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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不二上仙     神仙下凡闯三国txt下载     神仙下凡闯三国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一百三十四回 斛兵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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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谋士听主公问策,都低头沉吟良久。的确,三国时代的军队没有名册,士兵们的数量少的时候还好管理,一旦有上十万人,就不容易再清点具体的数量了。主公提出这个问题,倒确实是个难题。

    程昱从来都不甘落于人后,思量片刻,第一个道:“可以让众军士战成方队,每排二十人,数一数共有多少排,最后便可计算出军队的数量来了。如此一来,就不需要挨个清点,不失为一种妙策。”

    曹操摇头道:“十万人马战成方队,那得需要多大的场地?光整整齐齐列队的时间就要耗去不知道多久时间。这方法不好,不好……”

    荀彧禀道:“臣有一策,可以把十万人马分成十余个小队,每队分别清点人数。最后再相加在一起,化零为整,应当是一种比较迅速的方法。”

    曹操点了点头道:“这方法虽然对上了路子,却略显笨拙。我军现在只有十余万人马,但难保将来发展至数十万、上百万,难道说也把百万之众分成小队分别清点吗?如此数来数去,加来加去,把头都算晕了!这个方法不好,也不好……”

    众人听这两个方法曹公都不满意,就一起皱眉沉思,再也没人发出半点儿声音。曹操转过头来,见孙朗站在那里低着头抿嘴直笑,就问:“莫非你有妙策道来吗?”

    孙朗见曹操果然问自己,就上前一步道:“回禀曹公,在下的确有一计策,无需清点人数,也不用排列队伍,就可以计算出百万众兵马的具体人数。”

    “哦?”曹操双目一亮,道:“什么妙策,速速道来!”

    孙朗用手在空中画了一个圈儿,道:“曹公可以找一片百余亩的空地,命人挖一个平坦的大坑出来。命一群士兵跳入大坑之中,把这大坑挤得满满的,无任何的落脚之处。然后让这群士兵上来,数清人数记录下来。其余的所有士兵就分批次逐一跳入坑中,也是站的无落脚之处,然后再上来。如此循环往复,最后只要记录下一共有多少批次的士兵进入坑中,就可以计算出士兵的总人数了。就好比用石斗斛米一样,一坑士兵就好像是一斗米,十坑士兵就是十斗米,这样一来,既不用列队清点人数,也无需分小队逐一计算,而且这个大坑还可以反复利用下去,可谓是最佳的计策了。”

    曹操对这“斛兵”之策闻所未闻,仅需让士兵们排队分别进入坑中,像称米一样分批次称取就可以了。只觉得这点子虽然新奇,却的确也不失为一种上佳之策。他此时对孙朗竟有些微微的敬佩了,便点头道:“嗯……果然是个好办法!”又命左右道:“传令下去,即日起在射鹿台之测挖掘一个大坑,专门用来斛兵!”

    一旁的部将领命下去了。荀彧也觉得这计策好,连连的点头称赞。而程昱则觉得十分没面子,自己出的点子被主公无情的驳回,而孙朗出的主意刚刚说出,曹公竟然就接纳了。

    曹操见这孙朗既有见识,又有妙策,便想再试探试探他的勇气。就又扭头朝着属下道:“来人呐!把我的马儿牵过来,我要骑马冲下去,检阅一下部队!”

    说话间,属下部将就从台子一角牵过来了一匹高头大马,通体墨黑色,鬃毛闪亮如缎,马尾长若瀑布,四蹄健硕,躯干遒劲,一看就知道是匹贵的宝马。

    曹操二话不说,跨身上马,笑问孙朗道:“你可识得此马?”

    孙朗根本不假思索,昂然答道:“此乃是大宛良马,飞奔起来连影子都追赶不上,故而名曰‘绝影’。”本来那个闻名天下的“赤兔马”也应属于曹操,但此时吕布未灭,赤兔马还是吕布的坐骑。这匹马通体黑色,外形又如此神骏,孙朗料定肯定就是那匹“绝影”无疑了。

    曹操微微一惊,怎么也猜不透这么一个只有十几岁的小孩儿怎么会见识如此之广,一语就说对了自己这宝马的名字,便挽起马缰,问:“你来时可曾骑马?”

    孙朗禀道:“回曹公的话,在下当然是骑马来的。”说完自己走到了那大殿的侧边,把自己的那匹盗骊马牵了过来。

    曹操看着盗骊马一身炭黑的毛发,其中还夹杂着些许银白色的杂毛,四腿不长,极其瘦弱,就微微一笑,用鞭梢指着台下道:“我闲暇之时,常常跃马飞奔冲下台阶,以此来锻炼自己的胆量和马术。你敢不敢随我一起?”

    孙朗往这台下一看,见全是滑溜溜的青石台阶,上面还隐隐约约生着淡绿色的苔藓,每个台阶不足一尺宽,而整个台阶的坡度却极其的陡峭。就算是人迈步下阶也要千万小心,更何况是马儿飞冲直下?如若马蹄在青苔上一打滑,马腿折断不说,整个人都会飞着甩出,从这个一百多级的台阶上滚落下去。

    然而,他知道自己的盗骊也是一匹神马,跋山涉水,如履平地。虽然没有十足的把握,但这曹操和自己呛上了火,摆明就是要想着法儿的羞辱自己,如此嚣张狂妄,自己怎能退缩?就轻松一笑,答道:“这有何难?在下就随曹公冲下去!”

    曹仁见自己这小女婿把自己来时的叮嘱全都忘了个一干二净,今日里在曹公面前变着花样的作死,不由的心急如焚,忍不住劝阻道:“臭小子!你疯了么?若是从这台阶上摔下去,可不是好玩的!你想让我闺女守寡么?”

    孙朗却大声道:“岳丈大人多虑了。曹公如此高的兴致,小婿怎能不舍命陪君子?就算是赔上一条性命,又何足惜?”说完双腿在马肚子上一夹,马缰稍稍一松,那盗骊马便萧萧鸣叫了两声,拔起四蹄来,沿着这台阶冲了下去。

    曹操大叫一声:“好!有胆量,有气魄!”挥起鞭子在绝影的臀上一抽,也像流星一般冲了出去。

    (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五回 跃马飞阶【三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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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谋士知道主公经常玩着危险的游戏,虽然见多不怪,但也难保没有闪失,只能快步下台,紧紧跟在后面。典韦平时爱跟主公玩着骑马下冲的游戏,就也牵过了自己的战马,紧跟着奔下台阶去。

    从又高又滑腻的台阶冲下,较量的可不是马的速度。一来比的是骑马者的勇气,只有把生死将生死置之度外的真猛士,才敢在沧海横流之间尽显英雄本色;二来比的是坐下之马的胆量,马虽然是畜生,但也有恐惧之感,如此斜着直往下冲,简直有如过山车一般猛烈,若非宝马良驹,自然没法做到气定神闲;第三比的是马的灵活程度,四肢蹄子在窄窄的台阶上闪转腾挪,要的是一股剪枝裁叶的巧劲儿,如果马儿愚笨拙劣,定会脚下拌蒜的摔下去不可。

    而第四么,则考验的是骑马者的骑术。冲下台阶不比在平原上驰骋,只要一条直线的往前冲就好,非得骑马者做好三件事。第一是左右拉动马缰,指挥马儿左右转向,躲开石阶上滑不溜求的青苔。第二是前后移动自己在马背上的重心,控制马往下奔跑的节奏,使其能够每次都落脚在台阶之上。第三则是需要控制好前进的速度,过慢会输给对手,过快则会控制不住脚步,一头直接栽下去。

    孙朗勇气倒是足足的,但却从来没玩过这个。凭着一股不怕死的决心冲了下去,盗骊马第一脚就此踏在了台阶的边儿上,一个趔趄,第二脚又踩到了一块儿青苔之上,差点往前飞了出去。还好这宝马乃是上古神驹,危急时刻两条前蹄在地上飞速的捣了两下,后腿微屈,来了个急刹车,把身子稳在了台阶上。

    孙朗惊出一身冷汗,暗呼一声侥幸,拍了拍马头以示奖励。便是这一缓之际,曹操骑着绝影,后发先至,早就冲到前面去了。没过一会儿,典韦也骑着一匹黄骠马超越了过去。

    典韦见孙朗停在了半道儿逡巡不前,还道他怕了,回过头来哈哈大笑:“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怎么样?后悔了吧?哈哈哈哈!”

    孙朗在后面看曹操,一会身子往前倒,一会儿身子往后压,一会用力左右拉扯马缰,一会又拽住缰绳收缓绝影的速度。他悟性高,脑袋转的飞快,便隐隐发现了其中的窍门儿。伸手再拍了拍盗骊马,低声道:“好兄弟!刚才怪我不得法门,现在我懂了,咱们再追上去!”

    他刚说完这话,都没有用双腿夹击马腹,那盗骊马似是听懂了孙朗的话,后蹄一蜷一蹬,平直的往前窜出,朝着典韦追了上去。

    这一下孙朗懂了,眼看盗骊的前蹄儿快要落在台阶边缘上,就身子重心往后一仰。左边有一大块儿青苔,就使劲儿往右拉扯缰绳,使盗骊转向往右。马的速度若果太快,孙朗就轻轻扯动一下缰绳缓解下坠之势。

    这盗骊马毕竟是宝马,灵性高,身体素质好,岂是典韦胯下那匹黄骠马可以比拟的?闪转腾挪,马踏飞燕,不一会儿的功夫就反超了典韦,朝着前面的曹操追了过去。

    典韦气的哇哇大叫,恨不得冲上去把孙朗从马背上拽下来,心里一着急,就挥鞭子抽打了一下黄骠马。怎知这飞跃台阶最忌讳的就是急于求成,那黄骠马臀上一疼,四蹄频率骤然加快,顿时乱了节奏,前蹄绊在了后蹄上,顿时朝前摔了出去。

    典韦自然也自由落地摔飞出去,像个皮球般落在台阶上弹了两下,台阶牙子磕在肉上生疼,还好他皮糙肉厚,武艺也是极高,危机之下并不慌乱,五指在台阶上狠命一扒,把身子稳稳的停在了台阶上,免除了直接滚落下去的危险。

    如此一来,这三个人的比赛,他算是提前退出了。倒在地上咧着嘴直骂孙朗,说他影响自己发挥,心里也对他生了怨恨。

    越往下冲,孙朗把控的就越娴熟,越娴熟,盗骊马和他配合的节奏就越妥当。四蹄哒哒哒的敲在台阶上,声音脆动,仿佛是在弹钢琴。黑色的身影来回扭转,又好像一只黑天鹅在翩翩跳起芭蕾舞。

    如此一来,竟然离着曹操越来越近。孙朗心头兴奋,想起了身在襄阳之时黄承彦对他的建议,说来到许都之后,务必要处处锋芒毕露,处处展现自己的胆识和才华,这才会使曹操另眼相看,不至于埋没于许都。反之,如果处处谨小慎微,反而会被曹操瞧不起,真的成了一个永久扣留在许都的小小人质。

    想到这儿,孙朗心里一横,管你是不是一介枭雄,管他娘的什么强龙不压地头蛇,老子偏偏要超过你,走在你曹阿瞒的前面!就铤而走险,大胆的放开了缰绳,使盗骊马的速度凭空提高了数成。

    这盗骊马也真是给力,下坠势头越猛,脚下的步伐却踏的愈发精准,原先是每五个台阶一跃,此时变成了每八个台阶一跃,四只蹄子下面像是驾驭着飒飒清风,竟然追上了曹操,和绝影仅仅差些一个马头的距离!

    眼看就要反超了,突然地面一平,眼前一片坦途,原来是已经下完了台阶,来到了射鹿台下面的军士面前。

    道路被成排的军士阻挡,这场比试也就到了终点。曹操和孙朗一起紧勒缰绳,两匹宝马同时嘶叫一声,在曹军将士面前人立了起来。

    曹军将士见两人两骑从天而降,宛如天神下凡一般威猛霸气,都拜服于地,齐声高呼:“威武!威武!威武!”

