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六章:泥鳅招供,蓝图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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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泥鳅弄上岸,螃蟹变回人身,咧嘴一笑:“参见公子,我幸不辱命,将这厮拿下了。”
装死的泥鳅精好不容易等到螃蟹松开螯钳的时刻,觉得全身一松,便要来一记泥鳅打滚,滚进河水里逃走。
就见一道黄光从陈三郎袖中飞出,淡黄色光芒一闪,快如闪电。转眼将泥鳅捆绑得死死的,如同一条咸鱼。
被勒得几乎喘不过气,泥鳅精骇得魂飞魄散:“这是《缚妖诀》!”
在妖族当中,此门法诀可谓大名鼎鼎,知名度极为高。原因无他,只因这是一门妖族的克星法门,一旦被捆住,虎豹皆成病猫。不仅如此,当法诀随着施法者的意念,会越勒越紧,直至勒进皮肉里头,那般感觉,痛不欲生。
螃蟹和雄鱼精早有预料,只等看泥鳅的狼狈样:陈三郎只是出绳而已,如果出剑,泥鳅立刻变成死鳅……
“阿和,你这次做得不错。”
陈三郎微笑赞道。
蟹和顿时像大暑天喝了冰水,从头到脚清凉干爽到底,非常难得地谦虚了一把:“公子过奖了,这是我分内的事。”
说着,还挑衅般冲雄平抛了一记“媚眼”。
雄鱼精更加郁闷,忍不住凑过来:“兄弟。你是怎么把它拿住的?”
螃蟹差点忍不住开骂:刚才脚底抹油,要本蟹爷殿后拼生拼死的时候。也是你这个兄弟呀。
晒然道:“实话告诉你,本蟹爷早非吴下阿蒙了。”
雄平想了想。脑海灵光一闪:“大人传授术法给你啦?”
蟹和得意洋洋:“算你聪明。”
雄平一听,那个羡慕呀,简直如泾河之水,滔滔不绝。它和螃蟹一样,都被敖卿眉种下《阴神命灯元机符》,受制于人。
这是硬性的限制条件,由不得他们不听话。
但正所谓物极必反,若是一味硬压,没有活路。就算死,也会反抗。一如造反的奴隶那样,前赴后继,死,也得死得轰烈。
故而驭下之道,得软硬兼施,一记棒子一粒甜枣。
敖卿眉对蟹和与雄平都说过同样的话:只要他们忠心,有所表现,立下功劳。日后便会放他们自由。不仅如此,还会传授术法,乃至于长生大道。
如果是别人如此许诺,两妖不会一下子相信。并死心塌地,但说话的人姓“敖”,一切都不同。
“敖!”
这个姓氏对于天下妖族而言。是神圣无比的存在,不容置疑。更不许亵、渎。
当初雄鱼精知道红鲤鱼是小龙女的时候,几乎要当场晕死过去;蟹和知道得更多。它明确敖卿眉只是个落难公主。
然而,公主落难,但还是公主。
敖卿眉自幼聪颖好学,博闻强识,记得许多术法传承,只要被她传授一二,终生受益无穷。
看陈三郎就知道了,一个人族,居然被传授了《缚妖诀》。
严格意义上,小龙女也是妖身,这便等于她对陈三郎已是无保留的信任,没有任何设防之处了。
对于敖卿眉的承诺,两妖都是豁出去了,真是个赴汤蹈火,在所不辞,什么活都干,但凭陈三郎吩咐。
反正在他们心目中,陈三郎已是乘龙快婿的不二人选。
现在,蟹和就得到了敖卿眉的指点传授,并藉此打败了泥鳅,实力跃然超越了雄平,雄平心里,怎能不妒忌?
蟹和呵呵一笑,踮起脚尖拍了拍雄平肩膀:“兄弟,替大人和公子办事,得靠真本事,拍马溜须那些,是没有多大用处的。”
说罢,不再理他,跑到陈三郎跟前,低头弯腰,一副拍马溜须的模样:“公子,这泥鳅该如何处置?只要你吩咐一声,我立刻去剥了它的皮!”
那边雄平听着,鼓起了鱼眼:鄙视!
陈三郎瞧了泥鳅一眼,淡然道:“你先弄它进庙里,审一审,让它把该说的话全部说出来。”
“强项!”
螃蟹兴奋地道,又有表现的时候了。
陈三郎补充一句:“不要闹大动静,惊动了别人。”
这么大一条泥鳅,要是被华叔他们看见,不得少见多怪,喧哗起来。
螃蟹面有难色:“公子,你知道我是个实诚人,而这泥鳅却狡诈多计,有些手段不用不行,而用了之后,难保它会叫唤出声。”
被捆在地上的泥鳅一听,浑身打个冷战,赶紧张口吐出一串妖语。
陈三郎问:“它说什么?”
雄平听得真切,连忙做翻译:“公子,它说不用审,且容许它变为人身,问一句,答一句,绝不敢有半句欺瞒。”
陈三郎哑然失笑:次次都这样,看来妖族比人还要怕死得多。
他却不知道,这些底层妖类千辛万苦,才开窍明智,实在极其珍惜此身。
一刻钟后,泥鳅就把该说和不该说只要是能说的,统统来了个竹筒倒豆子。最终事情的来龙去脉,却让陈三郎感到啼笑皆非。
原来这泥鳅来泾河做检查,并非出自大统领蟒妖的授意——皆因这条蟒妖年前便闭关修炼,突破瓶颈,起码得两三年才会出关。
水域的管理,本就松散,大统领这一闭关,下面的水族妖类就更没人管了。虽然大的纰漏不敢做,可小的手脚却前所未有的多。
比如上次雄鱼精走门路获得玉符敕命,便是钻了管理上的漏洞,根本就不是蟒妖批准审核的。而是下面掌管的人收了好处,私自弄出来的东西;又比如这次泥鳅出行。就是举着“例行巡视”的幌子,到下面各河神庙里打秋风。狐假虎威,获取好处。
听完之后,陈三郎觉得好气又好笑,不禁想起俗世衙门“钦差满天飞”的怪现象。
两者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阿和,你带着他到大人那里去,由她发落。”
蟹和一听,有些不情不愿,要是敖卿眉对泥鳅种下禁制,那不等于说自家又多了一个竞争对手吗?
一个和尚挑水喝。两个和尚抬水喝,三个和尚可就没水喝了。
想着,就朝雄平打个眼色。
雄平也是个乖巧的主,当即道:“公子,这泥鳅惯于披虎皮做大戏,狡诈如油,不如一刀杀了,落个干净!”
陈三郎喝道:“我知道你们打着什么主意,你家大人自有分寸。”顿一顿。说道:“就算收为己用,也不会放在泾河,你们明白了吗?”
两妖面面相觑,还是螃蟹领悟得最快。面有喜色:“好,我这就押送它走。”
过不多久,雄平也明白了:这泥鳅不管怎么说。也是蟒妖大统领手下有名有号的一个家伙,要是贸然被杀。难免引来变故。不如收了,再打发它回去。等于在蟒妖身边安插了个眼线,日后或者有用得着的地方。
想到这一层,满脸敬佩之色,对着陈三郎一竖大拇指:“公子,高,真高!”
解决了这一桩事,陈三郎继续去视察建设事项。
由于属于起步阶段,万废待兴,人力物力都不具备,全盘计划,当前只能先勾勒雏形。
主要有三块。
第一是田地生产,这个没甚好说的,春耕秋收,日出而作,日入而息;虽然这一块还有着许多能改善的地方,眼下却不急着弄,当徐徐图之。
第二,建立族学,这个由杨老先生负责;夏禹王朝重教育,社学族学之类,大都属于私人组织,无需公家拨款,衙门乐见其成,只要不宣扬反动的言论事物,就不会干涉管制。
对于族学,陈三郎颇为看重。知识改变命运是老生常谈,学习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他另有打算,准备把族学细化,多学科化。不仅办明经科举,还要办工农技术等。
当把这个建议向杨老先生提出时,老先生脑袋摇得像拨浪鼓,说陈三郎这个想法简直是异想天开,不切实际。
在这个世界,匠人——不管什么匠,包括医生,但凡吃技术饭的,身份地位都颇为低微,被人看不起。
万物为下品,惟有读书高。
这才是主流,士子之外,轮到农民,商人又次之——这就是为什么那么多家财万贯的商贾宁愿倒贴巨额嫁妆,也要找个有功名在身的女婿的主要原因。
现在陈三郎办族学,却要设置各类技术科目,这不搞笑吗?
天下私塾官学多矣,但基本没有哪间会设立这样的学科,实用些的,就是算术了。而对于工匠而言,他们的技术传承主要是父传子,子传孙;或者是收徒弟,两个方式,很少会拿出技术,广而告之的。
思维的改变最为艰难,所以陈三郎只是提一提,没有和老先生争辩。
第三:建立村庄坞堡。
由于选址在城外,荒郊野岭之地,那么就需要做好应对贼寇进犯的物理防御准备。普通住人的农舍,简陋点没事,反正只是临时建筑,可一旦真正创建村庄的时候,布局设置,一丝不苟,用材用料,都不能含糊。这样的话,就算遭遇乱世,族人家人们都具备自保的力量。
这三块是根基,至于锻炼壮丁那些,属于更远的筹谋了。
陈三郎心头掠过诸多构思想法,然后每一个想法都用笔记载下来,写得清清楚楚,最后将纸张装订成本。
这一本册子,便是所有计划的蓝图所在。等有了钱,有了相关人才,便可逐条逐条实现,把构思变作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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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七章:十月之时,倩女怀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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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过得快,九月之后是十月,早晚气温变化颇大,清晨起床的时候,明显感到寒意,单衣有些禁受不住。
陈三郎要赶赴京城长安,参加明年春闺的考试了。
这一场会试,应该是他这一辈子最为关键的考试——至于会试之后的殿试,圣上朱笔点进士,其实有着“选秀”的性质,气氛绝不会和乡试会试那般压抑紧张。
从举人到进士,从官身到官位,从鲤跃龙门到青云直上,会试,便是至关重要的一个枢纽转承点。
陈三郎势在必得。
他虽然不会望气术,但也知道目前自己的时运正是旺盛的时候,自当一鼓作气冲过去。
这不是借东风,而是东风别有用心地鼓吹,但只要本心稳固,不受迷惑,不得意忘形,自然无碍。正好顺势推舟,将计就计。
恰如诗云:“当风轻借力,一举入高空。”
高处固然不胜寒,可高处也别有风光,此乃“不畏浮云遮望眼,只缘身在最高处”是也。
行装已收拾完毕,主要是换洗衣服,干粮,银两等,还有一些文房四宝,书籍经义,全部装在书筪中,足有十多斤重,分量可不轻。
对家里人说,陈三郎带上雄平做伴当。然而京城龙盘虎踞,乃天下中枢。雄平一介妖身过去并不妥当,故而送陈三郎到南阳府后。他就化身入水,返回河神庙去了。
前往京城之路,要先到南阳,然后乘船到中州,穿过中州,最后进入名州——抵达京城长安。
这个路线,当初叶藕桐便是这么走的。他与陈三郎一同从扬州出发,当到达南阳府后,就与陈三郎告别。各走各路。
至今已过去许多日子,路上没有滞留的话,叶藕桐可能都已进入名州地域了。
整个路程,可谓千山万水,时日不好估算,所以获得会试资格的举子们,基本都会提前前往京城,以免错过考期。又由于中间隔着一个冬季,当隆冬季节。天寒地冻,北风呼啸,甚至下雪。这般环境赶路十分艰苦,容易生病。故而动身的话。大都选择在十月份。
南阳府码头,船只穿梭,人力繁忙。
陈三郎打听前往中州的船只。过不多久,就有了结果——明天上午。有一艘商船会驶向洞庭湖,搭载货物之余。兼且带客。每人船费五贯钱,价格倒适合。
陈三郎没有讨价还价,直接登记在册,并交纳了五百文定钱。
商船是抵达洞庭湖那边的,不过洞庭湖本来就位于几个州郡的交界处,下船后换乘马车,拐过去便进入名州了。
“洞庭湖……”
念及这个时常在梦境出现的汪洋巨泽,陈三郎面色不禁一紧——他人生的命运轨迹,便与此湖息息相关。
虽然,他从未曾亲身去过。
正是敖卿眉万里迢迢地从洞庭出走,一直游到泾县,他们之间,才发生了交集。
造化如斯,实在妙不可言。
那么,明日坐船扬帆而去,不出意外的话,大半个月就会来到洞庭湖,亲眼见一见这片浩瀚之景。
洞庭天下水,岳阳天下楼。
这句著名之言,陈三郎也早就听过。
船只明天才走,当晚得在南阳府住下来。
陈三郎决定趁着时间,到南阳学院去,拜访一下院长宋志远。上次来寻访周分曹,以及一些同窗,但没有拜访宋志远,却显得有些失礼。
话说回来,由于他进学时期短暂,也就远远见过宋志远一面,彼此之间,不曾交谈过什么。如今陈三郎一考中举,获得举人功名,自然不需要在学院继续进学了。
学院一如既往的清幽,宋志远的住所就在学院内。
来到门外,举手敲门,很快有门子出来询问,然后返身进去禀告。片刻功夫,大门打开,请陈三郎进去客厅。
宋志远等在那儿,呵呵一笑:“解元公终于抽得空暇,来看一看我这个院长了。”
陈三郎连称“不敢”。
宋志远也只是打趣,略作寒暄——南阳学院今科出了个解元,身为院长,他自是面上有光。
瞥了陈三郎一眼,道:“道远此来,所为何事?”
陈三郎干咳一声:“学生明日将奔赴长安,今晚在府城过一夜,顺路就来拜访院长。”
“哦,顺路……”
宋志远眉毛一扬,突然叹口气:“道远厚此薄彼,岂是为客之道?”
