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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落寞的蚂蚁     寻宝美利坚txt下载     寻宝美利坚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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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一份工

    金沐晨走下公交车,深呼吸了一口,清晨的阳光洒在脸上暖暖的,他用力的握了握拳头,然后走向了前面那座仓库。

    那仓库就是今天金沐晨要面试工作的所在地,好市多连锁超市位于纽约市布鲁克林区边缘的一个配送中心。

    美国的大型超市有很多,比如沃尔玛,好市多等等,这些超市的地理位置和国内大不相同,在国内一般大型超市都位于城市的繁华地段,而在美国大型超市,一般都位于城市的边缘区域,这当然也是和美国人的居住习惯有关。

    工作在市中心,而居住则是在郊区,这是很多美国人的生活状态,所以大型超市,一般都会选择在远离市中心的居民区地段。

    而超市的配货中心,当然就会选择在更加边缘的地段,就像金沐晨今天要面试的这家配送中心,就位于布鲁克林和皇后区的交界处,辐射布鲁克林和皇后区的三间好市多超市。

    好市多超市,属于那种大型批发类型的超市,比较适合一家多口人去的超市,价格比沃尔玛要低廉一些,所以这家超市的客户有很多,尤其在皇后区这样的穷人区。

    因为超市的生意比较好,所以配送中心的工作也非常繁重。

    当初金沐晨在网上看到这份工作的招聘简历的时候,上面写的很清楚,这是重体力活,而关于工作的描述,就是要求按照雇主的需求,在限定的时间内,将限定的货物,从货架上搬运到货车上,说白了就是装卸工。

    工作很繁重,给的工资当然很高,一小时二十八美金,比很多坐在办公室的白领还要高,足足超过美国最低工资标准的两倍多,这对于急需赚钱的金沐晨而言却非常合适。

    如果是几天前,金沐晨肯定不会来干这份工作,虽然这工资不错,可是他知道自己的身体吃不消,但是现在,尤其是在经历了那天那诡异的事情之后,他对自己的力量有绝对的自信。

    站在仓库门口迎接他的是一个一米八左右的白人壮汉,敦实的像一座肉山,年纪大概五十多岁,等他看清楚金沐晨是个亚洲人的时候,脸上的表情有些吃惊。

    “嗨,你就是沐晨?”

    “对,是我,很高兴认识你。”

    “我也很高兴认识你,我是约翰,这里的主管,你的面试官。”

    约翰伸出手和金沐晨握了握,他的手很有力,手心的皮肤更是粗糙的跟月球表面的岩石一般。

    “好了,不废话了,咱们开始吧。”

    约翰是个直来直去的家伙,简单的寒暄了几句,就带着金沐晨转身进了仓库。

    今天这个亚洲人,还是老约翰见到的第一个来求职的华人,以往来求职的都是一些老黑和老墨,那帮家伙一个个身材粗壮,底子比较好,但是性格都比较懒散,尤其是那些老黑。

    一般都干不了太长的时间,基本上干一个月,攒下几千块,就收手出去逍遥快活了,等到没钱的时候再来。

    今天要不是特别紧缺人手,老约翰是不会同意眼前这个华人小子来试一试的,毕竟他虽然挺高,但是看起来不是特别壮。

    “刚来的订单,皇后区的一家分店,哪里要的货是1000磅的面粉,半个小时之内装车,一小时内送到超市。你要是能够在半小时之内完成的话,那这份工作就是你的啦。”

    约翰直接带着金沐晨来到了一座面粉包堆积成的小山前面,指着这座小山,对金沐晨说道。

    这可不是轻活,一千磅的面粉,九百多斤的分量,就算是一个壮的跟水牛一般的老黑,也不敢保证在半小时之内,一个人完成整趟搬运任务。

    金沐晨看了看面前的那座面粉山,然后又转过头看了看约翰,他看得出,这老头的眼里带着更多的是迟疑。

    而边上也不知什么时候,围过来一帮看热闹的老黑和老墨,正在旁边七嘴八舌,好像在等他出洋相。

    金沐晨倒也不生气,只是微微一笑,对约翰说道:“那好,我试试。”

    说完就脱掉了身上的长袖体恤衫,往哪座面粉山走了过去。

    看到这家伙脱掉t恤之后,露出来的钢浇铁铸一般的肌肉,老约翰到是一怔,真看不出,这家伙居然是属于那种别看我瘦,但是我浑身是肌肉的类型。

    只不过他这身肉对普通人来说,也许还算挺有块,可是和这里一帮粗壮的肌肉棒¥子比起来,还不够看。

    一帮这时候手里没活的老黑和老墨,围在约翰的身后,在哪里叽叽喳喳。

    “嘿!约翰,你觉得他行吗?”

    “我看够呛。。。约翰,你让他试工绝对是浪费时间。”

    “嘿!保罗,闭上你的臭嘴,我倒觉得他还成!”

    “吉姆我说你这家伙,怎么就喜欢抬杠呢?要不咱们赌一把?”

    “好,赌就赌,谁输了晚上红色小马驹酒馆请客。”

    “嘿!闭嘴,你们快看。。。”

    “哦!我的天哪,这小子还是人吗?”

    “wtf,这家伙绝对就是一台机器,他不是人。。。哈哈哈,保罗看来今晚你注定要请客啦。。。”

    50磅一袋的面粉,金沐晨伸手试了试,很够分量,他探手拎起来一袋,放在肩膀上,然后又拎起一袋,摞在肩上,还行并没感觉到特别沉,这点分量,对自己来说不是特别困难,以自己目前的力气而言,好像还能有余量。。。

    于是他第一次就抗起来四袋,从面粉包堆积的小山上走下来,再把这些面粉放到地面的货架板上。

    再走一趟下来,终于体力好像有点见底,不过每当腰和手臂有些发酸的时候,就会有股热流从丹田处喷涌而出,在身体里转上一圈,然后那股疲惫感立刻就不翼而飞了,好像充满了电一般,浑身是劲,这让金沐晨是越干越有自信。

    十分钟就垒好了500磅,牛皮纸包装的面粉,可绝对要轻拿轻放,如果用力往地上摔的话,很容易会摔破,所以放下的过程要非常小心,而这个过程,可要比扛几袋面粉在肩上,费力的多。

    平时这帮粗手大脚的搬运工们,干这个活的时候,总是会不小心弄坏那么一两袋,而且越是到后面因为力气的流失,就越容易出错。

    把面粉袋摆上货架板之后在用塑料膜把这一堆面粉绷紧,把叉车叫来,直接把货架板连同上面绷好的面粉直接送上了货车。

    这份工作看起来很简单,可是其实做起来真的不是那么容易,可是金沐晨却好像是一个上了发条的机器人一般,每一个动作都精准到位,几趟下来,大气都不喘,汗也没流几滴,一副举重若轻的模样,可是把那些深知这份工作难易的老黑和老墨们给震撼的不轻。

    整整一趟1000磅的面粉,这小子不过就用了二十分钟。

    这么麻利的手脚,可是把班次上的一帮老墨,老黑给看的是目瞪口呆,就连干了几十年的老约翰,也同样是有点不敢相信。

    想当年就算是他年轻的时候,好像也做不到这小子这样手脚利索吧!

    “好小子,这份工作就是你的啦,每小时三十美元,刚刚那个活,我给你算四十分钟。”

    这份工作可是计时计件给工资的,不过这样一个手脚麻利,不偷懒的小伙子现在可难找,多给他十分钟,算是小奖励,反正公司出钱,自己又何乐而不为呢。

    老约翰锤了锤金沐晨的肩膀,真不错这小伙子壮的和牛犊一般,刚刚自己还真是看走眼了。

    “对了,晚上下班,别急着回家,保罗在红色小马驹酒馆请客。。。”

    “哦,no,伙计们,可以可以等周五,今天可还没到发工资的日子?”

    打赌输掉的大老黑保罗,抬手抚额,哀嚎一声,可是等来的却是周围的一片口哨声。

    “闭嘴吧,保罗,你还有信用卡。。。”

    周围起哄的工友们哈哈大笑着说道,金沐晨只是低着头嘿嘿一笑。

    约翰带着金沐晨到仓库把边的一个集装箱改成的简易办公室里,添了一堆表格,然后又给他拿了安全帽,和工装,金沐晨当天就开始正式上岗了。

    晚上六点,金沐晨所在的这个班次终于轮完了班,大家开始打卡下班,不过在临走之前,约翰把大家叫到了办公室旁边的另外一个集装箱改成的简易仓库里。

    “看上什么,随便拿吧。”

    说完就转身出去了,一帮老黑和老墨欢呼一声,往那些破损的货物走了过去,金沐晨也跟着走了过去。

    那些东西,都是在白天工人们搬运货物时,不小心弄坏了包装的一些货物,比如包装袋破损的培根,或者撞得变了形的铁皮罐头,以及包装破损的啤酒和饮料等等。

    而这去也正是金沐晨找这份工作的第二个原因,第一个原因是因为这里工资高,而且对学历没要求,而第二个原因,就是因为这些处理的货物。

    这可以帮他解决很大一部分吃饭的问题,尤其是他的身体开始有了变化之后。

第2章 红色小马驹

    一般这些货物,都会被计算到运送损失里面,等到每天晚上交班之前统计完毕之后,会被公司要求,统统扔掉。

    当然扔掉不过就是一个幌子,具体的情况就是当班的伙计们,会把这些东西分掉。

    不过金沐晨在选择这份工作之前,早就听人说过,这份工作有这样一份额外的‘福利’,不过这倒也好,刚好可以帮他解决一部分他现在所面临的困扰。

    自从他的身体发生变化之后,他就变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大胃王,整个人好像进入了二次发育期,对食物能量的需求非常旺盛,就算是价钱最便宜的垃圾食品,每天也要吃掉一百多刀的食物,才能填饱肚子。

    如果光靠工资,他根本就攒不下钱来,可是有了这些食物的补助,他的日子将会轻松很多,这应该也算是一份非常不错的意外的惊喜吧。

    昏暗的灯光下,烟雾缭绕,唱片机里放着爵士乐,进进出出的都是一帮粗壮的大汉,在桌椅之间穿梭的也都是一些衣着暴露,身材肥硕的女招待们。

    女招待们扭着腰,在餐桌间不停的穿梭,时不时会有一只粗壮的手臂,在她们肥硕的屁股上拍一下。

    清脆的响声,换来的往往是女招待们带着几分挑逗意味的尖叫声,和那帮大老粗们的哈哈大笑和口哨声。

    这里就是红色小马驹酒吧,就在配送中心的旁边,每天配送中心的大老粗们,放工之后来找乐子的地方。

    在布鲁克林和皇后区交界的这片区域,可不光就好市多一家配送中心,还有沃尔玛和其他大超市的配送中心,每天这些配送中心的粗汉们结束工作之后,都喜欢来这间红色小马驹酒吧里来放松放松。

    原因当然也很简单,就因为这里的酒水和食物价格很便宜。

    今天打赌输了的保罗,到是挺信守承诺,下了班之后,就邀请同伴次的工友们一起来到了这间酒吧,金沐晨初来乍到当然也想和工友们搞好关系,所以当然也没有拒绝。

    “嘿,伙计,今天对你特殊招待,我不光要请你喝酒,还请你吃饭。”

    保罗搂着金沐晨的肩膀说道,尽管今天才是第一天上班,可是金沐晨可是让大家看到了他的实力。

    从早上十点半正式上工开始,这小子基本就没怎么休息过,除了午餐时间,这小子一只在干活,一直干到晚上六点收工。

    这样的体力,就算是这帮肌肉#棒子,也不能不佩服,要知道即便是他们,也会选择在完成一个任务之后,休息十到十五分钟,毕竟每趟趟搬运,可都消耗不轻。

    可是金沐晨就像一个上了发条的机器人一般,完全不知疲倦,就这么干了整整一天,休息时间拢共加起来,都不超过半小时。

    这对于这帮实心眼,而且绝对崇拜力量的家伙们来说,可是不小的震撼。

    一天下来,很多人都把这个干活不偷懒,还喜欢帮助人的家伙,当成了朋友,下午的时候,再一次两人合作的搬运任务里,如果不是金沐晨拉了保罗一把,这家伙非得被砸伤不可。

    所以保罗立刻就把金沐晨当成了值得深交的朋友,并且还要请他吃晚饭。

    红色小马驹酒吧,不光提供酒水,还会提供一些汉堡,薯条之类的简餐。

    “好吧,但是能不能请一份超大的?我真的饿死了。”

    既然有人请客,金沐晨当然也没客气,保罗更是干脆,直接打了一个响指,对站在吧台后面那个肥硕的厨娘喊了一声。

    “桃瑞丝,king-size套餐一份。”

    肥硕的厨娘,往这边看了一眼,然后点了点头,显然对保罗他们这一伙人很是熟悉。

    而其他的同伴们,则是各自要了啤酒,美国人这一点分的很清楚,请客喝酒就是请客喝酒,不包晚饭。

    像保罗愿意请金沐晨吃饭,那是人家关系处的到位,要另算。

    “哈哈,小子,你可真是要有一副好胃口才行,这里的k套餐,可不是什么人都能吃的完。”

    一起来的一个名叫安托尼奥的老墨,举着酒瓶子冲着金沐晨说道。

    “哈哈,好小伙就应该有好胃口,我肯定这小子绝对能吃的光。”

    约翰在另外一边笑哈哈的拍了拍金沐晨的肩膀,而金沐晨则是摸了摸自己的肚子,笑哈哈的说道。

    “放心,安托,我现在饿的能吃下一头牛。”

    很快一阵香风从后面传来,而原本还围在卡座里嘻嘻哈哈的一群大老粗们全都没了声息,而是一个个都瞪圆了眼睛,看着金沐晨的身后。

    就在金沐晨感觉有些奇怪的时候,香风来到了身旁。

    “你要的k套餐。”

    声音很是娇美,和其他女招待们矫揉造作的声音完全不一样,金沐晨扭头一看,刚好看到了一张明媚娇俏的侧脸,碧蓝的眸子,挺直的鼻梁,一头长长的金发,披在肩上,身材修长和其他那些粗壮的女招待完全不一样,尤其是胸前那几乎要撑破衣领的两只胸器。

    周围大大老粗们都是一副屏气凝神的模样,喉头上下动个不停,虽然他们都在极力忍着,可是金沐晨感觉自己还是可以听见他们吞咽唾沫的声音。

    眼前的这个美女,加上那一对让人过目难忘的胸器,很多人看到她第一眼都会想起电视上经常露脸的那个抖奶超模。

    这样级别的美女,平时就是能看到,也应该是在曼哈顿那种高大上的地方,可是现在她却出现了在这样粗鄙的路边店里,这简直不可想象。

    而金沐晨则是看着这个女人,感觉非常眼熟,好像在哪里见过,但是却又想不起来。

    女招待送完了餐,在一帮大老粗们的口哨声中转身离开,而金沐晨也没继续多想,现在的他更关心面前的晚餐。

    king-size套餐果然名不虚传,面包能有九寸披萨那么大,里面更是夹着两片厚厚的肉饼,配上酸黄瓜,生菜,还有八片乳酪,老远都能闻到香气扑鼻,薯条能有手指粗细,满满的一堆,估计能有一磅重,还有半磅的洋葱圈,外加两只热狗。

    这分套餐,典型就是给那些重体力活的大老粗们准备的食物,如果是原来的金沐晨。他可能一个人吃三顿都吃不完,可是现在对他而言,这些不过就是开胃菜,在一众人等瞠目结舌的目光中,金沐晨只用了二十分钟不到,就把这些东西一扫而光。

    “伙计,我觉得你真应该去参加大胃王的比赛,我觉得你绝对要比那个日本小女人吃的多的多。”

    保罗拍了拍金沐晨的肩膀说,不过很快就话题一转。

    “嘿,伙计们,你们觉得新来的那个女招待怎么样?她太辣了?嘿嘿,我想我已经坠入爱河了,我要去追她。”

    “得了吧,保罗,你就别做白日梦了。”

    “就是,那小妞明显就是刚刚来纽约的新人,等她熟悉了这里的情况,很快她就会投入曼哈顿那帮阔佬的怀抱,你和人家根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

    “嘿嘿,你们这帮怂人,自己没有卵蛋,却还眼红我保罗的勇气么?”

    很快保罗就和周围的一帮大老粗们嘻嘻哈哈的打起了嘴仗,而这样和谐,宽松的气氛,也让这几天一直神经紧绷的金沐晨渐渐的松弛了下来。

    “啊。。。混蛋。。。”

    “你这个**。。。”

    然后就是一声清脆的耳光声,金沐晨感觉自己怀里一沉,等回过神来,这才发现,怀里居然多出一个女人。

    熟悉的香水味,再一低头,正好看到那张熟悉的俏脸,只不过这时候这张脸上写满了恐惧,于委屈的情绪。

    女人捂着自己的侧脸,看样子刚才那个耳光挨得不轻,金沐晨抬头一看,不知道什么时候,他们这张桌子前,已经围上来七八个人高马大的壮汉。

    带头的那个,粗壮的白人,长得倒是不难看,不过裸露在外面的胳膊上那代表纳粹的万字纹身,很是刺眼。

    “嘿!约翰,你们那里,什么时候开始招收黄皮猴子啦?”