    曹操横刀立马,仰天大笑,朝孙朗投来赞许的眼光,高声叫道:“孙文台将军英雄盖世,未料生出的儿子竟然也有如此的胆识和气魄!我手下战将数百,敢随我跃马飞阶的不超过五人,看来江东之地介是鼠辈,唯有你算得上一号人物!你这小子,很是合我的脾胃,生子当如孙早安,我要是有你这样的儿子,可就什么都不愁了,哈哈哈哈!”(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六回 霹雳奔雷

    孙朗本来在暗自惋惜,如若这台阶再多十级,没准儿自己就能反超曹****。但想想也算了,今天自己又是骂的谋士吐血,又是与曹操当庭答对,又是辨识曹魏群雄,还献出斛兵妙策,又跃马飞阶,也算是已经出尽风头了,虽然以微弱劣势落败,但总归已算是非常不错了。

    他正在自我安慰,所听到曹操说出了那句“生子当如孙早安”的话来,不由的心头一颤,一股不知是欣喜还是骄傲的心情油然而生。

    原来在历史上,曹操也说过类似的话,只不过却不是说的自己,而是说的他二哥孙权孙仲谋。

    官渡之战后,曹操坐拥中原,进而南下攻伐,第一个目标选定了孱弱的荆州。那时候刘表已经死了,荆州基业都传给了幼子刘琮,政权都被蔡氏夫人把持。没错,就是那个被自己人工呼吸了的蔡夫人。

    那刘琮不知道是不是小时候被江水淹过吓破了胆儿,亦或是母亲太过强势把他压迫的苦不堪言,总而言之是十分的懦弱无能。听说曹操数十万大军压境,整日里只知道啼哭。蔡夫人一介女流,没什么主张,就听了兄弟蔡瑁的建议投降了曹操。

    后来曹操又去攻打东吴孙权,隔着长江望去,见东吴水寨旌旗蔽日,战舰雄雄,兵将们个个虎视眈眈,俨然一副要与曹军决一死战的架势,便手指着江东言道:“生子当如孙仲谋!若刘景升之子豚犬耳。”意思是生儿子就应该生一个像孙权这样的,与刘表的那个猪犬一般的儿子完全不可相提并论。

    而后来到了南宋末年,大词人辛弃疾登上北固山,放眼展望淘淘长江,感叹南宋统治者懦弱无能,也写下了“天下英雄谁敌手,曹刘,生子当如孙仲谋”的千古名句,意思是如若孙权再世,南宋怎会还偏安一隅,任由金狗屠戮欺凌?定会像孙权一样渡江北上,收复失地,昭雪靖康之耻。

    怎能料到,这历史上的一切一切,竟然因为自己这个重生降世的不速之客而改变了。现在不过是建安元年,曹操连官渡之战都还没打,竟然就已经发出了“生子当如孙早安”的感慨。

    历史就是这么诡异和奇妙,就像国外有那个一个马掌上的钉子可以左右一场战争,进而颠覆一个国家的故事一样。孙朗就像一颗小小的钉子,横插入了这个三国的这段历史长河中,竟然在不知不觉间改变了历史奔走的轨迹。

    而以后还有多少历史等着孙朗去改写?孙朗不得而知。曹孟德的这句夸赞之词到底会成为一段千古佳话,还是成为众人嘲笑的把柄?孙朗更是倍觉压力山大。

    正在暗自皱眉思索,突然听到岳丈曹仁一声惊呼:“女婿!小心!”

    孙朗心头一惊,顺声一看,见身旁有个庞大无比的身影朝自己打了过来,匆忙之间也不暇细看是谁,就下意识的身子往后一倒,后脑勺都贴到了马背上,那人的身子刚好掠过,从孙朗的身子上面横着飞扑了过去。

    孙朗挺起身来,这才有时间看是谁?定睛一瞧,看那人回转身来,原来是大将典韦。

    原来这典韦生性就是个火爆脾气,些许小事儿就会大发雷霆,尤其是看到血以后,更加会激发起内心残忍好杀的本性。方才跃马飞阶时被孙朗甩在了身后,又看到了自己身上在台阶上摔打流出的血,一股怒火和冲动无法克制,就蛮不讲理的朝着孙朗打了过来。

    只见他刚刚落地,还未等身子站稳,就从腰间掏出了一把圆球形的铁锤来,在地面上重重的砸击了几下,每砸一下,地面都是轰隆隆的作响,而典韦的身子仿佛是触电了一般,雄浑的肌肉上竟然隐隐浮起一层类似于静电一样的光亮。待砸击到了第三下时,典韦通体发出电光,两眼里直欲喷出火来,铁锤往前一伸,双腿在地上一蹬,像是西班牙斗牛场上的野牛,又好似茫茫夜空里的一道亮白的闪电,以飞快的速度向自己扑了来。

    孙朗猜不透这典韦为何发如此大的火儿,也看不出他这浑身带静电的模样是什么鬼把戏,却知道这典韦乃是当世数一数二的名将,如果稍一大意,没准儿小命都要不保,如何还敢大意半分?双腿在马镫上一踩,跃在空中翻了个跟头。心想你有你的张良计,我有我的过墙梯,老子现在也有神技,难道怕你?眼瞅着典韦抡锤打来,便把灵力全都集中于右拳之上,簌簌作响,右拳变为了岩石之色,挺身而上,迎着典韦冲了过去。

    “臭小子不知死活!”曹仁见自己这个女婿真是太也不知道天高地厚,和自己较量较量也就罢了,这典韦是谁?典韦独身闯荡敌营的时候,你这小子还在吃娘奶呢!他手里那个铁锤名叫“霹雳奔雷锤”,在地上敲击的次数越多,积蓄的能量就越大,冲撞过来的速度也就越快。刚才典韦在地上敲了三下,这一击连自己都抵挡不住,更何况你这个小小的孙朗?不逃跑也就罢了,怎么还敢上去还手?

    一来这曹仁知道孙朗是自己女儿的意中人,如果被这典韦打死了,自己那个小心肝儿不知道会多伤心。二来则见孙朗文武双全,胆识过人,的确是一个让人十分喜爱的后进之才,如此死了实在可惜。便挺身而上,把双臂都变作了坚石,短腿儿飞快的紧捣,一溜烟儿的冲了上去

    典韦的速度快若奔雷,眨眼儿的功夫就已经冲了过来,他挺起手来使出一击重锤,还未打在孙朗身上,曹仁却是后发先至,挺着两个岩石盾甲般的胳膊护住胸口,硬生生的把典韦的攻击接了下来。

    “轰!”的一声巨响,重锤和岩石击打在了一起,曹仁的小短腿儿在快速的后撤三步,势头仍然抵消不住,身子往后一仰,身子翻到了在了地上,就像个皮球一般浑圆浑圆的滚了出去,滴溜溜的滚了十几丈才停下。

    被曹仁这么一阻挡,典韦那势若惊雷般的攻击顿时被消弭了一大半儿,但仍然有极其威猛的势头,仍然止不住向前的攻势,又朝着孙朗打来。孙朗哪里会像曹仁那样只顾抱头抵挡?伸出单拳,正面朝着曹仁击去。

    “轰!”

    又是一声巨大的爆炸声,就好像一道从天而降的闪电劈中了山石一般,炸起了数不清的石屑。

    孙朗只觉得一股极大的力道把自己往后推,就好像打地基时的夯土机重重的砸在自己胸口一样,瞬间觉得气血翻腾,感觉五脏六腑随时都要爆裂开来。而双脚压根儿无法再继续站稳,踉踉跄跄的朝后迈了十步才站住。而自己的整个右臂仿佛已经没有了知觉,上面的岩石铠甲也嘎啦啦的皲裂开来,石屑不住的往下掉落。

    而典韦被曹仁阻挡之后,此时的力道已经没有那么强劲了,前进的势头顿时止住,也朝后迈了三大步,站在了原地。(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七回 树大招风

    然而这典韦却丝毫不愿罢手,像是打了鸡血般无法克制自己的意识,双眼如电,直勾勾的怒视着孙朗,仿佛他盯上的人如若不死,他就永远不会罢手。双手把那铜锤高高举在头顶,又往地上继续砸击。一锤砸下去,身上嗞嗞作响,两锤下去,静电缠身,三锤下去,地面隆隆作响,典韦身上电光四起。

    孙朗的小心脏都快提到了嗓子眼儿上,刚才仅仅敲了三锤,这典韦的霹雳奔雷就已经有那么威猛的声势,合曹仁与自己二人之力才将将的抵挡下来,若是任由他敲出第四锤亦或是第五锤,谁还能拦得住?自己这区区一个岩石手臂岂不是会被他的铜锤撞断?

    眼看着典韦果然把铜锤举起来,准备再敲第四下,突然不知在哪里横空飞出了一把形似钩镰一样的物事,后面拖着一条长长的铁链,哗啦啦的勾在了那铜锤的柄,钩镰绕着锤柄转了四五圈,连同典韦的手腕儿一起捆住,又突然猛的往后一收,典韦的身子连同他手里的铜锤竟然一起朝着后方飞了出去。

    孙朗仔细一看,原来这飞镰乃是典韦身后的许褚掷出,通过一个铁链紧紧的攥在许褚手中。许褚把那典韦拽到了身边,水桶一般粗的胳膊横着一扫,就轻轻松松的箍住了典韦的脖子。而典韦像是发疯了一般怒骂:“放开我!我非要宰了这个羞辱我的臭小子不可!”

    他一边骂,一边双手掰住许褚的胳膊,想挣脱开来,但仿佛是蚂蚁搬大象,竟然丝毫不能掰动半分,急的双眼冒出电光,双腿在地上乱蹬,嘴里面哇哇直叫。而许褚也是眯着眼哈哈直笑,像个弥勒佛般朝孙朗道:“你别怪他,他有羊角风,发起疯来六亲不认。除了俺谁都拦不住。”

    孙朗看的瞠目结舌,只觉得曹操手下大将果然个个名不虚传,典韦够厉害了,没想到许褚更厉害,连那么蛮牛般火爆脾气的典韦都可以随意按压住。

    曹操看了半天,仰头哈哈大笑,上前来拍了拍孙朗的肩膀道:“好小子,竟然还有两下子。典韦这霹雳奔雷般的冲撞,连几十头牛都拉不住,你和你岳丈两人竟然可以把他止住,也算是十分不俗了!小小年纪就有如此功夫,果真是江山代有人才出啊!”

    “哪里哪里!方才典将军手下留情,饶了我一条小命,在下还要多谢他的不杀之恩呢。曹公万万不要再谬赞,否则在下愈发无地自容了啊……”孙朗见识了典韦和许褚的无穷危机,因此连忙谦虚几句。

    曹操听他不骄傲,更是满意,点头道:“嗯!年轻人丝毫不心浮气躁,处处谦虚恭谨,不错,不错!”言语之间竟是颇为的赞许。

    他转头看见典韦仍然在癫狂不定,就来至跟前道:“你何必心急如此,两个月后我要在这射鹿台下大摆一场宴武大会,三军将领都可以上台一对一的比试,到时候自然有你一展所长的机会。”

    典韦听了这话,果然是像被打了一针镇定剂,渐渐的安静了下来,嗓子里喘着粗气,像个兽人般强压下了自己的怒火。许褚见他好了,就松开了胳膊,把那铜锤也还给了他。

    曹操朝曹仁道:“既然如此,子孝就回去挑一个黄道吉日,为阿娇和孙朗成婚吧!这个孙朗孙早安是后一代中的杰出人物,配上你们家阿娇,可谓是郎才女貌,天作之合!到时候我也会送上一份贺礼,贺喜你家聘得佳婿!”

    他说完这话,就跨上了绝影,想要离去,刚走了不远,像是又记起了什么,回身朝孙朗道:“两个月后的射鹿台宴武大会,你也来吧!到时候宾客如云,正好叫你认识认识。而且顺道儿还可以拜见一下天子,你看如何?”

    孙朗也不知道这所谓的宴武大会是什么玩意儿,但曹操诚邀自己,而且听说还可以见到那位汉天子刘协,何乐而不为呢?便拱手道:“多谢曹公之邀,朗定然准时赴会。”

    “好!哈哈哈哈!”曹操大悦,调转马头,信马由缰,驾着绝影,又沿着那石阶冲上射鹿台去了。

    曹仁见曹操走的远了,这才带着孙朗张纮一起从侧边小道儿离了射鹿台,又返回许都的曹府来。

    曹操等人来到殿中,还未来得及坐下,程昱就凑上来禀道:“主公!今日这个姓孙的小子又是枉自评述我军机大事,又是胡乱指点我们曹军将领,更可气的是,竟然还敢和主公您齐头并进的奔下石阶,实在是无礼至甚,是可忍孰不可忍也!”

    曹操淡淡的道:“噢?依程仲德之见,此事该如何处置?”

    程昱伸出一只手来,在自己的脖子里一抹,阴着嗓子道:“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杀了他!”

    “万万不可!”荀彧听了这话抢上前来道:“这孙朗孙早安身怀大才,怎可说杀就杀?主公万万不可听程仲德一面之词啊!”