陈三郎一愣,不明所以。
宋志远又道:“前天我曾去陶然庄,老曹都告诉我了。”
陈三郎一听,这才了然,略感尴尬。
宋志远悠然道:“一人正身,百人正城,万人正国,千万人者,是谓浩然……这番论调,确有独到之处。道远,你年纪轻轻,却有如此见解,实在让老夫惊讶。你在学院进学期间,未能与你深谈,老夫深以为憾。”
陈三郎回答:“彼时学生只是个毛头小子,如何入得院长之眼。”
“呵呵,反将我一军是吧。其实端午诗会,我听闻你的表现,神乎其神的,就想找你谈一谈,不料你第二天就回泾县去了。”
那时候,螃蟹报讯,前来求救,故而陈三郎第二天就回了泾县。
“神乎其神?”
陈三郎摸了摸下巴:“这传言未免夸张。”
宋志远道:“不,并非传言,而是事实,因为告诉我的人,她说话向来都是实事求是的。”
陈三郎疑问:“宋小姐?”
宋志远撸一撸胡须:“正是小女……我这女儿,说起诗会之事,眉飞色舞,有板有眼,我还从没有看见她如此兴奋欣喜过。”
这话说得就有些含义了。
顿一顿,又道:“不过最让老夫钦佩的,却是你在鹿鸣宴上面对刺史大人时的表现,可圈可点,老夫自愧不如。”
说着,竟站起身,朝陈三郎拱手做礼。
陈三郎连忙还礼:“折煞学生了。”
宋志远坐好,叹一口气:“老夫读书多矣,经义倒背如流,自以为领悟真意,但和你相比,才恍然醒觉,那些理解都是纸上文章罢了。”
陈三郎心里不由犯起嘀咕:这高帽一顶接着一顶戴上来,怎么感觉有点怪怪的?
按理说,宋志远进士出身,阅人不知凡几,乃是有名的大儒,能如此放低身段,对一个刚及冠的后辈学生推崇有加,实在不是一件正常的事。
陈三郎面对元文昌不亢不卑,表现出读书人应有的风骨,赢得士林名声不假,但还不至于就能让周分曹宋志远这等人物五体投地了。
宋志远又道:“道远,杜学政的事,你应该知道了吧。”
陈三郎一怔:“知道,实在遗憾。”
宋志远双眼一眯:“登高跌重,仕途险之又险。别的我就不多说了,道远,你此去京城,路途遥远倒在其次,到了京城,处处漩涡,江湖风波恶,必须多加小心。”
陈三郎起身做礼:“多谢院长提醒。”
“对了,你来得刚好,我有几封书信要带到京城给几位老朋友,你顺路的话,就帮我捎带过去吧。”
言语中,特别着重“顺路”二字。
陈三郎无语,心想这宋院长都这么大的人了,怎么有时候还跟小孩子一样斤斤计较:“学生一定把信带到。”
宋志远就回书房去拿信,过不多久,拿出三封信来,另外还有一个包袱,沉甸甸的。
陈三郎接过信,面对包袱不禁一愣神:“院长,这是?”
宋志远淡然道:“一些程仪,小小意思。”
所谓程仪,便是路费,但凡亲朋好友要出远门,便会有相关程仪赠送,这个世界流行的做法。
陈三郎推却道:“学生愧不敢受。”
宋志远一板脸:“长者赐,不可辞。”
陈三郎微一沉吟,就拿了,告辞离去。
他离开后约莫一刻钟,咚咚咚,一阵急促的跑步声,就看见一个身穿淡蓝色衣裙的少女急匆匆跑到客厅,东张西望,见只有宋志远一人在,小脸上不禁流露出失望的神色。
宋志远皱着眉道:“婵儿,你跑那么快作甚?”
宋珂婵低垂下头:“我听说家里来客人了,就跑来看一看。”
宋志远瞥了女儿一眼:“那陈道远已经走了,他要奔赴长安考会试,顺路来拜访而已。”
宋珂婵“哦”了声:“是哦,要去考会试了……爹,你说他能不能考中?”
宋志远一耸肩:“我又不是神仙,能掐会算,哪里知道他能不能考中。你这么关心干嘛,快回房间去。哼,整天东跑西跑,成何体统。”
宋珂婵只得怏怏地回闺房去了。
目送女儿背影,宋志远幽幽叹了口气:他怎么瞧不出女儿的心事?而陈三郎弱冠之年考得解元,前程似锦,样子也不赖,才华横溢,自己要是女的,估计也会有爱慕之心……
只是很多事情牵涉面大,得讲究时机,急不得。
陈三郎这番前往长安,顺利的话金榜题名;到了四月下旬,便是殿试。做完这些,大概六七月份,其便会衣锦还乡。到时候,看是个什么状况,再做章程吧。(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八章:怜故乡水,送游子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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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客栈房间,先把三封书信放好,然后打开包袱,见到一锭锭细丝官银,光泽柔和,成色极好。
足有三十两之多。
这份程仪,委实不轻。
不过这也算是惯例,不足为奇。如果陈三郎去其他人那里拜访,说赶赴长安参考会试的事,别人肯定也有程仪相赠。
此事本身,就是人情。
一些寒门举子,盘缠筹备得不足够的话,往往便会先让人做人情,藉此筹措到大笔银子。
因为有功名在身,这样的人情做得相当体面。
陈三郎性格淡然,又带够了银子,却懒得去搞那些。
是夜,盘膝坐于床上,观想《浩然帛书》。自从聚起人来,气息丝丝缕缕,若有若无地凝聚过来,虽然少量,但也体会到个中好处。让人满怀期望,期盼未来建立起来的局面。
《浩然帛书》,三页书,一字一句,俱如烙印,不可磨灭,“而立”之境,亦是站立得稳稳当当的了。
嗡!
斩邪剑出匣而现,锋锐熠熠,显得活泼而灵活自如。
养剑至此,此剑基本上已掌握透彻,好像是一根指头,要怎么用便怎么用。
不过陈三郎冥冥感觉,明白小剑之上仍然存在着许多奥秘。有待挖掘。它所具备的威能,目前开发少得可怜。还要持之以恒地淬炼养息,才算真正大成。
仗剑远行。故敢独行。
毫无疑问,在所有奔赴长安参加会试的举子当中,孤身一人的除了陈三郎外,估计再无第二人了。
唰!
念头又是一动,祭出黄麻绳。
这根由陈三郎亲自炼制而成的开光品阶法器,驭使起来,却比小剑还要自如两分,并给予他更多的满足成就感。
黄麻绳,本来只是一根普通的绳子。用来捆绑大一些的猛兽恐怕都绑不住,会被挣破冲脱。但经过秘法炼制后,成为法器,却能将凶悍的妖物捆得死死的,动弹不得。
化腐朽为神奇,不外如是。
经过好几番实战,以及一直以来从不间断的淬炼,黄麻绳愈发精炼凝实,黄灿灿。如同黄金打造,早被打磨掉当初的粗糙。
每一样法器,其实都存在进阶空间,视原料材质而定。进阶空间阔窄不同。
例如这根黄麻绳,由于原材料稀松平常,最是等闲。那进阶空间自然不会太大,只能止步于开光品阶。而不大可能晋身玄品级别。
这是由事物的本质决定的,要想改变。则需要极其漫长的时间浸淫。计算起成本,并不合算。
法器分为开光、玄品、灵通三大品阶,每个品阶之间又可按照威能高低划分阶段。一件开光法器,从最低等阶段淬炼到极品层面,就得好几年坚持的打磨才行。
陈三郎手头的这一根,卖相已经炼得颇为不俗了,但究其真正的威力杀伤,只能算得上是开光品阶的中档次而已,比那些受人加持的最低级开光法器胜上一筹;和灵通级又远远不如,起码还要打磨好些时候才能达到那个品阶。
正因为如此,他打消掉再炼制两根黄麻绳的念头。
器物用具,在精不在多,打磨一根,已累得如同做牛做马,要是好几根,哪里忙活兼顾得来?
意念驱动,收了黄麻绳;嗤的一下,小剑归匣。
他睁开眼睛,站到窗前,见月光清冷而皎洁,真是个好夜晚!
第二天清晨,早早起来,洗漱干净,到楼下坐着,叫了一笼白菜包子,又点了一盘肉,一盘菜蔬,慢慢吃起来。
斯文书生,吃得如此丰盛,却是少见,引得掌柜和店小二看多几眼。
店小二提汤过来的时候,忍不住问道:“书生,你这是要出远门的吗?”
陈三郎点点头:“嗯,吃得饱些,才好赶路。”
“去哪儿?”
“长安。”
闻言店小二不禁诧异:“去京城干嘛?”
陈三郎没好气地道:“一个书生去京城能干嘛,当然是考试了。”
“你去京城考试?”
店小二大吃一惊:“就你一个?”
陈三郎喝了汤,打个饱嗝,扔下一块碎银,背上书筪,淡然道:“一个人够了。”
大踏步出门而去。
店小二收拾碗碟,嘴里喃喃道:“这书生莫非有病,一个人去京城考试,孤零零的,半路被大虫吃了都无人知晓。”
前往京城之路,万里迢迢,有山有水,许多地段官道不通,颇为难行,更充斥着各种各样的凶险。
贼寇、毒虫、猛兽……还有不可预测的疾病等。
摊上任何一样,都不好受。稍不留神,小命就得搭送在路上了。
“哎呦,忘了问他去考什么试了。”
那边掌柜见他念念叨叨不干活,当即叱喝道:“考什么试关你屁事,你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哼,现在去京城考试,那当然是考会试的啦。”
店小二睁大眼睛:“那他不是一位举人老爷了……”
陈三郎出到城外码头,见昨日订好的那艘商船已经停泊在那儿了,有商船管事的在吆喝着,指挥苦力往船上搬运一些货物。
“陈公子早,你先请上船,船舱房间都安排好了。稍作休息,半个时辰后便开船。”
这管事见到陈三郎,非常客气地招呼道。
昨日订船的时候,他已看过路引文书,知道陈三郎身份,自不敢怠慢。只是看见陈三郎孤身一人,背负书筪远行,身边没有书童没有伴当随从,就觉得有些稀奇。
就有一名小厮跑来,带着陈三郎到船舱房间去。是单间,地方不算大,但一个人住绰绰有余,而且打扫得干净。
陈三郎觉得满意,赏了小厮一串钱。
小厮眉开眼笑:“陈公子,每天用膳你尽管吩咐,可以到饭厅去吃,也可以让小人送来。”
交纳的船费并不包括饮食,吃喝方面需要另外用钱。至于用钱多少,就看你吃什么东西了。酒肉鱼鲜的话,价格不菲,反正比岸上的消费要贵一倍的样子。算起来,路程上的吃喝,要比路费贵得多。
约莫半个时辰,船只开动,鼓起风帆,逐流而去。
陈三郎将行李放在房间中,走出甲板上观望,见到两岸青山,船后面江水翻滚,层层叠叠,仿佛在依依不舍地相送一般。他就叹口气,吟道:“仍怜故乡水,万里送行舟……”(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九章:宝藏传闻,许珺寻父
洞庭镇,一个古老而平静的小镇,形成在洞庭湖畔,与天下闻名的岳阳楼比邻。镇上的居民出身,基本都是渔民,靠在湖里打鱼为生。
由于洞庭镇地位超然,不受朝廷管辖,没有税务之类。而多年以来,慕名前来的旅客络绎不绝,镇上的旅业和饮食业蓬勃发展,收入非常可观。久而久之,居民们基本不用再风吹日晒地出湖打鱼了。
小镇占地不大,只得一条街,笔直延伸。街道两边,节次鳞比地排列开来的不是客栈,便是酒楼。
街道上,铺着整块整块的长条青石板,不甚整齐,有些平仄的样子,可人走在上面,感到踏实。
镇头入口处,竖立一块高约一丈的石碑,上书“洞庭”两个红字。令人奇怪的是,这两个字写得扭扭歪歪,仿佛孩童涂鸦般,甚不美观。
石碑的历史悠久,还在小镇形成之前已存在,不知何人立下;至于碑上的字,有传言说是龙君当年喝醉酒,一时兴致狂发写下来的。
传言真假,早不可考据,唯有铁一般的戒律在镇上依旧有效,不可违背:妄动干戈者,死!