    “伙计,别冲动,那家伙是乔伊。布林德。是这里出名的恶棍。”

    保罗怕金沐晨冲动,一把按住了金沐晨的肩膀。

    乔伊。布林德和他的兄弟以及朋友们,是附近沃尔玛配送中心的工人,同时也是这一片配送中心的工人群里面出了名的恶棍,据说和工会那帮家伙关系紧密,这里的工人们都很怕得罪他们,而且这家伙还是一个白人至上主义者。

    “我们公司用什么人,不关你的事,不过乔伊,你倒是真的长本事了,居然能够做到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打女人了?”

    约翰很强硬的顶了回去,他也是这附近的老根骨了,人脉不比布林德兄弟差,所以也不鸟他们。

    乔伊刚刚灌了不少猫尿,顺手就捏了那个他盯了一晚上的女招待的屁股,结果挨了一耳光,脑子一热抬手就打了回去,结果就把这个女招待一巴掌扇到了金沐晨的怀里。

第3章 掰手腕

    乔伊这一下被老约翰给戳到了痛处,当场就是恼羞成怒,不过怒归怒,他到还没失去理智,老约翰他招惹不起,可不代表,他看不顺眼的金沐晨他也一样招惹不起。

    “嘿!黄皮小子,你看什么看,不服气吗?是不是想吃爷爷的大香蕉?”

    乔伊身后的一帮壮汉传出一阵哄笑声,都用挑衅的眼神看着金沐晨。

    金沐晨冷冷一笑:“你刚刚吃了大便,怎么也不刷牙?难道这是你的嗜好?除了打女人,就喜欢吃大便?”

    身在美国两年,那些或明或暗的潜规则他当然感受过,其中最让人受不了的就是种族歧视,一般的白人,还会或多或少的掩饰一下,可是面前这个家伙却当着自己的面赤果果的表示了对自己的歧视,金沐晨本来可就不是什么好脾气,这样的人,他不能忍。

    更何况现在他可是不是以前的自己了,前几天那次的事情之后,尤其是在发现自己的力气变大了之后,他又把之前爷爷教过他的那套八极拳给捡了起来。

    原本以为很久没练,会很生疏,可是没想到,重新捡起来之后,却很快就上了手,他能够感觉到自己现在的身体,对这套拳法非常适应,可能正是应了那句话,身大力不亏,以前有些做不到的动作,完不成的招式,现在练起来竟然是水到渠成一般自然写意,他能够明显的感觉到,自己的拳术是突飞猛进。

    而且那次的变化,好像不光是改变了他的身体,好像连带着他的性格也受到了影响。

    现在的他变得比以前更加的自信,也更具有侵略性,如果是以前遇上这样的事,虽然他会很生气,但是毕竟是在人生地不熟的国外,他也许就忍了,但是现在,他可不能忍,有实力,还用得着怕这样的恶棍?

    金沐晨不喜欢惹事,但是却绝不代表他怕事,以前他就不怕这样的家伙,现在更是不怕,只要对方手里没有枪,他有自信可以光靠拳头,就能把对方捶个半死。

    乔伊的脑门上青筋都蹦出来了,现场更是一片寂静。

    在这地方,干这么和乔伊说话的人可不多,很多人都端着酒瓶子准备看热闹。

    “你这。。。”

    “砰!”

    一声枪响打断了乔伊的话,红色小马驹酒吧里一下就安静了下来,大家转身一看,刚刚那个还和蔼可亲的厨娘,这时候站在吧台后,手里拿着一只还在冒烟的雷明顿。

    “好了,混蛋们,要么就都给我乖乖坐下,要么就都给我滚出去。”

    花白头发的桃瑞丝,话虽然不多,但是却很有杀伤力,最关键的是,她手里还在冒烟的雷明顿,这里的这帮大老粗们,好像都很怕她。

    就连刚刚还气势汹汹的乔伊,也歪头瞥了她一眼,最后只能狠狠的朝地上吐了一口唾沫,很快酒吧里就恢复了原来的秩序。

    不过乔伊那一伙人,并没有灰溜溜的滚出去,而是就坐在了金沐晨他们一伙的不远处,而且是不是还用阴狠的眼神,往金沐晨这边看过来,看样子,是在等他们喝完酒出了酒吧之后,再跟上去寻他们的晦气。

    “哥们,等会儿,我们掩护你,你从后门先走。”

    保罗他们也看出了不对,和约翰商量了几句,现在既然金沐晨已经是他们的朋友了,他们当然不能看他吃亏。

    现在还有老约翰镇着,而且还在桃瑞丝的地盘,乔伊那帮混蛋虽然不敢乱动,可是他们的意图也非常明确。

    才刚刚认识不过一天,这几个工友,就愿意为自己出头,金沐晨心里,还是有些小小的感动的。

    “谢谢,伙计们,你们不用这样,我真的不怕那个混蛋。”

    “沐晨,你是个好小伙,我们知道你不怕乔伊那个恶棍,但是听我说,那几个家伙,可是什么都干得出来。他们是出了名的胆大包天,丧尽天良,这次你别逞强好么?听我们的安排,放心,我们会掩护你。”

    老约翰也劝着金沐晨说道,在酒吧里面,他还能镇得住,可是要是出了酒吧,他不可能一步一步跟着送金沐晨回家。

    金沐晨看着老约翰笑了笑,他知道如果今天要是不解决了眼前的麻烦,他可能连刚刚找到的这份工作都保不住,毕竟老约翰不可能给自己当保姆,而那帮恶棍工作的地方,离自己工作的地方很近,就算今天躲了过去,过几天他们也会找上门来,自己不可能永远躲着他们。

    更何况,在获得了强横的力量之后,他的心境也和以前不一样了,面对乔伊这样的恶棍,他的心里竟然有一种跃跃欲试的冲动。

    一种嗜血的暴虐感,开始在他的心底蠢蠢欲动,他也知道这不是什么好事,可是却就是控制不住。

    就在这个时候,那帮恶棍又点了一堆啤酒,而这次他们是专门找了刚刚那个被他们骚扰过的女招待送酒过来,尽管那个女招待很不情愿,但是还是不得不给他们送了过来。

    也就在她刚刚把酒放到乔伊那么一伙人桌面上的一瞬间,乔伊那帮家伙突然上下其手,有人伸手去摸女招待的胸脯,有人去摸她的屁股。

    女招待尖叫一声,刚想逃走,可是却被乔伊那个混蛋一把抱住,任由他的兄弟们对这个女人上下其手。

    “够了,混蛋。”

    看到这样的情形,金沐晨是怒不可遏,猛地一下站起身来。

    老约翰和保罗他们几个看到此情此景,也不由得跟着叹了口气,站了起来。

    “怎么?你这个黄皮猴子,还想装什么英雄吗?”

    乔伊等的就是金沐晨爆发的这一刻,这时候猛地放开了那个女招待,然后一帮人迅速的围了上来,酒吧里立马又陷入了一阵寂静。

    而对方,轻蔑的讽刺,也让金沐晨的嗜血冲动变得更加的不可遏制,只不过这时候在表面上,他反而冷静了下来。

    除了两伙对峙的人马之外,其他的人都端着酒瓶子在一边看热闹,而那个女招待,这时候则是赶紧钻出了人群。

    “乔伊,不要太过分。”

    约翰站在金沐晨旁边说道。

    “哼哼,过分?我就喜欢过分怎么啦?”

    “那好,既然你想挑事,这里可是桃瑞丝的地盘,咱们就按照老规矩解决?”

    约翰冲着乔伊说道,乔伊本来就是想找个借口,然后痛揍金沐晨一顿的,可是老约翰这么一提,他才猛然想起,这里是桃瑞丝的地盘,在一转头,刚好看到了脸色冰冷的桃瑞丝,正端着雷明顿冷冷的看着他们这边。

    “好吧,就按老规矩办!”

    原本还想耍狠的乔伊,头脑一瞬间冷静了下来,桃瑞丝可不是一般的老太太,更何况这老太太还有一个凶名在外的儿子。

    听到乔伊答应了,老约翰不由得神色一喜,然后转身拉住金沐晨,在他耳边耳语说道。

    “别怕,这里是桃瑞丝的地盘,他们不敢打架,我们所说的老规矩就是扳手腕,你小子力气不小,肯定能赢他。”

    金沐晨微微一笑,不置可否。

    这里的人显然都明白,两人口中的老规矩是什么,很快就有人给清理出来一片区域,然后搬来一张小圆桌,金沐晨或则乔伊坐在了圆桌的两边。

    乔伊一身嬉皮打扮,上身一件皮坎肩,两只手臂毛茸茸的很粗,尤其是小臂一下,更是粗壮的像帝王蟹的钳子。

    反观金沐晨,身材修长,虽然也很有块,可是手臂却足足比乔伊细了两圈。

    “嘿嘿,小子,放马过来吧,我要掰断你的胳膊,到时候你这黄皮猴子,可别哭着回去找妈妈。”

    乔伊放肆下流的言语,让站在他身后的同伙们一通哄笑。

    包括其他围观的人也是一阵哄笑,光是看体型,大家就不太看好金沐晨,他应该有六尺二寸高,这身材即便是在长人如林的美国人看来也不矮,可不看好他的原因是他很瘦。

    尤其是相对于粗壮的乔伊而言,他真的太瘦了,乔伊的胳膊上臂,感觉都快比这小子的大腿还粗了,所以大家都不太看好这个亚洲小子。

    只有保罗他们,这时候还是对金沐晨有着那么几分信心,毕竟他们白天可是看过金沐晨卖力气的,这小子可不是一般的有劲,别看他瘦,可是那体力和耐力,可绝对不一般。

    可是这掰手腕,可不是比体力比耐力的,而是比爆发力的,这乔伊的胳膊都快赶上金沐晨的大腿粗了,他们对金沐晨的这份信心也就变得不是特别的坚定。

    金沐晨淡淡的笑着来到了那张圆桌前,不过却并没有急着坐下,而是回身找了一圈,最后一张餐台上,找到了两把吃牛排用的剔骨刀。

    这里的餐刀和电视上常看的那种刀头圆润的不锈钢餐刀可不一样,这两把餐刀是那种最原始,最粗犷的牛排餐刀。

第4章 这小子够狠

    木柄尖刀,刀尖非常锋利,专门用来划断肉筋用的,刀身还带有锋利的锯齿,是吃t骨牛排时必备的一种餐刀,就是拿到生肉铺去也能立马派上用场。

    “光是掰手腕,没什么意思,不妨带点彩头。”

    金沐晨淡淡的笑着来到了那张餐桌前,然后把小圆桌的桌面拿起来。

    “嗵,嗵。”

    两声剔骨尖刀刺穿了胶合板的桌面,露出半截刀身在上面,然后金沐晨把那张桌面放下,同时伸手笔画了一下。

    在场所有围观的人,看到他手放着的位置,不由得都是神色一寒,这小子真狠!

    他抬起的小臂下面几公分处就是那寒光闪闪的刀尖,大家谁也没想到这家伙竟然这么狠!

    本来不过就是掰手腕,可是现在如果谁要是掰输了,手臂倒下去的一瞬间,小臂势必就要被那寒光闪闪的剔骨尖刀扎穿。

    这可是带锯齿的尖刀,被这样的刀扎穿了手臂,很难处理伤口,很有可能会落下伤残。

    约翰他们几个,想劝劝金沐晨可是话到了嘴边,却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乔伊一愣,他没想到这个亚洲人居然这么狠!看着对方那坚定的眼神,他有些犹豫。

    而金沐晨则是淡淡一笑:“怎么?不敢?难不成你就是一个只能打嘴炮的pussy?摸摸你的裤裆,你的卵蛋还在吗?”

    他的声音不大,但是听起来却非常淡定,而这股淡定在乔伊的耳朵里听来,却是那样的刺耳。

    金沐晨一脸淡然,这股淡然带给他一种超脱一般的自信,原本所有不看好他的家伙,这时候有些也开始动摇了,因为这小子够狠!

    乔伊被激的满面通红,嘴唇动了动,最后还是伸出手摆上了桌面,两只大手相握,约翰握住了他们的手,找到平衡点,然后猛地放开手。

    乔伊猛然发力,他脸色涨得通红,脖子也粗了一圈,额头上的青筋都快蹦出头皮了,可是对面那个亚洲人的手,却好像是铁水浇铸在桌面上的一样,纹丝不动。

    对方的脸上带着一丝淡淡的嘲笑,乔伊也顾不上了,另外一只原本应该放在桌面下的手,甚至都顾不上违反规则,而握紧了桌沿,开始借力,他这时候可是连吃奶的力气都使上了。

    而周围一帮拿着酒瓶子看热闹的看客,原本还有几个喊着加油打气的话的,可是这时候却一个个都目瞪口呆的神情,这不科学啊!

    乔伊明明比那亚洲人粗壮了两圈不止,可是为什么就是掰不动那个家伙。

    金沐晨淡淡一笑:“就这点力气了吗?我要发力了哦!”

    在场的人这时候都已经是大脑当机了,都这时候了,这小子还有力气说话!!!

    还没等他们反应过来,那只细了两圈的手臂突然动了,而且几乎就是一瞬间,就以几乎绝对的优势,把那只粗壮的胳膊压倒在桌面上。

    那把剔骨尖刀,不偏不倚,刚好扎穿了乔伊那螃蟹钳子一般的小臂。

    一声惨叫,几乎震破了所有围观者的耳膜。

    看着手和餐桌钉在一起不断飙血的乔伊,金沐晨竟然感觉到一种奇怪的满足。

    他起身冷冷的扫视了一圈乔伊的同伙,一帮五大三粗的汉子,这时候竟然没有一个敢和他对眼,他的目光扫过,那帮家伙就如同是幼儿园躲避老师目光的小孩,一个个全都低头或者转过了脸。

    乔伊捂着被扎穿的小臂惨叫不止,而他的同伙,竟然被金沐晨那犹如刀片一般凌厉的目光瞪得没有一个敢乱动的,酒吧里陷入了一阵沉寂。

    “带着这只pussy赶紧给我滚!”

    一句话仿佛让对面的几个壮汉,还了魂,立刻七手八脚的把乔伊从地上拽起来,往酒吧外面走去。

    不过就在他们走到酒吧门口的一刻,金沐晨在后面喊道。

    “对了,你们记住,下次提醒他,吃完了大便之后,一定要记着刷牙。”

    金沐晨的声音,让那几个家伙身形都为止一顿,然后马上就屁滚尿流的滚出了酒吧。

    “这是个不错的小伙子。”

    不知道什么时候,端着雷明顿的桃瑞丝来到了约翰的身旁,约翰也没回头,声音很是低沉的回答道。

    “是啊,真是个不错的小伙子,不过接下来,他可能有麻烦了。”

    桃瑞丝的胖脸上却微微一皱:“没什么麻烦的,乔伊的哥哥还在蹲监狱,他的手估计残废了,你以为他的手下会服从一个残废的笨蛋吗?”

    “好像确实是这样?”

    约翰转过脸,不过脸上已经明显带上了笑意。

    “可惜了我那一张桌子,还有两把餐刀。”

    老太太看着门口,喃喃自语的说道,约翰接过话茬。

    “算我账上。”

    “算了,我会让乔伊那个笨蛋还给我的。”

    老太太冲着约翰挤了挤眼睛,然后转身回到了吧台后面。

    经历了这么一场风波,整个酒吧的气氛全都变了,原本一些不认识金沐晨的粗汉们,看着他的眼神也全都变了,充满了敬畏的神色。

    时不时有人往这边偷偷瞥上两眼,可是也不敢和金沐晨的目光对视。

    而保罗更是拉着金沐晨一个劲的喷个不停:“嘿,伙计,你可不地道了,你知道刚刚,我有多担心你吗?你赶紧给我老实交代,你小子是不是练过,是不是会功夫?”

    保罗有着黑人特有的粗大神经,伸手在空中比划着,嘴里还哼哼哈嘿的配合着。

    而其他的工友们,这时候也都伸长了脖子,今天这个金沐晨可是带给他们太多的意外了。

    金沐晨倒也没太张狂,只是搔了搔头,然后嘿嘿了两声表示默认。

    “嘿,伙计,你教教我怎么样?我拜你为师。”

    说着保罗这个傻大个,还真就扑通一声跪在了金沐晨的面前,双手抱拳,怪模怪样的说了一声:“湿父。。。”

    引来大家一阵哄笑,原本紧绷的气氛猛地一下子就松弛了下来。。。

    从酒吧里出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大家喝的都有点多,所以很多人都没有开车,不过他们住的里这里都不远,所以有的选择走着回去,有的则是选择叫朋友过来接。

    金沐晨一一和新认识的同事们告了别,然后慢步往公交站那边走去。

    他住的弗莱布街,位于布鲁克林的最南端,而他现在所在的位置,在布鲁克林的最北端,所以现在他回家有点困难。

    他没有车,至于公交就更别提了,有些路线晚上八点就停运了。

    金沐晨准备再往前走几个路口,然后叫出租回去,尽管这里的出租车价格贵的让人肉疼,但是总比在布鲁克林区夜行要强。

    眼看就要走到下个路口的时候,身后车灯一闪,一辆不知道多少年历史的福特水星,停在了他的身旁,然后车窗降下,露出了里面那张精致的漂亮脸蛋。

    “嘿,今天谢谢你,你去哪?我送你?”