    程昱忙辩道:“哼!正因为他身怀大才,才要杀了他以绝后患!你别忘了,他是孙策的弟弟,早晚成了那孙伯符的左膀右臂,此时不杀,他日放虎归山,想杀都杀不死啦!”

    荀彧是个忠厚之人,又反驳道:“古人有云:欲成王者之事,必须有包容天下之心。大海有百纳之胸怀,才能使万川汇聚。主公连一个年纪轻轻的后进之才都容不下,又怎能招揽天下才子慕名来投?杀死孙朗容易,但若想挽回天下士子之心,可就难上加难了啊!”

    程昱还想再辩,曹操却打断了他的话,转头问郭嘉道:“郭奉孝如何看此事?”

    郭嘉不紧不慢的上前来,虽然动作迟缓,语气却十分的坚决,斩钉截铁的道:“回主公,依臣之见,这孙朗不但不能杀,反而要好好的优待,其原因有三!”

    这郭嘉虽然一副病殃殃的神态,却每每语出惊人,曹操微微一惊,忙问:“哪三条原因?速速道来!”(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八回 筹备婚礼

    郭嘉禀道:“第一,诚如荀文若所言,这孙朗虽然是孙坚的儿子,但现在投身在曹公账下,也算是曹公的座上之宾,如果仅仅因为一点点追名逐利之事就将他杀死,则从此以后,就再也没人愿意前来投靠曹公了。”

    “第二,我们命孙朗来许都与曹家小姐成婚,无非是想把他扣留在许都当做人质,从而来要挟南面的孙策,使他不敢贸然的挥师北上进军中原。但如果我们现在杀死孙朗,那么一切计谋就都成了泡影,非但如此,孙策也会以杀弟之仇起兵讨打许都,到时候我们北有袁绍,东有吕布,本来就已经十分本动,如果南边还有孙策前来夹击,可就真的沦为四战之地,陷于泥潭而无法自拔了。”

    他说完这两点,曹操就捻着胡须大点其头,显然十分中意这种说法,忙问:“那第三条原因又是什么?”

    “这第三么……臣听闻这个孙朗乃是孙坚将军五个儿子当中的唯一一个庶子,和他的二哥孙权,三哥孙翊以及继母吴夫人都有不少的嫌隙和宿怨。主公何不对他好一点儿,没准儿他会反叛了江东军,从而实心实意的投在主公麾下。就算不能,也或可以从他嘴中套出许多江东军的机密和军情。如此一箭双雕之计,为何不用?”

    曹操听完郭嘉的建议抚掌大悦,显然极为满意。程昱还想再劝谏,曹操却道:“程仲德无复再言!郭奉孝的建议甚合吾心!传我之令,孙朗成婚那天,命朝中大小文武群臣全都去赴宴贺喜,再为我也备上厚礼一份,由荀文若带去!这小子虽然是孙坚的儿子,孙策的弟弟,但却很对我的脾气!”说完这话,就笑着离去了。

    荀彧和郭嘉紧跟其后,空荡荡的大殿里只剩下了程昱满脸怨毒阴狠的现着,思量着怎么才能相出一招阴谋诡计来陷害孙朗。

    抛开曹操不言,所说孙朗等人回来的路上,曹仁一道儿都闲不住嘴,抱怨孙朗不听自己的劝,本应该老老实实的低调沉默,怎知孙朗却反其道而行之,专门儿爱处处抢风头。说什么年轻人就应该踏实本分,太过锋芒毕露了反而会招来旁人的嫉妒和陷害。他心里已经完完全全的认了这个女婿,是而言语之间全是设身处地的关切之辞。

    而孙朗却大大的不以为然,说曹公无论如何也不会加害自己。曹仁问为什么,孙朗却不愿和他过多解释,因为他知道这曹仁虽然是自己的岳丈,但毕竟是曹操的心腹大将,就算是一家人了,但自己寄人篱下,这防人之心也不可有丝毫的警惕。

    曹仁则俨然以长辈自居,唠唠叨叨的对孙朗循循善诱,孙朗听的烦了,就岔开话题问:“岳丈大人,曹公说下月要在射鹿台举办宴武大会,还说天子也会到场,不知道是什么?”

    曹仁见女婿终于愿意和自己答话了,就兴高采烈、涂抹纷飞的答道:“你有所不知,曹公自从建好这射鹿台后,规定好每年都要在这里举办一次盛大的酒宴,两个月后的十五乃是月圆之日,正好对酒当歌,众人赏月饮宴。只不过喝酒的同时,还会摆起一座高高的擂台,让众武将上台一对一比武,以助酒性,谁要是最终胜利了,就可以使用曹公头顶上的金盔来盛酒喝,可谓是荣耀至极。与此同时,又会有文臣谋士们吟诗作赋,歌功颂德,的确是个热闹盛大的场景。”

    孙朗隐隐的记起,历史上的曹操的确喜欢摆下这种露天盛宴,来彰显自己的功德。后来建成铜雀台,还曾经在上面横槊赋诗,其子曹植也作出了名垂千古的《铜雀台赋》。不料现在才是建安元年,这曹营中就已经有了这种习俗。

    然而一想到获胜者要用曹阿瞒戴过的金盔盛酒喝,孙朗就恶心的直犯胃,暗想这古人的许多举动果然无法以现代人的视角去直面体会,用别人戴过的头盔喝酒,头皮屑一大堆,不觉肮脏,反而引以为荣。

    二人一路走,一路聊,又说起了许褚和典韦的武功和神技,曹仁自然又是一番大加吹嘘,说我们曹营里的将领个个身怀绝技,典韦和许褚不过尔尔,更厉害的夏侯惇还没出来呢。孙朗暗笑自己的岳丈太也好面子,被典韦像皮球般冲撞了出去,此时却还嘴硬的说别人技艺平平。

    不知不觉的便回到了曹府之中。曹阿娇早就守候在府门口眼巴巴的张望,一听说伯父准了自己和情郎哥哥的婚事,喜的像只百灵鸟,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又像糖稀一般黏在孙朗身上,除了晚上睡觉,其他时候都要和他在一起。

    话说第二天一大早,曹仁就匆匆的开始准备布置二人的婚事了,翻滥了历书,精挑细选的定了一个适宜婚嫁之日,吩咐府中所有的家丁全都上阵,张灯结彩,扫屋漆墙,裁制新衣,置办酒食。曹仁官居郡守之爵位,家里面自然是十分富足,黄灿灿的金子如流水一般的往外花,说什么也要办一场最最豪奢的婚礼。

    而孙朗大多数时间则被曹阿娇缠着不放,稍稍有闲暇之时,就把黄月英送他的那个木偶儿小人儿掏出来,看它打拳,但凡从悟出一些武学上的要义,他就到院子里把这些悟到的拳脚演练实践一番。曹仁忙和着操办婚事,见自己这个女婿如此爱好练武,自然对他更加喜爱。

    匆匆半个多月已过,转眼就已经到了大婚之日,孙朗穿着一身绫锦朱袍,头戴一顶镂花攒金束冠,由十几个下人簇拥着站在曹府门口,专门儿恭迎前来贺喜的宾客。孙朗以前辗转流离,在马背上征天下,在刀剑中留余生,因此平时都是穿的十分随意。但此刻人逢喜事精神爽,再加上锦衣绣带的这么一打扮,果然是个面若冠玉、倜傥风流的俊俏公子。(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九回 宾客盈门【求收藏,求订阅】

    在他身旁,专门儿安排了一个六七十岁、颇见过些世面的老管家,负责为他通报介绍前来贺喜之人的名讳,以避免孙朗见礼时莫要失了礼数。这老管家知道,曹仁大人结交的要么是朝廷贵胄,要么是许都的豪财富贾,怠慢了哪一个也不好,因此便格外的打点起精神,认认真真的为孙朗介绍着宾客。

    来一个,这老管家就介绍一个,把官职爵位和姓名都说的一清二楚,一个不差。孙朗就见为首的是一帮五大三粗的武将,这里面有典韦、许褚这两个先前见过面的名将,也有于禁、乐进、李典等虽闻其名、未谋其面的武将,甚至还有什么夏侯霸、夏侯玄、李通、牛金这等不入流的小角色。除了在外和袁术交战的夏侯惇、夏侯渊、曹洪等人,仿佛许都周遭的武将们竟全都来了。

    许褚朝自己乐呵呵的笑,典韦则仍是甩着脸趾高气昂,其余的人都是朝自己拱手相贺,显得极为客套和亲近。曹仁见这些重量级的人物们都来,只好亲自出门相迎。

    武将的后面则是文臣,人数太多,孙朗只能粗略一听,都来不及逐一相认。只模模糊糊的听到其中有荀彧荀攸、郭嘉、程昱、陈群、钟繇、司马朗、国渊等等,竟连那位被自己骂的吐血的戏志才也差人送来了厚礼。除此之外,曹操的几个儿子里,曹彰、曹丕也亲自前来道喜,曹植此时还不满十岁,是而未能到来。

    曹仁既诧异又惊喜,诧异的是为何曹家入赘一个女婿,这满朝的文武竟然全都不请自来了?而惊喜的也是感慨我曹家有天大的面子,办个红事儿把许都的所有达官贵人全都惊动了,简直比皇帝上朝还要热闹和隆重。

    孙朗更是高兴,打心底儿里感叹自己这趟许都之行没白来,娶到了一个丰满可人的大胖媳妇儿不说,还有这么多曹操手下的文武众臣屁颠屁颠的前来为自己随份子贺喜,如此荣耀谁曾有过?若是自己远在江东的孙权、孙翊、孙匡三兄弟知道自己这小小“人质”结个婚有这么大的排场,非得连肠子都悔青了不可。

    他俩又怎么知道,这群武将谋士里只有许褚荀彧等人见过孙朗,大部分人都压根儿没听过孙朗这么一号人物,只知道他在曹公面前出尽了风头,颇得曹公赏识。既然曹公传下命令,要满朝文武都必须来参加孙朗的婚礼,也就不得不从,就全都备下了豪礼,一大早儿赶过来了。

    进入曹府,曹仁故意引着各位同僚们往那个金碧辉煌的金屋子前面兜了一圈儿,说自己这个女婿如何如何珍爱自己的女儿,非要用这“金屋藏娇”的典故来迎娶阿娇。又夸他如何如何有能耐,仅在区区的三日之内盖起了这么一座灿灿的金屋子。

    众人都觉得十分新奇,想上前观摩把玩一下这座金屋子,但曹仁忙一把拦住,说这金屋子刚刚盖好,上面会散发一种名叫“甲醛”的诡异气体,会让人中毒生病而亡,非要在阳光下暴晒数月之后才能靠近。

    众人对这所谓的“甲醛”气体闻所未闻,心里自然半信半疑,但用鼻子使劲儿一闻,仿佛的确是在散发着一种酸酸臭臭的味道,心想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就都一个个的挥起袖子捂住鼻子,匆匆忙忙的走了。

    众宾客们座位的次序也是一门儿学问,和上朝时一样,左边需是文臣,右边得是武将,而曹彰、曹丕这两位小主公自然需要坐在上首,其次是许褚、典韦、荀彧、程昱这些肱骨之臣,最后才是一群不入流的小角色们的座位。光是接待这些宾客们落座,就用去了一二个时辰,再加上婢女摆上美酒佳肴,更是花去了接近大半天的时间。

    落座已毕,曹家的小丫鬟打扮的花枝招展,牵引着那位曹阿娇小姐走来出来。她一身凤冠霞帔,头戴红盖头,身上珠玉玲珑,环佩叮咚,还散发着一身淡淡的脂粉香味,果然是大家闺秀该有的模样。

    曹阿娇一想到可以和情郎哥哥结为连理,竟然收起了自己刁蛮任性的倔强脾气,专门儿练习了大半个月的礼仪和身段儿,就为了在满堂宾客眼中看起来是一个温婉知慧的贤淑女子。

    按照当时的习俗礼仪,二人对着天地三拜九叩,焚香祝祷,对饮三杯酒,一杯交臂对饮,一杯敬父母,三杯洒在地上以敬天神,就算是完成了这大婚的礼节。锣鼓唢呐吹吹打打,把曹阿娇又送至了洞房之中。

    孙朗则站起身来逐一向满堂的宾客敬酒,在坐的无一不是公卿将相,任凭谁也不能怠慢了半分半毫。

    敬到许褚面前,许褚一脸笑意,蒲叶般的大手在孙朗肩头不住的拍,显然和孙朗是惺惺相惜,颇为志同道合。而敬到典韦和程昱面前时,这两人仍是一副趾高气昂,不屑一顾的神态。孙朗不想和他们一般见识,就匆匆喝了杯中酒,继续往后敬。

    每敬到一个人面前,孙朗就满饮樽中之酒。他知道这酒杯里喝的都是米酒,就算多喝点儿也不会有事。但怎知道米酒虽然没什么度数,喝多了一样的上头,再加上厅里小风一吹,到得后面,竟然有些上头了,脑袋里晕呼呼醉醺醺的,渐渐开始犯起了迷糊来。

    恰巧在这会儿,孙朗扫了一眼,见角落里的一个小案上坐着一个二十三四岁的男子,长得又黑又丑,满脸苦相,低着头在那里喝闷酒。别人都是杯来盏往的十分热闹,唯独只有他冷冷清清的好不凄惨。孙朗不解,就走上前去,一手端着酒樽,一手指着这人问:“我大喜的日子,你为何哭丧着脸,是何道理啊?”