洞庭湖乃天下大泽,灵气葱郁,周边更是遍布药草、以及一些珍罕原料,甚至还有宝藏的说法。
其中流传最广也最深入人心的,便是关于“大虞国库”的传闻。
大虞,就是前朝。
百年前,夏商起事,逐鹿中原。最后的决战在洞庭湖边上进行。根据史书记载,有“龙战于野。其血玄黄”的字句。
大虞一战而灭,化为历史尘埃。据说有余孽逃亡。流落天涯,隐姓埋名;又有说法,是关于大虞末帝,将一批价值连城的宝物藏于洞庭湖某处。原本用作日后东山再起的战略资本,但全军覆灭后,他不愿成为俘虏,投湖而死。这宝藏也就成为秘辛,具体地点再无人知晓。
百年来,奔赴洞庭湖的修士。江湖侠客犹如过江之鲫,其中大部分人都是奔着这宝藏而来的。
宝藏里头不仅有着数不胜数的金银财宝,还有超越世俗力量的法器法宝,功法秘籍等。
这些,都是大虞王朝统治天下数百年所搜刮积攒下来的家底,堪称“国库”。
夏商王朝灭大虞,为了寻找这宝库,也派遣了一支军伍到洞庭湖来,进行寻找挖掘。
然而洞庭湖实在太大太大。浩瀚无垠,周边青山连绵万里,莽莽苍苍;洞庭湖水更是深幽如海,不可触摸……
这么多年来。关于大虞宝库的线索层不出穷,甚至还有相关的藏宝图流传于世,但最后都被证实是伪造之物。
大虞宝库。好像是镜中月水中花,只存在于人们的念想当中。
暗地里。有人认为,宝藏其实已经被龙君夺走。收在龙城中了……
……
这一日,黄昏时分,夕阳西落,濡染半天红霞。
有新的旅人来到了洞庭镇。
她身形窈窕,头戴斗笠,当抬起头时,便露出一张娇媚的红颜,仿佛令得天上的夕阳都为之失色。
许珺。
她一路跋涉,一路经历,终于赶到了这里。
作为单身少女,哪怕换了男装,在路上的时候谨言慎行,处处小心,可依然不可避免地遭遇到一些意外事故:
比如说,她被两个江湖侠少瞧破行藏,一路纠缠不清,大献殷勤。
许珺自幼跟随父亲闯荡江湖,自有眼色,对他们毫不理睬。
两位侠少见这女子油盐不进,不受诱、惑,按耐不住了,竟施展出下三滥的手段,在饭菜里下迷药,准备将许珺弄晕了,然后为所欲为。
许珺早有戒备,当场掀了桌子。
事情败露,两位侠少老羞成怒,干脆来强的——最后的结果却是,学艺不精的他们被许珺一刀一个,做了亡魂。
前一阵子,路经黑风岭,许珺又遭遇到一伙占山为王的山贼,足有二三十人。他们在山林间设下套子,专门拦路剪径,杀人越货。
许珺差点被绳套给困住,幸好闪避得快,没有中招。然后就是一场正面厮杀,她手持薄刃,浴血杀出重围,身上受了两处伤。但她并未就此离去,在附近养好伤后,杀个回马枪,再度杀上黑风岭,将一窝山贼,从大当家到死跑龙套的,全部杀个干净。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但许珺报仇,从早到晚。
十多年颠肺流离的生活,早让她明白:人活着不容易,女人活着,更加难。
所以,有时候你必须心狠。对方不把你当人,你就没必要把他们当人。
以前的时候,许珺没少经历这些,但那时候,有父亲在,没有解决不了的困难,往往也不用她出手。
然而这一次不同,一个人,一柄刀,一条路。想要走过来,只得靠自己。
现在,许珺终于来到了洞庭镇,站在镇外,稍稍驻足片刻,举步走进来。
傍晚时分,镇上十分热闹,各色打扮的人来往奔走。其中许多人头戴斗笠,遮掩面容。他们身上,或长或短,都带着兵器,显然是江湖中人。
这么多江湖人聚集在一处,换了别的地方,估计稍微一个摩擦,便会大打出手,血流成河了。
然而在不能动手的洞庭镇,哪怕仇家在街上相遇,也只能站着对持,然后看谁的眼睛瞪得更大些,目光更凶狠些,而或,学泼妇骂街,叉着腰过嘴瘾。
许珺漫无目的地走着,想着心事:父亲留言,说让她来洞庭湖,可并未说清楚具体地点,所以,她根本不知道到哪里去找人。
她更不明白的是:为何父亲要自己来洞庭湖呢?
许念娘看着天天买醉不靠谱,实在自有分寸,做事必有含义。
这一点,许珺深信不疑。
忽然,脑海灵光一闪:父亲一日不可无酒,他只要在洞庭湖,就肯定会上酒馆来。
那么,找镇上的酒馆询问,自然便能够获悉父亲的行踪了。
许念娘外形儒雅,加上一件洗得发白的青衫,便是显眼的身份标识。
想到做到,许珺立刻从镇上第一间酒馆开始着手查问。(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章:姑娘留步,道士指路
(感谢书友“南宫正云”“我笑猫小”的慷慨打赏!)
“小姑娘,你新来的吧,懂不懂规矩?”
酒馆里的店小二头也不抬,懒洋洋地说着。
许珺一怔,但很快回过神来,掏出一串钱。
店小二眼睛一亮,伸手拿钱,笑眯眯道:“你找我问人就找对了,我一对招子明亮有神,过目不忘,但凡来过本店吃喝的客人,我都记得清清楚楚。”
瞧着他睡眼朦胧,一只酒糟鼻,许珺差点要一记粉拳赏过去,心里忍住,将许念娘的外貌特征说了。
店小二咂砸嘴唇,想了想,斯条慢理地回答:“没有见过,我敢保证,他没有来本店喝过酒。”
许珺掩饰不住失望。
不过镇上起码二十多间酒馆酒楼,许念娘不可能每一间都光顾过,第一间没有线索,就继续下一间。
洞庭镇原本是个渔港镇子,民风淳朴,可随着一批批修士、江湖豪客涌入,随着旅业饮食业的迅猛发展,人心思变,各种规矩也就多起来。
钱多不压身,谁会跟钱过不去?
喝酒吃饭住宿的收入是不错,但消息买卖也十分火爆,早已成为洞庭镇生意的一部分。
许珺纯属打听人的,讯息要求不高,因而用钱也没有太多讲究,给个一串半串钱,等于是打赏。然而问得多次了,花钱如流水,也吃力。
她从泾县出发,陈三郎给了一包金银。路上花费了一部分,剩下一部分。却得节省点用才行。
时辰慢慢过去,入夜。镇上点起灯火。
许珺已经问到第十一间酒馆了。
这酒馆不宽,长长一条,显得深。里头摆着十多桌,每一桌上基本都坐着酒客,呼呼喝喝,推杯换盏,十分豪迈,满满的江湖风气。
“小二,你有没有见过这样一个人?年约四旬。中等身材,面皮白净,短须……对了,他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青衫……”
许珺满怀热切地问道。
她却没有注意到,身旁的酒桌上正坐着一个道士,在慢慢饮酒,听到她在找人,一对眸子,忽而如灯一般明亮起来。
目光落在许珺身上。在视线内,一些肉眼不可见的景象尽显无遗。
望气术!
一望之下,道士身子不禁一颤,心中疑惑丛生:“此女怎么也来洞庭湖了。她不是跟陈三郎一起?彼此定下名分,应该成亲了的……而且,她找的人。怎么和当天少主遭遇到那个人相符合……”
这道士,便是正阳道长。
他和少主元哥舒分别。元哥舒返回扬州,发散人手打探红鲤鱼的消息。不过关于红鲤鱼。实在千头万绪,无处着手,如同大海捞针一般,在短时期内,极难查到有价值的线索。
而正阳道长则选择留在洞庭湖这边,另有打算。
这一晚,他到酒馆里喝酒,就遇到许珺在到处找人,找的人,分明便是那天在岳阳楼上出现的神秘高手。
那神秘高手来去如风,打击了元哥舒一番后便消失得无影无踪,再没有在附近一带出现过,却不知道去了甚处。
不过洞庭湖本来就地域辽阔,虽然最出名最显著的地方是岳阳楼和小镇,但其他地方也不赖,多有人往。
而对于许珺,正阳道长印象深刻,在南阳府的时候便特地用望气术看过:命气隐晦,有着一股怪异的波动……
他当时断定,陈三郎之所以能够命气高涨,与此女甚有关系。
在堪舆相术上,像许珺这样的女子乃是典型的“旺夫”,外娇内媚,身藏名器,堪称极品。
本来这般女子,正阳道长也是在苦苦寻觅,找到之后,便给元哥舒做妻室。元哥舒已有妾四人,都是具备“旺夫相”的女子,但她们和许珺一比,却黯然失色,差得太多。
以许珺的容颜本质,几乎能当元哥舒的正妻了——遗憾的是,命气隐晦,未能勘破,不似出身富贵门第。在门第上,就显得不配衬。
门当户对,至关重要。
尤其是朱门大户,娶一个好门楣的妻子,娘家那边,岳父方面,能提供的帮助往往能起到关键性的作用,具有高度的战略意义。
许珺出身可能不怎么好,但这等命气时运,元哥舒若能娶她为妾,也颇有补益。
可惜的是,正阳道长发现她的时候,她已经和陈三郎定下名分,命气时运交错在一块,还非常融洽的样子。
这般情况,如果棒打鸳鸯,抢夺之,却有违天和,有伤人道,就算能霸占此女,也不能获得任何好处,还很可能遭受反噬。
故而正阳道长灵机一动,使出了圈养的秘术,将陈三郎视作资粮,养猪促肥。
许珺旺了陈三郎,陈三郎却为元哥舒做嫁衣,说白了,其实就等于元哥舒将许珺娶到手了。
果不其然,近期来,陈三郎时运高涨,不断增肥。
这一切,都在正阳道长的掌握之中。可这时候,许珺却忽而出现在洞庭镇上,所要找的人又不同寻常,顿时让道士感到某些敏感的可能性。
“抱歉,我没有见过这个人。”
店小二的回答让许珺失望,正准备去问下一间。
“这位姑娘请留步!”
她就回头,见到叫住自己的道士,面生得很,顿时提起警惕:莫名地,她对于道士,总有一缕敌意。完全说不出是因何而生,仿佛血脉里天生的。
道士感受到一分敌意,只当是人本能的戒心,随即呵呵笑道:“姑娘,贫道有礼了。”
打个稽首。
许珺问:“有什么事?”
“我刚才无意听到你打探人,碰巧,贫道似乎见过那青衫客。”
许珺一听,半信半疑,戒心未消:“在哪里见到的?”
“岳阳楼……”
顿一顿,道士又道:“贫道见到他的时候,他背负长条包袱,露出一截古铜色的刀柄,看起来,像个刀客。”
“就是他!”
许珺再无怀疑——她问人的时候,并未说出这个特征,道士能说得出来,定然是见过的。
这一柄刀,对于父亲具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虽然许珺未曾见父亲拔出来过,但每当夜深人静时,便会拿出布来仔细拭擦。
“你什么时候见到他出现在岳阳楼的?后来他又往哪里去了?”
赶紧追问。
道士微微一笑:“已过去好些天了,这青衫客凭栏望湖,然后便朝着那个方向去了,不曾再回头。”
手一指,指的是北方。(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一章:暗藏祸心,洞庭到了
北方山脉郁葱,翻山越岭后,便进入名州地域。
许珺闻讯,心中一愣:难道父亲在洞庭湖只短暂停留,便一路北上,前往京城长安去了?
长安乃天子脚下,向来是龙虎聚会之地。
只是那样,为何父亲当初留言,要自己前来洞庭湖汇合?以父亲的行事个性,既然让自己来,那么他定然会在此地等着才对。
除非,出了某些意外事故……
担心父亲安全,许珺忍不住问:“道长,那一天你见着他,可曾有什么状况?”
正阳道长心道:此女聪颖,果然不是那么好欺瞒糊弄的。
当下故作沉吟状,片刻道:“当其时,这青衫客似乎与一队人马发生了冲突,然后突围而去。”
许珺一听,果然如自己所料,赶紧问:“他有没有受伤?”
道士赞道:“青衫客武功绝伦,实在是贫道平生罕见的人物,哪里会受伤?”
许珺安下心来,拱手做礼:“多谢道长指路。”
转身出了酒馆。
道士目送她婀娜背影,眼眸掠过阴冷之色。他指着北方,就是故意要误导许珺到长安去,暗藏祸心。
屈指一算,那陈三郎应该也差不多从泾县启程,赶往京城参加会试了。以其目前的命气时运,考过会试并不困难。会试之后是殿试,如果能被圣上点中一甲进士,不管第几名,都将是气数极为旺盛的时刻。
人生四大乐事:久旱逢甘霖。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
前面两件不论。后面两件却是圆满经历。
到时候,陈三郎与许珺在京城相遇。又适逢金榜题名,气息缠身,怎能把持得住?
当两者颠倒衣裳,共赴巫山**,尽享鱼水之欢,便是气数巅峰——
猪已肥,宜亮刀!
这并非什么缜密的阴谋诡计,而是正阳道长依据卦象指示所作出的安排。他浸淫此道一甲子,推算无数。不曾出过纰漏。
天机冥冥,丝缕乍泄,便是玄机。
却说许珺离开酒馆,并未第一时间走出小镇,而是先到岳阳楼上,观望洞庭湖。
岳阳楼不隶属洞庭镇范畴,没有“妄动干戈者死”的森然规矩,但它屹立千年,至今依然完好无缺。堪称奇迹。
有人说,建造岳阳楼的木头乃是南山神木,坚硬如铁;也有人认为,这是因为来到岳阳楼的人为了表示对龙君敬重。基本都保持克制,就算有摩擦矛盾,也不轻易动手开打……
众说纷呈。愈发为此楼增添几分神秘色彩。
岳阳楼三层,四柱。主体纯木构造。那些木料天然有香味,蚊虫不侵。千百年不朽,确实不凡。
故而这些年来,有不少人曾打过木料的歪主意,但这些想盗取木料的人,无一得逞,最后都无声无息地失踪了。
有传言说,岳阳楼虽然没有规矩,可比洞庭镇还要可怕。
夜间的岳阳楼悬挂着灯笼;夜间的洞庭湖雾气袅袅,只能看到绵延无边的芦苇丛;再远些,就一片模糊,只听得波涛起伏轻轻拍动的声音,似有情人在耳边呓语,有一股撩拨人心的温馨。
许珺忽而想起了陈三郎,想起了他为自己写的诗,“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
她决定在洞庭湖过一夜,然后明天北上长安。
……
船只微微起伏不定,仿若巨大的摇篮,人在其中,觉得舒服。
若有所感的陈三郎蓦然从观想中睁开眼睛,目光看往北方——船舱房间并没有窗户,隔着厚厚的木板。
但他的目光似乎能穿透过去,看到外面,看到远方被夜色笼罩的山脉,以及那一个巨湖。
洞庭湖!
许珺应该早到了洞庭湖那边吧,不知是否和许念娘汇合上了。
对于那一位神秘兮兮的未来岳父,陈三郎倒有微词:既然答应女儿和自己定亲了,后面为何又叫女儿走?
坑女婿啊!
陈三郎觉得,见到许念娘,有必要好好谈一谈。
一夜无事,第二天清晨起来,走到甲板上,抬头见一轮红日从东方天际徐徐升起,煞为壮观。万道光芒蓬发,将一江水映照得美艳,日出江花红胜火。
和他一般,跑到甲板上观赏日出景色的人不少。
这一艘船,运着货物,也搭载着上百名旅客。其中一部分,是在南阳府上的船,一部分则是沿途上来的。
“道远,早!”