    正是之前酒吧堪比抖奶超模的那个女招待,金沐晨也没客气,直接拉开车门就上了车。

    “你好,我叫坎迪斯,你呢?”

    典型的盎格鲁-萨克森女郎,金发碧眼,身材修长,线条更是火爆的能让人眼珠子撑破眼眶,性格也是大方开朗,。

    “我叫金沐晨,很高兴认识你。”

    金沐晨笑呵呵,和金发女郎轻轻的握了握手。

    女郎抽回手,握紧了方向盘:“你家住哪?”

    “在弗莱布街,布鲁克林大桥下面。”

    “我知道,在大西洋百货旁边那条街,嘿嘿,话说回来,你住在哪里,怎么可能没有车?”

    坎迪斯轻轻的踩下油门,水星出了这条街,拐了个弯,往布鲁克林的南端驶去。

    “我之前有辆车,不过卖掉了。”

    “这样啊!对了,刚刚的事,我还没和你说声谢谢你。”

    “别客气,都是应该的。”

    “对了,你知道吗?以前我见过你。”

    “哦?是吗?”

    金沐晨转过头看了一眼女孩子,坎迪斯正在专心致志的看着前面的路面,她的脸也就巴掌大小,看起来很精致,很漂亮,不过金沐晨总是想不起来,到底在什么地方见过这个女孩子。

    “就在哥大商学院的大楼前面,上学期,期末考试的时候,你忘了?我和你借过打火机。”

    坎迪斯说道,这时候金沐晨才想起来,确实那天考试之前,他去得很早,考试开场之前,他只能在大楼前转悠,当时坎迪斯和其他几个女孩子,站在大楼门口抽烟。

    清一水的漂亮妹子,其中以坎迪斯和另外一个金发女孩子最为耀眼,正所谓是秀色可餐,当时自己就在他们不远处的长椅上,偷偷打量他们来着。

    后来其中一个女孩子直奔自己过来接打火机来着,而坎迪斯这么一说,那个和自己借打火机的女孩子的形象,和坎迪斯渐渐的重合起来。

    “哦!我想起来了。”

    “哈哈,想起来了吧,这么说,咱们还是哥大的校友呢!”

    既然是校友很快两人就熟络了起来,气氛也不再想之前那么夹生。

    十点过后的纽约城,街道没了白天的拥堵,很快就到了弗莱布街,来到了金沐晨租住的那座公寓楼的前面。

第5章 因祸得福

    金沐晨下了车,坎迪斯降下车窗,露出一张明媚的俏脸,带着几分笑意:“那么我们就学校见喽。”

    说完也不等金沐晨回答,福特水星一个漂亮的u型转弯,向着街角一路狂奔而去,而金沐晨则是嘴角带着苦笑,站在楼前的台阶上。

    “学校见,呵呵。。。”

    也不知道,自己再回哥大的时候是什么时候,带着几分苦涩,金沐晨落寞的上了楼。

    上三楼,打开了房门,这是一套一室一厅,每周的租金是二百美元,环境还算不错,主要是离布鲁克林大桥很近,方便去曼哈顿上学。

    房子是一年前他和马凌一起选地方租下来的,只不过现在他人还在,房子也还在,但是马凌却已经不在了。

    金沐晨来至于一个北方的三线小城市,父亲是市里设计院的工程师,母亲则在老家经营着一家加盟连锁药店,家境还算殷实。

    两年前的金沐晨在国内就读一所二流大学,可眼看着国内的就业环境越来越差,竞争越来越激烈,父母觉着金沐晨在那所大学里继续念下去,也是浪费时间,将来出了社会也不会有太强的竞争力,为了将来金沐晨的路能够更好走一点,父母就把金沐晨送到美国来留学。

    在预科打了一年基础之后,他也算是给父母挣了一把面子,考上了哥伦比亚大学,并且钓到了后来的女朋友马凌。

    马凌是一个水灵灵,有着明星脸的漂亮妹子,当年他能够在学校里,摘得这么一朵鲜花,可是羡煞了不少班里同样来自国内的官富二代们,那时候的他是何等的春风得意。

    而这上了大学的一年多以来,金沐晨却明显的感觉到了压力,来自马凌方面的压力。

    他条件放普通人里算是不错,可是如果要是在哥伦比亚大学的中国人圈子里,那就真的只能算一般了。

    现在美国,一点不夸张的说,到处都是中国人,尤其是在大学校园里。

    而这些中国人,也就分成那么两个圈子,一个是在国内就是学霸,倒了美国依旧是学霸,拿奖学金的那么一群人。

    另外一群,就是国内出来的壕门子弟和官宦二代们,原本金沐晨自认还算不错的条件,在这些人面前,可以说什么都不算。

    论才华,他没有那些学霸有才华,说钱,和那些豪门子弟比起来,那就更是没法比。

    而狼多肉少,一直就是美国大学华人圈子里男女方面的窘状,而像马凌这样的漂亮妹子,那绝对是不可多得的优质资源。

    所以自从进了哥大之后,金沐晨很快就察觉出那帮家伙对马凌是虎视眈眈,而马凌好像也开始变得三心二意起来。

    前些日子,家里突然发生了一些变故,刚开始母亲还一直瞒着他,可是他硬是靠和母亲通电话时母亲的三言两语,察觉出了不对劲,于是给舅舅打电话才问出了一些真相。

    家里生意出了意外,资金链出了问题,于是金沐晨就一股脑的把自己下学期的学费和生活费,都邮了回去,甚至把车子也卖掉了。

    没了这些钱,他将来的学业,甚至生活都很成问题了,甚至为了这,他的女朋友马凌还和他分了手。

    不过金沐晨并没有为自己的选择后悔,因为让他光顾着自己在这边逍遥快活,却眼看着地球另外一边的父母受苦,他做不到,只是让他没想到的是,马凌会翻脸这么快。

    他没了学费和生活费,就不能继续学业,那就相当于是自毁了前程。

    他长得算是小帅,可是也还没帅到,走到任何地方,都能刷脸吃饭!

    大学不能毕业,怎么正正经经的找工作,怎么能搞到那张绿卡?

    靠打黑工,哪能挣多少钱?那点钱怎么养活,马凌这样的娇滴滴的大美女?

    而那张绿卡对那些壕门子弟来说,根本就不算个事儿,这年头有钱走到哪里都是大爷,没钱你就是拿了火星身份,你也一样是个孙子!

    所以马凌被那些人民币战士抢走,也就不能算是意外了。

    更何况马凌本来就是一个一直都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的女人?

    no-money-no-honey!no-cash-no-ass!

    现实就是这么简单!

    金沐晨在客厅里坐了一会儿,然后直奔浴室,冲洗了一番出来之后,来到了镜子前。

    镜子里出现一个身材高大,全身肌肉线条刚健优美的男人,二十多的年纪,挺直的鼻梁,鼻头微微上翘,眉毛细密清秀,长睫毛,大眼睛,唇红齿白,还算有一副好皮囊。

    金沐晨身高一米八八,体重也有一百八,不过几天前,他身上的可绝对看不出这样棱角分明的肌肉,而且那时候的他还是个四百多度的近视眼。

    可是现在,一切都变了,身上的肌肉线条刚劲有力,原本的一块腹肌,也变成了八块棱角分明的小馒头,这些变化就发生在短短几天前。

    那天马凌从公寓里搬走了之后,金沐晨心情郁结,就借酒浇愁,同时琢磨着怎么才能把自己和家庭从现在的困境中解脱出来。

    于是就把主意打到了爷爷留给他的传家宝,一条红线串起来的三只玉葫芦项链上。

    这条玉葫芦项链,是他们家的传家宝,颜色各异,分为红色,橙色和紫色,雕工精湛,圆润饱满,色泽光润。

    建国前,他爷爷就是做古董生意的,家境是相当的不错,多年的积累可是收藏了不少的好东西。

    建国后,又是破四旧,又是闹运动,那些年他爷爷可没少被批斗,家里的古玩更是被砸被抢了不少。

    三只玉葫芦就是当年保存下来完好的传家宝之一。

    那天金沐晨就琢磨着,是不是把这三只玉葫芦买了,换一笔钱来帮自己和家里摆脱目前的困境。

    后来喝醉了酒,失手打破了酒杯,还划破了手掌,当时他只记得,自己受伤的血是浸满了那三只玉葫芦,然后在醒来的时候,三只玉葫芦就不见了。

    而自己的脖子上,却多出了三只葫芦的纹身。

    那纹身形态古朴,一串从脖子后面延伸出来的到胸前的藤蔓,而这藤蔓的上面刚好挂着三只拇指大的小葫芦,而这三只小葫芦,从颜色和形状上看,刚好就和他头天晚上打算卖掉的那三只传家宝的玉葫芦一模一样。

    至于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变化,他不是很清楚,不过他清楚的是,自从他脖子上有了这三只葫芦的纹身之后,他的身体就有了非常明显的变化。

    原本平凡普通的身材,一下变的浑身肌肉,力气也大的惊人,自己那张大床加床垫,上百公斤的分量,以前两人一起抬都费劲,现在他一只手就可以把那张床平端起来,而且能保证平端半个小时一点都不觉得累。

    而原本四百度的近视镜也甩掉了,视力,听觉,更是远超常人。

    只要屏气凝神,集中精力,连窗外,树荫里那只欢叫的麻雀的羽毛颜色,都可以看得一清二楚,听觉也变得非常的灵敏,甚至能够听到楼上那对夫妇,在一起滚床单时候极力压抑着的声音,甚至他可以根据他们发出的声音,在脑子里自动模拟出,那两口子在楼上的招式和动作,这样突如其来的变化,让金沐晨结结实实的消化了好几天。

    甚至连心境也和以前大不相同,最主要的就是自信得到了飞速的提升,有时候他甚至感觉自己把内裤传在外面,就是超人。

    可是伴随而来的副作用,却让他是挠头不已。

    身体素质变化惊人,好像是陡然进入了一个二次青春发育期,伴随而来的则是惊人的食量增长。

    原本他一顿花个六块多,来一套普通汉堡套餐,就能吃的很饱。

    可是当身体有了变化之后,他发现一天下来,就算最便宜的食物,他也要吃掉一百多才能填饱自己的肚子。

    于是很快他就陷入了恐慌之中,现在他手里就三千多美金,这点钱根本就不够他吃几天饭的,更何况他还要租房?

    在之后就有了去配送中心应聘的那一幕,一方面是想赚钱,攒学费,另外一方面则是想要靠公司的‘福利’来解决一部分吃饭的问题。

    金沐晨站在镜子前,看着脖子上的那三只玉葫芦的纹身,现在看来,马凌离开也不算什么坏事,反倒是让自己有种因祸得福的感觉。

    而自己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尽快的赚到更多的钱,来继续自己的学业,或者是把父母从国内接过来。

    放弃学业,他有些不甘心,毕竟父母前前后后已经投资进去了几十万。

    而且父母在国内也不知道怎么样了?那些钱也不会知道够不够缓解他们的危机。

    自己还是需要更努力啊,还好,现在自己有了一副好身板,就算干再多的活也不觉得累,这就是老天给自己最好的礼物。

    光是一份配送中心的工作还是不够,等攒下点钱之后,自己还应该在找另外一份工作。

    要知道在美国生活成本可不低,别看他现在一个小时三十美金,可是刨了房租水电和吃喝,这点钱能剩下的真不多!

第6章 送外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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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金沐晨第一次来到这家白色城堡快餐店的时候,简直就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光看这家店面里面的状况和城堡可一点都不沾边,尤其是里面的装修反而更像是国产抗日神剧里面的碉堡炮楼。

    大门进去,就只有很小的一个内凹的门厅,四周全都是防弹玻璃,点餐的话,可以透过防弹玻璃,看到贴在防弹玻璃内侧的菜单,收费和取餐的窗口,让人很容易就能联想到国内铁老大的售票窗口。

    小店没有内部就餐区域,只卖外卖,而且白天不送外卖,只有晚上才送。

    如果不是店外面,立着的英文招牌,还有远处法拉盛那边闪烁的霓虹,金沐晨甚至要怀疑,自己是不是来到了中东战区。

    不过再想想,这家店所在的位置,是在纽约治安较差的皇后区,而且还是皇后区里治安最差的辛克莱区,也就释然了。

    如果你看到这家店的客户的客户,百之一百都是来至于附近的辛克莱社区的黑人,你就会明白,他们为什么要这样装修了。

    金沐晨在配送中心干了一个礼拜,前几天领了工资就在e-bay上花了五百块钱,买了一辆2000年的n手丰田,于是就开始找了自己了第二份工,就是来这家沈记快餐送外卖。

    而沈记快餐的老沈夫妇,对于金沐晨的到来,当然是举双手双脚来欢迎。

    老沈夫妇的快餐店选址很讲究,虽然不是在法拉盛,曼哈顿的华埠那样的地方,可真要说起赚钱,其实一点都不少。

    出去转转就知道,这附近五横五纵组成的辛克莱社区,是皇后区臭名昭著的暴力街区,典型的黑人聚居区。

    毒品,帮派泛滥,暴力横行,正是因为这样的问题,没人愿意在这里做生意,这片街区里,别说是一家像样的饭店,甚至就是一个像样的小卖部都没有,偌大的社区,就只有老沈他们一家饭店营业,而且还是大名鼎鼎的中餐!

    当初老沈他们两口子,接手这家饭店的时候,就是看中了这一点,而最关键的是,他们曾经在底特律类似这样的街区干过,所以有足够的应付这帮黑鬼的经验。

    饭店装修的跟堡垒似得,而且没有店内就餐区,想要吃饭,就只能外带,而且先付钱,买完就滚蛋。

    来这里消费的顾客,几乎百分之一百都是辛克莱区的黑人,这帮家伙可以说是有一个花俩,醉生梦死的典范,有钱就出去消费,绝对不会在家里做饭,再加上偌大的社区,就只有这么一家饭店,所以钱倒也并不难赚。

    甚至附近的帮派,都达成了一项共识,为了能够让老沈夫妇留在这里,为大家服务,大家谁也不来这社区里唯一的一家饭店收保护费。

    最近老沈夫妇打算拓展一下业务,于是就有了这个送外卖的职位,根据送餐的距离每送一个给三块钱,到五块,甚至更贵的不等。

    这社区里的黑人一般都很懒,而且大部分没有车,晚上肚子饿了,又不愿意走,就喜欢叫外卖,而且也不在乎那一块两块的送餐费。

    这份送外卖的工作,相对于其他饭店的送外卖的工资,不算低,就算是和必胜客,或者是多米诺那样的披萨外**起来,都不算低。

    毕竟这里可是皇后区最危险的辛克莱社区,一个小偷,劫匪,毒贩#子,帮派横行的地方,晚上过了九点,路面上就人烟冷清的地方,所以就算老沈夫妇咬着牙,把一趟外卖的价格提高到了五块,却也依旧是寥寥有人来应征。

    可是和那一晚上百十来块的薪水比起来,更多的人更珍惜自己的生命,就算是黑户都不愿意干这份工作。

    纽约的常住人口有九百万左右,可是近些年来,随着奥小黑移民政策的模糊不清,外加北方的底特律,和芝加哥,这样的蓝领城市不断的走向破产,越来越多的黑人和外来移民不断的涌入到纽约,这导致纽约人口激增,最近的一次统计显示,纽约的人口已经达到了一千九百多万,直逼两千万。

    很多人都说纽约是一个大熔炉,来至世界各地的人们,来到这里,然后经过一场文化的淬炼和洗礼,最终变成了美利坚的基石。

    而这个大熔炉,更准确点说,就是纽约的皇后区。

    从北面过来的破产的黑人,还有来自世界各地的移民,登陆纽约之后,首选的生活地段,就是在皇后区,因为这里是社会最底层的聚居区,生活成本很便宜。

    亚洲人都集中在法拉盛一代,那一片的治安算是皇后区最好的,剩下的其他地段,则是黑人和拉丁裔的天下,而这些街区往往是最危险的街区,就算是白天,都时常会发生枪击案发生,至于晚上那就更别提了。

    而这样的地区,却偏偏就是纽约警力最薄弱的地区,大量的警察都集中在长岛和曼哈顿去保护那些阔佬们,至于这些地方那些黑人和拉丁裔们的死活,他们才懒得理会。

    所以老沈夫妇想要拓展生意,尽管一再的提高薪资,可是无人来应征,也就成了情理之中的事情。

    当金沐晨走进店里,和他们说,我要应征的时候,老沈夫妇根本连想都没想就一口答应了下来,甚至老沈还同意,把他每次送外卖的价格,给提高到六块五。

    反正这钱都是那帮老黑们来出,他也不心疼,而且和老黑打过多年交到的他知道,那帮家伙就是过路财神,手里有俩钱不糟践个干净,那肯定就不安心。

    老沈夫妇对那些家伙的定义还真就没错,又懒又馋,还爱装面子,明明兜里钱都不够明天饭钱了,可是却也要装阔,脚踏实地这个词,对大多数没受过教育的黑人来说,根本就没听说过。

    于是就这样,金沐晨开始在老沈夫妇的这家堡垒外卖店送起了外卖。

    他也知道这份工作的危险,要是以前,打死他也不愿意来这地方送外卖,不过现在,自从那次异变的经历过后,他总是对自己有着一种莫名的自信,更何况一趟几分钟的外卖,就能赚六块五,这份工作的来钱速度绝对不比配送中心慢,而工作强度却轻松很多。

    小时候和爷爷学过的八极拳,现在也捡了起来,本来就是硬桥硬马的功夫,在加上他现在这有些变态的身体基础,很快就练得有模有样,正是因为有着功夫底子撑腰,金沐晨才有自信敢来这里送外卖。

    他坚信,只要不碰上拿喷子乱喷的疯子,他都能应付的过去。

    “小金,教堂街30号,牛肉炒饭两份,外加两条炸鱼,两只热狗,一大份炸薯条,一大桶可乐,一共三十五,这是今天最后一趟了,你小心点。早点回来,宵夜都准备好喽!”