    那人明显官职不高,见是孙朗来自己跟前了,就匆忙的站起身来,强颜欢笑的答:“回孙公子,在下今年已经虚度二十四载了,却因为长得丑陋,至今仍然未寻到自己的佳偶。今日却见到公子抱得美人归,找到了自己人生的伴侣,故而见景生悲,哀然自伤身世,以至于面容凄惨,扰了公子的大好心情,勿怪勿怪……”(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回 文姬归汉

    孙朗斜着醉眼打量此人,见他一脸麻子,满口龅牙,果然是有够丑陋,就安慰道:“就算是找不到佳偶,兄台也可以混迹于风月场所,纵情笙歌,夜夜**。只要有钱,每天都是洞房花烛夜,绝品佳人儿左拥右抱,这一辈子也算是风流倜傥了。大好男儿,何必如此形影自伤呢?”

    孙朗平时最瞧不起为情所困的男子,觉得女人不过是男人的衣服,只要穿着合身得体就可以了,没必要非得痴情如此。

    那人却叹了口长期,锁眉道:“公子差矣,在下只羡鸳鸯不羡仙,只求能像公子这样找一个红颜知己,夫妇二人举案齐眉、相敬如宾,安安稳稳平平淡淡的虚度到老,其他的就再也无求了。整日沉溺于纸醉金迷之中,纵情于骄奢淫.逸之间,非是我辈之所求也。”

    孙朗听这人说出这等话,心里暗骂一声:“书呆子!丫注定孤独一生!”就喝了樽中酒,转身想走。

    怎知这人见孙朗一口干了,也惆怅的举起酒杯来,哀叹道:“旁人都不愿和我饮酒,唯独公子愿意。董祀不过区区一介屯田都尉,却能得公子如此礼遇,实乃荣耀之至也。”说完也是一仰头,把酒一饮而尽。

    董事?

    孙朗觉得这名字新奇,就转过头来问:“你叫‘董事’?你这官儿挺大啊!”

    董祀忙解释道:“是‘祀’,祭祀的‘祀’。在下只是个小小的屯田都尉,就是管种地的小官儿,公子莫要取笑在下了。”

    董祀?

    “你是董祀?”孙朗微微诧异,上下打量此人。

    董祀一头雾水的道:“怎么?公子竟然认识在下?”

    孙朗倒不是对这董祀很感兴趣,却知道《后汉书》中有一节名叫《董祀妻传》,这个董祀看来其貌不扬,但其实他的老婆在中国历史上却是大名鼎鼎,让人闻之变色,如雷贯耳。不错,这董祀的老婆不是别人,正是那位创作出了《胡笳十八拍》的一代才女蔡琰蔡文姬。

    这蔡文姬乃是东汉末年家蔡邕的女儿,从小知文擅墨,通晓音律。后来董卓祸乱汉廷,蔡邕身亡,蔡文姬就被匈奴劫掠去了漠北之地长达十二年之久。曹操素闻蔡文姬乃是当世才女,就舍下重金把她从匈奴赎了回来,嫁给了董祀为妻。后世把这段故事改变成了戏曲,名曰“文姬归汉”,乃是一段传唱千古的佳话。

    你爷爷的,你这小子有蔡文姬做老婆,还敢在我面前说自己孤独寂寞冷?孙朗心里也不知是一股酸味还是醋意,反正就觉得董祀这小子不怎么地道。

    但转过头来一想,原来是自己错怪了这人。此时乃是建安初年,蔡文姬十有**应该身在匈奴,并未和这董祀结为夫妇。这董祀自己还是光棍儿一个,倒也不足为奇。

    心念及此,孙朗就对这董祀说:“你这名字起得好,没准儿以后会讨个好媳妇儿!”就拂袖而去,不再理他了。董祀只能躬身谢道:“多谢公子吉言,哎,但愿吧……”

    孙朗转身来至董袭身旁,拽着他的衣袖把他拖到了一个角落里,低声道:“阿呆啊,本公子交给你一个任务,让你出趟院门儿,你意如何?”

    董袭是人来疯,因为性子直爽,因而和别人自来熟,此时不知怎么和许褚套上了关系,正在热火朝天的划拳猜闷儿喝酒赌输赢呢,听了孙朗这话,满脸不情愿的道:“去哪儿?公子让咱喝完酒再说。”

    孙朗语重心长的道:“你戴上甲马,只管往北边跑,如果看到一条全是黄沙的大河,就找个艄公载着你渡过去,继续往北跑,如果看到了一片绿油油的大草原了,便到了目的地了。”

    董袭挠着头问:“去大草原做什么?公子大喜之日,为何让阿呆去大草原?难不成是去放羊牧马么?”

    孙朗点头道:“对!若是看到许多放羊牧马之人,就向他们打听一个名叫“蔡文姬”的女子,若是找到她了,就返回来向我复命。但是你要记住,那些放羊牧马的人都十分野蛮,你千万不可和他们打斗争吵,否则最后吃亏的定然是你自己。”

    董袭听了这话沉吟片刻,一脸坏笑的道:“公子真坏,刚刚结婚,就又想着别的女人,还让阿呆去做那牵线搭桥之人,嘿嘿……哈哈哈……”

    孙朗哈哈直乐,拍了拍董袭的胸脯,挑着眉毛道:“你果然是我肚子里的蛔虫,连这点小心思都猜得到。是男人哪个不爱偷吃呢?这叫做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替我做成此事,本公子重重有赏,快快去吧!”

    董袭嘿嘿大笑,只觉得替公子做这种红杏出墙的事儿是他的莫大荣耀,更加佩服公子的学问,把这种在外勾搭女人的事儿说成是“红旗不倒”和“彩旗飘飘”。就义不容辞的回到座上,喝了一大口酒,叼上一大块儿肥肉,趁着没人注意之时施展开了神行之术,出了曹府大门儿,一直奔着北方的大草原去了。

    孙朗转身回来,接着敬酒,心里喜孜孜的琢磨。一来是蔡文姬如此一个大才女沦落在匈奴那里被披发左任的野蛮民族摧残和蹂躏,实在是太也焚琴煮鹤,有伤大雅,自己这么一个怜香惜玉的大英雄,见到才女沦落虎口如何能够袖手旁观?二者说,文姬归汉乃是千古佳话,给那曹阿瞒留下了一个英雄救美的历史赞誉,我孙朗身为一个后世之人,既然知道了蔡文姬的下落,这块腻的流油儿的肥肉为何还要落在别人口中?何不提前把她救回来,使她俯首贴耳的感激于自己?

    没错,孙朗想起了自己以前做过的一个梦来。在那个梦中,他是九五之尊的东吴大帝,而御阶下的文臣武将们竟然都是一个个的巾帼女子。他现在结交了武艺超群的孙尚香、会变身的小乔、刘表的妻子蔡夫人、可以操纵机械化部队的黄月英,如果此时再把蔡文姬招为己有,不就越来越离着自己那满朝巾帼的梦想越来越接近了吗?

    听说蔡文姬很会弹琴,到时候爷坐在躺椅上,让她为我弹上一首小曲儿,岂不是人生之一大乐事吗?

    自己还有要事缠身,否则的话,早就盗取了董袭的神技,亲自跑去漠北草原迎回蔡文姬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一回 吴起孙武

    一边寻思着从匈奴那里赎回蔡文姬的事儿,一边接着敬酒,待敬完了最后一人,正要回身,突然听座上一阵喧闹,转头一看,竟然见是许褚赤红着脸膛,正在发火儿。而他身边坐着于禁,李典,乐进三人,正在围着许褚不住的讥笑。

    只见许褚的大脸上汗涔涔的直下,一副不服气,但又不能不服气的神情,像是赌钱赌输了的小孩儿,在和其他几人争辩。争辩了半天,其他三人仍然对他嘲笑不止,许褚压抑不住怒气了,就伸出大手在桌案上重重一拍,震的满桌鱼肉酒水飞溅,汁水都洒落了出来。

    孙朗见识过这许褚的威力,生怕他一怒之下控制不住情绪,再把那个带着锁链的钩镰甩的飞起,忙凑上前来问:“喝酒喝得好好的,几位贵客为何争吵起来了?”

    许褚指着于禁的鼻子骂道:“喝酒就喝酒,这厮鸟却给俺出了道题目,说解不出来就是乌龟儿子王八蛋。俺乃‘虎痴’是也,怎么能当乌龟儿子王八蛋?但这题目俺又解不出,你说于禁这贼厮是不是诚心害俺?俺当了乌龟儿子王八蛋,他再抢去俺那‘虎痴’的绰号,实在是气煞俺也!”

    他一句一个“乌龟儿子王八蛋”,听的满堂人都哄笑起来。许褚愈发觉得没面子了,九尺高的铮铮铁汉此时像个扭扭捏捏的小姑娘,红着脸低着头不说话,觉得既委屈又尴尬。

    孙朗见了这一幕哑然失笑,这才弄清楚,原来这几个人觉得喝酒索然无味,就互相出谜题立赌约,猜不出谜题的自然要被送上一个“乌龟儿子王八蛋”的“雅号”。于禁虽是武将,却也是个文武兼修的人,乐进和李典亦是通晓一些兵书,自然在这种游戏中占足了优势,是而没来几轮,就把许褚这个大老粗难住了。

    许褚又非常好面子,在战场上断头流血都不怕,却唯独怕在众人面前丢了脸面。此时窘在这里,又猜不出谜题,又不甘心承认自己是王八蛋,只能大汗淋漓的不知所措,一米九的身高也想钻到桌子底下去躲藏起来

    孙朗看他四人围起的书案上摆着四根儿竹简,上面分别写着一条谜语,原来是四人轮番出题目,交换着互相猜,谁猜不出谁就算输。

    孙朗对许褚颇有好感,因此有心帮他脱困,就笑了笑道:“许将军乃是我家贵客,他答不出的题目,我自然应该代为解答。我若侥幸答出,功劳就算许将军的,我若是答不出来,这乌龟儿子王八蛋就算在我头上,与许将军毫无半点瓜葛。”

    许褚一听找到了个救星,大手一挥就把孙朗揽在了怀里,求道:“姓孙的娃娃,俺知道你聪明,上回还替想出了挖坑来斛兵的窍门儿,快帮俺解一解这几道迷题。”说完拿起了一根儿竹简送到孙朗面前。

    孙朗被许褚搂的浑身酸疼,简直要喘不过气来,就脸红脖子粗的看那竹简,上面写着“只会打仗的皇帝”几个字。这些字歪歪扭扭,形如蝌蚪,一看就是出自于禁这几个只会卖弄风雅,实际胸中毫无点墨的武将之手。

    “只会打仗的皇帝?打一什么?”

    “打一古时人物的名讳。”于禁看着孙朗,脸上似笑非笑。

    孙朗心想这题倒也简单,看来这几个武将无论如何卖弄风骚,都也是表面附庸风雅,其实粗俗不堪,怪不得程昱、荀彧等人不屑一顾。微微一笑,就信口答道:“只会打仗,还是皇帝,这有何难,依然是我东汉王朝的那位开国皇帝——“光武帝”刘秀了!他以放牛娃出身,起兵于南阳郡,手下有云台二十八将,剿灭了新莽政权,中兴了我大汉王朝。”

    “哟!竟然打对了!”于禁见孙朗打的如此迅速,也是颇为惊讶,就又提起一根儿竹简递了过来,孙朗定睛一看,见上面写着“保护禾苗”四字。

    孙朗琢磨了片刻,信心满满的答:“禾苗者,青绿色也,保护禾苗,自然就是卫青了!卫青官拜大将军,奇袭龙城,七战七捷,追击匈奴单于数千里,可谓是一代名将,实乃我辈之楷模也。”

    于禁点了点头,不禁佩服孙朗年纪轻轻却博闻强识,就又捻起了第三根儿竹简,笑道:“这第三个题目嘛,倒和你们孙家有点关系。”

    孙朗信手接过来一看,见上面写的谜面乃是“小霸王征战江东,无往不克。”

    小霸王?肯定说的就是自己的长兄孙策孙伯符了。无往不克,自然说的就是孙策战无不胜,把江东之地全都收入孙家囊中,进而建立了三国之中的吴国了。孙朗沉吟了片刻,就斩钉截铁的答道:“这一题暗指孙伯符一统江东,东吴崛起,天下三分呈三分之势。东吴崛起,自然说的是那位战国时的大将‘吴起’了!他主张吴起变法,使楚国的军力空前强……”

    怎知这话刚刚说到一半儿,心头就猛的一颤!一股不祥的预感油然心生,就止住了说话。

    啊哟!不好!