一个士子走上甲板,他年约三旬,头发梳理得整齐,浓眉,一双眼睛常常眯着看人,这是有近视的缘故。
读书人日夜攻读经义,虽然坐得端正,保持足够距离,但用眼多了,难免近视。
楚云羽,来自建德府的举子。
在扬州鹿鸣宴的时候,他便和陈三郎照过面,只是当时寒暄了两句,并无多少交集。
这次奔赴京城考会试,双方碰巧遇上,却是缘分。
与楚云羽一起同行的,还有他的好友,同样来自建德府的“柳清辉”。幽映每白日,清辉照衣裳。他是个苦读诗书的家伙,每天书卷不离手,出门也好,上茅厕也好,甚至吃饭的时候,都会在桌上摆一卷书,吃一口饭,读一行书。
如斯专注,简直和传说中的“书痴”有得一比了。
为此,柳清辉闹过一些笑话。未考取功名之前,在家乡里头被不少人嗤笑过。但功夫不负有心人,今科一考中举,衣锦还乡,过往因为爱读书而闹出的糗事,在乡亲们的口中立刻变成了雅事。
虽然考取了功名,但他苦读诗书的本心毫不改变。在船上的时候,依然书不离手,思路常跳脱,这边和人说话,那边突然间想到了某一段经义,就会摇头晃脑地念叨出来。
实在让人哭笑不得。
这些天,陈三郎亲身与他接触过,深有体会。
眼下见着楚云羽一个人,没有见到柳清辉上来,陈三郎便打趣道:“云羽,清辉又蹲茅厕去了?”
楚云羽面露苦笑:“每天一蹲,风雨不改。”
其实这个不算什么,关键是柳清辉每次都捧着书卷进去,一看入神,每次不蹲半个时辰绝不会出来。有时候蹲着蹲着,连大便都忘记拉着;又或者,忘记擦屁股就提着裤子出来……
这是个真正爱书如命的人,绝对能称之为“痴”。
陈三郎与楚云羽站在甲板上,说些闲话。
“咦,清辉出来了。”
楚云羽说道。
陈三郎望过去,果然见到一个衣着简朴,手里拿着一卷书低头在看的士子,正是柳清辉招牌式的出场姿态。
他看得痴迷,没有看路,一不注意就和一个人撞上了。
那人却也知道柳清辉,呵呵一笑:“柳相公,你真是太用功了,怪不得能中举,佩服,佩服。”
柳清辉恍然醒觉,脸上带着羞涩的歉意,看上去,像个大男孩似的,有点可爱。不过他年纪也不大,今年二十五岁而已。
“清辉,这边来。”
楚云羽叫道。
柳清辉就走过去,拱手做礼:“早。”
简单了断的一个字,随即又旁若无人地举起手中书籍看起来。
陈三郎偷瞄一眼,见这一卷书并非正典经义,而是一卷杂书,名曰:《鱼鸟堂笔记》。他也曾看过的,里面都是些志怪志异的故事,妖魔鬼怪,光怪陆离。
感觉诧异:“清辉,你也喜欢看这书?”
柳清辉沉浸在书中,没有听到。
旁边楚云羽一耸肩:“道远,他只要是书,都爱看……”说着,压低声音,说道:“就连《桃梅记》都喜欢得很,还一页页做了备注。”
《桃梅记》却是本很出名的书,故事很俗,写的是一个叫“龙傲天”的大官人,在家里与妻妾之间,与奴婢之间错综复杂的情爱之事,笔触大胆,描写细腻,据说艺术水平有好几层楼那么高。
这等世情小说,却被朝廷列为禁、书,不登大雅之堂。然而越禁却越多人喜欢看,私低里早传疯了。许多文人雅士几乎人手一本,还是手抄本,每天晚上看几页,心旷神怡,仿佛修炼了秘籍似的。
闲话不提,陈三郎听到柳清辉这等秩事,简直无言以对。如此看来,他并非单纯的迂腐书痴,有别于一般的书呆子。
看完日出,众人渐渐散去。
船只已启航,站在甲板上风颇大,呼呼吹着,吹多了,人容易着凉生病。
回到船舱中,楚云羽问 :“道远,估算日程,还有三四天左右,就能到洞庭湖了。下船后,你有何打算?”
陈三郎回答:“我想先在洞庭湖那边游玩一番,才继续北上京城,你们呢?”
楚云羽道:“我倒也是想,但清辉说路上不宜滞留,早些到京城,安心准备考试。反正考过试后,也是原路返回,再游玩不迟。”
陈三郎点点头:“这样也好。”
楚云羽又道:“道远,你孤身一人,路上可得注意小心些。”
他和柳清辉作伴同行,身边又带着随从,自然比较安心。
五天后,中午时分,船只靠岸,一段枯燥旅程终于抵达终点。
洞庭湖到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二章:小剑示警,畏之如虎
下船后,与楚云羽柳清辉分别,他们两个到附近市集,斥资购买一辆马车,用来赶路。马车辚辚,向北而去。
陈三郎则要到洞庭湖畔转一转,心里想着,不知许念娘父女是否还在此地。他们若在,彼此相逢,自然乐事。
先找一个当地人,询问风土人情。当花了五百钱后,对于当地状况基本有了一个大概了解。
洞庭湖浩瀚如海,与中州、扬州、雍州、名州四大州郡接壤,但如此大一块地域,最出名的无疑是位于扬州和名州夹角处的洞庭镇一带。
说起洞庭湖,狭义上基本都是指这一块地方。
洞庭镇、岳阳楼、以及资源最为丰饶的龙君山,都在这里。而前朝被灭古战场,被人津津乐道的“大虞国库”失落地点,也在此处。
湖域辽阔,陈三郎不可能完整走一圈,那样的话,起码得耗费几个月光阴,故而他着重游逛的地带,就是洞庭镇。
船只泊岸的码头距离洞庭镇还有一日路程,就雇佣一辆马车驶去——自从上次到扬州时经历了黑马车一事,陈三郎多了个心眼。
天下广袤,人口万千,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黑车有,黑店更多。他们的存在远比贼寇隐蔽阴险,防不胜防。
陈三郎虽然身怀术法,又有些武功,但如果粗心大意,遇上下三滥手段,也不保险。不知多少英雄好汉,纵横江湖,不可一世。最后却被宵小谋害,死得糊里糊涂。
入夜时分。马车抵达洞庭镇。在镇头处下车,打发马车回去。定一定神。陈三郎就看见竖立在街头的石碑:
“洞庭!”
两个字扭扭歪歪,如同小孩涂鸦的字样,显得古怪。
陈三郎这几个月也算走南闯北,去过不少地方,但凡大一点的集镇,都会竖立碑铭,书写地方名称。
那些字,要么是正楷,端正凛然;要么是行书。开阖匀称。
像眼前这样的字,实在未曾见过。
看了一会,没发觉什么,陈三郎就不再理会,迈步入镇——他并不知道,在多日之前的一个黄昏,许珺就是这样进入小镇的。
找了一间客栈住下,这地方不愧“景区”之名,住宿死贵。比起扬州,都要贵上一倍,令人咂舌。
下来吃东西,果不其然。一盘肉的价钱,在别的地方都可以买一头羊了。
吃饱之后,上楼休息。第二天早上。起床梳洗完毕,正式开始逛荡。
由于相距时日太久。他并未指望能碰上许念娘父女。虽然俗话总是说“无巧不成书”,但这事委实渺茫得很。期望过高,反而失望得重。故而这番游逛,更多的是出于游玩见识的心理。
洞庭天下水,岳阳天下楼。
这句话,陈三郎都听得耳朵出了茧子,今天终于到了地方,不好好看一看,都对不起自己。
岳阳楼和洞庭镇挨边,出去拐个弯便到。
岳阳楼第一层,以花岗石为基,坚硬扎实。三层木楼,飞檐,斗拱,风雅古典,又有恢弘凝重的气势喷薄而出。
进入楼中,首先是一个方形厅堂,两边回廊,各有偏殿;拾级而上,二楼三楼,建筑风格如一。一些影壁墙壁上,则留有不少古往今来文人骚客的墨宝,有诗有词,歌赋文章,一应俱全。
墨宝下面,写着作者名讳,都是些名人。
陈三郎甚至看到周分曹的作品,他写的是一首七绝。读之,韵律严谨,辞藻讲究,诗意漾然,是一首佳作。
逛完二楼,上三楼,最后扶栏眺望,望见远处碧涛万里,其中有小岛卓立,渔船摇曳,间或鸥鸟飞翔,引颈长鸣……
真是风景如画,美不胜收。仿似那滚滚湖水奔涌到心头来,能令人萌生志存高远之感,心旷神怡。
想当日,小龙女敖卿眉就是从此湖中逃离,化身红鲤,万里逃亡的……
驻足观望良久,陈三郎叹息一声,转身下楼。心中暗暗称奇,据说这座古楼并无具体的主人,又不受朝廷管辖,那日常维护管理,究竟是何方人士在做?是洞庭镇上的人吗?
正想着,下到二楼的时候,就见到一个老人拿着一柄扫把,慢慢地扫着台阶。
这老人背驼如峰,高高隆起,但由于他本身的身量就颇高,因而即使驼背,整个人看上去,也显得高大,给人一种奇特感觉。
他年近古稀,头发稀稀拉拉,一张面容,皱纹如树皮,又有些带着黑色的老人斑点。
这些斑点,连手上都有。
陈三郎一下子注意到其中不同寻常的细节问题,他觉得老人脸上手上的斑点仿佛很是规则,呈椭圆形,色泽也与正常的老人斑不大一样。
忍不住多看了一眼。
老人忽而停住扫地的动作,咧嘴朝他一笑:“公子下楼,小心台阶。”
其嘴里牙齿十不存九,很是空洞。
陈三郎心一凛,拱手道:“多谢老丈提点。”
一步步迈下台阶,下到一楼,始终不再回头看过。因为就在刚才老人注视着他,开口说话的时候,他脑海里传递过来斩邪剑一股非常激烈的情绪波动。
这股情绪中竟蕴含着惧意。
因为畏惧而示警,拼命提示着陈三郎,要他离开老人远一点。
小剑示警,这不是第一次,却是第一次表现出了害怕。以前遭遇尸魁、螃蟹等,小剑示警,却是兴奋雀跃,几欲要破匣飞去,展露锋芒去降妖除魔,斩杀邪魅。
但这一次,它居然流露出了畏惧的意念,像是绵羊看到了老虎那般!
不对,在那股情绪中,小剑还表示出了某些不甘……害怕,或者只是在绝对力量差距悬殊的基础上,所下意识的一种回避,并不意味着它完全懦弱……
只是,这屈身在岳阳楼扫地,如同奴仆般的老人究竟是何方神圣?
陈三郎下楼后,老人继续低头扫地,他的动作很慢,但每一下,都很有力,被扫过的地方,每一层台阶立刻变得干净无比:
“倒是个,有些意思的小家伙……”
低低的声音嗫嚅道,细不可闻。(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三章:再见逍遥,富道有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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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了岳阳楼,陈三郎脚步加快,也不回洞庭镇,而是朝着对面的龙君山而去——先前小剑示警,固然畏之若虎,但老人本身,并未做出任何对他不利的事情。彼此只是一次偶遇,无需过分惊惶。
其实来洞庭湖之前,他已经有遭遇“奇人异士”的心理准备。作为一个见过小龙女,手下有螃蟹雄鱼精两大妖将的**型书生,陈三郎如今的心性坚韧得很,绝不会轻易大惊小怪的了。
龙君山不甚高,但非常绵长,蜿蜒延伸,一直沿着湖畔围绕。看上去,如同是一道天然堤坝,守护着洞庭湖。
龙君山名,因此而来。
山上林木郁葱,花草茂盛,其中生长着不少珍贵的草药植被,因而多有采药人前来采集;至于飞禽走兽之类,更是繁衍无比。
靠近洞庭镇的这一截山脉,由于游人众多,开发了出来,修建了路径,还有凉亭等,差不多是一个景区般的地方了。
现在陈三郎就是顺道到山上走一走。
此时,和他持同样目的的游人为数不少,但他们大都三五成群,都是些文人骚客,前来游山玩水,吟诗作对的。
听着那些酸腐的应景之作,陈三郎暗中好笑。他最听不得文人间的互相吹捧,太假,太肉麻。圈子当中,只要一人想到了句诗,张口吟出来,也不管长短平仄。别的人立刻拍手叫绝:
“好诗好诗!”
“此句浑若天成,真乃绝世佳句也……”
然后被吹捧的那个没有半点自觉地在那儿洋洋得意。而或故作谦虚地说:“谬赞了……”
陈三郎实在接受不能,干脆眼不见为净。耳不听为明,走自己的路去。
越走越高,最后到达顶峰上。
这里颇为荒芜,路径不通,来到此处的游人罕见,就算遇着个人,不是猎户,便是采药人。
陈三郎出了一身汗,见山顶上有块大青石。便走过去,坐下,擦一把汗,然后从书筪中拿出干粮清水,慢慢吃喝。
书筪中主要的行李书籍等物,都放在镇上客栈的房间中,出来时只背负些干粮和水,显得轻盈。
嘭!
突然之间,一声大响。来自前面的一座山头。
陈三郎闻声看去,见到那边一股尘土飞扬而起,动静似乎不小。
说时迟,那时快。就见到一道身影快速地冲过来,只是仿佛正在逃窜,身形显得狼狈不堪。
这是个道士。挽着个道髻,插一根枯树枝。面容很年轻,一对小眼睛。总是一副永远睡不够的模样,显得无精打采。他显然刚跟人大战了一场,身上道袍七零八落,脏兮兮的,如同乞丐模样。
逍遥富道!
可不是那个最喜做高人装扮,然后帮人降妖除魔赚取银两要娶美娇娘的逍遥富道吗?