    老沈把做好的外卖从窗口递出来给金沐晨,然后小心的交代到,金沐晨这小伙子,他很是喜欢,胆子大,能吃苦,绝对是店里的好帮手。

    “知道了沈叔,放心,十分钟,肯定回来。”

    金沐晨朝着老沈点了点头,接过外卖,然后出门上了自己那辆破车。

    现在他白天在配送站当搬运工,晚上就来这家外卖店送外卖,已经干了一个多月了,和两个地方的人都混得纯熟了。

    这外卖店的老沈夫妇,更是格外喜欢他,他的到来,解决了两口子拓展业务的难题,而来更关键是因为他小伙子不偷懒,脑子好使,手脚麻利。

    别的送货员一晚上也就能跑十几二十趟,可是这小子能跑三四十趟,这样能吃苦,又勤快的小伙子可真是不多。

    就算给他的钱有些多,可是老沈也觉得值得。

    金沐晨开车前往教堂街,哪里还算是这辛克莱区治安状况相对比较好的一条街,因为那条街上住的,大多数还是有工作的黑人。

    不像是后面几条街,那几条街里住着的基本都是毒#贩,小偷,和抢劫犯,以及帮派成员。

    晚上十点半,这时候的曼哈顿应该还是灯红酒绿,最热闹的时段,可是在辛克莱区这一带,这里已经是静悄悄的一片了。

    现在店里还有其他几个印度裔的外卖派送员,可是那帮家伙,一般不敢来这里,金沐晨到是来了几次,几次之后就不那么害怕了。

    一趟长街,除了路灯之外,就没几户还亮着灯的,在街角处的路灯下杆下,聚集着三三两两的黑人青年,这帮家伙一个个坦胸露背,身上更是描龙画虎,一看就不是善良之辈。

    金沐晨知道,这些都是毒贩¥子,帮派成员。

    马路上更是冷冷清清,不见几个人影,当然在一些街头巷尾的暗影处,还是有很多衣着暴露的女人或者男人们站在那里,等待着顾客上门。

    他们都睁大了眼睛,盯着过往的每一辆车,如果有一辆车放慢速度,停在路边,他们都会迅速的靠上去,有的是去推销毒#品,而有的则是去推销自己。。。

第7章 异能初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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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沐晨的车速不快,但是也不慢,很快就穿过了这几条街区,这几条街区虽然危险的,但是只要你不是走在马路上到处招摇。

    开车穿过的话,倒也不会太过危险,毕竟像好莱坞电影里那样的追车枪战,在现实世界里,可不会经常上演。

    很快就来到了教堂街,向前走了大概三百米,就来到了三十号的门前,可是刚刚停下车,就听到这三十号的房间里传来大喊大叫的吵架声。

    “臭**,走了你就别回来。”

    刚熄火,人还在车里,就能听到从房子里传来的怒骂声。

    这样的家庭纷争,在这样贫穷的黑人社区,每天都会上演,金沐晨早就已经见惯不怪了。

    很快就有一个胖的像一座肉山似得黑女人气呼呼的拖着一只行李箱,从房子里面走了出来,连带着一只和它主人体格类似的拉布拉多慢慢的跟在她的后面从房子里走了出来。

    女人带着狗直接上了路边停着的一辆suv,然后车子一溜烟就开走了。

    金沐晨看了看远去的suv,然后从车上拿下来那些放在保温袋里的外卖,来到30号门前,敲了敲门。

    “该死的**,你不是说你永远不会再回来了吗?”

    大门忽的一下被拉开了,然后一张愤怒的黑脸出现在了金沐晨的面前。

    “嘿!伙计,放轻松,我不过是个送外卖的。”

    金沐晨脸上换上了一副人畜无害的微笑,老黑虽然很愤怒,但还没失去理智,看得出他应该还是有些教养的那种,居然还和金沐晨说了一声对不起。

    这个黑人三十多岁的样子,和以往金沐晨送外卖的时候接触过的那举止粗鲁的黑人不太一样。

    一般的美国黑人,说话都带着非常浓重的口音,说话的时候语调也会故意往上调,显得有些吊儿郎当,好像特别吊的样子,还有的则是特别喜欢说的含混不清,好像非常有个性的样子,而这个黑人则是很不一样。

    他的吐字很清晰,而且整个人的气质,也非常的不一样,显得非常有修养的样子。

    面前这个家伙中等身材,不像大多数黑人要么胖的身上的肉和游泳圈一样,要么就是那种瘦的跟竹竿一样的瘾君子模样,看不出多大年纪,身上也没有一半黑人那种浓重的体味。

    不过有一点他倒是和大多数黑人一样,那就是他没有钱。

    “非常抱歉,伙计。我没有钱,刚刚那个**拿走了我身上所有的钱,所以我没钱支付你的餐费。。。”

    听到金沐晨说起这些外卖的价格,在看看金沐晨手里拿着的外卖,他挤出了一丝苦笑。

    金沐晨也是一愣,他在这片送外卖已经有段日子了,这里的黑人虽然很穷,但是一般也不至于拿不出几十块钱的外卖钱,这样的事情他还真是头一次遇见。

    这一趟看样子是要白跑了,不过倒也无所谓,金沐晨耸了耸肩。

    “好吧,伙计,我明白了。”

    说完转身要走,可是刚走了一步,那个黑人叫住了他。

    “嘿,伙计,要不这样,你就是把这些东西拿回去,也是白白的扔掉,而我也确实是很饿了,这样吧!你看看我这里,还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你看上的,你就直接拿走,然后把饭留下,你觉得怎么样?”

    这家伙的提议,到时让金沐晨为之一愣,说实话之前他也遇上过这样的事。

    不过那些都是那种小偷小摸的家伙,那帮家伙一般都是刚刚从某个地方盗窃得手,手里有那么一些脏货,还来不及出手,就开始点中餐来庆祝。

    说实话对这帮老黑而言,中餐这种食物,应该应该是他们能够支付得起的为数不多的物美价廉,还带着异域风情的食物。

    而金沐晨也确实是用那些外卖和那帮小偷们换过不少好东西,比如那帮家伙刚刚得手的全新的,液晶电视,或者是xbox,亦或者是ps游戏机,游戏光碟之类的。

    那些东西,只要拿到典当铺,往往也能换个不错的价钱,用十几块的外卖,换来东西,再到典当铺换上,几十甚至上百美元,这样的买卖,对急需赚钱的金沐晨而言是相当不错的选择。

    现在对方既然提出了这样的提议,金沐晨当然不反对。

    他跟着黑人进了他的房子,这房子面积不算很大,两室一厅,里面的环境一目了然,比起他去过的很多黑人的家里,要干净整洁的多。

    “还不错吧!呵呵,可惜我没了工作,女人也走了,这样的环境还不知道能保持多久?”

    那个老黑,看着金沐晨在四处的打量自己家里的环境,忍不住带着一些自嘲的口气说道。

    “哥们,别太难过了,这样的事情,我懂。”

    金沐晨给了老黑一个我懂的眼神,让老黑释怀了不少,感情哥们咱俩是同病相怜啊。

    老黑的性格,一般都比较逗比,转瞬间这个老黑看着金沐晨的眼神里,居然泛起了一丝同情的味道,这让金沐晨不由得一阵恶寒。

    不过很快就把这家伙那些情绪抛到九霄云外了,然后开始亮出了黑人特有的饶舌天赋,给金沐晨介绍其了自己家里还算值钱的东西。

    “哥们,你看我这沙发怎么样?前段时间刚在宜家买的,但是可是花了我299刀。。。”

    金沐晨看了看那套布艺沙发,还算是整洁干净,但是也不知道是几手货了,不过肯定不是从宜家里买的。

    老黑一看金沐晨对沙发不感兴趣,马上有口舌如簧的开始介绍他认为其他的,可以抵得上一顿饭的物件。

    “怎么,这个台灯你也不喜欢吗?。。。。。。。。。。。。哦!不,那个电视可不行,那可是我唯一的娱乐工具了,伙计,难道就真的没有你能看得上的东西了吗?”

    老黑介绍了半天,无奈他介绍的那些东西,真的都不是金沐晨感兴趣的东西,都是一些不知道用了多久的破烂,就算拿到二手店去买,都买不上什么好价格。

    看来这家伙,和以前遇到的那些小偷什么的没多少关系,这样一来,这笔买卖看来要告吹了。

    金沐晨不想再浪费时间,转身就要离开的一瞬间,突然在客厅的一个角落里看到了一只碗。

    确切的说,应该是一只装着狗粮的狗食碗,在视线扫过那只碗的一瞬间,他仿佛看到了那只碗的碗壁上黄光一闪。

    他几乎都感觉自己是不是眼睛花了,他揉了揉自己的眼睛,然后再往那只碗上看去。

    那只碗上看去上面全都是黑乎乎的糊状物,应该是狗的口水和狗粮结合到一起产生的黏糊装物体,糊在了碗上。

    客厅里的光线很暗,金沐晨屏气凝神,集中精力,瞬间他眼前的世界亮了起来,这样的变化可是从两个礼拜之前开始的,具体到底什么原因,他还要把这只碗拿到手之后,才可以断定。

    他把视线再次集中到那只碗上,这一次他看得很清楚,那只碗上那些黑色糊状物的下面,隐约透露出有一些黄色的图案。

    那老黑看到金沐晨盯着那只狗食碗不放,立马就知道他看上那只碗了,于是马上走过去拿起了那只碗。

    “嘿,伙计,你可真是够幸运的,这可是全纽约独一无二的一只,狗食碗,是的狗食碗,这东西和宠物店里买的那些狗食盆不一样,他不是廉价的朔料,也不是不锈钢的,而是瓷的,哥们,没错这可是一只瓷碗。所以我说他是独一无二的。。。。。。”

    黑人特有的饶舌天赋,加上一通自吹自擂,会让人觉得这家伙不去当拍卖师,真的有点屈才了。

    金沐晨仔细的盯着这只碗看,虽然上面有很多狗的口水和狗粮造成的糊糊状的粘稠物,看起来挺恶心的,但是还是能够看到那些糊状物下面掩盖的黄底粉彩五爪云龙的图案。

    一看到这幅图案,金沐晨不由得心头一动,他爷爷以前就是玩古董的,虽然他并没有和爷爷学过多少古董方面的知识,可是一些基本的知识,他还是了解的。

    这只碗怎么看都更像是一只古董,而更关键的是,当那老黑把那只碗拿到他面前之后,他的眼睛里看到这只碗上确实是不断的有黄光隐现。

    虽然只是那种很淡淡的黄色光芒,但是金沐晨可以肯定,这次不是自己眼花了,确实是这只碗上有黄芒闪烁,这说明什么?

    自从自己的身体发生变化之后,他首先感觉最明显的就是自己的力气大了,然后视力和听觉都变得超级好了,可是像现在这样的异象,能够从物体上看到不同颜色的光芒的事情,他还是第一次。

    所以他觉得现在他非常有必要把这只碗拿下,然后来验证一下自己的猜想。

    “好吧,伙计,这些饭菜都是你的了。”

    金沐晨把外卖放到了老黑客厅的茶几上,而老黑则是乐颠颠的直接把那只看起来脏兮兮的狗食碗递到了金沐晨的手里。

第8章 法拉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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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放心吧,哥们你不会后悔的,这可是全纽约独一无二的狗食碗,你拿这只狗食碗回去,你的心肝宝贝会爱死你的,反正我的皮皮已经和那个**一起走了,这只碗我是用不上了,便宜你好了。”

    这黑哥们还以为,金沐晨也养狗,所以才会看中这只狗食碗,在他看来,能用这么一只破碗,换到一份价值三十五美元的晚餐,这无疑非常划算。

    而金沐晨这时候却是在心里一个劲的嘀咕,尼玛,明明是你用一只脏了吧唧的狗食碗换了一顿饭,你这家伙得了便宜还卖乖。

    也就是小爷我要验证一下我的猜想,要不然,你这破碗拿出去试试,你看别人愿意花一分钱买不?

    不过金沐晨现在可没心思和这家伙这里啰嗦,他只想早点拿着这只碗回去,然后验证一下自己的猜想。

    如果自己的猜测要是对的,那今后自己就再也不用再去卖苦力,和送外卖了。

    金沐晨飞快的告辞了这老黑,出门上车就回了外卖店,然后自己掏钱补上了这顿外卖,连宵夜都顾不上吃,就急匆匆的回到了自己住的地方。

    回来就直奔厨房,然后拿出一只新的海绵和洗洁精,在刷之前,先用热水泡了一会,等到晚上的那些粘结物,变得松软之后,才开始轻柔的刷洗起来。

    半个多小时之后,这只曾经脏兮兮的狗食碗,这才露出了真容。

    一只漂亮的黄底粉彩五爪云龙纹敞口碗,金沐晨拿出卷尺量了量,直径14.80厘米、高7.00厘米、底6.80厘米,属于实用器,不是观赏器。

    不过这只碗如果是真的的话,那么价格也就绝对低不了,因为根据金沐晨的判断,这只碗应该是清朝雍正时期的官窑产品。

    不过把碗翻过来,看到碗底的落款小篆,这就让金沐晨感觉有些摸不着头脑了。

    按照他从爷爷那里学来的一鳞半爪,这只碗他判断应该是清朝雍正年的官窑,可是这碗底,怎么却写着“大明成化年制”呢?

    真是书到用时方恨少,金沐晨不有后悔当年没有和爷爷好好多学一些关于古董方面的知识。

    不知不觉已经到了午夜,金沐晨看了看时间,然后回身上了床,算了,这只碗,等到周末,到方伯那里,让他帮忙掌掌眼吧!

    ************

    “嘿!沐晨,明天周末,你轮休是吧?”

    星期五晚上,金沐晨刚刚结束了自己在配送中心的工作,保罗就凑了上来。

    这天发工资的日子,大家都领了工资,其他人都喜欢去附近的酒馆喝上几杯,不过正在努力攒钱的金沐晨,对这样的消遣,到是没多大兴趣。

    “是的,明天我休息。”

    保罗一凑上来,金沐晨就基本猜到这家伙要干什么了。

    “嘿嘿,明天去我哪里烧烤怎么样?我和山姆他们打算开个趴体,一起去吧,明天可是会有很多的辣妹呦!”

    保罗挤眉弄眼的对金沐晨说道。

    果然,这家伙说的话和自己猜的一点都没错,金沐晨苦笑着想到,刚来这里上班的时候,头一个星期,他就靠着自己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一身强悍的力气,还有他敢和乔伊。布林德那样的恶棍叫板的胆气,震慑住了这帮大老粗们。

    所以从那时候开始,金沐晨就很快被大家所接受了,所以在他入职之后的第一个周末,大家就一起在保罗家举办了一个趴体。

    金沐晨推辞不过,也就去了,那是一个典型的美国式趴体,有烧烤,有啤酒,还有大麻,以及很多身材粗壮的黑美人。

    这样的趴体其实在美国是一种文化,以前在大学读书的时候,那帮老外同学们几乎每周末,都会有这样的趴体,其实无非就是一群荷尔蒙过剩的男男女女,找各种借口,把自己灌醉,然后胡乱找个伙伴,打上一炮而已。

    金沐晨也去过几次,不过很快就腻歪了。

    而保罗家的趴体,他去了一次之后就没什么兴趣了,食物和酒水都很粗糙,更关键的是里面的妹子质量太差了,和他以前在大学时候去的趴体根本就没法比。

    那些身材粗壮,体味浓重的黑妹子,他真的是提不起兴趣,倒也不是有歧视,只不过是人家的那种美,他欣赏不来。

    “不好意思,保罗,我明天有事,你家的趴体,我是不能去了。”

    “什么?你不是开玩笑吧!沐晨,你这家伙壮的像头牛,每天干这么多活,都没看你有多累,你别告诉我,你对哪方面一点需求都没有?这么好的趴体,你为什么不去?wtf,你丫的不会是取向有问题吧?难不成你喜欢我的黑屁股?”