    我怎么这么傻!

    此时仅为建安初年,天底下还压根儿没有“东吴”这一个说法呢!我只顾着答题,却忘了这个!

    他心思颇为机敏,顿时想起了自己此时身处曹营,环绕周围的都是曹家的谋士和武将。自己一不留神说漏了嘴,若是听入他们耳中,岂不是会怀疑自己心存异志,想要三分天下,和曹公分庭抗礼?

    曹操素来多疑,而此时这厅堂之中必然不乏他安插的耳目。万一这句话传入曹操耳中,自己这小小人质恐怕就要当到海枯石烂了。没准儿还会惹得那曹阿瞒大发雷霆,对自己动了杀心都说不定!

    还好他危急之中竟不慌乱,眼瞅着于禁面露得意之色,忙挥手打断道:“不对!不是吴起!是另有其人,容我三思片刻!”

    于禁压根儿不知道“东吴”是什么,自然也不会出一道暗示“东吴崛起”的谜题。他好不容易逮到了孙朗的错误,正准备开口大叫:“不对!你答错了!”怎知还没开口,孙朗就又反悔了,只能耐住了性子,再听孙朗继续猜题。

    “孙武!”

    孙朗又想了片刻,一拍大腿,叫道:“不错,是孙武!小霸王姓孙,武功高强,无往不克!因此这题的谜底乃是‘孙武’!是也不是?”

    于禁听孙朗竟然又答对了,只能叹了口气,怏怏不乐的道:“算你聪明!你赢了,许仲康找了个好帮手!”

    孙朗左看看右看看,想观察一下有没有人注意到自己刚才的口误,见大家要么在乐呵呵的饮酒,要么在交头接耳的畅聊,似乎都未发觉自己刚才所说的“东吴崛起”四字,就擦了擦额头上的汉,长长的吁了口气,算是躲过了一场口舌之劫。

    他又怎能料到,在他身后不远处,却又一双阴毒的眼睛正在仔仔细细的盯着他,把他刚才的言行和举动都记在了心间。(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二回 力大无穷

    孙朗正在暗自庆幸,突然觉得背后一拱,胸口一紧,喉头一阵窒息,耳边响起了一阵洪钟般的大笑声:“哈哈哈!姓孙的小兄弟,你果然是聪明过人,帮助俺躲过了一劫,真乃俺的大救星也!要是俺做了乌龟儿子王八蛋,这一辈子可就再也抬不起头来了,哈哈哈!”

    孙朗这才搞明白,原来是许褚见自己连着答对了三道谜题,替他解除了当乌龟儿子王八蛋的困局,因此高兴的从背后用树桩般粗大的胳膊搂住了自己的胸口。许褚肚子本来就大,此时盘膝跪坐在地上,一个肥大的肚子愈发的凸了出来,顶在了孙朗的后腰上。他每说一句话,肚子就会起起伏伏,像个后世的腰间盘按摩机一样,拱的孙朗的小腰差点折断开来。

    孙朗只觉的腰背疼痛欲裂,喝了一肚子的酒水眼看就要全部呕吐出来,心中顿时闪过一个莫名恐惧的念头:莫非……这许褚是曹操派来暗杀我的?他们先设下计策试探我,看我是否心中怀有异志,又用这种法子来取我性命?

    心念及此,一股无明业火骤然从孙朗心头升起:好你个曹阿瞒,竟然阴险至斯!不暇多考虑,忙伸出右手塞到了许褚的肚皮和自己的后腰之间,想把许褚推开一点。左手则簌簌的化作了青石,使劲儿的钳住了许褚的手腕。

    许褚有多大的力气?他这样把人抱住,连典韦都无法寸动半分,更何况是孙朗?任凭他如何的在许褚那大肚子上推搡,也无法撼动半分距离。人在面临死亡之时,会突徒劳无功的做出许多反抗和挣扎之举。孙朗料定这许褚是想杀害自己,是而就愈发的不住抵抗和挣扎。虽然无用,但总比闭目待死的好。

    恰在此刻,他的手指无意中正好摁在了许褚肚脐之下三寸之处的关元穴处,指尖刚刚触碰,顿时觉得一股极其强大的灵力气息顺着手指涌了进来,想停都停不住。仅仅片刻,那气息就填充满了自己的胸口气海,把原来体内储存的曹仁灵力排挤的荡然无存。

    孙朗也没意识到发生了什么,右手仍是狠命的把许褚的肚皮一推,左手则掰住了许褚的手腕,突然之间不知道哪里生出了一股神奇的力道,这么杠杆儿般的一翘,许褚的那肥大的身躯竟然像个皮球般从自己背上翻了过去。孙朗瞬时一弯腰,只听轰隆一下巨响,自己竟然把许褚来了一个背摔,把他结结实实的砸在了那个摆满竹简的小案上!

    嘎啦一声响,这书案被许褚那肥大无比的身躯这么一砸,竟然顿时瘫成了一堆稀烂的木屑,压在了许褚的身子底下。

    满堂宾客本来都在高兴的喝酒作乐,谈天说地的好不自在,猛的被这轰雷般的巨响一吓,全都身子一颤,手中的酒淅沥沥撒了一身。

    许褚有多重?身高九尺,用现代的计量单位差不多一米九五左右。身上的肌肉扎实遒劲,很少有虚浮的肥肉。如此算来,少说也有个两百五十多斤吧?

    众人都清清楚楚的记着,曹公当年和许褚玩笑,曾用五头蛮牛拖拽许褚,这许褚竟然面不变色的立在原地,双腿丝毫未有往前移动半厘。

    怎能料,曹家新入赘的这个文质彬彬的小女婿,竟然凭借只手之力,把这个大号秤砣般的铁汉子给掀翻在地?

    所有人都傻了眼儿,目瞪口呆的不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儿。气氛一时间十分安静和凝固,只能听到许褚哼唧哼唧的从地上翻身爬起来的声音。

    孙朗低头看着自己双手,已经褪去了化石神功的岩石之色,变成了普普通通的黄色皮肤,丝毫没有任何异样与不同,他已经意识到,刚才肯定是自己无意间偷盗了许褚的灵力。但为何突然变得力大无穷?难道这就是许褚的特点和技能?

    他也不敢多想,就屏住呼吸看着许褚爬起身来,严防他在对自己突施偷袭。而身旁还有典韦、于禁、乐进等十几个曹魏武将环绕,若是他们一起上来夹攻自己,就算自己有百般神通,又如何使这群人合力的对手?

    然而,正在他怀疑之际,于禁却突然上前,不住的抱怨刚从地上爬起来的许褚道:“哎呀!你这个许仲康,让我怎么说你好?你平时就爱用你那大胳膊箍住别人,怎么却不体会别人的感受?你这胳膊像个螃蟹夹子一般,就算是个粗大的莽汉也耐受不住,更何况是孙公子?”

    许褚一脸尴尬,朝着于禁不屑的一哼声,又挠着头来至孙朗面前,眯着眼笑道:“嘿嘿,姓孙的兄弟,对不住!刚才定是俺一时兴奋,没把持住胳膊上的力道,让小兄弟难受了。哈哈!还好你这小兄弟力气也不小,竟然能把俺给丢出去,实在是叫俺佩服至甚也!哈哈,你人聪明,力气也大,果然是个真豪杰、真英雄也!”

    孙朗见这许褚一脸笑意,像是弥勒佛般慈眉善目,这才松弛了紧绷的神经,暗中忖度:原来这许褚并无害我之意,原来他身上有无穷的力道,因此平时容易控制不住力气而无意伤害到别人。刚才倒是我多疑了……

    想来也对,那曹操是个千古奸雄,就算是想害人性命,也应该是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时,来一个神不知鬼不觉,让自己悄然无声的消失在这个茫茫世界中。又怎么会在如此的大庭广众之下,采用如此低劣的杀人手法?

    但无论如何,今天之事也是给孙朗敲响了一记警钟。自己身在曹营,处处都有奸猾小人伏于左右,我在明出,敌在暗处,指不定今日的宾客之中就有哪个是曹操派来的耳目眼线。小心驶得万年船,还是应该处处提防谨慎,以备不测之事。

    许褚赔礼道歉完了,见孙朗仍是默默不乐,就上前来拉着他,要和他掰手腕比力气。满堂宾客都知道许褚力大无穷,从来遇不到对手,这孙朗看起来手无缚鸡之力,怎么可能是许褚的对手?

    但怎知孙朗竟然哈哈一乐,从容淡定的答应了。二人俯身在一个小案上,一只粗大的胳膊,一只细弱的胳膊,交叉着攀在了一起,简直是不成比例,俨然像是蚂蚁在和大象比拼力气一般。(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三回 虎痴弟弟

    然而,两个人真的开始掰手腕了,竟然掰了个骑虎相当,两只手一会儿往左偏一点儿,一会儿往右偏一点儿,谁也无法把对方扳倒。

    众人从来没见过许褚扳手腕的时候还需要胀的脸红脖子粗,额头上的青筋都突了出来,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吼声,显然是用上了十成的力道。但饶是如此,竟然也奈何不了孙朗。

    而孙朗也是一样,剑眉倒立,咬牙切齿,胳膊不住的颤抖,汗水豆大般的从脸颊上滑落下来。

    曹仁本来在后堂张罗,突然听说自己的女婿把许褚撂了个跟头,就捣着小短腿儿匆匆赶来,又见孙朗在和许褚掰手腕,二人骑虎相当、不相上下,不禁大为惊叹。他思考良久,已经暗暗猜到原来自己这个女婿不知道是聪明过人还是天赋异禀,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就学会对方的成名绝技,用“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法子将对方打倒。

    先前自己这女婿和自己比试武艺,须臾之间竟然学会了自己的化石神功。此时和许褚较量,定然又是学会了许褚那力大无穷的功夫。不可思议也好,神乎其神也罢,总而言之自己这个女婿可谓是个神人,把自己的阿娇托付给他,可谓是找对了人。

    曹仁见两人仍是争的不可开交,孙朗虽然不落下风,但他那小胳膊在许褚的粗手臂面前,就好像是个麦秆儿一般柔嫩,万一把胳膊掰折了咋办?曹仁心疼自己的女婿,忙上前驱散开围观的众人,大笑道:“哈哈哈!二人骑虎相当,掰了一个平手。今天是个大喜的日子,我这女婿还要忙着敬酒入洞房呢,如此掰下去,就算是明天早上也掰不出个胜负!许仲康还不住手,莫不是想让我闺女今夜独守空闺,新郎官儿却陪着你在这里耗一晚上吗?”

    许褚听这话在理,就大点其头道:“不错!你还要忙着生小娃娃呢!再耗下去,新媳妇儿可要怪俺不知情趣了!”说话间猛的收了臂上之力,想要作罢。

    怎料他收了力气,孙朗却还没来得及手。就好像平衡的跷跷板上突然一头儿的人蹦下去了,一股极其威猛的重力排山倒海般的按压下去,顿时把许褚那猪腿般的手臂结结实实的摁在了小桌案上,余势还未消弭,只听耳中又是轰隆一声响,那小桌案的四条腿儿顿时一齐折断,桌案的面板也嘎啦断为了两截。

    许褚的胳膊被孙朗这么一摁,整个身子差点儿倒栽葱般的摔在地上,还好他天生神力,腰部腹肌用力,猛然用自己的大肚子往地上一顶,竟然像个不倒翁一般又弹了回来,稳稳的坐在了地上。

    孙朗这才收了力道,忙起身赔礼道:“哎哟!许将军让着我,我却不知天高地厚,得罪莫怪!”