据其自报家门,是崂山第一百零八代的嫡传弟子。
陈三郎早非吴下阿蒙,从敖卿眉那里知道了许多关于修士界的见识,从而得知这崂山在一千年前算是一个大派,善于符咒之术;但千年后的今天,崂山人才凋零,势力式微,传承都快要断绝了。
陈三郎很是怀疑,这逍遥富道很可能已是崂山硕果仅存的一个传人。至于他的修为实力,在凡夫俗子眼中是神仙,可在修士界,估计也就是个二流水平。
当初在南阳府,斩杀尸魁,陈三郎出的剑。然而逍遥富道以为是蜀山剑仙所为,敬畏有加,然后就念念叨叨地跑掉了,原来是来了洞庭湖。
作为修士,奔赴洞庭湖有无数个理由,所以不足为奇。
陈三郎见到他,不禁开口叫道:“逍遥富道长,你怎么啦?”
逍遥富道显然也没有预料会在此地和陈三郎遇上,一愣神,但随即装作没听到,嗖的,身形毫无停留。但在经过陈三郎身边时,忽而扬手扔下一件事物,噗地有声。
陈三郎正感纳闷。
呼!
一团黑风,平地卷起一股沙尘,很是迅猛。
陈三郎大吃一惊,他隐隐见到黑风中分明裹挟着一个人,由于太快,根本看不清楚面貌,只隐约见到他一头爆炸型黄发,极其威武霸气。
这个人分明是在追杀逍遥富道,看都不看陈三郎一眼,只把他当做是寻常的书生游客了。
唰!
转瞬而过,真是快如风。
这是遁法?
陈三郎眼睛明亮,认出了这一门术法。
所谓遁术,就是修者修炼用来赶路追逐的术法。修者毕竟不是神仙,难以做到真正的腾云驾雾,一个跟斗十万八千里那些,真是神话。不过遁术修炼有成,也是极其快捷,比什么千里马之类,还要快得多,而且看上去双脚离地,堪称陆地神仙。
遁术有诸多种类,风遁、土遁、水遁、符遁等等。
陈三郎所学的《真龙御水诀》,其实便是一门十分高明的水遁术法。不过目前他没有学到家,速度不那么快而已。
刚才追逐逍遥富道的修士,使出来的风遁就颇成气候了,平地生风,又快又稳。
这样的速度,追上逍遥富道并不困难。
看来这崂山嫡传弟子有难了。
陈三郎对他印象倒不错,彼此间也算合作过一回,算起来,自己还欠他一笔降妖除魔费呢。
然而这等层次的交锋,却不是陈三郎轻易能帮得上手的。他心思一动,想起刚才逍遥富道经过时所丢弃的事物,赶紧低头去寻。
草丛中,一物赫然在,体积不大,犹如婴儿的拳头,通体漆黑,呈现不规则的圆形,体表上有些蜂巢般的小洞。
这是什么,看着像块陨石。
陈三郎不明所以,捡拾起来,发现事物非常轻,有点古怪的样子,心里想道:刚才逍遥富道假装不认识自己,又丢下此物,毫无疑问,这东西肯定是关键所在,是要自己拿了东西赶紧下山去……
想到这,不再犹豫,找路下山,回洞庭镇。
他走后约莫半刻钟,呼,黑风旋舞,现出一个黄发彪悍汉子,大手抓着一人,正是逍遥富道。
道士被制住,动弹不得。
黄发汉子将其往地上一扔,一脚踏在胸口处,恶狠狠道:“说,你把陨星宝石藏哪里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四章:陨星宝石,灵通法器
“说,你把陨星宝石藏哪里了?”
黄发汉子一脚踏在逍遥富道胸口上,颇为使劲。
成为阶下之囚,逍遥富道满脸沮丧,干咳一声,吐了一口血:“半路上扔了。”
“扔了?”
黄发汉子明显不信。
那陨星宝石算得上天材地宝,上佳的炼器材料,将其熔化,灌注到法器之上,能大幅度提高威力,甚至还有一定概率使得法器产生质变,从而突破进阶。
如此宝物,好不容易才抢到手,岂会随便扔掉?
黄发汉子面露狞笑:“崂山小道,看来你是敬酒不吃吃罚酒,要逼本爷出手段!”
说着,伸手往悬挂在腰间的一口黑皮葫芦上一拍——这葫芦不大,通体黝黑,仿若铁铸似的。
“蓬”的一响,葫芦口打开,“嗡嗡嗡”地飞出一团黑影,却是数十只黑蜂。每只大约两寸长短,突眼肥肚,状甚狰狞。
“黑水蜂!”
逍遥富道惊叫出声。
这种毒蜂大名鼎鼎,被它蜇到,伤口会奇痒难忍,不得不伸手去挠抓,直抓得皮破血流,肉绽见骨不可止。
“真是扔了,因为我想着,反正自己得不到……”
逍遥富道叫得像杀猪似的。
黄发汉子鄙视他一眼:“叫啥叫啥,本爷还没有让毒蜂蜇你呢……好,那你说扔到哪里去了?”
“刚才逃经这里,顺手一扔……”
逍遥富道伸手乱指地面的草丛。
黄发汉子冷哼一声,口中念念有词。数十只黑水蜂便飞散开,一些在半空盘旋。一些收了翅膀,簌簌地钻进草丛中。
原来这些毒蜂不仅会蜇人。也被训练得能用来寻物。
过不多久,一只毒蜂若有所获,飞回来,落在黄发汉子的掌心中,一边剧烈地震动着腹部,一边走八字形盘旋不定。
这是蜂舞,具体表达的意思只有驯养者才能破悉。
黄发汉子见到,不禁一愣:“没想到陨星宝石居然真被你扔到地上了。”
他根据这只黑水蜂指引,找到发现陨星宝石气息的地方。然而那儿空空如也,只有块破石头。
脸色登时阴沉下来。
站定,闭目,回想先前的状况。很快,脑海掠过一个白面书生的身影——难不成,宝石被他捡拾去了?
睁开眼睛,喝道:“崂山小道,那书生是不是你同伴?”
逍遥富道叫起撞天屈:“我怎么会有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同伴?”
“嘿,不管如何。反正放你不得。好,本爷今天慷慨,喂你吃一条宝虫。”
逍遥富道自是知道对方所谓的“宝虫”是何等毒物,赶紧说道:“黄大仙。你养宝虫不易,就不要浪费在小道身上了……”
黄发汉子不由分说,伸手往腰间一口皮囊一掏。片刻拿出一根竹管,伸手弹开密封住竹管口的蜡泥。再一弹竹管身。
沙沙!
就爬出一条百足蜈蚣来,足有六七寸长短。遍身斑驳,一对触角,摇摆不定。
逍遥富道见状,面色都白了,嘴唇抿得紧紧的,不留一条缝。
黄大仙冷笑道:“再不张嘴,本爷让它从你鼻孔钻进去,耳朵进去也行,要不干脆脱了裤子,从后面的洞进去,定然更加刺激。”
逍遥富道心中大骇,心想这一次真是倒霉透顶,碰上这一个蛮横毒辣的家伙。
这黄大仙乃是修士界有名的旁门狠角色,修习一本《百虫毒经》,擅于驯养各种毒虫,阴狠无比。
所谓旁门,自是相对蜀山、白马寺、昆仑这些正统大派而言。原本逍遥富道出身的崂山,也算是一个大派,可惜零落已久,传承式微。到了他这一代,更是悲惨,许多符咒术法都没有学会,修为实力勉强挤进二流水平。行走世俗,当个“高人”绰绰有余,可面对真正的狠人,就远远不够看了。
眼看那百足长虫在黄大仙的驱使下,慢慢朝着嘴上爬来,逍遥富道只觉得毛骨悚然:“黄大仙,大家都是修士,莫要太过分!”
黄大仙哈哈一笑:“过分又如何?有本事,叫你那死鬼师傅从地下爬上来,找本爷报仇。”
听他辱及师尊,逍遥富道大怒,奋起一股气力,挣脱开来:“本道跟你拼了!”伸手从袖中拿出一幅卷轴,看上去,如同一幅画一样。只是比较厚重,纸张陈旧,古色生香,相当有年头的模样,仿似古董。
黄大仙眼睛一眯——刚才他将道士抓住,当场进行搜身,将逍遥富道身上许多符箓都搜寻出来,当战利品缴获了。但并未发现这幅卷轴,却不知藏在了哪里。
作为老牌修士,黄大仙见识渊博,立刻想到关窍所在,眼睛一亮:“乾坤袖!”
《乾坤袖》,崂山独门秘法,练成之后,能在道袍袖口处开辟一处芥子空间,用来储物,非常便利。
在修士界,其实类似这样的术法不少,究其本质,就是一件奥妙法器,视品阶高低,容纳空间大小不定。
逍遥富道从乾坤袖中拿出这卷轴,脸色微微一滞,但随即下了决心,一把打开,足有三尺长,四四方方,上面画着风景事物,是一座孤零零光秃秃的山峰。在右上角,则是一个圆圈,也不知道代表太阳呢,还是月亮。
这画法很是粗糙,信手涂鸦般,没有丝毫美感。
这是……
黄大仙感到奇怪,但对方既然珍而重之地拿出,定然是压箱子的宝贝,不可怠慢。
逍遥富道突然咬破右手中指,流出血来。然后举起手指,往卷轴上那圆圈一点。
这一点。便好像往平静的古井里投掷进一块巨石,掀起一阵波浪。
嗡!
那圆圈得了鲜血濡染。竟仿佛要活过来,本来粗糙的线条红光迸射。瞬间化成一轮骄阳。
阳光凶烈,映照之下,一些飞舞在半空的黑水蜂竟立刻冒出黑烟,化为灰烬。
黄大仙大吃一惊:“灵通符咒!”
毫不犹豫,当即施展风遁,转身“嗖”的跑得无影无踪。
灵通符咒,便是一件灵通级的法器,仅次于传说中的法宝之下。威力颇大,厉害得很。
在修士界。绝大部分低阶修士,用的都是稀松平常的开光法器;中等水平的,能拥有玄品法器就相当不错了;至于灵通法器,可遇不可求,往往只有那些大派传承的弟子才能具备。
一件灵通法器足以让施法者修为实力跃升几个台阶。
虽然不知道逍遥富道为何一开始的时候没有拿出此宝,但黄大仙作为旁门的成名人物,不仅仅心狠手辣,而且心性谨慎,绝不轻易与人进行生死搏斗。
这也是修士界不成文的原则。
人活着不容易。能成为修士更不容易。修士吐纳天地元气,追求的是长生。而逞勇好斗,却是大忌。动辄生死相搏的,就更不用说了。很容易陨落,毕生追求化为泡影。
当然,并非说修士畏惧争斗。而是在没有必要的情况下。他们绝不会斗得你死我活。
这一点,和江湖武者有很大区别。武林中人。讲究快意恩仇,仇不过夜。有时为了一句口角便拔刀相向,不死不休。
故而武者多勇却少寿,没几个能寿终正寝的。
眼下情形,逍遥富道被逼亮出灵通符咒,黄大仙一见,下意识就选择避其锋芒,反正陨星宝石又不在道士身上,没有必要与其斗得鱼死网破的,不值当。
见惊走了黄大仙,逍遥富道松一口气,感觉身子一阵虚弱,头晕目眩,心头阵阵气血翻涌,几乎要吐血出来。
他修为尚浅,根本不能驾驭这件师门重宝,一旦使用,必定会遭受巨大反噬,因此不敢轻易动用。
长吸口气,将悸动压制下去,赶紧收了卷轴,飞快朝山下奔去。
唰!
其前脚刚走,刚才逃遁的黄大仙身影立刻闪现,一对眸子,精光熠熠地盯着逍遥富道的背影,嘴角流露出冷笑:“嘿,真以为本爷的胆子是那么小吗?我就知道有蹊跷。”
他并未第一时间追赶,因为他的目标根本不是道士,也不是那卷轴,而是陨星宝石。
杀了逍遥富道,对黄大仙没啥好处;而灵通符咒固然是宝物,可作为崂山秘传之物,别人就算抢夺到手也无法炼化使用,没有用的东西,和废物无异;从头到尾,黄大仙都意在陨星宝石。
他才不信逍遥富道会随手扔掉,要么道士把宝石藏匿到乾坤袖中了,要么是用一些移花接木的手段,转移掉了。不管如何,先静观其变,摸清楚底细再下手不迟。
却说逍遥富道走得急,一刻钟后,终于来到洞庭镇上。快步入镇,他如释重负,安全了。
“这黄大仙,难道真被吓跑,不敢来了?”
心里有些忐忑,但路上曾几次回头张望,后面都没有动静。
不管他了,先找陈三郎再说,在街上东张西望。
“咦,还喝上了?”
可不是陈三郎吗,正在一间酒馆坐着,独自小斟,状甚悠然。
一身破烂的逍遥富道走过去,毫不客气在他对面坐下,拿起一双筷子就夹肉猛吃。
忽然间,细微的破风声,一只黑水蜂从道士破烂的衣衫夹缝中飞走,转瞬不知所踪。
酒馆嘈杂,道士和陈三郎都没有注意到。
嗡!
却是陈三郎身怀的木匣中,小剑若有发现,微微一动。(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五章:书生道士,合作无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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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三郎眉头一皱:怀剑日久,心意相通,从未有无的放矢的时候。那这一次,因为何事?
抬头观望酒馆,人声嘈杂,但并无奇怪的地方。
难道,是因为逍遥富道?
道士饥肠辘辘,大口吃肉,大口喝酒,忽然见到陈三郎目灼灼地盯着自己,不禁一怔,满嘴油腻地道:“我鼻孔里长出花了吗?”
陈三郎嘴一撇:“看你的样子,似乎刚被一头老虎碾压蹂、躏过一般,比叫花子还叫花子,高手形象都不要了?”
道士唉声叹气:“别说了,差点没命回来。”
难得见他吃瘪,陈三郎打趣道:“你不是高手吗?”
道士苦着脸:“我是高手,可惜一山还有一山高……不提这一茬了,书生,东西呢?”
“什么东西?”