    保罗突然笑得很猥琐的对金沐晨说道,而金沐晨则是脸色一肃,然后转过头对保罗说道。

    “对不起,保罗,其实我真的早就应该对你。。。”

    保罗以和他身体不相称的灵活,一个箭步就跳到了一旁,然后满脸的惊恐。

    “嘿!伙计,我知道了,你有这样的取向,这。。。。。。。这个也是可以理解的。。。。。。你知道,现在在美国,同性恋结婚也是合法的。。。。”

    看着保罗语无伦次的模样,金沐晨突然哈哈大笑了起来,看到他笑得上气不接下气的模样,保罗这才故作娇羞的拍着自己那比女人还大的胸脯说道。

    “伙计,你刚刚可真是吓死我了,我就知道,你这样一个浑身都是雄性激素的家伙,怎么可能是个盖?”

    “好了,不和你开玩笑了,保罗,很抱歉,明天我真的有事,真的不能去。”

    “那好吧,伙计。不过我很好奇,你这家伙,你还这么年轻,及时行乐的道理,我想你应该比我清楚,怎么你这日子就过得跟苦行僧似得呢?不喝酒,也不喜欢女人,那你这么卖力气的工作,到底是为了啥?”

    保罗一副很难理解的模样,金沐晨笑了笑,然后拍了拍他的肩膀。

    “不和你多说了,伙计,明天我要去法拉盛一趟。”

    “等等,你说法拉盛?唐人街吗?”

    “没错!”

    “真是不明白你们这些中国人,怎么那么喜欢你们的垃圾食品,你们的食物高油,高盐,都有毒。你们就喜欢做这些毒食品来毒害我们这些美国人。”

    保罗说这话的时候,一副嬉皮笑脸的模样,金沐晨倒也不生气,只是转身往外走去,保罗则是贱兮兮的快步跟上。

    “不过话说回来,你周一来的时候能不能给我带点左宗棠鸡,还有那个sc馆子的香肠,说实话那香肠味道怪怪的,肯定不是什么好肉,不过我已经很久没有尝到那种毒香肠的味道了,所以还是挺想念的。。。”

    “不是吧,左宗棠鸡?好吧,好吧。。。”

    金沐晨对这帮老外的口味真是无语,他也是到了国外之后,才知道在美国的中餐馆里,居然还有这么一道,味道**的名菜,左宗棠鸡。

    而且几乎这道菜是每个美国中餐馆里都必不可少的名菜,说白了就是酸辣汁加勾芡,配上裹着面糊糊油炸出来的鸡肉,那**的味道,也只有这帮老外才喜欢。。。

    纽约有两个著名的唐人街,一个是在曼哈顿的华埠,主要以早起的gd移民为主,不过现在已经拓展到了和曼哈顿相邻的布鲁克林一带。

    而在曼哈顿的唐人街,现在主要是面向高端客户,餐馆什么的也都以高大上的为主,这里的华人,大多是早期的两广移民,现在大多数都已经融入到了美国的主流社会,他们的圈子很保守,也很排外,对最近一些年来涌入的大陆新移民很是看不上。

    说实话压榨国内新移民最厉害的,就是这帮人,金沐晨对那帮人的印象很不好。

    而另外一个唐人街,则是在皇后区的法拉盛,这里是九十年代开始兴起的另外一个华人聚居区,这里的移民主要以来自台湾,和大陆,还有韩国的以民为主。

    近些年来中国大陆的飞速发展,大量从大陆来的华裔移民的涌入了美国,不过这些新移民,和曼哈顿华埠那一带的早起粤东移民还有宝岛移民,明显尿不到一个壶里,他们大多数选择来法拉盛这边定居,这导致该地区商业氛围也骤然飞速的成长了起来。

    随着法拉盛的经济走向繁荣,大量的韩国移民也开始大量涌入,这让法拉盛的商业氛围更加的浓厚,到后来甚至印度,巴基斯坦和,希腊的移民也是大批量的涌入,很快就成了一个亚洲风情非常浓郁的亚洲社区。

    这里也迅速的形成了一个新的繁华商圈,和金融中心,区区方圆半英里之内,就汇集了四十多家银行,成为了仅次于曼哈顿的纽约第二金融中心。

    高度繁荣的经济,也让纽约市从这里尝到了好处,所以几乎九十年代后的每一任纽约市长,都非常重视这里的治安状况,所以这里也就成了皇后区治安状况最好的街区,没有之一。

    金沐晨明天要去的地方,就是那里,因为方伯的古董店,就开在哪里。

第9章 方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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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伯今年五十多岁的年纪,当年刚建国的时候,方伯的父母放弃了在东南亚的家产,回到国内建设祖国,哪想到才过了十几年,国内就开始了闹运动。

    方伯这样的出身,当然是直接被扫进了黑五类,最后更是和一起被批斗的爷爷,下放到了乡下劳动改造。

    少爷出身的方伯哪能受得了这样的苦,当年要是没有爷爷的庇护,恐怕方伯早就选择和他父母一样悬梁自尽了。

    后来方伯就和爷爷成了亦师亦友的关系,还从爷爷哪里学来了不少古董鉴定的本事,再后来改开之后没几年,方伯在海外的亲属就找到了国内,然后把方伯给带到了国外。

    而因为闹运动的关系,方伯也被耽误了,所以终身未娶,后来辗转来到了美利坚,就在法拉盛开了家古董店扎下了根。

    正是和爷爷之间亦师亦友的关系,让方伯对金沐晨很是照顾,所以金沐晨也不担心方伯会骗自己。

    金沐晨推开方伯古董店的大门的时候,方伯刚刚从外面买菜回来,看到进了店里的金沐晨,方伯猛的一愣。

    方伯现在独身一人,虽然才五十多岁,可头发却已经花白了一片,身材不高,脸上还是能够看到当年受过磨难的痕迹,不过精神看起来很不错。

    “你小子,太阳打西边升起来了?今天怎么想起来看我这老头子啦?”

    方伯的语气有些嗔怪,显然是责怪金沐晨这家伙,这么长时间都没来看他,金沐晨心里也是很愧疚。

    “诶!真的是对不起了方伯,前段时间。。。”

    “嘿!我知道啦,你们年轻人忙吗,我就是随口一说,你不要往心里去。”

    方伯的善解人意,让金沐晨感觉更加的愧疚。

    他认刚到纽约的时候就住在学校制定的家庭旅馆里,后来没多久他就从学校指定的家庭旅馆里搬了出来,当时在方伯这里就住了几个月,方伯从来都没收过他的房租。

    他就是在这里完成了自己一年的预科的学习,并且考上了哥伦比亚大学,也就是那时候他认识了马凌。

    不过方伯不太喜欢马凌,而他又被马凌的美色所迷惑,所以后来和马凌正式成为男女朋友之后,他就找了个借口,说哥大离法拉盛太远,因为上学的需要,就从方伯家搬了出去。

    马凌也是个非常聪明的女孩子,也早就察觉出方伯也不喜欢她,就是在马凌的撺掇之下,他后来才越来越少回来看方伯,现在想想之前的自己,还真是挺混蛋的。

    所以刚刚他真的是找不到借口,来解释自己之前的行为,还好方伯到是一点都不介意。

    “这都几点了,刚好我有些饿了,走咱们出去吃饭,回来再说。”

    尽管方伯的脸很严肃,可是眼睛里却充满了笑意,他自己无儿无女,而金沐晨又是他大恩人的孙子,自己亦师亦友的恩人的孙子今天来看望自己,他当然高兴。

    看着热情的方伯,金沐晨一时间也是千言万语都涌上了嘴边,可是却不知道该怎么说出口,只能被方伯拉着出了店门。

    方伯的古董店,一般也就是周末的时候生意最好,可现在明明还没到饭点,可是方伯去拉着自己出去吃饭,连生意也不做了,这份情谊,真是让他感觉到好像一股热流,猛然间涌到了心间。

    在纽约想吃中国菜,街边的那种中餐外卖店不算,无非就那么两个地方,一个是曼哈顿的华埠,另外一个就在法拉盛。

    不过曼哈顿的华埠主要以广东菜和潮州菜为主,近些年来还尽是走一些高大上的路线,去努力的迎合那些洋人的胃口,所以金沐晨和方伯都不是很喜欢那里的口味。

    到是法拉盛地区,最近一些年来随着大量从大陆的新移民的涌入,导致这里的中国各地的风味饭店是遍地开花。

    什么川菜,鲁菜,东北菜,小肥羊连锁火锅,甚至是烤羊肉串,只要你能想得到的,这里是应有尽有。

    很是对中国大陆其他地区移民的胃口,而每到了周末,这里各家饭店的生意,一般也都火爆的不得了。

    因为这里靠近新泽西,所以很多新泽西的华人,也会在周末拖家带口的过来这边打牙祭。

    尽管这才上午十点半,金沐晨和方伯来的这家小辣椒川菜馆已经是满员的状态了,大厅里是座无虚席。

    还好方伯是这里的老客户,和服务员打了声招呼,服务员很快就在二楼给他们开了一个小包。

    都没等方伯点菜,什么口水鸡,水煮鱼,水煮牛肉,这些正宗的川菜就流水一般的端了上来。

    金沐晨可是好久都没有吃过这样正宗的川菜了,和方伯在一起也是不用客气,两人一起大快朵颐了起来。

    吃了个半饱,又叫来几瓶啤酒,然后这才开始放慢速度,边吃边聊了起来,金沐晨也把自己最近的情况和方伯说了一遍。

    方伯听了之后,也是安慰了他几句。

    “马凌那个孩子,怎么说呢?很早之前,我就不太看好她,那个女孩子,目的性太强,她和你在一起的时候,目的就不是很纯。可惜当时你听不进去。。。”

    关于金沐晨和马凌分手这件事,方伯虽然语气很淡,但是可以看得出,他挺高兴,金沐晨是老友的孙子,他当然不愿意看到自己恩人的孙子,在一个女人身上栽跟头。

    还好这两人分了,金沐晨损失也不算大,金沐晨现在倒也看得通透,一个只能同甘,不能共苦的女人,犯不上为她伤心。

    “不过你也是的,你家里出了事,怎么也不和我打声招呼,就自己去学校办了休学手续啊?这耽误了学业,可是大事!”

    听得出来方伯对金沐晨这可是真的关心,而金沐晨也只能是无奈的点了点头。

    “方伯,你说的我都懂,但是谁让我家那边突然出了这么一档子事情呢?我也是没办法,都这样了,我不能给家里在增加负担了,我也老大不小了,不能老朝家里面伸手要钱,也该是反哺一下父母的时候了。”

    金沐晨说完方伯想了想,然后又说道:“嗯,你小子选择休学一年,这样也好,自己出来也锻炼锻炼,接触接触社会,总比一天到晚,窝在学校里,不和外界接触的好”

    方伯对于金沐晨选择休学,自己赚钱反哺父母,倒也很认同,他来美国二十多年了,看到很多美国大学生,上了大学就全靠自己,学费生活费全都自己赚。

    所以这时候对于金沐晨的选择,他倒是觉得没错,年轻人就应该锻炼一下。

    “对了,今天你来找我,到底什么事?”

    方伯这才想起了正题,其实自大金沐晨跟着他一路来到饭店,手里从来没离手那个小盒子,他就感觉这小子有事情了。

    金沐晨终于等到了机会,嘿嘿一笑,然后把那个小盒子拿了过来,小心翼翼的给方伯递了过去。

    “前段时间,我打工的时候,一个意外的机会,拿到手的,不过我不太确定,所以想请方伯你来帮我掌掌眼。”

    方伯微笑着接过了那个小盒子,然后打开来,看到里面那只黄底粉彩敞口碗,三只手指捏着碗边拿了起来,嘴里却叨咕着。

    “你这小子,当年要是早和你爷爷多学点多好,自己学了本事,还用得着来请教我吗?怎么着?现在是脑瓜子突然开窍了,突然开始想玩古董啦?”

    其实方伯也一直在愁自己这一身古董知识的传承问题,现在年轻人愿意学这个的太少,他其实早有心,想让金沐晨和自己学这古董方面的知识了,可是之前的几次试探,这小子却兴趣缺缺。

    现在这小子,自己开窍,突然玩起了古董,他还是感觉挺高兴的。

    不过说话间就猛然顿住了,然后原本有些戏谑的神情也一下子变得严肃了起来,本来他以为这小子,猛不丁的收了个古董,肯定是被人骗了。

    毕竟他一个连门都没入的新丁,能收到手什么好东西?可是这只碗,就这么一上手,方伯就感觉出一丝异样,不是这只碗不对头,而是这只碗太对头了。

    “嗯,胎体加工细密,质地细腻轻盈,皎白精致,轻重适度。釉面滋润匀净,平滑莹白,光亮无瑕。碗口沿有小磕皮及一短细线,已经简单修补过了,底心有鸡爪纹,还算完整。制作工艺及时代风格明显,纹饰刻画生动,线条流畅,好东西啊!算是大开门的好东西啊!嘿,你小子,这好东西,从哪里收上来的啊?”

    听了方伯这样的评价,金沐晨心里放下一块大石,旋即就是喜上眉梢,这么说自己是捡漏,捡对了!

    一旦谈起古董,方伯就立马神采飞扬了起来,尤其是看着手里这只黄底粉彩五爪云龙敞口碗,竟然是对面这个对古董都不入门的小子收上来的,方伯不由得更加的兴奋和好奇。

第10章 雍正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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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小子不愧是老友的孙子,在这方面果然是有天分哈,别看他这次捡漏好像是运气成分居多,但是难道运气就不是天赋的一种?

    方伯平时大多数时间都是在自己的店里坐着,像他这样店开得这么大,平时并不需要经常去大街上收货,自然会有有需要的人把自己家里的东西拿到他这里来卖。

    所以金沐晨这次捡漏的经历,到时勾起了方伯很大的兴趣,于是金沐晨就把自己收购这只碗的经历,给方伯讲了一遍,方伯听了之后,不由得是一拍大腿。

    “小子,你知道你捡了多大的漏么?这么好的东西,这年头,你用三十五块钱的一顿饭就给换来了,你知道你这运气有多好不?”

    金沐晨这时候则是心头一阵狂喜,方伯的肯定,基本已经验证了他的猜测,那就是他的眼睛,确实能够看出来宝贝,能够把普通的物件和古董区分开来。

    有了这本事,这不就是意味着自己有了黄金眼?今后只要随便捡上几个漏,那自己还用得着去当搬运工,去送外卖么?

    “方伯,你就别卖关子啦?赶紧给我说说,这到底是什么宝贝?”

    看着金沐晨满脸的焦急,方伯心头也是小小的得意了一番,你这小子就是运气好,可是对于古董收藏和品鉴,你呀,还嫩着呢!

    “看着这画片的纹饰没?五爪云龙款,再加上这黄底粉彩,胎质也没错,基本可以断定,这是一件清雍正的黄底粉彩五爪云龙敞口碗了!这碗底寄托款是‘大明成化年制’,这就更没错啦”

    方伯一口断定了这只碗的来历,以他的经验,是绝对不会看错的。

    金沐晨挠了挠头:“方伯,这碗明明是雍正官窑的产品,可是为什么底宽要写上,大明成化年制啊?”

    “嗨!那是因为大明成化年的粉彩有名呗,所以这是一批官窑仿成华年的产品,就写的是寄托款。”

    感情好吗?原来是官窑的造假产品啊!不过这玩意可来头不俗,尤其是这五爪云龙款的,这样的款式可不是一般人能用的,按方伯的说法,这样的款式一般就只有九五之尊才能用。

    一听说这只碗是皇帝专用的餐具,金沐晨不由得心头更是一阵火热,那这只碗可不就值钱了?

    原本正在发愁什么时候,才能攒够了生活费和学费,如果这个古董要是值钱的话,那可是解决了自己的老大难题了。

    一想到这些,金沐晨如何能不高兴?

    “那方伯,这东西能值多少钱啊?”

    方伯转过头看了金沐晨一眼,然后又转过头摸了摸这只碗。

    “这碗要是在美国,落到那些洋鬼子手里,尤其是不懂行的那帮家伙手里,那就是暴殄天物,跟破烂没什么区别,但是如果要是落到懂行的人的手里,那可就值钱喽。你这只碗,款识正,是大开门的东西,而且还是皇家御用的碗,所以别看他是实用器,不是观赏器,可是价格也不低。”

    方伯摩挲着手里这只粉彩敞口碗,然后说道。

    “雍正的粉彩瓷制作工艺老练,个性典雅秀丽,备受大家推崇,在拍卖市场上一向很受追捧,所以增值空间很大。再加上最近几年来,国内的古玩市场成长迅速,各种瓷器,尤其是明清两代的瓷器,价格是一路走高,所以你这件,价格低不了。别看这碗口有冲,可是不厉害,还修补过,而且虽然是单品,但是却是皇家御用的珍品,所以这件的价格,我估摸着最低也得一万美元起步,具体能买到多少,那得看卖他的人有多喜欢。”

    “这么多啊!”