    众人的脸都绿了,他们知道许褚向来爱面子,今日接二连三的被孙朗撂倒在地,如何肯善罢甘休?一个个都大气不敢多喘一口,准备看这个虎痴如何的大发雷霆。

    怎知许褚的那张大脸上却丝毫不见任何的怒色,反而是笑意盎然,眼睛都被肥肉挤成了一道儿缝儿,从地上蹦起来,迈着大步上前来,把孙朗又搂在怀里,大声笑道:“小时候俺娘跟俺说过,俺本来有个双胞胎的哥哥,和俺一样有水牛般的力气。只不过那哥哥活到三岁就夭折了。俺娘说了,若是以后碰到个力气和俺一样大的人,定是俺那个哥哥转世投胎,要俺无论如何也要和他结拜为兄弟!姓孙的小子,俺许仲康今日要和你拜把子!”

    孙朗这次已有防范了,见许褚一把搂了过来,忙用力顶住,以防自己再次被他的大胳膊压迫的窒息。听许褚说竟然要和自己结义拜把子,心想这是天大的好事儿,又有何不可?

    刚要笑呵呵的开口答应,突然听曹仁拦道:“不行!许仲康是在太也胡闹!你与我同辈,而孙朗是我女婿,你和他拜把子,就又比我小了一辈儿,这辈分不久乱套了吗?不可,万万不可!”

    许褚哪里管这些?伸手一把将曹仁推开,叫道:“谁管你这曹胖子?就算是比你小一辈儿,俺也要和你家女婿结拜!”

    满堂众人都哈哈大笑,不住的奚落道:“你比曹仁将军小一辈儿,也就被我们这群人都小一辈儿了,难道你也无所谓吗?”

    “无所谓!无所谓!”许褚一边嚷嚷,一边把孙朗摁在地上,伸脚踢开了桌案,二人跪在地上倒头就拜。曹仁见拦也拦不住,听许褚又把他老娘的话搬出来说事儿,自己也是无可反驳,就只能无奈的一笑,忙命下人呈上了香案,焚起了清香。满堂宾客知道这许褚乃是曹公面前一顶一的红人,起居饮食都不离左右,他既然坚持要和一个小小人质结拜,众人又如何能执拗他的意思?就都笑吟吟的看热闹,没有一个人上前阻拦。

    许褚是个粗人,也不会说什么誓词。但孙朗却知道那刘关张桃园三结义的故事,就朗朗的把那“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誓词都念了一遍。许褚大喜,就也跟着祷颂一遍。

    二人叙过长幼,许褚比孙朗大十岁,本应该孙朗该叫许褚一声大哥,而许褚则应喊孙朗一声小弟。但许褚坚持说孙朗是自己那夭折的哥哥转世投胎,无论如何也坚持要孙朗喊自己小弟,而自己则死乞白赖的非要喊孙朗大哥。

    惺惺惜惺惺,好汉惜好汉。也许是许褚天赋神力,从小到大找不到可以与自己比拼力气之人,故而颇觉高处寂寞不胜寒。此时突然遇到了如此一个智勇双全的兄弟,自然是又欢喜又高兴,简直是乐开了花,合不拢嘴。

    而孙朗则也十分的兴奋,见这许褚如此威猛无铸,却又和自己如此的情投意合,在这人生地不熟的许都竟然结拜了一个英雄盖世的异姓兄弟,自然是求之不得,心胸大快。他见许褚笑的坦然朴实,丝毫没有任何的绵里藏针之意,才意识到自己刚才是疑心太重,错怪了这位“虎痴弟弟”。

    过了好半天,许褚才渐渐的收止住了哈哈大笑,突然又记起了曹仁的话来,忙把孙朗往后堂推搡,嘴里不住的叫道:“好哥哥,快去入洞房吧!可别耽误了正事儿,曹家的小媳妇儿……阿不对,应该是俺的嫂嫂,此时定已等的心里焦急了,你应该赶紧进去替咱许家传宗接代才是!等他日给俺生一个小侄子,俺来传他武艺,教他万人敌的功夫,哈哈哈!”

    他坚持把孙朗认成自己的那个死鬼老哥,竟然认为孙朗不姓孙,反而是和他一样姓许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四回 织锦玉带

    孙朗看闹了大半天,外面天色已晚,一弯明月挂上了梢头,正该自己去欢度**的时候了,就逐一朝着宾客们见礼道别。许褚只顾催道:“别磨磨唧唧的了,快点去吧!我等全是粗人,哪里需要你这些礼数?”

    孙朗无奈,只能被推推搡搡的送至了洞房门口。厅里的宾客们有的继续喝酒取乐,有的则意兴阑珊,就别过了曹仁,出门回自己的府宅去了。

    孙朗独自来至洞房之外,见隔着淡淡的窗纱,里面有数盏红色的喜烛扑朔不定,微弱的光影之畔,隐隐约约的是自己那位胖乎乎的娇妻坐在床头,正在等着自己这个情郎哥哥进门去,和她共度**,从此恩恩爱爱,偕老一生。

    孙朗的小心脏扑扑直跳,正要推门而入。突然斜刺的黑影里不知是谁猛的伸出一只手来,拽住了自己的衣襟。孙朗大惊,以为又有人暗算自己,心想我现在身怀许褚的神力,又岂惧你们这些宵小之辈偷袭?正要使出力气擒拿住那人的胳膊,却听那人压低了嗓音道:“孙公子勿惊,是自己人!借一步说话!”

    孙朗听这声音似是没有歹意,心下起疑,就收了神力,随着那人转身来至了洞房门外的阴影之处。

    趁着朦胧的月色,孙朗仔细的打量此人,见他五十多岁年纪,须发苍然,满脸萧索之意,眉目之间透着一股沧桑和忧郁。又记起此人好像也是前来贺喜的宾客之一,但因为人数众多,自己确实回想不起他的名字,就疑声问道:“阁下是何人?为何如此偷偷摸摸的,像是做贼一般?”

    那人也不见礼,开口就答:“公子怎么忘了,吾姓董,名承!也是前来为公子贺喜的啊!”

    董承?刚才有个董祀,现在又出来一个董承。这董承的名字仿佛很是耳熟,但也许是自己喝多了酒,头昏脑涨,却又一时回想不起来,他到底是何来路?

    孙朗狐疑不定,就问:“原来是董大人,不知道拦下晚生所为何事?”

    董承也不多说话,只是打眼看了一下左右,见静悄悄的并无旁人,就小心翼翼的从怀中掏出来了一个狭长的锦盒,送给孙朗道:“孙公子大婚,吾也未带什么贵重的礼物。这份儿微微的薄礼,万望公子笑纳。”他一边说这话,手却在那锦盒上轻轻拍了三下,小心珍重的递给了孙朗,双目凝重而严肃,仿佛这锦盒里面有个十分重要的宝物。

    孙朗猜不透这董承到底葫芦里面卖的是什么药,也不知他是好意好事歹意,一时间十分犹豫,不知道该不该接下这个锦盒。

    正在此时,有一两个小丫鬟从次经过,你一句我一句的聊个不停。董承大吃一惊,匆忙把那锦盒往孙朗怀里一塞,转身就走,消失在了月色之中。小丫鬟见孙朗呆呆立在门口,就一起笑道:“咦?公子怎么还不进去?莫不是害羞了么?嘻嘻……”

    孙朗见这董承如此疑神疑鬼,心想这锦盒之中定然藏着不可告人的玄机,忙把锦盒藏到身后,尴尬的笑道:“啊……先透口气,马上就进去,哈哈,哈哈哈……”

    一个小丫鬟噗嗤一乐,捂着嘴道:“公子注意身体,可别累到了,明日起不来床来,哈哈!”

    另一个小丫鬟还听不懂,问:“为何会累到?他和小姐在里面做什么?”

    先前的那个小丫鬟顿时红了脸,啐道:“呸!傻丫头,不该问的别乱问!等我一会儿再偷偷说给你听!嘿嘿……”两个小鬟格格直笑,声音越来越低,渐渐的听不见了。

    孙朗见两个丫鬟走的远了,就背过身去,偷偷的打开了那个锦盒,见里面也没有什么特别新奇的物事,只不过是个翠绿的锦织玉带,三指多宽,上面绕着蟠龙,腾云驾雾的甚是威猛。当中的那块儿玉的确是个好物事,温润如脂,像是美人的肌肤般晶莹结白,就算在这薄薄月光下也可以发出淡淡的清辉,当是一块儿上佳的羊脂白玉。

    一条普通的玉带,这董承为何如此神神叨叨、鬼鬼祟祟的塞给我?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怀里揣的是炸弹呢……

    孙朗一边犯嘀咕,一边把那个锦盒拎起来,沿着墙根儿甩到院子外面去了。手里只剩下这个玉带,细细的把玩和观摩,想摸索出其中的不同寻常之处出来。怎知刚刚转身回到门前,突然“吱呀”一声响,房门竟然打开来了,露出了一个圆溜溜的脑袋来,原来是自己的那位新娘子曹阿娇。

    原来曹阿娇耳听自己的夫君在门外和小丫鬟打情骂俏,却迟迟不肯进屋门,顿时酸溜溜的醋意大发,也不管自己还戴着红盖头要等着新郎官儿掀开,直接自己掀掉了,推门走了出来。迎面就见孙朗手里拿着一条好看的翠绿色的带子,还以为是哪个丫鬟送的定情信物,一把就夺了过来,嗔道:“好哇!才刚刚结婚,就在外面和小丫鬟偷情了!”

    “哪里有?你冤枉我!”

    “若没偷情,那这玉带是哪个送你的?”

    “这……这个……”

    孙朗想说是董承送的,但又想到此事其中定有蹊跷,不能随便就说出来,就把说到一半儿的话给咽了回去。伸手想把这玉带夺回来,但那曹阿娇却一溜烟儿的转身回到了屋里,坐在了香罗帐里仔细的观看。

    孙朗无奈只好跟了进来,刚刚跨进门槛,一阵浓郁的清香味道就扑鼻而来,闻之使人浑身一阵酥软。再打眼一看,见这洞房之中烟罗朱帐,红烛招摇,檀木所雕成的桌椅上细致的刻着不同的花纹,处处流转着所属于女儿家的细腻温婉的感觉。靠近窗子边,那花梨木的桌子上摆放精致典雅的铜镜和胭脂盒,而床榻上则铺着粉红色的织锦衾被,上面绣着鸳鸯戏水的花饰。枕头边有一面轻罗小扇,上面画着一副牛郎织女鹊桥相会的图,无一不尽透着柔情旖旎的境界。

    孙朗在山越山寨中结过一次婚,但那严如玉小姐毕竟是山贼的妹妹,闺房虽然有女儿气,但却不像这曹阿娇的如此奢华典雅。他也去过姐姐孙尚香的闺房,那就更不用说了,里面刀枪剑戟林立,俨然一个兵器房,哪里有半分柔情似水的感觉?(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五回 衣带血诏

    孙朗本来想夺回玉带,但突然被自己这新婚洞房中旖旎的气氛所感染,整个心都被融化了,就挨着阿娇坐在了床头。看她雪白的脖颈上丝丝秀发盘绕,像是流苏一般披洒下来,娇嫩的脸庞上胭脂若隐若现,像是春天的桃花般璨丽多娇,原来是专门儿为了今日的大婚而特意的梳妆打扮了一番,莹莹的眸子正在仔细的观瞧那条玉带,眼睫毛似花蕊一样眨啊眨的。

    她要看就让她看吧……反正这条玉带也有什么特别之处。女人犯疑心病,恰恰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了她重视自己,在乎自己。

    儿女情长,英雄气短。床头看娇妻,越看越美丽。孙朗只顾欣赏自己的老婆,柔情蜜意盎然于胸,就全然不管那条玉带了。伸出手来从背后楼住她,只觉得肥嘟嘟的又柔又软,原来自己的新媳妇儿该瘦的地方瘦,该胖的地方胖,搂起来丰满而又温存。

    嘿嘿……让孙权孙翊孙匡那仨二货后悔去吧……你们觉得来许都是刀山火海,龙潭虎穴,又怎能料到我孙朗却

    孙朗既拓宽了眼界学成了神技,又结交了数不清的天下豪杰,最后还娶得了如此一个美貌多娇,如花似玉的大胖媳妇儿?