陈三郎佯作迷糊。
逍遥富道又往嘴里塞一块肉:“那东西又不是金银,对你没用,快拿出来吧,免得怀璧自罪。”
陈三郎晒然道:“别哄我,定然是宝贝。”
道士看着他,语重心长:“书生,就算是宝贝,你也用不了。”
陈三郎嘿嘿一笑:“我可以用来当暗器呀。砸砸恶犬也行。”
道士听得眼睛鼓起来:“书生,亏你想得出来。你用肉包子打狗,也比用它来打狗好。”
顿一顿。又道:“此地人多口杂,上你住的客栈房间去。”
陈三郎结了账——本想再逗一逗他,要他给钱,可瞧道士浑身破破烂烂,能拿出一文钱来才稀奇。
进入房间,道士立刻手脚麻利地关门关窗,像做贼似的。
陈三郎问道:“难道你那对头追到镇上来了?”
逍遥富道回答:“暂时没见着,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陈三郎点点头。就从怀中掏出那块陨石般的事物来,放在桌上。
道士拿在手里,爱不释手地抚摸着,像是在抚摸心爱的情人。
陈三郎问:“跟我说一下这究竟是什么宝贝呀。”
道士给他个白眼:“我说你一介书生,不好好读书写字,问这个干嘛?”
陈三郎跳起来:“那你明知道我是书生,却把东西扔过来,幸好没被那黄发汉子看到,否则的话。不是故意害我吗?”
闻言,逍遥富道脸一红。当其时情况危急,他把陨星宝石扔给陈三郎却有私心,想着就算被黄大仙捉住。但宝石不在身上,便有说辞,便有寰转的余地。等于是留条后路。
至于其他,真没想过。
略尴尬地干咳一声。就将陨星宝石的功用效果大致说了一通。
陈三郎听着,眸子不禁发亮:真是好东西呀。这等事物就是传说中的天材地宝了吧,而且自己正好需要,用得着。
黄麻绳!
如果将陨星宝石炼化,用在黄麻绳之上,不是可以将这根开光级法器的威力大幅度提升吗?
运气好的话,从开光级晋升到玄品级,那就发了,不知能节省多少淬炼苦功和时间。
当即道:“富道,这么大块的宝贝,分一块给小生呗。”
逍遥富道面露狐疑地打量着他:“我说书生,你要它何用?”
“宝石哇,可以制作饰品,悬挂于身,辟邪;还能用作镇家之宝,流传后世……”
他的这些想法倒是世俗人的惯性思维,毫无破绽。
逍遥富道摇摇头:“书生,不是本道吝啬。但此物予你,用处不大,等于暴晒宝物,实在浪费;而且怀璧自罪,被修士发现你有此物,随时会引来杀身之祸……这样吧,我这里有一道符,乃是开光加持的法器,可用以镇宅安家,邪魅不侵……”
说着,往怀里一掏,却掏个空,这才想起全身上下被黄大仙搜了个遍,诸多符箓都被收缴走了。
想起就肉疼!
“好个黄毛仙,有朝一日,我定要报仇雪恨……”
陈三郎伸出手:“符呢?”
道士干咳一声:“现在没了,先欠着,过些时日再给你。”
陈三郎眼睛睁得大大:“这都能赊账?”
道士振振有词:“怎不能?对了,上次在南阳府,你还赊账来请我降妖除魔来着。”
陈三郎笑道:“可最后降妖除魔的另有其人,那签订的合约自然不生效了。”
提起那神出鬼没的蜀山一剑,逍遥富道没了脾气,作声不得。
陈三郎一摆手,很大方地道:“过去的事就不要再提,富道,不如咱们再合作一次。”
“合作?”
道士感到疑惑:“合作什么?”
陈三郎摸了摸下巴:“你虽然逃了出来,但那黄大仙肯定不会善罢甘休。洞庭镇中不能动手,可你也不可能一辈子窝在小镇里头。我很怀疑,他已经潜伏在外面,就等你冒头了。”
逍遥富道深以为然地点点头,他对黄大仙颇有了解,此僚外表粗犷,心思却缜密,不那么好欺骗过关的,疑问道:“可这个与你有什么关系?”
陈三郎嘿嘿一笑:“富道,实不相瞒,我也是个高手来着,武林高手。”
说着,背负双手,仰首挺胸,作深沉状。
逍遥富道上下打量他一眼,不置可否:对于这个白面书生,印象里就是觉得此子胆子很大,不类常人。
就问:“你会什么武功?”
“着!”
陈三郎也不废话,要用事实说话,一记“惊风指”就点在道士胸口处。
噗!
然而道士一点事儿都没有,呆了一呆:“你戳我胸干嘛,我又不是尼姑。”
陈三郎满额头黑线:这惊风指不甚牢靠,时灵时不灵,看来还得多多进行实践才行……
“刚才我只是测试你的反应速度,你这样不行,像根木头似的杵在那儿,不懂闪避,要是我亮剑出来,一剑便刺透过去了。”
道士无语:“废话少说,你究竟有甚主意,不妨说出来,看可行不可行。”
陈三郎就在他耳边细细说起来。
听完,逍遥富道沉吟道:“听上去还不赖,可以一搏……只是书生,这次可不同斩杀尸魁,本道并无多少把握,你真得愿意甘冒风险?”
陈三郎胸有成竹:“不怕,但事先声明,事成之后,宝石必须分我一半。”(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六章:引蛇出洞,灵通发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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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庭镇外,一片小树林中,黄大仙在一株树下坐着。其掌心处,一只黑水蜂正大跳蜂舞,传递情报。
“哼,就知道那书生有蹊跷……”
黄大仙站起身子,目光望向镇上——洞庭镇的规矩他自然知道,否则早直接杀进去了。
“躲得了一时,躲不了一世,迟早会乖乖出来。”
念头一动,数十黑水蜂“嗡嗡嗡”地飞散开,飞住各处路口,监视动静。
约莫一刻钟时间,忽而有蜂飞回,通过蜂舞回禀讯息:
“咦,这就出来了?”
黄大仙颇觉诧异,转念一想:定然是逍遥富道拿了陨星宝石,心急找地方炼化,又以为自己被吓跑了,所以才赶着离开洞庭镇……
炼化材料,非闭关不可。小镇虽然不怕被人打扰,但环境条件不适合,必须另找地方。
“好,正等你们送上门来!”
施展出黑风遁,呼的,平地消失。
……
一条黄泥道,路边多山林;顺着此路,穿过一扇峡谷,数十里外,便进入名州地域。
不过这路并不隶属官道,官道得从码头那边出发。
此时路上,正有两个人结伴同行,一个道士,一个书生,这样的组合颇有些古怪。
道士两手空空,一身破烂道袍,两只袖子甩开;书生背一架书筪。支起布蓬,遮挡住阳光。
道士嫌书生走得慢:“快点。穿过峡谷,雇佣一辆马车赶路。好走些。”
书生怨道:“早叫你从码头那边走,却不信。”
“你懂什么,码头那边人多口杂,还得赶一天路程,夜长梦多……”
说到这里,似乎怕被人跟踪似的,回头张望,见没有人赶来,这才安心。
两个唠叨着。进入峡谷。
蓬!
黑风席卷而至,现出黄大仙的身形,凶神恶煞。
书生吃惊,赶紧躲到道士身后,道士失声叫道:“黄大仙,你怎么追上来了?”
黄大仙面露鄙视:“你们别演戏了,真当本爷是雏儿吗?这戏做得这么假,我呸!”
逍遥富道睁大眼睛,面露苦笑:“书生。我们被看穿了,拼吧。”
陈三郎便从书筪中抽出一柄长剑,明晃晃抓在手里:“杀!”
口中大喊着扑身而上。
“白痴!”
黄大仙用看傻瓜的眼神看着他,探手亮出一杆兵器。粗且大,却是一柄狼牙棒,棒槌上面。布满长约数寸的尖刺。
“当!”
一棒子差点把陈三郎的长剑震飞,看这阵势。其不仅仅是修士那么简单,武艺娴熟得很。
修士重意念魂魄。身体是短板,忌被近身,一般来说,短兵交接对修士而言,无异舍长取短,更不是他们所擅长的争斗方式。
这个弱点,也是武者能斩杀修士的最大凭仗。
不过一些修士由于出身影响,修炼术法之余,还掌握着武艺,等于双、修——并非说双、修就一定好,人生苦短,学习的东西多了,容易分神,反会顾此失彼。
再说了,在修士眼中,只要掌握一门厉害术法,击杀所谓的“江湖高手”易如反掌。毕竟武道修炼,能达到后天境界的甚为稀罕,练就罡劲,已是高手了。而罡劲高手,在黄大仙这样的修士眼中简直如同蝼蚁般,能轻而易举踩死。别的不说,光派一只黑水蜂去蜇对方一口,便足以杀敌。
既然如此,何必还花费诸多精力心神去学武,岂不是本末倒置了吗?
黄大仙的武艺,却是他未成修士之前就学会了的。他原本是武林中人,在江湖门派中厮混,后来因缘际遇,获得《百虫毒经》,这才踏入门槛,成为高高在上的修士。
眼下使出武功招数,是看着陈三郎冲杀过来的身形破绽百出,有心耍弄戏谑一番。
一棒将陈三郎的长剑震开,大步流星,迎头赶上,又是一棒朝着这书生头颅打去,要将他砸得粉身碎骨。
“疾!”
旁边逍遥富道见势不好,赶紧使出法诀,飘一道符箓砸来。
这是最常见的雷火符——他随身携带的诸多符箓,沦为阶下囚时被黄大仙收缴个精光,只有一道灵通符咒藏在乾坤袖中,没有被收走。
为了投入争斗,刚才在客栈中临时抱佛脚,画了几道雷火符,等于是最粗糙的开光法器,而且是一次性的消耗品。
“哼,米粒之珠,也敢放光华!”
黄大仙对于这雷火符丝毫不放在心上,张口一吐,吐出一道黑气。黑气缭绕上雷火符,登时将这符溶为灰烬,连火苗都冒不起一星半点。
得此阻滞,陈三郎拖着长剑就跑。
逍遥富道骂咧咧道:“早跟你说,任何的花招诡计在绝对实力面前都是灰灰,偏不信,要搞什么引蛇出洞,真是自找死路……”
转身,跑得比陈三郎还要快。
两个人一触即溃,倒让黄大仙感到意外:就这点本事也敢引蛇出洞?
他纵横数十年,面对过形形色色的敌人,可像现在这一对的,未曾遇到过。这两个家伙,是专门出来搞笑的吗?
“想跑,留下宝石来!”
陈三郎实力低微,完全没有兴趣,故而黄大仙的目光主要放在逍遥富道身上。不出意料,那陨星宝石肯定也在其身上。
风遁施展开,很快就超越了陈三郎,撵在逍遥富道身后。
陈三郎边跑便喊:“快出绝招!”
逍遥富道一咬牙,拿出压箱子的灵通符咒,手指来不及咬了。直接咬破舌尖,一口精血喷上去。
符咒通体光华蒙蒙。点点鲜血溅染上去,转瞬被吸收。
轰隆一响!
竟是发自符咒之上。那一座孤零零光秃秃的山峰仿若要活过来,发出莫大动静。
由始到终,黄大仙最为忌惮并且小心提防的,便是这一道灵通符咒。此时见着,早有防备,就要飞身掠开。
嗖!
一道黄光蓦然闪现,居然是一条黄麻绳,好像突然间从草丛里钻出来的灵蛇,将黄大仙紧紧困住。
《缚妖诀》。乃是妖物克星,可施展开来,同样能困人,只是没有附加的特殊杀伤罢了,威力只能说马马虎虎。
关键时刻,陈三郎施展出《缚妖诀》,并非要把黄大仙拿下,而只是想让他片刻间动弹不得,这就足矣。
“轰!”
逍遥富道手中的灵通符咒终于启动。一座山峰虚影飞腾而出——只得一座虚影,并未实体。
但仅是虚影,便有令人心悸的威能喷薄而出,好像真有一座数十丈高的山峰砸下来一样。
下一刻。山峰虚影就砸在了黄大仙头上。
“啊!”
黄大仙发出惨叫,砰然倒地,蜷缩成一团。不知是死是活。
与此同时,山峰虚影像一面被打碎的幻境。消失得无影无踪。
巨大反噬之下,逍遥富道忍不住一口鲜血喷出。面色一下子苍白,一屁股坐在地上,大口大口喘着粗气。
刚才咬破舌尖,喷出精血,催动灵通符咒,几乎已让他油尽灯枯。
陈三郎跑过来,笑道:“富道,我说这计谋好使吧。”
逍遥富道上气不接下气:“好使……快把本道爷使死了……”
“富贵险中求,亏你还自诩‘富道’,不懂其中三味。”
逍遥富道差点要被激得跳起来,苦于法力耗尽,难以动弹:“书生,你站着说话腰不疼……”
陈三郎眨了眨眼睛:“你这话不对,要不是我用绳子将他束缚住,你如何能砸得了人?”
两个在客栈,可谓开公布诚地定下这一个计划,将诸多细节都推敲清楚,这才敢来冒险,实施“引蛇出洞”的计划。
开始的时候,逍遥富道脑袋摇得像拨浪鼓,怎么说都不同意冒险。直到陈三郎施展出黄麻绳,将他结结实实捆住,像只粽子般倒在地上,道士才认可了这一计划。
认可归认可,但心中的诧异如同惊涛骇浪——陈三郎,竟也是一个修士?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纵然,道士却忍住口,并没有多问。
这是修士界的不成文规矩,刺探别人私隐是忌讳的事情。
两名修士联手,加上一道灵通符咒,对付黄大仙就有几分把握了,可以一搏。诚如陈三郎所言,以黄大仙的行事风格,绝不肯善罢甘休。与其被人撵着追杀,不如主动出击,解决麻烦。
喘了一阵,逍遥富道微微恢复一分气力,道:“书生,你去收获战利品。拿了东西,咱们赶紧走。”
陈三郎应了声,正要过去。
“嘿嘿,想拿本爷的东西,看你们有几个脑袋……”
阴测测的声音,就见到本来躺在地上的黄大仙摇摇晃晃站了起来。他的脑门处被砸破了,满头鲜血,流淌着,看上去,十分可怖。由于痛楚和愤怒,使得一张面容变得有些扭曲,分外狰狞,几乎吼起来:
“该死的两个小辈,你们彻底激怒了我,本爷要让你们身受百毒噬心的滋味,然后挫骨扬灰!”