    金沐晨听了也是有点瞠目,没想到这小小的一只碗,就能卖出一万美元来,要知道他在配送中心,累死累活的干了一个月,也才攒下三千块而已。

    再加上送外卖赚到的一千多,这些可都是实打实的辛苦钱,卖出去的苦力,可还不如人家这一只碗呢。

    “这还多?”

    方伯用少见多怪的眼神横了金沐晨一眼。

    “雍正的粉彩瓷器,多是以轻巧俊秀的小件器物为主,如盘、碗、杯、盒、笔筒等。你这件不过就是实用器,如果是观赏器的话,那价格起码还得再翻两翻。而且这碗的器型主要是太小了,如果你换成粉彩的天球瓶或者直径在50厘米以上的大盘你再看看,那价格绝对都是得翻着跟头似得往上涨。前两年,国内的秋拍,就拍过一件雍正时期的粉彩天球瓶,你知道那价格多少吗?”

    方伯看到金沐晨这时候已经被勾起了对古董收藏的兴趣,当然是忍不住要给他加把火。

    “多少?”

    金沐晨也知道国内最近几年搜藏市场很是火爆,不过原来他一只都不太关注这方面的新闻,所以平时也就是道听途说,现在方伯说的这么专业,他还真是不太清楚。

    “当时可是拍了一千一百多万!”

    “哇塞,这么多呢啊!”

    金沐晨听了,真恨不得直接杀回到那老黑家里去,再翻翻,看看那家伙家里,还有没有其他的给狗洗澡的盆子,或者是喝水的大水壶之类的家伙事。

    “你这次也是运气,把这碗给你那人,肯定也不懂,要不然这漏,你肯定捡不着。你要是真愿意,走这条路,你就不妨跟方伯好好学学,也算是让你爷爷的学术,能有个传承。”

    方伯继续劝导金沐晨说道,说来说去,还是想他跟着自己学学这中国古董鉴别这门手艺。

    金沐晨这次没有像以前那样,脑袋摇的那么快,直接就否决方伯的提议,而是点点头,然后说道:“方伯,你给我点时间,让我好好想想。”

    “那好,你慢慢想,不着急。”

    方伯一看这次金沐晨没有像往次那样,直接斩钉截铁的回绝,心里也很是高兴。

    “对了,这碗你想出手吧?”

    “当然啦,现在手头正缺钱。”

    “那好,等会你和我回店里,一会儿就有客人来。”

    方伯笑呵呵的和金沐晨说道,金沐晨满脸的好奇,怎么来买古董,还需要预约吗?

    方伯笑眯眯的给他解释道:“最近几年,国内有钱人多了,出国旅游的人也多。这些人里,就有很多懂行的藏家,咱们中国之前有一百多年的屈辱史,而那段时间里,不知道有多少宝贝流落到了海外,其中在美国的最多。现在国内那些藏家,也都学精了,国内的古董被炒作的价格太高,一些懂行的,就喜欢来美国淘弄古董。就算是当时找不到,也喜欢委托我这样的古董商人,帮他们踅摸踅摸,然后定期的来我这里收货。这不今天下午,就有一波国内的客人要过来,刚好可以把你这只碗给推销出去。”

    方伯这么一说,金沐晨就明白了,当即也不拒绝,就直接和方伯一起回到了方伯的店里。

    方伯的古董店在联合大街的中间,位置不错,一层的店面有百十来个平方,前面都是展品区,外面开放式摆放的大多是,一些从国内进来的高仿瓷器,还有一些不值钱的破烂。

    真正的好东西,其中一部分不算太值钱的就放在店面靠后面的玻璃柜里做展示,而这部分和前面是用防弹玻璃隔开的,平时方伯就在这防弹隔间的后面工作。

    美国的治安状况不算很好,很多人都有枪,而且这里还是皇后区,虽然是治安状况高出别的地区一块的法拉盛,可是还是不能不小心一点。

    金沐晨跟着方伯回到了他的店里,然后帮忙打扫了一下卫生,就和方伯坐在后面喝茶聊天,大概过了一个多小时,外面的门铃响起,从后面走出来一看,店里已经多了几个黄皮肤的中年人,抄着一口地道的普通话,正在给这家小店评头论足。

    方伯笑呵呵的走出去,和几个人打了招呼,显然他和这几个人里带头的那个很熟悉。

    带头的是个五十多岁的中年人,身材中等,保养的很不错,另外后面还跟着三个,其中两个是四十多岁的中年人,体态偏胖,一看态度气质,就是国内的新兴富豪,学人家玩搜藏,看样子也是刚进这个圈的样子。

    不过金沐晨却能够看得出来,他们这些人里,真正的核心应该是他们圈子中间的那个,那人三十左右的年纪,身材瘦高,脸色有些苍白,看得出平时是养尊处优惯了的那种人,身上自然的带着那么一股说不出的威势。

    其他几个大老板,把那人围在中间,说话间也都是小心翼翼的,有点众星拱月的架势。

    “来来来,方伯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我在国内的一个好朋友,王学明王总。王总可是国内一家大公司的主要领导,而且他也很喜欢收藏,听说你这里有很多好东西,这次是千里迢迢非得跟着我一起过来看看。王总,这位呢就是我之前给您说起过的那个方老板。。。”

第11章 现炒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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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带头的那个中年人,给方伯和那个年轻人做了个介绍,果然金沐晨没看错,这里面这个年轻人应该是他们一行人的主心骨。

    方伯笑呵呵的和对方握手,而对方则是很随意的轻轻和方伯伸手一握,一股自然而然的贵气,是扑面而来。

    带头的中年人姓张,和方伯是老关系户了,以前来美国也是那么无意的一次,逛到了方伯的店里,并且从方伯这里买了几件好东西回去,从此以后就一发不可收拾,和方伯成了好朋友,几乎每年都要来方伯的店里几次。

    “对了,老方这段时间,你有没有收上来什么好东西,拿出来给大家看看?”

    大家寒暄了一会儿,然后就直奔正题了,方伯也没废话,到门口把写着open的牌子,翻了过去,然后回到后面的柜台里,拿出了几个小盒子。

    几个人围了过去,打开了那几个盒子,盒子里放着的是几块玉雕,玉牌,一看就是和田玉的精品雕件。

    金沐晨对这些也不是很懂,只不过觉得这几个古玉雕件都挺漂亮,而那边的张老板他们几个则是已经品评开了。

    “好东西啊!你看这块双鱼报喜,雕工真漂亮,而且和田玉也没差,称得上是白玉无瑕啊,和田的老玉了,你看看这沁色,再看看这包浆,嘿,绝了。”

    “嗯,这雕工确实不错,我看着应该像清朝时候的东西。”

    “什么叫像啊,他就是清朝时候的。。。”

    张老板和另外两个胖老板,在哪里叽叽喳喳的品评着那几枚和田玉的玉牌和雕件,看来他们对那几件玉器很是满意。

    在美国做古董生意尤其是方伯这样开店做生意的,规矩和国内不太一样,各种物件都是明码标价,不像国内,卖家都喜欢狮子大开口,把谎价报的特别高,然后让消费者砍价,懂行的还好,不懂的很有可能就被蒙了。

    但是在美国如果那样做,可是违法的,所以这里的古董店一般都是明码标价,而且即便是报出来的价格,也要比国内同类型的古董价格低上将近四分之一左右。

    来之前那张老板就已经和其他几个老板说清楚了这里的规矩,所以他们倒也并不担心,方伯会坐地起价,看到自己喜欢的东西,尽管随意发声也没问题,反正标价都写的清清楚楚呢,而且这价格,对他们这样的大老板来说,根本就不算个事。

    不过那个姓王的老板,倒好像是没太看得上这几件玉器,反正这几件玉器拿出来之后,他是眼皮都没怎么动过,显然是不太上心。

    而这时候那张老板也很快就品出了味道来,一看这姓王的公子哥不感兴趣,于是连忙对方伯说道。

    “老方,你这里还有别的什么好物件没有?别藏着掖着的啦,我们大老远的赶过来,可不能光用这几件玉器就把我们给打发喽?”

    方伯等的就是这句话,他转身又去了后面,很快就端出来一个古香古色的红木盒子来,盒子外面的雕工很精美,更是衬托出里面的物件不是凡品。

    当着几个人的面打开了这个盒子,金黄色的绸缎,立马让这盒子里的物件,显得身价倍增。

    而一直是以端茶递水的小厮的身份出现在众人旁边的金沐晨,看到盒子里面那只黄底粉彩五爪云龙纹敞口碗的时候,差点没把手里的茶壶给摔倒地上。

    这方伯也真是的,现炒现卖都不告诉自己一声,这碗正是半个小时前,他拿出来给方伯看的那只碗。

    之前他就简单的装在一个纸盒子里,现在经过方伯的这么一包装,这只碗的b格立马就显得高了几个档次,而对面的几个人的精神也一下子全都被吸引了过来。

    就连之前那个一直表情淡淡的王老板,这时候也不由得转动了眼球,把视线集中到了这只碗上。

    “嘿嘿,张总,王总,你们几个慢慢看,这只是我最近刚刚收上来的雍正黄底粉彩五爪云龙纹敞口碗。”

    方伯好像是对那个张总说话,其实视线主要都放在了那个王总身上,他早就看出来了,王总其实才是这帮人里的主角。

    “诶!还真是好东西诶!我说,老方你不厚道哈,之前我们进来,怎么没把这好东西给拿出来?”

    张总很是兴奋,上手把那只碗拿了起来,放在眼前仔细的观察起来,其他几个老板,也围在老张的旁边,一边看,一边等着老张给他们解释。

    而那个王总,则是坐在张总的旁边,默不作声,不过眼神可全都系在了这只碗上,显然这只碗,让他动了心。

    张总看样子应该很懂行,抓着那只碗开始给众人品评了起来。

    “嗯,这只碗颜色艳丽,品相完好,这碗口虽然有伤,但不是很明显,而且修补过,修补的手段还非常高明。而且这碗的胎体加工细密,质地细腻轻盈,皎白精致,轻重适度。釉面滋润匀净,平滑莹白,光亮无瑕。在看看底款,虽然标的是大明成化年制,但是这却正好表明了,这碗是雍正时期的正品,而且这可是五爪云龙款,应该是当年皇室专用的实用器。。。”

    “是吗?老张,快给我看看。。。”

    其他几个老板,立刻叽叽喳喳围着那只碗看了起来,不过这些人看是看,却说不出个所以然,显然对于古玩一道,他们也就是刚刚入门的小白,没有那张老板懂得多。

    而这边厢,那张老板却和之前那个一直没怎么出声的王老板,低声耳语了起来,而那王老板在听着这张总介绍的同时,眼睛可一直都放在那只碗上。

    很快就在其他几个人围着那只碗看个不停的时候,张老板则是转过脸,微笑着看着方伯问道。

    “老方,这只碗你打算什么价位出手?”

    “呵呵,不多要,三万美金。”

    金沐晨站在旁边给几个人倒茶,这时候听到方伯报了这么一个价,不由得暗叹方伯的腹黑,之前方伯才和自己说,这只碗也就一万美金起步,可是现在一张口就和人家要三万,真没想到,方伯还有这样的一面。

    不过再一想,做古董生意的不就这样?三年不开张,开张就要吃三年!

    “三万美金?这两年国内的拍卖会上,也有过这么几件拍品,价格也就在十几万,到三十万之间不等。你这碗,器型不大,而且还是实用器,碗口还有伤,我看三万美元这个价格有点高。”

    这次开口的是哪个王老板,正所谓贬货才是买货人,这王老板一开口,方伯就知道,这生意有门,看样子对方应该是真的看上这只碗了。

    “这位王总,看来你对这碗挺感兴趣,要不你出个价?”

    方伯笑眯眯的看着那位王总问道,这时候其他几个老板都静悄悄的不说话了,看也看完了,现在他们都眼巴巴的看着王总和方伯讨价还价。

    看他们的意思,很明显他们都是看上这只碗了,但是因为这个王老板的身份的缘故,所以他们到不敢和王老板争,所以他们应该是更希望这王老板的出家,达不到方伯的心理价位,然后两边谈崩,之后他们才有机会出手。

    那王老板,回身看了一眼,放在桌上的碗,又抬头看了看那桌子旁边那几个眼巴巴的老板,不过他这眼神从那几个人身上一扫而过之后,再度回到那只碗上的时候,那几个老板立刻就变了另外一副态度,这些家伙可都是人精,这位王总的态度都这么明显了,他们要是还不识趣,那可就太蠢了。

    “方老板,你这碗碗口可有伤哈,我看不值这个价。”

    “对,你看能不能便宜点哈?”

    这几个心里其实并不希望他们能够达成交易的家伙,这时候竟然开始张口帮着那王老板讨价还价了起来。

    一时间就连金沐晨也不由得,开始对那位王老板的身份怀疑了起来,看着这帮人对着王老板,众星捧月的态度,争相拍马,就恨不得认亲爹的态度,难不成这王老板是红色贵族?

    嗯,看起来是有点像。

    而这时候老张也转过脸看着方伯笑着说道:“老方,咱们也是老关系了,你这碗好是好,可是你看着价格上能不能便宜点?我这几个朋友,可都是爽利人,这次咱们交成了朋友,今后大家可少不了光顾你这家店。”

    “就是,就是,不看僧面也要看佛面吗?”

    “对喽,方老板你就优惠点吗?今后大家可就都是朋友了哦,少不了要来你这里光顾的哈!”

    “就是,和气生财嘛!你让一步,就当交个朋友喽!”

    一帮家伙立刻就开始在旁边帮腔了起来,而方伯这时候摸了摸下巴,苦笑着摇了摇头。

    “好吧,谁让老张是我的老客户,你们又是我的新朋友呢,这样一口价二万八,不能再让了,再让我可就亏本喽!”

    站在一边的金沐晨听了方伯这样一说,都不由得慨叹方伯的腹黑,他还是第一次见到方伯生意人的这一面。

第12章 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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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这个让价,显然是让那个王老板非常满意,他也挺爽利,双手一拍。

    “好,成交。”

    然后站起身,哈哈一笑,主动伸手和方伯用力一握。

    王老板这么一开口,旁边的几个马屁精,立刻就主动争着掏腰包,要帮这位王老板买单,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这家伙的来头肯定不是那么简单。

    不过这些都不是金沐晨要关心的,他关心的是这么一只碗,就这么简单就卖出了两万八千美金。

    这来钱的速度,实在是大大的出乎他的意料之外,要知道他在皇后区冒着生命危险去送外卖,累死累活的在配送中心干活,一个月也攒不下四千美金。

    对方很快又挑选了其他几件玉雕玉佩,然后直接付现金银货两讫,最后和方伯互相留了电话卡片,这才心满意足的离开了方伯的古董店。

    而等他们走了之后,方伯则是直接去关上店门,从哪厚厚的一叠钞票里,直接数出两万八千美金拍在了金沐晨的手上。

    “小子,拿好。”

    而直到这个时候,金沐晨还没有从刚刚的震撼当中清醒过来,就这么简单?就赚了两万八?

    难怪人家说,这古董生意是隐形于三大暴利行业之上的最大暴力行业呢!

    看着手里的厚厚一摞半新不旧的美金,金沐晨还真是有些手足无措,他真是没想到,自己不过是来方伯这里转了半天,就赚到了这么多的美金。

    两万八千块美金,再加上他上个月存下来的四千美金,已经足够解决他下个学习的学费和生活费了。

    困扰了他一个多月的头疼问题,不过半天的功夫就解决了。

    “方伯,这些钱。。。”

    金沐晨看着这些钱,又看了看方伯,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按照古董店的规矩,他那只碗算是放在方伯这里寄卖的,卖出去之后,可是要给方伯提成的,可是方伯却一分钱都没有留下,把钱全都给了他,这让他心里暖暖的,但同时有有些酸酸的。

    “怎么?嫌钱咬手啊?给你你就拿着,你最近不正好缺钱用吗?这钱你收好,这样的好运气,可就这么一次,下次在想碰上,可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喽。怎么样?现在还觉得方伯这门手艺是上不来台面的奇淫技巧了吗?你回去好好想想,想通了之后,再来找我,我也不想这门鉴定技术,就这么在我手里断了。”

    方伯头也没抬,就那么说道,这一刻他坐在柜台后,翻看着订阅的股东杂志,身形显得很是矮小,可是他在金沐晨心里的形象却猛然高大了起来。

    金沐晨也没有矫情,直接就把那些钱揣进了口袋。

    “行了,别在那戳着了,你也忙了一个星期了,从你那边过来也不是很方便,天色也不早了,早点回去休息吧。过两天还要上工呢,那些钱别乱花,回去好好的做个计划安排,你也老大不小的了,不能总让家里人为你操心。什么时候你想明白了,你就过来找我。”

    金沐晨站在那里怔怔的没有出声,今天这一幕给他带来的太多的刺激,而更关键的是,通过这次的验证,他知道自己的眼睛确实有着超凡的能力,而这能力,能够给他带来他急需的财富,这绝对是一条通往发家致富的捷径。

    也许再有那么几次捡漏,他就再也不用去配送中心去卖苦力,也不用冒着生命危险去皇后区去送外卖了。

    “方伯,我想通了,今后我想跟你好好学学这古董鉴定的本事。”

    金沐晨看着方伯说道,而方伯一听这话,更是乐的眉开眼笑,要知道他想找个传人,已经有很长时间了,可是却一直没找到。

    “想通了就好,那就这么定了。”

    他自己一辈子没结婚,无儿无女,而在美国这边的亲戚家的小孩,一个个都是二鬼子,从小在美国出生长大,连中文都不会说,和他们能谈什么中国古董鉴定的传承?