    孙朗一边暗自嘲笑孙权等人的无知和胆小,一边伸手准备为阿娇宽衣解带,嘴里柔声道:“夫人,**一夜值千金,咱们干赶紧办正经事儿吧……”

    还没等他把话说完,阿娇却突然大叫一声:“果然有蹊跷!”扭过头来就把那手里那玉带指给孙朗看,脸上都是圭怒的神色,小嘴儿嘟着,又显得十分委屈。

    孙朗吓了一跳,把头凑过去,看她手指的地方,那玉带的反面竟然用绿色的丝线缝起来,在末端留着一个敞开的线头。按道理这玉带如此精美,丝线的末端应该严丝合缝的织成一个闭环,以防日久年深自然脱落开才对,为何却在这里留着一个线头儿。

    这个异样之处是如此的微小和隐蔽,若不是心思缜密的女子,仅凭自己这个粗心大意的男儿汉是永远不会发现的。

    阿娇像是抓住了孙朗的把柄,脸上阴晴不定,似笑非笑,又像是委屈不已,心想这里面定是藏着别的女子送给孙朗的定情书信。就把玉带送到嘴边,用牙齿咬住线头儿一扯,果不其然,那条丝线顿时簌簌的从玉带中脱落出来,在上面留下的一道口子。

    而口子里面,果然是藏着一张白色的布帛,端端正正的折叠着藏于其中,上面隐隐约约的似是有若干行淡红色的字迹!

    孙朗心头一凛,怎会料到这玉带之中竟然还藏着书信?模模糊糊的觉得这一幕仿佛是在哪里看到过,但一时之间却又回忆不起来。眼看着阿娇把那白布抽了出来,气呼呼的道:“好你个臭不要脸的!你果然背着我在外面偷情,刚才还想抵赖!”

    孙朗瞬时哑口无言,想要把这白布夺过来,自己却也好奇上面写的是什么,就拿过一盏红烛来,和阿娇一起低头观看。

    但见上面的字迹歪歪扭扭,仿佛是人用手指写出,而笔墨全是红色,一开始的文字十分清晰,而越到后面则越是干涩枯竭。好像……这是有人用牙咬破手指写下的一封血书!

    孙朗的小心脏都快从喉咙口跳出来了,就凑近了烛火,仔细观看这血书的内容,写的乃是:

    “朕闻人伦之大,父子为先;尊卑之殊,君臣至重。近者权臣操贼,出自阁门,滥叨辅佐之阶,实有欺罔之罪。连结党伍,败坏朝纲,敕赏封罚,皆非朕意。夙夜忧思,恐天下将危,大汉四百年基业欲将广厦倾颓也。

    朕心念孙文台将军之威,三战虎牢关前,夜袭洛阳城宫,驱逐董贼,伏诛乱党,披肝沥胆,忠心赫赫。每尝忆将军天不假年,英灵早逝,未尝不泪泣如雨,感叹忠魂易凋也。

    而卿乃孙文台将军之子,名扬江东,忠勇过人,有乃父遗志。可念高祖皇帝创业之艰难,为朕之‘张良’、‘萧何’,纠合忠义两全之烈士,殄灭奸党,复安社稷,除暴于未萌,祖宗幸甚!怆惶破指,书诏付卿,再四慎之,勿令有负!”

    孙朗只看到开头而那个“朕”字,就已经隐隐约约的猜到这封书信的来头了,待从头到而的读完,顿时整个身子如坠冰窖,冰冷冷的全都僵在了当场。

    日了狗了……老子记起这个董承是谁了……

    汉献帝刘协身旁有个董贵人,是这个傀儡皇帝唯一一个知心的人。而董承不是旁人,正是董贵人的父亲。

    汉献帝被曹操挟持,周围都是曹贼安插的眼线,无举无措之际,只能让磕破手指,写下血诏,想以此为信物,传令天下豪杰共同举兵勤王救驾,诛灭曹操这个欺君罔上的逆贼。

    但曹操耳目眼线众多,汉献帝只能让董贵人缝在了玉带之中,暗中递给了自己的父亲——车骑将军董承。

    而历史上的董承的确曾经接收过皇帝的衣带血诏,后来纠集了刘备、马腾、种辑、吴子兰、王服等七八人一同密谋反叛,想共同起事诛杀曹操。怎料这义举还未实施,却泄露了风声,曹操事先得知,把众人杀的杀,宰的宰,除了刘备外逃,马腾远在西凉之外,其余人全部伏诛。就连那位董贵人,也被三尺白绫缢死在宫中……

    很显然,谁收了这个衣带血诏,谁就是接到了一个烫手的山芋,只要稍不留意,随时都有被曹操的手下查水表的可能,弄不好还会家破人亡,死于非命。

    问题是……这汉献帝刘协脑子进水了么?为何没把衣带招给董承,反而是托付董承带给了自己?

    看来历史的轨迹再一次发生了扭转和偏移,这汉献帝并不相信董承,而是把希望都寄托在了自己这个江东来的“人质”身上。想想也有道理,董承是个柔弱无能的文臣,所谓百无一用是书生,这帮书呆子向来都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若非如此,也不会还未行动,就被人告密而事发了。

    而那汉献帝给自己发过赐婚诏书,知道自己来到了许都。自己是小霸王孙策的亲弟弟,又在江东有极高的人气和威望,汉献帝想通过自己之手,把这诏令传到许都之外去,以此诏令天下诸侯起兵伐曹,勤王救驾。(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六回 一炬成灰

    难不成自己真的奉这个诏令,暗中诛杀曹操,把天下大权都归还给刘协,使他做一个名正言顺的大汉帝王?亦或是趁机逃出许都,返回江东,把这血诏示出,进而统帅天下诸侯共同伐曹?

    你爷爷的!大汉亡不亡与我有半毛钱的关系?我特么又不是像你们一样世受大汉皇恩,定需肝脑涂地的忠心报国。我孙朗只不过是个从后世来到三国年间的穿越者,谁管你是不是皇祚不振,社稷将倾?

    还说让我做他刘协的“张良”和“萧何”,辅佐他重铸汉家江山?嘿嘿,莫说我没有张良萧何的能耐,就算是有,又怎么会助你?

    不论谁做皇帝,我不都一样的在家炒土豆丝儿吃?你刘家的江山要丢,与我何干?

    刘家做不了皇帝,后面曹家会接任。曹家干不了多久,自然又会有司马氏来篡夺,司马以后还有杨李赵朱各姓轮流来,说不定我孙朗哪天心里不爽,也要夺个皇位坐坐,就凭你一封血书,就想让我铤而走险,去暗杀曹操?

    没门儿!

    片刻之间,孙朗脑子里念头转的飞快,就已经打定了注意。他知道这血书就像是个定时炸弹,随时都可能被曹操的亲信之人发现,从而要了自己的小命。何不先来一个毁尸灭迹,死不认账?

    心念已定,他伸手就想把血书夺过来放在蜡烛上烧掉。怎知阿娇也是惶恐的思量半天,见孙朗夺书,就也猛的回过了神儿,大声喊道:“孙哥哥……你……你竟敢……竟敢串通天子,密谋诛杀我伯父?”

    孙朗大骇,忙示意她收声,压低嗓音道:“什么叫串通?是天子写给我的,又不是我主动写给他的!你小声点儿,小心隔墙有耳!若是被外面的人听去了,保证你明天就做小寡妇!”

    阿娇却腾的站起来,原本粉红的小脸都吓得毫无血色了,惊慌失措的道:“不行……伯父从小最疼我,对我也最好了……我要去告诉他!”说完拿起那血书,就向往门外走。

    孙朗一口大气差点儿没喘过来,没想到自己这新婚妻子竟如此胆小怕事,果然是女子无知,红颜祸水,如果这血书交到曹操手里,自己哪里还有命在?

    但眼看她就要夺门而出,万一任由她闯到院子里,惊动了外面满堂饮酒作乐的宾客,那可就全都玩完了。

    而自己又不敢高声喝止,亦不能多做解释,危急之下,一股邪恶的念头从心头横生。

    《水浒传》里写得好,宋江因为那阎婆惜发现自己和水泊梁山晁盖等人暗中传递的书信,心生歹念,就宰杀了她,上演了一幕宋三郎杀妻的好戏。

    此时情急,莫非自己也要效仿那宋三郎,杀了这曹阿娇灭口?

    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孙朗顺手从一帮拿起了那个蜡烛,把蜡烛拔下,露出了烛台上一根儿明晃晃的尖刺,迈步猱身而上,朝着阿娇的后心扎了过去。

    然而,孙朗是个温润如玉的谦谦君子,平时只做行侠仗义的事,连落水的妇孺都会挺身相救,又怎么会对自己的新婚妻子暗施毒手?

    他看到曹阿娇那浑圆的身姿和如墨的秀发,想起了她对自己的情有独钟,心顿时软了。眼看烛台就要扎到她身上,胳膊猛的往下一摆,噗呲一声响,竟然扎破了她的衣衫,在她那肉嘟嘟的屁.股上轻轻的刺了一下。

    “哎呦!”阿娇一声轻呼,立马停下了脚步,站在了门口。

    孙朗脸都青了,只觉如此实在太也唐突佳人,赶忙丢了手里烛台,嘴里支吾道:“对……对不住,你……你别出去告密,否则我就完了……”

    怎知阿娇不仅不喊疼,竟然反而转过头来,含情脉脉的看着孙朗,柔声道:“坏哥哥,你不让阿娇告密就好好说嘛,为何要动粗……真是讨厌……”

    孙朗尴尬道:“我一时失手……”

    他话刚说一半儿,阿娇却凑了过来,又娇羞的偎在孙朗怀里,细弱蚊虫的道:“好哥哥,你继续打我好不好?很是舒服呢……”

    嗯?

    孙朗感觉头顶上仿佛是个焦雷闪过,把自己轰的外焦里嫩。这才回忆起来,自己这个娇妻取向有点不正常,与常人大大不同,就细声细语、半劝半诱的道:“打你有何不可?只不过……你先把那血书还我。”

    “不还!我还是要去拿给伯父看!”阿娇也不知是在故意取闹,还是当真,把那血书塞到了自己的衣襟里面,双手捂着胸口,满脸都是似笑非笑的神色,让孙朗琢磨不透。

    孙朗大怒,骂道:“小贱人!看来你还是吃硬不吃软的主儿!”说完就使出神力,把阿娇拦腰抱了起来,扑通一声丢到了床上,伸出手掌在她屁.股上抽了一下,接着威胁道:“把血书交出来,不然接着打!”

    “啪!”

    一声清亮的响声,阿娇捂着被打的地方,扭头啐道:“啊哟!好疼!坏哥哥,怎么手劲儿这么大?”孙朗看着自己手掌,这才想起自己偷取了许褚那力大无穷的神技,因此虽只是轻轻一拍,恐怕也有千斤的力道,心想这娇滴滴的小姑娘如何受到了,就满脸歉意,想要赔礼。还没开口,却见阿娇突然转嗔为喜,嗲声嗲气的道:“不过……不过我喜欢……嘿嘿!”

    孙朗只感觉胸口一堵,一口鲜血险些喷吐出来,差点儿窒息而亡。没想到这个贱骨头如此的贱,看来若想要回血书,只能接着打了。

    “啪!啪!啪!”

    “哎哟……哎哟……哎哟……”

    孙朗接二连三的抽打,而阿娇则不住的娇声求饶,说是求饶,却又催着孙朗停手。

    而孙朗则不住的咒骂“

    “小贱人,还不还我血书?”

    “再打十下就还!”

    “十下了,还不还?”

    “再打五下就一准儿还……千万别打脸,不然留下伤痕,明天被人看出来就不好啦……”

    “啪!啪!啪!”

    过了也不知多久,孙朗都累了,瘫在了床头。而曹阿娇终于露出了满足的笑意,从怀里掏出了那封血书,放在一根儿蜡烛上点着了,火苗燃起,须臾之间就把这封汉天子用血泪写成的救命书信给烧成了一片灰烬。

    若是汉高祖刘邦泉下有知,听说后世有这么一对儿新婚夫妇,通过打屁.股的方式来决定天子血诏的归属,非要把胡子都气歪,从陵墓里跳出来不可……(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七回 心生归意

    阿娇心满意足,自然就又对孙朗千依百顺,把头闷在他怀里,细声细气的道:“刚才阿娇说要把这血诏之事告诉伯父,其实是跟哥哥闹着玩儿呢。哥哥让奴家做什么都可以,血诏这件事只有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绝不会再有第三个人知道。阿娇既然已经嫁给了哥哥,就已是哥哥的人了,就算哥哥是十恶不赦的贼子也好,是大奸大恶的逆臣也罢,我都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这一生一世都会从了哥哥。除非……”

    孙朗听她信誓旦旦的说会为自己保守秘密,心中顿时浮起一股感激之情,就问:“除非什么?”