逍遥富道见他站起来,大吃一惊:“完了……”
心中大为懊恼,一定是自己修为不够,只能催动山峰虚影,才没有将对方一击毙命,导致打蛇不死,反受其害。(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七章:扬剑出鞘,横财就手
(感冒,头重脚轻的,难受……先更一章,看三更的任务能完成否……)
黄大仙面目狰狞,他已经出离愤怒。被逍遥富道一记灵通符咒砸头上,虽然大难不死,但头上破了个大洞,血流不止——修士对于自己身体颇为爱惜,道家以身为鼎炉,养气炼丹,身体一旦出现某些无法修补无法治愈的破损伤患,那也代表着此生的长生大道基本无望;
至于释家,虽然口口声声宣称“臭皮囊”,但在金身未成之前,保持身子完好性也是极为重要。
黄大仙为旁门,长生之道过于渺茫,但也有不少能够延年益寿的法子,起码能多活两三百年,远远超越凡俗。
比如他修炼的《百虫毒经》,当修炼到最高境界,便是寻找到一条寿元绵长的天地异虫,然后将自己的神魂精魄脱壳,舍弃了原来身体,寄身于虫身上。
这样的话,异虫便等于是他了。
这还未完,以虫身继续修炼,化而为妖,再重新塑造人身,从而一举由人、道转化为妖道,得到数百年寿元,跻身活神仙行列。
当然,这只是毒经上的记载,相关的修炼法诀颇多隐晦之处。毫无疑问,修炼之,必定存在无数凶险。
但是修道一途,本就是与天公争比高,兵行险着。
黄大仙修道以来,野心勃勃,便是奔着活神仙的目标而去的。他行事蛮狠却又步步为营,很是小心谨慎。说白了,就是持强凌弱。绝不以弱犯强。
在他看来,出身没落崂山的逍遥富道自然是个可以欺负的小辈对象。而陈三郎这个文弱书生更不在话下,都懒得出手打杀。
可哪里想到陈三郎居然也是个修士?居然能施展出黄麻绳将自己束缚住?
换了平时。这样的绳索法器黄大仙并不放在眼里,大力一挣,便可挣脱,然而只一瞬间功夫,逍遥富道的灵通法咒便砸上来了,只把他砸得七荤八素,头破血流。
精心保养的身躯,就这样破损掉了,而且伤的还是至关重要的头部。想要完全修补治愈好,不知得花费多少日子。
是可忍,孰不可忍。
“不可饶恕,绝对的不可饶恕啊!”
黄大仙咆哮着,如同一头暴走的雄狮。
逍遥富道面色惨白,忽而一咬牙,对陈三郎叫道:“书生,你快走,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以后修炼有成,替本道报仇!”
关键时刻,他也豁出去了。心知肚明以自己的状况。逃遁已不现实,倒不如拼得一死,掩护陈三郎逃出生天。
陈三郎回头看他一眼。忽而一笑,如阳光般灿烂:“富道。认识你这么久,你终于说了句人话。”
闻言。逍遥富道差点要被活活憋晕过去:都什么时候了,还如此不正经……
然后下一刻,他便看到终身难忘的一幕——
陈三郎手中的古朴长剑,熠熠一闪,化为数寸锋芒,闪电般飞掠而起,疾斩黄大仙头颅。
这是……
逍遥富道圆睁双眼,看到的情景似曾相识,并最终和在南阳府发生的一幕重叠起来:
蜀山剑仙!
“奶奶的,原来这书生才是最会装的家伙……”
心情鼓荡之下,情不自禁爆了句粗。
锋锐破空,刹那光华,裹挟着一股无坚不摧的气势。
飞剑?
“怎么可能!”
黄大仙心底寒意像喷泉迸发,手足冰冷,本能之下,一拍腰间黑皮葫芦,数十黑水蜂飞腾而出,要将小剑挡上一挡。
滋滋滋!
凝聚成一小片乌云的黑水蜂稍稍靠近小剑,却如同冰雪靠近烈焰,瞬间消融,化为齑粉。
嗤!
一点锋芒势不可挡地穿透黄大仙的喉咙,绕个圈,飞回陈三郎背负的书筪中,恍若宝剑归鞘。顿时剑气消散,光华尽敛,再无动静。
“你说的废话太多了……”
陈解元背负双手,非常有高手风范地说道。
扑通!
黄大仙倒地气绝。
扑通!
逍遥富道居然也很光棍地晕了过去。
“出息……”
鄙视了道士一眼,陈三郎并未去搜索黄大仙身上的战利品——他已从逍遥富道口中得悉对方来历,修炼毒经,全身养着毒虫,别死而不僵,被其豢养的毒物咬到,那就阴沟里翻船。
过不多久,逍遥富道悠悠醒转,瞧向陈三郎的眼神,分外不同。
陈三郎摸了摸脸:“我鼻子里长出花了?”
这句台词非常熟悉,道士忍住爆粗的冲动,因为他师傅曾淳淳教诲过,身为道士,自当高手,而粗话非常影响形象:“有意思吗?”
“什么?”
陈三郎不明所以。
“好,算你狠!”
道士将陨星宝石掷出,扔在陈三郎身前:“你杀了黄大仙,东西归你。”
陈三郎嘴一撇:“我说过,只要一半。怎么,你那份不要了?”
“要,怎么不要?”
道士赶紧又捡拾起,心想骨气颜面什么的,哪里有宝物实在。
陈三郎微笑道:“当然,要是你有空的话,帮我淬炼法器自然更好了。”
对方有求于己,道士顿时觉得倍有光彩,腰杆子挺直:“你要炼制什么的法器?”
嗖!
黄光闪现,黄麻绳从黄大仙身上褪落,飞回陈三郎手腕间缠绕好:“就这根绳子。”
逍遥富道瞄了一眼,若有所思,愈发对这书生感到好奇,但也不问,说道:“战利品拿了没?”
陈三郎老实回答:“我怕被毒虫咬,所以没动。”
“出息!”
道士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鄙视之。大踏步走过去。
黄大仙身上带着不少皮袋子,不用说。袋子里面都是养着毒物。这些毒虫毒性各异,但它们基本只会听黄大仙一个人的指挥。别人拿去,毫无作用,一不小心反会被噬咬到,毒发身亡。
逍遥富道将它们收拢在一起,挖个坑,扔到里面,紧接着驱使雷火符,全部烧为灰烬。
这些毒虫,都是黄大仙耗费许多心血。经过十多年光阴才养起来的,堪称宝贝。可在逍遥富道和陈三郎眼中,却是害人的东西,应该毁灭掉。
处理完,道士将黄大仙搜索个遍,将原本属于自己的符箓全部拿回来,另有不少收获。
其中有《百虫毒经》一本,这是难得的秘笈,属于修士界一项传承。毁之可惜;
另有法器若干件,一柄狼牙棒,一把匕首,一面旗幡。狼牙棒和匕首都是开光品阶的极品法器。旗幡却是玄品法器,不过上面有破损的痕迹。
最后是黄大仙腰间悬挂着的黑皮葫芦。
逍遥富道拿在手里,反复端详。眉头皱起来:“这葫芦?”
陈三郎问:“是什么宝贝?”
道士不回答,继续看个不停。忽而一拍大腿:“阴阳葫芦……这黄大仙真不识货呀,好好一口阴阳葫芦。居然用来养黑水蜂,简直暴晒宝物!”
“阴阳葫芦是个什么东西?”
陈三郎不懂就问。
道士双眼放光:“你听说过道兵否?”
“不曾。”
道士便非常有成就感地解说起来:“释家有佛兵,道家有道兵,妖道则有虾兵蟹将……换句话说,其实就和凡俗的将兵一个道理。”
陈三郎这下明白了:“那这口葫芦?”
“有了这葫芦,本道就能豢养道兵了。”
果然是好东西。
陈三郎干咳一声:“事先声明,富道,这口葫芦还不是你的。”
逍遥富道一听急了:“我说书生,你是剑仙中人,要葫芦何用?”
“当然有用,不也可以装酒喝嘛,倍有高手风范。”
心里却想,小龙女那边随着虾兵蟹将增多,说不定用得着葫芦。
道士赶紧将葫芦抱在怀中:“如斯宝物,你用来装酒,不怕遭天遣吗?这样,其他东西,包括陨星宝石统统给你,我只要这葫芦……”
“不行,哪里这般便宜的事?”
陈三郎义正词严地拒绝了这个分成方案。
“那你要怎地?我还帮你淬炼黄麻绳,这可不是轻松活。”
陈三郎眼珠子一转:“除非你多答应我一件事。”
听说有商量,逍遥富道来了精神:“什么事?”
“我在泾县那边开拓基业,正缺个道士主持,你去那儿建立个道观吧。”
道士一听,心里泛起嘀咕,想了想,觉得不大稳妥,就取出小算盘,噼里啪啦地拨打着。
陈三郎见到,很是无语:“又不用算账,你拨打这个干甚?”
道士给他一个白眼:“你给我葫芦,我给你其他东西,还帮你做事,不就构成买卖关系啦?有买卖,自然有账算。”
陈三郎嘴一撇,忽而笑道:“富道,不用算,你都占了大便宜。葫芦不说,光是到那边,我划一块地方给你建立道观,还分给你十亩田产,这不等于帮你实现理想了嘛。有田有地有道观,银子滚滚来,最后娶个美娇娘,夫复何求?”
道士听得心花怒放,陈三郎描绘的前景犹如一幅画卷,慢慢在眼前展开,是如此美丽壮阔,充满了吸引力。
“好,我们成交!”
不再犹豫,生怕陈三郎会反悔似的:“那我们现在就回泾县去?”
他都有点迫不及待地要建立起属于自己的道观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八章:法器晋级,长安在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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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自己回泾县,我还要北上长安,考试!”
陈三郎好整以暇地说道。
“考试?你不要和我说你要去京城考状元……”
逍遥富道感到不可思议。
“读书人不考状元这份非常有前途的职业,难道要跟你出家当道士?”
陈三郎鄙视道。
“可你已经是修士了。”
“呵呵,我修的道,有些不同……不说了,赶紧埋掉尸首,咱们先离开这里。”
“不用挖土,直接一道雷火符即可。”
说着,逍遥富道轻喝一声,一道符咒出手,将黄大仙火化掉。干完这些,气喘吁吁,好不容易恢复的一些力气,又差不多使用殆尽。
陈三郎扶着他,慢慢朝着峡谷的尽头走去,最后找到一处岩石洞,暂且安身。
接下来的数天时间,他们一直呆在洞里休养。期间陈三郎跟道士说了关于泾县那边的情况,并点明河神庙的存在,只是敖卿眉的身份不曾说破。
逍遥富道听见,大感诧异。没想到陈三郎不声不响的,已经规划成一片基业,虽然目前仅得雏形,还显得松散粗糙,但假以时日,发展起来,不容小视。怪不得他要进京考试了,功名实在是成功的快捷之路。
世俗利禄,在修士眼中并不值得追求,但聚人聚气。却有相同的本质。民心民意,香火所在。俱是热衷追逐的东西,只是追逐的方式有所不同罢了。
逍遥富道不禁想起师傅临终前的遗言:说窥见天机。天下将大乱,让他下山游历,寻觅因缘际会,或有朝一日,能重振崂山门楣……
他这番赶赴洞庭,便是因此而来。不过晃荡了好些日子,并无所获。好不容易在龙君山找到处遗迹,得到块陨星宝石,还差点断送了性命。
瞄了陈三郎一眼。若有所思。
又过得两天,等精气神饱满了,逍遥富道当即开始替陈三郎淬炼黄麻绳。诚如他所言,这的确是件技术活,不懂的人,纵然有法器有材料,也无处下手。
道士出身崂山,这等基本功夫却是掌握在手的。
淬炼需要闭关,陈三郎就守在岩石洞外。负责把关。
这一片地带偏僻荒芜,少有人迹,倒也安定。间或跑出些野兽,陈三郎小剑一露。立刻就将它们惊吓得逃遁而去,有多远逃多远。
三天后,逍遥富道出关。精神萎靡不振,扬手将黄麻绳抛来:“喏。好了,还给你。”
陈三郎接过。驱动意念察看,喜不自胜:这黄麻绳居然突破藩篱,成功晋身为玄品法器了。
虽然说陨星宝石有一定几率使得淬炼的法器晋级,但这个几率谁也说不准到底有多少。
道士叹了口气:“我可是将整块宝石都炼化在上面了……”
陈三郎呵呵一笑,拱手做礼:“多谢了。”
道士一撇嘴:“也罢,本道也不能白受你人情……对了,你准备何时去长安?”
“没有什么事,明天便走。”
路经洞庭湖,只是顺路,既然见识过洞庭湖和岳阳楼了,又没遇上许念娘父女,多呆无益。
逍遥富道忽问:“要不我跟你一块去长安?”
“你也想去?”