    而在他眼里,金沐晨本来就是个再合适不过的人选,可惜这小子之前一直是志不在此,以前也和他说过这事,可是每次提起,这小子都嘻嘻哈哈的打岔给岔过去。

    现在这小子终于开窍了,自己这一身所学,也算是有人继承了,方伯如何能不高兴?

    “对了,你说你还想在这边找个房子住?我看你也别出去找了,就在我这里住下得了?我这里地方足够大,楼上你也住过,原来你的房间还留着呢。你过来正好给我做个伴!”

    方伯直接大手一挥,就给金沐晨打算找房子的事定了案,以前金沐晨就在他这边住过,只不过后来因为上学和女朋友的缘故,才从他家搬出去的,那之前两人一直相处的很愉快。

    而且方伯无儿无女,一个人住本来就有些孤单,而且他也上了年纪,一个人住不是很方便,其实自从之前他听说金沐晨和马凌分手之后,就想叫他回来住了,毕竟这孩子脾性他很熟悉,和他一起住也放心,还能有个照应。

    金沐晨想了想,也没推辞,直接就答应了下来。

    方伯的古董店一层是做生意的,二层的面积也不小,房间就有三四个,三楼还有半层,他自己一直住二楼,三楼足够金沐晨住。

    金沐晨也没墨迹,第二天他就去租了一辆小货车,把自己的东西都搬了过来。

    他的东西不是很多,除了两个行李箱的衣服,还有书籍电脑,另外就是一些被褥,和锅碗瓢盆之类的,当然最不能扔下的,就是那张大床。

    这张床可是当年在马凌的强烈要求下,去家具店买的新床,加上床垫可是一共花了两千多刀,虽然很贵,但是这张床绝对物有所值,睡起来很舒服,所以金沐晨不打算扔掉这张床。

    这些东西,如果是以前,金沐晨肯定会叫搬家公司的人过来帮忙了,可是现在他最不缺的就是力气,一个人应付起来很是轻松,就算是那张king-size的大床,他也一个人很轻松的就搬上了货车。

    一个小时之后,就再次回到了法拉盛方伯的家,方伯本来还想过来帮忙,金沐晨没让,看到金沐晨一个人只用了一个小时不到,就把那些东西全都搬到了楼上。

    方伯笑哈哈的来到他身前,在他的肩膀上捶了一拳:“好小子,这一个月的搬运工,总算没白干,到时把身体给练出来了。”

    金沐晨笑哈哈的抬了抬手臂,比划了一下自己的二头肌:“那是当然。”

    晚上方伯要做饭庆祝一下,不过金沐晨没让,拉着方伯又出去吃了一顿,毕竟两个大老爷们,就算做的再好,饭菜也就那样。

    从饭店出来,方伯接了个电话,一个老友约他过去打牌,而金沐晨则是吃的有点撑,打算一个人走回去,顺便消化消化食。

    夜晚的法拉盛缅街上,一派的纸醉金迷,车水马龙的景象,整整一条街的两边都闪烁着各种各样的霓虹灯。

    街边人流如织,来来往往的几乎全都是亚裔的面孔,时不时才会夹杂着一些白人和黑人的面孔,如果不是那些黄色面孔的店家张口闭口那蹩脚的英文,还有那些霓虹闪烁的英文招牌,你很可能会以为自己已经来到了国内的某个城市呢。

    难怪人家说,法拉盛现在是纽约除了曼哈顿之外,唯一一个二十四小时,人气都旺的地区呢。

    沿着缅街向前,走上半英里,就是一连串的银行,汇丰,美洲银行,花旗等等大牌,然后就是国泰,华泰,亚细亚,冠东,移民银行等等这些华裔背景深厚的亚洲银行。

    光是看着这些密集的银行,你就不会奇怪,为什么这里被称作是纽约的第二个金融中心。

    三百七十多年前,法拉盛这地方只有一些零星的印第安人居住,1683年,才有大量的荷兰殖民者开始在这里定居,等到美国建国之后,又有大量的犹太人和意大利人迁入。

    直到三十多年前,这里才开始有华人住进来,不过那时候主要也是以台湾过来的移民为主,但是现在这里的主力居民则是来之大陆的新移民。

    至于当年开拓这里的荷兰人的踪迹,可能只能在伯尼街上,找到一辆座他们留下的古典建筑。

    而且你还不得不说,中国人很会找地方扎根,除了旧金山,洛杉矶,也体现在这里,如果你打开地图查看法拉盛在纽约地区的地理位置的话。

    你就会发现,从这里坐7号地铁半小时就到曼哈顿,又可以乘长岛铁路直达长岛。

    开车的话495号高速公路直达曼哈顿或长岛,两个主要机场肯尼迪和拉瓜地一南一北,来去方便。

    所以也就难怪这里涌入的华裔移民是越来越多,而且地价也是随之疯长了起来。

    十年前这里还很难能找到一座超过十万美元的房子,而现在别说是法拉盛的核心区域这一带,就算是你往法拉盛周边的一些区域看看。

    那种独立的townhouse,基本都没有低于三十万美元的。

第13章 第二次救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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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沐晨走在缅街上,一边感受着这里的繁华,一边琢磨着,自己该多和方伯学学鉴定的知识和手艺,多赚点钱,这样一来能快点赚到钱,然后给家里多减轻一些压力。

    方伯的古董店就在联合大道上,从缅街左拐出来,穿过几条小巷,就会到方伯的古董店的后巷,不过一般在美国,很多人不会选择在晚上走这样的小巷子。

    虽然法拉盛的治安状况很好,可是这里毕竟是皇后区,所以很多人晚上八点之后,就不会走这样的小巷了。

    但是金沐晨到并不害怕,因为他对自己的力量有绝对的自信,而且他现在的眼力非常好,甚至夜视能力也变得非常惊人,所以他有信心能够提早发现,并且避开那些小巷子里的危险。

    穿过了三条小巷,一路平安无事,即便是发现了几个在巷子口晃荡的黑人,金沐晨也是早早的就绕路躲开了那些家伙。

    很快就来到了方伯家的后巷,不过刚进了这个小巷,金沐晨就听到了一声女人的尖叫,快步往前走了两步,刚好发现前边的垃圾箱旁边躲着两个黑影。

    “嘿,伙计,这不关你的事,如果够聪明的话,就给我滚远点。”

    躲在垃圾箱旁边的黑影,一看金沐晨发现了他,就语气愤愤的从黑影里走了出来,这是一个黑哥们,不过他胳膊里还挽着一个白人姑娘,不过显然那姑娘不是自愿的。

    因为这哥们的小臂,刚好勒在她的脖颈上,而且手里还拿着一把亮晃晃的匕首。

    金沐晨知道,自己遇上了皇后区最经常发生的事,抢劫!这也是很多人,不喜欢在晚上走小巷的原因。

    金沐晨举起双手,往后退去:“嘿!伙计,这是个意外,我没打算惹麻烦!”

    同时心里也在嘀咕,要不要这么背?

    在纽约,每天晚上,最少都会有上百起的抢劫案发生,这还是报警之后记录在案的,如果再加上那些没有报警的,那么最起码每晚发生的抢劫案要破千。

    不过这些抢劫案发生的地区,大多是在哈林区,辛克莱社区,这样的黑人和拉丁裔的聚居区。

    法拉盛以前的治安状况虽然能算的上好,但那也是相比较而言,比起布鲁克林和布朗克斯算是好,可是和曼哈顿的上*城区比,那可就没得比了。

    所以技术含量最低的抢劫案,每晚在这里最少也要有十几起,如果碰上节假日什么的,这样的案件有可能还会更多。

    金沐晨以前在这里住的时候,就碰上过,不过还算够幸运,他到不是被抢劫的对象,因为那时候的他一看就是个穷学生,他只是目睹过有人被抢劫。

    在美国碰上这样的抢劫案,最正确的做法,就是立刻趁着劫匪发现你之前,转身走开,然后报警。

    就算是劫匪发现了你,你也不要试图去见义勇为,而是趁着劫匪没有被你激怒之前,赶紧抽身离开。

    这是金沐晨刚到美国的时候,所有的老师们都会教他们做的事情。

    人家告诉你很清楚,碰上这样的事情,立马转身就走,千万别逞英雄,见义勇为在这里是不被提倡的。

    所以即便现在金沐晨自信自己的拳头够硬,可是他也没打算强出头,去当什么英雄!

    虽然现在他是功夫高手,可是他可没练过金钟罩铁布衫,更没练过白莲教的神功,所以他还没狂倒认为自己已经到了刀枪不入的地步。

    更何况美国枪支可不是一般的泛滥,平均下来人手两只都不算多。

    所以这里的劫匪一般都有枪,如果你逞英雄的话,很有可能会把自己的小命给搭上,而且还有可能会导致其他人质受到伤害。

    就算你出手把匪徒给制服了,可是如果你对匪徒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的话,搞不好人家还会把你告上法庭。

    所以在这里,根本就不要有见义勇为这样的想法,碰上这样的事情,你能做的就是赶紧躲远一点。

    金沐尘举起双手,示意自己并没有要坏了对方好事的意图,然后转身缓缓的往后面退去。

    对面的黑哥们,一看金沐晨撤了,脸上紧张的表情开始缓解,到后来甚至开始变得有些嚣张了起来。

    而他怀里的那个白人姑娘,则是开始拼命的挣扎起来,看着金沐晨缓缓后退的眼神,也变得越发的暗淡。

    女孩的挣扎,也惹恼了黑人,他一只手勒住女孩的脖子捂着她的嘴,另一只握着刀柄的手,抬手就是一拳砸在姑娘的头顶上:“给我老实点,你这个**,等一下有你好看。”

    姑娘抖得越发的厉害,甚至开始发出了轻微的啜泣的声音,金沐晨猛地一顿,这孙子太混蛋了,如果只是抢劫的话,自己也就不参与了,可是看这家伙的样子,好像不光是要抢劫,还打算要干点别的什么。

    再看看那姑娘,被捂住了半张脸,看起来有些脸熟,尤其是她啜泣的时候,胸前那不断抖动的巨大双球,看的那老黑更是一个劲的在咽唾沫,可金沐晨却感觉那硕大的双球把他晃得脑子有点迷糊,怎么看都有些似曾相识的感觉。

    金沐晨停住了脚步,可是却激怒了那个老黑:“赶紧给我滚,你这个中国佬,如果你不想挨一刀的话,赶紧从我面前消失。”

    原本金沐晨是有些犹豫的,可是对方接下来这句中国佬可是激怒了他,要知道他生平最狠的就是种族歧视的家伙。

    所以他站住了,而那黑人也明白了金沐晨的态度,立马恼羞成怒了起来。

    这个中国佬,显然是欠教训,不过这家伙胆子倒是不小,不像以前自己见过的那些中国人,只要一吓唬,就立马跑开。

    不过你不跑又能怎么样?难道你以为你是李小龙吗?

    “中国佬,难道你以为你是布鲁斯李吗?你以为你是杰克成吗?”

    黑人怒气冲冲的拎着刀冲了上来,再三确定了对方身上没有枪之后,金沐晨也就不再担心。

    黑人冲到了金沐晨一臂远的距离,抡起了手里的刀,冲着金沐晨就扎了过来,金沐晨根本就没有躲闪,就在他集中精神的一刹那,对方的动作,在他的眼里看来,简直就和电影里放的慢动作一般的慢,他不过伸手一抓,就一把就捏住了对方持刀的手腕。

    黑人感觉自己的半边身子都麻了,那家伙的手就好像是老虎钳子一般,牢牢的掐住了他的右手,还没等他喝骂出声,眼前陡然一黑,一只钵大的拳头就结结实实的砸在了他的脸上。。。

    然后那身高一米八多,体重二百多斤的黑人大胖子就直接凌空倒飞了出三米远,之后狠狠的砸在了地上,再也没爬起来。

    金沐晨上前几步,来到了那姑娘的身前,这时候那姑娘正靠在垃圾箱的边上,已经停止了啜泣,不过却在大口大口的喘着气。

    “怎么样?要我帮你报警吗?”

    金沐晨看着那个女孩问道,女孩抬起头,借着巷口的路灯一看,金沐晨不由得一愣。

    “怎么是你?坎迪斯,你怎么会在这里?”

    这个女孩,正是前段时间,在红色小马驹酒吧里撞见的那个女招待坎迪斯,当时因为她,自己还和沃尔玛配送中心的乔伊干过一架。

    后来那天晚上,还是这姑娘送自己回的家。

    之后他就再也没去过红色小马驹酒吧,金沐晨也就在也没有遇见过这个姑娘,没想到今天晚上居然在这里碰上了。

    “是你?我没事了,今天真的要谢谢你。”

    坎迪斯眼睛红红的,已经开始渐渐的从刚刚的恐惧当中恢复了过来,不过当看清楚救了自己的居然是金沐晨的时候,她的情绪明显舒缓了许多。

    “真没想到,竟然又是你,救了我第二次!”

    “是啊,我也没想到,我居然第二次救了你!”

    金沐晨打了个哈哈,这时候多和女孩子说两句,对她有好处。

    “我帮你报警吧?”

    金沐晨一看坎迪斯这副摸样,决定报警,可是电话才掏出来,却被坎迪斯一把按住。

    “别,那家伙伤的不轻,如果你报警的话,搞不好你会有麻烦。”

    坎迪斯说道,金沐晨也是一阵犹豫,回头一看,那个老黑躺在地上,昏迷不醒,不过脸上的状况可不太好看,鼻梁已经被砸塌了,牙齿也飞出来几颗,看样子最低也是个轻微脑震荡,搞不好还会是重度脑损伤。

    如果报了警,到时候警察虽然抓了他,可是如果他伤重的话,搞不好地捡还会告自己故意伤害,那可就划不来了。

    “扶我起来。”

    金沐晨一矮身,坎迪斯抬手搭在他的肩膀上,站起身,跳了几跳,刚刚因为恐惧,她的腿抽筋了。

    跳了几下,感觉好了很多,然后坎迪斯推开金沐晨来到了那个黑人的身前,抬脚就往那家伙的裤裆里狠狠的跺了下去。

    姑娘一边下脚,一边喃喃自语的在咒骂着什么,脸上更是一股子透着一股子狠劲。

第14章 坎迪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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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沐晨隔得老远,看的都不由得夹紧了双腿,他感觉自己好像已经听见了蛋碎的声音。

    不过那个老黑,还在陷入严重昏迷的状态当中,金沐晨刚刚那一拳,对于他就好像是被疾驰的火车直接撞到了脑袋一般,肯定是严重的脑震荡,所以这时候对于外界的刺激,一概没多大反应。

    坎迪斯跺了几脚。还不解气,好像还要继续,金沐晨赶紧过去一把拉开了她:“好了,好了,在踢他可就要没命了。”

    说完就拉着姑娘赶紧离开了现场,在对面的街角,买了一个预充话费的一次性电话,直接打了911。

    就说发现对面有人昏迷不醒,很快就来了一辆警车,然后还有救护车。

    警察处理这事情非常速度,他们对于这样的情况非常有经验,现场一看就知道是抢劫的时候发生了意外。

    反正被打伤的是人渣,至于到底是谁揍的他,警察才不关心。

    三十分钟过后,这里就恢复了宁静,金沐晨带着坎迪斯从对面的小巷子里走了出来,然后进了方伯的古董店。

    “你受伤了,我给你包扎一下。”

    刚刚那老黑抢劫的时候,手法太过粗鲁,坎迪斯的手臂上,和脖颈处都有一些轻微的擦伤,脸上也开始肿了起来。

    坎迪斯倒也没有拒绝,很快金沐晨就拿来了一些ok绷,还有云南白药。

    简单的处理了一下伤口,又给手臂上肿起来的地方喷上了喷剂,揉了揉,很快坎迪斯就发现了这种闻起来怪怪的喷剂的好处,原本火辣辣的手臂,这时候居然没有那么疼了。

    “这药真不错?哪买的?”

