求埋头治书,手执戒尺,竟也不许吗?”

    那元将军坐在椅子上,手捧一杯香茗,慢慢啜饮着。其身材昂藏,面目与元文昌有几分相似,赫然是元化成,当今坐镇南阳府的大将。

    元文昌手下猛将如云,可论起心腹帮手来,元化成不折不扣是最得力的嫡系之一,因此才会被委派到南阳府来。

    元化成绝非寻常武将莽夫,胸有韬略,可谓文武双全。他呵呵一笑:“宋院长不要误会,本将军此番来。绝无逼迫宋院长出仕之意,只是为了犬子与贵千金的婚姻大事。”

    宋志远面无表情回答:“元将军。此事上次宋某已经明言答复,小女容颜粗鄙,家门低微,不敢高攀。”

    此时站在元化成身后的一名黑面副将突然开口喝道:“宋志远,你不要敬酒不喝喝罚酒,不识抬举。将军亲自上门提亲,岂能由你拒绝?莫非要让我等军士破门,把你女儿绑上花轿不成?”

    “你敢!”

    宋志远惊怒不已,拍案而起。

    他虽然是读书人。惯于风花雪月,可也有读书人的风骨肝胆。

    元化成皮笑肉不笑地道:“宋院长,本将军手下言语粗鲁,请你不要见怪。不过我已经带了聘礼来,你就收下吧。”

    说罢,一拍手,外面就有军士络绎不断地抬着事物进来,一箱箱,一担担。有金银珠宝,有绫罗绸缎,很快摆满了厅堂。

    元化成又道:“聘礼已收,三日后犬子正式过来娶亲。就这样吧。本将军事务繁忙,告辞。”

    起身走出,临近大门处。忽而回首:“宋院长,本将军听闻你近日遣散奴仆。收拾细软,要奔赴京城去。我奉劝你一句。京城去不得,南阳走不得,否则,休怪我不念亲家情分。”

    拂袖而去。

    宋志远气得浑身哆嗦:“强娶逼嫁,还有王法吗?”

    他有功名在身,又出身书香门第,自幼生活无忧,顺风顺水,学业有成,名望盛隆,所到之处,备受爱戴,何曾受过这般欺凌?

    左思右想,一筹莫展,竟是无计可施。平日里百般关系,种种人情,此时此刻,半点派不上用场,真应了那句老话: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

    本想着离开南阳府,奔赴京城去。京城乃天子脚下,元家即使权势滔天,也不敢胡作非为,没想到此事走漏了风声,被元化成知晓,外面派了军士监守,如此一来,哪里还能走得出门?

    想着想着,心底浮现一丝绝望之情,悲声叹道:“国将不国,家将不家,如之奈何?”

    “爹,我宁愿死,也不嫁元军得!”

    宋珂婵跑出来,神色惶然,伏在宋志远膝头处。后面宋志远妻子也走了出来,神态哀伤。

    宋志远父母早已不在,他只得一个女儿,视如掌上明珠,现在一家三口聚在堂上,悲从心来,都是忍不住泪眼婆沙。

    宋珂婵忽道:“爹,要不让人送出书信到泾县。”

    宋志远叹道:“那有何用?”

    “周伯伯不是在泾县做事吗?”

    “哎,周伯伯只是一县幕僚而已,手下无兵无将,如何能救得我们出去?”

    宋珂婵却不死心:“泾县陈县令年轻有为,又是钦点状元,说不定他会有办法?”

    陈三郎出身南阳书院,算起来,乃是宋志远门生,彼此关系又颇为熟稔,宋志远倒不是没有想去泾县求救。不过即使他再不问政事,也知道陈三郎与元文昌之间的矛盾。而皇上所谓钦点,安排陈三郎回扬州,用意绝说不上多和善。驱子炮灰,帝王心术,足见一斑。如果己家去投靠泾县,只怕元化成马上就会起兵攻打过去,借口将陈三郎等一举灭杀。

    要知道当初周分曹举家移居泾县,已经让元文昌颇为气恼。只是碍于大局时势,这才没有着急发难。

    “胳膊拧不过大腿,蝉儿,没用的……”

    听到父亲绝望的话,宋珂婵面色一下子灰白。

    元化成有五个儿子,其中这元军得最小,最得宠爱,因此养得十足纨绔,不学无术,肥胖如猪,又极其好色,据说有着某些特殊癖好。他随父亲来到南阳后,平日里带着一群随从在街市闲逛,但凡遇到些有姿色的女子,便威逼利诱,使出各种龌龊手段,不把对方糟蹋掉决不罢休。

    这些时日来,因为被元军得糟蹋了清白身子而自尽的女子已经多达二十余名。

    谈起元军得,南阳百姓无不色变,背地里给他取了个绰号,名曰:元家之猪。

    这样的男人,宋珂婵如何肯嫁过去?

    莫名地,她心坎上浮现出陈三郎的面孔身影来,更添哀戚。

    宋夫人抹了把眼泪,低声道:“相公,难道我们就只能坐以待毙?”

    宋志远苦笑道:“现在外面有虎威军看守着,连进入都成问题。就算想传信,都难。”

    正当三人相顾无言之际,猛地听闻后面传来一声咳嗽。

    宋志远听着觉得十分熟悉,惊疑不定地问道:“谁在那儿?”

    因为筹谋要离开南阳,是以宋志远暗地里把家中奴仆遣散。宋家家风简朴,本就没有多少下人伺候,如今只剩下两名心腹丫鬟而已。

    传来的咳嗽声,分明是男音。

    “呵呵,宋兄,故人来访,竟问姓名,何故至斯?”

    宋志远目瞪口呆,就看见两个人走了进来,说话者,虽然长须不再,可分明便是相交数十年的老朋友周分曹。(未完待续。)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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斩邪介绍:
八方乱,国将亡。 百姓号哭于野,妖魔披衣冠据庙堂。 弱冠书生,何去何从? 仗剑而起诛鬼魅,提笔静坐写文章。 手握乾坤,斩邪留正—— 一曲《正气歌》,浩然起苍茫。 %%%%%%%%%%%%%%%%%%%%%%%%%%%%%%%%%% 南朝书友群:200702009,热烈欢迎新老读者加入,聊天打屁有乐子,内涵杠杠的!斩邪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斩邪,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斩邪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