道士点点头:“都说长安乃天下雄地,龙盘虎踞,我闻名已久,颇为向往。”
陈三郎道:“想去就去呗,路上多个伴,没有那么无聊。”
从洞庭这边去长安,全是陆路行程,买一辆马车赶路,得一个多月的路程。
道士咂咂嘴唇,想了想,叹一口气:“算了,下次再去吧。我急着炼化阴阳葫芦,豢养道兵,还是回泾县稳当。”
经历黄大仙一事,让他明白修为实力的重要性。斤两不够,闯荡天下只会处处碰壁。
陈三郎也不勉强,就地铺开文房四宝,写了两封书信,一封让逍遥富道转交给老周;另一封则是给河神庙那边的。
两封信,俱属于引荐书,给周何之与敖卿眉介绍逍遥富道的身份来历,让他们平和共处。
在基业处建立道观,陈三郎自有考虑。
第二天,两人分别,道士折身返回洞庭,坐船去泾县;陈三郎则翻山野岭,进入名州地域。
这一条路颇为坎坷,胜在快捷,比从码头走,可以节省十多天路程。至于路上可能出现的虎豹猛兽,甚至贼寇之类,他有黄麻绳以及斩邪剑在,却也不怕。
当走上一座高山峰顶,回首顾望,见远处一片无垠的波涛,正是洞庭湖所在;湖畔之上,万顷芦苇随风起伏荡漾,全部开出白花,白茫茫一大片。
一湖、一楼、一镇,充满了奥秘。
这一趟,陈三郎只是路过,犹如蜻蜓点水。但迟早一天,他会再度来到洞庭湖,再来的时候,恐怕就不是这般情况了。
此去京城,千山万水,风餐露宿,陈三郎切身体会到“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滋味。
阅人多矣,必先多走路,多走地方。困于一地,由于环境上风土人情的局限,就算结识再多的人,也是重复。
这一路行,真是经历良多,好的坏的,什么都有。
他曾误入黑店,险些成为人肉馒头——那黑店为一对夫妻所开,会些粗浅功夫,尤其擅于调配一种名叫“鬼门关”的麻药,意思便是说吃了这种麻药,便等于进了鬼门关。
麻药混杂在酒肉中,客人饮食而不知,当药力发作,任你生龙活虎,也人事不省。当即会被运送进地下屠宰场中,不管男女,统统开膛破肚,下了油锅。经过一番烹炸,等出锅时,香喷喷的人肉包头馅便出炉了。
至于身上所携带的财物之类,当然被黑店老板收缴。
陈三郎入店打尖,要吃肉时忽而斩邪剑示警,他霍然警醒,这才逃过大难。忿然仗剑,将黑店夫妻斩杀,一把火烧了这店;
黑店事件后,他又曾坐上贼船,和很久很久以前,前往南阳府考府试的遭遇有得一比。
所不同的,那一次是避风浪遭水贼劫杀;这一次是直接上了水贼的船。水贼暗算不成,就将船只弄翻,准备等这白面书生落水后浸得半死再下手,哪里想到陈三郎踩在水面上,如同鱼儿翱翔,身上半点不湿。
水贼见状,登时傻眼,最后反而是自己被淹得半死,灌了一肚子河水……
路上不太平,人心多险恶,统统见识个遍。
在这个交通蔽塞的世界,远行实在艰辛,充斥着各种风险,稍不注意,就会有去无回。
好在的是,这一段路程即将告终,因为长安在望。
这一日,傍晚时分。
已是冬季,日子短,天黑得快,想赶入城镇憩息已来不及。
陈三郎看过地图,知道自己所在的地域属于“五陵关”。
五陵关,乃拱卫长安的重镇,驻守有重兵。穿过此关,距离长安不过数百里地。
由于关隘重要,因此关外方圆数十里的村庄人烟尽数迁入关内,其实便是一种变相的“坚壁清野”,有利于管理。
也就是说,陈三郎周围一带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只能在野外过夜。一路来,他没少风餐露宿,经验丰富,很快就在一处山坳找到一间被荒弃的山神庙。
山神庙不知多久没有香火祭拜了,满是尘埃,遍布蜘蛛网,神坛上供奉的山神像残肢断臂,面容斑驳,哪里有半点威严存在?倒是在神台前的空地上,有着柴火灰烬,应该是以前有人在这里过夜,烧火取暖所留下的痕迹。
陈三郎环视一遍,并无异状,他决定今晚在此度过,便出到外面捡拾些枯树枝桠。
夜色很快席卷下来,今晚天色阴沉,不见星月,间或有电光闪烁,仿佛要下雨一般。
幸好有山神庙,纵然古旧,但遮风挡雨不成问题,若是暴风雨天气露宿在外面,不被浇成个落汤鸡才怪。
进入庙里,升起一堆柴火,火焰猎猎,映着他一张略感憔悴的脸容。下巴处冒出一层胡须茬子,加上风尘仆仆的衣衫,就显得有几分落魄。
见着这一堆火,陈三郎就非常想念肉食。便又走出去,在山坳间寻觅。运气不错,一刻钟后终于撞见一头野猪。
别看野猪憨头憨脑的,暴烈起来,非常凶悍,猎户中便有“宁惹大虫,不惹山猪”的说法。
但在黄麻绳之下,再凶猛的野兽也得乖乖束手待擒。要是让逍遥富道知道陈三郎用这根晋升为玄品级别的法器,用来捆绑山猪,估计得喷一口老血出来。
偌大一头山猪,一个人不可能吃得完,干脆就地割下四条腿肉,寻处溪水洗漱干净了,再拿回庙里,用树枝串起来烤肉。
这时候,天上的雷声响了起来,大雨将至。
得得得!
正在烤肉的陈三郎不禁手一抖,他听到了雨点般的马蹄声,落在地面上,真是如同敲鼓,有一股干戈杀伐的气势。
他听得仔细,如此声势,起码有十多匹马在一起驰骋,而且每一匹,都是骏马。
这般时候,野外怎有如此精锐的马队奔腾?
脸色忽而又一变,因为他听得出对方正往山神庙里来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九章:月黑风高,雨夜刺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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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子,这里有一间山神庙,可以过夜。”
“风雨将至,不好赶路,况且这般时候,五陵关早紧闭关门了,却不好叫门。公子,我们不如暂且在此地过一晚上吧。”
请示的声音,中气十足,在寂静的夜里听得分外清楚。
“好。”
答允的声音语调平缓,很是温和,让人听着,如沐春风。
“公子答应了,阿五、阿六,你们先进入庙里收拾干净,以免尘埃玷污了公子衣衫。”
“是!”
“腾腾腾”的脚步声,由远到近,到了门前,咿呀一响,就将虚掩的庙门推开,两名青袍彪悍汉子大步迈入,抬头望见里面景象,却不禁同时一呆。但他们反应极快,伸手往腰间一拔,将佩刀拔出,明晃晃把持在手上。
刀尖稳若磐石,指着在神台之下吃烤肉的书生:“你是什么人?”
这般时候,陈三郎很想反问一句:“两位难道看不出我是个男人吗?”
但他还来不及问,哗啦作响,一下子冲进四五名彪形汉子来,个个手持兵刃,如临大敌,就将陈三郎围住。
如此阵仗,显然训练有素,都是高手来着。目光熠熠。大有一言不合,就要乱刀将陈三郎分尸的阵势。
这些人。绝非普通的侍从,看起来。极大可能是上过战场浴血奋战过的铁卫精兵。
从刚才他们在外面请示的言语中,陈三郎还听出了一个信息:就是这一群人竟拥有叫五陵关开门的胆量,以及身份。
这一点,非同小可。
要知道不管府城还是县城,一旦城门闭合,在明天时辰之前,基本就不会再开了。即使有紧急情况来叫门,最多也就是从城墙上吊下一个箩筐,把人装着拉上来罢了。
普通的城门都如此严格。何况五陵关这等要地?
“慢着。”
平和而威严的声音响起,随着声音,踏进一个人来。
他身量不算高,中等;身上衣衫也称不上华贵,戴一顶四方帽,帽子上缀一块碧玉;年约三旬,留着短须,看上去,就是一名富家公子的模样。
其一进来。彪形汉子立刻从中分开,让出路径。
他身边,站着个中年文士打扮的人,应该是幕僚之类的人物。口中说道:“公子,此庙污秽,不如等清理干净再进来。”
这公子呵呵一笑:“我在外面闻着香味。感到饿了。”
幕僚面色一变,居然立刻跪倒在地:“公子肚饥。我等罪该万死。”
一众汉子不约而同跪拜下去。
威风,这是真正的威风架势。
在此前。陈三郎见过最威风的人无异是扬州刺史元文昌。元文昌的威,从里到外,从神色到服饰,再到言语声调,毫无遮掩,是一种手握杀伐大权的威,近于霸道。
而眼前这公子的威风显得内敛,举手投足间却自然流露,让得手下俯首听命,万死不辞。
此时,庙里没有跪下的只有三个人。
陈三郎是坐在篝火边上,满嘴油腻;至于公子本身,当然不可能跪的;还有一个,身形婀娜,披一件蓝色披风,笼罩住娇躯;她分明是个女人,而且极年轻,十六七岁的样子,正是风华正茂的豆蔻年华。可惜头上戴着面纱,只露出一对剪水明瞳,眼波荡漾,仿佛轻轻一勾,就能将人的魂魄勾掉。
与这一对眼睛碰上,陈三郎若有所感,心头一凛,随即假装不经意地低下头去,咬了一块肉吃。
公子一摆手:“你们都起来吧,无需自责。要怪,只能怪这位书生的烤肉味道实在太香了,令人食指大动。柳姑娘,你说是不是?”
最后一句,问的却是身边的佳人。
这位佳人抿嘴一笑,盈盈一礼:“公子说是,那便是。”
公子哈哈一笑:“柳姑娘一张嘴,果然甜腻入心,最会说话。”
那幕僚低声道:“公子,荒郊野岭,不可不防。这人,依属下看,不如让他换别的地方去吧。”
公子摇摇头:“刘幕僚,观其模样,他多半是前来京城参加会考的举子。”
“公子明察,可哪里有参考举子孤身一人赶路的?”
读书人考过乡试,鲤鱼跃龙门,举人功名比起秀才功名来说,可是值钱多了,就此成为老爷。既是老爷级别,万里迢迢奔赴京城考试,身边怎么会没有书童伴当之类的下人服侍?
这一点,极为可疑。
公子悠然道:“他身上定然带有路引文书,你去问一问,自然便知身份。不可鲁莽冲突,寒了天下士子的心。”
刘幕僚得命,上前来找陈三郎要路引文书。
陈三郎望着他,忽道:“路引文书我有,可你们是什么人?”
路引文书对于个人来说等于是身份证明,相当重要,却不会随便向人出示。
张幕僚冷哼一声:“你拿出来便是,不必啰嗦。”
陈三郎长身一笑:“废话,核查路引文书,必须是公门中人才有相关资格。闲杂人等,恕我直言,你没有这个权力。”
“什么?”
刘幕僚气得牙痒痒。
铿!
一个汉子忍耐不住,将手中兵刃搁在陈三郎颈脖之上,寒锋森森:“书生,你怕死否?”
陈三郎神色不变:“动不动拔刀相向,你们与贼寇何异?这样一来,路引文书更不可能交给你们了。”
刘幕僚简直无语以对。都说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可现在看来,倒是他们这一群兵无处下手。杀是不可能的。打的话,瞧他一副文弱身子骨,也怕打出个好歹,落下“骄横霸道、欺辱弱小”的名声,对公子不利。
那公子见状,眼眸掠过一丝赞赏之色。陈三郎面对利刃加身的神态,淡定从容,可不是那么容易做得到的。都说文人有风骨,但当今世态。天下离心,风气靡靡,面对权势,面对富贵,风骨都已被腐蚀软化,敲上去,脆而中空,一敲就碎,一拍就烂。
当即踏步上去:“不得无礼。退开。”
刘幕僚还要说什么,见到公子坚定的神情,话到嘴边又咽下嘴,只冲左右打个眼色。要他们密切关注陈三郎的状况,一旦有动静,便立刻出手。
公子温声问道:“这位书生。听你口音,应该是来自江南。”
陈三郎点点头:“小生来自扬州。”
“扬州好地方呀。烟花三月,最是绚烂。”
公子似乎陷入缅怀的情绪当中。忽而说道:“听说今年扬州乡试,出了位了不得的解元,面对元刺史,居然能面不改色,并且对出了一副绝对。如此才华,如此风骨,实在令我折服……你来自扬州,可认识这位陈解元?”
“呃……”
陈三郎倒没料到自己的事迹竟传到名州这边来了,不出意料的话,定然是乡试主考官苏燕然回京述职后所说出去的。
这样的事传扬出去有利有弊,利者,可大幅度提升个人声望,有助于聚人聚气;弊者,在此事中作为反面人物的元文昌肯定心里不爽,他不爽的话,自然要对付陈三郎。
不过念及施展秘法的道士,既然早就下了毒手,何必还怕打击报复?
就一拱手,淡然道:“当然认识。一个人可以不认识别人,但一定会认识自己。”
那公子一听,先是一怔,随即露出惊喜地笑容:“你就是陈解元?”
刘幕僚犹自面露狐疑之色,毕竟这件事实在有些凑巧。
陈三郎却并没有多说,觉得没有太多解释的必要,对方身份未明,信与不信,悉从尊便。
这时候,酝酿了许久的风雨终于来袭。风声呼呼,吹动着山林摇曳;雨点如黄豆般,噼里啪啦地敲打着山神庙的屋顶。
山神庙并不大,当下挤着十来个人,顿时显得有些逼仄了。至于公子一行人骑来的马匹,都系在庙外的林子里,留有两个人看守。
对于陈三郎的身份,这公子显然信了几分。冒充的可能性固然也有,但面对刀刃面不改色的气质却难以假冒。他也早了解清楚,扬州今科乡试解元陈道远的年纪,大致容貌等,眼下和这书生极其相符吻合。
就笑道:“陈解元,相逢就是缘分,不请我吃一口肉?”
陈三郎凝视他一眼,便做了个请的手势:“要吃的话,请自己烤。”
那公子态势雍容,也不矫情,就坐在陈三郎对面,捻起一根树枝,串起一块好肉,放在火上去。他明显不谙此道,手法生疏,翻动的时间掌握不好,一不留神,肉便烤糊了。
刘幕僚等人却担心这肉有问题,会下毒,见烤糊了,赶紧道:“公子,肉糊了,吃不了了,这里有些肉脯,请将就吃些。”
正要从随行包袱里拿出肉脯。
嘶!
庙宇外面,忽而一声骏马悲鸣,然后就有人发出惨叫声。
“是阿九!”
阿九,便是安排守在外面看护马匹的侍卫。
“有刺客!”
“戒备!”
众汉子刀刃在手,团团将公子、刘幕僚、还有那柳姑娘保护在圈子中。至于作为“外人”的陈三郎,自然没有这等待遇,孤零零呆在火堆那儿。(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