    “街角那边的那家中国药店,算你还识货,这药对于跌打损伤的疗效特别好。”

    “哈哈,是吗?看来下次我应该买两瓶,在家里备着。对了,你怎么会出现在这?我是说,你之前不是住在布鲁克林那边来的吗?”

    伤情好了许多,坎迪斯也来了说话的兴致。

    “那边不住了,房租太贵,刚搬到这边,这家店的老板是我亲戚,所以我暂时借住在这里。”

    金沐晨笑呵呵的回答道,坎迪斯这时候站起身,开始在这家店里四处转了起来,店铺的外面摆放的都是一些高仿的瓷器,虽然不是古董,可是也价格不菲,坎迪斯一会看看这个,一会而悄悄那个,对这些玩意好像很是好奇。

    “你呢?你今天怎么出现在这里了?”

    “我吗?呵呵,咱们现在可是邻居了,我现在就住在你们家右手边第五家的那家烘焙店的楼上,我现在在哪里打工了。”

    “不在红色小马驹了?”

    “不去了,那地方你也看见了,太不安全。于是桃瑞丝姨妈就让我来这里工作了!”

    “原来桃瑞丝是你姨妈?”

    金沐晨嘿嘿一笑说道,脑海里却闪现出哪个手持雷明顿的老太太的彪悍形象。

    “是啊!我从新罕布什维尔州过来纽约上大学的,不过今年才开始打工。”

    说到这里,坎迪斯脸上的神情猛地一变,有些黯淡,仿佛想起了一些不开心的事,金沐晨也看出来了,不过却并没有问。

    美国人很注重个人**,一般人家要是不愿意说的话,你最好别问,否则很容易会引起他人的反感。

    不过看着坎迪斯那副摸样,金沐晨就猜测,这应该是和她的家庭变故有关。

    新罕布什维尔州,可是美国新英格兰地区的老牌经济强州,别看地方很冷,可是经济状况却很不错。

    再看坎迪斯的模样,明显是个出身中高阶层家庭的女孩子,谈吐什么的很有教养,和其他那些只是徒有外表,一张口就粗鄙不堪的乡村土妞可不一样。

    之前金沐晨在学校里见过她几次,像坎迪斯这样的漂亮女孩,走在学校里总是会吸引很多的眼球,尽管那时候金沐晨有女朋友,可是却也不妨碍他欣赏美女。

    他还记得,那时候她总是和另外一群女孩混在一起,而那些女孩无论是穿着打扮,还是日常开销身的,怎么看都不像是穷人,最起码也得是家里中产阶层往上的。

    在美国社交圈这东西,总是很明显,不是一个阶层的人,很少能玩到一块去。

    反正他是从来没看那帮女孩中午在学校的食堂里吃过饭,她们总是开车出了校园,到校园外面的高级餐厅里去吃饭。

    而且她自己也说了,今年刚开始打工,这就说明她家里以前条件应该不错,不需要她打工赚钱,可是现在她却要靠自己赚钱来赚学费生活费。

    不过现在她家里可能出了一些状况,但是这些都是金沐晨的猜测而已。

    “对了,你呢?你从哪来?大陆,台湾还是香港?”

    “大陆来的!”

    “喔!大陆来的红色贵族吗?”

    坎迪斯皱着鼻子微笑着看着金沐晨开了个玩笑,说实在的像现在红二代,富二代这些名词,即便是在国外也早就不是什么秘密了。

    现在平均每年有超过一百多万的留学生,涌入美国留学,而这其中超过百分之四十是华裔,而这百分之四十里面,又有超过百分之七十是大陆来的。

    这部分学生里,除了百分之五左右是那些真正的那奖学金,被国内教授推荐过来或者自己通过考试获得奖学金的超级学霸,剩余的那些则基本全都是自费过来留学的。

    而这些留学生里,几乎有一大半以上,家里都是非官即富,反正很少有平头老百姓的孩子自费过来留学的,就算有来美国的,他们也只会有很少一部分出现在大学的校园里,大部分都是在唐人街里打黑工。

    所以你几乎可以想象着美国各所大学里面的情况,不夸张的说,有些系,有些科目几乎就是给中国人开设的。

    比如最随大流,最好混毕业证,也最泛泛的金融,国际贸易等专业,不管是哪所大学,你去里面随便看一看,这些专业课程里面,不夸张的说,几乎超过百分之五十都是中国人。

    这帮官富二代们,很多一部分人每天上学开着宝马,奔驰,卡宴之类的豪车,学习不用功,经常挂科,平时更是吃喝嫖赌抽,五毒俱全,在人家的地盘上更是随意撒野,近些年来在美国的报纸上,经常能够看到这帮家伙惹是生非的消息。

    什么超速驾驶,打架斗殴,聚众赌博之类的新闻,更是是不是就能够登上美国的报端,而美国的媒体人更是给他们起了一个别致的外号,那就是留学垃圾。

    随着美国媒体的宣传和普及,很多美国人都知道中国那帮富孩子到底是怎么回事。

    “别开玩笑了,你看过红色贵族去配送中心当搬运工的吗?”

    金沐晨耸了耸肩笑着回答道。

    “额哦,你这么一说,倒也是!”

    坎迪斯吐了吐舌头,样子很是可爱,看样子已经是渐渐的从之前的阴霾当中走了出来。

    “对了,今年在开学后怎么没看过你?”

    坎迪斯来到了一个地球仪的前面,随手拨弄了一下地球仪,漫不经心的问道。

    “呵呵,我学费不够了,所以申请休学一个学期,所以你才会在红色小马驹看到我。”

    “哦!原来你和我一样。。。”

    说到这的时候,姑娘的神情又是一暗。

    “好了,时间不早了,我想我该回去了。”

    坎迪斯好像想起了什么,心情不太好,不想在继续聊下去了,金沐晨也没有强留她的意思。

    “那好,我送你回去,反正你住的地方离这里也不远。”

    坎迪斯到没有拒绝,显然今晚之前的经历,让她依旧有些毛骨悚然。

    坎迪斯工作的地方离金沐晨住的地方还真就不远,就在方伯的古董店右手边的第五家店铺,那是一家名叫好美味的烘焙店。

    这家烘焙店在这一片街区,还算是比较有名气的,原来金沐晨住在这里的时候,每天早上去上学的时候,都会经过这家烘焙店,每次都会被烘焙店里的香气所吸引。

    有时候他也会进去买几个肉沫派或者是香肠卷,味道确实很不错。

    这家店的店主也是坎迪斯的亲戚,没课的白天,她会在这家店里打零工,晚上就住在这家店的楼上,顺便帮忙看摊。

    “对了,今天晚上的事,我必须要再次谢谢你。”

    在上楼前,坎迪斯转过身看着金沐晨说道,金沐晨微笑着摇了摇头。

    “没什么大不了的,这都是应该的。”

    “不,我是认真的。”

    坎迪斯看着金沐晨的大眼睛闪闪发亮,街边的霓虹闪烁,金沐晨好像从坎迪斯的眼睛里看出了一些不一样的情绪,他的心跳陡然有些变快。

    就在金沐晨以为可能会发生些什么的时候,远处的街角传来一声剧烈的刹车声,打破了这刚刚开始有点暧昧的萌芽情绪。

    “再见!”

    坎迪斯的眼神闪过了一丝慌乱,然后转身进了店铺。

    “再见!”

    隔着门金沐晨冲着里面的坎迪斯挥了挥手,然后恋恋不舍的转身往回走去。

第15章 这算约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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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街道上一辆黄色的科迈罗带着巨大的马达轰鸣声飞速驶过,后面还有一辆野马在追逐着,两辆车的排气尾喉明显都改装过,车子驶过的时候,都带着巨大的排气声,刚刚就是这玩意的声音把坎迪斯吓得够呛。

    金沐晨冲着两辆远去的车尾灯高高的举起了自己的中指,同时抬脚踢飞了面前的一只易拉罐,娘的,如果不是这么两个煞风景的玩意,刚刚也许可能会发生点什么。

    “嘿!”

    原本有些沮丧的金沐晨精神一振,他转过身,坎迪斯站在半掩着门的烘焙店的门口。

    “额?有什么事?”

    金沐晨有走了回去,而坎迪斯则没说话,看着他,不过眼神里却充满了笑意。

    “你下周末有空吗?”

    “额!有,当然有!”

    听到坎迪斯这么问,金沐晨感觉就好像喝下了一口神仙水一般,浑身的毛孔都舒服的扩散开来。

    “那到时候我们出去转转怎么样?我已经好久都没有出去逛街了。”

    坎迪斯看着金沐晨问道,她的蓝眼睛亮晶晶,金沐晨的心跳又开始加速。

    “当然没问题,你说个时间,我过来找你。”

    金沐晨故作淡定的说道,一个这样漂亮的女生约他一起出去,他当然没有理由拒绝,更何况他本来不就希望两人之间能发生点什么的吗?

    淡定,淡定,你不是初哥,干嘛这么紧张!

    金沐晨在心里对自己说道,脸上努力保持着淡淡的微笑。

    “上午九点钟吧,你来找我,我们去曼哈顿转转。”

    “ok!没问题!”

    “那就这样!晚安!”

    “嘿!”

    坎迪斯刚要转身关门,金沐晨喊住了她,她的眼睛里带着几许的疑惑。

    “嗯。。。那个。。。我们。。。这次算是约会?”

    尽管感觉有些难以问出口,可是金沐晨还是问了出来,他觉得自己需要搞清楚,女孩这次约自己到底是为什么?

    如果人家仅仅是出于报恩的想法,那自己最好不要自作多情,免得到时候有什么太出格的举动,会引人反感。

    这样的问题,如果是面对中国女生,那你绝对不能问,可是如果对方是美国女生,你尽管可以直接问,这可是他认识的一些泡过洋妞的前辈的金玉良言。

    坎迪斯的蓝眼睛转了转,嘴角泛起了一丝笑意。

    “你觉得呢?”

    “我。。。我。。。”

    金沐晨还是有些挠头,毕竟他之前就只有过马凌一个女朋友,对付女孩子他的经验还是太少了。

    “真是个笨蛋,如果你觉得是,那就是好了。。。”

    说完都不等他回话,坎迪斯就关上了店门,然后转身向楼上走去,而金沐晨则傻兮兮的站在门口,冲着她的背影,挥了挥手:“晚安!”

    然后猛的转身,对着空气挥出了一套组合拳。

    yes!这感觉真是太棒了!

    可他不知道,他这套组合拳,却全都落在了烘焙店楼梯上,悄悄转身的坎迪斯的眼底。

    女孩儿没说话,只是脸上的笑意越来越浓,她弯弯的眼睛和皱起来的小鼻子,看起来像极了偷食得手的小猫,然后转身轻快的向楼上跑去,嘴里还哼着歌,而这晚之前的那糟糕的经历,已经被她抛在脑后了。

    “你回来了!”

    金沐晨刚刚推开店门,坐在后面阴影里的方伯,把他吓了一跳。

    “搞什么?方伯,你回来,怎么不开灯?”

    方伯按亮了桌面上的台灯,老脸上充满了笑意。

    “我这不是怕影响了你们两个小年轻吗?怎么样?你约她了没有?机会不能浪费呦!”

    方伯的脸上全都是笑眯眯的褶子,这老头还真是有点为老不尊的意思,看样子自己刚刚和坎迪斯在一起的一幕,被他看见了。

    “上次我交女朋友的时候,你可不是这样和我说的。怎么?那女孩,你认识?”

    “嗯,这女孩,和你之前那个女朋友可不一样,我中午的时候,喜欢去好美味那边喝杯咖啡,吃点东西,那姑娘在那有半个多月了,人非常不错。沐晨,你年纪也不小了,现在又没有女朋友,我觉得你不妨可以试试。相信方伯,方伯这辈子活了这么大年纪,这双眼睛除了会看古董,还能看清很多人,这个女孩不错,加把劲哦!”

    方伯说完,拍了拍他的肩膀,然后转身上楼去了,只留下金沐晨一个在楼下发呆。

    接下来的一周,金沐晨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怎么过的,用神魂颠倒来形容也一点都不为过。

    好不容易熬到了周末,星期六早上九点,金沐晨很准时的出现在了好美味烘焙店的门口,这时候烘焙店刚好开门,胖乎乎的老板娘,笑眯眯的看着站在门口的金沐晨,上下打量了他好久。

    然后坎迪斯身形轻盈的好像是一只蝴蝶一样从楼上飘了下来:“你来了很久了吗?”

    “没有,刚到而已。”

    “要不要吃点东西再走?”

    坎迪斯问道,这时候店里刚好有第一批烘焙做出来,热奶酪的香味开始从店里飘出来,金沐晨还真是有些饿,不过他没有答应坎迪斯的邀请。

    “还是不了,我早上吃过了,我们走吧。”

    “好吧!玛丽姨妈,我出去喽!”

    坎迪斯回身和站在柜台后面那个一脸和善的老太太打了声招呼,老太太则是笑眯眯的挥了挥手。

    “去吧!过个愉快的一天哦!”

    金沐晨逃也似的带着坎迪斯离开了烘焙店,那老太太虽然是笑眯眯的,可是那眼神却好像要把他扒光了一般,看得他起了浑身的鸡皮疙瘩。

    “哈哈,你这么慌张干什么?玛丽姨妈是个好人。”

    在曼哈顿停车,找车位,可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一点都不比在天朝帝都的cbd和浦海的南京路附近找车位简单,所以两人决定不开车,搭乘地铁去曼哈顿。

    站在地铁上,坎迪斯笑眯眯的看着金沐晨说道,同时从随身的小包里抽出了一张纸巾给他递了过来。

    今天的坎迪斯穿了一件连身的白色蕾丝短裙,上半身还套了一件小号的牛仔夹克,刚好可以遮住胸前的雄伟,短裙刚好到大腿膝盖上面,修长笔直的**,赤着的脚上穿了一双人字拖,一头金发散开披在肩膀上,眉目如画,尤其是那一双碧蓝的眼眸清澈见底,身上也不知道用的什么香水,散发着一股淡淡的槐子花的香味。

    标准的美国大学生似的打扮,年轻,漂亮,充满了活力。

    整个车厢的男人,都时不时会偷偷的往她身上瞄上几眼,这样一个漂亮的女孩出现在这样的车厢里,绝对是一道靓丽的风景。

    金沐晨接过坎迪斯递过来的纸巾,擦了擦额头,他真是没想到一个美国老太太而已,居然有这么大的威力,只不过盯着他看了几眼,就把他看的浑身是汗。

    “额。。。没什么,是的,玛丽姨妈是好人,只不过我的魅力太大了,连我也没想到,一个大妈都对我这么感兴趣,她那炙热的目光都快把我烤化了。。。”

    金沐晨说这番话的时候,脸上可是一本正经,他这样的冷幽默方式,一下就把坎迪斯给逗乐了,抬起粉拳轻轻的在他的肩头捶了一拳。

    “得了吧你,自我感觉不要太良好哦!”

    “我哪有,我不过是在陈诉事实而已。”

    金沐晨越是这样一本正经,那边的坎迪斯就笑得越厉害,看着那张明媚的笑脸,金沐晨感觉自己的心里都跟着轻松了许多,前段时间一直在心里不断累积的压力,也随之一扫而光。

    “你看着我干什么?看外面,我们正在穿过海布里公园,这里的花可漂亮了,曼哈顿那边很多公园的花,都是从这边引进过去的呢。”

    金沐晨的目光灼灼,看的坎迪斯脸上有点发烫,连忙做了一个向导,给金沐晨介绍地铁外面的景色,现在地铁刚好在一座高架桥上,下面则是一个鲜花盛开的公园。

    不过金沐晨哪里有心思去关注那些花,他只是盯着坎迪斯那有些躲闪眼睛说道:“那些花,有哪里有你好看?”

    坎迪斯听了这话,脸色更加红润了许多,不过却并没有低头躲闪金沐晨的目光:“你可真是一个嘴甜的家伙,说吧,你用这招哄过多少女孩子?”

    “哪有,我这话可就对你一个人说过,那些花园里的花,就算再漂亮,也及不上你笑起来的十万分之一。”

    金沐晨继续夸赞眼前的美人说道,他在美国两年多了,逆袭的案例还真就见过几个,都是那种国内吊丝的不能再吊丝的家伙,结果来这里没多久就泡上了漂亮的白妹子。

    他还和其中一个哥们打过交道,也曾经请教过泡妞经验,结果人家说的很简练,把自己弄得干净整洁一点,然后自信一点,幽默一点,别玩忧郁,别娘炮,那种亚洲的阴柔美风格,人家美国妹子可欣赏不来。

    要男人一点,阳刚一点,也别把外国妹子看的太高,其实说到底,她们一样是女人。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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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宝美利坚介绍:
巍巍五千年华夏,短短一百年屈辱,多少瑰宝流失海外?
名瓷,美玉,统统拿来!
东洋的,西洋的,都是我的!
吃了我的给我吐出来,拿了我的给我还回来!
古董,文玩,美食,美女,一样都不放过!
且看金沐晨如何靠着一双黄金眼,浑身豪情胆,逆袭在美利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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