    阿娇糯糯的道:“除非……除非你嫌弃阿娇,不要我了……”

    “怎么会呢?我疼爱你都来不及呢。”浓情蜜意,燕尔相依,孙朗心里早已甜丝丝的了,就一手撩开她的秀发,在她额头上轻轻的吻了一下。

    正在这会儿,屋外却传来一阵匆匆的敲门声,原来是天已大亮,几个小丫鬟红着脸来喊孙朗与阿娇起床。

    孙朗微微惊讶,往窗外看去,这才发现他俩折腾了一宿,天边已经泛起了薄薄的晨曦,远处也传来了若隐若现的鸡鸣声,原来天已经亮了。

    孙朗一脸苦笑,自己守着这么一个貌美如花的胖媳妇儿,自己这洞房花烛夜竟然什么都没干,只是啪啪啪的打了一宿,又烧了一张天子的血诏。一想到自己的的新婚之夜被那汉天子刘协搞砸了,心里又浮起了一丝恨意。

    二人整衣出门,在一群小丫鬟的簇拥下去前厅用早膳。阿娇走路一瘸一拐的,甚是还有些站不稳,孙朗一宿没睡,也是十分困顿。几个小丫鬟见了这种情况,都捂着嘴偷笑,暗中议论和猜度着昨夜洞房里发生的事儿。

    士绅大户人家的规矩果然多,孙朗虽是入赘上门的女婿,但新婚之后也要拜祭曹家祖先,再向岳父岳母奉茶见礼,又要答谢一众亲族等等,诸多事宜忙忙活活,不知不觉五六天转眼而过。

    后来又听说曹仁、典韦等大将突然接到军令,说吕布占据了徐州,又和袁术结成了儿女亲家,强强联手共同抵抗曹军,因而率领一波生力军,奔赴前线支援夏侯惇等人去了。战事吃紧,说好的那个在射鹿台上的宴武大会,就此也取消了。

    曹仁走了,曹阿娇就成了府里的山大王,与孙朗整日胡闹,把府上折腾的鸡犬不宁。期间这一对儿小夫妻自然也鸾凤交合,顺水推舟的做了名副其实的夫妇。孙朗整日优哉游哉的好不快活,完全把那位可怜巴巴的汉天子刘协的泣血之言抛在了脑后。

    光阴似水,东流不息,转眼就过了一个月有余。且说这一日,孙朗独自在曹府中转悠,心想自己离开江东少说也有个一年半载了,这一路之上虽然坎坷艰辛,也遇到了许多奇遇,见识了诸多奇人异士,但落叶总需归根,自己婚也结了,使命就算完成了,何必再在许都耗下去?

    姐姐孙尚香现在怎么样了?小乔妹子和周瑜的婚姻和谐否?太史慈在军中混的如何?还有……那个令人讨厌的吴夫人死了没?

    想起这么多故人故事来,一种淡淡的乡愁竟然从心头浮起,孙朗竟然有些归心似箭了。

    难不成老子还真的在许都耗下去,给你们这帮孙子当人质?

    更何况,我现在今非昔比,只要从董袭那里盗取来日行千里的神技,沿着许都一路向南,不出一日就可以返回扬州了。

    然而,他一想到董袭,脑子里却是一愣。董袭?董袭怎么还没回来?他不是受了我的命令,去漠北的大草原寻找那个芳名远播的蔡文姬了吗?按道理塞外草原离着这河南地界也不过千里之遥,他仅需一两日就能回返了,为何却迟迟不归?

    “公子!公子!阿呆……阿呆回来啦!”

    真是说曹操曹操就到,孙朗正在愣神儿的时候,突然在背后听到董袭的声音,转过头来,果不其然,竟真的是董袭迈着大腿飞奔了过来,双手在腿上抽出了神符,跨开一个弓字马步,在地上滑行了三四丈远,终于刹住了脚步。

    孙朗大喜,忙上前问:“阿呆,你怎么现在才回来?”

    董袭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用手在旁边的水缸里捧了口水喝,喘道:“别……别提了……”

    “什么别提了?别着急,慢点说!”

    “嗨!阿呆按照公子的命令,一路向北跑,出了关隘,渡过了一条全是泥沙的大河,别人都说那叫‘黄河’,不一会儿功夫果然就看到了一片宽阔的大草原,草原是全是牛羊!

    嘿嘿……阿呆感慨公子料事如神,竟然知道哪里有大河,哪里有草原。这草原的风景真是美,蓝蓝的天,白白的云,阿呆只顾着看风景,就一时大意,却被一帮手持弯刀,骑着骏马的野蛮人给抓走啦!”

    孙朗一惊:“手持弯刀?骑着骏马?野蛮人?”

    董袭点头道:“不错!那帮人披着头发,只会叽里哇啦的乱叫,却不会说咱们中原汉人的话语,把阿呆抓到了一个大帐篷里,这一关就关了十余日。说来奇怪,他们住的虽然是帐篷,但个个却都是生吃肉食,喝的也全是马奶,阿呆吃不惯,故而这些日子都饿瘦啦……”

    孙朗沉吟道:“若我没猜错,这群人定然就是匈奴了……”

    “咦?公子怎么知道他们是匈奴人?”董袭十分惊讶,对孙朗愈发的佩服了。

    孙朗一挑眉毛,忙问:“怎么?我猜对了?你被匈奴人抓了,后来又是如何逃脱出来的?”

    董袭哈哈大笑,答道:“阿呆本来很是绝望,思量着这次说什么也要死在草原上了。突然有一日,竟然有个女子来至了关押咱的帐篷里,问我是不是汉人。阿呆发现她会说汉人的话,就和她多聊了几句,这一聊不要紧,不承想那女子却突然哭起来了,说自己姓蔡……”

    孙朗听到这里狂喜,打断道:“她姓蔡名琰,字文姬,是汉朝大官儿蔡邕的女儿,因为董卓祸乱京师,被匈奴人劫掠去了塞北,是也不是?”(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八回 千里传书

    “诶?”董袭拍着大腿大笑:“公子真神了,怎么句句都能说对?不错!这女子就是叫蔡文姬!阿呆想起了公子派咱去草原上找一个小妞,也是名叫蔡文姬,可不就是找对人儿了么?大喜之下,这蔡文姬竟然把自己带出了帐篷,说是带咱去见她的夫君,也就是匈奴的大王,好像是叫什么‘左贤王’的。”

    孙朗一凛,忙问:“左贤王?”

    “不错!左贤王!那家伙生的像个禽兽,比阿呆长得还丑陋。蔡文姬恳求左贤王放了咱,但那左贤王一开始还不肯,后来经不住蔡文姬哭求,就答应了”

    “然后呢?然后你就回来啦?”

    “阿呆怎么会就此回来?咱想起公子说过喜欢这个姓蔡的小妞,就让那左贤王把这蔡小妞一起放回来,怎知那左贤王竟然大发雷霆,说这蔡文姬是他俘获的女人,属于他的私人财产,除非用五千斤黄金去换,否则休想返还中原。”

    孙朗惊的瞠目结舌:“五千斤?这厮也真敢狮子大开口!”

    董袭也骂道:“不错!他娘的不要脸!那蔡小妞听了这话,哭的越发伤心了。说让我回来谢过公子,还让咱给公子带来书信一封。”

    他说完这话,就从怀里掏出了一张薄薄的羊皮来。孙朗知道塞北无纸张,也无竹简,蔡文姬只好把书信写在羊皮上面,匆忙打开,见上面用似隶非隶,似行非行的书法写着慢慢一大篇,这书法飘逸、酣畅醇厚,一点一墨之间尽显着清丽秀逸,一勾一划之间印透着痛快淋漓。

    按道理这蔡文姬乃是一介女流,写的文字应该是娟秀的蝇头小楷才对,怎料却写的如此行云流水,挺拔遒劲。细细一想就琢磨通了,这蔡文姬的父亲蔡邕是汉末的大书法家,史无前例的开创了“飞白体”书法,为后世的王羲之、颜真卿、欧阳询、米芾等人奠定了基础。蔡文姬是一代才女,自然也写的一手好飞白,倒是不足为奇了。

    研究完书法,孙朗就仔细的阅读信上所书文字,董袭看不懂,就凑过来问:“公子,这信上全是蝌蚪蚯蚓般的字儿,写的是个啥意思?”

    孙朗答道:“这蔡文姬在心中哀叹自己的身世悲苦,年纪轻轻遭受大难,父亲被奸臣所杀,自己在逃难的途中又被匈奴劫掠而去,委身屈嫁给了匈奴左贤王。”

    “唔……怪不得咱见她整日哭哭啼啼的,原来身世如此的可怜……”董袭哀叹起来。

    孙朗接着往下读,见这书信的最后面写着:

    “孙公子身在中原,而琰陷于漠北。公子不以路途遥远,遣使节赴胡虏之地相救,此恩此德,琰无以为报。唯有****弹抚素琴,为公子遥歌奏曲,上达神明,下祷衷愿,佑公子福泽绵长,千秋鼎盛也。公子以有为之身,当佐王辅帝,拓土开疆,建不世之功业,万勿以贱妾为念而徒费心神。琰遥拜泣书。”

    读完这信,孙朗思绪良久,感慨良多,心神仿佛随着书信飞到了千里之外的塞北草原,看到了蔡文姬凄寂的坐在荒原之上,飒飒的清风吹得她衣衫飞舞,遥望着南方家乡而不得归返,只能日夜以泪洗面,用芊芊玉指弹奏着怀中素琴。

    “公子,这最后一段儿又是啥意思啊?”董袭又问。孙朗却仍然在走神儿,未听到董袭的话。董袭就又大声问:“公子!公子!这最后一段儿是何意思啊?”

    孙朗这才猛的回过神儿来,哦了一声,答道:“那蔡文姬听说了我在派人寻找她,因此十分感激,说此恩此德无以为报,当日日抚琴祝愿我一世平安。还劝我不要再以她为念……”

    “哦……哎!”董袭听了这话长长了叹了口气,道:“可惜,可怜,如此一个美貌的佳人儿,却被一个比咱长的都丑的人霸占为妻,想想都觉得不公平……老天爷可真是不开眼……”

    听了这话,孙朗又是心头一阵语塞,仿佛看到了一个清理绝伦的素雅女子被一群虎狼围绕,****受尽折磨****,永生永世都过着非人的生活。或许她像王昭君一样,会在西域为匈奴单于生儿育女,老此一生;或许她会像牧羊的苏武一样,****夜夜看着天边的鸿雁,思念着千里之外的家乡;又或者……她还要在那里苦苦等上十余年,等着那位奸雄曹操一统中原,用强大的武力胁迫匈奴单于归降,乖乖的把自己送回来……

    然而,历史的年轮却在我孙朗手中不歇的更改。才貌双全的佳人岂可沦为胡虏泄.欲之玩物!

    孙朗一拍胸脯,豪声道:“可惜什么!可怜什么?我要把她救回来!”

    董袭愣道:“咦?公子要把姓蔡的小妞救回来?可是……公子哪里来数千斤黄金去赎她?”

    这的确是个问题,孙朗刚来许都时,为了给阿娇建金屋子,把刘表赠送的百余斤黄金都碾成金粉做成油漆,涂刷在墙壁上了。就算没有碾碎,仅仅百余斤黄金,也和千斤之数相差甚远。

    而自己又是个入赘的女婿,就算把那阿娇打开了花,估计她也凑不出五千斤黄金来。

    到哪里去筹备这五千斤的赎金?这倒是一个让人想破脑袋也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

    然而,孙朗就是这么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每次都是大话先说出去,回头再慢慢想办法。他相信人定胜天,凭借自己这个来自后世的聪明大脑,总也能想出一个办法来。

    既然话都撂在这里了,孙朗心想来而不往非礼也,就转身来至书房里,找了一块儿锦帕,提起笔来想要给蔡文姬来封回信。但思量半天,也不知该写些什么,又想到这蔡文姬乃是大才女,自己万万不可落于俗套而被她看扁了,就心生一念,何不给她回一首诗?

    孙朗肚子里也有些墨水,就沉吟良久,提笔写到:

    “秋雁传鸿信,塞上闻空悲。

    素琴如卿泣,胡笳待月飞。

    明年花发日,回汉终有期。

    定远生入关,苏武终得归!”(未完待续。)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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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仙下凡闯三国介绍:
小神仙带着仙宠,来到了一个神人乱入的三国世界中,投胎成了孙坚的庶子孙朗孙早安。 鏖兵沙场,舌战群儒,夺嫡争储,御鼎江山,孙朗的三国,想不霸气都不行。 这一次,我要助孙策创基立业,荡平江东六郡八十一州! 这一次,我要对孙权说:“生子当如孙早安,我才是真正的江东之主!” 这一次,我要与曹操青梅煮酒,齐声高宣:“今天下英雄,唯朗与操耳!” 这一次,我要向刘备递下战书:“孤承皇命,奉天伐罪,旌旗所指,所向披靡,愿与使君会猎于天下!”神仙下凡闯三国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神仙下凡闯三国,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神仙下凡闯三国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